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坦克(求收藏)
元宪洲突然惊醒,从床上坐了起来,习惯性地四处摸烟,等他看向四周,再看看自己的腿自己的手,摸摸自己的脸,顿时大惊失色:我这是怎么了?
他使劲掐了掐大腿内侧,疼得差点叫出来。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再听听外屋传来的“万里长城永不倒”的音乐声,终于明白:重生了!我回到15岁的那个夏天了!
而另一个世界的自己显然一命呜呼了。
那是2017年5月27日凌晨,已经连续开了18个小时网约车的元宪洲,准备收车回家了,路过十里岗桥下时,他突然感到胸口一阵绞痛,凭着本能将车子停靠到路边,打正方向盘、拉起手刹,接着便坠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一时间,元宪洲的心中翻江倒海,悲喜交集。喜的是自己重获年轻健康的身体,悲的是从此与老婆孩子阴阳两隔。原本已经退休的老婆不得不独自承担起家庭重任,儿子需要买房结婚,女儿需要攻读博士学位。
想到这些,元宪洲忍不住流下眼泪。
“怎么了大洲?”母亲刘彩霞走了进来。
这个时候的母亲好年轻啊,烫着大波浪,皮肤细嫩,眉毛弯弯眼睛弯弯,不说话也带着笑。
“睡迷瞪了吧?”
“是啊!”元宪洲抹把脸,伸个懒腰。
“出去走走吧,今晚早点睡。”
“好啊,出去走走。”
元宪洲起身向外屋走去。
外屋聚满了人。
有元宪洲的父亲元义刚、哥哥元宪江、妹妹元宪波,还有几个街坊邻居,像董福理、章明溪他们几个。
大家都在聚精会神地看《霍元甲》。
除了妹妹元宪波抬脸朝元宪洲做了个鬼脸,其他人头也不抬,眼睛都扎进了黑白电视里,动都不会动一下。
母亲一直把元宪洲送到门口,刚转身时,元宪洲忍不住叮咛:“以后少吃点咸的!容易得高血压!”
母亲愣了一下,笑嘻嘻地点头:“好呀!好呀!”
元宪洲走出居民楼来到大街上。
那时的元宪洲居住在工厂居民区里,属于城乡结合部,虽然空气质量不算太好,但比三十年后要好太多了。
而且公路上车辆极少,尤其到了晚上,公路上跑着的就只剩下自行车了。
马路两边都是乘凉的人们,男女老幼,嘻嘻哈哈。那个年代的人长得胖的极少,大多身形瘦削,但又充满活力。
元宪洲贪婪地呼吸着这熟悉的气息,以上帝般悲悯的目光看着那些欢快的人们。
走到一个僻静处,一阵声音传来“二三、二四、二五……”
路灯下,一个女孩儿在踢着毽子,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
元宪洲缓缓走近,看着她的侧脸一下就认出来了,忍不住泪流满面:“原来你没死!”
女孩儿转过身来,咬牙切齿瞪着元宪洲,还没等元宪洲反应过来,她突然冲过来,伸出胳膊把元宪洲的脑袋夹到咯吱窝下,弹着脑壳。
“叫你咒我死!叫你咒我死!”
元宪洲被夹得有些发懵,但很快反应过来。
这就是我十八岁前的人设啊!身材矮小,爱哭,有些娘。
女孩儿叫坦克,至于她的本名,元宪洲想了下才想起来,肖蝶,一个有些拗口,但又有几分诗意的名字。
可女孩儿本身并没有诗意,从小到大她都比大多数同龄男孩长得高大,而且性格有些粗鲁野蛮,动不动就把男孩子追得满街乱跑。
元宪洲和其他几个经常被欺负的男孩私下里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坦克”,意思说她长得比较高大凶猛。
其实,初三的时候肖蝶也就一米六六,到了三年后,元宪洲在大学校园碰到她时,她还是那么高,而元宪洲已经一米七五了。那时,肖蝶在他眼里,不仅跟高大凶猛不沾边,而且看起来是那么的苗条俊秀。
元宪洲贪婪地呼吸着肖蝶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少女特有的幽香,直到肖蝶放开了他,指着他地鼻子威胁着:“还敢不敢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咬牙切齿,但黑黑的眸子里却是波光粼粼。
元宪洲直到三十岁以后才明白一个道理,一个女孩儿如果经常欺负一个男孩儿的话,多半是喜欢这个男孩儿。
看着这个小女孩呲牙瞪眼、虚张声势的样子,元宪洲忍不住想笑,这让他想起去世前看过的一部叫《金刚狼》的电影,那个小女孩就是这副桀骜不驯的样子。
但元宪洲还是极力克制自己身体内的那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不让老男人的世故、圆滑完全占领这个十五岁的小男孩。
元宪洲发呆的时候,肖蝶已经离开了,蹦蹦跳跳哼唱着歌曲。
元宪洲忍不住跟上去。
肖蝶是部队家属,他们的部队大院和厂区紧挨着。
小的时候元宪洲觉得那个部队大院很大,长大以后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很小的通讯营而已。
从厂区到部队大院路过一片荒地,每周星期日的时候,这块儿地方会变成一个集市,所以平时就会留下许多临时栖身的破床、破沙发、破窝棚之类的东西,看起来像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
元宪洲刚跟了十几步,肖蝶突然转过身来,神情有些紧张:“你,你干什么?”
肖蝶先前的霸气一扫而光,眼睛里只剩下少女的惊恐。
“小心点……”
“哼!胆小鬼!这才几步远。”
肖蝶说完,蹦蹦跳跳地走了。
元宪洲抬头看向远方,部队大院已经隐约可见了,他这才转身准备离开。
“嘿!”突然,肖蝶在不远处又停下来喊他。
“怎么了?”
“你不要随地大小便啊!”
“啊?”
“前几天有个男的随地大小便被枪毙了。”
“知道了。”
肖蝶继续走远了。
“来得及!一定还来得及!至少还有六年的时间!”
元宪洲看着她瘦小的背影喃喃自语。
第二章 少年的心机(求收藏)
走在回家的路上,元宪洲突然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他晚上出来碰到肖蝶这一段在前世并没有发生,这是不是意味着接下来的事件都将发生改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元宪洲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快步往家里走去。
半路上碰到章明俊,元宪洲也只是随便挥了挥手。
到家时,街坊邻居们都已经离开了,父亲、母亲在说着悄悄话。隐约能听清是他们在说买房子的事。元家的房子是当时的普遍户型,两室挑担间儿,中间一个厨房两边是卧室。
元义刚和刘彩霞两口子住在小间里,另一个大间则隔成两个小间,元宪波住里面,元宪江和元宪洲个俩住外面。
整个房子的面积才40多平,对于有儿有女的家庭来说,相当逼仄拥挤。
而那时的房子极其便宜,元义刚和刘彩霞议论的一套六个屋子的小杂院只要两千多块钱。
当然,当时的人工资也极低。高的百八十,低的二三十。
可元家绝对买的起。
周边的街坊经常私底下称元家是万元户。元宪洲那时并不相信,成年了以后才渐渐相信了。
因为元义刚是一名因伤复转军人。他转业到地方时拿了一大笔安置费,至少有七八千块钱。刘彩霞日子过得殷实,而且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此时也工作了,所以这笔安置费应该没动多少。
“买吧!”元宪洲忍不住插嘴。
“大人说话小孩插什么嘴?”元义刚瞪着眼珠子怒斥。
元宪洲心里暗自好笑,眼前这位父亲大人比自己小七八岁,头脑见识也差了一大截。
“眼下房子正在商品化,以后会越来越贵,三十年后能涨1000倍!”
“闭嘴!少在那神神道道,你以为你是大仙儿呢。”
元义刚此时眼珠子通红,元宪洲知道他又喝上二两了,要真杠上了说不定能挨一顿饱揍,只能识趣地进屋去了。
刚到屋里坐下,翻一翻复习题,元宪洲又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他拿起台历仔细翻看,越看越汗流浃背。
15岁那一年夏天,元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时间应该是下个星期三。
可元宪洲突然想起,父母说起买房子这事应该是那件可怕事情发生前的两三天,也就是说事件有可能提前。如果提前三天还好,正好是星期六,上班的人多,路上闲逛的行人少些。如果提前两天就麻烦了,星期日的时候满街都是人,出点事都是大事。
这可怎么办?总不能天天跟着老爸啊!
元宪洲急的满头大汗。
“哥!你怎么了?”元宪波从里屋探出脑袋。
这个屋子的隔断有个小门,还有一个小窗户,元宪波没事就爱把脑袋探出窗户,吓唬吓唬元宪洲。
“没事。你怎么还不睡觉?”
“不困啊。你在复习啊?”
“是啊。”
刘彩霞在外面喊:“小波!不要打扰二哥复习功课。大洲,你早点休息啊!”
“知道了!”元宪洲冲门外说。
元宪波撇撇嘴,把脑袋缩了回去。
想起妹妹跟自己一窗之隔,元宪洲再也不敢唉声叹气了,虽然是十五岁的身体,其实是五十岁的心灵,喜怒不形于色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
元宪洲闲的无聊翻了翻复习资料,结果又被吓到了。
原本以为自己是过来人了,不论眼下的初升高和三年后的高考肯定是轻轻松松的事,结果却发现自己已经把初中的课程忘得差不多了,现在捡起来已经相当吃力了。
元宪洲不由得更加苦恼了,但却只能憋着不敢唉声叹气。
刚重生那会儿的兴奋现在已经荡然无存,剩下更多的是焦躁。
眼下,自己显然是一个先知了,知道未来三十多年将要发生的事情。
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天赐良机,大可利用这个机会改变命运,升官发财。
可现在看来,这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啊。
家家户户每年每月都会发生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如果每一件都去纠正、扭转,这需要耗费多少精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少年来说岂不是疲于奔命?
最要命的是,当扭转不好的事情时,美好的事物会不会也发生改变?
一个十五岁少年却拥有五十岁人的思想,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元宪洲在床上辗转反侧,尽量小心翼翼别让隔壁的妹妹听到,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就快要睡着的时候。哥哥元宪江突然回来了,在元宪洲对面的床上躺下,两三分钟后便鼾声大作。
元宪洲这才想起,原来,哥哥是打呼噜的,而且相当严重。
于是,十五岁少年第一次失眠了。
第二天早上,元宪洲被妈妈叫醒。妈妈的眼神里有一丝诧异,因为元宪洲早上起床从来都不用人叫的,他脑子里仿佛有一部精准的闹钟,到了特定时间就会自动醒来,前后误差都不会超过五分钟。
元宪洲连早饭都来不及吃,胡乱抓了两根油条,背起书包向门口冲去。
在楼下,章明俊已经等候多时了,换别人早就不耐烦了,因为章明俊的性格比元宪洲更怯懦,也更沉默。
两人翻身上车,很快融入洪水般的自行车车流之中。
元宪洲一边蹬着车子,一边吃着油条,他看到章明俊偷偷咽口水,立刻有些惭愧起来,连忙递给章明俊一根。两个人像举着两杯酒一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
章明俊家比较困难,平时不舍得到外面买早点吃,连油条都是一种奢侈品。
两个人并排骑着车子的时候其实挺奇怪的,章明俊骑着个二八加重自行车,个子也高高的,至少有一米七二。元宪洲却骑着个二六自行车,个子也矮矮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就像一头长颈鹿在跟一匹马结伴而行。
他们这种滑稽的组合经常遭到厂区其他子弟的嘲笑,比如像黄毛、头皮他们几个。
元宪洲家所在的这个厂区是北方一家超大型纺织厂,全厂职工有一万八千名,算上家属的话怎么也有三万人口(家庭成员基本都在一个厂子)。加上不远处还有一个重型机械厂,也有七八千的人口,另外还有通讯营也有一千来号人。这一带俨然就是一个小镇了。
什么医院、学校、商场、电影院都一应俱全。
可这里只有技校,没有中学。
纺织厂的子弟,重机厂的子弟,还有部队大院的子弟,都得到两三公里外的第三中学上学。
每天走过路口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身材高大扁脑袋的男子在一本正经地做着交警的手势,只是没人会听他的,因为他是个傻子,大家都叫他大宝。
大宝是厂区附近的农民子弟,厂区的孩子们都挺喜欢他,路过的时候都喜欢向他打招呼:“大宝好!”、“大宝拜拜!”
