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老兵
小林沟里,老兵维拉克唉声叹气地喝着闷酒。
自从天风军在望天港捕获羽文柳,不战而下大梁城后,维拉克就知道自己可能犯了一生中最大的一个错误。
碧空晴领着虎豹营冒充风林卫的人,能够赶在羽文柳到达望天港之前先一步拿下此地,维拉克指路之功功不可没。
可惜的是这样的功劳,天风人不会给他奖励,止水人也不会感谢于他,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是自己从军生涯以来最耻辱的一次记录。
老兵的眼睛,向来是很毒辣的,但是那天可能是酒喝多了,竟然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天风军的向导,现在越想就越恼火,偏偏还不敢说出去。
新兵蛋子依旧糊涂,到现在也没反应过来上次过去的那支军队是什么人,每日里看维拉克愁眉不展就颇为好奇。
当远方的队伍渐渐在天边拉出一条漫长的黑线时,维拉克先是醉眼惺忪地瞥了一下,习惯性地低头继续喝酒,却在下一刻将所有的动作定格。
天风军!
是天风军来了!
他几乎是跳了起来,抽出腰里的战刀大喊大叫:“蛋子,快拿武器!天风军来了,准备战斗!!!”
蛋子看着远方那逐渐延展开的绵绵粗线,黑压压的大军压出一片死亡腾跃之气,颤抖着声音回答:“老爹,咱们可就只有两个人啊!”
“去你娘的,人少怕个球!”被烈酒冲昏了头脑的老兵大吼,抽出战刀向着酒馆外冲了出去:“来啊!来啊!你们这帮天风崽子!跟老子过过手,老子到要看看他妈的到底谁怕谁!”
维拉克勇敢地叫嚣着,向着天空挥舞着战刀,领头的那一彪骑队在呼啸出劲风苍茫后,以无可比拟的雄浑之势来到老兵的身边。马上的骑士冷酷凶狠,一个个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手中的弯月刺矛却发出冰冷的寒光。
为首的骑将是碧空晴,看着维拉克的眼神露出几分惊喜:“你不是上次指路的那个老兵吗?”
维拉克揉揉迷醉的双眼,看了半天,然后恍然大悟:“你是那个领队?”
碧空晴微笑着回答:“是啊,我就是那个风林卫的领队,你好啊,老兵。”
一听到风林卫这个名字,维拉克气得浑身冒火:“我风林你妈个卫!你奶奶天风军冒充我部!我杀!”
战刀尚未有机会砍下,几名骑士已同时伸出手中长矛,将维拉克架了起来,锋利的矛尖上那点点的冰冷借着寒风劲吹,到是将维拉克的酒意吹醒了不少。首发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面前的,是战无不胜凶名赫赫的天风军,而在他的眼前,数以万计的天风战士正在汹涌而来。
那一刻,维拉克的酒意尽去,浑身被寒风这么一吹,整个人都抖了起来。
“干!……他妈的怎么这么多人。”老兵嘴里嘟囔。
碧空晴笑意更盛:“嘿,老兵,看在你为我们指过路的份上,我就不难为你了。没错,我们是天风军的人,上次就是去追杀羽文柳的。我的名字,叫碧空晴。”
碧空晴?
维拉克的眼睛亮了,那个飞雪卫的统领?那个在京远城大战中投降了敌人的碧空晴?
他有些好奇地看看眼前的骑将,然后嘟囔道:“原来是你这家伙,难怪我们止水话说得这么好,难怪这么了解我们的情况。”
碧空晴笑道:“那也多亏你当时指路才是。望天港我以前没怎么去过,对那里并不是很熟。”
维拉克跳着脚大喊:“你他妈的别提指路!别提指路!”
他气急败坏的样子,引得一群战士都嘿嘿笑了起来,直到后方浅水清的声音舒缓传来:“出什么事了吗?”
碧空晴慨然回答:“浅少,有人挡路,要和咱们作战呢。”
“哦?是多少人?”浅水清的声音颇感好奇。
“就一个。”
“那可真是勇士啊,敌虽千万人,而吾却独往矣。”
军队中发出一片嚣张的大笑声。
维拉克郁闷得只想自杀。
浅水清骑着飞雪从后面缓缓现身,露出一张清秀雅俊的面孔,维拉克睁大着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这个人,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天风屠夫吗?
真没想到他竟这样年轻,看上去到象个斯文小后生。
浅水清笑道:“老兵,我给你两个选择。一:你用刀来杀我,当然也可能会被我的士兵杀死。二:用酒来罐醉我,淹死我。”
维拉克张着大嘴再合不拢,碧空晴向后回喝道:“大家下马,全军暂时休息半个时辰,然后再上路。”……
小酒馆里的气氛有些诡异,一大群天风军将士中夹杂着两个止水小兵,看上去格调有些不伦不类。
维拉克的浑身都别扭,很想提着刀子站出冲杀一番,又自知只是徒自取辱,所以只能独自喝着闷酒,新兵蛋子依旧是一脸的糊涂模样,看着天风军的眼神却充满好奇。
碧空晴呵呵笑着捧着酒坛来到维拉克的身边:“嘿,老兵,和我们一起喝几碗怎么样?”
维拉克从嗓子里冒出不屑的冷哼。
他有身为一个士兵的荣誉感和骄傲感,却没有为国赴死的愚忠,理智让他不要理会眼前的这个家伙,但是感情却让他不自觉地捧起了酒碗。
碧空晴笑着说:“其实我挺喜欢你的,打仗嘛,是上面的事,下面的士兵只要听令而行即可。虽是敌人,但也只限在战场之上,战场下,如果彼此看得顺眼,也未必就不可以做朋友。现在你我不在战场上,做个朋友吧,怎么样?”
碧空晴把酒碗端到维拉克的身边。
维拉克想了想,然后嘟囔了一句:“这见鬼的战争。”
然后酒碗一饮而尽。
“没错!”碧空晴大叫道:“这是一场见鬼的战争,它让很多人死去了。不过和平很快就会来到,来,大家伙们,为这场该死的战争而喝一杯!”
“吼!”酒馆里所有的天风军士同时端起了手中酒,大口大口地灌将下去。
这一刻,没有敌我之别,只有共同的对战争的厌倦与憎恨。
老兵维拉克的眼中,一点湿润也逐渐弥漫眼眶。他大口地喝酒,就那直冲大脑的酒劲来麻醉自己,忘记一切,忘记战争的存在,忘记一切的不开心。
他们一起尽情的喝酒,一起痛骂战争,尽情地在这小酒馆中畅所欲言。
老兵维拉克说,别看你们天风军骁勇,我止水军也不是个个无能。老子当初上战场时,也干掉过两个天风军,也曾见到过有天风军战士吓得尿裤子,刀都提不起来。
碧空情就笑着回答,说国主懦弱,纵有勇将强兵也是无用。
维拉克就叹息,想了想说现在我有些不那么后悔给你们指路了。
大家就一起哈哈大笑,相互打趣。
维拉克问他们你们怎么跑到这来的,他们就说,我们吃了败仗,没想到你们止水人比我们想象的要强一些。
维拉克就得意的笑,然后大家都说,只可惜,你们终究还是不可能保住自己国家的。
维拉克便叹息,深沉的叹息。
他看看浅水清,看着那双明亮的眼睛,痴痴地问:“如果我现在杀了你,战争会不会结束?”
浅水清悠然回答:“决定这场战争胜负的,不是我,而是两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我浅水清的作用,仅仅只是让这场战争早一些出现本应出现的结局。”
于是,维拉克再不说话,他一头栽倒在酒坛里,再不愿起来……
维拉克酒醒的时候,天风军已经离开了。
天色将暮,老兵却一个人呆呆地坐在酒馆里。
天风军打下大梁城后,很多士兵逃亡,小林沟如今已经只有维拉克和蛋子了。
维拉克呆呆地坐着,好半晌,才站起身来。
他走出酒馆,再回来时,一身军装已去。
蛋子怔怔地看着维拉克,维拉克摸着蛋子的脑袋说:“蛋子,我得走了。”
“你要去哪?”
维拉克摇了摇头:“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见过了这帮天风军后,我就知道我们再也没可能会赢了……国家要灭亡了,我不想为国尽死,却也没法去投降敌人。所以我只能选择逃走了。我是个兵,这辈子除了打仗什么也不会,我想,最终还是得靠打仗过日子吧。就去都市联盟做个自由佣兵也不错。蛋子,你有兴趣跟我走吗?”
蛋子呆呆地说:“不行,俺还要当值轮守呢。”
维拉克苦笑:“真是个傻孩子。国主都没了,国家也乱了,军饷也没人给你发了,军粮也没人给你送了,其他人都跑了,你一个人守在这里还有什么用?我本来也想和你一样,尽一个士兵的职守,可是你看看。白天天风军来了,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已经无法再做任何事了。”
“走吧,孩子,去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好好种地过日子。”
蛋子缓缓摇头:“俺娘教过俺,做人要尽职守。调令没有下来,我就不能走。今天是俺轮值,俺要站岗去了。你要是走了,你的班我替你值了。”
维拉克呆呆地看着蛋子,良久,终于长叹一声。
他拿起武器走出酒馆,再不愿回头看蛋子一眼。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维拉克选择了走,而新兵蛋子却选择了留。不同的道路,通向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凄风苦雨下,小林沟的村口,新兵蛋子就那样一个人静静地站立,他就象是这个帝国最后的守护者,在无言中静静地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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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十年辛酸谁人解
天风历1月20日,铁风旗败走望天港。
与此同时,大梁城内,护民军与大梁守军的矛盾因为天风军的离去而开始激化,并逐渐上升到难以控制的地步。
天风历1月23日,护民军与大梁守军首度出现大规模摩擦,双方各出动几千人在大梁城发生械斗,死伤数以百计。大梁皇宫里,傀儡国主羽熙颤颤惊惊,每日里只见到周之锦与易星寒吵来斗去。
1月24日,周之锦做了一件令天下都为之哗然的大事——公然纳旧主珍妃为自己的宠妾,当夜睡在千秀宫,与部下诸将淫乐一夜。
次日,易星寒冲进止澜宫,怒斥周之锦大逆不道,以臣属身份霸占国主爱妾,周之锦勃然大怒,两个人竟然就在澜和殿上大打出手。
双方的部将亲信均有参与,将整个议政大殿变成街头闹市,打得不可开交,至此,两军关系彻底破裂,那蒙在上面的一层薄薄的“友军”面纱也彻底撕破。
1月26日晨,易星寒打起“清君侧,讨国贼”的旗号举兵冲进止澜宫,周之锦早有准备,先一步溜走。其后,周之锦一面公然宣布向天风投降,向天风人请求援兵,一面带领手下士兵和易星寒对抗。
护民军胜在人数众多,大梁守军胜在组织严明久经训练,两方对峙,大梁城内风起云涌,内战一触即发。
天风军到是很愿意对周之锦伸出援手,但是由于通讯不便,待这个消息传到天风军的耳中时,已是多日之后,那时大梁两军的争执却已经尘埃落定有了结果。
但是在中央军团得到周之锦的投降声明之前,位于望天港的浅水清到是仅隔了一天,就已经收到了这则消息,他看着这封期待多日的快报,最终良久不语默默谈长叹一声。
姬若紫说得没有错,男人天生就是争权夺利的产物。
大梁城是天下厚利,人们就是拼尽了性命,也会为它去杀去死。
原来要等到这一天,时间并不是太长……
黎明的风带着些许冬日的陡峭,疲惫的人在寒意中睁开双眼。远方缥缈游弋的烟霞红岚,是暖阳初升时的映照,无数道灿烂金光渲染出大地的辉煌。
望天港外的那片林子里,漫天飞翔着无数只色彩斑斓的美丽小虫,叫不出名字,却是说不出的可爱缤纷,时而升腾旋转,时而悬浮降落,以各种优美姿式,欢快而热烈地在空中交缠飞舞着,展现出无尽生机。它们伴着风,踏着云,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空中弧线,在阳光的照射下拉出绚丽的光与影。
姬若紫欣喜地望着眼前的一切,缓缓舒展双臂,伴随着那迷彩光影在树下做出优美如彩绸飘舞的翩飞之势。
她在尽情享受着这阳光下自然世界的美好。
眼前的一切,在她眼中是如此美丽,如此的令人向往。
浅水清来到时,看见她正在树林中尽情地舞蹈,她颇感好奇地看着她,有些不明白她为何如此激动。眼前的景象虽美,却掩不住冬日的凋零,没有春的烂漫,也没有夏的火热,为何眼前的女子,却是满心喜悦?
看到浅水清向自己走过来,姬若紫的脸微微一红,仿佛晚霞升起,带出别样的红光。
“怎么会想起来找我?”
“易星寒和周之锦撕破脸了,两个人已经公然决裂,如今两军对峙,我们的机会就要到了。”
姬若紫撅起了好看的嘴唇:“就知道你无事不会来找我。你要问我可看好哪个,那我告诉你,我也不知道谁会赢。战争之道,我们女人是不懂的。”
浅水清微微一笑:“我只是过来看看你,没有什么别的意思。这些天里,承蒙你帮了我许多忙,给了许多启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忙于军事,一直没空理你。正好今天的文报到了,我觉得我该来感谢你一次,所以就来了……不是每次过来都有事的。”
姬若紫这才笑了起来:“那你到说说,你明白了些什么道理?”
浅水清背着手来回踱了几步:“很多,简单的说,大梁城一战,首先让我明白了做人不可太贪的道理。我求得太多、追得太急,所有才有当日的险境,人要是总想着以蛇吞象,或许能成功一次两次,但次次如此,必定就总有被撑死的时候。无论你心有多急,总要记着贪多嚼不烂的道理。次次冒险,哪有回回都成的道理。我能活着,已该感谢上天了。”
姬若紫眨着大眼看他:“就这些?”
浅水清无奈的笑:“还有很多,只是不想再说。事物皆有正反两面,大梁城教会了我如何看待每一步落子之后可能出现的变数。再精彩的妙招,也可能会出现对自己不利的局面。在某种情势之下,这种不利一旦被放大,则可能形成难以预想无法承受的后果。当然,如今我置身事外,反而将这一切可以看得更清楚。所以说,大梁城一战,对我来说其实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有些话,他没有说,只是因为没有必要再去阐述。
天下从无一策有百利而无一害,同样的,当很多事情已经糟糕到没法再糟糕的时候,不妨就试着去看看它对自己有利的一面。
丢失了大梁城,固然让浅水清所有的辛劳化为乌有,但是反过来看看,也未必就不是好事。首先,易星寒的行为对帝国来说其实就是一件好事。统治一大片新下的领土不容易,而这其中有许多民众因为心怀故国而不愿服从管理。易星寒高举反抗大旗等于是帮助天风帝国将所有止水境内的热血义士全部集中起来,一旦天风帝国操作得法,正可一网打尽,为以后的管理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阻力。
对浅水清来说,大梁城一战则使他越发成熟了许多。当他放开心中的包袱时,他才会知道自己这段时间其实走得实在是太快了些,适当时机下应当放缓一下脚步。官场之上,爬得越快,往往也摔得越重。功愈重,则妒愈深,皇帝会忌讳,百官也会多个眼中钉。世间名将多不得好死,很多程度上不是因为他们不会做人,仅仅是因为他们功勋太过显赫罢了。
浅水清的这场败仗,吃的恰倒好处,对他日后的官场生涯来说到是可以减少许多无谓的敌人。
浅水清想明白了这一点,心结便解,心情大好之余,也就过来找姬若紫,其实就是想感谢她当初对自己的提醒。只是面对这个女人,那感谢的话,他是怎么都说不出口的。
想了想,他转移了话题,轻声问:“我来的时候,看见你在这里很开心?”
姬若紫的脸红了,她低着头,用小得只有蚊子才能听见的声音说:“十年了,这是我第一次出宫。”
浅水清的身躯微微一震。
十年了,被困在深宫中整整十年,就是再美的风景也该倦了。
这世上若还有一种感觉令人难以控制无法忘怀,那就是自由。
募然间,他明白眼前的女子虽然满腹心机心思狠辣,却归根结底终究只是个可怜女人罢了。
抖落红尘的羁绊,飞旋成一片无言的苍白,姬若紫避开了浅水清那能炙伤人的目光,任凭着充满苦霜的冬意渗进瞳仁里,她的声音仿若九宵云外的缥缈烟云:“我已经背弃了止水,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文妃娘娘。我抛下一切,只为获得一次新生。对我来说,眼前这天地虽残,入眼处却是满目皆新。我这一生立足宫内,醉心于勾心斗角,相互陷害,终是有些厌了倦了。若是可以,我到愿意学那天风秦仪,以双脚去丈量天下,看遍世界,游览山河盛世,则此生无憾。”
浅水清的目光渐渐充满了一些同情与怜悯,他知道,这样的梦想,终究太过飘渺而不现实。
姬若紫便也轻轻笑了起来,仿佛轻风吹过:“我知道这只是个梦,女子不比男子,岂可随意行走天下。所以我便想跟着你,跟着你天风铁蹄所向,自由驰骋在这疆场之上。若是可以,我不求名分,也不求承诺,只要能有一个位置可给我,让我坐个饱食闲人,我便也就满足了……这样的要求,应该不算太过分吧?”
浅水清静静地看着她,不发一语,姬若紫脸上的失望之情也就越发浓重。
她眼中流露出无尽的哀怨,突然双手捧着脸就这样轻声泣哭起来:“我这辈子是没可能嫁人的了,你不要我,别人也不会要我,因为……我根本就不能生孩子。”
浅水清的目光在那刻浓缩成一点晶亮:“你说什么?”
姬若紫背转身去,泪水流满双颊,在阳光下闪烁出耀目光辉:“三年前,我刚刚成为文妃,那个时候陛下最喜欢的就是我。我苦熬七年,终于有了出头之日,行事就难免跋扈了些。王后看我不入眼,一心想置我于死地。我当时已经怀了龙种,本以为自己可以母凭子贵,没想到王后一碗药酒就结束了我所有希望。孩子没了之后没过多久我才发现原来那药酒不仅把我的孩子打掉,同时也彻底伤了我的身子,从此以后,我都不可能再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了。”
浅水清只觉得混身一阵冰寒彻骨。那时在荣萱宫,他听姬若紫说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只觉得这个女人毒辣无比,直到这刻,他才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宫中毒辣女子,非她一个。她所施加于人的,可能正是别人先施加在她的身上的。她饱尝其痛,深受其害,一旦报复反击起来也就格外凌厉一些。
果然,在说完这话后,姬若紫却低低冷笑道:“在那之后,我知道了自己根本无力和王后对抗。那些女人,凡是在宫中得宠的,大都在外有自己的娘家势力,平日里有人照应,偶而犯错,看在外官的面上,王上也不会如何。可我不同,一旦出了错,别人就会想尽办法置我于死地,务叫我不能翻身。所以我只能加倍小心低调做人。我故意显得无用一些,然后挑拨珍妃与王后作对。珍妃与周之锦私下有奸情,后台也算牢固,心计也算可以,竟硬是将王后生生逼退,最终闷死宫中,也算是为我报了仇。我身无后台,就得加倍小心为自己拉拢势力,同时暗示所有人,象我这样的人,不会成为她们的威胁,到处挑唆相斗,自己则独身事外。日子长了,这后宫里你上我下,我却安坐文妃之位而地位牢固。自那时起,我便知道人若想自保,就必须怀抱大树,同时还不可成为那出头之鸟。前几日突围,与其说是我看出你身在局中,到不如说当时的你,就如同那时的我。我经历过那样的惨痛教训,因此方明白那隐身幕后的好处,才能对你说出那样的话来。”
深沉的叹息,如海洋中那一点浪花的溅起溅落,浅水清无语摇头,最终却只能说:“你现在出了宫,也算是自由了。”
姬若紫妩媚一笑:“是啊,总算是自由了。可惜,我过惯了锦衣玉食有人伺候的日子,再想让我过那苦日子,怕是过不惯了。浅将军既然不想收我,不如……就帮我找个好男人嫁了吧。我这样的女人,如今空有姿色,却无生一儿半女的能力,做正妻是不想了,为妾到也可以。只是天下间少有不凶狠的大妇,听说云家小姐温柔贤淑,想来不会是妒妇的了,可惜的是浅将军心里却没我。浅将军啊,你要给我找,可千万找个那家无悍妻的才好。否则我日日苦受,只怕也要叫人给折磨死了。”
“你这样的人,不把别人折磨死就算不错,又有几个敢来磨你。”
姬若紫的眉眼搭了下去:“一个不能生育的女人,怕是也只有不愁无子的一国之主方会稀罕了。离开了后宫,有哪个男人会真正喜欢那不下蛋的鸡了?”
她这话说得声音凄婉,语气悲凉,面容凄苦无助,在这寒冬冷意的映衬下,越发显得萧索悲切,竟引发浅水清心中无限同情。
眼眸中的那一点冷静与刚硬,终于在这刻被对方的凄婉之态打动,渐渐软了下来。浅水清苦笑道:“你不用这样作态,我知道你是故意示弱于我。女人过强,男人不喜。你在宫中时,虽与人相争,却都是在暗处,从不明面交手,虽地位显赫,真正知你能力的却少之又少。我打进大梁城后,你不甘寂寞,又见我身边有女将,所以就努力向我展示才能,我能用夜莺,用碧空晴,那么用你自然也不在话下。你自以为魅力无双,美冠后宫,又有能力为我出谋划策,我自然会对你另眼相看。没想到我却死活不同意娶你。你诸般手段用尽,眼看交易不成,就改用女孩子家最擅长的温言软语对我,向我倾诉你的苦楚,惹我怜惜。这个时候的你,怕是又回到了当初后宫争宠时的样子了。我说的对还是不对?”
