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武林旧事
秦风凝声道:“夫人,这项道家无上法门,遵守三戒.一戒滥用无度,二戒私传外人,三戒为祸世间,若犯一戒,必遭天谴无疑,不得儿戏视之。”
长乐公主听他语气威严,与平日之温文尔雅大相径庭,心中凛然,应晤唯唯,双手接过锦囊。
秦风面色一变,嘻嘻笑道:“这是传道的规矩,我知道夫人不会乱来,才敢让给你学。这东西,要是传出去,绝对是苍生之祸,所以,只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能让第三才知晓。”
长乐手抚胸口,嗔怪道:“都快你吓死了,什么法门这般严重,也值得这般小题大作。”
秦风道:“你见后自知其妙,到那时感谢我还来不及呢。”秦风眼中满是狡黠神秘之色。
拆开锦囊,急欲一探究竟。
不想打开一看,长乐骇然欲绝,展观未竟,已然面红耳赤,红生双颊。
原来目光转处,却见第三页中,虽有一行行淡淡的字迹,但整页之上,却画满了身无寸缕的绝色美女,而且亦是以极为鲜艳的色彩绘就。
这些美女或坐或卧,粉臂雪股,莹莹生光,不但体态姿势,各尽其妙,画得生动无比,而且眉梢眼角,隐含春意,面目之间,更满含荡意,有的是乌发乱洒,胸雪横舒,有的是金针轻拈,绣橱斜卧,便是铁石傻子见了,也无法不为之心动。长乐公主几曾见过这种图书,更何况这些图书之中,还似隐含着一种奇诡的魅力。
哪里是什么武功法门,竟尔是一幅幅画工精妙的春宫图,每幅图上还有许多端正小字。
长乐公主面红心跳,半晌方忿忿道,“好没正经的相公,这等秽而下流的物事亏得你这般郑重,原来是在骗我。”
“夫人!”
秦风郑重的说道:“事关你的顽疾,你认为我开玩笑么?它不是你想象中的那般,这是道家阴阳双修之术,不是我自夸,这项东西,天上地下只有这一份,我师父曾言,历代帝王求我宗门多少次,都让我宗宗敷衍推搪,今儿个便宜你了。”
长乐公主气得要将之扯碎,秦风急急抢过,笑道:“食色性也,饮食男女,圣贤所不能免,咱们又不是没经过,何必讳忌如此之深。小乖乖,这图画可是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实属罕有,若真无用,留之观赏助兴也未尝不可。”
长乐只是一时激愤,觉得受了秦风的戏弄。听闻此语,怒气渐息,回思画上种种形景,倒也饶有奇趣,只是一些姿态太过不雅,羞人答答的怎生去看,便垂头坐于旁边不语,犹感愧疚无地。但过了一会儿,长乐公主想着秦风之前一直让自己观看、领悟道家典籍一事,忽然发现秦风赠送此物,绝不会只因娱人耳目,助发**,必然另有深意,遂专心看起图上文字来。细览之下,便觉颇有所得,再览之余,已然领会在心,揣摩精熟后,恍然出一头冷汗。
方知秦风传授之时,庄重无比,严申三戒,绝非故作姿态,只因此物若传之非人,则遗祸世间,流毒无穷,不知创此功者具何等才识,勘破万物众生,天人同一之理,竞尔创出这等神妙不可方物的功法,心下大为折服。
道家功夫本有单修、双修之别,俱各自命正宗,数百年间争执不休,然因双修派所传多非其人,传人单恋其房中奇趣,只得其皮毛而遗其精髓,遂日趋卑劣粗陋,传之至今,不过采阴补阳或采阳补阴,害人无数,亦复自害其身。
长乐公主感慨之余,不禁大为此功叫屈,但转念又想,此功必须夫妇二人功力相若,且所练内功阴阳各异,且须定力深厚,克制有节,方可尽收其阴阳相合,功参造化之奇效,这等传人也委实难觅,难怪道家阴阳双修之术已经湮灭。
此刻长乐公主定了定神,只觉得心头似乎还在砰砰跳动,却听秦风道:“此项绝世妙术,自古至今,不知葬送了多少英雄豪杰的雄心壮志。为了争夺这项绝艺,也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长乐目光一抬,讷讷地道:“郎君…妾身……妾身年轻识浅,还望郎君不要怪罪。”
秦风微微一笑,道:“此书虽有许多邪异之处,但书中所载武学奥秘,却是道家正宗的不传之秘,此书的来历人言人殊,莫衷一是。但归纳起来,此书大约是汉武帝时期,一位叫做独眼郎君所著。”
长乐公主忍不住又自问道:“这独眼郎君又是什么人,难道他只有一只眼睛吗?”终究是少中心性,长乐心里觉得奇怪,便又问了出来。
秦风微微一笑,道:“这个‘独眼’郎君名虽只眼,却非独眼,他之名号取的是独具慧眼之意。故老传言,这独眼郎君不但武功奇高,而且凡事都有独特的见地,更能识人,天下的好歹善恶,只要被他见了一眼,便立刻可以分辨,再也无所遁形,是以有许多假冒伪善的人,都被他揭穿**。”
长乐公主秀眉一扬,又问道:“此人既是如此人物,怎地却又弄出这种东西来,依妾身看来,此人只怕也是个假冒伪善的伪君子哩!”
“你又来了不是。”
秦风苦笑道:“人是盖棺便可论定,但这位武林前辈的一生行事,此刻他不但盖棺已久,而且只怕早已骨化飞火,却仍无法论定,这自然便是因为他惹下无穷风波,不过——他一生行事是善是恶,虽然各人观点不同,看法各异,但是他留下的这法门,却万万不能算做害人的东西。”
长乐公主心中大感不服,忍不住说道:“郎君方才还说这本法门不知葬送了多少武林豪杰的雄心壮志,此刻怎又说它不是害人的东西?“
秦风微微一笑,道:“想不到你也固执如此,但固执定须择善,择善两固执之方是君子。“他微笑稍歇,又道:“闻道那独眼朗君非但不是只眼,而且天生俊秀,貌如子都,在当时的武,绿林,享有第一美男之誉,是以他一生之中,不知经过了多少情孽纠缠,只是他心如铁石,丝毫无动于衷。“
长乐公主轻“哼“一声,忖道:“心如铁石,便是无情之人,人既无情,必定不会是什么好人。“她此刻心中对这“独眼郎君“已有成见,是以无论秦风如何说法,他心中都不服,只是他见秦风对此人像是十分推祟,是以口中也就没有说出。
只听秦风又道:“传说此人成名之际,武功虽高,却未臻绝顶,被他揭发了**之人,自然恨他入骨,只是他交游广阔,当时有数的几位奇人,对他都特别青睐,是以那些人心中虽然积恨,却也无可奈何。“
“于是这些人苦心积虑之下,就想尽千方百计来引诱于他,只要他做出一件邪行,那些人就可借口将之除去,哪知——哈哈。“他得意地大笑两声,又道:“哪知他心肠当真是坚如金石,无论你利诱或是****,他都无动于衷,所以他始终没有落入陷阱。“
长乐公主心中虽然不服,但此刻却也不禁对此人的行径,暗中起了些赞佩之心,付道:“此人着真的如此,倒也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却听秦风又道:“后来他忽然参透道家妙谛,便寻了个隐僻之地,静研武功上乘奥妙,他虽然处处设防,哪知被他一个最亲近的朋友,因妒生恨,将他静修之地,说出了去,于是此讯一传,群魔大动,竟等他静修之际,前去骚扰,这其中最最厉害的,据说是一个美绝天仙的魔女,竟施展姹女****,在他那绝顶内功将成未成之际,使他心动。“
他语声一顿,苦叹一声,长乐公主亦不禁为之心动神驰,叹口气道:“可惜。”
秦风又道:“内功练不成,可惜还在其次,唉——要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内功修习得愈加上乘,心魔也就愈加难防,尤其在他这种将心妙谛,性命交修,生死玄关将通未通之际,一个不好,非但立时要走火入魔,而且性命也危如悬卵。“
“这一代武林奇人便在这性命攸关之际,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昔日视他为后辈的两位宗师,竟尔撕下了掩饰数十年的面具,不但重伤了独眼郎君,而且抢走了他一生之心得,且大加讽刺,独眼郎君羞愤之下,生生的挖下自己的右眼。“
“啊?”长乐公主悚然而惊,伸手一抚额头,却已经汗水淋漓,急问道:“后来呢?”
“后来?那两位宗师私心作怪,为了独眼郎君的心得大打出手,早就钟情于他,不得不陷害他的天魔女趁此机会,用断了双足一毁掉绝世风华的容颜为代价。”秦风将这武林故事,说到这里。
长乐公主才不禁透了口长气,伸手一抹额上汗珠,摇首赞道:“情之一字,真难以预料!“
说到这儿,不禁望着深爱的丈夫,心想:如果我是天魔女,我也会!
秦风又道:“纵然如此,但这位武林奇人,虽然早巳参透内家绝顶奥妙,但却因为身体受损,从此不能勘破内功最后一关,以致抱恨终生。但是,他失去了一切高傲,却收获了情。经此一事,他幡然醒悟:天下从来没有正道与魔道,有的只是好人与坏人,此之以后,竟然爱上了天魔女,欲娶其为妻,可天魔女尽管深爱着独眼郎君,可她自惭形秽,留下了姹女**的功法,悄然离开。独眼郎君看到姹女**,恍然明白天魔女为何而离开,原来天魔女为练姹女**这门采阳补阴之邪功,其体早与青楼昌技一无二致。然,独眼郎君又岂是俗人?伤势稍一恢复,便寻遍了天下,数十年后一无所获,当他绝望的回归两人相处数天的那道山涧,才发现天魔女已经死在了那里。独眼郎君又喜欢又痛苦,恨不得与天魔女一道下黄泉,可是,当他想到横亘在天魔女心头的那道坎正是那损人利己的姹女**后,为了弥补这份遗憾,便结合姹女**与生平之所学创造出了这利人利己的阴阳双修术。“他长叹一声,焕然中止了自己的话,至于独眼郎君的结局,自然不言可喻。
这段离奇诡异、曲折豪快、凄美落寞的武林往事,只听得长乐公主目定口呆、意醉神迷、泪水涟涟,眼前似乎活脱脱地现出那“独眼郎君“与“天魔女”结成鸳盟的影子。(未完待续。)
第227章:阴阳相济
“好可惜啊!”长乐公主泪眼朦胧,轻轻的偎在秦风的怀里,愤愤不平道:“那两个道貌岸然的宗师太可恶了。”
“人心就是江湖,老天也没办法!”
秦风看着长乐公主道:“夫人,你且听我说。我是男身,属阳,习练阴阳双修术后,元神便属阴中阳精,你是玄阴之体,习练双修术后,元神便为阳中***你我夫妇双修,阴阳相济、龙虎交合,我的武艺可更上一层楼,而你的痼疾自然也可化解。夫人,我知道你不喜欢武功,但是我希望你能正视这项法门,将之视同太极拳一样的养生之道,而且这套阴阳双修功可以青春永驻,数十年后依旧能保持青春。”
长乐公主听他言之有理,也并非拒绝不学,只是她一个女孩儿家羞人答答的,不太好意思,听他说能化解痼疾还能增长他的武艺之时已不再抗拒。而“青春永驻”四字打消了她最后一丝羞涩,她心动了,女人又有哪个不爱美的,在秦风的一番说辞也鼓动之下,也决定修炼双修功,便问如何修练。
秦风笑道:“法不传六耳,附耳上来。”在她耳旁细细说下一大阵子。
长乐公主面红过耳,嗫嚅道:“这练法晚上还行,白天这练法有些……”
秦风正色道:“咱们这是修练内功,也是治病,并非纵情声色,何况你我既为夫妻,又有何碍?”
长乐并非不愿,只是害羞而已,经秦风这么一说,反倒定下心神,与秦风一道研究起阴阳双修之术,长乐脑中翻来覆去尽是那些图景,且画工技艺神妙,人物韧韧如生,隐隐有灵动之态,情焰早生,身软如绵,以为秦风要有所作为,愈发欲焰浓烈,如饮醇酿,周身上下浑似抽去了骨路。
秦风情知此事疏虞不得,长乐公主倘不知诀要,定然蒙受其害,便于她耳旁备细说与她听。
长乐公主初时犹感羞涩,待听到后来方知其精妙,两人并枕观摩,精研其功法,****之火倒熄去大半。
待二人将功法窍要详熟无误,却已是正午!
想到尚未去国公府拜会长辈,长乐公主顿时面如朝霞,也不管什么双修功了,拉着秦风便往国公府拜会。
秦琼、秦夫人是过来人,以为小两口情浓意浓,玩得太过起不得床,人老成精的秦夫人很识趣的左顾而言他,恰到好处的化解了长乐公主的窘迫。
……
回到驸马府,秦风开了一个药方,让玉漱、及长乐公主的梅、兰、竹、菊去煮药浴以备治疗之用。
他这药浴方子有:桂枝、生姜、柚叶、新茶芽、草乌头、人参、红枣、修罗七绝菇等物。
桂枝性热,味辣。治疗伤寒症的中药方里一般都会有这一味药,实际上,桂树叶、树枝等等,都可以生吃,不过,正常人吃一小片,可能都会热得流鼻血。
而生姜,不用多说了,有驱寒的作用。别的药草也各有各的功效,就算不是直接服用,像长乐公主这样阴寒的身体,用这样的药水来泡浸身体,也能起到一定的中和寒性的作用。
“哗啦!”
热腾腾的白丝丝水汽一会就祢漫了整个卧房,光线都似乎黯了一点。
“你们下去吧!不经我之召唤,不管房间有何动静你们都不得靠近,哪怕陛下来了也不要让他进来,我要教夫人练功。”
“是!”玉漱倒是熟悉秦风练功时的事情,故而,答应得很自然,梅兰竹菊知道长乐公主的心意,将秦风视为一家之主,也没有发出疑问或者做不听话之类的蠢事。
“夫人,让为夫给你宽衣吧!”