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里,傻子就是孩子们眼中的大明星。
第三章 最后的初中生活(求收藏)
生活中的道路有时候跟人生的道路是一样的,若顺其自然、跟着感觉走,反而不会有偏差。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若瞪大双眼,刻意去寻找,反而有可能误入歧途。
“哎,哎,往哪走啊!”章明俊大喊,元宪洲连忙回到他身旁。
三十多年了,这条路变化太大了,元宪洲自己走恐怕已经找不到路了,只能跟着章明俊走。
又走了一会儿,元宪洲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路段,那种熟悉的揪心的痛向胸口袭来,他忍不住喃喃自语:“又到十里岗了。”
“是啊。”章明俊诧异地看了元宪洲一眼。
离初升高考试还有二十来天了,有些铁定考不上高中,甚至连职高和技校都考不上的同学干脆不来上学了。还有一些愿意在家复习的,老师也网开一面。
所以,课堂里的同学减少了四分之一,教室显得格外空旷清净。
元宪洲的视野也变得更加开阔,他贪婪地看着每一张稚嫩可爱的小脸,想要把他们的面孔都深深印在脑海里。因为元宪洲知道,初升高结束之后,自己再也不会与他们中的大多数再次相遇,从此天各一方,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元宪洲是个小个子,同时又是个好学生,所以座位靠前,在第三排已经坐了三年了。
肖蝶则一直坐在元宪洲身后。
换了往常的话,每一堂课元宪洲的腋下都会留下几块儿青紫。
可今天肖蝶却出奇的沉默安静。
或许她敏锐的感觉到元宪洲并不是那个少年,而是住在这个少年体内的五十岁男人。
元宪洲以为自己是过来人了,初升高的课程稍微复习一下就应该能完全掌握。可几堂课下来却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虽然五十岁人的脑子理解力增强,可杂念也多。学习的能力反而不如十五岁的少年。
在八三年的时候,初升高的升学率跟三十年后高考的升学率差不多。
元宪洲所在的是优秀班级,全班有六十多名同学,最后考上全日制高中的只有二十多名。而其它的不太好的班级,升学率就更低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元宪洲曾一度想:干脆初中就下来当个体户算了,利用自己未卜先知的本领,在三十岁以前就成为百万富翁。把前世所遭受的憋屈、惶恐统统都一扫而光。
可坐到课堂上之后,元宪洲又不甘心了。在那个年代,大学生是百里挑一,是天之骄子,更是家庭的骄傲。他怎么可以轻易放弃这次机会?再说真正的创业致富的机会是九十年代初,而不是当下。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不能考上大学,如果不能与肖蝶在bj相遇,他就无法阻止那场悲剧的发生。
元宪洲以为肖蝶变得沉默安静了,可她的顽劣的本性很快就恢复了。
第三堂课下课后,他刚走出教室,突然又被肖蝶夹在腋下了,继续弹他的脑壳。
元宪洲在她咯吱窝下挣扎着,脑袋摩擦到她少女的微乳,突然感到浑身不自在。我的天呐!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还有感觉了?
十五岁的元宪洲跟同龄人比起来,属于发育迟缓的。他甚至到十**岁的时候才对男女那方面的事情有了一丁点的想法。由于生物课程学的不好,再加上好奇心不太强,在22岁以前,他一度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人他妈**拉出来的。
虽然说生理决定心理,可心理对生理肯定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毕竟,元宪洲是一个食髓知味的50岁的老男人。
而这个五十老男人拥有的却是十五岁的,朝气蓬勃的,不知疲倦的身体。
元宪洲从肖蝶咯吱窝下挣扎出来的时候,抬头却发现章明俊在不远处投来嫉妒的目光,顿时大吃一惊:原来这小子喜欢肖蝶!
元宪洲瞬间有了想帮章明俊撮合的想法,内心深处他是想摆脱肖蝶。虽然肖蝶撩拨起他那方面的**,可作为一个五十岁的男人,元宪洲根本不是个恋童癖,甚至没有一丁点萝莉情结。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知道,在接下来的十几二十年里,章明俊的人生将劣迹斑斑。
元宪洲觉得自己就像《阿凡达》里面的主人公那样,刚获得一副新的身体,如果想完全操控自如,还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每到课间的时候,他就抓紧时间,来到单双杠跟前,小心翼翼地锻炼一会儿。
刚游了一会儿双杠,元宪洲突然想起:徐艳秋这会儿应该也在学校啊!
那个给我家,给了我一双儿女的女人她少女时代是什么样子?
刚结婚的时候,徐艳秋说过她在初中就见过元宪洲,但元宪洲对她却没有印象。或许因为她是成绩差的的学生,没法引起元宪洲的注意。
徐艳秋比元宪洲大两岁,留了两次级后跟元宪洲一个年级。元宪洲在一班儿,她在七班儿,就是离厕所不远的那个班级。
元宪洲跳下双杠,向七班跑去。
来到七班的窗户前,元宪洲挨个窗户向里张望着,仔细打量每个女孩子。好在他的面相一看就不像是勾搭女生那种,所以里面的人也见怪不怪了。
但元宪洲从前排一直打量到后排,把七班的女生看了个遍,也没发现长得跟徐艳秋近似的。
或许她跟其他差等生一样期末考试就不来了。
直到铃声响起后,元宪洲才不得不离开。
上午最后一堂课是英语。元宪洲的英语从初中时就没学好,一直到高中,到大学可磕磕绊绊,甚至差点没拿到学士学位
所以,这一堂课元宪洲必须认真听讲。
但听了一会儿,他的杂念就冒出来了。
英语老师从身旁走过时,他右后方的两个差学生在嘀咕着什么,好像在猜颜色。
十五岁的元宪洲肯定是听不懂的,五十岁的元宪洲却一下就听懂了。
英语老师教边薇薇,是个南方人,大专毕业后分配到北方。她是个非常爱美的女子,几乎一年四季都穿着裙子。元宪洲偶尔听大人们说这女子腿长得很直。但那时的元宪洲也搞不懂什么直不直的。
现在看来,还真是没错啊。不仅直,而且肌肤细腻,闪动着耀眼的光芒,用现代人的话来形容,就是满满的胶原蛋白。
第四章 帮老师搬地瓜
其实边薇薇不年轻,有二十五六岁,在那个年代算大龄女青年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当然,元宪洲知道她后来的结局是,两三年后她嫁给一个五短身材的物理老师。
那两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其实只比元宪洲大一两岁,不要说元宪洲,连边薇薇自己都想不到,两个男孩动不动就蹲在地上系鞋带,其实是别有用心。
因为是复习阶段,下午只上了两堂课就放学了。
元宪洲和章明俊骑着自行车走在排污渠旁的小路上。
刚走了没一会儿,章明俊便嘟哝起来:“我草,他们又来了。”
前面不远处,两个十六七岁的小混混在堵放学的初中生要钱。
他们俩一个叫大鸡,一个叫寡妇。
许多年以后,寡妇当了包工头,大鸡却被人砍死了。
在那个年代,连打劫都充满了仪式感。
他们唱着:不是不抽烟啊!不是不喝酒啊!就是没有钱,够哥们儿意思,给哥们儿两三毛,明天我就还给你!
小混混们一般也有底限,他们不会为难女孩子。
所以,骑车的女孩子直接过去就是了。
但男孩不同,他们必须下车,不然就坏了规矩。
元宪洲本来不想下车,可章明俊老远便下车了。
元宪洲立刻想起自己当年比章明俊更诚惶诚恐,一个月至少要被小混混们搜刮一次,简直就像交保护费一样。
十五岁的元宪洲从来不敢反抗,也从来没想过反抗。
而五十岁的元宪洲早已明白,人真正的力量并不来自身体。
章明俊推着车子,元宪洲跟着他慢慢骑着,一直到车轱辘都快撞到大鸡了,他这才从车上跳下来。
大鸡打量元宪洲一眼:“小子……”
章明俊连忙解释:“他,他没反应过来。”
寡妇仰着脸:“少废话!赶紧点吧。表现不好,一人一块!”
章明俊连忙摸兜儿。
元宪洲按住他的手:“我们要是不给呢?”
“找死啊你!”大鸡抬手要打元宪洲。
元宪洲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元宪洲的与年龄不相符的镇定,把大鸡和寡妇都镇住了。
他们再能咋呼也是孩子。
大鸡指着元宪洲尴尬地笑笑:“嘿!这小子……”
寡妇瞪起眼睛:“你们他妈想找死是吧?别以为快放假了,老子就找不到你们!你们不是大纺的吗?老子在那片儿踩得咔咔响,找你们几个小毛猴还不容易!”
元宪洲和颜悦色地笑笑:“行了!行了!我知道。这段时间风声紧你们得小心点。”
元宪洲这套长辈叮嘱晚辈的嗑儿更把两个小混混整懵了,他们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元宪洲接着吓唬他们:“这段时间严打你们知道吧。听没听新闻,一个伙计抢了别人两毛钱,被拉到西海边儿崩脑壳儿了,脑浆子都打出来了。还拉到车上开膛破肚,摘器官……”
两个小混混更加不知所措了。
元宪洲大度地挥挥手:“行了!咱哥儿今天实在没钱。等哪天有钱了,请你们哥俩下馆子!暴搓一顿!”
大鸡咽着口水,忍不住大喊:“好啊!”
寡妇在一旁连忙拉他一把。
元宪洲点点头:“那就这么定了啊!”
说完,翻身上车,向前走了。
章明俊也连忙上车追了上来,一边骑着一边兴奋地看着元宪洲:“大洲!你还真行啊!”
元宪洲微微一笑,心说我他妈五十岁的人,还怕十几岁的小屁孩儿,那我成什么了。
章明俊还是兴奋不已:“一定是你老爸教的吧。你老爸真厉害。”
整个大工街,包括纺织厂、重机厂,还有部队大院的孩子们都很崇拜元义刚。
唯独元宪洲对老爸不感冒,只觉得他是个喝点酒就想发脾气的倔老头儿。
直到成年以后元宪洲才对父亲刮目相看。
章明俊是那种有些阴郁有些闷骚的男孩,可一旦他兴奋起来就会变得喋喋不休。
元宪洲正在哼哼哈哈应付他的时候,一抬眼看到边薇薇骑着自行车在前面。
她骑得是那种24的,当年很时髦的一种自行车。
货架上驮着一编织袋学校分的红皮地瓜,身体一扭一扭的,又短又紧的裙子把身段勾勒的曲线毕露。
元宪洲忍不住快蹬几下,招呼一声:“老师!”
边薇薇的车技很差,听到有人招呼,身体一晃,货架上的地瓜也跟着晃,她立刻就失去平衡了。
元宪洲眼疾手快,一下从车上跳下来,单手扶住了边薇薇的自行车。
边薇薇这才没有摔倒,连忙从车上下来去扶正货架上的地瓜,然后打量打量元宪洲和章明俊笑了:“是你们俩啊!还不赶紧回家复习功课!”
“是啊!我们正往家赶呢。”元宪洲说着继续跨到车上。
边薇薇推一推车,又骑了上去。
元宪洲和章明俊这才跳上车,在后面慢慢骑着。
边薇薇转眼消失在人流中了。
可没一会儿,元宪洲和章明俊再次碰到边薇薇。
她又在路边狼狈不堪地搬弄着她的地瓜。
元宪洲连忙快骑过去,章明俊在后面紧紧跟上。
“怎么了老师?”元宪洲再次打招呼。
边薇薇累得脸颊绯红,忍不住爆粗口:“他妈的,这东西真他妈费劲!”
