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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愤怒小鸟     女神总裁爱上我txt下载     女神总裁爱上我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501章 一夜北风紧

    司马风云又挺直了腰板,一副老辣的样子看着他:“只要你想,风云会的椅子任你挑。”

    谁都听得出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叶承欢当然也不例外,“还是给别人做吧,我屁股太硬,怕给你坐坏了。”

    听他这么一说,司马风云也不再勉强,做女婿的话,他怎么都瞧不上叶承欢,不过要是能把他收到风云会效力,司马风云就如虎添翼。

    这小子恐怖的战力,敏锐的头脑,都是他眼里的不二之选。

    对于这一点,他一直都没放弃过。

    可对方偏偏不买他的账,尤其是那小子软硬不吃,风雨不透,就连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都拿他没办法。

    他清了清嗓子,话锋一转,对大家朗声道:“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因为我要有一件重要的事宣布。”

    最近一段时间,司马风云对帮会的事渐渐低调,直到今天在八大碗酒楼宣布要下海的消息,就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紧接着马王爷被杀,邱健鸿谈判不成,还有背后一系列扑朔迷离的因素,都让大家对司马风云往后的决定十分在意,于是全都凝神静听。

    “我决定,立刻召集风云会所有兄弟,横扫天龙帮!”每个字都像炸弹,在每个人耳边炸响,这话一出口,立刻在人们中间掀起一阵骚动。

    “司马先生,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风险了,天龙帮的实力一点儿都不弱,我们要是公开去和他硬碰硬的较量,就算赢了也难免会有巨大损失。咱们事先已经商定,我派几个刀手暗杀天龙,然后咱们再把天龙帮一举吞并。”邱健鸿急道。

    司马风云淡淡一笑:“健鸿,有时候你太天真了。其实你要去天龙帮谈判之前,我就已经打定主意了。之所以同意你们去,就是为了探探对方的虚实。”

    叶承欢猜想得没错,原来司马风云早就盘算好了,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无非是拿他们当烟雾弹,让天龙以为风云会怕了,从而做出错误判断。

    这条老狐狸做任何事都会算计得清清楚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利、什么没利,一切都在他掌握中。

    邱健鸿满头冷汗,显然没想到司马风云的心机会如此可怕,明知道谈判不会成功,明知道让他们这些人去天龙帮,就等于进了龙潭虎穴,居然会拿自己的亲生女儿去做炮灰。

    “健鸿,你是不是觉得我太残忍了,明知道是送死,还让你们去天龙帮?”司马风云一眼就看穿了邱健鸿的心思。

    邱健鸿怔了怔:“没……没有……”

    “我知道你一定会这么想,大家也都会这么想。你们都是我的左膀右臂,我就算再狠毒,也不可能狠毒到这种地步。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知道你们一定会平安回来。”

    邱健鸿越听越是心惊,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老大,司马风云远比他想象的要高深得多,可就算他再高深,难道还能未卜先知么?

    “我不明白。”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叶承欢那小子在,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给你们顶住。”

    司马风云很少夸奖一个人,可他对叶承欢的这句夸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们的目光又一次锁定了那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

    叶承欢摇着二郎腿,叼着烟卷,神色惫懒的道:“别这么看我,我会骄傲的。”

    “天龙不是傻瓜,他既然敢动马王,就一定做好了应对准备,就算派再好的刀手也杀不了他。要想干掉天龙帮,只能硬碰硬。”

    “可是……”

    司马风云把脸一沉,摆了摆手,打断了邱健鸿的话,“我已经做了决定,谁要是在这个节骨眼敢给我打退堂鼓,一律按帮规处分!”

    邱健鸿额角的青筋暴起,急得连连搓手,却也不敢再说什么,他了解司马风云的脾气,他做出的决定,任何人都改变不了。

    接下来,司马风云开始分兵派将,除了金堂做为风云会留守力量外,其余木堂、水堂、火堂悉数出动精锐力量,其中木堂和水堂分别从南北贯彻,一举冲击天龙帮总坛,火堂则在外围收网,歼灭天龙帮残余力量,除了风云会旗下金木水火四堂外,还有“铁血十三鹰”分别率领的风云会十三个舵的兄弟,他们直接隶属风云会总坛,由司马风云全权掌握,基本上相当于总统的近卫军,是社团最精锐力量。

    他们在整个西区严阵以待,随时对各堂发起策应。

    黑道火拼不像现代战争,黑社会基本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最关键拼得不是武器,而是人多。

    从这一点来看,司马风云的部署无懈可击!

    司马风云的整个安排也只有几句话而已,像什么煽动性的话一个字都没说,不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事不是靠危机时刻说说就行,而是靠平时的点滴积累。

    司马风云早就看透澈了,混社团的无非是两个字:一个是钱,一个是义。

    风云会之所以能发展到上千兄弟的规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钱。

    燕京流动人口超过千万,这些人当中混不上饭的年轻人大有人在,黑道是高风险职业,为此,司马风云不吝金钱,付出成倍的好处,才吸引了众多人的拥戴。

    以司马风云的老谋深算,早就看得很清楚,帮派斗争有时候和国家斗争一样,胜负的最关键因素是金钱。

    黑社会打打杀杀、此消彼长几百年为了什么?无非就是为了一个“钱”字。

    所以,在参透了这一点之后,他才会听取邱健鸿和丁香的意见,由黑道转投商业,将黑道事业放低,转而投向赚钱方面。

    其实,马岳峰只是初来乍到,他的见解未免稚嫩了些,对于这一点,司马风云早有见地,只不过借力打力,随着邱健鸿和丁香的鼓动,推波助澜一下而已。

    第二个字就是义,他参透了黑道各帮派的兴衰,从古至今干这行最提倡的就是这个字。

    为什么?

    因为黑道本就是一个个松散组织,如果没有兄弟情义,早晚金钱会变成毒蛇,反噬社团里从上到下的力量,因此,司马风云深谙其道,给出的价钱永远是燕京第一位的,而且对社团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做到一视同仁。

    徐芳华和丧尸反水事件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回到燕京,对社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

    他可以连杀三个堂主,也可以给一个有功的马仔一套价值300万的高级公寓。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加入风云会,为司马风云效犬马之劳。

    “去做事吧。”司马风云一口气安排完毕,整个人也露出几分疲惫,各位堂主领了命令,纷纷下去办事。

    老虎厅里只剩下司马风云和邱健鸿几个人。

    邱健鸿怎么都觉得这么做不妥,于是壮壮胆子,道:“会长,就算您不愿意听,健鸿也不能不说,还是那句话,天龙帮的实力非同小可,天龙既然敢那么做,事先就一定做了充分准备,双方正面交锋,不知要死多少弟兄,到时候惊动了警方,被匡飞抓到把柄,后果不堪设想啊。”

    司马风云闭着眼睛点了点头,缓缓道:“健鸿,你担心得很对,我也早就想到了。不过……我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

    的确,在邱健鸿心目中,司马风云之所以在道上能所向披靡,金钱、兄弟、头脑、手段,这些东西该有的他都有,现在听起来,他好像话里有话。

    司马风云微微睁开眼,在邱健鸿、司马兄弟、丁香和叶承欢脸上逐一扫过,最后指向窗外虚空,平静的脸上隐含着某种阴森和冷酷。

    “你放心吧,一切都在咱们哥们儿的掌握中。现在还不是翻牌的时候,到了节骨眼儿我自然会把谜底告诉你们。我现在要说的是,天龙很快就要完蛋了!”说到最后,他的眼角忽然闪出一道锐利的锋芒……

    一夜北风紧,吹得郡王府一间小院里的腊梅沙沙的响。

    冬天的燕京,夜晚总是像一个风流的浪子,一头闯进小姐的闺房,来得快,走得却慢。

    这个小院不大,却布置得十分雅致,雕花的木格子窗户里,正堂屋的三间精舍仿佛有一灯如豆。

    院外隐隐传来一阵好听的高跟鞋声,紧接着吱呀一声,堂屋的木门从里面拉开,叶承欢早已脱了外套,只穿了件咖啡色的贴身保暖斜倚着门口,拿出一根烟,在手里弹了弹,然后悠然点上,眼睛眯成一条缝,歪着脑袋,向小院门口打量过去。

    很快,丁香戴着墨镜,踩着红色高跟鞋、高领毛衣、黑色皮裤,不疾不徐的出现在小院门口,被门口的风一吹,没系扣儿的黑色长风衣和秀发全都飞舞起来,显得异常魅惑!

    叶承欢的眼睛亮了,跨出几大步迎了上去,一把抱住了女人的腰,把她的身子举了起来,在原地转了好了个圈,才又把她放下。

    丁香笑咪咪的望着男人,用莹润纤白的手指点了点他脑门,“等急了?”

    “看到你才知道其实我比自己想象的更想你。”

    丁香一阵感动,拿嫩滑的小脸蛋在他的胡子茬上蹭了蹭。

    叶承欢一阵心痒,一口便吻住女人温热的小嘴,品尝了好一阵,然后开始在她的脸蛋上、脖子上胡乱的亲着,双手从她的腰际钻进了毛衣里。

    “嗯……嗯……”丁香喘着气把男人推开,对着敞开的院门努了努嘴,“你好色急啊,在院子里就要……”

    “院子里怎么了,西北老农都是在山坡上一边放羊一边搞的。”叶承欢邪佞的笑道。

    “你穿这么少,别冻坏了。”

    “少吗?我还觉得多呢?”说着,叶承欢居然一把扯掉身上的保暖衣,露出古铜色的胸膛,一副要跟谁拼命的样子。

第502章 画眉

    “你疯了,现在可是冬天最冷的时候。冰@火!中文”丁香惊道。

    “我自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冷。”

    “那也不行。”

    叶承欢眼珠子瞪了起来。

    “我也急啊。”丁香亲了男人的嘴唇一下,“你就像贪吃的小孩子一样,就不能等关了院门再说么。”

    “关门干什么,谁看到了是他的运气。”

    丁香真拿他没法子,偎在男人怀里,嗔怪道:“流氓,色狼。”

    “呵呵。”叶承欢拉过女人的玉手吻了吻,“好吧,听你的,我忍。”

    他抱小孩似的,一只手抱着丁香到了院子门口,还特意往外张望了下,好像在等人过来看似的,被女人打了下后,嘿嘿一笑,才把院门关上。

    “你怎么才来,等得我花都要谢了。”叶承欢往堂屋走去。

    “和父亲还有健鸿大哥他们商量了下除掉天龙帮之后的事。”

    “你老爹就那么有把握能铲除天龙帮?”

    “他说有把握就一定有。”

    “这里面到底打着什么埋伏呢?”

    “我也不知道,我父亲做事从来都要求滴水不漏,不到最后一刻是绝不会亮出底牌的。”

    叶承欢撇撇嘴:“卖什么关子,好像别人很稀罕知道似的。”

    丁香轻轻咧咧笑了,“你要是真的很想知道,我现在就去逼他告诉你。”

    女人目光清澈,说的每个字都是真心的。

    “算了吧,我只是随便问问,我要是想知道的事,就算你老爹是国家元首,我也一定从他嘴里把真相抠出来,关键我现在不想知道,风云会怎么样和我没半毛钱关系。我和司马风云永远不可能是平行线,如果我们有交叉的话,那么唯一的交叉,就是你。”

    丁香捧起叶承欢的面颊,主动在他嘴上深深一吻,黑葡萄似的眼睛一闪一闪的道:“老公,我和别人永远不可能有交叉,因为我和你是一条线!”

    叶承欢心里被某物一撞,干涩的笑了笑,一刹那间,把丁香搂得更紧了,亲着她的嘴唇,嘴里喃喃道:“宝贝儿,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这一句动情的无心之语,忽然惹来丁香的认真,她捧起对方的下巴,莹莹的小嘴贴着他的脸颊,一字字道:“我也不知道,我也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对一个男人这么好,也许,你就是我命中的克星!”

    叶承欢思忖了片刻,“你说错了,你是我命中的克星。”

    这时,叶承欢已经抱着女人来到屋门前,咣当一脚,毫不客气的踢开房门,两人从严寒的户外一旦走进室内,立马被一股温暖的气息包裹。

    头也不回,脚尖往后一勾,直接把两扇古旧的雕花木门关上。

    堂屋里也是一派五项古色的色调,一袅檀香从精美的熏香炉里飘出,整个屋子都被那股好闻的味道浸润着。

    古代燕京那种旧式的火炕烧得暖烘烘的,上面还盖着湖丝织就的大红锦被,给屋子里增添了几分洞房花烛的暧昧情调。

    一进房间,叶承欢一把将女人放下,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吻住了她的小嘴。

    两个人扭转着头部,让四唇紧密的磨擦,尽情的缠绕,难舍难分。

    丁香的双手在男人的身上摸索着,颤抖着解着他的衣服。

    叶承欢抓住她风衣的领子,粗暴的把它剥了下去。

    丁香顺从的举起双臂,方便男人为自己宽衣,她的呼吸已然十分的急促了,胸前不住的起伏。

    叶承欢用左臂拦住女人的腰身,嘴巴狂吻,身子凶狠的抵住她的身体。

    狂躁的欲火滚滚袭来,将叶承欢烧的体无完肤,来到燕京后,先后被谢秋妍和赵雅琳两个女人放了鸽子,那股子火气便如沉寂了上万年的火山一般,一下子喷薄而出。

    在这道压也压不住的火海中,一丝奇怪的观念忽然鬼使神差的冒了出来,林佩珊的音容却不怎么恰当的出现在眼前。

    林佩珊和丁香,两个不同世界的女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一个是南极上万层冰盖下万古不破的玄冰,一个是被九幽魔火锻造了上万年的红粉烈焰,如果说林佩珊代表理智与情感的话,那么丁香则代表了**和**。就在叶承欢走神的时候……却见丁香抬头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给我……”

    “急什么,节目才刚刚开始……”

    丁香实在是没有耐心再把节目进行下去了,自己的男人简直就是个异类,这种事往往都是男人猴急,可到了他身上却完全翻了个个儿,自己急的忍耐不住,可自己的流氓爱人这时候却非要当什么翩翩君子。

    她的双手猛的攥住了叶承欢的手腕,上身一拧,用肩膀扛住了他右胸的斜上方,腰部一发力,给他来了个大背挎。

    “这么急啊?”叶承欢顺着她的力量,四仰八叉的倒在床上,仰头盯着女人,“忍不住了?”

    “嗯嗯。”丁香好像被某种力量驱使着,翻身而上,接着就开始享受起来……

    丁抱住了男人的头颅,她脸上的表情很痛苦,就像要哭出来了一样,但这只是身心极度欢愉的表现……

    “老实交待!”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丁香趴在男人的身上,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审问道。

    “交代什么?”叶承欢懒洋洋的从被窝里伸出手,在床头柜上抓了支烟塞进嘴里点上。

    丁香面颊的潮红还未退却,“这一次,你打算带多少女人回龙都呢?”

    叶承欢翻着白眼,很认真的想了想,“一百个吧。”

    “开玩笑。”

    “没有。”

    丁香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换上不可置信的表情,好在没有气怒的成分在里面,“你说真的?”

    “假的。”叶承欢人畜无害的吐了口烟。

    粉拳在他厚实的胸膛砸下去,痒痒的十分受用。

    外面北风阵阵,屋里温暖如春,两个人赖在床上谁也不想起来,丁香的小脸一直红红的,靠在叶承欢肩头,没多久鼻息便沉重起来。

    看着她睫毛轻颤,仿佛回到婴儿时代的可爱模样,叶承欢心里暖暖的,尽量保持不动,生怕打扰了她的好梦。

    他知道,丁香来到燕京之后,一定经历了很多事情,到现在一定累坏了。

    他现在还不知道能为她做些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尽可能的休息。

    两个人就这么拥抱着,一直睡到天亮。

    春梦了无痕!

    一夜好睡,叶承欢醒来的时候,就见丁香正穿着嫣红的丝质睡衣,坐在硬木雕刻的梳妆台前,对着菱花镜梳理着容妆,一头乌亮的发丝慵懒的搭在右肩。

    叶承欢伸个大大的懒腰,打了个痛快的呵欠,从床上下来,踩着拖鞋噼里啪啦的来到女人身后,两手扶着她半裸的香肩,看着镜子里那张精致的容颜,还有自己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嘴角扬起一丝诡谲的笑意。

    丁香抿嘴一笑,把手里的眉笔给他,半撒娇的道:“老公,帮我画眉,好吗?”

    叶承欢拿过眉笔,皱了皱眉:“这可是技术活儿,我怕我干不来。”

    “没关系的,我老公永远都是最棒的,什么事都干得来。”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更何况只要是他心爱的女人提出的要求,他从来都不会拒绝。

    叶承欢耸耸肩膀,命令道:“好吧,闭上眼睛。”

    丁香嘻嘻一笑,乖乖的把眼睛闭上。

    叶承欢捏着眉笔,左看看,右瞧瞧,好像一个木匠在寻思该从哪里下刀,最后他嘴角轻扬,冒出个恶作剧的念头,直接给女人唇上添了两撇小胡子。

    丁香觉得不对劲,马上睁眼一看,又好气又好笑,不依的打他一下,撅着小嘴道:“你真坏!”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你没发现多了两撇小胡子,你变得更性感了么?”

    “再好我也不要,我要你重新画,好好画。”丁香娇嗔道。

    “没办法,你的眉毛长得太漂亮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

    被心上人当面夸奖自己,丁香心里一阵小小的窃喜,到处都被幸福感充斥着,“只要你画的,我就喜欢。”

    叶承欢这才又拿起眉笔,笔尖轻轻触到女人眉毛的时候,仿佛吹风掠过湖面,丁香的心湖微微漾起一丝涟漪,随着笔尖的轨迹,她的心房也一起痒痒的。

    叶承欢从来没这么小心翼翼的做一件事,他画得很慢很慢,生怕一不小心便破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似的,每一笔都力求完美,每一笔都带着细致的考量。

    本就秀挺的轮廓,被他这么一勾一描,便更加的精彩起来。

    画眉只是个小小的动作,但当中流淌的却是彼此的亲昵和脉脉情怀。

    “喜欢吗?”叶承欢画完了最后一笔,弯下腰来,双手从背后环住女人的身子,脸颊贴着她的脸颊。

    “好喜欢,我怕以后我都舍不得洗掉。”丁香水眸闪动,动情的道。

    “没关系,只要有时间,我天天给你画眉。”

    丁香回过脸来,深情的看着男人,仿佛要把目光烙在他眼睛里似的,“老公,我爱你!”