姬若紫一时愕然,眼中泪水尚未试去,那心中机密被人发现时的一点惊恐却在泪眼婆娑中显露无遗。
这些日子相处,几乎每次都是姬若紫教训浅水清,处处占据上风。然而上风虽占,自己的目的却自始至终没有达到。她思前想后,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女人太强势,会为男人所不喜。自己若是男人,展现能力,表示忠心,都可为浅水清所重用。可自己偏偏是女人,所要求的也不是别的,而是做浅水清的女人。这种事情用交易的方式来完成,浅水清本身就有抵触,她又表现得如此强势,也就难怪会明明赢了浅水清,却达不到目的了。
待到浅水清说明自己不娶她的真正原因后,她已经放弃了奢望,退而求其次,做不了正妻为妾也行。但是考虑到前面的表现太过强硬,怕又把浅水清给吓退了,所以这刻才借着机会温言软语,哭诉多年苦楚,没想到用心虽巧,却被浅水清一语道破,一下子就彻底没了主意,只能呆呆地看着他,也不知该如何辩解了。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浅水清说完这话后,却无奈苦笑道:“你虽是作态哄我,但我相信你说的事情都是真的。一个女人,若是不经历这样的事情,也不会变成那样。你说那些事时虽别有用心,用情却是极真,我感你身世,念你苦处,也不能全无所感……暂时你就先跟着我吧。能不能做我的女人,我说了不算,云霓说了才算。”
他说着,转头离去。
这句话,令姬若紫再度昏迷。她原以为自己的计划被人看穿,自然一切努力尽成泡影,没想到这刻明明输给了浅水清让他看穿自己,却反而引发了他无数同情,破天荒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她自以为自己了解男人,没想到对浅水清却全然无知,但是听过这句话后,那扑面而来的幸福感瞬时间笼罩全身,心中竟是说不出的喜悦。
这真真奇怪了,自己本只是为了生存而嫁,怎会到现在却如此开心适怀呢?一时之间,她也说不明白心中萌动的那股情怀到底是怎样的滋味,酸甜苦辣,诸般感觉尽上心头,这刻却再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第六十四章 兵锋再起(上)
1月28日,大梁城又是一则消息传了出来。
护民军与大梁守军的争斗终于出现了结果。
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之外,久经沙场锻炼的周之锦极其部下诸将并没有取得这场内争的胜利,反而是以惨败告终。
27日夜,周之锦部下何文,方辉,邵华飞起兵作乱,各领一万人对周之锦进行了反戈一击,与护民军理应外合,大破周之锦于当日夜。
周之锦部下当时还有七万大军,在经过一夜苦战之后,最终却只带了一半人匆匆逃离大梁城。
护民军终于全面控制了大梁城,正式成为这座城市新的主人。
来自大梁城的惊人消息,总是一个接着一个,各种人物,各类角色,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底谁是大梁城最后的主人,谁能笑到最后,人们再也看不清楚。
进入了望天港的铁风旗,虽然早知大梁城会有此变故,却终究因为路程的原因错过战机,只能眼看着易星寒再次实力平增。冷兵器时代的交通与通讯的不便利,注定了铁风旗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做那趁火打劫的渔夫。
值得让人注意的是,大梁城内战之中,石容海功不可没。何文,方辉,邵华飞等人本就是忠于邹白永的将军,邹白永死后,无奈跟随周之锦。周之锦的所作所为令大家对其离心,石容海与其中方辉等人的关系交好,趁此时机离间众人关系,以爱国大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终于说动大家临战反水,从而导致护民军大胜。
大梁城内战之后,石容海的声望亦跟着水涨船高,几有与易星寒分庭抗礼之势,他出身世家,本身就是多年领兵作战的将军,比起易星寒这样的暴发户,其底蕴要深厚许多,更熟谙官场之道,于不动声色之间,势头直追易星寒。
周之锦在战败之后,终于感受到了一番风雨欲来的恐慌气息,如今他没了大梁城,手下战士折损三分之二,再没有了可向皇帝提要求的本钱,此时此刻,他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曾经做过的梦是如何荒谬了。
1月29日,一封求救信飞递望天港,急急如丧家之犬再也无路可去的周之锦,终于向浅水清低头了。
信上有一段话是这样说:
“……止水无道,国主昏庸,有天风帝国秉天地之正气,受命于天,德被苍生,野王宽厚之主,仁爱为民,以有道伐无道,彼可取而代之。浅将军兴仁义之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为国之中梁,不战而下大梁,为天下群将之楷模,后世征战之表率。今有易星寒小贼,窜逆行反,妄图螳臂当车,逆天行事,虽可侥幸一时,却难免覆亡之灾。之锦不愿天下生灵涂炭,愤而与其抗之,虽败而犹荣,死而无悔。然易贼势大,手下贼将颇众,又有石容海,林中兴等宵小之流为其臂助,之锦虽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惭愧败北。今虽被迫离城,然心挂城中百姓,念之切切,不忍离去,特恳请浅将军发兵相助。两军合力,兵进大梁城,以浅将军不世之威勇,当可振天风威严于当世。之锦不才,愿为后盾,为铁风旗一路所向效犬马之劳……另:铁风旗下东光照等三百余勇士如今皆在我部,只锦以英雄之礼待之,每日悉心照顾,不敢有须臾懈怠,如今东营主伤势恢复良好,不日可回见浅将军,请将军宽心,不必挂念。”……
望天港,浅水清拿着周之锦的求援信冷笑不已。
他把周之锦的信给大家读了一遍,楚鑫林呵呵笑道:“周之锦是贼心不死啊,虽然向我们求援,但是依然以为可以凭借手中的三万余军力可以力压我们一头。他好象忘了当初在蓝草坡上,石容海也是带着三万人被铁风旗完败的。”
沐血也大笑道:“愿为铁风旗之后盾……哈,他周之锦好大的脸子,竟然敢声称做我们的后盾,让我们去前头打冲锋,他在后面享现成。”
碧空情更是森然道:“周之锦是被逼急了。他现在真成了一条没家的狗,前方是我天风主力正在向这里开来,后方有我铁风旗坐镇,大梁城又被易星寒给占了,他手中实力大损,再想做墙头草就没那么容易了。如今他被逼无奈,又不舍得昔日之荣华富贵,最好的办法就是力邀我铁风旗出动,要是能在天风主力进来之前,抢回大梁城,那么不管怎么说将来在野王面前都可以有番交代。他当初避战护民军,是自恃手里有兵,可以拥兵以自重,但他现在败了,要城没城,要人少人,到时候皇帝不找他的麻烦都说不过去。再不给自己降降价,为天风人立些功劳,只怕他别说富贵难保,就连性命也堪忧了。哼,墙头草,在这乱世之中,墙头草要有如此好做,岂非人人都可以在一旁看热闹了。”
拓拔开山冷冷道:“他是仗着手里有东营主他们在手,不愁我们不出兵。”
楚鑫林也笑道:“说到东营主,不能不佩服浅将军算计无双,竟然能料准周之锦这小子会出手,救下我部殿后军队。”
那一刻,浅水清冷冷道:“可惜他出手还是晚了,我铁狮营八百死士仅余三百。哼,那死去的五百将士的性命,我又该算在谁的头上。”
对周之锦这份言辞切切的求援信,几乎每个人都表示出了愤慨,不满与不屑一顾。铁风旗虽渴望重建功业,但谁也不会傻到被人用来当枪使。东光照就算是在周之锦的手里,谅他只要还想着投降天风帝国,就绝不敢把他们怎么样。想用东光照来要挟铁风旗,未免就意想天开了些。
只是重新拿回大梁城,可以说是铁风旗上下将士人人心中之渴望。如今周之锦手中有三万余重兵,如果能和浅水清合兵一处,由浅水清来指挥,以他的战术指挥能力,未必就不能打下大梁城,因此众将心中就难免了有些想法。
楚鑫林沉吟了一声,终于按捺不住说:“将军,要想夺回大梁城,周之锦手里的兵就是咱们手中的一张好牌。护民军人数虽众,但多游兵散勇,缺乏训练。拿下大梁城后,少数兵众甚至不服管束,公然在城内行劫,易星寒被逼强力弹压,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如今石容海在护民军中势头猛升,隐隐已有盖过易星寒之势,一个是早就成名的大将,一个是新跃起的无名小卒,两者之间必有矛盾。石容海手下兵少而精,易星寒手下兵多而杂,若能挑拨离间两者关系,我军再会合周之锦部做大举进攻,则胜利可期。依我之见,周之锦虽是小人,却不妨虚以委蛇,暂时合力……”
碧空晴阴测测道:“只怕周之锦不会那么轻易交出兵权。”
那一刻,众人眼中同时露出一点凶狠:“那就先收拾了这个不识抬举的家伙。”
惟有沐血,长叹一声说:“铁风旗立的功劳,已经足够大了。大梁城一战,我军之所以会失利,皆因太过贪功,你们到现在还不愿吸取教训吗?如今两军纵然合兵,其兵力也不过是不到五万之众。大梁城里数十万大军,又岂是说下就可下的。铁风旗将士在外久战,很多兄弟皆已思归,军心正处不稳,不宜再做强战了。”
碧空晴立刻道:“正因如此,才迫切需要一场胜仗帮助他们奠定胜利的信心,忘却对家人的挂念。”
无双:“但也会让我铁风旗死去更多优秀的士兵。如今天下大势将定,再为求功而做无谓之战,实在是得不偿失!”
碧空晴冷笑:“上次提议进牛角山,你说士兵缺药不同意。这次不少士兵的伤都已养好,不虞医药之患,你们还是这样畏战。为将者,以胜利为唯一追求,这样瞻前顾后,还打什么仗?”
无双大怒,这两个人简直是天生的不对眼,对着他大吼道:“至少老子不会轻易用士兵的鲜血来为自己加官晋爵!”
“够了!”浅水清大喝道。
大梁城突围之后,军心不稳,连将官们的矛盾也有所加剧。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铁风旗内部分成了两派:旧属一派与降将一派。
曾经的降将,为了荣耀,可以不畏生死,总是渴望着在新主子面前加倍杀敌,以证实忠心,因此在对敌策略上总是趋向于凶狠,不畏牺牲,不怕死亡,克意求功。
而那原本的旧属部将,在长年累月的战争中早和部下士兵结成了深厚的感情,轻易不愿接受士兵战死。凡面对战事,总是再三考虑,除胜利外,士兵损伤就是第一顾忌要素。碰到可能会出现的大战恶战,没有必胜的把握,就轻易不愿出战。
这也是人之常情,几乎每支军队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样的,因为这种不同的环境导致的观念分歧,从而催生出来的对立最终就会形成派系。
派系是一种无可避免的现象,朝廷上有派系,部队里也有。大有大派系,小有小派系。
当然,身为领袖的人来说,这种派系的存在极为必要,一旦使用得当,可以使自己左右逢源,但若是处理不好,则可能会导致众叛亲离。
如今浅水清本人就等于是属于烈狂焰的派系,在他下面,沐血和碧空晴两边就是各成一派。
在今后,进入朝野之后,浅水清还将拥有属于自己新的身份,他甚至完全可以看到自己在朝堂上为了不同的政见和某些人争得面红耳赤的情况。
比如说:南山岳。
那个时候的争执内容,想必会更大,更难缠,更难以令人选择和头痛。相比那个时候,眼前的这点小小争执,实在是算不上什么了……
争执归争执,铁风旗内至少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大家至少有共同的目标,即使是有不同的意见,也不会因此产生真正的决裂,哪怕当初无双说出过伤害碧空晴自尊的话,却也不会让他们变成死敌。对此,楚鑫林解释得好:长期在一支队伍**同作战,战友之间早形成了生死感情,这种感情,轻易不会因为意见的分歧而被破坏,最多是受些影响罢了。
不过话说回来,到底还要不要打大梁城,就成了浅水清头痛的一个选择了。
在铁风旗如今的环境下,到底是为了那可能存在的功劳而继续冒险博一把,还是静等更好的时机?
继当初选择望天港和牛角山之后,又是一道选择题摆在了浅水清的面前。
放眼处,眼前是无数希冀的目光,人们在等待,等待他的决定,而浅水清却微微笑了起来。
这一笑,如阳光冲散乌云,给每一个人的心头带来了希望。
他们知道,当浅水清展露出如此笑容之时,就是他已经做下决定之一刻,而这个决定,通常都不会让大家失望。
果然,浅水清道:“大梁城突围战,是我铁风旗自进入止水后所遭遇到的最为耻辱的一战,在此之前,我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先王曾有言,军者,三军不可夺其志,百战求胜,纵死无悔,败不馁,胜不骄,则常胜而不衰。如今我铁风旗遭遇的情况,可以说就是如此。先胜而骄之,为敌所趁,若败后再气馁,则纵铁军亦无斗志。”
“为军人者,战死沙场,是我辈本分,身为将领,当体恤士卒,怜悯属下,然当战则战,不可轻易言退。如今大梁城内争复杂,局势混乱,我军休整完毕,正是枕戈待发以逸待劳之时。当战之际,再不可轻易言退!”
浅水清的意思,竟已是决定了要再次出战去拿大梁城了。
沐血急道:“周之锦狼子野心,小人心胸,和这样的人合作,浅少你就不怕他再出卖我们一次?”
浅水清冷冷一笑:“谁说要打大梁城,就一定要和周之锦合作了?周之锦只不过是我手上一枚可利用的棋子,棋子与那执子之手,哪里来的合作之说?既然我浅水清十天前能用一万六千人不战而下大梁城,那么今天,我就能用同样的兵力,再拿下大梁城一次!”
这一句话,说得众人同时目瞪口呆,再不知浅水清哪里来的如此雄心魄力,惟有浅水清本人,眼中放出如火光芒。
早在他离开大梁城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那曾经失去的,终有一日,将回到自己手中!
随着浅水清那番豪圆壮语的落下,一名士兵匆匆进来禀报:“报将军,方虎将军回来了!”
第六十五章 兵锋再起(下)
望天港的海面上,阳光映衬出一片金色的波涛。
天边红霞里,水天一色滚动出色彩斑斓的流光,伴随着海浪的鸣唱,奏舞出轻歌曼乐。
浅水清和方虎两个人就那样站在海边,一起眺望天际。
眼神穿越苍茫,总带着些许的迷惘,浅水清的声音悠远淡漠:“这趟海上归来,滋味如何?”
方虎无奈苦笑:“可苦了老子了。没下过海的人,永远不会想到海上的风浪是怎样的剧烈。”
说着,他眼中露出无限的惊悸:“海上不比陆地,第一次出海的人,永远无法想象海上那滔天的浪潮是怎样的凶猛可怕。那一天,我站在船头,亲眼看着巨浪翻滚成山一样的气势,铺天盖地地向我们砸过来。我们乘坐的船真正成了一条生命之舟,在海上载沉载浮,几次都险些翻掉,却还是被船上那些有经验的水手给把住了。我当时和兄弟们吐得那叫一个惨啊……浅少,我实话跟你说吧,要不是当时船上的水手有亲人被我们拿捏在手中,就凭我们当时那些人,随便来上几个水手就能把我们全干掉。我算是彻底明白了,咱们这些陆上健儿,一旦到了海上,那就个顶个的成了旱鸭子,就算再勇敢,再能打能杀,在大海的面前,也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只是可惜,我最终上岸后还是把他们全杀了。”
浅水清微微一笑:“看起来,你出了一趟海,还是感触良多啊。”
“这趟出海,为了找寻那人迹罕至的地方,算是把附近一带全都跑遍了。最远的时候甚至近了远海区,在那里我们经历了好几次大风浪,那时有个水手长告诉我们,象这样的风浪,在海上本属平常,如果经常出海,还能见到更大的风浪。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人力有时而穷啊。别看咱们天风帝国我武威扬,在海王面前,百万大军都不够喂鱼虾的。”
看起来,这趟方虎出海,在经历了海神咆哮的威风面前,的确是学乖了不少,连说话时都少了几分傲气。
说到这,方虎又道:“不过浅少,大海在平静的时候可是真美啊,站在船上,看涛生涛灭,风起云涌,看将士们指挥航船在风浪中颠簸打滚,那种感觉实在是非常强烈。可惜啊,我这个人不识水性,否则,我真想一路航行过去,去看看在那海的尽头,又会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浅水清淡淡道:“大海的尽头……没有去过的人,怕是永远无法想象海的尽头会是什么样子的吧。”
方虎却突然神秘地眨了眨眼睛:“这正是我要跟你说的一件事。”
“什么?”
“这趟出海,我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具遇难者的尸体,从那个遇难者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你看看就知道了。”方虎从衣中取出一张薄薄的羊皮纸交给浅水清。
展开羊皮纸一看,浅水清险些没跳了起来:“这是海图!”
“没错!船上的水手也是这么跟我们说的”
浅水清怔怔地望着手中的海图,手中的这张海图,与他在这个世界所看到过的海图截然不同,相比之下,观澜海图所表示的范围,就象是沧海一黍,范围小得可怜。
由这张海图可以看出,绘制出海图的人,所拥有的航海技术,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脚下的这块大陆。
这件事,在别人看来或许只属平常,毕竟陆地上的争夺都尚未结束。但是只有浅水清自己知道,随着时代的发展,大航海时代的来临,谁拥有强大的海军,谁就能拥有天下。
今天,自己所做的这一切,仅仅只是开始而已。
海图上用特殊的定位尺度标示着一些岛屿,其中一块海洋中心的小岛,被人划上了一个红圈。
方虎指着那红圈说:“我们就是在这里发现的这具尸体,财宝也都埋藏在这里。这是个无名荒岛,岛上是一片树林,穿过林子后,有一个小湖泊。财宝就藏在湖畔。那个岛人迹罕至,岛上多凶猛野兽,资源却是有限,也不是什么海路航道的必经之处,位于鍪海之涯,唯一的好处就是足够偏僻,藏在这里可以说是最安全的。”
“那么这个红圈是你画得了?”
“是!”方虎点头:“发现了这张海图后,我就知道这东西对我们会是很重要,为了慎重起见,我特别在图上标明了符号,以防万一有失。”
说到这,方虎微微停顿了一下:“水手们说这张图和目前大陆上已有的图差异很大。在这张海图上,鍪海仅是其中的一个小小角落,在鍪海之外,还有着大批的海域未被发现,而在那无尽汪洋的尽头,图上竟然画着又一块陆地!”方虎的声音有些兴奋起来:“浅少,观澜大陆真得不是这世上唯一的土地呢。在观澜之外,也许还有着更多更广袤的地方可以供我们探索追求。”
浅水清当然看见了。
在这张海图的两端,画着两块陆地。一块是观澜大陆,还有一块,则是一块至今尚未被人探知发现的陆地。而观其地理形貌,其地域宽广竟是不输于观澜。在这两片大陆的中间,是大片的海域,海域向南北延伸,最终会发展向何处,却是再也无人可知了。
良久,他才叹息道:“这种事,终归是离我们太遥远了一些。或许有一天,我们能统一整个观澜,或许有一天,我们可以建立起属于天风帝国的庞大海军,或许到了那时,我们可以去探索这世界的尽头,扬我武威于域外,只是现在嘛……还是多关注一下眼前的局面吧。”
说着,他随手将海图塞进了自己的怀中,和那本四极游记放在了一起。
令他真正感兴趣的是,这张海图,到底是谁画的?
毫无疑问,止水人是绝对没有这样的实力的……
说到现在,方虎微微沉默了一下。
他干哑着嗓子道:“这趟出海,我错过了很多事情,没想到刚一回来,就碰上这种局面。”
浅水清微微笑了笑:“所以说你回来得正好,洪营去了,东营不在,目前铁风旗里老人几乎走光,只剩下新人,沐少和空晴两派对立,各有自己的看法,谁也不服谁。我若要强行压制他们,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长此下去,很容易产生将士离心。你回来之后,正好可以帮我做做工作。”
“为什么是我?我又能帮你什么吗?”
浅水清笑而不答。
沐血雷火等人,都是真正的帝**人,虽然效忠自己,却也同样同样忠于帝国。
碧空晴楚鑫林等人跟着自己固然各有各的理由,虽然效忠自己,但只怕更多忠于自己。
整个铁风旗中,恐怕只有两个人是一心一意不管对错不计后果愿意跟着浅水清做事的人,这两个人,一个是方虎,一个是拓拔开山。
假如说军中派系林立是一种必然,那么利用并震慑这种派系的,就是首领手中必须有一支最可让自己信任的力量,绝对的,惟自己之命是从的人。
方虎和拓拔开山,就是这样的两个人。
同时,由于他们的出身不同,所代表的力量也不同,因此当军中出现了不同意见时,方虎和拓拔开山的意见,就会成为左右大家意志的领导。
今天,浅水清还在铁风旗中,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权威之令,那是因为铁风旗从未分开行事过,但是将来,也许会有一天,铁风旗的发展会逼迫他们分兵处事,到那时,浅水清就需要一个绝对能理解自己的目的,服从自己的意志,同时还有着自己的战场判断能力和战术指挥能力的人来做分路的首脑。
这样的人,就目前看来,最适合的就只有方虎了。
只是这些话,他现在不能说,有些事终归是只可做不可言的。
方虎见他不回答,也不追问,只是问道:“对了,你真得决定要再攻大梁?”
