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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豪门密谋

    范阳,古城涿县,是三国时期,刘备、张飞的故乡。

    不过这已经是过去式了,刘备、张飞昔年虽说名动天下,但在唐朝却如夕阳落日,威名不再。真正无人不知的是一个姓氏……卢氏。

    范阳卢氏!

    “崔卢李郑王”是大唐最著名的五大姓氏家族,他们存在的地位在士林中至高无上。

    这这五姓中的卢,指的就是范阳卢氏。

    范阳卢氏出自姜姓,齐国后裔,因封地卢裔而受姓卢氏,秦有博士卢敖,子孙迁居至涿水一带之后,定居涿地,以范阳为郡望,后世遂称范阳人。卢家真正扬名的始祖乃是东汉著名的儒学家卢植,卢植创造了卢家基业,他的子孙卢毓至曹魏三公之一的司空,其后卢钦、卢琎、卢志、卢谵皆累居高官,至北魏太武帝时卢玄受到表彰,入局朝廷,卢氏成为北方一流高门。

    展至隋唐时期,卢家已经历了四五百年的风吹雨打。这四五百年积累下来的名望、关系,造就了今日卢氏的辉煌地位。

    范阳西城,在西城的中央有一栋历经风霜的古老宅院,占地面积极广,足足有十顷田地。可谓千檐百宇,气象恢弘。

    高大的门户前,两座石狮庄严威武,但是石狮身上个别地方坑坑洼洼的,那是常年经历雨点洗刷的痕迹。

    水滴石穿,完全可以想象这府邸年代之久远。

    一辆豪华马车由远及近,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俱是铁青颜色,在寒风中人立长嘶,显得极是神骏。拉车的马都是如此,可想而知,着马车上的主人是何等尊贵。

    马车在古老的府邸前停下,马车窗帘掀开,是一个中年人,露出了一张严肃精干,颇有威严的脸。

    中年人看了一眼古老府邸前的那张匾额,匾额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卢府”的字样,招呼下人,送上名帖,表示了自己的身份。

    名帖的落款处写着清河崔中平。

    清河崔氏,这是更胜范阳卢氏的姓氏家族。

    春秋战国时期崔氏就在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乃齐国公卿之一,后代长仕北朝,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崔浩了。崔浩历仕北魏道武、明元、太武帝三朝,官至司徒,参与军国大计。对促进北魏统一北方起积极作用。后人称颂为“南北朝第一流军事谋略家”。

    长大前年的繁衍流传,清河崔氏是天下士族中当之无愧的第一。

    仅仅是唐代崔氏中,就有二十三人做过宰相。

    三国中袁绍四世三公看起来地位显赫,至高无上,但与崔氏比起来,提鞋也没有资格。

    李世民有心打压士族的地位,下令官员修订《氏族志》。但官员在《氏族志》中,吧崔氏列为第一。

    可见在士林中,崔氏的地位高过李世民。

    崔中平天资聪慧,智谋干练,都是当世第一流人选,虽非是崔家家主,但家中事物多由他来决断,已经是公认的崔家家主的继承者。

    随行佣人送上了用金泥写的红笺名帖。

    在唐朝,名帖是身份的象征,金泥写就的红笺就是当时最尊贵的名帖。

    五大氏族相互联姻,同气连枝,卢府家丁收到名帖,不敢有任何怠慢,一面将崔中平请入府中会客厅,另一面去通知卢家家主。

    会客厅中,崔中平闲的喝着上等的龙井茶,感受着那浓郁的茶香,足音响起,一个年过八旬的白老者拄着藤木拐杖从侧门走入,在他的身侧还有一位年轻俊雅的少年。

    白老者一身朴实的文士装,留着花白的山羊须,半开的眼眸,偶尔闪烁着那种经历沧桑的光芒,一看就知非等闲之辈。

    少年二十许上下,长得风度翩翩,可谓一表人才,脸上挂着一股叫做自信的笑容,但那双眼睛却异常独特,如老鹰一般,锐利无匹,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感觉。

    崔中平站起来恭敬礼拜:“中平拜见卢老,多年不见,卢老还是如此健朗,可喜可贺!”

    卢老本名卢子健,已有八旬之龄,与崔中平祖辈相交,是五大氏族辈分最高的一个,也是仅存的硕果,深受五大氏族敬重。他本人也是更胜孔颖达的大儒,称他为士林第一人也不为过,拥有极高的名望。

    卢子健呵呵一笑:“小崔不必多礼,年纪终究大了,什么事都有些力不从心了,未来的重担还是要落在你们身上……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曾外孙卢子迁……来,子迁见过你伯父。”

    少年卢子迁行礼问好,礼节一丝不苟,干净利落。

    崔中平听过卢子迁的大名,知他是卢家后起之秀中的第一人,备受关注,严重瞳孔一缩,笑道:“我观此子英气逼人,目若鹰眸,面有奇相,非池中物,卢家后继有人啊!”

    卢子健摇头道:“小崔过谦了,小家伙不成啊,难当大任。他嘛,就如汉初之陈平,但少了几分圆滑,又如曹魏之贾诩,但少了几分沉稳。唯一的长处就是阴毒,能够让他的对手万劫不复。但阴谋比起阳谋,始终落得下乘,这类人只能生活在暗处,若上台面,就成不了事了。”

    卢子迁听了这话不喜不怒,依旧面无表情的站在一侧。

    崔中平暗自叹服:卢子迁他虽未见过,但早已听说,对于他的长处短处已有一点了解,卢子健年事已高,却依旧如此的能辨是非,看清好坏,实在不简单,也是庆幸自己这一趟老对了。

    卢子健道:“小崔也不是外人,也就别拐弯抹角了……我来猜猜,可是关于当今陛下的?”

    崔中平沉声道:“卢老慧眼,一直以来,皇家与我士族都有一层不为人知的关系。他们忌惮我们氏族势大,有心铲除打压,但又因为我们氏族人才济济,天下七成官员皆有氏族出身,他们也不得不依赖我们的力量,也不敢做出过激行为,以免造成国家动荡。

    几百年来,皆是如此,双方都处在一个平衡点上,谁也不愿打破,彼此也相安无事。但自从当今陛下即位以后,这平衡点,已经不再平衡了。不得不说,当今陛下雄才伟略,远胜前人。他并不与我们对抗,而是迂回着扶植关陇士族集团与我们这些山东氏族集团对抗。我们山东氏族集团成名久远,已是众矢之的,故而中原、江南几大氏族反而乐得我们斗得两败俱伤,均已隔岸观火的态度面对彼此争斗。仅是这样,我们却也不惧。关陇士族集团毕竟根基浅薄,固然得到陛下的支持,但对于有着千百年根基的我们来说却是撼树蚍蜉,不值一提。可是最近,一个人的出现却彻底打破了这个平衡……”

    卢子健跪坐在席子上,闭目在听崔中平的诉说,听到此事,紧闭的双眼突地睁开,眼中闪过一丝奇光,一个名字脱口而出:“杜荷,杜青莲!”

    听到这个名字,卢子迁脸色一冷这个名字不止一次在他梦中出现,眼中扬起与之一较高下的斗志。

    崔中平一脸肃然,对于卢子健能够说出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意外,尽管杜荷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尽管杜荷才成名三年,但是他的存在几乎成了各大氏族的梦魇,那惊世才华也传遍大唐上下。

    “不错,就是他,杜荷,杜青莲!”他说着这个名字,很普通的名字,但在他口中却重若千斤:“这杜荷年不满二十,但却是千百年来独一无二的奇才。他的智勇,他的干略,早已过同龄人不止一筹。他改造的廉价纸,让天下所有寒门能够用上纸张学习,他改造的活字印刷术,使书本的价格降低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够拿着书本学习,他提出的图书馆建议,让天下所有寒门都能在任何时刻学习想学习的知识。如此下去,我敢断定,不出十年,天下的寒门必然能够与我们氏族一争高下,甚至越。此人只用两项明,一个建议,打破了千百年来没有一个皇家能够做到的事。卢老……我们已经耗不起了,再不展开反击,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如刀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卢子健当然知道事态紧急,沉声道:“老朽还没糊涂到不辨是非,当前的形势我也不是不知,但我们不能动。杜荷了不得,李世民更了不得,若说杜荷是把无坚不摧的利剑,那李世民就是剑后的盾,贸然出击,只会露出把柄、破绽。小崔来这里应该是有了对策了,不妨说说……”

    崔中平淡淡一笑:“卢老慧眼,正如卢老所言,我们动不得,但是有人可以动的,而且最合适我们氏族将来的展。”

    “谁?”卢子健问了一声。

    “魏王……李泰!”崔中平口中吐出一个名字:“李泰想要取得太子之位,他的敌人正是我们的老对手,关陇集团的长孙无忌。只要我们能够支持他,上可以为我们的未来铺路,下也可以对付杜荷,断李世民一臂,让他后方起火,无暇他顾!”

第二十六章 举世无双的盛宴

    第二十六章举世无双的盛宴

    崔中平的话引来了一阵沉默。

    卢子迁低头沉吟,在思索着什么。

    卢子建苍老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过了片刻,卢子建方才道:“小崔,你这是豪赌啊”如此说着,但随即却是一笑:“不过有点意思”他生于南北朝末年,冷眼旁观了隋朝的灭亡至大唐的兴盛,这七八十年经历了不少的风风雨雨,这些累积下来的处事经验早已养成了遇事不慌的从容气度。崔中平的建议固然惊人,但还不足以让这个历经风霜的老人家变色。

    崔中平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立刻道:“陛下想彻底消灭我们世家之意,已如司马昭之心。凭借杜荷给他创造的条件,以他的能力手段只要摆脱对我们世族的依赖,将会毫不犹豫的向我们下手。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连反击的机会也是没有了。”

    世族中人自幼就给灌输了家族为大的理念,事事以家族利益为先。国事天下事,在他们看来远远比不上家族的利益。

    李世民想要对付他们家族,便是他们的敌人。崔中平口称“陛下”,但言语间也没有对皇帝应有的敬重,反而有股敌视之意。

    “看来,我们也别无选择不过……”卢子建很快就决定了下来,世族强大,但与李世民这位皇帝相比还是渺小的,覆灭他们只在顷刻之间,不趁着世族之力还能让李世民忌惮的时候挽回败局,寻找求生之路,等到国家摆脱对于世族的依赖后,他们将再无反抗之力,但这毕竟牵涉皇权,关系到家族的生死存亡,也不能大意,道:“这李泰当真能做一个有为之君?”

    卢子建是当世大儒,虽以家族利益为主,但也不想支持一个无德之人,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崔中平如实道:“李泰或许不及李世民英明神武,但喜好儒学,崇尚儒学,推广仁政。这点即便是好战的陛下也远远不及,他对儒学的研究,几不在我之下。假设为君,可为仁君。如今大唐储君呼声最高者,莫过于太子李承乾、吴王李恪与魏王李泰。李承乾的支持者以长孙无忌为,长孙无忌是何等角色,不言而喻,我等心知肚明。即便陛下对我们网开一面,不斩尽杀绝,以长孙无忌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的罢手。完全可以肯定,李承乾继位,我等无葬生之地。李恪为人有李世民之风,亲贤臣,远小人,若为皇帝,可算是有为之君,但他与寒门士子走的极近,成为储君,我们世族的地位堪忧。唯有魏王李泰对于我们百般示好,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支持他。”

    卢子建点头道:“分析正确,合情合理当前形势确实危机,能够依附李泰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唯一之法,老朽同意了,小崔,便说说你来我这的真正目的吧”

    崔中平道:“李承乾不得圣心,世人皆知。年后不久,便是陛下四十岁寿诞。如今大唐富强,万邦来贺,届时必然热闹非凡。只要李泰在此时能讨得圣心,在各族使节面前盖过李承乾,则有望取而代之。我听闻卢老手中有王右军的《快雪时晴帖》,故而冒昧相求。”

    卢子建摇头苦笑:“小崔啊,你这可是要我的老命啊”

    王右军,王羲之,古今第一的书法家,他的字在市面上万金难求。

    《快雪时晴帖》是王羲之的得意之作之一,虽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或许比不上他本人的《兰亭集序》,可也是流芳千古之巨作。

    卢子建深爱之,视为第二生命。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的墨宝人尽皆知,崔中平言外之意,显然是想让李泰用《快雪时晴帖》来讨李世民欢心了。

    卢子建心疼肉痛,却也大方的让人将《快雪时晴帖》取来,交给了崔中平。

    与家族利益相比,这《快雪时晴帖》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崔中平满意离去。

    卢子迁掺扶起卢子建,突然道:“祖父,曾孙儿想往长安一行,为我卢家贡献力量。”

    卢子建沉默片刻道:“也好,鹰长大了,终有独自飞翔的一天。你的才智,祖父很放心,有你在暗中策划,李泰取得皇储之位的机会将会大大的增加。”

    卢子迁淡然一笑:“祖父误会了,曾孙儿不打算成为李泰的幕僚,在李泰麾下,孩儿无用武之地。倒是听说皇太子李承乾与杜荷有血海深仇,有心为皇太子李承乾效力,借刀杀人。”

    卢子迁这个“刀”即指李承乾,又指李世民,杀的人即是杜荷,又是李承乾。

    尽管李世民才是真正意图打压世族的脑,可他是皇帝,无人能够将他如何。所以次之的杜荷才是最大的劲敌。

    杜荷三番四次阻碍世族展,已成他们的心腹之患,必须除去,以策万全。但杜荷深得李世民器重,想要除去他,却不容易。不是非一般人,真没有这个本事办得到。

    李承乾恰好不是一般人,作为大唐的皇太子,他是最有希望成功的一个。

    同时李世民是千古一帝,他继位不过十三年,所取得的成就让世人瞩目,任何人都难以在他眼皮子底下耍什么鬼伎俩。

    李承乾与杜荷死磕导致的结果有只有两个,其一、杜荷死,李承乾因此受到了牵连,失去皇太子之位,再不然杜荷活,李承乾功败垂成,依旧失去皇太子之位。

    前者固然是一举两得,但后者也能使得卢子迁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他选择李承乾而不选择李泰的原因。

    成功了,他借李承乾的手,杀了杜荷,李承乾自己将难逃恶果,失败了,照样是他借李世民、杜荷的手,除去了李承乾,给李泰创造机会。

    由此也可见卢子迁之毒,确实深入骨髓,让人不寒而栗。

    此时在与李逸风闲谈的杜荷突然觉得背脊一阵凉,冷飕飕的,暗自奇怪,心道:“自从赢了长孙老狐狸后就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怎么又来了?”他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道:“李兄,不知今后有何打算?”

