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9章 喝了驸马的血!
“驸马,不要多想了,等你以后伤好了后,我们再去研究这些奥秘,不好吗?”
黑暗中,莫邪征东缓缓伏在了高飞怀中,就像一只柔顺的小猫,环抱住了他的腰.
她已经穿上了衣服。
按照冰火之罚的流程,受罚的楼兰王是不可以穿衣服的。
不过,拓拔千钧在高飞提到这个要求时,却没拒绝。
因为他很清楚,莫邪征东就算当时穿上衣服,她很快还是会脱下来的,她已经服食了天下最热的火龙汤,会把她热的恨不能变成冰人,尽管她就身处冰窟中。
内里热的要命,外面寒的吓人,这才是冰火之罚的真谛所在。
穿上衣服,只是莫邪征东和高飞自欺欺人罢了。
“好,我听你的,不会在胡思乱想了。”
高飞摩挲着莫邪征东柔顺的长发,问道:“东儿,我们现在已经熬过多久了?”
莫邪征东低低的声音:“大概有十几个时辰,三分之一的时间了吧。”
高飞不满的冷哼一声:“哼,我让大祭祀送东西来,他竟然墨迹了这么久。”
莫邪征东替拓拔千钧辩解道:“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也得、也得——咯,咯咯!”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牙齿就咯咯作响,身子就像打摆子似的急速颤抖起来。
高飞赶紧松开了手:“啊,又来了么?”
在过去的十几个时辰中,莫邪征东已经有十几次这样了,卡着点的一个时辰一次,每次痛苦的时间都会长达半个时辰(其实总是在难受,只是这半个时辰特别厉害罢了)。
在这特别疼痛的半个时辰内,她会把自己蜷缩成一团,在冰面上来回的打滚,一会儿喊着热死了,一会儿又说冻死了。
有两次,高飞要去安抚她时,都差点被她一掌拍死。
幸亏莫邪征东在被寒热相激的迷糊中,始终保持着灵台的最后一丝清明,才在出手的瞬间,把掌力拍在了墙上,或者地上。
并在熬过这尤为痛苦的半个时辰后,告诉高飞,说再等她忍不住时,千万不要试着去安抚她,因为她无法控制自己。
高飞刚松开手,莫邪征东就迅速滚了出去,重重碰在对面的洞壁上。
大力冲撞下,让冰面都发出了断裂的咔咔声。
接着,就是撕衣服的声音,和受伤野兽似的低哼声。
黑暗中,高飞可以看到莫邪征东在冰面上来回乱滚,就像一条蛇儿那样,一会儿蜷缩成一团,牙齿咯咯作响,一会儿,却又四肢伸张开,呈反正的‘大’字型,呼呼的喘热气。
但不管是冻得牙齿打颤,还是热的喘气,最多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接着就会从冷转为热,或者从热转为冷。
“嗯——哼!哼——嗯!”
这一次,莫邪征东所承受的冰火之罚,明显要比以往更加厉害,无论是热还是冷,她都在痛苦的申银,并拼命的用手掌击打着冰面:砰,砰砰!
莫邪征东本身功夫有多厉害,高飞现在当然知道,可就因为他很清楚,所以才在她做出如此痛苦的反应时,才会心里吃惊:她这次所承受的痛苦,要比以往更加厉害,几乎都无法忍受,假如把她换成别人的话,说不定早就会疼的昏死过去了。
其实,疼的昏死过去还到好说,人一昏迷过去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但关键问题是,就算莫邪征东难受到了极点,可她也无法昏过去。
因为她总是正要昏过去时,那冷热相激时产生的痛苦,就像一根木刺在刺她的心尖那样,瞬间就会让她重新清醒过来,切身感受到这种无法抵御的痛苦。
昏迷过去,也成了一种奢望,这才是冰火之罚最厉害的地方,要不然当初那位前任楼兰王,号称千百年来武功修为最高者,也不会熬不过三十六个时辰而香消玉损了。
如果高飞看不到时,绝不会相信世间会有这种残酷的惩罚,相对权剥皮抽筋还要更加让人无法承受。
现在他就在旁边亲眼看着,看着那个女子在地上不停的翻滚,身子一张一缩,喉咙里发出来的声音,已经半点都不似人发出来的了,再也看不下去,不顾她的嘱咐,站起身走了过去。
用全身意志力抵抗痛苦的莫邪征东,此时已经彻底陷入了精神崩溃,意识模糊的状态,根本察觉不出高飞已经来到了她身边,侧身一滚时,四处抓扯的右手碰到了他的腿。
冰窟中的地面,墙壁,都是平滑如镜,根本没有任何可以抓到的东西。
如果有的话,莫邪征东肯定会抓下来,一下狠狠砸在她自己头上。她现在已经忘记了自己拥有自残的本领,只需一掌拍上她的天灵盖,就能彻底解决这种痛苦了,就像一只被火烧的野兽,只想着用外界东西。
彻底陷入无意识状态的莫邪征东,在抓扯到高飞的腿后,嗓子里立马发出一声夜枭般的厉笑,右手随即毒蛇般的缠住他的腿,大力一拉,就把高飞拽倒在了地上,再次嘶吼一声扑在他身上,张嘴就狠狠咬了下去。
在被莫邪征东拉扯倒在地上后,高飞才猛然醒悟真不该过来,惊恐下本能的用右手去推她,却被她一口咬住了右臂。
噗哧——牙齿狠狠嵌入肉中后,竟然会发出这种声音,由此可以看出,莫邪征东这一嘴咬的是多么狠,多么用力!
“啊!”
现在体力连普通人都不如的高飞,疼痛难忍下惨叫一声,本能的猛力挣扎,后脑却像被一把铁锥狠狠刺进来那样,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想昏过去的人无法昏,不想昏的人反而昏了过去。
鲜血顺着莫邪征东牙齿迸溅而出,顺着她下巴淌下,也有一部分流在了她嘴里,迫使她做出了吞咽动作。
带有浓郁血腥味道的鲜血,被莫邪征东吞咽下去后,就像观音菩萨洒下的甘露那样,使她全身猛地一松,那种疯狂、无意识、野兽般的撕咬动作,攸地顿住,烟消云散,立马就从狂暴中清醒了过来,黑暗中的双眸荧光消失,有了人类该有的感情。
本该熬半个时辰才会减轻的痛苦,却在喝下一口鲜血后,忽然不见了,就是遭到病魔折磨的人,一下子解脱了那样,不管是死还是活,都无比的轻松。
愣了也就三四秒钟左右吧,莫邪征东就像被针刺了下那样,猛地从高飞胳膊上霍然抬头,嘎声叫道:“驸马!”
因为冰窟中的光线太过昏暗,莫邪征东根本看不清高飞的样子。
可冰窟中除了她之外,就只有高飞了,她刚才这一口下去,并喝了口血,自身又没感到皮肤被撕裂时才会有的疼痛,那么刚才咬得不是高飞,还能是谁?
高驸马烂泥那样,瘫倒在冰面上动也不动,连呼吸都变得微弱不可闻。
“我刚才咬了驸马,还喝了他的血!我不是嘱咐他千万不要过来的吗,他怎么能这样不听话——他是担心我,心疼我,想来帮我的,可我却咬了他。他在本能的挣扎时,触动了后脑伤口,这才昏迷了过去!”
搞清楚怎么回事后,莫邪征东心中大荒,抄手就把高飞一把抱在了怀中,拼命的摇晃着嘶声叫道:“高飞,高飞,你醒醒,醒醒!”
高飞没有丝毫反应,就像一个布娃娃那样,浑身软塌塌的,任由被人摇晃,垂下来的右手在那儿摆啊摆的,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冰面上,散着新鲜的血腥气息。
“高飞,哦,高飞,你醒醒,快醒醒,千万不要吓我,千万不要!”
莫邪征东哭泣着,嘶吼着,抱着他腾地站起身,却又接着飞快的蹲下,把高飞平方在冰面上,出手如风在他雄膛、右肩、右肋等部位连点了十几下。
不得不说莫邪征东点穴止血的本事那是相当牛叉,十几下点下去后,高飞右臂的伤口就停止了冒血,接着她拿起他左手,把住了他的脉门,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
高飞的脉息很弱,几乎是时断时续,仿佛在下一刻就会停止跳动那样,但总是能在让莫邪征东心渐渐往下沉去时,会忽然又跳动一下。
莫邪征东重重吐出了一口浊气,慢慢伏在了高飞身上,再也不动。
通过把脉,她能察觉出高飞体内有着极强的求生逾望,就是那种无论如果也要坚持活下去的心态,带着固执而倔犟的不甘。
也正是这种极强的求生逾望,才让高飞始终保持着灵台上的最后一丝生机,人在昏迷中,身体求生的本能就像一只蜘蛛,在网破后飞快的织着网,生命的网,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来维系它的家园。
莫邪征东伏在高飞的心口,能真确感受到他的心脏跳动,越来越强烈,是那样的不屈不挠有力:咚、咚咚!
他的呼吸,也开始变得沉稳了起来,就像人睡着那样。
“你总算熬过来了,吓死我了。”
莫邪征东喃喃的说着,紧绷着的神经这才松缓了下来,只想闭眼好好睡一觉,却担心伏在高飞身上会给他造成伤害,于是就从他身上滚了下来,四肢摊开的平躺在了冰面上。
喀嚓,喀嚓的轻响声,从她全身四肢响了起来。
原来,她在发狂时逼出来的汗水,在伏在高飞身上感受他生命迹象的时侯,都已经变成了冰凌,就像一只被茧包裹起来的蚕,随着她的动作,茧碎了。
甚至,她的眼睫毛上都挂有了冰屑,但她却毫不在乎,瞪大眼睛望着黑漆漆的上方,缓缓的说道:“拓拔千钧,你现在是不是感到很惊诧,我会在喝了驸马的血后,缓解了冰火之罚的痛楚?”
她的声音,在黑洞洞的冰窟中回荡,却没有人说话。
莫邪征东也没在意,只是侧脸看向了高飞。
高飞和她并排躺在地上,她这一侧脸,她的鼻子就蹭到了他的鼻子。
第910章 会变成吸血鬼!
长时间处于黑暗中后,人的身体本能必然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或者干脆说是进化,来适应当前的黑暗.
最先做出反应的当然是眼睛,然后是嗅觉、听觉和触觉。
如果一个人数十年总是生活在极度黑暗中,那么她的眼睛就会慢慢蜕化,就像蚯蚓那样在地下生活,实在没必要再使用眼睛那样。
但人的嗅觉、听觉和触觉却会进化,进化的特别灵敏。
嗅觉等技能的进化,就会逐渐起到眼睛的作用。
当然了,莫邪征东现在才在黑暗中呆了十几个时辰,再说不久前还有火把燃烧过,当然不会有丝毫蜕化,却逐渐适应了当前的黑暗,所以才能在近距离下看清高飞的面孔。
她看到,闭着眼的高飞脸色很平静,没有丝毫的痛苦之色,就像一个熟睡中的婴儿,甚至还带着一丝和他年龄很不相符的恬静。
看来,他在昏迷中在做美梦,又去了属于他的那个世界了。
在他那个世界中,有大海,有沙漠有雪山有草原,还有飞机轮船汽车,和无数走在大街上,不管春夏秋冬都会秀出一双美丽腿的女孩子。
他属于外面那个世界,早晚都是。
他被困在地下楼兰,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没有丝毫的留恋,尽管这儿有个各方面都完美到极点的莫邪征东。
一颗花再美丽,能比得上外面成片的森林吗?
想到沈银冰,想到秦城城,想到秦紫阳——甚至,莫邪征东都想到了安归王,嘴角的笑容慢慢收敛:那些女人,没一个能比得上她的美丽,她的优秀,可那些女人却各有各的性格,优点和缺陷,绝不是她一个人能比得了的。
而男人,本来就是喜新厌旧的东西,哪怕老婆是莫邪征东这样的天仙女子,时间久了后也会感到腻歪,就会觉得大街上那些胖娘们也很有魅力了。
是个女人就会知道这个道理,更何况莫邪征东呢?
一种莫名的有伤,和无法牢牢抓主的无力感,让莫邪征东心中腾起幽怨和不甘。
女人就是这样,哪怕是再优秀的女子,在涉及到感情问题时,也会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楼兰王看起来虽然强大的变态,但她终究是个女孩子,双十年华,感情最为丰富的年代。
就在莫邪征东呆望着高飞神游天外时,拓拔千钧的声音,却很讨厌的从石门外传来:“女王殿下,恭喜你找到了解决痛苦的办法。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刚才那一幕,我肯定会怀疑,你早就知道鲜血能解除冰火之罚的痛苦了。”
莫邪征东依旧看着高飞,缓缓的问道:“鲜血,就是火龙汤的解药么?”
冰火之罚之所以厉害,并不是因为单纯的酷寒,或者炙热,而是冷热相激时的反应。
这个道理很简单,就像提纯的氧气能让人吸起来更舒畅,但在遇到火却会燃烧那样,任何一种单纯的东西也许都不会有所改变,但只要和另外一种东西混合,就会产生极强的破坏力。
无论是酷寒,还是炙热,依着莫邪征东的自身本领,都能轻易抵抗过去。
可她却扛不住冷热相激所产生的威力。
所以呢,假如鲜血就是火龙汤的解药,服食鲜血后就能解掉火龙汤,那么单纯的严寒对于她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拓拔千钧沉默片刻后,才回答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莫邪征东扬声问道:“这话怎么说?”
拓拔千钧的声音从石门外传来,显得有些闷:“鲜血能克制火龙汤,但在火龙汤药效彻底失去之前,你每一次喝的鲜血,只能压制一个时辰。而且,最重要的是……”
莫邪征东双眸微微眯起,察觉出了一丝不好,低声问道:“是什么?”
拓拔千钧叹了口气:“你第一次用鲜血来解火龙汤时,只需一口。但等你下一次,却需要两口,第三个时辰需要三口,以此类推——等到你熬到最后一个时辰时,那应该是二十个时辰了,也就是说需要二十口鲜血。”
“二、二十口鲜血?”
莫邪征东的声音在发颤。
“是的,二十口。”
拓拔千钧的声音里,好像带有了幸灾乐祸:“女王殿下,高飞可不是血库,你觉得他身上会有多少口鲜血?哦,忘记告诉您了,用鲜血解开火龙汤,还有一个最大的弊端。”
莫邪征东忽地坐了起来,双拳紧攥嘎声问道:“什么弊端!?”
“吸烟,会上瘾的。”
拓拔千钧说完这六个字后,石门外面就传来了脚步声。
他走了。
可能他不忍心告诉莫邪征东:你一旦试着用鲜血来压制火龙汤之毒,那么你就会像吸烟那样,把喝血当做了吸烟,就算后来脱离冰火之罚后,你也无法改掉喝血的‘习惯’了。
活生生的人喝血,这好像只存在于西方的‘吸血鬼’传说中。
莫邪征东,要想熬过三十六个时辰,很可能会变成一个吸血鬼。
而最先被她吸干的,就是和她共处冰窟中的高飞了。
想到等三十六个时辰后,高飞很可能会变成一具干尸——莫邪征东腾地就打了个冷颤,就像一条晶莹雪白的王蛇那样,腾地弹起扑到了石门后面,嘶吼声中一章重重拍在了石门上:“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些!”
砰!
石门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声,上方的冰面也响起轻微的咔咔声。
但石门重达数千斤,厚达两米,而且还是特殊的黑石所制成,饶是莫邪征东武力惊人,要想破门而出也是不可能的(拓拔千钧的声音能从外面传来,却是因为下方有个碗口大小的洞,那是王蛇进出的地方)。
砰砰!
莫邪征东接连狠狠击打着石门,可除了能收获沉闷声,别的却什么也没得到。
也不知道狠狠击打了多少下后,莫邪征东才停止了这种无用的动作,倚在了上面。
如果拓拔千钧早把喝血能压制火龙汤,但却能上瘾的事儿说出来,那么莫邪征东和高飞就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她宁肯被冰火之罚折磨死,也不想让高飞变成一具干尸,让自己变成一个吸血鬼!
可一切都晚了,她已经喝了高飞的鲜血,尝到了用鲜血来压制火龙汤的轻松。
只要一想起刚才那种无法忍受的煎熬,莫邪征东就全身颤栗。
但只要一想到自己会变成吸血鬼,高飞会变成干尸——她就再也忍不住的哭泣了起来,无助的顺着石门缓缓瘫倒在冰面上,低声哭泣道:“为什么,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些?”
拓拔千钧早就走了,高飞还在昏迷中,所以没有人回答她的话。
她猛地昂头,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啸。
——外面,风和日丽,七颗太阳在天上呈北斗七星状,灿然生辉。
黑色而威武的城墙,依旧骄傲的矗立在东南方,百姓、商贾都按照原先的生活方式,脸色安然的进出着,只是他们眼里却都带着不安。
臣民们不安,是因为他们的女王殿下,擅自闯进了修罗道,正在森林地下的冰窟中忍受冰火之罚。
莫邪征东和驸马擅闯修罗道,触犯楼兰祖制被关进冰窟一事,现在已经由大祭司昭告天下,并开始招手准备下一任楼兰王的登基仪式了。
他们不相信莫邪征东能活着出来,但国不可一日无君,等三十六个时辰后,必须得有新的楼兰王坐在王宫的宝座上,重新治理地下楼兰。
子民们眼神中的不安,或者可以说成是舍不得。
当代楼兰王虽说擅入修罗道违犯祖制,理应受到最残酷的冰火之罚,可她无疑是几十年来几代楼兰王中,最为值得臣民拥护的女王殿下。
莫邪征东登基第一天,就减慢了天下税赋的三分之一,并在此后两年内,相继出台了很多利民举措,让子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苦日子里好不容易熬到好一些的日子了,要是再过以往那种苦日子,谁会愿意,谁会心烦?
