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跑题了
“老古的话未免有点危言耸听了吧?”针炙科的老中医捻了捻下巴的山羊胡子,提出相反意见,他对老古同志的草率明显不满。
“作为一名医学工作者,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对不明事物不能妄自揣测,否则一旦引起社会恐慌,我们是要担责任的。”
“钟老,我觉得古主任的话不无道理,在人类历史上,经历过广岛,长崎原子弹爆炸,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核辐射就曾经引发了物种变异。
如三条腿的青蛙、切尔诺贝利的巨形老鼠、果实上长叶子的茄子,还有人类各种奇形怪状的畸形儿,两个头的、三条腿的、没有五官的、长出尾巴的,甚至出现过在各种噩梦中才会见到的生物。”
青年才俊田贲清指尖轻击桌面,摆出事实力挺古主任。
原来苍阳威局长看走眼了,其实老古并没有闺女。可是他有一孙女,姑娘芳龄十八,她成功阻断了古家的不良基因,继承了母亲的优良基因,花儿似,水灵灵脸蛋儿都能掐出水。
她是滨海市人民医院的实习护士,从她第一天上班,田贲清就盯上她了,事业刚刚有一点眉目,他当然得力挺古老爷爷啦。
“年轻人,作为一名医生,要相信科学,要有严谨的学习、工作作风,少看那些乌七八糟的野史。”钟主任语重心长,似乎有些恨铁不成钢。
“核能这东西,用好了,它就是天使;用岔了,它就是恶魔。”放射科主任感叹。
“对了,新闻上说,美国与伊朗的核谈判取得了进展……”
“切,两个冤家对头,几十年的恩恩怨怨,谁不想置对方于死地,所以说这只是他们释放的烟幕,不可能成功,还有以色列……”
“中东的局势越是混乱,对我们就越有利,再说朝核问题……”
“其实也不能怪金正恩,美帝一边嚷嚷要他放弃核武,一边隔三差五在他家门前搞军演,炫耀武力,换成我也……”
“……”
“各位,各位,你们的发言似乎跑题了!”方浩皱着眉头。
虽然他在医院的工作时间不长,但好歹也是一名副院长,手下这些所谓的精英在事关病人生死的会诊会议上撇开正事不议,却热衷于讨论与他们职业八杆子打不着的事,他感觉有些胸闷气短。
他想发飙,但是现实告诉他不能发飙,因为在坐的任何一个资历都比他深,体制内的人,资历往往压倒一切,这些人平时能叫他一声院长就已经给足面子了,还轮不到他在他们面前指手划脚。
方浩的话就象一个水闸门,“咣当”闸住了四处流溢的水,大家蓦然醒悟他们的发言已经与会议议题偏了十万八千里。如果在平时也就罢了,今天可是有上级领导在坐,会议还事关他家宝贝儿子性命的安危。
他们居然习惯成自然,公然违背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不是找死的前奏又是什么?
“涮”在坐的专家有一个算一个,顿时冷汗狂飙,脸色死白死白的,仿佛刚刚确诊得了不治之症。所有的人将头埋进桌子底下,没人敢拿眼看高高在上的苍阳威局长,生怕一不小心就成了出头的小鸟。
“咦,你们怎么不说了?刚才不是说得挺热烈的吗?”苍阳威正听得津津有味,不料手下突然集体禁声,让他意犹未尽,同时也莫名其妙。
“呃……?”精英们从桌子底下抬起头,愣愣地望着他们的领导,开始还以为他是在冷嘲热讽,再仔细看看苍局长一脸的真诚与疑惑,略加琢磨,顿时明白人家领导说的其实都是心里话,是他们自己以小心之心度领导君子之腹,纯粹的庸人自挠。
他们恍然大悟,领导果然不仅英明神武,还很亲民,与传说中的独断专行蛮不讲理有天壤之别,事实摆在眼前,谣言不攻自破矣。
“局长,现在我们要就苍境孔等三位病人病情进行会诊,所以闲话就暂停吧?”方浩依然声音不大,说话却铿锵有力。意外的是苍阳威局长没有对众人皆醉而唯我独醒的方副院长表示赞许,反而眉头微皱,转头看着邓万民:
“老邓,这位是……?”局长的语气不是那么友好。原来苍局长喜欢下属道取中庸,对这种特立独行爱出风头的人向来讨厌至极。
“哦,他叫方浩,是我们医院的副院长,海归博士。”邓院长热情介绍。
“海归博士?不会是克莱登大学毕业的吧?”苍局长一脸不屑地望着方浩,他是个国粹主义者,本来对那些寻死觅活非要到外国上学,几年后又挟着尾巴回国谋生的人向来嗤之以鼻,什么狗屁海龟,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照样要在卫校肄业生手下扛活,哼,他能在滨海市医院呆几天,还不是自己一句话的事,拽个毛线。
苍局长越来越看不上方浩,他的存在让苍局长觉得浑身不舒服,因为在他身上没有其他人那种臣服于自己的卑微,反而有一股傲气,直觉告诉他,这位副院长没有将他这位局长放在眼里。
规则,无论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只要它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无论是谁,都得遵守,孙猴子能七十二变,头上照样得戴着紧箍咒,对于这种不懂规矩的人,苍阳威只会做一件事:打击!
这也是他家老头子在动乱年代总结出来的官场秘籍之一,作为传家之宝,老头子将它传给了自己的亲生儿子。
“克莱登大学?”众精英们面面相觑,虽然他们自诩博闻强记,学贯中西,但是他们确实不知道布莱登大学是哪个国家的高等学府,而苍局长能随口而出,显然他的见识非同一般,领导果然是领导,见多识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不是他们这些做下属的能望其项背的。
“局长,我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ofcalifornia,losangeles,它虽然比不上哈佛、牛津这些大学著名,但是它在世界名校排名也位居前十。”方浩不卑不亢地说道。方浩明显看出苍局长对自己不感冒,而他本人对这种不学无术,自以为是的官僚向来就不假以辞色,如果现场不是专家会诊会议,而是听所谓的领导作什么狗屁报告,他早已经拂袖而去。
邓院长很有政治眼光,一下就看穿了苍局长与方副院长两人不对付,他虽然无能,但并不代表他昏庸,他知道方浩是医院的技术骨干,没有他,滨海市人民医院三甲医院的名头将有可能不保,而且他是技术型人才,痴迷医学,没有政治野心,是邓院长最理想的拍挡。
邓院长的事业和社会地位,离不开老同学苍阳威局长,同样也离不开方浩副院长的支持,两者缺一不可,眼看着两虎相争,并且彼此已经向对方亮出了利爪,邓万民院长急忙岔开话题:
“苍局长,境孔侄子和另外两位病人的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拿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案,方副院长是我们医院的技术大拿,他的意见还是很有建设性的。”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苍阳威若想救儿子,他就不能得罪方浩,最起码现在不行。
其他在场人员也嗅到了弥漫在苍局长与方副院长之间的火药味,虽然他们不理解苍阳威局长为什么在关键时刻要对医生不敬,似乎他对自己危在旦夕的儿子缺少足够的关心,更不见他着急上火,刚才他虽然也发了火,却不是出于父亲对儿子的关心,而是以领导的身份给下属训话,过官瘾而已。
领导的智慧向来是高深莫测,不是他们一般小民能臆测的,但是方浩副院长是滨海市人民医院的一块招牌,虽然在坐的一些老干部平时也看不惯有些洋派的方副院长,但是他们也和邓院长一样,知道关键时刻,方副院长就是滨海市人民医院的佘太君。
病人刚送过来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意识到病人病情的严重性,当他们听说其中的一个病人是苍阳威局长家公子的时候,他们一拥而上,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好好表现自己,争取给领导留个好印象。
可惜治病救人不是杀猪,不是光凭着力气和冲动就能ok的,四个病人,在他们鼓捣下很快就挂了一个,另外三个重度昏迷,浑身浮肿,心力衰竭,最悲催的是他们已经束手无策了。
万幸的是死的不是局长家的公子,死者是苍境孔的一个跟班,外地来的小混混,不知道因为什么机缘认识了苍公子,他家中无权无势,又是外地人,医闹都闹不起,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在庆幸之余,他们才想起医院里还有一位医术高超的方副院长,挫折面前,大家也自觉忽略了方副院长的清高和不合群,一致同意请他出山。
同时也为了将剩下的三个烫手山芋抛给他,他不是经常摆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嘴脸吗?刚好让他掂掂自己的斤两。
不过他们心里是真诚希望方浩副院长能不负众望,对三个病人能药到病除。因为滨海市人民医院是响当当的三甲医院,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挂得上号的,如果堂堂三甲医院对区区杀人蜂所伤病人束手无策,一旦传出去,滨海市人民医院立即就会登上头条,这样一来有可能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二来担心上级部门恼怒之下摘掉三甲医院的牌子。
他们明白,不论是哪一个结果,都会影响到医院的生意,医院的生意不好,他们的收入也会相应减少,当下社会不仅是房价高企,烟酒的消费也不低,总之手里没钱,生活的质量就会一夜之间回到解放前。
所以他们也不希望方浩与苍局长闹掰了。
第六十二章 预备逃亡
“是呀,苍局长,病人要紧,闲话我们以后再唠吧,如果苍局长赏脸,咱们日后有的是机会。”内科主任接着说道,说完了还不忘捎带给苍局长抛一个媚眼。
苍局长正值枯木逢春,倍儿需要雨露滋润之际,刚才和秘书正进行到关键时刻,医院就给苍境孔下了病危通知书,他不得不强忍着欲火焚身来到医院,内科主任一个媚眼飞来,他心尖儿也随之一颤。
“哎呀,你们看我都老糊涂了,都忘记正事了。好,你们忙,尽快拿出治疗方案,我不防碍你们工作。哎哟……”苍阳威局长一拍脑门,边说边起身离坐,可是屁股刚离开坐椅,又突然捂着肚子跌坐在椅子上,吓了大家一跳。
“苍局长,你怎么了?”邓万民院长离他最近,赶紧跑过去扶他。
“没事,没事,就是肚子突然有点不舒服。”苍局长摆摆手,趁别人不注意,给邓院长使了一个眼色。邓院长不愧是苍阳威局长的心腹干将,他立即明白了局长的意思,转身冲内科主任招招手:
“梅主任,苍局长肚子不舒服,麻烦你带他到内科去瞧瞧,这里就不需要你帮忙了,你现在的任务就好好地给苍局长看病,让他见识见识咱医院的医疗水平,咱们三甲医院的这块招牌就看你的了。”
“坚决完成任务。”梅主任顿时笑容灿烂若梅花朵朵开,扭着老杨柳腰上前扶起苍局长离开会议室。
苍局长一离开,其他人纷纷拿出自己的诊断结果给方浩看,方浩一边看一边和他们交流意见,最后决定亲自到icu病房再给病人做诊断。于是一行人离开会议室,跟在方副院长身后,浩浩荡荡地走向icu病房。
三个病人静静地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各种导管,心电监护仪上绿线的波峰很小,他们身体浮肿,伤口部位很大一片面积的皮肤呈晶莹透明状,几乎吹弹可破。
方浩暗吸一口气,在国外留学时,他见过杀人蜂伤人的病例,其时国内这几年也有胡蜂伤人的病例出现,甚至还有死亡案例,但是谁都知道重度受伤的病人都是受到大群杀人蜂攻击导致的。
他曾看过一个报告,有一年,巴西的几名消防员在清除一个蜂窝时,触怒了那里的杀人蜂,霎时间,发了疯的杀人蜂倾巢而出,整个是铺天盖地。不管是人还是牲畜,狂暴的蜂群都不放过。
现场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事后有人统计,在3个小时内,竟有500余人总共被蜇了3万多下,平均每人60几下,此外,一些猫狗都被活活蜇死。
三个病人身上只有一个伤口,显然当时最多只出现四只杀人蜂,而且它只攻击四个男生,在场的两名女生却安然无恙,这不符合杀人蜂的习性呀?
最可怕的是,这几只蜂比起其他的杀人蜂,它们的毒性强了何止百倍,区区一次攻击就能伤人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骇人听闻,难道真如古主任所说,它们是受核污染后基因变异的蜂种?
邓万民院长目光殷切地望着沉默不语的方浩,叹道:“病人送来的时候已经昏迷,我们遵循国家修订的《胡蜂蜇伤诊治试用手册》的治疗原则,采取了各种治疗措施,可惜没有效果。”
“不对呀,院长,杀人蜂蜇伤后局部伤口应该出现红肿、丘疹及红斑,或黑钉头似的坏死病灶,但你看病人的伤口,除了浮肿外,其他症状都没有。”方浩仔细观察病人后,终于发现了异样。
“对了,经化验,病人体内的毒素似乎与胡蜂的毒素并不完全相同,其中有一种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毒素。”检验科主任一拍脑门,他在给病人作病毒化验时,就发现异样,但是它所占的成份很小,他也没在意,经方浩提醒,他才警觉。
“去,对这种毒素重新仔细分析,必须对它有全面了解,也许它就是我们治疗的关键所在。”方浩对检验科主任说道,他的话音刚落,旁边一个与医生一样装扮的女人一把抓住方浩的手,焦急地问道:
“医生,我的儿子有救是吧?”
方浩一愣,问道:“你是谁?”
“阎红梅,阎总。”一旁的邓院长急忙介绍。
“她也是医生?”方浩问。
“不是,她只是病人家属。”邓院长回答。
“胡闹,icu病房家属怎么可以随便进来?难道这里是菜市场吗?”方浩勃然大怒。
“呃……这……”邓院长一时语塞。他何尝不知道icu病房是家属禁区,可是阎红梅身份特殊,在滨海医药界,一直就有宁愿得罪阎王,也不愿得罪阎红梅之说,她要求进入病房,他也拦不住呀。
其他人神色怪异地望着方浩。因为他已经得罪了阎红梅,他们一边担心阎总恼羞成怒将他轰出病房,结果耽误了病人的治疗,他可是病人最后的救命稻草啊。如果病人挂了,医院的名声就毁了,将会严重威胁到他们的荷包收入呀!
他们一边又幸灾乐祸,因为方浩这小子仗着喝了几年洋墨水,傲着呢,从来没有将他们这些老资格放在眼里,今天就让他长长见识,在滨海,不是手术刀比划得好就可以横着走的,这里边的水深着呢!
可是他们随后发生的一幕直接让他们眼珠子掉了一地,阎总竟然一改常态,她不仅没有发怒,居然还低声下气地道歉:
“对不起医生,我因为担心儿子,所以没有考虑那多。行,我马上出去,不影响你工作,只要你能治好我儿子的病,我必将会重谢你。”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不需要你所谓的重谢,现在请你配合我的工作,离开病房。”方浩淡淡地说道。阎红梅点头称是,临走前还给方浩深深鞠一躬:“拜托了!”
说罢,在众人一片谔然的目光中走出病房,病房里一片静默,没人敢相信这是真的,他们从未想过昔日不可一世的滨海女阎王会突然转性,就好象从未想过太阳有朝一日会从西边出来一样。
难道太阳公公昨晚喝醉酒了,今朝出门走错了方向?随着病房门无声关上,他们才手忙脚乱地捡起掉了一地的眼珠子,认真地与方副院长探讨病人的病情。
……
黄屋村出租屋里,长孙绛英一脸疑惑地看着白雪,从医院出来,她一直就心神不宁,她一会儿对着手机发呆,一会又手忙脚乱地在电脑上胡乱搜索,似想与谁联系,又似想寻找什么。
白雪没有消停,又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行礼,因为紧张,手中的衣服塞了几次都没有装进箱子。
“白雪,你到底要干嘛?”长孙绛英担心白雪得了魔症。
“英子,你怎么还愣着,快帮我收拾东西,我要回南云老家。”白雪头都不抬。
“你家又出事了?”长孙绛英问道。
“死人啦,我得赶快走,不然来不及了。”白雪语速很快,还带着哭腔。
“天呀,你不是说你妹妹的病已经好了吗?怎么会这样?”长孙绛英也急了,边帮忙,边安慰她:“白雪,你要节哀,人死不能复生,要不我陪你一起回去吧?”
白雪倏地站起身,说道:“英子,你胡说什么呢?”长孙绛英这时才看清白雪脸色苍白得可怕,嘴唇上更是一点血色都没有,她伤感地拥抱住白雪:
“白雪,我理解失去亲人的痛苦,相信我,我会一生一世是你的好姐妹。”
白雪终于明白长孙绛英误解了自己的意思,她推开长孙绛英,说道:“英子,你误会了,我妹妹好着呢!我是说那几个流氓。你没听说吗?已经死一个了,另外三个也会没救的。”
长孙绛英闻言拍拍胸口,嗔道:“死白雪,你怎么不把话说清楚,你想吓死我啊?那些流氓死就死呗,再说了,他们又不是我们杀死的,而是胡蜂蜇的,你慌什么?”