    李逸风笑道:“云游天下,我与灵灵商议好了,行走天下,一边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边配合地方官府通缉要犯。好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

    杜荷笑送李逸风出了大门,看着两人远去的身影,没来由的一阵预感,再次见面的时候,还会有一番精彩的故事。

    当天夜里,为了泄昨日的郁闷,使出了浑身解数好好的惩戒了长乐,直将她弄的下不了床来,看着如泥一般动弹不得的长乐,方才罢休停战。

    第二天天明,杜荷收到了房遗爱的邀请。

    城内迎宾楼,杜荷在长安的好友一应俱全:东道主的房遗爱自不用说,罗通、李家兄弟、李敬业、程家的八个活宝还有席君买等等人物都聚集在了一起。

    房遗爱举杯笑道:“这场酒宴本来应该在大哥回来的当日就准备的,不过罗通说了,大哥离家一年,应该留点时间先陪陪家人,所以呢,就推延到了今日,大哥勿怪”

    一年不见,房遗爱成熟了许多,也许是要做父亲了,举止不再轻佻,身上散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据他了解,房遗爱的婚姻生活很美满的,也许是当日长乐的所作所为,当初长乐跪拜杜如晦夫妇之举,让李世民下了一道圣旨,表示大唐以仁孝治国,长者为尊。在公婆面前,公主亦当履行媳妇孝道。

    这道圣旨一下,跋扈的公主收敛了许多,那些个性本就温和的公主更如常人一般侍奉公婆。

    阳城公主自幼受到长孙皇后的管教,并无公主恶习。对于这位妻子,房遗爱还是很满意的,烟花之地也不再去了。

    想起房遗爱历史上的婚姻生活,再看看如今,杜荷由衷的为自己的兄弟能够摆脱高阳这位婚外恋的先驱者而感到高兴,不免心想:“究竟是谁有幸能够娶到那极品人物?”想着曾经在自己床底意图听自己与长乐洞房的人物,心底恶寒,为她未来的夫婿祈福。

    杜荷笑道:“诸位兄弟的心意我收到了,阔别一年,错过了许多事情。遗爱的婚礼,明达长子的满月酒等等,这里我一一补上,每人各敬三杯,权当自罚。”

    他们都知杜荷酒量极佳,千杯不醉,跟着一同起哄。

    杜荷连干二十多杯,面不改色的跟他们畅谈起来。

    说到兴头上,李敬业勾搭着他的肩膀道:“杜兄这一年不在长安,可是亏大了。你可知道,你错过了一场举世无双的盛宴哪”

    杜荷一笑:“举世无双,这词用的,我心痒痒,不知什么盛宴,称得上举世无双?”

    罗通接话道:“可是公孙夜月的剑舞,我也看了,称之为举世无双,一点也不为过。”

    李敬业说话喜欢夸大,罗通却是实实在在,连他都说举世无双,真将杜荷的兴趣提上来了,正欲开口询问,忽听街上传来一阵惊呼:“公孙姑娘来了,快来看啊”

第二十七章 令人沉迷的背影

    第二十七章令人沉迷的背影

    这一听公孙夜月的剑舞,杜荷本能的想起自己无意中拾得的那块腰牌,想起了历史上的公孙大娘,自然也想起了杜甫的那“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嘀咕道:“同姓公孙,不知这公孙夜月与历史上的公孙大娘有何关系?是同一人,还是……”

    如此一想,也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可笑。公孙大娘是开元年间的人物,前后相距了高宗、武后、中宗、少帝、睿宗等几代人,又岂会是同一人?不过都姓公孙,而且玩的都是剑舞,之间未必就没有什么联系。

    他也擅剑,对于那称得上“举世无双”的剑舞来了兴趣,听到外头传来公孙姑娘来的消息,心中一动,问道:“这公孙姑娘可就是那公孙……”

    他问向李敬业,但话未说出口,那家伙已经冲到了窗外眺望,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古代追星族的模样。

    不仅是他,房遗爱、程家的八个活宝也是如此,一票人挤在窗口,你挤我推,将几扇临街的窗口占据着严严实实的,唯有罗通、李家兄弟等依旧在位子上,自若的饮酒。

    罗通接着杜荷问题答道:“应该不是,据说这剑舞是隋朝锦绣坊的传人……”

    “锦绣坊?是什么东西?”杜荷茫然不知,估计是什么出名的歌舞乐队。在古代这种歌舞乐队可不是什么吃香的活儿,统称“ji”。

    这类的团体即便再如何的出名也不会记入史册的。

    罗通见他真不知道笑着解释道:“锦绣坊是隋朝著名的歌舞场所,坊中有一复姓公孙的头牌,擅舞双剑,据说剑术出神入化,在长安风靡一时。连杨广那暴君也闻其名,将她招入宫廷献舞。不久更是将锦绣坊聘为御用舞坊,可前后不过十日,锦绣坊就被暴君以叛贼的罪名,尽数诛杀,一个不留。具体原因谁也不清楚,只是市井传言,杨广看上公孙氏意图将她纳入后宫,但公孙氏抵死不从,以利器伤了杨广,导致锦绣坊的灭亡。不知什么原因,在一个月前,一个容貌绝美的姑娘,以宾客的身份在长安的平康坊,打着锦绣坊的招牌,以惊世剑舞震撼了整个长安。她在长安出演三天,演出三场,除了第一场人气稍有不足以外,此后两场,场场爆满,尤其是最后一场,平康坊容纳万人的广场,任是挤下了五万余众,还有数万人在广场外围挤不进去。为此朝廷甚至出动了所有的巡逻兵将,维持治安。”

    杜荷听的咋舌,惊讶道:“还真不可思议。”

    李业诩惊叹道:“原先我也觉得传言夸大,但受不住敬业的邀约一同去看了。这才明白传言未必无因,那剑舞确实精彩,无怪能够惊动长安。”

    李业嗣道:“那公孙夜月不仅舞资出纵,剑法一样群。我奶奶说她的剑法完全能够与青莲一较高下,武艺也未必输于我等。”

    让他们几人轮番一说,杜荷对于这个公孙夜月更是好奇,摸了摸鼻子,懊恼道:“看来我还真错过了一大盛况……喂,你们让一让,给我个位子。我倒要看看这个公孙夜月究竟是何妨神圣,竟然能够得到明达、业诩、业嗣的一致赞美”

    面对杜荷的话,一群**完全视若无睹,他们的心,他们的神都让那个公孙夜月吸引去了。

    杜荷双手按在最魁梧的程老大双肩,轻轻一跃,跪在了他的肩上,探头向外望去。

    程老大自幼习武,双肩能扛千斤之力,杜荷身上的这一点点重量,微不足道,也不以为意。

    杜荷往街上眺望,他们所在的迎宾楼本就位于繁华地段,人流量极大,这一汇集起来,只能用人山人海四字形容,心中也为公孙夜月的人气而惊叹,从传出她到来的声音起至现在不过短短的一杯茶功夫,但街上已经簇拥了上千人,宽阔的长街两侧聚满了欢呼的群众。

    在长街中央一道水蓝色的背影吸引住了他的眼球:在街道的前方东宫太子府的十名骑士簇拥着一位身着蓝色衣裳的女子骑徐徐前行,水蓝色的长襟在微风中飘荡,给人一种大海般的神秘,如梦似幻,还未回过神来,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街道的转角处。

    杜荷略微失神,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背影,但那惊鸿一瞥的背影居然给他记忆犹新的感觉,情不自禁的心道:“仅仅一个背影就如此的动人,让人无法忘怀,她应该是一位绝色佳人吧”

    如此想着,心中升起了淡淡的后悔遗憾,觉得没能瞧见对方的庐山真容,实在是一大憾事。

    李敬业见杜荷脸色不佳,笑道:“杜兄放心,公孙姑娘在半月前离开长安,而今却去而复返,而且与东宫走到了一路。照我看来十之**是太子为在陛下寿诞这天讨陛下欢喜,将她请回长安的。若真如此,杜兄不愁见不到她一面,也不愁瞧不见她的表演。以杜兄的才气,指不定还能讨得佳人芳心呢”

    杜荷白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这家伙有色心没色胆,其实是自己想上,但却极度的惧内,只能过过嘴巴瘾,教唆他人行动,自己却不敢越雷池半步。

    那个神马的“严重性妻管严”,指的就是这位仁兄。

    值得一说是的李敬业的妻子的房夫人的远方表亲,据说驯夫之术,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在这里为他默哀三秒。

    “可惜了”程老五愤愤不平的叫了一声:“这人比人,气死人啊什么另有要事,我看就是一个攀龙附凤的种。”

    此话一出,程家的几个兄弟都开始表露不平。

    李敬业不满道:“这公孙姑娘怎么得罪你们兄弟了?”

    “哼”程家八活宝中,唯一一个稍微沉稳一些的老大程处默道:“就在十天前,老五亲自找到了她。希望在新年里,能够为家里的老头子表演,让老头子乐呵乐呵。可她却说另有要事,不能随行,还打了老五。哼,现在换了东宫的人就不一样了,什么要事,摆明了是看不起我们程家。原先听到他的名字还不信呢,想不到还真是她。”

    杜荷白了程老大一眼道:“请不来,打算用强,结果碰倒钉子了?”他知程家兄弟的霸道,也不相信那个公孙夜月会无缘无故的与程成家人动手,联想起程家兄弟的脾气,瞬间就猜透了事情的关键。

    程处默蛮狠着说道:“呃……这事虽说老五有错在先,但她动手打老五就是不对”

    嘿,那是因为程老五打不过人家,假若公孙夜月不是程老五的对手,受欺负的就是公孙夜月了。

    杜荷心知肚明,但也没有跟他们说理,与程家兄弟讲道理那跟对牛弹琴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懒得多费唇舌了,但心底却是暗自奇怪:程家老五的武艺非一般人不是敌手,公孙夜月能够打赢他,就没有道理打不赢李承乾派去的护卫。

    俗话说得好,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主人,什么样的家丁。

    李承乾性格极差,有恶必报,他的侍卫不可能好到哪里,程家老五亲自都请不来公孙夜月,李承乾的护卫却请来了,这有些不符合逻辑道理。

    公孙夜月回绝程处默另有要事,难道这要事与李承乾有关?

    杜荷有当侦探的潜力,观察力,想象力可用“恐怖”二字形容,他本就思维活跃,爱多想,一现可疑奇怪的事情都忍不住深入的探讨,公孙夜月的存在已经先一步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不符合逻辑的举动,更是让他有一种一探究竟的感觉。

    “公孙夜月,名不经传,却意外的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名震长安,是别有目的,还是自己多疑,这只是一个意外,一个巧合?”他微微一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心道:“回头让皓华好好的查一查此人,看她究竟是什么来头,到底有什么目的。”

    回到家,杜荷立刻就安排了下去,让皇甫皓华去查一查公孙夜月的底,见还有些时间,便到了万年县,来到了安置秦煜的村庄,传授他心法口诀与练轻功的要领。

    虽然秦煜现在还刚刚入门,但从他的表现和进步的情况可以看出,至多不过一年,此子就能够成为他最为得利的助臂。

    回到长安的第五日就是三十晚,守岁的大年夜。

    由于去年杜荷没有在家中过年,今年便领着两位夫人到蔡国公府陪同二老一起过年。

    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过今年的过年较之前年显得比较冷清,只是例行了简单的拜年,并没有生什么奇怪有趣的事情。

    宫廷里很忙碌,但不是为了过年而忙。

    一月二十三日,在这一天,将是大唐皇帝李世民四十岁整的寿诞,宫里宫外似乎为了这次寿诞,已经放弃了过年。

    随着时间的逼近,在大街上已经很明显的可以现到外宾越来越多,各国都因为畏惧大唐的强盛,在这一刻纷纷派出使者上表自己对于大唐的仰慕友好。

    这一天杜荷意外的收到了一份礼物,一份来至于象雄国的礼物。

第二十八章 来至远方的礼物

    第二十八章来至远方的礼物

    年假眨眼过去,杜荷利用年假的这几天空闲,将开江南的方案,步骤以及要点整理成册,写了长长的一篇奏章,将规划什么的一一记录在案。为了保证万全,他还特地的先给老爷子杜如晦过目,让他修改润色,看看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老爷子直接参与了贞观初年的改革,而且还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子,在改革方面很有经验,也给了很有力的建议,让杜荷开江南的整体计划更为的周详。虽说不上是万无一失,面面兼顾,但大问题绝对是没有的。

    在新年过后的第一天早朝,杜荷将这份开江南的奏章呈送了上去。

    几近完美的改革方案让朝中那些意图看杜荷笑话的大臣,大吃一惊,跌碎了一地的眼镜。

    李世民在用人上也很有一手,满朝文武或许政见不一,也会有些矛盾,但朝中并无奸佞,都是为国为民的良臣。尽管也有不同意杜荷意见的,但为的也是唐朝的利益。

    开江南终究是是利国利民之举,李世民、房玄龄、杜如晦以及一干尚书省的官员支持之余,同样身为宰相的侍中魏征出人意料的成为了此次改革最有力的支持者。

    魏征道:“我大唐经济主要源于丝绸之路,此正是我朝优点,亦是最大缺点。就如年前高昌一役,高昌小国却能轻易断我朝经济命脉,前景实在堪忧。我大唐对于丝绸之路依赖过重,开新的经济命脉,势在必行。依照杜员外郎之言,在大海中还有无数国度,能与他们建立往来,确可促进我大唐经济展。至于两季水稻一说,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然杜员外郎敢说此话,想必也不会无的放矢,成功则利在千秋,便是失败也不损失什么,不妨一试。”

    杜荷一直对魏征抱有很大的成见,从最初的闯皇宫开始,那家伙就一直的与他做对。提议举办勇者角逐他反对,提议严惩吐蕃人他反对,提议征讨高昌,他又来反对,就好像是诚心与他作对跟他为敌一样。

    所以尽管这家伙在历史上大名鼎鼎,也是大唐名相,但杜荷一直以来都对他嗤之以鼻,听他全力支持,也想起了杜如晦的话“你魏叔父为人虽然古板了些,但他那尽忠职守之心,为父也自叹不如。朝堂上你与他政见不一,为父不予过问,但若在朝下无礼,没大没小,休怪为父,家法伺候。”

    “看来,这顽固的家伙倒也不是那么讨厌”杜荷撇了极力赞成开江南的魏征一眼。

    此事李世民默许、房玄龄、杜如晦、魏征三名宰相认同,个别几个反对的朝臣又岂能阻碍大势?

    关系到大唐万世基业的决议在杜荷的提议下,在满朝文武的赞同中定了下来。

    不过决定此议的人,除了杜荷,没有一人想象得到这开江南将会给大唐带来何等翻天覆地的变化。

    即便是后来李世民因年事高,退位以后,子孙问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几项决定是什么。

    李世民毫不犹豫的回答:“重用杜荷,开江南……”

    不过事情也不全是如此的一帆风顺。

    一些不注意的细节问题也在执行的时候接踵而来。

    先出现的是船只问题。

    这要开海上贸易,航海事业必须支持。

    恰恰这是唐朝的短处,倒不是因为大唐的造船技术不达,相反这个时代大唐的造船技术是世界顶尖的,不过就是入不了海而已。

    唐朝的船只多用于水战,当年河间王李孝恭平定南方时,曾大造战舰,练习水军。当时他们造的艨艟战舰,一艘可乘坐两千兵马,大舰从甲板起,楼高五层,高达十二丈,每艘战舰上都有抛石车、强弩等威力巨大的远程武器。

    李孝恭借助这种战舰之威灭萧铣,镇压辅公祏,破广陵、丹阳,平定江南,立下不世功勋。

    这容纳两千兵卒的战舰是何等威武,驰骋在大江上又是何等雄壮。

    可就是因为唐朝时期的战舰重视江战湖战也便丧失了航海之力。

    两千人的战舰一天所用之粮不少,一月所用之粮更多,航海一去,少说也是十月八月的,所耗的粮食就更多了,这两千兵卒反而成了负担负累。

    故而适合江战湖战的战舰,根本无法在海上远行,想要开拓海上贸易这海上运输的唯一运输工具……货船就成为了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难题让他人接手,即便花上十年,也造不出一艘真正能够在海上行驶的货船来。

    但杜荷不一样,他有着一千五百年以后的知识,这还要归功于他年轻的时候玩的一些经典航海游戏,如《大航海时代》、《大航海家》系列、《海商王》系列,这些游戏都是讲航海时代的故事。

    虽说游戏故事是假的,但为了最求高品质,里面的船只都是仿真的,游戏中的国家、城市、船、炮等的设定充分尊重了史实,什么前桅、主桅、尾桅,什么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大桅横方型帆船,什么英国双桅三角帆船,什么北海多桅横方帆大船等等模样都记得清楚。

    当然还是如以往一样,细节方面他是不清楚的,但他将船只的构造绘画下来,个别地方辅以后世中力学原理,然后在请来大唐一流的造船师傅研究制造。

    有模样有版图,只要在细节上加一把力,海上的货船就没有造不出来的可能。

    杜荷在处理好手头上的工作,回府前特地往造船工地上巡视了进展,见工匠已渐渐的领悟要领满意的策马回府。

    来到坊外街口,忽然一队异族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来头似乎不小,一个个都是身披刀剑的战士。

    一个面目慈祥的老者从人群中跃出,一手横于左胸口,弯腰行礼道:“尊敬的驸马大人,不知可否耽误你一些宝贵的时间”

    杜荷目光在老者脸上逗留了一会儿,觉得他很面熟,从他的礼节、衣着打扮来看辨认应该是吐蕃西藏那边的人,一道秀丽的身影在脑中闪过,记起了来人的身份:“哦……我想起来了,你是象雄国的大相,叫萨,萨什么迪?”

