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密室
马义和吕贺都莫名其妙地望着阿豹,不知道他想搞神马飞机。
“阿豹,你不会是想让我们欣赏这幅画吧?”吕贺狐疑,阿豹闻言,神秘一笑,“别急嘛,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说罢伸手往画框后面摸索,只听“卡嗒”一声轻微响声后,接着是一阵“格格”响声,旁边的书柜竟然往一边挪开,不久,书柜背后露出一道暗门。
我拷!竟然有暗室!马义非常惊奇,心里竟然一阵恍惚,以为自己是在拍电影。
阿豹推开密室的门,率先进去,然后回头招呼:“马哥,吕哥,进来吧!”马义和吕贺此时就象两只硕大无比的好奇猫,紧跟在阿豹身后进入密室。这个密室不大,大概就是几个平方的样子,里边也没有什么奇珍异宝,只是一些一般的字画瓷器,和一些名酒、好烟。
“这些都是步仁为贿赂或者求人办事准备的。”阿豹解释,吕贺拿起一条xx牌香烟,放在鼻尖闻一闻,赞道:“妈呀,果然是好烟啊!”马义对这些东东不感兴趣,自从他进入密室,他总感觉有一丝异样,而这种异样,就来自摆在地上的保险柜。
话说阿豹察颜观色的本领,确实比他打架的本领强多了,他看到马义的目光瞟向保险柜,他立即蹲下~身子,打开保险柜的门。“里边基本是现金,有人民币也有美金,这些钱有些是为应急准备的,有一些是不适合存入银行的。马哥你也知道,这酒店原是三金帮的,而三金帮的收入来源,不光是酒店生意上的收入,还有许多是不能见光的,需要花时间将钱洗白。”
马义随意瞄了一眼成捆成堆的钱,他同样对嫚妮木有感觉,他伸出手,越过钱堆,从其背后掏出一个小盒子。这小盒子造型、歀式与方司令送他的天藻的包装盒子相似,马义心里一动,本能地相信里边有宝物。
“这个东西步仁是从哪弄来的?”他问阿豹,阿豹看了半天,说道:“这个东西不是步仁的,应该是步高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步仁有这东西。”阿豹看马义对这盒子有兴趣,于是大献殷勤,“马哥,其实这些东西现在全都是你的,你想拿什么就拿什么,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没必要管他是从哪里的!”
“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告诉你啊,这里边的东西,不属于我各人所有,而是属于双煞帮所有弟兄,阿豹,我现在就给你一个任务,你与吕贺一起,尽早将这里所有东西清点出来,然后再编造成册,等你们的新老大来了,你们与她交接。”
阿豹一听马义这么说,他心里顿时又激动得不行。
他跟步仁有五六年了,虽然身为他的贴身保镖,比其他兄弟更有机会贴近步仁,可是阿豹心里清楚,自己在步仁眼中,只不过是一只供他使唤,为他挡刀的狗而已,他心里从没有将自己当作兄弟。而他与马义,在几个小时前,还是刀枪相向,不死不休的敌人,却偏偏在几个小时之后,他竟然让他直接参与帮内的财经大事,如果他没把自己当兄弟,他怎么会这么相信自己呢!
“马哥,你就这么信任我?”阿豹的声音都有些颤抖。马义抬头奇怪地望着他:“有问题吗?”他又看到阿豹脸上突然基情旺~盛的样子,当即提醒他:“你别抱我啊?不然我也踹你啊!”
阿豹羞涩地笑笑,然后再一次认真解释:“马哥,其实我真不是基友!”
“我不管你是不是基友,反正你不能对我骚~情。对了,我现在就给你定个规矩,我们之间,最亲密的接触,必须到握手为止,任何超过这条底线的动作,哥将坚决予以河蟹!”马义郑重宣布,吕贺也表态,“我亦如此,下回你再敢抱我,我不介意再将你蛋蛋撞碎。”
“我说,我的哥们,难道你们真忍心拒绝兄弟对哥哥们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爱慕之心么?”阿豹苦着脸。
“爱你妹!”马义一边斥责,一边连连抖落起了一茬又一茬的鸡皮疙瘩,“别把自己搞得好象春天的野猫似的,哥我不吃这一套,要想感激我,就好好工作,一个大男人对另一个大男人,一点屁事就不是搂就是抱,成何提桶!”
阿豹被马义骂得相当难为情,他讪讪说道:“其实在国外,这是很正常滴。”
“你也知道那是在国外?大哥,这里是华夏,咱们是华夏人,懂不懂?咱们的言行举止都需要符合华夏传统有木有?只有做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学习别人的长处有木有?不要以为你学会人家见面就抱的礼仪,就以为自己开化了;不要以为你参与了嘉年华活动,你就以为自己已经文明了;不要以为你过了圣诞节,就以为自己与外国人一体化了,这是典型的先天性智能薄弱造成的幼稚病……!”
马义一脸严肃,口中滔滔不绝,阿豹俯首贴耳,认真聆听,就象一个尊师重教,追求进步的三好学生,其实他心里郁闷得很。如果是在几个小时前,他早就抬手给马义一枪拉倒,因为在他混黑人生中,就没有遇过如此碎嘴的说教。可是马义现在是自己老大,所以别说开枪杀人,即使是稍稍表示不奈烦他都没个胆。于是他横下心,作好被新老大唾沫淹死的心理准备。
幸好他前世修了善缘,还命不该绝,于是关键时刻有吕贺站出来救他于苦海之中。
“我说马义,你抽神马风啊?”吕贺看着越来越有粪青范的马义,因为担心他出门被人在暗处用板砖拍死,出于兄弟情谊,于是果断给他一声棒喝!马义豁然清楚,挠着头,“麻辣哥笔,老子在说啥子呢?”
阿豹则一脸感激地望着吕贺,心里大有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吕贺也之感。吕贺被他盯得心里发毛,“喂,阿豹你确定自己不需要去看心理医生?有病就得赶快治,不然小病也会被拖成大病。”
阿豹收回目光,心里叹气。两位哥哥心地极善良,只是思想过于迂腐、保守,所以为了滨海国际酒店将来生意能够蒸蒸日上,为了双煞帮在滨海能够以扬光大,他果断认为,必须好好改造马哥和吕哥明显落后于时代的思想,要让他们首先在思想上跟上时代朝流,与国际接轨,然后冲出亚洲,走向世界……
当然自己只是一混混,只是擅长用拳头和刀枪去教育人们做人的道理,对于口头教育工作,嗯,确实有点生疏哈!听马哥说,双煞帮老大云姐,是一个见过世面的大美女,于是他就想,是不是等云姐来了,自己好好向她建议,由她对马哥和吕哥进行思想改造?
这肯定是一个好主意!
阿豹都被自己突如其来的聪明给吓到了。
马义和吕贺就是两个土包子,相信兄弟就象自己信任自己一样,哪里会想到阿豹在算计自己呢?马义打开盒子,盒子里弥漫阒一股淡淡的灵气,“哇噻,问天石!”马义瞪大眼睛,看着盒子里一块似石非石,似铁非铁的东西,它是一个表面凹凸不平、不太规则的圆球状物体,有鹌鹑蛋大小,质量很轻,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似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可是马义知道,它身上蕴藏的灵气非常充足,甚至可以说庞大。
庞大这个数字太笼统,可能大家都一头雾水,心想特么滴庞大到底是多大?其实马义他自己也不知道啦,反正,他如果能利用得好,他的修真必须再有晋级就对了。不过以问天石目前的状况,不能为他提供灵气,因为它就象铀235必须经过裂变,才能生出核能量一样,问天石也必须在外力的作用下,它的灵气才能释放出来。
这个问题难不倒马义,《无妄真经》里有各种记载,当然少不了让问天石释放灵气的方式方法。
“马义,这东西比珍珠、玛瑙值钱吗?”吕贺看马义的反应如此大,心里非常疑惑。
“那是必须的。”马义答道。
“没想到你一个穷得乒乓响的江湖郎中还懂鉴别宝贝?说说看,它能值多少钱?”吕贺对马义“渊博”的知识表示羡慕。他目光殷切地望着马义,希望他能为问天石定出一个中肯的价格,让只知道萝卜多少钱一斤的自己,长长见识。
可是他很快就失望了。
马义小心翼翼的收起问天石,然后答道:“不好说,如果当作奇石卖给那些爱好收藏奇石的收藏者,大概能卖到一两千块钱。”吕贺一听,差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心说马义脑子是不是有病啊?刚才问他问天石是否比珍珠玛瑙珍贵,他说是,但现在他居然又说,问天石只能卖到一两千块钱!
他肯定是脑子生锈了。
吕贺果断判定,不然他不会把只值一两千块钱的石头,说得比珍珠玛瑙还贵重。
“马哥,我可是小学毕业的高材生,所以你骗不了我。珍珠玛瑙都是宝贝,成色好的可都是天价。你这石头,只值一两千块钱而已,根本不能比!”阿豹摇头。
第九十三章 有理想的混混
东方鑫和支洪荣一样,都是有理想的混混。他还比支洪荣年轻,也比支洪荣有文化,一个有文化,又有理想的混混,是一个有巨大潜能的混混,若放在乱世,肯定是一方枭雄的存在,即便时逢盛世,四海河蟹,他也能异军突起,挥舞着西瓜刀,切割南荣帮的地盘。
这些年,他确实做到了。
支洪荣对他是又怕又恨,与他展开明争暗斗,虽然各有输赢,但是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三金帮日渐强大,稳坐华夏地下世界第二把交椅,甚至还隐隐具备冲击第一把交椅的实力。他正踌躇满志,为事业能更上一层楼而奋斗,不料半路杀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马义,他先是撺唆部队灭了自己的天堂,再悄悄端了玄堂,简直就是断了自己手臂,又掐自己脖子啊!
“特么滴马义,老子操……”东方鑫一口气将马义的女性祖宗问候了一遍(为了河蟹,小笔就不将他的华文妙语一一列举了。)
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事业有成的地下世界二号人物,却只能躲在异国他乡遥对自己的敌人,过口舌之瘾,唉,都不想多说了,说了也是泪啊!骂累了,东方鑫躺仰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他电话响了。
东方鑫拿起电话一看,是国内拨过来的国际长途,他以为是都蔓。
“东方老弟,在岛国日子过得怎么样啊?东洋马好骑吧?”电话里却是一个猥琐的男人的声音,东方鑫眉头紧锁,“你是谁?”
“哈哈,老弟真是健忘啊,连老哥的声音都不记得了。”
东方鑫不说话,静静回想这声音是属于谁的,因为它确实有些耳熟,可是他一时半会真想不起来了。电话那端可能是心疼昂贵的国际长途话费,所以他也不想玩你猜你你猜你猜猜的脑残游戏,果断自报家门。
“东方老弟,我是你老哥支洪荣啊,唉,前段时间我们还通过话来着,没想到你那么快就忘了。不过也不能怪你,岛国的东洋马确实能让天下男人都乐不思蜀啊,哈哈……”支花洪荣开怀大笑,东方鑫则一脸鄙视,可惜他们之间隔着太平洋,支洪荣看不到他摆臭脸,所以一点都不影响他自己自得其乐的心情。
“支老大,你不会又想向我求和吧?”东方鑫没有支洪荣的热情劲,这些年他们都是竞争对手,其中不少明争暗斗,他们非友是敌,而他是一个直肠子,不象支洪荣八面玲珑,对谁都能笑哈哈套交情。
“东方老弟说笑了,哥不是来求和,而是来洽谈合作的。”支洪荣热情不减,好象吃定东方鑫会答应合作一样。东方鑫就受不了支洪荣这种自以为是的态度,好象一切都在他掌控中似的。
“支老大,上次我之所以答应我们之间停止竞争,只是因为你们南荣帮刚受挫折,我不想做落井下石的事,要竞争,我们也是光明正大地竞争。”东方鑫大言不惭。
支洪荣则打蛇随棍上,“所以啊,我对东方老弟的人品,还是挺欣赏的,这不,老哥我又情不自禁想与老弟你携手合作,共同御敌了。”
“御敌?御神马敌啊?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吗?”东方鑫装糊涂。
“哈哈,东方老弟,有些事情是瞒不住滴,所以啊,我们必须勇敢面对,而不是讳疾忌医,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我们何不携手御敌,杀之而后快呢?”支洪荣嘴里打着哈哈,但是他的态度是真诚且认真的。
因此不管怎么说,支洪荣都比东方鑫聪明且务实,也由此可见,他的南荣帮能稳坐华夏地下世界的第一把交椅,显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因为务实的人才能认真做实事。在地下世界,上位者也不是完全靠拳头上位,即使有人是完全靠拳头上位,他往往也比别人死得快。
其实地下世界真正的王者,就是地下世界属于务实派的聪明的地下政治家,他们不仅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他们相信西瓜刀里出霸权,更相信治天下不能光靠匹夫之勇,更加依靠手腕。
他们相信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南荣帮与三金帮的权威正受到来自第三方的挑战,利益也正受其分割,所以作为务实派的地下政治家,支洪荣率先放低姿态,主动向东方鑫伸出橄榄枝。
可惜东方鑫年轻气盛,完全不鸟支洪荣一片拳拳之心,“笑话,我东方鑫什么时候需要外人帮忙呢?支老大,我不防告诉你,三金帮目前确实遇到了困难,但是困难是暂时的,我完全相信,仅凭我三金帮自己的能力,最终也能走出困境,不象某些人,遇到一个小小挫折就缩卵!”
“老弟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支洪荣还想劝说,不料东方鑫直接挂了他电话,听着电话里传出来的忙音,支洪荣一声叹息,脸上尽是掩盖不住的失望神色:“东方鑫终究是年轻啊!”
“既然东方鑫不肯与我们合作,就任由他呗,反正马义灭的又不是我们南荣帮旗下的堂口!”身边的一金钢应复全说道。支洪荣摇头,“你的想法是错误的。你知道为什么三金帮能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发展成华夏地下世界的每二大派帮吗?”
应复全想了想,最后摇头,表示不知道。
支洪荣冷笑:“是老子看他脑子比较灵活,也有一些魄力,所以有心成全他,如果没我同意,东方鑫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街边小混混而已。”应复全非常意外,这些年来三金帮迅速崛起,很快成了南荣帮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断蚕食南荣帮的地盘。东方鑫野心勃勃,总梦想着有朝一日取代南荣帮,从不收敛自己的锋芒,因此两帮派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应复全万万没有想到,三金帮的崛起,竟然与南荣帮老大支洪荣有莫大关系。
这,是坑爹呢?还是坑爹呢?
支洪荣看出了应复全的困惑,脸上露出老谋深算的微笑,“你不懂了吧?”
应复全老实地点点头。
“老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果衣达死后,支洪荣提拨应复全当自己心腹,所以他决定给他科普一些地下世界的权谋知识。“我们南荣帮号称华夏地下世界第一大帮,事实也确实如此,特别是在三金帮崛起之前,南荣帮一支独秀,屹立于华夏大地上,表面上是风光无限,牛逼加牛掰,其实我们的处境非常凶险。因为华夏不是岛国,也不是米国,我们地下世界很难生存。”
支洪荣望向应复全,应复全点头,表示听明白了。支洪荣继续传道授业解惑,“南荣帮风头太劲,毫无意外会引起华夏政府的注意,稍有不慎,我们就有覆帮之虞。可是我们已经发展到这个规模,没理由,也不可能倒退,或者解散。然后,我们怎么办呢?”
支洪荣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以发问的形式,促使自己的学生思考。果然应复全有当心腹的潜质,他立即明白了支洪荣的意思。“然后,老大你就暗中扶持三金帮,让他们在短时期内迅速崛起,吸引政府的注意力!”
支洪荣一脸宽慰的样子,向应复全竖起大拇指。
“我们混地下世界,不能光靠打打杀杀,要靠这!”支洪荣指着自己脑袋说道,“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不断蚕食我们地盘的三金帮,而是华夏政府,而且这个敌人非常强大,强大到他们想捏死我们,比捏死一只臭虫还容易,所以我们不仅不能与他公开叫板为敌,还要巧妙伪装,不要让自己太出彩,永远不要做那棵高出森林的树!”
