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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无语的命运     大明铁骨txt下载     大明铁骨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130章 迎接(第一更,求支持)

    当新约克的荷兰人、英国人在那里为他们的未来担心不已的时候,在大西洋上,一艘大明海军的巡航舰正在全速往新约克航行。此时非但“梅州号”上的官兵对于“新约克”感觉格外的好奇,甚至就连即将出任临时总督的彭鹏,对于那里同样是极为好奇。

    对于已经三十几十岁的彭鹏来说,他原本只是将此次出访视为机会,期待着回国后的晋升,毕竟,作为武昌降官的他,出身不正,自然晋升的可能性极小,可他没想到,机缘巧合下,居然被副使点为新约克的总督。

    不过,对于这个“美差”,他的心里可是暗自叫苦连天。

    “怎么就被点到了那种化外之地?”

    虽然心里这么叫着苦,可是彭鹏却不敢抗拒这个命令,毕竟,他是降官。

    “新约克,就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荷兰在北美洲东部设立的殖民地,面积不下于大明一省之地,其位于哈得逊河和下特拉华河流域。行政中心纽约,旧时名称为新阿姆斯特丹。”

    与彭鹏不同,作为军人的聂平对于他的任命并没有任何抵触,其实,这正是军人与普通文官的区别,而且聂平还是军正,所以他在接受任命后,就立即通过各种方式收集着当地的资料。

    如果此时朱明忠收到了他们的报告,也许会知道,所谓的“新约克”并非仅仅局于曼哈顿,其地域大致包括后来美国的纽约州、康涅狄格州、新泽西州和特拉华州部分地区。是一块面积极为广阔的殖民地,当然,对于大明来说,它只是一块99年租期的租借地。

    但是彭鹏和聂平却很清楚,在英国国王签署了条约之后,兴奋不已的熊赐履一回到住处,就曾兴奋的吼道“这就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新约克是大明的了。”。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都知道……”

    彭鹏的手中端着茶杯,在海上,按照海上的规矩只能喝柿叶茶,这是海军以及商船队唯一的“饮品”,作为总督的彭鹏也不例外。

    “我怎么可能不了解这,副使谈判的时候,本官可是列席的,可是,你不知道,不知道啊,……”

    长叹口气,喝口味道谈不上好的柿叶茶,彭鹏又说道。

    “你知不知道,在离纽约不远还有一块英国人的殖民地,叫弗吉尼亚?”

    “嗯。”

    点点头,聂平并不知道为何总督会提到这个地方。

    “殖民亚美利加,于欧洲各国而言,就是先到先得,英国人去的晚,所以,好地方都被别人占走了,英国人去的是岩砾遍地、遍布沼泽、被群山包围的东海岸地区,当地是人烟稀少的荒原,食物稀少,还经常闹旱灾;当地的印第安人虽然不多,但是非常彪悍,根本没有西班牙人在印加遇到的抓住个土王,就全体臣服那回事。”

    嘲弄的一笑,彭鹏继续重复着他在谈判桌上从英国人那里得知的“血泪史”。

    “60年前,英国人把首批105名殖民者送到那里,也就是现在弗吉尼亚的首府詹姆斯敦,那些人当年险些饿死,即便是后来勉强支撑了两年,可又出现了大饥荒。他们杀光了马、猫和狗,之后不得不捕捉老鼠充饥。一些人把皮鞋和皮带都给煮了吃了。一名男子饿得杀了自己怀孕的妻子,并将其腌起来以供整个冬天吃。最后该男子被处以绞刑,而他的肉八成也变成了别人的食物。因为在那一年,他们吃掉了所有能吃的东西,连已经被下葬的尸体都被刨出来吃掉了。”

    对于经历过甲申天变的彭鹏而言,对于吃人,他并不觉得的陌生,但是那片土地让他感觉到畏惧。

    “再后来,即便是他们好不容易挨过了饥荒,勉强立足下来,可是当地土著人的袭击却时有发生,45年前,印第安人发动了针对詹姆斯河沿岸的英国农场的袭击,杀死了1240名英国人中的347人,那里当时只有那么多人,而且袭击从来没有停止过。随着越来越多的英国人来到这里,印第安人的袭击也就越频繁,对于英国人来说,与印第安人交战死了很多白人,但是因病死亡的白人更多。从1607年到1624年,共有14000名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但到1624年,还有1132人存活,死亡率超过90%!弗吉尼亚的高死亡率此后一直持续,按英国人的说法,在弗吉尼亚生活就是与死亡一起生活,你说,这样的地方算是好地方吗?”

    彭鹏的反问,让聂平一愣,然后他便摇头说道。

    “现在弗吉尼亚有20000白人生活,还有差不多一万黑奴,当时的种植业已经非常发达……”

    不等他说完,彭鹏就立即反驳道,

    “那是因为英国人不断的用人去填,他们在60年里头,前后填进去了差不多六万人,才有了现在的弗吉尼亚。新约克!”

    朝着舱壁上挂着的地图,彭鹏无奈的苦笑道。

    “那里有个屁!不过只区区两千多白人,那个地方,我敢说,就相当于四十年前的弗吉尼亚,我们有每年一千条人命往里面去填吗?”

    这么一番感叹之后,彭鹏又继续说道。

    “非是本官不愿,而是我们去纽约,不过只是为他人做嫁衣,按我们和英国人达成的协议,英国人还可以继续往新约克移民,将来英国人每年可以移民上千人,而我们呢?我们能不能从本土移民一千人过来?如果人不够的话,长此以往,你觉得,这里是大明的,还是英国的?”

    彭鹏的反问让聂平一愣,他还真没想到这么多。

    “不是有流放犯吗?”

    “犯人才多少?天下再美不过天朝,除了犯人,谁愿意往海外来,南洋、天涯城再加上西平,这么多殖民地,就像撒豆子似的,分开了,能分到我们这里的又有多少?”

    这般感叹之余,彭鹏无奈的说道。

    “现在,咱们能做的,恐怕也就是尽人事了!”

    这样的感叹之后,聂平也随陷入沉思之中,对于新约克的未来,也随之产生了一丝怀疑,毕竟,殖民地之所以为殖民地,在于人,没有了人,或是都是别的人,最终也不过只是为他人做嫁衣!

    “梅州号”这艘四十二门炮的三桅巡航舰又于大海上航行了五天,终于靠近了新约克的首府纽约。与为了躲避西班牙人的袭击,沿着詹姆斯河深入内陆约32英里的詹姆斯敦不同,纽约就位于曼哈顿岛的一角。11月3日,在一场大雪袭击新约克当天,“梅州号”驶进了纽约。

    几乎是在这艘与英**舰有着截然不同风格的军舰出现人们的视线中时,随着一声“他们来了”,这个人口不到千人的城市,立即陷入沸腾起来,在过去的几天之中,所有人都知道了新约克已经被租借给大明的消息,人们一直忐忑不安的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在教堂的礼拜中,神父也曾要教徒警惕这些异教徒。但是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这里的人们还是自发的前往码头迎接新约克的新主人,作为商人的荷兰人是务实的,他们希望能够给新主人留下好的印象。

    当人们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涌向码头的时候,“梅州”号仍然在缓缓的靠港。码头上的人们在那里好奇的张望着,

    “这是艘很强大的军舰!”

    这是大明的军舰给威廉留下的印象,本身就是造船商人的他,一眼就看出这艘军舰与欧洲军舰的不同。

    所有人都显得极为谨慎,城内的士绅们与总督站在那里,只是谨慎的站在那里,谁都不知道,这里的新主人会有什么样的姿态驾临,因为陌生,所以他们才显得有些谨慎。

    他们如此谨慎,后面的普通市民同样也是,他们中不少人的脸上甚至显露出一丝恐惧之色,他们的脑海中甚至想到了野蛮人的形象,比如像印第安人那样剥头皮的野蛮人的形象。

    船越来越近了。

    终于,他们看到了大明的军人,那些人头戴帽子穿着黑色的呢绒大衣,排列整齐的站在舷侧。尽管距离并不算近,但是人们还是感觉到这些军人与他们所习惯的欧洲军人的不同,他们看起来似乎更加的威武一些。

    而那些穿着撑裙的妇人们,已经开始打量着码头上的英国士兵,拿他们与船上的大明士兵对比起来,她们口中更是不时的讨论着两者的不同,相比于男人,女人更容易被表象所吸引。甚至一些女人从他们的站姿中猜到,其中必定会有很多相貌英俊的军官,也许有机会的话可以和他们欢娱一番。

    相比于女人们那些不该存在的念头,男人们这会无一例年都是忐忑不安的模样,身为新约克总督理查德尼克尔斯的脸上却始终挂着笑容,不过笑容中却有些失落,大明人的到来,意味着他将要离开这里,抛弃这里的人们。甚至并不在意这些,但他还是有些忧心这些人的将来

    “哦,我的上帝!你们看,他们是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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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对比(第二更,求支持)

    “我的上帝!!你们看,他们是白人!”

    港口上的这一声惊呼,可以说充满了戏剧性。

    毕竟,自从得知新约克租借给大明之后,有关“异教徒”、“野蛮人”之类的言语,就在人们的口中传播着,但最让人恐惧的恐怕还是,他们所猜测的大明与印第安人相近的肤色。

    可是在“梅州号”进港后,看清了那些军人的相貌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无不是立即的伸长着脑袋,想要看个究竟。果然。下一刻映入他们眼帘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些野蛮的鞑靼人,也不是与印第安人相似的野蛮人。而是一群皮肤白皙相貌与他们有所区别的人。尽管他们与欧洲人有所区别,但与印第安人的肤色截然不同,即便是其中有些人的肤色稍深,也被他们选择性的无视了。

    其实,早在大明与欧洲人的第一次接触之中,欧洲的传教士就注意到大明人与东南亚土人的不同,他们认为中国人与欧洲人一样是白人,只是在热带的广州附近,他们的肤色稍微有点褐色,特别大陆附近岛屿居民亦是如此,除了广东省的中国人有点褐色皮肤以外,其余省份的人都是白色,和欧洲人的白色没有什么两样,而且越是往北走,中国人的皮肤就越白。

    几乎所有的人传教士的记述中也都是如此认为,他们认为大明人是一群皮肤白皙、高大俊美,令人羡慕的,当然,这种认同在朱明忠看到,恐怕也是文明上的优势,使得欧洲人更倾向将大明人视为与其稍有不同的与南欧等地的“白人”肤色相似的“白人”。

    而现在,纽约的这些人之所以会有这种印象,一来是因为距离稍远,二是因为官兵们身上的黑色大衣衬托下,显得皮肤更白了一些。而更重要是心理上的错觉,让他们宁愿相信大明人是白人。

    至少,这可以让他们稍觉一丝安慰,稍觉有些安全感。

    “发现”大明人居然是“白人”之后,原本忐忑不安的人们,总算是长松了一口气,直到船靠港,在大明的军人随着口令下船的时候,看着那些面色红润,身材挺拔的大明官兵,这码头上的不少人,甚至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因为相比于大明军人整洁的衣装,他们中只有少数人穿着还算整洁,大多数人的衣服都很破旧,而且因为他们与欧洲老家的人一样,一样的不洗澡,所以肤色显得极为难看,蓬头垢面的宛如一群乞丐般。也难怪这些蓬头垢面的乞丐,会觉得大明人是“白人”。

    因为早就已经了有了准备,但是在下船之后,彭鹏虽然被纽约那臭味给呛得差点咳出声,可是相比于伦敦夏天时臭气熏天。冬天的纽约,一场大雪之后,臭味已经减少很多给呛得,这也使得他能够保持彬彬有礼的风度。

    在彭鹏与新约克的总督见面时,那些列队站于一旁的士兵们,可以感受到周围投来的火辣辣的目光,现在,他们对此已经免疫了,如果不是因为远航的禁欲需要放纵,也许他们会因为在欧洲的经历,对女人失去兴趣他们无不是在欧洲经历过严重的心理创伤当他们满怀期待的找到一个女人时,感受到的是那些女人身上气味就像一只老山羊似的,四季如此,好不容易忍住了想要呕吐的念头,对方讨好似的咧嘴一笑,却当即露出满口参差不齐、或黑或黄的坏牙,从红唇中喷出宛如粪坑的吐息……

    就像是场恶梦!

    不知道多少人,因此险些失去对女人的兴趣。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目不斜视,在女人们的眼中,反倒成为了普通人所没有的绅士风度,远不是那些“英格兰的土老帽”所能相比的,再加上他们身上整洁的衣服,同样也引来一片惊慕的目光。

    在所有人的眼中,几天前还担心不已的“野蛮人”,这会摇身一变成了“文明人”,看着那位总督迈着自信步伐在总督大人的陪同下,从木制的栈桥朝着码头走来的时候,人人们那脆弱的神经,总算是得了一些安慰。

    至少,这一瞬间,他们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担心未来的命运了。

    似乎,看起来,他们是一群真正的文明人!

    几乎所有人都生出了这样的念头,先敬衣冠后敬人,古往今来,即便是欧洲人同样也是如此,当他们看到那些穿着整洁的大明士兵时,看着他们衣冠,与蓬头垢面的宛如乞丐般英国士兵对比一下,自然觉得前者是文明人,而后者不过只是一群粗鄙的平民。

    几乎是在这一瞬间,那抵触情绪开始变得松动。

    “尊敬的总督阁下,欢迎您来到新约克。”

    面对举止优雅、衣着华贵的大人物,本身就是约克公爵家仆出身的理查德尼克尔斯立即恢复到在英国的那种状态,一个再卑微不过的仆人。在过去的几年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优越感,在这一瞬间全都土崩瓦解。

    他甚至下意识的谄媚的说道。

    “哦,大人您这一路辛苦了,是否需要先休息下?”

    “现在还不需要,我需要和这里的人们说一些话。”

    对于理查德尼克尔斯的谄媚,彭鹏全是一副视若无睹的模样,他甚至主动撇开这位前总督,向前走数步,先行平揖,随后正色说道。

    “新约克的民众,本官既是新约克总督,代我大明陛下治理此地!”

    因为荷兰语中,并没有“代天牧民”这个词,所以他只能换了一个词。

    “请诸位放心,于我大明统治下,诸位生活绝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我大明与欧洲诸国不同,绝不会干涉诸位的宗教信仰,无论你们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者是清教徒,于本官眼中,皆是我大明治下之民,官府绝不会迫使各位改信其他宗教……”

    或许是谁都没想到彭鹏会在码头上,直接对着百姓进行演讲,其实,在大明,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在地方官员上任的时候,地方的士绅总会于城门外迎接,而就任官员则需要在城门外,向那些士绅表示,他是代天牧民,如此种种一番大道理,至于他将来到底会干什么,恐怕只有天知道。

    但是,这一切,对于这里的人们来说,却是陌生的,以至于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整个码头顿时一片寂静。数百双眼睛中尽是惊讶的眼神,而更多的是疑惑。

    在此之前,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生活会因为大明的统治发生改变,最大的改变就是宗教,可是现在,这位总督大人却承诺,绝不会迫使他们改变信仰。

    “阁下,您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继续公开的在教堂中进行礼拜?”

    站在前排的安德烈神父,主动的询问道。

    “只要你们不在教堂内从事非法的活动。”

    什么是非法的活动,这当然有法律上的解释,不过即便是这样的回答,已经让安德烈感到极为满意了。

    “还有其它的疑问吗?”

    面对这些相貌迥然不同的百姓,彭鹏笑问道。

    也许是因为这位总督阁下表现出来亲民,让威廉感觉到几分亲近,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阁下,那么你们会不会增加税收?”

    突如其来的问题,让现场的原本正为信仰不会被改变而欢喜的人们顿时一惊,他们无不是看着这位总督。

    信仰是重要的,可金钱是更重要的。

    而且,就他们的了解,奥斯曼人每占领一个地方,就是用屠刀杀死抵抗者,然后用重税迫使天主教徒改信异端。

    “当然不会,而且就本官目前的了解,即便是考虑到殖民地的现实,这些的一些税收是不合理的,本官将会在未来对此加以调整,但本官可以保证,绝不会加税。”

    一句绝不会加税,就像是定心丸似的,让众人忐忑不安的心情,顿时轻松下来,而这时又有人于一旁问道。

    “那会不会因为我们信奉基督,而加重我们的税收呢?”