“嗯!”长乐语如蚊呐,事已至此,再做什么都已无济于事,索性闭目任其施为。
衣衫被一层层解开,被秦风随手丢在一旁,凌乱如长乐公主的情绪。
当最后一片衣服被揭开之后,长乐公主的脸红的有些发紫,一手护在胸前,一手挡在下腹,再一次颤抖起来。
虽有夫妻之实,可大白天裸露在丈夫的面前,长乐公主还很不习惯。
秦风双目喷火地打量着,心中暗叹造物主的慷慨和仁慈,长乐公主的**仿佛汇聚了世上最优秀的精华,完美的没有一点瑕疵。
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如瓷器一般诱人的光泽,被手护住的玉峰不大不小,恰到好处,平坦的小腹上没有一丝赘肉,滑嫩如最精美的绸缎,让人爱不释手。
此时此刻,她的身躯上泛着一股异样的春情涌动的红光。
秦风伸手拿开了她挡在胸前的一只胳膊,长乐色主略微抗拒了下便认命,唯独那睫毛抖的更厉害许多。
那对傲然耸立的豪物,在水气若隐若现之间,那隆起的两点赫然能让人看到嫣红。
这整个过程虽然短暂,却让秦风有一种亵渎神圣的刺激。
“来,别着凉了,先进药汤水里泡着。”秦风只是匆匆的看了几眼,在长乐娇羞转身时,从后抱着她那柔若无骨的娇躯,轻轻的抱起放进了大浴桶之内。
为长乐中和玄阴之体,使她能够不用再受自身寒气浸透经脉而浑身寒冷,能够延长寿命。
且最终完全治好,秦风其实并没有十足十的把握。毕竟,传说中,只有玄阴之体和玄阳之体才能够相生,秦风很清楚明白,自己的身体并不是真正的玄阳之体。
秦风之所以敢和挑战隐藏在长乐体内的玄阴之气,主要的依仗就是“双修功”与浴汤中的药物。
“双修功”功法非常神奇,阳气若生,万物回春。
再加上与长乐婚后合体的不间断试验,秦风知道自己体内的真气似乎可以克制长乐体内的寒气,如此,秦风才敢一博,敢得以身试法。
当然,秦风也不敢掉以轻心,长乐体内的阴邪寒气,是经过十多年的积累,一个不小心,很有可能加大长乐的痛苦。
所以,秦风在这个时候挥去心头的念想,不让自己刻意的去看去想长乐那完美的身躯。反正是自己的女人,待治好她后,以后有的是机会温存,所以,也不急在一时。
静下心后,秦风迅速解除自己身上的武装,纵身一跃,也跳进了浴桶之内。
一丝不挂的和男人共浴,长乐还真的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她羞怯得卷缩在浴桶内的一旁,一对玉手紧紧的护着自己胸前那傲人****。
“性命交关,别胡思乱想。”秦风端正心神,坐在浴桶内,不敢有丝毫遐思绮念。神情之间,没有了往常的那种潇洒不拘的豪迈。
长乐公主心中一颤,也恢复了理智。
在秦风的牵引下,她的身子慢慢地往下落去。
身体似被一柄长枪缓缓刺入,酥麻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长乐公主一个立足不稳,直接坐了下来。一种离奇的****和身体内的空虚,这是前所未有的体验,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想扭动身子,却又不好意思。
“平心静气!”秦风严肃的声音传入耳中。长乐公主心中一慌。连忙睁眼看了看他,发现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虽然满眼兽性,双目赤红,可那眼中依然还有一丝镇定。
心中不禁一阵欣慰!长乐公主微微点头,闭上眼眸,心随意走,心绪按照双修功的运行图,慢慢的移动。
秦风眼观鼻,鼻观心,一念之间,体内的真气就开始运转起来,继而在体内运行了一个周天。
感觉到差不多的时候,秦风便默念秘诀,体内的灼热真气外发,从结合之处,慢慢的渗入长乐体内。
长乐公主只感到一股暖流自桃源圣地缓缓的涌入体内,在奇经八脉中运行一周,须臾,一股阴柔冰冷的内气又从自己的体内反传过来,在秦风体内流传一周后,又注入自己体中。一阴一阳、一冷一热两种气流便在二人体内周流不息,循环往复,但二人阴阳有别,又如同一体。
长乐公主五官感觉像突然变得灵敏了许多,那气流就好像是就感官触角的延伸,慢慢的浸入体内,当真气漫延到秦风身上时,长乐公主有一种自己用手触碰到秦风的感觉,这种感觉虽然不是真的用手去触碰,但却让长乐公主感觉到有如实质一样,很奇妙,这是以前从来没有的感触。
****身子的两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那气流在两人体内游走穿梭,互相交融,随着时间的消逝,速度越来越快,力道也是越来越强。
姿势虽然亲密,可两人脸上的表情在这一刻皆都是庄严肃穆的。用心地牵引元气转动,没有丝毫其他念想。
借着身子的结合,秦风能清晰地感受到长乐公主阴寒气息的强大!她体内的玄冰劲气比起自己经脉中的储量,要超过百倍以上。和她比较起来,自己就好像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脆弱的不堪一击。
这情况长乐公主也发现了。所以在运转功法的时候,她谨记秦风事先的吩咐,什么都不敢做,一切以秦风的意志为主导,惟恐将秦风给冰冻而亡。
功法的运转,不但可以让两人感受到彼此身体的情况,更让两人的精神都有了一些交融,原本的略有的生疏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彼此都觉得对方好像是自己这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这种感觉很自然,没有丝毫突兀。
随着周而复始的循环,秦风感觉到气流不断壮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最后融合成为一个类似太极的圆球,按照某种玄妙的规律不停运转……
“轰!”就在太极圆球形成的那一刻,突然如刀割般断然中止,经脉中的气流再缓缓地纳入太极圆球,变得空虚,而后被太极圆球流出的玄冰真气再度注满。
秦风的心神似也得到浸润,五识全开,顿时泛起动人的感觉。五丈方圆的范围内,他甚至仿佛听到了四丈的玉漱在喃喃自语,和右边洞壁上一只蟑螂吃下一点食物残渣后舒服地吐气的声音……
(我第一次看的小说是《神雕侠侣》,对武侠小说有着特别的情节。或许,下一本将会写武侠题材的吧。)(未完待续。)
第228章:奇葩郑丽琬
足足三天时间,秦风与长乐公主才结束这第一次双修之旅,三天时间足够长。可在两人身心合一。神魂交融中,也不过是短短的一瞬而已。
三日后,两人双双醒来。秦风能清晰地感受到,随着这一次双修,自己体内的真气越发精纯,比起以往要高出一个档次不止。
互相看了一眼,秦风满脸的笑。
长乐公主一片羞赧。
沉浸在修炼中的时候,她还感觉不到什么。但现在她却有些无地自容了。
自己以一种及其羞人的姿势骑坐在秦风身上,双手搂着他的颈脖,两人片缕不沾,赤身相对,更紧密结合在一起。
下腹内有一股滚烫坚硬的感觉充斥着,填满了自己身心,长乐公主甚至能感受到那里传来一阵阵有节奏的跳动,每一次跳动都让自己心乱如麻,浑身酥软,如遭雷噬,提不起半点力气。
睁开眼睛,正见到秦风得意地冲自己笑着,长乐公主美眸闪了闪,低头在他的肩膀上轻咬了一口。
“好痒。”秦风抖了抖肩膀。
“郎君,谢谢你。”长乐公主睁眼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不懂得内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但却知道自己比以前绝对是变化了几倍十几倍。她感觉一股气流散布在浑身四肢百骸之中,无需运功,便运转不息。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沐浴在那真元之中,勃发着前所未有的生机。
她的脸上笼罩着一种圣洁的光辉,看上去就如来自九天之上的仙女。
随着这一次双修,岁月在她身上流下的些许痕迹也彻底被抚平。每一寸肌肤都变得如新生儿一般,雪白,晶莹,细腻如玉。
“你我之间,还要谢么?”秦风微微有些失神。
长乐公主也是会心一笑,这种心有灵犀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温馨。彼此之间好像无需多言。便能感受到对方心中所想。
“也不知道多久了!”长乐公主觉得时间很长,却又觉得很短。
秦风道:“两三天吧。”
“啊?这么久?别让大家担心了。”长乐公主有些着急的动了起来,这一动,她才自己体内还有着微微勃动的火热长枪,那微妙的感觉让她身子一软,又倒在了秦风怀里。
秦风望着她微微一笑,僵硬了许多天的腰身,几乎是出自本能地一动,长乐公主立马发出一声**荡魄的压抑呻吟。
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仿佛被抛上了云端,还没稳住身子,又凶猛地朝万丈深渊坠落。
这种跌宕起伏。让人魂消神伤的欢愉,让她根本无法自持。年轻的男女身体本就敏锐异常,便是轻轻的动弹,也能让两人感受到无比强烈的刺激。
被她的惨呼激发凶性,秦风的动作越发放肆了。大手在她的胸前饱满处游走揉捏着,把脑袋更埋进了那挺拔的双峰之中,粗重的喘息声传来,温柔而又狂暴地亲吻着长乐的肌肤。
长乐一头长发散开。直垂****,她用双手紧紧地抱着秦风的脑袋,将他的头压在自己的胸口处,修长笔直的****盘绕在秦风的腰身处,无意识。生涩僵硬地扭动身子,迎合着那一阵阵难以忍受的欢愉。
秦风突然抱着长乐,将她提起,然后转了一个身,背对着自己。
本是想让长乐不要再保持着那种难受的姿势,但当秦风看到她的背之后,神色陡然亢奋起来,双目也通红无比。
这是一道夺天地之造化的背影!
柔和曼妙的曲线,顺着纤细的香肩往下蔓延,先是在腰腹处惊心动魄地往内凹陷,随后在臀部勾勒出一个让人血脉贲张的挺拔。前后的转变是那么自然,足以让每一个见到此景的男人为之疯狂。
桃花源处一片泥泞泛滥,潮湿的气息充斥在大殿中,身体交合的声响和秦风轻微的喘息连成一片,奏起让人遐想连篇的绝音。
两人尽情地给予,尽情的索取,如鱼在水,不分彼此
……
“风儿!”
“公主!”
“相公!”望穿秋水的秦琼、秦夫人以及让他们找来的郑丽琬一举拥了上去。
收拾停当,当小两口推门而出,一众亲人均是泪光闪闪,却又说不出话来,只因眼前明明是秦风与长乐公主,可大家却觉得又与以前不同。而具体却又说不出来。
“老爹、娘、丽琬,你们这是?”秦风不解的问。
秦琼咽了咽口水,疑惑出了大家的心声:“你们,真的是风儿和公主?”
“如假包换!”
听了这话,秦风挺了挺胸膛,本来十六岁的娃,脸上始终脱不了一点孩子气,但这番双修之后让他功力进步不少,气质再度起了变化。人的精气神大幅度提升,本来就是一个大帅哥模样的人物,现在看起来更加的有气质了。
锐利的目光,霸气已收。
昔日那刀锋般的眼神,如今已变为珠玉,晶莹。
清澈,而充满智慧。
只因他目光已深沉,锋刃已隐藏。
至于长乐公主,变化也很大,她长袍曳地,宫鬓高堆,眼波转动如水,腰肢娉婷似柳,容貌之美,固是难画难描,神情间似带的那种高贵清华之气,更是令人不敢仰视,单只“仪态万方,宛如天仙”八字,又怎足以形容?
“看这臭小子的德行!”秦琼也终于确认了,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能将一切归功于他成为男人,成为了一家之主的脱变。秦风作为次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秦家家业的,成亲之日,离开国公府之时,他已然如离开双亲的幼虎,需要自己取得百兽之王的威名。
长乐公主也疑惑的问:“公公、婆婆,丽琬姐姐,你们怎么都来了?”
秦夫人有些郁闷、有些恼火的说道:“还不是你们闹的,这一进房就是三天,中间没有丝毫声息,听玉漱说你们练什么内功,我们既怕你们有所闪失,却又不敢打扰。昨天实在担心,便请琬儿过来了。若非琬儿进去看了你们,确定你们无事,我们早就进宫禀报了。”
“公公、婆婆,连累你们担心,媳妇实在过意不去。”长乐公主面如朝霞的敛裾一礼,而一颗心却砰砰狂跳:郑丽琬进去过,岂不说明她什么都看见了吗?隐晦的看了郑丽琬一眼,正好对上她似笑非笑、狡黠诡计的目光,长乐公主脸儿更红了。长乐一想到,那香艳至极的姿势,要是让长辈见到,就不禁的打了一个冷颤,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秦琼、秦夫人不知其中猫腻,以为长乐公主不好意思,秦夫人安慰道:“好啦,好啦!一家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下次注意与我们说就行了。老头子,走吧走吧!”秦夫人不由分说,拉起秦琼就走,把时间、空间留给了年青人。
“谢谢姐姐!”送走两位长辈,在房间内,长乐公主羞红着脸,鼓起了勇气向郑丽琬道谢。
“丽质妹妹,客气了。”郑丽琬强忍着喷笑出声的念头,一本正经的说着,此刻,郑丽琬也抱有同样的感觉想法,想着有一双眼睛再自己做一些羞人姿势的时候看着自己,那感觉……
她恼怒的在秦风的腰间重重的拧了一记,后怕不已的慎怒道:“你们练的是道家双修之术吧?哼,你出的什么馊主意,烂办法,丽质妹妹不懂也就罢了,你这胆大妄为的家伙,也不想想这其中是何等的凶险,途中要是受到惊扰,后果将不堪设想,你不想活也就罢了,还要连累人家丽质妹妹。”
她一脸的恼火,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道:“以后修练,提前与我说明,我,我给你们护法。哼,都是成亲的大人了,还这般毛毛燥燥,要是有何闪失,你,你让我,秦伯伯、伯母怎么办?”说着说着,郑丽琬泪水都流出来了。
郑丽琬知道秦风的胡作非为,若长乐公主因此,出了什么岔子。
秦风危险,秦琼他们也会跟着危险。
不论为了谁,长乐公主都不能在新婚的这个时间内出现丝毫闪失。
郑丽琬若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女人,恐怕进到里头的时候,就会装作不经意的破坏掉两人的修练,秦风顶多只是重伤,长乐公主可能就会因此而丧命。
但是她一颗心都系在秦风身上,也太过聪明,事事都为秦风着想考虑,不愿意做出危害他的事情,更不怨秦风先娶长乐公主为正一,让自己为平妻的事实。
其实当她上次与长乐公主连袂拜访国公府的时候,已将自己划成了秦家人。正因如此,才格外生气。
她想到秦风的粗心大意,想到失败后产生的不良的连锁反应,
泪水,夺眶而出。
长乐公主茫然不知所措,而秦风则是万分愧疚、感动,当着长乐公主的面,将郑丽琬紧紧的抱在了怀里,并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吻,道:“以后再也不会了。下次和长乐修练的时候,一定带上你。”
“还有下次?”
郑丽琬气得横眉竖眼,小脚儿重重的踩着秦风的脚来发泄心中的怒火。忽而,眼珠子一转,却又贼兮兮的笑了起来,“只要丽质妹妹不计较,我也愿意就近守卫。就这么决定了。嘿嘿。”
“才不要。”长乐公主面红耳赤。
秦风有些无奈,对于这类人,打不得骂不得,那就随她吧。
郑丽琬才智过人,却难脱少女心信,见长乐公主羞涩、秦风无言以对,嘚瑟的哼起了小曲。
郑丽琬声音本就好听,哼起歌来,便如百灵鸟的叫声一样悦耳动人。
泪水尤在晶莹生光,脸上却绽放着灿烂的笑容。(未完待续。)
第229章:归宁议事
归宁是古来就有的习俗之一,其实也就是回门,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
整个婚庆也在归宁之后,才真正至此完成。
在与长乐公主成亲一个月后的第一天,秦风、长乐公主一并抵达了皇宫,在太极宫西堂见到了当今的大唐皇帝。
嫡长公主回回,对于皇宫而言,不得不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宫里宫外都忙活开了。
秦风、长乐这一抵达宫外,立刻有了迎接的兵卒将他们迎到了立政殿。
这年底了,为了争夺那各种名目的“天下第一”,一个人忙得脚不沾地的,反倒是李世民这个君主现在是清闲得很,李世民的行政水平未必最厉害的皇帝,但李世民麾下的谋臣团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谋臣团:房玄龄、杜如晦本就是少有的惊世之才,兼之他昔日举办的文学馆将大量的关东士人收入麾下,十八学士个个都是精于政务的好手,除此之外,昔日效忠于息王李建成的魏征、王珪等人,以及李渊的那些从龙之臣。故而,李世民凭借手上这票政治人才,将家国政务自然处理的井井有条。
这天李世民一大早就让下人们准备起来,特地吩咐下人去做长乐爱吃的食物,还特地打听到了秦风的口味,吩咐厨子做了他最爱吃的食物,也趁此机会将自己的儿子女儿一并叫来,相互之间认识认识,好多多走动,让关系亲近一些。
作为一个注重儿女教育、儿女关系的慈父,李世民最爱玩这一套。
拜见了岳父母后,第一个拜见的自然是李承乾这个大舅哥了。秦风还没有走到李承乾的面前,李承乾也以上前一步,热情的道:“孤在这里祝贺妹妹找到好归宿了!”
李承乾在笑,笑道十分的真诚,他经秦风一提示,已然豁然开朗,在学习处理政务的时候,已经有胆量依照自己的思想去思索问题、解决问题!尽管他一些循规蹈矩的老师指责着他,可李世民却赞不绝口,故而,太子哥一边享受着唐僧式的嗡嗡嗡的教导,一边享受着李世民赞赏与指教。
正因如此,父子二人的关系在一次又一次的推敲中亲近了一不少。
李承乾春风得意了,对于点化自己的“高僧”自然是感激不尽。
“微臣见过太子殿下。”秦风眨眨眼睛,也发现李承乾脱胎换骨一样的变化,以前的李承乾给人以阴沉、内敛的感觉,而现在,却有着一国之储君应有的大气与爽朗。
“莫要这么说,现在是家宴,只有长幼之序,没有君臣之别,你可是我妹妹的夫婿,与她一起唤我一声大哥便可。妹婿文武双全、智勇双全,孤望尘莫及、自愧不如。孤年轻气盛、见识狭窄,不能如父皇一样虚心纳谏,可一点点的肚量还是有的,以后若孤还有错处,望妹婿不吝指教!”
“大舅哥客气了!”
见到这一幕的长孙皇后露出了欣慰的微笑,觉得自己的儿子确实改过了。在她身旁,李世民的那表情就有些回味了。
在李承乾下手的是老三李恪,李恪一身穿着便服,站在那里气势不凡,秦风不由多看了因“英果类我”而出名,也因此而丧命的李恪,看了看他,又瞄了瞄李世民,发现他们两人确实不是一般的像。
李恪上前一步祝贺,那一言一行,都能够体现出自己的真诚,令人如沐春风。他的眼神和举止中有一种难以捉摸的气质和威势,令人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李世民。
不过,双方的差距还大得很呢!