“老大,老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您的一番话,我苦读书十年也未必能懂啊!”应复全一脸崇拜地望着支洪荣,老大的形象在他心目中瞬间高大无比,简直给他高山仰止的感觉。
支洪荣欣慰地拍拍应复全的肩膀,“你的悟性也不错,年轻人,好好干,明天是属于你们年轻人的。”应复全一脸的崇拜又瞬间转化成感动与激动。他跟随支洪荣多年,他对他的性格还是蛮了解的,他这么苦心栽培自己,完全是想将自己培养成他的接班人的节奏!如果在他退休之前,自己没有犯错,而且还能活得好好的,下一任南荣帮的帮主,肯定非自己莫属。
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应复全作为南荣帮十三金刚之首,他也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混混,他也曾经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荣登帮主之位,号令地下世界群雄,睥睨天下苍生,爱咋任性就咋任性,将自家房子建在大街中央,城管都不敢强拆;白酒喝三斤然后飙车,交警还必须给自己敬礼放行;最牛叉的是,天天吃麻辣串都敢不付钱!
支洪荣目光老辣,一眼看穿自己新晋心腹绝非池中之物,南荣帮已经后继有人,他心里也非常欣慰。
第九十四章 B计划
“老大,可是东方鑫不买您的面子,不肯与我们合作,咋整?”应复全激动过后,恢复冷静,现在他们是在议事,不是给他举行接班仪式,他激动也必须适可而止,不然会适得其反,所以他主动重拾议题。
“哼,没有了张屠夫,我们也不用吃带毛的猪。本来我还想着拉他一把,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支洪荣冷哼。
他一代枭雄,居然被一个小辈甩脸色,哪怕他涵养再好,还是会生气滴!
“万一他被马义杀了呢?岂不可惜?”应复全再问。
“那么他就是一个烂泥扶上墙的阿斗而已,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可是……”
支洪荣抬手打断应复全的话,脸带微笑,胸有成竹的样子:“放心吧,还是那句话,没有了张屠夫,我们也不用吃带毛的猪,因为我有B计划。”
“B计划?”应复全差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对,我有B计划。我暗中扶持东方鑫,并不是因为看中他的人品,也不是为繁荣地下世界鞠躬心瘁,而是为了让他能为我们南荣帮挡刀子,所以当初选定他的时候,我就想我们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蓝子里,基于这个原因,这些年我已经再暗中挑选了备用人选,万一东方鑫挂B了,他完全可以顶上。”
支洪荣继续分析。
“东方鑫非要与马义单挑,不论他成败,对我们都是有利的,他成功了,马义就活不下去了,我们就没有心腹大患,我们南荣帮死在他手上的兄弟,也算能冥目了;如果他失败了,以马义的性格,东方鑫就活不成了,我们立即启动我们的B计划,所以对我们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而且这场争斗肯定会引起政府的注意,然后势必会牵制他们的精力,一不小心,他们也许就淡忘了我们在南云闹出来的动静,这对于我们,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
支洪荣往嘴里咬上雪茄,(港产片里,貌似地下世界大哥级的人物都喜欢抽雪茄哈!)应复全立即哈腰给他点上。
支洪荣抽一口雪茄,然后很装B地吐出一串长长的烟圈,“我本想着,东方鑫也算是一个人才,这些年,虽然没少在我们南荣帮碗里抢食,但是他一直完全按我给他写的角本本色出演,所以他既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恰好马义又是我们的冤家对头,手里握着我们南荣帮兄弟的人命,我就想着与他合作,一起杀了马义,这样胜算也大些。不料他的情商也就到此为止,他的人生没有希望再进步了。”
支洪荣架起二郎腿,拇与食指夹着雪茄,伸出小指弹落雪茄上的烟灰,一脸算无遗策,老神在在的样子。
“我们就坐山观虎斗吧,不管他们谁输谁赢,我们都是赢家。”
应复全对自己的老大是越来越崇拜了,当个流氓都讲究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如果南荣帮不兴旺发达,简直木有天理!
支洪荣对应复全的反应也非常满意,他看得出来,应复全对自己的崇拜完全是出于真心实意,他是因为崇拜而崇拜,而不是为了讨好他表现出来的虚情假意。
在太平洋的彼岸,劳伦少校眼睛盯着办公桌上的十几副大小不一的弹弓,一筹莫展。他派出手下精锐特工托马斯和雅各布奔赴华夏,调查马义用神马密秘武器发射牙签,杀死他们特种部队的精英士兵,他们没让他失望,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工作(托马斯语),终于查到马义所使用的密秘武器,竟然是一副不能算是武器的武器——弹弓。
劳伦少校接到报告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的两个手下是神经病,可是托马斯与雅各布都以上帝的名誉向他发誓,他们的调查结果绝对真实,经得起组织的考验,他们还提供了一组用手机拍摄的视频,里边是马义与大苟的人马在南区公园混战的整个过程,他从口袋里拿出弹弓、拉弹弓的动作都可以看到。
老话说,有图有真~相,现在视频就摆在眼前,劳伦少校也不得不相信。
“见鬼了,牙签呢?我是说,我没有看到那该死的牙签!”劳伦少校反复看了几次视频,终于发现了问题。
“牙签?哦,少校,我想你可能是不知道,我们与马义之间是有一段距离的,那里是公园,有很多树木,光线不是很好,而且我们是用手机拍摄,牙签个体又太小等等原因,所以视频里我们看不到。”托马斯解释。
“是的,托马斯说得对。虽然我们不能拍到牙签和它飞行的轨迹,但是我们向万能的上帝保证,在整个过程中,我们看得清清楚楚,马义唯一使用过的武器就只有弹弓,当然还有那神秘的牙签!”雅各布在一边帮腔。
“好吧,伙计们,不是我不相信你们,而是因为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谨慎,所以为了证明你们所说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寻找一个与现场地理环境相似的地方做一个实验,ok?”劳伦少校说道。
于是他们三人走出中央军情报局大楼,到附近的一个公园,模拟出与滨海南区公园相似的环境,取相同的距离,然后托马斯拿牙签,雅各布负责用手机拍摄,果然雅各布的手机只能拍到托马斯拿出牙签、抛出牙签的动作,看不到牙签的实体,更不用说它的飞行轨迹了。在实验结果面前,劳伦少校最后选择了相信。
接下来,他就必须研究怎么用弹弓发射牙签了。
为此他还专门请来射击专家。
可是米国的射击专家,开枪打~炮都在行,但玩弹弓,唉,水平确实不咋滴,都是华夏学前班水平,别说他们发射的牙签不能伤到人,其实有很大一部分,他们根本没能够成功发射~出去,直接就被他们掐断在弹弓里。
劳伦少校于是怀疑弹弓有问题。
这个问题也好解决,在米国,有千千万万来自华夏的侨民,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会做弹弓。话说中央军事情报局的能量还是很大的,只半天功夫,他们就征集到了十几副弹弓。这些弹弓,大都做工精良,只是大小各异。
劳伦少校又请来几个号称弹弓大王的华夏侨民,现场为他表演弹弓,他们用钢珠当子弹的时候,确实没有辱没他们弹弓大王的光荣称号,几乎能做到百发百中,可是当劳伦少校让他们换上牙签的时候,他们顿时傻眼了,心说牙签能当弹弓子弹,还能杀人?特么滴米国佬当老子是傻~子么?
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
众所周知,米国的白人警察动不动就喜欢拿有色人种的人练枪,其后果尽管有时会引起一些治安骚乱,但是对于开枪的警察,木有压力。眼前的劳伦少校比白人警察还牛逼一万倍,他拿他们当枪靶子,更木有压力。
米国是注重人权的国度。当然只是对于白种人而言,对于有色人种,只讲人拳,他们必须接受白人拳头的威胁和管教,你不听话,他就揍你,甚至拿你练枪法,他们这么做当然是希望自己能在实战中练好枪法,然后与违法犯罪份子战斗,然后保一方平安。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的,最重要的是,这帮侨民之中,有许多人还没有拿到米国的绿卡,有的正在米国移民局审核之中,有的正在申请之中,有的正在准备申请之中,所以在这节骨眼上,他们可不想节外生枝,自取烦恼。
“少校先生,这牙签不可能当弹弓子弹,因为它太细、太轻。”一个侨民点头哈腰,向劳伦少校陪着小心解释,那样子,象极了当年专门为日本鬼子开路的汉奸,就差没穿黑绸衣服、头戴黑帽子,然后腰间挎着王八盒子。
“不可能,我们在你们华夏的滨海市,亲眼看到有人用弹弓发射牙签杀人!”托马斯大声说道,那个侨民脖子一缩,不再言语。劳伦少校眼看问不出什么有用的情报,只好让侨民滚蛋。
时间过去好多天了,劳伦斯还没有搞清楚马义是如何做到用弹弓发射牙签,达到杀人目的,上面的人已经催他几次,要他提供调查结果。可是他总不能象托马斯与雅各布一样,将视频往上头的人办公桌上一放,“先生,这就是我的调查结果。”
所以一连好几天,他都盯着桌面上的弹弓发愁。
托马斯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给他温馨提示:“亲爱的劳伦少校,我想,你是搞错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了。”
劳伦少校头都不抬,“为什么?”
“少校,你是情报部门的少校,不是武器专家,我们只负责提供情报,其他的事情,应该由其他人负责,你说对吗?”托马斯吹着杯中的咖啡。果然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劳伦少校这才恍然大悟,心说,对啊,我已经调查到马义所使用武器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他是如何做到,与我有毛干系啊?
“哦,老天,托马斯,我发现你今天特别帅!”放下思想包袱的劳伦少校心情大悦,他一脸猥琐,盯着托马斯的屁股称赞他帅,托马斯菊花一紧,赶紧闪人,“午安,劳伦少校,我想雅各布那边需要我的帮助,所以我先走了。”
第九十二章 英雄末路
马义严重鄙视吕贺和阿豹,“世界上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金钱来衡量滴!这个道理你都不懂?还好意思说是小学毕业的高材生呢?我看你连目不识丁的农村大妈都不如。”
经过短暂的相处与磨合,阿豹现在面对马义,已经不再是老鼠见到猫的样子,他心里放松了许多,也敢开起玩笑,他当即一脸非常受伤的样子。
“马哥,小学课程不教哲学有木有?所以你不能鄙视我,要鄙视也是鄙视那些误人子弟的老师啦。”他张口就将责任悉数推给小学老师,根本不想想当初自己有木有好好听过一节课。老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马义懒得再与他们浪费口舌,于是对他俩说道:“你们就加加班吧,尽早将里边的东西整理出来,我有事,先走了。”
“你确定你要走?这里可都是钱,你不看着?”吕贺奇异地望着马义,似乎他是来自火星的奇人。
“我没时间,也没有兴趣当监工。”马义心里惦记着修真的事,哪有心情与他们闲扯淡,当即甩手走人,阿豹和吕贺眼看他说走就走,不由面面相觑,心说自己跟这样子的老板混,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啊!
可惜他们还没有感慨完,马义已经没有了踪影。
他们无可奈何,只好埋头工作不敢有半句怨言,因为谁让人家是老板,自己是打工仔呢,对吧?
幸好清点密室里的财产,也就是类似于做一加一等于几的数学题,两个小学毕业的高材生还是相当能胜任这份工作滴,所以他们工作起来也能做得有板有眼,只是记录本上的字写得有点差,人家一行空格可以写下的字,他们不浪费两行,就写不下这个字,数数的时候呢,偶尔一迭钱,第一次数与第二次数的张数不太一样,这时,他们就会发扬一不怕苦,二也不怕苦的精神,重头再来,如此这般反复多次之后,才终于将这迭钱数准,然后封存入库。
马义迫不及待离开酒店,走到半路才想起,自己只是借住在长孙绛英家,自己的修真随着元气不断晋级,所需灵气越来越多,闹出的动静会越来越大,至于长孙绛英和白雪,她们都知道自己修真的事,所以他并不担心会惊挠她们,但是她们的爷爷、妈妈及其他家人,他们都不知道,他可不敢惊挠他们。
想到这里,他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自己住在长孙绛英家貌似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自己毕竟是外人。尽管长孙冶爷爷欢迎自己常住,但这只是他的事,他不要能因为主人好客,就赖在人家家里不走了。
看来必须得给自己找个新住处了。
不过,现在已经是晚上,寻找新住处的问题只能留待明天解决,他现在应该关心的是今晚他要如何过,他现在是怀里揣着宝贝,修真却面临中断,这简直与锦衣夜行一样,他非常不甘心。
虽然他也明白修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为找不到相应的灵气或灵物,他的修真已经很久没有晋级了,所以确实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可是他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就好象饿了几天的人,突然面对着一桌子美食,却不能动筷子饱餐一顿,心里如百爪挠心难受一样,如果他不能够马上开始修真,他想他会因此疯掉。
“我~日~他仙人板板!”在岛国某市某宾馆里,东方鑫爆跳如雷。
自从南云的天堂被梁副司令带兵连根拨起,作为三金帮的龙头老大,东方鑫害怕遭受牵连,于是一边派人在网上撇清自己与孟天熊的关系,一边为预防万一,连夜出逃,几经辗转,他逃到了岛国。
众所周知这里是盛产美女的国度,而且这里的美女非常开放。虽然他在国内已经听说过这里是一个开放到变~态的世界,他也欣赏过不少岛国精彩绝伦的成~人爱情动作片,但是当他来到这里,才真正明白神马是百闻不如一见的的道理,才真正明白神马才叫真正的开放。这里的服务,与闻名华夏的G式服务相比,G式服务简直就是简陋到不忍目睹,神缕服诱~惑、**……等等,花样百出,尽管DG也有这些花式,但是它只有其形,缺乏其中的神韵。一句话,这里没有她们做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那服务水准,如果G式服务算是五个星,那么她们则是十个星,就连近战肉博,她们都能搞出无穷花样。
东方鑫简直叹为观止,岛国果然是名符其实的x爱之国啊!
他虽然贵为一帮之主,但是这些年因为一直忙于事业,他鲜有机会出来逛世界,这次如果不是为避祸,他也没有时间到岛国看眼界,可能仍在搂着在华夏堪称一流,在岛国只配称草鸡的野模自娱自乐,土得掉渣都不自知,反而以为那就是王者的享受。
所以有时玩到嗨皮时,他心里还莫名其妙地感谢马义,如果不是因为他,自己还可能不舍得放下事业到岛国享受人生。
可是,马义这鸟人,人心不足蛇吞象,刚灭了他天堂,又将他的玄堂一窝端了!
玄堂,不仅是他东方鑫的脸面,更是他的掏金机,专门为他掏金的,玄堂一年的收入,比其他三个堂一年收入的总和还要多,马义灭了他的玄堂,等于掐住了他的脖子,所以他不动怒才奇怪。
给东方鑫汇报的小弟站在一边不敢吭声,老大心情不好,现在出声等于自找苦吃。
可是他不出声,并不等于他没有苦头吃。“步高呢?他手下养那多人,都是吃干饭的吗?”东方鑫冲小弟狂吼,小弟心里委屈啊,他一直只是跟在东方鑫身后的小跟班,其实对步高并不熟,步高到底是吃干饭的,还是喝稀的,说句真心话,他木清楚,当然也不能怪他啦,因为那不是他工作范围嘛。
但东方鑫是老大,冲小弟发飙是老大的特权,没有特权的老大不是好老大,这样的老大木有意思对不?所以他才不管谁是谁非,哪怕真是自己的错,但是在他眼里,错的仍然是小弟。作为小弟,也只能认了,不然谁让你是小弟的,作小的,就应该有随时被老大吼的觉悟。
“步高失踪了。”小弟擦着脑门的汗,小声回答,东方鑫突然暴起,一脚将小弟踹到墙角,“你特么滴说话能使点劲么?,没吃饭吗?”小弟忍着疼痛,挣扎着站起来,呼吸了几口空气,然后大声说道:“步高……失踪了。”
东方鑫上前一耳光扇过去,“你特么滴不服是吧?那么大声干毛啊!”
小弟半边脸顿时又红又肿,他却不敢顶嘴,委屈得象一个受尽家婆虐~待的小媳妇。这次东方鑫出逃岛国,谁都没带,只带他一个人,本来他还小小骄傲了几天,因为陪老大跑路也是一件美差事,不仅可以免费出国旅游,还说明老大当自己是兄弟,你想啊,如果他不把你当兄弟,他会把放心把你带在身边跑路吗?
这个道理,是个人,用漆盖都能想明白。
他还幻想着,等国内风声过后,老大光荣回归,然后会看在自己陪驾有功的份上提拨自己,不料国内风云突变,三金帮又丢失一块地盘,连累自己被老大又是脚踹又是大耳刮子,特么滴还让不让人活啊?