    慈祥老者笑道:“驸马大人好记性,在下正是象雄大相萨桑迪。”

    杜荷目光在人群中扫视,没有现心中的那道身影,略感失望,道:“大相,瑶池公主没来吗?”

    萨桑迪摇了摇头,低叹了口气道:“并非公主不想来,只是国王最近身体不适,作为儿女,公主不能前来。”

    杜荷遗憾的应了一句,有着些许的失落。有了长乐、李雪雁,他那风流的性子收敛了许多,但对于那远在天边的那个曾经跟他说‘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的瑶池公主却始终挂着几分的思念,想她过的怎么样,想她是否忘记自己嫁人了。

    萨桑迪微微一笑道:“公主在来之前我带来了一封信和一样礼物,说是要亲手交到驸马大人的手中。”说着,他从袖中拿了封信,又挥手牵来了一个小家伙。

    杜荷双眼登时亮了,直勾勾的望着那小家伙。

    小家伙是一条狗,是一条标准的金色藏獒。

    它的头颅宽大,头顶部呈拱形,有一条轻微的沟槽,从头顶顶部延伸到头骨的中部,颈部的鬃毛将成个脖颈都藏了起来,活脱脱的一只威武的小狮子。

    萨桑迪见杜荷表情,笑道:“公主说驸马大人喜欢小动物,尤其是藏獒。恰好藏獒是我族部的特产,无论如何也要让我带一只来送给大人。大人可别小看了这小家伙,藏獒也分好几种的。这小家伙是獒中的王,因为体形酷像狮子,我们称它为藏狮,是高原上最威猛的獒犬,凶悍无比,可斗虎豹。尤其是这种毛色的藏狮,更是藏狮中的王者,即便是我族中也仅存三只而已。若非公主一心赠送,若非驸马大人对于我象雄国有大恩,这藏狮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相送的。”

    杜荷大喜过望,上前将藏狮抱在怀中。

    岂料藏狮却伸爪撕抓他的衣袖,一口咬在了他的衣袖上“撕拉”一声,上等丝绸做的衣裳,居然让小家伙撕裂开来。

    杜荷有些呆住了,这需要多大的力气,这小家伙还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他酷爱藏獒,所以对于藏獒很是了解,也知藏狮这一种类的獒犬,藏狮的性格比藏獒更为暴躁,更加容易怒,而且更具有攻击性。如果是力量和体型相当,藏獒完全不是藏狮的敌手。两者一样的凶猛和凶残,有极强的防卫能力,都对主人极为忠诚。但藏狮比藏獒更聪明,更识训。

    他怀中的藏狮至多不过几月大,还未成年,却有如此力量,也许真能斗虎斗豹也不一定呢

    杜荷不管怎样安抚,始终无法让小家伙安静,反而越安抚越暴躁,不过片刻,他的袖子已经让小家伙咬的一条条了。

    他求助似的望向萨桑迪。

    萨桑迪也束手无策道:“驸马大人还是将它放下来把,藏狮对主人的忠心胜过一切动物,一但藏狮认主,它便不会再认第二个主人。为了防止这只藏狮认主,我们一路上都用粗暴的方式照顾它,所以它的脾气很暴躁。除非驸马大人坚持不懈的细心呵护,让它感动认大人为主,不然只有杀了它,才能让它听话。”

    嘿嘿,在古代最凶猛的野兽不是狮虎而是犬,只是后来犬让人驯服了,所以越来越没用了,就跟动物园里的老虎一样。

    唐朝的时候犬的野性犹在,所以这藏狮将来会有些变态,书友们要有个心理准备

第二十九章远方的思念

    第二十九章远方的思念

    杜荷听萨桑迪这样一说,方才恋恋不舍的将怀中的小藏狮放在了地上。

    小家伙呲牙咧嘴的跑在一旁无人处,警惕的望着众人,身上那黄灿灿的毛都竖了起来,只是因为脖颈出捆绊着绳索,它也无力逃跑,那模样既威武,又有些可怜,看的杜荷都有些心痛了。

    定了定神,他将萨桑迪一行人请到府中叙话,让人备上茶水,问起了吐蕃的情况。

    这些年他比较繁忙,也没有留意吐蕃的情况,今日见到萨桑迪才想起吐蕃还有一位松赞干布。当初因为吐蕃有严重的高原气候,他明智的劝说李世民避战,以谈和取利为上,最后迫使吐蕃割让出了青海一地,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换来了和平。

    但杜荷心底清楚,松赞干布野心很大,是那种不甘于人后的豪杰,只要吐蕃强盛起来,还会成为大唐的心腹之患,对于吐蕃的形势还是有些在意的。

    象雄国与吐蕃之间,有着很深的摩擦,关系一直处于险恶地步,从萨桑迪这里一定能够知道吐蕃的消息。

    萨桑迪身为象雄国的大相,才能干略,自非一般,听此一问,也明白了杜荷心中所忧,知大唐对于吐蕃也并非完全放心,心中暗喜:象雄国在西北拥兵十万,也非弱国,但吐蕃更强。

    虽然经过交川道大捷,吐蕃实力大减,论兵力并已不胜于象雄国,然将士智勇武,谋臣智计,象雄国却要逊色许多了。

    尤其是吐蕃的君王松赞干布更是文武双全,他十三岁起,领兵作战,仅有一败。象雄国偏远小国,地广人稀,实在难找一个足以匹敌松赞干布的存在。

    松赞干布也一直对象雄国虎视眈眈,只因杜荷之故,象雄国已与大唐建立了良好的邦交,不敢妄动而已。只要松赞干布称雄西南之心不死,象雄国早晚会有一日要与吐蕃兵戎相见。

    大唐不愿坐视吐蕃壮大,也就意味着他日吐蕃攻打象雄国时,唐朝不会坐视不理,有大唐王朝作为保护伞,区区吐蕃又何足可惧?

    当即萨桑迪将吐蕃最近的动向告诉了杜荷。

    杜荷听了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松赞干布太可爱了,又或者说禄东赞在松赞干布的心中地位太高。当初为了让吐蕃人答应大唐割地赔款的决议,他让人仿造禄东赞的笔迹,将祸水东引,教唆松赞干布起兵攻打南诏。想不到这松赞干布还真听话,经过一年的备战,第二年就展开了对南诏国的入侵战。

    南诏国可不是软柿子,想捏就捏。

    虽然还是奴隶制国家,但那里正是现在的云南全境外加越南、缅甸的部份土地,以山林为主,地理环境极其险恶。南诏人又擅毒,占据着地利优势。别说是吐蕃,即便是大唐,不出动三十万以上的兵马,短时间内也拿不下来。

    所以吐蕃有些悲剧了,碰到了硬钉子。

    在这两年中,吐蕃连续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入侵战,最大的一次兵力甚至到达了十万人。每次大战,吐蕃都能够取得一定的战果,打几个漂亮的胜战,但最后都会因为深入敌方腹地而衍生的各种因素,不得不退兵的。

    两年连绵不绝的战斗,让吐蕃与南诏之间结下了无法化解的深仇,两国边境的战斗,已成了家常便饭了。

    杜荷当年的祸水东引如今已经取得了奇效,在历史上有着赫赫威名的松赞干布和他一统的吐蕃,在这两年中,国力越打越弱,几乎用尽了他自己多年累积下来的根基,后世中那个能与大唐对抗的吐蕃帝国,已经失去了崛起的最佳时机了。

    话虽如此,不过杜荷还是不敢小觑类似于松赞干布这样的历史名人,心道:“既然萨桑迪想拌上我大唐这棵苍天大树,以作依靠,不妨利用他来监视吐蕃的一举一动,以防他再度壮大,成为大唐帝国的绊脚石。”

    杜荷将萨桑迪送出了府邸。

    与聪明人讲话就是轻松,象雄国比不上吐蕃,杜荷不愿看到吐蕃崛起,两人正好一拍即合,心领神会的达成了一个没有明说的秘密协议。

    独自一人来到偏院的僻静处,杜荷拿出了瑶池公主给他的信,这刚看了几个字,心头就觉得暖乎乎的。

    信的开头两个字就是“想你”

    随即又写:“怎么样,我的字写的不错吧现在的一字一句都是我自己亲笔写的呢回到象雄以后,我就开始想你了,好想好想。你们唐朝有一句话,叫做*屋及鸟,是说喜欢一个人会连他屋子里的鸟也喜欢。我想多了解一下你,也就请了一个先生,开始学习你们唐朝的文化了,为的就是能亲笔给你写一封信。这这封信之前,我曾寄出两封,只是没有任何的消息,连送信人都没有回来。可能是路程太远,生了意外,没有送到。希望是这样,要是送到了,你却不给我回信,那我可要伤心死了。”

    “在前些时候,我得知要派使者前往长安为大唐陛下祝寿,可将我高兴坏了。几个晚上都没有睡觉,夜不能睡的。总想着再次见面的模样,想着你有没有把我忘了,有没有像我想你一样的想我。”

    “很可惜,父王,他病了,巫师说他支持不了多久,很可能就要遵从山神的召唤,灵魂服侍山神去了。我很想来,很想在见你,但我不能丢下父王,父王这样,我离不开……”

    “收到我送你的藏狮了吗?好好待它,希望你看到它,就能想起我。就像我看到你掉的玉佩就会想起你一样。”

    “好了,不说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还遵守着我的誓言呢,现在遵守,以后也是一样,直到将你忘记为止。”

    作为异族姑娘,瑶池秉承着极其率真的性格,信中将所有的思念都表露了出来。

    杜荷反反覆覆的将信看了几遍,感受信中的那款款深情,百转滋味上了心头,脑中回忆起惜别时,瑶池公主的誓言“我不知自己有多喜欢你,但只要我没有忘记你,我就不会嫁人。是一年,五年,还是十年……我自己也不清楚”

    想着这话,杜荷只觉得心底堵得慌,好像歉了别人一笔债一样。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不实际行动,便是想千万次也是徒劳无功。”他一握拳头,下了一个决定。

    小藏狮太可爱了,那威武如狮的模样,让人忍不住将它抱在怀里好好的爱抚,只可惜性格过于恶劣,对谁都是凶巴巴的,不是牙咬就是爪抓,让人有些束手无策。

    好在临行前,萨桑迪已经让驯狗的专家指点了他一些养藏狮,训藏狮的技巧,当然也包括认主的关键。

    藏狮极其聪慧,有着极高的灵性,能够听得懂人话,更能看得清人的指示。

    谁对它好,谁对它坏,它分辨的一清二楚。

    往往第一个用心照顾它的人,让它视为主人。只要表现出友好,让饱受粗暴对待的它,感受到温暖,小家伙就会全心全意的忠于他,直至主人死亡后,自己也绝食而亡。

    这也是藏狮极少的缘故,寻常的藏獒做不到这点,只有藏獒中的王者……藏狮才有如此灵性。

    杜荷根据萨桑迪的方法照顾着小家伙,他本来就喜欢藏獒,即便萨桑迪不说,他也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如此连续喂养了十天,小家伙第一次对杜荷摇起了尾巴,已经不在是呲牙咧嘴的对待了。

    当时可将杜荷乐得,一蹦三尺高,欢喜的就跟小孩子似得。

    长乐并不怎么喜欢小家伙,因为在小家伙入府的第一天就将她的爱猫给咬伤了,若不是小猫机灵,爬上了树,指不定就是一具尸体。

    看着那那血淋淋的小猫,可把长乐心疼的。

    虽然杜荷也喜欢小猫,但更喜欢小家伙,处处维护,长乐也没有法子。

    李雪雁倒是很喜欢小家伙,不过小家伙太凶,她只敢远观而不敢近碰。

    随着一月二十三日的逼近,长安也越来越热闹了。

    各国使节云集,整个长安都呈现一副节日的气氛。

    杜荷身为左威卫将军,这几日也异常的繁忙。

    左威卫负责皇城东面的守备,这皇城东面恰恰是大唐招待各国使者贵宾的地方。

    赶来的使者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且还有些敌对的势力,他们住在一处,难免会生口角,然后私斗。

    连续三日,由杜荷亲自过问的私斗就过了三起。

    这天他在军营中处理军务的时候,又得到了使者私斗的消息。

    “这般混蛋,有完没完”杜荷让罗通去处理此事,但这临时找不到人,房遗爱主动请缨,表示一定妥善处理。

    杜荷白了他一眼,让这家伙处理这种事情,只会将事情闹大,不得已只能亲自走上一趟。

    来到事地点,立见在大街上两人厮打做一处,你来我往,拳拳到肉,出手绝不容情,定神一看,现其中一人他认识,正是当初打算跟他抢长乐,让他打败的大度设,另一个虎背熊腰的也是一样壮汉,看模样应该是东突厥的人。

    他们都红了眼睛,不知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他彼此双方都打出了杀机。

第三十章 天马神驹

    第三十章天马神驹

    “住手”

    东突厥、薛延陀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一个在北方、一个在西方占据着极为广泛的土地,拥有着不俗的后继力量。当然这股力量现在远远比不上大唐,但只要大唐生什么事情,陷入低潮,这股力量就变得格外可怕了。

    他们能够狗咬狗,那自然是再好没有的了,但是这里是大唐国都,可不是两狗撒泼的地方。

    街道上的两人已经打出了火气,哪里会在意杜荷的叫喊。

    大度设与那汉子扭打在一起,使出了摔角技巧,都要将对方摔倒。

    杜荷冷冷一笑迈步上前,双手手指分别在两人手肘处轻轻一弹。两人竟如受重创,相继退步。他一手擒住一个,直接使出卸骨绝技,将他们的手臂关节给卸了。

    大度设与那汉子立时分开,失去了战斗力。

    大度设还好,早知杜荷武艺了得,那汉子却是惊疑不定,暗想:“我与大度设四条臂膊怕不有千斤之力,那少年英俊文秀,更兼如此年幼,如何拆解的开?还在转瞬间卸了我们的臂膀?”

