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酒祭千秋文章
刘振风惴惴不安的看一眼子玉风晴,真想走过去问一声“你叫什么名字”。
可他不敢,怕丢人,又怕得罪人。
灵机一动,刘振风看向那辆陆虎车牌号。
人名问不出来,车牌号摆在那总是可以看见的。只要一查车牌号不就知道对方身份了?
默默记下车牌号,刘振风将车牌号发给了刚才那位领导。
想让对方帮忙确认一下。
不出片刻,就见一条信息回复过来。
“刘老弟,认了吧。是她名下的。”
对方回复的很隐晦,语焉不详。可里面意思再明显不过,刘振风这回真踢到铁板了。
长叹一口气,刘振风回复一句“谢谢”,准备认栽。
他收起手机,朝着子玉风晴走过去。
带着一脸的尴尬,对子玉风晴道:“刚才的事情舍弟有些鲁莽,还请子玉小姐不要放在心上。至于这块坟地……”
刘振风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老坟场,心疼的不得了。这可是一块能出王侯将相的风水宝地啊!如此放弃真不甘心,可又能怎么样?
刘家终究是没那个命,这块地不属于刘家,硬拿也拿不到。
“我们刘家愿意无偿赠送给子玉小姐,一应迁坟事宜我们刘家全都做好了,子玉小姐完全不用担心有什么后顾之忧。”
“大哥,怎么能送给他们?”
“大哥,你疯了!这块坟地可事关我们家族未来啊!这可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麒麟点星穴啊!”
刘老三跟刘老四都焦急的大喊道。
而刘老四更是不小心将刘家要这块地的目的给暴露了。
“麒麟点星?”听到这四个字,子玉风晴目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什么。
不过她没有明说,而是看向王庸,道:“这事情你做主,你说怎么办?”
王庸看看刘振风,冷声道:“我来之前就说的很清楚了,这块地我没卖,所以你无权赠送,它本来就属于我,属于青汶镇所有村民。你跟村里签的合同根本就是弄虚作假,无效的!”
刘振风苦笑一声,事已至此,再争论合同是否有效还有什么用?索性也就不反驳了。
见刘振风不说话,王庸接着道:“你们刘家在地方上作威作福不是一两天,从今天起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如果我是你,我会带着族人有多远滚多远,永远不再回这里。”
“姓王的,你让谁滚?信不信劳资跟你玩命!”刘家其余几个兄弟顿时急眼了。
这里可是他们的大本营,所有根基都在这里。不少产业甚至都无法转移,哪里是说走就能走的?
让他们走,无异于将整个刘家打回二十年前的穷困模样。
王庸呵呵一笑,说:“不走?那也可以啊。反正我只是个人建议,听不听就是你们的事情了。”
刘振风脸色变幻不定,良久,才一咬牙,道:“我们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后刘家早晚还能起来!”
其余几个兄弟不清楚,刘振风却是清楚的很。得罪了子玉家族这种庞然大物,基本就相当于被判了死刑。在本地不可能再有什么人敢结交刘家,没了各种关系,刘家还是刘家吗?
光以前得罪的那些人一拥而上,都能把刘家拆散了。根本用不着子玉家族动手。
王庸所说确实是唯一办法。远离齐鲁,远离华东,去他任职的南方重新发展,刘家还可能有再起来的希望。
“大哥……”刘家几个兄弟如丧考妣,绝望的叫道。
“放下”这俩字说起来简单,却没几个人能真正做到。
刘振风倒是出乎王庸意料,果断的干脆,有壮士断腕的勇气。
“还有其他要求吗?一并说了吧,我全都答应。”刘振风此刻就跟破罐子破摔了一样,异常爽快的道。
王庸看刘振风一眼,眼中露出一抹讥讽:“你以为我是你?该是我的我不会给别人,不是我的我一点不要。读了一辈子圣贤书,仗势欺人、巧取豪夺的事情我做不出来,你走吧。”
刘振风一愣,随即脸色复杂的冲王庸鞠了一躬。
不是他卑躬屈膝,实是王庸这一句话相当于救了刘家一命。
子玉风晴将处理权交给了王庸,假如王庸哪怕流露出一点要刘家死的意思,其他地方官员就会不遗余力的执行,以此讨好子玉家族。
可王庸这么说,反倒是变相给了刘家一条活路。
要是这时候还有哪个人再去为难刘家,那就是在给子玉风晴抹黑了。因为王庸说的明白,读了一辈子圣贤书的人,事情不会做的太过。
可即便这样,刘家这些年攒下的家业也别想留下多少了。能够保住三分之一就算好的。
鞠完躬,刘振风转身就走,没有一点的不舍。
刘家几兄弟面面相觑,想要说什么,可大哥都这样了,他们还能折腾起什么风浪来?
只能也跟上去,灰头土脸的回家。
“大哥,我呢?救救我啊!”这时刘老二却像是被遗忘了一样,兀自被两个特警押着。
刘振风看王庸一眼,见王庸没有表态的意思。当即明白了王庸想法。
于是狠心道:“你犯了法,就好好在里面改造一段时间吧!好好做人,等出来大哥亲自去接你!”
说完上车,一行人就这样匆匆而去。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子?”刘老二崩溃的瘫在地上,痛哭流涕。
邢队长见事情有了定论,当即知趣的撤退。跟子玉风晴说一声,羁押着刘老二走了。
而他临走前不经意一回头,却让他看见了一幕心惊肉跳的场景。
只见那个叫王庸的男人竟然抓住了子玉小姐的手,一副含情脉脉的样子。
而子玉小姐不仅没抗拒,甚至还有些羞红了脸。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邢队长就跟发现了什么秘密一样,自言自语道。
一个队员问他:“队长,什么原来如此啊?”
却被他敲了一个爆栗,道:“不该问的别乱打听。”
然后发动车子,走了。
当迁坟工人也悄悄走掉后,一时间只剩下了王庸跟子玉风晴两人。
而王庸的手紧紧牵住子玉风晴的手,尽管眼中有丝丝喜色,脸上却是一本正经。
“你别多想,这是按照你家老爷子的吩咐做的。他让你以孙媳妇的身份上坟,就得这样。不然让我爷爷看见咱们太生分,他老人家会不开心的。”王庸辩解道。
子玉风晴脸上闪过一抹怒色,却随即消失,显得有些无可奈何。
她当然知道王庸是故意的,可偏偏王庸说的她还没法反驳。因为以孙媳妇身份上坟是经过她同意了的。
好在此地距离王庸爷爷墓地不远,王庸这种假公济私的手段持续不了多久。
两分钟不到,两人就来到了王庸爷爷墓前。
可王庸就跟上瘾了一样,兀自牵着子玉风晴的手不放。
“如果你不准备松手的话,那就让它在上面呆一辈子好了。”子玉风晴冷声道。
王庸下意识的问:“真的行吗?”
话音才落,就一个哆嗦放开了手。
当然不行。因为子玉风晴目光不断在他手腕处游弋,她所说的留一辈子明显是把王庸手剁下来留着。
松开手后,王庸干咳一声,将从车里提出来的祭拜物品准备好。
香烛、黄纸,水果、茶水,还有一瓶老酒。
王庸将香烛点燃,插上。一应水果茶水摆好,老酒倒在酒杯中。
两只手端着酒杯,恭敬的道:“爷爷,不孝孙王庸来看你了。这是你最喜欢喝的同山烧,二十年老酒,很难得的,我一口没偷喝,全给您带来了,今天让你喝个痛快。”
说着,王庸将酒洒在墓前,连撒三杯。
子玉风晴也摸过一个酒杯,倒满,道:“王爷爷,我是子玉风晴。虽然我没见过您,可您的事迹我从小就听爷爷讲,背的滚瓜烂熟。您就是我的偶像。今天我跟王庸来看你,这杯酒,敬您!”
说完,也撒在坟前。
而王庸则开始点燃黄纸,按照齐鲁风俗,这时候就该磕头了。
谁料王庸根本不急,反而看着跳跃的火焰,从旁边摸过一本厚厚的纸质书籍。
没有任何封面,装订的也很潦草。可是书页上一个个字迹遒劲有力。
“爷爷,这是秦诤师兄让我带来的《学藏》。他让我告诉你,你要他做的事情他都做完了,但是还要你给指正一下。这是原稿,全都是秦师兄一笔一画耗费心血写出来的,本来我不想将这么珍贵的东西烧掉。可秦师兄说我今天就算烧一车纸钱都不如这一样东西有分量。于是我就带来了。您好好看看。”
说着,王庸将《学藏》原稿丢进火中,再拿过剩下的半瓶多老酒,咕咚咕咚一股脑全都倒了下去。
有了老酒助燃,厚厚的稿子很快就燃烧起来,一缕缕青色的火焰跳动在微风中,还伴随阵阵墨香。
王庸看着这一幕,轻轻道:“酒祭千秋文章,秦师兄说的对,这的确是最好的祭品。”
风吹过,一页页烧成灰的书页随风起舞,盘旋之上。
就好像一股龙卷风一样,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最终拔高到足足两米多。
一个龙卷里全都是飞起来的书页。
当下方火焰渐渐熄灭,龙卷才戛然而止,无数飞灰怦然坠落,散落一地。
王庸知道,这是爷爷在回答他。爷爷说很满意。
第二百五十六章 王鸿瑾的良苦用心
咚咚咚,王庸跪在地上磕头。
十个头,没有一个偷工减料,没有一个弄虚作假。结结实实磕在硬土地上,磕的王庸脑门都青了一块。
人在做,天在看。王庸始终相信有些事情冥冥中鬼神能看见。
所谓鬼神,便是自己心中的敬仰。
子玉风晴看一眼王庸,也轻轻下跪,重重磕了十个头。
她不似王庸这般用力,可也每个头都真心诚意。
今天,她确实做到了孙媳妇的本分。
王庸从地上爬起来,指着子玉风晴自嘲笑道:“爷爷,你看见没?这就是子玉爷爷给你找的孙媳妇。长得漂亮,又聪明绝顶,你满意吗?”
问完,立马又自己回答道:“我知道,您老人家肯定满意。可是孙儿我无福消受啊,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这等千金大小姐我只能远观,不敢靠近分毫。所以,这回来也是要跟你说一声。我跟她的婚约解除了,我们之间还算朋友,已非恋人。”
哗啦!王庸话音刚落,忽然一阵狂风吹起,将地上烧过的纸灰卷起来,兜头兜脸的盖在了王庸脸上。
瞬间将王庸弄成了一个大花脸,好不狼狈。
子玉风晴见状,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王爷爷在责怪你呢。”子玉风晴幸灾乐祸的道。
王庸没好气的看子玉风晴一眼,说:“这事你才是主谋,为什么只责怪我?真是的,没过门就已经这么偏心了。要是真过门了还不一定怎么样呢,看来退亲的决定是正确的!”
“你高兴就好。”子玉风晴收敛笑容,淡淡说。
“……”面对这种无形的漠视,王庸竟然一时语塞,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
只能默默的将祭品整理一番,然后拿起旁边的铁锨走到墓包后面。
上坟,上坟,本意却是要给死去长辈的坟头添土,让坟墓高一点,大一点。不会因为下雨等外部因素导致坟头越来越矮。
王庸把坟头上的杂草都拔掉,然后锄了一锨土小心翼翼添在坟头上。
再锄,再添,不一会坟头就变得快有墓碑高,王庸这才停手。
正想问子玉风晴要不要象征性的添一下土,却见子玉风晴正皱着眉头往四周看,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一样。
“怎么了?”王庸好奇的问。
子玉风晴却是没有回答,而是快走几步,看向墓后的几个低矮丘陵,然后再转头看前面蜿蜒而过的大汶河。
半晌后,才悠然开口:“堪舆之说你信不信?”
王庸微微一愣,随即道:“这些算是杂学,谈不上信与不信。郭璞在《葬书》中说: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其实这个说法有一定科学依据,就跟咱们盖房子一样。堂屋门口必然会朝阳,房子地势必然要高一些,不然下雨天就会被淹。风水之学算是古人对于自然的一种另类认识吧。”
对于王庸的看法,子玉风晴不置可否。
只是说:“我曾经认识一位堪舆大师,七十多岁了,二十年前就不再为人看风水。当时我为了请他出手,又不破他规矩,便跟他学了一些皮毛。当然,都是针对起陆地产附近的地形学习的,其实就是变相让他通过我的手跟眼堪舆风水。”
“他说,死者下葬后,真气会与穴气结合形成生气,通过阴阳交流成的途径,在冥冥中有影响、左右在世亲人的气运。阴阳两气,呼出来就成为风,升上天就成为云彩,降落下来就成了雨,在地下流行的就成为生气。生气在地下流行,生发时就能养育万物。”
“人是父精母血的结晶体,所以人也是阴阳两气的结晶体。每个活着的人都有阴阳两气,死后**消失,阴阳两气却没有消失。活著的人,气聚凝在骨,人死骨未灭,所以人死气还活。所以下葬者,要找一个有生气的阴宅,让生气和不死的阴阳两气相结合来保护在世亲人。”
王庸静静听着,不明白子玉风晴为何会突然说起这些东西。
子玉风晴转过身,一指王庸爷爷墓地周遭的隆起地形,说:“来龙气势如万马奔腾,从天而降,那是王侯葬地。来龙气势如巨浪,重山迭障,护卫重重,那是大官葬地。来龙气势如重屋,山地草茂树高,那是开国建府葬地。来龙气势如屈曲斜徐的蛇,那是国破家亡葬地。来龙气势如戈茅,那是牢狱之灾、兵火之难葬地。来龙气势如流水,是亲人活着也像死鬼葬地。”
“那我爷爷这片坟地属什么格局?”王庸忍不住问道。
虽然他心中对风水堪舆半信半疑,不过谁不希望自家风水能好一些?
“刚才刘家不是说漏嘴了吗?此地叫做麒麟点星!”子玉风晴看着王庸,目光炯炯道。
“何解?”
“你看这周围的地形,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像不像一只蹲踞的麒麟?再看你爷爷的坟墓,正好位于麒麟前方中线位置,就好像一颗星星摆在麒麟眼前。麒麟就这么眼巴巴看着星星,想要得到它。这就叫做麒麟点星。连瑞兽麒麟都想得到的东西,能不珍贵?因为麒麟想得到,所以就会守护。这个格局却是妙不可言,就算那位七十多岁的老师傅看见,也会忍不住点评一番,甚至帮你改动下周围环境的。”子玉风晴解释道。
正说着呢,忽然就怔住了。
然后跟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道:“势来形止、山水交汇、踞而候、揽而有,前面这条河简直就是点睛之笔!看河床轨迹,似乎原来并不是这样,因为后人不断的挖沙才不小心改变了河水走向,最终形成这样格局。王庸,你爷爷一定也精通风水!他早就将一切都算好了!”
“不会吧?”王庸狐疑的说。
爷爷懂风水,王庸可以理解。但是精通,应该谈不上。一生从事国学研究,不至于老来昏聩,反而去琢磨这风水之道。
不过王庸也不敢打包票,像是国外一些著名科学家,比如伽利略、焦耳、莱特兄弟、牛顿等都是到了晚年开始变得信仰宗教。尤其牛顿更是典型例子,他晚年几乎沉浸在了信仰上帝中,甚至还做了大量有关炼金术的试验。
王鸿瑾会不会也这样?
见王庸自己也不肯定,子玉风晴笑了:“如果不是王爷爷自己堪舆的墓穴,那就是背后有高人指点。这个墓地的格局简直堪比帝王之葬,对于后人有着相当大的助力,成就帝王一般的功绩也不是没有可能。”
“墓穴确实是爷爷早就选好了的,不过你这帝王格局也太假了吧?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帝王。作为一个光荣的党员,我拒绝接受这种迷信思想!”王庸义正言辞的道。
然后装模作样的收拾地下的祭品,轻声对着墓碑说:“爷爷,我就知道您老最疼我了。等我将来飞黄腾达成了皇帝一样的人物,一定把这块地圈起来,变成您的专属陵园!当然,我不会跟刘家兄弟一样驱赶乡亲,让乡亲们在这陪您说话也是好的。”
说完,才恋恋不舍的将祭品收好,对子玉风晴一昂头,道:“走吧!”
那架势,昂首阔步,气虚轩昂,仿佛真的荣登大宝,成了皇帝一般。
跟他之前信誓旦旦的语言却截然相反。
不怪王庸转变太快,实在是这冥冥中仿佛真有巧合。王庸在龙脊的代号就叫做龙麟,却是跟这麒麟点星遥相对应。王庸也正是从这一点上推断,这事很大可能确然是王鸿瑾故意为之。用这个墓穴为他谋一份福祉。
子玉风晴哂笑一声,也不揭破王庸心思,两人走到车旁,发动车子往村里而去。
刚到村口,就见夏爷爷正蹲在路头上等着王庸呢。
一看到王庸回来,夏爷爷就紧张的问:“王家孙子,你没事吧?刘老二没打你吧?”
对王庸可谓关心,让王庸忍不住心里一暖。
“夏爷爷,我没事。都跟刘家谈好了,他们同意放弃这块地皮了,以后坟场还是属于咱们村!”
“谈好了?”夏爷爷显得很惊讶。刘老二什么德性,他最清楚。刘老二怎么可能愿意让出地皮呢?
难道王家孙子花了高价又买回来了?