“哎呀,你不懂了。总之,我得马上离开这里,对了,你千万别告诉任何人。这事与你无关,他们是不会为难你的。”白雪又低头收拾行礼。
“你这是什么跟什么呀?这本来就与我无关,我又不是胡蜂她妈,它爱蜇谁就蜇谁,我能说了算了?而且这事与你有什么关系?这只是意外,是自然灾害,要怪就怪苍境孔造孽太多,遭了报应。”
长孙绛英被白雪的无厘头气笑了,丢下手中收拾的东西,坐在床沿上不动。
“英子,我一句两句与你说不清楚,总之,如果你还将我当作你的好姐妹,就把我忘了,不要对任何人说起我去了哪里。”白雪说着不禁悲从中来,忍不住落泪,她心里有好多话却不能与长孙绛英诉说,她心里感觉很委屈。
她出生贫寒之家,从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与家人的命运,眼看着再有一年她就大学毕业,理想即将成为现实,但是自己的宠物玉哥儿却杀了人。
她心里是多么的不甘。如果玉哥儿不伤人,自己与英子的清白就被苍境孔给毁了;如果苍境孔死了,苍家人肯定不会放过自己,自己的人生,注定要毁在苍境孔手中。
其实她也没想过要他们的命,因为这毒马义是可以解的,妹妹白霜不是被他治愈了么?不过她却严重忽略了一个事实,马义虽然在自己的家乡,可是他没有电话,她根本就找不到他。
这种毒天底下只有马义能解,马义又下落不明,另外三个死亡是迟早的事,现在不走还待何时?她可不想给这几个流氓陪葬。
“白雪,我不知道你担心什么,不过我可以告诉你,就算苍境孔也死了,他苍家也不敢拿我们怎么样,因为这根本与我们无关。如果他们无理取闹,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
“英子,别说了,我求求你,帮我收拾东西,然后用你的车送我到车站,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你保护不了我,我必须得走。”
第六十三章 都吓尿了
下午3点,梁副司令率领飞豹杀气腾腾地杀到。
因为还不是客流高峰期,夜总会客流稀少,黄白色相间的铝合金栏杆横在夜总会大门口,东方铁甲毫不犹豫地撞上去。
铝合金栏杆本来就是象征性的存在,在东方铁甲面前,它更脆弱如同一根稻草,“咣当”一声,它瞬间被扭成怪异的形状飞出一米开外,门口岗亭里的保安还没反应过来,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着了他们。
“你……你想……想干什么?”
一名保安惊恐地睁大眼睛,看着用枪指着他的解军山。他当过兵,一眼就看出这些人不是警察,而是正规军,而且不是普通的正规军。
这些人是军中骄子,个个横得不得了,别说他现在已经离开了部队,就是在部队里,他也怕他们三分。
“闭嘴!”解军山喝道。另一名保安是夜总会招蓦的社会闲散青年,压根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想趁机按响安装在桌子底下的报警器。解军山眼明手快,手起枪落,一枪托下去将他砸晕了,再一脚踹到桌子底下。
五辆装甲车在东方铁甲身后一字排开,车载12.7mm高平两用机枪威风凛凛地全神警戒,黄澄澄的子弹在太阳下闪闪发光。梁副司令一挥手,士兵们迅速将天堂夜总会紧紧包围。
大厅前台的人一看门外情况不妙,未等他们进门,就急忙按响警报。
桌底下有两个警报器,一个是预警警察临检的,一个是预警地痞流氓闹事的,前台入职时,上岗培训第一个课程就是如何使用这些机关。
前台是夜总会的第二道防线。因为门口的保安室过于暴露,很容易被人控制住而失去反应能力,而前台在夜总会的大厅内,离门口还有一段距离,有充足的时间发出警报,所以它至关重要。
可是三金帮势力非同小可,南荣帮对他都忌惮三分,其他的小帮派更不想到这里来找死。至于昆月市的警察嘛,以孟天堂的身份地位,嘿嘿,你懂的,反正他们从来就没有正儿八经的临检过。
就曾经有两个刚大学毕业的记者不知道天高地厚,因为受人唆使居然来天堂夜总会搞暗访,结果被安保发现,他们不仅被暴打一顿,还因涉嫌敲诈勒索被警察带走,美其名曰协助警方调查。
结果在协助调查的过程中,两人因为玩躲猫猫,一人肋骨断了三根,一人得了严重脑震荡。
从此,再也没有人敢到天堂夜总会惹事。天堂夜总会从此风平浪静,一帆风顺,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相对安逸的环境让前台荒废了原有的训练,结果关键时刻掉了链子,她一手按下去的居然是预警地痞闹事的警报,等她发现错误准备修改时,小方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她。
“别动!”
黑黝黝的枪口冒着寒气对着自己,就算是大老爷们也会不寒而栗,前台小娘们,男人的水枪她玩多了,可是这种喷钢弹的枪她是头一回见,被这阴森森的铁家伙指着脑门,她早已经被吓得魂魄都不附体了,上下门牙“得得”打架。
接着底下又传来一阵涓涓的水流声,两种声音交辉相应,形成一曲美妙的音乐。
“别杀我,我投降!”前台不顾一身臊味,高举双手求饶。
小方闻到一股臊味,低头一看,前台裸露在外的两条修长美腿的内侧,各有一条溪流正急速飞流直下三千尺。
再抬头,却看到她双手举过头顶,不停地点头哈腰,连声求饶,模样滑稽可笑,就象抗战时期落入游击队手里的皇协军,若不是在执行任务中,她肯定得笑喷了。
“双手抱头,蹲下。”小方忍住笑,板着小脸儿,命令前台蹲下。前台也意识到自己的窘态,顿时羞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小方不为难她,顺手扯断警报器的电线后,跑步上前:
“报告司令,刚才夜总会的前台已经按了报警器。”
梁副司令不以为意地挥挥手,“没事,让她报吧,目前我军已经对敌完成了包围,他们一个都逃不掉,况且我堂堂南云军区飞豹特种大队难道还怕几个暴恐分子不成。”
话音刚落,通道里传来一阵纷杂的脚步声,还夹着一个粗野的大嗓门:
“哪个不要命的王八蛋敢到三金帮的天堂捣乱!”
寂静的大厅回应他的是一阵“卡啦卡啦”拉枪栓的声音,可惜他没有听到,当他带着一帮打手气势凶凶地冲入大厅,柯队长正指挥特战队员们严阵以待。
双方人马在大厅狭路相逢。
大嗓门是天堂夜总会安全经理洪标,他乍一看一群拿枪的家伙正准备往里边冲,他愣了一下,看他们衣着陌生,面孔也生,显然是外地来办案的警察,他顿时心头火起。
“你们想干什么?”他大喝一声,接着掏出一把烤漆都掉光的64式手枪指着柯建华,呲牙裂齿,好不嚣张。
他记得有一次也是外地警察来天堂夜总会捉拿一个逃犯,那逃犯恰好是堂主孟天堂的生死兄弟,那帮警察千里追踪,竟然追到昆月市的天堂夜总会。
他们想到里面拘人,结果被洪标领着手下兄弟操刀一阵乱砍,硬是将他们逐出天堂夜总会,堂主的兄弟安然无恙,而这事到最后也不了了之。
洪标一战成名,从一个小领班荣升为安全经理,手下上百号兄弟,负责天堂夜总会的安全事宜,他刚才正与堂主喝茶,忽闻警报,他二话不说,带着兄弟们就冲出来。
手下弟兄看到老大举枪,也不甘落后,纷纷亮出手中的武器,虽然手中的家伙不如人家,但是好歹也是枪,带响的;没枪的,举起手中的砍刀,铁棍,反正在气势上不能输给对方,双方在大厅对峙,剑拨弩张,气氛紧张。
“放下武器,双手放在头上,趴下!”柯建华喝道。可是对方充耳不闻,根本没将他当回事,洪标甚至上前一步,用枪抵近柯建华的脑袋,气焰极嚣张:
“死条子,三金帮不欢迎你们,哪来的滚回哪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哦,让我看看你怎么不客气?”梁副司令拨开保护他的两名特战队员,出现在洪标面前,洪标条件反射般把枪口转向梁副司令。
梁副司令肩上各两颗金灿灿的将星闪了他一下,他才恍然发现眼前的警察似乎和以前的不太一样,有点像cs游戏里反恐精英的装扮。来者不善,洪标顿时亚力山大,他心里开始打鼓,态度也没有刚才嚣张。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哼!”
梁副司令一声冷哼代替了回答,洪标一愣,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手关节一麻,手中的枪已落入柯队长手中。
柯队长手再一扬,洪标就见一团乌云盖顶,64式手枪的枪柄带着呼啸声从天而落,重重砸在他的太阳穴上,他眼前一黑,还来不及哼一声,已“扑通”一声倒地上。
静,现场一片寂静,空气仿佛已经凝固。
洪标的手下面面相觑,这帮警察有些邪门,貌似三金帮的招牌唬不住他们,光凭手中的家伙成就不了大事,他们心虚了,不敢乱动,再说动了也是人家盘中的菜,自己何苦难为自己呢。
偏偏有不知死活的家伙,举起手中的猎枪冲柯队长就要扣动扳击,吕国材眼明手快,手中00式微冲一个短点射,“突突突”一阵枪响,7.62mm子弹在那家伙前胸轻松凿出小孔三五个,殷红的血水喷如泉涌。
他双目圆瞪,谔然瞪着吕国材,他至死都不敢相信,这个小警察居然真敢向三金帮的人开枪。
梁副司令脸色铁青,三金帮果然是不怕死的亡命之徒,这回他们是要撞大运了,遇上他的飞豹大队,他若还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遗害人间,那他太对不起那些积极拥军爱军的老百姓了。
“我命令,出击,如遇反抗,格杀勿论!”
大厅里回荡着梁副司令的命令,声音振聋发聩。
“是!”
三十多名飞豹队员同声回应,威武雄壮气吞山河,大厅里顿时响起一片金属落地的声音,刚刚还杀气腾腾的三金帮人马彻底蔫了,乖乖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趴到地上。
他们今天是遇上克星了,这些警察与以前的不一样,以前的警察都是躲着他们走的,有的更是与他们称兄道弟,遇上一些不更事的愣头青,他们也只敢冲天放枪。
这帮家伙却不是软柿子,也不是愣头青,而是一群疯子,不仅敢开枪,还敢将人打成蜂窝,他们才是真正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三金帮与他们相比,简直善良到让人感动落泪。
站在最后面的一名混混抱着侥幸心理,想趁乱悄悄离开给老大报信。老大在昆月市,甚至整个南云省声名显赫,黑白通吃,只要他出面,啥事都不是事。
当他刚走几步,身后“呯”一声闷响,腿肚子似被什么东东锥了一下,强劲的推力将他重重推倒地上。
小方得瑟地撮嘴吹拂手中92式手枪的枪口。她心善,所以射击靶心是他的腿肚子而不是后心或后脑勺,不然三金帮又将添一个英勇殉帮的“烈士”。
“啊……啊……”混混抱着伤腿哀嚎打滚,伤口处的血就象被刀抹开了的鸡脖子,使劲往外冒血。
鲍晓东上前一枪托将他砸晕了才给他包扎止血。
趴在地上的人听到一声金属砸肉的钝响,伤者哀嚎声戛然而止,潜意识里以为他也挂了,死亡的恐惧骤然笼罩每一个人的心头,他们副交感神经高度兴奋,膀胱逼尿肌跟着舒张,括约肌迅速收缩,须臾,原本香气氤氲的大厅,充斥着难闻的尿素味。
柯队长拎起一个没尿的,用枪顶着他的下巴,说道:“不想死就带我们去找孟天熊!”
第六十四章 天堂覆灭
“有意思!”
坐镇办公室的孟天熊听到了枪声,脸上冷冷一笑。天堂称霸昆月市已久,英雄寂寞,今天终于有不知从哪个犄角旯旮蹦出来的混蛋,敢与天堂一争高下了!
他拿起电话,开始调兵遣将。天堂人马除了驻守天堂夜总会的兄弟,其他都散落在南云省各个城市,昆月市其他城区也有三百之众。远水解不了近渴,他只招唤在昆月市的弟兄。
孟老大吹哨,分散昆月市各处的人马顿时从四面八方向天堂夜总会涌来。如果不是老大亲自打来电话,他们还不相信居然有人敢在天堂的地盘上闹事。
他们此时肾上腺素急剧飙升,操上家伙,呼朋唤友浩浩荡荡支援大本营去,天堂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过大事件了,谁他妈不想趁机露一回脸。
昆月城顿时涌现一阵骚动,各处交通主道频繁发生交通违章事故,闯红灯、逆行、超速、刮蹭……一时间出行市民怨声载道,122报警平台,交警总队,交通电台的电话不断,有求助的、有投诉的、有骂娘的……
昆月市交警纷纷出警,疲于奔命,个个忙得焦头烂额。
而这些只是小打小闹。
几乎在同一时间,昆月市地面上居然发生三起重大交通事故。
一起是一辆昂科拉撞死一只被狗主人,中年大妈称之为老公的圣伯纳公犬。圣伯纳犬的块头不小,但是性格非常温和,是人们心中很好的家庭伴侣犬。
中年大妈不是什么等闲之辈,又正值更年期,她完全不惧车上几个毛都没有长齐的非主流小青年,双手叉腰,撒泼耍横,站在昂科拉面前,口口声声要为自己“老公”讨还公道,寸步不让。
双方僵持不下,引来广大市民驻足围观,小青年明显不是吃过的盐比他们吃过的米饭还多的大妈的对手,最后只好委曲求全,请求警察叔叔出面主持公道。
一起是一辆锐志与君威追尾。
两车上都是血气方刚、脾气爆燥的年轻人,双方二话不说,挥拳就砸,举刀就砍,结果打了半天却突然发现大水冲了龙王庙,大家竟然都是三金帮弟子,因为三金帮枝繁叶茂,弟子众多,以至于彼此面生而造成误会。
最后误会解除,大家一笑泯恩仇,相互拥抱撒欢,亲热得就象失散多年的亲兄弟重逢,让躲一旁正紧急向总部寻求支援的临时工巡警瞠目结舌。
另一起比较悲催,一辆马自达以180码的时速钻进一辆正常行驶的东风天龙挂车的屁股底下。
日系小车有几个缺点,皮薄,骨架不牢靠,特不经撞,马自达以这个速度冲进挂车底部,无异于自杀,于是毫无悬念,马自达屈身东风天龙屁股底下,车身支离破碎,成了一堆废铁,傻大憨粗的天龙哥无辜地客串了一回绞肉机,车底下几具尸体血肉模糊,血浆四迸。
这是昆月市近年来最为惨烈的交通事故。
不过,虽然多处出师不利,一路上磕磕绊绊,但是终究还是有一部分人马排出万难,拿出当年一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准时赶到了天堂夜总会。
他们张牙舞爪,正准备为冲锋陷阵,为三金帮立下不朽功勋,为自己光宗耀祖的时候,有眼尖的,远远看到包围天堂夜总会的人马百分之一百不是地下世界人士,而是一伙武装到牙齿,杀气腾腾的大头兵!
拷,情报有误!他们当场就石化了。三金帮的人也不全是精力邪旺,头脑简单之辈,自己手中的家伙什与人家的相比,烧火棍都不是,他们还不至于胆敢向他们发起挑战,因为无论群殴还是单挑,他们绝对占不到丝毫便宜。
何况人家背后的靠山是国家。只有一级脑残才会干出鸡蛋碰石头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蠢事!
孟天熊坐井观天,不知道外面世界已经危机四伏,他坐在办公室里悠闲地喝着茶,他兀自在猜楼下现在双方应该正在鏖战。
他相信洪标,哪怕他暂时不能打赢,也能支撑到援兵到来,届时他将亲自率队与援军里应外合,将来犯之人砍得他娘的人仰马翻,为自己的江湖人生再添上一笔浓墨重彩。
“老大,不好了。”孟天熊正沉浸在yy的无限美好之中,一名手下急匆匆地推门而入。
“怎么啦?死老爹了?”孟天熊对手下打断自己的yy相当恼火。
“老大,来搞事的不是混社会的,而是**军!”
