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0章 只是自取其辱!
贺明珠为什么要在星辰酒吧门前杀人?
那是因为她不放心廖水粉的安全,才在外面守候她.
因为某个客观原因,现在跟贺明珠影形不离的廖无肆,却没有跟她在一起——是个男人,就不想在他姐和别的男人乱来时,为她守门的。
谢小雯就是抓主了廖无肆不在贺明珠身边的机会,这才动手刺杀她。
结果毫无疑问,她根本不是贺明珠的对手,被当场干掉了。
廖水粉敢肯定,如果贺明珠没有被彻底激怒,或者生命安全危在旦夕,是决不会擅自杀掉谢小雯的,因为那就是个不能招惹的存在。
可廖水粉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谢小雯死了,贺明珠重伤……
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今晚的荒唐计划:如果她不想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来算计高飞,那么贺明珠就不会出现在这儿,廖无肆就不会没脸呆在贺明珠身边,谢小雯就找不到暗杀贺明珠的机会。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廖水粉这个荒唐的决定,为了水粉集团的利益。
可结果呢,除了收获更大的羞辱之外,她什么也没得到,反而把谢小雯送进了鬼门关,可能导致佷多人被连累。
“无肆,我、我……”
廖水粉紧紧咬住嘴唇时,泪水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慢慢蹲了下来,趴在简易椅子上无声的抽泣起来。
“姐,这跟你没什么关系的。”
廖无肆伸手,轻轻摩挲着她入水的秀发,声音有些嘶哑的说:“要怪,只能怪我当初瞎了眼。如果、如果明珠有个三长两短,会有人被谢小雯的死而牵扯,我会杀更多的人来弥补这份错误,我保证。”
廖水粉呜咽着,猛地趴在廖无肆的腿上,哭出了声。
廖无肆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喃喃的说:“姐,放弃吧,你做的已经够多了。廖家,韩家的利益都压在你身上,太重了,对你不公平的。”——
贺明珠幽幽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阳光从窗外洒进来,洒在白色的地面砖上,反射着丝丝绚丽的光泽。
轻微均匀的呼吸声从左侧传来,贺明珠眼珠微微一转,然后就看到了廖水粉。
廖水粉就趴在病窗前的柜子上,胳膊下面垫着一张报纸,睡着了。
廖无肆不在房间内,门外走廊中隐隐传来孩子的哭声,还有大人的安慰声。
贺明珠闭上了眼,开始试着回忆醒来之前所发生的那一切。
她没有失忆……却希望能失忆了,因为那样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害怕,猛地睁开眼刚要叫醒廖水粉时,目光却定格在了那张报纸上。
报纸被睡过去的廖水粉压在胳膊下,垂下来一半,是今天的头版新闻,几个黑色的大字,就像刀子那样狠狠刺进贺明珠的眼里:天云动车专线D-369号动车事故,伤亡惨重!
黑色标题下,是一副彩色照片。
照片上的动车,上半截已经出了轨道,落下了高架铁路,满地上都花花绿绿的衣服等东西,场面惨不忍睹。
完全是下意识的,贺明珠就认识到这列动车出事故,和她昨晚杀了谢小雯有关。
“他们动手报复了!”
一阵精神上的疼痛,让贺明珠几乎昏厥过去,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痛哼。
“啊,明珠,你醒了!”
廖水粉被贺明珠的痛哼声惊醒,霍地抬起了头,脸上带着真诚的喜悦:“感觉怎么样,你别乱动啊,我去叫医生——明珠,你怎么了?”
廖水粉站起身,正要出去找医生,才发现贺明珠目光呆滞的盯着报纸。
廖水粉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在了脸上,本能的拿起报纸,随便团了几下,扔到了一旁的垃圾筐内。
贺明珠目光仍旧盯着柜子,喃喃的问道:“粉姐,什么时候发生的?死了,死了多少人?”
看她这副样子后,廖水粉就知道无法隐瞒她了,低声说:“今天清晨七点,截止到登报之前,已经伤亡69人……估计,还会有更多的伤亡数字出现。”
“这么多人,这么快。”
贺明珠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更加惨白了。
廖水粉强笑了一声:“明珠,你别多想,动车事故还在调查中,也许是因为其他原因呢?千万不要以为这和那个女人的死有关。”
“粉姐,不要再安慰我了,我能想得开。”
贺明珠轻轻吸了口气,重新睁开眼时,眼神变得冷漠了起来:“如果时光倒流的话,昨晚我仍然会这样做。因为我没有做错什么,不管谢小雯成为一颗毒瘤是谁犯下的错,但我不能因为她不能死,就甘心被她杀死。”
贺明珠说的没错,换做任何人也会这样做,总不能因为谢小雯的死会牵扯到更多人,就心甘情愿的被她所杀吧?
昨晚那种情况,她就是自卫。
谢小雯毕竟是跻身九龙王中的人,超级杀手之一,就算贺明珠比她强大很多,可在遭遇突袭,身负重伤的情况下,谁还敢管那些顾忌,唯有拼力干掉她才行。
“是的,明珠,你这样想就对了。”
听贺明珠这样说后,廖水粉这才松了口气,柔声说:“你放心养伤,等伤好后和无肆一起为这些人讨回公道就是了。至于其它的问题,我会给你挡住的。”
贺明珠杀了谢小雯,结果造成多人被牵扯这件事,国家相关部门肯定会详细调查的,廖水粉很清楚,所以早就准备好了足够的说辞。
贺明珠却是无所谓的笑了下,看着她转移了话题:“昨晚——你们的结果怎么样?”
她问的结果,自然是廖水粉施展手段向高飞献身后的结果。
“自取其辱。”
廖水粉故作潇洒的笑了下,可却没有发现自己笑着时在咬牙——
莫邪征东盘膝坐在锦墩上,仰望着那尊黑色的奎莫拉雕像,目光没有任何的焦距,就是单纯的看着。
这个屋子,正是楼兰王宫东南角的那座小宫殿,里面只有一尊奎莫拉雕像,别的就再也没什么了。
小宫殿的门从外面紧锁着,屋子里黑压压的没有一丝天光,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莫邪征东在上次暴躁中失手杀了个太监后,就把自己关在了这间小宫殿中,严令不许任何人擅自接近,哪怕是送饭,也得放在门外,等她啥时候饿了,再自己去拿。
她这样做,是怕再陷进那种让她自己无法控制的暴躁中,再失手杀人。
住进这座小宫殿内后,莫邪征东冷静了许多,开始痛恨自己太贪生怕死,要不然决不会因为失去希望后,心态就这样差了。
她很想恢复此前的镇定,笑看生死——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做到?
更何况,让莫邪征东暴躁的不仅仅是她自己,还有整个莫邪家族:唯有找到全套的《安归经》,才能从中找到解开莫邪家族短寿、只能近亲结婚的诅咒。
这是来自冥冥之中的诅咒,莫邪家族为此已经付出了太多沉重的代价。
这么多年来,她是最有希望能结束这个诅咒的一位女王,只要能拿到全套的经书,只要能——可为什么拿不到了呢?
高飞明明已经得到了,为什么却又被人偷走了,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高飞是做什么吃的?
眼镜,安归王他们又是做什么吃的?
难道这些人……想到这儿时,莫邪征东眼角突然一跳,一个念头从心底升了起来:我知道了,高飞很想把经书给我,可陈果果却不愿意,她希望我们莫邪家族永远都陷于这个可怕的诅咒中,我最好是变成神经病滥杀无辜,让子民们恐惧我,反抗我,那样她就会在合适的机会出现,率领那些人推翻我,成为地下楼兰的新主人!
“对,肯定就是这样,要不然的话,偷走经书的为什么是陈果果的弟子苏樱?她那么大的本事,半年多过去了,为什么还没有找到苏樱?实际上,她压根不想找,甚至在阻挠高飞去找!这个心肠歹毒的可恶女人,我一定要杀了她,杀了她!”
莫邪征东喃喃自语着,双眸在黑暗中亮起骇人的荧光,呼吸变得急促起来,脑子里一片混乱,只有一个声音在呐喊:杀!
“我要杀光她们,杀光她们!”
莫邪征东双眸中荧光更盛,身子更像打摆子似的剧烈颤抖,整个人再次陷进了无法控制的魔障之中。
就在这时,紧闭着房门穿了笃笃的敲门声。
“是她来了么?好,来得好,我要杀了她!”
霍地一声,莫邪征东长身而起,就像鬼魅那样攸地飘到门后,抬手狠狠一掌劈了房门上。
轰——的一声大响,沉重的门板被她这一掌推了出去,就像被炸药炸飞那样,威力骇人,站在门外敲门的人惊呼一声,及时侧向一个虎扑,扑倒在了地上。
假如他反应再慢上那么一点点,横飞而出的门板肯定会砸在他身上。
砰——咔喳!
飞出去的门板,重重砸在一棵花树上,那棵碗口粗细的花木当即拦腰砸断。
莫邪征东却没有看那扇门,那棵树,散着荧光的双眸只锁定了扑倒在地上的人。
那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正是一心想要整个莫邪家族永远陷进绝望中的陈果果。
“咯咯,你来了么,那就去死吧!”
莫邪征东双眸中的荧光攸地变红,这是血涌瞳孔已经疯狂的迹象,咯咯怪笑一声中,不等陈果果从地上爬起来,已经鬼魅般扑到她面前,左袖一甩,右手化掌如刀,电闪般看向她的脖子。
“不要!”
莫邪征东挥章劈下时,好像听到旁边有**喝了一声,被她左袖甩到在地上的陈果果,也好像喊着什么,可她才不会管这些,斩下的速度没有丝毫停留。
咔嚓——一声骨折了的轻响,莫邪征东右掌斩断了陈果果的脖子。
第1361章 谁在背后偷袭我?
“你终究还是先死在我手下了!”
很干脆的一掌斩断陈果果的脖子后,莫邪征东心中腾起一股快意,戾气登时大消,仍旧保持着斩下的动作,寂然不动,双眸中的血红却开始慢慢消散.
“女王殿下!”
一声带着惊恐的叫声,很清晰的钻进莫邪征东耳朵中,使她从那种斩杀陈果果后的快意中清醒,霍然扭头看去,就看到了大祭司拓拔千钧。
拓拔千钧站在被门板撞断的了花木后,脸色苍白,在他身后很远的地方,还站着两个太监,与四五个王宫护卫,大家都浑身打颤的看着这边,脚下做出一看不妙就会转身逃跑的准备动作。
“拓跋先生,你也来了。”
莫邪征东斩杀罪魁祸首陈果果后,身心特别轻松,罕见的笑了下。
尽管她脸上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到她的笑容,可语气中却能突显出来:“我终于把要颠覆我莫邪家族的罪魁祸首斩杀了,以后再也没有谁能对我们形成威协了。”
拓拔千钧眼神呆滞了下,嘎声问道:“罪魁祸首?谁、谁是罪魁祸首?”
莫邪征东淡淡的说:“自然是安归王。”
拓拔千钧又问:“安归王,她在哪儿?”
“你没看到?”
莫邪征东眉头皱了下,扭头向地上看去——瞳孔猛地一缩:刚才被她斩杀当场的陈果果,现在竟然不见了,地上只有一根门插,断成了两半截。
“她的尸体呢,去哪儿了!?”
莫邪征东厉声叫道,说到最后一个字时,身子已经悠忽飘到了那棵拦腰断了的花木面前,抬手就掐住了拓拔千钧的脖子。
拓拔千钧生怕会惹她陷进魔障,给自己引来杀僧祸,根本不敢有丝毫动作,只是呼吸艰难的说:“女王殿下,安、安归王从来没有来过……”
“胡扯,我刚才明明看到她了,并把她脖子一刀斩断,你怎么敢说她从没有来过?”
莫邪征东暴怒,眼中荧光再次出现,双手都掐住了拓拔千钧的脖子,用力的晃动着,嘶声吼道:“说,说!你把那个魔女的尸体藏到哪儿去了?快点交出来,要不然我就杀了你,杀光你们所有人!”
莫邪征东再次发狂时,总算知道她掐住的是拓拔千钧,没有立马下杀手。
但饶是这样,拓拔千钧也满脸涨红,大张着嘴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只发出‘嗬嗬’的叫声。
“你说啊,说!她的尸体在哪儿?赶紧交出来,我要把她挫骨扬灰!要不然,我就杀光你们所有……”
莫邪征东勃然大怒下,正要运力一下把拓拔千钧的脖子掐碎时,却听到‘咚’的一声大响,就像晴天霹雳那样,使她身子猛地一震,松开了双手。
拓拔千钧软软的瘫倒在了地上,双手抚着脖子剧烈咳嗽着。
莫邪征东没有再看他,只是茫然的摇了摇头,抬手莫了下后脑勺。
再缩回手来时,才看到手上已经带有了鲜血。
原来,刚才天上并没有打霹雳,被莫邪征东当做是晴天霹雳的巨响,是因为有人用东西狠狠砸在了她后脑勺上。
砸破了她的头,却没有把她砸昏过去。
“谁,在背后偷袭我?”
莫邪征东望着自己手上的血迹,喃喃的问着。
呼——的一声,砸破空气的劲风,再次从脑后响起,还是她的后脑勺。
莫邪征东头都没回,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动一下,她的左手就已经牢牢抓主了那个东西,接着右手衣袖向后摔出,好像一条特大号的黑色皮鞭那样。
背后偷袭莫邪征东的人,在第二次偷袭失败后的反应也不慢,立即松手向后急跃,却赶不上她挥过来的衣袖。
好像特大号皮鞭似的衣袖,重重击打在那个人的雄前,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那个人就像被击出的棒球那样,嗖地向后飞了出去。
人在半空,已经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然后重重摔在了宫殿门前的青石板上,发出一声痛哼。
莫邪征东没有急于追杀那个人,慢慢的转过身,双眼中没有丁点表情,望着那个挣扎着要爬起来的人,喃喃说道:“你敢偷袭我,你敢偷袭我?”
这次她没有暴怒,可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子骇人的杀气,目光有些呆滞的走向那个人。
“女王殿下,冷静,请冷静一下,那不是安归王,那是高飞,那是驸马!”
拓拔千钧这时候总算顺过气来了,连滚带爬的扑了过来,一把扯住了莫邪征东的黑色龙袍下摆。
龙袍后摆被扯住后,莫邪征东本能的要抬脚先后撩出,一脚把拓拔千钧脑袋踢碎时,动作却忽然僵住,仿佛石化了那样,茫然问道:“驸马?”
已经做好闭目等死准备的拓拔千钧,看到莫邪征东后撩的右脚停顿后,心中狂喜,连声高呼:“是,那就是驸马,不是安归王!”
驸马这个字眼,就像劈破乌云的闪电那样,一下子照亮了莫邪征东的灵台,眼前一切陡然清晰了起来,然后就看到高飞倚坐在前边不远处的宫殿墙上,左手捂着雄口,嘴里轻咳着,不断有血丝溢出。
“高飞?”
莫邪征东愣了下,随即纵身飞掠过去,蹲在他面前双手搀着他胳膊,急声问道:“高飞,你怎么会在这儿?是谁打伤了你?快告诉我,是谁打伤了你,我去给你报仇!”
“就,是,嗬……”
高飞苦笑了下,很想说‘就是你’,可张嘴说出的话,连他自己都听不清。
莫邪征东刚才反手那一挥袖,在别人看来好像随意一挥似的,实际上那时候她已然狂怒,用上了十足的力道,真正的举重若轻,举手投足间都能杀人。
也幸亏这个人是高飞,如果是换成一般的太监或者护卫,恐怕早就被一袖子抽死了。
他被抽的气血翻涌,喷出一口鲜血后才总算缓解了内里压力,却在短时间内无法说出话来。
“女王殿下,没有谁打伤驸马,是他走路不小心摔到了。”
拓拔千钧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低声解释道。
你走路会摔成这样?草——高飞听后勃然大怒,瞪眼要骂,嗓子里却是一甜,好像又有鲜血要吐出来,只好赶紧闭上了嘴,艰难的点了点头,眼神哀怨的看了莫邪征东一眼,就闭上了。
“高飞,你不要紧吧?”
看到高飞闭上眼后,莫邪征东心中一惊,连忙抬手在他心口飞快的点了十几下,随后把他抄在怀中,转身就向寝宫那边掠去。
目送女王殿下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花木从中,拓拔千钧脚下一软,扛在了一棵树上,顺着树身缓缓出溜在了地上,额头冷汗哗哗的淌,心中却在大呼侥幸:幸亏高飞能及时赶来,要不然后果就不堪想象了!
从外界飞龙部那边得知高飞要来楼兰的消息后,拓拔千钧就亲自率人出了地下,候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恭候他的打架。
随着莫邪征东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拓拔千钧越来越胆颤心惊,生怕她会在下一刻就会陷进魔障,疯狂中大开杀戒。
拓拔千钧这个大祭司,和莫邪征东一样,都是地下楼兰的最高领导人,一个主管全国十数万子民的军政大权,一个却负责子民们的信仰。
唯有让国民们有了坚定的信仰,才能方便君主的统治。
可以这样说,莫邪征东和拓拔千钧之间是相辅相成,又是相互制约的,但总的来说,楼兰王的权力要比大祭司大很多。
不过,大祭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权力,那就是当女王殿下昏庸无道时,他可以废除女王,重新册立新的统治者。
所以在莫邪征东几次陷进魔障,出现滥杀无辜的苗头后,拓拔千钧第一反应就是废掉她,扶持新的女王殿下。
只是让他为难的是,莫邪征东的状态是时好时坏,坏时六亲不认,好时却又为疯狂时犯下的错误而自愧,甚至主动请求退位。
拓拔千钧倒是很想答应——却又不敢,因为每当他要答应时,总能从莫邪征东的眼神中,感受到心悸的杀意。
莫邪征东根本不想退位,她的自愧只是面子话,她真的很想在她担任女王时,能够解开束缚莫邪家族一千多年的诅咒。
她相信肯定会找到全套的《安归经》,说不定在下一刻,飞龙部就能传来消息。
如果就在这时候她退位了,新的、还不成熟的楼兰女王,怎么可能担负起这个重任?