浅水清很肯定地点头。
方虎的眉头微微一皱:“浅少,我不是泼你的冷水。当初咱们能够不战而下大梁,靠得是血香祭大旗的威慑之力,靠的是驱逐难民带给大梁城的压力,靠得是大梁城里有个没用的国主。如今铁风旗新败,血香威力已失,难民加入了护民军,反而成了我们的对头,国主羽文柳更是人都死了,再没可供我们利用的棋子,你要想凭这一万人拿下大梁城……怕是有些难比登天了吧?别忘了当初可就是护民军把我们赶出来的。而现在的护民军,有了何文等人的加入,实力甚至更超过了当时,你又凭什么去拿下它呢?”
浅水清轻笑:“我既然敢做,自然就有成功的把握,现在只想问你,还有没有兴趣,有没有信心,陪我再一起冒一次险?”
方虎给了浅水清一拳:“你他妈说什么呢?老子会不敢陪你?刀山火海都陪你闯过来了,绑架贵族的事也陪你做了,杀戮平民的事更不知道干了多少,区区一个大梁城算个屁!只要你浅少敢做,我方虎就敢陪你去闯!你浅少有本事,就带着咱们在这世界里杀出一片辉煌来。没本事,大家也不过是早死晚死的事罢了。一样是战死,至少咱铁风旗的兵,个个都死得轰轰烈烈,没一个孬种!你不是说过吗?要把咱铁风旗死去战士的名字,都刻在大梁皇宫的殿柱之上的!”
浅水清哈哈大笑:“没错!就是如此。等我这次打下大梁城,我一定把所有死难将士的名字,全都刻在那殿柱之上,让后世的人们永远记住我铁风旗。”
看着浅水清那自信满满的表情,方虎的心中也不免一阵疑惑:“你……就真那么有把握能再度打下大梁城?”
那时,浅水清的眼中已经浮现出一点苍茫,他的眼神穿透云霄,落于那无际的海岸线上,声音悠远而绵长:“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次能不能打下大梁城,决定那胜负关键的,同样不在战场之上。”
第六十六章 绸缪
是否打是一回事,怎么打又是另一回事。
今天的铁风旗,浅水清一言九鼎,只要发了话,那大家就一定会去拼命,但是大战将至,基本的准备工作与绸缪计划依然是需要的。
议事堂上,众将侃侃放言,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各自的想法:
碧空晴说:“要下大梁城,就必须先败护民军,护民军虽人多势众,但是其士兵良莠不齐,缺乏训练。易星寒以为将武器和甲胄发给平民就可以当士兵用了,却不知士兵若非经过训练,根本就难堪大用。正面战场与其决战,只要我军操作得法,完全可以大胜他们。”
沐血虽然是反对攻城的,但是浅水清既然已经做了决定,他也只有鼎力支持:“虽然我军曾为护民军败过一次,但当时事出突然,我军新胜而骄,察敌有所不慎。此番再战,我军有备而来,虽是以少战多,却依然还是有胜利机会的,只是必须针对其薄弱之处下手,切下手必须要狠。”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说起来,护民军的确是一支问题重重的部队,真要找他们的毛病,随便都能挑出一大把来。
成立时间太短,缺乏训练,缺乏资源,缺乏经验,除了血性与人数,他们一无所有,但是当某些“除了”放大到一个足够大的成面时,却是可以将一切的不足都掩盖下去的。
护民军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尽管会议上每个人都在指出护民军存在的问题,但他们知道,要想真正打败这支部队,其难度依然是大得很,要想针对对手拿出一套合理的作战方法,依然有着太多的顾虑因素。一比数十的人数对比,可以让很多原本精巧的计划因为这庞大的人数差距而变得不那么容易实现。
为此,大家提出了一条条作战方法。
楚鑫林道:“我们内部的细作穿回来的信息说:这次护民军劳师动众,兵员以数十万计,然而终究只是权宜之策,因此易星寒已经开始准备裁撤一些无用人员了。拿下大梁城后,护民军因其内部过于复杂出现一些劫掠行为,易星寒只能使用强力压制手腕。这导致了一些护民军战士的不满。收编了周之锦的三万人部队后,石容海与易星寒之间还为这三万人的去留争执了一场。最终石容海成功取得这支部队的控制权。如今护民军内部不稳,如果能挑拨石容海和易星寒之间的感情,或许我们会有机可趁。”
但是大家却均摇头认为不可能。每个人都知道石容海和易星寒关系有问题,但是这两个人都不是傻子,谁也不可能在大敌当前就闹窝里反,那是凭白便宜了敌人。要想离间这两个人,让他们自相残杀,然后由铁风旗渔翁得利,难度怕是比直接打下大梁城还大。
无双也说:“咱们在大梁城里不是还留下了三百战士吗?我估计他们中还有不少依然混迹城内。一旦我军战开强攻,里应外合下,大梁破城就会更添把握。”
但是沐血立刻反对道:“大梁城不是京远城,也不是北门关,不是三百战士就可以轻易绞乱的。他们可以在战争顺利的时候起到锦上添花的功效,更绝不能成为主战力量。在我们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之前,轻易动用他们,只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雷火傻呵呵的笑道:“实在不行,咱们就再撒银子能成不?上次不就是这么出来的吗?那帮家伙见钱不要命呢。”
大家便一起笑骂,说这种用过招数再用一次就不灵了。石容海他们肯定早有防备,绝不会允许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一条条作战方法就这样从大家的脑海中跳跃而出,却又一条条被否定。
护民军的人数,成为一个绝对性因素,无法绕过这个边框,想要强行攻打大梁城,就只能是一句不切实际的梦想。
众将正头疼之际,碧空晴阴沉着脸道:“我到是有个办法,可以让易星寒和他的护民军再不足为虑,只是对浅将军来说有些危险。”
“什么主意?”大家一起问。
碧空晴一笑:“只怕我一说来,你们所有人都会恨不得把我打死。”
楚鑫林微微一楞,颇有深意地看碧空晴一眼:“这里是议事堂,是诸将议事之地,有什么话当可尽说无碍。至于采不采用,那是将军的事。”
大家一致赞同,纷纷催促碧空晴快点说:
碧空晴叹息道:“易星寒之所以能成为护民军之领袖,完全是因为当日惊风展之死。人们把他当成杀死天风军高级将领的英雄,又因其护坝之举而感动,才跟随于他。要想打败护民军,只要撕下披在易星寒身上的那层荣耀光环,将他打回原形,则易星寒在军中将再无统治力可言。所以,如果我们揭露当时之真相,则易星寒与我军合谋之事必定天下皆知,止水陷入此番境地,我中央大军一路畅通无阻,皆因他易星寒而起,那么护民军里还有几个人愿意跟他?石容海纵容气度如海,怕也未必能再容他,再跟他。”
这个主意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沐血沉声回答:“不行!我反对!这样做等于是让浅少去死!”
碧空情冷冷道:“只要有了夺取大梁城的功绩在,就没人能杀得了浅少。当初浅少不是也是以南北两关抵罪的吗?”
无双叫了起来:“那也不行。杀衡长顺,好歹事出有因,且只是小小卫校。惊风展是四品虎威将军,连镇督都不能对其随意处之。杀惊风展一事若是暴露,坐在这里的所有人都得死!就算现在不死,将来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皇帝再怎样英明,也绝不会喜欢一个有弑上习惯的将军和一群誓死跟随的下属的。尤其是……”
沐血冷冷接口:“尤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楚鑫林和姬若紫刚刚得知原来赤水镇上惊风展之死竟是浅水清一手策划出来的好戏,同时惊愕地看向浅水清。
那个时候,浅水清的眼却微微眯了起来,他只是冷静地听着大家的争执,却始终不发一言。
整个议事堂,在这一刻沉默了下来……
随着碧空晴这个令所有人都为之震动的建议的提出,议事堂上,死一般的寂静。
每一个人都在看着浅水清,等待着他的决定。
那个时候,浅水清突然笑了:“空晴的主意确实不错。”
“将军!不可以啊!”所有人一起大叫起来。
浅水清微微摆了摆手:“你们放心,我不会这么做的。”
他笑着站起来道:“就打败护民军而言,的确没有比空晴的主意更加省时省力的方法了。不过可惜,如果要以此为代价去争夺大梁城,到头来就算是换来了功过相抵,只怕也是得不偿失。打仗呢,有时候就象是做买卖一样。你得看你拿出了多少本钱,又能得回多少。为了换回一只鸡,而去付出一只鸭,甚至可能是一只羊,这样的买卖可是很不划算的。”
众人听到这,一切笑了起来。
浅水清的话,简单明了。
目的,是一切行为存在的最终意义。
将士们为什么要去求功,不惜战死也要索取胜利,还不是为了那胜利后所能得到的荣耀?
为了一场战争的胜利而把自己曾做过的事公诸天下,这样的行为就是傻子了。碧空晴只想着怎么打胜仗,却完全不考虑要付出怎样的代价,由此可见,他虽吸收了浅水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作战风格与方式,但其大局观比起浅水清来仍然差得太远。
说到这里,浅水清才笑道:“其实,要想打赢一场战争,做为将军们首先就要明白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做士兵的不明白没关系,他们只需要知道跟着将军们有饭吃就够了。但是将军们却不可不明。不明其目的者,则战无可战,不知为何而战,百战难求其胜。”
说到这,浅水清神秘一笑:“现在谁能告诉我,护民军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他们,又到底是为了什么而走到一起的?尤其是现在这种时候,国主已死,羽家王室尽入周之锦之手,天下再无主人,他们又是为何而战?”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一时之间,竟无一人可回答这个问题。
浅水清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你们又怎么可能拿出针对护民军的战术呢?只有明白了其存在的目的与意义,你们才会发现,护民军真正的弱势,你们根本就没有发现。而只要发现了,那么要想战胜他们,就只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罢了。”
说着,浅水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议事堂:“什么时候你们想出了问题真正的症结所在,什么时候有饭吃。”
众人这才发现,感情讨论了一整天的战事,竟然早过了饭点了。
几名表情严肃的士兵将大门一关,将一群将军都锁在了屋里,惟有夜莺娇笑着跑出来,跟着浅水清去吃饭了,只留下一帮将军气得在议事堂中跺脚不止,然后苦思冥想浅水清所指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七章 分而治之(上)
赤色烟霞里,浅水清一个人负手站在空旷的土地上,身后沐起一阵香风。首发
不用回头,浅水清也知道是谁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是第一个来找我的。”
姬若紫不满地撇嘴,从后面紧紧搂住浅水清的腰,把脸靠在他的背上,轻咬下唇道:“你还好意思说呢,把人家一个女人和其他一大群男人关在一起,自己却溜掉了。”
“你虽只是一个女人,想必那些男人却是拿你没有丝毫办法的。瞧,你这不是第一个出来了吗?”
姬若紫却叹息道:“浅水清,我是真得服了你了。我做梦也没想到,赤水镇兵变,竟是你一手策划。也正因此,我也没有想到护民军存在的全部意义。如果我现在猜得没错的话,杀死你,就是易星寒现在之所以占据大梁城的最终原因,对吗?”
浅水清吃吃笑了起来。
他回转身,一把搂过姬若紫:“你真得是个聪明女人,易星寒和他的护民军,最大的问题不是他们的军队自身,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目标与方向。他们跟本就不知道他们的未来在哪里,他们也不知道他们为何而战!”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天下从没有一支军队的存在毫无目的与意义可言。
封建帝制下的军队,其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国土,保卫皇帝。
有其可守之目标,有其可攻之方向,有可护之国,有可托之民,是为军队存在的意义。没有了这些,军队的存在就毫无意义可言。
易星寒自以为他了解了浅水清,但他却不了解他自己。
他终究只是士兵出身,从未经历过真正的上层社会。在他生活的环境里,活下去就是生活的全部意义所在。然而当他成为一支军队的首脑时,便再不可如此简单地让“活下去”这三个字成为整支军队的灵魂思想。
出于对国主无能的憎恨,易星寒打起了护民的旗号,他只护民而不护国,可国家既无,护民之举又当以何种形式产生呢?
当他举起护民大旗,拉着所有人保护大坝同时抵抗天风的时候,作为第三股势力的他,却缺乏一套可以为其服务的思想宗旨。
用最简单的方法来比喻:这好比是走了**的路,却没有一套马列主义**思想。
缺乏了这套思想导向的护民军,根本不知道前路在哪里,他们之所以能聚集在一起,完全只是因为一个人,一件事。
浅水清,和他的血香祭大旗。
如果不是浅水清的天下凶名,以易星寒的威望也根本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拉出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
可以说,易星寒能有今天的一切,完全都是浅水清一手造就与培养出来的。
所以浅水清,如今就是护民军存在的全部意义所在。
就某种程度而言,假如说浅水清死了,那么护民军也许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将不战自溃!
因此浅水清笑道:“欲下大梁城,先败护民军,欲败护民军,先败易星寒。斗兵先斗将,掌握了易星寒的心理动向,则他的一举一动皆不出我之所料。两军一旦对垒,则易寒惟有被我们牵着鼻子走。”
后方传来一个声音:“这只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易星寒出身低微,以小小兵卒身份而居数十万人之首,从前从未有过指挥数十万人大战的经历。以微末之身登万民之首,中间无一点波折经历,一切走得过于顺畅,正如我铁风旗之前在止水表现一般。起路过于顺风顺水,其后则往往力不从心。”
回首望去,果然是碧空晴第二个出来。浅水清笑着接口:“所以,要想打赢易星寒,与他玩奇巧诡计反而无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战场上正面打败他,就象你当初在驻马店考验沐少一样。”
碧空晴仰天笑道:“兵法之道,以正为主,以奇为辅。如今易星寒横空出世,是为逆流而上,我军以正道迎击,正符合天意,是为顺势而下。敌空有数十万大军,但缺陷重重,只要加以利用,则我军必胜。”
这个时候,林中出现了又一个声音:“第三个问题,就是易星寒士兵虽众,但是部下中低层指挥士官过少,能够独当一面之将军少之又少。空有兵卒成千上万,却乏可将其充分利用之人。”
众人同时回首,却是楚鑫林。
论指挥作战,终究是这几个人要明显强上一些了。
随着楚鑫林之后,沐血等人也终于现身,显然也被点透了浅水清此前话中的含义。
浅水清笑道:“所以这次要打易星寒,我们的宗旨就是……”
众人同时叫道:“多路出击,分而诱之,一路主攻,各个击破,则敌纵有大军数十万,亦可一战而定。”
“没错!”下一刻,浅水清眼中凶光一闪:“不过在那之前,有一个人,我们必须先收拾了。有一支军队,我们必须先要得到!”……
1月30日,浅水清回应周之锦的求援信飞速传递到周之锦手中。
信上慷慨大度的表示出他浅水清感谢周之锦营救东光照等人,对东光照等三百余人的情况极为关注,同时慨然表示愿意和周之锦合兵一处,共同发兵教训教训易星寒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为了商讨合事宜,浅水清表示将亲带三百卫队前往和周之锦洽谈具体情况,并将地点选在了离两军距离都差不多的李家村。
李家村只是止水国中一个小小的普通村庄,但是背靠牛角山,极易隐藏伏兵。
周之锦天性谨慎之人,浅水清在信里说得越客气,他就越怀疑这是浅水清的疑兵之计。当初大梁城突围战,就是由于他的旁观,而导致了浅水清的失败,这样的过失和营救东光照等人比起来,根本无法同日而语。假如当初他周之锦赢了易星寒,坐拥重镇大梁城,那么有着雄厚实力的他自然不会畏惧浅水清,可是现在实力大损之后,周之锦再没有跟浅水清叫板的勇气。
思前想后,周之锦决定还是亲去李家村和浅水清谈判,但是这一次,他带了足有五千亲卫队,以保证安全。
2月1日,周之锦抵达李家村,却发现这里已空无一人,浅水清显然仍未到,周之锦顿感不安。
在等待一天之后,周之锦终于得到一个消息,结果竟是:在他离开不到半天之后,来自望天港的秘密特使就来到了周之锦本部大营。负责接见的是冯然,韩成和章秀易。
两个时辰后,冯然正式宣布,举军投靠铁风旗,其下两万八千将士再不归周之锦指挥。
周之锦仿佛被打了一个闷棍,这才明白浅水清的花样竟不是要活捉他,而是直指他的本部。
过于贪婪的心态,摇摆不定的性格,早使周之锦在军中离心离德。继何文等人背叛之后,冯然等人也相继背叛,周之锦手下再无任何实力可言。
当天夜里,周之锦领兵鼠窜,在途经小林沟一带时,却被早就等待已久的铁风旗战士打了一个漂亮的埋伏。以一万多精兵对五千溃兵,铁风旗胜得毫无悬念可言。
至2月2日晨,小林沟一战结束,周之锦的势力彻底消亡于止水的土地上。至此,大梁城的周边,又恢复成浅水清与易星寒两强对峙的局面。
此时,中央军团在三山平原上刚刚完成庞大的降军整编工作,正准备一路开来。为了避免重蹈浅水清的覆辙,季狂龙已决心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而浅水清和易星寒在相继瓜分了周之锦的实力之后,各自在军力上相应出现了极大的变化。
易星寒在进驻大梁城后,一直致力于军队改造和大梁城内治的问题中,尽管短时间内难以起到大的成效,但是短期内依然可见其一定成果。如今的护民军,在经过易星寒的一步步发展壮大后,其兵力不下于五十万人,去掉大部分的老弱杂兵,真正可用于作战力量的约有近二十万人。其中林中兴和石容海的亲兵队各五千,何文等人又带来三万止水军,这四万人,成为护民军主力,其余十六万人差不多是当初的游散溃兵的组合。
而浅水清在打败周之锦后,收编其下三万两千人左右的战力,其兵力也终于达到了四万余人的规模。
天风历2月4日,在休整一天后,铁风旗正式出兵,这一次,他们要和易星寒展开一次浩浩荡荡的大决战,在中央军团主力到来之前,抢先一步决定这座城市甚至整个国家的归属权。
2月5日晨,铁风旗的首支部队进驻大梁城的管辖范围,铁血天风旗,再次出现在大梁城守兵的视野之中。
一场为了这座国之帝都而进行的大战,已经无可避免的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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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分而治之(下)
时值二月,春天已经到了。
自天风军进入止水后,这场仗前前后后打了有四个月。
这其中,绝大多数战事,都是发生在铁风旗和止水之间。相比之下,中路突进的中央军团,其主要作用就是吸引了止水的主力大军,给了浅水清趁虚而入的机会。
而如今,看起来浅水清已经打算早早结束这场战争,让一切尽数规划到他已预谋好的轨道中去了。
想到这,易星寒无奈地笑。浅水清,这一次,你又打算玩出什么样的花样来了呢?
有士兵来报:“铁风旗的先头部队已经进入了城南祖家岭。”
“大约有多少人,领头的是谁?”
“举的是佑字旗,领头的应当是沐血,估计人数在一万左右,不过观其动向,似乎没有更进一步的打算。”
“哦?”易星寒扬了扬眉头,没有更进一步的打算?这算什么意思?“为何如此说?”
“他们一到达之后,就开始加强当地防御工事,看起来有长期驻守的打算。”
易星寒心中的一股火气立刻腾然升起。
祖家岭,说起来不过是一个小地方,这里无险可守,四野开阔,更无处可藏伏兵,且离大梁城不过十二里地距离,可以说就在易星寒的眼皮子底下。
铁风旗的先头部队到了大梁城,不来攻城,却在他们眼皮下大模大样的玩起了固守的把戏,这算什么?挑衅吗?
“去把石容海和林中兴两位将军叫来。”易星寒淡淡下令。
没过一会,两个人先后来到。面对铁风旗的如此举措,这两人也有些吃不透浅水清葫芦里卖什么药。
石容海沉声回答:“浅水清用兵,素来诡诈,为谋胜利而无所不用其极。他既然敢再度出兵进犯我部,心里就一定有了全盘计划。论兵力,铁风旗虽强,终强不过我数十万大军,所以此战他要想赢,就只能使用鬼蜮伎俩。如今沐血部就驻扎在咱们的眼皮子底下,已经摆明了架势不会主动进攻我部,显然就是等着我们进攻。我怀疑他很有可能在祖家岭一带设有伏兵。所以,我建议不动为上。”
林中兴立刻摇头:“若是不动,岂不是任由敌人在我们眼皮子底下猖獗吗?护民军以士气为先,若是眼睁睁地看着敌人来了,我们却不去打,这不是平白灭自己威风?我看这样置之不理显然是不行的。”
石容海怒道:“浅水清就是吃准了我们会这么想,所以才一定会出兵。只要我们出兵,他就有了可趁之机。”
林中兴也回喊道:“强势之兵面对弱势之兵,却要被其困于城内,眼看着对手在城外嚣张,这样的事,止水国主曾经做过一次,结果呢?还不是被浅水清生擒了用来赚城!我们要是和他一样不敢出兵,我们和那样的懦弱国主又有何区别?”
