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未来的美女保安!
正如高飞所说的那样,城阳等人留下,不留下,对于他来说都无所谓.
要不是看在连雪的份上,城阳她们早就被扔到大街上自生自灭了。
“唉,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仁慈了些。”
高飞叹了口气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梁娇娇打来的电话:“高飞,你现在哪儿?”
高飞回答:“我在餐厅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
梁娇娇说:“我以为你还在家里看电影的,本想让你帮我送一份文件来区分局的。”
被沈银冰轰出阳光新城后的这些天内,高飞一直都住在梁娇娇家里,过上了真正的同居生活。
话说高飞住进梁娇娇家里,绝对是阴差阳错的,那晚他们要是没有碰到并喝酒,高飞现在肯定是住在酒店的。
但就是因为那晚他在醉酒后,把梁娇娇当做是沈银冰,狠狠‘惩罚’了一次后,俩人的关系有了更加微妙的变化:梁娇娇没有撵高飞滚蛋,后者也没提出要走,反正俩人有事就各忙各的,晚上就在一张床上打滚。
没有谁强迫谁,很正常,很自然,仿佛他们是没有任何过节,谈了很久后开始回归平淡的男女朋友那样,就像现在梁娇娇给高飞打电话,想让他帮忙送文件,随意,自然,没有丝毫做作。
看了时间,高飞问:“你着急要用吗?我这给你送去?”
“算了,你既然已经来餐厅了,还是我自己去拿吧。”
梁娇娇在扣掉电话之前,问:“哎,对了,今晚你想吃什么,我下班后去超市买。”
高飞想了想:“红烧排骨吧,我觉得你做得味道很不错。”
“那行,今晚就吃红烧排骨,挂了,拜拜。”
“世事还真是让人无法猜测啊,本来我和她是苦大仇深的仇人,谁能想到现在却一起搭伙过日子了。看来,这都是因为我的感染力太强了。嗯,能改变一个人,也很让人骄傲的。”
点上一颗烟,惬意的喷出个烟圈后,高飞又拿起了报表。
尽管高总对报表上那些枯燥的数字没啥兴趣,觉得一点也不如岛国小电影有影响力,可他终究是餐厅的老板,必须得关注这些。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就在高飞看的眼睛发涩时,德才姐敲响了房门。
放下报表,高飞站起来笑着问:“德才姐,有事找我?”
德才姐站在门口,态度恭敬而随和的说:“高总,已经中午了,你想吃什么,我让后厨给你做,俺给你端上来。”
“中午了吗?时间过的这么快。”
高飞看了下时间,笑道:“不用搞什么特殊化,以后我就和你们一样的伙食好了。你也不用给我端上来,我去下面吃。”
高飞洗了把脸来到下面时,大厅内早就把那些损坏了桌椅收拾干净了,城阳等人也不在场,也不知道被连雪打发到哪儿去了。
此时已经是午饭时间,三三两两的客人,正来到餐厅内。
那些亲眼看到高总大发神威的餐厅工作人员,看到他下来后,再看向他的眼神中,依然带有了敬畏的神色。
这些外国人的心态改变,让高飞很满意,随便坐在了靠窗的一张桌前,看着窗外吹着口哨,悠然自得的很。
虽说高飞明确吩咐过德才姐,他要和大家一起吃工作餐。
但实在却不愚昧的德才姐,却不会真按照他所说的那样去做,高飞等了几分钟,她就端上了一盘牛排、一个蛋炒饭,还有两瓶开胃啤酒。
“德才姐,谢了。如果这也算工作餐的话,那也未免太奢侈了点。”
和德才姐道谢后,高飞也没再说什么,拿起刀叉开始吃饭。
他刚喝完一杯啤酒,拿起酒瓶正要再满上时,却看到四个人坐在了他前面的桌子上。
这四个人,有两个是头发眉毛都花白了的老头,另外两个却是年轻人。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看到这俩老头时,高飞明显感觉到了一种叫做‘威严’的东西。
而陪伴这俩老头的年轻人,在坐下之前,就眼神警惕的向四周扫射了一圈,确定餐厅内一切正常后,才垂下了眼帘。
高飞心中一动:这两个老家伙来历不简单啊,来餐厅吃个饭还带着保镖,看来不是亿万富翁,就是离退休的体制中人。
虽说看出这俩老头不简单,高飞也没有在意:只要人家吃饭给钱,管他们是什么来历呢。
“飞哥。”
这时候,李德才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一屁股坐在了他对面。
高飞懒洋洋的说:“有什么话就说,别笑得这样谄媚,好像摇尾巴的狗儿那样。”
“嘿嘿,飞哥就是飞哥,连我笑的这样谄媚都能看得出。”
李德才拍了记不怎么高明的马屁,腆着脸的说:“那啥,飞哥,俺想和你商量个事,是这样的。上午你还说,要扩充餐厅的安保人员吗?”
“对,我是说过,你和老王商量一下,找家靠谱的安保公司,捡着长相顺眼的保安要几个就是了。”
“俺有个不成熟的想法,想请飞哥考虑考虑。”
李德才顿了顿,笑容更加甜美:“俺听小雪说,你已经答应让她那些姐妹在餐厅工作——你看啊,那些妞儿虽说狂妄自大了些,不过打架的本领倒是不错,再练个三五年的,说不定就能跟上俺了……”
“屁,李德才你少在自己脑门上贴金。什么叫再练个三五年的?现在那个叫城阳的收拾你,绝对没问题。”
高飞低骂了一声,说:“你是不是看到人家会打架,又是漂亮妞儿,所以想让她们干保安,成为你的直属手下?”
“飞哥高明!”
李德才一脸惊诧,佩服的不行不行的样子:“飞哥,为啥俺心里想什么,你都能看得出呢?”
高飞一脸鄙夷的骂道:“少给老子在这儿灌**汤。说吧,是不是看到这么多美女,你那玩意开始动歪脑筋了?”
李德才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嘿嘿,算是吧。不过俺也想过了,如果那些妞儿能穿上保安制服,肯定能成为一道靓丽的风、风景线。对,就是风景线!飞哥,咱们餐厅要是用女保安,而且个个都长的这样水灵,又能打架,肯定会吸引更多消费者眼球的。她们所创造的价值,也会比服务生更高。”
“咦,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呢?美女保安,这倒是一个嚎头,恐怕是连雪想出来的吧?又蛊惑你来找我商量。”
高飞捏着下巴想了想,说:“看来连雪也不忍心让她这些姐妹伺候人。嗯,也行,反正这些女人也不是安分的主,干安保倒是很适合她们。”
李德才也没辩解是谁想出来的主意,只是看到高飞答应后,欢喜的连小眼睛都看不到了:阿拉耶稣玛利亚,无论是哪个爷们,带着十多个美女保安在餐厅内转悠,也是很拉风的事儿不是?
“行了,老子同意了,你是不是该滚蛋了?”
高飞笑骂:“没出息的家伙,我可警告你啊,那帮女人可不好惹,别吃不到鱼反而搞一身腥。”
“嘿嘿,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飞哥!飞哥,您慢用,俺就不打搅了。”
李德才很奴才的给高飞弯腰接连行礼后,这才兴奋的转身闪人了。
如果李德才能和其中一个妞儿王八砍绿豆对眼了,那也是件不错的喜事。不过,那些女人个个拽儿吧唧的,就他这土鳖样子不一定追上人家,看来哥们还得嘱咐连雪,尽量帮他创造机会。
看着李德才兴冲冲走开的背影,高飞刚想到这儿,却听有人说:“喂,年轻人,你是这家餐厅的老板吗?”
高飞扭头看去,才知道问他话的是前面桌前的其中一个老头。
这老头四方脸,浓眉大眼,仪表堂堂——如果再年轻个二十岁,肯定是个标准的少妇杀手,尤其是他身上还散发出大多数男人都没有的铁血气质,相信更能博得少妇青睐。
可惜就是年龄大了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提得起枪,上得了马?
高飞点头笑着回答:“是的,这位大叔,我就是这家餐厅的老板,请问有什么事吗?”
刚才李德才曾经来找高飞商量事,看来老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知道高飞是老板了。
“没啥事,就是看你小子还算顺眼,想和你喝两杯。”
老头大咧咧的说着,端着空酒杯酒杯走了过来。
在老头站起身时,高飞发现正面对着他的那个老头,好像皱了一下眉头,但却没有阻拦这老头过来。
那个老头的相貌倒是很儒雅,和这个老头截然相反。
如果是别人,在听老头称呼自己小子,又说看自己顺眼才想过来喝两杯,也许会生气:滚你的蛋,你特么谁啊,哥们稀罕和你一起喝酒?
其实高飞也不满老头这样说,但看出这几个人来历不凡后,存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再加上老头年龄也的确大的可以做他爷爷,就算喊他个小子,好像也很正常的。
毕竟高先生,在某些时候,还是个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十七岁那年还扶老太太过马路来着——所以,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满,倒是呵呵笑道:“好啊,那我就陪你喝一杯。德才,给我来瓶白酒!”
马上,李德才就颠颠的送来了一瓶白酒,又殷勤的给他满上后,这才傻笑着退了下去。
高飞拿起酒瓶子,笑道:“老爷子,我给你满上?”
“不满上怎么喝酒!”
老头说着端起了被子,高飞刚要倒酒,跟着老头一起过来的那个年轻人,却及时抓住了他的手腕,沉声道:“我来满酒!”
力道很大,这是个高手!
在被年轻人抓住手腕时,高飞就察觉出这年轻人绝对是个行家,因为他不但手劲大,而且看似随意的一抓,就抓住了高飞的脉门,稍微一用力。
年轻人一直对自己的武力值很自信,依着他的想法,只要稍微用力,高飞就得被迫松开手。
但让年轻**吃一惊的是,高飞却像没事人那样,根本没有松手,反而在笑了笑时,左手电闪般扣住了他的右手手腕脉门:“这位兄弟,还是我来满酒吧。”
第273章 大丈夫何患无妻!