当她发现自己面对学生时,连忙又改口:“那个,这地瓜真不好驮啊。”
“是啊,主要是不规整,会到处乱晃,先拿下来看看怎么放吧。”
元宪洲说着,伸手要把地瓜拎下来,结果只拎起一个角来。
不由得在心里自嘲: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章明俊及时过来搭把手,两人一起将地瓜搬到了地上。
元宪洲低头看一眼,发现货架子已经压歪了。
虽然这24的小车不济,但驮个三四十斤东西也不至于啊,估计是地瓜没放稳,晃来晃去,把车架子越晃越歪了。
“你是不是觉得驮不住,老往一边歪啊?”
“是啊,是啊,怎么也弄不正了,真愁死我了。”
“车架子压歪了,怎么能驮住呢。”
“老师你住哪?”
“哎,远了,在爱民街那边。”
其实不算远,也就两三公里的路程,身手麻利的小伙子十分钟就骑到了。
但这条路并不是柏油马路,到处都坑坑洼洼的,而且到了友谊市场附近会有很多进城的马车牛车,躲避起来还挺不容易。
边薇薇叹口气:“实在不行我就推回去算了。”
“还不如我帮你送过去呢!”元宪洲脱口而出,但立刻就后悔了。
他觉得自己太唐突了,虽然身体是十五岁少年,但其实是五十岁的老爷们儿,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往单身女子家里钻呢?难道身体年轻了,嘴巴也没把门儿的了吗?
第五章 老师要好好犒劳你
元宪洲正懊悔之际,边薇薇却兴高采烈:“好啊!好啊!你们这些小家伙骑车技术最好了!”
没等元宪洲答应,边薇薇就和章明俊一起把地瓜往元宪洲后座上搬。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元宪洲虽然个头儿长得小,性格也比较怯懦,但车技确实没得说,在人来人往的车流中他都可以双手脱把,仅凭身体来掌握方向。
“走吧!”元宪洲跨到车上,一手扶把,一手扶着地瓜。
“那我先回去了啊!”章明俊说着,朝元宪洲和边薇薇挥挥手,前头先走了。
“带路吧老师!”
“好勒!”边薇薇欢快地跳到车上,在前面继续扭搭起来。
元宪洲稳稳地跟着。
虽然元宪洲的车技不错,可这么单手骑车,还得扶着三四十斤的东西,又不时经过坑坑洼洼的路段,等来到边薇薇的小院时,一条胳膊已经累得发麻了。
边薇薇住在一个小杂院里,两室一厨的房子只有一间半属于她,另一间半也是教育系统的人占着,只是不住而已。
所以,除了东边的屋子外,西边的屋子、中间的厨房,还有小院子都归边薇薇一个人使用。
元宪洲和边薇薇一起,将地瓜抬进厨房。
边薇薇这边的厨房灶台基本废弃不用了,锅上搭着板子,用来摆放炊具,看起来就像一个橱柜。
元宪洲把地瓜放到地上时,已经是汗流浃背,边薇薇连忙把他拉进屋里,拿起毛巾替他擦汗。
元宪洲打量整个房间。
屋子虽然收拾的挺干净,但也能看出这姑娘日子过得挺狼狈。
桌子上放着啃了一口的火烧,煤油炉的小锅里也能看见煮的半生不熟的挂面。
边薇薇手脚麻利地收拾几下,然后给元宪洲倒了一杯热水,还在里面放了一勺红糖。
元宪洲抱着杯子,继续打量。
“你怎么用煤油炉做饭啊?液化气罐儿多好?”
“我搬不动啊,太麻烦了。”
元宪洲喝了几口水,站起身来:“行了!老师!我该走了!”
“不行!”边薇薇板起脸,拍一拍元宪洲红扑扑的脸蛋儿,“你累坏了!老师得好好犒劳犒劳你!”
“行了!老师!这红糖水挺好喝的!”
边薇薇笑了,打量元宪洲:“我说你现在说话怎么跟个小大人儿似得?真是快成高中生了啊!”
“谁知道能不能考上?”元宪洲苦笑。
“你要考不上谁能考上?”
边薇薇一边说着,一边往煤油炉上架锅倒水。
元宪洲看糊涂了:“你,你这是要做什么。”
边薇薇:“老师煮几个地瓜给你吃啊!一定要吃了地瓜再走!”
“这怎么能煮地瓜呢?”
“不是煮,是蒸,切成一个个小薄片儿。”
元宪洲直摇头:“那不作践东西吗?你还不如烙着吃呢。”
“我试过啊!可一下就烙胡了”
“那是你火候掌握的不好,而且太着急了。”
“嘿!说你像小大人儿,你还真来劲了啊!是不是在吹牛儿?”
“真的。你看你那里不是有个平底锅吗?就用它!”
“好!那我就试试,你要是吹牛!我就,打你屁股!”
边薇薇将平底锅洗了洗,放到了煤油炉上,然后开始笨手笨脚地切地瓜。
元宪洲忍不住在一旁指导着:“切薄点!小心……”
一不留神,边薇薇把自己的手指切破了。
“哎呀!你还真够笨的!”元宪洲过来,一把抓起边薇薇的手指在嘴里吮了吮,然后吐出来。
边薇薇眼中波光闪烁,声音也有些娇嗔了:“你这个小大人儿……”
“有没有创可贴啊?”
“什么创可贴?”
元宪洲四下打量,一眼看到窗台上的墨鱼骨,连忙拿过来,用指甲刮着粉末,敷到边薇薇伤口上。
“行了!自己用纱布缠一缠吧。”
一边说着,元宪洲一边挽起袖子,“还是我来吧。”
他拿起菜刀,刀法飞快地切着地瓜。
边薇薇在一旁看呆了,感叹道:“看来真不是吹牛啊!”
切好地瓜后,元宪洲把煤油炉点着了,调好火苗儿,然后开始烙地瓜片儿。
没一会儿功夫,屋子里就满是地瓜的香甜气息了。
元宪洲一边烙着,边薇薇一边吃着,等元宪洲关掉煤油炉时,边薇薇已经吃掉了大半。
“哎呀!净让我吃了!”边薇薇有些不好意思。
元宪洲故意模仿她的口气:“我是小孩子嘛,吃不了多少。”
“你个小坏蛋!”
边薇薇凑过来,咬牙切齿的,冷不防在元宪洲脸上狠狠拧一把。
“哇!好疼啊”,元宪洲忍不住捂脸。
边薇薇似乎也感觉到自己有点失控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到一边,摆弄橱柜。
“对了我这还有一块儿猪头肉呢!你要不要吃。”
“好啊!”元宪洲还真有点饿了。
边薇薇将猪头肉端过来,拿起刀正要切,元宪洲连忙将刀夺过来:“还是我来吧,你去弄点酸汁!”
“你怎么像我爸一样,还挺爱指使人。”
切好猪肉肉,元宪洲忍不住动手抓一块儿尝了尝。
八三年的猪头肉感觉就是不一样啊!
元宪洲还想伸手去拿,边薇薇用筷子抽一下他的手:“说你像小大人,其实还是个小孩子!用筷子!”
元宪洲用筷子夹着猪头肉吃着,忍不住咂巴着嘴:“这要是有点……”
元宪洲一眼看到床脚放着两瓶白酒,其中一瓶已经喝掉了一部分。
“你,你还会喝酒啊?”
“哪有啊!别人给的,平时做菜用点。都放了五六年了,有些变质了。”
元宪洲笑了,笑的前仰后合。
边薇薇用拳头像捣蒜一样,锤元宪洲的肩膀:“你个小孩儿,还会嘲笑大人!”
元宪洲无奈地摇摇头:“白酒怎么会坏呢,越放越好喝。”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怎么?你还会喝酒啊?”
“嘿嘿,我爸喝酒的时候,我有时在旁边偷着喝点。”
“真是个小坏蛋啊!老师还以为你是好孩子!是不是馋了?稍微喝一点点啊!不许喝多!”
边薇薇把酒拿过来,放到桌子上,元宪洲把酒瓶掰过来,看了一眼,顿时大惊失色:“这,这他妈不是喝酒啊!这是喝金子!”
第六章 知道要尿炕就不该睡觉
应都市的应都酒厂是一个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由于工艺落后,产量低,效益一直不太好。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到了九十年代,酒厂引进新工艺,产量迅速提升,效益越来越好。
但真正懂酒的人都知道,它们所谓的新工艺其实就是勾兑酒,就像那些勾兑酱油勾兑米醋一个道理。
应都市酒厂后来来了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厂长,嫌酒厂过于陈旧不够漂亮,于是开始大肆改造,到处废旧立新,连已经酝酿了三百年独特菌群的酒窖也统统砸了。
风水轮流转,勾兑酒渐渐被市民嫌弃了,人们开始怀念以前纯粮酿造的酒。
于是,落后工艺时代生产的酒再次得到人们的爱戴。
问题那时的产量很低,而且大多被消费掉了。
而当下的酒厂因为酒窖被砸,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以前的酒了。
正所谓洛阳纸贵。
到了三十年以后,那些年的酒越来越尊贵,只能被食物链顶端的达官贵人们所拥有。
元宪洲眼前的这瓶应都老窖便是极品中的极品了,因为它数量最少,口感最好,最疯狂的时候甚至被炒到30万一瓶。
边薇薇瞪起眼睛:“小孩子不许说脏话!什么叫喝金子?”
元宪洲:“啊,这,我是说这商标……”
“那是金边儿!看你怪可怜的,就来一点点吧。”
边薇薇说着,拿来一个喝水的玻璃杯,元宪洲知道那是三两的杯子。
边薇薇举起酒瓶子朝杯子里倒着。
元宪洲心里念叨着:“一万,两万,三五……”
边薇薇倒了三分之多一点。
元宪洲连忙说:“哎呀,怎么也得一两吧。”
边薇薇仔细打量着:“这没有一两吗?”
“哪有,这是二两的杯子。”
元宪洲是个老实人,但馋虫上脑也不老实了。
边薇薇将信将疑给元宪洲倒了半杯酒,但又有些不放心:“这,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多,你看!”元宪洲说着一口喝掉了小半杯。
就像一团火从喉咙中滚进去一样,元宪洲好容易才把它压住。
元宪洲的酒量是五十岁的酒量,是经过二三十年磨炼出来的,十五岁的身体怎么承受得了。
但元宪洲毕竟有五十岁的心理素质,不费什么力气就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还真没事啊?怎么像喝水一样?”
“其实就是水嘛,粮食的精华。”
“你懂得还真多啊!可我怎么一闻这个味儿就头晕呢?”
“你喝了就不晕了!来!”
在元宪洲的劝说下,边薇薇尝试着喝了一下,立刻噤鼻夹眼,元宪洲趁机又给自己倒了点酒。
喝酒的能力百分之九十都是遗传的,元宪洲再喝第二口的时候就好多了,再喝第三口的时候已经能品味出酒的甘美了。
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时不可能有太大酒量的,喝了三四两以后,元宪洲就有点神魂颠倒了。
而边薇薇也在他的劝说下,喝了一口又一口,也是醉意朦胧了。
元宪洲看着边薇薇娇艳欲滴的面孔,忍不住靠近过去,两张脸渐渐贴到了一起,最后滚落到床上。
醒来时元宪洲一度以为自己先前一直在梦里,还暗暗庆幸:哎呀!终于回来了!
可他低头看看自己**的稚嫩的身体,再看看边薇薇玉体横陈不由得懊恼不已:我这是干了什么啊!我这不是馋虫上脑,是精虫上脑啊!
他看看外面,天已经全黑了,再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连忙从床上跳下来,飞快地穿上衣服,本想叫醒边薇薇,但一眼看到床单上拳头大的一块儿殷红,立刻羞愧难当,转身向门外跑去。
在厨房里,元宪洲抓了两头大蒜。
在路上骑车的时候,他不停地吃大蒜,最后吃的嘴都木了。
元宪洲是个好学生、好孩子,长这么大还没这么晚回家过。
元宪洲估摸着,回去一定会老爸痛骂一顿。
到了家门口以后,他小心翼翼推开房门。
结果看到的是母亲亲切的笑脸,还有父亲并不严厉的表情。
元宪洲刚想编点“到同学家”之类的瞎话,没想到父亲劈头盖脸问道:“老师请你吃饭了是吧?”