    这是奥斯曼人的一贯伎俩,而他得到的回答也是肯定的。

    “请大家放心,大明绝不会因为信仰的不同对你们加税!无论是在殖民地或是大明本土。”

    他的话声落下的瞬间,码头上立即爆响起了雷鸣一般的鼓掌声。显然这些民众都被这位总督的友善与亲民的举动给感动了。过去的几天间所积聚起来的敌意、排斥,在一瞬间,随着总督大人的解释而烟消云散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友好的欢迎声,在人们的欢迎声中,彭鹏依然颇为优雅揖礼回礼。

    远远的看着这一幕,作为未来殖民地护卫队队长的聂平知道,眼下最为棘手的一关已经算是通过了,他轻吐了一口气,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

    “好了,我们现在基本上算是在这里落脚了,这里是我们的地方了。”

    站在他一旁的舰长,则不动声色的点头说道。

    “哦,这只是暂时的,想要在这里站住脚,非得有咱们的人过来,问题是,国内什么时候,会把移民派过来!也许,现在国内甚至都不知道,我们在亚美利加获得了一块殖民地。”

第132章 (第一更,求支持)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虽说这些年冬天长,待到了二月底的时候,这江南各地也是柳树返青,春暖花开了,这诗倒也算是应景。

    冬去春来,于此春光明媚的时候,这江南的士人,自然会借着便利的水运往返江南各地,友人相聚,终日舞文弄墨,饮酒作乐,这日子倒也是好不自在。

    每到春时,这南京城总会云集着来自各地的士人,他们于秦淮河上的画舫游走,于歌伎的歌舞间吟风弄月,纵是白日时,亦也是三两好友相约,于南京城内外的那些景致迷人的人园子间游玩。

    许是因为当年清虏为守城一把火烧掉了南京的外城,短短数年间外城虽说没有恢复旧时的繁荣,可从兴乾元年起,这外城便修起了几座公园,至于那秦淮河畔更是变成了一片景致迷人所在。每到春暖花开时,总会吸引不知多少游人。

    杨柳依依的秦淮河畔,步道石栏曲曲折折沿着岸边绵延,而岸边一排溜儿合抱粗的杨柳下摆着石桌石椅。来自各地的士人往往会于此闲聚,此时也不例外十几个青年士人正在其间说笑。

    清风掠过,柳丝婆娑,这边的士子们只觉得这清风爽目清心时,那边河上的画舫中却有女子轻声吟着唱道:

    “……庭院深深深几许?云窗雾阁常扃。柳梢梅萼渐分明。春归秣陵树,人老建康城……”

    朱耷徐徐踱着步到柳树下,隔水听着河中的歌伎所唱的《临江仙庭院深深深几许》。这似咏、似欢、似郁、似畅的歌声,仿佛透穿了人心,只让人浑身发须皆畅。一时间纵是多年间心平如静的他也听呆了。

    “哦,道郎,可也是入迷了了。”

    吴明业入迷地听着直到一曲终了,袅袅余音已尽,才回过神来,转脸笑道。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道朗在南昌,听不到这高丽伎所唱的小曲吧。”

    便见吴明业往河上的画舫看去,然后颇为感叹的说道。

    “入兴乾朝廷禁止百姓自卖,自卖者、卖人者皆流,再加上娼门贱户已除,所以,现如今,这秦淮河上的歌伎青倌大多是高丽婢……”

    朝着船上看了一眼,随后从石几上拿起酒壶喝了一口,对面坐的是王树仁跟着笑说道。

    “高丽婢虽是俏丽可人,可是以小弟看来,若是说艳丽恐怕还是泰西婢当数艳丽无双!”

    虽说南昌位于内陆,朱耷倒也知道王树仁口中所指的“泰西”,就是欧洲,最近这几年,大明开始用自己的称谓去命名世界,而不是完全用欧洲人的说法,泰西就是汉时对欧洲的称呼。当然也有人试图用什么所谓的东胜神洲、西牛贺洲、北俱芦洲、南儋部州去为各个大陆命名。

    而这种“命名潮”也是现在大明通海的结果,正因为通海,才使得大明了解到了世界,知道神洲不过只是世界的一部分,知道了大明在世界上的位置。当然,作为通海的附产品高丽婢以及泰西婢,尤其是后者,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大明,这既是开海通商的必然,当然也是因为朝廷的法度,以刑罚禁止百姓自卖。这直接导致大明出现了奴婢不足的局面,奴婢不足尚可以雇佣仆人,可娼妓不足怎么办?早先还有教坊司,可后来教坊司里的官妓也被发配于海外移民,令其归良了。

    既然有需求,就会有人钻营。大明律禁止的是大明百姓自卖为奴,可却没有禁止从海外买奴婢,五年前,第一船高丽婢在南京卖到高价之后,从高丽婢开始,再到泰西婢以及天方等地的色目婢,纷纷被各国商人带到大明,现在泰西婢、色目婢甚至成了英、荷、西、葡等国的支柱产业。

    虽说那些色目婢不通汉语官话,可只需要在青楼里稍经几年调教,便能说出一口流利的官话,那异域风情尤其是婀娜的身形,总是会引起男人的兴致。即便是于南昌,这两年色目婢也越发受到追捧。

    见朱耷笑而不语,王树仁又继续说道。

    “其实,我等今日能左拥高丽婢、怀坐色目女,全是托今上的福,若是没有今上通商世界,我等又岂能享尽此等人间艳,你看这青楼之中,那色目婢于其中习歌练舞,我等俗人正好饱以私欲,全是凑趣罢了。”

    “哈哈,你这俗人,终日留连青楼,教色目婢练习歌舞,还说是什么凑趣?”

    吴明业哈哈笑道。

    “如何不是凑趣,我等不过只是托今上之福,以小弟看来,我等可真得感以皇恩浩荡不可。”

    周围的人顿时一阵哄笑。有的说。

    “哈哈,可不正是如此。”

    有的则跟着说道。

    就在众人说笑的时候,朱耷的眉头紧皱道。

    “诸位仁兄不觉得如此言语,实为不敬吗?”

    朱耷的语气中带着不满,一位留着老鼠髭须的士人也跟着站起来,笑道。

    “王贤弟今天说破了这个,也就是图个高兴,我们就为取个乐……”

    说着他又看了一眼朱耷,然后说道。

    “再说,这也是肯定今上之功业,若是没有今上开海通商,只恐怕于我大明,是真的见不着那色目婢的婀娜多姿,你想那腰身……”

    老鼠须又学起色目婢的模样:他先是忸怩作态地摇了一下腰身,那是天方色目婢最擅长的“肚皮舞”,现在于青楼之中最为盛行。

    “吴兄,小弟这肚皮舞学得可像?”

    正在喝茶的吴伟业,被他逗得“噗”的一声把口中的茶全都喷了出来,连连笑说道。

    “像,像、就是这模样……”

    在众人哈哈大笑明,吴伟业又瞟了一眼朱耷,他注意到朱耷的脸色已经带着一丝怒容,想到朱耷的另一重身份,立即说道。

    “好了,好了,别开这等玩笑了,毕竟,涉及君上,如此实为大不敬。”

    “大不敬?那也得是看谁?今上嘛?”

    王树仁摇头说道。

    “有道是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今上视我等士人如草芥,我等未视其为寇仇,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王树仁之所以会这般说,完全是因为个人原因,他父亲是大清王永吉是明天启间进士,官至蓟辽总督。顺治二年,以顺天巡抚宋权荐,授大理寺卿。此后于满清官场可谓是一帆风顺,十六年卒于京师。顺治以王永吉勤劳素著,命予优恤,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照一品例给予祭葬、立碑,荫一子,而荫的正是王树仁。

    再然后……就没有了然后,王家被定为汉奸,虽说免于流放,可父坟被平,列名汉奸碑,对于王树仁造成的打击,即使是直到现在,也难以消弥其心头之恨。此时他说的“草芥”,指的是兴乾朝以来士人不受重用。

    “可不正是如此,今上虽有大功于我中国,可却为奸臣所惑,废千年之科举,尽弃我士人,百般借口夺我士人之功名,如此,实非仁君所为!”

    吴伟业的话显得极为谨慎,他的父亲是吴梅村,当年曾受国姓派往江北巡察盐税,可谁曾想后来却因事被送回南京,途中不明不白死于船上,难免的对于陛下,也是颇有怨言。

    “我等士人优抚倒是其次,如今天下百姓倍受官府盘剥,却无人直言,才是我等理应关心之事!”

    那鼠须士人的话音一落,王树仁立即付声说道,

    “可不正是如此,自古以来,天下仁君,无不是鼓励百姓垦荒,如此,百姓可得其食,官府可得赋利,而今朝却反其道而行之,天下河田山林皆为官有,私垦者流,百姓纵是无地,亦不能私自垦荒,否则就是流途数千里,如果苦民,又岂是仁君所为。”

    他这边话声一落,那边立即有人跟着附和道。

    “不过只是官府为得地利罢了,这百姓若是无地,只能租种官田,每岁取地租三成,如此,又岂是区区田赋所能相比,你没看年初户部言称,去年田赋不过区一千六百余万两,而官田地租却高达三千四百余万两,足足两倍于田赋。”

    “以地租代以田赋,也算是我兴乾朝的创举了!”

    似夸又似嘲的话语落下时,周围的人们,纷纷点头称是,在称是之余又有人跟着附和道。

    “可不正是我兴乾朝的创举,而且,你们没看吗?所谓长子继承,其实,无非就是为天下官田寻找佃农而已。”

    “哦?盛德兄何出止言?”

    被众人一问,那鼠须士子颇为得意的说道。

    “你们想啊,百姓家的田都归了长子,那次子想要活命,就只能去种官田,如此一来,官府就会代代皆有佃农为其种田,三千万两多吗?若是天下人皆为官府的佃农,朝廷岁入一年又岂止亿万?”

    他的这番话,只让原本看似抱怨的众人无不是一惊,他们可从没有朝这么方面去想,听他这么一说确实有几分道理。

    王树仁眸子中波光一闪,笑了笑,然后问道。

    “只可惜,天下士人只言今上之功业,何曾心怀天下百姓?又有谁愿意为天下百姓鸣不平!”

第133章 不平(第二更,求支持)

    为天下百姓鸣不平!

    这不正是他们身为士子的责任吗?

    可是,又有谁愿意?

    “当年今上于京师入紫禁城曾言大明天下,唯我独尊!陛下一意废科举时,百官反对,又是什么结果?”

    “可不是,现今朝中,又有几人可为我士人风骨?”

    “我大明士人的风骨,恐怕早都不在了!”

    “可不正是如此,动辄举族流途海外,虽无宫杖,可这流徒海外,却让流徒之士,再不闻中国,为免牵连族人,士人风骨早就是荡然无存了,即便是有,往往也被连根拔除,被流于海外了。”

    对此感触颇深的王树仁沉吟了一下劝慰道。

    “好了,我等也不必如此耿耿于怀。若是朝中诸人风骨不存,那么,我等不若于报上为百姓张目,为百姓鸣不平,我等身为士子,于报上议论政事,不正是我等之责任吗?”

    给王树仁这么一说,吴伟业等人不觉眼前一亮。心想这倒是个不错的法子。将朝廷的一些弊政在报纸上公布,固然会引起官府的不满,可是纵是官府有所不满,又能奈何?毕竟,兴乾以来,报纸每每都是众人发表清议的地方。

    “往日里,没有人写吗?”

    从始至终,一直沉默不语的钱荪爱,这位钱谦益的大公子,终于打破了沉默。

    “自今上于江北创办报纸以来,这报纸的清议之言,又岂止一二?可又有什么作用?”

    钱荪爱的反问,让众人无不是一愣,他们也曾经不止一次在报纸上投稿,发表“清议”,可是那些“清议”总归只是“清议”,因为对于朝廷决定完全无用。

    若说是兴乾朝有什么最让人欣慰,恐怕就数这报纸了,或许,因为烈皇为群臣所误,让陛下对天下士人大失所望,甚至曾出言用“士大夫投敌争先恐后,小女子守节矢志不渝”嘲讽天下士人。而这也可能是最后陛下非但废除八股举士,甚至直接废除科举,改以文官考试的原因之一。

    这正是兴乾皇帝最大的不同之处,他压根就不会与人辩解,既然这个碗已经破了,那他就直接另立一个,根本就不曾考虑过修补,对于天下的士人而言,最大的打击,并不是实学带来的不公。而是科举被废除之后,导致的座师、门生以及同年这一系列关系网的毁灭。

    文官考试不仅没有座师、门生、同年,而且还设有分科,法务、财务、政务等等科门的不同,使得文官已经不再像科举时代那样,用一张虚无缥缈的网构成了一个足以同皇权对抗的文官体系。

    当然,这一点很多士人都看到了,但是谁也不敢说出来,毕竟,这个网是大逆之网,他们甚至连想都不能去想。不过在官场受到重创的同时,士人们又看到了另一个战场报纸!报纸的存在,让士人们可以在报上发表清议,直言朝政,为百姓鸣不平。或许,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最后的安慰了。

    ““清议”为何总归只是“清议”?”

    钱荪爱放下手中的茶杯,反问之余,自问自答道。

    “因为,我们所有人,都会于报纸上发表清议,每每直言朝政时,这些朝政大事本就复杂,又岂是三言两语就能辩明的。而且我等士人之间也是互有分歧,而报社为增加销量,往往于同版刊登多篇观点相左的文章,如此报纸上自然观点众多,舌战不断,最后天下的百姓自然是看得云里雾里,完全不明所以,如此,以清议而言朝政又有何用?”

    钱荪爱的话声刚落,那边吴伟业便惊声说道。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非是报纸令销量如此,而是天下报纸皆学自于《明报》,《明报》如此绝不是为了销量,而是为了混淆视听!”

    “没错,正是如此!正是如此!只有如此混淆视听,才能让天下百姓不知所以然,自然也就可以让政令通行无阻!而我等全不知我等于报上发表清议,不过只是他人之计罢了!”

    说到这里即便对陛下颇有成见的王树仁,这时也不禁感叹陛下不愧是起于草莽,确实有一手。

    “可不正是如此,我等每每发表清议时,便有人于报纸上驳斥我等,而我等只是一意于报上于其争论,又岂知道,越是如此,百姓越是不知所以然,混淆视听之下,朝令依然通行无阻,而我等也是力不能阻!”

    举一反三,似乎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想通了一切,甚至就连原本因为他们对陛下的不敬,而心生不快的朱耷,也不禁对报纸上的争论产生了怀疑。

    难道,这真的是皇上的本意?

    尽管内心持怀疑,但是对于是高皇帝第十七子朱权的九世孙,本是皇家世孙的他来说,非但不觉得有什么,反倒是越发佩服起那位力揽狂澜,再次中兴大明的陛下了。

    大明历代皇帝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像今上一样,将天下士如玩物般的把玩于手中,令其无法脱离其掌握?即便是高皇帝在世,想来也不过如此了!

    “哎,看来,这所谓的“报纸”,不过只是陛下让我等有个地方发牢骚罢了,而我等却全不自知,只以为其能左右朝政!”

    这样的一声叹息之后,意识到自己这些年慷慨陈词,不过只是一场把戏的众人,那里还有什么心思,再在那里谈论时政朝局,这种打击对于这些自以为精明的士人而言,不可不谓之不大,直接从他们最引以为傲的智商上,加以打击,让他们甚至怀疑起了自己,怀疑起自己的才能。

    接下来的几天之中,原本还整日里吟风弄月的他们,无不是落寞的于屋中独处,那里还有一丝的慷慨激昂,欲为天下百姓鸣不平的气势。想来也是,不知不觉间尽然被人像是玩物似的玩了数年,不仅不知反而还沾沾自喜,在得知直相之后,一时间自然很难从这种打击中恢复过来。

    “钱兄,可是早已知晓此事?”

    在钱家于南京的别业中,吴伟业看着他钱荪爱,试探着问道。

    “其实,如果不是王树仁的提醒,为兄恐怕一时间,也无法看穿些间深意啊!”

    对于钱荪爱的回答,众人自然是抱以半信半疑的态度,他的妹妹是宫中的妃子,也许他是无意中从其妹妹那里得知此事的,毕竟,钱荪爱也喜欢在报上发表文章。

    但他们显然是“冤枉”了钱荪爱,毕竟,钱荪蕊是钱谦益与柳如是的女儿,与他根本就谈不什么亲近。

    “哎,如此看来,这所谓报纸,也不过就是他人之玩物罢了,我等居然还不自知,实在是……”

    友人的感叹声中,王树仁冷笑道。

    “其实,也不尽然,若是能操作好了,这报纸倒也不是没有用处!”

    “王兄是何义?”

    “你们想,这天下的报纸,六成皆是官报,四成民报,虽有民报,可是这民报,对于如何办报,如何发表文章,都是学以江北,自然也是学其混淆视听之法而不自知,若是我们挑明此事……”

    “王兄所言甚是,不如就干脆把事给挑明了。到时候,看谁还会去混淆视听。”

    “依然会有人这么做!大家要看的是精彩,报纸上的辩解越是精彩,大家就越是喜欢看!”

