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老大没了
早在两千年前的时候,鲁凯大陆还处于相对原始的状态,巫术便已经产生,著名的女巫拉夫维和她成立的拜巫神教,至今还被记载在史书上。拉夫维发现人类的精神力可以和自然力沟通,从而产生一些不可思议的效果,这种沟通如果借助于水晶,将更加容易,于是天然的水晶,就成为了巫师的至爱。
远古时代的巫师,并没有把水晶制作成球体的能力,他们把找到的大块的水晶用来施法,携带起来极不方便。后来巫术传到了地精种族,也引起了地精们的疯狂,擅于研究的地精因此开创了炼金术和炼药术,在魔法阵方面也有所心得,他们对于水晶协助魔法同样认可,并开始打磨水晶,缩小它的体积,最终发展出了水晶球。
地精的技术又反哺给人类,经过千年的演变,今天的水晶球已经可以做得非常小,比鸡蛋还小,并且具有多种功能,镜像水晶是其中一项最重要的魔法发明。镜像水晶解决了两地通讯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小玩意,暗流公会的庞大网络是无法建立起来的,也不能给他们的用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佩姬相信,无论哪一名用户,只要他拥有暗流的专用水晶,一定会随身携带,及时保持联络,所以,当第四十八号水晶,属于布莱恩的水晶突然爆裂,着实让女孩吃了一惊,她瞬间的反应是——出大事了。佩姬最开始还没有太慌张,尽管她心里已经渐渐爱上了孤独可怜的坎伯兰,但对于布莱恩安慰还是放心不下,何况,他是暗流最重要的服务对象。佩姬抱着一丝希望,心想布莱恩可能是失手打碎了水晶球,他会很快想出办法,和暗流取得联系,比如让天恩城托比商会分会的会长,去联络点(魔法装备店)一趟,说明事情的缘由。
半天过去,没有任何动静,佩姬坐不住了,她联系了马里恩,把情况向父亲做了报告。
“再等一夜,如果还没有消息,我会派人前往神盾城,通知他们的城主。”马里恩做出了决定,“布莱恩国王去海中探险,事情还真的难以预料啊!”
事实上,神盾城也已经开始着急起来,布莱恩身上带着两颗水晶,另一颗是与阿德拉联系的,阿德拉拥有的水晶球,也同时爆裂了。
阿德拉立刻和伯恩进行了联络,可是镜像魔法并不能跨越位面,在峡谷城的伯恩,一点也不清楚国王遇到了险情,他这几天都在忙着给城堡设置防御魔法阵,城市刚刚收复,要防止有人暗中袭击。
阿德拉正在着急,不知道如何是好,便接到了卫兵的报告,说是有一个客商打扮的人,要见神盾城的最高首领,他有关于布莱恩国王的紧急消息。阿德拉想都没想,立刻把人请进来,经过几句谈话,终于明白,国王大人可能在海上遇到了危险,生死难料。
“这个消息,先生能够保密吗?”阿德拉思量了片刻,他知道对方不是什么普通的商人。
“当然,布莱恩国王一直是我们最重要的客人,我们的公会会严守秘密。”
“那就好,现在情况紧急万分,请恕我不留客招待,这里有一个晶钻,算是慰劳先生辛苦。”
“不必,大家都不是外人,布莱恩大人平时给的赏赐,足以让我们为他效劳。”
阿德拉送走客人,冷静下来,他在思索,如何寻找营救国王大人。阿德拉首先叫来了朗费罗将军,将原委简略陈述之后,想听听他的意见。
朗费罗同样感到震惊,他问道:“这件事除了你我,还有谁知道?”
“目前没有别人,当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传出去恐怕就会生乱,而且如果北方的教会或者塞内赫知道了,他们就有可能趁虚而入。”阿德拉担忧道。
“首先,我们要通知猛龙要塞,告诉乔纳森实情,加强边界的防备,严查出入人员,防止意外发生。”朗费罗道,“其次,我会加强军备和巡逻,然后派出一个特别行动团,前往营救国王。至于商会,要及时打探各国的消息,看看有什么异动。”
“我们在最南方的港口还没有建好,出海的大船还在打造,等他们是来不及了,只有几艘运木材的蒸汽船还算比较大,营救团可以沿着鹿饮河出海寻找,不过,这真是海上捞针啊!”阿德拉叹道。
“就算是海上捞针,也要试一试,不能什么也不做。”朗费罗坚决道。
“要不要请侏儒国帮忙,他们的渔船很多,说不定更有希望。”
朗费罗摇摇头:“侏儒国他们刚刚和我们建立关系,一旦把国王的事情说出,难保他们会动摇,不如派出一部分人,到海边向渔民打听消息,而不是直接与他们的王室交涉。”
“这样也好。突然间老大没了,我感觉茫然的很,将军大人,退一万步讲,如果找不到王国,接下来该怎么办?”阿德拉询问道。
朗费罗艰难地在房间里踱步,思忖许久才道:“我们的国王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他一定不会出事,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邓巴老爷说过,他将来是要挑战宇宙最高神的,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没了?你我在他没有回来之前,必须携起手来,保证迷雾王国稳定,一直等着他回来!”
“有您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咱们开始安排营救计划,就是上天入地,也要把国王找到。”阿德拉伸出手,握住了朗费罗的手,两位军政统领,将双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只是,阿德拉大人,如果教会的使团来了,要见国王大人,该怎么办?”朗费罗很担心。
“自然是我去应付,将他们先搪塞过去,和亚梅洛建立友好的关系,保持目前的良好状况,只是希望,布莱恩大人能早一点战胜他的麻烦,快点回家。”阿德拉叹道。(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怕死的和不怕死的
一群衣衫褴褛的盗匪,拦住了坎伯兰的马车,离开天恩城才不到两百公里,神之子他们就遇到了穷凶极恶的歹徒,公然结队在道路上抢劫钱财。乔治停下了车,打量了一番拦路贼,他感到期间并没有什么高手,顿时不以为然。
“交出金币,留下你们的车辆,我们可以保证你们不死。”为首的盗贼喊道,他是一个中年男子,模样很凶悍,满脸的胡子,胳膊上还有刺青。
“才干了几天盗贼,也不长点眼色?作为贼,至少应该有一份眼力,看得出什么人能抢,什么人不能抢。”乔治指了指马车上的标志,他不想节外生枝,“教会的座驾,你们也敢动手?”
胡子男人瞥了一眼马车上教会的标志,悍然道:“只要是有钱人,我们都抢,不管是不是教会的。想活命就拿钱,你们就算等级高,也斗不过我们几百个,不要逼我杀人。”
乔治当然知道,盗匪人数众多,他们除了拦在路上的,还有藏在树林里的,一部分家伙已经偷偷拉开了弓箭,准备随时偷袭。
坎伯兰下了车,直接问道:“为什么你们敢抢教会,不怕神的怪罪和责罚吗?”
胡子男人哈哈大笑,笑里带着苦涩:“别跟我提什么教会,没有教会,我们会沦落到今天这个样子吗?我再问问你,大人物,现在除了教会的人有钱,还有谁?不抢教会我们就要饿死。”
“老大,跟他们啰嗦什么,动手!”胡子男旁边的小个子迫不及待。
坎伯兰一闪身,突然就到了胡子男旁边,一把长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然后道:“让你的人都撤开。”
胡子男和小个子,都没弄清坎伯兰是怎么就取得了绝对优势,不过盗贼首领却是一条汉子:“既然你是位强者,那么就杀了我吧,反正抢不到钱迟早也是死,来个痛快的。”
神之子反而愣住了:“你不怕死?”
“怕,可那有什么用,现在不过是在等死,你们教会的人,给我们生路了吗?”
胡子男一句话让坎伯兰最终没有下手,他不是一个充满同情心的人,杀人,让他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威慑力,从杀掉悬赏大厅的老板格兰瑟姆开始,他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眼下看来,似乎并不能威慑到这群盗匪。何况,坎伯兰内心始终认为,他和教会的其他人是不一样的。
“我是神之子,我给你们生路。”坎伯兰思量片刻说道,“你叫什么?”
“告诉你也无妨,我叫佩兴斯·克莱夫。”胡子男答道。
“好的,我给你十个金币,佩兴斯,去安顿好你的手下,想必是足够了。”神之子道。
“十个金币,开什么玩笑?”佩兴斯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好人”,尤其是教会的人。
坎伯兰收剑,从口袋里摸出十金币,交给佩兴斯道:“行了,你走吧,如果我听说你还在这里劫道,将会让教会派出军队,彻底剿灭你们。”
佩兴斯怔怔地看着手里的钱,反而不知道如何是好,傻傻地道:“我们有饭吃了。”
“我们有饭吃了!”小个子把胡子男的话大声喊出来,引起盗贼们一阵欢呼,很多人扔下武器,抹着泪水迎上来,场面让人心酸。
“够了吗?”坎伯兰问道,“记着,这是神赋予你们的恩赐。”
“足够了,足够了。”佩兴斯答道。
“那还不让路?”
“是的,这位大人,佩兴斯感激您的好意。”说罢胡子男让人辟开了道路,并向坎伯兰行礼。
“不要任意挥霍,带着他们去找点事情维持生计。”乔治补充了一句。
马车启动起来,刚刚恢复的老头子摩西发出了哂笑:“神之子,你带了多少钱,一路上都这么救济吗,只怕到不了目的地就成了穷光蛋。”
“有这么多的盗贼?”坎伯兰吃惊道。
摩西没有直接回答:“谁愿意为贼,只有没有活路的人才愿意。”
“没有活路,所以不怕死?”
“当然,抢劫教会人员,肯定是死罪。”
“可是,有些人明明可以活的很好,也不怕死,比如您,又比如邓巴。”坎伯兰问道。
“我们有更高的追求,是对现有的制度不满。”摩西道,“我们不是不怕死,而是觉得活在一个让人不满意的制度之下,生不如死。”
“你们是在替其他人着想吗?”
“也可以这么理解。”
“为什么?”
“有的人活着,不仅仅只为了自己家里的几个人,而是为了所有人。”
“我一直以为,只有神,才会为了所有人考虑。”坎伯兰道。
“你错了,神也会为自己考虑。”摩西道,“你以为神是无私的吗,可笑。”
坎伯兰思考了一会道:“至少,我现在有了一个结论,有财产有好日子而没有什么至高追求的人,他们最怕死。”
“是的,他们可以统称为自私的有产者,一个国家稳不稳定,就看这些人多不多。”摩西道,“可惜,我们的帝国,这样的人太少了。”
“如果很多呢?”
“很多,恐怕只是一个妄想吧,不过只要占据一部分,比如两到三成,那么统治起来就会相对轻松,不过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神之子,社会是非常复杂的,需要照顾到每个层面,总不能为了某一个层面,导致其他层面暴乱吧。”摩西道。
“我正要想摩西先生请教,关于治理的问题,怕死的人更容易接受信仰吗,或者说,他们更期待永生。”坎伯兰问道。
“或许是吧,每个人都有把美好维持下去的愿望,可是事情总在变化,绝对的平衡永远不存在。”
“您找到了其中的奥妙了吗?”