别看李世民平时嘻嘻哈哈的,但这可归功于平时的放纵,一但面对重大事情的时候。那严肃的气势可以逼得的人说不出话来。
秦风打量着李恪,在心底评价着。
李恪笑着打趣:“长乐妹子,有了情郎可别忘了哥哥,有空让妹婿带你到我王府上坐坐。”他们不是同母所生,但长乐为人友善,不喜与他人争,在所有公主中是人缘是最好的一个。
寒暄过后,接下来就是老二李泰了,李泰字惠褒,小字青雀,是唐太宗四子,母亲是长孙皇后。李泰才华横溢,聪敏绝伦,好士爱文学,且因体弱多病,自幼深得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宠爱,都说李泰嚣张跋扈,但现在表现得非常得体,言谈中有着对秦风这个宗师的仰慕,也有着不卑不亢的皇室风度。
紧接着,秦风也与余下的诸位公主王爷一一见了礼。
除了齐王李祐有些高傲自大,其他的人都表现的相当好说话。见过了李世民诸多皇子,秦风个人亦觉得李承乾、李恪、李泰最为出色。这兄弟三人站在一起,当真是一时之瑜亮,难分高下。
不过秦风对于每个皇子,应对都一样得体,没有过于亲近谁,也没有冷淡谁,都以一视同仁的心态和礼仪来对待,仿佛只是最寻常的君子之交,平淡如水。
由于场面热闹,他人以为秦风性格如此,没有人看得出门道,但李世民眼睛却眯了起来,哪里还看不出这其中的端倪。
作为大唐皇帝,作为历史上威名赫赫的千古一帝。对于几个儿子的小动作他又如何不知?只是这种事情,再难处理不过的。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们做得不过火不过分,也懒得去问。
但随着他们的渐渐长大,一些怀着政治投资的大臣也掺和了进来,这就让李世民的心底很不是滋味了,平时看着那一个个分班站列的集团,就觉得碍眼,总是再想:“朕才四十不到,至少还有二十多年的大好年华。你们不来巴结朕这个皇帝,却跟小辈一起争太子,这岂不就是在咒朕早死嘛?”所以,那一个个事先站好位子的大臣,没有一个得到升迁的,而且,也借助这一次的吏治,清理了一些碍眼的倒霉鬼。因为他知道,一个人的野心是随着忠于自己的势力壮大而壮大,当年他也是这么过来的,故而,为了避免旧事重演,他都在悄无声息的剪除这些兴风作浪,唯恐天下不乱的不怀好心的分子。
之前,他担心秦风年纪小,受不了诱惑而陷入其中。现在,李世民见秦风明摆着不想介入几个儿子的胡闹,知他识趣,满意的点了点头,心道:“这臭小子处处表现出异于年纪的城府干略,确实是个可塑之才。”
拜会了一干王子公主后,李世民、长孙皇后让秦风长乐坐在他们的身旁,聊着家常。
用餐过后,长孙皇后拉着长乐的手嘘寒问暖的,不住的问在秦家过的如何,可有不习惯之类的话。
秦风却让李世民叫住了,两人一到来到僻静之处。
太极宫西堂花园。
秦风来过这里一次,李世民将他叫到此处,却不知有何要事。
秦风心犯疑乎,现在的形势对于大唐来说是没有再好的了。他还能帮上什么忙?
李世民负手而立,看着远处的假山奇石,说道:“对于大唐当前的局面,贤婿有什么看法?”
“没有!”秦风直白的摇了摇头,道:“现在局面一切大好,我大唐最大的敌人内乱不休,双方正在积蓄着力量,准备来年大干一场,对于我们来说已经失去了最大的威胁,并且在突厥内战中左右逢源,大获好处。至于一些边陲小国,除了吐谷浑,其余之异国他邦不成气候,只要我们不去惹他们就万事大吉了,要是他们胆敢来惹我大唐那才真是奇怪了。目前而言,事事都向着我大唐,顺风顺水,形势再好没有了,还能有什么看法?”
他当真是好奇了,现在历史在他的超控下完全出现了改变,因为他的存在,突厥可汗颉利屡次受挫,威望声势大不如前。前不久秦风因为在突厥内部纵横驰骋,更是成功的挑唆了颉利与突利的内斗,造成了突厥的分裂。随之而来的突利夷男联手、奚族臣服颉利等现象都与历史有所改变了。
现在的情况可比历史上的局面好上一百倍,对于当前的局面,秦风作为一个后世人都万分满意,李世民作为一个这个时代的人,难道还不知足吗?
“不错。目前的形势确实是一片大好,我们大唐根本没有外患一说,强大如突厥者也得看我们的脸色行事。”李世民对于秦风的答案却是异常的满意,重重的点头道:“贤婿便如我的福星一样,自你崛起以来。一切都变得异常顺理。很多事情就这样顺理成章的发生了,太快太突然也太顺利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都是因为我们之前准备得不足,太快了,以至于很多事情都有些措手不及。”
秦风细细想来,还真是如此。
发展太快了,会造成一些虚假的繁荣,一旦美丽的泡沫破碎,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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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左右为难
整个事情就算是始作俑者也意料不到这一切,李世民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能利用的都利用起来,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李世民皱着眉头道:“朕原以为要两三年才有今天的形势,我大唐方有足够的实力深入草原与突厥一战。以现在的局势看来,最迟不过一两年。我大唐必将可以与突厥拿下突厥,而朕所烦心的便在这里。当然,这只是其一!”
“外部的变化还好,与我们的关系不大;其二,便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了,这回轰轰烈烈的吏治,固然是拿下了不少的贪官污吏,也除掉了不少为非作歹徒的中小世家,并释放出了数之不尽家奴,这些人,都将成为大唐的平民百姓,可问题一下又出来了。第一、吏部无人可用,你知道朕是绝对不可能与世家妥协的;第二、年关将近,如何安置这些突然多出来的百姓,如何合理的分配土地,又是一个大问题。以上两点是朕最为担心的地方。”
这次大力整治吏治,很多地方政府是被李世民的钦差大臣给一锅窝了。故而,很多地方出现了无政府、无官员的状况,这种事情一两天还好,时间久了,肯定会出大问题。其次就是百姓安置的问题了,这个要简单一些,只要在分田地上做得公平公正,百姓自然不会有异议,可关键是没有人去帮助百姓划分啊!要是一个处理不当,可能会出现群殴的现象。
改革吏治、惩治贪官污吏是件天大的好事,可由于大唐立国时间不长,根基浅薄、人才储备不足,这也使得一件大好事可能会演变成乱摇国家根基的坏事。
“这是大治前的必不可少的阵痛,应该是好事吧!”秦风一时间没能体会李世民的想法。
李世民大摇其头道:“未必,未必。贤婿可知你家那位雄才伟略的老祖宗为什么能一统六国,汉武帝凭什么能驱逐匈奴,成就不世伟业?”
“自当是他们雄才伟略,有着足够的雄心魄力。”秦风装傻充愣的毫不犹豫的答道。
“此其一也!”李世民苦笑着摇了摇头:“真正关键的在于钱……秦国知商鞅变法以后。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武王、秦昭襄王连续四代都是华夏史上最为杰出的帝王,其后秦孝文王、秦庄襄王固然是平庸之辈。可是吕不韦的崛起,让秦国稳重了强国之态。反观中原六国,醉生梦死勾心斗角,相互尔虞我诈。秦始皇继位的时候,秦一国之国力,以可当六国,除了秦国又有哪一个国家能动不动的就拿出六十万大军出来?两次攻赵,李牧两度击败秦兵,歼灭秦兵十数万,之后,又有赵奢在瘀与之战歼灭秦军数万精锐,而在长宁之战前期,廉颇放弃不易防守的丹河西岸阵地,收缩至丹河以东第二道防线,构筑壁垒,这一时期持续了三年,强项险要的秦军损兵折将,赵括为帅后之前期表现亦是不俗,即便对手是武安君白起也损失惨重,若非赵括鲁莽轻敌、高傲自恃,谁胜谁负尤未可知。可如此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损失,尚不能动摇秦之筋骨。秦国当时之强盛,可见一般。”
“至于汉武帝亦是如此,汉朝通过高祖、惠帝、吕后、文帝、景帝四十五年的休养生息、韬光养晦,史书记载是‘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
李世民说道这里的时候,满心的羡慕,甚至还带着点点嫉妒:“纵然汉武帝有历代皇帝留下来的巨大资本,汉武帝连年征战,也使得海内虚耗,人口减半,打仗最耗国力财力。”
“而我们发展得太过顺利,比原计划提前了几年,而且在整饬吏治之际又出现这种种问题,这一切的一切让朕与满堂文武有些措手不及。这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有了汉武帝的教训,我们又怎么能重新踏上他们的道路?前朝之亡,也多是亡在三征高句丽之上。明年出兵是必然的事情,在朕看来,这突厥要不就干脆不打,如果要打,就一战而定乾坤,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征讨,只会徒伤国力,将整个国家陷下去,只有干脆利落的胜利才能威慑四方,威慑国内一些蠢蠢欲动的不轨之徒。”
秦风听得恍然大悟,终贞观一朝,唐军都信奉“闪电战”,在灭突厥、破吐谷浑、平高昌、定回纥、焉耆、龟兹等国都是一战而定,可谓是将“闪电战”的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带半点的犹豫。贞观时期的大唐在国力与侧重点上和二战时的德意志极其相似,那就是军事实力空前强盛、经济却是致命的弱点,在征讨四言之际,所用战术一样是“闪电战”,在对外战争中,贞观王朝唯一没有获得成功的只有高句丽,那一战唐军先收复辽东,先后攻克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迁徙辽、盖、岩三州户口入中国七万。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斩首四万余级。而唐军,战士阵亡不过两千,但因气候问题受阻安市城下,战马损失了七八成,不得不选择撤军。
依照道理来计,这战算不得败,是进攻方在取得一定优势的情况下,选择了撤军而已。但李世民却将此役视为一大失败,显然是因为没有一举拿下高句丽,与他的战略目标不符,视为失败。
而二战时的德意志亦是如此,前期横扫欧罗巴洲无敌手,最终却被苏俄用辽阔的战略纵深、恶劣的天气给生生击垮。这细细一思索,发现两者间还真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只不过大唐的敌人只有一个,故而只是一时的失败罢了,而德意志的敌人是大半个地球,所以惨遭分割两半的下场。
秦风渐渐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道:“我想岳父您所担心的无非是两点:第一、生怕战争相持不下,继而给予国内一些人以谋反的理由与借口,并能够成功的鼓动起无官员地域的百姓;第二、担心我们整治内部的时候,突厥的某一方势力轰然倒塌,使我大唐错过一战定突厥的机会,继而给子孙后代留下无穷的遗祸。您现在纠结的是出兵与不出兵对吧。”
李世民眼中露出了赞许之色,不愧是自己看中的人,这其中的得失是他与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高士廉、侯君集、于志宁、苏世长、姚思廉、薛收、褚亮等一众能臣干吏商议出来的结果,秦风能在自己的提醒下第一时间领悟,确实不简单。
李世民颔首道:“不错,现在我们已经不担心突厥闹不起来,而是担心突厥衰败的太快,从草原传来的消息可以看出,颉利与突利夷男几乎已经打红了眼睛,即便是冰天雪地的大冷天,双方大战没有,小战却是不断:抢牛羊、抢草皮、抢水源、抢地盘,只要能争能抢的他们都会争抢个胜负出来。因为他们的内乱,铁勒、回纥等十多个部落已经取消了对突厥的进贡。草原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突厥的落败,所有人都看在眼里。意图浑水摸鱼的决不在少数。突厥元气大伤,我们若是不取,突厥必备草原上的其他部落蚕食。如此我们不易于灭了一只虎而养活了十数头饿狼,并且是为一只大猛虎准备好锻炼自己的强大敌人。时下,如果我们出兵,定能以极小的代价,获得无穷大的好处。可战场瞬间万变,国内形势又如此糜烂,故而朕又有些忐忑,一时半会之间无法下定决心。”
“突厥不是还有回纥等部吗?要不让他们自己杀得半死不活了,再网打尽算了。”秦风试探着说道。
“你这办法是稳健之策,朕也知道是最符合我大唐国情之策。但是,与朕之想法不符!如果这般,就没有办法达到朕想要的结果了。”
李世民一挥手,大声道:“为了减少我大唐的伤亡,减轻我大唐的压力,我可以允许薛延陀、回纥这些部落分一杯羹,但是突厥必需由我们来灭,突厥这块肥美的肉,我们大唐吃定了。”
李世民说道最后口气中带着坚定、霸道,以及不容置疑。
秦风神色一凝,颔首沉声道:“岳父说的不错,我们大唐明里暗里的算计,不可谓不费心力里,就是为了吃这块肉。若费尽心思,肉让别人叼了去,那岂不是要贻笑天下?小婿也认为稳健之策只能解决眼前,无法兼顾长远。”
李世民双眼一亮,道:“说说你的看法。”
“重启丝绸之路是我大唐既定之国策,而丝绸之路漫长,途中经过无数国家、部落,这些北方、西方异族崇尚的是强横的实力,而不是智谋,如果没有一场酣畅淋漓的拿得出手的大胜仗、大硬仗,又如何震慑得住贪婪的北方、西方异族呢?突厥横扫大漠近百年,在北方、西方可谓是凶名远扬、无人敢惹,要是我大唐以快刀斩乱麻、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歼灭,西域各国自然是群相悚惧,以后,谁敢在丝绸之路捊我大唐之虎须?”
“英雄所见略同!”
李世民双掌重生一击,赞赏道:“这也是朕之目的。”(未完待续。)
第231章:李世民的器重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又叹息道:“但是杨广无道,隋末动荡,对天下造成的伤害实在太大。你可知道前段时日,我大唐统计天下户口,这全天下还剩多少?根据史书记载,大业五年,有八百九十户万户,四千六百多万人,而前段时间我们统计却只有两百万户,这天下人口几乎锐减七成,少了四千多万余人口。人口无价,人力无价啊,想要发展起来,又谈何容易?只给我这么点人,短短几年时间,便是呕心沥血又如何发展的起来?现在基本上可以断定,这是突厥最疲软的时候,也是我大唐最为虚弱的时期,贸然发动大规模的外战会伤及国家根本。所以,我空闲下来想想,真有些羡慕秦始皇、汉武帝,他们的起点可比我好太多太多了。”
秦风一时间也没有什么法子,犹豫了半响,方道:“那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到嘴的肉就这样飞了吧?”
“当然不能!”李世民大声的说道:“这点小问题,朕不应该阻碍我大唐前进的步伐,没有办法就想办法嘛!”李世民神秘的笑了笑,道:“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朕始终相信这世上没有攀登不了的高山,也没有跨越不了的大河,更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一切再于你有没有发现得到最佳途径,这没有办法就想办法解决嘛!人总不能让形势逼死是不是?”
李世民的大气、霸气、自信,正是让人佩服的地方,秦风看着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李世民,一颗心也热切了起来,他知道这种心态,正是造就了李世民功勋卓著的辉煌一生。
李世民笑了笑道:“所以朕安排李靖坐镇灵州,李世绩坐镇代州,从现在起便在此二地监视突厥的一举一动,并且在当地练兵,做好随时随地做出击突厥的准备。”秦风想不到婚假期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
李世民明白他的意思,便一一介绍了起来,不仅是李靖、李世绩让他调到了边关,柴绍、李道宗、薛万淑等有统帅之才的名将、名帅也到了边境各州,同时,侯君集、秦琼、程咬金、尉迟恭等人亦各有其职,瞬间之间,武将系统几乎是各有其职,或明或暗的准备着什么。
秦风不时也会翻翻大唐的疆域图,了解一下大唐疆域的情况。
从地图上的形势来看,突厥西以金山为界,东着挨着高句丽辽东那一块。不过因为水草丰盛的缘故,突厥绝大部分分布在南部,铁勒诸部则在北方,细说起来就如中国的版图雄鸡,鸡背上蒙古国的那块地方。
李世民以李靖镇守灵州,又以李世绩镇守代州,差不多有点呈现东西夹击的形势……
想着脑海中的地图,也许李世民存着的就是东西夹击的的想法。
果然!
李世民道:“这突厥制霸草原多年,疆域极为广阔。想要一战而定,绝不容易。我打算到时候分兵而击一路李靖从灵州由西向东攻打突厥,一路李世绩从代州由东向西攻打……然后与草原上的一个部落结盟,让他们封锁住突厥的北部,以防他们让北方深处逃窜。”
“那为何不分兵三路?”秦风好奇问道,要知道三角形定律同样适用于军队作战,三路兵马以箭头之状,可攻可守,绝对是一个比较稳妥方式。
“出兵之际,药师公由灵州自西向东,李世绩大将军出雁门关自东向西,再来一路出庆州朔方由南至北。三路大军分而进兵。然后在辅以北方草原上的一盟友便形成了四面合围之势,保管让突厥成为瓮中之鳖,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李世民大笑道:“英雄所见略同,我便是存着此意。大将军你想,我们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经济嘛!隋末动荡,中原元气大伤,伤得太重,一时间恢复不过来。在这百废待兴之际,长时间的发动对外战争。所消所耗会伤及大唐根基,加重百姓负担。但是目前的情况,我们又不能不打。你说,我们应该怎么办?用什么战法比较合适。”言辞之下,颇有考较之意。
秦风想也不想道:“闪电战!”
“闪电战?”李世民明白秦风的意思了。
“正如岳父您说的这般,以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根本无法供养一支长期在外征战的大军,一旦陷入战争的泥淖,我们想回头都回头不了。故而,以对付颉利,最佳的办法就是战速决,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办法,最强的效率。以极短的时间消灭突厥。将突厥覆灭。如此同样能够减少战争给我们带来的负担。所以这一战,我大唐将会以最强的姿态出击,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将突厥荡平,以此一战,达到震慑天下的目的。而闪电战的特点是速战速决,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办法,最强的效率。以极短的时间消灭突厥。将突厥覆灭。如此同样能够减少战争给我们带来的负担。所以这一战,我大唐将会以最强的姿态出击,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将突厥荡平。闪电战就是奇袭、快袭集中加在一起,将像闪电一样打击敌人!可以使敌人在突如其来的威胁之下丧失士气,从而在第一次巨大的打击之下就会立即崩溃!”