年轻人叫周恒,隶属中央警卫局老干部安全保卫处.所谓的中央警卫局警卫员,其实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中南海保镖。
就像凡事都分一二三等那样,警卫局的警卫员也分几个档次。
级别最低的,负责中南海外围的保卫工作,有点类似于大公司的保安。
稍高一点的,则会外出为那些封疆大吏(按照华夏惯例,所有封疆大吏都有资格配备一到两名中央警卫员)做司机(保镖)。
级别再高一点的,是负责在首都工作的那些副国级首长安全,像什么国务院副总.理,政治.局候补委员、离退休的重要老干部。
而警卫局那些真正的精英,又分为两拨。
一拨跟随在当局最高层核心首长身边,另外一拨,却是陪伴地位卓然、却已经离退休的重要老首长。
周恒,就是中南海保镖中的精英,他负责保护的对象,就是主动找高飞喝酒的陈破天。
不用问,另外那个长相儒雅的老头,就是方小艇的老公公,高彤辉。
陈破天在探明秦紫阳有那方面的意思后,也没有告诉高彤辉:秦紫阳虽说答应了,可他还没有看到那个叫高飞的家伙。
虽说他和老高的关系很铁,但也不想被他看做是侄孙女的秦紫阳,嫁给一个高雅那样的纨绔,所以他得亲自考察好了再作打算。
俩老头暗中筹备了几天后,终于在一个风花雪月的好日子,各自带着一名警卫员,偷偷来到了冀南。
因为方小艇两口子说的很清楚,高飞的餐厅就在泉城步行街上,叫落日餐厅。
所以俩老头根本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这儿来了。
无巧不巧的是,他们刚走进餐厅,就通过李德才和高飞的对话中,确定了他们要找的人是谁了。
在得知对面那个年轻人,就是自己失踪26年的嫡孙后,高彤辉心尖儿颤了一下,凝神打量起了高飞:嗯,长的不错,一表人才,很有几分建成年轻时的样子。尤其是那看人时的眼神,带着散漫、却又倔犟,和建成就像一个人。就是不知道他人品怎么样。
接着,陈破天就走了过去,嚷着要和高飞喝一杯。
实际上,高彤辉想多观察高飞一段时间,然后再和他见面。
不过,陈破天却抢先过去搭讪了——这也是高彤辉有些皱眉的原因:这老东西,就是沉不住气!
暂且不管高彤辉心里想什么,单说高飞那边。
其实,周恒扣住高飞的脉门,并没有什么敌意,而是出于一种职业责任。
身为警卫局的精英,他当然知道老首长私自离京后的安全性,必须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意外。
比方高飞要给陈破天满酒,这在别人看来没啥不对的,甚至还也可能称赞这厮彬彬有礼。
但周恒却不这样想:他担心酒水中会有什么猫腻,在陈破天喝酒之前,他必须得检查一下,确定酒水没任何问题才行。
周恒本以为,只要他稍微用力,高飞就得松手的。
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高飞不但没有松手,反而一把也扣住了他的脉门!
接着,周恒就感觉手腕一疼,右边半截身子都在瞬间变为酸软,不得不松开了手。
不好,这个人是个高手!
周恒被迫松手后,第一反应就是去掏枪,却被陈破天看似随意的抓住了手,呵呵笑道:“小老板,那就让你来给我满酒吧。”
看来他这是担心我会对老家伙不利,这才要夺走酒瓶的。
高飞扫了眼周恒,装作啥事也没发生过的样子,笑呵呵的给陈破天满上了一杯酒:“老爷子,听你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吧?”
陈破天也没否认,很干脆的说:“嗯,我老家是蜀中的,后来几十年一直住在首都——来,干一个!”
“我干了,你年龄大,随意点吧。”
高飞举着酒杯和陈破天晃了一下,一口闷。
“哈哈,爽快,我才不沾你年轻人的便宜,我也干了!”
陈破天哈哈笑了一声,也举起酒杯喝干了杯中酒,随即对周恒说:“小周,你去别处坐吧,别耽误我和这小老板喝酒。”
陈破天做为曾经的军委二号首长,那眼神是相当的毒辣,把高飞和周恒刚才的暗斗,都看在眼里。
陈破天当然知道周恒的本事,所以在看出他竟然在高飞手中吃亏后,倒是没有吃惊太大,反而相信方小艇夫妻所说的那些了:就是他干掉了那些鬼面人,救下了方小艇夫妇。
陈破天是那种‘敢爱敢恨’的爽快人,最欣赏的就是有本事、还有尊敬他的年轻人了——而眼前的高飞,无疑是很符合他的口味,这才破天荒的和他干了一杯,心想:嗯,单从这两点来看,这小子倒是能配得上紫阳,不过还得我老人家再细致考察一番才行。
把周恒撵走后,陈破天举杯让高飞给他满上,装作很随意的样子:“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呢?”
高飞边给自己倒酒,边说:“我啊,我叫高飞,飞的又高又远的高飞。”
“行,这名字虽说有些俗气,但却带着大气,勉强可以吧。”
就像聊家常那样,陈破天又问:“那个啥,你今年多大了?”
“26了。”
“哦,正当年啊。想当年我和你这么大时,还在部队里练拼刺刀呢。那个啥,你有女朋友了没有?”
陈破天刚认识高飞,就问人家这些话,说起来有些唐突。
不过,他就这样的直爽脾气,再加上高飞觉得这老头很顺眼,所以也没隐瞒什么:“嘿嘿,算是有吧。”
其实,高飞和沈银冰之间那些事,方小艇早就告诉了高彤辉,但陈破天却不知道。
陈破天放下酒杯:“哦?高飞,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啊,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算是有啊?”
高飞拿起刀叉,割了点牛肉说:“不瞒老爷子你,我现在和女朋友闹别扭呢,很有被甩到的可能,但又没完全断绝关系,所以才说算是有吧。”
“哈,原来是这样啊,那就是没有了!”
陈破天哈的一声笑:“小子,说实在的,我老人家生平最看不起的,就是被女人踹了后还又死皮赖脸贴上去的。我呸!大丈夫志在四方,当以雄图霸业为重,儿女情长为轻。只要事业上取得成功,还怕没有老婆?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叫大丈夫何患、何患——”
“大丈夫何患无妻!”
能够说出别人说不出来的俗语,高先生很开心,举杯痛饮贺!
“对,对,就是这句话,大丈夫何患无妻?”
陈破天也抿了口酒,喋喋不休的说道:“小子,我看你印堂发亮,双目有神,非池中物,未来肯定能做出一番更大的事业,不会仅仅局限于只开一家餐厅吧?”
高飞摇头:“我的人生理想,当然不是只开一家餐厅!”
陈破天赶紧追问:“哦,那你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高飞伸出五个手指头,郑重其事的说:“我的最大理想,就是要在全世界,最少得开五百家餐厅!”
“五百家餐厅?”
陈破天一愣,爆了粗口:“靠,搞了半天,还是开餐厅啊,这也算得上你最大的理想?”
高飞有些纳闷:“是啊,难道这个理想不够远大吗?五百家啊,想想就让人兴奋——老爷子,看你拉着个脸不满意的样子,那你告诉我,我最大的理想该去做什么?”
陈破天冷冷的说:“身为一个男人,要志向远大。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大汉帝国冠军侯霍去病曾经说过的几句话,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不求连城璧,但求杀人剑!这才是真正男人所向往的境界。”
冷哼了一声后,陈破天看着高飞的眼里带着恨铁不成钢:“可你,堂堂七尺男儿,最大的理想竟然是当个满身铜臭味的餐厅老板,真是让我老人家看不起。”
陈破天说完,不等高飞有什么反应,站起身就坐回了高彤辉那边。
高飞呆呆的看着陈破天,心想:曹,这老头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劝我去学霍去病!不过他说的也不错,清醒时找两个不顺眼的削一下,喝醉后躺在美女身上的生活,也的确是很让人向往。
“高总,请你过来一下!”
就在高飞看着陈破天等人有些好笑时,连雪在吧台那边喊他。
“哦,来了。”
高飞答应了一声,走到吧台前问道:“什么事?”
连雪回答:“刚才杰克说,酒柜里的红酒不多了,是不是得进一批了?”
“该进货就得进货,你自己拿主意就行——啊,我还得签字啊?行,谁让我是老板来着。”
高飞拿过进货单,粗粗看了一遍应该采购的酒水数量,和类别后,在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签好字后,高飞把单子一推,说道:“连雪,下午你和你那些姐妹商量一下,问问她们愿不愿意做餐厅保安。如果不愿意干的话,那就只能做服务生了。”
连雪眼睛一亮:“让城阳姐她们做保安?好啊,这个工作适合她们。等忙完这一阵后,我马上告诉她们。”
“嗯,她们要是答应了,你就告诉我。”
高飞点了点头,转身再看向窗口那边时,却发现那个很有些来历的老头等人,已经走了。
“奇怪,那个老头来这儿,就好像专门找我那样。”
高飞不不解的摇了摇头,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
第274章 可怕的梦境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这句诗词出自李白的《将进酒》,气势磅礴,让黄河的雄壮跃然于纸上.
沈银冰平时感到胸闷,或者有什么难题时,就习惯性的来到河边,坐在草地上遥望黄河之水,心情就会有良好的回转。
这是一个秋阳高照的中午,大堤公路上很少有车辆行使,四周都是静悄悄的,唯有初秋的微风吹动树叶,发出了莎啦啦的声响。
沈银冰再次来到了河边,左右看了看,顺着游人踏出来的小道走进了防汛林中。
防汛林长不见头,但宽度也就是一两百米,枝叶茂盛挡住了太阳,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很快,沈银冰就将穿过树林,走到河边。
可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前面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上,好像有人贴着树身站着。
沈银冰下意识的停住脚步,抬头看去。
那个人垂着头,看不清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但鬓角已经有了灰白色的头发。
“咦,这个人怎么会一个人站在这儿?”
