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各取所需(第一更,求支持)
当秦国府上下在为即将的远航做着准备的时候,远在千里之外的中都,同样也有人在为即将的远行做着准备。
山一程,水一程,
身向榆关那畔行,
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
聒碎乡心梦不成,
故园无此声。
坐于屋中的潘仁远看着这首词时不禁笑着摇了摇头,心里反倒是觉得有些好笑,毕竟,谁都知道这首词的做者何人,是当年陛下往山海关的路上所作,结果却被这家人如此悬于中堂。而且瞧那字,不过只是一手寻常的正楷,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当真只是商人!
就在潘仁远的心里突然生出这种感叹的时候,他听到了脚步声,只见此宅的主人已经走了出来,他的脸上虽是皱纹满布,但是气度却远比寻常老人所能相比。
“在下潘仁远,见过老会长!”
潘仁远趋前行礼道。
虽说身为王府长吏,可是潘仁远对此人却仍然极为恭敬,毕竟,这人是北洋商会前任会长,现任会长是他的儿子,而他甚至还是陛下的布衣之交。
打量着潘仁远,梁天佑笑说道。
“是潘长吏,不知长吏前来有何吩咐?”
“啊!”
潘仁远再次揖道。
“老会长着实是惊煞在下,在下怎么有吩咐于老会长!”
“长吏,不必多礼。”
趋前几步扶起潘仁远,梁天佑笑道。
“你是官,我是民,又岂有官下于民之礼?”
虽然对方看似客气,可潘仁远却知道,对方是在给他下马威啊,于是便默然微笑道。
“老会长虽未谋官身,可却也是我大明中兴之功臣,当年老会长领北洋商会,为我大明赚取军资岂止数百万,如此奇功,在下自然是佩服,这礼,实在是理所当然之礼。”
被潘仁远这么一恭维,果然便听梁天佑笑道。
“方才见你看这副字画可瞧出来是谁的墨宝?”
潘仁远心里便觉得好笑,这山海关雄关图,并不适合用作商人之人装典门面,但又装模作样地鉴赏了一番,因为上面并无印章,所以他便摇摇头回道。
“恕在下眼拙。”
对方的回答让梁天佑捋须哈哈大笑。
“你可看清楚了此画虽是凡家所作,可画上的诗乃是今上亲笔手书!”
“啊?”
听说这竟是陛下的墨宝,潘仁远不由大吃一惊,脸色也是不由一变。心底也是暗自敲起鼓来。
这副字往这一摆,自然表示出主人家的身份来,陛下的字或许只是寻常,谈不上好字,可是陛下的身份却在那,字因人贵,陛下的墨宝可不是寻常人能求来的,甚至可以说,极少外流。
而现在居然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商人之家,这又如何不让潘仁远对这家的主人高看一眼,甚至怀疑起此行的目的能否达到了。
瞧着潘仁远变幻的脸色,梁天佑的心底只是得意的一笑,他端起茶杯喝茶时,也忍不住瞧着墙上的字画,这副字画是当年儿子往山海关时,恰好看到陛下刚题完,所以才机缘巧合求来了这副字。
从那时起,这副字便成了家的镇宅之宝,他倒也放心,直接悬挂于正堂,每到有陌生人来时,他都会介绍一番,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显示出自家的不同,当然也是在提醒着外人,他们与皇家那是有关系的,他自己也是陛下的布衣之交。
见潘仁远这副模样,梁天佑更是得意的笑说道。
“陛下的墨宝等闲人物难求一字、难求一字啊……”
难求一字!
字不难,难的是,相比于朝中的那些大臣们的堪称大家的好字,朱明忠的字,顶多也就是童生水平,尽管大家从未曾提及此事,可朱明忠自己却很清楚,唯恐将来几百年后被后人与网上嘲讽的他,极少拿出自己的“墨宝”送人,所以除非是机组巧合,他的墨宝一般是难以见人的。
一番感叹之后,梁天佑突然起问潘仁远的来意,
“老朽只顾得感叹,却忘记问及长吏的来意了,不知长吏此来可是有事与老朽?”
潘仁远当然是有事而来,原本因为那副字对此事已经觉得的希望不大的他,他最终还是决定道出来意。
“在下此来确有一桩喜事。”
“喜事?”
捋须望着潘仁远,梁天佑问道。
“这喜从何来?”
潘仁远笑道。
“在下知道老会长尚有有一女,才貌双全尚待字闺中,此番在下前来,却是想成就一桩好姻缘的。”
“哦?”
瞧了潘仁远一眼,梁天佑淡淡的说道。
“不知却是谁家公子?”
他之所以会这么淡然,是因为女儿虽说已经二十岁,之所以未曾嫁人,是因为没有碰到合适的对象,寻常人家自然落不到他的眼,同样也进不了女儿的眼。
“回老会,这位公子却是天潢贵胄,说起来亦是我大明宗室,亦是潘某之主,当今桂国大王。”
潘仁远一口气说完后,便看着梁天佑,心里有些紧张。
对于这位老会长的女儿,他也曾有报耳闻,她是才貌双全不假,可眼光确实太高,一般人很难为其相中,所以才会至今未曾嫁人。
正像潘仁远意料中的那样,梁天佑只是挑了挑眉,然后轻应了一声。
“原来是桂王啊。”
尽管知道对方可能不会欣然答应,但是潘仁远却也没想到这人居然会这么平静,于是诧异道。
“难道老会长居然连桂王也看不上?”
瞥了一眼潘仁远,梁天佑说道。
“长吏可是以为,以桂王身份,老朽会欣然答应此桩姻缘?”
尽管对方言语中的轻视,让潘仁远心里一恼,但他顿时明白过来笑道。
“老会长莫非是不想女儿远嫁南洋?”
何止是南洋!
但是有些话却不能说,他只是应了一声。
“老朽不过只有三个女儿,自然不想女儿远嫁的!”
叹了口气,心知这并不是真正答应的潘仁远笑说道。
“老会长,若是令千金能嫁予我家大王,非但可为正妃,而且于老会长,于北洋商会,亦是大为有利!”
商人重利,所以在来之前,潘仁远就已经打定主意要诱之以利了,见对方似乎有所动,便继续说道。
“我大明有北洋商会,亦有西洋商会,两家商会因皆有特许权,所以皆以台湾为界各自垄断贸易,所以北洋不能染指南洋,更不能染指西洋。不知在下说的可对?”
对于这个问题,梁天佑只是随口说道。
“全天下,谁不知道此事,若是朝廷这两年不有所更改的话,待到几年后,特许权期满,两家划界就会结束。”
这是当年陛下划分的,虽说通过贸易特许权,北洋商会确实获得极为丰厚的利润,但是相比于广阔的西洋,北洋的发展已经到了瓶颈,也正因如此,现在北洋商会才会游说朝廷重新划界。而西洋商会自然是全力反对,所以双方才会于报纸上大打舆论仗,也把两家公司的特许权弄的世人皆知。
如果不是因为南洋准许私人船商进入,恐怕单就是特许权,就不知会激起什么样的风浪来,不过在很多人看来,将来朝廷极有可能取消特许权。可却很清楚,陛下是不会同意北方的特许权取消,因为陛下需要商会垄断对日本的贸易。
“划界是会结束,可到西洋商会与南洋经营多年,又岂是北洋所能相比,冒然进入南洋,北洋又凭什么与西洋商会竞争?”
看着梁天佑,潘仁远盯着他说道。
“桂国所以,正靠近马六甲,可谓南洋往西洋必经之中,若是令千金为桂国王妃,非但可尽得尊荣,桂国亦会成为北洋往南洋助力,如此岂不更好。况且,以家之家业,若是他日愿意往桂国,又何愁不能成桂国之豪门大族,这又岂是寻常之家所能比?”
**裸的利益!
与商人之间,利益从来都是最重要的。潘仁远的话,让陷入沉思之中,身为一家之主他,自然知道,现在家已经到了一个瓶颈,富而不贵,终究不是长久之意,若是能与桂王结亲,倒也不失为良策,而且,陛下宅心仁厚,自有容人之量。
犹豫片刻,望着潘仁远说道。
“哎,长吏可知道这三女实是老朽之掌上明珠,若非如此,又岂会至今待字闺中……”
“老会长尽可放心,我家大王亦是仁厚之人。”
见对方的语气居然松动了,潘仁远总算是长松一口气。
“令千金嫁入王家,非但自己一生富贵不说,子孙后代更皆是我桂国的凤子龙孙,他日亦将继续继承桂国大业,便是老公与大王结为亲家,以国戚身份也必定是公侯世代……”
反复思索片刻,在确定了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之后,方点头笑道。
“我等不过只是百姓之家,又岂在意什么富贵?只盼着能为女儿找得好人家,如此才能下半生有着落,这才是为人父所想,若真是好姻缘老朽自然没有拒绝之理。”
潘仁远连忙笑答道。
“自然是好姻缘,自然是好姻缘。”
见对方同意了,潘仁远心里终于暗暗吁了一口气,他知道,大王的大事,终于成了,有了北洋商会作为支持,大王便可以择日就国了。
第100章 关心(第二更,求支持)
有点意思!
别说是其它人,就是朱明忠本人,在从报纸上得知桂王朱慈煊居然娶商人之女为正妃后,也是忍不住啧啧称奇,毕竟虽说大明有着皇家宗室不结亲权贵的传统,可是像桂王这样的娶富家女的事情,还是第一个。
而对于梁家,朱明忠可以说是极为熟悉,毕竟当年他可是亲自上门请梁天佑出山,重新江北海路,也由此奠定了梁家在江北海商中的地位,当然更重要提梁天佑、梁赞他们父子两代人都是北洋商会会长。
中都不泛权贵,也不乏富人,梁家虽说是知名的海商,但是梁家有多少钱?朱明忠的心底大致有个估量,顶多不过一百多万两的资产,在中都算不上是什么豪富。可是相比于普通的豪富,梁家却有一个其它人所不及的优势梁家是海商,北洋商会有数百艘商船!
这才是最重要的!
“桂王到是挺会选人的啊!”
心里这么感叹着,朱明忠对为其出谋划策的人,反倒是产生了兴趣。
“这件事,倒是挺有意思的!”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朱明忠便立即命人给调查厅送了一个手喻,让他们查一下是谁从由说动了这桩姻缘。
调查厅,是几年前朱明忠成立的一个部门,与普通的朝廷衙门不同,调查厅尽管在名义上是朝廷的一个衙门,可他们却是直接听命于皇帝本人,而且他们的俸禄也是由内库支付,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他们等同于皇帝的家臣。只不过这个家臣的用途是监督百官,但他们与锦衣卫不同,他们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肃贪倡廉,为了惩治**。
古往今来,为了彻底根除官员贪婪的本性,历朝历代甚至不惜采用酷刑。而其中又以高皇帝明最为严酷。流民出身的他对贪官可谓是极为痛恨,对待官员贪腐的问题上常常法外用刑,其中的典型就是剥皮揎草,此刑罚在《大明律》中并无规定,但是,朱元璋创设了这一刑罚,适用范围仅只是贪腐官员,将剥下的人皮制成鼓或者填入稻草制成人皮稻草人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然而“剥皮揎草”依然没有杜绝贪污的发生。相反,明朝官员的贪污情况比之前任何一个朝代都要严重,当然无法与“我鞑清”相比。
后世对于贪污的争论告诉朱明忠,贪污往往是一种制度上的问题。靠杀鸡敬猴的人皮场,并没有起到作用,制度上的问题只能从通过改进制度来解决。所以在兴乾元年年中,朱明忠便悄然设立“调查厅”。调查厅并不隶属于内阁,也不受提刑按察使左右。它领内库俸直接对皇帝负责,拥有绝对的权威。调查厅对官员进行监督和调查,对一切涉及官员,不论地位高底,一概严惩不赦。为有效揭发、调查和打击贪污,调查厅获以下皇帝特旨赋予广泛调查权力,以打击贪污。特殊的权限让调查厅拥有着绝对的权威,能有效监督大明的各个机构。
正是因为调查厅的存在,让兴乾以来,大明的官场**都控制在一个极其有限的范围内,当然,这也与大明官员的高薪养廉有很大的关系,只不过大明的高薪养廉并没有借鉴满清的高薪养廉,而是借鉴了晚清海关的高薪养廉,高薪养廉制度使官员无后顾之忧,也不必去冒贪污中饱的巨大风险。
现在大明的高薪激励机制,让官员们“不想贪”;严厉的监督制度,让官员们“不能贪”;严明惩戒制度,让官员们“不敢贪”。这三者互为补充,不可分离。而其中,最重要的监督的作用最为重要,而调查厅就是朱明忠监督百官的工具。
当然,这个监督对象,并不仅仅只是百官,宗室侯门同样也是他们的监督对象。这也是朱明忠选择让调查厅处理此事的原因这本身就是他们的职责,而且,他们的调查权并不仅仅只是对贪污行为。首先要有监督,然后才有调查。
不过的只是半天的时间,一份调查厅的报告就呈现在朱明忠的案前,看着这份报告朱明忠不时的轻轻点头。
“这么说,一切都是潘仁远策划的?”
朱明忠并没有抬头,而站在御案前的李志听到陛下的问题后,立即回答道。
“正是,他是桂王府长吏,是桂王回京途中所结识的布衣,因为桂王身边并没有亲信之人,所以桂王才以他为长使。”
作为陛下当年侍从官出身的李志,虽说于官场上名气颇大,但能够认出他的人,不超过五个人,这是因为,调查厅独立于官场体系。
独立于官府体系之外的调查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人情几千年来中国都是一个讲人情的国家,官场事务常常为人情关系所左右,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更使得有了“官字两张口”的说法。但调查厅作为独立于官场体系外的机构,自然避免了官场的人情,从而使得他可以有效的惩治**。
“这个人,确实有几分才能。”
朱明忠的语气中倒带着几分欣赏之意。
“能够一眼看出,现在与什么人结交对其最为有利,银行虽说能给桂王带来金银,可是梁家却能把北洋商会带给他,有了北洋商会,桂王就藩自然是事半功倍,这个亲家,他挑的好啊!”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服吗?
想到朱慈煊的一些经历,朱明忠暗自想到,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陛下,当年宋朝时,就有宗室与商贾通婚,现今他只是效仿宋朝旧事……”
李志直截的回答让朱明忠微笑道。
“效仿并不见得坏事,对桂国来说,与梁家结亲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梁家……”
沉吟片刻,朱明忠感叹道。
“现在也是我大明豪门啊!”
梁家的钱或许算不上多,可是北洋商会股东却包括有大明的大半侯门以及许多官员,而梁家与这些人家的联系……
“陛下,臣以为,现在梁家尚未嫁女,不妨派人知会梁赞一声,让其绝了这个心思!”
李志很少会提这样的建议,当初选择他作为调查厅的负责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不多言。不多事。
今天李志之所以会多嘴,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皇帝的家臣,于调查厅就是阻止贪官污吏毁掉皇家的基业。所以他才会在桂王的事情上变得有些敏感。
“不需要!”
摇摇头,朱明忠说道。
“朕既然让桂王就国,这么点的容人之量还是有的,只是……”
沉吟片刻,朱明忠才叹了口气,然后感叹道。
“梁家两任北洋会长,于我大明来说,并不见得是件好事,今年商会的会长人选可以换人了,他们现在与桂王结亲,倒也是件好事,如此,将来梁家势必可为桂国的豪门。”
或许现在,身为皇帝的朱明忠很少有一言定生,一言定死的权力,但是他的一句话,却同样可以决定很多人和家族的将来。至少现在,梁家的将来已经被注定了。
梁家于朱明忠的眼中,是不值一提的,他所好奇的是潘仁远,好奇的是那些宗室在就国之后,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浮现出一些“能人贤才”为其出谋划策,而且总有出人意料的地方,就后世的经验来说,那些谋划往往都有其过人之处,这才是朱明忠好奇的地方。
“看来,这分封倒是也显露出了许多人才。”
其实何止是分封让人才物尽其用,就是现在历史的改变,不知让多少本来为历史所埋没的人才,得已物尽其用,就像李志一样,原本在历史上是默默无闻的,但是现在,却是大明官场上最重要的一环。
“上次,你说计划于每个省设立一个办事处?”
处理完桂王的这个插曲之后,朱明忠自然的问到了调查厅的本职工作。早在几个月前,李志就已经透露出于地方设立办事处的意思。
“是的,陛下!”