“我就是找到了,也不会告诉你,小子,看着你救了我的份上,我才不骂你,要教导你门都没有,我还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摩西道,“你是为神服务的人,势必要实现神的意志,而神的意志里,并不在乎人类到底过得怎么样。”
(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无所畏惧的心
木船整整航行了一天,平安无事,再也没有遇到可怕的风暴和海怪,骷髅们在大黑的要求下,卖力地划船,正在尽快赶回陆地,布莱恩心里清楚,自己如果太久失去消息,会让整个迷雾王国不安。
糟糕的是,布莱恩休整了很久,精神力和斗气都不见继续恢复,依然保持在一级水平。他原本以为,这次对付龙卷风消耗巨大,体内的储备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回复,谁知道永远也不能达到原有的等级,现在自己只是个一级的菜鸟了。
“一级就一级,总算还活着。”布莱恩安慰自己道,他是个想得开的人,反正基因赋予的能力还没有丧失,自己对世界本质的领悟仍然留在脑海里,念一句大傻子妈妈叫你回家吃饭,还可以操纵风,只是威力比以往小得太多。
只能通过冥想重新成长了,布莱恩安静下来,进入了自我的精神世界,彻底地放松,来吸收周围的能量。潜意识里,布莱恩希望能够弄清,自己到底是怎样的,第八代灵魂,和他以前看到的所有灵魂,存在着哪些差异。在这种意识地引导下,他冥冥中进入了一个莫名的空间,对面站着的,正是艾斯翠德。
“孩子,你来了。”艾斯翠德的声音听起来很沧桑,不是他熟悉的感觉。
“你怎么叫我孩子?”布莱恩奇怪道,心想这女孩怎么完全变了一个风格。
“怎么,我比你年长数百万年,还不能叫你一声孩子?那些基因片段,终于在你身上起了作用,从而渐渐地,唤醒了我,难道你不记得,当你无意中服下116号之后,就会偶尔梦见我吗?”艾斯翠德提示道。
“哦,你是真正的艾斯翠德,是七百万前的洛宁人,你的灵魂一直潜藏在基因片段里面吗?”布莱恩问道。
“我的灵魂已经不在,只有意识残影被留在基因片段里,为后来的人做一些引导,你有幸获得了这份使命,消灭圣奥西丁的使命。”艾斯翠德道。
“当年你们都没有战胜他,我觉得自己更不可能。”布莱恩丧气道。
“是的,几乎是不可能,哪怕你是第八代灵魂,就算比他更先进,可是他在宇宙的时间太久了,七百万年,吸收了无数的能量,你们永远不会再一个层次上。但是,宇宙奇妙无穷,始终保持着平衡,如果一旦失衡,它就会利用已有的法则来修复。你记住,凡是向上的,总有一种力量,阻碍其向上,凡是膨胀的,总有一种力量,制止它膨胀,凡是加快的,总有一种阻力,让它静止或匀速。反之亦然,这就是宇宙。”
“不懂。”布莱恩直接道。
“我是说,圣奥西丁在宇宙中,疯狂地汲取能量,他严重地打破了宇宙十亿年来的平衡,现在正在自食其果,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利用宇宙法则,摧毁他建立的天界。”
“我能吗,我只有一级了。”
“等级并不重要,孩子,掌握和利用法则才重要。”艾斯翠德道,“当然,我们也是渐渐明白过来的,最初,也以为通过九个试验基地,联合起来制造一个无敌的生命,可以对抗圣奥西丁,那是错误的。”
“也就是说,九大基地并没有什么用?”布莱恩道。
“是的,它不过是创造了图拉位面形形色色的强大生命,和你一样,进化而来。”艾斯翠德道,“其实谁都可以去战胜圣奥西丁,偏偏,使命落在了你头上。有些事,总是在冥冥之中,有意无意,都是这个结果。”
“那我不必去寻找九个遗迹了?”
“也不是,孩子,九个遗迹留下的基因片段,都能给现在的你带来好处,面对最初的困难,而且只有把基因片段收集的比较完整,我才能更好地和你保持交流,否则只能间断性地出现,对你做出一些指导。”艾斯翠德解释道。
“我想不通,圣奥西丁已经那么强大了,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为什么还要汲取能量?”
“因为他贪婪。”艾斯翠德道,“我们赋予了贪婪的本性,经过研究发现,只有贪婪,才能激发生命不断进取,这真是矛盾啊!”
“他要能量干什么呢?”
“维持天界的存在,维持他本体的存在,他现在成了一个可怜虫。”
“可怜虫,不会吧,最强大的神,成了一个可怜虫?”布莱恩不太相信。
“是的,的确如此,最强大生命在宇宙面前,不过也是一粒尘埃,他当初想摆脱法则的束缚,才建立了天界,谁知道却更受法则的约束。现在天界一旦崩塌,圣奥西丁就不存在了,他不用谁去挑战,就会自然消亡。圣奥西丁等于自己把自己禁锢在天界之内,没有任何自由,整天依靠能量来支撑着天界的壁垒,防止它崩塌,这岂不是很可悲?”
“所以他派遣使徒,去各个位面获取能量,难怪他自己不能亲自到位面,原来是走不开了啊,哈哈。”布莱恩也感到好笑。
“是的,整个情形大概就是这样,你要做的,不是直接面对他,而是消灭使徒,切断天界的能量来源。”
“使徒是怎么把能量带走的呢?”
“信仰,通过信仰的方式,一个生命一旦信仰另一个生命,就会将他获得的能量,在某个时刻,悉数传递给他。”艾斯翠德解释道。
“啊,我明白了,我明白我为什么会变成一级了。”布莱恩恍然大悟。
“哦?”
“因为在遇到龙卷风的时刻,我的内心,我的灵魂,在那一刻,充满了对大自然的敬畏,这种敬畏,或许就是一种信仰方式。”布莱恩道,“所以最后,我把自己的能量,传递给了自然,而不是被旋风卷走了。”
“那么,你还是要进一步锤炼,练就一颗无所畏惧的心。”
“是的,只有无所畏惧的心,才能战胜一切。”布莱恩点点头,他看到艾斯翠德突然消失了。(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爆发
最近几天海上的龙卷风肆虐,海鲜贩子基托认为没有谁这时候敢去出海,在修补了船只之后,宣布休息一天。奴隶终于获得了短暂的自由,他们拿着可怜的工钱,到码头上的小酒铺里买醉,或者找到便宜的野鸡粗野地解决掉自己的需要。只有休斯,一直在海边坐着,望向远处,回忆过去,他总是觉得,自己能想起什么,可是脑子里却又恍惚一片,这让他的脸上,写满了痛苦。
喝多了的胡佛,来到海边撒尿,他是奴隶的头子,也许是存心找乐,也许是故意挑衅,把尿淋到了休斯的头上。在胡佛的眼里,根本就看不起主人捡来的家伙,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子,连自己的叫什么都记不起来,胡佛干脆给他起了个绰号——傻瓜。胡佛长得丑陋粗犷,皮肤黝黑,他心里特别瞧不起那些长相白净的人,觉得他们都是小白脸,文文弱弱,自己一巴掌就能拍断小白脸的腰椎。
偏偏,休斯就是这么一个男人。虽然休斯有把力气,干活不慢,也老实巴交,可是胡佛看到他就眼气,有事没事总是找茬。
“你干什么!”休斯感觉到不对,赶紧闪开,不过头发上已经浇了不少的尿液。
“妈的,没让你喝老子的尿,已经对你客气了,傻瓜。”胡佛接着酒劲,无所顾忌地骂道。
休斯不啃声,愤怒地看着对方,他的眼神引来了胡佛的怒火,奴隶头子吼道:“怎么,想比试比试,你敢吗?”
休斯不敢,他心里很清楚,接受挑战的结果,会给自己带来一顿臭揍,在船上,他已经尝过胡佛的拳头,又重又狠,痛入骨髓。休斯决定采取忍让:“老大,我打不过你,不敢和你比试。”
“怎么,想逃跑?”胡佛一把抓住休斯的后领,不让他前进一步,“认错就要有认错的样子,给我跪下,承认你不是我的对手。”
休斯的面部有些扭曲,他虽然失去了记忆,有一些呆憨,但是仍然知道,下跪是一种侮辱。休斯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胡佛总是不放过自己,他平日的工作也算努力,但是得不到这个黑大汉的认可。休斯心里畏惧,他不愿意挨揍,经过衡量,还是艰难地跪在了地上,满脸都是委屈。
“哈哈哈,都来看看,傻瓜给我下跪了。”胡佛大声地喊道,可惜海滩上并没有观众,夜已经深了,大部分的奴隶不是喝醉了,就是还在女人身上卖力,根本没有人在海边。胡佛叫喊了几声,并没有引来观众,他觉得不满意,眼珠子又开始打转。
“放过我吧,老大。”休斯求饶。
“想得美。”胡佛一脚踢在休斯的胸口。
休斯惨叫了一声,捂住胸口,气闷的感觉让他半天才说出话:“我已经给你跪下了,你怎么还打人?”
“打你怎么了?你们这些臭奴隶,挨两脚算便宜了。”胡佛酒精上头,他已经忘了,自己也是个奴隶。说罢又是一脚踢了过去,这次休斯没有让他得逞,而是拿手臂挡住了胡佛的鞋底,爬起来开始往远处跑。
“别让我追着你,兔崽子。”胡佛在后面狂追,嘴里骂骂咧咧,眼睛里满是凶光。
或许是心里发虚,休斯觉得腿脚没有力气,速度越来越慢,终于还是被胡佛赶上了,对着后脑就是一巴掌,把休斯拍在地上趴着,可怜的人没有放弃,继续往前爬,他想爬进海水里。一只重重的脚,跺在休斯的背上,几乎让他吐血,接着那脚踩着他的脸,狠狠往沙地里踩去,休斯只剩下半张嘴,露在沙子外面呼呼喘气。
“我说过,有你的好看,混蛋!”胡佛想了一想,牢牢踩住休斯,开始用手解他的腰带。
“你这是要做什么?”休斯惊诧道。
“妈的,刚才那(婊)子又老又难看,没让老子快活够,现在拿你的屁股解解馋,屁股还挺白的,哈哈哈。”胡佛已经把休斯的裤子扒了下来。
“你不能这么做!”休斯想扭转身体,但是丝毫不得动弹。
“不能,见鬼,老子在这块海滩上,想怎样就怎样,除了基托,谁也不怕。”胡佛得意道,“别他(妈)的挣扎了,就是神也救不了你。”
“就是神也救不了你”,这句话就像一声炸雷,在休斯的耳边响起,他终于明白他每天向天的尽头看去,在祈望什么,是祈求神的垂怜啊!
