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6章 多谢指点
“麻烦你,把车停一下,我去去就来。”
车子在路边还没停稳,叶承欢的人已经到了车外。
女司机满脸错愕的看他走进一间男女保健用品店,功夫不大便拿着一个长条状的小礼盒回到车里。
叶承欢似乎对自己挑选的礼物很满意,“司机师傅,多谢指点。”
女司机牵动下嘴角,有点儿不知所云,天地良心,自己可没指点他去那种地方买礼物啊。
女司机对于燕京的地理倒是很熟,车子逶迤着来到一片老旧的四合院民居区,最后在一条巷子口停了下来,八大碗酒楼就在里面。
叶承欢有点儿纳闷,不明白丁香怎么会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等他,不过黑道既然有个黑字,当然就免不了做事冷僻些。
下了车,便看到巷子口停了很多车,周围没有任何居民,来往的都是些样貌鬼祟的家伙,一看就是和黑字沾边的主儿。
叶承欢定定神,怪不得丁香在这儿,难道这里好像要搞古惑仔大聚会?
酒楼的规模倒不算很小,上下五层的建筑,足以容纳几百人同时开席。
所有八大碗,是雪菜炒小豆腐、卤虾豆腐蛋、扒猪手、灼田鸡、小鸡珍蘑粉、年猪烩菜、御府椿鱼、阿玛尊肉八种菜,很有北方特色的经典菜色。
八大碗讲得的是“笨”和“野”,也就是人们所说得“绿色”。“笨猪”、“笨鸡”等肉类产品作为八大碗主料,主要以炸、蒸、炖为主。
北方的冬天寒冷而漫长,过去冬季室内的取暖主要靠生火点炉子,而八大碗则是在有着非常方便的用火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再加上天气寒冷,食物不容易变质。
酒香不怕巷子深,在燕京,像这种带有私房菜性质的饭店不少,常常高朋满座,比大酒店的生意还火爆。
吃腻了山珍海味的人们如今更喜欢吃的是特色和味道。
来到门口,叶承欢一眼便从迎来送往的人群里看到小白龙和刀疤。
小白龙在丁香的提拔下,如今在烟雨堂的地位也今非昔比,谈吐做事越来越有场面上的范儿。
刀疤则一如既往,还是那副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德性,见了谁都好像别人欠他钱似的。
今天他难得穿了身喜庆的衣服,只不过和他苦大仇深的样子衬托起来,怎么看都觉得不搭。
小白龙和刀疤,一左一右,一个迎来送往,一个面无表情,好似庙里的哼哈二将。
还是小白龙眼尖,一眼看到叶承欢过来,马上亲热的上前招呼,还没等开口,下面便挨了重重一巴掌,打得他紫着脸弯下腰去。
他又转向刀疤,“刀疤,今天这么喜兴的日子,你能不能笑一笑?”
刀疤面无表情的道:“不笑不等于我不开心。”
没办法,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叶承欢也拿他没法子。
他们带着叶承欢进到酒楼,放眼看去,到处都坐的满满当当,各种身着奇装异服的混混们凑在一起,放声说话,放声大笑,毫无顾忌的飚着粗口,恨不得把房盖都给揭掉。
叶承欢无奈的想,就像刀疤不会笑一样,这帮人就这德行,永远别指望他们能给你吐出象牙来。
顺着楼梯来到二楼,这里虽然也很热闹,但不像下面那么混乱,看样子下面的都是马仔,真正能上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宽阔的大厅里高朋满座,地上铺着红毯,头顶挂着彩球,正面一张大方桌上摆满了各种贵重礼物,每件礼物上都写着送礼人的名字,许多大花篮上也挂着红带,写着人名,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看样子像是谁过喜事,叶承欢有点儿小失落,和丁香宝贝私人幽会的愿望化成泡影了。
他在人群中间扫了一下,一眼便看到丁香正站在一群人中间,巧笑嫣然,款款而谈,一对秋水似的眸子顾盼生姿。
她穿了身亮红色的长裙,酥胸半露在蕾丝花边外面,长裙的下摆则是美人鱼似的设计,把那对又挺又圆的美臀裹了个骄傲的轮廓。
一头青丝盘起,额前梳着齐眉刘海,举止动作温文尔雅,好像名门里走出的大家闺秀。
如果不知道底细的人,很难把此刻的她和叱咤风云的黑道人物联系起来。
叶承欢小小惊艳了一把,忍不住咽了咽喉咙,这妞在自己的滋润下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光是看着就十分有感觉,特别是她那种混合了野性霸气的女人味,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刀疤和小白龙把叶承欢送到站,便下去忙活了,他们可不想给自己老大做电灯泡。
叶承欢没有马上过去,只是站在边上叼着烟卷,一脸玩味的欣赏着自己的女人。
丁香无意中一个回眸看到他,这才和人们打了招呼,娉娉婷婷的走了过来。
她扬起那张美玉无瑕的精致容颜,挂着浅浅笑意,淡淡柔情,就那么专注的看着对方。
四目交接,一股暖意在彼此胸中流动,谁也没说话,也不需要说什么,这一刻只要感受就够了。
“老公……”丁香轻声叫了下。
叶承欢点点头。
“老公……”
“嗯。”
“老公……”丁香花容绽放,痴情种带着几分顽皮,好像这两个字她永远也叫不够。
叶承欢伸手捏了捏她嫩滑绵软的脸蛋,然后伸开双臂抱住她身子,两只色手顺便按在她的翘臀上,拍了拍。
丁香一点儿不顾及别人的眼光,小鸟依人的趴在男人怀里,此刻她的眼里除了叶承欢,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了。
她主动在男人嘴上亲吻一下,皓齿微露的笑道:“老公,我们有多少天没见面了?”
这一下倒把叶承欢问愣住了,他可不算那种细致的小男人,两人一别那么多天,猛地让他说肯定说不上来。
丁香没有半点儿责怪的意思,直接替他说出答案:“今天是第二十一天。”
叶承欢没想到她竟然记得这么清楚,她可不是像他这样的大闲人,一个黑道大佬每天不知道要为多少事耗费脑细胞,哪有功夫在这方面计算。
她这次来燕京要寻找龙头杖的下落,免不了协助父亲处理帮派事务,还要和燕京各大帮派的头脑建立人脉关系,另一面还要时刻关注龙都那边的情况,差不多也算是日理万机。
可她不假思索的就说出了两人分别的时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在这二十一天里,没有一刻中断对他的惦念。
反问自己,是不是也像她一样呢?
叶承欢有些歉意,嘴角动了动,刚想说什么,被丁香的小手给捂住了。
“什么也别说,我知道你是喜欢我惦记我的,这就足够了。”丁香依旧笑得迷人。
叶承欢当然喜欢她爱她,对于一个从不要求自己、从不知道索取的小傻瓜,他没理由不喜欢,没理由不惦记。
丁香的宽容让他反而想要要求自己,想要对她付出些什么。
男女之间就是这么复杂而又有意思。
“燕京的事办妥了么?”叶承欢换了个话题,尽量让自己显得放松些。
丁香微微蹙眉:“还没有,这件事以后我慢慢再给你说。”
“对了,今天是不是谁有什么大喜事了,怎么这么热闹?”
丁香抿嘴笑道:“当然是我的。”
“你的?你什么喜事?”
“准确的说,应该是我们丁家的大喜事,今天是我弟弟的弄璋之喜。”
叶承欢一头雾水,从来也没听她说过还有个弟弟,“你弟弟是谁?”
“老公,你怎么聪明人说糊涂话,我弟弟当然就是我爸爸的儿子。”
叶承欢揉揉眉头,也不知是自己脑子不够灵光,还是这事太过蹊跷。
“怎么从没听你说起过?”
“他才刚出生不久,现在说还晚么。”
“你不是说你妈妈早就不在人世了吗?”
“嗯,这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今天是他的满月宴。”
叶承欢第一时间自然想到那个差点儿要了司马风云老命的女人,徐芳华。那女人明明被司马风云下令处死了,怎么又借尸还魂了?
丁香看出他的心思,解释说:“你不要多想,徐芳华最多算是我父亲的情人,那边那个女人才是孩子的母亲。”
叶承欢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一个人坐在一边,相貌算不得上乘,可能由于生产不久的缘故,身材还有些发福,如果不是丁香提醒,还真猜不到她就是司马风云的女人。
不过那女人面色红润,气血丰盈,胸******大,一看就是把生儿子的好手。
叶承欢抿了抿嘴巴,干笑道:“这么说你该叫她一声小妈喽。”
“什么小妈老妈的,她只不过就是孩子的母亲而已。”
叶承欢有点儿意外:“你老爸找别的女人生孩子,你好像还很支持?”
“黑道大哥怎么能没有儿子,有谁不是三妻四妾呢,我爸爸那么大的风云会家业怎么可以没有继承人。”
“你不就是继承人么?”
丁香淡淡一笑:“我有我的烟雨堂就足够了,将来我可能会协助打理风云会,只要我弟弟长大成人,我马上就会把帮会交给他。”
“为什么?”
“因为他是带把儿的。”
叶承欢撇撇嘴,不屑的道:“真没看出来,你还这么重男轻女。”
“帮派讲究传承,老子的东西儿子继承,天经地义。”
“如果他长大了是个弱智怎么办?”
丁香娇嗔一声,打了他一下:“你就会瞎说。”
“你老爸那么风流,你这做女儿的还真想得开。”
“男人有几个不风流的,他年纪越来越大了,身边也需要有人照顾。再说,难道你就是正人君子么?”
叶承欢立马没词了,别的方面他或许能反驳几句,可一说到这方面他一点儿底气都没了。
他讪讪一笑,在女人翘臀上用力捏了几把,“你什么时候也给我生个儿子?”
第487章 弄璋之喜
丁香娇艳如花,用手抚摸着他的下巴:“你想得美,我可不会生。”
“这东西又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女人都会。”
“生孩子很疼的。”
“有没有搞错,你可是黑道大姐,居然还怕疼?”
“疼有好多种,我怕那种疼我吃不消。”
“唉,那算了吧,我还是找别人给我生吧。”
丁香睫毛轻颤,几分动情的道:“逗你玩的,只要你想要,我随时给你生。”
叶承欢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这才是我的好乖乖。”
丁香望着虚空,脸上挂着满足的笑意,幽幽道:“等儿子长大后,我就把烟雨堂交给他打理。”
不是吧!叶承欢裂开嘴苦笑,怪不得这妞答应得这么痛快,她居然想让儿子以后学她一样去过砍人生活!
丁香捂嘴咯咯一阵发笑,“看把你紧张的,我是逗你玩的,将来我要送他去最好的学校读书,让他考警校,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叶承欢按了按眉头,有点儿发晕:“你让他给你做警方卧底,还不如让他去砍人呢。”
“哎呀,谁说我要让他做卧底了,我是让他做真正的警察,光明磊落的活着。”
叶承欢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有这种想法,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我当初是被命运所迫才不得不走这条路,但我不希望我儿子将来也和我一样。”丁香目光闪动,情之所至,挽住男人的脖子,有些焦急的道:“老公,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些,今天被你一说,我真的挺想要儿子的,我要看着他长大成人,看着考上警校,看着他成为警察,看着他结婚生子……那一定很有趣,很幸福。老公,你会给我吗?”
叶承欢一阵哑然,刚才只不过随便**说说,没想到这妞居然一下就当真了,看她那副渴望的样子,好像恨不得现在就把自己身体里那点儿存货给掏干了似的。
好在这时,场子里一片骚动,叶承欢和丁香转脸看去,只见司马风云带着一帮风云会手下,健步走来。
虽然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但司马风云腰不弯,背不驼,一顿能吃一只烤鸭子,喝一斤茅台酒,不带瞄准器,五十米打靶百发百中。
尤其是今天,格外红光满面、意气风发,走路都带着风声,颇有点儿“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味道。
他来到场中央,向全场宾客抱拳致谢,人们纷纷起身,向风云会老大道贺,司马风云应对从容,言笑沉稳,那股子令人敬畏的霸气无形中散发出来,不愧是一代黑道枭雄!
叶承欢对这个便宜老丈人的人品不怎么待见,司马风云对这位看不惯却又惹不起的毛刺女婿更没什么好感,好在都得看丁香面子,况且今天又是在场面上,样子还是要做做的。
以司马风云如今的地位和声望,怎么也不能让自己女儿和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可他一直自认对女儿亏欠太多,只要丁香喜欢的,他只有无条件答应。
拱手把如花似玉的女儿送给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明知是个哑巴亏,他司马风云也只能生生吞下。
唉,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
原本是想来和丁香小宝贝秘密幽会的,却没想到竟是司马风云摆的满月宴,他俩本来就不对付,他生的儿子和自己有个毛关系啊。
早知道这样,他宁肯不来好了。
他不情愿的被丁香牵着手,来到司马风云跟前,呲牙干笑了笑:“嘿嘿,恭喜啊,没想到司马先生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神功护体、宝刀不老,一不小心搞出个大胖小子来。”
这话说得实在不伦不类,丁香蹙起秀眉,在背后掐了他一下。
司马风云脸色僵了僵,随即哈哈大笑:“好小子,我喜欢你这话,神功护体、宝刀不老,说得有趣,说得好。哈哈哈哈……”
他一笑,周围人也跟着一起大笑起来,他们这种人也不怎么讲究措辞,想让他们文绉也文绉不起来。
在司马风云身后站的几个人面生得很,接下来,丁香给叶承欢一一介绍。
叶承欢这才知道,原来司马风云有三个干儿子,分别是司马洋、司马海、司马江。
三个人都是司马风云当年打拼天下时,为他死掉的好兄弟的遗孤,司马风云把他们收为干儿子,一直养育到大,如今个个都是风云会的中流砥柱。
特别是那个叫司马洋男人,外号毒蛇,年龄三十几岁左右,一脸络腮胡子,双目爆闪,身上的肌肉好似小山一般。伸出胳膊来,露出根根青筋。笑容和言谈都很少,一看就是黑道中数一数二的狠角色。
风云会旗下共有金木水火土五个堂,分别掌管东南西北中五个方向,以前的金堂堂主丧尸由于和徐芳华联手反水,被刚好碰到的叶承欢当场干掉,丧尸死后,司马风云痛定思痛,决定启用自己最可信任的几个干儿子。按年龄、按资历,司马洋在风云会里的排序都远远落后很多前辈,但自从那次反水事件发生之后,司马风云除了自己的干儿子,对身边的人越发疑心,所以他才打破规矩,提前启动年轻一辈。
司马洋目前是风云会最重要的金堂堂主,金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光掌管自己地盘的事务,还是帮会里的执法堂,直接掌握整个帮派的生杀大权,俨然是司马风云的左膀右臂,也是三个人中最顶尖的一个。
叶承欢在丁香的引荐下,和大家一一见过,最后到了司马洋跟前,两人握手中,便感觉一股巨大的握力袭来。
叶承欢以前听丁香说过,黑道人第一次见面,都要通过不同方式试试对方的实力,如果理解成挑衅也可以,总之谁要是受不了先叫了娘,谁就算堕了面子。
这点小事当然难不倒叶承欢,他感觉对方发力,一股催生的力量马上反弹,握的司马洋的手骨咯咯直响。
司马洋原本一看到他,就先存了几分轻蔑,察言观色又见干爹对这女婿冷冷淡淡的,所以才更加有恃无恐,一上来就要给他个下马威。
他嘴角漾出一丝恶作剧,以他的力气,估计一下就能把对方握哭了。
可万万没想到,人家叶承欢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反倒把他的手握得钻心疼。
司马洋一刹那间痛入骨髓,不过他咬牙坚挺着,还是生生忍住了没叫出来。
好在叶承欢并没怎么为难他,很快便放开了手。
司马洋挂着一头冷汗,这下终于领教到对方的厉害,再也不敢贸然试探了。
叶承欢还不算完,张开双臂要给他个熊抱,吓得司马洋赶紧往后退开。
旁人只当他们初次见面,要显得亲热一下,都发出爽朗的笑声。
除了司马风云的三个干儿子之外,其他则是风云会头头脑脑的人物,叶承欢无意结交这些黑道人士,只是浮光掠影的点点头,算是见过了。
等到介绍最后一个人时,司马风云亲自把一直站在自己背后的那个男人拉了出来,很亲热的抱着他肩膀:“这是我兄弟,邱健鸿。”
叶承欢心里一动,那人既然能让司马风云如此隆重的介绍,其身份一定非同小可,因此,不由得往那人多看了几眼。
看样子那人也就三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件棕色皮衣,皮肤是那种热带地区晒出来般的暗红色,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少,但生了一身爆发力十足的肌肉,唇上留着条修饰整齐的小胡子,一头乱发染成棕色,浓眉小眼,五官并不怎么起眼,虽然也带着道上人的痞气,但整个人明显比其他人老练沉稳了许多。
从一开始,他就一直默默的站在司马风云背后,让人很容易以为他是他的打手或是贴身保镖,没想到司马风云居然对他兄弟相称,而且按照黑道的排位,显然在他三个干儿子之前。
这一来,那人的辈分便甚至高出司马洋等人一级!
丁香怕叶承欢不明白,有意小声提醒他:“他在风云会没有具体职权,却是老爷子最倚重的左膀右臂,帮会的绝大多数事务都由他代替老爷子打理,其地位俨然是风云会的第二把交椅。”
叶承欢点点头,那人的年纪显然和司马风云有将近二十岁的差距,居然能得到老大如此器重,说明他绝对有超越一般人的特点。
“这位是……”邱健鸿问道。
丁香迟疑了下,眼角看向身旁的男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把他介绍给大家。
老公?情人?相好?朋友?
总之都不合适。
没想到叶承欢一把揽过丁香的身子,握着她的螓首,十分霸气的吻住她的小嘴。
这下不用再介绍了,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足以说明一切。
人们脸上纷纷露出几丝尴尬,他们这帮人本来不怎么讲究规矩礼法,可在这种场合也没人好意思做这种事,面前那个男人居然直接就做了,而且还做的那么理直气壮、气壮山河!
