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两败
圣元2319年仲夏,津门火车站
车站月台上,翘首以盼的军属心情急切,眉头紧锁着,眼里有抹不去的忧愁哀伤。
尽管他们早就从报纸上看到帝国战败的消息,不过从整体局面上来说,输地并不难看,在炮火掩护下强行登陆的敌军损失惨重,就是我方阵亡的将士太多了。
帝国最精锐的巴兰图鲁重装骑军,伤亡比率接近九成,油墨印刷的《帝国日报》头版头条,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股无法掩饰的血腥味。
铺在枕木上的铁轨轻微地颤抖起来,知道内情的人不顾车站工作人员的劝阻,一个劲地往前探出头,迫切地想早一点看见归来的亲人。
“污……”
钢铁怪兽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头顶的鼻孔猛烈地喷发出高温的浓烟,它就像传说中啸月吞日的犀渠,迈着撞碎万古坚冰的步伐,突然闯进所有人的视野里。
这是第一辆也是最后一辆运载伤员回到后方休整的装甲列车,车上都是帝国万里挑一的勇士,人是回来了,心和魂儿却留在了尸山血海的战场上。
大部分帝国铁骑都战死沙场,与强行登陆的敌军同归于尽,挽回了帝国的大部分气数,免得皇室北狩,天下震动。
可惜此战结束,帝国精锐也拼地干干净净,估计帝都显贵明天都要人人披麻戴孝,满城素白了。
蜈蚣般的钢铁巨兽放下密密麻麻的腿脚,开始例行紧急制动,车轨上扬起的火星简直随处可见,令人目不暇接的速度终于慢了下来。
当一节节飞快过去的车厢在眼前戛然而止,前面的车头猛地喷发出滚烫的浓烟,就像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巡城马狂奔到终点后,口鼻吐出的白气。
所有人都没有动,车厢里透露出浓烈的血腥气以及伤药的味道,时不时还有压抑不住的呻吟,就是声音很轻,不是耳朵很好的人根本听不到。
车站工作人员看着不对劲,就纷纷主动上前,抓住扶手跳上车,强行将门打开,放下来变成带阶梯的踏板。
还是没有动静,接车的人立即展开不好的联想,有人忍不住抱头痛哭起来。车上的人受到刺激,死鱼般的眼睛终于有了一点神彩,回家与亲人重逢等念头接连涌上来,令他们多少恢复一点神气。
缺胳膊断腿的伤员,被袍泽搀扶着站起身,拄着拐杖或者扶着车厢墙壁,慢慢地挪动到下车口。
他们的出现令很多接车的人按捺不住地惊叫出来,毕竟任凭谁看见一群行尸走肉的家人,都会有如此的反应。
人还活着,心却死了。这句话正是帝国最强王牌重装骑军巴兰图鲁战后的真实写照,唯一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还有呼吸,心口还有热气,并不是十几年前大茅山尸鬼道脉传人掀起叛乱唤出的僵尸大军。
帝国铁骑横扫天下,镇压四方**,以及一切不法之徒,任凭妖道四处兴风作浪,只要国运与龙脉相合,道人就翻不起什么大浪。
孰料不到,来自遥远欧罗洲的鹰吉利国远征军,会用威力无穷的火器,一战重创帝国王牌铁骑,这让帝国的颜面往哪搁?周遭的番薯国知道此战结果,还能保持对帝国的忠诚吗?
以上事情自然是交给朝廷去头疼,朝中大佬无论如何都要商量出一个章程出来,否则下一回强行登陆的敌军,就不止是沽口之战的五千余人。
从车厢里下来的伤员,在家人的抚慰下,登上了私人马车,匆忙离开了令人伤心的车站。很快地,人头涌涌的津门车站就不剩下几个人了。
毕竟,阵亡比率如此之大,能够通知到场接车的,都是证实还有口气的活人,否则接一具尸体回去,别说老大的耳刮子能抽死管这事的负责人,就连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个把官员。
与此同时,鹰吉利帝国的远征军由于登陆战失败,不得不停泊在海上,各级指挥官来到旗舰开会,检讨并商量下一步的进攻计划。
“帝国情报人员是怎么办事的?每年花在他们身上的金磅,能够堆积出一座小山,是不是都用在正确的地方?嗯……”
远征军最高将领照例一言不发,阴沉着的脸藏在大檐帽下,反倒是参谋长敲打着桌面,在直击人心的砰砰乱响中,各人面前的茶杯跳动,糊地各级指挥官一脸茶水。
“野蛮人的勇气的确值得称赞,毕竟是远东最强的国家,穷奢极欲的生活,或许磨灭了王室和权贵的勇武,不过其中一部分人,还算是真正的勇士。”
说到这里,负责打圆场的次将,忍不住叹了口气:“没想到,世上还有不怕火枪和火炮的重装骑兵。没有在正面战场拉开铁丝网,侧翼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对野蛮人的傲慢,以及大意轻敌,导致了此次登陆战的惨败,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
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则意味着最高将领不愿意承担战败的恶果,摆明态度逼迫所有军官共同担责。
由于他的爵位、地位,在帝国议会中根深蒂固的人脉,的确没有人敢挑战、质疑最高将领的决定,于是在死一般的沉默中,所有人都被迫站起身,将一部分战败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发电报吧!告诉帝国议会,东方野蛮人的帝国余晖还在,并不是启衅开战的好时机。趁着休整的时机,短暂的和平,用利益收买到的代理人,销售更多的烟草进去。”
“另外,通过秘密渠道,向野蛮人帝国的高层发出信号,只要撤掉主战派的官员,和平就会迅速降临。我们鹰吉利帝国不是不讲道理的野人,而是优雅体面的文明人。”
最高将领说到这里,下巴轻轻抬起,露出恶魔般的微笑,戏谑不乏幽默感,而玫瑰精油日常打理的山羊胡,更是在魔晶石灯光下熠熠生辉。
津门东城口将军庙里,病饿而死的小乞丐躺在门板上,两只眼睛失去了神彩,突然门外的黑狗狂吠起来。
刚刚死掉的小乞丐,竟然又活了过来,直接坐起身,嫌外面的老狗碍事,屈指一弹,体内的病气顿时不翼而飞。
“神仙末劫,众星垂野!”此话一出,小乞丐的眉目清明几分,显然是记起了一些往事,明悟了前尘,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大梦初醒红尘客,不知今夕是何年?嗯……有道法显圣的痕迹,轻微魔改的历史,新旧时代交替的空窗,真麻烦!不如用一发歼星炮灭世算了!”
说着荒诞不经浑不着调的话,小乞丐慢腾腾地站起身,挪到门口后,倚着门板看见当场病死的黑狗,决定这口香肉怎么吃,才能避开弄死人的病气。
“烧烤!”
第六百四十三章 明悟
破庙有神仙!
可惜的是,在小乞丐的眼里,属于神灵的光辉暗淡地几乎消失,如此不正常的现象,只有神灵本身沉睡长眠,或者神体崩溃消亡才会出现。
“此方天地也有灵界,没准是神灵之间爆发的战争。这并非没有先例可寻,就是太少了。”
小乞丐深吸一口气,取了神像前的香烛,凑近一把枯草团点燃,扔到废弃的破旧香炉里,又丢了几块木片进去,没过多久就有蹿起的火焰,传出一波一波的热浪暖意。
小乞丐环视左右,找到一口缺了一只提手的瓦罐,里面装满了生水,使劲抱起来,转身放倒香炉上架起。
灼热的火舌,发疯似的舔舐着瓦罐,里面冰冷的生水,很快冒出白烟。没过多久,冒出连串咕噜咕噜的声音。
小乞丐用一根窗户拆下的木棍,挑起瓦罐离开香炉的火口,来到门外浇在病死的黑狗身上。乌黑油亮的皮毛,转眼间就被烫地褪掉,露出东一块西一块白里透红的狗身子。
没有趁手的刀具,给这条黑狗开膛破肚取出多余的脏腑,小乞丐也不嫌弃,拖着热水洗过的黑狗走进去,直接甩到香炉上,四肢朝下刚好扣住火口。
接下来的伙计,就是搜寻可用的木板,丢进香炉里助燃了。小乞丐腹中空空如也,艰难地挤出力气,继续忙碌起来。
火势不断加大,没有烫地褪掉的皮毛,尽管湿漉漉地粘在黑狗身上,被火舌燎过后,很快干燥焦化,变成一撮灰粉落下,露出皙白的狗皮。
随着温度的上升,暴露在火口的狗皮,迅速褪去原色,转成令人心喜的焦糖黄,并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熟香。
尽管没油没盐没滋味,小乞丐却馋地口水直流,辘辘饥肠更是发出叫唤,似乎催促着主人赶紧吃两口垫垫肚子。
“还是需要一把刀,哪怕是小刀也行啊。”
小乞丐环视左右,当然是没有任何发现,不过他很快想起什么,目光转移到神像上,泥胎木塑的将军像,还是有点铁料的,就是三尖两刃刀的前端部分。
反正四下无人,小乞丐又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狠人,竟然踩着香案上了神台,双手抓住将军的兵器,稍微用力抽了出来。
落在手上小乞丐才知道,整根枪身都是木质,只有前端是生铁,外面包着金漆,就抓住这柄三尖两刃枪,在香案上用力一磕。
咔嚓一声,前朝将军的人间神像惯用神兵就此断成两截,有用的前端部分还留了一截枪身,刚好可以改成握柄。
小乞丐右手单提着铁刃,感受到沉甸甸的份量,心里很是满意。左手抓住黑狗,稍微使劲翻了个身,又将这件铁器放在火口灼烧一阵。
包着金漆的三尖两刃刀,在火舌的舔舐下,很快褪去令人心喜的颜色,暴露出黑黝黝的生铁本体,出人意料地光洁如新,令小乞丐小小地吃惊了一把。
既然餐具准备就绪,忙活了有一阵,小乞丐额头出了一层薄汗,此时也不客气,直接用刀口凑近过去,割了一条香肉下来。
小乞丐也不怕会烫到嘴,吹了几口气后,头抬起张口咬住,直接咀嚼起来。焦香四溢的油脂,在他的嘴里爆发开来,口水混合着香肉,化作一股热流迅速过喉而下,落在干瘪的胃里,稍微撑开紧贴在一起的胃壁。
“好吃……真好吃!我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香肉,不枉人间走一遭!”
小乞丐嘴里不停吃着香肉,直呼痛快痛快,若是有酒在手,没准就会大呼小叫起来。
如此场面,若是被熟人看见,肯定会是一段佳话。可惜的是,小乞丐没有这份自觉,或许根本不在乎,依旧为填饱肚子,努力地忙着活着。
将军庙的的群丐到晚间才会回来,现在肯定在各个分好的位置待着,等着好心肠的人投食,根本不会与小乞丐争抢。
可是,小乞丐的身体死过一遭,元气损失地厉害,香肉只是填饱肚子,想要弥补回来,还得花钱买草药补一补。
“弄点药钱补身体,小事一桩,简直易如反掌。现在先顾着眼前,日后再说罢。”
小乞丐一个人吃掉小半只狗,不是吃不下,而是不能吃多了,否则会活活撑死。再则,这具身体还有残留的意念,似乎是怨恨,却有少许喜悦,往日的时光留下的美好回忆,总而言之,非常复杂。
“连个名字都没有的孤儿,我也不用继承什么,还是回复本名叶知秋罢!”
话音刚落,小乞丐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黑色,很快就晕散开来,慢慢地消失掉了。
来到新世界后,叶知秋完全拥有新的身体,拥有新的身份,就此落地生根了。因为刚才吃了一斤多的香肉,贫乏的身体总算暖热起来,也算是有了一点资本了。
紧接着,叶知秋试验了许多方法,由于天地法则的迥异,越是高明的炼气秘诀,发挥的效果就越低,反而不如武道搬运气血的大路货。
“与武风盛行的武侠世界相比,此方天地体量较大,法则却越发混乱,什么乱七八糟的力量体系都有,也算是一桩奇闻了。”
“我是左道之士起家!小乞丐的命格有损,占了三弊里的禄命,没钱傍身。五缺里的孤儿,没有父母扶持,一切都要靠自己。”
“啧啧!没有源泉,没有法力,就算此方天地容得道法显圣,我也没有本钱挥霍啊。”
叶知秋放开自己的灵感,很快就察觉到浓郁的死亡气息,凝如实质的份量,浸透鲜血的绝望,以及人心的荒废。
“我感觉到附近有战争爆发,满满的硝烟味还未散去,似乎是个可以利用的机会!”
叶知秋吃饱喝足后,活动了一番手脚,感受到精力源源不断地滋生出来,就用三尖两刃刀砍了四条狗腿下来,用一口破麻袋装了,直接抗在肩上,随手丢下骨头架子,一个人独自离开将军庙。
出了庙门就是津城的东城门,外面的草市连绵起伏,一眼看不到边际,只是人心惶惶地很不着调,交头接耳传播着谣言、小道消息,甚嚣尘上,令人不禁侧目。
叶知秋也不理会这些琐事,对周围的风物人情更是不屑一顾,始终沉默着一言不发,有选择地接受着有价值的情报。
“真是魔改过的世界线!野蛮人帝国竟然在王朝末期拥有一支重装铁骑,还能在火炮的狂轰滥炸中,冲进敌军阵营大杀特杀,开挂了罢!”