感受到莫邪征东心中的真实想法后,拓拔千钧再也不敢答应了,心中却在考虑用武力迫使她退位,把她先软禁起来,或者干脆——除掉!
可这个想法要想实现,同样是困难重重,而且风险性更大:本来武力值就强大无比的莫邪征东,一旦陷进疯狂中,实力就会增高数倍!
连他这个身手不凡的大祭司,在她面前也不堪一击。
请她退位不行,用武力更不行——拓拔千钧真是愁死了,最近这些天来,明显苍老了很多。
幸好,就在拓拔先生愁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时,高驸马要来了!
高飞要来了,不管他有没有追回被偷走的《安归经》,他的到来对于拓拔千钧来说,都是一个绝好的消息,所以这才亲自带人迎出了楼兰。
看到高飞的那一刻,拓拔千钧真想抱住他痛哭一场:兄弟,你可来了!
接到高飞后,拓拔千钧没有片刻的停留,立马带他来到了楼兰王宫中。
在路上时,他就把女王殿下最近的情况简单叙说了一遍,最后一再嘱咐:去敲门时,一定要小心呀,昨天一个给女王殿下送饭的太监,因为心里害怕,放下食盒时的动静大了点,结果就被她一招‘隔山打牛’,隔着墙壁给震残废了……
高飞才不信拓拔千钧所说的这些,以为这老神棍在危言耸听,只是云淡风轻的笑了笑,就施施然的走到门前敲门了。
第1362章 幸亏我来了!
见高飞不听自己的良言相劝,就大模大样的去敲门,拓拔千钧立即就迅速后退,仿佛只要那扇门一开,就会有无数恶鬼扑出来那样.
跟随一起来的太监和护卫,躲得更远。
看到他们这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后,高飞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太乐观了下,事情比较严重,不过既然已经走到门前了,要是再退回去,肯定会被拓拔千钧他们耻笑的。
所谓男人宁愿流血牺牲,也不能被人耻笑,所以高飞只好硬着头皮的抬手敲门,全神贯注的做好了应付突发意外的准备,很有礼貌的问道:“请问,里面有人吗?”
高先生乐观的以为,莫邪征东就算没有听出是他的声音,好坏不分的要干掉他,可也自认武力值有了较大提高,差不多能和她对掐一番,最好是趁着她意识混乱时,虎躯一震王八之气四射的,一招把她擒获!
只是让高驸马事后心悸不已的是,他刚敲完门,还在侧耳倾听里面动静时,宫殿房门就像被炸弹炸开那样,忽地一声就砸了过来。
幸好高先生做好了充分准备,及时一个测翻滚,躲开了那扇大门。
他刚要爬起来跟莫邪征东打个招呼,告诉她是高哥哥来了时,楼兰王却已经飞身扑了过来,双目血红的举掌为刀,对着他就劈了下来。
高飞大惊,压根就来不及多说什么,顺手捡起地上的一根门插(莫邪征东一掌把大门轰出去时,门插飞到了这边),挡在了脸前。
喀嚓一声,小碗口粗细的门插,竟然被莫邪征东一掌劈断!
高飞大惊——实际上,‘大惊’这个词已经无法形容他心中的惊骇了,因为他已经从莫邪征东那双充血的眸子里,看出她是心智全失,陷进魔障中,根本不认识他是谁。
门插断,高飞傻。
就在他瞪大眼睛等死时,幸好拓拔千钧这时候及时出声,把莫邪征东的注意力给吸引了过去。
“沃曹,以后可不敢再这么装比了,真会遭劈的!”
看到莫邪征东飞身扑向拓拔千钧那边后,高先生如梦初醒,随即握著半截门插一个灵巧的‘懒驴打滚’,蔵在了旁边的假山后面,手捧着心口大念阿弥陀佛。
就在他心儿砰砰跳的惊魂未定时,却忽然听到莫邪征东厉声喝问拓拔千钧,被她一掌斩杀的安归王哪儿去了?
“原来,她刚才把我当成了果果。她这样痛恨果果,肯定是以为果果故意弄丢了经书。”
高先生是个聪明人,从莫邪征东自以为已经斩杀陈果果后,就猜了个差不多。
悄悄的露头向那边看去,就看到拓拔千钧在莫邪征东手中,好像布娃洼那样被掐住脖子晃荡着,嘴巴张的老大,舌头都伸出来了,眼看就要被掐死了。
高飞可不愿意拓拔千钧被掐死,毕竟他在地下楼兰有着不一般的地位,要是真被掐死了,莫邪征东清醒过来后,根本无法向全国人民交代。
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于是乎,高先生这才鼓起勇气,拎着半截门插扑到了莫邪征东背后,冲她后脑勺就是狠狠一下子。
也幸亏莫邪征东那时候还极力约束她自己别疯狂,所以才没有当场掐死拓拔千钧,更没有察觉到高飞从后面扑来,后脑勺被狠狠砸了一下时,还以为是在打雷。
高飞本以为,他这一势大力沉的一门插,肯定会把莫邪征东直接砸昏的。
谁知道,只是给她砸破了头,制止了她陷进疯狂的魔障中。
眼看莫邪征东‘刀枪不入’,高飞就知道大势不妙,只好咬牙再次高举起门插,用更大的力气给她来一下时,人家已经反应了过来,抬手抓主了门插,又一袖子把他砸了出去。
高飞人在半空,就张嘴吐了口鲜血,摔在那儿后想要爬起来逃命,却是气血翻涌,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眼看莫邪征东双眼茫然的嘟囔着‘你敢偷袭我’走过来,高先生就悲哀的以为,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周年祭日了,也不知道清醒过来的莫邪征东、总说爱他一万年的小表姨等人,会不会给他殉葬……
就在这最为危险的时刻,拓拔千钧总算是及时施展出了他的绝学‘狮子吼’,惊醒了莫邪征东,让她认出了高飞。
“唉,高飞,希望你能解开女王殿下的心结,要不然——唉。”
拓拔千钧望着洒在青石板上的血迹,再次重重叹了口气,摆摆手示意躲在远处的太监护卫等人过来,赶紧的打扫卫生,还愣着做什么呢?
拓拔千钧庆幸,高飞更是无比的庆幸,在被莫邪征东抱到寝宫的锦塌上后,总算能说话了。
第一句话就是:“东儿,如果你刚才真把我打死了,你会不会自杀谢罪?”
拿着一条白毛巾给高飞擦拭嘴角血渍的莫邪征东,动作顿了一下,随即低声反问:“你觉得呢?”
“我觉得够呛。”
咽了口吐沫,高飞舒服的伸了个懒腰,闭上眼喃喃的说:“你最多大哭一场,然后就没事人似的了。因为你毕竟是楼兰之主,当君王的人嘛,错杀个把人好像也没啥了不起的……”
“我肯定会自杀谢罪的。咱可以打赌。我现在杀了你,你在那边等着,看我会不会跟着你去。”
莫邪征东打断了高飞的胡说八道。
高飞连忙睁眼,摆手道:“别,我信了,因为我从来都不拿着自己小命打赌的。”
“哼,你最好是相信。”
莫邪征东冷笑一声,摘下了脸上的面具,露出了她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只是憔悴了很多,看着让人心疼。
高飞翻身坐起,伸出了右手:“这才小半年,你怎么瘦的这么厉害?”
莫邪征东本能的要躲避,却又停住动作,任由他的手莫到了自己脸颊上,眼睛却看向了窗外,幽幽的说:“你要是再不来的话,我以后永远都不会瘦了,只会躺在修罗道中等你。”
莫邪征东可没有吓唬高飞,她知道拓拔千钧为了整个楼兰,肯定做好了在她彻底疯狂失去狼时诛杀她的准备。
高飞吐出了一口气:“呼,幸亏我来了。”
莫邪征东嘴巴动了动,却又闭上了,眼睛一直看着窗外。
高飞知道,她很想问经书的事儿,可又担心他没有找到经书,会失望,所以不敢问,甚至都不敢看他了,只是心中却异常的紧张。
“唉。”
高飞缩回手,语气黯淡的说:“东儿,对不起。”
叹气,道歉,这代表了什么?
莫邪征东的脸色猛地惨白,眼神中最后一丝希望的曙光也黯淡了下来,却又嘎声笑了下,尽量用不在乎的语气说:“哈,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是我的命运如此罢了。”
在这一瞬间,莫邪征东就下定了决心:等送走高飞后,趁着自己清醒,立即安排后事,让拓拔千钧选出新的楼兰王,自己去修罗道,再也不出来。
为了那丝飘渺的希望,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可希望还是破灭了,她再也没有勇气坚持下去了,感到了从没有过的疲倦,和心灰意冷,只想躺在修罗道的棺木中,呆呆望着黑暗,等候先祖们的召唤。
高飞嘴角浮上一抹得意的笑,再次抬手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勾起了她的下巴:“看着我的眼。”
莫邪征东木偶般的侧脸,看着他的眼睛。
“我说对不起,是抱歉来晚了,让你遭受了那么多的折磨,和痛苦。”
高飞缓缓的说:“但我总算是来了,带来了你想要的东西。”
唰!
高飞的话,就像一股子电流那样,在瞬间就传遍了莫邪征东全身每一根神经的末梢,让足底的鲜血,都攸地涌上了头部,嘎声问道:“你、你说什么!?”——
李德貌,是天云动车专线的调度长,官职不是很高,工作却很轻松。
但任何工作岗位,都有着它必不可少的作用,就像李德貌这个调度长的责任,就是负责尖牙山隧道轨道的转换。
尖牙山隧道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建成通车,是连接西北到内地唯一铁路运输线的必经之处,隧道内总共有三条轨道,两根正常通车使用,另外一根却是用来维修车辆的专用轨道。
就是为来到尖牙山隧道前的列车提高车辆维护、维修等作用,但在隧道通车后的十几年中,却从没有使用过。
毕竟尖牙山隧道调度点规模太小了,别说是东来西往的列车了,就连调度点的工作人员都忘记了这条轨道。
按照铁路部门方面的相关规程,列车维护、维修的专用轨道,必须得随时处于使用状态。
可尖牙山调度点的这个专用轨道,从建成后就没有用过,谁还会十几年如一日的维护?
最多也就是每个月,或者连续几个月才拿出一天工夫来,来象征性的维护下拉倒,甚至都懒得测试轨道能否正常变道。
十几年了,前两任退休的调度长都是这样工作的,李德貌自然也不会改变。
那天晚上,天格外黑,半夜时还下起了雨,山风冷飕飕的让人一点也不舒服,值夜班的李德貌又恰逢得了点小感冒,上班后就蒙头大睡了起来。
睡到清晨时,也不知道是几点,李德貌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
上级部门领导打电话来,说几分钟后就要驶来的D-369号动车,因为机组临时发生故障,需要在尖牙山隧道调度点维护,让他立即做好准备。
迷迷糊糊中的李德貌答应了一声,放下电话后冲值班室外间的一个手下吩咐,让他去给马上驶来的D-369号列车变道。
吩咐了一句后,李德貌就再次回到里间躺下了,迷迷糊糊的又睡了过去。
直等到D-369号动车况且况且的驶来,发出的震动让他醒来后,他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翻身坐起。
灯光下,他的脸色惨白!
第1363章 合格的恐怖者!
当D-369次列出减速呼啸而来时,李德貌被铁轨震动惊醒,猛地翻身坐起,忽然想到了什么:那根从来都没有正经检修过的备用道岔,还能不能顺利并轨?
那时候,李德貌希望只出现两个结果.
最好的自然是能了,只要列车安全驶上备用轨道后,他就不需多管了。
还有一种结果是不能:减速来到这儿的列车,并没有驶上备用轨道,直接冲进了隧道中——虽说这种结果的后果,就是让李德貌受到处分,但他足能够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向上级部门解释备用轨道为何不能用。
反正有他当领导的姐夫哥罩着,差不多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他最怕的,是这两种结果之外的第三种,那就是在调度员启动备用轨道后,轨道也运行了,但因为多方面的原因,却没有彻底并轨——这样一来,列车就会出了轨道。
而铁路下面,则是深达几十米的沟堑!
“千万不要出现并轨不彻底的情况……”
李德貌蹭地一声从窗上蹦了下来,刚冲出里间房门,就听到了让他最恐怖的‘轰隆’声——列车出了轨道。
事故发生了,D-369次列车伤亡惨重,包括列车头在内的前面四节车厢,都跌下了几十米的沟堑。
毫无疑问,李德貌和他四个手下,马上就被相关部门的人带走。
今天,已经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了。
在这三天中,李德貌几乎没合上过眼,因为他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那极其惨烈的一幕。
他是个凶手,近百条活生生生命意外逝去的凶手,一切皆因他平时没有正常检修那条备用轨道,假如上个月28号那天,他稍微尽职尽责一点,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可惜的是,他没有那样做。
李德貌知道,出现这么大的惨烈事故,根本不是他所能承担得起的,假如他实话实说,等待他的唯一结局,可能就是枪毙!
所以呢,在第一次接受审讯后,李德貌和他的四个手下,全部本能的推卸责任,说平时都是严格的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来工作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大事故,他们也不清楚。
李德貌还知道,他和手下的这样说,纯粹是推卸之词,只要上面仔细调查,用不了多久,就能查出事故真向的。
到时候,他仍然逃脱不了该担负的重大责任。
三天中,他每时每刻都在后悔,每当听到门外走廊中有脚步声传来,都会胆颤心惊,生怕会有人进来,给他亮出他渎职的证据。
正所谓怕什么就来什么,就在李德貌全身蜷缩在窗角,绝望的等待不可能出现的奇迹时,脚步声从门外走廊中传来,门开了。
两个身穿警服的人走了进来。
“完了。”
李德貌心中哀嚎一声,知道他现在是彻底完了,不过却有了种说不出来的轻松:死了也好,免得再受这种折磨。
就在他抱着必死的信念,准备接受最可怕的后果时,一个专案组成员却语气平静的告诉他:“李德貌同志,你现在可以离开了。但你在近期一个月内,没有我们的许可,绝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区域范围。”
“啊?”
李德貌愣了:这是怎么回事,让我离开了?
浑浑噩噩的李德貌离开后,走在大街上仍旧感觉做梦般不真实,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后,他才想到给姐夫打个电话问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姐夫哥很快就给予了他的答案:天云动车脱轨案,是一起有针对性的恐怖袭击,现在已经有人站出来,登报声明主动承担责任了!
“是恐怖案件,这怎么可能!?”
听完姐夫哥的解释后,李德貌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因为没有谁比他更清楚列车是怎么脱轨的,完全和所谓的恐怖袭击没有屁的关系。
但那个恐怖组织,为什么主动给他背黑锅呢?
为什么!
李德貌不知道咋回事,接下来他买了事故发生后的报纸,从上面找到了那则声明,题目很简单,就是俩字:报复!
我方早就警告过华夏当局,谢小雯一旦死于非命,将会有数十上百人为她所殉葬。
现在她死了,所以天云专线上的D-369次列车脱轨了,造成伤亡近百人,希望当局能够从这次惨重的教训中,吸取到惨痛的教训。
有些话,并不是开玩笑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就是那个恐怖组织发表的声明全部。
李德貌仔细把这则声明读了至少五遍,最后瘫坐在马路牙子上,双手捂着脸无声的抽泣了起来,这是死里逃生的喜悦泪水。
他真没想到,明明他是犯下的致命错误,却有人替他承担责任,使他逍遥法外!
“世界上有恐怖组织,真好!”
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后,李德貌这才擦干泪水,迈着轻松的步伐回到了宿舍。
因为尖牙山这边经济不咋样,他的家人并没有跟着来,就他自己住在素宿舍中。
当他来到宿舍楼前时,天已经黑了,一路上遇到的所有熟人,都低声向他道贺。
他则一副沉痛表情的回应:这有什么高兴的?虽然那么多人的伤亡和我没关系,可我毕竟没有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犯罪分子的邪恶魔手,同他们殊死搏斗,挽救那么多无辜者的生命……
大家都为李德貌这番话而感动,连说那些犯罪分子早晚会有恶报的。
李德貌就像一个从战场上归来的英雄那样,冲向他点头表示敬意的人们挥了挥手,步伐坚定的走进了他的宿舍楼内。
开门尽了宿舍后,李德貌刚要开灯,一只手却迅速捂住了他的嘴。
他只来得及挣扎了下,就软软的昏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在尖牙山隧道旁边的山谷内了,距离大约几千米,从这儿就能看到那边依旧灯火通明,那是相关部门在加班加点的修复铁路。
李德貌茫然的抬头,然后看到了七八个黑衣人,其中一个是女的,因为借着惨淡的月光,能看出她窈窕的身材,和披肩的长发。
“你、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要做什么!”
李德貌战战兢兢的问道。
那些人没有离他,一个人走到女人面前低声说:“沈总,他醒了。”
“沈总?”
听到这个称呼后,李德貌搞不懂自己啥时候跟某位姓沈的女老总相识过。
“嗯。”
仰望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工地,那个沈总轻轻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了李德貌面前,淡淡的说:“你就是李德貌?”
李德貌点了点头:“是、是,我就是李德貌。”
沈总又问:“尖牙山隧道调度点的调度长?”
“是——你们是什么人?”
李德貌再次点头,语气加重:“为什么,为什么要带我来这儿?”
沈总才没有理睬他的问话,仍旧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李德貌,你应该知道这次列车脱轨事故的真向,并不是报纸上所说的那样吧?”
“难道是相关部门用这种卑鄙手段来乍问我?哼,也太小瞧我了,这样的狗血剧情,电视上都演烂了,哼!”
李德才想到这儿后,心中大定,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勇敢的和沈总对视着,沉声说:“我李德貌敢用生命作保证,事故没有任何所谓的真向,这绝对是一起恐怖分子,对人民群众的丧尽天良的报复案!”