“打电话给都蔓,让她到滨海调查玄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步高这老小子干嘛去了!”东方鑫怒火发泄得差不多了,于是开始布置任务。小弟不管怠慢,立即打际长途给黄堂堂主都蔓。
黄堂虽然地处内地省份安肥省,但是与滨海距离相对近,派她去了解情况比较合适。都蔓接到老大指令,自然不敢推托,她立即赶赴滨海,至于她到滨海是如何展开调查的,调查的结果如何,咱暂时不说。
小弟下去后,东方鑫站在窗前思考了半天,随即拨通国内的一个电话,此刻他已经收起暴怒和乖戾,态度极其谦恭,甚至巴结,“老板,我在滨海的产业被人给黑了。”对方显然非常意外,“你说什么?怎么可能?”
“是真的,我已经收到确切消息。”东方鑫声音深沉,但不敢失尊敬,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悲情。“老板您也知道,滨海是我们三金帮的掏金场,失去了这块风水宝地,三金帮几乎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电话那端一阵沉默,好久才悠悠问道:“这边你不是一直让步高看着吗?他人呢?我怎么都没有听到一点风声?”
“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但我已经派人去调查了,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那好,等你有结果再告诉我,我这边也通过某些渠道打听一下。”
“感谢老板!”东方鑫说道,然后犹豫了一下,问道:“国内有没有关于三金帮的其他不好消息?”
“暂时没有。我相信梁耀海还没有那么大的能奈,他的手伸不出南云省,但是为了预防万一,你还是先在外边呆着。”
“明白。滨海那边就靠老板您多多关照了,不论结果如何,该您那份,一分都不会少。”东方鑫诚恳地说道,对方没有接话,将电话挂断了,东方鑫放下电话,久久不语,心里莫名其妙生出一种英雄末路的无力之感。
第九十五章 橙刀发力
马义并不知道此时正有多路人马在讨论自己,他的心思全扑在修真上,他在滨海市大钟山的峭壁上发现了一个天然溶洞,于是他和白雪、长孙绛英商量,决定到这里修真。当然对长孙冶,只能对他说,自己要出去一两天办事,长孙冶并不知道马义是修真者,当然不会有任何怀疑。
离开长孙家,马义就独自来到大钟山,天然溶洞在半山腰,旁边是悬崖峭壁,普通人根本上不去。幸好马义不是普通人,天坑那么逆天的八字型悬崖都拦不住他,这种垂直型的悬崖对他根本木有任何压力。
为了避人耳目,他选在晚上上山,对于拥有天眼的他,晚上与白天没有区别,他健步如飞,很快来到天然溶洞的悬崖脚下,他也不作停留以便歇气,而是立即空手攀爬。洞口离地面只有百多米的距离,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爬到了洞口。
这个溶洞不大,只有一个人的高度,两三米宽,但比较深,里边黑乎乎的,看不到头。因为人迹罕至,洞里非常干净。马义将随身带来的睡袋铺地上,现在还不是睡觉的时候,睡袋用来当坐垫。
他从储物空间拿出问天石,悬空放置,默运《无妄真经》记载的开启问天石灵气的方法,可是他连试了几次,竟然都无法开启。
这让他非常郁闷。
马义重新温习一遍《无妄真经》里的开启方式,却没有发现自己有任何失误之处,他拿起问天石,放在手里研究了半天,仍然没有发现原因所在。
“难道是见鬼了?”马义再次将问天石悬放在自己眼前半米的地方,默运体内真元之气,幻成一把金钥,伸向问天石,试图开启它蕴藏的灵气,可是他再一次失败了。“呼……”马义吐出一口浊气,仰面躺在睡袋上,望着溶洞~洞顶,完全束手无策。
他忽然感觉储物袋有异动,他急忙探视,发现竟然是橙刀,橙刀此时橙黄色光芒越来越旺盛,它本身似乎也蠢~蠢~欲~动的样子,马义大感奇怪,橙刀出自他手,他当然知道它有灵性,只是他搞不懂它现在是神马意思。
拿出橙刀,他握在手里仔细打量,猜想它为什么会蠢~蠢~欲~动,“橙刀啊橙刀,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想干什么嘛?”橙刀似乎能听懂他说话,橙色的光茫竟然闪了一闪,象是人在眨眼睛。马义顿时童心大起,抚摸着橙刀,就象抚摸一个可爱的婴儿,爱不释手,橙刀的光茫再闪,这次速度比较急促,似在催促他赶紧做某件事情。
马义大脑里灵光一闪,似乎有所悟的样子,他再次将问天石悬放,然后暗运真元之气,驾驭橙刀,橙刀果然非常给力,只见它闪着橙黄色光茫,幻化成一把带利刃的金钥,不用马义用意念驱使,就呼啸而去,削除问天石表层的垢膜,然后金钥就顺利开启了灵气。
到这时马义才想明白不是自己开启的方式不对,而是因为问天石落入俗世的时间太长久,受俗世污垢侵蚀,在它的表面,已经被覆盖了一层垢膜,难怪用以真元之气幻化的金钥无法开启灵气。
橙刀是有灵性的,它的原材料天庚石其实和问天石一样,都是来自天银大陆,它们都是以陨石的方式降落人间的,不知道是机缘巧合,还是有人有意为之,总之它们最后都落到了马义手里。既然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的灵石,橙刀懂开启问天石灵气一点都不奇怪。
问天石已经被打开,灵气缓缓释放,没多久,溶洞里就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灵气。
马义不敢怠慢,立即进入修真状态。
灵气渐渐围绕着马义旋转,而且越转越快,分散的灵气凝成一股气流,围绕着马义作高速转动,竟然还发出“呼呼”的风声,马义盘腿坐在睡袋上,一脸淡定,熟练地用意念控制灵气流。
很快,灵气流在马义头顶顺利形成一个肉~眼可见的气旋窝,气旋窝的底端和顶部分别伸出一条手指粗线的线影,底端的线影与马义的百会穴相交,顶部的线影则连着问天石。问天石的灵气,就这样源源不断涌~入马义的百会穴,再由百会穴经任督二脉,到达丹田。
马义默念修真诀,驱动丹田内的真元吸收问天石的灵气,在灵气助力之下,他的真元之气愈加浑厚,并开始向五重修真级冲击,他的力量也随之在不停增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马义头顶上的灵气旋越来越淡,然后渐渐消失,问天石也逐渐失去光泽,变成一块灰白色、酥脆的小石块,“叭”一声掉落地上,摔成好几块碎片。
“呼……”马义长舒一口气,开始收功。
这次修真他收获不小,直接从真元四重颠峰晋级五重颠峰,丹田内元气充盈,浑身似乎有用不完的力量,天眼、听力的异能力也大幅增强。
“嗷呜……”他兴奋难抑,仰头高呼,宛如一匹对着夜空狂啸的狼王。呼声在浑厚无比的元气作用下,形成一波声浪,声浪又在溶洞狭小空间的逼仄下,俨然变成一颗声浪炮弹,溶洞则成了天然炮管,声浪炮弹在溶洞里翻滚咆哮,然后受气压挤迫,它犹如被击发的真实炮弹,呼啸着射~出溶洞外。
声浪炮弹在静谧的夜空里炸开,一声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咆哮顿时响彻大钟山上下,闹出巨大动静,大钟山上,草木瑟瑟;大钟山下,别墅区里响起一片汽车警报器的蜂鸣声,值夜保安被从睡梦中惊醒,他们跑出保安岗亭,惊慌失措地四处查看,却查不到任何异样。
“老王,你刚才听到狼嚎了吗?”一个保安问同伴,一脸的慌张。被叫做老王的保安说道:“李子,你是不是梦游啊?现在连大山里都找不到狼了,滨海是大城市,哪来的狼啊?”
“可是刚才我明明听到狼嚎啊?”李子用强光手照四处照,不远处的大钟山隐隐绰绰兀立在夜空下,“老王,你说会不会是大钟山有狼呢?这些年滨海生态环境搞得不错,说不定真有狼呢?……”
“别说梦话了。”老王打断李子的话,“刚才的声音可能是哪家业主三更半夜看《动物世界》,音量过大了。”老王捏出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心想这嚎声确实诡异,居然还能触动汽车警报器,那得多少音贝啊?
“或者是哪个有钱人拿狼当作宠物养,然后它逃出来呢?”李子继续自己猜想,狼是凶残动物,是人都会害怕,万一它出现在眼前,估计自己打不过它,搞不好就成了它的宵夜,所以他想想都心有余悸。
老王虽然不相信有狼,但是因为年纪的原因,他想的显然比李子更多,三更半夜,诡异的嚎叫,让他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下意识地摸一摸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灵符。今年是他本命年,灵符是他老婆在村庙里为他求来的护身符。
“别自己吓自己。”他出声喝止李子,同时向他使眼色,李子虽然年轻一些,但也是在农村长大,而农村的鬼神文化,远比城市浓厚,他也是在这种文化浸~淫下长大的,所以他很快就读懂了老王的眼色,当即不敢吭声,拿着强光手电的手都有点颤抖。
大钟山别墅里,有一户业主也被惊醒了,他就是苍境孔的爷爷苍财富。他年纪大了,睡眠本来就浅,马义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他当即就被吵醒了。打开床头灯,他抬头望着窗外昏暗的夜空,然后煞有介事的掐着手指,口中念念有词,算了半晌,他似有所悟,于是仰首叹道:“刚才的异响来自东偏南方,此方位正是煞神出没之地,不祥之兆啊!”
马义在大钟山半山腰的天然溶洞,正在为自己修真晋级欣喜若狂,根本没想到自己情难自禁的一声狂啸会让那么多人心神不宁。他打开手机,一看时间还早,他干脆就在洞里休息,反正他带有睡袋,即使他是普通人,也能安稳睡一觉。
夜拓新安静下来,老王和李子回到保安室,刚才的惊吓让他们睡意全无,为了打发时间,两人不约而同地拿出手机,读盗版的《都市之无敌神医》,小笔在这里表示深刻鄙视!
苍财富则靠在床头,回想着发生在几个月前的事:孙子苍境孔被毒蜂蜇伤,命悬一线,最后虽然大难不死,却没有应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老话,因为苍家的生意,被长孙冶以治病救人为要挟,生生夺去了一大半,他们苍家的财富迅速缩水,日子已经大不如前了。
他有心想东山再起,可是岁月不饶人,他是有心无力,偏偏生个儿子不争气,在滨海市卫生局局长的位置上呆了多年,堂堂一厅局干部,苍财富不知道自己儿子为公家做了多少事,但是知道他从来没有为家里作出过半点贡献。
这一点,儿子一点都不随老子,也是这一点,让苍财富非常恼火,你说你天天顶着一个局长的官帽,人前人后人模狗样的到底图哪样?难道图的是死后有人给你送一个牌匾,上面就刻着三个銮金大字:苍青天?
第九十三章 有理想的混混
东方鑫和支洪荣一样,都是有理想的混混。他还比支洪荣年轻,也比支洪荣有文化,一个有文化,又有理想的混混,是一个有巨大潜能的混混,若放在乱世,肯定是一方枭雄的存在,即便时逢盛世,四海河蟹,他也能异军突起,挥舞着西瓜刀,切割南荣帮的地盘。
这些年,他确实做到了。
支洪荣对他是又怕又恨,与他展开明争暗斗,虽然各有输赢,但是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三金帮日渐强大,稳坐华夏地下世界第二把交椅,甚至还隐隐具备冲击第一把交椅的实力。他正踌躇满志,为事业能更上一层楼而奋斗,不料半路杀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马义,他先是撺唆部队灭了自己的天堂,再悄悄端了玄堂,简直就是断了自己手臂,又掐自己脖子啊!
“特么滴马义,老子操……”东方鑫一口气将马义的女性祖宗问候了一遍(为了河蟹,小笔就不将他的华文妙语一一列举了。)
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事业有成的地下世界二号人物,却只能躲在异国他乡遥对自己的敌人,过口舌之瘾,唉,都不想多说了,说了也是泪啊!骂累了,东方鑫躺仰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他电话响了。
东方鑫拿起电话一看,是国内拨过来的国际长途,他以为是都蔓。
“东方老弟,在岛国日子过得怎么样啊?东洋马好骑吧?”电话里却是一个猥琐的男人的声音,东方鑫眉头紧锁,“你是谁?”
“哈哈,老弟真是健忘啊,连老哥的声音都不记得了。”
东方鑫不说话,静静回想这声音是属于谁的,因为它确实有些耳熟,可是他一时半会真想不起来了。电话那端可能是心疼昂贵的国际长途话费,所以他也不想玩你猜你你猜你猜猜的脑残游戏,果断自报家门。
“东方老弟,我是你老哥支洪荣啊,唉,前段时间我们还通过话来着,没想到你那么快就忘了。不过也不能怪你,岛国的东洋马确实能让天下男人都乐不思蜀啊,哈哈……”支花洪荣开怀大笑,东方鑫则一脸鄙视,可惜他们之间隔着太平洋,支洪荣看不到他摆臭脸,所以一点都不影响他自己自得其乐的心情。
“支老大,你不会又想向我求和吧?”东方鑫没有支洪荣的热情劲,这些年他们都是竞争对手,其中不少明争暗斗,他们非友是敌,而他是一个直肠子,不象支洪荣八面玲珑,对谁都能笑哈哈套交情。
“东方老弟说笑了,哥不是来求和,而是来洽谈合作的。”支洪荣热情不减,好象吃定东方鑫会答应合作一样。东方鑫就受不了支洪荣这种自以为是的态度,好象一切都在他掌控中似的。
“支老大,上次我之所以答应我们之间停止竞争,只是因为你们南荣帮刚受挫折,我不想做落井下石的事,要竞争,我们也是光明正大地竞争。”东方鑫大言不惭。
支洪荣则打蛇随棍上,“所以啊,我对东方老弟的人品,还是挺欣赏的,这不,老哥我又情不自禁想与老弟你携手合作,共同御敌了。”
“御敌?御神马敌啊?我们有共同的敌人吗?”东方鑫装糊涂。
“哈哈,东方老弟,有些事情是瞒不住滴,所以啊,我们必须勇敢面对,而不是讳疾忌医,他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我们何不携手御敌,杀之而后快呢?”支洪荣嘴里打着哈哈,但是他的态度是真诚且认真的。
因此不管怎么说,支洪荣都比东方鑫聪明且务实,也由此可见,他的南荣帮能稳坐华夏地下世界的第一把交椅,显然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因为务实的人才能认真做实事。在地下世界,上位者也不是完全靠拳头上位,即使有人是完全靠拳头上位,他往往也比别人死得快。
其实地下世界真正的王者,就是地下世界属于务实派的聪明的地下政治家,他们不仅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他们相信西瓜刀里出霸权,更相信治天下不能光靠匹夫之勇,更加依靠手腕。
他们相信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南荣帮与三金帮的权威正受到来自第三方的挑战,利益也正受其分割,所以作为务实派的地下政治家,支洪荣率先放低姿态,主动向东方鑫伸出橄榄枝。
可惜东方鑫年轻气盛,完全不鸟支洪荣一片拳拳之心,“笑话,我东方鑫什么时候需要外人帮忙呢?支老大,我不防告诉你,三金帮目前确实遇到了困难,但是困难是暂时的,我完全相信,仅凭我三金帮自己的能力,最终也能走出困境,不象某些人,遇到一个小小挫折就缩卵!”
“老弟啊,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支洪荣还想劝说,不料东方鑫直接挂了他电话,听着电话里传出来的忙音,支洪荣一声叹息,脸上尽是掩盖不住的失望神色:“东方鑫终究是年轻啊!”
“既然东方鑫不肯与我们合作,就任由他呗,反正马义灭的又不是我们南荣帮旗下的堂口!”身边的一金钢应复全说道。支洪荣摇头,“你的想法是错误的。你知道为什么三金帮能够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帮派发展成华夏地下世界的每二大派帮吗?”
应复全想了想,最后摇头,表示不知道。
支洪荣冷笑:“是老子看他脑子比较灵活,也有一些魄力,所以有心成全他,如果没我同意,东方鑫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街边小混混而已。”应复全非常意外,这些年来三金帮迅速崛起,很快成了南荣帮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断蚕食南荣帮的地盘。东方鑫野心勃勃,总梦想着有朝一日取代南荣帮,从不收敛自己的锋芒,因此两帮派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
应复全万万没有想到,三金帮的崛起,竟然与南荣帮老大支洪荣有莫大关系。
这,是坑爹呢?还是坑爹呢?
