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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好望角遇到爱     帝国大航海txt下载     帝国大航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两百九十三章 安德烈

    在布拉德的建议下,郑飞赶回码头挑了五百名身强力壮的船员留下,之后让阿瑞斯暂时统领船队,把船队开到了距离陆地两英里的海面上,这样就算哈里森家族在康斯坦察的势力再强,也是鞭长莫及。

    “他们怎么走了?”把守港口的军官,眺望那渐渐远去的白色大纵帆,纳闷不已。

    “他们喜欢待在海上。”郑飞轻描淡写地说。

    “奇怪的癖好。”军官撇撇嘴,忙着招呼其它刚靠岸的商队去了。

    现在,去酒馆抓约翰·塞纳?

    不,郑飞有别的打算。

    有布拉德的密切监视,区区一个塞纳对郑飞还构不成什么威胁,郑飞这次想当个甩手掌柜,把那家伙交由布拉德负责。

    而他自己,则是要去处理相对来说更重要的事情。

    五百人,排成长队穿行在康斯坦察的繁华街道上,倒是一道独特的风景,引得路旁的行人指指点点,猜测他们的身份。

    “船长,我们要去哪?”

    “马场。”

    郑飞目视前方,顿了一小会儿,对身边的小伙子说:“安德烈,交给你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您请说。”

    作为没有特长且战斗力不出众的水手,安德烈极少能得到船长的吩咐,郑飞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刚抵达亚速尔群岛的那几天,郑飞组建了一支探险小队,后来和圣地亚哥俩人遇到雪崩命悬一线,这段经历让他此生难忘,因而他记得小队里的每一个人,其中就有安德烈。

    还有就是,安德烈这个姓比较特殊,总让人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安德烈大帝。

    郑飞看着一脸期待的安德烈,微笑。

    “我要你回伊斯坦布尔。”

    “啊?!”安德烈即刻叫出声来,满脸惊愕。

    好不容易虎口逃生,傻子才愿意回去!况且,还是一个人独自回去,要知道安德烈成为水手之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还做过几年猎手和渔夫,从没见过大场面。

    “您不是在开玩笑吧?”安德烈挠了挠脖子。

    “放心,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观察一下经历了大爆炸后,伊斯坦布尔现在是什么情况,然后返回报告就行。”

    “可是......您为什么要选我?”

    安德烈默默垂下头,神情之中,透着些许懦弱。

    郑飞伸出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用振奋人心的语气鼓舞。

    “因为,姓安德烈的从来都不是孬种!”

    安德烈还是很为难,即便骨子里流淌着一腔热血,但要他上战场杀敌可以,去白白送死就得好好考虑了,死在伊斯坦布尔的话太冤。

    这时,郑飞抖出了一小袋金币。

    “执行完任务回来,它就归你了。”

    这袋金币,足够安德烈回到法兰西的故乡买下一大片田地,从此全家人衣食无忧。渐渐的,他动摇了。

    “怎么样,干吗?不行的话我就换别人。”

    “等等......我干!”安德烈心一横,咬牙接下。

    “很好,现在就出发吧。”

    安德烈点头嗯了一声,抹了抹鼻梁,回港口,在那里他将搭上前往伊斯塔布尔的客船。

    望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郑飞深深吁出一口气,抬起头瞥了眼太阳。

    “祝你好运。”

    真的是要安德烈去伊斯坦布尔侦察情况吗?不,郑飞只是想用安德烈做诱饵。

    更重要的是,安德烈有一个谁都猜不到的身份,出色的演技和老实巴交的面孔,足以使他成为毫无破绽的伪装者。

    可惜的是,布拉德曾经见过他。

    ......

    “塞纳先生,有件事您一定有兴趣听。”

    光线昏暗的小酒馆里,一个留着长发的男子跑到塞纳面前,神色匆忙地说。

    塞纳正在用匕首修指甲,抬了下眼皮,不屑嗤笑。

    “没兴趣。”

    作为哈里森家族的王牌,他从来不把分布在欧洲各地搜集情报的地下人员放在眼里,在他看来,这些人都是见不得光的老鼠。

    男子暗暗捏了捏拳头,但只能忍气吞声。

    “不久前,您让我盯着的那个东方人派了一个人回港口,那人登上了一艘船,我打听过了,是回伊斯坦布尔的。”

    “什么?”

    匕首偏差了点,在手指上划出道口子,塞纳倒吸一口凉气,盯着男子的眼睛说:“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男子嘴角翘起,像是在说:你不是没兴趣么?

    谑笑转瞬即逝,男子从怀里掏出了一张折好的纸摊开。

    “这是他的画像,是我们康斯坦察驿站最优秀的画师画的。”

    塞纳麻利地把画像揣进兜里,披上大衣,匕首插回剑鞘。

    “你留在这继续执行营救威廉·哈里森的任务,我得去趟伊斯坦布尔。”

    男子一愣,情急之下连忙挽留:“可是您不在的话,我们怎么救......”

    “那就等我回来再说!”

    塞纳粗暴地推开他,夺门而出,在街道上疾走了会儿,小跑起来。

    “哦天呐。”男子吐了口气,恨恨捶了下桌子。

    家族分派的任务是救出威廉,而塞纳的目标却是抢得信物,郑飞忽然派了个人回伊斯坦布尔,让他觉得很蹊跷,他猜测郑飞极有可能把信物忘在了那里,派人回去取。

    买一艘快速急航船,大概只需要一天半就能到伊斯坦布尔了,来回也只要三天,不妨过去看看,就算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塞纳钻出小酒馆后,一直躲在对面商铺里的布拉德便跟了上去,他的职责是看住塞纳,还有保护安德烈。

    ......

    下午,马场。

    晴空万里,遍地绿茵的马场显得生机勃勃,上千匹马恣意奔腾在广阔的草原上,任凭牧民怎么呼喊都叫不停。

    今晚要在马场过一夜了,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凯亚小镇距离此地有几百里的路程,只能等天亮了再走。

    不过,正好能享用一下美味的烤羊腿,这片肥沃的草地上除了养马外,还养了几百只肥羊。

    水手们非常乐意在这住一晚,比烤羊腿更吸引他们的,是老板女儿阿曼达的白皙大腿。

    “她让我想起了我的初恋情人。”汉斯不要脸地说。(未完待续。)

第两百九十四章 凯亚小镇

    “别动歪心眼。”

    郑飞抚着黑色骏马的柔顺鬃毛,目光从阿曼达身上掠过,投向了即将消失在地平线的夕阳,令人心神荡漾的金色光辉洒满大地,也落在他坚毅的脸庞上,让他心头涌起一股未曾有过的宁静。

    他,神情中流露着象征豁达的微笑。

    “看来船长看上那位美女了。”汉斯吐吐舌头跟伙计们开玩笑,引得一阵起哄。

    “没有。”郑飞摇摇头,说得坦诚,眼睛仍然盯着远方那抹金色。

    “那还不让我动心思......”

    拿起酒壶,仰脖啜饮一口,郑飞将视线移了回来,依次扫过每个水手,最后在汉斯这里停下,认真看着他。

    “因为,我们和她不是一类人。”

    说罢,他提着酒壶昂首阔步,向着不远处建在草场上的小屋走去,那是提供给客人住宿用的,零零星星分布在草场的各个地方,共有一百栋。

    我们和她不是一类人。

    即便头脑最简单的水手,比如圣地亚哥,也参透了这句话的含义?

    我们是谁?航海家?水手?冒险者?......

    不管是哪个身份,都有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漂泊,并且在漂泊之中,总会遇到无法料到的危险。

    我们揣着一颗强烈的好奇心,渴望新鲜事物带来的刺激感,向往每天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日子,用勇往直前的激情,点燃一生!

    而阿曼达这样的姑娘,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居住在风景迷人的草场上,她想要的,是恬静平淡的生活。

    小木屋中,郑飞坐在窗边,欣赏缥缈在天边的最后一抹余晖。

    等会就要开饭了,马场老板让厨师们准备了特色烤羊腿烤牛腿,一顿丰盛的大餐在等待,郑飞却有点犯困,躺床上睡着了。

    ......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破晓了,肚子饿得咕咕叫。

    窗外,天刚蒙蒙亮,依稀听得见几声清脆的鸟啼,与那不绝于耳的虫鸣一起,钻入郑飞的耳朵,唤醒了他。

    睡过头了?看来前阵子欠下的精力还没补回来。

    他苦笑了一下,打哈欠。

    推开那扇小小的木门,郁郁葱葱的青草映入眼帘,好久不见,东方穹顶那丝带般的鱼肚白。

    牧民已经起床了,把马牛羊赶出棚圈。

    郑飞打听到厨房在哪,自己做了顿早餐,享用完之后,水手们陆陆续续醒来,聚集在草场上。

    “赶快吃个饭,我们该动身了。”

    郑飞笑着说,起床之后他的状态极好,头脑清醒无比。

    马场老板,那位老先生在阿曼达的陪同下快步走来,把一卷地图交到他的手里。

    “这是您要的通往凯亚小镇的地图。”老先生镜片后的双眼,透露着些许疑惑:“凯亚是个落后的地方,很少有人去那里的,而且......那边的马匪特别猖獗。”

    “那您就认为我是去旅游的吧。”郑飞嘴角微翘。

    水手们的用餐速度简直神速,短短几分钟就结束了,主要是因为仆人准备的早餐面包太难吃,早死早超生......额不对,早那啥来着?忘了╭(╯^╰)╮

    五百人的马队,披着黎明的曙光,沿着称不上路的乡间小道,浩浩荡荡地奔着凯亚小镇疾驰而去。

    铁蹄践踏土地,如战鼓齐擂,惊飞了枝头上的鸟,也惊醒了睡梦中的人。

    下午,经历了七八个小时,他们终于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凯亚小镇就在前方。

    在这支庞大的马队之中,还有十几辆画风不符的马车,车里装着个箱子,藏的是火炮。

    “你们跟我进镇。”郑飞指了一小片人:“剩下的留在这里待命,把炮架起来,如果有马匪来你们看着办,听到信号的话即刻进镇援助!”

    由于凯亚独特的地理位置,山脉中易于藏匿,所以马匪和土匪盛行,贸然带着五百人招摇进镇,一定会被人们误认为是马匪,整个小镇都会鸡犬不宁。

    郑飞只带了十几个人进镇,而所谓的信号其实是一包炸药,遇到不测就点着它。

    十几人,十几匹马,慢悠悠地晃荡在小道上,渐渐逼近凯亚小镇。

    小镇有支形同虚设的军队,人数不比十几个多,而且都是最落后的刀盾兵,马匪一来就全部缴械。

    没办法,目前罗马尼亚正苦于应对奥斯曼帝国的猛烈攻势,哪里还腾得出手来加强小镇防卫,全国上下的火炮火枪以及战斗力强悍的重骑兵,都早已被调往前线战场厮杀。

    镇长是个年过半百的小老头儿,秃顶,当注意到郑飞等人逼近时,他在小镇唯一的阁楼里喝羊奶,趴在窗边看风景。

    小镇占地面积很小,一个大点的庄园都比它大,因而镇长很容易就能看到镇外。

    十几匹马,不会又是马匪吧?

    “我的上帝!”手中盛羊奶的碗往桌上重重一磕,他摸着光秃秃的脑门,长叹。

    完了,两个月的产量又没了。

    凯亚小镇唯一创造财富的途径就是羊,这里有片肥美的草原,养出的羊肉质鲜嫩毛色纯白,深得大城镇里富人们的喜爱。

    正当深陷绝望时,他的瞳孔中却又忽然闪出了一丝希望。

    定睛一看,这群人跟马匪不太像,马匪都是横冲直撞驾马狂奔进镇,哪有这么文明的?

    难道是远方来的客人?他缓缓神,连忙挑一件最好的外套披上,刮掉许久没打理的胡渣,面带微笑下楼去了。

    要知道极少有人会来凯亚,好不容易等到了,还不得好好宰一笔?

