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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弄雪天子     毓秀txt下载     毓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七十一章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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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结果

    云三行睚眦目裂,整个人一声大吼,就扑过去按住苏翰林一拳头下去,打得他脑子里嗡的一声,几乎昏死过去,满脸鲜血。

    其实云三行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身体也干瘦,只是个瘦瘦弱弱的老人家,但也许是真的暴怒,力气剧增,竟一下子就让苏翰林的鼻梁骨断裂。

    “舅舅,舅舅饶命,不关我的事……”

    鼻子酸痛,涕泪横流,一脸的狼狈,苏翰林也十分的委屈,“我可,我可没有……”

    他是真觉得冤枉,确实,他当初不愿意母亲死,怕守孝碍事,所以用了些手段,可这就算罪过了不成?

    “什么时候我想我娘活着,也能成罪过了?至于姓杨的那个老货,她又不听话,又喜欢在我娘面前碎嘴,一个老奴才,打她关她又怎么样!”

    虽然磕磕绊绊的,但苏翰林声音拔高了一截儿,气得云三行几乎要昏过去。

    “畜生!”

    这时,大门洞开,进来一个中年女人。

    “是苏李氏。”

    苏翰林的夫人。

    这位夫人长得也有些模样,半老徐娘,姿容犹存,同样是纤纤弱质,和他们的女儿苏娇娇有几分相似。

    一进来,苏李氏的脸色就是青白的,似乎浑浑噩噩,好像中了邪一般,一下子脸上表情狰狞,瞪着那口棺材,喃喃自语,声音越来越高。

    “你个老不死的,从我一进门,你就嫌弃我,折磨我,只想着老爷那几个庶子,还有老大留下的那一个病秧子,对我们娇娇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稍微一病,就要吃人参燕窝,我呸,你也配!你个老东西,死都死了,竟然还来作乱?你哪来的脸?”

    苏翰林吓了一跳:“夫人!”这话,怎能当着人面说?

    杨妈妈脸色骤变,怒道:“李氏,你别侮辱我家小姐,小姐哪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意思,她是为了苏娇娇好,这才要管教,你不领情也就罢了,把女儿教的和你一个德行,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两面三刀,满嘴胡话,这种姑娘,毫无品行可言,仗着点儿小聪明,就目下无尘,只觉得别人都是傻子,以后一定会吃亏!”

    “闭嘴!”

    苏李氏眯着眼睛,猛地回过神,仿佛知道自己说的有点儿不好,目光闪了闪,咬了咬嘴唇,随即眼眶发红,捏着袖子擦了擦,声音也低了几度,“杨妈妈一个奴婢,到管起主人家的事儿了,我们娇娇的性子,也是你能品评的?”

    一句话就让杨妈妈脸色大变,灵堂里也狂风大作。

    苏李氏捂住额头,苏翰林连忙扶住她,躲到一边去。

    红尘的脸色变了变,苦笑摇头:“得,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要我是苏家老太太,本来心中就有怨气,再让儿媳妇这么一激,恐怕也要怒气上涨十倍,哎,想和平解决,难了。”

    罗娘扫了一眼,小声道:“那女人是不是中了邪?”看着不像个冲动人。

    “没有,只是稍微受了点儿影响,把心里话说出来罢了。”红尘面上表情淡淡。

    其他人也跟着叹气,这都什么事儿啊,陡然间,忽然冷了好些,人们都觉得遍体生寒,有些精明的,左右看看,趁着现在还没出大事儿,准备逃走。

    还有几个知道厉害的,家住在附近的,都琢磨着先带妻儿老小到乡下去避一避。

    他们可是听说过,厉鬼可怕至极,尤其是暴怒的厉鬼,一旦闹起来,整条街也许要生灵涂炭的。

    也就几句话的工夫,整个灵堂就让浓黑的黑雾包围住。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不想用什么强硬手段,老太太死得惨,心有怨气很正常,虽然家务事,好像外人很难评断,可现在看来,大体错得是她儿子,儿媳妇,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至少大部分错得归在儿孙身上,老太太最多也就是太溺爱孩子,或者是太懦弱,竟然让儿子给辖制了,实在不该有此一劫。

    想了想,便先封住黑气,稳稳当当坐下来跟老太太商量:“老人家先别发火,虽然你这儿子不孝顺,你很生气,可到底是你们家的家务事,左邻右舍的街坊们,都是无辜的,你这一闹,糟糕的可不只是你这一家子……”

    嗡一声,黑气蒸腾。

    红尘皱眉:“你是想说,街坊邻居也都不明是非?”

    她大约能猜得出来,可能是苏翰林还有他夫人平日里做得好,说白了就是只在窝里横,在家里对付自己的母亲,那是什么手段都有,各种不妥当,可是一出门,摇身一变就是斯斯文文的孝子贤媳,对待左邻右舍更是客客气气,有什么好处也愿意让他们沾一沾,所以自然好话很多。

    红尘没来之前就知道,苏翰林有个好名声。

    就是因为名声好,他在翰林院也很吃得开,便是没什么本事,学识并不出众,又是寒门出身毫无人脉关系,位置也坐得稳稳当当,而且近来很有高升的迹象。

    眼睁睁看着棺材里的老太太,又有两行血泪流下。

    老太太的那个弟弟,几乎要把牙齿咬下来,忍不住哭道:“我姐一个做娘的,要不是实在受不了,心中怨气消散不去,怎么会,怎么会……”

    怎么会伤害亲生的儿子!

    老太太可只剩下苏翰林一个儿子,长子前些年就病逝,只剩下一个病秧子一般的小孙儿。

    杨妈妈看得更是浑身虚脱,很是不忍心,泪水滚落:“小姐,我对不住你,但你放心,我就是死,也让咱们家祥哥儿好好的,好好的。”

    红尘眨了眨眼,居然有用?

    杨妈妈这么一说,黑气渐渐就散了,虽然老太太的面孔还是狰狞,竟能看出一丁点儿的慈祥。

    “哎。”

    杨妈妈叹了口气,也不怕那黑雾,更不怕老太太狰狞的面孔,就凑在棺材前面,慢慢坐下。

    周围的人害怕不敢靠过去,尤其是苏翰林和被他捂住嘴按在一边的妻子,更是离得远远的,这么一看,究竟谁是真心想着苏家老太太,任谁都猜得出来。

    连苏家的人都忍不住窃窃私语,想着苏翰林夫妻的目光十分古怪。

    杨妈妈抬头看向红尘,脸上的神色趋于平静:“我家小姐唯一放心不下的,只有祥哥儿了,祥哥儿一直养在小姐身边,是我们家大爷留下的一根独苗,他,他叔叔也挺疼爱他的。”

    说这话,杨妈妈说得咬牙切齿。

    苏翰林身子一震,低下头去,半晌抬头,到是有几分理直气壮:“我当然算疼爱他,好吃好喝地供着,光是那些药材花费,就比我所有儿子的开销加起来都多,还能怎么样?”

    杨妈妈冷道:“是,你是没饿着他,可你不让他读书,整日让他抄什么佛经,还有你那个宝贝女儿,动不动就在外面败坏他的名声,说他是个痴儿,我家祥哥儿聪明的很,苏娇娇在外面背的写的那些诗,哪一首不是从我们祥哥儿那盗去的,真当我的眼睛是瞎的?祥哥儿不说话,是不爱搭理你!”

    “胡说什么,我看你这个老货是越发不着调,根本就是个疯子,关着你……”

    苏翰林忽然抖了抖,话没说完,就捂住喉咙剧烈地咳嗽起来,大声咳嗽,目中露出惊恐之意。

    那棺木一动,里面的老太太的头颅,居然动了动,狰狞的脸孔正好对着苏翰林。

    那一眼的血,苏翰林倒抽了一口冷气。

    红尘轻声道:“你再说下去,不必等头七,现在就可以死了。”

    这下子,苏家这两夫妇终于害怕。

    红尘也懒得和他计较,不过是一个虚伪小人罢了,扭头冲老太太道:“你儿子就这德性,一个小人,我看啊,老太太就只管去阎罗殿告他一状,没必要因为这么个东西损了自己,你要真化身厉鬼,坏了此地所有人的性命,那可不好,尤其是变成厉鬼,你的神智都没了,没准儿连你家那个祥哥儿也一并倒霉。”

    棺木一动,风就小了些。

    红尘转头道:“把祥哥儿叫来,如果你们一家子还想好好活到死,才去阴间赎罪的话。”

    苏翰林愕然,忽然觉得头上仿佛多出一双眼睛,把他看得透彻,不自觉哆嗦了下。

    事实上,不必他去喊,不多时,外面就有个瘦瘦弱弱,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少年走进来,一身白衣,脸上有点儿脏,面无表情。

    苏翰林皱眉:“谁放祥哥儿出来的,他身体不好,乱跑什么。”

    外面的下人都不敢说话。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这些下人也害怕,谁还敢像以前似的,控制老太太最喜欢的孙子的行踪。

    祥哥儿也不听,走到棺材前面,默默坐下。

    红尘示意了下,罗娘和小严就一个摆桌子,一个拿来笔墨纸砚。

    “祥哥儿,让你祖母看一看,你不需要她担心了,开口告诉她。”红尘高声道,声音里带出一丝别样的味道,若是有灵师在,说不定能看到她口吐金光,或者是口吐莲花。

    祥哥儿愣了下,居然当真沙哑着嗓子道:“祖母,你放心,我会好好读书,考状元的。”

    说着,忽然伏案,拿着笔疯狂地开始写字。

    在场大部分人的学识都不算好,可这字儿好不好,人们多多少少能评价。

    苏翰林的目中,就不自觉流露出一丝不自然和嫉妒。

    其他人更是惊叹:“不都说祥哥儿身体不好,还是个痴傻儿,连字都不认识几个?”

    “怎么可能,瞧瞧这字儿写得,真好看。”

    杨妈妈目中露出欣慰来,笑道:“祥哥儿本来就聪明,早些年我们家小姐身体好,是小姐亲自给他启蒙,这孩子过目不忘,过耳成诵,只是内向了些,后来小姐想给他请一位名师,只是我们家大老爷那时候身子就不好,只能在家,也没什么事情做,干脆就亲自教导儿子……可惜大老爷去得早,祥哥儿落到我们这位好弟弟二老爷手里,就变成痴痴傻傻的痴傻儿了。”

    众人看苏翰林的目光更古怪。

    苏翰林一时说不出话,半晌才咬牙道:“怎能怪我?是我传这话的不成?我可一直在外说,侄儿很好,并不傻,只是内向了些。”

    这话到也对,但别人只当他是护着侄子,毕竟祥哥儿是傻子的事儿,都是从苏家传出来的,他不咸不淡地反驳几句又有什么用,看过祥哥儿的人,都觉得他脑子有问题。

    但现在一看,众人都发现祥哥儿并不傻了,光是这一手好字,就不是个傻子能写得出来的。

    “呼,文章也好,字字珠玑。”

    云三行终于缓过劲,走过去一看,眼眶就有些泛红,很是欣慰地道。

    他是祥哥儿的亲人,说这话不客官,但周围也有读书识字的,过去一看,俱都惊讶。

    文章好不好,大家也能读得出来,反正看祥哥儿的文章,人人都觉得这绝对不差。

    红尘等祥哥儿气喘吁吁地写完,一张一张拿起,取出一半儿搁在桌子上,剩下的放在炭盆中焚烧。

    “你看看吧,你们家这个孙子了不得,小小年纪就才学不浅,还真有几分状元之才的意思,别的不说,中个举人绝无问题,至于进士,也是十拿九稳,你要多活几年,就能享孙子的福了,现在去得是早了些,但他这般出息,你也该知足,人生总要有些好事发生,也不全是好事,你就当自己受的苦难,都是为了祥哥儿的未来如何?”

    连哄带骗,祥哥儿又坐在那儿,如此无辜的模样,狂风骤停,黑气散去。

    老太太的眼睛一点点合上。

    红尘松了口气,拿了张符纸过去一贴,老人家的脸就恢复了原貌,虽然还是有些消瘦苍白,却是慈眉善目。

    苏翰林躲在一边,目中流露出纠结恐惧,却一句话也不敢说。

    红尘也没看他,带着人转身就走,苏家那些外人们也都议论纷纷地退出去。

    听他们的话,大约都是对苏翰林的指责了。

    “小姐?”

    “回去吧。”红尘看了看周围,“剩下的大云寺的高僧自然会做得很好。”

    至于那位孝子苏翰林,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他以前的名声有多好,今后就有多糟糕了。

    “可怜的苏娇娇也要倒霉。”(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三章 报应

    苏家都要没了,苏家的女儿,难道还能太太平平地活在这个京城?

    一出门,就看见林旭的马车。

    林旭亲自过来接她,她也算相当有面子的,上了车,王半仙居然也在,还隔着门帘探头探脑的。

    “郡主娘娘,今日半仙掐指一算,算到您红鸾星动,喜事不远了。”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咳咳。”

    不过,王半仙也就是打趣两句,可没想真把红尘给惹急了,一回神就唉声叹气起来,一会儿瞥红尘一眼,颇为后悔的模样?

    “怎么了?”

    红尘见他这般,心下也是奇怪。

    “老朽就是后悔啊,早知道这事儿这般容易解决,我也去给那苏家老太太讲一番大道理去,哎,看看现在,面子都丢了个干净,那帮人肯定笑话我呢。”

    罗娘捂住唇轻声而笑。

    小严干脆飞了个白眼过去:“说的到简单!”

    红尘也好笑,摇头道:“老神仙您还是有点儿自知之明的好,以前那样就挺不错,遇到危险先想着保全自己,绝不做能力以外的事儿,你光看到我几乎没用什么手段,一张嘴就把苏家老太太说服了,怎么不想想,那苏家老太太也不是个会允许别人随便说话的好心人,她都还差一步就成了厉鬼,神智不清,要不是察觉到我能威胁她,她会愿意老老实实听我唠叨?”

    王半仙叹了口气,讷讷道:“也是……”他刚才还想着,能从郡主这儿学一手制住厉鬼的法子,以后也试着用一用,当了大半辈子的半仙儿,到头来连只鬼也没对付过,未免太凄惨了些。

    林旭在外面骑马,听着里面的动静,不觉莞尔,隔窗笑道:“红尘你也累了一日,咱们去吃点儿东西。”

    一行人找了家不错的酒楼,点了几个招牌菜,林旭拿茶水把碗筷都烫好,才递给红尘。

    王半仙瞥了一眼,人家两个也没什么特别亲密的动作,可就是有一种无言的默契,让他这个老头子在旁边坐着,都觉得自己特别碍眼,很想自动消失。

    “还是年轻好啊!”

    他一辈子浪迹江湖,也没找个伴儿,到了眼下这把年纪,还是孤零零一个,别的时候还好,夜深人静了,总免不了有些寂寞,也想有个能说说话的知心人。

    红尘笑着抬头看了一眼,上下打量,别说,王半仙长得是真好,面色红润,连根皱纹都没有,连白头发,白胡子,也显得特别漂亮,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俊美公子,年老了也自有风度。

    “姜太公七十有二还娶了老婆,我们王老神仙要是有意,不如我也给你介绍一个,保证不是六十八岁,最多也就三十来岁,甚至二十五六的,也不是不行。”

    王半仙:“……”

    林旭也笑,一本正经地道:“最近宫里不是又有宫女要放出来?替半仙寻一个好的,估计不难。”

    “怎么样?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有才的?漂亮的?身材有没有要求?丰腴的还是纤细的?”

    王半仙砰一声,把脑袋栽在桌子上,不肯说话了。

    红尘这才安安静静地和自家林师兄一块儿吃饭,一边吃一边闲聊。

    说起这婚姻大事,薛柏桥也在前些日子成了亲,可惜,红尘没有见到。

    “我听说成亲的时候还出了事儿?”红尘笑眯眯地问。

    林旭点头,面上竟然也有些心有余悸。

    “说起来,还要谢谢红尘你送他的护身符管用。”

    那日薛柏桥和云淑君成亲,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个疯道士,穿得破破烂烂的,去吃酒席。

    按说宁侯公子的喜宴,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混进去的,可他偏偏就混了进去,宁侯那边不想闹得不愉快,便让人给他准备了酒水,可这道士不老实,满桌子的菜连吃带夹,还吐口水,弄得其他宾客都变了脸色。

    宁侯这边看出他是专门来闹事儿的,当然不能容,就让人把他赶了出去。

    换了别的时候,肯定直接送衙门,但薛柏桥大婚,弄出点儿不愉快的也不好看,就没搭理他。

    不成想,这道士得寸进尺,口口声声说薛柏桥娶亲时辰不对,新娘子到不了薛家就要惨死。

    大喜的日子,他跑来诅咒,差点儿没让宁侯都动了肝火,只是这人或许真有几分道行,宁侯府的侍卫气得去抓人,却让他三两下就蹿入人群没了踪影。

    “宁侯是个稳重人,虽然不信那疯道士的话,也让迎亲的队伍加倍小心,一路挺顺利,接到了新娘子,没成想回来的时候,先是轿子忽然断裂,幸好云淑君的功夫不错,这才没有受伤,只是只好改乘坐马车,走到半路,又遇见了一群毒蛇,十几条陡然冒出来伤人,侍卫们都给驱赶走了,也没出事,快到宁侯家门口时,却出了大事,一行人竟遇见鬼打墙了,满天迷雾,看不到前路。”

    林旭叹气,当时他也不在,事后听说,也不免受惊,“薛柏桥身上要不是有你带着的护身符忽然发光,照亮了路途,还显出一条光线指路,恐怕他们还真回不去了。”

    红尘听完也觉得惊心动魄,此时事情已经过去,她还觉得额头上冷汗淋漓。

    “没事儿,薛柏桥都没当回事,据说路上根本没害怕,等回了家,拜堂成亲入了洞房,两口子才回过神,觉得危险起来。”

    林旭失笑,“不是那小子粗神经,纯粹是他紧张了,成个亲这么不容易,将来要是不能和和美美,那才是天大的冤枉。”

    “会和和美美的。”

    红尘笑了笑,“薛柏桥孩子气,可云家小姐是个体贴人,又大气,又温柔,只要嫁的男人不是品行太不好,日子都会过得极好。”

    林旭挑眉,也就是说,这桩婚事,是薛柏桥占了大便宜,也罢,红尘怎么说,就怎么是吧。

    吃完了饭,忽悠走王半仙,林旭就送红尘回家去,看着她进了郡主府的大门,不觉一叹。

    以前他进这座郡主府,和回家也差不多,连通报都懒得通报一声,可自从他跟这丫头说清楚自己的心思,心里就觉得不想唐突了她,到是没几日就搬了出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和自己心爱的姑娘,永远待在一起。

    红尘回去没多一会儿便睡了,完全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注定要失眠的男人在。

    皇宫

    勤政殿

    “娘娘小心脚下。”

    老太监笑眯眯地迎着皇后娘娘进门,扶着她坐下,后头奉茶的宫女连忙端上茶水。

    刚出炉的点心也上了桌儿。

    皇后不怎么常来,可她一来,太监宫女们都殷勤地很,这宫里向来看人下菜碟,他们伺候皇帝久了,自然知道皇后是什么分量,就说老太监,在宫中哪怕是各位主子,当着他的面也要客气三分,皇后见了他就翻白眼,只把他当小奴才看待,他也要陪着笑脸,小心侍候,还不敢事后给下绊子。

    现在算好的了,当年皇后和万岁爷赌气,他没少做替罪羊,皇后打不了万岁爷,找他出气,动不动就打板子,那他也得老老实实受着,说白了是替自家主子受的,再怎么样也要忍。

    也许是老了,总想起以前的事。

    老太监不自觉看了皇后一眼,心下叹息,这么多年了,皇后都不是以前的性子。

    他以前就觉得,这满后宫的娘娘们,就没有一个有皇后的气派,要不然,人家怎么是万岁爷明媒正娶,风风光光抬进门的正宫娘娘,就是当年宓妃,号称和皇后娘娘是一时双姝,同样是个出类拔萃的美人,但真论气势,她还差得远,两个人站在一起,宓妃再美,人们第一眼看见的,绝对是皇后,应该说,皇帝第一眼看见的,也绝对只有皇后,不管皇后是不是闹脾气,只穿一身普普通通的布衣。

    “哎。”

    老太监低下头,心里难受,当年的皇后什么模样,他现在也忘不了,可看看现在,坐在那儿就像一尊菩萨,再没有爱恨怨怒。

    万岁爷啊,您的娘娘已经不是原来的娘娘了,您看明白没有?