司马风云老脸一僵,心里一阵切齿,这小子也太嚣张了,竟然敢当着自己面就那么强吻自己女儿,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丁香虽然有点小幸福,但也感觉羞涩,自己的男人哪儿都好,就是有时候太那个了。
她在背后捅了捅叶承欢,小声道:“我让你买的礼物呢?”
“什么礼物?”
“电话里告诉过你的,既然来了,起码也表示下心意,要么当着这么多人面说不过去。”
黑道人最讲究一个面子,暗地里哪怕动刀子的心都有,但到了场面上,没有一个不是出手阔绰的,礼越重,面子就越大。
叶承欢表示很尴尬,原以为是送给丁香的,还抱着恶作剧心态给她个“惊喜”,没想到是人家的添丁之喜,那件礼物实在驴唇不对马嘴。
“买是买了,不过在这个场合上会不会太寒酸了点儿。”
第488章 马王之子
丁香笑道:“老公,是你自己想太多了,你不是道上人,只要表表心意就可以了,没人会计较的。”
叶承欢不想让自己女人当着这么多人面下不来台,只好把他从保健用品买的那个东东掏了出来,是一只长条状的东西,用黑色塑料袋包着。
什么宝贝包的这么严实?大家都十分好奇,丁香的相好,司马风云的女婿,送的礼物当然不是寻常之物。
叶承欢讪讪一笑,也没打开塑料袋,直接把东西放在礼金台上。
旁边专门负责看管礼金的礼仪小姐上前,道:“先生,介意我打开吗?”
叶承欢耸耸肩:“随便你。”
打开塑料袋,里面是几层报纸,粽子似的一层层拨开,里面又是白色纸盒,打开纸盒,里面的东西才露出庐山真面目。
礼仪小姐的表情就好像刚刚吞了个苦柿子,简直尴尬万分。
“什么宝贝,快给大家看看。”有人等不及催促道。
礼仪小姐红着脸伸手进去,等把那件宝贝拿出来后,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
叶承欢送的当然不是什么宝贝,而是一支又大又粗的棒子,标签上还打着醒目的四个字:女士专用!
更夸张的是,棒子上还有很多凸点,好似狼牙棒般狰狞。
司马风云重重的哼了一声,脸上一青一白,转过身不再言语。
“姓叶的,你什么意思,成心耍我干爹是吧!”司马洋三兄弟怒喝道。
就连丁香都红着脸小声埋怨:“老公……你怎么……怎么送这种东西……”
叶承欢撇撇嘴,懒得再解释什么:“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白天哄孩子玩,晚上拿来解闷,还有什么娱乐工具能比这个更有趣的。”
他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说得振振有词,一点儿惭愧的意思都没有。
司马洋指着叶承欢鼻子,喝道:“我看你小子是活腻歪了!”
叶承欢冷眸一闪,狭长的眼线里多了两道血光之灾,“别给我指手画脚的,信不信我把你的狗爪子给扯下来!”
别人自然不相信,可丁香再相信不过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要司马洋一只手都是小事,他随便一巴掌,就能要了他的命!
“好了!都给我闭嘴!把东西收起来,别让外人看笑话。”司马风云沉声道。
他说的话没人敢违抗,司马洋尽管憋着一肚子气,还是生生咽了下去。他狠狠瞪着叶承欢,心里琢磨着一定要找个丁香不在场的机会,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狂扁一顿。
一场小小风波刚过去,楼下又是一阵喧哗声,大家纷纷向楼梯口望去。
司马风云在许多人眼里,俨然已是燕京黑道上泰山北斗般的人物,他的儿子办满月,谁敢不给面子,燕京几乎各大帮派的老大都早早来到,眼看就要到开席的时间,居然还有人刚来,这不是明摆着给风云会脸色看么?
司马风云转过身来,脸上却露出几分喜色,看得出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对那个人的到来倍感欣慰。
随着脚步声,几个彪悍男人簇拥着一个年轻男子走了上来,大家面面相觑,脸上都是一副古怪神色。
那人披着深灰色的毛呢大衣,棕色皮鞋,条纹西裤,一头浓密黑发打着发胶,和他的领带一样,一丝不苟。
他款款来到司马风云跟前,肩膀微微张开,后面的随从便接过他的大衣,露出一身笔挺西装,做工面料都是纯正的意大利原产味道。
尽管鼻梁上架着一副窄边眼镜,也掩盖不住他五官的精致,好似艺术家用刻刀雕刻出来的一样,每一个棱角、每一个弧度都相当完美。更难得的是,每一个举止、每一个神态,都透着一股儒雅的书卷气。
他站在这些人中间,仿佛鹤立鸡群,一下子就被他和别人区分开来。
他盯着司马风云看了半晌,嘴角牵出一个弧度,慢慢的张开双臂,叫了声:“大伯……”
司马风云皱着眉头,仔细审视了一遍,觉得似乎有些熟悉,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你是……”
“您忘了,小时候您常带我去天台放风筝……”
司马风云恍然大悟,拍拍脑门,一把抱住对方,“岳峰,是你啊,这么多年不见,我都认不出来了!”
那人显然还对这种江湖人直率的拥抱有点儿不太适应,脸色变了变,谦恭的道:“您是贵人多忘事,别说是您,我刚回来的时候,连我老爸都差点儿不认得了。”
“快让我看看。”司马风云抓着对方肩膀,上上下下好好打量一番,不住点头:“好,好啊。怪不得那么多人不是移民就是出过留学,去美国、去欧洲、去澳洲,看来国外的确是好,留洋多年,如今成了社会精英了。”
“哪有,在大伯面前,岳峰永远都是晚辈,精英更不敢当。”
“好小子,这话我爱听,说明你骨子里流的还是咱们道上人的血,哈哈哈哈……”
和司马风云的张狂相比,那个年轻男子倒显得老成很多,连笑容也只是点到为止,言谈举止极有分寸。
司马风云拉着他的手,面向大家,朗声道:“各位都看到了吧,这就是我兄弟马王的儿子,也是我侄子,名叫马岳峰。我从小看他张起来的,后来去了德国留学,学了十年的政治经济学,听说还拿到了双博士学位。谁说咱们江湖人都是大老粗,从今以后,咱们的人里面也有博士了!”
一句话引来众人一片愉快的笑声。
司马风云又对马岳峰道:“你老爸呢,他怎么还没来?”
马岳峰抱着几分歉意道:“今天是大伯添丁之喜,按理说以你们的关系,我老爸应该是第一个来道贺的,没想到突然有件很重要的事,他就先派我过来,等办完了事,他一定来向大伯解释,他还惦记着要多喝几杯大伯的喜酒呢。”
“哈哈哈……我们兄弟这几年各忙各的,很久没痛痛快快的拼一次酒量了,等他过来,一定不醉不归!”
“大伯从来都是海量,我老爸怎么能是您的对手。”
“这话可别让你老爸听到,不然他一定气炸了肺,说你小子吃里扒外,别的方面他都服我,唯独酒量上从来就没服过。”
大家又是一阵大笑。
“今天是大伯大喜的日子,老爸嘱咐我送来一件小小礼物,不成敬意。”马岳峰对手下人吩咐一声:“拿上来!”
手下递过一支精致的木盒,纯正的印度小叶紫檀,要知道小叶紫檀生长周期漫长、成材率极低,而且“十檀九空”,要几百上千年才能长成一株可用之材,就算成材后,树木里面也都是空心的,所以小叶紫檀打造的木器越大越值钱,人们常见的也只是猫眼大的佛珠,像这种紫檀做的盒子极其罕见。
马岳峰接过盒子,当着大家的面慢慢打开,人们全都陆续发出一声惊呼。
里面居然是一条黄金和翡翠打造的长命锁。
黄金足有半斤来重,翡翠则是最上乘的缅甸货,翠色纯正,通体没有一丝杂质,像这样的货色,就算找遍整个缅甸,也未必能找出几块。
霎时间,黄金翡翠相互映衬,光彩照人。
马岳峰把长命锁放在礼金台上,刚好放在叶承欢的棒子旁边,看到棒子,他的脸上不由得也闪过一丝怪异,只不过他涵养极好,只是稍稍愣了下,便恢复如常,假装什么也没看到。
眼看吉时就要到了,一个奶妈模样的女人从里面抱出个襁褓中的婴儿,长得白白胖胖,虎头虎脑,倒也十分可爱。
孩子母亲春妮这才从角落里出来,从奶妈手里接过孩子,来到司马风云跟前,深深鞠了一躬,小心翼翼的站在他旁边。
人们渐渐静了下来,都把目光投向司马风云。
司马风云小声问道:“各帮派的人都到齐了么?”
邱健鸿犹豫了下,回答:“都到齐了,只有……天龙帮的老大天龙没来。”
司马风云不动声色的道:“天龙帮跟咱们有梁子,但江湖人讲面子,他不给我这个面子,将来我一定还给他。”
说完,他往前跨了一步,凝神往四处环顾一遍,一对锐目精光四射,朗声道:“今天是我们司马家的添丁之喜,感谢各位朋友、各帮派老大前来捧场,我司马风云打拼了半生,只有一个宝贝女儿丁香,不过江湖有规矩,帮派有传承,何况我女儿还要坐镇龙都。不过从今天起,风云会后继有人了,我们司马家也有了我们自己的香火!”
这话说得底气十足,大家纷纷鼓掌喝彩。
“很多人都知道我司马风云的故事,从当年的黑金会到如今的风云会,我用了十年时间东山再起,在燕京打出一片天下,不是因为我司马风云有多了不起,全都因为在座各位的帮衬,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如果没有大家就没有我,更没有今天的风云会,所以,我向各位表示感谢。”说到这儿,司马风云深深鞠了一躬,场上的人都没想到他会这么做,纷纷收敛了收容,站起身子。
“坐,大家都坐。”司马风云压了压手,让大家坐下,这才又道:“不瞒大家说,我拜了半辈子关二哥,杀过很多人,也有很多次差点儿被别人干掉,这么多年来,我悟出了许多道理,到如今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字……”
这时,三个干儿子抬着一架木屏风上来,上面挂着红布。
司马风云一把扯掉红布,只见屏风上赫然写着一个斗大的“和”字!
“最近我女儿给我买了套丹麦原产的hifi影院,我渐渐迷上了看电影。以前总觉得没兴趣,现在沉下心来看一看,没想到电影里居然有很多人生中不曾经历的精彩。”
刚看了香港导演杜琪峰的一部力作,也是讲咱们这行的,名字就很有意思,叫《黑社会》,实话说,很久看电影没有这么有感触了!
第489章 以和为贵
听说这部片子在戛纳上映的时候,暴力场面引起了很多观众的不适反应,甚至有善良的老太太因受不了其血腥和恐怖而当场呕吐。
可是尽管如此,在很多国内观众眼中,《黑社会》仍算不上真正的黑帮片。他们觉得它过于儒雅因此显得虚假。他们骂骂咧咧,像是一个小混混装出见过大场面的样子,说杜琪峰老了、徐克老了、陈可辛嫩了、张艺谋俗了、陈凯歌疯了,全神州的编剧死了、什么暴力美学不见了、香港电影的辉煌过去了、电影沦陷了、社会浮躁了、人生充满不幸了……
呵呵,他们嘲笑老杜想把《黑社会》拍成神州版《教父》是痴人说梦。
他们完全没看到《黑社会》中那段争抢‘龙头棍’的情节里完美的感觉,完全无视‘滚猪笼’和‘石头砸死人’的暴力感觉,而把这部影片归为彻头彻尾的说教作品。
作为行里人,我觉得他拍出了咱们这种人的状态。
那些爆米花观众把老杜想得太简单了,事实上,我也把杜琪峰想得太简单了。虽然我非常喜欢《黑社会》,可是直到看完了《黑社会2》的那一刻,我才依稀发现了杜琪峰的野心。这个家伙,他的完整构思和胸有成竹远远出乎我们的意料,超乎想象。
看了这部片子,我简直夜不能寐,想了很多很多。
香港电影一直以黑帮片、武侠片、功夫片见长,所以如果华语影坛出部黑社会题材的经典影片,那就是香港了。
而这一次,是老杜创造的经典。
如果说只是讲讲黑帮人物在电影里打打杀杀,肯定不能称之为经典。
加些兄弟义气和‘乱世’真情等的以前也以拍过很多了。
但黑社会题材影片应该拍出新意、拍出深度的提法,很早就有了。
《无间道》是一个成功,在那里黑帮人物不再单纯是敢打敢杀、义气用事的形象,他们都是很有智慧的,可以和警察明争暗斗,而警察要想将他们绳之以法是很费劲的,要花好几年的时间去寻找证据,而且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
到了这部《以和为贵》,真的是一个巨大成功。
它带来的是一个含义更广、思想更深的黑社会!
在这部电影里,黑社会不再是正常社会的异端部分,黑帮分子也不再是社会上的一小部分人,全社会都是黑社会,社会上的所有人都是黑帮分子。
这并不是狂妄之词,而是从历史、政治的大角度来阐述的。
电影一开始就给人一些反映历史的旧照片和文字,告诉人们,黑帮由来已久,这个社会原本就是一个毫无秩序的黑社会。
历史上从不缺少****时刻,****时刻的社会就是黑社会,但****不能太久,否则人人都活不了,所以黑社会还是要走入一个有秩序的社会。
当要建立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时,这就是需要有国家了,所以那些建立国家的人物,都是黑帮人物,每个安定平和的社会都是由黑社会转来的。
当黑社会进入了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当那些黑帮人物变成政治家,他们就希望建立一个可以相互制约、以求平衡的秩序,当然就要讲究‘以和为贵’。
懂政治的都知道,政治讲究的就是平衡,就是电影里邓伯说的,两年选一次,这个人做做,那个人做做,社团不能让一个人独大,要平衡。
司马风云用一部电影做开场白,表面上是谈论电影,可在座的人都听得出来,他是含沙射影,说的就是他们这个圈子。
作为一个江湖人物,司马风云对江湖的见地之深,眼光之独到,甚至连叶承欢都不得不佩服。
十载沉浮,赢了又输了,输了又赢了,司马风云能始终在这条道上屹立不倒,不是没有原因的。
“官方的人常说,大陆没有黑社会,呵呵,我笑了,这是一种典型的掩耳盗铃。但大陆对黑社会的打压却是不争的事实。就连在承认黑社会合法的日本,他们也常常遭到政府的打压。燕京是帝都,之所以允许我们这些人存在,是各派政治势力互相倾轧的结果,也就是说,我们对人家来说,只是一件打击对手的工具。但并不等于我们可以和人家平起平坐了。对政客来说,黑社会就像夜壶,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用,不需要的时候就一脚踢到床底下。眼看燕京就要进行新一轮换届选举,等新的政治人物上台之后,往往第一件事就是打击黑社会,表面上说是要给老百姓一个安定的社会,其实说白了还不是为了给自己捞取政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些人将何去何从,我觉得只有一个字‘和’,我们只有和睦、和气、和顺,大家联合起来,才能度过危局。”
说到这儿,司马风云面色转和,看了身旁的丁香一眼,得到女儿一个鼓励的眼神,才道:“这行是年轻人的天下,社团也该由年轻来开拓,我老了,没有当初的血性了,很多事也是有心无力。今天当着诸位老大的面,我想宣布一件事,以后我要退到幕后去,不想再过问江湖上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社团里的大小事务暂时由健鸿兄弟接掌,容等将来小儿子长大了,再把社团完完整整的交给他。”
此言一出,全场顿时惊声四起。
虽然不是金盆洗手,只是个退居幕后,过半隐退生活,但人们就够吃惊的了。
如今的风云会正如日中天,司马风云也不过才在天命之年,居然能做出这样的决定,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
听了司马风云的话,现场有一多半的人都不相信,包括叶承欢。
叶承欢还清楚记得,上次在龙都,司马风云就搞了一出金盆洗手的闹剧,不过那次他是以退为进,要把风云会的势力****龙都,这次故伎重演,这个老滑头不会又要杀个回马枪吧?
不过从丁香的表情来看,她事先已经知道父亲的决定,而且看样子这次是真的。
叶承欢还是有点儿不信,野心勃勃的司马风云肯把自己苦心经营的社团交给别人,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司马风云淡淡一笑,压了压手,示意大家安静,“估计大家都不相信,我会从自己社团退出来。其实道理并不难理解,我这半辈子荣华富贵享受过了,众叛亲离也经历过,别人没走过的路我走过,别人没做过的事我做过,江湖上的恩恩怨怨、你争我夺,我早就厌倦了。混黑没有混一辈子的,到了一定份儿上,就得学会急流勇退。这段时间,经过考察和多方奔走,加上外贸方面有一些朋友指点,我正打算成立一家公司,专做外贸生意,等以后公司上了轨道,再慢慢向其他方向发展。黑道打打杀杀说白了无非就是为了一个字:钱。只不过干这行的风险太高。这年头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钱,我看到国内国外很多社团做到一定程度都转行做生意,我觉得那才叫正道。我只是退居幕后,并没有说要退出风云会,社团的事由健鸿打理,司马兄弟协助,生意场的事由我主掌。用句时髦的词,这叫做双轨制运行,呵呵,我觉得这样才更稳妥些,大家想想,两条腿走路总比一条腿走稳当吧。哈哈……”
听到这儿,许多人都明白了,还是司马风云老谋深算,干社团的确不是长久的事,脑袋挂在裤腰带上,说不定哪天就会挂掉,不是被自己人干掉,就是被警察钉死。社团要想长久,就必须想办法洗白。
很多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可真正敢试水的人没几个,光凭这一点,也足见司马风云的勇气和魄力。
在燕京,风云会在许多帮派眼里就是风向标,司马风云看准的事一定错不了,有人喊道:“司马先生,你要是成立公司,能不能让我们社团也入个股份,有钱大家一起赚嘛。”
“当然可以。你的话说的太对了,有钱大家一起赚,这才是正路,整天打打杀杀,恨不得置人于死地,路只能越走越窄。大家想来入股,我全都欢迎,不光是给我捧场,也给你们自己添了一条财路。”
“算我一个。”
“也算我一个。”
一时间,群情踊跃,在场的各位老大纷纷响应,司马风云笑着一一答应。
“我奉劝大家一句,以后帮会的事要低调,赚钱的事要高调。你们看看我,人老了话就多,说着说着就跑题了。今天要是给我司马风云面子,就一醉方休!”