    当马队出现在小镇的街道上时,迎接他们的,是居民的恐慌与畏惧。

    为了表示和善,郑飞把圣地亚哥的糖果袋子抢了过来,散给用脏兮兮手指抠嘴的小朋友。

    “我的糖......”圣地亚哥肉痛。

    “这么大块头吃什么糖,丢不丢人。”郑飞把空布袋还给他。

    愣了一会儿,小孩们才敢捡起落在脚边的糖果,怯诺地塞到兜里,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他们。

    “好像不是马匪。”有人说了句,打破了众人的沉默。

    这时镇长也从阁楼中出来了,小跑到马队面前,气喘吁吁地鞠躬问好。

    “请问几位来凯亚做什么呢?”

    “能找个向导带我去山里吗?”郑飞直奔主题。

    【今天有三章,每隔一个多小时一章。】(未完待续。)

第两百九十五章 进山

    “喔,你们想去山里?”镇长的神情中,多了分期待,把他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后,失望地摇摇头。

    “看你们全副武装,是上面派来剿灭土匪的吧?别闹了,凭你们这点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语气中,带着微微的一点嘲讽。

    郑飞眉头轻挑:“山里有土匪?”

    “当然,土匪全部藏匿在山里,估计有几百个呢,十几年前还没跟西亚蛮子打仗的时候,上面派了上千人的军队进山围剿都奈何不了他们。”

    讲到这里,镇长停顿了一下,似笑非笑地耸耸肩,一双圆滑的眼睛直溜溜地看着郑飞,道:“不可能有人愿意当向导和你们进山的。”

    郑飞会心一笑,对身旁的水手招招手,水手麻利地从背囊里取出一个沉甸甸的小布袋,里面全是银币。

    “一百银币,有人吗?”

    他托着小布袋扫视了一圈,瞧见周围居民的脸色顿时就变了,渴望之中透着若隐若现的贪婪。

    就在有个小伙子忍不住要揽下时,镇长蓦地瞪了他一眼,抬手制止。

    “稳重!稳重!”镇长想用眼神告诉小伙子,虽然他自己也很急。

    那可是一百枚银币啊!在凯亚小镇,一百银币是一个普通家庭五年的收入,所以才会有大量的青壮年远赴康斯坦察当搬运工,这也是土匪肆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作为一镇之长,他得尽力为大家牟取更多的利益,既然眼前这人肯出一百银币找向导,不妨再多坑点。

    他望向郑飞,果断摇头。

    “不行,主曾经说过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凯亚人是穷,但绝对不会为了一百银币就拿命去冒险的。”

    瞧着镇长的嘴脸,郑飞感觉,好烦啊......

    郑飞不想和他计较这点小钱,多出点就当是给小镇的居民们改善伙食了。

    “两百银币。”

    “不不不,请您对凯亚人的生命多一点尊重。”

    这就不能忍了。

    说实话,郑飞现在拥有数百万银币的资产,对区区几百银币完全不会放在心上,但他受不了镇长这副贪得无厌的嘴脸,没错,就是贪得无厌!

    “好啊,那我不需要向导了。”

    郑飞冷漠地收起小布袋,驭马调转方向,带领马队踢踏尘土离去。

    “哦天呐......看你干的好事!”刚才想揽下的那小伙子恨恨瞪着镇长,接着冲马队高呼道:“请等一下!我给你们当向导!”

    贪婪的人,非得治一下才行。

    郑飞微笑着,头也不回地喊道:“收拾一下东西,现在就出发!”

    圣地亚哥从他手里接过两小袋银币,扬起粗壮的手臂投掷过去,落在小伙子的脚下。

    镇长迅速拾起布袋,担忧地看着小伙子:“克林,山里很危险的。”

    “放心好了,遇到土匪我就跑,让这群不自量力的家伙自己打去。”

    这个叫克林的小伙子,是镇长唯一的儿子,也是凯亚小镇的守卫军队长,虽然这所谓的守卫军只有十个人。

    很快的,克林收拾好了刀具和长矛,追上了散步般的马队,趁着还没天黑,为了赚两百银币的巨款,带领他们进山。

    小镇周边的风景,静谧而秀丽,广阔无垠的大草原后,朦胧可见连绵的山脉,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

    再过一个月,春暖花开之际,便会有许多附近大城镇的富人和贵族,乘着他们漂亮的华盖马车,到这里来一场贴近自然的游玩。

    坐在马背上,嗅着亲切的草香,郑飞掏出怀里的地图。

    “不是已经到小镇了吗,还看地图干什么?”圣地亚哥脑袋凑过来,嘴里含着仅剩的一颗糖。

    “这不是通往小镇的地图。”郑飞淡淡回了一句。

    “那是什么?”

    “王子手绘的地图,通往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

    “哦~说到王子,那家伙被我打晕了绑起来塞进箱子里,箱盖上留了个出气孔,你是不知道那家伙有多烦,话特别多,估计两个看管他的伙计都能被折腾疯了。”

    圣地亚哥越说越得意,以至于没控制住音量,惊动了前面带路的克林。

    克林怔了怔,疑惑地回头问:“王子是谁?”

    “噢,没什么,是我一个手下的绰号,犯了点小错被惩罚。”郑飞笑语,捣了圣地亚哥一下示意他别说漏了嘴。

    克林还是纳闷,接着问:“那斯巴达后裔是什么?是你们军队对土匪的称呼吗,这么高抬他们......”

    “呃,你知道的,那群土匪的战斗力非常强悍。”

    说话间,他们离小镇很远了,沿着道路向着岔路口而去。

    见此情形,克林连忙阻止。

    “嘿,方向错了,应该从那边进山。”

    “一直往前走,你会有惊喜的。”

    听了郑飞的回答,克林心底暗暗抱怨,认为他神神叨叨的。

    十几分钟后,当克林远远望见岔路口那支数百人的军队时,瞬间愣了。

    “哦天呐......”不知是激动还是惧怕,克林哆嗦了一下。

    “别担心,那都是我的人,五百名火枪手足够应对土匪了吧?”

    沉吟片刻,克林却嗤笑了一下。

    “那可不一定,因为你甚至都找不到土匪在哪。”

    “是吗,那倒是有点意思。”

    郑飞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喝了口酒。

    藏匿在山中的土匪是吗?你们可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名叫印第安土著?你们可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山地丛林专家?

    呃,不是来找斯巴达后裔的么,怎么还跟土匪较上劲了......他摇摇头,心情愉悦地加快速度,向着大部队奔去。

    山脉,在凯亚小镇西方约十千米的地方,中间是一块无遮无拦的大平原。

    在日薄西山之际,五百零一人抵达了山脚。

    由于天气刚刚回暖,山上还是光秃秃的,植被少了许多更加利于搜寻。

    留下一小部分人看守马匹,其余人带好装备,在向导的带领下,出发。

    想进山,就必须通过一处隘口,这里地势险要两边都是悬崖,易守难攻,只要土匪有点脑子,就一定会在这里布置埋伏。(未完待续。)

第两百九十六章 我造出了个好玩意儿

    在距离隘口百来米时,郑飞停下了脚步,取下别在腰间的望远镜,凑在眼前。

    “这是什么?”克林对这形状奇怪的东西感到很新奇。

    郑飞没回应他,趁着光线充足,仔细观察隘口两旁的悬崖。

    “棕熊猎杀者,无声战斗。”

    悬崖上。

    两个土匪在打扑克,是他们自己用木片制成的。

    放哨什么的最无聊了,他们懒懒地半躺在石壁上,嘴里叼着根枯草,出牌。

    “哈哈,终于赢了你一次,钱给我!”

    匪a狂喜,把之前输的铜子儿都给刨了回来,激动得直往地上捶。

    “哼,别得意,我那还有只昨天刚从康沃尔镇抢来的烧鹅,敢不敢赌?”

    “来啊,谁怕谁!”

    匪a嘴里叼的枯草往地上一吐,捡了根新的,得胜之后斗志昂扬。

    这时,坐在他对面的匪b却是脸色骤变。

    “怎么,后悔了?”匪a冷笑:“没机会了,你的烧鹅我吃定了。”

    “别说话,你看那边!”

    从这个角度看去,隘口外一百多米的地方,聚集起了一支密密麻麻的军队,从那五百匹马来判断,大概是战力极强的游骑兵。

    “好多人......”匪a不可思议地擦擦眼睛:“我不是在做梦吧?”

    “废话!”匪b咬咬牙:“知道你为什么打十次牌才能赢我一次吗?蠢货!”

    “喂,你说谁蠢货?”匪a最讨厌被人侮辱,气急之下唰的拔出砍刀。

    “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赶紧去通知雅各布老哥!”

    “为什么是我?那可是五公里的山路!”

    此刻,匪b在心里把对方的女性亲属问候了无数遍,他了解这家伙的脾性,不但蠢而且犟的像头驴。

    “好,让扑克牌来决定,一局定输赢。”

    话音刚落,两人不约而同地嘶了一声,然后......

    “你脖子上,怎么有根针?”

    “你也是......”

    接下来,他们发现自己的喉咙好像被堵住了,耳晕目眩苦苦挣扎无果,直到渐渐失去意识。

    暗杀完两名哨兵,棕熊猎杀者带着同伴们在悬崖上继续搜索,确认没有其他人藏匿后,吹了个嘹亮的口哨。

    山下。

    “他们得手了,进山。”

    全副武装的大部队迈着矫健的步伐,踏入这从未涉足过的山脉。

    悍匪没在隘口设伏,只象征性地放了两个哨兵,他们的想法正如伊斯坦布尔的士兵,在他们看来,自己是绝对不会有危险的。

    罗马尼亚疲于应付奥斯曼帝国大军,再加上山脉附近都是不繁荣的小镇,早在十几年前这片区域的军队就被抽调走了,从此就成了各路悍匪的天下。

    名叫雅各布的悍匪头子绝不会想到,在他糟蹋昨天刚抢来的女人时,一支身份诡异的军队悄然进山了。

    天色渐暮,向导克林开始匆忙寻找能够驻扎的平地,郑飞让他别找了。

    “可是天黑了什么都看不见,你们又没带火把。”克林不相信在这群“士兵”会黑夜搜山。

    “但是我们带了这个。”

    郑飞又摸出一个令克林耳目一新的物件,那是达·芬奇发明的“手电筒”,经过反复改进,已经不那么笨重,外观漂亮多了。

    “喔,这又是什么?”克林似乎对什么都有强烈的好奇心。

    “赫菲斯托斯的恩赐。”郑飞笑着说。

    赫菲斯托斯,希腊神话中的火神、砌石之神、雕刻艺术之神与手艺异常高超的铁匠之神,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同时也是爱与情.欲之神阿佛罗狄忒的丈夫,她是最美丽的女神,包括宙斯在内的诸神都为之疯狂,所以宙斯不太待见这个娶了自己梦中情人的儿子,找借口把他从天宫丢了下去。

    “赫菲斯托斯......”听到这个名字,克林猥琐地笑了:“听说他的妻子和战神阿瑞斯私通生下了五个子女。”

    “没错,是跟阿瑞斯。”

    郑飞嘴角挂着微笑,习惯性地往旁边看了看,但没看到左膀右臂阿瑞斯。

    哦对了,为了防备哈里森家族偷袭,阿瑞斯正带领船队在海面上漂着呢。

    船上有价值数百万银币的财宝,有美得令人心痒的布兰妮,有同为惊世天才的达·芬奇和乌尔班......为什么,郑飞会放心把船队交给阿瑞斯?

    因为,阿瑞斯是整个船队最忠诚于郑飞的人,甚至高过了圣地亚哥。

    郑飞和阿瑞斯之间除了情义之外,还存在另一条至关重要的纽带——信仰。

    作为圆桌骑士一脉相承的后裔,奉祖先的遗训,阿瑞斯必须追随永恒之刀,这是他唯一且无比坚定的信仰。

    而在中世纪,信仰高于一切!

