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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关     锦衣夜行txt下载     锦衣夜行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775章 发情的骆驼(三更一万求月票!)

    夜晚,三军驻扎下来后,夏浔召集将领,就眼下的局势商讨对策。

    严峻的形势,使得每个人的神sè都冷肃起来,过了半晌,风裂炎才忧心忡忡地道:“八百里瀚海,我们已过大半,可是剩下的这三百多里路,却是步步杀机。马匹本不宜在沙漠中长途跋涉,行进时也不能一直骑着它们,否则不但作战时马力不济,甚至可能把马累死。士兵们同样疲惫不堪,再这么日以继夜的折腾下去,再骁勇的战士也要崩溃了。”

    夏浔道:“我知道,问题是,我们现在没有选择!”

    他在帐中踱了一阵,沉声说道:“是我估计不足啊,这一路是八百里瀚海,寸草难生,我本没想到会出现这样一股强大的敌人!在这儿要出现一股强大的武装,本是不可能的,要在这八百里瀚海确定咱们的位置,更是难上加难,但是现在这些不可能却都成了可能!”

    他缓缓做了断语:“一定有内jiān!”

    刘玉珏惊道:“国公访哈密的行程和时间,敦煌无人知晓,怎么会……”

    陈东yīn沉沉地道:“所以国公才说大意了,在敦煌时,国公的行程非常保密,在甘凉时,却曾经透lù过行程,如今看来,jiān细应该就在甘凉,而且……他的地位应该还不低,否则就算是甘凉,知道这些情报的人也是不多的。”

    他这一说,风裂炎的脸sè也难看下来,他是甘凉的人,自然不希望罪魁祸首出在甘凉,风烈炎张了张嘴,想要辩解,最终却没有说话,只是神sè却很是不愉。

    夏浔吁了口气,说道:“好啦,这些事,咱们先不用说了,当务之急,是如何摆脱困境。”

    塞哈智想了想道:“国公,要不要派轻骑上路,先行赶往哈密,叫哈密王起大军来接应国公?”

    刘玉珏摇了摇头,道:“看敌人如此缜密的行动,恐怕这一点早就被他们想到了,咱们要是派出小股人马,恐怕根本到不了哈密!”

    塞哈智急了:“既找不得援兵,眼下又被强敌窥伺,难道咱们就毫不作为,等着兵马疲弱,强敌来袭不成?”

    夏浔沉声道:“世上没有常胜将军,要做最坏的打算!风指挥,大漠弋壁,你最熟悉不过,现在,我把指挥全军的权力交给你,包括我在内,一切由你安排!”

    这就是夏浔的高明之处了,他高明,并不是自己算无遗策,并且无师自通地精通兵法,熟悉各种地势环境下的作战特点,而是他会用人,充份发挥部将的能力,他不是个能将兵的人,却能将将!

    西域地理,以大漠弋壁居多,和北方草原又有不同,北方草原在冬季处处有白雪覆盖,而一出玉门关,常常会经过连雪都不下的不毛之地,环境比北方更恶劣百倍,在这里,连塞哈智都算是门外汉,众人之中只有风烈炎熟悉一切,了解一切。

    风烈炎听了夏浔的命令却有些吃惊,他没想到陈东刚刚还说西凉有内jiān,夏浔却仍能对他付以这样的信任,这是把身家xìng命都交给他了呀。风烈炎既惶恐又jī动,他本还想谦让一番,夏浔却用不可质疑的语气道:“勿庸推辞!在这里,如果你也指挥不好,我们就更加不堪了!

    风指挥,你只管放手去做,无论你有什么安排,我都全力支持!当下的情形十分险恶,强敌随时会对我们发动致命攻击,我叫你来接手全盘指挥,并不是叫你一定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强人所难了。无论成败,无论生死,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我……我……,末将遵命!”

    风烈炎心怀jīdàng,向夏浔郑重地行了一个军礼,心中只想:“拼了xìng命,我也要护得国公周全!”

    ※※※※※※※※※※※※※※※※※※※※※※※※※

    “西琳、让娜,你们休息了么?”

    夏浔散了会议,走回自己的寝帐,月光下,瞧见旁边西琳和让娜的住处,他犹豫了一下,走过去,站在帐口轻轻地唤了两声。

    里边亮起了灯,西琳和让娜齐齐应了出来,由于军中时刻戒备,连她们也都穿束整齐,以便随时上路,所以只是和衣而眠,起来的甚快。

    “老爷!”

    两女看到夏浔,有些不知所措。眼下的情势她们都很清楚,自然不会花痴到以为夏浔来找她们,是要寻欢作乐的,尤其是掀帐之后,看见夏浔冷峻的面孔,两女更是心中忐忑。

    “进去说吧!”

    夏浔说完,当下走了进去,西琳连忙挑高了灯笼,帐里面,唐赛儿正和衣睡在一角,身下垫着狼皮褥子,身上盖着厚厚的羊皮大袄,小脸蛋红扑扑的,并没有被他们吵醒。

    西琳把灯笼挂在帐中的立柱上,和让娜拘束地站在夏浔面前,夏浔就地坐下,坐到了她们的褥子上,触手处一片温热,显然两位姑娘已经睡下,刚刚被他唤醒。

    “你们坐吧,坐着说!”

    两位姑娘听了,便在夏浔对面坐下,两双湛蓝的大眼睛依旧瞬也不瞬地盯着他,不晓得他要说什么。

    “这一次……恐怕是很危险了!”

    夏浔的声音有些艰涩:“以前,这种生死一线的场面,我不只一次遇到过。不过,那时候孑然一身,没有几千号兄弟的xìng命前程需要考虑,单枪匹马、杀进杀出的也不觉甚么,可现在不成了,茫茫瀚海,渺无人烟,三千卫士,为我的安危负责,我也要为这三千兄弟负责。来去,不再那么随意,生死,也不可轻谈了!”

    夏浔喟然叹息一声,又抬起来凝视着她们:“不过,马革裹尸,本是战士本sè,原也没有甚么。只有你们……,我当初带你们来,只想着随时有所见闻、遇到什么人物,凭着你们的见识能对我有所帮助,我实未想到,会遇到今日这般危险,你们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把你们带入险境,是我的错!”

    夏浔诚挚地凝视着她们,郑重地道:“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老爷!”

    两个龟兹美女惊愕地望着夏浔,明媚的大眼睛里迅速凝聚了一层雾气,然后化为晶莹的泪珠,一颗颗地滚落脸颊,她们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老爷夜探寝帐,只为对她们说一声“对不起!”

    她们幼失枯恃,被人买去调教培养,直到出落成娉婷少女,然后就被人卖来卖去,每个人都把她们当成一件货物,不曾侵犯占有她们,仅仅是因为奇货可居,要用她们换取更大的利益。她们也不知被转了几次手,最后才被送给夏浔。

    谁在乎她们?她们也根本不奢望有人在乎她们,根本不敢指望有人把她们当成有血有肉、有心有情的女儿家看待,她们以sè艺娱人,只求有条活路而已。

    夏浔位高权重,又是她们唯一可以接触的男人,她在她们想来,若能被夏浔收入帐下,这一生也有就有了保证。除却这份带些功利的念头,夏浔年轻英俊,尤其是生活优渥、保养得宜,武功一直勤练不辍,虽已三旬,却仍如二十许人,这样年少多金的俊俏公子,她们当然也会为之动情。

    但是动情,未必动心,这心是交付终身、交托芳心,生死不离、贫穷不弃的真心、真情!

    可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在这危险至极的关头,夏浔这位高高在上的国公爷,会特意跑来,对她们说一声“对不起!”

    这份尊重和呵护,叫她们心里暖暖的,夏浔的身影在这一刻,真正地烙在了她们心里。

    “老爷……,我……我们是老爷的人,生生死死,当然应该追随着老爷,老爷不用……不用向我们道歉!”

    一向爽朗热情,比xìng格有些害羞的西琳大方得多的让娜,这时说话也结巴起来。

    夏浔摇摇头:“我从没觉得你们低人一等!这一次,情况真的很严峻,来人力量非常强大,而且他们如此煞费苦心,目标一定是我,这不同于普通的劫掠,所以不达目的,他们不会罢休的。这是不死不休的局面,而我们……正处于下风!”

    夏浔回头,看了看正在熟睡的赛儿,又转向她们,神情严肃地道:“西琳,让娜,我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安全抵达哈密,如果我们能有惊无险地到达哈密,那自然一切休提。如果敌人适时发动攻击……”

    夏浔沉默了一下,缓缓说道:“这几乎是肯定的,沙漠中的追逐蹑踪,我们难过,他们也不会好受,而且……再赶百余里路,哈密王的前哨军就会赶来迎接,所以以我预料,他们的攻击不在今夜,就在明日。

    我们的士兵和战马都已十分疲惫了,原有的战力,恐怕十成中发挥不出七成,而敌人的战力却不在我们之下,兵力更远在我们之上,这一仗,很难打!战事一起,我会尽量带着你们突围,如果敌势强大,我就引开敌军!他们的目标是我,这是避免全军覆没的唯一机会。如果那样……”

    夏浔看看西琳、又看看让娜:“你们是龟兹国人,熟悉西域的风土人情,一旦逃散,你们是最有可能活下去的人。到时候,自行逃命去吧,带上赛儿,如果可能,以后想办法把她送回中原。只要把她交给一支商队,说明辅国公府会有重赏,他们会非常愿意帮忙的。至于你们,愿意留在故乡嫁人也罢,愿意再回中原也罢,都由你们决定!当那一刻来临的时候,你们就自由了,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

    “老爷……”

    两个女孩儿泪水涟涟,抽噎着说不出话来了。

    夏浔把大手搭在她们的削肩上,重重地一按:“努力活下去!记着,一旦突围,你们人单势孤,千万不要马上往哈密的方向逃,茫茫大漠,你们又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只要携带足够的饮水和食物,要躲藏几天很容易,俟事情结束,再伺机而动!”

    “不,老爷,我们愿意跟老爷同生共死!”

    两个女孩儿忘情地扑到了他的怀里,泪水潸潸。

    夏浔的双手僵硬了片刻,轻轻把她们拥住,轻笑道:“傻丫头,尽说傻话!”

    他吁了口气,用不容质疑的语气,坚定地道:“照我说的去做!同生,我愿意!共死,我不许!”

    ※※※※※※※※※※※※※※※※※※※※※※※※※

    风裂炎急匆匆地赶到了辎重营,围着一头头骆驼转来转去。

    陈东和叶安也跟在他的身边,他们先是看见风裂炎叫人找出普通的牧人衣服、准备肉干和饮水,又看见他跑到辎重营来,不禁莫名其妙,两人心中暗暗存疑,却只是冷眼旁观,想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三千大军过八百里瀚海,人吃马喂,需要大量的食物和饮水,所以辎重营里备了几百峰骆驼,几乎把敦煌一大半可以征用的骆驼都带来了。骆驼负重能力强、在沙漠弋壁这种地域又适宜活动,是最好的交通工具,如果不是因为士兵们大多不习惯骑骆驼,而且没有足够的骆驼,出发时他就建议三千将士全改成骑骆驼了,那样的话也不用携带这么多辎重。

    风烈炎到了辎重营,绕着一头头骆驼转来转去,驼队不需要每峰骆驼一个骑手,只要叫一个人骑着头驼,再把缰绳连在一块儿,就可以牵着一长串的骆驼行进,因此照料骆驼的人并不是很多,风烈炎把他们都找了来,仔细询问哪些骆驼食yù差、不爱吃草,甚至不吃不喝,反刍停止,总是昂着头站在高地向风处,尤其是一些口吐白沫、不断磨牙,尾巴上气味特别大、比较难闻的公驼,都被他挑了出来。

    陈东看着他这些诡异的举动,实在忍不住了,上前问道:“风将军,你这是在干什么?”

    风裂炎低声道:“我们无法掌握敌人的动向,就只能等着敌人主动进攻,当他们全力进攻的时候,就是我们突围的最好时机,我挑些骆驼出来,做为国公及其随行人员的骑乘,万不得已的话,总也要尽最大可能保证国公的安全!”

    叶安瞠目结舌地道:“这……这些不肯吃草、口吐白沫的骆驼就是你选出来的骑乘?骆驼走得这么慢,能骑着它们突围?”

    风烈炎瞟了他一眼,哼道:“你懂什么,骆驼平时走得慢,可是真的奔跑起来,在这大漠弋壁里边,比马还快!我挑出来的这些骆驼,都是正处于发情期的公驼,这个时候的骆驼,奔跑起来速度比平时还要快上一倍甚至两倍!”

    风烈炎看着被他挑出来的三四十头骆驼,沉声道:“国公能否突围,要靠我们誓死一搏,要靠运气,还要靠……这些发情的骆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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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6章 十三骑

    那一直蹑隐于后的敌人终于在次日黎明时分发动了攻击。

    不知敌人何时会来的明军已经严阵已待了一宿。

    往复冲杀,鏖战激烈。

    与刘玉珏对战的,是一个在中原绝不可能见到的骑士,夏浔对这种装扮倒是并不陌生,那人的穿戴完全就是他在有关中世纪欧州骑士电影里所见到的那种骑士,身穿着式样奇特、晶亮如银,却丝毫不影响他活动的全身式板甲,手执一柄双刃大剑,左臂上套一面圆形皮盾。

    这个欧洲骑士所使用的剑术大开大阖十分凶猛,刘玉珏一开始不太适应他的打法,尤其不适应他那种全身的板式护甲,接连几剑砍在他的身上,却只划出一道剑痕,激起一串火星,并未对对方造成大的伤害。同时,刘玉珏的武功虽得名师指点,实战经验却不足,一开始心慌意乱之下不免落了下风,但是斗了一阵,他的状态渐渐恢复,便开始占了上风了。

    夏浔见此这才放心,闪目又向整个战场望去。

    战场所在地就是夏浔的营地,敌人于黎明时分发动袭击,经过大半个时辰的鏖战,付出重大牺牲后突破了明军防线,双方展开了肉搏。现在就连夏浔的身边也开始出现敌踪,形势已岌岌可危。来犯之敌有六千之众,比明军多出近两倍。早已身心俱疲的明军,人数上又有如此大的差距,已经渐渐招架不住。

    夏浔发现,对方这支人种混杂的军队,在骑射上竟丝毫不比他这三千精骑逊色,显然也是从精锐中选拔出来的精锐。整个西域,谁有能力从一支精锐之师中选拔出足足六千名第一流的骑士,而且中亚、欧非各色人种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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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贴木儿怎么可能如此准确的掌握他的行程、路线和时间?如果对方的情报工作做得如此缜密扎实,而且拥有如此有效率的传递速度,这场东西方最强武装的大碰撞,恐怕明军要付出重大牺牲。

    当然,这只是夏浔心中的一闪念,当务之急是突围出去。

    西琳、让娜和唐赛儿已经整理好装束,她们全换了普通军人的装束,骑在高大的骆驼上面,由陈东、叶安率人护持着,就站在他身后不远处。

    夏浔游目四顾,找到了一个敌军的薄弱点:西南方。

    西南军是辎重营的方向,那个方位一些辎重粮草正在起火,双方交战的士兵最少,夏浔目光一亮,拔刀出鞘,喝道:“玉珏,速战速决!”

    刘玉珏用一声叱喝回答了他,随着叱喝,陡地一连三刀,刀势连环,迫得那骑士舞刀急退,当他左手皮盾刚刚举起,正要护住面门要害,右首大剑高高扬起作势欲劈的刹那,刘玉珏双腿一振,猛地从马上跃了起来,手中刀化刀为剑,笔直地向前刺去。

    那欧洲骑士左手盾往面前掩,右手剑往前方劈,中间只露出一线破绽,而且是马上就能用他的动作予以弥合的破绽,但是刘玉珏的刀却像毒蛇吐信一般,偏偏就抓住这一线机会,紧贴着他的盾缘刺了过去,对面的骑士也正张着大口呼喝,这一刀直接从他的大嘴里刺了进去。

    “噗”地一声,抽刀,那个欧洲骑士带着一身板甲铿地一声砸到地上。

    “西南方,杀出去!”

    夏浔一声令下,塞哈智率数百死士齐声响应,连人带马如狂涌的巨浪,向他所指的方向杀将过去。

    夏浔因为突围的事,已经和风烈炎发生了一番冲突,依着夏浔的意思,是叫塞哈智护着几个女人突围,伺机向哈密王搬兵,而他与大队人马一起,且战且退,吸引住敌军。

    但是风烈炎反对这个计划,如果可能,他当然希望亲自护着夏浔离开,可问题是,敌人这么狡猾,无声无息地斩杀五百精骑所展示的力量更是惊人,整个大队转移简直就像黑夜中的一支火把,根本无从逃遁,别的不说,光是那千军万马践踏过的路面,只要留下哪怕一丝痕迹,就足以叫经验老道的沙漠中人始终像附骨之蛆般追上来。

    而小股人马行走的痕迹,却很容易被风沙消弥掉,同时也更加的机动灵活,因此在这种特殊的战场条件下,小股部队突围实际上最不引人注意。

    在史书中,中原军队以压倒性胜利对战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例中,经常会出现对方的大汗只带数骑仓惶逃至某处的记载,这倒不是对方被杀得各奔东西,以致兵士们连君主都跟丢了。堂堂大汗,划拉三五百个残兵败将总还容易吧?原因就在于,数骑突围,在大漠草原地区,逃生的希望是最大的。

    塞哈智也不同意夏浔留下,坚持要保护他趁战乱离开,风烈炎说的更是明白:“国公,对方的目标就在于你,国公只要走掉,我们自可四散逃命,再到哈密集龘合,若国公不走,那咱们就不是同生共死,而是弃生共死了!国公说过,此番作战,全权交由风某负责,言犹在耳,就要反悔么?”

