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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望角遇到爱     帝国大航海txt下载     帝国大航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零八章 斯巴达栖息地

    遍地黄金的藏宝库?郑飞脑海里迸出这样的猜想。

    突如其来的强光,刺痛了他的视网膜,使得他久久睁不开眼,只透过手指的狭窄缝隙打量眼前的场景,然而除了亮光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圣地亚哥这时候倒是机灵了,干脆背过身去不看,悠悠哉哉地吹口哨,摸了摸怀里的糖,发现摸了个空后,气得叫了声。

    他偷偷藏的糖,早在清晨时就被饿肚子的郑飞偷吃掉了。

    接下来,尽力想要睁眼的郑飞和直跺脚的圣地亚哥,朦朦胧胧中,听到了丝丝缕缕熟悉的声音,闻到了一丝熟悉的气息。

    吱吱~

    咕咕~

    咴儿咴儿

    嗷呜~

    最后一个声音辨识度最高,是狼嚎。

    狼嚎?不会是进了狼穴吧?

    这样一来,郑飞想要睁开眼的**就更强了,无奈实在做不到,索性学着圣地亚哥转过身去,等着眼睛逐渐适应明亮的环境。

    熟悉的声音愈来愈强烈,聒噪地萦绕在耳边,偶尔还听得见一声嘹亮高亢的巨吼,振奋人心。

    石壁后面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

    郑飞的好奇心被钓到了极点,有些按捺不住的感觉,心头涌起阵阵澎湃般的波动,情绪无比亢奋。

    圣地亚哥则是淡定多了,这家伙的好奇心一向不太强,他现在更关心自己藏的那包糖哪去了,双手抱在胸前沉思,最后觉得一定是被汉斯偷吃了。

    不知不觉,郑飞适应了光线,萦绕在耳畔的声音也变得真实,不那么迷幻了,这意味着他的感官终于融入了当前的环境。

    迫不及待地,他迅捷转过身,将这亮光之后的场景尽收眼底。

    转身的一刹那,他,愣了。

    如果说,之前看到“怪物”从巨洞钻出来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发愣时间最长的一次,那么,现在这个记录被刷新了。

    他呆呆地杵在原地,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或是看见了海市蜃楼。

    “你看到什么了伙计?”圣地亚哥还没转身,漫不经心地问。

    郑飞双目失神,嘴皮轻轻颤动着,做了次深呼吸后,毫无征兆的,心中迸发出了一股激动,使得他无法控制地大笑起来。

    “天堂!”

    “呵,受什么刺激了你。”

    圣地亚哥第一次见他如此不淡定,还有点小骄傲呢,得意一笑转过身来。

    瞬间,笑容凝固。

    和郑飞之前的动作一样,他立刻揉揉眼,随后还眨了几下,然而眼前的场景就摆在这,无论他怎么揉怎么眨,丝毫不会发生变化。

    “我的......上帝。”他瞪大眼睛,失魂落魄地说,一时间无法接受。

    这时候,郑飞心中涌起的震撼渐渐平息了下来,笑了笑,反问:“伙计,你看到了什么?”

    圣地亚哥晃晃脑袋,眼神空洞。

    “天堂......”

    天堂,天上的国度,永恒世界里至高的居所,最美好的生活环境。

    五百米高、毫无破绽的陡峭悬崖后,竟然藏着一个天堂。

    在中国古代,它会拥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世外桃源。

    但,眼前的场景给郑飞带来的震撼,远非一切美妙的词语可以诠释。

    他的心灵,仿佛正在接受着洗涤,更确切地来说,是升华。

    他的耳畔,仿佛响起了一阵旋律,《fortheloveofaprincess》,隐隐约约之中,似乎还有个人向天空展开怀抱纵情欢呼:“freedom!freedom!”

    站在高处,纵览脚下。

    空旷,豁达。

    蔚蓝色的天空,缥缈着几朵若隐若现的云彩,如薄纱般,随风起舞。

    大地是象征生命力的绿色,森林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与天空相接,在傍晚时分,夕阳将会在那里停顿,向世间投来最后一瞥后,归去。

    哗啦啦的瀑布声不绝于耳,从悬崖上坠落,跌入这片宛如仙境的土地,为人们带来清凉和甘甜。

    猴子、鸟类、狼,各种各样的动物,在丛林在山中,欢快地或奔跑或休憩,是那么的宁静和谐。

    站在洞口,郑飞终于明白那熟悉的声音来自什么了,它来自生命,正如那熟悉的气息。

    欣赏着,欣赏着,他的嘴角始终上扬四十五度,那是最真心的笑容,能在有生之年来到这样一个地方,是多么美的体验。

    眼前的一切景致,都好似在诉说着:自由,自由。

    沉浸在空旷美景带来的震撼中,令人久久无法自拔。

    领路人叫了他俩一声,见他俩没什么反应,纳闷地走过来,在他们眼前招招手。

    “呼啦。”领路人急了。

    郑飞缓过神,依然笑得那么真心,征询似的看着领路人。

    领路人指了指山下,意思是快跟我下去。

    郑飞点点头,让圣地亚哥别看了快跟上。

    洞口有几个人把守,他们和领路人一样拥有完美的体魄,身姿矫健,看到郑飞和圣地亚哥,他们猴子似的打招呼,新奇不已。

    这么多年来,他们只见过一次客人,那就是罗马尼亚王子。

    在领路人的带领下,郑飞坐上了一个吊筐,它的作用类似于缆车,带着三人穿越上千米,滑降到山下,平安落地。

    没想到与世隔绝千年的斯巴达后裔,竟有如此的智慧,能制造出领先外面世界的缆车。

    踩到踏踏实实的土地后,眼前的场景便和在山上看到的不太相同了,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斯巴达后裔的居住地了。

    房子大多是用木头和草制成的,只有少数的重要建筑用的是石头。

    道路两旁,摆设着许多个笼子,里面关着野牛老虎等猛兽,经过斯巴达人的训练,猛兽们早已磨灭了昔日的威风,乖乖地趴伏在地,等午饭吃。

    这些猛兽是斯巴达人的坐骑,当然,只有长老等重要人物才配乘坐,普通人除非立下巨大的战功才能获得资格,比如说打退狼群的进攻。

    不满七岁的斯巴达小孩在自己门前,好奇地盯着两个从外面来的人,咧着嘴傻笑。

    这些小孩不是站着也不是坐着的,而是被父母吊在树梢上,意在磨练他们的意志,为加入军队做准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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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更写着写着,就睡着了......好困好困,请求明天再发(*^__^*)早点睡各位(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九章 斯巴达不灭

    小孩儿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虐待,再加上他们都是从出生就开始被选拔的佼佼者,坚忍力超乎常人,因而并不觉得有什么痛苦,反倒是像吃饭睡觉般每日不可或缺。

    他们眨着灵动的大眼睛,目光随郑飞和圣地亚哥移动,不约而同地吹起了好听的口哨,其实也不是口哨,是学某种动物的叫声罢了。

    跟随着领路人快速行走在石头铺成的道路上,接受着两旁斯巴达居民的怪异注目礼,圣地亚哥左顾右盼,为那些被吊在树上的小孩儿感到不忍。

    “我怎么觉得,这里跟战俘营似的。”

    “这就是斯巴达。”郑飞说着,对一个一直傻笑的孩子招招手,孩子开心地吐了下舌头。

    可惜身上没带糖果,但转念一想带了又能怎样了?严厉的父母肯定不会允许他们吃。

    尽管历史的年轮已翻越了成百上千年,斯巴达后裔仍保留着他们最具特色的作风——严酷纪律、独裁统治,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军国主义。

    军国主义,即指崇尚武力和军事扩张,将穷兵黩武和侵略扩张作为立国之本,将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文教等各个方面均服务于扩军备战及对外战争的思想和政治制度。

    军国主义充满残酷性和反动性,曾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它否定和平,坚持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甚至认为战争本身是美好和令人神往的,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对外掠夺和扩张。

    奉行军国主义的三大典型代表:古希腊的城邦斯巴达、明治维新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扶桑、希特勒时期的德意志。

    即便斯巴达城邦早已解体,经历了上千年的洗礼与打磨,斯巴达后裔的嗜战狂热依然未曾改变。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暂时无法向外界开战。

    一千多年前,他们的祖先从解体的城邦离开,经过漫长的跋涉,来到了罗马尼亚境内的山脉之中,机缘巧合之下进入这隐藏在悬崖后、与世无争的极乐世界。

    起初,他们只有十几人相依为命,在这里种植游猎休养生息,蛰伏等待有一天能离开这片乐土,重整专属于斯巴达的雄风!

    岁月流逝,经历上千年的繁衍,族人由起初的十几名增长到了两万名,已然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军团,或是一个小国度。

    但他们深知,两万人或许能称霸这片山脉,但想重振斯巴达雄风恐怕还差得远。

    他们还需要时间、需要更多的子嗣,培养出最完美的战士,等到能够组建一支数十万人的讨伐大军时,出山的那一刻就到了!

    数十万斯巴达勇士,足以令整个欧洲乃至奥斯曼帝国闻之色变,那将是一场多么宏伟的战争?

    他们将在欧亚非大陆之上,掀起史无前例的征战狂潮!

    向世人证明:斯巴达,不灭!

    ......

    走在路上,郑飞注意到,在斯巴达驻地可谓是全民皆兵,只要是个男人,必然拥有一身强壮的肌肉,眼神称不上凶悍,但只需对视一眼,仿佛就能感觉到深藏在对方躯体中的强大爆发力。

    喔,有个看起来是木匠的男人,他正在修坏掉的小板凳,往板凳里锤钉子,用的是......拳头。

    “圣地亚哥,你说是他们强还是原始人强?”