    教皇之所以能统治罗马,十字军之所以能发动数次东征,包括奥斯曼帝国之所以能向欧亚非三大陆伸出侵略魔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统治者用信仰捆绑了信徒。

    十字军东征和奥斯曼侵略用的都是同一个借口:清除异教徒。

    信仰如果利用得好,足以引发一场席卷全世界的狂热浪潮!

    阿瑞斯拥有骑士最优越的品质,可以这么说,就算所有人都背叛了郑飞,他都会守在船长身边,厮杀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他——使徒。

    ......

    天黑了。

    达·芬奇的小发明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向导克林跟个没头苍蝇似的,带着大部队在山里转来转去,不是他惧怕土匪,而是他确实找不到土匪在哪。

    就这样,直到深夜,他们还在原地打转。

    圣地亚哥的暴脾气终于憋不住了,攥起克林的衣领硬生生地提到空中,正欲狠狠扁他一顿,被郑飞拦下了。

    “好了,大家生火准备休息,看来今晚是搞不出什么名堂了。”

    说罢,他贴着岩石坐下,取下“手电筒”的盖子,把酒壶在火苗上烤了烤,喝了口热酒。

    “你也想喝?”他瞧见受了惊吓的克林盯着酒壶咽唾沫。

    克林点头。

    他把酒壶递了过去,也许是出于无聊吧,想多说几句话。

    “你今年多大?”

    “十七岁。”

    “哦~我发现你总是问我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对所有东西都感兴趣吗?”

    “当然!我喜欢研究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半个月前我刚造出了一个好玩意儿,有机会的话给你瞧瞧!”

    郑飞笑着点点头,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然而,这个好玩意儿,竟会是......(未完待续。)

第两百九十七章 我仿佛真的变了

    竟会是,连达·芬奇都没解决的关键。

    这并不意味着克林的思维超越了达·芬奇,而是应了一句中国古话: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靠着岩石坐了会儿,克林把郑飞的酒喝完了,仰起脖子摇着空荡荡的酒壶想再倒出几滴。

    “喏。”他失望的把酒壶还给郑飞。

    “送你了。”郑飞慷慨地说,实际是不愿意和外人共用酒壶,唯一例外的就只有圣地亚哥了。

    “这可是银质的诶!”

    “嗯。”

    郑飞笑了笑,站起来掸掉身上的尘土,向高处的坡顶攀登。

    “嘿,您去哪?”

    回应克林的,是风掠过山谷的尖啸。

    好不容易才爬到坡顶,望着那轮明晃晃的月,郑飞做了几次深呼吸,肩膀酸痛但很舒服,大汗淋漓畅爽无比。

    双手背在身后,挺起胸膛,使得肢体有种膨胀拉伸感。

    山脉中的空气的确清新许多,贴近自然的感觉最令人享受了,郑飞仰望星空,试试自己能辨认出哪些闪亮的星座,结果发现除了北斗七星等航行能用上的之外,一个都不认识。

    无奈地撇撇嘴,他凝望着夜空中那轮明晃晃的月,不知不觉间,忽然觉得,思想有了奇妙的转变。

    当身处二十一世纪,在诸多科学理论的熏陶下,人们脑海中关于星星、月亮、夜空等一切美好的猜测,都被枯燥乏味的知识所取代。

    然而现在,在寂静的夜晚,站在几百年前的金色欧罗巴大陆,站在罗马尼亚的山坡上,微风拂面,有一阵情绪悄无声息地,改变了他的内心。

    夜空,是那么神秘,多出了丝丝缕缕令人魂牵梦绕的美感,这种感觉,棒极了!

    在这个什么不了解的时代,回归本真,发掘内心最深处的美好,对一切充满着好奇,思绪纷飞。

    想到这里,他还有什么理由不欣然微笑呢?

    嘴角翘起,他偏头看看下面正在准备篝火烤肉的水手们,习惯性地摸向腰间的酒壶,摸了个空,于是顺手把望远镜给揪了出来。

    看一下夜景吧,虽然大半夜的在山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被微弱月光倾洒着的植被,还焕发着生机勃勃的光彩。

    单纯是出于无聊,他抬起望远镜,眺望远方。

    哟,竟然捕捉到一只白鹈鹕掠过的身影,真不容易。

    西北方好像有个大盆地,也可能是山涧,倘若明天还没找到悍匪踪迹的话,可以去那里栖息。

    呃,不是该先找斯巴达人么?管他呢,灭掉悍匪就当是积德行善了,反正也不废什么事,枪炮对手持冷兵器的悍匪有绝对优势。

    西南方有星星点点的火光,山林失火了吧大概。

    东北方大约二十千米的地方有座高峰,是这片山脉的最高点......

    等等!

    他的手指倏燃动了下,迅速调转镜头。

    之前看到的,是火光!这个季节气候刚刚回暖,最近也没有打雷,山林怎么可能失火?

    唯一的解释是,有人在那!

    距离,五千米以内,只需一个急行军。

    “伙计们,别想着吃烤肉了,出发!”

    “已经烤了一半了......”

    郑飞拴根绳子在树干上,以最快速度荡下山坡。

    “那就。”他神色认真地扫了眼可怜兮兮的众人,烤肉的诱人香气也恰巧钻进他的鼻孔。

    “那就,吃完再走吧。”反正人就在那,跑不掉的。

    “哈,船长万岁!”水手们振臂齐呼。

    船长?打量着眼前这群忙着烹饪美食的糙汉子,独自坐在一旁的克林摸不着头脑了。他们不是上面派来剿灭悍匪的军队吗,领头人怎么被称为船长?难道......是海军?

    圣地亚哥笑嘿嘿地来到郑飞身边,用胳膊肘抵抵他。

    郑飞瞥了他一眼,故意摆出张冷漠脸。

    “有话快说,要钱我可没有。”

    “哼,我才不缺钱!”圣地亚哥捶了他一下,随后左手拿酒壶右手搭着他的肩膀,顺着他的视线仰头望着夜空:“说真的,你变了,以前你不会因为吃烤肉耽误正事的。”

    “我没变,我只是饿了。”

    “哼。”圣地亚哥发出这个声音,有种莫名的萌感。

    “再哼我打你,讨厌的嘲讽脸。”

    郑飞玩笑了一句,之后不再作声,思考一些事情。

    我仿佛,真的变了。这样一个声音,迭起在心间,回荡在耳边。

    香喷喷的烤肉很快就成了,爱吃的水手们在伊斯坦布尔时都没闲着,去到土耳其人的餐馆里偷学了最正宗的烤肉手艺,吃起来回味无穷。

    饱餐一顿后,数百人的大部队向着火光进发,五公里蜿蜒曲折的山路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大概是多年不受侵扰的缘故,悍匪的警惕性极低,他们驻扎在一处山顶,在这里修建营寨,还像模像样地建了个瞭望塔,塔上却没人。

    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怎会愿意深夜还跑出来站岗,况且这站岗一点意义都没有,敌人根本不会来。再说了,凭什么老子站岗其他人在屋里吃喝玩乐?

    这是他们一致的想法,悍匪头目雅各布很理解,所以在很久以前就不让人夜里出去站岗了,在他的观念中,只要罗马尼亚和奥斯曼帝国还不休战,自己的营寨就不会受到任何势力的袭击,除了偶尔跑错地方的狼群。

    营寨中。

    雅各布放开身底的女人从床上下来,点亮油灯,顺便点着烟斗,快活似神仙地嘬了一口。

    “别哭了,跟着我保准你不愁吃喝。”他对抽泣发抖的女人说,语气平淡老练,这已经是抢来的第十二个女人了,每个女人刚来时都是这副德性。

    阴暗的屋子里,弥漫着浓烈的烟味儿,熏得女人呛了几口,止住了抽泣。

    雅各布谑笑一声,抓起餐盘里的烤野兔,美滋滋地咬了一口,脸上始终挂着恣意的笑容。

    窗外,一群鸟扑腾着翅膀从林子里飞起。

    “砰!”

    一声枪响,使得他的笑容硬生生凝固。

    【今天事情比较多,暂且就这样吧,明天咱们搞五更哦(*^__^*)】(未完待续。)

第两百九十八章 当冷兵器遇上了加农炮

    “该死的!”

    他恨恨咒骂了一句,随即披上暗棕色毛皮大衣,使劲抖了抖,提上心爱的宝刀推门而出。

    门口是一块寂静的草地,断断续续的虫鸣被淹没在土匪们的嘈杂声中,扰乱人的耳朵。

    只有少数土匪在休息,大多数都聚在一间最大的平顶房里,大声吆喝赌博,亦或是掰手腕比拼力量,叫嚣声充斥在整个营寨之中。

    尽管是在那么嘈杂的环境下,醉醺醺的水手们还是听见了那声枪响,但却没有一个人在意。

    “什么声音?”

    “准是卢卡那家伙玩走火了,看着吧,雅各布老大一定会惩罚他的!来来来,继续玩我们的!”

    “卢卡,滚出来!”站在营寨最中央的空地上,雅各布歇斯底里地怒吼,钳子般的大手紧紧攥住,仿佛要把刀鞘捏扁。

    这个叫卢卡的是匪巢唯一的火枪手,拿着唯一的一把火枪,可谓是宝贝疙瘩。

    雅各布之所以会这么生气,是因为子弹只剩十几颗了,每次下山抢掠都要在镇子里放两枪威慑人们,不能随便浪费。

    夜色笼罩下,卢卡快速从一间小屋里窜出,跑到了雅各布身前,用疑惑的表情等着挨训。

    “雅各布老大......您找我?”卢卡锁着脑袋,把那杆宝贝火枪抱在怀里,生怕被抢去。

    “谁允许你开枪了?”雅各布怒目而视,抬起刀鞘隔在他的胸口,用力抵住。

    “我没有啊......”卢卡眨巴着眼。

    “还说没有,整个寨子就你一个人有枪!”

    “我真的没有,不信您可以数子弹。”卢卡委屈地手塞进兜里,摸出一把子弹来。

    雅各布瞪着他,冷漠地伸出手,正在这时,忽然听到一声呼唤。

    “雅各布老大,快来看看昨天从康沃尔镇抢来的东西,有您最爱的雪利酒!”

    “是吗!”嗜酒如命的雅各布立刻忘记了一切,狂喜着跑过去,这让卢卡深深松了口气,慢悠悠地回屋去了。

    整座寨子,在一声乍然而起的枪响过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境况。

    没人有空去思考那枪响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他们懒得思考。

    自从军队奔赴战场与奥斯曼帝国厮杀后,十几年的安逸早已磨灭了他们的警惕,在他们看来,这片区域的小镇是没有能力组建一支像样的讨伐军的,康斯坦察等大城镇的守备军不会有闲工夫下来剿匪。

    万一有人偷袭山寨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外来势力在康斯坦察登陆了,但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哪有外来者会管这闲事,为了佣金?附近那些贫穷小镇付不起。

    况且,所有人都认为枪是卢卡放的,至于卢卡则是趴在窗边,用他迟钝的脑子想,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盯着窗外风起云涌的夜空,眼眸中,存在着一丝迷茫。

    ......

    山坡后。

    郑飞趴伏着,确信营寨中没动静后,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

    “谁让你开枪了?”他质问一名手足无措的水手。

    “我......看那个人过来了,就......”