老百姓有这样的想法,是不确定即将登基的新一代楼兰王,还会不会像莫邪征东那样贤明,关心子民疾苦,值得拥戴。
当人们感受到这种不安后,就会对未来产生抗拒和畏惧,所以别看百姓们依旧像以往那样过自己的日子,可心情却是沉重的。
百姓们不安,王宫侍卫也是这样。
地下楼兰虽说只有十数万臣民,卫兵不过一千多,可终究是个有着完整机制的国家,各大衙门里,也像外界那样有着无法避免的勾心斗角。
一朝天子一朝臣。
莫邪征东在位时,当然会重用她所看顺眼的卫士,可新的女王殿下登基后呢,那么这些人势必会被边缘化,甚至会被打击,换上另外一批人。
如此一来,王宫护卫们比普通老百姓还要心慌,该执勤的也不执勤了,都四处串联拉帮结派,有得是图谋在新一轮洗牌中获得好处,而有得则是希望能保住当前利益。
于是乎,本该守卫王宫的那些护卫,一下子就不见了,好像王宫再也不重要那样,随意人出入。
当然了,护卫们也很清楚,普通百姓是不敢擅入王宫的,哪怕没有人守护。
可他们却错了,还真有人敢私闯王宫,一个大肚子的女人,水儿。
自从高飞成为驸马后,水儿就以为他们之间结束了,就像从没遇到过那样。
唯一不同的是,就是她真怀了她的孩子。
但在几天前,长生天却又再次眷顾了她,让她看到了高飞。
尽管高飞已经不认识她了,可她还是很满足,觉得这辈子都无憾了。
就在水儿安心等待孩子降生,为她父亲传宗接代下去时,高飞擅闯修罗道的消息传来。
她就再也无法镇定了,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
为了高飞,她孩子的父亲。
第911章 水儿的营救计划!
人类几千年的发展史证明了,改变历史的不仅仅是秦皇汉武那样的大人物,也有毫不起眼的小人物,比方水儿.
水儿擅自来到了王宫前的广场上,右手按在腰间的刀柄上,毫不犹豫的走向了高高的台阶。
她要擅闯王宫。
平民擅长王宫的罪行,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直接拉出午门砍头。
水儿可不是以平民百姓样子擅闯王宫的,她穿着护卫的黑袍,皮甲,头上戴着帽盔,上面的红色翎毛随风飘扬,就像一面旗帜。
这身衣服,是水儿那个已经去世的父亲留下来的,一直被她妥善保存着,没想到今天会派上了用场。
幸好这是她父亲留下的,衣服够宽大,所以才能掩饰了她的大肚子,看上去还很是有些派头。
偶尔会有护卫急匆匆走过广场,可没有谁去注意水儿,大家都人心惶惶的,忙着为前途而奔波,谁会注意一个不熟悉的袍泽?
所以水儿顺利的走进了王宫,来到了大殿中。
大殿中,空荡荡的,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
水儿父亲或者时是王宫侍卫,可她却不是,她从来没有来过王宫,更不知道她要找的地方在哪儿。
水儿右手按着刀柄,缓步走向金水桥(金水桥,是王座下面的一座人造小桥)那边,紧张的两侧观察着。
她的手心在出汗,两腿在发颤,但她得强忍着心中的恐惧,一旦露出破绽和被人发现,势必会送命的。
“你是谁,来这儿做什么?”
就在水儿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缓步走向金水桥前时,一个尖利的声音从她左后方响起,使她全身紧绷着的神经,猛地绷的更加紧,几乎差点断了,正要转身看去时,却又强行深吸了口气,让心跳的不再那样厉害后,才缓缓转身。
一个手里拿着佛尘的太监,正从不远处的立柱旁,满脸疑惑的看着她,再次问道:“你是谁,来这儿做什么?”
水儿看到太监的第一反应,就是拔刀杀人灭口——不过,她很快就压下了这个想法:她本身就是一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现在又身怀六甲,就算手里有刀,可也别想伤了一个太监。
太监虽然少了一点东西,年龄也比水儿大好多,但他终究是个男人,对付一个大肚子女人还是没问题的。
心思电转中,水儿右手飞快的离开刀柄,双手抱拳像男人行礼那样微微垂首,躬身道:“这位公公,我是奉司庐命前来觐见、觐见互耶萨小王子的。”
楼兰王国的司马,是莫邪征东的心腹户和善于,就是当初要代替楼兰王教训高飞的那个大臣。
户和善于是莫邪征东心腹这事儿,在楼兰王国是世人皆知,太监当然也知道。
他更知道,如果莫邪征东死在冰火之罚中,那么新一任楼兰王首先要动的,肯定是户和善于这个掌军司马。
在这种情况下,户和善于没理由不惊慌,也不会甘心让出大权,势必得做一番挣扎,尽管这挣扎好像起不到任何作用。
水儿提到户和善于,再提到小王子互耶萨(就是当初被高飞教训过的那个小王子),就是告诉太监:我是奉了司庐命,来找小王子商量后事的。
小王子互耶萨以往做过很多对不起人民的事,都是户和善于帮着压了下去。
如果莫邪征东倒了,户和善于最多会被罢官,但互耶萨却有可能会被新一任楼兰王给处死,为老楼兰王殉葬。
帝王之家,本来就没什么亲情,为了上位杀个把人来获取民心,这是很正常的,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这个太监在王宫服饰过几代楼兰王了,当然明白其中这些事儿,也以为户和善于要和小王子为后事做一番挣扎了,所以没有起疑心。
想到莫邪征东给大家带来的好处,和她的悲惨命运,太监也忍不住黯然叹了口气:“唉,小王子的寝宫,就在西宫二楼,你去吧,不要乱走,以免被当做刺客抓起来。”
太监也知道小王子互耶萨以前犯过很多错误,不过看在莫邪征东的份上,他还是发了点善心,希望户和善于能救那家伙一命。
“多谢公公!”
水儿心中一喜,再次抱拳施礼后,转身快步走向了大殿西边的侧门。
“唉,这又是何必呢,反正小王子也活不了多久了。”
望着水儿的背影,太监再次叹气摇了摇头,佛尘一甩,忙他自己的事儿去了。
水儿认识小王子互耶萨,因为当初那家伙还想强抢她来着,却被高飞狠狠教训了一顿。
她对他,没有一点好感,要不是为了救高飞,这辈子她都懒得再见到互耶萨。
按照太监的指点,水儿顺利来到了王宫西侧的西宫,来到互耶萨寝宫门口时,就听到有低低的男人哭泣声传来。
臣民们都知道莫邪征东要驾崩了,知道小王子互耶萨很可能会被新一任楼兰王给干掉,去给老楼兰王陪葬了,他本人怎么会不知道?
别看互耶萨以前耀武扬威的,坏事没少做,但在没了莫邪征东的庇护后,他就烂人一个,甚至连太监都不如,就懂得在寝宫内哭泣,等待噩运来临。
没办法,莫邪征东以往太骄纵他了,他就一温室内的鲜花,稍微有点风雨就能彻底把他摧残掉,他现在除了哭泣外,没丝毫反抗的想法。
“你、你谁?你来做什么,这、这就要先对我下手了吗!?”
正在哭泣的互耶萨,看到一个手按着刀柄的侍卫走进来后,吓得立即从榻上蹦了起来,脸色惨白,浑身颤抖的靠在窗前,尖声叫道:“别、别过来!”
他以为,水儿是即将登基的新任楼兰王派来,要把他干掉,才这样害怕。
他很希望能有人来救他。
但是,伺候他的太监们也知道,互耶萨马上就完蛋了,也就没人再伺候他了,所以寝宫附近才没有人,任由他喊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过来安慰他的。
互耶萨的表现,让水儿眼里闪过一抹不屑,和厌恶,缓步走到他面前淡淡的说:“别害怕,我不是来杀你的。”
“你、你不是来杀我的?”
互耶萨一呆,接着尖声叫道:“那、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我是来救你的,或者说是为了女王殿下来的。”
平时胆子很小的水儿,在互耶萨面前很自信,也很骄傲:“你要是不想死的话,那就最好别乱喊,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好,好,我不喊叫,你说,该怎么救我?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的,只要能救我!”
听水儿说不是来杀自己的后,互耶萨总算安静了下来,又连声问该做什么。
水儿从怀里拿出一个纸包,放在互耶萨面前说道:“这是一包‘夺魂散’,无色无味,要是搀在饭菜里让人吃下去后,会让人在三个月内,始终处于痴傻状态。”
地下楼兰是个靠中医的国度,特殊的环境,造就了许多奇花异草。
这些奇花异草,能配制很多外界不知道的药剂,比方火龙汤,比方夺魂散。
在地下楼兰,普通百姓几乎个个都是中医圣手,平时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去自己采药治病。
水儿也懂得中医,不过她拿出来的这包‘夺魂散’,却是他父亲留下来的。
“夺魂散?”
互耶萨一楞,吃吃的问:“你、你的意思,是让我服食,变成三个月的傻瓜吗?不行,不行,我就算是成为傻瓜,他们也肯定会杀掉我的!”
水儿皱眉:“我拿来不是让你服用的。”
“那是让谁?”
“自己想想。”
“想想——想想——啊,我明白了!”
互耶萨虽然很没骨气,却不是太笨,想了片刻后,就明白水儿拿出夺魂散的意思了:她这是让他拿着这包夺魂散去御膳房,放在供下一代楼兰王用的菜肴里。
莫邪征东要是出事的话,按照楼兰王室祖制,拓拔千钧将扶持今年八岁的萨利雅,来成为新一代的楼兰王。
可就假如萨利雅,甚至五岁的黛丝(也是楼兰王的继承者)等人,都忽然变成痴呆呢?
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既然几个莫邪征东的继承者,都忽然变成了痴呆,谁来掌管地下楼兰?
拓拔千钧这个大祭司,尽管权力很大,甚至能逼得莫邪征东受罚,也能推举新的楼兰王登基,可他终究不能替代楼兰王,成为这个王国的君主。
这样一来,几个有资格接替莫邪征东的继承者一旦变傻,尽管拓拔千钧也能看出她们三个月内就能恢复正常,可在这三个月内,谁会来掌管国家?
一个国家一旦没有了王者,那么势必会大乱,并不是所有人都甘心让莫邪家族世代掌控地下楼兰的。
为了避免国家的**,在萨利雅等人变成短暂性痴呆后,拓拔千钧只能代替‘祖宗’,赦免莫邪征东,让她提前结束冰火之罚,出来重新掌控国家。
莫邪征东能出来,高飞自然也会跟着出来的,水儿可是听到他熬过了万蛇噬咬之刑。
这就是水儿营救高飞的计划,罪不可赦,却很有效。
在执行这个计划之前,水儿还在为该怎么进入御膳房下毒而担心,但在想到很随意后,困难却迎刃而解了:他当前还是小王子,有资格去御膳房,谁也不会怀疑他会下毒的。
可互耶萨却很怕,身子哆嗦个不停:“给、给萨利雅她们下毒?我、我——”
水儿脸色一沉,转身就走:“既然你没胆子做这事,那你就等着为女王殿下陪葬吧!”
这句话,一下子刺激到了互耶萨,慌忙抢过去,张开双臂拦住了她:“慢着!我、我答应你。”
水儿把那个纸包扔给他,淡淡的说:“那就好,能不能救你自己,就看你敢不敢做了。”
互耶萨面目有些狰狞:“我当然敢——谁想让我死,我就让谁变成白痴!”
第912章 何为奎莫拉?
高飞满眼都是不屑的看着杜道长,心里在琢磨他接下来要说什么.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老道士却腾地睁开眼,低声暴喝道:“呔,孽障奎莫拉,还不速速现出原形,等待什么!?”
高飞全身的神经,就连头皮都噌的一声绷紧,本来很平和很正常的眼神,陡然变成了荧光色,身形一闪扑到了杜道长面前,抬手就掐住了他的脖子,右手忽地举起。
依着高飞当前的武力值,这一掌劈下去,绝对会把杜道长打个脑浆迸裂。
杜道长眼里也闪过一抹惊骇,但却没有挣扎。
高飞右手急速拍落,带着劲风!
但在距离杜道长脑袋还有一厘米时,他的手掌却嘎然停住——杜道长背后墙上挂着的那幅《老子骑牛出关图》中那头青牛,眼里忽地冒出两道金光,有隐隐的龙吟声传来:“哞!”
高飞身子一震,蓦地抬头看去:画还是那幅画,老子仍旧坐在那头青牛上,青牛还是那头青牛,眼里没有冒光,那种龙吟般般的‘哞’声也消失了。
可他却能感觉出,在身后很远很远,也许是天上,有一双眼睛在冷冷的看着他,只要他再稍微有点异动,一把金剑就会破云而出,把他劈成两瓣。
望着老子,望着那头青牛,望着那幅画,高飞嘴角急促抽了几下,全身散发出的凛然杀意,也随即消失,目光重新变回了正常之色。
瞬间重新变回正常的高飞,松开了杜道长,还很自然的替他整理了下衣襟,这才向后退了几步,淡淡的笑道:“道长,你刚才说什么呢,我没听到。”
杜道长的脸色,也慢慢恢复了正常,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正气凛然道:“孽障,不要自持你魔法高深,就敢在这道门清修之地为非作歹,须知邪不胜正,你若不及时回头,势必会遭到五雷轰顶之罚!”
高飞眼神攸地凌厉起来,嗓子却忽然变细了:“老牛鼻子,什么叫回头?我根本没有做任何邪恶之事,你又何须管这般闲事?都说出家人六根清净,看破红尘,你做你的牛鼻子,有必要掺与俗世间?”
“无量天尊!”
杜道长高喧一声道号,厉声说道:“你私自化为一品之子形状,口称一品为亲娘,做一品之子该做的事,这本身就是违背了天意!孽障,你以为一品之子,岂是你这种魔头能随意变幻,并加以利用的吗?”
高飞到背着双手,缓缓走动着冷笑道:“有何不可?我进高家府第出入自若,连镇宅神兽都没有丝毫反应,这就证明上天已经默许了我这番做为。你虽然自明清高神圣,但能高过上天?”
高飞所说的镇宅神兽,就是高家府门前那两尊石狮子。
古人认为石狮子是可以驱魔避邪,所以最早用来镇守陵墓。
在民俗传说中,说狮子有预卜灾害的功能,如遇有洪水泛滥或陆地沉没等自然灾害,石狮子的眼睛就会变成红色或流血,这是征兆灾害就要来临了,人们可以采取应急避难。
古代在宫殿、王府、衙署、宅邸多用石狮子守门,显示了主人的权势和尊贵。
石狮子虽然很威猛,但也不是是个人就能在门口摆上一对的。
根据华夏民间流传的说法,一般家庭就克不住石狮子的,如果强行摆放一对,不但不会辟邪,还会招来横祸。
这就好比有人去驯服一匹烈马,没有那本事愣是骑上去,只能伤害自己。
而高老爷子在华夏地位尊崇,门口那对石狮子只会起到辟邪、镇宅和祈福的作用,却不会有任何反作用。
高飞之所以说他在进出高家时,也没见这对灵兽有什么反应,那是因为他知道,假如他真是什么妖魔鬼怪,那对灵兽肯定会阻拦他,说不定还会直接活过来把他吃掉……
(民间就是这样传说的,本书多少带有一些玄幻色彩,所以还请大家别认真,一切为了故事的趣味性,千万别说兄弟在散播迷信思想啥的,拜谢!)杜道长照样冷笑:“高府门前灵兽对你毫无反应,那是因为可能窥探到你没有伤害府内人的邪恶想法,要不然你安能出入平安!”
高飞双掌一拍,嘿嘿笑道:“这就对了,既然连灵兽都默许我这样做,知道我是为了高家,你这牛鼻子又何必多管闲事?”
杜道长却大喝一声:“魔就是魔,道就是道,所谓正邪不两立,你敢以一品之子身份踏足白云观,贫道就绝不会袖手旁观!”
高飞也断喝一声:“你怎么就知道我是魔!?”
杜道长缓缓站起,道袍微微鼓动,森然道:“你擅于千变万化不假,但无论你如何变,你都摆脱不了你是奎莫拉之本性。”
高飞又问:“何为奎莫拉?”
杜道长转身看着那幅老子出关图,沉声道:“老子座下青牛,乃镇守魔道之灵兽,又称降魔圣者,远古相传……”
远古相传,青牛没有给老子当坐骑之前,一直在魔道当监护人来着。
魔道中,不但有狐狸精,兔子精还有人魔。
所谓的人魔,就是为祸世界和平的坏蛋,比方在元304年,当时还是八王之乱时期,一个叫慕容鲜卑入侵中原,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这就是人魔。
除了慕容鲜卑这个人魔外,还有一些人魔,也大都是鲜卑族中人魔,其中就包括从鲜卑族进化而来的蒙古人魔。
这个人魔名字就叫奎莫拉。
开始时,奎莫拉还是个小魔头,被青牛看的死死的,被众人魔呼来唤去的当奴才使用,但到了后来,那些大个人魔都被青牛铲除了,矬子里选将军,奎莫拉慢慢就成了老大。
经过上千年的茁壮成长后,奎莫拉终于反出了魔道,为祸世界——于是,世间才会有了强大的蒙古铁骑,纵横欧亚,血洗了中原,死人无数。
蒙古帝国创建后,蒙古人就把奎莫拉当做了精神图腾一类的象征,又根据蒙古古语中的含义,把奎莫拉称为金帐汗国。
奎莫拉逃出魔道为祸世间,可能是天意吧,三皇五帝等人没怎么管,后来看他越闹越不像话了,这才派出青牛收服了他——于是,纵横一时的蒙古帝国灭亡了,但奎莫拉却有个嫡系后人逃走了。
经过这么多年的演变,奎莫拉后人练就了一副千变万化的本领,要想找到他还真不容易。
后来青牛见这个奎莫拉后人始终翻腾不起多大的Lang花,也就不再管他了,于是就上天复命去了,跟各位大哥说:奎莫拉已经伏法,只留下一个不算啥的祸根,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他洗心革面,那就再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吧。
各位大哥不以为然,这事也就过去了,不过却把信奉奎莫拉的蒙古人,赶到了极北的苦寒之地,让他们在那儿受苦受难,同时也吩咐下来,绝不能让奎莫拉的后人为害中原。
讲完这段玄幻般的传说后,杜道长才转身看着高飞,冷然笑道:“哼哼,别人看不出你是奎莫拉的传人,但青牛却能看得出。也幸亏你还没有大规模为祸神州,要不然刚才你一踏进这个房间,你就会被授首了!”
