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4章 我是被迫的!
无可否认的是,越发先进的医疗机械,能够让西医在第一时间就能诊断出人体内哪个器官除了毛病.
诊断出老乔治的各大器官都衰竭,开始老化后,西医专家就断定他无药可救了,因为仪器是不会骗人的,只是仪器却不会告诉医生,器官也会假死,籍此来保护身体。
崔昌宰在给老乔治把脉时,从脉象上诊断出老乔治身体中气还算可以,不该出现身体各大器官老化衰竭的现象,甚至他都想到过这是某器官受损后,身体引起的本能反应,从而造成人体器官有可能的假死。
可惜的是,崔昌宰通过诊断能怀疑器官假死,却想不出该怎么分辨器官是否假死,更不想冒险用他所知道的某些偏方来治疗。
治好了还好说,一旦老乔治死在治疗过程中,崔昌宰也担负不了这个责任,所以开出的药方全部区域保守治疗,就是拖延。
但楼兰王却不同了,她在诊断出老乔治体内的病因后,很果断的就采取了有效措施——反正就算把老乔治治死,也没啥了不起的,她也不会为此内疚,更不怕妮儿会找她麻烦。
楼兰王让高飞给老乔治灌食绿豆稀饭,就是用绿豆来扑灭胃部上的火。
绿豆稀饭是水,绿豆又属寒性,这两样加起来恰好是烈火的克星。
被烘烤的胃土遇到稀饭后,火焰马上就被浇灭,冷热相击引发胃的剧烈反应,老乔治这才吐出了大部分的稀饭。
在他强烈呕吐时,已经处于假死状态或者说休眠状态的各大器官,都受到了刺激,从而苏醒了过来。
就像重启程序的电脑那样,苏醒过来的各大器官,马上就进入了正常运作状态,尤其是主水的肾脏,更是重启灭火的功能,把老乔治的心火扑灭,惊醒了他的思想,使他在昏迷数天后,升起了极强的求生欲。
总之,一碗绿豆稀饭能把老乔治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也唯有楼兰王这种拥有高深内功的人,才能通过把脉确定他的器官是处于假死状态,只需重新激活就是了,就像电脑的一键还原,简单又快速,却不是崔昌宰这种水平的韩医所能把握的。
彻底领悟到楼兰王救人时的手段后,崔昌宰在心服口服的同时,也是大汗淋漓,抬手给了自己俩耳光后,又深深鞠躬:“崔昌宰今天受教了。”
谁也无法保证,崔昌宰以后再遇到这样的病例后,一碗绿豆稀饭治好病人后,会继续吹嘘这是韩医的伟大。
可韩国人能够在学到新的知识后,马上就虚心求教,并在以后深加研究的姿态,却是这个民族能够在二战后短期内崛起的重要原因之一。
世界上任何一个强者,都有着别人无法否认的优点。
有时候,厚脸皮就是一种强大的手段,对此高飞倒是深有感触。
华夏几千来所追求的儒家风度,饿死不吃嗟来之食气节,尤其是到了明清两代,更是缩关闭国,夜郎自大,致使华夏几千年的中心之国国力严重后退,在以经济、科技为重心的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制约国力富强的一大缺陷。
君不见,某些官员为了面子而掩饰真相,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丝毫不顾百姓的感受?
扯远了,书归正传。
看到崔昌宰能够放下面子自抽耳光,楼兰王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淡淡的说:“没什么,你走吧,以后注意自己那些惹人厌的言论就行了。”
“是。”
就像一个遵从长辈命令的后生那样,崔昌宰恭敬的再次鞠躬后,也没和妮儿告辞,径自转身出了屋子。
不大的工夫,高飞就看到阿三带人把郑燕西抬上了车子,崔昌宰亲自开车很快就驶出了庄园。
通过崔昌宰对楼兰王前倨后恭的态度,妮儿终于意识到这是一位盖世神医了,很自然的就起了招揽的意思,吩咐手下准备延迟的午餐后,客气的问道:“楼兰莫莫,请问您现在供职那座教堂?”
楼兰王也不想隐瞒什么了,摘下蒙面的黑纱说道:“我不是修女,只是以修女的身份来给你爷爷看病的。”
妮儿就已经是世界上一等一的美女了,可在看到楼兰王的庐山真面目后,还算有了短暂的心神失控,被她的美丽所震惊,喃喃的说:“没想到你这么美……你,不是华夏人吗?”
在楼兰王因为崔昌宰无知的践踏中医而非得惩罚他时,妮儿就以为她是高飞那样的华夏人。
可当楼兰王摘下蒙面黑纱,露出她的高鼻梁、淡蓝色的眼睛和雪白的肌肤后,妮儿才知道她不是华夏人种。
楼兰王垂下眼帘,淡淡的说:“以现在的世界版图来看,我应该是华夏的少数民族吧?但我从没有承认过,我是华夏人,我只是特别推崇中医,因为我祖上的医术,就是脱胎于古老中医的。”
对于楼兰王究竟是哪儿人,妮儿倒是不怎么关心。
她只关心,这个美丽的女人能不能为她所用。
如果有这样一个精通中医的家庭医生,那可是一件相当拉风的事,所以妮儿在从楼兰王的美丽中清醒过来后,马上就拿出了支票,蹭蹭蹭在上面写了一个数字,刺啦一声撕下递了过去:“还请楼兰女士笑纳。”
支票上,是一千万美金,正是妮儿在广告上所承诺的医疗费数额。
楼兰王倒是没有客气,接过来就收了起来。
妮儿松了口气,瞥了眼一直默不作声的高飞,笑道:“楼兰女士,我有个不情之请……”
她还没有说出想说的话,楼兰王却摇了摇头:“对不起,妮儿小姐,我是不会和你签订家庭医生合同的。”
妮儿笑容一僵,却接着就恢复了正常,语气中带有失望:“哦,那恕我冒昧了。”
“其实我这次来,除了给你祖父看病外,还有一个原因。”
楼兰王说着,抬手指着高飞:“我是来找他的。”
“你找高飞?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妮儿一愣,看向了高飞。
高飞仍然趴在窗口上看着外面,就像一个聋子那样。
楼兰王嘴角微微翘起,缓缓的说:“他其实是我的未婚夫。”
妮儿眼睛猛地瞪大:“什么,他是你未婚夫,我怎么不知道!”
天底下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漂亮女人跑进自己家里,指着自己儿子他老爹,说这是他未婚夫的现实,妮儿同样如此。
“让他来和你解释吧。妮儿小姐,我想洗个澡,换身衣服。”
楼兰王说话的声音很平淡,却带着让人无法拒绝的气势。
妮儿呆望着楼兰王,愣了很久后才点了点头:“好,我这就去安排。”
她能保持冷静,是因为她很清楚,她和高飞之间是没有婚约的。
再说了,她一直瞒着高飞有了小凯撒,又是两年多没见面,人家有了未婚妻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妮儿无法接受,高飞的这个未婚妻——竟然比她还要漂亮。
她一直以为,高飞会和沈银冰走到一起的,心中也早就接受了沈银冰。
楼兰王被阿三带走了,妮儿慢慢的坐在沙发上,双眼无目的的盯着地毯某处,过了很久才喃喃的问道:“高飞,难道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吗?”
“唉。”
高飞叹了口气,转过身倚在窗口上看着妮儿:“我和她之间的破事,你最好不要知道,因为她的身份,来历都代表着危险,甚至连我都没有搞清楚她到底算是什么人。我只想告诉你,当初我成为她未婚夫是被迫的。”
妮儿不信的笑了笑,抬起头:“还有人能强迫到你?你以为我不清楚你有多厉害吗,连眼镜都说你是当之无愧的兵王,或者说是杀手之王的。”
高飞淡淡的说:“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以为没有谁能用武力来强迫我。但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这个世界上比我强大的人太多,只是我以前没遇到罢了。”
“太多是多少?”
“大概,大概有三五个吧。”
“那个楼兰呢,算不算是最厉害的?”
“她是一个无敌的存在。”
“这我就放心了。”
妮儿松了口气,语气落寞:“我能看得出,她看你的眼神中带有我想你时的爱恋,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无敌的女人陪伴你,你这辈子都能快乐的,注定要取得更大的成就。”
“她只是利用我。”
高飞苦笑了下,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妮儿,现在老爵爷身子既然好了,那么我就能放心的离开了。你别担心小凯撒,等你这边彻底安稳后,我就会把他送到你身边——对不起,我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妮儿双眸中浮上水雾,笑着摇头:“你没有对不起我,因为我无法嫁给你。我只是希望,你任何时候都能记住,在美国,还有你的女人,和你的儿子。”
高飞的嘴角狠狠抽了几下,扔掉手中的烟卷,快步走过来一把将妮儿搂在了怀中,捉住了她的嘴唇。
妮儿马上就有了疯狂的回应,一边用力吻着,一边撕开了他的衬衣。
想到自己儿子老爹是别人的未婚夫,还是那种强大到无敌的超级变态后,妮儿很是凄苦,愤怒,在和高飞纠缠到一起后,很快就把这些化作了某种力量,抱着他就滚到了地毯上。
呜,呜呜!
窗外传来割草机修剪草坪的声音,时急时缓。
女菲佣劳拉推着割草机,在草坪上慢慢的走着,眼睛盯着割草机快速运转的驱动杠杆,一上一下,越来越快,让她想到了辛格半夜偷偷溜进她房间后,做的某一件事情,使她的呼吸逐渐加快,眼神发亮。
草坪很大,割草机杠杆活塞般的运动时速度虽然快,可修剪完后还是用了大半个小时,等她关掉开关后,失去动力的驱动杠杆才猛地一顿,随即停止。
第745章 高飞的新助理!
阿三带着楼兰王来到了城堡的餐厅内.
餐厅也很大,摆了一张长条桌,足有七八米长,可以同时供二十多个人用餐。
不过却只有两个人,坐在冲门中央位置的高飞,和在他左首下的妮儿。
高飞已经换上了一身正装,银灰西服白衬衣蓝领带,稍微长了点的头发还打了摩丝,看上去油头粉面的好像纨绔子弟那样。
妮儿却穿着露出雪白双肩的淡紫色礼服,金色的秀发盘在透顶,静静的坐在那儿,微微含笑,无论是气质还是长相,都把‘贵妇’这个名词诠释的淋漓尽致。
长条桌上直摆了三个人的餐具,分别放在三个银盘中,中央位置却放了几个银烛台,几只被点燃的蜡烛烛火,随着楼兰王走过来时带起的微风,左右摇摆了几下。
大白天的点蜡烛,好像有些Lang费,却无疑能平增些许气氛,比方Lang漫,和凝重。
有一种女人,无论她穿什么样的衣服,都能让这件衣服显得高贵典雅,与众不同,楼兰王就是这样的女人,一身浅白色的OL小套装,让她变成了一个都市总裁女郎,与穿着修女服时的冷漠截然不同。
看到高飞大马金刀的坐在正中,妮儿这个东道主在旁边后,楼兰王眼里就闪过了一抹讥讽。
她能猜出这是妮儿的主意。
妮儿是用这种方式来告诉她:不管你有多么强大,高飞才是无法代替的王者!你,只能坐在他身边,甚至连左边都没有资格。
在华夏几千年的传统文明中,左边才是主位,像什么男左女右啊,左文右武啊,左青龙,右白猫啊等等,无一不再突出左边的尊贵。
楼兰王还能猜出,其实高飞才不在意这些虚的。
当初在地下楼兰古城,见识到楼兰王那么牛叉后,他还不是也没把女王阁下的尊严当回事?
他之所以按照妮儿的吩咐去做,只是因为要离开她,不想违逆她的意思罢了。
楼兰王神色坦然的走到高飞右手边,冲对面的妮儿甜甜的一笑,坐了下来。
那笑容,就像一块在糖汁内泡了十几年,被油一烹后能把人甜到牙掉的山药,让妮儿静心烘托出的庄重气氛,荡然无存。
“唉,高飞说的没错,这个女人就是个妖怪,严肃时让人心惊胆颤,刻意温柔时却又能让人如沐春风。”
妮儿心中叹了口气,只能报之以笑:“楼兰小姐,你穿修女服的样子,可不如你当前的样子好看。”
“无论什么样子,都只是一具死后化为灰飞的皮囊而已。”
楼兰王拿起一个刀叉,瞥了眼高飞收起笑容,淡淡的说:“不过我们最好是珍惜这具皮囊,不要见缝插针的随时放纵自己,须知道在中医中,那方面过频了会损伤肾精。肾通髓,髓通脑,肾精不足的后果,不但能伤身体还会影响人的智力,变成个傻瓜。”
听楼兰王这样一说后,妮儿小脸腾地通红,就知道最近和高飞的过度放纵,以及刚才那番鏖战,都被人家看出来了,心中顿时羞愧无比,赶紧低下了头心中抱怨:可恶的中医,果然能从面相上看出什么!
高飞倒是一脸的坦然,举起酒杯,把头仰到四十五度角,盯着琉璃吊灯好像诗人那样的轻吟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吃糟糠!”
“狗屁不通。”
楼兰王低声说了句和她身份,气质都不匹配的粗话,也端起了酒杯看着妮儿:“妮儿总裁,高飞都和你说清楚了吧?”
提到正事后,妮儿很快就恢复了自然:“说清楚了,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尽管说。”
“我不知道你要让高飞去帮你做什么,我只想告诉你,他现在已经是我们乔治家族,和英国杰拉德家族在十天后的谈判代表了。”
妮儿脸色渐渐变冷:“在这些天中,我不希望看到有人来打搅我们的幸福生活。”
楼兰王轻轻抿了下酒水,放下杯子说:“十天后,我会出现在庄园门口,和高飞一起去英国参与谈判。你放心,我会尽最大可能的帮他,让你们在这次谈判中获得更大利润。”
妮儿没想到楼兰王要求去参与谈判,下意识的看了眼高飞。
高飞一脸的无所谓,端着酒杯晃了一下:“我也很希望有个帮我提行李的。莫、莫征东女士,十天后你可以当我的私人助理,我想你会感到荣幸的。”
楼兰王眉梢一挑:“好,我很荣幸,高总。”
高飞喜笑颜开:“嘿嘿,荣幸就好,我这人是个热心肠,最喜欢让别人为我而感到荣幸了。来,喝酒,吃饭——你们两个谁会猜拳?压指呢?两只小蜜蜂也行啊,干喝酒多没劲。”
达成协议,各怀鬼胎的三个人,这顿饭吃的很尽兴。
“妮儿总裁,希望我们能再会。”
用餐纸擦了擦嘴角,楼兰王站起来,却拿出一个盒子放在了桌子上,淡淡的说:“这是我自己配制的养生药丸,男人服用后可以固守精元,损失的只是体力,却不会伤到身体。”
高飞一把抢了过去,打开后看着里面十颗黑黝黝的药丸,满脸不信的说:“真有这么神奇?不行,我可舍不得吃,这可是天下男人梦寐以求的好东西啊,如果能批量生产,绝对是财源滚滚,大杀四方!”
“十天后,再见。”
楼兰王冷冷横了高飞一眼,转身快步走出了餐厅。
——“沈总,你的气色今天下午又差了很多,要不要我陪你去大医院检查一下吧。”
傍晚下班时,小宋脸上满是担心:“我已经和医院的同**系过了,她恰好今偷班,可以为你系统的检查一下。连续一周多了,你气色几次都、都不怎么正常。”
“我没事,就是累得,不用去医院,我自己明白怎么回事。”
沈银冰抬手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摇头又轻吸了下鼻子后,转移了话题:“刘小龙那边的进展怎么样了?”
看到沈银冰拒绝去医院检查身体,小宋也不好再说什么:“一切正常,这个刘小龙的能量很大,找来的建筑公司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听说承建过黄河大桥这样的大工程,却让他用来建厂,简直是大材小用。”
沈银冰笑了笑,淡淡的说:“这就是背景深浅的区别,羡慕不来的。”
“是啊。”
小宋深有同感:“要说高董这次可算是走运了,凤山开发区招商局的王晨局长,又是他的朋友,给予他方便的同时,又向开发区为他争取了很多优惠政策。唉,像这样搞下去,想不成功都很难啊。”
小宋刻意提到王晨,就是委婉的提醒沈银冰,这个王晨对你很有威胁。
在小宋看来,沈总和高董那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嬖人,无论是从哪方面来说,都是再也合适不过的了,任何人企图破坏他们的感情,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而王晨为高飞独自留在冀南这事,现在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来了。
所以,察觉出这些天内沈总好像从没有主动和高飞联系过后,小宋就替她着急,担心他们俩人的感情又出现裂缝什么的。
沈银冰很明白王晨指的是什么,却仍旧淡然一笑,再次转开话题,说起了明天的工作安排。
她表面正常,心里却犹如刀割:小宋,你以为我不想和高飞好好的处吗?
我是真把他当做了唯一的靠山和寄托,可你知道吗,人家已经有儿子了,和妮儿有儿子了!
你让我怎么做,难道哭着喊着的去做他情人,求他一辈子来照顾我?
呵呵。
不知道沈总心中悲苦的小宋,在记下明天的工作安排后,发现她几次打哈欠流泪的,就催着沈总赶紧下班,天都黑透了。
沈银冰这次倒是听取了她的意见,收拾了一下东西后走出了办公室。
在路上随便吃了点东西后,沈银冰回到了家。
在打开房门后,甩到鞋子冲进了卧室,一下扑倒在窗头,急急的喘着从枕头下拿出了一些东西。
这是几个小瓶子,每个小瓶子里面都有一撮灰白色的粉末。
这里面装着的是忘忧粉。
按照孙叔叔的意思,这些忘忧粉是沈银冰在这段时间内的所需数量,可到现在为止,她才用了不到一小半。
被人利用小宋遭到暗算时,沈银冰恰好得知高飞有了个儿子的消息,这才自暴自弃的开始服食忘忧粉。
只是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就后悔了:她不想被忘忧粉挟持,她不想成为某些人的傀儡。
所以她要反抗,她要靠自己的意志力抵抗住忘忧粉:没有了高飞,她更该振作起来活出个样子让他看看才对,干嘛要自甘堕落?