    杜荷双手横在前胸,道:“我不管你们谁对谁错,要打回草原上去,聚集兵马,真刀真枪的干一架,以实力定输赢。这里是大唐,别在这里让我们看笑话,丢人”

    大度设冷哼一声,技不如人也觉得面上无光,不好意思在做纠缠,领着人马散去了。

    那汉子却不依不挠,叫喝道:“大度设,你这王八羔子,不将马还我,不许走。”

    大度设理也不理,做贼似得大步离去。

    杜荷心中却是一动,闪身挡在汉子的身前,惊疑问道:“什么马?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你”

    汉子脸色焦急,但在杜荷面前却也不敢放肆,那一手分开两人顺带卸肢的绝技,足已表示眼前此人不是等闲,自己绝非敌手,也不敢硬闯,定了定神,只好道:“天马,是我草原上的天马,让他们抢去了。”

    杜荷摸了摸鼻子现眼前这位东突厥的汉子再说“天马”的时候,用上了无比虔诚的语气,眼中闪过异色:这优秀的战马讲究地域的,就如南橘北枳一样。橘子长在淮河南边就是橘子,而长在淮河北边就变成枳子,虽然两种植物的叶子一样,它们果实味道截然不同。马也是一样,同样的马种在中原长大就是不如在北方长大的一个道理,正是因为水土不同的缘故。

    西北乃苦寒之地,在西北方长大的马不分种类都拥有着吃苦耐劳的先决条件。

    所以西北有着最优秀的马种和最适合战马繁殖的土地,拥有着数之不尽的优秀马匹。而东突厥正是那一块土地的统治者,能够被坐拥无数优秀马匹的民族恭恭敬敬的称之为“天马”的马,这绝对是一匹足以让任何人眼红疯狂的神驹。

    杜荷故作严肃,佯怒道:“当真如此?大度设胆敢在我大唐境内抢掠使者神驹,岂有此理这位来至远方的朋友,你跟我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下杜荷,正是这里的守卫将军,我可以给你出头,要回那什么的天马。不过……你的告诉我实情,让我分析对错以后,才能决定插不插手。”

    他这一自报姓名,东突厥的汉子立刻动容。

    “杜荷”二字在西域的威名已经不亚于他在中原的名望。

    东突厥的七万兵马让他六千杀的干净,更是让东突厥部为之丧胆。

    汉子一听眼前这个不满二十的青年居然是大名鼎鼎的杜荷,惊呼了一声,态度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是杜将军”塞外异族崇尚武力,杜荷灭他们七万大军,并没有让东突厥切齿痛恨,反而充满了敬意,那是对于强者的尊重。

    “杜将军,我是东突厥使者欲谷设,事情是这样的……”

    杜荷静静听着欲谷设将事情的经过详细的说了出来。

    原来事情生在去年上旬,不知在什么时候在西北方的阿尔泰山附近出现了一匹神骏无匹的神驹,那马就如天上而来,不但充满了梦幻般的美感,而且还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度,甚至智慧。

    天马的消息不胫而走,愈传愈烈。起初还以为是谣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天马的牧民以不下上百人。此事当即引起了附近族部的注意,地方部落已经聚集人马擒抓天马了。

    附近的部落出动了上千优秀的牧民,驯马师,但他们始终奈何不得天马分毫。

    最终消息传到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耳中,当然也传到了东突厥可汗咥利失那里。

    草原上的民族对于马匹情有独钟,为了一匹神驹血流成河是常见的事情。

    薛延陀与东突厥一般,都是属于游牧民族,根据水草而迁移,没有固定的疆界,阿尔泰山恰好是双方公认的分界点,属于两国的心中地带。

    天马的归属也展开了激烈的分歧。

    真珠可汗与咥利失谁也不让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里就出动了十万大军为围捕天马,二十万人将阿尔泰山围了个水泄不通。

    薛延陀的军队最先现天马的踪迹,可在追逐中天马的时候却意外的将天马驱赶到了东突厥的军营中,让咥利失给擒住了。

    真珠可汗如何能够咽下这口恶气,当即派人讨要,并且出动大军逼迫。

    东突厥上下也都是硬汉子,虽知道实力不如薛延陀,但依旧抵死不从,双方在草原上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东突厥、薛延陀在总体实力上,自然是薛延陀更胜一筹,但说起兵卒勇悍,训练有术,双方都是游牧民族,都是弓马娴熟的战士,彼此之间并不逊色多少。他们都出动了十万兵马,这对决起来也是势均力敌。

    东突厥吃了一些小亏,但却从容而退。薛延陀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不敢贸然追击,深入东突厥的腹地。

    双方也因此结下了血海深仇。

    因为东突厥当初与唐朝为敌,杜荷、侯君集分别将他们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导致自身实力大减,需要一笔庞大的资金来扩充实力,以达成制霸西域的野心。尽管东突厥在大唐面前败的极惨,但始终不忘制霸西域。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咥利失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天马带到大唐马市贩卖,以换取巨额钱财,壮大自身实力。只是他们万万料想不到,天马在送往马市的途中遇上了大度设。

    大度设此人为人狂妄、目中无人,为人处世,恣意妄为,才不管这里是不是大唐的国都,直接动手将天马抢了过去。

    欲谷设得到消息,纠集了人手打算将天马抢过来。彼此双方都不敢在这大唐国都干群架,所以约定比武斗输赢,谁胜天马就归谁所有。因为杜荷的介入,双方约定破碎,天马依然在大度设的手中。

    杜荷微微一笑道:“具体缘由我以知晓,假使你说的无误,此事确实是大度设的不对。这样吧,此事我接下了,但是非对错,我不好评判,便让陛下来定夺吧”

    话如此说,但心中却存有另一种打算。

    那天马能够让东突厥、薛延陀这类草原上的强豪疯狂,绝对不会是寻常马匹,称它为神物也不为过。俗话说得好,宝剑赠英雄,红fen送佳人,神驹也应当有一个相称的主人才是。几个异族蛮夷,哪里配得上这上天恩赐的神物?怎么样也要将神驹留下,配我大唐英雄。

    欲谷设还到杜荷真的好心帮他们讨回天马,感激不止,连连拜谢。

    杜荷大义凛然的道:“不必多礼,这是我份内之事”

    当即他便领着兵马来到了欲谷设居住的驿馆,以杜荷的身份,出入驿馆,无人敢阻,径直来到大度设居住的别院。

    这还未踏入院中,口中就听的一声如龙吟一般的嘶鸣,高亢嘹亮,震耳欲聋。

    紧随其后的欲谷设听此声音,激动叫道:“这就是天马的嘶鸣,只有天马才能出如此嘹亮的嘶鸣。”

    杜荷来到唐朝三年,也骑了三年的马,对于相马之数,也略知一二。相马先看其形,再闻其声,马嘶鸣声的高低直接揭示着它的中气如何,中气足,体力耐力自然不差。

    先前那一声嘶鸣,高亢的如龙吟虎啸。

    那声音以胜过杜荷这些年所骑乘的所有良驹,即便李世民坐下的六骏白蹄乌、特勒骠、飒露紫、什伐赤、青骓、拳毛騧的嘶鸣声都远远比不了。

    杜荷还不知欲谷设口中的天马究竟如何神俊,但此刻只闻其声,便以知道即将瞧见的骏马定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神驹,绝对是赤兔、乌骓级别的宝马神驹。

    欲谷设突的冷笑一声道:“这大度设还真自不量力,天马野性极强,极难驯服,我族中勇士上万,尚且无一人能够将它驯服,大度设又有何德何能有本事让神驹认主?”

    杜荷恍然,原先便觉奇怪,东突厥怎舍得将如此神驹拿来贩卖,想必却是因为无人驯服的了它,固然拥有无匹的力量,也是无用之物,还不如卖些钱物实在,随即冷冷一笑,心道:“你们突厥小国没有这个本事,难道我巍巍大唐会连一匹马也驯服不了?”

    ps:这章补昨天的

    公司上出现了些麻烦,受到日本地震的影响,我表哥的厂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很是吃紧,濒临倒闭。

    最近都充当业务员陪客户,加上情节有些不顺,更新吃紧,抱歉了

    从今天起,更新恢复

第三十一章 孤傲的神驹

    第三十一章孤傲的神驹

    杜荷倒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马,能让草原上的民族对之束手无策,大步进入庭院,院子里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夺人眼球的是一匹骏马,一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骏马,确切的说应该是天马。

    天马较常见的马匹要高大出一截,修长而劲健的四肢上条状肌肉好似钢筋铸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肤明亮鲜艳如天上的云彩,在狂风中随风摆动的白色鬃毛看不见一根的杂毛,犹如万道雪花飞舞,在阳光下骄傲地飘荡着。

    它全身充满着爆炸力,牛眼般的双眼,散出狂野的气息,那是孤傲不屈的斗志,隐隐之间还有一些不屑,似乎天下之大,却无人有资格爬上它的脊背。

    让杜荷在意的是面前的那匹天马马鼻以上部分微微向外突出,有些像兔子的头,让他想起了三国时期无双吕布的坐骑赤兔,相传赤兔就是全身火炭红,头呈兔状,因而得名为赤兔。

    “这鼻子也有些象兔子,难道跟赤兔的同一种类的。”他轻轻一笑,胡思乱想。

    杜荷对于相马的知识却知道的甚少,并不知马头是相马最关键的一环。

    在地上大度设狼狈的倒在一旁,显然是让它给掀下了马背。

    天马鼻子冲出热气,高傲的抬着头颅,对于倒在地上的失败者,不屑一顾。

    这马太帅了

    杜荷有些失神,那通体雪白无任何杂色的毛,给人一种梦幻般的美感,让人惊叹,沉醉。如果是在现代,骑它出去把妹的话,绝对比开着劳斯莱斯幻影还要拉风,相信没有任何的妹妹能够抗拒如此诱惑。

    原先杜荷还觉得奇怪,为什么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一匹马而兵戎相见,见到这匹马方才明白,这马在爱马人的眼中是那种能够与貂蝉相比,属于倾城倾国级别一类的,是无价之宝,万金难求。

    这种神驹只能配得上我大唐的英雄

    杜荷原先只是心存此念,但成与不成都不太在意,毕竟只是一匹马,但如今想法完全改变,心底打定主意,便是强取豪夺也要将这匹神驹留下。

    倒在地上的大度设见杜荷与欲谷设一同闯进来,急忙爬起身来,挡在那匹天马的面前,护着它警惕的望着两人。但似乎那匹马并不领情,直接向前一顶,将大度设顶翻在地,然后孤傲的打了两个响鼻,那长长马脸,似乎有着鄙夷之色。

    不会吧?

    杜荷揉了揉眼睛,什么世道,连马也会鄙视人了。

    欲谷设直接是笑出声来,一脸的戏谑。

    大度设让匹马当众给打趴下,本就万分的愤怒,又听欲谷设的笑声,更是恼羞成怒,只是忌惮杜荷在场,没有爆,忍气吞声的质问道:“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杜荷有理在手,也面对质问,表现出一副正义凛然的面孔,森然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这里是大唐,不是你们草原,轮不到你来撒泼,敢当众强抢来我大唐使者的物品,摆明了不将我大唐看在眼底,胆子不小。”

    大度设神色微变,额上不由自主的冒出了虚汗。假若杜荷这里只是为欲谷设出头,大度设全然不惧,可杜荷却将事情的重心放在藐视大唐,在大唐国都为所欲为,这就不仅仅只是一匹马归属的私事了。在刻意的夸大下,已经将此事引成国与国之间的摩擦,不给个合理的说法,引战事也不足为奇。

    大度设心底羡慕大唐繁华,最大的心愿就是攻破长安,坐拥李唐的江山,将汉人的所有土地变成他们薛延陀的牧场。不过他有自知之明,薛延陀虽然拥兵三十万,称霸北方,可依旧不是李唐的敌手,真打起来薛延陀毫无胜算。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话是千年不变的至理名言。

    在大度设眼中,李唐恰是异族,如今薛延陀日渐壮大,李唐一但感受到薛延陀的威胁,双方必将有一场恶战,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绝对不能给李唐任何开战的机会。

    故而面对如此质问,大度设根本不敢正面对抗,只能示弱道:“杜将军,可别听欲谷设胡说八道,这本来就是我族中的马,是先被他夺去的,我只是夺回来而已。”

    杜荷笑道:“这我管不着了,一切话留到陛下面前说去吧。马我先收下了,你们随我去见陛下,让陛下圣断。”他挥了挥手,也不给大度设、欲谷设说话的机会,直接让人将天马牵走了。

    大度设、欲谷设正想说话。

    杜荷眼睛一瞪,沉声道:“你们难道不相信陛下能够秉公处理?”

    两人面面相觑,杜荷事事往李世民身上扯,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说话反对的余地,只能无言默许。

    这就是聪明人的说话方式,其实大度设、欲谷设的身份都不低。

    大度设是薛延陀真珠可汗的王子,欲谷设也是东突厥的王室成员,作为使者来到大唐。对于他们的到来,李世民让王子接待,地位绝对不在杜荷之下。

    但杜荷却处处占据优势,将他们吃的死死的,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杜荷忍不住伸手抚摸它脊背上的鬃毛,一顺而下,那柔顺的鬃毛滑不溜手,就如佳人的秀一样柔、软、滑。

    突然,天马的后蹄毫无预兆的猛踢向了杜荷,那快如闪电的一脚,竟然起了破空声。这一下若是踢中,肉非烂了不可。

    就在踢中的瞬间,杜荷仿佛瞬间移动一般,身形移开了一尺之地,后蹄踢了个空。

    天马撇头似乎看了杜荷一眼,朝天打了一个响鼻,似乎再说:“人类,本帅马的毛,又岂是你想摸就摸得的?”

    杜荷意外的笑出声来,烈马见过不少,这么烈的,还是第一次遇上。

    太极宫,御花园。

    杜荷找到了李世民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李世民正忙里偷闲的遛鸟,听杜荷说了事情的经过,也来了兴趣:“为了一匹马,东突厥与薛延陀在草原上打了一仗?真的假的?”作为一个皇帝,他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

    所以大唐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拥有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的战争,在他看来实在有些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

    杜荷将那匹天马的模样告诉了李世民,也说了马头形似兔子头,笑道:“兔子头的马,看起来有些可爱呢”

    不想李世民听了此话,却露出了动容的神色,白了他一眼道:“你小子没有看过伯乐的《相马经》吧伯乐在《相马经》中有言‘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类型中地王者。”

    原来,伯乐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这些当中以兔头最为出众。

    奔行千里几日事,跋山涉水如平地。

    李世民手指在案几上点了一点道:“既是兔头马,又是最优秀的品种,难怪东突厥与薛延陀会为了它兵戎相见……”他撇了杜荷一眼道:“你看上了那匹马,想让朕出面帮你要来?”