在场的人轰然喝彩,纷纷举杯祝贺。
叶承欢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司马风云这家伙真有两下子,要是把他放到乱世,一定是位惊天动地的草莽英雄,一番话说得霸气外泄,滴水不漏,让人折服,怪不得他在燕京能一步步走到今天,个中缘由不言自明。
刚好正午时分,一个前辈模样的老人高叫一声“摆香堂”,一干人抬来一个一人多高的红木佛龛,里面摆着关公的雕像,手握青龙偃月刀,一手抚着长髯,威风八面,杀气腾腾!
一干老大全都排成一排,司马风云居中,手里捻着香,面色无比郑重。
后面则是各帮派的头目,全都各自按照等级站好,呜呜泱泱,站满了整个大厅,却杂而不乱,井然有序。
“恭请坛主!”邱健鸿高喊一声,那个前辈模样的老人径直坐在佛龛旁的一张太师椅上。
“非亲有义须当敬,是友无情切莫交。一拜!”老人拖着长腔,听起来十分古怪,好像京剧的念白一般。
司马风云以降,所有人全都向关二哥的塑像恭恭敬敬的鞠躬,现场鸦雀无声,场面蔚为壮观。
“那老头说的什么东东,好像戏台上唱大戏似的。”叶承欢问丁香。
第490章 爱国者和慈善家
“道上的切口。冰@火!中文别说话,好好看着。”丁香小声叮嘱。
“有头有尾真君子,存忠存孝大丈夫。二拜!”
“立誓拜玄黄天地,结盟为丹赤江山。三拜!”
“礼毕!”
叶承欢又道:“对了,混黑的为什么都爱拜关二哥?”
“一般来说,放置‘关二哥’最多的地方,都是铺面等对开开门的地方。而更多摆放‘关二哥’的,却是‘捞偏门’的地方。”丁香拿他没办法,只好解释。
“什么是捞偏门?”
“简单来说,就是黑道。黑道本来就是蚂蚁爬砧板,刀口下找食,假如手下有人行反水,随时都会性命不保。所以黑道上的组织者极度需要借用关二哥的名号,来时刻提醒手下对上级的忠诚,让那些古惑仔好打消肚子里的小算盘。”
叶承欢点点头:“想想也有道理,关二哥也是砍人出身的,只不过人家手里的刀更拉风些!”
丁香打他一下,咯咯笑道:“你真能瞎琢磨。”
拜完了关二哥,那老头被人搀走,估计也就是来摆摆样子、撑撑场面,未必真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佛龛等物撤走,重新摆好桌椅,司马风云叫了声“开席”,饭菜流水价似的端上来,各帮派老大大口喝酒、大声叫嚷,霎时间,小小的八大碗酒楼一片欢声。
叶承欢和丁香刚坐下来,正准备拿起筷子开吃,那个叫马岳峰的男人便端着杯香槟款款来到丁香身边,微微一笑:“丁香妹妹,还记得我吗?”
啪!
丁香一不小心,打翻了面前的酒杯,杯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酒水也洒了一地。
叶承欢皱了皱眉,只见丁香的脸色瞬息万变,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黑道大姐,在斯斯文文的马岳峰面前,居然一下子就慌了神!
丁香默默地看了马岳峰一眼,冷冰冰的道:“当然记得,是你教会我什么叫勇敢。”
马岳峰不动声色的一笑:“那都是小时候不懂事,这么多年过去了,丁香妹妹不会还在记恨我吧。”
叶承欢低头喝茶,耳朵却仔细听着他们的谈话,心里忽然一动,听他们说话的意思,好像小时候发生过什么不愉快的事,丁香可不是那种小心眼的女人,到底是什么事能让她记恨了这么多年呢?
丁香笑了笑道:“当然不会。”
“如果你不记恨的话,咱们就喝一杯。”
丁香勉强拿起酒杯,刚要放到唇边,就看到他手里的香槟,“我喝的是酒,你喝的是香槟,未免不够诚意吧。”
“我这人从来不喝酒。”
丁香放下酒杯,很平静的道:“我从来不和不喝酒的男人喝酒。”
马岳峰的表情一僵,随即扬了扬手里的香槟,和丁香的红酒杯碰了一下,然后抿了口,玩味的目光在女人光彩照人的脸上打量:“这么久不见,你的变化这么大,当初那个害羞、胆怯的小女孩,变成了美貌的黑道大姐。”
“是吗?我没觉得有什么。我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不过这么多年没见,你变化很大。”
“哦,说说,哪里有变化?”
“哪里都有变化,我也说不好,应该是变得更成熟也更稳重了,也许国外的环境就是比较养人。”
“我不这么觉得,国外再好毕竟还是国外,这里才是我的根。”
“这话我爱听,这么说你不打算走了?”
“当然不走,再也不走了。”
“以后打算做点儿什么,以你的条件应该会办一家公司,或是去大公司高就吧?”
“还没想好,暂时先在家里帮着父亲打打杂,他老人家年纪越来越大,做儿子理应替他分担。”
“哦?你这位政治经济学博士也要打理帮会?”
“其实,治理一个国家和治理一个帮会没什么太大差别,这次回来我发现国内的帮会太老旧了,急需新鲜血液,要不然很快就会老掉死掉。”
“这种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你觉得哪里老旧?”
“没有任何像样的规则约束,所有人都是靠着头脑发热来做事,维系人与人的关系只靠江湖道义,这么做任何一个帮会都不可能长久。”
丁香亮眸一闪:“如果让你做一个帮会的大哥,你会怎么做?”
马岳峰故作神秘的一笑,“你知道黑手党么?看过电影《教父》么?”
“嗯。”
“国外黑手党都已经不再打打杀杀了,他们穿西装打领带,出入上流社会,竞选议员,涉足金融,在黑手党的发源地西西里岛,有一半以上的房产都和黑手党有关,他们手里有钱有权,甚至还和政府达成媾和,共同建设社会秩序,得到民众的拥护。在很多人眼里,他们不是穷凶极恶的黑道分子,而是绅士。和人家比起来,我们这边只是一群没有头脑、只会打打杀杀的地痞无赖。”马岳峰侃侃而谈时,却没注意对方的脸上已经多了几道黑线。
“知道电影《教父》的原型是谁么?他就是卡罗·甘必诺,黑手党中最完美的教父。他说话轻柔、面带微笑,他相信最有权势的人是说话最少的人,暴力虽使人恐惧,但那不是权力。真正的权力表现在眉毛微微扬起的点头和不容置疑的手势上。
甘必诺从未发动过任何战争,他总是躲在幕后操纵其他家族间的明争暗斗,坐收渔人之利。就在其他教父不断登上《纽约时报》头条的同时,甘必诺悄悄地把自己的集团变成了纽约最有势力的家族。
有一年,纽约地方检察官亨特经过半年追踪,在星球饭店将正在开会的甘必诺和其他12位教父逮捕。
尽管甘比诺对警方的突袭感到奇怪,但他没有反抗,只是语气平静的要求保释。
当获知保释金为每人10万美元后,不到1小时,130万美元的现金就摆在检察官桌上,甘必诺等人则回到星球饭店继续开会。
对检察官的反击从第二天开始,先是纽约公民自由联合会指责警方漠视人权,并暗示正在谋求连任的检察官亨特企图利用审判来扩大自己的影响。
舆论变得对检察官很不利,随后法院又宣判甘必诺等人无罪。半年后,检察官亨特竞选连任失败,终其一生,再未担任过任何公职。
这就是卡罗·甘必诺,深谙政治和法律,他是唯一使执法机关束手无策的教父。除了无处不在的影响和令人眩目的财富外,谁也不清楚他到底做过些什么。
他的残忍无情充满传奇色彩,他的诡谲狡诈富于神话气息,甚至连他的错误都是不朽的。
在纽约长岛举行的一次婚礼上,新婚夫妇跪在甘必诺面前吻他的手。
当主人举杯祝贺甘必诺身体健康时,全场合唱《教父》的主题歌。
只有极具外交天才的教父才能享受死在床上的奢移,甘必诺就是这样的天才。
甘必诺因心脏病发作去了另一个世界,全球100多家电视台实况转播了这场国王般的葬礼。
黑手党内的所有精英都出席了在圣玛丽教堂举行的安魂弥撒,加长林肯和黑色奔驰组成一望无际的送葬车队。
悼词中的甘必诺,是一个爱国者和慈善家,一个具有伟大人格的优秀公民。”
马岳峰用着教父一样的优雅手势,和极富煽动性的磁性嗓音,卖弄着自己从海外学来的学问。
“你的意思是,今天在座的都是一帮地痞无赖?”丁香咬着嘴唇道。
马岳峰不屑的环顾下周围,满脸都是不屑神情:“这不是水泊梁山的时代,而是法制时代。在我看来,他们更像是一群在政府和大商人面前表演杂耍的跳梁小丑。”
丁香眼角眉梢都似恨,刚要站起身子,被旁边的一只手按住了,手的主人正是叶承欢。
叶承欢似笑非笑的看着马岳峰,“见过的吃里扒外的,没见过你这么吃里扒外的,吃黑社会还骂黑社会,在国外呆了几年,看过几部黑帮电影,就以为自己能做教父了,我告诉你,孩子,那只是电影。”
马岳峰脸色刷的一变,当绅士遇到流氓时,最尴尬的肯定是绅士。
叶承欢摸了摸下巴,“看来我要浪费点儿唾沫,给你好好上一课了,咱们就从甘必诺说起。他这一生留给黑手党的3大遗产是:重机枪比冲锋枪好使;要按时向联邦政府纳税;以及**时一定要戴安全套。事实上,在他成为教父之前,他是黑手党暴徒时代当仁不让的标志,当他在10个月内连续干掉322个对手之后,才升级为黑手党教父。
按咱们的话来说,这叫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个黑手党人在成为教父之前,都是踩着无数人的尸骨上去的,懂吗,博士先生。可笑的是,居然还有人脑残到把黑手党当做绅士!”
“甘必诺有一次可以载入史册的屠杀,发生在2月14日,一个充满着玫瑰花香和情人热吻的日子。下午4点,甘必诺和他的手下身着警服,冲进一座汽车房。里面的人没有反抗,老老实实的靠墙站成一排等待搜查。但是他们等到的却是一阵疯狂扫射,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和鲜血的味道。14人当场毙命,包括控制芝加哥城北的教父‘甲壳虫’莫兰。接下来的日子里,一个又一个的对手死在卡彭枪下。除了手枪、冲锋枪等常规武器外,他甚至动用了手榴弹和重型机关枪。光是那次屠杀,死在他手里的人就超过200!不过,甘必诺犯了一个错误:他可以杀人放火,但应当及时按时纳税。向联邦政府缴纳保护费是公民换取监狱外自由生活的唯一途径,联邦税务部门在这方面比黑手党更有经验。一个联邦税务侦探偶然发现甘必诺控制的一家赌场隐瞒收入。于是顺藤摸瓜,把甘必诺查了个底儿掉,并把他和其他69名黑手党徒送上法庭。”
第491章 我是她男人
“在理论上,他们面临2.5万年徒刑的惩罚。冰@火!中文甘必诺提出用500万美元补偿税款,当局同意了,但是被联邦法官否决。甘必诺的手下带着枪和成沓的钞票拜访了12名陪审员,但是,正直的法官在开庭前一天任命了新的陪审员。最后,甘必诺因隐瞒个人收入罪被判入狱11年。监狱中甘必诺依然保持了国王的尊严,女人成了他排遣郁闷的唯一嗜好。不幸的是,由于安全防护方面的问题,他染上了梅毒,差点儿变成太监。有了这些人生经历,所以他出狱后才学会粉饰自己,再也不敢那么放肆了。但不管他怎么粉饰,都永远抹不掉罪恶的污点以及人生中那段不光彩的经历。”
马岳峰面色铁青,“你以为随便杜撰个故事,我就能相信你么?”
叶承欢耸耸肩:“如果你认为fbi的犯罪记录也是杜撰的话,那只好随便你了。”
“哼,你的谎话太幼稚了,fbi的犯罪记录你怎么会看到。”
“联邦调查局对机密资料的解密时限是五十年,去年刚好到期,不光是我,任何懂英文的人都可以轻易看到。”
马岳峰吃了个软钉子,这家伙貌似在嘲笑自己不懂英文,难道他懂吗?
“我告诉你,意大利最大的企业不是汽车制造商菲亚特,也不是前总理贝卢斯科尼的媒体集团,而是黑手党。
意大利全国有组织犯罪团伙每年获取的收益高达900亿欧元,相当于新加坡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
然而,这个数目的一半来自黑手党向经营者勒索的保护费和非法借贷。
听懂了么,博士,真正的绅士是不会向老百姓勒索保护费的。
事实上,勒索保护费是黑社会团伙的共同特征,世界各地的黑手党都这样做,无一例外。
通过这一手段,黑手党为的是向人们显示,他们对这一地区拥有控制权。
在西西里,每10家企业中就有7家向黑手党缴保护费,在卡拉布里亚每10家中有5家。
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免受破坏袭击,超市每年要向黑手党缴5000欧元保护费,建筑公司要为每个建筑工地缴1万欧元。
受到这类勒索的还有意大利南部的许多酒店和度假中心。
上个月,西西里岛一个海滨城镇目前已被警方查没的一处公寓,就曾被黑手党老大控制。
此外,意大利黑手党通过销售假冒名牌商品,每年赚取70亿欧元的利润。”
叶承欢点上一支烟,徐徐吐出口烟雾,“现在你明白了吧,博士先生。
不是什么人穿西装打领带就是绅士,好多那样的人实际上都是衣冠禽兽。
你见过用开水煮活人么,你见过用锯割脑袋么,你见过一个人被逼着自己吃掉自己的舌头么?
我可以很严重的告诉你,那都是黑手党的拿手好戏。
事实上,他们的杀人花样比电影上可丰富得多。
去年一年,全世界有3843件恐怖事件,其中有1127件是黑手党先生的杰作。
准确的说,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暴徒,没有之一。
用治理西方国家的那套来治理暴徒,这个想法就像让一个傻瓜去制造原子弹一样荒诞。”
叶承欢慢悠悠的说出这番话,把马岳峰那点表皮细胞似的小学问打得一毛不剩。
马岳峰面色铁青的听他说完,嘴角抽搐了几下,最后笑了,只不过这个笑有点儿像大便干燥,实在不怎么儒雅。
“请问这位是……”马岳峰问丁香。
没等丁香开口,叶承欢便在她脸上轻轻一吻,忽然用无比霸气、不容怀疑的语调说道:“我是她男人!”
话说到这份上,没什么可说的了,马岳峰点点头,扶了扶镜框,干笑一下:“那边还有几位前辈要见面,我先失陪一下。”
“快去吧,不过记得说话小心点儿,那帮人要是听了你老兄刚才那番高论,恐怕不会像我这么绅士。”叶承欢讽刺道。
马岳峰走后,丁香笑着嗔怪道:“你这人真是的,一点儿都不给别人留余地。”
“有三种人,我最不待见,一看到就想狂扁,他就是其中之一。”
“另外两种呢?”
“暂时还没想好,下次告诉你。”
丁香被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逗得花枝乱颤,咯咯娇笑。
“那个假洋鬼子到底是谁,好像和你们家走得很近?”
“他是马王的儿子。”
“马王是我父亲出生入死的兄弟,他曾经为我父亲断了左臂。”
怪不得司马风云见了马岳峰,那股子亲热劲,就好像看到自己亲生儿子一般。
“马王不是风云会的么?”
丁香摇了摇头:“风云会壮大之后,我父亲把人马和钱分给马王一半,帮助他成立了马王党,如今的势力不次于风云会。”
“他们不是好兄弟么,在一起不是很好,为什么要分开?”
“正因为是好兄弟才要分开,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随着帮派壮大,人的**和野心也会越来越大,一山不容二虎,难道帮派里兄弟自相残杀的事还少么,黑金会就是一个例子。我父亲不想看到过去的悲剧发生在他们兄弟身上,所以宁愿分给马王一半身价,也要保住两人的情义。”
叶承欢能体会得,像司马风云这种刀尖上混日子的人是很难有真朋友的,所以他才特别渴望真正的友情。
那个叫马王的人肯为他失去一条胳膊,足见他们不是一般的兄弟情义。
“那个马岳峰又是怎么回事,你们父辈是好兄弟,你好像对他比较冷淡?”叶承欢又问道。
丁香面色有些苍白,目光也有些凌乱,似乎这个话题触碰了她敏感神经,“我的确对他有成见,虽然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但那层阴影始终挥之不去。”
叶承欢从没见她这样过,那个敢爱敢恨、爱憎分明的女人,此刻却显得有些张皇,有些失措。
他凝眉道:“到底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事?”