沈银冰高看了自己的意志力,也小看了忘忧粉的威力。
无论她使出多大的毅力,哪怕故意把房门钥匙扔在下水道中(那样就回不了家,看不到那些忘忧粉了),在大街上徘徊到深夜,希望能被寒风减轻那种痛苦——可最终,她都不得不连夜找到开锁匠,重金聘请人家打开她的家门。
这是她第三次下决心戒掉忘忧粉了,已经坚持了整整两天。
可是小宋那番话,再次把沈银冰的信心击碎,使她再也不想忍受这种无法描述的痛苦,索性回家后就找到了这些东西,先解除痛苦再说。
沈银冰双手颤抖着,打开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的粉子倒在掌心,一把捂在嘴上吃了下去。
马上,一股子每次都能体验到,每次都无法形容的舒服,从心底深处迅速呈辐射状,消散在了每一根神经的末梢。
舒服,无法描述的舒服,充足,安静,祥和,让人忘记了所有的一切。
也不知过了多久,跪在地板上的沈银冰才长吸了一口气,缓缓睁开了眼睛,正要站起来时,背后神经却猛地一僵,猝然回头。
第746章 我需要权力!
从相术界的角度上来说,幼儿在1-3岁时,天灵盖不闭合,能够看到轻微蹦跳的现象,这就是小天眼,能‘看到’许多大人看不到的脏东西.
所以那个时段的幼儿有时侯会忽然哭泣,害怕,民间俗称是‘掉魂’,等他们天灵盖闭合后,小天眼也就关闭了,再也‘看’不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再也不会掉魂了。
人在小天眼闭合后,其实仍然保持着不用眼睛看,就能感受到某种危险的本领,这以科学角度来说,就是我们常说是第六感。
就像现在的沈银冰,在极度放松后刚要站起来,背后神经却猛地一颤,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危险,猝然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了一个人影。
一个身材不高,全身都是黑色的人影,就静静的站在卧室门口看着她。
夜晚,灯光晦暗,如果你在自己的家里,正在做某件不想别人知道的事情,却忽然有个人出现在你背后,你会是一种怎样的恐惧感?
沈银冰就是那种反应,瞳孔猛地收缩,脸色蓦然苍白,一下子就出溜到了地上,背靠着窗板颤声喝道:“是、是谁!?”
“唉。”
那个不大的人影幽幽叹了口气,走进了卧室内:“小冰,别怕,是我,我是红姐。”
随着那个人走进卧室,沈银冰终于看清楚了这个人是谁。
颜红,这个人竟然是神秘失踪那么多天的颜红。
颜红穿着一身黑色的套裙,脸上仍然带着沈银冰所熟悉的亲切、关心和怜爱,只是她的眼神里却多了一丝沈银冰所陌生的诡异。
“红姐,红姐,你是红姐?”
沈银冰双眸睁大,满脸不信的闭上眼,用力晃了晃头,觉得这可能是在做梦,或者说是出现在了幻觉。
自从苏北山去世后,颜红对于沈银冰来说,已经上升到了贴心亲人的地位。
而颜红也没有辜负沈银冰的信任,为了她可以说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无论做什么事,都把沈银冰放在了第一位,更是替她遭到了暗杀,差点连小命也丢掉。
好不容易,在沈银冰的苦盼下,颜红身体痊愈了,可结果却又神秘失踪,被某个邪教用诡异的方式带走——那,成了沈银冰心中的痛,无时无刻不再盼着红姐回来。
现在颜红回来了,就在她眼前,真实的存在着。
沈银冰再次睁开眼时,颜红已经单膝跪在了她面前,张开了双手。
“红姐!”
沈银冰定定的看着颜红,确定这不是在做梦后,呜咽着叫了一声,就像走失的孩子终于看到娘亲那样,一下子扑进了她怀中,放声大哭。
这段时间,沈银冰过的很苦。
有高飞在的时侯,虽然俩人总是口角不断,但无可否认的是,沈银冰已经把他当做了精神、事业上的寄托,烦并充斥着,哪怕在孙叔叔那些邪教中人面前,她也没有害怕,反而为演戏骗过对方而暗中得意。
可惜好景不长,高飞就因事去了国外。
然后,‘噩耗’的就传来了:高飞和妮儿,竟然有了个儿子。
沈银冰觉得她一辈子都忘不了,高飞在说起他有个儿子时,语气里透出的自豪,和幸福,以及隐晦表达出的含义:沈银冰,哥们和妮儿有儿子了,咱们之间那就不可能了。
这个消息对于沈银冰的打击来说,绝对是致命的,致使她的心态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再加上小宋被人利用后让她真正服食了忘忧粉,于是就彻底的自暴自弃了。
当然了,自暴自弃过后沈银冰也后悔了,她想咬紧牙关打破被人控制的命运,所以才几次下决心要戒掉忘忧粉——没成功。
父亲和海伯已经去世,颜红失踪,被她倚为最后寄托的高飞又成了别人的男人,无法描述的孤苦让沈银冰再也无法承受重力。
就在她最无助的时侯,颜红却很神秘的出现了。
沈银冰能不想见到妈妈的孩子那样,扑倒她怀里放声痛哭吗?
“小冰别哭,有红姐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颜红紧抱着沈银冰,右手轻轻拍打着她后背,声音温柔似水。
如果此时旁边还有第三个人的话,就能看到颜红的嘴角在剧烈抽着,眼神里全是更加绝望的痛苦之色。
不过当沈银冰痛哭一大场后终于止住悲伤,抬起头来看她时,颜红的眼神中只剩下浓浓的溺爱了。
抬手擦了下小鼻子,沈银冰哽咽着问道:“红、红姐,这段日子你去哪儿了?”
“起来说,地上凉。”
颜红把沈银冰从地上拉起来,俩人并肩坐在窗上,把她搂在怀里,望着屋角某个点喃喃的说:“还记得你去别墅的那个晚上吗?那晚我不放心你就去找你了。等我去了后,我看到你正和你早就过世的父母、童海说话,在他们的蛊惑下要服食某些东西,就觉得不对劲,刚冲进去阻拦你,可我却一下子昏了过去。”
颜红昏过去后,等她再睁开眼时,发现已经被几个人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几个看守着她的人中,有男有女,其中那个女的是小头目。
他们强迫颜红服食了忘忧粉,让她享受——为了得到定期供应的忘忧粉,颜红甘心全力配合他们,直到高飞出现之前,她都生活在一种极度的快乐充实中,无法自拔。
颜红被高飞救出后,高云华自告奋勇要带她和秦城城一起去京华,接受戒毒。
可在被‘押解’去京华的路上,颜红却在邪教的帮助下,借着解手的机会‘尿遁’了,搞得高云华很是无地自容。
颜红逃跑、重新回到邪教人手中的原因很简单,她中毒太深,已经离不开忘忧粉了。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以前没有服食忘忧粉时,如果有人想利用她,她宁可死也不会屈服的,但在品尝到了忘忧粉的妙处后,她的观点却全然改变了:就算宁可死,也不能离开忘忧粉。
没有品尝过忘忧粉滋味的人,永远都无法体验到那种快乐的感觉。
为了这种感觉,颜红不惜背叛所有人,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一往无前。
颜红本以为,这辈子她都没脸去见沈银冰了。
因为她辜负了沈银冰对她的信任,变成了一个为了毒品而自甘堕落的女人。
可就在这时候,沈银冰也步入了她的后尘,甘心被那些人所控制。
这样一来,俩人就变成了战友……
颜红这次来见沈银冰,就是被组织上派来的,委以重任,要协助沈银冰把北山集团做大,为组织发展而做出最大的贡献。
“小冰,我对不起你,我不配得到你的信任和好。”
讲完自己的遭遇后,颜红一脸的痛苦,双手板着泪水早就停止,木然发呆的沈银冰肩膀,泪流满面的说:“我承认,我这次出现是带着他们的命令来的,就是为了更大可能的利用你,榨取你的价值。甚至在必要时,还要强迫你对抗高飞。”
颜红说到这儿时,沈银冰的嘴唇哆嗦了下,却仍旧没有说什么。
吸了下鼻子,颜红喃喃的说:“小冰,我知道你现在可能在恨我了,恨我不该心甘情愿被那些人控制……可、可我没办法。小冰,我现在就听你说一句话,如果你觉得红姐我该死,我眉头都不会皱一下,立即死在你面前,来洗白我们本来的亲情!”
颜红说完,左手猛地一扯自己的上衣,露出了自己光洁如雪,丰满傲人的雄膛,右手中已经多了把刀子,闪着寒芒的刀尖抵在心脏位置。
看那刀子的锋利程度,相信只需稍微用力就能刺穿心脏的。
呆愣的沈银冰,仿佛被刀子闪烁出的寒芒刺激到了,打了个冷颤后抬起头看着颜红的眼睛,脸上带着让人心悸的镇定,犹如梦呓般的说道:“红姐,我还能相信你吗?”
颜红急急的道:“我把命都交给你了,我还要怎么做,才能让你相信,只要为了你,我会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
沈银冰伸手,轻抚着刀刃,眼眸开始慢慢的发亮,语气中多了中阴森:“现在我们的谈话,别人能听到吗?”
颜红马上说:“我发誓,他们已经确定咱们两个除了被他们控制外,已经无路可选了,根本没必要再窃听咱们的谈话。”
“那我就放心了。”
沈银冰站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望着外面灯光璀璨的夜景,淡淡的说:“你可以告诉他们,说我已经认命了,但我有个要求。他们要是不答应的话,我宁可死也不会接受他们控制的。”
颜红慢慢放下刀子,站起来问道:“什么要求?”
“我要见他们的最高领导人,和他谈谈我的条件。”
沈银冰说着打开窗户,让寒风从外面扑进来,吹起柔顺的粉丝,声音冷的像冰:“我要求他们在一年之内不许命令我做任何我不想做的事,要为我提供我需要的人力,物力。我要在这一年中,竭力把北山集团发展成国际知名大企业。”
颜红皱了下眉头,掩上衣服走到了沈银冰身边:“你是想完成你当初执掌北山集团时的梦想——还想利用组织上的力量,来对付高、一个人?”
“让北山集团傲立世间百年不倒,是我和我爸共同的心愿。让那个弃我如敝屣的男人后悔,受伤甚至痛不欲生,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我已经彻底被毁掉了,我也不想让他好过。嘿,嘿嘿,哈哈!”
沈银冰说着说着,忽然仰面大笑起来。
笑声中带着凄苦,忽然转身看着颜红,双眼中带着让人心悸的狂热:“他有了儿子后,就把我像丢破鞋一样的丢掉了,我怎么能甘心看着他幸福的生活?红姐,你去告诉那些人,就说我沈银冰需要权力,一年的时间,我会让他们收到百倍的回报。去吧,去!”
第747章 你也有人格吗?
十天的时间,不长也不短,那要看人是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下.
如果是像耶酥他老人家那样被吊在十字架上,接受烈火的烘烤,那么别说是十天了,就是十秒钟,也是度秒如年的。
可如果有美女陪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这十天时间绝对是眨眼既过的。
高先生是个有福之人,这十天就是在美女陪伴下悠哉悠哉过完了的。
十天的工夫,十天前看上去随时都会去天国和上帝畅谈理想的老乔治,已经完全康复了,佝偻的腰板再次直立了起来,开始全力筹划家族和基金未来十年的大发展计划。
当然了,老乔治对高飞这个未来继承人的亲生父亲,好像仍然没多少好感,每次散步时见到他,都是待理不理的。
高飞才不在意,看在这老家伙是在给儿子打工的份上,就当眼睛瞎了看不到算了。
今天是去英国和杰拉德家族谈判的日子,也是和妮儿分别的时刻。
吃早餐时,妮儿的情绪开始低落了,老乔治的脸色倒是缓和了许多,和他说了许多谈判场上所注意的细节,以及一些谈判所用的小手段。
至于谈判内容,和条件,在这十天内,妮儿已经和高飞仔细研讨过七八遍,确定了最终的底线。
其实谈判目的很简单,那就是要求杰拉德家族因为尼科夫的愚蠢行为,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比方杰拉德家族在中东某地区的油井,以后是不是该由乔治家族来经营了啊等等。
妮儿相信,这次谈判只是走个过场,相信杰拉德那边早就做好准备了,只要不出现大的意外,对老乔治这边的要求,他们肯定能接受的。
杰拉德家族最优秀的继承人死于非命,还得再赔偿人家,这绝对是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打掉牙齿和血吞。
没办法,谁让他们理亏呢?
像杰拉德这样的老牌家族,最重要的不是金钱啥的,而是他们的荣誉。
杰拉德家族能否保住他们数百年努力博来的荣誉,就看能不能满足老乔治的条件了。
这次随高飞一起去英国谈判的,除了他这个带头人外,还有包括律师、欧洲区执行总裁、保镖等十二名成员。
如果谈判顺利结束后,高飞将去做他自己的事情,其他人则打道回府。
早上九点,妮儿管家辛格的陪同下,送高飞来到了庄园门口。
门外,停着几辆黑色防弹轿车,司机就站在车门口,一脸随时可以赴汤投火的严肃表情,其他十二名成员,也都站成两排,分列在门口两侧,个个都雄赳赳的好像要上战场的勇士那样。
“高飞。”
妮儿牵起高飞的手,刚叫出他的名字,眼圈却已经发红了,守着那么多手下,她赶紧垂下了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高飞清楚妮儿当前的心情,捧起她的下巴,看着她浮起水雾的双眸,在她红唇上轻轻印了一下低声说:“别这样,我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叫暂时的离别,只为日后长久的相聚。其实我早就想过了,等你把这边局势彻底掌控住后,完全可以去华夏遥控指挥这边的工作,或者我过来。不管怎么样,总之我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
妮儿笑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们肯定会幸福的,我只是舍不得你走,我很想和你一起的,去华夏看儿子。”
“你爷爷需要你,大局为重。”
高飞张开手把妮儿揽在怀中,拍了拍她后背:“我走了,这次和上次不一样,对不对?”
“对,上次离别,相聚遥遥无期,这次却是带着希望。”
妮儿下巴放在高飞肩头,喃喃的说:“不管你以后和哪个女人在一起,都请别忘记我和儿子。”
高飞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力吻了下妮儿光洁的额头后,挣开她的双手转身就向车子走去。
“高飞!”
妮儿向前追了两步,颤声说:“保重!”
高飞头也不回的走到中间那辆车前,等司机打开车门后,才抬手挥了一下,弯腰上了车。
砰、砰砰,随着一连串响起的关门声,谈判小组成员纷纷上车。
车子启动,缓缓驶向了几公里外的主干道。
当车子驶出几百米后,高飞才回头看去,妮儿仍然站在庄园门口,抬着右手。
又向庄园内的城堡看去,高飞觉得在某个窗前,老乔治也肯定在遥望着他,说不定在祝福他路上翻车,空中坠机,吃饭噎死,睡觉得脑溢血……不过高先生才不会和那老家伙一般见识,如果诅咒能死人的话,世上就没有那么多贪官污吏了。
离别,总是让人情绪低沉,高飞也不例外,拿出了一颗烟点上,靠在靠背上闭上可眼。
车子匀速行驶,很快就来到了主干道的路口,前面的车子已经打着转向灯右拐上路了,给高飞开车的司机正要跟上去时,却忽然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了车前。
下意识的,司机猛地一踩刹车。
闭目养神的高飞身子向前一扑,抬手抓主了前面的座椅靠背,睁眼看去,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戴着眼镜,身材瘦弱显得很斯文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车前。
斯文男人的出现吓了司机一跳,踩着刹车后马上就落下窗户,刚要高声喝骂什么,高飞却说话了:“等等。”
“是,高先生。”
对于高飞的话,司机是不敢有半点违逆的。
高飞推开车门下了车,倚在门口看着斯文男人,笑道:“我听妮儿说起过,你已经自由了,为什么又来这儿了,不会是找不到混饭吃的工作了吧?”
斯文男人抬手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走到高飞面前叹了口气:“唉,你说的不错,我离开老爵爷后才发现,我除了躲在暗中享清福,别的什么也不会做了。为了活下去,所以我得重新找个那样的工作。”
“不会是想跟着我混吧?”
“你会是个老爵爷那样的好老板吗?”
“我不知道他给了你什么。”
高飞沉思了片刻说:“而且我觉得,我也没资格当眼镜的老板。不过,我敢保证,有我一口吃的,我就不会让你饿肚子。”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老乔治身边的影子保镖,曾经的欧洲杀手之王眼镜。
眼镜笑眯眯的说:“可我以后就不再是一个人了。”
高飞有些奇怪:“还有谁?”