李志回答道。
“陛下,现在调查厅都是以派出特别调查员的方式,在事发后前往某地进行调查,再就是派出巡察员,前往地方秘密巡视,虽然颇有成效,但是以臣看来,却不能形成长期监督的体系,陛下曾经说过,但凡是人只要没有人监督都可能贪腐,虽然,巡视制可以避免调查厅与地方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避免为人情牵绊,但是也带来了对地方不熟悉等弊端,所以臣以为,可以设立常驻机构,与巡察员互相配合。”
对于李志的建议,朱明忠稍作沉思后,反问道。
“那么如何避免调查专员和官员长期接触后的沆瀣一气?”
如何避免两者的沆瀣一气,早在设立调查厅之前,朱明忠就认真的考虑了这个问题,人情是张网,这张网可以把所有人都网络进去。一但设立常驻机构,其必定会有当地雇员,然后种种复杂的人情网,势必会对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调查的公正。
“陛下,所以,臣才想着,能否与当地设立类似军正司情报站的机构!”
第101章 情报站(第一更,求支持)
情报站?
兴乾四年或许对于外界来说,军正司情报站是一个秘密,但是对侍从官出身的李志来说,这并不是什么秘密,毕竟当年他也是差点进入军正司。
设立于各地的情报站,可以说是江北的一道王牌,渗透到各地的情报人员,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获得的军政消息传递到江北,甚至很多时候,满清、闽郑等人下达的命令,还没有到达受命本人的手中,就已经称先到了朱明忠的案前。
情报上的单方面透明,是朱明忠击败其它对手的根本原因。只不过,随着清虏的败退和国内的地方势力的瓦解,当年的情报站纷纷撤销,只保留了少量几个机构。
李志的建议,让朱明忠不由一愣,在国内设立情报站?针对官员调查的情报站?
“爱卿的意思是于国内潜伏调查?”
这会朱明忠倒是产生了兴趣,派间谍于国内潜伏,用于预防官员**,这个主意倒是挺新鲜的。
“正是如此,陛下,现在调查厅的调查,70%是通过巡视期间的秘密走访获得,而另外20%则是通过对报纸的翻阅,其它则是通过各种渠道获得。”
翻阅报纸!
谁能想到报纸也是打击**的一种工具,因为报纸有监督作用。尽管现在民间舆论监督的习惯也没有完全养成。但是千年来中国都有“公共舆论”的传统,这种公共舆论,过去只局限于士子之间,而现在则上升到报纸的层面,所以,自然形成了早期的舆论监督。
“根据过去几年的经验来看,每一个贪官都有一个共通性,就是在其贪腐恶化之前,地方舆论也就是当地士人也不会于报纸上加以讨论,但是风言风语,却已经在当地流行。所以往往待到事发时,都是事不得不发,才会引起我们的注意。虽说是亡羊补牢,犹未迟也。可以臣看来,长此以往,必定会给百姓带来恶感,认为无官不贪,更让官员懈怠甚至心存侥幸……”
李志的话让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着头,很多时候,正是如此,那些贪官的胆子一点点的变大的,也许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顿吃请,几张礼券,然后慢慢的他们的**会随着那种侥幸心理而不断的放大。现在如此,数百年后同样也是如此。
“所以,对贪腐非但是零容忍,而且要防微杜渐,在其以贪图小利时,通过不间断的监督,先断其恶念,斩其贪欲,让其警钟常鸣,而这就必须要尽早了解官员任职情报,包括其官风、口碑等等,如此才能在其事发前防微杜渐,更让天下官员为之警醒。”
沉吟片刻,朱明忠反问道。
“说说你的计划?”
现在,朱明忠确实对此产生了兴趣,尽管后世他很少于官员接触,但是作为游医的他,之所以生存,正是在那个灰色地带中游走,自然知道那个灰色地带存在的原因。当然也知道,很多官员之所以**,正是从那一张不起眼的购物卡等小恩小惠,甚至从一包香烟开始的。只是,对于这种“小贪”,即便是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谁都知道,大贪必定从小贪开始的。
“臣的想法是至少在每个府,派出一名调查专员,设立一个调查点,可以借鉴情报站的方式,在当地搜集官吏的情报,一但发现其有贪腐行为,立即转交省城调查专员,由其立案……”
慢慢的在李志的解释中,朱明忠大致明白了他的想法,其实这个构思,并不复杂,不过与言官的“风闻奏事”相似,可只不过的,与言官们在京城风闻百官不同,李志的这个想法,是要把调查专员派到全国各地,他们就像是几百个“言官”一样,在地方上“风闻奏事”。
“他们和地方官场没有任何纠葛,没有任何人情往来,他们所需要的就是搜集地方官员、吏员的情报,获得他们贪污的证据,然后提交,再由提刑官起诉,在整个过程中,甚至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毕竟他们的供词只是以书面的方式提交……”
换句话来说,就是卧底!
朱明忠的心里冒出了这么一个词,只不过,这个卧底与影视剧中的卧底仍然有所不同。
“一开始或许没有什么震慑作用,可如果有十个、上百个只是因为收了几张礼券,甚至一两银子就被开除职务吏员,有许多官员,只是因为接受了他人的吃请,或者浪费公款,就被开除甚至被流放,久而久之,他们自然会知道,天下有眼睛在盯着他们,容不得他们有丝毫懈怠,更不能有丝毫侥幸之心!”
老大哥在看着你!
突然,没有来由的,朱明忠想到了这句比较经典的词语。或许,在小说之中,每个角落都贴有一张海报,海报上是老大哥的画像,画上的眼睛无论你在哪,看起来总是盯着你,底下有一行大字:“老大哥在看着你。”
或许在小说中,这句话带着讽刺的意味,但是如果把这几个字应用于官员的身上呢?
“老大哥在看着你。”
看着的是什么?看着的是公权,看着的是百姓的利益。
这……有何不可?
这种看着,其实就是监督,当然,这个监督不能滞后,否则,就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既然是公器,那么有双眼睛盯着他们,倒也无不可!”
略点了下头,朱明忠用极为肯定的语气说道。
“公器,官员使之以公器,必须加以监督,而这种监督,不能因为恶小而放过!”
在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沉思片刻,然后说道,
“至于调查点的设计上,嗯,可以在各地设立书店,嗯,这个书店不是普通的书店,它有书,但它不只是书店,它还有茶,但它不只是茶,还是一个让人讨论的地方……”
其实,相比于书店,也许茶馆、酒馆之类三教九流鱼龙混杂的地方,更适合充当情报站,但是朱明忠更倾向于书店,因为书店的老板,不会被书店的事务困扰,在从事调查工作时不会因为经营书店而耽误调查。
“书店?”
稍作思索,李志便赞同道。
“书店确实是个很好的掩护,而且店中事务不多,书店里的客人也是各个方面的都有,他们也会带来一些的消息,再加上报纸……嗯,陛下圣明!”
先是分析着书店的好处,然后李志又不失时机的拍了个马屁。
“嗯,李卿,现在这只是一个尝试,可以在几个偏远的省份尝试一下,而且还要考虑到调查专员的思想,毕竟,长期的潜伏会对人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点,必须要考虑到……”
其实,这个时候,朱明忠反倒是羡慕起后世的网络了,在后世的网络世界之中,有着太多的负面消息,如果能够有针对性的对那些消息进行分析,也许可以平息很多事态,甚至可以让人警钟长鸣,让人引以为戒。只不过有时候处理问题的办法,有很多种,就短期来说,删与禁就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但是永远不能解决问题,甚至只会让问题不断的恶化。
“于我大明,大家皆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可是朕更认同荀子的“人之初,性本恶”,而这也更适合于调查厅现在的工作。李爱卿记住一句话“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付败。任何一个拥有权力的人都有犯罪的可能。这其中也包括你们自己。”
注视着李志,朱明忠一字一顿的说道。
他十分清楚任何一种设计都会有弊端,调查厅同样也有可能**,也有可能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而且任何制度最终都不能离开人的主要因素。
对皇帝负责的调查厅首先要求其成员本身必须是廉洁公正的,否则这一制度就会落空,监督者付败又怎么可能解决付败的问题呢?现在调查厅是享有特别的权力,但是将来,他同样需要接受监督,接受谁的监督呢?
“陛下英明!臣与调查厅上下洁身自好,严于律己,绝不敢有负圣恩。”
面对李志的回答,朱明忠脸上并未显露丝毫的欣慰,神情反面更加严肃了。
一直以来自己都享受着带有专、制色彩的强力机构所带来的便利。不可否认,就一直以来的从政经验,让朱明忠愈发觉得在**的状态下,政令施行要更为高效快捷。皇权的唯我独尊是好,可以让自己的的想法在第一时间里变成现实。
尽管一直以来,朱明忠也一直以国家利益为理由一再地将权力牢牢紧握在手中,作事似乎也是以国家利益为上,但是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着实不假,现在在很多时候,他所思索的问题,往往会考虑到皇家,考虑到,如何让朱家的天下,千秋万代。
毕竟,人总是自私的,朱明忠同样也不例外!
在李志离开之后,坐于桌案后的朱明忠神情肃穆的凝视着远处,最终只是常叹口气……自己必然只是一个凡人。
第102章 百姓(第二更,求支持)
夏去秋来,到了秋天的时候,这田间慢慢的变了黄。秋日艳阳,秋风爽爽,那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田野里尽是稻浪卷动的模样,田间全是行行有序、黄中掺青绿色的稻禾,即便是孩童也能够感受到这种丰收的喜悦,在田间地头嬉笑着。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年景!
不过,想要把这好年景变成谷子,谷子变成银子,还需要人下田去收,割下来的稻子往往都是直接摊在田里头,就这么晒个三五天后,稻穗干了,然后再打稻脱粒。
在一家之中,很多时候,割稻都是妇人活,男人还要干地上的力气活,其实这个活比男人的地上活累。人要弯着腰,左手不停的拢稻,右手不停的动镰刀,双手还要配合、到位,这样割下的稻才齐整。
尽管说是妇人的活,但往往都是一家齐上阵,尤其是那些半大的小子,他们学农活就是先从插秧开始,割稻也是必须学会的东西。尽管割稻并不轻松,可是林三鹏还是在田里头埋头割稻,不过他没割完一垅,就感到大腿肌肉发胀,而是他割的稻割的稻莞参差不齐,摆放得也乱七八糟的。
不过尽管如此,他也没有停下,他知道,这家里头是不会养闲人的,就在上个月,这村里头就已经传来了王家店那个兄长告兄弟分家违律的案子判下来了当兄弟要把田还给兄长,因为次子没有继承权,。
这个案子着实在附近引起了轰动,千百年来的大家早就习惯了弟兄几个平分家业,可谁曾想,居然随着朝廷的旨意,当兄弟的不能继承爹娘的家业了。
“君父、侯门尚只传长子,更何况我等百姓。”
上行下效,国家自有法度在,尽管官府没有强迫普通百姓必须这么做,可如果有当兄长的告上官府,那么官府就会按“长子继承”去判,做为次子的往往只能得到一处栖身之地。
“老二、老三,你们就放心吧,只要我和你大哥还活着,就不会赶你们出去!”
尽管嫂子说了这样的话,可是嫂子的话里还有着话“这有官府在,这田官面上是不能分了,其实,都是一家人,也不用分的。”。
想着嫂子的话,林三鹏注视正在割稻的嫂子,她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干起活来不慌不忙的,左手拢稻,右手挥镰,割的稻莞很是整齐,顺势带回的稻子也摆成了一溜。
哎……
心里叹了口气,林三鹏知道,或许大哥和嫂子不会赶他和二哥出门,但将来呢?
二哥去年就娶亲了,自从知道不能分家之后,二嫂成天都是以泪洗面,现在二哥只能去城里扛活,幸好这几年城里的活也越来越多。
可是自己呢?
自己将来该怎么办?
谁会嫁给一个没有田没有家的人?
心里头这么想着,林三鹏的手里干着的活,就慢了下来。
在伸腰喘口气的时候,林李氏觉察到老三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正想开口说话的时候,那这传来了旁人的喊声。
“老三、老三……”
林三鹏也听到了叫声。他看到甲长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冲着他招手。
“老三,快过来,有事和你说。”
“哎,旺子叔,俺这就过去。”
将镰刀放下,林三鹏一边应着,一边禅着身上稻叶屑,待到了地头,他才挤着笑脸问道。
“旺子叔,有啥事?”
“走,上保里去!”
林大旺的手里提着烟袋,一边走,一边说道。
“走快点,别耽误了官府的公事,要不然官府肯定是要追究的,”
瞧着林大旺这副火急火燎的模样,林三鹏也连忙跟紧了。
耽误官府的公事!
虽说现在大明朝不像旧时满清一样为了征税、用役动辄杀人,可是大明朝**。就像那史书里的秦朝一样,规矩都写在法令里了,就像每年征兵役一甲迟误流一甲,一保迟误,流一保。幸好,这几年征役是应而不征,只有通过体检的才能应役。
对老百姓来说,最常见的就是征税迟纳以及征发徭役迟误,如何处罚都写在法令里,耽误了,不单要罚一家,也是要连座。若是迟误时间长了,最后免不了流徒。
官府以连座罚人,就是为了让百姓畏法。
几年下来,百姓在知法后,反倒不畏法了,因为只在不违法,就是官府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皇粮国税徭役,都是天经地义的,谁都免不了,除非是当了兵或者当了官。
尽管脚下走快了,可林三鹏却有些好奇甲长为什么喊自己,便问道。
“旺子叔,找我有啥事?这时候,又不到上劳役的时候。”
劳役都是冬闲的时候才上,因为这样不耽误农时。当然,现在劳役除上修路、修渠之外,还有两周十二天(古代一周六天)的兵训,其实也就是学着军人的模样走走路,练练队列,然后期间再练习火铳,练火铳时,如果不是自带火铳的话,需要交百文钱的火药钱,也正因如此,这两年自己买火铳的人越来越多了,毕竟,打那么几铳,不过只需要花上几十文钱。甚至就连林三鹏也寻思着自己买上一杆。
“哦,还没和你说哪,老三,这河南那边的铁路工地要抢工期,官府来了官令,咱们江南也要抽丁用役,一个保里一个人,明天到县里集合……”
铁路工地?
那是什么?
而且还在河南那边,离家上千里哪。
“你小子,可是轮着了,这上铁路工地可是美差。保长说了官府的告示都下来了,一个丁算两个丁的役,到了工地上,官府每天还发三十文钱的补贴。而且在铁路工地上吃饭不交米,还不定量,要是若碰上要加班,额外还有有补贴,咱们一个保也就只有一个名额……”
听甲长这么一说,林三鹏不禁有些紧张,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能不你争我抢的吗?
其实这还真不是什么好事,至少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离开江南去河南服徭役,这一去千里,万一要是有个水土不服的,那还不得客死异乡了,自然的也就没有什么人愿意去应该这个活了,可这是官差,不能不应,之所以点着林三鹏原因倒也简单在保里林家是小户,这差是硬按给林大旺,然后他选了林三鹏,这是因为他爹娘走的早,是大哥把他们哥两操持大,可现在……对于林家来说,他是可有可无的。即便是命赔在外面了,也不招人恨。
果然,随林大旺到了保里,保长陆平看着林三鹏,搭眼扫了他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
“多大了?”
“十七。”
“是个大小子了,知道要去那吗?”
“河南。”
林三鹏张张嘴,原本想问能不能不去的时候,想到一个丁顶两个役,这样一来大哥就不用再服差役,还是没有说出不去的话来。
“好吧,既然知道了,那陆某也不多说了,这个差事是皇差,天下府县都要通行的,到了地方,好好干,切莫丢了咱们桐城人的脸面,知道吗?”
这样就定下来了?
这是好事吗?
是不是好事,林三鹏不知道,他并没有吭声,只是茫然的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命运,对于他来说,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选择。
“好了,三鹏,你的名字落下了,”
陆平在官府发的单子填好之后,然后盖上了保里的大印对林三鹏说道。
“明天你进城,直接去衙门里办手续,衙门里收走另一半落档后,你再拿着单子,到银行里先借五两银票作盘缠,然后再和县里的其它人一起去铁路工地。”
这单子居然能借银子?