    她的话一点儿没有矫情,完全发自肺腑,随着这一声呼唤,她的眼眶也微微有些红润,点点泪光在眼圈里闪动着。

    叶承欢什么也没说,双臂更加抱紧了些。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门咣当一声被推开,从外面急匆匆的进来一人。

    美好的气氛骤然打破,叶承欢和丁香全都愕然看去。

    “老大……”小白龙看到自己老大和叶承欢暧昧的样子,顿时仿佛被人点了穴道般,定在那里,尴尬的动了动嘴巴,却忘了要说什么。

    更让他错愕的还不止这些,他发现自己老大居然还多了两撇俏皮可爱的“小胡子”,和他心目中那个来去如风、心狠手辣的大佬完全不是一个人!

    丁香脸上闪过一丝不快,“谁叫你进来的,一点儿规矩都没有,以后你怎么带兄弟!”

    小白龙有点儿冒汗,说实在的,干他们这行的没点儿豹子胆还怎么出来混,他天不怕地不怕,可丁香只好稍稍把脸一沉,他的头皮就有点儿发紧,怔怔的站在那儿,不知该怎么做才好。

    叶承欢倒满不在意,走过去一巴掌拍到小白龙裤裆里,等他“哎呦”一声弯下腰去,才道:“是不是有什么急事?”

    “是……是……”这一巴掌拍得可真够狠的,小白龙感觉下半身都不是他的了:“老爷子有急事请你们去前院。”

    丁香和叶承欢对了个眼色,这才道:“知道了,你先去吧,我等会儿就来。”

    小白龙头也不敢抬,下身又疼又麻,想捂又不敢捂,只好咬牙挺着,一瘸一拐的退出屋子。刚到了外面,马上呲牙咧嘴起来。

    风云会和天龙帮火拼,一夜之间,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头落地,搞不好会是整个燕京历史上最大最惨烈的一次黑帮斗争。司马风云这个时候紧急叫他们过去,一定是有了重大情况。

    丁香和叶承欢换好了衣服便双双来到前院,和昨天里里外外都是人不同,院子里也就有几个司马风云的保镖,显得空旷而冷清,却给晨曦中的郡王府蒙上了一层肃杀之气!

    司马风云照样端坐在虎皮交椅上,一手茶壶,一手佛珠,眯缝着眼睛,静静地看着门外的天空,腰板还是那么笔直,目光还是那么锐利,表情还是那么肃穆。

    从他脸上,根本看不出发生了什么。

    邱健鸿和司马三兄弟也都木头疙瘩似的坐着,大眼瞪着小眼,老爷子不发话,他们也没什么话说,毕竟这个时候不是聊天打屁的时候。

    丁香进了屋便道:“爸,出什么事了?”

    司马风云不动声色的道:“吃饭了没有?”

    丁香一怔,这个节骨眼儿,老爹居然还有心思关心这种事,“没有。”

    司马风云一挥手,保镖马上端来早餐,全都是老燕京人最喜欢吃的东西,豆汁、焦圈、芥菜丝、辣椒、芝麻,一应俱全。

    “先吃饭,趁热吃,这东西凉了味道就差了。”司马风云淡淡的道。

    丁香还是头一次吃这种东西,端起一碗豆汁,刚喝了一口便蹙起秀眉,那股子味道又酸又苦又涩,好像牛尿一样,真怀疑这是人吃的么?

    司马风云沉声道:“怎么?不好喝吗?”

    丁香点了点头。

    “这可是老燕京人最爱的东西,泡澡堂子、听京戏、喝豆汁,老燕京人要是离开这三样东西,一天都活不了。”司马风云道:“喝下去吧,吃东西就和做人一个道理,吃惯了山珍海味,有时候也得换换口味,哪怕你再不喜欢,也得学会忍耐。”

    司马风云说话总是带着深意的教诲,丁香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也是父亲的一片苦心,她屏住呼吸、忍着恶心,一口气把豆汁喝完,可那股子呛人的味道还是让她连连反胃。

    好容易喝水压下去,才担忧的往旁边看去,没想到叶承欢吃得美滋滋的,咬一口焦圈,喝一口豆汁,娴熟的拿芥菜丝拌着辣椒芝麻,吧唧吧唧,呼噜呼噜,就好像吃得是海参鲍鱼一般。

    丁香简直难以置信,这东西闻着都想吐,真搞不懂他怎么能吃下去的,最夸张的是,他把豆汁喝到嘴里,还不舍得马上咽下去,来回咂摸着滋味。

    看到这儿,丁香再也忍不住,捂着嘴,一头冲到院子里,吐了起来。

    等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叶承欢已经把他的早餐连同自己剩下的全都包了圆,还打着饱嗝,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老公,你……你是怎么吃下去的?”丁香小声道。

    “当然是用嘴吃下去的。”

    “你觉得好吃吗?”

    “当然好吃,正宗的老燕京风味,地道的大锅豆汁,味道简直迷死个人。”

    “你好像以前吃过?”

    “嗯,小时候常吃,后来好多年都没吃过了……还是那时候的味道。”叶承欢幽幽的道。

    丁香看他似乎不想再提起过去的往事,也就没有再问下去。

    接下来,大家都在老虎厅里坐着,司马风云微闭着眼睛,把手里的佛珠捏得咕噜噜直响,老僧入定一般,再也不说一句话。

    邱健鸿和司马兄弟还是木头疙瘩似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连眼珠都不转一下,看着有些吓人。

    他们都不言语,叶承欢也不吱声,点上一支烟,有一下没一下的抽了起来。

    倒是丁香一头雾水,不明白父亲为什么把自己找来却又不说话,看样子他们好像都在等着什么,他们究竟在等着什么呢?

    墙角的老座钟不知疲倦的摇摆着,发出简单而机械的“咔嚓咔嚓”声。

    时间,便在沉默中一分一秒的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老座钟忽然“咣咣咣”的敲响八下,丁香心里一震,却见司马风云陡然睁开双目,两道精光直射而出!

    就在这时,不远处响起一阵汽车引擎声,一直来到门口,一阵脚步的杂沓声由远及近。

第503章 一入江湖岁月催

    丁香不由得向外面看去,只见十三个分舵的舵主,也就是司马风云的御用王牌,风云会里的铁血十三鹰,带着一个头戴黑面罩的人,从外面跌跌撞撞的走来。

    铁血十三鹰里为首的血鹰来到司马风云跟前,一抱拳道:“老大,昨晚一场大战,天龙帮死伤两百多人,我们只有三个兄弟贴了金,十五个兄弟挂彩。天龙帮在西区的二十五个场子全都被我们扫平,他们的老巢也被咱们攻占,天龙帮的五个堂主,两死三伤,受伤的都在咱们手里。”

    精彩的一击!完美的一战!

    这恐怕是燕京黑道有史以来最没有悬念的斗争。

    除了司马风云之外,在场的人全都发出一阵唏嘘,天龙帮好歹也是西区霸主,就算风云会再强大,他们也总不会如此不堪一击吧。

    风云会只用三死十五伤的代价,只用一个晚上,就吞掉了偌大一个帮派,这事怎么听都觉得像天方夜谭!

    司马风云尽管在强自克制,但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嘴角抽动了下,指着头戴黑面罩的男人,“他是……”

    啪!

    血鹰没言语,直接掀掉了那人的面罩,在场的人全都抽了口气,那人赫然就是昨天刚刚造访过的天龙帮老大,天龙!

    此时的天龙鼻青脸肿,嘴角还挂着血迹,瞪着眼睛,满脸不服的样子,嘴里发出凶狠的闷哼声。

    昨天还搂着美女喝着红酒,泡着豪华的土耳其浴,一夜的功夫,堂堂天龙帮老大竟已成了别人刀下的鱼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一步天堂,一步地狱,对于这些黑道分子来说,人生的转变,也未免太快些了吧。

    更让人吃惊的是,司马风云居然能在一夜之间就完成这么大手笔,而且事先就很有把握,现在也一点儿不觉得惊讶。

    难道他真的有什么通天的本事,能掐会算,未卜先知吗?

    司马风云静默的看了半晌,冷冷的一笑:“天龙,没想到吧,我们又见面了,只不过这次见面的方式有点儿特别。”

    天龙狠狠啐了一口血水:“司马风云,不管你用的什么办法赢了我,自古胜者为王败者贼,今天我认栽了。我不求别的,只求放我一条生路,从今以后我滚出燕京,江湖上再也没有天龙这个人。”

    天龙说得够干脆,输就是输,赢就是赢,输赢之间从来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你求我?呵呵……”司马风云冷漠的一笑,“天龙哥,这话可不像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昨天你不是还给我的手下说要亲手干掉我吗,你在西区为所欲为、只手遮天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今天,你派人干掉我兄弟马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给他一条生路?”

    “哼,司马风云,你不用给我说这种话来变着法的羞辱我,我已经说了,我认栽了。混咱们这行的,脑袋挂在裤腰上,多活一天都是赚的,自打入道第一天,我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好下场。不过,大家都是拜关二哥的,做事不要做太绝了,你放我条生路,以后我保证永远不会再来找你麻烦。否则,就算你杀了我,只要我天龙帮还有一个兄弟没死,总会有人出来给我报仇,到时候风云会一定会鸡犬不宁。还有,我再说一遍,我是杀过不少人,我杀的人我从来都认,但马王不是我干的。”

    “马王不是你杀的,你告诉我是谁?”

    “不知道,但事到现在我已经看清楚了,有人故意在背地里做手脚,为的就是挑拨我们两方的关系,在我们之间挑起战争。”

    司马风云朗声大笑:“天龙,说实话,我欣赏你。都说你小子够嚣张、够霸道,但现在看来,你也够爽快!我最喜欢的就是爽快人。但我更喜欢的是你的胆子,到了这步田地居然还敢威胁我,除了你之外,我从没见过第二个。不过,要说马王的死和你没关系,我实在很难相信。”

    “你可以不信我的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江湖规矩你一定懂吧,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吧。”

    天龙咬了咬牙,腮帮子的肌肉抽搐几下,露出几分狰狞:“当然懂,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认了!”

    司马风云给血鹰使个眼色,血鹰马上从裤腿里抽出一柄锋利的匕首来,狭长的刀锋好似野兽獠牙,闪着森冷的光芒。

    “把刀给他!”司马风云命令道。

    天龙接过匕首,脸色煞白,把牙关咬得咯咯直响。

    “你怕了?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司马风云道。

    “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现在就给你,你瞧好了。”说着,寒芒一闪,天龙把刀高高扬起。

    “什么是三刀六眼,听起来蛮吓人的样子?”叶承欢向丁香问道。

    丁香看着天龙高高扬起的匕首,脸色也有点儿发白,被叶承欢一问才回过神来,“这是江湖上的一种残忍的惩罚方法,出于明清时期。据说,当时朱仙镇有一名叫占敖的会党分子,有一天和帮派的朋友周定国在芝兰轩喝茶,看到一个女子生得眉清目秀,就和定国说了几句笑话。后来这个女子前来找定国,占敖才知道她是定国的妻子。占敖面如土色,只说了一句话:十八日请三山五岳水旱两党、南北英雄来朱仙镇。到了那天,占敖在镇子外面挖了一个大坑,高一丈二尺,叫做十二时辰,长七尺二寸,叫做七十二重地狱,宽三尺六寸,叫做三十六天罡,坑下安了三把刀,刀尖向上,叫做天地人三才。三刀六眼,又叫三刀六码头。上面用黄沙树天,下面用红毡铺地,占敖和众位朋友痛饮一场,然后一头跳进坑里,被刀捅死。从此江湖上就留下了‘三刀六眼’的惩罚方法。后来在江湖流传下来,如果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请求对方恕罪,就得用利刃在自己的身体上对穿三个窟窿,是一种仅次于自杀的自我刑罚。”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太没人性了吧,那种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像那样刺三刀,人还能活么?”

    “这就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身体是父母给的,命是自己挣的,能不能活全看他的造化了。”

    这时,天龙的刀已经落下,寒芒乍现处,接连三个起落,血光迸现,溅出一米多远。

    三刀全都没浪费,全部在他小腹刺下,锋利狭长的刀苗子直接穿透身体,从后背露出。

    天龙恨不得把牙都要咬碎,但这家伙也的确够狠,只是哼了一声,愣是没叫出来,可豆粒大的汗珠却顺着额角噼啪流淌。

    叶承欢叹了口气,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唉,这小子也太实在了吧,别人也规定你一定扎哪儿,哪怕你给自己打个耳孔也不至于受这份洋罪吧。”

    他的声音虽轻,但在静谧的屋子里每个字都十分清楚,马上惹来人们一阵侧目。

    正所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所谓“三刀六眼”当然不会像叶承欢说的那样,要不然大家还出来混什么,直接去街边摆摊给人打耳钉好了。

    大家都早看出叶承欢这人阴阴阳阳的,也没人和他一般见识。

    桄榔!

    匕首脱手,掉在地上,天龙硬挺着没倒下,一手捂着肚子,痛苦狰狞的脸上硬生生的挤出一丝笑意,对着司马风云一呲牙:“你说的我都做到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司马风云面无表情,一句话没说,只是静静的瞧着他。

    天龙挣扎着站起来,捂着三寸来长的伤口,艰难的迈到门口。血水,在他脚下划出条血线。这个时候,只要他的手稍稍松开,满肚子的肠子十有**要流出来!

    “天龙,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走吗?”司马风云的声音幽幽荡荡的在背后响起。

    天龙身子猛地一震,随即缓缓转回身来,苍白的脸上顿时多了两个字:绝望!

    “我一直以为你老了,不中用了,燕京最狠的人是我,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其实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一直都是你。”

    司马风云打个哈哈:“你太抬举我了,这方面我可比不得你。你小子为了赚钱、为了扩充地盘,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活埋仇家,强奸人家老婆,这种事对你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我听说你最喜欢的是点天灯,对吗?”

    听到“点天灯”三个字,天龙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本就虚弱的身子一下被恐惧填满:“司马风云,我操你八辈祖宗!”

    司马风云不光没生气,反倒仰面大笑,笑声远远的传出去,声震四野,笑罢之后,脸上罩了一层油腻腻的森寒之气:“想骂就骂吧,趁你还有力气骂人的时候。你他妈的以为我不会骂人么,不过干咱们这行的,光靠骂人是没用的。”

    说到这儿,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托着佛珠和茶壶,一步步来到天龙跟前,低头俯视着他:“天龙,你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你错就错在生错了年代,混错了地方,做错了事,黑社会是不能做错事的,有时候只要做错一件事,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不管你杀过多少人,干过多少坏事,都和我没关系,但你偏偏要杀了我最好的兄弟,成了我司马风云的敌人,我要是不杀你,以后别人会戳我的脊梁骨,我还怎么在道上混!年轻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做错了事,杀错了人,这个世界不是你的天下、也不是我的天下,任何人做错了事都要付出代价!”

    天龙一声虎吼,扬起拳头就要扑过去,恨不得把司马风云咬碎了,马上被身后的铁血十三鹰三拳两脚打倒在地。

    他趴在地上,肠子流了满地,嘴里兀自发出野兽般的低吼,翻着眼白,恶狠狠的瞪着自己的仇人!

第504章 江湖大忌

    “老家伙,你就不怕报应么!”

    “报应?哈哈哈哈……”司马风云大笑,“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报应,起码我知道你的报应现在就要来了。”

    叶承欢听到“点天灯”三个字,登时打个冷战,“这种封建社会的东西,现在还有?”

    丁香毫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点天灯谁都听说过,恐怕见过的没有几个。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不过,点天灯的方法也不一定,还可以犯人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成灰烬。”

    叶承欢翻翻眼睛,即便他见过那么死人,可听到丁香的描述后,还是浑身发冷,“天龙说的没错,看来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就是你老爹。”

    丁香默然半晌,才道:“你错了。”

    “我错了?”

    “嗯,你错了。”

    “我怎么错了?”

    “其实最毒最狠的不是我父亲,而是黑道!”丁香一字字道,“在这条路上,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叶承欢回味着她的话,再不言语。

    “去吧,远远的把他解决掉,别把我的宅子搞脏了。”司马风云淡淡说罢,便背着手转过身去,再也不看天龙一眼,似乎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一般。

    铁血十三鹰应了一声,拉起天龙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天龙拼死一把抓住门框,大声叫道:“司马风云,你他妈让我临死前再说一句话,就说一句!”

    司马风云照样没回头,只是把手一挥,铁血十三鹰这才停住,把和死没什么区别的天龙丢在地上。

    “我这人一向比较仁慈,想说什么,说吧。”司马风云道。

    天龙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才道:“司马风云,我不怕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你要是条汉子的话,就让我临死前见见我的女人和孩子。”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你说什么?”

    “你别给我演戏了,她们都在你手里,你的手下去天龙帮的时候,要不是你突然出老千,绑票了我的女人和两个孩子,我也不会要杀你的人!”

    叶承欢心里一动,这才明白,昨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谈判不成刚要走的时候,忽然天龙接了一个神秘的电话,这时想来,原来是别人告诉他,他的家人都被人绑票了,在那种情况下,他自然会想到司马风云身上。

    司马风云沉默半晌,显然是在思考着什么。

    天龙一声狞笑:“临死之前,想不想听我给你爆个大料?”

    “你想说什么?”

    “我先问你,天龙帮和风云会两家联手交易毒品的事,你知道吗?”

    司马风云又是一愣,“不知道。”

    “哈哈,那一切就很清楚了,在风云会里有人背着你在和我做毒品生意,就是因为昨天出的那批货被警察抄掉,我才怀疑是风云会的人私自走漏了消息,所以我才会要报复你。”

    “你到底要说什么?”

    “想不想知道是谁在背着你暗中和我勾结?”

    “说!”