“以后你会知道的。”
眼镜很实在的抬腿上了车,在关上车门时说道:“希望你是一个好老板。”
“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好老板的,地球人都知道。”
高飞弯腰上了车,和眼镜并排坐在后面,看着他的眼神中带有喜色,肉麻的要命。
一直以来,高飞就为身边没有得力人手而头疼。
詹姆斯白板等人不能算,他们和高飞是兄弟。
铁屠和叶心伤等人也不能算,他们是国家机器。
他们这些人,在高飞遇到重大难题时可以出面,但肯定不能随叫随到的。
而老王、李德才、陈大彪和连雪城阳等人,诚然算是高飞的心腹,不过应付一般事情还行,可限于他们自身实力,在对付凶险的突发意外时就不行了。
很不巧,现在高飞已经卷入了一场莫名的漩涡中,隐藏在暗中的高手如云,别的不说,单说一个燕魔姬那样的小人物,就不是连雪、李德才等人能对付的。
但眼镜却不同了,人家可是纵横欧洲的前杀手之王,杀个把人就像宰个鸡那样轻松,论起单打独斗大的本领,比詹姆斯等人都要强,丝毫不逊色于铁屠和叶心伤。
甚至还要更强,毕竟他有第三只手的秘密,只有老乔治和高飞知道,假如他和铁屠真动手,也许老铁在遭受重创时才会明白过来的。
有这样一个牛比到家的人追随左右,高飞绝对是走了狗屎运。
当然了,高飞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才不会相信眼镜为了混口饭时,就会追随他左右的,毕竟眼镜出名比他早了十几年,算得上一个前辈了,哪怕他再有王八气势,也不可能折服这种人的。
看着又拿出手术刀开始修指甲的眼镜,高飞正琢磨着该怎么才能套出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时,眼镜说话了,头也没抬起,声音也很平淡:“我有个亲生女儿,现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大学读书,我希望她以后都能幸福的生活下去。”
高飞一愣,随即恍然:“如果她不习惯俄罗斯寒冷的冬季,我可以让她去华夏,为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
眼镜这才抬起头,看着车子前方笑道:“老爵爷告诉我说,她对拥有五千年文化的华夏非常向往。如果你能有办法让她加入华夏国籍,并能让她幸福一生的话——我能为你去死。”
高飞也笑了:“让你女儿去华夏,为她提供幸福生活那是小事一桩,就算你不答应我什么,我也能为你办到的。眼镜,你记住啊,你跟着我混,是为了亲眼见证到你女儿幸福生活下去,找个好男人嫁了,生的孩子会喊你爷爷的,让你活到七老八十时,还能抱着重孙子和我一起去游览华夏的万里如画江山。所以,你不能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我对你的唯一要求。”
眼镜眼镜发亮,好像看到了未来:抱着孩子好像无数个老父亲那样,在女儿的欢声笑语中,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鳖那样,听女儿给他讲解早就来过无数次的景点,听那些早就听过无数次的传说。
可能是太激动了,眼镜的身子开始发颤,锋利的手术刀已经割破了他的手指,献血滴落在了他的裤子上,但他却毫无察觉,只是喃喃的问道:“我会等到那一天吗?”
高飞淡淡的说:“我用我的人格作担保?”
眼镜歪头看着他,问道:“你也有人格吗?”
第748章 针锋相对!
高飞一行人这次去英国,乘坐的是乔治家族的专机.
号称世界金融皇帝的老乔治,专机除了比美国总统的白宫一号小一点之外,其它诸如‘安全、舒适’等方面,都几乎相差无几,绝对是牛到家了。
很快,车子就来到了纽约某机场,直接驶进了停车场。
本次前去谈判的副组长,是高飞的熟人,曾经追随妮儿去华夏皇朝会所参加‘商业世界杯’的杰克,也是他代表离子基金与北山集团、落日集团签约的。
“高先生,请下车。”
高飞所乘坐的车子刚一停稳,杰克就小跑过来,替他打开了车门,那殷勤劲,那娴熟的动作,都证明了向领导献殷勤不仅仅是只在华夏官场上能看到。
高飞一脸老板派头的微笑颔首,抬脚下了车,站在车前抬头向专机看去。
这是一架波音747,和美国总统的白宫一号是亲戚,只是型号有所不同,小了一些,但看起来仍然是那样的霸气无比,蓝白相间的机身上印着乔治家族信奉的天鹅图腾,漂亮的空姐,和沉稳的机长等人,就站在舷梯下面恭候高飞大驾。
“高先生,请。”
杰克弯腰抬手,请高飞登机。
他也看到了忽然多出来的眼镜,不过却没有问什么,这是私人专机,临时多个把人上飞机,是不需要拿护照购买机票的。
高飞抬手挡住眼眉看了眼太阳,放下手后才说:“再等等,还有个人要过来。”
杰克不知道还有谁要过来,也不会问是谁要过来,只是轻笑着点了点头,退到了高飞的后面。
他刚退到高飞后面,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风衣,脚穿棕色高腰马靴,头上戴着一顶灰色毛线帽子,脸上戴着大口罩的女孩子,咔咔的从入口那边走了过来。
这女的身材好棒,两条腿好长。
杰克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时,猛地想到这可能是高先生要等的那个人了,赶紧垂下了眼帘。
“杰克,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私人助理,莫征东莫小姐。”
等女孩子走过来后,高飞为杰克简单介绍了一下。
“莫小姐您好,认识您很高兴。”
杰克连忙伸出右手,一脸‘认识你我很荣幸’的真挚笑容。
叫莫征东的女孩子却像个瞎子那样,根本没有理睬杰克,只是淡淡瞟了高飞身边的眼镜说:“你比预订时间晚来了三分钟。”
“我晚了吗?我好像在等你吧?”
高飞刚说出这句话,那位莫小姐已经转身走向了专机。
右手僵在半空的杰克,看到老板也吃瘪后,笑容这才生动了许多,抬手莫了下头发开始招呼大家登机。
莫小姐就是楼兰王莫邪征东。
楼兰王在看眼镜时,眼镜也在看她,一直盯着她。
高飞问道:“看出什么了没有?”
盯着楼兰王的脚下,眼镜缓缓的说:“她很厉害。”
高飞又问:“有多厉害?”
眼镜如实回答:“不管是在天上,地下,水中,还是在窗上,你都不是她的对手。”
高飞闭嘴加快了脚步。
一个骄傲的男人,在被别人看出他不如一个女人后,是很没面子的事,最好是结束这种自损颜面的争论,那样才能保住一点该有的绅士风度。
绅士风度是指彬彬有礼、待人谦和、衣冠得体、尊重女性、谈吐高雅、注重自身修养、知识渊博、见多识广、尊老爱幼、尊重女性、无不良嗜好,是西方国家公众,特别是英国男性公众所崇尚的基本礼仪规范。
英国伦敦,可能是绅士最为扎堆的地方了,哪怕绅士们在你把他老婆睡了后,心里恨不得把你剁碎了去喂狗,可在大庭广众之下,仍然能对你露出真挚的笑容,欢迎你光临寒舍。
乔治和杰拉德两大家族的谈判,是不对外公布的,毕竟这次谈判的起因很让杰拉德没脸,所以谈判地点就设在杰拉德家族族长居住的地方,一个不算太大的农场庄园。
这个农场庄园相比起老乔治的城堡庄园来说,单从外表上来看是逊到家了,不过这才是低调的绅士所住之处。
老乔治的豪华庄园,总是给人一种暴发户的感觉,让人不屑一顾,其实心里却总想把他取而代之。
去机场接机的是杰拉德的大儿子本德华,和香港某天皇巨星同名不同姓……在庄园门口迎接高飞一行人的,则是杰拉德的大女儿黛娜。
不管是本德华还是黛娜,现在都已经知道弟弟尼科夫是死在高飞手中的,可谓是杀弟大仇人,不共戴天。
但他们在见到高飞的第一面时,脸上却都带着优雅的笑容,热情而矜持,能让人随时感受到他们的尊重,和绅士风度。
高飞才不会被这种假象所迷惑,他很清楚宰人兄弟后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尽管他也很清楚,本德华姐弟都很赞成尼科夫去死。
对于美国客人的尊敬,杰拉德家族做到了最好:本德华在机场迎接,黛娜在庄园门口,现在最有希望成为族长的海伦,则在客厅前面的台阶上恭候大驾。
看到高飞在两个哥哥姐姐的陪同下走过来后,海伦眼里闪过一抹别人难以察觉的喜悦,缓缓抬起了右手。
海伦刚结婚一年多的丈夫,罗贝尔先生笑着挽住她的手,夫妻俩人翩翩走下了台阶。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欢迎高先生光临杰拉德庄园。”
海伦把手从丈夫臂弯中抽回,快走了几步来到了高飞面前,拽了一句华夏经典欢迎词,神采飞扬的样子。
“尊敬的女士,很高兴能见到您。”
高飞优雅的微微弯腰,牵起海伦的手在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接着放开。
“高先生,请,家父就在里面等您。”
海伦替高飞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的丈夫,等他们握手见礼后,才邀请他进屋。
罗贝尔先生的脑门好像没变绿啊。
瞥了眼罗贝尔的脑袋后,高飞转身对杰克说了几句什么,这才走上了台阶。
根据高飞的吩咐,眼镜等人留在了外面,高飞和楼兰王,还有杰克走进进了屋子里。
今天只是大家首次见面的日子,就是先认识一下,高飞等人就会去休息,正式的谈判将在明天后才会进行。
这栋屋子是木质结构,看样子和老杰拉德的年龄差不多大了,踩在外面的台阶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让人担心会不会踩断了。
里面装饰的也不怎么起眼,不过地板却很光滑,几乎可以照出人来,家具也都是古董级别的,东边屋角还竖着一尊中世纪骑士所穿戴的盔甲,透着一股子威严之气。
老杰拉德坐在一个编织藤椅中,看到高飞进来后,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海伦和黛娜快走了几步,左右搀扶住了他,低声解释道:“这就高飞,高先生。”
老杰拉德看上去也就是七十多岁,不过身体远远不如老乔治,身材也很瘦小,不足一百斤,脑门已经秃了,脑后和耳边的头发已经雪白,乱糟糟的长着,看起来和爱因斯坦的画像有些相似。
唯有那双眼睛,在张合之间偶尔会闪过一抹精光,提醒人们他是英国第一家族的族长,是英女王都很尊重的大神。
等高飞走过来后,杰拉德才慢吞吞的伸出右手,笑道:“高先生,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老杰拉德说的这句话,和华夏武侠电影中那些大侠相见后说的一模一样,一点英国男人的绅士风度也没有,就差双手抱拳了。
听父亲这样和高飞见礼后,海伦的眼神黯然了一下。
她很清楚,老杰拉德这样说的意思是什么:你就是杀我儿子的凶手吗?好,老子记住你了,你给我等着!
高飞也明白老杰拉德为什么这样说,装做没听懂的样子,寒暄道:“惭愧,惭愧,晚辈平时也就是做点该做的事情,哪有什么大名可说啊,老爵爷你太客气了。”
对老杰拉德的敌意,高飞丝毫不让,借着这句话告诉他:你儿子敢对我儿子痛下杀手,那他就是死有余辜。你不服气自管划下道来,老子肯定会奉陪到底!
尼科夫这次殒命美国,还真不能怪高飞,你都去杀人家儿子了,就不兴人家杀你?你要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不想戴绿帽子,那你找别的女人啊,非得一棵树上吊死?
既然想通过联姻来取得利益,那就得做出有必要的牺牲。
妮儿未婚就和人生了孩子,这诚然是她不光彩的地方,可尼科夫此前也曝出过嫖寄大丑闻的,妮儿为什么没有去把那个女人干掉呢?
说起来,还是尼科夫理亏,没干掉人家却被人家干掉了,死了也活该的。
老杰拉德嘴角狠狠抽了一下,随即松开手,笑呵呵的请几位坐下。
他眼里只有高飞,至于一起进来的楼兰王和杰克,自动忽视了。
反倒是本德华,在看到莫邪征东后,就一直偷眼看盯着她看,不时的做个吞咽动作,再看向高飞的时侯,眼神里已经明显带有了嫉妒恨。
没办法,这女人太漂亮了,无论她穿什么衣服,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周围有哪些人,都无法遮掩她自身的光芒。
大家坐下后,虚情假意的寒暄了片刻,老杰拉德就以身体不适告辞了,要求海伦要代他好好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们,如果觉得住酒店不习惯的话,晚上可以下榻在庄园内。
谈判在杰拉德的农场庄园,晚上高飞等人却要回到伦敦市区的大酒店,谈判一天没完,他们就得每天来回奔波。
对老杰拉德的好意,高飞表示心领了,目送他被黛娜搀扶着离开后,就向海伦提出了告辞。
今天只是见面,明天才开始正式谈判。
“高先生,请问你们下榻的是哪个酒店?”
没有多做挽留的海伦,问这个问题时,左眼轻轻眯了一下。
第749章 苏樱!
伦敦郊区的某个小镇上,有一栋靠近道路的木屋,木屋内的电暖气片热腾腾的,窗台上一颗本该在九月底凋零的鲜花,仍旧骄傲的绽放着.
窗下有个藤椅,一个身穿家居服的英国老太太,戴着老花镜正在看一本青色封皮的书,一只黑色猫咪蜷缩在她的脚下,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后,慵懒的睁开了眼睛。
帮,帮帮,几声轻微的敲门声随即响起,老太太的眉头微微皱了下,目光却没有从书上挪开,只是淡淡的说道:“进来吧。”
门开了,一个穿着米色小风衣,蹬着一双高腰白靴子,金色长发从毛线帽子下洒出的小女孩,推门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书包。
小女孩看起来最多也就是十一二岁的年龄,与傍晚放学回家来到祖母房间的当地孩子没啥两样,只是神态中透着一丝丝的紧张。
“劳伦太太。”
女孩子走到老太太面前,双手中拎着的书包放在膝前,微微弯腰看着地板上那只弓身而起的黑猫说:“来自美国的客人离开庄园返回市区酒店后,本德华独自驾车去了庄园附近的一家农舍,那儿有几个前些天就赶到的陌生客人。”
劳伦太太头也不抬的问道:“他们总共是几个人,什么来历,是谁联系来的?”
“总共三个人。”
女孩子回答说:“一个白人,一个黑人,还有一个是亚洲人。联系他们的人始终没露面,不过我们在窃听他们近期的通话记录时,听到有人称呼‘焦先生’,看来是那个人了。”
劳伦太太这才抬起头,摘下脸上的眼镜淡然笑道:“焦恩佐?呵呵,他倒是神通广大的,短短几天工,就和本德华串通一气了。小樱,你说这几个人是来对付谁的?”
叫小樱的女孩子没有任何犹豫,就回答:“肯定是针对来自美国的客人,相信这次又是焦先生在幕后运作,蛊惑本德华为他做事——劳伦太太,我觉得焦恩佐这人不好控制,表面对您服服贴贴,暗中却小动作不断,这种人,不应该留着。”
劳伦太太摇头:“呵呵,这才是我需要的人。有野心,心思灵活,擅于利用别人来成全自己的事,事后却能飘然遁走……只要假以时日,必能成为一代枭雄的。”
小樱很想说,枭雄都是不好控制的,等焦恩佐有足够实力后,说不定还会反噬主人,只是她张了张嘴后却没说什么。
劳伦太太好像明白她担心什么,摇了摇头说:“不必多心,无论他蹦的怎么欢,都跳不出我的手掌心。哦,对了,国内的事情怎么样了?”
小樱再次微微弯腰:“前晚传来消息,目标已经有了反抗,甚至争雄之心,一切都在太太您的意料之中,相信她不会让您失望的。”
劳伦太太眼里闪过一丝得意,悠悠的说:“她受到一系列的打击,尤其是情感打击后,也该成熟、坚强起来了。嗯,其实她的心机比起焦恩佐来,也许更加坚韧,希望她不要让我失望。”
不等小樱说什么,劳伦太太合上了书:“亚洲那边按原计划进行,只要控制住姓孙的,这事就成功了一半。至于焦恩佐和本德华请来的三个杀手,在高飞面前除了送死,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结果。嗯,密切注视高飞,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边事情完毕后,他们很快就会去俄罗斯了。”
劳伦太太絮絮叨叨中,拿出了一把奇形怪状的钥匙,在手里微微转动着:“希望伟大的楼兰女王,能为我们找到那枚炸弹。唉,破军美洲分部的那些科学家,简直是太笨了,短时间内竟然无法重新造出一枚相同的炸弹,害得我老人家不得不出此下策。”
小樱等劳伦太太说完后,才小声说:“还有一个消息,那个被您提醒特别关注的田中秀雅,已经安全返回岛国了。”
劳伦太太淡淡的说:“那只是一个小人物,我没指望她能做出什么大事。”
小樱点了点头,盯着那只黑猫等了片刻,没有听到劳伦太太再说什么后,才轻轻的退出了房间。
在转身关门的一瞬间,小樱不经意间瞥了劳伦太太膝盖上的那本书一眼。
那本书上有几个小篆:楼兰安归经。
“安归经有传说中的那样神奇吗?尊敬的王已经研究好多天了,好像一直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之处。唉,大多数被传得神乎其神的东西,其实都是虚的,远不如钻进暖和的被窝,吃着零嘴看电视来的实在。”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小樱脱掉风衣,甩掉靴子,摘下帽子连同金色长发一起扔到了沙发上,蹦跳着爬上了窗,扯过一床毛毯盖在了自己身上。
如果高飞能看到她的话,肯定会大吃一惊。
这个戴了一头金色假发,好像当地小学生的女孩子,正是那个当初被他救过,又暗算他,后来被楼兰王带走的苏樱。
苏樱和高飞25岁之前的人生命运类似,都是孤儿。
不过后来高飞找到了父母,而是还是那种很牛叉的角色,但苏樱却没有这么幸运,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她是一个超生儿。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黄宏和宋丹丹演的小品《超生游击队》,一对为了能够把家族血脉传统延续下去的农村夫妻,为了要儿子就满世界的打工,来躲避计生政策超生儿子。
能够生出儿子还倒罢了,可如果第三胎、第四胎仍然是女儿,那么有些夫妻就没有能力再抚养了,所以只能狠心把孩子抛弃。
苏樱就是这样的悲惨遭遇,出生后刚几天,就被父母抛在了某家镇医院内,又被送到了孤儿院。
她七岁多的那年,在孤儿院外面玩耍时失踪了。
一个孤儿的失踪,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毕竟全国每年都会有无数儿童被拐卖,但因为人贩子的‘反侦’手段很娴熟,往往从A省拐到的儿童,会带到B省去贩卖,所以当地警方要想破获这样的案子,很难。
很多被拐卖儿童,随着岁月的流逝,从而逐渐忘记了过去,慢慢适应了新的环境。
当然了,如果被拐卖儿童是被卖给无儿无女的人还是命好的,就怕会被卖到马戏团、甚至当做‘人体器官基地’来抚养,命运是相当悲惨的。
所以这个世界上最为该死的人,不是那些偷人老婆的大盗,而是这些逮住就该凌迟的人贩子。
安归王就是一个人贩子。
在五年当中,她最少拐走了十几个女孩子。
苏樱,就是这些孩子中的一个,从被偷走的那一天开始,就开始接受各方面最为严酷的训练,这才造就她小小年纪,就具备了易容、暗杀、反侦察等等技能。
能够被安归王看上的女孩子,都具有一定的天赋,经过五年的严酷训练后,基本都具备了当今职业杀手的本领。
她们,是安归王重振安归教的希望。
一切要从娃娃抓起这句名言,倒是很形象的诠释了安归王的远见。
苏樱在安归王特训的那些女孩子中,是年龄最小的一个,却是最为被看重的一个,小小年龄就能化妆成小乞丐,独自跑去美国拉斯维加斯,利用她的年龄小,不被人注意的优势,偷走了斯夫人夫人手中的钥匙。
又在从高飞手中抢回钥匙时,果断而冷酷的下了毒手。
也就是高飞,如果换做是别人的话,可能早就死在她手下了。
为了完成任务杀个无辜的人,对苏樱来说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因为她是杀手,从七岁开始就接受‘为了完成任务就不择手段’的残酷教育。
苏樱小小年纪,手上已经有十几条人命了。
也许是所受教育和从小生长环境的原因,苏樱在杀人时不但不害怕,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反而会有种莫名的狂热。
被亲生父母所遗弃,无法像正常孩子那样被亲人所呵护的冷酷童年,扭曲了她的心理,从而希望所有人最好比她还要悲惨。
只是在面对高飞时,杀人不眨眼的苏樱失手了,被高飞制住带回了私人会所。
然后,她又被暗中追查生化炸弹的楼兰王带走。
目空一切的楼兰王小看了苏樱,不知道她竟然拥有自我解穴的本领。
在安归王声东击西之计的配合下,苏樱成功逃出了楼兰王的控制,并顺手偷走了她那本青色封皮的安归经。
没有从苏樱嘴里问出有用的东西,反而丢失了一本安归经,这对楼兰王来说绝对是个耻辱,也让安归王更加高看她一眼了。
想到连安归王都很忌惮的楼兰王,竟然在自己手上吃了个大亏,苏樱就想叹气,幸福的叹气,边叹气,边吃着零嘴看电视。
电视里演是美国动画片《猫和老鼠》,苏樱看到汤姆为了追杰克鼠打碎家具,被胖妇女主人抓主脖子扔出窗外这一段时,苏樱咯咯的笑了。
但很快,她的笑容就慢慢收敛。
因为她忽然觉得,她就是那只愚蠢、搞笑的汤姆猫,而劳伦太太(安归王)就是那个胖主人,无论汤姆猫曾经做出过多大贡献,但在惹怒主人后,都有可能会被一脚踹出家门。
汤姆猫做错事被踢出家门后不会死,等到新的一集里,他还会拽拽的偷吃主人的蛋糕。
可苏樱呢?