“闪电战,这名字不错,将此战的特点描绘得恰如其分。我大唐战将多云,但论及最拔尖的莫过于李靖、李世绩、李孝恭,李道宗、柴绍略为次之。”
李孝恭是唐高祖李渊的堂侄,是一员身经百战的战将,灭萧铣、定江南,大唐南方的半壁江山几乎是都他打下来的,论起大唐平定天下的军功,李世民与李孝恭是铁打不动的第一、第二。
李孝恭非常识得进退,天下太平后有人诬告他谋反,因此被召还京师,颇受有关部门追究盘问,既无证据,便被赦免为宗正卿。赐予实封一千二百户。历任凉州都督、晋州刺史。目前任礼部尚书一职,是一个典型的弃武从文得十分彻底的例子。
或许是为了避嫌什么的,劳苦功高的李孝恭现在是奢侈豪爽,后房歌姬舞女达一百余人,然而待人宽恕谦让,没有骄矜自得之色,故而李渊、李世民都对他十分亲待。在结婚的时候,秦风也见过那位传奇统帅,只不过说句不好听的话,李孝恭已经废了。
现在的李孝恭固然有着腰大十围的感觉,但是那露出来的一身肥肉,以及高高挺起的大肚囊,简直就跟小鬼子的相扑选手一样,这样的李孝恭还上得了战场才是怪事了。
在李氏宗族中,唯有两人得到李世民的器重。一个便是李孝恭,另一个是李宗道,李孝恭废了,皇室里唯一的帅才就是李道宗了,只不过目前的李道宗,经验与方面略微欠缺,故而,被李世民誉为二线人才。
对于李世民的分类,秦风笑了,李世民不清楚李道宗的强悍,他可是太清楚这位郡王的厉害了,以他的功绩而论,比起打内战的李孝恭强上百倍不止,他一生参与破刘武周,破王世充,灭******、吐谷浑,征高句丽等诸多战役,为唐王朝的统一和开疆拓土立下赫赫战功。
“孝恭他,唉,不说他了。”李世民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很惋惜的叹了一口气道:“朕的意思是让柴绍与李道宗联合这一军,如果说柴绍用兵正中有奇,那道宗则是一支离弦之箭,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们二人结合,相得益彰。”
秦风终于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岳父是说,由二位大将军来负责由南向北的这一路大军?”
“不错!”李世民目光灼灼,颔首道:“李靖用兵擅于奇擅袭。长于计谋算计,李世绩用兵老练灵活。擅于钻空子。而道宗则擅长打硬仗且机智不凡,除了他,朕还真没有适合人选,只不过这一正一奇的搭配,朕也颇为担忧,毕竟两人的方式方法是南辕北辙,要是在战争中各执己见,那麻烦可就大了。可是朕不得不尔,我大唐猛将甚多,但独当一面之帅才却少之又少。”
秦风心头一动,道:“李君羡如何?”
李世民道:“李君羡能力出众,可没有独当一面的经历,朕不放心。”过了一会儿,又道:“朕确实意属一人,只是又不太放心。”
“谁啊?”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李世民指着秦风,说出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
“我?”秦风吓了一跳,他根本就没有想到李世民竟然有着这等出人意表的想法。他之前想着,自己或许有上战场的机会,可顶天也只是独率一军去把奚族、霫族做掉而已。对于李世民的想法,他是想都不会去想。可最终,李世民意属的人却是他,太意外了一些,要知道,自己除了当一回绞屎棒,可没有一点点拿得出手的战绩呢。也不知道李世民对自己的信心来自于何处。(未完待续。)
第232章:初承重任
李世民悠然道:“对了,就是你。嗯,你今年十六岁,比霍去病少一岁正好。”
“霍去病善骑射,用兵灵活,注重方略,不拘古法,勇猛果断,善于长途奔袭、快速突袭和大迂回、大穿插作战。初次征战以十七之龄,率领800骁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把匈奴兵杀得四散逃窜。在两次河西之战中,霍去病大破匈奴,俘获匈奴祭天金人,直取祁连山。在漠北之战中,霍去病封狼居胥,大捷而归。你有霍去病之长,而无霍之短。霍去病深入敌境数百里,你又何尝弱于他?”
李世民没有丝毫玩笑的话让秦风呆了好一阵子。愣是不太明白李世民的意思,又或者说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李世民的意思他明白了:无非是说他与霍去病一样的优秀。
与霍去病一样?
这样的评价可谓是高得离谱,秦风汗颜无比,自家知道自家事,鬼点子是不少,可让他独率一军,参与这场事关大唐未来的一战,他貌似没有这种资格与能力。李世民作为皇帝,竟然这种大事关给一个十六岁的少年郎,这真的有些滑天下之大稽,以至于直接让秦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李世民对这场即将发生的大战十分重视,绝非一时之兴致,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原因有六:
第一、突厥内乱,战力大不如前。
第二、战事爆发,李靖、李绩一左一右护持,再加上秦风自己阴谋诡计多端,即便无功也不会有过。
第三、虎贲军是从十二卫中挑选出来的最精锐的士兵,骑兵配上骑兵三宝后,战斗力比突厥勇士只高不低,即便是正面作战,也立于不败之地,而且这样一支军队不运用到这场大战中,实在太可惜了。
第四、秦风善于练兵是出了名的厉害,到了边境之可以迅速提升边军的战斗力。
第五、他对于秦风是完全的信任,本来秦风就是他最欣赏的青年一辈人,一直视为心腹。因天网一事,秦风的所有表现,让他更深一步的认识了秦风的为人及智慧,知道以他的为人是不可能会输的。更何况,虎贲军的战斗力也得到了李靖认可,并极力推荐虎贲军参与到大战中去,且在战争中扮演重要角色。只是这天下里,没有人比秦风更加了解这支军队,所以,由秦风率领这支虎狼之师担任中路大军主帅更加合适一些。
第六、经过这一次的布局,李世民发现大唐猛将如云,可独当一面的大才却少得可怜,这种局面引起了李世民的担忧与重视,故而,他也生出了借此战打造秦风,为大唐培养后继人才的念头。
故而他思前想后,只觉得秦风是唯一的人选。
成大事,不拘小节!
李世民本就是一个行为果敢的君王,心念至此,已经有了定断,暗示秦风,让他自己请战。
秦风那惊愕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笑,道:“别怀疑自己的耳朵,也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朕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这事关系到我大唐的千秋万世,好好干一场,朕相信你与虎贲军有承担重任的能力。”
“可是……我太小了,别人会怎么想?”秦风看着教唆自己犯法的大唐皇帝陛下,脸色有些无语,怎么看怎么觉得李世民的那张笑脸跟教唆小兔子开门的大灰狼有些相像。
李世民两眼一翻道:“朕还真没看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迂腐了?别人不服可以啊,拉出队伍与虎贲军打一架不就结了?要还是不服,你就与他打一回,把他本人打得心服口服。你只不过负责中路军而已,而突厥人打仗都是硬碰硬,没什么兵法可言,你根本不必担心应对不了突厥的计谋,再说了,你又不是此战之统帅,出了问题朕来扛着,你怕什么。就这点鼠胆?”说着还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鼠胆?
秦风有些怒了,即便是激将,也没有必要这么损人吧?当即狠声道:“笑话,我秦风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怕过谁。岳父大人,你放心,不就是一群狼崽吗?灭了就是。”
李世民满意的点着头,道:“这才算是朕的女婿,才是朕欣赏的秦家二郎,果有担当,不负朕望。”
秦风心底不屑嘀咕:“不合你意就是鼠胆,合了你意就是果有担当,这古人云,好君王都有二皮脸,诚不欺我也。”至于谁说的,自然是大才子秦风说的。
“你与突厥打过交道,应该也知道突厥人的性格。突厥所长,惟恃骑射,见利即前,知难便走,风驰电卷,不恒其陈以弓矢为爪牙,以甲胄为常服,队不列行,营无定所。逐水草为居室,以羊马为军粮,胜止求财,败无惭色。无警夜巡昼之劳,无构垒馈粮之费。”
李世民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可谓将突厥的习性分析得淋漓尽致。尤其是“胜止求财,败无惭色”跟是点明了突厥人的心态。
“你在突厥最强盛之时,率领千人在突厥境内纵横驰骋,伤敌无数,还能隐藏真实的行踪,这份胆识与魄力、机智相信这天下也再难找出第二个人了。这正面一路大军的统帅,依照我的分析是非你不可了。所以我欲调你为朔州都督,掌四州军事,镇守北方边界。如李靖、李世绩一样,镇守之时,派人深入突厥境内,调查突厥情况,了解突厥动态,方便日后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方式将突厥拿下。
“唉!”李世民说到这里,忍不住长叹了口气道:“你与长乐新婚燕尔,朕也知,如此决定有些不近人情,但是我与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商讨过,将诸多武将拿来一一分析,都一致认为你是当仁不让的最佳人选。”
秦风不由愣了,想不到除了李世民、李靖,就连房谋杜断都给自己打下如此厚重的标签。
他听了李世民的话,一阵默然,边疆苦寒、无安全保障,长乐公主自然是不可能跟着他一同前往朔州赴任的。这新婚燕尔的,分隔两地,也实在有些残酷有些不舍。同样的还有郑丽琬……
这人生在世,总要遇到一些两难之事,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不外如此。
犹豫了会儿,秦风目光坚定了下来,道:“承蒙岳父大人信任,小婿愿意当次重任。只是不知任命什么时候下来……”
李世民用劲的拍了拍秦风的肩膀,十分欣慰道:“我就知道贤婿心系天下、公私分明、不会拒绝。嗯,此事不急,过了年以后吧……我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的,新婚燕尔的就将你和长乐给拆散了。冒然的将你们拆散了,长乐不生气才怪呢。”
秦风心中大安,春节离现在只有八天时间,蜜月期已经够长了,这身为大好男儿,有多少能力自当肩负多少责任。现今他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面对突厥……自当要尽力而为。
本来,只是想着为大唐夺下这一块肥肉的,万万想不到对面自己的竟然是突厥这头牛,想到这儿,忍不住道:“对了,奚族那边由谁负责?”
李世民道:“李道宗为正,李君羡辅助。你看如何?”李君羡镇守玄武门,其人忠诚、能耐如何,李世民非常心中有数。
李道宗是高句丽的克星,由他出马镇守东北再是适合不过了,秦风点点头,也不再说话了,突然想到一事,问道:“岳父,我需要大量军械、粮草、钱财。”说完,解释道:“您知道我练兵耗费很大。”
李世民挥挥手,止住了他的话道:“朕尽力满足你的要求。”这一回吏治,李世民抄了不少家,收益也是无穷无尽,财大气粗的他十分大方的说道:“战马呢?”
秦风正面迎敌,凶险十分,李世民反倒主动的提及了战马一事。
秦风眼睛一亮道:“与突利、夷男的交易很胜利吗?”
李世民答道:“很胜利,他们打的厉害,各方面的消耗都超乎想象。突利夷男以盐铁器械来收买拉拢部落与他们并肩一线,常常一要就是万数。我们不做金钱交易,皆以牛马互换。足够的耕牛,能够带动农业,巨额的兵器消耗,对于冶炼业也大有好处。”
秦风嘿嘿一笑,露出了狐狸尾巴,道:“这个,陌刀阵固然是我与李尚书研制出来的克突厥骑兵的利器。但是深入突厥腹地,陌刀阵缓慢的机动性将会成倍的放大,不利于草原上作战。这个……殿下你看,既然我们大唐现在有了战马的来源,河曲军马场经过长期的投入,现在也有了很大的成效。这个你看……战马能不能额外透支许多。到攻打突厥的时候,也能出上力是不是?”
看着擦拳磨掌的秦风,李世民也笑了起来。他也是用骑好手,自然知道这个时期骑兵的妙用。所谓步克骑实际上都是被逼迫出来的。取胜的关键不在于兵种,而在于战术。若是手握足够的骑兵,谁吃饱了撑着去研究什么步克骑的战术。在平地原野,冷兵器时代真正能与骑兵一教高下的唯有骑兵。(未完待续。)
第233章:杀遍李家无敌手
作为一个骑将,最幸福的事情便是能够统帅一支骑兵大队,征战疆场。
这种感觉,李世民是最了解不过的了。
他永远不会忘记,太原起义的时候,为了防止突厥捣乱,特地派刘文静去抱突厥的大腿。那个时候,突厥财大气粗,对于抱他大腿,意图造反作乱的诸侯,他们都会很大方的派出个千八百人支援。当然突厥不是心地善良,实际目的是搅乱中原,霍乱天下。
李渊、李世民作为名门之后,战略远见,远胜刘武周等人物,千叮咛万嘱咐的,让刘文静竟可能的让突厥少派些人来,多支援一些战马。以至于刘文静要到了五百战马,可将当时的他给高兴坏了,死磨硬磨的讨要来两百匹,组建了一支小规模的骑兵队。只觉得不可一世,威风八面,这支骑兵队也就是玄甲军的前身。
亲自经历过当年的不易,李世民能够体会秦风的感觉,现在也正如秦风所想的。李唐缺马的情况因为朝廷这些年的马政不断的支持河曲马场、西凉马场等养马地。这些年军中每年都能分配到一定数额的战马,比起以往一匹战马轮着用好上太多。打通突利这层关系之后。更是如此。
北地缺盐缺铁缺兵器,就是不缺战马。又因突利有求大唐,兑换的比例又是极低。精良的战刀,往往几把便能换上一匹好马,也足见诚意。
大唐冶炼技术发达,以兵器换战马实有大利。至于盐铁大唐地大物博,尤其是前者,更是用之不竭。
短短几个月,大唐与突厥的战马交易额已达几万匹。经常为战马发愁的李世民,也徒生财大气粗的感觉。
“额外透支许多?那是什么数?”李世民笑着答道。
秦风道:“岳父大人心中的底线。就是我要的数额。您看着给吧,我这里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您给多少。我要多少。绝不嫌多。”
李世民气笑了:“绝不嫌多?还真是狮子大开口了。这样吧,看在你任务繁重的份上,我额外给你一万战马,够可以了吧!”
秦风盘算了一下,原有的五千匹战马,外加现在一万,能够凑成一万五千的骑兵队。一万五千骑兵,在大唐绝对是独此一份了,秦风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忙保证道:“多谢岳父大人了。有一万五千骑兵在手,突厥小儿,哪里还是敌手。”
“你到了庆州后,多写信请教李尚书与李大将军,他们都是我大唐顶尖的军事人才,只要学会一星半点,你将受益一辈子。”
“这是自然!”秦风想都没想,一口应了下来。
“事情就这么定下,还有什么没有想到的,事后再说。时间还早着呢……唉,归宁之日却说了一堆杂事。走吧,别让大家担心了。”
“好!”秦风自无不允。
翁婿二人,一前一后返回了太极殿西堂,与一大堆龙子龙女聚在一块儿,秦风夫妇听着大唐身份尊贵的岳父母训话。
或许是不忿辛辛苦苦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就这么成为别家人了,在用膳的时候,心怀“歹念”的李世民一个劲的劝酒让他好好对待长乐公主,不可欺负她之类的话。
每每李世民说出交待一下,就举杯。
秦风唯有举杯相迎,一饮而尽。
酒到中途,两人也不在谈国事、家事,只论文艺。
李世民是一个文武全才,身兼多艺,书法绘画皆有一手,诸多爱好里,又最喜书法。李世民酷爱书法,以隶书见长,笔力遒劲为一时之绝。他特别崇拜王羲之,对于王羲之所遗留下来的墨宝《兰亭集序》动了贪念,甚至不惜以皇帝之尊,向辩才讨要不成,最后行骗夺取《兰亭集序》。作为九五至尊,行骗取之事,也足见喜好此道之人。
在书法一道,李世民承自虞世南。
虞世南乃是王羲之七世孙智永禅师的徒弟,一手书法用笔圆润,外柔内刚,结构疏朗,气韵秀健,深得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真传。
李世民以虞世南为师,学习二王的书法,时常与虞世南讨论书法。
只是随着秦风“所创”新楷体字的流传,正如历史上记载的一般。新楷体立刻取代了原来的纤细楷书,以雄劲之态,风靡了整个天下。
李世民原来用的书法遒劲柔美,漂亮是漂亮,但显不出字与字间的帝王之气。而秦风的“秦氏书法”横轻竖重,雄浑庄严,别有一股气势磅礴的大气。这种磅礴的大气正是身为一个帝王皇帝最喜欢的。
只是因“秦氏书法”较为难练,李世民写得有些四不像。眼见长乐公主那手字都要超过自己的征兆,自觉有损父亲权威的李世民自然是拼着老命的学,一旦有空就会向秦风讨教书法上的疑惑。
秦风眼见李世民兴致勃勃,也是竭尽所能的指明书法上的一些经验,偶吐几句超世言语也能让爱好书法的李世民一家子听得如痴如醉,大呼痛快。
一边说话一边喝酒,好不尽兴。
在李世民心怀邪念之下,两人喝到最后竟然斗起了酒来。
“小子,行啊!”李世民腹中微微鼓起,两斤酒已然下肚。
秦风泰然自若,从容一笑,道:“我平时不喝酒的,因为我一端酒杯,就意味着别人要躺着让人抬回去。”
挑衅,这显然是**裸的挑衅。
于是喝着喝着,酒不过三十余杯,李世民已是老眼昏花,自个儿就倒下了。禀承父仇子报的李承乾率领一众兄弟上阵报仇
于是乎,一家子男性全部缩到桌子底下去了。
看着满地的龙子,秦风面不改色的抹了抹嘴巴,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他发现穿越以后,别的不咋样,但是在酒量上特别厉害,总之,无论怎么喝也不醉。看着醉趴在桌上的李世民,秦风傻傻的为之失神了半响。
长孙皇后与长乐公主等女性大开眼界,她们知道李世民很能喝,也曾经打败了无数好手,可到秦风这儿,似乎成了软脚虾了。不但自个儿玩完,还外带一堆儿子。
于是乎,秦风的另一种高人一等的本事,也由宫中开始传了出来。
帮助安置好一地人,已是傍晚
直至天黑,秦风与长乐公主方才返回到了驸马府。
将长乐送到家门,秦风便向对面的国公府走了去。秦琼将秦风叫去书房叙话,听到李世民给秦风的新命令后,怔了老半天回过神来,他说了一些身居高位要警言慎行的话,让他多干实事,少与人结怨。秦风见秦琼淳淳教导,心底有些不以为然,可知道父亲好意,也没有傻乎乎的去顶撞关怀自己的父亲,只是唯唯应诺,“爹爹放心,孩儿绝不无端惹事!”这不无端惹事,也就意味麻烦找上门来,也不会退缩之意。
秦琼是何许人,又岂是轻易能够糊弄的?听出了秦风的弦外之音,也知自己这位儿子性格如此,强求无用。
当天夜里,秦风回到家中,踏踏实实的洗了一个澡,披着一件宽大的外袍小里面一丝不挂的,带着丝丝暧昧的笑容,推开了卧室的房门,那表情像极了动漫里的猥琐大叔。
而这时,长乐早已躲到床上去了。
秦风惊疑的怪笑道:“原来你比我还急!”