“我不信!”休斯歇斯底里地吼叫,他感觉胡佛已经趴在他身上,那根丑陋愚蠢的东西,就要进入他的身体。此刻休斯突然爆发了,他毕竟是个四级战士,这种能力并没有因为脑部受损而失去,只是暂时想不起来如何运用,但是在危机关头,斗气自然而然从身体里(激)射而出,淡蓝色的光芒,照亮了周围,休斯一个旋身,就把胡佛抛飞了七八米。
胡佛只是块头和力气大,他并不是战士,连一级修为都没有。在鲁凯大陆,拥有斗气的战士毕竟是少数,他们完全有机会参军,或者加入佣兵团,没有哪个战士会沦为奴隶。胡佛看着休斯身体里冒出的斗气傻了,他还是有点见识的,知道这是一个强大战士的标志,知道就算是十个胡佛,也不是休斯的对手。
轮到胡佛下跪了,逃走是不可能的,他只有哭泣着跪着,等待战士的宽恕。休斯提好了裤子,站在胡佛面前,问道:“就算神也救不了我吗?”
“我错了,我该死,求您饶命,强……强者。”胡佛给了自己两个耳光,或许觉得不够,又狠狠扇了四五下。
“既然该死,就去死吧。”休斯根本不和他啰嗦,一拳打爆了胡佛的脑袋,鲜血和脑浆崩飞,溅得他满身满脸都是。沾满血液的休斯,对着大海发出怒吼,天地间满是震撼的声音,可惜没有其他人听见。(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花香四溢
阿德拉送走了朗费罗将军,又和神盾城城主矮人奇卡商议了很久,关于如何加快罗维湖东南部出海港口的建设的问题,等到奇卡离去,已经快要晚餐,房间昏暗了下来,阿德拉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说道:“诺厄,你在吗?”
过了一小会,诺厄闪身出现在办公厅里,行礼道:“大人,我一直守护在您的附近,这是我的职责。”
“想必你一定听到了关于国王的情况。”
“是的,我很焦急。”
“狮鹫一天飞行三四百公里应该没问题吧,你骑上它,去海上寻找布莱恩大人吧。”阿德拉建议道,“另外把你手下所有的刺客,都派出去到沿海一带,去打探消息,尽快找到国王。”
“可是,国王大人命令我保护您的安全,这也很重要。”诺厄为难道。
“我的安全,应该没有关系,现在整个迷雾国王很安宁,没有谁企图搞破坏,只要布莱恩大人回来,一切都能够继续稳定下去。”阿德拉道,“这片土地是布莱恩大人的国度,没有他,迟早要失去凝聚力。”
“我明白,大人,我会尽最大的努力,搜救国王大人。”诺厄心里感慨,他从小呆在阴暗的世界里,混迹于刺客之间,在公会长大,所见所闻都是刺客的尔虞我诈,自私自利,但是到了迷雾王国,充分感到了一种新的氛围,一股强大而温暖的力量让他感动。“这样,让道尔顿一个人留下,他是最优秀的刺客,在亡命小队战斗过,已经五级了,留下他我才能放心。”
“就按你说的办,准备一下,快点出发,我们要争取时间。”阿德拉道。
“我们今夜就走。”
“危急之刻,我调遣你的人,不介意吧?”阿德拉最后还是问了一句,他知道,诺厄和所有刺客专属于国王,一直都在隐秘中行事,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指挥他们。
“说什么呢,大人。”诺厄打消了阿德拉的顾虑。
诺厄穿上一身黑衣,趁着月光,来到了城头上,神盾城的护城墙上有个箭垛,蓝毛狮鹫便在箭垛的顶部安了家,这只魔兽喜欢高高在上。诺厄来到狮鹫身旁,拍了拍这只五米多长巨兽的脖子,轻声道:“走吧,我们去海边。”
狮鹫凶悍无比,但是它敬服强者,当即顺服地点了点头,载上诺厄展翅飞起,消失在夜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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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大部分时间都是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一般,实际上他一直都在冥想或者思索,完全地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这应该是一个灵魂舞蹈的世界,当充分安静下来,布莱恩不仅见到了真正的艾斯翠德,也再一次感受到整个世界的韵律。不同的事物,发出不同的节奏的波动,每一种旋律都能美妙,而且慢慢铭刻在布莱恩的脑海里。
布莱恩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黑夜,船上的人都已经睡了,十二个骷髅还在用力划船,地精已经把掌舵的技术交给了大黑,现在是他立在船尾,看着星空,不断地辨别着方向。
没有打搅任何人,布莱恩尝试着他最新的领会,他想让魔法避开咒语,突破等级,因为现在一级的他,特别需要的这种能力。布莱恩在脑海里冥想着一个韵律节奏,完全是通过精神力在瞬间形成的波动,这个波动与风的波动一致,相当于念了一句“图哈米奇小德隆非也切个运草皮冻”或者是“大傻子妈妈叫你回家吃饭”,但是这比念咒要快多了,而且准确无误。
可以控制风了,明确的说,是可以控制空气了,而且这一次的控制,不是像以前形成几道风刃和风墙那么简单,而是绝对的意念控制。布莱恩让空气形成了一个十厘米高的气体精灵,活灵活现如同拥有生命一般,它可不是简单的气元素,只能保持一个样子,而是可以做出各种动作,行走跳跃飞翔,甚至能够在脸上做出各种表情,一切都是通过布莱恩的意志来实现。
“来,发出一个一级魔法。”布莱恩用思想命令道。
空气小人的手一扬,整个手臂变成一道很小的风刃,高速射在了甲板上,把木头打出一道伤痕。布莱恩很满意,接着让小人施展二级魔法气波弹,也成功了。布莱恩心里激动,他知道自己施咒,再也不受等级限制了,只会受到精神力的制约,目前没有那么大的威力罢了。四级魔法旋风,小人整个人旋动起来,化为一道龙卷风,不过现在只是在试验,规模只有十几厘米,别人都察觉不到。
“试一试高级魔法。”布莱恩心道,“咱们发动一个七级魔法,末日风暴。”
气体的小人开始分解,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变为一团小小的黑云,这些黑云翻滚扩散,在甲板大约一平方米的范围之内,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和撕扯,直接把一张木头椅子绞得粉碎,不过布莱恩的精神力支持不了多久,很快末日风暴就停止了,小人也消失不见。
“成功了,我相当于一个弱小的七级法师。”布莱恩兴奋不已,不过他弄出来的动静,已经把众人吵醒,大黑也跟着凑了过来,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怎么了,又有什么危险吗?”艾斯翠德看到船舱里粉碎的木屑,有些惊慌。
在众人的疑惑之中,那些木屑就像有了生命一样,开始自动凝聚起来,慢慢地组成一颗矮小的木桩,而木桩的中心处,居然长出了一条细细的腾条,腾条弯弯曲曲的扭动着,一直向空中延伸,头部逐渐变大,成了一个花苞,然后瞬间绽放,开出一朵绚丽的花,那朵花七个花瓣,每一瓣都是不同的颜色,大家还没有看够,花儿猛然一抖,七个花瓣向四面八方飞去,变成粉雾,洒下了一片芳香。
“太美妙了,太神奇了,这是你弄的吗,布莱恩?”海洛伊斯的心被刚才的一幕给融化了。
“是的,我现在不需要任何咒语了,可惜精神力不够,否则我让整个船里开满鲜花。”布莱恩笑道。(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青春永在
哈金斯的身体越来越老,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
生命,真是一件倍感哀叹的事情,从开始的生龙活虎,变成最后的老态龙钟,即使是八级大魔导师,也逃不开这个永恒的自然规律。
行动变得迟缓,做每一个动作都很吃力,岁月积累出来的伤痛,此刻充分地在关节部位体现出来,阴雨天气起床都尤为费事。哈金斯想念着自己的青春岁月,他宁愿失去五个等级,唤回那段时光。
一百三十七岁了,比绝大多数人长寿,对于哈金斯来说,并不意味着多么美妙,他感觉,自己只是比别人多品尝了几十年的衰老。
是的,衰老!记忆力严重衰退,以至于有些魔法都想不起来,那也冗长的不常用的法术,在脑子里变得模模糊糊,似是而非,不翻阅笔记,就会念错,可是有的时候,又不记得自己的手记放在哪儿了,是在上衣兜,还是裤兜,还是床头?