虽然想不通,可夏爷爷还是很高兴。一个劲点头道:“那就好,那就好。”
“夏爷爷,你带我去找下村支书。这事还得跟村里说清楚才行。”
很快,在夏爷爷带领下,王庸来到了村委会。
村支书是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脸上带着农村人特有的狡黠。
当夏爷爷介绍了王庸身份后,村支书当即堆起笑容,说:“原来是王家孙子啊,我知道你来做啥。放心,你的补偿款叔一分没动!”
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一万块钱,递给王庸。
确实一分没动,而是动了四万。
刘家给每家补偿五万块钱,支书却只给王庸一万。
见状,王庸不由冷笑一声,也不接钱,说:“我记得我没签协议,这钱好像不属于我啊。”
“你这娃娃说啥哩,叔说是你的,就是你的!拿着!”
王庸仍然不接,只是冷眼看着村支书。
这时村支书算是明白了王庸意图,只见他胖胖的脸瞬间一变,笑容隐藏到了肥肉里,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土皇帝模样。
“王家孙子,按理说你户口不在村里,这钱是没有你份的。但是念在你爷爷给村里写联子的情意上,我仁义一回,私自找刘家多要了一万块钱给你。没成想你这孩子不地道,怎么?还想要更多?呵呵,门在那,一个字,滚!这一万块钱你也别想拿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修陵
村支书这番话说的颐指气使,显然在村里跋扈惯了。
他这样子倒是很好解释了为什么会跟刘家走到一起,原本就是一路人。
只是现在刘家得到了报应,这条仗势欺人的看门狗却还在吠。
“还不走?信不信我大喇叭一喊,一村子的人来揍你!”村支书吓唬王庸道。
王庸抱着胳膊,啧啧有声:“你很有自信呐,那就试试。我正愁不知道怎么把村里人都找来呢。”
“你……好,你别后悔!”村支书被王庸气到了。
打开桌子上的大喇叭开关,就喊了起来:“所有人,所有人,放下手里的活儿,马上到村委会来!再说一遍,所有人马上到村委会来!尤其是青壮劳力!有人在村委会捣乱!”
连续广播了好几遍,村支书才一脸得意的看着王庸,那表情明显在说,你等着瞧吧。
王庸也不怵,拉过一张椅子坐下了。
倒是跟王庸来的夏爷爷,一脸的担忧:“我说胖三,王家孙子不是故意找事。都是乡里乡亲的,何必要闹僵呢?再说你这事做的也确实不地道,我们都是拿了五万,你就给人一万。克扣也不能扣这么狠啊。”
村支书一听,眉毛一挑说:“老夏头,你胡说些什么呢?谁拿了五万?你都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人了,怎么嘴上还没个把门的?赶紧给我滚,信不信连你也揍着?”
吓得夏爷爷连退几步,对王庸道:“王家孙子,要不这事就算了吧。你要是缺钱我给你点。咱们还是回去吧。”
乡里人都胆小怕事,尤其齐鲁之地的官本位思想异常严重,普通百姓对于当官的都是宁肯忍气吞声,也不愿意招惹。
“呵呵,夏爷爷你要是怕,就先出去。也别走远,站在门口就行。等会保准让你看一出大戏。”王庸道。
夏爷爷疑惑着,退了出去。果然依王庸所说,没走远,就站在门口。
“好小子,口气不小!待会别被吓得尿裤子就行!”村支书脸上肥肉一抖,恶狠狠道。
哪里像是人民公仆?分明就是一个人民屠夫。
不一会,就听外面喧嚷声音响起,脚步声、说话声汇成一片,朝着村委会办公室挤压而来。
却是村里人都来了。
村支书得意的站起身,说:“有种跟我出去?”
王庸一笑,紧随其后走出办公室。
却见村委会院子里站着百十口子人,都不明所以的看着王庸跟村支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倒是夏爷爷在旁边解释着,说那年轻人是王鸿瑾的孙子,是个好孩子之类的。
一提到王鸿瑾,村里人都表现出敬重神色。这是源于骨子里对于文化人的尊崇。在这片延续了千年的古老土地上,文化两个字深入骨髓,让他们发自内心的觉得高大上。虽然他们本身并没有多少文化。
“支书,你跟一个孩子闹什么!还以为别的村来找事了呢!”有村民埋怨道。
村支书却是一瞪眼:“孩子?什么孩子?他就是来找事的!你要是能打就给我打,打坏了算我的。不能打就滚蛋,今年你家的补贴别想要了!”
这话一出,登时让一干村民脸色大变。村里人就指着各项补贴生活呢,这下不给了,可如何是好?
一时间没人敢再替王庸出头,反而有几个壮年劳力跃跃欲试,想给村支书出气。
王庸环视一圈,看着那几个劳力哂笑一声。
他今天的目的只是想召集村民来说明白事情,不是来打架的。
“诸位,我是王鸿瑾的孙子,我叫王庸。我是为墓地的事情回来的,我也知道大家根本就不想迁坟。谁愿意让自家长辈在地下不得安宁啊?我不愿意,你们也不愿意!我要告诉大家的是,现在这件事情得到了解决!刘家已经同意放弃这块坟地,而之前给大家的补偿款,就当做是村里福利送给大家了!”
听到王庸的话,村民们瞬间炸了锅。
“他说的是真的吗?不用迁坟了?”
“刘家可能把坟地让出来吗?还白送我们钱,我怎么不信呢?”
村民却是没几个肯相信的。
刘家余威在这里根深蒂固,不是王庸空口白牙就能消除的。
村支书更是满脸愤怒,指着王庸骂道:“你胡说什么?你想煽动村里人造反吗?”
王庸斜睨村支书一眼,道:“如果不信,你可以给刘老二打个电话问问。”
村支书犹豫一下,随即道:“打就打!别怪我不讲情意,这事要是让刘老二知道,你少说得断胳膊断腿!这可是你自找的!”
“就怕他没那个胆量。”
村支书更气,当即摸出手机给刘老二打起了电话。
“喂?胖三你干吗?就他妈你惹的事,害得我二哥进去了!现在还敢打电话来?”接电话的却是刘老四,一开口就大骂道。
村支书被骂懵了。
好半天才讪讪询问:“四哥,你说二哥进去了?”
他年纪比刘老二几兄弟长了何止十岁,竟然好意思恬着脸喊哥。
“滚!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我现在忙着呢,你有事就说,没事赶紧挂。”
“别挂,有事有事。我想问坟地的事,你们刘家是不是真的放弃了?”
“嗯?你消息挺灵通的啊,谁说的?”刘老四警觉的问。
“一个叫王庸的小子说的,他现在就在村委会闹事呢。”
“王庸?艹!就说你是祸害!你怎么招他了?告诉你啊,他,你惹不起!坟地我们刘家不要了,送那个王庸了。以后别跟我们联系了,我们刘家不认识你!坟地的事情跟我们也再没关系!”
说完,刘老四挂断了电话。
他此刻正忙着清理家产呢,哪有空理会村支书?何况村支书竟然不知怎么又得罪了王庸。这不是找死吗?
“哎,四哥……”村支书对着电话喊两句,回答他的却只有嘟嘟声。
放下电话,村支书傻眼了。
想不到这个王庸竟然厉害到这种程度,连刘家都惹不起他!听刘老四意思,好像刘老二都因为得罪了王庸进了局子。
刘家多大势力?县公安局就跟他们开的一样,可就算这样,刘老二还是被王庸硬生生给弄了进去。
那王庸的背景得深到什么地步?
村支书忍不住打个冷颤,忽然觉得王庸身形变得不可逾越起来,好像一座横在他面前的大山,把他压迫的喘不上气。
“王……王兄弟,之前是叔不对。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是我瞎了狗眼,你大人有大量,就饶我这次好不好?”村支书说话语无伦次起来,辈分都搞不清楚了。
见到村支书这等模样,下面的村民顿时明白过来。
王家孙子说的果然是真的!坟地不用迁了,还白拿了五万块钱!
“哗啦啦”,一阵热烈的掌声响起。所有人都忍不住为王庸鼓掌。
他们是发自内心的感谢王庸,不止因为王庸夺回了老坟场,还因为那五万块钱。那可是一户人家两三年的收入啊!
等掌声平息,王庸看向村支书:“即刻起村委跟刘家的坟场买卖协议失效,听明白没有?”
村支书忙不迭点头:“明白,明白!我这就改成你的名字!”
“谁让你改我的了?老坟场依旧是所有村民的!不过有一点,我爷爷的墓地村里不准动。我知道你从刘家收了不少钱,我也不让你全吐出来。拿出三分之二把老坟场周围修葺一下,就按城里陵园的样式修。这件事群体村民监督你,要是办得不好。立马就把你跟刘家串通一气的事情捅给县里,到时候有你好看!”王庸警告支书道。
村支书一听要让他出钱,当即脸色耷拉下来。可他也知道这钱要是不出,他的村支书也别想干下去了,甚至还有可能蹲大狱。
孰轻孰重他还是分的清楚的,只能点头答应。
这让村民们又是一阵掌声。
“具体修建方案我会托人捎给你,到时候我会回来查看。”王庸想了想,说。
既然子玉风晴说爷爷墓地是风水宝地,那就不能放任村里施工,万一破坏了怎么办?最好是找人设计好,按照图纸来。
而设计的人选王庸早就找好了,非子玉风晴莫属。
届时甚至可以安排一个村民去看墓,防止有人破坏。
王鸿瑾三个字在乡下或许不出名,放到城市那就如雷贯耳了。配合大汶河这条全国有名的倒流河,开发出一个新的旅游景点也是很有可能。
虽然众多游客前来祭拜可能会打扰到爷爷清净,可爷爷一生为公,如果看见自己死后还能为后世村民谋福利,也会高兴的。
儒者存在的意义本来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
一旁夏爷爷看着王庸,一个劲自言自语道:“王老哥,你孙子出息了,我替你高兴啊!你放心,等过两天我就去看你。咱们老哥俩好好聊聊……”
王庸心中一动,看来这个守陵人非夏爷爷莫属了。只有他会最真心的维护爷爷墓地。
处理完后续事宜,王庸又敲打村支书几句,将村支书吓得面如土色,这才跟随子玉风晴离开了村子。
车上,王庸郑重将修葺陵园的事情拜托给了子玉风晴。
如果几天后他能活着回来,他会再回来亲眼看看新陵园模样的。
如果不能,那就让子玉风晴洒一杯老酒,祭奠一个无法尽孝的不孝孙。
第二百五十八章 你喜欢我吗?
虽然王庸跟子玉风晴离开了青汶。可事情仍旧没有随着两人的离开而平息。
余波在持续发酵,就像是酝酿了好久的一缸酵母,已经到了开缸的时候。
首先就是刘家不明原因的变卖家产,刘家在肥东县经营十多年,各处资产不计其数。包括整个汶河沿岸的十几家沙场,各个乡镇、县中心的楼盘,甚至包括肥东县最大的一栋高端商厦。
那是刘家去年刚刚花费巨资投资兴建的,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业的时候搞得很隆重,当天商户就基本入驻满。
肥东县也确实需要这么一个高端的消费场所。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商厦未来肯定会盈利,可没人敢打这个商厦的主意。因为上次妄想动这个商厦的人,被打断了两条腿。到现在都申冤无门。
可就在今天,刘家跟吃错了药一样,居然放出了要变现商厦的消息。
这消息一出,许多人闻风而动。
太多人想吞下这个大蛋糕了。
可没想到,当这些人上门询问的时候,却被告知已经卖出。不单单是这栋商厦,就连刘家其他一些核心产业,明显有发展前景的,全都一并卖了。
至于卖的价格更是令人咂舌,所有这些加起来,才卖了10多个亿。
要知道单单那栋近八万平米的单体商业中心,都不止这个价格了!
有人眼红了,想要截胡,费尽心机打听到买家。可才听到买家名字,就退缩了,闭口不提这件事。
因为买家来自天泰,姓徐。
天泰虎门会所里,徐子泰正打电话感谢着王庸。
这个消息是王庸提供给他的,一开始得知消息后,徐子泰其实并没多想。他的产业布局都在天泰市,像是肥东县这种县级市他不感兴趣。
不过王庸说价格可以压得很低,而且最近国家一直在致力于发展乡镇经济,拓展二三线小城市的经济空间。买了绝对只赚不赔。
这才让徐子泰动了心。
在跟家里人商量后,徐子泰毫不客气的拿出徐家的名头,痛打落水狗。直接将刘振风原本想卖的价格压下去一半。
徐子泰说的很明白,刘家得罪了子玉家,他家产业就是一个烫手山芋。别看现在眼红的人很多,可都是无脑炮灰。真正懂的人不会选择在此刻将刘家盘子都接过去,这等于跟子玉家对着干。
只有徐家,只有他徐子泰,不会惧怕子玉家族。
刘振风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经过他艰难的思考,在徐子泰又附加了一些政治条件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
徐子泰挑肥拣瘦,将能赚钱的产业全都打包弄走,留给其他虎视眈眈的人只有一些残羹剩饭。
“要不这样,肥东县是你地盘,这件事也是你促成的。我给你5%的股份怎么样?”徐子泰思虑半晌,问王庸。
王庸微微沉思,随即拒绝了。
不是他不想要,而是他受不起。
现在的他虽然跟徐子泰关系不错,可他看得清楚,未来徐家早晚要跟子玉家族有一场反目之战。到时候王庸帮谁?
倘若王庸接受了这5%的股份,那就相当于徐家的人了。但是王庸不可能去对付子玉风晴。
所以这个股份王庸不能要。他更乐于成全徐子泰,促使徐子泰从徐家独立出来。这样届时发生什么事情,徐子泰也有理由置身事外。
“怎么?嫌少?”徐子泰问。
“不,你知道我对钱不在乎。实在是我志不在此,我只想当一个老师,对于商业完全没想法。你的心意我领了,股份就算了。只要我将来穷到要饭时候你能拉我一把就行。”王庸解释道。
“你这话说的,有我一口饭吃就绝对少不了你的。说实话,我是真心拿你当朋友交的。这件事之后,我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这件事,谢谢了!”
“既然拿我当朋友,那还谢什么?行,我还有事,先挂了。改天再说。”王庸笑着挂掉了电话,走向天泰市立医院。
他跟子玉风晴分别后,就坐车赶往医院。现在心事已了,他决定明天就去缅境。来跟安然做最后的告别。
而此刻,市立医院安然病房内。
安然正不知跟谁通着电话,握着电话的右手不住颤抖,眼中一股泪水不住打转。
电话那头明显能听到一个近乎咆哮的声音,在训斥着安然。
“胡闹!你简直就是胡闹!本来我放你出去是想让你长点见识,知道社会险恶。现在倒好,你竟然为一个不明不白的男人挡枪!你跟他什么关系?他有什么资格让你为他挡枪?你是我安云生的闺女,这天底下没有一个王八羔子能让你为他挡枪!”
却是安然父亲的电话。曹参谋终究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安云生,安云生一听说之后就勃然大怒,差点不顾工作直接杀到天泰来。
要不是曹参谋劝阻,安云生此刻已经拿枪顶在王庸脑门上了。
他太生气了,生气自己宝贝闺女竟然被一个臭男人骗了,差点把命都丢掉。
安然神情激动,也大声跟父亲犟嘴道:“我的事不用你管!我宁愿你不叫安云生,宁愿你不是什么将军!那样我就可以随便喜欢任何男生了,而不用考虑门当户对!我跟他什么关系?我今天就告诉你,我喜欢他!我跟他是恋人关系!”
“你……气死我了,气死我了!你到底喜欢他什么?他没钱又没势,长的也不怎么样。我查过他档案了,在部队不过是一个后勤兵,说难听点就是一个养猪的!这种人值得你喜欢?安然,说实话,你的审美让老子我很遗憾!”
“那是你的事情,反正我不会向你屈服的!”安然倔强道。
对面闻言,忽然沉默下来,只有粗重的喘气声。
熟悉父亲的安然知道,这是父亲脾气爆发前的酝酿。下一秒绝对会破口大骂,甚至说出赶她出家门的话来。
不过安然早就想好了,赶出家门又怎样?她本来也不喜欢那个家,现在离开了正好。就是可能见不到妈妈了,让安然有些黯然神伤。
谁知,数秒后想象中的爆发并没有来临,安云生紧接着说出的话反而异常平静。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你想让我赶你出家门,我偏不!我偏偏让你回来!”安云生道。
“休想!”安然气呼呼道。
“是不是休想你很快就会知道,我拿你没办法,可不代表着我拿那个混蛋没有办法。”
“你……安云生,你就是个无赖!你想对王大哥怎么样?”安然顿时紧张起来。
“对他怎样取决于你。你要是乖乖回来,我保证他好好的,甚至还可以帮他一把,给他在当地警务系统内找个好差事。如果你不回来,那他可能就要倒霉了。你老子我不是什么好人,这个你比谁都清楚。”安云生冷酷的道。
安然不说话了。
确实,她很清楚。从小到大凡是想要接近安然的男生都被父亲教训过,小时候还好,只是转班或者转学。大学的时候,有个喜欢安然的同学甚至被查出了偷窃的事情,抓了进去。
其实不过是顺了网吧一个鼠标,却不知怎么事发。
安然那时候就明白过来,她呆在父亲身边一刻,父亲就不会允许她有什么自由思想。老传统的父亲必然会亲自给她挑选一门亲事,最终结婚,了此一生。
一想到那种人生,安然就觉得骨子发冷,本能害怕。
于是她逃了出来,及至遇见王庸。
可现在,事情再一次发生。如果她执意留在天泰,王庸肯定会遭到来自父亲的报复。安然深知一个军区副司令的能量,对于王庸将会是毁灭性的打击。
足足思考了十多分钟,安然才眼睛一闭,有些绝望又有些不舍的说出一句:“我同意回去。”
这五个字让电话那头的安云生欣喜若狂,他立马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只要你乖乖回来,我一定给那小子安排一个好差事!这样,明天一早我就让曹参谋接你回来,老爸亲自下厨,做你最喜欢吃的东坡肉!”