高飞脸色铁青,没有说什么,只是死死望着那幅老子出关图,眼神闪烁不定。
杜道长重新盘腿坐下,微微合目说:“不要试图做什么无用功了,奎莫拉灵气已经用尽,上天再不会庇佑你了——你们能苟活到今,也算是付出代价了,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当前的华夏盛世,非得兴风作Lang呢?”
高飞双拳紧攥,嘶声道:“奎莫拉在七百年前能创建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屠尽了你们汉人的鲜血,那你们的上天为什么不早点制止?”
“无量天尊。”
杜道长高喧一声佛号,说:“七百年前大宋王朝重文轻武,世人皆以留恋花丛、喝花酒而沾沾自喜,道德沦丧,本该遭受一番清洗,所以上天才假手奎莫拉,让人重新变得有血有肉起来。”
“哈,哈哈!”
高飞仰面冷笑几声,吐出俩字:“狗屁!”
杜道长却没生气,淡淡的问:“你敢否认你就是奎莫拉?”
高飞嘴巴动了动,却没有说什么。
杜道长悠悠道:“既然你不明白蒙古铁骑为什么祸害中原,那我就再给你举个例子。你该知道曾经祸害犹太人的希特勒吧?其实,犹太人遭此大劫,也是天意。”
按照西方上帝之说,那就是犹太人太聪明了,他们不事生产,就知道满世界的靠着脑子来掠夺世人财产。
打个比喻,在二战开始之前,欧洲总资产只有十块钱,那么犹太人手里就攥了八块,可他们还不满足,仍然推陈出新的搞出很多花样,来掠夺欧洲人民创造的财富,不知造成多少勤劳人家破产,下场悲惨到了极点。
上帝一看,不行啊,要是再这样搞下去,百姓们越来越悲苦,以后谁特么的还信奉洒家?
于是,上帝开始筹谋铲除这些贪得无厌的人了,这才推出了希特勒。
希特勒上台后,成立了纳粹,开始大范围的捕杀犹太人。
在二战期间,大约有六百万犹太人,被纳粹所杀害,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良民。
到了最后来时,上帝一看希特勒不但杀犹太人,最后竟然企图称霸世界,就知道再放纵他下去不行了,这才立即收回了他。
“犹太人遭到重大屠杀,和蒙古铁骑入侵中原,都是因为当时人心不古,道德沦丧,需要用鲜血来洗涤。”
杜道长淡淡的说:“但等到了一定的程度,这种惨剧就会被制止,正所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就是这个道理了。现在正是华夏盛世,上天绝不允许有任何邪魔鬼祟危害世间,所以,你没有机会的。”
第913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杜道长说完很久,高飞都没有任何言语,就站在那儿犹如一尊雕像.
杜道长轻轻叹了口气:“唉,你该收手安享当前盛世了,依着你的才能和本领,总能让子孙后代安康生活下去,为什么执意要惹起腥风血雨呢?”
高飞慢慢抬头,一字一顿的说:“事在人为。”
杜道长没有丝毫客气:“可你不是人,你是魔,来自魔道!”
高飞没有和杜道长争执这个问题,而是再次来回走动了起来,几分钟后才忽然问道:“如果我能得到全套的《安归经》,从中寻出隐藏的秘密,能不能改变世界?”
听到《安归经》三个字后,杜道长也没露出什么诧异的神色。
上千年来,安归教就像白莲教那个造反专业户一样,在民间的影响力比较大,尽管任何朝代都严加封锁消息,并尽可能的诛杀他们,实际上人们对越是捂盖的事物,就越感兴趣。
所以安归教倒是在民间不算个陌生字眼,而杜道长能通过面相看出高飞是奎莫拉,也早就知道他的身份了。
自从信奉奎莫拉的蒙古人获得天下后,列代安归王就算是出身奎莫拉‘家族’了,他们同样抱着当年凌玉公主的遗训,要颠覆中原,创建他们的王国。
蒙古人做到了。
不过当年蒙古皇帝之所以夺得天下后要诛尽安归教,却是因为担心他们会对龙庭产生威胁。
大家都来自奎莫拉一脉,为了自己的龙庭安稳,铲除其他兄弟姐妹的行为,这在古代皇室来说算不了什么,就像大唐帝国时期的李世民干掉李建成那样,兄弟阋墙罢了。
所以呢,别看高飞和蒙古人同属奎莫拉‘家族’,但在六七百年前时,却是大仇人,‘杀破狼’三个分部之所以存在,就是蒙古人斩草不除根的后果。
安归教内《安归经》,才是‘奎莫拉’成气候的主要依仗,高飞这才问杜道长,假如能获得全套经书,这是否就能达成目标。
杜道长微微冷笑:“纵然你得到全套《安归经》,你除了能从中找出更多祸世的法门外,要想重铸当年蒙古人的辉煌,那是绝无可能的。现在国朝——并不是当年软弱的大宋。而且最重要的是,就算你想闹,安居乐业的人们,谁会傻到跟着你干?”
“还没有做,你又怎么断言没有人跟着做事?”
不等杜道长说什么,高飞又傲然道:“假如我真掌权,治下子民也可以安居乐业的,我也不会让他们遭遇任何的腥风血雨。”
杜道长却淡然一笑,说:“一将功成万骨枯!”
一将功成万骨枯,本意是说一员将领的赫赫战功,其宝剑之下不知已死去了多少人。
但杜道长的意思却是,高飞要想实现他心中目标,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能达到,或许就是死再多的人,也实现不了。
当前已经是华夏盛世,人们安居乐业,还用得着再死很多人,来实现这个目标吗,这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将功成万骨枯……”
高飞喃喃重复了几遍后,忽然对杜道长躬身抱拳行礼:“道长,假如我一意孤行,会遭到什么后果?”
杜道长缓缓摇头:“你不会成功的,因为你命中有克星。”
高飞眼中寒芒一闪:“我的克星是谁?”
杜道长沉默,良久后才说:“你听说过修罗胆吗?”
“修罗胆?”
高飞双眉皱起,缓缓说道:“来自那个世界的修罗胆么?魔道,修罗道……呵呵,看来,也只有她有资格做我的克星了。”
杜道长却淡然一笑,很深奥的说:“至于到底是谁,你会知道的。”
高飞慢慢直起腰身,低声道:“不管那个人是谁,我都会查出来并杀掉他的!”
“你要杀掉谁?”
就在这时,方小艇的声音从门口响起。
高飞转身,脸上已经带有了埋怨之色:“妈,我在请教杜道长,说谁敢伤害我、伤害我的亲人,我都不会客气的——你干嘛进来了?”
“唉,你这孩子,在这圣地还念叨着打打杀杀的,真是不该。”
方小艇走到杜道长面前,盘膝坐下:“还请道长原谅他的无知,和鲁莽。”
杜道长抬头,看了眼高飞笑道:“呵呵,贵公子这是护亲心盛,原也怪不得他。”
看杜道长并没有拆穿自己的意思,高飞这才说:“妈,我去外面走走。”
“别惹祸啊——去道观西边吧,那边有位高僧在**,我听了会,受益颇深。”
方小艇嘱咐了一句。
“昂,知道了。”
高飞随口答应了一声,迈步走出了寒舍。
慢吞吞出了那个小院后,高飞看起来笔直的腰板稍微有了点佝偻。
别看他在杜道长面前豪情万丈的,发誓要重新铸造奎莫拉‘家族’的辉煌,但他实际上很清楚要想实现这个目标有多艰难,甚至根本没有丁点成功的希望。
杜道长说的不错,当今正是华夏盛世,国人安居乐业,唯一能引起他们仇恨的,也就是东边那个有着世仇的岛国,如果两国发生战争的话,国民肯定会云涌而起参战。
可谁会跟着魔道走?
好像也唯有西北那些梦乡复国,搞什么独立的人了吧?
但那些人相比起亿万华夏子民来说,最多像是沙漠中的一粒沙,撑破天也就是搞点小把戏,来几次小恐怖活动罢了。
那些人这样做,除了引起国民的反感外,又能得到什么?
高飞忽然感觉很累,更有种错觉:他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不管付出多大的努力,好像都没啥意义。
别的不说,单说安归教的三大宫——他就没有组合到一起,再加上孙天扬,秦六甲等人的覆灭,现在的安归教,已经变得支离破碎,名存实亡了。
更别说,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也已经随着老实和尚埋在了地下。
四本《安归经》缺一不可,缺一就无法找出其中隐藏着的大秘密。
这些年,他真的很累,尤其刚才见过杜道长后。
杜道长都能看破他的真相,知道他是奎莫拉,可却没当着方小艇的面拆穿他,好像也没打算报警啥的。
杜道长为什么这样做?
那个在当代有着不同地位的老道士,当然不会希望国家变得振荡起来,更不会跟着他高举大旗的闹——老道士不拆穿他的真面目,只是觉得他根本没有任何成功的希望,拆穿和不拆穿,好像都没什么区别。
别人明明看出你是坏人,却不屑报警和缉拿你,这才是最伤你的自尊的。
他真的,真的感到很累,真想放弃那个‘重大的使命’,做一个良民。
但他不能那样,因为他是……奎莫拉。
奎莫拉之所以存在,就是要重铸当年蒙古人的辉煌。
“奎莫拉,呵呵,奎莫拉。”
高飞漫无目的的走着,精神涣散下差点碰到别人身上。
那是一个十根手指上都戴着金戒指的暴发户,不满的问他:“走路没长眼啊,昂?”
高飞没理他,眼神却是一亮:是了,我就顾着垂头丧气了,为什么忘记杀破狼组织了?
安归教虽然凋落了,可杀破狼却异军突起啊,他们有能挟持人的忘忧粉,有很多深藏在高层的精英,如果把他们重新收服为安归教所用,哪怕找不到全套《安归经》,要想实现心中目标,也有很大把握的。
就算不能搞的轰轰烈烈,‘和平演变’也是一条捷径。
只要能达成目的,不择手段,本身就是安归教教义中最重要的一条,又何必在意过程本身呢?
想通了这个本该想通的道理后,高飞也没打理那个暴发户,转身就走。
他要去问问杜道长那个牛鼻子:如果有杀破狼在的话,又会怎么样。
不知不觉中,高飞竟然很相信杜道长了,走了几步才醒悟了过来,失声笑道:“问他做什么,难道我的大业由他说了算?他说不能成就不能成了?呵呵,笑话!”
虽然高飞现在也搞不清杀破狼三部门的头脑是谁,更别提要收服他们了,但那三个神秘的部门终究是他大业实现的希望所在。
人只要有了希望,才会有信心,才会有精气神的。
高飞的精神重新抖擞了起来,抬头向前看去,才发现自己思考时,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道观西侧的文昌殿前。
文昌殿,在道教中供奉的是文昌帝,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二十八星宿中的文曲星。
随着佛道一家的文化融合,现在佛教中有道家仙人,道教中也不再排斥佛教,这也算得上是互通有无吧,要不然白云观也不会专门开辟出文昌殿,来供高僧再次讲经了。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一阵清朗的诵经声,从文昌殿大殿中传来,这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中的一段,意思是劝告世人:可怜的人儿啊,你们为了贪图享受,不择手段的追求豪车美女,其实却不知道豪车就是一堆破铁,美女那张美丽的皮下就是一副骷髅啊?
想想坐在一堆破铁上,怀里还搂着一具骷髅,你还觉得美女,豪车值得你追求吗?还是赶紧看破红尘,来我佛门吃斋念佛,希望能获得佛祖青睐,早日去西方极乐世界去吧——阿弥陀佛!
听讲经的人数不少,都盘腿坐在**上,人头攒动,大家都双掌合十,一脸虔诚的望着坐在大殿中间的那个老和尚。
这就是方小艇让高飞过来看看的地方了。
高飞下意识的看向那个老和尚——先是愕然,随即双眼中就浮起一抹狂喜:原来是他!
这个一脸慈眉善目给大家讲经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高飞的老熟人,老实和尚。
第914章 树林中的那个守墓人!
当初在外蒙的蒙戈尔时,高飞为了救援铁屠,追随那个神秘的安归王跃下了墙壁夹道,这才在无意中闯进了磅礴大气、神秘莫测的成吉思汗陵.
就是在那个陵墓中的大雄宝殿中,高飞发现了装做石人的老实和尚,并引发了一次争斗,要不是后来大家出现幻觉,可能早就在大殿中就把他给干掉了。
后来,陵墓龙穴龙气尽散,引发地震,高飞、铁屠和老实和尚三人争相逃向通天棺时,老实和尚暗算了高飞。
可结果呢,最终他却被高飞打下了通天棺,落进了机关密布的湖水中,接着陵墓随后就彻底塌陷了。
再后来,高飞和铁屠都经过九死一生,才重新回到了地面上。
他们都认为,老实和尚肯定死的不能再死了,毕竟在陵墓彻底崩塌之前,他就掉进了湖水中,没有通天棺的保护,实在想不到那老秃驴有任何生还希望,同时也对失去那本《安归经》而感到遗憾。
但高飞真的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再次见到老实和尚!
现在老实和尚和以前相比起来,外形上有了很大的改变,原本那潇洒的一捧白胡子不见了,脸上也多了一道狰狞的疤痕,不过在微闭着眼睛念经时,倒是显得宝相尊严,那道伤疤也不是太难看,反而有了几分救苦救难的神韵。
方小艇以前就曾经和老实和尚打过交道(那还是在冀南,当时方小艇约沈银冰去了南郊树林中谈判,谈完了后出来时,遇到了大袖飘飘一人北行的老实和尚,就是他告诉她说,沈银冰是修罗道中人的),可她刚才来看老和尚诵经时,却没有认出他。
如果不是很熟悉老实和尚身上的某种气质,高飞也许同样认不出他。
毕竟老和尚的胡子没了,也破相了,身子也胖了些,又是身在白云观内,谁能想到这老秃驴,就是安归教的中宫宫主?
但高飞却能认出他。
老实和尚是安归教的三大宫主之一,也算是奎莫拉‘家族’的核心成员了,身上那股子独特的气质,高飞很熟悉。
高飞认出老实和尚后狂喜,并不是为这老秃驴能逃过外蒙那次劫难,而是因为他身上的黑色封皮《安归经》。
老实和尚既然还活着,那么《安归经》就会在,毕竟那本经书对他来说就是命根子。
黑色封皮的《安归经》既然还在人间,那么高飞就有希望集全全套的《安归经》,从中找到天大的秘密,重整旗鼓夺天下。
老实和尚的出现,对于高飞来说,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甚至比他刚才想到利用‘杀破狼’组织还要让他振奋。
认出‘宝相庄严’的老和尚竟然是老实和尚后,高飞的第一反应就是扑过去,掐住他的脖子和他索要黑色封皮《安归经》。
但他的脚下刚要有所动作,却又不动声色的坐在了最外面的**上。
高飞冷静下来,是因为他忽然想到了好几个原因。
第一,他虽然厉害,但老实和尚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当初在外蒙的成吉思汗陵下时,他也不会和老实和尚搞了个两败俱伤,尽管这老秃驴当时是偷袭他的,但能把他打伤,这就足够说明老和尚很牛叉。
第二,汉德勒森林一战后,老实和尚是安归教中宫宫主的身份已经彻底曝光,再加上当初他联合孙天扬,导致华夏48名特工精锐殒命外蒙,他肯定会被华夏当局视为‘必须缉拿铲除’的祸根——既然这样,他为什么敢安然在白云观‘讲座’?
第三,老实和尚在白云观讲座,如果没有杜道长的许可,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杜道长既然能看破高飞是奎莫拉,又怎么能看不穿老实和尚呢?
那个老道士允许老实和尚在这儿讲座,肯定有着特殊的原因。
老实和尚究竟做了什么,才让杜道长敢收留他?
高飞看着身披大红袈裟,双手捏诀侃侃而谈的老实和尚,陷入了沉思。
先不说老实和尚人品怎么样,也不提他是不是个祸害,但他在佛经上的造诣,却是相当牛叉的,在别人眼中很是鼓噪的经文,被他抑扬顿挫的诵出来,并逐一解释后,高飞还真有了几分顿悟感。
连他都渐渐听上瘾了,就别说那些普通的游客了。
当、当、当——几声悠扬的钟声,从道观某处传来,打断了老实和尚的侃侃而谈,也提醒大家午饭时间到了,贫僧老衲要去后观用餐去鸟,大家还是散了吧,吃过饭后再来,到时候别忘了给点赏钱,老衲也是要吃饭的,阿弥陀佛。
听经的善男信女们都随着老实和尚站了起来,个个双掌合十的低头恭送大师去休。
“阿弥陀佛。”
老实和尚低喧了一声佛号后,转身走进了后殿,向后观而去,善男信女们也纷纷散了,脸上都带着或多或少的顿悟之色,在有个老太太因为盘膝坐的时间太长不慎摔倒后,竟然有好几个人争相去搀扶,搞得老太太诚惶诚恐,连声道谢,看那茫然的样子,应该是不知道该讹诈谁了……
善男信女们都向外走,高飞却向里走。
来到文昌殿后门时,高飞手机响了起来,是方小艇的电话,让他去杜道长的寒舍用餐。
他推说自己不饿,让老妈先陪着那牛鼻子吃着,等会儿再说。
出了文昌殿后门后,是一片古树夹道的青石板道路,因为这是通往后观的道路,所以游人少了很多,再加上老实和尚披着的大红袈裟很是醒目,高飞远远的跟着,倒是不怕追丢了。
白云观的后观,也不全是像杜道长所在的寒舍那样游人止步,在西北角的那片后观建筑,可能具备旅馆功能,是专门为云游道士、和尚们准备的,周围环境也很优雅,一般游客也可以在这儿留宿、吃饭啥的。
当然了,那得掏银子,少了都没资格来这儿吃住,当白云观的饭是大锅饭么?