元宪洲心里咯噔一下:“坏了!老爸知道了!”
但他转脸看看父母的表情,心里立刻镇定下来。
他只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父母不可能往那方面想。
果然,母亲表演说:“咱们大洲现在还挺会来事儿啊。”
父亲却嗤之以鼻:“现在才知道会来事儿?初中都快毕业了。”
对于父亲来说,不批评就是表扬了。
元宪洲急于想摆脱父母,假装打着哈欠:“我帮老师送地瓜,顺便也让她帮我补习补习功课。”
父亲元义刚突然皱了下眉头,吸了吸鼻子。
元宪洲嘴里的酒味儿果然瞒不住这个老酒鬼。
“你小子是不是喝酒了?”
“没,没有啊。”
母亲刘彩霞也吸了吸鼻子:“是你自己喝的。大洲嘴里是大蒜的味道儿,好重啊。”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老师请我吃包子……”
元义刚皱着眉头吸了吸鼻子:“真是大蒜的味道儿!真让你熏死了,赶紧睡觉去吧!”
元宪洲如释重负般地钻进屋子里了。
第二天上午,元宪洲和章明俊一起刚骑行了几分钟,就突然改变主意了,决定不去学校了,让章明俊给他请两天假,又叮嘱章明俊不要告诉老爸元义刚。
章明俊有些诧异,但还是答应着,继续向前走了。
元宪洲站在路边却有些茫然了。
他不敢去上学,是因为他不敢面对边薇薇。
甚至不敢面对肖蝶,还有随时都可能出现的徐艳秋。
他这次重生,最想做的事是挽救肖蝶的生命,同时也看看自己上一世的爱人。
唯独边薇薇根本没在他的计划之列。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初中毕业升入高中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边薇薇了,甚至从来都没在街头碰到过她,只是从别人嘴里听到过她的一些消息而已。
没想到他们就这么稀里糊涂扯上了关系。
元宪洲在街头踌躇了一会儿,突然想到这个时候西海还没开发,还拥有一份荒凉的美感。
连忙在路边包子店买了几个包子,然后放在书包里,骑车向西海走去。
元宪洲在西海岸边徜徉着、玩耍着、躺着,中午就把包子吃了,然后继续消磨着时间。
到了傍晚的时候,他这才跳上自行车往家里赶去。
因为明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第七章 便衣警察
元宪洲的父亲元义刚以前是个军人,不过那时候元宪洲还没出生。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后来,元义刚在一次参与地方抢险救灾时受伤了,被转业安置到地方。
来到大兴纺织厂保卫科工作。
先是当副科长,两三年以后就当上了科长。
八十年代初,在大厂从事保卫工作,是一件很风光的事。
因为那个时候警力有限,大厂周边的治安问题,统统归保卫科负责。
保卫科长甚至可以携带枪支,比普通警察还要威风。
因为曾经协助警方抓捕过几名罪犯,元义刚在大工街一直赫赫有名,许多男孩子都把他奉为偶像。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初升高考试前夕,元义刚因为抓捕一名持枪逃犯,被子弹打中,造成高位截瘫。
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一系列不幸事件从此展开。一直到六年之后,元宪洲弄断了一条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既然未卜先知,元宪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一切。
重生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元宪洲意外碰到肖蝶,让他感觉到时间线可能会发生偏差,按照前后事件的推理,元义刚应该不是明天就是后天会碰到那个持枪逃犯。
第二天,元宪洲借口复习功课,留在家里。
元义刚出去上班时,元宪洲还叮嘱他:“爸!今天出门巡逻时,别忘了带枪啊!”
在上一世的那一天,元义刚如果戴着枪的话,就不会被逃犯打成残疾人。
但以元义刚的脾气,他不可能把儿子的叮咛放在心上。
所以,元宪洲在家里待了会儿也赶紧出门了。
他知道那起枪击事件发生的每个细节,他可以根据细节做出自己的判断。
比如,上午十点的时候,元义刚会在大工街西头抓到一个扒手,正往东头押送时,又碰到大老黑,大老黑接过扒手,然后塞给元义刚一张通缉令,那张通缉令上画的就是那名持枪逃犯……
大老黑是大工街的一名警察,但他并没有元义刚那么威风。他长着五短身材,黑不溜秋,总喜欢穿盖着屁股的大衣服,也总喜欢骑着一辆二八加重的自行车。连他的老婆都比他高出大半个脑袋。
那名逃犯的模样,元宪洲三十多年后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那家伙有四十来岁,皮肤黝黑,五官粗犷,留着板儿村。
最神奇的是,他和元义刚一样,太阳穴上都有一块儿伤疤。
元义刚的伤疤在左边,他的伤疤在右边。
当然元义刚的伤疤是抗险救灾造成的,他的伤疤是在前线打仗留下的。
元义刚有过目不忘的本领,随便看一眼就把通缉令送给一个好奇张望的小商贩了。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碰到那个逃犯了。
那时他并没有带枪,而逃犯戴着枪,而且还是个神枪手。
尽管如此,元义刚还是勇敢地扑了上去,生擒了罪犯,但也被打成残废。
从上午9点到11点,元宪洲都徜徉在大工街西边,但那几个触发大事件的一系列小事件,一件也没有发生,元宪洲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但很快他便心情沉重了。
因为这样一来,枪击事件多半会在明天发生了。
明天是星期天,是正常班职工的休息日,更是大工街赶集的日子。
那时只有小礼拜,没有大礼拜。
很多人物、很多事件都会在星期天集中出现。
当年,有一首在罪犯中流行的歌曲叫“大狱歌”,其中详细描述了一个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奋工作的伙计:星期天的早晨我多么快活,带着月票上了汽车,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多年以后,一个因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却让这首难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红遍了大江南北。
回到家里,元宪洲有心想复习复习功课,脑子里却一片纷乱,一会儿想起父亲的事,一会儿想起边薇薇的事,一会儿又想起肖蝶的事。
心里不由得暗骂:抛妻弃子重生回来,这他妈就是回来铲事儿的!
毕竟是五十岁的人,定力还是有的。
烦扰了一会儿,元宪洲总算平静下来,认真复习功课。
渐渐地他就回忆起那天考试时的大部分课题了,于是他就把主要精力放在那些十拿九稳的课题上,尤其那些当年他答错的题,他都反复推演,为自己当年的蠢笨感到好笑。
晚上,元宪洲起来上厕所时,听到父母在他们屋子里小声嘀咕着什么。
母亲说:“大洲这几天看着有点奇怪啊。”
“怎么奇怪了?”
“有时候看他的眼神不像小孩啊!”
“本来就不是小孩儿了!我像他这么大都出海捕鱼了。”
“反正是感觉比以前懂事了……”
“懂事还不好,早点睡吧。”
第二天早上,看着父亲出门上班,元宪洲忍不住还想叮咛:“佩枪啊!老爸!
但他知道父亲还是会当做耳旁风的,只好作罢了。
其实,元宪洲有无数种办法阻止悲剧的发生。
比如,元宪洲可以在父亲刚出现在街头时,就主动上前找个理由与他攀谈,只要耽搁一两分钟,他就会接二连三避开本该碰到的人和事,接下来的故事就会截然不同了。
可那个持枪逃犯怎么办?
拯救了自己的父亲,或许别人的父亲就要遭殃。
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助父亲,一起擒获那名逃犯。
九点刚过,元宪洲便急匆匆出门了。
他来到大工街上。
此时的大工街已经成了一个人头攒动的集贸市场。
住在大工街附近的居民只占很少一部分,其他的人,有的是来自乡下的农民,有的是来自市内的小市民。
在这一天,在这一条街上,不要说汽车,就连自行车都得用手推着慢慢通行。
街道两旁的摊位上,卖得最多的是各类农贸产品,其次是服装等各类时髦用品。
比如像幸子衫、蛤蟆镜之类。
这一天,另一类人也格外忙碌。
比如“钳工”们。
“钳工”是当时老百姓对扒手的戏称。
因为八十年代的时候,扒手们还没流行割包作案,还是比较讲究“技术含量”的。
就像那首歌唱的: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现金就是两百多。
扒手掏包主要靠食指和二拇指。
像每个行业一样,扒手出道前是要练功的。
据说他们的训练内容主要是:用两根手指在开水中夹肥皂。
所以,干扒手多多少少还是得有点天赋的,比如食指和二拇指长短得差不多。
元宪洲在街上尽量小心翼翼地走着,因为老爸的眼神很贼,如果被他发现了肯定就会停下来唠叨一番,那么事件的走向就会发生严重偏移了。
甚至偏移到无法控制。
第八章 大工街的枪声
出来的时候为了掌握时间,元宪洲还专门戴上哥哥元宪江的手表。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元宪洲这么小心翼翼在街头溜达着,转眼到九点半了,又在纺织厂西门稍微驻足片刻,便看见父亲元义刚晃着膀子走过来。
元宪洲连忙躲起来。
元义刚每日的固定路线是从西门出来,沿着大工街一直走到东门。
这条街简直就像元义刚的领地,道路两边的商贩,很多都跟他熟悉了,不时有人向他打招呼:“刚子好!”、“元大哥好!”、“元师傅好!”
元义刚也像意气风发的大领主一样,不时点头挥手。
元义刚的名气太大了,照理说,他出现的时候“钳工”们就该纷纷避让了。
但同样,大工街的名气也实在太大了,生意实在是太兴隆,顾客实在是太丰富。
十几二十公里外的扒手们都常常忍不住,要过来打打野食儿。
所以说,贼是抓不完的。
贼有天赋,抓贼同样也有天赋。
元义刚就好像长着一双透视眼一样,他的目光随便在人群里扫几眼,
便能将贼挑选出来。
当然,元义刚是讲究的。
就算他在人群中认出了贼,如果贼也能认出他来,并主动收手,元义刚绝对不会紧紧盯着人家不放。
而那些老贼也是讲究的,他们一旦被认出来也会朝元义刚点点头,那意思说:“今天哥们儿认栽,收了”。
收手之后他们也绝对不会等元义刚走了再杀回马枪,那是不地道的,不符合江湖道义。
元宪洲紧紧跟着父亲,很快就来到市场的东头,再一看表,马上快十点了!
那个重要人物,那个重要事件即将出现了。
元义刚的目光往人群了扫了一眼,很快发现了目标。
那是一个面皮白净的年轻人,看起来还有几分俊秀。
他是一个外来的“钳工”,或许听说过元义刚,或许没听说过。
或许他就是艺高人胆大。
但只要被元义刚认出来了,他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转身离开,要么伸手被抓。
他选择了后者。
元义刚抓住他的手腕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还夹着卖西红柿的老大爷的手绢钱包。
扒手有没有同伙呢?
肯定有!
他们为什么不来帮自己的伙伴呢?
一方面因为畏惧,不要说元义刚的威望,那时的老百姓也不是吃素的。
更大原因其实是规矩。
技不如人,愿赌服输!
元义刚逮捕人的手法也是简单粗暴,他有手铐,但从来不用。
他只需要将那个扒手的裤腰带抽下来就可以了,扒手会老老实实提着裤子跟着他。
因为那时的人穿的大多是大裤裆裤子,抽掉皮带,如果松手的话裤子一下就掉到脚脖上了,别说跑,走两步都困难。
保卫科虽然有枪,虽然可以抓人,但不能审人,也不能关人,所以每次抓到扒手或罪犯,元义刚都统统把他们送往派出所。
元宪洲在后面紧紧盯着,心脏狂跳不已。既然这个重要事件已经发生了,接下来的事肯定跑不了了。
就在今天!就在今天!我元宪洲要逆天改命!
元义刚押着扒手走了没多远,大老黑推着二八自行车,拨开人群迎了过来。
元义刚把皮带和扒手都交给了大老黑,大老黑却递过来一张通缉令。
还再三叮咛:“小心点啊,这家伙跟二王一样厉害!”