“嗯。”安然面无表情的点头应着,挂断了电话。
父亲并不知道,安然最喜欢的菜早已不是东坡肉,而是一道专门为她而做的“醉安然”。
咚咚,这时病房门忽然被敲响。
安然扭头一看,却是一慌。因为王庸来了。
她此刻脸上还挂着泪花,情绪也没收拾好。肯定会被王庸察觉。
匆匆抽出一张纸巾擦擦眼睛,又平复下情绪,安然这才起身给王庸开门。
“睡着了?没打扰你吧?”王庸见安然开门有点晚,说道。
“没……”安然有些情绪出离的回答。
而这点异常很快被王庸察觉,王庸眉头一皱,当即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安然忙掩饰道:“没事,就是刚才看书看到一个感人的情节,一时间情绪没能走出来。过会就好了。”
“是吗?”王庸疑惑的说着。
扫一眼安然床头,那里放着一本刘勰的《文心雕龙》,这可是一本文字论述的古书,里面全都是介绍文学理论的。
这也能看到感动?
王庸不信。
可王庸还没说什么呢,安然忽然开口了。一句话就让王庸陷入呆滞。
“王大哥,你喜欢我吗?”
第二百五十九章 抢劫警车是违法行为!
安然这话问的太突然,事先完全没有一点征兆,王庸完全没有一点的心理准备。
“我……”王庸犹豫了。
安然看到王庸这模样,晶亮的眼神顿时黯淡下去,脸色变得晦暗。
“安然,你别乱想。我……我喜欢你!但是……”王庸欲言又止的道。
“但是什么?”安然眼中重新亮起一股光芒,问。
“但是我不敢喜欢。如果是以前的你,我可能会毫不在乎的说喜欢。可现在,你因为我差点把命都丢了。我怕,我害怕因为这种喜欢让你再受到伤害。所以……”
王庸垂着眼帘,有些讷讷的解释道。
只是话还没说完,忽然就感觉一张柔软的嘴唇凑过来,吻住了他。
那种香香的气息跟软嫩的触感,让王庸如遭电殛。
之前都是他强吻安然,现在安然竟然强吻他了。
今天的安然格外主动,也格外热情。丁香小舌竟霸道的撬开王庸牙齿,主动往王庸嘴里探寻而去。
这种跟之前完全不同的体验,让王庸一下邪火腾起,整个人都陷入一种原始的悸动里。
他有些粗暴的摸向安然后背,笨拙的抚摸在病号服上。
另一只手则被本能指引,往安然衣服里面伸进去。
安然脸上随即闪过一抹娇羞,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阻止,而是眼中露出一抹神圣而坚决的神色,任由王庸伸入衣服中,攀上了她傲然的峰峦。
轻轻一捏,安然发出一声痛苦而又迷醉的沉吟。
这声沉吟就像是催化剂,让王庸彻底丧失了理智。
王庸将安然放倒在病床上,跟一头觅食的野猪一样,在安然脸上、脖子间乱拱。
猛然往下一探,埋入了安然嫩白的沟壑之中。
安然脸上带着丝丝娇羞,双手却紧紧的将王庸脑袋按在胸前。
轻轻说出一句:“王大哥,我是你的……”
一句话点燃王庸心火,王庸蛮横的将安然衣服脱掉,身体一挺,进入某个神秘而湿暖的所在……
就在这病房中,就在光天化日下,春光乍现,如两人压抑的情感,尽情宣泄着,久久无法停歇。
……
半小时后,王庸就跟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不敢看安然。
只是喃喃说着:“安然,你放心。王大哥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就算你爸爸不同意,我也会把你抢过来。”
安然脸上潮红未退,初次经历人事,她感受到的不是欢愉,而是隐隐的疼痛。不过她还是尽自己所能满足了王庸,只因为爱着。
听了王庸的话,安然一边娇羞的穿着衣服,一边道:“嗯,王大哥我会等你的。”
而此刻王庸眼神不自觉又被安然衣襟间露出的那片嫩白吸引,咽一口口水,差点再次扑上去。
不过一想到这里是医院,护士随时会来查房。王庸还是按捺下了冲动。
“饿了没?我去给你买点吃的,你想吃什么?”王庸问。
安然想了想,回答:“王大哥,我想再吃一次醉安然,你能给我做吗?”
“能!当然能!你等着,我这就回家去做!”王庸道。
然后嘱咐安然好好休息,王庸推开房门跑了出去。
看着王庸冲出去的身影,安然脸上闪过一抹幸福。却随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悲伤。
她撕下一张纸,刷刷刷写了起来。
写完后压在床头,然后摸出手机拨通了曹参谋的电话。
“曹叔叔,我现在就回家,你能来接我吗?”
电话那头的曹参谋自然求之不得。他的会议早就开完了,为了安然这件事已经在天泰滞留了好几天,再不回去就该被处分了。
现在安然主动要求回去,他高兴坏了。
“你等着,我马上就到!”
挂掉电话,安然看一眼窗外的天泰市风光,心里默默道:“再见了,天泰。”
然后起身换衣服,收拾好房间,头也不回的走出病房门。
半小时后,医院走廊里出现一个提着食盒的男人身影。
却是做好了醉安然的王庸。
他脸上带着喜色推开病房房门,却被眼前情景给弄愣住了。
安然呢?怎么房间里空无一人?
难不成去外面散步了?还是又去做什么检查了?
这时却见一个小护士走过来,冲王庸道:“找谁?”
“这病房的人呢?”
“啊,她啊。走了,刚刚办理了出院手续,跟一个穿军装的中年男人走了。”小护士回答。
啪嗒,王庸手里的食盒掉落,发出一声脆响。
那道醉安然也溅的满地都是,香味瞬间弥漫整个房间。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王庸喃喃道,有些失魂落魄。
他扫一眼病床,那里还残留着安然的气息,刚刚两人还在那里迈出实质性一步。
现在却告诉他安然出院了,走了……
“那是?”忽然,王庸看到了安然留在床头的纸条。
赶紧拿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小字,还有几滴泪痕。
“王大哥,遇见你是我的幸运,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很喜欢《项脊轩志》里的一句话,‘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在我的生命里你也是一株枇杷树,永远扎根我的脑海,直到我老去、死亡,它最终会亭亭如盖……有缘,再见。”
刷,纸条飘然而落,王庸一下坐倒在病床上,神情悲伤。
这样子,看的门外的小护士有些不忍。本来她见王庸弄脏地板想训斥王庸来,现在却收起了心思,反而安慰王庸道:“分分合合其实没必要那么在意,我坚信有情人终成眷属。加油!”
王庸摇摇头,捡起地上的纸条,对小护士说声:“谢谢。弄脏了地板很对不起……”
“没事,我打扫就行。其实只要两个人心里彼此有对方,又何必在意时间跟距离?”小护士搜索着脑子里看过的鸡汤语言,试图让王庸振作起来。
虽然她自己都不认为这种烂大街的话能起到作用。
但是接着王庸的表现却让她大吃一惊。
只见王庸头一抬,眼中露出一抹坚定,道:“你说得对!只要彼此喜欢,其他的何必在意?安然,你等着,王大哥早晚会夺回你!”
说完,冲小护士抱歉一笑,王庸离开了医院。
剩下小护士在那摸着脑袋,兀自纳闷自己那句话真的这么管用吗?
小护士却不知道,起到作用的不是她那句鸡汤名言,而是王庸心中的信仰。
信奉儒家的王庸始终坚信那四个字——事在人为。
安然显然是被曹参谋带走的,王庸现在没有带回安然的能力,可不代表未来没有。只要王庸努力,总会让安然父亲刮目相看,主动把安然送回。
儒字拆开本就是人需两个字,儒家信仰就是专注于人类需求,让人类相信自己的力量。
是夜,王庸给子玉风晴打了一个电话,只为告诉子玉风晴一件事情。
明天,他将前往缅境。
子玉风晴表示知道了,给王庸提供了接头人的电话。
那人届时会给王庸装备。
事情总要一件件去做,王庸现在要做的是暂时放下安然,找到张捷,问出当年事情的真相!
结束跟子玉风晴的通话,王庸好好洗了个澡,睡了一觉。
翌日,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王庸悄悄离开天泰市,坐上了飞往云滇的飞机。
云滇跟缅境接壤,在那里有一条不甚清晰的分界线,竖着一个界碑。
过了界碑往南,就是缅境。
因为界限不明显,所以两地人交流不少,时常有缅境武装分子越过边境潜入华夏,做一些非法生意。
因为接壤的地方实在太多,界线实在太长,导致这种事情抓而不绝,愈加泛滥。
本地的华夏居民也开始铤而走险,跟缅境分子合作,为那些人提供落脚地。成为管理上的一个难点。
下了飞机,王庸又坐上一辆破烂的小巴车,在不断颠簸中前往沧源县。
那是一个佤族自治县,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它距离缅境最近。
不过一进入沧源县,王庸就被这里彪悍的民风给震撼到了。
只见街上全都是光着膀子的少民,好多人腰间直接别着一把刀,大白天大摇大摆走在路上,没人敢管。
一路上王庸看见了不下三起打架斗殴事件,有一起甚至都打的头破血流,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周围人却视若不见,好像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一样。
这也让王庸不住感叹。
而当王庸进入乡下,更是被墙上刷着的一个标语给吓到了。
“抢劫警车是违法行为!”
抢劫警车?这也太凶残了吧?
关键抢就抢了,竟然还得政府人员刷上标语,告诉他们这是违法行为!
王庸真是哭笑不得。
不过也能理解,毕竟紧邻缅境,地区又偏远,乱一点是可以想象到的事情。
王庸此次并不准备在沧源逗留多久,只要拿到装备略作休整,就会即刻前往缅境。
当然,是悄悄潜入。这对王庸来说没有任何技术难度,特工老本行。
小巴车最终在一个叫做班来的小村落停下,王庸也在那里下车。
班来是佤族语言,原本是一个佤族村寨,汉人很少。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边境流通增多,当地的汉人逐渐多了起来,反倒是佤族居民变少。
王庸看看四周环境,然后摸出手机拨通了子玉风晴给的号码。
第二百六十章 杀机四伏
燕京。
在位于京郊的一处庄园内,一间房间里时不时传出声声凄厉的叫声。
一个男人光着上身的身影在窗边闪现,偶尔露出的脸上全都是狞笑。
房间内他正追逐着一个赤身露体的小女孩。女孩看上去只有十几岁,脸上还带着几分青涩。
女孩惊恐的看着渐渐逼近的男人,双手抱着胸绝望的摇着头。
而男人看到女孩无助的表情,眼中的兴奋之色愈加强烈,他如同一头捕食的豹子,缓缓靠近女孩,骤然一抓,将女孩抓在了手中。
然后重重的摔在床上。
不顾女孩剧烈挣扎,男人就压了上去。
伴随着呜咽声跟痛呼声,男人气喘吁吁的开始了兽行。
半个小时后,男人折腾够了,眼中的疯狂之色才缓缓褪去。
他看一眼床上的血迹,满意的点点头:“不错,这回真是个雏儿。”
说完慢条斯理的开始穿衣服。
而女孩则目光空洞的看着天花板,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片刻后,女孩忽然疯了般爬起来,一下掐住男人脖子,嘴里大喊:“禽兽!我要你死!我要你死!”
男人无动于衷,依然不紧不慢的系着扣子。等到扣子系好,才转过头。
他看着女孩,脸上露出恶魔般的微笑,道:“你这点力气是杀不了我的,让我来教给你杀人该用什么样的力量。”
说着,他左手陡然探出,捏住了女孩脖子。五指逐渐加力,女孩顿时呼吸急促,满脸通红。
手脚扑腾着想要打掉男人的手,可无济于事。不一会女孩就两眼一翻,没了气息。
男人这才随手将女孩一扔,拍了拍手。
门外守候着的一个保镖当即走进来,看看床上的女孩尸体,连带着床单一起卷起来,提了出去。
就跟提走了一袋子垃圾一样。
把衣服整理好,男人重新恢复他儒雅大少的模样,施施然走了出去。
客厅里正有一个人在等他。
那人见到男人出来,立马起身喊道:“郑少,您可出来了。”
“怎么?等急了?抹子。”郑少一脸的笑容可掬,似乎有些抱歉。
可谁要是真认为郑少在跟你道歉,以此发挥,那就是找死了。
叫抹子的男人自然知道这一点,他赶紧否认道:“我哪里敢跟郑少着急,只是事情重要,我怕耽误了郑少的事,那就百死莫赎了。”
这话让郑少微微点头,他爱听。
“说吧,到底什么事。”
“是这样的,郑少。您安排我盯着的那个人动了,就在今天离开了天泰,坐飞机去了云滇。我怀疑他可能是要越过边境进入缅境。”抹子道。
“缅境?上次他大难不死侥幸留了一条狗命在,竟然还敢去?有点意思。缅境那边不是有坤德负责吗?跟他联系没?”
“联系了,坤德只是说他会保证张捷安全,必要时候让张捷开不了口。其他信息没多透露,您也知道,那个番邦仔就跟一条狼一样,平常就不把我放眼里。除了大少您亲自过问,他都不会交待多少实底。我怀疑这次王庸知道张捷在缅境,就是他给透露出去的。”抹子恭敬的说道。
郑少微微沉吟,随即一挥手:“小事一件,由他去吧。现在的坤德不是以前的坤德了,我给他这么多资源跟支持,让他坐进缅境国府当山大王,现在是他报答我的时候了。说到底还是怪我当年心软,没有赶尽杀绝,将那个王庸直接送上军事法庭。否则哪里会有这么多节外生枝的事情!”
“有时候从指缝漏出去一条小鱼看它徒劳挣扎,也是一种乐趣嘛。能给郑少带来点乐子,也是它的福分。”抹子拍马屁道。
郑少扫一眼抹子,笑道:“你小子是越来越会拍马屁了,不过我喜欢。行了,继续盯着去吧。这事办妥之后少不了你的。”
“哎,那我就提前谢谢郑少了!”抹子屁颠屁颠的走了。
郑少看着抹子身影,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在他眼里抹子其实跟王庸没什么区别,都是他利用的一条狗。只不过一只在向他摇尾乞怜,另一只则变成了疯狗,妄想咬他一口。
可惜啊,历来想咬他郑少的疯狗,全都被敲掉了牙齿,剁成了肉酱。
王庸也不会例外。
沧源,班来。
王庸正拿着手机焦躁的走在路上。
他给接头人打了好几个电话了,可那边全都不接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不,这回铃声响了许久,依旧没人接听。
王庸烦躁的挂掉电话,暗骂接头人不靠谱。
叮铃,这时却见一条短信息发了过来,却是接头人发来的。
“老瓦面馆等我!打什么电话,不懂规矩!”
信息里的语气却是对王庸十分不满,好像王庸影响了他什么事情一样。
王庸哂笑一声,却也没生气,而是左看右看,想找到那家叫做老瓦面馆的地方。
可放眼过去,这个小村寨哪里有什么面馆?
无奈之下,王庸只能走向前方,找人打听。
正前方有个看起来流里流气的男人,他晃着身子走着。
看见路边一个抱孩子的少妇,不禁眼睛一亮,上前搭讪道:“美女,孩子多大了?”
少妇也不怕,自顾自回答道:“十个月了。”
“哟,这么大了?真可爱!我就喜欢小孩!能亲一下吗?”
少妇点点头:“可以。”
于是流气男人一探头,在少妇嘴唇上亲了一下,拔腿就跑。
少妇这才察觉上当,气得从地上摸起一块石头就往男人身上砸。
男人赶紧躲闪,没料一下撞到了王庸身上。
“对不起,没看见!”男人道。
王庸将男人拉住,也不在意,趁机问道:“打听个地方,老瓦面馆在哪?”
“那不就是?”男人一指路尽头一间大瓦屋,说。
“哦,谢谢。”王庸愣了下。
感情老瓦面馆不是招牌,而是指面馆是一间老瓦屋啊。
苦笑一声,王庸信步王庸老瓦面馆走去。
流气男人一边拔腿跑,还一边冲着王庸推荐:“喂,外乡人。我建议你吃扯扯面,那个好吃!”