自从在逐日草原的战争中,收集了数万灵魂,却找不到祭坛可以祭献之后,哈金斯对于灵魂也不感兴趣了。冥界到底怎么回事,君王们都去了哪里,为什么祭坛失去了功用?哈金斯也懒得琢磨,他心里觉得好笑的是,一头弱小的刺猪,居然敢冒充第十君王,呵呵,或许是这家伙太幽默了,大魔导师只给了它一个小小的惩戒,没有让它彻底陨灭。
南方的气候真是糟糕,让哈金斯觉得浑身疼痛,他决定移居北方,在战火纷飞的那段时间,他轻松通过了亚梅洛帝国的内文要塞,当然,就算是平时,也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挡他。大魔导师不想让人看见行踪,不过是件轻松之极的事情。
北方的干燥让关节舒服了许多,不过现在到处乱哄哄的,向日帝国分裂为数十个小国之后,纷争不断,哈金斯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小镇住下来,他已经不想再过问世事。
早上起来撒尿,哈金斯又遇到了烦恼,现在小便对于自己来说,再也不是一道银亮的弧线,有力地冲向远方,而是一股虚无之泉,似有若无,还分着岔,感觉应该是尿尽了,可是把老丁丁塞回裤裆的瞬间,尿意又来了,等到再掏就来不及了,内裤潮湿让哈金斯深深地叹了口气,他觉得来日无多,或许要选择成为巫灵,到冥界与骨架相伴。
哈金斯在做最后的挣扎,对衰老和死亡发动反攻,他认真地翻阅自己的手记,查看空间戒指里所有的魔法书籍,企图找到一条出路。
《禁忌黑魔法》这本书给了他提示,其中有一段关于青春永在的描述——灵魂脱离**并不困难,黑暗巫师达到三级,通常就可以实现,但是灵魂脱离**之后,通常前往冥界,不可能留在主位面,这是黑魔法的普遍规律。要打破这一规律,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魔法阵,在主位面中模拟一个小型的冥界状态,此时灵魂可以在其中驻留片刻。当然,这远远不够,为了青春永在,必须选择一个新的生命体,用自己的灵魂取而代之,但是两个灵魂不能同时入驻一个大脑,在此之前,要将目标的灵魂抽离出去,才有可能更换身体。
这不过是一个猜想,并没有真的实现过,可是哈金斯痴迷于这种猜想,他渴望得到一具焕发青春的躯体,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书中提出了几点顾虑,最为严重的就是模拟冥界魔法阵,据说这个魔法阵是由天界的使徒带来的,是圣奥西丁创造的阵型,阵法一旦做成,就永远不能消除,也就意味着,在主位面建立了一个小的冥界,可是一旦有智慧生命闯入,微小的冥界剥夺了其灵魂之后,就会不断扩大,慢慢地将吞噬整个主位面。
“那有怎样,只要我能长生。”哈金斯不屑道,他并不在乎别人的生命,也不在意位面的未来,他只在意自己。糟糕的是,自己的灵魂在魔法阵内,并不一定能够脱离出去,即使脱离之后,能够进入新生命,也是个未知数,因为从前没人成功过。“看来,我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
哈金斯觉得最坏的后果,不过是成为巫灵,依然能够永生,不过是亡灵状态,没有什么值得害怕,万一成功了,他又成了一个年轻人,又可以在鲁凯大陆上,叱咤风云,这美妙的感觉让哈金斯魂牵梦绕。决定放手一搏。
哈金斯按照书上的描述,在自己的房间里,画了一个两米见方的魔法阵,因为阵型繁琐,一边画一边还要输入精神力,而且是大量的精神力,总共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把魔法阵完成。大魔导师念了一边冗长的启动咒语,模拟冥界的魔法阵终于发动起来,每条刻画的线路都发出了灰色的暗光,最后整个空间变成了一个灰蒙蒙的半透明的“笼子”。
疲惫的哈金斯坐在椅子上,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他准备明天,就去镇里找一个帅气年轻壮实的小伙子,把他带进屋子,抽取他的灵魂,然后彻底代替他。一只老鼠从墙角的洞里溜出来,悉悉索索地爬行,不慎进入了“笼子”,瞬间它的皮肉被完全腐蚀干净,只剩下一小堆骨头。
哈金斯看着老鼠那可怜的骨架,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从灵魂之心里取出一个人类的灵魂,一个没有经过记忆处理的灵魂,然后放入了模拟冥界,那灵魂在“笼子”里游走片刻,不由自主地附在了老鼠的骨架上,骨架有了“生命”,又开始爬动起来。
“怎么样,小耗子,你能冲出笼子吗?”哈金斯用灵魂和老鼠沟通。
“我……我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快让我出去,我不是什么小耗子。”哈金斯听到笼子里的灵魂在“嘶喊”。
“果然出不去,不过也许是他的灵魂太弱,看来要亲自试一试。”哈金斯念起咒语,灵魂脱离**,来到了模拟冥界,他全神贯注,运用起全部精神力,猛地向“笼子”的壁垒撞去,那灰色的壁垒发出闪亮,出现了几个六棱格般的暗光。(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壁垒的玄机
哈金斯的灵魂快要疯了,要彻底崩溃了,他发现,自己给自己做了一个牢笼,再也出不去了,而且到不了冥界,只能在这个该死的两米见方的小地方“永生”,简直比死一百次还难受。
唯一陪伴哈金斯的,是不久之前变成老鼠的亡灵,叫做尼达姆。尼达姆最初对哈金斯充满了恨意,猜测自己的死亡完全是黑暗巫师一手造成的,他攻击不了哈金斯,也不可能战胜他,只能不停地谩骂,来诅咒这个该死的老头子。
哈金斯装成很有修养的模样,不去理会尼达姆,一心研究模拟冥界的壁垒,思考着如何突破出去。不过尼达姆居然是个吵架的行家,各种侮辱诋毁的词汇源源不断,把哈金斯从三岁骂道一百三十岁,还照顾了他全家的女性,大魔导师实在忍耐不下去。
“够了,闭住你的老鼠嘴,我现在就能让你的灵魂彻底陨灭。”哈金斯大怒。
面对陨灭,尼达姆只好一言不发,整个小空间安静了下来,哈金斯再一次调动自己灵魂里的精神力,高速地向壁垒撞去,“鸟笼”猛烈地震动了一下,但是依然没有成功。哈金斯撞得天昏地暗,几乎要眩晕过去,他彻底陷入了无奈。
尼达姆看到,在哈金斯的灵魂冲击壁垒的时候,大量的六棱格发出了光芒,被撞击的地方发生了形变,接着那些六棱格的边线开始变粗,变得更加坚固,来阻止灵魂的突破,把大魔导师的努力化为泡影。
“你……您想出去,大魔导师?”尼达姆小心地问道。
“当然,难道你愿意困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度过千年万年甚至百万年?”哈金斯没好气地答道。
“这么久?”尼达姆想了想后果,的确感到害怕。
“是的,亡灵拥有无尽的岁月,咱们可以充分享受这份狭窄和孤独。”
“还不是你自作自受,并且害得我也跟着受罪!”尼达姆又暴躁起来。
“尼达姆,我不毁了你,是因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其他人进来,陪我说两句话,免得一个人太寂寞。”哈金斯解释道,“你最好祈祷第二个人晚些来,因为一旦出现,也就意味着你的终结。”
“别……别这样,我只是情绪失控,既然已经是现在的处境,我也只好接受现实了,请原谅我吧。”尼达姆告饶。
“那要看你接下来的表现。”
“好的,我绝不会再骂您,大魔导师。”尼达姆道,“不过我有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出去这么难,而外面的生命进来却那么容易?”
是啊,哈金斯觉得自己怎么没有想到呢?原来壁垒的奥妙在此,它是相当于一个单向门,可以进来,但是不能出去,这些六棱结构恰恰是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哈金斯马上有了新念头,那就是,当一个生命进来的时候,六棱格是不是会变得薄弱一些,容易突破一些?如果是这样,就可以利用那个瞬间来逃脱。
接下来便是等待,等待外面的生命闯入,可是哈金斯的住所非常偏僻,是在普西镇旁的山上,平时几乎没有什么人来,唯一的指望,就是有什么禽兽不慎闯入,比如老鼠。但是老鼠们并不傻,当看到一个同伴进入灰色透明笼子,变成了骨架之后,其他的再也不敢靠近了。
偶尔会飞进两只昆虫,小甲壳虫还有蚊蝇,但是这种虫子,刚刚接触到壁垒,便化为灰烬,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对于哈金斯是毫无帮助的。
时间过去了三天,哈金斯听着尼达姆絮絮叨叨诉说着自己的过去,讲述着一个政府小职员的人生经历,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干脆和他讲起了自己的过往,如何修炼,如何游历,如何领悟,如何成长,如何进一步的强大,一直到了八级。
“咱们是一样的。”尼达姆总结道。
“一样的,胡说八道。”哈金斯口气很不屑。
“当然,我削尖了脑袋为了升职,你历经了苦难为了升级,不就是不想别人高自己一等,不就是想站在俯视别人的位置?”尼达姆道,“但是最终,我们都在这里。”
这句话似乎深深打击了哈金斯,是啊,自己的一生没有考虑过别的事情,只是在努力升级,连婚姻都放弃了,********也没有体会过,人世间的奢华也未曾享受,还常常要躲避教会的追杀,就是为了强大,可是到头来,临死时,总结起来,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好像一个人为了挣钱拼命工作,疯狂工作,一直工作到老,攒了大笔的财富,发现青春不再,已经来不及消费,自己却要死了。
“没有人不后悔自己的一生。”哈金斯叹道,“如果重新来过的话,他一定不会像以前一样活着。”
“或许吧,可是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那可不一定。”哈金斯心情激动起来,因为他看到了一只山猫,一米长的山猫跳上了屋子的窗口,警惕地望向屋内,它终于跳了进来。“机会来了!”
让哈金斯愤怒之极的是,山猫对于模拟冥界根本不感兴趣,它感兴趣的是肉,哈金斯的躯壳正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显然成了山猫的目标。
虽然灵魂脱离**,可是哈金斯的身体还有呼吸和温度,因为没有超过七天,这具躯壳依然存在着生命。山猫扑了上去,一口咬住了哈金斯的喉咙,然后撕扯下血肉,脖子上出现一个小洞,鲜血从里面汩汩而出。山猫感受到了人血的甘美,不住地在****。
“不!”哈金斯的灵魂简直要爆炸,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毁在一个牲畜的手里,可以强大到毁天灭地的大魔导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一个小小的野猫,咬得稀烂,血肉模糊。
“您不是准备抛弃它吗,抛弃这具已经苍老的躯壳,那有什么难过的?”尼达姆问道。
“它是我的,一百三十七年,一直属于我。”哈金斯带着哭腔,“该死的猫,吃完了一定要进来,看我怎么收拾你!”(未完待续。)
第三十五章 人类凭什么称霸大陆
峡谷城的人们并不热爱他们的新统治者,一周之内就爆发了三次暴乱,规模不大,很快都被镇压下去,但是城市里依然充满了不安的气氛。沙逊和英格丽对异世界人类的恶毒宣传,让基裂位面的人类固执地认为,这群人是魔鬼的化身,尽管获得了自由身,仍然不愿意屈服于他们的管制之下。
最近的一次暴乱,发生在新整编的军队里,让丽莲十分恼火,她尤为憎恶没有忠诚的战士,武器交到这些人手中,如果随时都会倒戈,这样的队伍有什么用?尽管布莱恩走的时候,一再强调要采取怀柔的手段,来感化峡谷城的人们,丽莲还是发了飙,她内心的原则很简单,谁找麻烦,谁就要面对更大的麻烦,谁来打我,我就打爆他的头。
暴乱之后的第二天,十一名参与起事的军官和士兵,被五花大绑押在城堡的广场上,刚刚重新整编的峡谷护卫团全体集合,列队观看审判。
丽莲和矮人们身着全身甲,威严地站在军队前面,精灵的一百二十名战士,也全副武装,在一旁严阵以待。
丽莲环顾一周,说道:“什么是战士,有没有人能够回答我?”
全场鸦雀无声,没有人在这个时候露头。
“在我看来,不是穿上盔甲,拿着武器,拥有斗气就是战士,真正的战士要忠于君主,维护安定,敢为国家献出生命。”丽莲用手一指城堡的顶端,“现在,峡谷城的旗帜已经更换了,布莱恩国王接管这片土地的时候,也为那些不愿意臣服的人们敞开了大门,当初你们不离开,还公开反叛,实在是让人费解。”
“当然,作为峡谷城的最高军事长官,我不会费心去猜测每个人的想法,而是用律法和军纪来处置问题。”丽莲缓缓抽出腰间的石铜剑,“毫无疑问,叛国者死!”
