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第四更,盟主4/11】
揉了两下,他便无所谓地甩甩手,把族长脖子上的挂饰取了下来,挂到自己的脖子上。
每战胜一个对手,他就要从对手身上取一样东西。
雨渐渐小了许多,寂静的深夜,人们注视着他,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为他强悍的战斗力惊叹。
见证族长被秒杀的土著们,齐齐跪下了拜服。
部落,属于强者的世界!
你强,就能赢得尊敬!
你弱,就老老实实缩着!
对于他们的拜服,原始人不予理睬,他独自生活惯了,对统治别人一点点兴趣都没有。
现在能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三样东西——鸡腿、烤肉和雪利酒。
不过,郑飞倒是很有兴趣,他不知道这是个一万两千人的大部落,但既然他们能出动五百人突袭,想必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矿工有了,猎手有了,成堆成堆的兽皮也有了,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他露出了微笑,比财富更重要的,是自己和同伴们避免了一场血腥的战争,心中悬起的石头,总算释然了。
......
第二天,清晨。
由于昨晚遭了场大雨,起得很晚,甚至还有点小感冒。
他来到屋前的空地上,对着朝阳打了个喷嚏,然后活动活动筋骨,在草原上来个长跑。
早起的工匠们在造木屋,现在多了这些土著加入阵营,总不能让他们一直住帐篷吧?话说昨晚那些新来的土著就是在雨里过了一夜呢,撵都撵不走。
因为原始人不跟他们回去当族长的话,他们没法跟其他族人交代。
一大早,土著就派几个腿脚快的回山里了,为的是把其他族人给叫来,迁徙。
部落虽然有一万两千人,但分布地域很广,有十几个分支,他们这个分支只有一千来人而已。
对于其他分支,他们不是很熟悉,也很少交流,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聚到一起,一是族长挑战赛,二是和其他大型部落发生战争。
趁着今天风势不错,郑飞让一些人到海岸边去,把船上的火炮给卸到热气球上陆续带过来,为的是避免再次置身于昨晚那样的险境。
要不是原始人关键时刻出头,现在恐怕......
说到原始人,郑飞想让切尼教他语言来着,但他很毛躁,就算有香酥的鸡腿引诱,他也坐不住。
喏,他现在正狂奔在广袤的平原上,追一只看起来很肥美的鹿。
他不喜欢思考,只喜欢好吃的好玩的。
再看看其他人在忙什么吧。
土著们要么出去捕猎,要么就是在帮忙挖煤矿,姑娘们在洗衣服,还有些正在烧饭,笑靥如花,她们俏美的脸蛋儿并没有让土著动心,审美标准不一样。
和往常一样,布兰妮去山坡上学习汉语去了,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她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种语言,迫不及待地想要多多了解它。
几个年龄较小的姑娘,成群结队地荡秋千,以前听说只有贵族小姐才能拥有这么漂亮的秋千的。
至于小哥伦布,提前十几年来到了这片新大陆,也是可怜,本来功成名就永垂青史应该是他的。
这段时间他拼命锻炼身体,甚至还跟土著学会了使用弓箭,年纪小学东西就是有灵性。
唔,还有谁来着?......哦对了,还有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他的第一次蒸汽机研制失败了,因为工匠们造不出他要的铁管。
他设计创造的图纸,已经超出了蒸汽机的最初模型,而是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准,当代的生产工艺无法达到要求。
所以,他把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放到了铸造业上,希望能早日铸造出蒸汽机所需的配件。
......
一切,都发展得那么稳定,而和谐。
就这样,一个月飞快地从指间溜走,叫人想抓却抓不住。
......
天气转凉,姑娘们不能再穿漂亮的长裙了,换上了厚一点的衣服,以示对秋天最起码的尊重。
这些天来,仓库里已经堆了上万张优质兽皮,弄回欧洲那就是上百万枚白花花的银币,再加上之前在亚速尔群岛带来的黄金,那根宝贵的猛犸象牙,虎骨鹿茸花旗参之类的奢侈品,装满船到欧洲,预计能卖到四百万枚银币。
四百万枚银币,能让郑飞在巴萨罗那港横着走,能买下整个亚特兰大城,能底气十足地把特蕾莎带出帕尔斯庄园,能不告诉布兰妮偷偷睡了丽娜·阿隆索。
咳......
成本,接近于零,一本万利。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航海家无惧危险,义无反顾地投向大海的怀抱了。
航海,属于勇敢者!
这天上午,郑飞端着杯酒,站在附近最高的山坡顶端,向西方眺望。
拿起望远镜的话,隐隐约约能看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有山脉的轮廓,阿巴拉契亚山脉,越过去之后便是中央大平原的无限风光
不仅有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还能一直向西走,越过著名的落基山脉,去加州淘金,躺在太平洋沿岸的沙滩上,和海豹肩并肩。
对了,那里有个港口就叫圣地亚哥(圣迭戈),它在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是美国本土的极端西南角。
美墨边境的它是彩色的,北美的热情在这里显得十分迷人,光是名字念起来就有股特别的味道。(所以男二的名字还是很有艺术感的对不对?(*^__^*))
圣地亚哥老城是个充满墨西哥风情的小镇,也是绝美的度假天堂,一丝分漫,一分景物,一分韵律,在由近及远、由蓝及白的海洋衬托下,显得是那么和谐与亲切,那么的浪漫与宁静,那么的如诗如画,使得人们忘却步履匆忙,静享难得的闲适。
在那里建个造船厂,搞几艘大船出来,可以南下墨西哥和加勒比,去探探传说中的玛雅文化,去把可可、辣椒、黑胡椒等特产传播到世界各地。
或者去到美丽的夏威夷群岛,欣赏她得天独厚的美景,在夏季的夜晚,享受她的花之音、海之韵。
还可以继续往东,不出两个月的航程,就能抵达咱们的大明帝国了,看看谁是皇帝,找他要点银子好组建更强大的舰队。
什么,你问皇帝要是不给怎么办?
那还能怎么办,咱们都是讲道理的人,不给就抢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们要复仇【第五更,盟主5/11】
想了这些,郑飞不禁翘起了嘴角,吞完最后一口酒,带上航海帽,抬手直指遥远的天边,踌躇满志。
他的自信神态,令得河边洗衣服的姑娘们更心仪了,她们欣喜地讨论起来。
“你说,船长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嗯~是个很帅的,很有魅力的男人,让人想......”
“哈哈,想和他睡一觉?”
“哪有!怎么可以只睡一觉!”
“......”
“话说,船长是不是风流成性?”
“我觉得......”
姑娘说到的话,被一个成熟的女声打断。
“他确实很风流,但不成性。”
斯嘉丽平淡地说,注视着远处站在坡顶的郑飞,微笑。
姑娘扑闪着大眼睛,问:“斯嘉丽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呵~如果他风流成性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多天都没来找过我了。”
斯嘉丽的眸子里,有着一丝忧伤。
自从离开岛屿后,郑飞就再也没碰过她,有时候她特别嫉妒布兰妮,嫉妒她的美貌,还有气质,更重要的是她能让一个男人为了不让她伤心,而不去找别的女人。
......
整个大本营,闲着的大概只有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了。
他们坐在自己的木屋前,用石头打磨砍刀,边磨边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一个多月的学习,他们已经能用最基本的拉丁语和大家交流,比其他土著更快融入到这个团体当中。
“嘿,又到了上课时间~”
切尼捧着手写的教科书,微笑着说,长头发依然没舍得剪去,鼻梁上人模狗样......装模作样的架着个平光眼镜,那样看起来有文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教师。
棕熊猎杀者笑了笑,学着欧洲人的样子耸耸肩,示意手下们收起砍刀。
“你们干嘛要磨刀?”切尼随口问道。
“杀人。”生硬的拉丁语回答。
由于相处的多,切尼是他们最信赖的人。
“嚯,杀谁?”切尼觉得他们在开玩笑。
“他们。”棕熊猎杀者指向矿场,冷冷道。
切尼心里咯噔一声,顺着他的指引望去,看见的是一群土著人,就是在族长死后,化敌为友的那个部落。
“嘿,他们是我们的同伴。”切尼提醒道。
从棕熊猎杀者的眼神中,他看到了渴望屠杀的怒火,以前从未有过。
“他们是我的仇人。”棕熊猎杀者狠狠把砍刀插在地面,钻了个洞。
阿提卡部落,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平原最大的部落,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他们凭借凶狠的作风,侵略吞并了无数个小部落,才有了今天的规模。
而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就属于某个被吞并的小部落。
那是在几年前,他的部落世代生活在沿岸平原的南部,那里气候怡人、物产丰富,除了有许多肥美的猎物,还经常能吃到被浪潮冲上沙滩的鲜虾和海蟹。
部落只有不到两百人,在那里生活的很惬意。
然而有一天,他们的领地突然被一个强大的部落闯入,对方有精良的武器,上千名战斗人员。
他们想,闯入就闯入吧,彼此不伤害就好。
过了半个月,相安无事。
某天,棕熊猎杀者作为部落最棒的猎手,带领十几个人出去打猎,准备储存过冬的食物。
早晨,他们离开部落,傍晚,归来。
映入眼帘的,是残破的废墟,满地的尸体,女人被扒光了衣服,孩子被划开了肚子,景象凄惨至极。
他们还没来得及悲伤一会儿,便听前方传来吵闹声,随后只见那群侵略者从山岗后冒了出来。
侵略者看见他们,愣了片刻,吼叫着扑来。
面对数百名敌人,为了活下来给族人报仇,他们只能暂时压下仇恨的怒火,拼命奔逃。
很快,他们甩开了追击者,但不敢停下来休息,一直向北走,走到了加拿大境内,后来冬季来临,北方的冰天雪地太冷,他们又往回走了点,在丛林中定居。
从此以后,他们就以复仇为使命!
为了复仇,他们训练暗杀本领,他们研究毒药学,他们躲在暗地四处寻找阿提卡部落的行踪。
但是,他们始终没能找到,因为他们不知道阿提卡部落在不断扩张,已经成为了上万人的大部落。
几年过去了,就在他们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见到了一张熟脸。
那个雨夜,棕熊猎杀者看清族长的脸,正是当初追击自己的人!
仇人近在眼前,但却不能冲上去干掉,他深知以自己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因为他和同伴们擅长的不是正面战斗,而是——暗杀。
之后,那个族长被实力可怕的原始人轻松干掉,失去报仇机会的他,把复仇之火迁怒于其他族人,不巧的是老大竟然把那些人收下了。(老大指郑飞)
于是,他和同伴们开始酝酿一项计划,打算在某一天的深夜,把阿提卡部落的人全部干掉,然后远走高飞!
现在,他把事情告诉了切尼,并不是因为他觉得切尼不会出卖自己,而是从未斗过心机的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做出卖。
......
教完今天的课程,切尼立刻去爬上山坡,神色仓皇。
郑飞还在眺望远方的风景,嘴角还带着笑意,见他上来,问:“怎么了家庭教师先生,那群学生捅娄子了?”
“对,而且是个大篓子。”切尼认真道。
郑飞皱了下眉,见他不像是开玩笑,示意他接着说。
两分钟,切尼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这件事,让郑飞感到很棘手。
把他们关起来吗?那样对他们不公平,毕竟是灭族的血海深仇。
由着他们去报仇吗?显然更不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感化。
那种人最适合感化别人?当然是牧师,问题是船队没有牧师。
不过,有个人倒是可以试试......