床上的长乐娇躯微微动了动,羞的无地自容,闭上眼睛假装睡去。她出身高贵,最受不了秦风那绵绵情话,以及那古怪的调戏,所以趁着秦风梳洗的时候先一步钻进被子里去,以免受窘,但想不到此举反而让她更加的觉得尴尬。秦风怎不知她在假睡,搓了搓手,所了声:“我的宝贝小长乐,大灰狼来了!”
秦风年青气盛,火力十足、食而知味,将宽大的外袍一脱,整个人一骨碌的钻进了被子里去了。上了床就忍不住上下其手。
他把长乐整个人搂在了怀中,虽然隔着一层衣物,但玉体那温热与柔软还是传了过来,长乐徒然一惊,发现秦风早已经身无寸缕了,低呼了一声:“你怎么”
她话还未说完,秦风已然接话道:“脱了好干坏事,再说了穿来脱去,太麻烦了
他早已色心大动,在这个时刻,对于他来说,脱衣服都成了一种麻烦。
见长乐有些抵触,秦风嘿嘿奸笑,双唇朝她的耳垂上印去。
他发现苏颜的这个地方很敏感,那是禁地,碰都不能碰的位置。
“别!”长乐果然慌乱地避开,她知道一旦被秦风吻中,自己肯定又会变得毫无反抗之力。
只是在秦风的怀抱里,娇柔的长乐又哪是他的对手,秦风只在那耳垂上舔了舔,长乐眼睛登时如蒙上了层水雾,羞涩的脸庞斜仰着,柳眉轻挑、凤眼微闭、朱唇湿亮、脸颊泛红,身子如棉花糖一样的软了下来,再也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就如一只待宰的小绵羊。
那动人的模样看得秦风既爱又怜,情不自禁的头一低,便往樱唇印上去了。
只须臾间,长乐也以情动,渐渐的回应这。
她如雪的肌肤上便阵阵红潮,原本羞怯之意渐褪,取而代之的则是媚眼如丝。
眼见她这般春情泛滥的媚样,秦风心中烈火愈盛,亲吻着她的香颈玉面,一双虎爪上下游走,为她解衣。
长乐双眸紧闭,贝齿轻咬着湿润的朱唇,娇喘哼吟着,半推半就的任由秦风为她宽衣解带。
须臾间,那如雪堆砌的曼妙身子,便是一丝不掩的呈现在眼前。
秦风只觉血脉贲张,身体中那种原始的狂躁如野兽般狂涌,他深深的吞下一口唾沫,身体紧紧的贴将上去,纵情的抚慰那娇躯。
秦风则微微欠着身子,任由那双手在自家身上寻幽探秘,为所欲为。
酥峰只堪一握,雪臀甚承指揉,过不多时,长乐已是香汗津津,气喘吁吁,本能的将**微分。
秦风虽已烈火焚身,却偏不肯入瓮。
长乐已被勾得情火烧身,哪里还顾得什么害不害臊,只蹙着秀眉,细语轻求,鼻中轻颤更是如泣如吟。
秦风凑近她耳边,调笑道:“夫人,你今日可是春江泛滥呢。”
长乐被他戏得面如桃花,恨不得找个条地缝钻下去,一时间是羞意难当。
这般模样,只引得秦风心头大畅,再难自持,遂是雄心勃发,直取黄龙。
于是秦风便如发狂的狮子,奋力的挞伐着身下猎物,长乐则如仙如醉,拼死承欢。
两人忘情的修练着人世间最微妙的双修之术,仿佛觉得天地间只剩下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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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武者之心
几番疯狂,直搅得天昏地暗,汗如雨下时,秦风方才尽兴收兵。
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秦风轻抚这怀中佳人的娇躯,做着事后的抚慰。他在现代听说,大战过后的女性需要给予爱抚,秦风也不知真假,每次完事之后都会做着事后工作。
今日一边抚慰,也说到了李世民午后找他的事情,当然,即将来临的战事他是没有说的。
长乐静静的听着,身躯却忍不住微微一颤,俏脸立时惨白,颤声道:“可是有了战事?”
秦风意外的看了她一眼,这战事才不过刚刚定下,只有自己与李世民知道,她怎么知道的……
长乐靠在他的胸膛,死死搂住秦风,幽幽道:“父皇不止一次与我说,他最喜欢你层出不穷的金点子,也希望把你留在身边出谋划策,可你不愿意他也没办法。父皇最疼我,如果不是战事来临需要你出征,父皇是绝对不会在我们新婚不久就将你外放为官的。”
秦风伸臂将她搂在怀中,闻着她的发香,道:“放心,有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妻子在家,我一定会平安回来。”
长乐发现自己比想象中的更加迷恋枕边的爱郎,只是听他要外放任官,心中就涌现千万不舍。更甚之产生强烈的同去念头……什么公主之尊,什么锦衣玉食、什么一品诰命,哪有跟心上人开开心心的在一起更加美好?
长乐她并没有劝他不去,秦风已经说得很清楚,她也知道李世民一旦决定的事情,是万万不会回头的。
见瞒不过长乐,秦风索性将即将到来的战事说了出来,为了安抚爱人之心,甚至还将敌我双方细细的分析了一遍,最后说道:“突厥已经外强中干,敌我双方无论是谁,一旦露出颓势都会引发群雄割据的乱象,故而,突厥根本不足为虑,打胜这场战争足以让我大唐边境安宁数十年,眼下,是难得的良机,这机会一瞬即逝,错过了就没有第二次了。”
长乐在这方面的觉悟逊色于秦风,但是,有了秦风的提示,冰雪聪明的她也完全明白了李世民的顾虑与用意,不得不承认。李世民这目光看的确实长远,免去了日后出兵突厥才发现国力不足以支撑长时间的远征困扰。
现在细细谋划,远比日后临时临急的筹备强上百倍。
“郎君,那你什么时候动身?”
秦风道:“我也不知道,不过怎么说也是年后的事情了,具体什么时候等日后通知!”
“那我一起去怎么样?外放不官,我大唐是可以携带家属,不算违制。”长乐公主实在舍不得分离。
“随你!”秦风在那张诱人的俏脸上轻轻的吻了一口道:“你是我的妻子夫人,我尊重你的每一个选择。其实不去庆州又如何?庆州离长安说远不远,官道连着,快马也就是几日之功。我身负重任,回不来。还不许你来看我不成?”
“谢谢!”长乐感动的献上了香吻,却坚定的说道:“郎君,我不想离开你。”
“也罢,到时候咱们一起过去就行了。”秦风想了想,也没有说什么。堂堂大好男儿,如果连自己的老婆都保护不了,那还是什么男人?况且,长乐的玄冰之体还未痊愈,中和掉的也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两人处于一块,也便于自己及时为她化解寒气及就近解决这个横亘在两人心头的顽疾。战事爆发之前,大不了先把她送加长安就行了。
长乐喜笑颜开道:“明天去见一见郑姐姐吧,这战事一起,也不知什么时候才结束呢。”说到这儿,长乐又道:“郑姐姐一个人孤苦伶仃,反正早晚是一家人,唤她过来与我们一同过年吧。年后咱们一起去庆州,姐姐武艺高强,说不定还能帮到你呢。唉!只是战事不时何时结束,要委屈姐姐了。”
“先睡觉吧!你也累坏了。”秦风感动的亲了长乐一下,道:“你抽空与丽琬说吧!明天,我要去军营一趟。”
“嗯!”被秦风折腾得半死的长乐身到现在还是火辣辣的,但身心都充斥这一股满足感,那种仿佛灵魂出窍般的感觉,真是好羞人。不知不觉中,禁不住眼皮渐重,她迷迷糊糊的说着:“要是姐姐早点入门就好了。”
“什么?”
秦风的疑惑没有回应,仔细一看,不禁哑然一笑,长乐已经憨然入梦。
鸡鸣初响,拂晓时分。
细碎的阳光洒在长乐的脸上,那张熟睡的俏脸散发着一种静谧的美。
秦风恍惚了一刻,方才意识自己心爱的妻子让自己折腾得惨了,不禁有些歉意,忙是将身子挪了下来。
他这般一动弹,睡梦中的长乐被扰动,朦朦胧胧的也睁开了眼眸。
清醒过来的长乐,看着丈夫紧盯的眼神,浅浅笑道:“夫君,你醒了。”
“我也是刚刚醒。”秦风轻抚着她鬓间青丝,面露歉然,“对不起,你再休息一会儿吧。”
长乐柔声笑道:“不了,说好的一起进步。郎君一人晨练岂不无趣得紧?”
听得这般言语,秦风深为长乐的细心体贴而感动,情难自禁,低头在她脸上又是深深一吻。
长乐低眉浅笑,心中喜欢,却又含而不露,只紧紧偎在秦风的臂弯中,感受着他胸膛的那份温暖与坚实。
经此一番温存,夫妻二人的感情却又增进了一步。
梳洗完毕,心情美好的长乐哼着小曲。
长乐公主声音本就好听,哼起歌来,便如百灵鸟的叫声一样悦耳动人。
“想不到你也会唱歌,还挺好听的。”秦风突然来了兴趣,这每个人都有喜好与长处。穿越前的秦风也十分喜好,而且还唱得不错,在他们那个圈子是里出了名的麦霸,上到李娜的《青藏高原》阿信的《死了都要爱》的高亢,下到情歌王子张信哲的细腻他都能唱,而且唱的相当不错。
长乐才智无双,终究少女心性,见秦风让她震住了,颇为自得道:“本夫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哼两句算什么。”
“我知道,我夫人的吹萧之术更是出类拔萃。”秦风一语双关的邪恶说着。
“那当然了。”长乐公主很是骄傲的说,“有机会我吹给你听过听听。”
“好啊!”
秦风心情愉悦,哼起了好日子来。
唐朝的小曲曲调明显不如后世的有条理重旋律,秦风这一开口,便把长乐公主随口哼的比下去了。
长乐公主怔了半响,终于明白那个“也”的含义了,眼中透露着感兴趣的神情,想着怎么让秦风给她唱个听听,将琐事打理好,发现秦风已经往演武场方向去了,于是快步跟上。
主意还没有想出来,耳中却听得高亢嘹亮的歌声传来: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马蹄南去,人北望;人北望,草青黄,尘飞扬,我愿守土复开疆,……”
原来秦风哼了一首非但没有知足,反而把麦霸属性激发起来了,想高声唱个几句。
但条件有限,秦风也只能耐着性子来到练武场,抛开杂念,专心致志的练武,长枪在他手中如电如龙,因为秦风的一身武艺历经沙场磨练,就算是独自挥舞也尽显凌冽的杀伐之气与那股一往无前的豪迈气势。
兴致一起,秦风哪里还压得住冲动,随着他手中长枪化作漫天枪影,屠洪刚的《精忠报国》随口唱了出来。
屠洪刚的歌豪迈大气,便是没有任何伴奏,也能令人热血沸腾,兼之秦风那一身沙场武技配合起来,相得益彰,竟别有一番感受。
秦风边唱便舞,歌声嘹亮、高亢、雄壮、豪迈,直上云霄,枪若流星,寒光四射,如山舞银蛇,银练漫天。
枪法,豪迈肃杀,精忠报国,雄壮大气。
歌与武融合在了一处。
秦风枪随心走,心随歌走,边唱边舞,手中的长枪划破虚空,威猛绝伦,霸烈的气流在涌出枪尖的一刻凝化成朵朵雪花般的光点,仿佛千万朵寒梅突然绽开来,大开大合,杀意纵横,心中竟然涌起了与敌人在千军万马之中对阵沙场的痛快淋漓感觉。
秦风忍不住长啸了一声,啸声中满是畅快之意,他竟然因为这首歌体会到了武者之心。
武者之心是一个境界,一个顶级高手将自身的精气神融为一体的境界,一种心灵上的升华。
秦风从歌声中感受到了沙场枪法的豪迈之气,意外的一脚踏进了武者之心的大门。
秦风知道机会难得,继续保持着这种心态,重复着刚刚的举动。
当他唱到“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的时候,他的枪快如流星,他的人仿佛置身疆场,每一剑都似在痛饮敌人之血。
当他唱到“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的时候,枪法中更是充满了悲愤不平之气,他的人又似乎位于千万尸体之前,让人垂泪而叹。
当他唱到最后**时,只听“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
这“贺”字一落,手中长枪陡然间,寒光暴长,化作一匹两丈余长青朦朦的长虹,宛如银练凌空,天龙舞爪!
强烈劲光,在这刹那之间,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森森气势,发出嘶嘶异响,两三丈内,全被砭入肌骨的寒锋所笼罩!
当真风云突变,天地晦冥,日月无光,光芒愈强烈,四外就显得黯淡无光,秦风一个人早已被迷朦的光芒所淹没,那里还看得到他的人影?(未完待续。)
第235章:准军备战
秦风见长乐公主双眼冒着小星星,自尊心大感满足,也任由丫头在一旁观看,定了定神,继续展开了对于武道的思考。
为什么一首歌会引发武功的共鸣诱出武者之心?总不至于以后打架都要唱歌吧,那就太蛋疼了。
诱出武者之心的应该不是歌,而是歌带来的感觉,那种目空一切的豪气,出现在精神上的东西。
武功是技术技巧,武者之心是心灵的升华,两者合一即是心技一体,心不滞于一处,却将一切细微的变化都容纳于心,做到了似看非看,综观全局。
想通了此节,秦风大为激动,深深呼吸,整个心灵变得空明剔透,心如止水,再无半点杂念。
似看非看,综观全局。
演武场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鲜活,那么有层次感,放佛开了上帝视角一样,每一片树随风摆动的轨迹竟然都在她的眼清清楚楚地呈现。“锵”银枪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七尺后停止,一片飘落的正稳稳当当的停在枪尖上。
收枪将枪尖上的取下来观看,薄薄的树并没有枪孔,小小的枪孔存在于树间的那条筋上。
那如电如光的一枪,准确无比的刺入了树筋。
“有时间,再去找老爹练练!”秦风看着树,脑海浮现出了这个念头,他相信下次面对秦琼,他再也不会出现那有力量无处使的感觉了。
依仗全新的体会,秦风再度挥枪舞动,招是一样的招,力量亦是一样的力量,可这一次气势截然不同。
“怎么样?”秦风感觉极佳,忍不住问了在一旁观看的长乐公主。
长乐想了半天道:“这枪就跟活的一样,看我的眼睛都跟不过来!”