手下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刚才弟兄们听到警报冲出大厅的时候,他正在厕所交公粮,当他交完公粮拎着把砍刀追赶队伍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位兄弟被一枪撂倒,吓得他立马缩了回来。
“胡说,刚才的警报声分明是有流氓来搞事!”孟天熊暗吃一惊,但是嘴上却是死鸭子嘴硬。
“错不了,我亲眼所见,他们已经开枪杀人啦!”
“你说刚才的枪声是**军在开枪杀人?说,他们都杀了谁?”
“我只看到李子中枪倒下了,是死是活我不知道,我不敢上前去看。”
“嘶……”孟天熊吸了口冷气,脸色顿时苍白,嘴角抽动了几下,终是没有说出一个字。
“老大,我们与部队远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他们凭什么上门杀人来啦?”手下看到老大脸色不好,沉默无语,顿时失去了主心骨,恐惧笼罩着他脆弱的心灵,他哭了。
手下一句无心抱怨却提醒了孟天熊,是呀,我们与部队无冤无仇,他们凭什么大张旗鼓地上门杀人?孟天熊当然明自己暗地里是什么身份,平时干的都是见不得光的活,但是这也是警察的事,与他娘的部队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华夏可是**制的国度,不能因为他们枪好人多就可以骑在咱老百姓头拉屎拉尿,否则他们不成了旧军阀么?他孟天熊也不是任谁都可以随随便便骑到头上拉屎拉尿的软蛋!
孟天熊冷静下来,他打出去一个电话,详细介绍自己这里发生的情况,然后在得以对方肯定答复后,他收起电话,坐下,安逸地继续喝他的茶。他刚往茶杯续满茶水,办公室的门“咣当”一声被踹开,接着涌入几个全副武装的士兵。
“不许动!”一阵猛喝,孟天熊果然岿然不动,站在一旁的手下却吓瘫了。
“嗯,不错,临危不乱,有点大将风度。”一位头发花白的将军从士兵身后走出来,肩上的金星金光闪闪,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
他走到孟天熊面前,对他竖起拇指。然后指指身边的马义问:
“孟天熊是吧?你认识他吗?你一直在寻找的马义先生。”
“不认识。”
孟天熊连眼皮都不抬,态度不是一般的傲慢,他对军衔不太了解,不知道梁副令是多大的官,所以他不想鸟梁副司令,反正他上面有人,上面的人已经答应为他出头了,这些大头兵他还不放眼里。
梁副司令没有与他计较,而是向身后一挥手,付天尚几个人被押到孟天熊面前。
“他们呢?”梁副司令继续问道。
孟天熊正想说也不认识,付天尚已经哭开了:
“老大,救救我们,一起出去的兄弟,就剩下我们几个了。”
“其他人呢?”孟天熊本能地反问。
“他们涉嫌袭击我南云军区特种大队教官马义先生和我的特战小分队,已经被当场击毙了。”柯建华回答。
孟天熊抬头看了一眼说话的柯建华,又看一眼一身戎装的马义,他没有见过马义真人,但是看过他的像片。步高这老小子明明说马义只是一个不名一文的打工仔,什么时候他就成了什么狗屁教官了?
坑谁的爹呢?
难道这是步高这老小子给自己下的套,将自己卖给军方,达到他排斥异己的目的?孟天熊思忖。但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可能,因为步高就算敢算计自己,谅也没胆忽悠帮主东方鑫,除非他脑残。
“误会,误会。”
不管是真是假,反正已经有把柄落入别人手里,而且此时强援未到,好汉不吃眼前亏,孟天熊不敢再耍酷,他笑眯眯地站起来,一脸讨好,仿佛刚才的傲慢从来不曾有过。
“误会?说得轻巧,你知道你的人犯的是什么罪吗?他们手握国家明令禁止私人拥有的武器,犯的是私藏枪支弹药罪,他们伏击部队,是暴恐分子的恐怖行为,犯的是判国罪!是造反!你是他们的老大,人也是你派出去的,你说这是误会吗?”
小方一个个帽子扣下来,孟天熊再胆大妄为也不淡定了,人家说的无论哪一条罪状,如果一经坐实了,他都吃不完兜着走,而且是军方亲自办案,自己与军方不熟,恐怕此劫不好过啊!
“搜!”雷厉风行是军人的风格,梁副司令不想与孟天熊啰嗦。
第六十五章 凯旋而归
队员迅速散开,搜索孟天熊的办公室,很快就在孟天熊抽屉和保险柜里搜到一支子弹上膛的捷克cz83手枪,一包海洛因,几袋摇头丸、k粉等毒品。
他密室里的小军火库也被搜到了,军伙大都被付天尚和洪标他们领走,还剩几把砍刀,几公斤炸药,几颗雷管,各种型号的子弹若干。
所有赃物被摆在孟天熊眼前,他面如死灰,但是他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毕竟那个人在南云官场也是能呼风唤雨的人物,刚才他已经拍胸脯保证自己能安然无事。他还向自己保证要动用他的关系,法办那些滥用职权,扰乱社会治安的军中败类。
“你很牛叉,但是你来错了地!麻逼的不好好躲在深山老林里与野兽为伍,却狗咬老鼠多管闲事,到我地头搞事,老不死的,走着瞧吧,会有人送你上军事法庭的。”孟天熊很玩味地对梁副司令说道。
“噗!”
孟天熊话音刚落,一朵乌云从天而降,柯建华手起枪落,一枪托冲他牙门砸下去,孟天雄顿时口喷鲜血,血水里还夹杂着几颗牙齿落地上。
“找死!”柯建华喝到。
吕国材迅速一脚扫过去,孟天熊随即双漆着地,不容他有些微的反抗,吕国材与鲍晓东已经扑上去,施展出战场擒拿俘虏的手段,按头、顶腰,反剪双手、扣上战俘手拷,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将他牢牢控制住。
“唔……你们……唔……”孟天熊企图挣扎,嘴里口齿不清地嚷嚷着。可惜没人理会他的诉求,被吕国材和鲍晓东一左一右挟持着,象拖死狗一样拖走。
大厅里,那些已被控制住的三金帮混混,看到昔日**得二五八万的老大被这些大头兵象死狗一样拖出来,顿时如临末日,如丧考妣。
“梁司令,我们……是不是动静搞大发了?”一直临场观摩的马义看到门外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未免有些心虚。
“哈哈,马教官,今天咱们抓获了几十名恐怖分子,捣毁他们的老巢,大获全胜。走,司令已经在家里摆好庆功宴,等着我们凯旋而归呢。”梁副司令兴致很高,拍拍马义的肩膀哈哈大笑,没有正面回答马义。
一行人押着战俘,浩浩荡荡刚出大厅,就看到两辆军用卡车,穿过厚厚的人墙,直奔天堂夜总会而来。车上,清一色年轻武警战士,有的肩挎00式自动步枪,有的手持橡胶警棍,神情肃穆,打头阵的那辆车,还煞有介事地在车头顶上架着一挺00式班用机枪。
梁副司令站在台阶上,眉头微蹙,双目精光闪闪,凭直觉,他知道这支武警部队不是来给自己助阵的,相反,他们是孟天熊搬来的救兵。
他惊讶孟天熊的能量惊天的同时,更想知道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将武警部队当作为恐布分子看家护院的打手使用。
“三金帮底蕴果然够深厚,难怪孟天熊敢那么嚣张,可惜他遇上我老梁了。”梁副司令心里冷哼。
“吱--”卡车稳稳停在天堂夜总会门前。
援兵终于到了!孟天熊笑了,“嘿嘿”地笑了,豁了口的嘴巴呵呵地往外漏气,牙龈血和着口水化作一条条血丝垂挂在嘴边。梁副司令轻蔑地瞟了孟天熊一眼,然后一挥手,五辆装甲车上车载12.7mm高平两用机枪立即调转枪口,对准两辆卡车。
“呃……”
“咕……”
“嘶……”
正想下车的武警瞬间冰雕了,黑洞洞的枪口,黄澄澄的子弹,近在咫尺的距离,一个“突突”,他们全得去见马克思他老人家。
大热的天,他们竟然犹如掉入冰窟,身体冰冷僵硬。更加让他们惊讶和困惑的是,分明大家都是华夏武装部队,同祖同宗一家亲,他们咋滴就能六亲不认,将枪口对准自家兄弟呢?党不是经常教导我们说枪口要一致对外吗?
难道这支部队已经哗变,准备造反?麻逼造的,出发前领导可没有说让他们出来平叛呀!如果是出来平叛,他们绝对不会只带几杆步枪,拎几支警棍,就傻不愣登地往前冲。
最起码也得扛上火箭筒、阻击枪、重机枪这些大杀器才镇得住场面,当然坦克、装甲车可以有,导弹就绝对没必要,区区几个叛军还没资格享受这种高规格待遇。
这显然是一场毫无准备、敌强我弱、对手以逸待劳的战斗,这不是往虎口里送羊羔吗?虽然华夏军人不怕流血牺牲,但是也应牺牲得有价值,最起码得让自己死得明白吧?否则就算对得起党和人民,也对不起自己的生身父母啊!
带队的上尉了解一些情况,但是命令上只是说天堂夜总会有几个现役军人在搞事,还动了枪,杀了人,让他带部队过来弹压。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也没多想,带了两个排的人就过来,可是这那是几个军人在搞事,明明是南云军区特种大队一个中队的人马,带队的正是赫赫有名的梁耀海副司令。
上级是不是昏了头,居然让他一个小小的上尉带兵去弹压一位少将!这叫什么个混帐任务?这分明是让自己往枪口上撞嘛!他以军人的名誉发誓,这是他从军五年来执行过的最操蛋的任务。
他不知道是哪个混蛋给上级提供的狗屁情报,但是他知道,一旦双方一言不合起了冲突,不要说他小小一个上尉,就是他单位的最高首长都吃不了兜着走。
他更不会相信堂堂一个少将司令,会呆闷到带着全副武装的手下到地方上闹事,搞不好他们是在执行军事任务,如果被自己横插一脚,扰乱他们的行动,梁司令不将自己当场“突突”,那就是观音菩萨显灵了。
哦,对了,党员同志貌似不兴信教,这个比喻不太恰当。
上尉被堵在车上,进退两难,让他深刻体会到什么才叫真正的骑虎难下,什么才叫做煎熬。正当他想死的心都有的时候,刚才直接给他下达任务的营长打来电话,他刚按下接听键还没来得说话,营长就如死了亲爹一样在电话那端干嚎:
“立即停止任务,赶紧撤退!快!”
压在头顶的大山驾鹤西去,上尉顿觉风淡云轻,他正想命令部队撤退,却远远看到梁副司令正向自己招手,他心里“格登”跳了一下,刚刚停止的冷汗又开始哗哗往外冒。
可是首长召唤,他不敢置之不理,好,死就死吧,反正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上尉心里七上八下,一溜小跑来到梁副司令面前,正想立正敬礼,梁副司令挥挥手示意他免了,问他:“你是伍元的兵?”
“是,首长!”上尉应道。
“好,你带着你的部队撤吧,留下一辆车,回去跟伍元说,我借用了。”梁副司令说道。
上尉松了口气,心里恍有两世为人之感。以梁副司令的精明,不可能认为自己带兵来这里是给他摇旗呐喊助阵的,他显然是不想与自己计较,也不想与武警部队计较。
伍元首长曾是他的兵,事后他自然会给首长一个交待,不需要自己操心。
“是!”
天气晴好,阳光灿烂,上尉立正、敬礼、转身、正步走,每一个动作标准、利索,训练有素。
孟天熊看着渐行渐远的援兵部队,脸都绿了,心里操遍了那个人祖宗十八代,连带他的小姨子及七大姑八大姨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不放过。
他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居然将别人一句轻飘飘的承诺当作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其实对于某些**官员,他们的情操,如同妓女的节操一样不靠谱。
可悲的是,孟天熊居然选择相信他们许诺的空头支票。
于是更加悲催的悲剧发生了,纵横南云省多年,曾经叱咤风云、能呼风唤雨的三金帮天堂堂主孟天熊栽了。这个跟斗栽得有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旦事态失控,三金帮就有覆帮之虞。
他的主子东方鑫乃一方枭雄,工于心计,杀伐果断,看到情况不妙,立即动用各方人脉,不惜壮士断腕,极力撇清自己与孟天熊的关系。
他亲自在博客上撰文澄清,孟天熊不是他的员工,甚至连临时工都不是,他只是自己名下众多产业的承包商之一,对于他背后所从事的勾当,他作为普通业主,完全不知情。
同时他还雇佣一大批水军,为自己开脱罪责,为自己喊冤,其实他这些举动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他三金帮的天堂几乎已经被连根拨起,元气损伤殆尽,已了无生机。
而剩余势力并不在南云省,已经超出了梁副司令的管辖范围,就算他有心想将三金帮一锅端了,他也没有那份力。这是闲话,暂放一边。
二中队战斗顺利结束,战后清点战果:击毙恐布分子1名,伤2名,俘掳30名,缴获砍刀25把,各种枪支9支,弹药若干,矿山用炸药3公斤,还有各种毒品,二中队没有任何伤亡。
此役南云军区特种大队二中队完胜。
第六十六章 白雪求助
战果完全在意料之中,梁副司令意气风发,当然他不是满足于这一小小的战斗,在他漫长的军旅生涯中,这样的战斗根本就不足挂齿。
其实他对这帮混混压根就不感兴趣,一群乌合之众能劳动他堂堂少将司令亲自出手,也是他们祖坟冒青烟冒来的,他高兴是因为他亲自为马义做了一件事,后续他也就好意思向马义说出自己心中的打算了。
三金帮的人被押上卡车。
“收队!”梁副司令下令。
他们刚上车,小方就挤了进来,马义虽然猜到小方在军中的身份不一般,不然不敢欺负她的大队长,但是他没想到她在梁副司令面前都不胆怯,他还看到梁副司令不仅没有责备她的意思,反而挪了挪身子给她腾位。
“小马哥,我的枪法怎么样?”小方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里。
“还可以。”马义实事求事地回答。
“才还可以啊?”小方有些失落地嘟起嘴。
“如果参加奥运会射击比赛,肯定冠军!”马义急忙改口。
“切,小马哥,我是军人,不是小屁孩,你用不着哄我,回到基地,你必须教我枪法,否则我赖上你,不让你走。”小方说道。
梁副司令悄悄向小方竖起大拇指,然后将目光投向马义,意思不言而喻。
“嗯……呃……这……”马义在几道火力不小的目光扫射下有点不知所措,他尴尬地挠着后脑勺。
“小方,要不你电话借我用一下?我想马上告诉白雪,南云省的三金帮已经不存在了,她的家人已经安全,可以回家了。”他说。小方二话不说,将电话递给马义。
马义拨通白雪电话,他刚说:白雪,我是马义。电话那端就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
白雪正在为逃亡收拾行礼,电话响时,她一看虽然是一个陌生号码,属地却是南云省,她立即意识到可能是马义的电话。她急忙躲进洗手间,刚听到马义熟悉的略带磁性的声音,她的精神终于全线崩溃了,不顾一切地痛哭流涕。
“白雪,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马义急忙问道。
白雪没有说话,其实她心里有许多话要和马义说,可是现在她只想哭,只会哭,似乎除了哭,她什么都做不了。马义无奈,握着电话,默默地听着她哭,看得小方心里酸溜溜的。
过了好久白雪才渐渐停止痛哭流涕,抽抽噎噎地将昨晚发生的事告诉马义。
“你和长孙绛英都没事吧?”马义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他没有发现自己说话时的声音都有些颤抖。
“我们没事。”白雪答道。
马义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他还仿佛听到另一个自己对自己说:如果白雪有事,苍境孔就算被救活了,自己也会去弄死他。
“没事就好,白雪,苍境孔的事暂时放下,我先告诉你一件好事。南云省的三金帮已经被梁司令率兵帮我们将它端掉了,伯父伯母和白霜已经安全了,让他们回家吧。对不起了白雪,让你们一家人受累了。”
“哪个梁司令?”白雪有些疑惑,马义是第一次去南云省,而且以他的社会地位与关系,他不可能与什么司令产生交集。
“当然是南云军区的梁司令。”马义答道。
“哦?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又为什么愿意帮你?”白雪仍然不敢相信。
“这事说来话长,等以后有机会了我再慢慢告诉你。对了,你刚才说的事你没必要放在心上,他们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可是,那毕竟是几条人命,马义,你回来吧,救救他们好不好?”