支洪荣看出了应复全的困惑,脸上露出老谋深算的微笑,“你不懂了吧?”
应复全老实地点点头。
“老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果衣达死后,支洪荣提拨应复全当自己心腹,所以他决定给他科普一些地下世界的权谋知识。“我们南荣帮号称华夏地下世界第一大帮,事实也确实如此,特别是在三金帮崛起之前,南荣帮一支独秀,屹立于华夏大地上,表面上是风光无限,牛逼加牛掰,其实我们的处境非常凶险。因为华夏不是岛国,也不是米国,我们地下世界很难生存。”
支洪荣望向应复全,应复全点头,表示听明白了。支洪荣继续传道授业解惑,“南荣帮风头太劲,毫无意外会引起华夏政府的注意,稍有不慎,我们就有覆帮之虞。可是我们已经发展到这个规模,没理由,也不可能倒退,或者解散。然后,我们怎么办呢?”
支洪荣象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以发问的形式,促使自己的学生思考。果然应复全有当心腹的潜质,他立即明白了支洪荣的意思。“然后,老大你就暗中扶持三金帮,让他们在短时期内迅速崛起,吸引政府的注意力!”
支洪荣一脸宽慰的样子,向应复全竖起大拇指。
“我们混地下世界,不能光靠打打杀杀,要靠这!”支洪荣指着自己脑袋说道,“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不断蚕食我们地盘的三金帮,而是华夏政府,而且这个敌人非常强大,强大到他们想捏死我们,比捏死一只臭虫还容易,所以我们不仅不能与他公开叫板为敌,还要巧妙伪装,不要让自己太出彩,永远不要做那棵高出森林的树!”
“老大,老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您的一番话,我苦读书十年也未必能懂啊!”应复全一脸崇拜地望着支洪荣,老大的形象在他心目中瞬间高大无比,简直给他高山仰止的感觉。
支洪荣欣慰地拍拍应复全的肩膀,“你的悟性也不错,年轻人,好好干,明天是属于你们年轻人的。”应复全一脸的崇拜又瞬间转化成感动与激动。他跟随支洪荣多年,他对他的性格还是蛮了解的,他这么苦心栽培自己,完全是想将自己培养成他的接班人的节奏!如果在他退休之前,自己没有犯错,而且还能活得好好的,下一任南荣帮的帮主,肯定非自己莫属。
不想当老大的混混不是好混混,应复全作为南荣帮十三金刚之首,他也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混混,他也曾经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荣登帮主之位,号令地下世界群雄,睥睨天下苍生,爱咋任性就咋任性,将自家房子建在大街中央,城管都不敢强拆;白酒喝三斤然后飙车,交警还必须给自己敬礼放行;最牛叉的是,天天吃麻辣串都敢不付钱!
支洪荣目光老辣,一眼看穿自己新晋心腹绝非池中之物,南荣帮已经后继有人,他心里也非常欣慰。
第九十六章 都蔓来了
“家门不幸,出此傻子啊!”苍财富仰天长叹,想起儿子不争气,原本就没有多少睡意的他,更加睡不着了,他索性披衣起床,一个人泡功夫茶。
功夫茶起源于宋代,烹煎之法源于陆羽的《茶经》,沏泡功夫茶很有讲究,水、火都讲究一个活字,活水活火,是煮茶要诀;除此之处,《茶经》对水也有严格要求:“山水为上,江水为中,井水其下。”再往细下说,又有“山顶泉轻清,山下泉重浊,石中泉清甘,沙中泉清冽,土中泉浑厚,流动者良,负阴者胜,山削泉寡,山秀泉神,溪水无味。”甚至还有天泉、天水、秋雨、梅雨、露水、敲冰之别。
苍财富虽然也爱泡功夫茶,但是因受自然条件与自身修养限制,他一般用电代替炭火,用水也不讲究,只用自来水,至于冲工,他倒是蛮熟练,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经常喝功夫茶的人。
他慢条斯理地煮茶、冲茶、品茶,脑子里却不停回放着自己年轻时的峥嵘岁月,那是一个激情澎湃的时代,也是一个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时代,他一个出身世代以掏粪为生的家庭的穷家子弟,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就登上了滨海市的权力颠峰,一跃成为滨海市炽手可热的人物。
他一个掏粪工子弟,那时候在滨海可以翻手为云覆水为雨,那些曾经高高在上,从来没有正瞧过他,甚至鄙视他的人,全都战战兢兢地站在他面前,他一个喷嚏就能吹倒一大片。他很享受那种臣服天下的感觉,他当时俨然就是滨海市的土皇帝。
可惜世易时移,时代的潮流只让他只风光了十年,可是十年已经足够他改写掏粪世家的命运了,苍家从此不再是卑微的掏粪人家,而是官商人家,他在垂暮之年,已居住在滨海市最昂贵的别墅里。
可是他这些年过得并不完全如意,因为他惊恐地发现,苍家貌似着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儿子不争气,在卫生局局长位置上不愠不火呆了十几年,没有半点长进,第三代,则更悬,苍境孔是他孙子,他宠溺他,对他充满期望,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自己的期望其实很缈茫,因为孙子比儿子更不争气!
这还不是最揪心的,因为他毕竟还有一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他本来指望她为自己守住家业,最起码在老阎找他去喝茶之前,他可以不用看到苍家的衰败,可是人算总不如天算,孙子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苍家丢失了大半江山。
苍财富喝着功夫茶,在自怨自艾中,迎来了翌日的第一道曙光。保安李子和老王,在盗版《都市之无敌神医》抚慰下,平安度过一个晚上,头脑昏昏沉沉早就忘记了昨晚的异响,和异响给他们内心造成的恐惧和不安。
特么滴,原来盗版都能法力无边,功德无量啊?
小笔我是应该为此傲骄呢还是应该为此悲哀呢?
仔细想想,觉得应该是欲哭无泪吧。写书,开始是担心没有人看,有人看了,又担心别人只看免费章节,不看vip章节,不看vip章节就不看呗,看免费章节你也可以盖个红章,投几个贵宾神马的,甚至可以送几朵小红花,也算安慰一下小笔的苦B付出,你却偏偏看盗版,哥啊,你真是已经丧尽了天良,有木有?小笔我呕心沥血,挑灯夜战,头悬梁锥刺股,一天码字6000,我容易吗我?
小笔感叹完了,一口气灌下几盅白开水,然后继续码字。不敢停啊,虽然不敢靠稿费过日子,但是有好多个哥们或是姐们在跟读《都市之无敌神医》呢,小笔不能因为有人只读盗版,不看正版就不码字了,这样小笔就有负那些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帅到天嫉妒,美到神怨恨、坚持读正版的哥们或者是姐们对小笔的信任和厚爱啦。
当然了,小笔也羞羞地在此求我最最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在你兴致勃勃看《都市之无敌神医》之余,顺便也向你身边的朋友推荐一下呗?老话说得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好吧,广告到止结束,下面继续我们的故事。
马义还在大钟山的天然溶洞里呼呼大睡的时候,滨海国际机场走出一个妖娆性感的的女人,她三十多岁的年纪,红唇烈焰,眼影浓重,紧身衣裤勒紧她成熟丰满的身体,滚圆的屁服在夜风中无限妖娆。
她正是三金帮黄堂堂主都蔓。
原来她在接到老大东方鑫指示之后不敢怠慢,连夜坐飞机从安肥省赶过来,她轻车简从,行事风格远比她的打扮低调。当然她是不得低调,因为你想啊,作为地下世界人士,不管你在地下世界是多牛掰的人物,但你敢当自己是档和人民的县长、局长之类的大官吗?敢出门走几步身后都得有一大堆拍马溜须的跟班?敢非得安排记者一路跟拍,不然不出门?敢遇到雨天还得有人给你打伞,担心没人知道你是人民的公仆?
木有啦,除非你想死得快。
何况她这次是身负使命,深入敌后,她可不敢张扬,混地下世界多年的经验告诉她,能一口吞掉步高的人,绝非等闲之辈,她要想多活几年,低调、甚至隐秘是首要,装B这活儿还是该免则免,没必要节外生枝,自寻死路。
专车接送貌似可以有,因为这礼遇已如谢家的堂前燕,早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连农民工小笔都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只是接送的车档次有点低啦。都蔓却因为三金帮在滨海的势力已经被马义一锅端,木有人鸟她,所以她只能在机场外打的,她也不敢直奔玄堂老巢滨海国际酒店,而是选择在它附近的一家商务酒店落脚。
下了的士,她唯一一个随从兼保镖到服务台开了两个单间,一人一间,他们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一个年轻男子鬼鬼祟祟敲开都蔓的房门,房门从里边打开,露出一张刚梳洗打扮完毕的脸,“进来。”都蔓小声说道,年轻男子点头,然后再回头望,似乎担心身后有尾巴。
“蔓姐,你怎么亲自到滨海来了?”年轻男子望着骨子里都透着风骚,却对自己冷若冰霜的女人悄悄咽口水。都蔓似乎不曾发觉他的失态,坐在椅子,双腿交叉,脸上象刚下了一层霜,一只手却似不经意间拂过,胸口前的一枚扭扣随即轻轻跳开,里边一抹雪白若隐若现。
轻年男子目光瞬间呆滞,吞口水的频率也骤然加快,但是他也只敢仅限于止而已,始终没有其他动作,都蔓嘴角泛起一丝鄙夷,“阿平,这些年你在滨海,日子混得不错嘛。”她语气冰冷,没有半点恭喜的意思。
阿平讪讪一笑,“还不是托蔓姐的福。如果没有蔓姐扶持,阿平神马都不是。”
“哼!”都蔓轻哼,“算你有点良心。不过这些年你干得不错,帮我盯紧了步高,让我对他的情况了如指掌。”
“这是我应该做的。”阿平一阵羞涩外带一点自豪。
谁都不会想到,作为三金帮玄堂精英之一,阿平竟然是都蔓派到步高身边的一枚钉子。
话说都蔓这个女人真不简单,连自己人都敢派人盯梢。可怜步高居然还蒙在鼓里,他不仅从来没有怀疑过阿平是内奸,还因为他平时表现不俗,将他提为玄堂精英之一,那天绑架骆蓉,引诱马义上勾的事他从头到尾都有参与,他随三金帮其他人马投诚双煞帮后,连身负异能的马义都没有瞧出来。
他果然有当内奸的天赋。
老话说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都蔓因为早有安排,所以要调查玄堂的事易如反掌,其实她想调查,就一个电话的事,根本不需要亲身涉险到滨海来,但这是老大交待的任务,为了做样子给老大看,而且她向步高派卧底,整个三金帮只有她和阿平知道,连东方鑫都一无所知,她不敢将阿平暴露,不然不知会惹下什么祸端,所以她不得不亲自连夜赶到滨海,进行所谓的调查。
这就可见这个女人的心机有多深。女人,犹其是漂亮的女人,心机太深,往往是非常可怕的。没人知道她什么要向自己人派出卧底,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或许是因为她心里没有安全感,对谁,特别是男人充满不信任感;或许她心里还是一个小女生的心态,对一切都充满好奇,都有求知欲;又或许她有不可告人的野心……
这当然都不在本章节讨论范围,所以不在啰嗦,以免有灌水的嫌疑。
“说吧,步高是怎么回事?玄堂又是怎么回事?”都蔓抬眼望着阿平。
“步高已经死了,玄堂现在成了双煞帮在滨海市的分支。”阿平如实回答。
“步高死了?”都蔓没有多少意外,步高不死,玄堂不可能会落入马义手里,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步高手下那么多人,怎么会轻易死在马义手上?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接着问,因为这才是都蔓需要关心的问题,因为不仅是她好奇,也是东方鑫要她调查的问题之一。
第九十四章 B计划
“老大,可是东方鑫不买您的面子,不肯与我们合作,咋整?”应复全激动过后,恢复冷静,现在他们是在议事,不是给他举行接班仪式,他激动也必须适可而止,不然会适得其反,所以他主动重拾议题。
“哼,没有了张屠夫,我们也不用吃带毛的猪。本来我还想着拉他一把,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支洪荣冷哼。
他一代枭雄,居然被一个小辈甩脸色,哪怕他涵养再好,还是会生气滴!
“万一他被马义杀了呢?岂不可惜?”应复全再问。
“那么他就是一个烂泥扶上墙的阿斗而已,死了就死了,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可是……”
支洪荣抬手打断应复全的话,脸带微笑,胸有成竹的样子:“放心吧,还是那句话,没有了张屠夫,我们也不用吃带毛的猪,因为我有B计划。”
“B计划?”应复全差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对,我有B计划。我暗中扶持东方鑫,并不是因为看中他的人品,也不是为繁荣地下世界鞠躬心瘁,而是为了让他能为我们南荣帮挡刀子,所以当初选定他的时候,我就想我们不能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蓝子里,基于这个原因,这些年我已经再暗中挑选了备用人选,万一东方鑫挂B了,他完全可以顶上。”
支洪荣继续分析。
“东方鑫非要与马义单挑,不论他成败,对我们都是有利的,他成功了,马义就活不下去了,我们就没有心腹大患,我们南荣帮死在他手上的兄弟,也算能冥目了;如果他失败了,以马义的性格,东方鑫就活不成了,我们立即启动我们的B计划,所以对我们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而且这场争斗肯定会引起政府的注意,然后势必会牵制他们的精力,一不小心,他们也许就淡忘了我们在南云闹出来的动静,这对于我们,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
支洪荣往嘴里咬上雪茄,(港产片里,貌似地下世界大哥级的人物都喜欢抽雪茄哈!)应复全立即哈腰给他点上。
支洪荣抽一口雪茄,然后很装B地吐出一串长长的烟圈,“我本想着,东方鑫也算是一个人才,这些年,虽然没少在我们南荣帮碗里抢食,但是他一直完全按我给他写的角本本色出演,所以他既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恰好马义又是我们的冤家对头,手里握着我们南荣帮兄弟的人命,我就想着与他合作,一起杀了马义,这样胜算也大些。不料他的情商也就到此为止,他的人生没有希望再进步了。”
支洪荣架起二郎腿,拇与食指夹着雪茄,伸出小指弹落雪茄上的烟灰,一脸算无遗策,老神在在的样子。
“我们就坐山观虎斗吧,不管他们谁输谁赢,我们都是赢家。”
应复全对自己的老大是越来越崇拜了,当个流氓都讲究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如果南荣帮不兴旺发达,简直木有天理!
支洪荣对应复全的反应也非常满意,他看得出来,应复全对自己的崇拜完全是出于真心实意,他是因为崇拜而崇拜,而不是为了讨好他表现出来的虚情假意。
在太平洋的彼岸,劳伦少校眼睛盯着办公桌上的十几副大小不一的弹弓,一筹莫展。他派出手下精锐特工托马斯和雅各布奔赴华夏,调查马义用神马密秘武器发射牙签,杀死他们特种部队的精英士兵,他们没让他失望,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工作(托马斯语),终于查到马义所使用的密秘武器,竟然是一副不能算是武器的武器——弹弓。
劳伦少校接到报告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的两个手下是神经病,可是托马斯与雅各布都以上帝的名誉向他发誓,他们的调查结果绝对真实,经得起组织的考验,他们还提供了一组用手机拍摄的视频,里边是马义与大苟的人马在南区公园混战的整个过程,他从口袋里拿出弹弓、拉弹弓的动作都可以看到。
老话说,有图有真~相,现在视频就摆在眼前,劳伦少校也不得不相信。
“见鬼了,牙签呢?我是说,我没有看到那该死的牙签!”劳伦少校反复看了几次视频,终于发现了问题。
“牙签?哦,少校,我想你可能是不知道,我们与马义之间是有一段距离的,那里是公园,有很多树木,光线不是很好,而且我们是用手机拍摄,牙签个体又太小等等原因,所以视频里我们看不到。”托马斯解释。
“是的,托马斯说得对。虽然我们不能拍到牙签和它飞行的轨迹,但是我们向万能的上帝保证,在整个过程中,我们看得清清楚楚,马义唯一使用过的武器就只有弹弓,当然还有那神秘的牙签!”雅各布在一边帮腔。
“好吧,伙计们,不是我不相信你们,而是因为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谨慎,所以为了证明你们所说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寻找一个与现场地理环境相似的地方做一个实验,ok?”劳伦少校说道。
于是他们三人走出中央军情报局大楼,到附近的一个公园,模拟出与滨海南区公园相似的环境,取相同的距离,然后托马斯拿牙签,雅各布负责用手机拍摄,果然雅各布的手机只能拍到托马斯拿出牙签、抛出牙签的动作,看不到牙签的实体,更不用说它的飞行轨迹了。在实验结果面前,劳伦少校最后选择了相信。
接下来,他就必须研究怎么用弹弓发射牙签了。
为此他还专门请来射击专家。
可是米国的射击专家,开枪打~炮都在行,但玩弹弓,唉,水平确实不咋滴,都是华夏学前班水平,别说他们发射的牙签不能伤到人,其实有很大一部分,他们根本没能够成功发射~出去,直接就被他们掐断在弹弓里。
劳伦少校于是怀疑弹弓有问题。
这个问题也好解决,在米国,有千千万万来自华夏的侨民,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会做弹弓。话说中央军事情报局的能量还是很大的,只半天功夫,他们就征集到了十几副弹弓。这些弹弓,大都做工精良,只是大小各异。
劳伦少校又请来几个号称弹弓大王的华夏侨民,现场为他表演弹弓,他们用钢珠当子弹的时候,确实没有辱没他们弹弓大王的光荣称号,几乎能做到百发百中,可是当劳伦少校让他们换上牙签的时候,他们顿时傻眼了,心说牙签能当弹弓子弹,还能杀人?特么滴米国佬当老子是傻~子么?