    市井小民喜欢看什么?喜欢看的就是报纸上的辩论,喜欢的就是看那些先生在那争个面红脖子粗的样子。

    “实在不行,我们就自己办份报纸!”

    “对,我们自己办份报纸,不在自己的报纸上和别人打擂台,咱们在报纸上和别人打擂台!”

    正当众人纷纷点头之际,却听堂外传来了一个娇媚的声音道。

    “哟,什么事让几位先生,如此激动,还要打擂台。这擂台上舞刀弄棍的,可不是先生们该去的地方。”

    吴伟业等人一抬头,就看到门外有一个相貌娇艳的女子正笑吟吟地站在门口,是钱荪爱去年新纳的小妾云氏从秦淮河上赎买的色目婢。

    “快喝些冰糖梨茶,这是奴家刚于厨房新熬的。”

    虽说是官话说的还有些别扭,可是瞧着衣着打扮,除了相貌与大明人迥然不同外,这云氏倒也和大明的妾婢没有什么区别。云氏一边说着话,一边亲自己把侍女盘中端着糖水给他们端去。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是在那说办报纸的事。”

    钱荪爱随口敷衍道,他确实喜欢云氏惹人的身材,可是却又不喜欢她总会抛头露面,倒不是说他排斥这一点,而是他觉得云氏色目婢的身份,会让他也为人所轻,毕竟,他是天朝的士人,以色目婢为妾,着实让人不耻啊。

    “原来是报纸啊。奴家虽说不识多少汉字,但也时常听人说起这个。尤其是坊间的百姓们,都说报纸是专门为百姓做主的“青天眼”呢。”

    青天眼?云氏的一句无心之语,却让钱荪爱的心头猛然一动,而王树仁等人同样也从这三个字中,看到了机会,几乎同时说道。

    “多谢嫂夫人,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激动之余,王树仁又站起身,对钱荪爱说道。

    “钱兄,我等也办一家报纸可好?”

第134章 大新闻(求支持,求月票)

    青天!

    千百年来,在中国一直代表着百姓的美好向往,百姓们视为民作主的官员为青天,将其与朗朗乾坤并称,具体是从那个朝代起,开始有这个说法,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是现实的残酷就在于,在数千年的历史上,堪称“青天”的官员,却是少之又少。

    现实中所谓的“青天”,往往都颇有讽刺意义几乎每一任地方官员,都会被治地百姓称之为“青天”,所谓“青天”不过只是与戏台上的戏子,与那离任时的“万民伞”一般,不过只是一种买好官员的工具罢了。

    所谓的“青天”往往不过只是百姓们一相情愿的臆想而已,甚至是一种讽刺,即便是贪官污吏,也可能为“青天”,也能有“万民伞”。

    不过,在兴乾朝这一切,似乎正在发生变化,这倒不是因为兴乾朝以大理院掌刑狱案件审理,以提刑使掌起诉,地方衙门监督的新式的司法体系,打破了过去知县、知府独揽刑狱审理大权,使得冤狱发生的机率大为减少。

    而是因为在这些“两张口”的官府衙门之外,还有一个“青天”,但这个“青天”并不皇帝派遣的,而是民意凝聚而成的舆论,尽管旧时也有士林的舆论,也曾一次又次让官府灰头灰脸的“不堪其扰”,但现在民意聚集的舆论不过只是几张薄薄的报纸,而这价值不过几文的报纸,往往会进入千家万户。

    其实报纸对于大明而言,倒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在唐朝就有了只行于官府的“邸报”,到了宋代时又有了行于民间的“小报”。是一种以刊载新闻和时事政治材料为主的不定期的非官方,没有固定的报头和名称。“小报”是当时的一种习惯称呼。其起始于北宋盛行于南宋。小报主要报道朝廷动态,皇帝诏谕等。不同于官报,小报的发行速度快,时效性强,而且为了迎合了读者,其所发表的大多是中枢部门未公开的朝廷机密事件,因触论朝庭言禁受到查禁。虽是如此,小报仍然受到士林以及在野的官僚的欢迎。

    然而因为“小报”的影响力太大,严重冲击了“朝报”的效果,尤其是其时不时会报道一些假新闻乃至谣言,所以宋代也曾全面禁止“小报”发行,规定凡是私下看“小报”者流放500里,告发别人看“小报”者赏钱200贯。但由于“小报”确实很受市民喜爱,甚至许多政府公务员也以看“小报”为乐,所以虽然明令禁止,“小报”仍畅销不衰。

    在大明也曾有过兴盛一时的民报办报房,其更是从非法,变为合法行业。尽管在崇祯时期禁止民报抄传边事,但民报依然分布于大江南北,其生意也是颇为兴隆,这一切随着满清入关被彻底摧毁,满清甚至以酷刑禁止百姓私传小报。

    不过,即便是对报产房征税的明朝,即便对于传抄官府邸报的报纸,官府的态度也是加以抵制。但是这种态度到了兴乾年后,被彻底改变了,早在兴乾皇帝于江北潜邸时,为了传播抗清思想,在舆论上打击满清,不仅由官府直接出资创办了面向普罗大众发行的《明报》,而且随后又资助开办了多家报纸。即便是在登极之后,仍然支持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而且还制造专门的法律管理、规范报纸的发展。

    因为有法可依,所以报纸在兴乾朝公开的发行之余,报上的文章也不仅仅只是传播朝廷的官令以及人事调动,早在反清期间,士人们就以笔为武器,在舆论上一点点的夺回失去的“山河”,用文字攻伐以维持大明的正统。在战争时期,士人的手中的笔是利剑、是长枪,而到兴乾之后,随着大规模战事的结束,士人们手中的笔,也发生了变化,他们在报纸上指点河山,在报道国政的同时,又点评国政得失,以其犀利的文字维护着蝼蚁小民们的利益,为其发声。

    千百年来,第一次,有人真正的为蝼蚁小民发声,尽管只是声音,但是当报纸成为舆论,以文字为百姓发声、鸣不平、申正义,并且屡屡让贪官污吏受到应有的惩罚时,这让天下久盼青天而不得的百姓,在报纸上看到了“青天”的影子,并视为“青天”,视为其青天的一双眼睛。

    兴乾五年二月,在应天府衙,一个看似简单的报社易主悄无声息的进行着按朝廷的法度,申请办报是极为烦恼的一件事,而且地方官府为了避免“麻烦”,尤其是在发现报纸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盯着他们的一双眼睛之后。对于报纸的态度也就越发的暧昧起来。从兴乾三年后,往往都不再发放新牌照,所以想要办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购买现有的旧报房,然后再改头换面。

    “哎,当年国姓爷,恐怕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这《洪报》,居然会易为他名!”

    主事的官员,瞧着登计证上的“朱成功”名字,不禁发出一声感叹。

    《洪报》是当年国姓爷创办的,是为了与《明报》一同争取天下舆论,可谁能想到,不过只是几年,这曾经发行于江南各地的《洪报》,就已经销声匿迹了。究其原因倒也不是因为其它,而是因为《洪报》的官府色彩,而这种官方色彩却随着闽王府的式微,导致了报纸发行范围和发行量越来越少,最终变成一个不入流的报纸。

    而现在,《洪报》更是已经停办长达半年再停六个月,官府就会直接取消其发行刊号。而这也是钱荪爱等人能以1800两的低价买下《洪报》的原因。现在的郑家人压根儿就没有半包的念头,或者想法。对于绝大多数郑家人来说,他们所想的不过只是做一个富家公罢了,而且凭着郑家的家产,他们完全可以做到几代人不愁吃用,更何况他们还是大明的王侯。

    这样一来,现在的郑家人往往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引起朝廷的不满,打破了这清闲而富贵的日子。这也是他们愿意卖掉报纸的原因。

    “几位先生,这《洪报》易主后,可需要变更报名?”

    对于官员的询问,早有准备的钱荪爱直接开口说道。

    “嗯,就叫《公议报》。”

    兴乾五年二月初九,这一天,对于大明百言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一天,可是对于大明舆论界而言,却是极为重要的一天,这一天在短短数年后,其发行量、发生范围不逊于〈明报〉的《公议报》,在这一天正式创办。只不过这个时候,谁都不知道未来。

    “几位先生,办报除了必须遵守朝廷相应法度之外,还要记住,如果两年内每期发行量不超过300份,官府就会要求停办,一年内每期连续发行量少于500份,亦是如此……”

    此时,这般叮嘱着的官员,压根就不知道,一个周后,《公议报》的创刊号就发行了超过5000份其购买者大都是南京以及江南士林士子,尽管“士子”这个群体,随着八股取士的废除而渐渐成为过去,可是他们在民间依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而官员这些例行公事的叮嘱,不过只是在过去的几年里,官府和报纸之间的角力中,官府学会的一些技巧。既然他们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么官服就学会了用规则来保护自己。通过设立一些规则,将一些小报纸排挤出市场。对于天下的官员来说,他们甚至想把发行量的限制再扩大十倍,然后好把天下所有私人的报纸通通都停办了。

    权利从来都是一个好东西。对于掌握权力的人来说,他们绝不愿意被人监督,更不愿意被无数双眼睛盯着,哪怕是那双眼睛,不过只是一双非常普通的,甚至没有任何力量的眼睛。

    对于他们而言,那双眼睛总让人坐立不安。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现在他们顶多只是感觉到不自在。而在以后,他们就被那双眼睛看的浑身不舒服了。

    《公议报》从刚一发行,就以“不重复官报”为办报宗旨,并且集中报道百姓所关心地方时事,公议地方官府得失。而在地方上出现有争议的判决刑罚,或者官民纠纷时,《公议报》就会向当地派出人员采访报道,并向民间公布事件,对时间的前因后果加以分析,儿子绝大多数他们的立场都是站在百姓的一边,对官府的一些不当的举措加以指责。如果是碰到司法判决的问题,他们更是会大声疾呼,为百姓伸张冤情。

    不过只是短短十数期,就让老百姓看到了《公议报》与寻常报纸的不同,无不是以为《公议报》是为民做主的报纸,其发行量更是迅速激增。

    于是《公议报》的表现,也让江南等地的报社眼前为之一亮。他们这才发现原来报纸不仅仅只是充满清议的角色,偶尔还可以真的成为“青天”。为百姓鸣不平,尽管也有报纸屡屡为其发声,可是与寻常报纸一方面为百姓发声,一方面为官府辩白不同,《公议报》的立场倾向于百姓,每每对官府是屡加抨击。从来不会站在官府的立场上为官府辩解。

    而随着《公议报》屡屡站在官府的对立面,为寻常百姓发声,所以每每总会收到百姓寄来的书信,与信中言道自己的“冤情”。甚至有时候,还有能吸引来报社喊冤的百姓。

    而对于官府来说,《公议报》就成了一个麻烦。成了官府的眼中钉,让所有人都变得不自在起来。可是他们却没有任何办法。因为这一群人总是可以很巧妙的把握后文字的尺度,让官府无从抓到他们的把柄。

    这恐怕也是《公议报》里那一群失意士人最擅长的事情。他们本身就极为擅长完了文字,知道如何用文字来对付官府,同时又能保护自己。毕竟,他们曾经经历过满清的文字狱,所以早就学会了保护自己,尤其是在大明事事讲究法律的时候,更是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一日,王树仁又像往常一般早早地来报社上班了,作为报社的创办人之一,他同样也在报社中任有职务,在很多时候,他都要负责审阅一些敏感的文章,以免出了差错,让官府抓住了把柄。

    马车刚一停在报社外头。他就看到在报社的大门边,坐着一个衣衫倒还算整洁的男子,现在大明见不到衣衫褴褛的乞丐因为乞丐会被流放于边域或者海外。所以,即便是再懒再穷的人,也会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瞧见有人坐在报社门外,王树仁立即想到,或许,这是来申冤的百姓,对于这样的百姓,他倒也见过不少,可是往往一番调查后,所谓的“冤情”往往是靠不住的。

    而这也是他不得不佩服今上的地方,现在大明的吏治可以说是自古以来最好的时候。可越是如此,就越需要“再接再厉”。

    “难不成,又是一个不靠谱的?”

    微微皱起了眉头,王树仁心想现在报纸发行量虽说过万,已经在江南有了些许名声,可是想要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却几乎没有什么可能,毕竟,〈公议报〉靠的是公议,靠的是“冤情”,没有了“大事件”,怎么可能会有名声呢?

    当然,也没有人敢编造新闻,这是要付出代价的,以报纸传播谣言、编造新闻,所有股东,都会被抄没家产,并被流放海外。官府对此可从不手软,怕给人落个口实的报社,如此才会不敢编造新闻。

    没有大新闻,也不能编新闻,所以最近王树仁倒是颇有些郁闷。

    那里有大新闻?

    莫非又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事?

    想到这儿,王树仁下车后,那脸上立即露出亲近的笑容说道。

    “这位老哥在这坐着干啥?可是有事找报社?鄙人王树仁,正是于这报社中做事!”

    “真的?”

    那人站起来,看着王树仁说道。

    “先生,俺上来这伸冤的。”

    “伸冤?你有何冤?而且,这里也不是官府,伸冤应该到官府才对啊?”

    “官府没人敢接俺的状子,俺是要告皇帝!”

第135章 告皇帝(第一更,求支持)

    告皇帝!

    这三个字传入耳中的瞬间,只让王树仁惊得有如五雷轰顶一般,他惊愕的看着对方,甚至不知如何回答,只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中年汉子。

    他说什么?

    告皇帝?

    真、真亏、亏他能想得起来……

    就在王树仁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人时,却见那汉子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面泪水的哭求道。

    “青天大老爷,俺要见《公议报》的主笔,俺实在是没有法子了,俺要见报社里的青天大老爷,请他为俺作主!”

    眼见对方突然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跪在自己的面前,仍然还没能从惊愕中恢复过来的王树仁,好一会才从瞠目结舌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意识到事情不简单的他,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才上前扶起那汉人,宽声询问道。

    “你要到报社告什么皇帝啊?”

    告皇帝?

    还真亏他能想得出来!

    “俺…俺就是要告皇帝!大伙都说《公议报》一直都是为百姓做主,为百姓伸冤,所…所以俺要找你们为俺做主!”

    汉子把脸一抹,坚定的说道。

    告皇帝?

    先是震惊,而后又是疑问。

    最后王树仁又意识到,这不正是他期待已久的大新闻吗?

    告皇帝!

    说出去,又有几人相信?

    王树仁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不过心知这个大新闻很有可能是大麻烦的他,立即反问道。

    “你到底为啥要告皇帝?难不成,你还真去过官府?”

    到官府里去告皇帝?

    虽说大明朝待民以宽,全不像满清那般暴虐,可是王树仁仍然相信,如果这人敢去告的话,必定会治他一个“大不敬”。

    “俺刚开始的时候,要告的是官府,可官府说不是他们能受的,他们也是奉朝廷的法度,知府、巡抚都是这么说,都说是奉朝廷的法度,是皇上的旨意行事。所以俺就来告皇帝。”

    中年汉子一字一句的解释了起来。可他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倒是让王树仁的心跳的更快了,他突然发觉自己手里拿着的不仅仅是一个大,同样也有可能是一个大麻烦!。

    虽然意识到极有可能是个烫手的山芋,甚至是个大麻烦,可是对于大新闻的渴望王树仁最终还是决定把眼前的这个大麻烦请进门。

    告皇上!

    有比这更大的新闻吗?

    甚至王树仁已经想好了,无论事件真假,他都会报道这个新闻,当然到时候报道的立场会有所不同,至于“大不敬”,那是眼前这个要告皇帝的人,而不是他,也不是报社。

    况且他本人对此时也有着浓厚的兴趣,是什么样的冤情,才需要人去告皇帝。于是他便将那请进了报社,然后吩咐人给他倒了杯茶后,才细声慢语的问道。

    “你来说说,你为何要告皇帝?”