沈银冰心里刚涌上这个念头,忽然全身就像过电那样,突地一震!
她没有看到那个人长什么模样,但却感觉他穿的那身衣服格外眼熟。
那身衣服,她父亲苏北山生前经常穿的。
当然了,现实中有很多人都穿同样的衣服,谁也不能凭借一身衣服,就能断定那个人就是某个人。
但是,当那个人慢慢的抬起头来时,沈银冰苍白的脸色,刷的死灰,汗水就像喷泉那样忽地涌出:爸,这个人,竟然真的是我爸!
沈银冰没有看错,那个人正是她的亲生父亲苏北山。
可是,她却又不敢相信这个人,就是她亲爸。
因为,苏北山的脖子里勒着一根小绳子,勒的很深,几乎把喉结都要勒断,让他不得不大张着嘴巴,吐出了舌头。
舌头呈灰白色,伸出很长,就像他凸出眼眶的两个眼球!
明明是个死的不能再死的人了,却自己抬起了头,两个完全凸出眼眶的眼球,稍稍动了下,看向了沈银冰。
整个世界仿佛凝固在眼前这恐怖的一刻,沈银冰只觉得脑海中嗡嗡作响,却又偏偏能听到父亲发出的声音!
苏北山的声音,带着温柔的阴森:“小冰,我的乖宝宝,你来了啊,爸爸我好想你。”
沈银冰全身都在颤抖,就像是打摆子那样。
虽说苏北山是她的亲生父亲,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她都不该害怕。
可是现在,她却怕得要死,唯一的意识就是转身就跑,跑的越远越好,永远都不再回到这片防汛林。
但是,无论她多么想跑,可她的双脚却像被钉子钉在地上那样,根本无法动弹分毫。
就在沈银冰觉得心脏几乎都从胸腔中跳出来时,苏北山却笑了,舌头在外面,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笑容?
那笑声——就是夜猫子叫,也比他发出的笑声好听一百倍!
但他的确笑了:“咯咯,小冰,别怕,爸爸不会害你的。我来见你,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从高飞那儿拿到那本经书?经书的颜色是褐红色的,上面用小篆写着《安归经》三个字,大约有五六厘米厚的样子。小冰,那本书是高飞骗去的,你一定要给我拿来,要不然我死都不得安生啊。小冰,小冰!”
爸,爸,我一定能够把经书给你要回来,一定让你得到安生!
沈银冰在心中嘶声大叫着,双拳紧紧的攥着。
“可我不相信啊,因为你太在乎高飞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绝不会把经书给你的。因为那本经书内藏着一个秘密,谁能得到那本经书,谁就会拥有大量的人力物力。”
苏北山说着,忽然对沈银冰伸出双手,剧烈挣扎起来,看样子要挣开那道绳索走过来。
不过,那根绳子看起来很细,却不知道是用什么东西制成的,韧劲十足,无论苏北山怎么挣扎,却只能向他脖子里更深的地方勒去。
甚至,已经有褐红色的血,从苏北山的脖子里淌了出来。
而且最让沈银冰感到恐怖的是,她竟然看到父亲的肚子胀了起来,好像有个什么东西在里面不停的冲撞,迫切的要破腹而出那样。
沈银冰以前也看过鬼片,可眼前这情景,却比鬼片恐怖一百倍!
最最重要的是,看鬼片看到害怕时,可以闭上眼睛,或者关掉电视。
但现在,沈银冰不但整个人都僵在这儿,甚至连眼睛都无法闭上,只能眼睁睁看着苏北山剧烈挣扎,他的肚子越胀越大!
“小冰,小冰!”
苏北山厉声惨叫着,双手乱舞,挣的那棵柳树都晃了起来,树叶纷纷落下。
剧烈的挣扎下,苏北山好像要把脑袋挣下来(细绳子已经勒进了大半个脖子),肚子里的那个东西活动的也越来越疯狂,沈银冰却只能呆在原地,让极度恐惧把她紧紧包围。
“不、不要过来,爸,爸,我求求你了,千万不要过来,我怕,我怕!”
沈银冰终于能发出声音了,不停的哀求着。
但苏北山却不管她的哀求,仍然更加用力的挣扎!
“爸,我求求你了!”
眼看苏北山就要挣开绳索扑过来,沈银冰吓得全身都酥软时,忽然有个人从天上跳了下来。
看到这个人后,沈银冰狂喜!
这个人的手里,拿着一把很奇形怪状的利剑。
那把利剑是褐红色的,剑身不长但却优美的弯曲着,就像一条从地上正要腾起来的金色小蛇。
就算是再没有兵器常识,沈银冰也知道这是一把蛇形剑。
沈银冰狂喜,不是因为看到了这把剑,而是因为拿这把剑的人——高飞!
“高飞!”
沈银冰狂喜着大叫一声时,苏北山终于挣断了那根绳子,面目狰狞的抬起双手向高飞扑去,她顿时就被吓得惊呼:“高飞,小心!”
面对如厉鬼般的苏北山,高飞竟然有空暇扭头冲沈银冰笑了笑。
那笑容,犹如初春的阳光,带着勃勃的生机,竟然让沈银冰痴了。
但是马上,她就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高飞,竟然用他手中的蛇形剑,一下刺入了苏北山的肚子里,然后猛地向上一挑!
然后,沈银冰就亲眼看到她父亲的肚子被剖开!
“啊,高飞,不要!”
亲眼看到父亲肚子被剖开后,血浓于水的亲情,让她瞬间忘记了刚才自己是多么的怕他,刚嘶声喊出这句话,却又蓦然呆立当场:苏北山被剖开的肚子里,竟然攸地窜出一条蛇形怪物,吱吱尖叫着,弩箭那样的扑向高飞。
高飞脚下横向一滑的同时,右手中的蛇形剑已经电闪般削下,把那个怪物一斩两段。
被斩成两段的怪物,下半身已经跌落在了草丛中,上半身却依然大张着嘴巴电一般的射向高飞。
高飞举手,蛇形剑的剑尖对准了蛇形怪物大张着的嘴巴。
呲——的一声轻响,锋利的剑尖从蛇形怪物的后身穿出。
高飞右手一抖,蛇形剑咻的脱手,带着那怪物的半截身子,笃的一声钉在了一棵树上。
那半截怪物身子疯狂扭动了片刻后,才垂了下来,再也不动一下。
是谁用绳子把我爸勒在树上的?
他肚子里的怪物又是什么东西?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银冰傻了般的站在当场,看着砰然倒地的苏北山,头痛欲裂。
忽然,树林纵向深处传来了一声凄厉而短促的哨音:吱!
然后,沈银冰就看到刚仰面躺在地上的苏北山,竟然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根本不顾被剖开的肚子里还想外淌着血水,双手抬起转身,就像僵尸般的一跳一跳的跳出了树林,对着宽阔的河面而去。
“高飞,我爸他、他——高飞,高飞,你去哪儿了!?”
沈银冰正要问问高飞时,却蓦然发现他竟然不见了。
顿时,一股巨大的惶恐,从心底蓦地腾起,促使沈银冰疯狂的喊叫着高飞的名字。
可是,沈银冰没有看到高飞,却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脸色也苍白如鬼的女人,就在防汛林深处的某棵树下狠狠的看着她。
那个女人的眼睛,就像一条隐藏在黑暗中的毒蛇,更像刚从鬼门关偷跑出来要寻找猎物的厉鬼,眼神阴森邪恶,让人不寒而栗!
“高飞,高飞,你去哪儿了?”
被那个女人看的浑身发毛的沈银冰,脚步踉跄的后退着,在被一棵树挡住退路时,惊恐的看到那个女人,竟然双脚离开了地面,就这么轻飘飘的飞了过来。
女人凌空飞行中,拿出了一个黑色竹哨,放在嘴里吹了起来。
哨音时长时短,时高时低,尖细刺耳,带着说不出的诡异。
随着哨音的响起,沈银冰忽然看到四周的草丛中,忽然多了成千上万的毒蛇。
毒蛇们昂着身子,吐着猩红色的信子,嘴里发出瘆人的嘶嘶声,向沈银冰蜿蜒而来,急促,迅速,眨眼间就围在了她身边。
吱——又是一声尖锐的哨音,不等极度惶恐的沈银冰做出反应,至少有三十条以上的毒蛇,猛地从地上飞起,缠在了她身上。
“啊!”
沈银冰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双手下意识的去抓那些毒蛇时——一个带着关怀的女人声音,却从云彩深处传来:“小冰,小冰,快醒醒,醒醒,你是不是又做恶梦了?”
这个声音,就像佛祖发出的焚音那样,让所有的毒蛇、有着一双可怕眼睛的白发女人悠忽不见,却有一声清脆的带有生机的汽车喇叭声,从外面传来。
沈银冰猛地睁眼抬头,然后就看到了一张满是关心的面孔:颜红。
第275章 像母亲那样的红姐!
看着脸色苍白,额头汗如雨下的沈银冰,颜红的眼里全是母性的怜惜:“小冰,是不是又做恶梦了?”
“红、红姐——”
沈银冰声音嘶哑的说出这几个字,一下扑倒在了她怀里,全身都在瑟瑟发抖.
在醒来的那一刹那,沈银冰已经确定刚才那一幕,是个诡异的恶梦。
其实,她身边并没有已经死去的父亲,也没有头发花白的诡异女人,更没有成千上万的毒蛇,这所有的一切,只是一个不存在的恶梦而已。
可是,就算她清醒了,回到了现实中,但依旧无法忘记梦中那可怕的一幕,仿佛在下一刻,她就会重新身处万蛇包围中,所以这才像个受惊的小孩子那样,下意识的扑进了颜红温暖的怀抱,寻求庇护。
以前的时候,沈银冰根本看不起颜红。
这个身材娇小、外形放荡,性格泼辣、没有品位的小女人,在她眼里只是一个母亲的代名词。
如果是不是看出她真心疼爱自己,沈银冰恐怕早就把她赶出北山集团,去找个阴凉地方呆着去了。
但是现在,当苏北山神秘死亡,尤其是沈银冰不再信任高飞后,颜红在她心中的地位,悍然飙升到了至亲的层次上。
如果不是脸皮太薄,沈银冰真想抱着她,深情的喊一声:妈!