他却以为王庸是来旅游的,想找个地方吃饭。
不过王庸也确实饿了,又早就听过云滇扯扯面的大名,正好尝尝。
走到老瓦面馆前,只见门口除了面馆俩字再无其他招牌。此时还不是饭点,来吃面的人也不多,一个看上去黝黑的老板正百无聊赖坐在店里,打着瞌睡。
听见王庸进店,老板赶紧操着不太流畅的普通话跟王庸搭话。
这里佤族人比较多,普通话对他们来说还是有些发音困难的。
跟老板说了要一碗扯扯面,老板当即冲厨房喊一声方言。
只见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从厨房探出头,看一眼王庸,懒洋洋的“哦”一声,开始做面。
厨房就在柜台的后面,用半块隔板挡着,想要看的话,只要侧侧脸就能看见厨房里的情形。
王庸对扯扯面有些好奇,便找了个方便的位置观看制作方法。
扯扯面其实是古云滇南诏国的一个名吃。
相传是古时马帮一个小伙子在外面跑生活,学会了拉面手法,一回家就做给父母亲朋吃。可是人太多,一时半会做不出那么多份儿来。小伙子便想了一个方法,将面事先做好,盘成一大盘,想吃的时候直接扯细拉匀。
所以扯扯面实际上只有一根面条,从下锅到出锅都不能断。也叫作一根面。
据媒体报道,云滇最长的一根扯扯面是1700多米,可见拉面师傅的厉害。
老瓦面馆的这个师傅手艺就明显差了很多,他和面、拉面都透着一股笨拙,好像从事这个行业没有多久一样。
面馆老板看出王庸疑惑,尴尬的解释着:“新来的,笨手笨脚,别介意。放心,待会帽子我亲手给您做,保证好吃!”
帽子就是配料,一般是用当地特产的荷包豆,配上当地一种不知名的香菇,再加上黄心蓝皮的嫩瓜和红灯笼辣椒,与火腿丝爆炒而成。
这是一碗扯扯面的精髓所在,好不好吃基本就看帽子做的好不好了。
听老板这么说,王庸点点头。他也不想来一趟却吃到一碗不正宗的扯扯面。
之后,王庸就不再看那个师傅做面,而是看向门外。
那个接头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还没来。
无奈,王庸只能再扭回头,此时拉面师傅正晃动着面汤桶,把面汤晃动均匀。
而王庸看见师傅的动作后,忽然眼睛一缩,如受针扎,好像发现了什么。
随即王庸恢复原状,再度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好半天,王庸的面条终于做好。店老板履行之前的承诺,亲自动手给王庸做了帽子。
看老板那娴熟的动作,确实是老手,味道应该差不了。
等面端上来,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那诱人的香气,王庸拿起筷子垂涎欲滴的想要开吃。
负责给王庸端面的大师傅却像是故意折磨王庸一样,明明几米的距离慢腾腾走了好大一会才到。
到了王庸桌前,瓮声瓮气说到:“小心烫。”
才将面给王庸放下。
王庸道一声“谢谢”,迫不及待开吃。
筷子插入碗中,挑起老大一团面,跟热乎乎油汪汪的辣子混在一起,煞是诱人。
王庸低头,嘴张开,要将这团面吸入口中。
这时却见那一直没有离开的大师傅脸上露出一抹狞笑,手臂一振,一柄匕首从袖子里滑了出来,直刺王庸咽喉。
第二百六十一章 太极门人
匕首闪烁着幽幽寒光,这一刺里不仅有直来直去的力道,甚至还带着一股子绞劲。
只要锋刃透入王庸脖子,就会瞬间将王庸半个脖子绞碎,变成一具可怕的折头尸体。
面馆老板看见了这一幕,他嘴张得大大的,眼中满是惊骇。
想要提醒王庸,可不知为什么就是发不出声音来,好像被自家拉面师傅的气场给震慑住了一样。
眼看王庸就要死在刺杀之下。
这时却见用筷子挑着一大团面的王庸陡然一扬手,就见那热气腾腾的面团顷刻间弹起,带着呛人的油泼辣子,飞向大师傅眼睛。
大师傅悚然一惊,他怎么都没想到王庸会有防备。
那一大团红彤彤的辣油一旦进入眼睛,立马就会致残。那可是刚刚出锅的啊,光是油温都够烫瞎他的了,别说辣油的刺激性。
匆忙闪身躲过,大师傅跃在一旁。
王庸则利用这个时机站了起来,看向大师傅。
大师傅满脸的不可思议,脸色阴沉的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王庸摇摇头,道:“破绽太多,我都不想说。首先你的气质明显跟这个地方不搭,其次你干活的架势不对,一看就是没干过活的。第三也是最重要一点,你刚才不小心用出了一个大师傅不该有的手法。”
“什么手法?”大师傅一愕,问。
“太极,弹抖劲。你晃动汤桶的时候不自觉手臂发力,用的就是太极弹抖劲。一个拉面师傅技术再熟练,也不可能练出这种太极独有的劲气。所以我当时就知道你不正常,对你提防起来。”王庸解释道。
“呵呵,不得不说你观察的很仔细。”
“呵呵,也不得不说你是一个很失败的杀手。”王庸冷笑道。
大师傅将身上的围裙解下,往旁边一扔,道:“原本我也没指望着靠伪装能骗过你。既然被你看穿,索性就告诉你,我叫孙八一,太极拳门人!”
“姓孙?看来跟孙禄堂师门有些渊源了。”王庸眉毛一挑,说。
孙禄堂是民国年间的太极宗师,他先是从师李魁垣学形意拳,继而学于李魁垣的师傅郭云深,又从师于程廷华学八卦掌。后又从师郝为真学太极拳,之后参合八卦、形意、太极三家拳术的精义,融合一体而创“孙式太极拳”。
所谓“太极腰、八卦步、形意劲”便是从他身上流传出来的。
孙禄堂的太极拳别具一格,不同于之前的太极拳,兼具八卦的滑跟形意的狠,所以实战性比较高。
王庸之前观察这人的弹抖劲,就有一种举重若轻、游刃有余的意思。由此可见这人功夫不低,加之练得是孙氏太极,却是一个很难缠的对手。
听王庸道破自己师承,孙八一不由骄傲的笑了起来:“没错,家师正是出自孙氏一门。我自幼丧亲,被家师收养继承他衣钵,习练太极四十余载,从无对手。怕了吗?”
“怕?如果是孙禄堂再生,我还有可能害怕。至于你,不过一个大户人家的鹰犬爪牙,我为什么要怕?”王庸鄙夷道。
据说孙禄堂的功夫练到了一种极高境界,当时人们评价他:已至“依乎天理、批大郤、道大窾”,神乎之游刃的武学最高境地。为当时武术界之领袖人物。形意、八卦名家张兆东晚年对友人曰:“以余一生所识,武功堪称神明至圣登峰造极者,惟孙禄堂一人耳。”
孙禄堂能于行止坐卧间,周身各处皆可扑人于丈外,无时不然。又能于不闻不见之中觉险而避之,神行机圆,无人能犯。
说简单点就是你一碰到他,就会跌出一丈外。而你想杀他,杀心才起就被他察觉,抢先被打杀。
这却就是传说中的“秋风未动蝉先觉”,面对这种高手王庸是绝无一点机会的。
可孙八一,王庸就不放在眼里了。王庸可不信孙八一也能练到化境以上。
孙八一听王庸讥讽他,不由大怒:“你说谁是鹰犬爪牙!”
王庸眼神一斜,道:“说你啊,难不成我说店老板?我的仇人有数,显然不包括你。能够驱动你前来杀我的,除了那几个富家公子没别人了。”
孙八一脸色阴晴不定,似乎被王庸说中了。
半晌,他才道:“资料里说你四清六活,看来没错。你说的很对,我确实是受人之托而来。穷文富武,穷人是练不起武的,想要练下去就只能把自己卖给富人。这就是物竞天择,也没什么可说的。”
王庸眉头一皱,觉得这番话怎么那么耳熟,似乎听人说过。
一时间却又想不起那人是谁来了。
这种关头却也无暇想那些,一摆架势,道:“那就来吧,我时间很赶。”
这话气得孙八一脸上肌肉一哆嗦,道:“小子,没想到你如此嚣张!你当真以为凭借你那半吊子明劲功夫就能胜的了我?哦,对了,差点忘了。你还有一种秘法,叫做兵王心意把。这种秘法也能为你提供超越等级的战力。只可惜,对我没用。因为暗劲跟明劲之间的鸿沟,不是靠透支潜力就能弥补的!”
“嗯?”王庸一惊。
没想到这个孙八一竟然知道自己会兵王心意把!
这可是王庸的秘密,除了龙脊成员之外,基本没有人知道兵王心意把的存在。这个孙八一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看来此人背后的主子对王庸了解很深,极有可能跟缅境事件脱不开干系!
王庸眼神一冷,目光如刀,射向孙八一。
“到底能不能弥补,可不是嘴巴一张就说了算的。死在我手底下的暗劲高手可也不少了!你就是下一个!”
孙八一被气得够呛,知道斗嘴不是王庸对手,索性不再说话。
啪一脚将一张桌子踢翻,腾出一块场地。
店老板缩在柜台下面看着断裂的那张桌子,心疼的直打哆嗦。
暗骂自己怎么就不开眼,招来这么一个匪徒伙计呢?
想报警吧,又不敢。再说报了也没用,这里穷乡僻壤,最近的派出所距离此地也有二三十里地,日常值班的只有两个警力。来了还不够这俩人捏着玩的。
“死!”孙八一大喝一声,高大的身体骤然往前一突,好似一把利剑,啵一声刺穿空气杀向王庸。
气势凶猛,凌厉狠辣,确实太极功夫练到了很高境界。
孙氏太极讲究身意,因为孙禄堂早年习剑的缘故,拳法中带有强烈的剑道风格。剑出于拳,拳源于剑,以拳为基础,拳、剑在练要求中有共性如头、手、足、身、目,呼吸及意气力之锻炼,但又各具个性。
孙八一甫一出手,王庸知道这人不容小觑。因为他已经将那股凌厉剑意练到了骨子里。
不招不架,王庸迎头直上。孙八一凌厉,王庸比他还凌厉!
砰一声炮响炸起,恍若晴空霹雳,震得桌子上的碗筷都跟着一跳。王庸拳头笔直轰出,在即将碰到孙八一的时候,直拳猛然一扭一抖,带上了一股螺旋劲跟崩钻劲,就像是火力全开的电钻,对着孙八一就钻了下去。
轰!
两人对轰一拳,各自退开一步。
孙八一脸上满满的惊讶。他占据了体重跟身高的优势,按照时下流行的分级方法来说,他是重量级的拳手,而王庸是轻量级。一个轻量级拳手再厉害,面对重量级的也不好打。
可两人毫无花哨的对轰,竟然平分秋色。这实在是太出人意料了。
“这就是你那个兵王心意把吗?确实很强。不过你现在就用未免早了点吧?自寻死路!”孙八一自以为是的说道。
王庸也不点破,既然孙八一这么认为,就让他认为好了。找死的不是王庸,错误估计对手实力,才是找死的开始。
刷,孙八一身形又动,扑了上来。这次却不准备硬拼了,而是手掌一开,顺势推在王庸身上,要将王庸挒倒在地。
挒是太极中的一个重要手法,用掌挒开对方,使其失去重心,从而改变对手力的方向或中断。这招只是一个前奏,真正的杀招在于挒倒对方之后,一记重手法追加。
王庸就见过一个太极高手喜欢这么玩,挒倒对方随后就是一记炮锤,对手猝不及防之下,整个胸骨都会被炮锤炸开,一命呜呼。
有前车之鉴,王庸可不会轻易被孙八一挒中,脚下趟泥步一转,反其道行之,绕到了孙八一背后。
毫不留情,就是一个铁山靠撞过去。
生死搏杀不同于比武切磋,必须下狠手,下杀手。力争最快速度解决对方。
孙八一见状脸上露出一抹冷笑,太极核心便在“随机应变”四个字上,对敌之时随时感应对手的重心,做出调整。
王庸绕步之时他就已经感应到了,哪里会中?
顺势回身,双手在王庸手肘上一按,手腕圆转,顺着王庸打过来的劲就退了出去。
王庸反而就像是助了他一臂之力一样。
这便是太极的听劲。感知对方用力之大小、方向、变化趋势等随机变化,能听劲,就能在对方发力之时化去,使之落空。
正如王庸铁山靠被轻松化解。
王庸心中一凛,知道不能简单的用明劲乱打了。太极拳最喜欢的就是乱打明劲的对手,这样只会被太极高手耗尽体力。
孙八一以为王庸发动了兵王心意把,所以才想用巧劲耗掉心意把时间,之后再将王庸击杀。 换成平时王庸倒是不怕跟他对耗,可是现在身处异地,谁知道待会发生什么?必须要速战速决。
想着,王庸手一抓,从角落处抓起一桶食用油。
盖子也不拧开,直接砸向孙八一。
孙八一闪躲,食用油径自摔在地上,流淌一地。使得整个房间变成了滑腻的“溜冰场”。
而柜台后的店老板看见这一幕,不禁心疼的闭上了眼睛。
那可是整整一桶油啊!能用半个月呢!就这样浪费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比你更多一点
食用油溅的满地都是,因为地势的原因,迅速流淌向门口,将孙八一站立的位置全都填满,一抬脚,就是黏黏一层油腻。
孙八一见状赶紧想挪动位置,找一个不滑溜的地方。
王庸哪里会让他如愿?猱身而上,啪一记开碑手重重甩出去。
这下又脆又响,炸的空气都嗡嗡震动。孙八一不敢托大,只能硬接。
谁知刚刚碰到王庸手掌,两股力道相撞之下,他登时一个趔趄,身体差点栽倒在地。
却是脚下沾满了油,被王庸大力冲击,重心不稳。
不过孙八一究竟是练习太极的,从小到大一直练得就是重心两个字。
一时失衡没有让他慌张,而是借着倒下的这个力道,迅速变招。一式看似别扭的野马分鬃打向王庸心口窝。
这招用的既漂亮又凶险,打出去的拳头软绵绵,就像是一根面条。
可到了王庸心口的时候,骤然加速,爆出巨响。好像是正在行驶的汽车轮胎一下子炸裂,把人耳朵都震得生疼。
“这个孙八一的拳劲好生厉害!”王庸心中一惊。
想都不想,随即就是一个后翻身,仰倒在地。
手腕反向在地面一按,倒下的身体立马就弹了起来,如不倒翁一样狠狠撞向孙八一。
王庸这下像是一头扑击的老虎,又像是一头横冲直撞的熊瞎子,隐隐竟然将形意拳的虎形跟熊形合二为一,打出来一种霸道刚猛的势头。
“果然着急了吗?嘿嘿,等下就是你死期!”孙八一看见王庸这模样,不由心中大乐。
王庸打出的招式凶狠,就证明王庸那门透支体力的功法即将散去。
这就是困兽之斗,临死挣扎。只要能够熬过这几下的反扑,之后王庸就将是案板鱼肉,随便孙八一玩弄。
踩着地下的油腻,孙八一就像是一个花样滑冰的运动员一样,刷一声到了另一端。
王庸这下势力力沉的撞击却是一下撞空,收势不及,连他也迈入了油腻之地,双脚上全都占满了油。
一走步,又黏又滑,下盘明显无法保持沉稳。
呼呼呼,王庸喘着粗气,就像是很累一般,之前耸起的拳架子出现了丝丝低垂,甚至双腿也变得有点颤抖。
这些变化可逃不过孙八一的眼睛。
孙八一嘴角带着贼笑,根本就不着急发动进攻。
就像是抓老鼠的老猫,在静静享受戏弄的乐趣。
王庸眼中露出一抹烦躁,猛然大喝一声,凌空而起,冲着孙八一扑击过去。
凌空扑击,这可是对战中的大忌。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是万万不能动用这等空门大开的招式的。
像是之前姚星元重击王庸,隔着七八米一跃而来,如一辆坦克将王庸击倒。那是因为姚星元比王庸境界高了好多,无论是拳势还是力量,都足以碾压王庸。
可王庸不一样,王庸能够保证自己碾压孙八一吗?
孙八一眼中带着笑意,就像是看见了一只扑火的飞蛾。
他轻蔑的想着,军队里出来的这些人果然都是有勇无谋,在部队练几年就以为天下无敌了,敢用任何招式。实际上放到高手眼里,这些招式就跟小孩子一样。
孙八一要让王庸后悔!
右拳空捏,全身劲气内敛,孙八一缩成了一只刺猬,眼睛紧紧锁定王庸。
在王庸身体达到最高点的时候,孙八一骤然全身张开,如刺猬射出了浑身的刺。孙八一捏着的空拳变成一只铜锤,狠狠朝着王庸整个胸腔撞击过去。
掩手肱锤!
这是太极锤法里极为犀利的一招。要求速度极快,出招上类似咏春打法,左手护住面门或拨打之后右拳即出,一米之内要求必须在1/30秒左右击中对手。
如此高速之下迸发出来的力量那得多大?
孙八一曾经专门测试过,一个一人高的沙袋他能用掩手肱锤一下打爆!
不是打破,而是爆开,沙袋整个在空中爆炸,里面的填充物全都溅射出去。
这种力量的可怕可想而知,要是打在人身上,人体内的骨头、内脏也会一下子爆出去。
这是孙八一的杀招,因为他看出来,王庸已经是强弩之末,现在正是击杀王庸的最好时机!
王庸却浑然不觉,还在志得意满的扑击着,完全不知道他距离死亡只差一步。
“去死吧!”孙八一眼中爆出一抹精光,掩手肱锤轰隆一声打向王庸胸膛。
暗劲蓄积身体之内,在接触到王庸衣服的时候骤然迸发。
他要一击必杀!
孙八一这下毫无保留,只要暗劲侵入王庸体内,王庸瞬间就会死亡。
“什么?”