    这话声色俱厉,说的已是极重了,夏浔也知道他说的是道理,无奈之下只得同意。

    风烈炎安排了五路人马突围,以求疑兵之效,这五路突围人马,尽可能地配带了食物和一些普通牧人的衣服,为了御寒,有些士兵是在军服之外另携了民服的,所以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五路人马中的主要人物都配了正处于发情期的公骆驼。[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文字首发]

    当日五百精骑遇伏的凹谷,细作斥候是仔细勘验过的,虽然对方尽量打扫了战场,甚至携走了所有尸体和马匹,以防被明军从死者的情况和身上的创伤推断出他们大致的人数、所使用的兵器,从而对他们做出比较准确的预估,但是,打扫的再干净,痕迹也是不可能完全泯灭的。

    当时细心的探子就已发现现场有骆驼足印,只不过他们已精心打扫过战场,撤退时又把掳获的战马拖着尸体走在最后,将痕迹破坏的比较彻底,无法预估骆驼的数量,不过既然知道对方的目的所在,就可推断出对方军人的身方,军人使用的一定是军驼,而军驼是要骟掉骆驼蛋子的。

    睾丸是男人的发动机,于公驼亦然。不过,虽然公驼在发情期奔跑速度会加快一倍到两倍,但是作为军队,协调配合性最重要,是不可能养未骟的公驼的,要不然打起仗来,这几头骆驼健步如飞,那几头骆驼落后老远,忽然看见母骆驼,又死活不挪地儿了,连蹦带蹿的要把主人掀下来,这仗不用打,自己就先乱了套。

    而风烈炎军中的骆驼不是用来做军驼的,而是牧人饲养的牲畜,征调来做载货之用的,如此一来,一旦能突出重围,它就是摆脱追兵的关键,在这种地形下,马跑得没有骆驼快,你纵然也有骆驼,我却比你快一倍,逃生的希望就会大增。

    眼下,风烈炎率领甘凉精骑,竭命与敌死战,双方缠斗,阵形散乱,机会已在眼前,这是将士们用命给他争取来的机会,夏浔岂敢贻误战机,一声令下,塞哈智一马当先,已率领铁骑护拥着西琳、让娜和唐赛儿几个女子向西南角冲去,夏浔则率领刘玉珏、陈东、叶安等一群人紧随其后。

    五组人马同时行动,分别向五个方向突围了。

    每一组人马都在大呼:“保护国公突围!”

    夏浔与西琳和让娜她们是同一路,他冲在中后段,这本是塞哈智刻意的安排,要把他放在最安全的位置,可是当锐锥形队伍突出重围的时候,夏浔却忽哨一声,与刘玉珏、陈东、叶安等人不约而同勒住了马匹,拨马反向,扬刀在手,做出了反冲锋的姿势!

    人虽然冲过去了,可追兵就在身后,他们的骆驼或许比追兵的战驼跑得更快,但是他们并不擅长骑骆驼,这速度必然大受影响,能否真的摆脱追兵,也许只需要有人多拖延追兵片刻,这件事谁来做?

    他当仁不让!

    只因为,他的队伍里有女人。有女人,他做为一个男人,就得有所担当!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

    曾经有些大英雄,把女人,而且是他深爱的女人,在残酷的战场上当成了食物;曾经有些大英雄,把女人,而且是他的妻子,在残酷的战场上随手便推下车子,只为加快他逃跑的速度。

    他们依旧是英雄,因为在书写历史的人眼中,也不觉得女人可以等同于男人、可以等同于男人的功业前程!在他们眼中,女人只是床上的一个玩物、传宗接代的一个工具,随时可以找到她的替代,当她陷身战场,成了累赘,那便随时可以丢弃。

    可夏浔与他们都不同,他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很久了,很多习惯、理念都随之而变了,但是一些深入骨子里的价值观念,没有变!他可以不做英雄,不做一个四大皆空的大英雄,但他要做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夏浔知道如果事先说出自己的安排,一定会招致塞哈智的强烈反对,所以,他只知会了刘玉珏、陈东、叶安、老喷等几个绝对会对他唯他之命是从的人,一共十三个人。

    扬刀拨马十三骑!

    十三骑,悍然挡在蜂涌而来的无数追兵前面!

    本月的拼杀着实惨烈,上上下下,下下上上,斗更新的、斗质量的、斗单章的、斗~~~,各显其能。刚刚爬起,背僵了,臂像抻了似的使不得大力,我的速度不算快,同样的创作时间,我的更新量有限,可我会尽最大的努力,还请各位书友的推荐票、月票,能够多多支持一下,在双倍月票,人人都似打了鸡血似的情况下,咱已跌至第六了,本月前七天双倍,如果此时不进一步,剩下的这一个月可不好拼了,诚挚地求月票!

第777章 败也萧何

    “啊!”

    塞哈智杀得浑身浴血,好不容易突出冲围,猛一回头看见夏浔竟勒马拒敌,登时连眼珠子都红了,他不敢喊出“国公”两字,只要拨马来救,夏浔回头,大喝一声:“速走!我来断后!”

    这一声大喝,夏浔用足了丹田之力,再配上他久居上位而形成的不容质疑的气势,竟喝得塞哈智身形一震,不由自主地勒住了缰绳。他也清楚,此时此刻,夏浔无暇也无法多说什么,可这简简单单的这一句话,却已表达了太多的东西,那语气中充满了焦灼,却又斩钉截铁。

    国公既已做此决定,此刻真的是不能犹疑了,如果再纠缠下去,恐怕国公更难脱围,如果叫敌人发现此人是极重要人物,说不定反而集结重兵全部向此兜围过来。于是,塞哈智只得把牙一咬,强行回头,为几女开路,落荒逃了下去。

    临行之际,塞哈智留下了几头带足了水和食物的骆驼,这些骆驼『性』子被留在那儿,只是高高昂着头站立,并不四散逃走。夏浔等人突围时没有骑骆驼,本来就没骑过骆驼,光是骑乘着它全力奔跑就有些受不了,如果要骑着它作战,仓促之间更难得心应手,因此他们是携了骆驼而行,骑战马而战的。

    夏浔见塞哈智领着西琳她们已经逃去,心中顿时一宽,扭头再看,敌骑已近眼前,夏浔双腿一磕马镫,举刀大手,大喝道:“杀!”

    十三骑立即反冲上去,呈扇面,截住了追兵。

    “噗噗噗!”

    夏浔手中一口刀就仿佛长了眼睛,对方的骑兵不管是穿皮甲、穿半身铁甲、亦或只穿皮袍的,他的刀劈出去又快又狠,却又灵活如蛇,总是能穿过对方的刀网,劈中对方的脖颈,人借马势,哪怕只来一招拖刀,也能将人削成两半,何况是这样力劈要害。

    刹那之间,他已突进敌丛,彻底阻住了他们的攻势,在夏浔身后,已经冲过去的几个突厥骑士全都变成了无头骑士,脖腔里呼呼地喷着血,身子一时还未栽到马下。

    “铿!”

    一声巨响,一个穿欧式全身甲的骑士仗着甲胄护得周全,甲片又坚硬,悍然向夏浔猛冲过来,夏浔自料以自己的速度和手中的这口宝刀,定能劈开他的头盔,却也怕卷了刀刃,大战这才刚刚开始呢。

    他的掌心一颤,刀在手中就转了向,劈出去时已然换了刀背,“铿”地一声响,夏浔以刀背磕开那骑士手中长矛,跃马扑进,一刀背砸在他的头盔上,又是“铿”的一声巨响,那骑士被震得两眼发直,一缕鲜血从额头流下,滴到鼻尖上时,他的身子晃了两晃,便一头栽下马去。

    人向下落,与他擦身而过的夏浔已然还刀入鞘,抢过了他手中锋利的长矛,“嗤嗤嗤”,一杆长矛在夏浔手中毒蛇吐信一般吞吐,格架拦挡,、扫砸刺挑,一杆长矛可作枪使,可做棍砸,方圆两丈,敌人纷纷栽下马去。

    多年的苦练,今日终于派上了用场,身居高位多年,夏浔却没养尊处优,体力正臻巅峰状态,只一人前冲,硬生生便豁开了一条路,奔涌而来的追兵仿佛『潮』水遇上了一块坚硬的礁石,向两侧『荡』然分开。而两侧,刘玉珏、陈东、——绿@『色』#小¥说&网——哉悠域只会踱老爷步的公驼被他这一抽,驼躯一震,怒目圆睁,鼻息咻咻,好象看见远处突然出现一头『性』感美丽的母骆驼,正向它挠首弄姿似的,嚎叫一声便向前猛扑出去,反作用力差点儿把夏浔扔下驼背,夏浔吓了一跳,赶紧抓住驼背上的坐位扶手。

    当此时也,七人又有两人中箭或中投枪而死,所余仅夏浔、刘玉珏、陈东、叶安和老喷五人。

    战事好不惨烈,每一刻都有人死去,逝者重归天地,死亡的时刻固然无人能多看他一眼,尸首也是顾不得了。

    五队突围人员,趁着双方混战之机,强行突围出去四队,只有一队被全部拦截了下来。

    贴木儿的队伍知道他们长途跋涉而来,要的是什么,可是仓促之间,却无法分辨谁才是他们的目标。他们希望能生擒大明的国公,一个活捉的大明国公,作用明显比一具尸体重要,可是如果退而求其次,能够杀死对方,却也是一个极大的胜利。

    风水轮流转,现在夏浔曾经遭遇的尴尬局面,该轮到他们了。

    他们不知道突围的四队人马,哪一队才是真的,也不知道这位大明国公是否依旧留在原地,混在仍在苦战的队伍当中,所以任何一队,他们都不能放过。

    四个千人队,每人都是一驼一马,向前四路突围出去的队伍追下去了。剩下的大队人马,仍旧留在原地,与明军决一死战,这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可是明军这时业已开始纷纷突围了,目的已达,他们才不会留在这儿与敌决战,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在八百里瀚海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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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浔和刘玉珏牵着驼缰,蹒跚地走在起伏无垠的沙漠上。

    骆驼的负重能力虽然强,可是如此强度的奔跑,也需要一定的休息时间,不能一直骑乘着,何况,两人即便是骑马,时间也不是很久,更何况是从不熟悉的骆驼了,因此他们的大腿内侧都被磨破了,眼见稍稍摆脱了追兵,他们也需要歇歇。[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

    他们已经尽了全力摆脱追兵了,可追兵依旧是阴魂不散,常常在他们以为摆脱了追兵,刚刚松下一口气儿的时候,追兵又来了,迫使他们不得不继续上路,这一路上,他们忽东忽西、忽南忽北,早就放弃了想要赶到哪个目的地的想法,仅仅是要摆脱追兵而已,三天前他们就『迷』路了。

    两天前,他们正疲惫不堪地蜷缩在狼皮睡袋中休息,隐约又听到一阵马蹄声,当时天『色』微明,当他们迅速收拾收装,爬上驼背的时候,敌人已在眼前了,老喷和陈东、叶安自动请缨,主动迎上了敌人,掩护了两位大人逃走,这一战之后,就只剩下夏浔和刘玉珏同路了,老喷和陈东、叶安生死未卜。

    数十里地之外,一片山坡上,一支身材修长优美的猎犬蓬松着一身『毛』发,凝视着远方,那眼神儿仿佛诗人般的忧郁。这是一只后世所称的阿富汗猎犬,犬中的帝王。它那金『色』的眼睛凝视了远方一阵,便折身奔向它的主人,吠叫了几声,似乎在诉说着什么。

    一队骑兵,正追着它赶过来。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夏浔和刘玉珏绝对没有想到,他们能遁逃这么远,全赖这发情公驼的力量,而恰恰也是这种公驼身上浓烈而特殊的味道,在沙漠猎犬的追蹑下,简直就像『迷』雾中灯塔一样,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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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8章 逃亡

    “大哥,咱们在这歇会儿吧!”

    一处背风的坡地处,刘玉珏对夏浔说道。中文网

    夏浔点颔首,手中刀咣啷一声丢在沙地上,他艰难地走到沙坡高处,举目远眺。

    这一片区域更加的荒凉,连雪都没有,一眼望去,尽是一片黄沙,起伏的黄沙连绵千里,夏浔知道,他们现在已经到了沙漠腹心地带,心情不由更加沉重。

    不消依据西悬的落日来判断标的目的了,他从几天前就知道自己已经偏离了该去的标的目的。现在他正沿着西南标的目的一路逃下来,追兵实在是太紧了,头几天迂回西北标的目的赶向哈密时,甚至在前边遇上了贴木儿的骑兵,到后来被越追越紧,已经顾及不了其他,只求能先解脱追兵了。

    “仇敌一直在追!”

    夏浔喃喃自语,他的目光落在两人经过的沙地上,那里有两行浅浅的骆驼脚印,脚印原本是比较深的,可是随着呼啸的风,现在正一点点的变浅,相信只需要再有一会儿功夫,它就会完全消失。

    现在天色已经将要黑了,比及夜晚时候,经过一夜的风吹,不要说两个人行过的痕迹,百十人经过的痕迹也要消弥无踪了,追兵究竟是靠什么,一直准确地捕获着他的踪迹?

    夏浔对此一直心中存疑,不想通这一点,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文字从而做出应对的办法,他相信早晚要被仇敌追及,到那时候,说不定他们两个已经逃得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乖乖事手就缚。

    他此前一直没有想到猎犬,实在是因为那时使用猎犬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尤其是他正穿越瀚海,一支骑兵步队要从远方杀过来,直接截入瀚海,找到他的行踪,从而展开劫杀,这难度实在太大,远程奔袭中,还会带有猎犬,这种事情实在难以想象。

    实际上不可是大明军队没有使用猎犬的,就是他在北方与草原游牧部落做战时,也不曾见过他们在战场上使用猎犬。因此夏浔也难免犯了经验主义毛病,不过一次次被追兵准确地找到,想尽体例也难以解脱,百思不得其解的他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因为非如此无法解释敌兵的精明。

    那两头骆驼身上难闻的气味儿他不是不知道,纵驼前奔时还好些,停下的时候,或者背风而行的时候,那股臊烘烘的气味实在是叫人受不了,他和刘玉珏都要用面巾蒙着面,既挡严寒风沙,同时也可过滤气味。这样强烈的气味,行过之处靠人的鼻子虽然再难嗅出,然而狗鼻子要嗅出来却其实不难。

    夏浔已经想到这种可能,可是想到了也没有用,难道能抛弃这两头骆驼么?在这茫茫无际的沙漠里,凭他们两个人的腿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在这儿把骆驼丢了,那还不如立即自杀来的痛快,

    夏浔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沙坡下,刘玉珏让两只骆驼依偎着趴下来,先从解开的大包裹里取出些骆驼的食料和饮水,幸亏风裂炎选择了这些正处于发情期的公驼,不单跑得快,在这段期间食欲也特别小,否则携带的这类食料还真不敷看的。

    然后他又拿出两个冻得的食盒,摸摸那冻得的简易食物,刘玉珏犹豫了一下,还是取下一袋饮水,把水注入那特制的食盒,食盒中的水立即翻滚起来,并且冒出了白烟。

    这是从敦煌离开前,考虑到三千人人吃马喂,消耗太大,夏浔想出的点子所造出来的一种易携食品。借助当前滴水成冰的严寒,将烹制成熟的肉食和米饭等各种食物做成食盒,内层食物用锡箔纸包裹,外层放些石灰,只要倒些水进去,生石灰就会把水迅速加热,从而起到热饭的效果。

    这石灰水的温度作用时间足够长的话,可是连鸡蛋都能煮熟的,要热个饭自然容易。

    刘玉珏只热了一盒饭,就珍惜地把水袋塞上,他们还不知道要奔逃多久,眼下已经进入了真正的大沙漠,他可不敢过于浪费。

    刘玉珏端着热气腾腾的盒饭迎向正趟下山坡的夏浔:“大哥,吃点工具,再歇歇乏儿吧!”

    “好!”

    夏浔接过盒饭,触手温热,眉头不由一皱,对刘玉珏道:“下次,咱们不得再热饭了,凉着吃吧,这里是大沙漠,什么时候能走出去实难预料,饮水必须节省下来!眼下只求能够活命,可娇气不得!”

    “是!我知道了!”

    刘玉珏承诺一声,夏浔就在沙地上顺势坐下来,吁了口气道:“你也吃工具吧,多歇歇儿,路还长着呢!”

    “嗯!”

    刘玉珏又应了一声,走回去捧起一盒饭,走到两头骆驼的另一面,背对着他吃起工具来。

    夏浔原本正等着他过来一起吃饭,看见他的举动,先是一怔,随即失笑摇头:“这个玉珏,不就说你两句嘛,怎么还跟个大姑娘似的赌起气来了,我还不是一番好意?唉!究竟是个少爷秧子,你哪知道饥寒交迫的苦啊!咱们兄弟接下来的路可越来越欠好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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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微曦,东方已经出现了鱼肚白。

    沙丘旁,似乎有一座蹲坐的人形石头,静静地放在那儿。

    忽然,这“石头”动了,他抬眼看看天边微微出现的白光,将搂紧的老羊皮袄放松了一下,站起来活动了几下身子,这块“石头”正是刘玉珏。

    这几天在逃难中,他们遗失了一套寝具,再加上追兵越来越急,而他们越来越疲乏,一旦睡着经常跟死猪似的,无法有点什么风吹草动就醒来,这很危险,因为有时追兵是会连夜追来的,两个人便改成一人守夜、一人睡觉,到了时辰再换人。

    刘玉珏扭头看看坡下那具捂得严严实实的狼皮睡袋,轻轻叹了口气。

    在沙漠中逃亡的这几天,简直是他一生中都未遭过的罪。他原本是个大家公子,锦衣玉食,即便后来家道中落,却也不曾受过什么苦,如果这些年来的磨难,只是心境上的历练,物质、身体上所遭遇的如此险恶的环境,这还是头一遭。

    可是因为陪伴着他的杨大哥,刘玉珏其实不觉其苦。

    当夏浔纵目四望,眼见四野茫茫,无边无垠的时候,以他心志之坚,也不由常生起一种气馁沮丧的情绪,可是在这方面,刘玉珏却比他强很多。刘玉珏没有这种认知,他的眼里只有一个夏浔,天地再大、沙漠再广袤,于他目中却如未见,他只看见了夏浔一个人,而夏浔就在他身边。

    逃亡的日子虽然苦,可他心里很恬静,这种心灵的宁静和满足,其实不因为环境的卑劣而影响,相反,能够守望着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人,并且侥天之幸,只有他们两个人,在他看来,一路的坎坷疲惫都是甘之若饴,一路的刀光剑影都成了风花雪月!

    他很想让夏浔多睡一会儿,他知道夏浔其实不比他轻松,并且昨夜夏浔又刻意地多守了大半个时辰,才唤醒他接班,可是天色已经蒙蒙亮,危机随时可能再至,依照夏浔叮咛的时间,这时必须得唤他起来了,否则难免又要惹大哥生气。

    刘玉珏吸一口气,正要向坡底走去,突然神色一变,恍如看到了什么工具。

    刘玉珏眯起眼睛,警觉地向远方望去,果然是一个活物,远远看去,恍如一只沙狐,或者其他的什么沙漠动物?

    不过……,那只动物奔得愈发近了,虽然那长长的恍如一头秀发般的毛发看着有些奇怪,不合于中原所见的狗类,可是……真的好象一只狗。

    那正是一只阿富汗猎犬,优雅的身材、颀长的四肢,让它可以在沙漠中纵情奔驰,最初做为沙漠野生犬种的它,本就是沙狐、沙鼠等机警灵活、行动敏捷的沙漠生物为食的,它的速度可想而知,当它全力奔驰时,比骏马要快上好多,即即是被人训养成功后,捕获猎物时它也是经常把骑着马的主人远远甩在后面,追上去独自与猎物奋斗。

    它可以在荒漠、丘陵、乱石地等卑劣环境中奔驰如飞,耐寒耐热的本领都极强,它超凡的生存能力比它美丽的外表还要高明百倍。

    它嗅着味道一路跑来,当刘玉珏看到它的时候,它显然也看到了刘玉珏。它高昂着头,一双金色的眼睛凝视着刘玉珏,刘玉珏看着它那怪异的面部脸色,觉得就像一个正在陷入思虑的人。竖起的耳朵警觉地颤栗了几下,它突然转过身,箭一般跑开了。

    有危险!