石容海具理力争:“此一时彼一时,那个时候大梁国主仍在,其心尚齐,浅水清一心发挥威慑效力,只怕我军出兵。首发而现在,他威慑效果全无,惟有正面击败我们才能拿下大梁城。他是只怕我们不出兵,不怕我们出兵!”
那个时候,两个人争得心头火起,你一句我一句说个不停,终究还是要易星寒做出决断。
易星寒头痛无比道:“容海,我知道你说得有道理。只是护民军之所以能有今天这般规模,除了你我的声望之外,泰半原因都是因浅水清而起。若是打别人的部队,自然稳扎稳打,但是打浅水清的部队却是不行。上次浅水清突围,我们因为忙于救火,又有周之锦从旁牵制,只能暂时放过浅水清一马。可是现在,面对浅水清咄咄逼人的态势,你我却是无论如何不能避战的。否则……军心必散啊。”
说到这,他面容一整对石容海道:“铁风旗的先头部队如今已经兵临城下,且行为乖张跋扈,视我军如无物。此仗我们必须出击,没有可以反对的余地。容海,我知道你用兵素来谨慎,所以这一次,就要拜托你去对付沐血了。我给你五万人,去对付沐血的一万人,想来也该够了。你可有把握好好教训他一番。”
石容海长叹一声:“如果只是对付沐血,我有把握,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对付的,是浅水清。谁会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现身呢?”
说着,他转头走出殿外。
战争初起,就已经被敌人牵着鼻子在打,石容海依稀记得易星寒评价过浅水清的话:
“浅水清此人最大的长处就是谋定而后动,看似大胆,实则谨慎。由于每次都是他掌握着进攻的主动权,不知其作战思路者,往往就为其所趁,从而导致败北。其最明显的战役表现,莫过三重天与蓝草坡上的几场大战。所以,要想打赢浅水清,第一点就是我们绝不能给他作战的决定权与主动权。”
而现在,很显然浅水清又一次把战争的主动权拿回到了手中。
从他挑起这场战争开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牢牢把握住了战争的节奏,这第一步,就是逼迫易星寒出兵。
一切,正如他所说的那样,面对铁风旗的挑衅,任何一支部队或许都能忍,惟有护民军,没有忍受的资格。
因为他们存在的全部意义,就是对付这支部队,和这支部队的首脑——浅水清……
在沐血等人的部队驻扎到了祖家岭之后,石容海随之领兵出战,誓不能让沐血等人大摇大摆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度日。
但是战争的走向,却显得有些平淡无奇。
事实上,在这场战事里,浅水清没有祭出任何法宝。
祖家岭四野空旷,浅水清就算有通天彻地之能,也没本事在这一带布下伏兵。石容海用兵谨慎,面对敌一万人,却不轻举妄动。在经历了蓝草坡一战之后,石容海就更加不愿意做大军投入这样的疯狂而冒险的举动了。
因此,两边的战事一时间处于胶着状态。石容海依仗兵力优势占尽上风,沐血则利用组织优势步步为营,双方虽然交战,伤亡却都不算惨重,惟有战线却一再拉长。
2月5日,双方还在祖家岭交战,2月6日,佑字营及其麾下战士已经退到了十里开外的地方。
到了2月7日,交战仍在进行,佑字营步步后撤,一路布防,就是不给对手正面交手的机会,却也不让对手有机会挣脱。
就好比一张粘人的大网,虽不伤人,却总是粘着你,缠着你,令你不得好受。
随着石容海的出击,铁风旗的各路军马先后在大梁城周围各地出现。它们就象是一块块被浅水清抛出来的肉骨头,一个个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总是在护民军的眼皮子底下晃悠,距离不远,却也不近,就那么点人,总得你出来捞一把才能捞到。可是这帮家伙偏偏又一个个脚底下都抹了油,跑得比什么都快,一旦对手来到,他们立刻撒丫子就跑。假如说沐血对上石容海,还保持了一点军人的风度,属于边打边退的话,那么后面的这些人,就一个个彻底不要脸起来了。
他们不和护民军打,却骚扰得四周百姓不得安生。大梁城毕竟不是一个孤立的城市,说是一个城市,事实上在这个时代,城市的作用更多是辐射周边。失去了周边地区的大梁城,一旦真被彻底变成孤城,则其好日子也就早晚到头。而浅水清打仗就象变戏法一样,一会在这变出一支部队,一会又在那变出一支部队,搅得易星寒片刻不得安宁。
为此,易星寒不得不一再派出兵力四处寻找和攻击铁风旗将士。
本来指望着和铁风旗好好打一场决战,寻机全歼对手的易星寒,面对浅水清无耻的麻雀战术,却第一次感到了头痛。
还好石容海那边的消息始终是令人振奋的,比如又打退敌人二十余里,预计明日可全歼对手等等。
易星寒看了只想苦笑,石容海做朝廷官做久了,虽有真才实料,却也沾染上了油滑之气。
2月9日,碧空晴和楚鑫林带着一万人在城西二十里外的一处荒郊现身。易星寒当机决断,决定亲带大军前去围剿。只要灭掉了这支部队,浅水清必定会心痛。
还是林中兴劝阻了他,说他是军中领袖,轻易不可出动,然后自带五万人追赶碧空晴。
此时,已经派出了十二万人出击的易星寒,终于被浅水清算了个透。抛去护民军赖以充数的杂兵不算,易星寒手中真正还能用来作战的部队,不会再超过八万人。
2月10日,易星寒终于收到了一封从城外射来的讨战信。
信是由浅水清亲笔书写,上面一行大字触目惊心:
“明日午时,你我决战城北龙桥!”
那一刻易星寒拍案而起大叫道:“我就等着这一刻呢!”
2月11日,易星寒领兵八万出战浅水清,浅水清领两万人马与其对抗,两军交战于龙桥一带,浅水清一路且战且退,易星寒眼看铁风旗所有兵力已经尽出,再不可能有丝毫部队前来进攻大梁城,随领兵追赶。一路为了小心浅水清使诈,易星寒也是侦骑四出,到处勘察地形,小心防备。
战场上三局分立之势已然形成,战争的局面却如一团化不开的迷雾,总让人看不出丝毫头绪。
尽管各自的军队都已经仇深似海,但是在交战之初,却是彼此小心谨慎,互相之间似乎总还带着些许温情,谁也不愿意放开脸面大加厮杀。
然而仇恨的尽头,就是血腥的狂热,随着护民军脚步的逐渐加速,铁风旗一路退却,战事渐渐出现的变化,双方终将撕下那温和的面纱,露出狰狞的凶相,彼此之间做一个鲜血激扬的了断。
利用护民军对己方的仇恨,引其主动出击,然后将易星寒的兵力分散,再将其逐步蚕食,这是浅水清战略大棋的一个主要步骤。
对易星寒来说,建立在对对手仇恨上的军队,急需寻找机会决战,所以无论是他,还是他的部下,都没有拒绝的权利。
军事常有这样一句话“管你几路来,我只一路去”,指的就是这种分而包围聚而歼之的做法,即以局部优势的不断扩大化,从而换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然而对铁风旗来说,要想分而包围,聚而歼之,以铁风旗目前的兵力却根本就做不到。
不过没关系,他们不比这个,却可以比别的。
浅水清这次要比的,不再是奇谋技巧,不再是绸缪运算,而是比各自军队的基本功,拼内力。就象是两个高手过招,彼此间总要看看谁的内功更深厚,谁更有撑下去的资格与能力。
于是在这中安排与计划下,整个大梁城一带的战场之上,护民军就象是漫天撒下的铁豆子,密密麻麻数量庞大而驳杂,铁风旗却象那长着尖牙利齿的三只小豚鼠,小而弥坚,试图一路贪婪地狂饕。
护民军人多势众,铁风旗兵力精悍,到底是铁豆子甭了豚鼠的嘴,还是豚鼠将铁豆逐步舔食干净,依然是个难以回答的答案。
决定这场战争命运的,再不是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多个分战场上形势的总合。
至此,一场由南,北,西三个方面,三处战场,三场大战再加无数场小规模冲击战汇合而成的铁风旗反击战,终于徐徐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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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安府川会战(1)
2月份,是一个季节变换,天气不定的月份,止水的格局也在这一刻变得令人有些捉摸不透。首发
浅水清的铁风旗与易星寒的护民军,俨然成了人人关注的目标,人们开始惊讶,这场战争究竟将以何种方式落幕。
老天不知道是在垂青浅水清,还是在帮助易星寒。2月上旬的时候,止水中部狂下豪雨。
大雨毁坏了道路,将整片平原变成了一个沼泽洼陷的地带。随着易星寒声誉的雀起,各地的反抗力量也越发兴盛起来,中央军团一路走来,路途显得不是那么顺利。
他们被逼绕道出击,一方面要应对崎岖难行的道路和恶劣的天气,另一方面则要疲于应付反抗军的挣扎。
大梁城一日不下,止水反抗的旗帜就不会停下,而能够在短时间内结束这场战争让大家早日回到家园的人,却还在止水的后方,与那支民军领袖好整以暇地玩着捉迷藏的游戏。
天边的乌云越来越沉重,闪电如顽皮的孩子般在云层中跳跃。易星寒的心头却隐隐地感到了一些不安。
出战之后,这是他第一次有种被敌人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在那之前,他就知道和浅水清作战,绝不能按其规划好的步骤去打,但事实是,浅水清似乎已经找准了他的死穴,他是不能不追,不得不追。
自从大梁城一战之后,护民军是唯一战胜过浅水清的人,这让他们骄傲,让他们疯狂,让他们迷失并小看对手。士气依然高涨,但是纪律也依然松散迷乱,而易星寒自己却发现他对这支部队的控制,已经越来越艰难了。
没有了林中兴和石容海在身边,仅凭自己而缺乏大量中基层官员的辅助,他根本就没有那个能耐去管理如此多的人。
与他有着相同感觉的也包括了石容海和林中兴。
尽管有了何文等人的加入,事实上护民军依然缺乏大量的有经验的士官老兵来带领基层士兵。士官是将军们和士兵联系之间的纽带,是将军传达自己作战意志的重要神经线,它们看上去很渺小,不太重要,但是当有足够量的这样的神经线失去作用时,一支部队就会处于指挥不灵的半瘫痪状态。
护民军这支部队本身就一支数量庞大的杂牌军,全靠一腔血勇作战,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士官能否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对于易星寒和石容海来说,一个有威望,一个有经验,目前的状况多少还能维持,但是对林中兴来说,这次的出击情况,就已经是糟糕到没法再糟糕了。首发
此番出击,石容海和林中兴虽然说各带五万人,但是石容海手下有其原来的一些部将,也包括了转投而来的何文,方辉等人。易星寒手下有邵华飞和风雷十三道的一帮老弟兄,惟有林中兴,他的身边一个得力的将领都没有,一些纵队长基本都是泥腿子出身。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西面战场上,林中兴一屁股坐在地上四处张望着说:“我们这是来到哪了?”
一名纵队长官回答:“好象是到了安府一带,这里应该是安府川,离大梁城大概有一百里远,碧空晴一路就是往这个方向逃窜的,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能看到安府县城了。”
“这里的县太爷呢?”
“估计早跑了。战争打到现在,能跑的全跑光了。”
林中兴叹气摇头:“碧空晴存心和我们捉迷藏玩,另外两路传来的消息也是如此。避实击虚,好战术啊。大梁城现在情况怎么样?”
“他们没有多余的兵力攻打大梁城,目前大梁依然无恙。”
“那也不能让他们就这样牵着我们到处走。粮食差不多快吃完了吧?再不回去,大家都得饿肚子。传我命令,明早收兵回大梁城,没必要在这里多耗下去。”林中兴思前想后,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要撤了……
林中兴的这个命令,应该说下得还是及时的。
远处的山坡上,碧空晴用千里眼望着对方的动静,看他们打出的手势,所做的准备工作,然后淡淡道:“林中兴也要退兵了。”
方虎冷哼:“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有这么容易吗?”
碧空晴也微微笑了一下,他看向身后,那里站着的,赫然是一名山神般魁梧壮硕的汉子:穆沙尔。
没错,尽管碧空晴手下只带了一万兵众,但是却几乎集中了铁风旗下的所有精英,包括了虎豹营骑兵和三千熊族武士。
尽管易星寒考虑过对手有可能是采用分兵并进,各个击破的战术手段,但是兵力数字的显示,却明白无误的告诉易星寒,浅水清并没有暗中调集兵力于一处。
然而他并没有想到,浅水清却把他最优秀的士兵交给了碧空晴,让他成为三处战场上,最具备战斗实力的一支部队。
用质量代替数量,来瞒过易星寒的眼睛,是浅水清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毕竟这里是止水的领土,到处都有止水的眼线。广插旗帜、遍燃火把、拖马扬灰、悬羊而鼓,在营地内放上一堆堆稻草人等伎俩,骗骗窝囊无能的将军或许是不错的方法,但是对于稍微有点战争经验的将领来说,都只是一种可笑的把戏。
因此,要想真正把护民军从城里诱出来,不下点真本钱是不行的。
只是一个优秀的斥候,不仅要能在敌军到来之前,观察到敌军的动向,更多的是从那些细枝末节上判断出军队的质量,包括兵员素质,兵种构成,指挥将官,士气高低,纪律是否严谨等等,从这些东西中,才能全面而细致的得出一支部队的详细资料,从而正确判断出该部队的实力。
要做到这一点,往往都是没有七八年以上丰富经验的老兵不行。
护民军不缺人,但是就缺这类老兵。他们的斥候能够根据炊烟,行军规模,营寨设立等细节查出对方有多少人,却未必能根据更深一步的细节查出是什么样的人。
而那些当地的百姓即使是看到了最差劲的兵,也可能会当成最凶狠的兵,更不可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所以当易星寒还在满世界追赶浅水清,迫切地渴望追上他杀死他,将他作为所有的目标时,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浅水清手中真正的底牌竟不是捏在他自己手里的。
林中兴这块肥肉,铁风旗早就已经盯上,他们费尽心血,就是要从林中兴开始,一口一口吃掉护民军这块庞大而行动不便的大肥猪,重塑铁风旗与浅水清的不败神话。
与浅水清素喜在战前激励士气不同,碧空晴的指挥风格更为沉静,也更显冷漠,虽然没有战争前的豪言壮语,却充满了血腥杀戮来到时的刺鼻腥味。
“林中兴的人,已经开始准备撤退了,看起来林中兴是下定了决心,无论我们怎样骚扰,他都不会再回头。当然对我们来说,绸缪策划了这许久,也是见真章的时候了,我们要全面出击把他们永远地留在这片土地上。”
“一万人打五万人,我们以少敌多,但是我军兵少而精,将勇而强,敌虽众而弱,我军可堂皇胜之。兵者之道,以正为主,以奇为辅。明日我军将与对手做正面对决,我军将以堂堂战阵之道,全面打败打垮对手。此战之后,我军若胜,则我铁风旗将无往而不利。若败……”
碧空晴眼中露出一线阴狠之色:“那你我就可以一起下地狱去等着见浅将军了。”
“我军必胜!”所有人一起发出这声大吼。
那一刻,碧空晴仰面看天,却默默无言,眼中升腾起一片血色波涛。
明天,自己又将杀死许多人了吧?这一次,和以往不同,他要杀的,可都是止水兵呢。
想到这,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狠歹毒之色。
古来成大事者,必踏千人尸万人骨,这其中有敌人,也有自己人!何况现在,敌人就是曾经的自己人呢……
次日的黎明,迎来了第一抹血色朝阳的升起。
碧空晴和他的军队,终于完整地出现在了林中兴的视野之中。
鲜亮的盔甲上反射出阳光璀璨的光芒,每一名战士的脸上都带着喋血的狂热之态。
最当前的几名骑马将军一马当先,两侧是高速运动着骑兵包夹着大量的重装步兵。
与林中兴单调而枯燥的军队兵种相比,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兵种齐全,装备精良,训练完善,经验丰富的战斗集团。
那一刻,林中兴的眼神绽放出火热的光芒:对手,终于来了。
尽管对手的实力强悍,林中兴依然丝毫无惧。没错,对手是很强,相比之下,自己连骑兵都没有,缺乏远程兵种,缺乏优良的护甲装备,缺乏足够的训练和经验,可他们有人!
五倍于对手的兵力,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小觑的势力。
与当初的赵冰阳的强征入伍不同,自愿出征的军队,没有士气上的顾虑,只有满腔杀敌的意愿,他们不会因为害怕死亡而做鸟兽散,却有着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勇气。
所以,这是一场意志与力量的较量,也是一场人数与纪律的较量。即便是浅水清把他最优秀的部队都放到了西面战场上,他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就可以说此战,铁风旗就一定会胜。
但是无论如何,西面战场的这场战斗,注定了将是决定整个大梁城,甚至是整个止水的存亡之争。
在下一刻,碧空晴的军队赶到既定战场后,两支军队终于正式相逢。他们彼此间,同时爆射出仇恨的怒焰。
大战,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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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安府川会战(2)
这是一片不算太过广阔也不算太过太过狭窄的丘陵状战场。首发战场的地势平坦,只是在两侧各有一片陡峭的薄石壁,但是无法攀登且面积不大,无法隐藏伏兵,同时两壁之间距离宽阔,约有千米距离,可容纳数千人同步通过,因此也不存在任何伏击的可能。
这里,就是安府川,碧空晴所选择的战场,一个难以出现伏兵,难以使用任何诡计的地形。
空旷的土地上,两支军队如今对立而峙。
没有指挥官的命令,部队不会轻易冲出去战斗,这是士兵们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即便是纪律差到如护民军,也还是能做到这一点。
只是在战争来临前的表现上,两者的表现完全不同。
护民军的战士,就象是一只只喘着粗气的狼,他们用仇恨的眼神看着对手,口中发出低哑的撕吼,同时用意志克服着冲出去屠杀对手的念头。
而铁风旗的战士,在经历过一场场大战之后,他们的眼神冷冽,表情严肃,更如待机而伺的猛虎。
一个如火,一个如冰,这场大战,就象是一场冰与火的争斗,在冷静与狂热之间做出胜利的抉择。
碧空晴高坐马上,脸上阴冷如冰,对面的林中兴则正在自己的战士面前大声咆哮着,看起来是在激励士气,鼓舞大家奋勇杀敌。
片刻之后,护民军中冲出一支人数大约三千左右的队伍,来到战场中央,为首的是一个高大粗野的汉子,向着己方叫嚣着,看来是在邀战。
沙场阵战里,先做小规模战斗,观察敌人动向,视其必要决定是否增加兵力投入是一种很正常的试探手段。
护民军胜在人多,因此用相对人数的战士来吸引对方做一对一的交换绝对是一笔合适的买卖,相信林中兴为了除掉铁风旗,是绝对不会介意和自己的战士做等量交换的。因此他先搞出一个三千人规模的战术性试探,以观其动静再做反应,也算是中规中矩。
“看起来,林中兴还是很谨慎的。”碧空晴微微笑道:“用这部分兵力来调动我们,在人员数字上会造成我们极大的尴尬,我们去的人要是太少了,就难以发挥组织功效,人太多了,又不适合后续战斗。毕竟他手里还有四万七千人呢。林中兴可是不在乎用添油战术将一场小规模对决转瞬间变成了一场大混战的。”
方虎冷笑:“那不也正符合你我的需要?”
碧空晴突然恶狠狠地道:“没错!鱼钩下饵,固然可以钓到大鱼,但也不是每次回竿都能有收获的。这支三千士兵的饵,我看着喜欢,若是不吃了他们,实在对不起大家。既然林中兴把他们送了上来,咱们就让他们来得去不得。添油战术……嘿嘿,要知道这可正合我意呢,我们本来就想和他打添油战术呢。到时候……你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火少浇优的。”
方虎发出一声会心的冷笑,然后他回声大喊:
“穆沙尔!”
熊族之王穆沙尔挺身而出。
如今的他,和以往已经有所不同了。
大梁城突围战后,三千熊族战士对敌五百重骑兵,竟然被敌人五百重骑兵杀死一百多名熊族战士,这样的战争兵力交换比,对熊族来说也是从未有过的。
曾经浅水清第一次经历的那场战事里,五百熊族战士面对一千骑兵加三千新兵,虽然战败,却依然造成了对方损失比自己高得多战果。而在这次六比一的比力换算中,却付出了一百多条生命的惨重代价,这对穆沙尔来说是一次极为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他终于意识到浅水清曾经的劝说多么重要。
熊族的好儿郎已经不多了,经不起一场场战争的消耗。天风帝国打没了一百万人的部队,转眼间又可以拉出一支大军,但是熊族,他们每年只能提供不到二百名青壮少年,而其中总是会有一半在战场中死去。
要想让熊族壮大,就必须让熊族的男人死去的比生出来的少!