    汉斯接过话茬:“那人只是想过来撒个尿,交给棕熊猎杀者解决就行了。”

    “好了,不说这个了。”郑飞摆摆手,回头瞄了一眼,瞧见几百人静静趴伏在坡背上,蓄势待发,只等他一声号令。

    悍匪营寨,距离一百多米,仅需二十秒的冲刺就能抵达,到时候冲进屋里疯狂砍杀,五分钟之内解决战斗。

    很轻松,但不完美。

    在狭小的空间互相砍杀,尤其是深夜看不清的环境中,极容易误杀自己人,再者说悍匪常年使用刀具,近战格斗能力自然是不容小觑,弄不好己方会损伤过半,这绝不是郑飞想看到的。

    本来,他完全没有必要来剿匪,只是出于对周边小镇居民的怜悯而已,但如果这怜悯的代价是牺牲自己的追随者,那干脆铁石心肠好了。

    他得想个万全之策,要是想不到,那就......默默等待。

    天色变了,那轮明晃晃的月亮,被漫天的乌云所遮盖,夜空失去了它的奇妙,变成了一片压抑的灰色。

    风在山坡上掠过,拂动着刚冒出头的嫩芽儿,也吹起了人们的头发。

    等待,安静地等待,水手们没有急躁的意思,他们明白船长是为了大家安全考虑,没人愿意去做无谓的牺牲。

    众人屏住呼吸,有些仰头凝视夜空,有些拔身旁的草芽儿,不管干什么只要能找点事做就行。

    不知过了多久,忽听窸窣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在郑飞身旁停下。

    “船长,他们来了。”一口气从山脚跑上来的哨兵气喘吁吁地汇报。

    “漂亮!”郑飞嘴角微微一翘:“快让他们上来!”

    哨兵跑下去传令,众人齐刷刷地转头望去,只见山坡下聚集了一队人,大约三四十个。

    “嘿,他们挪得比蜗牛还慢!”有人不屑笑道,嘲讽那队人的行军速度。

    “他们,好像挺吃力?”

    离得近了,才发现那队人不是空手上山的,而是推着重量级大家伙——加农炮。

    共十门加农炮,四人为一组推着它,一步步挪上这仰角三十度的山坡,其他人看清后,连忙识趣地跑过去帮忙。

    加农炮成功登顶后,这堆人顿时累瘫了般,躺倒在地。

    “起来,这时候躺着容易死。”郑飞示意大家把他们扶起来,喝点水。

    “一路上感觉怎么样?”他问。

    “累,除了累没别的!几英里的山路,我们接到命令后就立即推着这有两个圣地亚哥重的家伙进山,比跑马拉松还累,幸亏它有个轮子!”炮兵队长一口气灌了整壶水,打了个嗝儿。

    “说谁呢?”圣地亚哥凑过来,直勾勾地盯着他,板着脸。

    郑飞摸出块糖塞给圣地亚哥,拍拍他的肩膀,把这家伙撵开后,目光投向炮兵队长。

    “休息一会儿,准备架炮,一百多米的距离能保证精准度吧?”

    “当然,否则我就能辞职了。”

    郑飞点点头,站起身来,凝视着灯火闪烁的悍匪营寨。

    当冷兵器遇到了加农炮,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未完待续。)

第两百九十九章 枪炮声笼罩的夜晚

    会很刺激的。

    休息五分钟,体力恢复了些,炮兵们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开始挖坑布置阵地,需要保证带轮子的加农炮不会在后坐力的作用下移动。

    与此同时,闲着的火枪手已经运动到了距离营寨仅五十米的地方,分散开来围在营寨四周,借着山坡岩石和树干的掩护,把他们黑洞洞的枪口指向这个象征罪恶的地方。

    经过不断改进,线膛枪的有效射程稳定在一百五十米左右,之所以靠这么近,是为了方便收割。

    大约用了半小时,加农炮被稳稳固定,这时候营寨中传来的嘈杂声也愈来愈稀,陆陆续续有赢了钱的土匪回房睡觉。

    雅各布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他爱美酒胜过爱女人,发现昨天抢来的战利品中真的有一箱原汁原味的雪利酒,他顿时就走不动了,赖在仓库里就和手下享用了起来,配着酥脆的盐焗豌豆,喝得烂醉如泥。

    “喂......小子,还记得在温达斯的那次吗,那是我们收获最多的一次......成箱成箱的好酒......醒醒啊你......哼,醉鬼!”

    雅各布侧脸贴在桌上,把那半瓶雪利酒一饮而尽,溢出来的酒水顺着下巴流进脖子里,浸湿了他唯一贵重的毛皮大衣。

    倒了倒,发现没酒了,他磕了磕酒瓶子。

    “再来一瓶!”

    没人理他。

    即使已到了深夜,那间最大的屋子里仍聚集着七八十个土匪,他们暂时还没有困意,毕竟昨天刚满载而归,短期内不用下山了。

    输钱的人红了眼想把钱赢回来,赢的人则渴望赢得更多,丰厚的暴利使得他们近乎狂热,完全沉浸在赌局中。

    相比之下,掰手腕的那些则健康多了,他们采取了圣地亚哥式的奖惩规则,谁输了就奉上一碗酒,对于土匪们来说,银币什么的不如酒肉来得实在。

    “哈,野牛马尔加又赢了!”

    周边看热闹的人当然不会错过这极佳的赌局,在比赛开场之前就下注,赌注往往是酒和匕首之类的东西。

    马尔加的个头比圣地亚哥还高,是个两米多的巨人,就算现在他是坐下的,人们也挡不住他庞然大物般的躯体。

    “我早说过了马尔加是无敌的,可是总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想挑战他!”

    听着周围人的由衷赞慕,马尔加微笑着端过对手输的酒,仰脖灌尽,抹抹嘴。

    “马尔加,能告诉我们你是怎么练的吗?”

    马尔加拧了拧脖子,很乐意给仰慕者们介绍经验。

    “你们都知道,我在上山之前是军队里的王牌投掷手,后来和奥斯曼帝国开战,我当了逃兵。”

    “为什么啊?”众人打断了他。

    “蠢货!”他嗤笑一声:“我才没傻到拿着长矛去对抗巨炮的地步,你们难道没听说过吗,那群西亚蛮子是被战神附体的,连君士坦丁堡都抵挡不住他们的攻势!”

    说道这,他发现自己跑题了,摆摆手接着讲述:“在军队时,我每天都会让人把我当成沙包击打,搞得浑身是伤,硬生生打出了这副体魄。”

    “喔,怪不得大家打你一点反应都没有。”

    “哼,别说是你们了,就连炮弹都不一定能撼动得了我!”

    话音刚落。

    “砰!”

    “砰砰砰!”

    屋外,响起了阵阵撕扯力极强的爆响。

    这是一种土匪们从没听过的声音,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他们从没遇到过一次炮兵部队,因而,他们认为这爆响只不过是打雷罢了。

    然而,不过刹那间的功夫,他们便为自己的懈怠付出了代价。

    十颗加农炮弹准确地落在这幢大房子里,狂言刚出口的大壮汉马尔加被一枚炮弹正面击中,瞬间被炸得焦黑。

    十颗中世纪的炮弹还不足以把这幢房子夷为平地,在炮兵们填下一枚炮弹之前,营寨中掀起了阵阵带着哭嚎音的惊呼,睡梦中的土匪全部惊醒,提上砍刀就跑了出来,可怜的是刚出门,身上就多了至少四五个弹孔,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就告别了这个世界。

    大房子里的那群人反应得慢些,爆炸的余音还萦绕在耳边,震得他们脑仁嗡嗡作响,愣了有好一会儿,他们才想起来冲出这个被大火侵蚀的地方。

    发疯似的涌出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被立刻射杀,有少数运气好的跑到了空地上,迎接他的却是更猛烈的射击。

    他们甚至不知道对手在哪,只看见几十米外的山坡上、树林中,闪起密密麻麻象征噩梦的火光。

    如果真是噩梦的话就好了,那样至少还有醒的机会。

    在他们倒地之前,有那么一丁点的时间,他们绞尽脑汁也想不通,这批炮兵会火枪手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难道奥斯曼帝国从罗马尼亚撤军了么?!

    面对着铺天盖地的炮火和子弹,他们在绝望中放弃了抵抗,跪在地上。

    有几个还是信教徒,跪在地上做最后的祷告,大概是乞求上帝能让他们在地狱过得好一点吧。

    五分钟,战斗结束。

    硝烟弥漫在空气中,在郑飞的带领下,火枪手们把枪背在身后,抽出匕首在废墟中搜寻活口。

    只有一个人还活着,那就是一直躲在仓库里的雅各布。

    炮击开始前,在酒精的作用下,雅各布的神志早已迷离,当炮声响起时,他看着外面闪起的耀眼火光,居然笑了。

    他以为,那是神光的笼罩,神抛弃了他这么多年,终于回来找他了。

    在连续的炮击和枪响中,他的意识渐渐清醒了不少,这才觉得外面的声音好像有点耳熟,哦,是枪炮声......

    他已经迟钝到激动不起来的地步了,手里捏着空酒瓶,呆愣愣地注视着门外不断倒在血泊中的手下,却始终没有出去。

    不是他胆小,而是他真的走不动了,喝了整整两瓶雪利酒,即便意识已经苏醒,身体也不听使唤。

    当郑飞走到仓库门前时,他依然这么坐着,手里捏着酒瓶,呆滞地笑。

    “他是土匪的头目,我见过他!”克林咬牙切齿地说。(未完待续。)

第三百章 你失去了呼吸的权利

    头目?

    不止是郑飞,几乎所有人,都在鄙夷这所谓的悍匪头目。

    胡子拉碴烂醉如泥,手里提着个空的雪利酒瓶子,头发衣服上都沾着酒水,披在肩上的毛皮大衣滑落被踩在脚下,迷离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令人怜悯的笑意。

    这就是,悍匪头目?

    郑飞本人也对美酒有种说不出的喜好,但他绝不会喝得大醉,更不会烂醉,在他的印象中酒鬼特别惹人厌恶。

    他偏过头,避开扑面而来的酒气,对圣地亚哥招招手。

    “把他弄醒?”

    “唔,怎么弄?”

    “怎么粗暴怎么来,这不用我教吧?”

    圣地亚哥似是委屈地嘟起嘴,慢慢挪到雅各布面前,盯着那双飘忽不定的眼睛。

    “对不起了伙计。”

    雅各布听到了这句话,感觉到对方要危害自己,谑笑了一下想做出点反应,比如抽出腰间的匕首,无奈躯体太过沉重,趴伏在桌子上已经抬不起手了。

    在他尽力想要动几下的功夫,圣地亚哥抓住桌子猛地一扯,趁着失去重心的他还没倒地,一把扯过他的领子另一只手托住他的腹部,在身后众人惊叹诧异的目光中,怒吼着将他举过了头顶。

    摔!摔!摔!

    然而,众人没有看到期待的一幕。

    郑飞说的是把悍匪头目弄醒,而不是弄死。

    纵然被举到了空中,雅各布仍然没有挣扎的意思,手里握的酒瓶啪的掉落在地,四肢有气无力地垂下。

    圣地亚哥就这么举着他,出门来到院子里的水井边,四周草丛里的蟋蟀,也因有人到来而停止了鸣叫。

    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井,只是一个圆口的储存水的容器而已,这座山由于地势原因,当初安营扎寨的时候连续挖了十几口井都不出水,一气之下雅各布就让人随便挖了个坑,每天早上派人下山运泉水。

    所以,井里是货真价实的山泉,有点甜。

    看到了水井,雅各布猜想自己是要被丢进去,从心底想要反抗,无奈四肢软绵绵的,连抬起胳膊都要费好大的劲,头晕目眩。

    火还在烧,崩塌了大半房屋,营寨中寂然无声,偶尔有夜风拂过,带来阵阵硝烟味与血腥味。

    圣地亚哥把他放在水井边躺下,踢了他一脚,去旁边拿来一个大号的水桶,撸起袖子从井里舀满水。

    放下水桶,他狠狠扇了雅各布一巴掌。

    “醒酒了么?”