叶知秋忍不住摇了摇头,仗着身上的味道比较重,人人避之不及的态度,快速地穿过草市,迳自往灵感中战争发生过的地方赶去。
第六百四十四章 血炼
越往前走人就越是稀少,叶知秋回头看了一眼,津城早已被他甩在身后,眺目远望,发现一堆村庄聚集着,出发时的东城门,几乎看不见了。
叶知秋收拾心情,独自走在荒郊野外里,嘴里啃着烤熟的香肉,始终认准一个方向,慢慢地拉近彼此的距离。
沽口之战的消息只限于帝国高层,除了就近的津城,还未在民间广泛传播开来,若不是帝国损失惨重,捷报的消息肯定由快马送往各地督抚手中,以安诸位封疆大吏的心头惶急。
叶知秋对此表示很难理解,无论是掌握话语权的士人阶层,还是对科技斥之奇技淫巧的帝国统治阶层,能够接受铁轨列车以快速运兵,应该还是看到其中的好处,可是战争思维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能够和武装到牙齿的鹰吉利帝国远征军打成平手,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罢。
其中必有蹊跷!
天色渐晚,叶知秋迈开两条腿加快赶路,由于搬运气血的缘故,不仅耐力变得绵长,时不时纵跃起身,施展轻身提纵术的身法,终于在天黑时分抵达沽口。
借助黄昏的余晖,叶知秋看见号称铜墙铁壁的海防要塞,被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的重炮轰跨了墙垛部分,看上去就像被地狱看门狗塞伯鲁斯啃了不知道多少口,破破烂烂地没有一块地方完整。
帝国继承前朝的火器,弗朗机炮、红衣将军炮由于射程不够,被对手吊打,炮管残骸炸地到处都是,有些碎片深深地嵌在墙壁上,血肉模糊,一片狼藉。
所幸的是,海防要塞根基还在,依山而建的地利优势,仅仅是实心炮弹可轰不掉,叶知秋估计稍微修缮一番,就能继续投入使用。
这片硝烟还未散去的战场,交战双方都仔细地打扫过,至少目前来说,叶知秋没有发现任何一具尸体,曾经血流漂橹的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登陆阵地,如今早已在烈日下暴晒干透,唯有泥土疏松,泛起不正常的黑色,散发出一股浓烈刺鼻的血腥味。
“奇怪!没有亡灵、死灵、怨灵、恶灵存在,就像所有灵魂都被带走似的。换句话说,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的船上带着牧师,大规模的安魂弥撒或慰灵弥撒。难怪,在东方帝国的土地作战,不带上牧师,死去的鹰吉利帝国海军将士,灵魂会被土地牢牢地束缚,迅速地磨灭消失。”
叶知秋转头搜寻着野蛮人帝国阵亡勇士的灵魂,可惜的是,他们同样不翼而飞:“我闻到释门甘露的味,淡淡地微不可查。这群秃驴下手地速度可真快,可惜了。”
没有如期寻获交战双方的将士灵魂,叶知秋心里有些不满,更多的则是好奇。殖民地遍布世界的鹰吉利帝国也就罢了,毕竟经验丰富,没想到野蛮人帝国也有类似的机构或者有活力的组织,专门负责洗地收尾,照看帝国的灵界。
“人生不如意者十有九八!我费尽力气好不容易赶到这里,总不能白跑一趟,无论如何也要拿点利息。”
叶知秋抬起头,夕阳斜落,暮日余晖渐收,天穹东方浮现一轮苍月,几颗星辰泛起晶莹星光,灿如往昔。
“主世界过于遥远,除我之外,还没有第三者降临渗透。换句话说,借不到本体真身的助力了,只能在此方天地里寻找。”
由于叶知秋属于域外降临者的身份,没有合法的“施法权”,再加上野蛮人帝国的国运与龙脉相合镇压大地,凭着地脉之力凝聚福地,抬升为洞天,藉此成道也不可行。
“周天星辰借力,依我看是一条破局的出路。可惜的是,吉星、贵星与国运结合,守护野蛮人帝国,因此我只能找大凶大恶的星辰了。”
叶知秋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三阳一气剑”、“三阴戮妖刀”这类的星辰借力,法武合一的偏门道诀。
小乞丐的身体还未成年,元气大损,三焦失衡,恐怕承受不住三阳一气剑,如今成形最快的只有三阴戮妖刀了。
叶知秋目光搜寻周天星辰,很快找到玄武七宿。瞬息间,目光锁定这些星辰,不知道过了多久,细小如芝麻的星辰陡然变大,仿佛精气神魂随着目光穿过无垠虚空,近距离看着玄武七宿。
银光闪烁的线条迅速勾勒出一座神相,龙头、龟身、蛇尾,正是传说中的玄武相,巍巍然,自有一股不动如山,万古长存的意境神妙。
星辰亘古不动,玄武相察觉到有人索需星光神煞,并非普通凡人,而是修道之士,有着凭藉依仗,自然无有不可。
叶知秋看见玄武神相缓缓活动四肢,昂首咆哮,龟蛇盘绕,就有无形无质的神煞,随着无处不在的星光,自头顶卤门浇灌注入,顷刻间分成三股,转入手太阴肺经、手少阴心经、手厥阴心包络经。
与此同时,叶知秋感受到一团冷气灌顶而入,仿佛揭开头皮,颅骨剖开成八瓣,将烧红的刀子使劲捅,脑子都被搅拌成浆糊,浑身上下,酸、麻、痒、涨、痛,各种滋味浮现出来,直令孱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肌肉痉挛刺痛,尤其是双手小臂,仿佛异形钻进去啃噬着血肉,出现凹凸不平的毛毛虫蠕动感。
叶知秋额头密密麻麻都是汗水,苍白的脸色泛起大团红晕,语气却还能轻松:“炼成三阴戮妖刀,还需七七四十八天,左右不过是个引子,与玄武七宿建立联系,形成大周天循环才是正理。”
“鬼蛇盘,性命坚,才能火里种金莲。此乃长生的种子,性命交修的真芽,四十八日后就能自行凝成真文。”
体内有了星辰神煞,叶知秋便以此为引,牵动周围的血气,就有一缕缕猩红雾气,自地面缝隙里升起,在他面前凝聚成黄豆大小的血球。
叶知秋不慌不忙地使出类似“吸血鬼之触”的法决,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直到肺叶里没有余气,才将鼻子凑近过去,开始慢慢地深吸起来。
“嘶……”随着叶知秋的胸膛开始耸起,他的脸色越发红润起来,枯瘦的四肢就像充气的缓缓膨胀,骨头里半空的血髓,竟然开始充满起来,枯竭的精力变得丰盈,源源不断地滋生出来,并迅速弥漫到全身。
“夺天地之造化,侵日月之玄机。这一回,不知道我要付出多少代价?不过,一切都值得。毕竟身体才是根本,日后伺机弥补就是了。”
与此同时,战场的另一端,皎洁的月亮洒下如水清凉的月华,一个面黄枯瘦的玄袍道人拄着九节竹杖,行走在战场边缘地带,发现一具被沙土掩埋在炮弹炸开陷坑里的尸体,连忙俯下身体。
第六百四十五章 夜袭
仔细看,道人面如金纸,额头左侧被铅弹贯穿,红的白的脑浆直接暴露在外面,如此重伤肯定是活不成的,却不知道他用了什么邪法,竟然活到现在。
道人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失传的上古鬼语魍魉文,额头正中的眉心部位,缓缓地渗透出一滴鲜血,泛起淡淡的金光,眼耳口鼻七窍,却弥漫出淡淡的黄烟,有如活物地垂挂而落,慢慢地钻进尸体的头面。
片刻过后,道人的精髓,都注入陷坑里的尸体体内,眉心寄托神魂的真血,越来越大,直至丰盈圆满成珠,脱离皮肤,轻轻滴在尸体的额头。
这一下,就像震松脊骨关节的蟒蛇,道人的身体绵软地就像蛇蜕,不轻不重地往前扑到。
紧接着,转移承受精髓神魂的尸体,蓦地睁开眼睛。可惜,新的身体与以往不同,似乎有点难以操控,眼珠子咕噜噜乱转,好一会才恢复正常,变得如臂使指起来。
“野蛮人勇士的身体,皮膜练至大成,似乎是释门瑜伽蒙顶武士的路数。可惜了,沾染上大欢喜天的双修之道,还得耗费一番手脚才能祛除。”
重新取得身体后,道人的灵觉恢复以往的敏锐,很快就察觉到战场的另一端,竟然有人在吸血炼体,忍不住啧啧称奇。
“此子……好生厉害!也不知道是那条道脉的修士,渴饮尸血,饥餐神煞,不是寻常炼丹画符,服食药饵的道人路数,避之则喜,溜之大吉。”
在借尸还魂的道人眼里,战场另一端,小乞儿模样的修士,不断吞饮吸取战场尸血精华,身后形成无相血魂,一会七步蝰的风范,一会又是鳄龟的面目,偏偏以神煞调和镇压,彼此勾连成一体。
即便以这位累世苦修的道人来看,一时之间也无法发现真相,叶知秋勾连大周天星辰玄武七宿,哪怕只有微末的法力,却也是突破凡俗的局限,成为伟力归于自身的修士。
道人积攒数百年的经验,屡屡逃过劫难,苟全性命于乱世,不知道多少次,避过野蛮人朝廷供奉的鹰犬,就是因为独来独往,从不轻易开启事端,能忍住自己的好奇。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没有飞身过去,生怕自己打扰到战场另一端的修士炼法,毕竟从场面上看,小乞儿模样的同行,所用的法决未免也太过于霸道了。
只不过,道人出于某种长久以来的戒心,将“叶知秋”的身材、模样、气息都牢牢地记住,日后若是相逢于道左,他肯定是有多远就避开多远,绝对不能轻易招惹。
就这样,一位精通借尸还魂以延寿续命的“竹山教”余孽,埋掉了自己用坏掉的旧身,换来一具躯壳,安静地离开了血腥味开始由浓转淡的沽口战场。
与此同时,叶知秋藉着“异界魔法”补充生命精华,将虚弱不堪的身体修复地七七八八,灵觉变得越发敏锐。
他察觉到有道人施法的痕迹,只不过对方没有露出敌意,一副王朝气运镇压,苟全性命于尘世的隐修姿态,多看了一眼,记住这位同行的独特气象,释门火焰光背下,无数人脸面目聚成一团的骷髅球,略微惊讶后,也就没有放在心上了。
战场上,枪管、炮弹的碎片到处都是,叶知秋随心所欲地走了一遭,就用捡到的部件拼凑出一把火枪出来,只不过威力实在有限,手头上缺少火药和枪子,自然不会感兴趣。
“那位道人颇似尸鬼道的炼气士,可惜没有镇压之法,每次换一具身体,承负便积累下来。久而久之,竟然变成如此庞然的鬼物,恐怕三魂七魄都鬼物化了。”
沽口的海防要塞,只有几个兵丁守着,躲在墙角废墟底下,也不敢生火取暖,唯恐引来了海上飘荡的敌人。
临近的海面上,几盏昏黄渔火随着海水飘荡起伏不定,不怕死的人到处都是,趁着月色正好,赶紧下海捞几网,试看渔获多寡再做决定。
叶知秋漫步来到海岸,耳边听着海风呼啸,感觉身上暑气渐消,盈满欲沸的血气,以及过于旺盛的精力,导致丹田升起的邪火,一时之间竟然也平复下去。
他瞪大眼睛眺望远方,鹰吉利帝国的远征军舰船就近停泊海面上,距离海岸不过里许,实在是天赐良机。
沽口海防,除了要塞炮台,近海水底埋下硬木质地的尖桩,防止舰船强行冲岸登陆。可惜的是,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的舰船侧舷全开,几轮炮弹横扫而过,就没剩下几根完整的木桩了。
不过,破坏地不够彻底,总有一些木桩没有毁掉,正好被叶知秋用来驻足借力,踏水而过,抵近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的舰船,借几个人头作为利息。
叶知秋没有露出丝毫敌意,担心引起随船牧师的警觉,目光也只是锁定在退潮后,暴露在视野里的木桩上。
叶知秋估摸着时辰应该是酉时三刻左右,潮水开始慢慢地回涨,毫不迟疑地跳进海里,左右都是完好无损的木桩,就上了其中一根,站稳身体后,迅速适应金鸡独立的姿势,随后就在木桩上腾挪跳转。
谁知,竹山教的余孽并没有走远,此时发现同行去向已定,只是动机不明,就忍不住伏身趴下,看着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起来。
与此同时,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结束例行的晚祷,右手握着银质圣器,尽管没有任何异常,心里却不免有些躁动不安,侧头望着舷窗,在月光下泛起鳞光的海面,突然心惊肉跳起来。
“有危险逼近,我却无法发现来由。伟大的至高神啊,请赐给我洞察先机的眼睛!”