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穆沙尔终于接受了浅水清的建议,开始让熊族战士也披上厚重的铠甲盔胄,保护自己裸露的皮肤,并开始尝试除浅水清以外接受更多将军的指挥。
尽管他们还不能以战阵形态最大化自己的攻击能量,但是现在的他们,至少已经可以象一支部队那样,听从长官的指使,按照长官的意思去决定战争的局势,并懂得保护自己了。
战场是最好的老师,熊族在跟随了浅水清这许多日子以后,也开始学习以他的方式思考问题。
此刻碧空晴一指前方阵地上那三千步卒道:“穆沙尔,对手是三千轻装步兵,盔甲不整,刀具不齐,训练不严,你的熊族猛士,也是三千步兵不到。以步对步,以三千人对三千人,我给你一柱香的时间,你的熊族战士要是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他们给我全灭掉,你就白白枉费了这大陆最强步兵的称号了!”
穆沙尔眼中闪过一丝血性光芒:“半柱香就够了。”
“记住我跟你说过的话,战场虽大,却不可由你随意戏耍,把战圈控制在战场左侧,为我后路出击留出通道。我不要求你阵列前进,但连战场范围的控制都做不到的话,你们就白白浪费这些天的训练了!”
他回身大喊道:“明白!熊族的汉子们!跟我冲!!!”
吼!伴随着无数疯狂的喊叫,平地之上掀起一股巨大洪浪,气势汹涌的卷向了阵地之央……
平静的大地在一瞬间沸腾出火一般的狂热,仿佛地下熔岩的喷薄,带出无数猩红血色。
粗暴狂野的熊族武士们如放了缰的野马,挥舞着手中粗大的武器狂冲进敌人群中,以虎如群羊之势杀向敌人。
他们高大,他们强壮,他们勇敢,他们野蛮,他们悍不畏死,就象是那岩石打造出来的巨大石头怪,用自己庞大的身躯去撞击敌人,用自己硕大的拳头去锤砸敌人,狰狞的脸上扭曲至变形的丑恶,仅在气势上就力压所有对手。
没有战阵,没有严密的纪律要求,熊族武士恣意发挥着自己的任性,在一对一的战斗里充分展现着自己强大的肉搏能力。他们比敌人更加不遵守阵列要求,更适合于混战,却更具备强大到恐怖的冲击性。
血色长天下,无数熊族猛士咆哮出内心深处最血性悸狂,呼吼出风火交粹般的雷光劲芒。
为首的一名熊族汉子身上被捅了三枪,被砍了一刀,但却恍若不觉,强悍蛮烈的杀戮意念之下,他依然还能带着万钧之势扑涌向眼前的对手,厚重的铁甲包裹着他的躯体,将伤害减到了最轻,坚强的肌肉保证这些伤势甚至不能伤到他筋骨,手中的大斧开阂,奔腾出雷电光跃的激电。
啊!
扭曲变音的嗓音里发出惨烈的嘶吼,一名年轻的护民军步兵身首异处。
十余道流电飞闪,那是敌人的长矛的齐刺向这名勇悍顽强的熊族武士。那武士发出一声高昂嘶痛的怒吼,竟然硬是用身体顶着长矛前冲,巨斧连劈数人,如砍瓜切菜般将对手悉数砍倒。
又是十余把长枪戳在身上,这武士却兀自不肯跌倒,仰脸向天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嚎,手中的大斧再次挥洒出一片生命的光晕血色。
坚强勇悍的生命,绝不肯轻易向死亡认输。
伴随着这声长嚎,身后是那无数豪壮如山的身影接二连三的投入到敌人的军阵之中……
杀戮,疯狂的杀戮。
迷蒙的血雾伴随着一具具倒下的身躯弥漫了人们的视野,灰尘在飞扬,喊杀声在叫嚣。在那薄薄红雾中摇曳的无数身影里,炽燃起一片血色光影的炫目霞彩,带出焚烧天际的红色浪潮。长枪吞吐,重躯撞击,刀砍斧劈,在急光火跃之间升腾出的杀戮就象狂潮汹涌,淹没大地。
仅仅是一个瞬间,在两支前锋队交手的那一刻,战局就出现了一面倒的优势。三千熊族猛士在穆沙尔及其亲卫箭头的带领下,以最强硬最狂横的蛮野之势,将敌三千人的方阵穿了个底儿漏。
刚刚杀出兴头来的熊族武士哪里肯就这么罢手?
碧空晴的要求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全灭这支敌军。
刚刚将敌阵杀通杀透的穆沙尔转身又带着人从两侧向着剩余的残存对手杀去。他们就象一块贪婪的海绵,要把这地面上的血水全部吸干吸透。
身处战场之中的三千护民军战士,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的能力与意志。
那一刻,林中兴的脸色也是一片惨淡。
熊族武士的出击,就象是一只贪婪的大鲨鱼,他们咬了钩,吃了饵,你却无法拉动它。
这支暴力武士的速度太快,冲击太猛,下口太狠,只一口,就把林中兴布的饵给咬了下去,却连钩子都没吐回给林中兴。
仅仅小片刻的时间,熊族武士们干净利落的全灭这支部队,连个渣都没给林中兴留下。
战场上的形势转眼间就变换成了熊族武士们踩着敌人的尸体,向着林中兴的部队叫阵了……
首战不利,士气必降,护民军战士的心头在那一刻,同时升起了一丝阴霾。
直到这刻,他们才想起来自己面对的这支部队,是号称战无不胜的浅水清的部队。
直到这刻,他们才想起来这是一支即使是在数十万人围攻的情况下,他们也从容离去的部队。
而现在,他们只有五万人,却要正面硬撼这支部队了。
这支部队里,已经囊括了几乎整个铁风旗的精英战士在内。
沉默了小片刻后,传令兵跑动。
林中兴后方的两个万人大方阵终于动了起来。
以两万人的规模去对付熊族武士,林中兴自有他的道理。他现在别无依仗,就是人多。熊族战士再厉害,两万战士,接近七比一的兵员对比,不是单靠个人素质能够弥补的。尽管战场上有所谓百人斩的称号,但那毕竟是一个累计,就连千人斩烈狂焰,都不敢说自己可以独挑数十人。
战争的数学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前面说过的100比70的兑换比例外仅仅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
事实上,它还有多种兑换方式。比如说,我们假设一个熊族武士的战力可以当得上十个护民军战士,一旦交手,其胜负几率各半。但是要将这个比例放大100倍,让100个熊族武士去挑一千个护民军战士,熊族武士们就一定会死得很惨。
这里面涉及到的是又一个问题。
即:在个人战力不等,总战力接近的情况下,哪一方更容易占有优势,答案是,杀敌效率高的的一方占有优势。
战场上的杀敌,大都简单,你一刀我一枪。数十支长矛大刀砍过来,想腾挪闪避基本是很难了,谁的骨头硬,能够坚持作战的时间长,谁杀的敌人就多。对熊族武士们来说,吃上一刀一枪,只要不是要害,那是小意思,但是给对手一下,对手基本就死定,这是他们战力强大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基础。
但是再强悍的身体,也有其极限。一枪刺不死,十枪二十枪总可以,轮番攻击下,铁人也得倒下。
这其中,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当十个人杀死一个人的时候,他可能只需要三到五秒钟就会倒下。可当一个人要凭着血勇去打败十个人时,他至少需要十秒钟的时间来一下一个的杀死敌人
一秒钟杀死一个敌人,在没有机关枪的年代,已经没有比这更YY的概念了。
也就是说,十一比兑换的交战中,当十个敌人用一定的时间去杀死一个熊族武士的时候,另一个本可以获得胜利的熊族武士就需要比敌人多很多的时间去杀死他眼前的十名对手。
这中间,就出现了时间差距。
很显然,获得胜利的一方不会什么都不干,他们会选择帮助友军,增大攻击优势,将友军的败势扭转。
这是最理论化最简单化最程序化的数学模型推理,事实远比这还要复杂得多。
所以哪怕熊族武士他们的确很强大,能够以一当十用,但他们解决不了杀人的时间问题,也就是效率问题。
人数多的一方在杀人效率上永远高于人数低的一方。
以众击寡得到的胜利可能只需要分分秒秒,以寡击众得到的胜利就必定要经过艰苦奋战。
所以当双方的兵力对比达到一定比例时,人数多的一方,不仅仅拥有人数优势,事实上还拥有很多你看不到的优势。
除非是象止水赵冰阳那样临时拉起来的乌合之众,一触即溃,否则任何一支有战斗力和战斗意志的部队,都会尽其可能的发挥这种优势。
由此可见,三千熊族武士,在面对两万护民军步兵的时候,战力上,其实完全不输于对手,但是真要交手,败的却必定是他们。尽管他们在对付刚才的三千步兵时,如此轻易地发挥出了自己悍勇的力量,以几乎无损的状况解决了战斗。可是对手却并不总是一个一个的上,而是更喜欢一拥而上。
可是战争中的数学之所以复杂,就在于它不能只用一个方面进行计算。如果仅以此判定来熊族必败,却又错了。
火力点,同样是需要重视的一个数字。
同样是一百对一千的战斗,假如是在一个狭小的仅容十人通过的通道中进行,百人队拥有训练装备都很精良的重盾手,长矛手,投斧手,甚至拥有具备最强大攻击力的重骑兵,或者再YY一些认为通道是没有顶的,弓箭也可以射击,那么别算是对付一千人,就算是对付两千护民军这样的杂兵,也能很轻易地获得胜利。
所以,历史上的冷兵器战争中,每一次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斗,其发生都有两个共同点,第一就是前面说过的人数少的一方要想战胜人数多的一方,就必须对时间,空间和兵种配置有着足够的掌控权。
第二就是以优势兵力对付敌弱势兵力,制造出局部优势,然后将其一步步扩大。
前一点已经解释过,后一点不妨再解释一下。
无论哪一种战术,哪一种战略,只要是以弱对强的格局,都势不可免的会走入局部优势这一方向,因为这是其最终的目的,仅仅是表现手段不同而已。
浅水清利用护民军对自己的仇恨逼迫对手分兵出击,是出于这样的原理,在蓝草坡上制造出死亡荆棘之战,也是出于这样的道理,在攻打京远城中秘密使用熊族武士强攻定武门,也是这样的战术道理。甚至刚才说的人数优势造成的时间问题,也可以归结到这种局部优势之中。因此后者更显其核心地位。
战术可以千变万化,但其核心永远不会变。
而今天,林中兴和碧空晴打的也是同一种算盘,千方百计要制造出有利于自己的局部优势,并想办法将其扩大,从而锁定胜局。
局部优势最简单最明了的体现就是:当碧空晴成功制造出西部战场的局部优势之后,他就可以帮助其他两路战场战胜任何一支现在看起来依然强大的军队,也就是所谓的通过制造局部优势产生的蚕食效应。
林中兴兴兵两万,围攻熊族,正是以此为核心,他相信自己的战士就算杀不死对手,累也能累死对手。而自己剩余的士兵,绝对足以抵挡碧空晴余下七千部队的进攻锋芒。只要灭了熊族战士,那么失去了这支最大攻击能量的部队,就只能是林中兴案板上的一碟小菜。
然而就在林中兴手头的战士出动的同时,碧空晴手下的士兵也随之挥舞起了手中的旗帜。
这一次,熊族武士没动,动的却是虎豹营。
三千铁蹄劲踏,在下一刻飚扬出惊天动地的怒吼,征蹄轰鸣中,戳天的长矛洒出一片清冷的寒光。
他们的目标,则是那正向着熊族战士们扑去的两万护民军步兵。
大地震憾得仿佛要崩塌陷落,骑兵们奔足的落音,犹如飞坠的流石撞击地面,激扬着咄咄逼人的凌冽。他们迎着前方冲来的步兵方阵冲杀而去,用速度与力量在这巨大的步兵方阵中划出一道道纵横交错的阡陌,直冲向那阵型的最尽头深处。
凿穿战术!
正是骑兵们赖以成名,最为得意的使用招数。
有时候,战场上的形势仅仅需要一些小小的改变,就可以造成足以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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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安府川会战(3)
凿穿战术,顾名思义就是象一把利刃一样划开对手的阵型,使其无法配合作战,以瓦解对手组织形势,方便后军分割包围为目的。首发
使用凿穿战术的,是虎豹营。这支部队,可以说是天风军的老牌劲旅,其中赫赫有名的铁血第三卫,更是跟着浅水清创造过在一天内打下南北两关的盖世奇功。
他们是最精锐的战士,也是最强悍最勇猛的战士,是浅水清最可信任的部队。自进入止水以来,曾经为铁风旗立下过无数汗马功劳,包括奇袭石容海,活捉羽文柳等等壮举。而今天,他们要继续发挥自己老牌劲旅的顽强精神,在这片陆地上创造一个新的辉煌。
如今已是营主的方虎,依然如一名战士般那样狂猛,冲锋乍起的时刻,他便身先士卒,一马当先,在敌阵中掣电走雷纵横驰骋。
马蹄掀起滚滚尘土,他的身体彷佛被托在半空,各队亲兵紧跟在他身後奋勇拼杀。马在嘶,枪在挥,人在吼,血在飞!战士们此时已经进入了最佳战争状态,他们忘记了一切,只知道前进,前进,再前进!劈砍,劈砍,再劈砍!而跟在他们身后的熊族武士们,对着被割裂得四分五裂的步兵们趁势展开了大肆的屠杀。
假如说骑兵是春天农民们用来犁地的犁子,负责播种开沟,种下胜利的希望,那么步兵就是秋天收割麦穗的镰刀,负责收割生命,获取那胜利的果实。
虎豹营的骑兵在前头开路,熊族步兵在后方辛勤地杀人,这是战场之上最完美的一种组合表现形式,一旦进入到这种形势之中,无论步骑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杀出状态,就好象人们会在某种情况下状态奇佳,做任何事都无往而不利一样,作战也是如此。
进入这种状态的战士,此时再没有了死亡与生存的概念,甚至没有了辛劳与疲累的感觉,惟有杀!杀!杀!无止境的杀,充斥他们的胸间。他们用自己最拿手的方式尽情去杀戮敌人,好象对手根本就不会反抗一样,也根本不需要考虑反抗。他们纵情杀戮,奔驰,人马合一,精神无碍,彼此间合作默契,行为动作间完全符合操练需要,用最好的状态,将最大的战斗力发挥出来,并且能长时间地延续下去,直到战斗结束。
我们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战争打顺了手,就会如此。
与此相反的,阵形无法形成,以多打少的格局难以成立,面对攻击的战士发现总是在面对一群人对付自己,而更多的人则站在后面找不到攻击的目标,直到前排挡在视线中的己方战士完全消失,躺倒在血泊之中,迎着自己冲来的是从鲜血中冲杀出来的仿佛地狱魔鬼的敌方勇士。因此而遭受到迎头痛击的人会就此束手缚脚,再不知该如何应对,很多士兵会害怕,一些平时很熟练的基本动作会因惊慌,不知所措等情绪而导致走形,恐慌的念头因此而出现,并逐渐弥漫全军,即使是再悍勇不畏死亡的战士,面对敌人的凶猛攻击狂潮,和利用穿凿分割战术导致的场面失控,也会产生一种我根本无法抵抗的错觉。
信心一旦措失,曾经因为仇恨而失去的胆怯又会重新回到心头。
在这里,军心与士气,不仅仅是依靠不怕死的精神锻炼出来的,更多的是需要那种必胜的斗志。
而护民军,仅仅有一种不怕死的勇气,却缺乏这种必胜的信心。一旦让他们经历了沙场上最残酷的锻炼,体验到战争绝没有你想象得那样简单,在经历了血肉横飞的死亡和战友们成批成批倒下,却还无法战胜对手的经历之后,这种曾经因为一腔热血而建立起来的希望很有可能就会瞬间崩溃,从而造成溃败。
这与他们缺乏训练有关,和缺乏斗争经验有关,也和他们缺乏信仰,缺乏自己为何而战的思想有关。护民军缺了太多东西,他们没有可为之抛透露洒热血,可为之顷尽一生守护的东西,仅凭满腔仇恨,是无法奠定胜利的基础的。
因此一旦双方征战里,有一方出现了这种势头,那么任由这种势头发展下去的后果就是,纵使再有十倍的兵力,也只有败亡一途。
或许是熊族武士刚才的表现大大激发了虎豹营的骑兵们吧,他们刚一上战场,竟然就表现出了亢奋的状态。熊族步兵与虎豹营骑严密合作,竟然将敌两万步兵杀得溃不成军。
正如林中兴打定主意要先吃掉熊族武士,奠定这一部分的局部战场的胜利一样,碧空晴打得也是同样的主意。
只不过他的心更大,更狠,更贪婪。
他要一次吃掉这两万步卒!
以熊族武士为饵,配合虎豹营骑兵的强力冲击,反过来歼灭对手两万步卒根本不是难事。战争的奥妙就在于,六千熊族武士,或者六千骑兵,都不敢说一定能全灭两万敌步卒,但是三千强悍步兵加三千骑兵的配对,却完全可将这种不可能的事情变成一种现实。
随着虎豹营的冲击砍杀,碧空晴的留守步卒也开始动了起来,迈步移向战场。
这一次,碧空晴没有等林中兴做出应变,反过来却抢在林中兴的前面,先一步做出了行动。
战场之上,本就没有所谓的先下手为强或者后下手为强的说法。战争如弈棋,但毕竟不是弈棋,不是非必须等你做了应变之后我才能做变化的。这种死板教条主义不适合战争需要。
目前的形势就是,三千虎豹营加三千熊族猛士打对方两万步卒绰绰有余,而且根据骑步兵战力兑换比例一般达到一比三到比四左右而言,眼前的战局,以骑对步,以精锐对平庸,以组合对单一的战争模式,铁风旗的士兵一旦战胜,基本不会有多大损伤。对林中兴来说,面对这种局势,他的最佳选择已经只有一个,就是继续派兵,阻滞敌人正在升腾起来的狂热势头,同时增援自己的两万步卒方阵,争取利用人数优势将这场战斗打成混战,这对护民军来说正是扬长避短的好事。如果处理得当,甚至有可能将败仗打成胜仗。
实在不济,打出一个两败俱伤也没有关系。因为从发现虎豹营和熊族武士的那一刻起,林中兴就已经知道,浅水清差不多把他最精英的部队调集到了这里来。
也就是说,他不可能再看不出浅水清的各个击破的战略战术。
但是各个击破的战略战术,同时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碧空晴在这场仗上,不仅要赢他,而且要赢得没有损失。因为接下来等着他的,还有许多大仗恶仗要打。
林中兴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就算是这五万人今天全在这战场上死光了,只要能换来哪怕对手一半的折损,就整体战局来说,也是护民军得到了胜利。
这是典型的足球场上的打平就是胜的概念!
所以,他不怕混战,能多杀对手一个人都是好的,但无论如何,都必须改变眼下的这种被对手屠杀的局面!
而碧空晴要做的,就是将这种形势一直延续下去,直到虎豹营灭掉对手,然后转过来再吃掉林中兴剩余的这两万七千人,从而通过局部优势扩大到整个战场优势,并最终扩展到战局优势以及最后的战争胜利地位!
在这种情况下,碧空晴一旦要出招,就得连续出招,务必不能给对手转圜余地的机会。
所以虎豹营一出动,碧空晴的步卒方阵也跟着动了起来。
他们的任务,就是提前拦截住林中兴还剩下的那两万七千名步卒,在他们明白和进入之前,务必将这块原本一体的大战场,分割成两个互不连接的分战场。
正如碧空晴在驻马店做过的,和他所说过的那样:“战争的奥妙,就在于集中兵力。”
不管怎么说,当林中兴看到虎豹营冲杀入兵群之后,碧空晴的步兵就同时开始迅速前移,他也就已经明白了碧空晴的打算了。
他开始下令护民军准备出击。
可惜的是,传达命令需要时间,护民军的战士还没学会接受旗号传令,他只能用传令兵去传令。
严重缺乏中基层指挥士官,上面的命令无法有效下达,这是护民军的一个致命薄弱处。有时候一场战役的胜负,往往不取决于指挥官的水准,而恰恰就看中基层士官。执行环节的薄弱导致出色的作战计划胎死腹中,本就是极正常的一件事。
护民军人数庞大至数万人,阵形延展上千米,不是你站在中间一声喊,大家就能听见你说什么的。必须通过多名传令兵快马传讯才能清楚明确的表达出意思。即使是全面出击,也包括了阵列出击,前阵出击,后阵策应,或部分留做预备队,其余各种方式出击等等多种变化。
所以在没有接到完整命令前,一支军队最起码的认识就是绝对不能擅自行动。
碧空晴之所以敢出兵和护民军正面作战,以少数兵力叫阵对手,不仅仅是因为护民军组织纪律战斗能力不行,他们的中基层士官更加缺乏。就算林中兴能看出碧空晴的计划,他的命令要颁下去,其执行的速度,力度,也要大打上一个折扣。
这一点,连蓝草坡上的石容海正规部队比起铁风旗都有所不如,更别说今天这支杂牌军了。
正所谓比试基本功,在这一点上,护民军和铁风旗比起来就是婴儿与巨人的差距。
因此等林中兴的部队真正开始动作时,碧空晴的部队已经潇洒走过了战场中轴线,开始了向着敌方区域的行进。
所以林中兴也立刻明白,比碧空晴晚了一步的自己,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先消灭掉碧空晴的这四千防守部队,然后再对战场中央的己方战士进行增援。
他能做到吗?