丁香苦笑一下,一口把自己杯子里的酒液喝干,酒精一烘,脸蛋渐渐泛出红润,仿佛往一池清水里点了一滴朱砂,晕散开来。
“由于我父亲和马王的关系,我们两家很早之前就走得很近,我和马岳峰小时候就是玩伴,可是……”说到这儿,女人噎住了声音,一副不堪回首的画面慢慢浮现在眼前……
某个别有意趣的小花园里,一个稍大些的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正为一把小巧精致的小木刀争得面红耳赤。
男孩:“这是我们家的。”
女孩:“不是,是我们家的。”
男孩的力气比较大,硬是从女孩手里抢过来,托在掌中愉快的把玩着,女孩身材小巧,不服气的过来夺,男孩把小木刀高高举起来,就是不给。
女孩一对灵动的大眼睛里噙着泪水,硬是忍着没哭出来,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忿忿不平的说:“我告诉我爸爸,让他打你。”
“我才不怕你爸爸,我爸爸才是最厉害的。”
“你爸爸害怕我爸爸。”
“不是,是你爸爸害怕我爸爸。”
“我看到你爸爸被我爸爸骂,说明你爸爸害怕我爸爸。”
趁着男孩发怔的时候,女孩灵巧的从他手里抢过来,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着看着手里的小木刀。
“给……我。”男孩的声音忽然变得与年龄气质不符的阴沉。
小女孩并没在意,依旧把玩着。
“给我!”男孩一把将小女孩推倒在地,从她手里狠命抢过小木刀。
女孩坐在地上惊恐的看着男孩,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吓得连哭都不敢哭出来。
男孩阴惨惨的一笑,紧紧攥着小木刀,对女孩一字字说道:“以后,你要是敢再抢我的东西,我就杀了你和你爸爸!”
那张可怖的表情仿佛烧红的烙铁一样,深深烙在女孩的记忆深处……
某个云淡风轻的午后,男孩和女孩在河边玩耍。
阳光在河面上洒下点点碎金,软风扶柳,一人多高的芦花随风散落在水面,打着滚的飘远,好似某个童话故事里的画面。
男孩挽着裤腿,精赤着一双小脚,站在河中央的一块石头上,湍急的水流翻过他的脚踝,打着旋的往远处去。
“快来啊,这里可好玩了!”男孩叫着岸边的女孩。
女孩害怕又犹豫的站在岸边,一副想去又不敢的样子。
“真的,哥不骗你,这里的水又清又凉,还有好多小鱼……”男孩继续怂恿着。
女孩咬着小小嘴唇,看着湍急的水流,还是有些害怕。
“哼,和你爸爸一样,你们都是胆小鬼!”男孩忽然变了脸色,阴森森的说道。
“不许你这么说我爸爸!”女孩反驳道。
“你爸爸要不是胆小鬼,为什么我爸爸会替他没了胳膊。”
女孩还小,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反驳,急的满面通红。
“你要是敢过来,我就承认你们不是胆小鬼。”男孩道。
女孩下了很大决心,这才脱掉粉花花的小布鞋,学着男孩的样子挽起裤管,慢慢的把一只脚伸向水面。
脚尖刚沾到水面一点,便又条件反射般的缩了回来。
“哼,胆小鬼!现在我宣布,你和你爸爸都是胆小鬼!”男孩稚嫩的声音再次响起。
“不许你说我爸爸!”女孩扯着稚嫩的嗓子叫道。
“那就过来啊。”
女孩又鼓了鼓勇气,可看到河水就一阵目眩,她索性用小手捂住眼睛,一步步趟到水里。
果然,河水凉丝丝的,被包裹的感觉十分舒坦。
她这才壮了壮胆子,继续往前趟。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快点啊,这里可好玩了……”男孩站在石头上对她招手。
女孩由不得加快脚步,眼看就差一步就能上到石头上,她向男孩伸出手,等他把自己拉上去。
男孩拉住她的手,没想到的是,他马上又松开,女孩一个不小心,整个身子失去平衡,扑通一声,掉进河里。
第492章 厚礼
河水很快吞没了她大半个身子,女孩拼命挣扎,拼命呼救,可是一上一下的水影中,男孩站在石头上却在发笑,笑声从小到大,越来越响,越来越亮。
只有一个冷漠的声音道:“哈哈哈……笨蛋,我骗你的……哈哈……笨蛋……”
眼看着女孩在水里挣扎,男孩却继续在嘲笑。
笑声顺着水面远远传去……
听到这儿,叶承欢脸上闪过一道黑气,二话不说,站起身就走。
丁香一把拉住他,“你要干什么?”
“我想杀人!”叶承欢没有开玩笑,他决不能让自己的女人忍受哪怕一次的侮辱。
丁香急得小脸泛红,她知道叶承欢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的到,就马岳峰那副小身板,非被他捏成粉末不可。
“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这有何必。”
看到丁香那张略显憔悴的容颜,叶承欢只好又坐了下来,“别人都说‘三岁看老’,马岳峰那厮小时候就那么阴险,长大了也不是什么好鸟,活着等于浪费氧气。”
“老公,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那件事都已经过去了,最多我和这种人避免接触也就算了,何况我们两家的关系还那么好。”
叶承欢撇撇嘴:“听你的,你让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不过就算今天我不杀他,那小子早晚也没什么好下场。”
接下来,两人都不想再谈这个不愉快的话题,一边喝酒,一边说着情话,一边说一边笑,俨然是一对恩爱和睦的小夫妻般。
马岳峰在别的桌旁和人寒暄,还不时往那边看过去,看到他们当众秀恩爱、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心里暗暗发着狠,镜片上折射出两道毒辣的目光。
司马风云带着三个干儿子,挨桌敬酒,和人谈笑风生、应对从容,场上不时响起掌声和欢笑声,场面十分热闹。
叶承欢看在眼里,心中感叹,司马风云这家伙好像天生就是混这行的,他要是不做黑道,那才叫人才浪费。
就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刺耳的警笛声!
人人面面相觑,全场顿时鸦雀无声,司马风云的酒杯停在空中,脸色也是一僵。
紧接着,楼下一阵喧闹,一个穿着卡其色夹克的男人,带着一帮警察很快出现在楼梯口。
“好热闹啊,各位老大都在,能不能给我一杯喜酒喝。”说话间,那人已经来到大厅中央。
一头麦芒般的短发、一张棱角分明的国字脸、一对星辰般的锐目,这个男人随便往那儿一站,便好似一把剑,深深的插在地上!
他说罢后,目光快速在人们脸上一扫,最后落到叶承欢身上时,停住了。
那个男人隐隐有些熟悉,好像不久前在哪儿见过。
叶承欢倒是一眼便认出他来,来的这个警察,正是之前在面馆和廖远接头的男人,燕京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匡飞!
难道这仅仅是个巧合么,叶承欢不这么觉得,他倒以为这个巧合的背后也许还藏着某种惊人的必然!
现在他完全可以确定,那个被天龙帮挖出来的廖远就是警方的卧底!
两人只是目光一碰,匡飞便移开了眼神,好像没看到叶承欢似的。
但更让叶承欢关注的,是很快从匡飞后面闪出的那个人。
齐耳短发、棕色小皮衣、高领白毛衣、紧身牛仔裤搭配一双翻毛小皮靴,十分得英姿飒爽。
更何况那张俊俏的脸蛋,总是锁着几分男人才有的杀气,显得危险、神秘、性感、魅惑,对男人有种致命吸引力。
没错,那人正是武潇。
叶承欢看到她的同时,她也看到了叶承欢,眼神里多了几分似怨似痴的复杂。
叶承欢嘴角一勾,暧昧的舔了舔嘴角,武潇这才仿佛被什么惊醒了下,马上默默的把脸转向一边。
就在所有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场面惊呆的时候,司马风云已经从容不迫的开口了,“匡队长,你这是什么意思,今天我给儿子办满月,请朋友们来喝喜酒,难道这也犯法么?”
司马风云声音不大,语速不快,只是缓缓说出来,黑道大哥的气场便陡然弥散开来,就好像在他面前的不是什么刑侦队长,只是个不懂事的年轻后生。
“司马先生,你误会了,我刚才说了,我只是来喝杯喜酒,顺便给你送份礼物。”
司马风云淡然一笑,“不管咱们平时怎么样,今天来了就是客人。来人,给匡队长添张桌子,好酒好菜全都端上来!”
“是。”
很快,几个马仔便在大厅中央添了张桌子,各种鸡鸭鱼肉,中西名酒流水价似的上来。
匡飞暗暗称赞,司马风云不愧是老江湖,大兵压境,不问来历,居然还能见招拆招,难怪风云会这些年风生水起,由他做主心骨,那帮混黑的当然什么都不怕。
“按照规矩应该先上礼。”匡飞来到礼金台前,从腰里拔出手枪和手铐,“啪”的一下,拍在台上。
众人一看,无不变色。
送礼哪有送手枪和手铐的。挑衅!分明是挑衅!
匡飞回身笑道:“司马先生,这份礼物够重了吧?”
“姓匡的,你想干什么!”司马风云的三个干儿子还有帮派的一干堂主全都炸了庙,哗啦一下,就要冲过去。
那些警察当然也不示弱,也都往前跨出几步,把手按在腰间,严阵以待。
一时间,场上的气氛骤然凝固!
人们的目光全都盯在司马风云身上,他刚刚宣布要退出社团事务、高调赚钱,就有警察来找茬,看来黑道这滩浑水,要想退出去可没那么容易。
司马风云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人退开,“匡队长,别见笑,这帮孩子没见过世面,不懂事,你多多原谅。”
匡飞一脸冷笑,等着看司马风云接下来怎么收场。
司马风云看了看礼金台上的枪和手铐,微微一笑:“难得匡队长一番心意,我要是不收就显得太没人情味了。收了!”
司马海过去,直接将匡飞的配枪和手铐收了起来。
匡飞蓦然变色,好厉害的司马风云,居然连警枪也敢收,他是不是以为他的风云会可以大过王法!
匡飞暗暗憋气,但现在还不好发作,他送礼人家收礼,表面上没什么可挑剔的。
叶承欢心里暗笑,司马风云不愧是老江湖,一上来不动声色就给对方个软钉子吃,那个匡飞和他斗怎么看都嫩了点儿。
匡飞收起怒气,干笑一声,拉过一把椅子,和武潇等人大喇喇的坐了下来。
不过能坐下来的,只有他们三两个人,其余普通级别的警察照样严阵以待。
匡飞给自己面前倒了三杯酒,端起一杯道:“今天我就借花献佛了,这杯酒我祝贺司马先生香火兴旺,金玉满堂。”
司马风云只是点点头,没有言语,看着他把酒喝干。
匡飞又拿起第二杯酒,对自己的同仁们道:“这杯酒还是借花献佛,只不过我要敬的是各位同事,你们刚刚破获了一起毒品走私大案,大家辛苦了。”
司马风云眉梢一挑,“哦?我能不能也听听,是个什么样的大案?”
匡飞喝了酒,笑道:“就在今天上午,我们破获了一起警队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桩毒品走私案,足足一个卡车的冰毒和摇头丸。”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们发出一片惊叹声,他们都在猜测,谁有这么大魄力,居然敢干这么大一票买卖!
匡飞接着道:“神州法律明确规定,走私50克以上的冰毒就要判死刑,一卡车的毒品,就算枪毙一百次都不够。”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案子有进展了吗?”
“当然,不光有进展,还是重大进展。”
“说来听听,我也很想知道是谁干的,这人不是吃了熊心就是吞了豹子胆。”
匡飞目色中流露出一丝玩味:“根据我们的调查,这个案子和燕京两大黑帮有关。”
“是谁!”
匡飞冷笑一下,卖起了关子,从桌上拿起一根香蕉,不紧不慢的剥着。
在场的那些帮派老大面面相觑,今天燕京的各大帮派差不多有一半都在这里,难道匡飞口中的两个黑帮就在他们中间?
大家都悬着一颗心,生怕最后是自己帮派的人干的,要是那样的话,可真是中了头彩。
“天龙帮!”等匡飞说出这三个字后,人们才松口气。
司马风云微微一惊,默默思量了下,觉得匡飞的话应该可信,天龙帮这些年之所以能迅速崛起,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毒品走私。
天龙帮自从出现以来,只要是赚钱的事他们都干,有了钱就有兄弟,有了兄弟就有势力,有了势力就有权力,所以天龙帮才能急剧扩张,风头一度到了和燕京几大帮派平起平坐的地步。
不过,以司马风云的老道眼光早就看到,天龙这么干早晚要出事。果然,今天他的猜测就得到印证。
“你刚才说有两个帮派,除了天龙帮之外,另一个呢?”司马风云问道。
匡飞紧紧盯着对方,一字字道:“司马先生,你听了这个消息后好像一点儿都不感到奇怪,好像事先就知道了一样。”
这话明显带着某种针对性。
“等你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后,你一定也会像我一样,对什么也不会感到奇怪了。”司马风云老辣的道,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明摆是说匡飞太嫩了。
司马风云,也只有司马风云,才能发出如此精彩的声音。
匡飞何尝听不出对方话里的讥讽,面部僵硬了一下,直接说道:“如果另一个帮派就是你风云会,你还不会感到奇怪么?”然后就等着看对方吃惊的表情。
司马风云没有吃惊,而是仰面大笑,这一笑,把旁人都笑蒙了,连匡飞都愕然。
“你笑什么?”
“你觉得不够可笑么,风云会从成立那天起就有禁令,无论是帮派里的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干毒品生意,否则受三刀六眼。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第493章 不嚣张还叫黑社会么
“哼,凭你嘴上说说,我就会信你么,我们警察做事讲求的是证据。”
“好,请你拿出证据来。”
匡飞一阵哑然,证据是什么,证据就是他的猜测,为了给死去的弟弟报仇,他恨不得一下钉死风云会,刚才接着这桩毒品案,把风云会查个底儿掉,就算司马风云没有参与毒品交易,但他相信黑道人没有一个是干净的,只要经过一番严查,就不信查不出他的犯罪证据来。
“警察做事不用向你提交证据,我们有我们做事的原则。”
“你们的原则就是诬陷好人?”
“好人?哼,黑社会有好人么,帮派分子本身就是警方的打击对象。”
匡飞的谈话越来越激烈,火药味也越来越浓。
司马风云还是不动声色,用眼角看看那些帮派老大,只见人人脸上都挂着怒色,显然被匡飞的话激怒了。
“匡队长,咱们先不说黑社会的事,先说说你的第三杯酒打算敬给谁。”
匡飞看到武潇使来的眼色,也意识到刚才有些冲动,压了压胸口的火气,这才拿起第三杯酒。
“这杯酒,我敬你的好兄弟,马王爷。”
司马风云凝眉:“这话什么意思?”
“哦,我忘了你还不知道,我刚才得到消息,马王爷今天在顺风饭店和天龙帮谈判,谈判不成反倒中了对方的埋伏,被人砍成重伤,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什么!”听了这话,司马风云眼前一黑,身子摇了摇,幸好被丁香一把扶住,才没摔倒。
这样一来,满座震惊。
特别是马王的儿子马岳峰,一听这话,一下子冲到匡飞面前,大声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匡飞皱起眉头:“你是谁?”
“我是马王的儿子!我爸爸到底怎么样了?”马岳峰完全凌乱,刚才的儒雅风度也不见了。
“和警官说话不要这么大声。”匡飞沉声道。
“我大声并不表示我不尊重你,警官!”马岳峰满眼都是血丝,大声叫道。
“你爸爸正在和平医院抢救,现在去还来得及,要是晚了恐怕就见不到了。”匡飞冷冷的道。
马岳峰没等他说完,便疯了似的冲下楼梯。
司马风云强自镇定了会儿,又道:“匡飞,我明白了,你今天来就是给我搅局的。就因为你弟弟曾经是风云会的人,被天龙帮杀死,所以你一直要找机会携私报复。”
“我劝你想清楚了再说话,否则我告你诽谤。”匡飞咬牙道。
司马风云到了这会儿,反而坦然了:“今天你想怎么样,最好直接摆明了说吧。”
“司马风云,我怀疑你参与毒品走私案,现在要带你回去协助调查。”匡飞正色道。
司马风云冷笑一声:“先问问我的人同不同意。”
话音刚落,从楼下一窝蜂的涌来一大帮风云会的马仔,清一色的黑色中山装,潮水般将匡飞、武潇还有他们带来的十几个警察淹没在内。
匡飞脸色变了,就连武潇都吃了一惊,龙都有名的铁血局长万万也没想到,在燕京这种地方,风云会还敢对警察如此嚣张。
“司马风云,你想袭警!”
司马风云阴沉沉的道:“我当然不想,但我不知道他们想不想。”
“干爹,我早就恨不得杀了这小子了。”司马江是有名的天不怕,再大的篓子他也敢捅,只要司马风云一声令下,他马上把匡飞那些人劈成八瓣。
砰!
一声枪响。
武潇高举着手枪,朝上面开了一枪,“我看谁敢乱动!”
没想到这一枪开过,风云会没有一个人退缩的,反而又往前逼近一步。
“小姑娘,枪,在这种地方是没用的,你的子弹最多能杀得了几个,可我这里有几百个不怕死的兄弟,在这里比的不是武器,而是看谁人多。”司马风云淡淡的道,嘴角挂着无比的嘲讽。
听了这话,武潇呆住了,她快速的看了匡飞一眼,匡飞也是一脸惊骇,显然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种地步。
他咬咬牙关,“司马风云,你疯了么,连警察都敢动。”
“我没疯,我一向喜欢交朋友,但对于那些不把我当朋友的人,我会想办法让他们懂得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司马风云阴声道:“谁敢挡我的路,我就要谁好看,警察也一样!”
环绕匡飞和武潇他们的,是一道道逼人的目光,和一双双紧握的拳头,那些充满狼性的表情,好似一只只被主人扯着绳子的野狼,只要司马风云一松手,他们立刻就会扑上去,把敌人撕个粉碎。
匡飞心里在打鼓,武潇花容失色,其余的那些警察握着手枪的手突突发颤。
他们是警察,但同时也是人,只要是人,就没有不怕死的。
看现在的情形,司马风云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匡飞终于明白,司马风云不是可以随意宰割的猎物,自己也不是猎人,相反的,司马风云绝对是食物链最上层的捕食者,自己顶多算是个食草动物。
本来今天想借毒品案子给对方一个下马威,没成想司马风云居然会强烈反弹,看样子没给弟弟报仇,自己反倒要有来无回。
“你想过后果没有?”匡飞一惊一乍的道。
“后果?呵呵。匡队长,看来你对我们这行人还不够了解,我从干这行的第一天起,我的命就已经不是我的了。一个连命都不要的人,还会去考虑什么后果?”