    雅各布嗤笑一声,默然不语。

    不是他傲慢,而是,他听不懂拉丁语。

    “我会让你醒的。”圣地亚哥冷冷道。

    众人在旁边看的迷迷糊糊,而郑飞看到那桶水时,便明白圣地亚哥想做什么了,他曾跟圣地亚哥讲过一个小故事。

    圣地亚哥站起身,望了望同伴们,耸耸肩。

    “汉斯,能帮我个忙吗?”

    闻言,汉斯一本正经地上前两步,冷不丁的。

    “不能。”

    “你这......别开玩笑,我知道你有个铜制的漏斗,借我用用。”

    汉斯咧了下嘴,把别再腰带上的漏斗取下,丢给他。

    拿到漏斗后,圣地亚哥挠挠头,略带同情地看着雅各布。

    “再问一遍,你醒酒了么?”

    回应他的,仍然是沉默。

    “你到底在说什么?!”雅各布不耐烦了,心里想,想杀了老子你就赶紧的,别磨蹭时间!

    圣地亚哥深深吸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吐出,昂头做了个拥抱天空的动作。

    郑飞远在十几米外,吹了个轻微的口哨,压低声音笑着对水手们说:“看,大块头要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了。”

    水手们兴致被拉回来了,等着看这平日里既天真又粗犷的男人,怎么展现出亚里士多德的一面。

    圣地亚哥可没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回忆着郑飞当初讲的故事,注视着雅各布不耐烦的双瞳,默然抬起了嘴角。

    “当你来到这个世上,你被赋予了很多种权利,吃饭、喝酒、睡觉、泡妞......但当你落到了我手里,你的所有权利都被剥夺了,除了呼吸,而现在,你连呼吸的权力也失去了。”

    瞧着眼前这人喃喃念着听不懂的咒语,雅各布心里急躁极了,恨不得吐口唾沫在他脸上。

    正在这时,漏斗被塞进了雅各布的嘴里,令他猝不及防。

    什么情况......雅各布慌了起来,预感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果然,圣地亚哥膝盖抵在他胸膛上不让他动,一手捏着漏斗戳在他嘴里,另一支手拿起硕大的水桶,顺着漏斗的大头,把里面的水以均匀的速度倾倒出。

    任何人都做不到边喝水边呼吸,不信试试?

    半分钟的喷涌式灌水,雅各布被折腾得奄奄一息,身体时不时抖一下,那是在打嗝。

    在面临绝境时,人的潜意识里总会迸发出巨大的潜能,雅各布也是这样,在承受被灌水无法呼吸的痛苦时,他的四肢瞬间恢复了技能,挣扎着想要摆脱圣地亚哥的控制,无奈这大块头力量实在太强,再加上嘴里插着个铜制漏斗弄不好就会被戳透喉咙,他只能乖乖屈从。

    在地上躺了几分钟,他已经能站起来了。

    圣地亚哥任务告终,回到了队伍当中,冲郑飞挤了下眼。

    “你故事里的法子真好用。”

    说这话时,他没注意到许多人都在偷笑,为他之前说的那番不该从他嘴里出来的话。

    郑飞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两名水手押住雅各布。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沉寂几秒。

    雅各布的迷茫眼神,让他想起了当初在美洲大陆第一次和土著见面的场景。

    难道,语言不通?

    罗马尼亚境内,说的应该是罗马尼亚语,他不会。

    “克林,帮我翻译。”

    向导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克林从人群中钻出来,站到雅各布面前,怒目而视。

    “你叫什么名字?”标准的罗马尼亚乡间方言。

    “雅各布。”

    雅各布耷拉着眼皮,一点都没打算抗拒,他本来就没多少骨气,被这么一麽,更是荡然无存。

    否则的话,他怎么会在国难当头占山为王,而不是参军抵御奥斯曼帝国入侵呢?

    【三更奉上,有点困,明天再继续爆(*^__^*)话说这是第三百章哦,值得纪念】(未完待续。)

第两百三十一章 天差地别

    “雅各布~”郑飞的眉头稍稍皱了一下,笑:“名字不错。”

    “所以你想怎样?”雅各布的神情没有丝毫的变化,垂下眼皮注视着那口水井,语气冰冷。

    他已经麻木掉了,短短的十几分钟之内,他烂醉如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山寨被无情摧毁,紧接着自己又被牛一样的壮汉举起来扔到水井边,灌了一大桶水。

    郑飞凝望着他,停滞两秒,抓过水手的枪。

    砰!

    雅各布应声倒在血泊中。

    弥漫着氤氲乌云的夜空,终于压抑不住了,滂沱大雨倾泻而下,仿佛在冲刷这座洒满鲜血的山岗。

    “为什么?”圣地亚哥发着呆,情绪低落。

    “有些人不该活着。”

    “不,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忽然下雨了......”

    对他奇怪的关注点,郑飞哭笑不得,抹了把湿漉漉的头发,大声喊道:“还有些没被炸毁的小屋,大家挤挤,今晚在这避雨!”

    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他的喊话在山中回荡,道道余音不绝于耳,直到一声惊雷乍然而起,它们才被打得消散。

    人群狂奔而去,顶着纷纷乱乱的雨幕冲进小屋,郑飞脱掉衣服拧干,随便找了个脏兮兮的床坐下,倚在墙上将就着睡一晚。

    雨声混杂中抱怨声,层层迭起,为这本该寂静的山中夜晚,奏响了一段紧张而空旷的乐曲。

    就这样,睡着了。

    次日清晨。

    唤醒郑飞的是山中特有的鸟啼,空气清新怡人,它们立在枝头蹦跳着多嘴,顺便啄个虫子补充体力。

    由于在恶劣的环境里坐着睡了一整夜,醒来时郑飞浑身酸痛,感觉就像昨天做了高负荷运动。

    不过圣地亚哥更倒霉,睡落枕了脖子只能一直歪着,稍微动动就疼得直抽,如果非要形容那家伙的表情,那就是加菲猫式无奈。

    昨晚突如其来的大雨,把他们身上能点燃的东西全给淋湿了,干粮也被雨水给浸泡透了,早餐吃不成,只能空腹上路。

    还好雨过天晴,蔚蓝色的天空洁净如洗,阳光明媚得很,走在山路上把火柴掏出来晒晒,很快就能擦着了。

    这便到了土著们发挥狩猎本能的时候,他们带上北美猎弓和吹箭,不出半小时的功夫,就为全队人带回了两头野猪,五头羊,以及数不清的野兔和鸟类。

    作为本地人,向导克林带着大家刨了许多可食用的野菜,用大锅煮成营养滋补的肉菜汤。

    一口热腾腾的肉汤下肚,肠道顿时舒服多了,人们的精力重新焕发出,面色恢复了不少,颇有兴致地交谈起来。

    “嘿,最后一块肉留给我!”来自圣地亚哥。

    “你怎么不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你?”汉斯毫不留情地把肉扒拉到自己碗里,舔了一口表示占有。

    听着他们拌嘴,郑飞欣然一笑,四下张望之后,爬上了一块高高的巨石,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小心翼翼地从怀里取出地图摊开,幸好它是用松油烘过的不散墨,没有受到雨水的侵蚀。

    枯黄色的图纸,略显陈旧,条条曲线连在一起,构成了山脉的大致轮廓,而在这图纸之上有个与众不同的点,上面用文字特别标注,那是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

    山脉的最中央,也就是腹地,自从一千多年前斯巴达灭亡沦为罗马共和国的领土后,十几个流亡的斯巴达后裔就长途跋涉迁徙到了那里,世代生活繁衍,到了今天已有上万人的规模。

    从地图上来看,想抵达这地方还要走三十公里的山路,于是郑飞决定把加农炮暂时分解掩埋,全员轻装行进。

    傍晚,来到了指定地点,却连个人影都没发现。

    别说是人,就连鸟都很少,附近不仅山势较高,而且植被稀少,偶尔会有只苍鹰掠过头顶,穿过云霄直奔远方。

    登上一座高山,他们径直向前走,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成不变的荒凉景色,不知过了多久,悬崖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这道悬崖足有两百米高,往下看一眼,情不自禁地就会腿软。

    然而和对面的悬崖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了,那边足有五六百米高,给人们施加了沉重的压迫感。

    除了高度差外,环境地貌也是天差地别。

    这边的悬崖光秃秃的,由于天气回暖的缘故,勉强长出点小草,点缀上了一抹难得的绿色。

    而对面,即便距离仅有几十米,却是另一番场景。

    绿色植被布满了整个悬崖,一股股小山泉顺着崖壁淌下,在山下汇集起来,养活了整条山涧。

    茂盛的草丛中,时不时探出个兔子脑袋,亦或是猴子,很快又缩了回去,也许是为了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许只是为了看看外面。

    明明近在咫尺,为什么会有这么大差距?光线原因吗?

    百思不得其解,郑飞坐下摊开地图,他能肯定完全是按照地图上标准的走的,可现在却不见斯巴达人的影子,难道王子耍心眼了么?不,就算他有这心,也没这个胆子。

    不知不觉的,他蹙起了眉头,昂首远眺西方那轮火红的太阳,垂下头,陷入沉思。

    莫非,斯巴达后裔是藏在......

    他的目光,投向了对面郁郁葱葱的悬崖。

    那股股顺着崖壁流淌的泉水,使得他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想了,对不远处拿石头磨刀的棕熊猎杀者呼唤了一声。

    棕熊猎杀者撅撅嘴,跑了过来。

    “有事吗?”

    棕熊猎杀者从来不会讲礼貌。

    “下去看看。”郑飞指了指悬崖底。

    棕熊猎杀者向下看了一眼,拧起眉心,说:“太高了,我们的绳子不够长。”

    说罢,他抬眼望着对面的悬崖,仔细打量了一番,傻乎乎地一笑。

    “有了!”

    他取下后背的弓箭,麻利地在箭尾缠上绳子,挥臂拉弦瞄准对面。

    “你要做什么?”郑飞习惯性地问。

    棕熊猎杀者翘起嘴角。

    嗖!

    箭羽呼啸而出,锋利的箭头正中粗大的树干,深深嵌入。

    棕熊猎杀者使劲扯了扯绳子,相当稳固。

    “祝我好运吧。”(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二章 让我们唱首歌

    话音刚落,棕熊猎杀者死死抓住绳子,在众人的注视中纵身一跃荡下悬崖,白驹过隙间,双脚已踩到了对面的崖壁。

    绳长只有三十米,离地面还差得远,这也是他决定荡过去的原因。

    对面的崖壁上生长着许多树丛,只见他伸出左手抓住一截粗树枝,右脚蹬着崖壁凸起的部分,小心翼翼地向下移动,在手不得不撒开树枝之前,他深深吸了口气,酝酿片刻,飞身一跳,落在了下方几米处的树丛上。

    突然,树丛喀嚓一声,意味着小树干不堪重负将要折断,他瞬间打了个激灵连恐惧的时间都没有,果断向下方那片更大的树丛跳去,这次的高度足有十米,肚子恰好磕在树干上,疼得他趴了好一会儿。

    爬起身来,在这里,他偶然发现了一根藤蔓,顿时喜上眉梢,抓着藤蔓对同伴们得意招手。

    对面悬崖上的同伴们,早已为他的表演而惊叹,甚至是这副。

    “我的上帝,他难道不知道害怕吗?”汉斯盯着他那张笑嘻嘻的脸,情不自禁地说。

    只是目测一下刚才跳跃的高度,就足以令人心虚。

    “他知道,只不过他比我们所有人都勇敢,并且身手敏捷。”郑飞这么回答。

    “呃,这应该不会吧,我肯定比他勇敢多了!”圣地亚哥拍了拍胸膛,骄傲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比如说那次雪崩。”

    郑飞白了他一眼:“那你敏捷么?”

    “当然!”