毕竟是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的随船牧师,一旦发现不对劲,立即进入战斗状态,为了屏除有可能遮蔽自己视野的干扰手段,不惜动用每日一次的神术。
可惜的是,叶知秋早就顺利上了一艘炮舰,悄声无息地藏入黑暗中。由于为数众多的士兵死在登陆战,有些舰船只剩下有数的水手负责开船,其余的士兵沉浸在失去战友的悲伤中,难免降低了警觉性。
叶知秋手持三尖两刃刀,偷偷地摸进了船舱里,敏锐地察觉到甲板乃至船身受过主教级宗教人士的祝福,如果见血的话,恐怕会引起警报,仔细想了想,就收起了将军庙里弄来的神兵。
“不流血的死亡!据我所知,就有暗劲点穴、绞首技等禁招!可惜的是,暗劲还需时日琢磨,绞首技需要很强的腕力,以及独特的发力技巧,务必做到一击必杀,否则惊扰了旁人,这次孤身暗夜袭杀就未免大打折扣了。”
第六百四十六章 圣棺
藏身在舱室阴暗角落里,叶知秋忍不住开始活动手腕,小乞儿的身体偏瘦弱,尽管通过“炼血”之法弥补恢复,却还需要时日缓缓琢磨。
左右为难之际,叶知秋忽然想起物理杀人较为低端,除了内心的爽利,相较于化学杀法的高效率,彼此差距简直不可以道里计。
“我差点忘了!密室烧炭杀法,可以杀人于无形无影之中,绝对不会留下任何多余的痕迹,保证没有人会发现。”
想到这里,叶知秋立即开始动手,先转去甲板取了一盏避风油灯回来,用铁盘盛着碎木片,泼了少许煤油,凑近灯火引燃了,再用沾水的面巾捂着。
旋即,忽明忽暗的火光暗沉下来,轻微刺鼻的浓烟丝缕不绝冒出,叶知秋轻轻地放在地板上,随后悄声无息地转身离开,顺手把舱门也带上了。
一氧化碳迅速滋生蔓延到整个舱室,没过多久,距离最近的绳网吊床,睡着了的水手,感觉到呼吸困难,自动醒转过来,可惜的是他吸入太多的一氧化碳,脑子昏沉沉地,手脚根本使不出力,努力挣扎几下后,身体重重地躺下,再次昏睡过去。
这一睡,他就再也没有醒来了。
除了这个不幸的水手,舱室里的其他人也是同样的下场,任凭你体壮如熊,剑法犀利,枪枪暴击,在无物不可杀的一氧化碳中毒面前,人人平等,死路一条。
当悬挂在舱室中间的油灯,蹿地很高的火苗,随着舱室氧气浓度降低,变成豆大的火苗,忽明忽暗地就像萤火虫,一副随时都会熄灭的样子,仿佛预兆着舱室里所有人的生命危殆。
可惜的是,直至最后的火光彻底熄灭,也没有人发现、撞见死亡的降临,当舱室沉入黑暗中后,所有人的呼吸戛然而止。
与此同时,没有任何发现的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终于发现远征军的异常了,几十个信徒的死亡,他的内心如受重击,仿佛挖走一块肉,隐隐地抽痛起来。
约翰.格罗斯嚯地站起身,目光顺着直觉望着某一艘炮舰,正是叶知秋不久前登上的大船,果然发现有一间舱室,里面已经没有活人了。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邻船的水手、士兵,也出现了大面积的死亡,对于随船牧师来说,自然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随后,死亡就像瘟疫似的,不断地在各艘炮舰里蔓延,直令约翰.格罗斯心痛地几乎癫狂。毕竟,死掉的人都是帝国的精华,悍不畏死,真正的亡命之徒。
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认为是东方帝国的超自然力量在作祟,可是凭着至高神赐予的恩典,洞察先机的眼睛并没有看到任何异常,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没有一个合理解释。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脖子一凉,猛地察觉到危险降临,他的反应很快,身体毫不犹豫地往前扑到,一把锋利的三尖两刃刀贴着头皮往前平砍,差点没把他后颈皮削掉。
“赞美我主,我主万能!”
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发现自己处于被猎杀之中,疏于锻炼的身体肯定扛不住来自东方帝国的“阿萨辛”刺客,毫不犹豫地呼唤神恩。
瞬息间,黑色的坎肩式袍子泛起温润如珍珠的白光,迅速凝聚出双手持剑的“圣棺骑士”,刚好将他趴在甲板上的身体严密地保护住。
叶知秋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着随船牧师心情急切,开始胡思乱想的时候,从他的视角盲区发动刺杀,结果还能失手,立即明白等闲不会成功。
他尝试着继续补刀,结果三尖两刃刀砍在“棺材”上,爆发出一大蓬火星,里面的牧师却毫发未伤。
“看来是杀不成了!今夜杀死的鹰吉利帝国远征军够多了,我想应该尽快撤退了。”
一击不成,立即远遁。叶知秋秉承刺道精神,毫不迟疑地翻身下船,噗通一声跳进海里,声音轻地就像一颗石子。
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此时惊恐不安,看着“神恩护体”几乎被破,尽管头颅深深地埋在两臂之间,却还是用没有被烟草折磨坏的嗓子,发出还有一线希望的呼声。
“敌袭……”
牧师刺耳的声音,顿时惊动了远征军旗舰上的士兵,守夜的战斗水手率先抵达,将浑身光辉闪闪的约翰.格罗斯搀扶起来,顺着他的手势指引,借助无处不在的月光,果然看见一条游鱼般的身影,飞快地往海岸泅渡而去。
紧接着,双手抱着火枪的士兵赶了过来,二话不说,就端着火枪瞄准射击,战术素养之高,都是临危不乱的好手。
叶知秋的游泳速度不慢,察觉到身后的战舰人头涌涌,随后枪声大作,铅弹在身边交错飞过,带起几缕火药味的腥风。
眼看距离自己越来越近,叶知秋深吸一口气,一个猛子扎进海底,泅渡改为潜泳,就此在海面上消失了。
与此同时,失去目标的火枪手,不再盲目开枪了,离开船舷整理枪械。随后,被惊动的参谋官快步来到甲板,了解到刚才发生的事情后,没有任何理由地,就相信了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的话。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至少一位来自东方帝国的阿萨辛刺客,趁着夜色掩护登上我们的舰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对正在船上休息的士兵、水手,造成很大的伤害……立即清点人数,我要马上知道伤亡数目,具体到个位数。”
被仆人摇醒的远征军最高将领,得知今晚发生的事情后,尤其是随船牧师约翰.格罗斯遇袭,令他浑身激灵,完全清醒过来。
没过多久,旗舰传令兵通过灯光信号,将这条命令传遍各舰,没过多久就有回应,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伤员一个都没有,当场死亡地士兵、水手多地惊人。
远征军最高将领脸色阴沉,船长室里气压更是低地惊人,所有人都等着雷霆震怒。可是,这一回最高将领没有发脾气,而是沙哑着嗓子,命令舰队起锚离岸,至少离海岸更远一些。
“今晚发生的事情超出预计!没想到,野蛮人帝国还有这种手段,我们真的太小看一个雄踞世界中心几千年的帝国底蕴了。当然了,如此超凡卓越的刺客,不能排除是来自民间的力量,非官方的组织,比野蛮人更热爱这片土地。”
最高将领的话条理清晰,得到在场所有高层的认可,难得看到他如此智慧、理性的一面,而不是脾气火爆,见血就眼红的斗牛姿态,很多指挥官觉得必须对这位男爵阁下稍微改观。
与此同时,叶知秋安然无恙地回到海岸上,转头望着乱成一团的鹰吉利帝国远征军,海风呼啸而来,尽管身上湿漉漉地很凉,心头却是一片火热。
“饶你奸似鬼,还不是喝了老子的洗脚水。今夜,我估计杀了不下五百只红毛鬼,总算是念头通达了。”
话音刚落,就在附近的竹山教弟子,慢慢地站起身,扬手打了个招呼:“道友好生厉害,不动声色杀敌近千,御敌于国门之外!贫道乌蒙,有礼了!”
第六百四十七章 静斋
在叶知秋的灵觉里,伏在草丛里的道人,现出释门火焰光背,笼着一个无数面目凝聚而成的骷髅球的气象,正是先前游走在沽口战场,借尸还魂的“熟人”。
看在有过半面之缘的份上,叶知秋警惕着凝聚精神,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身体稍微下沉,把中心放低,处于随时都能进攻,或者胜利转进的有利位置。
与此同时,叶知秋抓紧时间搬运体内气血,贴在前胸后背的衣服,到处打满补丁的叫花衫顿时热气蒸腾,丝丝缕缕地往外冒出,有如仙境灵山般的场面,云蒸霞蔚,遮蔽住他的面目,望之直似仙人。
“道友?在下可担当不起这般称呼!相逢道左,不知前辈有何见教?”
竹山教弟子乌蒙闻言讶然,忍不住笑道:“见教不敢当,只是亲眼目睹小友侠义之举,痛击化外生番,贫道深有同感,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故此想要请教一番。”
叶知秋听到这里,心里的防备没有放下,表面上却露出轻松的神色:“原来是同道中人。难得,难得!小子近来得了道诀传承,不过一介新近的左道之士。”
听说是左道之士,竹山教弟子乌蒙心里还有些鄙夷轻看,不过仔细回想起眼前小乞儿,竟敢独自一人涉水而过,冒着身陨毙命当场的危险,用奇诡莫名的手段,转眼间弄死近千敌人,如此心性手段,当真是可畏可怖,绝不能轻视小看,便轻轻地叹了一声
“原来如此!贫道乃竹山教弟子,学的是天罡三十六法里的金蝉脱壳,又得了释门的经义,藉着更换身躯屡次逃过大劫。说来也是惭愧,日前也想入阵杀敌,没想到被一柄火器爆了脑壳,只能换过身体。道友此来为何?”
叶知秋听到竹山教,脑子里猛地激灵,牢牢地记住这个字眼,仔细想了想,由于年代久远,有些记忆已经淡忘了,便随口说了几句搪塞过去。
“我听闻沽口大战血流漂橹,特地过来瞧瞧,想拘几个鹰吉利国的军士之灵,炼制成战魂,以备日后之用。没想到,有随船牧师……噢,也就是庙宇奉神祭司,将所有阵亡军士灵魂尽数超度了。身体空乏地利害,没奈何之下,只能以血炼之法,吞饮尸血精华以滋补。”
竹山教弟子乌蒙知道来龙去脉,与自己所知的前后经过仔细对照,竟然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自然明白对方以诚示人,心里就有点感动。
两人说着说着,叶知秋身上打满补丁的叫花衫,就差不过干透了。如此旺盛的气血,看地竹山教弟子乌蒙眼馋不已,可惜的是,他走的金蝉脱壳的路数,视躯壳为外套,不合用了就换,根本没有时间打磨气血,自然是羡慕嫉妒。
于是,一位浑身阴气森森,三魂七魄已然鬼化的旁门弟子,一位却是阳气勃发,有如早晨初升的太阳,浑身散发出灼燃的阳刚意味。
若是有第三者在场,看见一阴一阳的两位同行在此,相谈甚欢的样子,定会感觉无比融洽,毕竟阴阳互补,合成太极。
事实上,由于时势艰难,同样受到影响,没有合理“施法权”的旁门弟子和左道之士,竟然意外地投契,尤其是在放下彼此的戒备,有如两只惧寒怕冷的刺猬,为了取暖不断靠近,却因为浑身暴起的尖刺,只能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
就在这时,近海停泊的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炮舰,起锚扬帆往外海行驶,停在更远的地方,而且安排人手值夜巡逻,再也不怕会被偷袭,灯火闪烁,闹出很大的动静。
看到这一幕,竹山教弟子乌蒙忍不住笑了起来,侧头看了坐在两臂距离以外的左道之士,嘴角微微翘起,就知道这位道友心情不错。
叶知秋同样念头通达,毕竟以如今的状态,实在是浅薄地一文不值,却能用巧妙的烧炭之法,毒杀了几百人,令敌人惶恐不安,主动退避三舍,心里的畅快、豪情满溢而出,这简直就是毫无疑问的。
竹山教弟子乌蒙仔细想了想,也盘腿坐下,干脆把年岁不高的叶知秋当作同辈看待:“道友,不知日后有什么打算?”
叶知秋沉默片刻:“乱世,眼看着就要来了,自然是练法以保命。可惜,大隐于朝,没有门路,小隐于野,没有出路。我决定,日后就在津城潜修了。毕竟红尘洗练磨道心,市井之中好修行。”
竹山教弟子乌蒙顿时感慨万千:“乱世?道友指的是化外生番吗?不过是占了火器之利,蛮族铁骑还是很厉害的,一战就平了对手,不是吗?”
叶知秋没想到身边的旁门弟子,被野蛮人帝国压制地动弹不得,竟然还以天朝上国自居,看不见鹰吉利帝国远征军的本质,差点失去谈兴,便忍不住换了个话题。
“说来也是奇怪!历朝历代,国朝治世满二百年,都是弊端丛生,渐渐迈入暮年,兵甲不修,军备废弛,没想到还有不怕死的铁骑死战到底。古怪,古怪,真古怪!”
竹山教弟子乌蒙大有同感,忍不住怪叫一声:“可不是吗?我也觉得奇怪。官方口径不一,且不去说他。不过,民间很多传闻,历代蛮族可汗,身边总有贤惠后妃上下打点,虽不至于干涉朝政,却多有布局,专门在苦寒之地练兵,其中多是蛮族的王公贵族,也算是一桩奇闻了。”
叶知秋听到这里,顿时发现了世界线被魔改的关键之一,忍不住暗骂一声:“穿青女!”
竹山教弟子乌蒙突然来劲了,似乎听到了一些隐秘,以及历史背后的真相,侧头看着身边左道之士的姿势,都变成侧坐了,口中却连连追问。
“什么是穿青女?道友,可是知道内情?”