颜红左手轻拍着沈银冰的后背,右手扶着她的发丝,柔声安慰道:“小冰,别怕,有红姐在,没有谁能伤害你。别怕,啊。”
颜红的安抚,就像一道清凉的溪水,把沈银冰灵魂内的恐惧慢慢稀释,使她的脸色逐渐恢复了正常,使她猛地发现,原来这个平时对自己奴颜婢膝的小女人,竟然能带给自己如此强烈的安全感。
“红姐,我,我没事了。”
沈银冰轻轻挣出颜红的怀抱,从桌上的抽纸盒中拿出几张纸巾,轻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渍时,扭头向落地窗外看去。
明亮的落地窗外面,秋阳高照,远处青山如黛,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到处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这,才是沈银冰的现实生活。
刚才那可怕的一幕,只是她午休时间趴在办公桌上所做的一个恶梦而已。
无论梦有多么可怕,但它终究不是现实,就像人生所面临的困难,不管有多大,都终有被解决的时候那样。
颜红给沈银冰接了一杯白开水,放在了桌子上:“唉,小冰,这是你在这个礼拜中,第三次做恶梦了吧?恶梦的内容,是不是和前两次一样?”
沈银冰前两次做恶梦时,也都曾经发出瘆人的惨叫声,惊动了外面的秘书小宋。
看出沈总这几天状态相当差劲的小宋,马上就把这件事打电话告诉了颜红。
颜红这些天,一直在南部山区忙着跑马场的工程,忙的是焦头烂额。
不过,她在听说沈银冰接连在中午做恶梦后,马上就调整了工作作息时间,尽量在中午午休时分赶回北山集团总部。
今天是颜红第二次中午赶回总部,在听说沈银冰又趴在办公桌上睡着后,就担心她会做恶梦,这才轻手轻脚的进来了。
果然,就在沈银冰在猛地哭泣时,颜红及时喊醒了她。
沈银冰沉默了片刻,才说:“嗯,内容都差不多吧。”
“小冰,要不这样吧。”
颜红试着问道:“中午呢,你最好是少休息,或者干脆不休息。实在不行的话呢,去我办公室内休息,那样我能陪着你。”
沈银冰笑了笑,缓缓摇头:“红姐,其实我也不想午休的,可每当吃过午饭后,哪怕我使出最大的毅力迫使自己不休息,但最多坚持十分钟,就会不知不觉的睡过去。”
低低叹了口气,沈银冰好像梦呓似的说:“说起来也很奇怪,我一个人晚上在家里时,却从来都不做这种恶梦,甚至什么梦也不会做,就这样一觉到天亮。”
颜红黛眉皱起,打量着办公室内:“难道说,这办公室内的风水改变了?”
华夏建国后,当局就提倡无神论,抨击一切和风水、相术、占卜等有关的传统文化,并‘美名其曰’此乃封建思想。
经过数十年的思想教育,现在国民没有几个会信风水那一套。
不过,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在西方科技高度发达的国家,到现在始终都信仰上帝是真实存在的,不管他们是总统,还是流Lang汉,都坚信上帝会与他同在。
也许,上帝的确不存在,坚信他老人家的存在,只是一个信仰。
可就是这种信仰,却往往能赐予深陷危境中的人勇气。
很多次,我们都能在电视上看到,那些骄傲无比的美国陆战队队员,在战斗开始之前,都会在额头、心口虔诚的画着十字,希望上帝能够给予他好运,和勇气。
科技发达的美国人,为什么会信奉应该不存在的上帝?
这就是一个信仰,就如在华夏封建社会时,皇帝也会信佛,信道那样。
而现在呢,正如外国人所说的那样,华夏是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家。
其实,那些说这种话的外国人错了。
就拿风水来说吧,普通老百姓也许把风水看作是封建糟粕东西,但那些号称国内顶级精英的官员、商业总裁,却比谁都信这些东西的存在!
举个例子,当某官员上任来到新的办公室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重新布置桌椅、改变房间装修布局。
当官的一方面教育老百姓不要信那些封建思想,一方面他自己却又虔诚的求教某些相术大师——这种奇怪的现象,也只有在天朝才会出现。
善良纯朴的百姓不信,当官的信,经商的,更信。
因为这些真正的精英人士,才懂得华夏五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才懂得该怎么布局,才能对他们自己有利。
沈银冰和颜红不是愚昧无知的普通百姓,她们都算是商场精英,所以她们信。
有些东西,你也许坚定的不信,但你绝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在这儿举个例子。
据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说,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唐山大地震的爆发前的夜晚,曾经有人亲眼看到,有数百辆大卡车,从唐山事情里开出来。
卡车上面,运载的是一车车的人头,向飘荡着白雾的西南方向而去……
这个诡异的事件肯定不会出现在官方资料中,但却在民间广为流传。
(跑题了啊,兄弟大有撒播封建迷信的嫌疑,其实这些事,也是听村中老人所说的,还请个位毋喷,接下来书归正传)。
沈银冰四下里看了一眼,茫然的摇头:“没什么改变啊,所有的摆设还是以前的老样子,既没减少什么东西,也没增加什么。”
“那你为什么总是在中午,阳气最为充足的时候做恶梦呢?”
颜红不解的四处打量着:“小冰,这样吧,我听人说千佛山最近来了个得到高僧,好像叫什么老实和尚,我请他来看看办公室的布局吧?”
“老实和尚?”
沈银冰愣了下,飞快的摇头:“算了,我、我才不信这些——红姐,你去忙吧,我没事了。”
“哦,那我走了,跑马场那边的启动工程的确很紧张。”
颜红哦了一声,转身向门口走去,刚走出几步,却又听到沈银冰说:“红姐。”
颜红停步转身,笑着问:“怎么了,小冰,还有事?”
沈银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走过来递给了她:“这是我在阳光新城刚购买的房间钥匙,是22号楼1单元602房间。晚上的时候,你能不能也去那儿休息?”
颜红没有丝毫犹豫的接过钥匙:“好啊,今晚我就搬过去,咱们也互相有个照应。小冰,你现在的气色好多了。”
“会越来越好的。”
沈银冰低低笑了一声:“红姐,谢谢你。”
颜红的鼻子一酸,强笑道:“谢我?哈,谢我什么呢?别忘了,我可是你的、的红姐。呵,呵呵。”
笑了几声后,这个小女人扭着性感的腰肢,哒哒的走出了办公室。
一走出总部大厅后,颜红就拿出电话,拨通了高飞的手机。
手机响了老大一会儿后,高飞懒洋洋的声音才从那边传来:“哈欠——喂,找我做什么?”
颜红低声说:“小冰她中午又做恶梦了。”
那边的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颜红咬了咬嘴唇,语气有些严厉:“高飞,你明明知道小冰是最在乎你的!”
高飞冷笑:“最在乎我?她要真在乎我的话,会在我全心全意照料她时,会说不信任我?”
“那是你做了让她失望的事。”
颜红深吸了一口气,问道:“你现在哪儿?我要找你当面聊聊。”
“我在餐厅办公室,你爱来就来吧。”
高飞说完这句话,就扣掉了电话。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断线声,颜红愣了片刻,这才走向了她那辆红色法拉利。
颜红刚上车,一个人就从大厅一侧走了出来,盯着她的眼神像条毒蛇。
但随后,这个人就垂下了头,转身快步走进了大厅内。
刚才,开车的颜红仿佛向这边看了一眼,好像还笑了笑。
那笑容中,满是不屑的讥讽。
总裁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到颜红那辆红色法拉利驶向北边后,沈银冰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颜红刚才说要去南部山区跑马场,应该开车往南才对,但现在她却去了相反的方向——沈银冰根本不用太费力,也能猜到她去做什么了。
“唉,你去,他就会把书给你吗?”
沈银冰轻轻叹了口气时,发了会楞,就听到有人敲响了房门。
“进来。”
沈银冰的话音刚落,焦恩佐就推门走了进来。
看到焦恩佐后,沈银冰嘴角不经意的翘起了一丝温馨的笑意。
第276章 餐厅有了美女保安!
早在几岁时,沈银冰就认识了焦恩佐.
从认识沈银冰时,焦恩佐就一直把她当妹妹小心呵护着。
如果不是沈银冰的母亲意外身亡,而焦恩佐后来出国读书,相信他们这对被老人们看好的金童玉女,早就成为幸福的一对了。
也许,在国外闯荡多年的焦恩佐,一直没有忘记沈银冰,所以在回国后,就来到了她身边,用他自己的方式,对她展开了追求。
可惜的是,焦恩佐的运气貌似不怎么好,因为有个叫高飞的家伙,抢先一步走进了沈总的心中,并迫使她在医院内,当众做出了他认为很正确的选择。
沈银冰选择了高飞,并亲口告诉焦恩佐,说会把他永远当做哥哥看待。
不得不说,遭到拒绝的焦恩佐也很光棍,当着高飞的面就对沈银冰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得不离开高飞,那么请给我一个重新追求你的机会。
当时,高飞还在心中耻笑人家做白日梦。
可没过了多少天,他老人家却很狼狈的搬出了阳光新城。
于是,焦恩佐的机会来了。
在沈银冰不再信任高飞的这些天内,焦恩佐总是会在工作之余,来她办公室陪她说会儿话,逗她开心。
“恩佐,你来了,坐,想喝什么自己去冰箱拿吧。”
沈银冰坐在大班椅上,很随意的样子充分证明,她已经开始慢慢接受焦恩佐了。
“刚才在办公室内喝过一罐饮料了,不渴。”
焦恩佐坐在沙发上,一脸关切的看着沈银冰,柔声说:“小冰,我看你脸色不怎么正常,是不是今天中午又做恶梦了?”