    没一会儿,老太监就见他家万岁爷慢吞吞走出来,抢先一步扶着,没让娘娘行礼,挨着妻子坐下,两个人挽着手说话。

    他们家万岁爷自己看不见,侍候的下人谁也不是瞎子,脸上那软和劲儿,哪里在别的地方看过,就是愉贵妃最得宠的那几年,万岁爷能赏赐她无数奇珍异宝,却也没这么看过她。

    什么人才是主子心里的人,他们贴身伺候的,其实不难看出来。

    万岁爷向来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当年他砍几个顾命大臣的脑袋之前,几个大臣还以为万岁爷对他们恭敬的很,直到死,恐怕也不知道为什么前一日还笑容和煦的皇帝,第二天就能下此毒手。

    那些自以为能看清楚万岁爷喜怒的大臣们,到有一大半儿,是万岁爷故意让他们看的,可现在对着皇后娘娘,就是不一样,现在万岁爷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模样。

    皇后也笑得和煦温柔,但那种温柔里,透出来的是一点点不在意,老太监觉得,娘娘还不如和万岁爷冷战呢,好歹冷着的时候,是面上冷。

    老太监站在一边脑补,其实,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两口子,说得很家长里短,也很和乐。

    “苏家是吧?”

    皇帝摇了摇头,“哎,吏部那边还夸了那人,说他孝顺,我琢磨着,只要孝顺,哪怕官做得不怎么样,也还能用,这用人啊,用个品行好的,总比用个品行差的省心。”

    皇后也叹气:“现在看来,真是个白眼狼,弄得我都寒心,要是我儿子也这样……”

    “呸,什么话,咱们儿子多孝顺。”

    皇帝拍了拍皇后的手,“苏家,哼。”

    苏翰林不过是个小人物,本来还没本事上达天听,可谁让他自己倒霉,这阵子上蹿下跳的,到弄得一群皇子也跟着学当孝子,主动闹到了万岁爷面前。

    这一旦让万岁爷给记住,苏家真要自求多福了。

    也不过几日的工夫,苏翰林就被免职,到也没把他关起来,以不孝治罪,就是皇帝派了个人,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万岁爷也怕不孝子弄脏了翰林院的地,就不用他当差了。

    苏翰林当时就昏了过去。

    有万岁爷这句话,他是真完了,以后都不能在读书人圈子里混,这没了差事,连去做个幕僚,恐怕都无人敢用。

    苏翰林在京城几乎是待不下去,只好偷偷摸摸在宅子给贱卖了,本来没人买他的宅子,但到底地段好,有商家也愿意赚钱,压低成了白菜价,勉强给收了。

    从那之后,人们就没见过苏翰林的人,他们家祥哥儿自己带着老太太留下的一点儿私房,也住到乡下,看样子要发奋读书,到是苏娇娇被养在舅舅家里,没有离开京城,好像不是她不愿意走,是苏家的人走得太匆忙,根本就没想起这个闺女,连那个看起来一副慈母心肠,对女儿好得不得了苏李氏,也没有动静,人们都猜,大约苏李氏是病了,要不然,以她的性子,怎么也不能不管闺女。

    苏翰林是个小人物,还不值得京城的人八卦多少日子,红尘也就听了一耳朵,没怎么在意。

    罗娘和小严却很好奇,多多少少关注了下。

    这件事之后,苏娇娇的那群爱慕者都没了影子,别说再献殷勤,就是她求上门去,也当不认识。

    “听说她又去找了一趟柳真,还留了信,信里说了好多情非得已,对不住之类的话,不过柳真病着,到没什么反应,可从那封信被传得沸沸扬扬来看,柳家也憋着口气。”

    小严笑道,“现在她到是比柳真凄惨得多了,人家柳公子不过是坏了点儿名声,过几年风头过去,他也不至于一蹶不振的话,总能找到出路,毕竟他是真有点儿才学,也不是虚的,可苏娇娇就不一样了,家里成了那个模样,她那吹出来的才气也让人戳破,一无所用,这辈子别想翻身。”

    “都是别人的闲事,听听玩一玩,别放在心上,来,再帮我盘盘账。”

    红尘皱着眉和账本较劲,哎,她过得这日子,也不是正经京城贵女该有的风雅日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四章 大礼

    “我真是个大俗人啊!是不是?”

    红尘懒洋洋地趴在椅子上,忽然问了句。

    林旭正修琴弦,刚刚调了调音,就被这从天外飞来的话震了下,当然,马上很迅速地表忠心:“俗也俗得漂亮,不知道多少人想有咱们红尘这份俗的本事。”

    门口林大公子的两个小侍卫脸上都红了,他们怎么觉得自家公子爷这会儿有点儿谄媚。

    错觉,肯定是错觉!

    那是谁,他们家公子可是鬼谷先生的小弟子,一句话能让京城震动的高士!

    “……”

    红尘瞬间浑身发毛,把心里的那点儿小不平都给抛开,“唔,瑶姐儿的亲事也近了,好歹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姐妹,我得给卢家一个面子,你说,什么面子比较好?”

    林旭只是笑,不参与意见。

    卢家和吴家都不是什么大户,在京城这种一块砖说不定都能砸到个皇亲国戚的皇城里,两家结亲,实在是太不起眼的小事了。

    不过,对于这两家来说,却也是大事,儿女的终身大事。

    “哎。”

    眼看着要成亲,乔氏摸了摸女儿嫩呼呼的小脸蛋,心里头到开始不安稳。

    “瑶姐儿,你去了人家家,可不能和以前似的,只知道读书做学问了,书还是要读,吴家那小哥儿也是个读书人,你能和他有共同语言,更容易培养感情,但对婆婆也要上心,你是小儿媳妇,不用管家,只要好好孝顺婆母便是。”

    说着说着,乔氏就落了泪。

    她一手养大的姑娘,从来没让吃过半点儿苦,那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可一嫁了人,就要去人家家里受罪了。

    别管多好的人家,也比不上娘家好啊,她在娘家那是正经的千金小姐,到了人家家里,就是要做媳妇的。

    当人家媳妇的苦楚,乔氏自己还能不知道?卢家算是不错了,婆母明理懂事,丈夫虽然坑了些,但她自己如今想得开,也不指望丈夫,日子过得也算舒畅,但年轻的时候,也是一点一点儿磨合,弄得自己遍体鳞伤,才有了如今这番感悟。

    瑶姐儿也要踏上她的后步,去领会这一切了。

    “我不放心。”

    乔氏当着瑶姐儿没说什么,回头对着心腹嬷嬷,却更是难受。

    吴家那边和瑶姐儿成亲的是小儿子,上面还有两位兄长,虽然也是嫡出的,但毕竟不是嫡长子,将来最多也就是分一份家产,别的资源占不了多少。

    吴家老爷子也就是个礼部主事,能分给孩子的资源也不算多,大儿子已经中了举人,现在就能做官,以后也是吴家的当家人,肯定要占据大部分的资源,至于小儿子,大部分只能靠他自己了,虽然两口子也疼爱幺儿,在他们这样的家族,却必须有所取舍。

    也不知道瑶姐儿嫁过去,会不会吃苦!

    “夫人放心吧,咱们多陪送嫁妆。”嬷嬷脸上挂着笑,小声道,“不说别的,秋姐儿给留下的那些东西,就够咱们家瑶姐儿风风光光出门,让吴家高看一眼了。”

    乔氏一愣。

    两个人都收声。

    秋姐儿这事儿,他们早就发现不对了,只是秋姐儿自从来了家里,除了给家里带来好处,就没有半点儿麻烦,他们再奇怪,也没说出什么,只是有些担心,怕秋姐儿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后来想想,应该不会,连皇后娘娘都给秋姐儿体面,还能有什么麻烦不成?那可是……皇后娘娘。

    但卢家这边,秋姐儿的名字几乎成了禁忌,私底下偷偷摸摸议论议论也就罢了,在公共场合,所有人有志一同,就当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连瑶姐儿那帮小的,心里也有谱。

    想起秋姐儿,乔氏也就没再继续伤春悲秋,嘴上不说,心里跟翻江倒海似的,别扭的厉害。

    要说她真有多么疼爱秋姐儿,那肯定是谎话。

    只不过人都是有感情的,跟秋姐儿相处的那些日子,她是真心想要当一个好嫡母,也是真心为秋姐儿打算,那孩子性子很不错,对瑶姐儿她们几个也是真心好,人又漂亮有本事,好好对待,将来说不定能得了对方的济,乔氏自己只有一个女儿,她活着,能给女儿当靠山,可她一旦去了,可不敢保证卢家能一心一意护着自家的宝贝闺女,多给她结一份善缘,多几个能在她有难的时候伸把手的人,总比没有强。

    秋姐儿看着也是聪明人,乔氏本想着,让瑶姐儿真心对她,她也有本事,将来给她找个好人家,两姐妹互相帮衬,遇见事儿也有商有量,谁能想到,秋姐儿说不见就不见了,还消失得这般古怪,连,连皇后娘娘都……

    乔氏心中再不安,瑶姐儿成亲的日子也来临。

    吴家那边并不寒碜,聘礼也算中规中矩,迎亲的队伍很是气派。

    卢家这边,瑶姐儿毕竟是大房的嫡女,公中给出的嫁妆就很不少,乔氏自己的嫁妆也都贴补给她,还有不少私房钱,再加上红尘送的各种好东西,乍一看,不是十里红妆,也差不太多。

    等到嫁妆抬过去,吴家一看,心中也很满意,尤其是嫁妆里面居然有不少名人字画,都是特别珍贵稀少的,这般看来,卢家虽是外来,而且看着不怎么起眼,却是正经的书香门第。

    吴夫人也高兴,听着家里亲戚们的奉承,也笑道:“我也不求别的,只是看重那孩子知书达理,是个有才的,能帮得上我们家幺儿,督促他上进,好好读书。”

    大喜的日子,就是有人不以为然,也不会这时候说不好听的,那就纯粹是结仇了,现实生活中,傻子还是并不多见。

    一种吹捧中,新娘子接过来,新郎新娘拜天地。

    这边刚要行礼,外面吴家的几个下人夺门而入,脸色苍白,气喘吁吁。

    吴老爷吴夫人都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今日可是儿子成亲的良辰吉日,要是出了事儿,未免太不吉利。

    “宫里,宫里来了人。”

    “啊?”

    两口子面面相觑,虽说吴老爷也是个官,但他只是区区一个礼部主事,闲散之人,平日里到偶尔也接触到宫里的人,比如说传旨的太监什么的,但那他也只是跟在上官后头跪一跪,决定轮不着他去招待,现在在自己家里迎来宫中的人,可真是头一回。

    吴老爷脸上的汗珠一下子就滚落。

    不光是他,卢家那边送嫁的几个后生,还有茂哥儿,脸色也变了,就怕吴家出什么意外。

    茂哥儿甚至想,万一要是吴家犯了事儿,他要不要把姐姐给接回去。

    接回去不太合适,毕竟虽然没拜堂呢,可这都进了人家家的大门,但要是不接回去,他回去怎么和嫡母交代?

    正纠结,那边太监就进了门。

    普通老百姓看不出什么,只知道是宫里来的,一个个又好奇又害怕,吴老爷一看,更是纠结。

    不看别的,只看衣服,看袖子上的装饰,还有高出不少的鞋,都表明这是宫里的大太监,不是一般的小太监。

    他在礼部的时候,见的那些小太监们,可没一个能和这个比身份。

    冷汗滚滚而落。

    没成想,这公公开口先笑:“恭喜,恭喜,吴大人,我奉皇后娘娘懿旨,来宣旨的,您赶紧接一下。”

    吴家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接旨,顿时就有点儿乱。

    虽然不是圣旨,可皇后的懿旨也不得了,天底下能算得上是旨意的,那除了出自万岁爷的圣旨,那就只有太后和皇后的懿旨了,对于吴家这种层次的人来说,懿旨和圣旨,那真不差什么。

    那公公也不介意,等他们都准备好,才宣读懿旨,大体的意思就是,皇后闻得卢家之女卢瑶,秀外慧中,贤良淑德,今日成亲,特意送来添妆……

    东西也算珍贵。

    珍珠十榭,珠宝首饰一箱,一对玉如意,一箱绸缎,笔墨纸砚一箱。

    当然,最主要的不是东西,而是皇后娘娘这道懿旨,明显是专门来给卢家那姑娘撑腰的。

    瑶姐儿也在后面跪着,当时就愣了。

    按说添妆应该去娘家,但谁敢挑皇后娘娘的刺儿?

    瑶姐儿半天回不过神,忽然想到秋姐儿的事,虽然父母都没有明说,但在卢家,这恐怕是个不公开的秘密,秋姐儿应该是和皇后娘娘有很亲密的关系。

    她眼睛一红,忍不住有些感动,其实,她和秋姐儿也没有多好,只是在一起玩玩罢了,可秋姐儿那么出息了,还是想着她,惦记着她,今天竟然在这样的场合,搬出皇后娘娘来给她做脸,这实在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瑶姐儿还只是感动。

    吴家那边根本就受了很大的惊吓。

    两口子选小儿媳妇,真没打算求什么高门大户的千金,他们也求不起,甚至是打算往低里选的,只要家世清白,不要搅合上什么麻烦,女方本身品行好也就是了。

    选了卢家的小姐,吴夫人自己都觉得有些低,论身份,比不上自己儿子,可现在……就是求娶大户千金,也没什么可能从皇后那儿得这么一份懿旨吧。

    谁不知道,皇后娘娘很多年都没正儿八经地发过什么懿旨了,便是皇室宗亲的家眷进宫,都不一定能见到那位!

    吴家也就迟疑片刻,赶紧恭恭敬敬地接了旨意。

    公公也没拿架子,笑眯眯地道:“那杂家就在贵府讨一杯喜酒喝,喝了再回去复命。”

    那肯定没问题。

    婚礼继续。

    但在场的宾客们,心情却是大不一样。

    瑶姐儿也有些心潮澎湃,坐在婚房里,听着外面的热闹劲儿,她身边的陪嫁丫鬟也是满脸通红,小声道:“小姐,奴婢到觉得,外头比刚才热闹了好几倍。”

    “行了,先让我歇歇。”

    瑶姐儿吐出口气,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外头是真热闹,一群人虽说没怎么灌新郎,怕把他灌醉了再进不了洞房,那就是自己的罪过,这会儿,谁敢触这个霉头。

    于是,吴家的小幺儿就顺顺当当,清清醒醒地回了房间。

    新郎官一走,可喜宴不能散,得继续热闹着。

    吴家两口子对坐,脸上都堆着笑,但心中的滋味,却是五味杂陈。

    皇后娘娘给他们家儿媳妇体面,旨意是在自家下的,自然也是自家的体面,可是……

    吴夫人叹了口气,心里有点儿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到不是难受,谁不愿意自己儿子好?

    有皇后娘娘这么一道旨意,儿子就是在贵人面前记了名儿,便是皇后本身可能不大在意,但有的是体察上意的人,儿子将来走仕途,肯定比别人顺遂。

    但,吴夫人以后对这个儿媳妇,却有些轻不得了,任何一个婆婆,都想娶个好拿捏的儿媳妇。

    喜宴散了,夜深人静,两口子回了房,难得都没注重养生,早早休息。

    吴老爷叹气:“以后……你委屈些。”

    吴夫人也叹了口气:“我也不是喜欢磋磨儿媳妇的人,咱们幺儿有一门好亲,我也高兴,就是以后纵着些,那也无妨,算不上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就是怕,老大和老二家的,转不过弯来,也怕他们兄弟,再有什么龃龉。”

    家里大房已经确定是继承人,家门也算安稳,老二和老幺都没生出不好的心思,纷争自然有,一个家里过日子,难道还会不发生口角?但总体来说,算得上和睦。

    如今忽然有变故,三房的媳妇,本身出身不高,但有今天这一出,她在吴家的地位,肯定不能低了,老大和老二家的,自己那两个儿媳妇,能不能服气?

    吴夫人有点儿愁:“我也怕,老三家的她……”

    怕她轻狂。

    吴老爷笑了笑:“这就别杞人忧天了,咱们自己相看的儿媳妇,你以前不也说了好多好话,性子好,学问好,哪里都好,既然如此,怎么会是个轻狂的?”

    两夫妻说了半天,也没讨论出个一二三,最后还是得走一步看一步。

    红尘其实也去了,不过没露面,只在外面扫了几眼,就和林旭回去,路上不免偷笑。

    林旭哭笑不得:“你这份礼,有点儿大,也不知道那个卢家的小姐,能不能承受得住。”(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五章 美食

    林旭是男人,他有顾忌很正常,大周朝那些男人们,尤其是读书人,大部分都喜欢女人在自己面前伏小做低,谁也不愿意回家伺候一个祖宗。

    红尘把卢家那位小姐捧得太高,说不定会影响夫妻感情,把一对本可能恩爱的夫妻,弄得相敬如宾。

    白了林旭一眼,红尘难得小气地哼了哼。

    要那个吴家的公子哥儿真因为这事儿冷待瑶姐儿,那还是相敬如宾的好。

    瑶姐儿的性子她很清楚,是个懂事明理的,正正经经读书读出来,而且又不死板的姑娘,把她捧得越高,她越有底气,性子也就会越发平和,越能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红尘觉得自己看人的能力,纵然不能和林旭这样的妖孽比,也还算相当不错,不会这么长时间,还看不懂一个单纯的女孩子。

    “瑶姐儿心里有数。”

    红尘闭上眼,靠在车上睡了。

    林旭替她搭上一件斗篷,转头看外面喜气洋洋的场面,忽然有一点儿羡慕。

    其实,他也有点儿想去求皇后娘娘赐婚,在宫里,他还是有些人脉,想见见皇后,不如红尘那么简单,到也不是特别难,可惜,也只能想一想,要是真这么做,非惹毛了他家女孩儿不可。

    “小林,幽王家世子是哪位?”