“……”马义陷入沉思,这些日子他耽误的时间已经太多了,修真一直停滞在元气二重,虽然天银大陆,合体双修有些抽象,但是修真给自己的命运带来的改变却显而易见。
实力给他带来的甜头着实让他兴奋不已,让他更加渴望修真的进步,拥有更加强大的实力。说真话,他不愿为几个人渣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可是,如果自己不去救活他们,白雪也许会内疚,甚至心怀恐惧一辈子。
“白雪,你会针炙吗?”沉思片刻后,马义问白雪。他决定让白雪去为他们解毒,这些人的生死,他不会放在心上,而且他相信白雪能做到。
马义心里还有一个如意算盘,如果白雪救活了那几个大医院都救不了的混球,她肯定会名声大噪,有利于她毕业以后寻找工作。
“针炙是我的选修课。”白雪不明白马义为什么问她懂不懂针炙,但是她还是如实回答。
“那就好,等会我将需要针炙的穴位告诉你,还有我配制的解毒药方。你将解药熬成药汤汁,在给他们施完针后,就给他们喝下。”
原来马义在给白霜治完病后,发现完全用针炙解毒太费真元了,玉哥儿已经成了白雪的宠物,万一哪一天,它不小心伤了人,而自己又不在,那是要出人命的。
所以他悉心研究了无妄真经里的医经,并拟了一个药方,有了这个药方,再辅以针炙就可以解玉哥儿的毒。
“可是我没有临床经验。”白雪非常犹豫。
“他们不正好让你获得临床经验么?不用将他们当作人,你就将他们当作给你练手的小白鼠,你就不会紧张了。”马义的鼓励很另类,却不无道理。
“你觉得我行?”白雪还是心虚。毕竟治病救人是大事,不是儿戏,对于大学未毕业的医学生,压力确实不小。
“你是滨海医学院的高材生,不会不如我这个乡下郎中吧?”马义说道。做思想工作不是他的强项,但是他确实不愿意为了几个不相干的恶少跑回滨海市,浪费自己的时间,如果不是为了白雪,他甚至都不愿意提供药方。
虽说医者父母心,但是他不是医生,他背不上这个包袱。而且苍境孔在他眼里,本来就死有余辜,这些吃人饭,不干人事的东西,仗着亲娘老子的钱与权专干一些生儿子没屁眼的破事,死一个少一个,少一个天下就多太平一分。
“如果我如你,那我岂不是也成了神医?我可不敢与你相比。”白雪嘴里谦虚着,心里却已经跃跃欲试,她不是相信自己,而是相信马义,马义说自己行,自己肯定就行。
“好了,别贫了,我将针炙的穴位和药方发信息给你。”马义听出白雪心情好多了,就挂了电话,低着头,手指灵动,给白雪发信息,发完了信息,却惊奇地发现小方不在车上。
“小方下车办事去了,她的电话你先拿着,回到基地你再还给她。”梁副司令解释了他的疑惑。
马义点点头,刚才自己只顾着打电话发信息,小方什么时候下车他都不知道,他只能为她暂时保管手机了。
回到基地,姬朋飞已经得胜归来,十五个三金帮杀手,一个不漏,全部成了他的俘掳。
“怎么样?马教官,这一仗我们打得漂亮吧?”梁副司令笑呵呵地问马义。
马义点点头,其实他也渐渐看出来了,梁副司令这次亲自带兵将天堂给端了,并不是真正因为天堂的人就是恐布分子,天堂夜总会就是恐布分子的巢穴,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他马义,为了留住自己,给他的特种部队当教官。
虽然在逃亡的日子里,他还得过白雪和路云的帮助,但是她们的力量太弱小了,根本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梁副司令铲除了天堂,就为自己在南云省开辟了一片“绿区”,在这里,他完全安全。
他也理解梁副司令的良苦用心,唉,只怕自己要让他失望了,想及此,马义心头一阵惶恐。
他真的不是喜欢欠人情债的人。
梁副司令没有看到马义脸上的表情变化,他高兴地伸手作出邀请的手势:“马教官,请,咱们吃饭去,奔波了一天,大家都饿了。司令已经备好了酒菜等着我们呢。”
姬朋飞和柯建华相视苦笑,他们跟梁副司令多年,可是从来没有得到过如此的礼遇。
人才,在哪里都吃香啊!
第六十七章 图纸
两人正自叹自怜,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哈哈,老梁,你们回来了?一切顺利吧?”
马义循声望去,他看到一位将军在一帮军官簇拥下快步向他们走来,他年龄与梁副司令相仿,肩膀上比梁副司令多了一颗星,浓眉大眼,虽然此时脸上挂满笑容,但是马义还是感觉到了那股岿然如泰山的气场。
“说曹操,曹操就到,马教官,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们军区王司令,这是我们政委……”梁副司令给马义一一介绍。
然后给大家马义说:“他是我们特种部队的教官马义马教官。他也是我们军区的战斗英雄,他一把药锄,干掉敌方三名特种兵,一把牙签更是杀敌无数,硬是从邺南与米国特种兵的包围圈中救出我们的飞豹小分队,这可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丰功伟绩呀!”
“啪啪……”梁副司令话音刚落,王司令已经率先鼓掌,其他人也跟着鼓掌,四周一时掌声如雷。
马义不知所措地望着眼前这些白发苍苍的将军,心里心潮澎湃,同时也惴惴不安,这几天的遭遇更让他有点发懵。
在原始森林的时候,他遇上柯队长,他就满以为柯队长是他这辈子遇到最大的官了,然而他没想到,很快他就认识了姬大队长,然后又认识了梁副司令,现在又有王司令,政委……好几个都是肩扛将星的大人物,眼前的一切很真实,但是马义感觉自己象是在做梦一样。
“好了,马教官其他的本事我们在酒桌上慢慢说,走,喝酒去,今天不禁酒!”梁副司令说道。
“等等我!”
身后,小方气喘嘘嘘地赶上来,她献宝一样将手中的一个盒子递给马义,“小马哥,送给你。”
马义接过一看,哇噻,爱疯108,它可是逆天的宝贝啊,超薄型的机身,20000万的像素,80g内存,它身价昂贵,**丝卖两个肾都不够买它一部,它的重量虽然不足100克,但是握在马义手里,马义感觉它沉甸甸的重逾千钧。
“小方,这……”
“小马哥,你就收下呗,这手机是我买的不假,但是是梁副司令送你的,人情归咱们的梁副司令,我只负责跑腿,所以你不用感激我,也不用担心我乱发钱。”小方得瑟道。
原来梁副令在回基地的路上,看到马义居然没有手机,就悄悄吩咐小方下车给马义买手机。梁副司令虽然贵为军区司令,其实他对手机行情一点都不了解。他只是吩咐小方买一个好一点的手机,并没有交待她买这一款昂贵到有些离普的手机。
小方手捧圣旨,却欺梁副司令不懂行情,直接就选了最贵的爱疯108,她甚至能想象到她向梁副司令报帐时,他那扭得比苦瓜还苦的脸。不过她才不管呢,就权当是打土豪。为了小马哥,她什么都敢干,什么都肯干,何况只是让这小老头小放点血呢!
“哦,敢情你是借花献佛,我说呢,小方什么时候变成大方了。哈哈……”王司令在一旁打趣道。
“司令?……”小方蓦然一惊。
刚才她只顾着跟马义得瑟,没有注意到王司令也在场,而且居然还有好几个平时都难得一见的军区大领导,她顿时吓呆了,慌乱中,手脚都找不地摆放。
“我听说咱南云军区特种部队飞豹小分队的小方同志可是天不怕地不怕,连大队长屁股都敢踢的主儿,怎么今天见了我老王就怕成这样了?难道我是吃人的王老虎?”王司令今天心情特好,看到小方吓得小脸都白了,就继续拿她开涮。
其他人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小方一咬牙,说道:“谁让你官大!”
“你……”王司令一时语塞,随即哈哈大笑,其他人也跟着笑,小方也笑了,但是笑得比哭还难看,马义恍然明白,在南云军区里,小方还有害怕的人。
庆功宴结束了,梁副司令的办公室里只有马义和梁副司令。
“梁司令,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马义对梁副司令的心思已经心知肚明,他知道摊牌的时候到了,所以他没等梁副司令开口,他就主动开口了,梁副司令脸上笑容依旧。
“此话怎讲?”
“我知道梁司令想让我留下来,可是我琢磨了半天,我能教的就那么一招,所以剩下的只有依靠柯队长他们自己勤学苦练了,我已经帮不上忙。
至于枪法,我更是半桶水,因为我真正学枪的时间不到半个小时,其实我都是模仿电视里的。”马义老实地说道。
其实,如果他不是一心想着修真,他也许真愿意留下来,别说是教官,就是一名普通特战队员他也干。保家卫国,杀敌立功曾经是他的梦想,可惜现在有了比这一切更重要的事情,而且两者不能兼得,他只好做出取舍了。
尽管现在的选择未必正确,但是毕竟是作出了选择,他心情也放松了些。
“不过,只要有机会,或者我琢磨出了新招,我再回来,好不好?”马义是厚道人,人家梁副司令毕竟为自己做很了多事,马义不好意思拒人于千里之外,所以他最后想出一个折衷的办法。
梁副司令低头沉吟,说真的,此时他心里五味杂阵,南云军区特种大队缺乏人才,所以在大军区及全**区特种部队大比武中年年落后,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宝贝,可惜人家心不在这里。唉,本想着今年可以扬眉吐气一回了,结果是一场欢喜一场空。
“马教官,我有一个请求,不知道你同不同意。”梁副司令晦涩地说道。
“只要我能做到,义不容辞。”马义答道。
“年终有一个全国特种部队大比武,你能不能代表南云军区参加?”梁副司令思考良久才说道。
“这个没问题,我现在也是南云军区的一份子嘛。在大比武之前,我必定会赶回来,和柯队长他们一起参加比武。”马义不假思索地说道。
梁副司令反倒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马义会答应得那么爽快,他提这个请求时其时并没有抱多大希望,人各有志,是不可以勉强的,他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只是因为他心有不甘而已,说得难听点就是死马当活马医。
结果却让他意外。也许高人都是深不可测的吧,梁副司令一阵自嘲。
“对了,梁司令你送我那么好的手机,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样东西,只是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说罢,马义拿出路云送给他的一撂图纸。
“这是一位朋友随手送给我的,能卖大价钱,我朋友就曾卖了10000万rmb,但是因为买家不厚道,只想要东西却不想付钱,我那朋友一生气就把它再抢回来了。现在送给你,你是司令,神通广大,肯定能再找个好买家,将它卖了,可以为部队添置很多东西。”
梁副司令听了马义的话哭笑不得,敢情他将部队当作自己的私人公司,可以自由做自己的生意了,不过他看马义说得认真,而且他也不想拂了马义的好意,就伸手接过来,低头看了几分钟,脸色突然大变:
“马教官,这东西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马义看到梁副司令拿着图纸的手居然在轻轻颤抖,惊讶莫名。虽然他也知道这图纸值钱,但是作为堂堂军区司令,反应如此巨大让马义简直不可思议。
“朋友随手送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随手拿了,现在我送给你,看你用不用得上。”
“马教官,这东西送给我同样也没有用……”梁副司令摇摇头,声音却有点打颤。马义更糊涂了,既然没用,但是梁副司令的反应也忒大了吧?这么大把年纪了,万一一口气喘不上来,他马义罪过就大了去。
“但是送给国家,那就是价值连城的宝贝,10000万都太少了。马教官,你立功了,说吧,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必将全力以赴满足你的要求。”梁副司令话锋一转,他已经无法再掩饰自己的激动。
“既然对国家有用,我就送给国家,我什么都不要。”马义无所谓地挥挥手,对他而言,这只是几张废纸而已。
虽然他知道这玩艺能卖钱,可是他一来不知道卖给谁,二来他也知道这钱不是那么好赚的,路云若不是机缘凑巧带上自己,说不定她早就因此遭奸人算计,命丧黄泉,这钱一般人只会是有命赚没命花。
所以不如送给梁副司令,让他转交给国家,也好还他一个人情。
梁副司令并不懂马义私心,他一把握住马义的手,很诚恳地说:“马教官,你高风亮节,我梁耀海自愧不如啊!你等等。”说罢他松开马义,给王司令打电话:
“王司令,你回去了吗?”
“刚走到门口,老梁,事办妥了吗?”
“马教官不愿长驻部队,但是他答应,如果我们有需要,他就会回来帮忙。司令,你回来吧,给你看一样宝贝。”
第六十八章 遭遇食人蚁
不一会,王司令来到梁副司令的办公室,梁副司令将马义的图纸给他看,王司令研究了一会,让马义意外的是,他的反应比梁副司令更大,他直接给马义一个熊抱:
“马教官,你真是我的福将啊!”
马义被一个少将一个中将捧得晕坨坨的,象喝了几坛老酒。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对那几张纸有那大的反应,不就10000万rmb么?对于**丝的自己,那是天文数字,但是对于他们这些高级将官,未必吧?
按理说象他们这种半截身子埋进黄土又身居高位的人,应该是经过大风大浪,能宠辱不惊,但是他们的表现太不淡定了,就象饥肠鹿鹿又身无分文的人,突然在马路边捡到一张红彤彤的票子。
马义本能地看看门外,他得预先找个证人,万一俩老头突发个脑溢血、心肌梗塞什么的,好证明这一切与自己无关,完全是因为俩老头自己没有控制好情绪所致。
“两位司令,你们能不能不那么激动?搞得我心里有点毛。”马义最终还是受不了这种惊心动魄的蹂躏,只好软语相求。
“嗯……哈……哈……”两个司令愣了一下,突然相视而笑。
第二天一早,马义就离开飞豹基地,小方亲自开着武直200送他进入原始森林,小方还真不是吹的,威武霸气的武直200在她手里开得得心应手,人机合一。
到了原始森林上空,飞机在盘旋了一圈后,马义选了一个灵气相对浓郁的地点索降,安全着地后,小方在马义头顶上空再盘旋三圈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她很想舍弃一切追随马义而去,但是她现在还是军人,肩上扛着保家卫国的重任,由不得她任性。
幸好马义最终答应梁副司令担任飞豹的编外教官,尽管不留队,但他还是会经常回来,他们还可以再见面。
马义目送小方离开才开始打量四周,他又感受到那种熟悉的感觉,原始森林里的灵气让他心旷神怡。
他将背包里的东西放进储物空间,包里除了他换洗的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全都是小方为他准备的吃的东西,居然还有各色零食,马义不禁哑然失笑,幸好自己的储物空间还可以塞得下,否则还真浪费了小方的“良苦用心”。
一张相片从一大堆零食中飘落,马义捡起来一看,是小方十三四岁时的照片,穿着裙子,文静秀气,又透着一点调皮。
马义抬头看看小方离去的天空,将相片单独放在一边。
一切收拾妥当,马义开始工作,可是很快就发现,原始森林里仍然没有足够浓郁的灵气,和白雪家附近的差不多,药材虽然不少有,却没有特珍贵的,用来治病救人可以,但是不可能用来炼制提升修真的丹药。
之后十几天下来,马义仍然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心里着急。
绿儿曾经告诉过他,地球上因为灵气干涸,灵物稀缺,修真除了自身的努力,也得依靠运气,运气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不是說有就有的,马义只能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他想离开原始森林,可是他又知道下一站应该去哪里,所以也只能随遇而安了。这里的灵气虽然稀薄,但是它毕竟“有”,它现在就象挂在驴嘴边的一根胡萝卜,添得着却吃不到,引着笨驴不停地绕着石磨转圈。
马义发现自己就是那只拉磨的笨驴。
他唯一的安慰就是已经挖了满满一筐比较名贵的药材。药材背在身上确实是一个累赘,他决定将它们炼制成药丸。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他很顺利炼成了九颗药丸,马义将炼好的药丸分门别类放进几个事先准备好的瓶子里,这都是些普通药丸,马义只将它们放在普通的药瓶里,这些天忙着炼药,他都忘记看时间了。
在将药瓶放入储物空间的时候,马义随手拿出爱疯108,爱疯108已经因为电量不足停机。
爱疯108在待机状态下,电池续电能力约三十天,马义自从离开飞豹基地,手机一直放在储物空间从来没有用过,现在电话却已经自动关机,说明他在原始森林里最少呆了一个月了。
回想起一个多月里,为寻找炼制丹药的药材自己跋山涉水,餐风宿露不可谓不辛苦;通宵达旦运气修真不可谓不虔诚,然而修真仍然原地踏步,元气二重后期,没有半点进步,饶是马义再随遇而安,此时他也不再淡定了。
马义回过头将无妄真经的心法和自己的修真方式、步骤,重新梳理了一遍,发现自己确实没有失误之处,地球果然不适合修真。
他搞不明白碧海老祖到底哪根筋不对劲,明明知道地球不适合修真,却非要让自己在地球上修到元气九重才让自己去天银大陆。
就好比一个无聊的人,拿着一只油腻酥香的烧鸭逗一个饥饿的乞丐,勾起乞丐口水横流之后将烧鸭挂在阁楼之上,不给梯子,不给板凳,不给任何垫脚的东西,高高站在阁楼之上对乞丐说:上来吧,整只烧鸭都是你的。
现在马义就是那个乞丐。
碧海老祖勾起了他成为强者的**,却没有给他任何让他晋升强者的支撑。
“碧海老头到底想搞哪样?既然与哥对上眼,哭着喊着非要收哥为徒,那么直接将哥接到天银大陆不就完结了吗?非要哥在荒漠般的地球上混,脑抽吧?”