    一抹寒意袭过刘玉珏的全身,他突然感觉到了危险,他没有弓,因为他武功虽高,可射艺却其实欠安,夏浔也是如此,所以他们根本没有携带弓,即便携带了,看那怪狗风一般的速度,刘玉珏也很是怀意自己能否射中它。

    “大哥,快起来,有危险!”

    刘玉珏踉跄着往沙坡下跑,一面嘶声大叫,夏浔的脑袋忽地一下从睡袋中冒了出来,刚刚睡醒,只眨两眨,便恢复了清明和警觉。

    “大哥,快!仇敌追到了!”

    刘玉珏惶然大叫,夏浔一纵身就从睡袋中蹿了出来,刚刚提刀在手,一队骑兵就像从幽冥中闯出来似的,呈现在前方一片水浪线似的沙坡上,碗口大的马蹄踢得金沙飞扬!

第779章 驴骑士

    “嗖嗖嗖!”

    箭矢横飞,夏浔和刘玉珏侧着身子,几乎是完全的镫里藏身。

    一开始敌骑并未使用弓箭,他们希望抓活的,如果盘问出这两人的身份,而其中一人恰恰就是那位大明国公,那他们可就发达了。

    但是以夏浔和刘玉珏的武功岂能是他们能够抵挡的,虽然他们见机得早,包抄过来拦住了两个,但是在两人一通劈砍之下,依旧杀开了一条血路,而且二人还换了马。缠斗之际,夏浔大喝一声:“换马!”就跃向一匹刚刚失去主人的战马。

    刘玉珏不明白为何舍弃在沙漠中更易行进的骆驼而取战马,但夏浔既然说了,他根本没有考虑,直接就踢飞了一名骑士,夺了他的战马,两人落荒而逃。

    结果追兵无奈,只好发箭取他们性命。两人伏在马背上,以刀为鞭,催马疾行,身畔箭矢嗖嗖,连续不断。这些人果然精于骑射,且驰且射,箭发连珠,一开始只射人不射马,到后来眼见二人越跑越远,只得放弃草原牧人爱马之心,试图以箭射马。

    可是这时已经迟了,马行已远,箭射中马股力道已疲,那马吃痛之下反而跑得更快,两人双骑片刻功夫就逃出了他们的视线之外。追兵头目气得暴跳如雷,厉声下令:“追上他们,格杀勿论!要死不要活!”

    沙漠中,双方又开始了无休止的追逐,追兵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总是能及时找到他们的身影了,要那猎犬在这大漠之中,嗅到两匹战马的味道实在是有些强犬所难了。

    不过,这些沙漠骑士的本领还是非常高明的,头两天夏浔和刘玉珏还是总被他们追索到踪迹,有时候两人刚刚停歇下来,还没喘口气儿,追兵就阴魂不散地追上来,散开一张大网,向他们猛扑过来,两人不得不立即上马,从包抄缝隙中逃逸而去。

    在这逃逸中,夏浔是切身体会到了草原牧人出身的战士们像狼群一样不死不休的长途奔袭战术的厉害,难怪当年成吉思汗的大军可以在草原上策马驰骋,有时可以不眠不休地奔袭数千里歼敌,真的是太可怕了,在草原上,他们先天就拥有优势,哪怕是比他们强大的战士,在这草原战士如鱼得水的战场上,也绝非敌手。

    不仅仅是追击,反过来如果换成逃跑也是一样,他们能把肥的拖瘦、壮的拖垮,在运动战中把强大的敌人逼到疯狂,让你的精神和彻体的崩溃,这儿是他们的战场。

    在这里战斗,更大的凶险不是来自于人,而是来自于天。天威难测,如此恶劣的环境,足以把人折磨得死去活来。

    夏浔和刘玉珏所抢的战马上面配备了一天的口粮和饮水,[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文字首发]但是并没有准备过多的草料、豆料,这些沉重的负担本来是由骆驼负责的,那些追兵得到猎犬示警后立即包抄上来,骆驼还留在后面。这一来就苦了夏浔和刘玉珏,第一次逃脱敌手后,两人检查了马身上携带的物资,检查之后,夏浔当机立断,不恤马力,全力逃亡。

    因为这马再过两天注定了要因为没有水和食料而死亡,现在能多逃一时是一时。

    两天之后,随着一声哀鸣,最后一匹马也倒下了。

    饥渴交加的夏浔和刘玉珏对着这匹骏马默哀似的唏嘘片刻,就开始宰马,马血喝饱以后又灌满了空瘪的水袋,管它能保存多久呢,先留下来再说,常有人说马血不能喝,越喝越燥,最后脱水而死。其实马血和其它动物的血液一夜,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水分,而且在野外还是极好的营养补充,可以补允身体所需要的盐分和其它电解质,至于口感不佳,这时候谁还顾及得了。

    至于马肉,则切下来一大块背在身上,继续前行,远远的,他们已经看到了一片山峦。有山说不定就有生命,远比这无垠的能叫人发疯的沙漠可爱百倍。

    望山跑死马,两天之后,夏浔和刘玉珏终于赶到了那片山峦之下,看着半山腰上那皑皑的白雪,两个人热泪盈眶。

    经过十多天的颠沛流离,浴血转战,两个人都消瘦了一些,风尘仆仆,蓬头垢面,连一向好洁的刘玉珏都是胡子拉茬的。可是经过这么久的残酷征战,两个人却如受过粹炼的精钢,气势强烈起来。他们的衣袍污秽不堪,比叫化子还惨,可双眼却隐眨着冷厉的光芒,叫人不敢轻视。

    “上山!上面有雪有树,必有生物!可要是这山外还是沙漠,你我怕是要在这山上做对野人了,哈哈!”

    看见雪山,夏浔心情舒畅,居然有心开玩笑了。

    “若真的再无出路,便可与杨大哥潜于大漠,苍穹白雪,隐居一生么……”

    想至此处,刘玉珏的目光忽地有些迷离起来……

    崇山峻岭,白雪皑皑,罡风呼啸。

    其实山下已经暖和多了,可是在这里,却仍是雪深三尺,风也硬得狠。

    他们不知道,此刻他们正在库鲁克塔格山脉的余脉处,翻过这座山再往前去,穿过一片弋壁滩,就是罗布淖尔。

    两个人艰难地爬上山,这里,似乎是更接近天的地方,洁白的云显得很低很低,似乎只要再攀登片刻就能站到云端里,天空湛蓝湛蓝,澄澈的好象透明的似的。这里是亘古无人来过的地方,难得的是那种古老苍茫的宁静,可是在现在的两人眼中,自然是无暇欣赏这般风光的。

    当他们看到他洁白的、毫无污染的白雪时,立即扑到上面,大口大口地吃着雪,润湿着自己干渴得冒烟的喉咙。幸好此时是冬季,否则,如果是炎炎夏日,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走到这儿来。等到大口吞下的雪化成水,顺着干渴的喉咙润湿了他们的肺,两个人又抓把雪洗了脸,这才带着一脸水珠站起来。

    这里是高原地区,似乎有些缺氧,两个人一系列的动作有些剧烈,所以喘息的厉害。再往前去是一片山崖,两个人扶着岩石,避过风口,绕过那片山崖,再向看去,不由惊呆了,展现在他们面前的,竟是一副如许惊人的自然风光。

    前边是一个山谷,山坡上一片雪白,山谷中却有片片青翠,溪流潺潺。这一抹绿、那一抹黄、又一抹白,交织出一副诗一般美丽的自然风光。数不清的野耗牛,就在眼前这个山谷里,仿佛一片片流动的乌云,大的小的、肥的瘦的,正在悠闲地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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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片水,烟波浩淼,仿佛无际的大海。

    鱼跃浪间,水鸟低翔,一声声鸟鸣,让这天地显得更加空旷而宁静。

    一艘卡盆(当地的独木小舟)划过如镜的水面,荡起丝绸般美丽柔和的波纹,撑篙的渔夫约有五旬上下,胡子已经有些花白,但是皮肤红润紧绷,眼睛所显出的活力如同一个三十岁的精壮汉子,他赤着双足站在独木舟上,正在快活地唱歌,古老的歌谣悠扬而豪放。

    岸边的芦苇丛中,野鸭、黄鸭等水禽因为歌声渐渐靠岸,而惊飞而起,扑愣愣地逃开。岸上,一排排胡杨、红柳,与这澄澈的碧水相映成趣,共同构造了一副仙境般美丽的画面。

    渔夫身边有一个鱼篓,里边五六尾肥美的大鱼,时而还在扑腾地一跳。

    生活在罗布泊的罗布人以捕鱼为生,他们不需要出售鱼,这里也没人会采买鱼类,因此只要捕足每日家里食用的数量就会荡舟返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活在这里的人才是真正在享受人生。

    一个身材修长苗条、棕黄色头发的少女,穿着一件罗布麻的筒裙,肩上披了一件用草汁树汁染成的颜色、花纹素朴的幔衫式毛巾,头上戴一顶俏皮可爱的毡帽,毡帽上还插着两根雁翎,脚下一双毛皮外翻的鞋子,提一只用香蒲草和芨芨草编成的提篓,在她肩上还挎着一张简单的猎弓,和一壶用红柳枝制成的弓箭,轻盈地走在芦苇和胡杨树间的一条道路上。

    “嗨!古再丽!”

    渔夫看见了少女,用罗布语笑眯眯地向她打招呼,少女也看见了他,她挪了挪弓箭,礼貌地应道:“苏莱曼大叔!”

    苏莱曼大笑:“不要这么叫,我家来了好多大方的客人,送给我几头牛羊,我还打算,回头就向你家提亲,娶你做我的女人呐!”

    在当地,人们不但长寿,而且十岁的老人依旧可以和年轻人一样跳舞唱歌、下海子捕鱼,做各种体力活儿,所以一百岁还做新郎的男人也不少见。这种风俗,哪怕到了近现代,罗布淖尔早已变成不毛之地,罗布人散居各地,以农牧为生了也未改变过。

    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当地还有过一首歌,歌词大意是一个老汉要娶一个年轻的姑娘做他的妻子,到公社去登记,公社的人就说你这么大岁数了还要娶一个小妻子,我们怎么能实现四个现代化呢?老汉娶少妻和实现四个现代化有啥关系,实在是无法理解,不过这种风俗可见一斑。

    听了他的话,古再丽带着一抹健康红晕的脸蛋便更红了,她向苏莱曼调皮地扮了个鬼脸,皱皱鼻子道:“不理你!”说完蹦蹦跳跳地就要跑开。这时,道路前边突然传来一阵急骤的蹄声,古再丽姑娘扭头一看,不由惊愕地张大了嘴巴。

    两头野驴正轰隆隆地狂奔而来,每头野驴上面骑着一个汉子,被那野驴颠得如同迎风抖动的一块破布。大家应该见骑斗牛的牛仔吧,眼下骑在野驴背上的两个人比那样子还要狼狈。

    很显然,他们看到站在前面的这位姑娘了,其中一个野驴骑士惊喜地勒缰,缰绳“啪”地一声很干脆地断掉了,于是这个人“啊”地一声大叫,便张牙舞爪地飞出来,越过古再丽姑娘的头顶,一头扑进湖水,正砸在苏莱曼船前,“砰”地激起一蓬湖水,溅了苏莱曼一脸一身,把苏莱曼吓得一个愣怔,独木舟急剧地晃动着,差点儿把他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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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0章 世外桃源

    这时另一个骑士惊叫了一声:“大哥!”

    翻身就从驴背上滚下来,在芦苇丛中滚了几匝才停下,两头野驴骤得自由,“咴儿咴儿”地欢叫几声,突然离开道路,窜进了胡杨树林。

    从驴背上滚下来的汉子tǐng身想要站起,可他被那野驴颠得七荤八素,头昏脑胀,只一tǐng身,就“呕呕”地干呕起来。

    一头栽进水里那个人从水面上冒出头来,叫道:“好苦、好咸!怎么跟海水似的?”

    紧接着又叫:“好冷,好冷!快拉我上去!”[baidu锦衣夜行贴吧]

    船上一个苏莱曼,岸上一个古再丽,都是一辈子生活在这里的人,除了偶尔经过在此歇脚的西域商人,他们和外界几乎不打任何交道,何曾见过如此古怪的一幕?他们呆呆地看着这对奇模怪样的人,已经完全反应不过来了。

    这两位驴骑士自然就是夏浔和刘玉珏。

    他们在山上终于找到了水源和大量的野生动物,用两天的时间恢复了体力并且猎取了一些动物,积攒了些一些肉干,当他们一切准备停当的时候,又灌足了水袋,决定离开山区。

    翻过山峦虽然不再是沙漠,却是大片的弋壁,至少目力所及还不能看到边缘,两人不知能否徒步走出去,于是就想捉两头牦牛代步,可那野牦牛力大无穷,两个人摔得鼻青脸肿也无法降服,正无可奈何的当口儿,他们又看见了一群野驴。

    两人顿时改了主意,在他们的想法里,驴比牛应该力气小些,跑得也快些。可两个人降服野驴的过程也是惨不忍睹。野驴比起家养的小毛驴来说,可算是高头骏驴了,成年的野驴体长两米多,重达八百斤,而且野驴胆子小,所以警觉xìng特别的高。

    幸赖那座山谷地形特殊,两人几经周折,终于成功地抓住了两头野驴,可是驴xìng执犟,再加上野xìng难驯,两个人骑驴离开山谷一路的过程,真可以说是比贴木儿骑兵追杀的过程还要凄惨,好歹强烈的求生yù望叫他们坚持了下来。

    弋壁比起沙漠的不毛之地,开始出现了一些低矮的植物以及水源,两个人朝着一个方向奔跑了几天,渐渐能看见一些胡杨树和芦苇、红柳,却还是不见人烟,正感觉绝望的时候,他们忽然发现了一座烽火台。

    虽说这烽火台遭风霜侵袭,已经渐渐失却了它的本来面目,但是依稀还能辨认出来,那座用夯土夹红柳、胡杨枝层筑成的烽火台虽然半倒塌了,可是还能认出这是人类建筑,紧接着细心的夏浔又发现这里的胡杨树无论是枯死的还是存活的,其株距、行距都基本相等,成排成行,非常有规律,这明显是人工营造的树林。

    夏浔登时精神大振,虽然看这模样,这儿也不知被弃置多久了,不过既然几百上千年前的先民能够在这里屯兵驻扎,那么左近一定会有人类聚居的地方。即便因为这里环境有所恶化,或者其它缘故被弃置,至少宜于人类居住的地区应该不远了。

    夏浔的推判基本正确,这里已经接近罗布淖尔了,他看到胡杨树林和烽火台是汉朝时候朝廷大军于此修筑的,当时在这里实际上还有一道汉城墙,只是千年风霜侵蚀,残存的城墙上面早就埋满了沙土,那道城墙如今泯然如同一道沙土坡了,他们没有看出来。

    两个人顺着这明显是人工栽植的胡杨树林一路跑下来,直到见到这水源,见到古再丽姑娘,两人终于确信:他们见到人了!独行大漠,四望无人的环境,几乎能把人折磨疯了,相信他们现在即便是见到yù置他们于死地的追兵,心里也会有一种轻松和欢喜的感觉,更别提是见到这些罗布淖尔的原住民了。

    夏浔也被那野驴颠得头晕眼花,原本极好的水xìng,落到盐水湖里后头重脚轻的竟然游不出去,这才大声呼救。清醒过来的苏莱曼忙把竹篙顺到水里,让夏浔抓着竹篙,把他提上船来。

    这卡盆是用一整棵胡杨树制成的,中间掏空、略加修饰,就是一具独木舟,夏浔骑在船头,双手牢牢抓着船舷,还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小船驶到岸边,古再丽姑娘茫然地看着他们,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夏浔和刘玉珏稍稍清醒了些,不过这位古再丽姑娘的罗布方言,他们一句也听不懂。夏浔反问道:“这里是哪儿,请问姑娘,你们是什么人?”

    古再丽“哦”了一声,对苏莱曼道:“听他们的口音,应该是从沙洲那边过来的人吧,他们的话我说不好,苏来曼大叔,你跟他说。”

    苏莱曼已经跳上来岸来,动作果然矫健的像一个年轻人,夏浔的话他已经听到了,便对古再丽道:“这是两个汉人!”说着用稍显生硬的汉语对夏浔和刘玉珏打招呼道:“两位年轻人,你们好啊!我叫苏来曼,这位姑娘叫古再丽,我们这里是罗布淖尔,你们是从沙洲来的么?”

    “罗布淖尔?”

    夏浔此番西行,认真研究过一番西域地理,自然知道罗布淖尔,听了心中不禁骇然:“我们这一路盲人瞎马的,居然跑到罗布淖尔来了?南辕北辙,莫过于此!”

    心中想着,口中便道:“是啊大叔,我们是沙洲商旅,本来是往别失八里做生意的,路上遇到了马贼,货物都丢了,仓惶逃命,好不容易才逃到这儿来!”

    苏莱曼呵呵地笑起来,上下打量他们几眼,友善地说道:“原来如此,看你们的样子,是头一回出门做买卖吧?往来做生意的商人,也常有经过我们这儿的,老汉年轻时候,也曾给人做过向导带过路呢,到过你们那儿。别人出门做生意,那都是集结好几支大商队,兵强马壮的这才上路,看你们的样子,可不像个惯走商道的。”

    夏浔连连点头道:“是啊,就是因为不太明白,这才吃了大亏。大叔,您能带我们回去,让我们歇息一下,给弄口饭吃么,我的货物虽然都被劫了,身上还有点玉饰、金饰等值钱的东西,可以用来报答你!”

    这一番对答,再看这一男一女的表情目光,夏浔已确定他们的确是纯朴善良的当地百姓,不会陡起歹心摇身一变成了打劫的,再说真要打劫的话,凭他二人的本事,还真不是特别担心,所以便大胆地向对方求助,并透lù身上还是携带着财物的。

    苏莱曼听了有些生气地撅起了大胡子,说道:“只要有一双勤劳的手,我们就可以有幸福的生活,你们是落难人,帮助你们是应该的,我怎么可以向你们索要报酬呢,这会受到天地的惩罚的!跟我走吧,到我家里去,我先给你们弄些吃的!”