    “哈哈哈……”天龙自以为抓到根救命稻草,张狂的大笑:“你以为我是傻瓜吗,咱们做笔交易,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

    司马风云阴森森的一笑:“想拿这个要挟我,你太嫩了点儿。你以为随便编个故事,我就能信你了么。你以为这么做我就能放了你么。笑话!天龙,怪不得你会输,你太幼稚了。”

    他使个眼色,铁血十三鹰冲过去把天龙抓了起来。

    “等等,等等!”天龙完败了,在司马风云面前,他简直就像个树叶,怎么漂都漂不出大海。

    “好吧,我现在就告诉你,不过……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

    “司马先生,别听他的,这小子一定没安好心!”邱健鸿大声道。

    司马风云犹豫了下,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来到天龙跟前,“说吧,我听着。”

    铁血十三鹰全都攥着两把汗,眼睛一瞬不眨的盯着天龙,他和老爷子如此近的距离,生怕他会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这个时候,连丁香和司马兄弟都站了起来,在场唯独四平八稳的只有叶承欢一个人。

    他正叼着丁香送他的银质酒壶,吧嗒吧嗒的品着正宗的苏格兰山地威士忌,双目微醺,似乎快要醉了,就算天塌下来也妨碍不到他。

    在人们警惕的注视下,天龙凑到司马风云耳边,对那个不共戴天的仇人悄悄的耳语几句,只见司马风云的脸色变了变,讶异的瞧着对方,似乎要剖开他的心,读出他的真实想法。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

    “反正我也活不成了,就算我死,也不能让你和你的社团清净了。”天龙近乎歇斯底里的道。

    司马风云点了点头:“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你的目的达到了,可以安心的死了。”

    几个保镖得到老爷子的指示后,一拥而上,把天龙拖死狗似的往外拖。

    这回天龙没有挣扎,只是任由别人摆布,嘴里发出狂放的笑声:“司马风云,你听着,老子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混黑的没有一个好下场。我在下面等着看你怎么死。哈哈哈哈……”

    司马风云面色冷峻,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可丁香却不同,“混黑的没有一个好下场”,这话好像刀子似的扎着她的心,今天是天龙,明天说不定就轮到自己,虽然她对天龙厌恶极了,但还是不免被他的话勾起几分狐悲之感。

    在场的别人也都满心复杂,人人自危,不知道刚才天龙给老爷子说了什么,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

    就在天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马上就要被拖出屋子的时候,人们眼前突然划过一道残影!

    如果说电影是每秒二十帧的谎言,那么这个人的速度则是比电影更强大的视觉欺骗。

    绝伦的速度,在小范围掀起一股风浪,人们纷纷心里一寒,感受到某种彻骨的冰冷气息。

    砰!

    那道残影稍稍一个顿挫,天龙的身子便如棉花包似的飞了出去,带着洋洋洒洒的喷血,一直撞上对面的砖墙,紧接着就是“咵嚓”一声。

    天龙砸了个稀巴烂,整个人面目全非,被这一下砸成肉饼,然后慢慢从墙上滑了下去。

    几百年的风雨都剥落不透的砖墙,留下一片可怖的人形血迹,硬生生的凹陷进去!

    事情发生得太快,好多人都没反应过来,等他们看清楚时,全都一脸错愕,只见叶承欢的人已经离开了刚才的位置,就站在铁血十三鹰的中间,愣是当着他们的面,把他们手里的天龙给砸成肉饼!

    铁血十三鹰,司马风云手中的王牌,在叶承欢面前,一个个好似傻瓜一般,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样的羞辱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只要叶承欢还存在,就不知道会不会还有第二次。

    司马风云面色铁青,自己的底线一次又一次被叶承欢挑战,他没理由不愤怒,“叶承欢,你疯了!”

    叶承欢冷冷的道:“杀人不过头点地,杀了他也就算了,没必要那么残忍。”

    “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你有什么资格干涉!”

    “资格不是别人给的,是靠自己去争取的。”

    司马风云狠狠的哼了一声,嘴角抽搐着,想说什么又迟迟说不出来。

    风云会的人都憋着口气,瞧着他的脸色,只等老爷子一句话,马上把这个狂徒千刀万剐。

    叶承欢毫不在乎,抱着胳膊,冷冷的注视着场上的一切。

    霎时间,双方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到了冰点!

    就在这时,院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从门外跌跌撞撞的闯进个女人,披头散发,满面苍白,一头扎进来便瘫软在地。

    大家看到那个女人时无不悚然动容,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刚给司马风云生了个大胖小子的春妮!

    她满脸是泪,一进来就撕心裂肺的叫了声:“老爷子,孩子……孩子被人劫走了!”

    这句话好像炸雷一般,让每个人的心头一颤,司马风云手一松,那只跟他十几年的紫砂小壶便落到地上,啪嚓一声,摔个粉碎!

    他再也淡定不住,像头发狂的狮子冲动春妮跟前,两手抓住她的前胸,把她提了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春妮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孩子……孩子被人劫走了……呜呜呜……”

    “什么人劫走的!”

    春妮茫然的摇摇头。

    司马风云气得一跺脚,背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踱步,黑道最讲究传承,司马风云快六十岁的人,刚刚老来得子,本来是一场天大的喜事,可没想到一转眼竟发生这种事。

    这里是风云会的总坛,什么人吃了熊心吞了豹子胆,敢劫走黑道老大的儿子?

    要不是为了铲除天龙帮,司马风云也不会把风云会的大部分力量拉出去,从而造成后院起火。

    刚刚处死了最大的敌人天龙,自己就遭遇了这种事,难道冥冥中真的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么?

    混黑的没有一个好下场!

    天龙临死前说的话,此刻又清楚的在耳边回响。

    他终于停了下来,颓然瘫倒椅子上,仰面望着天花板,嘴里喃喃的道:“往往都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

    “老爷子,你快想想办法,救救咱们的孩子!”春妮跪爬到他面前,抱着他的大腿呜呜的哭。

    司马风云反倒平静下来,盯着面前的女人,脸上的表情说不出的复杂。

    “春妮,我对你怎么样?”他忽然冒出这么一句奇怪的话。

    春妮一愣,顿时不哭了,她也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我求求你,快去救救我们的孩子吧。”

    司马风云极度阴寒的道:“回答我的问题!”

    春妮身子一震,怯怯的道:“你……你对我很好……”

第505章 干爹

    司马风云冷笑着点点头:“那你为什么要背叛我!”

    一道晴空霹雳在屋子里炸响,人们全都吃了一惊。<冰火#中文

    春妮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对方的杀气推着她往后挪,“老爷子,你……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说……”

    司马风云不动声色的把脸转向一边,“司马洋,我的好儿子,你来给她解释一下吧。”

    司马洋顿时面如纸灰,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干……干爹,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不明白么?那好,我找人提醒你。血鹰,江湖大忌,勾引二嫂该怎么处置?”

    血鹰往前一步:淡漠的道:“乱刀砍死!”

    司马风云又转向自己干儿子:“听清楚了吧,我的好儿子。”

    在场的人都变了颜色,司马洋更是满头大汗,两腿一软,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干爹,我不懂你的意思。”

    “非要让我把话说明白么,你和春妮私通,这还不算,暗地里背着我不知道触犯帮会大忌,居然和天龙帮勾结,一起干毒品生意!”

    “您听谁说的?绝对没有这种事!”

    “天龙告诉我的。”

    “他的话您也能信,那小子没安好心,他血口喷人,为的就是想挑拨咱们自己人的关系!”

    “我当然知道他没安好心,不过我还要感谢他,要不然我还被猪油蒙着心呢。”

    “干爹,你宁可相信一个仇人的话,也不信你干儿子么?”

    “有时候仇人说的不一定是假话,自己人说的也不一定是真话。我宁愿相信天龙也不会再信你了。”

    司马洋涨红了脸,偷偷的瞧了旁边的春妮一眼,忽然道:“好吧,我承认那些事都是真的。不过是她勾引我的,那天刚好我喝醉了酒,就……就做了畜生不如的事……”

    “你的确连畜生都不如,可惜我司马风云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到头来身边养了个白眼狼都不知道。”

    “和天龙帮暗中勾结贩卖毒品,这个主意也是她先提出来的,她说等我们赚够了钱,就一起远走高飞。”

    司马风云皱起眉头,看着春妮,“是这样吗?”

    事到如今,春妮好似变了个人似的,发出一声让人不寒而栗的冷笑,然后咬了咬牙关,狠狠的道:“没错!我的确是这么做的!”

    司马风云压着怒火问:“为什么?”

    春妮流露出和平时完全不同的沉稳和老练,到了这时反倒平静下来:“老爷子,你对我的确不错。当初要不是你,我可能现在还是乡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是你给了我现在的生活,我要谢谢你。”

    “那你为什么还要背叛我?”

    “你常说的一句话你自己都忘了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的**随着身份的转变不会越来越小,只能越来越大。在你眼里,我算个什么,就像你喂的那只八哥,你给我的吃的穿的,为的就是让我听你的话,你让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可你忘了一点,我是人,不是动物。金钱、食物和衣服换不来尊严。在家里我必须无条件服从你的安排,到了外面我甚至都没资格称作你的女人,跟了你这么久,为你生了孩子,你给过我很多东西,却从来没给过一个女人最需要的东西,名分。对你来说,我只不过是个生育工具而已,甚至都不如你手下的一个马仔。昨天的喜宴上,我是孩子的母亲,却只能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你甚至连我的名字都没有介绍给大家,难道我的心里会好受么。一个女人想要尊严,除了用自己的身体来交易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法子。所以,我和司马洋好上了,我说服他和天龙帮暗中交易,一起贩毒,将来我才能有属于自己的男人,自己的钱,自己的尊严。可惜我找错了人,司马洋根本就是个废物,到了节骨眼上居然把所有事都推到我头上。我错了,也败了,你怎么处置我都成,但我只求你能找回我的孩子。”春妮说话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和平时看到沉默寡语的那个人完全不同。

    听了这番话,司马风云半晌无语,他的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春妮的话有否触动到他,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以为你说这些,我就能信你了么。别给我演戏了,你把孩子藏哪儿了,老实交出来还来得及,我保证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

    “你说什么!”春妮一惊,显然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你怀疑孩子是被我藏起来的?”

    司马风云没有否认。

    春妮惨然一笑:“司马风云,你不是人!”

    “现在我有理由相信,你这个女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你觉得一个母亲会绑架自己的孩子吗?”

    “我看过的人和事太多了,比这残酷一百倍的我都亲眼看到过。别废话了,把孩子交出来吧,我兴许还能放你们一马。”

    春妮索然道:“杀了我吧,我只求你一件事,找到孩子后,将来等他长大了,不要说我是他母亲,我不配。”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头,以他对这个女人的了解,她不是在装假,那么劫走儿子的一定另有其人!

    “真不是你做的?”

    “你扪心自问,你这辈子信过谁。”

    他这辈子究竟信任过谁,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身边的人不是离开他,就是一一背叛他,眼看大半辈子就要过去,他越发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

    信任?可笑之极!

    干这行的谁会真正信任谁呢?

    信任谁,就等于把自己的脑袋给了谁,早晚有天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种迫不得已的悲哀,就算他不想承受,也必须承受。

    人,尤其是像他这样的人,一辈子都在削尖了脑袋往金字塔顶爬,可爬的越高,他才发现,他身边真正可以信任的人就越少,他必须不断的怀疑别人,不断地颠覆自己,否则,他就可能会遭遇天龙一样的下场。

    他心里真正信任谁,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恐怕他最信任的只有他自己。

    司马洋可不像春妮那么沉稳,他最了解司马风云的脾气,平时永远一副谦和的姿态,但他要是真的翻了脸,一定是六亲不认。不久前,他就亲眼看到司马风云曾将丧尸集团的一个堂主活活烧死,那种凄惨的景象至今还历历在目。

    他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哭得好像个孩子,“干爹,儿子知道错了,你就看在我跟你这么多年的份上,饶了我这一次吧。以后我一定好好孝敬您老人家。”

    “以后?我的好儿子,你还想有以后么。你给了我这么大一个惊喜,我要是不奖赏你,还配做你干爹么。你不是想和春妮好么,我现在就成全你们。”司马风云冷然道:“来人!找个远远的地方,给他们玩个坑,让他们以后好好团聚吧。”

    邱健鸿、剩下的两个司马兄弟,包括丁香,全都噤若寒蝉,他们都明白司马风云的意思,他是要把这两个人,活埋!

    活埋的意思,也就是把人变成一道残酷的风景!

    这一次,叶承欢没有动,也许在司马风云的世界里,他是对的,也许自己的确没有资格去他的世界里指手画脚,何况,自己杀的人绝不比司马风云要少。

    “干爹,我求求你,看在我跟你多年的份上,你饶了我这一次……”和春妮的平静不同,司马洋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显得极端懦弱,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样子十分不堪。

    司马风云缓缓的走到司马洋面前,脸上带着慈爱,伸手抚摸了下司马洋的头和脸,“干爹不恨你,一点儿都不恨你,但你必须死,懂吗?谁让你是司马风云的儿子!还记得我曾经给你说的话么,一个男人做错事不要紧,要紧的是做错了事要敢于承担后果。”

    “干爹,我知道错了,只要你不杀我,以后让我做什么都成。”司马洋哭道。

    司马风云摇了摇头,叹息一声:“你还是不懂。”

    他一挥手,再也不看一眼,血鹰那些人扯着司马洋和春妮出了屋子,司马洋的嚎叫声不久便再也听不到了。

    司马海和司马江都低着脑袋,一声不敢言语,眼看着自己大哥被处死,难免生出兔死狐悲之感。

    “健鸿,你马上带兄弟去外围查找,一定要找回我儿子,我怀疑是天龙帮的残余分子干的。”司马风云吩咐道,提到儿子,他的心马上揪了起来,他对春妮和儿子始终是分开来看的,他可以杀了孩子的母亲,却绝不能让自己儿子落到仇人手里。

    邱健鸿答应一声,带着人火速出去。

    司马风云背着手,在屋里来回踱步,可见他的心里有多急。

    “爸爸,你别太担心了,不管是谁劫走了弟弟,他们一定有他们的目的,早晚他们会主动给咱们联络的,在他们提出要求之前,我想弟弟一定不会有事的。”丁香劝道。

    “但愿如此吧!”司马风云长叹一声,他最怕的就是“报应”两个字,没想到这两个字终于还是降临到自己头上,这一刻,为了祈求儿子平安,他在心里默默的许了很多愿,但许愿有什么用,顶多自我安慰一下而已。

    丁香看他忧心的样子,实在不忍,于是起身道:“我带人也出去找找,兴许能有点儿眉目。”

    “慢着。”司马风云制止她:“现在外面乱得很,到处都有天龙帮的余党放冷枪,你哪儿也不能去。我不想没了儿子,女儿又出事。”

    “可是,咱们总不能就这样白白等下去吧?”

    “是的,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

    话音刚落,远处忽然传来一声枪响,在场的人们蓦然变色!

    凭着经验判断,那绝对不是鞭炮,而是枪声。

    这一带全都是风云会的地盘,哪儿来的枪声?

    紧接着,枪声一声连声一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密,响如爆豆一般。

第506章 哀莫大于心死

    门外又是一阵杂沓的脚步声,邱健鸿一头撞了进来,他带去那些马仔有几个还挂了彩,鲜血染红了大片衣服。

    邱健鸿遇事一向沉稳,从来没这么凌乱过,可此时却一脸灰白,嘴唇都在打颤。

    “老爷子,出大事了!”

    一句话好似炸雷,司马风云心里一震。

    “怎么了?”

    “条子……现在外面到处都是条子!”

    “警察?”干他们这行的最怕听到就是“警察”,司马风云本能的皱紧了眉梢。

    说句不好听的话,黑道和娼妓一样,在神州向来是明令禁止的,但它们存在了上千年而没有消灭,自然有它们存在的道理。

    风云会虽然不是什么合法组织,但这么多年来基本上和警方井水不犯河水,司马风云老到圆滑的处事方式也给风云会的平安加分不少。

    警方突然出现在风云会的总坛,还是第一次,而且事先没有半点儿征兆,司马风云当然会吃惊。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司马风云马上拿起手机,电话里很快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司马风云,听出我是谁了么?”

    司马风云当然听得出来,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和他有不共戴天的刑警队长,匡飞!

    “姓匡的,你想干什么?”

    “你自己应该很清楚,昨天你不是找我要证据么,经过调查,我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风云会和天龙帮联手贩卖毒品,而且就在昨天晚上,你们两家黑吃黑,死伤上百个人,难道你以为事情就那么轻易平息了么。上峰已经对你下了逮捕令,我奉命来请你到局里坐坐。”

    “姓匡的,你他妈敢阴我!”司马风云狠狠的道。

    “不,我只是在按法律程序做事。司马风云,我劝你放聪明点儿,你的社团再大,也永远斗不过警方,你最好马上命令你的人放下武器,老老实实的接受警方逮捕,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你负责!”

    “老子混了这么多年,和警察打交道不下几百次,想抓我可以,那要先看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说罢,司马风云也没等对方回应,把手机狠狠的砸在地上。

    啪的一声,手机零件摔碎了一地。

    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然后攥紧拳头,额角的血管突突直跳,自言自语的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不可能,绝不可能!那个人明明说好的,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

    大家骇然相顾,都不知道司马风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大哥,咱们现在怎么办,警察已经把这里包围了,而且他们手里都有枪,外围的兄弟们已经交手了,好多兄弟都贴了金挂了彩,照这样下去,他们很快就能突破进来。”邱健鸿满脸焦急的道,“我看我们是跑不掉了,匡飞和咱们有梁子,要是硬闯的话,他很有可能会对你开枪,就算被他打死了,他只不过向上级写份报告,可风云会要是没有你就彻底垮了!”

    司马风云阴冷着脸道:“你想说什么?”

    “我们斗不起,也斗不过警方,我看现在的情况只有听他们的。”

    没等邱健鸿把话说完,司马风云一把揪住他的衣领,狰狞道:“你叫我向警察投降!你忘了咱们是吃哪碗饭的么!”