林三鹏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手中的单子,只不过,他并不知道,从银行借银子需要付利息,以后会直接从他们的补贴里扣除。
“谢谢保长。”
陆平点点头,然后把手一挥,说道。
“我这边还有事,大旺,你们先回去吧。”
没有多少废话,也谈不上客气,毕竟,人家不仅是保长,还是有秀才功名,虽说那秀才的功名早就被革除了。
“老三,怎么样,叔没骗你吧,这是好事吧!你瞧瞧,不但有工钱,而且还没过去,就能先发你几两银子。”
一路上,林大旺不断的向林三鹏邀着功,告诉他,他是费了多大的功夫,才帮他争取到这样的好事,而林三鹏也是满头雾水的应着声。
这是好事吗?
他还真不说不明白,瞧着像是好事,可如果是好事的话,又怎么可能轮得到他呢?
不明所的林三鹏回到村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经过地里时,哥和嫂子侄子侄女们都已经回家了,刚一回到家就看到大哥,林大鹏一看到老三回来了,便立即问道。
“老三,大旺叔让你去保里有什么事?”
“哥,说是要到铁路工地用役,一个丁顶两个役,我要是去了,你就不用上劳役了……”
看着大哥担心的模样,林三鹏笑了笑。想想刚才路上听到的话,又说道着它的好处来。
“到了工地上,官府每天还发三十文钱的补贴。而且在铁路工地上吃饭不交米,还不定量,要是若碰上要加班,额外还有有补贴,咱们一个保也就只有一个名额……”
第103章 浮想(求支持)
一切为了西北!
至少在表面了,修建铁路是为了将来进攻陕西运输军粮以及其它的种种军需物资,不过这铁路的修建并不快。不仅仅需要测量勘探路线,而更为重要的是路轨的铸造需要大量的生铁,而这就涉及到生铁的冶炼、煤矿的开采,等等诸如此类的工厂。正因为这条铁路的筑建,才使得在过去的两年间,在更多的铁矿、煤矿陆续投入开采,而铁厂也越办越多。
为了便于将一些地区的煤炭运出,有的地方同样也修建起了铁路,使山里的煤能运出大山,经水运运往需要的地方。
现在铁路修了二年多,虽说路基基本上建成了,可是沿途还有路桥没有完工,而且大部分地方都还没有铺设铁轨,所以接下来的一年,将会以架通铁轨、先通车为兴乾五年的目标。
尽管这条铁路修建在河南的大地上,但是铁路上的劳工却是来自全国各地,这是为了避免劳工主要来自一地,可能造成的意外,这种意外有很多,最大的意外就是民工聚集容易为人鼓动发生叛乱,而造成这种叛乱往往都是以同村、同县、同乡为纽带,为了避免这一切,朝廷在用工的问题上,可谓是慎之又慎,最终选择了分区分片抽丁的方式,让劳工不至于都来自一个地方,即便是某一个地方的劳工聚集,也不过只有几百人,然后再对其分而治之。
如此种种精心的安排之后,尽管这工地上终日聚集着上万劳工,但却从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这倒是让最初以“民聚易乱”担心不已的官员,总算是稍微放了点心,其实,这也是兴乾后大兴土木的一种经验,无论是黄河故道整修,亦或是官道整修、水渠的整修以及铁路的筑建,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而在吸取蒙元修黄河聚集民工,诱发红巾军起事的经验上,对于用多少工如何用工,大明上下自然是慎之又慎。
在林三鹏与同县的一百多人来到工地上的时候,这边已经了天寒地冻了,幸好大家都有所准备,不单穿着厚棉袄,而且还带着厚被,民工住的地方非常简陋,不过只是几间窝棚,不过尽管如此,倒也能让他们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总算是有个落脚的地方。”
瞧着在窝棚里内木板床上的麦草,李明汉用手摸了一下,然后对林三鹏说道。
“明个看看再去弄些麦草来,草铺厚些,睡着暖和。”
这窝棚就和过路店的大通铺似的,条件非常简陋,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每隔一段时间,工地就要移动,所以只能因陋就简,住在最简单的窝棚里。
对于北方的天气,林三鹏也有些耳闻。
“要是有稻草就好了,比麦草暖和一些,这北方的天气可比江南冷多了。”
刚来到工地上的第一天,他们并不需要干活,所以一行人显得倒是挺轻松的,甚至在接下来的两天之中,他们都没有什么活,而是一边休息,一边适应着工地上的日子领铺床的麦草、领吃饭的饭票。
对于林三鹏和从桐城来的一百多个同乡来说,尽管这里的天气很冷,但是他们却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不仅仅是因为每天米饭管饱即便是在北方,他们也能天天吃到大米,着实出乎他们的意料。
只不过为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欢呼的他们并不知道,购自南洋的廉价米甚至比北方的小米更为便宜,而且按朝廷的计划,购买南洋米也是对就国宗藩的一种变相的支持,毕竟,大明与欧洲不同,大明几乎不需要南洋香料,相比于香料,大米反而更符合大明的需求。尤其是兴乾年后,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进口南洋米也是平抑粮价的一种措施。
“三鹏,你们几个听说了吗?”
躺在铺上的李明汉咬着烟袋嘴说道。
“听说,这铁路今年就能完工,咱们要是干得好,没准就让铁路上给看上了,对咱们来说倒是条出路。”
林三鹏疑惑地望着李明汉,然后说道。
“李大哥,这是真的?”
虽说不知道这铁路到底是什么东西,可林三鹏这一路上却见过官道两边的服务站,也就是过去的驿站,在那里头干活也不错,一个月有二两银子的工钱。
“可不是,这是河南的路,还能留咱们江南人?”
旁人插话的时候,李明汉看了一眼林三鹏,然后悄声说道。
“就凭你叫声大哥,我透点底给你。铁路修好肯定会留批人养护,就像官道上一样,官道那么平整咋回事,不还是人去养护的。我打听了,只要咱肯吃苦,只要干得不比别人差太多,到时候,肯定能留下来!”
“还留下来呢?留下来吃什么?吃高梁小米不成……”
在旁人的笑声中,李明汉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而本就没有什么着落与去处的林三鹏倒是应声说道。
“行!李大哥,都听你的。留下是好事,不过留不下来,也没啥,这一路上,出了家门才知道外面,这里留不下来,还有其它的地方不是。”
对于甚至都没有进过府城的林三鹏来说,他第一次见到了外面的世界,知道了在村外,除了种地,还有其它很多的机会,不仅仅只是到县城里当个店里的伙计。
其实千百年来,对于大多数困守家中的百姓来说,他们之所以非到万不得已都不曾出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畏惧,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对外面的世界有种恐惧感。但是通过这几年的劳工征发,却让这里的人们了解到了外界,让他们意识到,除了村子,外面的世界更广阔,而且机会更多。
当然,甚至就是作为当事人的劳工,自己也没有体会到思想上的变化,他们往往只是认命的把这一次劳役当成寻常的徭役,只不过比寻常的徭役时间更长,不过相比于徭役的无偿,甚至自带口粮,这里的徭役不仅管饭,而且还发饭票,一天三顿管够的伙食。
而林三鹏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被分到了工程队,负责钉轨道道钉,这个活之所以幸运,是因为在工地上干的时间越长,就越可能留下来,而钉道钉,又是工程队中最后的一个工序,换句话来说,他们可以一直干到工程结束。
道钉队共有六个小组,分成二个小队由铁路的两端起,隔上两地里摆一个组,每干完一段就前进四里路钉,路钉都是指粗的铁钉,林三鹏和其它人一样,每天早上,天还没亮的时候出门,待到黑了天才摸黑回来,枕木一根接着一根,而他们就是要挨着枕木钉道钉,一根一根的钉,每天都是的这样。因为不断的挥着锤子,以至于胳膊成天都是酸痛酸痛的,相比于此,真正的折磨是吃饭。因为每天早出晚归的原因,所以一日三餐饭都是由人力手轧车送过来,大家都捧着个毛竹筒制成的饭盒,坐在枕木上吃。
大冬天的,即便是饭桶外面裹着棉花,棉盖子上面也压着石头,可等到饭送到工地上,饭菜就已经变温了,天睛还好,没风,有风的时候,饭还没吃完就冰凉的了。后来林三鹏他们宁愿饿着,也要把晚饭带回窝棚里头。在几个人凑钱买来的铁窝里,饭菜汇在一起,加上水,热热乎乎地吃一餐。而且还能凑着喝上两杯,如此一来倒也自在。
不过钉了十几里的道钉后,工程的进度慢了下来,因为得等枕木大雪影响到了枕木的运输,从东北运来的枕木过去都是从水路运过来,现在只能靠铁路,而铁路并没有水运快。
所以工期自然而然的就被耽误了。不过这也让林三鹏等人得空能够休息一下,不过即便是如此,也不能在窝棚里等着,只能在工地上等,等车一到,大家伙还要把枕木都搬下来。
坐在工地上,在其它人挤在挡风的雪墙后面在那里推着牌九的时候,林三鹏则愣愣的坐在那里,他的眼前晃荡着几天前,在工地附近的教坊司的帐篷里无意中透过帐篷缝看到的女人的身体,赤条条的,着实引人。
队长见林三鹏在那发呆,只以为他是想家了。便问道。
“三鹏,想媳妇了?”
“那,那有的事,我,我没媳妇。”
只以为心里的那点事被看穿的林三鹏立即红着脸说道。
“想媳妇有啥!不过在这地方想也是白想,你家是江南的,我家是湖南的,就是放上几天的假,除非长了飞毛腿,否则也别想回家。如果要是近了好,近了的话,枕木到不了,咱们得窝两天。三天,来回三天。就够回家一趟了……”
对于这些在河南的铁路工地上干活的民工而言,能够回到家人的身边,哪怕呆上一天,也是一直你来大家伙的一种愿望。
“队长,你说……”
被队长这么一说,似乎也有点想家的林三鹏,瞧着地上那钉在枕木上的铁轨,然后问道。
“要是将来这铁路能修到湖南,没准几天的功夫就能到湖南了。”
从第一次见到在铁轨上跑的马车时的惊讶,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可林三鹏在看到那十几节长的马车时,还是会忍不住说上一番。
“可不是,那马车,不但拉的东西多,而且还快……”
队长说着,随后又摇头说道。
“可再快,几天功夫也到不了湖南!”
对于湖南人的他来说,也许更希望这马车能够在几天内把他带到湖南。这样的话他就能够在假期的时候回到家人的身边看上一看。
当然,这只是一种美好的想法罢了。至少现在还没有那种日行千里的可能。
所有人对于队长的这种想法,不过只是哈哈一笑。然后大家伙就开始聊着其他的话题。
“好啦,咱们就别在这里做这种白日梦了,赵我说咱们哥儿几个的运气可还真不错。”
队长看着他们几个说道。
“你瞧见没有?咱们是订道钉的。这个活是修铁路的时候最后一个活。我听说最后铁路上总是要留人,你说会留什么人?当然是留咱们了。毕竟,到时候那些修路的指不定都已经回家了,咱们如果能够留在这里的话,到时肯定能留在铁路上。”
“咱们真的能留在铁路上?”
队长的话立即引起众人的注意。如果是在过去,或许他们并不觉得留在铁路上会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们在这次出来之后见了世面。也就知道在铁路上干活的收入很高。无论如何都比种地要强很多。更何况他们其中的不少人都是次子,到时候恐怕即便是想要种地都不一定能够种的上,顶多也就是当官府的佃户。
“要是能留在铁路上。到时候一个月可就有几两银子的工钱,这一辈子吃喝不尽不说,指不定儿子孙子将来都能在铁路上干活。”
在队长的话语中,大家伙都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在那里讨论着将来,讨论着他们将来留在铁路上的可能。
到最后大家甚至在那里幻想着,自己留在铁路上过着的日子。
“瞧你说的。到时候总不能还让儿子们留在铁路上吧。俗话说得好,养儿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到时候咱肯定要让儿子们上学,让他们去读书。万一要是有个读书的苗子呢?到时候可就光宗耀祖啦。”
他这边话音不过只是刚落,周围边是一阵哄笑声。
“怎么着,你还想让你家的小子考上状元不成?”
“听他在那里美吧,这年头儿可早就没有什么壮元了,”
“哪怕就是有状元也不一定能轮着他呀,不是我说你,瞧瞧咱们这些人里头网上所三代人有没有一家是读书人啊?依我说,咱们命里头竟没有这一条。”
有的人信命可有的人却不信,是大家在那里拿着这话在那里说笑也不妨碍他在那里信心旦旦的说道。
“没有状元不打紧,等将来考上了书院。考上了清河书院,那也和状元差不多。”
当然,他的这一番话,换来的又是一阵笑声。不过笑声随着马蹄声的响起而落了下来。
枕头木送来了他们还要继续在这里干活……
第104章 展览(第一更,求支持)
大明的第一所大学是那?
毫无疑问,当然是清河书院,尽管最初清河书院只是用于推广实学,对它的扶持是为了用实学取代理学,但是以21世纪的眼光来看,直到现在,清河书院仍然以儒家的哲学体系和人文科学为主,甚至仍然处在中心位置。不过在进入兴乾之后,自然科学突飞猛进,实验与数学的结合成为基本的研究方法,作为观察和实验的手段,大量科学仪器相继出现并逐步完善。
在过去的四年间,通过提供高额的薪酬,近百位来自欧洲的学者,同样为大明的自然科学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活力,而在这一过程中清河书院自然成为了大明自然科学的最高殿堂。
在这个过程中,清河书院也在发生着变化从最初培养学生的“科学修养”已经逐渐转向科学的、理论性的“专业教育”。而且,这也是随着社会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变化,大学必然会通过科学研究与大学之外的企业和政府紧密联结。
这是社会的发展的必然,当然也是朱明忠在无意间推动的。
毕竟,在17世纪的大明,能够承提科研任务的,只有类似于后世大学的清河书院。
又一次,穿着便装的朱明忠来到清河书院格物馆的时候,天空正飘着雪。格物馆是朱明忠最常来的地方,因为这里所展示的是清河书院的师生们最新的研究成果,现在书院里的师生们的研究不仅仅只是局限于对《天工开物》中许多旧有发明的改良,而是会不时的推出许多新的发明,尽管这样的发明非常有限,但却是值得的,因为大明现在已经摆脱了千百年来中国经验积累似技术进步,正在将经验变成科学,而这也正是16世纪后西方自然科学开始超越中国的根本原因。
格物馆是一个展览馆,类似于后世的科学馆,当然也类似于研究成果展示会,每个到达这里的人目的都有所不同,商人们的注视焦点自然是那些发明可以带来金钱,而青年们往往专注这里的新鲜事物,对于朱明忠来说,他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带着和嘉、和域,妤馨、妤婷几个年龄大点的子女来这里培养一下他们对科学的兴致。他们对于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一进门就开始寻找起所谓的新奇玩意了。
至于朱明忠这会也和普通的父亲没有什么区别,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他只是一个在周末带着孩子们来这里游玩的父亲。
“……旧式的水力纺纱机纺出的纱粗而质地粗糙。而人力机纺出的纱细但牢度差。所以,为了实际上织出优质布来。就需要进一步进行改进。在过去的几年,我们一直同扬州纱厂合作改进纺纱机,它分别采用了两者的优点……”
就在孩子们在那里寻找着新鲜的玩意时,听着那边学生对围在一台纱机前的人们进行介绍时,朱明忠不由的一愣。
“居然已经发明出来了!”