沈银冰这几天总是做恶梦的事儿,她比较亲近的几个人都知道。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今天的梦境相比起上两次,更加的可怕——我还看到了一个白发女人,她吹着一个黑色的哨子,指挥上万条毒蛇攻击我。”
焦恩佐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色彩,却没有说话。
叹了口气,沈银冰喃喃的说:“幸亏红姐把我叫醒了,要不然我非得吓死不可。她说,我办公室的风水好像出问题了,我也不知道真假。”
焦恩佐儒雅的笑了笑:“风水?呵呵,小冰你也是文化人了,怎么会相信风水这种虚无的东西?根据生理学上所说,人做梦和大脑皮层活跃有关。你醒着时总是想某件事,那么你在睡着时,大脑皮层细胞却不一定进入休眠状态,很有可能一直在继续思考某个问题,然后就产生了梦觉。”
沈银冰点了点头:“嗯,你说的这些我也知道,可我无法阻止自己去想那些事——唉,他太让我失望了。”
焦恩佐随意的问道:“小冰,你确定伯父真把那样一本书留给了高飞?”
沈银冰点头:“他自己亲口承认了的。”
焦恩佐皱起眉头:“既然他亲口承认了,那他就该把书还给你,让伯父在天之灵早点安生。可他怎么要昧下那本书呢?难道说,那本书里面有诸如藏宝图之类的秘密存在?”
沈银冰摇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因为那本书是爸爸临死前那晚亲手交给他的,这一点海伯活着时曾经和我说起过。所以,我也很纳闷,既然爸爸生前把书交给他,那为什么又在死后放不下那本书呢?”
沈银冰都不知道的事情,焦恩佐当然也不知道。
俩人默默相视了片刻,当沈银冰从焦恩佐眼神里看出某种情愫时,下意识的挪开了目光,没话找话的说:“也许,他会告诉红姐,把书给她吧?刚才红姐去找他了。”
焦恩佐目光再次闪动:“呵,我可不认为红姐能要出那本书。而且,依着红姐的泼辣性格,也许有可能会和他当场翻脸。”
沈银冰貌似笑了笑,低声说:“嗯,红姐已经不是第一次和他翻脸了。”
焦恩佐忽然问道:“小冰,那你不怕他会恼羞成怒,暗中报复红姐?”
沈银冰愕然:“不会吧?高飞虽说人品不怎么样,但他不可能用那种卑鄙手段对红姐的。”
“呵呵,我只是随口问问。”
焦恩佐抬手看了下腕表,从沙发上站起来:“小冰,一点半了,上班时间到了,我得回去工作了,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随时打电话给我。”
沈银冰从椅子上站起来:“好的,我会的。”
焦恩佐点了点头,走出了总裁办公室后,从口袋中掏出了手机。
——颜红驾车来到落日餐厅门前停车场时,高飞就站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叼着一根烟卷倚在门框上,很感兴趣的望着那排身穿保安制服的女人,嘴角带着促狭的得意笑容。
现在已经是午后一点半多了,餐厅内已经没有了食客,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卫生。
餐厅门前的停车场内,横向站着十一个身材、姿色都算上乘的妞儿。
这些妞儿,个个头戴红色贝雷帽,大红色的制服套裙,套裙长度在膝盖之上,下面却是黑色的高腰马靴,腰里还扎着白色的武装带,衣领子上挂着无线耳麦,腰后别着无线通讯器……
猛地一看,这些妞儿的妆扮好像女子特种兵那样,实则她们仅仅是落日餐厅的保安。
那天受到连雪和李德才的启发后,高飞就打消了去安保公司聘请保安的主意,而是让老王从某制服厂,按照国庆阅兵仪式上那些女兵所穿军装的样子,高薪订制了一批服装。
正所谓钱多好办事,大把的银子砸出去后没几天,制服厂就送来了十一套新式保安制服。
还别说,当城阳等人穿上这些制服,无论是自身魅力还是形象,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更加证明了‘女人在两种情况下会更加出色’那句话:一种是身穿泳装时,一种,就是身穿制服时。
要不然的话,岛国人民也不会那么欣赏女人穿制服了。
刚开始穿上这身行头时,城阳等人心中还是有些小得意的,毕竟没有哪一个女孩子不喜欢被男人关注。
但是,她们并没有得意多久,心理肯定不正常的高老板,就让她们尝到了以前没尝到的苦头:从上午九点半开始,她们就得像木桩子那样排列成一列纵队,面向公路站在餐厅门口,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必须得一动不动的站到晚上九点半!
而且,不管天上的太阳有多毒,她们都得保持绝对标准的军人站姿。
为此,高飞还聘请了区分局的梁娇娇副局长,有空就来做专门的训练教官。
如果谁因为受不了这种很平常的训练(高飞语),稍微动弹一下,哪怕是抬手擦汗——对不起,就在旁边太阳伞下面喝大茶的李德才李处长,马上就会记录在案,做为扣罚下月奖金的凭证。
对高飞这种变着花折磨人的恶趣味,城阳等人自然是深恶痛绝:姐们是江湖女侠好不好,不是站在这儿替你招揽客户的卖萌女!
有好几次,城阳都想摘下贝雷帽,狠狠砸在捏着下巴看她好像看傻瓜那样的高飞脑袋上,但一想到十二妹她们以后的安定生活,以及连雪近乎哀求的样子,她只能强忍住,暗中咬牙切齿:不就是强化训练一个月吗?姐们豁出去了!山不转水转,以后有的是‘报答’您的机会!
正是凭着这股子狠劲,城阳等人才咬牙坚持了下来。
实际上,如果把城阳等人换做普通女孩子的话,别说是每天必须站够十二个小时了,就是连中午最热的那几个小时也熬不下来的。
话说泉城‘秋老虎’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汗水,早就塌透了城阳等人的制服,甚至连高腰马靴在烈日下都有化了的趋势,她们本来白嫩的肌肤,早就不复存在,短短五天工夫,她们就成功改变为了非洲人。
不过,城阳等人毕竟是青瓷院斩路数得着的‘好汉’,身体素质那是相当要的,在这些天的强化训练中,没有谁出现中暑等意外情况,所有人心里都度着一口气,为了美好的明天,咬牙坚持着。
有了这群美女保安后,咱们餐厅的知名度、消费群体,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高总,你能想到这个办法,绝对是天才啊——想到老王恭维自己的这些话后,高飞就感到更加得意了,开始考虑是不是把美女保安,当做落日餐厅的一个特色。
轰,轰!
就在高飞盯着那些妞儿神游天外时,法拉利强劲的马达声把他拽回了现实中。
颜红推开车门走了下来,眼里带着欣赏的扫了眼城阳等人,这才左手拎着小包,右手拿着大墨镜,踩着细高跟黑色皮凉鞋,扭着性感的小腰肢,哒哒的走上了餐厅门前的台阶上。
吐出一口烟雾,高飞笑嘻嘻的说:“哟,红姐,你来的不慢啊,路上没堵车?”
“还行,距离也不是太远。”
颜红把墨镜放在小包内,直截了当的说:“高飞,去你办公室吧,我有话要对你说。”
“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不行?”
盯着颜红脖子下面那一抹惊人的雪白,高飞咽了口吐沫,没正形的说:“咱们孤男寡女的去我办公室,别人还以为我们会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呢。”
“本来我们就做了很多次见不得人的事了,还怕别人乱嚼舌根?”
颜红甜甜的一笑,率先走进了餐厅内:“别罗嗦了,快点来,我下午还有工作要忙呢。”
高飞耸耸肩,转身跟着她走进餐厅时,就发现李德才正冲他龌龊的笑,于是骂道:“嚓,再笑得这样猥琐,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扣下来当玻璃泡踩?”
第277章 情况不对劲!
这是颜红第二次来落日餐厅,但包括德才姐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却都记住了她。
在沈银冰遭到绑架的那个晚上,就是这个开着红色法拉利的小女人,光着身子小母豹一般的跑进了餐厅,打搅了高飞和秦老师的好事,也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到她和高飞一前一后走进餐厅后,很多工作人员互相对视一眼,会心的一笑:咱们老板的艳福,还真够可以的啊。
难道我们脑门上标着‘奸夫淫妇’的牌子吗?
要不然的话,这些家伙为什么会用这种眼神看我们?
察觉出大家看过来的眼神不对劲后,高飞有些害羞的加快了上楼的脚步。
反倒是颜红,一脸悠然自得的模样,好像餐厅老板娘那样,对吧台前的老王和连雪矜持的点了点头,这才迈着优雅的步伐走上了楼梯。
颜红走进办公室后,刚要随手带上门,高飞却说话了:“别,还是敞着门吧,那样可以避嫌,省的别人以为我们俩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颜红却根本不听,咣的一声把房门关上,随意把高跟鞋甩了出去,光着两只秀美的小脚丫走到沙发上,重重的坐下来后,又把双脚隔在了案几上。
柔顺的裙子垂了下来,露出大半截光滑白嫩的美腿。
微微晃动着脚尖,颜红淡淡的说:“我一个女人家都不怕这些了,你大老爷们儿的怕什么?再说了,你也不是干了我一次了,还怕别人知道我们之间有奸情?”
对红姐带有荡妇风格的回答,高飞唯有苦笑:“行,随便你怎么说——你这次来找我,是不是为了沈银冰?”
“有火吗?”
颜红没有回答高飞的话,而是从小包内掏出一根女士香烟,叼在了红艳艳的唇上,动作看起来很是娴熟。
高飞拿起火机,正要扔过去时,她又说话了:“给我点上。”
高飞眉头皱起,颜红却又淡淡的说:“以往你干完我时,每次都是让我用嘴给你打扫卫生,现在我让你给点烟,你觉得委屈了吗?”
