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新编辑部新稿子
沈哲口中答应,手上不停。
《白发魔女传》只剩下最后两章就要完成全稿,五月末动笔搬运,保持一天一回。前几天决定办杂志的时候开始提高速度,这次见面想带给他们先看看。
吃过午饭,沈哲匆匆出门。
这几天他忽然变勤快了,不用喊就起床很早,母亲杨欣都称奇不已。
赶到新杂志社门口,正看到钟离指挥一名工人往门边钉标牌:《东方》杂志社编辑部。
目前刊号还没有申请下来,牌子倒先挂上了。
沈哲打了声招呼就进了门,原来的责编苏薇先看见了他,只是脸色淡淡。
“怎么样,董事长先生,还满意吗?”
沈哲马上赔笑道:“苏姐,我也没闲着呀。”
“那你说说都干了些什么,从做决定到现在,我们好像只见过你三次?”
看到所有人都在,沈哲转移话题:“辞职顺利么?”
苏薇皱皱眉道:“我们小编辑有什么麻烦,就魏叔麻烦点,也解决了。”
这时钟离也进来,不满意道:“小哲,你这甩手掌柜当的也太彻底了,以后除了签字什么都不管?”
沈哲忙掏出u盘:“喏,杂志社邮箱还没告诉我,只好先用这个带来了。”
苏薇眼睛一亮,上前一把抢过来。
“完稿了?”
除了向其他作者约稿,几位编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等待沈哲的新稿子,此时哪里忍得住,都从电脑前起身。
钟离也顾不上埋怨沈哲,稿件很快分发到每个人电脑上。
原来为了保证重要稿件不在发表之前流出编辑部,开始往往在小范围先审稿。如今在场的都属于新杂志的创始人,自然不需要提防,小也有小的好处。
“四十万字?”钟离楞了一下,“这可是长篇,你一个周就完成了?”
沈哲摇头:“哪有那么邪乎,上个月就动笔了,本来是为那个专栏准备的,现在只好用在新杂志上。”
“小哲,一天一万多字,你创作一直这么顺利?”苏薇好奇道。
“天赋异禀。”沈哲笑道。
几个人纷纷摇头,实在无法理解沈哲这种网络码字工加搬运工的创作模式。
“如果都是小哲你这样的作者,要编辑就没什么作用了!”魏主编感叹一声,现在有电话有网络,记得三十年前的编辑工作,甚至需要上门去催稿。
随后也不再多说,都把目光投向文字内容。
一看之下,眼睛就挪不开了。
因为开篇词就对编辑人员杀伤力巨大。
【风雷意气峥嵘,轻拂了寒霜妩媚生。叹佳人绝代,白头未老,百年一诺,不负心盟。
短栽花,长诗佐酒,诗剑年年总忆卿。天山上,看龙蛇笔走,墨泼南溟】
……
《白发魔女传》的主题是反抗和背叛。
与历史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背景融合,而是时代精神和故事精神的统一。
明万历末年,满清即将入关,大明王朝行将覆灭,处处都是扭曲的人性。百姓反抗政府、小官杀大官、奸佞杀忠臣……都代表着对正统意识的反抗。
关键要读的还是故事。
练霓裳反抗世俗,卓一航也反抗。
只是女主角在狼窝里长大,被师傅教成了仙子,男主角却是凡人。
凡人的反抗若是能成功,那就不是凡人了。
在沈哲的时空,练霓裳这个角色,已然可以和金庸塑造的杨过、古龙的西门吹雪、以及黄易作品中的婠婠,这些经典武侠人物形象并驾齐驱,而不逊色,尤其是经过林清霞演绎之后。
因为个性超强,因为至情至性,因为不在乎犯错,所以真实而又虚幻。
如果小说还有什么不足,在沈哲眼里,武功打斗套路一些。
不过在钟离这些只读过侠客小说和一部《龙虎斗京华》的人眼中,就是新奇,就是创造。
……
新编辑部静默无声。
似乎有人在咬牙切齿,鼠标都被抓出了声响。
沈哲看得好笑,就让他们慢慢读,看样子自己到旁边睡上一觉都没人发现。
房子本来就是装修好的,杂志社新创,自然不可能尽善尽美,但几个区域已经划分出来了。
整个杂志社目前只有一个编辑部,接下来还要招聘一些市场开发人员。
相对摆放着两个书架,上面都是几位编辑带来的书籍,因为连首期都没发行,大部分地方都空着。
沈哲随后抽出一本,找个地方也沉浸在阅读当中。
即使是专业编辑,读完四十万字也不是轻松的任务,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坐了一个人。
“苏姐,完了?”
苏薇不可思议的看着沈哲:“你是怎么写出这个故事的?”
“武侠加言情。”沈哲随口答道,其实他是没办法解释,梁师创作的初衷谁也不知道。
“嗯,”苏薇却点点头,“除去武侠和历史部分,也能算一部言情。”
“但主角练霓裳的个性,不限于言情,而是人格彻底独立,爱便不顾一切,散也是无比决绝。放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女性有这种性格,那是邪门歪道。”
“卓一航的软弱也不止言情吧,好像还有影射意味?”
苏薇喃喃道:“放在当代读到这部小说,就成了为女性代言,轰动是必然了……”
沈哲用手在她眼前晃晃:“苏姐,你不会看晕了吧?”
“去,我哪有那么脆弱!”
苏薇一把打掉沈哲的手,嗔怪了一句,咬牙道:“说,你怎么会以女性视角创作这部小说?”
沈哲笑道:“苏姐,从你的话,就能发现你是那种理智读者!”
“为什么这么说?”
这时就听魏主编的声音在一旁响起:“诗意邂逅并肩夜话,本该做一对神仙眷侣,却误打误撞黯然别离。小哲啊小哲,你怎么这么狠的心!”
沈哲对苏薇摆手道:“看到没,魏叔这种才是一般读者的正常反应。”
“魏叔,你这说法偏颇,他们并没有彼此背叛,这才是重点!”关心两个主角感情的,只能这么安慰。
魏主编顿足道:“优昙仙花五六十年花期,卓一航头发也白了!”
忽然他身后插进来一个声音:“活该,那个没用的男人,死了才好!”
三人都回头看,是雯雯,眼圈都是红的,于是一起说道:“雯雯,别伤心,让小哲把花期改改。”
“不可能!”沈哲直摇头。
“你敢!”
钟离读稿子就比较慢,几人注意到他的时候,还有好几回没读完。
只见他脸色木然,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电脑屏幕。
身后站了一群人,兀自不知。
第九十二章 坚决不订
“林叔叔,还没读完?”沈哲走到林远志身边。
林远志头也不抬:“第二遍。”说着,打开一个文档,在上面记下几段文字。
——“新世界”“江湖”
沈哲看得会心一笑,和他的想法基本一致。
五位编辑的读后感完全不同,关注的重点也不一样。
当钟离回过神的时候,雯雯问他印象最深的是哪部分情节时,意外听到一首词。
那首秦少游的《鹊桥仙》,梁师借卓一航之口出现在文章中。
沈哲曾经给林语菡抄过,当时差点被一句“又岂在朝朝暮暮”搞坏菜。
“小哲,你要是生在古代,肯定会史上留名!”钟离看着沈哲,好似看到一颗明珠掉进粪池,“一首桃花诗,一首鹊桥仙,当得诗歌史上前五之位。”
他以为是沈哲原创,所以发出这种感叹。
现代教育中诗词鉴赏也占一部分,但和古时早已无法相比,除非一听就忘不掉的诗词。
恰好这两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
整部小说是梁师感情最浓烈的一部,钟离偏偏最在意这首词,可见他的审美确实比较高级。
难怪对文学行业这么有爱。
“这部作品发表,杂志社肯定能站稳脚跟,武侠也深入读者的心了。”
钟离拍着沈哲的肩膀,豪情万丈:“放心吧,你要一直能提供这样的稿子,什么都不干,我们都没怨言……”
沈哲很想看看他们读到金庸时是什么表情。
魏主编他们几个却开始讨论优昙仙花的问题,据说有一种花叫优昙花,貌似年年开花。
“小说家言,你们还信以为真?”钟离好笑,回头道:“小哲,现在我们已经收到几篇质量不错的稿件,但还不知道刊号什么时间下来,发行时间就无法确定,稿费暂时采用预付的方式,你看怎么样?”
“行啊,免得一稿它投。”
趁着时间还早,钟离索性拉着沈哲开始商量今后一段时间的安排。
杂志内容有几位主编负责,但首期发行之前市场要先行,最急需的是有经验的市场部员工。
联系图书代理商,各大书店,甚至主要地区的销售摊位……
沈哲听着钟离有条不紊的介绍,一本杂志从约稿到读者看到,经过的所有程序,最后听到“明白了么”。
迷茫的摇摇头:“明白了。”
“……”钟离看他模样就知道还糊涂着呢,于是说道:“那我再说一遍。”
又说了一遍,问道:“这回该明白了吧?”
沈哲直接摇头:“钟哥,我知道了这些,貌似没多大用,直接告诉我该做什么不就行了?”
钟离想想也对,便道:“广告由我来,网上宣传还得靠你。”
沈哲恍然,除了状元身份,他在侠客界的名气还不如网络上大。
特别是《第一次亲密接触》还未连载结束。
“至少也要到论坛和上和读者说一声,不然我们做出杂志自己垫桌子啊,我怎么做广告,都不顶你去露个脸。现在知道了吧,如果是我做杂志,可能三五年连本地都走不出去,没人知道啊。广告就算铺天盖地,读者不一定买账,除非见到杂志真的喜欢其中的文章。”
“原来我这么重要。”沈哲笑道。
钟离无语的看着他:“你才知道啊,你是大老板好不好,你是大名人好不好?”
……
沈哲即使不算大名人,如今在网络上肯定是名人之一。
不过让一个网络小扑街,接受成为另一个时空名人的事实,要花点时间。
作为钟离口中的大老板,总不能交完稿子就溜之大吉,给他也安排了办公桌,登上说说号。
一大堆信息提示音。
“岛主大大,什么时间上线?”
“……岛主大人哪,这部小说不会没有结尾吧,读者会把论坛拆了的!”
都是那位版主胡子的留言。
最后一条信息赫然是半分钟之前的:“岛主爷爷,您可来了!”
沈哲看的哑然失笑,这位版主还挺有意思,回道:“可别,这么急,什么事啊?”
“啊,您全忘啦?连载的事啊,这都五六天没动静了!”
沈哲一拍脑门,这才想起前几天已经把最后三章码了出来,不过和林语菡逗了会闷子,忘记上传了。
这几天又忙着码杂志社的新稿子,脑子一乱就完全抛到一边去了。
文稿还在家里那台电脑上,再重新码一遍就太二了。
“不好意思,这几天赶另一部小说,在你们论坛连载那部已经完稿,稍等,一个小时后吧。”
那边发来一个松口气的表情:“只要不是半截文就好……”
太监人人恨,虽然还没这个说法。
“版主大人怎么称呼,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请教过。”沈哲随手打道,便准备起身。
“胡一飞,岛主叫我胡一肥也成,别人谁这么叫我跟谁急……”
沈哲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你叫胡一飞?”
“这个名字很奇怪吗?”
“哦,不奇怪,如果将来有机会,我一定用你的名字写一个剧本。”
——兴奋的表情:“荣幸之至!”
好吧,看胡一肥就知道对方是个胖子,如果变成御姐,看你什么表情。
和编辑部几人打声招呼,搭出租车飞快回到小区门口。
正好邻里几个半大小子拿着个足球,估计是找地方去玩,黄志俊也在其中。
看到沈哲,顿时就是一滞。
状元光环带给他们的压力还是不小,其实是家长们利用沈哲加上去的,和他本人无关。
读书多,加上心理年龄大,比同龄人面相成熟得多。
事实上现在除了沈林两家人和那帮老大爷,也不会有人见到沈哲,再当他是少年人。
和魏主编五十多的老头交流,似乎也没有障碍。
回到家匆匆进了书房,打开电脑,又检查一遍文中是不是有错漏之处,最后三章全部上传。
此时论坛上有无数人一直在等待。
上次连载的最后一章,轻舞飞扬的消失不知道牵动了多少网友的心,看看“说文评书”论坛的ip接入量,一天二十四小时保持在300万以上,就可见一斑了。
再次刷新连载版块的时候,新上传的章节马上就被发现了。
还有大大的“全文完”三个字。
二十分钟后——
整个论坛炸开了锅。
“什么,轻舞飞扬死了!?”