叶知秋一时口快,脱口说出自己的猜测,由于非常接近真相,受到冥冥中,无形无质的野蛮人帝国国运的反噬,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很快,竹山教弟子乌蒙发现了异常,立即用自己的脑洞补上了关键,自圆其说起来:“天机,不可泄露!贫道懂得,懂得!如此看来,就是事实真相了。没想到,蛮族后面还有一个秘密组织,专门培养穿青女,来到历代蛮族可汗身边,或是总领后宫,或是从旁辅助。这般扶龙庭的路数,有点类似隋唐时慈航静斋的路数。”
竹山教弟子乌蒙的话,有如一记雷霆重重地轰在叶知秋的头上,心脏很不争气地重重跳了一下,原本有话要说的,现在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沉默了半晌,叶知秋才平复激荡的心情,想起自己面对的野蛮人帝国,本质上是无数穿青女斗智斗勇,命运互相缠绕的结果,难怪野蛮人会民智大开,竟然会用铁路运兵。
换句话说,野蛮人帝国的钢铁产量相当不错,工程建筑水准还很高的样子,尤其是在如今“钢铁即国家”的国际国力横向对比上看,肯定不会逊色多少。
“对了对了!野蛮人的军政思想还停留在冷兵器时代,以骑射为主。饶是无数穿青女努力奋斗,始终改变不了雄性野蛮人的理念。换言之,在野蛮人王室贵族眼里,女人始终是女人,依附在人身的附属品而已。那些脑袋后面有一根金钱鼠尾巴的野蛮人,到底哪一点吸引人呢?”
叶知秋面对千古迷思,忍不住啐了一口:“穿青女,统统去死吧!看老子将你们轰碎成渣,强者就要逆天啊!”
竹山教弟子乌蒙发现身边的左道之士,沉默许久后,突然精神起来,猛地站起身,双手握拳,向天挥去,口中喊着莫名其妙的话,听上去十分可笑,可是万丈豪情喷薄而出,就连他古井不波的心境,也忍不住跟着激荡起来。
“对!我辈修真之士,就是逆天而行。”
第六百四十八章 弥陀
两人相视而笑,因着共同的理念和志向,求同存异之下,就将彼此视为值得一交的道友。
叶知秋收回高举过头的双手,原地活动手脚,此番搬运气血,燃起一点真阳之火,已是一柱擎天的姿势,不得不暂时压枪,暗中别过一边,方才坦然坐下。
“俗话说相逢就是有缘,我与道友相谈甚欢,方才望风捕气,无意之中看到道友的气象,实在是触目惊心,想出一个解决的法子,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竹山教弟子乌蒙自己知道自家事,只是能医不自医,根本无计可施,如今听得身边道友有法可为,顿时精神振奋,以真心请教的诚意,想要讨来救命的方子。
“道友休得小儿作态,有什么话但讲无妨,贫道如今也是功行大减,却苦于没有出路。”
叶知秋立即明白过来,笑道:“天罡三十六法金蝉脱壳,我也是略知一二。或许道友得其传承,未能竞全功,故此以释门经义修补,不定是观想释门诸神,坚固神魂之法罢!”
竹山教弟子乌蒙默然无语,轻轻地点了点头:“道友所猜无差。贫道自觉金蝉脱壳有所缺漏,就寻了一卷大唐高僧陈玄奘手书的《过去弥陀经》修补,可惜释门经义玄奥莫名,只是凑巧得了其中部分道理,深以为憾!”
叶知秋轻轻摇头:“深以为憾?我却觉得幸甚至哉!若非道友只学会释门的皮毛,还未浸淫其中,得到真正传承,恐怕现在早已深陷其中,就连我也爱莫能助了。”
竹山教弟子乌蒙听到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显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开口询问:“道友何出此言?可是发觉了有什么不妥之处?”
叶知秋叹道:“余听闻大唐高僧陈玄奘一路西行,去身毒国请了三藏真经回来,途中历经千辛万苦,不知道多少劫难,如此才有了根本经典,后又广开门路,传播经义,建立法相宗,释门诸神才算在中土站稳脚跟。”
此乃众所周知的陈年往事,竹山教弟子乌蒙听了也是轻轻点头,丝毫没有觉得不妥,于是按下躁动不安的心情,耐心地听着新近结识的道友仔细分说。
“释门诸神无形无相,自然天成,正是进入中土,附和民间祖先崇拜,牌位神像,才开始营造各种神相。须知,此相亦是释门诸神的神性具体一面,时时观想,就得了感应,建立渠道。天长日久后,释门修士的三魂七魄就成了诸神的一部分,褪去躯壳,神魂自然被收归己有,增益释门诸神的功行。这也是长生的法子,可惜为他人嫁衣,饶是你神魂琢磨成金刚,也不过是璎珞、宝石,庄严释门诸神。”
这番话可以说是切中要害,听在竹山教弟子乌蒙的耳朵里,仿佛千万雷霆齐齐轰鸣爆开,后背冷汗冒出大片,感觉头很晕,天地在旋转,差点坐不住了。
片刻过后,他才调整心态,恢复过来,忍不住开口询问,只是嗓子很是沙哑:“道友此番说话,不知道有何根据?须知释门广大,大开方便之门,平民百姓入得,为何我辈修士却会遭受如此待遇?”
叶知秋笑道:“方才我所说的是真是假,道友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何必拿大话诓我?我不过是陈述事实,听不听得进去,不在于我,而是道友自己决定。”
竹山教弟子乌蒙也算修炼数百年的前辈修士,尽管没有参与三次斗剑,却也明白正派大教,如蜀山、青城都被释门修士渗透控制,专门拱些小辈出来,持着重宝到处惹事。不服的旁门、魔教,不知道多少高人都被设计铲除。至于某些积年老魔,连释门大德都觉得棘手,就会强行度化。新朝开国后,立即纷纷飞升,背后的隐情,实在是触目惊心,令人不寒而栗。
“道友所言甚是!贫道最近也有所察觉,否则怎么会如此不自量力,以凡夫俗子之身,对抗犀利的火器?”
叶知秋没有多嘴多舌,静静地看着刚认识没多久的旁门弟子长吁短叹,等到他收拾好心情,才开口建言:“坚定神魂的法决,自然是不能练了。道友以金蝉脱壳之术避开劫难,每换一具身体,承负便多出一份,如今已是积重难返的境地。正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只能慢慢用功,徐徐抽吸才能竞全功。我有上中下三策,就看道友如何选择了。”
竹山教弟子乌蒙想起自己时不时踏入冥土,三魂七魄时常有脱离感,只怕离开人世的时候越来越近,心情自然很是急切,只是他养气的功行很深,没有表露出来,如今听闻有三种方法可以救治,不知道为何,心境又平复了不少。
“道友果然不同凡响,贫道身上积弊深重,须臾之间就有对策,我不如你甚多。唉!不知上策何如?”
叶知秋笑道:“余尝闻上古诸神,有女娲氏,人文始祖,补天救世。与天地有功,得天地玄黄气。与人道有功,得人道功德。若是道友想削减自身承负、业力,就得从功德入手。”
说到这里,叶知秋右手握拳,举起食指:“一个字!劫富济贫,授人以渔!”
竹山教弟子乌蒙顿时大笑:“道友,那是八个字……嗯!此话言之有理。远的不提,就说津城。富贵人家,朱门酒肉臭。穷苦百姓,贫无立锥之地。不过,劫富济贫,容易招惹官非,法不加贵人且不说,朝廷鹰犬定会伺机找上门来。六扇门的神捕、咒禁士、释门法僧,甚至投靠朝廷的玄门修士,很是麻烦。”
叶知秋听到这些内情,暗暗记在心里,转念一想,就笑道:“道友不取上策,就听一下中策罢。”
竹山教弟子乌蒙的精神稍微振奋,装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不知中策有何玄妙?”
叶知秋伸手指着外海的鹰吉利帝国远征军:“化外生番,持火器之利,无端挑衅,掀起兵戈战事。若是道友学我作态,对这群生番下手袭杀,定会得朝廷国运垂恩眷顾,若是寻了门路,谋得一官半职,一切不都就好说了么?”
竹山教弟子乌蒙听了这话,把个大好头颅要成拨浪鼓,双手连连摆动:“不成的,不成的!若非天灾**,前朝实力大损,关外蛮族怎能入主中原?话说,胡人无百年运,就算无数穿青女日夜续命,蛮族毕竟是蛮族,贫道羞与野人为伍,怎么为一己之私屈膝,道友莫要诓我!”
叶知秋轻轻点了点头:“你已修行释门经典,杀了化外生番,只会得阿修罗福德。的确能清除附着在神魂上的业力、承负,却会越发接近释门诸神,日后被纳入六道轮回,没准还能转成生性残暴、嗜血好斗的阿修罗。以你的手段修为,自斗者,斗师,大斗师,斗灵,斗王,斗皇,斗宗,斗尊,斗圣,斗帝,一路扶摇直上,想必不会有多少碍难。”
竹山教弟子乌蒙看着身边的左道之士,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原本还有点不信,听到如如此娴熟的口吻,还以为他知道内情,对于释门的六道轮回知之甚详,便立即端正态度。
“中策甚好,可惜贫道有心与释门切割,却是不敢苟同了。恐怕下策,才是道友的本意罢!”
叶知秋闻言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微笑着:“日前,余不过栖身破庙,重病缠身,闭目等死的小乞儿。无意之中得了传承,成了左道之士,就有了今日的气象。如今得见道友,意气相投,就有心将你引进门,分享一些失传的道诀。”
竹山教弟子乌蒙立即明白过来,看见这位刚刚认识没多久的左道之士如此坦诚,自己也放下戒备:“俗话说的好,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不知道友何以教我?”
叶知秋的眼睛直似乌鸦的翎羽,表面泛起淡金的流光,当下笑道:“你听说过钉头七箭书吗?”
第六百四十九章 炎陀
“钉头七箭书?贫道听说过一点,据说在上古封神之战大放光彩。此术也是道友的传承?”
竹山教弟子乌蒙忍不住浮想联翩,随即肃然起敬起来,在有师门庇护,有传承的旁门弟子看来,根本不起眼的左道之士,竟然大有来头,想不认真都不行。
谁知,叶知秋只是轻轻摆了摆手,笑道:“钉头七箭书过于精深,我也是不会。历代修士揣摩其中奥妙,以各种手法加以改进,并创造出相生相克的法术,这也不是没有先例。我的意思并非厚古薄今,只是前贤有偷天换日之能,吾辈却难以施展,修士之敌莫过于王朝国运。**之内,地脉稳固,等闲无法调动,兼且诸神依附龙气天柱,有再多神通法术也是无用,令人悲愤莫名。”
竹山教弟子乌蒙叹道:“道友所言甚是!不过,宁为太平犬,莫做乱世人。国朝兴亡,都是百姓受苦。”
叶知秋嘴角轻挑:“刚才,道友还是一副逆天成道的豪情。没想到,转眼间就变成市井小民,为了升斗生计辗转反复。”
竹山教弟子乌蒙忍不住摇头:“道友是有大本事的人,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肯定想要拉人入伙。也罢,贫道泥足深陷,腾挪周转都很难,左右不过是一条烂命,从今日开始就交给道友了。”
叶知秋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真实意图,竟然被眼前的旁门弟子一眼看穿,暗道:“不愧是活了几百年的道人!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这么快就弄清楚下策的根由了。”
“我将丑话说在前面!今日之约,必须以道门血誓发过,否则我无法彻底信任道友,你也不会真的放心。”
竹山教弟子乌蒙眉头轻跳:“道门血誓!上古炼气士之法!照此看来,道友得到的传承,的确不同凡响。也罢,我就拼上三百年的道行,与道友大闹一场罢。”
说完,他就举起左手,拇指扣住尾指,其余三指朝天竖起。谁知,对面的道友也是如此这般动作流程,手势无比娴熟,显然并非第一次。
“余(贫道)今日对天发誓,与道友乌蒙(知秋)结为生死之交,虽非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此心可昭日月,过往神明为鉴……”
叶知秋念一句,乌蒙就跟着说一句,誓言刚刚结束,就听见遥远的天际,雷声阵阵,显然是两人都是诚心诚意,得了天地感应,如此才能成誓。
立过道门血誓后,两人的神情都轻松了很多。叶知秋伸出右手:“道友,可否将《过去弥陀经》予我参详。余估计下策就在此经中!”
乌蒙自然不会疑心,就将自己好不容易盗取入手的释门经典,用了个障眼法,凭空变化出来。
叶知秋在主世界亲自干掉梵教,对于这个体系的经典自然无比熟稔,翻看了一会《过去弥陀经》后,立即发现这是被人刻意删减过的残卷。
“果然如此,缺了最关键的弥陀金身法相,却用了释门法宝作为观想目标。这是有人故意流传出去,误导修炼的道人,将自己神魂琢磨成法宝的路数。如此恶毒心肠,只有释门大德才会如此罢。”
叶知秋心里不喜,有心引陆压道人前来,就将他转入梵教两界曼陀罗的化身,大日炎陀相显化出来,取代释门法宝如意金塔,刻印在《过去弥陀经》上。
于是,经文的中心,出现一尊金甲神灵,坐于虚空之中,周身无数星辰围绕,自身放出圆满日轮,火焰喷发升腾,集浩瀚无垠宇宙的光辉。
“余将上古正神之相,替换释门法宝。道友持之,时常观想,便会得其感应,有神恩眷顾,能将道友累世承负徐徐消磨。就算释门经义渗入神魂,宛如万古坚冰,在亘古不变的太阳底下,也会慢慢融化。余估摸着,坚持一个月就可小成,两个月就能祛除释门之力,三个月后,逆转神魂,彻底恢复过来。”
乌蒙连忙伸手接过改良版的《过去弥陀经》,只是看了位于正中的“大日炎陀”,立即就有感应,缠绕五官七窍的森森阴气,竟然寡淡了许多。
仅仅是看了一眼,就有如此神效。乌蒙的心情大好,对于道友知秋的话,更是深信不疑:“三个月吗?贫道熬过了三百多年,不在乎多三个月。只要能够恢复本来面目,再多艰难险阻,又有何惧哉?”