至少现在,林中兴还相信他能,毕竟他的手里,还有整整两万七千人的部队存在。这是一支理论上足以摧毁一切抵抗的力量!
但是对任何一位优秀的将领来说,掌握住了战争的节奏,就等于掌握住了战争的胜利。
而现在,战争的节奏已经在碧空晴手中,一如当初他在驻马店面对沐血的护粮队一般……
碧空晴的这四千步卒,有一千是来自佑字营,一千来自荆棘营,还有两千来自周之锦的降军。
与蓝草坡之战相比,这一次碧空晴指挥下的军队,没有甲车防御体系。这种车行动速度太慢,对长途与快速行军不利,早在蓝城时就被放弃。
而且用过一次的东西,将军们通常不会再用,至少短期内不会起用。
失去了甲车防御体系,要想凭借四千人去抵挡来自对手两万七千人的狂潮猛兽般的攻击,其压力之重是可以想象的。
但是碧空晴完全有这个信心。
进攻和防御,是战争的两个基本概念,也是每一名将军和士兵都要学习的内容,但是其内容之庞杂,之精深,却远远超过任何一门学问。
在这场战争里,碧空晴自信无论将军素质,还是士兵素质,铁风旗的这一万精兵都远远强于对手的五万人。他就是要用这四千人去防守林中兴的攻击,给林中兴好好的上一课,让他知道打仗不是靠人多就够的。
对他来说,真正难的,不是如何打赢对手,而是如何尽可能降低损失的战胜对手。
四千名士兵,对上两万七千人,那是一比七的比例数字。
就在一刻钟前,林中兴还试图用这个比例数字来消灭大陆上最强悍的步兵战士,而在一刻钟后,碧空晴却要用同样的比例数字,来抵挡住对方的攻击。
是因为这四千步兵比熊族武士更强吗?
当然不是。
差别仅仅是因为,一个是消灭,一个是防御。
消灭,就是杀死对手。
防御,就是挡住对手,隔离对手。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概念区别。
也就是说,只要能把对手隔离开,那么就算守住了,至于使用什么手段,那并不重要。
明白了这一点,那么要针对对手的进攻就有了太多的方法可以选择。
而碧空晴,他用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就是想到了也绝不会使用的方法。
这个方法更歹毒,更彻底,更有效,也更阴损毒辣,残忍凶狠,即使是事后浅水清听到这个方法,也不禁深深打了一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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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安府川会战(4)
第七十二章安府川会战(4)
迎着敌两万七千名战士组成的狂澜攻击线,碧空晴的旗帜挥舞,两支千人分队成为第一批第二批带头顶上去的部队,这两支分队,属于原本周之锦的降军。
和所有人预料的不一样,碧空晴没有让最精锐最忠诚最勇敢的战士去担任最前锋线上的首发承击任务,而是用了一批降卒。
众所周知,攻击者总是前几拨最凶猛。进攻的人永远试图以最大的能量,最快的速度,最小的代价来撕破对手的防御线,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奠定胜利基础。因此,担任前线阻击任务的,也几乎都是军队中的佼佼者,是最为勇敢善战的猛士。
然而碧空晴这次,却用了他目下一万军队中,最弱的两千战士,拉成了一条长长的弧线,直接从山坡的这一头延伸到那一头,将整个安府川的横截面做了一个腰斩。
如此漫长的一条防御线,几乎将整个战场都要彻底切成两断进去,同样的人数,防御的宽度越强,防御的力度也就相对越弱,要想面对林中兴的两万七千人的冲击,也就变得越是不可思议。
林中兴的眼神收缩着,奇怪着,惊讶着,同时也怀疑着。
最前方的阵线上,护民军已经和周军降卒战在了一起。他们打得热火朝天,打得热热闹闹,打得精彩,却也打得无奈。
同样是止水战士,一方是降卒,一方却是民军。
有人甚至边打还边喊:“都是自己人,不要打了!”
这是战场上经常能见到的情况。
但是这些降卒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他们是军人,就要听将军的命令。他们想活着,就得听天风人的号令。
在他们的身后,两千名天风战士正拿着武器虎视耽耽地看着自己,弓箭可以向敌人的头上落去,也可以向自己的头上落去。他们怕死,不想死,却不可避免地要死在对手的,也是自己的人的刀下。
人们为了生而死,为了死而生。为了生存而建立组织,组织却可能反过来消灭生存之希望。
战争,由来如此。
人性,由来如此……
尽管防御线上,碧空晴布置了两千弱旅来阻挡林中兴的部队进攻,但是林中兴还是很快发现了问题的麻烦所在。
护民军对止水军的仇恨远比不上对天风军,事实上,他们在一边打一边劝降。首发
这是好事,若是在往常,这种战时劝降往往可以起到极大的诱反作用,顺利的时候甚至可能导致一场大的战时起义行为,并成功引发出一场伟大胜利。
但是任何好事如果是处在非正常的状态下,都可能会变成坏事。
劝降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时间。
在充足的时间里,用艺术化的语言,诚恳的态度,和爱国的热情去感化对手,感动对手,从而导致起义的成功。
但是在一种自己的战友正在遭遇猛烈杀戮的情况下进行,就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了。
尤其是……这一次碧空晴并没有把两千降卒安排在后方,而是把他们推到了防御第一线,在他们的后方,是两千天风战士在守护。
这意味着,这一刻如果他们投降,下一刻他们就将遭遇到天风人的疯狂杀戮,成为第一批牺牲品。
所以,其投降的可能性非常低。
但是这种战时劝降,反过来却大大降低了护民军的攻击力度。
当一些降卒脸上出现犹豫的表情时,一些护民军战士会自以为劝降成功,甚至会主动要求己方放弃攻击,然后继续使用唇舌来说服对方。
这让林中兴大为不耐。
时间每过去一秒钟,就有一批护民军的战士在敌人的屠戮中倒下!
碧空晴,这就是你让止水人冲上来做防御第一线的原因吗?如果是这样,你就太小看我们护民军了。
林中兴大声喊道:“告诉他们所有人,前排战士立刻放下武器转投我军,我军必有厚待。如若不然,有敢影响我部行动者,全部立斩不饶!我们没有时间和他们磨蹭了!”
拖拖拉拉的传令终于来到。
防御阵第一阵线的部分降卒开始犹豫了,有人开始向着后方举起了刀枪。
那时,碧空晴遥坐后方,脸上却泛起了得意而阴狠的笑容。
“楚大人,我记得这批兵可是你挑出来的。”
楚鑫林的声音微微带着些得意:“这批兵,绝大部分当初都跟过邹白永,何文,方辉等人,受其影响深重,后来因各种原因而被调离,进了冯然等人的队伍。要把他们找出来,再整合起来,可费了我和冯将军他们几个不少心思呢。”
“那为什么还只有这么一点人动心叛变呢?真是太让我失望了。”碧空晴嘿嘿冷笑道:“我本来盼望着他们可以多一些人临场叛变,那至少我良心上,会少些不安呢。”
楚鑫林悠悠叹了口气:“碧将军,那也要你有良心才行啊。心狠手辣如你者,就算是浅将军,也有所不如啊。至少,他从来不杀自己人。”
碧空晴的眉眼均吊了起来:“为了胜利,有时候就免不了要有牺牲的。吩咐他们,动手吧。”
“是,碧将军。”……
红蓝双色旗临空扬起,红色旗帜招展出一道血色光影,在半空中拉出一道优美的圆弧。
随着这道圆弧的升起落下,连续晃摆,周军降卒们惊愕地发现,在他们的身后,突然亮起了无数星星点点,璀璨的火星如耀眼的星光灿烂了他们的眼眸。
一道凶猛巨大的火龙咆哮着升起,在上千个火点的支持下,转瞬间由婴儿成长到巨人。
一条蔓延至整条防御线的的奇长火柱熊熊燃烧在护民军与天风军的中间,将两支部队完全隔离开来,在整个安府川的地形上做了一条凶猛奇狠的火线切割。
守在防御阵地第三线,并负责点火的,正是佑字营的战士。
这支部队早在跟随浅水清的时候,就学会了打家劫舍无所不为,不但是勇敢的战士,同时也是凶猛的强盗。他们接受碧空晴的秘密训练只一天,就熟练掌握了信号起,火把点,干草抛,洒黑油,燃火点等一连串快速而并不复杂的动作。
在他们的背后,一个硕大的布袋里,密密麻麻放满了这种易燃的干草,除了他们自己,谁也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而当防御阵线成立之初,他们已经把第一部分干草无声无息地抛在了自己战友的身后。
在他们的身后,是荆棘营的战士仰天发射弓箭,上千只明晃晃的利箭落在干草火龙的周围,成为佑字营点火时最好的支持者,务必使每一个发现的战士无法及时灭火。他们跟随无双这许多时间,虽然还没学到他神射无双的绝技,但是至少能将箭控制在一个相对区域里了。
火龙升腾的第一时间里,许多人还没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林中兴的整个人,却都已经凉了下去。
他做梦也没想到,碧空晴做事竟然会这么毒,这么狠,竟然连刚刚投降他的两千周军降卒也一起抛进了火堆中,成为阻挡护民军前进的阻碍。
没错,制造隔离带最简单的方法,不是甲城,不是壕沟,不是枪林箭雨盾牌密集型布阵,而是火龙阵!
再没有比火更好更简单更快捷方便省时省力的办法了。
当然同样的,火龙阵战术也有着属于自己的弊端。
火势不易控制,随风而动,且需要易燃物支持,同时不辨敌我,无非友善。现在刚进新春,平原上草木不盛,春寒秋凉,就算是生了火,火势也不会大,没有足够的燃料根本造不成多大的效果。即使是用来防御,点燃火把,抛掷干草,扩大火势,同样也需要时间做准备。此外还有就是火龙阵也不利于追击敌人!
但是凡事因人因事而易。
早有准备的碧空晴,命令大批佑字营战士携带干草,荆棘营携带黑油,同时训练佑字营集体抛草,洒油,点火等一系列行为,就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达到火线阻截的目的。平原决战,由于地区开阔,人员众多,火攻本极难奏效,且生火不易,火势扩大不易,方向无法控制,因此也鲜少有平原决战上使用火攻战术的。但是一旦用好,却的确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功效。
碧空晴之所以选择安府川的地形展开决战,就在于这个地形是最适合这条战术的。这里相对开阔,适合于大军会战,但是两边有石壁阻隔,通过有效连接可以进行线状防御。虽然只是两处看上去毫不起眼的石壁,但在有心人的利用下,就成了难以逾越的天堑绝碍。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用了那两千降卒做饵,这是计划中最不可缺少的一环!
正如前面说过的那样,无论他们投降,还是不投降,碧空晴都不在乎。他只要这些人在前面挡住,好让佑字营的兵在后面从容做准备。
战场之上,每一个战士最值得信任的就是战友。他们的眼睛永远盯着前方,而不是防备自己人。他们无暇,也无精力去看后方,事实上,永远是处在后方的人指挥前方的战士,后方让他们怎么做,他们就怎么做。
当处在背后的战友要对着前方的战友捅刀子时,就算是最优秀,最聪明,最勇敢的战士,也丝毫没有抵抗的能力。
因此火势一起,林中兴就已经知道,自己完了。
不,还不能说完了,只能说,是被火势阻隔在那后面的两万名护民军完了。
果然,随着这道火焰的熊熊燃烧,荆棘营的战士,终于开始向着战场的另一端放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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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安府川会战(5)
有一件事,浅水清没有看错。
不可否认,碧空晴的确是一个生性凉薄之人。只从他敢提议公开赤水镇一事,就可以看出他的为人品性。
但同样不可否认,碧空晴有着极精明的算计能力和良好的沙场指挥能力,是一位难得的沙场重将。
这样的人就像一把没有鞘的刀,可以伤人,也会伤己,但如何驾驭使用,就得看上位者的领导艺术了
今天,浅水清可以放权让碧空晴成为他的主力杀手,但是明天,也许他就要小心翼翼地削去他的兵权,为他树立一个政敌了。
当然了,这些还都是太久远的事,就目前来说,除浅水清外,的确没有人比碧空晴更适合领导这支部队。
也只有他,才能轻而易举地击败林中兴,为这场旷古绝世的血香祭大旗行动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所以,碧空晴为了这场战斗,同样精心准备了许久,从各个方面,各个层面都进行过仔细的考虑思量。
凭心而论,纯粹以战力对比,双方其实差别不大。假如是摆开阵势堂堂正正的进攻,最大的可能就是两败俱伤。
这对双方来说,都不是一个能令人满意的结果。任何一个优秀的将军总是追求胜利而不是平局,因此当战力相当的时候,双方要比的就是指挥艺术与水准。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是曾经在抱飞雪和浅水清帐下效力,受两位名将熏陶有过多次单独带兵出战经验的沙场指挥大将,还一个,不过是区区水坝守军统领,虽受过训练却鲜少有机会与敌人交手的中级将领。
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
碧空晴的任务,不仅是获胜,而且是获得完美的胜利。
只是这一次的完胜,其目的不是全歼。在这场战斗里,浅水清要的不是一场完美的歼灭战,而是一场消灭敌大部主力后仍能保持自己基本实力的战争。
也就是说,要尽可能的减少伤亡,伤亡越少越好,尤其是铁风旗的本军战士。
浅水清给他两千周军降卒,说白了就是让他做炮灰用的,至于怎么用,那是他碧空晴要考虑的事,浅水清没打算做千里遥控,事实上他现在自己被易星寒追得都忙不过来呢。
而碧空晴和楚鑫林方虎等人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沙盘推演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一万精兵打五万轻杂步兵,固然有很大的把握取得胜利,但是要想让精锐战士的损失减少到三千人以下,怕是很难。正所谓杀敌一万,都要自损三千,更何况是杀敌五万。分割战场,用最强的战士去消灭对手一半的兵力,然后再从容收拾另一半,是把握最大的办法。虎豹营和熊族战士或许会有少许损伤,但基本不会有大的伤筋动骨。折损人数绝对在千人以下,唯一的问题是,剩下的四千士兵怎么守住对方的进攻而不至于损失过重。
护民军人数虽杂,可是目前还没经历过失败,士气依然高涨,要想通过局部优势让其溃散,如当初击败赵冰阳般轻松,怕是极不容易,因此思来想去,把脑子动在了那两千降卒的身上。
一个在别的部队根本不可能上演的计划就这样诞生了——用自己的部队做掩护,从容布置,然后进行抛弃,将其扔入到敌方阵营中,任其自生自灭。
当然,这样做的后果也极其严重,会造成大量的己方士兵对将士们的不信任后果。
对天风军来说,碧空晴就是一个为了胜利而不择手段的将军,他今天可以牺牲周军降卒,明天保不准就会牺牲自己,这样的将军不值得追随。
对整个止水来说,这样的将军更是死都不能投降,因为已经有了前车之鉴。
浅水清或许残忍,或许是屠夫,但他至少从不对自己人下狠手,至少有属于他自己的原则,但碧空晴却什么人都能下得了狠手,毫无原则可言。
所以这样的将军注定不能跟随!
不过碧空晴不在乎,他现在只需要浅水清和整个天风帝国的信任。
做为一个将军,他同样很清楚的明白一件事:上位者最担心的,是下面将领的威望过高,别看今天浅水清风光,但他在止水立的功劳固然大,回到天风,却未必能有太多好日子。反过来,他这样一个被属下抛弃却又为国家立了大功的人,永远不可能有反叛的筹码,因此就会有太多的可晋升的机会。
这不是一个民主的时代,不是由下层选举出上位者的时代,而是由上位者提拔的时代。首发当碧空晴抛弃了自己将来有可能成为天风最出色的年轻将军之一的机会的同时,也就注定了他将来的前程虽不会太远大,却也不会太渺小,对一个叛将来说这就足够了。做人不可太贪婪,否则象浅水清那样的人也会吃败仗。
至于止水的反应嘛……托这个落后时代通讯手段不便捷的福,一个消息真要传遍整个国家,总要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就时间上来说,没准现在苍天城的皇帝才刚刚得到浅水清丢了大梁城的消息而已……
所以等到止水皆知再想掀起反抗,天风人应该已经控制了这个国家的绝大部分主要区域,并将开始以安民政策对待天下了。
碧空晴造成的一切后果自然由当地新委任的官员们去头疼与操心。
这就是军事与政治的合作性。
军事上惹下的麻烦,政治去解决,政治上惹下的麻烦,军事去解决。当然,通常在这种状况下还要加一个外交概念,三者相辅相成,浑然一体。
如今,在牺牲了两千周军降卒后,火势已起,阻断任务顺利完成。两千防御阵地的守军,荆棘营已经开始帮助虎豹营和熊族战士绞杀依然做最后顽抗的护民军,而佑字营的人,依然在有条不紊地往火堆中投放干草。偶尔有零散不惧火势冲过来的零星士兵,也只是成为警戒士兵的刀下之鬼罢了……
愤怒,不满,被抛弃和利用的仇恨充斥胸间,两千名周军降卒大声唾骂着碧空晴的无情无义,但是那又能如何?
战争由来如此,只有胜利者值得让人书写,让人记录,让人怀念。
大火燃烧虽是以阻断为目的,但是蓬勃火势一起,谁也无法控制火的方向朝哪里窜。
负责阻隔的佑字营战士,并不打算越过火线,他们分成三队,一对负责不断地向火龙中投掷干草,维持火势不熄,一队负责维持警戒,杀死不顾大火冲过火线的亡命战士。还有一队战士,他们在做一件更为可怕的事。
尽管是沙场阵战,铁风旗为了速度放弃了太多的辎重,但有些辎重,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比如……八臂连环弩。
这种需要多人联合使力才能抬起来的大家伙,在熊族战士的手里就跟玩具一样可以携走。
他们的食量大,战力强,但同时还有一个优势是一般人很难注意到的,就是他们同时也是最好的运输队,每一个人可以携带超出常人数倍的物资。
从浅水清带着熊族人过了蓝城之后,他们就一直担负着一个特殊的任务——携带二十架八臂连环弩和十架百弩连机。
尽管一路战事频繁,铁风旗却极少有机会用到这种破敌阵形的强杀伤力武器。
但是今天,碧空晴把他们用了出来。
除此之外,佑字营里还有少量的小型抛射性器械,全部被碧空晴搬到了战场之上。
随着碧空晴的命令,旗帜连挥,数十架八臂连环弩和百弩连机同时推上战场,显露出它们凶恶峥嵘的面目。
明晃晃的弩尖在长空下划出撕天裂地的寒光,劲弩穿过火焰,向着火线前的人群凶猛劲射。
八臂连环弩穿透力强,一支长弩可以连续穿过数人而直插至敌后。
连环弩机一次可发射十数支强弩,喷洒出一片钢针铁雨将眼前的敌人射成筛子。
浅水清曾经在蓝草坡用甲城战术充分发挥弓手的作用,杀了石容海一个大败,碧空晴就用火线阻隔来完成类似的远程杀伤。同样的思路,以最少的代价最快的速度,杀死最多的敌人,但是其表现形式却截然不同。
相比蓝草坡无穷无尽的箭雨和形势逼压下的对手强攻而言,碧空晴要想利用火线阻隔杀光对手,至少拥有两个难题。
一:林中兴比石容海多一个撤退的选择。
二:无论是八臂连环弩还是百弩连机,都不具备荆棘营那样的长时间持续射击能力。他们的车体能够装载的弩支依然太少。
但是碧空晴不在乎,安府川不是蓝草坡,远程杀伤也不是唯一的低损耗完胜敌人的手段。
他真正要借用的,是八臂连环弩强大的穿透能力,将他所需要送给对手的东西,送给对方,直接送到敌人的阵地后方。
这一次八臂连环弩,射出的是火弩,送出去的是混乱!……
火焰初起的时候,很多人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平原上用火攻,这还是极少见的战术。大火烧在前排战士的身上,战士们发出痛心裂肺的嘶吼声,后方一些不明白状况的护民军战士还在继续往前冲,而那些离火如此近的战士则只能大呼“不要再挤了,不要再挤了!”
混乱,争吵,漫骂,各种肮脏不堪的污言秽语,来自各个地方的家乡方言,渐渐充斥在一群群战士们的嘴边唇角。喊骂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听不清楚,汇聚成一股滔天的声浪,几欲冲破耳膜。
林中兴大声的吼叫:“不要乱,不要乱!你们几个,带两千人过去把火熄灭。这里不易燃烧,只要灭出一个缺口即可!”
是的,他说得没错。这里不易燃烧,只要铲土覆盖,就可以轻易灭火,就算有黑油浇覆,也同样可灭。而且如此狭长的一条火线,其宽度并不够,假如有训练有素的骑兵,他们甚至可以强行穿过火场。
可惜,林中兴没有骑兵,而扑灭火线,打出缺口需要时间。
时间,对战争来说就是生命!