“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你不是一直想钉死我么,今天我先钉死你,然后再去干掉天龙帮,给我兄弟报仇。”
“你别乱来,我保证……我不会干涉你们帮派之间的事务。”匡飞面对令人窒息的压迫感,终于变得松动了。
司马风云仰面大笑:“匡队长,你说什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在求我。”
一滴冷汗从额角流下,匡飞艰涩的咽咽喉咙,憋着气没有言语。
武潇再也看不下去,“司马风云,你别太嚣张!”
司马风云把目光移到武潇身上,微微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警官居然巾帼不让须眉,“不嚣张还叫黑社会么。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就从你开始吧。给我把她废了!”
风云会的人早就跃跃欲试,听到自己老大一声令下,哗啦一下往前涌去。
“等一等!”这时,邱健鸿扬手叫了一声,他是司马风云面前的红人,在风云会极有分量,他这一声,众人又都停住。
“会长,他们可是警察,真要是干掉他们的话,这个罪名我们可背不起。”邱健鸿小声建议道。
司马风云凝了凝眉,“不就是几个小警察么,出了事我扛着。”
邱健鸿还想说什么,但见司马风云一副决绝的样子,只好闭嘴。
“还等什么,给我上!”司马洋大声道。
刀手们潮水般涌上,眼看着武潇她们的包围圈越来越小。
武潇咬着潮湿的发丝,扣着扳机的指节已发白。
眼看一场生死大战一触即发!
“你们谁杀谁我不管,关键是别吓到孩子。”人群后面传出一个幽幽的声音。
司马风云回身一看,只见叶承欢刚从椅子上站起身,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个襁褓,襁褓里露出一张又白又胖的小脸蛋,睁大眼睛,直溜溜的看着一切。
司马风云心里咯噔一下,瞳孔一阵收缩,叶承欢怀里抱着的,正是自己刚刚满月的儿子!
这算不算威胁?也许不算,也许算,但司马风云只能理解成后者。
变起仓促,所有人都愣住了,司马风云的孩子怎么平白的跑到那人手里,他到底想干什么!
“叶承欢,你想干什么?”司马风云的神色明显紧张起来,连丁香都万万没想到。
叶承欢搓了搓鼻子,似乎嫌抱着麻烦,直接改成一只手拎着孩子,嘴角咬着烟卷,对司马风云呲了呲牙:“不干什么,只不过不想让小孩子看砍人,以后会给他留下阴影的。”
司马风云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这是威胁,**裸的威胁!
那小子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总是想一出是一出的,天上一脚地上一脚,现在居然帮警察威胁自己,早知道这样,就不该让丁香把他请来。
他曾经不止一次领教过叶承欢的手段,论武力,就算这帮人捆到一起也未必能把他怎么样,何况他手里还有自己儿子做人质,论头脑,那小子表面上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可他的智商深不可测,至少一点儿也不逊于自己。
司马风云输了,他没输给警察,反倒输给自己的便宜女婿手里。
那股子君临天下的霸气一下泄得一干二净,脸上的表情也说不清是笑还是哭。
他摆了摆手,让自己人全都退开,然后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道:“匡队长,你们可以走了,你要是还想钉死我的话,我随时奉陪。”
匡飞身为燕京执法力量,这次居然被黑道分子来了个下马威,憋着一肚子火没法发泄。他不确定司马风云刚才是不是真的敢干掉自己这帮人,以那老家伙的老到应该不会干这种蠢事,但黑道人物本就反复无常,不管是真是假,总之今天他算彻底领教了司马风云的狠劲,让他骨子里冰冷的狠劲。
他咬了咬牙:“收队!”
带着自己的手下,头也不回的匆匆而去。
临走时,武潇有些忧心的看了叶承欢一眼,却见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居然还给自己挤了挤眼睛。
武潇心头一紧,豁然明白了,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救自己。
他居然不惜和这些黑道分子翻脸也要救自己,可是自己走后,他要怎么收场,这些穷凶极恶的暴徒会怎么对付他?
武潇一阵失神,心里五味杂陈,也说不清是幸福多一些,还是害怕多一些。
自己要是不走,只能给他增加累赘,以他和丁香的关系,司马风云就算再气也应该不会把他怎么样。
第494章 一山不容二虎
最后,她咬了咬嘴唇,把心一横,甩开秀发,头也不回的走了。
司马风云虎着脸,怒目而视,“现在可以把儿子给我了吧。”
叶承欢嘿嘿一笑:“这才像个做父亲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他随手把孩子塞进奶妈怀里,说来也奇怪,刚才在叶承欢手里,不管他怎么拎着,抓着,小孩都没什么,甚至还好像觉得好玩,瞪着一对黑漆漆的小眼睛,溜溜直转,可刚离开他的手,便“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孩子这么一哭,司马风云被扰得心烦意乱,连忙挥手:“把他抱走!”
奶妈一头冷汗,连忙抱着小公子离开这里。
司马洋自从一见面就被叶承欢给戏弄了,现在刚好抓到借口,对那些刀手们命令一声:“给我干掉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话音刚落,一抹秀影倏然到了叶承欢身前,丁香娇叱一声:“谁敢动他,我就先杀了谁!”
司马洋黑着脸:“妹子,他把警察放走,你还护着他,你是不是摆明了要和我们对着干?”
“他那么做也是为了我们好,警察是随便能杀的么。”
“哼,我看你是糊涂了吧,风云会是老爷子主掌,还轮不到他来替咱们做主。”
丁香秀眉高挑,水润的眸子化作两道利剑,“我不管他做了什么,总之谁要是敢动他,我就跟谁拼命。”
“好了,好了,都给我闭嘴!”司马风云狠狠瞪了叶承欢一眼,“这是我让他那么做的,你们以为我真会干掉那些警察么,我只不过想吓吓他们,让他们知道咱们风云会的厉害。”
叶承欢心照不宣也没点破,司马风云明摆着在给自己找台阶下,故意编套理由来骗骗别人。
他马上也跟着顺坡下驴:“你们这帮猪脑子,警察也是随便能杀的么,司马先生这一招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好好学着点儿吧,蠢货!”
司马洋那些人无缘无故的居然被叶承欢骂了一通,还不能反驳,只能暗气暗憋。
司马风云戳了叶承欢一眼,不再看他。
邱健鸿道:“大哥,我们现在怎么办?”
“马上去和平医院!”一想到自己亲如手足的兄弟重伤抢救的样子,司马风云心里便一阵刀搅。
“如果匡飞说的是假话呢,我们万一中了他们的埋伏怎么办?”
“就算是火焰山我也要跳,我和条子打了半辈子交道,那帮警察能玩出个屁花样儿!”
司马风云向在场的各位老大致歉,然后带着邱健鸿、三个干儿子、以及一干马仔,分别上车赶往和平医院。
剩下的风云会大小头目则留下来照应。
那些前来喝喜酒的各帮派人马一看主人家有事,这酒再喝下去也没什么滋味,于是纷纷带着自己的人离开。
老爹亲自出马,丁香自然不能不去,叶承欢今天是丁香的跟班,当然也要跟着看看热闹,别人死活和他没半毛钱关系,只负责看好自己女人就好了。
丁香知道叶承欢和老爸不怎么对付,彼此都看对方不怎么顺眼,生怕这对冤家翁婿凑到一块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于是主动和叶承欢坐在一辆车里。
司马风云看在眼里,气在心头,看来宝贝闺女到了关键时刻还是向着那小子,真不知道那小子有什么好,居然能让花一样的女儿对他那么死心塌地。
唉,还是那句话,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啊。
清一色的黑色帕萨特车队,在路面上排成一线,风驰电掣一般飞驰而去。
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某省部级官员下来视察,殊不知是黑社会大出动。
要知道这是燕京,不知某个中小级城市,在这里居然都敢如此招摇,司马风云实在是威风八面!
路上,丁香给叶承欢谈起了马王和他的马王党,目前燕京最大的几派势力中,风云会独占东区,西区则是马王党的地盘。
在东区,风云会一手遮天,虽然周边也有些帮派势力,但都对风云会十分服帖,自愿接受风云会的庇护。
正如司马风云在酒宴上说的那样,对东区那些小帮派,他采取一个“和”字,拉拢、联合,却不吞并。
因为,他相信,一棵树就算再高再大,也不可能形成森林,森林不光需要大树,还需要植被,那些中小帮派便是花草、灌木和小树。
平时给他们点儿阳光和雨露,为的是关键时刻至少可以拿他们出来做做挡箭牌,吸引一下政府和警方的视线。
这就是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
社团不能一家独大,最重要的是平衡。
如果说风云会在天平一端的话,那么那些大大小小的帮派则共同组成了另一端的砝码。
事实证明,司马风云的老道眼光,给他的社团带来了十年的平静发展。
可西区比东区要复杂得多,那里地处老城区,各种势力鱼龙混杂,政府的势力很难介入,成了京城唯一的一块“三不管”地带。
随着天龙帮的快速崛起,马王党一家独大的局面被打破。
因此,一个是老牌帮会,根子深,底子厚,一个是新生力量,敢打敢拼更敢抢,特别是靠着毒品生意,天龙帮这几天狠狠削了几大笔买卖,其财富已经远远超过马王党,有了这些钱,天龙帮招兵买马,甚至从俄罗斯黑手党手里购买武器。
凭着钱多、人多、家伙硬,天龙帮迅速吞掉西区的好几家帮派,地盘急剧扩张,不断蚕食马王党的势力范围。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西区只能有一个老大,马王党和天龙帮为了争夺地盘,这几年大大小小打了不下几十次,双方死掉的兄弟上百,旗下的地盘来回拉锯,始终难分高下。
不过,最近情况有了好转,司马风云亲自出面斡旋,给马王党和天龙帮两家调停,双方渐渐有了和解迹象。
今天,听说马王爷去和天龙帮谈判,大伙还暗自为他们庆幸,没成想到头来居然是天龙帮打的一个埋伏!
要不是看在司马风云这个调停人的面子上,马王爷也不会去天龙帮谈判,司马风云觉得是自己害了自己兄弟,因此倍感痛心。
“对了,今天你老爸忽然宣布要隐退,这是怎么回事,不会又是一出空城计吧?”叶承欢问道。
丁香皱皱瑶鼻,“我老爸在你心目中就那么坏么,别忘了他可是你半个岳父。”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按在女人屁股上的色手捏了捏,“不是半个,是一个。”
丁香靠上他肩膀,露出几分幸福的颜色,“老公,你不用哄我开心了,虽然你能这么说我真的很开心,但我知道你们谁也瞧不上谁,真拿你们没办法。”
叶承欢不屑的撇撇嘴:“他瞧不瞧得上有毛关系,只要你瞧得上我就行了。”
丁香巧笑嫣然,顾盼倩兮,“我这次来燕京最大的收获,就是能说服他转行,比龙头杖更让我开心。”
“这么说他要转行是你劝说的?”
“可以这么说吧。”
“我的小香香,你这位黑道大姐什么时候也变开明了,居然劝说老爸转行。”
“原因很简单,我想让他有个安逸的晚年。”
这个解释牵强么,一点儿都不牵强,这不仅是丁香的愿望,哪个做儿女的不是这样希望的呢?
叶承欢思索着点点头。
“不过最大的功劳不是我,而是邱健鸿。”
“就是你老爸的助手?”
“没错。”
“那个邱健鸿年岁并不算大,怎么那么受你老爸器重?”
“当初,我老爸刚到燕京的时候,草创风云会,那个时候要人没人要钱没钱,还时常受到当地帮派的打压,处境十分艰难。其中就有一个名叫ak47的黑帮组织,它的头目绰号枪火,据说是越战退下来的老兵,组织了一批退伍军人,这帮人十分凶悍,很快在燕京打开局面,势力也越来越大。到后来俨然成了燕京东区的第一大帮派,实力相当雄厚。当时,邱健鸿就在那个帮会里,由于他骁勇善战,逐渐得到枪火的器重,成了他的左膀右臂,绰号‘刀锋’!”
“这么说,他也是退伍军人出身?”叶承欢道。
“你怎么知道?”
“猜的。”叶承欢人畜无害的一笑:“继续说,然后呢?”
“邱健鸿表面上是枪火的左右手,但实际上却始终被人家猜忌,枪火是个疑心很重的人,他骨子里只信任当年草创ak47的时候那帮最初的几个兄弟,对邱健鸿也只是看中他的才干,只是为了利用他。眼看枪火的兄弟一个个都成了王侯将相,而邱健鸿到最后连块自己的地盘都没有,他心里当然会不平。而且随着ak47实力的扩大,枪火越来越狂傲自大,越来越听不进不同意见,在这种情况下,邱健鸿日渐遭到排挤。”
“刚好这个时候风云会出现了,而且风云会正处于草创阶段,处处遭到ak47的打压,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宁折不弯,带着兄弟和枪火打了不下十几次。邱健鸿仰慕我父亲的为人,于是两个人暗中联络,达成默契,里应外合,最终推翻了ak47,干掉了枪火和他的兄弟。风云会的势力由此才迅速崛起。这其中,邱健鸿功不可没,所以风云会接掌ak47之后,我父亲对他异常器重,将帮会大部分事务都交给邱健鸿打理。邱健鸿虽然至今还没有头衔,也不是什么风云会的头目,但他的地位早已成为风云会的二号人物。所以,就不难理解,我父亲在隐退后为什么会把帮会大权交给他。”
叶承欢点点头,以司马风云的老谋深算,当然不可能那么放心的把帮会事务完完全全的交给一个反骨仔打理,以他对司马风云的了解,这条老狐狸做任何事都会给自己留一手,表面上把帮会大部分事务都给邱健鸿打理,实际上他一定还在暗中主掌全局。
第495章 刀锋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邱健鸿能走到今天这步,说明他的确有自己不凡的能力,“为什么说是邱健鸿劝老头子改邪归正的?”
“邱健鸿虽然是退伍军人出身,虽然经历过好几个帮派的轮转,但他这个人见地很深,虽然年纪不算太大,但对黑帮乃至社会都看得十分透彻,自从他加入风云会以来,就多次建议我父亲。后来,风云会成为东区第一大帮派,按照我父亲的意思,要一扫天下,吞并周边大笑帮派,统一东区黑道,然后向整个燕京发展。可是邱健鸿却力主一个字:‘和’!”
叶承欢微微吃惊:“原来这个字是他提出来的?”
“对!在风云会发展壮大之后,他是第一个规劝我父亲转行洗白的人,而且在风云会里他说的话我父亲也最重视,加上后来我来到燕京后,也竭力劝说,我父亲才最终下了决心。”
“这么说那个邱健鸿很有眼光。”
“他的确有眼光,他在黑道混了这么久,前后历经好几个帮派,江湖上的事早就看透彻了。就连我父亲都十分佩服他。”
正说着的功夫,车队已经来到和平医院,只见偌大的医院今天成了黑社会分子的包场演出,里里外外全都是黑道分子,有的在打电话叫人,有的在骂街,来往的路人全都行色匆匆,连看都不敢都看一眼,生怕没来由的招来一顿暴打。
司马风云一经出现,那帮人立刻停止了喧闹,一起冲老头子鞠躬行礼,司马风云看也没看一眼,健步进了医院。
医院的楼道里也都是马王党的马仔,司马风云心里惦记着兄弟马王,没心思和他们招呼,在一大帮人的簇拥下,径直上楼,一阵风似的来到急救室。
司马风云正要进去,被医生和护士拦住,“先生,这是急救室,你不能进去。”
司马风云眼里布满了血丝,死死的盯着医生,沉声道:“人现在怎么样了?”
医生无力的摇摇头,“情况不好,我们已经尽力了。”
噌的一下,从邱健鸿身上抽出一把手枪,重重的拍在医生面前,司马风云面无表情的道:“要么他死,要么你死!”
医生吃了一惊,耷拉着脑袋惨然道:“你就算杀了我也没用,换谁被5顿的重卡撞一下,都很难幸免。”
“车祸?”司马风云露出丝丝怪异,一把推开医生,闯进急救室,看到手术台上的伤者,他终于松了口气,都怪自己来的鲁莽,原来这人不是马王。
“今天上午送来的那人呢?”邱健鸿向医生问道。
“那个人伤得也不轻,身上中了三十多刀,失血过多,现在还在昏迷中,不过经过手术,现在终于稳定些了。正在重症监护室观察……”
没等他说完,司马风云已经迈步而去。
重症监护室在五楼,刚来到五楼的楼梯,猛然听到里面传出几声枪响,在安静的气氛中异常刺耳!
司马风云蓦然变色,和邱健鸿交换下眼色,刚要冲上去,邱健鸿已经率先抢到他前面,“老大,我先去!”
叶承欢把这些看在眼里,怪不得司马风云会如此器重他,就凭这一点就足见他的忠心。
大家一起来到五楼的重症监护室门口,邱健鸿在门外听了听,里面猛然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哭腔:“爸……”
一脚踹开房门,其余的人也跟着冲入。
重症监护室里,马岳峰正面色惨白的站在床边,手臂中了一枪,血水顺着指尖滴滴答答的往下淌。
床上,一个身材高大彪悍的中年男人,戴着氧气罩,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雪白的被褥上全都是血,从几个弹眼里汩汩的往外冒。
司马风云看到眼前的场景时,脸色煞白,勉强挪动两腿来到床边,红着眼眶,嘴唇颤抖着,一个苍白的手势僵在空中。
哇!