“呵呵,给了你个棒槌,你还真拿着当针了。”
沈总冷笑了一声,向前走了一步,用那双很犀利的眸子死死盯着他:“李德貌,你知道吗?那则登在报纸上的‘报复’声明,就是我让人投稿的。我,就是那个所谓的恐怖组织!”
“啊,什么?”
李德貌彻底傻掉,嘴巴大张着足可以吞个大鸭蛋。
“我们有没有在铁道上搞破坏,难道我心里不清楚么?”
沈总厌恶的看了他一眼,双手抄在黑色风衣的口袋中,转身走向黑暗中:“他足够卑鄙,死有余辜,杀他不需要有任何愧疚——算是给那些无辜惨死的生灵,一个小小的交代,愿他们能早日安息!”
马上,就有两个男人走了过来,一把掐住了李德貌两根胳膊。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要做什么!?”
李德貌惊骇的狂吼着,挣扎着,但仅仅喊了几声,一把刀就准确刺中了他的心脏。
尖刀拔除,鲜血箭一般的窜出老远,洒在了草地上。
李德貌双眼几乎要瞪出眼眶,张大嘴想不甘的嘶吼什么,但随着生命迹象的消失,最终却只能无力的瘫倒在了地上。
一刀刺杀他的男人,拿出一封信放在了他身上,随即转身快步追上了那个沈总:“沈总,他死了。”
“嗯,我们走。”
沈总头也不回的说了句,抄在风衣口袋中的双手紧了一下,淡淡说道:“韩家骏,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叫韩家骏的男人恭声说:“属下对于沈总此举,只能用‘心悦诚服’这个词汇来形容。虽然谢小雯被杀那是她咎由自取,不过她的死活终究与沈总威信有关。如果她死了,我们没有任何反应,那么当局就不会再忌惮我们。可如果因为谢小雯的死,而用残害无辜来报复当局,这又有损天合。”
顿了顿,韩家骏才又说道:“其实就像谢小雯那种人死有余辜那样,沈总是个善良的人。借用这次惨烈事故来发表声明,一来能起到报复当局的显著效果,二来还能不需滥杀无辜,这绝对是一箭双雕。”
扭头看了眼那边李德貌的尸体,韩家骏继续说道:“更何况,那个卑鄙小人被杀,也算是沈总您为惨死的无辜者,讨回一个小小的公道吧。”
沈总停住脚步,转身看着尖牙山隧道那边,低声叹了口气:“唉,不过从这件事开始,我们已经坐定了‘国家罪人’的罪名。也是从现在起,我们才说合格的——恐怖者,让人闻风丧胆,呵呵。”
第1364章 沈银冰的警告!
天云专线动车脱轨案发生第四天上午,有人在距离事故现场几千米之外的山谷中,发现了李德貌的尸体.
尸体上有一封信。
很快,这封信就到了相关部门最高领导的办公桌上。
信是这样写的:“尊敬的各位领导,为给在本次事故枉死的那些无辜者一个小小的公道,我方决定让执行本次事故的执行人李德貌,受到他应有的惩罚。
他虽然是奉命行事,可他终究是个致使近百人死亡的刽子手,鉴于他沾染的冤魂太多,所以我方在良心上受到了一定的谴责,经过慎重考虑后,才决定提前完成他这辈子生存的使命。
他对国家来说是个刽子手,对我们来说却是我们的战友,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可惜,英雄大多数都是短命的。
同时,再次严厉警告诸位,我方有着大批李德貌这样的英雄,他们随时都会为理想而献出他们宝贵的生命,所以请国家下次再做出针对我方的行动前,务必要三思而后行。
一个英雄的死,都有可能会让太多人殉葬的。”
信的内容有些语无伦次,但却清晰表达出了其中的意思:李德貌也是他们的人,是他奉命执行了这次恐怖事故。
他死,算是他们为无辜者造成聚大损失后的一个小小交代,希望国家以后针对他们采取行动之前,最好是回想一下本次的恐怖事件。
这是恐怖组织继‘声明’之后的一次‘警告’,警告华夏他们有很多李德貌这样的英雄,随时都会为了理想而献身。
看着这封警告信的复印件,高老头眼角突突的跳个不听,左手手背上青筋蹦起,随时都要拍案而起。
高云华坐在书桌对面,低着头的闷声吸烟。
“呼!”
高老头最终却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把复印件扔在桌子上,低声说道:“嚣张。”
高云华掐灭烟头,抬起头刚要说什么,高老头就抢先问道:“现在还没查到那个妖女的行踪?”
高云华一脸的苦涩,摇了摇头:“没有,自从一个月前她自辽省失踪后,到现在都没有查出她去了哪儿。我们派出去的人,跟她去了哈萨克斯坦后就跟丢了。她很可能隐藏在境外的某个角落中,遥控指挥国内。”
“没想到她会这样狠毒,一个败类谢小雯就连累了近百无辜者。”
高老头一脸痛苦的闭了闭眼,低声说:“告诉霍天晴,让他把人都调回来吧——就算找到她,那又怎么样?又不敢动她。”
他刚提到霍天晴,霍天晴就出现在了书房门口,低声说:“老爷子,常秘书来了,他说老人家有请您过去一趟。”
常秘书,就是那位当初拜托高飞去当‘稳定剂’的老人家的工作秘书。
“嗯,云华你随我去。”
高老头轻点了下头,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当天有黑下来时,高老头一行三人,已经出现在了那座山上小院前。
小院门口,除了老人家的警卫员外,还有七八个彪形大汉。
“天晴,你在这儿等。”
高老头吩咐了霍天晴一句,带着高云华随着常秘书走进了小院。
北屋的客厅内沙发上,已经坐了七八个老人,看到高老头祖孙俩进来后,除了中间那个老人家,其他人都站了起来,冲他点了点头后又坐下。
“老人家,我来了。”
高老头走到老人家面前,微微躬身问好。
“坐,云华也坐。”
老人家随意的指了指前面的沙发。
高老头坐了下来,高云华却没坐:在这些老人面前,他可没有坐下来的资格。
“老高,你也看过那封信了吧?”
老人家也没管高云华,看着高老头淡淡的说:“大家都是刚来,还没有发表言论,你先来谈谈你的感受吧。”
高老头沉默片刻,才说:“除了愤怒,就没别的感受了。”
“唉,是啊,就是愤怒。”
老人家轻点了下头,微微侧脸看向其中两个老人:“老廖,老韩,你们两个也说说呢。”
老廖俩人对望了一眼,嘴角都动了几下,却没说什么。
他们不说什么,老人家也没勉强他们,又问下一个人:“老陈,你呢,有什么想说的?”
陈破天年轻时就是个暴躁脾气,现在年龄这样大了,仍然没有改。
其实从进来开始,他就满腔的愤怒要发泄,不过碍于老人家的身份,没敢。
现在老人家让他说了,他自然不会推辞:“好。那我就说说!”
陈破天冷冷望了眼老廖俩人,声音有些沙哑的说:“半年多之前,沈银冰那个妖女刚夺到贪狼狼主之位时,我就曾经在这儿见过高飞!那一次,我们用大义感化他,迫使他,让他与刚结婚没几天的王晨离婚,就是为了做妖女身边的‘稳定剂’,希望能感化她。”
“别人也许不知道,可我老陈很明白,是个人就该看出,高飞被迫离婚后去妖女身边,是做出了多大的牺牲。”
老陈的声音提高:“可是有些人呢?却看不到!或者说,以为他那样做是想当然的,本来就是他该做的事情!老陈可就纳闷了,某些人的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这么一把年纪了,想法还这样天真?难道,这些年都活到狗身上了吗?利用高飞那个不成器的兄弟所犯下的错误来做为筹码,巧取豪夺高飞的天涯集团!”
老廖猛地抬头,刚要说什么,老韩却抬手拍了拍他的胳膊。
陈破天就像没看到那样,依旧义愤填膺的说:“当初老人家为什么答应高飞,要在那么重要的会议上给天涯集团做广告?还不就是为了弥补一下他?好嘛,早知道这样的话,老人家当初真不该弥补高飞,那样天涯化妆品最起码就不会火,不会惹人眼红。”
老人家这时候说话了:“老陈,说重点。”
“好,那我就说重点。”
陈破天吸了下鼻子,沉声说:“无论高飞什么时候离开沈银冰,我们都无话可说,因为人家已经牺牲了大半年的时间,尽到了应尽的义务。或许,如果没有天涯集团分他的心,他还能在妖女身边呆更久……”
老人家寿眉微微皱了下,打断他的话:“老陈,说重点。”
“重点就是,廖水粉身边的保镖杀了谢小雯,导致妖女丧心病狂,连累近百无辜者丧生!这是事实,我希望能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陈破天两次被老人家提醒,也有些难堪,气呼呼的说:“我的话说完了。”
廖水粉的保镖贺明珠杀了谢小雯,导致沈银冰丧心病狂,致使近百人死亡,廖、韩两家,必须得为此担负一定的责任。
贺明珠为什么要杀谢小雯,现在这些人已经知道了,就因为一个‘情’字:谢小雯怨恨贺明珠‘抢走了’廖无肆,这才伺机暗杀她,结果自己却被干掉。
贺明珠并没有错,毕竟没有谁因为这顾忌,那顾忌的,就甘心被别人杀。
错,就错在她是廖水粉的保镖,廖无肆喜欢上了她,要不然谢小雯不会刺杀她。
杀死谢小雯的贺明珠,谁也说不出她是对是错,但有一点无法否认:廖家,包括韩家,必须得为此担负责任。
对陈破天这番明显不冷静的话,老人家没有什么明确表示,等了片刻后才看向了其他几位老人,用目光示意他们也说说。
人老成精,那几位老人事不关己,自然不会像老陈那样猛轰廖、韩两家,只是站在正义的角度上,义正辞严的用话语批判了一下沈银冰,痛诉她的残忍和冷血。
这些话,说和不说没什么两样,所以他们就是说了一堆的废话。
等大家都或多或少的说过之后,老人家再次看向了廖、韩两家的掌舵人。
俩人知道再闷声不吭也不行了,相互对望了一眼,老廖才低声说:“这次列车脱轨案,我要担负必须的责任。”
老韩随即说道:“刚才老陈那番话对我们来说算是醍醐灌鼎,豁然开朗,是我们被贪心蒙蔽了双眼。在这儿我表态,水粉集团将彻底退出天涯集团,毫无条件。”
虽说当前场合算不上是正式,可在座的毕竟都是大人物,老韩把生意上的事儿拿出来说,这本身就有些不合适,不过却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老人家也是这样,点了点头刚要张嘴,就听高老头沉声说:“老人家,各位,我也在这儿表个态,我会尽可能的说服高飞,让他去制止沈银冰。”
陈破天和高云华,闻言后都是眉头一皱,随即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老人家眼里带着赞赏神色,对高老头说:“嗯,不论怎么样,我们都要尽可能的,去杜绝下一次惨剧的发生。”
等霍天晴驾车驶上高速公路后,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离开老人家的修养居处后,三个人始终没有说话。
霍天晴闷声开车,副驾驶上的高云华微微皱着眉,高老头则在后面闭目养神。
又过了片刻,高云华觉得有些闷,正要拿出手机随便翻阅时,就听高老头说:“云华,你是不是觉得,爷爷不该再提议高飞做出牺牲?”
高云华放下手机,坦然回答:“是的,我个人以为,高飞做的已经够多了。”
高老头微微苦笑,低声说:“傻孩子,难道你看不出老人家今天让大家伙来的真正意思吗?”
高云华愣了下:“不是为了商议怎么制约沈银冰吗?”
高老头淡淡的反问:“老廖他们为什么要在这种场合,把天涯集团的问题拿出来摆在桌面上?”
高云华恍然大悟:“啊,我知道了,他们这是在用退让,逼迫您主动再次把高飞推出来!”
“我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高老头轻轻说着,看向了车窗外。
他也不想让刚脱出泥潭的孙子再次陷进去,但现实却逼着他必须这样做。
第1365章 外界传来的消息!
既然来到了楼兰,高飞自然不会放下经书后马上就离开,他得趁这个工夫去看看水儿母女,看看秦城城.
水儿对高飞的忽然到来,自然是欣喜不已。
与高飞上次离开楼兰相比,以往就算生了孩子也有些青涩的水儿,现在就像一颗熟透了的桃子那样,浑身都洋溢着明媚的两家风采。
高飞走后,水儿就在森林边缘的那栋小院中定居了下来,平时的日常用度,都是由楼兰王室提供,不用问柴米油盐酱醋茶操心,还有两个大婶照顾她们娘儿俩。
水儿对当前的生活很满意,这在没遇到高飞之前,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去年农历六月出生的高小鹿,现在已经开始蹒跚学步了,咿呀学语。
都说女儿像爸爸多一些,但高小鹿却更像水儿,尤其是那精巧的小脸蛋,不过看人时的眼神却很像高飞,总是不时闪过狡黠的光芒。
高飞特别满意女儿这一点,短短两天工就跟她混熟了,以至于晚上女儿得让他搂着睡,让水儿很是吃醋。
“官人,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这天早上醒来后,脸上浮着红霞的水儿,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把头埋在他怀中轻声问道。
官人,是华夏封建社会媳妇对丈夫的尊称,这称呼可比现在的‘老公’要文雅多了,也喜庆一些:将来注定当官的人嘛。
抚着水儿光滑柔顺的青丝,高飞想了想说:“很快了吧,外面的事情很多——不过你放心,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回来看你和女儿的。”
“嗯,我也不多求,只要你一年能来两次就好了。”
水儿幸福的吸了下鼻子,抬起头看着高飞:“这两天你一直陪着小鹿,女王殿下会不会……”
高飞是女王殿下的驸马,这是所有楼兰人民的共识,按照这边的规制来讲,水儿最多算是一个通房丫鬟般的存在,实在没必要专门拿出几天时间来陪她的。
水儿也是这样认为的,但高飞才不会在意这些:只要是他的女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尤其是还给他生了个女儿,这不是通房丫鬟,而是孩子她娘!
更何况,看到高飞拿来的那几本经书后,莫邪征东立即就欣喜若狂。
虽说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两本白色封皮的经书,但莫邪征东相信,只要她和大祭司俩人静下心来研究,总能分辨出真假,从中找到她最希望能找到的秘密。
有了经书——莫邪征东就不怎么在意高飞了,立即跑去了森林神殿,这几天都没有露面。
水儿却不知道这些,所以在‘独霸’了高飞两天后,她有些不安,生怕莫邪征东会生气。
“别管她。”
高飞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说:“现在她有重要课题要研究,就算我站在她面前,她也不会正眼看我一眼的。”
水儿才不知道什么叫‘课题’,更想不通女王殿下为什么不正眼看官人一眼,还以为他这是在安慰自己,找借口多陪陪自己和孩子,心里在很甜蜜的同时,也更加不安:“官人,水儿明白你的心思,我很欢喜——可是,我觉得官人还是该去陪陪女王殿下。要不然,我会被人误以为是、是……”
“是迷死人不偿命的狐媚子吧?”
高飞伸手捏了她小鼻子一下,慢慢坐了起来:“好,既然你这样说,那我就不让你为难了。来,伺候本官人沐浴更衣,早餐后我就去找她。”
高小鹿小小年纪,就好像知道母亲在伺候父亲沐浴时,肯定会发生一些少儿不宜的事儿,所以一直没有醒来,睡得很安稳,小巧的鼻子微微翘起,带着奶油般的笑意。
一个多小时后,脸儿红扑扑的水儿,才坐在了案几前。
两个带有仆人性质的大婶,适时的端上了早餐。
早餐很简单,却很精致,色香味俱全,一看就很刺激人的胃口。
水儿并没有吃多少,就伺候高飞吃饭了。
高驸马很明白水儿心中的想法,所以就摆出一副老爷架子,连筷子也没拿,只要饭来张口就是了。
一顿早餐吃了足足半个小时才算完事,断过茶杯让高飞漱口后,水儿才低声说:“官人,你这就去了吧——我、我和小鹿,时刻在盼着你再来。”
高飞没说什么,伸手把水儿搂在怀中,紧紧拥抱了她一下,然后回到榻前,看着仍旧熟睡的女儿,面带笑意的看了半天,才恋恋不舍的低头在她小嘴上轻轻吻了下,随即转身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既然注定要走,他不想给水儿留下那种‘生离死别’的感觉。
他只希望在水儿心中,把他的这次离开,看做普通人家的丈夫外出工作,天黑就会回家那样。
暂时的分别,只是为了永远的相聚。
这句话是他在沐浴时就告诉水儿的,并详细解释了这句话的意思。
文化水平不高的水儿,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所以在高飞走出家门时,她脸上仍旧带着幸福的笑意。
只是,当高飞跨上一匹骏马,沿着羊肠小道向远处跑去后,泪水才从她脸颊上滑落,赶紧抬手捂住了嘴巴。
“娘、娘?”
高小鹿稚嫩而又含糊不清的声音,从身后榻上传来。
“我是小鹿的娘,他是小鹿的爹,小鹿是我跟他的女儿,老天爷已经对我够好了,我何必还会为他暂时的离去而来泪流满面?”
水儿深吸了一口气,飞快的擦了擦眼角,转身走进了屋子里。
白色的骏马在齐膝高的草地里,沿着森林边缘向南边奔驰。
高飞双脚牢牢踏在马蹬上,身子微微前倾,屁股略微离开马鞍,随着骏马飞奔而缓缓上下浮动,远远看上去就像在打Lang那样。
在地下楼兰养伤的那些日子里,高飞学会了骑马。
这匹马,是莫邪征东的坐骑,标准的大宛宝马,名唤追风。
追风四肢修长,蹄子比碗口还要大,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外形不但神骏异常,奔跑时更是快逾劲风。
“希律律!”