    “不知道......”圣地亚哥直勾勾盯着那不断碰撞钉子的拳头,看得心惊肉跳,随着拳头的起伏,他的嘴角一咧一咧,有着深深的怵意。

    “太强悍了!”他补充了一句,啧啧称叹,要知道他极少会由衷佩服某个人。

    而现在,行走在斯巴达人的栖息地中,几乎所有成年男人都令他自愧不如。

    就好像是,一只骄傲的大公鸡,忽然来到了鹤群当中。

    郑飞注意到,路旁除了房子和郁郁葱葱的树木外,还安设着许多只巨型笼子,有些笼子里关的是猛兽,而有些关的却是衣不蔽体的人。

    领路人在路过笼子旁时,不屑地扬起嘴角,抬手示意郑飞稍等片刻,然后就特地跑过去踹了笼子里的人一脚,对方怯诺地承受,不敢躲避更不敢反抗,只颤颤巍巍地缩成一团。

    这一幕,令郑飞不禁犯起了嘀咕。

    奴隶?他猜想。

    斯巴达全民皆兵,只要是健康的成年男子在七岁时都会加入军队,接受严酷的训练,因而一些日常琐碎的小事,比如说建房子,就只能由奴隶来完成。

    在斯巴达城邦还未解体时,也就是一千多年前,骁勇善战的斯巴达人每征服一个城邦,就把那里的人变成奴隶,并称为“希洛人”,希洛人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每年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缴给奴隶主,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

    有一首诗中写道:

    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

    他们受着暴力的压迫;

    从勤苦耕作中得来的果实,

    一半要送进主人的仓屋。

    由于斯巴达人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希洛人的军役负担十分沉重。希波战争期间,斯巴达人一次就征发了三万多希洛人随军出征,他们被迫去打头阵,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明敌方的虚实,削减敌方的战斗力。

    奴隶,是斯巴达的重要组成部分。

    郑飞不明白的是,在这片山脉中除了少量的土匪以外不存在其他势力,因此好战的斯巴达人也就无法征战,那么奴隶是哪来的呢?

    奴隶,也是斯巴达人。

    既然无法抛弃军国主义,男子必须参军,而同时又需要奴隶来帮忙做事,那就只能从弱者之中筛选了。

    军队在训练士兵时,总会淘汰一些相对比较弱的,把他们贬为社会最底层的奴隶,这样不但解决了问题,还有助于给士兵施加压迫感,为训练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大幅提升其战斗力。

    奴隶不仅要无条件地服从奴隶主,忍受一切虐待和唾骂,更可怕的是......他们必须得参加一项运动。

    郑飞即将见识到这项堪称残忍的运动。

    起哄声、厮杀声,穿过树林房屋和人群,灌入了他的耳朵。

    翘首望去,只见远处围着乌怏怏的一大片人,情绪高亢激动,不知是在看什么。(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章 伊芙利特之祭!

    本是恬静的小树林,被这嘈杂的声音弄得乌烟瘴气,损失了不少美感。

    怀着疑惑,郑飞和圣地亚哥不约而同地踮起脚尖,希望能看清究竟,无奈那边围的人太多,视线实在插不进去。

    “他们......难道是在赛马?”圣地亚哥胡乱猜想。

    “山里没有马。”郑飞蹙起了眉头,在强烈好奇心的驱使下,往那边走了几乎。

    “呼!”

    领路人喝了一声,瞪着他示意不许乱走,接着抬起强壮的手臂,指了指南边一幢石头砌成的大房子,在小木屋的陪衬下,它是豪宅。

    那是大长老居住的地方,大长老是这里的最高统治者。

    这里没有国王,因为在山脉中没有征战,自然就没有战功,无法凭借战功来封王封爵。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斯巴达人是非常注意纪律的,于是,日渐壮大的斯巴达部落便面临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确定统治者来管理秩序。

    像野人部落那样,谁的战力强谁就当首领?显然不行。

    野人的首领必须要有矫健的身手,能够为捕猎和战斗做出极大贡献,使得部落能够在残酷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而斯巴达不同,在这片乐土之上他们不愁生存,他们需要的是能有一个雄才大略的领袖,带领他们养精蓄锐全力发展,为征战欧洲大陆重振雄风做准备。

    而大长老,就是那个最睿智的人,同时也是族人公认和神最贴近的、接受神光笼罩的人。

    每个婴儿呱呱落地时都会被抱到大长老那接受检查,大长老认为他不健康就直接扔掉,这正是出于人们对大长老有着无条件的信赖。

    在斯巴达后裔心中,大长老的地位仅次于一个人......

    哦不,是一个神——战神阿瑞斯,祖先留下的信仰!

    郑飞手里的信物,正是千百年前被斯巴达人认为是散落在人间的神之圣器——阿瑞斯之殇。

    那根看似平淡无奇的骨制项链,在斯巴达人看来,是永恒力量的源泉,当时的某位君主正是利用它获得了无上地位,统领斯巴达大杀四方,征战无数。

    ......

    郑飞瞥了眼那相对宏伟的建筑,心想那里大概住着领导者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是斯巴达的地盘,最好还是不要违抗人家的意思。

    所以他只能压下对哄闹人群的好奇,跟着领路人走。

    然而还没走出两步,领路人便停下了,眉间留存着一丝困惑,转过头盯着人群好似是在寻找谁。

    很快的,他便惊讶地张大嘴,喜上眉梢。

    “普踏拉拓梅耶斯林......”他叽里咕噜地说了句,听起来像咒语。

    旋即,他激动地对郑飞招招手示意快跟上,自己则是飞快地向人群奔去。

    郑飞的好奇心愈来愈强,到底是什么对斯巴达人有着如此强烈的吸引力?眼前的场景,渐渐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吸引力,如同有股力量在推动他的身体。

    片刻不停的,他丢下圣地亚哥跑了过去,圣地亚哥为他的反应纳闷嘟囔了几句,快步追上。

    越靠近,哄闹声越强。

    这时候,郑飞才辨认出看似杂乱无章的哄闹,其实是有节奏的鼓舞,人群在为圈里的人加油喝彩,心底迸发出最激动人心的呐喊。

    这是个直径足有百米的大坑,坑的边缘用木头制成了护栏,防止有人掉下去,因为一旦掉下去,也许就出不来了。

    在坑的外围,修建有一座高台,类似于瞭望塔但宽敞得多,此时上面站着三五个人,静静注视着坑里的情况,似笑非笑。

    高台上那几个人,无论是衣着还是神态都和普通人有着很大区别,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斯巴达人中的“贵族”。

    其中最年长的那个,就是最高统治者大长老。

    比起所谓的大长老来,郑飞更关心坑里到底在发生着什么。

    想挤进强壮的斯巴达人群是不可能了,听着人们愈渐强烈的鼓舞声,瞧着他们神采飞扬的模样,走投无路下,郑飞只能请圣地亚哥把自己托起来。

    面对这个要求,圣地亚哥竖起两个手指,狡黠笑道:“那你出去后给我两百个银币。”

    “别磨蹭了,给你两万都行!”郑飞催促他快点,生怕错过了好戏。

    “哈哈,成交!”

    郑飞一百多斤的体重,被圣地亚哥轻松举起,坐在了肩膀上。

    但愿人们看见这一幕不会误解我俩的关系......郑飞默默祈祷,抹了把脸。

    圣地亚哥的帮助,使得他的目光能够越过无数攒动的人头,落在大坑中,清楚地看清一切。

    倘若看不清细节,没关系,咱还有望远镜。

    第一眼看到的,是坑中坑。

    直径百米的大坑最中央,还挖了个直径十米的小坑,它的作用是什么呢?

    它是用来,防止里面的人逃跑。

    此刻,小坑里有两个浑身血迹的人,手持利刃迎面相对,眼神空洞而狠毒,他们的脚下躺着十几具尸体,身上全都被捅了无数刀。

    场面,血腥残忍。

    凄惨的境况,让郑飞瞬间联想到了一个词——伊芙利特之祭。

    每个人的心里面都有一个沉睡的战士,只要你能唤醒这沉睡的战士,你就能跨越这份畏惧,重现可以毁灭极限之墙的,伊芙利特之祭。

    传说,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的角斗士,当他们不畏惧死亡而奋战,濒临死亡边缘时,他们会听到一种战鼓声,而凡是听到这鼓声的战士,将不再为仇恨而战,不再为胜负而战,甚至不再为自己而战,有的只有宁死也不停止的斗志。

    而这时,他们将会得到超越这世上所有思想逻辑都无法解释的终极力量,仿佛他们的生命奉献给战斗之神一样,而这场祭典,被古罗马战士称为:“伊芙利特之祭”。

    它是每个真正战士心中的梦想,只不过,它是个血祭,一场没有死亡就无法结束的血祭。

    即便它是古罗马的传说,但用在古希腊的斯巴达身上,依然贴切。(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一章 阿瑞斯之殇

    角斗,是取悦贵族尤其是大长老的一种方式。

    久居深山,斯巴达后裔很难找到什么娱乐方式,每天除了苛刻的训练之外就只能打打猎了,这样的生活让他们感到枯燥,急于寻找能带来乐趣的东西。

    他们从长辈口中得知,在遥远的祖先时代,有个叫做罗马的繁荣国度,在伟大的斯巴达城邦日渐没落时,罗马却成为了地中海霸主。

    在那个国度流行一种活动,名叫角斗,战士为取悦皇帝和当地的领主而进行搏杀。

    听起来,似乎有点意思。

    于是,骨子里流淌着嗜战血液的大长老下令,奴隶中有胆敢反抗者,立刻送往角斗场搏杀!直到有一方死亡才可停止!

    为了增加趣味性,残忍的斯巴达贵族对这项游戏做了点改进,把原先的人与人搏斗,改为人与野兽。

    比如,一个人独自面对一群饿狼,匕首是唯一的武器,他将在狼群的撕咬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伊芙利特之祭,倘若找不到,死。

    这种做法能给斯巴达人的生活带来精彩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它能无限激发战士的斗志与求胜渴望。

    为什么?因为军官都会问刚入伍的士兵两个问题:

    害怕进角斗场是吗?那就一辈子都不要当奴隶。

    怎么才能不当奴隶?答案只有一个——在训练中付出比别人更多的鲜血和汗水!