司马风云一口老血喷了出来,眼前一黑,竟昏了过去!
丁香一个箭步冲过去,抱起父亲的身子,哽声呼唤。
马王党和风云会的人闻声赶来,挤满了这个楼道,不停地打电话叫人,叽叽喳喳,乱成一锅粥。
“都他妈给我闭嘴!”邱健鸿怒喝一声,里里外外霎时安静下来。
关键时刻,只有他最沉稳。
过了半晌,司马风云才悠悠醒来,看着自己死去的兄弟,悲怆到了极点,铁铮铮的黑道老大此刻已老泪纵横。
邱健鸿定定神,看了看敞开的窗户,凝眉向马岳峰问道:“谁干的?”
“天龙帮!”马岳峰一字字狠声道。
听到“天龙帮”三字,司马风云一下子猛醒过来,霍然站起身,红彤彤的眼珠挂满了血丝,恨不得把空气都给点燃了。
“马上召集所有人,跟我踏平天龙帮,我要亲手把天龙的头割下来,给我兄弟祭灵!”说罢,他起身就要走。
邱健鸿却停身拦住。
“闪开!”司马风云阴沉沉的道。
邱健鸿却一动不动,只是平静的看着他。
司马风云一把拔出手枪,咔吧一下顶上子弹,冰冷的枪口直接顶在对方的眉头!
屋里屋外几百号人,全都鸦雀无声,司马风云已经丧失理智,没人怀疑他会开枪。邱健鸿一定是疯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敢拦着!
“你他妈是不是不想活了!”司马风云把牙咬得咯咯响,搭在扳机上的手指已经发白。
邱健鸿平静的道:“如果杀了我能让你冷静下来,那就开枪吧。”
空气凝滞了足有一分钟,司马风云最后颓然的放下了枪。
“老大,我希望你别忘了,你已经不过问江湖事了,江湖上的恩恩怨怨从今天起,统统与你无关。别人没有做到的,眼看你就要做到了,我不想看到你功败垂成。”邱健鸿满面至诚的道。
司马风云虽然放下了枪,但难掩一身爆棚的杀气,“你根本不了解,我和马王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他,我司马风云早就死过十几次了。如果你亲眼看着你的好兄弟被人杀死,你还会这么说吗?”
邱健鸿认真的道:“我也许不会,因为我不是你,你是风云会的大哥,你是黑道上的枭雄,别人做不到的只有你能做到,别人忍不了的只有你能忍。”
没错,他不是别人,他是司马风云,就因为这个,他必须承受别人承受不了的东西,包括仇恨!
可是,就让他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好兄弟白死么,他做不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此刻,他陷入两难……
“大伯……”马岳峰开口说话了:“健鸿大哥说的对,您既然已经做了决定,不再过问江湖事,决不能功败垂成。何况……冤冤相报何时了,我父亲已经……已经不在了,就算真的把天龙帮踏平了又能怎么样,一场火拼下来少说又是几十条人命,今天的事已经说明,燕京那帮警察早就向对咱们帮派下手,真要是出了事,他们绝不可能袖手旁观。到时候,警方一旦介入,咱们这些帮派将遭到毁灭打击。”
司马风云长长叹了口气,凝眉不语。
一番话下来,连叶承欢和丁香都对马岳峰另眼相看,这小子不愧是出国读过几年书,年纪轻轻能有这样的胸襟和眼光,实在难得!
邱健鸿见司马风云还在犹豫,便道:“大哥,马王爷当然不能白死,我马上就带人去天龙帮,找天龙当面谈判,逼他交出凶手,还得把这些年蚕食马王党的地盘全都吐出来,不管他答应不答应,回头咱们都要派几个精干刀手,暗杀天龙,神不知鬼不觉要了他的脑袋,这样做也不至于把事情闹大。”
还是邱健鸿有胆识、有谋略,这么做既给马王报了仇,又不至于把事情闹大。
司马风云思忖半晌,终于点了点头,无力的道:“就照你的话做吧,我等你的消息。”
“要是做不到,我自己提着自己的脑袋来向马王请罪。”邱健鸿语气铿锵。
司马风云对马岳峰抬起手,等他过来后,抱着他的肩膀,“我兄弟已经死了,以后马王党就交给你掌管……”
马岳峰连忙摇头:“大伯,我怎么能担当得了,我刚从国外回来不久,对帮派的事务还不了解,更何况我对帮派没有任何贡献,大家不会服我的。”
司马风云灰暗的眸子里透出两道精光,“你是马王的儿子,子承父业,天经地义。谁要是敢不服你,让他先来找我司马风云说话!”
原本这是马王党的内部事务,但由于司马风云和马王的特殊关系,现在又是非常时刻,他站出来说句话,马王党的人谁敢说不。
“大伯,我……我真不行……”
“我说你行你就行!”司马风云的话透着不容置疑的气魄,马岳峰只好讷讷的不再言语了。
司马风云默默的来到床边坐下,看着死去的马王,悠长的说道:“你们都出去吧,我想和我兄弟单独待会儿。”
大家知道他心情沉重,这个时候需要一个人静静,邱健鸿对大伙使个眼色,人们这才陆续退出屋子。
到了外面,邱健鸿开始调兵遣将、安排人手,马岳峰第一个站出来:“健鸿大哥,我陪你一起去,我父亲被天龙帮害死,这个时候我要是不出面,就等于做了缩头乌龟。”
邱健鸿暗自称赞一声,本以为马岳峰只是个文弱书生,没想到关键时刻竟也这么有胆魄,真是虎父无犬子,马王有子如斯,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
“话说的不错,但你不能去。”
“为什么?”马岳峰听了这话,额角的青筋都爆了起来。
“你父亲刚刚出事,你情绪不稳,很容易冲动做错事。何况你现在是马王党的扛把子,我们要保证你的绝对安全。”
马岳峰急得搓手,但对方说得在情在理,为了大局,他只好接受。
“健鸿大哥,马家的事就是我家的事,我去比较合适。”丁香道。
第496章 金三角走出来的男人
邱健鸿思量了下,点点头同意了。冰@火!中文
“别的我管不着,我只知道我女人去哪儿我就跟到哪儿。”叶承欢人畜无害的道。
“我们也去,丁香妹子说得没错,马家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司马洋兄弟道。
这样一来,随行的人就是邱健鸿、丁香、叶承欢、司马兄弟,虽然叶承欢只是个打酱油的,但鉴于他和丁香的特殊关系,邱健鸿也不好专把他剔掉。
他又挑了几个马王党头目和几个刀手,一行人这才离开和平医院,驱车赶往西区天龙帮。
天龙,本命臧坤,父亲是缅甸人,母亲是傣族人,从小在湄公河畔长大,在他出生和生长的地方风景如画,但却是全世界最有名的毒品产地金三角!
湄公河是“金三角”形成的一个重要地理原因,它从神州西北径直向南流去,穿过了神州、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及柬埔寨六个国家,全长4009公里的河道将东南亚的崇山峻岭拦腰切断,加上山脉之间众多的深谷和湍急的支流,造成了无数的峡谷和绝壁,形成了大片的交通死角。
由于以上特殊的地理原因,金三角地区在经济和文化方面与发达地区的联系较少,因此相关国家难以对金三角地区进行控制。
臧坤的父母都是罂粟种植园的工人,所以他从小就和毒品有着很深的渊源,并且在十五岁的时候偷偷吸食了第一口鸦片,从此便欲罢不能。
后来,他加入了大毒枭瑙坎的私人武装,专门从事毒品押送,于是也有了更多和毒品接触的机会。
尽管瑙坎贩毒无数,却不准其部下吸毒,他规定任何人发现其部下吸毒均可当场处决。他本人也早已戒毒,以为示范。
臧坤有一次在押送毒品途中毒瘾发作,壮着胆子打开货物吸食起来,没想到被瑙坎当场发现。
瑙坎当即命人将他处死,臧坤连中三枪,被丢下山谷,可子弹都没击中要害,一场大雨让他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他不敢回家,躲在荒芜人烟的丛林里养好了伤,再也不敢在当地待下去,知道要是再被瑙坎抓到,一定会死。
于是,他离开家乡,一个人穿越国境来到神州。
凭着好勇斗狠的性子,他给人当过保镖,也干过杀手,别人不敢做的事他敢做,别人不敢杀的人他敢杀,很快便在道上打出名号。
可光有名号当然不够,他更需要的是钱。凭着对毒品的了解,他从一些化工厂找来原料,自己加工毒品,靠着道上的关系网很快找到下线,连续一年多的时间,赚了个盆满钵满。
不过,他的行动也招来警方的注意。在瑙坎的私人部队里,他学到了很多侦察和反侦察的技能,经过多番周旋,警方始终没有抓他落网。
为了逃脱警方追捕,几年来,他爬过爬过沼泽、睡过雪山、钻过山洞,靠着非人类的忍受力居然屡屡逃过警方的追踪。
蛰伏了两年后,风声没那么紧,他才冒出来,一张火车票来到燕京。
像他这种人当然不可能永远安分下去,来到燕京不久,他便和当地的小混混搭上关系,在那些眼里,天龙有钱、够狠,而且是出了名的仗义疏财,可谁也不知道他的过去,更不知道他的那些钱都是从前做毒品生意赚来的。
没用一年时间,他就网罗了一大批忠心耿耿的弟兄为他卖命,等到了一定规模,他打起了天龙帮的名号。
燕京枪械管理很严,黑道分子就算能搞到枪也不敢轻易用,一般动手也就是砍刀、军刺、钢管之类的东西,可天龙从不用刀,每次和人火拼,他总是冲在最前面,靠着一把土制的双管猎枪见佛杀佛、见鬼杀鬼,令道上人闻风丧胆。
凭着这些,他愣是在马王党眼皮子底下的西区杀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在接连吞并了周边一些帮派后,天龙帮的实力迅速壮大。
天龙总觉得靠收那点儿保护费来得太慢,于是重操旧业,做起了毒品买卖。
在神州,特别是燕京这种地方,极少有社团敢碰毒品生意的,钱来得快不假,但风险太大,一旦被警方抓到,社团就有覆灭的危险。
可还是那句话,别人不敢的,他敢。
这个从金三角走出来的男人,从一生下来就带着种天生的赌徒气质!
不过,赌徒并不等于没有头脑。
他的毒品生意只和外国人,毒品也只向外国输出。再大的买卖都不会亲自上马,再大的买家要求见面都不露脸,再大的买卖出现意外都会丢车保帅抛货甩人。
公安机关一直想把这个幕后人物挖出来,也获得了很多证据和线索,但是难度非常大,因为他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为人比较低调,心计多,非常狡猾,所以一直都没有进展。
他天生好赌,也养情妇。结过婚,生过两个孩子,不过后来和老婆又离了婚,离婚后不久,他老婆便在一天夜里,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人间蒸发。
两个孩子如今都在上学,他把他们送进最好的学校,让他们享受最好的教育,还给他们找了家教。
他从来不向手下吐露自己的真心话,他教育自己手下时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永远不要让别人知道你的想法!
只有一次,在他喝得烂醉后,才说了一句:“希望孩子们千万不要再走我走过的路。”
然而,说了这话的第三天,那个手下便和他老婆一样,从这个世界神秘消失掉了。
这就是天龙!
一个金三角走出来的男人!
这时,他正坐在成群的美女中,享受着小妹们温柔的触摸,一边喝酒一边看着美人在温暖宽大的浴池里嬉水。
周围都是他的保镖们,衣装整齐,面无表情,就连美女们光滑的美体也不能吸引他们的目光。
天龙从水里坐起来,两条健壮的胳膊搭在浴池边上,后背上的龙纹挤压在一起,显得更加狰狞。
他捏捏手指,一个美女马上给他点了支烟。
“嘶……”他深深的吸了一口,觉得一身的疲惫舒缓多了。
“龙哥,要不要我帮你舒解一下压力?”边上的一位长发美女把手伸到他的身上抚摸着,这里的女人一个个粉嫩水灵,当然价钱也是成正比的。能给这位花钱不眨眼的黑道大哥服务,光是小费就够她们一年花销的。
“我讨厌话多的女人。”天龙直接把女人的头按到水里,女人乖乖的开始埋头苦干。
这时,一个保镖从外面匆匆进来,来到天龙跟前,凑到他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
天龙脸上闪过一道疑色,“你确定么?”
“千真万确。”
“来了几个人。”
“不多,除了几个头目外就是马仔,还有司马风云的女儿。”
“哦?你是说龙都烟雨堂的老大,丁香?”
“是的。”
天龙露出几丝淫邪的笑意,“那个小辣椒也来了,她年纪轻轻,又白嫩又水灵,居然一口吞掉整个龙都黑道,平时只是照片上看到过,就够馋人的,今天竟主动送上门来。”
“……”保镖一阵哑然,这位老大心可真够宽的,刚刚袭击了马王党,惹了那么大个篓子,现在居然还有心情想女人。
“他们人呢?”
“就在外面。”
天龙思量一会儿,“让他们进来。”
“老大,他们突然过来,会不会打着埋伏?”
“埋伏?呵呵,这是我的地盘,到处都是我的人,他们能埋伏什么。马王败了,司马风云老了,正要隐退呢,现在的风云会是纸糊的老虎,也就唬唬人而已,他要是不耍花样是他的便宜,否则我一口气把这帮人全都干掉,然后要了他的女儿!”
正在为他服务的女人从水里抬起头换口气,忙里偷闲的看了他一眼,天龙把眼一瞪,一把又把她的头按到水里:“看什么看,好好干你的活儿!”
保镖不敢再说什么,只好快步出去,功夫不大,门一开,邱健鸿、丁香、叶承欢等人陆续进来。
丁香看到浴池里的荒淫场面时,脸色微变,蹙起秀眉,还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居然当着别人面就敢做那种事。
天龙看到丁香第一眼时,目光便再也难以从她身上挪开,他死死抓住那个女人的头发,用力往下按,嘴里忽然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呛得给他服务的女人连连发出求饶声。
丁香还从没被人这么无礼过,紧紧咬着嘴唇,恨不得马上冲过去,把那个无耻的混蛋大卸八块。
叶承欢也皱起眉头,手心里刺痒得不行,一秒钟的时间,天龙已经被他拉进了黑名单,没人可以猥亵他的女人,等今天的事过去,就算丁香不杀他,叶承欢也会让那个混蛋安息的。
天龙推开刚给他泻火的女人,其余的泳装美女也都纷纷识趣走开,他抽了口烟,扬起一根手指,示意给对方添把椅子,当然,只有一把椅子。
保镖马上搬来椅子,邱健鸿当仁不让,径直坐了下去,他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风云会和马王党!
这是天龙帮的地盘,能来到这里,见到天龙,他们事先都经过搜身,而且那些随行的马仔肯定一个都不能进来。
目前的情况是,没有武器,也没有人,他们这几个人的命运只能任由对方主宰。
可即便如此,邱健鸿气势不减,就好似上级来视察下级工作一般,很从容的坐了下来。
天龙看着水面上还飘着自己残余的点点滴滴,不光不生气,反而增了他的几分得意。
毕竟,他喜欢把自己的杰作拿给对手看,而且,在他眼里,没什么不能看的。
更何况让他魂牵梦绕的大美人丁香也在场,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总是像个孩子,希望借助一切手段吸引对方的注意。
第497章 天龙
天龙虽然年介四十,但在这方面,也无法摆脱自然规律。
“天龙,知道我们为什么来吗?”邱健鸿开口说道。
“司马风云呢,他怎么没来?”天龙自己给自己倒了杯墨西哥龙舌兰酒,咬了口柠檬,舔上一口盐,然后将手里龙舌兰一口饮尽,辛辣的口感好似丁香美艳但辛辣的娇嗔,他瞧了一眼面如秋水的女人,闭上眼像在回味什么美味。
他居然一上来就直呼司马风云的名字,他的话很明显,除了司马风云,别人没资格和他谈。
“你漱口了没有,我父亲的名字也是能叫的!”丁香再也忍不住叱道。
天龙促狭的一笑,那对贼眼好似两把小刷子似的在对方身上刷了个遍:“小美人,骂吧,多骂几句,我喜欢听你说话。”
丁香啐了一口,刚要出声被邱健鸿挥手打断她的话。
“天龙,你知不知道你捅了多大的篓子?”邱健鸿点上一支烟,漫不经心的说道。
“那是马王他自找的!”天龙抓起旁边的一个女人的头发,把她的脸扯过来,把手指抠进她的舌头拽出来,向上吐了口唾沫,然后看着她乖乖的吞进肚里,这才心满意足。
变态!这家伙简直就是个超级变态!
叶承欢捂了捂嘴巴,生怕一不小心会把午饭全都吐出来。
“混江湖的讲究一个信字,当初你当着司马先生的面承诺会和马王爷谈判,为什么现在出尔反尔,打着司马先生的名义把他约来,却要设计害他。”邱健鸿质问道。
叶承欢心里冷笑,邱健鸿是做好人做多了吧,居然给那个变态讲诚信。
果然,天龙不屑的哼了一声,两个女人像树袋熊一样扒在他身上,不断用手在他强壮的肌肉上摸来摸去,恨不得咬上一口似的。
“刀锋,你他妈有什么资格给我说这个,你小子是有名吃里扒外,这些年你他妈出卖过多少老大,跳过多少个社团,所有人都知道你有奶就是娘!我看司马风云是老糊涂了,明知你是反骨仔,居然还那么器重你。估计要不了多久,他也得被你害死!”天龙骂骂咧咧的道。
听了这话,邱健鸿一点儿也没生气,反倒笑了,“天龙,你别想用离间计离间我们,我跟过多少老大,跳过多少社团,跟你有什么关系,时过境迁,我不想解释什么。我只说一点,我敬重司马先生的为人,司马先生也欣赏我的才干,我们是天然的朋友、伙伴。你这种人永远也不会懂得。”
他收敛了笑容,正色道:“现在我们还是说说正事吧,马王爷和司马先生的关系你应该知道,你他妈不看司马先生的面子,不讲江湖道义不说,居然还派人杀了马王爷。这笔账你想怎么了?”