秦风的变化就算是长乐这个外行人都看出来了,用最明了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因为心技一体招式与长枪有了心灵的辅助,就如活的一样,无法预料神出鬼没。
“夫人眼神不错,以前我的招数是死的,是按步就班,没有自己的思想,死招数练得再好,如果遇到有破解能力的人,终究给人破得干干净净,遇上了活招数,免不了缚手缚脚,只有任人屠戮。大道无形,这世上只有最合适自己的武学,而没有最好的武学。嗯,看来你还是挺有悟性的,改天我教你内功,到时候,也像我和丽琬一样,成为武艺超群的高手。”
“我也可以学?”武学、内功、轻功的魅力,让娴静淑雅的长乐公主也大为心动。
“那是当然。”秦风有些羡慕的看着长乐公主,自己这老婆有着玄冰之体这种体质,简直就是天生学武的料子,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双修,她体内已经拥有了不小的内力,只不过她没有刻意去修练,所以,微弱的内力散布于全身经脉之中,只起到炼体、护体、固体的作用。若是有意识去修练,让其发展壮大,绝对是前途无量。而且,长乐公主的玄冰体质根本就不用担心会走火入魔了!只要她肯努力,超越秦风与郑丽琬根本不在话下。
内功注重灵巧心姓,长乐公主个性娴静淑雅却不乏坚定与固执,同时,她学识渊博,深诣儒道两派典籍,学起来自然是事半功倍的效果。只要内功一成,学起法门、招式也是成倍的速度。
秦风也挺郁闷的,枉他拥有着穿越的优势,可在武学一道上的成就、学武资质却远远不如自己的两个老婆。不过,与长乐双修后,他也发现这种功法比起单独练习的龟速,简直就是火箭一样的飙升。而且阴阳互修,根本没有走火入魔之患。
“什么时候可以学?”长乐公主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
秦风道:“什么时候都可以学!”长乐公主呆在家里也是闲着,她除了看书,就是琴棋书画、诗词文章,日子单一而单调,还好,有个杨雨蝶时不时的跑来陪伴,而她也担起了杨雨蝶的教育职责。
秦风真不知道深闺里的千金小姐是怎么生活的,哪怕嫁人了,交际圈子也是少得可怜,秦风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如此,希望她们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学武,对于长乐公主而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一条充满了奇异的修练之路!比起华夏文明中古老的学识,未知的武学之路无疑更加让人向往。
秦风心头一动,道:“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军营中看看?”
“这不太好吧?”长乐公主砰然心动,她没有拒绝,显然是因为原则的问题。
秦风十分霸道的说道:“有什么好不好的?虎贲军现在是由我说了算。谁敢说三道四,看我怎么收拾他!”见长乐公主还在犹豫不决,秦风激道:“切,就这点鼠胆,连自己的军营都不敢,还说要与我去庆州呢?”说着还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秦风这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记得昨天李世民还用“鼠胆”这个词汇来说自己呢,现在还施于长乐公主的身上正当其实。
“去就去!还怕你不成?反正受罚的不是我。”受秦风一激,冷静长乐也不冷静了,心里有些恼了。
秦风满意的点着头,学着李世民的口吻,道:“这才是我秦风的夫人,才是我欣赏的长乐嫡长公主,果有担当,不负我望。”
长乐啼笑皆非,不再矫情,便回房间换了衣服。过了半个时辰左右,她一身白色装束,手中抱着一个暖袋,身着貂皮棉袄,外罩一件纯白色色大氅,与周围盛开的梅花一对比,顿如仙子下凡一般。
秦风亦露出了惊艳的神色,出了大门,长乐便以薄纱遮住了脸面,挡住了她那惊世容颜。
“我怎么走?”见门口只有气势不凡、嚣张霸道的天罚,长乐无语的指着天罚,没好气的问道:“你不会是让我骑上它吧?”
天罚的霸道在府里是无人不知,除了秦风,还没有人靠得近它的,骑上它与找死没区别,它的丰功伟绩在权贵圈子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你说对了!”秦风嘻嘻一笑道:“不过不是你,而是我们。”
将长枪挂在得胜钩,在长乐公主狼猝不及防中抱着她纵身上马,一夹马腹,离开了长安城!
……
这来到终南大营,秦风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他带着长乐公到达中军大帐,让人击敲唤将。
大家见坐在秦风身边的竟然是李世民最钟爱的长乐公主,赶忙行礼问好。
“好了!别罗嗦,我来这儿不是听你们拍马屁、歌功颂德的。”见大家礼来礼去的,秦风皱了皱眉头道:“长乐现在不是公主,以后也不是,她的身份只是你们的嫂嫂、弟妹而已,都是一家人,别这么客气。”
话虽如此,因长乐贵为公主,除了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其他人显得有些拘谨。
长乐看出来了,笑道:“诸位将军不必在意长乐,长乐只是郎君的妻子而已,大家随意就是了。郎君多次提过大家,说大家都是将帅之才,缺少的只是一个机会,总有一天能为大唐独当一面,他很器重大家哩”。
苏定方、张士贵、薛仁贵、刘仁轨、马周忙道:“将军知遇之恩,此身难忘!”他们脸上也有些激动,固然秦风器重是显而易见的,但由长乐亲口说来,却拥有非一般的效果。
“长乐说得没错!”秦风轻咳一声,坦诚布公道:“这机会嘛!很快就来了。陛下打算明年对突厥用兵,兵分三路,分别是灵州方向的李靖李尚书,代州方面的李绩李大将军。”见大家难掩激动之情,秦风笑着说道:“至于我们虎贲军在这场即将到来的大战也扮演重要的角色。”
罗通急问:“老大,我们在谁的手下做事?”也不怪罗通着急,要知道这个时代里,如果跟着一个好上司,立功的机会就多,反之,可能连上阵的机会都不会给你。
“哈哈……”秦风得意洋洋的说道:“中路军主帅,不就是区区在下我罗?”
“啊?”苏定方、张士贵、薛仁贵、刘仁轨、马周之流听到秦风竟然是三军主帅,一个个欢呼雀跃,连连恭喜。
秦风没有让他们闹下去将自己的意图说了出来:“颉利与突利夷男联军已经水火不相容,开春之后,将是他们决战的时刻,所以,我们准备的时间其实并不多。我打算提前作好准备,提前熟悉庆州等地的军政事宜,以及突厥的情报。大家有没有意见?”
虎贲军与其他军队不同的地方在于民主,每当遇到大事,秦风都会拿出来,让大家参考、商量,结合大家的智慧探讨出一条最好的办法。
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诸将一个个都同意了秦风的想法。
见大家无异议,秦风便道:“苏烈、李业诩、刘仁轨你们三人率领小股精锐打前哨,明天立即出发,在大军到来之前,务必做好一切准备。”
“喏!”三人喜不自胜的接了将令。
“其余人等,抓紧训练、准军备战。”
“喏!”(未完待续。)
第236章:巅峰对决
“仁贵!等一等。”眼见大家鱼贯而出,秦风眼中闪出了一丝兴奋,他一直想试一试自己与天罚组合的那式攻击技。现在,瞬间就盯住了薛仁贵,就是他了。
薛仁贵是虎贲军公认的第二高手,不找他还能找谁?
薛仁贵回首道:“请将军吩咐。”
秦风站了起来,道:“近来我学了一招新招,有点意思,陪我练练。”
这陪高手过招也是对于自我的训练,薛仁贵一口应了下来。
其他人见有热闹可见,也跟着两人去观战。
一处武将专用的训练场地,两马相对站立,双方的距离是五十步。
薛仁贵深知秦风武艺在他之上,这新招必然是非常厉害的绝技,不敢有任何的怠慢,严阵以待。
秦风微微一笑,驱马前行急冲,薛仁贵亦是如此。
双方距离越来越近,就在彼此之间还余下二十步间距时,秦风猛地一夹马腹,天罚明白主要的意思,于瞬间加速,只是这一眨眼的功夫,他已连人带马冲到了薛仁贵的跟前,借助着马势,“破虏”神枪猛力横扫而出。
薛仁贵吓了一大跳,根本来不及有反应的机会。
长枪重重的击在了薛仁贵的方天画戟之上,人马合一的力量直接将他撞飞了马背,如腾云驾雾一般的给甩飞出去。
一招定胜负
这一招只有一个字“快”
利用天罚瞬间加速的特性,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在毫无防范之下,便是强如薛仁贵者,不查之下,也难以抵挡。
秦风也是吓了一跳,弃破虏枪于地,一夹马腹冲向薛仁贵,在他即将落地的时候,将他抓在了手里,而后放置地上。
所有人都看呆了,这恐怖的爆发力量,哪里是人,这跟神,绝对有的一比试。
整个训练城地,寂静无声。
论虎贲军之勇将,首推秦风、薛仁贵。
连薛仁仁贵都让秦风一招秒杀,一个个都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皆萌生一念:难道郎君(老大)(将军)当真是无人能敌了么?
他们都有着心理准备,但是哪里想到秦风竟然有如此力量,一个个都暗自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让秦风挑上。
秦风在马背上哈哈大笑,薛仁贵站到地上,一时间还未反应过来,好一会儿,方才佩服道:“将军这一招果然厉害,若是在战场上敌我交锋,恐怕只是一合,我便会被将军斩于马下了”
围拢上来诸将心知薛仁贵说的不假,若真动杀心,在那一招之下,薛仁贵十之**被因此丧命。
这一招说是秦风的杀手锏亦不为过,近来一直展开这方面的练习,现在果然一击奏效,将武艺与自己不相伯仲的薛仁贵,一击击倒。不过这一招虽然是厉害,但却平淡无奇,不能用的太多,不然人人都知道,人人有所防备,也就失去因有的效果了。世界上应该不存在,在同一个地方连续跌倒两次的傻蛋。所以他试招的对象是不可能与之为敌的薛仁贵。
这强力也简单的一招,绝对和他老子的熟铜锏一样,将会作为他克敌制胜的杀手锏。
秦风摇头道:“是我依仗天罚之利,胜之不武!如果堂堂正正比试,鹿死谁手尤未可知。”
旁边的张士贵不以为然道:“与敌交锋,等同用兵,关键在于以己之长,克彼之短。战马是每一位将军不可或缺的臂助,将军驯服了天罚,则表示神驹成为将军的助臂。马快,正是自己的一大优势,若不加以运用,而追求公正公平,这与傻子又有何意?”
演义、野史、小说将张士贵说得如何如何的不堪,而现在他与薛仁贵的关系却是非常融洽。
“张大哥言之有理,两军对垒,无所不用其极,根本没有公平可言。神兵利器、宝马铠甲是制胜的关键,古往今来也只有宋襄公才会在生死相争的战场上讲究仁义。”对于输赢薛仁贵看得并不那么在意,秦风那一招确实也让他大开眼界,不过,下一次交锋,情况便不会如此了。
秦风嘿嘿一笑,也知张士贵、薛仁贵说的在理,这有优势不利用是最愚蠢的傻瓜行径,对敌人讲仁义只有宋襄公那傻蛋才做得出来。
在大家说话的时候,天空中雪花飞舞!
这雪下了整整一夜,到现在又开始下了起来。
天空中的雪飘飘扬扬地落下,一眼望去是一片银装素裹,整个世界仿佛都披上了一层白纱衣,意境十足。
“老大,你不若与薛兄弟好生打一场,也让我们开开眼界。”这时候,程处默怂恿着说道。
秦风见薛仁贵跃跃欲试,便笑道:“你们先交待训练任务,一刻后,在此相聚。”
诸将一个个也停止了嬉戏,分头准备去了。
还不足短短的一刻钟,军中之将先后回来复命,他们交待好了。
秦风对这速度满意的翘起了嘴角,这就是他改制后以及全部训练法带来的成绩,现在的虎贲军是一支随时随地都能投入战斗的强兵,而不是一群老兵痞组成空有战力却纪律极差的兵卒。
……
再一次聚于比武场,两人各自提起自己的神兵,做好了进攻的架势。
两人都没有迟疑,都明白谁慢出手谁就失去先机,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同时出手。
秦风的枪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平直的刺向薛仁贵。
薛仁贵脸色吃重,表情肃然。
在所有比过的对手里,能一枪就让薛仁贵露出这番神态的只有秦风一人。
秦风的枪看上去很普通,但却充满了奥妙与不可思议。依照常理来说,速度越快劲力越足。秦风这一枪将速度控制在自己手上,就像放慢了动作一样,慢慢刺出,可偏偏枪上又有万钧的力道。诡异不定,无所捉摸。
薛仁贵了解秦风的枪法刚柔并济,主动时枪就如大海如狂风,一浪接着一浪,一阵挨着一阵,一招失手,后招就会必会如洪水缺堤般攻来,直至他被击败亦或杀死,守时滴水不漏。
想要打败秦风,就不能让他占到半点便宜,这正是秦风的可怕之处。
试问天下有几人能完全将秦风封死。
薛仁贵的戟法一如以往的狂烈霸道,不可一世,任你千般变化,万般诡诈,皆一枪力破。
两杆枪枪身摩擦而过!
“咚!”
只是轻轻的摩擦而过,竟然照成了犹如雷鸣一般的阵响,火心四溅飞散。
这轻轻的一擦,秦风、薛仁贵两人彼此都感受到一种山崩地裂般的威力,可见两人在这枪中凝聚了多少的力量。
两杆枪就如相斥的磁石,这一摩擦便相互弹开。
秦风、薛仁贵两人同时把握不住,相继退后三步,卸去了彼此的力量。
他们两人以攻破攻,霸道豪迈。
第一回合的交锋,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便宜。
长乐公主不知这一招的精妙,但也看出场上势均力敌的情况,一颗心揪着,上下忐忑。
寒光一闪,却是拉开距离后,薛仁贵抢先出手,比武较艺,斗的不仅仅只是本事,而是智谋,正如兵法中所说的以己之长,克彼之短。人亦是如此,每一个人都有彼此的优势和劣势。
薛仁贵的优势就是长兵器与力量,抢先发动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势,利用自己的优势打倒对方,这是最理智也是最聪明的选择。
面对薛仁贵这一击,秦风冷然自若,沉腕下挫,破虏枪准确无误的刺在薛仁贵划来的方天画戟戟尖处,就像对方配合好时间送上去给他刺击似的。
“当”一阵金戈铁马交响声,立时火花四射。
两人“蹬,蹬”各退几大步,均是手臂发麻。
薛仁贵哈哈一笑,戟势转盛,喝道:“将军,小心了。”
他一击不成,第二击、第三击,竟然接连挥洒出手。
秦风神色微变,他发现了个中奥妙,常人使用长戟,戟风都是走直线,求快求准,务必一击毙敌,劲道威猛刚霸,势不可挡。这一击到底,后力难以持续,而薛仁贵不愧一代盖世虎将,戟锋尽走圆弧线处于圆形运动,所以无论大戟进退攻防,其势都犹如长江大河一般连绵不绝,一击不中,二击继续,直将对方击倒为止。
若是常人,遇上薛仁贵这方攻势,难保惨败一途。
但秦风却是不然,他的轻功身法妙绝天下,任凭薛仁贵攻势再如何的犀利,一时半刻,却也伤不了他。
在薛仁贵攻出第六招的时候,机会来了,秦风眼中露出了一抹笑意,似乎力有不逮,欲以后撤之法,脱离薛仁贵那方天画戟的攻击范围。
薛仁贵喜出望外,一戟已刺出。
秦风本只是暂处下风,并没有败,然而他这一退,无疑是失败的前奏,假若乘胜追击成功则赢得胜利,若是失败,让他退开,则等于让他重整旗鼓,双方胜负就不好说了。
这乘胜追击的一戟,不是决定胜负,即是失去刚刚取得的优势,让原本占优的局势持平。
这对于占据优势的薛仁贵来言,反而是一种失利。
故而这一戟势在必行,又快又猛,如闪电一般击出。
戟锋撕裂大气所形成的真空几乎将空气都撕裂成两段,直逼秦风前胸。毫无疑问,这一戟倘若刺中,那便是一只狗熊也承受不住这番力度,一命呜呼。
秦风在这个时候露出了一个阳光灿烂的笑脸,在薛仁贵心叫不好的同时,轻啸一声,冲天而起,就在他身子腾空之即,薛仁贵手中的方天画戟以不可避免的从他脚下穿过。(未完待续。)
第237章:险而胜之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长乐忍不住的惊呼出声,自从秦风受制于薛仁贵后,那一颗心七上八下的,再难平静,纠结做一处,生怕他有个意外闪失。薛仁贵这一戟又快又猛,看那气势简直像是要杀了秦风一般,忍不住惊呼出声,却不想秦风竟凭借轻轻一跃,就离地近丈,避开了那威猛的一击。
她不住的拍着傲人的胸脯,松了一口大气,不满的心道:“不就是比武吗?犯得着如此以命相搏?”她却不知,武艺到了一定的境界,以能做到收发自如。别看两人之间的招式刚猛之极,似乎要杀了对方一般,但在分出胜负的关键时刻,都会及时收招,除非是心存杀机,不然断无失手的可能。
这是长乐这一门外汉不了解的情况。
所以说固然两人的比斗看似凶险万分,但却并没有任何的危险。
秦风停住升空之势,使出了千斤坠。
原来这正是秦风的诱敌之策。他身法变化之快,简直不是任何人所能想像。就在薛仁贵以为他要后撤的时候,意外的选择的腾空而起。
他听到“呼”的一声,就知道方天画戟已经从他脚下穿过,当即以方天画戟为落脚点,借力凌空往前一跃,落在了薛仁贵的身后。
薛仁贵那强力的一招刺出,想要在这突如其来的异变中,收回长戟变招已不可能,秦风却以在他的身后,两人之间几乎是背靠着背,距离以远远过了方天画戟所能施展的空间了。
“换我了!”刻意等薛仁贵回复安全距离,秦风进入了清晨领悟的境界,仿佛开了上帝视角,四周的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枪再次出手,威猛绝伦、气震山河的一枪随心所欲地划过两人之间的距离,霎时间雪花都受着劲风的影响,顺着枪刺的方向宛若暗器射向秦风,封死他所有的退路!