    小荷忽然从外面探头进来,“罗娘说,他要抢红尘走,不许他抢,红尘是我们的。”

    “……”

    是时候教教小荷怎么说话了,练武都快把脑子练成木头,光有一张神仙一样的脸有什么用,这个样子,怎么让人放心得下。

    到现在,小荷家的那个护短师父,还一直觉得是林旭拐带了自家的孩子。

    林旭挑眉看了小荷一眼,目光却忽然有些凝重。

    早些日子他也听到消息了,南域幽王家的那个小子,一直打红尘的主意,还借着送贺礼的机会,在那位万岁爷面前提过了,要不是皇后娘娘一口拒绝,皇帝也向来在这些事上听娘娘的意见,说不得还真要有点儿麻烦。

    朝廷和南域的关系,一向是微妙而复杂,幽王的势力不弱,想往里面掺水,联姻到是个好办法。

    林旭笑了笑,也要庆幸他们家红尘不光不是个好拿捏的,还是一位很不错的灵师。

    皇帝再不喜欢灵师,也不会随随便便把一个前途无量的灵师拱手让给幽王。

    林旭一瞬间蠢蠢欲动,忽然想抛开一切,先顺了师父的意,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定下来。

    “公子。”

    外面黑影一闪。

    小荷怒瞪,身穿黑衣的探子连忙低头,林旭叹了口气:“小荷,你送红尘回家,等下到老地方找我。”

    “哦,我要……”

    “可以吃了饭再来。”

    林旭失笑道。

    小荷这才显得有点儿高兴,乖乖答应。

    林旭看红尘迷迷糊糊地睁开眼,连忙伏低身,轻声道:“睡吧,我有点儿事,让小荷送你回去。”

    “唔。”

    红尘打了呵欠,翻身继续睡,别管林旭要去做什么,跟自己的关系也不大。

    不过这次红尘猜得有点儿不对,或许真是关系不算特别大,但也不是毫无关系的。

    林旭打发走小荷,进了鬼谷在京城的一个小据点,就是个普通的铺子,买琴,笛一类的乐器。

    一进门,里面几个各色打扮的鬼谷弟子都起来见礼。

    其中一个三十多岁,面白无须,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一看到林旭,就神色凝重地道:“我们也是查别的事,意外发现有点儿不对劲儿,万岁爷往宫里弄了个野郎中的事儿,知道的人不多,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秘密,那傅秋的底细还算干净,和朝中所有人都没有什么关系,皇帝肯定是仔仔细细查过了的,我们也查过,没查出差错来,只知道他的确是个神医,祖孙三代都十分有名气,但这几个月,人忽然不见了,没人在宫里看见他,还有,东郊傅家庄年前忽然生了一场大火,人到是没死几个,家财是没了,还有几个不小心毁了容,朝廷专门给拨了银子重建,现在整个庄子都起了青砖大瓦房,生病受伤的免费给治,孩子们也都送去书院读书,周围的老百姓都说傅家是靠上了个朝廷里的大官做靠山,还有的说他们家出了个绝色佳人,让大官买走了,非常受宠爱。”

    消息零零碎碎的,特别片面。

    林旭看了半天,只是隐约觉得不对劲,没有具体的想法,没办法,知道的东西太少。

    可毕竟事关皇帝,这是皇帝身边的人出了事,哪怕只是一点点异常,他们也不得不谨慎万分。

    眼下正是紧要关头,前一步,太子顺利继位,大周朝平稳过渡,四国太平,后一步,祸起萧墙,大周朝可能不保,至少要消耗大量的元气,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外面那三个国家虎视眈眈的,看见这么明显的破绽,不扑上来大咬一口才怪。

    林旭吐出口气,笑出声:“皇帝不想死,一个劲儿地求生,到也不算十成十的私心,至少他壮年的时候,事情没那么乱,也没那么复杂。”

    他年轻的时候,再杀伐果断,再罪孽深重,但他那时给了普通老百姓们一点儿太平日子过,只是现在老虎没了牙,却越发不把百姓当回事了。

    “你们多关注宫里的消息,和太子那边通信要谨慎,别让人抓住把柄。”

    林旭闭上眼,沉下心思,淡淡道。

    几个人都应了,什么都没说。

    送走了几个属下,林旭坐在桌前,把书翻出来看,今天却有些心不定,看不下去。

    其实,他可以歇歇了,该做的事情,都做得差不多,他总不能妄想一个人把天下的大事都给做了。

    也罢,等到那只没牙的老虎去了,太子顺利登基,他就老老实实只想着怎么去讨红尘开心,和她一起出去看看风景。

    和一个最会招惹麻烦的灵师在一起,肯定能看到世上普通人绝对看不到的奇观。

    最会招惹麻烦的灵师这会儿就没招惹麻烦。

    红尘带着罗娘她们两个在排队买饼。

    前阵子京城出现了一个特别有名的饼摊儿,就是个小摊子,每天早晨和傍晚在街上摆摊,卖一些普通的饼,还有一种鲜花饼,拿各种花卉做的,十分香甜可口。

    红尘本来一直觉得,大周朝的美食中,还是自家的厨娘做出来的味道最佳,花样最多,毕竟她有一个玉珏空间,里面有无数菜谱等着她来尝试。

    那些菜谱里的菜,她吃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吃得完,厨娘的本事再大,估计学一辈子,也只能学会凤毛麟角,足够她高高兴兴地慢慢吃了。

    没想到偶然出门溜达,竟然在外面也尝到了很好吃的东西,就说现在她拿在手里的这块儿,也不知道是什么花做的馅,层层起酥,皮色透出一种粉红来,咬一口酥软香甜,一股清香充斥口鼻,实在是好吃极了。

    红尘就打算多买几个,回去好给家里人也尝尝,顺便给林旭送去,那家伙也好吃甜食。

    还有小荷,小荷肯定喜欢。

    排了会儿队,毕竟小摊子,虽然因为手艺好,生意不错,人也不算太多,很快就到红尘主仆。

    小严也松了口气,今天跟着自家小姐出门,居然还老老实实跑到这种地方排队,便是时间再短,她也浑身不舒服。

    罗娘看了她一眼,低声笑道:“真是和以前不能比了。”

    如今她们也变得矫情好些,以前那些苦日子,终于化作一点儿烟尘,不是不存在,已经变得不那么在意。

    “小芸,小芸,快,快点儿回家去,你,你姐姐出事儿了。”

    摊子前那个小老板一愣,踉跄了下,连摊子也不顾了,转身就跑,到是来叫她的那个气喘吁吁的年轻姑娘,连忙喘了口气,过来帮她收摊子。

    “都散了吧,散了吧,她家里有事儿,不卖了,今天不卖了。”

    几个排队的客人顿时有些不高兴。

    红尘也觉得很扫兴,可人家家里有事儿,总不能不让人家去。

    “罢了,反正我已经把美食吃到口,至于咱们林公子,只能算他没有口福。”

    罗娘和小严耸耸肩,老老实实送自家小姐回去。

    她们到是觉得无所谓,这种街边小摊上的东西,她们害怕自家郡主吃多了闹肚子。

    走了两步,红尘还是不甘心:“明天再来买。”

    “行,行,到时候我们两个来给郡主买。”反正知道地方,不用自家主子亲自跑一趟,找人跑个腿儿那是小事,再说,没准儿回去一忙,郡主已经把这个什么饼给忘了。

    没想到,红尘没忘记,一连三天,罗娘她们都跑了个空,根本买不到。

    后来问了问周围的人,才听说那天卖饼的小姑娘要回去嫁人,以后都不知道会不会继续出摊。

    罗娘问了个仔细,回去脸色就不大好,红尘一问,她也没瞒着。

    “那姑娘挺可怜的,姓白,叫小芸,是京城附近郭家屯的人,家里原来开了个豆腐坊,她娘的厨艺很好,听说以前有个老御厨出宫养老,看她娘聪明,就教了几手,她也学了一身好厨艺,自己还能琢磨新菜式糕点,后来她娘病逝,爹娶了个新妇,新妇还带过来个继子,因为他爹一直没儿子,到把继子当亲生的看待,还想供他读书,家里的银钱就有些不够,她现在年纪不小了,就想着进京城摆摊,贴补家用。”

    红尘扬了扬眉:“她家里出事儿了?”

    罗娘点头:“可不是,听说白家那个继子得了病,昏迷不醒,看大夫也看不好,后来有人介绍,去看了个神婆,神婆给出了个主意,说有一女八字和那继子相配,如果娶进门来冲喜,肯定能好,白家也是病急乱投医,就按照神婆的指点找到女方那边,女方那边也是贫寒人家,到不是不愿意嫁女儿,只是女方那边也有个儿子,老大不小了,因为穷,拿不出彩礼来,还在打光棍,就非让他们家出二十两金子当彩礼。”

    红尘:“……”

    小严都差点儿喷水。

    那是二十两金子,普通人家的姑娘哪里能有那么金贵,不说别的,就是小严自己,都没有想过她哪一天要出嫁,会管人家男方要二十两金子的彩礼。

    当然,小严太过谦了,以她现在的品级,二十两金子也远远不够,至少红尘就不会答应。

    “二十两金子,白家这边肯定拿不出来,为了儿子,两口子都想尽了办法,又是哭又是求的,一开始女方那边怎么都不肯松口,人家说的也有道理,你儿子病怏怏,眼看着都没气,让他们家的闺女过去冲喜,谁知道能好还是不能好,万一要是好不了,他们闺女一辈子都完了,要点儿彩礼难道不应该?”

    “后来也不知道女方那边从哪里打听到,白家的女儿白小芸长得如花似玉,又特别能赚钱,有本事,更兼还识字,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一个姑娘,她们就松了口,说不给那么多彩礼也行,只要还过得去,但是,白小芸得嫁到他们家来。”

    小严皱着眉,“这就相当于是换亲,只是别人家换亲不要彩礼,这一家还是要啊。”

    罗娘心中也为那小姑娘鸣不平:“白家的那个便宜儿子病得越来越重,已经三天水米不进,两口子实在心疼的不行,白小芸她爹没办法,听说还是答应了,现在白小芸就是回家去备嫁,说是备嫁,其实为了儿子的命,估计明天就直接要嫁过去。”

    两个丫头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完,郡主府里的女官们都没说话,红尘也没说什么。

    这种事情一点儿都不罕见,世人多重男轻女,为了儿子,女儿怎么样都无所谓。

    “如果给白小芸定下的这人是个好的,那也就罢了,听说不光年纪一大把,都快三十的人,还长得特别恐怖,凶神恶煞,脾气也不好,粗暴无礼,人见人怕,哎,可怜的姑娘,这一辈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小严心里难受的很。

    红尘也想起白小芸的模样来,手特别灵巧,长得白白细细,未语先笑。

    “看面相,到不是个福气薄的。”(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六章 饿死鬼

    “哎。”

    几个姑娘对坐叹息。

    人生多艰,女子更难,这种事,管不过来,也没办法管,那白小芸自己怕也是……没办法,只能同意。

    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们,大部分都是被叫着赔钱货长大,派的上用场的时候,就被可着劲儿地随便用,人家有父母在,父母管着人家的婚事,别说她是个郡主,就是皇帝在,也不会理会这等事,最多叹一声罢了。

    “白小芸这还算好,我记得前阵子有人递了折子上来,说是荆州有女裴氏,为筹钱给兄长治病,嫁人冲喜,入门一日,夫婿病故,愿为夫守节,终身不嫁,县令特意上表,恳请朝廷赐下贞节牌坊,以示表彰。”

    红尘冷笑,“听说万岁爷没给批下来,觉得此事不妥,后来有一****去皇后娘娘那儿,听说那裴氏不知道怎么就坏了名声,有人传言说,她和一书生有染,裴氏性烈如火,悬梁自尽,以示贞节……开什么玩笑,人命何其宝贵,死得这么不值。”

    一时间,众人都沉默。

    其实这等事发生得多了,如此看,如此比较,白小芸的遭遇,也不算太过凄惨。

    至少人还是活着的。

    而且听罗娘她们探听到的消息,白小芸很乐观,不哭不闹,也没表示出什么反对的意思,似乎相当认命,人家自己都认了命,别人还能做什么?

    “真是……没出息。”

    小严冷哼。

    要是换了她,哪怕出去找个缝缝补补的差事打工养活自己,也不肯就这么被爹给卖了。

    红尘一笑,哄了小严和罗娘几句,打发她们去做事,就开始收拾料子,准备做新衣。

    如今已是深秋时节,天气一日比一日冷,都该换厚衣裳了,家里存的那些大毛的料子,也该拿出来晒晒,熏一熏香料,该送人的送人,该赏下去的,赏下去。

    中秋佳节,女官们也放假,轮换着回家看看,到时候郡主赏料子回去,也算是体面。

    红尘以前没什么讲究,料子只要好,放多长时间也可以做衣服穿,但皇后娘娘自从看见她穿过两次旧料子之后,就非常不满意,还训斥了罗娘几句。

    “我还没穷到让你穿旧衣服的地步。”

    红尘:“……”真不是旧衣服,谁家的料子都是新的,好料子在库房里放上十几年,拿出来做的衣服,也不能算旧的吧,可惜,这话跟娘娘说没用。

    皇后娘娘说的也有道理。

    “每年你得的新料子车载斗量,不赶紧紧着用,岂不是都变旧了,你看看京城那些贵女,哪个穿的有半点儿不鲜亮,转头就有人敢说他们家败了。”

    红尘无语。

    当时皇后娘娘也穿了一身半新不旧的袍子。

    “看什么,我这袍子只在寝宫穿,不穿给外人看的,反正在这个宫里,轮不到我来装穷。”

    红尘老老实实答应,以后一定永远穿新衣服,换季就拿新料子做,不穿旧的碍娘娘的眼睛。

    皇后这才舒心:“这就对了,你是郡主,是小辈,又这么年轻,不趁着年轻把好东西都享用了,等到有了年纪,想穿也穿不出效果,别学那些矫情的人,非穿个旧衣服四处走,显得自己怎么简朴,她们就是简朴了,也没见把节省下来的银子给别人使。”

    那是去年万岁爷哭穷来着,国库库银见了底,万岁爷在朝堂上哭穷,转天底下的官员们一个个跟着喊穷,官服都穿的旧的,诰命进宫,头上的首饰戴根破簪子,穿身半新不旧的衣裳,表现得好像家里有多么困难似的。

    那阵子,皇后都看得牙疼,也幸好她见人少,眼不见心不烦,随她们折腾去。

    可要是红尘也这般,皇后就不是牙疼的问题。

    娘娘逮住她这么一絮叨,红尘也是无语,她其实也很爱穿旧衣服的,尤其是旧鞋,衣服穿着舒服不舒服,鞋子合不合脚,那只有自己知道。

    新衣服上身,那得穿一阵才能穿得合意,好在皇后娘娘也不是逼着她一套衣服上过身就要丢,只是喜欢她一直穿得鲜亮罢了。

    长辈们也不容易,这点儿小事,很容易做到,没必要跟老人家逆着来。

    红尘就高高兴兴地把家里的旧料子都收拾出来,按时赏下去,旧衣也只在家里穿穿,出门都换成新的。

    满郡主府的人都跟着开心,说是旧料子,但每一年除了红尘自己的份例,光是宫里赏的那些料子,简直数都数不清,红尘一天换八套衣服,也绝对穿不完十分之一,有好多也是江南贡料,只因为颜色不讨主子喜欢,连封都没拆开,直接就赏给了女官。

    这些女官也拿俸禄,一年四季的衣服也不少,可谁会嫌弃好东西呢?

    那些料子有不少都是皇后娘娘给红尘的,自然是上上等,她们拿来或者做衣服,或者送礼,再体面不过,今年中秋,就有不少人提前准备好,大包小包地拿回去,好在家里人面前显摆显摆。

    一连数日,郡主府的气氛都特别活泼热闹,红尘坐在书房,偶尔都能听见小姑娘们嘻嘻哈哈,追逐打闹的声音。

    今日阳光不错。

    红尘翻了翻大毛的料子,狐狸毛的居多,还有一张熊皮,熊皮可以留给小荷,林旭是不大肯穿的,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毛病,不穿熊皮狼皮一类的衣裳,狐皮的和兔皮的到还能穿。

    干脆拿出笔墨纸砚,勾勒一番,男式的衣袍都一个模样,最多在花纹上动动心思,林旭又爱简洁,大花的他也不要,还是小荷好伺候,给什么穿什么。

    正玩着,薛柏桥就来了。

    薛柏桥来郡主府,也算是熟门熟路,都不用罗娘招呼,不喝茶,直接拿了红尘藏的果酒自斟自饮。

    红尘一看见他就笑了:“这是胖了一圈儿啊?”

    薛柏桥:“……没有多少吧。”天气转凉,人吃得就多,长点儿肉也正常。

    白乎乎的小模样还挺招人喜欢,红尘笑眯眯地坐下:“你不在家陪淑君,怎么到我这儿来了?”

    薛柏桥还没说话,红尘随即恍然:“是了,淑君姐今天不在家,去兵部和工部核查新一批的军器了。”

    “……”薛柏桥皱眉,“我说郡主,你也别说的好像我整天只有媳妇不在家才肯出门啊。”

    他最近是懒了点儿,可那和妻子没关系,只是自己不愿意动而已。

    “不跟你逗咳嗽了,红尘,你得帮我个忙,我在我兄弟面前保证了的,你这回要是不帮我,我可没脸见人了。”

    “林先生有事儿?”

    红尘愕然,林师兄要是有事找她,自己来就行,干嘛还让这小侯爷跑一趟。

    薛柏桥:“……说的我好像就林旭那个混蛋一个兄弟似的!是别人,别人好吗?”

    小侯爷几乎要炸毛。

    红尘莞尔:“急什么,我怎么不知道你除了林旭,还有别的兄弟?哦,总不会是你大哥吧?”

    薛柏桥一下子跳起来:“谁和林旭是兄弟来着?他是我敌人,最大的敌人!”

    气喘吁吁地灌了口酒,一抹脸,“……算了,都让你给带跑了题,我最近结识了个兄弟,他最近有点儿不对劲,好像中了邪似的,老是喊饿,一直喊饿,拼命吃东西,什么都吃,生肉也要吃,家里人都怕把他撑死了,只能捆着他,偏偏这小子不知道哪里来的巨力,最近一不注意,连绳子都捆不住,挣脱了就要跑。”

    红尘的脸色也严肃起来:“这到是有点儿意思?行,那我跟你去看看。”

    薛柏桥顿时笑了:“就知道我们郡主娘娘最够朋友。”

    红尘由着他恭维,反正最近得闲,叫下人备车,就和薛柏桥一起出门。

    光是听这家伙描述,自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红尘也有点儿猜测,既然是拼命吃东西,那或许是给饿死鬼附身了,这可有点儿危险。

    遇见饿死鬼的,能活下来的是少数。

    “要一个还好,可别是饿鬼道的鬼跑出来一批。”红尘心中多少也有几分不安,没耽误时间,很快随着薛柏桥到了地方。

    是一处普通的民宅,应该是一般的乡绅人家,两进的院子,七八间大瓦房,下人有那么五六个。

    薛柏桥很随意地道:“金家是做古董生意,我那个兄弟挺有本事,眼力好,我上一次买古董,靠着他才没打眼……咦?今天到安静。”

    因为金家出了事儿,昨天他过来的时候,家里闹腾得不行,薛柏桥下了车,刚想过去敲门,大门洞开,一个五十来岁的老人家正好送一身穿法袍的年轻女子出来。

    那女子相貌清秀,身上也有些气势,看起来颇有点儿不俗之处。

    薛柏桥脸上露出几分笑意:“红尘,你不知道,自从你成名之后,咱们京城的女性灵师可是骤增,我前几天去看王半仙,他还说现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不光要和老油条们抢生意,现在连小姑娘也一个个地活跃的不行了。”

    老人家冲着那个身穿法袍的女子点头哈腰:“齐大师,您不再休息一日了?昨晚您救小儿损耗了元气,不如再多谢谢。”

    那女子一摇头,姿态高冷。

    “金老爹,鑫哥儿怎么样了?”

    老人家扭头看到薛柏桥,登时露出一脸笑:“好了,已经好了,昨晚我盯着他睡下,一晚上都没闹出动静,多谢薛公子挂念。”

    薛柏桥有些意外,不过这是好事,不由回头笑道:“看来我们郡主娘娘算白跑一趟。”

    那到无妨,可惜……

    红尘举目看去,脸色越发凝重,冷声道:“老丈,你有多久没见到你儿子?”

    金老爹一愣:“啊?”