天龙怔了一下,一把推开身上的两个女人,“你说什么,我派人杀了马王?”
“天龙,别演戏了,好歹你也是社团老大,这么做就不怕你兄弟笑话么?”
“哈哈哈哈……”天龙愣了半晌,忽然仰天大笑,身上的水花都跟着他的笑声一起飞溅。
他猛地止住笑声,冷森森舔舔嘴角:“我做梦都恨不得马王早点儿死,他现在死了,我当然很开心。我不怕任何人,只怕替人背黑锅。马王不是我杀的!”
听到这儿,叶承欢微微凝眉,盯着天龙的神色,琢磨他刚才的话,忽然多了几分思索。
邱健鸿嘿嘿一阵冷笑:“我就知道你不会承认的,你这种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马王爷死了,风云会不会坐视不管。依着老爷子的意思,马上就要踏平你的天龙帮,用你的脑袋祭奠死者。但权衡之下我不想把事情闹大,那样的话对谁都没好处。我现在给你一条生路,交出凶手给我们处置,交出天龙帮一半地盘给马王党,还有,拿一百根金条买你自己的命!”
天龙又笑了,狂笑,就好像这辈子也没听过这么好笑的事。
丁香和司马兄弟全都咬紧牙关,这个王八蛋真是嚣张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邱健鸿却没什么反弹,只是平静的等他笑完,才道:“好笑么?”
“好笑极了。你他妈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居然跑到我的地盘来威胁我,还让我拿钱买自己的命。操,我打生下来就没听过这么好笑的事。”天龙又放声大笑起来。
“这三个条件我已经说了,你要是不答应,我保证今天晚些时候你会哭的。”邱健鸿淡漠的道。
“别拿司马风云那老家伙来唬我,别人把他当根葱,可在我天龙眼里,他狗屁不是。就算马王是我杀的,我也不会答应你什么狗屁条件!”天龙满面狰狞的道:“混黑的还讲信字,你他妈以为现在是清朝啊!你知道这几年我有多少兄弟死在马王手里么,你以为就凭司马风云站出来调停,这笔账就能清了么,我要是不给那些死鬼报仇,以后我还怎么出来带兄弟。我现在就是有点儿可惜,可惜我没亲手干掉他,要是我动手的话,一定把他射成筛子!”
“我劝你不要把事做绝了,你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总之我们认定是你干的,你能派人杀马王爷,别人也照样也能杀你。”
“老子可不是吓大的,怕就不做这行,做这行老子就不怕。司马风云了不起么,风云会了不起么。告诉你,从我骗马王来谈判之前,我就做好了打算,要跟你们真刀真枪的干一场。司马风云那只老狐狸,表面上假惺惺的做调停人,暗地里居然黑我的货,让老子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还差点儿被条子抄了后路。他不找我算账,我也要找他算账!”
邱健鸿愣住了,看对方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假话,原来黑掉他这笔生意的是风云会,可司马风云怎么从来没给自己说过?
霎时间,他心里升起一个好大的疑团。
“天龙,你说话前想清楚了,风云会和天龙帮一个东区,一个西区,虽然没什么交情,但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风云会的会规写的清清楚楚,上上下下任何一个人不许涉毒,司马先生怎么可能黑你的货。”
“哼,你们风云会的人私下跟我合作交易这批货,司马风云能不知道么?他这人阴就阴到这儿了,那个狗屁会规是拿出来唬你们的,他自己在背后不知道赚了多少黑钱。”
“你说够了没有。”丁香怒道,“你有什么证据说我父亲搞毒品交易,为什么连我这个做女儿的都不知道!”
看着女人冰冷着小嘴的样子,天龙魂儿都飞了,笑眯眯的道:“小美人,也许你对你老爹还不够了解,我是拿不出证据,不管他有没有参与,总之你们风云会的人参与了,我就当司马风云也是局内人,这笔账我迟早要跟他算算清楚。”
“好,那你说风云会里跟你交易的是谁!”
天龙摇摇头:“这个我可不能告诉你,除非你肯做我的女人。”
丁香忍无可忍,恨不得冲过去把那个混蛋撕碎了,她刚一动身,背后忽然生出某种强大的拉力,回眸一看,叶承欢若无其事的站在背后,两根手指正捏着她的衣角。
“宝贝儿,先别冲动,让那个王八蛋多活一会儿,反正他思考人生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叶承欢淡淡的道。
原本是来解决马王爷的事,没想到无意中居然从天龙嘴里得到这个惊人消息,风云会有内鬼!
他暂时猜不透那人是谁,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一定是司马风云身边的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老爷子可能随时都有危险。
天龙已经亮明态度了,剩下的只是什么时间用什么方式干掉他给马王报仇的事,现在最要紧的是马上回去,把这一切告诉司马风云,让他早作防范。
想到这儿,邱健鸿站起身,不动声色的道:“该说的我都说了,我会把你的话原原本本告诉老爷子,他要是不杀你是你八辈子修来的造化。”
天龙冷笑一声:“我的造化是靠拳头打出来的!回去告诉司马风云,他黑我的那件事老子早晚要报复,他要是想替马王报仇,尽管放马过来,天龙随时等着他。”
邱健鸿点点头:“你小子有种!我一定会把你的话原封不动的捎到,我猜咱们下次见面的时候不是在这里,而是在风云会的执法堂!”
“不是执法堂,而是司马风云的老虎厅,我会坐在他的位子上,挨个给你们个好点儿的归宿,不过嘛……对于丁小姐,我另有安排。”天龙眯眼瞧着丁香道。
丁香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如果不是有司马风云的命令在前,她早就不管不顾的给天龙点了天灯!
叶承欢才不管什么司马风云,什么马王爷,什么天龙,他只顾着自己的女人,自打发现那货对自己女人动歪心思开始,他就已经决定要收割天龙的命了。
只不过他觉得那是他自己的事,和邱健鸿、司马兄弟无关,他不想因为要干掉天龙,而影响到其他人。
所以,一直隐忍不发,只等着晚上重新来这里拜访一下。
话,已经说尽了,既然话不投机,再往下都没什么可说的。
可就在他们早走的时候,叶承欢心里还在想,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这话用到天龙身上,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来的都是风云会的大咖级别,他要是拿这帮人做人质,再返回头来对付司马风云,岂不是简单得多?
不过江湖人做事,直来直去的人居多,硬碰硬的人居多,也许天龙太多托大,根本就不屑干那种事。
不管怎么说,总之,他错过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可就在叶承欢刚刚动这个念头的时候,天龙大手一张,忽然在背后喊了声:“等一等!”
第498章 灌篮高手
他接过保镖递来的手机,刚刚听了几秒钟,整张脸便一下子扭曲起来,扭曲的程度,就仿佛把一条湿毛巾狠狠的拧到不能再拧!
等他重新转向邱健鸿时,眼睛里已经满是嗜血的颜色,毫无疑问,一个人只有愤怒到极点时才会有这样的表情。<冰火#中文
“姓邱的,你阴我!”天龙狠狠的切齿道。
邱健鸿没明白他在一个电话后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变化:“你什么意思?”
“风云会表面上派你们来找我谈判,就是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暗地里……竟……竟杀了我的女人和孩子!”说到最后,天龙的声音已经撕裂,胸中藏着难以想象的愤慨。
邱健鸿看看司马兄弟,司马兄弟看看丁香,丁香看看叶承欢,几个人全都大吃一惊。
一向稳重的邱健鸿嗓音都有些发颤:“不可能,绝不可能!”
天龙怒吼,好像一头咆哮的狮子,伸手一指,指到丁香时,略微停顿了下,但终于还是咬了咬牙,把心肠一横:“你们……你们今天一个人都别想走!我先杀了你们,再去杀那个老家伙!”
变起仓促,平湖起浪,本来好好的要走,却突然出了这种变故。
看天龙的样子应该不是假的,但……这事怎么琢磨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天龙说的是真的,这件事真的是司马风云做的,那司马风云简直比魔鬼还魔鬼,为了吞掉天龙帮,居然要舍卒保车,连自己的亲生女儿、干儿子和最器重的兄弟都能推进火坑,这根本不是人能做出的事。
可事实摆在眼前,天龙恨不得把他们撕碎了才解恨。
不管怎么样,只有先对付了眼前的困局,回去找到司马风云才能知道真相。
这是天龙帮的地盘,想走哪那么容易,他们来时都按黑道规矩,接受了天龙帮的搜身,现在身上一头发丝能杀人的武器都没有,要他们从天龙帮里杀出去,岂不是天方夜谭么?
这时,天龙一声怒吼,左右的保镖立刻悄无声息的到了邱健鸿他们身前,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天龙从浴池里站起身,带起无数水花,旁边马上有女人帮他裹好浴巾,他深深的看了丁香一眼,留恋出几分不舍,但倏然间又变得无比冷漠,头也不回的往里面走去,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只有短短四个字:“干掉他们!”
两相对峙,几个保镖毫没把他们放到眼里,面无表情的摇了摇脖子,掰了掰手腕,发出嘎巴嘎巴的骨节声。
叶承欢撇撇嘴巴,看来又轮到自己出场做打手了,刚往前迈了一步,又被丁香拦住,“把他们交给我吧。”
叶承欢看她一脸想要扁人的期待表情,只好摊了摊手:“女士优先。”
丁香慢慢转过身子,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如同低沉的炸雷一般的震慑力量直入肺腑,和她目光最接近的保镖竟然一下愣在了那里,右手尴尬的停留在了空中。
她的腰肢静静的挺拔着,让人感觉浑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旁边一个保镖显然还没搞清楚状况,往前走了一步,很嘻哈的扭了扭腰,轻浮的像说唱一样说道:“小妞,怪不得龙哥会那么喜欢你,啧啧,真是水灵……”
忽然他的嘴巴停住了,舌头好像被什么给削掉了似的,此刻,丁香的目光,已经冷冷的打在了他的脸上。
一股绝对透心凉的感觉从脚底一下升到了脑袋,她那冷酷的目光,就如同一把三棱军刺一样骇人!
一阵血腥之气,在丁香的身上缓缓升腾。那个保镖被这种恐惧感吓得往后连退了三步,眼神都已开始涣散。
就连其他的人呼吸也都艰涩起来,因为站在面前的美貌女子,虽然很随意的往那里一站,但周围的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股慵懒的杀意!
那是一种真正的,要杀人,要见血,要用利刃穿透对方心脏的压迫感!
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丁香用高跟鞋的鞋尖猛地踢在那个轻浮保镖的膝盖上,传出很清晰的一声骨骼错位,踢得那人直接跪了下去,然后抬脚踩在那家伙的后脖颈子上,狠狠的踩到地上,让结结实实的轻吻了下地面,砸得整个房间都嗡的一声,最后一下下的用鞋尖踢向那个倒霉蛋的脸,踢一下就说一个字:“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小……妞!”
等踢完了这句话后,那家伙像泡软的面条一样,满脸血水的瘫软在地。
几个保镖都被她的残忍震撼到了,一个接一个的在吞咽喉咙,减轻心理和肠胃的负担。
就连叶承欢都有点儿发冷,摇了摇头,小声感叹着:“唉,太残忍了。”
一阵阵阵拳脚带来的风浪中,一幕幕残忍画面不断上演,没到一分钟的时间,丁香抬脚把最后一个保镖踢进浴池里,水花四溅,很快便从下面翻起一大片血红。
丁香的身手精彩之极,但叶承欢却没有为自己的女人鼓掌,他和大多数男人一样,当一个男人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女人行凶的时候,心里总会怪怪的。
丁香在解决了天龙的保镖后,马上又恢复了小鸟依人的模样,重新投入叶承欢身边,仰慕的表情,就好像刚才行凶的是自己男人一样。
邱健鸿几个人还是第一次见丁香出手,一个个面部僵硬,对她的观感瞬间颠覆,基本上都在庆幸自己不是她的敌人。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杂沓的脚步声,紧接着通向外面大厅的门被人重重的砸响。
咣!咣!咣!
犹如用大锤砸上去的动静相似,没两下便将门板砸劈了。
很显然,砸门的人十分恐武有力,顶级黑檀木是相当坚实的,这家伙三下便砸出一个洞,其实力有多恐怖!
丁香缩在叶承欢怀里,满脸惊恐的道:“老公,我怕……”
刚才还用高跟鞋踢人脸的女人,忽然怯生生的说出这种话来,让叶承欢一阵邪火升腾,恨不得马上把这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妖精给“法办”了。
第四声巨响后,门板被踢飞了,几个超级强壮的巨汉和数名衣着上乘的男子硬是闯了进来。
果然,进来的是一帮异常高大魁梧的黑人打手,每个人身高都在两米以上,个个像是在nba赛场上那些所向披靡的猛兽级选手。
胳膊伸出来,比碗口还粗,拳头扬起来,比砂锅还大,两只巴掌张开,比蒲扇还宽,胸脯上好似扣着两座小山,随便一走一过,都像发动了一台重型坦克。
没人怀疑他一下能掰断人的脖子,甚至能把人的脑袋从脖子上给揪下来都不成问题。
就连叶承欢这种人高马大的男人,到了他们跟前也成了小矮子。
最前面的一个家伙,把手里的跳刀玩得好似杂耍一般,脸上挂着猛兽一般的神情,猛地一甩手,一道寒光贴着叶承欢的脸,掀起几根发丝,径直****他背后的墙上。
整个刀身都没了进去,只露出一部分刀把。
叶承欢动也没动,就好像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危险似的。
他没动,可丁香动了。
丁香一手撩起长裙,露出一条雪白的大美腿,飞身而去,一脚踢到那人的胸口,然后借着那股向上的力道,第二脚踢中了对方的脸颊,身子在空中一旋,两脚稳稳落地,整个动作宛如行云流水,飘逸之极!
可连续两脚,那家伙竟纹丝没动,那张黑黝黝的脸膛好似生铁一般,就仿佛感知不到疼痛似的。
丁香的攻击给他造成的,也不过只是歪歪脑袋,活动一下下巴而已。
丁香震惊了一下,咬了咬花唇,这一次,她拼尽全力,一脚蹬在那家伙的小腹。没想到那人不仅没躲,反而把小腹一挺,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把女人整个顶飞了出去。
叶承欢跨出几步,刚好把丁香抱住,然后稳稳的放在地上。
到了男人怀里,女人一脸委屈神色,抱着叶承欢的脖子撒着娇:“老公,他欺负我……”
叶承欢一巴掌拍在她美美的屁股上,打得臀肉乱颤,“别怕,老公给你出气。”
那个黑人翻着眼白,一脸的不屑,拿起旁边的一把椅子,猛地往自己头上抡去。
咵嚓!
椅子碎成八片,而那家伙的脑袋照样原封不动。
他拍掉脑门上的木屑,还拿起一块塞进嘴里,咯吱咯吱的嚼着。
在绝对的力量主义面前,任何打击技巧都是浮云。
这帮家伙就是天生的力量主义者,简单粗暴是他们最好的注脚。
邱健鸿和司马兄弟全都惊呆了,脖子后头嗖嗖直冒冷风,随时都有种脑袋被揪掉的错觉!
叶承欢放开丁香,施施然的走到那家伙跟前,以他俩的身高差距,叶承欢扬起脸也只能看到对方的下巴,好像一个小男孩站在成年人跟前。
“先生们,先生们,不要冲动,让我们用绅士的方式来解决吧。”叶承欢嘴角一歪,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那家伙以为他在示弱,抱着胳膊,撇撇嘴角,露出满嘴大白牙。
他一笑,他的同伴也跟着发起笑来,当然,他们的笑容并不友善,更多的是鄙视。
就在他们对面前的“小个子”报以嘲笑时,叶承欢冷不防的动了!
他的话说得很绅士,可他的出手却和绅士扯不上半点儿关系。
他的速度比电光火石还快,甚至超越了每秒24帧的胶片速度,这种速度完全可以欺骗任何一双眼睛。
在所有人看来,他根本没动。
可事实上,他只是用脚尖踢了下对方左边的大腿。
那家伙的膝盖比钢板还硬,比树干还粗,可被叶承欢这么一踢,那家伙的表情立马僵硬,整个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左一偏,顿时矮了下来。这样的话,他和叶承欢的高度才刚好一致。
“这样才显得平等。”叶承欢淡淡的道。
黑人巨怒,扬起拳头,挂着呼呼风声,对着叶承欢扑面砸来。
第499章 美人井
叶承欢很轻松的避开,同时一个重拳打在对方的胳肢窝上,就好像打在一吨重的沙包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冰火#中文
黑人一呲白牙,半边身子又痛又麻,整条胳膊软绵绵的使不出力气。
他爆叫一声,扬起左拳,以上势下,对着叶承欢的头顶,狠狠轰了下去。
叶承欢的人毫无顿挫的往旁一滑,这一拳轰到地板上,登时砸碎了三块地砖。
叶承欢如法炮制,勾着脚尖,又踢中对方的大腿,只不过这下比刚才更狠,直接踢得他整个身子都条件反射般弹了一下,生铁似的一张脸疼得扭曲在一起。
这次,叶承欢并没打算给他反击的机会,紧接着一拳又打在他胳肢窝里,然后又是一个脚尖踢上他大腿。
黑人往后一个踉跄,退出好几步,右边的胳膊,和左边的大腿全都抬不起来,疼得他满头大汗,不住呲牙咧嘴,捂着胳膊,掂着脚尖,样子十分狼狈。
他气喘吁吁的骂道:“狗娘养的,这算绅士的方式么,你能不能换个部位打!”