    “好啊,那你也跳过去。”

    “我......唉......”语塞,尴尬。

    圣地亚哥苦恼地抱住一棵树,脸贴着树皮作沉思状。

    这画面,令人不禁感觉到他在表达:我是一个被船长和世界抛弃的人。

    郑飞哈哈一笑,视线移回到棕熊猎杀者身上,打了个手势示意他继续。

    “大家瞧好吧,这场戏我们都是观众,他是唯一的表演者。”

    对此,水手们包括土著们都没什么异议,要知道单是用绳子荡到对面崖壁上去就没几个人敢做到,更别说徒手下悬崖了。

    逞强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俯视两百米高的悬崖,腿肚子发软的他们这么想。

    棕熊猎杀者用了十分钟,终于踩上了实打实的土地,如释重负般躺在地上撑开四肢,大口喘着粗气。

    从体力上来讲不累,但心理却受到了长达十分钟的煎熬,他也是人也恐高,不同的是,他喜欢这种恐惧带来的刺激。

    躺了约有两分钟吧,他注视着宁静安详的蓝天,翻身而起,捧起清澈甘甜的泉水洗了把脸,在泉水的倒映下,他这张充满喜悦的脸,却渐渐凝固住了。

    一个洞,一个巨大的洞!在这洞旁,有着密密麻麻的脚印!

    愣了愣,他双手做成喇叭状放在嘴前,长嚎了一嗓子。

    “看来下面有情况。”郑飞脸色凝重,对大家说:“现在我们得考虑怎么才能下去了。”

    水手们窃窃私语,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建议,愈来愈离谱。

    “咱们也荡过去!”

    “要不等老鹰把咱们叼下去吧,哈哈!”

    “不不不,我们应该虔诚祈祷,用诚意感动上帝,那样的话他就会用上帝之后把我们安全送到地面。”

    “哼,你们的法子都太麻烦了,要我说还是直接跳下去好!”

    ......

    “都给我闭嘴!”郑飞忍无可忍,扯起嗓子大吼一声,怒不可遏的模样,霎时让水手们缩起了脑袋,识趣地闭上嘴巴。

    “这不是玩笑,棕熊猎杀者现在一个人在下面,就算他有再大的本事也上不来,你们想丢下他吗?”

    闻言,水手们默默垂下头,为之前的言语而惭愧。

    圣地亚哥还在抱着树脸贴着树干,不过听郑飞训斥水手们,心里舒坦多了,翘起嘴角拍了几下树干,忽然灵光一闪。

    “嘿,可以用草编成绳子,这还是你教我们的。”他兴冲冲地对郑飞说。

    “我刚才想过了,但我们这边的悬崖光秃秃的,就算有草也都是发硬的枯草,不结实。”

    “但是对面崖壁上有啊,可以采集过来。”

    “哦是吗?”郑飞注视着他满怀期待的眼睛,道:“采完了,怎么回到这边呢?”

    圣地亚哥得意地摸了下鼻梁,拍拍身边的树干。

    “把树砍倒往对面推,树的另一头就能卡在崖壁上,只要从树干上走过去再走回来就行了。”

    郑飞稍稍怔了一下。

    奇妙的点子,连自己都没想到。

    这次,他由衷地对圣地亚哥竖起了大拇指,其他人更是纷纷应和,鼓掌吹口哨。

    总算捡回了颜面,圣地亚哥欣然接受众人的赞美,脸上写着一个字——爽!

    “好了,开始锯树!”郑飞放声下令,面对着悬崖峭壁,取下酒壶啜饮一口。

    好多水手看到这一幕,不禁纳闷:船长的酒壶不是昨天晚上送给克林了吗?

    由于郑飞的独特癖好(在航行中站在船舷边喝酒时,喜欢把酒壶往海里抛),他的酒壶消耗量非常大,有时一个礼拜就要用掉好几个,所以早在威尼斯时,他就买了整整一箱银质酒壶,每次出来都会带几个,带不下的就让圣地亚哥带。

    夕阳渐渐沉沦于巍峨的西山,向世间投来一抹令人牵挂的余晖。

    赤色橘色的晚霞,浮现在远方的天边,为那巨大的蓝色画布,涂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壮丽恢弘。

    正是在余晖和晚霞的映衬下,水手们打起了赤膊,哼哧哼哧地拉起了锯子,他们并不觉得累,反倒认为能和同伴合作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只不过,想用短锯锯断比圣地亚哥腰围还粗的树,谈何容易?

    他们需要用如火的热情,点燃十足的干劲。

    “来吧伙计们,让我们唱首歌!”

    余晖落在他们激动的脸庞上,使得他们的喜悦,更加饱满。

    ......

    那里看上去像无边无际的海

    人们喜欢我们像无眠的梦想家

    我越过阳光普照的大街穿过他们

    我们的小屋满载欢乐

    小的灾难让我们重拾希望

    有时雨丝飘来,因为世界需要滋润

    ......(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三章 编织草藤

    歌声,不算优美,却有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潜移默化间,便是为精疲力尽的水手们重新了注满动力。

    这首简单朴素的民谣,营造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意境,许多人会把它称为,黎明的曙光。

    至少,郑飞是这么认为的。

    看着欢脱的水手们,聆听他们粗犷而沧桑的歌声,他欣慰地笑了笑,默默抬脚走开,远离他们。

    在一块巨石旁,他停下了脚步,翻上去坐下,拿出酒壶一小口一小口地吖。

    在这里,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开阔的山地,他可以毫无遮拦地直面夕阳,和那远在天边的赤色晚霞。

    傍晚。

    余晖倾洒着的悬崖。

    齐声呐喊的伐木工。

    坐在巨石顶喝酒的男人。

    它、他和他们,是一副绝妙的画卷。

    这些该死的欧洲山毛榉比想象中的还难锯,直径一米多的树干,足足锯了有两个小时,终于完成了。

    此时,夜色早已降临。

    为了更加快捷地采集草筋编织绳子,他们一共锯了十多颗树,然后在锯开的地方齐心协力用斧子砍出斜坡,不一会儿,体型巨大的山毛榉们便陆续轰然倒下,在一片地动山摇之中,它们的树梢打在对面的崖壁上,当即折断,留下更结实的部分卡在那里。

    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栖息在崖壁上的猴子鸟类等小动物吱吱乱叫,拼命往悬崖顶逃。

    其中有一棵倒下的方位偏差了点,长度近五十米直径两米的巨树,带动着无数枯枝烂叶,直接倒头载悬崖底下去了。

    见此摧枯拉朽般的场景,众人霎时惊呼起来。

    “喂!”

    他们希望悬崖下的棕熊猎杀者能听见。

    巨树砸到地面时,棕熊猎杀者正蹲在小溪边,手伸在溪水里希望能摸点鱼虾填饱肚子,天色太黑再加上赤手空拳,他没办法打猎。

    砰!

    伸手不见五指的山崖中,他什么都看不见,扑棱棱地听到一声巨响,大地应声颤动,这感觉让他想起了从前在美洲遇到的山体滑坡,不同的是,有股烈风迎面而来。

    他下意识地跳起来往后跑,贴着崖壁蹲下蜷缩起来。

    那根树干,刚刚距离他仅有几步之遥。

    悬崖顶,听见轰隆隆的巨响,郑飞喝令水手们停止哄闹,而后憋足了力气喊道:“你还活着吗?!”

    寂静的黑夜,回音在山谷中跌宕起伏,经久不衰。

    蜷缩状态下的棕熊猎杀者察觉到好像是在呼唤自己,连忙抬头,生怕同伴以为自己死了,把自己丢下。

    “活着!”

    听到他的应答,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注意安全,我们天亮了就下去接你!”

    喊完,郑飞庆幸地抚了抚胸口。

    要是一个精英手下死于这种事故,他会很自责的。

    除了自责还有什么呢?没有了。

    天色太黑,现在就通过横在悬崖间的树干走到对面去,这种行为无异于作死。

    只能先睡一夜,等天亮了再继续。

    幸好今晚没下雨,水手们随便在树林里找个地方就躺下了,有些反应快的赶紧就占了之前锯断的树根,体型巨大的欧洲山毛榉,树根都在两米左右,简直是天然的大圆床。

    走了一天的山路,再加上锯了两个小时的树,他们早已精疲力尽,躺下不过两分钟,鼾声大作。

    郑飞倒是不太累,躺在地上手放在头底枕着,翘起二郎腿,欣赏夜空中的星星,它们仿佛在眨眼,可爱。

    说到眨眼,他想到了曾陪在自己身边的姑娘。

    安娜、特蕾莎、布兰妮......现在想来,她们中的每一个都是那么好,只怪自己当初惹下了风流债,伤了安娜的心,还有特蕾莎。

    愁眉轻蹙,浅浅叹息。

    之后,他又想到了在亚特兰大码头时,划着皮特叔叔的小破渔船第一次出海,皮特在礁石上滑到掉海里去了,被救上来之后,这家伙说自己是为了捡一块彩色贝壳送给自己的女儿,真是个称职的父亲。

    想到巴萨罗那港,在人满为患的交易所里,龙涎香被拍出了天价。

    想到在亚速尔群岛......

    大西洋航行......

    美洲......

    有这么一瞬间,他很困了,迷迷糊糊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一个念头:咦,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怀念二十一世纪了呢?

    这个充满浪漫风情的时代,有着太多的乐趣,太多的惊喜,以及,太多的未知......

    这样的生活,不正是我想要的么?

    冒险征途,永不止。

    他抬起了嘴角,露出甜甜的微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

    第二天,拂晓。

    红彤彤的朝阳从远处的山脉后冒出头来,向大地倾洒第一缕光辉,阳光刺到眼睛时,郑飞醒来了,精神好得很。

    翻身而起,他四处找了找,没发现能当作食物的东西,看来又要饿肚子了。

    呃,忽然看见圣地亚哥背囊里藏了包糖,偷出来吃掉。

    天亮了,他才瞧见水手们昨晚的杰作,十几颗巨大的树木横亘在悬崖上,另一端紧紧抵住对面的崖壁,就算一次上去十个人也能承受得住。

    他笑了笑,学着布谷鸟的叫声,唤醒睡梦中的水手们。

    大概是觉得被挑衅了,在对面崖壁筑巢的不知名鸟类纷纷叫了起来,一浪高过一浪,像是在示威。

    郑飞苦笑了一下,识趣闭嘴,俗话怎么说来着,强龙不压低头鸟,毕竟人家是本地鸟。

    在叽叽喳喳、不绝于耳的吵闹鸟啼声中,水手们抱怨着醒来,睡眼惺忪,揉揉脸之后,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哇哦,好壮观。”他们注意到了昨晚的杰作。

    迫不及待的,他们就想上去试试。

    昨晚砍树都是挑大的,所以最小的直径也有一米多,豪华版独木桥,走在上面只要不往悬崖底看,绝对出不了事。

    每个桥上安排六名水手,两个负责在对面扯草筋藤蔓,四个负责运送,以加快效率。

    短短半个小时的功夫,他们便采集到了足够的原料,安全归来。

    这时候,就轮到土著们大展身手了,编织草藤是他们的强项,在美洲游猎的那么多年,这是他们必备的生存技能。(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四章 天然巨洞

    编草藤可不是什么容易的活儿,因为悬崖足有两百米高,再加上大多数人不知道怎么编只能观望,单靠十几个印第安土著的巧手,工作量极大。

    为了防止草藤磨损断掉,他们编得有胳膊那么粗,而且是圣地亚哥的胳膊。这样一来就更繁琐了,从早晨一直忙活到中午,一眼望不到头的草藤总算是完成了,一端系在欧洲山毛榉的粗壮树干上,另一端卷起来往崖下一抛。

    没有任何声音,一切都是那么安静,直到它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打到地面,弄出啪的一声巨响,瞬间尘土飞扬。

    这场景,在悬崖下的棕熊猎杀者看来,简直就是蛟龙入海。

    “怪物......”

    棕熊猎杀者蹲在小溪边,手里捏着咬了半边的生鱼,愣愣盯着草藤落地点,随后顺着他抬头往上看。

    第一个人滑下来了,是对他最忠心的手下,见面后,两人大笑着不约而同摆出奇怪的姿势,这是他们部落专用的,功能相当于热情拥抱。

    第二个、第三个......