    “你儿子恐怕出事了,马上去看看,要是他不在屋里,那就真出了大事。”

    红尘蹙眉。

    金老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身边的女子也皱眉,目光锐利,落在红尘的身上,带出几分不悦,轻声道:“不用担心,令公子被一只饿死鬼附身,那是只小的,应该才被打入饿鬼道不久,并不难对付,我已经超度了它,没什么大碍了。”

    金老爹连忙道:“我当然信得过大师。”

    随即转头冲红尘道,“谢姑娘关心,昨天我儿一整日都清醒得很,病已然好了,应该没事的。”

    那年轻女子也冷哼一声:“你才多大年纪,就学会了危言耸听,不要以为人家家里出了事,就能由着你这等人招摇撞骗,我看,京城的风气真是越来越坏,就是有你这等人搅混水,才让百姓请灵师时慎之又慎,不敢轻易相信……”

    红尘懒得理会,给薛柏桥使了个眼色。

    薛柏桥扶着红尘下车,抢了一步进门:“好吧,他就是好着,我也该去看看,这都什么时候,也不能睡到现在。”

    金老爹无奈,也只能跟着他的脚步向院子里走。

    不知道那个年轻女大师想什么,竟同样不曾离开,也跟了进去。

    一路走到金家公子的房门前。

    薛柏桥上去拼拼乓乓一敲门,半晌没动静。

    “金鑫,金鑫啊,开门!”

    红尘四下看了看,叹了口气:“不用叫了,马上跟我走……就是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可别祸害了旁人才好。”

    说着,她转头就出去,快步如飞。

    薛柏桥已经一脚踹开门。

    房间里的情形吓得他连连后退了三步——一个女子倒卧在地,浑身鲜血,右胳膊不见了,只剩下累累白骨。

    “啊,啊”

    金老爹显然也看到,嗓子里传出风车一般的呼哧声,好半晌说不出话来,一看薛柏桥飞奔而去,他也本能地拔腿就走,一路追上红尘,上了车急奔。

    至于那个年轻的女子,早就变了脸,一副惊讶至极的模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半晌回神,这才急急忙忙追过去,坠在一行人后头,迟疑地跟上去,这人心里还是不怎么信那金鑫没有好,喃喃道:“许是,许是遇见了闯空门的歹人?”

    虽说丫鬟的模样恐怖,但也不能说明就是金鑫做的。

    前面狂奔的那些,听不见她的话,估计金老爹听到了,还是很愿意相信,谁会乐意自己的宝贝儿子出事?(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七章 没死

    红尘这一走,就出了城门。

    薛柏桥还好,他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人,对她很是信任,自然不会有什么想法,但身后跟着的金家的人,还有那个年轻女灵师,就都气喘吁吁地很不满意。

    要不是薛柏桥在,金老爹已经不肯跟着,想赶紧回去找找自家儿子。

    “我儿子身体不太好,又没骑马又没坐车,怎么可能走这么远出了京城去?”

    金老爹一点儿都不信。

    红尘的脸色越发不好看,实在没心思跟这位老人家讲道理,就是怕一会儿再把老头儿给吓病了,便低声交代了薛柏桥几句,让他拿着药跟着金老爹,万一不好,赶紧给他塞两颗安神定气的药丸。

    薛柏桥听完,一时也忐忑起来,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诸多恐怖画面。

    前面就是郭家屯。

    红尘一抬头看到村子前的石碑,还有上面的字,不免意外——好像那个白小芸就是郭家屯的人,这都什么缘分?

    又走了几步,还没有深入,便听见前方吵吵嚷嚷,哭声震天,远远看去还有几个官差模样的站在一边。

    “呜,我可怜的女儿,你让娘可怎么活!你哥病得厉害,家里全靠你了,你也去了,我们怎么办!”

    地上放着一张草席,草席上面躺着人,一个中年妇女跪地嚎啕大哭,哭得人浑身发毛。

    “红尘?”

    薛柏桥靠得红尘近些,低声道,“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示意了下:“看看,是他吗?你那个朋友。”

    薛柏桥这才发现,有个人被捆着压在地上,两个官差看守,乍一眼看去,那人蓬头乌面,衣服破破烂烂,浑身是伤口,脸上也肿起来,睁着眼,眼睛直愣愣的吓人。

    “这……金鑫!?”

    居然真是金鑫,薛柏桥目瞪口呆,一时间也不知道是应该着急,还是应该放心,要知道,刚才在路上,他都做好了自家这个朋友被人扒皮抽筋的准备了,毕竟红尘说得那么恐怖。

    金老爹呼哧呼哧地赶过来,到底是亲爹,一眼就认出了儿子,大吃一惊,抬腿就要扑过去。

    两个官差冷着脸拦住。

    金老爹吓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你们要干什么?为什么抓我儿子?放了他!”

    官差对视一眼,其中一个冷声道:“你是他爹?”

    金老爹连连点头。

    “那正好,省得还得辛苦找人,告诉你,你儿子犯了事,他杀了人,把人家家的姑娘给弄死了,现在我们带他回衙门。”

    金老爹整个人都愣住。

    几个官差从四面八方回来,大约是去了解情况的,碰头说了几句,抓起金鑫便要走人。

    郭家屯那边一群人乌拉拉一拥而上,手里还拎着棍子,铁锹,朝着金鑫就打,连官差一时间都拦不住,金老爹急得大哭,整个人扑过去护着,自己背上也挨了好几下,还是有官差在,怕闹出人命不好看,大声呵斥了几句,众人才怒气稍稍平复,却还是难受的厉害。

    “小芸多好的姑娘,马上就要成亲了,结果让这个畜生给害死,今天活剐了他都应该。”

    “小芸,我的小芸!”

    草席旁边蹲着的中年汉子,此时才哭出声,捶胸顿足,“是爹对不起你,爹没保护好你!”

    金老爹愣愣地看着这一切,陡然大惊,抱住儿子大声道:“怎么可能?我儿子平日里连鸡都不敢杀,怎么会杀人?一定是弄错了,肯定弄错了。”

    “放屁!”

    白小芸的爹猛地跳起来,冲着金老爹就是一拳头,“我,我亲眼看着自己的闺女,自己的闺女……”

    说着,他猛地掀开草席上的粗布,睚眦目裂地冲金老爹怒吼,“你看清楚,哼,他是你儿子,你等着,我会让他血债血偿,不会放过他的!”

    众人一眼扫过去,一时间都转了头不忍看。

    那是个女孩子,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满脸的血,五官扭曲,一见便知是忍受过巨大的痛苦,衣服到还齐整,可脖子上全是抓痕,咬痕,皮肉翻起,狰狞无比,伤口还在流血。

    简直惨不忍睹!

    村民们一见,更加愤怒,瞪着金鑫的眼神,简直像是下一刻就要把他给撕碎了。

    金老爹也不敢看,双目淌泪,看着儿子哭道:“儿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说话,你告诉爹!”

    金鑫却不言不动,整个人痴痴呆呆的,嘴里还念念有词,不知道再念叨什么。

    红尘眯着眼,神色凝重,她身后站着的另外那个女灵师,脸色简直灰败,满脸大汗,轻声呢喃:“怎么可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都好了,我已经超度了那个饿死鬼,他身上没有脏东西了,到底为什么,为什么!”

    她看起来也要疯了的模样。

    眼看着金鑫就要被官差抓走,金老爹扑通一声,就给红尘跪下:“高人,大师,我知道,您,您肯定有办法的,救救我儿子,救救他吧。”

    红尘无语。

    薛柏桥也皱眉:“金老爹,要是金鑫真杀了人,那说什么没用,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不可能,我儿子不可能杀人!”

    “你还敢抵赖!”那边白小芸的继母横眉怒目,“哼,告诉你,我女儿本来过几日就要成亲了,人家彩礼都送了来,现在一切都让你儿子那个畜生给毁了,我要你赔我女儿,今天你要不给我们家一个交代,就别想走!”

    她越想越气,尤其是想起家里还病得人事不知的儿子,心中就更怒。

    现在白小芸死了,那家肯定不愿意把女儿嫁过来,不能给儿子冲喜,她儿子的病要怎么办!

    不能便宜了这混蛋!

    一时间,就像死得是亲闺女一般,她嚎啕大哭,声音凄厉,更是扑过去冲着金老爹又抓又挠,大声吼道:“赔我儿子的命来,赔我儿子……你今天要是不出银子给我儿治病,我,我要你死!”

    她这么一喊,周围的人都有点儿不自在。

    村民们有的就叹气。

    “小芸真是个好姑娘,又孝顺,又有本事,哎,现在小芸都去了,看看她那个样儿,哪里是心疼女儿,我看根本是没办法把小芸卖了给她那儿子续命,才这么生气。”

    “我听说当时那个疯子来的时候,力大无穷,这老女人吓得只知道跑,任由那疯子把小芸给,给……哎。”

    “最可怜的,还是小芸,小小年纪就没了。”

    话虽如此,可小芸的继母打金老爹,他们这些村民也只是一脸冷漠地看着,怎么说,金老爹的儿子杀了人家闺女,今天被弄死在这儿,也没人同情。

    还是薛柏桥看不过去,使了个眼色,就有两个侍卫出面把那女人拎到一边。

    说起来,小芸这个继母也实在是欺软怕硬,不敢去打金鑫,看见薛柏桥侯府的侍卫人高马大的,也不敢捣乱了,只是愤愤不平地瞪着金老爹。

    金老爹被挠得满脸血,却顾不上自己,跪在地上,一下一下冲着红尘磕头。

    红尘却没注意他,注意力全在白小芸的身上,半晌,忽然开口:“白小芸还没死。”

    说着,她就向前走了几步,打算仔细看看。

    众人都愣住。

    尤其是白小芸的继母,都顾不上害怕,跳起来拦住红尘的路,大叫:“你们别以为胡说八道,就能让这个混蛋脱罪,我女儿死了多长时间了,我们还不知道?你看看她的样子,她还活得了吗?”

    其他人的目光也有点儿古怪。

    薛柏桥也拉了拉红尘的袖子,低声道:“别管金家这事儿了,无论如何,金鑫杀了人,咱们这会儿不能干仗势欺人的事。”

    仗势欺人那也得看时候,眼下不是什么好时机,而且金鑫虽然是他的朋友,他却不能为了一个朋友害了红尘。

    “要是让你出点儿什么事儿,林旭撕了我我都没脸找他报仇雪恨。”

    红尘瞪了他一眼。

    薛柏桥登时住嘴:“……真没死?”

    他不是不信任红尘,从来都是信任有加,可白小芸的样子实在太凄惨,看脸上的血和伤,再看伤口翻开的模样,连看一眼,都觉得难受的不行,说她没死,谁看了都会觉得不大可能。

    薛柏桥有点儿信,郭家屯的人却是根本不信的,个个都以为他们在耍花招,想让金鑫脱罪,气愤非常,脸色不善地瞪着红尘。

    红尘看着白小芸,叹了口气:“她做饭一定很好吃。”

    “啊?”

    薛柏桥满头雾水,怎么又说到做饭上来了?一个乡下丫头,做东西能有多好吃?连御膳房精心制作的美食,红尘也要挑剔味道不正,配料太多。

    “她应该有天赋,天生就会做好吃的东西,现在年纪还小,等过几年,成长了,说不定能成为世上最厉害的厨娘。”

    红尘笑了笑,扭头看薛柏桥,“你想想,饿死鬼隔着那么远,冲到她身边来,她能没点儿特殊之处?”

    “呃。”

    薛柏桥到觉得,人家小芸姑娘一点儿也不想要这种特殊。

    “现在的问题,红尘你说她没死,那就赶紧救人,可别一会儿……”

    没死也变成死的。

    红尘点点头,就想走过去。

    白小芸的继母整个人护在小芸的身前,怒瞪着红尘:“别靠近我女儿,谁知道你要干什么!”

    其他人也拿着家伙过来阻拦。

    白小芸属于枉死,都这么惨了,大家乡里乡亲的,决不能让一个外人再来碰她的身体。

    万一这家伙使坏,毁坏了小芸的遗体,看着这帮人又有权有势,没准儿还真能给那个疯子脱罪,那小芸不是白死了。

    白家现如今家徒四壁,小芸一去,更是雪上加霜,日子眼看着过不下去了。

    就是乡亲们看不上白家女主人的为人,也要同情白小芸和她爹爹的。

    一群人虎视眈眈,红尘根本过不去,只能苦笑。

    薛柏桥也没办法,这么多人,起码有几十口子,总不能让他带的那几个侍卫动手打人。

    至于金老爹,他这会儿懵懵懂懂,好半晌回过神,眼睛登时大亮,如果白小芸……没死……

    他也顾不上这是多么不可能的事,为了儿子,那简直什么都能做,整个人冲着人群扑过去,涕泪横流:“让大师看看吧,大师是高人,能起死回生也说不定,你们要是不信,把我的命拿去,拿我的命做抵押,要是大师救不活白小芸,我跟儿子一起死,反正我只有这一个命根子,他没了,我也活不下去。”

    几乎短短时间,金老爹就变得苍老憔悴,连续赶路,衣服早就凌乱不堪,脸上也被抓伤,一头花白的发随风乱舞,让人看着都不忍心。

    郭家屯位于京城附近,也不是那等穷山恶水,自然少出刁民,还算民风淳朴,大家看着一个老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浑身颤抖,整个人都要虚脱的样子,也不禁心软。

    就有几个德高望重地叹了口气:“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既然这个姑娘说小芸,小芸还有救,就让人家看看吧,咱们这么多人在呢,不怕她使坏。”

    “不行!”

    白小芸的继母咬牙切齿,“这帮骗子说的话,哪里能信?我女儿是生是死,我还不知道,用得着她指手画脚,什么都别说了,先赔钱,赔钱!”

    金老爹一愣,连忙道:“赔,我赔。”说着,他伸手摸了半天,结果出来的匆忙,没带钱袋,只有几两碎银子,都拿出来搁在那女人面前,又把手上的玉扳指,腰上的玉佩,还有一切零碎都撸下来。

    那女人脸色还是阴沉一片。

    金老爹求救般地看向薛柏桥。

    薛柏桥:“……”他身上也没钱,小侯爷出门,下人们自然备上铜钱供他用,要是有大笔的开销,直接记账,难道小侯爷连这点儿脸面都没有?

    “哎。”金老爹的模样太可怜,他也只好把自己身上的配饰拿出来。

    “我会赎回来的,里面有我夫人给准备的东西,不能外流。”

    金老爹满脸感激,回头一脸殷切地看着白小芸的继母,那女人到是一把把东西都搂怀里,目中却越发贪婪。

    “别以为这些就够了,我们家都是我女儿给顶起来的,没了她,家里简直不能过下去,你儿子害死了她,你得负责任,你必须……”

    红尘叹了口气:“再耽误,神仙下凡也无能为力,白小芸必死无疑。”

    金老爹的脸色大变。

    那女人却一脸不以为然。

    到是白小芸的爹,目中虽然狐疑,却也隐隐约约,忽然有几分祈盼。(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八章 复生

    白父四下看了看,目光落在那一张破草席上,心中大痛。

    那是亲闺女,亲生的,白小芸是他第一个女儿,当时他年纪还不大,女儿生下来便有些弱,小小一只,他连抱都不大敢抱,因为孩子弱,生怕女儿养不活,甚至每天晚上都睡不安稳。

    京城虽是秋日,近来却多雾气。

    那些闺阁女儿们,自然爱这样雾气朦胧的天,仿佛置身仙境,滋润的很,要出门做工的人却受不了这等潮气,明明秋日该干爽的,雾气笼罩下,让人浑身湿漉漉,难受的厉害。

    白父看着草席上的女儿,只觉得她的人也被笼罩在自己无法触及的地处,十分的遥远,永远都无法再去接近。

    他原配发妻当年还在,夫妻两个也把这个孩子疼入骨,那时候,他买出去两块儿豆腐,都恨不得分出一半儿银钱好给女儿买点儿甜嘴儿的零食。

    可后来呢?

    后来妻子去了,她又续娶,继室长得好,也会哄人,哄得他高兴,便是没个亲儿子,但他既然没有儿子的命,能有个外头带来的姓他的姓儿,继承白家的香火,给他养老送终,也没什么不好的,何况这个继子还孝顺的很,长得好,会读书,这样的便宜儿子,别人家想求都求不来,从那之后,他的心思就不怎么在女儿身上了,其实不是不疼爱,只是闺女慢慢变得沉默,在家里没有存在感,他回到家,先迎上来的是妻子,儿子也会过来说笑,女儿一直都是在厨房忙活,或者在屋里做绣活,哪怕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小门小户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她也不说话。

    是不是……女儿也能感觉到他的心变了,他不像以前那个一心疼爱闺女的爹了,于是闺女就不免与他越来越生份。

    现在闺女去了,他心里空落落的,甚至说不上悲痛欲绝,就是……心让人挖走了一大块儿,再也长不上了。

    “大师,您救救我女儿,救救她。”

    白父眼泪滚落。

    他心里也不信,女儿是生是死,他看得清楚,可他还是忍不住存那一点儿微薄的希望,哪怕只有一丁点儿可能,他也要去求上一求。

    红尘这才笑了:“总算还算个人。”

    叹了口气,红尘先慢吞吞走到金鑫身前,金老爹脸色发白,欲言又止,实不知眼前这个女子要做什么,他心中很难不怕,如今几乎成了惊弓之鸟,生怕有人抬手就要了儿子的命去。

    红尘懒得理会,直接挥挥手,薛柏桥身边的一个侍卫就一伸手,把金老爹拉到一旁。

    “您老人家别碍事儿了。”

    金鑫趴在地上,脸上全是淤泥,眼睛里一点儿活泛都无,红尘伸手在他额头上拍了三拍,轻声道:“不是你的,吃了也不怕闹肚子?”

    下一刻,金鑫的身体忽然剧烈抖动起来,肚皮猛地鼓起,就像里头藏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似的,还咕噜咕噜直响,他的脸上也褪去几分麻木,整个扭曲,双目赤红,嘴巴微张,发出一阵阵奇怪的嘶吼声。

    红尘仔细看了看,笑道:“我就知道,凝练的魂魄没那么容易消化掉,好了,吐出来吧。”

    说着,伸手在他的面门前一抓,仿佛抓住了个什么东西,向外一扯。

    所有人忍不住凝神看过去,竟然真的在她的手里看见一道虚影,很虚无,随风而动,仿佛随时会散开似的,看模样是个女子,梳着双环髻,身形细弱。

    “小芸!”

    白父嘴唇发抖。

    自己的女儿,他怎么可能认不出?

    红尘拎着虚影,走到草席前面,众人就看到那虚影化作一道光,飞入白小芸的眉心。

    所有人愣住,一句话也不敢说,周身寒凉。

    红尘这才蹲下来,让人找个碗,“白家有井没有?”

    白父愣愣摇头。

    “那你们家平日里喝哪里的水?”

    白父似乎脑子不是很清楚,愣愣道:“井,井水。”

    红尘叹了口气,干脆转头问周围的邻居:“白家常喝的水井在哪儿?”

    半晌才有个邻居支支吾吾地给指了指路,村子里的井不多,大部分人都要挑水喝。

    红尘看了眼,点头:“离得不算远,还好。”

    很快就有人打了一碗水过来,她又让罗娘拿了些药和井水混合在一处,蹲下身抬起白小芸的下巴,一用力让她张开,直接灌了进去。

    说来奇怪,按说人已经死了,不可能能自主吞咽,偏偏红尘这么一灌,白小芸就顺顺当当地吞了药水。

    白父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盯着。

    他那个继室心中到有些害怕,嘴里嘀咕:“死人还能活?怎么可能!”

    话音未落,就见白小芸的手动了动,呻吟出声,脸上露出极为痛苦的神色。

    白父大喜,一把把妻子推开,扑过去抱住女儿:“小芸,小芸你活了?你醒了,快看看爹爹。”

    “爹爹……疼……”

    白小芸半睁开眼,呻吟道。

    白父登时手足无措,连碰都不敢碰闺女一下,只能跪着哭。

    红尘轻声道:“她是活了,可大伤元气,外伤也重,恐怕要好生调养一阵子才能恢复,你们买些人参燕窝之类的滋补品,让她按时服用!”

    “哪里有钱!哼,人是你们害得,你们得给钱,给钱!”