    在经过一番仔细询问后,王树仁差不多有了些了解。

    眼前这个中年汉子,自称名叫赵鸣功,是山东濮州人。严格格的来说应该是一个移民江南扬州的山东濮州人。而在流落到扬州之前,赵家是濮州大户,家中良田不下三千亩。当年北方榆园军席卷直、鲁、豫、苏4省,占据徐州等地,甚至因为山东位置直接威胁京师,同时也能截断运河漕运,让清军南北不能相连。

    为镇压榆园军,清虏正副总指挥汉奸张存仁和张胆为,先是焚烧百里林区,但依然没能镇压抗清起义军主力。这时侯方域主动来到了张存仁面前,献了一个毒计:扒开荆隆口黄河大堤,将起义军活动区域变成无人区。

    扒开黄河大堤之后,直隶、山东、河南许多地区化为无人区,杀人数百万,一举镇压了榆园军起义。可以说,侯方域的毒计,直接帮助清朝度过了初期最大的危机。扒开黄河大堤,历史上有几人敢做?这也是侯家九族皆流的原因。

    而赵家也在这一过程中,损失惨重,曾经人丁兴旺的赵家只有十三岁的赵鸣功活下来,几经辗转流落到了扬州。然后就于扬州落户,后来娶妻生子,日子倒也还算安定。

    因为只有他一个劳力的关系,所以他开垦的土地非常有限,所以家中不过只有十几亩,再后来江北的荒田收归官有,赵鸣功自然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垦荒开地。

    虽说后来田地不够,可也能租种官田,但是相比于只交不到一钱田赋的私田,官田要交三成的收成作为地租。如果仅仅只是如此对于此百姓们倒也还能接受,毕竟这地是朝廷的,就当是给官府做佃户也成,毕竟,给谁种地不是种田。

    可实际上,却完全不是这样。如果说给地主做佃户缴不上足够的粮,还可以同东家商量一下,适当地降点或是暂时先欠着,顶多也就是收点利息。即便是再不济,还可以把地退给东家,另谋生路。

    但如果东家换成了官府,非但没有一丁点商量的余地,上缴的粮食少一升不成、晚一天不可,有差色同样也不有。去同官府争论,那自然是不可能的,自苦以来都有“民不与官斗”的古训。如果有百姓觉得官田缴租严苛难以承受,要把地退还给官府,想要外出另谋生路。可也会遭到了官府的拒绝。官府的理由是这地是朝廷租给百姓的,既然已经签定了合同,就不能说撂挑子不干。

    当然,也不是不能,他们还有一个选择移民海外或者东北。可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离开,不到迫不得已,他们自然不愿意租官田。赵铭功就是如此,不过因为年幼时曾读过书,所以心思比其它人多了点。

    既不想去海外,又需要更多田地养家的他,所想的并不是租官田,而是想办法把官田变归已有,所以他把眼睛盯到了当年山东濮州老家的地。

    “那些地是赵家祖上留下来的地,怎么就成了无主荒地了呢?赵家还有活人哪!官府怎么说收,就把地收走了?”

    这是一笔狗肉帐……

    尽管并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笔谁都说不清楚的狗肉帐,毕竟,这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当年被黄河水一冲,两岸千里皆为无人区,后来那些地变成了无主的荒地,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满清也是如此处理,只不过满清那会,地方官府为了吸纳流民,纷纷鼓励开荒,以便编户纳税,可大明却完全不同,大明的荒地是官府的,是禁止私自垦荒的,私垦者流!

    这是一个原则!

    也是荒田归公的根本,毕竟许多荒田都是无主熟荒,如果旧主都找了回来……那可是会出乱子的。

    “此事,已经过去数十年,恐怕已经很难追究了,况且,那黄河水一冲,田亩界限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以王某看来,此事已无追究的可能了……”

    不待王树仁的话声落下,赵铭功就连声说道。

    “为何旧时勋贵的爵位能恢复、且还能赐还庄田,寻常百姓的就不行了?难不成大明的勋贵田产是产,普通百姓的田产就是不是产吗?”

    听王树仁这么一说,王树仁不由深深地倒抽了一口冷气。所谓的勋贵重赐庄田,是按国史记载,恢复当年皇帝赐勋时一并赐给的庄田。而且,仅难局限于未降或殉国的勋贵。

    可他这么一说确实也是如此,勋贵的田产可以重赐,为何百姓就不能要回自己的田产?

    这是一个大新闻!

    想到这儿,王树仁不由瞥了一眼赵铭功,心想此人能想到“告皇帝”,若是能在这个新闻上做些文章,必定能在全国引起轰动,到时候《公议报》也必定能得到百姓的追捧。

    而且,如果能迫使官府归还赵铭功的家产,必定能重创现在的荒田归官。让天下百姓能够从中受益。

    想通过这一点后,王树仁便出言问道。

    “赵兄弟,你先别恼火。我再问你几个问题。你可得如实回答。”

    “先生您尽管问吧。”

    赵铭功连连点头说道,眼前这人是不是青天大老爷,他不知道,可他知道,这《公议报》是个专门为百姓鸣不平的地方,这也是他到了南京,而不是中都的原因。

    “你之前到过濮州吗?”

    王树仁紧锁着眉头问道。

    “那边是怎么答复的?”

    “回先生,俺去过濮州县衙,可是衙门里说,这事已经过去二十年,无从追起,而且当年的鱼鳞册散失,已经没有了凭证。让俺回扬州去,好生生活。”

    赵铭功如实回答道。

    “哦,濮州那边的回答倒也还算公允……”

    王树仁略点下头,然后问道。

    赵铭功可不这么想,听他这么一说,立即不服气的说道。

    “这是什么公允,俺特意打听过,当年的鱼鳞册官府里有,朝廷也有,不是官府不能给俺找,是官府不想给俺找,是官府想要吞没我们赵家的家业!既然这天底下的官府都不给个说法,都说那是皇帝的皇命,现在荒地都是皇上的家业,那俺就来求皇帝给个说法,问问皇帝,这天底下可有这样夺人家业的道理!”

第136章 臣子怒(第二更,求支持)

    “岂有此理!朗朗乾坤之下竟会发生如此这般令人发指的事!”

    清晨,通政使司官房内,突然响起一声厉斥,只见一个不过四十几许官员猛然一拍桌子豁然起身唱喝道。

    “如此刁民,理应行的极刑!”

    李极臣之所以会如此恼怒,全是因为这《公议报》上“告皇帝”的言语,尤其是那番“自古未闻皇帝掠小民之产”的话语,更是让李极臣如,难以遏制的怒火又似反噬的烈炎一般直冲到他的脑门。

    却见他涨红着脸在房里来回渡了几步过后,心急火燎地决定道。

    “明博,咱们这就去新闻司询问此事。这《公议报》行径居然如此卑劣,为销量居然如此编造新闻,甚至不惜以大不敬之言,损陛下之英名,若是不严加惩办,如何能正法典,平民愤。非得让新闻司查封了他们不可。”

    李极臣的反映如此强烈,自然也让一旁的宋域明不禁也被感染了。可就在他想点头答应之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声略显苍老而又沉稳的声音道。

    “什么事让你们如此恼火啊?”

    宋域明与李极臣连忙抬头寻声望去,这才发现通政使阎尔梅正笑吟吟的站在门口。却见官衔低微的赶忙上前揖礼道。

    “下官见过通政使。”

    “呦,我来看看,《公议报》,“为世人发以公议”,这报名提的好啊。”

    阎尔梅回礼道后,直接拿起了报纸,身为通政使的他,身份是极为特殊的,通政使司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呈状以闻。其官有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

    其功用等同于陛下的耳目,也正因如此,每天阎尔梅都会用很长时间,在报纸翻阅报纸,对于那篇新闻自然也是已经看过。虽说他同样也很生气,但是在生气之余,他却也看到了现在官田发租的问题,尽管这些问题早就已经显现,可是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如此**裸的写于报纸上。

    原本阎尔梅还准备一会去见陛下,可却不想才刚到门口就听见李极臣在里头怒气冲冲地叫嚷要“新闻司查封”。

    “下官知道,冒然查封,实在是唐突的很,而且此也非是通政使司之权,可是既然《公议报》如此以大不敬之言,辱陛下之英明,若是官府不有所反应,百姓又会有何想?下官以为,必须得先查封,其它诸事,待查封后再一一查验。”

    李极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此事,若是不严加追究,只恐将来有损的绝非是陛下之英明。”

    “哎呀,这么说来,这事确实十万火急了。”

    略点了下头,阎尔梅又说道。

    “那以你看,如果新闻司直接上门去查封报纸,若是对方要大理院书令,新闻司又该如何?”

    新闻司确实有权力查封报纸,可查封却需要南京大理院院丞的书令,没有大理院院丞的书令,就是违法行径。

    “这……?”

    宋域明一听也跟着一愣,他立即说道。

    “通政使,此事事关重大,可行以破例……”

    神情凝重的阎尔梅看着他们两人,然后沉声说道。

    “此次破例之后,那么今后是否也可以破例?”

    如此反问之后,阎尔梅继续道。

    “你们要知道,我大明昨日为何天下离乱,皆因有法不遵,官员任意行以破例,而不顾国法,官不遵法,民又焉能守法?如此天下自然大乱,况且陛下之清名,又岂是一纸文章所能污损,再则此事,自有朝廷法度处之,又何需我通政使司官员插手?”

    这样的一番训练之后,李极臣和宋域明两人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连忙纷纷长揖,言道着受教。

    阎尔梅看了一眼李极臣,只是在心底叹了口气,这李极臣是以外戚应袭武清侯爵,当时正值国变家道中落,与其夫人一同安贫潜隐,直到方以智入府之后,在方以智的推荐下,李极臣才入江北为官。不过,以他的才能,能做到通政,已经是极限了,虽说已经年过四十六,可却依然好冲动。有时候,阎尔梅甚至都怀疑,如查不是因为他是方以智的妹夫,恐怕陛下也不会对其青睐有加。

    即便是在兴乾朝,这官府之中各种关系也是错综复杂,仅只是桐城方家,出仕且地位显赫的又岂止数人?

    想到这,阎尔梅自然又想到自家,阎家出仕的也有十余人之多,究其原因,朝廷任用他们绝非仅凭才学,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大量的士人或是降清,或是赴满清试,他们之中不少人或是被流放,或是被废除功名,兴乾朝用人也就有了局限性忠臣往往绝不是一人,而是一家一族皆是忠臣,作为某种回报,他们自然在兴乾朝受到了重用。朝廷如此,除了需要用人之外,恐怕也有希望让天下人知道,朝廷必定不会忘记忠臣义士的,即便是身死之后,也会褒奖其家人。

    正当阎尔梅将心中的想法摇散,想要将此事秉告陛下的时候,已经看过报纸的朱明忠也在自己的书房接见了调查厅专员陈明复,三十三岁的陈明复是陈子龙的长子,入清后他不曾出仕满清,南京克复后,在其父亲旧友的推荐下,入闽王幕,再后来又随闽王入朝,不过,他并没有选择往地方为官,而是在调查厅成立后,进入了调查厅,因为他相信,只要能保持官员的清廉,甲申天变就不会发生,大明就不会有流寇为祸天下的局面发生,亿兆百姓更不会惨死于虏手。

    只不过,在过去的一年中,陈明复的调查并不是仅仅只局限于官员自身,他的调查是极为广泛的,涉及到大明的方方面面,也正因如此,即便是直到现在,那份调查报告仍然没有给出来。

    但是这并不妨碍朱明忠喊他过来询问,他一接到陛下的旨意就立即入宫来报告了。

    虽说只是初步的调查报告,但是,窥一斑而知全豹,一份并不详细的报告,也能让他对此有一定的了解的。

    面无表情地翻阅起陈明复的报告,与过去看到报告时的欢喜不同,这次尚未看到了一半,朱明忠就脸色铁青地合上了报告,然后沉声问道。

    “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回陛下,此事千真万确,臣所察绝无虚言。”

    陈明复跨步上前揖礼道。

    “那么说,这几年,官田租放,不仅没有让老百姓受益,反倒是让老百姓受害了?”朱明忠抬头看着陈明复询问道。在这一瞬间,他甚至感觉有些脸红,毕竟,“官山海”的法律是他制定的,荒地皆归官有,禁止百姓私垦。以官田放租百姓,收以官租,是他一直以来最骄傲的事情。

    不加征百姓一文一厘,朝廷每岁可得数千万两!

    这样的成就,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其实,实现这一切的原因非常简单变天下百姓为佃农,用地租取代田赋,过去佃农的交租对象是地主,而现在则是官府。之所以会有这种变化,是因为官府才是大明最大的地主。

    流寇的横行以及清虏和入寇,使得天下人丁十不存一,如此也导致大量土地成为荒地。官山海的法律在全国推行之后,相比于万历年间现在全国田亩只有四成仍属于百姓,其它六成因为是“无主荒地”而成为官田,随着人口的增加,百姓为了种更多的地,只有租种官田,官府自然是获利颇丰不过获得了熟田,而且还收到了高额的地租。

    “回陛下,这些情况是臣亲眼所见,各地皆是如此,只是程度不同罢了。”

    陈明复老实的回答道。

    “噢,你亲眼所见?”

    朱明忠面色不善地反问道。

    “回陛下,臣以为,官田收租,最大的问题,一是收租的时间短,各地官府往往限定一个月,为督促百姓主动交租,每延误一天,罚粮半成。二是收租的粮色,虽说朝廷限定官田租为三成,可却没有限定粮色,而地方官府往往为表现其功,纷纷要求百姓交上等足色粮,如此一来,为补粮亏,百姓少则需要交租四成,多则甚至可以达到六成,百姓可以说是不堪其负……”

    陈明复不紧不慢的报告道。

    “陛下,这以粮色勒索百姓,甚至是地方官吏从中渔利的手段,其以粮色欺压百姓,令其多缴地租,然后再将多出的粮食转卖,从中渔利,如此贪腐,早就令百姓不堪其累。臣恳请陛下下令对此事彻查,除以天下恶吏,也好给各地官员一个警告,让他们不敢再坑害百姓。”

    面对陈明复的建议,朱明忠微微一皱眉,然后神情凝重的问道。

    “你是说,此事极为普遍?”

    陈明复再次揖礼道。

    “陛下,此事非但极为普遍,甚至可以说,天下诸县皆是如此,若是不严加惩治,如何能令天下百官以为此警?”

第137章 以为警(第一更,求支持)

    如何能令天下百官以为此警?

    面对陈明复的建议,朱明忠却选择了沉默。

    在沉默之余,他却觉得有些面红耳赤,因为这一切的源头在他的身上,因为这一切正是他一手造成的。

    沉默良久之后,朱明忠又问道。

    “是所有的官员,都籍此中饱私囊吗?”

    “回陛下,就目前的调查来看,以粮色增加官租,往往并非是官员中饱私囊,而是用于地方官衙门开支,虽说我朝官员的俸禄颇高,且又有养廉银,可是官府吏员开支,以及官府其它开支,仅只是依靠地方门市杂税,极难维持,比如巡捕房养马所费,还有就是社学虽有朝廷补贴,可为了鼓励入学,地方每每会嘉奖优生,这些银钱,都需要官府支出,所以,地方官员便在官田田租的粮色做起文章来……”

    在陈明复的解释中,朱明忠自然想到了旧时的“火耗银”,旧时明清官员低微,正常的俸禄收入难以应付日常开支所需,幕友师爷、门房仆役,都需官员自己出钱聘雇,因此为了解决这笔额外的开支,他们就把脑筋动到了火耗上。火耗银又称耗羡,是明清于正规税粮或税金之外的一种一种附加税。“火耗”一词原本指零碎白银,经火铸成银锭或元宝过程中所生的损耗。各行省转交至户部中央税款者,必须以五十两银元宝为一单位,因此行省衙门从百姓收集来的散银必须铸成合乎规格的五十两元宝,才能上缴。在铸过程中所损耗的银两,则称为火耗,通常这些火耗损失,全部需附加在原纳税人,且于缴纳之前附加于税款。

    明朝中期,火耗银为正税的20%-30%。康熙后期各省征收的火耗银一般达到了正税的三四成,最高的达到七八成。政府收取的火耗银,一般用于大小官员的职务消费、津补贴的发放。有的官员看出其中的破绽,从中大捞好处,大肆敛财。火耗银既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又滋生了政府官员的贪污**行为。

    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在江北通过发行银圆,直接废除了火耗银,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没有了火耗银,那些人却把脑筋动到了“粮色”上。

    “……原本收取的粮色折粮,一般用于地方官府的正常发开支。可是有的官员看出其中的破绽,从中大捞好处,大肆敛财。粮色折粮自然也就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令百姓不堪其苦,而且也滋生了官员的贪腐行为。”

    堵上一个漏洞,在另一个地方就会产生另一个漏洞,现在朱明忠甚至不得不佩服起那些人的“脑子灵活”,他们居然如此之快的看到了其中渔利的机会,这些人人啊……

    在朱明忠深思的时候,陈明复再一次揖礼道。

    “陛下,臣以为此事不能就此了之。仅凭臣等手中的证据,就目前来说,就可以以贪污起诉不下百名官员。但臣可以以人头向陛下保证,我大明以官田从中渔利的官员远不止这些人,而且即便是以粮色贴补官府开支,同样也是违反大明律。臣以为,若不严惩恶吏贪官,这天下必定为其所害!”