    事到现在,邱健鸿反倒豁出去了,一脸至诚的道:“大哥,我的命是你的,就算你杀了我,我也要劝你,好汉不吃眼前亏,硬拼是拼不过的。就算到了警察手里,匡飞也不敢把你怎么样,只要人在,一切都能想办法解决。”

    司马风云慢慢放开邱健鸿,默默寻思半晌:“毒品交易是那个贱人和司马洋搞出来的,消息怎么可能这么快就传到警察那里。一定是有人暗中捣鬼!等我查出来是谁,一定把他碎尸万段!”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外面的兄弟们在流血,匡飞那小子为了抓你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你必须马上做决定。”邱健鸿笃定的说道。

    司马江眼珠子都红了,挥舞着拳头:“干爹,和他们拼了,咱们要是投降了警方,以后还怎么在这条道上混!”

    邱健鸿瞪他一眼:“你拿什么拼?那是警察,不是天龙帮!”

    “就是豁出命去,也不能投降!”司马江大声叫道。

    “好了!都别吵了!”司马风云制止住他们:“传我的命令,风云会所有兄弟放下武器。”

    “干爹……你……”

    “闭嘴!”

    司马江一拍大腿,长叹一声,抱着脑袋蹲在一边,再也不言语了。

    “咱们呢?”邱健鸿问道。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道狠色:“我可以死,但却不投降!”

    铁血十三鹰以及社团里的大小头目齐声道:“我们誓死保护会长!”

    邱健鸿还想说点儿什么,可看到大家决绝的样子,又把话咬了回去。

    兄弟被杀,儿子被劫,如今又遭到警察突袭,两天时间发生了这么多事,任谁都难免会崩溃掉的。

    可司马风云的腰板依旧坚挺,头脑还是那么清晰,决断还是那么镇定,就凭这一点,叶承欢就不得不佩服他。

    司马风云一生三起三落,要是没点儿超过常人的本事,他也绝不可能走到今天的地位。

    他转向丁香,表情柔和很多:“香香,你不是风云会的人,你现在从这里走出去,警察是不会伤害你的。记住,出去之后把一切责任都推到爸爸身上,他们拿你一点儿法子都没有。”

    丁香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心里犹如刀剜得一样难受,她紧咬嘴唇,断然道:“不!我不走!我永远和你在一起,就算死,咱们父女也要死在一起!”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孩子,听话,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这条命早就不是我自己的了,我可以死,但风云会的旗不能倒。你还年轻,你现在是爸爸唯一的希望,你要是也出事,我就算死也不能原谅自己。”

    “爸爸,你别忘了,咱们是吃一碗饭的,从走上这条道开始,我的命也早就不是我的了。”

    司马风云怔怔的看她半晌,轻轻叹口气:“是我害了你,我不配做父亲。”

    “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就算死,我也不会回头。”

    司马风云当然不想自己女儿被自己连累,能不能活着逃出去是一回事,就算真的能出去,也注定要成为警方的通缉犯,像狗一样东躲西藏。如果现在丁香照他的话去做,起码不会有生命危险,也不会跟着自己走上未知的逃亡之路。

    不过丁香和他脾气一样,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要决定的事,就一定不会回头。

    时间已经刻不容缓,他知道再劝也没用,不管是对也好,错也好,也只好随她了。

    这时,外面的枪声全都停了下来,高音喇叭里传出匡飞的声音:“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马上放下武器,停止抵抗!我再说一遍,你们已经被警方包围了……”

    高音喇叭的声音一遍遍聒噪,吵得人心烦意乱,看样子风云会在外围构筑的几道防线都已被警方攻破,目前的形势已经十分紧迫,警察随时都可能突破进来,到时候不是鱼死网破,就是玉石俱焚!

    丁香转过身,脸上挂着淡淡柔情,握住叶承欢的手,平静的道:“老公,你不是社团的人,我不想让你牵扯进来。你走吧,将来警察询问你的时候,就把所有事都推到我们父女身上。”

    叶承欢脸一黑,“你让你撇下你不管?”

    丁香暖暖一笑:“我们只是暂时分开一下,等过了这一关,咱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她说的轻松自如,但叶承欢不是傻瓜,外面已经被警察包围了,而且匡飞已经下令开枪,就凭着他们几个人,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

    这一别,也许就是生离死别!

    “丁香,你别想甩掉我,今天不管你去哪儿,我都跟定你了!”叶承欢笃定的道。

    丁香脸色变了变,忽然冷漠的道:“叶承欢,我现在没时间和你废话。你以为你是我什么人,老公、情人还是男朋友,你有什么资格跟着我!”

    叶承欢凝起了眉毛,没想到丁香会忽然翻脸说出这样的话,一句话就把他问住了。

    她说的没错,自己的确没有资格,到现在也没给过她任何名分,他们虽然经历过生死考验,彼此的感情已经到了不可分割的地步,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算什么,连叶承欢一下子也说不出来。

    “叶承欢,我告诉你,我受够你了,你不是我想要的男人,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世界,咱们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我之所以和你交往到现在,无非是相互利用,相互利用,你懂吗!你喜欢我的美貌和身体,我看中的是你的身手,你得到了你想要的,我也得到了我想要的,其实我一直在利用你上位,听明白了吗?从现在开始,我们两清了,你对我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你和我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你马上从我面前消失,滚回去找你的总裁老婆去吧。”丁香狠狠的说完这些话,见叶承欢一脸茫然的看着自己,最后从齿缝里迸出一个字:“滚!”

    叶承欢的脸上好像罩了层浓浓雾霭,半晌才苦笑一下,“你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真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我们之间完蛋了!我是混黑的,以前是,现在是,将来还是,永远都是!我要的是权力和地位,我永远都不会把自己的命运和一个臭男人绑在一起!”丁香极端的,前所未有的,暴躁的,发疯似的,对叶承欢在吼叫。

    “以前你对我说过的话……”叶承欢极度压抑的问。

    “骗你的,蠢蛋!你以为我真会喜欢上你么,就算喜欢,我也不会喜欢上你这样的人!你是我见过最卑鄙无耻的男人!”

第507章 天地之大

    叶承欢空洞得没有一丝表情,空洞里蕴藏着种种让人无法猜测无法理解的物质,一个人到了怎样的心境才会有这样的神情。

    哀莫大于心死!

    恐怕任何人在听了自己心爱的女人说出这番话时,都会有心死的感觉。

    那番纯美的爱恋,在一夜之间崩塌掉了,等那层爱情的华丽外表被剥去之后,留下的只有欺骗、谎言,甚至阴谋!

    叶承欢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审视了丁香半晌,就好像在看着一个从没见过面的陌生人。

    然后,他再也没说一句,快速的转身,大踏步走出屋子,他走的很快,姿态一点儿不潇洒,往日的那些倚马斜桥、放荡不羁的气质再也没有,倒像是一条被主人赶出家门的丧家狗!

    等他走到院子门口,伸手刚刚碰到大门的时候,丁香忽然远远的喊了一声:“叶承欢!”

    叶承欢忽然定住,手也停在半空,整个人好像凝固了一般。

    他没有回头,没有言语,但他在听。

    丁香顿了一顿,把嘴唇咬得发白,最后才道:“你永远也不要再找我!永远!”

    叶承欢迟疑片刻,头也不回的拉开院门,径直走了出去。

    就在男人最后一抹衣角消失的时候,丁香整个人一下子瘫软下去,蹲在地上,两手捂着脸,无声的哭了起来。

    司马风云老脸蜡黄,看着女儿好像被人扯走了心肝肺一样的样子,他也心如刀绞。

    他饱经风雨,多少沉浮,什么事看不出来,他知道丁香之所以说那么绝情的话,就是为了把叶承欢逼走,让他不至于受到连累,可他更清楚,丁香这么做要承受多大的伤害。

    “香香,你这又何必呢,那小子值得你这么用心么?”司马风云叹道。

    丁香站起身,扑在父亲怀里,哭得更痛了,“爸爸,除了这么做,我没得选择,我没得选择……”

    时间紧迫,没工夫再儿女情长下去,邱健鸿道:“老爷子,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司马风云拍拍女儿肩膀,把她放开,“爸爸不好,全都是爸爸的错。”

    然后,他在屋子里环顾一周,“你们以为我在燕京这么年会没有防备么,所谓狡兔三窟,我当然早就想好了会有这么一天。”

    说着,司马风云一屁股坐在虎皮交椅上,右手在扶手猛地摁下去,只听“酷”的一声,背后的硬木桌案竟缓缓移开,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这是……”邱健鸿、司马兄弟和丁香都不知道在风云会总坛还有这么一处地方。

    “这就叫狡兔三窟。”司马风云道。

    话音刚落,门外响起激烈的枪声,很快,血鹰带着铁血十三鹰的几个兄弟冲进来,全都披着一脸血,神色再也不像刚才那般冷静:“老……老……老爷子,外面……”

    “外面怎么了?”司马风云沉声道。

    “姓叶的那个家伙他……”

    刚说到一半,他的声音便被激烈的枪声掩盖。

    丁香霍然冲了过去,一把抓住血鹰:“他怎么了?”

    “他……他……他居然用自己身体给我们当盾牌!”

    话音未落,枪声再次大作,好似放鞭炮一般。

    丁香怔怔的站在那里,一脸迷惑神情,讷讷的说不出半句话来。

    “我们快走吧,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司马风云被众人拉扯着进了地道,紧接着是司马兄弟和风云会几个堂主,邱健鸿一把拉住丁香,用力摇着她木然的身子,“快走,没时间了!”

    可就在这时,枪声顿然止息了下。

    丁香悚然动容,眼泪滚滚落下,她已经能想象到叶承欢出去后发生了什么,以她对那个男人的了解,他一定不会那么轻易去投靠警方,即便自己说的话再恶毒,他也一定是在用自己能力全力保护自己逃开。

    想到这里,丁香心里又恨又恼,嘴里失魂落魄的喃喃道:“是我害了他,是我害了他,我要是不逼走他,他也不会这样……”

    “你没害他,那是他自己自找的。”邱健鸿道。

    丁香恍惚的目光忽然锁定了邱健鸿:“邱大哥,你说什么,你再给我说一遍。”

    她身不由主的抓住邱健鸿,把他一步步推到墙上,很显然,她早已丧失了理智,连最基本的思考能力都已荡然无存,自打听到外面的枪声,她就已经不是她自己了。

    叶承欢要是死了,她还会活着么?

    她已经暗暗打定主意,只要能让自己父亲平安之后,她会从容赴死,叶承欢怎么样,她就会怎么样。

    “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邱健鸿一把抓住丁香的胳膊,愣是拖着她往地道口而去。

    “我不走,我要去找他,我一定要找到他。”丁香发了疯似的挣开,跌跌撞撞的冲动门口。

    邱健鸿火急火燎,幸好冲了过去,扯住丁香的身子,硬是要拉她回去。

    丁香眼睛里一片空洞,脑子里不停出现叶承欢的名字,不管不顾拼命往外冲。

    邱健鸿急了,拿起枪把重重打在丁香的后脑上,女人两眼翻白,身子一软,便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雨打窗户的声音,她幽幽的睁开眼睛,头顶的灯泡晃晃悠悠,有些刺眼的不适,她马上又闭上了眼睛。

    回忆起之前发生的种种,好像有根针一下刺进柔软的心房,狠命的翻搅着,眼角有种湿湿热热的液体溢出。

    过了半晌,她再次睁开眼睛,便看到司马风云正坐在床边,凝眉看着自己。

    丁香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什么,但忽然感到一阵鼻酸,眼泪大滴大滴的涌出来,她撇过脸去,如墨的青丝下,那张精致的脸庞越发苍白。

    “孩子,我们没事了。”司马风云轻声道。

    四下里一片平静,窗外黑漆漆的看不到任何星光,人,仿佛呆在一口大铁锅里。

    这一切的平静还不是靠那个男人用命换来的么?

    “这是哪儿?”丁香用毫无色彩的声线问道。

    “市区的一家小旅馆,你放心,老板是马王党的人,岳峰已经帮我们安排好了一切,没人能找到这里。”司马风云道。

    过了好久,丁香嘴角尝到一股血腥,刚咬了下嘴唇,便感到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这才发觉嘴唇早已被自己咬破了。

    她伸出素白的小手,掖去眼角的泪痕,慢慢从床上坐起来,一声不响的下了地,脑子里忽然一片眩晕,身子摇了摇,扶住床边才没摔倒。

    她把心一横,一声不响的就往门口走去。

    “孩子,你要去哪儿?”司马风云惊道。

    “我去找他。”丁香一字字道。

    司马风云当然知道她说的是谁,揪心的道:“他已经死了,你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听到那个“死”字,丁香忽然顿住,“不,不会的,他答应过我,我不让他死,他永远都不会死的。”

    司马风云叹息一声,知道女儿已经陷得太深了,如果早一天听自己的话,不和那个男人交往,也不知现在要承受这么大痛苦。

    不过,另一方面,他自己都不能不承认,要是没有那小子,自己这些人一个都活不成。

    “孩子,你醒醒吧,你是司马风云的女儿,一个男人就把你打败了么!”司马风云大声道。

    丁香木然回身,嘴角似乎挂着某种嘲讽:“没错,我是司马风云的女儿,但我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有。”

    “至少还有你爸爸,你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咱们一定能东山再起。”

    “东山再起?为了你的东山再起,死的人还不够多么,你的眼里除了这四个字之外还有什么。”丁香的声音不大,语调也很平静,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

    司马风云怔了半晌,才道:“就算你找到他又有什么用,对着他的尸体大哭一场,他就能活过来么,别傻了孩子,现在外面都是警察还有天龙帮的余党,你要是出去,走不出这条街就会有危险。”

    丁香静静的来到窗口,望着黑沉沉的外面,在窗玻璃上留下一张寂寞的剪影。

    不再有哭声,也不再有眼泪,因为她的心已经死了。

    哀莫大于心死!

    一个望着窗外,一个望着女儿憔悴的背影,父女俩在这么沉默的呆在屋子里。

    司马风云第一次陷入深深的自问,他不是一个简单浅薄、喜欢意气用事的人,正相反,他深沉老辣、他明察秋毫,他是黑道上少有的有大智慧、大气魄、大手笔的枭雄。他相信如果他生在乱世,一定不次于那些名垂史册的乱世豪杰。

    可那些又有什么用呢,偌大的风云会一夜之间就垮了,十年的努力到头来只是一场浮云,那些个机关算尽、心血熬干又换来了什么,到现在还不是像条丧家狗一样躲在这里,眼看着自己女儿痛苦绝望又无能为力。

    丁香说的没错,她是司马风云的女儿,可自己又给了她什么?

    司马风云似乎苍老的几岁,鬓边的白发好像又多了几根。

    他来到丁香身边,想说几句宽慰的话,又不知该从何说起,窗外一片黑沉沉空寂,仿佛一片茫茫的未知世界,天地之大,却没自己父女一丁点儿的容身之地吗?

    忽然,他猛地看到远处似乎闪过一道枪火,脑子里电光一闪,来不及说声“危险”,一下便挡在窗前,刚好挡住丁香的身子。

    哗啦!

    窗玻璃砰然碎裂,司马风云身子一震,闷哼一声,他顾不得自己,拼尽全力将丁香推倒在地。

    与此同时,窗外一片嗖声,看不见的子弹雨点般洒了进来,把头顶的灯打个粉碎,屋子里顿时一片漆黑,把对面墙上的石英钟打个稀巴烂,床上的被褥也给狠狠撕开,棉花碎屑飞了满屋子。

    咣的一声,门被踹开,邱健鸿带着司马兄弟闯了进来,不顾一切的冲到司马风云跟前,“老大,你怎么样?”

    司马风云奋力推开他们,咆哮一声:“别管我,保护丁香!”

第508章 小手术

    这个时候,丁香就好像什么都没看到一样,脸上挂着说不清的诡异笑容,不光没有躲避,反而从地上站起来,任由子弹嗖嗖的从身边飞射,道道凌厉的气浪掀起发丝!

    面对子弹,她没有半分恐惧,她恨不得自己被子弹打中,从此便从容解脱。

    邱健鸿飞身过去,硬是把她摁倒在地。

    子弹怒射了一通,终于停了下来。沉寂中能隐隐听到细碎的脚步声,邱健鸿悄悄从窗口望出去,一条条黑漆漆的人影正迅速靠近过来,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来路,有多少人。

    回头看了下司马风云,马上吃了一惊。

    只见他脸色煞白,一手捂着肩膀,鲜血兀自从指缝间不停涌出。

    “你中枪了!”

    “没事,一点儿小伤。”

    丁香看到父亲受伤,猛地惊醒过来,这才想起刚才要不是他挡在自己身前,中枪的肯定是自己。

    “爸爸,你……”她冲过去,抱住司马风云的胳膊,手上黏黏的,全都是血,眼睛里马上便模糊了。

    司马风云淡然一笑:“别害怕,爸爸死不了,阎王爷不待见我。”

    司马风云受伤,外面不知道有多少枪手,就凭他们几个人困在这座小小的旅店里,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

    司马风云把牙咬得咯咯直响:“妈的,屋漏偏逢连夜雨,咱们被人暗算了!”

    “咱们现在怎么办?”邱健鸿急道。

    司马风云豪迈的一笑:“还能怎么办,不管那帮人是谁,咱们也不可能乖乖的把脑袋送给他们,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

    说罢,他从腰里掏出一把手枪,十分利落的拉开保险、插上弹匣,子弹上膛!

    一刹那间,他仿佛又回到当初那个用子弹搏命的年纪。

    给大家使个眼色,众人也都把枪上了膛,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随时准备大干一场。

    北风呼啸,窗外沙沙的响,看不见的脚步越来越近,天地间一片肃杀之气。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便是有人倒地的声音,然后便是一片骚动。

    枪声再次响起的时候,居然一下子就近了一大截,砰砰砰砰,枪声绵绵密密,好似水滴一般,很快连成一线。

    不停听到有人惨叫、倒地的声音,还混杂着各种惊声和乱枪声,杂乱极了!

    屋里的人们互相对了一眼,全都挂着一脸惊骇神色,变化来的太快,连司马风云都搞不清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难道还能是风云会的人么?

    他来到这个绝密的藏身地,和外面已经断了联系,风云会的人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这里。

    司马风云满腹狐疑,怎么也猜不透。

    枪声一直持续了一分钟才停下,那些杂乱的声音也随之消失。

    寂静中,隐隐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没错,一个人!