薛仁贵大笑一声,道:“退无可退,那便不退。”方天画戟一提,寻常的招式浑然天成,竟然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当………”
两杆长枪再一次撞到了一起,
狂飙呼啸,金铁交鸣之声响彻演武场。
大家在一旁看着,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种绝世高手的对决,对个人武艺修为的提升大有利处。这一次实打实的碰撞,巨响的余音竟然在大家的耳鼓中震荡着久久不散,仿佛让人在耳边怒喝了声一般。
都知道秦风与薛仁贵两人**力量上的磨练,几乎已经到了自身的极限。
他们拼的是对武学的领悟外加一点点临场的发挥。
兵戈的碰撞声如若鼓声一般,此起彼伏的响起。
汗珠以从额角留下,短短的十余次交锋,体魄强如秦风者,在这下雪的大冬天里,竟流下了不可思议的汗水,但他心神进入止水不波的清明境界,无忧无喜,四大皆空,一切外物都影响不得分毫,眼中只有面前这个敌手……薛仁贵。
“看枪!”
破虏神枪加速迫至,夹着一往无前势在必行的气势,如闪电一般击出,幻出大片枪影时,倏然现出实体,闪电急刺,凌厉无比。
薛仁贵神情凝重感到无尽压力,秦风的枪再一次封死了他方天画戟所有的还击手段,叫他只可运枪封架,锁死他出手的机会。他了解秦风,同样也知道秦风了解他,秦风这是要强行封锁他出手的机会,从中寻求取胜的机会。
以前的几次比拼秦风也这么干过,只是没有做到,但现在他做到了,以大无畏的气势封锁了薛仁贵反击的机会。
虽然表面是平局,可薛仁贵明白自己已经落了下风,继续硬拼下去,只会步入陷阱,顺着秦风的节奏来打。
高手之间的对决,胜负就在一瞬之间。进入了对方的节奏,那就离失败不远了。
薛仁贵第一次选择了退却,没有硬拼。
退的很果断,没有半点犹豫,半点迟疑。方天画戟尖端着地,整个人向后击退,意图避开这强势的一击。
薛仁贵只是让秦风压制住,落了下风,并没有失败,但他这一退,却是失败的前奏。
秦风岂能容忍薛仁贵离开战斗区域重整旗鼓?
他大步跟上,第二枪随着俯冲之势又快又猛,枪锋撕裂着呼啸着,似乎要将空气都撕裂成两段。直逼薛仁贵而去。
薛仁贵在这个时候露出了自信自若的微笑,方天画戟突然直插地上,尖端刺入地下,深入地低,整个人大迈一步,用力一撑,借助方天画戟之力凌空跃起,他没有像秦风,会那神秘莫测的轻功,但是,秦风这一招,他可以借助方天画戟为支撑使将出来。
就在他身子腾空之即,秦风手中的枪以不可避免的从他脚下穿过,精准的避过了他势在必得乘胜追击的一枪。
秦风神色巨变,心叫不好的同时,薛仁贵抽出了腰间的横刀。停住升空之势,使出了千斤坠,稳当的落在了地上。拉近了距离,已发动排山倒海的攻势。
薛仁贵每一刀的确出,步法都天衣无缝的配合着,就如他的武道一招得手,招招连环。
形势逆转。一寸短,一寸险,近距离的贴身战,正是横刀发挥的空间。
两人之间的比斗,除了斗勇,还需斗智斗经验。
秦风固然压制住了薛仁贵,但薛仁贵借用秦风那一招,奇思妙想的挽回了劣势。占据了主动。
秦风再一次体会到了经验渐丰、占据优势后的薛仁贵是如何的可怕,他的刀法与戟法一样,不叫他有任何喘息之机,迅疾劈出。他固然有湛泸宝剑身在,却连拔剑的机会也没有,薛仁贵不会给他拔刀的机会。他每一刀的进攻角度都无迹可寻,却包含了击、枭、刺、点、拦、格、劈、架、截、吹、扫、撩等奥妙手法,将横刀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薛仁贵这一取得先机。在这极近距离的拼斗中,秦风处处受制,被逼的步步后退。
“胜负要分了吧!”虎贲军中,排行第三的罗通在一旁看着,有些遗憾。尽管不身在其中,他依然能够感受到占据先机的薛仁贵是如何的可怕。
秦风神色如常,虽落入下风,连连退却,但步伐防御丝毫不乱。求胜之心,丝毫未减。
“当!”
这时,秦风双手并举架住了薛仁贵当头砸下来的一刀。微微一笑,一脚悄无声息的踢向了薛仁贵的胸膛。
这一脚看似刚猛绝伦,却无声无息如梦似幻。
“砰”的一声
薛仁贵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两人之间的比斗属于顶尖高手间的对决,自身的武艺,随机应变的反应,迎敌经验,还有击倒对方的战术策略,都在先前的交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一旁的长乐公主都看花了眼。
这类顶尖高手的斗智斗勇,并非轻易见到的。
长乐公主已经呆傻在当场,完全让两人之间所表现出来的高超技艺而征服。
长乐双眸一眨不眨的注视着秦风,为他处在劣势而心急,为他占据优势而喜,见他将薛仁贵踢飞了出去,欢喜的拍手为他喝彩,比什么都要高兴。
秦风面沉如水,不敢怠慢,那一脚虽重,但不足以打的对方失去战力。
果然,薛仁贵刚一落地就猛地来了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根本没有受到多少伤害。
他的抗打能力在秦风的意料之中,只见薛仁贵双手握住刀柄,没有丝毫花哨的当头砍来。
秦风抽出宝剑,伸手一抬,手腕翻转,一个圆圈已将薛仁贵的横刀套住,运起太极拳中粘、引、挤将他身子带歪,一刀打到了空处。
趁着薛仁贵兵器离开的瞬间,秦风欺身上前,整个人顶入薛仁贵的怀中。
这贴身近打又快又恨。
薛仁贵避无可避躲无可躲,结结实实的挨了秦风的一计撞击。
“砰!”的一声!
薛仁贵倒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秦风人随剑走,在薛仁贵起来之前,剑尖已经直至薛仁贵面前。
薛仁贵见此也是一呆,突然一笑道:“我输了!”
这一笑,洒脱之极,还无半点的不甘,正是大丈夫坦然面对失败的气度。
秦风一听这三个字,整个人松了一口气,天上的雪花还未落在身上便以让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气蒸发掉了,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落下,内衣几乎湿透,甚至能够拧出水来。
“赢了!”
秦风闪过这个念头,发现薛仁贵没有站起身来,坐在地上气喘吁吁,汗流浃背。
两人都是那种体魄惊人的战将,是那种在万军丛中杀两个对穿打两个来回都不觉得累的人物。
可偏偏现在两人现在都累得半死,可见这短短的对决是多么的精彩激烈,两人又投入了多少精力与力量:只因彼此太了解对方的实力,放不得半点的水,每一招每一式都蕴含着石破惊天的力量。以至于胜负一定,两人都有虚脱之感。
谁也没有说话,秦风闭上了眼睛静静的感悟着。
薛仁贵也在脑海中回放着先前那刺激精彩万分的一战。
旁边观战的人,除了长乐公主以及刘仁轨、马周,各有所悟。(未完待续。)
第238章:大唐万岁
秦风、薛仁贵的武艺都到了一定的境界,是位于绝世以下的巅峰级别的强者。是以遇上寻常高手,也有着碾压式的实力。与他们交手,很难领悟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武侠小说中的绝世高手会发出无敌的寂寞,多半也是这个原因。因为到了一定的境界,你想要在做提升,仅仅靠苦练是没有用的。需要顿悟机缘以及印证。
这一战,就是属于这个层次的对决,比的不只是武艺的高低,还有智谋、反应、心态、对于战局的把握,以及对于优劣势的掌控还有临阵的发挥,全方面的因素。
从开始的秦风取得先机,到后来薛仁贵的抢占先手。直至最后秦风反败为胜,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小细节都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参透这些关键,感悟比斗的细节,相互印证,将会得到一些全新的东西,令彼此的修为更进一步。
两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各自都有属于自己的体会。
薛仁贵体魄过人,这短短的静悟时间,损耗的体力已经恢复了十之五六。至于秦风,有着内功淬体,早就恢复了过来。
尉迟宝庆叹息道:“未来的武道王者,绝对属于老大和薛兄弟。”
罗通摇头笑道:“不,薛兄弟天生神力固然厉害,可是与老大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老大给我的感觉是还有保留。长兵器斗得旗鼓相当,可在短兵相接,拳脚功夫方面,薛兄弟远不如老大。依我看,青年一辈第一好手,老大是名至实归了。”
“天下英才何其之多,我可不敢担当这第一的称呼。”却是秦风听到了两人的话,笑着说道:“其实大家都有提升的空间,多经历一些实战,多经历一些生与死的战斗,多思索一下,提升并不是难事。仁贵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在加入虎贲军之前,并没有现在这般厉害,他之所以进步很大,除了勤学苦练,还有那份甘于寂寞、平静的思索。大家不缺少勤奋,唯独少了最为重要的思索与领悟。”
“武技固然有好与差之别,但若将练好招式视为一切,那你就输了,因为招数再好,终究是有破绽,终究是死的,一旦遇到有眼光的人,还不得让人破了干干净净啊?兵法有云: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同理,武道也须活学活用,否则你将与纸上谈兵、按图索骥一样的结局。当然,武道不应该成为唯一,武艺虽强,也不等于是胜者,练得再好,也不过是‘庶人之剑’罢了,要学就学‘大将之剑’、‘统帅之剑’!”
项羽、吕布公认的天下第一
可结果却是
项羽让瘪三玩死!
吕布让人妻曹整阴死。
三国时,吴之马忠是一个小人物而已,可就是这样的小人物,却先后放倒了蜀汉五虎上将中的关羽、黄忠!
除此之外,就拿楚留香来说,楚留香的武艺并不算最高,相反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楚留香几乎没有什么还手之力。他接不下天下第一剑薛衣人的一剑,他也奈何不得石观音分毫,水母阴姬更是斩钉截铁的说七八招必杀死楚留香,对此楚留香也没有异议。因为水母阴姬说的是大实话。
但这些人一个个都败在了楚留香的手上,他们输得不是武功,而是智慧。
有些时候,智慧比武功更为重要。
秦风生怕这群统帅之才一个二个变成满脑子肌肉的猛将,这才列出了“庶人之剑”“大将之剑”“统帅之剑”。
之后,秦风带着长乐在军营里转了一圈,所到之处,长乐见到的皆是热火朝天的训练场景
满是雪水的地面上,整齐的队伍正迈着雄浑的步子森森然行进。
笔直的身躯,整齐的摆臂,整齐的踢腿,整齐的踏步,整齐的前行,整齐的轰然脚步声,粗犷而威武,区区数百人却像是一道无可阻挡的洪流般碾压过来,气势滔天。
长乐呆呆的看着只雄壮威武的队伍,她见过的军队不多,但绝对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可在气势上,与虎贲军相比差了一大截。这种勇往直前的威慑力让她大开眼界。
“夫人以为如何!”秦风大笑着问道。
长乐公主感慨道:“威武之师,英雄之师!”
“等会你就见识到虎贲军的水平了。”秦风牵着长乐冰凉的小手,登上了点将台。
台上苏烈、刘仁轨静静而立,他们受秦风之命,将要临时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阅兵式。见到秦风与长乐双双而至,上前行礼。
秦风问道:“何时可以开始?”
苏烈抬头看了看天,估摸了一下时辰,沉声道:“击鼓!”
“咚咚咚!”
闷雷般的鼓声打破了雪原上的宁静,散发无穷的活力。
随着鼓声的咔然而止。
“咚”、“咚”、“咚”……
类似于打鼓的声音传来,由远及近,一下一下,震撼人心。起初长乐以为这是打鼓声,可声音越来越近后,她骇然失色,这绝对不是鼓声。
是脚步声,是八千将士凝聚在一起的脚步声。
一万兵马凝聚成的这种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就犹如打鼓一样,比打鼓更加的让人震撼。
兵马未至,这脚步声,已经夺人心魄。
苏烈向秦风道:“可惜人少了些,要不然绝对起到先声夺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秦风微微一笑道:“已经很不错了!明年入驻庆州的时候来这么一手。你看如何?”
“定能震慑桀骜不驯的边军。”苏烈信心十足的说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你到庆州之后,给我探清三州一切虚实,毕竟我们这一套,比较独特,需要了解他们之后才能相对的制定训练计划,贸然套用,只会起到截然相反的结果。”
“喏!”
两人说话期间,脚步的声音已经近前,听声音分明是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的。让人不禁色变,出现的军队不是一支而是数支。
“咦?”
低低的惊疑声在长乐嘴里溢出,她强忍着心中的震撼,伸头眺望。
虎贲军兵马并不是聚集在一起的一支队伍,而是八支部队组成,分别是各营的兵马,从丹凤门来的是轻步卒,由福建门来的是重步卒,庆安门来的是轻骑兵,皆由不同的门汇聚到点将台下。
全军分成八拨,他们走不同的路线,可偏偏发出了同一种声音,这需要何等的默契?
大地也因为他们这种默契的脚步声而震动了起来。
在点将台上都隐隐感到脚下的颤抖。
长乐惊呆了,想不到大唐的兵马竟然能够做到这一点。
苏烈从腰上拔出了今旗,用力挥了三挥,鼓手敲响了战鼓,这鼓声一变。
八支部队突然变阵,整齐划一的汇集在了一起,一队队一列列,形成了巨大无比方阵,以鼎盛的军容,昂扬的士气,扑面而来。
最终全都聚集到了广场之上。脚步声始终划一,即便是战马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杂乱。
鼓声越敲越急,越敲越响。
最终发出了三声雷鸣般的巨响后,骤然之间停了下来。
就在鼓声停下的那一瞬间,脚步声也戛然而止。
天地间似乎在那一瞬间停止:震天的鼓声,撼动的足音,也在那一刹间消失。
变化之突然,军容之整齐,军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个异常的声响,也没有喧闹声,严谨的列队,一道道一列列,就是一条条的笔直的直线。
一股浓烈的肃杀之气无声的开始漫延并逐渐笼罩全场。漫天雪花仿佛也感受到冰冷的杀气,竟尔在不知觉中停止了下来。
苏烈上前一步,来到点将台边缘,大喝一声呼道:“敬礼。向我长乐公主殿下致敬!”
“唰”的一声,将士们抬起了手,仅仅是一个抬手,但一万人整齐划一的执行,每个人身上发出的细小声音都汇聚成了巨响!
接下来呛啷的拔刀声一齐发出,步卒的横刀,骑兵的马刀,斜指朝天面向长乐所在的方向,然后有力地回收,立于鼻前。全部动作无不一致,发出了阵阵声响。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
耀眼雪光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随即,虎贲军一万兵马齐声开口:“祝长乐公主殿下,芳龄永驻、幸福安康!”
一万兵马的大吼,震耳欲聋,撼天动地,威武雄壮,只见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而呐喊的内容也让这杀伐之气浓厚的广场里溢上了一丝丝的温情。
即便是长乐,再怎么心如止水,此刻也激动得面容都潮红了起来,她知道这是秦风专门为她准备的礼物,一份人所不能的礼物,此刻,心神激荡的她竟然不知如何回答将士们的问候,“郎君,我,我,我不知道,怎么说!”
秦风拍拍她的手背,柔声的鼓励道:“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须太过花哨,用心即可。”
长乐深吸一口气,上前几步,面对一万虎贲之士,纵声道:“大唐万岁,勇士们万岁!”(未完待续。)
第239章:虎啸皇宫
自此而后,秦风天天泡在军营里,亲力亲为的主持着各种战术对抗演练,突厥的战法很简单,他们的交锋很简单,没有战术也没有阴谋诡计,有的只是正面你来我往的拼杀。借助天然的优势,一阵弓箭招呼,然后凭借出色的骑术以及战马的冲击力,冲到近前一阵砍杀,要是意志力弱的部队,早就让先声夺人的声势夺了心志,提前崩溃。所以,与突厥等北方异族作战,挡住第一波攻击尤为关键,一旦挡住了第一波攻击,第二波、第三波、第四波……很容易撞击在一起,突厥等北方异族的士兵没有军人的纪律与荣耀感,打了胜仗还好,要是遇到败仗,将一击而溃。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最后崩溃。
这句话用到北方等异族身上,可谓是恰如其分。为了在战争中将损失减到最小,秦风将全军一分为二,没有任何计谋的进行着全力对抗赛,除了武器,其他全部都是真的,故而,每次下来,都有一大堆人鼻青脸肿的“阵亡”!