“没有,就是觉得有些不习惯。”
颜红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高飞当然不能再说不,只好走过来挨着她坐下,给她点燃了香烟。
惬意的吸了一口后,颜红半张着小嘴,把烟雾徐徐喷在了高飞的脸上。
高飞没有闪避,可眼神中却带有了不耐烦:红姐这动作,太过轻佻了,让他不适应。
颜红却不管这些,装作看不出他的不满,又狠狠吸了一口烟后,才点头说:“是的,我找你,好像除了小冰的事情外,根本没有别的理由了。你现在身边不缺少女人,既有大学教授,还有美女警官。呵呵,我一个没素质没文化的小女人,就算把一切都给了你,可没有你的召唤,我也不敢随意来找你的。”
高飞沉默,沉默很久后才说:“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你心里其实也该明白。我也从没说过不许你来找我。你不来找我,是为了沈银冰,你怕她发现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后,会受到伤害。同样,你来找我,还是为了她。红姐,你现在心里好像只有一个她了。”
颜红眼神黯淡了下来,轻轻点头:“嗯,我都是为了她,我已经把她当做了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嗯,她是幸运的。”
顿了顿,高飞才问道:“你这次来找我,是不是要替她要回那本书?”
“是的,为了拿回书,她已经连续做恶梦,梦到苏北山和她要书了。”
把刚吸了几口的烟,随意放在烟灰缸内,颜红看着高飞,神色诚挚:“高飞,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让我相信你不给她那本书,全是为了她好?”
“好,那我就给你一个理由。”
高飞站起身走进洗手间,从浴霸上面拿出了黑色塑料袋,扔在了颜红面前的桌子上,冷冷的说:“那晚,苏北山把这本书交给我时,我曾经问他,既然那些人要这本书,那为什么不拿这本书去救沈银冰?”
颜红从塑料袋中拿出那本书,问道:“他为什么不把书交出去?”
高飞回答说:“当时苏北山告诉我说,如果为了救她就交出这本书的话,会死很多人的,其中就包括连雪。而且他还一再嘱咐我,如果那些人得到这本书后,绝不会放过沈银冰的,他们必须得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高飞就把苏北山那晚告诉他的那些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
也许是努力回想当时苏北山到底在说了些什么,高飞根本没有注意到颜红在拿起那本书时,眼睛里散出的狂热!
那是老光棍在荒山内看到光着皮股的小寡妇,是三年没喝酒的酒鬼捡到了一瓶极品茅台时,才会发出的狂热。
不过,等高飞说完这些话,颜红再抬起头来时,眼神已经恢复了平静。
高飞从那个黑色塑料袋中,又拿出了一个老式诺基亚手机:“当时,苏北山还委托我把这个手机交给沈银冰。不过,后来因为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我暂时忘记了这件事。”
吐出一口长气,高飞坐回到了办公桌后面,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看着颜红说:“本来,我就不想替苏北山保存这本书。我之所以不把它还给沈银冰,就是怕会在无意中害死很多人——我不想知道她是怎么鼓动你来找我的,可你既然来了,那你就拿走吧,顺便告诉她,再梦到她父亲时,替我转告苏北山,就说我没有完成他委托我的事,替我说声抱歉。”
颜红看似随意的摩挲着书,沉默了会才问:“难道,小冰不知道这些吗?”
高飞反问道:“你觉得,我会不告诉她吗?”
“她不信你说的这些?”
“她要是信的话,就不会说不再信任我了。”
高飞晒笑了一声,脑袋向后仰起:“好了,你可以拿走这本书了。至于以后会不会像苏北山所说的那样,连雪等人会倒霉,那就拭目以待吧。”
颜红攥着书本的双手,慢慢用力,嗓音有点沙哑:“你、你放心让我把这本书拿走?”
高飞有些奇怪的问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难道你会昧下这本书?”
“也许,也许真有这个可能。”
“哈,你要它干啥,你能看懂书的内容?”
“看不懂。”
“那你昧下它有什么用?”
“一般来说,很多人争抢的东西,都是好东西的。这本书应该也是这样。”
颜红把书端端正正的摆在桌子上,缓缓摇了摇头:“这本书,我不能带走。”
高飞诧异:“你来,不是为了要拿回这本书吗?”
“是,可我觉得,还是你亲手把书交给小冰最好。”
颜红拿起黑色塑料袋,和那部老式诺基亚手机,沉吟了片刻才说:“哦,对了,你给我一本别的书。”
“别的书?”
高飞愣了下,随即明白:“哦,我知道了,你想用一本假书来替代真品?”
颜红却没有解释,只是说:“你别管了,给我找一本厚度差不多的书。”
既然颜红不说为什么,高飞也不再问了,就给她找了本和《安归经》厚度相当的书。
当初老王在替高飞装修办公室时,为了彰显高总的文化底蕴,特意在他办公桌上放了一些大头书。
不过高飞却觉得这样很有装比嫌疑,后来就把那些书随手扔在了桌子下面。
把那本书和诺基亚手机都装进黑色塑料袋后,颜红站了起来:“好了,高飞,我得走了。至于这本书——你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千万不要被人夺走。”
高飞看着颜红,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红姐,你是不是了解这本书?”
“不了解,我也是第一次见——不说了,我走了。”
“嗯,那我送送你。”
“不用。”
颜红拒绝,走到门口伸手拉住门把时,忽然转身说:“高飞,求你个事。”
“什么事?”
看颜红一脸的凝重后,高飞隐隐有了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颜红垂下眼帘,低声说:“小冰是个好女孩,不管现在她对你有什么误会,其实她都是很在乎你的,你以后要好好待她,那样我……那样他爸在那边才会放心。”
说完这些,不等高飞说什么,颜红就开门快步走了出去。
高飞站在窗前,看着那辆红色的法拉利驶出停车场,很快就消失在了车流中。
颜红在临走前说的那些话,高飞听着总是有些不对劲,但却想不到哪儿不对劲。
“难道是我多想了?还是早就习惯了红姐的泼辣性子,猛地听到她用好像遗言似的口气和我说话,就感觉——遗言?啊,不对!”
高飞刚自言自语的说到这儿,脑子里攸地闪过一道灵光,忽然明白了什么,接着一个箭步就蹿到办公桌前抓起手机,开始飞快拨打颜红的手机。
手机中,传来了嘟嘟声。
高飞紧抓着手机,在屋子里来回的走动着,焦急的喝道:“接电话,快接电话啊,快!”
高飞不催还不要紧,一催,电话中的嘟嘟声,变成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不方便接听电话,请稍后再打——”
“特么的,她怎么不接电话呢?曹!”
狠狠的骂了一句,高飞扣掉电话,再次拨打。
这次仍然传来了机械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混蛋!”
高飞举着手机在半空中狠狠砸了一下,随即飞快的冲出了办公室。
正走上二楼,想让高飞签字的老王,看到他冲出办公室后,刚要说什么,却被他一把推在了旁边,兔子般的蹦跳着跑下了楼梯。
“高总,你怎么了?”
老王愣了片刻,接着冲下了楼梯。
等他跑出餐厅大厅时,高飞已经跳上了黑色的宝马7,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
第278章 颜红出事了!
红姐本来就是个活泼张扬的性子,开车时恨不得把车子安上一对翅膀让它飞起来,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差点撞飞翻跃跨栏的高飞了.
再加上此时她有意躲避高飞,所以车子驶出停车场后,很快就加足马力呼啸着跑远了,等高飞开着车子驶出步行街后,根本不知道她到底是向南,还是向北去了。
来到路口后,高飞脚尖点了一下刹车,随即一打方向盘,车子向南追了下去。
他早就知道,现在颜红正负责北山集团的南部山区跑马场工程,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她应该是向南去了。
现在是午后两点多,车上的车辆并不是很多,所以高飞的车速很快。
不过,他能将车子开的很快,红姐也一样,再说那小女人开的又是一辆法拉利跑车,就算高飞能判断对了方向,也不一定能及时追上她。
偏偏,前面又是红灯,前面的车子刚停下,就有两个交警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话筒’,这是要查醉驾。
看到前面司机乖乖探出脑袋吹话筒后,高飞等的不耐烦了,脚下一踩油门,车子擦着前面车子右侧,呼啸着冲向了路口。
那俩正在查醉驾的交警哥们,看到一辆黑色轿车违规冲向路口后,第一反应就是开车的这家伙肯定喝酒了,害怕被吊销驾照要逃跑!
马上,两个交警也顾不得查别的车子了,立即大呼小叫着斜刺里冲过去,摆手示意高飞停车。
高飞根本不理会交警的命令,不但没停下,反而加快了车速冲着他们就撞了过去。
吓得那俩交警赶紧向旁边闪避,其中一个马上拿出报话机吆喝:“喂,喂喂,总部吗,一辆黑色宝马轿车为躲避正常醉驾检察,现正从顺华路路口闯红灯向南方逃逸,车牌号为鲁A99——”
他正要呼叫总部,派人在前方拦住那辆逃逸车辆时,同伴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报话机。
这哥们一楞,问道:“老牛,怎么了?”
那个老牛四下里看了眼,低声说:“老李,这事咱得装看不见。”
“为什么?”
“你还记得昨天中午咱们去区分局办事时,分局的梁副局长,是从一辆黑色宝马轿车上下来那件事吧?当时还是你先看到的呢,难道你忘记那辆车的车牌号了?”
当交警的,基本都有个职业性习惯,那就是在看到一辆车子时,就会下意识的去看车牌,老牛和老王也不例外。
昨天中午时,梁娇娇去步行街‘训导’城阳等人时,在餐厅喝了几杯红酒,怕被人看到酒后驾车影响不好,所以高飞就让李德才开着黑色宝马7,把她送回了分局,恰好被去分局办事的老李俩人看到了,并习惯性的记住了车牌号。
听老李这样说后,老牛恍然大悟,马上关上了报话机:开玩笑,如果查醉驾查到分局副局长身边亲近人的身上,这不是麦糠擦屁股,自找不利索吗?