    继室大吼。

    白父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的继室虽然性子有些硬,却是个好人,对自己最好,人又漂亮的很,配他委屈了,今日却难得觉得……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

    红尘笑了笑,冲金老爹使了个眼色,金老爹整个人都透出无线喜悦来,别说一点儿买药的钱,多少钱他都愿意给,金家别的都差,就是不差钱。

    只是他的儿子还这般模样,金老爹屈膝向前,跪着求红尘:“大师,我儿,我儿可还能恢复?”

    “嗯,不太好,前一次超度施法不太对,激怒了他身上那只饿死鬼,也弄伤了它,到让它和宿主,就是你儿子融合的更厉害些。”

    红尘还没说完,另外那个女灵师脸上爆红,低着头想走,但又有些不甘心。

    金老爹也脸色惨白。

    “我到是可以施法让弄走饿死鬼,但你儿子身体和魂魄都亏损的厉害,需要长时间的调养。”

    金老爹一下子放松许多:“好,只要能好就行。”

    红尘并不拿乔,先是取出一张符,认认真真点燃,厉声道:“饿鬼道饿死鬼居然逃脱,当值鬼差何在?”

    她如今已经探查明白,这必定是饿鬼道的饿死鬼逃了出来,这种事,算是不小的罪过了。

    阴风一起。

    众人就听见一阵锁链响动。

    红尘板着脸,似乎在侧耳倾听,脸上略微有些不悦,半晌才道:“罢了,既然已经受了罚,我就不越俎代庖,只是以后务必小心,人世间本就够乱,你们可别随便给添乱,行了,带它走吧。”

    又是一阵奇怪的响动,只见金鑫的肚子一下子瘪了下去,嘴里吐出一口黑血,还有一团黑雾猛地窜出老远,似是要逃走,众人只见一根黑漆漆的锁链凭空而出,卷住那黑雾,又隐没了去,紧接着一阵好似脚步声的动静,由近及远。

    一时间众人无语。

    “你,你们看!”

    有眼尖的一抬头,就见乡野小道的黄土地上,平白多出一排脚印,那脚印比寻常人的脚印都大出一倍有余,看那靴子的样式,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能穿的。

    上下一结合,众人都不免心惊——原来,刚才真有鬼差来过?

    众人再看红尘,目光越发不同,这绝对是真正的大师,神仙,要不然怎么能对鬼差那般不客气!

    就连白小芸那个继母,再看红尘,也躲躲闪闪,半点儿不敢发飙。

    事情差不多算了结。

    薛柏桥过去跟官差说话,稍微一亮身份,官差登时就矮了不知道多少头。

    人既然没死,虽然伤了,可只要金家肯给钱,私了都成,官府不用出面,随金老爹把儿子带走也无妨。

    不光官府如此,连那些村民们都没有阻拦,白家人也没有,大家还都没从震撼中醒过神,这会儿都没力气说什么。

    红尘四下看了看,也有些累,笑道:“走吧,回家吃饭去。”说着便转身要离去。

    有两个和白家关系不错的村民猛地回神,不停地给白父还有他妻子使眼色。

    “你们想什么呢,这可是真的高人,你们那个儿子不是中邪了?还不请人家给化解化解。”

    白父一愣。

    他妻子也呆了呆,这时候才想起自己的宝贝儿子来,他儿子病得厉害,神婆说要冲喜,可冲喜那是没办法的办法,现在看来,那神婆就是再能耐,也比不上眼前这个高人一根头发丝,人家是能指使鬼差的主儿。

    想到此,这女人也不发疯不发飙了,一瞬间变成慈母,连看都不看险死还生的白小芸,扑过来就给红尘跪下,也怕惹恼了红尘,不敢大声嚎哭,只小声抽噎:“还请高人发发慈悲,再救我儿子一救。”

    红尘:“……”

    真是一会儿变一个嘴脸。

    “也罢,怎么都来了,我便去看看,若是能救,顺手救一下也无妨,不过要是不能救,你们莫要纠缠。”

    薛柏桥对这种事儿也是兴致勃勃,按照他的说法,媳妇不在家,他又还放假呢,没事儿可做,看红尘施展手段,也挺有意思。

    白小芸的便宜兄长叫白怀信,还是后来入了白家,白老爹花钱请一个算命的瞎子给起的名。

    白怀信在白家的待遇,一看就是极好,住在坐北朝南,最大最好的房子。

    虽然没有单独的书房,但书桌是经心打造,上面摆放的笔墨纸砚,也都质量不差。

    寻常人家的孩子们读书写字,笔墨纸砚也是消耗的大头儿,不敢用多好的,白家并不算富裕,但只看给这人用的东西,就知道必然是一家子都对他寄予厚望。

    白怀信躺在床上,病了好久,但身上干干净净,头发也整整齐齐,显然被照顾得不错。

    红尘进门,登时就皱眉,捂住鼻子,别人闻不见,她却闻得见那股子冤鬼的味道,四下看了看,心中犹疑。

    一群人在外面探头探脑,白父也有些担心,至于他的妻子,整个人都精神紧绷,目光落在儿子身上,很是心疼。

    红尘想了想,走到白怀信面前,拿出笔在他的额头上点了一点,一滴鲜红的朱砂落在他眉心,闪了闪就消失不见。

    “不是前世冤仇?”

    红尘叹了口气,“咱们走吧,抱歉,这事儿我不会管了。”

    说着,她转身便走,一路走出白家大门,白父还回不过神,其他人也一脸惊讶,他妻子嗷了一嗓子,连滚带爬地追出去,竟然真一下子扑在红尘的马前面。

    幸亏那些马都是好马,还不至于让个人给惊吓到。

    “大师,大师,都是民妇无知,得罪了大师,您要是怪罪,您就怪我,我给您磕头,给您磕头。”

    砰砰砰。

    这女人一连磕了七八个头,都不等红尘说话,又抬手给了自己一嘴巴。

    下手十分的狠,一下子就让自己的脸红肿起来。

    红尘皱眉,高声道:“你起来吧,你自己应该知道,你儿子是自作孽不可活,这种事,每个灵师都不会插手,没人会救你儿子。”

    女人满脸泪痕,不知所措。

    追出来的其他村民也议论纷纷,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解释了几句:“很明显,那人属于冤鬼缠身,缠着他的鬼怨气深重,是来报仇雪恨的,我刚才看过,如果那人属无辜,冤鬼失去理智害人,我还能管,但很遗憾,并不是,我也试探过,看看是不是前世的冤孽,如果是前世的冤孽,虽然麻烦了些,但我都来了,就是费费心给消解一二,也不至于损功德,奈何都不是,就是今生的孽债,今生他就得偿还,这种因果报应,我们灵师不插手。”

    众人都愣住,白父也大吃一惊:“高人的意思是,怀信是自己做了孽,所以受了报应?怎么可能,他是好孩子,从小就听话懂事,又会读书,怎么可能!”

    白父一脸的不信,就连他那位继室,脸上也露出震怒之色,甚至顾不得会不会得罪红尘,大声道:“不许污蔑我儿!”(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九章 因果

    红尘到有些意外。

    那继室,白张氏脸上的表情也不似作假,可按说不应该,儿子是个什么脾性,难道当爹娘的会不知道?

    那白父是继父,不是他亲儿子,再喜欢也隔着一层,总不能事事都挂心,也就罢了,眼前这个继室,可是白怀信的亲娘,带着个儿子改嫁,能对儿子不上心?

    这女人却仿佛真受了多大屈辱似的,满脸怒气,面皮通红:“我儿一心只读圣贤书,每日除了去书院,就是在外面以文会友,村里谁不知道我儿是有大出息的,你可不要平白诬赖我儿。”

    说着,她就转头看周围的人。

    村民们也都纷纷迟疑道:“白家这孩子看着挺斯文,对乡亲们也客气,不是个坏孩子啊。”

    “就是,他还无偿给咱们大家伙写信来着。”

    “逢年过节,家里贴个桃符求到他那儿,他也没推脱过。”

    一群村民纷纷搭话。

    看样子白家的口碑不差。

    那女人登时松了口气,一转头,目光灼灼地盯着红尘。

    她就知道,怀信绝对是个好孩子。

    白张氏自己是个霸道人,只占便宜不吃亏,但在孩子的教养上,她却没有那种小门小户女人的短视,她前夫还在的时候,前夫是个秀才,交往的也都是读书人,她跟着长了不少见识,一心想把儿子养成翩翩佳公子。

    有一回她还在茶楼里听了一回书,讲的是穷书生发愤图强考上状元,让公主看到,一见钟情,皇帝赐婚的故事,当时她一听,就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要是他儿子也有这一天,那她死也能瞑目了。

    能娶公主的人,必须是什么样子?

    那肯定要相貌俊朗,要风度翩翩,要温文尔雅,绝对不能是个坏胚子。

    下意识的,白张氏把自己的儿子向着自己想象中的模样教养,她也一直觉得,儿子越来越出众。

    这会儿眼前的人说的每一个字,现在在她听来,都像直接把雷投到她的脑袋上一般。

    咬紧牙关,白张氏眼睛赤红:“你,你不要污蔑我儿!”

    红尘冷笑,摇了摇头,懒洋洋地道:“我又不是你儿子,他是好是歹都跟我无关,我为什么污蔑他?反正我今天话放在这儿,他现在的情况就是属于冤鬼缠身,冤鬼的怨气很大,不过没有波及别人,等你儿子偿了命,冤鬼自然就消了怨气,到时候也差不多是魂飞魄散了。哎,想想也怪不容易,鬼魂无故滞留人间,又杀了人,沾了血腥,怕是地府不收,难入轮回,要不是深仇大恨,也不至于如此。”

    白父和那女人都愣住,一时说不出话。

    村民们也都没了言语。

    红尘想了想,又道:“你儿子这种情况,找别的灵师也没什么用,你要是不信,尽管去找好了,我看你要是真心想救你儿子的命,还是赶紧弄清楚那冤鬼的真实身份,老老实实赔罪认错,再让你儿子诚心悔过,或许那冤鬼消了怨气,还能放你儿子一条性命,等着他寿终,到了阎王殿再算这笔账。”

    她的话很轻松,平铺直叙的,可听在白家夫妇的耳朵里,却让人心惊。

    尤其是白张氏,恍恍惚惚地听着,背脊上渗出一层冷汗,只觉得整颗心都缩紧了。

    她只有怀信一个儿子,连改嫁,其实也更多是一个人带着孩子根本过不下去,为了儿子还能读书,这才改嫁的,涉及到儿子的事儿,她是半点儿也不敢轻视。

    在她的心里,自己的儿子自然千好万好,是她用心了心思好生养出来的,没有哪里有半点儿不好,她很自信,非常自信,她应该唾骂眼前这个人,让她把话都给收回去……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瞬间,她忽然又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好像有一种魔力,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很难不让人信服。

    怀信是个好孩子,但万一呢,万一他一时冲动做错了事怎么办?

    他还年轻,那么小,就是平日里再听话懂事,也还是个孩子,孩子总是有调皮捣蛋的时候……对,他还是个孩子,就是做错了什么,也值得别人原谅。

    白张氏心中忐忑不安,连红尘上了马,带着一众人扬长而去都没有注意到。

    还是白父叹了口气,恭恭敬敬地跪下磕了几个头。

    无论如何,人家救了女儿,就是他的大恩人。

    此时,那女人才回过神,心中惊惧,向前奔了两步,看不到红尘的人影了,心中空空荡荡,越发惶恐,半晌,猛地的把视线落在白小芸身上。

    “对,还有小芸,小芸,你好好养身子,娘去和尤家商量,把你们的婚期尽快定下来,你赶紧嫁过去。”

    白小芸满身伤痛,连话都说不出,此时一听,脑子里嗡了一声,一口血腥味在嘴里弥散。

    白父一把搂住女儿,轻轻抬起头来,盯着白张氏,一字一顿地道:“我们家小芸不嫁了。”

    “什么?”

    白张氏愣住,简直不敢置信。

    白父摸了摸女儿的头,大声道:“我一会儿就收拾出人家给的彩礼,找人送回去,他们家的孩子年纪大,和我们家小芸不般配,这婚事不成。”

    白张氏愣愣地看着白父,嘴唇蠕动:“可是,可是怀信怎么办?”

    她不嫁,尤家的女儿也不会来,不能给儿子冲喜,她的儿子要怎么办?

    白父半晌才叹了口气:“这么多年了,我对不起小芸,以后我会给她认认真真相一个好婆家……至于怀信那孩子,再请大夫来看看,且看他的造化。”

    真正到了这等时刻,他心里到明白过来,这亲生的和后养的,那真不一样。

    小芸是他亲女儿,打断骨头也连着筋,再是个女孩儿,那也是亲的,血脉相连,分割不开,要是受了损伤,那真是让他疼得痛彻骨髓。

    怀信到底不是亲生,他便是疼爱,也不能真比得过自己的亲女儿。

    白张氏和白父一起生活多年,对于自己的丈夫,也算是非常了解,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他说的都是真心话,身体一软,脑袋发蒙,偏偏又不知该说什么,只一个劲儿地呢喃:“那不行,那不行的。”

    脸上隐约露出几分疯狂,冲着白父大吼:“绝对不行,你,我们怀信也姓白,将来要给你养老送终,继承的是白家的香火,你怎么能为了一个赔钱货,就不顾我儿子的死活?”

    她是真急了,全不是当初在白父面前的慈母面孔。

    白父也一瞬间就冷了脸:“你要是不乐意,就让你儿子再改回原姓去,我命里无子,我已经认了。”

    说完,吃力地抱起女儿,转身便回了屋子。

    白张氏愣愣地看着白父的背影,一时觉得从心里散出一股寒气来,冰冷刺骨。

    白父终究还是很心疼自己养大的孩子,走了几步,僵硬地道:“我看那位高人不像是会胡乱言语的……你,你好生想想,怀信到底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最好问问姚恒他们几个。”

    姚恒是白怀信的同窗,平日里都是凑在一起玩的,另外还有个胡远。

    白张氏嘴唇动了动,晃了晃身体,一咬牙,转身就向村口走去,连家也没回。

    她确实想去找找姚恒,尤其是……胡远。

    胡远是大家的少爷,家财万贯,姚恒和白怀信一直跟他一起玩,三个人平日里很要好,经常在一起,如果自己的儿子有什么事儿瞒着她,还是要问这两个。

    白张氏步履蹒跚地走着。

    红尘已经到了家。

    金家老头子一心想着要给儿子治病调养,也顾不上千恩万谢,先带着儿子回去。

    薛柏桥帮着请了个高明的大夫,也没找御医,金鑫这事儿,也不是什么好事儿,惊动御医不好,再说,外头的大夫不一定比宫里的差到哪儿去。

    他病了都不大喜欢找御医,总觉得那帮人太刻板守旧,一看到人病,先想着把吃食给管制起来,每天只给喝白粥,还有净饿的时候,小时候是没法子,等长大了能自己做主,他通常就不肯再随便看御医们了。

    “也不知道红尘是怎么降服那帮固执己见的家伙的。”

    他偶尔见过一次御医到红尘那儿,给她身边的人看病,那个细心体贴温柔,开了药方,只要红尘说不好,从来都是特别耐心地改正,也从不会把那些简单粗暴的手段在她面前使,哎,真是会看人下菜碟。

    替金家请了大夫,薛柏桥直接就跟着红尘回去,蹭吃蹭喝,还蹭聊。

    这小子从小到大都是好奇心特别重的人,成了亲也不见有多稳重,此时天色将暮,还赖着不肯走。

    红尘一时间哭笑不得:“你都是成家的男人了,老在我这儿呆着算什么?就不怕闲话?”

    “这不天还没黑呢,天黑之前肯定走,我通知林旭过来接我了,哎哟喂,郡主娘娘,您赶紧说说,那个什么白怀信是怎么回事儿?您要是不让我弄清楚,我晚上都睡不着觉了!”

    薛柏桥一边往自己嘴里塞各种点心,活像在家里整日吃不饱饭似的,一边一脸急迫地瞪着红尘。

    红尘无语:“还能有什么,我不都说得很清楚,他是冤鬼缠身。”

    “以前也不是没见过你收服冤鬼?”

    “以前是我不懂事,仗着一身本事,胡作非为。”

    红尘一点儿也不介意表明自己也有很不像话的时候,“其实这种事是不该管的,如果那冤鬼迷失心智,只是随便找了个人报复,那我管起来自然无妨,但我看过,这就是白怀信本身的因果,种因得果,随意插手会让自己背上因果,以前我老是不在乎这些,随意在身上乱背孽债,以后却不能恣意妄为了。”

    见薛柏桥还是一脸的好奇,就又叮嘱了一句,“你就是好奇,旁观一下便可,也别随便去插手。”

    薛柏桥嘻嘻哈哈地应下。

    “哪的话?我又不是那什么白怀信,谁管他是死是活,不过,我到是想知道,他究竟做了什么错事,让冤鬼给缠住,要是真犯了罪,那他就是万一逃过一劫,也该让朝廷来明正典刑嘛。”

    红尘叹了口气:“他手上沾了血,杀了人,肯定是桩命案。”

    天色渐渐黑了,林旭过来接人,直接把薛柏桥给拎走,打发走这个碍眼的,红尘就踏踏实实睡了一觉。

    过了不过三日,薛柏桥又登门,居然还是为了那个白怀信的事儿,这回更不得了,他竟然敢不要脸的把白张氏带了过来。

    这会儿,白张氏就跪在郡主府的门前,都不知道有多少围观看热闹的。

    “郡主你别恼我,我本不愿意来的,都是金鑫那个混蛋,他看白家现在都快给白怀信办丧事了,连小芸姑娘也整日以泪洗面,特别不忍心。”

    薛柏桥一见红尘阴沉的脸色,瞬间不敢嬉皮笑脸,老老实实地认错,可他也满脑袋官司,真不是他主动把人领过来的,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

    这事儿,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金鑫那家伙醒过来之后,居然对自己做的事,有些模模糊糊的印象,因为自己犯了错事,害得小芸毁容,身受重伤,心中不免特别难受,拖着病体就去给人家赔罪,还带着重金。

    人家白小芸怕他怕得厉害,白父更是恨他恨得牙痒痒,他就不敢露面,只敢在暗中窥探,眼见白家如今几乎是家破人亡的模样,他也跟着难受。

    “到底也是朋友一场,我就宽慰了几句,可我真没敢出卖你啊,郡主娘娘,我还怕林旭把我撕碎了下酒呢,就是跟金老爹说话的时候,让他给听见了,谁知道他是个白眼狼,这么腻歪人,早知道……早知道我才不管他!”

    薛柏桥听见消息,立马就赶来赔罪,也气得不轻,这绝对是误交损友,随随便便就坑了自己。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觉得有点儿烦,可也不至于为此去较真,真要是生气,随便安一个冲撞郡主府的名头,把他们扔大牢里去保证耳朵清闲。

    “他们来做什么?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那个人,我救不了,他是死是活,全看他自己的造化。”(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章 伪善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

    话说,京城宁侯府的小侯爷,向来是无法无天的典范,小时候那些勋贵家,没少把他当反面教材来使唤,就算现在成了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型,在同辈人心中,他也是个十足十的霸道人。

    这会儿小霸王心甘情愿地在红尘面前露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可不就是重视她这个朋友。

    红尘一看也就笑了。

    罗娘和小严她们几个的怒气同样平复了好些,也没那么愤愤不平了,本来小严都打算随便给薛柏桥一碗陈茶了事,省得他不像话给自家主子找麻烦,这会儿也端了上好的茶水过来。

    薛柏桥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有可能遭遇的对待,偷偷摸摸瞧着红尘,欲言又止。

    “行了,人家都堵在门口儿,难道我还能不去看看?”