    一般来说,角斗士的社会地位比奴隶略高,毕竟他们还敢于反抗,身上还存留着血性,斯巴达人最欣赏这种血性。

    也有些角斗士,因其所向披靡的高超搏杀技巧而成为超级明星,贵族乃至大长老也会相当崇拜这些竞技场上的勇士,从而为他们卸掉奴隶的头衔,使他们重获新生。

    所以,做了奴隶并不意味着结束,也许是更好的开始。

    ......

    在阵阵嘈杂的鼓舞声中,郑飞静静望着坑里那两名角斗士,他们的眼神早已失去了光彩,必须杀掉对手,才能重新获得自由。

    强烈的求生**,促使他们被匕首刺中后又一次次地爬起,忘却伤口带来的剧痛,战斗!战斗!战斗!

    但现在,他们面对面地杵着,对峙许久都没能挪动一步,很显然体力消耗到极限了。

    等了好长时间,高台上的大长老终于开始不满了,手里的权杖笃的敲了下地面,胡子轻翘,对身边的随从低声耳语。

    随从听完,跑到了高台上的一名力士身边,复述大长老的命令。

    力士面色凝重地叹了一口气,拿起了两柄大锤,对同伴们点头示意,而后望着坑里对峙的二人,目光出倾露出短暂的同情。

    咚~

    咚咚~

    数十名力士振臂敲击,重锤雨点般地落在战鼓上,奏出雄浑磅礴的鼓声,响彻在大地之间,令得在场所有人肃然起敬,人们即刻停止了哄闹,竖起耳朵聆听,心神也随着这鼓声,动荡不安。

    鼓声,对斯巴达人有着难以言说的感染力。

    听到这鼓声,两名濒临死亡的角斗士逐渐沉寂下来,暗淡的瞳孔中,浮现出一抹诡异的辉耀。

    这鼓声,带动起了他们心中的鼓声,引发了他们的伊芙利特之祭。

    从这一刹那开始,他们不再为胜负而战,不再为生存而战,似乎变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如果非要给战斗一个理由,那就是为战斗而战!

    鼓声,是战士意志力到达巅峰的信号!

    厮杀!

    两名伤痕累累的角斗士眼角青筋毕露,狂叫着冲向对方,捅出手里的匕首。

    这场角斗的结果是,同归于尽。

    大长老笑了,所有人都笑了,他们最喜欢看到这样的结局。

    精彩的表演结束,人们满足地散去,路上还在争论哪个角斗士最勇猛。

    大长老依然立在高台上,左手拄着权杖,右手搭在护栏上,俯视着成片成片的子民,得意微笑。

    随从双手捧着一个金属制成的容器送到他面前,里面是酒水混和几滴最勇猛的角斗士血液。

    大长老闭上眼睛,面向天空念叨了几句,取过容器一饮而尽。

    “您接下来要去哪?”随从卑恭地问。

    “去矿山督促奴隶们采矿,是时候制造那批新武器了。”大长老揉揉眼睛,有些疲倦的样子:“去,把我的薛西斯牵来。”

    薛西斯是他的坐骑,一头被驯化的欧洲野牛。

    之所以取名叫薛西斯,是因为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欧亚两洲大规模国际战争——波希战争中,斯巴达三百勇士连同一些盟军,直面数十倍于己的波斯大军,成功阻碍了波斯大军的行进,为希腊战胜波斯做出了巨大贡献,可惜的是三百勇士全军覆没,成为千古佳话。

    薛西斯,是波斯国王的名字。

    看完角斗,领路人才想起郑飞和圣地亚哥来,跑过去跟他俩打了个招呼,然后抬头看向远处高台上的大长老。

    停了几秒,他对郑飞摇摇头,眼神中倾露着深深的担忧和无奈,示意他跟自己走。

    郑飞面露困惑,猜想高台上那名老者应该就是斯巴达目前的最高统治者,领路人为什么不敢过去呢?

    在这里,大长老的权威没人敢冒犯,不管是谁,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影响大长老的行程,想向大长老汇报事情,必须趁他悠闲的时候。

    见领路人要把自己往其他地方带,郑飞迟迟没有跟上去,驻足在原地。

    来到这极乐世界的第一刻,满目风景美不胜收,心胸旷达舒畅万分,恨不得能在这里定居下来。

    但刚刚,见识到斯巴达人的残忍角斗后,心头平添了沉重的压抑感,片刻都不想在这停留了,只想赶紧办完事离开,平平安安地带着这群斯巴达后裔回美洲。

    “呼!”

    领路人见他不动,暴喝了一声,亮了亮石锤。

    这时,大长老刚从高台上下来,在前拥后簇下,慢悠悠地走来。

    客人?盯着郑飞和圣地亚哥,大长老轻轻皱起了眉头。

    郑飞直面大长老,从怀里摸出了那串信物,屹立在阳光下,高高举起手臂。

    阿瑞斯之殇......(未完待续。)

重要的单章,关于加更

    前两天看见有书友说:“船长,三百章了不搞个打赏加更的活动嘛?”

    啊,当时是什么心情呢?那就是,我的读者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今天经过在群里讨论之后,决定搞次活动,给写书的我和看书的大家点燃一把激情之火!

    从现在开始截止到9月结束,也就是五天的时间,打赏的起点币每满一万加一更(*^__^*)不是一次性哦,是累加,比如一百个100币也加一更。

    每天会有专人统计,到10月1号零点截止,下个月全部还清!

    今天群里还有人问我均订多少来着,我说:惨不忍睹,不好意思说......

    他说:还是老实点开吧。

    但是我觉得,防盗这种事会让有些读者反感的,影响阅读心情,所以还是不开\(^o^)/~

    这样的话,这次的打赏活动不但决定了下个月的更新,还决定下个月的稿费单......订阅这么惨,单子一定很难看,只能寄希望于这次活动拉上来一点了。

    在此,想对喜欢本书的大家说两句话。

    第一句,谢谢!鞠躬!感谢你们的支持与陪伴,伴我走过最艰辛的岁月。

    第二句,请给我个向别人证明自己的机会吧,让我能证明我行!我能做到!

    接下来的五天,就交给你们大家了!让咱们的激情燃烧十月吧!如果可以的话,冲冲畅销榜增加曝光度就更好了,记得当初刚上架的时候,咱们团结起来冲到过新作第二呢!(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二章 圣殿

    一串再普通不过的骨制项链,纯白之中透着淡淡的暗黄,在阳光的照耀下,显露出的光彩远远称不上神圣。

    要不是王子说它是信物,这东西别说是郑飞了,就连圣地亚哥都看不上眼,找个小摊儿一枚银币能买一堆。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项链上系着两个硕大的獠牙吊坠,獠牙末端有着微微泛红的血色,十分狰狞。

    咚~咚~

    这不是鼓声,是郑飞的心跳。

    高举手中那所谓的信物,他现在忐忑极了,拥有两万人的斯巴达部落真会服从于一根普通项链么?目前还无法确定,他想赌一把。

    大多数斯巴达人是不认识这根项链的,所以他们只是看了从外界来的客人一眼,便走开了。

    只有大长老,在距离郑飞几步远的地方停下,用那双苍老睿智的眼睛,仔细端详这根印刻在记忆最深处的项链,却一时想不起是在哪见过,努力在记忆中搜寻。

    就这样,过了许久。

    观看角斗的人群纷纷散去,空旷的角斗场,恢复了平日里的死寂。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士兵驱赶奴隶们去把坑里的一具具尸体抬出来,运到远处的山岗下埋掉。

    一阵狂风掠过,卷起满地满地尘埃,也引得树梢沙沙作响。

    大长老还在盯着那根项链看,目不转睛,身边的士兵们不敢打扰他,安分地杵在原地。

    郑飞特别想说点什么打破僵局,无奈语言不通,这种事又无法用简单的手势来表达,能做的只有静静等待大长老认出它来。

    随从把大长老的坐骑牵了过来,提醒大长老该去矿山视察了。

    那头坐骑,雄壮威猛的欧洲野牛,早已磨灭了应有的桀骜,就连骨子里流淌着的不屈血液,也是消失殆尽。

    听到随从的提醒后,大长老轻轻点了下头,手里握着权杖,抚着野牛顺滑的脊背,纳闷不解地摇摇头,不去想项链的事了。

    “喔,您的薛西斯还是那么威猛,就和战神的坐骑一样。”有名贵族谄媚笑道,不放过一切机会恭维大长老。

    尽管厌恶谄媚者的嘴脸,大长老还是笑了笑。

    猝然!他刚刚现出的笑容瞬间凝固,瞳孔之中涌现出难得一见的惊愕,迅速转头将目光移回到郑飞高举的项链上。

    战神......阿瑞斯。

    阿瑞斯之殇!

    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哆嗦着抬起权杖,指向那根项链。

    “它是,阿瑞斯之殇......”他失魂落魄般对身边的人说。

    闻言,随从们齐刷刷地望向郑飞,眼神中尽是茫然,与不知所措。

    过去了上千年,竟然重现了?

    那么,服从还是反抗?