如果她一旦做错某件事,安归王会怎么对付她?
想到已经五年多了,还没有搞清楚哪幅面孔才是真正的安归王,想到她随时会以陌生的面孔出现在自己身边,冷眼旁观自己的一举一动,苏樱就觉得手足开始慢慢变冷。
“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一次,苏樱忽然有了反抗安归王的想法,她不想再这样生活下去,不想像去年没完成任务的那两个姐妹那样,悄无声息的从世界上消失。
第750章 杀手!
从十九世纪中期到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伦敦是举世闻名的雾都.
在十九世纪之前,其实伦敦没有这么多的大雾天气,一切都因为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污染了伦敦的空气,又在那些政客的刻意炒作下,才享有了‘雾都’的美誉,说什么这是神秘的,Lang漫的。
只是英国人却不甘心把这份神秘,Lang漫继续延迟下去,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治理大气环境,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努力,现在雾都的早上,已经看不到几次大雾了。
至于大雪后的晚上,伦敦的空气质量更是清新绝佳,站在院子里抬头看去,就能看到漫天都是璀璨的星辰,墨蓝色的苍穹带着古老而神秘的宁静。
高飞站在窗前,仰头看着窗外西边的星空,已经看了七八分钟都没有动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眼镜敲门走进来后,才转过了身子,笑着问道:“舟车劳顿一天了,怎么还没有去休息?”
眼镜走到沙发前坐下,低头修理着指甲淡淡的回答:“我倒是想休息,可问题是有些人不希望我休息。”
高飞关上窗户,拉上窗帘走到眼镜面前的柜子上,抬腿坐了上去,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会有访客?”
眼镜头也不抬的回答:“会有,估计等对面那栋商务楼上办公室的灯光灭掉后,你要是再站在窗口的话,就该出现了。不过,和你会晤的访客身体大不了,也就是有一颗阻击子弹那样大小,而且还有可能从不同的三个方向过来。”
眼镜所说的三个方向,是除了东边之外的其它三个方向。
这三个方向,是酒店客房的窗户所在。
高飞看了下时间,又问:“那你觉得,我们该怎么招待那些访客?”
眼镜手里的手术刀停顿了一下,回答说:“你那个私人助理,已经主动去南边拜访访客了。我刚才进来时在想,我们是不是也该动身了,毕竟让尊贵的客人总是呆在楼顶,是一件很没礼貌的行为。”
——黑火炭,是罗思曼的外号。
黑火炭是个黑人,皮肤黑的不能再黑了,但嘴唇和手掌心却很红,就像雪地中的腊梅,或者人体受伤淌出的鲜血那样,红黑相映给他徒增一股诡异的魅力。
黑火炭很满意自己这个特征,就像很满意自己这个外号那样,更为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S级通缉犯而自豪,他觉得只要不停的奋斗,总有一天能代替欧皇,成为新一代的欧洲杀手之王,让欧皇和上一任欧洲杀手之王眼镜那样,成为杀手界的历史。
一个来自非洲的黑人,却想在欧洲创下一番事业,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非常艰苦的奋斗过程,却充满了挑战性。
越是来之不易的成就,含金量才越大。
今晚,远距离狙杀一个来自美国的亚洲目标,是黑火炭抵达辉煌终点的一个小站,等明天天一亮后,就会被他忘得干干净净。
黑火炭倚在天台的一个角落中,抬头望着漫天的繁星,想到了非洲家乡的老母亲,和几个兄弟姐妹们:他们昨天看到我汇过去的那十万美金后,肯定会很高兴吧?妈妈该去买一辆她喜欢了很久都没舍得买的吉利轿车吧?听说那是一款来自华夏的民族品牌,质优价廉……
想到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终于会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子后,黑火炭就幸福的笑了。
这些年,黑火炭挣了很多钱,足够买一千辆吉利轿车了。
不过那些钱都被他父亲给扔进赌桌,贡献给毒贩子了。
上个月,他那个得了艾滋病的父亲,终于闭上了他那双罪恶的眼睛,再也不用拖累妻子和孩子们了,他的家庭在父亲离世后,获得了新生。
新生,总是让人激动的。
黑火炭低头看了下夜光手表,默数着时间:“七,六——三,二,一,灭。”
说出最后一个‘一’字后,黑火炭挺身站了起来,趴在天台上往下看去。
果然,下面窗口洒出来的灯光已经消失了,这是大楼最后一拨工作人员要离开了。
其实,就算黑火炭在有人上班时,也有把握在击杀目标后从容撤退,那些上班族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过黑火炭却不想节外生枝,他能坚持下来没有被国际刑警抓捕,靠的就是一个谨慎。
目送走出大楼大厅的人们纷纷离开后,黑火炭拿起手机,按下了一个信息群发键,然后就从脚下拎起一个箱子,打开。
里面是一支巴雷特M107狙击步枪,配有15倍率的光学瞄准具,且能够发射多种12.7毫米弹药,能够在2公里射程内精确打击,可用于远距离有效攻击军用设施,如轻型车辆等。
用这种狙击步枪来杀人,黑火炭想不出目标能有任何活命的机会。
慢条斯理的枪支装好,放在天台的水泥护栏上后,黑火炭深吸了一口气,眯起一只眼,右手食指慢慢扣上了扳机。
这支狙击步枪上,不但有15倍率的光学瞄准具,还有夜用热能扫描仪,透过窗帘、甚至墙体,就能捕捉到房间内目标——这样说吧,只要目标还活着,就会散发热量,就能被扫描仪发现,并自动锁定。
这款先进的夜用热能扫描仪装备,是美国某家军火公司最新研制出来的,黑火炭曾经听人说过,它的主人就是一个职业佣兵,但不能确定。
黑火炭开始慢慢调整夜用热能扫描仪,和高倍望远镜,在那所房间墙体上慢慢搜索。
他一点也不担心会一枪干不掉目标,因为在其它两个方向,还有他的两个同伙来自西班牙的豹子,和来自亚洲岛国的鸵鸟。
三个人,组成了让国际刑警组织头疼的杀手小团伙,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黑火炭仔细的搜索,终于发现了一团荧红色的影子。
根据黑火炭拿到的酒店房间布局资料来推测,这个红色影子,应该是在套房的洗澡间位置,看来正在洗澡。
“愿主保佑你,死后会上天堂。”
左手在眼前虚空划了个十字后,黑火炭深吸了一口气,正要集中精力扣下扳机时,却听背后有人淡淡的说:“主是肯定保佑他的,却没有保佑你,你死后,也不一定会上天堂。”
黑火炭全身的神经,随着这个声音的响起,腾地绷紧,毛发竖起,霍然转身,然后就看到一个人站在他身后半米处。
借着星光和不远处大楼轮廓灯的照映,再加上这个人距离自己实在近,黑火炭能看清他的样子。
这是个身材单薄的男人,看样子也就二三十岁,或者三四十岁,戴着一副眼镜,他清秀斯文的外表,让人看不出他年龄到底有多么大。
男人手中拿着一把闪着寒芒的小刀子,脑袋微微垂着,正在慢条斯理的修栏甲,刚才那句话平淡无趣,就像朋友们之间的随意谈话。
黑火炭搞不懂,这个斯文男人是怎么做到来到他身后半米处的,更搞不懂他是谁,只是知道这个人很危险,很危险。
对付危险的目标,最好的法子就是干掉他!
黑火炭始终都是这样任务的,在经过短暂的惊慌后,就快速拔除了腰间的军刀,由下至上冲着斯文男人的心脏刺了过去。
手法果断,干净利索。
黑火炭发现,在他的刀子斜斜刺上时,斯文男人仍然在那儿修指甲,好像没看到那样,傻瓜到了极点。
难道他真是个傻瓜?
这个念头电闪般横过黑火炭的脑海时,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欧洲杀手史上最出色的人,这个人戴着眼镜。
难道他是……就在黑火炭想到这儿时,他的军刀已经刺到了斯文男人心口前,只需再用零点零一秒的时间,就能破体而入。
可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没力气了。
面前那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人,仍然在半垂着脑袋修理他的手指甲,双手动也没动一下,可黑火炭却明明听到一种血液窜出体内的呲呲声。
接着,他那把已经碰到斯文男人心口的军刀,就慢慢的垂了下来,擦着对方的衣服。
随着军刀的垂下,黑火炭也顺着天台护栏慢慢坐了下来,低头看去,就看到自己左肋下第三根肋骨处,有一只手,手里握着一把刀子,刀子已经深深扎进他身体。
斯文男人的左右双手,明明在修栏甲,这只手是谁的?
黑火炭满脸不信,顺着这只手看去,终于发现这只手竟然来自斯文男人右肋下。
这个男人,竟然长了三只手。
第三只手,杀了黑火炭。
心脏开始停止跳动的黑火炭,忽然笑了,拼着全身的力气说出了一句话:“我、我知道你是谁,也知道你为什么是欧洲杀手史上最伟大的杀手了。”
然后,他的头就软软的垂了下去,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他最大的希望是成为欧洲新一代杀手之王,却死在前杀手之王眼镜的手里。
“为什么所有人,都会在临死前对我说这句话?”
眼镜慢慢缩回他的第三只手,不解的摇了摇头后,转身缓缓走向了天台门口那边。
在黑火炭的魂魄飘飘荡荡的飞过大海,飞向他的家乡非洲某处时,高飞已经来到了伦敦郊区的一个农舍前。
被高飞干掉的那个岛国人,其实并没有他表面那样强悍不怕死,高飞只是在制住他后说,只要他能说出指使人的下落,就能放掉他,骄傲无比的岛国人,没有丝毫犹豫的说了出来。
然后,高飞也没有丝毫犹豫的扭断了他的脖子。
高先生讨厌这种没骨气的人,为此他不惜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说话不算话。
我本诚实,奈何小人逼我撒谎。
高飞驾车刚来到农舍面前,就看到一辆车动农舍后院呼啸着冲了出去,在野外乡间小道上狂奔,引起远处一家农舍中的看家狗狂吠不已。
第751章 会把脸打坏的!
高飞冷笑,没有片刻的停顿,驾驶着高底盘的越野车,直接撞碎农舍的篱笆墙,呼啸着追了上去.
那辆仓皇逃跑的车子,听声音应该是一辆玛莎拉蒂之类的豪华跑车,这要是在公路上,只需眨眼间的工夫就能把速度提到一百迈,再一个眨眼的工夫,就能把高飞这辆越野车甩下几条街。
可惜农舍后面是一片田野,不是平整的公路,超低的底盘让那辆跑车很愤怒,不断发出吭哧吭哧的摩擦声,来抗拒主人实在不该走这种破路。
让豪华品跑车在乡间小道上狂奔,就像一个绝色美妇被一个太监占有那样,空有一身迷人的本领,最终却只能越来越火大,继而发狂,失去控制。
跑车经过一个坑时,底盘被坑沿托住,绝望般的嘶吼着,皮股后面冒出阵阵白烟,却无法前进一步。
而这时候,高飞的车子已经颠簸着冲了过来。
开车的**惊,再也顾不得依赖车子了,推门跳了下来,双手举起一把手枪,嘴里大声吆喝着什么,看来是警告高飞:尼玛要是再敢过来,哥们开枪崩了你!
高飞才不管这些,眼睛都没眨一下冲着那哥们直直撞了过去。
那哥们大叫一声,匆忙中扣下扳机的同时,一个懒驴打滚,将将躲过了车头。
不等他爬起来,开门跳下车子的高飞,飞起一脚踢飞了他的手枪,弯腰采住他头发把他拎了起来。
那哥们狂喊:“别杀我!”
看到这人的样子后,高飞叹了口气。
身后远处的农舍中,又传来一阵马达轰鸣声,高飞扭头看去,就看到一辆摩托车正跃过被撞碎了篱笆墙,急吼吼的冲上公路,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骑摩托车逃跑的人,才是高飞想找的那个。
开车的这个傻比,只是被人利用吸引高飞的诱饵罢了。
高飞讨厌傻比,就像很多女人讨厌黄瓜上的毛刺太多那样,抬手就是几个耳光,把那人抽的眼前金星乱冒。
就这样,那位仁兄还没有忘记求饶:“别杀我,我只是被利用的,真正想杀你的,是焦恩佐!”
这位事到如今才察觉出是被利用了的仁兄,是老杰拉德的长子,本德华先生。
看着几巴掌就被抽成猪头的本德华先生,高飞又叹了口气,放开手时,又忍不住重重给了他一耳光。
“别、别再打我了,会把脸打坏的!”
本德华哭着抗拒,好像一个麻袋那样瘫软在地上。
高飞屈膝蹲下,拿出手机晃了晃说:“死人是不会在意脸被打坏的。本德华先生,你说对吗?”
“别、别杀我,我不想死,我这次只是受到焦恩佐的蛊惑,才做出了这种糊涂事。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敢这样了,我用我的人格保证。”
本德华痛哭流涕,还没有忘记他是一位正统绅士,不能让流下的鼻涕脏了衣服。
面对这样一个外形俊朗的怂包,高飞都懒得再追问他是怎么和焦恩佐联系到一起的,伸手托起他下巴,说道:“我放过你可以,不过,你该知道任何人做错事都该付出代价才对。你,能付出什么让我满意的代价?”
说着,高飞扭头四下看了一眼,喃喃的说:“这地方人烟稀少,绝佳的杀人场所啊。”
本德华更怕,连忙喊道:“我、我——你想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给你!”
“明天我们就开始谈判了。”
“明天开始谈判?”
本德华楞了下,终于明白高飞想要什么东西了。
他要为乔治家族,在和杰拉德家族的谈判中,挣到最大的利益。
为了平息老乔治的怒火,老杰拉德和三个子女就谈判的问题,有过详细的磋商,就赔偿方面做了详细的最高承受力度等标准,这是杰拉德家族近期最大的秘密。
而高飞,此时就是强迫本德华说出这些秘密。
本德华贪生怕死不假,可他也清楚如果说出这些秘密后,会对杰拉德家族造成多大的损失,所以在搞清楚高飞的意思后,楞了下后眼珠就开始乱转。
本德华先生的眼珠刚转了一圈,高飞抬手就是一记耳光,把他抽成了斗鸡眼。
本德华眼前金星乱冒了很久,才清醒过来,然后就看到一把奇形怪状的冷兵器,在他下面某个部位乱比划,高飞还念念有词:“听说男人那玩意被割掉后,就会变成女人,整天躲在屋子里擦胭脂抹粉,开始对雄壮男人感兴趣,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汗水瀑布般的从本德华额头滑落,他真怕高飞会把他变成喜欢男人的男人,那可是生不如死,再也不敢有半分侥幸心理,嘶声狂叫:“我说,我说!”
“我有一百一十七种能够让人生不如死的办法,还没有来得及拿出手呢,你就投降了,真没成就感,扫兴。”
高飞愤愤的再次给了本德华一耳光后,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说吧,我会随时提醒你别忘记该忘记的一些东西。”
几分钟后,高飞关掉手机,把本德华从地上搀了起来,走向越野车:“本德华先生,你的车子看来今晚开不回去了,我做做好事把你捎带回市里吧。你不用感激我,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助人为乐了。”
本德华目光呆滞,点头道谢:“谢谢,谢谢。”
“这么客气做什么呢,其实咱们的关系很不一般啊,严格说起来,你还是我的大舅子呢。”
高飞拉开车门,请本德华上车,彬彬有礼的绅士样子。
三魂六魄没了大半的本德华,根本不明白啥是大舅子,幸好在来到市区被高飞送上出租车后,还能记得他住在哪儿。
高飞回到酒店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了。
在经过眼镜的房间前时,驻足抬手刚要敲门,想了想又作罢了,大半夜的敲一个男人的房门,未必有些让人恶心。
当然了,高飞也不想敲女人的门,免得会被莫邪征东误会了,今晚再来个逆推之类的霸王硬上弓——到时候,打又打不过人家的高先生,和谁哭去?