    难道干掉那些枪手的只有一个人?

    那人的步子并不快,但每一步都很扎实,较硬的鞋底踩在玻璃碴子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吱呀一声,楼下的店门被推开,紧接着便是上楼梯的声音。

    他们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来的那人还不知道是谁,更分不清是敌是友,这种时候谁也不能贸然出去。

    他们都屏住呼吸,攥紧了手里的枪,随时等着投入到下一场战争中。

    那人来到门口,停了半晌,随即便传来了敲门声。

    事情越发显得匪夷所思,刚杀了那么多人,他居然还有心情敲门?

    丁香和邱健鸿交换下眼色,两人提着枪,悄悄摸到房门左右,丁香贴墙站着,轻轻伸手打开门锁。

    咔吧一声,门锁打开,房门吱呀被人推开,紧接着,从外面走进一个人影。

    丁香还没看清楚那人的面貌,立刻把手枪顶住他的后脑,沉声道:“别动!”

    那人果然不动了,但一股烟草、酒精混着枪火的味道还是很快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能不能借个火?”那人淡淡的说道,同时扬起夹在指间的烟草。

    丁香心里猛地一震,手里的枪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那人慢慢回过身来,只见他身穿休闲衣,负手而立,衣角随风鼓动。额角墨色的发丝,被从窗外灌进来的冷风吹得张扬飞散,整个人与黑暗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一双漆黑不见底的双眸蕴藏了足以焚化万物的火焰,激烈的燃烧着。宛若夜之君王,君临天下。

    他有一张略显刚硬的五官,眉眼、嘴角轮廓分明,一看便知道是那种不容易亲近的男人。

    但他的嘴角却挂着月光般柔美的微笑,美得让人心碎!

    “如果我不太受欢迎的话,我马上走。”叶承欢歪了下嘴角笑道。

    他抬腿摆出一副要走的样子,丁香再也忍不住,猛地扑过去,死死的扯住他的衣服,抱住他的身子。

    “你不是说了,永远不想见我了吗?”叶承欢任由她抱着。

    丁香不言语,反而抱得更紧了,生怕一松手,这个男人就会飞走了似的。

    “我对你说了那么绝情的话,你是不是恨透我了?”过了半晌,丁香才道。

    “开什么玩笑,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么,我的内心超级强大,要是连你那点儿小性子都受不了,我早就自杀一百次了。”

    丁香幽幽的抬起头,雪白的脸颊上终于有了一抹红晕,黑蓁蓁的眸子好像要融化了一般,闪着动人的光泽,用无比柔软的声音道:“老公,你能原谅我么?”

    没等她说完,屁股便被男人用力抓了一把,叶承欢邪魅的道:“当然不能,回头我要好好惩罚你一下。”

    丁香脸红了红,但还是小声的道:“我的人都是你的,随你怎么惩罚都行,我等着。”

    两个人卿卿我我,恨不得马上就宽衣解带似的,搞得旁边人一片汗颜。

    “你……怎么没死?”司马江结结巴巴的道。

    叶承欢一皱眉:“你好像很盼着我不在似的。”

    司马江咽了咽喉咙:“我的意思是说,那些警察为什么没有追捕我们?”

    “因为我和他们商量了一下,他们其实很通情达理的。”

    司马江愕然道:“他们会听你的?你怎么商量的?”

    叶承欢淡淡一笑,“用拳头!”

    “你是说你一个人打退了那些警察?”司马江不信,可叶承欢好端端的站在面前,又不由得他不信。

    叶承欢懒得回答这种愚蠢的问题,没有回答,就等于默认。

    “可是他们手里都有枪,你怎么可能……”

    叶承欢不屑的道:“子弹这种东西,只对弱者有效!”

    “刚才外面那些人也都是你干掉的?”

    “这个问题好像不用解释了吧。”

    “可是……”

    “你他妈哪儿来那么多‘可是’,总之,现在你们都还活着就够了!”

    司马江狠狠咽了口唾沫,不敢再言语了,从初次见面时对这个男人的不屑,一直到这个男人通过种种惊艳表现,分数不断加高,直到如今,他在司马江心目中已经宛如神一般的存在,这些变化也不过只有72小时而已!

    作为司马风云的干儿子,显赫的地位造就了他霸道乖张的性格,可在叶承欢面前,他最多只是个小绵羊而已,连到人家脚边蹭痒的勇气都没有。

    他现在才彻底明白,丁香为什么会对那个男人那么死心塌地,那么服服帖帖,毕竟她可不是普通女人,龙都的黑道势力几乎都在她一手掌握当中。

    司马江这种比较粗犷的黑道分子此刻也在内心小小商榷一下,如果他是女人,也会禁不住爱上那种男人的。

    江湖,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叶承欢俨然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的强大已经完全超越了任何世界的想象力!

    司马风云捂着肩头的枪伤干笑几下:“小子,我猜你就不会死的,只要你活着,就不会抛下我们不管的。”

    听了这话,叶承欢轻轻放开丁香,来到蹲坐在地的司马风云面前,他弯下腰慢慢蹲了下来,盯着对方嘴角勾了起来:“是吗?”

    猛然的,他一把握住司马风云受伤的肩膀,大拇指刚好按在他中枪的部位,就那么狠狠的按了下去……

    血水顿时飞溅出来,好似挤破了一只装满红色药水的水袋!

    司马风云痛苦得满面扭曲,但只是闷哼一声,愣是没有叫出来,豆粒大的汗珠扑簌簌的淌落。

    包括丁香在内所有人都惊呆了,邱健鸿和司马兄弟举起枪,对准了叶承欢,一片绷紧的神色:“你要干什么!”

    叶承欢不紧不慢的放开司马风云,慢慢摊开手掌,手心里赫然多了一枚带血的弹头,“只是个小手术而已,你们紧张什么。”

    有这么给人做手术的么,给人取子弹居然是用抠的!

    他从身上摸出一支塑料管状物,打开盖子,将红色粉末倒在司马风云的伤口上,丁香问道:“这是什么?”

    “quickclot速效止血粉,美国货,大量装备给目前驻扎在海湾攻打伊拉克的美军士兵。

    直接作用伤口,具有选择性的吸收血液中的水分子,而不吸收血液中其他成分,导致血小板和血凝因子的浓缩,同时吸水后产生的热量增强了血小板的凝聚速度和凝聚能力,从而达到快速止血。

    30秒血液停止流出,用绷带包扎后5分钟,伤口部位就基本就可以活动了。”

    他看着表,直到30秒钟,血果然完全止住了。

    “这东西你是从哪儿搞到的?”司马江问道。

    “朋友送的。”叶承欢旋即道:“你干爹欠我二十美金。”

    他对司马江勾勾手指,等到他呆呆的来到跟前时,刺啦一下把他衣服撕下一条,给司马风云把肩膀包扎好,他的动作十分娴熟,绷带打得又干净又麻利。

    “先用这个凑合一下吧,暂时把血止住,回头再去医院处理一下,要不然一定会感染。”叶承欢道。

    当然会感染,他给司马风云“做手术”的时候,连手都没洗,更别说消毒了。

第509章 强者为尊

    没多大功夫,疼痛大大减轻,胳膊果然可以活动了,丁香对叶承欢道:“老公,谢谢你。冰@火!中文”

    “我是看你面子,要不然他的死活和我没半毛钱关系。”叶承欢冷言冷语的道。

    司马风云脸上闪过一丝愠怒,暗暗憋着口气,却又无处发作。

    一想到刚才差点儿被人暗算,司马江一拳打在墙上,起身就往外走。

    “你要去哪儿?”叶承欢问道。

    “我去看看外面那帮龟孙子还有没有带活气的。”

    “我保证没有这种可能性。”

    “他们一定是天龙帮的人!”

    叶承欢不屑的嗤了声:“你傻啊,天龙帮现在树倒猢狲散,哪还能组织起这样的力量,更何况他们怎么会知道你们的藏身处。”

    司马江挠挠后脑,“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我跟着他们来的。”

    “胡说,他们怎么会让你跟着。”

    叶承欢摇了摇头:“黑社会要都像你这样,以后没什么前途了。他们当然不愿意,除非他们知道有人跟踪。”

    “这么说你一定知道是谁干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不知道。”

    说到这儿,司马风云的手机忽然响了,叶承欢淡淡笑道:“喏,马上就知道了。”

    司马风云拿起手机,刚听了一下,脸上的青筋便突突直跳。

    “呵呵,大伯,让你受惊了,那帮人没伤到你吧。”说话的赫然便是司马风云好兄弟的儿子马岳峰!

    他说话的格调依旧十分优雅,联想到那个戴着金丝眼镜、一脸书卷气的年轻人,任谁都难以想象,这么大一个局居然是他做的!

    包括司马风云这个老江湖在内,所有人都被他骗了,被他玩得团团转。

    他的心机、他的城府、他的毒辣和他的外表、年龄、谈吐一点儿都不沾边儿!

    自从和马岳峰在喜宴重逢的第一幕,一直到之后的种种画面,过电影似的在司马风云脑海里闪过,那个曾被他溺爱过、呵护过的好孩子,一点点由天使成了破茧而出的魔鬼!

    司马风云笑了,这一笑里包含了多少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岳峰啊,我的好侄子,连我都被你蒙在鼓里了。”

    “大伯,不是我太聪明,而是你们这些人太蠢了,你、我父亲、还有天龙,你们统统都过时了,这不是好人的时代,也不是坏人的时代,更不是强者为尊的时代,而是智者的时代。大伯,你们老了,不适合时代需要了,该给我们年轻人留点儿位置。”

    “怪不得你会那么好心,在我落难的时候,主动把我安排这里,原来你是想把风云会一网打尽。”

    “差不多是这个样子,所谓风水轮流转,风云会独霸东区已经十年了,按照新陈代谢的道理,也应该换换主人了。不过,说句实话,我佩服你,你从小就是我的目标,你的智慧、能力还有手段很少有人能比得上。你现在才看出来事情真相还不算晚,有些人到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

    “哈哈哈……大伯,别来这套,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暗暗的揣摩你,我对你的了解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在我跟前,还是收起你的障眼法吧。我派去的都是帮会里的精干力量,而且我还给他们配备了清一色的自动武器,就算你本事再大,也逃不过这关。”

    “我很想知道,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在国外读书,怎么可能一回来就让马王党的人服服帖帖的听你的话?”

    “你真以为我在国外是为了读书么,其实早在出国之前我就已经在为今天做准备了。”

    “怎么准备?”

    “收买?”

    “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去海外读书,就是为了收买帮会的人会比较方便,如果我还是留在父亲身边,稍稍有点儿动作,不是很容易被他发现吗。我在海外的时候,隔三差五就会请帮会里的重要人物或是他们的家属过来旅游度假,我是马王的儿子,他们对此当然不会拒绝,重要的是,我父亲也很乐于派他们来海外探望自己的儿子。男人嘛,哪有没爱好的,他爱好钱,我就给他钱,他爱好女人,我就给他女人,他爱好豪宅别墅,我就在海外给他购置别墅,他喜欢赌,我就带他到摩洛哥最大的赌场玩个够。不管是谁,只要来到我这里,不出三天时间,我就能让他一辈子死心塌地的跟我。”

    “你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大伯,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当然不可能有那么多钱,钱都是我父亲给的,哪个父亲不想让自己儿子在国外生活好点儿,别忘了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司马风云暗暗心惊,马岳峰这小子从骨子里让人害怕,不是因为他有多凶恶,而是他的心计!

    事实上,最可怕的不是暴力,而是人心!

    一个人居然用自己老爸的钱收买他的手下,这个人的心计有多毒。

    马岳峰就是那种杀人还要诛心的人!

    “大伯,说真的,我很同情你,过去在黑金会的时候你就被手下兄弟出卖,到了燕京又被自己的女人出卖,现在嘛,同样的事又发生在你身上……出卖你的全都是你最亲近的人,可惜你从来没有认真反省过自己。这只能说明一个道理,你根本就不识人。一个人要想成功,最重要的就是识人,尤其要看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就是我从你身上总结出的道理。不过请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走你的老路。就说这些吧,算是我给你的临别赠言。”

    就在马岳峰打算结束这次谈话的时候,司马风云阴冷的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没出两分钟,司马风云第二次问了同样的问题,马岳峰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你不觉得我这里太安静了么?”

    的确,电话那头十分安静,一点儿不像遭受暗杀的样子,马岳峰心里一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你的人都死了!”

    电话里顿时默然。

    过了好久,才听到马岳峰又恢复了谈笑风生的格调:“大伯,真有你的,看来姜还是老的辣,我服了。”

    “可是那些人根本不够我杀的,我还想要杀你。”

    “呵呵,好啊,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带我放风筝的地方么,我正在这里带你儿子看星星。”

    司马风云眉头一紧,“原来劫走我儿子的人也是你!”

    “其实一点儿都不难猜,风云会总坛戒备森严,谁能从你的眼皮子底下把你儿子带走呢,这种事肯定是熟人作案才会方便些。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你太可怕了,我必须给自己留一张底牌。”

    “什么也别说了,在那儿等我,我马上就去。”

    挂了电话,司马风云兀自在沉思着什么,他和马岳峰的谈话别人都听到了,邱健鸿道:“老爷子,这明摆着是那小子设的圈套,你要是去了,凶多吉少啊。”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我和马岳峰之间的这笔账早晚都要清算。”司马风云笃定的说。

    丁香转过脸来,脉脉的瞧着叶承欢,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又有些犹豫。

    还没等她说话,叶承欢先开口了:“宝贝,这一次不管你怎么赶我,我也不走了。”

    丁香踟蹰了半晌,终于还是把心一横,“老公,我知道我错了,我再也不会赶你了,我要一直和你在一起。”

    叶承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们走出这间旅店的时候,街道冷清,北风正紧。

    当众人看到旅店前横七竖八的死尸时,都倒吸口凉气。

    十三具尸体,无一例外,全都是眉心中枪。

    他们甚至都没来得及感觉痛苦,脸上还都挂着错愕的表情。

    邱健鸿、司马海、司马江不自觉的把目光投向叶承欢,叶承欢倒一点儿不在意,和丁香十指相扣,嘴里吐着烟圈。

    此时,天上的黑云渐渐消散,满天星斗和大白月亮将到处照的亮堂堂的。

    街道上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除了风声就是几个人的脚步声。

    司马风云阔步向前,面色如铁,寒风掀起他黑白相间的发丝,却吹不散他一身的铮铮气魄。

    他不说话,别人也不言语,大家就这么默默地往前走,但谁心里都清楚,迎接他们的会是什么。

    到了现在,谁都已经将生死抛到脑后了,他们不为生死,只为尊严。

    北风无情,江湖更无情,芸芸众生、滚滚红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英雄还是笨蛋,全都希望有尊严的活着。

    只不过每个人对尊严的理解不同,对于司马风云来说,最大的尊严就是夺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

    穿过几条街区,他们便来到燕京西区最大的村屋北风塘。

    这里是燕京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旧居民区,各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式建筑节次鳞比,大多谈不上什么建筑风格,凌乱得挤在一堆,有高有矮,好像鸽子窝似的,甚至其中还有些在50年代前苏联援建的苏式建筑。

    这些高低错落的建筑物挤着街道,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街道的排布也没什么章法,一条条交错在一起,一个路口连着一个路口,一个胡同接着一个胡同,两边也没什么明显的标志物。

    除了叶承欢,其他人刚到这里就迷失了方向。

    司马风云倒是对这一带很熟,一路上大步向前,没有丝毫停顿。

    大家只是不明白,马岳峰为什么会选择在这种地方见面,他说的小时候司马风云带他放风筝又是什么意思?

    司马风云忽然放慢了脚步,望着不远处一栋老式红砖楼微微的有些出神。

    原本涂在楼体上的涂料已经剥落的不成样子,硕大“6号楼”的字样也只剩个轮廓。

    众人都预感到什么,顿时紧张起来,同时也握紧了枪。

第510章 风筝

    四下里除了呜呜的冷风,并没任何动静,也看不到一个人影,空气十分诡异!

    “我们会不会找错了地方?”邱健鸿道。

    司马风云摇摇头,仰望着楼顶的方向:“他,就在上面。”

    顺着漆黑的楼道一直来到顶层,有一个铁梯子通向天井上方。

    司马风云刚要上去,被丁香拦住:“我先上。”

    她担心马岳峰在上面设了埋伏,说不定刚一露头就是一顿乱枪。

    “还是我来吧。”叶承欢也不管他们同意不同意,直接上了铁梯。

    顺着梯子一直爬到天井上面,叶承欢往四处稍稍打量下,上面是一片开阔的天台,拉着几根铁丝,搭着住户的衣服和被单,北风吹得猎猎作响,角落里还胡乱堆放着一些杂物。

    这时,丁香和司马风云等人也已经一一上来。

    放眼望去,远处的市区灯火阑珊,唯独只有这片村屋显得死气沉沉,好似处在世界边缘。

    他们穿过那些搭在铁丝上的衣服和被单,面前的天台才渐渐开阔起来。

    天台上站着十来个保镖,全都戴着墨镜,冷冷的注视着他们。

    一个披着风衣的男人背对着他们,整个人坐在天台边的围栏上,手里抱着个孩子,一边指着远处一边对孩子说着:“这里的风景很美吧,等你以后长大了,哥哥带你来放风筝,哥哥小时候就常常来这里放风筝,我最喜欢老鹰的风筝,因为它飞得最高、最远……”

    那个人当然就是马岳峰,他怀里的孩子当然就是司马风云的儿子。

    孩子似乎很听话,不哭也不闹,只是很安静的听他说话,他这么小的年龄当然不懂得,更不知道这个亲切的哥哥是他父亲的仇人,只要他一松手,孩子就会掉下几十米的高空,摔成肉泥!

    司马风云强压着内心的冲动,道:“我来了。”

    马岳峰连头也没回,只是缓缓的招了招手,示意司马风云过去。

    司马风云一步步走到马岳峰跟前,马岳峰拍拍旁边的栏杆:“坐。”

    “不用了。孩子是无辜的,你先放了他,咱们的事怎么解决都随你。”

    “孩子是无辜的,这话听起来好感动。”马岳峰摘掉眼镜,呵了口气,然后在孩子的襁褓上擦了擦又戴上,“大伯,还记得这里么?”