    比起这个来,大长老更关心另一个问题——阿瑞斯之殇是真是假。

    闭目养神片刻,他伸出左手掌心向上,随从有眼色地双手托着水壶递给他,帮他拧开盖。

    喝了一小口润润喉,清清嗓,他注视着郑飞缓缓走来,吐出一连串听不懂的词汇。

    见状,郑飞身旁的领路人连忙跑过去解释。

    “喔,外面来的人。”大长老微微颔首,露出微笑。

    接下来......郑飞着实被他吓着了。

    “请问,你会拉丁语吗?”大长老节奏平淡地说,这次用的是拉丁语。

    “操!”听到标准的意大利拉丁腔,圣地亚哥差点跳了起来。

    惊讶从郑飞眼中很快掠过,他如释重负般吁出一口气,对大长老笑道:“会。”

    终于能沟通了,都快憋死了!对方会说拉丁语,这样一来事情就简单多了。

    通晓拉丁语,是每一任大长老都必须具备的技能,想要重振斯巴达雄风,部落中就必须存在能与外界交流的领导者,否则即便征服了整个欧洲,也无法和子民沟通,当然也就建立不起长治久安的城邦。

    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大长老都会派遣几个聪明的小伙子,离开山脉去探听外界的消息,时时关注外界的情况并记录下来,避免什么都不了解就一窝蜂的冲出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拉丁语,就是小伙子们带回来的。

    在斯巴达部落,不仅仅是大长老,贵族们基本上都能说一口流利的拉丁语,因为他们是统治阶级,没被强制加入军队,整天都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所以大长老命令他们学习拉丁语。

    贵族是世袭的,在部落只有几百人的年代,他们的祖先抵御野兽入侵立下了大功,得到大长老授予的爵位。

    至于大长老,则是从贵族中选出的佼佼者,必须是族人中公信力最强的。

    斯巴达人对外界的情况了解有多清楚?

    他们知道,盛极一时的东罗马帝国,也就是拜占庭帝国灭亡了。

    他们知道,当前的最强势力是奥斯曼帝国,那是群勇猛的大胡子,不过和荣耀斯巴达比起来还差得远。

    他们也知道,在战争中,重剑铁盾和长矛已经逐渐被淘汰了,现在人们更喜欢骑马作战,还有使用一种会喷火的怪兽。

    ......

    他们隔绝了世界,但没有被世界隔绝。

    听到郑飞的肯定性答案,大长老满意地点点头,走到他面前,充满虔诚地望着阿瑞斯之殇。

    “请跟我去一个地方,我需要鉴别它的真假。”说罢,他对随从们下令:“去把所有人都召集到圣殿,速度要快!”

    接到大长老的命令,随从们片刻都不敢停留,用最快速度边跑边喊,召集族人。

    之后,在大长老的带领下,郑飞来到了这所谓圣殿的地方。

    这是个石制建筑,典型的古希腊城邦风格,墙身由巨石紧密砌合,整个建筑除了门之外没有一点缝隙。

    圣殿门口,把守着两队最精锐的斯巴达战士,他们光着上身,即便在最冷的季节也会打着赤膊,露出强健的肌肉直面严寒。

    大长老驻足在门口,低头念了会儿咒语,进入圣殿。

    “咱们......进去吗?”圣地亚哥犹豫了。

    “都到这了还能怎么办。”

    郑飞望着那幽黑的殿堂,抬脚跟了上去。

    【有意打赏的大小壕们,明天集中起来冲打赏畅销榜哦~\(≧▽≦)/~说实话心里有点忐忑,因为今天的打赏好低(;′⌒`)】(未完待续。)

爆更提前到今天,先来篇感慨

    本打算下个月爆更,没想到大家这么热情,提前到今天咯(*^__^*)

    今天将会有五章陆续奉上,开始之前,先来篇感慨吧。

    感谢的话都已经说烂了,这次就不说了,你懂我懂大家懂,一切尽在不言中。

    与其说感谢,还是感动更贴切些,为拥有这么多真爱粉而感动。

    大家都知道,由于题材稀有暂无成功的前辈,编辑对本书一直不感冒,一路写来基本都是裸奔,就算偶尔上个推荐位,也是可有可无的那种,收藏不增反掉。

    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读者,都是靠广告或是朋友间互相宣传拉来的。

    咱们不像是从开书就备受优待的新人新书,没有一路火花带闪电上架后一鸣惊人。

    但是,我现在反而很庆幸自己没那么幸运。

    因为,现在的处境更能让我感受到艰难和拼搏,最重要的是,大家的陪伴。

    上架时,咱们只有1000多个收藏,可谓是扑的不能再扑了。

    但我没有放弃,读者们更没有放弃,他们自发组成了真爱粉广告团,去铺天盖地刷广告,硬生生把收藏量拖到了现在的7000+!

    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迹。

    谁都不会想到,一个扑街作者一本扑街的书,竟然能拥有这么多真爱粉,竟然会有这么多读者拥护!

    写到这里,我都快哭了。(这句话是假的,我从来不哭,哼!)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在这里想借用某位读者对我的评论。

    哪怕疯,哪怕蠢,哪怕与世界对立,我只愿做我想做之事,这就是我的执念,我的骑士精神,我的伊芙利特之祭。

    写书,就是我的战斗,我的战场!

    在这场战斗中,我永远都不会退缩放弃,因为我不能输!

    更因为,我的身后有你们大家在支持,怎么可能会输?!

    呃,可能太激动了,写到这忘词了......

    好了不多说了,爆更从下午开始陆续奉上,再见!(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三章 大典【第一更】

    刚迈进那道门,庄严肃穆的气息便弥漫开来。

    由于长期不通风,圣殿中有种浓浓的腐朽味儿,不过大长老好像不在乎,走到一块形状不规则的巨石前,在脏兮兮的地上坐了下来。

    霎时,只听扑扑扑的声音,环绕在墙上的火把一个接一个被点燃,将圣殿映照得透亮。

    黄赤色的光辉,落在郑飞的面庞上,使得那份茫然更明显了些。

    “欢迎来到圣殿,这里是斯巴达最神圣的地方。”

    大长老背对着他,手中的权杖横放在腿上,语气冰冷。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在这样的环境中,看似光明,但总有股黑暗笼罩在他的心头,令他不得不产生畏惧。

    这畏惧,不仅是对斯巴达人的狂热战魂,更是对他们堪称可怕的信仰。

    “鉴别阿瑞斯之殇的真假。”

    说完这句话,大长老摩挲着面前的巨石,站起身来,权杖在上面敲击了几下。

    不知什么时候,圣殿外已围满了斯巴达人,这次他们来的悄无声息,完全不像之前观看角斗那般哄闹,每个人,包括不懂事的小孩,都是列队肃立,稍稍仰头盯着圣殿的顶端,眼神中充满了虔诚与敬畏。

    信仰,唯一且永恒的信仰,早已深入他们的灵魂。

    大长老转过身来,面色不善。

    “你知道吗,如果它是假的,你和你的同伴今天就得死在这里。”

    “为什么?!”圣地亚哥脱口而出,本是漫不经心的神情骤变,眉头紧锁,下意识地摸向了腰间的匕首。

    “为什么?”凝固少顷,大长老笑了。

    这笑容,是在嘲笑他的无知。

    长叹,丢下权杖,仰头张开双臂,虔诚万分。

    “因为,你们亵渎了斯巴达的神!”

    话音刚落,圣殿内的火把骤然熄灭,重归黑暗,而这黑暗持续了不过数秒,又被突如其来的光明所取代。

    圣殿顶端现出了一个圆形大洞,类似于天窗,紧接着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那块足有四五米高的石头在某种机械的作用下,被徐徐拉起。

    站在原地,大长老对郑飞伸出手,嘴角还残留着那怪异的微笑。

    “来吧,见证决定命运的一刻。”

    遗失千年的阿瑞斯之殇终于重现,令多少斯巴达人激情燃烧?

    这个所谓的圣物,是在斯巴达最强盛的时期由统治者虚构出的,为的是使统治地位更为巩固,经历了不断的演变与传说,阿瑞斯之殇逐渐成为了狂热的信仰,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

    直到公元前222年,斯巴达军队败给了亚该亚同盟和马其顿联军,斯巴达从此走向衰亡,阿瑞斯之殇也流落人间不知去向。

    阿瑞斯之殇,无异于给斯巴达后裔注入了一针强心剂,让他们真切感觉到战神仍然眷顾自己,更加确信,斯巴达不灭!

    圣殿顶端。

    这里如同一个高高的祭坛,上万名斯巴达人层层叠叠地围住它,目光炽热翘首以盼,静静等待大长老训示。

    做了次深呼吸,大长老望向郑飞,恭敬地伸出双手。

    “请把它交给我。”

    郑飞会意,为了避免触怒斯巴达人,同样恭敬地奉上阿瑞斯之殇,这串平淡无奇的骨制项链。

    大长老紧握项链,抚摸巨石。

    这不是块普通的石头,上面刻着许多看不懂的图腾,是斯巴达祖先来到山脉中后留下的,记载了所有有关斯巴达的重要事件。

    比如三百勇士对抗波斯大军。

    再比如,大仇家马其顿王国的亚历山大大帝。

    而在最显眼的位置,就是阿瑞斯之殇。

    大长老默默注视着它的图腾,对比手中的实物,它们是那么的神似。

    “据祖先记载,阿瑞斯之殇是不会被火烧焦的。”

    说着,大长老对身边的圣殿守卫颔首示意。

    “点圣火!”

    守卫接令,熊熊大火燃起,大长老甩手一抛,将项链丢了进去。

    这一刻,郑飞的心悬到了嗓子眼。

    骨头......怎么可能不会被火烧焦?

    面对困境,他却束手无策。

    去跟满脑子都是信仰的斯巴达人解释这不科学?那样一定会被当成神经病,搞不好还会沦为奴隶,在角斗场和圣地亚哥对决。

    怎么办,怎么办?

    即使身边有大火在燃烧,他的额头还是渗出了冷汗,不安地捏紧拳头,大脑飞速运转,绞尽脑汁思考能脱身的办法。

    然而不过一会儿,他便放弃了。

    被上万残忍嗜战的斯巴达人包围还想脱身,除非开辆坦克!