可是紧接着孙八一就大叫一声,难以置信的怔住了。
只见空中的王庸,竟然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的蜂鸟一样,身体在空中陡然收了回去。
时机拿捏的正好,准去无比的预测到了孙八一发力的节点,在孙八一力道还没迸发之时抽身急退,让孙八一暗劲瞬间打空。
孙八一可没有修炼到凌空打一寸的境界,王庸往后一飞,哪里还能伤的到王庸?
啪一声落地,王庸脸上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
孙八一则脸色阴沉,他有点想不明白王庸是怎么做到的。
人体又不是小鸟,能在空中转向。就算是小鸟,也只有蜂鸟这一个种类可以空中倒飞而已。王庸怎么可能违反自然规律做到这一点呢?
似乎看出孙八一的疑惑,王庸左手一甩,从背后抽出一条毛巾。
却是面馆擦桌子用的毛巾,竟然被王庸缠在桌子腿上,关键时刻拉住毛巾实现了后退。
孙八一只顾关注王庸拳势了,却是没留意到王庸缩在身体后的左手暗藏猫腻。
心中疑团得到解开,孙八一面露冷笑,说:“雕虫小技,改变不了你的命运!受死吧!”
说完,又是一记锤法打出。
孙八一不准备跟王庸玩了,他要用重手法直接击毙王庸,要让王庸知道暗劲跟明劲的差距有多么的巨大。
何况估摸着这段时间王庸的兵王心意把时间也过了,正是他最虚弱的时刻。
进步如箭,孙八一拳势异常凶猛,瞬间就打到了王庸脸上。
这是一招虚招,如果王庸去挡,那隐藏的右手就会以雷霆之势打出来。那才是具备杀伤力的招式。
而假如王庸不挡脸上这一拳,这一拳也可以在打到王庸面门的时候迸发暗劲,照样重伤王庸。
这便是太极拳里最为阴险的招式,叫做肘底锤。实战中即便提前告诉对方自己要用这一招,可对方仍旧躲不开。因为这招中暗含两次欺骗,先出右掌撩击对方面部,再用左掌盖击,对方左挡右遮的时候,最后一锤才打出来。
只要运用得好,最后一击几乎必中。
王庸识得这招厉害,却也不慌,只是冷哼一声,猛的往前半步,一拳轰出。
半步崩拳。
霸道凌厉,毫不留情,带着轰碎一切的气势打了出去。
一拳轰出,当即让孙八一变了脸色。他来不及再用招式欺骗王庸,直接最后的锤法打了出来。
雷声隆隆,恍若惊雷炸破天际,肘底锤正对上王庸的崩拳。
孙八一目光一闪,猛然爆出暗劲。
他要废了王庸这一只手!
可没成想,他暗劲才刚刚迸发,就陡然觉得拳锋一痛。一股针扎的气息刺入拳头,让他筋肉情不自禁就要收缩。
好在此时他的暗劲也打了出来,两相撞击之下,终于抵御住了那股刺痛。
“你竟然也会暗劲?!”孙八一收拳,无比的惊讶。
他怎么也没想到王庸竟然也是一个暗劲高手,这跟资料里提到的明显不符。资料里说王庸明明只是明劲巅峰,就在前段时间的比武录像里,王庸还是明劲呢。这才多久?就突破了?
虽然孙八一不想相信,可事实告诉他这是真的。王庸真的突破了,王庸的的确确是一名暗劲高手。
听到孙八一的惊讶,王庸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才领悟两天,有用的不对的地方孙师傅指点一下。”
孙八一目光闪动,露出一抹喜色。
原来才领悟两天!那就好办多了,暗劲初次领悟之时能够连发两拳就很不错了,再强行催发就会伤害到脏腑,无异于自杀。
刚才王庸已经用过一次,只要再跟他对拼一拳,他就只能任自己宰割!
“指教?好,那我就指教你一下!”
孙八一说着,上前窜步,拳风呼啸,直打王庸要害。
逼得王庸不得不出拳对拼。
果然,王庸也同样打出一拳。
砰!两人拳头碰在一起,发出一声闷响。接着各自分开。
“这下你暗劲没了吧?那就去死吧。”孙八一心里默默想着。
根本不犹豫,又是一拳快速轰出。
可当他跟王庸拳头对上之时,愕然发现王庸竟然又迸发了一次暗劲!
“三次?这小子资质倒是不错,刚刚领悟暗劲就能发三次。下次总没了吧?”
孙八一心念电转,再度出拳。
一拳对上,孙八一就跟见了鬼一样,整张脸上全都是震惊。
王庸竟还有暗劲!
四下!难道这小子是个练武天才?
不过没关系,孙八一至少能发八下。孙八一可不信王庸也能跟着发八次。
于是又打出一拳。
轰!
孙八一傻眼了。
还有?!这tm是什么鬼!
王庸则好整以暇的看着孙八一,道:“别担心,其实我能打出的暗劲也有限。”
听到这,孙八一稍微松了口气。有限就好,有限就好……
“就是刚好比你更多一点而已。”王庸又道。
“……”孙八一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开黑枪
什么叫比我多一点?我可是暗劲老手!你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大言不惭的说比我多一点,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孙八一气呼呼的想。
“既然你这么有自信,那我就领教领教你比我多的那点!”孙八一阴沉着脸说。
然后猛然发动攻势。
拳出如风,带着凄厉的呼啸砸向王庸。这是典型的孙氏太极特点。
进步必跟、退步必随、动作敏捷、圆活紧凑,犹如行云流水,连绵不断,每左右转身以开合相接。
孙八一的每下出手都留了后招,噼里啪啦一连串打出来,形成一个连贯的招式。
他不想跟王庸一招招硬拼了,他要直接把剩下的暗劲打出来,要直接用连串不停的暗劲将王庸彻底打死!
砰!
孙八一拳头轰向王庸腰眼。
砰!
拳势一转,变成下指锤,又打王庸裆部。
砰!
连带着还有一记阴线的踢脚,直踹王庸膝关节。
此时的孙八一就跟平常习练套路一样,整个人都放开了打,打的异常快,也异常凶狠。
一套招式连珠炮一般轰向王庸,他不信这样王庸还能接下来!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庸竟然真的接了下来!
一拳又一拳,左手拳出完右手拳,右手拳出完左手拳。
两只拳头收在腰两侧,一送一拧,就跟横向的打桩机一般,砰砰轰击出去。脚步始终保持半步距离,跟着拳势往前拱。
每一下的拳风都炸的空气发出啵啵响声,好似一个个丢在水底的闷雷。
孙八一跟王庸以快打快,就跟下快棋的围棋选手一样。根本就没有思考,第一子落下,随即第二子也跟着出来。落子如风,快如流星。
这是一场只能进不能退的战斗。
谁退了,就代表着谁被对方拳势压制住了。
孙八一渐渐露出一抹吃力神色,这一眨眼的功夫,他跟王庸明劲暗劲间隔使用,已经足足对了二十拳。
他算了,两人至少发了不下四次暗劲。
加上之前发的,已经达到了八下。
八下就是孙八一的极限,再高了孙八一打不出,强行打出就会伤到自己。
这种战斗中如果有一击必杀的机会,强行打一拳没关系。因为对手被那一拳杀了。
可找不到那种机会就贸然勃发的话,那不啻于找死。
孙八一面色凝重,他在找那种机会。一旦王庸露出破绽,他就不惜脏腑受伤,也要强杀王庸。
他打出了八下暗劲,王庸也跟着打出八下。孙八一已经无暇震惊,而是在潜心推算王庸的极限。
王庸说正好比他多一下,难道真的能打出第九下?
孙八一忽然生出一股自信来,不可能!他在暗劲境界呆了两年多才练到八下,王庸才进入两天,八下已经是天纵奇才了,绝对不可能有第九下!
想到这,孙八一心思渐渐变得笃定。
大家都是强弩之末,那就看谁更能抓住对方破绽吧!
孙八一改变战法,开始节节后退,想要引诱王庸冒进,露出破绽来。
而王庸就像是中计一般,真的直打直进,毫不停留。
不一会就将孙八一逼到了墙角。
再往后一步,孙八一就退无可退。
王庸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就像是认定孙八一要死在这里一样,骤然轰出一拳。
这一拳力量之大,竟然让空气发出弓弦一般的震动声音。如同一个弓手拉开了铁胎弓,箭射出去之后,弓弦兀自震动不停,久久不能停歇。
“来了!”孙八一心里低呼一声,凝神屏气。
这是王庸必杀一拳,同时也是他必杀的一拳!
王庸这拳再强也只是打出明劲来,可他还能打出一下暗劲!
轰!
两人拳头对轰上,发出一声短促的爆鸣。王庸胳膊出现一丝弯曲弹抖,似乎被孙八一的暗劲侵蚀了,劲力跟不上来。
孙八一心里一喜,这个赌局,他赌赢了!
可他脸上的喜色还没消散,忽然就见王庸弯曲的胳膊骤然伸直,一股股力道从弯曲处传递过来,汇聚成更加强大的力道。
嘣!
力量传递到拳锋,王庸积蓄体内的暗劲轰然勃发,带着摧毁一切的力量轰击在孙八一拳头上。
孙八一根本就来不及抵挡,直接被这霸道的力量给轰飞了。
拳骨发出咯吱咯吱的碎裂声,半只胳膊瞬间软绵绵塌了下去。
王庸拳劲却不是笔直往前打的,而是带着一股子往下的绞劲,最终打在孙八一胸膛上。
孙八一倒飞出去,立马重重撞在墙上,因为距离墙壁太近根本就没有卸力空间。
霸道的力道灌注在孙八一身上,又挤压向墙壁。
这间面馆是土坯房,不像是水泥钢筋建筑一样结实。
瞬间半面墙壁就被撞塌,孙八一夹杂在纷飞的灰土中跌出屋外。
“你……我不服!不服!”孙八一胸腔塌陷下去一大块,虽然暂时死不了,可也活不成了。
他眼中满是不甘。
凭什么王庸刚刚进入暗劲两天就比自己厉害?
天道不公!天道不公!
只是再不甘心,也不可能改变结局了。孙八一也算是一代太极高手,只能殒命于此。
王庸一步步走近孙八一,眼中闪烁着冷漠的光芒,道:“告诉我背后主使之人是谁,我给你个痛快。不然我会暂时保住你性命,让你受够三天痛苦再死。你也知道我从军队出来的,拷问敌人的花样多得很。保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孙八一露出一抹惊惧,却随即呵呵笑道:“就算告诉你,你以为你能对他做什么?我们都不过是别人眼里的一条狗而已,咬不死人的。”
“能不能咬死那是我的事,你只管告诉我便是。万一我失败了,不正好为你报仇了?”
孙八一黯淡的目光游弋着,似乎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告诉王庸。
王庸说的没错,他一旦告诉王庸,王庸主动找上那个人的话,那就是自己送死。那人肯定会杀了王庸,帮自己报仇。
“他就是燕京……”孙八一终于下定决定,开口了。
“燕京?谁?”王庸急促问道。
“燕……京……”
砰!
就在孙八一即将吐出那人名字的时候,忽然一声枪响中断了他的生命。
一颗子弹从远处街角飞来,准确无比的射中孙八一的脑袋。
大口径子弹直接将孙八一脑袋爆成一个烂西瓜,只剩下半张脸还能依稀辨认这是个人。
“有枪手!”王庸身形陡然一缩,弓背蹲身,如狸猫一般快速窜回面馆中。
留在外面他的下场只能是跟孙八一一样,成为枪手的射击目标。
刚才那一枪准头很足,明显暗处的枪手是个高手。
警惕的看着门外,王庸伏在一张桌子旁边,要是枪手敢露头,王庸就会将桌子掷出,用桌子遮挡枪手视线,然后快速近身将其格杀。
谁知足足半天,都没见有人露头。
反而是王庸手机震动了起来。
王庸摸出手机一看,竟然是接头人发来的信息。
只有两个字。
是我。
那开黑枪的枪手竟然是接头人?
王庸愕然不解。
“我要过去了,没带枪。你别冲动,刚才我是为了救你。”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在外面。
王庸透过倒塌的墙体往外一看,果然一个精瘦的男人走了过来。
一把56式7.62毫米半自动步枪背在后背,双手举过头顶,示意自己没有恶意。
精瘦男人一步步走到面馆门前,不肯进来了。
看来他对王庸也保持着警惕。
“你怎么才来?”王庸目光在精瘦男人身上来回打量,质问道。
“我之前在做事情,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到,所以耽搁了。你怎么样?没受伤吧?”精瘦男人回答。
“没有。你刚才为什么要开枪?”
“为什么开枪?听你这语气好像在责怪我不该救你。呵呵,真有意思。如果你不是子玉小姐介绍过来的人,我说什么也不会救你!”精瘦男人忿声道。
王庸冷冷看着精瘦男人,然后目光一转,看向他背后那把枪。
“老56式,这种枪可是早已淘汰,会用的已经不多了,能用好的更是少之又少。你能在一百米外一枪爆头,似乎没少用过啊。”
精瘦男人耸耸肩:“没办法,二十年前就是抱着这玩意上的战场,用习惯了改不掉了,退伍后也就搞了一把这个。你在怀疑我?”
这人却也是退伍军人,不过比王庸早了太多。二十年前也确实是五六式盛行的年代,他这个解释理由倒也说得通。
“不,我在夸你。你枪法很厉害。我叫王庸。”王庸暂时放下了戒心,选择了相信眼前的精瘦男人。
毕竟是子玉风晴介绍来的,可信度还是有的。
“你叫我大猫就行,当年部队里的外号。这地方乱的很,没几个人用真名的,都是代号。时间长了你会连名字都忘记。”精瘦男人咧嘴笑道。
“我不会在这里久呆,歇一天就走。”王庸淡淡道。
他当然知道这里是华夏最乱的地区,各种毒贩、武装分子横行,在这种环境中呆的时间久了确实会忘记真实的自己,只记得代号。
不过那跟王庸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准备在这里生活。
大猫目光一闪,道:“好!明天我就送你越境。到了那边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找我。这是我跟子玉小姐承诺过的。”
第二百六十四章 下黑手
暂时放下戒心,选择了信任彼此的王庸跟大猫,结伴往村子里走去。
据大猫说,子玉风晴运来的武器被他全藏在村里一间民房里。这段日子一直逗留班来,就是在等王庸来取货。
虽然大猫没有明说自己是干什么的,但是王庸从他手上的老茧跟走路的姿势就看得出来,这是一个常年刀口舔血的家伙。
手上几处指节有明显的凸起,走路的时候习惯于左手摆臂,右手基本不动,就像是患了小儿麻痹症。
其实这是长期训练遗留下来的习惯性动作,右手不动是为了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拔枪,这在士兵尤其是一些侦察兵身上表现的最为明显。
而王庸作为特工,也有类似的习惯。不过龙脊训练要求比其他特工组织要高,这种会暴露身份的习惯在龙脊训练里是不允许存在的。许多时候龙脊成员必须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去忘掉这种习惯。
当然,这个很难。就像是现任某大国总统的葡京,在出席一些重要场合的时候经常会呈现这种姿态。
当时人们还以为葡京患了重病,后来经过询问专家才得知,这是克格勃训练的后果。因为在克格勃的课程中,要求特工必须右手紧贴在腰间,最快时间拔枪。
葡京曾经在克格勃担任特工,这个习惯也就保留了下来。
“吸烟吗?”正走着,大猫拿出一支烟递向王庸。
王庸摇了摇头,拒绝了。
没确认大猫底细之前,王庸仍旧对大猫不放心。
见王庸拒绝,大猫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啪一声点火,自顾自吸了起来。
徐徐吐出一口烟圈,他道:“说实话,我很佩服你。我在这条线上跑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敢孤身越境去缅境的人。你知道那边丛林对面有什么吗?全都是凶神恶煞的毒贩跟当地武装,他们不信任任何人,只要看见闯入的陌生人,连审讯都不审,直接就地枪毙。”
大猫指了指南边一片幽深的密林,那里,就是华夏跟缅境的界线。穿过密林,就相当于到了缅境。
而密林同时也是最危险的,不止是里面的各种蛇虫鼠蚁,还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哪个方位躲藏着毒贩。
王庸没说话。
缅境的情况他比大猫更清楚,在上次演习的时候他早就做过大量研究了。
“我建议你找个当地人接应一下,这样不管做什么都容易的多。我可以给你联系,保证便宜。”大猫冲王庸道。
说这么多话却是想从王庸身上赚点钱。
王庸道一声:“谢了,不用。”
将大猫的建议直接了当的否决了。
他这次的行动绝对不能有其他人参与,知道的人越多暴露的几率就越大,尤其是在坤德知道王庸即将入境的情况下。
一旦王庸联系了当地人,坤德那边肯定第一时间就会得知王庸来了的消息。那样王庸还搞什么?肯定到不了仰光就先被杀了。
死无所谓,可王庸担心的是那个叫做钟馗的情报人员,那人为了帮王庸查找张捷落入坤德手里。王庸之前可是在子玉风晴面前信誓旦旦说,一定会救出钟馗的。
所以,这次的行动绝对不允许有任何闪失!
大猫斜眼看着王庸表情变化,脸上泛着一丝难以捉摸的神色。
“到了,就是那里!”