大老黑推着车,驱赶着扒手离开了。
元义刚一边走着一边看一看通缉令,当一个认识的商贩好奇地伸头张望时,元义刚直接把通缉令送给了他。
转眼间,元义刚走到纺织厂东门附近了。
往常,元义刚的巡视活动会到此结束。
但这一天时间尚早,厂子里又没什么事儿,元义刚便继续往东边溜达。
因为是星期日的关系,过了纺织厂东门,再继续往东照样人头攒动,熙熙攘攘。
元宪洲目不转睛,推着自行车紧紧盯着父亲,因为他知道关键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元义刚走到红房子路口时,突然皱起了眉头,略微迟疑一下,假装若无其事地向前走去。
他发现了通缉犯。
那家伙正在路边买包子。
元义刚身后的元宪洲也连忙从侧面,向通缉犯包抄过去。
元义刚离通缉犯还有十几米远的时候,他才想起伸手去拿枪。
毫无疑问,元义刚今天并没有带枪。
可通缉犯带着枪,即便吃包子的时候,他的一只手也一直放在口袋里。
元义刚远远叼着通缉犯,心里甚至有点惋惜。
真是条汉子啊!可惜了。
通缉犯长得豹头眼花、身材魁梧,虽然几经逃亡,已经落魄不堪了,但还是一副桀骜不驯、倒驴不倒架的神情。
关于通缉犯的来历,事后在大工街流传了许多不同的版本。
最流行的一个版本说:通缉犯是部队的一名业务骨干,家里已经有一个女儿了,但他妻子又计划外怀孕,村干部打算强行流掉。通缉犯请假回家处理,跟他有矛盾的上级死活不批。没能及时赶回家,怀胎七月的妻子被村干部强行堕胎,结果一尸两命。通缉犯大怒,枪杀了上级后潜逃,准备回乡找村干部报仇,半路却遭遇围追堵截。
元义刚虽然手里没枪,但以他的身手,只要抓准时机一样可以生擒罪犯。
所以,元义刚就像一个沉稳的猎人一样,远远跟着通缉犯。
元宪洲也紧紧跟着。他知道,等一会儿,元义刚跟着通缉犯到达纺织厂与重机厂交界处的时候,就会适时出手了,如果不是出现另一个意外情况的话,他肯定可以毫发无损地生擒通缉犯。
那个意外情况,就是一个街坊。在元义刚即将出手之际,这个街坊会不合时宜地出现,并向元义刚打招呼,结果惊扰了通缉犯。
而眼下,元宪洲可以阻止这一状况的发生。
就在街坊正往元义刚那个方向走的时候,元宪洲及时发现了他,故意拖延他:“毛叔!你怎么跑这来了?”“我买点海蛎子,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你到西边吧,就东门跟前,有两家在那卖!”“真的吗?”
达到目的后,元宪洲长出一口气,继续配合父亲包抄通缉犯。
元宪洲知道,排除了各项干扰之后,元义刚会在罪犯刚刚到达纺织厂和重机厂分界线的地方,突然发起攻击,生擒罪犯。甚至都不需要元宪洲援手。
但元宪洲还是小心翼翼在一旁跟着。
眼看到达分界线附近了,元义刚悄悄地靠近过去,五米、四米、三米……
元义刚离通缉犯越来越近了。
突然,一个飞快骑车的人从通缉犯身边冲过去,通缉犯警觉地转过身来,他立刻发现了元义刚!
猛地举起了手枪!
来不及了!元宪洲来不及多想,猛地骑着自行车向通缉犯撞了过去!
“砰!”枪声响起。
第九章 亲人的陪护
随着枪声,元义刚猛地扑过来,运用他在部队学到的捕俘技术,直接把通缉犯压在地上,然后解下通缉犯的鞋带,麻利地捆绑他的手腕和手指,令他无法动弹。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伸手去捡落在地上的手枪。
“拿来!”元义刚大吼一声,小孩儿吓得一哆嗦,然后双手捧着枪送过来。
元宪洲见大功告成了,欣喜不已,连忙从地上站起来。
突然有围观的群众喊:“血!你腿出血了!”
元宪洲看一眼自己浸满鲜血的裤腿,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元宪洲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了。
他的一条裹满纱布的腿吊在空中。
但他对这一幕并不感到陌生,区别只在于,前世是在六年后发生的。
既然自己的事情提前了六年,那么肖蝶的呢?
他只是瘸了一条腿,肖蝶失去的可是生命!
想到这里,元宪洲汗都下来了。
母亲连忙凑过来:“怎么样?是不是很疼啊!”
元义刚在一旁斥责:“废话能不疼吗?”
元宪洲想起今天肖蝶在部队大院里,有心问一问那边有没有什么状况,又觉得不妥。
只好问:“通缉犯抓住了是吧?”
“是啊!你这么猛,能不抓住吗?”
“其它地方都没什么事儿吧?”
“能有什么事?对了,你小子是不是早看到通缉令了?”
要是十五岁的元宪洲一定会狡辩一会儿,但五十岁的元宪洲一听就明白了:他在路上跟踪父亲的时候,已经被发现了。
“是啊,我昨天在城里看到了,本来想告诉你……”
“哼!算你聪明,我也没敢跟你打招呼。”
元宪洲眼下住在市中心的医院里,这里离大工街还有七八公里的路程。
元义刚明天还要到市公安局汇报工作,得早点起来,所以他看到元宪洲醒来后,随便聊几句,便匆匆离开了。
刘彩霞则留下来给元宪洲陪护。
正好骨伤科这几天病人不多,病房里还有空床,刘彩霞可以留下来休息。
虽然前世已经有过这份经历,体验过这份痛苦。
可那时是二十一岁,身心已经发育完全,承受力要比现在强多了。
元宪洲动完手术后,脚脖子里打进一根钢钉,悬挂在棚顶。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腿骨和筋肉收缩。
元宪洲知道自己至少还要这样悬吊3周的时间,吃喝拉撒都得在床上解决。
而且这三周的时间,他也不能完全不动,他还得忍着剧痛,时不时活动一下自己的肌肉。
那份撕心裂肺般的疼痛,想想都不寒而栗。
即便眼下,麻药过后,元宪洲也疼得忍不住流下眼泪。
刘彩霞在一旁看见也忍不住热泪盈眶。
为了不让母亲难受,元宪洲极力忍着眼泪。
虽然是十五岁的稚嫩身体,但毕竟还拥有五十岁人的灵魂。
转眼已经深夜了,元宪洲劝母亲回床睡觉,母亲却始终不肯,哪怕她都哈欠连天了,还一动不动地坐在元宪洲床前。
最后,元宪洲假装睡觉了,母亲这才回到自己的床上。
十五岁的身体还是有很强大的优势的。
实在是困了,哪怕身体依然痛不欲生,但巨大的困倦袭来,照样睡着。
第二天中午,章明俊到来时,元宪洲不顾母亲还在场,直接问起肖蝶的情况。
“她今天来上课了啊,还问起你。”
元宪洲长出了一口气。
看来只是自己中的这颗子弹是提前六年到达的。
肖蝶中的那颗子弹这一世一定有机会阻止!
元宪洲忍不住问起老师们的情况。
“只有边老师这两天请假,没来上课。”
看来,她也一样无法面对这段孽缘。
刘彩霞陪护三天后,工作实在没法交待,就让哥哥元宪江来陪护几天。
元宪江只比元宪洲大三岁,发育得却比元宪洲好太多了,十八岁的年龄都已经长到一米八三了,而且相貌也更像元义刚,长得虎头虎脑的。
元宪江对弟弟还是很有耐心的,几乎是有求必应。
但他是个粗糙的汉子,笨手笨脚不说,也没有眼力见儿。
什么事儿元宪洲不吩咐,他都不知道主动去做。
元宪江来的第一天,元宪洲在吃早餐,他看见元宪洲的早餐里有鸡蛋,也没说帮打一下,直到元宪洲大声喊着,病房里的其他人都听见了,他这才反应过来。
中午的时候,元宪江帮元宪洲接尿,他又笨手笨脚地,把半壶尿撒到了床上,元宪洲气的大骂他:“你个大彪子!这点儿活儿都干不好!”
元宪江却一点不生气,赶紧喊来护士更换床单。
尽管如此,元宪洲还是很爱这个哥哥的。
从小到大,哥哥一直照顾着他,闲暇的时候都是哥哥领他到山上摘酸枣,到海里摸蚬子。
甚至哥哥还救过他两次命。
一次是五六岁的时候,元宪洲在山坡下玩耍,一块儿巨石从山上滚落下来,如果不是元宪江及时把他抱开,他肯定要被砸的血肉模糊了。
还有一次在大湾里游泳,元宪洲呛水了,正在沉没的时候,元宪江把他拖了上来。
许多年以后,元宪江将遇到一次牢狱之灾。
到时候,元宪洲又得再次施展逆天改命的本领。
好容易熬了几天,终于赶上妹妹元宪波期末考试结束了。
元宪波虽然年龄小,但比同龄人更加成熟懂事,不怕脏不怕累,还特有眼力见儿。
再说她本来就喜欢跟元宪洲腻歪在一起,有了这次机会,更可以全天候的跟元宪洲说说笑笑了。
看到妹妹,元宪洲突然又想起房子的事了。
他知道上次自己劝父母买下那套两千块钱的小杂院,父母不会把他的话当回事的,可这一次他受伤,说不定情况会有所不同。
当母亲再次到来时,元宪洲连忙要求母亲买下那套房子。
母亲愁眉苦脸地说:“已经涨了五百块钱了!”
“涨一千也要买!听我的!将来房价会大涨的!三十年后能涨一千倍!”
刘彩霞笑了:“不知道妈妈还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呢。”
“一定能,只要你少吃点咸的,就不会得高血压,就一定能长命百岁!”
母子俩都笑了。
第十章 难忘前世情缘
周末的时候,肖蝶来探望元宪洲。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先是对元宪洲的古怪姿势问东问西,接着又拿出茶鸡蛋似得东西。
没等元宪洲要求,她亲自拨壳给元宪洲。
元宪洲吃了一个感觉不是味儿,再吃一个就吃不下去了。
“这茶鸡蛋怎么一股怪味儿?”
“谁说是茶鸡蛋了?”
“那是什么蛋?”
“就是童子蛋啊!”
“童子蛋?”
元宪洲略微想了一下,便想起来了,童子蛋就是南方有些地方用童子尿煮的蛋,说是大补。
“我去!”
元宪洲差点没吐出来,赶紧端起水杯涑口。
“哼!好心当做驴肝肺!我们大院,欢欢、球球和大军,三个人才凑够了童子尿!”
元宪洲叹息:“这是封建迷信!”
“什么封建迷信。本草纲目说,童子尿治一切跌打损伤。”
元宪洲知道,这种事情,自己一个五十岁灵魂的人,跟一个古怪精灵的小女孩是扯不清的。
所以干脆岔开,询问学校的事情。
“其它课程都复习差不多了,就是英语,我还有好几个语法没弄透彻,结果老师又请假不来了。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元宪洲忍不住叹息。
肖蝶看看元宪洲吊着的腿,撇撇嘴:“看你这架势,下周考试是去不了了。”
“肯定去不了了。等你们开学了我都好不了。”
“怎么要那么久啊?”
“是啊,伤筋动骨一百天。你不是看本草纲目吗,这点儿事儿都不知道。”
“哦,这个书上还真没写。嘿!你这家伙开始损人了啊?是不是脑壳痒了?”
肖蝶又搂住元宪洲的脑袋弹脑壳,这一次元宪洲没有挣扎。
一来他一条腿架着,使不出力气。
二来他挣扎的话,就会触碰到肖蝶的胸部,他担心自己的丁丁会有反应。
十五岁少年的身体跟五十岁可不一样,一旦丁丁有反应可能会挺上几个小时。
曾经有个纺织厂的少年,把皮筋套到丁丁上了,挺了十几个小时,如果不是护士及时割断了皮筋,差点废掉了。
元宪洲不肯配合着挣扎,肖蝶折腾一会儿自己便索然无味了。
元宪洲感觉肖蝶之所以喜欢弹他脑壳,很大部分源于她的少女的性萌动。
多年以后,元宪洲在大学校园再次碰到肖蝶时,她已经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变得安静内敛了,所谓的成熟其实就是隐藏伪装而已。
本来,元宪洲还有机会深入了解她,看看她是不是性趣浓厚。可就在他们如胶似漆的时候,一颗突如其来的子弹结束了一切。
肖蝶离开时,元宪洲要求她考试前再来一次,肖蝶有些犹豫,她还想在家里继续复习功课。
但元宪洲坚持:“把你的书带来,我给你押几道必考题!”