    夏浔和刘玉珏连声表示感谢,随着苏莱曼和古再丽向他们的村落走去。

    古再丽对这两个以异常搞笑的姿态出现的两个汉人男子很感兴趣,一双因为深凹而显得深邃的大眼睛总是好奇地瞟着他们,叽里咕噜地向苏莱曼问些什么,苏莱曼有时会直接用罗布语回答她几句,有时会笑着向夏浔问起。夏浔那心眼儿,一个屁都能蹦出八个谎的主儿,要对付这毫无心机的苏莱曼老人自然轻而易举。

    村子在一片胡杨林中,很幽静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很美丽的小村庄,基本所有的房屋都是红柳编制的篱笆墙,芦苇扎起的茅草棚,胡杨树干支撑起四个角落。如果是在中原,这样简陋的村庄只会叫人觉得贫穷,可是在这里,似乎这种简单、天然的村居才是与这自然环境浑然一体的最佳建筑,只会叫人感觉到那种安闲,宛如天上人间。

    一进村子,就看见几个小孩子正在追逐玩耍,地上还有几只鸡,在咕咕地叫,还有些人家院子里拴着奶牛。由此看来,在外人的理解中,罗布人不食五谷,不牧牲畜,惟以小舟捕鱼为食。很显然是有点以讹传讹,他们固然是以鱼为主食,可是适当的肉食和其它食物还是有的。

    看见苏莱曼和古再丽带回两个陌生人,小孩子都好奇地围上来看热闹。

    “去去去,一边玩儿去!”

    苏莱曼一边哄赶着孩童,一边对夏浔笑道:“这儿就是我们居住的村落,离我们村子不远,还有一片房舍,不过那儿是用来招待过往客商的,我的大儿子买买提正在那边招待客人。现在那儿住了不少客商呢,可惜都是从沙洲来往别失八里去的,你就先在我的家里住下吧,等有返回沙洲的商旅经过时,我再替你们说说,叫他们把你们带回去!”

    苏莱曼这么说乃是一番好意,因为夏浔他们纵然在那沙洲来的商旅中找到熟识的人,借上两匹骆驼,人单势孤的又没向导,想要返回沙洲也是极其危险的一件事。

    可夏浔哪肯等到有商旅返回沙洲时再走,他的失踪,怕早在西域引起轩然**ō了吧,越早回去越好,一听苏莱曼的介绍,他顿时动起了脑筋:“我该去见见那些商贾,说不定能借由他们的帮助,尽快返回沙洲!”

    可是夏浔此时绝对没有想到,他在这里会见到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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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1章 夜宴

    夏浔一路都在观察这村子里的人,他们大多是眼窝深、鼻梁尖高的长相,头发则有黑有黄。再往前去,成年人多起来,有正在晒鱼网的妇人、有正在用胡杨木削制家具的男人……,他们日常使用的器具除了锅,几乎全部都是用胡杨木制成的,因此每个人从小就学会了削制木头家什。

    看这些成年男女,衣着同样朴素,但是容貌都很周正俊俏,只是成年的女人身材也很高大壮实,中原那种体态娇若杨柳的美人儿在这儿是看不到的。[baidu锦衣夜行贴吧]

    这些成年人大概是因为经常见到过往行旅的原因,对这两个陌生汉客并没有孩子那么大的好奇心,他们热情地向苏莱曼打着招呼,有的只是随口问上一句,并没有人上来围观。通过这些人的言谈和态度,夏浔感觉到,这个苏莱曼在这个村子里还是很有地位的。

    再往前走片刻,古再丽的家到了,便向两位客人有礼貌地告辞,苏莱曼笑着替她翻译了告辞的话,又对她打趣道:“记着啊,等我送走了远来的行旅,就要去你家提亲的。”

    古再丽红着脸蛋“逃”掉了,苏莱曼便哈哈地笑着,引着夏浔和刘玉珏继续往前走。

    苏莱曼的家到了,同样是红柳编制的篱笆墙,只是他家的房子是很漂亮的木板房,比起大多数只用芦苇扎起,在中原只好做柴草屋的房子显然要高级一些,家境确实比大多数人家要好。进了院子,苏莱曼便站住脚步,请夏浔和刘玉珏先进屋。

    夏浔心道:“客人先进,想必是罗布人的一种规矩了。”所以他没有多问,只向苏莱曼客气地点点头,举步进了房间。

    屋子里,一个木坑就占了近一半的面积,上边铺着厚厚的毛毯,一个中年女子正在床上逗弄着一个刚刚学会在炕上爬动的小孩子,见到进来两个陌生的汉客,不禁惊讶地站起来,苏莱曼随后走了进来,向她大声说了几句什么,那女子便一脸释然,点头答应着走了出去。

    苏莱曼对夏浔和刘玉珏道:“你们先坐吧,我叫她去给你们弄点儿吃的。”

    夏浔和刘玉珏连忙道谢,在炕边坐下,苏莱曼也坐下来,对在炕上爬来爬去的小家伙叫道:“来来,我的阿尔斯郎,叫阿爸抱抱!”

    那小家伙喜笑颜开,拖着亮晶晶的口水向他奋力爬去,苏莱曼笑哈哈地把儿子抱在怀里,便同夏浔二人说起话来,这回他问的仔细了些,夏浔对答自然毫无破绽,苏莱曼本来就没有什么机心,听得连连点头,对他们的遭遇大表同情。

    一会儿功夫,那女人便端了两杯茶上来,听苏莱曼的介绍说,这是他第二个妻子,第一个妻子回娘家探亲去了,娘家在半日马程之外的另一个村寨,那个村寨也是围绕这罗布湖而建的。这湖泊之大,犹如一片海洋,在它周围有许多这样的小庄子。

    那两杯茶却不同于中原的茶叶,而是罗布麻茶,罗布人逐水而居,穿罗布麻衣服、喝罗布麻茶、吃罗布麻粉、这种作物正是他们在鱼类之外最主要的一种生活依赖。那茶的味道虽不及中原的茗茶清香,不过罗布人身体健康、尤其长寿,却正因为常年饮用这种用罗布麻叶和花所泡的茶。

    当然,夏浔和刘玉珏并不知道这罗布麻的奇效,虽然感觉味道差些,可这热茶比起他们一路喝的马血、饮的冰水,已经可口百倍了,两个人就捧着热茶和苏莱曼老人聊起天来。

    苏莱曼的妻子麻利地收拾干净了鲜鱼,找来一些干燥的红柳枝就烤,烤的过程不放任何调料,烤熟之后上桌的时候才洒上一种叫做蒲黄的调料。接着又端上牛奶、还有一盘腌制的脆生生的白色根茎。苏莱曼说这是芦苇的根茎,在它刚刚生长的时候拔下,专取白色鲜嫩的部分,非常美味。

    夏浔和刘玉珏再次道了谢,便开口大嚼起来,那鱼烤得香酥鲜嫩,虽然不放油盐,却另有一种鱼肉的清香,两个人狼吞虎咽,足有三斤重的肥鱼,一个人差不多啃了两条,这才放下烤鱼,嚼着嫩生生的芦苇根喝罗布茶。这时还没到饭时,苏莱曼并不饿,只是笑吟吟地看着他们吃。

    等到两人填饱了肚子,苏莱曼笑道:“我那二小子陪他娘回娘家去了,他的房子正空着,一会儿我带你们过去,先在村子里住下吧!”

    夏浔道了谢,便道:“苏莱曼大叔,你说前边还有一处专门接待来往客商的地方,现在那里正住着一些沙洲来的行商,不知道……都是什么人呐,我们两个……在沙洲那边也认识几个生意上的朋友,说不定能借他们的帮助,返回沙洲去!”

    苏莱曼听了说道:“哎哟,这事儿我还真不大清楚,因为来往的客商经常经过这儿,我就在前边搭了些住房客舍,招待往来的客人,不过那边的事打前年开始就交给我的大儿子去打理了,我也只是听他顺口提过一句现在住在那儿的客人来自哪里,详细情形我还不知道。

    从这儿过去,得有段路呢,赶明儿吧,明儿我去给你打听打听,不过……年轻人呐,我劝你还是在村子里先住着的好,你们能从马贼手里逃脱,又跨越大漠,运气好啊,可运气不会总是站在你们一边的,你们就两个人,想要穿越这么长的大漠弋壁回到沙洲,太危险啦,没个熟悉道路的向导跟着,很容易就迷路,活活饿死、渴死在大漠龘里,哪怕是认得路,人单势孤,还容易再撞上马贼呢。”

    夏浔道:“多谢大叔提醒,我们也不是一定要马上就走的,不过如果真能有什么熟人,提前打声招呼,也能有个照应。另外……,大叔帮我打听那些行商来路时,可不要先说出我们来……”

    “哦,这是为什么?”

    苏莱曼大叔稍稍有了些警觉,刘玉珏苦笑道:“大叔,我们商人可不像你们这儿的人,与世无争,无忧无虑。在商场上,我们有朋友,也有敌人啊,有的真的是斗得你死我活的,要是万一是我们的仇家,虽然不至于落井下石,可是叫他们奚弄嘲笑一番,却也……”

    “哦哦!”[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文字首发]

    苏莱曼爽朗地笑起来:“你们外面的人呐,说得也是,当初我走沙洲的时候,你们那边的世家豪门、商贾巨富,确实是勾心斗角,好好好,就依你们,我帮你们去偷偷打听消息!”说着,他还童心未泯地向夏浔和刘玉珏眨眨眼睛,似乎觉得这样偷偷摸摸的是件很有趣的事。

    双方又唠了一阵,苏莱曼就领着两人去他二儿子的住处,那也是一间木板房,前边红柳枝扎得篱笆墙,门上既无栓也没锁,在这世外桃源一般的所在,只有村子里这些人住着,根本不需要这种东西。推开院门,就能登堂入室了。

    夕阳西下的时候,村子里回来一个猎人,正是那古再丽的父亲和兄长,他们猎到了一头黄羊,全村人都像遇到了莫大的喜事似的兴高采烈,看得在村子里闲逛的夏浔和刘玉珏莫名其妙,似乎在这宁静的地方,一些很平淡的事,都能被当成一件大喜事大肆庆祝一番。

    等到晚餐的时候他们才明白全村人为什么这么高兴,因为古再丽挨家挨户的邀请,请全村人一同品尝烤全羊,在这里,虽然财产是私有的,但是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旧保留了原始部落的一些习惯,有些什么好东西,是习惯与村人分享的。

    村子中央的广场上,村民们一齐动手,堆起了一堆胡杨树枝,等树枝烧成炭火后,便在中间挖了一个大洞,然后将整只羊埋进去。紧接着,全村百姓就姓自家搬来各种吃食和桌椅,举行大会餐。椅子是胡杨木墩,桌子是更大的胡杨木墩,杯子、碗、碟都是用胡杨木削制的,食物的品种其实乏善可陈,主要仍以各种做法的鱼为主,饮料则是鲜牛奶。

    等那外焦里嫩、味道鲜美的烤羊被挖出来,撕成一块块的盛到木盘里,端到每个人面前时,盛宴到了,有人弹起了白桦木做成的冬不拉,穿着染花裙子的姑娘则随着音乐尽情地起舞,很快,男人也加入进去,不止是年轻的小伙子,很多胡须花白的老人也灵活地跳起了舞蹈。

    尽管夏浔和刘玉珏被带回来时,衣衫褴褛如同叫花子,但是他们还是被淳朴的村民奉为上宾,坐在了主席,刘玉珏看着眼前的一切,被村民们快乐的情绪感染了,他无限神往地叹息道:“大哥,我觉得,这里才是人间乐土呢,真想住在这儿,一辈子也不离开!”

    “或许!”

    夏浔微笑着,眼神却无比的清明:“或许,这是人间乐土。可是你只看到了他们幸福快乐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们生活在这里的艰辛。如果他们见到中原的繁荣,又何尝不会心生向往呢?每个人都觉得别人比自己活得好,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与不幸,我们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责任!”

    夏浔转过脸,熊熊的火光映得他的脸庞半明半暗,在他肩后,顺着风吹扬起来的柴禾火星在夜空中飞舞,仿佛是比满天的星辰更遥远的存在,夏浔一字一字、非常认真地道:“我们有我们要卫护的东西,所以,不能放弃!困苦折磨不能改变我们!诱惑,一样不能!”

    “是!”

    刘玉珏用钦佩甚至带着些孺慕的目光看着夏浔,在他的心里,他的杨大哥意志像磐石一般坚定,有他在,自己就永远有了主心骨,永远不用怕迷失了方向!

    另一处宿营之地,篝火前,嬴战对慵懒地偎在怀里的爱妻妙弋宠溺地笑道:“呵呵,我说大漠龘里很无趣吧,你偏要跟来,怎么样,现在觉得无聊了吧?”

    他抚了抚自己的胡须,又道:“明天再休整一天,咱们就继续上路了。这样吧,明天我叫几个人陪着你,到罗布人的村子里去玩玩,这里的小村子其实还是挺有趣的。”

第782章 他乡遇

    “拉禽,慢着点儿!”

    一个小孩子在前边跑得飞快,一会儿钻进胡杨树林,一会儿跑进芦苇丛中,jī起野鸭无数,自得其乐,十分调皮。夏浔和刘玉珏跟在后面,他们已经换了一身整洁的衣服,虽然整洁,却很简陋,就是当地渔民的衣袍,颌下的胡须也没有刮,若不是没有那种尖高的鼻梁、凹深的眼窝,简直就和当地人一样了。

    拉禽是他们游玩的向导,苏莱曼的一个侄子。

    苏莱曼对客人照顾的很周到。据他说,陌生人在这里,很容易就会mí路,不要以为这儿有水有树、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就不会mí路,有时候天气突变,连天上的太阳、星辰也无法用来判断方向,自己以为在往回走,其实却只会越走越远,等到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彻底mí了路,最后活活渴死在沙漠中。

    刘玉珏没有到过沙漠,对此不以为然,夏浔却是听说过沙漠的厉害,尤其是罗布泊,简直是东方的百慕大,他记得曾经看过的一则报导中说,六七十年代,曾经有一位监测站的战士走出房间去修理天线,结果就此失踪。在这里,还是乖乖听从当地人的安排妥当。

    拉禽是个很活泼的小孩子,只懂得几句简单的汉语,双方沟通交流主要是通过手势,看到夏浔唤他的名字,并向他招手,拉禽笑嘻嘻地走了回来,用衣襟兜着几枚鸭蛋。野鸭在寒冷的季节很少产蛋,不过温度和阳光适宜时例外,这罗布泊是一个盆地,在其北方不远处又有库鲁克塔格山脉挡住了北方的严寒气流,温度比较高,而且已经进入春天,所以竟被小家伙掏了几枚鸭蛋回来。

    拉禽向两位客人友好的演示着,他在蛋壳上敲开两个洞,生吞了蛋液,然后咂巴咂巴嘴巴,好象在品尝美味似的,示意夏浔和刘玉珏也可以像他一样。生吃鸭蛋实在太腥了,夏浔和刘玉珏可没有这样的好胃口,夏浔微笑着摇了摇头,又拍拍肚子,表示自己吃的很饱。拉禽这才笑嘻嘻地把鸭蛋揣起来,打手势向他们表示前边还有更好玩的地方。

    就在这时,前边芦苇丛中,走出几个人来。

    在这儿见到人是相当不容易的,本地的居民生活比较悠闲,打足了一天的口粮就会歇下来,在村外游走的除了少数打猎的人,是很难再遇到人的,尤其是一下子遇到六七个,所以不只夏浔和刘玉珏有些惊讶,就连拉禽也瞪大了眼睛。

    过来的人正是妙弋以及嬴战派给她的几个嬴家武士,妙弋身着玄狐皮裘,卧兔儿暖套覆额,足蹬鹿皮小靴,秀媚靓丽,体态婀娜,在几个护院武士以及一个本地向导的陪同下,正姗姗行来。

    大漠里太过枯躁,在罗布淖尔待了几天,让她一直觉得很无聊,而今天能够出来走走,她的心里很畅快。

    此时,她也看见了对面走来的三人,一眼望去,她只以为是本地的渔民,妙弋看着可爱的拉禽浅浅一笑,目光又扫过夏浔和刘玉珏,这一眼看去,发现这两个同样穿着渔民衣服的人不似本地人的长相,妙弋不禁定了定神,然后目光落在夏浔脸上,微微有些怔愕。

    虽然夏浔比起十年前微微有些发福,眼下又穿了一身当地渔民的衣袍,颌下还有一部胡须,可是不管恨也好、爱也好,杨旭是妙弋第一个男人,是她少女时代刻骨铭心的一个男人,那模样从不曾忘记,只凝视了一眼,妙弋就忽略了他的种种表象,看到了自己熟悉的面孔。

    妙弋骇得俏脸一白,但是随即就平和下来:“不可能的!那个人是大明的国公,而且已经去了哈密,怎么可能出现在这儿?世间相似相像的大有人在,甚至长得完全相同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我真是自己吓自己!”

    妙弋自嘲地一笑,可是那种不安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因为她发现那个长得酷肖某人的男人也正在看着她,而那目光,绝不是乍见陌生美女的惊艳和欣赏,那是一种久别的熟人相见时才会有的惊讶、分辩和犹疑。

    两个人都站住了,就这么对视着,妙弋的瞳孔慢慢收缩如针,一抹苍白迅速爬上她的脸颊,转瞬又化为jī动屈辱的嫣红:“不是他!就是他!怎么可能是他?可明明就是他!”

    夏浔也是满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是她?可是眼前这个女人虽然比起当年的她丰腴了些,显得珠圆玉润更加jiāo媚,可那眉眼五官,明明就是她!而且,她看自己的眼神……”

    “我……我不想往前走了,带我回去!”

    妙弋倒退了几步,异常恐惧地说道,她那莫名的恐惧,几个护院武士马上察觉到了,他们狐疑地看了夏浔一眼,护在妙弋前面,妙弋转过身,快步往回走。

    “妙弋!”

    夏浔几乎以为自己忘记了她的名字,可是看到她转身时,这个名字却脱口而出,随着这个名字,一幕幕往事也历历在目:那个悲催的庚员外、热情如火的雪莲、初涉情事的妙弋、玉皇观、孙府,还有那个妙弋订亲的日子,那一场喜酒、那一场悲剧,那个为情而死的二把刀……

    十年一梦,陡然重现,夏浔忆起了无数尘封的往事,突然觉得眼睛有点发热。

    随着夏浔一声叫,妙弋的身子急剧地一颤,猛地定在了那里。她慢慢转过身,用惊恐、绝望的眼神儿看着夏浔:“果然……是他!”

    她并不怕再见杨旭,杨旭亏欠了她!她最怕的是看到了杨旭,会想起以前的自己。她无法面对那荒唐的过去,看到了杨旭,她的心里只有耻辱、无尽的耻辱!

    “果然是她!”