“我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把岛主拖出来打死!”
“同意!”
沈哲早就预料到这种情况,非常淡定的又发了一则消息。
“本人新杂志《东方》将于近期上市,具体日期另行告知,欢迎关注!”
网友们一愣。
“对了,岛主的那个专栏被关闭了,原来自己办杂志去了。”
“不订,谁订谁二!”
“坚决抵制,让他去死!”
“去死!”
第九十三章 筹备完成
可爱的读者一般不会抛弃钟爱的作者,除非被毒死。
更不要说如今的文学爱好者,长期被青春文学熏陶,充斥着大量文艺青年和文艺中年。
文艺是种病,病入膏肓的有很多。
“岛主写的很好呀,我最喜欢这种感觉,难道相爱非要在一起?”
“死亡给这段感情延续了生命!”
“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情感才是永远,其它承诺都靠不住!”
没救了……
凡夫俗子自然气得不行,可既然病入膏肓,药石难医,单靠辩论肯定没有丝毫作用。
网络上的事情,动不得手,也找不到人。
正要搬起显示器练手的时候,沈哲以桃花岛主的名义,正式的网络上公布新杂志发行的准确消息。
……
六月三十日,中海文联关于《东方》杂志的书刊号审查通过。
与此同时,杂志开始公开征文,体裁不限。
想要赶在七月一日发行首期杂志是不可能了,再说,时间还是有些紧张,钟离也没做好准备。
好在刚招聘的十几名市场部人员,已经踏上打前站的征程。
这方面钟离做了六七年总编,自然熟的不能再熟,用不着沈哲这位大爷插手。
只是美编雯雯一个人负责美工设计有些忙不过来。
沈哲有了麻烦,林语菡责无旁贷。
这是沈哲说的话,被林语菡丢了个大大的白眼,还是乖乖的去了杂志社帮忙。
一个月的时间,《舒克和贝塔》已经攒了40多集的画稿,林语菡越来越得心应手。全部交给沈哲,一次发给《少儿365》编辑部,三四个月不用为稿子发愁,笑开了甄奶奶几多皱纹。
至于林语菡能不能胜任美编的工作,沈哲从不担心。
除了几位长辈和沈哲面前,谁敢小看她,也是会被打脸的。
一个高考能以自身能力考出700多分的女生,绝对属于高智商少女,比沈哲强多了,他是bug。
虽然高分不代表高能,但至少能代表学习能力。
比尔·盖茨只有一个,马帅哥也只有一个,韩寒也只有一个。同样,考了高分最后变残的也不多。
真信了那话就惨了。
林语菡跟着雯雯学习了两天,不说能拿到编辑资格证书,打打下手轻松胜任。
沈哲有时候私下想,如果还是原来的自己,林语菡会正眼看他吗?
这个问题他当面问过两次。
当然同时向她描述了一番原时空自己的模样、性格、处境等等。
一次是林语菡高兴的时候,她说:不会!
一次是林语菡烦恼的时候,她不耐烦的说:会,走开!
然后沈哲就变得跟怀春少女似的,托着下巴听窗外蝉鸣,感叹道:人生没有外挂,就是悲剧。
印刷厂联系妥当。
运输车辆连司机雇佣到位。
甚至还有一家期刊代理商来了趟编辑部,不少书店也打来了预订电话。
这些都是依靠钟离积攒下来的人脉。
所以公司由最初的集资,变成现在沈哲坚持的独资,持股比例不变。
若不是有一个丰富经验的总编指挥,加上几位还算厉害的编辑,他自己恐怕连头绪都摸不着。
就在他感到轻松的时候,杂志社开了第一次选题会。
“收到多少稿件了?”钟离问。
魏主编马上说:“收到的可不少,毕竟一旦通过,我们的稿费采取预付的方式。目前通过审核的稿子,加上小哲的那部武侠,够我们首期连载的。”
钟离皱眉道:“太少,我们是周刊,间隔本就不长。”
“我和小哲商量了,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都用稿费预付拉住作者,不能单单依托他一个人的作品,这显然不是一家杂志社的长远之计。”
有的话没有说出口,但连沈哲在内都明白。
任何一名作者创作终会有才思枯竭的时候,失去顶梁柱靠什么支撑杂志正常发行?
这种论断杂志行业普遍认可,培养新作者大不易,需要投入和等待。
文联制度下,虽然出版过图书的星级作者稿费支出也要相应提高,但哪家都巴不得全是此类作者。
他们身后都跟着一个固定的粉丝群。
“那就……小哲,你再写两篇稿子凑一凑?”苏薇忽然看向沈哲。
沈哲一直坐在一旁听着不插话,他主要是作者的身份。
“我?”
钟离也笑道:“也行,我看你现在创作速度飞快,多写两篇应该不是太难?”
沈哲皱眉思考,问道:“需要几期?”
“大概三期吧,首期发行先给其他作者一些信心,相信投稿的会越来越多。”魏主编笑道。
看过沈哲的新小说,几位编辑信心十足。
看着周围的目光都盯着他,沈哲心头动动,想起一部电视剧。
那是原时空九十年代的一部系列喜剧,剧风调侃、幽默,还带有讽刺意味。各集故事独立成章,六位主演妙语连珠,也是发生在一个编辑部。
电视剧的名字叫做《编辑部的故事》。
现在新杂志社算上自己也是六个人,同样四男两女,除了年龄对不上,真有些共同点。
以他如今的笔力,经典写不出来,把经典台词改编成小说体差不多能胜任。
那部电视剧也是由王朔几部中篇小说改编。
现在再把电视剧改编成小说,抽取那些搞笑片段,对新杂志也有宣传作用。
如今国内杂志社的编辑,对读者来说还是很神秘的一个群体,不管真假,肯定能引起他们的好奇心。
……
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整理出一篇两千多字的文章。
拿到编辑部让苏薇他们一看,顿时整个屋子笑翻了,连林远志都指着沈哲哭笑不得。
“反正我这一辈子打小就不容易,胎里长慢了心脏缺损,长快了就六指儿。好不容易扛过十个月生出来了,一不留神能让产钳把脑袋夹瘪了。都躲过去了,小儿麻痹,百日咳,猩红热,大脑炎还在前头等着咱。哭起来呛奶,走起来摔跤,摸水水烫,碰火火燎。是个东西就能把咱撞个半死。钙多了,不长个儿,钙少了,罗圈儿腿……”
“唉吆,笑死我了!”雯雯边读边笑得不行,腰都直不起来了。
魏主编摇头失笑:“怎么可能有这么贫的人!”
苏薇道:“有啊,这不写着演员表的么,钟离饰演李冬宝,这话是我们总编大人说的!”
钟离对沈哲笑骂一声:“好你个小哲,竟然这么编排我!”
“那你们同意发不?”沈哲笑道。
“我同意!”雯雯手举得老高。
其他人都耸耸肩,同情的看着钟离,一脸爱莫能助。
“发就发吧,估计今后我们这几个人还可能跟着出个名,我看看都给你们安排了什么角色?”
“苏薇饰演戈玲,雯雯饰演牛大姐,噗……”
沈哲忙退后几步,以防小美编和自己算账,他也没办法,和电视剧对不上,既然恶搞就恶搞到底算了。
谁知雯雯还挺高兴:“牛大姐好呀,快人快语,我喜欢!”
“……”
第九十四章 又是一年七夕
对于十八岁到八十八岁的华夏人来说,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
——七夕节
《东方》编辑部经过全体商议,决定把首刊定在今天发行。
这么重要的日子,大老板沈哲却不在,林语菡也不在,只露了一面两个人就消失了。
没有人问原因。
只有林远志中间随口问了一句:“小哲呢,今天他都不在场?”
钟离哦了一声:“他有别的事情要做,晚点过来。”
沈哲虽然在《第一次亲密接触》中借阿泰之口,说出了一年中对女生三个最重要的日子,本人却不太敏感。
她的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节。
整年对她好,一旦把这三天忘记了,全是无用功,也不知真假。
之所以今年想起来了,是因为昨天在编辑部里,林语菡老是拿眼睛瞟他。
又不是真蠢,仔细琢磨琢磨就想到了。
免不了再抄首诗献上,倒是没有搜肠刮肚的困扰。
想吃烛光晚餐是不可能的,晚上两家人各回各家,只好安排在白天。
拉拉小手,墨迹墨迹,其它事脑补。
……
“轻舞飞扬”群——看名字就知道是沈哲的书迷群。
“唉,大家都在不,今天岛主的杂志发行,你们订吗?”
“这还用问,首刊唉,说什么也要订啊。”
“这话有道理,不管新书怎么样,首刊就有纪念意义,我也去订一本。”
“唉,我在西北地区,不知道买不买得到。”
“你就别想了,新杂志社也没有那么强的发行渠道,可以直接向杂志社订购,让他们邮寄。”
“还是你们先吧,好看的话告诉我。”
不一会儿,陆续又有几个人上线。
“没买《东方》的赶紧去,晚了后悔死你们!”
“怎么个情况?说说呀先。”
随后,一张图片发到群里:“内容就不发了,岛主不找我,自己也过意不去。”
“吆,是岛主亲笔题的刊名,他的字体我认识。”
“封面风格也不错,挺稳重的,还以为岛主闹着玩呢,看来是想认真做本刊物。”
一人发急:“我买不到怎么办?谁帮帮忙,多买一本,我给他寄钱。”
“咦,你不是‘阿泰的恩师’么,说谁买谁二的不就是你吗,怎么,你要自食其言?”
“……靠,这几天气晕了,女朋友被感动得一塌糊涂,非要看首刊,惹不起,二就二吧,哥认了!”
“得,冲这话帮你一次。”
受限于发行渠道,《东方》首刊无法达到国内每个城市,三天时间也只在附近的十几个行政区能买到。
相信随着总编亲自指挥的市场部努力,情况会越来越好。
中海市和江南一代是重点区域。
一场名为“魔女”的风暴,像病毒感染似的快速蔓延。
……
《白发魔女传》是梁师少数开篇就夺人眼球的作品。
用原时空网络小说行话来说,就是无敌流,玉罗刹首次出场就是绝世高手。
朝廷命官、武当门人、大盗来袭,环环相扣。一系列烘托手法之后,玉罗刹练霓裳一出场便废了三个剧盗。
【厅中群盗呆若木鸡,有几个更是面如死灰,瑟缩一隅,动也不敢动。】
单是这种威势就让读者汗毛乍起、心惊神摇,似乎看到了一个前所未见的江湖世界。
而“凉秋九月,北地草衰,有一行人马”这种铺陈的叙述手法,已经和金庸很接近了,阅读感很舒服。
这一天是属于年轻人的。
浪漫餐厅、电影院、各大城市广场……几乎都是成双入对的身影。
江南市是《东方》杂志这次宣传最重要的城市。
景苑广场——
傍晚时分,东北角有家移动报刊亭。
报刊亭外侧新贴着一张人物海报,上面是位素描女子,黛眉柔肤,标准的华夏美人,引得路人驻足的却是女子一头银丝。这是沈哲的创意,林语菡的手笔,雯雯小美编合成,钟离的市场部推广的。
老板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胖子,正拿着一本杂志埋头阅读。
“老板,这张海报是什么?”女孩挽着男友的手臂,也忽然被吸引了注意力。
老板头也不抬:“自己找找吧,摊上有……”
女孩翻来翻去也没找到海报上写的《东方》,又问道:“老板,没有了吧?”
“那就卖完了,等下期吧。”
女孩有些不乐意,忽然看到老板手中的杂志露出刊名:“你手里不是吗?”
“这本不卖!”
“我们去那边找找,岛主的新书还是武侠,你不是不喜欢读吗?”男友道,他们都是网络粉丝。
“我喜欢这张海报……”
不管什么原因,在钟离的指挥下,手拿奖金的市场人员把广告贴遍江南市大小销售终端。
买到杂志的读者全部瞠目结舌。
以往的侠客小说中,女子等于道具,动辄妻死家灭,是激发主角报仇雪恨的动力,女读者自然嗤之以鼻。
当一个“杀人魔头”变成女性后,立场马上反过来了。
特别是这位玉罗刹脾气刁钻、削人手指,含笑间毙敌,出场短短一回便得罪了黑白两道。
不得不为她今后担上一份心。
……
“东方杂志社吗,我们这里加订二十本,赶快送来!”