丽莲说罢,石铜剑舞出一片剑花,干脆利落地刺出了十一剑,每一剑恰好洞穿了一个叛乱者的咽喉。全场顿时陷入恐慌,极度压抑,人们连大气都不敢喘。
“今天,城市的大门还会敞开最后一次,记住,是最后一次,不愿意得到自由的人,仍然可以选择搬走,包括列位,不愿意为新旗帜奉献忠诚的军士,也可以离开。如果没有离开,请遵守我的底线,就是刚才说的四个字——叛国者死!”丽莲收剑,“明天开始,我希望大家各司其职,认真巡逻,认真训练,强化城防,我预感不久的将来,我们还有硬仗要面对。”
丽莲说完,整个军队的气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折服于强者的威严和死亡的威慑,峡谷城的三百士兵突然齐声高喊:“效忠新国王,效忠丽莲将军。”
“很好,收拾尸体,各小队按已有的计划行事。”丽莲向军队行军礼,然后转身步入了城堡。
暗夜精灵大长老阿克曼,站在城堡一间屋子的窗前,观看了刚才所发生的一幕,特别是看到丽莲将军果断地杀人,不免有些心悸。温柔而善解人意的克洛怡,恰好在这时候端来一杯热果汁,送到了丈夫面前。克洛怡尽管一百多岁了,看上去还是优雅而美丽,脸上没有岁月的痕迹,她轻声道:“大长老,今天这样的重大事务,您本应该参加的。”
“是的是的,我是应该参加。”阿克曼叹道,他却用了一个身体不适的托词,避开了审判,只是把精灵军队,派到了广场上。“我终于明白了,人类为什么总是大陆的霸主,任何种族都无法与之抗衡。”
“是吗,说来听听。”
“克洛怡,如果从总体上来看,人类是有很多缺陷的。你也会发现,人类贪婪、怯弱、狡猾而且不忠,他们和精灵比起起来,缺乏理性和团结,和地精比起来,缺乏智慧和专一,和矮人比起来,缺乏悍勇和笃定,甚至和野蛮人比起啦,也不够强壮,但是,他们却始终是最强的种族,占据位面上最好的土地和资源。”
克洛怡思考了一下笑道:“难道是他们的繁殖能力更强?”
“当然不是。”阿克曼摇摇头道,“是因为他们拥有比我们更优秀的领袖。看看丽莲将军,她站在广场上的时候,一个人就像一支不可战胜的大军,像一尊只能仰视的战神,那些普通的战士,又怎能不折服膜拜?所以人类的战士再普通,有这么一位将领便足够了。我想任何一个士兵,面对她刚刚杀了人的眼神时,都不得不垂下头去,俯首听命。可是我们精灵呢,也许个体都不错,都挺优秀,却没有一位能够统帅千军的将领,谁被选拔出来领导别人,总有人不服气。”
“你说的,还真是有点道理。”克洛怡点点头,“那么布莱恩国王,岂不是更可怕?丽莲将军见到他,也是唯命是从。”
“他不是可怕,而是可敬。”阿克曼道,“他天生有一种凝聚力,洞察力,深刻地把握着人心与人性,却不失和蔼可亲,特别是在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想到他,相信他能把大家带出绝境。因此,我们的大精灵王凯兰和冥界君王西尼尔都愿意臣服在他的麾下,那不是简单的灵魂契约所形成的关系。再看看无论是偏激的地精,固执的矮人,还有我们,都愿意接受他的统治,这是有史以来从未发生的事情,各种族的大融合,还是第一次实现。”
“那么鹰巢王国就算来反攻,也是以卵击石了?”
“想必如此,布莱恩大人手下的强者太多了,斯梅德利就算联合赐福大地上几个王国一起来攻打,只怕也占不到便宜。”
“如果他去纵横大地,联络那里的魔库人呢?”
“那他就彻底走上了邪路。”(未完待续。)
第三十六章 方向
过了逐日草原的几座大城市之后,道路变得狭窄并且坑洼,马车只能缓慢的行走,一路上盗贼不断,坎伯兰承认,有再多的钱也无法救济他们,原来南方大陆上,到处都是在生存边缘挣扎的人们。
无奈的坎伯兰只有用武力驱逐盗贼,好在盗贼的战力都不强大,不过是一群平民和奴隶组成的乌合之众,几乎没有人是乔治的对手。
“一场战争,把国家糟蹋成这样。”坎伯兰又赶走了十几个蟊贼,上了车叹气道。他想到了天恩城贫民窟的暴动,这些可怜人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绝境,是不会和统治者作对的,也不会甘冒生命危险,做拦路的强人。
“坎伯兰,我问你,人们是更害怕圣奥西丁,还是更害怕饿肚子?”摩西问道。
“伟大的神,不是让人们害怕的。”坎伯兰只好这样回答。
“信仰,从情感上来说,除了膜拜,就是敬畏。”摩西道,“或许,神的本意并不是让信徒害怕他,可是教会成立裁判所的意义何在,裁判总长先生?你们为什么把异端绑在火刑柱上,而不是耐心地加以引导和感化?”
坎伯兰无语,半晌才问:“你天天在卫国学院的地下室,怎么知道我是裁判总长?”
“看到叶子发黄,就明白秋天快要来了,我当然有我的办法。”摩西道,“我还知道,你在天恩城做的许多事情,你一直在努力尝试各种方法,来找到传播信仰的方向,可惜,到最后双手沾满了血腥。”
“我在惩罚渎神者。”
“好啊,去吧,天底下渎神的人多着呢,那些没有吃饱的民众,个个都是渎神者,你跟他们谈信仰,他们只会对你竖起中指,杀光他们吧。”摩西讥讽道。
“是的,我没法杀光他们,纵使杀光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坎伯兰道,“人类真是复杂,就算吃饱了,对神也是阳奉阴违,在我看来,教会的人,大部分也是渎神者,他们披着神圣的外衣,却坐着邪恶的事情。”
“你总算看到了一点问题,不过那不是实质,你不觉得,强迫人们在思想上去信奉某个神灵,本身才是邪恶的吗?”摩西问道。
“那……那我该怎么做?”
“你应该了解人性,了解人类想要得到什么,在哪种情况下,他们才会真心去信奉。”摩西道,“在我看来,人类的本性是不信神的,之所以嘴上说信,一来是出于对教会的畏惧,二来不过是和神在做某种交易。”
“交易?”坎伯兰很迷惑。
“是的,神给予他们某种好处,他们则会信仰他,这就是交易,人们如果从神那里得不到任何东西,怎么会信仰他?”
“圣奥西丁大人将给予人类永生。”神之子道。
“永生,哈哈,那太不实际,你见过永生的人类吗,连教皇都会死掉,人们能相信吗?”摩西道,“人们更注重的眼前既得的利益。”
吃饭的时间到了,乔治停下车,来到一条小溪边,架起了一个火堆,用行军锅打了溪水,将它煮开,然后捕猎去了。不得不佩服的是,别人找不到食物,但是乔治可以找到,他抓来了一只穿山甲。
“这东西能吃吗?”贝琳达皱着眉头问道。
“好吃着呢,大补。”乔治嘿嘿一笑。
用完了晚餐,人们并没有接着赶路,而是支起了帐篷,准备休息一晚。身体日渐复苏的摩西这时仰望着天空,看着那些星辰,感慨道:“神之子先生,你是神的儿子,是从那里下来的,对吗?”
坎伯兰也看着星辰道:“是的,或许是的,我并不清楚我到来的细节,只感觉被智慧女神带着,一瞬间就到了主位面。”
“不管怎么说,你至少见过圣奥西丁,见过那个所谓的最高神,那么你究竟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你推广信仰,其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坎伯兰回忆道:“神对我说,只有传播信仰,众生才能得到他的庇护,才能得到永生。”
“他什么都不索取,只是付出吗,这件事符合逻辑吗?”摩西反问道。
“似乎,不太符合。”神之子尴尬地答道,“又或许,他就是那么伟大的神。”
“哈哈哈,你自己恐怕都不信自己的话,神之子,你被神蒙蔽了,你并没有了解,圣奥西丁的真实目的,他不可能任何东西都不索取。”
“我被神蒙蔽了!”坎伯兰震惊道。
“是的,在天界,我想一切都是圣奥西丁说了算,他给你灌输思想,你一直认为那就是方向,可是你并没有反思过,神为什么要这么做?”摩西提示道,“仔细去想想吧,想想天界长期以来,都在做些什么,你在那里的时候,都看到了什么,或许对你有帮助,对这个世界也有帮助。”
“您这是在教导我吗?”神之子道。
“算是吧,你救了我的命,给了我新生,我想我也该帮助你,让你走出谜团,虽然我不了解神祗的世界,但是我认为,一切事物总脱不开正常的逻辑,如果不符合逻辑,那么必然存在谎言。”摩西道,“如果你连实情都不知晓,有怎么能找对方向,当单纯的你从天界下来,面对人世的复杂后,又怎么能不迷乱?”
“如果我认为圣奥西丁大人的选择不对,难道我要背叛他吗,我也要渎神吗?”神之子有些痛苦。
“那是你的事,由你自己决定,渎神,不过神定义的罪过,可以说,那是他极度自私的表现。”摩西道,“既然神那么自私,又岂能如他口中说的如此伟大?”
坎伯兰陷入沉思,他开始回忆,自己在天界的所有细节,他第一次,用怀疑的态度,来面对曾经的见闻,虽然,至高之神让他在天界滞留的时间很短,看到的一切很有限。
(未完待续。)
第三十七章 新教
“昨晚,我仔细去回想我在天界所见到的事情,却发现圣奥西丁大人恐怕是要通过信仰的形式,获得某些需要,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是对于推广信仰这件事情,他一直非常急切。感觉起来,如果没有信仰的话,天界将面临很大的危机。”坎伯兰清早看到摩西醒来,立刻对他说道,“在我诞生以前,就有很多的使徒从天界降临到主位面,通过纯粹的感染,来获得信奉,可是感染对于灵魂复杂的人类,作用并不大,我才因此被缔造出来。”
“你是专门来对付人类的?”
“可以这么认定吧,圣奥西丁大人发现,凡是在拥有人类的主位面,信仰总是难以推动,人们信奉各种神灵,而不是专一地选择至高之神,圣奥西丁创造了我,就是希望解决这个问题,至少找到某些经验。”坎伯兰神情沮丧,“可惜,也许是我的智慧不足,并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还产生了足够多的疑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拥有了情感,这情感,或许就是困惑的根源。”
“情感,难道不是圣奥西丁赋予你的?”
“绝对不是,他希望我是无情的,他说无情才能不受世俗的诱惑和干扰。”坎伯兰答道,“说实话,有了情感,我极度痛苦,好像没有出路。”
“这很好!”摩西道,“极大的困惑和极大的痛苦,正是觉醒的前兆,我也有这样的经历。”
“这好吗?”
“你只有醒来,才会发现自己不过是个提线木偶,才想去挣脱那些束缚。”摩西道,“从那一刻起,你会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而不是由别人安排你的使命。”
“这……这岂不是一种背叛?”神之子感到惊慌。
“你的主人圣奥西丁,虽然他创造了你,可是一直在利用你,蒙蔽你,现在你不过是要摆脱他的操纵,这怎么是一种背叛?”
“不行不行,摩西先生,请您不要再劝下去,如果选择背叛,我会更加痛苦,我违背不了灵魂里的烙印。”坎伯兰脸色煞白。
摩西看着坎伯兰,心里涌起一股同情,换了一种口气道:“昨天晚上,我也思索了很久,我想你救了我的命,所以最终决定来帮助你。”
坎伯兰诧异道:“您不是憎恨教会,绝不肯教导我的吗?”
“是的,我憎恨教会,尤其是憎恨裁判所,他们把我糟蹋成什么样子,你也看到了,我的亲人们,早已一个个死去,我永远不能原谅辰星教会!”摩西咬牙切齿道,“可是你不同,严格的说,你还不属于他们,而且这些天,我发现你有一颗怜悯弱者的心,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而已。”
“那老先生有什么建议呢?”