布兰妮,十二岁时就通读圣经,再加上美貌与智慧并存,很适合充当这个角色。
看来,布兰妮终于能摆脱花瓶的头衔了。
【呜哇......累瘫了......五点了啊......睡觉睡觉zzz】(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七章 有人会教你怎么做
现在,郑飞要先去和那些人谈谈。
提起高脚杯,余下的几滴红酒安静地躺在杯底,阳光使它的成色更为剔透,仰脖,缓缓流入口腔。
越过山丘,他掂着手里的望远镜,漫步到小木屋前,倚在门框上,看着刚学完拉丁语的土著们,继续磨砍刀。
他们磨得很仔细,把刀身垫在木桩上按住,另一只手攥着块形状规则但表面粗糙的石头,在刀刃上磨出嚯嚯的声音,手臂上的肌肉也跟随着动作,一张一弛。
今天晚上,趁着众人熟睡之际,他们就要用这雪亮的砍刀,劈下阿提卡部落所有人的头颅!
在那之前,他们还得想办法在饭菜里下毒,让众人昏迷不醒。
其实本来是想用毒药直接毒死对方的,无奈附近找不到毒物,只有些能麻醉人神经的花草。
正在密谋计划时,他们瞥见郑飞走了过来,立刻闭上嘴巴,专心磨刀。
郑飞蹲下,冲他们笑了笑,道:“锋利吗?”
“嗯......”
“磨刀干什么?”和土著交流,尽量用最简练的词汇。
“宰棕熊。”回答更简练,来自棕熊猎杀者。
顿了顿,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道:“在你眼中,有仇恨。”
棕熊猎杀者磨刀的手,短暂的停滞一下,又恢复正常,保持沉默。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复仇。
复仇是使命,但整天被这沉重的使命压着,他感受不到丝毫的乐趣。
在郑飞的感觉里,这群二三十岁的土著,和孩子没什么两样,至少那从未受过世俗侵染的眸子,清澈透亮。
他挑了挑眉头,抓起砍刀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故作疑惑道:“为什么你们部落只有十几人,而且都是男人?”
“被灭了。”棕熊猎杀者面无表情地说,早已习惯了灭族的悲痛。
“被阿提卡部落,是吗?”
“你......怎么知道?”愕然,随后瞥了眼不远处,开采煤矿的阿提卡族人。
“磨刀,是要宰了他们吧?”
纷纷的,十几个磨刀中的土著抬起头,面面相觑。
“切尼说的?”棕熊猎杀者捏着拳头,恨恨在人群中寻找切尼,出卖他的人。
郑飞耸耸肩,道:“我自己猜的,阿提卡是最强大的部落,经常吞并小部落。”
棕熊猎杀者做了次深呼吸,沉思片刻,继续用他那生硬的拉丁语说:“你猜对了,但你无法阻止我们,除非杀了我们。”
眼神中,充斥着森冷。他还没学会掩饰情绪,和撒谎。
“可是你们杀了他们,以后谁会杀了你们?”
“我们不怕死!”这声回应,坚定决绝。
“可是他们怕,他们中也有女人和孩子。”郑飞看着他,平淡而真诚地说:“也许他们也是被阿提卡吞并的小部落,是无辜的。”
棕熊猎杀者的胡子,微微动了一下,垂下头说:“那又怎样。”
他的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杀了他们,就和之前灭你族的那伙人一样了。”
半分钟的沉默。
棕熊猎杀者忧伤地数着地上的蚂蚁,抬起头望了眼蓝天,和那几多缥缈的云彩。
他叹气,道:“你说的,我都懂,可我放不下仇恨,我的兄弟们也是。”
周围的十几个土著,点头应和,眼神中却有着深深的迷茫,因为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复仇。
他们,如同徘徊在无尽的黑暗中,看不见光明的方向,自从被灭族后,就一直没发自内心的笑过。
除了,除了切尼发糖的时候。
他们想挣脱,想和其他人一样快乐,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
棕熊猎杀者态度的转变,让郑飞会心一笑,道:“有人会教你怎么做。”
说罢,他吹了个口哨,布兰妮应声走出小木屋,嘴角挂着可人的笑。
这笑容,能温暖人心。
郑飞抱了她一下,替她捋顺发丝,柔声道:“交给你了。”
“放心,我很会说教的。”她眨了下眼睛。
他点点头,看着她走向土著们,拿出一张羊皮纸,上面画着些图案,是用来宣讲上帝创世的。
“上帝第一天创造了光......”
对她说的话,土著们充满了兴趣,问上帝是谁。
在她动听的嗓音中,郑飞来到河边,对正督促劳工挖矿的圣地亚哥招手道:“胖子,过来!”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跑到河畔道:“说谁胖呢?我这是强壮!”
“管他胖还是壮,反正就是你,过来!”郑飞笑道,最喜欢拿他开涮了。
圣地亚哥懒得绕远去走桥,直接游了过来,脱下湿漉漉的上衣,道:“什么事?”
郑飞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看向布兰妮。
圣地亚哥看过去,惊讶地咧嘴道:“你......竟然舍得让她和土著接触?不怕被......”
认真道:“以后,你就负责保护好她,你懂的。”
点头后,圣地亚哥露出邪恶的微笑,道:“其实相比土著,我才更危险,哈哈!”
郑飞努努嘴正要开骂,突然惊奇地指向河面,叫道:“那是什么宝贝?!”
圣地亚哥立刻转身,寻找。
郑飞抬脚,猛地一踹。
“走你!”
扑通落水,圣地亚哥一副日了狗的表情,钻出水面指着他,啼笑皆非。
郑飞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笑嘻嘻地吹着口哨,回屋拿酒去了。
【刚群里有个兄弟说:船长,看到最后一章了,更新时间居然是凌晨四点多!如果这样经常熬夜,怕是小船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啊!
呼~先谢谢各位的关心,昨晚写到天亮才睡,今天一整天都昏昏沉沉,胸口闷痛,坐电脑前码不动字。
通宵不算什么,以前放假也有和朋友通宵打游戏的,但是,通宵的同时还要集中注意力写文,讲道理真的是种煎熬,昨晚无数次眼皮往一块儿耷拉,靠喝柠檬水才挺下来的。
卖个萌o(n_n)o恳请大家允许我今天请个假只更两章呗,让我好好调整一下作息时间,白天保持充足的精力给大家写书,好不好?嗯,我听见你们说好的吧。
话说今天群里有个妹子和我聊了好久,我一直以为她是男的!我还爆粗了!233
等会还有一更,各位早点休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八章 回乡
一个月后。
再有不久就要入冬了,郑飞得赶在冬季来临前,带领船队回一趟欧洲。
除了因为要把货物卖掉外,还有就是因为北美气候太冷,取暖设施不完善,晚上睡觉时,冷风顺着墙面缝隙嗖嗖的灌进来,整个小木屋就像冰窖似的。
他能受罪,但不能让布兰妮受罪。
还有安娜。
至于斯嘉丽,她可是个不一般的女汉子,忍耐力不比男人差。
中午,暖融融的阳光照射在这片大地上。
郑飞刚在一场热气球旅行中归来,给酒壶加满酒,便来到了河畔。
河畔生长着几棵树,叶子已微微泛黄,清爽的秋风扑打在脸上,倒是很舒服。
布兰妮坐在树下,手里捧着手抄版的圣经,一句一句地带着土著们读。
在她面前,规规整整地坐着上百个土著,他们虔诚地望着她美丽的眸子,就仿佛是在看上帝派来的使者。
自从向棕熊猎杀者等人灌输信仰,就有越来越多的土著被吸引,在他们的理解中,神灵是真实存在的。
否则,为什么会下雨呢?为什么会打雷呢?为什么会地震呢?
只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定义。
而现在,上帝这个词,给了他们最好的定义。
上帝,最高神,他创造了光,创造了万物。
当一群蒙昧的人受到信仰的捆绑,那么,在他们得到心灵慰藉的同时,也失去了某些东西,比如自由。
如果郑飞以上帝的名义让他们去战斗,他们不会有丝毫犹豫。
远远望着他们,郑飞笑了笑,不去打扰布兰妮工作了,晃晃酒壶喝了一口,然后示意圣地亚哥跟过来,在小山坡顶停下脚步,面对着广袤无边的平原。
“要回去了伙计。”郑飞手背在身后,神情中充满着期待。
“是啊,要回去了。”
圣地亚哥仿佛是自言自语,情不自禁地微笑了一笑,夺过他的酒壶喝了一口。
“喂,谁让你喝我酒的?”
“咱俩谁跟谁!”圣地亚哥露出招牌式傻笑。
郑飞撇撇嘴,便继续眺望远方。
无聊的时候,他挺愿意跟圣地亚哥拌拌嘴,这个外表凶巴巴的大汉,其实内心很柔软。
在风中,站了有一小会儿,郑飞又把酒壶抢了回来,道:“回亚特兰大,你打算做什么?”
“去找维茜,我想死她曼妙的身段了!”圣地亚哥不暇思索地说,色眯眯地搓搓手,浸入幻想。
“嗯~找完之后呢?”
“上床啊!”
“......我的意思是,上完之后。”
“再上一次!”圣地亚哥吐舌头道,随后咳了咳,蛮正经地说:“我想回到家乡,拿分到的钱买个庄园,让我妈妈过好日子。”
闻言,郑飞轻蹙眉头,诧异道:“你有妈妈?”
“当然,只是我从没说过而已,她在乡下的财主家当女佣,起早贪黑地赚辛苦钱替我爸还债,那个死了五年多的老赌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圣地亚哥耸耸肩,道:“我已经好多年都没回家了,以前当军官的时候,整个乡村都为我庆贺,后来打了败仗沦落到码头当劳工,没脸回去。”
“哈,现在能衣锦还乡了吧?”
“必须的!”嘿嘿一笑。
顿了一会儿,圣地亚哥抬了抬眉毛,道:“还没说你自己呢,打算做什么?不会真要去带那个叫特蕾莎的女人吧?”
“嗯。”郑飞平淡回答,眉间,显露出一抹惆怅。
男人的惆怅。
“作死啊你,特蕾莎比布兰妮可差远了!”
“我知道。”他凝视着远方,举起酒壶啜饮一口,秋风掠过耳畔,他仿佛是说给风听:“但是,我说过会去带她的。”
但愿这缕秋风,能漂洋过海,将这句话带给远在万里之外的特蕾莎。
“嘿。”圣地亚哥摊摊手,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笑了笑,对他投去赞赏的目光。
“哦对了~”郑飞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皮一抬,道:“我还得去趟亚特兰大城的兵器店,给我们的投资商一笔钱。”
“投资商?”
“没错,还记得我们的第一艘船,新大陆号吗,上面装了十几艘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是一名军火商投资的。”
“喔,我记得,他叫博格是吧?”
“呀,记性挺好啊,我都忘了。”
“嘿嘿,其实我不傻。”
“嗯,我信~”
“......”
......