男人嘛,都是有尊严的,哪怕是被世上最漂亮的女人逆推,也会心有不甘的。
回到自己房间,高飞先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浴巾也没围就这样赤果着身子,推开了套间房门,然后就愣了一下。
套间内那张舒适,宽大的窗上,躺着一个女人。
外国女人,身材高大,曲线玲珑,倒是没穿什么透明的轻纱睡袍,而是穿了一身紧身的红色皮衣,那种上下一体,把身体捂的严严实实的皮衣,要多保守就多保守,却能把女人成熟的身体,勾勒到极度完美。
这个身穿红色紧身皮衣,足蹬一双黑色高腰马靴的女人,是杰拉德家族的未来继承人,去年刚结婚的海伦小姐。
看到高飞出现后,海伦笑吟吟的坐了起来,眼睛发亮。
高飞下意识的伸手挡了下面一下,随即松开,大咧咧的了过去问道:“什么时候来的?”
海伦把他拉在窗上,伏在他身上喃喃说道:“刚来没多久,等罗贝尔以为我睡着了出去鬼混后才出来的……你去哪儿了?”
“出去欣赏了一下伦敦美丽的夜晚。”
高飞很想告诉海伦,今晚你还是走吧,因为莫邪征东就在旁边屋子里,她肯定知道来了,那个女人可是一直把哥们当做种、哦,不,是当做驸马的,她最看不惯的就是有女人来找我了。
不过高飞随后就意识到,根本没必要说这番话。
因为莫邪征东既然知道海伦来偷欢了,却没有在高飞赶来之前收拾她,这就证明已经默许了她这种不要脸的行为。
楼兰王为什么这样大度,高飞没兴趣去猜测,再说他也看不惯那个女人,如果她真来干涉的话,高先生会和她拼命的,问问她有什么资格来干涉他的私生活,她还以为她真是无所不能的王?
海伦右手顺着高飞脸颊慢慢下滑,呼吸加重,眼神迷离,喃喃的说:“其实伦敦美丽的不仅仅是夜景,还有……我。”
高飞很赞同的点了点头,接着有些惋惜的说:“可惜你穿的太保守了。”
“是么?”
海伦忽而咯咯低笑出声,右手扯住一个拉链横向一拉,她雄前看似完整的皮衣,就出现了一道口子,里面那团惊心动魄的白,就兔子般的跳了出来。
当一种好像虫儿欢鸣的声音,从隔壁房间隐隐传来时,莫邪征东正坐在窗前的地毯上,呆望着外面的星空,就像老僧入定那样,一动不动。
也唯有她能听到那种声音,更知道是谁发出的这种声音,曾经在某个时间段,她差点从地上暴起,冲进隔壁房间,把那对无耻的狗男女剁成肉酱。
但随即她就忍住了,因为她很清楚,她在高飞面前再强大不可战胜,也无法彻底折服那个臭男人。
除非真把他杀掉。
要不然,高飞铁定会事事和她呛着来,不死不休。
高飞不能死,最起码在楼兰王没遇到下一个比他更加优秀,能替他完成某件事的男人之前,还不能死。
她还得在他遇到无法抗拒的危险时,竭力帮助他。
世上,还有没有比高飞更优秀的男人?
给自己找了个问题,强迫自己不去想某件龌龊事的楼兰王,脑海中闪现出若干男人的影子,甚至还包括眼镜。
可她思来想去,却始终找不到一个比高飞更优秀,或者说更适合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荒yin无度,不要脸,却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他自己的原则,笑着面对死亡,让伟大如楼兰王这样的人都看不透他。
“唉。”
也不知道想了多久,莫邪征东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苍穹中,无端端的飘过一片乌云挡住了群星,远处野外顿时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清晨五点半时,外面走廊中传来一阵离去的脚步声。
第752章 你的手太脏了!
当早上第一缕阳光照在窗户玻璃上时,苏樱敲响了劳伦太太的房门.
面目慈祥的劳伦太太,打开了房门。
穿了件稍大衣服的苏樱,看上去身材更加单薄,低眉顺眼的样子,就算是杀人不眨眼的安归王,也忍不住在她头上轻抚了下,和声问道:“怎么起的这样早?小女孩得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健康成长的。”
“多谢太太的关心,我睡不着。”
面对安归王真挚的关怀,苏樱连忙弯腰道谢。
表面看上去颤巍巍的安归王,转身走向了桌子那边:“来,尝尝我亲手熬制的奶茶,女孩子多喝奶茶,对皮肤有好处。”
苏樱才不相信安归王真会这样体贴她,连忙婉言拒绝:“谢谢太太,我已经吃过早点了。”
苏樱明明是在撒谎,安归王却摇了摇头:“唉,你总是和我太客气,难道不知道你在我心里,就像亲生女儿那样吗?好了,我也不勉强你了,说吧。”
当安归王右手哆嗦着,好像老的连杯子也拿不出的端着杯子喝奶茶时,苏樱恭声说道:“昨晚,焦恩佐和本德华派去的那三个杀手,都死了。”
“唉,造孽啊,造孽啊,那么活生生的三条人命就没了。”
安归王一脸惋惜的放下杯子,很有怜我世人,死也何惧的风度。
苏樱却知道,那三个人的死活早在安归王意料之中了,如果黑火炭等人能逃走,那才大大出乎她意料,相信她马上就会想方设法的收服那个人。
毕竟能从楼兰王三人手下逃生的人,绝对是一个相当牛叉的存在。
苏樱其实很反感安归王这种惺惺作态(扮成个老太太,和自己人还这样装做老态龙钟,有意思吗?),只是她却不敢有一丝的流露,轻咳了一声说:“苏灿让我请示太太,今天是否提前赶往俄罗斯?昨晚她在农舍中,亲眼看到高飞威胁了本德华,而且苏媚那边也传来消息,海伦昨晚去了高飞下榻的酒店。”
苏灿,苏媚,是苏樱的师姐们,她这些师姐师妹都姓苏,看来这个姓是安归王的本性,她们对于她来说,就像古代豪门的家奴那样。
抿了抿嘴角,苏樱继续说:“老杰拉德四个儿女,尼科夫已经殒命拉斯维加斯,本德华受高飞控制,海伦又和他暗中往来,只剩下黛娜一个人了,她在这场谈判中应该起不到任何作用了,谈判从昨晚开始,实际上就已经结束了……这是苏灿分析的。”
不得不说,苏灿分析的很有道理,老杰拉德的四个子女,有三个不反对高飞的了,这场谈判明显被高飞掌控在手中,应该很快就能结束,那么倒不如提前赶去俄罗斯,为下一步计划布局。
安归王没有说什么,只是细细的品着奶茶。
苏樱也没再说什么,纹丝不动的站在门后,恭候安归王下达新的指使。
喝完杯子里的奶茶后,安归王才淡淡的说:“这次谈判没这么容易的,你们分析的也有道理,不过却忽视了一个人。”
“忽视了一个人?”
苏樱眉头微微皱起,片刻后猛地醒悟:“劳伦太太,您是说老杰拉德吗?”
“老杰拉德才是杰拉德家族当前的中流砥柱,海伦这个未来的继承人和他相比,压根就没有任何可比性。海伦和本德华不假装为难的答应高飞还倒罢了,一旦这样做,他会马上跳出来的。”
安归王的声音低沉了下来:“杰拉德家族能在英国取得当前地位数百年,你以为是这样容易的吗?每一代的族长,都是一些心机相当深沉的人物,正是他们才支撑着这个家族数百年不衰。”
安归王站起身,腰板挺直,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你们只看到本德华被高飞控制,海伦和他不清不楚……呵呵,你们能看到的,老杰拉德一样能看到。”
苏樱有些惊讶:“不会吧?老杰拉德如果知道这些,肯定会很生气的,毕竟是高飞杀了他最优秀的继承人,女儿再和她通、通那个啥,他怎么可能会容忍?”
安归王冷笑:“哼哼,这正是老杰拉德可怕之处,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别说是死一个儿子,女儿背叛他了,就算四个子女全死了,他也能把持住家族最后的利益底线。他死了,还有旁支,只要家族所有人都以家族利益为重,不择手段,那么家族就能永远繁荣昌盛下去。”
苏樱目光闪烁,真不相信安归王所说的这些。
安归王也不再说什么,下令说:“让苏青尽快行动,另外,你再告诉辛露,让她赶去俄罗斯布置一切。你们几个,以后在伦敦要更加小心,我猜测隐藏在暗中的杰拉德高手,应该已经开始注意到你们了。”
苏樱眉头再次皱了下,双眼微微眯起,乖巧的答应了一声。
——早餐时,杰克和其他随行成员一起,高飞和眼镜,楼兰王三人在一起。
早餐既有西式糕点,也有中式的稀饭,馒头,眼镜自己喝牛奶,吃鸡蛋和早点,高飞和楼兰王俩人,却都选择了中式早点。
楼兰王虽说从不承认她是华夏人,可她却真有一个华夏人的胃。
在坐下时,好像有些做贼心虚的高飞,曾经偷偷瞅过眼镜俩人。
眼镜脸上好像带着一丝嘲讽,是那种幸灾乐祸的态度,很可恶,让人忍不住想在那张脸上狠抽一耳光才会觉得舒服。
楼兰王倒是脸色木然如昔,看不出丝毫的波动,端着稀饭喝了一口后,伸手去拿碟子里的馒头时,高先生殷勤的抢先拿起一个,递给了她。
楼兰王看也没看,自己拿了个馒头。
高飞有些生气:“拒绝男士的效劳,可不是淑女所为。”
“你的手太脏了。”
楼兰王淡淡说了一句,站起身端着碗走向了另外一个桌子。
“脏?”
高飞有些纳闷的端详着自己的右手,喃喃的说:“我洗过手啊,哪儿脏?”
眼镜慢吞吞的说:“昨晚,你这只手可能莫过不干净的东西吧。”
高飞这才明白过来,瞥了眼楼兰王低声骂道:“尼玛,这也算脏吗?我用手怎么了?人家岛国男儿还用舌头呢,也没见有谁嫌脏。”
眼镜拿着牛奶杯子站起来,又端起一盘鸡蛋:“我去那边吃。”
“弱智,虚伪。”
高飞低声骂了句,被这俩人给说的也没胃口了,索性一推碗筷,拉开椅子快步走出了餐厅。
来到酒店大厅外面后,高飞展开双手做了个扩胸动作,点上一颗烟顺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向动走去。
今天十点,在第一轮正式谈判的时间,现在还不到八点,完全可以趁这工夫欣赏一下伦敦的街景。
相比起以Lang漫而著称于世的法国巴黎来说,伦敦逊色太多。
如果是在巴黎街头上,不管天气有多冷,哪怕是天上下刀子,也能看到秀着两根美腿四处招摇的美女,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上苫穿个小背心,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标准扫货,这种为了满足男人而牺牲自己的女人,无疑是值得尊敬的。
顺着人行道向东走了一颗烟的工夫,高飞也没看到他最想看到的那一幕,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转身拐进了一条小巷内。
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黑色风衣看上去就像退休老工人的男人,搓着双手哈着惹气,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走了过来,低着头拐进了小巷,刚走了一步,脚下就顿了一下。
高飞倚在墙上,左脚抬起蹬在墙上,双手抄在口袋中,嘴上叼着一颗烟,抬头看着天好像在晒太阳的样子。
老男人脚步微微一顿后,接着往前走,经过高飞身边时,却听他淡淡的说:“这次我放过你,回去告诉你的主子,我不喜欢被人追踪,暗中监视。”
老男人停步,慢慢的转身,一脸茫然的看着高飞:“先生,你说什么?”
“我说,你该去耳科诊断一下了。”
“什么?”
老男人眨巴了下眼睛,刚说出这个字,就觉得眼前一黑,噗通一声仰面摔倒在了地上。
高飞一拳放倒老男人后,抬脚在他左肋部位狠狠踢了一脚,听到传来轻微的喀嚓声后,这才满意的哼了一声,转身施施然的走了:“我最讨厌把我当傻瓜的傻瓜了,有必要为了证明你不是傻瓜,就断两根肋骨吗?”
“咳,咳!”
高飞拐过墙角后,老男人痛苦的咳嗽着,右手伸进风衣内,莫到了一把手枪,也莫到断了两根肋骨。
高飞刚才那一脚,正踢在他藏在上衣口袋中的手枪上,手枪又隔断了他两根肋骨,可和手枪在一起的手机,却安然无恙。
高飞看似随意一脚,踢断了他两根肋骨,却没有踢碎他的手机,就是为了让他给他的主子报信。
老男人的眼里,浮上了极大的恐惧,咳嗽着挣扎着坐了起来,飞快的拨通了一个手机号,等那边接通后,立即喘着说道:“爵爷,我……”
他刚说到这儿,就被那边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我知道了,让你的人取消对他的监视,现在,去维纳斯快餐店,有个来自亚洲亚洲的女孩子在里面洗盘子——我不希望她能吃上午餐。”
不等老男人说什么,那边就扣掉了电话。
非常霸道的踢断老男人两根肋骨后,高飞才不管他会不会报警啥的,依旧双手抄在口袋中,沿着人行道向东慢慢的溜达。
咕噜噜,肚子里响起了叫声。
高飞抬起右手,叹了口气:“唉,如果我告诉他们,说我昨晚根本没有和海伦做什么有损人胃口的龌龊事,他们还是不会信的。可我真没做啊,只随手吃了两把豆腐罢了。”
空腹吸烟,会特别难受,尤其是早上。
高飞向道路两旁看了眼,发现不远处的路对过,好像有家正在营业的快餐店,就快步走了过去。
第753章 维纳斯快餐店!
维纳斯是古罗马神话中主司爱与美的女神,这个名字可谓是名誉世界,要是搞一个最大影响力排名的话,相信足可以派进世界前三十名内.
用这个名字来命名的酒店,会所等休闲餐饮项目,更是多不胜数,听说有一家专门生产安全套的公司,品牌名字就叫维纳斯,好像有些亵渎女神的意思,但仔细一想两者之间还真有点牵扯。
不远处的这家快餐店,也叫维纳斯,广告牌上还印着个维纳斯双手端着盘子的画像,老板也不怕女神半夜来找他,请他帮自己的雕像上也安上双臂。
维纳斯快餐店可能是附近开门最早,环境最不错的快餐店了,最让高飞开心的是,这儿竟然也经营中餐,尽管味道不会正宗,但也凑合了。
高飞进来时,前来餐厅里吃饭的人足有几十个,大部分都是穿着很有品位,但每个月薪水绝不会超过五百英镑的上班族,把好位置都站满了,他只好来到距离厨房最近的那张桌子上。
因为客人太多,高飞等了足有五分钟后,才有个服务生跑来请问要吃什么。
高飞早就看了食谱,要了二十个三鲜锅贴,一大碗瘦弱皮蛋羹。
服务生答应了一声,转身正去厨房里面,大肚皮的老板却又嚷着让他快点给11号桌的客人上饭,那可是老主顾,不能怠慢了。
“小媚,帮我照顾一下18号桌的客人!”
忙的满头大汗的服务生答应了一声,抱歉的对高飞笑了笑后,扭头冲厨房里面喊了一嗓子,急匆匆去招待11号客人了。
随着一声清脆的答应声,一个女孩子从厨房里面走了出来,来到了高飞面前。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有十七八的年龄,身材有些单薄,一张忙的有些通红的小脸却带着点婴儿肥,长相不是太出色,但那双眼睛却很清澈,来到11号桌面前客气的问道:“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高飞又把自己点的早餐说了一遍,叫小媚的女孩子点头答应:“好的,先生你稍等,很快就来。”
在西方国家中,餐厅的服务生也分档次的。
一般被老板认可了的员工,可以有权接受客人的小费,而那些实习的或者临时来帮忙的,就算客人赏了小费,也得把钱交给老板,这是规矩。
看到小媚连餐厅工作装都没有穿,身上还系着个大围裙,高飞就知道她不是餐厅‘正式’工作人员,可能是亚洲某国来英国留学期间勤工俭学的学生。
这种事很正常的,高飞也没在意,拿出手机随便翻阅起了网页。
不大的工夫,小媚就把高飞点的早餐用托盘端了上来。
她在给高飞把瘦肉皮蛋羹端在面前,缩手回去时,高飞眼角无意中扫了她的手一眼,笑着问道:“请问小姐,你是华夏,还是岛国人?”
小媚这个名字喊出来时,也可以是小妹,也可以是小美,不但适合华夏女孩,岛国甚至韩国人都可以叫这个名字,所以高飞不确定她是哪国人。
小媚眼光闪动了下,客气的回答:“我是华夏人,先生您也是来自华夏的?”