“既然你不肯背叛圣奥西丁,并且认为他会庇护这个世界,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思路来做事,就认为圣奥西丁的确是那么伟大,只会付出不会索取,伟大的他派遣你来到人世间,传播他的理念和思想,把温暖和善意播撒给人类,解决世上的不公,解救那些贫苦之人。这样,你既没有背叛至高之神,又将信仰广泛传播出去,怎么样?”摩西说道。
坎伯兰沉思一会道:“您的意思,是成立一个与辰星教会完全不一样的新教?”
“真是聪明啊!一点就透。”摩西夸赞道,“我正是有这个想法,这也是我毕生的追求,尽我所能,去弥合世间的不公,让人人获得平等与自由。”
“自由平等,摩西先生,您难道和邓巴是一伙的,是一个异端?”坎伯兰极为震撼,他可没少接触关于邓巴的案件。
“怎么,你想裁判我吗?”摩西等着坎伯兰,“邓巴先生是什么异端?他是个伟大的领导者,在从事着最高尚的追求,只是轻信了理想者豪斯曼的理论,最后失败了而已。豪斯曼的可取之处在于,他第一个提出了民主和平等的思想,可是关于理想之国的建立,却完全是空想出来的,没有经验与依据,拥有资源之后无法合理地处置和分配,最终惨淡收场,邓巴先生也走入了极端。”
“是的,他差一点杀了我。”坎伯兰回忆道,他至今还有那种面对圣域强者的心悸。
“可你没有出路的时候,不也是走入了极端,悬赏大厅的大老板格兰瑟姆只是不愿意站在你的一边,就被你杀了?”摩西很尖锐地问道。
“我……我想尝试一下死亡的震慑力。”神之子声音弱了不少。
“至少,自由平等联盟给了我们启迪和教训,所谓的绝对的自由和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我和你从现在开始建立新教,就是以这一种非暴力的方式,来改善世界的情况。”
“可是,圣奥西丁大人并没有交给我这样的任务,他也没有这种思想和理念。”坎伯兰道。
“他没有你可以有,人人如果信仰你,就等于信仰圣奥西丁,因为你是神之子。”摩西解释道。
“似乎说的过去,因为在天界的时候,圣奥西丁曾经向所有使徒们说过,信仰使徒就是信仰他本人。”坎伯兰回忆道。
“那就行了!”摩西开心道,“接下来的日子,我先来改变你,给你灌输新教的教义,然后你作为神之子,把这套教义以神的名义,广泛散布,让人们看到希望和曙光,相信逐渐的,会有大量的信徒膜拜与你的脚下,你也就完成了任务。”
“真的吗?”坎伯兰将信将疑。
“相信我,坎伯兰,让我们给新教起一个响亮的名字吧。”摩西建议道。
“我们是不是也会成为辰星教会眼里的异端?”坎伯兰觉得,怎么是一种轮回的感觉,自己从裁判总长,最后要变成异端了。
“是的,将来一定会是,不过那时候,你也许可以与之抗衡了,你可以公然地宣布,教皇海诺违背了圣奥西丁大人的意图,他才是渎神者。”
“人世间真是奇妙啊!”坎伯兰叹道,“新教就称为圣洁之心吧。”
马车突然停下,车外的乔治喊道:“大人,到了西维镇,不过这里好像在打仗。”(未完待续。)
第三十八章 终章
布莱恩如同浴火重生一般,变成另一种可怕的魔法师,鲁凯大陆从古到今,都没有如此类型的魔法师。虽然他的精神力少得可怜,已经不是往常那般江海一般澎湃,可是只要把精神力发散出去,就能够准确知悉任何物质的振动频率,从而有效地在大脑之中,建立一个同样的虚幻模型,布莱恩用意志调动模型,则立刻可以和实物达成谐振,从而完美地操纵万事万物。当然,仅限于非生命体。
这是其他魔法师都不能做到的,即使布莱恩跟他们说了构建模型的方法,可惜没有谁的精神力,能像他那样在脑海虚拟实物,他们顶多是借助布莱恩的发现,了解到一些物体的波动,再通过语言来模仿波动,达到初级控制效果。不管怎样,还是要念咒,并且也不能绝对控制。
“第八代人类就是天生优势,咱们比不了。”海洛伊斯的口气里,透着羡慕嫉妒。
“我倒觉得没什么,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我告诉了他道理。”艾思翠德道,“而且他必须强大,否则怎么能保护我们?现在他仅仅是一级,如果再升级,不知道会有多可怕。”
“的确,都是你的功劳,你最好还是回到冥界,继续研究那些影像,这才看了六个,就给我们带来了如此的改变。”海洛伊斯道,“不知道后面的,又会记录写什么,有没有关于魔族的,比如我潜藏的魔力,如何正常的引导出来?”
“肯定会有的,洛宁族创造了魔族,自然会留下相关的记录,我马上就过去,去发现更多的奥妙。”艾思翠德道。
“还有个问题,就是我那天魔化了之后,凭空一抓,抓来了一根木杖。”海洛伊斯从空间戒指里取出自己的兵器,“这是怎么回事?而且它非常可怕,杖头的金属只要靠近谁,谁立刻就会变得虚弱无力,无法施展任何技能。”
“沉默与虚弱之杖,难道是神器?”艾斯翠德道。
“神器,比我的空间戒指虚幻密境还厉害?”海洛伊斯惊喜道。
“要知道,尽管神诞生之后,制造了一部分神器,但是大量的神器,还是洛宁族创造出来的,他们掌握了魔导引擎的技术之后,便开始开发为自己服务的神器,圣奥西丁诞生之后毁去了很多,还剩下一些,遗留在各个位面,估计鲁凯大陆,也就是图拉位面,应该留下了几个,你手中的,或许就是其中之一。”艾斯翠德解释了几句,“不过这是我的猜测。”
“那快动身吧,去冥界弄清楚所有的奥秘,找到我这根木杖的来历和成长方法。”海洛伊斯催促道。
布莱恩在旁边饶有兴趣地听着两人的谈话,心里盘算着,自己是否能够制造一个“神器”。他拿起一根废弃的生锈的长钉,用意识控制着它,使其变成了一个拥有四个气孔的金属圆球,球的内部是空心的,被金属膜分为四个独立空间,每个空间之内,布莱恩又赋予其中一种魔法——火焰、毒雾、酸箭和冰锥,一个简单的四魔法球便做成了。
海洛伊斯送走了艾斯翠德,走过来看到布莱恩的新创造,立刻兴趣十足。甲板上的小球,正在朝四面八方喷射魔法,不过威力很小,更像一个小玩具。“这是什么?”
“我正在制造自己的神器。”布莱恩笑道。
“你都会制造神器了?”
“只是尝试一下,还不怎么成熟,比如这个小球,它现在可以和一只蝎子战斗了。”布莱恩道,“不过呢,它内部所携带的能量只是一次性的,是我的精神力转移了一小部分在里面,我希望它能持久战斗,那么就能和十个蝎子抗衡。”
“和蝎子战斗有什么用?”
“这只是个开端,海洛伊斯,能和蝎子战斗,也就意味着,将来能和其他人战斗,只要加以改进。”布莱恩道。
“你想它能持续战斗,那么在里面建立一个储存精神力的小仓库,不就行了?”
“倒是一个不错的提示,不过我还不满足,要知道仓库总有用光的时候,我想它能吸收周围的能量,随时补充仓库。”
“一个会冥想的金属球,它岂不是成了魔法师?”
“这是我努力的目标,如果不是这样,怎么能称为神器?”布莱恩道,“我甚至想,赋予它简单的意识,让它能够独立思考和行动。”
“你也太敢想了,它岂不是变得和彭彭一样?”
“是的,但是彭彭只有一个,这样的球,我却能制造一大堆,假如我有一百个彭彭,是不是很可怕?”
“再这样下去,你会失去友谊的,布莱恩。”海洛伊斯笑道,“我已经从嫉妒发展到恨的程度了。”
“我可以送给你几个。”布莱恩道,“不过现在我还不清楚,怎么赋予它意识,还是先让它飞起来,去和空中的那只海鸥战斗。”
布莱恩说罢,用意念给小球的周围演化出四片金属薄翼,翼片高速振动起来,把鸡蛋大小的金属球带离了甲板,飞向空中。不过小球的飞行还要布莱恩的控制,在升空五米之后,布莱恩才发现,自己的精神力控制范围只有那么远,突然之间金属球便失控了,没有继续朝海鸥飞去,而是转了一个方向,一头扎进了海里。
“唉,我只是个一级法师,精神力还远远不够。”布莱恩叹道,“要赶紧升级啊。”
“你虽然是一级,但我想任何人,在你周围的五米的范围之内与你战斗,一定是一场噩梦。”海洛伊斯道,“某种程度上,我感觉你已经接近神了,不过是个小小的神,五米之神吧。”
“五米之神,很有趣的名字,哈哈。”布莱恩开心道,同时,几块在附近的破木板,都变成了木头小人,和布莱恩一起大笑。(未完待续。)
第一章 重生
每个人都有一颗不甘的心,永远不会安于现状,即使头破血流。
哈金斯的灵魂只是一点银光,可是那里充满了对山猫的仇恨,像狂风在大海上卷起的惊涛骇浪,他甚至因此暂时忘却了,他要重生。
山猫撕咬着哈金斯的**,已经接近腐朽的身体,啃食着他那些不肯正常工作的内脏,整个小屋弥漫着血腥味,那头野兽终于吃够了,用粉红的舌头舔了舔自己沾满血液的嘴,抬起头观察四周。
“来啊,混蛋,看我怎么折磨你,折磨你的灵魂。”哈金斯无声吼道。
“野兽没有灵魂。”尼达姆提醒道。
的确,野兽没有灵魂,猫总是对于光点充满了兴趣,它盯上了哈金斯的灵魂,眼睛一动不动。
“那太便宜它了!”哈金斯恨道。
“你准备出去了吗,带上我好不好,我可不愿意呆在这里体会寂寞。”尼达姆恳求道。
“机会稍纵即逝。”哈金斯没有理会尼达姆,在大魔导师的心里,这货连朋友都算不上。山猫扑过来了,它的脑袋撞进了模拟冥界的壁垒,一瞬间,壁垒上的六棱格消散,山猫的脑袋瞬间被腐蚀成了一个原型的头骨,血肉全无。
哈金斯又说了一句“太便宜你了!”,白银灵魂在一闪,从山猫的头骨里穿过去,飞到壁垒的外面,成功了!尼达姆学着哈金斯的样子,也想脱离模拟冥界,可是他那灰色灵魂移动很慢,当山猫整个进入了之后,仍然没有飞到壁垒之外,此刻壁垒恢复了原状,尼达姆碰了上去,六棱格微微一闪,彻底截住了他。
“让我出去,让我出去!”尼达姆的灵魂,接近疯狂地连续撞了几十下壁垒,根本毫无作用,壁垒一闪一闪,虽然就那么薄薄的一层,但是永远不可能突破。哈金斯在外面听到,尼达姆绝望的哭泣,那来自灵魂深处的悲伤,让一百三十七岁的老人,都不禁难过起来。
“别哭了,尼达姆,出来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一点把握都没有。”哈金斯叹道,“一个灵魂没有骨架或者**,完全不具备任何能力,所以你就算出来,最终也是被黑暗巫师收掉,最后的命运还是冥界。”
“我该怎么办?”尼达姆抽泣道。
“这个模拟冥界,和真正的冥界不一样,灵魂进入其中,并不会失去记忆和以往的能力,或许真正的冥界诞生之初,也是这番模样吧。”哈金斯猜测道,“你要成为这里的王,就要吞噬别人的灵魂而强大,否则不免陨灭的可能。你要占据最强悍的骨架,比如现在的山猫,就比老鼠的骨头强大,当有新的生命闯入,你要在第一时间进攻,因为那个时刻,他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是最虚弱的状态。总有一天,属于你的空间会不断扩大,你或许能成为君王。”
“成为君王,也是一个骨架,有什么意思?”尼达姆叹道。
“面对现状,这是你唯一能选择的道路。”
“也许我强大了之后,还能像你一样,突破壁垒。”
“也许吧,但我估计,这个模拟越来越大之后,壁垒会越来越来强,不一定再有机会。”
“我恨你,哈金斯!”尼达姆道,“是你把我放进这里,最后又抛弃了我。”
“那有什么办法,我渴望重生。”
“你最好现在回来,把我灭掉,否则将来,我强大了,一定不会放过你!”