    司马风云心里滚油煎似的,哪有心情跟他聊天,可自己儿子在他手里,自己只能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当然记得,你小时候我常常带你来放风筝,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没想到你还记得。”

    “当然,大伯对我的好,我怎么可能忘了呢。”马岳峰平和的笑着,一点儿不像要杀人的样子,他望着朗朗晴空,道:“你记忆里那么好,一定还记得每次为什么会带我来这里放风筝吧?”

    “记得,只要你不听话,我就会带你上来,说是放风筝,其实是替你老子教训你。因为你小时候就很坏,有一次你偷了我一只劳力士被我发现,我只是骂了你两句,你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到的枪,居然敢拿枪指着我,还口口声声说要杀了我。那个时候,你才七岁。我不想让我兄弟知道他有个这样的儿子,所以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不管我怎么吓你骂你,你小子都不服气。最后,我来到天台边,把你举起来,你要再敢不听话,我就把你扔下去。你吓得又哭又叫,这才说再也不敢了。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发现你越来越坏,好多大人们想不出的坏事你都能做得出。从那以后,只要你犯了错,我就会带你来天台。”

    “你现在一定很后悔当年没有把我扔下去吧。”

    “没错,马王有你这样的儿子还不如没有。”

    “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父亲,想让他替我报仇,没想到他居然说你做得对,还用皮带把我狠狠抽了一顿。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你和我父亲的感情怎么那么铁?”

    “我们是生死弟兄,你永远都不会懂的。”

    “兄弟还能大过父子么!你真有把他当兄弟么!只有我父亲那样的傻瓜才会把你当兄弟。说白了,你不过把他当成你的工具罢了。这些年,你口口声声说是兄弟,可是他救过你多少次,为你挡过多少刀,给你打下多少地盘,甚至为了你,他的胳膊都被人砍掉。可是你给他做过什么。”

    “当初,我给马王兄弟,帮他在西区创立马王党,这些难道不算吗?”

    “哼,马王党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都是我父亲和兄弟们自己用命拼来的。”

    “我没想到你会对我有这么深的成见。”

    “从小到大,我看到的不是真正的兄弟,而且你把我父亲当傻瓜和奴隶一样使用。你假惺惺的帮他创立了马王党,其实无非是想让他给风云会做挡箭牌,给你司马风云保平安。我父亲看不出来,难道我也看不出来么。我可不像他一样蠢,他把你当自己人,我可不会。我要拿回我们父子这么多年失去的东西。无论是风云会还是马王党,将来都是我的!”

    “这么说这一切都是你暗中搞出来的?”

    “当然,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策划了很久。”

    “哦?我倒想听听你是怎么策划的?”

    “没关系,反正你也要死了,我就让你做个明白鬼。”马岳峰做着欧洲古典学派般的优雅手势,开始了他风度翩翩的演说,“我是读书人,那种打打杀杀的事我不在行,单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当然不可能同时挫败风云会和天龙帮,但我有的是智慧和眼光。我这个人做事之前总喜欢先搞论证分析。我来说说的看法,不对之处,请大伯斧正。”他说的十分客气,就好像真的在向长辈请教问题似的。

    “我在听。”司马风云却一点儿也不客气。

    “燕京黑道各种大大小小的帮会很多,但利益纠缠最多的就是三家,马王党,风云会和天龙帮。所以,我只要从这三家社团入手就足够了。在这三家帮会里面,风云会和马王党因为你和我父亲的关系,走得一向很近,可以划为朋友。马王党和天龙帮都在争西区霸主,当然要划分为敌人。只有风云会独霸东区,和天龙帮没有太多交集,所以我把风云会划分为中立方。”

    司马风云点点头:“你的眼光很独特,用做学问的办法来分析黑社会,你小子真够绝的,但这么分析也不是没有道理。”

    马岳峰续道:“多谢大伯夸奖。搞清楚三者的关系后,咱们再来分析三个帮派的老大。马王党里,我父亲是绝对的老大,而且他这人十分重视江湖义气,深得帮会兄弟们的拥护。只不过,他维系帮会的手段太单一了,他没有看清楚,靠义气混饭吃的年代早就过去了。现在的黑社会和上班工作是一个道理,大家敢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是为了什么,当然不是为了义气,而是钱!一切不按照金钱规则办事的人,注定将来要被历史淘汰。所以,我用了更加人性化的手段,用钱、用美色来满足他们的需要,所以,我才俘虏了马王党很多重要人物的心,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只可惜,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对我父亲建议过,可招来的只是一顿臭骂。在他眼里,我永远只是一个脱离不了脐带的婴儿,靠着父母给的营养活着,所以现在我才用自己的能力证明给他看,他太低估我了。”

    “他的确低估你了。”

    “谢谢,说明你很理解我。再来说说天龙帮的老大天龙。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胆大,别人不敢搞毒品,他敢,别人不敢杀太多人,他也敢,基本上没有他顾忌的事情。可以这么说,他这人的眼里只有钱,只要是能赚钱的事他都敢干,和我父亲刚好相反。这一正一反,刚好造就了他们是天生的仇敌。我这个分析没错吧?”

    “没错,你分析的很准确。”

    “可是作为一个大帮派的老大,目光绝对不能只看到眼前的一点点利益,这一点天龙做的很差,也就是说,他这个人太过进攻近利了,他觉得只要有了钱一切都能做成,但实际上,黑社会并不是这么简单。”

    “他的确有点目光短浅。我很想听听你对我的评价。”

    “大伯,我在你面前来分析你实在有点儿班门弄斧了。”

    “没关系,你尽管说。”

    “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马岳峰顿了顿,才道:“对于你,我着实费了一番脑筋,你刚好集合了我父亲和天龙的优点,同时还有很多他们不具备的东西,你是我从小都追求的偶像,同时也是我想要超越的敌人。”

    “这话我可不敢当。”

    “不!你当然敢当!”马岳峰忽然提高了声音,显示出无可辩驳的姿态:“大伯,你知道你这人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吗?”

    “我很想听听。”

    “那就是你骨子里自大,目中无人,还有就是你疑心太重!”

    司马风云琢磨了一下,点了点头:“貌似你说的有点道理,继续说。”

    “自大就会轻敌,疑心就会内乱,所以你从黑金会到风云会,屡次被自己人出卖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子,我发现我真的是太低估你了。”

    马岳峰不屑的一笑:“何止是低估,孙子兵法讲,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能说明你根本不了解你的对手。”

    “不是不了解我的对手,而且我根本没想到有人会成为我的对手。”

    “连对手是谁都不知道,难怪你会败。”

    司马风云并没有否认,面色平和的道:“继续说。”

    “在做完了这些功课之后,剩下的就该进入操作阶段了。大家都知道,三角是最稳定的,但要是放在人类社会中,三角却是最容易被攻破的。一山不容二虎,所以马王党和天龙帮是天生的仇敌,只要激化了两方的矛盾,风云会也势必会牵扯进来。”

第511章 棋子

    “没错,以我和马王的关系,马王党要是有事,我绝不会坐视不管。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做的?”

    “还记不记得昨天上午,你给儿子办满月的时候,我父亲没有来。”

    “当然记得,你说天龙帮找他谈判。”

    “我骗你的。天龙帮根本就没有找他。”

    司马风云皱起眉头,“那他为什么要去天龙帮?”

    “很简单,这一切都是我安排好的,我假借天龙的名义给马王党发了条信息,告诉我父亲谈判解决地盘上的争端,然后由假借我父亲名义给天龙帮下了一封战书,告诉他们马王党要横扫天龙帮。这样,等两方相遇的时候,自然免不了一场生死大战。”马岳峰说这件事的时候,十分轻松,也十分得意,就好像他是一个娴熟的艺人,马王和天龙那些人全都是他手里的提线木偶。

    这一点,司马风云完全没有想到,难免露出几分疑色,“这么说,是你给你老子设了个圈套,明知是火坑,还让他往里跳?”

    “唉,大伯,其实我也不想,可是我父亲太顽固了,我的话他一个字都不听,我要是不用点手段,事情绝不会按照我设想那样发展。”

    司马风云暗暗的压着火气,冷冷的道:“然后呢?”

    “然后就比较简单了,我代替他去给你贺喜,其实是为了去稳住你,对付你,派别人我实在不放心,免得你听到什么风吹草动,会去给马王党援手,搅乱我整个计划。”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一旦马王遭到天龙帮的伏击,被人杀死会怎么样?”

    马岳峰眼瞳里闪过一丝阴厉:“如果是那样的话,后面我可能会减掉不少环节,可惜他偏偏没死,而是带人从天龙帮杀出一条血路,最后被送进了医院。”

    司马风云默默的思索了下,忽然身子一震:“难怪你听到你父亲重伤的消息后,会那么急着赶往医院,其实你是怕他活下去很容易暴露你的计划。”

    “没错,我就说你是个聪明人,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谁都愿意和聪明人讲话,和我父亲或是天龙那种人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事实证明,我的演技还可以吧,人物关系,故事背景,角色定位,都被我活灵活现的表现出来,充分展现了一个儿子对于父亲那种揪心的状态,就算你这个老戏骨、老江湖都没看出破绽。”

    “我的确没看出来,换谁都不会相信是假的。”

    “而且也没人相信接下来的事。”

    “马王的死其实并不是天龙帮干的,而是你!”

    马岳峰冷冷一笑:“对于一个重伤的人,只要掐断一分钟的氧气,他就会再也醒不过来了,就算他活着也是种痛苦,作为儿子我只有让他解脱。”

    司马风云在震惊,连邱健鸿、丁香和司马兄弟都在震惊,一个人居然能亲手杀掉自己的父亲,这种事就算听故事都觉得匪夷所思。

    “禽兽!”司马风云从牙缝里骂了一句。

    “随便你怎么说吧,为了马王党的明天,为了马家的事业,我只有这么做。何况只要他活着,马王党就永远没我的份儿。他累了,年纪也大了,不适合整天打打杀杀的生活,我做儿子的只是给他尽尽孝心,让他好好享福去吧,大不了以后我多去祭拜一下,多给他烧点纸钱,他要是九泉有知,一定会感激我的。”

    “我还没听说谁是这么尽孝心的,马岳峰,你不是人!”

    “哈哈,说这种话有用吗,你也就自己骗骗自己吧?你们不是好吗,很快我就让你们老哥俩在一起。不过,在你死之前,我并不介意炫耀一下自己的杰作。”他嘴角扬起微笑:“你一定很奇怪,天龙帮的毒品被查为什么会牵扯到你们风云会,公安局的人又为什么会在你儿子弄璋之喜的当天给你搅局。”

    “我的确很奇怪。”

    “好吧,不用着急,听我慢慢给你解释。首先,最开始的时候我分析的只有风云会、马王党和天龙帮三家,因为我觉得这三家的利益勾连是最深的,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绝对不能忽略的问题……”

    “什么?”就连司马风云都开始对这位侄子的话题感兴趣了,渐渐地被他带进他所编织的语境里,浑然忘了自己的处境。

    “警察!”马岳峰顿了顿道:“想要达到我的目的,光是考虑黑帮的关系是不行的,必须把警察的因素纳入进来。而且,在三个帮派里,你的实力是最强、也最难撼动的,除非有警方介入,这是最事半功倍的方法。”

    “所以,你是怎么做的?”

    “现在说出答案来,当然都会感觉很简单,但在此之前,我必须要认真考虑每一种可能性,每一种影响的因素,还有每一个可能会对我的计划造成影响的环节。”

    “的确不容易,你要的是一个结果,可是为了实现这个结果,却必须做出十种结果的推测。”

    “这个在经济学上,叫做逆溯法,也就是从每一种结果往前推想,直到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看来你的确为我费了不少心思,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呢?”

    马岳峰干笑一下:“你的确应该感谢我,没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看到你自己的缺点!”

    “感谢不忙……我只想知道,接下来你是怎么做的?另外,你可不可以把孩子给别人再继续说你的故事,总之,现在我父子的命都在你手里,你现在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司马风云过去做过那么多狠事,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你以为我会在乎一个儿子吗?”

    马岳峰冷惨惨的一笑,想想觉得有道理,这才果然把孩子交给旁边的一个保镖手里,“大伯,你不用使激将法,这些年我虽然在海外,但神州的这一套人际关系我不比你差。反正现在你在我手心里掌握,我根本不担心会有什么意外,除非你能有三头六臂。”

    “三头六臂我当然没有,只不过我想听听你下一步是怎么安排的。”

    “下一步,当然就越来越简单了。大伯,咱们不用绕圈子了,和你这样的聪明人说话还是直截了当比较好。”

    “你早该这样。”

    “是我给匡飞传的匿名信息,所以他才会第一时间知道毒品案,而且第一时间知道天龙帮的毒品案与风云会有关。”

    “这么说,你早就知道风云会里是谁在和天龙帮勾结?”

    “没错。还是那句话,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关于你、关于风云会,我早就了如指掌,所以你才会败。”

    “接着说,你下一步的计划是怎么样的?”

    “这个问题有点儿愚蠢,我挑起了天龙帮和马王党的战争,就足以把你牵扯进来,更何况我还让匡飞扯进来,他和你有宿怨,他的弟弟当初就是风云会的马仔,就因为后来和天龙帮的火拼中意外身亡,所以匡飞后来就跟你和天龙结了梁子,直到后来他有了地位和权力,就千方百计的要置你们于死地。大伯,现在你明白了,我为什么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其实,你最大的对手不是我,而是匡飞,毕竟人家代表警方,黑社会在神州本来就不合法,黑帮和警察斗还有的赢么。所以,我之所以能成功,匡飞是最重的一枚棋子。虽然我和他并不熟,但我只不过利用了他和你的仇恨,就轻而易举的把他拉到这个局里来了。”

    司马风云点头承认,“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的局通过制造天龙帮和马王党的矛盾,从而把风云会拉进来,进而通过拉进来匡飞,来制造风云会和天龙帮与警方的矛盾,从而一举击垮我。”

    “呵呵,我说的一点没错,聪明人一点就透,大伯,你是聪明人,也只有你能从这盘棋局里拨乱反正。”

    “你不用给我戴高帽,我就算再聪明,最终还是成了你的手下败将,其实你,才是这个棋局的操盘手。”

    “哈哈,大伯,你太抬举我了,不过事实看起来的确是这样的。”

    “风云会和天龙帮两败俱伤已成强弩之末,在此之后,警方介入,对我自然是致命打击。你呢,则躲在一边坐收渔翁之利,等到我溃败的时候,你才假惺惺的来帮我,给我安排藏身处,还承诺帮我重建帮会。其实你就是为了稳住我之后,然后派人把我一网打尽,进而,你一举掌控东西两区,成为燕京黑道名副其实的霸主。”

    “没错,可惜你再聪明,到最后还是棋差一招。”

    说到这儿,真相已经大白,司马风云注定了已经输在这个年轻后生手上,而且以目前的局势来看,他不输都不行。

    “大伯,该说的我都说了,现在你可以闭嘴了。”马岳峰把手指一摆,那些保镖便幽魂似的圈住了司马风云。

    与此同时,马岳峰从怀里摸出一支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司马风云的脑袋!

    “往往都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司马风云站在那里,长袖随风飘摆,脸上无悲无喜,无惊也无惧,走到今天这一步,他没什么可埋怨的,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什么黑道,什么权力,什么**,统统在冰冷的枪口和阴冷的嘲笑下化为浮云。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十年的辉煌到头来还不是化成一夜沉浮,到了此时,他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爸爸!”丁香一看父亲有危险,不顾一切的要冲过去,却被叶承欢拉住。

    司马风云做了一个无力的手势,幽幽道:“孩子,我累了,我想歇歇……”

    丁香看着站在枪口下的父亲,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

    下一刻,司马风云,将血溅五步!

    “全给我把枪放下!”忽然,冷不丁冒出一嗓子,紧接着,局势斗转!

第512章 兄弟是一辈子的

    从黑暗的角落里悄无声息的冒出许多警察,然后从人群后面走出两个人,正是匡飞和武潇!

    特别是武潇,一身潇洒和干练,穿着防弹衣,一手拿枪,一头乌亮的短发被晚风一吹,犹如跳动的火焰,简直酷毙了!

    一秒钟,现场局势有了180度回转,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就连马岳峰都当场石化。

    “司马风云,我真没想到,你居然投靠了条子!”马岳峰狠狠的道。

    司马风云也是一愣,他当然没有投靠警察,问题是匡飞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他们突然出现在这儿到底想干什么。

    匡飞嘴角一撇,冷然一笑:“马岳峰,你小子聪明过分了吧,司马风云那种人要是都肯投靠警方的话,神州足球队都能成世界杯冠军了。”

    马岳峰狠狠的握拳,狠狠的咬牙,一张脸已经发白。

    “你算计来算计去,却没算清我这张牌吧。我弟弟的死我伤心也很愤怒,那只能怪他自己没有走对路,也怪我没有尽到做哥哥的责任,但你要是真以为我想要因私报复司马风云,你就错了!”

    “难道你不恨他?”

    “恨,恨不得把他抓起来,这辈子都关进监狱里。但你忘了一点……”

    “什么?”

    “我是警察!”这句话说得义正词严、诸邪不侵,充满正能量。

    “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

    “但警察首先捍卫法律的尊严,警察的责任是不允许用任何个人感情来交易的,如果我真的是那种因私报复的小人,我也不会坐到现在的位子。”

    马岳峰感到深深的挫败,一招棋错,满盘皆输,他算来算去却没算到五个字:警察的尊严!

    “其实,风云会、天龙帮还有马王党之间的利益纠葛,我早就看得清清楚楚。原因很简单,因为在你们内部有我的人,那就是已经殉职的廖远。如果没有他,我也不会洞察你们的种种阴谋。”说到廖远,匡飞眼里流露出几分黯然,但随即便重新振作起来:“最近这些年来,燕京的黑帮势力越发嚣张,全国换届选举不久后就要举行,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黑社会势力,市局专门制定了‘暴风行动’,由我担任行动组组长。我之所以给你们一个打压司马风云的假象,就是为了让你们觉得有机可乘,从而在帮派之间挑起战争。等你们互相斗得差不多时,我再出来各个击破,事实证明,这样做实在给我省了不少麻烦。”

    马岳峰的面部有些狰狞,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精心策划的阴谋功败垂成,自己这个英明的角色,到头来不过是给匡飞充当一下马前卒。

    “马岳峰,现在收手还来得及,我会向法官求情,让你死得体面些,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无情的严惩!”匡飞语气铿锵的道。

    “匡飞,就算你棋高一着,你以为到了现在我会向你投降吗?我和司马风云的账今天必须有个了断!”