正在肆意前奔的追风,感受到主人缰绳上传来停止的命令后,立即希律律的一声长嘶,两个前蹄悬空人立而起,蹄子虚空砸打了几下后,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前面十几米的地方,站着两匹马,马前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手拿佛尘的太监,一个却是身穿黑甲的武士。
高飞认识这个太监,是王宫中内监总管,姓海。
老海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已经伺候过前后四代楼兰女王,算是四朝元老了,所以莫邪征东很尊重他,称呼他为海公公。
海公公在王宫的地位,就相当于大管家,掌管着整个王室、和上百太监、宫女的衣食住行。
“海公公。”
高飞右腿一抬,侧身跳了下来,把缰绳随意搭在马脖子上,含笑走了过去:“二位在这儿,不会是等我吧?”
海公公对高飞也很客气,佛尘一甩微微躬身还礼后,笑道:“我奉拓跋大祭司之命,正要去那边寻驸马,没想到就在这儿看到您了。”
“大祭司找我?”
高飞眉梢微微挑了一下:“他在哪儿,是不是我要去森林神殿见他?”
海公公从宽大的袍袖中,拿出一个被丝帛卷成轴状的东西,递给了高飞:“大祭司早上时去过王宫,让我把这东西交给驸马您。他并没有说请驸马您去森林神殿,却说您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去山南那边走一趟,那儿有人在等您。”
说完这番话,海公公再次弯腰微施一礼,然后与那名王宫护卫一起翻身上马,调转马头走了。
他都这么大年纪了,仍然能够娴熟的控马飞奔,身子骨还真是硬朗。
山南那边有什么人在等,高飞心里很清楚,他原本就打算离开水儿后,再去那边的。
目送海公公俩人打马跑远后,高飞顺势坐在了一块黑石上,打开了那个踞。
丝帛卷着的不是什么名人字画,而是外界常见的报纸,四五份在华夏最具有影响力的报纸,每一种只有一张,是首版。
每一种报纸的首版上,都用巨幅板块刊登着一个新闻。
看着几节列车脱轨坠下几十米深山崖的画面,高飞眼神冰冷的吓人。
他知道,拓拔千钧决不会无缘无故的派人把报纸送给他,让他看到几种报纸上刊登的同一天新闻。
拓拔千钧这是在告诉他,外界出事了,和恐怖袭击,和沈银冰有关。
当贺明珠那晚刺杀谢小雯后,致使她歇斯底里的疯狂报复。
望着报纸上那个触目惊心的伤亡数字,高飞很久都没有说话。
五一节的当天晚上,他在占够了廖蒙蒙的便宜后,就拍拍屁股去了机场,乘坐飞机来到了西北,刚下飞机就被拓拔千钧派去的人接到了地下楼兰。
这儿是个封闭的世界,除了莫邪征东、拓拔千钧和外界飞龙部之外,其他人都不会关心外界发生了什么,甚至没有几个人知道在外面,还有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
再加上高飞拿出经书后,就马上来到了水儿这边,尽男人本色的好好陪了她几天,自然不会知道外面原来是出了这么大的事。
“唉,谢小雯对沈银冰就这样重要吗,让她这样丧心病狂?”
看着报纸发了半天楞之后,高飞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把报纸重新卷成一团,也没再用丝帛包起来,来到追风面前翻身上马,缰绳微微一提,双脚轻夹马腹,向山南方向急奔而去。
经过森林边缘的那个湖泊前时,高飞扬手,把报纸卷成的报纸,用力扔进了水中。
山南就是黑石山的南边,距离城池不是太远,这儿有一个几百人的小村落,田野里生长着各种农作物,可以看到有光着膀子的老农,正在太阳下锄草。
村落里树木茂盛,村口有些全苫系着红肚兜的小屁孩,正在树荫下玩耍,把一群鸡鸭撵的四处乱窜。
第1366章 大家快去抢糖吃啊!
田园风光.
这儿有着外界再也看不到的真正田园风光,这儿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农具,都是以牲口为主,人力为辅,村落中没有电灯电话电视机,人们到现在仍旧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会因为小鸡下了个双蛋黄,麦穗抽了双穗而欢喜。
这个村落,在地下楼兰有着几百个,最大的也就几百人,少的也就十几户人家,人们过着最简朴的日子,获得与付出不相称的收入,却不知道有丁点怨言。
其实他们也不该有怨言,因为这儿没有汽车尾气,蔬菜上没有残留农药,更不会吃到被打了激素的家禽,不用担心失职下岗,除了小伙子对漂亮姑娘总是献殷勤外,就是村长这样的‘大官’,人们在他面前也不会露出谄媚的笑容。
一切很都很自然,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的下地,女的织布,启蒙教育是以《三字经》《百家姓》《论语》《女诫》《算术九章》为主,每个村如果出现一个秀才,前来说媒的人就会踏破门槛。
这儿的一切看上去都那样平和,让人总是会忍不住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来感受带有草腥味道的新鲜空气。
高飞打马来到村落前老远,就跳了下来,让追风自己随便玩耍,步行走向了村口:如果骑着快马闯进村落里,会打搅村落的安宁,会让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看到穿着很另类的高飞出现后,正在村口大树下缝补的一些妇女,还有那些孩子,都本能的向他看来,脸上带着好奇。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忽然间,高飞想到了杜牧的这两句诗,然后就有个小屁孩怯怯的走了过来,问道:“你——是找秦先生的吧?”
“秦先生?”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微笑着抬手莫了莫小屁孩的脑袋:“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找秦先生的?”
“你穿的衣服,跟秦先生刚来时穿的差不多。”
小屁孩回答。
高飞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西裤和运动鞋,笑道:“对,你没有看错,我和秦先生是来自一个地方的,你能告诉我她在哪儿吗?”
“她就在那边的书堂中上课呢。”
小屁孩转身,遥指着街道尽头的一丛海棠树:“那就是学堂门前的书。”
“谢了,小子。”
高飞拍了拍小屁孩的后脑勺,走了两步时又想到了什么,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包装精美的糖果,递给了小屁孩。
小屁孩犹豫了,他没见过这东西,却被糖果的精美包装所吸引,终于鼓起勇气一把抢了过去。
高飞在来地下楼兰之前,就买了很多糖果。
除了给女儿高小鹿之外,还有一个孩子也肯定喜欢这种糖果。
在其他三四岁的小屁孩,等高飞走远后,马上就轰的一声,把那个小屁孩围了起来,有强行要的,还有软玉求的,大人也不管,就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低声猜测刚才那个年轻人,与学堂中的秦先生是什么关系。
来到那棵海棠树前时,高飞就听到了一阵整齐的朗诵声传来:“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高飞听不懂这些之乎者也的意思,站在海棠树下往篱笆墙内看去。
村里所谓的学堂,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草棚。
草棚没有围墙,从外面一眼就能看到里面。
草棚里有七八条长木板,门板后面坐了二十多个孩子,有男有女,最大的得有十五六,最小的则是六七岁。
孩子们都跪坐在自己拿来的**上,昂首看着前方,眼神中带着绝对的尊敬。
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秀发随便用一根红绳挽起的女子,左手倒到背在身后,右手拿着一本书,吐字清晰的带着大家背书:“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孩子们跟着齐声朗读,没有谁开小差。
这个白袍女先生,脸色红润,神情坦然,眉梢间透着安逸,在读书时还微微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的看样子是沉醉其中了。
她是秦城城,曾经在外界冀南师范学院担任过中文教授,教学水平早就获得了外界那些天之骄子的承认,现在来教导这些孩子,自然是游刃有余。
高飞没有打搅她教书,就倚在海棠树下,面带微笑的看着她,像是在欣赏一朵散发着幽香的白兰花。
“好了,今天上午先教到这儿,剩余时间大家可以——”
秦城城把刚教的这几句论语详细解释了一遍,这才抬起头来让学生们温习牢记住时,忽然看到了高飞。
她愣住,片刻后先是不信的眨巴了下眼睛,接着,满学堂的学生们就觉得眼前忽地明媚了起来:秦先生笑了,很恬静的笑了。
高飞不想让学生们看到自己会带走他们的秦先生,闪身蔵在了海棠树后面,然后就听到秦先生用温雅的语气说:“大家自己温习一下这些,我暂时有事要回家一趟……高大命,你跟我来一下。”
“先生慢走。”
孩子们全部起立,恭送秦先生领着一个孩子走出了草棚。
秦城城左手领着个小男孩,走出篱笆墙后也没看高飞,径自向后村一栋小院走了过去。
等她带着孩子进了小院的篱笆门后,高飞才慢腾腾的走了过去。
小院也就是一百多个平米左右,几间面南背北的木屋很是雅致,看木料新旧度应该是刚修成没多久,还散发着木质的清香。
院子里有几只小鸡,毛茸茸的好像线球那样四处滚动着,看到高飞进来后,立即扑楞着翅膀钻出了篱笆墙。
高飞快要走到木屋门前上,门开了,一个穿着青色衣衫的女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高飞没想到这儿还住着别人,愣了下本能的闪到了一旁时,却觉得她好像很面熟,应该在哪儿见过。
女孩子走下木质台阶,来到高飞面前深深弯腰,鞠了一躬。
“不敢当,请问你是?”
在女孩子抬起头时,高飞忽然认出了她是谁:苏媚。
一年多之前,高飞肩负美国乔治家族托付的重任,赶去英国伦敦与菲利普家族谈判时,某天去中餐馆吃饭时,遇到了在里面打工的苏媚。
就是在那一天,苏媚身份泄露,逃出中餐馆时却被她小师妹苏樱暗算,要不是高飞救了她,恐怕她早就香消玉损了。
高飞把苏媚带回酒店后,莫邪征东收下了她,派人把她送来了地下楼兰。
无意中救了苏媚这件事,高飞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所以此时看到她后,才没有在第一时间认出她。
“你是苏媚。”
高飞笑了。
苏媚也笑了:“是,我就是苏媚。高先生,一直没有机会跟您说声谢谢,今天总算是等到了。”
“哈,客气了,举手之劳嘛——咳,好像不该这么说。那个啥。”
高飞尴尬的笑了下,问道:“你在这儿生活的还习惯吧?如果要是向往外面的生活,我可以带你离开。”
“多谢高先生。”
苏媚笑着摇头道谢,婉言相拒:“这种宁静的生活,是我从小就梦想过很多次的。而且,这儿有小鹿,有大命,有秦先生,我也不孤独的。”
“好,只要你喜欢就成。”
高飞还真想让苏媚出去帮陈果果,不过人家既然不愿意,他也没有勉强。
“我平时是跟秦先生,大命在这儿生活的,高先生,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苏媚再次弯腰敬礼后,才快步走出了篱笆门。
望着穿着一身古代衣衫,款款而去的苏媚背影,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其实我也想过这种生活,不过却又舍不得外面……”
“爸、爸爸!”
他的话音未落,一个孩子就兴奋的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张着双手。
这自然是高飞的干儿子高大命了。
“哦,大命,来让老子好好抱一下!”
高飞弯腰伸手把高大命抱在怀里,原地转了几个圈,在他小脸上狠狠亲了几下。
“我经常去找小鹿妹妹玩的。”
高大命搂着高飞的脖子,说:“每次去玩,水娘都会说你很快就会来看我的,我每天都在盼着,你真的来了!”
“我当然会来看我儿子的!”
高飞把他放在地上,把口袋里的糖果都拿了出来:“喏,小子,再叫几声爸听听。”
“爸,爸,爸!”
抱着那些糖果,高大命接连喊了几声爸,然后拉着他的手:“快进去,妈妈在等你呢!”
“啥?你又认她当干妈了?嗯,不过也对,我是你干爹嘛。”
高飞嘿嘿笑着,再次抱起高大命,迈步走上台阶进了屋子里。
屋子空间不是很大,里面也没太多的家具,不过却收拾的很干净,墙上还挂着一些字画,左边有个花架,上面摆放着一些黑色的玉石制品。
秦城城就站在屋子中间,看着走进来的高飞,柔声说:“回来了。”
她在说出这三个字时,语气,神态都像极了等候丈夫下班回家的妻子。
“嗯,回来了。”
高飞把孩子放下,抬手牵起了秦城城的手,正要把她抱在怀中时,秦城城却挣了一下,看向了高大命,意思是说受着孩子别乱来,我可是先生呢,每天教导孩子们要知书达理,岂能随便破坏自己的形象?
“大命,高大命!”
这时候,外面传来孩子的叫声:“快出来玩——你家里还有糖吃吗?”
高飞扭头向外看去,就看到至少十几个和高大命差不多大的孩子,已经跑到了院子里,眼巴巴的看着他怀里的糖果。
高飞劈手从高大命怀里抢过一包糖果,远远扔出了篱笆墙外面。
他又一把拉过秦城城,左脚轻轻一勾把她掀倒在了地板上,压了上去,却抬头冲外面喊:“我拦着秦先生,大家快去抢糖吃啊!”
轰的一声,高大命等人就冲向了篱笆墙外。
第1367章 我得走了!
孩子们为一包糖果争相拼抢着跑远时,高飞已经和秦城城相拥着滚到了一起.
高飞肯定,孩子们看到他扑倒秦先生后,肯定会感激他,以为他在拦住秦先生跟他们去抢糖,却不知道这是一招非常卑鄙的调虎离山之计。
孩子们不走,高飞怎么接受秦先生的‘谆谆教导’?
绝对的干柴遇烈火,或者说是地动山摇——整座木头房子仿佛都不堪重负的吱嘎作响,秦先生已经彻底失去意识,只懂得瞪着一双茫然的眼,尖声高叫。
最后连叫声也叫不出来时,高飞才软软的趴在了她身上。
“狗子,回家吃饭啦!”
外面很远的地方,传来当妈的喊儿子回家吃中午饭的声音。
高飞从水儿那边赶来时还是早上,现在却已经是中午了,由此可见此人在那方面的确有着自傲的本钱。
当然了,这得得益于他在这儿养伤其间,莫邪征东好好给他补了下身子,使他的整体素质,尤其是那方面更是牛叉的让人吃惊,让秦先生无法承受。
苏媚是大人了,她当然知道高先生和秦先生重逢后会做些什么,所以没有带高大命回来,甚至整个小院四周都静悄悄的。
“完了,完了,我的先生的清高形象全完了。”
秦城城这才睁开眼,有气无力的捶打了高飞肩膀一下,悲声说道:“不出一天,整个村子里都会流传我想跟孩子们抢糖吃,却被你压在下面的笑话——你这个家伙,不会以为大人们也像孩子们那样好骗吧?”
“骗不了又能怎么样?”
高飞满不在乎的说:“古人告子也曾经说过‘食色,性也’的话,我们又不是圣人,干嘛还要在乎那些流言蜚语?”
秦城城恨恨咬了咬牙,抱怨道:“你就不能等到晚上吗?我下午还得去教书的——现在连走路都不得劲了,怎么有脸出去?”
“这得说你活该了,谁刚才又要第四次的?”
高飞傲然一笑,抢在秦城城发怒之前说:“我晚上得走了。”
秦城城抬起作势要打他的手,缓缓落了下拉,长长的眼睫毛盖住双眸,低声说:“那么着急?”
“嗯,外面出大事了。”
高飞翻身坐起,把秦城城搂在怀中:“本来,我是打算在这儿陪你至少两天的,所以这两天才在水儿那边没过来。”
“理解。”
秦城城乱发挡住了脸,连声音也变得幽幽了起来:“外面——是不是沈银冰出什么事了?”
“嗯。就是她。”
高飞也没隐瞒,坦白说道:“在我来这儿的同一天,有近百个无辜者丧命。虽然我出去也不会改变什么,但我真没有心情再留下了。”
秦城城已经避世,不再关心外界情况,所以也没有细问这些,只是陪着高飞沉默片刻后,语气轻快的说起了自己来这儿的生活。
来到地下楼兰后,莫邪征东就为秦城城在这边修盖了这栋小院,置办了一些必需品,又担心她一个人在这儿孤单,就把高飞的干儿子高大命,和早就适应这边生活的苏媚送到了她身边。
历经挫折的秦城城,见识到了真正的地下楼兰后,只能用‘惊喜’这个词来形容她的心情,再加上有莫邪征东的关照,有苏媚和高大命陪伴,她异常的满足。
秦城城在外面时就是研究华夏古文的,对那些‘之乎者也’有着特殊的感情,能够在这儿无拘无束的当一名先生,为地下楼兰的文化建设发光发热,这可能真是上天注定的吧?
“我只教给孩子们识文断字,从没想过让他们学物理化学之类的,因为我觉得那些知识能改变他们的世界观,这在外界也许是个好事,但这里,不需要。”
秦城城幸福的笑着:“这儿的人生活物质很简单,有着外界人认为的愚蠢‘忠君’思想,无论从哪方面说起来,他们都比不上外界,哪怕是最贫困的地区。可他们的幸福指数,我敢肯定是最高的。因为他们从不知道什么是战争,就认为活着就是活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秦城城说了很多,最后愉悦的叹了口气:“唉,所以我喜欢这儿,民心淳朴,孩子们对我这个先生的尊重,让我后悔为什么没有早来这儿。”
高飞始终在听着,没有说一句话。
秦城城抬眼看了他一眼,有些抱歉的说:“高飞,对不起啊,我不该跟你说这些很平常的事儿,来占用你的时间——你,是不是得走了?”