作为水利纺纱机的发明者,朱明忠自然知道它的不足,线粗且松,这也是它一直不能取代手工纺纱机的原因,而手工纺纱机经过不断的改进,已经发展成为类似珍妮机的机器。
“……我们将水力机拉纱滚筒和手工机木制纱锭的主滑台地结合在一起,装成了一台新型的纺织机。这种纺织机的纱锭数最初为四百个,现在又进一步改进,已经增加到九百个……”
在一阵啧啧称奇声中,已经有商人询问着如何购买机器了,所有人都很清楂,有九百个纱锭的水利纱机的工作效率有多高,当然,如果他既能织粗纱也能织细纱,那就再好不过。
看着那边商人们热切的模样,朱明忠的唇角微扬,心底略带着一丝得意,这种大明的“骡机”并不是在他的指导下进行的,而是书院与工厂联合的结果,早在初抵江北的时候,为了促进技术发展和扩散朱明忠就已经建立了简单的专利制度,而现在书院里的师生这些时代精英们之所以愿意投入智慧用于发明,不仅仅是因为新发明可以给他们带来声望,更可以带来财富。
就像两年前,清河书院的一个学生在借鉴权贵富人高档马车上的减震弹簧片的基础上,对减震弹簧片进行改良,降低成本后使得减震弹簧片取代皮带摩擦减震成为了可能,获得专利后,这一专利被厂商以一万两的高价收购,从而向世人证明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当然,也有不少工匠通过他们的发展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发明,在大明已经成为了一种“高回报”行业。
而现在,置身于格物馆之中,从眼前琳琅满目的展品来看,书院这几年的工作确实是卓有成效的。别说是其它参观者会流露出惊讶新奇的表情,并不时发出赞叹中声,就是朱明忠自己,偶尔也会对于一些发明感觉新奇,能够深切的感受到变化。
“这个发明可发明的够晚的……”
在如此众多的展品中,看着一座新型窑的模型时,朱明忠忍不住感叹着17世纪技术扩散的落后,因为这座新型窑明显借鉴了轮窑在夺取江北后,朱明忠就设计了轮窑用于烧砖,但是直到现在才开始应用于瓷器的烧制。
不过,这也属于正常不少商人都很保守,在江南许多窑场的场主,直到两年前,还一直使用着柴火,直到这两年才开始使用煤。这倒也不让人意外,毕竟,在另一个时空中,直到20年代,苏南等地的窑场仍然以木材为主,最后这个市场甚至还成就了煤炭大王刘鸿生。
不过,现在,在新技术等于财富思想的驱使下,商人们正在改变他们对新技术的态度,从最初的排斥到现在的接受,甚至其中的一些人主动从事研究。当然他们的观点仍然在一点点的改变,最终,会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这一点。
“轴承!”
突然,在众多的展品之中,朱明忠看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商品。
是轴承!
尽管只略微扫视了一眼,朱明忠还是认了出来,这个青铜制成的轴承是滚子轴承,可以清楚的看到其中有几个圆柱型的滚子。
尽管现在大明的马车技术看似先进,但是,车轮使用的仍然是原始的金属轴瓦,而不是后世的滚珠轴承,之所以如此是受限于技术与成本,所以仍然使用金属轴瓦。
看到有人在观察着自己的发明,戴梓连忙迎过去问道。
“这位先生对它有兴趣?”
“这是用在马车上的?和轴瓦的功用差不多?”
抬起头,看着着面前应该不到二十岁的少年,朱明忠开口问道。
“没错,实话不瞒先生,您是第一个一眼看出它功用的,”
指着展台上的轴承时,戴梓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他之所以无奈,是因为他的这个发明,并不被人看好它的成本远远高过承瓦。
“你可以说一下它的优点吗?”
“先生,这种圆轴轴承与轴瓦不同,它是就是通过保持架将四个圆轴固定,轴承是置于两个平面之间,如此一来可以将面与面的滑动摩擦转化为点与面的滚动摩擦,如此一来可以让车轮转的更快,更活,挽马拉乘时也更为省力,通过之前的试验,使用这种圆轴轴承的马车,可以节省30%的马力,速度提高15%左右。”
“既然有这么多好处,那么厂家购买专利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对于只有十八岁的戴梓来说,改良马车车轴和承瓦,设计这种新式轴承,是他进入书院后的第一个发明,采用它货运马车可以提高载重量。只不过,他的这个改良所带来的益处,似乎并没有被人们注意。
“好像,大家都不觉得有改良马车的必要。”
戴梓的语气显得有些无奈。
“为什么大家愿意花一万两买一种新型的片簧,却不愿意买这种轴承?”
“因为片簧已经使用的,只不过因为成本问题,使用者都是权贵富人,李炳义的发明不仅仅是片簧,而是它的生产工艺,成本降低了一半,大家自然乐意购买,你的这个发明……成本应该不低吧!”
戴梓点头说道。
“成本确实不低,四个圆轴的制造成本在那摆着,不过它的优点也很多。”
作为学生的戴梓显然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推销员,在他强调着优点的时候,朱明忠又有些好奇的问道。
“这是你自己的发明的?”
“嗯,是,应该是吧!”
犹豫片刻,戴梓又说道。
“我借鉴了“简仪”里的圆轴,为了降低摩擦,“简仪”在“百刻环”和“赤道环”之间加入了四个“圆轴”,所以我想,应该可以用在马车上,所以才会会有了这个设计,只是,似乎大家都不需要。”
年青人的回答,让朱明忠颇为欣赏的点点头,然后说道。
“在前人的基础上加以改良,也是发明的途径,而有时候,发明就是这样,在刚刚发明出来的时候,不一定会被人欣赏,嗯……”
沉吟片刻,朱明忠反问道。
“如果你要售出这个专利的话,大概开价多少?,”
第105章 小玩意(第二更,求支持)
开价多少!
尽管自己可以设计出更好的滚珠轴承,但是现在朱明忠更愿意买下这个仍显得有些原始的滚子轴承的专利,因为它代表着大明的技术进步。是在没有他介入的情况下的发明创造,对于这样的创造自然应该加以鼓励。
而且,朱明忠知道这种滚子轴承会给马车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他能够意识到了它的价值。滚子轴承的问世无疑会让给大明的交通业带来质的变化,马车的速度将变得更快、装载量更大,当然铁路也将从中受益,同样的挽力下,一列“列车”的组成更多,而且载重量更大。
此时朱明忠仿佛已经看到了新式的马车驰骋于大江南北的模样,看到了新式的列车一路通往西域的场景。而它将会给商人们带来数不尽的财富,同样也会给他带来财富,更重要的会将会给传统交通带来一次不大不小的革命。
“你,你要买它?”
戴梓惊讶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
“你确定?”
“当然,一万……一万五千两,如何?”
什么!
“一万五千两!”
戴梓惊讶的大声喊道。
“你要花一万五千两买它?”
他压根就没有想到自己的发明会值这么多钱,对他而言,原本只要能卖出去就可以了,可眼前的这个人却愿意用一万五千两买下这个轴承。
“没错,就是一万五千两!”
“就这个小玩意?”
那边朱明忠的话音刚落,已经被戴梓的喊声吸引来的商人,无不是惊讶的看着那个铜制的轴承,怎么也不敢相信它值这么多银子。
“一万五千两,乖乖,什么东西这么值钱!”
“马车上用的!”
“马车上用的?都够上几百辆马车的了!
“可不是,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下来,得卖多少马车才回本?”
众人的你一言我一语的话让载梓面红耳赤的说道。
“先,先生,这,这不值这么多?”
“怎么不值?”
朱明忠摇摇头,看着戴梓主动为他解释道。
“有了这个轴承,原本两挽的马车可以变成单挽,而且速度不降、载重量不减,只要换上几个轴承,少则少下一匹马,多则省下几匹马,这样的好东西,又怎么不值这个价?”
朱明忠并没有说它的用处,只是直接告诉众家,用它可以减少马的使用,如此,也就够了,毕竟养马的成本不低。少用一匹,省下的银子可不是小数。
“这位先生,你是说,这玩意,能省下几匹马……”
就在一个商人感兴趣的时候,朱明忠已经拿起了那个轴承,然后轻轻的一转,在它发出的转动的声响,于他的手中旋转的时候,朱明忠笑着说道。
“轴瓦可以转的这么轻松吗?”
当然不能!
即便是刚滴过油的轴瓦也不能像它这样转。如果说先前还有些不太明白的话,现在一些商人已经意识到它蕴藏着的财富,几乎是立即就有人于一旁试探着问道。
“这位公子,这是您的发明吧,刚才那位先生出价是一万五千两,我出价一万六千两……”
“我出一万七千两!”
居然有人加价了!
瞬间,这格物馆里就变得热闹起来,附近的人都被引了过来。意识到这个书本大小的轴承之中所蕴藏着的财富之后,人们纷纷开始加起价格,毕竟大明上下有几万辆的马车,一年可就是十几甚至几十万个轴承的生意,加价……有何不可?
“两万!”
在众人的加价声中,已经被这些的热情给冲击的不知所以的戴梓看到先前的那位先生,只是面含微笑的站于一旁,想到正是他慧眼识才,才让众人轴承。
“诸位,诸位听、听我说,这,这我,我已经将专利转让给这位先生了,若,若是诸位有意,不妨与这位先生商量。”
直接推掉了五千两的巨款。
心痛吗?即便是对于出门官宦之家的戴梓来说,也着实让他心痛了一阵,可他却不后悔,甚至一想到自己马上就有大笔的银子入帐,可以继续从事研究,此刻的他就变得红光满面起来。
对于他来说,这笔钱只是用于研究的。
戴梓的拒绝让众人失望之余,又纷纷称赞起他的人品来,毕竟,能够见利择义的人总会让人佩服,而佩服之余众人甚至已经开始各自动起了心思,有的寻思着是不是要花高价从这人的手中买过来,有的则寻思着是不是可以改进这种轴承,毕竟专利法也是有漏洞的。
正当大人们在那边心中各自盘算着的时候,和嘉、和域,妤馨、妤婷他姐弟四人仍然在格物馆中游耍着的,现在的大明倒不需要担心有拍花党掠贩儿童,因为对此有酷法制裁,只要抓住,就是轻者斩首,重者是凌迟,三族流放。即便是对于买家,也是从重处罚,非但买家全家流刑十年,甚至还诛连三族流放。也正因如此,掠人子女在大明成为了一个得不偿失的高危行业,偶尔有案发往往都是买家的亲邻为避免连座主动举报。
这种连座看似粗暴,但却非常有效。几乎是从兴乾二年开始,就不见掠人子女的案件。当然,和嘉、和域,妤馨、妤婷他们倒不需要担心这个,毕竟,在他们左瞅瞅,右摸摸的时候,一直都有人跟在他们的身后不远处。
对于这几个孩子来说,似乎这里的每个东西都很有意思,但是往往却又不怎么好玩,毕竟,这里并没有什么可供孩子们玩的东西,就在他们觉得的无聊的时候。忽然朱和嘉看到了一个东西。就是一个鸡蛋大小的灰白色的圆球,在征得别人的同意后,他拿起那球觉球硬邦邦的,可是如果用力一捏,也能感觉到它的弹性。
“是乒乓球?”
朱和域也好奇的盯着那个球说道。乒乓球是朱明忠带到这个时代的娱乐活动,只不过它的球是用软木制成。
“乒乓球是软木做的。这个可不是软木。”
对这个小皮球有些好奇的朱和嘉突发奇想的把手中的小球往地上一丢,小皮球在着地的瞬间,猛的一下弹飞了数米。
“它弹的可真高!”
这下子几个孩子可算是找着乐子了。可惜这里的东西,当然不是让他们玩的,就在他们奔跑着把弹飞的皮球找回来的时候,那边守着玻璃柜的学生却笑着要把球收回来。
“这个多少钱?”
对于这个能弹出几寻高的小皮球,朱和嘉自然是动起了据为已有的心思,于是立即动起了据为已有的意思。
“是的,是的,多少钱一个,这里有好几个哪,都卖给我们呢?我算算……”
就有朱和域算着有几个兄弟姐妹可以玩这个皮球的时候,那边的学生却不加犹豫的拒绝了。
“小公子说笑了,这里的东西是展品,不是用来出售的,这些展品都是从各国搜集而来的……”
就在这时,那边刚刚办好手续的朱明忠已经走了过来,孩子们看到他来到之后,立即喊道。
“爹、爹,你快来看看,这里的小皮球可有意思的,一下能弹几丈高!”
在孩子们的拉扯中,来到玻璃柜边,看到柜里的皮球,便笑问道。
“这是从美洲弄来的吧!”
尽管它的外表与想象的橡胶中不同,但朱明忠还是认出了它来,是橡胶,除非了橡胶,没有什么东西能有这样的弹性。
“这位先生可真是见多识广,这是学校里的阿方索先生从美洲带过来的,它的弹性非常好,当地的土人踢球游戏就是使用它做的皮球,而且他们还会把一些白色浓稠的液体涂在衣服上,雨天穿这种衣服不透雨,我们发现发现这种物料能很有效地擦去铅笔留下的痕迹……”
听着学生这么一解释,朱和嘉兄弟更是兴致十足的说道。
“爹,你和师祖说说,把这几个皮球送给我们吧。”
师祖,自然就是清河书院的山长朱之瑜,孩子们的话,让那个学生诧异的看着面前的这人,他是山长的学生?不过即便是山长的学生,恐怕山长也不见得会把这些皮球送给他们,毕竟它们太珍贵。
“这是……”
突然,朱明忠的注意力集中到皮球一旁的一个玻璃盒内,那个盒子里装着十几个鹌鹑蛋大小的种籽,从上面的花纹可以认出来,这是橡胶的种子。
“这是它的种子!”
此时朱明忠的语气显得有些焦切,在航海协会开始着手往美洲的航行时,他就已经授意他们要搜集当地的物种,尤其是金鸡纳树以及橡胶树的种子,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橡胶树种。
“是的,先生,这都是书院里的阿方索先生采集过来的,他曾经在美洲传教多年,作为植物学家的他,在美洲期间搜集了很多种子,不过,这种树并不适合在清河种……”
当然不适合,这可是热带作物!
“只有这十几个种子吗?还有吗?”
朱明立即问道。
“阿方索教授那里可能还有一些。”
学生的心中的疑惑这下可就更大了,这个人,怎么对这个玩意如此感兴趣?
第107章 新时代(第一更,求支持)
这那里是什么小玩意,分明就是液体黄金啊!
对于来自21世纪的朱明忠来说,他自然知道橡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财富!意味着革命。
这是一场方方面面的革命。
有了橡胶,不但可以制造出雨衣,让军队在雨天行军时再也没有任可顾虑,同时还可以制出胶鞋,让不适合途步行军的硬底军靴成为过去,当然,更为重要的是马车,有了橡胶就可以制造出橡胶车轮,充气胶轮的性能远远好过木铁车轮,不但减轻了对道路的压力,还能够加快速度。
橡胶!
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曾改变了世界。曾几何时,在朱明忠的规划中,未来南洋诸侯国未来的产业规划之中除了传统的香料、大米、蔗糖之外,橡胶也将是未来南洋诸侯国的支柱产业。
至少在未来的两三百年内,以种植为主的农业都将是南洋的支柱产业,他们将会给大明各种各样的农产品,南洋的诸侯国不仅仅将是华夏文明的分支,同样也将会是大明的种植园。
就在朱明忠看着那些橡胶种子,想象着南洋在未来的几十年内会发展成为大明的种植园,为大明提供各种各样的农产品时,听说了有人花一万余两高价购买了轴承专利的黄宗羲在看到那个印鉴上的名字时,在疑惑之余,还是走了过来。
“陛……”
是陛下!
尽管私印上是“朱明忠”,可谁不知道那是陛下潜邸时的名字,虽说有重名的可能,但当黄宗羲来到这里的时候,立即知道陛下又微服出行了,这是陛下的习惯。
走到朱明忠的身边,黄宗羲并没有点破他的身份,而是看着他手中的橡胶籽说道。
“朱公子对这有兴致?”
“哦,是犁洲啊,不错,这玩意要是用好了的话,用途会非常广泛,犁洲改天可以让人询问阿方索那里是否还有树种,如果有的话,可以在种植园里进行育苗试验。”
在清河书院有一所热带植物园,是一座玻璃温室,那座足有两千平方的玻璃温室不仅仅是供师生们了解热带作物,同样也是中都热带水果的供应地,当然,除了学生之外,也就只有皇家能够享用得了那里产出的热带水果。虽然数量不多,但总也能让孩子们吃个新鲜,毕竟在这个时候,香蕉、菠萝、榴莲等热带水果是不可能从南洋运到中都的。每到冬天,只有温室能够提供新鲜的蔬菜。
“哦?它的用途很广泛”
黄宗羲有些不解的问道,虽说在书院中他也算是颇为博学的学者,可是对于植物他并不怎么了解,尤其是这种异域的植物。甚至有些好奇这究竟有什么作用。
“光凭这样的……橡胶,用途当然不大,但是如果采用特殊的秘方,它的用途就会变得极为广泛。”
朱明忠故作神秘的说道。其实所谓的秘方非常简单,就是将橡胶与硫磺,按比例均匀混合,然后就可以得到所需要的橡胶。
“陛下知道这个配方?”
惊讶的看着陛下,黄宗羲的目光中尽是不解,就他所知,这里展示的可都是异域的植物,陛下怎么会了解这些呢?