可是他们不敢表示任何不满。
众所周知,米国的白人警察动不动就喜欢拿有色人种的人练枪,其后果尽管有时会引起一些治安骚乱,但是对于开枪的警察,木有压力。眼前的劳伦少校比白人警察还牛逼一万倍,他拿他们当枪靶子,更木有压力。
米国是注重人权的国度。当然只是对于白种人而言,对于有色人种,只讲人拳,他们必须接受白人拳头的威胁和管教,你不听话,他就揍你,甚至拿你练枪法,他们这么做当然是希望自己能在实战中练好枪法,然后与违法犯罪份子战斗,然后保一方平安。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的,最重要的是,这帮侨民之中,有许多人还没有拿到米国的绿卡,有的正在米国移民局审核之中,有的正在申请之中,有的正在准备申请之中,所以在这节骨眼上,他们可不想节外生枝,自取烦恼。
“少校先生,这牙签不可能当弹弓子弹,因为它太细、太轻。”一个侨民点头哈腰,向劳伦少校陪着小心解释,那样子,象极了当年专门为日本鬼子开路的汉奸,就差没穿黑绸衣服、头戴黑帽子,然后腰间挎着王八盒子。
“不可能,我们在你们华夏的滨海市,亲眼看到有人用弹弓发射牙签杀人!”托马斯大声说道,那个侨民脖子一缩,不再言语。劳伦少校眼看问不出什么有用的情报,只好让侨民滚蛋。
时间过去好多天了,劳伦斯还没有搞清楚马义是如何做到用弹弓发射牙签,达到杀人目的,上面的人已经催他几次,要他提供调查结果。可是他总不能象托马斯与雅各布一样,将视频往上头的人办公桌上一放,“先生,这就是我的调查结果。”
所以一连好几天,他都盯着桌面上的弹弓发愁。
托马斯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给他温馨提示:“亲爱的劳伦少校,我想,你是搞错了自己的工作职责了。”
劳伦少校头都不抬,“为什么?”
“少校,你是情报部门的少校,不是武器专家,我们只负责提供情报,其他的事情,应该由其他人负责,你说对吗?”托马斯吹着杯中的咖啡。果然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劳伦少校这才恍然大悟,心说,对啊,我已经调查到马义所使用武器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他是如何做到,与我有毛干系啊?
“哦,老天,托马斯,我发现你今天特别帅!”放下思想包袱的劳伦少校心情大悦,他一脸猥琐,盯着托马斯的屁股称赞他帅,托马斯菊花一紧,赶紧闪人,“午安,劳伦少校,我想雅各布那边需要我的帮助,所以我先走了。”
第九十五章 橙刀发力
马义并不知道此时正有多路人马在讨论自己,他的心思全扑在修真上,他在滨海市大钟山的峭壁上发现了一个天然溶洞,于是他和白雪、长孙绛英商量,决定到这里修真。当然对长孙冶,只能对他说,自己要出去一两天办事,长孙冶并不知道马义是修真者,当然不会有任何怀疑。
离开长孙家,马义就独自来到大钟山,天然溶洞在半山腰,旁边是悬崖峭壁,普通人根本上不去。幸好马义不是普通人,天坑那么逆天的八字型悬崖都拦不住他,这种垂直型的悬崖对他根本木有任何压力。
为了避人耳目,他选在晚上上山,对于拥有天眼的他,晚上与白天没有区别,他健步如飞,很快来到天然溶洞的悬崖脚下,他也不作停留以便歇气,而是立即空手攀爬。洞口离地面只有百多米的距离,他不费吹灰之力,就爬到了洞口。
这个溶洞不大,只有一个人的高度,两三米宽,但比较深,里边黑乎乎的,看不到头。因为人迹罕至,洞里非常干净。马义将随身带来的睡袋铺地上,现在还不是睡觉的时候,睡袋用来当坐垫。
他从储物空间拿出问天石,悬空放置,默运《无妄真经》记载的开启问天石灵气的方法,可是他连试了几次,竟然都无法开启。
这让他非常郁闷。
马义重新温习一遍《无妄真经》里的开启方式,却没有发现自己有任何失误之处,他拿起问天石,放在手里研究了半天,仍然没有发现原因所在。
“难道是见鬼了?”马义再次将问天石悬放在自己眼前半米的地方,默运体内真元之气,幻成一把金钥,伸向问天石,试图开启它蕴藏的灵气,可是他再一次失败了。“呼……”马义吐出一口浊气,仰面躺在睡袋上,望着溶洞~洞顶,完全束手无策。
他忽然感觉储物袋有异动,他急忙探视,发现竟然是橙刀,橙刀此时橙黄色光芒越来越旺盛,它本身似乎也蠢~蠢~欲~动的样子,马义大感奇怪,橙刀出自他手,他当然知道它有灵性,只是他搞不懂它现在是神马意思。
拿出橙刀,他握在手里仔细打量,猜想它为什么会蠢~蠢~欲~动,“橙刀啊橙刀,你能告诉我,你到底想干什么嘛?”橙刀似乎能听懂他说话,橙色的光茫竟然闪了一闪,象是人在眨眼睛。马义顿时童心大起,抚摸着橙刀,就象抚摸一个可爱的婴儿,爱不释手,橙刀的光茫再闪,这次速度比较急促,似在催促他赶紧做某件事情。
马义大脑里灵光一闪,似乎有所悟的样子,他再次将问天石悬放,然后暗运真元之气,驾驭橙刀,橙刀果然非常给力,只见它闪着橙黄色光茫,幻化成一把带利刃的金钥,不用马义用意念驱使,就呼啸而去,削除问天石表层的垢膜,然后金钥就顺利开启了灵气。
到这时马义才想明白不是自己开启的方式不对,而是因为问天石落入俗世的时间太长久,受俗世污垢侵蚀,在它的表面,已经被覆盖了一层垢膜,难怪用以真元之气幻化的金钥无法开启灵气。
橙刀是有灵性的,它的原材料天庚石其实和问天石一样,都是来自天银大陆,它们都是以陨石的方式降落人间的,不知道是机缘巧合,还是有人有意为之,总之它们最后都落到了马义手里。既然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的灵石,橙刀懂开启问天石灵气一点都不奇怪。
问天石已经被打开,灵气缓缓释放,没多久,溶洞里就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灵气。
马义不敢怠慢,立即进入修真状态。
灵气渐渐围绕着马义旋转,而且越转越快,分散的灵气凝成一股气流,围绕着马义作高速转动,竟然还发出“呼呼”的风声,马义盘腿坐在睡袋上,一脸淡定,熟练地用意念控制灵气流。
很快,灵气流在马义头顶顺利形成一个肉~眼可见的气旋窝,气旋窝的底端和顶部分别伸出一条手指粗线的线影,底端的线影与马义的百会穴相交,顶部的线影则连着问天石。问天石的灵气,就这样源源不断涌~入马义的百会穴,再由百会穴经任督二脉,到达丹田。
马义默念修真诀,驱动丹田内的真元吸收问天石的灵气,在灵气助力之下,他的真元之气愈加浑厚,并开始向五重修真级冲击,他的力量也随之在不停增长。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马义头顶上的灵气旋越来越淡,然后渐渐消失,问天石也逐渐失去光泽,变成一块灰白色、酥脆的小石块,“叭”一声掉落地上,摔成好几块碎片。
“呼……”马义长舒一口气,开始收功。
这次修真他收获不小,直接从真元四重颠峰晋级五重颠峰,丹田内元气充盈,浑身似乎有用不完的力量,天眼、听力的异能力也大幅增强。
“嗷呜……”他兴奋难抑,仰头高呼,宛如一匹对着夜空狂啸的狼王。呼声在浑厚无比的元气作用下,形成一波声浪,声浪又在溶洞狭小空间的逼仄下,俨然变成一颗声浪炮弹,溶洞则成了天然炮管,声浪炮弹在溶洞里翻滚咆哮,然后受气压挤迫,它犹如被击发的真实炮弹,呼啸着射~出溶洞外。
声浪炮弹在静谧的夜空里炸开,一声似狼非狼,似人非人的咆哮顿时响彻大钟山上下,闹出巨大动静,大钟山上,草木瑟瑟;大钟山下,别墅区里响起一片汽车警报器的蜂鸣声,值夜保安被从睡梦中惊醒,他们跑出保安岗亭,惊慌失措地四处查看,却查不到任何异样。
“老王,你刚才听到狼嚎了吗?”一个保安问同伴,一脸的慌张。被叫做老王的保安说道:“李子,你是不是梦游啊?现在连大山里都找不到狼了,滨海是大城市,哪来的狼啊?”
“可是刚才我明明听到狼嚎啊?”李子用强光手照四处照,不远处的大钟山隐隐绰绰兀立在夜空下,“老王,你说会不会是大钟山有狼呢?这些年滨海生态环境搞得不错,说不定真有狼呢?……”
“别说梦话了。”老王打断李子的话,“刚才的声音可能是哪家业主三更半夜看《动物世界》,音量过大了。”老王捏出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理由,心想这嚎声确实诡异,居然还能触动汽车警报器,那得多少音贝啊?
“或者是哪个有钱人拿狼当作宠物养,然后它逃出来呢?”李子继续自己猜想,狼是凶残动物,是人都会害怕,万一它出现在眼前,估计自己打不过它,搞不好就成了它的宵夜,所以他想想都心有余悸。
老王虽然不相信有狼,但是因为年纪的原因,他想的显然比李子更多,三更半夜,诡异的嚎叫,让他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下意识地摸一摸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灵符。今年是他本命年,灵符是他老婆在村庙里为他求来的护身符。
“别自己吓自己。”他出声喝止李子,同时向他使眼色,李子虽然年轻一些,但也是在农村长大,而农村的鬼神文化,远比城市浓厚,他也是在这种文化浸~淫下长大的,所以他很快就读懂了老王的眼色,当即不敢吭声,拿着强光手电的手都有点颤抖。
大钟山别墅里,有一户业主也被惊醒了,他就是苍境孔的爷爷苍财富。他年纪大了,睡眠本来就浅,马义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他当即就被吵醒了。打开床头灯,他抬头望着窗外昏暗的夜空,然后煞有介事的掐着手指,口中念念有词,算了半晌,他似有所悟,于是仰首叹道:“刚才的异响来自东偏南方,此方位正是煞神出没之地,不祥之兆啊!”
马义在大钟山半山腰的天然溶洞,正在为自己修真晋级欣喜若狂,根本没想到自己情难自禁的一声狂啸会让那么多人心神不宁。他打开手机,一看时间还早,他干脆就在洞里休息,反正他带有睡袋,即使他是普通人,也能安稳睡一觉。
夜拓新安静下来,老王和李子回到保安室,刚才的惊吓让他们睡意全无,为了打发时间,两人不约而同地拿出手机,读盗版的《都市之无敌神医》,小笔在这里表示深刻鄙视!
苍财富则靠在床头,回想着发生在几个月前的事:孙子苍境孔被毒蜂蜇伤,命悬一线,最后虽然大难不死,却没有应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老话,因为苍家的生意,被长孙冶以治病救人为要挟,生生夺去了一大半,他们苍家的财富迅速缩水,日子已经大不如前了。
他有心想东山再起,可是岁月不饶人,他是有心无力,偏偏生个儿子不争气,在滨海市卫生局局长的位置上呆了多年,堂堂一厅局干部,苍财富不知道自己儿子为公家做了多少事,但是知道他从来没有为家里作出过半点贡献。
这一点,儿子一点都不随老子,也是这一点,让苍财富非常恼火,你说你天天顶着一个局长的官帽,人前人后人模狗样的到底图哪样?难道图的是死后有人给你送一个牌匾,上面就刻着三个銮金大字:苍青天?
第九十七章 不当出头鸟
“马义又回到了滨海,步高知道后,就想杀了他。”阿平回答。
“东方老大不是三令五申,我们三金帮所有人都不能再招惹马义吗?为什么他还要这么干?”都蔓表示不理解。
“步高向来自高自大,而且心胸狭小,马义杀了他堂弟步仁,他非要报仇不可,根本不理会老大的禁令。”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都蔓叹气,其实步高与她没有半毛钱干系,死了就死了,况且他一向以是帮主的左膀右臂自居,这些年没少给她甩脸色,所以他死了,她眼睛、耳朵都跟着清净了不少,从这个立场看,其实她还应该感谢马义,感谢他为自己拨除了眼中钉肉中刺。
“好了,你将整个过程告诉我吧。”都蔓确实没心情关心步高的生死,她只在意自己的任务。阿平不敢隐瞒,当即将那天发生的事件整个过程一五一十说出来。
都蔓听着听着,脸上满是惊谔的表情,交叉着的双~腿不经意间放了下来,身子前顷,露出一道幽深的事业线。
“你说,马义连枪都怕?”
阿平再次吞口水,说道:“他就是一个神仙,懂法术,我们十几条枪一齐开火,又是那近的距离,完全可以将他打成筛子,可是他凭空变出一个巨大的血色钹轮,将子弹全挡下了,他本人毫发无伤。”
“阿平,你是在讲神话故事呢?”都蔓心里一阵狂跳,狂跳过后,还怀着一丝侥幸,希望阿平真是在给她讲一个神话故事,可是阿平诅咒发誓,表示自己所说都是亲眼所见,绝对没有半点掺假,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他再将当时的情形重复讲一遍。
“蔓姐,这都是真的,我知道你很难相信,如果我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相信。”阿平费了老大的劲,才将自己的眼神从都蔓的事业线上拽开,“还有更加恐怖的,马义杀了步高和亮仔,然后往他们身上喷一股火,那火很诡异,直接就将他们烧成一股烟,真的是烟,风一吹就散了,连一点渣都不剩。你知道那股火是从哪里来的吗?是从马义的指尖喷出来的,真的是指尖,我们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阿平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当时现场的血腥与恐怖留给他永远的心灵阴影,这辈子可能都忘不了。都蔓静静地看着阿平,似乎想从他脸上找出他是在讲神话故事的证据,但她失望了,因为她发现阿平的恐惧是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害怕,所以他当日所见的,一定是非常可怕的血腥场面。
“你觉得东方老大会相信吗?”她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问阿平,她心里确实很纠结。步高死了,玄堂完了,这全都是出自马义之手,她能查到,东方鑫想都能想到,问题是马义,一个曾经不名一文的农民工,居然是下凡的神仙?!
有人相信么?
都蔓不想相信,可是阿平言之凿凿,她不能不相信;她想相信,又显得荒诞不经,如果相信,自己都会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唉,这就是平时不读都市异能类小说造成的知识短板,读过这类小说的人,就不会那么无知对吧?所以爱读这类小说的筒子,你们庆幸吧,欢呼吧,果奔吧!