    陈明复义正严辞的进谏并没有引起朱明忠的共鸣。虽说私下里他同样痛恨贪官污吏,深知正是那些人毁掉了大明的根基,可是他同样也知道,如果扩大化的话,同样也会重创大明的根基,对于陈明复彻察的建议,他甚至认为这并不是一种恰当的处理方法。

    毕竟,涉及到所有的地方官府,即便是身为皇帝,朱明忠也不能把所有的知县都砍了脑袋或者流放到海外。

    有时候……法,真的不责众啊!

    无奈的摇着头,朱明忠说道。

    “这件事,从表面上看是地方官府以粮色苦民,但却也是事出有因,毕竟地方官府用度不足,而且开支繁多,也是事实。不过部分地方官吏看到其中机会,从中渔利,对于这些人,自然要严加惩处,可在未查清事实真相之前,若贸言严惩,只会让整个事件更为复杂化。因此,此事目下的当务之急,绝非是如何惩处,而是如何杜绝!”

    如果是在几年前,或许朱明忠会眉头一皱,下令彻察此事,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变得“成熟”起来,作为皇帝的他,必须要考虑到国家的稳定,而不仅仅只是个人的一时快意。

    “陛下,如果因为严惩会导致事件复杂化,而投鼠忌器,那么将来类似事件又该如何?难道皆是投鼠忌器不成?以臣看来地方上发生这种事情就该一察到底,绝对不能姑息养奸。如果因为牵连甚广,而投鼠忌器的话,只会导致办事束手束脚,如此,又岂需要设立调查厅?”

    陈明复的神色一拧,直接反驳道,完全没有因为面对的是陛下,而有丝毫退让的的意思。

    “再则,于调查厅的职责,是查处贪官,以清洁官场。至于从根本上杜绝此事,那是朝中诸官的事情,与调查厅无关!”

    陈明复的回答,让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皱,眉宇之中立即有些不快。

    面对他的毫不退让,心知其所言也极为在理的朱明忠,只好放缓了口气,然后颇为无奈的解释道。

    “此事必须要查处,但必须要有所区别,若是从中渔利者,必须严加惩处,可是如果不加分辨,对所有涉及粮色问题的官员,都以贪腐论处则是很不妥当……”

    不等陈明复把话说完,朱明忠便伸手制止他道。

    “陈专员,别忘了,调查厅只有调查权,是否起诉最终会有提刑司决定!”

    对于以粮色坑民祸民的举动,朱明忠在心中早就有自己的一番见解。在感情上他对现在所发生的事情自然是深恶痛绝,毕竟那些人毁掉的是他的名声。但心中的理性告诉他此事还是应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在陈明复退下之后,又一次,朱明看了一眼报纸,如果不是因为“起诉皇帝”,这个新闻,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即便是知道恐怕也要等到几年之后。

    报纸……并不是坏事,尤其是《公议报》这样,时时与朝廷唱对台戏的报纸,至少有它的存在,可以时而给自己一些警告。

    “陛下,《公议报》此文,尽是大不敬之言,以臣看来,除查封此报外,还必须交由提刑使对其人严加惩处。”

    或许阎尔梅会告诉司内官员,要谨从法律,但在陛下的面前,他仍然会提出他人建议严惩!

    沉吟片刻,面对这个建议,朱明忠则开口说道。

    “严惩,……确实应该如此,可如此大不敬……也有一定的道理。”

    告他朱明忠“劫夺百姓之产”,这可真是欲加之罪,什么时候,有人敢用这样的言语去指责皇帝?

    面对这样的指责,朱明忠甚至不知道,是应该欣慰,还是应该愤怒,一方面,一直以来,他都希望中国的士人能够恢复几分骨气,而另一方面,他又不能不恼怒,因为根本就是无中生有。

    可恼怒的同时,朱明忠却也能够理解赵铭功,毕竟,对于百姓来说,地就是他的命根子,他想要从官府中要回土地的心情也可以理解。

    “朕看这样吧,此事先由大理院审理,如果他有证据表明其是旧田主,理应归还,毕竟,我大明不是满清,不能掠民之产,但这一点,必须要有证据。至于所谓的要“起诉”朕……这件事,是否为“大不敬”,要先看看大明律中可有规定,如果没有……就引以为戒吧。至于报社那边,还是交由新闻司处理,待朕再做定夺,不过以朕看来,这件事,应该说是律令的失误,涉及到皇家的新闻,如何处理?这个给我们提了一个醒!”

    听陛下的话,尽管表面上看似交给了司法,但阎尔梅还是听出了,陛下在为那些人开脱,现在,赵家土地将来的归属已经不再是问题了,真正最大的赢家是谁?肯定是《公议报》了,凭此一个新闻,《公议报》可以说是出尽了风头,更重要的是,他们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因为陛下已经为他们开脱了大多数的责任,顶多,也就是罚点银子。

    不过既然陛下已经有了决定,自然也不好再多做言语了。只好暗自在心中盘算着,如何让新闻司,编好新闻律令以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待阎尔梅离开之后,朱明忠仍然在御书房中处置着公事,按照过去的习惯,他会一直工作到午夜时分时才去休息,虽说内阁可以处理大多数事务,可是最终,还是会有一些专折被送到他的面前,这些专折都需要他做出决定。

    在更多的时候,朱明忠之所以如此,是为了应对最近几个月以来的失眠,最近几个月,往往是眼睛还没合多久天就又蒙蒙亮了起来。久而久之,现在也渐渐养成了半夜工作到深夜,白天再补上一觉的习惯。

    临近中午时,和往日一样,朱明忠直接在御书房内睡下,然后又和过去一样,一直忙碌到凌晨……

第138章 难得清净 (第二更,求支持)

    最近半年来,朱明忠不知为什么突然患上了失眠。每天都要到很晚才会躺下睡觉,总是会很早就起床了。也正因如此,最近一段时间,他往往是一个人休息。

    清晨,又一次于书房中醒来之后,然后便开始跑步,并在跑步中思考,这种晨练的习惯,现在已经从皇宫传播到了民间,不仅书院的学生会时晨练,就连同许多官员也是如此。

    在围着御花园内的小湖跑了几圈之后,差不多跑了十几里路的朱明忠又去洗了个澡,然后才再次回到书房。很快就有女官给他端进来当天的早餐。尽管是皇宫里的早餐,可是早餐仍然是极为简单的,与人们想象中的奢侈完全不同一杯牛奶或者一碗稀粥,两碟炒菜,再加上一笼素菜包子,一个清水鸡蛋。

    在吃的方面,如同明朝历代的皇帝一样,堪称“不讲究”,早餐吃的很快,吃完早餐之后,朱明忠就开始自己一天的工作,是翻阅汇总咨讯然后是朝廷的重要公文。

    不知道为什么,在最的一段时间中,朱明忠发现自己的内心深处实在忍受不了这件工作。只要一想到这件工作是避兔不了的,心情就变得有些烦燥,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愿意呆在试验室中。

    几乎每天,朱明忠都是怀着这种情绪走进办公室也就是御书房,这是一间很大的房间,两侧是顶到天花板的书柜,地板上铺着丰厚松软的地毯,房间里有一张又宽又长的写字桌,或者说是御案,离开御案不远的一只置放在黑色木架上的大地球仪。

    每一天,都重复着相同的工作,这才是最让人乏味的地方,而在长时间的工作中,朱明忠发现自己似乎有一种特异功能可以清楚的记住文件和情报的内容,并且还能逐字逐句记住它们,这是穿越后才拥有的能力。

    如果在穿越前就这个能力,也许早就已经考上名校。

    然而,尽管拥有这种能力,但是朱明忠还是发现自己现在似乎已经开始痛恨公文了,因为,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乏味,在17世纪,所有的一切都是无趣的,甚至有时候,朱明忠总是会怀念着另一个时空,怀念着那个时代的繁华,那一切,都是这个世界所没有的。

    “等到……到时候,就向万历学一下也未尝不可。”

    嘴里这么嘀咕着,朱明忠甚至有一种想要当“昏君”的念头。

    甚至,他也一直这么“努力”着,比如,他取消了对于皇帝和百官都等同于折磨的早朝,更不会他的“父皇”一样,在露天的云台诏见大臣,弄什么“云台诏对”。或许,他摆脱了这些俗物,但是作为皇帝,他仍然需要阅读大量的奏折。而这份工作却是最为枯燥的,甚至只不过翻阅一下这些枯燥乏味的奏折,对朱明忠来说,就是一种折磨。总之,他现在越来越不喜欢这份“工作”。

    尽管朱明忠相信即便是不需要他去亲历亲为,只需要把握好方向,大明也可以在未来的几十年内,成为地球上的另一个日不落帝国,占据着世界上最为广泛的土地。而且已经进入工业革命黎明的大明,即便是其惯性也会让整个国家继续发展下去,并领先于世界各国。

    可是,似乎还是有那么一些不太放心,毕竟在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担心,才是导致朱明忠失眠的根本原因。

    尽管批阅奏折的工作,显得有些枯燥,但是这份工作仍然需要继续进行下去,那怕是这份工作是让人不开心的。

    案上的奏折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是对于身为皇帝的朱明忠来说,每天回复的奏折中,往往都是三个字大字。

    “知道了。”

    不仅仅是因为内阁已经在奏折上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更重要的是许多奏折,其实是非常无趣的。尽管内阁和通政使机构已经过滤了很多很水的奏折了,但是身为皇帝的朱明忠依然能看见一些很令他无奈的奏折。

    比如说现在,闽浙总督送来的奏折,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折子,百多个字的奏折,没有丝毫的营养,只是在说一件事台湾引种亚美利加水果,名为“菠萝”,献予陛下。

    “知道了,去年台湾已有菠萝罐头运销中都,以后不在再送了!”

    批示完这一份,再一瞧旁边的,还有一堆请安折。什么是请安折?就是一句话“陛下安好否?”而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回复的就是两字“朕安”。

    瞧着这些乏味的奏折,朱明忠只有一个念头当个甩手掌柜,把这种东西都打发给别人去问。

    “朕安、安,……他么的就不能让朕安静几天吗?”

    烦恼的在折子上写下“朕安”两字,朱明忠在这个时候甚至怀疑,如果这个时候有微信的话,估计自己一天24个小时都要在手机上回复一些这样无聊的问候。

    而这也就是他最不愉快的根源了。

    其实朱明忠也不想回复,可有些是人情,甚至就连身为东北总督的方以智,也是有事没事的递个请安折,折子里就几个字。

    “陛下安否?”

    作为皇帝的朱明忠即便再不想也要敷衍一下,否则伤了大臣的心,毕竟,对于身处边地的封疆大吏来说,这种请安折子,既是让陛下不要忘记自己,同样也是在告诉陛下,当地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无需担心。

    所以即便是明明非常不喜欢这些折子,往往朱明忠也要耐着性子装装糊涂,郑重其事的回复两字“朕安”,然后,有电报的用电报回复,没通电报的先发往就近的电报站,然后通过邮驿传出。

    “就这两个字,至少一两银子邮费啊!”

    感叹着邮费的浪费,朱明忠也只能耐着性子,加以批示,作为皇帝,也有身为皇帝的无奈。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奏折都是如此“乏味”的,相比于官员们的奏折,朱明忠更喜欢的看的是书院递交的报告。

    “……为解决海上经度测定问题,早在百年前,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为解决经度问题的学者,提出了一笔赏金。差不多与此同时,荷兰国会为解决经度问题提供了一笔高达3 万弗洛林的奖金,据称,葡萄牙和威尼斯也提供过数量不等的经度奖,此风于欧洲盛行一时……然而,随着大明海上贸易越来越频繁,确定海上船舶位置的经度变得更为迫切了,为促进大明航海事业和拓殖事业的发展,建议由皇室效仿欧洲各国采用悬赏来寻求解决办法……以用于鼓励学者从事这一研究。”

    看着这一份来自中都天文台的奏折,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

    经度!

    终于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了!

    其实,早在初定江北的时候,朱明忠就曾经认真的考虑过经度的问题,在另一个时空中,时间法和月距法是一百多年后,解决经度问题的两个办法。因为时间法需要构造精密的航海钟,所以朱明忠选择了自己更为了解的月距法。相比于一个价格昂贵的航海钟,一架高质量的六分仪,外加一本《月距表》,价格是极为低廉的,从实用的角度讲,“月距法”无疑有着巨大的优势。

    月距法的另一大支柱月球的运动轨迹,在历史上是由德国人迈耶完成的。迈耶在1755年制作了一份《月球表》,准确地描述了月球在任意时刻的位置,他参考了瑞士数学家欧拉对月球轨道所做的计算。欧拉是一个天才的数学家,他用一组优美的方程式描述了地球、太阳和月亮之间的相对运动,解决了那个令牛顿感到头疼的数学问题。

    而早在几年前,朱明忠就凭借着回忆写出了那组复杂而优美的方程式,从而完成了对月球轨道所做的计算。

    “可以先让天文台制作一份《月球表》。”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位于清河书院的天文台,三年前,在天文台台长薛凤祚等人领导之下重新绘制的大明地图,那也是大明第一份准确的地图。现在的天文台里云集着大明最优秀的天文学家、数学家,他们完全可以完成这个任务。

    “先编写《月球表》,然后再以清河书院数学系的学生去计算出了整年的月距数据。这样的话,应该可以编写出《航海年鉴和天文星历》……”

    回忆着另一个时空,马斯卡林解决“月距法”计算难的问题所采用的办法,朱明忠的唇角一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确实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想到这句名言,朱明忠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已经在清河书院任职的牛顿,现在他已经归化为大明人,成了清河书院的“牛教授”。

    “牛教授……”

    念叨着这位牛教授,朱明忠的唇角微微一扬,自然又想到了天文台,当然还有后世鼎鼎大名的格林威治时间以及零度线。

    “将来,地球上的零度线,肯定是“清河零度线”了……”

第139章 潜入(第一更,求支持)

    “汉制中朝官五日一下里舍休沐”。

    也就是每上五天班就休一天。六天一周,周而复始,而每周的第六天,也就是到周末,这一天,许多人都会前往大同殿参加省会,反省自身的德行。而这同样也是友人之间的聚会。

    与其它人不同的是,在参加完省会之后,费之刚,就会来到黄河边,他会一个人沿着紧挨着河边那条野草丛生的小路走着。

    现在的黄河已经不再是黄河了,就在去年,黄河已经在郑县北改归故道,淮河重新归还故道,不过河水依然浑浊,这里因为每到河水充沛的时候,河道衙门都会铁铧松动河底积沙,与水力冲刷一同加深河道,以便让淮河河道恢复旧貌,按照水事科的记录,在过去的一年间,河道已经加深了不下五寸,长此以往,最多十年,淮河河道就可以恢复如初。

    不过,即便是现在,因为黄河回归故道,没有了“黄强淮弱”的阻挡,淮河水可以顺利从旧河道入海,淮河两岸第一次在去年的夏涝时,没有发生大面积的水灾,也许数年之后,淮河两岸就可以复见昨日富饶,与江南一同成为鱼米之乡。

    “当真是天佑明朝啊!”

    费之刚看着,对岸伸展着一片浴着阳光的水稻田,看着那稻浪起伏的壮观模样,心里忍不住这样的赞叹道。

    不过在这样赞叹的时候,他的脸上并没有丝毫的喜色,反倒尽是一副忧心如焚的模样,他知道,天佑大明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清的末日!

    费之刚并不是大明人,他实际上满洲正白旗人,内大臣、三等伯鄂硕之子,顺治帝的孝献皇后之弟。他本名费扬古,十四岁的时候就承袭了父亲,只不过,他并没有感上好时候,刚一成年,还没轮着他享清福,就因为西迁一路奔波,所谓的家业全都留在了京师,到最后便宜了大明,可他依然是大清的三等伯,依然是大清国、是皇上的奴才。

    三年前,费扬古化名费之刚以难民的身份逃到了大明,不过他之所以逃到大明,并不是为了其它,而是为了学习“实学”,即便是在西安,也知道大明中兴全凭实学。

    实学是什么?

    是“经世致用”之学。

    尽管他最初想要考的是皇家武备学堂,可是最终,因为身份的关系,他未能如愿考进武备学堂,但即便是如此,经过一年的预科学习之后,他也考进了大明最好的书院清河书院,在书院中学习机械。

    现在再过几个月,费之刚就要结束他的学业,这也意味着他的“留学”生涯也将随之结束。

    接下来怎么办?