“呵呵,你再强大,能强过我吗?”哈金斯看着壁垒中灵魂跃动的尼达姆,“就此告别,再见了。”
哈金斯漂移远去,飞到了自己的屋子外面,他重新看到了阳光,觉得世间是多么美好,险些失去了这一切。哈金斯定了定神,企图释放一个魔法,果然不出所料,独立的灵魂是不具备任何能力的,没有依附,就是一点微光而已。哈金斯重新回到了屋子,看着他那具血肉模糊的躯体,不管怎么说,那还是自己。
刚刚附身在山猫骨架上的尼达姆,看到屋子里恐怖而稀烂的哈金斯站了起来,山猫只是吃了哈金斯的身体和一些内脏,并没有咬坏哈金斯的脑袋,如同腐尸一般的哈金斯,摘去了自己耷拉在胸腔外面肝脏,扔在了地上,抬起连着几片碎肉的右手,指尖发出一团幽暗的黑光,射向模拟冥界,那团黑光很快被冥界吸收,哈金斯满意地笑笑,满是血痕的脸上露出的笑容真是瘆人。
哈金斯和尼达姆对视了十秒,双方都充满了复杂的情绪,腐尸扭过头,慢慢离开了。
“哈金斯,我恨你!”这是哈金斯听到了最后一声嘶喊,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给自己设了个局,在三年之后,在他统治了整个北方,最头疼的就是这个模拟冥界,他不得不向里面的君王尼达姆宣战,展开了一场昏天暗地的人鬼之役。
哈金斯在树林藏着,寻找新的生命,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猎人,那是个壮实的小伙子,长得还不错,经常在野外活动,皮肤稍黑,但是体格健壮,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
猎人正在追逐一头黄麂,却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怪物,截住了自己的去路,当即被吓了一跳,倒抽了一口冷气,不过他并没有被吓傻,而是拉开了弓箭,对着哈金斯道:“你是……魔鬼?”
“我只是一个受伤的老人,孩子,你叫什么?”
猎人并没有受骗,他才不相信,伤成这样的人类,还能说话和行走,依然警惕地拉着弓箭,慢慢往后退去。
哈金斯对于勇敢的年轻人很满意,他打心里看不起懦弱和愚蠢,如果这个男人见到他的那一刻,被吓得尿了裤子或者抱头鼠窜,他根本就不会选择那具身体,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
“来吧,孩子,我需要你。”哈金斯说罢,释放出一个黑暗禁锢之术,牢牢控制住猎人,“我的生命,就要重新开始了。”
(未完待续。)
第二章 丧尸围城
“大脑是多么奇妙啊!”光影中,一个模样古怪的洛宁人叹道。
当幽暗蜘蛛将一颗青灰色的珠子,放入第七个石刻中,艾斯翠德听到了这句感慨。她看到在做一项残忍的试验,他们打开了一个同族人的脑壳,正在用各种仪器,记录和提取数据。
“大脑,存在着大量的空白领域,在日常中未曾发挥功用。”洛宁人道,“这一结论揭示着,我们的能力完全没有被全部开发出来,研究者认为,可以人工制造出微型仪器植入大脑,用电波刺激整个脑部,让我们更聪明,更强大,更神奇。甚至将来,可以让我们的意识,来控制周围的事物,达到意志实现的效果。”
“果然,洛宁人一直在研究开发大脑,他们很早就有了意志实现的设想,这并不是神的专属能力,而是在大脑被改造了之后,人人都可以做到的,看起来灵魂这东西,不是先天具备的,而是后天植入的,并且可以延续和进化。”艾斯翠德思考着,她突然察觉到异常,一大堆骷髅和僵尸涌了进来,足足有上百个。
“这是怎么回事?”艾斯翠德吃惊道,“芭芭拉呢,还有大黑的几个手下呢,难道都没有察觉到,就让这群陌生的亡灵,进入了地下城的中心地带?”
“我们终于找到了,这里果真很神秘,巫灵法师,告诉我这个大殿里,到底藏着什么?”一个满身盔甲的骷髅勇士,凶巴巴地用灵魂问道。
艾斯翠德并没有害怕,而是反问道:“告诉你有什么用,没有我,你能读懂里面的内容吗?”
“嘿嘿嘿,欧文将军早就料想到这一点,看看,我们带来了魂术幽灵,专门用来控制你的灵魂。”骷髅勇士威胁道。
“这里是刺猪君王的地盘,你敢在这里撒野,不要考虑后果吗?”
“刺猪君王,哈哈哈,那个蠢货,欧文将军早就探查过了,他带人去了白骨山,就算你们有灵魂联络,要赶回来也来不及了。”
艾斯翠德心里寒意涌动,知道这群亡灵有备而来,不过他们怎么可能瞒过芭芭拉,那可是个七级魔导师啊?女孩没时间考虑,她准备立刻回到主位面,找布莱恩和海洛伊斯过来,放在大殿里的宝珠,可不能被这群家伙抢走。正当艾斯翠德打算行动,灵魂传来了熟悉的沙哑的声音,芭芭拉嘎嘎笑道:“欧文将军真是神机妙算,什么都能预料,可是他有没有想到,老太婆还在这座地宫里面?”
“老太婆,什么老太婆?”骷髅勇士愣住了,他看了看左右的下属,下属们也非常茫然,这些天的侦察,并没有发现老太婆。
“芭芭拉之所以躲起来,让你们进来,就是看看你们到底有多少,想干什么,也好一网打尽,省得再费工夫。”魔导师的灵魂附在一架灰骷髅骨架上,还拄着一段黑树枝,缓缓地走了出来。
“原来不过是个灰骷髅巫灵,还真把老子吓了一跳。”骷髅勇士道,“我是欧文将军的先锋队长,我们的亡灵大军,将占领这座地宫,识相的,赶紧俯首听命,放弃反抗,至少灵魂不会陨灭。”
“哦,是吗,欧文将军,听起来挺吓人。”艾斯翠德看到,芭芭拉依然在蹒跚地漫步,她慢慢地在这群亡灵外面,绕着大圈,但是一股股不显眼的暗流,正从她的颅腔里涌出。“不过连冥界的刺猪君王,都要叫我一声奶奶,你们呢,假如叫我一声祖奶奶,我可能一高兴,就会忘掉那些轻慢的罪过。”
“老太婆在搞鬼。”骷髅勇士警觉起来,亡灵们列成战斗阵型,魂术幽灵首先向芭芭拉飞去,发动干扰。
“哟,不错,还有战斗队形,几个幽灵还会灵魂干扰,不过这些东西,对于老太婆来说,五十年前已经不管用了。”芭芭拉显得很开心,又干笑了两声,“我问你们,谁见识过奇迹黑暗魔法,夺魂暗流?”
整个地宫的大厅安静下来,气氛压抑,没有人听说过什么夺魂暗流,七级,还是他们难以想象的实力。
“没人听过,那么,你们马上就要体会到了。”芭芭拉停住脚步,昏暗的地宫圆形大殿里,已经布满了淡灰色的“气体”,那些“气体”似乎有着灵性,专门寻找亡灵的灵魂,钻进它们的颅腔,毁灭魂火,一个个骷髅和僵尸迅速倒下,魂术幽灵也被分解成烟雾,全身被一个魔法盾罩着的芭芭拉,来到了艾斯翠德旁边,把她和幽暗蜘蛛一同保护起来。
夺魂暗流在空间肆虐,没有任何亡灵可以躲开攻击,很快大殿里只剩下骨架和腐肉,“气体”才丝丝缕缕地回到芭芭拉身边,钻进她的颅腔,变得无影无踪。
“好强大的法术,老奶奶,那个欧文,一定不敢再来了。”艾斯翠德道。
“小丫头的嘴就是甜,让它们也喊一声奶奶,却没人愿意,看看,现在全都不存在了。”芭芭拉叹气,好像真的很伤心一般。
“奶奶。”旁边的幽暗蜘蛛也赶忙喊了一句,却把艾斯翠德逗乐了。
“很好,小蜘蛛,有奶奶在,你们可以继续地安心工作,别说来一百个亡灵,就是来一千个这样的,也没用。”芭芭拉有点得意,“在巫灵的世界里,只有我的师兄哈金斯比我强大,他都一百三十多了,怎么还没死呢,怎么还不来冥界呢,我真有点想他了。”
芭芭拉絮絮叨叨地朝地宫外面走去,消失在廊道里。
幽暗蜘蛛傻傻的盯着芭芭拉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感慨道:“奶奶好强大,幸好有奶奶。”
“行了,蜘蛛,你把这里清理一下,免得碍手碍脚,让我安心研究,等搞明白墙上的道理,说不定你也会像奶奶一样强大。”
(未完待续。)
第三章 魔库人
除了魔皇的宫殿周围,整个魔界是肮脏和混乱的,有些地方,甚至充满了毒气,当年洛宁人把难以处置的魔族作为废物遗弃在这个位面,就是希望他们全部死掉。可是,生命力是顽强的,极端的生命经过进化,变得更加极端,他们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并且繁衍壮大,同时衍化出新的种类。
最初,一种经过基因改进的野猪,也被作为试验次品扔进了魔界,这种身体上生出额外骨刺的家伙,被魔族人称为刺猪,刺猪是洛宁族进行生殖试验的物种之一,同时赋予了它们灵魂,使之拥有了一定的智慧。可是这种猪太能生了,它们无时无刻不在交配,然后生育后代,在几乎没有什么食物和水的情况下,也能顽强地活下去,变得十分可怕。洛宁族经过计算,如果刺猪没有天敌,十年之内,就能把子孙遍布任何一个大陆,他们不能容忍这样一个物种,在主位面胡搞下去。
于是刺猪去了冥界,成了冥界各种族的主要食物来源,可以说没有刺猪,就没有魔族,就算魔皇很挑剔,他也要吃猪里脊。
也许洛宁人没有想到,因为刺猪的超高速繁殖,使其的进化速度比其他生命快了几倍,最终优化出一头黄金灵魂的西尼尔,纵欲而死之后,将来成为冥界的君王之王,洛宁人虽然创造了各式各样的生命,却对他们的发展趋势,无法估量和预测,谁能料到未来宇宙的三大主宰之一,是一头猪呢?