现在心急如焚的高飞,才不管硬闯后会是什么结果,趁着午后路上车辆不多,也不管随后路口是红灯,还是绿灯,飞一般的向南方驶去。
很快,车子就上了外环高速,顺着高速前行大约十几公里后,高飞才在最近的一个路口下了高速。
前往跑马场的路途中,得经过苏家别墅那块地,所以高飞对这边的路况还算很熟悉,也肯定颜红如果南行的话,就必须走这条路。
下了外环高速后,这边就属于近郊了,车辆明显少了很多,而且那些让人心烦的红绿灯也大大减少,再加上路况宽敞平整,跑个一百多迈车是完全没问题的。
很快,时速达到一百六的黑色宝马7,就驶过了通向原苏家别墅的那个路口,向群山方向进发。
不过,不管高飞开的车子有多块,却都没有看到那辆熟悉的红色法拉利。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根本不知道跑马场的具体方位,前面恰好又出现了一个十字路口。
吱嘎一声,高飞把车子停在了路边:不能再这样一味的追了,得找人问问跑马场在哪儿才行。
完全是种本能反应,高飞没有给也知道跑马场具体位置的老王打电话,而是拨通了沈银冰的手机号。
那边的沈银冰,肯定没想到高飞会给他打电话,在犹豫了片刻后才接通,淡淡的问道:“你找我有事?”
高飞来不及在意她说话的口气,劈头就问:“颜红有没有去你那儿!”
听出高飞声音很着急后,沈银冰愣了下,回答:“没有啊,她一点多钟时就出去了,说是要找你的——”
不等沈银冰说完,高飞就烦躁的打断了她的话:“是,她是来找过我,为了你那些破事来的。可她在听完我的解释后马上就走了。她走之前,说了些很奇怪的话,我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再给她打电话时,她却关机了,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听高飞这样说后,沈银冰也感到有些意外和心急,赶紧问道:“她没有去南部山区的跑马场吗?”
高飞回答:“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测她可能来这边了,所以我就追来了。但我却不知道跑马场的具体位置在哪儿。你快告诉我,跑马场能不能在导航上搜到?”
沈银冰连忙说:“跑马场还没有开业,当前还无法在导航上看到,不过却能搜到冀南泰山将军足球队在那边的训练场。跑马场,就在训练场的对过!”
“好,我知道了。”
高飞不等沈银冰再说什么,就扣掉电话打开了导航,很快就找到了足球队在南部山区的训练场地,随即重新启动车子,飞快的向南驶去。
泰山将军足球队的训练场,翻过前面的燕子山向南的余脉不远就是,地处平缓,周围群山环绕,树木葱郁,空气清新,端的是一个好地方,也难怪沈银冰会把跑马场建在这儿。
接下来,不到十分钟,高飞就驾车驶上了燕子山余脉的某座不知名山头上。
这儿的公路依旧平坦宽阔,不过地势起伏不定,前面竟然是个接近50度左右的大坡,一辆重型斯特尔卡车,正呼啸着从上面冲下来。
大斜坡的公路两边,更是深达上百米的山谷,从上面看下去,能看到下面有村落,屋顶汽车那样大。
爬上这个最大的斜坡后再往南,就是一溜大下坡,轻载车辆在刹车正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熄火滑下去,等车子需要重新启动时,不远处就是泰山将军足球队的训练场,也是北山集团的跑马场了。
很快,高飞的车子就爬到了斜坡的制高点,正要油门不减的往下疾冲时,他却猛地一踩刹车!
高飞猛踩刹车,是因为他在爬上高坡时,发现前面地上竟然有车辆紧急刹车时,轮胎在地上搓出的痕迹。
而且,右边路边的十几棵绿化树,也都横七竖八的折断,好像有什么大东西从这儿冲下山谷那样。
看到这一幕后,高飞的心砰然一跳,连忙推开车门跳下车,快步绕过车头跑到了路边,向山谷下一看,双拳就猛地攥紧,眼睛开始充血发红——在深达一百多米的山谷半途中,一辆红色的轿车,被两棵长在一起的老槐树架在了半山腰。
还有两个身穿黑色背心的男人,正趴在驾驶室窗口前鼓捣着什么。
“颜红!”
高飞目眦欲裂,低吼声中飞快的跳跃着冲了下去:不用问,那俩穿黑背心的男人,就是让颜红法拉利坠入山谷的罪魁祸首,看样子他们正在车里找什么东西。
如果是放在平地上,高飞要是死命狂奔的话,不到一百米的距离也就是五六秒钟的事儿,就算飞人刘易斯也得甘拜下风。
可关键问题时,现在是根本没有道路,全是低矮树丛、乱石的山谷斜坡,别说是狂奔了,恐怕一个不小心也得失足滚落下去,要不然老百姓也不会常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了。
知道颜红凶多吉少的高飞,生怕她会遭到那俩人的毒手,所以隔着老远就大喝一声:“都特么的给我住手!”
那俩打不开车门(车门摔得变形),正试图爬进车窗内的两个男人,听到高飞大喝声后怵然抬头向上看了一眼,其中一个已经从车内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对同伴打了个呼哨,绕过车子向山谷下面跑去。
等高飞用最快的速度来到法拉利车前时,那俩男人已经到了山谷下的乡间小道上,飞快的向南跑去了。
在当前不知道颜红死活的情况下,高飞当然顾不上追赶那俩人了。
“颜红,你怎么样了你!?”
一下扑到车身上的高飞,因为用力过猛,被两颗槐树架住了的法拉利,发出了几声吱嘎,竟然有向山谷最深处滑落的迹象,吓得他赶紧按住了翘起来的车头,才算稳住了车子。
车窗内,系着安全带的颜红垂着头一动不动,长发掩住了她小半个苍白的脸颊,一缕血丝从嘴角滑落。
别说是颜红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女人了,就是换上高飞,开车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也得来个头破血流昏迷不醒啥的。
高飞当然很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实际上他在看到颜红系着安全带时,就稍微放了点心:系着安全带,就算车子颠簸的再厉害,只要车子没有当场爆炸,颜红应该问题不大的,最多也就是被撞昏过去拉倒。
当下,高飞也顾不得试图叫醒她,连忙伸手替她松开了安全带,双手抱住她的腰肢正要把她从车窗里抱出来时,瞳孔却猛地一缩:颜红的心口,竟然插着一把军用短刀!
第279章 时间,就是生命!
高飞此前有六年是在部队中呆着的,尤其是在法国外籍军团中的那四年,认识白板后,对世界上最为先进的冷、热兵器都有了长足的认识.
所以他一眼就能看出,插在颜红心口的这把军刀,正是华夏特种部队现役所使用的D-80虎牙格斗军刀。
D-80虎牙格斗军刀为合金钢特制,不但刀身轻捷而且锐利够足,上面的锯齿能轻松锯断三千伏高压电线(刀柄那边是绝缘的),要是锯人身子,那可是轻而易举的事。
刀刃长40毫米的军刀,大部分都已经刺进颜红体内,不过因为高飞来的及时,那来人来不及取走刀子,再加上颜红本身肌体的自然反应,肌肉夹住了刀身,所以倒没有太多鲜血溢出。
颜红失血多少,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就算这一刀下去后一点鲜血也没淌出,颜红也基本死定了。
因为刀子正中她的心脏部位,依着高飞杀人专家的目光来看,刺了颜红一刀的这个人,也是此中的行家,知道该从什么位置下刀,才能一击致命。
高飞望着那把刀子,全身僵硬,目光呆滞:颜红,这个对老子说她就是不要脸,就是喜欢被老子从后面**,表面上说不在乎,其实比谁都在乎我的小女人,就这样死了?
茫然中,高飞想到了他和红姐的第一次见面,想到了和她第一次在她办公室做,想到了守着苏北山父女在苏家别墅餐厅内玩暧昧,也想到了她为了沈银冰和他翻脸——等等,这些就像放电影那样,从他脑海中飞快的闪现。
说实话,颜红留给高飞最大的印象,就是她在做那种事时,特别的疯狂,投入,能让男人充分享受到征服她就像征服整个世界的愉悦。
为了颜红庇护沈银冰,高飞还很生气,有意的躲避她。
而她也很知趣,在遭到冷落后,要不是因为沈银冰的事,恐怕她根本不会主动去找他。
也许,也许他会再也想不到,还曾经拥有过这样一个小女人。
她在他心里,只是,只是一个不花钱的炮友而已!
但现在,当看到她心口插着一把军刀,脸色惨白的一动不动后,高飞才猛地觉出:原来,他竟然是在乎她的,只是以前没有发现而已,就像她也很在乎他那样!
滴滴——一声汽车喇叭声,从头上方的公路上传来,汽车马达声响呼啸而过,把高飞从茫然中惊醒,随即疯了般的从车窗内把她抱了出来,大声吼道:“颜红,颜红!能不能听到我说话!?”
横躺在他怀中的颜红,脸色惨白,双目紧闭,就像一个脸蛋精致却没有生命的布娃娃那样,四肢无力的下垂着,一双没穿丝袜的小脚却依旧俏生生的翘着,给人一种凄迷的另类美。
“你、你不会就这样死了吧?你会心甘吗?不、不,你绝不!我知道,其实你能听到我在和你说话,你只是懒得睁开眼,懒得和我说话,你想睡觉,对吗?我告诉你,你千万不能睡觉,绝对不能睡过去!因为,你一旦睡着了,那你永远不会再醒来,永远没有机会让我好好的陪你!我答应你,颜红,只要你能醒来,我会永远的陪着你,就像疼爱自己的老婆那样,呵护你,逗你开心!所以,你绝对不能死,也不能睡,知道了吗!?”