    红尘不去看也不行,外头郡主府的侍卫已经出了手,白张氏被抓住,关押起来。

    她一个老太太跑到郡主府门前又哭又嚎,还惹得好多不怕事,只知道看热闹的京城闲人围观,要是侍卫再不出手,那绝对属于失职,让万岁知道,罚俸禄还算轻的,真被打一顿板子,他们都没地方喊冤。

    红尘慢条斯理地喝完茶水,吃了些点心,才慢吞吞地起身换了身衣服,叫上薛柏桥去见那个白张氏。

    白张氏和上一次见面相比,更显苍老,老色发黑,头发却苍白了一大片,脸上的皱纹也多了。

    她本来长得不错,要不然也不能让白父一心一意捧在手心里对待这么多年,但现在一看,到仿佛比当日见的白父,还要衰老,要知道,她本要小个五六岁,相貌也不显老的。

    侍卫直接把人按在门房旁边的空地上,让人跪着,拿绳子捆住手脚,弄得白张氏头发凌乱,惶恐无措,哪怕抬头看见红尘,也没敢像当初在郭家屯一般大吵大闹。

    薛柏桥皱了皱眉,冷笑:“你算幸运了,知道给郡主看门的都是些什么人吗?那是大内侍卫,在宫里也能带刀,碰上敢冲撞郡主府的,直接砍了你都没人管。”

    白张氏浑身哆嗦。

    薛柏桥这话却是半点儿不错,一般的郡主到是不可能得到这种侍卫,但红尘不同,皇后娘娘亲自从皇帝那儿请了旨,专门给她安排了一批侍卫。

    这些侍卫当真是进宫都可以随身携带兵刃的那种,家世清白,忠心耿耿,而且多为大家族的子弟,性情高傲,碰到冒然冲撞的家伙,直接砍了绝对不带眨眼的。

    白张氏这般冒失,还能活着见到红尘,也只能说她看起来实在是没多大的威胁。

    红尘也懒得和这么一个人废话。

    “我说过了,你儿子的病,我治不了,你要是不信,只管去找别的灵师便是。”

    白张氏眼眶发红,神情绝望,她浑浑噩噩地来到郡主府门前,被那些凶神恶煞的侍卫抓住,整个人就懵了,也对救活儿子的事儿,没多大的希望。

    可是,她已经来了。

    即便吓得手足无措,白张氏依旧磕磕绊绊地哭求:“郡主娘娘,您发发慈悲,救救我儿!”

    红尘顿时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白张氏吓得更厉害,连忙高声道:“我真的到处问了,问了好些人,姚恒,还有胡公子,都是我儿的同窗,还有其他人,我甚至去问了先生,呜呜呜,他们都说我儿品学兼优,是个好孩子,是个好孩子,没有做任何恶事啊!”

    她哭得嘶声裂肺。

    “我儿真的很好,他读书上进,心地也好,仁善的很,我听他们说,他还私底下存下银子,接济了好些孤寡之人,甚至只要有余力,就愿意帮衬那些贫寒人家,还会教导那些农户家的孩子们读书呢,天底下哪个读书人,愿意和泥腿子那般亲近。”

    这一刻,她甚至希望自己的儿子犯过错,知道是什么错,她好歹还有一点儿希望,求得苦主原谅,给儿子一线生机,但谁都说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这,这又去哪儿找一个错处,让自家儿子认下。

    红尘一愣,这不可能!

    要是连这种很明显的东西都能看错,红尘觉得自己可以老老实实把灵师的招牌砸了,省得丢人现眼。

    再说她见过那个白怀信,别看表面上面相还算好,额头宽大,鼻梁很高,国字脸,方方正正,一脸憨厚温和,但眼角眉梢都隐含刻薄,就算她是半吊子都看得出,明显是个表里不一的人物。

    “算了,看在薛柏桥的份上。”

    红尘皱了皱眉头,她闲事管的已经够多,赶紧撕撸清楚才好,没那么多闲工夫和这种无聊人扯皮。

    转头看了罗娘一眼。

    罗娘很有眼色地退下去。

    “白张氏,你先回吧,你查不到的,我替查出来便是。”说完,红尘转身就走。

    侍卫也面无表情地放人。

    白张氏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敢继续纠缠,但是她也不肯走,现在她把救回儿子唯一的希望都放在红尘的身上,哪里肯离开半步?

    至于去找别的灵师?

    她一个没什么见识的乡下妇人,能找到的灵师又有几个是有真本事的?再厉害,还能超得过红尘?

    不光是她,连白父都毫不吝啬地把家产变卖,换了钱请了灵师回去,但人家连门都不肯进,避之唯恐不及,凡是肯帮忙的那些,一个个的看着像高人,却一门心思只知道要钱,怕是骗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了。

    白张氏是小人物,小人物也有自己的盘算,眼力再不好,也该知道什么人能相信,什么人不能信。

    红尘说帮她查,那就真知会人去查。

    唔,直接让罗娘给躲在门内不出来的薛柏桥送了个口信,他惹下的麻烦,他不去谁去?

    白张氏查不出来的东西,对小侯爷来说,一点儿难度都没有,不过半日工夫,薛柏桥就拿着薄薄几张纸登门。

    “……怪不得红尘你不管这闲事,我现在都想直接弄死白怀信算了,不对,凌迟处死也不为过。”

    什么品学兼优,什么和善仁厚,都是假的。

    世上伪君子无数,但薛柏桥碰上任何一个,都会觉得恶心,并不是说,碰见的多了,就会麻木。

    白怀信家境贫寒,能上学读书全赖白父鼎力支持,家里节衣缩食,大部分银钱都拿来供他上学了,可在书院里,贫寒的学生却不免要受人白眼。

    这很正常,世间本就不可能完全公道,有钱有势的人,碰到那些没钱没势的穷苦孩子,自觉高人一等那再平常不过了,架势好的天生起点就比普通人要高。

    白怀信在书院里也属于被冷落孤立的那种。

    家境不好,母亲还改嫁过,那些个天之骄子对着他,无视算好的,一不耐烦挤兑几句,说几句难听的话,白怀信也只能好生受着,否则恐怕更倒霉。

    不过,这人会来事儿,也算是能屈能伸会奉承人,不多久就结交了几个朋友。

    说是朋友,其中胡远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书读得不怎么样,不过人家也不在意,本来家里送他读书,就是想让他有个地方呆,不要惹是生非,再读点儿圣贤书,改改自己冲动易怒的脾气也就罢了,他自己都不在意读书读得怎么样。

    白怀信就给他写个功课,他被家里长辈们罚了,就帮他抄个书什么的,不说卑躬屈膝,也算是恭恭敬敬,哄得胡远很乐意带他玩,去个秦楼楚馆,或者有个什么应酬,一律带着他。

    虽然一帮狗肉朋友,凑在一处吃吃喝喝,玩玩闹闹,看着都不似正经人,但白怀信在疏远的名声却越来越好,因着他脾气很好,书读得虽然不说出类拔萃,到也还过得去,尊师重教,对先生十分敬重,也不和那帮同窗起争执,遇事先让三分。

    可以说,差不多在书院有三年的时间,白怀信没有和任何一个人红过脸,绝对到了唾面自干的地步,到后来,大部分同窗就是不怎么和他往来,也绝对说不出他半句不是。

    胡远很爱欺负人,有点儿跋扈性子,整个书院的人都怕他,连先生都头疼,可这家伙家里势力大,书院的人又不好得罪,也就白怀信在他面前还说得上话,经常劝着他,好歹帮那些被他欺负的人少受几回罪。

    红尘看了前面的介绍,叹息一声:“这种人,不是圣人,就是大奸大恶之辈……让我觉得有点儿可怕。”

    薛柏桥冷着脸:“他们那个小书院的先生都觉得他不错,将来有出息,没少给他开小灶,要是这些人有郡主的眼力,也不会让这么个伪君子混在读书人圈子里这么长时间。”

    要是只看调查结果的前半部分,白怀信还真是个好人,即便红尘觉得他有点儿不对,恐怕也只能说这是个伪君子,要是能伪装一辈子到也无妨,伪君子好歹还带着君子两个字,愿意装君子的,总比穷凶极恶的好对付。

    但看了后半部分,红尘也觉得此人该被凌迟。

    那白怀信的确喜欢当好人,书院附近有些特别贫寒的人家,他没少把攒下的银钱拿出来,给这些人家买些米粮什么的,当不得大用,在人家看来也是一份心意。

    胡远就因为这个,一直觉得自己的朋友品行很好,对他也越来越好。

    白怀信平日里花的银子,到大部分都是胡远随意塞过来的,知道他有时候会接济下旁人,胡远连这家伙的伙食一起给包了,自己吃什么,就让白怀信一起吃。

    胡远这人是少爷性子,为人霸道,但也有点儿小孩子脾气,爱看新鲜,知道白怀信偶尔去给那些孤寡之家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他也就跟着去看看。

    白怀信京城去帮忙的一家,就在书院后头,别看住得地方还不错,但因为当家的男人去了,只剩下一个守寡的女人,带着一儿一养女,日子难过,家里的东西能典当的都典当出去,只剩下空空荡荡的屋子。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不过这个到没什么,那寡妇已经过了四十五,这年头都算老人,家里的孩子算是丈夫的老来子,儿子十五,养女是收养的人家的弃婴,今年才六岁,就是白怀信登门勤快,别人只说他热心肠,到不会有什么别的龌龊想法。

    白怀信闲来无事就去给帮个忙,胡远一动心思也就跟了过去。

    当然,大少爷养尊处优,去了也帮不上忙,纯粹是捣乱,经常弄得那些人家不知所措,根本不懂怎么招呼这位,还战战兢兢的,生怕恶行恶相的大少爷哪天一动怒,就要他们倒霉。

    白怀信就不一样了,门面功夫他做得很好,寡妇病了,知道私底下请了大夫过来,粗活居然也能做得来,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

    这一家子孤儿寡母,日子过得凄惨,可那个孩子却是个聪明的,过目不忘,过耳成诵也不为过,自己光靠着四处去打零工,或者帮着书院扫地什么的,靠偷听,竟然也能识字,还知道不少书,只可惜不大完整,支零破碎。

    胡远去了之后就会捣乱,偶然见到这孩子背书的模样,一下子惊为天人。

    他这大少爷自己不读书,却也敬重那些会读书的,要不然也不会和白怀信交好,一看那孩子天资不俗就动了心思,自己教了几回,还把白怀信拉过去一块儿教。

    那孩子果然能称得上一句天才,十好几岁了,刚刚正式接触书本上的知识,就显露出令人震惊的一面,书看过一遍就忘不了,字只要教一次,过上好几日再考,绝对不会错,虽然还很稚嫩,却真是个能参加科举的好苗子。

    胡远一时特别高兴,便许诺要资助这孩子正经去读书,白怀信也说,他先给孩子补上基础,省得他还要重新读蒙学,孩子年纪大了,要是按部就班地读蒙学,恐怕会耽误,而且这一家到底贫寒,少了个劳动力,更是艰难,不光是交学费的问题。

    白怀信这般热心,人家自然是感激涕零,那孩子更是扎扎实实地给磕了好几个头。

    胡远也挺高兴的,大包大揽,答应以后孩子读书的花费他全出,那孩子倔强,不肯受人施舍,胡远就说让他去给自己当书童,自己赚钱读书。

    不过是几句话,却给了这一家孤儿寡母改变命运的机会。(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一章 惊闻

    胡远这人本来是个没长性的,却不曾想,这回到对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长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小时候是怕不好养活,大了跟着寡母生活,寡母不说大字不识一个,总也没什么见识,起名的事儿做不来,胡远就给他取名叫孙志,果真带在身边做书童,还让他进了书院,各种费用就算他借的。

    孙志自然感激不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人也是人穷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却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对胡远还有白怀信都特别感激,时常跟着忙前忙后,一有空儿就去后山采摘野果子,洗干净了给他们送去。

    白怀信自己家里也困难,对于山野间的这些东西,并不怎么喜欢,胡远到爱得很。

    其他的什么端茶倒水,抄个口信,拎个包,跑个腿,所有的杂活,只要孙志看到,一声不吭就都给做了,那样子是真把自己当胡远的小厮,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书院那帮同窗的白眼儿都不在乎。

    这么一来,胡远不喜欢他才怪。

    一个人要是真心实意地对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觉得到,而且,对胡远这样的大少爷来说,做一件事之后有了回报,那种满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渐渐的,胡远到是对孙志比对白怀信还要好很多,尤其是孙志和白怀信不同,白怀信读书也就一般般,他们书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资更是很一般,别管家里怎么吹捧,也改不了他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孙志却是真正有天分的。

    书院的先生和学生们,再嫌贫爱富,瞧不起穷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这人将来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时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孙志这种人,一辈子没机遇便罢了,现在有胡远愿意帮衬,照他读书的进度,将来说不准哪一日就科举中第,一朝入庙堂,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和他有这么个同窗之谊,那是天大的缘分。

    一时间,孙志的人缘自然大好,连先生都对他另眼相看。纵使有那么些人心怀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现出来。

    现实生活中,真因为某人太出色,就各种欺负冷落什么的,只有白痴才会当面做。

    书院比较小,里面的学生一门心思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少,所谓文人相轻,在这儿也不适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还是要讲和气。

    孙家因为有孙志,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兴旺的迹象,孙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拢嘴,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可惜好景不长,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阵子,胡远说想吃山里的新鲜野果,孙志马上就进了山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太阳下山了,儿子都没归家,他那寡母特别着急,就忍不住出门去找,走到山脚下,也没找到人,等左邻右舍的乡亲不放心,去把她寻回来,回了家一看,女儿居然也不见了,乡亲们赶紧四下里寻找,可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谁也没看见,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儿大约是等不到娘亲着急,就溜出门去,不小心让拐子拐走。

    京城的拐子多,打杀了一批,就又来一批,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可怜老寡妇丢了儿子,又丢了闺女,急得欲哭无泪,后来就报了官,书院这边也挺上心,胡远还找了些人跟着一起进山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孙志的衣服碎片。

    孙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后来在山崖下发现半副尸骨,一看就是让野兽给啃了,寡妇得了消息,当时就厥了过去,等醒过来,半边身子都不能动,只哭喊着要儿子,要女儿,邻居们都觉得惨不忍睹,没过两日,可能是伤心失望至极,一口气没上来,人也没了,胡远特意给置办了棺木,好生安葬,听说老太太死不瞑目。

    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消息。

    有些东西,不特特意仔细查,查不出来,官府也没太用心,乍一看是怎么回事儿就给定了案。

    薛柏桥派出去的人却不同,那都是好手,又十足认真,抽丝剥茧,很快从一起接一起的意外事故中,抓到了个更意外的犯人——白怀信。

    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日在山里有个猎户,坐在树底下睡觉,远远就看着隔壁的山头上,一个男人搬着一个人过来,推下山崖。当时他吓了一跳,又喝了些酒,有点儿上头,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再加上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敢提这事儿,要不是薛柏桥的人知道,他****进山打猎,打猎的地方离出事的地方不远,居然找到他头上,恐怕这件事儿会藏在他心里一辈子了。

    “哎。”

    薛柏桥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的那些探子们根据那个老猎户说的人的形貌,排查了好几遍,才把凶手锁定到白怀信身上。

    这事儿实在是不可思议。

    白怀信和孙志无冤无仇的,甚至孙志对他非常尊重,时常在外人面前也说,白怀信就是他的启蒙恩师,一个师字,相当了不起,这年头认了师父,那就是一辈子要恭恭敬敬的,天地君亲师,师只在亲之后。

    红尘的脸色也十分阴沉。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目中闪过一抹愤怒:“……孙家的小女儿更惨。”

    那是寡妇收养的女孩子,虽然是收养的,但也十分疼爱,才六岁的年纪,就特别乖巧懂事,母亲和兄长都把她当心尖尖,还给取了个小名儿叫宝丫头,那****出门,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小女孩儿确实是出了大事儿。

    薛柏桥的人是从一家圈养女妓的黑户家找到的人,找到地方的时候,小女孩儿人已经死了,听说是被人扔到门口,敲门出去一看,除了满身是血,昏倒的小女孩儿,一个人都没见。

    那黑户也嫌晦气,当时被薛柏桥的人一通暴打,哭着抱屈:“那小丫头片子来的时候人眼瞅着就要死了,还是个哑子,要不是看她长得还行,虽然伤成那般,又有残疾,以后恐怕卖不上高价儿,培养培养,也勉强能使唤,咱们还给用了药呢,谁知道用药也没用,都没过夜人就没了。”

    这人确实是委屈的不行,没得好处,还沾了一身腥,让小侯爷的人抓住,别说以后做生意,还有没有命能留下都不知。

    “早知道,我就不贪这等便宜。”

    薛柏桥气得摔了手上的资料。

    “……这世上的畜生真是杀都杀不完。”

    红尘半晌没说话,沉吟片刻,拿着手里的资料起身:“走,去白家一趟。”

    一开始,她是打算让薛柏桥直接把资料扔给白张氏,她要怎么做,都随她去,但看过资料,红尘却改了主意,她想知道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这次已经不只是好奇那么简单了,有些闲事可以不管,但像这种毫无理由地毁人全家的事,遇见了就不能不插手。

    薛柏桥抓着资料,咬牙切齿:“好,我到要看看,那个白怀信和孙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两个人一起出了郡主府,很快就找到白张氏。

    白张氏根本没走远,就在郡主府附近的客栈借宿,她也没钱住客房,勉强挤在柴房里面。

    客栈的人看她可怜,不光没要房钱,还一日三餐给她口剩饭,也省得她拿不出钱买饭吃。

    京城不比乡下,那是吃喝住行都要花钱,连喝口水,也得掏银子买,没钱寸步难行。

    只看这位如今的模样,也知道白父对她不那么上心,金家给的银子,没给她多少,应是都用在小芸身上。

    事实上,白张氏手里头也有不少钱,白父没那么狠心,小芸也是个心软的,但那些钱都买了老山参给儿子吊命,白张氏自己可不舍得花用,这会儿看到红尘两个,也是大喜。

    要是再求不到高人同意帮忙,她都快熬不下去了。

    薛柏桥张了张嘴,红尘摇头,他就没多说,只不耐烦地道:“去你家看看。”

    “好,好。”

    白张氏脸上一下子就露出惊喜欲狂的神色,踉踉跄跄地跟着出了门。

    薛柏桥看她瑟瑟缩缩的,也没为难她,就给她准备了一辆车。

    到了白家,一行人径直推门而入,一股子刺鼻的怪味扑面而来,熏得薛柏桥接连退后好几步。

    才几日工夫,白怀信房间里的味道都不一样了。

    没有白张氏小心翼翼地伺候,白父的心思又在小芸身上,小芸又伤又病,需要人照顾,白父还得继续想办法做豆腐赚钱,金家给的钱再多,也不能坐吃山空。

    白父本身也是勤快人,闲不住,小芸病着,他更不肯小芸辛苦,白怀信自然没得到特别好的照顾。

    “儿啊!”

    白张氏扑过去大哭,心疼的要命。

    薛柏桥脸上到露出几分幸灾乐祸,哼了哼:“活该!”

    白张氏哭声一停,偷偷摸摸看了薛柏桥一眼,如今知道这人身份不俗,是个贵人,也不敢反驳,耷拉着脑袋不说话。

    红尘冷眼看了一会儿,把薛柏桥手里的资料拿出,问白张氏:“识字吗?”