叶知秋笑了笑,没有趁机搭话,轻轻了点了点头,暗想:“三个月后,我的三阴戮妖刀也大成了!趁着这段时日,熬煮草药滋补身体,将亏损的元气彻底补上,扎实了根基,对于日后造反大业,实在是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此间诸事已了,叶知秋知道单凭现在的修为,杀敌只能用巧,既然鹰吉利帝国远征军有所防备,就不好下手了。
于是,他出言相邀,竹山教弟子乌蒙立即点头同意,两人结伴同行,迳自往津城方向逶迤而去。
谁能想到,野蛮人帝国的掘墓者,已经迈开大步,踏上颠覆朝廷,一心造反的路呢?
借助仲夏夜的星月光辉,两个有志逆天的修士,在山野之中漫行,尽管周围不时出现夜行猛兽的身影,成群结队的恶狗,两人却是艺高人胆大,根本没有畏惧的意思,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说着。
多数时候,都是竹山教弟子乌蒙在说,叶知秋竖起耳朵仔细倾听。毕竟,关于前朝末年的“三次斗剑”实在是精彩莫名,尽管具体详情不具,唯有只鳞片爪的道听途说,叶知秋却听地份外开心。
光是有名的神兵仙剑,如紫郢青索、七修、南明离火等等,就听地叶知秋口水直流。毕竟,这些杀伐用的身外之物,都没有随着名门正派修士功行圆满飞升而去,都留在川蜀各地的四、五代弟子手里。
“世界线魔改地程度超过我的预想!起初,我还以为是历史断层的投影,没想到还有武侠、仙侠背景,以及无数前仆后继的穿青女,强行给野蛮人朝廷续命的痕迹。好在,伊甸园簇星团彻底团灭,这个世界的三大宗教肯定会有所影响!哼哼,都是坏的影响,天随我意啊!”
两个修士走夜路,一个顶着野蛮人勇士千锤百炼的身体,就算没有放开走,脚程也不慢。另一位,则是体内气血盈满将溢,浑身精气勃发,恨不得用赶路来发泄的左道之士,速度自然也不慢。
于是,数十里的路程,对于叶知秋和乌蒙来说,只能算热身。午夜还没到,两人就抵近津城外面的草市。
附近有看家狗察觉到不对劲,立即精神振奋地醒过来。当它们看见阴气深深,仿佛鬼物的野蛮人壮汉,顿时呜咽一声,深深地把头埋进两条前腿里,一动也不动。
原本竹山教弟子乌蒙还想就近找一间旅店休息,谁知叶知秋伸手拦住了:“吾辈都是性命交修的道人,怎能随意纡尊降贵,委屈自己?太不讲究了!”
说罢,叶知秋就在前面带路,将一脸懵逼的道友乌蒙,带进了津城,在密如蛛网的胡同里,熟门熟路地转了几圈,翻墙进了一座三进宅园。
竹山教弟子抬头看了一眼门牌,看上去古色古香,显然是有点年头了,正中硕大无比的一个“白”字,心里还有些不以为意。
进去以后他才发现,这座宅邸内有乾坤,江南园林应有的都有,硕大无比的太湖石,镇住宅邸的气象,顶上郁郁葱葱,不断生发交替,周期循环往复,随处可见的豪富,穷奢极欲的程度,简直丧心病狂!
“奇怪!我看到芝兰的灵气,闻到草药的馨香。市井之中,哪来这般气象,这户人家必定不同凡俗,显然是个医药大家!”
第六百五十章 牛头人
“什么医药大家?撑死了也就是个卖草药的!什么悬壶济世,什么救死扶伤,说地比唱地还好听。药店,可是暴利行当,否则怎会在几代人手里,积攒出如此厚实的身家?”
叶知秋对此嗤之以鼻,毕竟据市井传闻,津城白家的药很是灵验,得了野蛮人王公权贵的赏识,打通了王宫的渠道,虽说上下打点仔细,还是大把大把地赚钱,往家里输送利益,如此方才有这份沉甸甸的家业。
乌蒙看出结盟不久的道友,对白家的态度很是不善,想着反正与自己无关,何必为了区区一家卖药的商人,与叶知秋对着来呢?
何其不智!简直就是愚蠢透顶!稍微聪明点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更别说修行几百年,屡次逃过各种劫难的竹山教弟子。
某种程度上来说,大佬纷纷飞升灵空天界后,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也称王。乌蒙的资历和修为,至少在旁门修士中,自认第二,就没有几个人敢认第一了。
不过,他的身边是传承上古的左道之士,论修为或许很是浅薄,可是人家的心性,狠辣的杀人手段,绝非如此人所说,仅仅是一个体弱多病的小乞儿,没准是开了宿慧的千年老怪!
乌蒙心里暗想:“蜀山、青城的四代五代弟子,盘桓在川蜀腹心之地,持着前辈高人留下的重宝,累世经营,不知道积攒多少财富,却秘密支持各地义军揭竿而起,与野蛮人帝国对着干,竟然毫无影响,反而道行日益精进,恐怕是等着外功积累足够,一起飞升上界罢。”
想到这里,乌蒙心里懊恼无比,却敏锐地发现了一个以往自己忽视的线索:“换言之,还有飞升的可能,恐怕也是最后的机会!因此旁门左道的余孽都活跃起来,准备入世积修外功,窥视最后的一线生机。”
不得不说,竹山教弟子乌蒙的脑洞很大,或许是从盟友口中听到部分隐情,结合自身的经历,竟然自行脑补出接近事实真相的猜想。
叶知秋看着旁门弟子沉默着不说话,眼睛滴溜溜乱转,表面泛起智慧的晶光,心里暗想:“这个换了不知道多少具身体的资深修士,经历几百年岁月,见证王朝鼎革,如今又捱到了暮气深深的帝国黄昏。他的心里不知道藏着多少秘密,以此人的眼光,恐怕已经开始怀疑我的身份,或许已经猜出少许,接近事实真相。不可小看修士的智慧,尤其是修行几百年的老牌旁门弟子。”
两人翻墙进了白家大院,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东厢房,里面空无一人,显然是白家的长子有事外出,白白便宜了两个胆大包天之徒。
叶知秋本想直接躺下和衣而睡,不过烦人的事情抛诸脑后,身上浓郁的汗味开始发馊,就算自己闻到也皱眉,打满补丁的叫花衫,白花花的盐粉颗粒感十足,自沽口长途跋涉回津城,磨地皮肤都破了。
乌蒙也是若有所觉,不过他身上的味道更重,借用的身体是关外野蛮人勇士,咯吱窝里的狐臭味发散开来,难怪仲夏时节繁多的蚊蝇,周围一只都不见,显然也是被熏走了。
叶知秋自己想办法解决,他迳自出了东厢房,往厨房转了一圈,取了灶上存着的热水,勾兑了清冷的井水,痛痛快快地冲了个澡,尤其是乱糟糟几成鸡窝的头发,清洗地特别干净,随后将小乞儿的叫花衫全部脱下,撕碎成带条状,直接扔进灶台进火口烧掉。
忙完了这一切,叶知秋就这样光秃秃,直条条地了转回东厢房,途经下人房时,察觉房门后面有动静,正想有所反应的时候,冷不防一只白生生的嫩手伸出来,抓住叶知秋的手臂,用力往房里带。
黑暗中,女人的喘气有些急,娇气不失妩媚:“死鬼,这么晚才来,让奴家等地心都焦了!不信,你摸摸!”
叶知秋发现自己竟然被一介女子紧紧地搂在怀里,脸面埋进丰润的玉桃里,鼻端闻到淡淡的幽香,心里有一万只羊驼狂奔而过,料想这女子肯定是认错人了。
想到自己瘦弱的身体,肯定和女子漏夜打野食的汉子截然不同,现在一时情急,或许还没发现,相信用不了多久机会发现,到那时如何区处?
为了避免走漏风声,叶知秋决定先下手为强,否则惊起了竹山教弟子乌蒙,恐怕津城白家会鸡犬不留了。
谁知,下人房里罗衫半解,只剩下肚兜的丰润女子,察觉到怀里的小男人欲动起来,就忍不住娇笑:“现在不让动,待会你可得使劲。不把你榨干了,奴决计不会放你离开。”
叶知秋懂得的武道技巧多极了,两侧肩膀上下一阵耸动,磨地女子娇笑连连,口中喘气越发急切,右手却趁机脱困,至少手肘可以自如活动。
于是,叶知秋立即使出“兰花拂穴手”的指法,尽管少年身体力弱,掠过女子的麻筋,她立即惊叫一声,一条胳膊针扎似的发麻,不得不暂时松开手。
紧接着,认穴奇准的叶知秋,用重获自由的右手,连点女子左手天井、外关、阳池等穴位,暗中用了一股巧劲,直接令其左手酸麻发胀,一时之间竟然动弹不得,更加开口说不出话来。
“莫作声,你还能保住性命,否则明年今日,就是你的忌辰。”
叶知秋的话丝毫没有感情,偏偏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原本兴致勃勃的女子,如同雨打的蛤蟆,雷惊的草鸡,当场愣怔,根本说不出一句囫囵话。
为了以防万一,叶知秋又点了女子的哑穴,随后身体微微下蹲,伸出左手抱住她的双腿膝盖后弯,右手抄过后背,自她腋下探出,好巧不巧,正好抓住一团软肉。
这女子也是性情中人,不算长的人生刚刚经历大起大落,此时却立即恢复过来,她凭着女人独有的,毫不讲理的敏锐直觉,发现突然闯进门的光屁股小子,并非杀人放火的强盗,窃玉偷香的采花贼,而是一个妙不可言的可人儿。
她心中的那道身影迅速淡化消失,变成现如今,被他抱在怀里,面目隐藏在黑暗中看不分明,却偏偏赤身果体的小男人。
他的身上,有武功、点穴,陌生、贴身,以及神秘和未知,足以勾起春心漾动不安的少妇兴致,黑暗掩藏了所有的一切,也让冰冷的氛围陡然活泼起来。
在两人漫步前往床榻的时候,女人有很多话想说,可是喉咙干涩极了,不管怎么努力都开不了口,发不出声音。
“他点了我的哑穴!茶馆酒舍里的说书先生竟然没说大话,世上真的有点穴功夫,如今看来简直就是神技!我身上有一穴,真想让他点了。”
黑暗中,女人侧头贴着叶知秋的胸膛,借助窗外暗淡的月光,想要看清楚小男人的面目,只可惜,光度太暗了,只能看见大致的轮廓,而且模糊成一团。
“可惜了了!没能做过一场,真是遗憾。就算是被白嫖了,如此英气勃发的男人,想来也是不同寻常,若是武林世家的公子,在我身上施展出百般手段,这人生才算没白活!”
叶知秋敏锐地察觉到怀中“公主抱”的女人,身上**勃发的气味,竟然清纯地如同草尖凝聚的露珠,想来也是没有经历过男人初拥的少女,没准守宫砂还在。
“妙哉!你的元阴竟然未曾失去,却天生具有媚骨,也算是一桩奇闻了。我若是用泥水采战丹法,一发……不!十发入魂,没准能在一夜之间烧炼出金丹,请得周天诸神垂降,纳入体内穴窍,证得大欢喜功果!”
叶知秋的嘴角微微翘起,女子果然意动。不过,听完刚才那番话,在她心中,早已将小男人身上的标签,从武功高手,转成江湖术士,甚至品性高洁的修真之士。
第六百五十一章 点穴
走近床榻,叶知秋不慌不忙地松开双手,将怀中女子轻轻放下,当真是蓬松秀发如云,丰腴身姿如浪,一浪接一浪,左右冲突,不断涌动着。
可惜,叶知秋阅遍群山风光,早就做到眼中无马,心里有马的境界,毫不在意地直起腰,正欲抽身离开,谁知女子突然伸脚用力勾带,差点绊地他重新趴下。
“今晚真的不行!方才杀了几百人,身上血气很重,与丹法有些妨碍!还是改日罢!”