“差不多了吧。”
高飞给秦城城掩上敞开着的长袍,看着她眼神里带有明显的歉意:“城城,我本来真的很想陪……”
秦城城抬手,葱白般的食指竖在了高飞唇边,轻声说:“不要再说什么,我在这里等你,一直等你。”
高飞没再说什么,只是用力抱了她一下。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在一阵清朗的读书声中,高飞走出了村口,撮唇吹了一个口哨,片刻后,那匹极具灵性的追风宝马,从村口小树林中呀呀呀叫着跑了出来。
楼兰王国就这么大,几乎所有人都见过女王殿下的倩影,自然也认识她这批追风宝马,就算再给谁十个胆子,也没人敢打它的主意。
高飞翻身上马,一拉缰绳,追风昂首希律律叫了一声,原地转了个圈子,然后有力的后蹄猛地一蹬,化身为一道白光向前掠去。
追风转圈的瞬间,高飞又看到了学堂前的海棠树。
树下,好像站了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先生。
等他定睛再去可时,那边却只剩下一棵树了,空荡荡的街道上没有一个人,孩子们抢糖抢累了,都跟着爸妈去午休去了。
春困秋乏夏打盹,这句话可不仅仅适合外界的人们,对楼兰子民同样管用。
当然了,也不是任何人都在午饭后休息会儿,莫邪征东就没有。
事实上,从三天前开始到现在,莫邪征东几乎就没有睡过,一直呆在森林神殿的某个房间里,在翻看那些经书。
几十个小时的不眠不休,甚至不吃饭,对于一般人来说自然是致命的,不过莫邪征东却不在意,人家始终都是精神奕奕的。
如果外面那些学子们,能有她一般钻研文学的毅力和精神,保管个个都是高材生。
帮,帮帮,有人敲了敲敞开着的房门。
莫邪征东眼睛盯着经书,头也不抬的淡淡说道:“放那儿吧。”
她以为这是来送饭的,在过去两天内,每当到了饭点时,都会有人送饭来,不过她几乎从没有吃过饭,最多就是喝碗水罢了。
说完这句话后,莫邪征东再次沉浸在了经书中,因为脸上戴着面具,别人看不出她皱起的黛眉。
这几天内,莫邪征东把总共五本经书翻来覆去的看了至少三十遍了,绝对可以倒背如流。
五本经书上所记载的,全是一个相同的故事,就是楼兰从建国到覆灭的历程,不过每本经书都是用不同的话语,不同的视角去讲述的。
每本经书上的字数,行数,插图页数都是一样多,抛弃插图,每本书都是3999个字,差一个字四千整,总共28页。
从书的内容上是看不出什么的,因为莫邪征东此前已经把那本红色封皮的《安归经》翻了个遍,也没看到什么,甚至都怀疑丝帛上有隐形字,冒险喷上水过。
经书上没有隐形字,每一行的自首也没干系,无法用藏头诗那类的读法去看。
总之,所有能想到的办法,莫邪征东都用过了,但就是没从中找到什么。
“书内的秘密,到底是在哪儿?难道说,这五本经书内,有四本都是假的?”
莫邪征东愣愣的看着经书内的一副插图,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正要翻过一页再研究时,一只手却伸了过来,拿出了经书。
本能的,莫邪征东左手一晃,手指就扣住了那只手的脉门,右手并指如剑,霍地举了起来,却又缓缓放下了。
要拿走她经书的,是高飞。
“你得吃饭了,总这样看会把眼睛累坏的,成了瞎子的美女可就不再是美女了。”
高飞松开手,合上了经书。
莫邪征东看着他,轻轻吐出一口气问道:“怎么没有去陪你的水儿,和秦先生?”
“已经陪完了,现在来陪你。”
高飞随手拿起经书,在手里翻阅了几下,又扔在了桌子上:“走吧,我们去外面一起吃饭,我已经委托大祭司准备好了,就在湖边——行了,既然书都拿到手了,总能有机会找到其中秘密的,何必急于一时?”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我不想吃,也没心情吃。”
“可我很快要走了。”
高飞轻声说。
正准备翻开经书的莫邪征东一听,缩回了手:“怎么,外面出事了?”
“谢小雯的死触怒了沈银冰,死了近百人。现在我跟她虽然没有关系了,可眼下还得出去看看。”
高飞说着,转身走向了门口。
莫邪征东犹豫了下,还是站了起来,用铺在案几上的绸缎,把五本经书,包括那个奎莫拉雕像,一起包了起来,系成一个包袱挎在了胳膊上,就像一个偷偷跟马夫私奔的小娘子。
现在她可不敢随意把经书交给任何人,如果经书再出现点什么差池,她绝对会疯掉的,看来在没有找出其中的奥妙之前,睡觉时都会抱在怀里的。
拓拔千钧很懂得避讳什么,莫邪征东不叫他,他就呆在神殿中,随时等待被召见。
看到高飞在前,莫邪征东在后,俩人一前一后的出了房间后,他才松了口气,冲俩人点了点头,就去给女娲神像上香了。
出来神殿,莫邪征东停住脚步微微眯起双眼,等适应了外面的天光后,才加快脚步追上高飞:“你打算出去后再去找她么?”
高飞头也不回的说:“看看再说。”
第1368章 夕阳下的乱纹!
莫邪征东挎着个包袱,和高飞并肩走在林间小道上,路上偶遇神殿中的神职人员,都会立即退到一旁,弯腰给他们施礼,请他们先走.
高飞每次都会笑着点头还礼,莫邪征东却像没看到那样,理都不理。
俩人就像散步那样,肩并肩的前行,谁也没有再说话,走了得半个小时,才来到了湖边。
连续几天都呆在屋子里,此时乍一看到一望无垠的长空后,莫邪征东精神一振,肚子里传来了咕噜撸的叫声。
她功夫再高,也得吃饭才行。
湖边放着一个案几,上面摆满了食物,全部都是水果和青菜,还有一小坛葡萄酒。
湖边没人,布置这一切的人早就退走了,唯有几只水鸟从湖面上掠过,荡起一圈圈的涟漪,吓得鱼儿全部沉到了湖底。
俩人走到案几前,高飞打开坛子,把有里面的琼浆玉液倒进了琉璃碗内,端起来冲莫邪征东做了个请的姿势。
背对着森林的莫邪征东犹豫了下,摘下了脸上的面具,也端起琉璃碗:“请。”
俩人先喝了一碗酒,这才拿起筷子细嚼慢咽起来。
这顿饭吃的很仔细,足足用了大半个小时,高飞放下碗筷,莫邪征东就把上面的盘子拿了下来,放上了包袱:“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在来之前,沈银冰身边一个重要人物被杀了。当时我就猜到她可能会采取血腥报复,但我急于来找你,所以也没有多管。”
高飞简单的说了一遍:“没想到她竟然那样丧心病狂,我小看了她。”
莫邪征东秀眉微微皱起,低声说:“是我让你分心了。”
高飞摇头:“跟你没关系,我在得知谢小雯被杀后,就曾经试图马上联系她,但结果却打不通她的手机。她不想见我了。”
“嗯,其实你做的也够多了,但你不可能包下任何事。”
莫邪征东淡淡嗯了一声,不再说什么,打开了包袱,把经书,和奎莫拉雕像一一摆在了桌子上。
“一点发现也没有吗?”
“没有。”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低声说:“我倒是不怕找不到其中的秘密,我只是担心这些经书,没有几本是真正的经书。可我又无法甄别它们的真假,只能希望能从中发现什么。”
“以前看金大侠的《鹿鼎记》时,里面也有经书出现,是《四十二章经》,总共是八本。”
高飞献策似的提醒道:“韦小宝最后从八本经书的封皮中,找到了蔵在里面的碎羊皮,拼成了一副藏宝图——书的封皮你看了吗?”
“你说的这个办法,包括用水显,藏头诗、倒叙之类的手法,我都试过。”
莫邪征东秀眉轻皱着:“可是,始终没有任何的发现。而且我也始终搞不明白,你在方家祖宅中找到的经书,为什么会跟奎莫拉雕像在一起。难道说,它们之间有着无法忽视的联系?”
“不可能吧?这雕像就是一尊雕像而已,黑漆漆的没啥特殊之处。”
高飞拿起奎莫拉雕像,在手里随意翻看着:“根据我的理解,它和经书之间的牵连,估计也就是信仰之类的存在,就像佛教徒会拜释迦牟尼,道观内有三清像那样。”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莫邪征东缓缓翻阅着一本经书,改变了话题:“今天什么时候走?我就不去送你了。”
扭头看了眼抬天上那堆明晃晃的太阳,高飞说:“等日落之后吧,来这儿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陪过你。”
莫邪征东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高飞无聊,嘴上掉了根草叶,也拿起一本经书随便看了起来,才看了几个字,就有要合上书的冲动:他的篆文水平,实在是太丢人了。
“日落黄沙处,绿洲千万计,黄沙风起时,犹如苍龙翔天,此处为世界极西之地,故名西域。”
就在高飞要扔下手中经书时,莫邪征东忽然说话了:“这就是那本经书的第一句话,你连篆文都看不懂,上学时都学什么了?”
“我上学时语文成绩不咋样,主要是语文老师是个糟老头。”
高飞看着莫邪征东那张脸,贼兮兮的笑了笑,说:“如果我们的老师都像你这样漂亮,估计学生们考试不及格,只是存在于传说中了吧?”
莫邪征东有些苍白的脸色,微微浮上一抹红晕,淡淡的说:“我要是有你这样敢打老师主意的学生,早就把你腿子打折,眼睛扣瞎了。”
“哇哦,这么残忍,美女你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啊?”
高飞大惊小怪的叫了声,随即笑嘻嘻的低声说:“哎,跟你商量个事。”
莫邪征东没有搭理他,因为从他喔龊的眼神中就能猜出,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
高飞正色道:“等你从经书内找到调解自己身体的秘方后,我是不是就真成为你的驸马了?到咱们洞房花烛夜时,你能不能假扮老师啊?话说我对漂亮女老师,始终都有着不一般的好感——和她那个啥时,脑子里却幻想着她在课堂中那为人师表的正经,嘿嘿……哎哟。”
莫邪征东抬手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有些温怒的说:“一个秦城城,还不够么?再说了,我是女王,怎么可能会去假扮老师?”
高飞感慨道:“嗯,说的有道理,不过男人心目中的女王,可都是穿着免脱紧身皮衣,手持带刺皮鞭的。”
“这个我可以满足你,因为……”
莫邪征东抬起头,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轻声说:“我可是真喜欢拿皮鞭抽人的,尤其是那种带刺的。”
想到自己就算使出吃奶的力气,也不一定能夺过莫邪征东的皮鞭,最终只能像滚地葫芦那样抽的四处翻滚,高驸马就打了个寒颤:“还是算了吧,我改变主意了,你还是穿豹纹吧。”
莫邪征东不再搭理他,只是看书。
高飞又口花花了几句,没有得到响应后,也觉得无趣,就拿起一本书随便躺在了草地上,无聊的翻动了起来。
不过看完了书中的插图后,也就无聊的很了,随手放在案几上,又拿过了那尊奎莫拉雕像,仔细的看了起来。
这尊奎莫拉雕像,是用楼兰中才有的银冰玉石雕刻而成,而且看它的成色,应该是最好的深银冰,光滑如腻,凉中还透着丝丝暖意。
也许是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雕像上有一些不规则的乱纹。
高飞知道,质地越好的玉石,内里只有云雾啊,棉絮一般的东西,但表面上不该有乱纹存在,不是有这样一句话说的好嘛,叫光滑如玉。
看着这尊蒙古骑士跃马扬刀的雕像,耳朵里听着风吹过湖面的微声,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再加上昨晚和今天上午,先后跟水儿和秦先生乱来,这又是个春天的饭后,所以高飞看着看着,双眼就慢慢的合上了。
手里的奎莫拉雕像,就放在他胸膛上,在阳光下反射温润的光泽。
莫邪征东慢慢反过一页后,抬头看了他一眼,眸子深处泛起一抹温柔,却没有叫醒他。
她知道高飞累,主要是因为和水儿她们呆在一起胡天胡地,不过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更没有世俗女人该有的吃醋想法。
在她的观念中,大丈夫有个三妻四妾的很正常。
再说了,以她堂堂的楼兰王之尊,已经有两次承他相救了,俩人之间的关系,早就到了普通人达不到的地步了。
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再和这个男人生个孩子,彻底改变莫邪征东的命运,这就是莫邪征东当前最大的愿望。
莫邪征东不知道自己盯着高飞看了多久,然后才收敛心思,重新把精神放在了经书上。
风还在吹,吹动了那本放在案几上的经书,书页缓缓随风翻动,太阳却已经渐渐的西斜了,七颗红彤彤的夕阳照在湖面上,又发射到了岸边,光晕在高飞眼皮上来回的跳跃着。
高飞终于醒了过来,是被尿憋醒的。
长长打了个哈欠,高飞睁开了眼,然后就看到了仍旧盘膝坐在锦墩上看书的莫邪征东,吸了下鼻子拿起胸上的奎莫拉雕像,向桌子上放去:“眼前一姑娘,疑是来天上,举头望小脸,低头看胸膛。怎么样,我做的这首诗还算很精……”
“哼,再敢胡说八道,小心我让你去水里看姑娘去。”
莫邪征东轻哼了声,抬头看着他:“太阳马上就要下山了,你是不是也该走了?嗯?你看什么呢,眼神这样古怪?”
高飞就像没听到她说话那样,拿着奎莫拉雕像慢慢的坐了起来,眼睛却死死盯着那本经书。
莫邪征东秀眉微微一挑,沉声问道:“怎么了?”
高飞把奎莫拉雕像放在经书中间,声音竟然有些沙哑的说:“你过来。”
“做什么?”
莫邪征东虽然不明白,可看他眼神很不对劲,就站起身绕过案几走到了他身边。
高飞仍然没有看她,却说:“你坐在我怀里。”
莫邪征东愣了下,秀眉皱起刚要拒绝,就听高飞用不耐烦的语气说:“快点,墨迹什么呢?再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听他这样说后,莫邪征东不再询问什么,在他张开右手后,乖乖的坐在了他怀中,然后就听他说:“你看雕像。”
雕像在夕阳的映照下,闪着一层迷人的黑金光泽,但除此之外,莫邪征东没有看到什么。
高飞又低声说:“看雕像上那些乱纹。”
“雕像上的乱纹?”
莫邪征东重复了一句,目光却本能的看向了雕像上的乱纹。
夕阳下,整个雕像都闪着金色光泽,光滑的地方越亮,但那些乱纹的纹路却显得越加黯淡了。
一明一暗,显得那些乱纹格外清晰。
“这些乱纹,有什么作用?”
莫邪征东刚问出这句话,就听高飞说:“你再看经书,案几边上的这本!”
第1369章 经书内的真正秘密!
高飞先让她过来,神秘兮兮的坐在他怀里,看的却是奎莫拉雕像上的乱纹,这让莫邪征东感到很奇怪.
正在纳闷时,高飞又让她看经书。
这几本经书,她已经连续看了几天几夜了,甚至只要闭上眼,都能看到上面那些字和插图,还有什么好看的?
看着那本经书,莫邪征东眨巴了下眼睛,微微侧脸不悦的问道:“你到底想让我看什么?”
“看经书上那些字,和字之间的行距。”
高飞死死盯着那本经书,缓缓说话时的语气就像在梦呓:“你别去看那些字,就关注字体之间的行距——然后,你是不是就会发现字体的行距,是不是与雕像上的乱纹很相似?”
很早之前,网上就出现过号称‘世上最神秘的十幅图案’,其中一个最简单的图案,就是在一张白纸上点一个黑点,当人盯着这个黑点目不转睛的看上几秒钟,就会发现最后竟然看不到黑点了。
黑点明明存在于白纸上,却看不到了,这就是视觉盲点的作用。
莫邪征东闻言一楞,马上聚精会神特意关注那些字与字之间的行距:慢慢的,经书上的字都变成了相同的黑块,可它们之间的空隙,却逐渐清晰起来,练成了一条条没有任何规则可言的乱纹。
这些乱纹,竟然与奎莫拉雕像上的那些乱纹,一模一样。
发现这一点后,莫邪征东心儿咚的一声大跳时,就听到高飞又说话了:“你再看雕像上那些乱纹……猛地看上去也是毫无规则,但任何事物都是有头有尾的,我们可以把最清晰的乱纹看做是头,最模糊的看做是尾,”
高飞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经书说:“然后,再套用到经书上字和字体之间的行距中,‘从头至尾’的往下读,那么你看看会不会有什么发现?”
本能的,莫邪征东就按照高飞所说的办法,找到奎莫拉雕像上最清晰的乱纹,然后‘搬到’经书的行距之间,开始按照乱纹‘裂开’的痕迹,小声读起了那些字:“东风生于春,病在肝,俞在颈项;南风生于夏,病在心,俞在雄胁;西风生于秋,病在肺,俞在肩背;北风生于冬,病在肾,俞在腰股……”
莫邪征东开始念时,声音很小,念到最后声音越来越高,带着明显的狂喜之意,整个人甚至都急促颤抖起来。
高飞听不懂这些话,不过却能听出好像与五行、病喇类的有关,从她无法压制的激动中,也能猜出她有了新的关键发现。
莫邪征东忽然停住不念了,身子却仍旧在发抖,高飞有些纳闷的低声问道:“怎么不读了?”
“看不到了。”
莫邪征东深吸了一口气,重复着喃喃道:“看不到了。”
“什么看不到了?”