“我们是博文书屋……”
编辑部内刚开通的三部电话此起彼伏。
沈哲此时正拿着一本杂志在读。
——《江湖》
这是前几天钟离交给他的,上面连载着侠客大家司马鸣风的《大漠》第五部。
和林语菡回到杂志社后,大家都在忙着接催订电话,他倒开始清闲了,拿起来又读了一遍。
只有开头大约两万多字,初读的时候就发现有些问题。
太冒然了,系列主角本来背景设定在西部一带沙漠地区,到这一部忽然救了个官员回到京城。
后续情节暂时还没有,先放一边。
自从沈哲提出武侠概念以来,几位主编都不自禁的以南方两家侠客杂志为假想敌,沈哲不以为然,但也没有多说什么。随着作品越来越多,他们自然会明白两者的差别有多大。
钟离兴奋的走进来,看到沈哲:“小哲,猜猜,销售情况怎么样?”
“一百万?”
钟离傻傻的看着他,挑挑拇指:“你比我还敢想,这是首刊,你就不怕滞销?”
“应该不会太惨,侠客读者不是差不多都知道了?”沈哲道。
“其它地区迟点,我们市区九小时已经破十万!”
沈哲笑道:“这里可是我们的大本营。”
魏主编正好路过,笑道:“总编,你向来都是百万级,这回太保守了。”
按这个数据预估,首刊超百万是肯定了。
“没关系,这才是第一天,我马上联系印刷厂加印。”钟离揉揉凌乱的头发,这几天最忙的就是他了,“我估计首期成为百万级畅销期刊没问题了。”
“武侠读者的封闭性和小哲的号召力!”魏主编断言。
第九十五章 魔女风潮武侠确立
“我糊涂了,岛主这本小说为什么要描写这样一个女魔头?”
“喜欢女强人的朋友有福了!”
“不喜欢,不过玉罗刹出场那段看的起一身疙瘩,写绝了,可见岛主创作水平又上涨了。”
《白发魔女传》前两回主要是两位主角的出场描写,读者中评论不一。
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这样的女主更能讨得女性欢迎。
三天后,销售数据反馈到钟离手中,《东方》首刊分三次印刷的150万册售罄!
编辑部一片轻松的氛围,此时正在讨论司马鸣风那部作品。
“前四部一直刻意模糊了真实朝代,但这一部开篇就交代故事发生在明朝末年的京城,我看这位大家也是受到《龙虎斗京华》的启发,准备让角色都参与到历史真实事件中去。”武侠主编林远志一针见血。
几位主编都看沈哲,有些担心,武侠最大的弱点或许就是发展时间太短。
沈哲摇头道:“林叔叔,不用太在意,只要不是抄袭,欢迎模仿。”
几位武侠宗师的作品还怕人模仿?
七月十五日,《东方》第二期发行,急于搞清楚女魔头真相的读者在数个行政区掀起抢订。
由于首期销售情况良好,又有三家代理商找上门来。
最让钟离高兴的是,发行两期杂志便开始有广告商闻到味了,只是主动联系的客户产品与杂志定位不符,和沈哲商量后委婉拒绝,但至少说明新公司已经走上正常轨道。
发行当天下午,沈哲挂在电脑上的说说号就闪烁起来。
现在说文评书论坛因为他的一诗一文,几乎成了个人展示平台,连粉丝都转移了阵地。
“沈哥哥,我爱上玉罗刹啦,怎嘛办?”沈哲口水差点喷到屏幕上。
怎么又多了个称呼?
“前两回还没搞明白,原来仙子变魔女是有原因的。”
“唉,我正在侠客协会的群里聊天呢,里面炸锅了,我看早晚得闹掰!”
“怎么个回事?”
“还不是司马新书和岛主新书闹的,非要分个优劣。”
“刚开头,至少情节展开再说吧?”
沈哲把帖子简单浏览一遍,发现读者对练霓裳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
……
这主要是因为第四回末背景的交代:【卅年情若梦,石壁留经】
练霓裳遇见天山派始祖霍天都的弟子岳鸣珂,两人一番交战,却道出一则秘辛,也是一桩孽情。这岳鸣珂便是《龙虎斗京华》心如神尼的祖师晦明禅师,两部作品时间线相互重合。
原来练霓裳也是有师尊的,正是霍天都的妻子凌慕华。
霍凌夫妻二人俱是剑术行家,在峨眉山结庐隐居,做那神仙眷侣。却不料凌慕华极为好胜,常常不服丈夫。
霍天都费半世心力搜罗各派剑谱,潜心穷研,豁然贯通,独创一家武功。
随之,玩笑般向妻子炫耀。
不料凌慕华带着剑谱不告而别,留下一句话:你能独创一家,我也能,二十年后比过,看你强还是我强。
夫妻间一句玩笑,酿成偌大悲剧。
霍天都遍寻妻子不到,心灰意冷,不愿再回故居。于是在天山北峰钻研天山剑法。三年后收得弟子岳鸣珂,尽传所学,便是后来的天山派祖师晦明禅师。
此次岳鸣珂下山,是听到武林朋友传言,前来专程寻找练霓裳,探寻师母下落。
此时凌慕华练功走火入魔已逝去,但所创立的剑法却传给了练霓裳。
两门剑法一正一反,俱传后世。
其实凌慕华早已后悔,午夜梦回,滴血写字。
“昨夜群狼饿嗥,余仗剑出洞,忽闻女孩哭声,驱散群狼,在狼窟中,发现女孩,身驱赤果,约三四岁,见余来惊恐万状,跳跃如飞,发音咿呀,不可辨识,噫,此女孩乃群狼所哺,岂非异事。”
这便是练霓裳的出身来历,是被群狼养大的。
凌慕华遂收其为徒,去其野性,培其根元,授其武功,取名练霓裳。
……
“呜,好可怜,难怪养成那样的性子……”
这是女性读者的普遍心声,加上凌慕华师徒二人要强独立的个性,真个难以自拔。
沈哲的青春和武侠两个书迷群体正式合流。
随着时间推移,网络讨论热度迅速白热化,钟离又在各家晚报放了一拨广告,虽然花钱不少,但有沈哲这个小财主后面支持,一切都很值得。
当最终销售情况传回,看着350册的数据,《东方》编辑部一片欢呼。
一家新生的杂志社,只靠两期,便一跃达到中型规模,国内业界寥寥几家,剩下就靠积累了。
……
孙长卿封笔,不过一直关注着沈哲的动向。
看完四回连载,哈哈大笑,思考一阵,开始动笔写评论。
评论随即在《南方周报》发表,孙长卿盛赞了桃花岛主的新作,把以往所有侠客小说,包括他本人的几十部作品,甚至沈哲的《龙虎斗京华》在内,统称为“小学生习作”。
“侠客已死,武侠当立!”
文中引用了沈哲那次访谈中说的一句话,洋洋洒洒数千言,在侠客界引起轩然大波。
这是武侠第一次得到专业人士公开承认,以孙长卿的身份,这篇评论对侠客爱好者的冲击很强。
第二期发行第四天后,钟离再次通知印刷厂马上加印50万册。
这位一向极有魄力的总编,最近十天反而被魏主编说了好几次“过于保守”。
司马鸣风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也不会敏锐的发现沈哲第一本武侠受欢迎的原因,立即在自己的新书中骤然改变背景设定。
但是文采和梁师差着几个等级,单就取每个章节名的水平就没办法赶上。
【灯火阑珊,中年心事浓如酒,暗香浮动,少友情怀总是诗】
【月冷京华,卅年一觉江湖梦,秋寒塞外,万里西风瀚海沙】
很多原时空读者知道出处的诗句,华夏人都没见过,一概归于桃花岛主原创,毕竟有桃花诗垫底。
“小哲,你快开学了吧?”钟离抽空问道。
“对了,钟哥,正要和你说这事,最近我就不到编辑部来了,我妈已经有意见了。”
钟离笑道:“过段时间去燕京,一样见不到你。”
沈哲无奈:“就是因为这样,才想让我呆在家里,现在杂志社算是走上轨道了吧?”
钟离点点头:“我们这家新杂志社业内开始争相讨论了,不过想复制这种模式,可找不到第二个岛主!”
沈哲笑笑不语,想了一会,说道:“开学还有十几天,我再赶出一部三十回左右的武侠,已经完成了十回,足够连载半年了……对了,钟哥,那篇编辑部的文章反响怎么样?”
“哈,这事啊,我们几个也跟着出名了,很多读者来问怎么应聘编辑呢。”
沈哲笑道:“这是好事啊,基层编辑缺口很大。”
“除了基层编辑,广告部也要成立了,还有后勤部门,将来也不能一直雇佣别人。”
沈哲微微颔首:“这些都是钟哥你的事,我要去做大学生了!”
“你这是偷懒……”
第九十六章 记者的节操
按录取通知书上所说,报到时间是七月二十五至八月一日。
还有十来天的时间,码出二十回任务还是不轻,每天都要三四个小时。
这部作品是由纳兰明彗引出,就要提一提梁师的癖好——万千词人,偏爱纳兰。
华夏没有出现纳兰性德这位词人,原时空却是鼎鼎大名。
特别是纳兰热简直无法理解,起始于清末王国维《人间词话》中“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发扬于梁羽生在武侠作品中对纳兰词的引用,流行于某80后女作家。
当时若是把李白诗和纳兰词结集同时出版,前者可能会输。
最奇怪的是,大部分粉丝能说出纳兰词中的某一两句,却很少全背。
流传最广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一首就更有意思了,诗的名字《木兰花·拟古决绝词柬友》。
这是一首和知己友人来往唱和的诗。
用男女爱情为喻,说明交友之道也应该始终如一,女子的口吻是一种摹拟。
如果是玻璃,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沈哲还记得曾经看过一个帖子,说的就是这首词,纳兰黑被纳兰粉围攻的惨不忍睹。
搬出理由最多的就是王国维的那句评语,然后说你根本不知道纳兰多么深情,多么伤心欲绝,纳兰性德知道估计会杀人。
不过梁师对纳兰词是真爱,甚至爱词及人。
以张丹枫之名写完“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俗流”还不过瘾,到《七剑下天山》中,干脆让纳兰容若真身上阵,演绎了一段真实的传奇和忧郁的情怀。
“满州贵族,自有罪孽,可是不见得在贵族中就没有清醒的人。”
纳兰容若是满洲贵族,几位主角本就在为覆灭满清四处奔走,梁师还不忘在书中为他辩白一二。
咳,扯太远了。
沈哲准备的是《龙虎》始,经《白发》《七剑》,《云海》终,整整一个梁氏江湖。
红油添香的待遇没了,林语菡还要去杂志社帮忙。
母亲杨欣已经开始为儿子准备个人物品,什么内衣、牙刷、水杯的,每天都点上好几遍。
两家人也开始亲热起来了,好几次见到母亲下班时间在门口和黄阿姨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杨欣看着儿子,好像手中什么宝贝要飞走了。
“妈,离别情绪酝酿的早了点。”
“就会贫嘴!”
日子好像再次恢复了平静,直到七月二十日,沈哲正和母亲吃饭的时候,接到钟离的电话。
“你被老师点名了。”
沈哲放下筷子,怔道:“我高中毕业了,哪来的老师?”
“是燕大老师,上华夏网看看,你报考的是文学院吧,一位教授点了你的名。”
挂了电话,沈哲吃完饭,连忙去书房电脑查看。
一则新闻高高挂在首页前十位的地方:燕大教授批评最强状元,称其已入歧途。
内容也说明了记者采访经过。
这是发生在汉学研讨会上的一幕,所谓汉学研讨会,便是研究古代文章典籍的国内学者,每年聚在一起讨论研究成果的一个会议。举行时间不定,以汉学研究会成员空闲时间来安排,今年却放在了七月。
国内新闻上有一定的关注度。
这么高端的一个研讨会,按理说怎么也牵涉不到沈哲这个小虾米。
但是散会后,参加会议的燕院古代文学教授温方伦,和一名研究会成员的对话被记者听到了。
“你们燕大今年可招到一个好苗子,全科满分,史上未有啊!”
温教授不以为然:“天才也需要雕琢,他本人的《伤仲永》不也说了吗?”
“这正是我们羡慕的地方,可惜每年最优秀的考生被你们燕大搞去一大半,何其不公!”
温教授摇头道:“这是学生本人志愿,何来不公?”