叶承欢邪魅的一笑:“可惜你不是绅士,打狗的时候我向来喜欢这样打。”
“混蛋!”黑人哇哇爆叫,抡起拳头,不管不顾的扑了上来。
叶承欢冷眸一闪,一把扯住他打来的拳头,顺势重重一拳打在他胳肢窝上,只不过这一次他毫没留情,一拳下去,咔嚓一声,直接砸断了他一排肋骨!
恐怖的是,所有人都眼睁睁的看着黑人小山似的胸脯瘪了下去。
炮弹一样的爆发力!车祸一样的拳头!
紧接着,他又是一个扫腿,脚尖不偏不倚再次踢中黑人的大腿,在更响亮的一声过后,那家伙的大腿骨生生被踢断!
叶承欢抓着他的胳膊,顺势一个缠绊,黑人两米多的身躯铁塔般轰然倒塌,就好像摔倒了一面墙。
还没等他挣扎几下,叶承欢一脚踩下去,把那个黑黝黝的圆脑袋直接踩爆,脑浆和血水溅了一地,眼珠子都被颅脑压力弹到对面墙上!
黑人的神经反射装置在尚未失效的情况下,又抽搐了几下,便再也没有半点儿声息。
刹那间,整个空间死一般的沉寂!
只有一对死神般的目光,在空寂中来回游荡。
几个灌篮高手全都木头桩子似的戳在那里,那股子傲慢的气势被无情扫荡。
此刻,在他们眼里,那个黄种男人仿佛一下子高大很多,全都被他的阴影压得喘不过气来。
“你们……”叶承欢刚开口说了半句话,几个大个子便跑得一毛不剩,如果在篮球场上也有这种速度的话,也不至于在nba没饭吃,跑到这里给人家做打手。
就连见惯了大世面的邱健鸿都在猛吞喉咙,司马兄弟不用抠嗓子眼,就直接把午饭吐了出来。
说实话,自从在酒楼见面,他们就把那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放在心上,谁也猜不透丁香的眼光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现在他们明白了,尤其是司马洋不知道有多庆幸,一想到初次见面时,自己还自不量力的要试试人家的力量,现在想起来后怕得脊梁发凉。
丁香腻在叶承欢怀里,“老公,我只是让你替我出出气,你下手也太残忍了。”话虽这么说,可这妞的脸上没半点儿害怕的样子,相反的,每次看到自己心上人杀人的时候,她都会有种别样的快感。
叶承欢撇撇嘴,又一巴掌结结实实的拍在女人的屁股上,这妞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残忍,刚才她用高跟鞋踢别人脸的时候怎么不说了。
要是就这么走了,司马兄弟实在不忿,司马洋带头要上去找到天龙,把他大卸八块,给马王爷报仇。
但邱健鸿担心夜长梦多,毕竟这里是天龙帮的地盘,真要是打草惊蛇,就算这帮人有三头六臂也别想走掉。
更何况天龙说的清楚,风云会里有内鬼,他惦记老爷子的安全,事不宜迟,必须赶紧回去。
他们出了洗浴中心,不怎么费事,便干掉了外面的天龙帮马仔,上了车,风驰电掣般冲出西区,来到和平医院。
到了医院时,风云会和马王党的人已经散去了大半,只留下小部分人善后。毕竟这里是燕京市区,各路大人物的眼皮子底下,像这样黑帮大规模聚集,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
司马风云已经带人回到东区,马岳峰也带着马王党的人回到自己帮会。
长年在国外享受闲适的求学生活,刚回燕京不久,在一天之内,便遭遇了人生大转折,先是父亲被杀,紧接着被司马风云一句话推到帮会老大的位子上,对他来说,这一切都像场噩梦。
但身为马王党的新一届坐馆,不管心里有多苦,为了父亲的在天之灵,为了帮会的几百个兄弟,他都必须咬牙挺着。
帮会里一大摊子内忧外患都等着他去面对,何况他除了面对之外,别无选择。
邱健鸿对留在医院的马仔们做了番安排,便带着丁香、叶承欢他们离开和平医院,赶往风云会总坛。
路上,邱健鸿给司马风云打了电话,简要说了下去天龙帮的事,听到他那边安好的声音,才稍稍放下点儿心。
叶承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难怪司马风云对邱健鸿会如此信任,他对司马风云和风云会的确是忠心耿耿。
汽车一路奔行,穿过钢筋水泥的丛林,眼前的地貌渐渐的清晰起来,叶承欢隔着车窗一看,他们已来到一片古朴的民居区域。
一条条小街和胡同蜿蜒曲折,纵横交错,一座座古老的砖墙,一道道斑驳的痕迹,一扇扇镶满铜钉的大门,一个个高大的门楼,都在许多着一个个古老的故事。
推着小车卖年糕的,卖冰糖葫芦的,吹糖人的,捏面人的,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还有跳皮筋的小女孩,玩弹球的小男孩,踢沙包、滚铁环,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这些现在都市小孩不曾有过的回忆统统可以在这里找到,还有过道里骂孩子的,门楼底下唠闲嗑的,倒尿盆的,应有尽有,一副浓郁的市井画面在眼前徐徐展开,仿佛世外桃源,将都市的滚滚红尘隔绝在外。
不像那些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建筑,这里到处都是人情味,到处接着地气,在繁华喧嚣的燕京难得能有这么一处让人回味的地方。
叶承欢目色有些迷离,好像穿越了时空,一下子扎到过往的某段时光,还有那段不堪回首的童年里,偶尔一两次让人开心的绽放!
他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相反的,尽管他杀过很多人,做过很多被道义不容的事,但他永远健康,永远积极,永远乐观。
否则,那个曾经被世界遗忘的孩子不可能活到现在。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自嘲的笑意。
“老公,你怎么了?”旁边的丁香看出他有些变化,于是关切的问道。
一句话,把他拉回到冰冷的现实中,他怔了怔,才道:“哦,没事。我只是觉得奇怪,你老爸安排在这里请客还好理解,难道风云会的总坛也在这里?”
“是的。干我们这行的见不得光,风云会之所以会选择这种偏僻地方,就是这个原因。但是,你要是以为这里的价格很便宜,那就错了。”
叶承欢对如今燕京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就这破地方也很值钱吗?”
“当然。”丁香嫣然道:“现在燕京抄得最热的房产就是四合院,正以空前的高价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多在1000万元至数千万元神州币之间,甚至还有九千多万元的豪宅。
市区的四合院价格已经升到了每平方米5万到16万元神州币,院子面积在150到2000平方米。如果进行租赁,200平方米的四合院月租金在2万到3万元神州币。
目前,随着城市开发,燕京的四合院已经不到16万座。其中只有3000座归个人所有,由于是可直接买卖的对象,业界人士非常关注这些四合院。
所以说,现在的燕京,最贵的不是别墅,而是四合院,在这里居住的个个都是千万富翁!”
叶承欢翻翻眼睛:“二手的旧房子房都值上千万,估计我做保安时租的筒子楼也能值个几百万吧。”
丁香笑道:“那种破楼十万都没人要。这些四合院大多是从祖辈传下来的,很好的保留了神州古民居的精华,神州像这样的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
两人聊着,车子已经在一条东西老街上停了下来,一行人下了车,一头扎进一条深深的胡同。
走在古旧的青石板上,满眼都是剥落的痕迹,两边是一座座青堂瓦舍,气派点儿的门楼前有的还有石头狮子和栓马桩,虽然现在早已失去作用,但它们见证过的时光要远远超越人类。
这片古民居里的胡同十分驳杂,一般人第一次到这里,没一会儿就会被那些七拐八拐的胡同给转蒙了,这里的胡同纵横交错,绵延曲折,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头似的,更像是一座超级大迷宫。
叶承欢一边走一边想,难怪司马风云会把总坛放在这里,如果遇到敌人攻击的时候,这些古民居和胡同就是最好的掩体,错落的地形让敌人根本无从发起进攻,狭窄的胡同很容易变成一夫当的战斗堡垒。
不得不说司马风云的眼光和见地都十分独到!
不过这点儿小地形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黑暗风暴任何一个佣兵都经历过苛刻的地形训练,再陌生的环境,只要走过一遍,就算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原路。
他们七拐八拐的来到“王府胡同”,丁香介绍说,因为古代的一位郡王爷曾经就住在这里,故此得名。
而那个郡王爷的府邸现在成了黑道枭雄的老巢,为此,司马风云支付了足足八千万神州币,而且还动用了各种非常手段,才从原主人的手里搞到的。
第500章 给大爷叫一个
由此可见,它实际的价格远远不止八千万!
来到一个高大气派的门楼前,一抬头便看到“郡王府”三个大字,尽管历经了几百年的风雨,此刻看上去还是隐隐透着岁月的威严。
门口一左一右摆着两头大石狮子,昂首挺胸、张牙舞爪,做傲天怒吼状。
上马石和下马石都磨得油亮亮的,不难想见当年这里宾客如云的景象。
厚重结实的大门板上,镶着几十颗大铜钉子,有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门上的朱漆也都剥落不少,但一眼看上去还是显得无比庄严。
这块郡王爷的旧居,是一座有三进式正院和偏院的大宅院。
整座院落是燕京典型的富豪之家的传统院落。
一边往里走,丁香一边给他介绍,据说该院平面布局是依照“凤凰双展翅”的格局布置的。
凤凰向前可吃到米粮市的米,向后可喝到贺兰桥下的水,是古人眼中的一块风水宝地。
一进院门,就看到“米颠拜石”的砖雕影壁,刻的是北宋著名画家米芾面对奇状怪石躬身作揖的故事,影壁题材反映了主人之高雅情趣。
拐过影壁为第一进院落,两侧有厢房各三间,正对的过厅以前是家庭休息、待客之用的空间。
从过厅东面窄道可进入第二进院,院落较小,只有两边厢房各一间。再穿过一道门往里走,就到了内院,正房面阔五间。
底层是窑洞,正房角窑炕围画《西厢记》故事,色彩很绚丽。
院内门窗上的雕花玻璃刻满了吉祥精美的图案。
二层是双坡硬山顶瓦房,房屋用通天柱筑出深深的前廊,很有气势,柱间雀替上的镂空木雕刻有云龙图案,石鼓、石栏板上也雕刻着奇灵异兽。
登上二楼,可以细看对面厢房屋顶传说中的奇兽“朝天吼”的砖雕烟囱帽。
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古代社会,四合院内宅居住的分配是非常严格的,内宅中位置优越显赫的正房,都要给老一代的老爷、太太居住。
北房三间仅中间一间向外开门,称为堂屋。
两侧两间仅向堂屋开门,形成套间,成为一明两暗的格局。
堂屋是家人起居、招待亲戚或年节时设供祭祖的地方,两侧多做卧室。
东西两侧的卧室也有尊卑之分,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东侧为尊,由正室居住,西侧为卑,由偏房居住。
说到这儿,丁香发现叶承欢的表情有些古怪,不禁脸上一红:“你在想什么?”
“还是封建社会好。”叶承欢玩味的感叹。
丁香羞答答的转过脸去,当然明白他肚子里的小九九。
叶承欢又补充一句:“怪不得四合院会这么贵,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有钱人的财富和情人是成正比的,谁不想把所有女人都放在一起住,每天想睡谁就睡谁。”
丁香无奈的瞧他一眼,“男人想的只有自己,他有没有想过,女人之间要怎么相处。”
她来到一口古井边上,流连的徘徊一圈,道:“这口井叫做美人井,据说当年郡王府的一个侧福晋就是因为被正房逼迫,最后跳到这口井里自杀。”
说话的时候,她睫毛微颤,秋水般的眼眸里凝着淡淡忧郁,刚好一阵北风,头上的落叶哗哗的落下,一副凄凉美景。
叶承欢哑然无语,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也只是当笑话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从不多愁善感的丁香居然动心了,此刻,她复杂的思绪恐怕连她自己都说不清。
不过她很快浅浅的一笑,拉起叶承欢的手,“我们走吧,里面还有好多好玩的东西呢。”
叶承欢干笑一下,丁香这种刚烈阴狠的女人从来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只要她爱上了,就是一段飞蛾扑火般的壮烈爱情。
她一面是叱咤风云的黑道大佬,另一面是女人,她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愉快的和不愉快的点滴,但不管什么时候,她在自己面前总是把自己不快乐的一面隐藏起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快乐。
在外面,只有别人讨好她,她从来不会讨好任何人,但对自己的心上人,她可以放下身价,甚至放下尊严,不计一切代价的讨好他,甚至让叶承欢有时候都觉得难以招架。
在爱情方面,这个女人有着近乎偏执的单纯。
林佩珊是一座冰山,丁香则是一团火,一团随时可以把叶承欢烧化的烈火。
院子的建筑很别致:石头路坑坑洼洼,走廊弯弯曲曲,墙壁上有孩子稚拙的涂鸦,不经意的拐弯处又赫然出现一个个小小的院子,坐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在暖棚里种着辣椒与西葫芦。
“张婆婆,你好。”丁香对老太太打招呼道。
老太太半晌才反应过来,大声道:“你说什么?”
丁香笑着摇摇头:“我说您今天好漂亮!”
这句话老太太倒不耳背了,笑的好似少女般灿烂。
女人,无论什么年龄的女人,最离不开的,就是夸奖。
“那位老太太是谁?”叶承欢不理解在黑社会老巢怎么还会有个老太太。
“她曾是这座宅子里的小姐。”
叶承欢有点儿不可思议的眨眨眼:“小姐?她就是传说中的大家闺秀?”
丁香抿嘴笑着点点头。
叶承欢好奇心起,大声向老太太问道:“老人家,您高寿?”
“你说什么,我不高,也不瘦……”老太太耳朵又出毛病了。
“我问你多大年纪了?”
“哦,哦,我还小呢,今天才108岁。”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仔细打量一番,怪不得丁香说她是大宅门的小姐,看她一对伶仃的小脚,八成还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要是照她年龄推算,她至少也是晚晴民国时候的小姐。
丁香指着面前的一座木制阁楼道:“这就是张婆婆当初住的绣楼。”
叶承欢抬头一看,阁楼十分别致,红绿相配合,花纹也细致多样,只不过那漂亮的扶手上已挂满了洗过的衣物。
“虽然现在宅子已经被我父亲买下,但原来宅子里的人也都搬了出去,但这是张婆婆从小长大的地方,她怎么舍得离开。我父亲也没勉强,便把这座绣楼和院子留给她住。”丁香介绍道。
叶承欢点点头,看来司马风云还算有点儿人情味儿。看着绣楼和面前的老人,睹物思人,叶承欢难免一阵神往。
出了这座院子,再往前走,又到了一层院子里,院中的植物很多,有一棵不很高大的丁香树就在月亮门前,上面有数不清的紫色小花纤柔的点缀在枝头,风吹过便上下颤动,散发出阵阵令人无法抗拒的香气。
看到这棵树,丁香是最美丽而妖艳的植物,但它的香气里却含着毒素,如果凑近了去闻,不一会儿,就能让人发晕。
简直像极了身旁的女人。
他们一直来到正房,刀疤、小白龙和风云会一干头目都在里里外外站着,邱健鸿等人过去和他们谈话。
叶承欢刚要进去,一抬头,看到门口挂着个“流气”的八哥,拿白眼瞅着人,神情十分倨傲。
他伸手勾勾八哥的嘴巴,笑道:“给大爷叫一个!”
八哥翻着白眼,不耐烦的说了声:“滚!”
叶承欢拧了拧眉毛:“你特么真是鸟仗人势,连一只扁毛畜生都这么嚣张。”
他一把打得八哥羽毛乱飞,扑棱着翅膀嘎嘎怪叫:“救命!救命!”
丁香真有点儿苦笑不得,这么大个男人居然跟一只八哥较起劲来,真拿他没办法。
这时,司马洋从里面出来,道:“妹子,老爷子让你们进去。”
丁香点点头,这才带着叶承欢走进大厅。
整个厅堂十分开阔,一切都是古香古色的陈设,熏香炉里青烟袅袅,空气中有种很舒服的檀香味。
正中间的墙上挂着一幅手书的大字,写着“老虎厅”三字,飞白流转、银钩铁画,直欲破纸而飞!
一张高交椅上铺了一整张的虎皮,司马风云就端坐在虎皮上,一身青衫,一双布鞋,一手握着紫砂壶,一手捏着紫檀佛珠,面色端严而凝重。
大厅两边坐着的都是风云里的重量级人物,都按级别大小排下来,井然有序。
其余级别不够的只能站在后头,那些级别更低的小头目和马仔们干脆连进来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院子里喝风。
司马风云静静的听着邱健鸿把话讲完,一句话也没言语,老虎厅里静的落针可闻,只有墙角那台老式的大座钟咔嚓咔嚓的走个不停。
随着叶承欢和丁香进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叶承欢身上,带着丝丝古怪的神色。
“我听健鸿说,今天要是没有你,你们也不可能平安回来,是吗?”司马风云平淡的道。
“嗯。”叶承欢只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连嘴巴都没动。
司马风云老怀为之一畅:“你给风云会立了大功一件,打算让我奖励你点儿什么呢?”
叶承欢翻了翻眼皮:“别套近乎,和你很熟么,我出手只是为了保护我女人,和风云会有个毛关系啊!”
一句话说出来,仿佛投下个小型炸弹,在场的人全都大吃一惊,像看着稀有动物似的瞧着叶承欢。
丁香脸蛋白了白,她清楚叶承欢的性子,一身剪不断、抚不平的毛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扎人一下,不过在这种场合说这种话,也太让人下不来台了,何况自己父亲还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忙扯扯他的衣角。
司马风云更是老脸一僵,心里暗暗的骂着,臭小子,仗着自己有本事,从来不把这个岳父放在眼里,当着这么多人面,让我这张老脸往哪儿放。
叶承欢揉揉鼻子:“那啥……我不要啥奖励,给把椅子坐坐就行?”
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把话拉回一点儿,丁香和大家这才稍稍释然。
“看座!”司马风云一挥手,马上有人给添了两把椅子,叶承欢和丁香这才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