高飞以为,老实和尚肯定会去那片道观旅店的,谁知道却不是,老和尚快要走到那那边时,却又折而向西,径直走向了一片树林。
这片树林都是高大的松柏之类,就像明十三陵中那些树,长的老高了,遮天蔽日的给人一种阴森感,游人几乎不来这儿,也不知道白云观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片树林。
老实和尚出了文昌殿后门后,就从未回头,只是微微垂着脑袋快步向前,很快就走进了树林深处。
高飞加快了脚步,担心被老和尚偶回头发现,所以没走林间小道,而是隐身在树林中,踏着地上的青草悄无声息的跟了过去。
树林不是很大,但也绝不小,走了六七分钟后才来到了树林深处。
这儿的光线越加的黯了,阴森森的好像随时都会蹦出个怪物来似的,有风吹过,发出一片蚕儿吃桑叶般的沙沙声,放眼望去除了老实和尚外,一个游人都看不到。
“他来这儿做什么,难道早就发现我追踪他了,所以才把我引来这僻静的地方要灭口?”
高飞嘴角翘起一丝冷意,如果老实和尚真这样想的话就好了。
越是僻静的地方,高飞就越喜欢,这次他绝不会再给老实和尚丁点暗中偷袭的机会,他要搞定这老和尚,找到黑色封皮《安归经》。
就在高飞想到这儿时,前面数十米远的老实和尚停住了脚步。
高飞连忙藏在了一棵树后,偷眼向那边看去,才发现这树林深处,竟然还有建筑。
这是一座不大的建筑,石头砌成,看样子年代已经很久了,在树林中显得孤零零的,就像民间在荒野看果园的临时住房,不过看起来很结实罢了。
在石头屋子旁边不远处,竟然还矗立着一个墓塔(有关白云观的描写,还请大家不要和现实中的白云观对号入座,为了彰显故事中的白云观要神秘些,肯定会加以夸张和改变的,谢谢!)。
大家都知道,在所有的寺庙内,都会有墓塔,也就是塔林,和尚死后的坟墓。
不过很少有人在道观内,也会看到墓塔。
一般来说,道士羽化后的安葬方式与民间差不多,都是放在棺材里埋葬,很少会像和尚那样留下墓塔,但高飞却在这片古木树林中,看到了一座墓塔。
也许,这片树林之所以存在,可能就是因为这座墓塔吧。
白云观的树林中有座墓塔,这倒不是啥稀奇的,真正让高飞感兴趣的是人。
老实和尚停住脚步,正在向一个老道士行礼。
那个老道士可能是住在那座石屋中的,远远望去头发花白,也没像其他道士那样戴着帽子,就随便用个小木棍挽了个纂,身上那件道袍脏兮兮的,很破又脏,一点也看不出本来的模样。
老道士身材不高,还很瘦,看起来也就是七八十斤的样子,下巴下胡子也花白了,手里拿着个扫帚站在那儿,好像来一阵风就能把他刮走那样。
老实和尚在向老道士单掌行礼问好时,老道士好像没搭理他,依旧在那儿扫地,动作很慢,仿佛只要稍微用力就能瘫倒在地上死过去那样。
根据高飞判断,这应该是个守墓人之类的老道士,可能年轻时犯过错误,所以才被观主打发到这儿来守墓了。
石屋周围地上寸草不生,很干净了,可老道士还在扫,动作很慢,也很固执,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扫地那样。
老实和尚也没有因为老道士对他待答不理,单掌问好后,向那座石屋走去。
就像老道士不理睬老实和尚那样,高飞也没理睬老道士——一个守墓人而已,有必要把他当根葱看待么?
等老实和尚走进石屋内后,高飞正要闪身出来时,却又飞快的藏了回去。
他听到,在他左前方远处的树林中,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就像在下雨。
还有,隐隐的笛声传来。
第915章 群蛇涌现!
听到好像下雨的沙沙声,又听到隐隐的笛声传来后,高飞就飞快的藏到了树后,接着反身跃上一颗不算粗的柏树,就像猴子那样飞快的爬了上去.
前些天眼镜跟踪沈银冰时,被人家设了个套,要不是叶心伤和神秘风衣男人出现,这个在欧洲横行多年的老牌杀手之王,恐怕造就被群蛇啃成一堆白骨了。
眼镜长了三只手,但在成千上万条毒蛇面前,别说是三只手了,就是多长三十只手,除了让群蛇吃的更饱一些外,也起不到别的作用。
那晚那个神秘的风衣男人,当然就是高飞了。
高飞那晚听到过这种沙沙声,也听到过这种笛声,就知道这笛声是驱蛇人吹出来的,下雨的沙沙声,却是很多很多蛇儿爬行的声音。
白云观坐落在山上,山上最不缺的就是蛇了,哪怕是在游人如织的白云观,但别忘了这片树林的西边,就是群山,笛声响起后,群蛇立马就赶了过来。
驱蛇人是谁,他把群蛇召唤到这儿来,是不是也为了老实和尚,和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高飞不管这些,他只知道在没有雄黄护身的情况下,最正确的办法就是藏起来,千万别被群蛇逮住。
果然,高飞刚爬上树梢往下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草丛好像波Lang那样开始起伏,数不清的蛇儿,密密麻麻的飞快爬了过来,其中还有几条黑色的怪蛇。
高飞见过这种怪蛇,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地下楼兰,外蒙蒙戈尔地下的成吉思汗陵内,都有这种蛇的存在。
这种蛇,被苏格兰生物博士罗伯特称为‘黑色异形’。
数不清的毒蛇,就像节假日爬长城的游人那样,乌压乌压的爬了过来,蜿蜒行走毫不停留,很快就把四周和那座墓塔包围了起来。
连那个老道士也包括在内,但群蛇仅仅是包围了起来,却没有进一步动作,只是在那儿昂首吐着猩红色的信子,嘶嘶作声。
尤其是那十几条黑色怪蛇,更是不断飞快的蜿蜒游走,好像等不及的样子。
沙沙,这是还有无数条蛇儿飞快爬来的声音。
嘶嘶,这是群蛇吐信时的响声。
嗤嗤,这却是老道士扫地时,已经用秃了的扫帚扫在地上的声音。
石屋内却是静悄悄的,老实和尚好像根本没有听到那隐隐的笛声一样。
不但是老实和尚,还有那个扫地的老道士,也镇定的让高飞自叹不如:数不清的毒蛇,就在他面前半米处左右,来回的蜿蜒爬行,可他却像没看到那样,仍然慢条斯理的扫着地,动作不急不徐。
“难道这老道士是个瞎子,还是个聋子,而且嗅觉也不管事了,所以才对老实和尚的问好不理睬,才看不到,听不到,也闻不到这些毒蛇的存在?”
高飞紧抱着树身,饶有兴趣的看着下面。
他断定这个邋遢老道士就是个瞎子聋子,所以才敢无视群蛇,不可能像《天龙八部》中少林寺那个扫地的老僧那样,是个绝顶高手。
如果邋遢老道士也是绝顶高手的话,那么天下高手也未必太多了。
若隐若现的笛声仍然在响,只是声音很低,很淡,要不是仔细听根本听不到,群蛇也都随着笛声的忽高忽低,蜿蜒昂着身子,好像在跳舞那样。
高飞凝神听着笛声,慢慢锁定了笛声所在之处——那座孤零零墓塔的后面,三十米处的树林中。
居高临下,高飞可以看清那座墓塔,也能看到墓塔上刻着的字:敕封恬淡守一真人罗公之塔。
这个罗公是谁,高飞没听说过,但能确定这是个相当牛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在道观中留下墓塔。
这座墓塔是八角形仿亭阁式,全部用石雕琢而成,高约7米,由八角形须弥式塔座承托着八角形的塔身,塔身下半部雕有道教的主要象征八卦图案,上部雕有拱窗。
塔铭四周有巨龙浮雕。塔晒方覆以三重檐的屋顶,雕刻出屋檐的椽子、飞头、瓦垄、脊兽等等,就算对古文化不感兴趣的人,也能看出这座墓塔意义非凡。
看来,这树林中是先有墓塔,才有石屋,才有扫地老道士的。
高飞刚看清楚墓塔样子时,笛声再次变了,然后正西方向的群蛇,就波Lang般的向两侧分开,几个人从那边缓缓走了过来。
走在前面的两个人是男人,穿着很平凡,就像他们的长相,属于扔在人群中找不到的角色,走路的速度虽然很慢,可却很沉稳,一看就知道他们在全神贯注的走每一步。
也是,周围那么多蛇儿,的确很瘆人的,没有人不敢不小心。
对这俩男人,高飞不感兴趣,他只是扫了这俩人一眼,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了第三个人身上。
第三个人是个女人,个子不高,穿的比那俩男人更土气,就像一个乡下菜农那样。
高飞笑了:这个女人,正是他刚来白云观时发现的那个卖菜大嫂,或者说是昨天在长城上看到的那个妖艳女郎。
如果不是牢记住了女人那双眼睛,就算把高飞的脑袋打破,他也不会承认眼前这个土的掉渣的乡下老娘们,就是昨天那个穿着妖艳的都市女郎。
昨天还是妖艳女郎,今天就变成卖菜大嫂了,这摆明了是要隐藏她身份,或者干脆说,正是她在昨天看到高飞,发现高飞也开始注意她后,才改变形象的。
“这个女人究竟是谁,她为什么那样怕我,还那样恨我?”
看到这个女人后,高飞更加来兴趣了,开始感谢方小艇:要不是被她强行带来白云观,他可看不到老实和尚,也看不到这个女人了。
就在高飞看着那个女人时,前面两个男人已经来到了扫地的老道士面前,其中那个左边嘴唇有颗黑痣的男人说话了:“老道长,打搅了。”
男人说出来的话带着尊敬,不过他脸上却没有丝毫尊敬的意思。
老道士没有理他,就在哪儿扫地,扫地的动作很慢,这会儿才向前扫了小半米,但如果再向前扫的话,就要碰到群蛇了。
老道士没有停下,慢慢抬起了扫帚,慢慢的落下。
嘴角有黑痣的男人皱了皱眉头,提高声音说道:“老道长,打搅了!”
老道士还是没有反应,扫帚慢慢的落下,碰到了蛇儿。
有几条蛇被扫帚苗子压在了身上,还有几条蛇马上就张开大嘴,凶神恶煞般的缠在了上面,顺着扫帚飞快的爬了上去。
老道士扫了过去,没有停。
“这是个聋子,还是个瞎子?”
嘴角有黑痣的男人接连问了两句,见老道士都没有反应后,有些不耐烦了,抬手就推了他肩膀一把。
老道士的身子马上踉跄了下,差点要摔在地上,好不容易才站稳。
高飞和下面那三个人都以为,老道士就算真是个瞎子、聋子的话,这时候也该有反应了,最起码得出扯着嗓子问一句:谁特么的敢动你家道爷!?
可老道士却没有这样做,身子站稳后仍然扫地,慢慢的抬起了扫帚,慢慢的放下,已经顺着扫帚爬上来的几条蛇儿,钻进了他脏兮兮宽大的道袍中。
看到有蛇钻进老道士的道袍中后,高飞眉头皱起有些不忍,反身掰断两根松枝,正准备甩手扔下去时,双眼瞳孔却猛地一缩!
依着高飞的本事,从这个距离甩过松枝后,能保证刺中爬进老道士袍袖中的那几条蛇儿,却不会伤到老道士。
他出手,倒不是说他拥有侠士般打抱不平的伟大情怀,而是看不惯别人欺负这样一个可怜老人罢了。
只是就在他要甩出松枝时,却惊骇的看到:被老道士扫到的那几条蛇儿,已经伏在地上一动不动了,身上都是扫帚(扫帚是用竹子做的)苗子眼。
那几条被老道士扫过的蛇儿,竟然死了!
在无声无息中,被老道士用扫帚‘扫’了个乾创百孔!
高飞不能不惊骇,依着他的本事,他当然也能用竹子做成的扫帚,戳死几条蛇,可他绝不能像老道士这样,慢腾腾间就已经让蛇儿送命了。
“这老道士是个高手!”
高飞忽然再次想到了《天龙八部》中的老和尚,也终于猜到老实和尚在进了石屋后,能这样安然处之了:外面有这样一个牛叉到极点的高手,谁都可以安坐钓鱼台了。
居高临下的高飞看到了那几条死蛇,可下面那几个人却没有注意到。
“嘿嘿,原来这老东西是个痴呆啊。”
黑痣男人见老道士仍然对他不理不睬后,扭头和同伴笑了声,反手从后腰间拿出一把枪,再也不理睬老道士,向石屋那边走去。
就在这时,老道士慢慢抬起的扫帚,恰好横在了他腿前,轻飘飘的扫了过去。
黑痣男人也没在意,下意识的抬起右脚要把扫帚踢飞时,嘴里却忽然发出疼痛到极点的惨叫:“啊!”
树上的高飞,和黑痣男人的两个同伴这才发现:他抬起的右脚上方小腿,竟然变的血肉模糊,甚至已经露出了白骨!
就像被一把迟钝的锯子,把他腿上的肉都刮了去那样,却因为锯子不快,又闪下了很多残肉!
黑痣男人惨叫声中,身子踉跄几下,向后仰摔去,摔进了群蛇之中。
好像被他惨叫声给搞得不安的群蛇,马上就乌压乌压的爬在他身上,眨眼间的工夫就把他给埋没了,他却死命的在群蛇中翻滚——但当一条黑色怪蛇钻进嘴巴里后,惨叫声没了,也不再挣扎,身子急促的弹跳几下,就不再动了。
这异常血腥、诡异的一幕发生后,最先反应过来的,是那个卖菜大嫂,转身就像西边跑去,弩箭那样,用最快的速度!
可另外一个男人,却在愕然一呆后,悠忽亮出一把三棱军刺,对着老道士就狠狠扑了上去!
第916章 塔前论道!
“这人要死了.”
看到那个男人拿出兵器扑向老道士后,高飞不忍的摇了摇头。
从老道士慢腾腾扫地干掉几条蛇儿,到再看似随意‘扫’没了黑痣男人右腿上的肌肉后,高飞就知道这位大爷可不是‘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善人,完全就是一杀神。
黑痣男人推了老道士一把,就落得个丧生蛇吻的下场,更何况这个男人敢和他动刀子呢?
高飞抖擞精神,准备看老道士怎么对付男人。
只是让他失望的是,在男人挥舞着军刺扑过来时,老道士却没做出任何反击啊,躲闪等动作,仍然在那儿慢腾腾的扫地。
砰——的一声闷响,男人扑在了老道士身上。
也许该说是男人好像是扑在了老道士身上,接着就倒退着飞了出去,就像小孩子扔出去的皮球那样,足足飞出了四五米,才重重摔落在了群蛇中。
群蛇马上就把他包围,他却没有一丝反抗。
男人已经无法反抗了,因为高飞发现,他在急速向后飞时,雄前已经塌陷了个大窝子,嘴叫带有了血丝,还有碎了的肉末:男人在扑到老道士身上时,被老道士肩膀扛在了雄口,直接砸出了个大窝子,不等他吐出碎了的内脏,人就已经死了。
高飞也杀人,而且杀人时从不分男女老少,只分对他有用没用,就像在外蒙那样。
可他杀了那么多人,也见过很多人杀人,可从没有见过有人可以像老道士这样,在不动声色间就已经把人干掉了。
“就是楼兰王,也不是老道士的对手,因为他杀人于无形!”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直觉的一股子寒气,从足底缓缓升起,使他情不自禁紧紧咬住了嘴唇,生怕会发出一点响声,让那简直不是人的老道士发现,再隔空一掌把他给干掉。
就在这时候,老道士终于抬起了头,轻飘飘的向高飞藏僧处看了眼,接着又低下头,继续扫地——或者说,扫蛇,只要他扫帚经过的地方,所有的蛇儿都不再动了。
至于很‘勇敢’钻进他袍袖中的那几条蛇,在干掉黑痣男人时,已经软塌塌的掉在地上不动了。
“吱——吱!”
墓塔后面树林中的笛声,忽然猛地尖锐了起来,本来维持不动的群蛇,立即像开了锅那样,纷纷争相扑向老道士。
看来,藏在树林深处的驱蛇人,在两个同伴相继惨死后,要用蛇来铲除这个邪恶的老道士了。
群蛇蜂涌般扑上老道士,老道士却仍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在那儿拿着扫帚,慢吞吞的扫啊扫啊的。
可所有扑到他身上的蛇,包括那几条黑色怪蛇,刚扑到他身上,就像鱼儿触电那样,浑身一震就掉了下来,瞬间死亡。
无数条蛇,前仆后继的扑向老道士,无数条蛇,从老道士身上跌落,然后不动。
也就是四五秒钟时间,老道士周围的死蛇就多达几百条。
蛇儿既然能听懂驱蛇人的笛声,按照笛声做出各种反应动作,这就证明它们虽然冷血,却很聪明。
聪明的动物,在看到同伴前仆后继的扑上去送死后,终于知道什么东东是惹不起的了,再也不顾笛声越来越尖锐,纷纷扭头向树林中逃去,就像退潮那样,哗的一声就不见踪影了。
只留下几百条死蛇,和两具已经变得血肉模糊的尸体。
这一切,对于老道士来说就像没看到那样,仍然在扫地,把那些死蛇,和那两具尸体,向树林一个草坑那边扫去。
看他好像不用力,可死蛇和两具尸体,就像氢气球那样,只要被扫帚轻轻一碰,自个儿就向前面飞,几乎是在几秒钟内,就把所有死了的东西,都扫进了草坑。
笛声,终于停止了,就像从没有响过那样。
老道士仍然在扫地,被扫过的地方,就像被舌头tian过那样干净,带血的土不见了,都被扫进了草坑,埋住了死蛇和尸体。
眨眼间,空气中弥漫的血腥气息,也渐渐的消失。
老道士慢慢的扫啊扫的,来到了高飞爬上的那棵树前。
高飞全身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就在老道士拿起扫帚要扫树时,他赶紧喊道:“老道长,手下留情!”