马义修真不成,不由将怨气撒在始作俑者碧海老祖身上。话音未落,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乌云翻涌,闪电拽着强光,划破云层,雷声震得地动山摇。
麻逼造的,莫非老碧听得到自己说话,正雷霆大怒?马义一激灵,立即双手合什,对着苍穹连拜三拜,口中念念有词:
“大慈大悲万寿无疆碧海老祖在上,弟子马义有口无心以下犯上,求您老大人不计小人过……”
“唰……”马义的祷告还没完,骤雨就象一盘洗脚水从天倾泄而下,瞬间将马义浇成落汤鸡。
“哈乞……哈乞……”
马义连打几个喷嚏才猛然回过神来,迅速钻进还没有来得及搭建的帐逢底下。
帐逢没有搭起非常不通风,外面是狂风骤雨,里边闷热如蒸笼,不一会儿马义就承受不了,他忍无可忍,索性掀开帐蓬,脱光衣服,赤条条地站在雨中,很光棍地一手叉腰,一手指天,张狂嚎叫:
“滚吧,滚吧,你爷爷我不鸟你!”
一阵劲风吹过,奇迹发生了,满天乌云顿时烟消云散,阳光重新普照大地,原始森林里烟雾蒸腾,宛如仙境。
“呃!……”马义愣了,金手指横空出世,心中一阵狂喜。
可是当他收回指向天空的手指仔细研究了半天,手指仍是普通手指,有血有肉有筋有骨头,并没有特别之处,马义不甘心,手指指着地上的一块砾石,连喊三声:
“变,变,变!”结果砾石还是砾石,砾石没有如他所愿变成黄澄澄的金蛋蛋。
“没道理呀?官二代坑爹富二代坑爹最近星二代也老坑爹,难道手指头也不甘人后,开始坑爹不成?”马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沙沙沙……”身后一阵骚动,马义回头一看,头皮立即发麻,根根头发倒竖。
一群长相类似蚂蚁的恶虫汹涌而来,其族群数量宠大,黑鸦鸦一大片,没有十万也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个小手指粗细,黑乎乎的就象会奔跑的邪恶的木炭,强壮有力的上下颚翕张,卡卡有声,气吞山河。
马义差点就尿了,麻逼造的,莫非它们就是传说中的食人蚁?
尿意过后马义心头狂跳,在华夏遭遇食人蚁就象买彩票,中奖机率几乎为零,可是他偏偏遇上了,就在雨过天晴阳光灿烂的午后,苍天良心发现派给他一个超级巨奖。
“跑!”
马义大喝一声,连衣服帐蓬帐都顾不上了,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
他不能不狂奔,因为这些家伙实在太贪婪了,一头大象不用半个小时就能被它们啃只得剩一副森森白骨,就他的小身板,可能不抵它们一分钟消耗。
人嘛,固有一死,不论他的死是重于华山还是轻于**毛。他马义也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人,他并不怕死,但是被万蚁噬身的死法太渗人,死后别说上天堂,就是下地狱恐怕都没有鬼衙门愿意接纳。
然后只能流落到信阴救助站,再然后,连骨头都被风干了,成了一具没有肌肉的干尸,更悲催的是,自己还得负70%的责任。
于是,在莽莽原始森林里,一场别开生面的追逐战上演了,前面,一个赤条条的汉子豕突狼奔,后面,密密麻麻的毒虫紧追不舍。
马义两条腿长,迈开的步子宽,三步两跳就跑了近十米远;虽然毒虫个小腿细,但人家有六条腿,所以速度只稍逊于马义。
人家还贵在能持之以恒,穷追不舍。马义渐渐气喘,毒虫势头不减。此消彼长,双方竟然拼个势均力敌。
马义心头火起,索性停下脚步,堂堂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居然被连畜牲都不是的东西撵得狼狈而逃,说出去伤面子。马义也已非昔日之马义,他现在是神医,是南云省军区飞豹特种大队的客座教官,面子,比生命更重要。
哼,虽然哥不是老虎,但是也绝对不是病猫,不是谁都可以随便欺负的!
马义要施手段了……
他发誓要让毒虫们知道马王爷头上究竟长几只眼睛……
他立定,转身,双手合并,打出手印,口中大喝:疾!
第六十九章 祸不单行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就在离马义双指并拢处半寸远的上方,出现一股火苗,火势不是很旺,比液体打火机打出的火苗要旺一些,点火做饭还是绰绰有余的。
但是想要烧死小手指粗的毒虫恐怕还要费点周折,何况毒虫成千上万,他却不是天然气田,有烧不尽的天然气。
谁让他的修真只有元气二重呢,元气二重能打出火苗已经算不错了,要想靠它来烧死毒虫,还是洗洗睡吧。
此路不通,时势还是比人强,马义只好再次选择逃跑。
马义很快又遇到一个让他头痛不已的麻烦,他**的身体没有任何保护,光猪一样暴露在原始森林里的灌木、草丛、勾藤的利刃之下,它们毫如人性可言,全都趁机落井下石,将他割得体无完肤。
更要命的是,他跨下小鸟哥因为惊吓过度,总想着先逃一步,往往他脚下刚动,它就迫不及待地往前探,结果枪打出头鸟,非常幸运地成为众矢之的,瞬间就被划得伤痕累累。
小鸟哥这家伙贪生怕死偏还金贵,它是男人的硬性指标,也是自己日后纵横花丛的资本,马义伤不起,所以他只好腾出一只手,紧紧地将它捂住,手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崇高精神,为它遮挡岁月的明枪暗箭。
如此这般,小鸟哥是安全了,马义逃跑的速度却变慢了。身后的沙沙响声越来越近,他一扭头,拷!距离最少又拉近了二十米。
这还不是最坑爹的,最坑爹的是,居然有几十上百只毒虫展翅起飞,象战斗机似的以光的速度向他冲来,他一慌神,脚下拌了一下,重重摔倒在草丛里,头顶上的毒虫刹车不及,从他头上呼啸而过,只留下几道残影。
“呸,畜牲都不是的东西,也配与你马爷爷斗!”马义躺在草丛里得瑟。
突然脖子上一阵刺痛,他本能地伸手一拍一扯,乖乖郎里东,他手里赫然捏着一只被他拍得半死不活的毒虫,可恶的是,它的颚间居然还紧紧夹着一片从他身上扯下来的血肉,半个指甲大小,血淋淋非常恐怖。
马义顿时目眦尽裂,怀着仇恨无比的情情,将毒虫连同自己的肉塞进嘴里,上下牙齿一磕碰,“叭唧”一声,嘴里顿时如同含了满满一口老陈醋,酸得他挤眉弄眼,可是他仍然恶狠狠地咬牙切齿,“叭唧叭唧”嚼得解恨。
飞过头的毒虫采取紧急刹车,然后迅速掉头给马义杀个回马枪,马义没有空中优势,只好使用懒驴打滚的招式与敌人纠缠,地上灌木、芒草、勾藤的毒勾利刃再次趁火打劫,将马义杀得遍体鳞伤。
幸好这都是皮外伤,血淋淋吓人,却不致命。
空中盘旋的毒虫也被群魔乱舞似的树枝草叶扫得阵形大乱,有几只不幸被树枝击中跌落,丧失了战斗力,剩下的不敢冒然进攻,直接由歼击机转型为预警机,停止攻击,在空中担负侦察搜索任务,为地面部队提供敌人情报。
马义恨得牙痒痒,这些凶残的家伙不仅嗜血成性,脑子还不是一般的聪明,想自己堂堂飞豹编外教官,元气二重修真者,杀邺南、米国全副武装的特种兵如砍瓜切菜,最后居然败给低级生物!
情况已经万分危急。危急关头他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透过草丛,他发现不远处是一条小河。
果然天无绝人之路。
马义按捺住心头的狂喜,他突然疯狂摇动身旁的树枝袭击空中的毒虫,毒虫没想到马义居然绝地反击,阵脚再次被打乱。马义则趁它们自顾不暇之际鱼跃而起,施展开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小河。
小河丈余宽,水最深处不过2米。马义一头扎入水里,两手各抓了一把河沙,当他从水里露头的时候,重整旗鼓的毒虫刚好气势汹光地杀到,马义双手一扬,手中的河沙激射而出,仿佛万炮齐发,射向空中的毒虫。
毒虫纷纷中弹坠落。一番激战过后,毒虫沉沙折戟,河里毒虫尸骨漂浮,很快被河水冲走。
毒虫种群宠大,但是会飞的只有少数,空中的险情已经基本排除,马义不相信丈余宽的小河阻不断毒虫进攻之路。他在水里扑腾,庆祝自己死里逃生。
然而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高兴早了,追到河边的毒虫并不善罢干休,它们铺天盖地,前赴后继涌到河边,迅速汇聚成一个个大小不一的虫团向河里滚去,滚到河里的虫团,边沿的毒虫划动细小的腿,虫团竟然诡异地象船一样目标明确,直奔马义。
“唰!”
马义汗毛耸立。他不及多想,立即连滚带爬逃上对岸。
毒虫也抱团紧追不放,可惜它们体小腿细,力量弱小,经不住湍急的河水不停冲刷,不断有毒虫被河水冲走,虫团不断变小,有些直接就地散开,不复存在。
一丈多宽的河面,密密麻麻漂着毒虫,有些毒虫被河水冲到下游,有的被经过的虫团救起,再与它们合而为一,继续它们未竟的事业。
马义站在岸边惊魂未定,有几只毒虫已经被河水冲到岸边,尽管它们已经奄奄一息,没有能力对马义构成任何危胁,但是却提醒了马义此处绝非久留之地。
他忍着伤痛,迅速从储物空间取出一套衣服鞋袜,给自己加上一层防护罩,临走之前他还不甘心,捡起几块石头狠狠砸向河中的虫团,好几个虫团中招散开,宁静的小河无故又增添了许多冤魂。
小小毒虫义无反顾,抱定虫定胜天的崇高信念,以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献身精神,前赴后继,硬是以孱弱之躯战胜了大自然的力量,在付出极大牺牲之后,它们终于悲壮地完成了毒虫界的诺曼底登陆。
然而悲催的是,湍急的河流不仅给它们造成巨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它们的进攻速度,当它们九死一生爬上岸的时候,马义早已经逃之夭夭,空旷的河岸,到处充斥着失去进攻目标的可怜虫。
马义虽然死里逃生,但是他的骄傲和自信已被毒虫成功打击,在毒虫的淫威之下他再也不想谈及面子和尊严,他就象一只被猎人追杀的小兔,不待猎人发起第二轮追杀,他就已经再次落荒而逃。
在确定身后没有了危险后,他才气喘嘘嘘地停下脚步。
好险!马义仍然心有余悸。这些毒虫简直太恐怖了,凶狠、坚韧、顽强,如果没有突然出现的小河为他阻击,他的体能迟早消耗殆尽,最终会被它们追上,然后遭其疯狂吞噬,须臾之间变成一堆森森白骨。
马义不敢想象其中的凄惨,一想到那个画面他就大脑抽筋。
所幸悲剧没有发生,只希望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马义安慰自己。
身上的伤口沾了汗水后火辣辣地痛,马义立即盘腿坐下,运动体内真元疗伤。这些伤本来就是皮外轻伤,一个周天后,所有的伤口全都愈合,马义轻松地吹起口哨,与大自然分享自己的喜悦。
然后掏出xbds查看自己所处的位置,乍看之下,他吃惊地发现,大难不死不假,祸不单行更是货真价实。
这个xbds是小方送他的,军工品,性能可靠,精度高,比米国的gps先进,可是现在它的信号被严重干扰,显示屏上一片雪花。
好在他本来就不习惯用这些高科技产品,他也不需要非常精确的方向,日月星辰的指引就能完全满足他的需求,他相信老祖宗世代相传下来的经验更加靠谱。
马义将xbds放回储物间,环顾四周,发现这里是一个山谷,山谷里森林遮天盖日,地上杂草丛生,四周大山高耸入云,怪石林立,云雾缭绕。
耳边除了“呼呼”的风声之外一片静谧,听不到小鸟的鸣叫,看不到任何动物的踪影,仿佛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存在。
四周安静中带有一丝诡异,这显然不符合常理。马义因为习惯了原始森林里孤独的生活,环境的变化并没有引起他的警惕。
在大致确定方向后,马义开始沿北方行走。他经过深思熟虑,打算放弃在原始森林里寻找灵物,滨海出现过噬休,他准备从长孙望身上寻找线索,然后找到噬休。
这个主意不错!他决定立即重回滨海市。滨海市虽然有步高张网以待,但是只要自己小心行事,尽量不惊动对方,在弄清楚噬休来历后迅速离开滨海市,相信不会有任何危险。
马义边走边在大脑里拟定计划,不知不觉间,已经行走了三四个小时,他双腿沉重如灌铅,大脑嗡嗡作响,浑身犹如虚脱一般,他一屁股坐到地上,忽然又象弹簧一样弹起,一脸不可思议。
原来,他居然又回到了原地,恰好又坐在他原来坐过的地方。敢情自己跋山涉水三四个小时,竟然是兜了一大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麻逼造的,地球果然是圆的。马义自嘲,心里却懊恼万分,差点将身旁的一丛断肠草连根带叶悉数吞肚里。
四周已经暮色深沉,马义也筋疲力尽,他不想再走下去。
夜晚的原始森林是毒蛇猛兽的天下,白天的毒虫已经把他吓得够呛,他是再也不敢招惹这些低级生物了,它们全都是一根筋,不到黄河不死心,招惹上它们,简直就是自己恶梦的开始。
胡乱吃了一些干粮后,马义开始动手搭建帐蓬,搭好帐蓬,他钻进去倒头就睡。
第七十章 寻找女鬼
睡了一会,马义翻身而起,盘起双腿,启动体内真元,沿着经脉运转,真元流转很顺畅,可是它始终无法突破元气二重,晋级到元气三重。
元气三重仿佛伸手可及,只要马义能够戳破阻隔元气晋级的已经薄如蝉翼的那层膜,他就能晋级到元气三重。
马义清晰感应到那层膜对他晋级的阻碍,而且相信他只要稍微再往前冲一步,那膜就会洞穿,他体内的真元就会晋级到三重,他的实力就会相应提升。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他的真元刚运行到那里,还没有触到那层膜就开始溃散,随后无论他如何花尽心思骤集都无功于事,真元溃败如退潮。
马义连续几次冲击元气三重,最后都是无功而返,他只好选择放弃。
夜风轻凉,月光透过树叶落下斑驳的光影。
马义信步走出帐蓬,刚刚运行了真元,现在他神清气爽,睡意全无,月光下,他开始演练无妄真经里的武功招术,他一边演练,一边留意哪些招式不用体内真元就能给对手造成杀伤。
他将其提取出来,再反复琢磨修改,将它变成有实战价值的招术,等他再回飞豹基地的时候,传授给飞豹队员们,也不辜负他飞豹编外教官的称号。
“呜呜……”
一阵女人似有似无的哭声传来,在孤寂静谧的原始森林夜晚,更显凄凉、诡异,让人心里发毛。
马义停下动作,心头如撞大石“嘭嘭”直响。他虽然不盲目迷信,但是他并不是无神论者,而是从小在鬼故事里泡大的农民。
突如其来的诡异哭声,唤醒他儿时的记忆,瞬间似乎一道道缥缈虚无的鬼影一蹦一跳、一跳一蹦,直挺挺向他跳过来,马义膀胱紧急收缩,一股尿意直冲脑门。
他最终没尿。毕竟也是上过战场的人了,不会轻易认怂,他咬破舌尖,刺痛让他恢复冷静。
他蓦然想起,修真者,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区区女鬼,尽管自己因为修为浅薄,暂时不能拿她咋滴,但是也不用怕她。若修真再前进一步,他有能力直接将其灰飞烟灭了,不论鬼神都必须躲着他走。
认清了自己的实力,马义胆子顿时澎胀,他从小听说鬼故事,却从来没有见过真实的鬼,他想搞清楚她们是不是和电影里的一样,披头散发,伸着长长的舌头,面目狰狞……
受好奇心的驱使,马义离开宿营地,循着哭声寻找过去,为防止意外,他睁开了天眼,全神戒备。
女鬼的哭声时断时续,凄婉、渗人,在斑驳的月光下,更显诡异。马义虽然相信自己有能力对付她,但是鸡皮疙瘩仍然甩了一路。
为了壮胆,他吹起口哨,悠扬的口哨声在夜蓦下的原始森林回荡,女鬼似乎被口哨声惊动,竟然停止了哭泣。一直虚无缥缈的哭声突然停止,马义惊呆了,他忘记了口哨。
口哨刚停,耳边又传来女鬼缥缥缈缈的哭声,那哭声很特别,无根、无依、虚幻。
麻逼造的,难道世上真有鬼魂存在?