“犁洲,今天怎么会在这?”
看着有些难以置信的黄宗羲,意识到失言的朱明忠立即岔开了话题问道。
“朱公子若是有兴趣的话,不妨也过去看看,这书院里的几名个学生制出了一台抽水机,就是矿井上的抽水机,今天,几家煤矿的矿主前来观摩,这种抽水机,不但比普通的抽水机抽水多且快,而且它他有一个鬼斧神工的地方……”
“哦?鬼斧神工?”
这会朱明忠倒是好奇了,是什么东西,能用鬼斧神工来形容。
被黄宗羲挑起好奇心的朱明忠,便随着他一同去了另一间展览厅,在一进入展览厅的时候,他就看到这里已经挤了半屋子人,既然有学生也有商人,当然,还有书院的教授,而在房屋的中间有一台铁制的物体,它的体积不大,看起来更像是模型。
“诸位,这便是蒸汽抽水机。”
什么!
蒸汽抽水机!
刚一进入房间内,听着那边传来的话声,朱明忠的心脏猛然跳动起来,他甚至不由自主的掂起了脚尖。
蒸汽抽水机!
不就是蒸汽机吗?
或者说是相对原始的蒸汽机!
一直以来,尽管朱明忠早就绘制出了蒸汽机的简易图纸,但是受限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制造出来,而今天,出乎意料的是,书院里的学生却制造出了蒸汽机,尽管只是一台抽水机。
“蒸汽抽水机?那是什么机器吗?”
一个商人好奇的问道。
“蒸汽抽水机,就是是将蒸汽的能量转换为机械功的动力机械。相比于过去的抽水机,它最大的特点是既不需要像畜力抽水机一样靠畜力,也不像水力抽水机一般,需要建在河边,只要有煤或者柴火,有水就足以让他以超过水力抽水机数倍的速度,源源不断的从矿井内抽水。”
站在抽水机模型的旁的孙中岳面上带着骄色,这是他最为骄傲的发明,他需要用这个发明告诉别人,他不是凭借东北总督侄子的身份或者忠烈子嗣受恩进入书陆军的,而是凭借着自己的才学。
尽管并不知道这台蒸汽抽水机到究竟有多么重要,但是对于身为工程师的孙中岳知道,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在人力、畜力、水力以及风力之外,获得一种人造的力量。这种力量之强,远远超过世人的想象。
这是一台蒸汽机!
没错!
绝对是一台蒸汽机,来到前方,不顾那些书院的教授们看到自己时的惊讶,朱明忠惊讶的看着这台蒸汽机的模型,在一旁还有一个高压锅……就是高压锅,那是朱明忠的发明,在历史上,他应该是在十几年后,由法国人丹尼斯巴本发明,只不过在几年前,为了解决手术器材消毒问题,朱明忠发明了压力锅,从此之后,压力锅便一直用于手术器材消毒,而且还被海军广泛使用因为它锅煮肉,不仅省时间,而且就连坚硬的骨头,也能煮得松软。煮饭的时间更短,压力锅的存在,使得海军舰船在航行时节约了一半以上的燃料,甚至节约了淡水因为蒸汽不会外泄,意味着可以节约淡水。尽管数量有限,但对于海军而言,无论是燃料或者淡水的节约,都是极为重要的,他们可以将节约的吨位装载更多的食物、淡水。
难道说,他是借鉴了压力锅发明的抽水机?
“这旁边的应该是元年式船用压力锅吧,它是干什么的?”
与普通的商人不同,朱明忠认出了那个压力锅的型号。与历史上的纽可门机不同,这抬抽水机的锅炉是独立的,所谓的锅炉就是舰用大压力锅,顶多是进行了一些改进。
被人这么一问,原本正准备解释蒸汽抽水机构造的孙中岳便解释道。
“是的,这位先生好眼力,这台蒸汽抽水机的动力正是由大压力锅产生的蒸汽提供,其实,也正是它在减压释放的高压蒸汽,给了我启示,既然蒸汽的力量甚至可以炸开铁制的压力锅,那么如果将蒸汽的力量释放出来,能不能变成力……”
孙中岳口中提到的压力锅爆炸,是压力锅最大的不足,尽管朱明忠设计了安全阀,当压力锅里的压力太大时,安全阀会顶开,这样锅里的压力就不会超过某个阈值,锅就不会爆炸。可是因为某些人为的原因,压力锅还是发生了多次爆炸事故。
听到他是因为爆炸获得的启示,朱明忠心底不禁苦笑着,他可没有想到,爆炸居然会有这样的效果。
“所以它的设计就是将原本可能引起爆炸的蒸汽,释放至活塞中,蒸汽推动活塞向上运动。当活塞上升到顶部时,残余的蒸汽最后就会释放,而受滑阀控制蒸汽是交替地进入活塞……嗯,我个人更愿意称其为汽缸。”
在孙中岳解释着他的设计时,那边的压力锅已经完成了加压,于是他便对众人说道。
“口说无凭,现在大家可以看一下它的运作。”
只见孙中岳走到抽水机一旁,在他的手扳动一只扳手的瞬间,房间内立即响起了一阵机械的轰鸣声!
伴随着机械的轰鸣声,朱明忠可以看到那台抽水机的汽缸处喷吐出来的残余蒸汽,在那一阵阵的“噗嗤……”声中,大量的残余蒸汽被释放出来,尽管从此就能看出它有多么的原因,但是朱明忠还是被耳中听到的机械轰鸣声给震撼了。
在蒸汽抽水机的运行中,在场的人们无不是被引入了一个新奇的世界之中,尽管人们惊讶于这才机器,但是他们却无法意识到,这轰鸣的机械声,对于大明、对于世界而言意味着什么。
可作为过来人的朱明忠却很清楚,蒸汽机的发明对于这个世界意味着什么,它足以用尽一切世间的华美的辞藻去赞美它,去称赞它,因为它的出现将会改变一切!
第108章 伟大(第二更,求支持)
最伟大的发明!
蒸汽机是工业革命中最伟大的发明!
一切都是从这个蒸汽机开始,催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兴起,蒸汽机使传统的手工工场转变为机械工厂,火车、轮船先后开始出现,一个现代社会的雏形开始呈现在世人的面前。
是蒸汽机使我们人类渐渐走出了那个旧世界,向现代社会进了一大步。从此这个世界开始变小了,人类的交流开始方便了,工作和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起来。
在蒸汽机发明之后的一百年,世界被改变了!
而现在,这台原始的蒸汽机,就这样呈现在朱明忠的面前,出现在1667年的大明,而不是半个世纪后的英格兰。从现在开始,有了这台蒸汽机,大明的学者、工程师以及能工巧匠们会倾力改进它,让其变得更加实用,就像瓦特改良了蒸汽机一样,蒸汽它结束了人类对畜力、风力和水力的由来已久的依赖。这时,一个巨大的新能源将为人类所获得。
而无论是新型的棉纺机和蒸汽机以及将来的铁路,都需要铁、钢和煤的供应量增加这一需要通过采矿和冶金术方面的一系列改进得到满足。纺织工业、采矿工业和冶金工业的发展势必会推动大明的技术变革。
从今天起,大明已经全面拉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这场革命首先将会从大明开始,然后它势必将会改变整个世界。
是的,世界将会被改变!
在蒸汽机的轰鸣声中,朱明忠默默的计算着它的转速。
“每分钟大概是40转左右……”
虽说这个转速很低,可是朱明忠的心情仍然是雀跃的,曾几何时,他以为制造蒸汽机的技术尚还不够成熟,还需要时间,可谁能想到,现在一台原始的蒸汽机,就在他的眼前。
即便是眼前的这台转速不快的有些原始的蒸汽机,也让朱明忠看到了改进的空间,只需要稍加改进,就可以用在铁路上火车!
有了火车,西域即便是有五千里,又能有多远?
有了火车之后,距离,将不会再是距离,甚至火车以及将来的轮船的出现,也将会带来一个新的改变南洋的诸侯国将不可能再真正的独立,他们将会作为华夏的一员,被铁路和轮船紧紧的环抱在大明之中。
一切都会被改变!
就在朱明忠的激动的想象着那个“蒸汽世界”的时候,想象着蒸汽机给大明、给世界带来的改变时,那些原本被蒸汽机的轰鸣声和它的运转给惊呆的商人们立即问到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公子,这蒸汽抽水机真的可以抽水吗?”
“当然可以。这种蒸汽机不但不需要依赖水力、畜力,而且它的功率可以根据你的需要进行的调整,不但可以轻易的从几十寻深的矿井中汲水。而且还可以带动风机,往矿洞里送风,有了它,煤矿、铁矿就可以挖的更深,而不用再像过去那样,因为矿洞内的空气不足,导致煤矿不能挖深。”
对于蒸汽机的作用,孙中岳可以说是胸有成竹,从一开始的时候,他就瞄准了两个市场,一个是矿井的抽水,一个是矿井的通风。
因为修建铁路以及兴建纱厂等用途,尤其是前者需要数万吨铁,所以现在大明对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开采更多的铁矿石,铁矿需要挖的更深,而煤的广泛使用,同样也导致了煤矿的激增,市场的需求刺激着矿业的需求。而随着煤矿挖深,尤其是湖南、广东等南方的煤矿、铁矿的开采,这些煤矿或多或少都面临着排除井下水的问题。
一开始的时候,人们是用人力的压水箱解决问题,可是它很快就不能满足使用,然后畜力、水力抽水机纷纷登场,可单靠人力、畜力难以满足排除矿井地下水的要求,而水力又不是每一个矿场都有那样的条件,所以,随着煤炭以及铁矿的需求量的增加,各地的矿场主们都需要新型的抽水机。而现在蒸汽抽水机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而且在煤矿内就有取之不尽的煤。
而且它不仅可以用于抽水,也可以用于通风,通风更好的煤矿意味着可以挖的更深,挖出更多的煤。这些都是矿场主们所需要的,也正是孙中岳的蒸汽机所提供的。
“我看,这蒸汽抽水机,不但能抽水、通风,应该还能纺纱、织布,你看那轮子转的那么快,要是弄一个连杆,把它和纱厂的水车地轴、天轴连上,岂不就可以纺纱、织布了……”
商人的嗅觉是敏锐的,几乎是在有人看到这种可能的时候,立即就有人建议道。
“是不是可以这么改进一下呢?毕竟,现在每到冬天,就是天寒地冻的,河上结了冻,要是再没有风,或者风不够快,那纱厂可就停工了!”
用在纺纱上!
这让孙中岳不由一愣,他还真的没有考虑过此事,因为他最初就没有往这方面去想,但是那些商人们几乎都意识到了这台蒸汽机对纱厂的作用,一直以来在大明都有纱厂不过江的说法,之所以不过江,是因为北方天冷,每天冬天就能冰封半年,而且河道水流慢,所以在北方办纱厂往往只能开工几个月。
就连官府当年在清河办的纱厂,也不得不迁往扬州等地,甚至就连中都的兵工厂,听说也有意南迁到扬州,与扬州兵工厂合并。
之所以迁移,就是因为水!因为黄河会结冰,因为每年有几个月的冻封期。
现在有了蒸汽机。
这一切都会被改变!
“不但可以用的纱厂,还可以用在任何一个工厂取代水力……”
听着陛下的自言自语,黄宗羲有些诧异的问道。
“真,真的有这么多用途?”
“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尽管这么说有些夸张,但朱明忠知道,这种只是稍微夸张了一点罢了,毕竟也有蒸汽飞机,蒸汽地铁。
从最初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后,朱明忠扭头对黄宗羲嘱咐道。
“恩,过一会,让他留下来给我做一个详尽的报告吧。”
既然蒸汽机已经被发明了出来,那么现在所需要的就是对它进行改进,而这恰恰是朱明忠所擅长的,本身就是工科生的他,对于蒸汽机虽然陌生,但对它的原理并不陌生,对眼前的这台原始的蒸汽机的不足,自然也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进一步改进,也许一两年后,成熟的蒸汽机,就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到时候,大明就能够进入蒸汽时代,甚至就连同一直制约着大明电报线路的电力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蒸汽动力的发电机、甚至电灯……
在这一瞬间,朱明忠对未来不禁充满了期望,他期待着这一切,或许,这一切太过超前了,但是谁知道呢?
“是。”
黄宗羲看着台上的孙中岳,特意轻声提醒道。
“陛下,此生是东北总督方以智的侄子,他的母亲是方以智的妹妹,其父是监军副使孙临。孙临与清军战死,其母几度投水、绝食不死,于是便抱子行万里归家,守志养育遗孤,前几年,陛下曾赏其诰命。”
“哦?是孙文定的儿子,没想到居然是忠良之后。”
其实对于孙临这个隆武朝的官员,朱明忠并不熟悉,只是知道他是方以智的妹夫,于杨文骢一同守浙闽间的仙霞关,后来与与杨文骢全家同日殉难于浦城。甚至隆武朝都没有来得急给他谥号,至于永历朝也把他给遗忘了,直到方以智呈请之后,四年前,朱明忠才追谥谥号“文定”,固然其中有方以智的关系,但同期追谥的文官武将不下千人,可能记住的不过区区数人,现在他们都奉祀于忠烈祠。
“其父是我大明的忠良,他又能取得了这样的成果,很好!很好……”
看着在那里侃侃而谈的孙中岳,朱明忠又对黄宗羲说道。
“实在值得嘉奖!”
确实是值得嘉奖!
只不过,这个时候并没有人注意到朱明忠,除了少数几个面带惊色的教授认出了陛下之外,大多数人都不曾见过他,而且他们现在的注意也都在蒸汽机上,而其中不少人更是热情地于对孙中岳说道。
“孙公子的蒸汽机当真是巧夺天工,当真可谓是神器。他日此器若是能制成,吾等必当踊跃购置,若是孙公子能将此蒸汽机用于纺纱机上,相信世人皆将尽得蒸汽机之便……”
看着被商人们簇拥着的孙中岳,朱明忠的心情顿时变得更加舒畅起来,从那些商人的表现可以看出来,他们对于蒸汽机充满了兴趣,不仅仅只是兴趣,他们看到了蒸汽机中所蕴藏着的力量,他们非但没有排斥这种机器,甚至还主动的提出希望蒸汽机尽快投入使用,并且扩大使用的范围,这表明,这些商人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人,他们将会是新技术的推动者。
颔首微笑着,朱明忠看着那台蒸汽机的模样时,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起来,这一刻,他看到了未来,未来是属于中国的,至于英格兰……让他见鬼去吧!
第109章 密使(第一更,求支持)
1667年的英国,无疑正处于一片风雨飘摇之中。不仅仅是他们与荷兰人之间的战争处于劣势,而是接连不断的打击一直像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似的,笼罩着英格兰,去年伦敦爆发大规模的黑死病,英王查理二世连忙带同家人和宫廷逃到牛津郡避难。当时伦敦市面上的绝大多数商业活动陷入瘫痪状态,因为富商们和各行各业的职人都已经纷纷撤离;只有少数品格高尚的牧师、医生和药剂师愿意留下来,在疫症肆虐的整个夏天里协助其他民众生活。
就在黑死病的疫情与伦敦趋于好转的时候,去年9月2日的伦敦大火摧毁了伦敦市中心的大部分地方,持续了4日4夜的漫天大火连伦敦地标圣保罗大教堂也烧掉。
一场大火之后,鼠疫疫情亦告彻底消失。但付出的代价却是惨重的大火造成了大约1000万英镑的经济损失。当时伦敦市的年收入是12000英镑,理论上说,灾难损失需要800年才能弥补。
火灾后,超过1万人无家可归。许多难民临时居住到穆尔菲尔德的棚屋中,或在他们烧毁的房屋旁建造个简陋小屋。
瘟疫、大火以及军事上的失利,使得英格兰已经无力再战,所以从1667年1月开始,不断与荷兰方面取得联系,希望进行和平谈判。而荷兰方面的和谈欲求并未如英格兰那样强烈,国内对于“霍尔姆斯篝火”事件的复仇情绪依旧高涨,和谈根本无从谈起。
也正因如此,当明国与荷兰发生冲突,并占领了荷属东印度以及好望角等荷兰殖民地的消息传到英格兰后,立即让风雨飘摇中的英格兰看到了一线希望,甚至在伦敦、在英格兰的许多报纸上,都信誓旦旦的说道着英格兰正在与大明谈判,大明将会派出他们的舰队前来增援,诸如此类的消息与大明使节抵达欧洲的消息互相印证着,当大明的使团出现在西班牙以及法兰西的宫廷中的时候,所有的英格兰人都相信大明的使团很快就会来到伦敦,然后两国会就一些问题达成共识,接下来庞大的大明舰队就会从好望角驶往英格兰,然后他们会向荷兰发起进攻。
荷兰人与大明相比就像是婴儿一般的弱小!