    夏浔知道妙弋的心里不好受,可他虽然明悉当初的一切,但那孽并不是他造的,而是他的前身杨旭所为,他心里所受的冲击和感受远不及妙弋强烈,他在发现眼前这女人就是妙弋的时候,虽然也觉得有些尴尬,可他想的更多的却是终于有机会离开。

    这里或许是世外桃源,但这里不属于他,他不可能不负责任地留居于此,如度假似的在这里休养身心都不可以。

    他被袭击下落不明的消息一旦传回沙洲、传回甘凉,将造成多么大的冲击?以宋晟的老练和沉稳,在军事部署方面,应该不致让他方寸大乱,但是一位国公在他手里丢了,这事儿毕竟影响深远。还有他的家人,如果她们知道了这件事,又该如何的担忧、挂念?

    再者,强敌将至,战争一触即发,他岂能在此关键时刻置身事外?

    所以,夏浔唤住了妙弋,并且快步追了上去!

    刘玉珏狐疑地看着他们的神情、举动,隐隐明白了些什么。很显然,大哥跟这个jiāo艳妩媚的少fù,似乎……曾经有些情怨纠葛。

    “站住!”

    嬴家护院挡在了夏浔面前,攥紧刀柄,虎视眈眈地看着他,眸中已透出杀气!

    夏浔急切地道:“妙弋,我只想和你说几句话!”

    妙弋紧紧咬着下chún,咬得下chún发白,盯着眼前的夏浔,突然萌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杀了他!”

    他只是个粗通拳脚的纨绔子,我手下却有几个身手了得的沙漠刀客,只要一声吩咐,他们会马上毫不犹豫地下手,只要杀掉他,就永远没人再知道我的屈辱和娘亲的屈辱,在这沙漠里,从来没有纲纪国法,不要说他是个国公,就算他是个皇帝,也一样杀得!

    妙弋的目光突然寒冷如刀,她远涉西域,嫁人生子,十年岁月,少女时的荒唐mí恋早就被她抛开了,她现在深爱她的丈夫、深爱她的孩子,她珍惜自己的生活,她不想任何人来把它破坏,尤其是他!看到杨旭的刹那,她想到的只有屈辱、只有恨,要摆脱这梦魇,唯有叫他死!

    “叫他过来吧!”

    一个“杀”字,就咬在妙弋的chún边,可她最后吐出口的,却只是这样一句话。

    事情是该了结了,可是不知怎地,她还是想听他再说一句话,哪怕是一声:“对不起!”

    几个武士犹豫片刻,让开了道路。

    这些刀客虽然是粗犷的沙漠汉子,却也机警的很,此时连他们也看出自家夫人与眼前这个男人之间似乎有些蹊跷了,主人是如何的宠爱这位夫人,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如非得已,他们宁可违背主人的命令,也不敢得罪这位三夫人。

    得罪了主人,主人发顿脾气、鞭笞几下也就算了,得罪女人?那罪可有得受了。

    夏浔慢慢走到妙弋身边,他的心里也在挣扎:要不要告诉她实情。

    说出来他并不怕,要泄lù他的身份就得揭开妙弋自己的丑事,所以妙弋不可能泄lù。再者,他现在已经是什么身份?就算冯西辉、张十三、安立桐、刘旭四个人突然又活了过来,把官司打到御前,信誓旦旦地指证他不是杨旭,也不可能再扳得倒他。

    但是他无法确定妙弋对那死鬼杨旭,现在倒底是爱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他不知道是说出真相才能得到她的帮助,还是保持这个身份才可以,所以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我们……到那边胡杨树下谈谈,好么?”

    夏浔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表情,试探地说。

    妙弋没有说话,她咬着chún转身,走向另一侧的芦苇丛。

    现在每一道好奇的、狐疑的目光,对她脆弱的心灵都是不可承受的打击,她只想避到无人的地方去,夏浔没有犹豫,马上举步跟了上去。

    身影行处,jī起芦花无数。

    嬴战家的几个刀客眼看着两人消失在芦苇丛中,不禁面面相觑:“坏了!这人与我家三夫人倒底是什么关系?这要是……”

    他们转首,再度望向芦苇丛,好象看见一顶大大的绿帽子正从其中冉冉升起,飘向他们的驻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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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3章 只此一次

    芦苇随着轻风的摇曳沙沙地摆动,洁白的芦花随风飘起,dàng漾在两人身边,仿佛下起了雪。

    回风流“雪”,mí离了他们的面庞,mí离了他们的眼。

    总有那么一个人,相见不如怀念。总有那么一个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爱也好,恨也好,一辈子,能有几人让人刻骨铭心?要经历多少,才能够宠辱不惊,闲看堂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妙弋睇着眼前这似陌生、又似熟悉的面孔,双tuǐ在突突发颤,心儿跳得仿佛正在弋壁上奔跑的一只羚羊。可是,她彷徨的意念却很快坚定下来:她不管这个男人是谁,不管他现在是什么身份,他不可以破坏自己的幸福、不可以伤害自己的亲人,否则,她一定要捏卫属于自己的幸福!

    “你要说什么?”

    这句有些沙哑的话说出来,妙弋的心反而定了下来,十年来压在她稚nèn肩上的,无形而沉重的担子终于放下,心结因他而起,十年后再见,心结已因他而解!

    “妙弋,你……”

    妙弋打断了他的话,盯着他的眼睛,仿佛在宣布自己的主龘权似的,很认真、很认真地说:“我的丈夫,叫嬴战!请叫我嬴夫人,我的闺名,不是你能叫的!”

    夏浔沉默片刻,说道:“嬴夫人,你……怎么在这里?”

    妙弋凄然一笑,幽幽地道:“我不在这里,又在哪里?中原,还有我立足之地么?我家本来是做药材生意的,往来的生意伙伴不仅限于山东一府,我怕被人看见,以致天下之大,都没有我容身之处。迫不得已,我母女俩干脆出关,远赴西域……”

    说着,晶莹的泪水大颗大颗地从她颊上流下:“杨旭!你害得我好苦!我们好不容易过上了自己的日子,你为什么又要出现在这儿?为什么?”

    夏浔要问的,只是她为什么要出现在罗布淖尔,但是妙弋却误以为他问自己为什么出现在关外,这番话说出来,久久压抑心头的委曲和屈辱都化了眼泪流下来。夏浔没有打断她的话,由着她发泄完了,才喟然一叹,喃喃地道:“嬴战?我似乎听说过他,他对你……还好吧?”

    “当然!”

    妙弋tǐng起了xiōng,骄傲而自豪地道:“你不是听说过他,而是见过他!他去见过你,当然,沙洲这么多豪绅世家,你不会记得他!在你心里,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可是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夫、我的天!我和娘远走关外,遭了一窝蜂的马贼洗劫,一贫如洗,是他收留了我们,而且娶我为妻,我已经嫁了他,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我现在过得很好!很好!”

    妙弋好象在表白什么似的,但是可以看得出,在提到她的丈夫时,她真的一种幸福的感觉。

    夏浔心里也忽然轻松下来,[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虽然那孽是杨旭造的,可是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子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他也由衷地感到开心和欣慰。

    “那就好!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不管在哪里,都好!那么这次,你是跟你丈夫,一块儿经商路过这里?”

    妙弋警惕地看着他,答道:“不错!你……我听说过一些你的事情,你已做了大明的国公,位高权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还变成这副模样?”

    夏浔苦涩地一笑:“我往哈密去,路上遇到贴木儿的追骑,分散突围后mí失了道路,被追兵一路追杀,结果就逃到了这里。”

    妙弋轻轻“哦”了一声,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

    夏浔心里一宽,暗道:“看来,妙弋姑娘是真的已经把那段荒唐的恋情搁下了。”

    他继续说道:“妙……嬴夫人,我的失踪,可能会在朝野造成很大的震动,我需要尽快赶回去,叫人知道我平安无事,可是如今这情况……,我希望你能帮助我!”

    妙弋听了,脸上yīn晴不定起来,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她恨杨旭欺骗了她的感觉、欺骗了她的身子,可是只要杨旭不再来打搅她的生活,叫她对杨旭生起杀心,她没有那么狠,但是叫她帮助杨旭,她的心里还是有很深的疙瘩。

    尤其是……丈夫对投奔大明亦或投靠贴木儿,态度一直摇摆不定,后来因为杨旭左右了沙洲局势,才决定万不得已时听从安排撤往嘉峪关内。而今,丈夫若是见到了他,会不会再生起别的想法?如果拿了这大明的国公去投贴木儿,权势荣华可是唾手所得啊。

    而自己呢,如果丈夫这么决定,自己还能帮助他么?如果不帮他,他会不会对丈夫说出与自己的往事?虽说,丈夫是西域男儿,不大在乎女子婚前的贞操,嫁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处子之身,可这昔日的情郎就在眼前,那又另当别论,到时候自己又该如何取舍?

    夏浔见她咬着嘴chún,一副犹豫不决的样子,不禁恳切地道:“妙弋……啊!嬴夫人,昔日种种,一言难尽,那时杨旭放dàng无良,做了许多错事!可今日之杨旭,已非昔日青州一纨绔,浪子总有回头时,如今,身为国家重臣,我是真心想为国家、百姓,做点切切实实的事情。

    虽然,你已离开中原,可你终究是个汉人,是在中原长大的,难道你希望自己的故乡被异族占领,自己的同胞被异族奴役?你希望那左邻右舍、那些你自幼的玩伴、如今已儿女双全的人家,全都毁于战火?妙弋,朝廷现在四面用兵,表面风光无限,实在危机四伏,我是朝廷指定的西线将领,我一人生死可以不计,可是如果因此叫贴木儿率军夺关,将有无数生灵涂炭啊!”

    夏浔盯着妙弋的眼睛,沉声道:“妙弋,我并不想破坏你的幸福,我只是……想请你帮助我!”

    “你知道吗?”妙弋一双剪剪双眸突然扬起,刀一样刺向夏浔,一字一字地道:“杨旭!我真的,恨不得你死!死无葬身之地,才消我心头之恨!”

    夏浔哑然,yù待再说,妙弋已转身行去:“跟我来吧!我帮你,但只此一次!希望今日之后,你我今生今世,相见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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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往商旅们驻营之地走,几个嬴家护院怪异的目光一直在夏浔身上打转:这厮也就一蓬大胡子长得比较威猛呗,瞧那模样也没啥过人之处啊!难道胯下的本钱特别出sè?三夫人明显跟他有些不同寻常的关系,芦苇丛中sī相幽会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把他领回去,这下乐子大了,恐怕嬴家要家宅不宁……”

    夏浔做昂首tǐngxiōng状,对他们和刘玉珏怪异而审慎的目光视若未见,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既然妙弋答应相助,应该如何借助嬴家的帮助离开。

    经妙弋一说,他也隐约想起,似乎在会见沙洲豪门时,确曾有过一个姓嬴的,从苏莱曼老人所说的情况看,要想安然穿越大漠弋壁,应付一系列天灾**,不是只有足够的饮水和食物就可以的,还需要一个熟悉沙漠道路的向导,需要一队人的互相帮助。

    他和刘玉珏虽然都是一身武功,但是如果五六十个强盗围住他们,也未必就能杀出去,而且两人对箭术都不甚精通,对方若是用箭的话,那更是凶多吉少,可是要嬴战派出太多武士护送他,势必让嬴家商队自己的保卫力量大为削弱,要不然……许他一些好处,这一次贩运货物的损失由我补足,叫他干脆折返回去呢?

    这个念头转了一阵,又想:“妙弋神情有些不太正常,可别叫嬴战有所察觉,若是嬴战知道‘我’是他爱妻的旧情人,再呷起飞醋来,甚或在大漠龘里陡起杀心,那就坏了。”想是这样想,可是看着妙弋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夏浔一时也不好上前提醒。

    就这么想想走走,堪堪走出芦苇丛时,已经可以看见前边胡杨树林边的一排房舍,还能看见停在那儿的一堆堆货物,几匹骆驼在周围悠闲地走来走去。

    即便在这里,也需要必要的警戒,虽然在绿洲的歇宿点,南来北往的商队都集中于此,更容易建立防御,马贼们也知道这一点,除非拥有极强的武将,否则轻易不会对沙漠驼队的歇宿点进行攻击,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商旅们在这里也需要做些必要防范的。

    今天又轮到嬴家商队当值,这个方向正是嬴家营地所在,因此妙弋带着几个护院和两大一小三个本地百姓装束的人进营,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可是众人刚刚进入营地,异变陡生,远处人喊马嘶,突然有大队人马卷着滚滚尘土而来,冲向营盘的另一侧,妙弋黛眉一蹙,奇道:“发生了什么事?”

    “夫人,我去看看!”

    一个护院说着,按刀跑了过去,这边所有的护队武士已刀出鞘、箭上弦,做好了防御措施。不一会儿功夫,那武士又气喘吁吁地跑回来,禀报道:“夫人,不是马贼,不晓得是哪儿来的一支兵马,通报之后,各家老爷未作拦截,而是把他们的头领迎了进来,听说他们正在找什么人……”

    这护院说着,一双凌厉的目光就盯在了夏浔和刘玉珏的脸上。

    ※※※总有那么一个人,相见不如怀念。总有那么一个人,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爱也好,恨也好,一辈子,能有几人让人刻骨铭心?要经历多少,才能够宠辱不惊,闲看堂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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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章 洪福齐天

    夏浔一个箭步凑进妙弋,低声说道:“十有冲我来的,我先回村中躲躲!”

    这里有芦苇丛,但是只生长在贴近湖畔的位置,虽然稠密却并宽广,很容易就被搜索出来。至于高大的胡杨树,树高十丈,树下却是一片黄沙,更无从藏人。沙漠龘里就更不用说了,不但无处藏身,而且地形相似,很容易迷路,如果依照苏莱曼的说法,不熟悉的人进去随便走走都会迷路,他们能一路蒙到这儿来,未必就不能再蒙回大漠深处去。

    至于那小村子……,实际上夏浔心中最瞩意的地方就是这个商旅们的驻屯之地,村子里未必比这里更易隐藏,而这里有许多汉人,到了村子里可就太明显了。但是鉴于妙弋对他仍有敌意,所以夏浔以退为进,提出了这个主意。

    果然,妙弋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反而一软,说道:“不行,你们在那更加乍眼。李别,快拿两套衣服来,给他们换上!”

    “是!”这些护院倒是经多见广,见怪不怪,一听夫人吩咐,那个叫李别的护卫马上匆匆奔向一处营帐。

    夏浔暗暗松了口气,连忙对拉禽道:“拉禽,快回村子里去,告诉大家,如果有人盘问,就说村子里从未去过陌生人!否则,会招来杀身之祸!”

    拉禽眨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夏浔急得跺脚,妙弋见状,连忙对他们雇佣的向导吩咐了几句,那向导跑过来对拉禽叽哩咕噜的说了几句,拉禽惊讶地张大眼睛,使劲点点头,撒开双腿飞也似的奔去了。

    “将军大人,我们是过往的客商,说起来,我们贩卖和购买的货物,还有许多贵国所产呢。哈哈哈……,我们都是生意人,只是做生意赚钱,不会掺和其它,我们这儿绝对没有生人,更不会收留生人。”

    几个商团的首领簇拥着一位突厥式打扮的将军,两队贴木儿国士兵持戈握刀,杀气腾腾地拱卫在前后。那将军大步流星,他们就一溜小跑地跟在身边,其中一个商人说着话,往那位将军手里偷偷塞了一捆东西,用布包着的,入手一沉,非金即银。

    今天,诸商团首领正在一位荆姓商人帐中吃酒,商议休整完毕,明日启程的一些细末之事,突然有一队骑兵从远处驰来,负责守望的护卫一见对方人数众多,在沙漠上趟起一条沙龙,不禁被那声势惊得屁滚尿流,慌忙闯进帐来禀报。

    因为这段商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抢不到足以维持那么多人口的生活物资,所以受限于这里的生存环境,超过千人的马贼队伍非常罕见,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因此这段商路上的马贼队伍是不可能太大的,故而一听来者之众至少两千人,众商团首领都惊呆了。

    及至来人赶到面前,他们才知道来者是贴木儿的军队。沙漠广袤,别失八里分治于三方,真正在这里驻军的却只有贴木儿,因此他的军队出现在这里也不稀奇。众商团领袖顿时放下了一半心,只要是一支隶属于政治力量的军队,总比马贼讲些规矩的。

    “什……什么人,站住!”

    眼看走到嬴家商队所在了,两个护院刀拔一半,迎了上去。看他们色厉内茬的样子,分明是畏惧对方的强势,只是职责所在,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出面。

    “滚开!”

    两个贴木儿骑兵不屑地将这两个不开眼的怂包蛋推到一边,为他们的将军开道。

    两个护院顺势踉跄到了一边,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极其跋扈地闯过。

    嬴战喝得脸庞红润,此时也陪着笑追随在那位贴木儿帝国的骑兵将领面前,看见两个被推搡到一边的护卫,嬴站不由微微一怔。他带来的护院武士约有一百多人,这些人的名字他当然不见得都叫得上来,可是大部分是面熟的,这两个武士……

    嬴战狐疑的扫了他们两眼,又瞟了眼其他那些肃立一旁的嬴家护卫,晓得其中必有变故,因此不敢声张,连忙追上两步,有意无意地反而替那两人挡住了别人的视线。

    其实他不用去挡也没人认得夏浔和刘玉珏的模样,于坚倒是认得夏浔,可他当初故意泄露消息给胡商拓拔明德的时候,所说的身份只是甘凉一个百户官的亲戚,如果他竟能说出、画出国公爷的长相,恐怕反而弄巧成拙,拓拔明德不但不信他的话,还要认为自己已经被他识破,这是故意设计陷杀自己人。

    何况只要脸上没有特殊的标记,口述几句又能说出什么来?至于画画,就算现代每个学生上学都学画画,又有几人能提笔画人栩栩如生?更别提在那个时代,而且于坚仅仅是粗通文墨了。

    做为拓拔明德“宠信”的大管事,于坚正紧跟在拓拔明德的身边,虽然夏浔现在一脸的大胡子,若叫他仔细看两眼,没准惊个跟头,因为他还是能认出来,只是他也没去注意嬴家的两个护院,尤其是夏浔和刘玉珏最先迎上来阻止进入嬴家地盘,更加叫人不予注意,这就是灯下黑的效果了。

    那贴木儿帝国的将领穿营而过,一直走到这边尽头,才攸然站住,瞟了前边芦苇丛中小道,寒声道:“就是这前边还有一个小村子么?派一队人,给我搜!”立即有一队士兵气势汹汹地沿着拉禽刚刚跑掉的小道追去,他们是散开了连芦苇荡一并搜过去的,一时搜得芦花飞扬,野鸟乱跳。

    那位将领按着刀,回身扫视了几个商团首领一眼,语带杀气地道:“你们一路行来,真没见过什么逃难的人,更不曾收留过什么人,嗯?若有虚言,一旦被我们搜出来,你们这里所有人,统统都要死!”