“呵呵,咱们还是同胞啊。”
高飞点了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小媚却说:“对不起,先生,我得去忙了,欢迎您下次光临。”
高飞抬头看去,就看到大肚皮老板正在冲这边摆手说着什么,看样子是要小媚快去忙,别耽误客人用餐。
不等高飞说什么,小媚就转身急匆匆的走进了厨房。
在国外餐厅看到有刷盘子的同胞,这是很正常的事儿,很多留学生勤工俭学时都干过这工作,收入还算可以。
高飞对小媚有些小兴趣却不是因为和她是同胞,而是刚才无意中发现她右手的虎口,食指中关节上竟然有一层老茧,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一般来说,打铁的铁匠,拿瓦刀的泥瓦匠,虎口都会有老茧,这是他们长年累月握工具时磨出来的,但他们的食指中关节,却不一定也会有老茧的存在。
这个地方有老茧,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是扣扳机的次数足够多后,才能留下的印证。
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虎口和食指中关节都有老茧,却在一家不起眼的餐厅里洗盘子,这就值得人深思了。
尤其是在高飞现在被人跟踪的情况下,小媚的出现无法不引起他的注意。
当然了,对这种表面清纯,实则可能是个杀手的女孩子,高飞还真没看在眼里,他本身就是杀手界的大叔辈,只要不是遇到眼镜那样的超级杀手,别的还真翻不起多少Lang花来。
望着厨房里面淡淡一笑后,高飞开始埋头吃饭。
锅贴和羹汤的味道虽然不纯正,高飞也觉得比那些西餐早点可口很多了,狼吞虎咽的几分钟就把早餐干掉了,这才打了个饱嗝,拿出一张钞票正准备招呼服务生买单时,就听到厨房后面忽然发出一声枪响,接着就是盘子摔碎的声音。
“瓦尔?”
这声突如其来的枪声,让整个餐厅的所有声音都嘎然而止,大家都下意识的看向那边,还没有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倒是大肚皮老板最先反应过来,大喊了一声跑向了厨房。
大肚皮老板刚跑到厨房门口,一个人就从里面直直扑了出来,一下扑在了他身上,把他重重砸倒在了地上。
大肚皮老板的反应倒是很快,被砸到后顾不得浑身疼痛,嘴里大骂着什么,抬手就把那个人推了出去,刚要爬起来却蓦然呆住,望着自己的右手——他胖胖的大手上,全是血迹。
那个被他推出去的男人,胸口出竟然插着一把餐叉,鲜血顺着餐叉呼呼的向外冒,人的脸色雪白,双眼翻白浑身剧烈抽着,眼看就不活了。
“啊,杀人了!”
大肚皮老板呆楞片刻,随即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翻身爬起就向外冲。
这时候,满餐厅吃饭的都市‘白领’们这才醒悟了过来,纷纷尖叫着,推搡着向外跑,有心急的直接拿脚踹开窗户玻璃,那些像高飞一样被堵在角落中的客人,则双手抱着脑袋蹲在了桌子下面。
一时间,刚才还一团盛世和气的餐厅内,就如同群魔乱舞那样,尖叫声,喝骂声还有女人的哭声掺杂了一起,大家都拼命的向外挤,地上遗落无数鞋子、手包帽子啥的。
砰,砰砰!
又是几声枪从厨房内传来,伴随着惨叫声,也不知道谁受伤了,但打斗的声音却没有停止。
事发突然后,高飞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个小媚。
他本以为这个小媚是来跟踪他的,等里面传来缠斗的声音后,高飞才明白不是那么一回事,看来遇到小媚只是个巧合,和他没啥关系。
皱眉看了眼卡在门口的几个男女,高飞拿出可一颗烟叼在了嘴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哥们只是来打酱油的,没打算招谁惹谁,希望别人也别来招惹哥们。
“啊!”
随着一声沉闷的惨叫,一个穿着黑棉衣的男人从厨房门口摔了出来,捂着小肚子滚在了高飞面前的桌子下面,鲜血从手缝内淌出,看来也受伤了。
枪声连续响过几声后,就哑火了,只是打斗声更响,盘子碟子碎裂的声音越加清晰。
“别让她逃掉!”
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大喝声时,一个左边身子是血的人从厨房内蹿了出来,正是给高飞端早餐的小媚。
此时的小媚再也没有了端盘子时的文静,可能是受伤了,右手捂着左肩,头发披散着,脸上全是血迹,看起来很狰狞的样子。
小媚急步蹿出厨房后,马上就抄起一张椅子反身砸了出去,四下急匆匆扫了眼,正要跑向西墙的窗口那边时,滚进桌子下面的那个男人,忽然大吼一声,猛地滚出来抱住了她右腿,用力一拉。
小媚猝不及防下,被那个男人拉的一个踉跄,身子前扑趴在了高飞面前的桌子上,想都没想,抓起一个空碗就狠狠砸在那人的脑袋上。
那人哼都没哼一声就昏了过去,却仍然死死抱着她的右腿。
小媚抬起左脚,猛踢那个人的脑袋,刚要挣开他的搂抱,一个煤气罐却从厨房内飞出来,重重砸向她的后脑勺。
听到风声后的小媚大惊,忽地扭头看去却已经来不及躲开了,只能猛地趴在桌子上,希望能用后背硬挺住这次重击,至于被砸中后,她还没有反抗和逃脱的余力,已经来不及考虑那么多了,正所谓火烧眉毛,切顾眼前吧。
眼看这个重达二十多公斤的煤气罐,就要狠狠砸在身上,小媚已经下意识咬紧牙关等待那痛彻骨髓的一击了,却看到坐在桌子对面的高飞,忽然腾身飞起一只脚,狠狠跺在了煤气罐上。
砰的一声闷响,那个煤气罐被高飞一脚踹了出去,打着旋的飞到了吧台那边,砸在了酒柜上,砸碎了十几瓶酒水,空气中顿时弥漫上了酒香的味道。
高飞一脚踹飞煤气罐后,不等右脚落点,左手一撑桌子,身子斜斜飞起,左脚连环踢出,把随后扑上来的男人一脚跺飞了出去。
那个男人,正是拿煤气罐追杀小媚的,身高体壮好像狗熊那样,却被高飞一脚跺了后空翻,随即啪哒一声平平摔倒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男人的两个同伙大惊,其中一个举起了手枪,还没有等他扣动扳机,却忽然觉得眼前好似闪过一道银光,接着手背剧痛,定睛一看,手背上原来插上了一把餐叉,这才啊的惨叫着扔掉了手枪,抱着右手原地转圈。
吓得另外一个赶紧贴在了门框上,双手举着枪朝天,厉声喝道:“先生,不关你的事,你何必多管闲事?”
他不敢拿枪指着高飞,因为他看到高飞又抓起了一把餐叉。
第754章 好人有好报!
最后站着的这哥们非常聪明,知道自己要是敢把手枪指着高飞,自己手背上差不多也会突然被餐叉插伤,所以只能枪口朝天,警告高飞别淌这趟浑水.
看了眼脸色惨白的小媚,高飞皱了下眉头,淡淡的说:“这是我的同胞,我不能在她落难时装做看不见。”
“你、你这是在自找麻烦!”
那个人厉声喝道,底气却很不足。
高飞砰的一拍桌子,喝道:“滚!”
高先生也许怕楼兰王对他撒脚,怕安归王有一天会变成方小艇的样子喊他儿子,更怕大猩猩会含情脉脉的盯着他裤裆看,可他就是不怕别人的威胁,有本事你特么的冲上来啊,躲在那儿放狠话管个屁用。
那个人浑身一哆嗦,再也不敢说什么,转身飞快的跑进了厨房。
“傻鸟。”
高飞骂了一句时,小媚已经挣开了被人抱住的右脚,连句谢谢都没有说,捂着左肩冲向了门口,眨眼间跑的不知去向了。
高先生并不是那种施恩图报的人,可不管怎么说,他都帮小媚解决了当前危机,她却这样潇洒的远遁,仿佛高飞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应该的那样,这让他感到很不爽,却又懒得计较什么,把钞票放在桌子上,抬脚也向门口走去。
追杀小媚的那几个人,根本不敢阻拦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只要智商不低于三十,就没有谁在高先生明显不爽时跳出来招惹他的。
高飞快要走到门口时,就看到一个不大的身影从门前飞快跑过,好像兔子那样快。
“咦?”
看到这个人影后,高飞轻咦了一声,抢步跑出了餐厅门口向左边看去,那个人影已经连续晃了几下,消失在了人群中。
高飞注意这个人影,是因为他觉得这个人影很眼熟,很像那个被他救过,又暗算过他的苏樱。
苏樱逃走并顺手带走楼兰王一本安归经的事,高飞已经知道了,更知道这表面可怜实则内心狠毒的女孩子,可能来自某个神秘组织。
高飞正要考虑是不是追上去看看时,却看到餐厅门口右边几百米的地方,好像躺了个人,已经有人围上去指指点点了,而且远处也响起了警笛声。
接到报警电话的警察马上就要赶来了。
高飞可不想招惹没必要的麻烦,十点钟他还得去和老杰拉德谈判,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在几个路人的指指点点下,高飞加快脚步向西走了过去,很快就来到了躺在地上的那个人面前。
“原来是她。”
这个躺在地上的人,正是刚从餐厅内冲出来的小媚。
小媚冲出来时,只是左肩受伤,但现在右边腰眼处,却插着一把刀子,足足进去一半,她人一动也不动,看样子是死过去了。
谁都知道腰眼是人体最致命的几个部位之一,这地方被人捅一刀子后,如果不及时抢救,一命呜呼是肯定了的。
“外面还埋伏着杀手?那,刚才那个酷似苏樱的孩子又是怎么回事?”
高飞蹲下用手试了下小媚的鼻息,接着把有拦腰抱在了怀中,对那几个拿着电话要找救护车的路人说:“麻烦帮我拦一辆出租车,要是再晚了她就有生命危险了。”
要说英国人民的素质还是很不错的,马上就有人帮忙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也没因为小媚浑身血迹斑斑而拒载,还赶紧下车帮着高飞关上了车门,接着跳上车就快速启动了车子。
这在国内是不可能的,没有谁愿意载这种受伤者,要是万一死在车里,先别提责任问题,最起码会觉得很晦气。
“先生,这是你女朋友吧?别慌,我知道最近的医院在哪儿,会用最快的速度赶过去的!”
有着一嘴络腮胡的司机,扭头看了眼高飞,安慰他说。
“好,那谢谢你了。”
高飞也没否认什么,道谢后却忽然想到了什么,又改口说:“哥们,麻烦你把我们送到西曼酒店好了,我有个同伴就是最好的外科医生,她正在酒店给人坐诊。”
“行,没问题,很快就到。”
司机并没有什么反对意见,加大油门直接闯过了有个红灯,向西曼酒店飙去。
西曼酒店就是高飞等人下榻的酒店名字,距离维也纳快餐店并不是太远,七八分钟后车子就停在了酒店大厅台阶前。
高飞为了避免没必要的麻烦,已经脱下外套盖在了小媚身上,挡住了她全身的血迹,等车子停下后,拿出七八张大额英镑,递给了司机:“哥们,多余的钱算是换洗被血弄脏的椅套,和感谢你以拯救生命的伟大情操。”
“啊,先生,这也太多了吧?”
司机下意识的接过钞票,看了眼面额登时被吓了一跳,这些可足够他半年的薪水了。
“好人有好报,我就是这句话的受益者,现在你也是了。”
高飞抱着小媚,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急匆匆的快步迈上了台阶:“只是我不喜欢麻烦,你该懂得我在说什么。”
——楼兰王坐在窗前的躺椅上,微微眯着眼睛望着远处的高楼大厦,很久都没有动一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般来说,高人都是这样,无论遇到什么事,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能保持他应有的镇定,尽管这种现象会被高某人称之为装比,可楼兰王在装……时的样子,也的确很迷人,安静的就像世间最唯美的一尊雕像。
只是,这尊雕像那张没有丝毫缺陷的脸上,却隐隐透着一层黑气。
历代安归王,过了十八岁生日后,脸上都会开始隐隐出现这样一层黑气,这是她们身体某器官衰竭的前兆,只有在她们静坐时才会出现。
等她们活到二十七八岁左右时,这层黑气将会越来越浓厚,却在‘驾崩’前的一个月内,突然消失,类似于正常人的回光返照。
这一个月,就是楼兰王交代后事的日子,交代完后事后,她会独自走进森林神殿,走到盛有列祖列宗的墓坑中,静坐等待生命的结束。
过了这个春节后,楼兰王就已经二十三岁了,这在历代楼兰王中,已经算得上是个‘大龄女青年’了。
之所以说她是大龄女青年,是因为历代楼兰王在这个年龄时,早就有了后人。
可莫邪征东却没有,她还没有和小王子同房,她希望能改变历代楼兰王嫁人只能嫁给亲兄弟的悲惨命运,她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找到四本《安归经》,破解其中的秘密,能够像正常人那样找自己喜欢的男人,和他一起慢慢变老。
希望,只是希望,却不是现实。
有时候,希望比绝望还要残酷。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这是个渴了就想喝水的真理,不容置疑。
曾几何时,楼兰王已经找到了第二本《安归经》,可一时大意下,竟然被苏樱偷走了。
想到就算追回那本青皮安归经,找到安归王夺回那本白色封皮安归经(高飞已经告诉她了,那本白色封皮安归经已经被安归王抢走了),可最后一本黑色封皮安归经,却已经随着老实和尚,被埋在了几百米的地下某处,早就被损坏了这一系列事情,楼兰王就有了种深深的无力感。
就算她武功卓越,医术无双,容颜绝世,权势滔天,但她终究不能上天入地——没有全套的安归经,就无法解开其中的秘密,她注定活到二十七八岁后,就默默的死去。
或者,为了楼兰王的传承,她只能和楼兰小王子苟合,做她祖祖辈辈该做的事。
从落地窗的玻璃中,楼兰王发现了自己脸上那层弥漫着的黑气,眼眸渐渐黯淡了下来,人类本身对死亡的恐惧,使她再也无法安静下来,忽地站起身,抓起旁边案几上的一个花瓶,狠狠砸在了地上。
砰的一声响!
花瓶碎成千万片时,房门也被人踹开了。
楼兰王霍然转身,双眸散出骇人的荧光,就像欧美科幻片中要变身的吸血鬼那样,那张堪称完美的俊脸有些狰狞。
“东儿妹子,快帮哥哥看看这妞儿,她被人捅了一刀……”
高飞抱着小媚一脚踹开房门冲进来,喊到这儿后才发现莫邪征东模样很不对劲,尤其是那双眼睛更是吓人的很,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愣在了当场。
高飞还没喊完,楼兰王就像鬼魅那样攸地扑到了高飞面前,银牙紧咬右手霍然抬起,却在高飞愣在当场时,停住了往下劈手的动作。
两个人没有说话,就这样定定的看着对方。
高飞眼里带着不解,楼兰王则目光闪烁就像饿了一个冬天的狼,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把他撕碎的恐怖样子。
再美的女人在杀机毕露时的样子,也和美丽无关的,说不定比普通人还要骇人。
俩人相对无言的愣了足有十秒钟后,高飞的瞳孔慢慢恢复了正常,柔声说:“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告诉我,我去给你出气。”
“我不要你管!”
莫邪征东嘎声说出这句话,霍然转身,背对着高飞紧紧闭上了眼睛。
她很清楚,就在刚才自己心魔全盛的瞬间,根本无法控制杀人的冲动,不管对方是谁,她都有可能下狠手。
可她却不明白,她在举起手后,为什么会停顿了。
尤其是高飞柔声问她怎么了时,莫邪征东很清楚的听到内心深处传来了喀嚓,喀嚓的声响。
那是被无上杀机给冰封的感情,破裂时发出的声音,使她再也不敢正面对视高飞,她很怕会从他眼里看出,他被吓坏了的样子。
望着她微微缠斗的背影,高飞好像明白了什么:“你放心,我当场既然答应你,能替你拿到全套的《安归经》,就一定能为你做到。哪怕我去蒙戈尔掘地三尺,我也要为你……”
“我说了,我的死活不要你管,不要你管啊!”
楼兰王忽然尖叫一声,猛地跺脚。
第755章 我会骗人吗?
砰!
高飞只感觉地面猛地颤动了一下,就像发生了轻微地震那样.
这却是楼兰王猛跺脚的威力,由此看出她的力气有多大,绝对不该属于这个世界中的人。
也许,莫邪征东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中的人,她来自修罗道。
看到背对着自己的女孩子双拳已经紧攥,全身的骨骼都发出爆豆般的嘎嘎轻响,高飞就知道她在努力抗衡着什么,或许是她在强忍着不想把他一拳砸死吧?
识时务者为俊杰,高飞从没想过要做俊杰,他只想做他自己,开心时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心烦时会咒天骂地,狂奔三百米踹开一对在大街上乱搞的土狗,看出楼兰王对他动了莫名的杀机后,却没有悄悄的退出去,等她安静下来后再谈个四五六,而是向前走了一步,淡淡的说:“你如果还把我当做驸马的话,那我就得管你。”
楼兰王的身子,猛地一震,那股子好像充斥了整个世界的杀气,却随着高飞这句话,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顽童拿针戳破了一个气球那样。
深吸了一口气,面色迅速平静下来的楼兰王,缓缓转身看着高飞,一字一顿的说:“你,别骗我。”
高飞一脸的茫然:“我会骗人吗?”
楼兰王不知道为什么会对高飞说这句话,就像她懒得戳穿这厮的谎言(你不会骗鬼是真的,人你是能骗就骗的),垂下眼帘看着他怀中的小媚,只是轻飘飘的扫了一眼就说:“她的肾脏受到了致命伤,而且中了毒。”
“东儿妹子,你果然是慧眼如炬,一猜就准。”
高飞大赞,赶紧把小媚放在了案几上,掀掉她身上的外套问道:“快看看,还能不能救活她?”
在来酒店的路途中,高飞就感觉到小媚的脉络已经极其虚弱,脸上浮上了一层诡异的青气,身子开始变冷,这才意识到刀子上可能会有毒的。
肾脏受伤也许不会马上致命,可这把刀子上假如再涂了毒药的话,那么这个人基本就死定了。
对高飞一口一个东儿妹子,楼兰王好像很反感,却没说什么,伸出右手两根手指,捏住刀子猛地向外一拔。
随着刀子向外拔除,昏迷中的小媚身子剧烈一颤,伤口处的黑血就要向外喷,楼兰王的左手食指却电闪般的在她腰间点了几下。
然后,高飞就惊讶的看到,伤口的血止住了,就像被一层透明塑料布捂住了那样,抬头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这些血有毒了,就证明她的肾脏也可能被毒感染了,得逼出这些毒血,说不定还得摘除一颗肾脏,你怎么不让那些毒血窜出来呢?”