马义搓掉一身的鸡皮疙瘩,好奇心愈加旺盛,他赶紧加快脚步,他甚至得瑟地想:她不会也是被她姥姥逼迫嫁给千年树妖的女鬼,趁着夜深鬼静之时独自一鬼在偷哭吧?
若真如此,如果她有聂小倩漂亮,自己倒不防出手相助,咱也来玩一把人鬼情未了。不知不觉间,马义离开宿营地已经很远了,可是身边除了森林就是杂草,再就是高山大石,没有臆想中的女鬼。
马义的天眼5米范围内神鬼都无法遁形,他现在就站在哭声旁边,距离不足半米,眼前除了一座巨大的石台外,别说女鬼,就是连女鬼毛都没有。
难道女鬼害怕自己逃了?
不对,她的哭声分明就在眼前,可是自己为什么看不到她呢?难道她的道行过于高深,自己的天眼都看不到她?
马义疑惑不解。
他低下头仔细寻找声源,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原来岩石长年累月经受风雨的侵蚀,在迎风面开出一个形同哨子的风化口,微风吹过,发出如泣似诉的声音。在静谧的夜晚,听起来还真以为是女鬼在哭。
麻逼造的,吓死人不尝命的b玩艺。了解真相后,失望之极的马义嘴里一阵大骂,心里却暗暗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神奇与美妙。
折腾了半宿,没有见到臆想中的女鬼,所有事先编排戏好的码派不上用场,只是意外揭露了一个自然真相,马义兴趣索然,他不是科学与自然频道的记者,也不是探险家,更不是自然科学家,对这类发现他没有任何兴趣。
他宁愿是一段拷验自己神经的人鬼情未了,也不愿是这种枯燥乏味的科学。马义决定打道回府(帐蓬),然而他惊奇地发现,他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确切地说,他又迷路了!
神马状况?
马义瞪大了眼睛,他从来不相信自己是个路痴,而且他从小就有在森林里行走的经验,可是,他居然两度在这个山谷里迷路!
他终于发现这个山谷有些诡异,容易让人迷路。这里既然大白天都让人抓瞎,他相信晚上应该更是步步危机,所以他不敢再轻举妄动,决定留在原地,等天亮了再想办法走出去。
天还未亮,有“家”不能回,马义只好与星星为伍了。他爬上岩石的最高点,席地而坐。他不敢躺下,更不敢睡觉,生怕自己一觉醒来,就只剩下一堆白骨,甚至尸骨无存。
一颗流星从头顶划过,拽着妖艳的火光在东南方向的某个地点坠落。就在流星在马义头顶划过的瞬间,马义的心头莫名其妙地激烈跳动了几下,心弦似乎被什么东西骤然牵动,然后随着流星坠落而平静如初。
这事发生得突然,又莫名其妙,马义虽然有些疑惑,但是他没有深究。
第二天,当第一缕阳光洒入原始森林,马义就醒了。眼前的景色让他叹为观止,四周晨雾漫漫,整座岩石都淹没在晨雾之中,晨雾在微风的作用下涌动,荡起层层雾浪,自己仿佛道行高深的仙人坐在云端之上。
“阿弥佗佛!”
马义左手虚似握着净瓶,右手捏成莲花指,模仿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坐相,也不怕观音娘娘愤怒之下织个竹蓝把他收了,然后放进鱼缸当宠物收养。
旭日东升,雾气渐渐消散,马义站在岩石之上眺望,莽莽林海,宽阔无边,一眼望不到头,脚下森林茂盛,杂草丛生,根本没有现成的路。
还好今天天晴,太阳公公起了一个大早来给他指路。
滨海市在南云省东面,所以他决定往东走,他还吸取教训,他只顾一路往东,不管前面是高山还是河流,不管是平地还悬崖,他遇山爬山,遇河涉水,遇到悬崖他就攀崖,他坚守一个原则:绝不绕路,直线往东。
还好小方为他准备的食物这些日子他很少动,这是柯队长教他的野外生存法则,携带的食物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动,这些天他几乎都是吃森林里的野味。
这个山谷是一个死谷,他没有见到任何的动物,鸟兽虫蛇在这里绝迹,甚至泥土里连蚯蚓都没有,如果没有携带食物,只能啃树皮吃野草。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饶是马义艺高胆大,心里也不禁打鼓。如果他不曾修真,体力充沛,身手矫健,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他绝对会被困死在这里,死后山脉是化不成了,顶多变成一堆肥料,滋养这里的森林。
三天后,马义终于走出那该死的山谷,携带的bds终于有了信号,虽然身边还是原始森林,但是这里生机勃勃,各类小鸟在枝头欢唱,他还遇到了一头野猪、一群猴子、甚至还有两只野狼。
马义欣喜若狂,恍有重回人间二世为人之感,他张开双臂,狂呼着向它们奔去想给它们一个热烈的拥吻,以庆祝自己劫后重生。
可惜这些家伙没有看过《动物世界》,并不了解动物与人类其实是可以和谐共存的,它们世代口口相传的是,人类是动物界最邪恶最狡滑的天敌,所以当看到马义扑向它们的时候,它们无一例外本能地选择跑路。
不跑那个才是傻子,谁都是爹生娘养的,谁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不象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马义看着它们怆惶而逃的背影,愣了一下,然后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幸好小方不在身边,不然她肯定以为马义疯了。
动物朋友不给力,马义只好自娱自乐,独自享受着森林浴。
忽然,一阵似有似无的气味随风飘来,好象存放了十天半月的尿的气味,刺鼻,在空气清新的原始森林里显得特别突兀。
马义非常扫兴,他虽然不是环保发烧友,但是对糟糕的自然环境也深恶痛绝,犹其是现在正是他享受森林浴的时候。
第七十一章 误入毒穴
马义无奈,只好提前结束森林浴,一边闷头行走,一边吐槽,突然草丛里蹿出三个身穿迷彩服,手里端着枪的武装分子。
马义开始以为是碰上华夏的巡逻队,正想表明自己飞豹教官的身份,不料对方将枪口对准他,嘴里呜呜哇哇冲他一阵吼。
他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鸟语,再看他们的装束,他们身上的迷彩服与华夏军队的明显不同,还脏兮兮皱巴巴的,好象是从垃圾堆里掏出来的货,手中的枪也不是华夏军队的制式装备,是老掉牙的ak47,枪身的烤漆都脱落了。
马义心头一凛,莫非祖国又遭遇外敌武装侵略?看着黑洞洞的枪口,马义不动声色地从储物空间里摸出三枚三角钉,蓄势待发。
自从上次被付天尚伏击险些吃了亏,马义就用三角钉替换了牙签,牙签重量太轻,在密林里影响杀伤力。
“你是什么人?”为首的看到马义听不懂他们说话,就用瞥脚的华夏语喝道。
“华夏药农!”
马义已经确定他们不是华夏军人,他的杀心已起。不论对方是哪国的人,不论他们是什么理由,他们手握武器出现在华夏国土上,他们就是侵略者。
对于侵略者,马义的态度只有一个:杀!
他没有立即动手。他不是害怕侵略者手中的枪,区区三支枪,他还不放眼里,他是在确认对方还有没有同伙,他必须将他们一勺烩了,对敌人,必须赶尽杀绝,他更不想自己被躲在暗处的敌人打黑枪。
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他们出现在华夏的国土上,是**裸的武装入侵,消灭他们天经地义。
三个武装分子押着马义往前走,不一会眼前就出现一条路,这条小路虽然崎岖不平,但是明显这小路不是药农踩出来的临时小路,而是一条有人常来常往的路。
马义在山里长大,经验丰富,不会看走眼,再悄悄观察这三个人,显然他们对这里的环境很熟悉,仿佛自家家门口一般。
麻逼造的,他们已经在这里潜伏很久了!搞不好附近还设有基地。
马义杀心更炽,但是理智告诉他,在将他们杀光之前,必须了解清楚他们是哪国人,潜伏在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军人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在马义心头冉冉升起。
他也曾经是一名热血青年,参军、保家卫国曾经是他的梦想。
梁副司令成就了他的军人梦,他现在必须将侵略者消灭殆尽,履行铁血战士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
体内血液在燃烧,但表面上他不露声色,任由三个侵略者押解着往前走,他猜测他们准备将他押到他们的巢穴。他们只是三个小喽啰,俘掳要交给长官处置。
这正合马义的心意,省去他盲目寻找其他侵略者的麻烦。
沿着崎岖的小路走了大约十分钟,他们到了一个山坳,山坳再左转进入一个山谷。山谷地形陷蔽,四周森林茂盛,不走近根本发现不了这里有一个山谷,果然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
山谷不深,有一条宽不到一米的小溪流过,溪水潺潺,奔流不息,溪边,不知名的小花姹紫嫣红,几只颜色鲜艳的小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这是马义自从进入原始森林以来,看到的最美丽的地方。
可是就是这美丽的地方,那股刺鼻的味道更加浓郁,让美丽的山谷就象一幅山水名画被人泼了便溺,大煞风景。
抬头望去,不远处有几座简陋的窝棚,其中一个窝棚里烟火缭绕,那股刺鼻的味道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目光所及,可以看到几个光着膀子的人在围着几口大铁锅在煮东西,大铁锅里蒸汽升腾,刺鼻的尿味也随之飘起。
马义心里豁然开朗,明白了自己不是遇上入侵国土的敌人,而是遭遇了制鸦片的毒贩。他们在这里将生鸦片煮熟,煮成熟鸦片,然后贩卖。
不过不论他们的身份如何变换,他们的命运都不能改变了,他们在马义的眼里,已经是死人了。
因为,先是侵略者,他们在华夏的土地上横行无忌,居心叵测,图谋不轨,作为军人,卧榻之下岂能容他人酣睡,不杀之不能扬国之威;再则他们制毒贩毒,祸国殃民,其心可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所以,他们必死。
马义趁押解他的人不注意,又从储物空间里摸一把三角钉握在手里,他表面乖顺,其实已经暗运真元,全神戒备,天眼也打开了,紧盯着身边的风吹草动。
可惜天眼只能观察到5米范围内的距离,5米外的情况还必须靠肉眼观察,身边有三个人虎视眈眈,自己又不清楚对方的人数,武器装备,马义不敢轻举妄动,以免打草惊蛇。
马义被押解到一处吊脚楼。
吊脚楼里,一个长着一双三角眼的中年人面向门口而立,具有东南亚风格的花裤褪到脚跟。
一个身材火辣的东南亚美女****,……(此处省略三百字)拷,老汉推车!马义没有想到自己在原始森林里居然有幸亲临战场观摩,想想真是不虚此行。可惜毕竟他还是处,突然看到这种真人秀,除了丹田邪火爆发外,他还感到一阵恶心。
另外三人则是见怪不怪,其中一个叽哩哇啦一阵鸟语,显然是向中年男人汇报战果。中年人没有停止动作,银声浪语叫得更欢。
“咕……咕……咕……”
马义听到了一片咽口水的声音,他的小鸟哥竟然也不能免俗,情绪高涨,撑起帐蓬。
果然够妖邪!他立即念起清心诀,排除心中的邪念。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他必须跳出这个怪圈,学会运用大脑思考。
尽管他不是清高寡欲之人,哪怕他没有《无妄真经》的约束,对于这种公共插座,他也不敢享用,因为他对节操有洁癖。
“你是华夏人?”中年男子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完成了交配工作。他躺回竹椅上,不紧不慢地问道,他的华夏语比他的手下流利多了。
“是的,我是花夏的药农,在森林里采药,不知道为什么你的人将我带这里。”马义不卑不亢地回答。
“因为你闯进了我的地盘。”中年男人一伸手,手中一支手枪对准马义。
“通常擅闯我地盘的人,都必须死。”
“哼,你的地盘?你应该不是华夏人吧?这里是华夏的领土!你竟然敢说是你的地盘?”马义冷笑。
“哈哈,我的朋友,你搞错了,这里不是华夏的领土,是寮国的土地,而我,是寮国人,这里是我波松的地盘。”波松“哈哈”大笑,随即脸色一凛,说道:
“你不是药农,药农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经越过国界,说,你是什么人?”
马义身边的三个人立即抬枪指着马义,只要老大一声令下,他们敢立即扣动扳机开枪。对于擅入禁地者,他们向来是格杀勿论。马义心里苦笑,搞了半天,原来是自己“捞”过界。
原来马义并不知道,他为了逃避毒虫的追杀而跳下去的小河正是华夏与寮国的界河,因为两国是友好国家,边防本来就松懈,再加上那里是原始森林,是人迹罕至的地方,更是没有军队驻防,所以他没有任何意外地成功“偷渡”。
“我确实是药农,我可能迷路了。”马义自知“理亏”,拍拍背后的药篓解释道。
波松示意手下检查马义的背篓。一人取下马义的背蒌,将里面的东西全倒地上,果然背篓里除了一把药锄,就是一些草药,什么都没有,他还不放心,又将马义全身搜了一遍,结果同样一无所获。
“看来你果然是药农。”波松点点头。
“不过你还是得死。”
“为什么?”马义问道。
“我说过,因为你闯进了我的地盘。能进入我地盘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我的朋友,显然你不是。”
“我们可以成为朋友的。”马义真诚地说道。
“下辈子吧,愿佛主保佑你。”
“你真要杀我?”
“是的。”
“好吧。”
话音未落,刚刚还在地上的药锄,已经诡异地回到马义手中,押解马义的三个人似乎感觉到马义在动,正想扣动扳机,可惜已经晚了,一阵凌厉的阴风刮过,药锄锋利的锄尖已经割破他们的喉咙。
接着,马义手一扬,手中的药锄呼啸着飞向松波,“卡嚓”一声锄入他的脑门,锄尖几乎贯穿了他的整个脑袋。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前后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吊脚楼里4个手握热武器的寮国毒贩就成了4缕亡魂。刚刚还风骚张扬的东南亚美女脸色死灰,惊恐万状地望着马义,甚至不敢惊叫。
因为眼前的华夏药农简直不是人,是索命的无常。
第七十二章 深藏功与名
“放心,我不杀女人。”
马义绅士地说道,然后视眼前辣妹如无物,潇洒转身而去。可是他刚转过身,一股危险的气息骤然从身后袭来,他的天眼观测到身后的女人,手里握着一支手枪,枪口正对着他的后背,扳机大张,一触即发。
“呯!”
枪响了,一颗滚烫的子弹射向马义的后心。
马义不及多想,迅速往边上移动身子,子弹打中他的残影,他的动作若是慢了半秒,他今天必将死在这个风骚女人手里。
马义吓出一身冷汗,他万万没想到,风骚火辣的东南亚小姐竟然是双枪将,肉枪、钢枪两种枪都玩得顺溜,若不是自己修真,拥有天眼,说不定自己今天就再一次阴沟里翻船,成了她的枪下亡魂。
他不想再充绅士了,他已经给过她机会,表明过自己的态度,可惜她不懂珍惜,所以他不会再给她任何机会。
他不杀手无寸铁的女人,但是对这种手握武器,蛇蝎心肠的女人,他不会心慈手软。
马义头都不回,手往身后一扬,一枚三角钉裹着疾风,“嚓!”一声,完全没入女人的眉心,一滴殷红的鲜血渗出,在她的眉心形成一颗妖艳渗人的美人痣。
东南亚女郎瞪着一双桃花眼,双手还保持着握枪的姿式。她至死都不敢相信,这个华夏药农后背居然长有眼睛,能看到自己在他背后的偷袭。
然后他随随便便往身后一扬手,射出的暗器仿佛也长了眼睛,直接命中自己眉心,精确度让米国的巡航导弹望尘莫及。
她后悔自己因一时的侥幸心理作出错误的选择,白白让一朵娇艳的鲜花枯萎在莽莽原始森林,可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天作孽犹可救,自作孽不可活。”
马义叹道。他不想杀女人,女人却偏偏要杀他。
女人如水,水看似很柔弱,其实水也很危险,老话常说:欺山莫欺水。就是这个道理。作为男人,你永远不能忽略女人的存在与危险!