    “将军大人,我们一路过来,真的没有碰见过陌生人,这都是商队上的人,明儿一早就要继续启程的!”拓拔明德含笑说着,又一拉那位将军的衣袖:“将军大人,请借一步说话!”说着,将那将军拉到了一边。

    拓拔明德当然确信自己的队伍里绝对不曾收留过什么陌生人,可他万万没有料到,就在片刻之前,有两个陌生人,已经成了他们这个联合商团的一员。

    他还打着利用这趟生意彻底取信这些沙洲大豪,等到以后明军要坚壁清野,将沙洲军民全部迁回嘉峪关内时,顺势跟着他们撤走以充内应的如意算盘,如今难得自己人横将杀出,给了自己这个卖大家人情的好机会,他哪能不善加利用。

    于是,拓拔明德先生果断地站了出来,为大家挡灾避祸了。

    几个商团首领就见拓拔明德把那将军拉到一边,嘀嘀咕咕地说着什么,他们不知拓拔明德正向对方表明身份,叫对方不要干扰自己的行动,站在他们的位置,只看见拓拔明德不断地打躬作揖,陪笑说话,大袖也时而一动,攀到那位将军的手臂上,似乎正递过重礼,好象正在努力地收买对方。

    两个人站在那儿攀谈了许久,才一起走回来,那位贴木儿骑兵将领耻高气昂的道:“来人,散开,搜搜他们的营帐!”

    这时,他的态度虽然倨傲,比起先前冷厉的语气,却明显缓和起来。众商团头领都是察颜观色的好手,哪能不知是拓拔明德说动了这位将军,不禁纷纷向他投以感激的目光,拓拔明德只是谦和地一笑,毫无得意居功的模样,这种态度更是赢得了众商团首领的一致好感。

    于是,贴木儿士兵就在整个商团驻屯之地里里外外地翻搜起来,他们不时从夏浔身边经过,苦苦地搜寻着夏浔。

    实际上,这一路下来,这队贴木儿骑兵已经消灭了一支撞见的马贼队伍,以及一支从昔儿丁赶来的比眼前这支队伍小一些的商团,一路之上,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宁可杀错,绝不放过!

    不错,他们是军队,不会向马贼一样滥杀无辜,而且商旅往来对他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可那是平时。这一次要杀的人实在是太重要了,眼下这人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也许他已经葬身大漠,那自然最好,但是既然没有把握,那就杀掉一切见到的人,这就万无一失了。

    这位将军赶到这块绿洲时,远远一看规模,就知道这儿的商团力量比较强大,如果硬要杀掉,商人们拼死反抗,自己的伤亡也要不小,他原打算假装搜巡逃犯,等到自己的人马控制了整片营地之后,再猝下杀手,结果因为可爱的拓拔明德先生,这支商团糊里糊涂地逃过了一劫。

    “啊!”

    一具帐蓬里忽然传出一声女人的尖叫,一个士兵追着一个女人跑了出来,那位将军一看那女人姿色登时眼前一亮,这时嬴战急忙上前一步,两个贴木儿士兵呛然拔刀,交叉于前,挡住了他,嬴战惶急地说道:“将军大人,那是小人的妻子,还请将军放过她!”

    那贴木儿骑兵的统领盯着眼前这个明艳妩媚的少妇,咕咚咽了口口水,恋恋不舍地一挥手。

    如果不是拓拔明德的阶位官职比他高出太多,就算眼前这些人不杀,他也是不会放过这么惹人垂涎的女人的。那士兵一见首领发话了,便放弃了对妙弋的追逐,妙弋慌忙又逃回帐去。

    当营地被翻了个乱七八糟,所有箱笼都被打开,贴木儿士兵趁机揣藏了许多财物之后,搜查那小村庄的一队人马也回来了,纯朴的村民世世代代居住于此,彼此如一家人一般,小拉禽逃回去的及时,所有人众口一词,他们当然什么都找不到。

    这小村的居民与这支贴木儿的嫡系军队同一信仰,村里人的长相又比较明显,隆鼻深目,绝非汉人可以冒充,所以也没有屠村的必要,因此小村也幸运地逃过了一劫。

    那位将军又贪婪地盯了一眼妙弋所在的毡帐,悻悻地挥手道:“走!继续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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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5章 巧舌如簧

    贴木儿骑兵风卷残云一般撤去,只丢下一地狼籍。

    余悸未消的商团领袖们纷纷赶回自己的驻营范围,眼见箱笼包裹尽被打开,东西丢得满地都是,更被那些大兵顺手牵羊拿走好多东西,心中好不心疼。这他娘的是搜人么?根本就是趁火打劫!他们只得吩咐人赶紧收拾财物、重新捆扎,心中暗叫晦气:若是早走一天,也不致于遭了这场兵灾呀。

    不料这边正收拾着东西,沙漠中突又有一支庞大的驼队赶来,看那押送驼队的人穿着打扮,恰与刚才离开的贴木儿骑兵一样,他们到了绿洲,便就地停下,开始扎营,眼见旁边就是商贾们的营地,却也不来滋扰。如此情形,看来是已经得到了那位骑兵首领的吩咐。

    夏浔和刘玉珏正与其他护院一样,似模似样地捡拾着货物,重新包装捆扎,见此情景,不禁互相递个眼色,心下凛凛。

    那贴木儿骑兵离去后,嬴战就回了自己的寝帐,等那贴木儿骑兵的给养驼队赶到,引起一阵喧哗时,他又匆匆走出来看了看,见那贴木儿骑兵的给养队并未滋扰商队,这才放心,随即又面色不豫地再度返回帐去。

    他知道,如果有人敢自作主张安排两个人到他的商队里面,却又没有通过他,那么除了他的妻子妙弋,断无第二个人。此前,他已经不止一次认真打量过夏浔,但是并未认出来。他在沙洲拜谒夏浔时,是混在一大帮沙洲权贵当中,那时的夏浔锦衣貂裘、丰神如玉,乃是一个翩翩佳公子,与今日这个落魄的大胡子实有天壤之别。

    嬴战返回帐幕,又过了近半个时辰才出来,心神有些怔忡地看看夏浔和刘玉珏,对他们道:“你们两个,进来帮我整理点东西!”

    声音一出口,便把嬴战自己吓了一跳,他那声音,仿佛正有人从一柄鞘里奋力拔出一柄生了锈的刀,晦涩沙哑之极。刘玉珏看了夏浔一眼,夏浔点点头,放下一包刚刚捆扎好的丝绸,坦然向帐中走去。刘玉珏马上紧随其后,暗暗攥紧了拳头。

    眼看将到帐前时,刘玉珏突然跨前一步,闪在夏浔前面,抢先闯进帐去。

    帐里没有旁人,只有妙弋站在那儿。刘玉珏闯帐而入,见帐中并无刀兵埋伏,已自动自发地往旁一闪,又退后一步,夏浔恰恰迈进一步,这一进一退,便重成主仆之势,夏浔便和妙弋打了照面。

    四目相对,只是一眼,夏浔便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妙弋马上松了口气。

    她最担心的当然是如何向丈夫解释与夏浔的关系,可刚才甫见夏浔,心乱如麻,并未就此与他商议。等到丈夫问起时,不禁心慌,她方才只讲了夏浔流落至此的原因,以及向他们求助的事情,对于两人如何撞见,相遇时如何言语,却只含糊过去,并未细谈。

    而嬴战听说辅国公在自己营内,又恰是那贴木儿骑兵上天入地竭力搜寻的人,不禁唬得心惊肉跳,倒也没有在这细枝末节上追问,眼下夏浔被唤进帐来,她最担心的是夏浔将此事说漏,偏偏此时是无论如何不能“串供”的,那焦灼、担忧、惶恐,俱都通过那一眼对视透漏了出来。

    夏浔接收到她目光的刹那,就已明了。要说是心有灵犀却也并不过份,当然,这种心有灵犀不是情侣之间的那种心意相通,也不是知交好友间的理解,可他的确是在刹那间就明白了妙弋的心意,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于是,他便轻轻点了点头,而妙弋也只因为他这一个小小的动作,竟然真的放下心来。

    夏浔那镇定的神情,坚毅的眼神,自然而然就能给人[baidu锦衣夜行贴吧]一种安抚的作用。

    夏浔昂首而入,刘玉珏又抢在他头里,这帐幕的主人嬴战反而落在了最后面,仿佛两人的跟班似的。不过嬴战落后也仅一步,夏浔与妙弋只是一个眼神的交流,他便进了大帐,并顺手放下了帐帘。

    夏浔负着手,悠然转身,微笑道:“嬴兄,沙洲一别,不想你我竟与此间相遇,人生际遇之奇,当真不可思议,呵呵,你说是么?”

    “啊……啊……,国公……,呃……妙弋,你先出去一下!”

    “是!”

    妙弋飞快地瞟了夏浔一眼,举步就要出去。

    “不必回避!”夏浔淡淡一笑:“嬴兄,尊夫人已经知道我的身份,方才没有找到嬴兄,幸蒙尊夫人相助,我才逃过一劫,尊夫人就不必回避了,呵呵,你看,咱们是不是坐下谈呢?”

    此间情形有些怪异,夏浔是一个被追兵四处追索的逃犯,而嬴战却是唯一能庇护他的人,可是这几句对答之间,夏浔竟已反客为主,完全把握了主动,在气势上,把嬴战这个主人死死压住。

    嬴战心中天人交战,保杨旭和弃杨旭的念头还在相斗不下,听夏浔这么说,猛地如梦初醒一般,啊啊两声,忙道:“是是,国公请坐,国公请坐!”

    夏浔坦然地毡帐中坐了,嬴战在他对面也盘膝坐下,惊疑不定地道:“国公……怎么落得这般模样?”

    夏浔叹口气道:“我的经历,想必尊夫人已经对你说过了,左右就是那么一回事,我也就不赘叙了。嬴兄……”

    嬴战忙道:“不敢,不敢,国公请直呼嬴某名姓就好!”

    夏浔笑笑,说道:“嬴兄,我落难于此,幸蒙此处的渔夫苏莱曼大叔收留,是他告诉我说,此处正有一些沙洲来的行商休整,我向他问起商贾们的身份,才知道你们在这里,今天我从罗布人的村子里来,便是想请嬴兄帮忙的,不想半途正遇上夫人,一俟问清夫人身份,杨某便直言不讳,请她收留。幸蒙夫人深明大义……”

    夏浔说到这里,一直紧绷着娇躯的妙弋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瞟夏浔一眼,目中竟隐含感激。

    夏浔这一番话说来,淡定从容,看不出此毫破绽。虽说他当时乍一相逢,妙弋就恐惧欲逃,他又未曾通报便呼出了妙弋的闺名,与此刻所言并不相符,不过他并不担心漏馅。他在这个时代,从青州富绅少爷做起,一步步直到今天位极人臣,豪门大户人家的情形再清楚不过。

    在主人家做事的家仆下人、护院家将,没有愿意多管这种闲事的。除非主人把他们唤进来追问,否则没有哪个不开眼的雇院会掺和主人这种羞让外人知道的家事,就算是主人主动询问了,若是问得不细,能含糊过去的地方,他们也绝不会说得仔细。

    当然,当面不说,私下里嚼舌根子的人还是有的,或者日久之后因为有人饶舌,传出些什么风声到主人耳中,但是也比现在向嬴战坦白:“哥是你家妙弋的老情人”要好,男人这种生物,有时候是最不可理喻的,万一嬴战妒火攻心,现在自己在他掌握之中,谁敢保证他会干些什么出来。

    夏浔摘清了与妙弋的关系,便道:“本来,我想向嬴兄借个向导、借两匹骆驼,再备些食物,马上赶回沙洲。不想贴木儿军的辎重驼队居然也在这里屯扎下来,看这情形,他们的人马是打算在此逗留一段时间了,而你们明日即走,我若留在此处就如水落石出,太过乍眼。所以……我得跟你们一起西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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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嬴战大惊失色,结结巴巴地道:“国公……要跟我们一起……一起西行?”

    因为夏浔所表现出来的从容和镇定影响了他,嬴战心中摇摆不定的念头里,帮助夏浔的想法渐渐占了上风,以他想来,自己妻子既已救助了夏浔,那就给他两匹骆驼、一些食物,早些打发他离开,他若逃出生天,便欠了自己一个天大的人情,若是逃不走,自己那时已在千里之外,与我有何相干?

    却不想夏浔竟要与他同路,带着夏浔上路?那无异于在怀里揣上一颗炸弹啊,天知道什么时候它就会爆炸,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嬴战吓了一跳,心中恶念滋然又生。

    夏浔对他阴晴不定的神色恍如未见,却微笑道:“各家商队都有自己的地盘范围,护从武士之间并不走动,只要嬴兄有心,想替杨某打个掩护还是容易的,这件事还得麻烦嬴兄妥善安排。呵呵,杨某虽不得不求助于嬴兄,却也不想给你添麻烦呀!”

    夏浔微笑着,瞟了妙弋一眼,又道:“方才杨某察言观色,看那贴木儿骑兵首领,对诸位的财货还有尊夫人的美色颇为垂涎,而抓到杨某,这更是天大的功劳,如果叫他发现杨某在嬴兄营里,这功名、利禄、财帛、美色,俱可尽得,怕他不起歹意么?”

    夏浔只这一句话,登时把嬴战心中的异念打了个粉身碎骨,再不复想了。

    嬴战并不傻,做生意做到他这样富可敌国的地步,那是何等精明的一个人,夏浔这一句话,便向他晓明了全部厉害:事已至此,你为自保也好,为荣华富贵也好,如果想把他绑了送给贴木儿军,那就是自寻死路!抓住大明国公,这是何等功劳?你没看他们不畏苦寒,奔波大漠么?

    这份功劳,他会给你?你敢举报,他一定第一个把你宰了,将这份奇功据为己的。再者,他们的贪婪和对你夫人美色的垂涎你可是都看在眼里了,他只是受了重礼,又苦于没有借口,同时又急于去寻我下落,这才没有横下心来杀人越货,夺人妻子。

    如果让他知道我在你营中,不管是为了夺人之功,还是贪图你的财货、你的妻子,你都会比我杨某人死得更快、更彻底。嬴战本是极聪明的人,夏浔只是稍稍一点,他就想通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原本的忐忑和彷徨一扫而空,就算只为自保,他现在也得绞尽脑汁,维护夏浔周全了。

    嬴战把牙根一咬,立场坚定下来,沉声问道:“国公欲走,当往沙洲才对,如何……反向西行?”

    夏浔一副一直就很信任他的样子,仿佛全未看到他方才的天人交战、善恶挣扎,他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本来,我是想尽快返回沙洲的,直到看到他们的驼队,才改变了主意!嬴兄,你看他们长途跋扈而来,这支驼队是给他们载运辎重的。

    他们既然在此扎营,想必也是要以此为给养点进行一番休整的,同时恐怕也是想以此为中心,对周围沙域和盐湖周围的其它村庄再进行一番搜查。你觉得我若不死,该往东行,他们又岂会想不到?看他们的举动,在这里补允了给养之后,他们还会继续往东搜索的。”

    嬴战本也是极聪明的人,只是忽然担上这么大的一个责任,心中紧张,脑筋竟然有些不灵活了,听他这么说,不禁呆呆问道:“这是为何?”

    夏浔道:“因为,这么大的一片弋壁沙漠,虽然他们一路搜来,却总有疏漏的地方,他们会像梳篦一样,再往回搜索一遍,直到我大明的军队进入大漠寻我下落,他们才会彻底放弃。而往西……”

    夏浔晒然一笑:“他们再怎么想,也只会认为,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会往东走,而不会认为我会去他们的地盘,因此,往西去,是最安全的。我要回来,也得等他们死了心,彻底放弃之时才行”

    “这个……国公想要嬴某做些什么?”

    夏浔淡然道:“由此往西,只要嬴兄肯维护杨某,当无凶险可言,等咱们到了别失八里,就可以分手。但是,届时还请嬴兄分我一些货物、一个向导,让我扮作行商,才好在那里立足。等我将商品随意处置掉,还是要与嬴兄一起结伴回来的。

    不过你放心,到时我的样子绝不会再有人认得,商旅结伴而行,本是常事,只是到时你们的商团若不接纳,还请嬴兄代为说项一二,如此一来,嬴兄只是偶发善心,并非杨某引介之人,如果真有什么事的话,也不致连累嬴兄,而我一旦归来,这份恩德,却是断不相忘的!嬴兄,你看这样可好?”

    嬴战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心道:“您国公爷全都安排好了,我只需听命就是,还有什么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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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6章 从不曾言的秘密

    沙洲商财在罗布绿洲休整了几日,本来就打算次日启程,结果旁边驻扎了贴木儿骑兵的一支给养队,使得他们更是恨不得插翅飞开。次日一大早,各支商队的首领便不约而同地起来,吩咐启程。

    昨夜早就捆扎停当的货物纷纷搭上了驼背,拜拓拔明德所赐,贴木儿的兵马没有刁难这支已经被检查过的商团,他们拖着绵延数里的队伍,继续踏上了西行的道路。

    因为拓拔明德在关键时刻重金交好贴木儿骑兵首领,给大家免去了麻烦,这个因为是刚刚加入,所以基本被排除在各大商团之外的边缘份子,一下子成为商团的领袖级人物,每个商队首领见到他都很热情,平素相聚、吃酒,也都一定叫上他,拓拔明德一跃成为整个商团的明星人物,心中也不无得意。

    拓拔明德打着利用沙洲权贵的目的,对于各支商队首领的结纳也是热诚以待,逢请必到,而且必携厚礼,他的慷慨和热情很快赢得了大家的友谊。今天,是嬴家家主嬴战相邀,商团驻扎下来以后,各路商队的领袖纷纷赶到他的营帐,大家一起吃酒谈笑。

    做为拓拔明德刻意提拔、重用的大管于坚,与拓拔明德形影不离,自然也随他一同到了嬴家商团的驻地。不过毕竟囿于身份,他是没有资格与商团领袖们一同入帐饮酒的,就在另一座帐中,与各路商领袖带来的亲近管事们谈笑饮酒。

    夏浔和刘玉珏这一路上都充当着护卫的角色,好在各家商团都有自己的货物需要照料,这些东西不能混杂,各商队的护卫武装也不会随意走动,互相拜访,所以别的商队全未发觉嬴家商队多了两个生面孔。

    今天,夏浔依旧持刀在屯货处巡弋,刘玉珏匆匆走了过来。他的胡须也没有刮去,只是适当地做了修剪,原本极俊俏但是稍显柔媚的面孔,因这胡须倒是增添了几许英气,看起来比夏浔还具卖相。

    他匆匆走到夏浔身边,压了压毡帽檐儿,警觉地四下一扫,低声道:“大哥,我在商队里看到了一个熟人。”

    “哦?”夏浔心里微微一惊,他向前走了两步,倚着一堆货箱坐下,低声问道:“什么人?”