那名教授摇头不语,忽然笑道:“说起来,你们那位岛主学生挺能折腾,我那孙女都是他的书迷,最近迷上一部什么魔女的小说,我看了看,不忍卒视。和那篇古散文比起来,就不像是一个人的作品。”
温教授眉头皱得更紧:“我也听说了,搞的什么武侠,这么下去,迟早误入歧途。”
“那就看你们燕大的教育水准了……”
高考热潮尚未退去,有关沈哲的新闻偶尔还很受关注。
更不要说创办杂志,发表《白发魔女转》了。
即使看见书名不去读,至少也有个印象,传到各大学院教授耳中也不奇怪。
那番对话其实没什么。
但是被记者听到就不一样了,来个掐头去尾,再来个断章取义,一则劲爆新闻就出炉了。
沈哲不知道具体对话,只看到新闻报道,还以为未来老师真的对自己有了恶感。
“唉,最下流的侠客和最高端的汉学,在他们眼中可不就是歧途么。”暂时放在一边,等报到后见到那位温教授,再慢慢化解这事。
第二天母亲竟然从电视上也看到新闻,沈哲就不能无视了。
“这还没开学呢,怎么先把老师得罪了?”杨欣气冲冲的质问儿子。
沈哲无奈:“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杨欣倒开始担心起来:“儿子,那到学校人家会不会找你茬,毕不了业什么的?”
“妈,您把老师们想的太邪恶了,有些坏老师不能正好让我遇上吧?”
对于国人某种心态,沈哲也有些无语。
同一个人,公布分数的时候疑似遭遇不公,很多人为他鸣不平,如今也是疑似被质疑,又开始瞎起哄。
华夏网的新闻被十几家大小报刊转载,对沈哲比较关注的中海本地电视台也插了一脚。
怎么处理这个事,沈哲一时间也没什么主意。
他又不是河蟹大神,有能力全国范围屏蔽一切不利新闻。
给钟离又打了个电话,谁知钟离听上去非常高兴,负面新闻也是一种营销手段,听的沈哲眉头直皱。发现钟离这个人如果到娱乐圈发展一下,估计也很有前途。
晚上父亲下班回来,皱眉问:“小哲,得罪燕大老师怎么回事?”
“爸,怎么您也知道了?”沈哲呆了呆。
“能不知道么,单位好几个人问我,我也糊涂着呢!”沈明诚脸有忧色。
沈哲只好安慰道:“没事,这是媒体惯用手段,不知道从哪里听个只言片语,就过度放大报道。”
“真的没事?别影响你的学业。”
“放心吧。”
回到书房,沉思一会,他还不是娱乐明星,要是整天有记者追着拍脸,日子没法过了。
上燕大官网查了一下那位温教授的资料。
六十七岁,文学院在职古代文学教授,汉学研究专家。
“汉学,汉学……”
第九十七章 有所思
午夜——
窗外隐约传来城市的喧嚣,父母都已经休息了。
沈哲靠在床头,抬头盯着天花板,思绪也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身旁摆放着四套书籍,看起来被无数次翻阅过,书脊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沈哲抹了把脸,摸摸头发,刚冲了凉,暑期的天气很快就把水分带走了,随即视线一转。
右手无意识的从四套书上拂过——《孔子》《孟子》《朱子》《王公》
这应该是他最熟悉的几本书了,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幼小的他就缠着母亲到书店买了回来。
记得当时,连父亲沈明诚都摇头无语,认为他是胡闹。
后来看他确实读得懂还大为吃惊,幸好不是那种爱炫耀的父母,否则儿童天才之名早到手了。
意识到重生后,完成文学梦是小扑街自然而然冒出来的想法。
但文学根本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只是通俗文学这一概念的厘定就充满矛盾,商业价值?市场化?娱乐化?
拿被尊为通俗文学第一人的张恨水大师来说,就是他这个网络写手望尘莫及,想都不敢想的。
因为历史上某些人物和事件的变化,华夏文化也随之演变。
文道一事,最高端的肯定还是那些思想巨著。
这个华夏没有《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也没有《诗》《书》《礼》《易》《春秋》。却有上面四本典籍,其中唯一同名的《孟子》也和原书不同,不过思想内核差不多。
四本典籍给这个华夏注入了灵魂,孔子、孟子、朱熹、王阳明也被尊为四圣。
当然,还有写出《红楼梦》的老曹。
虽然网络写手的身份不太入流,好歹也是写文的,到了新世界,怎么可能把如此重要的典籍忘至脑后。
这些年闲来翻阅,仔细研究,书都快翻烂了。
里面囊括了四位圣人的话语和所有著作,几乎可以代表全部华夏儒学,构建了整个民族文化。
和原时空一样,儒学生命力超强,它就是个坑。
谁都能往里填点东西,除了孔子外,填的最好的成为圣人、亚圣,灌毒的被称为妖孽。
只是现代科学这个东西出现之后,儒学同样被人怀疑是否已经不适合当代潮流。事实上,沈哲的时空由于国家遭受欺凌的时间更长,自卑情节搞出的思想混乱比这里严重得多。
只是没有出现另一位圣人,再牛叉轰轰的把科学也填进儒学的坑。
明末三大思想家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有了苗头,可惜很快被满清铁蹄碾碎了。
尤其是满清统治集团把理学阉割后,用于腐化人民。一句“存天理灭人欲”遭到多少唾骂,被男权者利用压迫女性,其实也不是朱熹发明的。“灭天理而穷人欲者”早已有之,指泯灭天理而为所欲为者。不控制私欲,破坏人家夫妻关系,肯定不对。
圣人的思想都是同源的。
科技也造成工业污染、疾病流行等很多坏处,但不能说科技本身是坏的,都是人用坏的。
虽然典籍的叫法不同,但四书成就的四圣,思想成果还是基本相同。
也许最可惜的,就是西汉时期没有出现戴圣此人,随之,他收录、编纂的《礼记》肯定也没有。
这部著作也叫《小戴礼记》,原时空的四书有两部都出自它——《大学》和《中庸》
《大学》为四书之首,朱熹说:“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可见,这篇文章是研究儒学的入门读物,相当于总纲。
对儒学感兴趣的华夏人来说,非常重要。
但却没有出现。
所以华夏当今的四书更加晦涩难懂,而现代教育下,学生又没有太多精力去钻研。
不过研究这些学问的依然掌握着传统话语权,即“汉学研究会”。
华夏人没什么感觉,沈哲却知道这个名字并不是那么合适,它不能体现全体国民精神。
原时空叫“国学”就比较好。
所谓国学,便是先秦文化的生发,囊括诸子百家之学。
……
沈哲晚上特意花了几个小时,浏览了最近两天媒体上关于他的新闻。
除了对父母造成一些困扰之外,对他本人没有太大影响,但那则报道引发了另一波评论。国内民众对他这位高考状元是很关心的,蓦然有位老师出来批评,难免认真审视一番。
主要是媒体和民众的议论。
真正的学术界倒没有过多关注,因为沈哲至今没表现出学术倾向,也没任何有分量的著作问世。
只有一篇《伤仲永》在教育界引发了讨论。
至今尚没有结果。
大牛们也对十几岁的高中毕业生不抱多大希望,即使再天才,他们见多了,沈哲顶多稍微特殊一些。
刚才仔细想想,沈哲也有些瞠目。
发现自己搬运的几部作品,格调呈下滑状态。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到《那些年》《第一次》,下滑一次,再到武侠,在华夏学者眼中已经是下九流了。
他们连评论都懒得,至今只有一个位够分量的人物发表过一篇评论。
还是孙长卿这位侠客大家,跟同行捧场似的。
此时大约夜半两点,沈哲丝毫没有睡意,脑子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事情。
常言道:人生在世,名利二字。
沈哲一直以为自己来到异时空,抱着游戏的态度,金钱有外挂,俯拾皆是,好像什么都用不太在乎。
今晚忽然发现,他不但没有逃脱利的纠缠,对名似乎也有些隐隐渴望。
“也是啊,真正能逃脱名利束缚,就达到了至善之境,那叫圣人。再说,圣人已经得到了最大的名,虽然以他们的境界,或许也不在乎。”沈哲苦笑。
任何行业都有那么一撮人,他们掌握着话语权,努力变成这类人,便叫成功人士。
文道上,国内这撮人叫汉学研究者。
“有状元光环,《伤仲永》buff,也能叫两声了吧,希望你们不要太吃惊……”
夜深深,沈哲提拉上拖鞋,起身再次去了书房。
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敲下一行字。
“答温方伦老师……”
此时,窗外没有任何异象,一片平静。
即使中海这样的超级大都市,人们在这段时间也大都陷入了沉睡。
文章很快完成,沈哲仔细检查两遍,没有任何错字,马上发到钟离的加密邮箱。
“钟哥,我想这篇文章发表在新一期杂志上……”
发送后,沈哲摸摸下巴,思绪又飞了。
“不知道那丫头做梦了没有,该会梦到我吧,可能还会流口水!”
第九十八章 市井民间
不管文联和文学人士是否愿意承认武侠地位,都不能阻挡民众的喜爱。
《东方》第二期发行第五天——
一位穿着清凉的二十来岁女孩匆匆走进一家书店。
这是博文书店在中海的最大分店。
现在是上午十点左右,女孩看上去风尘仆仆,额头布满汗珠。
闯进书店后,也不去书架和摊位上寻找,而是来到柜台前急问道:“《东方》在哪里,给我来一本!”
书店营业员也是两位女子,闻言轻轻笑道:“小姐,《东方》没了,你看……”
说着,一名营业员指指店内选购图书的十几位顾客。有男有女,正在海量的图书中间随意踱步,却没有挑选任何一本的意图,其中还有一位抱着婴儿的年轻妈妈。
女孩掩嘴吃惊道:“他们也是……”
“你猜对了,”营业员笑着说,“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来买这本杂志的,我们已经催订两次了。不过听说今天发行方会再送来一批,要不,你也等等?”
女孩颓然:“我跑了好多家了,都说你们书店最大,可能还有剩余,原来也卖光啦!”
“没办法,岛主是我们中海人,支持的人多些。”另一名女营业员呵呵笑道。
“才不是,我是要看玉罗刹!”
女孩有些无奈,掏出纸巾擦擦汗,也加入了等待的人群。
……
电脑用户的指数增长,给新杂志的宣传提供了最便利的渠道,特别是沈哲的读者群相对集中在一个论坛。
“我靠,我显然是个男人,怎么反而更喜欢女主角?”
“同意,但我就想知道玉罗刹是怎么被狼养大的,岛主是胡写的吧?”
“唉,要是小时候被狼叼走就好了!”
“……你敢当着妈妈说吗?”
“呜,你们欺负人,我家在西南,跑了十几家书店都说没有!”
“那你就只好温习一遍岛主上本书了,可惜首刊你没买到,等我看腻了,双倍价格卖你如何?”
“……太黑了吧?”
“你没算邮费!”
“哦,这么说还行,给我留着啊。”
胡子版主坐在电脑前,视线却投在手中的杂志上,没有关注论坛上的内容。
看到紧张处,口中发出丝丝吸凉气的声音。
【玉罗刹喝道:“你若然自己知罪,我就免你的罪,你过来,把你的把兄杀掉!”】
“唉吆我的妈,真够狠的,我喜欢!”
忽然屏幕似乎抖动一下,一旁的音响发出一阵刺耳的怪叫。
胡子被吓得“砰”的一声,腿撞在桌子上。
气急败坏的通过语音骂道:“小四,你特么的再敢侵入我电脑,到你家找你算账!”
“去你爷爷的,果然在呢,给你发十几条信息都不回,搞什么呢?”
“在看岛主的新书。”
“看完了吗,我去,昨天我就读过了,还梦见我吃奶的时候就被老虎叼走了!”
胡子咧咧嘴:“……你牛,要不被拉出来,我跟你姓!”
“看我给你发的数据,今天的访问量正式突破500万大关,胡子,要不要见面庆祝一下?”
“让你到燕京你不来,我生意走不开。”
“话说岛主要去燕京读大学,你是地主,不接待一下?”
“还用你说?早准备好了!”
“那我今年找时间去趟燕京,一直对你到底是不是胖子抱怀疑态度,这次要仔细检查!”
……
与此同时,网络上还有很多书迷群也在热烈讨论。
“咖啡伴侣”说说群——
“《东方》首刊还有多少人没买到?”
“我……”
“还有我!”