否则你的人生注定会一败涂地,让你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楼外,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打断马义的感概。显然是刚才的枪声惊动了外面的毒贩,他们正纷纷赶过来,嘴里还叽哩哇啦的叫着,马义一句没听懂。
毒贩全副武装,凶残成性,而且自己还不清楚他们的人数和装备,马义不敢怠慢,迅速冲出楼外,他必须趁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时候,给他们一个突然袭击,给他们造成最大可能的杀伤,他才可能趁乱突围。
马义从楼里冲出来,几个毒贩刚冲到吊脚楼前,他们只看见楼上人影一闪,还没有看清楚楼上的人是谁,马义手一扬。
“咻……咻……咻……”
手中的三角钉疾射而出,三个毒贩应声倒地,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个个眉心一点红,瞬间成了一缕冤魂。
紧跟其后的毒贩反应迅速,抬枪就向马义射击,马义见势不妙,立即闪身退回吊脚楼。
毒贩们干的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意,随时都有送命的可能,所以他们比一般的犯罪份子要凶残,经验也丰富,他们手中的枪绝对不是用来吓唬人的,他们开枪杀人就象打靶一样毫无顾忌。
顿时,楼外枪声大作,子弹象雨点一样封住吊脚楼的门,子弹击起的木屑四处飞溅。
一个毒贩子更猖狂,居然肩上扛着一个古董极的巴祖卡火箭筒,对着吊脚楼就要搂火,幸好旁边的一个小头目眼明手快,一脚将他踹开,一边踹,一边指着吊脚楼呜哩哇啦一阵吼。
他可能是在训斥脑残的火箭筒手,老大还在吊脚楼里,生死不明,一炮轰上去,敌人是灭了,但是老大肯定也得挂。
处理完火箭筒手,小头目又开始指挥手下分散开,准备将吊脚楼包围起来,然后瓮中捉鳖。
小头目战术指挥无懈可击,可惜马义没给他机会。
马义退回吊脚楼后,立即意识到吊脚楼不是久留之地,吊脚楼是木质结构,一点都不牢固,他必须及时冲出去,否则被毒贩们知道,他们的老大已经被自己干掉,他们一颗手雷就能将自己炸死,何况人家手里还有火箭筒这种大杀器。
事不宜迟,他迅速捡起波松的手枪,从左边的窗户飞跃而出,人还在半空就双管齐下,一手开枪,一手射出三角钉。
“呯呯……”
“咻咻……”
正猫腰准备包围吊脚楼的毒犯猝不及防,不是被一枪爆头,就是被三角钉射中眉心毙命。
被小头目踹倒的火箭筒手刚好躲在一个掩体之后,有幸成了马义的漏网之鱼,他也是过惯了刀口舔血的日子的狠人,伙伴们一个个惨死在马义手里,他非但没有被吓倒,反而起身,跪姿,将火箭筒瞄准马义。
“呯!”
他还没有来及搂火,马义抬手一枪射中火箭筒上的弹体,接着“轰”一声巨响,火箭筒手连同他的火箭筒都被炸飞上天,爆炸还波及他旁边的同伙。
五分钟后,战斗结束,骤然喧闹的山谷又骤然恢复平静,硝烟弥漫,鸟鹊无声。
马义心里清楚,这场战斗时间虽然短暂,可是又是枪又是炮的,动静不是一般的大,肯定会惊动寮国的边防军,尽管缉毒是全世界人民的战争,自己灭掉了波松的制毒、贩毒集团不仅是寮国人民的福音,也是全世界人民的福祉。
可是自己未经寮国政府授权,就在他们的领土上大开杀戒,纵使两国关系友好,也会引起外交纠纷,他可负不起这个责任。
所以此地不宜久留。
反正该干的已经干完了,打扫战场这类粗活就让给寮国边防军吧,功劳也拱手送给他们,咱就听老李同志的一句劝得了,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马义功成身退,再次拿xbds确定方位方向,这回信号良好。细看之下,自己果然已经深入寮国境内20公里。
若不是波松与他的团伙,马义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再次查看xbds,再次确定自己确实已经“越界”了。他环顾四周,四周硝烟弥漫,他不得不相信老祖宗留下的经验有时也不好使,高科技才能真正适应时代的需求。
时间紧迫,马义修定撤退方向后,正准备离开,他猛然想起自己刚才进入吊脚楼的时候,内心也莫名其妙地一阵狂跳,就如那晚看到流星时一样。
难道其中有什么玄机?
马义好奇心骤盛,他踅回吊脚楼,刚一进门,果然他的心脏再一次狂跳,似有什么东西勾起他某种强烈的感应。他仔细查找,很快发现玄机就在波松的保险柜里,他没有多想,立即打开保险柜,门开处,一团殷红差点亮瞎他的眼。
血精石!?
马义一声惊呼,骤然而至的幸福让他血压骤升。
血精石是炼制飞天神器钹轮的上品矿石,眼前的这块血精石足够炼制一个上等钹轮!
虽然目前自己还没有炼制钹轮的能力,但是修至元气四重再炼制钹轮,,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件难事。
钹轮炼制成功后,在真元控制之下,它不仅是杀敌利器,还是性能优异的防护甲,目前世界上最优秀的巴雷特m82a1半自动狙击步枪射出的穿甲弹都耐何不了它。
最逆天的是,在真元操纵下,它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时变大变小,最大时如一个小型飞碟,可以保护**个人不受攻击,最小时就如同一个酱碟,非常方便携带,是居家旅行的不二之选。
这只是钹轮在自己真元低级时期的初级使用,到了元气七重以上,他就可以驾驭钹轮在天空中飞行,到了元气九重,他就可以驾驭它飞离地球,穿梭于宇宙之间,飞抵他的终级目的地--天银大陆。
难怪自己心脏会狂跳,原来是有如此贵重的宝贝现世,那晚的流星肯定就是血精石坠落,它落地后,在机缘凑巧下被波松捡到,而自己又阴差阳错误入他的地盘,被他的手下押来这里。
冥冥之中仿佛一切都有安排,马义想不相信命运都难。
马义将血精石放进储物空间,顺手把保险柜里的十几万美金也拿了,这些都是不义之财,见者有份,不拿白不拿。
庄哥说:谨慎能捕千秋蝉,小心驶得万年船。所以在再一次确认毒贩都死绝后,马义才放心离开。他作为华夏人却在寮国杀了人,尽管他们都是死有余辜的毒贩,但是不小心有活口留下,走漏了风声,后果也是很严重滴,
第七十三章 英雄救美
两小后,马义安全站在华夏的土地上。
他四昂八叉躺在草地上,闻着土地的清香,心里有说不出的亲切。
这一趟旅行充满惊险,甚至荒唐,但是也终不虚此行,不仅阴差阳错消灭了一个贩毒集团,还收获了血精石。血精石是马义自修真以来获得的最大的收获,让马义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太阳快要落山了,百鸟归林,马义决定不再走了,就地宿营。
马义从储物空间拿出砍刀,准备砍树搭帐蓬。
“呯呯……”
突然两声枪响,惊起暮归的鸟群,各种已经归巢的鸟儿扑楞楞飞起,森林的各个角落都是小鸟惊慌失措的鸣叫声。
马义也愣了。他听出来了,是手枪击发的声音,不是猎枪,他迅速排除了是猎人打猎的可能,剩下的可能就是……
“救命呀……”
一个高亢的女高音打断了马义的暇想,他条件反射般循着声音的方向拨腿奔去,500米的距离,时间不到40秒,马义已经站在呼救者面前。
一条头上长着一支犄角的巨蛇,卷曲着电线杆粗的身子,紧紧缠着一个妹纸,巨蛇身长最少也有二十几米以上,它昂着头,张开血盘大口,吐着鲜红的蛇信。
马义“嘶”吸了一口凉气。他从没有见过这种巨蛇,说它是蛇,倒不如说它是独角龙更加贴切。
妹纸胸部以下全被独角龙缠住,幸运的是双手是自由的,可惜枪刚才被独角龙尾巴扫飞了,不知道“花”落何处。
她一边呼救,一边疯狂的挥舞着双手,做最后的挣扎。她十足一个泼妇,披头散发、五爪曲张,冲独角龙又抓又挠,试图挣脱它束缚,逃出生天。
可惜天下女人的武功绝学--九阴白骨爪对这条冷血长虫,不具备任何杀伤力,它的鳞甲又硬又滑,抓上去连个指甲痕都不留下。
独角龙淡定面对,眼神里鄙视汹涌。
独角龙也发现了马义,它立即昂起头,吐着鲜红如血的蛇信,冲他发出“嗬嘶嗬嘶”的声音,阵阵腥风扑鼻而来,似乎在警告马义不要多管闲事,有多远滚多远。
马义也是几度经历生死的人,手中人命无数,他从来没有害怕过,但是当他面对这条巨无霸般的凶猛的冷血动物,他心里阵阵发毛。
独角龙很有灵性,它似乎看穿了马义心中的恐惧,于是它除了保持必要的警惕外,将主要精力回放到手中的猎物上。
它已经一个礼拜没有进食了,正饿得慌,而且四脚爬的动物它隔三差五地吃,早腻了,正好尝尝两条腿走路的人类是什么味道,它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独角龙身体再一次收紧,妹纸被勒得喘不过气,肺因为缺氧,撕裂般疼,手里的力道也渐渐消失。
“救命啊……”
她徒劳地喊着,她背对马义,所以她并不知道自己身后站着一个自己的同类。她只知道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她喊破喉咙都是徒劳无用,她很快就会成为独角龙的盘中餐,口中食。
她喊救命只是她不甘心,求生的本能而已。
救人如救火,马义强行压制心中的恐惧,迅速移动到有利位置,手使劲一扬,“嗖”,砍刀脱手而出。
马义从没见过这种巨蛇,但是地球人都知道打蛇要打七寸。
七寸是蛇的死穴。
为了将蛇一招毙命,马义铆足了劲,耗尽全身真元博命一击。砍刀是柯建华队长送他的军用品,方便在原始森林里开路,锋利无比,而他二重真元的力量也是非同小可。
砍刀在真元力量驱动之下,划出一道银光,发出尖锐的呼啸,直射独角龙的七寸。
“卡嚓!”
独角龙竟从七寸处被一刀砍断,硕大的蛇头“轰”砸到地上,地上砸出一个坑。
蛇血从断口处喷涌而出,妹纸正张口狂喊救命,蛇血劈头盖脸涌来,她猝不及防,蛇血趁势“咕咕”一股脑往她嘴里灌,她被迫吞咽腥臭无比的蛇血。
蛇血不断涌向她的口腔、鼻子,让她换气的时间和空间都没有,结果她被蛇血生生呛晕了。
独角龙头没了,血也快流干了,它终于无奈地松开猎物,在地上徒劳地翻滚着,马义担心妹纸被翻滚的独角龙压死,于是赶紧上前将她抱起,带到安全地点。
刚将她放到地上,一口鲜血从她口中吐出来,马义吓了一跳,以为妹纸被独角龙伤了内脏,造成内出血,正想施针救治,却发现她吐的原来是蛇血。
一场虚惊过后马义才明白,刚刚独角龙被自己斩首时,妹纸被迫喝了蛇血,还呛着了。她的气管被蛇血堵塞,如果不及时疏通,她很有可能会因为气管不通,呼吸不畅,最后窒息而死。
他必须赶紧采取措施。于是他急忙扶起妹纸,让她背靠自己站着,再弯腰,头朝下,然后他双手环抱她腰部,将她抱起又放下,让她双脚不停地顿地。
果然顿了几下后,妹纸“哇”一声吐出呛在她喉咙与鼻腔里的蛇血,接着咳嗽了几声,马义明白她已经无大碍,心头一松,却猛然发现他俩的姿式非常暧昧,简直与波松在吊脚楼里与东南亚美女鏖战时的姿式如出一辙。
“腾!”
纯洁的马义脸上顿时红云似火,让他更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是,他的小鸟哥竟然已硬如金钢钻,正死死地顶着妹纸某个部位的凹槽。
“妈呀!”
马义顿时心慌意乱,手一松,妹纸应声扑街,幸好原始森林的地上铺满枯枝败叶,土质松软,不然妹纸肯定会被磕掉几颗门牙。
“你……!”妹纸睁了一下眼睛,吐了一个字,再次晕倒。
马义顾不上妹纸,立即口念清心诀,扑灭心中的那股邪火。冷静后的马义非常懊恼,原本是一桩英雄救美的好事,因为自己一时疏忽,几乎演变成一起流氓事件。
万一妹纸不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主,却有当年南京老太的碰瓷精神,硬说自己是乘人之危耍流氓,自己跳进太平洋都洗不清。
确实,刚才他们的姿式太暧昧了,只要不是伪君子都知道这姿式有个学名叫老汉推车式,虽然两人都穿衣着裤,但是两人以这种姿式搂抱在一起,尽管一切都是为了救人,任谁看在眼里都会浮想联翩。
况且,小鸟哥非常不合时宜地**地顶着人家的沟槽,离犯罪只有一布之隔。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刚才妹纸处于昏迷中,不曾觉察自己无意的猥亵,反而因为感激自己的救命之恩,虽然不至于以身相许,最起码从此两人和谐相处,共圆华夏梦。
马义心虚,他帮妹纸翻过身,让她面朝上,担心她一直面朝下昏睡,会被憋气憋死。
妹纸年纪在十**岁,身高不低于一米七,五官精致,线条妩媚,衣衫不整,身材火爆,胸前银涛汹涌,身上一股处子之香犹如兰麝。
“咕……”
马义很没风度地咽了一口口水,刚刚消停的小鸟哥又开始蠢蠢欲动,全身的血液如钱塘江大潮往鼻腔汹涌。自从免费观赏了波松与东南亚美女激情澎湃的老汉推车式表演之后,马义发现自己的调控能力已经脆弱不堪。
“不是我下流,只因为她的美貌祸国殃民。”
马义徒劳地自我解释。
无头独角龙的尾巴还在兀自甩着,马义燃起一堆煹火,再操刀卸了几块蛇肉,架在火堆上烤。
普通的蛇肉都是瑰宝级的食材,含有八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不仅能够解除人体疲劳,预防心血管疾病和骨质疏松症、炎症或结核,还具有滋阴补阳、延年益寿之神奇功效。
何况独角龙头上已经长出犄角,它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蛇,它已经具有灵性,即将羽化成龙,它的道行没有上一千年也有几百年。
如果不是因为前世孽缘太重,让它不幸遇上马义,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它能顺利渡过雷劫,真正升天成龙。
马义不敢浪费大自然的馈赠,虽然独角龙的肉未必能助长自己修真晋级,但对身体必然大有裨益。
煹火哔剥作响,蛇肉“滋滋”冒着油脂,马义嘴角流着涎水,双手不停地翻动着蛇肉。
“嗯……啊……”
寂静的原始森林响起一连串压抑的呻吟。这呻吟马义即熟悉又陌生,貌似在哪儿听到过,它似有似无,就象一颗来自天堂的火种,轰然点燃男人丹田内的原始之火。
第七十四章 差点失身
马义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声音,貌似苍老师做活塞运动时,在呼喊“雅蠛蝶”之前,她常常也会这么叫,同时她还会辅以一些**的动作。
神马情况?原始森林里,除了自己,只有还昏迷不醒的妹纸了,莫非这旮旯还有风流女鬼不成?