对碧空晴来说,这条火龙本就是用来争取时间的,只要能拖到虎豹营和熊族武士全灭对手,就已足够。到时候对手不灭火,自己还要灭火呢。
哪怕对手在短时间内制造出火线缺口,从如此狭窄的地形通过,经受两边的火势烧烤,也足以让这一道道缺口变成死亡地带。而火线后守护的两千名战士也不是站着吃素的。何况碧空晴还在千方百计为对手制造混乱,欺负敌军行动效率低下的碧空晴,就是吃准了护民军要完成这一高难度动作,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与代价。
灭火,永远比放火要困难和艰巨得多。
久经训练的铁风旗要放火,还得付出两千条生命之饵作为代价,何况是杂乱的护民军要在如潮攻势下灭火?
掌握了战争主动权的将军,通常都是拥有胜利的将军,这一点,是毫无疑问,且千古不变的。
当然,战场上的有些变化,是他也没想到的。事实上,这个变化来得如此之快,如此之猛,以至于碧空晴最初被搞了个措手不及,险些错失了大好机会。
这刻林中兴固然在喊,但是却没几个士兵能听见他的喊话。
最糟糕的是,这一次他的呼喊,其传令效果已经减弱到了最低限。
即使是在正规军队里,战争一旦出现混乱局面,许多将军最担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指挥失灵,中枢神经的指挥线出现故障。
一旦指挥线路出现故障,导致自己的命令无法及时下达,即使再英明,再天才的将军也无法挽回败局。
为什么很多名将在打一场必胜的战争时,往往却会出现莫名其妙的昏着败着导致惨败?其原因有很多就是因为这种指挥系统的失灵。
正所谓乱棍打死老师傅,就是这个道理。
碧空晴的目的,就是通过火线的升起,八臂连环弩和百弩连机的疯狂打击,逼迫对方出现慌乱局势。他不指望对方溃败,但是至少可以延误对手的判断和执行能力。八臂连环弩尽管是火弩,但这点火势缺乏易燃物的帮助,根本不可能在广阔地区造成多大伤害。但是由于火势而引发的骚乱,却会因此增加。
前线百弩连机面杀伤,后方八臂连环弩穿透伤,就是出于这样的战术目的。
因此,林中兴的呼喊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不,事实上它起到了一点作用,但这点作用引发的后果却是可怕到没有任何人想到的……
混乱初起后,传令兵已经很难将命令及时传达到每一支作战部队的基层指挥官耳朵里。后面的人能听见林中兴的喊叫,前面的人却在大声吵嚷中和大量的弓弦拉张齐放鸣音中几乎失去了听觉的能力。周军降卒被火势逼迫和护民军的人挤在一起,有的人要杀他们,有的人要他们投降,有的人大声求饶,有的人要反冲火线。杂乱的组织,无法统一的号令,终于使得这支原本就很勉强组织起来的部队出现了重大的战术执行缺漏。
后面的人想上去灭火,前面的人被大火熏得烟燎火烤难以燃烧,只想退回来,两侧的人因为听不见也得不到命令只能向中间挤,而中间的人受四面对撞冲击,被挤得大声喊叫,奋力向外推。少数人因为惊慌,看到后方起火,以为后方也被对手烧了起来,自己被火场包围,难逃一死,完全丧失了斗志。
林中兴的命令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
士兵们在愤怒与怨怼中互相漫骂,有骂天风军的,也有骂自己人的,缺乏正统的思想教育,没有统一的政治目标,仅仅为了杀死敌人而组合在一起的军队,终于在这刻出现了巨大的分歧。
一些周军降卒被试图灭火的护民军推入火中,他们大为愤怒,鼓起最后的勇气与敌人撕杀。他们说同样的语言和对手作战,引发出一连串的误解,误伤,混乱象一场瘟疫,转眼间弥漫至整个护民军后方军阵之中。
即使对大部分纪律森严,组织严密的军队来说,这种混乱也是一剂可怕的催命毒药,何况还是本就缺乏组织严密性的护民军。处在敌人屠杀状态下的护民军尚有拼死作战的意志和斗志,迟迟无法冲过火线援救的军队却出现了大规模的骚乱。
这只能说这支军队的心理素质依然太差。他们能经历死亡的考验,却无法经历愤怒,焦虑,烦躁,不安等方面的考验。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巨大伤亡与危险的打击等方面缺乏承受能力,对自己的未来,战争的胜利以及指挥官依然存在着信心缺失。
他们参加军队,不是为了胜利与荣耀,没有对生的向往,却有着对死的愤恨。
因此,只是这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让护民军走在了崩溃的边缘。
事实上,就连碧空晴,林中兴也都高看了护民军的作战意志和作战能力。他们都过分高估了这支军队在遭受挫折后的承受能力,相反,由于那场大梁城的突围之战,护民军战士所表现出的悍不畏死的精神,使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一支不怕死亡,却经不起蜜糖诱惑的军队。
而事实却是,不怕死亡,不代表就一切都不害怕。
假如林中兴在火势初起就承认失败,带着剩下的部队逃离战场,那么这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就连碧空晴也只能默认此一结局,因为他最坏的打算,就是尽可能的先吃掉林中兴的一半部队。
但是林中兴没有,书本教育害人,死不认输,轻不言退,绝不轻言放弃的战斗精神鼓舞他,那个打平就算和的想法激励着他,那条薄弱的并非没有穿透可能的火线更是告诉他,自己和胜利只有一张纸的距离。
所以,他选择了继续鼓舞进攻。
一些战士无法理解;一些战士无法支持,一些战士无法操作,一些战士出现迷茫;一些战士拼搏杀戮,杀得却是已经宣称投降的周军降卒,一些战士试图保护,结果成为无辜的牺牲品。老天爷更是在这刻帮了碧空晴一把,东风劲吹,将大火熏烤向护民军的方向。
没人敢和火神爷抢地盘,拥挤不堪的士兵再度向外猛推。被推倒的士兵几乎就没有了爬起来的机会,无数双践踏而过的大脚,直接将生命的火种踏入泥中,直至湮灭。里圈的战士,中圈的战士,还有外圈的战士,全部愤怒了。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说法,交相喊叫。他们都是勇猛的汉子,不善于用言语表达愤怒,却更擅长于用刀剑。越来越多的奔跑,践踏,搏斗,恐慌,喊叫,还有无休止的漫骂,四顾张忙,充斥于人群之中。
最终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护民军败了!”
于是,一场无由而来的恐慌弥漫了整片战场,与此同时,兴奋的却是整个天风军将士。
“吼!!!天风——我武威扬!”杀神方虎浑身浴血,高举长矛,矛尖挑起一名战士的人头,长呼海嚣。
“吼!”无数声狂呼炸喊与激扬喧嚣,响彻在这片天地之间。
同一时刻,火线后的护民军发了一声喊,终于丧失斗志集体逃窜,这场从未在碧空晴和楚鑫林等人预料之中的大逃亡,却出乎意料外的出现了……
一场可怕的混乱风暴和其后引发的大逃亡与追击战,就在这刻彻底爆发。它没有让林中兴抓住那最后的胜利机会,却在这西部战场上,成就了浅水清和碧空晴两个人的不世功勋,并为铁风旗的这场灭国之战,吃下了一颗定心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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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烽火情仇(1)
安府川会战,可以说是浅水清在止水征战的第二个转折点,继承了浅水清不择手段的作战风格的碧空晴,将其手段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更加的阴狠毒辣,在付出了两千名周军降卒尽数抛弃的代价后,他得到了一场辉煌的胜利。首发
尽管这场战争的后期变化有些突如其来,以至于碧空晴完全没有料到一向勇敢的护民军怎么会逃跑,险些延误了自己的应变,但还是及时果断的命令立刻熄火,然后全军出击,追击护民军。
虎豹营的骑兵成为追击的主力,他们从战斗中脱身,不顾辛苦一路追杀逃亡的战士,熊族战士则继续打扫余孽。
虎豹营骑兵从安府川一路追杀,直到大梁城下。
当初林中兴追他们追了一百余里,用了四天的时间,而他们,追林中兴的残余,却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碧空晴的意思很简单,把所有残余部队尽可能地杀死,务必不能让他们逃往各个大小川县,重新集结起来,同时也尽可能减少碧空晴抛弃降卒的流言传播的速度,并在第一时间里散发出新的流言来抵挡这种说法。
如果可以,总还是尽量遮瞒这种消息的为好。
当虎豹营的部队追到大梁城下时,这条路线上,已经再没有一个林中兴的残余部队存在。
而大梁城下,虎豹营的战士发出了耀武扬威的怒吼,他们的手中提着的,是林中兴及其一干将领的人头……
西部战场的一场大战刚刚落幕,南部战场的斗争却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从浅水清挥兵二度攻打大梁城的战役开始,沐血的部队就是第一支遭遇追击的部队,他们所遭遇的战斗也是最多和最激烈的。
南部边荒丛林是一片山林地区,这一带地形复杂,山连着山,山叠着山,山腰和山脚下,到处都是大山和原始丛林,丛林莽莽,小路盘肠,因为这里就是止水的边界所在。其向西蜿蜒延伸,是断龙山脉的末端,向南就是都市联盟。
复杂的地形,崎岖的山路,狡猾的敌人,凶狠的追兵,追击者与被追击者在这里玩起了一出短兵相接的残酷战斗。
与西部战场起初的温情脉脉到后来的撕下面具发生的铁血大战相比,这里更多的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凶狠而残酷的小规模斥候战。
每天,石容海的部队与沐血的部队都在发生着战事,战事的规模并不大,却次次惨烈无比。为了在山林地区寻找到沐血部队的踪迹,石容海漫山遍野地撒斥候,放侦察兵,到处寻找。在这里,没有什么比斥候更可靠的,也没有什么比他们更重要。只不过一个要利用斥候去找到敌人,防备袭击,一个要用自己的斥候,去杀死对方的斥候。
扑!
劲箭流星般闪过一道耀眼光华,红色小箭放出夺命的寒光,正射中一名敌人斥候的咽喉,丛林中猫一样蜷伏着的无双缓缓站了起来,眼里闪烁着得意的光芒。
堂堂的荆棘营将军,如今已经自贬其职,在这到处都是丛林和野兽的自然环境里,再没有比他更适合做斥候的人了。首发
来到敌人尸体的身边,无双确认了敌人已死,在将对手的武器,盔甲,全部毁掉之后,他顺手一刀杀了对方的马,然后小心地看看四周,一个翻身跃入了身后的林中。
对他来说,这样机械化的行为在这段时间里已经重复了无数次了。
假如说,西部战场的较量,是一场指挥系统与军队基本功的较量,那么南部战场上,斥候的较量从一开始就已经凸显出其重要性。
很显然,天风军已经下定了狠心要打石容海斥候这个点!
斥候,可以说是所有兵种中,最辛苦,最危险的一个兵种,但同时也是最精英的兵种。
他们是最全才的兵种,擅长骑射,伏击,侦察地形,擅长潜踪匿迹,精于刺杀,长于分析,视力良好,可以在任何天气条件和地理环境下作战,所从事的工作就是在战斗前冲在最前线,为大军搜集资料,观察敌人,必要时甚至会渗透到敌人后方,刺探虚实,生擒活口,追问口供。
他们在大军休息的时候要工作,在作战的时候也同样要参与战斗。他们面临的战斗最多,面对的敌人也最强,大多数时候是与敌人的斥候作战,他们离战场最近,面临的风险最大,任务也最艰巨!
因此,凡是斥候部队,必定是整支军队中最精英的小伙子来担当,他们不仅要有丰富的作战经验,高水准的格斗技术,非凡的勇气,还要有聪明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强壮的身体。
沙场上,冲在第一线的战士,有时候可以是军中勇士,有时候也可以是炮灰,视其战术需要而言,但凡是任职斥候一职的,就必定只能是精英,且是精英中的精英。
如果我们把军队比成一个大汉,那么指挥系统是他的神经,斥候系统就是他的耳目。石容海这支部队,其身材的魁梧度,比林中兴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其指挥系统的灵便度,却大大高于林中兴。因为他的部队,大多都是原止水正规军人。
他手里的兵,也可以说是目前护民军中实力最强横的一支。
护民军目前手中总共有不到四万人的建制完整的正规部队。
其中林中兴和石容海,各五千人,是原本的旧属,另有周之锦降卒三万。
大梁城攻城战里,林中兴和石容海的部队死伤都极惨重,各自损失不少人马,其中林中兴损失的是数量,他的大部分战士在那场攻城战中死去,而石容海牺牲的是质量。他损失了他最优秀的骑兵,五百重骑兵。
何文方辉等人投靠护民军后,易星寒曾经为他们的归属权和石容海大争一场,最终还是石容海据理力争,三大将临场表态,跟了石容海,显然不屑于小字辈的领导,易星寒不再提归属一事,但是心中也有了疙瘩。
他毕竟年轻,石容海老于沙场,年纪就比他大,自然不会甘心臣服他,只是护民军大部分人都是易星寒带出来,坚信浅水清必定会拿下大梁城,做那在后的黄雀去反攻大梁城从而导致这场胜利的也是易星寒,因此石容海只能暂时隐忍。
但是兵权,他是无论如何不肯放的。
浅水清分兵诱敌之后,易星寒知道敌人没那么好对付,才劝说石容海留下邵华飞一支人马,防止浅水清主力回来偷城,石容海这才同意了。
但即使如此,他的手中,五万大军里,依然有一半是原止水的正规军队。
这样的一支军队,即使是碧空晴的那支部队,也不敢说稳胜于他,就算是全盛时期由浅水清带领的铁风旗,也不敢说完胜于他。
因此,要想打这支队伍的指挥系统灵便度这个点,很显然是行不通的。
但是斥候一职,每日里往返奔波,最远一条要奔袭数十里地,大量勘察周围环境,因此最多出自骑兵,百分之八十的优秀斥候,几乎都是骑兵出身。对骑兵天下第一的天风人来说,从来没人能和他们比斥候的能力。和其指挥系统的灵便度比起,石容海的斥候能力明显就差了一大截。他的士兵在阵战能力上,比天风人差得不是太远,但是在讲究个人能力的斥候方面,就差了许多。
这也是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在沙场阵战中屡战屡败的一个原因。斥候就是军队伸在外面的触角,只有通过他们才能了解到最当前的对手情况。缺乏优秀的斥候,对战场形势的了解度就永远比对手少,抢占先机的机会也就少。
而边荒丛林的地域特殊性,使斥候的能力显得尤为突出与重要。它不仅要求士兵要有好的骑术,还要对附近的地理环境有一定的熟悉度,此外还要熟悉丛林作战风格。
浅水清牛就牛在不但天风人本身斥候能力就很强,他手里更有个猎人出身的无双,这个神射无双,精于丛林作战,擅长潜踪匿迹发现敌人的家伙,简直天生就是最好的斥候。
有了他,石容海的部队很容易就会变成聋子,瞎子。
石容海跟着沐血的部队一路杀过来到现在,十多天的时间里,之所以想尽办法拼命追击,却始终找不到沐血部的具体位置,总在关键时刻被其逃之夭夭,很大程度上就源自于此。
这是一场少数人就可以决定多数人命运的战争。
在这段时间里,沐血不惜代价,将大量的斥候撒出去,不和对方打正战,却拼了命的打斥候战,不惜用自己的斥候生命去换取对方的斥候生命,为的就是要让石容海这个巨人变成一个聋子与瞎子,务必使他无法找到自己,难以消灭自己。
部队在不断的行军,斥候在漫山遍野的撒出去,往往军队上午还在某处深山老林里猫着,下午就跑到了另一处地方。撒出去的斥候,沐血就已经不打算他们再回来,在真正的大战开始之前,为了计划的成功,一切牺牲都是必要和必须的。
数以千计的战士在这场大战开始前的前哨战中死去,这在有史以来的斥候战中都是极为少见和罕有的。即使他们战死,他们都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因为他们的任务很简单,也很直接——找到敌人的斥候,杀死他们,或者被他们杀死。
为了鼓励和挑高战士的作战积极性,沐血甚至开出了一个令后人都叹为观止的天价——每带回一个敌人斥候的头颅,赏金五十两!
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敌头颅悬赏记录,超出了战场上曾经最昂贵的赏赐十倍以上。
理论上来说,杀死石容海的五万大军,天风帝国将为此付出二百五十万两黄金的巨额封赏!
这足够叫一个国家立刻破产。
于是,在这场南部大战正式开始之前,南部丛林地区就已经充满了血雨腥风的味道。
在这里,死亡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英雄辈出的年代里,无名小卒们纷纷绽放着自己的光芒。
英雄人物,当然不是只有天风军才有,护民军里,也出现了一位杰出的代表……
“快,快,快!”夜莺急速地催促着。
做为一名女战士,这是她第一次有机会督促一支五百人的部队。但是现在,她已经快要把自己的任务搞砸了。
这不能怪她,谁也没想到敌人会如此狡猾,如此凶狠,如此的不讲理性。
在平民起义的大军里,总有少数天生的英雄人物或者将才,在一次次征战中展露头脚,他们有的勇敢顽强,有的狡猾凶狠,有的不屈不挠,斗志昂扬,有的则谨小慎微,谋而后动。
在和平时代里,这些人未必有机会显露才华,但是乱世出英雄的年代里,平民都有可能做皇帝,何况稍具本领的人呢。
在小股骚扰大梁城的部队里,如果按批次算,总共有十七拨人先后在大梁城各地出现。易星寒依仗手中人多势众,先后派出十余支相应部队进行追截拦堵,务必不放过每一支天风军的部队,典型的财大气粗手法,也可见其对铁风旗的愤恨。
这十七拨人与三个主战场不同,他们并不是单独存在,事实上,他们时分时合,时聚时散,时远时近,时快时慢,其负责的两个主要任务,第一个就是挑拨起易星寒的不耐烦情绪,摸不清真实状况,同时也令他迫不及待的要和浅水清决战。
第二条,就是合拢一处,做为一支奇兵的存在。
在三个主战场上,碧空晴和沐血各领一万战士,浅水清领两万人。而事实上,收拢了周之锦的军队后,铁风旗经过短暂调整后总兵力达到四万三千人。
要想在易星寒的眼皮子底下,瞒过数万人的大调动,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因此浅水清给碧空晴的战士,只能是精兵政策,但是三千人的战力遮瞒,通过一系列的复杂操作,却还是可以做到的。
而这三千人,恰恰就是由这十七拨乱兵散兵组成,他们看上去只是游兵散勇,但是汇聚在一起时,却是一支可怕的力量。
夜莺,就是其中一支队伍的临时领导,她的主要任务,是在固定的时间内,赶到固定的地点,袭击一支固定的军队——石容海的军队。
而她的运气可就没有碧空晴那么好了,她碰上了一个很难缠的家伙。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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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烽火情仇(2)
和碧空晴在西部战场上的兵力优势相比,沐血的部队在兵力上处于绝对下风。
他的一万人部队里,佑字营的战士几经战损,虽经过蓝城降卒的补充,却还是只剩下了两千多号人。被碧空晴带走了一千号人后,就只剩下了一千多人。尽管队伍打的是营号,但其实人数却少得可怜,早已建制不全。
只有一千多佑字营战士,再加八千多周军降卒,这就是沐血部的兵力构成,所要面对的却是石容海的强兵劲旅。
虽然护民军里,易星寒是领导,但是无论浅水清还是沐血,又或楚鑫林和碧空晴,几乎铁风旗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并相信,这支军队如果继续存在下去,那么最终的结果就只能是石容海篡位。
军队里,惟实力说话。
有本事的人做老大,没本事的就往下排。
不能说易星寒没本事,但是这个人的成功,太多依靠天时和机会,缺少自己的努力。
他缺乏往上爬升的过程,也就缺乏相关的经验和经历,同样就缺乏官场上尔虞我诈的历练,更缺少战场上指挥大军作战的经验。
就算他是个天才,也不可能一步登天。
天才如浅水清者,也还是一步步爬上来的,老烈纵然喜欢他,也还是对他说了那句:“你入伍时间太短,这掌旗之位不做为好。先领一个营,在沙场上多积累些经验,多经历几场战事,磨练了你的意志,砥平了你的骄傲,再做打算。”的话。
相反,石容海纵然败于浅水清多次,不如抱飞雪,不如商有龙,但毕竟是沙场侵淫多年的老将,跟随范进忠多年,对天风军有所了解,和浅水清交手多次,对其为人也有所知。因此,铁风旗的佯败诈退之计,对他来说毫无作用。
而在这场打得如火如荼的斥候战里,佑字营的战士们担负起了最为惨烈的斥候任务,五百佑字营战士和五百周军降卒组成的一支人数多达千人的斥候队伍,每天十二个时辰不分日夜不停地出动,或者三五成群,或者单枪匹马,或者三十四十人为一队,与对手展开激烈而残酷的前哨战,其伤亡之大令沐血大感心痛。
他们当初从清野城带回来的战士,如今个个成了好样的老兵,但人数却越来越少。
但是他没有选择的余地。
“哪怕是佑字营这一千多号人全部死光,也要让对方变成瞎子聋子!”
这是浅水清的死命令!