    前所未有的绝望袭上心头,他意味深长地看了圣地亚哥一眼,本想惺惺相惜,却见这家伙昂起头盯着天空。

    “下雨了。”圣地亚哥冷不丁地来了句。

    随着话音落下,一滴雨点落在了郑飞脸上。

    旋即,雷声大作,滂沱大雨哗啦啦地冲刷而下。

    顷刻间,上万名斯巴达人惊恐地叫了起来,他们不是害怕淋雨,而是在他们的理解中,这是战神之怒。

    这大雨,淋透了众人,也浇灭了熊熊燃烧的大火。

    见此情形,错愕万分的大长老顾不上烫手,忙不迭地从火堆里把那串项链捡了出来,捧着它下跪,仰望天空喃喃念起了咒语,祈求战神宽恕。

    与此同时,上万斯巴达人在雨中集体下跪,场面宏大之极。

    “嘿,他们在干什么......”从未经历过信仰洗涤的圣地亚哥,对这样的行为纳闷不解。

    “我们捡了条命。”郑飞压低嗓音说,沉重地呼出一口气,脸上现出一抹宽慰的喜色。

    大雨一直在下,斯巴达人却始终跪地不起,郑飞和圣地亚哥陪着他们一同淋雨,足足过了十几分钟,大长老的祈祷终于结束了,站起身来。

    浑身早已湿透,他甚至顾不得抹去满脸的雨水,无比亢奋地举起手中的骨制项链,放声大喊:“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阿瑞斯之殇,回来了!”

    ......

    一遍遍的,人们跟着重复,上万人的喊声响彻天地,仿佛是在举行一场大典。

    对于斯巴达来说,这本就是一场大典。(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大长老的请求【第二更】

    整齐的呼喊,是来自他们心底的呼唤,亦或是咆哮。

    大雨淋透了全身,在哗啦啦的雨声中,他们激动得热泪盈眶,每一个毛孔都洋溢着无法言述的喜悦。

    就这样,在风中在雨中,呼喊、咆哮......

    半个小时后,雨势渐渐减小,他们狂热的情绪也随之悄然平息。

    “太可怕了。”

    贴在巨石后避雨的郑飞,不禁叹了一声。

    上万人,竟然在大雨中疯狂呼喊了半小时之久,丝毫不知疲倦。

    信仰的力量着实可怕,它把斯巴达人摧残得面目全非,甚至忘了自己是谁,来这世上为的是什么。

    似乎他们所有人都只剩下唯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征战。

    圣地亚哥擦着头发上的雨水,抱怨了两句,之后用无辜的眼神看着郑飞。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很快,我也不想留在这里。”

    这是郑飞此刻切切实实的心里话,斯巴达人的世界虽景色美得令人震撼,但实在是太疯狂,以至于让人想逃,永远都不再回来。

    圣地亚哥捏捏肚子:“我饿了。”

    “饿了,那你敢吃斯巴达人的食物吗?”

    瞧着雨快停了,郑飞脱下衣服,拧干。

    被这么一问,圣地亚哥不说话了,他宁愿饿死都不吃这里的食物,天知道那是什么肉做的。

    雨停,为大典的结束创造了理由,大长老摆摆手臂,示意上万民众看过来。

    在聚集了所有人的目光后,他紧紧捏着所谓的阿瑞斯之殇,拄着墨黑如玉的权杖,缓缓踱步到郑飞身旁,慎重地交还给郑飞。

    然后,他展开双臂,面向所有人环视了一圈。

    “这个人,他为斯巴达带回了阿瑞斯之殇。”

    语气平淡细微,经过几十名圣殿守卫宏亮嗓音的放大,传彻到所有人的耳朵了,回荡在空中,引起阵阵骚动和欢呼。

    大长老并没有给民众足够的时间去酝酿激动,草草做了个大典结束的手势,便领着郑飞走下圣殿,在随从的陪同下去了自己的住所。

    一座精雕细琢的石制建筑,外围由许多根石柱撑起,典型的古希腊建筑风格,酷似雅典的帕特农神庙。

    随从都留在了门口,列队站好,大长老独自带郑飞进去,圣地亚哥想跟上,被拦下了。

    “老实点壮汉,别惹事。”郑飞注视着圣地亚哥的眼睛,认真叮嘱道。

    “放心。”

    圣地亚哥点头,摸出酒壶坐在台阶上,干喝。

    这栋房子的布局很简单,只有两层,墙壁上刻画着奥林匹斯诸神的雕像,其中战神阿瑞斯的雕像最大最显眼,甚至盖过了神王宙斯。

    大长老注意到郑飞在看,指着阿瑞斯的雕像得意笑道:“看,那就是我们的斯巴达之神,最光辉荣耀的阿瑞斯。”

    说着,他走到书桌边,翻了翻,捧起一卷泛黄的手稿。

    “这是祖先记录的神话传说,现在外面很多人都认为宙斯是神的主宰,其实阿瑞斯才是最强的。”

    见郑飞点头称是,他满意地放下手稿,随手拿起了一本书,不屑地撇撇嘴。

    “这本破书里写的东西都是假的,如果你想要,就送你了。”

    郑飞接过来一看,嗬!

    荷马史诗,这应该算是典藏版了吧?

    大长老不停翻寻,非常想再送点东西给他,无奈实在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了,只得摇头作罢。

    拐杖点在地上,他漫步到了窗边,凝视着雨后的斯巴达部落,绿叶群中点缀着色泽各异的花朵,灰兔子跳来蹦去,风景是那么秀丽。

    沉默,持续了好一会儿。

    郑飞想喝点什么,但酒壶空了,这里也没有酒,整个斯巴达部落都没有酒,他们从来不酿,不是不会,而是不愿意。

    斯巴达人认为,喝酒之后身体发烫头脑发昏,会严重削弱士兵的战斗力,而且容易上瘾,一切会对战斗造成负面影响的事物,都必须被隔绝。

    “你说。”

    毫无征兆的,大长老开口了。

    “你说,斯巴达真能复兴吗?”

    大长老的神情中,流露出从未见过的怀疑,与深深的忧虑。

    盯着他的侧脸,郑飞皱了下眉。

    被信仰趋势的狂热的斯巴达人,居然也会质疑自己的能力?

    “如果你觉得能,就一定能。”郑飞这么说,觉得大长老仿佛有点不太一样。

    沉吟少顷,大长老幽幽叹了口气,接话。

    “可是你知道吗,现在的世界已经不比从前了,根据我们祖先的回忆,在很多年以前,斯巴达单凭三百勇士就能抵挡住波斯大军,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哦,哪里变了?”郑飞产生了点兴趣,觉得这句话从大长老嘴里说出来,有种神奇的感觉。

    大长老苦笑了一下。

    “现在战场上多了一种怪兽,它能喷火,能打中很远的敌人,听说在十年前,有着‘坚不可摧’之称的拜占庭城墙,被它轻易就摧毁了,我可不认为斯巴达勇士的躯体比城墙还牢固。”

    这一刻,郑飞被他说的话惊着了。

    与世隔绝的斯巴达后裔,居然时刻掌握着外界的动向,与时俱进。

    “既然你们知道那怪兽有多可怕,为什么还想着振兴斯巴达呢?”

    闻言,大长老的眉毛轻轻抬了一下,冷笑。

    “不,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被我处死了,我不允许任何事情影响士兵的信心,而且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得到那怪兽的,只是需要时间而已。”

    停顿片刻,重点来了。

    大长老转过身,凝视着郑飞的眼睛,目光坚毅而决绝。

    突然,谁都无法预料到,他竟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这一跪,把郑飞给跪懵了,以至于忘了扶起这少说也有六十岁的老头儿。

    “请求你,给我们斯巴达一点时间!”大长老悲痛地说,深深埋下头,和在圣殿祷告时一样虔诚。

    郑飞听不懂,正要上前把他扶起来,掌心被阿瑞斯之殇的獠牙咯了一下。

    瞥了眼那獠牙,想起之前上万斯巴达人的激动狂热,他忽然理解了大长老的举动。(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 告别世外桃源【第三更,芊寻+1】

    “怎么给?”

    经历了认真思考,郑飞决定答应。

    顿时,大长老昂起头,瞳孔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拄着拐杖站起来。

    “服从于阿瑞斯之殇,这是斯巴达人的使命,谁都不能违背,包括我。但是,如果你要斯巴达所有士兵去参加战斗,斯巴达就完了,再也无法振兴。”

    “我明白。”郑飞微笑:“你们一共有多少士兵?”

    “除了老人妇女和孩子,共有八千人。”

    “那我只要四千。”

    “真的吗?!”大长老喜出望外。

    郑飞耸耸肩:“立刻挑选四千人,今天就跟我走。”

    “好,我现在去安排!”

    大长老连被淋湿的衣服都没顾上换,匆匆向门外走去。

    “等一下!”郑飞倏然想起了什么,叫住了他。

    “我还有有件事不明白,想问您。”

    “哦~请说。”

    短暂的沉默,郑飞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说,最后决定还是说出来好,不然憋得慌。

    “我想问,你为什么不下令让族人把这根项链抢过去?毕竟你服从的是它,不是我。”

    大长老没想到他会问这个,斟酌片刻,无奈地解释道:“不管是谁,就算是个女人,只要她遇见了阿瑞斯之殇,她就一定是战神选择的使者,就是斯巴达的主宰。硬抢过来的话,我们斯巴达不仅会失去战神的眷顾,在此后的战争中不再所向披靡,更可怕的是,我们将会受到战神的惩罚,刚才那场大雨就是最好的证明。”

    大长老说的虔诚而认真,眼神中充满着敬畏。

    听完这看似可笑的解释,郑飞觉得,自己很幸运,来到了这个信仰至上的时代。

    和大长老相视一笑,笑容中各有各的深意。

    出门。

    雨完全停了,圣地亚哥光着膀子,两名大长老随从在帮他拧湿漉漉的衣服。

    见郑飞出来,百无聊赖的他来了精神,挑挑眉毛窃笑道:“嘿,你看他们多听我的话。”

    “别老仗着信仰捆绑欺负人家,小心惹恼了他们把你扁一顿。”郑飞瞟了随从一眼,那强劲的手臂,几乎要把衣服给拧断了。

    “哼,别小看我的......”