马义的汗毛“唰”一下竖起。这些天遇到匪夷所思的事情太多了,他都有些神经过敏,不由他不疑神疑鬼。
呻吟声时高时低,还夹着撕扯衣服的声音。
马义壮着胆子循声望去,只见地上的妹纸蠕动着身子,性情非常烦燥,表情痛苦,双手一会自摸胸前二筒,一会使劲撕扯自己身上的衣服,火光下,一具雪白的**初见端倪。
妹纸动作性感、暧昧、让马义燥动、血脉贲张、欲念丛生……
马义心尖在颤抖,但是他害怕自己重蹈覆辙,急忙收回目光,念起清心诀。清心诀驱散马义心中的杂念,他的灵台渐渐清明。
他也明白了妹纸发春的原因,想必她是因为蛇血喝多了,它的燥性催发了她的**,体内邪火炽烈燃烧,如果不及时给她驱毒灭火,马义真担心她会因为欲火焚身而香消玉陨。
医者父母心,怎么说他马义也是曾经被冠以“神医”称号的半吊子医生,他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病人痛苦死去而束手旁观。
妹纸的病情简单明了,最好的治疗手段就是直接与她圈圈叉叉,在运动中扑灭她体内的邪火,而且这种治疗手段属于双赢,即能治病救人又能幸福自己,免费治疗也绝对稳赚不赔。
不过,因为修真,所以马义品行高尚、行为端正,绝不会乘人之危行苟且之事,碧海老祖作证,他一心只想履行一个医生的职责,心中绝无非分之想,可是已经陷入意乱情迷的妹纸没有马义的觉悟。
他刚刚靠近,嗅到异性气息的妹纸突然张开双臂抱住他。马义猝不及防,一个趔趄重重压在她身上,妹纸快乐地承受着重压的冲击,嘴里发出**的呻吟,她双手死死抱住马义,双腿也缠绕着他,整个人就如八爪鱼,紧紧地吸住自己的猎物。
“喂……喂……”
马义顿时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地挣扎着。这种遭遇远远超出了马义的人生经验,他区区一枚处男,显然拙于应付这种突发状况。
妹纸貌似还不想就此罢休,她一边快乐的呻吟,一边用小腹摩蹭马义的丹田。
妹纸,不带这么玩的!
马义扭着一张苦瓜脸。
他体内的邪火很快被妹纸蹭着了,丹田内膨胀欲裂,小鸟哥再度火热而坚硬,犹如烧热的金钢钻。
马义彻底慌了神,心里悲呼:妹纸啊,你不能这么玩啊,你这是在陷害哥呀,哥正在修炼无妄真经,万一与你嘿咻,你是爽了,哥可是要走火入魔,轻则受伤致残,重则筋脉寸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呀!
唔……唔……
可惜妹纸不懂马义的心声,她迫切地希望释放自己体内愈烧愈旺的邪火。
马义拼命地念着清心诀,努力让自己的灵台始终保持清明,他奋力站起来,妹纸依然如八爪鱼附在他身上。
他不敢怠慢,迅速走到河边,将妹纸连同自己泡进水里。
冰凉的河水浸透全身,马义才感觉妹纸身上的邪火似乎有减弱的趋势,缠住自己的手脚似乎也放松了些,马义抓住机会挣脱她的束缚,恢复自己自由之身。
“呼--”
马义劫后余生,不由长出一口气,他让妹纸身子浸在水里。为防止她被河水淹死,马义让她头靠在一块露出水面的石头上,自己则赶紧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妹纸身材太惹火,湿身后更是性感指数暴表,再加上她性格太奔放,若再不逃回岸上,马义担心自己的清心诀加河水都抵不住她的诱惑,然后禁不住与她行云布雨,最后的结局还不如雄性黑寡妇。
它们可以在性兴奋中死去,牡丹花下死,做鬼都风流,而他则在一夜风流之后将成为废人,一辈子承受生不如死的滋味。代价昂贵,他消费不起。
回到岸上,马义从储物空间取出干爽的衣服换上,再用棍子将换下的湿衣服挂在火堆边。
原始森林的夜晚雾气重,衣服晾一个晚上可能干不了,最保险的做法就是放在火堆边烤。储物空间还很小,作用也小,除了用于储存一些东西,还不具备自动烘干、保鲜这类的功能,衣服湿了不用火烤干不方便携带。
……
“喂,马义你也太没品了吧,将本mm泡水里,自己躲在岸上吃独食。”
马义手里抓着一串蛇肉正吃得津津有味,冷不丁一个浑身湿嗒嗒的妹纸站在眼前,湿衣服沾在身上,山峰沟壑轮廓清晰,分外妖娆。
“咕”
马义虽然已有前车之鉴,着眼之处他的喉结还是忍不住滑动了一下。
“咋滴,没见过美女?”
妹纸白了马义一眼,傍着他坐下,媚眼含春,充满挑逗。
“美女见多了,但是湿身的美女还是第一次见。”马义老实地回答,眼晴不敢在她身上多留一会,生怕自己再次情不自禁。
马义不仅思想纯洁,也生性腼腆。
“撒谎都不打草稿!”妹纸切道。
“哦,对了,你怎么会认识我?”马义岔开话题。
“是你曾经见过的湿身美女告诉我的。不然我怎么知道你在撒谎!”妹纸又将话题扳回。
“……谁呀?”马义一头雾水。
“喂,马义,你也忒不厚道了吧,都把人家脱光光了,痴男怨女,荒郊野外的,你别告诉我你们没有啪啪啪?”妹纸边说边拿起一串蛇肉往嘴里送。
“你不会是始乱终弃吧?挑!”
妹纸嘴里塞满蛇肉,口齿不清,冲马义竖起中指。
“……”看着眼前的女汉子节操碎一地,马义一脑门子官司。
再怎么说,她的小命也是自己从老阎的鼻子底下拽回来的。试想一个青年才俊,奋不顾身从邪恶的长虫嘴里救下一个妙龄少女,典型的英雄救美的故事,最终的结局不是无以报答的妙龄少女对施救的青年才俊以身相许么?
咋滴妹纸就硬生生改写了剧本,最终的结局居然是被救者“挑”自己的救命恩人?
听她的口气,似乎她对自己无礼,还是因为自己曾经占过她的某位亲戚朋友的便宜。
而马义将自己的前二十二年的人生仔细踅摸了一遍后,并没有发现自己曾经做过没品的事,相反对于男女关系,他从来就是一个传统男,猥琐、下流、沾花惹草、始乱终弃的活儿他一件都没有干过。
莫非彭宇的霉运如雾霭,笼罩整个华夏大地,原始森林的天然氧气都化不开?
这种误会实在冤枉,但是马义还有口不能辩,因为辩了人家也不会相信,他们是萍水相逢,彼此并不了解,而她对自己的印象已经先入为主,马义只能暗中祈求妹纸看在他的救命之恩上,不要过于太纠结。
“妹纸耶,女生吃蛇肉会出现体毛厚重,声音粗厚等男生特征,万一你变得不男不女的,别怪哥我没给你科普。”
马义再次岔开话题,他不想为自己辩解,同时也不想让她继续这个莫名其妙的话题。
“切,你姐我还生吃过蛇肉,你信不信?”妹纸果然心思不够细密,马义一句话就她引到另一个话题上。
她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吹牛,居然放下手中的熟食,随手撕下一片生肉放嘴里,鼓着小腮邦,嚼得“巴滋巴滋”响,嘴角有一丝生肉的血丝溢出。
妹纸吃得津津有味,一旁的马义却眉头大皱,五脏六腑一阵翻江倒海,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他强忍着恶心向妹纸竖起大拇指,女汉子太强悍了,他不得不甘拜下风。
“少吃生肉,带血,小心再次燥火。”马义善意提醒。
妹纸脸一红,一伸脖子将生肉咽下,抬手擦拭嘴角的血迹,睥睨马义:
“姐就要燥火,蓬勃发春,吸干你,让你精尽人亡!”
“呃……”
妹纸威武,马义无语,他低头猛啃蛇肉,独角龙几乎成精,其肉韧性十足,很有嚼劲。幸好马义年轻,牙口好,胃口好,吃嘛嘛香,几乎成精的独角龙肉他更是吃得不亦乐乎。
第七十五章 难缠的米莉莉
马义本着好男不与女斗的政治觉悟,自动罢战,郾旗息鼓,将全付身心用在美食上,妹纸却不想就此罢休,而是一路高歌猛进,穷追不舍,碧玉凝脂般的鼻翼微歙,嘴角微翘:
“切,装哪门子纯洁呀,刚才吃姐豆腐的时侯咋不见你害燥?忒假了吧,你!”
马义仍不吭声。
“给谁看呢?装b也不找对对象!”妹纸以为他心虚,脸上更加不屑,眼神里满满是看透马义内心世界无比下流虚伪的鄙视。
马义脑门大汗。
他从没有上过网,并不知道当今世道早已经女汉子横行,在他的世界里,女子仍然是一副温宛、娴淑、善良、羞涩、纯净如一汪清泉、圣洁如一朵白云的淑女形象。
所以妹纸的口无遮拦与颠倒黑白,让他简直无所适从,他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象她那么不讲理的,明明是她象八爪鱼一样强行抱住自己,还企图摩擦起电,毁他三观!
他还没有义正辞严向她提出交涉,追讨自己的精神损失赔偿呢,她居然还倒打一耙,说是自己吃她的豆腐,你说这世上还存在天理吗?
麻逼造的,是非呢?公平呢?公正呢?民主呢?
民主?……呃!好象--扯远了。
是,马义承认自己不小心和她摆出老汉推车的poss,小鸟哥也确实厚颜无耻地顶住了她的凹槽,可是不还隔着几层布吗?
其实那也纯粹是无心之举嘛!主要动机是救人心切,虽然措施不当,但是出发点绝对是好的。马义敢对着自己的脚指尖发誓,当时他内心世界百分百纯净无瑕,绝对赛过天山上的冰雪水。
佛说救人一命的功德比造七层宝塔的功德还牛叉呢!
马义一凡夫俗子虽然不追求功德圆满,但是他也希望自己死后灵魂能落个好去处不是?可是这事经眼前的妹纸犀利小嘴这么一得啵,咋就完全没个样了呢?
啥叫六月飞雪窦娥冤?
啥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
这就叫六月飞雪窦娥冤!
这就叫唯女子与小人难养!
妹纸空口白牙地颠倒黑白,其恶劣影响虽然比当年,曾经名噪华夏,让一代为老不尊的老太老头顶礼膜拜,讹诈苦逼好心人的南京老太的影响,犹如米粒之光比日月之光华。
但是它的犀利却能将南京老太甩出好几条大街,犹其是对思想传统如马义者,如今他的内心简直已经菊花残满地伤。
幸好他性格内敛,秉性温和,所以,他尽管脸皮的厚度并不理想,但是也没有因为恼羞成怒而狗急跳墙,如今他就是一只被逼急了也不咬人的兔子。
他不接妹纸的话茬不是因为他想装纯洁,而是因为他是一个羞涩的人,妹纸的口无遮拦让他有点招架不住,他也说不出妹纸那种雷死人不偿命的话。
他相信沉默是金,妹纸却毫不客气地将真理踩在脚下,她纯粹是一个惹不起也躲不开的女汉子,让马义心里万分纠结。他的嘴里已经塞满了烤蛇肉,鼓囊囊的腮邦艰难地蠕动着,他象一头老牛缓慢地反刍,然后连续梗了几次勃子才将蛇肉咽下去。
“呼--”马义长吐了一口气,揉了揉因为尴尬而略显僵硬的脸。
“你也是地下世界的人吧?”马义岔开话题,有些怀疑地问道。
他一生默默无闻,交际圈狭小,唯一一次“露脸”就是曾经上过地下世界的江湖通缉令,在异乡能认识自己的陌生人,除了地下世界的人,恐怕没有其他人了。刚才因为一时紧张,他忘记了这一茬,现在一想就豁然开朗了。
“你猜?”此时妹纸的一双桃花眼里浑然没有了鄙视,而是花开灿烂,妩媚无边,媚死人都不偿命。
唉,女人的脸,六月的天,说变就变,没有一点逻辑可言。
马义心中叹息,脑海里,清心诀仿佛梵音天降,唤醒他的灵台一片清明。
因为灵台清明,马义终能轻松拨开妹纸带着千万倒钩的媚笑,他嘴上虽然说不出“精尽人亡”之类逆天的成语,心里却实在不想自己因受不了勾引而精尽人亡。
人都是惜命的,常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关于这个,嘿嘿,没事时yy一下就行了,若真要理论联系实际,还是让别人去做吧,这活实在不适合自己。
这倒不是马义胆小怕死。
因为往大了说,他毕竟也是经过枪林弹雨,受过生死考验的人,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知道生命意义的所在。
往小了说,他是一个很传统的人,思想意识保守,他也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如果天下男人都如他,dgsq业就不会那么兴旺发达,就不会滋生亮瞎世人眼球的神马g式iso服务,神马36式了!就不会有那么多“食肉”男女迷失在那一片肉林欲海里。
世事如同历史不容假设,当然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作为一枚小p民,管好自己的裤腰带就行,剩下的就由高居庙堂之上的人劳心费神吧。
义当然不会傻到认为眼前的妹纸是从dg撤离的酒店女。在她的身上,马义看不到她任何曾经沦落风尘的痕迹,那张媚死人不偿命的小脸蛋,倒是不时地流露江湖的痞气和霸气。
马义已经百分百确认她是地下世界的人,只是不知道自己遇上她是福还是祸。
当然,以马义现在的身手,哪怕她是敌非友,马义也会勇敢地迎上去。
因为“逃”字,已经远离他的人生字典。
“你不会也是为了50万花红找上我的吧?”马义有些无奈地问道。
虽然盘据在南云省的三金帮天堂已经土崩瓦解,对他完全没有威胁,但他也不敢担保在南云还有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依然惦记着三金帮许下的50万花红。
毕竟三金帮虽然遭受重创,但是它的根基还在,实力依然不容小觑。出来混的不都是为了钱吗,他们比常人更加膜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人生信条。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如果被那些江湖屑小惦记上了,尽管他们伤不到马义,但是也足以让马义非常头疼。
“如果是美金我可能会考虑。”妹纸不假思索说道。
马义一听这话,貌似相当耳熟,仔细一想,突然大脑灵光一闪:
“你是米莉莉!”
“呃……?”这回轮到妹纸谔然了。
“你怎么知道我叫米莉莉?”
“你猜猜?”马义学着米莉莉的语气反问,为了预防米莉莉得寸进尺,再次引起桃色纠纷,他省去了抛媚眼这一环节。
“你有病!”米莉莉推了马义一把。
“对了,听路云说你们走散了,她找不着你,没想到你进了原始森林。”
米莉莉与路云是搭裆,她们一起截获了那份图纸,本想卖个好价钱,然后私吞,脱离组织。因为被组织追杀,她们走散了。
因为时间紧急,路云才拉上他去与辉爷交易,虽然那次生意危险重重,但是他们毕竟功成身退,而且他还因此赚了50万rmb。
“我不是有意抢你生意的,路云当时找不到你,时间又很紧,所以就拉上我。”马义向米莉莉解释,不管她相不相信,反正他话要说清楚。
在他眼里,50万可不是小数目,这笔钱本来应该是米莉莉的,自己却赚走了,让他心里不踏实。
“吃吃……”米莉莉掩嘴而笑。
“云姐果然说得没错,你傻得太可爱了。”
“哦,你几时见着路云的?她不是去泰国了吗?”马义很意外。
“你不仅傻,也笨得可怕!”米莉莉秀眉微皱。
“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非要两人面对面才能说上话吗?你真是笨得无药可救,都不知道云姐看上你哪样,她都能把你说成神仙了,我看呀,也不过是傻冒一个。”
汗!马义除了汗还是汗,妹纸的小嘴儿犀利如西瓜刀,他们毕竟才认识几个小时,可是她有些话实在是说得太直接了。虽然马义不是小鸡肚肠的人,但是他也会难堪不是?
“不过人虽然傻了一点,本事却还不错,一刀就跺了巨蛇的头,没两下子还真不能办到。”米莉莉自言自语,若有所思,压根没有注意到马义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他正一脸纠结地望着米莉莉,搞不明白她究竟是骂在自己还是在夸自己。
“听说你枪也打得不错?”米莉莉再问道。
“马马虎虎。”马义谦虚。
“不虚伪你会死啊?”米莉莉不满地撇撇嘴。
“百步穿杨不敢说,百发百中没问题……”马义立即更正自己态度。
“切,不吹牛你会挂啊?”米莉莉柳眉上扬,不客气地打断马义的话。
“唔……!”
马义立即闭上嘴,在尖牙利齿的米莉莉面前,任何时候他都讨不到任何的好,客气吧,骂你虚伪;实话实说吧,又嫌你吹牛,这姑奶奶真不是一般的难伺候,马义再次相信沉默是金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