“我只是不想污血脏了我的屋子,你去找个小盆过来。”
楼兰王淡淡的说着,两根手指揪住小媚的左肩衣服,也没看她多用力,那衣服就像薄纸一样被她撕开了,露出雪白的臂膀,和一个弹孔。
子弹没有伤到肩胛骨,在骨头的下面,却能疼的让人抬不起左臂。
高飞能看出,子弹深深的嵌入肌肉中了,要想起出弹头,得需要一把刀子,就说:“我去找眼镜要把手术刀……”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楼兰王右手拍在了小媚左肩,随着她身子再次猛地一颤,一枚弹头从弹孔里自己跳了出来,她右手一抄,拿在了手中。
深入人体的弹头,竟然被她用刚猛的掌力震了出来,却没有伤到伤者本身,这的确是匪夷所思的本领。
楼兰王也有些小得意,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瞟了高飞一眼,却没有从他脸上看出震惊的表情,就生出了一丝不爽,淡淡的说:“这女孩子的肩膀很好看?”
“不如你的好看。”
高飞没滋没味的说了一句,转身跑了出去。
其实,这也不能怪高飞没有被震倒,因为任何人在见识过楼兰王那不是人的超绝身手后,对这种小把戏完全可以免疫的。
高飞跑出房间后,才看到眼镜就倚在外面走廊上,一声不吭,低着头修理着指甲,仿佛站在这儿就是为了修栏甲那样,酷的要命,也无聊的很。
高飞却很清楚,他这是担心自己会遇到什么意外,特意赶来准备随时接应的。
对眼镜的好意殷勤,高飞也懒得搭理,跑到酒店餐厅找了个不锈钢小盆,飞快的赶了回来。
在楼兰王的指导下,高飞把小盆放在了小媚的腰间。
他本以为楼兰王会按在小媚的腰间,或者后心来把毒血逼出来的,没想到却是拿起小媚右脚,直接一拳打在了足心的涌泉穴上。
然后,高飞就看到黑色的,带有腥臭气息的毒血,从伤口泊泊淌了出来。
中医中有这样一个讲究: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
也就是说,涌泉穴是肾脏的根本,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相连的,那么楼兰王一拳打在小媚涌泉穴后,那股子阴柔的猛力,就会顺着涌泉穴和肾脏的血脉迅速向上鼓动,通过肾脏内部向外扩散,把毒血逼出来。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中医的神秘可不是几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
楼兰王冲着小媚的足心,连续打了四拳后,高飞就发现再淌出来的血液颜色,已经变成了正常的红色。
“好了。”
他刚说出这俩字,一个小瓷瓶就扔在了小媚身上,楼兰王转身向卫生间那边走去:“内服,外敷各一半,一个半时辰后她就能清醒过来,七天后就能恢复如初。”
“哎,你去干什么?”
“洗手。”
“你给她外敷不好吗,男女有别啊。”
“人不是我救来的,你爱管不管。”
楼兰王说完这句话时,已经开门走进了卫生间内,接着关上了房门。
“我手很脏的!”
冲卫生间那边喊了一句后,高飞却没犹豫,掀起小媚的衣襟,开始给她外敷。
在小媚生命垂危之际,高飞也顾不得男女有别了,毕竟在医生眼里,是没有性别的不是?
尽管在掀起她衣服时,不小心连她胸前那对啥也露了出来,颤巍巍的很让人心烦——可在医生眼里,病人是没有性别的不是?
楼兰王既然说小媚要在一个半时辰后醒来,那么她就会在那时候才能醒来,高飞替她收拾好一切后,直接把她放在了沙发上,给她盖上了一条毛毯。
楼兰王捧着一杯热水,坐在落地窗前的椅子上问:“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她叫小媚。”
高飞摇了摇头,就把自己救回小媚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末了才用不确定的语气说:“我出来时看到的那个人影,应该是从你手里逃跑了的苏樱。这个倒霉的小媚,很可能是被她暗算的。”
楼兰王还没有说什么,杰克就敲响了门板:“高先生,九点半了。”
今天是和杰拉德家族正式谈判的日子,根据双方的协议,高飞要在十点钟正式赶到农场庄园,原本打算在九点就出发的杰克,在获悉高先生救回个姑娘后,就主动向后延迟了半小时。
听说逃跑的苏樱出现后,楼兰王站起身看着沙发上的小媚,目光闪动了下说:“你去吧,我留下来照顾她。”
高飞就知道她会这样说,也没提什么意见,啪的打了个响指,走向门口:“好,一切有劳东儿妹子了,哥哥代她好好感谢你。”
楼兰王语气阴森的说道:“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掉你的舌头。”
“我好怕。”
高某人撇了撇嘴,打开门咣当一声关上,扬长而去了。
听着走廊中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后,楼兰王紧板着的脸慢慢放松,在扭头看向窗外时,忽然一笑。
窗外的阳光,更加明媚了。
——劳伦太太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那本青色封皮安归经,一只黑猫蜷缩在她脚下,屋子里静得只能听到闹钟秒针的咔咔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乱了这份宁静。
劳伦太太眉头微微皱起,合上经书时,脚步声消失,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
那个急速跑来的人,肯定有急事,可在来到门前时,却没有敢直接闯进来,仍然按照劳伦太太的规矩,先敲门。
“进来。”
随着劳伦太太的声音,房门被推开,苏樱走了进来。
穿着打扮仍然像个小学生的苏樱,脸色有些苍白,右肩微微有些颤抖,快步走到劳伦太太面前,微微弯腰低声说:“太太,我们在外面的四个人,忽然在今天早晨遭到了不明来历的追杀,我亲眼看到苏媚浑身是血的从维也纳餐厅跑出来,担心她会被人掳获,只能给了她一刀……”
苏樱在说这些话时,劳伦太太的眼神没有丝毫变化。
等她说完后,才伸手指了指她的肩膀。
苏樱轻轻咬着牙,慢慢脱下了外套,她的右肩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一个弹孔就在她肩厚,只是胡乱包扎了一下。
“转过身去。”
随着劳伦太太的吩咐,苏樱乖乖的转过了身子。
就像楼兰王一掌震出小媚伤口里的弹头那样,劳伦太太也同样在她肩膀上拍了一掌,接着快如闪电的又拍了一掌,弹头才从苏樱肩膀里蹦了出来。
楼兰王只需一掌就能搞定,她却需要两掌,由此就能看出双方之间的差距。
不过,这也绝对是骇人听闻的了,最起码高飞眼镜等人就做不到。
出手如风般的封住苏樱肩胛上的几处穴道,止住血后,劳伦太太看了几眼弹孔的受创角度,确定这枚子弹不是苏樱自己打的后,才说:“是谁泄露了苏媚等人的行踪?”
苏樱摇头:“不知道。”
“追杀她们的人呢?是哪些人?”
“应该是杰拉德家族的死士,我追踪暗杀苏灿的人去了郊外,去了杰拉德庄园附近,却被他们发现,并开枪击中了。”
“嗯,我知道了。”
劳伦太太沉默片刻,忽然问道:“你亲手杀掉苏媚时,是什么感觉?”
第756章 自我放纵的沈银冰!
苏樱本来就惨白的脸色,随着劳伦太太这句话,变得更加白,就像一张纸那样,低声道:“我和苏媚等人,都蒙太太您的再生之恩才能聚在一起,朝夕相处五年多,不是亲姐妹已经胜过亲姐妹……这次亲手杀掉苏媚,如果可以,我宁愿代替她去死.”
劳伦太太的目光有了些许缓和,低低叹了口气:“唉,我相信你说的话,你做的不错。你的年龄虽然最小,可却是我最看好的。杀伐果断的性格,当断则断的狠辣,这注定你未来的成果,要比苏媚她们高出很多。”
劳伦太太到背着双手,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着,脚步轻盈,没有一丝声息。
如果有人能看到这么大年龄的劳伦太太,走路时竟然会有种翩然风度,和君临天下的气场,肯定会大吃一惊。
苏樱却见怪不怪,只是低垂着眼帘,等劳伦太太下达新的任务。
劳伦太太停住了脚步,仰面看着天花板,淡淡的说:“看来这次是我的大意了,只想破坏高飞和杰拉德之间的谈判,却没有料到我在派你们监视他们时,人家也发现了我们。尤其是那个女人,怎么可能察觉不出这些呢?肯定是她发现后,通知了杰拉德那边。”
苏樱还是没说话,只是听着。
又叹了口气后,劳伦太太再说话时,声音里已经带有了疲倦之色:“算了,既然在这边的任务已经失败,那就别再打生化炸弹的主意了。你告诉辛露,在俄罗斯那边要小心。至于苏青那边,则要抓紧一些,必须在高飞回去之前,让她打入北山集团的内部。这些事,你去安排,我们下午就离开英国。”
“是。”
苏樱低低答应了一声,转身面对着劳伦太太,慢慢退到了门口,才敢背对着她开门走了出去。
等回到自己房间内后,苏樱倚在门板上,闭眼慢慢的,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能感觉到自己后背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她很清楚,刚才自己要是表现出一点点的不对劲,就会被那个女人一掌击毙。
幸好,她成功混了过来。
想到辛露,众姐妹中年龄最大的一个,甚至比安归王本人还要大的那个女人,苏樱睁眼笑了,一双大大的眼睛慢慢迷成了一个月牙,说不出的纯净,天真,嘴里说出的话,却带着丝丝歹毒:“辛露,众姐妹中,唯有你是最风光的,也是最惹人讨厌的。其实我觉得,你也该过够了这种日子吧?大家都姓苏,你凭什么可以姓你本来的姓氏?”
慢慢走到窗前,苏樱坐在了上面,看着窗外:“苏青,我最要好的姐妹,我又该怎么对付你呢?”
——沈银冰这些天习惯了在街上游荡,总是在很晚的时侯才肯回家。
她以前是用这种方式来抵抗忘忧粉,在彻底沦落后,却仍然习惯了下班后晚回家,更习惯了去小区附近那个迪厅内小饮一杯。
沈银冰本来是个喜欢清净的人,像迪厅这种鱼龙混杂的场所,她从来都不会来的,只是现在她却慢慢喜欢上了这种环境。
高亢的劲爆音乐声,群魔乱舞般的青年男女,空气中充斥着的酒味、汗臭味,甚至‘敬业’味道,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让她嗅之欲呕,而是能给她一种活在人间不孤独的安全感。
由于性格、所受教育的原因,沈银冰从来都是喜静不喜动,可她终究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骨子里充斥着朝气,和不安分的因子,在几次受到迪厅这种火爆气氛的感染后,她的性格在慢慢转变。
以前的沈银冰,喜静不喜动,就像一块无暇的雪山晶冰,除了不乏商业手段外,思想却很单纯,绝对是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现在的沈总,开始讨厌以往的安静,她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团烈火,把这个绝望的世界点燃,焚烧干净,来表达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让所有人都像她一样痛苦!
父母双亡,被男人抛弃,最亲的红姐回来后却变成了那副样子,她看不到一丝可以幸福的希望,她最大的希望就是……她根本没有任何的希望和梦想。
她只觉得,活下去就是为了伤害,伤害这个世界,也被这个世界更狠的伤害着。
喝掉酒杯内的最后一口酒后,沈银冰把外套脱下放在吧台上,脚步有些踉跄的走进了舞池内,就像所有青年男女那样,拼命的扭着腰肢,晃着头发,紧闭着双眼歇斯底里的大叫着。
有些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哪怕周围人再多,仍然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沈银冰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静静坐在吧台面前品酒时,就有一些在迪厅内找刺激的坏孩子注意到了她,只是看她气不凡,没有谁冒然过来轻佻她。
但当她像所有女孩子那样走进舞池疯狂摇摆后,那些见猎心喜的坏孩子,马上就围到了她身边,借着摇摆的机会,开始试着对她动手动脚。
察觉出有人对自己动手动脚后,沈银冰的第一反应就是发怒。
但随后,这怒气就消散了:我已经这样了,何必再坚守以前?我还能为谁坚守?高飞吗?呵呵。
苦涩的笑了笑,沈银冰咬住嘴唇,眼眸开始发亮,脚下一拉,一个侧转与刚才对她暗中动手动脚的坏孩子,面对面的摇摆了起来。
沈总的身材,绝对是魔鬼般的,尤其是她那种高雅的气质,一旦自我放纵后,立马就会让人感受到一种血脉喷张的激动。
虽说今天是第一次在迪厅狂舞,不过沈总从小就有芭蕾舞的底子,哪怕是看似随意的摇摆,也能把身体的柔韧性,和体型动作的协调性发挥到最佳,就像一条接受笛声指控的眼镜蛇那样,随意摇摆着带着说不出的洒脱,和放纵。
当她做出挺胸撅起臀的诱人动作时,能感觉到自己的脸在发烧,下意识的想要停止舞动时,却又在瞬间明白了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再也没有了任何忌惮,动作越来越柔顺,就像行云流水那样自然。
看到沈总舞技这样高超后,围着她的那帮坏孩子很是吃惊,接着就兴奋了起来,相互使了个眼色,六七个人就把她慢慢围在了中间,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她就像舞台上的领舞那样,被众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在中间,忘情的舞蹈着。
沈银冰也没在意,反而更加放纵,吃吃的笑着,扭的动作越来越狂野。
几个坏孩子心中大喜,其中一个使了个眼色后,马上就有人从吧台那边拿来了几瓶啤酒,递给了她一瓶。
沈银冰问也不问就随手接过,仰首一口干了小半瓶,一手高举着酒瓶子,一手做出让人赏心悦目的弯曲动作,引起了阵阵口哨声。
此时,迪厅内的音乐忽然改变,变成了《爱如潮水》的DJ。
一个身穿紧身银色演出服的男歌手,迈步踏上舞池高处的大音箱,举着话筒歇斯底里的狂吼了起来:“我再也不愿见你在深夜里买醉,不愿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徘徊,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暧昧狂野的气氛,青春年少特有的荷尔蒙气息,再加上应景的歌词,顿使迪厅内的气氛更加热烈起来,刺穿劲爆音乐的口哨声此起彼伏,血液彻底沸腾起来的青年男女们,用力跺着脚,伸出右手随着歌手的嘶吼拼命晃动着。
更有很多不认识的陌生青年男女,相互拥抱着疯狂摇摆,贴身摇摆时的摩擦,彻底燃烧了荷尔蒙,已经开始有人把手伸进了舞伴的衣服内。
围着沈银冰狂舞的几个坏孩子,也看出机会来了,其中为首的那个草帽头,一把抓主她的胳膊,把她拉进自己怀中,搂住她的腰肢,右手不客气的伸向了他早就想探索的地方……
沈银冰在放肆的摇摆时,黑子就在不远的地方。
黑子不是偶然出现在这儿的,沈银冰也没有让他来,甚至根本不知道他就在暗中看着自己。
自从她深夜才回家的那一天开始,黑子就一直在暗中默默守候着她。
黑子也许不知道沈银冰此时内心的痛苦,他也不知道一向严谨的沈总为什么会忽然性情大变,他只知道她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出事的。
那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他希望沈银冰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能在她需要帮助时及时出现在她面前,这样才不会辜负北山集团两代总裁对他一个退伍军人的看重。
当看到沈银冰和几个陌生小青年对舞时,黑子有了短暂的惊骇。
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真不敢相信那就是他所熟悉的沈总,平时连咳嗽一声都保持着闺秀气质的沈总。
震惊过后,黑子重重叹了口气,拿着一瓶啤酒站在人群外,时刻关注着她。
在音乐改变后,黑子有了种不好的感觉,赶紧拎着酒瓶子就挤了过去。
草帽头的手,快要伸到他想伸到的地方,沈银冰仍然毫无察觉的一手板着他肩膀,用力甩着头发狂舞,这让他心中大喜。
草帽头知道沈银冰已经彻底的自我堕落了,今晚说不定就能得到她。
看着沈银冰那纤细柔软韧性十足的腰肢,草帽头兴奋的开始打哆嗦,仿佛已经看到被两根蛇一般的白腿缠着的一幕,再也不犹豫,右手猛地伸了过去。
砰!
草帽头的右手刚触到沈银冰的身子,却忽然听到一声爆响,下意识的抬眼看向音箱上面的歌手,正想搞清楚这声大响是来自哪儿时,眼前却忽然一黑,身子软软瘫倒在了地上。
看到草帽头就要得逞后,其他几个坏孩子兴奋的跺脚,吹口哨。
可就在这时,一个酒瓶子却狠狠砸在了草帽头的脑袋上,把他直接放倒在了地上。
第757章 我不认识你!
酒瓶子砸在脑袋上后发出的声音,在高亢的劲爆音乐声响中,根本翻不起任何的Lang花.
此时舞池中的男女们,全身的血液,都已经被歌手歇斯底里的吼叫燃烧到沸腾,大家都在忘情的,拼命的跳着,喊着,扭着,动作着,没有谁发现有人被一酒瓶子砸倒在了地上,除了草帽头的同伴。
甚至连沈银冰都没有发觉,竟然在草帽头瘫倒后,下意识的一把揽住了黑子的腰,贴着他的身子蛇一般的扭着。
在心中好像女神一般的沈总,竟然抱着自己做出一系列的诱人暧昧动作,黑子傻掉,拎着半个啤酒瓶子一时间不知所措,只知道喊叫:“沈总,沈总!”
彻底堕落在魔障中的沈总,怎么可能看出眼前这身材雄壮的男人,就是她昔日从没有给过一个笑脸的黑子呢?
仍旧咬着嘴唇吃吃笑着,贴在他怀里上下其手的开始吃豆腐,还伸出一根手指挑起了黑子的下巴,对他吹了一口气。
沈银冰魔障了,草帽头的同伴们却没有。
大家很快就从惊讶中清醒过来,登时勃然大怒,嗬嗬怪叫着论起拳头扑了上去:“草泥马的,你敢和我们大哥抢女人!”