    圣地亚哥到了嗓子眼的话被堵住了,因为,他瞧见不远处有个斯巴达士兵一脚把奴隶踹飞了好几米,跟麻袋似的跌落在地,毫不拖沓的身手昭示了可怕的战斗力。

    郑飞也看见这一幕了,抵了抵发愣中的圣地亚哥的胳膊:“喂,你刚想说什么?”

    “我......忘了。”

    ......

    斯巴达人惊人的管理效率,使得大长老仅仅用了十分钟,就集结好了四千名战士,他们左手长矛右手盾牌,背上还背着把硕大的重剑。

    他们的脸上,还残留着那说不清的喜悦,为阿瑞斯之殇的归来,为重得战神的庇护。

    他们坚信,在今后的战场上,必能无往不胜!

    大长老站在高台上,神态严肃,用斯巴达人的语言,向这即将奔赴外界的战士们训话。

    郑飞以为他要说很久,但实际上他只说了一句。

    “不管走到哪,都不要丢斯巴达的脸!战神阿瑞斯的脸!”

    回应他的,是四千战士齐齐迸发出的咆哮,犹如那天边的惊雷,响彻在大地之上。

    之后,没有做哪怕一分钟的停留,郑飞领着这群热血沸腾的战士们,浩浩荡荡地沿着来时的路归去。

    战士们对故乡和家人的离别,没有像郑飞想象中的那样,家人含泪夹道欢送,有的只是忙着做饭的女人,和吊在门口树上锻炼忍耐力的孩子,一切都是那么的淡漠。

    在斯巴达人的理解中,战斗是最大的荣耀,如果能死在战场上,那将是一名战士生命中最耀眼的一刻,他将成为战神阿瑞斯永恒的追随者。

    ......

    爬上山,郑飞回首,告别这个美丽的世外桃源。

    站在山崖上的这个角度,阳光普照大地,绿树成荫芳草满地。

    看不见半点血腥,感受不到半点残忍,仿佛所有的事物,都变得静谧而安详。

    穿越秘密通道,郑飞回到了庞大的溶洞中,豺狼似的水手们早已把能撬动的宝石都撬得一干二净,溶洞被破坏得满目疮痍。

    “嘿伙计们,船长回来了。”汉斯吹了个口哨,擦擦匕首的刃口,归鞘。

    “没见过钱啊你们?”郑飞撇了撇嘴。

    “船长,这些宝石......”汉斯试探着,想说些什么,欲言又止。

    郑飞懂他的意思,环视了一圈,笑道:“宝石都归你们自己了,以后找机会卖掉,能值不少钱呢!”

    “万岁!”纵情欢呼。

    “省的我给你们发薪水。”郑飞笑眯眯地补了句。

    闹哄之后,水手们这才注意到了还堵在通道里的斯巴达战士。

    “哟,斯巴达。”

    一个大胡子水手饶有兴趣地走过来,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早就听说斯巴达人勇猛,船长,能让我和他们比试比试吗?”

    郑飞认得这名水手,拥有一身怪力,是水手中唯一一个掰手腕和圣地亚哥不相上下的人。

    “我劝你最好不要。”郑飞拍拍他的肩膀。

    “可是我真的很想比比。”大胡子态度挺坚决,貌似并不对传说中的斯巴达人存在着敬畏。

    郑飞允许了,正好借这次比试挫挫刺头儿水手的威风,好让他们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还有就是,让他们学会尊重斯巴达战士。

    毕竟,斯巴达活在世上的唯一目的就是战斗,每一个有信仰的人,都值得受到尊敬。

    “他想挑战你们。”郑飞对翻译说。

    翻译,是战士中的一名军官,贵族出身,从小就跟大长老学习拉丁语,即便贵族不被强制加入军队,但由于渴望战斗,他自愿参军。

    “我来吧。”军官上前一步,面无表情地丢掉盾牌卸下铠甲。

    大胡子水手索性也不客气了,颇为自信地拧了拧脖子,战胜传奇民族斯巴达的快感驱使着他,使得郑飞还没说开始,他就等不及扑了过去。

    “打倒他,强森!”水手们情绪高昂地为大胡子鼓舞,同伴战胜了斯巴达人,这么光荣的事能让他们吹好几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发明【第四更,芊寻+2】

    呼声,戛然而止。

    只是一刹那,水手们的激动便是凝固,这波打击来得让他们猝不及防。

    力量堪比圣地亚哥的大块头强森,左手扼着自己的右手腕,痛苦地直吸凉气,脸色苍白,眼睛躲躲闪闪不敢再去看斯巴达战士。

    刚刚,强森向对手的头颅挥出一记重拳,谁能想到,对手竟然迎着他的拳头回了个直拳,双拳相碰,强森那不争气的骨头像是被铁锤击中,瞬间碎裂。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神经松懈的强森意志力土崩瓦解,面对斯巴达战士的暴力型战斗方式,完全丧失了对抗的勇气。

    “还打吗?”郑飞瞟着强森。

    “不打了......”这次强森乖乖缩起了脑袋,溜回了水手群中。

    其实就算他还要打,郑飞也不会允许的了,照这种情况来看,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

    “强森老大,你怎么居然认输了?”水手既纳闷又鄙夷地问。

    “我的骨头恐怕是碎了。”强森咬着发白的嘴唇,眼神惊慌不定:“给我来口酒。”

    从此刻开始,再也不会有水手敢挑战斯巴达了。

    刚才那一击,称不上霸气凶狠,没什么视觉震撼力,但巧就巧在原始人当初决斗时也用过这招,在水手们看来,只有战力强悍的人才有勇气这样。

    山涧中。

    风景物产比斯巴达栖息地差远了,但好在有甘甜的溪水和新鲜的鱼虾,蹲下洗把脸,煮点鱼汤垫垫肚子,就能离开这奇妙的山脉了。

    四千斯巴达战士,规规矩矩地坐在地上,侧目。

    他们在看那些锅和鱼汤,搞不懂,这些人往锅里放了什么东西,怎么这么香?

    明知他们垂涎鱼汤,郑飞也无能为力,足足四千人,哪来那么多锅和鱼?

    郑飞坐在高处的一块岩石上,躺下翘起了二郎腿,脑子里在回放上万斯巴达人在大雨中狂热欢呼的场面。

    这时候,汉斯爬上岩石,在他身旁坐下。

    “你好啊伙计。”郑飞笑着打招呼。

    “船长心情不错?”汉斯略带惊讶,就势一躺。

    “终于要离开这鬼地方了,我迫不及待的想回美洲。”

    “唔,我能问个问题吗?好吧那我问了......我记得王子以前说,山里的斯巴达人共有两万,怎么现在只有几千个呢?”

    “大多数都是妇女老人和孩子,青壮年只有八千个,被我带来了一半。”

    郑飞习惯性地拿起酒壶,晃晃发现空了,悻悻放下。

    “那为什么不都带来呢?”

    “因为我是个好人。”

    郑飞丢下这么一句,翻身而起跳下岩石,走到小溪上游灌了壶山泉水,然后沿着小溪悠悠漫步。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带走了所有青壮年,部落就失去了劳动力防御力,很快就会走向灭亡。

    虽然有信仰的捆绑,但斯巴达人一心想着要重振雄风,如果把他们往绝路上逼,谁都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给斯巴达留下再生能力,郑飞选择只带走一半。

    还有一点就是,几年后,又会有新的一批斯巴达小孩成长为青壮年,到时候又能征用一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你是把他们当作奴隶使用吗?”郑飞心底飘出这么个声音。

    “他们本来就是奴隶,只不过主人不是我。”

    斯巴达人,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接受战争的熏陶,早已失去了心志,沦为军国主义的奴隶。

    他们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怀揣信仰的战争机器。

    ......

    天色渐暗,不知不觉的,夕阳便是又回到了西方的地平线上,把它的余晖向大地尽情投放。

    晚霞,一如既往的美。

    在斯巴达人的引导下,几千人的庞大队伍选取捷径,历经了四个小时终于离开了山脉,与山外看守马匹的水手们汇合。

    弼马温的活儿太无聊,水手们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刚长出的嫩芽儿,边晒太阳边闲聊,顺便欣赏一下草原上的落日。

    呃,值得一提的是,有几个水手被绑在了树上,不知是什么原因,闹掰了?

    “看,船长回来了!”躺在地上的水手不约而同地爬起,至于绑在树上的,则是怯诺地垂下头。

    “怎么回事,打架了?”郑飞问。

    “不是,那几个家伙跟我们商量,说想趁着您没回来,把这五百匹马赶到康斯坦察卖掉,换一大笔钱回家不干了。”

    人之常情。

    郑飞努努嘴,笑问:“那你们为什么不同意呢?”

    “因为您对我们挺好的,跟着您能发财,没必要赚偷来的钱。”

    “我记下你们了,回去之后每人赏一百银币。”郑飞拍拍他的肩膀,随即将目光投向了绑在树上的那几位,阔步走去。

    “想搞点钱回家?”

    水手们垂头不语,惭愧之余,更多的是恐慌。

    郑飞无所谓地耸耸肩,从圣地亚哥的背囊里掏出一袋金币,丢在他们脚下。

    “我不伤害你们,把这些钱分了回家吧,跟了我这么久,这是你们应得的。”

    说罢,他转身要走,被一名水手匆忙唤住,水手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怎么,后悔了?”郑飞笑了笑。

    几个水手齐齐点头,懊恼之前财迷心窍,丢了个金饭碗。

    “可是,我从来不接受后悔。”郑飞摇头,毅然离去。

    “给他们松绑!咱们现在就出发,走得快点两天内就能抵达康斯坦察!”