说完,叶知秋施展“葵花点穴手”,点中女人身上的几处大穴,仿佛放了一个定身咒似的,顿时教她僵在当场,一动也不能动。
女人心里惊恐不安,毕竟听见了不得了的事情,现在这世道,别说几百人的性命,就是几个人的命,在津城而言,也是了不起的大案要案了。
谁知,叶知秋就这样转身离去,洒脱地根本没有拖泥带水。当然了,在他给女子整理肚兜时,免不得磕磕碰碰,手指几次拂过,直似蜻蜓停在初露尖角的小荷上,弄地女子脸红心跳,娇喘不已。
过了一会,叶知秋轻轻拉开房门,或许是日常添油,常常转动的缘故,竟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就这样侧身闪出房间,顺手又把房门带上了。
由于床榻枕头稍高,躺在床上的女子使劲瞪大眼睛,正好借助外面的月光,看清楚修真之士的模样,心里早已暗爽到内伤:“挺俊俏的一个少年郎!老天开眼,将他送到我怀里。只可惜,没被他睡过,半生都白活了。”
女子忍不住深吸一口气,缓缓地长叹一声,那股快意未得逞的遗憾,满腔热火无处宣泄的幽怨,化作鼻尖一声轻吟。
“嗳……”
无端搀和一段情戏,为了安全起见,叶知秋宁愿尽快脱身,免得做了牛头人,惹上一笔风流债。
他将披肩头发揽到一起,扎了个发髻,用一根木钗穿着,迳自溜进东厢房里,发现道友乌蒙正在用功,盘腿打坐,周身阴气森森,额头正中的眉心却泛起淡淡的阳和气息,显然是在观想“大日炎陀”,为了与主世界的陆压道人取得联系,正在不停地拨号当中。
“毕竟是最后的救命稻草,哪怕其中有些妨碍,他也顾不得了,不愧是那个剑侠辈出,风云激荡的大时代,侥幸存活下来的老人。”
叶知秋感慨了一番,自去找左近的家具,很是认真地翻箱倒柜,才找到合身的衣服,给自己换上再说,免得君子坦蛋蛋,被道友看见了,未免有些不美。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必须静下心来,仔细地梳理一遍,再回想一遍,是否还有旁枝末节没有顾上。
叶知秋自域外降临,融合将军庙的小乞儿开始,杀狗吃香肉填饱肚子,长途跋涉前往沽口战场。尽管没有收获到战魂,却以魔法的手段汲取血液精华,再以此为凭,引得玄武七宿为助力,将“三阴戮妖刀”炼至小成。而后为了念头通达,他又涉海而过,以一氧化碳的气毒,接连杀了十几艘舰船上的士兵、水手,死亡人数近千,吓地鹰吉利帝国远征军连夜远遁外海。紧接着,以此为凭,得以令竹山教弟子乌蒙主动来见,两人意气相投,兼且乌蒙深具隐忧,就此成了誓言约束的盟友。
“唐时三藏法师手书的《过去弥陀经》,或许真有神魂坚固的功效。毕竟,当时释门广大,大德辈出,不乏画道圣手,见过释门诸神之相,并以笔载道,联手补全此经。”
叶知秋想起梵教真理金字塔全貌,两界曼陀罗的无数奥秘,慢慢地浮上心头,其中有不少与《过去弥陀经》相合,或许能将有心人特意删减过的残本恢复过来。
只不过,现在陆压道人的化身“大日炎陀”取而代之,只要他能发现此方天地,并看顾过来,竹山教弟子乌蒙的隐忧,真的只是小事一桩罢了。
叶知秋收拾好心情,也是盘腿打坐,将体内蓬勃的气血搬运全身,形成小周天循环,并开始琢磨体内那团星辰神煞,源自玄武七宿的星力。在魔法、奥术等神秘学上来说,取得了天体的负能量。
“或许,我可以用观想大日炎陀,令神魂阳化,抵消玄武七宿的星辰神煞,缩短修炼三阴戮妖刀的时间。唉……七七四十八天,还有整整四十八天,多么难熬的一个半月!”
叶知秋没有背靠墙壁,待在床榻边缘位置,就算后面没有支撑物,他也能坐地笔直,或许是来自灵魂的惯性罢。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的天色渐渐透出亮光,灿金的朝霞在天空飞舞,仿佛画道圣手在涂鸦,橘红色太阳缓缓升起,温暖的晨曦透过窗纸,洒在东厢房的地面,并慢慢地开始移动。
窗棱的花纹阴影落在叶知秋的身上,由于停留的时间长了,背部晒到太阳的部位稍微有点热,他的肩膀就忍不住动了一下。
如此一来,就把用功不断的道友乌蒙惊动了。他是真的很累,得了大日炎陀的帮助,有如负重前行的旅人,卸下身上的承负,得以轻身上路。
不过,就在他观想大日炎陀,改易道途时,困倦之意汹涌而来,竟然没有抵挡地住,呼呼大睡而去。好在,乌蒙睡地很浅,些许动静就把他惊醒了。
此时,叶知秋若有所觉,也睁开眼睛。两人相视一笑,心里都有些畅快,毕竟身边有道友扶持,可以互相依仗,再也不是孤身一人。
叶知秋放下双腿,下地直起身,伸了个懒腰,笑道:“俗话说的好,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为了今后的生计,道友换过躯壳的身份,可以拿来用一用。毕竟是野蛮人帝国的勇士,用来唬人还是很不错的。”
乌蒙毕竟是老牌修士,转念一想就立即明白过来:“拉虎皮,扯大旗。道友是想收服江湖势力为己用?”
叶知秋笑着点点头:“津城是个好地方!穿青女前仆后继扯起的漕粮海运,此处就是终点。当然了,鹰吉利帝国远征军强行登陆沽口,这条维系京城的生命线肯定断掉了,依托漕运的漕帮也没有废掉,只是被上面压着分润了部分利益出去,至少最近一段时日,只要海面有炮舰不去,漕运定会再度兴盛起来。”
乌蒙的视野只在陆地上,没有叶知秋气吞寰宇的格局,现在被他亲口点破,果然察觉到利用的机会。
“沽口之战,野蛮人帝国虽胜尤败,外敌寇开国门,时局定会动荡不安起来。换做往日,我与道友很难下手,现如今却可以插手一二。”
叶知秋轻轻额首微笑:“想要成道,必先立教!有万千教众奔走,为我等驱使,以我等名义积修外功,岂不是事半功倍?”
一语惊醒梦中人!乌蒙也算是出身竹山教的余孽,自然知道其中的隐情,可惜一直懵懵懂懂,对此若有所觉而已,直到叶知秋开口点破,他立即恍然大悟明白过来。
津城白家也算是个大家,开枝散叶,三代同堂,人丁很是兴旺。眼一睁开,几十号人等着伺候,当真是鸡鸣声声催,黄犬开口吠,下人们不得不起身忙碌起来。
叶知秋听到外面有人打水的噗通声,锅碗瓢盆乱成一团的灶上声,下人们快步走动的顿地声,回头开了一眼道友乌蒙,发现他忍不住摇头,像是被红尘俗世的纷纷乱乱炸地脑壳发晕,忙道:“走吧!此处不是久留之地,若是被外人发现了,不管如何都不是好事。”
乌蒙听了,也是连连点头,考虑到外面有人走动,就翻身上了屋梁。叶知秋却将东厢房稍微整理了一番,扯平了床铺的褶皱,掩掉所有多余的痕迹,扬手向道友打了个手势,迳自出了东厢房。
乌蒙看了一眼,忍不住心里暗叹:“真是胆大包天!他就不怕被人发现么?”
第六百五十二章 狗不理
叶知秋的胆子向来很大,也不在乎一次半次,离开东厢房的正屋后,信手拎起一个水桶,浸水打湿了,装作吃力的样子,就往外面走。
来来往往的仆役,看见一个生面孔也不见怪,都是自顾自地忙着自己手头上的活计,绝没有人多嘴多舌,毕竟彼此都是下人,凭什么对人家指指点点。
乌蒙藏在屋梁里,目送道友知秋大模大样地离开,忍不住暗暗佩服,随即转念一想:“道友也就占了身体瘦弱的便利,换做是我,顶着野蛮人的躯壳,出没在津城白家的内院里……嘿嘿!指不定闹出什么事件出来!”
尽管竹山教弟子乌蒙的身体状若蛮牛,整个人却如同熊猫似的异常灵活,不走寻常路,在鳞次栉比的房屋之间腾挪转移,速度不比叶知秋慢多少,几乎前后脚离开津城白家。
街角,两人相视一笑,同时迈开脚步,转了几下就来到街路上,市井生活的浓郁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叶知秋看见空气灰蒙蒙地,仿佛蒙着一层面纱,稍微远一些的建筑,都有些模糊不清了。没怎么用心清理的夯土地面,到处都是驴马粪留下的印记,收夜香的铁罐车,沿途飘散着能让人吐出隔夜饭的味道。
乌蒙忍不住皱眉:“这般市井生活,怎么能静下心来修行?以贫道的性情,恐怕不能适应。”
叶知秋却对此恍若未觉,忍不住笑道:“餐风饮露是修行,红尘俗世里打滚,莫非就不是修行?没有道理!你得了释门经义,修炼《过去弥陀经》,尽管转成大日炎陀,岂不闻除心之外,别无他物?又何必如此在意身外之物?”
说到这里,叶知秋故意顿了一顿:“余看到近处有炊饼的店家,闻到芝麻油饼的香味,满是酱香味的锅气,沸腾的热汤里,上下翻滚着水饺和馄饨。提篮、挑担、推车,走街串巷的小商贩,沿街叫卖精心烹制的早点,这才是市井生活的气息,生机勃勃,富有朝气。”
乌蒙呃了一声,满肚子的抱怨,都噎在嗓子里,吐不出去,也吞不下去,脸色涨地通红,却始终无计可施,没奈何之下,唯有长长地一声叹息。
“我与道友约定,不出一个月,就在津城创下一番事业。不管手段如何,只要目的达成,建立一支隐修的教派。如何?”
叶知秋的宽慰,令乌蒙心情安定不少,他远离世俗太久了,对于再次入世,内心很是抵触,若不是得了大日炎陀的好处,对身边的道友很是看重,怀疑他是开了宿慧的千年老怪,肯定会飞快地遁入山野之间。
“据说隋唐八仙,有纯阳子游戏人间,点化世人,也是作士子的装束。我等入世随俗,也得改易过来,免得被人发现破绽。”
乌蒙对这话颇有同感,和光同尘的道理,他比谁都懂,如此才能屡屡避过劫难,尤其是人劫。
想当年,持着重宝的蜀山、青城小辈,简直拿诸多旁门弟子,魔道修士中的俊杰,当为祸人家的妖怪砍杀,三次斗剑时,更是杀地天昏地暗,一战灭尽世外道脉,不当人子,真是不当人子。
想到其中的关节要害,乌蒙立即回过神来,将自家道气收敛起来,森森阴气混入躯壳自带煞气里,竟然格外地相得益彰,若不是顶着野蛮人的身体,就成了一方江湖大豪的气象。
若非叶知秋昨晚独自杀了几百人,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气,在壮汉乌蒙的身边,顶多就是门下行走的小厮,不过青衣小帽改成的道装,还有飘逸出尘的气质,令他在路人眼里,自行补上出家人的身份。
“这条螺蛳街是津城东门有名的小吃街,平日里生意就很好,赶上庙会、年节就更热闹了,人如流水不停歇,驴马往来难回转,北方有名的小吃点心,都能在这儿尝到。”
乌蒙立即代入自己的角色,轻轻点了点头:“兄弟你只管在前面带路,只能要吃好喝好,所有开支大爷我都包了。”
叶知秋看到身边的道友如此聪明伶俐,心里暗暗点头称赞,环视左右,发现一面挂着硕大“高”字酒旗的店铺,就领着乌蒙走进去。
两人刚刚坐下,就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过来招呼,摘下搭在肩膀上的布巾,轻轻擦拭干净的桌面,小心翼翼地看着乌蒙那张大饼脸,动作熟练地让人心疼。
叶知秋知道津城不易居,这小伙计肯定是店主的儿子,没有钱进学堂,只能在家里帮忙,少请一个人,多少能够帮补家计,就开口要了一笼肉包子。
小伙计的手脚很是勤快,叶知秋低头品茶的时候,他就双手端上一笼肉包子过来,不轻不重地放在桌上,热气腾腾地熏红了脸蛋,红彤彤地就像一颗山楂果,令人心生喜爱。
可惜,当叶知秋轻轻挥手,散开笼屉的蒸汽,吃货属性勃然爆发,毕竟任谁看见一个个褶子不满十八,大小不一的包子,都会拍案而起。
所幸的是,叶知秋养气功夫甚深,强行忍了下来,伸手捏着一个包子,送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小口,自觉肉馅的味道,总算还不错,难得的是油汁满溢,连薄厚不均匀的包子皮,都变得好吃起来。
“味道过得去,可惜模样不一。肉馅没有剁细,还有骨头渣子。做包子皮的面,用是用了发粉,却没有醒面。擀面杖生锈了,是吧?厚薄均匀不一,褶子粗制滥造,不满十八之数,简直岂有此理!也就是市井街坊熟络了不介意,很难留住回头客,更难令口碑发酵,引来更多的新客,生意自然红火不了,困顿在螺蛳街,走不出去。”
叶知秋的这番话,或许应该说的点评,落在店家的耳朵里,恍如雷霆震地他抖了几下,粗看野蛮人壮汉和道装出家人,他的心里就暗暗留意,如今听其中一人开口指点,初时还以为客人不满,现在却晃过神来,纯粹的一番善心,亲自指点包子铺的出路。
店家立即放下手上的活计,双手使劲在围裙上擦拭干净,一路小跑来到叶知秋身边,距离乌蒙稍微远一些,这也是情有可原。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二位客官在本店一应吃喝,在下擅自做主都免了,还望不吝再次指教。”
叶知秋听到文绉绉的开场白,就知道是店家主人从说书先生那里学来的,看在他如此乖巧机灵的态度,尤其是八、九岁小伙计粉嫩通红的小脸蛋的份上,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就开口指点。
“其一,将面和发粉搀和一起,用温水猜成面团,醒发一刻钟。其二,猪肉肥瘦取三七比,先加入料酒、姜末去腥,再拌入葱末、酱油、香油提鲜。若是有条件,可以拌入海鲜汤冻,味道就更好了。其三,肉馅搅拌上劲,无论顺逆方向,一刻不停,搅成黏糊状即成。最后,面团揉成棍状,切分成大小均匀的面块,用擀面杖摊圆。再讲究点,每个面块上小枰称过……算了算了!言多必失,你还是顾着眼前罢!”