两周后的早晨,霜花满地。
阳光,倾洒在这片银白色的大地上,留下一抹令人心漾的颜色。
秋高气爽,远处的山脉轮廓无比清晰,天空也仿佛纯净了许多,那宝石般的淡蓝,不掺一丝杂质。
河里的鲈鱼被人们捕捞起来,晾晒成鱼干或是做成鱼酱,储存过冬的食物。
在北美大陆居住了几十年的土著们知道,每年冬天,这块土地都会被冰雪覆盖,很难再打到猎物,除非往南走几个月到热带地区(墨西哥),或者往北走到更冷的地方,那里生活着许多皮脂厚厚的海豹,肉质很不错。
货物,开始装船了。
由于河流水位太浅等原因,抛锚停靠在海边的船无法顺着河流进入内陆,只能通过人工搬运将货物送到海边了。
郑飞站在甲板上,双手撑着护栏,微笑。
这段时间,土著和文明社会人类的相处,出奇的融洽。
主要原因是土著比较乖,好骗,爱美的姑娘们有时用个发卡就能换到一件狐皮,做成既漂亮又保暖的围脖。
大部分人都选择留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家,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在这里,每天早上能呼吸到最新鲜的空气,在茫茫草原上策马奔腾,或是坐进吊筐随着热气球升空,欣赏美洲的绝世风光。
而回欧洲,除了泡酒馆就是泡妞,这里不缺好酒,姑娘也比那些站街女郎干净得多。
一箱箱的兽皮、西洋参、黄金、鹿茸,被人们塞进船舱,在不久后,它们将会变成白花花的银币,变成最好的舰船,变成数以万计的劳动力。
郑飞现在最缺的,正是劳动力。
有了足够的劳动力,才能去五大湖开采煤铁矿,才能去加州淘金。(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九章 靠港【第一更】
不过很幸运,赶上了好时代。
当下,欧亚交界处连连战乱,在战火的驱赶下,大量的西亚人东欧人向西方逃难,掀起一阵迁徙狂潮。
去中欧,可以轻松雇佣到打量廉价劳动力,只要给他们一百枚银币,肯定乖乖跟着走。
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由于太多的外来者涌入,中欧和西欧的劳工业早已饱和,本地人由于被抢了饭碗而对外来者冷眼相向,找不到事做又交不到朋友的话,全家都得饿死,所以就算是真的会被拐卖到海外,他们也必须牺牲自己来养活家庭。
在这种大形势下,这一趟如果顺利,带回上万人不成问题。
要是还不够,就只能去非洲了,和别的航海家不一样,郑飞会把黑人当作劳工而不是奴隶。
他,有做事的底线。
......
船队离岸,和当初离开岛屿时一样,人们站在海滩上挥手,有些在笑,有些在不舍。
笑的大多是男人,船长走了后他们就能泡妞了,以前也能泡但是成功率低,姑娘们往往会拿粗糙的他们和船长对比,一脸嫌弃。
还有就是以后没人管了,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想去哪玩就去哪玩,不过,他们不会做太出格的事,因为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园,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谁会在家乡搞事情呢?
而那群土著,除了在动情挥手外,明亮的眼眸中,竟还闪着些泪花。
他们不舍得布兰妮,远离尘世侵染的他们,感情往往比文明社会的人更加细腻真挚。
至少那泪水,是真挚的。
四艘大货船,十艘护卫舰,数十张被海风吹鼓的白帆,在人们的告别声中,渐行渐远。
水手们望着陆地,直到那些小黑点消失在视野范围内,神色惆怅。
并不是岸上的人令他们牵挂,而是那些美味的鹿肉和火鸡,吃一口那酥啊,啧啧......
可是漂在海上,就只能吃些虾蟹之类的海鲜了,鲜味十足,但吃多了叫人想吐。
郑飞站在甲板上,沐浴着阳光,静静眺望久违的海平面,有条鲨鱼露出了鳍,他没下令去捕,鱼翅吃多了通风。
圣地亚哥从驾驶舱偷出了他那做工很糙的墨镜,装模作样的戴上,双臂撑着栏杆,耍帅。
要衣锦还乡了,水手们都很激动,他们憧憬带着大把的银币,去迎娶自己一直心仪的姑娘,或是召集乡亲们,摆上几桌宴席,让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哥们发了!
郑飞对圣地亚哥挥挥手,笑。
圣地亚哥露出皓白的牙齿,镜片后的眸子,显露出一分喜悦,一分感激。
要不是郑飞,他恐怕还在亚特兰大码头,白天搬货箱,晚上在酒吧做他的掰手腕扛把子吧。
那时候喝的劣质酒别提有多冲了,两个铜子儿一杯,一枚银币能买几十杯,现在喝的都是岛上出产的葡萄酒,跟葡萄牙贵族一个待遇,而且是伯爵以上的贵族哦。
水手们觉得,自己走上了人生巅峰,他们很满足,并不觉得自己还需要去努力追求什么,只要跟着船长混就有好日子滚。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攀高峰的自信,与百折不挠的执念。
【讲到这里说几句题外话吧~我弟弟今年十岁,这暑假学跆拳道,由于我本人也是搏击爱好者,所以特别想让他好好学,培养他。
今天我跟他说:你要努力啊,争取以后成跆拳道大师。
没想到,他说:练跆拳道的多了,有几个能成大师的。
当时我就懵了,他正处在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想想我自己当初练截拳道的时候,简直如痴如醉,和别人对打时无论失败多少次,心中总有个信念:老子天下第一!
所以在十六岁那年,我终于打倒了教练,后来,我从高处摔下骨折了,搏击生涯宣告结束(;′⌒`)大学之后才开始健身生涯。
扯了这么多,最后只想说一句:在应该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就不要做乖乖仔!】
“嘿,要不咱们放飞个热气球吧,吊筐里放桶好酒,看看是哪个幸运的家伙会捡到它!”
水手们已经学会在枯燥的航海生活中寻找欢乐点了,他们从船舱抱了桶葡萄酒,放飞一个小型的热气球,燃料够烧一个礼拜,足够它飘到大陆。
热气球升空,再升空,渐渐的,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随着它的远去,郑飞的思绪,也渐渐离开了这个世界,随它纷飞,想些以前的趣事。
......
四十天后。
地中海,躺在欧亚非大陆间的明珠,仿佛是一曲悠扬婉转的乐章,扣动世人的心弦。
距离亚特兰大码头,还有半海里。
天气已经非常冷了,以前还能穿着件单衣在甲板上跑步晒太阳浪,现在就只能裹着厚厚的衣裳钻进船舱,仰头望着萧瑟的天空。
不过即将靠岸了,众人还是压不住心中的喜悦,顶着寒风冲上甲板,笑盈盈地接受码头劳工的注目礼。
在亚特兰大这个小镇,能有一艘这么大的船已经了不得了,现在是十几艘!而且还有大型护卫舰!
见这么支庞大的船队驶来,码头老板立刻慌了神,正躺在椅子上吞云吐雾呢,把手里的烟斗往桌上一拍,匆匆迎了上去,站在岸边谄笑着等。
靠岸。
踏上许久不见的土地,心里很踏实,郑飞深呼吸,空气冷嗖嗖的灌进嗓子里。
老板的谄笑,职业而熟络,拱拱手道:“尊贵的航海家,从哪里来?”
“西边。”郑飞答,皱眉,闻不惯他身上的烟草味儿。
“喔~西班牙吗?”老板面色一紧,瞥了眼那十艘大型护卫舰,以及船舷上的火炮。
“差不多吧。”郑飞撇过头,瞧着水手们陆续下船,蹦上充满泥土味道的码头。
听到他的回复,老板吸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转了转眼珠子,谨慎道:“您......来我们亚特兰大做什么?”
“你说呢,当然是跑贸易。”郑飞不理解老板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章 衣锦还乡
“可是......”
老板不安地摸了下鼻子,垂眉沉思片刻,带着一丝惶恐,问:“可是那边不是在打仗吗?听说所有军舰都被调去参战了,为什么您还有十艘,而且那么大。”
听到这个,郑飞眉心一拧。
战争,西班牙与葡萄牙的战争。
几个月前,那时候还在岛上,登岛的那支葡萄牙皇家海军被急令返回,突袭西班牙巴萨罗那港。
这么一弄,战火就彻底燃烧起来了。
两国接壤,陆地战斗肯定是无法避免的,双方军队在边境线持续鏖战,伤亡惨重。
作为中世纪的海洋强国,它们当然也要发挥海军的威力,国王下令调动几乎全部的战斗船,甚至连从海盗那缴获的攻击舰都没放过,全部投入战场。
战场在,直布罗陀海峡,偏向大西洋的那边。
直布罗陀海峡宽度仅十三千米,郑飞的船队前些日子从那通过,隐隐约约能听见远处传来轰隆轰隆的炮声,但却看不见船的踪影,心存疑惑,但没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原来那是两国数百条军舰在轮番炮击。
“嘿......”老板迫切等着答复,眼神中充满着畏惧。
他在担心,郑飞是王室特使,被派来抢掠财物和壮丁去充军的,这在中世纪是常有的事。
“哦~”郑飞拧起的眉心舒缓开,笑道:“我只是路过西班牙而已,我来自东方,看不出来吗?”
老板松了口气,但想了想,有些质疑道:“你不是说从西边来的吗?怎么又成东方了......”
“地球是圆的,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额,我还以为那只是疯子在胡扯呢~”老板彻底释然,笑了下,数了数岸边的船,说:“你有十四条船,每条需要四枚银币保养,收你五十好了,最近东边和西边都在打仗,价格贵了点请别见怪。”
郑飞示意手下取银币,自己则是默默穿过劳工群,站到了码头最高的货箱堆上,这里,是他航海事业的开端。
几个月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清晨,他便是这么站在货箱上,眺望天边的鱼肚白,在那鱼肚白之下,上班的劳工们像高中生上学似的涌来。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短短的几个月自己已经拥有了这样一直庞大的舰队,更别提船舱里价值连城的货物、亚速尔群岛,以及北美大陆了。
在靠港之前,他已经通告所有水手,千万不能跟别人透露关于美洲大陆的消息,否则还没等自己赚够钱,便会有成群成群的航海家疯狂奔去。
水手们也不傻,毕竟谁会愿意别人从自己饭碗里扒饭吃呢?
站在货箱上,风吹得有点冷,喝口酒暖暖身子后,他便带上一个麻袋,雇了辆马车进城。
不管是谁,去过了巴萨罗那和里斯本,都会觉得亚特兰大镇冷清。
天气太寒冷,街道上除了坐在马车里的贵族子弟,也就没什么人了,贵族们的方向无一例外,都是奔着玩女人的地方去的。
在一个街角,马车停下,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似的,耳朵懂得通红。
他和圣地亚哥抬着麻袋,掀开餐厅的布帘闪身钻了进去,总算暖和了点。
餐厅里客人稀少,能清晰听到后厨传来的咆哮,是主厨在训斥手下。
“滚开,你这个猪脑子!”
“我的上帝!你竟然又烤焦了我的牛排,第三次了!现在就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郑飞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主厨,依然这么暴躁。
没错,这就是他们当初第一次来的餐厅,是来偷看菜谱的,看了半天最后点了两条沙丁鱼,真心寒酸。
没办法,谁让咱那时候穷呢。
此时,圣地亚哥捧着菜单,装出副绅士的模样,咳了两声,说:“要份这个吧,多放点黄油。”
服务生一愣,心里直犯嘀咕,笑道:“这个是水果沙拉,没有黄油的。”
圣地亚哥不认字。
他尴尬地望了眼郑飞,咧咧嘴,对服务生凶巴巴地说:“我就是要吃黄油怎么了,不行吗?”
说罢,他从兜里摸出一把银币,啪的一声拍在桌上,扫视一圈周围,表面淡定,实际心虚极了。
餐厅里的人们被他吸引了注意力,纷纷感叹这年头有钱人真多。
服务生眼都看直了,谄笑道:“可以可以,我这就去让主厨准备!”