    白张氏迟疑地摇头。

    她是个睁眼瞎,大字不识一个。

    白小芸苍白着脸,跟在父亲身边,小声道:“我,我认识。”

    “大声读出来。”

    红尘翻了翻资料,把后面探子润色过的,通过汇总消息,甚至亲自下悬崖查探,挖开坟墓验尸,拼凑出来白怀信杀人始末的一部分递过去。

    白小芸满头雾水,可她胜在听话,老老实实接在手里,认认真真开始读。

    一开始读的时候,神色还算轻松,读着读着,就浑身冒冷汗,声音哑住嗓子里出不来。

    “继续。”

    红尘的目光落在病床上,脸上表情冷漠。

    小芸的视线也转移到床上,只见随着她读出来,床上自家大哥浑身颤动,眼珠子也有了动静,表情狰狞扭曲,但却有了意识,不像一开始意识全无的模样。

    她一咬牙,继续读。

    读着读着,小芸摇摇欲坠。

    忽然,床上的白怀信猛地坐起来,双目赤红,扑过去一巴掌推开小芸扯下那资料,扔在地上用力踩。

    可才一下,他就嗷了一声,仿佛遭受到巨大的痛苦,嘴角渗出血丝,整个蜷缩起来趴在地上,浑身发抖。

    白父也满脸不敢置信。

    至于白张氏,整个人都傻了,半晌才扑过去抱住儿子,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红尘和薛柏桥远远看着,看到白怀信像一滩烂泥一般萎靡倒地,冷声道:“说说吧,宝丫头是怎么回事?”

    白怀信嗷了一声,浑身抖动得更厉害,咬紧牙,嘶声道:“不许污蔑……”

    话音未落,咯嘣几声,牙齿飞落,满脸满嘴的血。

    红尘直直地盯着他,众人一时都不说话,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白怀信的身体肉眼可见的枯瘦下来,脸上发黑,模样越来越吓人。

    “你现在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也许,还能得一个痛快。”

    白怀信还是咬紧牙关不说话,甚至宁愿忍着痛苦,也要抗辩,口口声声都是自己无罪,是被污蔑的。

    红尘也不急,慢慢等。

    天色越来越黑,白怀信脸上的表情越发扭曲,一声连一声的惨叫,终于,最后一抹阳光没了,他浑身一颤,扑通一声倒地,众人都吓了一跳,半晌,身体才扭曲着坐起。

    白张氏一看他的眼睛,登时踉跄后退,白父和小芸也退了几步,那双眼空空洞洞的,什么都没有。

    红尘闭了闭眼:“说吧。”

    “……他同样是自幼丧父,同样是被母亲带大,凭什么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切?先生喜欢他,同窗都敬着他,他扫一遍书本,都不用看第二遍就能全记住,我却无论怎么努力,也记不住那些东西,呵呵,连胡远都被笼络过去,知道我卑躬屈膝了多久,才结交上胡远的?可他呢?我帮了他,他却要抢夺我的资源?胡远连那方我特别喜欢,明示暗示要了好几次的砚台,也给了他?他也配!”(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二章 现世报

    白怀信的脸狰狞而扭曲,身上透露出来的,浓烈的恶意,让人毛骨悚然,就连他亲娘都忍不住退后了几步,面上流露出一丝丝惊惧。

    红尘却面无表情。

    生在这个世上这么多年,她早就明白了,人性中无论是善还是恶,都具有极为强大,让人震惊的力量。

    恶这种东西,一旦表露,可能就再也停不下,会让人一步一步地,走向地狱。

    白怀信如疯魔了一般,用尽了世间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孙志,那副模样,哪里还是个读书人,便是随意哪个乡野村夫,也比他显得有道德有修养。

    天外忽然一道闪电,一声闷雷。

    雷仿佛能打到众人的头顶上。

    白怀信的脸,在电闪雷鸣中显得更加恐怖,双目无神,直愣愣地盯着房间一角,却终于停下咒骂。

    红尘冷笑:“他这个样子,冤鬼会放过他吗?”

    白张氏浑身发抖,扑通一声跪下,猛地磕头,不停地磕头,头破血流,嘶哑着嗓子痛呼:“儿,你快跪下,跪下给孙志道歉,孙志啊,他对不起你,他对不起你,但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你就看在我,我好歹还照顾过你,给你做过鞋,给你裁过衣服,给你煮过面的份上,给他一条活路,让他好好给我们养老送终,我,我知道,这对你不公平,可是,可是我只有这一个儿子……”

    她语无伦次。

    房间里却寒气大盛,狂风大作,好像有一种绝望和愤怒的情绪凭空蔓延。

    白张氏更害怕,使劲一拉儿子,让他跪下。

    白怀信却动也没动,身体冷的像冰,冻得白张氏也瑟缩,但只瑟缩了一下,她就整个扑过去抓住儿子,朝着他的脸一通痛打,一下又一下,打得他眼角崩裂,血流满面:“你说话,快道歉,跟孙志说对不起。”

    “说啊!”

    眼看着儿子还是一动不动,白张氏猛地一推他,白怀信倒地不起,终于慢慢从僵硬的状态中回过神,颤抖着让自己的母亲使劲按着跪在地上。

    白张氏压着他磕头,用了十分的力气,每一下都撞得鲜血喷流。

    薛柏桥退后了两步,顺手还拉开红尘,怕弄脏了她的鞋子,要是让她的鞋子上染了血,回去可没办法跟林旭交代。

    林旭那家伙最近越来越古怪,到让他越发不敢招惹。

    白怀信也不知道是不是回了神,半晌,不必他母亲强逼,自己就当当地叩首磕头,嘴里呜呜地说着些对不起之类的话,涕泪横流,整个人好像缩水了好多,显得支零破碎。

    妹妹!

    他额头上的鲜血在地上缓缓晕开,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两个字,字体扭曲,隐隐发黑,带着强烈到极点的愤怒。

    白怀信身体僵住,咬紧了嘴唇。

    白张氏一愣,连忙跪着道:“我知道,孙志你怨我儿,要不是他害了你,宝丫头也不会丢,也不会……”

    想起薛柏桥给她的资料上最后写得东西,白张氏的脸色惨白,惶恐道,“可是,这事儿也不能全怪怀信,他不知道会这样……”

    哐当!

    旁边的书桌忽然坍塌。

    桌上的笔墨纸砚,还有书架子上的书本,一齐滚落,劈头盖脸地打在白怀信的头上。

    地面不知怎么回事,竟然开裂,裂了好几道大缝隙,连房子都摇摇晃晃,众人都站立不稳。

    薛柏桥吓了一跳,怕是地震,先扯着红尘退出门去,这才发现外面平安无事,只是屋子里地动山摇似的震荡。

    白怀信抱着肩膀跪坐在地上,眼睛里一片血红。

    他想起那个只有六岁的女孩子了,忽然再次陷入疯魔,直直地看着桌子的废墟,如惊弓之鸟般左右躲闪:“不能怪我,是她,她抓着我的袖子,非要我带着她找哥哥,她,她还不小心拽掉了我藏的那个印章,就是春山大家亲手雕的那个印章……那印章该是我的,是我替孙志向胡远借的钱,他才买下的东西,该是我的,本来就该是我的,我拿回来有什么错!”

    白怀信脸上的泪痕一点点枯竭,,“那丫头太可恨了,我一看见她……那双眼睛,就恨不得把她撕成碎片,扒下她每一块儿骨头,我……”

    身体一点点失去控制,倒在地上。

    白怀信想起那一日的情形,他故作无事,和往常一样去孙家,本来没想做什么,但看到那个女孩子破门而出,用一双纯洁的大眼睛看着他,身体纤细脆弱,满脸都是惊惶和依赖,死死抓着他的袖子,只听着袖子刺啦一声碎裂,里面还带着自己的体温,和孙志鲜血的印章落地!

    那一瞬间,他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又裂开了一遍。

    女孩子捡起印章,哭着喊着要找哥哥,他心中就一下子暴戾的不行,那么脆弱的小姑娘,好像一伸手就能拧断她的脖子,那还是个孩子,身上甚至带着一点儿特别好闻的奶香。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白怀信自己甚至都有些恍惚。

    所有听着他碎碎细语的人,全都如置冰窟,甚至连白张氏,一时间都完全无法做任何的反应。

    竟然是他!

    薛柏桥半晌才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我说他该被凌迟处死,果然没说错!”

    把监牢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刑罚都往这人身上招呼一遍,也不见得过分。

    害了人家家的男丁,害得寡母无依无靠,老无所养,妹妹失踪,已然是大罪,现在到好,连这种畜生都做不出来的事,他也做了,比畜生都不如。

    红尘慢慢地转身向外走。

    薛柏桥紧追了一步跟上。

    白张氏张了张嘴,没有说出声来,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才好。

    红尘走到门口,叹了口气:“就是我能救他,我也觉得他罪无可赦,还是死吧,死了也是白怀信占便宜。”

    她和薛柏桥出了房门,只听见里面一声哀嚎,噗通一下,重物倒地。

    随即,白张氏嗷嗷大哭:“儿子!”

    红尘脚步不停,一抬头,看到小芸立在院子里,瑟瑟发抖,轻声道:“买一篮鲜花饼。”

    小芸呆呆地抬头,好半天才应了一声,匆匆去了厨房。

    红尘也不着急,慢慢等着她做,后面传来的哭声,她半点儿不在意。

    热气腾腾的鲜花饼到了手,红尘面上露出一抹笑意,拎着篮子走人。

    “小芸,我以后还想吃你做的饼,味道不错。”

    “啊,嗯。”

    白小芸重重点头。

    她决定了,以后还做生意,养花卖饼,她的花养得好,比种庄稼种的好,就养花吧,卖了饼,照顾自家爹爹,还有……娘,也要给孙志的娘亲养老送终。

    她知道,大哥做了错事,不值得任何人原谅,人家也未必愿意让她这个仇人养,但对的事,总是要做的,她还想等到哪一天寿命尽了,下到地府里,无牵无挂,今生不欠人,来世不必还。

    出了郭家屯,薛柏桥偷偷看了红尘一眼。

    “你不用问,我以前不认识白小芸,之所以多句嘴,不过是因为她像个好人。”

    薛柏桥翻了个白眼,也没说信不信,一个普通民女罢了,眼前这位愿意关注就关注,不乐意也无妨,没必要多管。

    红尘笑了一下,她完全没有说谎,她真不认识什么小芸小绿的,只是,唔,就像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说的那样,我们也许会在某一时刻,忽然觉得某个陌生的地方很眼熟,或者某个陌生人特别亲切,这些都是缘分,也许在前世,也许在遥远的过去,有过短短的交集。

    她现在就觉得,那个姑娘做的食物,有些熟悉。

    拎着鲜花饼,顺手也塞了些给薛柏桥,薛柏桥还挺高兴的,准备带回去给媳妇吃几个。

    每次出门,自家媳妇都忘不了给他带点儿东西,自己好像还没给妻子准备过过礼物。

    当然,想回家看媳妇回来了没有,得先把红尘安安稳稳地送回郡主府。

    雨水落下来,不是很大,却十分急促。

    红尘和薛柏桥都由身边的人给打着伞,可还是很不幸地湿了些衣角鞋袜。

    一路疾行,回到郡主府门前,薛柏桥还没下车,就见林旭撑着伞,笑盈盈站在门前。

    薛柏桥一愣,一时竟说不出话。

    他和林旭再熟悉不过了,那家伙是个魔鬼,面上温柔,可作为一个被压榨了很多年的受害者,他究竟是个什么人,估计很少有人能比自己更了解。

    原来这家伙有朝一日,也会露出如此软绵绵的表情,好像一个被扒去刺和皮的仙人掌。

    仙人掌都是刺,刺底下的肉,却雪白雪白,还带着丰富的汁水,是个好东西。

    林旭伸手把红尘接下车,给她披上衣服,小心翼翼地拿伞罩着她,至于薛柏桥,那是理也懒得理的。

    “哎。”

    薛柏桥叹气。

    前面一对璧人,施施然进入雨雾,他孤零零一个,也不敢去讨人嫌,老老实实让车夫打道回府。

    没事儿,他家媳妇肯定也回来了,在等他。

    不对。

    薛柏桥猛然回神,这事儿不对——林旭和红尘不太对啊!

    刚才那副做派,那个表情,还有那动作,和以前似乎没什么不同……该死的,不同大了。

    “林旭这家伙,不会真把郡主娘娘搞定了吧。”

    薛柏桥鼓了鼓脸,有点儿不高兴。

    他现在唯一能嘲笑林旭几句的,也只有这家伙一直藏着掖着,明明早盯上人家那朵艳丽多姿的野蔷薇,却是死活不开口,不吱声,他自己不说,难道还等着自己把他心爱的美人打包送到他门上去?

    别开玩笑了,谁惯他的破毛病,他看热闹还来不及。

    “奇怪,就他那种表现,也能拿下郡主?”

    薛柏桥还是挺惊讶的。

    他太了解林旭,自然知道林旭对红尘有所不同,但也是很久很久以后,才隐约察觉出一点儿意思来,别人根本看不出那个男人隐藏特别深的心思。

    估计红尘也绝对看不出来才是。

    薛柏桥带着各种惋惜回了家。

    林旭就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人人侧目,红尘也笑了,说实话,林旭这样的人,打个喷嚏都要让手底下的人们不知道想到哪儿去。

    红尘笑盈盈进了厨房,自己去煮了粥,热气腾腾的瘦肉粥,加上一把小青菜。

    大晚上的,都不必吃得太复杂,快快活活吃点儿热粥,配上几样小菜,就十分的舒坦。

    吃完饭,林旭也没舍得让红尘陪他读书干活,主要是舍不得她熬夜,早早哄着人睡下,明日一早她还得进宫去,皇后娘娘召见。

    这一回皇后娘娘召见红尘,勉强算是比较正经的召见,直接把她叫到政事堂后头的稼穑轩里去。

    皇后现在有一多半的时间,都在政事堂的后殿住,平时见红尘,还是回自己那儿,这回却不曾。

    红尘时常出入宫门,但对这座皇宫,也远远算不上了解,只知道她走过的那一亩三分地,其它的一概不知,这回到了新鲜地方,也觉得挺有意思。

    皇后面上却有一点儿愁绪,好像有一点儿哀伤,并不浓烈,红尘看见,却不知为何,连问也问不出口。

    “好孩子,到我这儿来。”

    皇后最近都显得特别温柔,把红尘叫到眼前,说了几句闲话,话题主要都落在最近京城新一批天之骄子身上。

    大比之年嘛,青年才俊数不胜数,前阵子传言皇后要给红尘择婿云云,那是胡说八道,娘娘在这方面向来开通,但人年纪大了,好个八卦,喜欢把出类拔萃的小年轻介绍给自己爱护的晚辈认识认识,那到是很正常的现象。

    其实,红尘觉得皇后娘娘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把一群很鲜亮的才子排成一排,拿来给她看,简直跟选秀似的,万一要是哪个雀屏中选,估计皇后会当场拍板,把那人打包起来送给她。

    “噗嗤。”

    红尘在脑海中想了想,一下子就笑了。

    皇后愣了下,也笑道:“怎么了?想到什么好笑的东西?”

    这话可不能跟娘娘说,红尘挑了挑眉岔了开去:“娘娘瞧着气色不好,可是身子不舒服,要不找御医来瞧瞧?”

    “没事,哎,说到这个,我今天叫你过来,就是为了这事儿。”皇后苦笑,“这几日咱们那位万岁爷老睡不安稳,总说外面吵得慌,如今伺候的宫人们都恨不得脱了鞋进出,他还觉得不行,可是有什么问题?”(未完待续。)

请假条

毓秀第一张请假条还是写出来了。

    今天实在不能更新。

    弄雪今天坐车一整天出差青岛,坐出租时把行李箱扔后备箱了,结果走时忘记拿……别的也无所谓,弄雪的笔记本也在里面。话说,找回来的可能性还有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算命

    吵闹?

    红尘一时惊讶。

    她没在宫里呆过很长时间,但逢年过节,好歹也要正正经经进宫赴宴,平日里更少不了来见娘娘,娘娘本身自然不介意她会不会失仪之类,家里从宫

    里出来的女官,却不可能不上心。

    有那么一阵子,红尘被家里一群女官包围,灌输了好一大堆宫中行走规范,要不是薛柏桥偶然过来听见,笑着给她解围,她还不知道要被烦多久。

    只听女官的只言片语,她也明白,在那座宫里,皇帝就是天,绝对没有任何一人敢让他有半点儿不舒坦,别说吵到万岁爷,就是有一丁点儿杂音也不

    可能,当一个人的生死都捏在别人手里的时候,他是绝不会在这等小事上出任何差错。

    红尘看皇后坐在软榻上发愁,忽然就叹了口气。

    前一段时间宫里也多是非,皇帝病重,太子初入宫,皇后和皇帝的关系破冰,当时她还担心,娘娘过了那么多年清净自在的日子,现如今要为了儿子奉承

    万岁,至少也要牢牢地站住自己的位置,履行自己的职责,便是帝后二人并不是完全无情,皇后也不是个软弱之人,与宫中众人争锋,绝不会落於下风,但想必……总会有些难受。

    但这一刻,红尘坐在勤政殿内,看到这样的娘娘,她一下子就有些不确定,也许……娘娘就是再失望,甚至有过绝望,在心底深处,也还是把那个人,当做自己的男人的。想想也是,两个人一生携手共度,无论有多少怨恨,他们也是彼此的依托。

    “红尘?”

    “……没什么,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若是娘娘同意,让我四下看看如何?”

    皇后一笑点头:“尽管看,这宫里,现在就没有什么地方你不能去。”

    这话可有点儿大。

    当然,红尘也没想着游遍皇宫,皇宫这种地方,阴气很重,少来几次还好。

    皇后娘娘亲自领着,红尘就在勤政殿,还有万岁爷的寝室之外转了转,一圈下来,没发现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就是有些地方阴气重了些,那也是正常的,这里是皇宫,还并不是一个太平盛世的皇宫,有阴气不是什么大问题。

    红尘沉吟片刻,轻声道:“娘娘,不如我写两道安宅符,放在陛下的枕头底下试试……”话音未落,就觉不妥。

    皇后却笑道:“好,写吧。”

    红尘:“……”

    这里可是皇宫,还是皇帝的身边,就是随便进上点儿什么东西也要查许久,更别说写符!皇帝可是向来忌讳这个。

    但娘娘说无妨,她也就平心静气,选了上好的黄纸,朱砂,认认真真写了两张安宅符,由着娘娘拿了去。

    临离开皇宫,红尘第一次回头看了一眼,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稍稍有一点儿惆怅。

    离了宫门,一时不想回去,红尘就溜溜达达地上了街,顺手还从街边摊子上扯了一张宣纸,找了个木板糊上,挥毫泼墨——有缘就算。

    有了招牌,就找了个热闹的地处,从后头酒楼里借了一桌一椅,坐下摆摊,酒楼里的人都没为难她,她要借,人家亲自给搬出来,还给摆放好擦干净,京城就没有一个傻子,瞧她的模样和打扮,谁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千金小姐犯了性子出来玩笑?