店家主人手艺平庸,耳朵却不错,听完后都记住了,就算自己讲来,也能勉强说个囫囵话。
刚才听了开头,就知道是不世传的秘方,看在少年道人身边的野蛮人壮汉,说不定是来自王公权贵家里的方子,当下心头大喜,知道自己没有看走眼。
突然之间,店家主人脑子里灵光一闪,伸手招呼儿子过来:“道爷慈悲,赐给包点秘方,在下不敢受,就传给儿子了。”
随后,他脸色一正,肃然道:“狗子,这位道爷就是你的恩师了,过来磕头拜见。”
乌蒙从头到尾看着这处闹剧,发现知秋道友一脸便秘的样子,难得见他吃瘪,就忍不住点头,笑意挂在嘴角,不轻不重地帮了店家主人一把,让他坚定了决心。
第六百五十三章 真诀
八、九岁的小伙计,小名狗子的少年,毕竟也是见识过场面的市井百姓,早就知道一身道装的叶知秋很是不凡,噗通一声,主动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奶声奶气的童子稚声,宛如雏凤初啼。乌蒙忍不住开口撺掇:“收下罢!收下罢!一饭之情,收个徒弟也是一段佳话。”
如此一来,就不是强行拜师了。叶知秋恶狠狠地瞪了道友乌蒙一眼,看到他嬉皮笑脸的样子,绷住的脸色就自行垮掉了。
“也罢!左右不过是传承贫道的厨艺,局限于小吃、点心,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没妨碍。地上凉,你先起身罢!”
小徒弟狗子立即站起身,神情有些兴奋,双手却局促不安地使劲搓拭着,看到恩师看过来,就更不知道放在哪里合适了。
叶知秋仔细看过徒弟的身体:“你的父母老来得子,半生艰苦,因而你的元气稍嫌不足,恐怕天寿不高,也不是练武的料。所幸的是,你的身子还未长开,手脚、筋骨还有很好的弹性、韧性。也罢,贫道就传你《嘻呼吸呵嘘》五字太阴真诀,配合古法五禽戏,就能强身健体,筋骨力数倍强健于常人,只要不与人争斗,古稀之年可期。”
这番话听在小伙计和店家主人的耳朵里,不吝是雷霆轰鸣,震地人心旌摇曳,久久不能自己。
毕竟,道装青年一语点破高家的根底,可以称得上是高人了,再加上如此价值不菲的方子,可以随便送人,可以想见此人身份绝然不凡,肯定不是江湖术士之流。
莫非真有世外高人入世行走,点化受苦受难的大众苍生?店家主人不敢深思下去,今天的相逢,仅仅是一场机缘凑巧的偶遇,毕竟仙人的脾气不好琢磨,见好就收方为上上之选。
稍后,不欲久留的叶知秋吃完了肉包子,喝完一大碗热茶,要来文房四宝,将太阴真诀和古法五禽戏,都记录下来,吹干了墨迹,封装起来递给八、九岁的小徒弟,随即起身与乌蒙结伴离开,洒脱地不带一丝烟火气。
店家主人心情激荡,久久无法平静,看到墨水、纸张足够,就跟着上前,努力回想刚才听到的话,用自己念了几天学堂的有限学识,耐心地抄写上去。
还是儿子有孝心,上前抓住老父的袖子,轻轻拉了几下:“爹爹,小师父说的方子,我都牢牢记着哩。”
店家主人心里自然是欣慰不已,总想着千金不易的仙缘不能浪费,必须将儿子送进学堂,无论如何也得认得字,看得懂道人手书的仙诀罢。
叶知秋与乌蒙走在街道,他在前面带路,迳自往城南的码头区赶去。两人沉默不语,最终还是乌蒙忍不住开了口。
“没想到,你还是个心肠如此柔软的人,所行举止,合乎道理,比我认识的名门正派弟子还爽利。亏得我们走在一起,同行都会直呼一声旁门左道,行事举止却光明磊落。”
叶知秋忍不住叹了口气:“你是旁门弟子,我是左道之士。机缘巧合之下,以道门血誓结盟。你看见的仅仅是我的一面,时日长了,你就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乌蒙的脸色顿时正经起来,不敢再试探下去,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也晓得一人千面的道理,既然你都说要建立教派,肯定有雷霆手段,那倒要拭目以待了。”
叶知秋轻轻额首,两人继续往前走,随着朝阳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越发地多了起来,有进城售卖农场品的商贩,也有运货出城的车把式,津城不愧是漕运、海运的终点,别的不说,三教九流的人,一眼望去简直多不胜数。
路上,人头涌涌,摩肩接踵,就连一脸生人勿近的乌蒙,看上去就不好惹的叶知秋,身边也开始有人穿插而过。
野蛮人面目的乌蒙,倒是没有人敢招惹,就是想撞也撞不动。道装的叶知秋,身板瘦弱着,连衣服都撑不起,半大小子的模样,若非气质超然,有阴暗心思的人,恐怕已经在揣摩两人之间,更深层的关系了。
两人走近码头区时,一伙街面上厮混的小偷,察觉到再不下手,就会越界踩到同行的地盘,不管下手时机成熟与否,就有一个技艺娴熟的“插手”上前探路。
这小子混在人群里,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直接往叶知秋身上撞,即将碰上的时候,好像猛然发现自己失礼的样子,侧身从乌蒙和叶知秋两人之间的缝隙穿过。
就在贴身的时候,这名惯偷飞快探出左手,藏在指甲下的刀片,切掉系着钱袋的绺子,右手刚好接住沉甸甸的钱袋,眼看就要脱身了。
叶知秋的灵觉何其敏锐,莫说在白家东厢房里找到的钱袋,沉甸甸的份量,里面都是银钱,离开腰带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遭贼了,却没有任何动怒发作的反应,右手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在小偷的手背轻轻一点,暂时麻痹了他的神经,五指不自觉地松开,钱袋恍然落下,顺手收了回来。
紧接着,他施展一招“飞龙探云手”,轻轻一碰,就将小偷身上最值钱的金丝锦囊摸了过来,里面只有一枚小小的银铃铛。
三人交错而过,自以为得手的小偷,立即回到人群,准备将钱袋转手同伙带走,可惜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什么也给不了人。
紧接着,他就发现揣在怀里的金丝锦囊不见了,这可是里的相好给的,相当于信物,山盟海誓的见证,竟然不翼而飞了。
稍后,这伙扒手的头领就得知了来龙去脉,什么话也没有说,沉默了许久以后,才叹了口气:“终年打雁,今儿被大雁啄瞎了眼。没想到,那个少年郎还是此道的高手!江湖道上有人传闻,僧道妇孺,不可轻忽,竟然是真的!”
“大哥,怎么办?那个锦囊,就是我的命啊!”
扒手头领听到这句话,忍不住一巴掌甩在插手的脸上:“真他娘的丢人现眼!里的姑娘,惯会哄人的,她们说的话,你也敢信?若不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我早就去弄死她了。”
一个巴掌拍不醒沉入温柔乡的半大小伙,忍着脸皮火辣辣的刺痛,插手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大哥,小红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她说在等我,只要凑够赎身的钱,我要把她娶回家,放在屋里头,给我生个大胖娃娃。”
扒手头领连连摇头,冷哼一声,恨他不争气,竟然迷恋于青楼女子,那些风月场所厮混的女人,哪一个是简单人物,哄地把人卖掉,还会替她数钱。
“那道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回宝物,顺手还拿走了你的锦囊,敢不敢问他讨要回来?嗯……”
插手也不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在津城路面上厮混,多少都有点眼力,明明知道那位道人不好惹,还要主动送上门,讨打了不是?
“莫非老大有了心思,看不上我了,想要借高人的手,将我打发掉?若真是如此,也就别怪兄弟我不客气了。”
插手自觉头领心里起了疙瘩,自己也生出了几分歹意,可是在最终没有撕破脸的时候,他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还是做不出反目的决定。
“走吧!跟上去看看再说,人家在码头上,随便找人打听,就什么都清楚了。”
扒手头领轻轻挥手,斥退了组合里各司其职的望风、眼线、翻手、快腿,带着跟随自己多年的插手,也是结伴往码头前去。
与此同时,叶知秋和乌蒙前后脚抵达码头,周围人头涌涌,多是卖力气的抗包大汉,大运河上百舸争流,千帆竞过,输送漕粮的大船吃水很深,令人不禁怀疑,若是一个浪头打过去,会否将里面的粮食都浸湿了。
乌蒙以过来人的身份,劝道:“此处讨生活的帮会,可不止是庞然巨物似的漕帮,还有不计其数的雇工自助组织,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里面的水深地很。”
叶知秋自嘲一笑:“我知道!”
第六百五十四章 凉凉
事实上,叶知秋对此并不清楚,耐不住夺舍的这具身体,津城市井里厮混的小乞儿知道,读取灵魂里的一切记忆,融会贯通后,雾霾沙尘遮掩住的津城,分不清看不明的津城,北方有数的大城,就向他缓缓敞开了怀抱,褪下了一层层迷雾似的衣衫。
无论是来自天南地北的外人,还是在这里讨生活的苦工,如果用一个字评价津城码头区,那就是“乱”!
关乎野蛮人帝国的生命线,漕粮、税款的输送,不是什么人都能在这里吃地开。最大的势力,自然就是朝廷,是官府衙门,其次才是官方承认,挂着官办牌子的漕帮。
津城的地头蛇也是一霸,背后至少有官面上的靠山,甚至能关联到朝廷里秉政的军机大臣,****等等,根子深地很,根本无人敢动,等闲过江龙上岸,都很难立足,更遑论只有两个人,什么背景、势力都没有的叶知秋和乌蒙。
可惜的是,乌蒙出身旁门竹山教,经历“三次斗剑”侥幸活下来的余孽,潜修数百年的老怪物。另一位左道之士背板更硬,身为一方大世界的天庭帝君,遨游诸天万界,传播混元道果的光辉,更是分身无数,坑害了很多多元宇宙级别的势力。
尽管野蛮人入主中原,国运与地脉相合,镇压九州的气数,可是道法显圣的痕迹犹在,怪力乱神更是在蛮荒地带野蛮生长,滋生出一波接一波的潜在叛逆者。
现如今,叶知秋和乌蒙这对旁门左道组合,在距离帝都不远的津城偶遇,因沽口之战引发动荡,决定在津城站稳脚跟,第一步就是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成立隐修的教派。
叶知秋依着来自小乞儿的记忆,来到津城势力最多,局势最乱的码头区。为了争夺码头运货的卖力钱,官方手指缝里漏出来的油水,莫说打架斗殴,就连街头械斗,甚至杀人放火,也是寻常事。
最近大出风头,名号最响的帮会是斧头帮,仅仅只有三百号人,就把持着十几座大货仓,兜住大部分运输买卖行当,每天日进斗金,帮众吃香喝辣,引来很多墙头草依附,迈上快速扩张的路,除了核心成员,拥有近千人的普通帮众。
这么多人吃喝拉撒,钱就成了问题,于是斧头帮陆续吃下码头区的多家酒馆、饭庄、旅店,解决了帮众的吃饭问题,还能安排因伤残退休的成员,挣些零钱花差花差。
紧接着,尝到甜头的斧头帮,又强行盘下典当行、成衣行、首饰行、书局等获利丰厚的行当,不断地开源、积蓄、再开源的稳定循环,飞快地螺旋上升中。
不知不觉之中,斧头帮已经成为码头区的霸主,引起津城地头蛇的瞩目,若不是给官面各位大人上贡及时,份量又足够,恐怕黯然失意者的反噬就要一口气爆发了。
小乞儿听了不少江湖道上的谣言,有人要对斧头帮动手,眼看着雷声大,却没有雨下来,就不当一回事。
轮到叶知秋掌握这些情报后,心里却对霸占津城码头区的斧头帮,全体判了死刑的决定。
“如此高调的行事作风,成群结队招摇过市的做派,不知道谨小慎微的道理,不懂得收敛爪牙的锋芒,还是打地盘时的血腥狠辣手段,斧头帮的日子肯定长不了了。”
乌蒙对此并不苟同,尤其是他亲眼看过斧头帮的核心成员,个顶个都是训练有素的刀斧手,用的还是军中练兵的法子,不是江湖道上的路数,恐怕帮派高层的背后有军方背景。
“朝廷大佬的态度不重要,津城官府衙门的共识,就是不能看见津城码头区太混乱,也不能坐视一家独大,要平衡,要制约。”
乌蒙轻轻点了点头,很是认同道友的说辞,毕竟他也是精通人情世故,谙熟权术的旁门弟子。
“太多人在这里讨生活了,人一多就会乱,杂草丛生,泥沙俱下,利益分派不均匀,就会出现动荡,难免影响了漕粮的输送。”
“斧头帮崛起的时候,杀地人头滚滚,踩着前任霸主的尸体登上巅峰,打服了所有竞争对手,直到他重蹈覆辙,变成了新一任的霸主,上面的人就不满意了。”
叶知秋的嘴角露出淡淡的微笑:“只不过慑于斧头帮的威风和名望,暂时没有哪一只势力敢主动跳出来,充当第一个挑战者。我敢说,斧头帮尤其是高层的心里,也预备着有这样的一天,肯定会以雷霆手段,将这只出头鸟打死,而且场面肯定很血腥。”
“毕竟,斧头帮不能退让,也无法退让,一旦出现后退,则意味着软弱可欺,周围虎视眈眈的群狼,就会迅速冲上去,将斧头帮彻底消灭,哪怕血流成河!”