总体上来说,魔界生物是暴戾的偏执的,他们一直不满命运的不公,不满足与自己所生存的环境,历任魔皇都带领魔族强者,突破魔界的屏障,想在其他主位面获得更优越的生存条件,但是往往都失败了。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魔族无法和其他族类相处,他们动不动以杀伐为乐,所以即使占领了某些地方,最后却被那个位面的各族联合起来消灭了。
魔皇族即使再强,也只有那么几个人。皇族用了千年时间,才开启了几个位面通道,这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还必须牺牲强者来维系通道。比如在图拉位面,邓巴一直没有找到,金克本沙漠的魔界通道在哪,实际上只有魔族才知道,那个通道并不是一个门,而是皇族的子孙变化成的沙漠巨兽,他一直蛰伏在黄沙深处,两头都有巨口,魔族的人穿越位面的时候,就是从这边被吞下,再从那边吐出来,很难被发觉。
十九年前,魔皇的女儿潘妮带领数百魔族强者,由金克本沙漠出发,企图东进占领鲁凯大陆的平原,却被邓巴阻拦,一场昏天暗地的人魔大战之后,魔族又派出两个黑魔将军,来寻找背叛族人的潘妮,此后魔族实力大损,没有那么多人来维系通道,只好把不重要的两个出口放弃,其中一个就是通往基裂位面的。
魔皇对于基裂位面不感兴趣,他认为那里的条件,只比魔界好上一些,并不是他向往的地方。一些劣等的魔族,被驱赶到了基裂位面的纵横大地上,通道关闭后,他们就彻底被遗忘了,这些遗留在基裂位面的魔族,被当地人类统称为魔库人。魔库人是稀少的,只有不到一百人,虽然他们个体强大而凶悍,但是并不是人类的对手,在几十年里,向赐福大地扩张的愿望,都被人类联合起来扼杀掉。
基裂位面一共有五块大地,只有赐福大地最适合生存,拥有森林、草原、河流与湖泊,其他地方都很糟糕,都是贫瘠的戈壁,魔库人当然向往着赐福大地,希望在其中获得一片土地,本来这也不算困难,毕竟一百人并不需要多大的空间,可是魔库人采取的方式很极端,他们在夜里奇袭了人类的一个小镇,把住民全部撕碎吞食,引来了极大的仇恨。
人类所有的城邦联合起来,派出上万联军,发誓要剿灭魔库人,面对庞大的对手,魔库人放弃了他们占领的小镇,逃向纵横大地,藏身于一片石林之中,在那里隐居起来。人类几次想彻底消灭魔库人,可是苦于路途遥远,又要跨越大峡谷,补给无法跟上,最后只能作罢。魔库人这十几年来也一直蛰伏着,不敢再跨入赐福大地,不过随着繁衍,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六百多人。
魔库人的头领加拉法感到忧心,族人越来越多,戈壁所能提供的食物显然不足,他们擅于战斗,却不会改变环境,如果继续壮大下去,势必要自相残杀,与其这般,不如再和人类进行一场殊死搏斗,魔库人相信,以他们变态的体质和身躯,现有的四百战士,足以和上万人类军队一战。正当加拉法准备带领族人出征之前,却听说人类派来了使者,来和魔库人谈判。
“使者,人类居然会派使者,他们还真有胆子,没有被哨兵吃掉吧?”加拉法好奇道。
“差一点。”魔巫百灵解释道,“人类派来了五名使者,已经被哨兵吃掉了三个,如果不是我今早去外面散步的话,就吃光了。”
“哈哈哈,可恨的人类,给我带上来,看看他们有什么话说。”
百灵劝道:“头领大人,您可要当心,人类非常狡猾,经常算计其他种族,我们可不要轻诺,免得上了当。”
两名幸存的人类战士,脸色煞白,哭喊着被三米高的牛头人押了过来,一个人叫道:“不要杀我们,就算交战,也不能杀使者。”
“瞧瞧你这怕死的怂样,魔族人从来都没有一个怕死的。”加拉法不屑道。
人类使者心里想,你他(娘)的不怕死,逃到石林里面躲起来?只是不敢说出口,而是喊道:“我给魔库人的大王,带来一个好消息,我们鹰巢王国的国王,有意和您共享赐福大地。
“有这么好的事情,不可能吧,可恶的人类一定是在骗我,把这两个家伙煮了,中午大家吃炖肉。”加拉法怒道。
“头领大人,就算是要杀人,也等他们说完,听听到底是什么建议。”百灵拦住了加拉法。
(未完待续。)
第五章 守卫西维镇
路上已经乱成了一团糟,西维镇外人头攒动,哭喊连天,许多人拖家带口正在往西边逃窜,刚刚下过一场雨,满地都是泥泞和丢弃的杂物,牛车的木轱辘轧出一道道深辄,乔治看到暂时过不去,只好把马车让到一边。
“你怎么知道是在打仗?”坎伯兰问道,“也许是其他的灾难?”
“应该是发生了战争,大人,您看镇里新修了防御栅栏,东边冒起了尘烟,房顶和箭塔上都挂着教会的旗帜,防守士兵都穿着重甲,如果是平时,他们通常会穿皮甲。”乔治分析道。
“难道说,塞内赫公国的阿利克又公然反叛了吗,那可就糟糕了。”坎伯兰叹道,如果是这样,帝国的西南又要陷入战争的泥淖之中,而自己也不知该何处安身。
“大人,请不要着急,等逃难的人们过去,咱们进了镇里再说。”
西门沉重的吊门缓缓打开,防守士兵看到带着教会标志的马车,立刻将坎伯兰等人放进来,一个小队长跑过来,取下自己的头盔夹在腋下,向坎伯兰行礼道:“大人,请随我去镇公所,镇长大人和助祭大人都在那里。”
坎伯兰来到镇公所,和镇长切斯特顿和助祭休见了面,两人都知道神之子的大名,连忙恭敬地行礼,心里感慨,或许他们的救星到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镇长先生?”坎伯兰与众人在会议室里坐下,了解详细的情况。
“是这样的,总长大人,三名投靠阿利克大公的贵族被他轰出了塞内赫,无处落脚的情况下,他们带着自己的武装铤而走险,结合了附近一个叫做联盟者的雇佣军团,刚刚攻下了西边三十公里外的安定城,由于安定城主弃城,他们的进攻非常轻松,在夺取之后打算继续扩张,拿下我们西维镇,贵族们以为西维镇同样不会抵抗,只派了一个中队的人来,结果被我们击败,丢盔弃甲逃回去报告去了。”
“他们胆子不小,居然敢贸然攻占亚梅洛帝国的城市,直接和整个帝国抗衡?”神之子问道。
“据可靠消息,三名贵族原先都是戈多勃坦公国的权贵,教会讨伐了戈多勃坦之后,他们失去了封地,又不受阿利克大公的待见,无路可走才决定这么干。”助祭休说道,“贵族们对教会充满了恨意。”
“他们的实力究竟怎么样?”坎伯兰问道。
“本来,三名贵族的军队加上联盟者佣兵团一共不到两千人,可是安定城太没用,直接放弃守卫,让他们得到了城市,现在估计军力能够达到五千。”切斯特顿答道。
“镇里的军力呢?”
“六百。”镇长道,“但是我和休大人一致认为,这是亚梅洛帝国的领土,这是教区,我们可不是安定城城主那个怂货,要想占领西维镇,必须从我们的尸体上跨过去。”
“很好,帝国尚有忠勇之士!”摩西不由击节赞叹。
“这两天,我们抓紧一切时间,修建了一道临时的防御栅栏,准备死守小镇,却没想到,贵族们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没来进犯。”休道,“或许他们正在整顿城市,或许是在酝酿什么,不管怎样,横竖一死,我和镇长大人已经做好了殉国的准备,但是总长大人没有必要在这里耽搁,还是回到天恩城,带领大军来镇压叛乱,免得遭遇不测。”
“休大人是要小看我吗,以为坎伯兰就是怕死之人?”神之子问道。
“不不不,小人绝无这个意思。”
“我已经不是裁判总长,我这次来,是向教皇大人辞去了职务,前往塞内赫教区担任地区主教,传播信仰,不料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镇长和休面面相觑,他们想不通,一个身居高位的人,怎么肯放弃教会的最高职务,甘心到一个危险的地区来担任地区主教,他们知道,在塞内赫公国担任主教,如同囚犯一般,一直受到阿利克的监视和控制,根本没有自由可言,教会的人没有谁愿意来。
“我有个建议,不知道大人可愿采纳?”助祭休说道,“既然安定城被破,想必那里的主教已死,不如大人就在这里担任主教,联合另外两个镇子,共同防御叛敌。”
坎伯兰向摩西望去,看到他点点头,顿时大声道:“休大人的建议不错,我便临危受命,担当这份重任,组织教区所有武装,来对抗进犯。西维镇的具体防御事宜,还是你们指挥,我想问问,已经求助援军了吗?”
“我们已经向翡翠城求助,不过距离太远,一去一返,估计没有十二天,也到不了这里,只怕来不及。”休答道。
“其他两个镇子的军力是多少?”
“和我们差不多,也就是几百人,不过他们都没有本镇的位置重要,我们这里,属于西进的战略要地,攻破了西维镇,才会威胁到他们。”切斯特顿拿来了地图,指给坎伯兰看。
“那么,立刻派人出发,让他们各派出一半军力来支援。”坎伯兰道。
“大人,我们已经请求过他们的支援了,可是他们都想着自保,大家的职务又一般高,两个镇子都没有派出兵力。”
“我亲自去。”坎伯兰思索了一下,“休大人,您陪着我一道走一趟。”
“遵命,主教大人。”
坎伯兰转过头对乔治道:“乔治,你是一个刺客,有没有胆子,先去安定城侦察一下,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为什么迟迟没有发兵,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立刻动身。”乔治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
神之子神色凝重起来,拔出腰间的精铁大剑,决然而道:“我对此剑宣誓,将以吾血,誓死捍卫西维镇。但凡临阵畏敌,消极抵抗,不听指挥者,都将死于剑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