虽然将信将疑,肖蝶还是满口答应了:“好呀!好呀!”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元宪洲还没完全拿定注意,要不要继续升学,因为他很想利用自己未卜先知的本领做生意赚大钱。
可现在,他打定注意了,他要升入高中,更要上大学!
一想起高中和大学时代的美好时光,他就兴奋不已。
按照上一次的经验,元宪洲本以为自己三周后才能下地,没想到两周就下地了,少年的身体毕竟有优势!
护士送来x光片的时候,家人都不在,元宪洲举起了看了下,顿时傻眼了,这跟六年后受伤的位置竟然一模一样!
继而,元宪洲开始感到不安起来。自己真的可以逆天改命吗?在改变厄运的同时,是不是连美好的事物也会一同失去?
“怎么了?大洲?看你这一头的汗!”母亲刘彩霞走进来,关切地看着元宪洲,替他擦拭额头的汗珠。
看着母亲年轻美丽的面容,元宪洲释然了。无论如何都值了!能够与挚爱的亲人重续再世情缘,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奖赏吗?自己早晚都会受伤的一条腿,只是提前六年到来而已,换来的却是父亲的安康,难道还有比这更逆天的命运吗?
下床之后,元宪洲又在医院待了两个星期,父母还想让元宪洲多住些日子,在医生的劝说下,这才把元宪洲接回家中。
其实这次受伤,元宪洲最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影响身高。
跟普通人家相比,元宪洲一家都是长人。元义刚有一米七六,刘彩霞有一米六五。元宪洲的哥哥元宪江不满十八岁就一米八二了,妹妹元宪波也已经跟元宪洲差不多高了。
虽然元宪洲上高中后个子开始猛窜,但直到上大学时,他也就长到了一米七四,元宪洲觉得自己怎么也应该长一米八左右。
对此,他归咎于自己初中高中都太好学了,缺乏有利于增高的体育活动。
回到家里后,元宪洲开始积极的康复锻炼。
作为一个五十岁的老男人,他的生活经验不逊色于四十多岁的母亲。
每当母亲在厨房做饭时,他都会来到母亲身旁,对母亲烹饪的食物指指点点,比如低盐低脂肪,比如怎么才能做到色香味儿俱全……
每天早晚饭后,元宪洲还会拄着拐杖在大工街来回转几圈。
一天早上,元宪洲从外面转悠回来了,刚到楼下,就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声音:“就是一家姓元的,元宵那个元。”
元宪洲连忙转过去,果然是肖蝶。
“咳咳,我知道他家在哪住……”
肖蝶转过脸来发现是元宪洲,正想过来收拾他,看到身旁的大叔大妈又有些不好意思了,扬一扬手里拎着的网兜:“我来看你来了!”
元宪洲看到她网兜里又装着鸡蛋,顿时有些愁了:“不用了……”
肖蝶:“这是正经八百茶鸡蛋!话说回来,你好的这么快,都是因为吃了童子蛋的关系!哼!还不领情!”
刚进楼道里,肖蝶就兴奋地说:“你押的题真准!可惜你自己没能来。”
元宪洲先前已经从章明俊嘴里知道,肖蝶考了全年级第一名。
这让元宪洲更有信心,可以回到学校再展威风。
“别着急!等来年我考上高中,再跳一级,咱们就可以在一个班级了。”
“好呀!好呀!”
可元宪洲事后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说话太唐突了。
因为这并不是当年那个十五岁少年的人设。
当年,元宪洲与肖蝶其实并没有那么亲近,肖蝶甚至都不知道他家门朝哪开。
上高中后,由于不在一个班级,他们更是很少来往。直到大学后,在校园中偶遇,他们的感情才迅速发展,乃至如胶似漆。
说到底,元宪洲怀念的是那段戛然而止的前世情缘。
可现世这么人为地、用力地去续前缘,会不会有不良的后果?
令元宪洲没想到的是,他的前世的情缘没处理明白,现世的孽缘也如影随形。
第十二章 少年之烦恼
听了元宪洲的话,边薇薇又激动了,狠狠将他搂在怀里,丰满的胸部都快把元宪洲挤得窒息了。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你真是个小男子汉!放心吧,我不会把他送人的!我会把我们的小宝贝儿养大的。”
晚上躺在床上,元宪洲思考着今后的人生。
父母听从了元宪洲的劝说,花两千五买了一套小杂院,然后就把元宪江和元宪波赶过去住,好让元宪洲安心静养。
元宪洲知道,自己放弃学业下来经商这事儿在父母这里肯定是过不了关的。因为元宪洲是元家的大秀才,元义刚兄弟三人的后代当中,只有元宪洲学习是最好的,大家都巴望着他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但上学毕竟是七八个月以后的事情,暂时可以放一放。
眼下最紧迫的事情是挣奶粉钱。
刚开始随便一想的时候,觉得已经知道未来发生的事了,挣钱好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比如,兴都老窖3块钱一瓶,买它100瓶,30年后升值到30万一瓶,这300块钱就变成3000万了。
类似的小伎俩不胜枚举。
可问题是在这之前怎么办?总不能干坐着吧。
元宪洲绞尽脑汁思考着83年究竟有什么变现及时,一本万利的生意,想来想去不由得暗自嗟叹。
在那个年代真正发财的人,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官倒。
比如许多年以后有一个爱爬山的著名的房地产大咖,他83年的时候就是利用官僚背景,空手套白狼,把粮食从北方倒到南方,几个月的光景净赚300万,事后再得意洋洋地说自己是白手起家。
这种灰暗的思绪奔驰一会儿,元宪洲越来越愤懑了,越来越感觉自己上辈子过得太憋屈。
但很快他又醒悟过来:这么下去可不行!这世界哪有绝对公平之事?你活两辈子对别人还不公平呢!
反正挣奶粉钱也得腿好了以后再说,所以元宪洲也不再那么焦躁了。
平时下楼散步的时候,他就到处留心观察。
成年的元宪洲既抽烟又喝酒。
有一天,元宪洲走到一个小卖部跟前,看着里面摆着的香烟有些馋了,就忍不住买了包“芳草”。
这种烟元宪洲其实没抽过,但一直有印象,因为他是父兄辈的人常抽的中档烟,一包要一块多钱。
元宪洲拿着烟来到没有熟人路过的角落,偷偷地过把瘾。
刚抽了几口,元宪洲突然想起,几年之后,自己到燕都上大学的时候,哥哥的一位工友专门跑来让他帮着捎几条烟,就是这种“芳草”,在燕都大栅栏一个烟草公司里,这种烟好像是四块五毛钱一条。
对!就倒烟!本钱不大,也不怎么费事。
但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小屁孩儿来说,这个所谓不大的本钱也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从兴都市到燕都火车票来回要40来块钱,在燕都住旅店大约两三块钱一晚,加上吃喝拉撒10块够了。一件烟是五十条,一条赚两块五毛钱的话,也就能赚100多块钱,刨去费用没什么意思了。所以一趟最少得带两件烟回来。
可两件烟要四百多块钱,元宪洲上哪弄钱?
肯定不能跟父母要,只能问问哥哥元宪江。
元宪江一个月工资就七八十块钱,加上奖金、加班费之类的也不会超过一百。老爸元义刚看得紧,元宪江的工资里面有50元还没到手便直接存到银行去了。
不过元宪江对元宪洲这个弟弟还是很宠溺的,平时都是有求必应。
元宪洲向他张口后,他问都没问就四处帮弟弟弄钱。最后弄了三百块钱。
元宪洲干脆打算,就用这些钱进一件烟好了,哪怕赚点路费也好,起码到大城市开阔一下思路也是不错的。
转眼之间,元宪洲在家里休息已经超过一百天了,腿上的伤疤也完全长好,虽然医生仍然不允许他做长距离行走,但他还是很焦急见到边薇薇。
在楼下又试了几天,感觉自己完全康复了。
他这才挑了一个周日的中午,买了一大包营养滋补品,骑着自行车赶往边薇薇的住处。
边薇薇不在家,但元宪洲相信她不会走太远,就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等着。
不到半个小时,边薇薇果然回来了,看到元宪洲惊喜不已。
元宪洲仔细打量边薇薇的肚子,发现又微微有点隆起了。
边薇薇买了些水果和蔬菜,元宪洲正好可以给她露一手,用煤油驴子给她做几个小菜。
边薇薇坐在床上看着元宪洲在地上忙碌,就像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小妇人。
这一幕让元宪洲想起自己的前世了。
元宪洲22岁结婚,第二年妻子徐艳秋就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一家人和和美美。如果元宪洲再多活一两年的话,说不定都能抱上孙子了。可眼下却永远见不到他们了。
边薇薇明显已经开始害口了,元宪洲做着菜,上来一盘她横扫一盘,等元宪洲做完,她也吃饱了。
“你不会是怀着双胞胎吧?”边薇薇的这种情形跟徐艳秋当年一模一样。
“一个都养活不了,两个怎么样啊?”
“都跟你说了,我会把孩子养大。”
“好吧,好吧,我知道你是个小小男子汉!”
在元宪洲看来,边薇薇不相信他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元宪洲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而且还瘸了一条腿。
但元宪洲做家务的麻利样子,边薇薇还是对他刮目相看的,也不免困惑了:“你这么小你爸妈就让你干家务吗?”
元宪洲笑了,指着脑袋:“不都跟你说了吗?我这里是五十岁。”
“我真有点信了呢,”边薇薇笑了,“好吧,好吧,小老头儿快过来!”
边薇薇把元宪洲招呼到身边,撒着娇:“来嘛,帮我揉揉肚子,我有点撑着了。”
元宪洲刚给她揉了一会儿,她便撩起上衣,露出一对涨的圆鼓鼓的**。
元宪洲不由得眼都直了。
边薇薇红着脸小声道:“医生说五个月内没事的……”
这道理元宪洲自然懂得,可这……
元宪洲脑子想拒绝,身体却早已出卖了他。
边薇薇伸手拉上了窗帘。
元宪洲再次陷落于娇美的**之中。
第十三章 故地重游
元宪洲上辈子只有徐艳秋一个女人。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徐艳秋是个老实的,偏保守,甚至有点缺乏生活情趣的女人。
虽然二十多年来,他们一直相敬如宾,但总觉得少了一点惊喜,甚至到最后十年的时候真的是左手摸右手的感觉了。
元宪洲四十岁的时候,基本就很少有夫妻生活了,甚至有点忘记了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上一次的酒后乱性,元宪洲和边薇薇都是在混沌状态中的,元宪洲甚至想不起相关的细节了。
这一次,元宪洲真的像一个初涉人事的少年一般,小心翼翼地迎合着、收放着,但少年的身体就像一把刚出鞘的刀,固然锐利却也脆弱,一不留神还是一泻千里。
双方都有意犹未尽之感。
但好在少年的身体也恢复极快,几分钟后便再次荷枪实弹了。
接着又来了第二次第三次。
尤其到了第三次,元宪洲已经处于巅峰状态,锐利而又坚韧。
一边**着,元宪洲一边想起两个看起来文绉绉,其实是粗口的词汇。
势如破竹、且战且退。
其实,这两个词汇都跟男女**有关,只是后来渐渐被当成了书面用语,最后还变得文绉绉。
元宪洲和边薇薇彼此都心满意足后,又紧紧搂抱在一起。
元宪洲说起自己过段时间打算到燕都去一趟。
“好呀!好呀!我也想去呢。”
“燕都到处都是人,算了。”
“可你去燕都干什么?谁带你?”