忙碌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新的一年终于到来,
百姓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燃起了爆竹,希望新的一年里能够借着喜气红红火火。
百姓有他们的迎新方式,大唐王朝也有固定的迎新方法……元日朝会。
一年中最盛大最隆重的朝会,满朝文武只要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都必需参加,就算是远在边界的封疆大吏也必须派使者前来。
大唐立国十年,如此朝会已经举行了九次,但这第十次毫无疑问的最盛大的一次,早在两个月前唐王朝就开始筹备了。
原因自然在于大唐在这些年里获得的成就巨大,展现出来的实力。
扫平群雄,天下归一,轻易击败颉利精锐大军,威震异域。
有着这份成就威望,周边的异族已经无法在不闻不问下去,理所当然的派来了使者朝见。
这是大唐立国以来第一次收到如此多的异族朝见,意味着他们认同了大唐的实力,认可了大唐中原之主的存在,大唐王朝自然要以格外的态度应对。
这一大早,秦风就来到了皇城。
四周的文武官员如同蚁聚,一个个穿着隆重的朝服在太极宫前依照官员的排位列队。
因为此次朝会皇亲国戚也必须参加,秦风固然身居将军之位,但与直系皇亲国戚还有些差距,所站的位子还是比较靠后的。
到了良辰吉时,悬鼓吹奏,陈车带着舆辇,缓缓移动。李世民身穿衮冕,在华丽的仪仗下从承天门经过,并且在此举行外朝,接受文武百官的各国使节的参拜。
首先是皇太子李承乾献寿祝贺,李承乾在万众之中,风采飞扬的为李世民为大唐祝贺。接着嫡皇子也一一祝贺,在他们之后是中书令奏诸州表,黄门侍郎奏祥瑞,户部尚书奏诸州贡献,礼部尚书奏诸蕃贡献,太史令奏云物,侍中奏礼毕。
近乎千人高呼万岁,经过复杂繁琐的程序,大朝会也告一段落。
接下来就是专门为文武百官以及诸蕃使者所举行的承天门楼大宴会。
这个宴会就不是所有人能够参加的了,只有朝堂重臣以及诸蕃使者有这权力。
官居虎贲将军的秦风私下又是皇亲国戚,自然是能够参加的重臣之一。
李世民位居上首,李承乾、接下来左边是依次是诸蕃使者以及岭南来的使节。
秦风坐在不前不后的席位上。
宴会喜庆,载歌载舞,各类杂技演出,端是热闹。
秦风也瞧得目不暇接,古代的杂技没有任何的高明道具,靠的全是真功夫,令人叹为观止。
酒甜耳热,吐谷浑的使者突然站出来道:“唐皇陛下,我吐谷浑国王为了庆贺这个大喜的日子,也特地命我吐谷浑勇士准备了一个节目,希望得到唐皇陛下的恩准。”
宴会突然寂静无声。
李世民对于吐谷浑唱的这一出并不意外,甚至觉得在情理之中。
秦风也是理解,现今的唐王朝终究不是声威赫赫的“天可汗”时代,终究还不是四方臣服,万邦来贺的王朝。固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要四方夷族敬惧怕还不够资格。之所以来朝,一些人企图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能够从大唐王朝获得数之不尽的利益,毕竟,历朝历代的中原王朝对异族是十分的大方,只须付出一,就能够获得百的利益,当然,真正目的还是要看一看大唐的实力。见识一下如今的大唐是否真的很强大,是否值得结盟及正常化。
吐谷浑在西域的实力仅次于突厥,隋朝时期,就开始为患边境。隋朝两次出兵,在吐谷浑地区设河源、西海、鄯善、且末四郡,但因做的不够干脆,春风吹又生,现在的吐谷浑已经将昔年丢失的土地收回来了,在西域也日渐强大。因为卡着东西方的经济要道,经济相当发达。
有了一定的实力,自当别有傲气。吐谷浑的使者此次来的目的一是为了探查唐王朝的实力,二就是扬威,让唐王朝知道吐谷浑的实力。如此双方在商贸上的往来,说话的份量就重一些。
对于吐谷浑的请求,李世民心头冷笑,嘴上却爽朗一笑道:“你等特地为我大唐筹备节目庆贺,朕岂有不恩准之理。”
李世民对于这种变相的挑衅,没有做任何犹豫与迟疑。很爽快的一语应下,也尽显泱泱大国无惧任何挑战的胸襟气度。
“这个地方太小了。外臣恳请陛下移步城楼,于城楼观看!”吐谷浑的使者恭敬作揖,在礼节上做的还算充分。
“好!那就移步城楼!”李世民毫不犹豫的应着,大步走出了承天门楼,立于城楼之上。左右使者官员,依次排列。
秦风无聊的左右瞧看,等着接下来而外的余兴节目。
两名吐谷浑人驾着一辆六马拉行的马车穿过宫门驶入了广场,马车后方拖着一个四方形的类似于集装箱样的固体。但因被厚布掩盖也不知是什么,看上去倒是极为笨重。
“这吐谷浑的人再耍什么花样?要比武的话直接来就是了,有秦大将军在,打他们十几二十个都不是问题。要是文斗,更有小秦将军,何必如此装神弄鬼呢。”秦风迎声一看,左侧一员武将,他茫然的瞧着下方,嘴里却对秦风说着。秦氏父子各具所长,在大唐天下享有无穷美誉,所以此人才有如此说话
秦风回道:“异族崇尚强者,应该与此有关!”
城楼上的每一个人,除了神秘兮兮的吐谷浑使者外。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吐谷浑使者道:“尊敬的天可汗陛下,我们的表演有些危险,还请陛下允许我们为此准备一下,将防护措施备好,免得惊扰了陛下的雅兴。”
李世民心底好奇,但也未拒绝,特地吩咐兵卒协助。
不过片刻,一个个的兵卒搬来了近两米高的拒鹿角,将太极殿前的广阔场地围成了一圈。
看见那削的尖尖的拒鹿角,秦风满心疑惑。
“这吐谷浑搞什么?”与秦风并肩而行李恪也是一头雾水。
大殿前的每一个人,除了自信满满的吐谷浑使者,其他人都透露着同样的表情。
拒鹿角围好后,十数名吐谷浑驾着两辆马车出现在众人面前。
秦风眺目望去,只见马车上拖着一样东西,四方形的,以黑幕掩盖,不知是什么,但看上去极为笨重。
“究竟里面装的是什么?”秦风眼露好奇,心底暗思,忽然隐隐约约中,听到了类似于老虎的低吼声,看着拒鹿角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失声道:“难道是老虎?”
两辆马车进入了拒鹿角内部。
黑布拉开,那四方形是一个无比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关着正是一头雄壮无比的白虎。
白虎本爬在笼子里,这黑布拉开的瞬间,跳了起来昂首咆哮了一声。
“吼……”一声长啸,震耳欲聋,只惊得太极殿附近所有马匹都惊慌嘶鸣。
大殿里的所有人都有些无法自控,骇然失色。
老虎在场的人并不少见,但如此雄壮的老虎,他们当真没见过。
笼子里的那老虎身长一丈有余,尾长肩高也近乎半丈,论重量至少也有七八百斤,头大而圆,前额上的数条黑色横纹,中间串通一处,显示出一个明显的“王”字。
秦风也吃了一惊,眼前这老虎的特征很似世界第二大虎孟加拉虎,但论及体型什么比后世最大的东北虎还有雄壮,极为罕见。
想来是因为古代野兽横行,竞争激烈,这个时代的野兽远比后世更凶更壮。老虎作为百兽之王,应当更是如此。想必拥有世上最凶最大的猫科动物之称东北虎怕是更加雄壮。
在中原的老虎大多都是华南虎,属于体型较小的种类,兼之中原向来人多密集,老虎这等猛兽也很难有效的成长。是故很少见到真正壮硕的老虎,更别说与拥有孟加拉虎血统的猛虎相比了。
吐谷浑使者高声道:“我吐谷浑尚武,以搏虎为最大荣耀,特地为陛下献上人虎斗。”
看着那罕见的孟加拉虎,城楼上的官员窃窃私语。
在大唐文武眼中看来,以人虎相搏做戏,实在有伤天和。
不过高昌、焉耆还有其他朝见团却露出了万分感兴趣的表情,作为荒蛮之地,固然接受汉化有着一定的文化,但这种争勇斗狠的风气,还是十足。比起唐王朝那些精美的舞蹈,奥妙的杂技,他们更加喜欢这种刺激带有血腥的节目。
因为文化不同,孔颖达站出来道:“今日是我大唐元日庆典,不易见血。如此节目,有伤大雅。”
吐谷浑使者闻言大失所望的摇头道:“外臣早就听闻天朝尚武,却不想连血也不敢见,枉费我王一番诚心。”他见城墙上的所有人都为笼中虎惊叹,以为是怕了不敢相对,心中不免骄傲自满,区区大唐不过如此。
李世民哈哈笑道:“孔大人说得有理,但天下各国习俗不一,我们也不能强求。我大唐有海乃百川之气度,贵国国王诚心准备了这番节目,朕哪有不看之理。不过这里实在太远,看的不清。今日阳光甚好,干脆将宴席围在广场四周。我等一边吃喝,一边看贵国勇士如何降服猛虎。”
一众使节团见李世民魄力胆气如此,也深深惊讶。一国之君,如此气度。大唐当真不可小觑。
秦风也暗自为李世民点赞。
一行人下得城楼,宴席重新摆上入座。
吐谷浑使者见李世民应对得体,毫不损唐王朝气度,心下也是折服,但为了自己的国家依旧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向远处招了招手。
他话音一落,一个****这上半身的壮汉赤手空拳的走进了拒鹿角围起的场地。(未完待续。)
第240章:可悲的国度
巨汉只披了一件猩红的披风,下体围着一圈看不出什么皮革的破布。全身上下除了胯下要害都裸露在外。一块块凸出来的肌肉充满了无尽的力量;光秃秃的脑袋在阳光的照耀能够闪着光亮,灯笼大的眼睛充满了死气麻木。他的外露的身体上遍布着伤痕,刀伤箭伤枪手甚至野兽撕咬的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现在是入冬时节,关中这里已经转凉。可巨汉却如铁打钢铸的一般。完全感受不到寒冷。
秦风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巨汉叫做阿喀琉斯,与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一样的名字,当然,他并不是神话中的英雄,但是,一身强横的实力确是实实在在的。
去年,阿喀琉斯不愿继续过着那种生死两难的生活,开始了他长达一年的生死逃亡,他漫无目的向东逃亡,当他逃到吐谷浑境内的时候,饥寒交迫的病倒了,并让吐谷浑的天柱王擒获。吐谷浑王明白阿喀琉斯的能耐后,想到蒸蒸日上的大唐,便心生一计,他亲自接见了阿喀琉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吐谷浑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吐谷浑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吞谷浑的项目,什么“吐谷浑尚武,以搏虎为最大荣耀”只是胡扯而已。
只是大唐人不太清楚吐谷浑的习俗,毫不知情的也就信了。
而这时,李世民派人将秦风唤了过去,并问道:“小秦爱卿,你可知道吐谷浑这是何意?”中原王朝历来没有斗兽之类的残酷节日,故而,大家都不理解吐谷浑这是何意,李世民生怕出丑不知,便将深通稀奇古怪的秦风唤来。
秦风想也不想道:“回陛下,若不出意外,吐谷浑应该是表演斗兽。斗兽在西方是一项非常残酷的游戏,就是以人同野兽相斗,在斗兽之前,野兽一般都要饿上几天,然后,斗兽士与之徒手相搏。至于斗兽士的生死,旁观者根本不会在乎,只因斗兽士一般都是奴隶,在西方,奴隶的价值比一头牛一只羊还不如。那壮汉身上伤痕累累,显然是经历无数生死才走到了今天。”
李世民眼中寒光一闪:“朕明白了,吐谷浑是搅局来了。”
他猜得没错,吐谷浑的目的正是如此,一是为了扬威,二是为了威慑逐渐崛起的大唐。
“斗兽存在于西方,根本不是吐谷浑的习俗。”秦风十分自信的下了结论。
吐谷浑是一个位于祁连山脉和黄河上游谷地的一个古代国家,西晋时即有之,其皇族本是鲜卑慕容部的一支,经过数百年的繁衍,已与当地藏族同胞一无二致。从地形上看,吐谷浑应该是划归三大藏区的安多藏区,秦风下结论的也正是此这一点,因为他可从来没有听过藏族同胞有这么残酷的节日。
赤手搏虎的戏码,秦风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吐谷浑要下朕的马威,走着瞧。”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秦风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之争。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吐谷浑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秦风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此刻,阿喀琉斯望着那头猛虎,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为了自由,他在惊呼声中,没有任何犹豫、眼睛眨也不眨的往圈子里跳了进去。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发出的声响。
老虎早已留意到这边的情况,见美食送上门来,也没有任何犹豫的扑向阿喀琉斯。
他经验丰富,快要落地的时候双手抓住了鹿角,双臂用劲整个人横着浮在空中,避开了这致命一扑。
他趁机从空中落下,直接斜刺里冲到了猛虎的侧面,用自己的右肩狠狠的撞上了猛虎的右侧,将猛虎撞到在一个角落,身子缩在了一起。
老虎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发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哈”阿喀琉斯突然大喝了一声,前迈一步。
老虎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在瞬间弹射向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他早有对付老虎的经验,老虎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并非人力可以抵挡,只有在老虎提速之前,先下手为强,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
老虎力量强横,速度极快,要想赤手空拳的与老虎搏斗,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
待老虎扑到地上那一刻,阿喀琉斯毫不犹豫的趁势钻过老虎腹下,并用力拉住老虎两只后脚,待老虎失去平衡之后,用身子压住了猛虎的胸腹,两**叉的卡着猛虎的下肢,拎起硕大的拳头,一下一下一下的砸向猛虎的脑袋。
猛虎受制一时间竟缩着动弹不得,陷入被挨打的局面。
“好!”
秦风忍不住叫出声来。
唐朝本尚武,阿喀琉斯表现也着实勇悍,有秦风开头,先后跟着呼喝起来。
吐谷浑使者一脸自得得意。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
“鹿死谁手,尤未可知,人力再大也不如猛虎,吐谷浑人想要示威,却完全不懂得利用空间的原理束缚猛虎,若是空间狭小,倒是起到限制的作用,也让这斗兽士将肩膀、腰部的力量发挥出来,现在嘛……”
秦风话没说完,突然听到一阵惊呼,赶忙往斗场望去。
原来被制住的猛虎挣脱出了一只后爪,后爪不住的在阿喀琉斯的大腿腹部瞪着,锐利的虎爪带出一道道刀割一般的伤痕,触目惊心。
“蠢货,快打死它!该死的蠢货!”吐谷浑使者大急,忍不住叫唤了一声。
他人都在关注这笼子里的情况,并未注意吐谷浑使者的大喊。
但李世民、与秦风却听在了耳中,心中没由的腾出丝丝怒意。
英雄,不管敌我!都不容轻辱,大唐以武立国,一直推崇、敬重那些不畏死的猛士豪侠。
这位斗兽士身上的那股漠视生死的态度,那股面对如此壮硕的猛虎无畏无惧的上前搏杀,这份勇气足以令他动容。
所以在巨汉大展神威的时候,他根本不去在乎什么吐谷浑扬威会怎么怎么样。他只是知道这个斗兽士值得称赞。
为勇者强者喝彩,理所当然。所以毫不犹豫的给了他喝彩,给了他赞赏。
翁婿二人互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丝丝的怒火。
此刻,李世民与秦风的想法是一样的。
他们想得很简单很直白,如果吐谷浑在这里扬了威,那是吐谷浑应得的。有那么一位无畏无惧的猛士,表现出色理所当然。
大唐如果不想了弱了风采气势,大不了派一个比巨汉更出色的人去扬威便是,如此一来,照样能维护大唐王朝的尊严与威武。反正大唐又不是拿不出那样的人,没必要排挤他国好汉,显得没有一点容人之量!
但随着巨汉的失手,李世民的心为之揪了起来:他看的出来情况对于巨汉很是不利。
人的身体素质再强悍,也无法与野兽相比。比拼的就是先机。巨汉显然很了解猛虎的习性,巧妙地利用时机并取得了先手,将壮硕无比的猛虎绊倒在地上,束缚住了它的四肢嘴巴。若能一鼓作气,将猛虎打死,则万事大吉。
可如今巨汉失手了,没有束缚住那猛虎的后爪,让猛虎有了反击的机会。继续下去。
巨汉有极大的可能葬身虎口。
便在这时,他竟然听到了吐谷浑使者大骂巨汉“蠢货”。心中自然涌现莫名怒火,如此猛士为了吐谷浑以命相搏,竟然被骂为蠢货,实在是可怜可悲亦可叹。
如果换作是大唐勇士,李世民才不会为了什么面子而使得大唐平白损失一员虎贲之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