    红尘坐下先翻了本书出来,一边看一边等客人。

    路过的行人,瞥一眼,偷偷摸摸看的挺多,连围观指指点点的都少,远处到有几个闲汉蠢蠢欲动,还没有动作,先让周围几个做生意的,商铺里的人给拦了。

    这要是贵人在自家的地面上出点儿什么事儿,那肯定是大家伙一起倒霉。

    早些年就有过,好像是哪个王爷家的小姨子出门,因着淘气,把跟着的下人给甩了,结果身上的银子让人弄了去,小姑娘也受了惊吓,回头整条街让封了小半个月,各个店老板都让折腾得生不如死。

    从那以后,大家伙就都多长了个心眼,再看到这些偷溜出来玩的千金小姐们,各个多留三分心。

    红尘坐了一会儿就看出来了,暗自好笑,到也不介意,反正就是玩一玩散散心,没有客人便读书。

    她也有耐性,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做,罗娘和小严都溜达到后面的酒楼里去喝茶听书,周围也只留下几个侍卫,都装成摊贩,装得还似模似样,其中一个卖胭脂水粉的,跟人家大姑娘小媳妇讨价还价半点儿不怯场。

    红尘看着他们的样子,也就不觉得无聊了。

    一坐就是小半个时辰,红尘有点儿饿,干脆拎着招牌进了旁边一个食铺,这个食铺可不简单,在京城也是赫赫有名,不接受预订,连达官贵人的预定也不接受,没有包间,就是二层楼,都是大堂,而且最古怪的,大部分桌子都是独人独坐,唯有二楼有三张大桌子,大部分用来招待老板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进店不能点菜,由店小二确定你今日适合吃什么菜,吃多少,想多都不行。

    红尘也是从林旭那儿听说的这个地方。

    要是换了别的地方,有这种稀奇古怪的规矩,早就关门大吉,这一家却别有不同。

    好像老板也是鬼谷的人,精通药理,又是厨艺高手,三年前入京,就在这地方开了食铺,专门经营药膳,哪怕规矩古怪,也没几个月就红火一片,赚钱赚得钱都成了简单的数字,不知道多少人劝他开个分馆,还有很多达官贵人想来分一杯羹,可这位有鬼谷当靠山,所有人都铩羽而归,三年过去,到也太平。

    红尘还是第一次来。

    她自己也通一点儿药理,偶尔给自家人开个药膳方子的时候同样不少,这回只喝了一口人家这乌鸡汤,登时就眯了眯眼,决定以后不说天天来,也要隔三差五地过来享受一次,真是鲜美至极,一点儿也没有普通药膳的怪味也无,特别的好吃。

    红尘做什么事,向来都很节制,在吃的方面也是如此,只是上辈子幼时吃苦较多,此生自然爱好美食,自从有了玉珏空间,没少在里面淘换菜谱,最多就是一道好菜也浅尝辄止,没有必要的话,不做特别复杂,劳民伤财的菜色。

    今天这一道乌鸡汤,一道鹌鹑蛋烧肉,红尘一口气吃了个干净,这才舒舒服服地吐出口气,懒洋洋地坐着拭了拭嘴,一抬头,就看见对面坐着个一身大红的女子,头发有些乱,看样子是个妇人,也在吃饭,吃得面无表情,仿佛味如嚼蜡,不像是在享用美食,到像是吃糠腌菜一般。

    红尘顿时觉得有趣,看来今天开业第一单,就在眼前了。

    那女子一口一口地把食物往嘴里塞,动作堪称粗鲁,周围看到的客人都目瞪口呆,这儿的菜价格不低,能来吃的多多少少都有些家底,因着人家不让预定,到是世家勋贵,商户人家都有,而且女子也不少,像眼前这个一样豪放的。

    红尘慢吞吞站起来,就拎着招牌挪动过去,往对方桌前一坐。

    那女子愣了下,嘴唇动了动,轻声道:“想吃什么,我请。”说着,她就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往桌子上一扔,咕噜噜,从里面滚出一堆金豆子,还有很多珍珠,她就愣愣地望着桌上的东西,泪珠在眼眶里滚动,迟迟不肯落下去。

    红尘笑了笑:“好,你请客,算是卦金,我给你算一卦。”

    那女子没说话。

    红尘也不介意,盯着她的脸看了半晌就道:“你幼时孤苦伶仃,人到中年才会发运,之后太太平平,幸福美满,子孙运气好,一生会有三子一女。”

    那女子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低头:“子孙运,子孙运?”

    状如疯癫,连周围的客人都被吓到了,红尘微微一笑,伸手握住她的胳膊,轻轻揉按了一下。

    只一下,那女子的狂笑就止住,只是还有些怔然。

    “眼下你正处于很关键的时刻,若能有所决断,选择正确,后半生再也无忧,要是不能,那怕是有生命危险。”

    女子这下子彻底愣住。

    别人不知道,她自己难道还不知?

    在进这家店之前,她在街头徘徊许久,看着漫天灯火,心头绝望,决定赴死,即便是死,她也不要那一家子人好过,她要给自己的女儿报仇雪恨,可是临去之前忽然想到,这么多年了,足足有八年,她嫁入张府之后就再也没有踏踏实实吃过一顿饭,一日三餐都要伺候婆母,婆婆,小姑子坐着,她却是立在一边,端茶倒水布菜,人家吃完了,她吃一口残羹冷炙,想到厨房煮一碗面,也要被骂浪费,她如此兢兢业业,想做一个好儿媳,可到头来让人家弃之如敝履。

    今天一整天,她粒米未进,临死之前,总要好好吃一顿的,这才进了食铺。

    红尘拍了拍她的胳膊:“我看你父母宫都还好,兄弟姐妹也不错,肯定家庭和睦,现在这种时候,建议你回家看看。”

    女子抿了抿嘴唇,眼睛发红,还是坐着一动不动,红尘一用力,把她拖起来,顺手捡起桌子上的荷包,取出两个人的饭钱,剩下的塞回女孩子衣袖中,就扶着她出去,一招手,叫来一辆马车。

    “好好送这位夫人回去。”

    车夫是郡主府的人,自然应下,车驾得又快又稳当,回头一笑:“夫人去哪儿?”

    那女子一时间说不出话。

    她要回家吗?

    自从以死相逼,逼着父母把她嫁给张桂,她就和家里没什么联系了,张桂一开始对她还好,后来她生了个女儿之后,再无所出,自此那人就变了一副嘴脸,先是纳了一屋子妾,后来还接回来一个所谓的落难千金,说是不忍心委屈对方,想要给她一个平妻的身份。

    开什么玩笑!

    她不愿意,张桂竟然不光为此冷落她,甚至把她的女儿强行从她身边带走,送到婆婆身边去,还美其名曰为了女儿好。

    谁不知道那个老婆子最是重男轻女,把儿子当成宝,却根本不把自己的女儿放在心上,前几日女儿病了,对方连大夫都不肯给请,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偏方,只让拿被子使劲儿捂着,下人们不尽心,竟然把她的妞妞硬生生给捂得窒息而亡。

    她的妞妞啊,今年才只有两岁而已!

    女子泪水涌流,咬咬牙,下定了决心。

    她不能就这么死了,即便死在张家又怎么样,能让那一家子腻歪多久?她死了,对方会高高兴兴地迎娶新妇。

    红尘在外面停了停,靠过去微微一扬眉:“你的子孙运虽然好,但你现在的丈夫却是个没有子孙运的,命中注定只有一女,哎,若是失了女儿,以后都不会有后了。”

    女子脸上只是一片麻木,却冷笑起来,到似乎多少有些快意,探头去和车夫交谈。

    红尘眼看着马车远去,眨了眨眼,说实话,她的算命技能真的不算多高明,可这女子的命运实在是有点儿明显,所以她所言所说,还是有八分真的。

    “红尘。”

    回过头,就见林旭立在食铺门前,红尘一笑:“这几日林师兄好闲。”

    “闲还不好?能多陪陪我们红尘。”

    前面的车平平稳稳地启动。

    林旭也没多么好奇,红尘到是对这事儿还颇为关注,使了个眼色,让林旭的车跟上前头。

    林大公子有一日居然亲自做出跟踪的活儿,也挺有意思。

    一路跟着那女子,她一家大宅门前面站立许久,半晌大门洞开,里头的下人似乎吓了一跳,连滚带爬地进去,又想起什么,转身扯住那女子不撒手,愣是给拖进门。

    林旭一看就笑:“是韩家。”

    他们在外头略停了停,没过多久,就听到里面传来大哭声,又过了一会儿,还有两个少年人拎着刀出门,又被追在后头的那女子连拉带拽地拽了回去。

    红尘笑道:“看来我今天这门生意做得还不错。”

    林旭眉眼温柔:“我们红尘总是这么好心。”

    “不全为别人,更多为了我自己,我喜欢这种助人为乐,很有满足感。”(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护短

    好吧,红尘高兴就好。

    红尘好奇了一把,确定那个本来随时可能寻死的女子现在在家人们的安抚之下,至少能平平静静思考了,也就没再多八卦。

    回了郡主府,邀请这位林大公子一起共进晚餐,顺便和他分享一下宫里发生的事儿,例如皇帝忽然睡眠不好,是不是精神和身体上出了什么问题云云。

    那位万岁爷,恐怕也不是第一天睡眠不好,觉得周围有动静,很吵闹了,但他那种人,忍耐力还是有的,一般情况下因为公事私事,烦躁发个脾气,肯定不会特别严重,至少不会严重到让皇后跟着操心的份上,说不定皇后还幸灾乐祸一把,这回既然连娘娘都开了口,想必挺严重的。

    这事儿,林旭也知道。

    他们鬼谷也在宫里安插了人手,当然,想在勤政殿万岁爷眼前安排人,不大可能,那个老不死的太监,别看一大把年纪,走路微微颤颤,好像随时要入土的样子,却把自家主子周围把持得水泼不进,再严密不过,别说鬼谷近年来才开始特别关注宫里,就是在宫中根基深厚的那些人,也插手不了勤政殿的事。最多像鬼谷这边似的,打打擦边球,在外围安排点儿人。

    例如,勤政殿几个粗使太监,就是他们的人,平时也不用做别的什么,更不敢盯着皇帝的行踪,这要真这么干,闹出来就是大问题,不过,不敢盯着万岁爷,却能盯着万岁爷身边的人,跟着万岁爷的那几个小公公,从来和主子形影不离,想知道皇帝今天做什么,要去什么地方,盯着他们一准儿没错。

    虽说安插的人手不在要紧的位置上,这两天,却也感觉到风声鹤唳,就数日工夫,周围有七八个太监宫女,因为打扫的动静太大,打扫不太干净,甚至让树上的鸟雀吵到了主子,而被拖下去打了板子。

    手头有钱,或者有人脉的,挨一顿打,养好了还能回来接着伺候,那些没什么根基的小太监,一顿打就丢了半条命,又没什么好药,就是死不了耽误时间长了,恐怕也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想回来是绝对不可能。

    宫里源源不断地传出这等消息,林旭就怀疑,皇帝那儿可能出了大问题,但这种事,完全没必要说出来让红尘听,而且他家小姑娘也不一定关心,干脆就岔开话题,笑道:“红尘可知道韩家?”

    韩家?

    红尘品了一下。

    哦,刚才那个韩家。

    仔细想了想,红尘还真知道,那一家和娘娘还有点儿关系,现任韩家的家主,是娘娘的一个未曾出五服的族叔,现在已经不行了,早年也是风光无限。

    韩家和皇后的关系,到是不太引人注目,皇后的娘家早年就没了人,有这么个族叔,也很多年没有任何联系,估计京城里好些新人,早忘了这些事,但韩家有一点儿,却是京城里很多人都知道,他们家再护犊子不过。

    五年前家中三子在兵部任职,被当时的兵部侍郎刁难,索取贿赂,否则不允升职,韩家的小子也是个倔强的,很是看不上那位侍郎,根本不搭理那一套,没少让穿小鞋,他一气之下,立时就辞了官,说是哪怕回家务农,也不受那个憋屈。

    韩家因为这事儿,一直咬着兵部侍郎不放,一咬就是一年多,丝毫不计后果,也不在乎利益得失,哪怕损失再大,也要报仇,折腾到对方磕头求饶还是不罢休,一直到把那位侍郎犯下的事儿都给翻出来,哪怕对方背景很厚,使出各种手段给韩家施压,连族里都说上了话,韩家也没松手。

    那位好歹也是堂堂兵部侍郎,算得上位高权重,愣是身败名裂,后来气得吐了血,被朝廷罢官问罪,自此韩家也算是出了名。

    再加上韩家在朝中并无野心,也并不与人为恶,别人还真不愿意招惹,一时到是比以前更太平。

    想起这一家子,红尘莞尔:“那女子是韩家的小姐……谁家这么本事,敢对他们家娇养的女儿动手?”

    据她所知,比起儿子,韩家更爱女儿。

    因着他们家里严重阳盛阴衰,儿子生了一大堆,女儿却始终生不出来,好不容易有一个,自然是人人宝贝的不行。

    现在家里的女孩儿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差一点儿没了,韩家能罢休才怪,连红尘都知道韩家护短的威名,这会儿也意思意思地稍微同情一下韩家小姐的前夫家。

    陪着林旭聊了会儿天,外面就来报,说娘娘召见。

    这会儿天色都不早了,按说晚上宫里没大事,绝不会宣人进去,不过,在皇后这儿到是无所谓,她向来什么时候想红尘了,什么时候叫她,还有两次留宿的时候,红尘也没多在意,如今尚不到天黑呢。

    一进宫,娘娘就笑道:“你给的安宅符效果很好,多写两张给我,不光万岁爷那儿要,宫里的公主和几个小皇子也要。”

    红尘一挑眉:“那娘娘得给银子,不能让我吃亏。”

    皇后更乐,很是大方地让素娘把自己的银箱子搬出来,里面装得都是些打造得很精致漂亮的金银锞子,做工精细,都是宫里的手笔。

    这些东西,娘娘其实拿来没用,也就逢年过节随手赏给宫里的下人,或者哄着小辈儿们玩,这会儿也是在哄红尘。

    红尘到是很不客气,一口气装走小半匣子,专挑实心的,做工好的,颜色鲜亮的。

    玩笑一二,皇后才拉着红尘的手坐下,跟她说正事。

    这回还真是要安宅符。

    自从红尘的安宅符进了勤政殿,万岁爷的脾气就变得好了好些,宫人们好歹不必像以前那般紧张,时不时害怕自己脑袋搬家。

    这东西,当然不能直接给万岁爷用,本来是让下人试试,结果正好十三公主过来请安,就拿了一张回去,说是自己为万岁爷试验。

    现如今,一群儿女变着花样在万岁面前表孝心,皇后从来不阻止,这些孩子们也不容易,这要是不得圣心,将来新帝登基就更指望不上,亲爹在位的时候,再怎么样,在宫里也算主子,等到兄弟继位,他们的地位保准一落千丈,趁着亲爹还在,好好尽尽心,让万岁爷记挂一二,对他们也有好处。

    在这方面,皇后还算大度,哪怕她如今是离万岁爷最近的人,别人想靠过来,全得通过她,她也没有半点儿阻拦的意思。

    “十三公主没把符搁在卧房,而是随身携带,昨日她去礼佛,到出了件儿怪事,不知道是哪个招惹了林子里的马蜂,大约是捅了马蜂窝,同去的好多人都让马蜂给蜇了,听说还出了人命,当时公主离得最近,人都吓傻了,那帮下人也吓得够呛,偏偏马蜂都避着她走,一点儿也没被伤到。”

    皇后想起这事儿也笑,“她自己都奇怪的不行,后来忽然发现你给的安宅符上面的字迹消失,这才猜测,大约是那张符的作用。”

    红尘失笑:“没用的东西,也不敢给娘娘啊!”

    皇后拉着她的手,让她继续去写符,半晌忽然道:“十三公主可和红尘有交集?”

    “点头之交。”

    她虽说是有个郡主的名头,但和宫里的贵人主子们,都没多少交情,至于皇后,那是亲人,自然不同。

    “这到有些奇怪了。”

    皇后摇了摇头,“我到觉得,十三公主和你有些心结,听我说这安宅符出自你手,脸色有些不对,连想再多要一张的话都没提。”

    “公主们的想法,我可不知道。”

    红尘闻言也愣了下,不过到不怎么在意。

    以她现在的地位,到真不怎么需要在乎一个公主的看法,想了想,挑眉一笑,“或许她和那位九爷交情好,所以讨厌我?”

    皇后哭笑不得:“别随便乱说话!”

    厉王到真和红尘有些仇隙,更因为红尘当日所为,几乎失了锐气,好长时间整日酗酒,不过,他和宫里的几个皇子公主,都不怎么亲近,更别说胆子向来很小的十三,十三是见了厉王连话都不敢说的那类。

    写好了安宅符,又特意专门给皇后打造了一套符咒,但凡是她能写得来的,都尽可能低写了,即便有些仓促,效果可能不是最好,但在宫里想必也够用,便是有人要害了皇后,在这座皇宫里,也不可能有太光明正大的手段,只要是阴私手段,这类符咒还是颇有效果的。

    皇后郑重其事地把东西收了。

    她对这些也不陌生,却不免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当年她也跟一位老灵师学过符咒,可惜俗事缠身,当年心高气傲,对于这些手段,也不是多在意,始终没有入门。

    这会儿看红尘小小年纪,便能画出这般有效的符来,到还挺欣慰的。

    “小柚子的事儿,还多亏了红尘你。”

    收了符,皇后忽然来了一句。

    红尘一愣。

    “小柚子就是你今日救的那姑娘,韩家的那个。”皇后的脸色有些难看,“她是个好孩子,只是让家里宠得太单纯了些,当年对张家子一见钟情,不顾家里反对,非嫁不可,而且一嫁过去,就和家里几乎断了联系,我那个族叔,年纪最小,以前也是个棒槌,在女儿的问题上,更是举措不得当,竟让事态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红尘一看皇后的表情,那股子恨其不争的怒意,就知道这位娘娘和那个韩家没多大关系的传言,半点儿准确度也没有。

    这哪里是没关系,明明是真心把韩家的小辈,当自己的小辈看待。

    “要是我在宫外,哪里能容别人折腾自家的姑娘,一发现不对,哪怕是抢,也得把女儿硬给抢回来。”

    皇后气得厉害。

    红尘也不安慰,只让素娘上安神茶,让她发泄完了好喝点儿茶水稳稳神。

    娘娘在宫里,稳重了这么长时间,让她因为件事儿,泄一泄心中郁气,其实对身体还有好处。

    皇后也没骂几句,就叹了口气,“我知道,这怪不得人,都是……”都是女孩儿自己识人不清,自己软弱……地位太低下。

    韩家的小姐既然嫁了张家子,就是张家的人,她自己不肯诉委屈,娘家便是和她走得近,难道还真能帮得了她什么?何况当时的情况,她和家里本来就闹得不愉快。

    要不是女儿死去,实在不能忍,这孩子生出死志,又意外撞上红尘,恐怕一直到闺女死了,韩家才能反应过来。

    可真到了那个地步,人都没了,就是再痛苦,再愤怒,去把张家给拆成碎片,把所有人都宰了给自己的亲人陪葬,又能有什么用!

    “我不好下懿旨,韩家不该和我有什么联系,红尘你在宫外方便,帮我盯着些,看看那个孩子要怎么办!”

    皇后冷静地道,“先合离,让姑娘从韩家彻底脱身,再说其它。”

    女儿压在人家家里,做什么都投鼠忌器。

    红尘应了,“娘娘放心,您也知道,我给她相过面,面相很容易看,看不错的,后半生必然顺遂。”

    天色不早,皇后也没什么要事要跟红尘说,就让素娘送她出宫去,虽然现在宫里的事,其实很不少。

    红尘和韩家小姐相遇,本来只是一场意外的缘分,如今既然牵扯上娘娘,自然更关注几分。

    韩家一时到挺平静的,没出什么大热闹,就是请了好些大夫回去,似乎那位小姐的身子不行了。

    当时在街上,红尘也看出来,她的身体很虚弱,不是多严重的病症,就是郁结于心,加上过度劳累,虚耗严重,要是不加以调养,恐怕过不了三十人就没了,但她本身底子好,只要想开,再安心调养,还是能养得过来。

    就看韩家对孩子的重视,女儿一回家,和亲娘亲爹在一块儿,多大的委屈,也能发散,发散了也就没事儿了。

    人生在世,谁还没些苦难,只要有家,有可以回去的地方,再严重的伤,也有能好的一日。

    红尘交代底下人多关注,明显现在风雨欲来,她还是挺想看这一场热闹,哪怕只算是消遣也挺好。(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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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升级颠覆版‘蓝色生死恋’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 她夏红尘上辈子被养母掉包,千金小姐变成农家女,最后落到个被婆婆毒死的下场,这一世总要摆脱假妹妹的纠缠,奔一锦绣前程。 又名:真千金重生‘假千金逆袭文’ 又名:我在古代玩论坛 又名:我家的小伙伴遍及全世界毓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毓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毓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