高飞刚问出这句话,马上就明白了过来。
此时夕阳终于落了下去,余晖已经消失,来自湖面上的反光也随即消散,那尊奎莫拉雕像上的乱纹,也变得若隐若现起来,再也无法看清了。
莫邪征东身子不再颤抖,扭头看着湖面喃喃的说:“原来是这样,我终于明白了——经书上写得那些字,表面上是个故事,每一句话也都有着让人仔细去揣摩的深意,但这些都是用来迷惑人的……”
经书上最大的秘密,原来是字体之间的行距。
唯有按照正确的纹线,从头至尾的读下来,才能读懂经书的真正含义。
而要想找到这些纹线,唯有依靠奎莫拉雕像上的乱纹。
可要想看清雕像上的乱纹,却得经过夕阳照在水面上,反射过来的金光再映照在雕像上才能看清。
这样说吧,要想读懂《安归经》的真正内容,必须得在有夕阳的傍晚,在水边,靠水分散过来的光晕洒在雕像上,让上面的乱纹清晰可鉴后,才能再搬到经书上,找到字体之间的行距,按照正确的方法读下来。
夕阳,水面,雕象,经书,这几个最重要的因素缺一不可。
而且并不是具备这些条件后,就能读懂经书了,还得需要正确的角度——水面阳光反射到雕像上的正确角度。
一句话:没有逆天的好运气,就算拿着经书和雕塑研究一万年,也别想找到其中的秘密。
高飞向来都有着让人羡慕的好运气,人家孩子躺在湖边睡觉,在最为恰当的时间,最合适的角度醒了过来,然后发现了雕像上的乱纹,窥破了经书上字体行距之间的大秘密。
莫邪征东说了些什么,高飞没有听清楚,只是拿着雕塑来回的看着:“怪不得这玩意和安归教的传说有关,原来它跟经书内的秘密有着无法分割的关系——东儿,你刚才念得那些话是什么意……”
他还没有说完,莫邪征东忽然反手抱住他的脖子,把他扑倒在了草地上,低头重重吻在了他的嘴唇上。
这可是女王殿下第一次主动大胆的够引人,而且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由此可见她现在是多么的激动,是多么的感激高飞。
“松开,松开,再不松开我、我可要大喊非礼了。”
趁此机会在女王殿下的身上上下其手吃够了豆腐后,高先生才义正辞严的要求她松开。
“驸马,谢谢你。”
莫邪征东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神中带着浓浓的感激和情谊。
“谢什么呀?我这是为了我自己而已。”
高飞认真的说着,双手已经顺着莫邪征东的腰,慢慢滑到她翘起的美豚上面,挠痒痒似的摩挲着:“我帮你,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如果你不能从找到经书内的秘密,就不能找到能改变你让人讨厌的特殊体质,那么我为了不能变成太监,就只能每次看着你漂亮的脸蛋,迷人的身材空遗恨。”
“嘿嘿,这下好了,希望你能尽快从中找出办法,改变你的特殊体质,那么我就能够‘登堂入室’了,想想就开心啊,把不可一世的莫邪征东摁在地上,吭哧吭哧的干……啊哦,能不能别掐的这么疼?你知道我只是开玩笑的!”
高飞说的正兴高采烈时,忽然惨叫一声,猛地把莫邪征东从身上推了下去,坐起来用手在左腿根快速摩擦着,不满的抱怨道:“哪有你这样的人?我都帮你这么大忙了,就只是在嘴上占占你便宜,你也好意思下这样重手,想要掐下我一块肉来吗?”
莫邪征东盘膝坐在那儿,没说话,只是盯着他嘿嘿傻笑,模样天真,又可爱。
“行了,别搞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无辜样子。”
抬手飞快的在她脸上蹭了一下,高飞正色问道:“虽然解决了该怎么读懂经书的困难,不过你也别高兴的太早了,因为原本四本的经书,现在忽然变成五六本了,谁知道哪一本是真,哪一本是假?”
莫邪征东摇了摇头,低声说:“无论经书有几本,但我能肯定这本黑色封皮的经书是真品,因为刚才我读得那些话,应该是你所告诉我的《逆天论》。”
当初高飞去京华白云观时,老实和尚在给他这本黑色封皮的经书时,曾经说过:经书内隐藏着一部脱胎于《黄帝内经》《黄帝外经》的《逆天论》。
《逆天论》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里面记载了一些能逆天的医学药方,能够逆天行事,把得病该死的病人,从鬼门关内拉回阳间。
老实和尚还曾经说过,故老相传,逆天论中记载着很多逆天的药方,只要能找到这些古老而神奇的药方,那么就能改变修罗的特殊体质。
莫邪征东从没有拜读过《逆天论》,当然不知道里面记载的都是什么东西,可她刚才看到的那页经书上的内容,却和她此前所学的医学术语,有着惊人的相似,但更加奥秘,也更加神奇,所以立即断定,这本黑色封皮《安归经》是真品。
或者说,当年凌玉宫主所遗传的四本《安归经》中的这本黑色封皮经书内,主要就是用来隐藏《逆天论》的。
而莫邪征东,求的就是这个。
现在天可怜见,她终于感动了上天,假借高飞发现了经书内的《逆天论》,让她找到了能改变整个莫邪家族一千多年来短命、近亲结婚的厄运方法。
至于《安归经》内还记载了超绝的武学、取之不尽的宝藏,或者遍布天下的安归教教众等等,这些对莫邪征东来说都无足轻重。
因为她不缺钱,不缺势力,更不在意超绝的武学,她要的只是能改变自己。
原来,并不是得到全套的《安归经》后,才能找到《逆天论》,只需黑色封皮的一本就可以了。
同样,要想学武,寻宝,联络人,也不需要四本经书,只需找到合适的哪一本行。
“如果四本经书都到手,那么就会成为一个凌玉宫主那样的安归王。但我才不喜欢做什么安归王,我已经是王者了。”
莫邪征东把自己对经书的理解,简单的说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样啊。”
高飞这才恍然大悟,随手拿过一本白色封皮经书问道:“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只需要这本黑色封皮的经书,其它的,我是不是可以带走。”
莫邪征东很干脆的回答:“我没有任何意见,也对其它几本经书内所藏的秘密,没有丁点的兴趣。”
高飞想了想,又把经书放下了:“还是算了,我觉得也没啥意思,反正我又没打算成为安归王。再说了,如果让陈果果知道这些,她又该动凡心了,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莫邪征东拿着那本黑色经书,站起来遥望着黑下来的天色,轻声问:“太阳落山了,你还不走?”
“真是过河拆桥,嫌我在这儿耽误你研究呀?”
高飞有些受伤的叫道:“怪不得孔夫子曾经说,唯女子和小人难养!”
第1370章 来自沙子里的致命攻击!
高飞很生气,从黄沙中好像鬼魂那样的出现时,脸上仍旧带着夜色无法遮掩的怒气,就连送他出来的两个灵犀使者都能感觉到,本能的远离他.
嗖的一声,一个火红色的小烟花冲天而起,不过只有十几米的高度,在半空中滞留了十几秒钟后,才缓缓散去。
过了几分钟后,清脆的驼铃声响起,一只浑身纯白的白骆驼,也不知道从哪儿跑了出来,叮叮当当的来到了他前面,两根前腿一弯,跪伏在了沙漠中。
“回去告诉你们的女王,就说老子以后再也不来了。”
高飞扯着嗓子冲那俩灵犀使者喊了一句,抬腿跨上了白骆驼。
“哞!”
白骆驼抬头对着星夜低沉的吼了一声,身子攸地站起,驼铃叮当声中,很快就消失在了漫漫黄沙中。
有风起,刮起一层黄沙,在白骆驼卧倒的地方旋出一个小小的龙卷风,急速转了半分钟后,就慢慢消散,此处重新恢复了海晏河清的宁静,那两个黑色灵犀使者却不见了。
沙漠上最可怕的地方,除了干旱,一年中太阳能在天上悬挂350天,可劲的蒸发水分外,没有固定的地标也是杀人陷阱之一:每当狂风起,沙丘就会改变方位,能让人迷路。
所以呢,没有谁会因为昨天还很平坦的地方,忽然多出个沙丘来而感到奇怪,并注意,因为这种现象就像人渴了需要喝水那样正常,实在没必要大惊小怪。
两个灵犀使者消失后,距离他们足有一公里的某个小沙丘,忽然活动了起来,很快就变成了数十个人,手里都拿着工兵铲等东西,身上披着大氅。
原来,这个小沙丘下竟然是由数十人组成的。
这些人出现在后,立即向灵犀使者消失的地方跑去。
在沙漠上,一公里的直线距离要是跑起来,最少得需要二十多分钟,甚至更多,但这对那些人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很快就在为首之人的带领下,出现在了龙卷风消失的地方。
为首之人一挥手,那些人立即分成了两拨:一拨开始用工兵铲等工具,小心而又快速的挖坑,另外一拨人数较少的那些,则面朝外的围成一个的圈子,人人手中都拿着枪械,警惕的搜寻着四周。
如果走到这些人跟前,就会发现他们都戴着防毒面罩,身上也有着浓重的雄黄气息——这些,都是用来对付鬼沙中传说的那些黑色异形。
当初带着探险队来此探险的罗伯特博士曾经著书说过,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鬼沙区域中,隐藏着一种可怕的黑色毒蛇,它们在袭击人时,总喜欢攻击人的嘴巴,然后钻进去再破膛而出。
因为这些黑色毒蛇的杀人方式,相继了科幻电影内的异形,所以罗伯特博士才给它们取名为黑色异形。
任何的蛇类,都是怕雄黄的,所以这些人身上所穿的衣服,都是在雄黄水中泡过的,而他们戴着防毒面具,就是为了防止黑色毒蛇钻进他们嘴里。
二十多个人,在大约三百平米的地方,飞快的用工兵铲抛沙,很快就挖出了一个半人深的大坑。
为首之人就站在坑边缘,到背着双手望着下面。
在他身边,还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也戴着猪嘴,手里还拿着相机。
帮的一声,一个人的工兵铲发出了清脆的声响,闪过一抹暗红色的火花,把所有人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石头,下面是石头!”
这个人兴奋的喊着,扔掉工兵铲跪在地上,用双手去扒沙子,好像发现什么珍贵的古董文物那样。
站在为首之人身边的那个人,这时候却摘下猪嘴,大声喊道:“快起来,小心有别的东西在下面……”
“嘿!”
他的话音未落,正用双手疯狂扒沙的那个人,忽然发出一声闷哼,接着猛地一甩右手,一个黑乎乎的小东西就飞了出去,恰好落在为首之人的脚下。
接着,就有手电光照了过来。
那是一只蜥蜴,和内地常见的壁虎差不多大,嘴角还带着一丝鲜血,抢在为首之人抬脚跺下来之前,嗖的一声就钻进黄沙中不见了。
“原来是一只蜥蜴而已,我还以为是蛇呢。”
为首之人这才松了口气,刚放下抬起的脚,就听有人惊叫道:“布朗,你怎么了?”
布朗,就是刚才那个用双手扒开沙子的人,为首之人抬头看去,就发现他已经仰面躺在了地上,身子剧烈的抽着好像犯了羊癫疯那样。
距离布朗身边最近的那个人,本能的把他搀扶了起来,摘下他脸上的猪嘴刚要说什么——布朗却忽然张嘴,一口狠狠咬住了他的手,疼得他嘶声惨叫:“啊,啊!”
看到布朗忽然咬住同伴的手后,其他人一愣,都做出要冲过去制止他的动作,为首之人却大喝一声:“大家都站住!”
他身边那个人摘下猪嘴后,能看出是个大胡子的外国男人了,这时候也跟着大喊:“退后,退后,所有人都退后!”
那些人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让自己站住,退后,但还是很立即奉命迅速后退,爬上了大坑,站在坑沿拿着手电往下照去。
然后大家就惊讶的看到,布朗和他那个同伴,这时候都已经躺在了地上,张大嘴巴发出‘嗬嗬’的怪叫声,闪着森寒白光的牙齿咔咔作响,一口一口的吃着沙子。
大家都呆了,只是用手电照着他们。
最多过了三分钟,这俩人就先后一动不动了,仰面朝天的脸上,一双眼睁的老大,眼珠却永远凝固,有黑色的鲜血从嘴角、鼻孔和耳朵里,还有眼角慢慢淌了出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七窍流血。
布朗被一条蜥蜴咬了手,他就疯了似的咬了帮助他的同伴,然后两个人在分开后就开始吃沙子,最后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七窍流血而死了。
就算再没见识的人,也能看出是怎么回事了:那条不起眼的蜥蜴,有剧毒,中毒的人会像《生化危机》中的丧尸那样,再去咬别人,然后一起死亡。
静,很恐怖的静,几十个人都围成一圈默默的看着大坑内,动也不动一下。
他们本以为,从高飞出来的地方下挖,就能找到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找到传说中的世界最大奇迹,但谁又能想到,刚挖到黑色的石头,先有两个同伴牺牲了。
为首之人慢慢摘下猪嘴,缓缓问身边的外国男人:“罗伯特博士,你以前没有发现这些携带剧毒的蜥蜴吗?”
这个罗伯特博士,正是曾经带领探险队来到鬼沙区域,发现黑色异形,后来又著书立说的那个意大利人。
罗伯特眼神中带着极大的恐惧,哑声说:“少、少爷,我们上次来时,从没有发现这种东西……”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身边一个人却忽然惊叫一声:“啊,有东西咬我!”
哗的一声,所有的手电筒都照在了他身上,然后人们就看到有条蜥蜴,从他后脖子上嗖地钻进他衣领内。
刚才亲眼看到同伴被蜥蜴咬了后,没捱过几分钟就死翘翘了,这个人异常恐惧,手忙脚乱的脱着衣服,想把钻进衣服内的蜥蜴找出来。
可他刚来得及脱下外衣,动作就猛地一顿,嘴里发出了恐怖的‘嗬嗬’怪叫,转身就扑向罗伯特博士,嘴巴长的老大,牙齿闪着寒光。
罗伯特博士吓呆了,竟然忘记了躲闪。
眼看那个人就要扑到他身上,一声枪响传出:砰!
那个人的脑袋,立即就烂西瓜那般的爆开,身子后仰的栽在了坑边,翻滚着滚了下去。
少爷开的枪,抢在罗伯特被他扑倒之前,一枪打爆了他的脑袋。
站在坑沿还被剧毒蜥蜴咬了,命丧当场,其他人都吓怕了,有的扔掉手里家伙就要向别处跑。
少爷却大喝一声:“都别乱动,拿手电照着各自脚下,发现有什么东西钻出来,立即用铲子拍死!巴音尔,你带几个人去那边,开车运过一些汽油过来,快!”
有少爷的严令,大家不再惊惶,纷纷戴上面具,一手拿着手电,一手拿工兵铲,紧张看着脚下,巴音尔则答应了一声,带着几个人向藏僧处飞快跑去。
就在少爷这边紧张万分时,距离他们正南两千米的沙丘上,有人正用望远镜看着他们,这是个身穿土黄军装的女人,宽大笨拙的军装,也无法掩饰她窈窕的身材。
风吹起她的长发,露出了整张清秀姣美的脸,如果高飞在这儿,肯定会大吃一惊:沈银冰?
沈银冰身后,还站着七八个人,韩家骏距离她最近,也拿着高倍望远镜向那边看。
枪声传来时,她身后那些保镖就端起了制式微冲,警惕的望着那边。
沈银冰却一动也没动,仍旧看着那边,等巴音尔等人飞奔而去后,才放下望远镜,淡淡的问道:“他们遇到什么了?”
韩家骏也放下望远镜,摇了摇头说:“暂时还看不出,应该是那种黑色毒蛇吧?不过又不像,距离还是有些远了。”
沈银冰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就那样静静的站在那儿。
二十多分钟后,那边沙丘后面亮起一道雪白的光柱,她才举起了望远镜。
从望远镜中看的很清楚,一辆四驱吉普车向那边沙丘上飞快驶去。
到了沙丘上后,那些人从上面拿下一些桶子,抛给了在地上站着的人。
“我知道了。”
韩家骏说道:“这些桶子里是汽油,要用汽油要把蔵在里面的危险烧死。”
韩家骏的话音未落,就看到少爷等人迅速后退,一抹火光划过夜色后,沙地上立即腾起了幽蓝色的火焰,还有人向火里扔着破布之类的东西。
很快,坑内,坑沿四周,都被火焰包围。
“用火烧的方式来对付未知危险,少爷还算聪明。”
沈银冰淡淡的说了一句。
第1371章 恐怖的灵犀使者!
韩家骏不屑的笑了笑:“呵呵,想用几桶子汽油,就想杀死蔵在沙子里的危险,这想法好像这也太简单了一些.”
沈银冰说道:“但这却是唯一的好办法。其实不需要把蔵在沙子里的东西烧死,只要能把沙子烧热,就能那些藏在沙子里的危险躲开,最起码在沙子温度没有凉下来之前,是不敢再露面的了。”
俩人说话其间,少爷那边不断的望四周倾洒汽油,也不知道他们带来了多少。
大火点燃了那三具尸体,从那边吹过来的风中,带有明显的烧肉味道,沈银冰拿出口罩戴在了脸上。
这场大火燃烧了足有十分钟,表皮上的沙子几乎都烧红了。
等火势慢慢小下来,只有那三具尸体在燃烧后,少爷马上让人铲起热沙,向四周杨了出去。
滚烫的沙子洒在黑暗中,传来了一些吱吱的尖叫声,随即消失——那是蔵在远处,企图过来偷袭的蜥蜴们。
“好了,继续往下挖,这次应该不会有危险了。”
少爷冷静的下达了命令,众手下咬了咬牙,索性把面罩都摘了,飞快的下了大坑内,用工兵铲铲沙埋住了三具扔在燃烧的尸体,闷声往下开挖。
这次,没有谁因为挖到黑色的石头而欣喜,随着石头露出来的面积越大,他们是越紧张,生怕会再出现什么致命的东西。
幸好,上百平米的石头露出来后,也没发现有啥危险,巴音尔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正要向少爷请示下一步的工作时,脚下却忽然一空,失去了重心。
“哎哟!”
本能的,巴音尔惊叫一声。
正看着别处的少爷闻声立即扭头看去——惊叫声的尾音还在,巴音尔却不见了。
“陷阱!大家伙注意脚下,应该活动的陷阱!”
少爷低点吼了一句时,声音中并没有恐惧,反而带着狂喜的意思:这儿出现了陷阱,那么就证明他没有找错地方。
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就在这个大坑内!
巴音尔的忽然消失,引起了人们的惊惶,但很快就被少爷兴奋的吼声振奋起来:“拿绳子,拿绳子出来,系在腰间,上面的人拉着下面的人,先从巴音尔消失的地方开挖!这儿也许不是陷阱,而是通往那边的入口!告诉你们,我们很可能就要挖掘出世界上最大的奇迹!”
“欢呼吧,睡在钞票上的时刻就要来到了!”
在少爷的鼓舞声中,那些手下彻底忽视了死亡,纷纷怪叫着拿出绳子拴在腰间,撒给了站在坑沿上的同伴。
立马,绳子就被绑在了车上。
“他们难道真发现地下楼兰的入口了?”