    闻言,杜荷也是大悟,“嘿嘿”一笑,“小婿却有此心,不过据说那匹那性格极其的烈,整个东突厥没有一个人能够将它驯服的。小婿从来没有练过驯马之术,对于此道一窍不通,能不能成功,不敢肯定。但是如此神驹,我觉得应该配我大唐的忠勇之士,而不是东突厥、薛延陀的些家伙。是不是小婿的,小婿真没在意,但一定要是我大唐虎将才行。好东西,应该我大唐独有。”

    李世民亦觉得有理,伸手缕着胡须道:“贤婿这话朕爱听,宝马配英雄,如此良驹,我大唐勇士尚且没有,东突厥、薛延陀又有什么资格?只是……朕毕竟是大唐皇帝,总不能强抢来替朕祝贺的使者的东西吧?朕可丢不起这个脸。”

    杜荷暗自诽谤,但事先也有了心理准备,李世民自恋爱面子的性格已经不是个秘密,必须要有个万全之法,不然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配合自己的,微笑着道:“岳父大人,小婿这里有一个办法,不但可以让欲谷设心甘情愿的将那天马当作贡品献给陛下,同时还能让东突厥分裂,消弱他们的实力。至于大度设那里,小婿同样可以让他哑口无言。”

    李世民对于马匹的归属并不是很在意,但让东突厥分裂却说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大唐需要休养生息,为下一次大战做准备。东突厥是西域的不安因素之一,能够在休养生息之余,不费一兵一卒的消弱东突厥的实力,那是天大的喜事。

    杜荷将自己的计策说出。

    李世民怔了怔,听的是目瞪口呆,心道:“还真够无耻的……有点意思。”

    ps:还有一章,会很晚,大约在…左右,也可能延后,但一定会有的

第三十二章 一箭双雕

    第三十二章一箭双雕

    ps:前一章有个错误,西突厥、东突厥搞混了,东突厥才是被灭的一支,欲谷设是西突厥的来使,已经修改。

    欲谷设坐立不定,这人都存有一定的私心,任何人都不例外。

    事情生,只要关系到自己人,心不可避免的会偏向自己人,这是人之常情。

    大唐与薛延陀之间的关系就如阿哥阿弟,因为隋末动乱,华夏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东突厥趁势而起,成为最强大的力量。即便是李唐立国,也得到了东突厥的支持,这一点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唐武德九年八月,颉利可汗趁机率兵二十万直逼唐都长安城外渭水便桥之北,京师震动。

    当时唐朝根本不具备与突厥决生死的实力,李世民不得已设疑兵之计,亲率臣下及将士隔渭水与颉利对话,许以金帛财物,杀白马以立盟约。

    被东突厥逼迫到这个份上,实在是莫大的耻辱,李世民也直言不讳的说是渭水之盟实际是渭水之耻。

    渭水之盟,避免了唐在不利条件下的作战,为自己稳定局势。展经济、积蓄力量赢得了时间,是唐与突厥强弱变化的转折。在这转折上,薛延陀存在的意义非同小可。

    贞观二年,东突厥内乱,李世民果断的派出了游击将军乔师望暗里联络薛延陀的领夷男,表示支持。夷男得到大唐的支持,创建薛延陀自立,并且依附大唐。薛延陀的自立让突厥的实力一下子减弱了三分之一,也给了李唐决胜的机会。

    贞观三年,李世民册封封薛延陀领夷男为“真珠毗伽可汗”,在贞观四年,大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灭了东突厥,成为了天下霸主,能够灭东突厥,薛延陀给了极大的支持。

    完全可以说没有薛延陀,李世民即便在怎么雄才伟略,也绝无可能在短短的四年里便灭了草原上的霸主。

    此后薛延陀一直都是李唐最忠实的盟友,经常以马、牛、羊、驼、貂皮等进贡唐朝。数量之大,动辄千、万,甚至数万。

    而西突厥因为西域的控制,却是一直与大唐为敌,最近才与唐朝交好,欲谷设实难相信,李世民会在这种情况下不帮助盟友而帮助自己。一但李世民将天马判给薛延陀,一切算计都白费了。

    欲谷设是东突厥始毕可汗之子,因东突厥让李世民灭了,才投奔了西突厥。身份上的优势,让他一直存有异心,不甘居于人下。他想成为可汗,成为西域的霸主。

    只是咥利失的实力不小,以他现在拥有的力量还不足以对付咥利失。

    他需要钱,需要大批的钱来收买西域诸部的支持。

    咥利失提议卖马换取财物展自身的时候,欲谷设便知机会来了,依仗多年来取得的信任,他自告奋勇的充当了此次使者,接下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他知道天马的价值,一但卖出,所得的钱物,足以组成一支强大的军队与咥利失对抗。

    此事是欲谷设意图自立的关键,如今却因为种种意外,眼看就要失去这个机会,欲谷设如何能够坐立的住。

    见杜荷悠哉悠哉的步入偏殿,欲谷设心急火燎的迎了上去道:“杜将军,天可汗是如何圣断的?”

    “唉”杜荷长叹了口气,无奈的耸了耸肩,撇了他一眼道:“陛下听了是勃然大怒……”

    欲谷设眨巴眨巴眼,一脸茫然,心念:“天可汗这是了哪门子的火”

    杜荷左右望了一眼,偷偷摸摸的低声道:“欲大人,你可知陛下在西突厥中最信任的部落领是那位?是你啊……可你……唉,算了,不说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欲谷设巨震,这番话正对了他心中所想,忙拉着杜荷道:“杜大人,这话怎讲,还请直接示下,感激不尽”

    杜荷道:“咥利失表面与我大唐交好,但争夺西域之心一直不死。如今你们用天马换取巨额金钱为的是什么?陛下英明神武,一眼就看出了你们的目的,你们是想用这巨额金钱来展自身的实力,好与我大唐一较高下。”

    欲谷设脸色苍白,这确实是咥利失的用意。

    杜荷续道:“陛下一直以来都不放心咥利失,意图支持一位部落领为可汗,统帅西突厥他本相中了你,可你却为了咥利失来长安卖马,这已经寒了陛下的心了……”

    欲谷设又喜又悔能够得到大唐的支持,远远胜过金钱的价值,忙道:“误会,这全是误会。我来卖马并不是为了咥利失,是为了我自己,想要自立,我需要一笔不菲的资金。杜大人,还请将欲谷设的意思告诉天可汗,对于您的大恩,我永世不忘。”

    杜荷望了他许久道:“我不信你,陛下现在对你也生出了不满,也未必会信你的话。陛下明断是非,已经将天马判给你们西突厥了,拿了马回西域去吧,陛下的寿诞已经不允许你们参加了。”

    欲谷设越想越怕,这哪里是天马,简直就是勾魂阎王的索命符啊,要是真的被赶回了西突厥,他的威信必将大减,别说自立了,不被其他部落吞并就阿弥陀佛了。

    欲谷设忙哭丧着脸道:“杜大人,天马我不要了,就送给陛下,以证我心。还请告诉陛下,我欲谷设是真心依附大唐的,绝对不是咥利失那种小人。”

    “这样啊”杜荷顿了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下来。

    结果自不用说,在欲谷设强烈的要求下,李世民收下了天马,并且许诺支持欲谷设反抗咥利失,让他们狗咬狗去。

    既赚了天马,又能够让西突厥内乱,正是一举两得,一箭双雕。

    这也是杜荷最大的长处,最得利的优势……他知晓历史进程。

    欲谷设掩饰的极好,没有人看出他怀有反意,但历史上明确记载欲谷设在咥利失最失人心的时候,起兵自立,成为西突厥的可汗。

    杜荷只听欲谷设这个名字,根本不用去了解他的为人,就能断定他是一个不甘于人后的野心家,于是摆了个局,让他自己往里面钻,让他心甘情愿的送上天马,心甘情愿的为大唐削弱西突厥的力量。

    ps:网线出了问题,晚更了,这章是昨天的,今天两章。

第三十三章 看了李世民的笑话

    第三十三章看了李世民的笑话

    这解决了欲谷设,就只剩下大度设了。

    欲谷设已经将马送给了李世民,但这马是从大度设手中要来的,还是有着强取豪夺的嫌疑。李世民那自恋追求完美的性格,此事还真不能留下任何的破绽。

    杜荷随即找到了大度设。

    大度设因天马一事,焦虑心急。草原人无不爱马,能够得到类似于那天马的神驹为坐骑,对于一个草原人来说那是上苍的恩赐。虽然薛延陀与大唐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大度设的心底却是明白,严格的来算,马确实是属于西突厥的,只是他们依仗实力强横,想强抢而已。

    假若李世民真的公正处理,判给西突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唉,也不知情况如何了,这个该死的家伙,又来坏我的好事。”他想起杜荷,这牙就恨得痒痒的,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杜荷说怕他们趁他不在的时候生私斗,将他们分开来等候,也不知情况怎样。

    便在他左思右想之际,脚步声响起,杜荷冷着脸大步走进了偏殿。

    大度设心跳出了口腔,也顾不得杜荷脸色不善,逼近前去,询问情况。

    “哼”杜荷冷哼了一声:“好胆子,连西突厥献给陛下的贡品你也有魄力抢。不过你应该庆幸,你遇上的是陛下,宽宏大量的陛下……他顾念与你父亲的情义,没有计较你的罪,只是说,你要是真的喜欢,他便转送给你现在马就在不远的马厩,拿去吧”

    一句话吓得大度设当即冷汗直流,彻底傻眼了,他哪里想过那天马竟是西突厥打算献给李世民的贺礼。自己冒冒失失的强抢了这份贺礼,岂不是在扇李世民的耳刮子?

    杜荷在心底阴阴笑着:马,已经在送了,可也要有胆子收下才行。

    不收下,还能以不知者不为罪的说法糊弄过去,一但大度设收下,则表示他明知道这是送给李世民的贡品,也有心强夺,狂妄的已经能够无视李世民,无视大唐王朝了。

    薛延陀不会永远甘心做大唐的小弟,这点杜荷清楚,李世民也清楚,身为当事人的大度设更是清楚。

    却是如此,他们的胆子越小,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之下,越不敢与大唐生任何的摩擦,以免功亏一篑。

    果然

    大度设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忙道:“误会,这一切都是误会天可汗在我们薛延陀心中是至高无上的可汗,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抢天可汗的贡品,相反我抢夺天马为的正是天可汗在我大度设的眼中,天马只有天可汗这样的英雄才配拥有。西突厥的那般杂碎没有这个资格,故而才贸然出手,打算将天马转赠天可汗,既然现在天马是天可汗之物,那也全了我的心愿,哪有要回的道理。大度设之意,还请杜大人代为转达。”

    杜荷微微一笑道:“原来是这样,话我一定带到。”大度设的话,完全在意料之中,假使大度设意外的收下了天马,那大唐要做的只有备战了。因为那表示薛延陀已经不将大唐放在眼里。

    很显然,现在的薛延陀还没有这个胆子。

    杜荷回到了御花园,却意外的让门口的护卫挡在了花园外,“你们干什么,我要见皇上”他出入御花园是不需要通传的,只有在李世民附近,防守最严密的地方,才需要停下来,通传一声。

    像这样让护卫阻挡在花园门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更何况他刚刚离开不久,李世民还在等着他的回报呢?

    在这种情况下,却让护卫拦住了,这完全不符合平时的作风。

    不是这些护卫脑袋秀逗了,那便是李世民的命令

    前者是扯淡,答案显然是后者。

    杜荷心底奇怪,疑云顿生。

    等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杜荷才被传令入内。

    踏着御花园里那用鹅暖石铺成的小径,杜荷在偌大的花园里放眼四顾,突然一个熟悉的背影,在一名侍卫的带领着从对面偏僻的林木小径穿过,从另一个门出了御花园。

    “那背影很熟悉,穿的是御医的服饰,对了,是太医令”前段时间孙思邈一直住在杜荷的府邸上,太医令时常来拜会他,跟他谈论医术,相互学习。杜荷不时遇上,比较熟悉,太医令是御医的头头,他的医术连孙思邈也赞不绝口,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御用大夫,在这里出现难道是李世民病了?

    不应该,刚刚还跟自己聊天了,怎么可能说病就病?

    联想起莫名其妙的拒之门外,杜荷微微一笑,心道:“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穿过小径,来到御花园左侧的梅林深处,李世民正坐在胡床上,边逗着鸟,边赏四周在寒风中傲立的梅花。宫粉梅、红梅、照水梅、绿萼梅、大红梅、玉蝶梅、洒金梅在这梅林中应有尽有,只有你说不出来的,却没有找不道的。

    一月正是梅花盛开的时节,上百株梅花争奇斗艳的竞相开放,美不胜收。

    见此情景,杜荷更是奇怪,李世民竟然罕见的正坐胡床:以往在休息的时候他不修边幅,在亲近的人面前,不会在意什么宫廷礼节。胡床侧躺着永远比坐着舒服。

    李世民在他面前正坐,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岳父,一切都已经搞定了欲谷设叫囔着要将马送给你,大度设更不敢要,还让我向你解释呢”杜荷将经过细表。

    李世民笑道:“你小子满肚子的鬼主意,这强取豪夺的事情也能干的让人家心甘情愿,还真有你的马就在马场,你去试试,假若你能将它驯服,朕这里也不小气,便将它送给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在不经意间露出了些许幸灾乐祸的笑容。

    杜荷眼睛眨了眨,突然眯了起来已经察觉一切问题的缘由了,心道:“定是这家伙在自己游说欲谷设、大度设的时候,背着自己去试马了。结果技术不精,让马给颠了下来,闪到了腰他叫自己试马,分明是想让自己重蹈覆辙,让自己也尝一尝给马颠下来的滋味,做一对难兄难弟。”

    他强忍着笑意道:“不急不急,小婿骑术不差,但对于驯马的技术却是一窍不通,还是等等吧。回头我找秦将军向他学两手绝活,再来尝试。可不想让马颠下马背,摔坏了可是不妙。”

    李世民强自镇定,轻轻扭动着腰,表示自己无恙,但眉宇间那微微的跳动却暴露了他现今的情况。

    便如杜荷心中所想,李世民这一次可是栽了一个大跟斗。

    李世民自幼好弓马骑射,出身高贵,得名师指点,曾几何时也是一员骁勇善战的悍将,而且还是是那种敢亲自领着三千人硬抗十万大军的厉害人物。即便是当了皇帝,他也经常抽空前往狩猎场狩猎,不时的活动一下生锈的筋骨。他有着收集宝贝的习惯,养了六匹神驹,匹匹都是难得的龙种。天马让杜荷说的神乎其神,他也忍不住一看究竟。

    来到马场,李世民看着如王者一般的神驹,为之惊叹连连。在眼前的天马面前,他所拥有的六匹神驹就跟小孩一样,不值得一题。

    他意图上马驰骋一番,结果悲剧了。

    论骑术,李世民骑了半辈子的马,并不弱,比之杜荷都要高上一筹,但由不及西突厥的那些在草原上生长的马夫、驯马师,连他们都拿天马束手无策,更何况是李世民?