瞬间几十个发言冒了出来。
“这么多?那就没办法了,我排队排了三家书店,跑了七家报刊亭才买到十五本,不够分啊。”
“哦,那我就不要了,我是看岛主新杂志的份上支持一下。”
“嗯,那正好,不过提醒你,岛主新书虽然是武侠,以我阅书无数的如电眼光,也是一部言情。”
“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武侠本就是岛主创造的,再创造一个言情武侠有什么不行?”
“那我也要!”
“晚了,你话都说出来了,已经超过二十人私聊我了。”
“呜……”
……
司马鸣风手边同样也放着一本《东方》杂志。
此时却在通电话。
“司马,还要做出更大的改变啊。”
司马鸣风无语,视线落在一旁,皱眉道:“书已经完成大半,如果大修还不如重写,从这几期效果看,对你们杂志销量提升也非常明显吧?”
“司马,部分原因要归功于你那个协会大力支持,再说,已经出现下滑趋势了。”
司马鸣风想了想:“这样吧,和那小子一样每期两回,随后开始下一部连载,这是我最大让步了。”
“那好吧,好好准备。”
司马鸣风放下电话,拿起杂志又看了一遍,喃喃道:“又换个姿势……”
模仿一次就很丢面子了,还要再来。
……
《东方》编辑部——
今天大家来的都很早,昨天总编钟离就安排好了今天的任务。
突然收到沈哲的邮件。
打开一看,钟离就呆住了。
他虽然是商业学院毕业,但至少也读过初高中,受过国文教育。一直做的也是文化行业,对传统文化和古体文学了解也不少,但读到沈哲这篇文章也有些瞠目结舌。
马上打印了五份,把几位主编叫过来,一一发给他们。
然后编辑部就陷入了诡异的平静。
只有美编雯雯忽然咦了一声:“这是小哲写的?读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魏主编脸色涨红:“什么很厉害,这是大道之音!”
雯雯弱弱道:“啊,有那么厉害?感觉还没有《伤仲永》好呢。”
“哎呀,小丫头,真是什么都不懂,《伤仲永》算什么,啊,不对,那个也很好。但是绝对比不上这篇文章,别看只有两百来字,绝对会震惊全国!”
说着,激动道:“五百年必有圣人出,没想到让我见到了!”
其他人虽然也脸色不对,却不像魏主编这么明显。
钟离最先平静下来,微微摇头:“老魏,太过了,现在很少人在意这个,最多震惊那些学者和专业师生。受过一定教育的可能会觉得很不一般,普通人看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魏主编缓气道:“也对,是我想当然了,现在毕竟不是古时。”
说完又摇头:“不过时间越久,绝对会被越多人明白,我敢肯定!”
苏薇道:“记得那两首诗,说他生不逢时,现在看来更是这样,怎么会去研究那么枯燥的东西?”
众人都看向林远志。
林远志木然道:“这我也不知道……”
第九十九章 七剑完稿奔赴燕京
【已惯江湖作浪游,且将恩怨说从头,如潮爱恨总难休。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瀚海云烟迷望眼,天山剑气荡寒秋,蛾眉绝塞有人愁——调寄浣溪沙】
七月二十七日傍晚——
沈哲在文档上敲下《七剑下天山》最后一回,正式完稿。
感叹道:“梁师或许真是个多情人儿……”
正如某位网友所说的,既是武侠又是言情,几乎所有的作品当中,梁师经常借角色之口,发出“道是无情却有情,情到深时情转薄”的感慨。
但《七剑》一书依然算是比较特殊。
因为它是模仿之作。
模仿的对象就是原时空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名作——《牛虻》
主人公之一凌未风是仿照牛虻的形象而塑造。
牛虻漂亮小伙,身遭巨变,可怕丑陋;凌未风少年俊美,再出江湖面上两道刀痕,十分难看。
牛虻原名亚瑟,后被捕入狱,遭女友误会,伪装投河,得了一种突然痉挛的怪病;凌未风原名梁穆郎,也被捕入狱,遭女友误解,伪装投江,一样得了会昏厥的病症。
牛虻无畏、刚强,对敌冷酷;凌未风坚贞、正直,对满清鹰犬决不手软。
还有不少地方两位主人公都非常相似。
另外,《七剑》中还有其他人物,也仿照了《牛虻》中的角色而塑造,包括部分情节。
不过整体来看,梁师也不是一味模仿,而是在作品中加入了浓重的东方元素。
凌未风遵循武林规矩,尊师重义,一言九鼎百折不回,这是鲜明的东方传统文化色彩;而牛虻带着些嘲弄讽刺的玩世不恭态度,对待情和欲也有些随意,估计梁师这样人是看不惯的。
唯一不同的是牛虻被狱中杀害,凌未风成功越狱。
这没办法,梁师如果把凌未风搞死,估计当时的武侠读者会把他搞死。
所以原时空有一种说法——《七剑》是中国式牛虻
从这句评语也能看出,毕竟是模仿之作,尽管手法翻新,依然没达到“羚羊挂角、了然无痕”的境界。
对于先发《七剑》,还是先发《白发》,沈哲也一度也很纠结。
因为两部作品放在一起有些拧巴。
前者创作在前,而时间线在后;后者艺术手法更成熟,但故事发生更早。
那天和黄阿姨随口说了几句,算是帮着下了决定。
最近码字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个想法。
梁师对于《七剑》这种创作手法,似乎给沈哲一个提示。
某些西方世界未出现的经典文学作品,是不是也能东方化呢?想法产生就一直萦绕在脑海。
他毕竟还算是华夏人。
目前尚没有细思,感觉是一个方向,对他很重要。
最后想了想,还是发到了钟离的加密邮箱,以他的为人,应该会首先给林叔叔审阅。
……
杂志发行还算顺利,但整个杂志社目前还是半残。
底层编辑招聘也在进行,最先入职的两位实习美编已经参与工作,林语菡回来开始准备行李。
杨欣接过沈哲递过来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公司证明,默不作声保管起来。
随着沈哲离家的时间越来越近,她话越来越少。
时常斗嘴为乐的母子从来没有分开过,自然心情很不好,沈哲也没什么办法。又想让读书,又想让陪在身边,没见过上大学能带着家人的。
沈哲曾经数次提议过,在家里养条小狗,母亲一直坚决反对。
后来父亲沈明诚无意中说起,母亲年轻时养过一只小狗,不过没几年就死了。
正常,狗类寿命本就不长,投入太多感情,注定伤心,所以某些爱狗人士都是一群伤心人。
没有刀子嘴,倒有豆腐心。
只是,不会是把我当成小狗养的吧?沈哲有些怀疑。
“要是能给她生个孙子就好了。”
后脑勺一痛,就听身后林语菡气道:“生你个大头啊!”
本来是想看看沈哲姓行李准备的怎么样了,就猛然听到一句羞人的话,林语菡闹了个大红脸。
“语菡,自行代入不好吧?”沈哲笑道。
“……不理你了!”林语菡跺跺脚,转身回家了。
不理我才怪,沈哲一点都不在乎。
马上追了过去。
……
本来一切准备就绪,打算提前两天去报到。
“再等一天吧,我准备点菜,吃顿团圆饭。”母亲硬是找个借口,沈哲只好答应。
晚上父亲也多说了几句,无非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之类。
不管真假,总是有必要。
人到中年,父亲的话沈哲都明白,无非是希望他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原时空可没人教他,莽莽撞撞的四处碰壁头破血流,一直不如意。
第二天一早,沈明诚难得请了个假,连林语菡的父母都在家。
还没出门,一帮老大爷就找来了。
“没晚,这不还没出门!”李大爷的嗓门。
沈明诚忙道:“李叔,孩子去上个学,又没出国,怎么您也来送了?”
“嗨,能不来么,沾了光了。”
所谓沾了光,是沈哲为小区邻居说了几场书的事情。
“李爷爷,可当不起。”沈哲笑道。
李大爷又是一个红包塞过来,不由分说:“拿着,上次是道喜,这次是送行!”
沈哲心里叹气,这事做的不地道,没看几个老人家脸色尴尬吗?
据说这位李爷爷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目前每个月还拿着退休金,自然不会缺钱。
“闲了准备一下,放假再说上几场。”
在这等着呢。
如果不是电话响起,还要墨迹好久,钟离来接他兼送行。
小区门外正停着杂志社刚配的崭新商务车。
一帮老大爷挥手作别,像告别上级视察官员似的,沈哲莫名其妙想起某部电影中群妓送别柳永的场景。
因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政审不过关,这货成了永远的落榜生,便把一辈子浪费到青楼之中。如果米国影片《幸运查克》中主人公由于女人太多,而不得不采取九宫格的画面是幸运,以今人的目光来看,柳永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更搞笑的是,他对社会地位底层妓子的感情安慰,还能算是一种慈善。从整个历史上看,那批妓子是素质最高的时代。
胡思乱想的时候,钟离回头道:“稿子收到了,厉害!”
沈哲笑道:“这下放心了吧?”
“没有你三俩月的存稿压阵,心里没底啊。”钟离一边开车,啧啧嘴,不知足道。
“可以挖别家的星级作者。”沈哲开玩笑。
“哪有那么容易,除非受到不公正待遇,谁愿意离开培养自己的地方。”
“优先改编权岂不就是一种不公?”
钟离若有所思。
“放心吧,除了作者,我也是杂志社的一员,肯定上心。”沈哲道。
第100章 陌生的城市
七月二十九日——
中海开往燕京的列车上。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车厢某个角落,坐着一对母子。
对面是两个青年男女,说青年也不大妥当,男的看起来二十来岁,正闭目养神,睫毛微动显然没有睡着。女孩年纪似乎还要小些,脸孔柔美精致,正拿本时尚杂志翻看,时不时鼓着腮帮。
沈哲和林语菡都要去燕京读书,四位家长最初商量由杨欣负责送他们报到。
不过被俩人推了,直达列车能出什么问题,用不着家长去送,回程的时候还要再担一份心。
沈哲的思绪飞得远,想起当初的大学室友。
有点对不起他们,名字忘了,连面容都记不清,只记得每个人的绰号。
马上就要和另一批室友交往了。
“妈妈,小猫不吃老鼠吗?”
对面那个四五岁、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忽然仰头问了一句。
刚才他乖巧的阅读一本少儿图画,可能手太小,一翻页就滑掉,旁边年轻妈妈的注意力全在小男孩身上。
沈哲早就注意到小男孩手中,正是他和林语菡的作品《舒克和贝塔》的图画版。
“奇奇,为什么这么问,小猫当然会吃老鼠。”妈妈温柔笑道。
叫奇奇的小男孩有些不高兴:“妈妈骗人,贝塔和咪丽都成了好朋友!”
“啊?”妈妈愣了一下,拿过儿子手中的图画一看,连忙补救:“是妈妈记错了,小猫不吃老鼠。”
奇奇很大度的点点小脑袋,似乎原谅了妈妈的错误。
沈哲饶有兴致的看完母子俩的对话,忽然冲口说道:“小猫吃鱼。”
奇奇抬头看了他一眼,身子往妈妈身边靠了靠。
小声嘟囔了一句:“坏人。”
但本就挨得近,几个人都听的清楚,沈哲呆了一下,林语菡抿嘴直笑。
年轻妈妈歉意道:“先生,对不起啊,宝宝不懂事!”
“别别别,”沈哲连连摆手,犹豫了一下,说道:“怪我,看起来的确像个坏蛋!”
林语菡忍不住笑了起来。
年轻妈妈也笑了,摇头道:“先生很大度。”又低头对小男孩说:“奇奇,叔叔是好人。”
奇奇点点小脑袋。
年轻妈妈道:“我姓杨,看你们比我小得多,叫我杨姐吧。”
沈哲点点头,道:“杨姐。”
“奇奇,和叔叔打招呼呀,老师不是教你懂礼貌吗?”
奇奇胆子大了许多:“叔叔好,你能告诉我,贝塔怎么帮咪丽回到主人家吗?”
沈哲想了想,笑眯眯的讲了一段。
奇奇听的很过瘾,脸色兴奋,又道:“那小猫为什么要吃鱼呢?”
沈哲一愣,一时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
喜欢鱼腥味?还是用进化论解释?几岁的孩子都理解不了。
忽然记起脑海深处印象很深的一个小故事——小猫钓鱼,于是咳簌一声,缓缓道:“……蜻蜓又飞来了,蝴蝶又飞来了,小猫就像没看见一样。不大一会儿,小猫也钓着了一条大鱼。”
听了两个新鲜故事,奇奇太兴奋,很快透支了精力,半躺在妈妈怀里睡着了。
杨姐给儿子调整一下睡姿,抬头感谢道:“谢谢先生了。”
“不用客气,我姓沈,小沈就行。”
“小沈?”杨姐一愣,仔细看了沈哲的脸,恍然道:“先生,你是沈哲?”