两人走到一栋草屋前,大猫指着草屋说道。
这是佤族村寨比较流行的一种房屋,建筑风格受到了外来人的影响,材质也不是选择竹子,而是用了茅草跟泥土的混搭。
因为简单实用,整个班来地区几乎有一半多的房屋是这种。
像是之前老瓦面馆的瓦屋,很少。可以称之为当地房屋中的“高富帅”了。
推开门,大猫先一步走入屋里。
屋里陈设很简陋,只有一张床跟简单的生活用具。整个屋子散发着霉味,墙角扔着许多垃圾。
显然大猫不是一个喜欢干净的人。
哗啦,大猫一把将盖在床上的破被子掀开,露出被子下面两个帆布包。
包裹很大,足足有一米多。两个包裹横向排在一起,里面鼓鼓的,显然是那批枪支弹药。
“货都在这,你点点。”大猫示意王庸检查下。
王庸上前,拉开一个帆布包的拉链,当即看到了里面一支支的枪械。
全都是按照王庸之前的要求提供的,一水的国内特种部队制式装备。这种装备王庸很熟悉,不需要适应就能直接使用。
咔嚓一声,王庸将枪上了空膛,然后瞄准一下。很不错,都是调校好了的装备,无须王庸再调校。
大猫这一点做的很到位。
嗤啦,拉开第二个帆布包。
这里面的东西却是让王庸眉角连跳。
子玉风晴竟然真的给他准备了一整套的美军装备!
m4a1卡宾枪,psg-1、巴雷特m82a1/a2两种型号的狙击步枪,m90手枪,拦截者防弹衣、单兵战术防弹背心、轻型快速脱卸改进型战术防弹背心、模块化集成通信头盔、夜视仪等等。
王庸伸手一拎,好家伙,这一包的东西至少有70公斤,要是全都背着上战场,那可是一个不小的负重。
关键时刻这种负重可是会要命的,尤其是单兵作战的时候。
“真是人傻钱多速来啊!”王庸悠悠道,为子玉风晴浑厚的财力而惊叹。
“怎么样?东西还满意吗?这一批可是费了好大劲才弄到的,要说美帝鬼子的玩意先进是先进,可就是不实用的太多。比如这个玩意,这算什么?手榴弹吗?什么年代了,还用这东西。”大猫随手摸出一个手榴弹,吐槽道。
王庸转眼一看,却是一个外形看上去塑料一般的弹药,体积也不大,爆炸后产生的能量应该有限。
不过这手榴弹却不是用作爆破的,而是另有用途。
拿到武器后王庸戒心也减少很多,他冲大猫一笑,说:“你退役比较早,那时候应该还没这种玩意。这叫做西玛震晕手榴弹,是秘鲁生产出来防爆用的。不过这个型号停产一些时间了,竟然会出现在美械装备里,真是奇怪。”
“哦,原来如此。”大猫点点头。
然后将手榴弹扔回了帆布包里。
与此同时,王庸心中忽然闪过一个不妙的念头。
想都来不及想,拔腿就要往外跑。
可是为时已晚。
大猫扔下的那枚震晕手榴弹瞬间爆炸,散发出剧烈的强光跟响声,将整个屋子都震得晃了一下。
而王庸就站在手榴弹不到一米处,首当其冲。几乎将手榴弹爆炸威能全数吃中。
眼睛在刹那间失明,耳膜也被强烈的冲击波冲击的一震,整个人失去平衡栽倒在地。
一下子晕了过去。
这就是西玛震晕手榴弹的作用。利用弹药爆炸瞬间产生的强烈闪光、噪声、冲击波超压,使人员暂时失明、失聪、失去战斗力。
人的视觉在突然遇到强烈的明暗变化时,会造成数秒时间的视力失常,即短暂致盲。而手榴弹的爆炸声压只要达到一定的限度,就可以造成人员一时间的失聪跟失衡。
即便王庸身体素质强悍,可在距离这么近的地方,也无法抵挡。一瞬间就中招。
在倒下那刹那,王庸心中还在叹息,自己不该放松警惕的。
他明明已经说出了疑点,可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最终自食其果。
很明显美军特种兵装备里不会出现这种停产的玩意,这玩意之所以存在只会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人为放进去,用来伏击王庸。
背后下黑手的人不用想,除了大猫还有谁?
从一开始大猫就没怀好意,先是故意枪杀了孙八一,又用震晕手榴弹吸引王庸注意,悄无声息引爆手榴弹击倒了王庸。
躲在王庸身后的大猫也没能幸免于难,他也晃悠着身体噗通一声栽倒在地。
只是在他倒地的前一秒,他冲着外面做出了一个手势。
之后便听一阵脚步声响起,一群人冲进了茅草屋。
咔嚓一声,有人将晕倒的王庸双手反绑,铐上了手铐。
震晕手榴弹的作用时间比较短暂,只有十几秒。
很快王庸就悠悠醒转,睁开了眼睛。
虽然还是觉得眼前一片白光,可依稀能看清屋里情况了。
五个人,每个人手里都有枪,虎视眈眈看着王庸,枪口也都对准王庸身体。
在门口,大猫正躺在那里,他明明比王庸受到的冲击小,却还不如王庸醒来的快。
终于,数秒后大猫也醒了过来。
一醒,大猫就骂了起来:“妈的,这玩意真厉害!差点把老子耳朵给震聋了!”
其实震晕手榴弹的设计是有安全峰值的,0.5米以外爆炸不会产生任何碎片,爆炸的光波冲击也不会真正对人类造成损伤性的影响。
“哟,比我醒得早,看来真没白费功夫设计这么个计划。换成别的手段未必治得了你呢。”大猫在一个手下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对王庸道。
王庸冷冷看着大猫,说:“为了对付我,不惜拿自己当饵,你也够拼的。不过我有一点不明白,我有那么值钱吗?值得你出卖子玉家族?”
大猫咧嘴一笑,说:“只有你的话,确实不值得。可加上这么一堆武器那就不一样了。再说,只要把你交给背后那位大爷,我还能大赚一笔。何乐而不为呢?子玉风晴就算知道我背叛了她又能怎样?到时候我往缅境一钻,谁也别想抓到我!”
第二百六十五章 月光
自古财帛动人心,放到现在依旧未变。一个人背叛与否只在于筹码够不够大,只要筹码足够,就不存在不背叛的可能。
大猫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句话的正确性。
王庸心底掠过一丝寒意。他有点不敢想象这件事背后那人到底什么背景了。
从当年反手灭杀一个精英特战小队,到现在针对王庸做出的种种埋伏,都证明背后那人的可怕。
王庸想不通,龙脊到底是哪里得罪了这尊真神,让他一定要灭掉龙脊。
“弄晕,带走!”大猫看一眼王庸,挥手道。
这种组织所谓的弄晕从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有一个字——打。
砰一声重重的响声,一个人在王庸后颈狠狠来了一下。
王庸瞬间两眼一黑,晕死过去。
如果不是王庸强壮,这下甚至都有可能要了王庸的性命。
不过下手的人明显不在意这点,要知道这里什么都值钱,就是人命不值钱。
孙八一的尸体还在老瓦面馆那里扔着呢,光天化日,众目睽睽。既没人报警,也没人围观。
到头来打扫现场的人仍旧是面馆老板,假如他还想把面馆继续开下去的话。
打晕王庸后,两个人架起王庸往外走去。
而一个三角眼的家伙则跟在大猫后面,殷勤问着:“老大,这回兄弟们能够吃香的喝辣的了吧?你不是说这家伙是条大鱼?”
大猫瞪了三角眼一眼,说:“现在孙八一死了,对方钱也没付,我们怎么知道事情真假?”
“那老大你还跟子玉家翻脸?”
“就你他妈话多!”大猫抽了三角眼一下,接着又道。“孙八一背后的人确实厉害,他答应我的条件也确实诱人。这种条件值得咱们为此铤而走险一次,富贵险中求。不过咱们也不能就这么把人交出去,这个王庸还有利用价值。咱们用他把那个计划作完,然后再卖掉。一举两得。”
三角眼登时嘿嘿一笑,冲大猫竖起大拇指:“老大,高!还是你想的周全,就算孙八一的主子不给咱们钱,那个计划搞完咱们也不愁吃喝了。”
“就尼玛知道吃喝!没出息!”大猫又抽三角眼一下,骂道。
“不要老是抽我脑袋好不好,都快抽傻了。”
三角眼摸着脑壳,不乐意的往大山深处走去。
那里,是大猫一伙人的聚居地。
一年前大猫笼络了这么一群人占山为王,专门在边境从事非法生意。
杀人越货,黑吃黑的买卖没少做了。
只不过他是子玉家族的一个老联络人,之前钟馗在缅境的一应物资就是通过大猫运过去的。子玉风晴一直以为大猫很安全。
谁曾想大猫会因此背叛子玉风晴。
夜色渐渐深起来,晚上的班来显得格外寂静跟恐怖。
远处幽幽深山一望无边,不时有吓人的野兽呜咽声音响起,如果在这里走失,基本上就相当于宣告死亡。
而就在这莽莽深山里,却有着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佤族村寨。
他们的村寨依山而建,多建在山腰或小山巅。单看村寨建筑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规模也不小,是一个近百户的大寨。
这个深山里的村寨跟外面的不同,佤族喜欢住竹楼,这个村寨里近百户人家全都是竹楼。
只是奇怪的是,本该灯火通明的村寨却只有星星点点的火光,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氛围,好像走进了一座死城。
“快点!”
大猫催促着手下,带着王庸走进寨子最中央的一栋竹楼。
这栋竹楼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关牲畜。房内陈设简单而明快,左右中分别摆着三个火塘,一个是供人使用的,一个是供祭祀之用的,另一个则是给牲畜饲料加热的。
此刻火塘里的火焰熊熊燃烧,为深山里湿寒的天气带来一点暖意。
即便是夏天,湿气也重,必须要生火。不然就容易骨头得病。
“老大,这家伙怎么办?”三角眼问道。
老猫将身上的东西都卸下,想了想,回答:“这家伙功夫不低,不能关在竹楼里,不然肯定会被他逃脱。送他去司岗里!”
“好叻!”三角眼答应着,拖着王庸往寨子上方走去。
在寨子最顶层的山腰上,有一个深邃的山洞。那就是司岗里。
“司岗”是石洞,“里”是出来,意即人类很早是从石洞里出来的。传说从石洞里最先出来的是佤族。佤族人把石洞视为“圣地”。
而还有一个解释是,“司岗”是“葫芦”,意即人类从葫芦里出来的。
不过无论哪种解释,都代表佤族对自己本民族古穴生活的回忆。
三角眼累的气喘吁吁,好半天才将王庸拖到半山腰。
走到山洞口,却不往里进了。
而是冲里面大声招呼道:“叶喃!叶喃!给老子滚出来!”
好半天,走出一个穿着黑色佤族服饰的女子。女子样貌普通,却带着一种别样的清秀。加上单薄的服饰,让人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忍不住想要保护她。
三角眼狠狠咽了口口水,可看到叶喃那幽深的眼眸后,却忍不住打个冷颤。
再漂亮的花如果扎手,那也要不得。
这个叶喃是佤族村寨的祭祀,曾经救过大猫一命。之前有个兄弟见色起意想要对叶喃图谋不轨,谁知还没做什么就惨叫着滚出了山洞。
之后才发现他裤裆整个都烂掉了,不知道是被什么弄的。
大猫后来听说这件事后,当众宰了那个家伙,进行了猎祭人头。
猎人头是佤族的祭祀风俗,寨子里头人在猎祭之日会派几十个壮汉去猎取人头,猎获人头后要尽快返回寨子,走到离寨子不远外就鸣枪高呼,头人得知获得人头后就敲锣击木鼓,敬告村民不要上山下河。
然后由头人、老人带红包头、一碗米、一个鸡蛋到指定地点迎接人头。将红包头戴在人头上,把米粒、鸡蛋喂给那人头“吃”,之后祈祷,给人头敬酒,几个妇女一边哭泣一边给人头梳洗。
人头砍到了,则开始祭人头。主祭人家是经过头人选定的、能承担祭礼期间村民吃饭的富有人家。祭礼活动结束后,由主祭人家的壮年男子,在众人的吼叫声、铓锣声、木鼓声中把人头装进竹笼里,抬到放置人头的神林里。
最后则是洗涤砍人头的长刀。负责洗涤长刀的人家也是经过头人选定的。洗刀人家要备一条黄牛,届时剽牛款待村民,剽牛部位是右前腋部位,剽后若牛往左方倒,牛血喷向空中为最佳。
这个祭祀风俗极为残忍,几乎就是变相的杀人。在后来解放后,被华夏政府废除。可在一些深山里的村寨里依旧保留着这种习惯。
这个村寨便是如此。
当时亲手砍下那家伙人头进行祭祀的,就是眼前这个看上去单薄柔弱的叶喃。
谁也想不到这么一个娇弱女子杀起人来毫不手软,脸上没有一丝的畏惧,眸子里满满的冷漠,手起刀落,就跟剁掉一头猪的脑袋没什么区别。
这个场面当时就吓坏了一群对叶喃不怀好意的人,谁也不想半夜睡着觉被一个女人一下剁掉脑袋。
“什么事?”叶喃眼神冷漠,问三角眼道。
三角眼指了指手里的王庸,说:“这是老大让送来的。这家伙很危险,老大要把他绑在司岗里的刑架上。”
叶喃扫一眼王庸,面无表情,说:“你们做什么跟我无关。”
说完,就走进了洞里。
洞里没有一点亮光,叶喃却像是能够黑夜视物一样,就那样一直走入最深处。
三角眼害怕的看了一眼漆黑的洞口,叹口气。他实在没胆量冲进去,兄弟们都说这女人会巫蛊,之前那个裤裆烂掉的兄弟就是中了巫术。
三角眼也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毕竟叶喃之前就是这个村寨的“巴赛”,也就是佤族语言里的祭司。
哗啦啦,三角眼撩起洞口旁边岩壁上的两条铁链,将王庸绑了上去。
这是之前村寨里的刑架,一般用来惩罚犯错的族人,杀人的时候也会用到。
铁链固定在岩壁里,异常的结实,王庸绝对挣不开。
三角眼刚刚将王庸绑好,这时却见几个人影走上来,带头的是大猫。
“老大,你怎么来了?”三角眼赶紧问。
老猫扫一眼山洞,似乎是在看叶喃有没有出来。
见她没出现,这才看向王庸。
此刻王庸还昏迷着,四肢被紧紧束缚在刑架之上,就像是一只等待开膛破腹的牛羊。
“拿过来。”老猫对身后说道。
一个手下接着递过来一个针管,里面是半管子白色液体,在月光下反射着森寒的光芒。
“月光?这玩意不是刚刚研制出来吗?老大你准备拿他做实验?”三角眼一看到针管,就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这是对面刚刚研制出来的一种新型毒品,据说采用了更加先进的工艺,纯度更高,致瘾性更强。
因为颜色看上去就像是流动的月光,所以取名叫做月光。
这东西目前还处于试制阶段,还没有正式投放市场,对人体的效力还未知。老猫也只有不到十只的试验品。
寨子里兄弟没有一个敢用这玩意的,因为据说对面进行人体实验的时候,曾经兴奋致死了七八个人。
这哪里是毒品,分明就是毒药。
而此刻老猫竟然想把这东西注射进王庸体内。
第二百六十六章 控制
针头闪烁着动人心魄的森冷光华,在王庸皮肤上扎出一个凹点,刺了进去。
一针管的月光液体很快被注射进王庸静脉之中,看的一群人都牙齿发酸,脸上露出异样神色。
注射毒品其实是一种要命的吸毒方式,传统毒品使用方法都是吸食,而后来注射却逐渐流行起来。原因无他,因为注射的成本低,见效快。只需要一点点的量就能满足吸食者的需求。要是换成传统吸食的方式,量就很大了。一般人都消费不起。
可注射带来的问题也十分大,几乎就是在透支生命。一般走到注射毒品这一步,就证明那人成瘾性已经很重,并且生命也快走到了尽头。
王庸没有吸过毒,可大猫一上来就对王庸采取了注射的方式,可以想象这对于王庸是怎样一种折磨。
直接致死都有可能,别说还是一种未经验证的新型毒品。
注射完毕,大猫将针管扔掉,静静看向刑架上的王庸。
按理说一管子针药下去,王庸一分钟内就会醒来,并且表现出亢奋状态。
可现在王庸就跟死了一样,毫无反应。大猫使劲怕拍王庸脸蛋,只觉脸颊冰冷,肌肉僵硬的跟石头似的。
“老大,不会直接死了吧?”三角眼看王庸模样,担忧的问。
大猫也是拿不准,皱着眉头说:“不至于这么脆弱吧?他身体素质不是很好?”
说着,又把手伸向王庸心口,感受王庸心跳。
咚!咚!咚!
及至触摸到王庸那闷如大鼓的心跳,大猫才放下心来。
“妈的,死不了!走吧,以后每天给他打一针,直到他离不开这玩意。我就不信控制不住他!”大猫道。
说完带人转身离去。
他却是想用毒品来控住王庸,好让王庸为他做事。
之前他拉人入伙靠的就是这个方法,当然事后还不肯跟他同流合污的,基本被他处决了。
这个大山里的寨子就是他的自留地,就连边防警察拿他也没办法。
往深山里一跑,多少警力撒进去也是大海捞针,不光找不到人,还会折损一些警员。
加之大猫做事有原则,从不做过分触怒华夏警方的事情,使得当地警方也没下大决心扫掉这个团伙。
风声呼啸,一弯月光升起在大山顶上,就像是挂在山尖的轻舟。
此时寨子里的人基本都睡了,除了几个竹楼里发出的一些不堪入耳的声音。
那是村寨里的佤族女人跟大猫团伙的人做着一些皮肉生意。
习惯是一个可怕的东西,习惯让这些女人忘记了自己身上的耻辱,忘记了整个寨子的仇恨,只知道安于现状,安于享受。
哗啦!