对于绝大多数英国人来说,这或许是连串的坏消息之中,难得的好消息了,只是这个消息,似乎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印证,现在,大明的使团仍然在法兰西的宫廷之中,向路易十四和法兰西介绍着大明,像欧洲展示着那个宛如天堂般的国度,相比于大明的气定神闲,英格兰驻法兰西的使节却显得有些焦切,他们甚至多次私下与大明的特使进行接触,更是多次邀请其访问英格兰。
也正是在这一情况下,作为副使的熊赐履秘密的乘船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了伦敦。
1667年的伦敦是什么模样?
对于曾经的伦敦是什么模样,熊赐履并不清楚,但是现在呈现在他眼前的却是一片废墟,在废墟之中到处都是临时搭建的木棚,垃圾遍地,城市里到处都是粪便的气息,臭气熏天。作为第一个抵达伦敦的大明官方使节,熊赐履能够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着这座城市。
“伦敦的人口据说已经达到了五十万,实际上应该在四十万左右。家庭数约为十万。这里的道路没有一条可以与中都相比,甚至无法与大明普通的府城相比,街道是十分狭窄。这种道路还是原始的状态从不修缮所以坑坑洼洼的行走困难……”
“往来之人与巴黎人一样不爱整洁,和传闻中一样,在无论是在巴黎人或是伦敦人他们都在路上随处大小便,臭气熏天。不过他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并不怎么当回事情。小便到处流可以到河里,或者倒到水池里。走路一不小心的话就会踩到……地板就是他们的厕所,拉完以后用铲子往墙角一铲,就算了事。况且他们平时都被体臭味给熏惯了,自然对近在咫尺的粪便尿水觉得无所谓。”
“虽然他们看上去衣冠齐整、快乐,但他们非常无礼和粗鲁。在他们离开时,所有的地方,烟囱里、书房里、卧室里、地窖里,到处都是粪便。”
作为副使的熊赐履如实的记录着他所看到的一切,每天晚上,他会用笔记下白天看到的一切,在回国之后,他的笔记也许会公开,会成为国人了解欧洲的第一手资料,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尽量记录下一切。
“这些欧洲人甚至比南洋的土人还要更加不讲卫生,就连皇宫和贵族府邸里也没有厕所,最多弄一个木头马桶于是,大家便在壁炉、门后、墙上和阳台上随地大小便。宫中甬道的每块石头上、宏伟的迎宾台阶上到处是大小便……欧洲的城市,大多数确实都是这样很脏很臭,所以人们总是喜欢边走边拿一束薰衣草……”
放下手中的笔,呼吸着鼻间隐约可闻的尿骚味,熊赐履的眉头紧皱着。
“难道这就是陛下口中的另一个文明世界?”
文明世界?这个文明世界曾经让熊赐履与使团中的大多数官员共同感觉到畏惧在进入巴黎的时候,使团上下也是在城门口就被臭气熏得久久驻足,最后才捏着鼻子老大不情愿地进了城。
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了,任何一个欧洲城市铁定会处处散发着恶臭,脏得令人毛骨悚然,事实上,在进城之后,你不仅要当心踩在上的粪便,更要注意高空坠物欧洲城市居民都喜欢直接从窗口倾倒粪尿。
“副使,我突然有些同情李正使了。”
身为军人的郑明一随行来到伦敦,是为了近距离观察了解英**事力量,现在,在来到伦敦之后,他已经完全被欧洲给惊呆了。准确的来说,是被这里呈现出的脏乱给震惊了,他甚至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何生存下来的,更怀疑在这样脏乱的环境之中,他们甚至都不能生存下去。
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同情李龙,因为李龙等人需要常驻欧洲,这那里是人呆的地方,不要说是外面的街道,即便是在这所谓的宫殿之中,也到处都是一股尿骚味,所谓的宫殿也不过就是一座大茅房。
“别说是官升三级,即便是部队中的兵卒也觉得,欧洲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城市里堆着满街粪便没人管,直到被鞋子、马蹄和车辆碾压成新的路面为止……我也总算是明白这里为啥会臭了吧!街道居然都是用阵年大便铺的!”
这么一声感叹之后,郑明一的语气显得有些夸张。不过他的同情却是真的,毕竟,在他看来,这些地方,真的不是人呆的地方,他也总算是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愿意来欧洲,这里那里是什么城市,分明就是一个巨大的茅房,不对,根本就是一座粪坑!
“我手下的弟兄也算是久经沙场了,结果才刚进巴黎就被臭气熏昏,你说李特使居然要常驻欧洲,要是能在这种地方过得很习惯,那么他的鼻子绝对可以扛得住一切。”
郑明一的抱怨让熊赐履哈哈大笑起来。对于欧洲城市的脏乱,同样也超出他的意料,不过相比于郑明一,他并没有被表面上的脏乱所迷惑。
“岂止如此,你进入宫廷的时候,没有看到那些文质彬彬的法兰西贵族和淑女,其实不过就是一群充满污垢、头发里爬满虱子的邋遢鬼,全仗着香水来解决问题。要是把衣服都脱了,我敢说,我大明的不少乞丐都绝对比他们干净!”
熊赐履的言语倒不是夸张,此时的欧洲人对洗澡是畏惧的,如果没有医生的吩咐,最爱干净的法国贵妇人每年也仅洗两次澡,平时主要用干毛巾擦身。相比之下,过去大明的乞丐还未被流放的时候,他们也经常洗澡。至于普通的百姓,即便是在冬天,也会经常洗澡,如果是夏天,更是天天洗澡。
“可不是,我在法国的时候,听说就是法王路易十四本人也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地沐浴,在过去的几年间没有洗过一次澡。副使,当时你们的在宫廷中怎么能呛得住那种味道!几十年不洗澡,那味道估计不比腐肉强多少,”
“臭气熏天!”
说出这四个字后,熊赐履认真的说道。
“欧洲人并不喜欢洗澡,他们的国王和普通人身上的都是一样的臭气熏天。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大明的香水在这里销量如此之好了吧……因为大家都不洗澡,他们需要用香水掩盖身上的臭味!”
相比于现在的大明,欧洲的香水工艺可以说很落后,也正因如此,现在香水同样也是大明重要的出口商品,在欧洲颇受上层社会欢迎。
“所以,这次来伦敦,我们送给英王的礼物之中,就包括香水,他们身上的臭气熏天,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个庞大的市场!”
第110章 人才(第二更,求支持)
一方面是臭气熏天的体味,一方面是香水市场!
对于这样的自相矛盾,郑明一显得有些无法理解,而在无法理解的同时,也让他的心中对欧洲大失所望。毕竟,曾几何时,对于欧洲,身为海军军官的他,都有着良好的幻想,毕竟海军的航海术、炮术几乎都学习于欧洲。
也正是因为这种憧憬,才使郑明一无论是在马德里或者巴黎,都曾充满好奇的踩着肮脏的粪便和泥水,提防着随时都有可能从头顶泼下的屎尿,闻着堪比茅房的恐怖臭气,终于提心吊胆地的在城市里转悠了一圈,然后从心底里给这鬼地方贴上了肮脏、愚昧、落后、人间地狱等等恶心的标签。
到最后连看木偶戏或者听教堂圣歌的心思也没有了,只想着赶快离开。离开这个鬼地方。
“副使,我真的很难相信,这样的一群欧洲人,居然也能佩得上称之为文明?说实话,即便是大明最脏乱的城市,也比他们这里要干净几百倍,即便是清虏奴役的时候,也比他们要好上几十倍。”
不得不承认,脏乱与恶臭,让郑明一对欧洲的幻想全都被打破了,与舰队中的所有人一样,他们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大明可以称之为天朝。单就是环境来说,大明就堪称天朝,欧洲人口中的“天堂”也不过如此,而相比之下,欧洲的城市甚至就是地狱!
“或许,在城市的环境上,欧洲人与大明相距甚远,但是,郑少校,你要知道,他们同样也有许多可取之处,欧洲人的科学、建筑以及其它各方面,都有许多独倒之处,而我们不要被眼前看到的这些给遮挡住了眼睛,你不觉得,他们以如此野蛮的状态,却创造出了其文明独到之处,本身就是一件极为惊人的事情吗?”
说出这番话时,熊赐履指着窗外河道上隐约可见的舰船说道。
“我们的火铳、火炮以及战舰,都在不同程度上汲取了他们的经验,所以,我们可不能因为……”
因为……话声略微一顿,然后熊赐履稍作停顿后,才说道。
“因为这种表相,而忽视了他们的优势,忽视了我们在许多方面,确实需要向他们学习,而……”
推开窗户,那窗外的晚风送来了熏天的臭气时,熊赐履笑着说道。
“这次我们过来,并不是来这里风花雪月,而是为了我们的任务。”
“副使,我觉得,至少现在,英国人不一定会同意我们的条件,似乎,他们还没有到那种地步,如果他们拒绝的话,那么我们此次来英国的目的不就泡汤了吗?”
郑明一的疑问,让熊赐履微微一笑,朝着窗外看去,注视着远处的点点的桅灯,现在的英格兰确实还有一战之力,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人肯定不会同意大明的条件,可将来,谁知道呢?
“机会!”
熊赐履注视着远处说道。
“荷兰人应该会给我们创造机会的,现在荷兰人已经占尽上风,我们所需要的就是等待,等待荷兰人给我们创造的这个机会!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等待!”
任务。
使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任务,如果说对于熊以履来说,他的任务就是要在伦敦完成秘密外交,在最大的范围内为大明争取利益的话,那么对于李平风而言,他的任务就显得的简单的一些,他的任务就是为大明招揽学者。
招揽欧洲学者令其前往大明!
相比于其它,对于大明来说,这才是真正最重要的任务。而为了完成这个任务,他甚至早在使团在西班牙的时候,就已经乘船来到了英格兰。
尽管17世纪的大明对于欧洲的科学学习是主动的,但是这种学习同样也是被动的,因为两者之间并没有主动的交流,虽说来自欧洲的传教士为了熟悉大明士人的支持,他们将大量的欧洲科学书籍带到大明,并翻译为汉语,但是这种学习同样也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交流。
也正是为了弥漫这种被动的交流带来的迟滞,早在四年前,朱明忠就通过回过传教士向欧洲学者发出邀请向他们支付高额的酬劳,邀请他们前往大明,不过因为这个时代航海所贮藏着的风险,所以前往大明的学者并不多。四年间不过只有区区数百人在高额酬劳的鼓励下,乘船前往大明。
而这一次,既然向欧洲派出了使团,朱明忠自然不会放过邀请欧洲学者的机会,甚至还特意罗列了一个名单,而在这个名单之首的,就是艾萨克牛顿。
或许,李平风并不知道艾萨克牛顿在近代物理学的地位,但是作为一个“人才打捞者”,只不过是稍加搜集,他就发现想要把艾萨克牛顿带回大明,可以说是一个极端困难的事情。
“……早在两年前,也就是1665年,牛顿就已经获得了学位,而去年大学为了预防伦敦大瘟疫而关闭了。从去年直到现在,牛顿在家中继续从事着他的研究。”
尽管在开口说话的时候,汤姆口的恶臭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李平风仍然强迫自己忍受着他的口气,只是尽量让自己不去看那一口黑黄的牙齿。
眼前的这个人或许只是一个街道的黑帮头目,但是他的消息却非常灵通,名单上的十几位学者除了牛顿等少数几个人是陛下给的名字外,其它的都是他在抵达伦敦后收集的学者名单。都是各个领域中极为出色的学者。为了能把这些学者带回大明,李平风需要他们的情报,而这些情报都是由汤姆提供的。
对于汤姆这样的人来说,他们的眼中从来就没有国家,只有金钱,只要有足够的金钱,他们甚至可以把灵魂出卖给上帝,同样也可以不择手段。而这样的人,正是李平风所需要的。
“先生,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牛顿这个人对财富并没有太多的渴望,而且对于女人也没有任何兴趣,就我们的了解,他只有过一个女人,就是前往剑桥大学求学前,与药剂师的继女安妮斯托勒订婚。之后因为牛顿专注于他的研究而使得爱情冷却,斯托勒小姐嫁给了别人。此后便再也没有其他的女人,他甚至都不需要妓女,我的上帝,真的很难理解像他这样的人。”
汤姆夸张的言语,让李平风的眉头一挑。
“钱财打不不了他,美色也不行……”
想要招揽这样的人,还有其它的办法吗?并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毕竟,从来到英国之后,他都是靠金钱与美色去“游说”那些人前往大明。
相比于他们在英格兰所能得到的酬劳,大明给予的酬劳是极为丰厚的,甚至足够让任何人为之疯狂,可是,对于一个对钱财没有过多的渴望的人,钱财又有什么用呢?
“先生,他的母亲有一笔债务,如果我们可以加以利用的话,也许可以让他同意您的条件。”
听着汤姆的建议,李平风摇头说道。
“你之前的情报已经透露出,他对他的母亲有所不满,仅仅只是靠着那笔不到500英镑的债务,并不能让他同意离开英格兰,这笔钱,凭他现在的名气,完全可以借得到。”
现在的牛顿虽说还没有功成名就,可却也在英国颇有一些知名度,这样的人想要借到500英镑并不困难。
当然,如果是5000英镑的话,那又是另外一种结果,就像那个因为发表的《显微制图》一书在英格兰甚至欧洲引起轰动的罗伯特胡克,尽管他已经是知名的学者,但是李平风还是成功通过设定一个骗局,让他的妻子欠下了5000英镑的巨款。
正是那笔巨额的欠债,让胡克接受了李平风的邀请和妻子一同前往大明。作为回报,大明将会为他偿还5000英镑的债务,当然,5年后,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离开大明,而且每年还能得到1000英镑的酬劳。
不过,在李平风看来,任何一个欧洲人只要到了天朝,只要他们习惯了天朝的生活,就不会再愿意回到一个有如粪坑一般的欧洲,他们绝不会再去忍受这种臭不可闻的“城市里的味道”,况且,在大明,还有更好的科研条件。所以,所谓的五年合约,不过只是一个诱饵,一个引诱他们前往大明去的诱饵。
但是同样的办法,在牛顿的身上并不合适,因为他对他的母亲,并没有多少好感,设计欠款,并不一定能让答应去天朝。
“先生,如果,您愿意付一定费用的话,我们可以把他送到您的船上。”
汤姆看着面前的这位来自东方的老爷,言语中完全没有丝毫的不适,他所看重的是自己所能得到的回报。
“你是说绑架?”