    匡飞把手里的枪掂了掂,“你们黑道上不是喜欢拼人多,拼家伙硬么,论人多你多不过我,论家伙硬你也硬不过我。现在说了算的是我,不是你。”

    马岳峰阴冷的一笑:“是吗,那咱们就来个鱼死网破,我死了你们也活不了。”

    匡飞扫了眼马王党的那些保镖,一个个木头橛子似的举着枪:“嘿,你们是想继续装酷陪马岳峰送命,还是想跟我回警队喝茶?两条路,你们自己挑。”

    保镖们忽然瞧了几眼,以他们这几个人几把枪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一旦开火,不到五秒钟就得被打成筛子。

    出来混是为了求财,他们之所以跟着马岳峰,无非是看上他的钱,对他这个丧心病狂、对自己父亲都能下毒手的家伙实在没什么好感,听了匡飞的话,他们纷纷放下枪,任由一拥而上的警察给他们戴上手铐。

    看到这儿,马岳峰大为光火,“你们这些卖主求荣的畜生!”

    “他们是聪明人,你才是畜生。”武潇冷冷的道:“马岳峰,你已经无路可走了,马上把孩子放下!”

    马岳峰手里还抱着司马风云的孩子,有孩子做人质,任何人都不敢轻易靠近。

    夜色的背景下,他的笑容无比诡异、无比狰狞,他笑了,狂笑。

    人到了极端绝望、极端愤怒的时候,往往不是哭,是笑。

    天台上冷风呼啸,在这片空间气场里,马岳峰的笑令在场的人都感到不寒而栗。

    晚风吹散了他平整的头发,吹不灭血红的瞳孔,整个人好似魔鬼附体一般!

    笑罢之后,他忽然扬起手枪,对准了司马风云。

    一老一少,一个狂如怒涛,一个宛若平湖,两相对峙中,一大片死寂的错觉灌溉着人的神经系统。

    没人怀疑已经丧心病狂的马岳峰会扣动扳机,枪还未响,结局在冥冥中便如注定。

    只不过这一局没有胜利者,也没有人会被同情,该死的和不该死的都会死掉,再大的仇恨也会随着这一枪灰飞烟灭。

    匡飞没动,武潇没动,叶承欢没动,司马兄弟没动,丁香也没动,所有人都在已经注定的结局前无能为力。

    丁香想要动,却被叶承欢抓着动弹不得,男人的对着一个方向努了努嘴,等丁香看过去的时候,一头扎进另一片迷惘之中。

    匡飞的身子没动,但他的嘴却动了:“暗箭,启动1号缓醒!”

    别人都没动,但有一个却动了。

    邱健鸿!

    他猛然举起枪,隔着司马风云,对准了马岳峰,定定的说了声:“混蛋,放下枪!”

    他声音低沉,表情笃定,握枪的姿势简直无懈可击。

    这一刻,他仿佛从一个人一下子便过渡到了另一个人,没有任何起承转合的仪式感,就那么生冷的过渡了过去。

    马岳峰一点儿也不紧张,“比比谁的子弹快!”

    “你可以试一试!”邱健鸿道。

    马岳峰略略有些惊讶:“你就不怕我杀了你的主子。”

    “他不是我的主子。”一句话出口,全场愕然。

    随后邱健鸿一字字的道:“我是警察!”

    一切可以想到的和想不到的戏剧性变化全都集中在了今晚,仇恨、阴谋、罪恶与法律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大盘难以破解的棋局。

    此刻,邱健鸿,司马风云,马岳峰,三点一线,形成了一道穿不透的枷锁,死死的锁住了司马风云。

    司马风云回过身,盯着邱健鸿看了半晌,最后才点了点头:“马岳峰说我不识人,现在看来这句话是对的,我们相处了这么久,我最信任的人居然是警察。”

    “我自从警校毕业,就被安插在黑帮内部,代号:暗箭,我就是插在黑帮心脏上的那枚暗箭!这么多年我和我的上司一直是单线联系,不到最关键时刻,一般不会缓醒我。我的上司铁弩在一次任务中牺牲后,十年来我和警局失去了联系,也成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但我从来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警察。庆幸的是,我没有被警队遗忘……”说着,他对匡飞笑了笑。

    “我只知道暗箭正潜伏在风云会,而且就是司马风云身边的人,只不过我没想到是你!”匡飞道。

    “如果轻易被人看出来的话,我早就挂掉了。这十年来,绝大多数时间,我必须忘掉过去的自己。”邱健鸿又转向马岳峰:“我再说一遍,把枪放下。”

    马岳峰紧紧的咬着牙关,丝毫没有妥协的意味:“原来是风云里豢养出来的一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大伯,你太失败了。”

    “你错了,就算健鸿真的是警察,我们也是兄弟,兄弟是一辈子的。”司马风云朗朗的说道。

    邱健鸿心里一震,“大哥,对不起了,我一直在隐瞒你。我是警察,但我也是人,也有感情,这么多年你对我的好,我都记得,你是我亲大哥。”

    司马风云淡然道:“健鸿,什么也别说了,不管你是警察也好,是黑道也好,总之,咱们兄弟这么多年过来的,我心里有你,剩下的事你自己看着办吧,抓我也好,放我也好,我绝不会有任何埋怨。”

    “大哥……”这句话直冲了邱健鸿的肺管子,两个人毕竟相处多年,十年的隐忍生涯,要不是司马风云,他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样子,在他的内心深处,已经将司马风云当成亲大哥一样。

    在他的内心深处,这是一场感情与法理的博弈,到了此刻,他和盘托出,没想到司马风云居然连一句埋怨的话都没有,这让他倍感纠结。

    “你们演完戏了没有,当我是好糊弄的么……大伯,你可以闭眼了。”马岳峰的手指正搭在扳机上,说完这句话,便要狠狠扣动。

    砰!

    在场的人同时一惊。

    一声枪响,子弹贴着司马风云的脖子飞射过去,扑的一下穿透了马岳峰的心脏。

    砰!砰!砰!砰!

    马岳峰瞪大眼睛,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身子慢慢往后倾倒,同时,他的手指不住的扣动扳机,只不过子弹全都打了飞机。

    “好枪法……”喉咙里发出艰涩的一声后,他整个人便往从天台摔了下去。

    “孩子!”司马风云惊呼一声,他的孩子还在马岳峰手里,眼看就要跟他一起掉下去。

    这时,人们再想挽救已经来不及了。

    电光火石间,一道残影飞射而去,仿佛轰出膛的炮弹,径直从天台上跟着马岳峰直冲下去。

    丁香的手里还留着某种温度,可她身边的男人已经不见了。

    武潇一阵恍惚,那家伙要干什么,他……他……他竟然在跳楼!

    咚!

    楼下传来重重一声,好似重锤般在每个人心头砸响。

    丁香的眼前发黑,当然不是为马岳峰。

    当然,还有一个女人和她一样,武潇!

    从这种高度掉下去,就算他身手再好、功夫再高,也是九死一生。

第513章 借刀杀人

    司马风云讷讷的叫了声:“我的孩子!”

    他痛苦的当然不是叶承欢,而是他的儿子,那是他一辈子的希望。

    这时,从天台下面忽然传出一个疲惫的声音:“麻烦一下,有没有人搭把手……”

    紧接着,从下面伸出一只手,握住了栏杆。

    秀丝飞扬,武潇和丁香几乎同时冲了过去,同时握住了那条胳膊。

    他们拉上来的当然就是叶承欢,当然还有他怀里的孩子。

    叶承欢跳下去的时候很潇洒,可爬上来时却有些狼狈,等两脚终于踩上亲切的地面时,他擦了一大把冷汗,“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干这种蠢事了。”

    还没等他说完,丁香和武潇便含着眼泪扑哧一声笑出来,随即同时抱住了他。

    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丁香还好理解,可堂堂的madam怎么也……

    那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黑道大姐和美女警官这么紧张他?

    半晌,怀里的两大美女才回过神来,两个水火不容的女人同时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难免有些尴尬,稍稍错愕了一下,随即想要从男人身上挣开。

    没想到叶承欢的双臂好似铁箍,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心,反而抱得更紧了。

    一时间,让丁香和武潇羞赧无地。

    “呵呵……哈哈哈哈……”司马风云看到自己儿子平安无恙,一颗心终于放下了,他释然,然后大笑。

    只有邱健鸿手里还握着枪,始终都不曾放下,面对狂笑不止的司马风云,他脑子里一片茫然,是我开枪杀了马岳峰,为什么是我?

    就在马岳峰将要开枪的一瞬间,他根本来不及多想,可现在他忽然从司马风云的笑声中感悟出了什么,自己似乎是被人利用了。

    司马风云笑罢后,转过身来,那双熠熠的眼睛仿佛两把尖刀,****邱健鸿的心脏。

    “健鸿,谢谢你,帮我干掉了我的仇人。”司马风云道。

    “你在利用我?”

    “这就叫借刀杀人。”

    邱健鸿陡然明白了更多:“原来你早就知道我是警察。”

    司马风云并没有否认。

    “什么时候知道的?”

    “从你加入风云会不久。”

    “不可能!”邱健鸿努力回想着十年来的点点滴滴,并没想到自己有什么破绽露给他,越是这样便越是凌乱。

    “你以为我会那么轻易的就相信一个人么,在你加入风云会不久,我就派人暗中查过你的历史,也暗中跟踪过你,我发现你身上有很多地方值得推敲。你入道十几年,跟过八个老大,那八个社团到最后统统都完蛋了,这一点还不够奇怪吗?论能力论资历,那八个老大都不如你,可你却偏偏愿意心甘情愿的辅佐他们,这一点更让人不能理解。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能说得通的解释,你是警察!我之所以重用你信任你,实际上是让你觉得我对你没有任何提防。”司马风云娓娓道来。

    “既然你知道我是警察,为什么不杀了我?”

    “换做是别人,一定会这么做。但我并不觉得身边有个警察有什么不好。何况你的确是块混黑的好材料,这么多年给我给社团做了不少事,要是杀了你太可惜了,而且那样做只能激怒警方。我对你一直都很谨慎,并没露出任何马脚给你,还故意传递一些假消息给你,让你觉得我真要隐退,从而让警方放松对我的注意。”

    “你的隐退是假的?”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司马风云,我真是太低估你了。”

    “人老精,鬼老灵,如果没有点儿手段,我也不可能活到现在。马岳峰是你杀的,而且你的上线已经死了,这辈子你都是个没有身份的人,估计下半辈子都要在牢狱里度过了。”

    “胡说!我是警察,你是贼,一辈子都是,坐牢的应该是你!”邱健鸿怒吼一声,把枪对准了司马风云。

    “暗箭,把枪放下!”背后传来低沉的一声,邱健鸿身子一震,慢慢放下了枪,回过头来,只见匡飞以及那些警察全都把枪对准了自己!

    昔日的警察,如今成了杀人犯,要替一个黑道分子背负罪名,十年的隐忍在一夜之间化为流水。

    邱健鸿面如死灰,眼睛里空洞得没有一丝色彩,他嘴里讷讷的说了句司马风云常说的一句话:“往往都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

    此刻,东方如铁一般的天空里,劈出一丝曙光,斜斜的铺在天台上,映着每个人沉重而复杂的表情。

    还有,摔死在楼下的马岳峰,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天亮了。”依偎在叶承欢怀里的丁香抬起头,看向天边。

    叶承欢和武潇也都随着她举目远望,人们纷纷迎向了曙光。

    “天总是要亮的。”司马风云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似乎是给这场风波下了的注解。

    不管有多少背叛、多少罪恶、多少阴谋诡计,总有会过去的时候,天总是要亮的。

    仇人已死,隐藏在身边多年的卧底也被成了自己的替罪羊,可是与往常不同的是,这一次,司马风云没有一点儿兴奋的感觉,相反的,他感觉落寞,一种深深的刺进骨髓里的落寞。

    十年的沉浮,身边多少人来,多少人走,多少朋友变成了敌人,多少敌人变成了朋友,他已经记不清楚了。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真的老了,就算他打败再多的敌人,可有一样东西他永远都不可能打败,那就是岁月。

    岁月,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岁月如刀,它会把人的尊严、容貌、血气乃至生命一刀刀的剐掉,兴衰成败最后全都要被它送进黄土。

    “司马先生,有人想见你。”司马风云默默的想着这些的时候,思绪被匡飞打断,他的口气再也不像平时那么生硬,反而称呼司马风云为“先生”。

    “是谁?”司马风云几分错愕道。

    “见了就知道了。”

    一行人上了汽车,司马风云望着马岳峰的尸体,表情说不出的复杂,他究竟是在痛恨还是惋惜,还是内疚,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汽车沐浴着朝霞,一路北行,渐渐离开市区,顺着高低不平山麓,来到一片荒凉的小山包前。

    下了汽车,匡飞带着他们,高一脚浅一脚的往山包上走。

    司马风云面露疑色:“你要带我去哪儿?”

    “那人就在上面。”

    司马风云察言观色道:“你弟弟的死怎么说也跟我有瓜葛,你真的不恨我?”

    匡飞顿了一下,才道:“作为一个哥哥来说,我没有道理不恨你。可是作为警察,我必须忠于自己的职责和誓言。我的同事廖远可以为他的誓言付出生命,我为什么不能为我的誓言消除我的个人恩怨呢?”

    “这么说,我们既然不是敌人,以后还可能做朋友?”

    “不!我们永远不可能做朋友,我是警察,你是贼,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说得好,说得好!”司马风云干笑几声,点了点头,继续跟他往山上走。

    一行人来到山顶,就看到一些便衣警察在严密监视周围的一切,一个雄风飒然的身影,正背着两手,站在山顶中央,静静的望着远处。

    “司马先生,那就是想见你的人。”匡飞往旁一闪身,给司马风云让出路来,却没让其余的人过去。

    司马风云眯眼看了看,毫不犹豫,向着那边大步走去。

    那人听到背后的脚步声,才慢慢回过身,他穿着长款风衣,风衣里西装领带,头发乌黑油亮,面色红润,一条条细小的皱纹如同铁线般纵横交错,看样子和司马风云差不多的年纪,目光却同样炯炯有神,英气逼人。

    那人嘴角勾起一线弧度:“司马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司马风云好像早就猜到是此人,并没显得如何惊讶,只是很浅显的一笑:“秦局长,你玩人的能耐可不小!”

    他的话绵里藏针,面对这个泰山北斗般的人物,丝毫不落下风。

    秦局长呵呵一笑,主动来到司马风云跟前,主动握住他的手,“不是我玩你,一切都是政治需要。”

    “秦局长,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不懂政治,只知道我们江湖人要讲义气。当初,你答应我,会帮我铲除掉天龙帮,可是到了节骨眼,你的人居然连我一锅端,这是什么意思?”

    秦局长呵呵一笑,放开司马风云的手,面色随即肃然,他转过身,一步步走到山巅,望着白云苍狗,幽然道:“司马先生,你是聪明人,和聪明人讲话,我从来不会拐弯抹角。大家都说神州没有黑社会,但那只是官方的说法,一切出于政治需要。其实神州的黑社会比意大利的黑手党、美国的3k党,还有日本的山口组,出现得都要早很多。但是政治人物说话总有政治的一套,这叫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实事求是的来讲,神州的黑社会几乎普遍存在,而且已经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司马风云没说话,只是静静的听他说下去。

    “在燕京,根据我手里掌握的情况,大大小小的帮派社团不下几十个,其中风云会占据燕京最核心的东区,而在最大的西区里却盘踞着另外两个比较大的社团,天龙帮和马王党。”

    “没错,看来你下了不小的功夫。”

    “我在位置上,一方面要尽我的职责为国家效力,更关键的我要考虑政治因素。神州的黑社会由来已久,但之所以上千年不灭,自然有很深层次的因素,今天咱们不必专门探讨这个话题。我要说的是,从微观来看,警方和黑社会水火不容,但从宏观来说,我们的利益又是捆绑在一起的。”

    “哦?这话我听着很新鲜。”

    “其实一点都不新鲜,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比如黑手党,比如山口组,他们存在了那么久,不仅没有消灭,他们的势力反而越来越大,越来越强。那是因为他们的政府很清楚,今天打掉一个黑手党,明天还会再出现一个,甚至两个,三个,四个……我今天打掉一个风云会,明天也是同样道理。单单是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没法解决这个禁锢了神州上千年的问题。可是神州最需要的是政治安定,说白了,国家马上就要进行换届选举,在这个过程中,不允许有任何政治上的闪失,而我,则必须维护这一局面。黑社会虽然不容易消除,但历届政府上任时都会对黑社会进行打压,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任何人都改变不了,我也一样。这一点你能理解吗?”

第514章 与狼共舞

    “当然。”

    “既然打不掉黑社会,又必须有效控制,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帮派里面寻找代理人。所以,我看中了你。”

    “你以为我真的会投靠警方?”

    “不是投靠,是合作。在神州,黑社会是不会受到政府保护的,要想生存下去,只有按照政府的游戏规则来做事,这个规则的底线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警方与黑社会谈合作,你不觉得这件事本身就很荒唐么。就在三天前,你答应我会帮我打击天龙帮,可是事到临头,你不仅没有兑现承诺,反而让你的人冲击风云会,打压我的兄弟,我凭什么还会相信你。”

    “如果你站在我的角度上来考虑一下,你一定会理解我的。

    前段时间我听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如何让狼学会吃草。

    有一天,狮子让一只豹子管理10只狼,并给他们分发食物。豹子领到肉之后,把肉平均分成了11份,自己要了一份,其他给了10只狼。

    这10只狼都感觉自己分的少,合起伙来跟豹子唱对台戏。虽然一只狼打不过豹子,但面对10只狼,豹子却没有办法应付。

    豹子灰溜溜的去找狮子辞职。狮子说,看我的。

    狮子把肉分成了11份,大小不一,自己先挑了最大的一份,然后对其他狼傲然说:你们自己讨论这些肉怎么分。

    为了争夺到大一点的肉,狼群沸腾了,恶狠狠的互相攻击,全然不顾自己连平均的那点肉都没拿到。

    豹子钦佩的问狮子,这是什么办法?狮子微微一笑,听说过绩效工资吗?