老话说开卷有益,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不学习,就木有进步。尽管有人说屏幕阅读不是真正的阅读,但是管他呢,管他神马是真,神马又是假,反正他说他的,咱读咱的,网书也是书,书中不一定真有颜如玉,但是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信息,或者说智慧,供我们参考。
“可是,这是事实。”阿平小声说。
“哎,但愿老大能相信吧,只是玄堂,恐怕和天堂一样,将永远消失了。你说步高这老小子,惹谁不好,非要惹马义这个瘟神!”都蔓叹息,“阿平,你回去吧,切记要小心,没事不要来找我,以免暴露自己。”
都蔓打发走阿平,踱到窗前,望着不远处的滨海国际酒店出神。她这次来,其实也是带着私心的,步高无缘无故失踪,不管他最后是什么原因,老大追究下来,他都没机会再当玄堂堂主。玄堂因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三金帮最富裕,势力最大的堂口,没有人不眼红步高,人人都想取代之而后快。老大派她来调查步高,她还以为是自己的机会来了,谁料到了滨海她才知道,原来马义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十几条枪都杀不了的人,既使他不是神仙,也是牛逼的存在,凭自己的道行,都蔓觉得还是不当出头鸟为好,反正她现在已是堂主了,在哪当堂主不一样,为毛非要到滨海当呢?
天蒙蒙亮的时候,马义就离开了大钟山,他寻思着时间还早,不好回长孙家,于是他决定先回酒店。此时他正在酒店办公室里休息。刚才路云打电话给他,说她马上就上飞机了,估计两个小时就能到滨海,马义将这个消息告诉白雪和长孙绛英,她们立即将到机场接人的任务接了下来。
“我也去吧。”马义提议,可是白雪和长孙绛英坚决拒绝,理由是没有理由。马义现在对越来越刁蛮不爱讲理的长孙姐妹俩是越来越没办法了,她们既然不同意自己去接人,他只好作罢,他也不敢主动跟路云解释,因为言多必失的道理,他还是懂滴。
不想当出头鸟的都蔓果然没有去滨海酒店找马义的麻烦,而是去了大钟山别墅。一夜没睡好的苍财富正在院子里耍太极,看到款款而来的都蔓,他非常意外,“蔓蔓,一大清早你就来了,有啥急事吗??”
都蔓嫣然一笑,“舅,看你说的,我没事就不能来啊。”
“能啊,当然能了,难得你心里还掂记着我这老舅,我高兴都来不及呢。”苍财富一脸笑呵呵,精神头比打十遍太极拳都好得多,“你刚到的?你~妈身体好吧?”
“我呢,昨晚半夜到的,至于我妈身体吧,还算可以,就是有点想念她的宝贝弟弟。”都蔓挽着苍财富的手,完全没有地下世界混混的痞气,反而是一副小女儿的娇憨之态,苍财富很享受都蔓撒娇的样子,“你呀,别往你~妈脸上贴金了,如果她真挂念我,当年她就不会不顾全家反对,远嫁安肥了。”
“舅,都是老黄历了,你别再提了,我妈就因为你老提这事,她都不敢回来看你了。”都蔓嘟着嘴说道。苍财富立即从善如流,“好,好,不说,不说,我都念叨一辈子了,非但没得你~妈的认可,反而遭她恨,我们再也不提了,走,我们进屋吧。”
苍财富舅甥俩一边说话,一边回到屋里。
都蔓开始泡功夫茶,她的动作熟练,有条不紊,苍财富坐在一边看着,然后莫名其妙就叹了口气。“还是蔓蔓好啊,你表哥从来就没有给我沏过一次茶。”
“表哥人家是大领导,他自己喝的茶都是让别人给泡的,他哪有功夫给你泡茶,所以舅你要理解哈。”都蔓安慰。结果她不安慰还好,她这么一安慰,苍财富就想起被长孙冶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他苍家财富的事,他心里头就生气。
“他当的是什么鸟大官,连自家财产都保护不了的官,不当也罢!”
都蔓看了苍财富一眼,说道:“舅,你们家的事,我在安肥那边也听说了一点,你再说说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唉,还能发生什么事?家门不幸呗,你侄子被一种不知名的毒蜂给蜇了,别说整个滨海市,就是整个华夏都没有医生能治,偏偏长孙冶的孙女能治,长孙冶你不是不知道,他就是一个黑心烂肺的万恶的资本家的余孽,当年若不是我放他一马,他骨头都能打鼓了。”苍财富在自己晚辈面前也大言不惭,仿佛当年他放过长孙冶不是受人威胁,迫不得以才为之,而是他良心发现,放人家一马。
“老话说得好,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性,资本家永远都是资本家,永远改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本性。他仗着自己孙女能治好你侄子,向你表嫂提出以我们苍家60%的生意,换你侄子一条命作为条件,我和你表嫂都没有办法,只好忍痛同意了……”苍财富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差点没在自己外甥女面前声泪俱下。
“这简直是赤果果的趁火打劫啊!”都蔓双目圆瞪,咬牙切齿的样子,苍财富叹气,“谁说不是呢,但是你侄子危在旦夕,他是我苍家唯一的独苗,我不能让苍家断了香火啊!”
“我表哥就没有想过再将苍家的生意再夺回来?他可是市局大干部,在咱华夏,当官的不都是很牛叉的么?长孙家虽然是大家族,但他们不过是一介草民而已。当官的被草民骑在脖子上拉~屎,这不符合逻辑啊?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
“谁说不是呢,蔓蔓啊,你表哥哪怕有你十分之一的觉悟,我们苍家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地步了。现在好了,白纸黑字一签,苍家一夜之间,就回到了解放前。”苍财富痛心疾首,都蔓却在一边腹诽:“得了吧,还回到解放前呢?解放前你们全家都是掏大粪的有木有?”
第九十八章 打砸
当然她仅仅是腹诽而已,因为眼前的老头,确实是与自己老妈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自己的亲舅,都蔓再浑,都不能嘲笑他有木有?“舅,你们合约都签了,你要想再拿回你们苍家持生意,恐怕还得费一番老劲,但是我可以先帮你出口恶气。”
都蔓是外地人,她并不知道马义与长孙家的关系,不然她也不敢说这番话。苍财富年老体衰,常年足不出户,每天只会在电视上关心河蟹新闻,对于鼻子底下的滨海市的一些市井新闻从来兴趣缺缺,所以他对马义也不了解,甚至他都不知道有马义这号人物存在,他又不屑读《都市之无敌神医》,不知道马义头上还顶着主角光环。主角,一般都是无处不在滴!
所以他也不会想到,在长孙冶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妖孽存在。
他是这么想的,都蔓作为三金帮的堂主,对于打个架,砸点东西,再伤几个人,还是手到擒来滴,而且她身后有强大的三金帮作后盾,长孙冶即使吃了大亏,也不敢对她怎样。最重要的是,她只是后生晚辈,年轻人容易冲动,当她听说自己亲舅的生意被人霸占了,她不服气,出来搞点事,也不可厚非,所以那个神秘人不会将这笔帐记自己头上,然后来找自己报复。
他思前想后觉得都蔓这个主意靠普,当即果断同意,对都蔓更是赞不绝口:“知我者,蔓蔓也。老舅我谢谢你了!”
“舅,咱一家人不说两家话。”都蔓难得地有些羞涩。
“好,我们客气话就不多说了,蔓蔓,你打算怎么帮舅舅出气?”
“我带人将他的兰之花公司给砸了,气死他!”
“这个主意不错。你带了多少人来?”
“加我就两个。”都蔓扭捏了一下,随即保证,“舅,你放心吧,我们两个人就足够了,我们马上就去将兰之花砸得稀巴烂,你在家等我的好消息吧!”都蔓还真是行动派,说干就干,她当即就告别苍财富。苍财富为了让她行动方便,就让她到车库开车走,都蔓也不客气,开车离开别墅,回到商务酒店,带上随从,然后直奔兰之花公司,她的随从也是她的贴身保镖,一身武力,三五个大汉都休想近身。
至于她,能从一个女混混,混到三金帮四大堂主之一,靠的不是卖笑,甚至是卖肉上位,而是靠她一拳一刀打拼来的。她曾经是安肥省女子蝉联三届的散打冠军,自从加入三金帮后,更是经过生死考验,在流氓打架中悟出不少强悍实用的招术,一招制敌不在话下。
她自认为自己有足够的本钱让长孙家族战栗,所以她才敢大言不惭地向苍财富拍胸口保证。
白雪和长孙绛英根本没有想到今天会有人到公司来捣乱,因为两个小时后要到机场接路云,所以她们今天比往常早到公司。兰之花公司已经完走入正轨,她们手下的团队都是长孙冶精挑细选的业界精英,所以每天她们需要亲自处理的事情还真不多。
今天她们需要主持一个早会,早会也不是什么重大会议,只是例行的早会,无非就是鼓鼓士气,总结一下昨天的工作,安排一下今天的工作内容,然后再展望一下明天,会议就差不多开完了。
开完了早会,她们一看时间,不由皱眉,因为离路云到滨海的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呢。
滨海国际酒店那边,阿豹和吕贺接到马义通知路云两个小时后到,他们立即来到马义办公室。
“你的老大马上就要到了,你对酒店比较熟悉,想想看,把她办公室摆哪里合适?”马义对阿豹说道,阿豹早有准备,“就在马哥你办公室旁边,那里原来也是办公室,我已经让人将它重新整理了一下。”
马义点头,“做得不错,路云以后就是你的老大,以后你和你手下兄弟必须要听她的,明白吗?”
“明白。”阿豹胸脯一挺。
“吕贺,你那边怎么样?”马义又问吕贺。吕贺挠一下头,“密室里的钱款已经点清楚,并且已经造成册。只是对酒店管理这一块,我还是两眼一抹黑,我说马义啊,咱能不能换人啊?”
“嘿,我说吕贺,别人都是做梦都想当老板,你倒好,让你当个老板,却推三阻四,信不信我让谷花大皮鞭伺候你!”马义威胁。
吕贺讪讪一笑,“我就这么一说而已,你就别抬出谷花来吓我了,再说这都是我们大老爷们之间的事,她一个女人瞎掺和什么样呀?”马义立即警告他,“吕贺,这话就只能在今天说说啊,以后可别乱说,不然让路云听到,可就不是抽你几鞭的事,她可能一脚就能把你从四楼踹到一楼!”
吕贺半信半疑,“不会吧?难道现在的女人都那么暴力?”
“不暴力怎么能当南荣帮的杀手呢?还是双凤之一的金凤,杀人都不带眨眼。”阿豹在一旁说道。吕贺顿时有点冒冷汗,“拷,马义你交的朋友怎么都那么暴力啊?”
“放心吧,其实她很善良的,她杀的都是该杀之人,从来不滥杀无辜。”马义拍拍吕贺肩膀,让他放宽心。
镜头再回到都蔓身上。
她带上保镖,一路风驰电掣,直奔兰之花公司,保镖看她脸色不善,知道她又想惹事去了,但是他只是保镖没有发言权,没有办法左右都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所以他只好默不作声。
当她们赶到兰之花公司的时候,公司刚刚结束早会,所有参会人员,纷纷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准备工作。
刚到公司门口,门口的保安示意她停车登记,都蔓将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交到保镖手中,说道:“等会跟着我,看到什么就砸什么,别怕,有事算我的。”然后她脚下突然一踩油门,直接冲进兰之花公司,幸好保安机灵,扭身闪开,不然被车撞上,百分之百死翘翘,另一个保安见状,拎着警棍就出来,大声喝道:“你们想干什么?”
车停了,从车上下来一男一女,女的冲男的一挥手,那男的就向保安冲过来,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阵乱棍。滨海治安环境相对较好,所以滨海兰之花公司总共才骋请了四个保安,白班两个,夜班两个,而且都是中年大叔,平时的工作就是看看门,登记一下来访人员而已,他们哪里是都蔓保镖的对手,所以瞬间他们就被KO。
解决了保安,都蔓和保镖挥舞着铁棍,往前冲,一个路过的员工看到了倒地的保安,和两个凶神恶煞的人正往里冲,顿时吓得大叫:“不好了,杀人啦,杀人啦!”
他的呼叫惊动了整个公司,大家慌忙停下手中的工作,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接着就传来“噼哩叭啦”打砸声,和员工的惊叫声,白雪和长孙绛英正想出去查看,一个头破血流的男员工冲进来,“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好了,外面来了两个流氓,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
白雪和长孙绛英都在南云经过大风大浪,区区两流氓上门捣乱,她们根本不害怕,长孙绛英从柜子里翻出纱布与止血药,给员工抱扎,白雪则打电话报警,然后她们往办公室外走去,员工急忙阻止拉住她俩,“总经理,助理,外面危险,你们不能出去!”
白雪淡定一笑,“没事,我已经报警了。”她只是报警,没有告诉马义,是因为她认为这种小事,不需要马义出面,不然他一怒之下,将人家给废了或者杀了,就不好了。
白雪心地善良,我们给她点赞吧!
男员工看到老板都不怕,他立即操起一把椅子,紧随其后,长孙绛英回头,惊讶地问道:“咦,你想干什么?”
“总经理、助理,你们是女生都不怕。我一个大男人怕什么?大不了和他们拼了!”男员工一拍胸口。当他们到一楼时,都蔓和保镖正砸得起劲,公司的几个男员工,有的手里抓着椅子,有的手里握着拖把,一脸紧张地盯着他俩,却谁都不敢上前。
“长孙绛英、长孙白雪,你们给老娘滚出来!”都蔓一边砸,一边喊。
“你是谁?”白雪和长孙绛英同时出现,看着眼前疯子一样的女人,她们第一感觉是,不认识这个女疯子!
“你们就是长孙家的俩丫头?”都蔓停下打砸,问道。
“我是长孙绛英,她是长孙白雪,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到我们公司砸东西伤人!”长孙绛英上前一步,逼视都蔓,都蔓冷笑,“你别管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今天你必须横着走出这个大门。”
话音未落,她跨步上前,手中的铁棍高扬。
都蔓,安肥省三届的散打蝉联冠军,三金帮黄堂堂主,武力值虽然不能算逆天,却也着实不弱,只见她身影一闪,人就到了长孙绛英面前,手中的铁棍带着风声,呼啸着砸向长孙绛英。混地下世界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心狠手辣。都蔓虽然是一介女流,其凶狠却一点都不逊色,这一棍下去,估计长孙绛英不死也得残。
第九十六章 都蔓来了
“家门不幸,出此傻子啊!”苍财富仰天长叹,想起儿子不争气,原本就没有多少睡意的他,更加睡不着了,他索性披衣起床,一个人泡功夫茶。
功夫茶起源于宋代,烹煎之法源于陆羽的《茶经》,沏泡功夫茶很有讲究,水、火都讲究一个活字,活水活火,是煮茶要诀;除此之处,《茶经》对水也有严格要求:“山水为上,江水为中,井水其下。”再往细下说,又有“山顶泉轻清,山下泉重浊,石中泉清甘,沙中泉清冽,土中泉浑厚,流动者良,负阴者胜,山削泉寡,山秀泉神,溪水无味。”甚至还有天泉、天水、秋雨、梅雨、露水、敲冰之别。
苍财富虽然也爱泡功夫茶,但是因受自然条件与自身修养限制,他一般用电代替炭火,用水也不讲究,只用自来水,至于冲工,他倒是蛮熟练,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经常喝功夫茶的人。
他慢条斯理地煮茶、冲茶、品茶,脑子里却不停回放着自己年轻时的峥嵘岁月,那是一个激情澎湃的时代,也是一个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时代,他一个出身世代以掏粪为生的家庭的穷家子弟,一夜之间,莫名其妙就登上了滨海市的权力颠峰,一跃成为滨海市炽手可热的人物。
他一个掏粪工子弟,那时候在滨海可以翻手为云覆水为雨,那些曾经高高在上,从来没有正瞧过他,甚至鄙视他的人,全都战战兢兢地站在他面前,他一个喷嚏就能吹倒一大片。他很享受那种臣服天下的感觉,他当时俨然就是滨海市的土皇帝。
可惜世易时移,时代的潮流只让他只风光了十年,可是十年已经足够他改写掏粪世家的命运了,苍家从此不再是卑微的掏粪人家,而是官商人家,他在垂暮之年,已居住在滨海市最昂贵的别墅里。
可是他这些年过得并不完全如意,因为他惊恐地发现,苍家貌似着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儿子不争气,在卫生局局长位置上不愠不火呆了十几年,没有半点长进,第三代,则更悬,苍境孔是他孙子,他宠溺他,对他充满期望,其实他心里也明白自己的期望其实很缈茫,因为孙子比儿子更不争气!