    结果悲剧了

    还没有支持几盏茶的时间,天马就将大唐皇帝,这天下霸主给狠狠的颠下了马背,摔了一个半死,闪到了腰。

    若是寻常君王或许会恼羞成怒,将马给砍了。

    但李世民胸襟宽广,心知是自己技术不精,并非马之过,也不去计较。只是他极好面子,被马颠下马背实在丢人,尤其是不愿在杜荷这小辈面前失了颜面,故作什么事情也没有生。

    他的心达达的坏,自己受了伤,想托杜荷下水,让他跟着自己受罪,想不到还是让他看穿了。这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恼羞成怒:“你小子给朕记着,既然你不愿意尝试,在朕生日那天,朕便当众将它拿出来,试一试,看看究竟是谁能将它驯服。当然,谁将他驯服,这马朕就赏赐给谁,朕就要看看我大唐众豪杰中,究竟有谁有这个本事驯服它。”

    闻言,杜荷也不在意,那匹马确实让人心动,但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对于驯马术一窍不通的自己想要驯服西突厥全族都没有法子驯服的马,成功的机会实在不大。与其这样,不如临阵磨枪,趁宴会还有十来天,恶补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在宴会的时候再行出手。

    成功自然是好,不成功也只能怪自己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李世民见没有看到杜荷笑话,挥手赶苍蝇似得,将他赶了出去。

    杜荷这一走,李世民便忍不住呻吟出声,急忙趴在胡床上,咬着牙低声道:“还真疼,臭小子,看了朕的笑话,你也别想过好日子”

第三十四章 寿宴开始 疑云初生

    第三十四章寿宴开始疑云初生

    训马与骑术,两者之间,既无规律,又戚戚相关。

    通晓骑术者,不一定会驯马,但会驯马者就一定会骑术。

    不掌握个中的技巧,哪怕一个人骑术在如何的出色,也训不好一匹马。

    杜荷以往所骑的马多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早已没有了野性,对主人的指挥无敢不从。故而杜荷骑术虽精,然对于驯马之术却是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接触过。

    这一深入接触,始知隔行如隔山的道理。

    驯马不仅仅只是骑在马背上,不让马摔下来那么简单。让一匹重达数百斤具有野性的动物,完全的服从听话,并非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需要经过精心的驯服,而且每一匹马的性格不一样,驯服的办法也各自不一,是一门很讲究技术的活。

    杜荷初步摸索了驯马的门道,也不禁庆幸自己明智的决定。对于训马一窍不通的他,便是稍微具有野性的马,都无法在短时间内驯服,更别说那匹整个西突厥都无人有本事驯服的天马了。

    假使当时逞一时之勇,丢脸的几率是九成九。

    利用了这段时间恶补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月二十三日也在不知不觉中到来。

    古人对于年岁有着一套严谨的说法:十五岁的男子称之为志学之年,二十岁称之为弱冠之年,三十岁是春秋鼎盛的而立之年,四十岁则是不惑之年,余下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八十岁、九十岁则是知命之年、花甲之年、古稀之年、耄耋之年、鲐背之年,至于上了百岁的则称之为人瑞。

    在每一个年岁的起始,基本上都会举行盛典,以作庆贺、祈福,当然这规模大小与家世有关。

    李世民今年正好四十,到了不惑之年的起始,所以这一次的寿诞举办的格外隆重。

    依照原意,大唐经济有些吃紧,百姓富足,但国家并不富裕。李世民只想办一个随意些的生日,以简单为主,然这些年大唐的声势因为杜荷的出现,格外的响亮,前来贺寿的异族使者竟罕见的络绎不绝。

    索性也就决定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总不能在各族使节面前失了面子。

    这一大早,杜荷便在长乐的催促下,开始乔装打扮了。身为驸马,作为皇亲国戚之一,他们一早就需要进宫为李世民庆贺,然后往祖庙拜祭李家祖先,接受百官与各族祝贺的时间安排到了下午。

    杜荷穿上了一身喜庆的礼服,就本人而言,他好动更喜欢穿宽松舒适的劲服,只有在这隆重的节日里,才会穿正式的礼服。照了照镜子,镜子里的倒影少了几分玩世不恭的气质,但多了一些沉稳、庄重,显得卓尔不凡。

    “还不错人帅,穿什么都行”杜荷有些自恋的想到。

    在大厅等候梳妆的二女,大约过了大半个时辰,长乐、李雪雁才姗姗来迟。

    二女并肩而来。

    李雪雁一身宫装打扮的非常贵气,婀娜娉婷,虽没有武媚娘魔鬼般的身材,但骨肉匀亭,姿态优雅,像一朵珍贵的鲜花,充满撩人的丰姿,宫装的衣袖很宽,下摆长长拖在地上,香肩披着精的大围巾,髻用丝线穿成的珠花,垂在两旁,薄遮双鬓,使她份外娇俏多姿。

    长乐更是一身标准的公主打扮,头上梳的是堕马髻,高耸而侧堕,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纤幼的蛮腰,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妩媚多姿,明**人。随著她轻盈优美、飘忽若仙的步姿,宽阔的广袖开合遮掩,更衬托出她仪态万千的绝美姿容。

    两人一个娇俏多姿,一个绝美高贵,她们并肩俏立,真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杜荷瞧得眼睛亮笑赞道:“两位爱妻好象天上下凡的仙女,让人看的不舍得眨眼”

    长乐、李雪雁见杜荷这一番打扮别有味道,眼中均是一亮,但他这一开口,那沉稳、庄重的气质就消散无踪了,不免相视一笑。李雪雁嘟哝道:“看你穿这身行头还以为变了样,这一开口,什么都变回来了。”

    杜荷一笑,绷着张脸,弯身作揖:“娘子,夫君这厢有礼了。”那模样态度十足的是那种死板书生的架势,与妻子隔着远远的距离叫做相敬如宾。

    李雪雁直接吓得打了一个冷颤,也难想象夫妻之间跟宾客一样的情形,摆手道:“免了,免了,还是原来的好,原来的好”

    长乐莞尔一笑:“好了,别闹了。时间不早,我们赶快动身吧”

    宫里宫外忙碌成一片,虽说上午只接待皇亲国戚,但李氏宗族何其之多,聚集起来也是一片庞大的群体,个个非富且贵。

    随着人流进了皇宫。

    庆贺的地点在长孙皇后的立政殿。

    殿外已经聚集了百八十人,在人群中杜荷瞧见了在一旁等候的房遗爱,阳城公主有了身孕在家静养,他也只能独自来贺。

    杜荷跟李氏宗族里的皇亲国戚走的不是很近,招呼了一声,也不理会他人,直接拉的房遗爱在一旁闲聊。

    倒是长乐身为大唐的长公主,在女眷中还是很有人气了,一到了立政殿就让一群的公主、郡主围了起来,在他不远处唧唧呱呱的聊着。

    便在这时,两人由远及近,直向长乐他们走去。

    杜荷望向来人,是两个年在三十许间的青年,面容威武,相貌不凡。

    其中一个他认识,正是河间元王李孝恭的小儿子李崇真,还有一个年岁与他相仿,要年长一些,两人相貌有些相似,却不认识,但应该即是李崇真兄弟之类的人物。

    “他是谁?”杜荷问向了房遗爱。

    房遗爱道:“河间元王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了得人物。”

    “表妹,多年不见,你是越水灵了?”年长的李崇煌笑着跟长乐打着招呼。

    杜荷眉头皱了起来,这表兄妹相互说笑,本是常事。以杜荷的胸襟也不至于吃醋,可那李崇煌说话的时候眼中有着一股贪婪、yin邪,这便难以忍受了。

    长乐也留意到了这股表情,心底厌恶,只是随口敷衍了句,转身撇开。

    李雪雁却呆呆的望着那青年的面孔失神了。

    长乐拉了李雪雁一把。

    李雪雁应了一声,缓过神来,目光依旧不时的在青年的脸上漂过。

    “怎么了?”杜荷心底有些不舒服,上前低声询问。

    李雪雁附耳道:“好像,可能,他用了易容术。”

第三十五章 贺礼(上)

    第三十五章贺礼(上)

    李雪雁的话让杜荷神色凝重,易容术的神奇,只有亲眼见过才能体会个中奥妙,只要掌握这门技术的人技术群,可以轻易的将一个人转变成另一个人,而且不露任何破绽。

    李雪雁自从意外地得到了易容秘籍,知道这易容的技术能够帮助杜荷时,下足了功夫学习,技术相当地不错。她的乔装,便是杜荷也难分真假。

    李孝恭是李唐王朝的功臣,奠基名将,李唐的半壁江山甚至可以说李孝恭打下来的,在李氏宗族中,唯有两人得到李世民的器重。一个便是李孝恭,另一个是李宗道。

    作为李孝恭的长子李崇煌,他的身份地位之高,完全不亚于一般的皇子。

    他竟易了容,会是假冒的?

    杜荷心念事态严重,略作沉吟,不动声色。

    趁着不注意,拉着李雪雁走到一旁,严肃地低声道:“你能确定吗?这事可不是一般的严重。”李崇煌地位很高,乔装易容成他的模样,能够干很多的事情。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假若他是一个杀手,那那这次寿诞上他可以刺杀任何一个人物,甚至包括李世民、长孙皇后,至于神马太子、魏王之类的人,更是只需表露一些好感,他们便会如嗅上大粪的苍蝇一样倒贴上来,拉拢他。

    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还有很多很多可能性。反正李崇煌的身份地位,能够轻易地干出让大唐损失惨重的事情出来。

    李雪雁见杜荷表情意外地严肃,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但眉头却锁成了条线,急道:“不能,我从来没有跟李崇煌有过往来,他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也不知。只是看着他的脸就是有种古怪的感觉,不真实,但我看不出破绽。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他的脸丰满地不自然。要不,要不,我再仔细观察一下,看看究竟是真是假”

    她暗恨自己无用,在关键的时候什么忙也帮不上。

    “不用”杜荷能够理解她的心情,拉起了她的手笑道:“没有必要,我相信你的感觉,若不是真有那么回事,你不会无故生出这种奇怪的感觉。频繁注意,反而会让他察觉,打草惊蛇。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你丈夫了,我倒要看看,究竟他是何方神圣,目的何在”他冷冷一笑,目光变得深邃犀利。

    感觉到手心处传来的温暖,李雪雁焦虑的心意外的安定了下来,看着那自信的笑脸,犀利的眼神,双眼迷离——这就是自己的夫君,天塌下来也能撑着当被盖的大英雄,甜甜一笑道:“那一切就交给夫君了。”

    回到殿前,迎上了长乐那询问的目光,杜荷微微一笑,表示不必介意。今天是李世民的寿诞,只要“李崇煌”不出来扫兴,此事便等到寿诞结束后再行处理,若“李崇煌”意图捣蛋,也正好看看他目的何在。

    长乐为人孝顺,此事还是瞒着她好,以免为之伤神,担惊受怕。

    杜荷拉着房遗爱问起了李崇煌的事情。

    李孝恭自从被封为河间元王以后,便不在过问任何事务,封地里的所有事情都交给大儿子李崇煌处理,自己留在长安享乐。故而李崇煌常年在封地代替李孝恭处理要务,近十年间,来长安的次数屈指可数,房遗爱跟他不熟,对他也不是很了解,只是知道李崇煌很出色,当年房遗爱、杜荷还是长安两大混混的时候,李崇煌的就名气初显,有着不俗的才艺。

    杜荷也知李崇煌长期不在长安,短时间里很难打听到他的情况,也不再多问。

    不多时,吉时已至,他们列成队伍,前往祖庙祭祖,经过了繁杂的礼节,前前后后忙碌了半个时辰,李世民才在立政殿接受子女及同宗的祝贺。

    “今日乃朕生辰,本不欲这般大肆铺张。原想着在立政殿随便吃顿便饭,稍微庆祝一下也就是了。怎奈拗不过太子、恪儿、泰儿还有高阳他们,非要在这东宫办宴庆贺,拂不了他们的一片孝心,让诸位亲朋见笑了。”入得大殿,李世民与长孙皇后在主位坐定,待殿中众人纷纷见礼并各自归座之后,非常客气地说着。

    “陛下言重了”在座之人纷纷回礼应和。

    都有些做作,但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场面话。

    李世民笑道:“在场的都是一家人,沾亲带故,既然是生辰寿诞,也没有必要过于拘束,将朕当作寿星便是了”

    他目光在人群中扫过,很快就在前排现了杜荷几人,脸上笑开了花。

    作为大唐的嫡长公主,长乐的地位很高,这回杜荷沾了她的光,坐在了前排。

    李世民也不在乎他人的目光,招了招手道:“长乐,来,坐到父皇的身旁来,陪父皇好好的聊聊”

    此言一出,皇子们都红了眼睛。

    在这种宴会上能坐在李世民、长孙皇后的身旁是莫大的荣耀。

    长孙皇后左右已经坐了两人了,一个十一岁大的晋王李治、一个七岁还不到的晋阳公主,唯有李世民身旁还有一个空位,能够坐上去,那是莫大的荣耀。

    李承乾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宠信依旧,太子宝座更加稳固。李恪、李泰要是坐上去,则表示李世民的偏爱,他们有望成为大唐的太子。人人都眼红那个位子。

    可听到李世民招呼长乐的时候,几兄弟一起无力,报怨的精力都没有了:自小到大,长乐都是李世民、长孙皇后的手中宝,心头肉,所有好的东西第一个给的都是长乐。他们兄弟是完全没有份的,早已经习惯了。

    只是有些想不到即便是嫁出去了,长乐在李世民的心中还有如此的地位。

    长乐有些犹豫,觉得自己是杜家人,坐在那个位子上有些不合适。

    李世民断然不悦道:“嫁到了杜家,就不是父皇的女儿了,坐在父皇身旁还有什么犹豫的”

    长乐看了杜荷一眼,用眼神征求他的意见。

    李世民心底酸酸的,摆手道:“不用看了,臭小子要是敢不答应,朕当即就扒了他的皮。”

    杜荷一脸的无辜,我怎么了我,怎么又牵扯到我头上了,你这个女儿控不舍得冲这宝贝女儿火,也别转移到我的身上来啊,得,您是老大,怎么说都成,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投降道:“小婿哪敢啊长乐常常在家里念叨岳父大人呢。”

    长乐见厅中众人都古怪的看着他们,也知不站出来是不行的了,也便大大方方地来到李世民的身旁,坐了下来。

    李世民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给了杜荷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杜荷只能报以苦笑。

    两人的小动作并没有瞒过大殿里的有心人。

    李承乾嫉恨地拳头都握了起来,李世民与杜荷关系如此之好,对于他的将来是大大不利的。

    李泰神色复杂,从一开始他便知道杜荷绝非等闲,能将他拉拢到自己的阵营,绝对是自己的一大助臂。可偏偏杜荷与山东世族集团产生了极大的利益冲突,两者只能选其一。杜荷虽说深得帝宠,但实力哪里比得上经过千百年传承下来的山东世族集团?只能为西瓜丢芝麻,断绝与杜荷的往来。

    可如今杜荷不但进入了尚书省,他的声望也如芝麻开花,节节高,现在已经分辨不清,究竟谁是芝麻,谁是西瓜了。

    唯有李恪眼中闪着神秘的色彩,心道:“这个妹婿还真不简单”但眼中也有些无奈,他并非不想拉拢杜荷,只是杜荷就如荷塘里的泥鳅,滑不溜手,根本没有可趁之机。

    至于坐在长孙皇后身侧的晋王李治,他嘴里磕着糖果,眼睛不时瞟向晋阳公主手里的那几个糖果,脑中想着怎样将它骗来。晋阳公主将糖果捂地严严实实,警惕地盯着不远的兄长。

    糖果被抢了不止一次,她年纪虽小,但已经有了防范意识。

    杜荷目光在李治身上扫过,见他两个小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晋阳公主手里的东西,挠了挠头心道:“他就是未来的大唐皇帝,怎么这么不靠谱啊”

    李承乾作为太子,当先走了出来:“前些时儿臣偶得一物,乃书圣王羲之之子王献之的《鸭头丸帖》,儿臣知父皇酷爱书法,以此作为贺礼,祝父皇身子康健,寿比南山。”

    李世民眼中一亮,让人将字呈上,欣赏了会儿道:“好字,虽逊于其父,但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太子有心了。”

    李承乾得意一笑道:“父皇,孩儿还听说最近长安有一舞姬,极擅剑舞,有人评价她的剑舞出神入化,可动天下,惊神鬼。孩儿有幸,将她请至东宫,为父皇献舞。”

    李世民喜道:“可是‘锦绣坊’的公孙夜月,朕也久闻大名了,只恨无缘一见。这样,今日下午朕招待群臣与各国使节,让这公孙夜月作为宴会的压轴演出。”

    李承乾更为得意,得意地望了李恪、李泰一眼,高声道:“儿臣遵命。”

    杜荷有些讶异,想不到公孙夜月的名号都传到李世民的耳中了,心道:“这先有公孙夜月的古怪,后有李崇煌的可疑,这次宴会怕是难以安乐收场了。”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五章 贺礼(下)