与西部战场不同的是,南部战场的整个战斗计划,都是由浅水清一手设计的,沐血的任务就是忠实地执行它,完成它!……
大碗凹,位于南部地区的西南角,是一处隐没在丛林中的小山凹,引其地形如碗因而得名。
沐血的部队,目下就在这一带歇脚。
此刻沐血躺在一块巨石上歇脚:“小子终于回来了,后面情况怎么样了?”沐血眼皮都不抬地问。
象一只灵巧的猿猴从树上落下来,无双很奇怪的问:“我说你怎么知道我来了的?你没可能发现我的。”
沐血睁开眼看看他,然后露出得意的微笑:“就你那点偷鸡摸狗的本事,也想骗过本将军?还差得远了呢。”
无双立刻不服气道:“那以前你怎么没发现过我?每次我回来不都是主动出现你们才知道我来了。”
沐血冷哼:“那是本将军不屑和你计较。”
说着沐血站起身来,向着一边的战士们走去,同时大声喊着:“看见了没有,这小子其实也没平时表现得那么牛皮,别以为每次都可以瞒过我们斥候的眼睛摸到我们这来。想刺杀本将军,你还早着呢。”
所有的战士同声大笑起来:“是的,沐将军,我们明白了!”
无双急叫:“喂,你还没说你是怎么发现我的呢!”
沐血离去的脚步却越发快了。
无双是丛林出身,一个好猎人,最擅长的就是潜踪匿迹,连嗅觉灵敏的野兽都未必能发现他的隐藏,没想到沐血却轻易就发现了。无双想想自己闯荡江湖见识过的那些高手,想想来想去都想不出能有几个查出他的形迹的,沐血这样的沙场战将,实在是没理由能发现他?
他越想越不对,眼看一群士兵偷笑不言,知道这其中肯定有鬼。
无双一把抓住一个小兵叫道:“快说,你肯定知道沐将军怎么发现我的行踪的。首发”
小兵捂着嘴摇头不敢说,无双气得要揍他,那小兵吓得哇哇大叫:“我说我说。你每次出去探察敌情,差不多都要二到二个半时辰。沐将军估计你差不多快要到时候回来了,就……”
“就怎么样?”无双急问。
“就每隔一会就喊那么一嗓子……那句话他差不多喊了有一千八百遍了。”
所有人哈哈狂笑起来,无双呆呆地怔立当场,好半天才骂了出来:“我靠,沐血你这混蛋,你敢诈我!”
躺在临时扎设的营帐里,冷眼看愤怒的无双,沐血还是一阵好笑。
“还生气呢?好啦好啦,快说说吧,后方追兵的情况怎么样了。”
无双一扭头:“你诈我,我不和你说话。”
沐血用脚蹬了他一下:“都做营主的人了,怎么还跟孩子一样。”
无双气咻咻地不理他。
沐血换了张笑脸:
“其实你小子潜踪匿迹的本事真得不错,要想发现你,我看天下还真没什么人能做到。但是你每次出去探防敌情,然后又悄悄摸回来,跑到我们的探子身后吓他们一跳,大声教训他们布防是如何的不严密,说起来我也很没面子。要知道不是哪个斥候都有你这样爬高窜低神射无双的本事,我们的哨探布防也是按照标准程序来的,到你这里却是漏洞百出,而这布防有几次还是我安排的……所以我要是不想办法教训教训你,你还真要以为天下无人呢。”
“做人,不能太骄傲!”沐血语重心长地说:“浅少牛吧?立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战功,还不是大梁城头吃了一次败仗!”
无双转头:“我会把这话告诉浅少的。”
沐血很无奈:“好好好,我认错我认错,做人不能这样无耻的。你无双是名副其实的无双,潜踪匿迹的本事古今第一,射术更是天下无双没人能比,行了吧!”
无双很认真道:“那到不是,有人比我强的。”
沐血没听清:“你说什么?”
无双很认真的回答:“我说有人比我强。”
沐血怔怔地看他:“是谁?”
“说了你也不认识。”无双的声音逐渐低了下来:“那个人……隐藏形迹的能力不如我,但是射术……比我强。”
沐血一楞:“射术比你强?这样的人,我还真没听说过。是哪里人?”
无双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的光芒:“浅少是在哪里发现我的?”
“方家村?三重天和孤星城的边界处?是天风人还是止水人?”
无双的嘴角间撇出一抹冷笑:“不是每个高手,都可以是朋友的。在止水的民间,也有许多你想不到的高手在,他只是其中一个罢了。”
沐血想想也对,便没再问:“好了,快说正事吧。”
说到正事,无双的脸色立刻阴沉了起来:“那里的地形比我们想象的麻烦些,计划可能要做些变动。”
“怎么?”
无双拿起小树枝在地上画着线路,不听地诉说着,沐血听得仔细,脸上的表情却越发凝重了起来。
两个人悄声说着话,声音越压越低,私语声在风中低吟,暗藏无数杀机。
良久,沐血沉声道:“看来必须立刻通知拓拔将军和夜莺他们,无双,又要辛苦你了。”
无双站了起来:“除了我,怕是没别人能穿过石容海的封锁线了。”……
扑!
劲箭如流星飞射,狠狠扎进了最后一名战士的胸膛,那名战士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呼,哀号着倒在地上。
前面的战士头也不回地向前急奔,甚至没有人敢回头看上一眼。
这是一批以蓝城士兵为主的战士再辅以少量其他地方吸收来的止水战士,这批战士也是没有编入荆棘营同时又保持了正常编制并受到良好待遇的士兵,忠心度已基本没有太大问题,且大部分和夜莺已经相对熟稔,关系也极为良好。三千外散编队里,差不多就是以蓝城兵为主力构成,这其中包括了两千荆棘营战士。
但是今天,他们遭遇了有生以来最凶险的一次追击。
所谓游击战,速度第一!
利用轻便脚力,与敌人拉开距离,通过绕后迂回,穿插直入等多种进行方式,对敌人施以奇袭,不以歼敌为功,只求灭敌士气,疲惫敌心,麻木敌人,在必要的时候随时可以脱离战斗,在需要的时候,又随时可以回来参加战斗。
这种战斗,要求战士有着良好的体力素质,对地形较为熟悉,更重要的是对伏击战等特殊作战方式有着相对的经验。
蓝城兵对这种战斗方式并不算熟悉,不过还好,他们占有先期优势,对这一带的地形也不算陌生,可以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摆脱敌人追踪。
然而这一次,夜莺碰到了大麻烦。
在将附近的几支零散部队按预定计划整合后,正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摆脱敌人进行第二阶段的任务时,她却碰到了一个甩不掉的影子。这个影子,是由其中一支零散部队带过来的,结果却是再也无法甩掉,反而将他们越咬越紧。
而这个影子的背后,还乌压压跟了一大群护民军战士,为数约在两千左右。
嗽,又是一支劲箭穿过夜莺的头盔,直接钉在了前方的大树上,在丛林穿梭不停的夜莺呆滞了一下身躯,耳边是一点猩红。
那箭擦破了她的耳皮。
“混蛋!!!”她愤怒地大叫,抽出长剑大喊:“出来!你这个混蛋!我杀了你!”
丛林被这喊声所惊动,风吹过,只带起惊惶的面容吹过。
一名士兵大叫:“夜莺小姐,你别喊了,那个人不会出来的。他就是这丛林的魔鬼,恐怕只有无双将军能和他比了。”
“我知道,可是他现在不在这!”夜莺气得想哭:“我们不能被这样追着,必须立刻甩掉他。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那士兵苦恼回答:“已经安排了四批伏兵,人少的被他直接干掉,人多的他就等后路大军上来再杀。我们无论怎么跑,怎么掩饰行藏,他都能发现形迹。无双将军说过,多人以上的行踪规模,除非时间二十天以上,又或大雨倾盆,否则就再没可能有任何人瞒得过他的追踪,这个人只怕和无双将军一样厉害,咱们数百人的行动,没可能骗过他。他只要一路留下形迹,就总能带人追上我们的。”
夜莺微微停滞了一下,面容沉肃如冰。
是啊,甩不掉的。
在所有负责引诱敌军出城的部队中,小股部队是最难摆脱的敌人。
这主要是因为,大军行动的速度,通常总是由速度最慢的那支部队和其人数来决定整支部队的行军速度。规模越庞大的军队,部队重装程度越高的部队,其行动速度往往也就越慢。三处主战场上的军队,动辙过万规模,哪怕是一次阵列站起,都要耗费上好几分钟,因此总要比其他人走得慢一些。而三路追军的带兵首脑都是作战经验相对丰富的将军,做事谨慎,行军仔细,每走一处,都务必先派出大量探子清查,从而给对手足够的逃窜时间。
但是护民军的下层士官们,完全没有这种战争觉悟,他们勇于作战,怠于思考,勇猛冲锋而不畏埋伏。他们只想找到敌人,抓住敌人,然后杀死敌人或者被敌人杀死!
铁风旗的将军们虽然思维已经足够慎密,但终归不会想到,下层士官的缺乏经验,固然是打败对手的一个有利突破点,但同样是他们的缺乏经验,反而使多支小规模逃窜部队,遭遇到了大麻烦。
所有的陷阱埋伏,都不能让他们小心谨慎,反而更加大胆,更加张狂,在冲过了一次次的埋伏后,他们发现对手的埋伏不过如此,也就冲得更猛,给对手做埋伏的时间也就越短,从而埋伏的效果也就更差,形成了一个相对恶劣的反追击循环。
当然,对于接受过良好的训练的正规军来说,这些难度还好克服,他们毕竟是正规军,人数少行动方便,做什么事也都更有效率,总能从各个方面节省下时间,从而在必要的时刻摆脱对手。
可是对夜莺来说,她就难了。
因为她这次碰上了一个根本无法甩脱的暗影。
这是她碰上的除了无双以来最可怕最强悍的一个斥候,不仅把他们吊得死死的,甚至还公然袭击他们,只要有那离队伍稍远一些的战士,就必定被他弓箭所射杀。
这个人神射无双,箭法精准,射程也奇远无比,竟是丝毫不在无双之下。
数天下来,竟已被他杀死了数十名战士,且牢牢地咬住他们的行踪,如毒蛇附体,甩之不脱。
仅此一战,这名战士就已经够资格成为止水新的英雄人物了。
而她到现在连这个战士的面都没见过。
夜莺看着苍茫的山林,手中的长剑微微颤抖着。
她的脑海中回想的尽是浅水清对她说过的话:
“你要去,我不想拦你,但是你要记住。上了战场,你就是战士,而不再是我的女人,更不是我的卫兵。你现在既然要领兵出战,那么就要对你的士兵负起责任。你既然接受了我交给你的任务,那么你可以死,任务不可以失败。所以,从你走出这营帐的一刻,在你完成任务回来之前,我都不会想你,念你,你死了,我会为你落泪,但不会将你单独收敛,而是将你和其他所有战士埋葬一处。若是找不到尸体,我也不会派人寻找,更不会嘱咐任何人去照顾你,帮助你,而是将你和其他战士一样对待。现在,你想好了是去?还是不去?”
夜莺回答:“我要去。”
浅水清无言。
良久,他才说:“如果是姬若紫,她一定说不去,因为这一点都不好玩。”
夜莺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如果是云家小姐,想必根本就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你为何还要如此?”
夜莺微微沉默着,终于回答:“正如你情愿放弃最好的战机也不愿违背自己的誓言一样,我……也从未忘记过自己为何要来到这军队之中。”
现在,她站在了这里,第一次领兵,遭遇的却是前所未有的凶险。
下一刻,她长剑长天而指,冷冷地发出军令:“全旅停止前进,就地设伏,准备防御敌人的大举进攻。如我预计不差,后方敌军还有至少两个时辰才能追上来,我们还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一名士兵大叫:“夜小姐,你疯了吗?后面可是有两千追兵!我们只有五百人,打不过他们的!”
夜莺冷冷说道:“我曾经向浅将军立过誓言,就是死,也要完成任务。若是不能完成,至少也要保证其他人可以代替我们完成。将军安排了多支分队,就是为了防止万一,如果有哪支部队被敌人咬上了又甩不掉,就必须立刻停止进军,防备敌人知道我们的目的地和计划。如今,我们已经不可能甩掉这个敌人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战斗到死!”
一名士兵也知道那暗影的厉害,气结道:“夜小姐,那你带着一部分人先去吧,留下一半的弟兄阻挡他们!反正除了你,我们都不知道目标何处,任务为何,不可能泄露机密给他们。”
夜莺苦笑道:“这种办法我们又不是没用过。留下来的兄弟也的确成功拖延住了他们,可那个家伙不还是追了上来?他能根据我们路过的痕迹找到我们,我们不可能骗过他的。就算留下一半人,战死之后,他还是能迅速找到我们。到时候把他们带到地方,破坏了除石大计,我的罪过就不轻了。”
说到这,夜莺眼前闪过一丝晶亮寒光,扬声道:“我夜莺虽然是个女人,可同样也是军人!当初云家大小姐能为浅将军不畏强权硬闯军部,我一个想做将军的人,难道还怕了一群杂兵吗?就让他们追上来吧,也让他们看看我天风军人的豪迈本色,就算是女人,也可以英勇战死!”
“英勇战死!”所有士兵的豪气在这一刻,同时被夜莺所激发起来。
战斗,在两个半时辰后打响……
这是一场永远不会载入史册的战役,它的规模很小,只有不到三千人的规模。大部分的战士战死沙场,只有少数人被俘。
蓝城的士兵尽管都是降卒,但是他们还是表现出了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
就象以血性和不怕死为荣耀的护民军也会出现大溃败一样,降卒也同样有死战到底的存在。
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来评说这是为什么,因为它牵涉到一个复杂的人性心理斗争过程,和封建时代特有的民族家国关系,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庆幸,在他们死前,他们并不知道碧空晴是如何赢得西部战场的那场战斗的,所以他们死而无怨。
此战,浅水清的一支旅队全军覆灭。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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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烽火情仇(3)
浅水清的眼皮突然猛烈跳跃着,一种强烈的不详的感觉笼罩在他的心头。
他放下正在观看的书,站了起来,走向帐外。
帐外的繁星点点,璀璨出夺目的光辉,象什么?
浅水清想。
象眼泪,他突然想起夜莺说过的话。
她说那漫天的星星就象是天上的织女思念牛郎哭泣时掉下的眼泪,洒成了银河。
牛郎织女的故事还是当初夜莺躺在他怀里时,浅水清告诉她的。
于是她记住了,并很肯定地坚信,天上的银河,是织女的眼泪形成的。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
她说:“因为众生皆苦。”
众生,皆苦!浅水清无奈地摇头。
“将军,有什么事吗?”一名士兵走过来询问他。
浅水清摇了摇头,夜莺不在,他想找个人陪自己说说话都不行。
那士兵看出了浅水清的心事:“可是想念夜莺小姐了?”
浅水清笑:“只是有些不习惯她不在的日子。你知道女人总是比男人细心一些。”
士兵笑道:“可惜狗子也不在。以前夜莺没来的时候,就是狗子负责照顾将军的。”
“是啊,他和夜莺一样,也不甘寂寞了,看在他跟了我这么长时间,常听我和沐少空晴他们探讨军事,想来也多少该有些进步,我也就让他去了。对了,你叫卫青凌是吧?”
卫青凌恭敬回答:“将军好记性。”
浅水清笑道:“我还记得是你当初第一个扔出珠宝,从而启发了我,才带着大家冲出包围的。”
卫青凌腼腆一笑。
他就是因为这件事,而被士兵赞赏,从而获得了提升,如今成了一名曲长,并在狗子和夜莺都不在的时候得到了跟随浅水清的机会。
下一刻,浅水清说完这句话后,呆呆地看着长天,他望着那满眼的星河,若天之垂泪,缓缓地说道:“你相信直觉吗?”
“不知为何,我现在的心……很恐慌。”……
“前面应该就到乱石岭了吧?”望着丛林深处那片隆起的小山丘,狗子也有些摸不清自己是不是来对了地方。
这一带到处都是树,尽管地图上已经标明了方向,但是这些地图的准确性实在是太不可靠。狗子带着人已经在这丛林中转了两天了,却还是没找到拓拔开山他们。
“应该就在这附近,可是他妈的怎么就找不到呢?”狗子急得要跳脚。
“我没把地图拿到吧?”他问身旁的战士。战士很苦恼:“没有,我到希望您是拿倒了,那咱们到有了希望。”
“这真是见了鬼了。”狗子急得满地乱转。
先头出发的几名战士到了那边的小山丘后又跑了回来,对着狗子摇头,显然依然不是他们所要寻找的集结点。
在这丛林中迷了路,要想再找到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为了隐秘和摆脱后路的追兵,狗子他们尽可能的朝深山老林里跑,结果再想绕出来却费尽了心思。
一个战士小心道:“要不我们先向北走,回到山区外再重新进来?那帮护民军追得太狠,咱们当时走岔了路才会这样。”
狗子立刻摇头:“不行,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明日午时之前必须赶到乱石岭,否则就会错失战机。”
想了想,他吩咐道:“你们几个,立刻在这附近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山民在这附近一带活动,无论如何要给我带个活口过来,咱们找人问路。”
大批的士兵被狗子派了出去,四处寻找活着的人,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个回来的士兵却都只是无奈的摇头。
一个时辰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任何可以为他们带路的人,狗子的脸上写满了焦躁。
“旅尉大人,有发现!”一名刚刚回来的荆棘营士兵对着狗子恐声大叫。狗子本姓苟,大家不敢叫他苟尉,只好直称官职。
“什么发现?”
“人……很多人……”回话的士兵脸上写满了恐惧:“很多死人……”
狗子的心微微一颤:“是什么人?”
“我们的人……都是我们的人。”那士兵泣声回答。
“快带我过去!”狗子大叫起来。
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摆满一地,皎洁月色下,一双双圆睁的大眼写满了不甘,不愿与不屈服。
他们的手里还拿着武器,身上流着的鲜血却早已淌干,大地被染成一片赤红之色,数百具尸体写满了大地的悲哀。
风吹过,带出摇曳的枝叶低鸣,狗子的手缓缓地在一名战士的脸上抚过,为他合上了不愿瞑目的双眼。
“数过有多少具尸体吗?”他沉声问。
“差不多四百多具,是和咱们一样的游击编队。”
“是谁负责指挥的?”
“有战士发现了自己熟悉的人,当时分组时是分给夜莺小姐的。”
狗子的心一颤:“夜莺?她那一组五百人死了四百多人?”
回话的战士艰难的回道:“地上除了我们战士的尸体,没有一具敌人的。很显然,这一次是敌人大获全胜,把他们自己人的尸体全部带走了。所以……恐怕是全军尽没,其他的战士,估计不是路上被杀,就是被俘虏了。”
“啊!”狗子愤怒地击出一拳,正击中身旁的大树,嘹亮的呼喊震彻山林,回荡在这空旷大地上。
半个时辰后,所有死难战士的尸体全部被埋进了一个大坑中。
战士们用刀剑砍倒一棵小树,削成墓碑插入土中:“铁风旗勇士四百三十二人,殁于此地。”
狗子沉着脸看着这一切,心中一片悸然。
他不知道,如果浅水清得到了这个消息,会是怎样的反应,但是这场战争却还要继续下去。
每一个还活着的战士,都必须继续为胜利去努力,去奋斗。
良久,他才哑着嗓子道:“走吧,顺着阵亡兄弟们的轨迹向前,我们很快就能到乱石岭了。”……
乱石岭,这里位于边荒丛林的内腹深处,是一片寸草不生的石岗,在这片茂密的丛林中,它光秃秃的地形就象是人脑袋上的一块斑秃,若从空中俯瞰,当真是扎眼无比。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冬眠的猎食者们在刚刚经历过长达数月的休眠期后,体内的脂肪已经被消耗大半,如今正是疯狂捕猎补充体力的好时机。
然而在这疯狂的年代里,猎食者亦被捕猎。
一只硕大的黑熊在丛林中晃来荡去,摆动着庞大的身躯在四处寻找着食物,看起来饥饿的它已经在这一带游来荡去了很久。
眼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它,它走过去,用鼻子不断嗅着,向着那片乱石缝走去。
然后,它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在自己眼前逐渐升起,腾展出一片雄浑气势。
轰!
一记重拳轰在黑熊的鼻子上,血花绽放。
吼!
黑熊发出愤怒的巨吼,然而下一刻,它甚至还来得及有所反应,那个高大而粗壮的黑影已经将它高高举了起来,一个过背大摔,将黑熊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干得漂亮,拓拔将军!”乱石岭上发出了兴奋的呼叫。
拓拔开山随手抓住黑熊的脑袋,对着一块大石凶猛撞击撞,那黑熊彻底昏死过去。
拍拍双手,拓拔开山沉声道:“这是第三只,差不多够大伙吃一顿了,吩咐下去,今晚开肉席,大家敞开了肚皮吃。”
一个战士看着地上的黑熊问:“拓拔将军,熊肉好吃吗?”
拓拔开山阴沉着脸道:“能填肚子就行,想在这山区里活下去,必要时草根树皮都得啃。”
一个战士笑道:“熊肉好不好吃我不知道,熊掌可是好东西。苍天城四大名楼,一份烩熊掌就是一两金子呢。”
有战士嘟囔:“两千个人,十二只熊掌,一人一指头也不够分呢。”
后面有人在叫:“狗子他们来了。”
立刻有战士叹息:“唉,又多五百人,三只熊也未必够吃啊。”
下一刻,狗子出现在拓拔开山面前,面带悲戚之色,重重地跪了下去:“将军!夜莺小姐全组遇难,小姐本人目前生死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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