这还不是最揪心的,因为他毕竟还有一个聪明能干的儿媳妇,他本来指望她为自己守住家业,最起码在老阎找他去喝茶之前,他可以不用看到苍家的衰败,可是人算总不如天算,孙子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让苍家丢失了大半江山。
苍财富喝着功夫茶,在自怨自艾中,迎来了翌日的第一道曙光。保安李子和老王,在盗版《都市之无敌神医》抚慰下,平安度过一个晚上,头脑昏昏沉沉早就忘记了昨晚的异响,和异响给他们内心造成的恐惧和不安。
特么滴,原来盗版都能法力无边,功德无量啊?
小笔我是应该为此傲骄呢还是应该为此悲哀呢?
仔细想想,觉得应该是欲哭无泪吧。写书,开始是担心没有人看,有人看了,又担心别人只看免费章节,不看vip章节,不看vip章节就不看呗,看免费章节你也可以盖个红章,投几个贵宾神马的,甚至可以送几朵小红花,也算安慰一下小笔的苦B付出,你却偏偏看盗版,哥啊,你真是已经丧尽了天良,有木有?小笔我呕心沥血,挑灯夜战,头悬梁锥刺股,一天码字6000,我容易吗我?
小笔感叹完了,一口气灌下几盅白开水,然后继续码字。不敢停啊,虽然不敢靠稿费过日子,但是有好多个哥们或是姐们在跟读《都市之无敌神医》呢,小笔不能因为有人只读盗版,不看正版就不码字了,这样小笔就有负那些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帅到天嫉妒,美到神怨恨、坚持读正版的哥们或者是姐们对小笔的信任和厚爱啦。
当然了,小笔也羞羞地在此求我最最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在你兴致勃勃看《都市之无敌神医》之余,顺便也向你身边的朋友推荐一下呗?老话说得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好吧,广告到止结束,下面继续我们的故事。
马义还在大钟山的天然溶洞里呼呼大睡的时候,滨海国际机场走出一个妖娆性感的的女人,她三十多岁的年纪,红唇烈焰,眼影浓重,紧身衣裤勒紧她成熟丰满的身体,滚圆的屁服在夜风中无限妖娆。
她正是三金帮黄堂堂主都蔓。
原来她在接到老大东方鑫指示之后不敢怠慢,连夜坐飞机从安肥省赶过来,她轻车简从,行事风格远比她的打扮低调。当然她是不得低调,因为你想啊,作为地下世界人士,不管你在地下世界是多牛掰的人物,但你敢当自己是档和人民的县长、局长之类的大官吗?敢出门走几步身后都得有一大堆拍马溜须的跟班?敢非得安排记者一路跟拍,不然不出门?敢遇到雨天还得有人给你打伞,担心没人知道你是人民的公仆?
木有啦,除非你想死得快。
何况她这次是身负使命,深入敌后,她可不敢张扬,混地下世界多年的经验告诉她,能一口吞掉步高的人,绝非等闲之辈,她要想多活几年,低调、甚至隐秘是首要,装B这活儿还是该免则免,没必要节外生枝,自寻死路。
专车接送貌似可以有,因为这礼遇已如谢家的堂前燕,早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连农民工小笔都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只是接送的车档次有点低啦。都蔓却因为三金帮在滨海的势力已经被马义一锅端,木有人鸟她,所以她只能在机场外打的,她也不敢直奔玄堂老巢滨海国际酒店,而是选择在它附近的一家商务酒店落脚。
下了的士,她唯一一个随从兼保镖到服务台开了两个单间,一人一间,他们各自回房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一个年轻男子鬼鬼祟祟敲开都蔓的房门,房门从里边打开,露出一张刚梳洗打扮完毕的脸,“进来。”都蔓小声说道,年轻男子点头,然后再回头望,似乎担心身后有尾巴。
“蔓姐,你怎么亲自到滨海来了?”年轻男子望着骨子里都透着风骚,却对自己冷若冰霜的女人悄悄咽口水。都蔓似乎不曾发觉他的失态,坐在椅子,双腿交叉,脸上象刚下了一层霜,一只手却似不经意间拂过,胸口前的一枚扭扣随即轻轻跳开,里边一抹雪白若隐若现。
轻年男子目光瞬间呆滞,吞口水的频率也骤然加快,但是他也只敢仅限于止而已,始终没有其他动作,都蔓嘴角泛起一丝鄙夷,“阿平,这些年你在滨海,日子混得不错嘛。”她语气冰冷,没有半点恭喜的意思。
阿平讪讪一笑,“还不是托蔓姐的福。如果没有蔓姐扶持,阿平神马都不是。”
“哼!”都蔓轻哼,“算你有点良心。不过这些年你干得不错,帮我盯紧了步高,让我对他的情况了如指掌。”
“这是我应该做的。”阿平一阵羞涩外带一点自豪。
谁都不会想到,作为三金帮玄堂精英之一,阿平竟然是都蔓派到步高身边的一枚钉子。
话说都蔓这个女人真不简单,连自己人都敢派人盯梢。可怜步高居然还蒙在鼓里,他不仅从来没有怀疑过阿平是内奸,还因为他平时表现不俗,将他提为玄堂精英之一,那天绑架骆蓉,引诱马义上勾的事他从头到尾都有参与,他随三金帮其他人马投诚双煞帮后,连身负异能的马义都没有瞧出来。
他果然有当内奸的天赋。
老话说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都蔓因为早有安排,所以要调查玄堂的事易如反掌,其实她想调查,就一个电话的事,根本不需要亲身涉险到滨海来,但这是老大交待的任务,为了做样子给老大看,而且她向步高派卧底,整个三金帮只有她和阿平知道,连东方鑫都一无所知,她不敢将阿平暴露,不然不知会惹下什么祸端,所以她不得不亲自连夜赶到滨海,进行所谓的调查。
这就可见这个女人的心机有多深。女人,犹其是漂亮的女人,心机太深,往往是非常可怕的。没人知道她什么要向自己人派出卧底,监视他的一举一动,或许是因为她心里没有安全感,对谁,特别是男人充满不信任感;或许她心里还是一个小女生的心态,对一切都充满好奇,都有求知欲;又或许她有不可告人的野心……
这当然都不在本章节讨论范围,所以不在啰嗦,以免有灌水的嫌疑。
“说吧,步高是怎么回事?玄堂又是怎么回事?”都蔓抬眼望着阿平。
“步高已经死了,玄堂现在成了双煞帮在滨海市的分支。”阿平如实回答。
“步高死了?”都蔓没有多少意外,步高不死,玄堂不可能会落入马义手里,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步高手下那么多人,怎么会轻易死在马义手上?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接着问,因为这才是都蔓需要关心的问题,因为不仅是她好奇,也是东方鑫要她调查的问题之一。
第九十九章 项链逞威
“啊……”周围的人发出惊呼。
长孙绛英的瞳孔也瞬间放大。
因为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大家都没想都蔓如此彪悍,面对自己如花似玉我见犹怜的美女老板,她都敢下得去死手,即便是同性相斥,也不能够这么凶残吧?可是一切都晚了,都蔓的动作太快,他们想上去帮忙都来不及。长孙绛英也没想到都蔓会这么野蛮,根本不问清红皂白,挥棍就打,她一紧张,连躲避都忘了,就迎着铁棍傻站。
铁棍夹着风声,在她瞳孔里无限放大,她本能地闭上眼睛,忽然一股巨大的推力涌来,长孙绛英脚下不稳,瞬间被推出半米远,原来的位置赫然出现白雪单薄的身影,“白雪……”长孙绛英顿时惊得手脚冰凉,如果推开自己,迎上去的是路云,或者小方,或者米莉莉,她都不会害怕,白雪这小身板,这小脑壳,这样子上去不是找虐么?
白雪也被呼啸而至的铁棍吓呆了,她刚才看到都蔓要打长孙绛英,她完全是出于本能,冲上去保护她,至于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她没来得及考虑。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不断变化的情况,压抑得所有人都喘不过气来。
话说都蔓,自从当上堂主之后,基本上都很少亲自动手砸东西、打人啦,今天重操旧业,她发现自己手法仍然没有生疏,顿时肾上腺素飙升,大脑进入狂热状态,她可不管你眼前站的是谁,她都是照揍不误,况且白雪本来都在她报复之列,当即她咬牙切齿,大喝一声:“麻逼的,你去死吧!”
紧连着“吧”字尾音,是“嘭”一声闷响,只见白雪身上蓦然闪出一道绿光,迎着都蔓打砸而来的铁棍,瞬间形成一道气波墙,挡在白雪面前,铁棍打在上面,就好象打在弹簧上,巨大的反弹力将都蔓凭空弹起,整个人象一个被抛弃的人形根雕,被狠狠抛起,“哗”一下撞破玻璃自动门,然后重重摔到门口的水泥地上。
落地后,出于本能,她挣扎着想爬起来,可是她的右手根本不能动弹,稍微一动,就是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她低头一看,右手以怪异的形状扭曲着,明显已经折了,浑身也被碎玻璃割得伤痕累累,脸上又麻又痒又痛,肯定已经被刮花了。都蔓顿时想号陶大哭一场,因为她心里委屈啊,她只是想帮自己亲娘老舅出口气而已,绝对没有仗势凌人的意思,结果却把自己手给弄折了,手折就折了呗,还弄得浑身伤,浑身伤就浑身伤呗,大不了她也认了,偏偏还把自己脸给划花了,破相了,你说还有木有天理啦?
难道当今世道,真的已经不能再有见义勇为?
不行,事情不能就这么了了,长孙家必须赔姐去韩国整容的钱,还有往来的机票、住宿费、营养费、误工费……都蔓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心里盘算着自己该得多少赔偿金,忽然嗓子一股甜味上涌。
“呕”,嘴一张,一口老血吐出来,在金色的阳光下,显得特别不河蟹。
“妈呀,都吐血了?”都蔓心里一声悲叹,然后头一歪,光荣晕菜。保镖看到都蔓被一股绿光弹出门外,出于职业本能,他立即往门外跑,去追逐自己的主子,可是门边上满地玻璃渣,他跑得又快,结果脚下一滑,一屁股结结实实坐到地上。
“哇嗷……”他整个人象弹簧一样瞬间弹起,弹起的速度比他摔地上的速度还快,手往屁股上摸,满手殷红的血,屁股后面还挂着的玻璃渣,在阳光照射下,竟然银光闪闪,再配上鲜红的血色,一朵妖艳的屁股花,就在风中招展。
其他人,包括白雪本人,都懵了。
“拍电影吗?”兰之花所有员工满脸错谔,看着仿佛头上罩着圣光的助理。长孙绛英最先清醒,她想起了马义送给她们的生肖项链,他说过,关键时刻,它将是她们的护身符。她赶紧来到白雪身边,拿过她的项链一看,果然她的项链色泽比自己的暗淡了许多,似乎灵气被抽光的样子。
“是项莲。”长孙绛英小声说道。白雪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项链救了自己。
“走,到门外看看。”她拉上长孙绛英往门外走,其他人赶紧跟上。门外,都蔓已经晕了,保镖捂着屁股想逃,兰之花员工一哄而上,板凳、拖把、九阴白骨爪齐上阵,直接将他ko。
白雪和长孙绛英走到晕倒的保安面前,进行急救。
一阵忙活,俩保安醒了,睁一看,救自己的竟然是自己的老板,当即又是紧张又是激动,嘴唇翕动,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时120来了,110也来了,长孙冶和谷洪山也赶来了。他看了一下仍在地上躺着的都蔓,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她叫都蔓,三金帮的人。”一旁的洪谷山说道。
“三金帮的人?莫非是因为马义的事,他们竟然找上我长孙家的麻烦?”长孙冶声音有点冷,虽然长孙家族与三金帮多年来一直井水不犯河水,但是他未必会怕他们。如果他们真敢向长孙家动手,他也介意让他们了解一下什么叫家族势力!
“也许不是。”洪谷山分析道,“都蔓虽然是三金帮的人,但是她的地盘在安肥省,这里是步高的地盘,她不可能千里迢迢,只带一个人过来,专门来找你们麻烦。”
“哦,你的意思是?”长孙冶问道。
“她还有一个身份,她是苍财富的外甥女。”洪谷山答道。
“哦!”长孙冶有些明白了。
“长老,你打算怎么处理?”
长孙冶想了想,“人,你带走吧,我们不予追究,让苍财富找你领人算了。”
洪谷山应下,挥手让手下将人带走,因为她仍然受伤未醒,只能先送到医院救治。
苍财富送走了外甥女,就一直盼着她给自己带来好消息。他对自己的外甥女还是蛮有信心滴。可是今天他却失望了,他等了半天,结果好消息没等到,却等来了警察让他到医院领人的通知,苍财富手握电话,心跳骤然加速,血压瞬间飙升,差一点没有因脑血管爆裂而死。
悲愤中,他蓦然想起昨晚的异响,心说凶兆已显,这里的风水已经不行,他必须搬家了,再不搬,恐怕苍家接着还会有更大的灾难降临啊!
兰之花总经理办化室,长孙冶一脸严肃,“你们俩,一个是总经理,一个总经历理,还是女孩子,遇到危险,你们就不知道躲一躲?为什么还要逞强入下冲呢?多危险啊!”
“爷爷,既然你都知道我们是总经理喽,就应该理解我们为什么要迎难而上了。再说了,我们不也没事吗?”长孙绛英说道。长孙冶点头,“幸好你们没事,白雪啊,你孙浩大爷爷说得没错,你天生就是英子的保护神,你又一次保护了英子,你是我们长孙家族的功臣啊!”
长孙冶称赞白雪,长孙绛英心里简直羡慕嫉妒恨,因为她知道根本不是白雪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是因为马义送给她的项链有异能。而这种项链,她也有,换句话说,即使当时没有白雪,都蔓也伤不了自己,反而一样能够大出风头呢!可是这种事,又不好向爷爷解释。
苍天呀,你为什么总是让白雪这小丫头出风头,却让姐成了一棵永远只能在她树荫底下生长的小草,你太不公平了!她的心在呐喊。
“我看,必须将孙洁调回来,放在你们身边了。”长孙冶不知道长孙绛英心中的不满,推出自己的决定。
“不,不用。”姐妹俩异口同声,长孙冶皱起眉。
“爷爷,其实这只是一个意外,没必要动用到我们家族的暗力量。”长孙绛英说道。长孙冶摇头,“英子你别任性,都蔓不仅是苍财富的外甥女,也是三金帮的人,听说还是一个堂主,她在我们这里吃了亏,三金帮的人能善罢甘休?”
“嘿嘿,爷爷,这您就不知道了吧?滨海市已经没有三金帮啦,只有双煞帮,而我俩,都是双煞帮的贵宾。”长孙绛英得瑟地说道,她似乎突然想起什么,抬腕一看时间,已经快九点了,路云马上就到了。
“爷爷,您先歇着,我和白雪要到机场欢迎双煞帮老大莅临咱滨海市。”说罢,拉着白雪急匆匆走了。长孙冶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总是放不下心,他打电话给洪谷山:“洪局长,白雪和长孙绛英把三金帮的人给伤了,以后你要帮忙特别留意一下三金帮的一举一动,如果他们有什么风吹草动的,必须告诉我一声。”
电话里,洪谷山呵呵一笑,“长老,您多虑了。其实也怪我,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滨海已经没有三金帮了。”
“真的?”
长孙冶他非常意外,三金帮在滨海的势力不小,他又没有听说政府方面有什么行动,他们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第九十七章 不当出头鸟
“马义又回到了滨海,步高知道后,就想杀了他。”阿平回答。
“东方老大不是三令五申,我们三金帮所有人都不能再招惹马义吗?为什么他还要这么干?”都蔓表示不理解。
“步高向来自高自大,而且心胸狭小,马义杀了他堂弟步仁,他非要报仇不可,根本不理会老大的禁令。”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都蔓叹气,其实步高与她没有半毛钱干系,死了就死了,况且他一向以是帮主的左膀右臂自居,这些年没少给她甩脸色,所以他死了,她眼睛、耳朵都跟着清净了不少,从这个立场看,其实她还应该感谢马义,感谢他为自己拨除了眼中钉肉中刺。
“好了,你将整个过程告诉我吧。”都蔓确实没心情关心步高的生死,她只在意自己的任务。阿平不敢隐瞒,当即将那天发生的事件整个过程一五一十说出来。
都蔓听着听着,脸上满是惊谔的表情,交叉着的双~腿不经意间放了下来,身子前顷,露出一道幽深的事业线。
“你说,马义连枪都怕?”