    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五章贺礼(下)

    李承乾退下后,老三李恪站了出来,笑道:“巧了,父皇,儿臣最近也得到一副字画,乃是曹魏钟繇的《宣示表》,愿父皇福寿无疆,年年如今日,岁岁有今朝”

    李世民神色动容,钟繇是三国末期,曹魏著名的书法家,据传还是楷书的创始人,是书圣王羲之的师公,一手书法艺术存在的自然之气,把对自然奥妙的领悟运用于书法创作中,已经达到出神入化、赋造化之灵于笔端的境界。

    王羲之都是临摹钟繇的字而成才的,只是他的字帖经过五胡之乱,大多毁于战祸,李恪能够得到真迹,确实花费一番苦心。

    李世民让人将字帖逞上,认真观摩,点头赞道:“自然流丽,平淡真淳,以自然状书势,书法中有股随心随意的自然美。在这点上王右军比之钟元常都略有不如,无怪能与王右军并称为“钟王”,好字,好字。”

    他连连赞叹,又度认真观摩了番,才将字帖收起。

    很显然,李世民对于这幅字画的喜爱,已经过了李承乾的《鸭头丸帖》了。

    李承乾自得的脸色变得阴暗了起来,眼眸中不经意的流出了几许恨意。

    杜荷将这一幕瞧在眼中,心道:“李承乾还真不适合当太子”这与两人之间的仇怨无关,而是在于李承乾自身的不足。太子是大唐国储是未来的大唐国君,一个君王可以不拥有才华,但不能不拥有胸襟气度,容人之量,在这点上李承乾有着明显的不足,与他老爹比起来,那是天与地的差别。

    李恪很平静的退了下去。

    接下来轮到老四李泰。

    李泰一直在笑,自李承乾拿出《鸭头丸帖》的时候,他便忍不住心头的笑意,李恪拿出《宣示表》后,他笑得更加欢快了,上前道:“父皇,儿臣的礼物与两位王兄一样,都是字帖。不过儿臣的字帖不是王献之的,更非钟元常的,乃是王右军的佳作之一《快雪时晴帖》。”

    李世民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快,快,快……”他连说了三个快字,神色有些激动,就如遇上了偶像的追星族。事实上李世民就是王羲之最忠实的粉丝。

    “羲之顿: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山阴张侯。”

    《快雪时晴帖》字数不多,只有这短短二十余字,却显其和谐中妙合造化的意境,于行书中带有楷书笔意,前后两次“顿”作连笔草书,第二行“果为”也作连笔。此书以圆笔藏锋为主,神态自如,从容不迫,起笔收笔,转换提按,似山蕴玉,虽不外耀锋芒而精神内涵,骨力中藏,是无人越的字中精品。

    李世民反复观摩,赞不绝口,甚至不忍放下,“青雀,有心了,这幅《快雪时晴帖》,父皇是爱不释手啊”

    这《快雪时晴帖》正是万金难求的字帖,在顷刻间便以压下了李承乾、李恪的风头。

    李承乾眼中嫉恨之色更胜。

    李恪却显得从容,并没有多大的在意,倒是让杜荷有些欣赏。

    李泰一副至孝的面容,回话道:“父皇高兴,儿臣一切都满足了,祝父皇福气东来,寿比雪松。”

    “东汉书法家张芝《八月帖》,聊表心意,愿父皇万寿无疆……”

    “一方盘龙白玉璧,愿父皇身体康泰……”

    “蔡中郎《饮马长城窟行》,贺父皇……”

    继李承乾、李恪、李泰之后,就近的几位皇子公主,依着身份、亲疏之别,纷纷上前贺寿。送上贺礼,李世民一直都面带着笑意一一命人将礼物收下。

    贺礼中虽有一些玉石宝贝,但却以字画占据绝大多数:李世民酷爱收藏字画,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这送礼,自然也以字画为主,不过书圣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就如一座大山挡在所有同类作品之前。

    跟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相比,那些名人字画都有些黯然失色了。

    接下来轮到了杜荷一家子。

    杜荷有些为难的走了出来,苦笑道:“似乎撞车的极为厉害……”

    李世民满心期待,说实话作为皇帝,一国之君,万万人之上,他什么没有?

    礼物的好坏已经在于其次,在他的眼中,最在意的,还是儿子的那一片拳拳孝心。

    唯独期待的只有杜荷的礼物。

    杜荷的奇思妙想,杜荷的鬼斧神工,让他惊讶了千百次。

    这寿诞十年一次,杜荷若不拿出一些像样的玩意来,给他来了惊喜,他是绝不罢休的。但听杜荷没头没脑的冒出一句“撞车”,头上起了一个大问号:“你小子又在说什么胡话”

    杜荷也不答话,自顾道:“还好,小婿做了两手准备,嘿嘿,不知道岳父大人可曾想过象鸟一样在天上展翅飞翔?”

    李世民傻眼了,有些莫名其妙。

    殿中也传来了阵阵嗡嗡之声,均不知杜荷所想。

    李世民疑问的望了长乐一眼。

    长乐也是一脸的茫然,送给李世民的礼物在过年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筹备了,是两人合力完成的一副字画,至于什么象鸟一样飞,却毫不知情,只是知道自己的夫君除了字画意外,还准备了一样独特的礼物,究竟是什么却不知晓了,对上李世民疑问道目光,也不知的摇着头。

    李泰见杜荷将所有的人目光都吸引了过去,有些不满,道:“妹婿,你究竟想说什么?”

    杜荷眯眼嘿嘿一笑道:“也没什么,只是我最近看着天上的飞鸟,一时来了灵感,做出了一个能够在天上飞翔的小玩意,愿请岳父大人随我在天上共游这太极宫。”

    “这……”李世民惊呼出声来。

    长孙皇后一脸的不可思议。

    “这怎么可能?”

    大堂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非富即贵,见多识广,但何曾听说过人可以在天上飞的?

    这一回,李世民都不敢相信了,沉声道:“贤婿,这喜庆之日,玩笑话说说也就是了,别过了火”

    杜荷有些鄙视坐在上那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委屈道:“什么玩笑话,小婿说的可是千真万确,否则的话也不敢在这么多人面前说慌,这可是杀头的欺君之罪呢小婿这里可是信心十足,保管岳父大人吓……惊得说不出话来。”

第三十七章 飞翔

    第三十七章飞翔

    杜荷腼腆一笑,心叫:“好险”差点将自己的目的说出口了。

    这次试飞,礼物是其一,真正的目的还是要整整李世民。

    这家伙太坏了,以前还觉得他心胸广阔,现在谁说这句话,杜荷第一个跟他急。

    不就是自不量力的试马从马上摔下来嘛,也不就是让自己瞧见了嘛,有啥大不了的,有必要给自己穿小鞋吗?自从那个神马摔下天马闪着腰的事件生以后,杜荷现自己在尚书省的事情多了几倍,本来就繁杂的琐事,处理的头昏脑胀,有老爷子在上头看着,想偷懒也是不成。每天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练习驯马的技术。

    起初他还善良地以为因为大年出头,事情比较多,咬咬牙坚持下来了。可是有一天,在上缴资料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老爷子与房玄龄的闲聊。

    房玄龄问老爷子将三个人的任务交给杜荷一个新人完成,会不会太勉强了。

    老爷子当时颇为无奈的道:“这是陛下的意思,他说荷儿是可造之才,多给他些事情处理,让他好尽快熟悉尚书省的运作。陛下如此关爱犬子,老夫又岂敢违背?”

    老爷子说的是相当地臭屁,杜荷听的却是火冒三丈,在尚书省干了半个月了也没有这回事,这让天马一摔,不过一天时间小鞋就来了,这胸襟气量,实在比芝麻绿豆还小。

    这些日子,杜荷面对一大堆的事务,心底将李世民问候了不知多少遍,只恨他是皇帝打不得,骂不得,想报复都没有机会。前不久,杜荷在府里逗小藏狮,给他喂食物,神鹰猛儿也飞下来凑热闹。

    看着能够腾飞九天之上的猛儿,突然有了定计,想起了后世中的心跳游戏“垂直极限”,这种游戏在古代很难实现,但面对“乡巴佬”似得古人,随随便便的整出一个就足以吓的他们魂飞魄散了。

    想着李世民吓的打哆嗦的模样,心底就特别的来劲,连赶了三个晚班,造出了一个能飞的玩意。

    李世民心底惊疑,但好奇已经大过怀疑了。

    杜荷不是傻瓜,若无把握,不可能当众说这种欺君的话来,更何况人群中还有与他不和,千方百计想要抓他把柄的太子。

    “好,朕就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够让人像小鸟一样飞起来”李世民直接离席站了起来道:“去哪?”

    “望月楼”杜荷笑着说了一个地名。

    望月楼是整个长安最高的建筑物,足足有九层,当年暴君杨广大兴土木时建造的,拆了可惜也便留了下来,以作观景时用。

    众人来到望月楼楼顶,当初建造这栋高楼的时候,就以“望月”为主体,故而最顶上一层是露天的,只是在边沿建造了一些防护网而已。

    参加宴会的所有人都聚集到了这里,他们都很好奇,究竟是什么玩意能够让人象鸟一样的飞行。

    在万众瞩目下,杜荷让人带来了他的宝贝,都是一些细长的钢棍,还有一大块三角形的硬布,钢棍的两端有着螺纹,有**根之多。

    李承乾嘲讽道:“妹婿不会想用这些玩意飞上天吧”

    杜荷自信笑道:“就是这些玩意”他动手组装,将螺纹钢棍组成刚性框架,做成了塔架、龙骨、三角架、吊带,四个必不可少的结构,然后以钢索连接固定,不过盏茶的功夫,一架中型的滑翔翼就让他组装而成。

    “这……”看着一堆无用的钢棍在短短的时间里就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玩意,在附近围观的人都瞪直了眼睛,均感到不可思议。

    “这就是能飞的东西?”李世民终究是李世民,最先恢复了理智,虽然眼中依旧充满了讶异,但已经能够自由的与杜荷聊天了。

    “回岳父,这叫滑翔翼……”杜荷自信的说着,将滑翔翼举起做了一个俯冲的架势,续道:“就是能飞上天的宝贝”

    李世民看的眼睛都突了起来,惊呼道:“你,你不会是想抓着它,就这样的从这里冲下去吧?”

    杜荷笑着道:“岳父大人果然了得不过不是我,是我们……这个是经过我特别修改过的,可以一人飞,也可以两人一起玩。”他让出了一个位子,示意李世民上来。

    李世民犹豫了,他胆子不小,但却不想白白送命。

    李承乾更是趁机大喝:“杜荷,你这什么意思,想害死我父皇吗?父皇……杜荷居心叵测,想诓骗父皇从这高达二十余丈的屋顶往下跳,其心可诛”他双眼怒视杜荷,对着李世民深深一拜。

    杜荷哼声,冷冷一笑,话都懒得回了。这家伙的智商有问题,说话不动脑子,想惩治自己都想疯了“居心叵测”、“其心可诛”这样的字眼都用了出来。

    “乾儿”长孙皇后看不下去,怒叱了一句,她虽不知杜荷葫芦里卖什么药,但杜荷不会害李世民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先不说杜家一家人都在长安,单凭李世民对于杜荷的信任,以杜荷的武艺,假若存有异心,足以让李世民死上千百次了。所以什么“居心叵测”、“其心可诛”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更何况,这又不是让李世民一个人,杜荷自己也跟着呢。

    李承乾听长孙皇后不敢再说。

    杜荷见有些冷场,也不强求了,道:“谁敢上来随我一起玩的”

    “我来吧”杜荷一直以为第一个响应的会是房遗爱,却不想说话的竟然是李恪,吴王李恪。

    李恪大步走上前来笑道:“杜将军,本王长这么大,还没有尝试过飞的滋味,这次就让我拔个头筹”他爽朗一笑,根本不问危险不危险,有的只是完全的信任。

    这让杜荷有些动容。

    房遗爱也在李恪之后,站了出来:“咦咦咦咦咦……”他一连叫了五个“咦”,方才道:“这等好事怎么少的了我房遗爱,吴王,说句不敬的话,我跟老大是兄弟,这第一个你是没份的了,下一个在轮你”

    “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说话了”李世民轻蔑的看了两人一眼,人对于未知的东西都会产生害怕之心,李世民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皇帝,他当然也不例外。心底虽然相信杜荷身上的奇迹,但也不敢用生命来冒险。可见李恪、房遗爱站了出来,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心想:连小辈都无惧,我怕什么,难道是我老了?

    一个才刚刚四十的人物,谈何说老

    李世民向来就是一个胆大心细,行事果断的人,当初敢以三千兵马硬冲十万窦建德军,何惧这小小的滑翔翼?

    当即来到了杜荷的身旁,下定了决心

    李世民上前,房遗爱、李恪自不敢争,退了下去。

    杜荷跟李世民讲解了一下规则,其实滑翔翼很简单,李世民又不需要操控,只要死死的抓住扶手就行了。

    关系生命,李世民也听的格外认真。

    四周人都警惕的望着他们。

    有人上前劝说李世民不要冒险。

    若是他人在这个时候会顺杆而下,但李世民不同,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就无更改的可能,拒绝了所有的劝说

    做好了一切准备,李世民低声道:“假如松手了怎么办?”

    “没关系”杜荷友善的笑道:“岳父大人的腰间不是有一根钢索嘛,它绑着呢,只会向鹰爪下的猎物一样,让应抓着,是掉不下去的,不过可丢人了。”

    这次他是存心想戏弄一下李世民,但也不敢用全族的生命开玩笑,早在今日之前,他已经试飞过了,而且为了防范万一,他在飞行的时候,特地在下方挂了两百斤的重物,虽然会影响到飞行,但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

    “抓好了”杜荷突的大笑一声,逆着风,前冲了五步,双脚腾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离开了屋顶,就如小鸟一样在天空滑翔着。

    长孙皇后的心都揪在了一处,见他们真的飞了起来,在空中盘旋,并非是想象中的直落而下,惊骇的说不出话来,小巧玲珑的嘴巴张的老大,几可塞入一个鸭蛋。

    长乐、李雪雁、李承乾、李泰等所有的人都是一个德性,都给眼前的一幕震慑住了。

    李承乾甚至都忘记了嫉恨,傻傻的呆着,呻吟道:“怎么可能”

    李恪失神的惊叹:“妹婿真乃神人也”

    而杜荷此时的耳朵却在忍受着高分贝的摧残

    “啊”耳旁传来了震耳的惊呼声,微微往身旁瞄了一眼:在他身旁的大唐皇帝紧张的全身肌肉绷紧,双眼死死的闭着,不敢睁开,打着哆嗦,惊骇的大叫。

    “岳父、岳父……”杜荷用手肘顶了他两下,大声的叫唤。

    李世民偷偷的睁开了双眼,已然察觉自己已经在高空中飞翔了,下方的景物正是大唐的中心地……太极宫,远处长安的景象也倒映在眼皮底下。

    这自高空而下的欣赏太极宫、欣赏长安城,李世民还有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好美”

    这一刻他已经忘记了恐惧,看着四周,如人猿泰山一般对着下方大声吼叫了起来。

    历史上第一对飞翔于九天的人物出现了

    这一日,必然会永远地记载于史册上

第三十八章 李世民腿软了

    第三十八章李世民腿软了

    太极宫承天门

    程咬金正在城楼下跟自己的虾兵蟹将吹牛打屁,说的正是当年依仗宝刀在手,大胜大唐著名虎将尉迟敬德的事情。

    “当时我老程轮着狼牙刀就如那关二爷下凡,当真是威风八面,盖世了得……”

    兵卒咋舌道:“关二爷用的不是关大刀吗与狼牙刀有什么关系……”

    程咬金红起了脸,真有几分关二爷的架势,叫喝道:“兔崽子知道什么,没文化,就是没文化关大刀那是关二爷在最早以前用的,后来他就用了我们大唐的这狼牙刀才真正的威风起来,叫什么虎熊之将……”

    “哦……”小兵卒大悟,点了点头,随即却疑问道:“咦,我怎么听说这狼牙刀是左威卫将军杜荷杜将军明的,几百年前的关二爷怎么会有?”