    考虑到草藤的承受能力,前一个人下滑五十米左右,后一个再开始下滑,维持同时在草藤上的人有四五个。

    期间有些实在胆小的水手,郑飞也没强迫他们,让他们原路返回,出山去跟山外的少数同伴汇合,留在那看守五百匹马。

    就这样,两个小时后,大家安全着陆,再抬头仰望悬崖顶,回想起之前的经历倒是很刺激,忍不住想再滑一遍。

    小溪里有许多鱼虾,饿了一整夜的水手们肚子早已咕咕叫,迫不期待地扑到小溪边,直接用手在里面摸来抓去,收获颇丰。

    架锅生火,刚抓的鱼虾往锅里一丢,再配上点野菜干,煮成一锅鲜味十足的浓汤,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肆意撩动着人们的肠胃。

    “你别说,我第一次觉得鱼这么好吃。”圣地亚哥大口喝完一碗汤,满足地对郑飞说。

    郑飞笑了笑。

    常年在海上漂着的水手能说鱼好吃,恐怕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真的饿了。

    哦~不过在二十一世纪就不算了,那时候的轮船上有冷库储藏室,牛肉羊肉应有尽有,某些高档游轮还提供美味西餐,才不会整天从海里捞鱼虾吃。

    喝完鱼汤,胃里顿时暖融融的,体力恢复不少。

    简单的休息后,郑飞开始仔细打量这个山涧,以及两旁的悬崖。

    奇特的地貌,一边的悬崖矮且荒芜,另一边却是高耸且植被茂盛,那股股顺着崖壁淌下的甘甜泉水,似乎在告诉人们一件事——郁郁葱葱的悬崖后,隐藏着别样的风光。

    按照王子提供的地图来看,脚下这片土地正是斯巴达后裔的藏身地,但现在却连个人影都不见,两种可能,第一是王子隐瞒了事实,第二,悬崖后面。

    问题是,怎么才能过去呢?

    植被茂盛的悬崖至少五百米高,即便上面生长着很多树丛有很多攀登落脚点,但扪心自问,郑飞没有这样的能力,就连棕熊猎杀者也不行,也许只有身体能力强悍无敌的原始人可以试试,可惜那家伙身上的伤还没完全好,还在调养中。

    这时候,郑飞多么希望能出现一道闪着金光的门,就像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那样: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这面悬崖不知延伸至什么地方,反正用望远镜也看不到尽头,再加上连接着其它山脉,想绕过去估计是没什么指望了。

    注视着翠绿丛生的崖壁,郑飞默默叹息,坐到一块石头上,拧开酒壶盖儿倒倒,已经喝完了。

    眉头紧锁,托着腮沉思。

    难道没有突破口吗?仔细想想,这也在情理之中,毕竟藏着上万人,如果这么容易就能进的话,估计早就被外面的人发现了,哪还有什么隐蔽性可言。

    炸悬崖?显然不可能,这个时代的炸药威力太小,能炸掉伊斯坦布尔的大仓库就已经是极限了,而这面铜墙铁壁般的悬崖,就算把炸药堆成小山包也撼动不了它。

    细细思索,就只剩一个办法了——回康斯坦察港接王子来带路。

    当初之所以没带着王子,是担心路上碰到什么麻烦,比如被军队拦下搜查马车,万一王子被认出来的话,麻烦可就升级成灾难了。

    想到这里,郑飞仰头望了望悬崖顶端的一线蓝天,有只鹰飞速掠过,他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他愁眉不展时,棕熊猎杀者颠颠地跑过来了,手里是刚啃完的鱼骨头。

    “嗨。”郑飞打了个招呼,眉头重新拧起之前,忽然想到了件事,迫切问:“昨天你下悬崖后大叫了一声,发现什么情况了?”

    “我就是来说这个的。”棕熊猎杀者挑了挑眉头,这表情动作是跟郑飞学的,现在他已经养成了随时挑眉的习惯,无论是发现好吃的还是看到美女。

    昨晚经历了大树砸在面前的惊险一刻,他暂时忘掉了之前发现洞口的事,睡一觉醒来后又忙着抓鱼吃,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汇报。

    “往那边走两百步,地上有个巨大的洞口。”他指着东边说。

    闻言,郑飞即刻为之一动。

    “你进去过吗?”

    “没有,里面太黑,说不定会有怪兽......”棕熊猎杀者难为情地咧咧嘴,傻笑来缓解尴尬,要知道他在船长和水手们的心目中,一直非常勇猛。

    “带我过去!”

    郑飞起身,呼吁大家都别吃了,带上武器跟上。

    这是个巨大的洞口,直径足有十米,看起来像是天然的,因为形状很不规则,毛毛糙糙。

    洞里的确黑暗,主要原因是山涧两边都是悬崖,光线本来就不好,所以当众人围在四周往下瞧时,什么都看不见。

    “看起来好危险的样子,像一张大嘴......”

    “我猜,这么大的洞,里面生活的一定是比鲨鱼还大的怪兽。”

    议论纷纷,各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猜想都出来了。

    要是放在以前,郑飞会呵斥他们别胡思乱想,但现在,他自己心头也有着隐隐的担忧,毕竟是经历过所罗门外密道的男人。(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五章 猛兽

    这么大的洞穴,让他情不自禁地就想到了哥斯拉,史上最著名的怪兽。

    阴森森的洞口,仿佛在散发着一股瘆人的凉意,竖起耳朵,朦朦胧胧间似乎听得见猛兽的低沉咆哮,从地心贯穿而来。

    以上,只是水手们的臆想罢了╭(╯^╰)╮

    洞里平静得很,不过越是平静就越令人心慌,在水手们的观念中,这是灾难的前兆。

    现在,对于郑飞来说,一个更棘手的问题来了......

    那就是,让谁下去?

    很显然,没人愿意做第一个尝试者,也许他们并不十分害怕死亡,但怪兽给他们带来的恐惧,远远比死亡要大得多。

    人对未知事物,总是充满了畏惧。

    说实话,郑飞自己也不敢。

    场面,僵住了。

    大家都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都安安分分地垂着头,压低呼吸,生怕引起注意。

    这种情况,就像是老师准备提问一个很难的题,所有人都不会。

    就这样过了两分钟,郑飞挠了挠头皮,心中斟酌估量片刻,抬起头准备点将了。

    场面凝重极了,全体闷声不吭,水手们的神态跟参加葬礼默哀似的,唯一的不同,葬礼死的是别人,现在要死的是自己。

    郑飞仍在犹豫,想来想去,心中也没个人选。

    倏然!地洞中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霎时引起了水手们一阵惊恐的哄闹。

    很碎很碎,很轻很轻,不像是巨型动物发出的。

    除非是......蟒蛇和鳄鱼!

    直径十米的洞口,倘若是蟒蛇......倘若是鳄鱼......

    上帝......区区几百人,估计勉强够这大家伙吃一顿的。

    单是想想,就不禁打了个寒颤。

    此等危急时刻,仅仅电光火石之间,郑飞没空去考虑什么合理性,什么怪兽是不可能存在的了,他能做的只有组织大家立刻逃命!

    就算逃不掉,也要全力尝试!

    “快跑!”

    他歇斯底里地大吼,然而在他喊出来之前,已经有一大票人,头也不回地狂奔而去,比在奥斯曼帝国战场溃逃的败兵还狼狈。

    情理之中,奥斯曼帝**队就算再强大再勇猛,那也是人,现在他们面对的可是闻所未闻的巨型猛兽!

    这一刻,他们的速度恐怕都飚到了牙买加飞人博尔特创下的世界纪录,来自最原始的惊恐,使得他们迸发出了最强烈的潜能。

    几百人疯狂呼叫着涌开,有些倒霉的家伙摔倒了,却没能得到同伴的搀扶,反而是被人群踩上了几脚,绝望地想要从地面爬起,眼眸中,无边无尽的恐惧完全遮盖了他们对世界的不舍。

    十几秒,腿脚快的人已经跑出了一百多米,想想觉得自己可能安全了,放慢脚步回头看看。

    这一看,便是停滞。

    风,吹过草木茂盛的山涧,掠过人们的耳根,吹拂刚流出的热汗,带来一丝丝清凉。

    几百个疲于奔命的人,构成了一幅静态的画,壮观的画。

    脚步停下,驻足在原地回首以盼,面容中透着彻底的惊讶,渐渐的,瞳孔里流露出绝处逢生的喜悦,绝望后的希望,总是有种莫名的感动力,以至于有些人还落了泪。

    沉默许久,许久......

    他们愣愣地发呆,不知是受了惊还是之前跑得太猛,大脑一片空白。

    “天呐......”

    许多人这么感叹,如释重负地抚了抚心头,心脏还在扑通扑通地狂跳。

    从巨洞里出来的,竟然是......一个人。

    这次,是郑飞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发愣时间最长的一次。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居然把大家吓成了这样......不知为何,感觉好讽刺,默默在心底嘲笑了自己一番。

    看来,我还不够冷静沉稳。

    他深吸一口气,在胸腔憋了会儿,缓缓地缓缓地,吐出。

    从洞口爬出来的人,手足无措地接受着几百人的注目礼,从这几百人的目光中,他嗅到了惊惧的味道,觉得很纳闷。

    应该恐惧的不是我才对吗?他挠挠头,眨巴了下眼。

    这个人,借着巨型怪兽的震慑力,成功营造出了近乎神圣的气氛,使得众人看他就如同看上帝一般。

    大家不说话,他也不敢说话,不安分地搓动衣角,缩起脖子。

    好久之后,郑飞的心情才平静下来,开始仔细打量这个人。

    像土著,又不像土著。

    看得出来,他比土著要高一个档次,只不过身上仍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脖子上还挂着跟骨制项链,让人不由得想起了狼人。

    他长着一双幽蓝色眼睛,但眼神远远谈不上阴狠,反倒有种天真的意思,如同孩子般非常明亮。

    再说外形般,身高比圣地亚哥矮一点,也没那么强壮,但肌肉的形态却极为完美,胸肌、三角肌、肱二头肌等等,黄金比例结合,让人觉得,这是个为战斗而生的人。

    这样的人,使得郑飞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斯巴达。

    大概只有斯巴达,才能培养出最完美的战士。

    确定真的没危险后,水手们开始陆续返回,不过脚步没那么快,慢悠悠地踱步,他们害怕再忽然发生什么,毕竟是那么大个洞,竟然只钻出来个人......

    当路过在逃命途中摔倒被踩的同伴时,他们停下了,歉疚地向同伴伸出手,可惜回应他们的,却是同伴冰冷的眼神。

    从此以后,他们做不成朋友了。

    郑飞盯着那个人,咳了一声,酝酿了一会儿,放慢语速问。

    “你......是谁?”