大概是怕圣地亚哥反悔,他连忙抓起银币跑向后厨。
几秒后,主厨歇斯底里的咆哮声再次响起。
“什么?!水果沙拉加黄油?!你出去告诉那家伙,我......喔,有钱就行,我这就来做......”
听着语气的突变,圣地亚哥爽爽地抚了抚胸口,冲郑飞点头,得意笑道:“装逼真爽。”
“少点炫耀,别让人觉得你是暴发户。”郑飞擦着不太干净的餐具说。
“额,难道不是吗?”
“......放心里别说出来!”
话音刚落,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是餐厅老板,离开亚特兰大码头前,郑飞和圣地亚哥还被他带人围过,结果圣地亚哥那牲口一拳就干趴一个,吓得其他人都不敢动了。
老板似乎早已忘了他俩,隔得远远的,见他们穿的是皮衣,顿时觉得来头不一般没准是贵族,于是想都没想就过来了。
郑飞瞧见他后,对圣地亚哥吹了个口哨。
“两位贵客,对今天的菜品还满意吗?”老板有礼貌地问,只不过,不知这风度是真是假。
“我们还没吃呢。”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抬头看着他,眼神直勾勾的,吓人。
老板目光躲闪了一下,突然记了起来,仔细把两人打量一番,愣了愣,惊诧道:“你们是......”
郑飞躺在椅子上等着上菜,懒得搭理他,圣地亚哥则是不放弃一切装逼的机会,又从兜里摸了几个银币出来,道:“喏,拿去花。”
衣锦还乡嘛,图的就是这点爽!
【后面没更啦,各位别等了早点休息,本来想爆更的,又憔悴又卡文,只能乖乖滚去睡了。明天五更。】(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一章 重返武器铺
出于见钱眼开的习性,老板的手轻轻动了一下,但没伸出,愣愣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惊愕的脸重新挤出一丝谄笑,尴尬道:“看来两位是赚了大钱回来的......”
圣地亚哥拧了拧脖子,抬眉道:“记得以前你想打我俩?”
“老子恨不得弄死你!”老板在心底暗暗骂了句,神色难看了一下,还得装出谄媚的模样,笑道:“不敢不敢,那时候不懂事......今天两位的餐,我请了!”
圣地亚哥现在的心情,爽到爆!
当初在码头当劳工,整天穿着脏兮兮臭哄哄的劳工服,礼拜天来小镇凑热闹,想进这家餐厅吃顿饭,都得受到顾客和服务生的冷眼。
想起过去的种种,他脑子一热,喊道:“今天所有人的餐,我请了!”
闻言,餐厅里衣着考究的绅士和太太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用惊叹的目光打量这位陌生的富人,角落还有几个叼着烟斗的,低声议论了一会儿,端着杯酒起身走了过来,嘴角挂着礼节性的微笑,想交个朋友。
在亚特兰大镇,财富决定地位!就像当初的克劳德。
没人会在乎你的钱是怎么来的,只在乎你有多少。
正所谓穷人和富人互相看不起,圣地亚哥的思想还停留在平民阶层,再加上性格爽朗,很讨厌和这群装模作样的伪绅士交往,见那几个人过来,他怒目一瞪,捏了捏拳头。
那些人一怔,面露不快,然后悻悻坐了回去。
“干的漂亮。”郑飞轻声道了句,对他竖起大拇指。
大餐上来了,郑飞要的是鲜豉汁鲍鱼,想起来还是自己教厨师们做的呢。
唔,味道还行,没糟蹋好东西。
圣地亚哥就悲催了,为他之前的装逼付出了代价,水果沙拉里面加了半碗烤化了的浓稠黄油,那毁天灭地的味道......土著都不见得能接受。
自己装的逼,跪着也要装完,圣地亚哥作痛苦状,深呼吸,一口一口吃黄油,有点糊嗓子,借着水才能咽下去。
用完餐,圣地亚哥豪气地拍下几十个银币,老板眼睛直放光,站在柜台边哈腰微笑行注目礼。
现在,所有的食客都知道亚特兰大来了个富佬,又高又壮像头熊,而且特别慷慨。
出了餐厅,圣地亚哥打了个饱嗝,额头上渗着热汗,解开了皮衣扣子,黄油的热量很高。
“现在去哪呢?”他的视线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地扫去,在街角的乞丐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
他摸出两个银币,抛了过去。
乞丐正蜷在破破烂烂的被子里打盹儿,以为又是不懂事的小孩向自己丢石头,不耐烦地睁开眼,却瞧见滚动在地面上的银币,顿时**了,抬头愣愣地盯着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只是冲他笑了笑,便转过头。
“谢谢......上帝保佑你!”身后响起一个苍老微弱的声音,充满了感激。
郑飞看着憨笑中的圣地亚哥,惊讶道:“没看出来你还挺慈善。”
“嘿,都不容易。”圣地亚哥搓搓手,接着说:“咱们现在去哪?”
“抱着麻袋,跟我去武器铺!”
“很重的啊喂!就知道欺负我!”
......
武器铺在亚特兰大镇的另一侧,位置比较偏僻,靠近城郊了,不过附近生活着许多猎人,经常会到店里来逛逛,淘些好玩意儿。
走到店门前,郑飞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幕——
这家店的老板,喔,好像叫霍布斯来着,正满面春风地躺在藤椅上,指间夹着个烟头,和一位身姿妖艳的美女,眉目传情,手放到她的大腿上摩挲。
暧昧的气息,萦绕在整个小店之中,壁炉的柔和火光,落在美女的脸庞上,更添了分妩媚。
“别这样霍布斯,被人看见了不好......”
“这鬼天气,哪有人会在街上闲逛。”
话音刚落,笃笃的扣门框声传来,转头望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门口出现了两名大汉,身着皮衣气宇不凡,不是响当当的富佬,就只能是贵族了。
美女的脸唰的一声就红了,提起她厚厚的棉布裙摆,垂头跑出去,钻进了隔壁的首饰店。
她不害羞,只是觉得丢人,毕竟半个亚特兰大的人都知道她丈夫是军官,半年才回来一次,大家都在传她跟霍布斯有一腿,虽然确实有一腿......但被人撞见终究是不好的。
泡妞未遂的霍布斯,顿时满脸不爽,要不是这两位客人看起来不好惹,他早就发火了。
“要点什么?”他抬了下眼皮,把烟斗往桌上磕了磕,烟灰洒下。
郑飞脱下帽子,往前走了几步,道:“不认识我了么?”
霍布斯纳闷,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交了这么牛的朋友?他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郑飞,足有好几秒的功夫才想起来,恍然大悟道:“哦!是你,那个航海家,你竟然回来了!我还以为你把东西卷跑了呢!”
郑飞笑了笑,欣赏着店里各式各样的精致匕首,道:“我说过我一定会回来的,诚信是做生意的根本。”
说罢,他示意圣地亚哥,把那足有橡木桶那么大的麻袋搬到桌上,摊开,里面全是白花花的银币。
霍布斯顿时一个激灵,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抓起一把银币,发愣。
“天呐,这......至少有三千多枚吧?”
“整整四千枚。”
这些银币,是从那些大型护卫舰的船舱里搜出来的,来自被剿灭的海盗。
“这......全是给我的?”霍布斯的目光,比炉火还要贪婪,他想吞了银币,炉火想吞了柴火。
郑飞挑了挑眉头,严肃道:“不,还有另外一个人呢?”
“另外?”霍布斯装起了傻,茫然摇头。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是你在军队时的长官,脸上有道疤。”停顿了一小会儿,郑飞翘起嘴角,盯着他说:“那时候,你还很尊敬他。”
霍布斯低下头作沉思状,不安地转了转眼珠子,片刻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你在说博格,他不在亚特兰大,去法兰西了!”
显然,霍布斯的撒谎功底很差,郑飞轻易就看出了端倪,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
圣地亚哥皮衣一撩,潇洒如西部牛仔,拔出别在腰间的短管火枪,直指霍布斯的脑门,凶光毕露。(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二章 流浪汉【第二更】
这个举动,不但令霍布斯惶恐地举起双手,也让郑飞诧异地瞪着他。
郑飞想说:谁让你拔枪了?
他的本意是让圣地亚哥给霍布斯点颜色看看,让他老实交代,没想到这家伙直接把枪给露出来了,要知道在亚特兰大,枪还属于违禁品。
圣地亚哥可不在意他们的反应,他威风凛凛地把枪口顶上霍布斯的脑门,喝道:“博格在哪?!”
“他真的去法兰西了......做一桩葡萄酒生意,估计要到春天才能回来呢,要不你们先把银币放我这,等他回来了我再给他一半。”
霍布斯虽然恐惧,但还没到语无伦次的地步,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了。
郑飞从旁边架上取了把匕首,在手里把玩着,面无表情道:“你知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打一场大战役,所以我的船队没办法进直布罗陀海峡,只能绕道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从那边走陆路过来。”
听到这里,霍布斯的心悬了起来。
“法兰西边境也在打仗,我的商队还被士兵给截了,要不是我手下有数百人的武装,货早就被扣了充军了。博格那么精明可能会跑去那做生意?你在撒谎!”
这是诈。
说罢,郑飞反手一旋,匕首迅捷抵住霍布斯的脖子,他恶狠狠地瞪着霍布斯,语气平淡却透着刀锋般的杀意:“告诉我,博格去哪了?”
霍布斯,慌了神。
他不太害怕被枪指着脑门,因为对手十有**不会开枪,感受不到威慑力。
而刀就不一样了,冷冰冰的刀刃,此时紧贴自己的动脉,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划动,鲜血便会喷涌而出。
他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正要垂下眼皮想想对策,郑飞手一动,刀刃在他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血滴缓缓渗出,只需要再深一点,动脉就完了。
恐慌至极,他连忙用眼神求饶,仓皇咽了口唾沫,说道:“霍布斯在监狱里,他贩卖军火被抓了。”
“监狱在哪?”
“东城郊的山里,建议你最好还是别去......”
匕首又是一动,这是郑飞在警告他闭嘴。
“圣地亚哥,把他堵上嘴绑起来,关门,在我回来之前绝对别开。”
说罢,匕首归鞘,他从麻袋里抓了把银币塞到兜里,走之前目光森冷地看了霍布斯一眼,转身出了店门。
“老实点,否则我就把你捶成肉饼。”圣地亚哥边绑边道,语气像是在跟小朋友说话,肌肉爆棚的手臂,极具震撼力。
郑飞行走在大街上,萧瑟的冷风迎面而来,让他不得不打了个寒颤。
街上人很少,大冷天的,还是躲在家里烤火炉喝热汤舒服。
他要去趟监狱,找一下博格了解情况。
当初要不是博格,他便拿不到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那样的话恐怕早就被那伙海盗给灭了。
虽然他和博格不是很熟,但看得出来那家伙不是完全的坏人,至少赚钱的初衷是为了去英格兰,让家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单是这一点就值得赞扬。
再加上博格曾经给过他至关重要的帮助,所以,他得想办法救博格。
救一个犯人,这种做法有悖法律,但是......