乌蒙听了道友的一番说辞,忍不住想起云亭山人孔尚任写的话本《桃花扇》,里面有一句唱词: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斧头帮的后面尽管有军方背景,在津城却没有宗族势力支持,严重缺乏根基,如同湖面的浮萍,无风无浪倒还好些,一旦风云激荡,非常容易翻船。更重要的一点,斧头帮在官面全靠金钱利益维系,没有人替他们说话,别看现在各方面蒸蒸日上,若是有上官动动嘴,一个衙门捕快,都能将核心成员玩弄在股掌之间。
乌蒙将自己所思所想,与道友知秋的话互相印证,立即明白他的打算了:“你想对斧头帮动手,吹响发起进攻的号角。就算群狼合力围杀虎王,恐怕也筋疲力尽了。码头区经历这番大洗牌,利益肯定会重新分配,新的霸主吃肉啃骨头,属于我们的就剩下汤汤水水了。不是吗?”
叶知秋笑着轻轻点头:“有汤水喝就算不错了!我与你不过两个人,浑水摸鱼之下,从斧头帮手里,抢到一家无主的临街店铺就可以了。万事开头难,做人别太贪!”
乌蒙心里了然,自始至终,他的态度都是可有可无,反正在道友知秋的手里得了好处,暂时没有地方去,还不如跟在左右,互相有个照应,毕竟道途艰难,需要道友扶持。
两人计议已定,叶知秋就准备动手了。他经过一座货仓时,随手捡起一片边缘有些枯黄的剑麻叶子,握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就完全掌握它的特性。
乌蒙好奇地看了一眼,发现道友知秋的手势,颇似名门正派剑侠的洗剑路数,忍不住暗暗惊奇。
叶知秋看出他的想法:“其实,我还是一个不错的剑客!剑术小成的境界,刚刚臻至手中无剑,心中有剑,天地自然,万物草木皆可为剑!”
话音刚落,他就伸手握着剑麻,朝路过的帮会成员腋下一捅,千钧一发之际,贴着肋骨缝隙穿过,刺中了心脏,令其永远停止搏动。
乌蒙的眼睛顿时瞪地很大:“道友,为何胡乱出手?”
这位听到叶知秋的话,忍不住哂笑的壮汉,心脏被刺穿后,刚刚迈出的左脚突然一软,侧身往前躺倒,袒露的胸膛,有两把交叉的小斧头。
乌蒙发现自己的错失,立即改口:“原来是斧头帮的核心成员,能够死在如此神奇的剑术下,也不枉人间走一遭了。”
这会,他才看清楚,道友知秋右手捏着的剑麻,只有一丝淡淡的血迹,刚才出手速度之快,辨认要害方位之准,简直就是神乎其技,看地乌蒙都呆了。
斧头帮核心成员身边总会跟着几个帮闲,发现领他们免费吃喝的老大轰然倒下,一动不动地就此死了,痛失长期饭票的恨意,令他们的眼睛瞬间红了起来。
恶狠狠的眼睛扫视周围,发现一脸微笑的叶知秋,手里拿着非常可疑的大杀器,忍不住咆哮起来,甚至向人情急之下,就向嫌疑人冲过去。
叶知秋看着此人擎出随身匕首,眼睛顿时一亮,周围的一切瞬间变得很慢,就像龟兔赛跑里的乌龟。
“无胆匪类,装模做样,自来讨死,怪得谁来?既然你要送人头,我岂能不遂你愿?”
叶知秋眼里有马,心中无马的心眼,秒开!来人的肌肉运动顿时了如指掌,轻易预判到他的下一步动作。
当这个厮混日子的帮闲高举匕首,就待挥砍道装少年时,叶知秋看着此人胸前空门大开,露出几十个破绽,实在是忍不住,三根手指捏着剑麻,快如闪电地朝他心口一捅。
一条不自量力者的小命,就此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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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五章 枭雄
叶知秋劈手夺来帮闲的匕首,将剑麻随手轻掷一旁,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眼里却没有任何多余情绪流露,仿佛死在他手里的两条人命,根本不当一回事。
市井里厮混日子的帮闲,若是身边人多势众,胆气自然就雄壮起来,尤其是精通各种下作手段的个中好手,连成名已久的白道大侠都能坑杀给你看。
可是,当帮闲人数稀少,甚至落单的时候,溜之大吉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反正认准了目标,稍后可以去搬救兵找回场子。
于是,斧头帮核心成员和一位帮闲接连横尸街头后,其余人等没等叶知秋靠近,就一哄而散,各自逃命去了。
叶知秋忍不住轻轻点头:“明知不敌,顺利转进,保全性命,苟活人世,以待后来,都是良才美质!贫道很是期待哩!”
说完,他将匕首往袖子里一丢,刚好落在暗袋里,就在顺手可取的位置,随后转身就走,连收掠属于自己的战利品,都不屑一顾。
野蛮人壮汉轻轻点头,似乎对道装少年刚才的举止很是满意,两人并肩而走,尽管乌蒙高出两个头,却没有人敢轻视小看叶知秋,毕竟他刚才下的杀手,实在是惊人。
周围的路人形色匆匆,为了一日三餐奔波,鲜少有人停下来观望,更遑论谈论,猜测两人的来头,毕竟死掉的人是码头区的一霸斧头帮的核心成员,必然会有报复,紧随其后。
不想被搅合进去的路人匆忙走开,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向更多人的传播。免不了的添油加醋,令当街杀人事件插上谣言的翅膀,迅速传遍码头区的各个角落。
津城南市的扒手头领和插手,冒险进入码头区后,还没招熟人打听道装少年和野蛮人壮汉的下落,就从路人嘴里听到两人的传闻。
斧头帮的人死了!就因为听到道装少年自认剑术高手而笑了一下,就被道人一击毙命,连挺身而出的帮闲也死在当场,简直就是天杀星下凡。
“这个人太危险了,万万招惹不得!走走走,快走快走,斧头帮死了人,码头区就要乱起来了。最近的生意都不能做了,先歇息几天,看看风色再说。”
谁知,平日里很听话的插手,却对老大的话很不以为然。他还是惦记着自己的金丝锦囊,里面藏着与清倌人小红定情的信物,万万不能失落他人之手,迟早得讨要回来。
因此两人就争执了起来,扒手头领恨插手不争气,又扇了他一个耳光,打完后人就后悔了。
插手眼里不再是顺从的目光,而是忿恨不平的怒火,几年以来厮混在市井街路的情分,随着两人理念不合而悄然淡化消失。
扒手头领也是个很干脆的人,发现收不住插手的心,断然决定放弃这棵摇钱树,准备回去老巢,趁着即将到来的动荡混乱,栽培新的苗子,教他们手艺,为自己赚钱。
“老大,在这条道上,你就算干到死,顶天了,也就是老贼头鹿爷。我想离开,我想走,我就是想换个活法!”
转身想走的扒手头领,突然顿住了脚步,他发现自己走眼了,插手分明是想冒险,毕竟富贵险中求,没准还能混出头。
“我终究是胆子小,只敢摸包摘链子,街头巷尾讨生活。你若是成了,别回头。你若是成不了,回来!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还有一口饭吃。”
插手没有想到,扒手头领会如此情深义重,刚才硬起来的心肠,莫名地有些发软,语气尤带呜咽,颤声道:“老大……”
扒手头领始终没有转身,只是右手往上扬起,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即就往前走,根本没有回头看。
唯有周围迎面走过的人,才看见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脸上,已经泪流满面了,眼里更是有很多不舍。
兄弟分道扬镳,两人都没有道一声珍重,留给对方的只有一个背影,和颤抖的声音。
与此同时,斧头帮的高层已经知道此事经过了,就算知道来者不善,可是核心成员横尸街头,如果不立即报复回去,道上的兄弟会怎么看?斧头帮的威名还能镇得住蠢蠢欲动的人吗?
帮主洪琛压着火,始终一言不发。他不开口说话,没有当场表态,显然还在权衡利弊,陆续到场的帮会高层,自然不会多嘴多舌。
没过多久,两具尸体都顺利转运到斧头帮的驻地,一间挂着中原镖局牌匾的三进院子里。
“找两个行家,给死去的兄弟验伤。暂时别通知家里人,免得婆娘吵闹,令人心烦。”
“俗话说的好,僧道妇孺,不可轻忽,古人诚不欺我!那道人的心,真的狠!”
“一击毙命,很少有如此手段的高人,来者不善呐!我们得从长计议为上!”
“肯定是冲着我们斧头帮来的,就是不知道哪路神仙?找人打听打听,如何?”
……
斧头帮高层议论纷纷,都没有拿出具体章程出来,各自都有不同的心思。当斧头帮延请的行家,津城衙门里退休的老仵作典三五到场,将两具身体摸了个遍,直至找到伤口部位,老人就蹲在地上,捻须细想了。
许久过后,等着回话的帮中高层开口催促,老仵作典三五才叹了口气,慢慢地站起身,到了厅堂,环视围成一圈的堂主、香主。
“杀死王大头的人,必定是个剑术高手,且是少见的顶尖剑客,连杀两人都是相同的部位,相同的伤口,颇有传奇剑客中原一点红的风范,对自己的剑术极具信心。”
“我敢说,若是单打独斗,帮里没人是他的对手。对付这种高手,要么一拥而上,用阵形破他剑术,要么用强弓重弩,甚至投斧甩刀,远距离杀了此人,绝对不能近身交战。”
话音刚落,斧头帮议事厅里一阵哗然,所有人包括帮主洪琛都不敢相信,却又不能不信,毕竟老仵作典三五与别人不同,除了一身勘验现场,擅长捕捉蛛丝马迹,找出真凶的本事,同时还是津城武林有名的地头蛇,在铁算盘上浸淫多年的功夫可没有拉下,还擅长打镖接镖,堪称暗器大师。
他的这番话,对地起斧头帮每年三百两银子的孝敬,再多的话,老仵作典三五也不会说,毕竟衙门里的徒子徒孙传出来的消息,斧头帮近来太嚣张了,上面的官老爷恐怕会动它。
老仵作典三五离开“中原镖局”,没有立即回家,直接乘坐马车出城了。他与斧头帮有银钱往来,担心会连累自己,赶紧出去避避风头再说。
斧头帮在城中各个车马行都安插眼线,很快就知道老仵作典三五的异动,连这位“供奉”都准备撇清关系,做暂时的切割,帮会的形势真的急转直下至此?
帮主洪琛预备着会有这一天,只是没想到会来地如此之快,他不得不打开恩师赐予的第三个锦囊,也就是最后一个锦囊。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昨日黄花,早做退路。没想到,我的一切人生际遇,恩师早就算到了。可惜,为什么就没有给出破局的法子?要我眼睁睁看着到手的大富贵,就这样化作流水!”
帮主洪琛顿时哈哈大笑,忍不住拍案而起:“这便办不到啊!”
这位出身行伍的南疆老兵,因伤退回乡后,正是因为活不下去,才转身投入江湖道,干着刀头舔血的买卖。他发现单凭自己一个人,永远混不出头,就拉着一帮甘苦自知的老兄弟,扯起斧头帮的大旗,凭着过去在军中磨练的本事,打下自己的“江山”。
十几年江湖生涯,磨掉洪琛的锋芒.长期大权在握,令他迅速蜕变,成长为一方江湖大豪。
此时,作为权势根基的斧头帮,面临各方的压力,内部也是意见不统一,令人无比头疼,是时候做出决定了。
洪琛双手握拳,狠狠地砸在桌面上,目光如同刀刃,在周围的老兄弟脸上扫来扫去:“上面想搞掉斧头帮,可没那么容易!官老爷是不能杀的,坏了规矩我们都得死。不过,杀几个仆役帮佣,总归没有问题,算是给他们提个醒,别把我们兄弟逼上绝路。”
“其次,津城地头蛇对我们的好意,向来不加以颜色。不打算结盟就算了,还暗中扶持帮派与我们为难。换做以前,看在稳定大局的份上,我也就忍了,现在可忍不得。放火、下毒,派几个得力的兄弟,漏夜就做!”
“最后,也是重中之重。津城码头这片,有资格作龙头的帮会不多,先全力砍了一个,再对付下一个目标,免得四面树敌,也省得上面的官老爷为此费煞思量,不知道选哪个好。”
就在内忧外患演化生发的情势下,斧头帮帮主洪琛终于露出枭雄的面目,仅仅说了几句话,就把帮会高层的心收拢起来了。
与此同时,叶知秋和乌蒙来到一家斧头帮拥有的酒店,肆无忌惮地叫了一桌酒菜,两个人毫不在意周围跑堂伙计、帐房先生的目光,大大咧咧地吃着喝着。
叶知秋就近观察中原镖局的气数,发觉一蓬篷杂草野蛮生长的人心,竟然开始集中起来,向着相同的方向,忍不住叹道。
“斧头帮帮主洪琛真是个人物!帮会的气象原本纷纷乱乱,结果他一出手,就全部收拾整饬了,不亏是行伍出身的军头。”
乌蒙伸筷子夹了一片白切羊肉,丢进嘴里仔细咀嚼,随即笑道:“一切如你所愿!斧头帮主动出击了,真是螃蟹横行惯了,一笔写不出的霸道!”
说完,他有夹了一颗鱼眼,魏颤颤,酥如膏,软如冻,含在嘴里,顷刻间就化了:“我们是不是该避一避?待在斧头帮的产业里,我总觉得浑身不自在。”
叶知秋瞥了他一眼,点破乌蒙的心思:“你就安心罢!斧头帮才不会对付我们。有竞争实力,可以上位的帮会,才是他们必须第一时间铲除的目标。”
“我们待在明处,斧头帮才会放心!倘若藏身在暗处,我和你就会面对层出不穷的追杀。两个人岂能翻了天去?”
“当街杀人不过是引子,是钩子,钩住人的心,钩起人心里的贪欲,如此而已!”
第六百五十六章 尔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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