忽然一阵铁链声打破了夜空的宁静。
山洞岩壁上的刑架被一股大力带动,发出声声巨响,震得岩壁碎石都有一颗颗从山上滚落。
王庸醒了。
只是此时的王庸双眼通红,就跟一头发狂的野兽一般,只会怒目注视着前方。
他全身的肌肉虬起,一节节一块块,如西方雕像里的大力士。束缚在他手腕上的铁链随着他的动作不断晃动,钉在岩壁里的铁链另一端开始出现一丝松动。
轰!轰!
刑架被王庸挣的开始晃动,整个岩壁都跟地震了一般,发出丝丝颤抖。
“谁?”这时山洞里猛然跑出一个人,厉声问道。
当她看见正在奋力挣扎的王庸后,不由愣住了。
叶喃见过不少被绑在此地的人,虽然也有力大超群的,可也仅限于将刑架摇晃的哗啦啦响而已。
像是王庸这般几乎将刑架都挣脱的人,她还是头一次见。
刑架是百年前寨子里的老人们特殊设计的,里面的钉子并不是简单的纵向钉入,而是有着一定的横向倾斜。这样钉子就可以死死嵌入岩壁,保证牢固性。就算是一头犀牛来也难以挣开。
可王庸现在却做到了犀牛都做不到的事情。
落石一块块滚落,砸在叶喃身前。固定刑架的岩壁表面出现了一丝裂纹。
叶喃见状大惊,假如真被王庸挣脱,刑架毁掉无所谓,可连带着整个山洞都会毁掉,那就严重了。
这是司岗里,是佤族祖先走出来的地方。绝对不容许任何人破坏!
可叶喃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她怎么能阻止狂暴的王庸?
叶喃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王庸,深邃的眼眸就像是一汪深潭,逐渐变得如星河般广袤,散发出万千光芒。
狂暴的王庸不自觉被叶喃眼神吸引,他目不转睛看着叶喃,就像是发现了世界上最美妙的存在。
叶喃微微松了口气,这是族里传下来的一门**类的术法,原理跟现在的催眠术类似。能够最快时间内催眠想要催眠的对象。
在古代这是祭司用来表示自己可以沟通上天的能力。
不过就在叶喃这一分神的功夫,王庸又开始了狂暴迹象。
注入的新型毒品简直就像是翻版的兵王心意把,瞬间让王庸丧失了理智。
“不要怕,你不要怕……”叶喃双手下压,抚慰着王庸。
然后退开几步,背对着月光,开始翩翩起舞。
同时嘴里哼着一首歌谣,如遥远天边浮起的一抹天音,悠悠而来,涤荡人们心灵。
月光洒在她身上,将她渲染成一抹幽影,伴随着清冷的光华旋转,旋转……
王庸眼神逐渐安静下来,似乎被叶喃的舞姿给吸引住了。
忽然,王庸眸子一亮,如一点星光迸发在瞳孔里,迅速扩散,充满整个眼眶。
如果走近便可以看清,其实那一点点的星光便是一个个月光幽影,无数的叶喃在里面跳跃。
良久,叶喃的舞姿渐渐变缓,舞动的衣袖在月光里慢下来,最终倾斜成一地流光。
王庸眼睛里的光芒也轰然碎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汪清澈。
“你是谁?”王庸开口问道。
叶喃没有回答,而是静静看着王庸,就像是看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一样。
半晌她才轻轻道:“你跟他们不一样,你身上有木依吉的气息。”
“木依吉”是佤族最高神灵,它似光、似火、似空气,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木依吉”掌握着人的生命。梦见它是吉兆,如梦见被它拉着走则是死亡的预兆。所以平时人的一举一动不能触犯它,否则就会遭到不幸。
佤族其他神灵全都是木依吉的儿子。分管不同的事务。
叶喃说王庸身上有木依吉的气息,那是很高的褒奖了。
王庸目光一闪,没有说话。
他看着叶喃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女子明明算不上漂亮,只是路人水平。可眼睛里一旦出现她的身影,就会情不自禁被她身上的一种气质吸引,觉得这女人便是姑射真人一般的仙女。
姑射真人是掌雪仙子,庄子在《逍遥游》里描写她:“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六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是物不疵疠而年谷熟。”
叶喃给王庸的感觉便是这样,“天姿灵秀,意气殊高洁”。
“你是谁?”王庸再次开口,执拗的问到这个问题。
叶喃微微一笑,坐到了王庸身旁的地上,双臂抱着膝盖,语气柔软的道:“我叫叶喃。”
“叶喃?”王庸茫然重复一遍这两个字。
这不是汉族姓名,这是佤族一种特殊的取名方法。
佤族盛行父子连名制。佤族的名字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排行,第二部分是本名。两个部分组成一个人的真名或者全名。男子的排行是长子叫艾,次子叫尼,三子叫桑,四子叫赛。女子的长女叫叶,次叫伊,三女叫安。
叶喃的叶不是姓,实际上是一种名字的昵称,代表她是长女。
而喃则是佤族女孩比较常用的一个名字,这在佤族语言里表示一种非常美好的意向。大抵跟汉族给女孩子取名叫做“x雪”类似。
“啊!”忽然王庸难受的呼叫一声,胃里翻江倒海,身体深处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传来,一遍遍的刺激着神经末梢。
就连军队的训练都没能让王庸如此难受过。
“你被他们注射了月光,这是一种很厉害的毒品。一般人根本就受不了如此强烈的药性,可你承受了下来。”叶喃看见王庸模样,解释道。
“毒品?他们为什么要给我注射这个?”王庸有些不解。
大猫背叛了子玉风晴,难道不应该直接将自己杀掉,或者说交给背后的人吗?
怎么还会把自己带回这个寨子,甚至注射了新型毒品?
曾经参与过缉毒的王庸明白一个新型毒品有多么昂贵,这种毒品连他都影响到了,研发成本肯定更高。
可以想象一旦投放市场,会制造多少瘾君子。恐怕吸食一次,都不需要第二次,就会离不开这东西了。
“这是他们控制人的一贯手法。当你上瘾之后,就会哭着求着要他们给你毒品。从此以后你就只能变成他们身边的一条狗,帮他们咬人。”
叶喃语气冷冽,目光中带着一抹嘲讽。
王庸被那抹嘲讽刺激的有些不舒服,他皱眉反击道:“那你呢?你又是什么?”
第二百六十七章 冰冷的故事
面对王庸的讽刺,叶喃就像是没有听见一样,脸上表情不带一丝变化。
只是看着远处的山坳,看着竹楼里的点点灯火,看着夜色里偶然划过天际的一道黑影,回答:“我也是。我们都是。”
叶喃伸手画了一个圈,远远的将整个村寨都圈了进去。
“我们?”王庸不解。
叶喃却没多说。
片刻的沉默后,王庸看着村寨忽然发现了不对劲,立马出声问道:“为什么寨子安静的过分?那些竹楼都没人居住吗?”
“以前有。”
“以前?那现在呢?”
“现在都没了。”叶喃声音不带一丝情感,就像是在诉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被杀了。”
王庸心中一惊,继而涌出一抹愤怒。
叶喃话语说的简单,可王庸知道,这件事的背后没有那么简单。
看这个村寨的规模,至少有百户人家,一户人家平均三口的话,那就是三百人了。别说少数民族家庭的人口偏多,实际人数可能要在五百人左右。
五百条人命啊,就这样没了,被杀了。
凶手不用怀疑,只有一个人,大猫。
“能给我讲讲吗?”王庸试探性的问叶喃道。
他知道那是叶喃的一个伤疤,可也知道这个伤疤永远不会结痂。
如果王庸肯倾听,叶喃或许会好受一点。
这个女人始终表现的波澜不惊,看似对什么都不在意。可王庸分明看到她刚才身体的剧烈颤抖,是源于对整个世界的愤怒与绝望。
当一个人一觉醒来发现所有亲人都死掉,几百口人都跟牛羊一样被人宰杀,那种恐惧与愤怒,王庸可以体会。
“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说我跟你有一样的经历。就在缅境,在山那边,我一个小队的兄弟,十多个人一夜之间命丧他乡。原本他们可以荣耀归来,再服役两年便回归故乡。找个媳妇,生个孩子,从此过完一生。可现在一切都成了奢望,他们甚至都没有一块墓碑,没有一个人为他们上坟祭奠。在给他们父母的讣告里也只有简单的一句因公殉职,他们连个英雄称号都没能拿到!”
说到这,王庸忽然变得激动起来,铁链被他挣的就猛烈作响。
叶喃看王庸一眼,道:“你确实跟他们不一样。”
说罢,就轻轻讲述起那个惨绝人寰的故事来。
原来之前叶喃出山采购一些生活用品的时候,曾经救过老猫一命。
老猫当时被人追杀,身上至少有三处枪伤,基本上快报废了。
如果不是叶喃途经那里,将他带回了寨子治疗,老猫绝对活不到今天。
伤势治好之后,老猫就离开了寨子。叶喃这个村寨是隔绝式的寨子,每个月出山一趟卖掉草药特产,换取一些必需品。老猫这个外人是不能在此居住的。
叶喃收留老猫直到他伤势痊愈,已经是破例了。
本以为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不会被任何人当做什么大事来铭记。可没想到,几天后老猫又回来了。
他带来了满满的生活用品,甚至还有一些奢侈品。说是要报答叶喃的救命之恩。
寨子里头人只当老猫报恩心切,也没当回事。又留老猫住了一晚。
从此老猫每隔几天就会来一次,开始还会带些东西,后来则成了带人来。
直到那些人开始久居寨子不走,把这里当成了匪窝大本营。
寨子头人才发现引狼入室了,于是跟寨子族人商量要将这些人驱赶出去。
可万万没想到商量的当晚,消息走漏。老猫一行人就跟变成了魔鬼一样,开始了惨无人道的屠戮。
他们是行走于生死线上的悍匪,手里又有新型武器。寨子里青年人用的不过是老式的猎刀跟几杆鸟铳,如何是老猫等人的对手?
惨剧来得很快,走的也很快。因为这种一边倒的屠杀本来就用不了多少时间。
那一夜,整个寨子里都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寨子所有男人全都被杀死,扔进了山涧。只剩下一些年轻的女子,被大猫等人刻意留了下来。
因为他们还有生理需求,他们需要一群能够让他们发泄的工具。
起初寨子女人没有一个愿意,甚至还不少反抗的,可无一例外被残忍的杀害了。
在死亡面前,其他幸存的女人选择了苟活,开始配合。甚至有人还主动勾搭男人,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
大猫等人发现这点后,时常从外面带点时尚品回来送给女人,渐渐的双方演变成一种买卖关系。只要一个小小的唇膏就能换取一晚。
叶喃本来也差点遭难,可她利用一些巫蛊手段重伤一人后,就很少有人敢打她主意了。而大猫倒是还念着叶喃救命恩情,一直严令所有人不准动叶喃。
这也是叶喃在寨子里地位独特的原因所在。
如果可以,叶喃大概会一直这样活下去,直到老死在山洞。
可王庸知道叶喃不会,因为他从叶喃心里看到了仇恨,那是一个任何东西都无法填满的沟壑。
血债,只有血偿。
叶喃看着远方月光,幽幽说完整个事情经过,之后便不发一言。
王庸也是说不出什么话来。
相比起叶喃的仇恨来,王庸的瞬间就显得小了很多。
自己那些兄弟虽然是被人陷害,可他们终究是死在沙场上,终究是死在跟敌人的正面搏杀里。他们每个人死前都至少带走了两个对手的性命。
可叶喃的族人不一样,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灾难就一夜之间降临。而降临的理由更加充满了黑色幽默,竟然是因为他们之前的善良。
呜呜呜~~
有风从山林间吹过,发出呜咽之声,像是死去之人的哭泣。此时王庸再看这个寨子,再没了那种世外仙境的淳朴美丽,而是像一个修罗地狱,每个角落都充斥着鲜血跟尸骨,让人不寒而栗。
王庸思虑片刻,忽然下定决心般,道:“放了我,我帮你报仇!”
叶喃闻言,却是无动于衷。她轻蔑的看王庸一眼,眼中是淡淡的讥笑。
然后起身,往山洞里走去。
“不早了,睡吧。”
一个冷漠的声音从山洞深处传来,让王庸重重叹了口气。
也是,叶喃之前经历过这等欺骗,怎么可能再会相信别人?
她刚才露出的讥笑,分明是在嘲讽王庸还想哄骗她。
现在的叶喃不是之前那个善良的女孩了,而是一个只有仇恨,再无其他念头的复仇使者。
不过,她孤身一人能做到吗?她又能杀掉谁?她连枪都不会用。
王庸是真心想帮她。
两个充满仇恨的人,就这样一内一外,隔着一个山洞渡过一个晚上。
第二天,三角眼给王庸送来了食物。是最难吃的军用食品。
这些个做的跟牙膏一样的东西,第一次吃也许还有点感觉。第二次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别说吃过成千上万次之后。
王庸看见那东西就差点吐出来,他宁愿吃黑暗料理,都不想再吃这玩意。
可不吃又能怎样?王庸不想死,他还有未完成的宿命。
强迫自己将东西塞入嘴中,王庸只觉跟啃石头一样难以下咽。从口腔到肠胃,都在本能的拒绝这玩意。
三角眼嘿嘿乐着看王庸咀嚼,脸上全都是幸灾乐祸的表情。
“多吃点吧,晚上老大还要再给你来一针。要是不吃饭恐怕你就熬不过去喽。别怕,吸毒这玩意,前两次都不好受,等你过了适应期,你就会主动索要了。因为那实在跟升天一样美妙。”三角眼两只眼睛眯成一条线,神情猥琐。
他也是个瘾君子。他不信王庸能够抗住毒品的诱惑。只要三天,王庸就会跪地求饶,主动投降。到时候无论是让他吃土还是杀人,他都会言听计从。
王庸没说话,依旧艰难咀嚼着牙膏一样的行军口粮。
果然如三角眼所说,到了晚上老猫再次给王庸注射了一次月光。
这回是清醒状态下,王庸切实感受到了这种毒品的厉害。
注射完没多久,他就开始出现精神恍惚,眼前的景象都变得不真实起来。一种莫名的快感出现在大脑里,不断刺激着大脑做出臆想。
这苦寒之地顷刻间就变成了人间仙境,王庸就跟皇帝一样,仙女环绕,百官臣服,只觉人生再也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了。
第三天,王庸甚至还产生了更离奇的幻象。
他看见自己变成了一个杀伐果断的仙人,手持飞剑诛敌无数,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他就跟割韭菜一样,将一个个妖邪的脑袋割掉,然后扔下云端。
有几个皮糙肉厚,一剑杀不死的,直接大手压过去,翻手镇压,随手丢进一枚小小的玉佩里。
王庸看的清楚,那枚玉佩就是自己身上带的七窍玲珑。
甚至他还看见最后丢进去的是一只美艳到极致的九尾妖狐。
“真他吗的!应该跟那狐狸谈个恋爱的!”王庸忿忿吐槽道。
为自己的幻象而生气。
转眼间,已经是王庸被抓到此地的第四天了。
这天晚上大猫就像是算准了王庸已经上瘾一般,故意拿着一针月光出现在王庸面前,却就是不给王庸注射。
王庸目光紧紧盯住针管,本来感觉还不甚强烈,可一看到月光,整个人就**难耐起来。
脑子里好像有成群的蚂蚁在爬,那种密密麻麻的声音来回震荡在脑海里,由小至大,逐渐变成天雷一般的轰鸣。眼前的景象就跟扭曲了一样,皮肤上一层层鸡皮疙瘩耸起,痛痒难当。
不一会这种痛痒就钻进骨头里,让王庸忍不住在岩壁上使劲蹭起来,想要止痒。可越是蹭,就越是痒。夹杂着刀尖剜骨似的痛楚,让王庸骤然发出一声大吼。
“给……给我……”王庸身体哆嗦着,伸出手想要抢过月光。
第二百六十八章 杀人,入伙
大猫狞笑着将月光往王庸身前一递。
王庸颤巍巍的要抓住,谁料大猫猛然往后缩手,王庸抓了一个空。
这让王庸的情绪变得更加暴躁起来,他撕扯着自己头发,声嘶力竭的大喊道:“给我!给我!杀了你们!”
大猫冷笑看着王庸,道:“杀了我们?就你这熊样能杀的了谁?三角眼,你让他清醒清醒。”
三角眼应一声,嘿嘿笑着走上前。
手里拿着一根鞭子,鞭子不知道用什么皮拧成的,没个花结周围都生着一圈倒刺,好像是老虎、熊瞎子的舌头,舔一口就能舔掉人半张脸。
啪!