那又怎样呢?又不是没犯过法。
在中世纪,所谓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统治者自己的意愿上罢了,触犯它非但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可能还会被称颂。
就像格兰特那样,一个盗贼能成为大名鼎鼎的传说型游侠,不是他技术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时代造就了他。
唔,郑飞毁灭了他。
东城郊,是贫民的居住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街道旁推着小车,叫卖各种便宜吃食的小贩。
鱼骨头、虾壳、螃蟹钳子......总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东西,小贩的亲戚在富人家里当保姆,弄出这些东西来卖。
风,掠过本就冷清的街道,夹带着霜花,灌进流浪汉的衣领,瞬间透心凉心飞扬。
在这片,流浪汉也是分等级的,谁能打谁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脚,所谓最好,就是能遮风挡雨。
当郑飞走过并驻足停下时,被冻僵了的流浪汉,吸着快流到嘴里的鼻涕,纷纷抬起头注视着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注视着他的皮衣,以及他与众不同的肤色。
他们的眼神中,有好奇,有纳闷,更有嫉妒与仇恨。
流浪汉老大是个络腮胡子,长得很壮但不是圣地亚哥那种壮,肌肉比较松弛,肚子很大,胸下垂。
好吧,是胖!
见有富佬模样的人来,他嘶了一声,摸了把胡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看了一小会儿,冲身旁蜷缩在垃圾桶后的手下招招手,竖起两根手指。
手下怔了怔,傻嘿嘿地一笑,也竖起两个手指,道:“耶!”
老大懵了,踹了他一脚,骂道:“操!老子让你把烟斗给我!”
烟斗,从贵族庄园门口捡的,买不起烟丝,每当要去见重要的人时,老大就会拿上这个烟斗,逼格能提升不少。
现在,他便是拿着老旧的烟斗,顶着寒风向郑飞走去。
“嘿,是来找我的吗?”
郑飞转头一瞥,只见是个胡子拉碴的胖子,皱皱眉,道:“你是这里的老大?”
“没错。”老大很得意的样子,把烟斗夹在嘴角。
“认识监狱里的看守么?”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郑飞深知,看似不起眼的流浪汉其实个个都是万事通,因为他们整天都没事做,只能在街道上游荡来游荡去,听着路人们讨论各种事情,了解许多八卦信息。
“唔,当然,我连他们家在哪都知道。”老大叼着烟斗,装模作样地嘬了口空气,接着说:“你有朋友进去了吗?”
“聪明。”
“只要有足够的钱,我就帮你。”
老大说得很坦然,看起来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做了,难怪会选择在监狱旁边安营扎寨。
【奉上第二更,昨天说好今天共五更,每隔大约1小时20分钟更新一章,要到夜里两点多才能更完,各位早点休息哦~】(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三章 监狱里的可怜人
郑飞会心一笑,手伸进兜里,掏出几枚仿佛在闪光的银币,瞬间引起流浪汉们的唏嘘。
“哇......”
“好多钱!”
他们极少能见到银币,用的都是铜子儿,喏,在推小车的小贩那里,一枚银币能把他整车的吃食都买下来,剩下点钱还能买两瓶酒,够大家搓一顿了。
那些吃食,虽然是剩的,但散发出的香气还是令饥肠辘辘的他们垂涎,盯了好久了,要不是怕偶尔路过的巡街警察,早冲过去抢了。
片刻之前还装得一手好淡定的老大,此时张大嘴,惊叹,贪婪地盯着郑飞手里的银币,如同看到了美女和大餐,连咽两口口水。
“跟我说说吧,看守们的软肋在哪。”
“好好好!”老大笑呵呵地点了下头。
监狱,不比里斯本的监狱,容纳量很小,只有不到一百个犯人,看守也只有八个。
不过在监狱旁边,大约五百米的地方,就有一支军队驻扎,两百多刀盾兵。
在听流浪汉老大阐述完后,郑飞便把那几枚银币给他,并让他到港口去送个信,事成之后再给五枚银币。
信的内容是,让水手们雇几十辆马车,把火枪塞进去带过来,万一文明劫狱不成功,就只能用实力威慑了。
亚特兰大全城禁枪,平民中极少有藏枪的,只有少部分贵族才能持有,哦对了,还有一支火枪队,人数不过几十。
所以说,当郑飞那上百人的火枪手站在这里,而且使的还是远超当代的线膛枪,那将是一场碾压式的战斗,只需要放个两枪,绝对没人还敢动。
监狱门口。
监狱在山里,但不像里斯本监狱那么丧心病狂地建在悬崖边上,而是选择了一处山谷。
只有一个瞭望塔,塔上只有一个拿着弓箭的看守,散漫地倚着栏杆打哈欠,抬头望着冬季里昏暗的太阳,百无聊赖,就连郑飞出现也没能引起他的紧张,因为从来没发生过劫狱这种事。
门口的看守抬手拦下郑飞,注意到那件名贵的皮衣,以及不一般的气场,连忙吐掉嘴角叼着的枯草,理正帽子,谄笑道:“您从哪里来?”
“城里,来找人。”
“是......犯人吗?”短暂的迟疑后,看守继续谄笑。
“不可以吗?”郑飞深呼吸,挺起胸膛傲视着他。
“可以可以,但是最多半小时就得出来,这是上面定的规矩,我们也没办法。”
郑飞嗯了一声,抬脚往监狱里走之前,笑了笑,摸出枚银币道:“给兄弟们拿去买酒喝。”
说罢,他在一名最弱小最受欺负的看守带领下,迈过门坎,向阴暗潮湿的牢房走去。
身后,议论声。
“哗,好阔绰!”
“安东尼奥,今天轮到你买酒了!要便宜点的,剩下的全买盐焗豌豆!”
牢房。
空气中有着腐朽气味,墙面不透光,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只在最顶端开了个大天窗。
“您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带路的看守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触怒这位出手阔绰的上层人士。
“博格。”郑飞眉头微皱,这里的气味就像垃圾场。
听到这个名字,看守怔了一下。
“唔,是那个走私军火的吗,他......”停顿片刻,接着说:“他过两天就要被处死了。”
闻言,郑飞面色一紧,很快恢复正常,道:“所以我才来见他最后一面,带路吧。”
沿着潮湿的过道,他们走到了牢房最里面,那个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单间,就是博格地盘。
死刑犯的住宿和伙食条件,往往比其他犯人好得多,每天还有肉汤喝,所以犯人们经常开玩笑说,妈的不如去死!
这时候,博格就是倚在墙壁上,手里捧着个碗,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汤,很舍不得的样子。
“嘿博格,有人来看你了。”看守开门,等郑飞进去后,关上站在一旁。
博格眼皮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喝汤,并吃面包。
他在想:老子在亚特兰大还有朋友?出鬼了!
郑飞看着黑暗中的他,如同乞丐般,小心翼翼地喝着汤,生怕溅出一滴,干枯凌乱的头发,苍老的脸,完全没有了当初的风采。
见到这一幕,心底只有一个词——可怜。
虽然和这个人并没有多少交情,但,物是人非,难免叫人伤感。
郑飞清清嗓,转头看了眼门外的看守,看守连忙笑笑等着吩咐。
他摸出个银币,道:“去买瓶酒,再来点烤牛肉,速度要快。”
“这......”看守为难地咧咧嘴,怕他俩越狱。
于是,郑飞又掏出枚银币,瞧见看守的眼睛在闪光,道:“这是你的跑腿费。”
看守迅速接过,缩起脖子试探着问:“那您不会跑了吧?”
“再废话,小心我找人撤你的职!”
这声怒喝,令看守连忙识趣地跑开,买酒去了。
牢房里的犯人们纷纷起哄鼓掌,对郑飞竖大拇指,畅快大笑。
他们是耗子,看守作为猫一直欺压他们,而现在总算来了头老虎,解气!
这动静,就连博格也不得不抬起头来,打量着来人。
光线较暗,看不清长相,只能看见那件拉风的皮衣。
哪里来的贵人?他犯起了嘀咕,默默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舔了舔碗边,沉默了好一会儿。
“嘿。”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
巧合,总是有着令人高兴的作用。
博格露出了微笑,扶着墙壁站起,看得出来他身上有不少伤,疼得直咧嘴。
“这么点疼就受不了了?”郑飞玩笑道。
“怎么会!”博格抓了下枯槁的头发,接着道:“我可是个响当当的硬汉!”
几秒的沉寂后,郑飞上前两步,低声问:“还认得我吗?”
博格揉揉眼,仔细辨认这张东方人的脸,陌生而又熟悉,一时间想不起来。
“那个航海家,那批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这句话,让博格瞬间一颤,发呆。
“上帝......是你!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你们说的话都一样呢?”郑飞笑着说。
“还有谁?”博格问,渐渐的,收住了笑容,眼中闪出一丝恨意来。
“是霍布斯吗?”(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四章 劫狱【第四更,盟主7/11】
“除了他还有谁。”郑飞笑答,见他的情绪忽然变得不对劲,眉心拧起。
“霍布斯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你在这里?”
“因为是他把我送进来的。”博格捏紧拳头,恶狠狠地说,举起手臂想捶下墙,伤口却被一挣,疼得他一哆嗦。
“你们不是朋友吗?”
“以前是,以后,千万别让我碰到他!”
不知是被气的还是怎么,博格重重咳了几声,抚着胸膛。
几个月前,就在郑飞带领船队离开亚特兰大不久,博格便和之前商量好的那样,跟霍布斯做起了军火生意。
把粮食药草等物资卖到正打仗的西亚,换成钱后带回西亚的火枪火炮,卖给怀揣冒险发财梦的意大利航海家们,去抵御海盗。
西亚剽悍的游牧民族不会使火枪,所以那些从敌人手里缴获的火枪对于他们来说,连烧火棍都不如,他们觉得自己制作出的弓箭才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武器。
一车粮食,大约值五个银币吧,能换回至少二十支火枪,或者两门火炮,利润翻了几十倍!
这是个油水不能再足的美差,第一趟贸易,他们便赚到了几千枚银币,第二趟由于战火波及范围更大,赚了上万枚!
面对丰厚的利益,霍布斯动了心思。
霍布斯想带着隔壁那位******远走高飞,但她的条件是必须能在英格兰买座大庄园,那至少要五万枚银币才能实现。
五万,就算一直做军火生意,他也得等个好几年。
但是,他没时间等!******的军官丈夫两年后就该退伍了,那可是个不好惹的角色,他必须赶在那之前筹够五万,直奔英格兰!
思来想去,他实在没有其他赚钱的办法,某天坐在店里,看着博格跟自己喜欢的女人打情骂俏,他突然心生歹念。
每趟贸易的利润,博格能拿走七成,要是能把他那七成弄过来......
这个念头,一发不可收拾!在把博格走私军火的关系网都弄清楚后,他开始行动了。
那是个明媚的早晨,他匆匆乘着马车,穿过热闹的街道,跑到博格家楼底,在行人们的注视中,大喊大叫。
被吵醒的博格推开窗,不耐烦地骂了句,让他上去。
“看,那是武器铺的老板霍布斯,没想到他是博格的小弟呢。”有人这么说。
闲言碎语,更坚定了他要陷害博格的念头。
他告诉博格,在帕尔斯镇有几支商队急需装备火炮出海,时间紧急来不及去别处买,能狠狠敲上一笔。
正好博格手头也有一批火炮,再加上他向来很信赖霍布斯,穿穿衣服就准备去了。
霍布斯则是找借口说店里忙走不开,让他一个人去。
博格也没多想,去秘密仓库让手下把火炮藏进草料车,自己亲自赶车往帕尔斯镇去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在那里等着他的,竟会是荷枪实弹的军队,军队长官是霍布斯的亲戚。
他被抓了,接受审判时,他想把陷害自己的霍布斯拉下水,那样不仅能报个仇,还能减轻点刑罚,但霍布斯早已打点好了关系,证物销毁,证人给足了封口费。
于是,他只能独自一人锒铛入狱,面临死刑。
他放不下而牵挂的,不是自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财富、地位,而是妻子和孩子,她们只能孤苦伶仃的在外面受罪。
他想逃出去,但他没那个本事。
在知识体系还不健全的中世纪,不是谁都能像郑飞那样策划一出酣畅淋漓的大越狱,即便是关系网复杂的军火贩子。
呃,达·芬奇没准行,毕竟旷世奇才。
所以他,只能每天坐在牢房里等死,肉汤是他唯一的乐趣了,味道还不错。
......