    程咬金关二爷的脸色更足,直接开启了无敌,能够秒杀华雄、吕布的那一种,轻轻拍了那个小兵卒一个耳刮子:“我老程怎么知道,有本事你去问关二爷去……”他不理会小兵卒的吐槽,正自我陷入独自的幻想之中,“那一日,我使狼牙刀,直将那尉迟黑炭头,杀的是哭爹叫娘,屁滚尿流……”

    说道这里,突见小兵卒给他施以眼色。

    还未转头,便听身后传来一阵震耳怒吼,“程胖子,你这老匹夫……如此羞我,气煞我也……”

    程咬金扭头,正对上一双猩红的牛眼睛,尉迟敬德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

    尉迟敬德官拜左武卫大将军,负责守卫皇宫安全。今日是李世民寿辰,宫里准备各项事务的宫女来来往往,人流极大,巡逻更加森严,尉迟敬德甚至亲自带队,来到承天门,正巧听到程咬金的这方吹嘘,气得黑脸变成了紫脸,一口钢牙都要咬碎了,只恨不得当即拉开架势,与之大战一场,以雪此辱。

    程咬金却凛然不惧,笑着招手道:“黑炭头,正说你了在科技院的那一架打的真是痛快,虽然你比输了,但败在我老程的手上也算是那个什么……虽败犹荣吧”

    尉迟敬德气得直打哆嗦,话都说不出来了。

    “乍得?”程咬金藐视的望着尉迟敬德道:“都这么长时间了,还不服气,难道那一架是我输了不成?得,就算是我老程输了,我老程宽宏大量,不与你计较。”

    尉迟敬德那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粗着嗓子道:“谁要你让,我尉迟敬德还没有那么小家子气,来,程胖子,我们再来比划比划……看看究竟谁更厉害”他从马背上拿出了钢鞭,当初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打断了他手中的生铁鞭后,他便拜托科技院给他造一把六十斤的纯钢鞭。杜荷让麾下工匠打造,如今尉迟敬德手中的这把钢鞭,便是再犀利的刀剑也难以损伤分毫的。

    程咬金却摇着头道:“说你小子不服气,还真没说错老程我这些天受了凉,身体不适,一身本领只能挥五成,你在这时候找我比试,还真是有脸……打吧,既然你那么想赢,我输也无所谓了……咳咳……”他咳了两声,摆出了架势。

    自从上次程咬金赢过尉迟敬德后,两人之间再也没有决斗过了。程咬金将自己打赢尉迟敬德的事情挂在口上,到处的吹嘘。尉迟敬德曾经虐过程咬金上百次,从未败过一场。且想不到晚节不保,被程咬金依仗兵器之利,败了一次,让他耀武扬威了起来,想挽回颜面,每每提出决斗,程咬金都使出这一招罢战,不打了。

    虽明知程咬金是装的,但传出去赢了也是胜之不武。尉迟敬德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能够跟他动手,破口大骂:“又是受凉,你这老匹夫,咋就不去死呢”

    程咬金却正义言辞的道:“老了嘛,身上有点毛病,再是正常不过了……等我老程病好了,看我如何的教训你。”他说的好听,心底却是明白自己断然不是尉迟敬德的敌手的,自己要赢他一辈子,两人之间就不可能再例行决斗了。

    便在这时,他们隐隐约约听到上空传来若有若无的呼喝,不禁抬头眺望。

    一道诡异的黑影在他们上空盘旋。

    “什么东西”程咬金两眼瞪的滚圆,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尉迟敬德一个劲的在揉眼睛,“好像是人,但怎么可能”

    天上飞的自然是杜荷与李世民两人,不过两人离地已有五六十丈远,又远在皇宫的另一端,他们只能隐隐约约的瞧出人影,至于是什么人便不得而知了。

    “应该不是老鹰,不会是怪物吧”一个小兵卒战战兢兢的说着。

    程咬金虎吼一声:“他娘的,管它是不是怪物,逮了再说,惊扰了陛下,我们都吃不了兜着走。”程咬金是右武卫大将军,也是负责皇宫的安危的大将,一扬鞭子,向着黑影追了过去。

    杜荷控制这滑翔翼,越飞越高,太极宫越来越小,在他们眼里已经跟民房差不多了,宏伟的长安城在他们眼下成为了一个巨型的长方体,规格严谨规模宏伟。从这高空看,长安城的宏伟才真真正正的算是印入眼帘。

    李世民正如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左瞧瞧,右瞅瞅,最终感慨道:“爱婿啊,这东西,叫什么来着,做的太妙,太不可思议了”

    “滑翔翼”杜荷将名字告诉了李世民。

    “滑翔翼,翼,翅也如飞鸟一样展翅而飞,好名字”李世民文绉绉的赞美着,突然现长安越来越小,已经小成了一个长方形,原先还能看见人影,现在已经瞧不见任何的痕迹了,连整个皇宫除了还能分辨出一些大型的建筑物外,规模略小的房子都无法分辨出来,心底不由得哆嗦了下,惊叫了出来,手险些松开“我的老天,这不得有百来丈了吧?”

    杜荷目测了一下,回答道:“没呢,估计七十丈左右了吧不高……”七十丈也就是二百米左右的样子。

    “七十丈……”李世民偷偷的吞了一口唾沫道:“爱婿,你说这玩意到底能飞多高?”

    “这个嘛,不好说飞个两百丈应该不是问题”杜荷想了一想,滑翔翼在中国不多见,但在国外是很普及的,尤其是欧美和日本等国非常流行,在台湾也掀起了一股旋风。

    杜荷在国外的时候跟一些烧友接触过,这滑翔翼看起来困难,其实很简单,安全易学,只要有合适的山坡、逆风跑五、六步,即可翱翔天空。滑翔翼的飞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飞行条件。根据杜荷的记忆滑翔翼的飞行纪录是最远四百八十公里、最高是六千米,这个数据是经过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亲自检验过的,没有任何的掺假。在气候环境一般的时候,大概可飞到一千五百米到三千米之间。

    杜荷估计两百丈也即是五百五十多米,已经是一个很保守的估算了。

    虽是如此,但还是将李世民惊的目瞪口呆,两百丈,这是什么概念?

    他呆了呆,突然生出了一个想法,低喝道:“此物,在军事上有大用”

    杜荷一怔,也惊喜过来。他造这滑翔翼的目的是为了吓吓李世民,还未想到这一点,经他这么一说,也豁然大悟,惊喜道:“不错,这东西用于战场,将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在这百丈高空,四周数十余里方圆尽收入目,敌人的一举一动都难以逃过我们的眼睛。”

    李世民一双眼精光四溢,喜道:“不仅仅如此,此物用于攻城也是再好不过了,想当初朕百战百胜,将王世充打的龟缩洛阳城内。当时,我李唐军力远胜王世充,可就是拿他们没辙。若有此物,趁着夜色,飞入城中,区区洛阳,岂不手到擒来。”

    杜荷一笑,捧了捧:“岳父大人英明。不过这玩意也有不足之处,太依赖气候,雨天不能使用,无风的天气也不能用。此外下落的时候会有偏差难以控制,而且目标过大,运输能力不强很容易让人察觉。”

    类似他们这一架滑翔翼,自然不容易察觉,可在军事上执行一项任务少说也要千八百人。滑翔翼一架至少乘坐两人,一千兵卒等于五百架滑翔翼。如此庞大的数量,想要不让人察觉,实在不符合实际。

    两人一时间竟在这高空上商量起了滑翔翼的用途来了。

    最后两人一致认为:滑翔翼有用于侦查,出其不意的迂回作战,偷袭敌方据点等等妙用,只要注意它的弱点,在军事上将会起到不可估算的作用。

    聊了半天,李世民现比起先前,这回离地的距离更高了,心底一紧,道:“爱婿啊,都上来了这么长时间了,下边的人估计等急了吧,要不,我们下去?”

    杜荷笑道:“好嘞”催动了滑翔翼,往下空飞去。

    下降至二十余丈左右,忽然现下方密密麻麻的人头涌动。

    一个个大唐兵卒竟然追着他们跑,估摸着人数不下上万,心道:“这下麻烦了”他在一处无人的地方落下,想拉李世民离开。

    李世民却一手扶着杜荷,站着不动,一双腿软绵绵的走不了路了。

第三十九章 熊心豹子胆

    第三十九章熊心豹子胆

    “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这是圣人孔子说的一句话,这话包括两种解释: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所以古人的冒险意识不强。

    杜荷弄这滑翔翼本只是玩玩,事后就过去了,压根就不打算让太多的人知道详情,想不到会闹得整个皇城的禁卫军都动了起来。

    此事闹大,必定当作奇谈,传扬开来,那满朝的孔子学生不用嘴巴将他说死,那便出鬼了。

    为了防止这一情况,杜荷一下地第一个想法就是跑,跑到隐蔽的地方,将滑翔翼收起来,来个毫不知情。

    这脚步未迈,意外的现李世民的脚有些飘,软绵绵的,心底一乐,也顾不得逃了,故作紧张的问道:“岳父大人,您这是怎么呢?”

    李世民手搭着杜荷的肩膀,有些不能自控,他也瞧见了尉迟敬德、程咬金他们正先这边赶来,也顾不得丢脸了,再怎么说,与一人面前丢脸,总比在一群人面前丢脸的好:“快,快扶朕到一盘坐下,朕这腿有些不听使唤了。”

    杜荷心道:“还真是死要面子,明明是腿软了,硬要说成不听使唤”这目的达到,他也不在乎其他,扶着李世民在一旁的亭子里坐下。

    这还不到半刻钟,尉迟敬德、程咬金就带着一大批禁卫军杀气腾腾的冲到了杜荷降落的院子里,他们追着影子跑,时而东,时而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早以来了火气,兵器都亮了出来,想着将黑影子碎尸万段,见院子里坐着的竟然是李世民,一个个都吓的忙收起了兵器,拱手作揖。

    程咬金左看右看,现了在一旁的滑翔翼道:“陛下可曾看见什么古怪的东西飞进了这院子?”

    李世民很臭屁的自若道:“两位老将军不用惊慌,就是一直怪鸟而已,已经飞走了。”

    “怪鸟?”尉迟敬德皱起了眉头,他明明看到了滑翔翼里有人影出现,怎么会是怪鸟,正欲开口询问,却让程咬金一把拉住。

    程咬金粗中有细,说他聪明,可干出来的蠢事说出来的话,让人啼笑皆非,但说他笨,但在关键的时候,却比任何人都显得滑头,以听出李世民有事情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装傻充嫩的笑道:“原来是一只大怪鸟,嘿嘿,倒是我们少见多怪了,为了一只怪鸟,将皇城都跟着惊动了。回去,回去,都回自己的岗位上去,别一个个的待在这里。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老子拿你们试问。”

    尉迟敬德在这方面比程咬金迟钝的多,直到此刻方才反应过来,也传令给身旁副将,让他们各回岗位。

    这镇守皇宫,守卫皇宫安全的兵卒,几乎算得上是大唐最精锐的兵卒之一,拥有者极其严苛的纪律性。他们近万人追逐着滑翔翼而来,但在程咬金、尉迟敬德的命令下,短短的盏茶功夫,万人就已经消失的干净。

    只有程咬金、尉迟敬德两人留了下来。

    尉迟敬德心底好奇至极,心知李世民没有告诉他们实情,多次想询问,但不知如何开口:总不能直接指出李世民说谎吧

    程咬金却眼巴巴的望着李世民,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竟做怨妇姿态。

    “咳”杜荷见此,忍俊不禁,一股气憋在心口,险些给呛了。

    李世民也觉得头大,拿程咬金没辙,将情况告诉了他们,两人都是亲信,也不在乎。

    程咬金、尉迟敬德听了倒在地上的那玩意能飞,黑影就是他们两人,都惊愕的掉了下巴,好半活才反应过来,眼中闪烁着禽兽般的目光,尤以程咬金为最。

    这货快步上前将滑翔翼拿在手上,道:“陛下,陛下,你乐乐,不如我乐乐,我们大家一起乐乐。您飞过了,该换我老程来了。”一句“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让他改成这样,也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李世民却是一口否决,“这滑翔翼将会成为我大唐的秘密武器,现在城中聚集了各国使节。此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先前一飞,已经惹了不小的动静,再飞一次,想瞒都瞒不了了。等到这阵子过了,在安全的地方,叫上叔宝、茂公,我们一起乐乐。”

    程咬金也不强求,只是再三提醒李世民别忘记今日的话。

    李世民回到了望月楼,只是稍微提了一下滑翔翼的事情。

    作为皇亲国戚,对于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非常清楚,李世民既然已经表态,他们也很识趣的不在这个话题上聊了。

    不过,不聊并不代表事情没有生过,李世民与杜荷在天上飞翔的事情他们都看在眼里,一个个望向杜荷的眼神都有了改变。

    崇拜的变得更为崇拜,如高阳公主、晋阳公主,两小公主的眼神望着杜荷已经闪闪光了。

    高阳公主已经到了懂事的年纪,有些矜持,红着脸,不好意思上前。但晋阳公主才不满七岁,哪里在乎那么多,直接摆脱了长孙皇后,拉着杜荷要抱,亲热的不得了。

    爱慕的也变得更加的火热,长乐、李雪雁见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如此了得,都露出了至内心的微笑,看的杜荷那个是春心荡漾。

    当然嫉恨者的表情也变得更为嫉恨。

    李承乾与杜荷“仇深似海”,见他一鸣惊人,心底自然不舒服,不痛快。

    李泰本与杜荷并无仇怨,可是此次寿诞的风头却让杜荷抢去了。他的《快雪时晴帖》虽然是王羲之的真迹,名贵无比,但哪里比得上滑翔翼这种惊世骇俗的东西,心底也有了丝丝不满。

    杜荷看出来了,却毫不在意,在他眼里李泰比李承乾好不到哪里去。

    接下来还有一些没有送往礼的皇亲国戚,但相比杜荷的滑翔翼已经吸引不了任何人的眼球了。

    亲友间的祝贺结束,在此之间,杜荷的眼光一直留意着李崇煌,时刻没有放松,现李崇煌的眼神总在女人身上停留,而且竟在长孙皇后身上停留的次数占据多数,眼中有着一股藏的很深的yin欲,讶异道:“这家伙,难不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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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盗帅介绍:
盗帅楚留香的隔代弟子杜长天无意间触动了中华瑰宝“传国玉玺”的神秘力量,致使穿越到了大唐王朝,来到了贞观年间,且成为了名相杜如晦的儿子。 在这史上最繁华的时代,杜长天凭借后世知识创办新式马球、举办运动会,发明了一些古怪稀奇的东西。 他写一手好字,被人尊为书法大师,一字千金;背了几首情诗,被人赞称风流才子。 作为穿越大军的一员,集王侯将相于一身,以独特的方式铸就了一座辉煌的大唐王朝。大唐盗帅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唐盗帅,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唐盗帅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