    费之刚的心里暗自思索着,那眉头时而紧皱。

    “清怀,”

    身后传来的喊声,让费之刚扭头看去。

    是佟国东,与费之刚不同,他并不是大清国的勋贵,但却是也是旗人,而且还是上三旗的奴才,他是大清入关的那年生在盛京的。他们两人之所以不计身份悬殊成为好友,不仅仅是因为两人住的宿舍在同一个院子,也是因为佟国东的学业极好,所以才会让费之刚佩服,两人由此才成为好友。

    因为是好友,所以费之刚才了解他,了解他的出身和家世。有一次,佟国东曾和他说过,他出世的情形。那时大清国还没有入关,他额娘在屋子里头嚷了半宿,然后才生出来他来。产婆从小屋里走出来,告诉他那个正准备出征的阿玛,生下来的不是别的,是个儿子,做父亲的重又问了遍。

    “男孩?”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做阿玛用无可奈何的口吻说着。

    “第四个了,主子又多了一个奴才,将来能为主子效命,打明人了……”

    说完之后,他就套上了盔甲,上阵了。

    然后,大清国进了关,入主了中原。再然后,他阿玛和他的三个哥哥都死了,也正因如此,他额娘才希望他读书,原本是想做官的,可谁曾想却被皇上派到了关东,派到了大明。

    若是被抓住,那可是要杀头的。

    是啊。

    要是在这里被抓住,那可是要被杀头的!所以,这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里干活。

    又一次,在心里冒出这个念头后,费之刚看着佟国东笑道。

    “安之,今天怎么有空了?你原本不是要去拜访牛教授吗?”

    费之刚口中的牛教授,是现在清河书院里最知名的西洋教授牛顿,三年前,他来到了大明,他刚一抵达清河书院,就向书院里的教授们展示了他所“创造”的三门学科微积分、力学和光谱学。

    只不过,让他失望的是,在清河书院,他发现自己所研究的微积分都缺乏清晰的、严谨的逻辑基础,而在清河书院这一学科已经相对成熟,而与他采用的以古典的几何论证方式论述不同,清河书院则从几何问题出发,运用分析学方法引进微积分概念、得出运算法则,其数学的严密性与系统性,是牛顿所不及的。

    而造成这种分歧的原因,在欧洲学者看来几乎是非常自然的:希腊平面几何的成功给予欧洲数学非常深远的影响:一般认为唯有几何的论证方法才是严谨、真正的数学,代数不过是辅助的工具而已。直到笛卡儿及费马倡导以代数的方法研究几何的问题,这种态度才渐有转变。可是一方面几何思维方式深植人心,而另一方面代数方法仍然未臻成熟,实数系统迟迟未能建立。这也是造成两者差距的原因。

    当然,牛顿并不知道,清河书院的微积分完全是朱明忠凭着大学里学习引入的,是经过无数数学数百年的努力后,在积累了大量成果的基础上的,虽然只是大学初阶段所授的微积分课程,距离其迈向更高深的解析学仍然有一段距离,可仍然足够让这个时代的学者为之赞叹。

    而且清河书院领先于欧洲的,并不仅仅只有数学,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诸多学科,也有其领先欧洲同行的地方,虽说其中不乏朱明忠起到的“金手指”的作用,但现在大明在这些学科所取得的成就,仍然足以让欧洲的学者们不敢轻视。

    也正因,才让牛顿、胡克等人纷纷收起内心的骄傲,一边作为学生向大明的学者学习,一面在大明传播着他们的学识,并继续着各自的研究。

    而牛顿到达清河书院所开创的力学、光谱学,仍然令其声名远扬,甚至还曾数次受到陛下的邀请,前往皇宫与陛下讨论数学问题。现在的牛顿,已经是清河书院的终身教授终身教授制,顾名思义,就是一经聘任后,聘期可以延续终身,不受学校各种阶段性教学、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而且没有被解聘的压力,同时他们还享受学校颁发的终身教授津贴。当然,牛顿现在已经归化为明人。

    而牛顿作为清河书院最知名的教授,只有最出色的学生,才能成为他的学生,而佟国东就是其中之一,而他主要从事的研究是力学。

    “牛教授去了南京的国子监,所以……”

    无奈的笑了笑,佟国东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等到牛教授回校之后,我也就毕业了。”

    “你应该继续读研究生,”

    费之刚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劝说道,可话刚一出口,他就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家里,催我们回家了。”

    所谓的“回家”,就是回陕西,回“大清”,助大清国练兵造械,以备大明的进攻。

    走到河边,佟国东看着眼前这条已经“变成”为淮河的“黄河”,然后低声说道。

    “当年,我们过来,是为了学大明的练兵造械,学不了练兵,那就学造械,可学了造械才知道,这造械并非仅仅只是造械,还有其它各种知识要学,从采矿到冶金,再到机械制造,如此种种,又岂只是照着葫芦画瓢那么简单,可是……”

    回头看着费之扬,佟国东苦笑道。

    “待到回家之后,以我所学又如何造兵,如何造械强兵?”

    所学的并不是造兵之术,自然不为朝廷所喜,到时候,自然不会受到朝廷的重用。甚至还有可能为朝廷所怪罪。

    这也正是佟国东的无奈,尽管无奈,但他却不敢留在这里。按照大明的法律,他们在这里的行为就是敌国的间谍,这可是杀头的大罪,所以,在过去的几年间,最担心的事情,也就是有朝一日身份外泄。

    “其实,即便是咱们回去了,又有什么用呢?”

    手指着面前的淮河,佟国东的感叹道。

    “你看,明人可以变黄为淮,可以让淮河两岸再为鱼米之乡,咱们能干什么?”

    这么样的一番感叹之后,佟国东的神情变得有些落寞,最后他又在那里低声说道。

    “咱们……既便是咱们在这里苦学,将来回到了家里,以家里的情况,又岂能追得上大明?”

    “那你想如何?”

    费之刚盯着佟国东问道。

    “难不成,你想投奔大明不成?”

第140章 盟友(第二更,求支持)

    戌时,是宫门上锁的时候,太监手提着灯笼,满院的巡视,边走边在西安城内这并不大的宫城里头吆呼着。

    “小心灯火哟……”

    尽管西安城里,也学着大明设立起了路灯,可是这皇宫里头,却并没有设立路灯,这究是是什么原因,谁也说不清楚,反正,现在这宫城里头,依然是靠太监提灯照路。

    虽说宫门上了锁,可这个时候,倒也不妨碍王化行和索额图递牌子来见皇上,不但玄烨惊异,连在上书房值夜的明珠也不知出了什么事,急忙提了一盏灯笼赶往来见皇帝。

    作为大清国皇帝的玄烨论到勤政的话,确实比大明的皇帝更为辛勤一些,在几案上,炕上,来自各地的文书、战报、各地的奏折堆得一堆一堆的,就像几座小山东一般。

    几乎每天,玄烨都会批阅奏折到深夜,若是论勤政,他确实胜过大明的皇帝,可是论国势,依然与大明相差甚远。

    明珠、索额图和王化行三人依次进来了。

    看着三位心腹大臣,玄烨笑着问道。

    “这个时候递牌子,朕想不出有什么要紧事。莫不是奏事匣子没递进来,怕朕责罚?”

    王化行先将方才与索额图、多济商议的沿着兰州张嘉峪关等地沿路屯田驻屯的办法,一一奏明之后才缓缓奏道。

    “臣等惊动圣驾,倒不为这些事。而是为了派人往明朝学习一事,请皇上圣裁!”随后王化行便将事情一五一十,详细奏明了皇上。

    “……陛下,这几年,明朝为何越来越强,其强就在于实学盛行,而我大清想要不惧明朝,就非得造火器不可,而造火器离不开实学,可明朝的实学又岂止火器一样?其强又岂仅只是因为火器?”

    玄烨一直紧蹙眉头听着,听他这么说后,立即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其实。这件事朕想着应分两层儿来瞧:一层,朝廷眼下无力去问其它事情,这几年,咱们为了练兵,不但用俄国人帮咱们练兵,还秘雇佣汉人帮咱们造火器,咱们眼下,最重要的是什么?是要先能挡得住明朝的兵,而不是其它。至于这二层,实学看似包罗万象,可是其中却有许多都是无用的学问,就像那个什么星相算术,此等学问又有何用?”

    明珠立即于一旁赔笑说道。

    “主子说的极是。咱们学汉人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现在学明朝的实学,当然也是如此,臣听说,那明朝有一个什么牛教授,现在在那研究什么,苹果为什么会掉在地上,如此荒唐之事,居然可以登堂入室,以奴才看来,这明朝的气数也就是如此了……”

    王化行听了这话,心里对明珠的这番话自然很不以为然,涨红了脸冷笑一声道。

    “陛下,奴才以为,或许研究这苹果为何落地,是不成体统,难登大雅的学问,可奴才所知,这实学实是包罗万象,我大清,若是只学一样造兵制械,总归是要吃亏的!”

    因为与明珠是朋友的关系,所以王化行并没有说的那么直接,并没有直接出言讽刺,而只是提醒着皇上,只学一样肯定是不行的。

    明珠在皇上眼前一向是打顺风旗的,揣测出皇上的心思后,便笑着奏道。

    “王大人,现如今明朝之所以盛行实学,皆是其上所好,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就像那所谓星轨学问,还有那什么苹果为什么落下,而不飘于空中,之所以会有人研究,皆是因为其上所喜,以奴才之见,那明朝皇帝,当真是朱家皇帝的血脉,历代朱家皇帝,勤政者不过区区数人,修道、炼丹、深迷工匠之事,现在明朝皇帝又沉迷于这等无用之学,这不正是天佑我大明吗?”

    索额图看了明珠一眼,便于一旁说道。

    “皇上能以慧眼识得实学之中,何物可重,实是慧眼独道。”

    索额图自然是站在皇上的一边,更何况这皇上还是他的女婿。而且在他看来,那些明朝的学问,也太过匪夷所思,苹果为什么落在地上?不落在地上,难不成要飘到天上才是正常?

    不过,对大清国来说,那朱家皇帝玩物丧志倒也是好事。

    皇上和索额图以及明珠的态度,让王化行无奈的于心底苦笑一声,他知道,很难说服他们像明朝一样接受实学,对此他也没有坚持,但随后,他又提到了那些留学归来的人。

    “……奴才以为,应该让他们再于明朝再呆上一两年,于工场之中学会造械之后,再回大清,总比他们一经书院毕业,就回大清更有用处。”

    玄烨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现在正是用人的时候,能回来一个总归对朝廷来说是有好处的,朕听说,我大清的火药力不及明朝的八成,这事非得那些人回来解决不可,如果不然,我大清将来与明朝打仗,肯定是要吃亏的。”

    他这边的话音一落,明珠那边立即说道。

    “皇上圣明。”

    正事说完之后,君臣四人又谈了一些其它的事情,从青海谈到了西域,当然还有就是迁往西域的事情,面对来自大明的压力,即便是对方还没有越过潼关,也没有谁敢掉以轻心。

    毕竟,对于身处西安的满清上下来说,他们早就已经被大明给打丧了胆,从离开了京师之后,对于他们而言,逃,似乎就是他们的本能选择。毕竟,所有人都很清楚,现在大清与明朝的实力差距太大。

    “西域,是我大清的根本,虽说,这几年,明朝皇帝没有用兵西北的意思,可是朕总感觉,离他用兵西北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如果咱们不能在他们用兵之前,夺下西域,到时候,一但他们攻过来,只恐怕……凶多吉少啊。”

    作为皇帝的玄烨,本不应该说这样的话,可是在说出这句话后,阴沉着脸,望着外头的夜幕,良久都不曾言语。因为他是皇帝,所以才知道大清现在虽说已经恢复了一些实力,可却远不是明朝的对手。

    “皇上圣明。”

    一如之前的马屁之后,王化行沉吟了一会,说道。

    “主子,奴才,前几日,曾听说过一件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玄烨扭头看着王化行说道。

    “什么事?说来听听。”

    “不知主子还记不记得吴三桂。”

    见王化行提到这个名字,索额图和明珠无不是吓了一跳,忙说道。

    “那个奸贼叛我大清,谁人会忘了他!莫不成他还活着?”

    尽管索额图和明珠都是一副义正辞严的模样,可玄烨却看着王化行,让他继续说下去。

    “主子,当年吴三桂率领十万大军入了山林,我等只以为他已经死于蛮地山林之中,可是前些日子,奴才与友人聊天时,从友人那里得知,似乎吴三桂还活着。”

    索额图立即大吃一惊道。

    “吴三桂还活着?”

    “是的,他不但还活着,听说他还在天竺那里当起了土王。”

    索额图和明珠无不是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看玄烨时,他脸上同样也是震惊状,惊骇了半晌后,玄烨才说道。

    “天竺?你是说吴三桂到了天竺,而且还称了王!这个消息可否属实?”

    “奴才听说,这是明朝的商船,从天竺带来的消息,听说当年吴三桂离开云南后,就直接翻山越岭去了天竺,凭着其麾下十万大军,在天竺打下了一片基业,且于当地自称“周王”……”

    谁都没有想到,吴三桂不但逃出生天,而且还称了王,索额图顿时气得脸色苍白。“这个乱臣贼子,居然敢称王,他难道还想称皇吗?”

    相比于他,玄烨却没有丝毫的恼怒状,而只是问道。

    “此事可是真的?”

    玄烨忽然变了口气,对此似乎很感兴趣。

    “明朝那边难道就不知道吗?”

    “明朝怎么可能有不知道,奴才听说,吴三桂那里还开港与明朝做生意。不过似乎明朝那边对此也是装作不知,完全不问其商人与吴三桂做生意!”

    “看来,那明朝似乎完全不拿他当成回事啊。”

    玄烨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然后沉吟片刻。

    “这件事若是真的,对我大清来说,或许不是一件坏事。”

    沉吟片刻,玄烨继续说道。

    “虽说看起来,明朝是不问吴三桂了,可是,明朝又岂会忘记当年吴三桂领我大清入关的事情?”

    冷笑一声,玄烨继续说道。

    “明朝是必定不会忘记的……”

    “主子的意思是?”

    明珠看着皇上,只看到皇上冷笑道。

    “过去,咱们以为,天下就只有咱们一个是明朝的眼中钉,可是没想到,除了咱们,还有一个吴三桂,他活着,对咱们大清国就是一件好事,现在,之前想不明白的事情,也能想明白了,这明朝为什么装作不知道,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怕咱们知道,因为,他们的心里头,咱们是敌人,吴三桂同样也是!”

    玄烨沉默片刻,然后低头说道。

    “天竺在什么地方?这不重要,可如果咱们能和吴三桂一起合兵一处的话,大清国必定有机会恢复昨日的天下!”

第141章 阿萨姆的关宁军(第一更,求支持)

    阿萨姆,对于绝大多数大明人而言,是一个极为陌生的名词。

    阿胡姆人是蒙古人的一支,13世纪从上缅甸移居到阿萨姆。由于比阿萨姆土著居民更勇敢和更好战,他们很快就成功地确立了他们在这个国家的统治。

    作为一个国家它在莫卧儿帝国东北角,与大明的云南接壤,这个地区受到大自然的很好保护:茂密而难以通过的森林、树木葱葱的山峦和岩石纵横的山谷将其环抱,使侵略军很难进入内地。因此,长期以来,这个阿萨姆王国没有受到莫卧尔的实际影响。

    在沙贾汉统治时期,莫卧儿人不得不与阿胡姆人长期作战,阿胡姆人醉心于骚扰卡姆拉普的莫卧儿边境。十年前他们更是趁着奥朗则布与兄弟争夺皇位的王位继承战争期间,利用其东部边境没有设防的状态,袭击莫卧尔的领地,夺取了卡姆拉普的一部分。

    不过,因为与大明的平南府之间有大片的无人区相隔,所以,他们从不曾对大明造成威胁。也正因如此过去除了平南府的官员之外,几乎没有多少人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是在过去的几年间,这个名词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出现在平南府的官员奏折中,出现在军正司军正们上报的情报中。

    阿萨姆这个位于平南府北方的土酋国,之所以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强大,他不过就是一个土邦小国,远谈不上强大,之所以会引起大明的注意,是因为一个人六年前,那个人率领一支军队军队翻山越岭进入了阿萨姆王国,这个人就是吴三桂。

    当时率领着十万大军翻山越岭逃到阿萨姆的吴三桂,并不知道,他来的正是时候此时的阿萨姆王国正处于亡国的边缘。而吴三桂的到来改变了一切,将阿萨姆从亡国的边缘拯救了过来。

    “应熊,你是否还记得当年,咱们刚来这里时的惨状?”