在望远镜内看着那边的韩家骏,语气中也有了明显的兴奋。
自从沈银冰这儿得知,在这片号称是鬼沙的沙漠下面,竟然还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时,他当时心中是半点都不信的。
但当他亲眼看到高飞从沙子里忽然冒出来后,才知道沈银冰没说错。
韩家骏也很想过去看看,不过一切都得听从沈总的意思。
少爷的人发现入口,这对沈银冰来说没啥意外。
在几天前得到消息,说是高飞已经找到了苏樱,并拿回经书后,沈银冰就猜到他会来塔克拉玛干沙漠,给莫邪征东送书了。
于是她就派人迅速赶来鬼沙边缘,24小时日夜监视着那边。
同时,她也告诉了少爷。
沈银冰告诉少爷,却没有跟他一起来‘寻宝’,那是因为她曾经听高飞说起过,任何人想要擅自去地下楼兰,都会遭到意想不到的凶险。
她希望能利用少爷的人,来为她打前站。
少爷肯定知道这儿存在着危险,不过他才不在乎:只要能找到传说中的地下楼兰,死几个人又算得了什么?
探险,探险嘛,没有危险还算什么探险?
在超凡的利益面前,少爷选择了相信,并带着数十个手下,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两天前就埋伏在了鬼沙中。
工夫不负有心人,在付出轻微的四条人命后,少爷终于找到了很可能的入口。
想到会成为发现最大奇迹的见证人,韩家骏这才眼热,想鼓动沈银冰过去看看:反正大家跟少爷是盟友,一起开发这个伟大的奇迹,相信少爷是不会拒绝的,毕竟是沈总为他提供了情报。
但沈银冰接下来的一句话,就把韩家骏的满腔热情给扑灭了,冷笑道:“哼哼,如果你以为这样轻松发现地下楼兰,那么你在来之前,真该购买一百万美金的意外保险。”
韩家骏愣住:“啊,难道下面的人能挡住现代化武器的进攻?”
他的话音未落,就忽然看到两公里之外的黑夜中,好像起了大风,这边却是明月当空。
“怎么会忽然起风了?天气预报不是说今晚这边没有三级以上的风吗?”
沙尘忽然扬起后,少爷连忙又固定了下防毒面具,喝令道:“大家小心一些,别被沙子把坑子埋住,更要小心沙子里会有蜥蜴!”
几十个手下立即双手拿起工兵铲,三个人一伙呈品字形,低头看着脚下。
“啊!”
当风沙越来越大时,终于有惨叫声响起。
少爷想都没想,立即嘶声喝道:“谁被咬了?快,开枪击毙他!”
砰!
枪声响起,跟着就是临死前的惨叫。
但这声惨叫刚落下,又一声惨叫就响了起来。
风沙越来越大,吹的少爷根本看不清眼前,却能听到身边的罗伯特博士尖叫一声:“呕耶,买嘎的,我的脖子……”
不等他说完,少爷抬手就冲着声音来处一枪,然后迅速贴身滚了出去,嘴里吼叫着:“撤,快点撤!”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忽然刮起的风沙,不但盖住了滚烫的沙面,还带来了剧毒蜥蜴。
既然少爷命令撤退了,幸存的那些人纷纷向沙丘下滚去,一直滚出数十米后才停下,惊恐的抬头向那边看去时,却发现风沙已经停了。
“这就停了?”
少爷拍打了一下衣服上的沙粒,慢慢的爬起来,正琢磨着该怎么办时,却发现在十几米外的地方,忽然出现了个黑色的人影。
这个黑影仿佛早就站在这儿,已经站了几百年,木桩子似的一动不动。
在黑影的脚下,慢慢爬起了一个少爷的手下。
他是背对着黑影的,所以没看到。
“快——跑!”
少爷喊出第一个字,才发现能看得到的地方,竟然多了七八个这样的黑影,登时被吓得亡魂皆冒,嘶吼一声转身就跑。
那个手下猝然警觉,迅速回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亮光一闪,然后脖子里就有血箭嗖地蹿了出去。
“快跑!”
少爷吼着,举枪对好像踩着滑板车追过来的一个黑影,砰的一声就是一枪。
黑影身子一晃,摔倒在了地上,但接着又站了起来。
枪声响起后,幸存的人这才意识到手里还有枪,纷纷对那些黑影开枪。
少爷打出一枪后,没有丝毫停留,与两个手下用最快的速度跑向藏僧处,一路上不停的回身开枪。
这时候,他已经顾不得什么奇迹入口不入口的了,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发誓以后再来时,必须得做好更加充分的准备,带更多的人手。
少爷带着两个幸存的手下,用最快的速度跑到藏僧处,跳上车子飞快的向远处驶去,边跑边回头看,希望能有别的手下跟过来。
可直等他跑出鬼沙区域后,也没看到有第二辆车,或者人跑出来。
他带来了几十号人,可结果却是最终连入口是啥样子都没看到,只有两个手下跟了出来,连罗伯特博士都落在里面了。
少爷那俩手下,很想再等等,也许能看到伙伴。
少爷怒了,拿枪指着司机的脑门:“开车,立即开车,他们回不来了!”
“可我们——”
司机还想解释为有可能幸存的同伴争取一下,枪声响了。
“你来开车,快点走!”
少爷抬手把脑袋被打爆了的司机摔下车,又把枪对准了副驾驶上的手下,嘶声吼叫着。
那个手下哪敢再说什么,慌忙坐在驾驶座上,启动车子飞快的向南方跑去。
眨眼间,后尾灯就消失在了夜色中。
看着后尾灯消失的方向,韩家骏瞪大眼睛一脸不信的样子,喃喃说:“几十条生命,就这样完了?那些黑影,是什么东西?”
“那是灵犀使者,传说是由死人变成,专门用来保护地下楼兰的。高、有人曾经告诉我说,它们都是打不死的。”
沈银冰放下望远镜,转身走下沙丘:“快,我们抓紧离开,它们已经发现我们了!”
韩家骏匆忙用望远镜向那边看了一眼,就发现两三个黑影就像滑冰那样,向这边飞速赶来,立即喝道:“一号小组突前,二号、三号小组断后,快!”
包括韩家骏在内的九个人,立马三人一伙,分成三组,迅速分散在沈银冰前后左右,簇拥着她飞快跑下了山丘。
山丘下停了三辆吉普车,沈银冰刚坐进最中间那辆车内,车子就即刻启动了,她这才松了口气,扭头向沙丘上看去,瞳孔就是猛地一缩!
沙丘最高处,站着一个黑衣人,肩膀上好像披着黑色披风之类的,随风扬起,黑夜仿佛都无法掩盖他犀利的目光,竟然能隔着一百多米,让沈银冰有了被刺伤的不舒服。
沈银冰也看着他,目不转睛。
那个黑影没有追下来,就站在沙丘上。
慢慢的,沈银冰再也看不到他了,这才扭过了头。
没有谁说话,只有车子马达飞快的运转声,偶尔还会颠簸一下,却速度不减的冲出了鬼沙区域。
那种让人心悸的恐怖感也随即消失,车速稍稍放缓了些。
“这地方,除非动用成编制的军队,动用大型现代化武器才行。”
沈银冰没头没脑的说了句,马上由改变了话题:“生婆婆有消息吗?”
第1372章 高飞在这儿!
一朝天子一朝臣,这句话适合于任何时侯,只要有阶级.
沈银冰成为贪狼有史以来唯一的女狼主后,经过大半年的时间,利用各种手段把老狼主在位时的十二使者全部换了个遍。
至于老的十二使者去了哪儿,是死是活,韩家骏不会关心,他只知道生婆婆是新的朝阳使。
生婆婆名字中虽然带着个‘婆婆’,本身年龄也不小了,但不知道的人遇到她,肯定以为她是个刚四十出头的半老徐娘。
今晚生婆婆也来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却没有随同沈银冰一起来鬼沙区域看戏,而是另有任务:她跟马祥等其他六名保镖,就候第二接应点,是沈狼主留下的退路。
别的保镖都以为是这样的,可韩家骏却清楚,生婆婆的忽然到来,绝不仅仅是留守接应的,她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任务,那就是挖出内奸。
韩家骏拿出手机看了眼,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沈银冰也没有再问什么,只是淡淡的吩咐:“加快车速,力争在天亮之前,我们去外蒙境内。”
开车的保镖答应了一声,按了下喇叭,提醒前面车子加快车速。
三辆车呼啸着冲向南方,只要再跑半小时,就能抵达接应点了。
韩家骏右手紧紧抓着车门上方的抓手,偷偷从后视镜内看了眼沈银冰,心中微微叹了口气,眼里浮上了不忍之色。
沈银冰好像知道韩家骏在想什么,看也没看他淡淡说道:“他过去是为我出了很大力,但这并不是出卖我却能被放过的原因,尤其是事关天云专线的动车真向。”
“明白。”
韩家骏低声回答。
沈银冰微微闭上眼睛,喃喃说道:“其实,我已经给过他机会了,希望他能把握主。”
马祥没有把握主沈银冰给他的机会,他只以为这是个能把天云专线动车案真向大白的机会。
只要能把真向透露出去,让组织上搞清楚谢小雯死后,沈银冰并没有丧心病狂的进行什么恐怖袭击,那么以后肯定会影响对她的态度。
沈银冰,其实并不像她所说的那些心狠手辣。
最起码,马祥在她身边这么久,没有看到她滥杀过一个无辜者。
沈银冰,其实是个善良的孩子,她的凶恶,只是用来保护她的外衣,只要相关部门能够撕开她的外衣,完全可以直接控制她,用来揪出那些真正的恐怖分子。
马祥希望,组织上在得知沈银冰的真向后,能够给她留条活路。
借着其他手下吃晚饭时,马祥独自偷偷的走出了伪装成沙丘的接应点,拿出手机飞快的扣下后盖,换上了一个新的手机卡。
在沈银冰消失的这一个多月中,马祥没有任何机会与组织上通话,因为所有的保镖,都是相互监视的。
今晚,负责留守接应点的马祥,以为这是个机会。
重新开机时,马祥飞快的向四周看了眼。
四周都黑压压的,没有一个人影。
为了不吸引别人注意,他跪在了地上,心里默念着‘快点开机,快点’,能感觉的心跳正在加速。
手机终于开机了,是卫星电话频道,马祥连忙在键盘上点了一串的数字,刚放在耳边时,却听到背后有人咯咯一笑。
女人的声音,听起来Lang嘻嘻的,就像倚门卖笑的小姐迎客那样:“咯咯,马队长,你这是在做什么呢?”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生婆婆。
一个实际年龄要比长相老很多,但总是对任何男人都抛媚眼的老女人。
她,也是沈银冰破格提拔的朝阳使,在贪狼部中有着崇高的地位,但马祥等人从没有对她有过那层意思:只要是个正常的年轻男人,谁特么的喜欢去上一个很可能是六十岁的老巫婆?
听到生婆婆的笑声后,马祥全身的神经,猛地一缩,飞快的扣下电话,装作没事人似的站起身,转身笑道;“呵呵,没什么,我就是想看看沈总有没有……呃!”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一把刀就精准刺进他后心!
生婆婆随即向后退了几步,脸上依旧带着臊不拉圾的笑:“哟,原来你这样关心沈总啊?还真是让人伤心呢,因为人家早就喜欢你了啦,可你就是蠢驴一般的不解风青。唉,得不到的东西,最好是毁掉,那样我心里才会舒坦些。”
“呃、呃——”
马祥大张着嘴巴,很想扑上去杀了这个老巫婆,可他全身的力气好像都随着伤口外泄,手里的手机啪嗒掉在了地上,身子踉踉跄跄的跪了下来。
生婆婆仍旧咯咯娇笑着,走过来用脚尖一挑,那个手机就落在了她手里,冲马祥晃了晃:“帅哥,你以为你身上多藏了个手机卡的事儿没人知道?哈,错了,早就在辽省,高飞那混蛋离开狼主后的几天,狼主就知道了。”
为了让马祥死的安心一些,好心的生婆婆决定说出一些让他安心的话:“还记得你随狼主刚去哈萨克斯坦时吗?那么慎密的行踪,都能被华夏当局所掌握,狼主就怀疑你们中间有内奸。”
发现有内奸后,沈银冰不动声色,却借口带着马祥等人去某家浴场放松时,派人搜了他们的衣服,发现了马祥衣服中的这张手机卡。
当时沈银冰还是没有采取行动,因为她非常欣赏马祥,用起来得心应手,希望他能‘弃暗投明’,真正的为她所用,所以不但没有揭穿他,反而给予他了重赏,又故意训话,说怀疑有内奸。
沈银冰的苦心,马祥没有理解,他仍旧找机会想联系国内。
不过他当前所用的手机号,都是通一号码——也就是说,马祥等十五个保镖,任何人对外通话,其他人都能听到。
这就是相互监督。
以前沈银冰还想给马祥个机会,可当谢小雯死了,她巧妙的利用天云专线动车案来威协华夏后,就绝不允许任何人泄露这个秘密了。
为此,她专门调来了生婆婆,暗中监视马祥。
马祥希望组织上能给沈银冰一个机会,沈银冰却也希望给他一个机会。
可惜他没抓主,反而落入了沈银冰为他编制的圈套中。
“唉,真可惜,你这么受狼主看重的人死了,绝对是一大损失啊。但这有什么办法呢?死了不也就死了。”
生婆婆得意的摇晃着手机,说道:“你那个秘密,永远都没机会说出来了。”
生婆婆的话音未落,忽然就听背后有人说:“可你有机会。”
“谁!?”
生婆婆大惊,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了一个黑影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
远处的沙丘上,还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好像是骆驼。
借着月光,生婆婆认出了黑影是谁,立即扭着还是那么软的腰,左手放在翘起的美豚上,右手随意晃荡着,就像走秀的模特那样,迈着猫步咔咔的走了过去,嗲嗲的笑着:“哟,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高老板啊。”
高飞微微一笑:“怎么,你也认识我?”
“咯咯,高老板备受我们狼主青睐,贪狼上下谁人不识君啊?更是我们所有女人的梦中青人哦。”
生婆婆扭啊扭的走到了高飞面前,俏生生的样子:“高老板,您怎么会在这儿?”
“我就是随便逛逛,听到这儿有人说话后就过来看看了。”
高飞笑嘻嘻的看着生婆婆,说:“看在你把我当做是梦中青人的份上,我就也不杀你了,但你得把那个秘密说出来。”
高飞说是随便逛逛肯定是骗人的,实际上他在骑着白骆驼经过这边时,老远就看到有两个人,从沙丘上一闪而过,于是就捂住了驼铃,悄悄的跟了过来。
这儿是荒无人烟的大沙漠,可不是24小时都有人的内地城市,就算有旅行团出入,可附近也得扎起帐篷,长上汽灯之类的才对。
晚上忽然发现这么两个黑影,高飞能不感到好奇,能不追过来看看?
他来到时,恰好听到生婆婆正给马祥解释那些话。
高飞这才明白,原来马祥竟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可惜他来晚了一步。
“哟,高老板,您怎么对人家一个女生说杀啊杀的啊,这多怕人哦。”
生婆婆眼里闪过一抹阴森,嘴里娇声娇气的说着,蔵在背后的左手忽然抬起!
一把枪。
枪口对准了高飞:砰!
枪声响起后,生婆婆却发现高飞竟然不见了,登时心中大慌,还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一只胳膊就从背后伸了过来,勒住了她的下巴。
接着,一只手在她左边高度上狠狠捏了一把,高老板那恶心的笑声响起:“嘿嘿,老妖婆,你到底在里面是垫了多少硅胶?”
生婆婆大惊,慌忙抬手要调转枪口,却觉得手腕一疼,手枪没了。
手枪抵在了她脑门上,高飞淡淡的书皮:“沈银冰越混越回去了,连你这种货色的人都给予重任。说出那个秘密,你可以不死!”
“哈,哈哈!”
生婆婆挣扎了几下,狂笑了几声嘶声说道:“想我说出秘密?你这是做梦!姓高的,你真该庆幸我认识你太晚了,要不然我早就把你抓来当鸭子用了……呵,呵呵,你那方面的功夫怎么样,能坚持多、多久?”
她说到后来时,声音越来越低,挣扎的力度也越来越小。
“不好.”
高飞立即察觉到不对劲,赶紧抬手捏住她下巴,迫使她张开了嘴。
但已经晚了,生婆婆嘴角淌下了乌黑的血。
她嘴里,竟然藏了一枚毒药丸,宁死,也不说出那个秘密,不愧是沈银冰破格提拔的人才。
就在高飞发现生婆婆服毒自尽时,沙丘那边传来喝声:“谁在那边开枪!?”
这是马祥那些手下遁着枪声过来了,六七个人从三个方向跑了过来。
生婆婆眼睛猛地一亮,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声喊道:“高飞——在这儿!”
第1373章 高飞手下的五虎上将!
生婆婆德性怎么样暂且放在一边,但她的确很感激沈银冰对她的破格提拔,临死前高喊‘高飞在这儿’,并不是让那些人过来救自己,而是提醒他们赶紧跑,很有些‘向我开炮’的壮烈.
马祥那些手下自然也都知道那个秘密,如果一旦被高飞逮住一个,可不一定都会有生婆婆自杀的勇气,要是说出真向,那么沈银冰的危险程度在当局心中,就会下降很多,对她不再忌惮。
她用生命,诠释了‘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也赢得了高飞对她的尊重,开始后悔刚才不该羞辱她。
果然,那些持枪冲向这边的人,听到生婆婆这声嘶呼后,先是齐刷刷的愣了下,随即转身狂奔,眨眼间就跑的不见踪影了。
那些人跑,是因为很清楚高飞在沈银冰心中的地位,也知道自己这伙人根本不是他对手,打有打不过,就算能打过了也不能打,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高飞没有去追,慢慢松开了生婆婆,她马上就烂泥般的瘫软在了地上,再也不动一下。
“唉。”
看了眼生婆婆,高飞轻叹一声快步走向了马祥。
马祥还没有死,可他早就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是大张着嘴巴瞪着高飞,右手在地上慢慢的划动着,眼神里带着心急的迫切。
高飞拿出手机,打开上面的手电筒看向沙地上,就看到地上有几个特别潦草的字:沈,没有杀……
沈,自然是沈银冰,但接下来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没有杀谁?