    话说,离了船走远路,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落日之下,晚霞辉映,四千余人列成长队,行走在翠绿色的大草原上,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晚上路过凯亚小镇时,他们修整了一下,顺便补充点羊肉和酒水,毕竟还有两天的路要走。

    带郑飞进山的凯亚小镇向导,就是那个名叫克林的小伙子,非要给郑飞看他的小发明,碰巧郑飞闲着没事只能数星星,就答应了他。

    没想到,却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夜晚,小镇异常的热闹,人们都不愿早早睡觉,三五成群地聚在家门口或是大树下,随便聊点邻里的琐事。

    穿过街道,克林兴致勃勃的,把郑飞带到了自己的小工作室。(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布拉德的反思【第五更,芊寻+3】

    在门口,克林把郑飞拦下了,卖关子道:“等等,我先进去准备一下。”

    郑飞欣然接受,靠在树干上嚼起了羊肉干,盛产绵羊的凯亚小镇羊肉卖的真便宜,一枚银币就能买一大把,于是郑飞把所有羊肉都买空了,准备带回去做船队的口粮。

    过了约摸有五分钟后,克林从门后探出个脑袋:“我弄好了,快进来!”

    郑飞嗯了一声,油油的手在树干上擦了擦,推门而入。

    “铛铛!”克林激动展示自己的小发明,喜悦之情难以掩饰。

    这个小发明......会动。

    油灯投下的微弱光芒,照亮了小木屋,郑飞仔细盯着克林展示的东西,认清是什么后,不可思议地摇头长叹。

    “嗬......达·芬奇一定会喜欢的。”

    “达·芬奇是谁?”克林疑惑道。

    “一个很厉害的人。”

    情不自禁的,郑飞翘起了嘴角,感觉就如同在nba年度总决赛上看到喜欢的球员极限绝杀,热血澎湃!

    这个看起来挺大的小发明,如果再做的成熟点细致点,将会获得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蒸汽机。

    蒸汽机,是达·芬奇目前正在猛攻的难题,久久不下。

    “喂,你愿意跟我走吗?”郑飞认真地对克林说。

    克林一脸迷茫:“去哪里?”

    “你想去哪里?”

    想了好一会儿,克林眼前一亮。

    “英格兰!听从康斯坦察过来的富人说,那里没有战争,只有美丽的田园风光。”

    “我可以带你去更好的地方,并且你每天都可以做最喜欢的事,发明小玩意儿。”

    “真的吗,那你要收我多少钱?”

    “不,是我给你钱。”

    克林现在的感觉,像是饿的时候吃了块馅饼,还是蟹肉馅的。

    “我得去找父亲商量一下!”

    他喜滋滋地跑远,丢下郑飞一个人观赏那做工粗糙的蒸汽机。

    月色下,郑飞趴在桌上,静静瞧着它周期运作,不经意间就联想到了机车、矿山、铁甲舰......

    “天才在民间。”他微笑道。

    ......

    最后的结果是,凯亚镇长同意郑飞带走自己的儿子,因为郑飞给了他一大笔钱,足够让整个小镇焕然一新。

    况且,郑飞还帮助小镇铲除了附近山里的土匪,解决了一大难题。

    顾不上休息一晚,郑飞带领人们披星戴月,连夜出发了,路上碰上一小支游骑兵部队,见这几千人的架势还以为是上面调过来防守康斯坦察的,连忙让路行礼。

    两天后的上午,他们终于抵达了康斯坦察,水手们都累得不行,不得不佩服容光焕发的斯巴达战士。

    对于战士们来说,这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只算是热身罢了。

    由于人数太多进城后不方便管理,郑飞把他们安排在了之前买马的那家草场上,自己则是在几人的陪同下,骑马进城。

    今天的康斯坦察比较匆忙,大概是因为又新来了一批商人。

    走在街道上,商人们的议论不绝于耳。

    “嘿你听说了吗,伊斯坦布尔的仓库让人给炸了,守备官都气疯了!”

    “哈哈,这是谁干的这么漂亮,我早就看那家伙不爽了,过个海峡还要搜查!”

    “嗨,谁让人家武力强呢,好心提醒你一句,做完这趟生意就别来康斯坦察了,我有个在伊斯坦布尔的朋友说,最多再有一个月,奥斯曼帝国海军就要攻打这里了,你没看军队越聚越多了吗,都是准备迎战呢。”

    小道消息,有时候还是有点用处的。

    听着他们的议论,郑飞慢悠悠地骑马漫步在街道上,心中暗想要尽快离开康斯坦察,否则万一康斯坦察兵力不足,被抓了壮丁可就不好办了。

    “喂!”一声呼唤,惊扰了他的思绪。

    转头一看,是个山羊胡老头儿,带着一副圆形眼镜,蛮有知识的模样。

    吸引到郑飞的注意力,老头儿冲他招招手,随后转身进了一家裁缝铺。

    奇怪。

    郑飞来了兴趣,下马跟了进去。

    “您认识我?”他对装模作样看衣服的老头儿说。

    “不然我叫你做什么。”老头儿摩挲着一件皮大衣,冲老板笑了笑。

    低沉的嗓音,熟悉而又陌生。

    “那,有什么事呢?”郑飞对这怪老头的行为,感到很不理解。

    “布拉德有麻烦了,他说只有你能救他。”老头儿轻飘飘地回了句。

    闻言,郑飞眉心一拧。

    “怎么回事?!”

    “他在伊斯坦布尔被人认了出来,现在被关在大牢里。”

    “该死!”郑飞狠狠捶了下墙面,把老板吓了一跳。

    “还有其它线索吗?”他问老头儿。

    “没有。”

    郑飞凝重点头,转身离开。

    “嘿,你去哪里?”老头儿急切道。

    “想办法看能不能救出他!”

    “会很危险的!”

    “那我也要试试!”

    “等一下!”老头儿唤住他,注视着他的眼睛,真诚道:“谢谢你。”

    “等我救出他再......”

    话说了一半,被硬生生堵在了嘴里。

    老头儿把胡子连同面具撕了下来,显露出一张全新的脸,是......布拉德。

    “谢谢你。”布拉德微笑着重复了一遍。

    郑飞的第一感觉,想揍他。

    第二感觉,还是想揍他。

    于是乎,郑飞上去就给了他一拳,他没躲。

    “这么玩有意思么?”郑飞怒声呵斥,这时候裁缝铺老板被吓得躲在柜台后,打着哆嗦,紧紧握着剪子防身。

    “听我解释。”布拉德耸耸肩,嘴角除了血迹外,还挂着真诚的微笑。

    为了以防万一,他去把老板打晕了,接着关上店铺的门,面向郑飞四目相对。

    “你知道,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杀手,那次在海上被你和你的人活捉后,不知怎么回事就转变了观念,弃恶从善了。”

    “你劝我活下来的理由是,赎罪,可是我发现我并没有在赎罪,在伊斯坦布尔炸仓库的那次,我还是帮你杀了那么多士兵。所以,我就问自己,你到底是个坏人还是好人?你做的事到底是对是错?”

    【好困哈,我努力吧?(*^__^*)】(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八章 世间本无对错

    沉默。

    裁缝铺老板被打昏在柜台上,手里还攥着那把算不上锋利的剪刀。

    外面街道上的鼎沸人声,透过门缝溜了进来,使得这沉默并不寂静。

    在这充满布料气味的小铺子里,郑飞走神了。

    布拉德说的话,让他想起刚离开山脉那天,妄图偷走马匹被绑在树上的那几名水手。

    接着,他又想到了在亚速尔群岛时,利欲熏心渴望偷船带着财宝逃离,被发现后叛变,最终在树林里被干掉的西欧游侠格兰特。

    继布拉德的反思后,郑飞也渐渐陷入沉思之中。

    现在,站在康斯坦察的小裁缝铺里,耳边飘荡着路人们喋喋不休的交谈声,他才觉得一直以来,自己都忽略了别人的感受,换句话说,太信赖别人。

    没错,水手们是想发财,他们当中不乏忠诚善良的人,但有些人确实不是好鸟,为了利益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现在,他手里最稳固的势力,就算被信仰捆绑的斯巴达战士和圆桌骑士后裔了,一个人就算背叛了所有人,也不会背叛自己的信仰。

    认真思忖之后,他做了个决定,从此以后所有重要职位都由斯巴达和骑士后裔担任,只留下可以绝对信赖的伙计,比如圣地亚哥和汉斯。

    想管理好一大群人,就必须采用集权方式,以德服人这个概念不太现实,总会有那么些人企图造反的。

    想清楚这些,他揉了揉眉心,轻轻吁了口气,注意力转回到布拉德身上。

    布拉德和所有人都不同,在船队中,上至大副下至水手,无一例外全都是为了发财而出海的。

    但布拉德,则是想要赎罪。

    自从布拉德加入船队后,郑飞还真没让他干过什么好事,又是潜入炮兵基地下药又是暗夜突袭的。

    耳边又回响起了布拉德方才说的话,郑飞脸色愈渐凝重,注视着布拉德。

    “所以现在,你的答案是什么?”

    布拉德沉默两秒,低头看了眼空空如也的酒壶,笑了一下。

    “去对面的小酒馆点壶酒慢慢谈,我请客。”

    说罢,他推门而出。

    郑飞瞥了瞥酒馆门口挂的旗帜,扫视一眼街上的行人,望着布拉德的背影做了短暂迟疑,抬脚跟上。

    喔,为了抚慰裁缝铺老板受伤的后脑勺和心灵,走之前还放下了几个银币,不过这钱也没白给,他挑了件黑色印花劲装带走。

    快到午饭时间了,这个点厮混在酒馆里的男人比较少,寥寥无几。

    就连柜台后的伙计,也是无聊得打瞌睡,不觉得能有客人上门。

    “喂,来壶最好的酒。”

    布拉德手指捏着两枚银币在柜台上磕了磕,惊醒正梦游他乡的伙计。

    “哦,好的好的,下酒菜要什么?”伙计连忙拿手盖住银币,撸了过去。

    “随便。”布拉德丢下一句,径直走到最僻静的角落里。

    邻桌有两个男人在划拳,布拉德嫌他们太吵,路过时拔出匕首生猛地插在桌面上,恶狠狠地盯着他们,面目狰狞。

    “给我滚出去!”