“啊,杨姐认识我?”
杨姐微微激动道:“真的是你啊,奇奇最喜欢你写的故事了,没想到这么巧,刚才看着你就有些眼熟,没往细处去想,宝贝知道是你肯定会更高兴的!”
沈哲这张脸在媒体上露过两次,母校演讲和文学奖的时候。
不过一则不是娱乐明星经常出现在新闻画面里,二是最近开始剃胡须了,还有镜头中和现实相比总会有某种程度的失真,如果不特意关注,一般人还真认不出来。
“杨姐太客气了。”
知道是沈哲后,杨姐就打开了话匣子,请教怎么教育孩子的事情。
原因无外乎那篇伤仲永。
沈哲哪懂这个啊,一个劲说不懂,文章就是瞎写的。
可杨姐不这么认为,别说华夏人,就是原时空,那篇文章也是教科书上最重要的课文之一。
“几岁的宝贝,快快乐乐最重要,就是将来长大了,也不是一定要做首相,做大富翁,非要考上燕大……”说着说着,沈哲也说不下去了,感觉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一个没考上燕大,最后取得更大成功的人这样说,才有说服力。
不过沈哲的确对某些父母的要求很腹诽,可能周围人太多,往往不看实际情况,只会对比。
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杨姐却若有所思,没有再行追问。
……
燕京西站,走出车站大厅,沈哲四处看看。
“又是一个陌生的城市。”
文化差异,城市建设也有很大差异。
“当然陌生,我们都没有离开过中海。”林语菡奇怪道。
沈哲没有说话,先打个平安电话交代一下。
正是高校开学报到的日子,车站外一溜儿停着数十辆校车,车身上都漆着校名。
燕大的最显眼,很多学子和家长都羡慕的看着几个登车的燕大新生。
“服装学院在那儿,走吧,我先陪你去报到。”
除了燕大,服装学院的校车周围也比较招人眼神,花花绿绿的,莺莺燕燕的。
女生的行李就是麻烦,沈哲一个箱子搞定,林语菡却是两个大号行李箱。虽然能滚着走,上车下车的,沈哲也不能让她自己折腾,只好多跑一趟。
“唉唉,你是哪个学院的?”
刚走到近前,沈哲就被一位中年女人拦住了。
服装学院女生居多,乍然冒出一个男的要挤过来,就有些显眼。
林语菡拿出通知书,又解释一番,沈哲才以家长的身份上车,倒也引来一些好奇的目光。
用后来的话说,看人看气质,书卷气也是一种气质。
忙活一个多小时,才帮着林语菡把行李搬运到宿舍楼前。
“男生止步”的大牌子拦住了他。
沈哲笑道:“这个规矩好。”也放弃了到女生宿舍观摩一番的念头。
“好了,阿哲,你去报到吧,要不要我陪你去?”林语菡掏出纸巾擦擦汗,递给沈哲一张。
沈哲接过来,胡乱抹抹脸:“得了吧,你休息吧,你身累我心累。”
林语菡白了他一眼:“谁稀罕你!”
正想转身就走,又道:“晚上打电话。”现在,两个人都拿着手机。
《少儿365》走的是低价策略,稿费不高,但加在一起也不少,单童话两版收入就够两人所用了。
所以都准备报最高档的宿舍楼。
第101章 室友
两所学校相距两里多地,此时再回车站就没必要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沈哲买杯冷饮解解暑,挥手叫辆出租车,直接赶去燕大。
实在有些热,尤其是大都市,不禁感叹非洲人强大的生命力。在那样炎热的地方,还有心情玩亲亲,奇怪的是竟能歌善舞,沈哲恨不得马上找块冰疙瘩抱怀里,窝着不动。
此燕大非彼燕大,连学校地点都不相同。
大部分新生都急不可耐的来到新校园,除了学校名气的原因,还有假期太长的缘故。
读书的时候,恨不得天天放假,放假一长,心又飞到学校去了。
沈哲来的算比较晚,新生接待处稀稀拉拉几个人。
递上录取通知书,一名女生愣了一下,抬头道:“你是沈哲?唉吆,就是你!”
“学姐好。”沈哲笑笑,猜测这些位都是校内干部。
“真乖,沈哲学弟,我们换了几拨人,还打赌看谁能接到状元沈呢,让我们赶上了!”
这位学姐还是个外向型的。
“接客了,都精神点,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那学姐敲敲桌子,惊醒了几个打盹的学长。
遮阳伞下也不舒服,又是半下午的,精神头不高。
拿我打赌啊?
沈哲心里有些感叹,曾经的大学生活多么遥远,就要再一次经历了。或许真能交到一些朋友,高中以前,走在同学中间,总觉得像一个老头子走在儿童群,很奇怪的感受。
听到沈哲同学来了,接待新生的学长还是纷纷上前,看稀罕物似的,上下打量他。
“一介凡人!”沈哲苦笑。
“你可不是凡人,”学姐小鸡仔似的,咯咯直笑:“对了,喊我李学姐吧,李姐更好!”
“李姐。”沈哲捏着嗓子道。
么的,想当姐的真多,只要不是太老,年龄也是一种优势。
几人扯了一番,李姓学姐亲自带着沈哲去各处办理手续,送到宿舍楼前才告别而去。
沈哲拿着发给他的学生卡翻看。
录取通知已经明确规定,燕大学生必须住在学校安排的宿舍,如果真的有必要校外住宿,可以向校方申请。不过估计不太容易,沈哲也打过租房的主意,然后把林语菡弄出来,一起生活几年,不下嘴摸摸抓抓也好啊,反正家长们天高皇帝远。但是新生就这么干,在同学中的形象似乎不好,暂时打消了念头。
从高三到大学,一夜间长大,也不对,半大。
办手续花了不短的时间,太阳低了很多,又有凉风起,渐渐校园里出现不少新生的身影。
高三生迷茫呆滞的表情早已被假期洗去,此时大都有了一股意气风发的味道,何况还进了这所名校。
宿舍楼要刷学生卡,进去就是一个小厅,旁边是楼长室。
“新生?”楼长是个中年肌肉男。
沈哲“啪”来个假模假样的敬礼,严肃道:“楼长好,新生入住,请批准!”
那楼长也是个妙人,回了一礼:“001号学员,前进吧。行李送上去,再下来领生活用品。”
沈哲笑呵呵转身,忽然瞥到一台自动售货机。
泡面、纯净水、各种饮料、甚至还有冰淇淋什么的玩意……
楼长从窗口探出头,淡淡道:“不用奇怪,这是为那些喜欢熬夜的同学而准备。”
沈哲恍然,原来是为了防止熬夜党饿死。
挺人性化的。
……
分给沈哲的宿舍在四楼,406室。
折腾半天,沈哲感觉腿像灌了铅,迫不及待想休息一番。
刚走近406门口,透过半掩的房门,传出一个滔滔不绝的声音。
“呆子,你这样是不行的,岛主他老人家已经教导我们,像你这样既不高也不帅,和痞子蔡有得一拼。如果还呆头呆脑的,注定是情场上的炮灰……”
沈哲脚步一顿,岛主说的不是我吗?
就听那声音接着道:“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岛主写个阿泰,是我偶像,正巧我也叫阿泰。”
“叫这名的都很够朋友,将来我多交一些女孩子,剩余的过户给你!”
另一个人说话了:“你是说我只能吃你的剩菜?”
“你不服?不服有什么办法,你最大的弱点是什么你知道么,岛主他老人家教导我们,讲究礼义廉耻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然后再看看你这张脸,左边写着礼义,右边写着廉耻,还不明白么?”
沈哲差点笑出声,推门而入。
入眼是两位新同学,一人正挥舞着手臂吐沫横飞,身穿赤橙黄绿青蓝紫花衬衫,帅比一个。
另一个坐在凳子上,长得很有特点,鼻梁上一副厚瓶底。
稍一打量,发现室内空着两个床位,看样子还有同学来的比自己还晚。
“不知道敲门哪?”
花衬衫长篇大论被打断,回头不悦道。
“回自己家不用敲门吧?”沈哲把行李箱随手一推,抓张凳子便坐。
花衬衫眼睛忽然瞪圆了:“沈哲?啊呸,岛主?”
“对头。”沈哲咧咧嘴。
“吆嗨,偶像来啦,和我一个宿舍?”花衬衫顿时激动了,“莫非昨晚梦见幸运女神,听到了我的心声?”
“你一眼就认出我了?”路上,随便认出他的还没有呢。
“你是谁,你是岛主啊,创造了我偶像的人,能不研究么。”说着,花衬衫皱眉道:“不过说实话,见到真人有些偶像幻灭!”
“正常,你偶像是阿泰吧,我可是正派人。”
花衬衫撇嘴:“得了吧,能说出这话的,能是正派人?”
几句话间,相互了解。
花衬衫叫陈泰,如今化名阿泰,心理学系;厚瓶底叫戴志学,不内向,只是不爱说话,数学系。
燕大校方不按专业分宿舍,可能是为了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
四年相互交往,总能多少了解一些专业之外的知识。
年纪相当的新生,要打成一片不要太容易,几分钟几句话就好像认识了一辈子。
“刚才我正教育呆子,个人认为,如果我们不帮他,他这样人毕业的时候肯定还是单飞,阿哲,你说说?”陈泰和戴志学已经认识两天,绰号这就叫上了。
“满脑子白色液体!”戴志学回击道。
沈哲似笑非笑:“阿泰,别看你叫得欢,说不定还比不上呆子,我看他是骚不外露!”
“我骚不外露?”戴志学扶了扶眼睛,“阿哲,这话不该是你说出来的吧,能写出《第一次》那样小说的人,有资格评判我的情感生活?”
将要一起四年的舍友,谈崇拜就扯了。
再说,考上燕大的都是天之骄子,戴志学反而对沈哲考满分表达了一番不可思议之情。
陈泰嗤笑:“感情就感情,别扯生活!”
接下来的谈话就离不开追女生的话题,沈哲的一句话被陈泰惊为天人。
“追女孩要从幼儿园抓起。”
第102章 **型富二代
这是原时空不知道哪儿听说的一句戏言。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却被沈哲坚决执行,并且超额完成,别说幼儿园,第一次见到林语菡就开始了。
陈泰哀叹:“真是人外有人哪!”
戴志学也诧异的看着沈哲,哭笑不得道:“阿哲,骚不外露的是你吧?”
两人追问之下,沈哲只好交代林语菡的事情。
“阿泰,你还让我喊你情圣?”戴志学似笑非笑看着陈泰,挑眉说道。
陈泰对沈哲做个膜拜的姿势:“改天一定要看看嫂子是何方仙子,能在幼儿园时期就能迷住男生。”
都是十**岁,不过沈哲看起来确实更老成,所以叫嫂子。
迷住什么啊,当初还要帮她擦鼻涕呢。
谁能想到长大了越来越漂亮,胚子不错,长歪的也很多啊,只能说上天眷顾。
“改天让你们见见,敢流口水的,直接打死!”
三人说话间,宿舍房门“梆梆”被敲响,陈泰随口道:“进来,敲什么门哪。”
沈哲和戴志学都捂脑袋,对这位喜欢花衬衫的帅比同学很无语。
刚才还对不敲门有怨言,这会又变了。
门口进来一个人,皮鞋西裤,白衬衫扎在腰里,要多正经有多正经。大热天头上没有一丝汗,也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年纪不大。
进门后没有立即向里走,而是站在门口。
说话很有礼貌:“请问,这是新生宿舍406吗?”
陈泰翻翻眼睛,指指宿舍门:“那么大字看不懂?大哥,你要推销什么东西?”
他来早几天,已经接待过几拨搞推销的学长了。
说着,打量几下那人:“我说学长,就算推销,这是男生宿舍,穿个裤衩就行,你这……”
“太专业了吧?”
门口的年轻人一个趔趄:“我看起来很像推销员吗?”
“你不是推销东西的?”陈泰皱眉道。
沈哲和戴志学更加无语,沈哲叹口气道:“阿泰,他脚边那么大行李箱,你没看到?”