听他讲述完这些,郑飞救他出去的信念就更加强烈了。
恰好,跑去买酒和烤牛肉的看守回来了,冲郑飞谄媚一笑,把东西搁在门口,提醒道:“还有不到十分钟您就得出去了。”
郑飞招招手,道:“进来一起吃!”
“这......不好吧?”看守很为难,和犯人共同用餐,坏了监狱的规矩,让上头知道了肯定会被撤职。
郑飞微微抬了下眉毛,笑道:“我看你这小伙子挺不错的,进来吃个饭聊聊,明天我去找镇长,让他给你安排个好差事。”
看守顿时就激动了,连忙问:“真的吗?!”
他早就想离开这鬼地方了,环境恶劣不说,整天还被老看守欺负。
“那你进来不?”
“进啊!”说罢,他立刻喜滋滋地打开牢门,提着东西跑了进来。
东西刚放下,还没来得及抬头,郑飞便对着他颈后迅猛一磕,顿时昏了过去。
见状,博格一愣,道:“你......”
“你想出去吗?”郑飞边说边取下看守的刀。
“我......做梦都想,可是......”
“那就别磨叽,接刀!”郑飞把刀丢给他,抓了把牛肉塞到嘴里,喝口酒咽下,鼓舞道:“杀出去,你还有一线生机,留在这只有死路一条!想想你的妻子和孩子!”
令人振奋的嗓音,使得博格默默捏紧刀柄,吞下一口烈酒,眼神中果敢尽显,闷声喝道:“干!”
就连身上的伤口,仿佛都没那么痛了。
周围的犯人们,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拼命拍牢门嘶吼。
“放我们出去!”
“别走,混蛋!”
“操!老子出去后一定弄死你!”
在这一片咒骂声中,他们向着牢门走去。
郑飞不得不鄙视这群犯人的情商,要是好好哀求的话,说不定自己心一软就把他们放了,但现在这副疯狗般的德性,放出来也是祸害社会。
牢房里的喧闹嘈杂,引起了正在瞭望塔上喝酒划拳的看守们,他们面面相觑,觉得情况不太对,连忙丢掉手里的盐焗豌豆,飞快跑下瞭望塔。
“一定是那个富佬!”
“发信号求援!”
荡荡的铜铃声,盖住了牢里的吼叫,借着风的推动传向远方,传到了驻扎在几百米外士兵们的耳朵里。
看守们警惕地握着刀或长矛,死死盯着牢门口,直到郑飞和博格的身影出现。(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五章 好久不见【第五更,8/11】
“来了!”
他们神经瞬间紧张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每年,亚特兰大镇都会有一批新兵入伍、老兵退役,通过筛选,新兵会被发往不同的地方。
特别优秀的,都是被送到热那.亚去,参加严酷的训练最终成为帝国的勇士。
比较优秀的,通常会被选拔到精锐部队,负责保护镇长和贵族们的安全。
一般的,就编入军队。
垫底的,送去监狱当看守。
可以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们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街上瘦胳膊瘦腿的小混混。
郑飞站到门口,看着他们紧握长矛,狞笑了下,默默掀开皮衣拔出短管火枪,歪头道:“让开。”
“枪......”看守杵在原地,盯着那黑洞洞的枪口。
砰!
郑飞对天放了一枪,怒发冲冠,歇斯底里地咆哮:“都给我滚开!”
有个胆小的,直接被吓得丢了刀,看守们连连后退几步,自行让出一条路来。
“......你到底是谁?”看守们怯诺着问。
郑飞瞥了眼颤巍巍的他们,道:“劫狱者。”
“你们跑不掉的,军队最多一分钟就来了!”
时间紧急,郑飞没再和他废话,跟博格冲出监狱大门,转头一望,只见上百名刀盾兵嗷嗷叫着涌来,距离不到两百米。
“你跑得动吗?”郑飞看到博格的伤口在流血。
博格一咬牙,道:“跑不动也得跑!”
“好样的,走!”
说罢,郑飞竭力狂奔,速度能甩持刀背盾的士兵几条街。
谁成想,博格刚跑了没两步,便重重摔倒在地,发出一声沉闷的惨叫。
郑飞回头,只见他在不停发抖,腿上的伤口绽开,血流如注。
眼看着士兵越来越近,博格吼道:“跑!别管我了!”
面对数百名蜂拥而来的士兵,说实话,郑飞犹豫了。
他和博格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友情,他救博格,只是出于报答,还有一点点同情。
如果倒下的是圣地亚哥,他会毅然背起那家伙跑,即便那货比死猪还沉。
但现在,他犹豫了,救一个没感情的人而搭上自己,不值。
短暂的停滞后,他的选择是跑,否则的话自己一定会被乱刀砍死。
士兵们距离仅有几十米了,他最后看了眼博格,从那绝望的瞳孔中,读出了些许乞求。
“请帮我照顾好我的妻子和孩子......她们住在安东尼街道16号......”
这是博格最后的乞求,不管能不能实现,他都要说出来,之后才能安心去天堂,或地狱。
郑飞咬咬牙,认真点头。
他退后一步,无奈地叹了口气,在士兵们张牙舞爪的吼叫声中,转身。
然而,就在转过身的这一瞬间,他刚刚抬脚准备飞奔,脚却硬生生悬在半空,愣了片刻,露出类似圣地亚哥那样的傻笑。
“哈哈!”
阳光的照耀下,数十辆马车翻过小土坡,急驶而来,为首的是刀疤脸汉斯,后面跟着上百名火枪手。
火枪手们看见船长的身影后,发出一声整齐的呐喊!呐喊声,响彻大地!
这浩大的阵势,止住了刀盾兵们的脚步,他们在距离博格只有二十米的位置停下,惶恐不安,不少人的脚步开始往后慢慢挪,有后退的趋势。
马车停下,火枪手们端着线膛枪迅速摆好队列,枪口齐刷刷地指向手足无措的刀盾兵。
刹那间,前排的刀盾兵商量好似的举手投降,恐慌至极,甚至有些还跪下了。
军官没骂他们丢人,因为他也投了,而且比谁都先举手。
“船长,怎么说?”汉斯擦了擦鼻梁,吹口哨道。
“缴械啊,那些刀,你懂的~”郑飞挤了下眼。
一把刀,至少换三张兽皮,几百枚银币。
汉斯哈哈一笑,冲着刀盾兵们,扯起嗓子喊道:“把刀和盾放到脚下,后退五十米!”
照做。
“哎,那个军官,你那铠甲也给我脱了!”
......
手无寸铁的刀盾兵撤离后,他们快速把战利品搬进马车,然后沿着来时的路驾马离开,整个过程不超过两分钟。
刀盾兵望着远去的车轮,咽了口唾沫,问:“长官,他们是谁啊?”
“我他妈问谁去?!”军官怒声骂道,恨恨捏紧拳头,过了会儿,却又哀怨地叹了口气。
完了,等着被上司教训吧。
他想不通,这群火枪手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整个亚特兰大镇都找不出那么多火枪!
......
马车里,博格把衣服撕成布条绑住伤口,止血。
路过流浪汉聚集地时,郑飞如约抛了几枚银币下去,算是酬劳。
“船长,我们现在去哪?要回船上赶紧溜吗?”汉斯边赶车边问。
“溜什么溜。”郑飞看了眼博格的伤口,接着说:“先去买点药,然后去武器铺,圣地亚哥在那。”
“可是船长,咱们可是劫狱的啊,这样不好吧?”
“亚特兰大总共就几十个火枪手,咱们有上百个,用得着怕?”
“也是......话说我还带了两门炮呢,等会就架在路口,来多少轰多少!”
“干的漂亮!”郑飞欣慰笑道。
在自己信任的下属中,汉斯是最有脑子的,很多事不用自己亲自去叮嘱,他就能办得漂漂亮亮的。
圣地亚哥,最忠诚但头脑比较单纯,四肢是真的发达!
阿瑞斯,骑士的荣耀,有执着的信仰,战斗力强悍!哦还有一条......演技不输影帝!
很快的,武器铺到了。
在附近居民的注目礼中,郑飞跳下马车,扣响大门。
透过门缝看见他后,圣地亚哥开门,一抬眼瞧见伙计们都来了,几乎挤满了整条街。
“伙计,发生了什么?”
“我劫狱了。”郑飞淡淡说。
“劫......狱?哈哈,我信!这才是你的风格!”
郑飞笑笑,招手示意让人把博格背进来。
当被绑在武器铺最角落的霍布斯,看到他最害怕的人时,不禁瞳孔放大,要不是嘴巴被塞着,准能叫出声来。
“关门。”郑飞说。
博格被放在霍布斯面前的椅子上,伤口痛得他紧咬牙关,挺过去后,他挤出一丝狞笑,盯着霍布斯的眼睛,道:“好久不见。”(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六章 去威尼斯!
武器铺,一盏昏暗的油灯悬挂在墙壁上,灯光摇曳,打落在霍布斯被恐惧侵蚀的瞳孔中。
一扇门,隔绝了外面街道上传来的嘈杂,在这吵闹的环境中,营造出奇怪的寂静。
圣地亚哥拔出堵在霍布斯嘴里的抹布。
“你......怎么出来了?”霍布斯盯着博格,气息极其不安,呼吸急促。
博格垂下眼皮,摸过桌上的烟斗,拨弄着烟灰,冷冷道:“怎么出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怎么进去的?”
说罢,他头一抬,目光如炬,复仇的怒火瞬间绽放在眸子里,死死握住铜制的烟斗。
霍布斯下意识地身体微微后仰,脸部肌肉轻颤。
“我也没想到会有埋伏......”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信。
“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你知道我的风格。”
博格强撑着站了起来,伤口仍在渗着血滴,他把目光移到油灯上,沉默许久,面无表情道:“你告诉我,那个和你勾结的军官是谁,我就饶你一命。”
霍布斯仿佛看到了希望,不假思索地说:“卢卡!亚特兰大的骑兵队长!”
“哦~卢卡。”博格失神般盯着跳动着的火苗,点了下头。
突然,他胳臂猛地一甩,高高举起烟斗,冲着霍布斯的脑壳狠狠砸下!
第二下!第三下!......
鲜血四溅,霍布斯睁大双眼,死在了黑暗中的藤椅上。
虽然郑飞已经见惯了死亡,但这一幕,着实残忍。
他拧过头不去看霍布斯的惨状,皱起眉头。
“我不杀了他,以后他一定会弄死我。”博格像是说给自己听,用布包好血淋淋的烟斗,塞到口袋里,伤口绽开的剧痛,令他疼得倒吸凉气,紧捏拳头。
“圣地亚哥,叫人把这家伙套起来,拉到野外去埋掉。”
......