阿平再次吞口水,说道:“他就是一个神仙,懂法术,我们十几条枪一齐开火,又是那近的距离,完全可以将他打成筛子,可是他凭空变出一个巨大的血色钹轮,将子弹全挡下了,他本人毫发无伤。”
“阿平,你是在讲神话故事呢?”都蔓心里一阵狂跳,狂跳过后,还怀着一丝侥幸,希望阿平真是在给她讲一个神话故事,可是阿平诅咒发誓,表示自己所说都是亲眼所见,绝对没有半点掺假,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他再将当时的情形重复讲一遍。
“蔓姐,这都是真的,我知道你很难相信,如果我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会相信。”阿平费了老大的劲,才将自己的眼神从都蔓的事业线上拽开,“还有更加恐怖的,马义杀了步高和亮仔,然后往他们身上喷一股火,那火很诡异,直接就将他们烧成一股烟,真的是烟,风一吹就散了,连一点渣都不剩。你知道那股火是从哪里来的吗?是从马义的指尖喷出来的,真的是指尖,我们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阿平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当时现场的血腥与恐怖留给他永远的心灵阴影,这辈子可能都忘不了。都蔓静静地看着阿平,似乎想从他脸上找出他是在讲神话故事的证据,但她失望了,因为她发现阿平的恐惧是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害怕,所以他当日所见的,一定是非常可怕的血腥场面。
“你觉得东方老大会相信吗?”她象是自言自语,又象是问阿平,她心里确实很纠结。步高死了,玄堂完了,这全都是出自马义之手,她能查到,东方鑫想都能想到,问题是马义,一个曾经不名一文的农民工,居然是下凡的神仙?!
有人相信么?
都蔓不想相信,可是阿平言之凿凿,她不能不相信;她想相信,又显得荒诞不经,如果相信,自己都会觉得自己脑子有问题。唉,这就是平时不读都市异能类小说造成的知识短板,读过这类小说的人,就不会那么无知对吧?所以爱读这类小说的筒子,你们庆幸吧,欢呼吧,果奔吧!
老话说开卷有益,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不学习,就木有进步。尽管有人说屏幕阅读不是真正的阅读,但是管他呢,管他神马是真,神马又是假,反正他说他的,咱读咱的,网书也是书,书中不一定真有颜如玉,但是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信息,或者说智慧,供我们参考。
“可是,这是事实。”阿平小声说。
“哎,但愿老大能相信吧,只是玄堂,恐怕和天堂一样,将永远消失了。你说步高这老小子,惹谁不好,非要惹马义这个瘟神!”都蔓叹息,“阿平,你回去吧,切记要小心,没事不要来找我,以免暴露自己。”
都蔓打发走阿平,踱到窗前,望着不远处的滨海国际酒店出神。她这次来,其实也是带着私心的,步高无缘无故失踪,不管他最后是什么原因,老大追究下来,他都没机会再当玄堂堂主。玄堂因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是三金帮最富裕,势力最大的堂口,没有人不眼红步高,人人都想取代之而后快。老大派她来调查步高,她还以为是自己的机会来了,谁料到了滨海她才知道,原来马义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十几条枪都杀不了的人,既使他不是神仙,也是牛逼的存在,凭自己的道行,都蔓觉得还是不当出头鸟为好,反正她现在已是堂主了,在哪当堂主不一样,为毛非要到滨海当呢?
天蒙蒙亮的时候,马义就离开了大钟山,他寻思着时间还早,不好回长孙家,于是他决定先回酒店。此时他正在酒店办公室里休息。刚才路云打电话给他,说她马上就上飞机了,估计两个小时就能到滨海,马义将这个消息告诉白雪和长孙绛英,她们立即将到机场接人的任务接了下来。
“我也去吧。”马义提议,可是白雪和长孙绛英坚决拒绝,理由是没有理由。马义现在对越来越刁蛮不爱讲理的长孙姐妹俩是越来越没办法了,她们既然不同意自己去接人,他只好作罢,他也不敢主动跟路云解释,因为言多必失的道理,他还是懂滴。
不想当出头鸟的都蔓果然没有去滨海酒店找马义的麻烦,而是去了大钟山别墅。一夜没睡好的苍财富正在院子里耍太极,看到款款而来的都蔓,他非常意外,“蔓蔓,一大清早你就来了,有啥急事吗??”
都蔓嫣然一笑,“舅,看你说的,我没事就不能来啊。”
“能啊,当然能了,难得你心里还掂记着我这老舅,我高兴都来不及呢。”苍财富一脸笑呵呵,精神头比打十遍太极拳都好得多,“你刚到的?你~妈身体好吧?”
“我呢,昨晚半夜到的,至于我妈身体吧,还算可以,就是有点想念她的宝贝弟弟。”都蔓挽着苍财富的手,完全没有地下世界混混的痞气,反而是一副小女儿的娇憨之态,苍财富很享受都蔓撒娇的样子,“你呀,别往你~妈脸上贴金了,如果她真挂念我,当年她就不会不顾全家反对,远嫁安肥了。”
“舅,都是老黄历了,你别再提了,我妈就因为你老提这事,她都不敢回来看你了。”都蔓嘟着嘴说道。苍财富立即从善如流,“好,好,不说,不说,我都念叨一辈子了,非但没得你~妈的认可,反而遭她恨,我们再也不提了,走,我们进屋吧。”
苍财富舅甥俩一边说话,一边回到屋里。
都蔓开始泡功夫茶,她的动作熟练,有条不紊,苍财富坐在一边看着,然后莫名其妙就叹了口气。“还是蔓蔓好啊,你表哥从来就没有给我沏过一次茶。”
“表哥人家是大领导,他自己喝的茶都是让别人给泡的,他哪有功夫给你泡茶,所以舅你要理解哈。”都蔓安慰。结果她不安慰还好,她这么一安慰,苍财富就想起被长孙冶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他苍家财富的事,他心里头就生气。
“他当的是什么鸟大官,连自家财产都保护不了的官,不当也罢!”
都蔓看了苍财富一眼,说道:“舅,你们家的事,我在安肥那边也听说了一点,你再说说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唉,还能发生什么事?家门不幸呗,你侄子被一种不知名的毒蜂给蜇了,别说整个滨海市,就是整个华夏都没有医生能治,偏偏长孙冶的孙女能治,长孙冶你不是不知道,他就是一个黑心烂肺的万恶的资本家的余孽,当年若不是我放他一马,他骨头都能打鼓了。”苍财富在自己晚辈面前也大言不惭,仿佛当年他放过长孙冶不是受人威胁,迫不得以才为之,而是他良心发现,放人家一马。
“老话说得好,狗改不了吃~屎的习性,资本家永远都是资本家,永远改了吃人不吐骨头的本性。他仗着自己孙女能治好你侄子,向你表嫂提出以我们苍家60%的生意,换你侄子一条命作为条件,我和你表嫂都没有办法,只好忍痛同意了……”苍财富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差点没在自己外甥女面前声泪俱下。
“这简直是赤果果的趁火打劫啊!”都蔓双目圆瞪,咬牙切齿的样子,苍财富叹气,“谁说不是呢,但是你侄子危在旦夕,他是我苍家唯一的独苗,我不能让苍家断了香火啊!”
“我表哥就没有想过再将苍家的生意再夺回来?他可是市局大干部,在咱华夏,当官的不都是很牛叉的么?长孙家虽然是大家族,但他们不过是一介草民而已。当官的被草民骑在脖子上拉~屎,这不符合逻辑啊?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
“谁说不是呢,蔓蔓啊,你表哥哪怕有你十分之一的觉悟,我们苍家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地步了。现在好了,白纸黑字一签,苍家一夜之间,就回到了解放前。”苍财富痛心疾首,都蔓却在一边腹诽:“得了吧,还回到解放前呢?解放前你们全家都是掏大粪的有木有?”
第一百章 海阔天空
“真的。据可靠情报,三金帮设在滨海的玄堂确实已经消失了,取代它的是一个叫双煞帮的组织,其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之中。”
长孙冶暗吸一口气,原来英子说的是真的,她说她姐妹俩是双煞帮的贵宾又是怎么回事?他一想到自己俩孙女可能已经卷入地下世界这个旋涡中,他顿时心生忐忑,他挂了电话,在办公室里不安地踱来踱去。
双煞帮?连洪谷山都不掌握情况的地下世界组织,然后自己的两个孙女竟然是他的贵宾,长孙冶想想都感到害怕,孙女还年轻,犹其是英子,她是家主之位的接班人,肩负使命,她的一言一行,即将代表着整个长孙家族,万一她出现差错,一不小心,就会将整个家族带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但是他又想,英子他是看着长大的,她的品行他很了解,而且孙浩也看好她,以孙浩的眼光,他不可能看错人,英子不可能会是行为不端正之人。长孙冶在办公室里思前想后,最后他想起了一个人,他一直与英子姐妹俩在一起,应该对她们非常了解。出于爱孙女心切,长孙冶立即拨电话,电话通了,对方的电话铃声却在办公室门外响起。
“长孙爷爷。”马义出现在办公室外。
“哈,马义,我正要找你,没想到你就来了,真巧啊。”长孙冶非常高兴,马义心里说,才不巧呢,我可是接到“上级”指令特意赶来滴,不然你真以这世界有那么多巧合之事?
原来长孙绛英和白雪在去接路云路上突然想起,白雪用项链的异能将都蔓打伤了,爷爷心里肯定有疑问,这问题,她们不知道怎么回答,于是一致同意,将这种烧脑的事情交给马义,反正他身负异能,这点小事难不倒他。
只是她们没有想到,长孙冶没有对白雪的异能产生疑问,他只在为她们可能面临的危险担忧。
“您找我有事?”马义明知故问。
“来,来,我们坐下谈。”长孙冶招呼马义坐下,然后坐在他对面,“马义,你和英子姐妹俩都是好朋友,所以你对她们应该比较了解对吧。”马义因为白雪已经将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他心里早有准备,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应该算是吧。”
马义没把话说满。
“那么双煞帮你了解么?英子说,她们是双煞帮的贵宾又是怎么回事?”
马义愣了一下,因为长孙冶问的,与白雪交待的事不一样啊。长孙冶看到马义发愣的样子,心里不由着急,“这俩孩子,是越来越离普了,竟然成了帮派组织的人,唉!对了,马义咱们马上走吧。”
“去哪?”马义回过神,莫名其妙地望着长孙望。
“刚才她俩说去机场接双煞帮的老大,我们必须去将她们拦下来,不然她们越陷越深,麻烦就大了。”
哦,原来是这事,马义松了口气,“长孙爷爷您不用着急,其实双煞帮的老大您认识。”这次轮到长孙冶莫名其妙了,“我认识?”
“是的。”马义一脸确定肯定以及一定的样子,“她就是路云,您在南云见过。”
“路云?你说是双煞帮老大是路云这个女娃子?”长孙冶非常意外加震惊,那个青春飞扬,阳光秀气的女孩,是双煞帮的老大?这,貌似不符合科学吧?
“是的,还有小方也是。”马义再次肯定。
长孙冶更加糊涂了,小方他也曾经了解过,她出生显赫,爷爷是国家级领导,他想不通为什么她会与地下世界牵扯在一起。他也是人老成精的人,他突然双眼精光一闪:“马义,你……”
他欲言又止,马义当然明白他的意思。
“我也算是其中一员吧。英子、白雪她们也可以算是。”马义主动承认,长孙冶血压骤然上升,头有点眩晕,“这个……这个……”半晌说不出一句整话,长孙家族世代清白传家,从不与地下世界有瓜葛,现在可好,自己俩孙女直接就是地下世界的人。
偶滴神啊,敢不敢不那么刺激啊?
马义看长孙冶一脸着急上火的样子,于心不忍,就拿出自己那个有龙形图标的小本本。
“爷爷,您看看这个。”
他将本本递给长孙冶,长孙冶一看,脸色顿时一变,他抬头望着马义,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总是能给他制造一点意外,“马义,你……”
马义示意他别说,“爷爷,这事,千万别告诉其他人,包抱白雪和英子。”
“她们都不知道你的身份?”
马义摇头,其实如果不是担心长孙冶急出个好歹来,他也不会告诉他,“给我证的人,特别要求我身份要保密,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
“可是,你却告诉了我。”
“爷爷,我知道您对英子和白雪都寄予厚望,为了不让您失望,所以我只能告诉您我的身份,放心吧,英子和白雪有我在,她们不会有事的,而且双煞帮也绝对会与三金帮是不一样的组织。”
长孙冶盯着马义看了半天,直到马义心里一阵发毛,以为他知道了自己与英子她们的事,谁料他最后只是悠悠感慨了一句:“果然是后生可畏啊!”
马义一阵不好意思,抓耳挠腮,不知道说什么。
“三金帮在滨海的势力也是你铲除的,对吧?”长孙冶心里豁然开朗,心里便寻思着要不要告诉马义,洪谷山在调查双煞帮。他还没有想好如何开口,马义已经先开口了,因为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是的。我和三金帮之间,本来就有仇怨,当初我被迫离开滨海,就是因为受三金帮迫害。我逃到南云,他们就追到了南云,非要置我于死地。在那边,是南云军区的梁耀海司令员帮我解除了麻烦,不久我就加入了总参的国安特勤组。这次回滨海,我只是想回来给你治病,并不打算招惹他们,但步高竟然绑架我的一个朋友,想逼我就范,然后杀了我,于是我只能将他给杀了。”
马义三言两语就讲清楚了自己与三金帮之间的恩怨,只讲自己与三金帮的仇隙,一点都不提与长孙望之间的恩怨,而这个恩怨,还是因为自己救活了长孙冶惹起的,他完全是无辜的,他不说,不是因为长孙望现在已经完全收敛,而是他不想让长孙冶和长孙绛英为难。虽然长孙望可恶,但是他们之间,有血于水的骨肉亲情,他不想去破坏。
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与人之间,不一定非要搞得你死我活。
“三金帮其他人我没有杀,而是想将他们改造成双煞帮的帮众,当然我对这些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就让路云从南云过来,由她去管。”马义说道,然后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长孙爷爷,我们接下了三金帮在滨海所有的产业,有酒店、房产、KTV、还有一家旅游公司,可是我们对这这些一窍不通,所以我们以合资经营方式合作,然后请您帮忙找些人来帮忙打理,您觉得怎么样?”
“合资经营?”面对天上突然掉下来的大馅饼,连长孙冶这种经历过无数风雨的人,都忍不住眼中精光闪了一下,但只是闪了一下,他很快恢复平静,“人,我可以给你找,但是关于合作的事,你与英子和白雪商量吧,我老了,要退休了,管不了那么多喽。”听到长孙冶如是说,马义想想也对,于是说道:“好吧,我与英子她们找时间谈谈吧,我先谢过爷爷帮我找人啦。”
“小菜一碟,不足挂齿啦。”长孙冶谦虚。
当长孙绛英和白雪赶到机场的时候,路云已经等了十几分钟,看到跚跚来迟的姐妹俩,她立即表达自己的不满,“我说,你俩是肿么回事?不欢迎姐还是咋滴?不欢迎就直说呗,姐我立马买机票闪人!”
“路老大,别占了便宜还卖乖啊,我们家马义打下一大~片江山,交给你管理,你可要知足啊!不然偶马上让马义休了你。”白雪回敬,路云还想吵几句,一边的长孙绛英早就面红耳赤,“喂,你们是不是想让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我们的事?你们就不能小声点么?”
路云和白雪环顾一下四周,四周果然人流如潮,于是她们果断闭嘴。
“我们刚才遇到了一点事,有一个叫都蔓的女人,听说是三金帮的一个堂主,同时也是苍境孔的表姑,为给苍家出气,到公司里捣乱,又是打人,又是砸东西,为了处理这事,所以我们来晚了。”长孙绛英解释。
“你们都没被伤着吧?”路云眉头跳了一下,暗恨自己没有早到一步,不然肯定会把都蔓打得满地打找牙,特么滴,姐的姐妹都敢打,真反了天了!“她现在人呢?咱们现在去揍她。”
“不用了,她现在正在医院躺着呢,骨折加内伤,估计没有十天半月,下不了床。”白雪说道。
“太好了,这种人特么滴就欠揍!是马义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