    在阿萨姆城内那座曾属于阿萨姆王的王宫之中,尽管已经来到这里快六年了,但是吴三桂还是无法适应这种印度式的宫殿,不过,这也提醒着他,当年是何等的仓皇。

    “孩儿自然记得,十万大军离开云南,一路翻山越岭,万人沦为饿殍死于荒岭,两万人死于恶疾,即便是活者亦几如骷髅一般,其惨状,可谓是惨不忍睹!”

    吴应熊回答父亲的问题时,他知道,父亲必定是又想起当年了。当年西逃的路上,他甚至也曾后悔过,后悔为何没有随朝廷西逃。

    十五年前,由皇太后主婚,他与建宁公主成婚。由于多尔衮对吴三桂存有戒心,因此吴应熊只能以额驸的身份留居京师,实为朝廷人质。六年前朝廷西逃时,吴应熊趁乱带着妻儿一路逃到了云南,可是在云南还没过上两天的安稳日子,再次随军西逃,那一路上的凄惨,即便是现在回忆起来,也让人心悸不已。

    “确实是惨不忍睹啊!”

    吴三桂点了点头,然后慢声说道。

    “虽说当年,咱们逃出来的时候,可谓凄惨至极,可来到这里的时候,却也是正是时候,当年莫卧尔的皇帝奥朗则布命令米尔朱木拉收复被阿萨姆夺去失去的领土,侵入阿萨姆……”

    回忆着当年,吴三桂沉默了下来。

    7年前,米尔朱木拉从达卡出发,率领一支1万2千骑兵和3万步兵组成的军队,以及在这些地区作战所必需的大炮、围城设备和船只。不到一个月,先抵达库奇比哈尔。库奇比哈尔王已经逃亡不丹,他儿子投降臣服。库奇比哈尔王国被莫卧尔吞并,停留半个月后,米尔朱木拉离开库奇比哈尔,前去惩罚阿萨姆人。次年的三月达到了阿胡姆首府。守军被轻而易举打败,更重要的阿胡姆要塞被莫卧尔士兵占领和换防。国王拉贾贾雅德瓦吉逃亡,将阿萨姆留给了莫卧尔人。

    “当时拉贾贾雅德瓦吉可以说是已经穷途末路,如果不是父王领兵相助,他们肯定会被米尔朱木拉俘虏、杀死。”

    儿子的话,让吴三桂微微一笑,他摇头说道。

    “事实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米尔朱木拉或许占领了阿萨姆,可是子随着雨季临近,莫卧尔军队不得已进入临时宿营地,在那里忍受着恶劣天气和缺乏食物之苦。当时咱们进攻的时候,莫卧儿营地里就已经流行各种疾病了,发烧和腹泻每天都会夺取几百人的性命。即便是没有咱们,拉贾贾雅德瓦吉地重新聚集力量,然后恢复进攻。反观莫卧儿军队中的不满情绪却在增加,拔营离开只是早晚的事情。只不过……”

    话声微微一顿,吴三桂说道。

    “我们来的正是时候,拉贾贾雅德瓦吉当时刚逃出都城,还没有来得急聚集力量,而且莫卧尔人正在追击,所以,他才会在走投无路下,以我为援军,以图自保。如果咱们再晚到几个月的话,结果就会截然不同,到时候,我等非但不能与此立足,更会成为阿萨姆人的敌人,到处提防他们的袭击,若是如此,只恐怕,咱们连第一年都撑不下去。”

    运气!

    很多时候,运气总会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即便是直到现在,吴三桂也暗叫着侥幸,侥幸逃出了大明之后,似乎运气一直都很不错,逃到阿萨姆时,慌不择路的拉贾贾雅德瓦吉立即向他求援,而不是视他为敌。被封为将军的吴三桂由此才能于阿萨姆立足。甚至就是驱逐莫卧尔人的过程中,也是极为顺利,原本兵力就占优势的他,轻易的击败了莫卧尔人,不但将他们赶出了阿萨姆,同时还夺取了库奇比哈尔,甚至还有攻进了孟加拉,不仅让米尔朱木拉身死于战场上,更是逼使莫卧尔签署条约,占领孟加拉边境附近肥沃地区的一些城堡和城镇。

    当初仓皇逃到阿萨姆的吴三桂也因此得已立足,不过,他并没有留在阿萨姆,而是在逼使莫卧尔签署条约后,留在了库奇比哈尔,像莫卧尔人一样,和当地酋长签署协议,让他们效忠于他,从而得已立足于此。

    在过去的六年间,为了统治这里,他就像满清一样,建立了他的“八旗”,当然,他并没有分出八旗,而是以库奇比哈尔土著为奴,将这里的土地以及百姓分配给将领、士兵。

    而现在现在,吴三桂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就在三天前,周军刚刚夺下阿姆萨,至于那位曾经帮且他立足于印度的拉贾贾雅德瓦吉,三天前就已经被处决。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吴应熊的脸上带着笑。

    “当年父王离开云南时,许是老天就已经料定今日,想我大周现在披甲七万,如今夺取阿萨姆兵,治下百姓不下两百万,正可谓是兵强马壮,以孩儿看来,现在完全可以派兵攻入莫卧尔,以孩儿看来,那莫卧尔,看似兵强马壮,可实则不堪一击,其地方土邦心思各异,将军亦是各有心思,若是战事顺利,尚还算是一心,如果一但稍有不顺,其必定是各有心思,各有图谋,当年在阿萨姆,米尔朱木拉麾下诸将,就曾经私人下在协商之后决定拔营,抛弃米尔朱木拉让其自找出路,当年如此,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儿子的建议,让吴三桂沉默片刻,他知道儿子说的是事实,莫卧尔人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大,看似一个庞然大物,可实则却是不堪一击。究其原因再简单不过,就是地方总督、将军的各有心思。

    “大王,世子所言极是,虽说那奥朗则布号称拥兵数十万,可以臣看来,其能调派的兵力,最多只有五万,若是……”

    不等夏国相把话说完,吴三桂便摇头说道。

    “现在阿萨姆初占,此地百姓虽说肤色与我等相同,可却也是土化已久,我等以外人主地,以少治多,必定会引起此地百姓不满,所以,此地尚需要大军弹压,才有可能有维持。现在莫卧尔那边……”

    沉吟片刻,吴三桂说道。

    “暂时还是与他们维持好目下的关系最好。”

    “可是,大王,即便是我等不攻,奥朗则布一但于北方用兵结束,势必也会将目标转向我大周,到时候该怎么办?”

    夏国相是吴三桂女婿。可谓是文武双全,擅长谋划,也是吴三桂阵营中实际上的二号人物,与其它人主张交好莫卧尔不同,他一直主张主动进攻,趁奥朗则布没有腾出手的时候,主动打过去。

    “现在,于我大周而言,最好的选择,就是趁其无力东顾,派兵攻城掠地,壮大自身实力,待到其抽身之后,只恐不利于我大周。”

    面对夏国相的劝说,吴三桂摇头说道。

    “我等绝非是奥朗则布的眼中钉……”

    看一眼这座印度式的宫殿,吴三桂说道。

    “咱们与奥朗则布一样,都是以外族入印度,自然是统治不稳,于他来说,真正的敌人是其它人,至于咱们……”

    又一次,看着宫殿,吴三桂笑了笑。

    “只要加深他的这个印象就行了,把这里统统拆了!”

第142章 莫卧儿(第二更,求支持)

    作为亚洲除了大明之外最大的“大国”印度,在某种程度上,与中国的命运是相似的,两个国家都曾拥有灿烂的文明,都被异族征服,在短暂的光辉之后都陷入了长久的没落。

    只不过,与大明不同的是,印度……早已经习惯了被外来者的统治。从雅利安人入侵,他们就已经习惯于被异族征服。

    此时统治着印度的莫卧儿王朝,并非是印度人,而是突厥化的蒙古人帖木儿的后裔巴布尔在印度建立的王朝。尽管是异族,但是他们却仍然以极少数的人口统治着这片土地。

    通往德里的道路上,一只马队浩浩荡荡的朝着德里的方向行驶着,坐在马车的谢四新偶尔会把目光投向路旁的田地,田地中可以看到许多正在忙碌着的印度人。

    “……现在的印度,和当年满清入关的情况差不多,也是以异族统治国族,以少役多,只不过,绝大多数印度人都甘心为其所统治。”,

    谢四新指着窗外的印度人,对身边的吴应麒笑着说道。

    “其实,若是说运气,那莫卧尔的开国之君巴布尔,当真可谓是运气极佳之人。早年,巴布尔将其从父亲那里继承的费尔干纳小公国丧失怠尽后,便带着一干手下在草原上四处奔波,而按他本人的说法,就如同“象棋盘上的王在格子之间移来移去”的流浪生活。直到一百六十多年前,方才否极泰来,其后就是运气惊人,他先是率领300名衣衫槛褛的部下攻占了喀布尔。也是从那里,在喀布尔站住脚后巴布尔才将目光投向南面的印度。大约20年后,时来运转的他。在由奥斯曼土耳其人操纵的火绳枪和火炮的支援下,他竟然奇迹般地以12000人的小部队打败了印度的10万大军。随后乘胜占领德里,作为他的新首都,莫卧儿王朝就此建立。”

    感叹着巴布尔的气运,谢四新继续说道。

    “虽说巴布尔在攻占德里四年后便去世了。但他的儿孙显然比他更有做君王的天赋。特别是在他的孙子阿克巴统治期间,莫卧儿帝国就此臻于鼎盛,其疆域从喀布尔和克什米尔扩大到了印度中部,现在我大明以西最强者就是莫卧儿帝国以及与其并肩的奥斯曼帝国,两国皆是信仰天方教,不过与奥斯曼帝国大不相同,莫卧儿帝国虽说是以天方教为其统治者,但百姓却是印度教的。故而莫卧儿帝国疆土虽大,却没有像大明或者我大明那般实行郡县制。而是采松散的军事采邑制和土酋世袭占有制。”

    在谢四新说话的时候,吴应麒只是专心的听着他的解释,谢四新是父王最信任的幕僚,在过去的几年间,吴应麒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学习,不仅仅他在学习,谢四新同样也在学习,在向是莫卧尔人学习。

    “也正因如此,莫卧儿将征服的印度国土统称为“哈利萨”,意为国家直属地,由皇帝直属,税赋入国库。除了直属皇帝的领地外,其他大部分土地都按战功分封给贵族作为军事采邑,叫做“扎吉尔”,其占有人称为“扎吉达尔”,以其领主军事服役为条件。另外在印度,还有不少不受帝国直接统治,但却臣属帝国的土著部落酋长和印度教王公,以及帝国直接统治地区中的包税地主,称为“柴明达尔”,意为“土地持有者”。他们不仅向所辖地区的农民征收实物地租,而且强制农民在其庄园中服劳役……”

    提及莫卧尔在印度的统治时,谢四新又回到了“周国”。

    “公子,我大周眼下的统治倒莫卧尔有些相似,但也有所不同,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无论爵位、官职高低,虽然有采邑、有奴婢,可是采邑内并不领兵,所谓的采邑,其实和满洲人的旗庄相似,只是收租的地方,仅此而已……”

    作为大周国制的制定者中的一员,谢四新知道,当初选择那种类似八旗的主子、奴才这一制度的原因是为了激发兵丁的动力,让他们乐得为国征战,因为征战可以带来奴婢、土地。

    而这种制度也带来了一种必然汉人对土人的奴役,在大周同样也有跑马圈地,与满清的跑马圈地相同,圈占的土地被分给了将领、士兵,土地上的百姓,也成为了他们的家奴。

    “谢先生,我觉得,现在我大周的圈地纳奴总归不是长久之计,毕竟,若不是满清暴虐,又怎么会丢掉江山?”

    作为吴三桂的小儿子,尽管吴应麒并没有继承权,但要朝中也是地位显赫,他曾率马宝等将领转战各地,三年前,更是为大周从阿拉干打下了出海口,使得大周能够开辟港口,与各国通商。也让他们再一次用上了久违的天朝物件。

    但是在治国上,吴应麒有着他自己的看法,他并不赞同现在对本地人的奴役,多次在朝中主张应该缓和与土人的关系,而不是圈人土地、掠人为奴。

    “毕竟,我等于以外役土、以少役多,如此实在是不能长久,就像那满清一般,到最后,不还是被我汉人赶走了?”

    “公子着实是高看这些印度人了!”

    谢四新哈哈冷笑道。

    “公子你看,这些印度人,千百年来,早已经习惯为异族统治,就像其种姓,所谓高种者,不过只是肤白的外来者,低种姓者,大都肤黑如墨,高种姓对低种姓,如此百般压榨,他们尚可接受,更何况是我等?就像莫卧尔人,他们以区区万多余人,既可统治千万印度人,即便是南方有土邦反叛,可其国内大抵上却是安稳非常……”

    “那是因为宗教,谢先生,莫卧尔人当年是不过区区万余人,可在印度天方教徒恐怕不下千万,他们是以天方教役使本土教徒。并不是以当年巴布尔率领的万余人统治印度。”

    直接打断谢四新的话,吴应麒毫不客气的指出了一个被忽视的事实。

    “借助宗教的力量进行统治,莫卧尔人是这样,印度人自己也是如此,前者为什么对异教徒客税,就是为了迫使本地人改宗信仰天方教,而这也是导致本地人时而发动暴乱的原因。”

    谢四新在赞同的同时,又继续说道。

    “所以,以谢某人看来,这看似号称拥兵百万的莫卧尔,才是不堪一击,估且不说其各地领兵的领主、将军心思各异,就是其内部的不稳定,也是有利于我大周,此次我们之所以来德里,就是为了一探这里的虚实。”

    或许,这个拥有号称拥兵百万,且装备也颇为精良的帝国,让人不敢小窥。但是在周国上下,却压根就瞧不上这个对手,所谓的“阿拉姆吉尔”(意为世界的征服者)奥朗则布,这个强大的帝国,不过只是建立在沙滩上帝国,其基础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

    现在大周已经在这里站稳脚跟,那么,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仔细观察,在时机合适的时候,彻底解决莫卧尔,这才是大周的将来。

    尽管表面上,大周似乎在交好莫卧尔,可是实际上,对于这个看似强大的对手,大周却是虎视眈眈的,对此谢四新知道,吴应麒同样也很清楚,又一次看着道路两边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田地,吴应麒有些犹豫的说道。

    “可是……谢先生,在德里有大明的使节,我担心,即便是将来,我大周想要吞并莫卧尔,大明又岂会坐视我大周占据印度?”

    几年前,就在吴三桂等人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又有一群来自大明的冒险家,从另一个方面进入了印度他们出现在印度的南方,在海德拉巴、马拉塔王国等地与土邦国王签署协议,租借他们的沿海荒地的,就像欧洲人一样,一点点的蚕食着那些国家的土地,在沿海建立了港口城市。

    而且他们也没有忘记这里最强大的国家,他们向德里派出了使节。此次周国的使团出现在德里,势必需要面对来自大明的使团,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间,周国通过商人与大明接触过多次,可是真正的官方接触还从不曾发生过。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大周也在避免着与大明的接触。

    或许,莫卧尔帝国是虚弱的,是外强中干的,但是大明……没有任何人会觉得大明是外强中干的。

    “这……确实是个问题啊!”

    谢四新长叹口气,大家都以为只要逃出了大明,就没有问题了,可是谁知道,即便是他们逃到了印度,在印度也必须要面对大明的存在,甚至就在印度的南方,还有大明从荷兰人手中抢去的“天涯城”。

    大明……

    无论如何都是避不开的一个问题。于心底再次长叹一声,谢四新朝着远处的德里城看去,然后说道。

    “大明,既然咱们没有办法避开他们,那总有一天需要和他们接触,这一次……应该也是一个机会吧!”