高飞抬头,就马祥急促的喘着气,右手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只是生理性的在那儿动着。
他以为他在写字,可除了那四个字外,接下来就是一团模糊了。
眼里的希冀神色愈加浓重:他苦苦吊着一口气。
高飞很想问问马祥,沈银冰到底没有杀谁,可看到他眼中极大的渴望神色后,犹豫了下点了点头,沉声说:“我知道了——你可以放心的去了。”
马祥没有死,就是在用所有的信念吊着一口气,希望高飞能把他所知道的那个秘密告诉上级组织,如果高飞这时候要说看不清的话,他死都不会瞑目的。
果然,听高飞说已经知道了后,马祥眼中的焦灼才攸地散去,连同最后一丝生机,变成了无比的安详,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后,就此寂然不动。
“沈银冰那个秘密到底是什么,她没有杀谁?”
高飞抬手覆在马祥的眼睛上,为他轻轻合上双目,然后拿过旁边的迷彩帽子,盖在了他的脸上。
现在他基本搞清楚了,马祥就是当局派到沈银冰身边的卧底,通过自己的表现赢得了沈银冰的信任,但后来却被那个女子给识破,最终丧生在了生婆婆手下。
高飞站起身走上沙丘,看向了来时的方向。
很远的地方,有几道缓缓移动的光点,那应该是沈银冰吧?
没想到她现在竟然潜入了国内,出现在了这儿。
沈银冰为什么要来塔克拉玛干沙漠?
当然是听到高飞散播出去的消息(找回了经书)后,猜到他肯定会来地下楼兰,这才眼巴巴的赶了过来,但在马祥、生婆婆死后,她那些手下逃走后,是决不会再向这边来的。
正如高飞所预料到的那样,就在那几个光点逐渐变大时,忽然停住了。
她应该遇到了那些逃走的手下。
然后,那几个光点就转移了方向,向东北方向移动。
高飞倒是很想追上去,不过他现在是骑着骆驼的,要想追上汽车那是不可能的,只能眼睁睁望着那几个光点慢慢消失在了沙漠中。
风出来,夹杂着的细沙打在脸上很疼,高飞木然站立了片刻后,骑上了骆驼。
叮铃铃——清脆的驼铃声响着,在黑夜中传出老远,带着优美的韵律。
新的一天又来了,太阳从东方升起,明晃晃的耀眼却不会让人感到热,现在才是农历四月,只有少数苍蝇没有蚊子、不冷不热的最好季节了。
徐徐的南风从山包上吹过,把数百人的欢声笑语飘送到远方。
这儿是方家村的施工现场,高飞走后的第二天,就有大型施工队开进了村里,到处都是人,都是轰鸣着工作的机器,还有那些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拄着拐杖的老人家,都躲在树下望着这一切,脸上洋溢着欢笑。
自古以来,方家村就从没有这样热闹过,因为地理位置有些偏僻的原因,人们已经习惯了被人忽视,就像村口前那条坑洼不平的公路。
但从五一节那天开始后,方家村的天就变了,所有村民们的心中都有一团火在燃烧,希望就像天上的太阳,注定了随着夏季的到来,变得更加红火。
前来施工的大型施工队,是省内名列前茅的单位,以往所承接的工程,动不动就是几十个亿,像这种总施工资金仅仅一个亿左右的工程,他们以往都不一定会正眼看一下。
不过当老王奉了飞哥之命要去联系施工队时,这家国营单位却主动找上了门,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而且质量更会硬的杠杠的。
如果换成别人,肯定会心生疑虑,毕竟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没有好处人家会腆着脸的主动上门服务?
但老王却一口答应了下来,他以为施工单位是冲着飞哥面子来的,却不知道飞哥的面子其实还远远达不到让这种大单位来讨好的地步。
人家主动上门服务,是因为赵友宾。
赵友宾现在彻底想开了,知道再继续跟高飞(高家)作对,根本没有他好果子吃,毕竟他儿子赵率不是高飞杀的,他女儿还差点害了人家,要不是高飞的话,仅仅一个李男哲就能让他焦头烂额……如果他再不懂的变更,那他就白活这么大了。
更何况,赵友宾也发现女儿特别关注高飞,本来早就该回美国了,赵娴静却辞退了那边的工作,说以后要在国内发展,帮赵率孝敬老人。
赵娴静心里是怎么想的,赵友宾心中自然清楚,也曾经隐晦的劝说过她,希望她能为了她自己去活。
赵娴静没有改变主意,彻底抛下了她大小姐的头面,在得知高飞要在老家大兴土木后,就打着赵友宾的旗号找到了施工单位。
为能够经常性的接触高飞,她更是在施工单位中担任了一个副总工的职务,虽然她的专业是化学,和建筑业没有丁点联系,却不影响她戴着安全帽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了工地上。
有大型施工队加入后,方家村的村民们更加兴奋,只要不是在外面上班的,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小媳妇,都会自愿来工地上当义务工。
一时间,上千口人就围着一个小山包转,这是一种极大的资源Lang费。
赵娴静很快就找到了本次工程的马副总,跟他协商最好是全面施工,要不然人都挤在这儿,只会造成负面效果,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马副总也没想到方家村村民这样热情,当即欣然同意,立即改变初期的施工计划,从局部改为全面开工,一面开发小山包,一面开始翻修公路。
这样一来,数百剩余劳动力立即有了用武之地,都去修路了。
“姐夫,那妞是谁?看她指手画脚的,怎么好像比我们还要上心?”
李德才悄悄的走到老王身边,打听赵娴静的来历。
“嘘,可别乱说,小心被她听到了,显得不好。”
戴个安全帽好像高级工程师似的老王,赶紧拽着李德才走到一旁,接着就挤眉弄眼得意的说:“知道咱们齐鲁省的三把手是谁不?”
李德才虽然没啥大志向,从来都不关注官场上那些事,但还没有孤陋寡闻到连齐鲁省三把手是谁都不知道,不解的回答:“知道啊,不是赵副书记?”
“嘿嘿,这就是了,这位副总工也姓赵,叫赵娴静。”
老王得意的笑着,抬手拍了拍小舅子的胳膊:“这下你该明白了吧?”
“啊,原来是齐鲁省的三号女大少?”
李德才吓了一跳,随即吃吃的问道:“姐夫,她、她不会对飞哥也有那种意思吧?”
赵娴静跟高飞那些故事,像李德才这种层次的人还不知道,所以听老王这样说后,才会吃惊不已:“哇曹,飞哥也太牛叉了吧,王晨、沈银冰那儿还没有搞定,咋又招惹个重量级人物呢?”
“谁知道呢,只能说高总魅力太大了吧。”
老王得意的嘿嘿笑着,刚要再说什么,却看到李德才冲他连连使眼色,赶紧咳嗽了一声,正色道:“李总,你去忙你的吧,这儿我盯着就可以了。”
“这位,是中草药基地的李德才,李总吧?”
赵娴静的声音,从老王背后响起,他这才转身,装做不知道她过来的样子,呵呵笑道:“赵总工,您好。来,李总,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三建的赵娴静,赵总工。”
“赵总工,您好。”
等赵娴静主动伸出右手后,李德才才连忙伸过手,一脸谄媚的笑:“我就是李德才。嘿嘿,以后您就叫我德才好了,飞哥,就是高总也是这样叫我的。咳,那个啥,真没想到赵总工也会认识我,荣幸,非常的荣幸。”
赵娴静缩回手,矜持的笑了笑,给李德才戴上了一个大帽子:“呵呵,原天涯集团的老总梁总,落日餐厅的王总,天涯集团的陈大彪陈处长,销售处的郝处长(兔子),另外一个就是你负责基地的李总了,你们被人称为高总手下的五虎上将,这可不是什么秘密了,我怎么能不知道呢?”
李德才被赵娴静这个大帽子给砸的晕晕乎乎,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连说赵总工过奖了。
“王总,李总,怎么没有看到高总呢?”
赵娴静话题一转,看似漫不经心的扯到了高飞。
第1374章 一触即发的械斗!
赵娴静来到工地上已经三天了,每天都希望能遇到高飞,也曾经旁敲侧击的,问过方家村的村长大立柱.
可大立柱根本不知道高飞去了哪儿,只说他五一节那天去了省设计院,但走后就没有再回来。
耐心等了几天后,总是盼不到高飞出现,赵娴静就有些沉不住气了,这才拉下脸来直接问李德才。
依着赵娴静的身份,像老王、李德才这种人压根就不会被放在眼里,两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罢了,什么五虎上将啊,那是哄他们高兴呢,就是为了问高飞在哪儿。
“高总啊,我也不——”
李德才正要说他也不知道高总去哪儿时,忽然就看到一辆摩托车呼啸着跑了过来,吓得正在运土石的车辆赶紧闪避。
有人骂道:“曹,栓住,你不在那边修路,跑回来赶着跟老婆上炕睡觉呢——啊,你咋了,脸上咋有血?”
骑车的小伙子根部不搭理那个人,只是高喊:“立柱哥呢?立柱哥在哪儿——立柱哥,牛王村的人揍咱们的人呢!”
小伙子扯开嗓子一吼,立马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注意,大家都看向了他。
正光着膀子上车上搬石头的方立柱,闻言瞪眼吼道:“啥,栓住你说啥?”
栓住把摩托车直接骑到了方立柱面前,气吁吁的说:“立柱哥,牛王村的人阻止咱们修路,新军他们说理,却被牛家兄弟鼓动人围住,动起了手。”
“曹特么的牛二贵,整个什么茄子呢?”
一听是牛家兄弟,大立柱马上就知道是谁,又是怎么回事了,蹭地跳上拉乱石的拖拉机,拿起一张铁锨吼道:“方家村的老少爷们儿都听着,牛王村的牛二贵找茬揍了咱们的人,耽误咱们修路致富,还活着的都给我上车,去教训这个狗养的!”
大立柱在方家村的威信还是很高的,这登高振臂一呼,从者立即云集,马上就有几十个男人挥舞家伙,纷纷爬上拖拉机或者摩托车,乱糟糟的吼叫着:“去揍特么的!”
“走!”
大立柱把铁锨横在膝盖上,脚下一踩油门,拖拉机就冒着黑烟呼呼叫着冲了出去。
因为现在大修路,村里的小轿车基本都随着去了远处的工地,这伙人要想去牛王村那儿,只能靠拖拉机了。
还没等赵娴静搞清楚咋回事,大立柱已经率领三辆拖拉机,两辆机动三轮车,七八辆摩托车呼啸着冲出了庄子,挥舞着铁锨等东西去了。
“什么?有人阻碍修路?沃曹,谁这么大胆子?”
李德才这才明白过咋回事,马上就挽起袖子,冲他从基地带来的十几个小伙子:“都特么的愣着做什么呢,跟老子去看看!”
老王也很想去,不过打架可不是他的长项,再说了这边工地上也离不开他。
等李德才他们跳上车杀了出去后,马上就拿出手机开始呼叫:“陈大彪,你赶紧过来一趟,带着所有能带上的人,有人在工地上闹事!兔子呢?没事跑你哪儿去干嘛?啥?哦,那你赶紧打电话通知他,让他去牛王村工地那边,快!”
方家村这边开工后,除了五一节那天高飞的‘五虎上将’都来过一次后,这几天大家就分工了,除了老王这个靠常庄的外,其他四人轮流来,今天是李德才。
“这些人真是太气人了,免费给他们修路,他们还闹事,真是不知所谓!”
老王发了句牢骚,抬起头来时才发现赵娴静不见了,有些纳闷的转了一圈,嘟囔道:“咦,眨眼间的工夫赵总工去哪儿了呢?”
牛王村紧邻省道,是距离方家村最远的一个村子,却是附近七八个村条件最好的一个,毕竟紧邻省道,无论是做生意还是见识,都要比靠土里刨食的要好一些。
牛王村的村长叫牛大炮,名字很威风,不过人却比老狐狸还要精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拉起了一只修路队,经过二十多年的打拼,据说现在已经跻身数千万富豪之列。
后来随着儿子牛二贵的长大,牛大炮就把生意上的事儿,全部交给了他打理,自己安心做他的村长大人。
牛大炮是知道方家村要修公路的,因为当初方立柱来找过他,并一再强调这条路是某个大善人出资修建的,和村里,政府都没关系,所以会用哪儿的修路队,方家村说了不算。
方立柱这样说,就委婉的暗示牛大炮:你就别想掺和修路的事了。
牛大炮对方家村来了个很有背景来历的年轻人,也略有耳闻,在听出方立柱的意思后,心中虽然不快(自己门前的肉却捞不着吃,能不难受吗),可也不会说别的,毕竟路从自己村边穿过,自己村里也是受益的,也就笑眯眯的答应了下来,并承诺会给方家村提供一切方便。
牛大炮没把这当回事,趁着五一节时,就带着媳妇小孙女去南风旅游了,还没有回来。
他儿子牛二贵回来了,前些日子去外地施工了,昨晚才回来。
牛二贵回来后,才知道方家村要修公路,虽说道路没有加宽,但质量却硬是要得,据说这条路会投资数千万,能达到省道标准。
金桥,银路,草建筑。
搞建筑的人,谁不知道这句话啊?
就这样一块大肥肉,却只能干看着吃不着,牛二贵自然不高兴了,觉得方家村这些家伙太没人情味了,乡里乡亲的却不用自己的,反而让外人去挣这个钱,绝对不是东西。
牛老板对不是东西的人,从来都不客气,今天一早就带着金桥公司(他自己的公司)的几个心腹,开着铲车挡在了路口,美名其曰收费站!
理由很简单:不间断驶过的大型车辆,极大干扰了牛王村的清净,尾气污染了空气,需要缴纳过一定的过路费。
反正他跟镇上的领导关系都不错,区里也有人,方家村那位大善人再牛比,除了乖乖低头,把一段路让给金桥公司外,恐怕也没别的办法了。
当然了,至于方家村村民新军等人所说的那些,牛老板更是嗤之以鼻,翻着眼睛问:“高飞?老子我认识谁叫高飞啊?别说是高飞了,就是低飞也得给钱,要不然休想从这儿过!草,这个高飞有来历?捏捏的,能比得上区里的蓝副区长吗?比得上镇上的李镇长吗?”
“么的,你敢推搡我,还翻了天了啊,这是在我们家门口好不好?兄弟们,给我揍这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土包子!”
牛老板一声令下,几个心腹,外加上他本家的一些后生,就一拥而上围住了方家村的人,开始大打出手。
新军等人这边的人也不少,足有二十多个,可毕竟是在人家这一亩三分地内,再加上牛二贵那几个心腹都是敢亮刀子的亡命角色,很快就被人家连唬带揍的没脾气了,只能在那儿坐等援兵。
栓住回去请救兵时,牛二贵也没闲着,几个电话打出去,不到二十分钟就有十几辆轿车跑来,从上面下来几十个拿着镐柄的小混混,一个个雕龙刺虎歪叼着烟卷,目空一切的样子,坐在车头上等着方家村的人到来。
方立柱并没有让他们等太久,很快就开着拖拉机,带着几十号村里的壮劳力赶了过来。
三建那些正在施工的人,自然没必要掺合乡下纠纷,聪明的躲到了一旁。
“牛二贵,搞什么呢搞?”
方立柱一脚跺下刹车,熄火后拿着铁锨就跳了下来。
“立柱哥,他们不讲理,仗着人多欺负咱们村的人!”
新军等人马上就凑了过来,一个个鼻青脸肿的,衣服也被撕了。
“麻痹的,敢揍我们的人?”
看到新军等人的惨样后,大立柱登时急了,也懒得讲理了,抡起铁锨就冲牛二贵扑了过去。
“吆喝,爷们走南闯北的混一辈子了,还第一次遇到敢主动动手的,草,废了这孙子!”
牛二贵还没有说什么,被召唤来的那些小混混们,率先拿着家伙冲了上来。
栓住等人一看大事不好,赶紧也都围在大立柱身边,举着铁锨等家伙,拨打着对方清一色的镐柄:“小兔崽子们,打架咋的,那就来吧!”
“嘀,嘀嘀!”
眼看一场大规模的械斗就要开始,大立柱等人身后传来了汽车喇叭尖锐的叫声,他们本能的闪开向后看去,就看到三辆轿车停了下来。
车门打开,李德才一脸冷笑的走了出来,从腰里拿出一根双截棍。
话说德才哥现在可是学李小龙呢,已经练了大半年,早就想找个机会实地演习一下了,今天终于遇到了,他很开心呐。
哗啦啦,李德才一摆双截棍,正要像小龙哥那样尖叫一声扑过来时,衣襟却被人拽住了,登时就不耐烦了,扭头就骂:“草,你抓……呃,赵总工,您有事?”
拽住李德才的正是赵娴静。
李德才等人跳上车子向这边杀来时,赵娴静也及时上了另外一辆车,跟着赶了过来。
“李总,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再说真要出了大事,谁也承担不起的,你闪开,我去跟他们讲讲理再说。”
赵娴静劝了李德才两句,就走到了大立柱的前面,问对面那些杀气腾腾的小混混:“谁是牛二贵牛先生?”
如果赵娴静不是赵友宾的女儿,跟飞哥关系好像不一般,李德才才不会听她的,看她很勇敢的面对小混混们后,怕她有失赶紧站在了她身边。
“吆,这小娘们细皮嫰肉的很俊俏啊,要找牛二哥啊?哈,牛二哥不一定有空见你啊!”
“妹子,牛二哥没空,就让哥们陪你玩儿咋样?”
小混混们看到一个大美女站出来后,登时更加兴奋了,污言秽语好像天上来的黄河之水那样,滔滔不绝。
更有甚者,还推搡着前面的同伴,企图来撞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