“这就叫有眼无珠!”戴志学也严厉抨击。
……
搞明白真相,原来是一场误会。
年轻人叫楚飞燕,也是燕大新生,406宿舍的第四人。
“褚飞燕?”沈哲眼睛瞪大了,“你刚从黑山军来?失敬失敬!”
年轻人诧异道:“什么黑山军?”
这名新同学说话让人如沐春风,当然,现在正是夏末,感觉不到春风拂面。
沈哲纯粹下意识的说出那话,猛然想起,华夏人对三国那段历史本就不熟悉。一般是把三国称为汉末,和后来直到五胡乱华结束那段相当长的时期一起看待,连中间的两晋存在感都很低。
褚飞燕,鼎鼎大名的黑山军首领张燕,不研究那段历史根本不知道。
就像原时空的石勒,也是统一北方建国的牛人,后赵疆域似乎比三国袁绍的还大,却还没有公孙瓒出名。
一部《三国演义》,成就了多少英雄枭雄之名。
“姓是哪个字?”沈哲问道。
“噢,清楚的楚。”
“对不住,我叫沈哲,文学院的。这两位是陈泰和戴志学,一个心理学系,一个数学系。飞燕兄,你是那个学院的?”
楚飞燕咦了一声:“国际关系学院,四个人都不一样。”
他看着沈哲,笑了一下:“你就是沈哲啊,挺厉害的,我很努力了,才考了730多。”
戴志学道:“比我强,我710多。”有些话却没说出来,他的数学却是满分,和沈哲的标准答案不同,他是每道计算题全部用三种解法给出答案,当时考试组也被惊动了。
用他和父母的话说,不是炫耀,是无聊,答卷时间太长,坐着没事。
“我说飞燕兄,你报到干嘛穿这么正式?”陈泰吐槽,“哪买的衬衫,我穿上是不是更帅?”
戴志学无语道:“他的衬衫能买你身上床单几百件,能比么。”
能住最贵宿舍的,家庭条件都不错,沈哲属于暴发户。
又来新舍友,难免再侃一会。
更多了解之后,沈哲几个就知道楚飞燕为什么这样了。
显然,他从小受过很好的礼仪教育,坐在凳子上都正襟危坐,一本正经的。
陈泰父母做的都是金融行业,而戴志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是某高校教授。
楚飞燕说了一个公司名字,把三人吓了一跳。
“富二代啊。”沈哲道。
“你牛,难怪穿成这样,还学国际关系,这是为了继承家族产业吧?”陈泰惊呼一声,狐疑道:“陈氏集团,话说这是我们老陈家的呀,你怎么姓楚?”
“家族产业在那,就算不想要,总不能扔了吧?”楚飞燕无奈道。
“至于为什么陈氏集团姓楚,那是因为我妈姓陈,我爸姓楚,而我随了我爸的姓,懂了?”
几人脸色怪异。
戴志学想了想:“你家公司我听说过一些,陈老先生过世后,只有一个女儿……”
“那就是我妈。”楚飞燕道。
“啧啧,”陈泰咂咂嘴,“我猜你姥爷肯定去的很不甘心!”
楚飞燕作势要踹他,终于露出稍许年轻人的样子。
“你想说我爸走运是吧,其实,我父母感情很好的,富人除了条件好些,生活还不是一样?”
“**型富二代……”沈哲微微摇头。
人到齐了,一般步骤,接下来聚餐。
只有楚飞燕皱皱眉,有些为难,陈泰叫道:“飞燕兄,你不是吧,出去吃顿饭都不敢?”
楚飞燕摇头道:“古今酒楼吧,我请你们。”
说着,一通电话,语气严肃的向什么人吩咐几句:“车开到学校门口,不要进来了。”
陈泰靠着门框撇嘴,戴志学摇头,沈哲也心下叹气。
好好的年轻人都被教育成什么样了,莫非这就是成为人上人的必须做出的改变?
楚飞燕对人情世故很精通,看几人模样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我可没有欺压人的习惯,刚才的安排是外面人的工作,不这样才是砸人饭碗……”
“保镖、司机、保姆……还有什么?”陈泰掰着指头数数。
“还有学习助手。”楚飞燕淡淡道。
几人都笑。
刚才聊了一会,能发现楚飞燕其实挺干脆的一个人。
绝不多嘴的司机,面无表情的保镖远远跟着,外表普通内里豪华的汽车……
只是,这个富二代,似乎和沈哲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跨进古今酒楼大堂,沈哲化身刘姥姥,陈泰也规矩了许多,低声道:“你家产业?”
楚飞燕还没回答,戴志学插嘴道:“阿泰,没见识就不要张口,谁不知道,陈氏集团号称走遍华夏,吃住玩全在自家。”
楚飞燕道:“没那么夸张,这家酒楼是下面一家子公司旗下餐饮……”
“停,停,”陈泰阻止他继续往下说,“别说了,我头晕,我只问一句,今天这顿饭要我们掏钱不?”
楚飞燕哑然。
很快走来一位酒店经理模样的中年男子,引领几人走入一个包间。
沈哲也不多话。
实在搞不懂富人的生活,那中年男子话都没有,但恭敬的态度谁都看得出来。
肯定知道楚飞燕的身份,却是一副不认识的态度。
“这古今酒楼听说在燕京排第三,菜也不怎么样嘛。”吃完,陈泰靠在椅子上剔牙。
“……进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话?”戴志学道。
“你当我傻呀?”陈泰翻着白眼。
楚飞燕露出标准的笑容:“下次有机会再去排第一那家试试。”
“也是你家的?”陈泰瞠目结舌。
楚飞燕笑笑不语。
第103章 相见恨晚
406室第一届卧谈会召开。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会议主题有两个,一个是理想,一个还是女生。
陈泰的理想是做一名心理医生,开间女性心理诊所之类的玩意,为广大妇女同胞排忧解难。戴志学的理想是留在燕大数学系教书,这是他父母都没完成的心愿,传承到了下一代。楚飞燕就不用说了,去除功利的目光,以三人看来,他是比较悲剧的,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倒是可以掌控许多旁人的人生。
至于沈哲,念头从来没变过,死不回头。
说到女生,沈哲把和林语菡提过的棒棒糖理论又瞎扯一番,并奉劝他们抓点紧。
目前有家属的就他一个,自然可以语重心长,随心所欲的教训菜鸟。
“阿哲,你是说大学不抓紧,等女生毕业走入社会,再爱上一个人的概率就可以忽略不计?”陈泰问。
沈哲躺在床上,认真道:“相信我。”
陈泰捶胸顿足:“错过幼儿园黄金时期,真是天大失误,阿哲啊,早认识你就好了!”
戴志学道:“阿哲,你还总结出了理论?”
“你脑袋里都是数学理论公式吗?”沈哲像个感情专家,“我问你们,小时候印象最深的女人是谁?”
陈泰抢答:“我妈!”
沈哲无语道:“除了你妈妈之外的。”
“你是说翠花?”
全体笑喷,戴志学忍着笑问:“阿泰,翠花是谁?”
陈泰自知失言,瓮声道:“我小时候在老家长大,她是村里一块玩的小丫头片子。”
“用阿哲的理论,这不挺好么,怎么,失去联系了?”
陈泰道:“那倒没有,不过人家早是孩子的妈了,前年见到就有了。”
“节哀!”沈哲和戴志学都假意安慰。
沈哲道:“你看,小时候的玩伴你现在还记得清楚,女生呢,初高中时期就情窦初开,能没有印象深刻的同班同学?就算当时学习任务重,到大学也该爆发了,除非感情冷淡,否则毕业时心里肯定有个人儿,对不?”
“有道理。”
“那不得了,心里有人了,赶出去要花的功夫,你们觉得容易吗?”
“我觉得我行。”戴志学闷头来了一句。
陈泰嗤笑:“空着地你都不定能进去,鸠占鹊巢反而行了?”忽然,他探出头问:“老楚,怎么不吭声?”
“我在听。”楚飞燕淡定道。
“你这种富二代,不缺女人吧,怎么如今单飞,蹬了几个了?”陈泰奇怪问。
楚飞燕道:“没有,这事家里会安排。”
“啊,你父母管的够宽的,现在还没给你安排对象,你自己不会找?”
楚飞燕考虑了一会:“倒是认识过几个女孩,但一直搞不懂她们的目的,就没再联系。”
“节哀!”其他人同声安慰。
……
所谓卧谈会,笑笑而已,不必当真。
第二天沈哲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明天才正式开学,实际上头几天依然没有正课。
可能是为了让新生花几天时间熟悉校园。
宿舍每个人都有一张书桌,床铺在上方,沈哲爬下床,就看到对面陈泰的桌子上一片狼藉。
“早上刚送来的,吃吧,他们俩吃过了。”
转头一看,楚飞燕递过来一摞好几个餐盒,手中却依然拿本厚厚的书籍。
沈哲诧异:“老楚,你要管饭?”
“都是每天送来,自家东西,就把你们的也安排下去了,你不接受?”
“狗才不接受!”沈哲接过来放自己桌子上,先去洗簌。
完事回来,见楚飞燕正坐在凳子上看书。
“他们呢?”
“不知道,一大早就被电话叫走了,老戴是被阿泰拉起来的,喊你没喊醒。”
“昨天折腾一天,太累了。”沈哲随口道。
打开餐盒一看,嚯了一声,光包子就三四种花样,“屋里住个富家子弟,这几年要跟着享福了。”
“喜欢就好。”楚飞燕视线依旧在书本上。
沈哲大快朵颐,随口问:“老楚,住宿舍还习惯吧?”
“还行,我从没住过集体宿舍,昨晚你们卧谈会挺有意思的。”
“那都是扯,别听我们瞎说。”视线一转,沈哲问道:“大清早这么用功,读什么书呢?”
“营销管理。”
“哦,对,将来你是做大事的。”沈哲嘴里塞着食物,含糊不清说道。
“什么大事,我也是随波逐流,上层决策关系集团几万员工的生活,不得不了解更多知识。”
“你还挺委屈?”沈哲直翻白眼。
“呵,委屈谈不上,我还挺羡慕你的,文化搞得好,是会青史留名的。”
沈哲转移话题:“陈氏集团主要有哪些业务啊?”
“金融、零售、餐饮、酒店、建筑……很多的,你对商业也有兴趣?”
“没有没有,”沈哲直摇头,“听上去都是传统商业领域?”
“传统?”楚飞燕诧异的看过来,“阿哲,你这话什么意思,还有新兴领域?”忽然又道:“噢,你说最近几年新出现的电商吧,搞文学的还了解这些?”
沈哲真愣了一下:“陈氏集团涉足电商了?”
“目前没有,但已经有集团中层提交预案了,没有通过,我很感兴趣,可我父母不想摊子铺太大。”
已经很大了好不好?
这么大集团涉足电商,其它小公司有活路吗?
“这不是商业机密么?”
“又不涉及具体细节,网络兴起不久,许多人就知道电商前景光明。”
沈哲早就思考过这个问题,知道马帅哥的成功之路,不代表任何人都能复制,即使给你相同的创业环境。单看钟离管理杂志社的手段,就不是随便什么人能做到的,何况一家数万人的大型集团?
意识到有利可图,但只靠理念八成一无所成。
这和创作一部小说的过程差不多。
有个创意,描述出来很容易,情节发展、把千字大纲扩展为百万长篇才最挠头。
“你要做,我免费送你个名字——阿里巴巴。”沈哲挑挑大拇指。
“你也看好?”楚飞燕盯着沈哲。
“别看我呀,具体怎么做我也不懂,只是觉得行,你想啊,将来人人都用电脑……”
楚飞燕却不放过他。
沈哲的观点虽然经过验证,其实也都是空谈,但胜在新奇,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一番谈话直到十点多。
楚飞燕仔细思考一阵:“将来真能成功,我送你股份。”
沈哲正要拒绝,宿舍门咣被推开了。
“四张票,膜拜我吧,今晚的迎新晚会集体出动,前排座位,怎么样?”陈泰叫道,手里攥着门票。
第104章 三个电话
每年七月三十日晚上,高年级学生会举行一场迎新晚会。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今年在三号大礼堂欢迎新生入学。
“我就不去了吧,还要想些事情。”楚飞燕拒绝道。
陈泰不高兴:“大富翁,搞四张票多难你知道吗,今年招生5000多,座位只有3000个。我是牺牲了色相,才从学生会一个学姐哪儿弄到的,你竟然不去?”
楚飞燕苦笑:“那行,我去。”
“这就对了。”陈泰转头看沈哲,“阿哲,有个学姐让我问问,你电话怎么不接?”