几名水手拿着麻袋匆匆跑进来,把霍布斯裹了好几层,抬进马车驶向郊外。
处理外这一切,他们把铺子里所有冷兵器都给装了车,只留下空荡荡的货架。
站在门口,只见对面楼上的姑娘们,躲在窗帘后,睁着她们美丽的大眼睛,惶恐地望着下面这群不知从哪来的悍匪。
亚特兰大,第一次出现如此大的阵势。
正在这时,军队终于来了。
“谁在捣乱?!”
隔得远远的,就听到这么个嚣张跋扈的声音。
他就是,亚特兰大骑兵队长,卢卡。
骑兵和骑士,完全是两个概念。
骑士是荣誉的象征,是强者才能得到的头衔,而骑兵,只不过是群会骑马的普通士兵罢了。
小镇的秩序向来很稳定,所以他们根本没机会参加战斗,整天就巡逻在街道上,骂骂卖东西的小贩,顺手摸几棵菜。
就相当于,城管,中世纪的城管。
骑兵的人数大约五十,他们驾着毛色杂乱的劣等马,嚣张气焰十足地绕过街角,一路上还不停地嬉笑怒骂。
而当他们看清眼前的阵势,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勒缰绳,驭马,发呆,一气呵成。
上百名严阵以待的火枪手,路上还架着两门大炮......什么情况?难道东边的战火这么快就烧到亚特兰大了?
骑兵队长卢卡一眼就认出了博格,立刻打了个激灵,再看那两门黑洞洞的炮口,一丝恐慌在眼神中显现出,愈演愈烈。
他用余光瞥了瞥身边同样恐慌的骑兵们,转了转眼珠子,下马,摘下头盔和佩刀,放在马鞍上。
见这一连串的动作,不管是手下还是敌人,路旁的小贩还是窗帘后的姑娘,都感到很纳闷。
好好的摘头盔是什么意思?投降吗?
但接下来,卢卡做了个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举动。
他转身,迈开腿,穿行在马群中,没命似的狂奔!
见状,博格想都没想就抢下身旁水手的线膛枪,翻到马车顶,瞄准那狗东西的背影,迅速击发。
随着一声尖啸,子弹带着火花从枪口喷射出,掠过骑兵们的头顶,正中卢卡的腿。
卢卡发出的凄惨叫声,并不能让博格有丝毫动容,麻利地换好子弹,他瞄准卢卡的头,一枪毙命。
之前街道上的人们还不知道霍布斯被杀了,这一枪,让他们彻底崩溃了。
“天呐!”
他们抓着头发,哭嚎着没命似的乱窜,小贩连手推车都顾不上了,拼命奔逃。
楼上的姑娘们唰的一下拉起窗帘,手足无措地堵好门藏到床底,害怕得脸色煞白不停哆嗦。
敌人来了!魔鬼来了!
作为亚特兰大镇的守卫军,骑兵队在短暂的恐慌之后,选择了——跑!
面对两门大炮和上百支火枪,他们完全提不起抵抗的勇气,他们所有人都没经历过真正的战斗,全是群新兵蛋子。
亚特兰大从没遇到过外敌入侵这种事,就连土匪都极少有,整个小镇的防御,一碰就破,就连最精锐的军队都是一打就散。
看着他们的背影,如耗子般逃窜,郑飞迟迟没下令击杀,汉斯按捺不住,转头看着他的侧脸:“船长?”
“收工,没必要杀他们。”说罢,郑飞看向浑身是伤的博格,问:“你要紧么?”
“不要紧......”
“好,伙计们,去码头!”
......
几十辆马车浩浩荡荡地驶向码头,这时已临近黄昏,冬季天黑的比较早,灰暗的穹顶下,码头的劳工们正在搬最后一趟,顺便兴奋地聊天,因为今天发工钱,等会就能买桶牛奶回家了。
一大群人忽然涌进码头,这让他们凌乱,抱着货箱杵在风中,行注目礼。
“起锚升帆!”郑飞对留在船上的水手大喊。
亚特兰大的全部军队很快就要追来了,虽然完全不怵,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何必屠杀那些没犯过大错的士兵呢。
码头老板可不敢多管闲事,安分地躲在屋子里,探头张望。
“船长,咱们去哪?”有水手问。
“威尼斯!”
【今天思绪好乱,文路寸步难行的感觉,硬写下去肯定写不好,还请各位准个假,让在下调整好状态,明天继续五更。
最近看大家那么积极的评论,有很多话想说来着,明天再说~
后面没有啦,早点休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梦幻之都【第一更】
今天的海风异常猛烈,将数十面大纵帆吹成极端饱和的弧度,船尾舵调整,在码头劳工们呆愣愣的注视下,这支庞大的舰队缓缓驶离港口,在悄然降临的夜色之下,远去。
船舱里,借着油灯的光芒,郑飞继续完善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
这趟回亚特兰大,单纯的只是路过而已,顺便把当初说好的钱送给博格,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么刺激的事。
干掉一个只会调戏人妻的黑心武器铺老板,和一个不知干做过多少坏事的骑兵队长,挺好。
他没去帕尔斯庄园找特蕾莎,因为自己手里的钱还不够十万银币,满船的货物都还没卖掉。
早在离开美洲大陆之前,他就想好了航行的目的地——威尼斯。
只有在大型贸易港口,才有能力吃下自己这批高档货。
欧洲的大型港口屈指可数,里斯本自然是去不得了,巴萨罗那前不久遭遇突袭,富人们肯定都跑光了。
北欧还有伦敦、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地中海内侧有的黎波里和开罗,相对来说都太远。
权衡利弊后,最合适的就是威尼斯了。
水城威尼斯,位于意大利北部,有着亚得里亚海的女王的美誉,是中世纪时期非常重要的商业艺术重镇。
威尼斯的风情,离不开‘水’,蜿蜒的水巷,流动的清波,宛若默默含情的少女,眸子里倾露着温柔,她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威尼斯有来自周围各国的商人,在这里交易货品,通常都是来卖掉葡萄酒,再买上威尼斯特产奶酪或艺术品,赚往返利润,利润称不上是巨额,但也非常丰厚了。
偶尔也会有北非和西亚的大富商,带去稀有的珍品,比如宝石、陶瓷、丝绸,还有......象牙。
郑飞船舱的墙壁上,安置着那根猛犸象牙,巨无霸。
此时,在暖色调的油灯下,它的色泽微微泛黄,表面光滑润泽,更添了一分神秘感。
而最近,由于受到战火的侵扰,去威尼斯的大富商们就更多了,他们带着全部家产,迫不及待地想要做笔买卖,然后跑到北欧避难去。
他们不卖只买,毕竟手里的钱太多了,去北欧任何一个国家置办产业都还绰绰有余,所以他们想拿这些闲钱买点珍品,用来收藏或是跟贵族打关系。
急于买入的他们,不在乎价格。
......
转眼间,已是深夜。
十几艘大船沿着海岸线,飘荡在风景迷人的地中海,虽然现在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喏,岸边有灯塔,大约在两海里外,忽明忽暗的灯光,象征着希望,为人们的航行指引方向。
地中海的冬季,温暖湿润,再加上白天阳光充足,也就没那么冷了。
水手们在甲板上点了小炉子,炖着白天在镇子里买的牛肉,顺便烤几只鹅,闻着诱人的肉香,止不住地咽口水。
好多天,都没吃到过鱼虾以外的东西了,这顿美食对于他们来说,比镇子里那些美貌的女郎诱惑力都大。
如果这二者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会选,先吃饭再......嗯。
烤鹅快熟了,他们兴冲冲地搓手,商量该怎么分。
正在这时,郑飞跑过去,手速奇快地撕下两根鹅腿,之后迅速跑进船舱,留下他们凌乱。
“我怎么觉得,咱们仿佛受到了伤害呢?”
“......”
回到船舱,郑飞把香喷喷的鹅腿凑在鼻前闻了闻,美美地深吸一口气,笑着唤道:“布兰妮?吃东西了。”
布兰妮躺在床上,蜷缩在被窝里,她感冒了,生病的模样,倒是我见犹怜。
她正睡着呢,露出一双眼睛,笑了一笑,摇头表示不想吃。
“越是生病越得吃,快起来,乖~”
这句话出口,他短暂的怔了片刻。
自己在哄姑娘?而且是这么......发自内心的哄。
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好奇妙。
布兰妮的撒娇打断了他的思绪,她连连摇着小脑袋,道:“我不吃我不吃!”
见状,他故意冷着脸,道:“不吃是吧,那我走了啊,今晚你自己睡。”
说罢,他注视着她哀求般的眼睛,往后退了两步,转身出门。
“哎......我吃还不行。”她不情愿地哼了声,嘟着嘴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倚着枕头。
虽然生病了,但她还是想抱着他入睡,那样有安全感,至少不孤单。
郑飞回头冲她挤了下眼,扬了扬烤鹅腿道:“可香了,你先吃,我去拿点调料和肉汤。”
她抿着嘴不说话,笑嘻嘻地看着他。
“怎么,我脸上有花啊?”
“嘿,你变了。”
“哪里?”郑飞眉毛轻轻动了下。
“你以前不会照顾人的,都是我照顾你,你变得体贴了。”她吐了吐舌头,开心起来的模样,更令人心动。
“这样~”他在原地站了一小会儿,把鹅腿递给她,叮嘱道:“慢慢吃~我去拿东西。”
“好哒呐~”
她,沉浸在这小小的幸福中,如水的眼睛一眨,脉脉含情,满足。
他回了个微笑,走出船舱重新踏上甲板,仰头望着星空,眼神中,显露出一抹惆怅之色。
嘿,郑飞,你真的变了。
他在心底这么说。
这变化,让他感到有点不适应,但又很充实。
至少,他望着那夜空中最亮的星,笑了。
甲板上的水手们,边唱着他们自己修改的民谣,边土著似的抢烤鹅,其乐融融。
......
次日,清晨。
冬季的清晨,其实已经是七八点了,天才刚刚亮,朦朦胧胧的,看不见太阳。
水手们早都起床了,天色还黑漆漆的时候就绕着甲板长跑,这是他们养成的好习惯。
跑出一身汗,喝点暖洋洋的肉汤,别提多美了。
就这样,在愈来愈亮的穹顶之下,他们和梦幻般的威尼斯,遥遥相望。
他们之中有些是意大利人,但都没来过威尼斯,只听说过它的美名。
因为,那是富人出没的地方,穷人过去了,会遭受讥讽与屈辱。
【奉上第一更,今天有五更,陆续更新。】(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威尼斯的劳工和老板【第二更】
威尼斯,即将靠岸。
码头,其实称不上是码头,威尼斯各处都是码头,只不过海边的比较大而已。
劳工们刚刚来上班,他们三五成群地坐在货箱上,对着手掌哈气,趁着老板还没来,分吃烤芋头。
冬季的货船比较少,而且大多是运食物的,天气冷食物不容易坏。所以对于劳工们来说,薪水就低了不止一半。
吃着芋头,喝着最便宜的烈酒,他们在进行冬季的每日抱怨。
“以前还能礼拜天还能买桶牛奶给孩子喝,现在连面包都快买不起了!”
“我说伙计们,这些货箱里可有不少吃的呢,要不......”
他们干咳了几声,四下张望,摸鼻子,寻摸合适的契机撬箱子。
“嘿,看那边是什么!”