高飞现在毫不怀疑,老道士这一扫帚下来,会把这颗直径十几厘米的柏树扫断,等他落下来后就再给他一扫帚,然后他就呜呼哀哉了。
当然了,他是不信老道士会有把这么粗的柏树扫断的本事,可也不确定,毕竟这事不能冒险,任何人面对这么个老变态,都会被吓得不行不行的。
老道士就像没听到高飞的话,抬起来的扫帚扫过树身——除了高飞飞快的滑下来后,却啥事也没有,柏树还是那棵柏树,连树皮都好好的。
脚尖刚一落地,高飞就双手抱拳,弯腰行礼,口称:“老道长,多谢手下留情。”
老道长终于停止了扫地的动作,抬头看着高飞,淡淡的说:“如果你刚才没有掰断松枝的动作,现在你可能要去那个草坑中了。”
高飞心中更是骇然,没想到老道士竟然发现了他要掰断松枝,并猜出他这样做的意图了。
不过他心里也很不以为然:就算当时我没有善心发作,可我好像也没害你的心思呀,你都放走那个女人了,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
好像知道高飞心里在想什么,老道士又说话了:“以千变万化的邪道来危害世间,本就该被天理所不容,但看在你良心未泯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了。”
高飞心脏再次狂跳:这是第二个看出他真面目的人了。
老道士那张满是褶子,满是老人斑的老脸,虽然没有半点表情,浑身也没漏出什么凛然的杀意,可高飞却觉得自己好像被数十支劲弩指着,只要稍微一动,就会被万箭攒心,偏偏又无处可逃,冷汗从额头淌落。
老道士说完这句话,拿着扫帚再次扫地。
这次是单纯的扫地,扫过青草,连草叶都没损伤一点,善的吓人……边扫边向石屋那边走去。
高飞看着老道士的背影,呆立良久才忽然问道:“请教道长,能否解开我心中疑惑?”
老道士没说话,扫着前行。
高飞慢慢跟了一步,说道:“古人讲物有所用,换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既然千变万化被您称为邪道,为天理所不容,可为什么邪道会在世上存活这么多年?”
老道士头也不回的扫着地,回答说:“道也有道,分为三善道和三恶道。三善道为天、人、阿修罗。三恶道为畜生、饿鬼、地狱。邪道乃六道轮回之外,统称魔道。魔道存在只是为顺应天意而存在,天若大乱,人心不古,当天让魔道兴。天若安康,人民安居乐业,当天让魔道休。此天盛世,魔道当归远处,为何参与轮回六道?”
老道士这番话的意思是说,世间本来是六道轮回的,无论是天道人道,还是饿鬼道地狱道,这都是天所定制的轮回六道。
一个人活着如果总做恶事,那么轮回时将会去畜生、恶鬼和地狱三道。
可如果一个畜生,恶鬼在本道内行善,也能去天道人道修罗道。
所以呢,不管是天道人道,还是畜生恶鬼道,这都是天所定制的,也就是合理存在的。
但邪魔外道中的魔道,却不在轮回六道中,它只是天为制衡六道所存在的外道。
比方天下大乱,邪魔外道横行时,这就是天安排魔道中人来‘清扫世界’了。
等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时,魔道就该按照天的意思隐退,等待人们道德再次沦丧时,才能出现。
魔道,只起着‘清道夫’的作用,也是天来维护轮回六道的工具,所以魔道存在,但当前正是盛世,不需要魔道来发挥它的洗涤作用,所以它该消失。
杜道长是第一个揭穿高飞是魔道中人的,却没有给他说出这番道理。
现在老道士算是给了高飞一个合理的解释,让他明白魔道为什么存在了。
听完老道士的话后,高飞久久不语,紧皱着眉头沉吟着,不知不觉间跟着他来到了石屋面前。
老道士把扫帚竖在了石屋上时,高飞忽然问道:“刚才出现的那些人,是什么道?”
老道士淡然回答:“魔道。”
高飞又问:“就因为他们是魔道,所以你才毫不留情,对他们痛下杀手?”
老道士又淡然回答:“那是他们该去的归宿。”
高飞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呼吸有些加重:“魔道——只能成为魔道?”
老道士眼睛张合了一下,闪过一抹小小的欣慰:“佛门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算魔道中人,只要不存祸世之心,也同样能跻身轮回六道中。”
高飞看了眼石屋门内,低声问:“老实和尚,放下祸世之心了?”
老道士还没有回答,一个嘹亮的佛号就从门口响起:“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老衲前半生祸世不浅,本以为会死在外蒙地下,可佛祖却让我活了下来,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有幸再得以道长点化。我没有立地成佛,却决意放下屠刀,余生之年跟着道长修行,用自己所知来普渡世人,希望死后能跻身轮回六道,得其所哉。”
侃侃而谈的这个老衲,自然是老实和尚了。
高飞看着老实和尚,冷笑一声:“呵呵,放下屠刀,你说的倒是轻巧。在你的蛊惑下,哪怕在汉德勒森林之战前,就已经有无数人丧生,这岂能是你说放下,就能放下的?如果在杀人无数后立志放下屠刀,就能把罪恶推的干干净净,那世上为什么还要有刑法存在?”
“阿弥陀佛。”
老实和尚眼里闪过一抹痛苦,再次高喧一声佛号后却没有解释,而是缓缓盘腿坐在了石屋前。
第917章 你也是魔道中人吧?
看着低眉顺目的老实和尚,高飞冷笑一声:“怎么,无话可说了?”
他表面上是在问老实和尚,实际上却是在质问老道士:你刚才说魔道不该出来毁害社会,还很干脆的干掉那俩人,说人家是死得其所,那么老实和尚以往害死那么多人,你为什么却没有杀他,还收留保护他,难道就因为他会念几句阿弥陀佛吗?
老道士还没说话,高飞就看到老实和尚忽然右手一翻,食中二指并指如刀,对着他自己的咽喉就狠狠戳了下去,快逾闪电,力道十足!
在外蒙蒙戈尔成吉思汗陵中时,高飞曾经和老实和尚交过手,很清楚他的武力值,当然能看出这老秃驴这一指下去,势必会把他自己咽喉戳个窟窿,当场殒命.
“啊!”
高飞大惊,没想到老实和尚说自杀就自杀。
他吃惊失声,倒不是舍不得老实和尚去死,而是在还没有拿到那本黑色封皮《安归经》之前,这老秃驴还不能死。
只是,老实和尚自杀的动作也太快了点,就算高飞身手不凡,也无法阻拦了。
高飞的惊叫声未落,老道士脏兮兮的袍袖却是一甩,就像清风佛过山岗那样,把老实和尚右手扫到了一旁,瞋目喝道:“呔!你虽为魔道,杀戮无数,但那些只是天意,和你无关,何必为此而耿耿,断绝罗公下一代守墓人之身!”
老道士这番话的意思是说,老秃驴你虽说是魔道,害人无数,但被你祸害死的人,都是该死的,是天指派你来清理卫生的。
你现在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你就该放下屠刀收手别干了,以后专心做下一代的守墓人,来生必将成为六道轮回中的一员。
老实和尚忽然翻身跪倒在老道士面前,以额触地,失声痛哭:“道长,请允许弟子以残命来洗白罪恶,这些日子每每想到那些因为而死的人,我就会噩梦不断,痛苦万分。怕以这样的状态,无法担当起给罗公守墓的重任。”
“你死不了的,这是上苍旨意。”
老道士不为所动,转身看着高飞淡淡说道:“你该走了,我怕忍不住会让你永远留在这儿。”
“我还有两个问题。”
高飞却没有动,固执的说道:“请道长替我解开这两个问题后,我马上就走。”
“唉,何必如此执著呢?”
老道士轻轻叹了口气,徐徐道:“说。”
“第一个,我要是执意去做我自己的事,会落到什么下场?”
高飞问出了他的第一个问题。
其实,在杜道长的寒舍中时,高飞也曾经问出过这个问题。
杜道长当时告诉他说:你玩不转的,因为你命中有个克星克着你呢。
至于那个能克制高飞的克星是谁,他已经确定是楼兰王了。
因为楼兰王拥有地下楼兰的‘特产’修罗胆,而且本身功夫又比高飞强很多,双方又是世仇,高飞看到她唯有望风而逃的份儿,所以说莫邪征东是他的克星,几乎没有丝毫的悬念。
但是他却不甘,因为他知道莫邪征东也有脆弱的时侯,那就是每年的春分、秋分七天后,一个时辰那是楼兰王的蜕功期,犹如婴儿,他完全可以趁那个时候干掉她。
更何况,高飞也知道每一代楼兰王最多只能活28岁,就算他没机会干掉莫邪征东,完全可以耐心等她自己死去。
莫邪征东死去后,新一代的楼兰王未必依然会成为他克星了。
所以,高飞根本不相信杜道长所说的‘克星’一说,这才重新问老道士。
老道士却淡淡的说:“没有任何下场。”
高飞一呆,脱口问道:“没有任何下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道士缓缓抬头,看着那边的罗公塔,说道:“平阳之虎而已。”
虎落平阳被犬欺——老百姓经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一个很牛叉的人处在某个环境内后,却施展不出自己的本事,被不如自己的人所欺负。
老道士说高飞是平阳之虎,意思就是说他本事再大,但周身环境,或者干脆说是牢笼禁锢了他,让他根本没有做为。
同时也暗指高飞,他没有兴风作Lang的机会,这和杜道长说他会遭遇克星是一个道理。
高飞身怀伟大志向,超绝的身手,千变万化的魔道,却先后被杜道长和老道士说他以后根本没有做为,这让他愤怒异常,下意识的攥紧双拳,嘶声问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究竟谁才是我的克星?
什么才是囚禁我的牢笼?
清风吹来,吹起老道士宽大的袍袖,露出他瘦骨嶙峋的手臂,就像只用一层皮包裹着的骷髅。
他没有马上回答高飞这个问题,而是望着罗公塔呆滞了半晌,才低声说道:“那个人就是你自己。”
“我自己?”
高飞眼睛睁大,满脸都是不信的样子,吃吃的反问:“阻止我的人,会是我自己?”
一个人想去做一番大事业,却被一个人阻止,这个人却是这个人本身——这话听起来很是矛盾,也说不通。
高飞还想再问,老道士却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难道是我的心魔,还是、还是因为感情?”
高飞缓缓松开紧攥着的双手,跟着沉默很久后,脸色忽然狰狞了起来,喃喃的说道:“我可以不要感情,因为我本来就没打算对任何人动感情,我绝不会因为儿女私情,就放弃存世的使命!”
老道士还是没有说话,就像站在那儿睡着了那样。
高飞狠狠咬了下嘴唇,冷哼一声问道:“第二个问题。”
老道士这才睁开眼,淡淡说道:“再问,就是第三个问题了。”
高飞却没有和他辩驳什么,只是突兀的问道:“你也是魔道中人吧?”
老道士在用扫帚把人腿上的肉扫掉,震死上百条蛇儿时,脸色始终木呐呆板,好像不是在杀生,而是在扫地,像往常那样无聊的工作那样。
但在高飞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后,老道士双眼猛然暴张,陡然迸出两道寒光,就像漆黑的夜里,天上忽然劈下一道闪电那样,杀气十足,邋遢的袍袖也像风帆那样鼓了起来。
高飞心中一惊,下意识的向后疾腿,一纵三米。
但等他左脚脚跟刚一落地,一只手攸地出现在他下巴下,捏住了他的咽喉!
这只手,就像从远古以来就始终在这儿捏着高飞咽喉那样,让他根本无法逃脱。
高飞受惊后向后疾纵三米的同时,老道士如影随形的跟了上来,就像鬼魅一闪,也像根本没有任何动作,就追上了他。
咽喉被老道士那双干巴巴的右手抓主,高飞心中狂震,本能的要抬手反抗,但全身却一丝力气都没有,只剩下满满不甘的万籁俱灰:完了,我命休矣!
老道士随手拿着个破扫帚扫地,都能把人腿上的肉扫下来,更何况他此时用手捏着高飞的咽喉?
满天神佛可以作证,老道士只需稍微一用力,高飞喉结就会被捏碎。
而且高飞也能看出,和他脸面几乎贴着脸面的老道士,那双本该混浊的双眼中,已经透出骇人的荧光——这是失去心智的征兆,他已经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了。
就在老道士右手一紧、高飞竟然提前听到自己喉结碎裂的声音时,却猛地听到有声轰雷般的道号,从罗公塔那边传来:“无量天尊!”
轰雷般道号响过,高飞就觉得脖子一松,再定睛看去时,老道士已经重新回到了石屋门前,垂首面对罗公塔那边默然而立,就像刚才根本没有追过来掐住过高飞脖子那样。
如果不是脖子仍旧生疼,高飞都要怀疑刚才那一幕是幻觉。
“咳,咳!我、我明白了,嘿嘿,哈哈,咯咯!”
高飞用手揉着脖子,干咳着怪笑了几声,转身就走,眨眼间就消失在了树林中。
他已经知道了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明白老实和尚为什么会被老道士,选为下一代的守墓人。
他没有问老实和尚要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因为有老道士在,就算是他要,也不可能得到什么,倒不如先离开这凶险之地,反正凭着他现在的身份,以后总有机会,和办法来拿到那本经书的。
跪在地上的老实和尚,在罗公塔那边发出雷鸣般的道号后,吓得立即双手合十垂下了头,等高飞怪笑着离开后,他才慢慢抬起头:“道长、我——啊,道长,你、你怎么了?”
老实和尚抬起头来时才发现,那个神秘莫测的老道士,现在竟然盘腿坐在了地上。
老道士盘膝而作也没什么奇怪的,当道士的本身就是这做法,甚至是睡觉时也是这样,这就是打坐。
但老实和尚却发现,老道士这次坐下却不是像往常那样,而是身子斜斜的倚在了石屋墙上,脑袋软塌塌的垂在雄前,一副气若游丝的样子。
老实和尚大惊,赶紧把他抱在怀里,急切的连声叫道:“道长,道长!”
在老实和尚连声叫了好几遍后,老道士才慢慢抬头睁开了眼睛,看着他笑了笑。
老实和尚心中更惊,因为他能看得出,老道士现在竟然是油尽灯枯的模样,双眼不再混浊,但却像两盏即将熄灭的灯,让人看了心碎:“道长,道长。”
“唉。”
老道士笑着,幽幽的叹了口气说:“从我一甲子(六十岁)起,在此修行一甲子,却仍然没有突出魔道,刚才在那孽障看穿我时,终于动了主观上的杀念,罗公这才示警——可惜,真可惜,一甲子的修行,我已经没机会了。”
老实和尚心中慌慌,不敢说什么,因为他能察觉出,生机已经开始慢慢剥离老道士的身体了。
“无量天尊。”
又是一声道号,从罗公塔那边传来,只是这次却柔和了太多。
老道士双眼猛地一亮,脸上的褶子瞬间绽放,脸面皮肤光滑无比。
第918章 终成大道!
上了年纪的老人在临终前,眼神会发亮,脸上的皱纹会忽然绽开,皮肤光滑红润无比,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回光返照之相.
老道士就是这种情况,在听到第二声道号响起后,他忽然顿悟了过来,知道一甲子的修行并没有白费,他终于参透了魔道,踏进轮回六道之列了。
他的笑容很欣喜,也很坦然,甚至是慈祥,让人根本不敢相信就在刚才,他曾眉头不皱的连杀两人和上百条蛇。
老道士轻轻推开了老实和尚。
老实和尚踉跄后退几步,随即跪在了地上,双手合十垂首聆听老道士的最后遗言。
老道士身板笔直,双手捏诀,面带微笑和声说道:“我要走了,罗公来接引我了。”
老实和尚顿首于地,恭声说道:“恭喜道长,贺喜道长,终成大道。”
“呵呵,何为大道?何为魔道?魔由心生罢了,相由人为而已,你终有参透的那一天。”
老道士深吸了一口气,就像在水下憋了几分钟那样,浑身透着泰然舒畅。
老实和尚却问道:“道长,弟子还有一事需要您指教,那本《安归经》又该如何处置?”
老道士慢慢吐出一口气,淡淡到:“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一切最终会流水般的逝去,何必为未来而心忧?”
“一切最终会流水般逝去,不用为未来而心忧?”
老实和尚喃喃重复了这句话后,慢慢抬头正要再问什么时,却发现老道士已经合上了双目,再无声息。
“恭贺道长驾鹤西归。”
一个声音,从老实和尚背后响起,带着诚挚的祝福,和阳光般的平和——
不管是佛门还是道家,都讲究一个‘视天下万物为一般’。
以人的身份来举例子,就是不管是将相王侯,还是贩夫走卒,身价其实都是一样的,道家和佛门都该对他们一视同仁才对。
不过话虽然这样说,但很多事却不是这样做的,就拿方小艇来说吧,她来白云观上香许愿,就可以随手拿出十几万的香火钱布施,就能得到杜道长的亲自招待。
如果是一个最多拿出几十块的贩夫走卒呢?还能被杜道长亲自招待?
哪怕是个超级暴发户,砸出几百万的香火钱,恐怕也没资格被杜道长亲自招待的,最多也就是让接待道士狠拍那人几句马屁罢了。
所以说呢,佛门和道家所讲究的万物平等,只是存在于佛经和道经的精髓中,或者干脆说是传说中,毕竟大家都是红尘世人,能有和大身份的人交往,以后就能过得舒服一些。
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过得舒服么?
别的,都是假的。
所以杜道长能亲自在寒舍中,招待方小艇用午餐。
午餐过后,两人在盘膝而坐等待高飞回来的空荡,杜道长又说了很多让方小艇听后喜上眉梢的话,无非就是说她苦尽甘来,以后就只管仰着身子享清福罢了。
就在方小艇听的很舒心时,却看到杜道长花白的眉头猛地一皱,腾地站起身来。
方小艇被吓了一跳,赶紧跟着站起身:“道长,怎么了?”