    同时,他撩起大衣,露出别在腰间的短管火枪。

    不敢多说一句话,俩人识趣地溜了出去,连酒都没来得及带走。

    “这么凶干什么?”郑飞姗姗来迟,在布拉德对面坐下,停顿了一会儿,问:“说吧,你的答案。”

    “我的答案,你不是好人。”

    郑飞心头一紧,正要作出回应,只听布拉德又说:“但也不是坏人。”

    这时,酒馆伙计端来了一壶好酒和一碟烤肉,瞧见两名客人面色不善,匆匆退去。

    布拉德给自己倒了杯酒,凑在鼻尖闻了闻,一饮而尽。

    随后,他僵滞许久的脸终于露出了微笑,跟郑飞解释自己说的莫名其妙的话。

    “在跟踪约翰·塞纳去伊斯坦布尔的船上,我偶遇了一个学者,他非常健谈,讲了很多令我耳目一新的道理,于是我把他当成神父,说了自己心中的困惑。”

    “他的回答是:世间本没有什么好坏之分,所谓的好与坏,只取决于人的心。这句话,让我想通了一切。”

    看着布拉德略显激动的模样,郑飞放心了,拿起酒壶倒酒,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布拉德手指敲了敲桌面,无奈地摇摇头。

    “我想忏悔,想赎罪,但假如我今天救了个人,也许他以后会危害到其他人,更何况世上有那么多人需要拯救,不是我所能办得到的,就算一辈子为赎罪而奔波劳累,我也得不到哪怕半点快乐。”

    顿了顿,布拉德拽过酒壶,瞟了郑飞一眼,边倒边说。

    “所以,我打算向你学习。”

    “学什么?”

    “不再关心不相干的人,只对自己在意的人好。”

    布拉德淡淡地飘出一句,是他对郑飞的人物形象总结。

    郑飞不禁翘了翘嘴角,这话好像对又好像不对,从某种角度来看,简单却挺透彻。

    “那么你在意谁?”郑飞晃了晃酒壶,已经被倒完了,于是吃了片烤肉。

    据他对布拉德的了解,布拉德身边除了那个十几岁的少年追随者,没有什么亲近的人。

    “谁在意我,我就在意谁。”布拉德喝完酒,呼出一口酒气,盯着郑飞的眼睛:“比如你。”

    之前,布拉德伪装成白胡子小老头,就是为了试探郑飞,以此判断郑飞究竟值不值得自己追随。

    “我可不在意你。”郑飞撇撇嘴,总感觉这话怪怪的,能让人起鸡皮疙瘩。

    “呃,要不换个方式来说吧,你拿我当朋友,我就拿你当兄弟,只要你做的事是大家认为对的,我就帮你。”

    话音落下,布拉德抬起酒杯,坚定地注视着他:“干杯!”

    什么都不用多说了,郑飞和他碰了个杯,相视一笑。

    远处的柜台后,酒馆伙计愣愣地望着他们,嗤笑了一声,嘟囔:“真是有病。”

    这是因为,俩人的酒杯都是空的。

    消除隔阂,开始商谈重要的事。

    “说说,这几天跟踪约翰·塞纳有什么收获?”(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丹麦王子

    “你真想知道吗?”

    布拉德脸色变了,手指紧捏酒杯,但又不把它捏碎。

    “当然。”郑飞对伙计招招手,示意再拿壶酒来。

    他的手刚要放下,却是悬停在了半空中,僵住了般。

    因为他听见布拉德说:“我跟丢了。”

    “怎么回事?”

    “抵达伊斯坦布尔的第二天,塞纳进了他们哈里森家族的联络站,出来之后就很奇怪的去了一座城堡庄园,跟到庄园门口我才发现换了个人,真正的塞纳早已不知去向。”

    “那安德烈怎么样?”

    “安德烈平安回来了,现在在码头,他拿着你给的钱去伊斯坦布尔过了几天逍遥日子,估计这会儿正想着怎么把你敷衍过去呢。”

    “你能肯定,他就是你认识的那个安德烈吗?”

    “是的,在伊斯坦布尔时,他去了好几趟港口,询问有没有去波罗的海的船,大家都觉得他是个疯子。”

    波罗的海,世界上盐度最低的海,平均深度只有五十五米,位于欧洲北部,在北冰洋的边缘。

    伊斯坦布尔的船想去那里,就得穿越整个地中海,通过直布罗陀海峡,从大西洋绕过几乎整个欧洲大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况且那边冰天雪地的,通常只有收狐皮貂皮的商队才会过去,可遇不可求。

    安德烈为什么要去波罗的海?因为,那里是他的家乡。

    从陆地上逃走就更不可能了,眼下战乱纷纷,凭郑飞给他的那点钱,绝对撑不到那边。

    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有一天郑飞的船队能驶入那片海域。

    安德烈,丹麦王子,在一次战争中沦为俘虏,被抓到敌国后当成奴隶呼来唤去,后来费尽心机终于出逃,流落在异国他乡,不知怎么就漂泊到了里斯本码头做劳工,希望能挣到回国的盘缠。

    也正是那时候,郑飞统领上千人的骑士军团来了场暴.动,声势浩大地冲进码头,安德烈趁乱挤上船,成为了郑飞的水手。

    做水手虽然苦了点,但薪水比劳工高多了。

    几年前,布拉德接到雇主委托去丹麦暗杀一名贵族,在贵族城堡举行的酒会上遇见安德烈王子,还和王子聊了不短时间,王子的相貌和风趣让布拉德印象深刻。

    那时候的安德烈,还未饱尝世间沧桑。

    那时候的布拉德,也还没自毁容貌。

    在船队的水手群中偶然看见王子,向来小心谨慎的布拉德第一反应不是上前叙旧,而是疑虑为什么他会在这?于是,他把这件事告诉了郑飞。

    由于不清楚这位安德烈王子的意图,郑飞决定先不惊动他,监视控制起来,说不准以后能派上用场。

    这不,很快就能用到了。

    安德烈也曾无数次想跟郑飞开口,亮出身份请求郑飞把他送到波罗的海,回国之后给郑飞丰厚的报酬。

    但思来想去,他终究还是没敢开这个口。

    落魄的丹麦王子,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个极大的筹码,在安德烈看来,郑飞是个很有野心的人,绝不会放过这极好的要挟丹麦王室的机会。

    毕竟郑飞是有“前科”的,在威尼斯时不但糊弄了一大帮贵族,还掳走了罗马尼亚王子,从中获利。

    所以,他不信任郑飞,宁愿再熬一段时间凑足盘缠。

    其实,所有的误会与隔阂,都是从彼此不信任开始的,往往很简单的事情,被搞得极其复杂。

    ......

    目前,郑飞最关心的不是安德烈,而是消失的约翰·塞纳。

    塞纳能利用替身迷惑布拉德,说明他知道布拉德在跟踪,那么甩掉布拉德之后他去了哪呢?他想做什么?

    这时,一阵吵嚷扰乱了他的思绪。

    酒馆门口,汉斯和圣地亚哥扭打着钻了进来,汉斯费了老大的劲儿才能勉强拧住圣地亚哥的耳朵,圣地亚哥则是轻轻松松按住他的头。

    “你不管管吗?”见郑飞淡漠的样子,布拉德问。

    “他们经常这样闹着玩。”郑飞掂了掂酒杯,振臂甩了过去,坠落在地啪的一声碎裂。

    不打了。

    圣地亚哥用他那大腿粗的胳膊推开汉斯,揉了揉被拧红的耳朵。

    “回去想怎么打怎么打,在外面别丢人。”郑飞抬眼一瞥,看见柜台后小伙计肉痛地盯着那酒杯,但又不敢要求赔偿。

    “听我说,这次是他......”

    “我现在没空听你俩打架的理由,老老实实坐着点壶酒,自己掏钱。”

    在多次处理这俩人的矛盾后,郑飞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不能给他们好脸。就像小孩哭,大人越哄他就越哭,而要是对他不理不睬,自动就把眼泪给憋回去了。

    这种心理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求关注。

    受到无情训斥,俩人果然安分了下来,默默挑了张桌子坐下。

    “你想吃什么?”汉斯没好气地说。

    “我想吃的东西多了。”

    “你说,我请客。”

    “西班牙火腿、鹅肝酱牛排、茄汁烩肉......”

    “呃,来两壶酒,两碟烤肉!”汉斯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几米外,郑飞对布拉德耸耸肩:“你看,他们从不会真的打架。”

    考虑到中午大家都饿了,郑飞让外面街道上的几个水手也进来吃了点东西,水手们酒足饭饱后,连续奔波两天的体力恢复了不少,情绪变得激动起来。

    “船长,咱们什么时候离开?”

    照之前的计划,成功得到了斯巴达后裔,下一步就要回美洲了,大家都在怀念那片土地,那令人神往的绝世风景,以及那无忧无虑的悠闲时光。

    郑飞又何尝不是呢,自从回到欧洲之后,一直没能闲得下来,真想好好休息休息。

    “再等一阵子吧,还有几件事没办。”他回答道。

    不把这几件事搞定,他就不能无牵无挂地离开欧洲。

    第一,依照和罗马尼亚王子的约定,帮他找一支足以竞争王位的军队。

    第二,揪出隐藏在暗处的“布拉德”。

    第三,看看约翰·塞纳到底想干什么。

    他没想到,这看似毫无关联的三件事,其实是同一件。(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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