李平风的眉头一挑,然后摇头说道。
“我需要的是他心甘情愿的上船,而不是……”
必要的情况下,绑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当然,如果有其他选择的话,他是不会这么干的。
“不过,倒是可以换个角度来看……”
第111章 大牛(第一更,求支持)
伍尔索普村是英格兰林肯郡的一个小村落,这个村子在英格兰众多的村子中,都不怎么显眼,只有一个没落的庄园主留下来的没落的庄园和几十户农家。一条小河威沙姆河缓缓的流过村旁,这是村子里唯一的水耕牛,举目望去,河岸两边到处都是随风摇曳的花草树木。
在距离河岸不远的山坡上,有一栋并不怎么显眼的房屋,石质的房屋显得有些破败,不过尽管这里座房屋很是破旧,但伍尔索普村的人都知道,那儿的主人是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者”,不过作为学者的家,这里也未免也太破旧了一点。
光线昏暗的房间里,坐在窗边书桌上的牛顿,正在继续着他书写着他的最新发现,尽管这个房间的光线昏暗,但视野却非常宽阔,可以俯视远近的景物。不过要是以学者的标准来看,这里的条件之差,简直是不能容忍的。固然,这里是牛顿自幼生长的地方,但是他已经习惯了剑桥。习惯了作为“学者”的生活,
其实刚刚进入剑桥的时候,牛顿并不是真正的学者,而是是“减费生”,因此他要为比他小一到两岁的同学准备用餐,打扫学院的庭院,清洁厕所、教室,这些都是“减费生”城要干的的活。虽然有些辛苦,但牛顿对此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更关心的是自己是否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学习时间。后来他又院长的帮助下获得了“役仆生”的资格,“役仆生”同样需要通过劳动来换取减免学费和免费就餐的资格,只不过是作为教授的仆人,而牛顿非常幸运,他的导师每年只有五周的时间住在剑桥,这样他就有了更多的时间供自己支配,可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学习。
三年前,牛顿终于获得了摘到“役仆生”的机会,通过规定的学术考试,成为剑桥大学的一名“学者”,不仅可以在学校里享受免费的饭食,而且还有固定的薪水,可以自由自在的学习了。
尽管他没能得到三一学院的研究金,但他却被英国颇有影响的数学家巴罗选为助手,成为一名研究员,当选之后,他不仅可以享受学院提供的,每年有十三先令四便士的车马费和同等数额的薪金,更为重要的是他有了四年的保证,可以不受约束的进行研究,直到他取得硕士学位,他可以全身心的投入自己发现的研究领域。
不过正当牛顿全心投入学术研究中的时候,伦敦突然爆发了一场大瘟疫。剑桥大学内几乎生活着英国全部的精英,为了保护师生的安全,剑桥大学决定遣散学生,让他们回乡下避难。
无奈之下,尽管百般的不愿牛顿仍然只好回到伍尔索普村,并在那里继续进行着科学研究。而随后的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牛顿完全靠一己之力开创了三门新的学科:微积分、力学和光谱学。
此时,牛顿并不知道他所开创的这家三门学科会对学术界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他刚刚收到了一封信剑桥大学重新开学了,他又可以返回了他所钟爱的大学,继续进行着研究,并向世人展示他的学术成果。
又一次仔细的审视之后,牛顿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看着窗外的景致,他的神情中没有丝毫的留恋,相比于这个破落的村落,他更希望返回剑桥。在这一年半之中,他一直闭门苦读,潜心研究,很少出门,偶尔也只是到附近的布斯比去散散心,他还回过剑桥一次,是去年的春天,目的只是因为他需要一些资料。
“应该在走之前去拜访一下她。”
又一次,牛顿想到了凯瑟琳,想到了斯托克小姐。她曾是他的未婚妻,只是现在她却已经嫁给他人,成为了文森特夫人,很有钱、吃穿不愁,不过听说日子过的不怎么好,经常发生矛盾。
是应该拜访一下。
可合适吗?
尽管有些犹豫不决,但最终,牛顿还是做出了拜访凯瑟琳的决定,毕竟,从他前往剑桥之后,他们两个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终于,几天后,牛顿坐上了马车,踏上了返回剑桥的旅程,不过他在换乘驿马车之前,他还是决定去拜访一下凯瑟琳,毕竟,他们是朋友。这一路上,牛顿的思绪万千,迸发出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最后还是慢慢的平静下来。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是的,从最初与凯瑟琳订婚,再到冷落了她导致她嫁结给其它人,到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从此之后他只需要专心于研究,不需要再考虑其它任何事情。
在凯瑟琳的家门口,牛顿犹豫了一小会,他看着这栋漂亮的房屋,想到其中的女主人,时间仿佛又倒转让回到了几年前,回到了他寄居在斯托克家中,与凯瑟琳的那段时光,现在,她已经嫁给了其它人。
当他抬手敲门时,不禁百感交集,在这一瞬间,他不禁想到,曾经给他无尽温情的凯瑟琳是否依然记得他。
正在这时,一个妇人从外面回业了,她看着眼前的男人,过了好一会,她才激动的说道。
“艾萨克,艾萨克,是你吗?”
接着她紧紧的攥住牛顿的手,由于过于激动,她甚至说不出话来。
“你从剑桥回来了?我听说过,你早就回来了,怎么现在才过来?”
凯瑟琳依然充满了热情,这种热情曾经让牛顿为之迷恋,现在同样也是如此,可是当看到她手上的戒指时,牛顿才意识到,她已经嫁人了。
“我要返回剑桥了,所以……想,想在走之前,来见一见你。”
牛顿的回答让凯瑟琳惊讶的说道。
“你要走了?是今天吗?”
看着牛顿神情中的落寂,凯瑟琳连忙说道,
“那……我们一起走走吧。”
凯瑟琳并没有邀请年顿进屋,因为她了解牛顿,相比于进屋,他更愿意在外面散步。
于是两个人便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着,赶着马车的车夫则与他们保持着一百码的距离,在两人散步的时候,他们聊了很多,每当凯瑟琳发出欢笑声的时候,牛顿总会看着她,看着这个曾经让他迷恋的女人。一时控制不住内心感情的牛顿,还是不禁握住了她的手。
在手被握住的时候,凯瑟琳感受着身边投来的目光,感觉有几分异样的她不禁低声说道。
“对不起,艾萨克,如果……”
就在凯瑟琳道歉的话声传入牛顿的时候,让他微微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
“对不起,凯瑟琳,我,我想我应该告辞了。”
就在牛顿的话声落下的时候,那边的树林中却传出了求救声。
“救命……”
是一个女人的喊声,与此同时一个女人从林中跑了出来,人不过是刚跑到林边,牛顿和凯瑟琳就看到跟在她身后的几个人用剑刺死了她。
“啊……上帝,有人在杀人!”
凯瑟琳的惊声尖叫,让那几个强盗看到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立即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不要放过他们。”
或许,作为学者,牛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学者,但是面对暴力的时候,他却完全没有任何办法,甚至只是眼睁睁的看着那几个人冲到他的面前,就在剑即将砍来的时候,他还是用手杖挡了过去,一边抵抗一边对凯瑟琳喊道。
“凯瑟琳,快跑。”
不过他的抵抗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甚至不过只是刚举起手杖,就被人一拳打倒在地,而刚跑出几英尺的凯瑟琳也被抓住了。
“杀了他们!”
就在牛顿听到这句话后,心底生出一阵绝望的情绪时,那边突然有人喊道。
“那边有辆马车,这个女人很漂亮,可以把他们送上船卖到北非去……”
什么?
卖到北非?
还不等牛顿尖叫出声,他就感觉自己被人重重的打了一下脑袋,眼前一黑便失去了意识。
当牛顿再次醒来的时候,尽管后脑很痛,但是四周的黑暗却提醒着他,他被人绑架了。与此同时,他又闻到了一股香水味,隐约的还有女人的抽泣声。想要大声喊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嘴被堵上了,他的挣扎引起了身边女人的注意,然后他感觉到女人的手在他的脸上摸索着,接着嘴里的破布被女人拿开了。
“凯瑟琳,是你吗?”
对方并没有立即回答,就在这时他感觉到女人有脸颊靠在他的脸上,磨蹭着他的脸,她的嘴也被用布堵住了,好不容易用牙齿咬开她口中以布团后,在女人粗重的喘息中,牛顿听到她说。
“艾萨克,你醒了。”
黑暗中凯瑟琳的声音虽然紧张,但语气却显得极为关心。在黑暗之中,能够听到艾萨克的声音,让原本惊恐不已的她,总算能够放松一些了。
“我们是在什么地方?”
似乎并不是在马车上,听不到马蹄声,也感受不到马车的颠簸。这里是什么地方?
第112章 奴隶(第二更,求支持)
“我也不知道,当时他们不知给我喝了什么,在我昏迷前只看到他们把我们扔在一个大酒桶里,醒来之后,就一直在这里。”
凯瑟琳的身体不由自主的紧紧的靠着牛顿,在黑暗中只有身边的这个人能够给她一丝安慰。而她的靠近,让牛顿也放松了许多,尽管他被捆住了手,但是他仍然试图给凯瑟琳些许安慰。
“凯瑟琳不要害怕,也许,很快,我们就会获救的,如果有人的话,我们就可以大声的喊救命,到时候就会获救,相信我……”
尽管在口中安慰着凯瑟琳,但是牛顿却同样紧张万分,他的脑海中无数个念头在那里翻滚着。
难道,他们真的要被卖到北非,成为那些异教徒的奴隶吗?
他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并不是在马车上,即便是身于酒桶之中,牛顿也能够感受到起伏。难道,是在船上?
“凯瑟琳,我们现在应该是在船上,应该是北海的走私船。”
说出这个推测后,牛顿感觉到怀中的凯瑟琳似乎更紧张了,便出言安慰道。
“这样反而是好事,毕竟,现在我们在同荷兰人打仗,也许,我们的舰队就在大海上,很有可能会发现走私船,相信我,我们一定会获救的……”
当被困于酒桶中的牛顿对凯瑟琳这样保证的时候,他感觉到酒桶动了,桶外传来了外国人的说话声,似乎有法国人的声音。于是他立即大声用法语求救,可是他的求救声却根本就没有人理会,在摇晃中大酒桶被吊到了另一艘船上。
“知道怎么做吗?”
看着那个摇晃着的酒桶,李平风问道身边的张立强。
“我知道,先把他们和其它的白奴一起带到摩洛哥的白奴市场,然后,再与我们购买的白奴一起运到好望角。”
一身摩尔人打扮的张立强,看起来和摩尔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作为海军军官的他,在西班牙就与大部队分开直接去了摩洛哥,在摩洛哥他和当地的海盗谈了一笔生意购买2000个白奴。
海军为什么要购买白奴?
自然有海军的用途,因为生意是同海盗们商谈的,所以价格比在奴隶市场便宜一些,甚至张立强还扮成摩尔人,与巴巴里海盗一同出航劫掠白奴。
现在正是巴巴里海盗劫掠大西洋的高峰期,这些人类似于欧洲国家的私掠海盗。他们不仅袭击地中海沿岸各国,同样也骚扰不列颠。最严重的掳掠发生在1631年:爱尔兰科克郡巴尔的摩的所有人口,被巴巴里海盗带走。在这期间,有一些英国以及法国等欧洲国家的私掠船长甚至主动加入巴巴利海盗。就像这艘船的船长,就是法国人。
他们之前正在计划前往不列颠劫掠白奴,在接到李平风的信后,自然的配合了一下,配合他们把两个特殊的奴隶带走。
“安德烈,其实,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们可以直接在岛上交易,我甚至可以把他们都送到你们的港口中。”
在那个东方人下船之后,里斯走到张立强的身边,喊着他的名声说道。
“这样的话,你们可以节省下至少五百英镑,”
这个叫“安德烈”的东方人,是所有巴巴里海盗最喜欢的客人他出手大方,而且对于白奴的要求不高,只人年青、身体健康就行,当然这并不是他希望直接交易的原因,他希望直接交易是为了省去向苏丹缴纳20%的战利品,就像这艘船上的270多个奴隶,如果回到摩洛哥,就要先由苏丹挑选20%的奴隶,然后剩下的才能自由出售。
如果可以直接交易,不仅可以避免向苏丹缴纳贡金,而且还能够获得额外的利润在奴隶市场上进行交易,需要向市场官交10%的交易税。
“里斯船长,我们需要的是长期的交易,明年我们还会继续购买奴隶,在未来的几年,同样也是如此,如果我们避开了苏丹,或许可以省下不少钱,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苏丹得知这个消息,拒绝了与我们之间的贸易,那该怎么办呢?”
张立强的回答,让里斯船长一愣,他好奇的看着这个东方人,
“可以告诉我,你们为什么需要这些奴隶吗?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在好望角有很多黑人,你们完全不需要这么花费这么大的代价,从如此远的地方购买奴隶。”
“市场!”
尽管并不清楚,海军购买奴隶的原因,但张立强也知道现在在国内,白奴是非常值钱的“货物”,也许,这是一些军官们的私人生意,谁知道呢?
只要这些白奴被运到南天门,就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因为,市场上的白奴卖的价格更高,利润更大,就像在摩洛哥,在北非,那些苏丹完全可以从沙漠南方掠夺更多的奴隶,可是为什么他们还要从欧洲掠夺奴隶?”
张立强的反问,让里斯笑着回答道。
“因为他们是白人啊。女人可以为主人生育更多的奴隶,而男人奴隶的用处更大,那些拥有特殊技能的人走到哪里都不会被立即处死。医生,枪炮工匠,铁匠,木匠,文书,纺织工,工程师,职业军人,雇佣军等,会被挑选出来标高价。所以苏丹利用这些俘虏和工匠,以田宅,薪水为诱饵,引诱有专业技术的俘虏叛教,组建了一队由欧洲叛教者组成的欧洲式的军队。”
扭头看着张立强,里斯的目中带着些好奇,难道他们也是想和苏丹一样,需要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奴隶为他们服务?就像刚刚用酒桶装上船的那两个人。
“所以,在抵达港口之后,这些奴隶都会有人询问他们会干什么。擅长干什么。如果对苏丹有用的话,就会被苏丹要走。”
“他们是我的私人奴隶!”
张立强立即回答道。
“不在你的战利品之内,这一点,你必须要明白。”
“当然,先生,这一点我会向税务官申明的,而且税务官也会承认他们是你的私人奴隶,绝对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得到他们,除了你之外。”
里斯的回答,让张立强点了点头,然后问道。
“那么那些没有一技之长的呢?”
“至于那些没有一技之长,和那些不愿意改宗的白奴,就只能等待被集体批发,沦为苦工的命运了,而且……”
突然,里斯的笑容变得有些淫秽。
“知道,男人白奴最大的用途是什么吗?是干活,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作为生育机器,在奴隶营中,白奴们除了要不分昼夜地劳动很久之外,奴隶主还会检查生殖器的大小与健康状况,以便让他们与其他女奴隶配种那些女奴隶都是从沙漠以南掠夺的黑奴。让白奴与黑奴繁殖出的小混血奴隶,这样就能给奴隶主增加更多的劳动力。这些混血小奴隶和素未谋面的父亲一样,将会承担修建堤坝,要塞,城堡的苦工。我们船上的炮手,鲁伊斯……”
手指着正在打开酒桶的一个海盗,里斯笑着说道。
“他就曾是一名白奴,他说过他的摩尔主人大约有15-16个摩尔与黑人女奴,并总是指派白奴与她们配种。轮到他“工作的那天”,主人就会让四个女奴与他同处一间房里,给他们留下了一瓶陈年白兰地和食物。一个黑人太监在门外哼唱低俗小曲,敲小鼓,监督他们在接下来6天里的造人劳动。据他的说法,他现在至少有60个子女……”
里斯的话让张立强惊讶的看着那个水手,这……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而里斯的回答解释了他的疑惑。
“知道为什么摩尔主人用白奴去配种吗?因为混血小奴隶的肤色会变淡,如果混血小奴隶继续与白奴交配,那么他的下一代,就会变得更白,虽然与白人还有些差别,但与普通的摩尔人却很相像,这才是白奴最大的用途,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就在他的话声落下的时候,木桶被打开了,看着木桶中瑟瑟发抖的一男一女,里斯突然开口说道。
“安德烈,这个男人虽然瘦弱点,可是的个头很高,而女人的身体也很丰腴,相信我,到了摩洛哥,他们会是奴隶主最喜欢的人,他们的身体最适合配种!”
什么!
尽管周围的环境很吵,但是懂得法语的牛顿还是听到了那个摩尔人的话。
配种?他们适合配种?
“先生,先生,请让我给家人写封信,我可以找人赎回我……”
在牛顿大声喊着要“赎回”自己的时候,周围的摩尔海盗却已经哄笑着把他们赶进了船舱之中,在船舱中,牛顿看到里面挤满了人,他们无不是神情惶恐的挤在那里,他们都是被海盗掠夺的奴隶。
“天啊!艾萨克,我,我们怎么办?”
紧紧的抱着牛顿,凯瑟琳惊恐的哭喊着。
怎么办?