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叫,把正准备撬箱子的鹰钩鼻劳工吓了一跳,铁棒铛的一声掉在地上,引来了周围所有劳工的侧目,他们都懂,多多少少都干过。
鹰钩鼻丢了脸,怒目瞪着叫喊的人,却在他眼中看到了惊奇,纳闷不已,于是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原来是在白茫茫的海面上,驶来一支庞大的船队。
“大船!有活干了!”
欢呼声,升腾在整个码头之上。
来威尼斯做生意的,大多是跑地中海内部贸易的,船队使用的都是那些快捷方便的小货船,配上几艘小型护卫舰,不求航行距离有多远,只求速度要快。
跑远洋贸易的大船,在这里实属罕见,而且这样的大船运的货物通常都很值钱,给搬运工的赏钱也高得多。
劳工们连芋头都顾不上吃了,纷纷跳下货箱挤到岸边,激动无比地看着大船越来越近。
码头老板姗姗来迟,从华盖马车中掀帘子出来,一眼便瞥见了海面上的船队,那些鼓胀胀的巨型纵帆,昭示了它们的吨位。
老板的眼中掠过一丝喜色,哈哈一笑,把烟斗在车上磕了两下,填烟丝点着叼在嘴里,整理好衣帽准备迎接大客户。
就这样,在人们的注目礼下,船队停靠在岸边,抛锚收帆,放下连接陆地的木板,水手们排着队有序地走下去。
码头老板机灵得不行,看到郑飞身上的名贵皮衣后,立刻吐掉烟圈,眯起眼问:“贵客从哪里来?看你的肤色应该是东方吧,听说那边正在打仗呢。”
郑飞笑笑不回答,从水手手里拿过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里面是百来枚银币。
“多出来的帮我雇几辆马车,我要去交易所。”
“请问您的货物是什么呢?”老板试探道,嘴角挂着职业性的谄笑。
“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是食物纺织品那样的便宜货,停靠的价格偏低,而如果是狐皮美酒之类的名贵物品,我就要承担风险了,得雇人来专门保护,停靠的价格自然也就高一点。”
说完,老板顿了一会儿,嘬了口烟,道:“看您的船队规模这么庞大,肯定不会是便宜货吧?”
威尼斯商人,以精明著称。
郑飞不由得笑了下,又拿了一小袋银币给他,叮嘱道:“我的货要是丢了,你知道后果吧?”
“当然,有钱又慷慨的客人。”老板哈腰道。
郑飞点头,拿上更大的一袋银币,来到等待已久的劳工们面前,在手里掂了掂,道:“把我的货搬下来码好,每人六枚银币的小费。”
话音刚落,劳工们齐刷刷地哇了一声。
六枚银币,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这就意味着整个冬天的面包都有了!
看着他们感激的面孔,郑飞露出了微笑。
他不是什么慈善家,这么做也不是因为有钱,而是......阔绰。
区区几百枚银币而已,拿去花!
咳,说正经的,他想帮帮这些穷苦人,帮他们度过这个冬天。
留下几个水手监督搬运,其他人便都去城里找地方消遣去了,货还没卖出去,他们没分到很多钱,只能找个酒馆喝酒吃东西闲聊,顺便欣赏风情十足的威尼斯街景,和来自各国的富商。
当然,还有身披绒毛大衣的女郎,她们的美,充满了东西方结合的韵味。
身负重伤的博格,被郑飞叫人送去了城里的医馆,处理他已经恶化的伤口,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博格并不是一个只会吃干饭的累赘,他常年往返于东欧和西亚之间,拥有复杂的关系网,单是这层关系,就能对郑飞提供极大的帮助。
郑飞则是在几名伙计的陪同下,乘上马车去寻找威尼斯的交易所。
一共带了四个人,圣地亚哥、汉斯、阿瑞斯,还有......皮特。
皮特是郑飞最初的伙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最先认识的人。
他的第一艘小船,就是从皮特的叔叔手里买来的,开着它赚到了第一桶金。
他还救过皮特,那家伙为了取一只漂亮的贝壳给女儿,失足从礁石上滑了下去。
后来买到了新大陆号,那晚他们和两个最初的伙伴还坐在甲板上喝啤酒、吃螃蟹来着,到现在还记得吹着海风豪迈叫出的航海宣言。
郑飞说,为了自由。
圣地亚哥说,为了追求。
乔治说,为了财富。
皮特想了好久才说,为了他女儿......
再后来,随着船队规模的扩大,没有特别才能的皮特就渐渐消隐在了人群中,变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水手,融入了大伙儿。
要不是这趟回欧洲,他想回来看看女儿,恐怕还一直那么隐着呢。
说实话,同为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的,最初的伙伴,他也想跟圣地亚哥和汉斯那样,帮着船长做各种事情,得到赏识并分得更多的钱。
但是,他明白自己有几斤几两,既不像圣地亚哥那么能打,又没汉斯的枪法与谋略,只能做一名普通而忠实的水手,闷的时候喝两口酒,听到有人暗地说船长坏话了,上去给他一巴掌,即便通常都打不过......
他以为自己就只能这么混着了,但是他忘了一件事——上帝永远都不会亏待一个忠诚的人。
他隐藏的天赋,谁都没有察觉,包括他自己。(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九章 交易所门口的风波【第三更,盟主9/11】
只属于他的才能,即将开启。
几辆马车,行进在威尼斯的蜿蜒水巷中,中世纪的威尼斯,是那么的迷人。
数不清的小桥,架在有些许雾霭的河面上,描绘着威尼斯的独特画卷。
桥上的人,有居住在威尼斯本地的小贩,吆喝着叫卖糖果之类的小点心,别看他的手推车不上档次,生意可好得很,那群贵族太太和小姐,很少能接触到这种民间的点心。
还有从外地来的杂耍艺人,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博众人一乐,挣点辛苦钱。
不过,最显眼的自然还是漂亮姑娘了,她们穿着棉布或其它材质的长裙,容貌称不上布兰妮那样的绝美,但也足以令马车里的男人们,直勾勾地盯着看。
比如圣地亚哥现在就是,眼都不带眨的,口水快流到下巴了才想起来抹一下。
“喂,有点出息行不。”郑飞瞪着他说。
“今天真来对地方了,好多美女啊!”圣地亚哥张着嘴,掀开帘子兴奋地盯着旁边那辆敞篷马车,那个美艳少妇高耸的胸.部,随着马车的颠簸,一起一伏。
少妇在整理妆容,注意到他灼热的目光后,白了他一眼,用围巾盖在胸前,隔断那令他想入非非的无限风光。
圣地亚哥:“......”
看到这一幕,郑飞莫名想笑,圣地亚哥委屈地苦着脸,淡淡的忧伤。
“叫你看!”很少嘲讽人的郑飞忍不住调侃。
圣地亚哥不开心地闷了一会儿,突然又眼前一亮,叫道:“哎,那边也有美女!”
见圣地亚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寻花世界中,郑飞便拧了拧眉心,不说什么了,透过马车的小窗口,欣赏威尼斯的美景。
即使是在冬季,威尼斯也依然那么的如诗如梦。
地中海气候,冬季比较温柔,再加上河里始终有许许多多的小船,所以是不结冰的。
这些船,有的是运送货物的,有的则是富人租下来游玩观光的。
威尼斯的富人和贵族不喜欢买船,因为船的数量太多了,买了不但无法彰显身份,反而与那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渔民小贩为伍了。
此时,估摸着已经快到上午十点了,太阳也终于舍得冒出头,懒懒地投下暖融融的阳光,照在这座被水环绕的城市。
马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沿着河畔的街道行进,不知过了多久,它停下了。
车夫勒紧缰绳,回头笑道:“先生,您得换船了。”
郑飞向前望去,只见对岸有座高大的建筑,上面挂着一个牌子“交易所”,门口挤着许多带礼帽的商人,手里或拄着拐杖,或提着布袋,不停和同伴交谈,紧张地等着交易所开门。
每天上午十点整,交易所准时开门,晚上八点关闭。
看了一路美女的圣地亚哥,终于把心收了回来,原因是最后一位美女款款走进了首饰店,没得看了。
交易所是商人出没的地方,附近基本都是旅馆和高档酒吧之类的,给商人提供便利的设施,很少会有姑娘出没。
听车夫要撵自己下车,圣地亚哥歪着头,不解道:“那边不是有桥吗,过去不行?”
车夫摇摇头,耸肩无奈道:“那座桥不让走,你没看见那有几个士兵守着?”
“好好的桥为什么不让走?”
“嘿,看见河边摆渡的老头儿没?他是镇长的叔叔,懂了吗?”
“世风日下啊!”圣地亚哥嘴里冒出这么一句,头脑简单的大汉忽然开始感叹人生,让人觉得挺可爱。
每天早上,镇长都会派士兵守住交易所附近的桥,不让任何人通过,那么商人们想抵达交易所,就只能乘坐他叔叔家的船,收费不低,但商人们有的是钱,不在乎这么点。
下车,几人来到河畔,摆渡的老头儿正在享用烤鹅,见有客人来也不殷勤,抬了下眼皮道:“要过去?”
有个镇长侄子,他不需要满脸赔笑,再说了,想去交易所只有这一条路。
“嗯。”
“每人五个银币,给钱立马走。”老头儿说着,咬了口香酥的烤鹅腿,美美地砸吧嘴。
“这么贵?”圣地亚哥叫了起来,虽然他现在也不缺钱,但多年养成的节俭本性还在。
“爱坐不坐!”老头儿没好气地说,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句:“穷鬼还想去交易所!”
面对侮辱,圣地亚哥瞬间来火了,不过他没无耻到打老头子的地步,只是狠狠瞪了一眼,然后摸摸口袋,空的。
在他愣神的功夫,老头儿放下烤鹅腿,不屑道:“我说你是穷鬼吧,喏,跟你的有钱朋友借啊!”
身后有镇长撑腰,老头儿在威尼斯向来是这么嚣张,不过他只是看着老而已,其实也才五十岁,泡的妞太多把自己身体给搞坏了。
郑飞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让他消消火,自己则是摸出了几十个银币,然而,还没等他递给圣地亚哥,那家伙突然做了个令所有人诧异的举动。
身高近两米,体重两百多斤的大汉,招呼都没打,纵身一跃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冬季冰冷刺骨的河水!
受到惊扰,无论是交易所门前口若悬河的商人,还是匆忙经过的路人,全都停住嘴或脚步,齐齐地将视线移向跳水的大块头。
“天呐,他疯了吗......”好多人这么说。
就这样,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圣地亚哥游到了对面,吃力地爬上岸,咬着嘴皮强忍着让自己不发抖,看向那个呆若木鸡的老头儿。
这是圣地亚哥第一次冬泳,也是老头儿第一次被人打脸,以前不管他多嚣张,客人最后都会乖乖把银币给他,央求他摆渡。
这时,商人们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叫好。
“厉害!”
“终于有人教训教训那个老家伙了!”
“王八蛋!”
老头儿抓了下头发,颜面尽失,很显然,这些年他引起了全镇商人的公愤,有多少人恨不得揍他一顿。
郑飞叫了他一声,道:“二十枚银币,把我们送过去。”
“滚!老子就算凿了船也不送你们!”正在气头上的老头儿吼道。
闻言,郑飞看了阿瑞斯一眼,挑了挑眉头。
阿瑞斯会意,上前扯住老头儿毫不费力地丢到一旁,抢船。
老头儿一屁股坐地,愣愣道:“我是镇长的叔叔!”
“哦。”郑飞跳上船,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