“我自己去啊。”
“啊?你腿能行吗?再说你认识路吗?”
“当然认识,我自己都去过好几次了。”
边薇薇虽然不太相信,但鉴于元宪洲异于常人的举止,还是无法轻易否认。
“那你多带点钱,穷家富路嘛。”
“带了不少钱了。”
“来!我再给你点。”
边薇薇说着,起身又给元宪洲拿来300块钱,元宪洲迟疑一下接了过来:“算我借你的。”
“得了吧,还真把自己当大人了。”
“你有拖箱吗?越大越好。”
“当然有!”
边薇薇这种爱美的女子,衣服鞋帽肯定是少不了的,拖箱自然也小不了。
边薇薇不光有大拖箱,还有一个大提包。
有这两样东西,两件“芳草”自然也不在话下了。
剩下的事就是怎么能让父母同意自己出远门。
在这个小城市里,很多七老八十的人都没去过燕都,更何况一个十五岁少年。
元宪洲只好对父母撒谎,说自己到远郊的同学家里玩几天,父母自然乐的让他到乡下散心。
两天后,元宪洲带着六百块钱,拖着一个大行李箱和一个大提包坐上了去燕都的火车。
那时只有绿皮普快火车,速度极慢,六百公里的路程要走二十多个小时。当然,票价也极便宜,只要十九块钱。
卧铺就算元宪洲舍得买,也买不到,因为都预留给关系户了。
好在年龄小睡眠好,坐在座位上就能睡的昏天黑地。
早上到达燕都后,元宪洲赶紧买第二天的回城票,结果还是没买到座位。
上一世,元宪洲是86年来燕都的,跟83年相比没什么不同,都是脏乱差。
燕都乃至全国都是90年代以后才突然开始加速发展的,城市面貌也从90年代以后开始日新月异。
上一世的1986年,元宪洲考入燕都师范学院。由于经常被人跟燕师大(燕都师范大学)弄混,后来该校改名叫首燕师范大学。
刚进学校不到一个月,元宪洲就在校园里碰到了“坦克”,那时的“坦克”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咋咋呼呼的野蛮少女了,她出落的身材苗条,温婉动人。从那个时候起,元宪洲才开始铭记她的真名肖蝶。
短短的三年,就仿佛一生一世一般,他们携手走遍了燕都的大街小巷。
直到许多年以后,每当元宪洲回忆起那段美好时光时,手心里仿佛仍留有肖蝶当年的体温。
大栅栏尤其是肖蝶喜欢的地方,他们没事经常在这里数胡同,或者偷看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
如今,元宪洲提前三年回来了。
他抽着烟,眯缝着眼睛,看着熟悉而陌生的一个个小胡同。
毕竟是三十年前的记忆,元宪洲兜兜转转了一个小时也没能找到那家烟草公司,最后向一个墙根儿下晒太阳的老人打听,这才找到。
当元宪洲拿出几百块钱买两件香烟时,烟草公司的阿姨姐姐们都惊呆了,一个穿着蓝大褂的大姐主动帮元宪洲把两件香烟拆开,放进旅行箱和大提包里,然后又叫来装卸工,免费帮元宪洲送到公交车站。
元宪洲坐着公交车直接来到阜成门外白塔寺。
这一带也是元宪洲和肖蝶当年喜欢光顾的地方,尤其秋天的时候,他们喜欢在白塔寺下,看一群群的白鸽绕着白塔飞来飞去,听鸽哨声在空中回荡。
白塔寺附近有许多地下旅店,一张床一晚一般都是3块钱,地上的宾馆其实也贵不了太多,比如白塔寺宾馆,最便宜的床位也只要4块钱。当然,还有更便宜的住宿的地方。比如去住澡堂子,好点的两块钱,便宜的只要一块。
安顿下来后,元宪洲在周边转了转,中午的时候来到一家人声鼎沸的包子铺吃包子。
元宪洲正在吃着包子喝着小米粥的时候,一个瘦高挑,五十来岁的男子走过来,站在他们七八个人的桌子旁突然高谈阔论起来。他说的大多是苏联、阿尔巴尼亚之类国家的国际大事,分析的头头是道,不时有人连声赞同。
开始,元宪洲以为他是七八个人当中某位的朋友,后来发现他其实谁也不认识。
这个男子穿着一件中山装,胸口的口袋里还别着两支钢笔,看起来是个儒雅知识分子的模样。
儒雅男子正吐沫星子乱飞之际,有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起身离开了,他盘子里还剩下一大半的包子。儒雅男子立刻停止了演讲,坐下来吃别人剩下的包子。
元宪洲这才明白,原来这位是乞食者。而那位起身的男子明显早知道此间道理,故意剩下一半包子,起身离开。
这种奇特的乞食方式,元宪洲只在90年代以前的燕都见过,后来在其它年代里,或者在其它任何地方都再也没有见到过。
第十四章 烟贩子
元宪洲吃过中饭以后,又四处溜达了一会儿,买了点阿胶等补品,这才回到旅店休息。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在燕都这样干燥炎热的北方城市,住地下旅店里其实还是很舒服的。
那时的旅店客房跟医院的病房差不多,都是一个不大的房间塞满了床位。
元宪洲住的这间客房里放了六张床,都住满了,白天的时候没几个人,反而更安静。
到了夜晚,房间就像一个菜市场一样喧嚣不已。
黑白电视会彻夜开着,因为有人睡不着。
棚顶的有些歪斜的吊扇也响个不停,元宪洲担心它随时都会掉下来,斩杀众人。
最要命的是,半夜经常有人离开,又有人进来。
但那时失眠的人很少,尤其像元宪洲这样的十五岁少年,更是一觉到天亮。
元宪洲没有买到座位票,可他的腿伤也不允许他连续站立二十多个小时。
元宪洲上车后找到乘务员,拿出自己的病历,说明自己的情况。
乘务员看他是个小孩儿,又有腿伤,便让他坐在乘务室休息,一直到下车为止。
就这样熬了二十多个小时,终于回到兴都了。
元宪洲花3块钱雇了辆三轮车,直接来到边薇薇的住处。
走之前,元宪洲专门跟边薇薇要了把钥匙,就是为了存放这两件烟。
元宪洲把烟搬到屋里,拿出来10条烟。
骑车走在路上的时候,元宪洲又有些后悔了,嫌自己拿少了。
要是一天卖10条烟的话,100条烟那不得卖十天吗?
那也太不划算了。
结果实际情况却并非元宪洲所想的那样。
他挨个小卖部推销,一直到晚上回到边薇薇住处时,还有两条烟没推销出去。
看到元宪洲全须全尾地回来了,边薇薇挺高兴,也因此更加相信元宪洲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符的能耐。
但看见元宪洲嘴里叼着香烟,她还是忍不住训斥道:“学什么不好?学抽烟!小孩子抽烟喝酒影响生长发育。”
元宪洲顿时醒悟:对啊!哪能这么早就抽烟喝酒!这会影响长高的!
因为离开家的时候说的是到乡下同学家玩几天,元宪洲索性在边薇薇这里住下来,白天出去推销香烟,晚上回来与边薇薇同床共枕。
虽然第一天出师不利,但第二天元宪洲还是鼓足了勇气,一次带了20条香烟,结果下午不到3点钟的时候就全部推销出去了。
接下来,元宪洲又用了3天的时间就把100条香烟全部推销出去了,最后净赚两百块钱。
这比当时绝大多数人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但元宪洲并不满足,他知道随着效率的提高,他可以挣更多的钱。
第二次从燕都回来后,边薇薇便猜出元宪洲是在倒烟。
她抱着元宪洲忍不住哭了:“傻瓜!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是个负责任的男子汉!”
元宪洲连忙解释:“我不光是为你奋斗,我也是为我自己奋斗!我想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
边薇薇大吃一惊:“现在万元户已经不简单了,你还要成百万元户?这可能吗?”
元宪洲捧着边薇薇的脸蛋:“相信我宝贝儿!今天的你和十年后的你看到的会是不一样的世界!”
“难道说你是从十年后来的吗?”
“或许更久呢!哈哈。”
边薇薇无法劝阻元宪洲,只好任由他继续倒卖香烟。
元宪洲跑了三四趟bj后效率越来越高了。
因为跟各家小卖部熟悉之后,他就由推销变成送货了。
一个星期可以跑两趟燕都,一个月下来至少能赚一千五百元。
转眼秋天到来了,边薇薇也请病假休息了。
元宪洲的本钱越来越大,他打算扩大自己的生意,把香烟推销给更多的小卖部,还打算雇人雇车。
十一前,元宪洲再次来到燕都,先来到大栅栏那家烟草公司,结果他们这里的“芳草”暂时卖光了,大姐让元宪洲第二天再来,元宪洲不想耽误太多时间,又跑到地安门的一家烟草公司。
上一世的时候,元宪洲也来这里买过“芳草”。
但这家烟草公司也没货。
元宪洲只好老老实实在燕都待上两晚了。
元宪洲又回到常来的那家旅店,由于来的有点晚,看门的老大爷让他等了一会儿,直到有退房的了,才把他塞进一间客房里。
元宪洲刚进客房里,邻床的一个四十多岁、头发微秃的男子就主动向他打招呼:“嘿!小兄弟!”
元宪洲也礼貌地点点头:“你好。”
微秃男子凑过来跟元宪洲聊天,问元宪洲到燕都来做什么。
元宪洲出门很有警惕心,但凭他五十多年的生活阅历,既不会投鼠忌器,更不会草木皆兵。
所以他大大方方告诉对方自己是倒卖香烟的。
微秃男子佩服不已,对元宪洲赞叹一番,又邀请他出门一起吃饭。
元宪洲正好有些饿了,刚想答应时,抬头看到邻床的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看了他一眼,又看向别处,隐约感觉有何不对劲,于是拒绝了。
微秃男子果然图谋不轨。
晚上,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微秃男子偷偷来到元宪洲床前,摸着黑去扒元宪洲的裤衩,然后将下体顶上去,但他顶了几下也没顶进去,最后还被说着梦话的元宪洲抽了个嘴巴。
他慌忙回到自己床上,痛苦呻吟了一个晚上,白天的时候裤裆都是肿的。
原来,元宪洲察觉到该男子是个基佬,就偷偷买了块儿猪皮,再抹一些辣椒油,放到自己屁股上。
其实,上一世的元宪洲在二十多岁以前对这种事情都不太懂。
十六岁的时候,他曾经到纺织厂一个叔叔的办公室玩,那个叔叔坐在椅子上跟他说话,小肚子上有个东西在一翘一翘地动弹,元宪洲当时想:叔叔那里有只小动物!
直到结婚以后,元宪洲才把这事儿想明白。
当然,元宪洲能这么顺利避险,还得感谢那个小伙子。
等基佬大叔退了房,匆忙逃走后。
元宪洲和那个小伙子一起哈哈大笑。
第十五章 磁带之王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小伙子二十二岁,名叫钟洋,蓝城人,是蓝城一家磁带厂的供销员。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蓝城离兴都很近,所以两人算半拉子老乡了。
钟洋说起自己还没去过长城,元宪洲下午正好没事,便主动邀请他一起去。
两人先一起来到大栅栏,买回两件“芳草”,然后又一起吃了中饭,这才搭上去长城的旅游大巴。
那时的旅游票价极其便宜,一人十块钱,长城、十三陵、神路等景点全都包括了。元宪洲前世已经来过好多次了,一路上给钟洋讲解这一路的各个景区。钟洋对元宪洲小小年纪懂得这么多惊叹不已。
由于爬长城的时间比较紧促,只有90分钟。元宪洲担心自己腿受不了,就放弃了,在下面等着钟洋。
回去的路上两人越聊越投机,一直到上床睡觉了,还在不停地聊着。
钟洋说起自己的苦恼。
他靠关系进磁带厂当上供销员,可一年下来也没卖出去几本磁带,在这样下去恐怕就得自己滚蛋了。
元宪洲知道,那年月有两个最吃香的工作,一个是司机,一个就是供销员。司机有各种小便宜可占,还可以勾搭女人。而供销员更厉害,他们比较容易中饱私囊,甚至比领导干部还实惠。
元宪洲想着磁带这事儿。
想着想着,突然茅塞顿开。
1983年,中央电视台举办第一届春节联欢晚会,一首名叫《乡恋》的歌曲传遍大江南北。简直是久旱逢甘露一般,通俗歌曲迅速走进千家万户。日子稍微殷实点的人家都会买上一台收录机,用来播放流行歌曲。
当然,那些流行歌曲都是港台歌手唱的。
直到1984年以后,大陆才开始陆续出现有些青涩的流行歌手。
有几位歌手甚至创造了空前绝后的磁带销售纪录。
比如,一位流氓歌手一个专辑买了350万盘磁带。
还有一位十几岁的女歌手,磁带销售太火爆,甚至要动用军车来运送。
元宪洲沉思片刻问道:“你们厂子现在还有多少磁带?”