杜道长却没有说什么,抬脚就向门口走去,因为走的急,脚下还踉跄了下,差点摔在地上。
俩人正好好的说的话呢,杜道长却忽然急吼吼向外跑,方小艇肯定会莫名其妙,却也来不及说什么,赶紧站起来跟着跑了出来。
杜道长出了寒舍后,并没有去前面道观,而是直接向西而去,脚步匆匆。
他越是这样,方小艇就越好奇。
女人都是好奇的,方小艇也是这样,发狠要搞清楚杜道长为什么忽然这样失态。
默不作声下,杜道长沿着后观房舍急速西行,很快就出了一个小门,走进了一片古树参天的树林中。
方小艇犹豫了。
她虽然很好奇,想搞清楚杜道长为什么这样失态,但她终究是个女居士,擅自跟着一老道士进这种寒森森的树林,肯定会有许多顾忌:要是那老家伙再有啥想法咋办?
就在这时,方小艇忽然听到树林深处,传来一声轰雷般的道号:“无量天尊!”
疾步前行的杜道长,身子猛地一震,再次加快了脚步。
“哦,里面原来还有道士在啊,只是这道士的嗓门也太高了些,好像打雷那样。”
听到这声道号后,方小艇反而放下心了。
既然树林深处还有人,那么就不用担心杜道长会有啥子龌龊想法了,她完全可以跟着去看看嘛,反正左右无事不是?
方小艇刚走进树林不远,就看到前面有人从对面快步走了过来。
树林中光线有些暗,但现在终究是白天,方小艇一眼就认出迎面而来的人,竟然是她宝贝儿子高飞了。
“咦,小飞,你怎么会在这儿?”
方小艇有些纳闷的加快了脚步时,杜道长已经擦着高飞的肩膀向那边疾奔了。
方小艇更加纳闷,却来不及问什么,问走过来的高飞:“小飞,那边还有人呀?”
高飞脸色不是很好看,伸手揽住了方小艇的肩膀说道:“妈,那里面就一个墓塔,还有个老道士和老和尚,没啥好看的,我们走吧。”
“哦。”
方小艇随口哦了一声,正要转身走时,却又说:“啊,不对,那边肯定出事了,要不然杜道长不会那样慌张,我去看看,看看能不能帮上忙。”
方小艇不由分说,挣开高飞的手,加快脚步向树林深处走了过去。
望着方小艇的背影,高飞叹了口气,却没有再回去,迈步走出了树林。
方小艇在看到那座石屋时,恰好看到杜道长躬身对一个盘膝坐在地上的老道士,恭声说道:“恭贺道长驾鹤西归。”
“啊,原来有道士在这儿羽化了,那我还在这儿干嘛?”
听杜道长这样说后,方小艇心中吃了一惊,匆匆扫了眼跪在地上的老和尚,然后转身顺着原路返回。
同时她再次为杜道长高深的道行所折服了:“高人就是高人,距离这么远都能察觉出有前辈羽化了,了不起。”
白云观号称天下第一大道观,道士上千,但能够让杜道长感悟到要羽化仙去,急匆匆赶来恭贺的道士,却没有几个人。
由此方小艇可以判断,刚才羽化的那老道士,绝对是白云观的元老级人物,只是纳闷那老道士怎么会住在这树林中。
胡思乱想中,方小艇出了树林却没有看到高飞,于是就拿出手机拨打他手机号,提醒他该回家了,但铃声响了好几遍,却没有人接。
“这熊孩子,也不知道等等我。”
方小艇也没在意,以为高飞是去道观前面了,那边游人如织的,听不到手机响声也是很正常的,耸耸肩顺着青石板路向前观走去。
方小艇多次来过白云观了,对这边的道路还算熟悉,知道沿着这条路向前走,就能抵达文昌殿,穿过大殿就算是前观了。
午后不久的白云观内,游人依旧不少,不过大多数人都找地方用餐去了,所以文昌殿后门还是很清静的。
方小艇走进文昌殿后门,正要绕过文昌帝君的神像走到前面时,一个女人却从前面走了过来。
可能是因为神像后面光线比较黯,那个女人没有看到方小艇,不小心撞在了她肩膀上:“哎哟!”
方小艇下意识的伸手去扶,嘴里道歉:“对不起啊,不要紧吧?”
这是一个穿着很土气的卖菜大嫂,个子不高,一脸憨厚的模样,连连摇头:“不要紧的,我没事——哎哟。”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又是一声哎哟,充满了痛苦之意。
方小艇赶紧问道:“怎么了?”
卖菜大嫂声音发颤的说道:“可能,可能是崴了下脚……”
“不好意思啊,都是我没注意,才害你崴了脚。来,我扶你去山门前的医院看看。”
方小艇本性还是很善良的,再说她也是乡下人出身,和乡下人有种天性的亲切感,虽说卖菜大嫂崴了脚和她关系不大,她却觉得有责任得帮人家。
卖菜大嫂谦让了几句后,见方小艇是很有诚意的样子,只好被她挽着胳膊,一瘸一拐的绕过了神像,来到了文昌殿大殿中。
大殿中的光线就相当明亮了,里面人也不多,方小艇一眼就看到高飞正从前面走进来,看到她——确切的是说,看到方小艇搀扶着的那个卖菜大婶后,脸色猛地一变,随即就恢复了自然,缓步走了过来:“妈,这是怎么了?”
“刚才我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呢?”
方小艇埋怨了高飞一句,这才说:“我在进大殿时走的匆忙了些,不小心把这位大妹子撞了下,让她崴了脚,要带她去山门那边的医院看看呢。”
“哦,是吗?”
高飞心中冷笑,走过来盯着微微垂头、一脸痛苦之色的卖菜大嫂:“还是我来搀扶她吧,你先走着。”
方小艇还没有说什么呢,卖菜大嫂说话了:“这是你儿子呀?”
方小艇说:“是啊。”
“你、你儿子的眼神好吓人,俺、俺有些害怕。”
卖菜女人怯生生望了眼高飞,身子稍稍后仰,躲开了他伸过来的右手。
“呵呵,不会吧?我儿子其实很善良的——嗯,高飞啊,你先走吧,我扶着这个大妹子就好了。”
在听卖菜女人说自己儿子眼神吓人时,方小艇心中很是不喜。
不过她也清楚,自己儿子是那种双手沾满鲜血的主,杀人无数,身上肯定会有种无形煞气之类的气质,一个乡下女人能感觉得到,并害怕也是很正常的。
“算了,还是一块走吧。”
高飞见卖菜女人不动声色的站到了方小艇另外一侧,也就不再勉强要扶她,却不肯一个人先走。
方小艇也没多想,点头说好呀,那就一起走吧。
三个人出了文昌殿后,高飞转到了卖菜女人身边,低声说:“你最好别给我玩什么花样!”
第919章 一个活着的死人!
这个卖菜女人,自然就是那个去过树林中的那个女人了,也是高飞在昨天看到的那个妖艳女郎.
高飞藏在树林的树上,亲眼看到老道士用一把破扫帚,就把那些让人生畏的蛇儿,和两个男人轻松松的干掉了,但这个卖菜女人见机倒是很快,一看大事不好转身就跑了。
要不是看到老道士相当牛叉,老实和尚就在他身边,地上还有那么多破蛇时,高飞当时肯定会追上去,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是谁。
等高飞从老道士手中脱身走出树林后,本打算要在树林外面等方小艇的,但在等待过程中,却看到两个女人从不远的地方跑出了树林。
其中一个,就是这个卖菜女人。
另外一个——因为距离稍远,高飞没看清她长相,但却知道她就是那个驱蛇人,眼镜差点丧命的那个晚上,要不是这女人够机灵,相信高飞也早就把她超度了。
看到这俩女人后,高飞当即就追了过去。
他在看到这俩女人时,人家也看到了他。
见高飞追过来后,那俩女人马上就逃,是分开逃,一个重新返回了树林,卖菜的这个却奔向了前观。
高飞对那个驱蛇人没多大兴趣,他只想捉到那个卖菜女人,搞清楚她为什么会恨他、怕他,于是就对她紧追不舍。
高飞没有看错,卖菜女人绝对是个高手,最起码跑路的速度很快,几乎是眨眼间的工夫就到了前观。
幸好现在是午后不久,前观游人虽然多,但大家基本都找地方休息、进餐去了,所以女人要想再像上午那样借着游人隐身,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当然了,高飞要想抓到她也不是那么容易,俩人就在前观兜起了圈子,最后卖菜女人被迫逃进了文昌殿,恰好在文昌帝君神像后面看到了方小艇。
然后,她就借着崴了脚脖子的借口,让方小艇搀着她出去——有方小艇在,高飞决不敢擅自有多动作,卖菜女人藏在方小艇身后的右手中,已经多了把带毒的刀子。
听高飞低声警告不要玩什么花样后,卖菜女人眼里闪过一抹不屑,没有吭声。
三个人沿着青石板路向前面山门处走,方小艇随口问道:“小飞,那会儿你去树林中做什么了你?”
看了眼卖菜女人,高飞随口说:“没干啥,就是在外面转的有些热,见那树林中很凉爽,就去里面随便走了走。妈,你呢,你怎么又跟杜道长去那里面了?”
说到这事,方小艇说话的语气中,已经带有了强烈的钦佩:“唉,现在我终于相信,白云观绝对是仙气云集之地了,杜道长也不是凡人,简直是活神仙。”
高飞笑着摇了摇头:“呵呵,哪有什么活神仙啊,只是披着道袍骗钱的老杂毛罢了。”
“我不许你这样说杜道长。”
方小艇有些生气了:“你知道吗?你在外面瞎转悠时,我正和杜道长在他寒舍中听他布道,他忽然站起来就向外跑,我就纳闷呀,就在后面跟,跟着他去了那个树林,那时候,你刚好从里面出来,对吧?”
“是啊,凉快够了,就出来了。”
高飞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个杜道长急匆匆的跑到树林墓塔前,做什么去了?”
方小艇正色道:“我跟着去了才知道,原来是一位老道长在那边羽化,驾鹤西归了。”
听方小艇这样说后,高飞和卖菜女人同时一惊,齐声问道:“什么?老道士死了?”
“咦,你也见过那老道士?”
方小艇有些纳闷的看着卖菜女人。
她曾经看到儿子从墓塔那边出来,所以不纳闷高飞曾经见过那个老道士,却没想到卖菜女人也见过,所以才有些纳闷。
卖菜女人慌忙摇头,接着又点头说:“啊,那个什么,是这样的,我不是给白云观送菜吗?经常去那边树林中给那个穿着很邋遢的老道士送菜的,就在上午,我还见过他一次呢——那时候他好好的啊,怎么会突然死了呢?”
听卖菜女人这样说后,方小艇才明白了过来,叹了口气说:“唉,是啊,我觉得那个老道士肯定身份不凡,要不然杜道长也不会亲自赶去,恭贺他驾鹤西归了。哎,大妹子,高飞,你们说杜道长神吧?在老道士驾鹤西归时,他正和我论道呢,隔着那么远,是怎么察觉出老道士要羽化成仙的?”
“神,的确神,简直是太神了,我早就听人说白云观观主是个活神仙,以前还不信,现在我信了。”
卖菜女人眼睛发亮,由衷的赞叹杜道长是个活神仙。
高飞当然清楚她心里在想什么:保护老实和尚的老道士死了,那么她就没有忌惮了,完全可以再次找老实和尚。
卖菜女人为什么要找老实和尚,高飞也清楚,无非是和他一样,都是为了抢到那本黑色封皮的《安归经》罢了。
“哼哼,你想的倒是挺美。你以为那个变态的老道士死了,老实和尚就能任由你们为所欲为了?他既然能把我暗算成重伤,对付你们这些小喽罗,还不是绰绰有余的?更何况,那个罗公墓塔内也有玄机。”
高飞心中冷笑,却在想到那个墓塔时,心脏猛地跳了几下。
卖菜女人压根不知道,高飞在揭穿老道士的身份后,曾经差点被他掐死,幸亏当时一声道号忽然从墓塔中传来,才惊醒了老道士。
高飞现在可以肯定,那声好像轰雷一般的道号,就是来自那座墓塔内。
一个本来只是道士坟墓的墓塔中,怎么会有道号传来?
难道里面藏着个更牛的老道士?
还是,里面没有活人,高喧道号的只是那个罗公的灵魂?
高飞搞不懂,只知道他就算再找老实和尚,最好也别去石屋那边找他,免得到时候会有个天外级别的大神,从墓塔内跳出来把他给收了,就像《白蛇传》中的法海收白素贞那样,直接压在雷公塔内,那样可就惨了。
至于卖菜女人去墓塔那边找老实和尚,会遇到什么凶险的事,高飞才不会管。
在确定卖菜女人暗中打定主意要找老实和尚后,高飞再看她时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个死人。
一个活着的死人。
老百姓常说人死为大,这个女人虽然还活着,但已经算是个死人了。
出于对死者的尊敬,高飞不想再在今天找她麻烦了,所以在出了白云观的山门,把她送进医院后,就和方小艇赶去了停车场。
白云观每天接待那么多游人,肯定会有发生意外的时侯,所以在门前就有一家医院也是很正常的。
不小心和一个乡下女人撞了下,让人家崴了脚,没有自持身份耍横反而送人家去医院这种小事,对于方小艇来说压根不叫事,在上了车后就忘记了。
但有件事她没有忘,那就是高飞的婚事。
看着前面的车子后尾,方小艇摘下脸上的墨镜:“小飞,你猜王晨那小丫头,会不会得到要和你结婚的消息了?”——
正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的情绪也会有好时候,也会有坏的时侯。
今天冀南的天气很不错,但王晨的心情却不怎么样。
让王晨心情不好的,是因为两个人,来自北山集团的总裁沈银冰,和副总焦恩佐。
随着京华皇朝会所老板白瓷前来凤山开发区投资,以往无人问津的开发区,就成了投资商眼里的香饽饽。
在高飞还没有出现之前,沈银冰还原本打算要撤资(化妆品车间),但在前天时,北山集团刚上任的副总焦恩佐,却来到招商局,说要投资建厂,准备建造一座矿泉水生产车间。
对于开发区招商局来说,任何前来投资建厂的人都是上帝,不过这上帝如果像嗅到臭鸡蛋的苍蝇那样,闻到味儿才来那样,就未免让人感觉不爽了。
事情还得从正月底说起。
由梁明主持的化妆品生产车间,在打生产所需的深水井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口地下深水泉。
冀南号称泉城,名泉七十二口,辖地内有深水泉也是很正常的,毕竟地下泉脉纵横错杂,打水井打到一口优质深水泉也是很正常的。
发现这口深水泉后,刘小龙马上就意识到这口泉子的存在价值了:生产化妆品当然离不开水,但如果这水是无污染的优质泉水,那么所生产出来的化妆品质量,肯定会又上了一个台阶。
梁明在泉水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就采取了水样,送到了省里让人化验。
如果确定水是甘泉水,他准备在这方面为化妆品打嚎头,现在人最喜欢的就是绿色呀,无污染等字眼了,尤其是女人这群消费化妆品大军。
不过后来,随着刘小龙的离开,高飞的死讯传来,梁明暂时接手负责建设等一系列事,泉水化验这事就给忘了。
前天,焦恩佐却来了,手里拿着省部门的化验单等资料,说是北山集团要在开发区投资建造一所矿泉水生产车间,并探明了地下就有一口优质泉脉。
王晨一看那些资料,和上面表明的泉脉方位,就知道北山集团自称花费大力气找到的优质泉脉,就是刘小龙发现的那个泉脉了。
本来嘛,无论谁发现地下有优质泉脉,大家都可以共同使用的,别人也说不出什么,反正人家又没有用你打出来的那口井。
可关键问题是,北山集团提供的资料中,却明确标着,即将打一口深达八百米的深水井,而天涯化妆品公司的深水井,已经成形,深度三百五十米。
王晨不是水利、地理等方面的专家,却能断定北山集团一旦在那个方位投资打井,深大八百米的话,那么天涯集团那边的水井就会干涸。
就像萨达姆要打科威特,就是因为科威特地处盆地,在那边开发深油井后,这边的石油都向那边涌去了,他这边面临干涸的危险。
第920章 你和高飞的婚礼!
王晨可是知道天涯集团打算重用那口深水井的,如果北山集团再投资建造水厂,打一口深达八百米的深水井,刘小龙当初的苦心可就白费了.
按说王晨是招商局局长,又不是天涯集团的什么人,就算明知道焦恩佐拿来的这些资料,就是刘小龙当初送到省里的那些,她也说不出不行的话来。
但在王晨的潜意识中,已经把高飞投资的天涯集团当做是她自己的了,最起码也是值得她为止争取和守护的,要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来开发区招商局任职。
焦恩佐能得到这些资料,还真亏了张暮涵。
张暮涵当初为了帮他在冀南迅速站稳脚跟,不惜动用了省层关系,在得到这边有优质泉脉后,就把这些资料复制了一份。
现在张暮涵已经拍拍屁股闪人了,可这份资料却还留在焦恩佐手中。
同样,沈银冰对焦恩佐没啥好感,但却不会拒绝他提出要在那边建水厂的计划,这毕竟是为北山集团另辟了一条路,只要运作得当,完全可以创造一个新的矿泉水品牌。
急于在北山集团打开局面的焦恩佐,几乎没有丝毫犹豫,就拿着资料跑来开发区招商局找王晨了,很豪气的说要投资几个亿,要建造一个国际化的大水厂。
但焦恩佐却没有想到,王晨很干脆的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北山集团可以在开发区建厂,但水井不能深过三百五十米。
换句话说就是:暂且不论焦恩佐是怎么拿到这些资料的(她才不信北山集团早就知道这边地下有优质泉脉呢,当自个儿是可以土遁的土行孙吗),北山集团可以和天涯集团共享地下优质泉脉,却不能贪心的要把优质泉脉据为己有。
王晨的态度,焦恩佐当然感到气愤,说了很多诸如‘你这是极大挫伤投资商积极性,我要去找你领导’的话后,愤愤然的拂袖而去。
王晨才不会在意,只是打电话通知了刘小龙。
刘小龙听后,在电话中是破口大骂,嘱咐王晨别管那个烂人,有什么事交给刘爷来处理,别看刘爷现在已经步入官场了,但在天涯集团可是有股份的,别人要想骑在他脖子上拉屎,那是门都没有的!