沈哲一愣,伸手从床上摸出电话,果然有个未接来电。
“醒得晚,没听到,我打过去问问什么事。”
昨天报到的时候,已经把号码填进登记表了,那帮学生会的神通广大。
“不用问,应该是邀请你加入文学社的事情,你是文学院新生。”
“那也要回个电话呀。”
拨通陈泰递过来的号码,先道了歉说明原因,果然是邀请加入社团的事情。
燕大光文艺类的社团就几十个,状元沈的身份还是有些特殊,文学社已经开始抢人了。
问了不需要强制参与活动,沈哲随口答应下来。
“没关系,我这两天已经加入四个社团了,全是美女成群的。”陈泰道。
沈哲却看向后面的戴志学:“老戴,你怎么成了阿泰的跟班了?”
“我跟他?”戴志学嗤之以鼻,“不是硬拉着,谁愿意和他在一起,今天才知道,这货高考竟然是压着分数线进来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运气真特么好!”
陈泰得意道:“冥冥中自有天意。”
“挂科的好苗子!”
说着说着又到了午饭点,有酒楼服务生敲门送饭,比早饭还要丰盛的多。
“老楚,开学后就不要这样了。”戴志学道。
楚飞燕怔了一下:“这样不好么?”
“好是好,不过我担心将来会生活不能自理,还是自己动手食堂找吃的吧。”
“那你别吃了!”陈泰嘟囔道。
“那行,明天就不让他们送了,我也觉得这样不好。”楚飞燕想想说道。
沈哲和陈泰都怒目而视。
楚飞燕吃饭慢条斯理,不慌不忙,沈哲和戴志学算是比较正常,而陈泰完全是饿死鬼投胎。
说起话来就不一样了。
四个人专业不同,兴趣也不同,言辞激烈,连楚飞燕都渐渐放开了。
下午等待迎新晚会的时间,四个人各自拿本书看,陈泰也老实下来,能考进这里自然有份自制力。
……
三号大礼堂——
沈哲几个拿着节目表,寻找感兴趣的内容。
“怎么没有小品?”沈哲忽然道。
节目表上有歌曲、舞蹈、诗歌朗诵、小型舞台剧……甚至相声,唯独没有小品单。
“什么小品?”几人都疑惑。
沈哲恍然,他在家也不常看电视,忘了一件事。
华夏如今还没产生小品这门艺术。
原时空小品正式成为一门独立艺术表演形式,还是八十年代某次春晚的《吃面条》。
由陈佩斯和朱时茂两位表演艺术家创作的。
没有几句台词,但诙谐幽默的表演风格,赢得了观众、专家的一致好评。
从此朝廷台春晚有了一个新的艺术形式。
《吃面条》便是开山之作。
后来的又涌现出严顺开、赵丽蓉、巩汉林等一批小品表演艺术家,到赵大叔达到一个高峰。
不过,听说后来朝廷台做出的事不怎么地道,两位艺术家状告侵权的官司赢了,遭到永久封杀的命运。民众需求,华夏自然也有各种春节晚会,春节当晚海洋电视观众最多,这家电视台却没有权利封杀演员。
“没事,看节目吧,快开始了。”沈哲摇头道。
舞台流光溢彩,一位大三学姐担任主持人,激情洋溢说了一番对新同学的欢迎辞。
开场是一阵七八分钟的民乐合奏。
作为燕大一个传统,每年的迎新晚会都是由学生会主办,参加的也都是校内学生文艺社团。
节目一个个过去。
——诗歌朗诵《我们的明天》
——魔术表演《幻境》
——大型歌舞《麦浪》
——钢琴独奏《冬眠序曲》
——男高音合唱
一位女生出来唱了首什么歌,刺激的陈泰嗷嗷直叫,据说唱歌的是艺术学院院花。
离的太远,歌手鼻眼都分不清。
陈泰在宿舍中说的前排,实际上是二区前排。
“多才多艺的同学真多啊。”沈哲心下感叹,无奈他除了文字方面,其它全都无感,缺少艺术细胞。
随着网络时代呈燎原之势,大学生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
刚才走进大礼堂的时候,几个人手里都收到好几份社团收人传单,甚至还有服饰打扮协会。
有一张传单是介绍全年学生活动安排的。
年前主要有辩论赛、话剧月等,年后最重要的一项活动是大学生文化节,每年三月举办,全球名校都会派团参加。华夏崛起太早太快,使得如今西方同样重视华语,这就为文化交流和思想碰撞提供了便利。
大学生活多彩多姿,和高中完全两个样。
晚会时间也不长,一个多小时,出来后刚刚九点。
走在路上,沈哲一下子接到三个电话。
第一个是母亲打来的,问他在学校适应不,知道放假时间了没有。这刚开学,沈哲有些无语,只能好言安慰。
第二个电话声音很陌生。
“是沈哲同学吧?”
“是我,你是?”沈哲疑惑问。
“呵呵,我是林助理,晚会结束了吧,院长让我通知你,明天上午九点之前到他办公室一趟。”
院长?
沈哲脑子转转,是文学院院长吧,记得颁奖后台见过一次。
应该是关于老先生的事情,当时说过一嘴,他也没有打算主动去找,没想到电话这么快就找来了。
“从你报到登记表找的电话,明天有时间吧?”林助理又问了一句。
沈哲忙道:“有,好像这几天也没课,我八点半赶去?”
“嗯,学院很好找,如果真找不到路,向同学问问就知道了,记着这事。”
“好的,林老师放心。”
快走到宿舍楼的时候,电话又响起。
“沈哲?”
“是我,你是?”
“哈,我是书法协会的邓骏,今年大二,是你的学长,这样,我们想邀请你加入协会。”
“啊,邓学长,今天我已经答应加入文学社了。”
“那没关系,两不耽误,你不同意?那可不行啊,你的国文试卷我们可见过,书法界都给你挂上号了,你不加入,书法协会还有存在的必要?”
“……那行,我加入。”
这还没动弹呢,就加入了两个社团,以后估计更多。
邓骏态度立变:“准备一幅作品吧,挂在咱们协会辟邪,最好是你那篇伤仲永。”
“……”
挂了电话,就听陈泰道:“啧啧,我入社团求着,你是被邀着,厉害!”
戴志学鄙视道:“那是你心思不正。”
“我哪里心思不正了?”
“我问你,你上午申请加入化妆协会是什么东西?”
第105章 文学界扫地僧
校园内响起喧嚣声,沈哲睁开眼睛,首先记起昨晚的电话。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心里存个事醒的比较早,等他洗簌完毕其他三个才起床,楚飞燕看样子睡的不是很好,可能对集体宿舍依然没有完全适应。彼此含糊几句吃早饭,陈泰又拉着戴志学出去搞公关,这俩人性格迥异,似乎真的开始焦不离孟了。
沈哲翻出报到时校方发的校园地图,找到文学院办公楼所在的区域。
院长召唤需要重视,何况估计还和某位老人有关。
彼世若谈金庸世界武功最强者,半数读者可能马上会想起一个角色。
天龙八部中,少林寺群雄汇聚,一场豪斗,突现慕容博和萧远山两位绝世高手,却被扫地僧双双秒杀。硬接萧峰一记降龙十八掌,并用深厚内力救治假死的两人后,混若无事。
同样的射雕五绝,牛叉轰轰,而南帝救治重伤的黄蓉后,五年内功力全失。
扫地僧几乎等同于武学之巅。
推而广之,各行业最高成就者亦能以扫地僧相称。
老先生就是文学界的扫地僧。
在国内,如果不加特指,或当面称呼,老先生指的就是文联那位老人。
崇高的地位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让学生无比头痛的课文背诵,长大了自然对作者记忆犹新。二是任教燕院期间,培养出十数位文坛大师,如今正是文学界掌握话语权的一批人。
虽然早已不时兴师徒那一套,还要看学生取得何等成就。
毕业后默默无闻者,双方都不会再提,若是最终站到高处,对曾经的老师就需要高高抬起。
名师出高徒,老师越强,弟子肯定不是吃素的。
当然,老先生也确实具有很高的文学水平,藏着某些道不出的教育手段。
能把自己的名字和老先生联系起来,沈哲是很动心的。这辈子可能都会在文学界打混,一下子多出十几个大牛师兄,对他以后太有好处了,连院长都成了师哥。
文学院院长任培学,公告栏上头一位,主攻民间文学。
敲响院长办公室的时候,旁边一间房门却开了,走出一位三十多位的男老师。
“你是沈哲吧,噢,是你……”
沈哲忙道:“林老师你好,任院长不在吗?”
林助理摇头:“不好意思,院长今天临时到外面开会,临走时让我带你去个地方……噢,还有,我不是老师,是院长助理,专门在等你的。”
“麻烦林助理了。”
出办公楼,走不远上了一条偏僻的林荫小道。
林助理边走边道:“沈哲同学,慢慢走吧,路有点远,不过没出校园,清和园那儿。”
沈哲一时没忍住,问道:“林助理,是不是带我去见老先生?”
林助理顿了一下,呵呵笑道:“你猜到了?这是老先生安排的,想见见你。”
沈哲点点头:“上次见面的时候说过。”
“只是对原因迷糊是吧?”林助理随即问道。
“因为我考了满分?”
林助理摇摇头:“只是一部分原因,我就先说说,你心里有个谱。”
“谢谢林助理!”
“老先生子女都参加工作,孙子和孙媳妇去年也到国外进修,目前家里只有一个小重孙加一名保姆。年纪越大也不在媒体前露面,差不多隐居了,听院长说,这两年迷上了童话……”
沈哲有些明白了:“舒克和贝塔?”
林助理看他一眼,笑道:“老先生和孩子都喜欢,是你的书迷!”
沈哲愣了愣,苦笑道:“原来是这么回事,都说人活一辈子,最后还是觉得童年最美,老先生也不免俗。”
林助理诧异的看看沈哲。
继续向前走,又是一道曲曲弯弯的鹅卵石小路。
“这地方够偏的。”
沈哲话音刚落,眼前豁然开朗,一条小河出现在前方。前面的林助理转个方向继续走,极目望去,不远处一座人工湖,几十座红墙小楼围湖而建。湖面莲叶舞动,还有鸭子,竟然是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
沈哲从来没听说过燕大校园内还有这样的去处。
“这是清水河,那里就是清和园,学校不少上了年纪的老教授都在这里住。”林助理回头道。
不一会儿,两人就来到一座小楼前面。
林助理敲门,一位中年女保姆开门请他们进去,院子不大,朝着湖水的方向开着围墙,风景很好。
两颗石榴树,一个葡萄架。
葡萄架下,两张躺椅,那位见过一面的老先生正带着小重孙玩耍。
看起来林助理不止一次来过这里,很熟悉的上前向老先生问好,说了还有其它事忙,要先离去。
“你去。”老先生摆摆手,转头对沈哲招招手,“娃娃,过来坐。”
“老先生您好。”沈哲老老实实打招呼,这不能和小区李大爷似的,就算说错话,顶多挨一脚。
旁边一个小男孩,看到生人,好奇的打量沈哲,模样只有三四岁。
“丫丫,喊哥哥。”老先生很疼爱。
小男孩咯咯笑着跑掉了,去到保姆身后藏起来。
老先生回头看了沈哲一会,丝毫没有粉丝样,忽然道:“娃娃,我看了你的杂志,有那个水平,告诉我为什么要写武侠?”
沈哲思考一会,道:“因为我觉得武侠能被更多人喜爱。”
“你想出名?”
沈哲微微摇头:“不强求,但文学也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
“你认为文学就是这么个作用?”老先生皱眉。
文学有什么用?说不清。莫言说,文学的确没有用处,但最大的用处或许就是没有用处。
但沈哲肯定不能这么说。
“我自己想来,文学一是为了丰富大众生活,二是弘扬人文精神。”
“有些道理,但很笼统。”老先生想了想,缓缓道:“你偏向于前者,通俗类文学?”
沈哲苦笑,这是网络小扑街决定的,这辈子他一出生性格爱好已经定型。
“即使武侠是类型文学,甚至边缘文学,你也愿意为它付出?”
沈哲点点头:“我认为,类型文学是否有发展,很大程度上要看他的受众群体有多少,读者数量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小众文学的地位也不是无法改变。”
“兴趣,兴趣很重要。”老先生起身,似乎不准备再多说。
沈哲跟着站起,也不知道老先生是否满意。
“跟我来。”老先生朝沈哲招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