钟洋叹口气:“哎!别提了,起码积压了20多万。”
“太少了。”
“什么意思?”
“今年年底的时候,魔都的一家单位至少需要300万盘磁带!”
“300万盘!”钟洋瞪着眼睛看了元宪洲半天,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
“所以年底前,你要是能划拉到这么多磁带,也能卖出去。”
钟洋使劲摇头:“不可能!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我把北方的厂子都找遍也划拉不够。”
“那你估计能弄到多少?”
钟洋扒拉着手指想着:“宁古塔应该有四五十万的存货,海岩城应该也有……100万应该没问题。”
“好!那就100万!”
“老元!我说你……”
钟洋虽然十分佩服元宪洲,但还是将信将疑。
元宪洲笑了:“不急!你先张罗张罗。等你回蓝城了,再来兴城找我,我们一起到魔都一趟,到时候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好!”
元宪洲回家一周之后,钟洋便如约而至。
元宪洲叫钟洋过来还有一个重要目的。
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元宪洲没法独自出远门,因为父母不会同意。
但有一个成年人领着,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元宪洲向父母介绍说,钟洋是他认识的朋友,他们向一起到魔都去转转。
元义刚本身就是个热情好客的人,他跟钟洋聊了几句后,确定对方是个来路清楚的人,便同意了元宪洲的要求。
此时,从兴都到魔都还不通火车,只能坐船。
元宪洲上一世的时候,30多岁才有机会到魔都,可那时从兴都到魔都已经没船可坐了,统统都是火车。
所以,元宪洲这次坐船算是初体验。
由于买票有点晚,元宪洲和钟洋只买到统仓票。
这种所谓的统舱就是甲板下面的地铺。
轮船上最差的铺位也比火车上最好的铺位要舒服的多。
地铺十分宽敞,打滚儿都没问题。
每人发一张席子,还有轻薄的被褥,白天晚上都可以在地铺上坐卧。
当然,风浪不大的时候也可以到甲板上溜达溜达,吹吹海风。
这种大船甲板以上有四层,体型甚大,在海上行走十分平稳,连元宪洲这种从没坐过船的人都没有晕船的感觉。
大船的设施也很齐全,有餐厅、电影院、图书室等等。
大船上的伙食也极好,顿顿大鱼大肉。
可惜,从兴都到魔都只要十几个小时,早上出发晚上到。
中午吃完饭,元宪洲和钟洋在甲板上散步。
一个厨师模样的大叔正往海里倒吃剩的大鱼大肉。
元宪洲忍不住啧叹。
厨师大叔说:“怎么了?小伙子?”
元宪洲不好意思地说:“没啥,我就是觉得有点浪费。”
“浪费?刚才你们吃什么了?”
“吃鱼啊。”
“你们吃鱼我养鱼,这有什么浪费的。”
到达魔都后,元宪洲和钟洋在一家旅店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来到一家百货公司买了套西装。
元宪洲又让钟洋帮他圆谎,说元宪洲曾经在香港跟舅舅一起做过生意,钟洋嘟哝了几下记住了。
两人直接往魔都唱片社赶去。
到了唱片社,钟洋递上单位介绍信,市场部的一位姓曹的主任接待了他们。
曹主任坐在沙发上,先是打量元宪洲和钟洋一眼,然后低头看一看介绍信,点点头:“你们厂子我有点印象,不过我们一直没什么来往。”
钟洋连忙递上万宝路香烟,陪着笑脸:“一回生二回熟嘛。”
曹主任抽着烟皱着眉头:“可是我们近期还没有制作音像制品的打算,只能以后再说了……”
元宪洲立刻插嘴:“不是吧。据我所知,你们来年就会录制一位男歌手的磁带,初步打算录制300万盘!”
曹主任大吃了一惊,抬头看向元宪洲。
钟洋连忙介绍:“这位是,小元,别看他年龄小,他很小就跟他舅舅一起做生意了。”
曹主任身体前探:“请问你舅舅是哪位?”
元宪洲挺直胸膛:“牛嘉城!”
“报业大王啊!简直如雷贯耳!我说你怎么消息这么灵通。”
钟洋先前还对元宪洲的说法将信将疑,现在听曹主任这么一说顿时心服口服了,果然所言不虚!
钟洋连忙趁热打铁:“既然你们又300万的计划,不如分100万给我们。”
曹主任叹口气:“其实我们心里也没底啊,小元啊,你帮我问问你舅舅,我们大陆的市场能容纳这么大的发行量吗?”
元宪洲:“太能了!如果你们够胆量500万也没问题!”
第十六章 父亲的愧疚
听元宪洲这么一说,曹主任笑了:“不敢,不敢,350万还差不多。UU小说 www.uu234.net更新最快”
钟洋知道这事儿要成了了,连忙继续催促:“那我们那100万?”
曹主任叹口气:“这倒没问题,可我们没法当年结算。”
“那要多久?”
“怎么得一年吧。”
“啊,我们这样的小厂哪挺得住啊!到时候就揭不开锅了。”
“所以说,哎……”
钟洋刚冒出来的希望立刻又沉底了,不由得低头叹息。
元宪洲却不紧不慢:“也可以不用现金结算。”
“那你们想用什么结算呢?”
“就用磁带结算啊!”
“老元,你这不……”钟洋忍不住想阻止,心说老元你这搞得什么名堂,我们卖磁带你还要磁带结算。
曹主任却听懂了:“你是要我们录制好的磁带?”
元宪洲点点头:“不过要优惠点。”
钟洋急了,连忙拉扯元宪洲:“老元,这不行啊,我们哪会卖磁带!”
曹主任起身:“要不你们先商量商量?”
“不用!”元宪洲摆摆手,拍拍钟洋的大腿,然后小声在他耳边说:“交给我吧!半年内就让你们拿到回款。”
钟洋叹口气:“好吧。”
曹主任大喜,领元宪洲和钟洋来到会议室,签订购销合同。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双方最后商定,蓝城磁带厂向魔都唱片社供货100万盘磁带,魔都唱片社用30万盘录制好的磁带作为货款。
“不如给我们100万盘吧。”元宪洲最后说。
曹主任愣住了:“你的意思……”
钟洋以为自己听错了,正有些糊涂之际,曹主任却先明白了,顿时惊喜万分:“你们要是能帮我们分担100万那就太好了!”
元宪洲看起来胸有成竹:“其实你们胆子小了点,如果你们敢制作500万的话,我就敢给你包销200万。”
曹主任连忙摆手:“100万!100万就很好了!太谢谢你们了。”
钟洋这才听明白,元宪洲是打算帮唱片社卖磁带,除了充货款的30万盘外,再帮他们销售70万盘。
钟洋虽然心里没底儿,但他极其敬佩、极其相信元宪洲,所以也就全权让元宪洲来操作好了。
回到兴都后,元宪洲和钟洋依依惜别,并委托钟洋一件事:让他在年底前搞到一台彩色电视。钟洋爽快地答应了。
那年月,彩色电视是稀缺物资。普通老百姓要么买不起,要么连看到没机会看到。像钟洋这种家里有背景的人,也就能搞到一两台而已。
谈成了一桩大买卖,元宪洲十分兴奋。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用每个星期两趟往燕都跑了,这批磁带就是他的第一桶金,有了这第一桶金他完全可以做更大的生意了。
此时,边薇薇的肚子也越来越大,元宪洲白天没事都去陪着她,为了给她改善伙食,元宪洲决定给她弄个液化气罐儿,煤油炉那种玩意炒菜做饭实在是太不给力了。
那时候的液化气罐没有小的,都是30多公斤那种。
在元宪洲看来,它只是比地瓜重了点而已,而且想给边薇薇来点惊喜,就用自己的二六自行车往边薇薇住处驮。
在平坦的公路上走得时候还好,到了坑坑洼洼的地段就有些吃力了,在躲闪一个水坑时,元宪洲一不六神撞到了路边的石头上,液化气罐从车上掉下来,砸在地面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元宪洲也摔倒在地。
起身后,元宪洲赶紧去看液化气罐,看看阀门撞开没,再看看漏不漏气。
幸好只是提手的位置有点撞歪而已。
元宪洲提着液化气罐想重新放到车后座上,突然之间他感到腿部一阵钻心的痛,忍不住坐到了道牙子上。
歇了会儿很快就好了,但他起身在去提液化气罐时,又是一阵钻心的痛。
元宪洲心里有些恐慌,不敢轻举妄动了,再次坐回道牙子上。
过了一会儿,一位中年男子路过,帮元宪洲将液化气挂搬到自行车上,又用绳子捆结实了,元宪洲这才勉强上路。
虽然腿上还是感觉有些疼痛,但元宪洲还是坚持着来到边薇薇的住处。
到了屋里,元宪洲一头扎到床上,躺了好一会儿。
边薇薇连忙挺着肚子过来给元宪洲按摩:“是不是累坏了?”
元宪洲看边薇薇买了不少菜,立刻又来了精神,连忙下地给她炒菜。
来回走着的时候,边薇薇看出元宪洲的异常,连忙关切地询问:“你腿怎么了?”
元宪洲若无其事地活动活动:“半路磕了一下,没事的。”
边薇薇却将信将疑。
吃饭的时候也一再唠叨要抓紧时间到医院看看。
吃完饭后,元宪洲又在边薇薇这里多待了段时间,他希望自己的腿能够完全好起来。
可等他晚上回家时,腿还是有点瘸。
他极力掩饰着,但还是被老爸老妈看出来了。
刘彩霞有些紧张,元义刚也有些恼火:“还没好利索就整天东游西逛,要是落下毛病看你怎么办!”
刘彩霞一边说着:“别吓唬孩子,”一边又说,“不会落下毛病吧?”
第二天一大早,元义刚硬把元宪洲拖起来,用二八自行车驮着他来到医院。
其实,元宪洲也有些担心,但他担心的是自己有可能比上一世瘸得厉害些。
上一世,元宪洲腿伤治好后,一条腿比另一条腿短了三厘米,但平时不仔细观察看不出有多瘸。
来到医院后,元义刚直接托了熟人,医生给元宪洲安排会诊,先是拍片子,又对腿功能进行测试,最后把元义刚交到一边。
医生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反而让元义刚有些紧张。
“怎么样?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腿伤基本痊愈了,”医生举起胶片又仔细看了看,“只是,他这骨骺收受到些损伤……”
元义刚更紧张了:“那是什么意思?”
“可能会影响长高,很可能他会比正常情况少长几厘米。”
“少他妈胡说八道!”元宪洲忍不住蹦了出来,原来他一直躲在门后偷听着。
“老子能长一米七四!一米七四!”
医生愣了下,尴尬地点点头,转身走了。
但元宪洲很快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父亲的脸色极其难看。
元宪洲的这腿伤说到底是为了救父亲造成的,父亲虽然嘴上不说,但他心里肯定很难受的。
元宪洲这么在意身高,只会让父亲更加愧疚、更加难受。
半夜起来上厕所时,元宪洲听见父亲在厕所里偷偷哭泣。
这让元宪洲震惊不已,长这么大,元宪洲头次见父亲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