有刘小龙撑着,王晨也没把这事当回事。
可她没想到,焦恩佐走后的第三天,开发区招商局主管领导蓝区长,就给她打电话来,明确指示她必须得配合北山集团的投资云云。
焦恩佐好像知道王晨为维护天涯集团的利益,这才走了上层路线,通过她的主管领导向她施加压力了。
王晨可以毫不客气的拒绝焦恩佐,却不能对蓝区长的指示有啥不满,毕竟蓝区长主管开发区招商工作的。
今天,焦恩佐第二次来到了招商局,和他一起来的,还有沈银冰。
和焦恩佐不和的沈银冰亲自出马,就代表着天涯集团发现的那个深水泉脉,的确藏着很大的商业利润。
想到蓝区长强硬的要求配合态度,看着焦恩佐眼里闪过的得意,和不动声色的沈银冰,王晨心里就很烦,但却不想就这样服软:“沈总,我并不是拒绝贵集团来开发区投资,我只是担心在平原地区大肆开采地下水,会不会对地壳产生不好的影响?”
王晨很聪明,她没有说不适合在这儿建造水厂,会影响天涯集团的利益,而是从自然环境这方面说起。
对王晨的这个问题,焦恩佐看来早就有所准备:“呵呵,王局开玩笑了。不错,你说我们脚下有些土地是被水撑着,过度采水有可能会造成地陷——但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我们北山集团在发现这股优质泉脉后,就已经详细研究了当地地壳。”
接下来,焦恩佐侃侃而谈,无非是告诉王晨,根本不用担心地会陷下去,因为下面几十米的深度,就是坚硬的石灰岩(实际上,冀南整个地下几乎都是石灰岩,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泉),八百米深处采水,对地皮表面根本不会造成什么影响。
王晨当然知道这些,趁焦恩佐喘口气的工夫,忽然插嘴问道:“焦副总,相信你该知道天涯集团吧?”
“天涯集团?”
焦恩佐表面上愣了下,很虚伪的摇头回答:“没听过呀。怎么了,我们建造水厂,和这个天涯集团有什么牵扯?”
王晨淡淡的回答:“开发区下发现优质泉脉,是天涯集团先发现,并采水样送省里化验的。所以,严格的来讲,天涯集团对这股优质泉脉的使用,有着别人无法比的优先权。”
顿了顿,王晨又说:“最主要的是,天涯集团的水井只有350米,你们要是打一口深达800米的水井,这好像有些太、太过份了。”
焦恩佐还没说什么,始终没说话的沈银冰,说话了:“王局,你这样说我很难理解。我承认地下优质泉脉是天涯集团先发现的,可这也不能代表着他们先发现,这地下资源就是他们的了吧?如果你非得这样说,那我希望能看到官方的证明。”
王晨问道:“什么证明?”
沈银冰面无表情的回答:“证明开发区所有地下水,都由天涯集团说了算。”
“这——”
王晨眉头一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时,办公室的门开了,身穿一身警服的刘小龙从外面走了进来,冷笑道:“不用官方证明,我说了就算!”
在沈银冰和焦恩佐‘大驾光临’招商局后,王晨就给刘小龙打了电话。
刘小龙很有背景来历这事,沈银冰和焦恩佐都知道,属于他们惹不起的。
实际上,刘小龙也没把他们看在眼里,尤其是在看沈银冰时,毫不掩饰对她的讨厌,来到俩人对面的沙发前,挨着王晨坐了下来,再次重复道:“沈银冰,焦恩佐,今儿我就告诉你们,开发区下的地下水,还就是我说了算了!你们不服,可以去相关部门告我的状!”
刘小龙在生气下,都直呼沈银冰俩人的名字了。
同时,也把他的正牌纨绔嘴脸露了出来。
有深厚背景实力的纨绔,才是最可怕的,尤其是刘小龙这种没打算在官场上混长的家伙,惹急了他什么事干不出来?
屈起手指磕了下桌子,刘小龙又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手里的资料是从哪儿来的,从别人嘴里抢东西吃,你们好意思的?”
焦恩佐刚‘从良’,他是惹不起刘小龙这种公子哥儿的,马上就闭上了嘴。
沈银冰却没有为刘小龙的出现感到惊讶。
实际上,要是刘小龙不出现,她才会感到惊讶,自动过滤掉了刘爷话中那些刺儿后,微微笑道:“刘局,严重了,其实这事完全可以商量的嘛。”
刘小龙一口拒绝:“没什么可商量的余地!”
沈银冰收起笑容,皱眉问道:“那,依着刘局的意思,是不许我们在这儿投资了?”
刘小龙翻了个白眼:“我没有这样说。”
沈银冰又说:“哦,那你是不让我们在这儿打井了。”
“我也没有这样说。”
刘小龙后脑靠在沙发背上,冷冷的说:“谁都可以来投资,也可以打井,但打井深度必须得在350米之上——谁要不服气,非得比这个深度深,那可以试试。”
刘小龙话中威胁的意思很浓,王晨有些担心:刘小龙现在毕竟是官场中人了,不再是单纯的公子哥儿,如果这件事被焦恩佐等人夸大一下曝光的话,那么对他和刘家都是一个很坏的影响。
刘小龙这种公子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很多,没必要用这种方式的。
就在王晨准备开口,来弥补一下刘小龙话中的漏洞时,沈银冰却出人意料的服软了:“好,既然刘局这样说了,那我也只能照办,我们打井的深度,绝不会超过刘局你所指定的深度,这下刘局和王局两位,应该放心了吧?”
王晨和刘小龙都是一愣:她就这样服软了?
沈银冰却没有再说什么,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王局,刘局,我就不打搅你们了,至于建厂的事,焦副总会负责的,告辞了。”
王晨也站了起来,伸手和沈银冰握了下,忍不住问道:“沈总,你还打算在原基础上投资建厂?”
沈银冰笑道:“是啊,我和焦副总都很满意开发区的投资环境。”
王晨又说:“可是,350米的深井,好像不适合建水厂的……”
沈银冰摇头打断了王晨的话:“我们不再建水厂了。”
刘小龙抢先问道:“那你们要建造什么?”
“化妆品。”
沈银冰轻轻吐出三个字,说:“我们集团有家在外地生产化妆品的子公司,近期正打算搬迁,所以我临时决定,把公司迁到开发区,到时候还请王局多多照顾。”
“你也生产化妆品?”
王晨和刘小龙再次愣住。
焦恩佐阴恻恻的说道:“两位大局长不会也不许我们生产化妆品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真无话可说了,哼。”
“可以,怎么不可以。”
刘小龙好像明白了什么,冷笑一声不再搭理焦恩佐,翘起腿对王晨说:“王局,其实我今天来找你,是要告诉你一个特大好消息的。”
刘小龙把这个特大好消息几个字,说的尤为重,重到正要闪人的沈银冰,下意识的又停住了脚步。
“难道我要升官了?”
王晨却没在意,笑呵呵的问道。
“不是。”
刘小龙说:“我在来时的路上刚接到老爷子的电话,他嘱咐我说,毋需要在六月初九那天回京,参加一场婚礼。”
王晨不明所以:“婚礼?你要结婚了?恭喜啊。”
刘小龙笑道:“不是我的,是你的。”
王晨愣住:“我的婚礼?我、我和谁的婚礼?”
刘小龙瞥了眼沈银冰,悠悠的说:“你和高飞的婚礼。”
921章 我要和高飞结婚了?
在刘小龙故意显摆有好消息时,沈银冰就敏感的察觉出,这个消息说不定会和她有关.
要不然的话,刘小龙没必要守着她的面故意说出来。
果然有关……
当听刘小龙吐字清晰的说,那个婚礼是王晨和高飞的后,沈银冰的眼角飞快的抽了一下。
沈银冰不是第一次听说高飞要结婚了,在去年时,高飞还和梁娇娇领取了结婚证。
但就算是那样,她也没有当前这种如此在意的感觉。
当初高飞和梁娇娇虽然领了结婚证,成为了法律上的夫妻,可沈银冰却有种预感,觉得他们俩人的夫妻关系,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道理很简单,因为高飞和梁娇娇俩人是在赌气之下,瞒着高家领取了结婚证,不被高家所认可,最重要的是俩人好像没啥感情,说不定今天结婚,明天就能离婚的。
事实上沈银冰没有判断错,时隔不久梁娇娇就和高飞离婚了,并飞到了南疆那边,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讯息。
现在,她再次听到了高飞要结婚的消息。
这个消息,还是有刘小龙的父亲传来的。
刘小龙的父亲是什么人呀,那是响当当的大人物,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他会乱说话吗?
这个消息充分证明高飞和王晨的婚事,是得到了高家的大力支持,要不然刘小龙父亲不会郑重嘱咐刘小龙。
同时沈银冰也基本确定,高飞肯定亲口答应了这桩婚事。
他要和王晨结婚了,这次是铁板钉钉,谁也无法改变——沈银冰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分析出了这个消息的可信度,一种烦躁的苦闷油然而生。
她以为她会忘记那个男人,也应该能忘记。
但实际上,她根本做不到。
她的一颗心,都系在那个男人身上,不管他身在何方,哪怕是变成一只风筝,可她却是那个放风筝的人。
“为什么会这样?”
沈银冰在心里问自己,木然的看向了焦恩佐,从他脸上发现了一丝喜悦。
沈银冰脸色苍白时,王晨却是茫然,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下意识的问道:“什么?我和高飞的婚礼?”
“哼哼,是不是吃味了?切,你有什么资格成为高飞的女人?”
看到沈银冰脸色异常难看后,刘小龙心中冷笑。
他是真看不惯这个女人,觉得有些事她做的太过份,长的虽然不错,但心太黑了些,根本配不上高飞,所以在看出沈银冰脸色难看后,他心里就感觉非常爽。
刘小龙漫不经心的扫了沈银冰一眼,笑眯眯的说:“是啊,这可是我家老头子给我特意打电话来的。你不知道,可能因为京里那些老家伙,特意让我给你一个惊喜。”
点上一颗烟,刘小龙才继续说道:“至于为什么要把婚礼放在六月初九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高家老爷子的生日,他老人家要亲自为你们主持婚礼。我家老头子还说,高老爷子现在已经四处下通知了——嘿嘿,王局,你想要什么礼物?要什么,我就送什么!”
王晨没有说话,只是愣愣的望着刘小龙,嘴唇不住的哆嗦。
从第一次看到高飞后,王晨就对他生出了一些好感。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高飞是方小艇的儿子,就是觉得看他很顺眼。
年轻女孩子嘛,总是相信一见钟情这样的说法。
不过那时候王晨只是感觉高飞不错,却没有想和他发生什么,毕竟那时候高飞和沈银冰的感情还是算好的。
但到了后来,陈破天亲自出马,为高飞和王晨俩人牵线时,却遭到了方小艇的委婉拒绝,把她的自尊砸了个稀巴烂,使她觉得没脸见人……
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王晨算是彻底‘记住’了高飞。
她是一个外表温柔,内心刚硬的女孩子,而且还又固执,别人越是觉得她做不成什么事,她偏偏非得去做。
于是,王晨这才留在了冀南,担任了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就因为在这儿可以看到高飞。
事实上,王晨为什么要留在开发区担任这个局长,方小艇,陈破天和高飞等人,都能看出来。
看出来就看出来吧,王晨也不在乎,也不掩饰要追求高飞的心思。
当然了,她追求高飞的态度,从不谄媚,就是很从容,很平淡的样子,好像这样做就能修成正果似的。
其实她心里根本没有一点希望,这样做就是为了心安,不要等以后后悔。
不管成,还是不成,她都努力过了。
王晨没想到,做梦也没想到,她的梦想竟然实现了:高家老爷子,要在他六月初九生日那天,要给她和高飞亲自主持婚礼,而且还大肆宣扬,毫不担心这件事会发生意外。
刹那间,王晨有了种幸福的晕眩感,再也无法站立,双膝一软坐到在了沙发上。
我要和高飞结婚了。
我要和高飞结婚了?
王晨呆呆望着前面案几上的茶杯,很睿智的一小姑娘,脸上带有了傻傻的笑。
样子很迷人。
王晨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子,论起相貌身材啥的,都比不上沈银冰。
但她身上有种气质,那是一种淡定、优雅,让人觉得她很靠谱,会是一个出色贤妻良母的淑女气质。
在失态傻笑后,流露出了纯真女孩儿才拥有的娇憨。
这是沈银冰等人没有的,会让你觉得她是邻家刚长成的小妹,所以很迷人。
“王晨,我今儿才发现,你原来这样迷人。”
刘小龙望着王晨的眼里,毫不掩饰对她的欣赏,甚至还有懊恼的垂涎:“都怪高飞那小子,当初我就说要追求你来着,可他却警告我不许对你有想法,看在哥们一场的份上,刘爷我听了他的话——现在却后悔了。小晨晨,能不能再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在刘小龙肉麻的赤果果表白中,王晨清醒了过来,收起笑容抬手拢了下耳边发髻,淡淡的说:“好啊,那我就再给你一个机会。”
刘小龙一呆,脱口问道:“什么机会?”
王晨看向窗外,说:“赶紧去买99朵玫瑰,再买个十克拉的钻戒,跪在我面前向我求婚,我就会答应你。”
“我靠,不会是玩真的吧?”
刘小龙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怪叫道:“你可别耍我哦,刘爷我可不在意啥狗屁的朋友妻不可戏!”
王晨微微侧着下巴,问:“你看我是在耍你吗?”
刘小龙白痴般的摇头:“不像——所以我才觉得你肯定是在耍我。”
王晨笑了笑,垂下长长的眼睫毛,淡淡的说:“刘小龙,麻烦你替我做件事,转告高飞,就说我不同意这桩婚事。”
“啊?”
刘小龙傻眼,嘴巴张大,最可以塞进去个臭鸭蛋。
王晨去没有理睬他,再次站起来对沈银冰伸出手:“沈总,让你见笑了。嗯,你刚才不是说要在开发区投资建造一个化妆品生产车间吗?那你最好尽快把投资意向书做好,我也好做出安排,毕竟现在开发区的地皮很紧俏的。”
“好的,这件事我会尽快安排下去。”
沈银冰此时已经恢复了正常,把所有的不甘,嫉妒等情绪,深深压在心底,一脸真诚的晃了下手:“王局,我在这儿预祝你新婚大喜。”
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向要和自己在意的男人结婚的女人祝福她新婚愉快了——这是沈银冰当前最真实的感觉,尽管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祝福别人了。
但这次和上次却不一样。
上次高飞和梁娇娇成为了法律承认的夫妻,却没有得到高家的认可。
这次却是高老爷子要在他的八十大寿上,亲自为高飞和王晨主持婚礼。
唯有高家承认,才是真的。
王晨看着沈银冰眼底深处的不甘,笑了笑说:“多谢沈总的祝福,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我是不同意和高飞结婚的,所以我只能多谢你的好意,却不会收下。”
“呵呵。”
沈银冰也笑了笑,却没再说什么,松手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外面的天气很好,暖风徐徐带着一丝懒散,正是春困季节。
看到沈银冰走下台阶后,苏青从车上快步下来,替她打开了车门。
沈银冰和焦恩佐来招商局,是每人一辆车,另外那辆车是辆低调的奥迪,张良华的司机。
张良华刚给焦恩佐打开车门,却看到他走向了宝马车那边,微笑着对苏青说:“你去后面那辆车,我有话要和沈总说。”
苏青看向了沈银冰。
“你去后面吧。”
沈银冰上了车子后座。
焦恩佐坐在了驾驶座上,启动了车子,缓缓驶出了招商局大门。
沈银冰在后面闭上了眼睛,一脸疲惫的样子。
车子上了公路后,焦恩佐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瓶子,回手递了过去:“这是我特意给要的,上面不知道我给你。”
沈银冰睁开眼,看着焦恩佐手里的小瓶子,却没有去拿,只是低声说了句谢谢。
焦恩佐也没在意,把瓶子放在了仪表盘上面,说:“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特别难受?”
沈银冰也没有隐瞒,淡淡的说:“是。”
“是不是想大哭一场?”
“是。”
“是不是觉得命运太不公了,本来是你先认识高飞,并已经喜欢上了他,但最终你们却没有缘分?”
“是。”
“可你现在也该明白,你和高飞之间根本不可能了。”
焦恩佐很耐心,分析道:“从你服下忘忧粉,从叶心伤二婶死的那一刻,你们就再也没有可能了。”
沈银冰仍旧只回答一个字:“是。”
焦恩佐加重了语气:“所以,你不该感到难过,你该正视当前,做你自己该做的事。”
沈银冰微微眯起眼,缓缓的说:“那你告诉我,什么才是我当前该做的事?”
“我知道你的理想。”
焦恩佐慢吞吞的说:“我们两个小时候经常在一起,你想做什么,我都知道。”
922章 我们联手吧!
沈银冰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焦恩佐.
焦恩佐说:“其实我们两个说起来算是一样的人,一旦认定某个目标,都会努力的去完成。你现在表面上是受组织上控制,其实只想借助组织力量来壮大自己,等拥有一定的实力后,你才会开始反抗。”
沈银冰还是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他。
“我也是这样想的,在刚被组织接纳之前。”
焦恩佐稍微踩了下油门,超过前面一辆汽车后继续说道:“但现在我才知道,要想做到这样很难,因为组织的强大超过了我的预料。怎么说呢,我现在觉得我就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在我这个狭小而独立的空间内,我可以为所欲为,可我却无法挣开这个笼子。外面的天空,才是我所向往的。”
说到这儿时,焦恩佐那张英俊的小白脸上,带有了深深的不甘:“如果把北山集团比作是笼子,那么组织就是外面的天空。我要想挣开笼子,在无垠的天空下翱翔,却非常难。因为我发现,外面的天空中,有很多凶猛的禽类,只要我出了笼子,就会被那些猛禽撕成碎片。”
焦恩佐回头看了眼沈银冰,很认真的说:“你,也是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甚至比我还要弱小,只要你敢出来,没有一丝生还的机会,所以你注定要在笼子里生活一辈子,直到完全适应这个环境,再也没有别的想法。”
沈银冰仍然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焦恩佐说:“从小我就知道,你和我一样的心高气傲,绝不容许别人摆布,所以你肯定会反抗。但他们太强大了,你和我,都没有丝毫成功的可能。”
沈银冰终于说话了:“那你的意思呢?”