在他们看来,黑子就是来和草帽头抢女人的,所以才一瓶子放倒了大哥。
黑子能够被苏北山、沈银冰父女俩人看重,委以公司总部保安处长的重任,可不是因为他长了一副健壮的外表,人家本身就是从某特种部队退役的军人,虽然比不上高飞铁屠等人,可对付几个坏孩子那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在几个坏孩子扑上来时,黑子及时从沈银冰的‘青睐’中清醒,一把就将她推到了一旁,抬脚就狠狠跺在一个坏孩子的小肚子上。
把对面坏孩子一脚跺出去后,黑子迅疾转身,左手采住在他后背上狠狠擂了一拳的那哥们的头发,犬牙相错般的碎酒瓶子,没有丝毫停顿的就刺进他大腿内。
坏孩子足有六七个,周围又是人山人海,如果黑子不能震慑住他们,真怕对方会趁着人多混乱,分成两个人偷偷把沈银冰带走——那样的话,黑子哭都没处哭去了,所以刚一动手,他就下了狠手,直接见了血。
“啊!”
那哥们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惨叫声穿透了劲爆的音乐,打断了歌手声嘶力竭的吼叫,很多人都下意识的向这边看来。
负责音响控制的音箱师也发现了不对劲,马上就把音乐关掉了。
让人热血澎湃的舞曲骤然停住后,诺大的舞池中只有沉重的喘息声,以及大腿遭到重创的哥们惨叫声了。
负责迪厅保安的工作人员,马上就冲了过来,推开挡在面前的男女们,毫不客气的喝骂着:“让开,都特么的让开!”
乐声停止后,沈银冰也很快清醒了过来,当头顶上方的大功率照明灯亮起后,她一眼就看到了黑子,和地上躺着的那两个坏孩子。
“黑子,你怎么会在这儿?”
沈银冰一呆,目光被黑子手中带血的酒瓶子吸引时,猛地明白了过来。
看到迪厅安保人员从那边挤过来后,黑子一把扯住沈银冰的手,用肩膀把一个坏孩子狠狠撞了出去,拔腿就向门口跑:“沈总,快跟我走!”
他虽然不惧怕迪厅保安,可却担心自己被纠缠住后,那些坏孩子会把怒火撒在沈银冰身上,所以立即做出了最正确的决断,拉着她就跑。
可沈银冰却不配合,跟着跑了两步后,猛地挣开黑子的手,低声喝道:“放开!”
黑子已经习惯了接受沈银冰的命令,听到这声低喝后松开了手。
“我不用你管。”
沈银冰冷冷说了一句,转身就向迪厅中心走去,还鬼使神差般的说了一句:“我不认识你!”
黑子呆住:“沈总……”
清醒过来的沈银冰,猛地想到了她刚才放纵的样子,顿时羞恼成怒。
如果她真不认识黑子的话,绝对会跟着遁走。
可她认识黑子,平时在人家面前更是一副冷艳高傲的嘴脸,今晚竟然在他面前做出那种放纵的样子,让沈银冰有了种无法接受被下属看清本质的羞恼,这才转身就走,脱口说出不认识他的话。
甚至,在这短短的瞬间,沈银冰就下了明天就把黑子直接辞退的决心。
沈银冰的这种想法,对‘大人物’来说是很正常的。
越是自重身份的大人物,就越在意自己在属下眼中的形象,一旦自己丢人现眼时被属下看到,往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个下属处理掉,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黑子这个老粗却不明白,呆了片刻后正要追上去时,几个保安人员气势汹汹的杀到。
在迪厅、酒店、会所这类休闲娱乐场所中,迪厅无疑是环境最乱,坏孩子扎堆的地方,所以这儿的保安力量也最凶悍,要不然镇不住场子。
几个保安冲过来后,二话不说论起手中的橡胶棍,劈头就砸向了黑子。
这些保安也都是有几下子的,再加上黑子心系沈银冰的翻脸,正处在莫名其妙的惊骇中,还没有反应过来,脑袋上就被狠狠抽了一棍子。
遭到重创后,黑子双眼一翻白,噗通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把他拖走!还有那俩,都特么的拖走!麻了隔壁的,真实长了狗胆了,敢来黑姑娘(迪厅名字)闹事。”
为首保安一棍子砸倒黑子后,仍然不解恨,抬起穿着大兵靴的右脚,又在他脸上狠狠踢了一脚,直接把黑子鼻梁骨踢断,鼻血箭一般的蹿了出来,吓得周围那些男女们都纷纷后退,目露恐惧。
如果这时候沈银冰站出来,向保安表明身份,并指正她被几个坏孩子骚扰,相信保安绝不会这样粗暴的对待黑子,毕竟迪厅都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必须尊重每一个来迪厅的女孩子。
相比起男人来说,女孩子人数的多少,才是迪厅生意是否火爆的唯一标杆。
假如一个迪厅内没几个女孩子,就算男人海了去,那又有个屁用?
大家来这儿放松,就是冲着和女孩子搞暧昧来的,如果放眼看去全身带把的,谁特么的稀罕来这家迪厅!
所以任何迪厅中的女孩子,都会受到下到服务生,上到老板的尊重。
更何况沈银冰还是北山集团的大总裁,身份更是不一般,只要她肯站出来,老板都得乖乖的陪着笑脸道歉,并把那几个试图不轨的坏孩子狠狠收拾一番。
可惜的是,她却选择了躲避,躲进了人群中,任由黑子挨揍。
也许,这是她最想看到的结果。
她痛恨黑子,看到了她刚才放纵的样子。
看到大家都纷纷后退后,为首保安嘴角浮起一丝狞笑。
保安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不然镇不住场子,目光凶狠的扫了眼其余的坏孩子,把大家吓得都低下头后,才抬手对音响师那边打了个响指。
音响师会意,立即重新启动了舞曲。
瞬间,灯光灭掉,霓虹灯再次闪烁,歌手的吼声响起。
迪厅内有人打架,就像你在街头遇到有人相互敬烟那样自然,只要事不关己,没有谁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的,所以舞曲声响,在歌手卖力的嘶吼狂舞中,现场气氛很快就再次热烈了起来。
但沈银冰却再也没有了刚才那种放下一切,肆意放纵一次的心态了,尤其是看到黑子被保安拖走后,她忽然有了种意兴阑珊的无聊,和冷漠。
说是无聊,是因为她觉得那刺耳的舞曲,狂舞的男女们对她没有一点吸引力,她的血液已经冷却,放纵的心重新闭合,看待这一切时的目光中,又带上了不屑。
说是冷漠,是她并没有因为黑子为了保护她,被保安痛扁并带走后,去找迪厅负责人亮出身份,或者干脆打个电话让警方来处理此事,而是压根就没想管黑子的死活,走回卡座前拿起自己的外套,脚步匆匆的走出了迪厅。
沈银冰根本不在意黑子的死活,就像她不再在乎自己的明天会怎样,她只是下意识的守候着最后的尊严,这也是黑子的悲哀之处,尽心尽责却成为了尊严的牺牲品。
走出迪厅的一刻,重金属乐声就像被一刀切断那样,寒风吹在她脸上,整个世界重新变得清明,现实起来。
无论她怎么躲避,终究要面对某些残酷的现实。
缓步走下台阶时,沈银冰开始后悔,后悔不该那样对待黑子。
只是,她不想再回去,毕竟她认为黑子今晚窥到了她放纵的一幕,她没有……没有把他灭口,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也许,我就是个坏女人,一直都是,以前只是戴着面具罢了。”
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沈银冰呆愣半晌才嗤笑一声,双手抄在外套口袋中向停车场那边走去。
也已经很深了,是该回去休息的时侯了。
沈银冰来到她的宝马车面前,拿出钥匙刚要开门,就听到背后有人阴恻恻的说道:“小表子,就想这样走了吗?”
沈银冰一惊回头,就看到几个人从别的车子后面闪了出来。
这几个人,正是草帽头的同伴。
大家不敢在迪厅内闹事,却不代表着在外面仍旧那样老实。
只要出了迪厅,保安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多管一下的。
沈银冰全身神经猛地绷紧,第一反应就是后悔:如果黑子在,就不怕这些人了。
她强作镇定,后背贴在车门上低声喝道:“你、你们要做什么!”
“做什么,嘿嘿,你该知道的。”
那几个人狞笑着逼了过来,其中一个一把就扯住了沈银冰的肩膀:“吆喝,小表子开的还是宝马啊,看不出这么有钱啊,哈,哈哈,玩玩有钱人,滋味肯定不一般的爽啊!”
“放开我,要不然我饶不了你!”
沈银冰大惊,刚挣扎了一下,就被人家狠狠抽了个耳光。
第758章 我叫苏青!
银冰的总裁架子,可以在黑子、小宋等人面前摆,只要她脸色一沉,下面的人就会有战战兢兢的感觉.
这些坏孩子可不会被沈总的强大气场震住,反而被她硬气的语气给激怒了,抬手就给了她一耳光,接着就把她按在了车上,叫嚣道:“哥几个,就在这儿把她给办了吧?”
“好,我喜欢!”
“在这儿才过瘾,么的,这才是真正的车震!”
“都特么的别挣,俩人按住她,一个个的上,谁都有份!”
几个坏孩子嚷嚷着,冲上两个人来,一人一根胳膊把沈银冰固定在了车上。
沈银冰这次是真怕了。
在迪厅内时,受气氛的感染,她也许真能忘记自己是谁,带着某种报复的快感放纵一次,可在脑子清醒后,却绝无法接受这种认人羞辱的现实,又怕又后悔,可除了拼命尖叫,挣扎外,她还能做什么?
“按住,按住,都特么的没吃饭咋的?”
开始解腰带的坏孩子大声叫骂着,抬脚狠狠踢在了沈银冰乱踢的右脚上。
“呃!”
沈银冰被踢得一声惨哼时,脑袋上又挨了重重一拳,接着被死死按在车上,穿着的外套被掀了起来,有人开始解她的腰带。
“这可能是报应吧,我辜负了黑子。呵呵,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反正我命中注定就是个命运悲惨的人。”
沈银冰心中惨笑着,放弃了挣扎抵抗时,却听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喂,干什么呢?”
正要解开沈银冰裤子的坏孩子,扭头看去就看到一个最多十六七的女孩子,大冬天还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校服,应该是某高中的学生,肩膀上还挎着个香烟盒子,快步走了过来。
坏孩子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在迪厅兜售香烟的,可能是家里条件不好,晚上才出来赚钱的高中生。
对于一个个头才一米六多点的高中生,还是个女孩子,坏孩子们才不会放在眼里。
当然了,女孩子的出现打破了大家的好事,必须得先把这不知死活的破孩子撵走,要不然她报警咋办?
说实话,这几个坏孩子的取向还算正常的,根本不喜欢身体还没有发育完整的高中生,要不然早就像风中的阳光大哥那样,yin笑着说什么,又来了个给哥们解馋的混帐话了。
“滚蛋,大人的事你少管。”
一个哥们骂着,快步走过去一把就推向了女孩子的肩膀。
只是他的手还没有碰到女孩子,眼前就觉得白影一闪,接着他就听到‘砰’的一声大响,整个人飞了起来,重重砸在了一辆车子上。
这哥们没搞清楚咋回事,其他几个人却看到了:女孩子只一脚,就把同伴踢飞了出去。
沃曹,这是什么情况?
几个人被吓傻了。
女孩子一脚踢飞某哥们后,也没客气,冲过来就抓主其中一个的头发,猛地向下一按,右膝已经抬起,狠狠顶在了那人的下巴上。
那哥们闷哼一声都没来得及发出惨叫,就软软的昏了过去。
谁也没想到女孩子小小年纪,下手会这样狠,只是一个照面就放倒了俩人,被她顶昏过去的那哥们,嘴里还喷出了鲜血,看来是恰好咬到舌头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咬断。
她比起那个放倒草帽头的黑子,还特么的狠啊。
剩下的那俩坏孩子被女孩子的凶狠给吓到了,连忙松开了沈银冰,下意识的转身就跑,但在跑了几步忽然想到自己这边还有俩人,要是这样跑了,以后传出去,哥们还咋混?
俩人相互打了个眼色,从身上亮出了刀子,喊叫着就扑了上去。
这时候才回过神来的沈银冰,连忙喊到:“小心!”
她的话刚出口,就看到女孩子忽然娇喝一声,腾空而起,就像陈真在世那样,双脚连环踢出,重重踢在那俩哥们的脑袋上。
那俩人惨呼着摔了出去,滚出老远,刀子也掉在了地上。
放倒最后两个坏孩子后,女孩子冷笑一声没有再继续动手,走到沈银冰面前打量了她一眼,关心的问道:“你没事吧你?”
沈银冰浑身哆嗦着,颤声说道:“我、我没事——啊,小心!”
她看到,刚才被女孩子第一个放倒在地上的坏孩子,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子,猛地跳起狠狠刺向女孩子的后背。
听到沈银冰的警告后,女孩子迅速闪避,把后心要害躲开了,却没有躲开右肩。
刺啦一声响,刀子顺着女孩子的肩膀往下,拉下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迸溅。
在沈银冰的失声尖叫中,女孩子强忍着疼痛,论起手中的香烟盒子,狠狠砸在了那个人的额头上。
砰的一声响,偷袭者直直摔在了地上。
其余那俩人一看大势不妙,爬起来就像远处跑去,边跑还边喊:“杀人了啊,杀人了!”
女孩子反身按住伤口,身子摇晃了一下。
沈银冰赶紧扶住她,急声问道:“不要紧吧?快,快上车,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要紧。”
女孩子低声回答了句,正要拒绝上车时,沈银冰却打开车门,一把把她推了进去。
沈银冰在黑子给她解围后,因为不想让人看到她放纵的一面,可以不管黑子的死活,但却不能用这种态度来对待女孩子。
毕竟刚才太危险了,要不是女孩子及时出现,她肯定会遭到最痛苦的噩运了。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后,沈银冰飞快的启动车子,呼呼的冲出停车场来到了公路上,扭头看向了女孩子。
女孩子正一手捂着后肩,鲜血顺着她手肘滴落在座椅上,她却紧咬着牙关闷声不吭。
“坚持住,很快就会到医院的。”
看着女孩子那惨白的小脸,沈银冰心中一颤,生怕她坚持不下来,就用谈话来分散她的痛苦:“小妹妹,你是学生吧,叫什么名字?”
女孩子侧脸看着车窗外,低声回答:“我叫苏青。”
——发现被人追踪后,高飞就知道这次谈判,绝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容易。
果然,当谈判开始,负责谈判的杰克刚说出第一个条件,就遭到了杰拉德家族谈判代表海的伦强烈反对:“抱歉,杰克先生,打断一下。我们在中东几口油井的采取权,是付出极大代价才争取到的,而且相信你也知道,现在是能源经济,尤其是石油更是倍受国家的关注。”
在家族利益受到威胁时,海伦尽显她女强人的风采,毫不客气的打断了杰克的话:“油井的开采权虽然在我们手中,但它们也是属于日不落帝国的,贵方要想我们全权让出油井,就算我们同意,政府也不会同意的,相信诸位很清楚这一点。”
海伦说的没错,在能源越来越重要的今天,每一口大型油井,都已经被当局政府所重视,甚至在暗中插手。
也许,他们可以允许别人和杰拉德家族合力开采油井,不介意杰拉德家族的利益被人分走一些,但绝不能接受油井被转让这一点。
换句话说就是,杰拉德家族根本没权利转让这七口大型油井的开采权。
乔治家族当然也明白这点,他们之所以提出这个条件,只是一个幌子而已,是为了后面的谈判铺路。
一般来说,双方谈判,其中底气不足的一方,在毫不客气的拒绝对方第一个条件后,就会在随后的条件中放宽尺度的。
老乔治等人都是商场老油子了,玩这种手法自然是炉火纯青。
同样,杰拉德这边也能看出这点,所以海伦才当机立断拒绝了杰克的第一个条件。
只是海伦没想到,在她干脆的拒绝后,杰克竟然合上了谈判意向书,站起身淡淡的说:“既然海伦小姐拒绝了我们第一个条件,那我只能很遗憾的表示,这次谈判是不会成功的,有些事看来注定无法在谈判桌上商谈了。”
高飞做为本次谈判的首脑人物,所起的作用只是负责签字罢了,具体的谈判过程,还是要以杰克为准的。
所以在杰克站起身后,坐在客方主位上的高飞,马上就跟着站了起来。
海伦和本德华、黛娜俩人对望了一眼,随即也站起身淡淡的说道:“可我觉得,在谈判桌上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也许才是唯一正确的方法。相信乔治老爵爷,也不想和我们拼个两败俱伤吧,还请高先生,杰克先生多多考虑一下。”
“我会考虑的,你们也一样。”
高飞笑了笑,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优盘,放在桌子上看了看本德华:“还请你们仔细看看这里面的东西,我们明天十点准时再来。”
不等海伦等人说什么,高飞率先转身,带着杰克、眼镜和律师扬长而去。
本德华盯着那个优盘,脸色开始发白。
海伦好像看出了什么,侧脸看着他冷冷的问道:“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本德华吧嗒了几下嘴巴,喃喃的说:“我、我不知道。”
“你会知道的。”
海伦走过去拿起优盘,快步走出了屋子。
“唉,本德华,现在是双方谈判的重要阶段,你怎么会做出这种傻事呢?我想,父亲是不会原谅你的。”
黛娜也看出了本德华的心虚,眼里闪过一丝嘲讽,摇了摇头后跟着走了出去。
来到自己房间后,黛娜刚把窗帘放下,卧室的房门就开了,一个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的男人出现了门口。
黛娜快步走过去,一把搂住他脖子,亲吻了一下后说:“你的计划很不错,本德华基本退出争夺族长之位了。”
英俊男人揽着黛娜来到沙发上坐下,一只手很自然的伸进她衣服内,淡淡的说:“他只是一个蠢货罢了,不足挂齿,些许小计就能踢开他的。”
黛娜吃吃娇笑着,媚眼如丝轻轻问道:“我亲爱的罗贝尔,那海伦呢,你又有什么办法对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