    刘玉珏也走过去,坐在他旁边,假装聊天的样子,压低声音道:“于坚!”

    “于坚?”

    夏浔蹙眉微微一想,瞿然一惊道:“你是说……锦衣卫的……于坚?”

    刘玉珏重重地一点头:“不错!他现在叫胡七,不过我在锦衣南镇的时候没少和他打交道,我认得他,绝不是相似的一个人,他就是于坚!”

    夏浔的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疑道:“如果是他,怎么混到商队里来了?”

    刘玉珏道:“会不会是籍由商队为掩护,往别失八里搜集情报?如果是这样,此人倒有些胆略!”

    夏浔点点头:“也许,不过眼下形势,一步行差步步错,务必得万分小心。他的事,我们不干预,我们的事,也不必叫他知道,他没有发现你吧?”

    “没有!”

    “那就好,咱们小心点,避开他,以免节外生枝!”

    “好!”

    亏得刘玉珏先发现了于坚,而于坚对到处游弋的嬴家商队的护卫武士自然不会认真打量,哪怕就从他们身边走过,也不会刻意去看,更何况夏浔和刘玉珏有意避开他。从这天起,夏浔和刘玉珏对自己的行踪更加注意,一路有惊无险,再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这一日,商队终于赶到了亦失八里的一座大城塔尔布古尔。

    进入亦失八里范围以后,各支商队便纷纷离开,向着自己预定的城市而去,同往塔尔布古尔来的商队只剩下三支,其中就有嬴家商队。

    嬴战这一路提心吊胆,可是担尽了心思,如今一路下来平安无事,可算是放下了心,眼看塔尔布古尔近在眼前,嬴战与其他两支商队约好了归期后便有意放慢了速度让他们先行,等另两支商队离开,他便同夏浔说了一声,匆匆赶去为夏浔准备他要的货物、向导、随行人员。

    且不提夏浔承诺的回报了,只要能把这个随时可能变成瘟神的家伙从自己队伍里清理出去,让嬴战把他此行亦失八里所携带的全部货物都转交夏浔,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嬴战匆匆去为夏浔安排所需东西去了,妙弋从骆驼上下来,蒙着面纱抵御风沙的面孔上,只露出一双妩媚的眼睛,她深深地凝视了夏浔一眼,那眼神十分的复杂,说不出是恨是忧。

    夏浔也看着她,依稀还能记得头一次与她相遇,被她把自己认做杨旭的她,那时的她天真烂漫,眼神里绝没有今日这般深深的忧郁。

    年少时的妙弋,清纯美貌,富家千金,活得简单,活得浪漫。情窦初开的她,爱上年少多金,样貌出众,才艺俱全,风流潇洒的杨旭,乃是顺理成章的事。只是,那美好,只是她憧憬的一个梦,最终这一切,带给她的只有痛苦和无尽的耻辱。

    因着杨旭一己之欢,害了她的全家人,这痛苦几乎毁掉她的一生。而今,她在异域他乡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可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始终压在她的心底。十年岁月,大概只是让她稍稍淡忘了那一切,而今随着自己的出现,她的痛苦和新增添的对丈夫的负疚,可能会在她的心底压上更多年。

    十年了,这个结,该解了。

    夏浔决心已定,举步向她走去。

    眼看他向自己走来,妙弋惶惑了,恐惧了,她想逃避,可双脚最终还是没有挪开。她已经避到了天边,还能避到哪儿去?何况,她已经在这里成了家,有了深爱她的丈夫,有了她心爱的儿子,她退无可退,她必须鼓起勇气,卫护她真正应该珍惜的这一切。

    妙弋深深吸了口气,鼓足了勇气,勇敢地迎上了夏浔的目光。

    “嬴夫人,有件事,我十年前就想告诉你,可是我当时没办法说出来。因为我要保护我自己,可我没想到,却也因此……,使得你家遭剧变。十年了,这个秘密我藏在心里,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的妻子、我的儿女。今天,我向你坦白!”

    “什么?”妙弋的眼睛有些茫然。[baidu锦衣夜行贴吧]

    夏浔盯着她,一字字地道:“杨旭、杨文轩,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妙弋蓦地瞪大了眼睛,惊骇地看着他,虽然她的脸上蒙着轻纱,夏浔还是能够从那轻纱的波动看出,她正张大了小嘴,惊愕地合不拢来。

    “是的,那个夏天,从卸石棚寨回到青州的,就已不是杨旭,而是我,我姓夏,叫夏浔!”

    说到这里时,夏浔突然热泪盈眶!

    仿佛牧童误入仙山洞府,一梦千里,再醒来时,亲人、家园、记忆中的一切,全都因岁月的侵蚀而去,所有的所有都再无迹可寻,他同那遥远的过去所剩下的唯一联系,就只剩下这一个名字,只有这一个名字,他才能再记起:他是谁!

    两行泪水顺着夏浔的脸颊缓缓留下来,他的嗓音也变得沙哑起来:“我来自湖州南浔小叶儿村,当初……”

    那穿越的事实在是惊世骇俗,太叫人难以置信,他没办法说。他只从南浔讲起,讲到杨旭如何被人刺杀,锦衣卫派驻在青州的人迫于无奈,叫他鱼目混珠、冒名顶替,一切的一切,无数的惊心动魄、无数的起伏波澜,只集中在那短短的话语里边,源源本本地告诉了妙弋。

    “他死了!他死了!原来,那个欺骗了自己母女两人感情和身子的无良登徒子,早在十年前就已死了……”

    太多的惊奇,包括夏浔那么多的惊险、精彩的故事,实在是太震撼人心了,可是所有这一切,最终留在她心底里的,就只剩下这么一句:“杨旭死了!那个带给她无尽耻辱,叫她午夜梦回,一念及此,也羞愧得无地自容的杨旭早已死了!那个让她的母亲备受煎熬、青灯古佛的罪人早已化成了一堆朽骨!”

    远远的,看见嬴战安排好了一切,正匆匆走来,夏浔对妙弋道:“往事已矣,曾经错过,并不代表就不可以再追求真正属于你的幸福。珍惜现在,珍惜未来,请记住我的话,并把它告诉令堂,如果你们需要忏悔自己的错,十年光阴,也足够了。”

    夏浔转身行去,妙弋在唇边呢喃了一句“谢谢”,最终却只有她自己的的心听到,她解脱了,好似脱了牢宠的小鸟,一身轻快,亘压在心底十余年的那座山,终于搬去!

    嬴战擦着汗对夏浔道:“国公,我都安排好了[百度锦衣夜行贴吧黄门内品提供无错文字首发],给您留了十驼货物,一个向导,还有两个下人。那向导是极为熟稔本地一切的,而且嘴也特别的稳。”

    “多谢嬴兄,咱们回程再见!”

    夏浔拍拍嬴战的肩膀,又看看站在不远处的妙弋,微笑道:“告辞了!”

    他翻身登上一峰高大的骆驼,一提缰绳,便向塔尔布古尔城行去。

    塔尔布古尔城东向的这座城门里,乃是当地最大的奴隶贩卖场,一场大惊喜,正在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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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7章 天渊并存

    夏浔的向导是一个粟特人,粟特本是一个西域古国,活动范围在如今中亚的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的泽拉夫尚河流域,其首都马拉坎达就在如今的撒马尔罕。

    粟特是个善于经商的民囘族,唐朝时候,居住在敦煌的人数最多的少数民囘族就是粟特人,长安胡商也以粟特人居多。南宋时候,粟特渐渐被突厥势力所侵袭,粟特人一部分被同化,更多的人则流落他方,专事商业。只是,失却故国根基,粟特人虽善于经商,还是迅速没落下来,如今许多粟特人只能做商业向导和掮客,从中赚取佣金。

    正因为这种岌岌可危的地位,所以他们的职业道囘德便显得愈发重要,他们虽然有油滑、狡诈的一面,但是对雇主必须绝对忠诚,全心全意的为雇主打算,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正因如此,嬴战很放心把这个粟特人留给夏浔做他的向导。

    “老囘爷,小人叫安憨子,小名叫阿呆,老囘爷叫我阿呆就成!”

    那个粟特向导笑嘻嘻地向夏浔自我介绍,看他精明的眼神儿,可一点也不呆:“老囘爷,您看天色将晚,咱们是不是先进城找家客栈住下?老囘爷都有些什么货,回头跟小的说一声,在这儿,各类货物都有专门的卖场,真正的上等好货要在那儿才能卖上价钱,回程时老囘爷要进些什么货物,也只管知会小人,小人保证帮老囘爷买到价钱最便宜、东西最地道的上等好货。”

    “嗯,好,那咱们就先进城!”

    夏浔对于赚囘钱没什么兴趣,只是想籍此掩护自己的真正身份,因此对这番话并不大往心里去,只是微笑着应付了一声。他在这儿不熟,本地通用语言又非汉语,有了这个向导,行住都有人指点也就行了。

    那阿呆马上爬上最前面的一头骆驼,熟练地驭驾着骆驼,引着夏浔往城里走去。

    一进城门可就热闹多了,来来往往各色行人,东西方人种俱全,这边一个布帕缠头的阿囘拉囘伯人高声叫卖着弯刀,那边一个汉囘人捧着华丽的丝绸披在肩上……,宽广的道路上拥挤不堪,有车有马、有牛有骆驼,各色牲囘畜在商旅行人的驱赶下慢腾腾地来去。

    路边时不时地还可以看见一个搭起的擂台似的木制建筑,奴囘隶主在台上唾沫横飞地拍卖着他的奴囘隶,拍卖的人有健壮的黑奴、小麦色肌肤的健美囘女子、还有七八岁的孩童,此外还常有年近古稀的老人,听那阿呆介绍,夏浔才知道,这些老人都是技巧精湛的工匠,有某一方面特长,所以有时也是抢手的货物。

    刘玉珏很是新奇地看着,到处都充满了异域风情,夏浔敏锐的目光也在扫视着他看到的一切,不过他注意的东西与刘玉珏截然不同,他看的是道路、是城中居民的成份。他很快发觉,这座大城,似乎没有一个类似地囘方囘官囘府的衙门管理,行政的管理、治安的管理,是依赖于那些分片经营的商贾。

    这些商贾都雇囘佣有私人武囘装,这些私人武囘装负责维持主人的生意安全,与此同时,也就在他经营区域之内担负起了治安等职责,这是一个没有政囘府的完全由城中居民自囘治的地方。

    实际上也是如此,这里的商人可不像中原的商人一样,本身政囘治地位低微,必须得依附豪门权囘贵,他们在这里,做为一个成功的大商人的同时,就是地方权囘贵,拥有相当高的政囘治地位,所谓的城主也只是一个大商人,如果有什么涉及全城的事务,由他召集全城有影响力的大商人,共同商议解决。

    这样,此地的行政效率虽然比较低,却形成了相当宽松的生活氛围,只要你不破囘坏公囘众利益,你做任何事都没有人去管你。于是,这一路下来,夏浔看到有人鞭笞奴囘隶,把奴囘隶打得奄奄一息,也看到一言不合者拔刀决战,不但没有人去管,旁边还呼啦啦围上一帮人喝采,而战死的一方若是没有亲友照顾,会马上被小偷顺手扒光一切值钱的东西,把血囘淋囘淋的尸体丢进臭水沟。

    在这里,秩序是为弱者制定的,只要你够强,你随时可以打败强者,推囘翻他制订的秩序,推出你的秩序,而在你的控囘制范围之内,所有人必须遵从。

    阿呆骑在头驼上,不断地东转西转,转到后来,连夏浔都快记不住走过的道路了,忍不住唤他道:“阿呆,咱们这是往哪儿去呀,我看这附近有不少酒店,应该有住宿的地方吧?”

    阿呆勒住缰绳,等他赶上来,咧嘴笑道:“嬴老囘爷说老囘爷是头一回到这儿做生意,果然如此。老囘爷,这儿的确有些客栈,不过这儿太混乱囘了,每天都要死人,每一刻都有人丢东西,嬴老囘爷说老囘爷喜欢清静,而且家底殷实,并不缺囘钱,叫我给您找个安全清静的地方,要不然,方才就可以住下了。”

    阿呆伸手指着前边,对夏浔眉飞色舞地道:“老囘爷你看,拐过那条胡同,就是本城城主老囘爷和本城的豪商巨绅聚居地了,阿呆要带老囘爷去的地方是阿格斯大人开的酒馆,小偷和流氓是不敢出入阿格斯大人的酒馆的,那儿有最好的葡萄酒,还有最富有的商人,也许老囘爷在那儿就能找到买主,而不用到处奔波!”

    夏浔摸囘摸临行前嬴战送给他的厚厚的钱袋,顺手摸出一枚,屈指一弹,射囘向阿呆,笑道:“好啦,不用饶舌,快带我们去吧,我想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好好洗个澡,然后需要一张柔囘软的大床!”

    阿呆眼见一道金线划着弧线凌空抛下,连忙伸出双手去接,接到手中一看竟是一枚金币,不由大喜过望,连忙凑趣道:“老囘爷年轻力壮,应该还需要一个貌美火囘辣的姑娘暖床,老囘爷这么慷慨大方,又是这么的年轻英俊,那儿的姑娘一定会抢着跟老囘爷上囘床的,嘿嘿嘿,阿格斯大人的酒馆儿里面,可是拥有本城最美丽的萨吉(侍酒的美囘女)。”

    ※※※※※※※※※※※※※※※※※※※※※

    阿格斯的酒馆儿实在已不能用酒馆来形容了,那是一幢极豪华的酒店,进入气势恢宏的石雕大门,先是一个美伦美奂的花园,一幢幢方形屋基、半圆形屋顶,常采用巨大石柱和柱廊支撑的华丽建筑,掩映在花园里面,你会隐隐约约看到那石墙上精致的人物和动物雕饰。

    外面是一个混乱不堪的大都市,而一进入这里,却仿佛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很幽静的气氧,来来往往的都是举止优雅的绅士,一些年轻貌美的穿着侍女服装的姑娘见到每位客人,都会向他们献上最温柔、最妩媚的笑容。与外面相比,这里就是天堂。

    “嘿!安憨子,你给我们主人带来了哪位尊贵的客人?”

    一个管事模样的人笑吟吟地迎上来,他竟然认识阿呆,他同阿呆打着招呼,却已向夏浔恭敬地行下礼去,他一眼就看出,眼前这人就是安憨子带来的中土商人。

    阿呆连忙上前与他打招呼,两个人亲囘热地说了几句,阿呆便转向夏浔,喜孜孜地道:“老囘爷,他是这儿的管事,叫哈尔帕格斯,我对他说,您是从敦煌来的尊贵客人,带来了阿格斯大人最喜欢的漂亮的丝绸、茶叶和瓷器,他说阿格斯大人马上就要过生日了,要大摆酒宴,正好需要这些东西,他会亲自见您。”

    阿呆笑道:“他们那儿的人,最重视的节日就是生日,老囘爷虽然是头一回到这儿做生意,非常运气却非常的不错,您看我们是不是先见见阿格斯大人再说?”

    夏浔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片刻之后,一个身材高大粗囘壮的男人囘大步走了出来,笑容可掬地道:“我正要派人去采买,听说有人运了东方的货物来我的酒店?”

    夏浔闪目望去,只见来人年约四十,十分精神,高鼻深鼻,留着两撇卷曲翘囘起的大胡子,宽广的额头,头上缠着一顶白色的帽子。正忙活着的阿呆赶紧跑过来给夏浔介绍。阿格斯看了看夏浔,倨傲地点点头,拿腔作调地说道:“好极了,我马上就要举办盛大的宴会,宴请城中所有的头面人物,需要一些美丽的丝绸,精美的瓷器和上好的茶叶,来吧,带我先去看看你的货物,是否值得我出钱买下来!”

    他说的语言夏浔听不懂,阿呆马上把阿格斯的意思对夏浔翻译了一番,他还没有说完,阿格斯已撇下夏浔,大剌剌地走向夏浔的驼队,颐指气使地道:“把货物搬下来,先叫我看看!”

    阿呆马上把这句话又翻译给夏浔听,夏浔向刘玉珏点点头,几个人在酒店的一些身材健壮的仆役的帮助下把一箱箱货物搬下来。嬴战既然已经帮了夏浔,倒没有在货物上小气,转送给他的货物都是最精致最昂贵的上品,阿格斯逐一检验,频频点头,脸上的笑容渐渐欢囘愉起来。

    阿呆对夏浔用汉语说道:“老囘爷不要因为他的不礼貌而生气,他们那里的人就是这样的,除了他们本国的人之外,对于外国人,他们的礼遇和尊重一般是按照地域的远近来决定的,离他们越近的外族人,他们越尊重,越远就越不放在心上。”

    他瞧瞧正弯着腰,兴致勃勃地看着夏浔货物的阿格斯,又压低了嗓门,对夏浔道:“不过,他们又是最喜欢使用异域物品的人,来自越远地方的、本地普通人无法用上的东西,他们越喜欢要,对于奢侈品,只要他们听说,就会尽力买下,因此,只要他喜欢,那么价囘格绝对不是问题,我的老囘爷,看样子你要发财了!”

    夏浔茫然问道:“他是哪里人?”

    阿呆耸耸肩,反问道:“除了波斯,老囘爷还听说过哪儿有如此怪僻的人吗?”

    本来想写到惊喜出现,实在是太累鸟,这个惊喜就放在明日吧。阿格斯是一个重要人物出现的引子,所以要介绍一下,唔……还要劳烦大家猜上一宿,抱歉、抱歉。

    刚刚码到九点,累得实在有点撑不住了,不过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以我勤劳和认真,向诸友诚求月票、推荐票支持!虽然还是游离在前三之外,但是我没有认输,相信我的书友们也没有认输,这一更,俺咬着牙坚持了下来,榜单的竞争,也会坚持下去,诚求您的支持!