    第二天,狮子依然把肉分成11块,自己却挑走了2块,然后对其他狼傲然说:你们自己讨论这些肉怎么分。

    10只狼看了看9块肉,飞快的互相抢夺起来,一口肉一口血,一口曾经的同伴的血,直到最后留下一只弱小的狼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豹子钦佩的问狮子,这是什么办法?

    狮子微微一笑,听说过末位淘汰吗?

    第三天。

    狮子把肉分成2块,自己却挑走了1块,然后对其他狼傲然说:你们自己讨论这些肉怎么分。

    群狼立刻争夺起来,最后一只最强壮的狼打败了所有狼,大摇大摆的开始享用它的战利品。头狼吃饱以后才允许其它狼再来吃,这些狼都成了它的小弟,恭恭敬敬地服从它的管理,按照顺序来享用它的残羹。

    从此狮子只需管理一只狼,只需分配给它食物,对其它狼不再操心。

    豹子钦佩的问狮子,这是什么办法?狮子微微一笑,听说过竞争上岗吗?

    最后一天,狮子把肉全占了,然后让狼去吃草。因为之前的残酷竞争,狼群已成为一盘散沙,丧失了反抗能力,只好逆来顺受,乖乖地各自去吃草。

    豹子钦佩的问狮子,这是什么办法?狮子微微一笑,听说过法治社会吗?他们现在已经不是狼了,而是兔子。”

    “你的意思是想各帮派互相争斗,然后把他们全都变成兔子?”

    “不,我不是狮子,你也不是狼,更不可能变成兔子。但我只有通过你们之间的内斗,才能最大限度的削弱燕京的黑色势力,这样你才能成为最强壮、最有力量的帮派老大。”

    “老秦,我不能不佩服,还是你深谋远虑。”

    “黑社会就好像丛林,最有效的就是丛林法则。就算今天我打掉了最强壮的那只狼,要不了多久还会出现更加强壮的。我不希望是天龙那样的人来统领黑道,也不希望是马王那样的人,虽然他们都很强壮,但惟独少了一点东西,注定永远和你没办法相比。”

    “什么?”

    “眼光!他们看到的永远只有黑道这个圈子,只有你能够洞察世事,明白自己和社团在整个大环境下的位置,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才是我最欣赏的。”

    “你太抬举我了,我再怎么有眼光,也不过是个黑道分子。”

    “黑社会和警方之间永远都有一道红线,只要我们彼此都不跨过那道红线,我们就可以和平相处。”

    “可惜我老了,也累了,黑道这碗饭吃不动了。”

    “呵呵,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你不老,这碗饭你也吃得动。以后你可以转行去做正当生意,但是燕京黑道的权杖必须始终在你手里。这样,我才能放心。”

    “可惜我不会长生不老,总有挂掉的那天。”

    “呵呵,等你挂掉的时候,我也早就卸任了,以后的事会怎么发展,就不是我们能关心的了。”

    “这就叫与狼共舞。”

    说罢,两人都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

    他们来这儿时候,丁香心里就一直很惴惴,她不知道匡飞搞得什么鬼,山顶上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可看到他们两个谈笑风生,好像一对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她的心才稍稍放下,只是还很疑惑,忍不住说了声:“他们在谈什么?”

    别人听不到他们的谈话,可叶承欢却一个字都没落下,只不过没理由给人家泄密,于是邪魅的一笑道:“看他们那么笑的那么****的样子,一定是在讨论今晚去找哪家店的妈咪过夜。”

    一句话出口,惹得大家纷纷侧目,丁香扬起粉拳打了一下,武潇小脸煞白,秋水眸里顿时射出两道穿心箭!

    夕阳西下,给燕京东郊的一片公墓群蒙上了一层幽静、肃穆的气氛。

    在一座墓碑前,四个身影已经矗立良久,却没有一个人说话,好像生怕打扰了安息的逝者。

    墓碑上刻印着一个男人的照片,下面他的名字:廖远。

    墓碑前摆着一身警服,上面放着警徽。

    “他是个好警察,从警校毕业后,就被我派到黑帮做卧底,直到光荣殉职的那天,一次警服也没穿过。在他殉职的那天,我们还见了面,他说这种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我答应他做完这次就让他回警队工作,可是我的承诺再也没办法实现了。那一天,他表现得很焦虑,也许他感觉到了什么,在那种情况下,我本该首先考虑到他的人身安全,可是我还是太急功近利了。是我害了他,这辈子我都没法原谅自己。”匡飞沉重的道。

    “不,错的不是你,而且那些可恶的黑帮分子,他虽然没有穿过一次警服,但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警察的意义,他是一名真正的好警察!”武潇说道。

    匡飞和武潇对着墓碑同时敬了一个标准的警礼。

    一旁的叶承欢也见过廖远,可是还没来及援手,他就已经被人害死了。

    鉴于他的特殊身份,比黑社会分子也阳光不到哪儿去,因此对警察一向没什么好感。但此刻,墓碑上的人在他心里却渐渐高大起来。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丁香,总觉得她和这里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试想让一个黑道大姐来给警察鲜花,本身就十分荒唐。

    “你真不该来的。”叶承欢苦笑道。

    “没什么的,我一定要来。他是一个好警察,也是一个好人。不管是警察,还是黑道分子,只要他是个好人,就值得别人尊重。”

    这时,匡飞十分凝重的叹了一声,再也不看别人一眼,正了正警帽和风纪扣,迈开大步,转身消失在木叶凋零的甬道尽头。

    武潇快步走了过来,从丁香和叶承欢身边经过时,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你过来一下,我有话给你说。”

    她虽然没有点名,但丁香知道她叫的是谁。

    看着叶承欢一脸无辜中枪的样子,丁香嫣然一笑,轻轻推了他一下:“人家找你有事,还不快去么。”

    叶承欢桀骜的撇了撇嘴角:“她叫的是我么,我怎么没听到。”

    “嘴里说没听到,心里还不知有多开心呢。”

    “算了吧,我一见到警察就脑袋疼,尤其是她那样的母老虎。”

    “你又不是小绵羊,她又不能吃了你。”

    “那是因为我骨头太硬,她咬不动。”

    丁香巧笑嫣然,顾盼倩兮,看着武潇的背影已经在远处放慢了,显然是还在等他,“你要是再不去,她说不定真会吃了你的。”

    叶承欢歪了歪脑袋:“小宝贝,哪有像你这样的黑道大姐,非要把你男人推给别的女人。”

    “你以为我那么好心么,我是派你去折磨她的,你不是小绵羊,你是大狮子,只有你才能对付母老虎。”

    叶承欢捏捏她水嫩的脸蛋:“宝贝,那你是什么?”

    “我才是小绵羊。”丁香弱柳扶风的道。

    “我勒个去,我还从没见过整天拿刀砍人的小绵羊呢。”

    虽然听到身后的脚步声,但武潇并没有回头,只是默不作声的站在一棵柏树下,似乎在想着某种心事。

    叶承欢来到她背后,伸手挠了挠后脑勺,点上一支烟,才道:“局长大人,有什么吩咐?”

    武潇霍然的转过身来,秀挺的眉宇微微锁着些愁云,看了眼远处的丁香,表情有些复杂。

    “我知道不管我说什么,你也不会离开那个女人的,对吗?”

    “没错。”叶承欢的回答很干脆。

    “这次发生的事你都看到了,混黑的没有好下场,和她那样的危险分子在一起,早晚有天你会后悔的。”

    叶承欢满不在乎的道:“这个理由不够好。”

    武潇咬了咬嘴唇,狠狠地道:“你真是个大傻瓜!”

    “谢谢夸奖,这个世界只有傻瓜才最可爱。”

    “叶承欢,你能不能正经点儿!”

    “你想让我怎么正经?”

    “我这么说,是为了你好,你为什么就那么执迷不悟?”

    “请问你这么说是因公还是因私?”

    武潇默默踟蹰了下:“都有一点儿。”

    叶承欢淡然一笑:“因公怎么说,因私又怎么讲?”

    “因公是因为我是警察,我不希望更多的人和黑社会有瓜葛。因私是……是因为……因为你救过我的命,我必须要对你负责!”

第515章 霸权主义者

    强词夺理!

    救过命就要管人家的感情生活么?

    真正的强者,从来都不是强横者。

    尽管经历过无数人讨厌的膜拜,但叶承欢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强者,也从不觉得自己是强横者。

    暴力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起码解决不了一件东西,那就是人心!

    反正叶承欢对这妞还是比较头疼的,他不是秀才,事实上他这样的霸权主义者,在海外的时候从来就没给过别人申辩的机会,总是喜欢以一切简单粗暴的方式回答那些聒噪者的一切申辩,但每次见到武潇时,他都有点儿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的感觉,尤其对于这妞生气的时候呲着小虎牙发威的样子比较无奈。

    其实,对他而言,何止是武潇,更头疼的还是那位总裁大小姐,林佩珊。

    人家从来不发威,但那种冷冰冰的样子,就足够他肝颤半晌了,这种感觉说不清也道不明……

    总之,老子就是肝颤,行不行!

    “局长小姐,如果是因公,我不是犯罪分子,就算你是公安部长也管不着我。如果是因私,我救你那件事纯属巧合,你千万别放到心上,更不要拿那事当成你说教的借口。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没必要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拜托。”

    拜托?自己好心好意的劝他学好,他居然给自己说拜托?

    武潇一阵气苦,鼻子一酸,眼里竟然湿润了,她一跺脚转身就要走,可刚一回身,又想起还有更重要的事没说。

    等她回过身来的时候,叶承欢也已经走开了。

    武潇完全被这家伙挫败了,难道自己上辈子欠他的么?

    尽管气苦,她还是追了过去,一直追到男人背后,拉着他的胳膊,把他拉回身,小脸红彤彤的,胸口一起一伏,也说不清是气愤还是害羞。

    叶承欢皱了皱眉头,露出几分诧异。

    “你是不是得罪了叶家?”武潇用质问的口气道。

    “什么叶家?”

    “你装什么糊涂,燕京叶家!”

    叶承欢两眼眯成一线:“你想说什么?”

    “你知不知道,现在燕京到处都是军队参谋五处的特工,正在对你进行全城搜捕!如果你不想有事的话,就赶快找个地方躲起来,或者马上回龙都,你斗不过叶家的。”

    叶承欢凝视她半晌都没言语,他越不着急,武潇就越着急,“你到底听懂了没有?说句话啊!”

    “叶家跟你家不是世交么,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叶承欢十分笃定的问道。

    “我……”一句话把武潇问住了,她目色闪动了一阵,自己承受了难以想象的委屈和压力,叶承欢居然还在怀疑自己的动机!

    她不想解释,也无力解释什么,忽然扬起脸,迎着对方的目光,泪光滚滚的大声道:“我不想你有事,行了吧!”

    说罢,她甩起一头青丝,跑几步快走几步,很快便走远了。

    “我不想你有事”,人已经走不见了,可武潇的声音还在他耳边反复回荡,手心里忽然多了一只温热的小手,恍惚间才听到丁香的声音:“老公,她给你说什么了……”

    武潇说的内容无非是两个,第一,让叶承欢离开丁香,因为她是危险分子;第二,叶承欢触怒了燕京叶家,现在外面不知道有多少军情特工正满世界查他的水表。

    两件事他都不想告诉丁香,只好说:“还能说什么,自打我到龙都,这妞就从来没让我安生过,恨不得让我自己在自己脸上写上:我是犯罪分子。”

    丁香咯咯一笑,也没再问什么,反正叶承欢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对这个心爱的男人永远都是无条件信任。

    两人出了公墓群,上了汽车,丁香问道:“你打算在燕京逗留多久?”

    叶承欢心里在苦笑,暗暗的盘算一下,自己虽然到燕京时间不长,却已经惹了一屁股麻烦,和武潇这位冷面警官好多事都掰扯不清,跟那位谢大司长还签了三个月的结婚协议,东方国际的卫星城项目到现在也没弄出个眉目,最挠头的是还有个强大的对手燕京叶家在等着自己,这一串麻烦天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清楚。

    “估计还得再过一阵子吧。你呢?”

    “你忘了,我这次是为什么来燕京的。”

    “龙头杖。”

    “对。”

    “有眉目了吗?”

    “正在查,但黑龙会是秘密组织,他们披着商人的外衣在做事,真正查起来比较困难。”

    叶承欢忽然想到不久前在龙都出现过的忍者部队,他们身上就带着黑龙会的腰牌,如果忍者部队真的和黑龙会有关系,那么光凭普通的黑道力量是很难对付的。

    “不管怎么说,你给我小心点儿。有什么事第一时间告诉我。”叶承欢勾起她的下巴,亲吻了一下。

    “我会的。”丁香秋水般的眼眸一闪闪的说。

    “前面停车。”叶承欢说了声,车子在一片露天广场前停下。

    叶承欢拿起丁香的手捏了捏,下了汽车,竖起衣领,用手捂着点燃了一支烟,然后两手插在口袋里,慢慢消失在人群中。

    车子缓缓从男人身边开过,看着窗外信步的叶承欢,丁香眼睛里热热的,酸酸的。

    她当然不舍得,但她还是一句话挽留的话都没说,她不是那种多事的女人,不会死乞白赖的腻在男人怀里撒娇耍泼,他们本就生活了不同的世界里,各自有各自的事要做,仿佛两条平行线。

    她不奢望两条线可以重叠,只希望偶尔可以交汇一下。

    她尽量把叶承欢的影子抛开,转过脸来,淡淡的说道:“开车!风云会!”

    虽然已经是黄昏,但今天的天气不十分寒冷,露天小广场上聚集了不少周围的居民和住户,有的老人在练太极剑,有的在拉京胡,有的孩子在嬉戏玩耍,还有些小情侣坐在露天椅子上谈情说爱……

    一片宁静祥和的气氛。

    可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似乎暗暗隐藏着什么!

    这里距离阿尔巴和灵儿所在的酒店并不太远,他打算走着过去,顺便找找看有没有礼品店什么的,给灵儿买件礼物。毕竟灵儿获得超级偶像冠军的时候,自己这个当哥哥的“临阵脱逃”了,估计这两天那小姑娘正撅着小嘴两眼泪汪汪的生自己气呢。

    他一边走还得一边寻思着,自己无缘无故的消失了两三天,要编个什么理由搪塞过去。

    灵儿心思单纯还比较好说,赵雅琳可不是那么好骗的,那妞比谁都多着八个心眼。

    他不是骗子,但被他骗过的人可不少,这里面有江洋大盗,也有关塔那摩监狱里最有名的读心术大师,还有属于变态级别的电脑测谎系统,但统统在他身上找不到破绽。

    唯一让他比较头疼的,就是女人。

    不是女人太聪明,也不是他太笨,而是女人往往都有着可怕的第六感,让他往往无所遁形。

    他没有那种奇妙的第六感,但他同样有着一种常人没有的东西:第三种嗅觉。

    嗅觉是一种感觉。它由两感觉系统参与,即嗅神经系统和鼻三叉神经系统。

    人的鼻子大约能分辨4000种左右的气味,这是第一种嗅觉。

    而高度灵敏的鼻子则可分辨1万多种气味,这是第二种嗅觉。

    但叶承欢的鼻子除了能闻出1万多种味道之外,还能闻出一种东西:危险!

    目标在6点钟方向,露天广场靠近路边的地方,灯杆下面站着两个手提公文包的男人,一个在看表,一个在抽烟,两个人聊着天好像在等人的样子。

    叶承欢简单的目测一下,视野范围内大约有两百三十多个人,不同衣着,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相貌,做着不同的事。

    要是别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么两个男人。

    可叶承欢一眼就看出,这两个人根本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他们是军人!

    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可以说服人的理由的话,那就是左边那个男人无意中一个看表的动作,同时暴露出了他们两个的身份。

    军品商店或是电子商务销售的军表基本上都是挂着羊头卖狗肉,那种东西都是商业喙头,叶承欢很肯定的知道,神州没有专门的军表标准系列。

    如果有的话,一般也是各部队自己定制的记念表,比如某次演习、救灾纪念等。

    以前通讯手段不发达,军官需要一块精确耐用结实的手表,以便行动中的时序控制,但这一点在现在已经不重要了,所以美英等原来有军表标准的国家先后废止或停用了标准。

    但特殊部队,比如潜水员还是有专用表的,例如海豹部队为防止引爆磁性水雷,为队员配备全钛潜水表。

    目前,发达国家的军人多数是用登山表代替原来的军表用途,比如卡西欧的电子登山表,虽然国人都反感日货,但必须承认,这款表比鲁美诺斯之类所谓军表实用得多,更不要说国内搞得那些骗钱的玩意儿了。

    叶承欢只看了一眼,就可以确认,那人带的那块表是总参五处专门定制的军用手表,叫做北斗卫星授时表。

    通过接收北斗二代卫星导航系统信号进行授时,可显示经纬度信息,并附带指南针、温度计、气压计等多种户外功能。

    这种手表可以直接从卫星导航系统获取时间,手表走时与卫星同步,最大程度了保证了走时的精准。

    这种表在研发之初,就是根据总参五处的要求量身定做的,是为了配合军队正式执行的《神州军用标准时间管理规定》。

    精油压模具加工制造的表盘,钛合金的表圈、按键等,不锈钢表盖,上面有:“神州军用标准时间表”,“总参谋部测绘导航局监制”,是总参五处唯一认可的军用手表。

    每一块表上都有激光雕刻、永不磨损的编号,与持表人的身份编号完全一致。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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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怀异能却甘于平淡的酒店小保安,与美若天仙却冷若冰霜的总裁有了交集,她主动求婚他却说不,领证当晚陪伴他的居然是另个女人。从此,各色美女投怀送抱,要命的是每个女人都带着一堆甩不掉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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