    那人摇头,表示不解。

    很显然,语言不通。

    这下可没办法了,这里没人会斯巴达人使用的语言,只能用手语来试试了。

    郑飞想了想,去搬了半锅剩下的鱼汤来,放到那人面前。

    食物,永远是一种很好的语言。

    果然,看到鱼汤后,那人顿时眼前一亮,连锅端起来就喝,半锅鱼汤居然被他一饮而尽,还意犹未尽地抹抹嘴,用征询似的目光。

    “还有吗?”他想说。

    之所以走出洞口,正是因为他闻到了鱼汤的香味,循着味道出来的。

    (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六章 天然洞穴

    没等郑飞先动手,圣地亚哥就抢先跑去搬了一锅放到那人面前,之后愣愣杵着,看来是还未完全从刚刚的惊吓中缓过神来。

    作为全船队胃口最大的家伙,圣地亚哥对这种眼神再熟悉不过了,很能理会其中的含义——没吃饱。

    这次,那人喝了半锅就不行了,惬意地咂咂嘴打了个满足的饱嗝,接着做了个让大家诧异的举动。

    他蹲下来,取出一个用牛皮缝合成的水袋,小心翼翼地端起锅,把剩下的鱼汤倒了进去,准备带回去给孩子们尝尝。

    瞧见这一幕,渐渐的,水手们悬起的心总算沉了下来,深深吁了口气,慢慢聚了回来。

    可以肯定了,这个从地洞钻出来被大家误以为是怪物的家伙,的的确确是个普通的人。

    灌完鱼汤,那人露出感激的笑容,手指放在胸口绕了几圈,捻起脖子上挂着的引以为傲的骨制项链,凑在鼻尖。

    这一连串的动作是他表达谢意的方式,复杂而古怪,叫人看不明白。

    不过,当他转过身时,大家都看懂了他是想回巨洞里。

    “嘿!”郑飞叫住了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巨洞。

    他皱起眉头,抬眼扫了扫山涧里的几百水手,犹豫了一会儿,欣然点头同意。

    他不认为区区几百人能对上万名斯巴达勇士造成什么威胁,而且,他从来没害怕过什么,包括死亡。

    黑漆漆的巨洞,一眼望不见底部,少说也有十几米,但他却在人们的注目礼中纵身跳了下去。

    水手们懵了,咧咧嘴看着郑飞,等船长决定该怎么办。

    郑飞低头盯着那片黑暗,根本无法探清洞底的情况。

    从十几米高,也就是五层楼的地方跳下去,非死即伤,斯巴达人真有这么强?

    “呼啦!”

    洞里传来那人的呼唤让他们快跟上,声音经过巨洞的传荡,显得极为空灵。

    “船长......我们下去吗?”汉斯捏了捏鼻子,这是他感到畏惧时的习惯动作,眼神和水手们一样,摇摆不定。

    这时,全队行动能力最强的棕熊猎杀者站了出来,走到洞口边缘,冲郑飞点点头,毅然决然地抬起手放在胸口。

    不等郑飞作出回应,他便纵身一跃,少顷之后,扑通一声落地。

    “哇!”

    人们只听洞里传来惊讶的呼叫,是那种因新奇而不由自主从喉咙间迸发出的声音。

    “快下来,很安全!”棕熊猎杀者欢快喊道。

    停滞片刻,出于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水手们立即欢脱起来,下饺子似的往洞里跳,无一例外,落地之后全像是找到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激动得热议纷纷,之前被“怪物”带来的恐惧和压迫早已抛之脑后。

    下面到底有什么?

    郑飞的胃口被吊了起来,和圣地亚哥肩并肩站在原地,看着水手们先跳,不和他们抢。

    短短几分钟的功夫,数百人全都进了洞,郑飞怀着对洞内情况的无尽好奇,跃下。

    咚~

    脚踩在地面上,不......准确来说不是地面,也不是水面,而是一种特别奇怪的物体,和弹簧床有点相似。

    总之不管如何,下坠的力量被有效缓冲,从十几米高的地方跳下来,居然一点事都没有。

    郑飞不禁笑了下,踩了踩脚下这片黑漆漆的土地,随便踱了几步,跺跺脚,发现整块地都是这种材质的,弹性十足。

    “神奇。”他感叹。

    大自然的奇妙力量,总是那么令人咋舌。

    洞里没有任何照明物,和在外面看到的一样黑,抢先下来的水手们早就不在这里,哄闹声是从前方传来的。

    沿着前方那微弱的亮光,郑飞和圣地亚哥在黑暗中摩挲着墙壁前进,来到一处转角后,驻足停下。

    “我的上帝......”圣地亚哥张大了嘴巴,不可思议地揉揉眼睛。

    绕过转角,展现在眼前的是另一番风景。

    之前,除了黑色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而现在,却是五彩斑斓。

    这是个天然的洞穴,点缀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而且这里是有亮光的,斯巴达人在洞壁上插上了许多火把,把洞穴照得透亮。

    在洞穴的最中央,有一副巨大的骨架,周围被火把围起来,仿佛祭坛一般,为这光怪陆离的天然洞穴,平添了一抹神圣的气息。

    骨架,应该是属于某种已经灭绝的动物,体型比野牛大比大象小,面目狰狞长着锋利的獠牙。

    它被斯巴达后裔奉为圣兽,是勇猛和狂战的象征,在这里供奉了数百年。

    让郑飞感到奇怪的是,这里没有人。

    诺大的洞穴,只有自己的水手和那名领路人,其他斯巴达人在哪?

    此时,那名领路人虔诚地跪伏在骨架前,嘴里念叨着类似咒语的东西。

    郑飞不便打断他,在洞穴里转悠了起来。

    洞里的石头除了钟乳石外,还有少数天然的宝石,红黄蓝三种颜色都有,看起来应该是价值不菲。

    这个洞穴并不是封闭的,在另一头还有个出口,不知通向什么地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里是不可能容纳下上万人的。

    过了好久,领路人的祷告终于结束了,站起来盯着骨架看了一会儿,深呼吸,随后转过身来,对不远处的郑飞招招手。

    郑飞连忙赶了过去,等着他说些什么,哦不,是表达些什么。

    领路人什么都没说,径直向洞穴深处的通道走去,郑飞迟疑片刻,跟上。

    圣地亚哥也跟了上去,但水手们没有,他们正忙着用匕首撬宝石呢,要知道对于他们来说,白花花的银币才是最实用的。

    离开天然洞穴,三人又重新陷入了黑暗,好在领路人拿了个火把,照亮前进的道路。

    通道是经过人工修缮的,地面比较平整光滑,两侧也不像天然山洞里那么凹凸不齐。

    走了约摸有五分钟,领路人停下了,做了个嘘的手势,狡黠一笑。

    【不好意思啦各位,今天比较忙只能写一章了(;′⌒`)明天补上】(未完待续。)

第三百零七章 战魂

    通道里,依然是一片黑暗,看不见一丝光明,也看不出任何存在出口的迹象。

    “他......想做什么?”

    圣地亚哥似是喃喃地说,注视着几米外举着火把的领路人,以及那张被焰火映得红彤彤的,还残留着怪笑的脸。

    “别担心,不会有事的。”郑飞挺起胸膛,默默捏紧拳头,盯着那双火光闪烁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手心渗出了些许冷汗。

    “伙计,你不害怕吗?”圣地亚哥轻声念道,音色发颤。

    “怕,但我必须告诉自己别害怕。”郑飞咬住牙关,倒吸一口凉气。

    他明白,真正的恐惧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摆脱恐惧的唯一方法,就是面对它!

    在这深幽曲折的通道中,他们无法逃跑,一不留神就会撞墙,更无法呼喊向水手们求救,等到声音传到了那里,恐怕早已淹没在水手们的嘈杂声中,不知道那群家伙撬到宝石有多狂喜。

    唯一能做的,就是坦然面对,即便是死也要死得从容一点。

    想到这里,郑飞镇静下来,在火光的映照下,辨析着领路人的怪笑,心中倏然飘出个念头:他为什么要杀了我们?完全没有理由。

    可是......他的笑容好瘆人。

    杵在原地静默了足有半分钟,被恐惧压抑着的圣地亚哥再也憋不住气了,奋起一拳砸向石壁,瞬间热血上头,对领路人怒目而视,大吼:“杀了我是么?来啊!”

    领路人自然是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的,但看见这副神态听见这吼声,悟出对方是在挑衅自己。

    即便领路人眼中现出一丝困惑,但出于生来就被强行灌输的战斗本能,他拿出了自己最引以为傲的武器——一柄大石锤。

    随后,他将火把插在墙壁上,和圣地亚哥对视着,步步逼近。

    作为回应,圣地亚哥拔出匕首,想要作殊死搏斗。

    正在圣地亚哥准备扑过去厮杀时,郑飞拦下了他,硬生生地夺下他的匕首,插回刀鞘。

    见此情形,领路人的脚步也戛然而止,紧握石锤,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俩。

    “你......”圣地亚哥愕然。

    “冷静,他没想伤害我们。”

    “可是他连武器都拿了!”

    “那是因为你刚刚挑衅他了!”郑飞抬起胳膊狠狠捶往他的胸口,让他态度别再这么冲了,惹恼了斯巴达人可不是什么好事。

    说完,郑飞平复了一下,望向迷茫的领路人,友好一笑。

    领路人歪了下脑袋,摇摇头,意思是想说:你的朋友到底在干什么?

    郑飞耸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

    小风波之后,双方的情绪都安定下来,火药味儿渐渐散去。

    此前,领路人的瘆人笑容并不是奸笑,而是卖关子似的坏笑,只不过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太过狰狞,使得郑飞和圣地亚哥误解了他。

    随后,圣地亚哥忍受不了等待死亡的折磨,暴怒大吼,这在斯巴达人看来是纯粹的挑衅。

    据郑飞所知,斯巴达人在面对挑衅时,第一时间选择的绝不会是解释,更不会是退缩,而是不顾一切地迎战,捍卫他们心目当中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战士的荣耀。

    千万别觉得奇怪,在中世纪时期,信仰给一个人带来的影响是近乎毁灭般的,更别说这个人是属于斯巴达的了。

    战魂附体的斯巴达人,以好战残忍著称,他们信仰的神是宙斯与赫拉唯一一个没有争议的儿子,他的名字大家很熟悉——战神阿瑞斯。

    阿瑞斯被斯巴达人称作是军神,同时也是奥林匹斯诸神中最招人憎恶的一个,因为他被形容为嗜血成性的杀人魔王。

    斯巴达的婴儿呱呱落地时,就抱到长老那里接受检查,如果长老认为他不健康,他就被抛到荒山野外的弃婴场去。

    母亲会用烈酒给婴儿洗澡,如果他抽风或失去知觉,这就证明他体质不坚强,任他死去,因为他不可能成长为良好的战士。

    男孩子七岁前由双亲抚养,父母从小就注意培养他们不爱哭、不挑食、不吵闹、不怕黑暗、不怕孤独的习惯。

    七岁后的男孩被编入团队过集体的军事生活,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为了增强勇气体能和残忍性,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肉搏,倘若误伤了自己的同伴,就任由同伴死去,因为失败者不值得怜悯。

    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挞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不许出声,只能默默跪在地上,忍受这地狱般的煎熬。

    想必在二十一世纪,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无论多么高强度的军事训练,和斯巴达比起来,都是小孩过家家,再怎么说人家从七岁就开始了。

    哦不,是从刚出生就开始了。

    在这种残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许有那么少数人,浑身上下除了战斗之魂外,还留存着一点点人性的本真,但是,只有一点点而已。

    郑飞眼前这个领路人就是其中一个,因为他想把好喝的鱼汤带回去给孩子尝尝。

    哦,幽暗的通道中,领路人从墙上取下火把,嘴角又重新挂上了那瘆人的笑意。

    这次圣地亚哥不怕了,和郑飞共同坦然看着他想干什么。

    郑飞眉头微蹙,猜测这家伙必定是想展现出一样东西,并且是能让人十分惊讶的东西。

    郑飞微笑,拭目以待。

    领路人又向通道深处走了几米,火把照亮了那地方,这才发现通道已经到尽头了,前面是死路。

    狡黠一笑后,领路人丢下火把摩拳擦掌,手掌抵在墙壁上用尽最大的力气去推,然而却发现,墙壁竟岿然不动。

    苦苦挣扎后,他无奈地吐了口气,嘴里叽里咕噜地说了些像是抱怨的话,撇着嘴敲了敲墙壁。

    咚咚的叩击声还未散去,外面便传来一个粗野的男嗓,说了一堆郑飞听不懂的语言,领路人作出了回应。

    之后,墙壁动了一下,发出呼呼的声响,徐徐拉开。

    亮光,好刺眼!

    郑飞捂住眼睛,长时间处于黑暗之中一时无法适应。(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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