抱着怀中的凯瑟琳,听着她的哭声,牛顿的目中尽是忧色,他同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是坐在这里,茫然而不知所措的等待着命运的降临,顶多只是在那里小声安慰着凯瑟琳。
“凯瑟琳,也许,也许英格兰的海军会搭救我们的……”
第113章 谈判(第一更,求支持)
与二十一世纪不同,在16世纪的英国,并没有职业外交官,即使是派驻某国的宫廷的使节,往往也只是国王的近臣被国王信任的大臣。
塞缪尔佩皮斯就是这样的人,而他之所以获得国王的信任,是因为在伦敦发生鼠疫和大火的时候,在许多大臣纷纷离开伦敦避难的时候,他选择了坚守岗位,从而赢得了国王查理二世的信任。
也正因如此,在大明的秘使抵达伦敦之后,他才会负责与大明的使节打交道,从安置他们休息,再到与他们进行谈判,佩皮斯几乎可以是国王的全权代表,不过谈判似乎并不顺利,而且在最初的接触中,双方都有有涉及到实质性的问题,只是就《航海条例》进行了一些商谈,同意让出部分商贸利益给大明。
“如果大明可以与我们进行更为广泛的合作的话,”
面对眼前的这个穿着红色长袍的明国秘使,佩皮斯意味深长地说道。
“比如,大明派出舰队,与英国合作,那么,我们也许可以一共分割荷兰人的利益。当然,大明可以获得最多的利益……”
“我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巴达维亚,包括荷兰人控制的锡兰、好望角,都在我们的控制之中,除了非洲和美洲的部分地区,我不知道,他们还有什么。”
熊赐履直接了解的回答道,这是他在今天的谈判开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
对方的回答,让佩皮斯借着笑容掩饰了他的尴尬,然后张开嘴笑着说道。
“利益,荷兰人的利益,并不仅仅只有海外,还有欧洲,包括荷兰本土,现在我们如果要确定它们自己的利益范围,按照国王陛下的意思,”
他说出“国王”两个字时加重了语气。
“我们可以在更为广泛的区域展开合作。当然我们听听大明如何打算的,你们愿意来的话,也许并不仅仅只是好望角。”
佩皮斯微微凑近一下交谈的对方说,接着是长时间的停顿。可是,看来这个明国官员并不想张开他的嘴唇。
大明人难道都是这样?
感觉有些无奈的佩皮斯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意味深长地加重了语气,继续说下去。
“大明现在只是止步于好望角,我们认为大明既然想要前往欧洲,那么如果在欧洲获得一个据点,那么对于大明将是……”
“是哪个据点?”
一直沉默不语的熊赐履这才出人意外地打断了佩皮斯的话,语调里带着些许兴趣。
对方的表现让佩皮斯总算是松下一口气,至少他猜对了,大明对于欧洲同样兴趣。
“荷兰!”
佩皮斯吐出这两个字后,他看到熊赐履的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你的意思是,我们一同打下荷兰是吗?这样的话,恐怕我们需要付出超出人们意料的开支,这样对英格兰更为有利,对大明反而是不利的,毕竟,我们来到欧洲是为了贸易,并不是为了在欧洲获得土地。如果我们与英格兰共同瓜分荷兰的话,那么,作为异教徒的我们,势必将是整个欧洲的敌人!这就是英格兰的计划吗?”
熊赐履的反问让佩皮斯不由得发起窘来,他很想提醒一下,除非是如此,否则,大明是不可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在欧洲获得据点。但是,他知道,不管如何,最好还是立即反驳这个问题。于是他打了个含糊的手势,开始絮絮叨叨地大谈着欧洲的局势变化,无非就是想告诉熊赐履,瓜分荷兰不会引起欧洲的各国的反弹。
“我相信,”
佩皮斯看着熊赐履说道。
“占领荷兰,我们两国都可以得到了好处。今后我们与大明之间的合作,也会给我们带来利益,至于异教徒,现在已经是17世纪了,不是十字东征的时代了!谁还会再去计较这此些呢?”
说出这些话时候,佩皮斯想起了在维也纳的抵抗,那是对异教徒的抵抗,可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毕竟维也纳太远了,而且对于佩皮斯来说,他需要的大明的舰队以及财政上的支持,除此之外,至于将来……也许英格兰会和法兰西等国一同去驱逐异教徒。
毕竟,异教徒永远都是异端!
但是现在,两者是存在着合作的空间的。
想着这一点又笑了笑,望望熊赐履笑着说道。
“所以,我们是可以合作的。”
“合作,什么层度上的合作?”
熊赐履直接了当的反问道。
“是大明派出自己的舰队吗?”
“当然!’
佩皮斯点头回答道。
“当然,我们也会派出自己的舰队,与你们一起合作。”
话声略微一顿,他又继续说道。
“我认为,我们两个国家携手的话,荷兰人是无法抵抗我们的进攻的,一但我们在海上击败了荷兰人的舰队,那么在对荷兰本土地进攻中,英格兰也会派出自己的陆军,而到时候大明就能够为自己取得很大的好处。”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
熊赐履直接追问道。
“我们只需要派出舰队,而不需要派出陆军,英格兰的陆军负责占领荷兰是吗?然后你们会把荷兰打下来给我们。”
佩皮斯瞠目结舌的看着熊赐履,他想要大声反驳对方,就在他竭力想要反驳时,他注意到这个人的脸上还是保持着平静而捉摸不透的表情。
“这个东方人是不是存心想戏弄我?”
佩皮斯这么想道,他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说出这样的话,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不过只是谈判桌上的技巧罢了。
“现在应该如何回答,怎么样回答,才能够不会激怒大明,而且还让他们同意派出自己的舰队……”
佩皮斯又在头脑里重复着国王给他的命令,至少让大明派出他们的舰队,英格兰需要大明的海上力量去击败荷兰。
就在这时熊赐履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认为,这是不可以。第一次,估且不说其它,现在的英格兰,无论是瘟疫或者伦敦大火……对于英国的打击都是灾难性的。特别是大火之后,现在,对于你们来说,你们所寻求的是在对自己有利的条件下进行和谈,而不是进攻荷兰。”
佩皮斯一刹那间窘住了,就像是所有的底牌都被熊赐履看到似的,好象对方凭着这些证据,就已经猜到了他们的想法。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佩皮斯稍微提高一点声音,假装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说道。
“荷兰人,他们想要的是什么?是我们放弃《航海条例》,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是不可能放弃这一法案的。”
这一次他的语气非常认真。
“是的,你们是不会放弃的,但是《航海条例》却是可以谈判的,就像之前我们的谈判一样!”
熊赐履的回答,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似的,抽的佩皮斯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他的心里甚至大声的喊道。
“完了,完了,他们全都知道了……”
知道了什么?
自然是知道了英格兰的打算,对于英格兰来说,他们所需要不过只是把大明拉到自己这一边,借助这个新盟友,去告诉荷兰人,现在他们有强大的盟友,如果你们不谈判的话,那么对于荷兰来说,就是灾难性。
当然,如果荷兰拒绝的话,那么英格兰也会把大明拉上贼船,大家一起去打荷兰,可是现在熊赐履的回答,却让佩皮斯意识到,对方已经完全掌握了英格兰的想法,于是立即警觉地望望交谈的对方,心里想道。
“他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什么?难道对于英国的真实意图。他们已经掌握了一些消息了吗?不,这是不可能的。他们不可能知道,他们是第一次来欧洲,谁会提供情报给他们呢?”
确实不会有任何人提供情报,因为他们对于英格兰是陌生的!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佩皮斯脸上浮着微笑,很有礼貌地郑重其事地对熊赐履说道。
“秘使阁下,我能够理解你们的谨慎,但是这种谨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在英格兰看来,为了避免与荷兰人的下一次战争,现在,通过占领荷兰来结束未来的冲突,无疑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这番话,恐怕只有鬼才会相信!
熊赐履当然不会相信,也正因如此对于佩皮斯的话,他压根就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静静地倾听着,然后很难觉察到地点了点头,最后他看着佩皮斯说道。
“我们也许,可以派出舰队,也许,可以提供一笔不菲的贷款用于支持英格兰将这场战争进行下去,但是……”
看着因为他的话似乎有些激动佩皮斯,熊赐履的唇角一扬,然后说道。
“对于分割荷兰,我们认为,这是不现实,而且不恰当的,所以,我们需要额外的保证,如果贵国能够把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以及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当然也包括詹姆斯敦殖民地在内的地区割让给我们的话,那么无疑是可恰当的,当然,在詹姆斯敦殖民地的问题上,我们可以提供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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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维特的烦恼(第二更,求支持)
在熊赐履开出他的条件之后,这间看起来富丽堂皇的房间内,立即变得寂静非常,甚至静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这种静寂之中,那原本被香水掩饰的恶臭也弥漫开来,这让熊赐履一行人微微皱了下眉头。
那些英国人身上的体臭味之所以会弥漫开来,原因不是其它,而是因为流汗,他们会流汗,却是因为愤怒!
是的!
这个房间内所有的英国人都处于愤怒的情绪之中。
但是在大明的这一方,却感觉这些条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熊赐履所开出的价码并不高,除了詹姆斯敦殖民地是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定居点之外,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以及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都是他们从荷兰的手中抢夺的。换句话来说,压根就不是英国人的东西,还有什么好心疼的呢?
可是,他并不知道的是,对于英国人来说,这是不可接受的。
“这不可能!”
佩皮斯几乎是立即站了起来,他睁大眼睛瞪着熊赐履大声吼道。
“英国是绝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的!”
把大西洋上的圣赫勒那岛以及北美的新阿姆斯特丹和詹姆斯敦殖民地都割让给明国。
我的上帝,这可能吗?
如果可能话的,他们甚至可以用同样的条件去与荷兰人谈和,甚至,佩皮斯相信,只要英国答应把圣赫勒那岛和新阿姆斯特丹归还给荷兰人,荷兰人就会同意进行谈判,至于詹姆斯敦殖民地,荷兰人根本就不会开这个口。
英国现在确实非常困难,但是还没有到山穷水尽,必须要把这些东西割让给别的国家,以换取支援的地步。
这个条件,是英国绝不可能接受的!甚至佩皮斯相信,这样的条件传出去的话,所有人都会认为明国人疯了!
他们疯了!
居然会提出这样的条件!
“当然,这只是谈判……”
对于佩皮斯的拒绝,熊赐履不以为意的一笑,然后他站了起来。在他站起来的时候,随行人员也站了起来,所有人都知道,在他站起来的这一瞬间,没有任何进展的谈判实际上已经破裂了。
这一轮谈判结束了,双方并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谈判破裂了?
在乘着马车离开了进行谈判的城堡时,坐在马车上的熊赐履,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而作为随行人员的方中德看着沉默不语的他问道。
“我们的条件会不会太高了?看样子,他们的反应非常激烈,也许……”
“降低一些条件是吗?”
扭头看着方中德,熊赐履知道他的这个随员身份非常特殊,他是东北总督方以智的儿子,这意味着,此次回国之后,他就会受到陛下的重用,内举不避亲,更何况方中德本身就是学识渊博,他甚至可以在剑桥与那里的学者高谈数学、物理等学识,甚至每每都引起英国学者的赞叹。
但是作为外交官,他还太嫩了一些,还需要再学习一段时间。
“至少这样,谈判不会破裂!”
方中德的话,让熊赐履哈哈笑道。
“谈判并没有破裂,很多时候谈判桌上的事情,就像在市场上买东西一样,如果我们的开价太低了,那么就失去了讨价还价的空间,现在,我们的开价看似有点高可是,他们可以讨价还价嘛,况且……”
微微一笑,熊赐履用神秘的语气说道。
“我们有一个底线,只是这个底线,英国人并不知道,而且……”
朝着窗外看了一眼,熊赐履并不担心车夫能听懂他说的官话,事实上,整个英格兰都找不到一个会汉语的英国人。
“现在他们不答应,不代表以后不答应,等到他们失去了谈判的本钱之后,就容不得他们这么强硬了!”
“副使的意思是荷兰人!”
方中德看着熊赐履像是有所领悟问道。
“荷兰最近会在战场上取得优势吗?”
“谁知道呢?”
熊赐履笑着答道。
“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现在处于上风的是荷兰人,而不是英格兰人,荷兰人肯定会千方百计的扩大他们的优势,而我们所需要的只是等待,等待着优势的扩大就可以了!等到那时候,失去了谈判的本钱,你觉得英格兰人会不作出让步吗?”
这样反问之后,熊赐履的眼睛便盯着东北方,似乎是想要看到海峡另一端的荷兰似的。其实熊赐履并不知道,就在他与佩皮斯进行秘密谈判的时候,在荷兰的首都阿姆斯特丹,正因为这场谈判进行着激烈的讨论。
“我们必须要考虑到,明国的舰队规模远远超过荷兰,如果他们一但与英国人联手的话,那么对于我们,对于荷兰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身为荷兰七省联合执政的约翰德维特,面对议会议员代表们,身为议长同样也是七省联合执政的他,语气显得有些焦切。
原本一切都是非常顺利的,荷兰在战场上赢得了一切又一次的胜利,当然荷兰也付出了代价不仅仅是海战上损失的军舰,就在荷兰赢得了圣詹姆斯日海战之后,甚至不等他们庆祝海战的胜利,“霍尔姆斯篝火”事件就像当头一棍让荷兰立即没有了任何胜利的喜悦,“霍尔姆斯篝火”让荷兰损失惨重,尽管这一事件很难归入海战一类,但荷兰所受到的损失超过了英国舰队在整个战争期间给荷兰造成的损失的总和。英国的霍尔姆斯受命率领一支小型分舰队突袭荷兰的弗利兰岛,却出乎意料地发现了大量隐藏其间的荷兰商船。英国舰队在几乎未遇任何抵抗的情况下,纵火焚烧了挤在一起的150多艘荷兰商船。
在圣詹姆斯日之战后,英荷双方虽然没有再进行过大规模的海战,但战争却也并未就此停息。两年之久的海战使得两国国力亏空,元气大伤。就在荷兰为“霍尔姆斯篝火”的损失而伤痛不已时,一个月后,一场罕见的火灾降临到伦敦,连续烧了4天4夜,将伦敦城毁去2/3,从此之后,英国无力再战,从今年年初开始,不断与荷兰方面取得联系,希望进行和平谈判。
只不过荷兰方面的和谈欲求并未如英国那样强烈,国内对于“霍尔姆斯篝火”事件的复仇情绪依旧高涨。为了增加谈判桌上的筹码,维特授权勒伊特制定攻击英国本土地的计划。
甚至他已经准备接受英国人的和谈要求,可谁曾想到,突然之间,大明那个在东方占据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殖民地,把荷兰赶出亚洲的国家,居然一下出现在了欧洲,出现在西班牙、法国,他们甚至还派出了秘使去和英格兰人进行秘密谈判。
如果这个国家成为英格兰的盟友那么对于荷兰而言,恐怕就不仅仅只是灾难那么简单了。毕竟。就现在掌握的情报,大明的舰队规模相当于荷兰的三倍,他们的舰队拥有上万门火炮,只需要派出一只舰队,就相当于整个荷兰的舰队,再加上英国人的话……将是毁灭性的灾难!
“那我们要怎么样呢?难道我们就这么把所有的一切都拱手相让吗?现在就答应英国人的条件,和他们进行谈判,在明国人的舰队抵达英格兰之前,结束这一切是吗?”
面对他人的反驳,约翰德维特先是摇头,然后又点头说道。
“没错,我们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在明国人抵达之前,结束这一切!”
是的,必须要结束这一切!
要赶在明国人之前!
没有任何迟疑,也没有任何疑问,几乎所有的荷兰议员都赞同这一观点,他们甚至叫嚷着击败英格兰后,派出舰队去收复好望角,收复东印度,把明国人赶回亚洲,赶回他们的国家!
在议员们的叫嚷声中,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这位领导着荷兰海军在这场战争中赢得一次又一次海战胜利的海军上将来到了议会之中,他是荷兰人的英雄,当然,也是荷兰赢得这场战争的希望。
“米歇尔,我的朋友,怎么样?计划制定好了吗?”
在见到米歇尔的时候,约翰德维特的显得极为热情,尽管在内心深处,他已经开始警惕这个给荷兰带来一次又一次胜利,被所有的荷兰人视英雄的海军上将,可是荷兰需要这位海军上将。
“是的,议长阁下。”
勒伊特看着维特说道。
“我们已经对计划进行多次研究,我认为,我们完全有机会实施这个计划!”
勒伊特的回答,让维特满意的点点头,然后他看着勒伊特说道。
“我的朋友,你应该已经知道了,现在明国人……我知道,你说过,现在我们确实不适合树立更多的敌人,所以我们容忍了他们对东印度,对好望角的占领,可是他们是怎么回报我们的呢?他们正在和英格兰人进行谈判,随时都有可能派出他们的舰队,与英国人一同进攻我们,所以……”
双眼盯着勒伊特,维特用严肃的语气说道。
“我们要在他们到达之前,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否则,我们很有可能要去面对两个国家的进攻!我的朋友,如果这一切发生,那么荷兰很有可能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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