三角眼将鞭子甩的啪啪作响,忽然抬手朝着王庸身上抽了过去。
只听一声刺耳的脆响,鞭子抽在王庸胸膛,登时留下一道伤痕。伤痕不是连贯的,而是像锯齿形,那是倒刺留下的刺伤。
王庸禁不住一个哆嗦,发出一声闷哼。
“哟,还挺硬朗。”三角眼道,抬手又是一鞭子。
这次更狠,直接在王庸脸上留下一道鞭痕,就跟古代脸上被刺字的犯人。
王庸脸上露出丝丝痛楚之色。
可三角眼并没因此停手,而是啪啪啪抽起来没完,只听鞭子入肉的声音连续响彻在众人耳边,不一会王庸就皮开肉绽,身上再无一丝完整的皮肉。
“行了!”大猫挥手制止了三角眼。
“本来我是准备把你交给孙八一的主子的。但是念在你也算是条汉子,给你一条活路。只要你肯配合,我不光保证你能活下去,我还保证在事成之后把你送到对面。到时候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从此咱们山水不相逢,再无瓜葛。”
说完这段话,大猫走到王庸身前,将手里的月光注射进了王庸血管内。
本来已经奄奄一息的王庸瞬间有了精神,整个人变得亢奋起来。
只是那种亢奋不是正常的亢奋,而是一种迷离的情绪。好像是人死之前的回光返照。
吸毒者都是这个样子。
“你好好考虑考虑,明天给我答复。如果到时候得不到我想要的答案,我只能把你送给那位了。”
大猫说完,掉头就走。
此时夜风微凉,吹进王庸伤口,犹如在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让伤口两边的血肉都痛的收缩起来。
而王庸却跟毫无知觉一样,脸上洋溢着莫名其妙的笑容。
他看着远方如黛山峦,看着天空皎皎月光,蓦然高声吟唱起来。
“酒放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从开元到天宝,从洛阳到咸阳
冠盖满途车骑的嚣闹
不及千年后你的一首
水晶绝句轻叩我额头
当地一弹挑起的回音
一贬世上已经够落魄
再放夜郎毋乃太难堪
至今成谜是你的籍贯
陇西或山东,青莲乡或碎叶城
不如归去归哪个故乡
凡你醉处,你说过,皆非他乡
失踪,是天才唯一的下场”
……
这是著名诗人余光中的一首《寻李白》,王庸就跟发了酒疯一样,高声吟唱,肆意狂笑。
仿佛目光处有一代诗仙在舞剑,在长啸月光。
王庸的吟唱越来越高亢,越来越激烈,就跟一个原始部落的野人,在用嚎叫跟上天沟通,试图让上天降下恩德。
“你太吵了。”
这时,叶喃从山洞里走出,看着王庸静静道。
王庸却毫不理会,兀自喃喃吟着:“只消把酒杯向半空一扔/便旋成一只霍霍的飞碟/诡绿的闪光愈转愈快/接你回传说里去……接你回传说里去!哈哈哈哈!”
叶喃眉头一蹙,这回倒不是在抱怨王庸太吵,而是发现了王庸身上的伤痕。
一道道的伤痕结了薄薄的血痂,可一动,血痂就会破裂,流出丝丝鲜血来。
王庸现在可以靠着药劲挺住,可等下呢?毒品作用一旦退去,等待他的将是生不如死的痛楚。
脸上露出一抹犹豫神色,叶喃随后快步走回洞中。
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小瓶子,她扒开瓶塞,走到王庸身前,道:“别动。”
这话就跟有魔力一样,顷刻间让王庸安静下来。
叶喃将瓶子里的粉末一点点洒在王庸伤口,一道道伤口撒过去,不一会整瓶的粉末就倾倒一空。
就像是奇迹一样,王庸身上的鲜血顿时止住了,开始结痂。看那模样,大概两三天伤势基本就能痊愈。
这种见效奇快的药粉显然价值不菲,叶喃就这样都给王庸用上了,毫无一丝可惜的神色。
上完药,叶喃叮嘱王庸一句:“晚上别乱动,扯开了痂痕就难办了。”
说完,自顾自走回山洞,再没看王庸一眼。
此时的王庸毒品作用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萎靡跟困顿。
他低着头,就跟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在夜色中陷入沉睡。
梦里王庸浑浑噩噩,灵魂就像是出窍了一样,被风一吹都有灰飞烟灭的可能。
据说吸毒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出现这种幻象,以为自己灵魂出窍,成了仙。
这也是毒品成瘾的一大特性。
“王庸!王庸!王庸!”
远处好像有一个女子声音在呼喊,一声高过一声。叫的王庸脑仁炸裂一般,耳朵里充斥的全都是那个声音。
“谁?!”王庸悚然惊醒。
抬头看,却见远处一轮旭日缓缓升起,却是天亮了。
王庸再也睡不着。
回想起昨晚老猫的话,王庸陷入了沉思。
老猫的话明显不可信,但也不是没有一点可信的地方。至少他说他需要王庸,这一点就不是假的。
不然他不会费这么大劲对付王庸,还给王庸注射毒品,试图控制王庸。
可老猫到底想让王庸做什么呢?
王庸想不明白。不过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甚至还会很危险。
晚上,老猫再次来到王庸面前。这回他直接带来了一个箱子。
啪一声打开箱子,里面是整整七支月光。
一看到那流动的白色,王庸骨子里就忍不住生出一股痛痒,刺挠着他内心底处。
“你应该知道我来的目的,说吧,你要怎样选择?”老猫问。
王庸看一样月光,又看一眼老猫,露出一副艰难的神色,半晌后道:“你说话算话?帮你完成事情之后你真的会送我去缅境?”
老猫目光一闪,笑道:“当然。我老猫虽然不地道,可说出去的话还是算话的。不然我手底下这十几号兄弟首先就不会服我。”
“好!我答应!希望你能信守诺言。”王庸下了决心。
老猫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一挥手:“给他解开!”
当即就有人上前将王庸放了下来。
被绑了四天,王庸只觉四肢跟失去知觉一样,一落地差点栽倒在地。好半天才缓过来,站稳脚跟。
“这东西也是我的了吧?”看着月光,王庸迫不及待的道。
老猫眼中射出一抹得意神色,说:“当然!只要你肯合作,要多少有多少。咱们这地方别的不多,就这玩意多。事后你要是需要,我还能给你联系一个对面的大头子,放心,自己人。我跟他合作了十多年了,绝对能给你优惠!”
看来老猫这一行人从事的就是毒品走私活动。
这可是一个高利润也高风险的买卖,相当于把头别在裤腰带上赚钱。
怪不得老猫会屠光整个寨子的人,对于贩毒人员来说,这个寨子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窝点。
一是深山老林难以搜查,二是此地为佤寨,因为民族政策原因,警方很难干脆利落的展开针对行动。
“我住哪?”王庸接过放着月光的箱子,马上问道。
他想要找个地方注射一针去。
老猫嘿嘿一笑,摆手道:“不急。你虽然嘴上说入伙,可谁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道上规矩,入伙你得拿出点实际行动来。相信你也明白吧?”
王庸点点头,没有一丝的犹豫:“我明白。要杀谁?洞里那个女人?”
王庸若有若无看向洞里,眼中满满杀气。
老猫眯着眼看着王庸,似乎在揣测王庸这种表现的真伪。
“不是她,另有其人。前短时间我发现队伍里混进来一个警方的卧底,虽然抓住了可还没时间处置。既然今天你投诚,那就拿他当投名状吧。”老猫不动声色道。
王庸一伸手:“刀。”
当即有一个老猫手下递上一把刀,王庸接过,耍个刀花,又道:“人在哪?”
老猫一扬头:“跟我走。”
说着就带头往山下一栋竹楼里走去。
到了竹楼一层,停了下来,老猫指了指竹楼一层一间房,说:“就在里面。”
佤族竹楼一层一般不会住人,那是给牲口住的。
老猫却把那个卧底跟牲口关在了一起。
王庸毫不怀疑,推开门进去。
一进门就闻到一阵浓烈的臭味,是牲口拉尿产生的气息,一下灌入鼻子中,让人闻之作呕。
而在屋子一角,一个被捆绑的严严实实的中年男人正缩成一团。
他看见有人进来,眼中闪过一抹惊恐,被堵住的嘴巴不住发出呜呜呜声音,似乎有什么话想要说。
老猫在门外看着那人,发出一声冷笑:“衰狗,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在你入伙那天我就说过,背叛我的人我保证他会死的很惨。我怎么也想不到你竟然是警方卧底。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那就早该料到如今结局。看在曾经兄弟一场的份上,你死后我会给你留个全尸的。”
说完,老猫看向王庸:“动手吧!”
第二百六十九章 行动开始
听到老猫的话,那个叫做衰狗的人剧烈挣扎起来。
他使劲撞击着竹楼,撞的楼板发出咚咚的响声,可无济于事。
就算他能撞开,也跑不掉。这里可是有十多个人围着他,别说人人手里都有枪。
王庸冷漠看那人一眼,眼中不带丝毫情感。
一步步走到衰狗面前,王庸把手里匕首一晃,说:“兄弟,今天这事不要怪别人,要怪就怪自己命不好。当什么不行,非要给黑皮当卧底。杀你,就是我的投名状。今天你却是非死不可!”
那人看着王庸眼里的凶光,不由大为惊惧。他在地上拼命挪动着,想要远离王庸。
可王庸根本不给他机会,一把就将他提了起来,跟提着一只待宰的鸡鸭一样,走到门口。
啪一声扔在地上,王庸露出一抹狞笑,问老猫道:“猫哥,你说让他怎么死,我听你的!”
那谄媚模样,看的老猫其他手下都面露鄙夷。
王庸却没有一点羞耻心,依旧不停叫着猫哥。
老猫皮笑肉不笑,说:“随便你,你开心就好。”
王庸应一声,道:“好叻!那猫哥你就瞧好吧。我在部队的时候听说过一种土人剥皮的手法,从头皮上开个缝隙,然后灌进水银。把人埋在土里等两天,那水银比血重,会沿着皮肉一点点的往下渗。等到两天后水银渗到脚底,那人早就疼的受不了了,使劲往上一窜,嗤啦,你猜怎么着?”
“一个血淋淋的人就出来了!而他的皮还埋在土里,甚至还能看见脸上表情!”
王庸说的兴高采烈,绘声绘色。
其他人却被王庸说的毛骨悚然,一个个脸上露出恐惧神色。
他们没想到,王庸竟然会是这么一个心理变态的家伙。
“猫哥,要不要我给你露一手?”王庸殷勤的问。
老猫淡淡看王庸一眼,点了点头:“好,听你说的有趣,我倒是想见识下了。”
王庸答应着,嘿嘿一笑,走近衰狗。
衰狗则被吓得够呛,他呜呜大叫着,好像在跟王庸求情。
可王庸不管不顾,走上前将他抓住,匕首在衰狗头上一比量。
嗤啦一下,一大撮头发被王庸割了下来,露出衰狗的头皮。
王庸将匕首刀尖倒转,在衰狗百会穴处微微停留,随即抬手,手腕骤然用力,就要将衰狗的头皮割开。
“住手!”
这时却见一直冷眼旁观的老猫大声叫道。
只是王庸就跟没听见一样,刀尖依旧在衰狗头皮上割出一道血痕,那种刀子切割人皮的声音,单单听一次,就会让人做一个月的噩梦。
“你tm疯了!”这时候三角眼猛的扑上来,一把将王庸推开。
咣当一下,王庸手里的匕首掉落在地。
王庸则不解的看着三角眼,怒声道:“你为什么要挡着我?你是不是跟他一伙的?猫哥,要不我连这家伙一块收拾了!我早他吗看他不顺眼了!”
三角眼被王庸这番话气得不轻,身体哆嗦着,上前狠狠踹了王庸一脚,骂道:“去你奶奶的,收拾我?我还想收拾你呢!看不出来你小子手真黑,比我们心都狠!”
“猫哥,这是……”王庸被三角眼的话给弄糊涂了。
老猫蓦然一笑,上前拉住王庸的手,一把将王庸拉了起来。
他亲昵的给王庸拍着身上的尘土,道:“兄弟,别介意啊。我这么做也是迫不得已。其实这只是个试探,衰狗也不是真的卧底。”
“哦,我明白了。你们是在演戏!要是我下不去手,或者作出什么不对头的行为来,我就被你们杀了!”王庸恍然大悟道。
随即忿忿不平起来:“猫哥你这手也太阴了,这不摆明了不相信我吗?你让我以后还怎么做事?”
老猫陪着笑脸,说:“兄弟,当大哥的总得多考虑一下,你就多谅解谅解。好在你通过了考验,现在我已经完全相信你了!放心,只要你好好干,有我老猫一口吃的,就绝对少不了你的!”
在老猫劝慰下,王庸的怨气才算消下去。
而那个扮演卧底的衰狗此时却满腹委屈了,他头上可是真被王庸割出来一个口子,正疼着呢。
有人帮他解开绳子后,他立即气愤的爬起来,一副找王庸拼命的模样。
王庸轻描淡写的看他一眼,不屑道:“怎么?想跟我玩浑的?别以为你是老人我就怕你。你不妨过来试试,我刚才的戏法还没耍完,正好有了机会继续表演下去。不过这回我不给你灌水银,我要给你灌蜂蜜水!这样不仅你皮肉会脱离,还会有几千只蚂蚁爬进你体内,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啧啧,想想就爽啊……”
“艹!你他妈就是个心理变态!”
衰狗被王庸的话吓住了,怔在原地良久,没敢上前一步。
其他兄弟也被王庸渗的有些脊背发凉,一个个下意识远离王庸。
老猫见状,挥挥手说:“行了,都散了吧。明天还有大事要做,今天晚上都给我消停点。尤其那几个管不住裤裆里玩意的家伙,注意点!要是因此耽误了明天的事情,我要你们命!”
“知道了,老大!”一群人轰然应道,然后散去了。
只剩下王庸跟老猫。
老猫指了指靠近叶喃山洞的一间竹楼,说:“整个寨子也就那栋竹楼没人住了,你就住那里吧。晚上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有任务给你。”
王庸点点头,往那栋竹楼走去。
进了竹楼,王庸将那箱子月光放在桌子上。这栋竹楼很久没人居住了,里面落满了尘土,到处都是蛛网。
床上扔着一床破旧被褥,上面沾染着暗色的痕迹,不知道是血迹还是油渍。
呆坐半晌,王庸还是忍不住看向了月光。
虽然他很想控制自己不去碰那玩意,可发现真的很难控制。
老猫说明天就有任务,很可能就是他要王庸做的那件事。届时因为对抗毒瘾导致身体过度虚弱的话,王庸恐怕不容易蒙混过去。
想到这,王庸竟然有些期待的摸出针管,注射了一针月光。
现在的王庸,却是已经开始沦为毒品的奴隶。心底主动为吸毒找理由了。
而所有吸毒者的堕落,都是从这一步开始。
不知道什么时候,叶喃出现在王庸门口。
她站在门口如一朵静静伫立的水仙花,摇曳的花朵纯洁无暇。
“你在妥协。”叶喃看着王庸,生硬说出一句。
王庸却像是还没从毒瘾里走出来,他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唱道:“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叶喃眉头皱起,她汉语并不好。对于王庸的话不知甚解。
片刻后,叶喃悄然离去,留在门口的是一碗佤族特有的茶花稀饭。
这是用一种叫做茶花鸡的肉做的稀饭,是佤族食物里的上品,只有招待客人的时候才会做一两次。
王庸闻到香味,端起碗就大口吃起来。这几天一直吃行军口粮,可把他吃的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一碗饭吃完,王庸只觉意犹未尽。而毒瘾的后劲也上来,让他昏昏欲睡。
也不管被子上的痕迹是血迹还是什么,拉过来盖在身上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王庸就被叫醒。
却是老猫在召集人手。
只见十多个人站在一起,老猫正给这些人发着枪。
老猫控制手下的方法跟军队类似,他给了手下枪,却不给子弹。
子弹交给他信任的人,等到必要的时候才会发放。
王庸茫然不知的来到人群中,三角眼随手塞给王庸一把95式自动步枪。
王庸接到枪之后,眼皮不由一跳。这是子玉风晴为王庸准备的那批枪械里的。
王庸深知那批枪械的火力之强,像是王庸这把95短自动步枪,它可以有效杀伤300米内暴露的有个人防护的目标。在一般火拼场面中有着强大的作用,足以扭转战局。
如果把这一批枪械用在对付当地民警上,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象。
民警会跟人肉靶子一样,沦为屠杀的对象的。
老猫到底要干什么?
“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一组。三角眼,你们三个一组……”老猫清点着人数,将人员随机编队,编成一个个战斗小组。
每个小组里都有一个负责掌握弹药的人,行动前夕会将子弹发给小组的人。
王庸被安排到了衰狗组里,跟他们两人一起的还有一个叫做大d的家伙。
子弹就是大d拿着。
而这个小组的行动计划也只有大d一人知道,王庸一无所知。至于衰狗知不知道,王庸就无从猜测了。
“兄弟们,这次行动不成功则成仁,咱们后半辈子就指着这回了!成功了,咱们从此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不成功,那就别爱惜性命,反正被抓住了也是个死。临死前能拉几个垫背的就拉几个!”大猫高声说道。
一干人都是情绪高昂,满脸的兴奋。
看来这次的行动他们谋划许久了。
王庸本想问问到底要干什么的,可大猫安排的节奏很快,根本就不给王庸发问的机会。
一行人出了寨子,直接上了一辆破旧的中巴车,颠簸着往市区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