第143章 使馆(第一更,求支持)

    1635年,莫卧儿皇帝沙贾汗在亚穆那河的西南岸建造了庄严的红堡和贾玛清真寺。这块中心地带以他所钟爱的女儿的名字而命名为chandni chowk,成为了一个商业中心,而整座城市则叫做沙贾汗阿巴德,也是历史上的第七个德里。

    在沙贾汗与奥朗则布两代皇帝的经营之下,此时的德里成为了世界最富有、最恢宏的首都之一。在天方教世界里,她可以媲美奥斯曼帝国的伊斯坦布尔、萨法维王朝的伊斯法罕;同时也不逊色于伦敦、巴黎等西方城市。

    对于任何一个来到这座城市的外国人来说,他们都会注意到,德里实际上是一个多核心城市,有多个商业中心,同时其建筑参差不齐。这可能是因为历史上德里的变迁太过频繁。她正好坐落在东部的喜马拉雅山和西部塔尔沙漠之间的走廊上,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正因如此,德里被无数次地摧毁过和重建过。

    一次次的摧毁一次次的重建,直接导致这座城市拥有多个商业中心,不过现在,真正的中心是沙贾汗阿巴德,而大明驻莫卧尔的公使馆,就位于这里,这里是大明第一个驻外使馆,与藩属国的置丞不同,设立公使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两者是对等的,尽管在大明的眼中,这里仍然只是蛮夷之地。

    即便是自以为“天方最强大的君主”,对于大明设立公使馆的事情,奥朗则布仍然极为重视,他非但同意了与大明之间互相派出使节的要求,同意按照大明的外交原则保护公使,确定公使所拥有的些许特权外,正对着皇宫的红堡的一处毫宅赐给了大明。

    每天清晨,只要严我斯走到阳台上,就可从公使馆天方式的花园中看向红堡,尽管它看起来颇为宏伟,可是却完全没有京师的紫禁城或者中都皇宫那种不怒而威的高贵气派。

    相反,它更像是一座监狱。

    “楚白,你看这红堡是不是更像监狱?”

    严我斯看着红堡的时候,神情中略带着些许嘲讽。

    再美不过天朝。

    这化外之地,是远远不如天朝的,可是作为外交官,他必须接受朝廷的委任。

    与过去不同,现在大明正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开创新的外交,如果他国同意与大明签署外交条约,大明既会派出外交官。

    派出外交官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尤其是侨民的利益。至于二嘛,就非常简单了,就是为了打探驻在国的情报,就像王楚柏,他就是军正司的军正,不过表面上,他却是大明驻德里公使馆的参赞。

    “其实,于帝王来说,皇宫未尝不是某种监狱。”

    王楚柏喝了口茶,然后放下茶杯,透过纱窗向外看去。即便是在阳台上,也装有纱窗,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德里的蚊虫太多,为了避免使馆人员感染疾病,安装纱窗就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这也倒是……”

    略点下头,严我斯又一次朝着红堡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今天谢四新就要进宫了,到底该如何接触,还真是一个问题。”

    谢四新,是吴三桂的丞相,这次吴三桂派谢四新到德里的目的,可没有那么简单。

    “进贡!”

    冷笑着,严我斯的眉头一锁。

    “吴三桂派人来进贡,这可真是一个笑话,或许,对于奥朗则布来说,“伪周”的进贡表示他们的臣服,可是就李某人所了解,所谓的进贡,不过只是为了暂时交好奥朗则布罢了,一但其消化了阿萨姆,到时候,自然就轮到奥朗则布了。”

    在华夏的历史上,有着太多的例子,弱小时向强者臣服,强大时再反噬强者,即便是往前数几十年,满清不也是如此吗?

    “若是那样的话,到时候,只恐怕吴三桂可真就尾大不掉了!”

    端着茶杯,王楚柏并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远方,看着那座红堡,然后慢吞吞的说道。

    “现在,我们还没有力量插手印度,但是奥朗则布的扩张,是不符合大明利益的,一个统一的印度,并不符合我们的利益,这也是的朝廷能够容忍吴三桂的原因。”

    或许,对于国人来说,吴三桂在五年前建立的“周国”,是一个秘密,但是对于大明朝廷而言,并不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朝廷一直装作看不见,究其原因是因为需要吴三桂去搅动印度的局势。

    “比扎普尔、德干、维查耶纳伽尔、海德拉巴、高尔康达再加上马拉地,嗯,还有一个吴三桂的伪周,这印度也是群雄争霸,但是他们的实力远不如莫卧尔,而且奥朗则布本人也倾向于向南扩张,最终,他会在未来几十年内占领这些苏丹国,当然,是在我们不插手的情况下,可是我们眼下又没有多余的力量用于这里,所以,朝廷倾向于借吴三桂的手,让他们自相残杀。”

    “可,如果吴三桂打败了奥朗则布,万一占领了德里怎么办?到时候,我们岂不是要面对一个更强大的敌人?”

    盯着王楚柏,严我斯反问道。

    “当然巴布尔占领德里的时候,领兵不过一万多人,而吴三桂,其麾下可是有将近七万汉军,而且听说他已经按满清的作法,招募了数万土兵为仆从。”

    千百年来,汉人的心里对于本族人都有一种下意识的防范,毕竟,在他们的看来,化外蛮夷,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威胁,能够威胁到汉人的只有汉人自己。也正因如此,严我斯才会对吴三桂可能的扩张,倍加警惕。

    “时间!”

    王楚柏微微一笑,指着远处的红堡说道。

    “至少在未来十几年内,奥朗则布依然是吴三桂无法挑战的巨人,而奥朗则布依然会沉迷于对南方的征服,吴三桂会不断壮大自身,等到吴三桂能够挑战他的时候,我们也已经能够有力量投入与印度,而奥朗则布在南方的扩张,也将有利于我们在南方的扩张,那些南方的苏丹,会为了击败奥朗则布,接受我们的条件,我们会一点点的渗透到印度,待到吴三桂有力量挑战奥朗则布的时候,谁知道呢?也许,那时候,我们在这里的力量会更强大,况且,即便是吴三桂占领这里,在短期内,也无法对我们构成威胁,因为……”

    “宗教。”

    严我斯知道王楚柏的意思,

    “莫卧尔之所以能够占领印度,不仅仅是靠一万多兵力,还有宗教的力量,他通过是天方教去统治,用天方教徒去统治印度本地教徒,而吴三桂却完全不同,对于天方教徒来说,他们是异教徒,对于印度本地教徒来说,他们也是异教徒,所以他们最终都会反对他的统治。”

    沉吟片刻,严我斯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朝廷为什么根本就不担心吴三桂在印度坐大。只有身在异域,才知道在在这些地方宗教对于土人的影响力,也只有身处于此地,才知道传教的意义。

    “听说,在南洋的桂国、秦国,那里就像奥朗则布“革除异教,增强天方教”一般,他们在那里对异教徒征收人头税,拆除了异教寺庙,修建圣庙或者教堂,现在奥朗则布的做法,已经激起本地土著的反抗,南洋那边会不会也有反抗?”

    尽管知道传教的作用与意义,但是严我斯仍然有些担心南洋,尤其是桂国与秦国的局势,毕竟,那里有很多人都是不能容纳异端的天方教徒。

    “这在那里不是问题,他们之所以会用高压政策,尽管也是因为当地土著在人口中对绝对多数,但是与奥朗则布将自己视为主的奴仆,其目的不过只是为了扩张宗教不同,无论是桂国推行天主教或是秦国推行儒教,其目的都是为了教化,是为了变夷为夏,至于宗教,不过只是一个融合、教化土著的工具……”

    接着,王楚柏又笑说道。

    “就像桂国国王一般,如果他真是天主教徒,按道理,理应由主教代所谓的天主加冕,可是他是由陛下下旨册封的,而且,在桂国主教,也是由国王指定,所谓的“天主教”,不过也就是一个名词罢了。”

    唇角微扬,王楚柏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当初在皇宫的时候,无意中听陛下与大臣们之说的那个笑话“汉人会把所有的宗教都玩坏的,因为汉人永远不可能虔诚的信徒。所谓的神,不过就是擦桌布,需要时拿来一用罢了。”

    “这倒也是……”

    严我斯略点下头,随后又一次向外看了一眼,突然有些警惕的说道。

    “可,万一要是吴三桂受洗信了天方教,或者信了印度教又该如何?”

    严我斯的反问,让王楚柏一愣,他的目中也带着一丝疑惑,确实,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万一他要是信了教那该怎么办?

    “这……这个……”

    沉吟片刻,王楚柏有些不大肯定的说道。

    “他们应该不至于这么无耻吧……”

第144章 有何不可(第二更,求支持)

    天方寺的周围则是德里最为脏乱差的地方了,那些教徒们住的是棚户,在苍蝇到处飞、垃圾随处放、路面坑坑洼洼的地方卖鸡肉和羊肉,与上层婆罗门不吃肉不同,天方教徒是吃肉的。

    坐在马车上,吴世麒的目光,偶尔会投在那些懒洋洋的坐躺在那里的土人,他们任由苍蝇趴在鸡肉和羊肉上,对此完全是不闻不问。

    懒惰!

    如果说,对于本地的土著有什么印象的话,那么懒惰就是最深刻,也是最直接的印象。

    “谢相,您看,如果是在天朝,像这样的懒人,恐怕不等别人动手,就已经被他亲爹打死了。”

    公子的话,让谢四新笑道。

    “他们懒是一方面,天气也是一方面,这里与天朝不同,天气热且潮湿,湿热的天气会让让民众变得怠惰,同样也让各种害虫猖獗、疾病流行,我想,这恐怕也是他们信仰宗教的原因。”

    谢四新看着路边的那些天方教徒,缓声说道。

    “你看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很虔诚,整个印度都是如此,无论天方教,还是印度教,他们都把信仰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大多数人对自己的生活却没有这么高的要求。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想不通,可后来,看到农庄里总有人染上疾病死去,即便是种田的时候,也会经常被眼镜蛇咬到,死于非命,所以,这样时时面临生死,恐怕能安慰他们的,也就只有宗教了。若是没有那么点信仰,在这样的地方活下来,可还真不容易,况且……”

    谢四新压低声音说道。

    “这对我们来说,也是好事,正因为他们对宗教的虔诚,才让他们甘愿为奴为婢,为我大周官员、兵士耕种田地,这宗教嘛……”

    恰在这时候,随着礼拜钟声音响起,可以看到路边那些原本懒洋洋的路人纷纷放下他们手头中的活,跑去天方寺。听着从寺中传出来诵经声,谢四新压低声音说道。

    “可如果像他们这般狂热,就会不利于我们的统治。所以,这印度教可以推行,但是这嘛……”

    瞧着寺上的月亮,谢四新并没有说话,不过从他的微微收敛的目光中,吴世麒能够体谅到他的意思,于是便不无恼怒的说道。

    “既然如此,那谢相为何还让我到德里来信天方教。”

    这次吴世麒来德里,就是为了信教成为天方教的信徒。

    “因为奥朗则布喜欢啊……”

    谢四新指着这座城市说道。

    “你看,对于他来说,世间的一切,都应该是天方的,在他看来只有天方教徒才是可信的,对于奥朗则布而言,大王是一个异端,世子也是,而公子您……”

    话声压低,谢四新的目光投向远处那个宏大的寺院,轻声说道。

    “就是另一个可能将来有可能会以你为大周的国王……不,应该说是苏丹,只有如此,才能让他暂时忽视我们,把注意力投到南方。”

    无奈的苦笑着,吴世麒只是点了下头,所谓的信教,不过只是为了讨好奥朗则布罢了。至于这个什么教,也不过只是工具,仅此而已。

    “像我这样的,将来肯定是要有神罚的。”

    似嘲似讽的说了一句,吴世麒不愿意再讨论这个问题,而是仔细的观察着这座充满了天方与波斯风格的城市,尽管在过去的多年间,崇尚威严的莫卧儿统治者,不断地大兴土木,然而在他看来却是严重缺乏整体意识。

    “谢相,您看从远处看,德里看起来倒是十分壮观且具有美感,因为有高楼和各式的塔楼点缀着这里,可进来之后,这里却是另一副样子,道路蜿蜒狭窄,完全谈不上威严,即便是天朝的寻常府县,也比这里强。”

    天朝!

    又一次,在提及天朝的时候,无论是吴世麒或是谢四新,都充满了对天朝的回忆,或许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重新勘定大周的都城,按照天朝的模样,在那里规划建设一个天朝式的都城。

    无论是天方的、波斯的,或者印度的,在他们看来,都不如天朝的。

    即便是在城市中那引起统治者在意的地方,虽说道路平整,环境优美,但是,在他们看来,仍然比不上天朝,因为这样的地方总归是少数地方。民众居住的地方则脏乱无比,又怎么能比得上天朝呢?

    天朝才是最好的!

    尽管如此,但是在进入奥朗则布的宫殿时,无论是谢四新或者是吴世麒仍然为其宫殿的奢华给惊呆了,或许天朝的一切都是雍容华贵的,但是天方的、波斯的、印度的,都是奢华的,那种用黄金、宝石装饰的皇宫带着不加掩饰的奢华,直截了当的让进入宫殿中的人们,感受到其中的土豪气息。

    当然,尽管惊讶于皇宫的奢华,但是内心却也是鄙夷非常。

    不过就是一群化外蛮夷罢了!

    如此奢华,那里有一丝皇宫应有的庄严,完全就是一副暴发户的模样。

    不过即便是内心如此鄙夷,谢四新和吴世麒仍然谨慎的站在下方。在他们的前方一群打扮各异的莫卧尔官员们正恭敬地等候在外,等候着奥朗则布的接见,他们身上无一例外的穿着丝绸制的服装,而且身上都带着尺寸极为夸张的黄金首饰,而且镶嵌着各种宝石,一个个就像是行走着的金银珠宝一般。

    对此这些人的这副打扮,即便是直到现在,谢四新他们仍然还没有适应这种“土豪”作派。

    等待总是让人感觉有焦急,望着外头火辣辣的太阳,耳边更是不时传来苍蝇的嗡嗡声,在室内乱窜的苍蝇甚至会趴到人们的身上,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的疲倦的神情,可却没有一个人显露出不满。

    毕竟,他们既将面对的皇帝是奥朗则布,即便是他的儿子,在接到他的信时,也是战战兢兢的。更何况是见到他本人。

    这群人可不是什么普通的访问者。他们都是来自地方的总督,官员,如果是在帝国的各个行省,他们所享有的权威不逊于奥朗则布,甚至当地人畏惧他们要远比他们畏惧奥朗则布。但此刻的他们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等在这里,别说是出言抱怨,甚至都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满的神色。因为他们知道,流露出不满,意味幸存什么。为了手中的权力和性命,没有什么是不能忍受的。

    在这一群行走的“金银珠宝”中,来自周国的谢四新和吴世麒两人,他们的穿着却显得太过寒酸了,他们的身上既没有带着尺寸夸张的金子,腰带上也没有镶嵌宝石。看起来似乎与普通的平民没有什么分别。

    也正因为这身寒酸至极的打扮,让他们两人成为这里最为扎眼的人,再加上他们的相貌,所以总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身份周国的使节。

    对于周国,他们并不觉得有陌生,因为几年前,这些从大山的另一边翻山越岭逃到阿萨姆的华夏人,不仅让莫卧尔对阿萨姆国的吞并毁于一旦,更是让皇帝最信任的将军死于战场,不仅没能收复之前被阿萨姆占领的土地,甚至就连同孟加拉省也失去部分土地。

    也正因如此,这些总督官员们,才会对他们感到好奇,毕竟,周国曾经迫使皇帝对他们做出让步。尽管他们都很想进一步了解周国的使节,但是只可惜除了那公式化的笑容之外,这些总督官员们从这两个周国人身上却没的得到任何信息。

    他们都善于隐藏自己内心的想法!

    自然而然的,这些总督想到他们接触过的大明外交官,现在看起来,他们不仅相貌相似,就连笑容也很像。

    这些总督、官员们在打量着他们的时候,谢四新和吴世麒同样也在观察着这些地方总督,从他们的神情举止,可以猜出他们心中所想,那是难以掩饰的好奇。

    现在不是与他们接触的时候,将来……有机会!

    正当谢四新在那里盘算着将来如何与这些总督官员们接触,从内部一点点的瓦解莫卧尔的时候。却听一旁突然有人悄声说道。

    “大明的公使来了!”

    大明公使来了!

    看似简单的一句话,让谢四新和吴世麒都纷纷朝着走廊看去,他们看到在太监的引领下,两名身穿红色大明官袍的官员,正傲然的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朝着这里走来。

    已经多年没有看到这种汉官威仪了!

    尽管穿着相似的官服,但至少有那么一瞬间,谢四新却有一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他们才是真正的汉官啊!

    就在他的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谢四新看到那两名大明的官员,朝着他看了一眼,眼睛中没有丝毫的惊讶,甚至还有些鄙夷,显然,他们已经知道他的身份。

    面对那鄙夷的眼神,原本还有意想要上去结识一番的谢四新尴尬的一笑,神情变得也极不自然,他知道,此行真正的阻力,也许就是他们!

    就是这些明国的官员!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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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介绍:
“我大明终其一朝315年,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铁骨铮铮,唯我大明;甲申天变,神州陆沉;大好河山,遍染腥膻;汉家儿郎,誓不为奴!
永历十三年,郑成功北伐,这本是一场毫无快乐的痛——最优秀的将领阵亡了,再次北伐的本钱输光了。
这一年,朱明忠意外的来到大明,成为郑成功麾下一小卒……
大明铁骨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明铁骨,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明铁骨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