焦恩佐轻轻吐出两个字:“联手。”
“联手?”
“是的,就是联手。”
焦恩佐脸色轻松了下来:“我们唯有放弃前嫌,联手对抗组织,才有可能做到自己想看到的。”
焦恩佐放下一点车窗,让清新的凉风吹进了车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
很贪婪的吸了口空气,焦恩佐才说:“你该明白,组织上派我来这儿,其实就是监视你的……”
沈银冰打断他的话:“也是让我监视你。”
焦恩佐苦笑点头:“对,就是让我们相互监视,相互争权竞争,唯有这样,组织上才会放心使用我们两个。但我们为什么不将计就计,明面上相互竞争拆台,暗中却联手培养自己的力量,等到时机成熟时,给那个邪恶的组织致命一击,彻底翻身作主呢?”
沈银冰笑了,带着浓浓的讥讽:“呵呵,你说的很冠冕堂皇,可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吗?”
不等焦恩佐说什么,沈银冰又说:“小时候时,你,我,还有世美,我们三个是经常在一起玩。你刚回国那会儿,我也把你当做了表哥看,但你是怎么对我的呢?现在你走投无路了,投入了组织的怀抱,这才要和我联手。可谁能确定,你不会是那个在背后捅我一刀的人?”
焦恩佐低声说:“此一时,彼一时,那些事都过去了,我们没必要再为以前那些不快而斤斤计较,为什么不为以后的生存做打算呢?”
沈银冰没有说话,而是再次闭上了眼睛。
车子匀速行驶,直到进了外环后,焦恩佐才说:“小冰,我说句实话,就算我们以后还会敌对,可当前必须团结起来,因为高飞要和王晨结婚了,他就算对你再有……”
沈银冰冷冷打断他的话:“别说这些。”
“好,那就不说他。”
焦恩佐苦笑了声,说:“你现在已经没有了可以信赖,依仗的人。日后就算要反噬组织,你指望什么?”
沈银冰还是没有睁开眼,却缓缓说道:“好,那我就再信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们团结起来,暗中联手对抗组织——焦恩佐,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成为那个只是利用我的人。”
焦恩佐笑了,很舒心的样子:“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双手用力搓了搓有些僵硬的脸颊,刘小龙强笑道:“王晨,我真的很佩服你。”
神色淡然的王晨,给刘小龙满了杯水,悠悠问道:“你佩服我什么?”
刘小龙端起茶杯,也不嫌水有些烫,一口喝干:“佩服你的心胸,和善良。沈银冰和高飞之间那些破事,是个人就知道。她现在虽说和高飞没啥干系了,可毫无疑问的是,她在听到高老爷子要亲自为你们主持婚礼后,心里肯定很难受。你却用拒绝高飞结婚的方式来安慰她,这证明你是个心地善良……”
王晨眉头皱起,打断了刘小龙的话:“谁说我是在说假话,来安慰她?”
刘小龙嘿嘿一笑:“王局,你别逗了,沈银冰都已经走了,还有必要再开玩笑嘛。”
王晨叹了口气,双手环胸:“唉,小龙,你要我说多少遍,才能相信我没有说假话骗你,也没你想的那样高尚,用撒谎来安慰沈银冰?”
刘小龙脸上的笑容再次凝滞:“啊,那个啥——你、你是认真的?”
王晨点了点头,又给他满上了一杯水。
刘小龙俩眼珠子瞪的很大:“你真不同意和高飞结婚?”
王晨简单的说:“不同意。”
“为、为什么!”
刘小龙有些急了,身子向王晨这边挪了下:“王晨,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很好呀,体温正常,也没鬼迷心窍。”
“那你为什么不同意和高飞结婚?”
“那你告诉我,我为什么要答应和他结婚?”
“因为,因为……”
刘小龙急得嘴上都冒泡了,咽了口吐沫说:“因为我们都知道,你对高飞有意思。你留在开发区担任这个破局长,还不就是为了高飞吗?”
王晨倒是没否认:“是,我对高飞是有意思,留下来担任招商局局长,也是为了他。但这就是我必须和他结婚的理由吗?刘小龙,你怎么会这样想呢?”
“那我该怎么想?”
刘小龙又傻了:“你所做的这一切明明都是为了高飞,却拒绝和高飞结婚,这算什么——哎哟,我的个王局,王大局长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是王晨。”
“我知道你是王晨,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是王晨,所以才会这样做。”
“你是王晨……就因为你是王晨,所以就算喜欢高飞,在人家主动要和你结婚时,你才拒绝。”
刘小龙忽然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明白了。”
王晨淡淡一笑,没有再说什么,安坐在那儿的样子很文雅,浑身透着强烈的自信。
刘小龙终于明白,明白王晨为什么要拒绝和高飞结婚了。
当初陈破天曾经试着给她和高飞牵线,却被方小艇委婉拒绝了,那次算是狠狠伤了她的自尊,也激起了她的斗志,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追求高飞的斗志。
所以她选择来到了凤山开发区,维护高飞产业的心思,可谓是路人皆知。
现在高家同意她和高飞的事了,为表示郑重,高老爷子不惜答应在他八十大寿那天,亲自为俩人举行婚礼。
但王晨却拒绝了,用拒绝来告诉所有以为她为了追求高飞、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的人:她只是用她的方式,来证明她不像高家开始所想的那样,配不上高飞,不配做高家的媳妇,她只是证明而已。
现在高家老爷子主动向她伸出橄榄枝,就有力证明了她完全可以配得上高飞,配做高家的媳妇。
但这只是证明而已,却不代表着她被高家认可后,就必须嫁给高飞。
这就是王晨,外柔内刚。
这就是女孩子,心深似海。
任何人都别想猜到她的真实想法,就像任何人都以为王晨在得知她会为嫁到高家而欣喜若狂时,她却很干脆的拒绝了。
王晨用拒绝来告诉大家:我是有尊严的,不是那些豪门想要就要,想不要就拒绝的。
“这是何苦呢?”
搞清楚王晨的想法后,刘小龙唯有苦笑。
王晨神色自若的给自己满了杯水,淡淡的说:“小龙,你不会明白的。”
“我当然明白。”
刘小龙点上一颗烟,说:“其实你这是在为自己留后路。”
王晨的确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也很单纯,但单纯并不代表着没有心机。
如果她就这样答应高家,成为高家的媳妇,当初婉拒她的方小艇等人,肯定会以为她是占了大便宜,等她结婚后,在她面前势必会有种优越感。
可她如果拒绝呢,毫不客气的?
那么高家就会着慌。
高老爷子可是在四九城内,到处嚷嚷他孙子要和王晨结婚了。
可人家王晨却拒绝了——高家这种一等一的家族,高家老爷子的金面,往哪儿隔?
如果他们生气,不再理睬王晨,那么世人就会讥笑他们:嘿嘿,你们高家也太自恋了,以为自己高高在上的,人家小女孩就得按照你们的意思去做,可结果人家却毫不客气的拒绝,这是狠狠的打脸啊。
无论是高家,还是高老爷子,都不允许被任何人打脸,尤其这个人还是出身普通的王晨。
为了不被打脸,高家必须得表现出一定的诚意,矮下身子来——求人家王晨。
没错,就是求。
最适合来求王晨的人选,很可能是当初婉拒她的方小艇。
这样一来,王晨才会同意,那么她结婚后在高家那种豪门中才会有地位。
不得不说,王晨这样做有些过份。
但话又说回来了,当初方小艇和高飞婉拒人家时,是不是也过份了?
王晨是人,活生生的人,外柔内刚,自己有着相当的主见,她懂得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自己的想法。
刘小龙狠狠吸了口烟,问道:“难道,你就不怕会得罪你未来的公婆?”
王晨懒洋洋的笑着,反问:“我以后,会和谁过一辈子?”
923章 享受着痛苦!
王晨真要和高飞结婚后,自然是和他过一辈子.
既然这样,她还有必要在意公婆吗?
再说了,王晨喜欢高飞,又不是为了他背后的高家。
“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
刘小龙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好心的劝道:“可、可不管怎么说,你这样做都会得罪高家,最起码会得罪方小艇。”
“唉。”
王晨叹了口气,看着刘小龙忽然问:“小龙,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追求你吗?”
刘小龙呆了下,随即讪笑:“嘿嘿,我太帅太优秀了,绝不是一个女孩子能守得住的。而你这样的女孩子,也不甘心和别的女人分享我,所有就那个啥了。”
王晨倒是没有讥讽刘小龙自恋,而是认真的说:“我不选择你,是因为你太笨。”
刘小龙不愿意了,一瞪眼怪叫道:“王晨我可警告你,别以为咱们关系好,我就不敢去法院告你肆意诽谤我——你觉得高飞要比我聪明?”
“是啊,他就是比你聪明。”
王晨抿了抿嘴角,垂下眼帘说:“最起码他知道高家老爷子为什么要亲自给他主持婚礼,我也知道,可你就不知道。”
刘小龙一脸傻兮兮的样子:“不就是高老爷子给放话出来说,要亲自给你们举行婚礼吗?他是高飞的亲爷爷,他来主持婚礼也是很正常的啊,这有什么可猜测的?”
王晨轻笑了声,摇头:“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和高飞真结婚后,他就是彻底离开高家之时。”
刘小龙愣住:“高飞要彻底离开高家?什么意思?”
王晨抬手,指着自己脑门说:“麻烦你动动脑子,仔细想想高飞和高雅之间的关系,再想想高雅欺负梁明等人时,方阿姨的态度,以及高雅和高家之间无法离舍的关系,你就会想明白高老爷子为什么要亲自给我们主持婚礼,闹出这么大大动静了。”
身子后仰,王晨幽幽的叹了口气:“唉,既然高飞要离开高家了,我为什么要给高家的人留面子?反正无论我做什么,他们都得受着,供奉着我——说起来,是他们欠我和高飞的,让他们丢点面子又算得了什么?我这样做,也是告诉某些人,高飞可以看在亲情的关系上大度一些,但我王晨绝不含糊,以后他们还想再算计我们,我会对他们毫不客气!”
刘小龙彻底被王晨这番话搞懵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等他手指中的烟自个儿燃尽,烧疼了手后才打了个机灵,苦笑道:“你说的不错,我是太笨了,还真想不通这些。”
王晨嘻嘻笑道:“笨些好,郑板桥不也说了嘛,难得糊涂。”
“幸亏你没有追求我,要不然我被你给卖了,还会帮你点钱的。”
刘小龙一脸哀怨神色,问道:“那你觉得,沈银冰能看懂吗?”
“她看不懂。”
王晨很干脆的说:“因为她现在的心彻底乱了——好了,不说这些了,你来分析一下,北山集团为什么会轻易改变注意,改为在这儿建造化妆品车间?”
吸了下鼻子,刘小龙煞有其事的想了半天,才说:“不知道。”——
沈银冰回到总部后,就吩咐苏青:“让颜副总来我办公室。”
工夫不大,身穿白衬衣,黑色长裤,踩着细高跟皮鞋的颜副总,就哒哒的来到了总裁办公室。
颜红的气色一点都不好,就算擦了很多粉,也没遮住两个黑眼圈。
以往这个季节时,性格张扬的颜红早就穿上很暴露的衣服,把她的粉白雪臂,诱人小腿露出来了,现在她却把四肢捂的严严实实。
她为什么捂着,沈银冰心里很清楚,却没有点破:“红姐,请坐。”
沈银冰等颜红坐下后,直接开门见山的说:“我和焦恩佐刚从凤山开发区招商局回来,王晨不出意料的再次拒绝了我们,刘小龙也去了,威胁我们说谁敢在那儿建水厂,他就会怎么样,怎么样的。”
颜红抬手捂着嘴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的说:“嗯,其实根本不用动脑子,就能猜到刘小龙会干涉这件事。不过,他们也肯定会猜测,我们为什么会轻易改变注意,建造化妆品生产车间。”
“但他们却猜不出来。”
沈银冰冷冷一笑,从小包里拿出个小瓶子,扔了过去。
颜红当即抬手接住,眼神猛地亮起,双手颤抖着打开瓶子,把里面的粉末,一口倒进了嘴里,随即软软的瘫倒在沙发上。
她已经很久没有充实过了,这种如醉如痴的感觉让她有些不适应,唯有躺下来才能遮掩身体的某些本能反应,比方极度兴奋中的抽搐。
沈银冰看着颜红,眼里浮上哀伤的神色。
曾几何时,她真看不起这个小女人,觉得她是那么肤浅,虚荣。
而且甘心被组织上所控制。
但现在,能够和她一条心的,却只有这个小女人,可怜的小女人。
很久很久以后,颜红才慢慢的坐了起来。
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有了质的改变,就像从淤泥中掘出的莲藕那样,吸尽铅华,本色流露。
“这是焦恩佐给我的,就这一瓶。”
沈银冰躲开颜红灼灼的眼神,攥紧了手里的签字笔,缓缓的说:“忍着吧,其实一个月并不是太长远,不要自——了,那样会造成心理上的改变。”
“已经改变了。”
颜红低声回答。
沈银冰身子颤了下,没有再说什么。
房间内沉入了极其安静的宁静。
沈银冰拉开抽屉,拿出一颗烟叼在嘴上,动作很娴熟的点燃,说道;“两件事。第一,化妆品那边的事,你都安排好了吗?”
颜红自信的笑了笑:“五百万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抵抗的了。”
“嗯,这件事一定要小心,焦恩佐说国外已经传来消息了,基本都安排好了,就等着我们投产了,所以我们必须在一个月内,把生产车间建起……幸好,一切都是现成的,钢架结构车间也避免了传统建筑所需要的时间。”
沈银冰吸了口烟,才说:“第二件事,高飞要结婚了。”
“高飞,要结婚了?”
颜红双眉一拧,问道:“和谁?”
“王晨。”
“王晨?”
颜红眼睛睁大:“就是开发区那个王晨吗?”
沈银冰点头,幽幽的说:“那是个相当优秀的女孩子,很配高飞。”
颜红没有再说话。
沈银冰把烟卷掐灭在了烟灰缸内,拿起了一份资料。
“我先回去了。”
颜红站了起来,等沈银冰点头后,才快步离开了办公室。
她的脚步声很轻快,高跟鞋击打着地面的声音,就像小鹿在跳舞,沈银冰的眉头却慢慢的皱了起来,喃喃说道:“红姐,我该怎么拯救你呢?”
颜红回到了自己办公室后,就把房门反锁住,甩掉高跟鞋冲进了洗手间内。
几乎是手忙脚乱的,颜红就把衬衣和长裤脱掉——镜子里,出现了一个很完美的身躯,雪白的皮肤,但四肢上却带着一道道让人看了触目惊心的伤痕。
沈银冰也许能熬过这一个月,但颜红绝无可能,因为她中毒太深了。
哪怕刚才服食了忘忧粉,可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她缺少疼痛,由疼痛带来的那种充实快的感觉。
或者说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已经改变了。
每天不用刀子割自己几刀,她就像是掉了魂那样。
从小包内拿出一个刀片,颜红抬起右脚踏在了浴盆上。
她的小脚很秀美,迷人,但脚腕以上却是一道道的暗红色的伤痕。
颜红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刀片就在右小腿肚上划了一刀。
鲜红的雪,蹭的冒了出来,沿着小腿往下流淌。
颜红扔掉刀片,昂起下巴闭上眼,浑身颤抖着,嘴里发出了一声满足到极点的申银:“啊——哦!”——
“啊——哦!”
闭着眼的莫邪征东,从高飞的肩膀上抬起头,嘴里发出了一声满足到极点的申银,鲜红的雪,顺着她洁白的下巴淌下,在火把火苗的闪映下,看上去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高飞盘膝坐在地上,却没有昏过去,因为莫邪征东抱着他的右手,正抵在他后心上,给他运输内力。
他也像没看到自己肩膀上扔在淌血的伤口那样,只是语气很轻松的问道:“怎么样,感觉好多了吧?”
“好,好多了。”
全身赤果着,好像被裹了一层白色茧子(那是被冻结的汗水)似的莫邪征东,睁眼喃喃的说了一句,随即伏在高飞肩头,伸出舌尖温柔的给他tian着伤口,声音里带着哭腔:“你、你疼吧?”
“还好,最起码不如你受罪时那样疼痛。”
高飞仍旧笑着,伸手抚着莫邪征东脑后的淡金色长发:“我早就和你说了,你吸我一口两口的鲜血,我是死不了的,可你总是太固执,白白受了那么久的罪。”
莫邪征东低声呜咽了起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可、可你知道吗?我这次忍不住吸了你的血,以后,以后就再也……”
现在距离莫邪征东吸高飞第一次血,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
正如拓拔千钧所说的那样,知道吸血可以止住体内火龙汤毒发的莫邪征东,在随后的没一个时辰内,更加痛苦了,几次用头狠狠撞击冰面,都不得昏过去。
她就这样熬,就像正遭受千刀万剐之刑的罪人那样,痛苦的煎熬。
在前一个时辰时,她就断定熬不过三十六个时辰了,哀求高飞想个办法,该怎么让她死去——因为,无论她怎么用头去撞击冰面,她始终都安然无恙。
在尝到鲜血的滋味后,就算火龙汤之毒发作不厉害时,她都没有自杀的能力,好像变得空前强大,哪怕用尽全身的力气飞撞到洞壁上,但她身体就会做出本能的防御,把冰面撞得冰屑四溅,本身却毫发无伤。
想死,却死不了,也许才是最痛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