第788章 在商言商

    清早起来,夏浔觉得头昏昏沉沉的,酒劲儿似乎还未消去。他呻『吟』了一声,走到桌前抓起一个水瓶,就着瓶口儿咕咚咚地喝起来,半瓶凉开水灌下肚去,这稍稍解了渴。

    昨天,地位仅次于本城城主阿史那狼夏的波斯大商人阿格斯对他的货物很满意,于是盛情邀情他到酒宴厅去谈议,那里有许多正在高谈阔论的西域商人,

    自然也不乏美酒和美女。对波斯人来说,美酒和美女永远是相伴出现的。

    他们喝的都是上好的葡萄酒,夏浔货物有了着落,心里就放松下来,他能少抛头『露』面,自然就加安全。在嬴战的商队回国之前,如果他能一直藏在阿格斯的酒店里,无异是安全的。存了这份心思,夏浔就开始充份演绎起自己的身份来。

    这些大商人都是既好酒又好『色』的,夏浔想融入其中自然不能格格不入,于是他也有样学样,大口地品尝冰镇的葡萄美酒,他还选中了一个体态妖娆的波斯舞女来侍酒。那女孩儿一头乌黑的秀发,妩媚的、湛蓝的、梦幻般的一双大眼睛,脸上蒙着轻纱始终难见真颜,不过依稀透出的五官轮廓,绝对是非常精致艳美的。

    她的眼神勾魂摄魄,加勾魂摄魄的却是她的肚脐眼。结实灵活的小蛮腰,雪白圆润的肚皮,『性』感的肚脐眼儿……,就是因为她一曲妖娆动人的肚皮舞,夏浔瞩意了她。他只是盯着她的小蛮腰多看了两眼,善解人意的阿呆就跑过去,对刚刚舞罢的姑娘说了几句什么。

    同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相比,夏浔的身材和相貌无异容易叫人产生好感,所以那姑娘含笑打量夏浔两眼,便大大方方地走过来,她叫什么丝来着,夏浔已经忘记了,他只记得那个妖娆的舞娘喜欢抚『摸』他壮硕的胸部和他威猛的胡须,喜欢蛇一样缠在他的身上,缠得夏浔也『性』致勃勃龘起来,很想把她带回去“就地正法”,杀一匹大洋马,为我国人争光。

    奈何类似酒吧的那处大宴会厅里,商人们对他这个加入的小老弟都很感兴趣,每个人都会举着杯走上来和他攀谈,自我介绍一番。他们都是做生意的,对于其他的生意人,尤其是远方的生意人特别注意结交,别看夏浔现在商队规模较小,可是一趟成功,家产就可能增加十倍,下次再来就是足以与他们平起平坐的生意伙伴了。

    远域的商贾和他们没有竞争关系,相反可以互助,所以他们热衷于结交,而他们几乎每一个都酒量惊人,夏浔和每一个热情的客人都得举杯痛饮。尤其是,喝得兴致极高、酩酊大醉的阿格斯当众宣布,夏浔的所有货物他都包了,并且比市价高出一成时,大家纷纷庆祝,『逼』着他又喝了几大杯酒。

    本来葡萄酒的后劲儿虽足,当时倒未必发作,可是酒至酣处,侧厢突然奏起了音乐,那些异域商人几乎是听到音乐就会下意识地跟着扭动,那个波斯舞娘是兴致勃勃把夏浔拖下舞厅,于是一通『乱』跳之后,夏浔就彻底趴下了,美人儿没有吃到,头还隐隐作痛。

    夏浔洗漱已毕,走出房门的时候,还轻轻抚着自己的额头。

    刚一出门,阿呆就殷勤地闪了出来,仿佛一个尽职的仆从。他早就在柱廊下耐心等候了,一见夏浔出来,就热情地迎上去:“啊哈,我的老爷,您好啊,昨晚的酒喝的开心么?”

    夏浔苦笑着摇摇头:“开心!头都要开了,那些客人的酒量真是惊人!”

    阿呆向他挤挤眼,笑道:“老爷是在遗憾没有享用到黛绮丝姑娘的温柔么?这儿的姑娘陪宿一晚,价格可是不菲,我看老爷已经大醉,恐怕不能尽兴,所以擅作主张,没叫她来服侍老爷。老爷还要在这儿住一段时间呢,机会有的是!”

    “哈哈……”

    “哈哈……”[]

    两个男人心照不宣地『淫』笑几声,夏浔敲敲脑壳道:“喔,对了,昨天倒也不是全无收获。阿格斯大人不是答应要收购我的全部货物吗?你是不是和他联系一下,尽做个结算。”

    阿呆咧开嘴巴开心地笑起来:“哈哈哈,我的老爷,您真是一个『性』情直率的人,这事儿还没定下来呢。阿格斯大人一早出门去了,说是要邀请一位重要人物参加他的生日宴会,等他回来再说吧。”

    夏浔愕然道:“还没定?昨晚……不是当众宣布的么?我记错了?”

    阿呆笑道:“不不不,您没记错。不过依照他们那儿的风俗,一旦有什么事情需要考虑决定的时候,他们都会先喝许多许多酒,喝得酩酊大醉,再下决定。不过你不要以为事情会真的就此决定下来,等他们酒醒以后,他们还会再认真的考虑一下,和您洽谈一番,如果这时的想法与之前的决定不同,那么前议自然取消,并不算是他们违背承诺。”

    “原来是这样……”

    夏浔恍然:“酒后的决定,确实不妥当,早知如此,我昨天就该先和他谈好了买卖再喝酒。”

    阿呆耸耸肩道:“没用的,老爷,如果他们是在清醒的情况下做出了决定,他们也会在喝醉酒之后再决定一次,这是终的决定!”

    夏浔两眼发呆,喃喃地道:“真是……绝妙的好习惯呐!”

    阿呆笑嘻嘻地道:“不过老爷放心好了,我看得出来,阿格斯大人对您的货物是非常满意的,我想他改变主意的可能并不大。如果他明明喜欢,却为了压价或者其它的什么原因而否定自己先前的决定,那就是欺骗,而在他们的观念里面,可耻的事情就是撒谎,其次则是欠钱,所以反悔的可能不大。”

    夏浔听了忍不住笑起来:“这倒真是好习惯,难怪他的生意做得这么大。虽然说无商不『奸』,不过鼠目寸光的人做些小生意会坑蒙拐骗,想做到他这么大的事业,必须得讲诚龘信行。”

    阿呆道:“或许是吧,其实他们唯一痛恨的就是撒谎,之所以痛恨欠钱,是因为欠了别人钱,到后就一定会撒谎。老爷,要不要阿呆先陪您去外面去走一走,选择一下准备买回的货物,这样等阿格斯大人一结算,老爷就可以马上买入货物,结省不少时间。”

    夏浔点点头道:“好吧,叫上我的管事,我们一起去!”

    他说的管事就是刘玉珏,阿呆自然清楚,忙不迭答应道:“好的老爷,他就住在您隔壁,已经起床了。”

    入乡随俗,为了不致过于乍眼,夏浔和刘玉珏随本地通阿呆出去,先叫他给二人选买了两套具当地风格的衣服,而且是极昂贵的衣服。嬴战送给夏浔的是一袋通行西域的金币,这一袋钱十分丰厚,夏浔又不是真想经商,舍得花钱,这一打扮,俨然是两个当地富豪。而西域的富商是集政、商、兵于一体的,非常有地位,招摇过市,宵小之辈根本不敢靠近,两人无形中便少了许多麻烦。

    夏浔随意浏览着街头风景,对阿呆道:“阿呆啊,老爷我是头一回到这边来做生意,虽听商界前辈介绍过一些,可是毕竟未窥门径,有些事儿还不大明白,你觉着,我若将货物卖掉之后,买些什么回去比较合算?”

    阿呆笑道:“这个么,要看老爷您怎么选择了。不知道老爷的店铺是开在沙洲敦煌一带,还是涉于甘凉,又或在大明中原?不同的地方,易销的商品便不同,赚钱多的商品也不同,另外还要看老爷您是想买些易携带、易出手的呢,还是急于收回本钱。”

    夏浔“哦”了一声,谦虚地道:“愿闻其详!”

    阿呆道:“其实汉客往来西域,所购者不外乎马驼、珠玉、香料、奴隶、镔铁等物。这其中香料一路上要知道如何储藏而不变质,而要赚得价高,还要销到中原那合适。马驼照看不易,一路需要大量水草,不过容易出手,只消运到沙洲、甘凉,自有买家趋之若鹜。

    要说珠玉和镔铁么,这东西一路易于携带,不过要销到中原大有赚头,而且还得是货卖识家,若在中原没有店铺关系,恐怕压在手里很久也不得脱手。再一个就是奴隶了,奴隶也算容易管带的,而且沙洲、甘凉乃至中原,随处都可脱手,至于价钱,则忽高忽低难以把握,若有姿质上佳的女龘奴,又碰到大买家,其利之丰厚可谓各种货物之冠,可有时候出不了手,那就砸在手里了,老爷您想买些什么呢?”

    夏浔略一思忖,便道:“珠玉、镔铁和奴隶,就这三样吧!”

    珠玉、镔铁易于携带,而奴隶么,自己的“商团”人多,就容易掩饰自己的身份,虽然夏浔自忖回程时贴木儿骑兵必已撤走,可是毕竟有备无患。

    不想阿呆一听却肃然起敬:“原来老爷您在中原有关系?哈哈,我就说呢,为何老爷您所携货物实不算多,却俱都这般精致,而嬴老爷对您又是这般看重,想必老爷此行只是探路吧?老爷既在中原有关系,那同样跑这一趟,可就比别人多赚许多。那成,老爷您瞧,这东城正是贩奴区,咱们且去看看,可有什么中意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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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9章 美丽的女奴

    一路之上,阿呆喋喋不休地向夏*介绍着他要采买的三主商品:镔铁、玉石和奴隶。

    卖弄完了他所知道的镔铁的知识,阿呆又谈到了玉石:“宝石的种类很多,猫儿眼、金刚钻、红宝石、绿宝石、青宝石等等,不过要说在中原最有销路的,应该就是玉石了吧?说到这玉,玉sè甘黄为上品,羊脂sè为次品,翠绿sè再次之……”

    明朝时候玉器以甘黄sè为最上品,羊脂白还要排在其后,现代人看重白sè而轻黄sè,主要是因为白sè少见,当时却是以甘黄sè美玉最贵。

    阿呆又道:“这甘黄sè中,又以蒸栗sè、其质润如牛rǔ者最贵,不过老爷要买成品的话,价格也高,小人回头带老爷先去看看玉璞,老爷的运气这么好,说不定能选中几块上好的,若是剖出来都是美玉,那就发达了!”

    夏诗听的有趣,鼻真长了不少见识,便道:“既然如此,咱们不如先去看看玉石如何?”

    阿呆连连摇头:“老爷,玉石在瞪上看,更容易看出瑕疵,而女人可不同,有句古话说,千万不要在烛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烛光下挑布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灯光下,你很容易忽略她们的瑕疵,所以要买女奴,还是在白天去选比较好!”

    夏诗听了忙嘱咐道:“不不不,我要买的,可不一定就是女奴,整个贩奴场都转一转吧!”

    阿呆提醒道:“老爷,最赚钱的奴隶,可是姿容美丽、体态妖娆的女奴啊!”

    夏诗笑而不语。他只是想各式各样的人都挑一些带上,男女老幼、

    各sè人种,大家混杂在一块儿,自己就不那么显眼了。哪在乎是否赚钱。

    前边经过一家酒馆,大门敞着,里边居然有在欧洲近几十年来也渐趋不见的毕游诗人,弹着三弦琴在唱歌:“瞧啊,与早晨相比,夜晚多么的无耻、多么的昏醉,居然有那么多的罪恶、放纵和没教养的行为。

    五朔节的前夕,年轻人在父母和其他人进入梦乡之后,他们一捅捅地喝着苹果酒,他们跳舞。暴食,他们勾引年轻的少女进入树林,马kù、罩衣和挂锁都挡不住yù望之火,烈火距干柴太近,总是会发生最糟糕的事情,当少女们迎着阳光走出树林,一百个人里面,依旧清清白白的不到三分之一……”

    夏诗只觉得那吟游诗人的声音很好听,却听不懂他在唱什么,而阿呆显然听懂了,他捂着嘴巴,自得其乐地咕咕笑起来。

    可是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那愚蠢的老爷。当然,这只是他心里的想法,他并没有说出来。他那愚蠢的老爷进入奴隶市场之后,居然不喜欢去挑女奴,而是在男奴的圈子里转来转去,这也就罢了,这些奴隶很多都是因为战俘等原因被转卖于此的,其中不乏精壮的劳力,可是他的老爷居然挑了一个铁匠、一个建筑匠、居然还有一个水手!居然还有一个身材看起来很虚弱的会计!!居然还有一个黑奴!!!

    天呐,天呐!

    阿呆被自己雇主的愚蠢行为气得快要晕厥过去了,他是真心的为自己的雇主着想,如果雇主把这些人买回去却无法卖个好价钱,他会为自己的失职感到由衷的羞愧,这会败坏他在塔尔布古尔的好名声。

    他近乎气极败坏地向他的雇主提出了抗议,夏*这才无可无不可地答应,叫他帮忙挑几个升值潜力最大的女奴回来,而他己经懒洋洋的不愿意继续走了。

    阿呆只好把夏诗安顿在一家小酒馆里,那几个刚买来的奴隶就坐在店前屋檐下,阿呆并不怕他们会跑掉,逃奴一旦被抓获,打死都没人管,而且在这儿他们即便逃掉,也没办法生存,在这种地方做乞丐,并不比奴隶更舒服。

    阿呆打定主意要给他的雇主挑几个最出sè的女奴,已挽回他的雇主自作主张买回来的那几个赔钱货的损失。夏*和刘玉径坐在小酒馆里,吃着当地风味的菜肴,品尝着当地的美酒。这儿卖的有胡橄酒、

    huā椒酒、杂葚酒等各种酒饮,其中最流行的当然还是葡萄酒。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阿呆兴冲冲地赶了回来,叫嚷道:“老爷,老爷,快点儿来,我找到两个上品女奴,身材火辣的不得了,腰肢一摆就能把人的hún儿勾了去,那修长结实的大tuǐ,太销hún啦,老爷把她们带回中原,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夏诗好整心暇地坐着,笑道:“来来,先喝口酒润润嗓子,真有你说的这么好?”

    阿呆接过夏*递过来的美酒,像喝水似的咕咚咚一口干了,这才咂巴呕巴嘴儿,贪婪地品尝了一下味道,打个酒嗝道:“是啊老爷,真的是极品呐,要不是她们提出的茶件比较特殊,早就被别人买走了,老爷就抢不到了。”

    夏诗奇道:“茶件?买卖奴隶,不就是要钱么,她们的主人提出什么茶件了?”

    阿呆连连摇头:“不不不,她们是〖自〗由人,并不是别人的奴隶,她们是自卖自身,那家奴隶拍卖场只是从中抽取佣金。”

    说到这儿,刘玉*见他口渴,已经又给他倒了一杯酒,阿呆道了声谢,在夏汗旁边凳子上坐下来,抿了一口酒,兴致勃勃地道:“是这样,据说她们是遭了贼盗的人家,原来住在苦先!”

    苦先就是后来的新疆库车县,而在苦先之前,它叫龟兹。阿呆兴冲冲地道:“那两位姑娘非常美丽,在拍卖场上非常抢手,可是她们提出的茶件实在太苛刻了,因此许多买家纷纷退却。”

    夏诗好奇地问道:“她们提了什么茶件?”

    阿呆道:“说起来,她们倒是有情有义,家门遭难之际,她们家牧场的一个雇民拼死帮助了她们才逃出生天,而那个雇民夫妻俩都被马贼杀死了,只留下一个小女儿,据说那个雇民在沙洲还有亲戚,所以这两个美人儿的茶件是,买她们的人必须是沙洲那边的客商,或者马上就要往沙洲贩运货物的胡商。”

    “哦?”夏诗眼神一动,登时变得锐利起来。

    阿呆全没注意,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她们说,如果要买下她们,就得带上她们和那个失去父母的小女孩儿、以及剩下的一个忠仆一块儿走,直到把那小女孩送到沙洲亲人家里,只要答应这个茶件,价钱低一些也可以签卖身契。老爷,您动作得快一点儿,这一拨沙洲商人刚到,万一他们也有人逛贩奴场,抢在您前头……”

    他还没说完,夏诗已闪电般站起,疾声问道:“她们在哪里?带我去看看!”

    阿呆一呆,忙也站起,说道:“老爷有兴趣,小人带你去看看!”

    夏诗扭头对刘玉弥道:“你留在这儿,看着咱们买来的人,我去去就回!”

    ※※※※※※※※※※※※※※※※※※※※※※

    “老爷,老爷,就是这儿,你看,她们还在台上呢!”

    一座奴隶拍卖台前,拥挤着不少奴隶买家和看热闹的人,台上站着一个身材肥胖的男人,正声嘶力竭地用当地语言大声介绍着:“看呐!看呐!多么妖娆的美人,这雪山玉峰一般tǐng拔的xiōng膛、蛇一般的腰肢、这修长有力的大tuǐ、勾hún摄魄的眼睛,买下她们,你可以有享用不尽的艳福,也可以转手就赚上一大堆金币,看呐!这么惹火的女人,还是清清白白的处子,难得的好货sè呀!”

    阳春三月,这里的天气却还比较清寒,可是台上的两个美人儿却穿着很艳丽很妖娆lù骨的衣服。

    她们只穿着一抹束xiōng,lù出雪白而柔软的小腹:xiōng部被绷得紧紧的,走动中两团高耸的**不断地颤动着,似乎随时可能从诃子里面跳出来,谗得男人直咽口水。她们的下身束着纱制的裙子,那健美修长、笔直圆润的大tuǐ就在那开岔的纱裙里面若隐若现,时而会lù出yòu人的肌肤或动人的曲线。

    她们赤luǒ的双足足踝上套着一串铜铃,婀娜地走动间,足上的铃铛便会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这装扮与拍卖的其它美貌女奴并无二致,可是难得的是她们的气质,她们脸上都méng着薄薄的面纱,金sè的秀发挽束在脑后,可举手投足间,于婉媚之中自有一股高贵的气质,显见原本的出身一定不错。

    那个奴隶主声嘶力竭地喊了一番,有些口干舌燥,退到一边去喝水了,台侧立即有人奏起婉转缠绵、充满异域风情的音乐,于是原本只是随着那胖奴隶主展示自己曼妙身材、在台上走来走去的两个美人儿便随着音乐翩跹舞动起来。

    她们的舞姿充满了yòuhuò挑逗的味道,偏偏又有一种高高在上的优雅和高傲,叫人不由自主地渴望征服,而她们那蓝sè如海的双眸中不时流lù出的忧郁的眼神,更是擦动着男人的yù望,当那腰肢蛇一般韵律扭动起来时,擦拨得许多男人不克自持地发出怪叫,不断有人冲到那奴隶主面前询问价格,却在得知对方苛刻茶件之后,悻悻地退下。

    阿呆见夏*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嘴巴还微微张着,似乎要看得流口水了,不禁得意地笑道:“老爷,这两个女奴不错吧?嘿嘿,她们本来的出身一定很好,如今却遭了难,这样的女人,既不失大家闺秀的优雅和妩媚,又不乏女奴的活泼和温驯,这可是男人的恩物呀,一旦弄上榻去,嘿嘿嘿……,销hún呀!”

    夏诗没说话,双眼盯着台上,呼吸都急促起来,阿呆一见不禁又很尽职地替夏*打算起来:“坏了,看他谗成这样,这两个美人儿一旦买下来,他很可能就留下自己享用了,愁人!这个汉客,到底是不是来赚钱的呀!”

    夏诗紧紧盯着台上,压抑着自己jī动的声音,对阿呆一字一字地道:“这两个女人,我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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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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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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