高飞横抱着颜红,大虾一样的弓着身子,尽力向上攀登,边跑便喊。
高飞喊到后来时,声音中已经带有了哭腔,汗水顺着额头滴滴答答的落下,砸在颜红那张精致的脸上,又从她眼角滚落,就像她流下的泪水,飘落在乱草丛中,转瞬不见。
刚开始把颜红从车内抱出来时,高飞也曾经想过向下,去坐落在山谷内的那个村落,毕竟再往下几十米就是公路,而且地势也稍微平缓了点。
可关键问题时,就算高飞抱着颜红去了小村落,那又怎么样?
难道你还指望在这种自然村中,会隐居着一位华佗那样的外科圣手,可以替颜红取出军刀,让她起死回生?
那是不可能的,最主要的是,等高飞从小村落内找到车子,再去医院所Lang费的时间绝对要比他抱着颜红爬上公路的时间,要长耽误很多。
时间,就是生命。
这句话,在这一刻是被诠释的淋漓尽致。
其实根据高飞老道的眼光来看,就算现在把颜红放进医院手术室,她被救活的希望也不是很大——因为那把刀,刺的太深了,而且正是致命处!
但高飞却没有丝毫要放弃的意思,拼出全身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向上攀登。
短短六十七米,把高飞累得老牛般的粗喘着,脑门两侧的青筋都蹦了起来。
眼看再爬三五米,就能来到公路时,高飞脚下被一根隐藏在荒草中的树根绊了下,身子一个踉跄就向地上趴去。
如果怀中没有颜红,如果她好好的,高飞完全可以伸出一只手撑在地上。
但他现在双手横抱着颜红,正在竭力维持平稳,避免使她受到震动而加重伤势,所以他根本不敢伸手,甚至不敢用膝盖跪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的趴下去。
眼看高飞就要前趴在地上,砸到怀中的颜红——他的脑袋却猛地向前一伸!
他竟然在即将趴在地上时,用额头硬硬的支在了一块高出来的石头上。
砰的一声闷响,高飞额头鲜血四溅,但怀中的颜红,却没有动一下。
“好险。”
额头大力碰在石头上后,就算高某人功夫很牛比,可他的额头终究不是石头,一下撞出了一个三角口子。
不过对这种小儿科似的皮外伤,高飞根本不在意,忽地抬起头,迈开大步继续攀登。
鲜血,混合着汗水,洒在了颜红的嘴唇上,使她苍白的唇,终于多了几点生命的鲜艳。
短短六七十米的距离,高飞竟然爬了十几分钟,这还是他尽最大努力的情况下,毕竟斜坡太陡了,几近七十度,要是平常人的话,一个不小心就能摔下去,更何况他怀里还抱着个生死未卜的颜红。
打开宝马车的后车门,高飞小心翼翼的把颜红放了进去,让她平躺在了后座上,双脚隔在了副驾驶座椅的靠背上。
从把颜红从完全报废了的法拉利内抱出来到现在,高飞都没有去测试她还有没有生命迹象。
他不敢,真怕一试她的脉门,却发现再也没有脉息了。
现在,他仍然不敢,可就在准备关上车门时,却飞快的把右手食中两指,放在了颜红脖子里一侧的大动脉上。
当俩人肌肤相触的那一刻,高飞紧张的连心跳声仿佛都已经停止,但却能敏锐的察觉到了颜红那微软的脉息,从手指传来。
高飞心中狂喜,嘶声叫道:“颜红,你一定能坚持下去的!”
——接到高飞的电话后,沈银冰就有了种强烈的不安,马上回拨他的电话,但那边却始终没有人接听。
颜红今天去做什么了,沈银冰当然知道。
事实上,颜红去找高飞,正是她所期盼的。
因为她现在发现,因为某些原因,她已经无法在面对高飞时,和他心平气和的谈话了,所以就迫切希望能有个人代替她找高飞,对那厮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他乖乖的把那本破书拿出来,好让她送给父亲。
而颜红,无疑是最佳人选,她也很知趣的去找高飞了。
至于颜红能不能从高飞那儿要回那本书,沈银冰没有一点点的把握。
可她却知道,颜红肯定能尽力帮她完成这个任务。
因为颜红就像一个母亲那样,随时随地的小心呵护着沈银冰,甘心为她去做任何事。
接下来她所做的,就是等,等颜红给她消息。
可是,沈银冰没有等到颜红,却等来了高飞的电话。
“难道红姐出事了?”
握着手机呆了片刻,沈银冰就冲出了办公室,恰好看到正在带人巡查公司大楼安全隐患的黑子,叫道:“黑子,快,跟我走!”
黑子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敢问,连忙跑到了高层专用电梯前,打开了电梯。
沈银冰根本不知道,等她乘坐着黑子驾驶的白色宝马驶出停车场时,十三层的某个窗口前,正有一双满含得意的眼睛望着她。
驶出停车场的瞬间,黑子问道:“沈总,去哪儿?”
“去、去跑马场那边!”
沈银冰在回答黑子的话时,才发现她的声音竟然是颤抖着的。
在这一刻,她忽然无比的害怕起来,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在心头环绕。
以前她也曾经有过两次这种感觉,一次是她父亲死亡,一次是海伯被杀。
这是第三次。
难道说,这次红姐要出事了吗?
如果红姐再出事——这就证明她原先身边最疼爱她的三个人,都相继遭到了毒手。
不,不!红姐,你千万不能出事,我已经没有了爸爸没有了海伯,现在只剩下了你,你要是再有个三长两短的,那我以后还怎么过!
沈银冰紧握着双拳,一个劲的催促:“黑子,再快点,快点,别管红灯!”
在沈银冰的不停催促下,黑子也发狠了,根本不管红灯绿灯的,玩命狂奔。
要说黑子的车技也是够硬的,在穿过若干红灯后,很快就来到了燕子山余脉那个最大的斜坡前。
老远的,一直在伸着脖子向前看的沈银冰,就看到了前面高处路边停着的那辆黑色轿车了,等车子来到斜坡下后,她看清楚了车牌:正是她为高飞买的那辆黑色宝马7。
这时候,黑子也看出来了,头也不回的喊道:“沈总,这是高飞的车子!”
“我知道,快点过去!”
沈银冰的话音未落,车子就呼呼吼叫着冲上了最高点,吱嘎一声的停在了那辆车后面。
第280章 把书还给你!
高飞刚诊出颜红还有微弱的脉息,就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了车后.
接着,车门打开,身穿白色普拉达套裙的沈银冰,就从车上跳了下来:“高飞,红姐呢——你的脸,怎么破了?”
沈银冰喊着跑到了车门前,向车里一看,陡然愣住:她看到了红姐,也看到那把插在她心口的军刀!
“红、红姐!”
沈银冰猛地抬手,捂住了嘴巴,泪水哗的一下淌了下来,双脚一软就要瘫倒在地上。
高飞及时伸手,抓住了她的胳膊。
沈银冰牙齿打颤:“高、高飞,是谁杀了红姐!?”
“她还没有死,现在先去医院。”
高飞冷冷的说了一句,松开沈银冰快步绕过车头,上了车子。
听说红姐还没有死后,沈银冰也清醒了点,也顾不得擦眼泪,慌忙打开副驾驶这边的车门,砰的关上了车门。
高飞也没看他,启动车子迅速掉头,箭一般的向斜坡下冲去。
刚下车的黑子,也连忙上了车,尾随其后。
华夏地势是南高北低,尤其是在冀南的南部山区,从那边向北来,就是一溜下坡,车速要比来时快五分之一不止。
也许是担心红姐,也许是因为高飞的脸色很不好看,所以在接下来的几分钟内,沈银冰都没敢说话,只是扭头呆看着后座的红姐。
高飞拿出了手机,找到了梁娇娇的手机号,拨打了过去:“我是高飞,你现在哪儿?嗯,我现在南部山区燕子山余脉,正向市区赶。我现在车上有名身受重伤的伤者,必须得用最快的速度感到南边最近的医院!”
听到高飞打电话后,沈银冰的眸子才转动了一下,下意识的听了起来。
高飞说话的语速很快:“最近的医院是千佛山医院吗?好,我知道了。我现在有事要让你去做。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让我车子所过的路口,全部是绿灯!我不听你的解释,你必须得按照我说的去做,要不然出现重大车祸,你要负全责!”
沈银冰心想:听他和梁娇娇说话的口气,难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想到这儿后,沈银冰忽然觉得心里很疼,也很累,无力的靠在了座椅上。
高飞还是没有看她,仍然在给梁娇娇下命令:“还有,你立即通知千佛山医院,让他们准备最好的外科专家,必须得把人给我救过来!要不然的话,他们就等着倒霉吧!”
高飞说完,也不等梁娇娇说什么,就直接掐断了电话。
“靠,他这是怎么说话呢,以为他是谁呀?”
听着手机内传来的嘟嘟忙音,梁娇娇愣了片刻,随即大声喊道:“小刘,你马上给我进来一下!”
二十多分钟后,高飞的车子驶进了千佛山医院。
这辆车刚才所过的路口,全部都是一路绿灯。
车子刚停下,已经提前几分钟赶来的梁娇娇,马上带领一群医护人员迎了上来。
等高飞推开车门下车时,业务熟练的两个护士,已经把担架放在了车子后门。
——不得不说,现代医学是相当发达的,只要伤者没有当场死亡,能及时送到医院的成活率,还是很高的。
网络上曾经报导过几件和医疗有关的奇迹,其中一个是说,在某工地,一个建筑工人被从高空自由坠落的钢管,从胸口直接贯穿胸口,活生生的钉在了地上,最后竟然也奇迹般的被救活了。
其实高飞此前也曾经亲眼见到过这类医疗界的奇迹:他在法国外籍军团中的一个战友,在某次行动时,被一颗子弹击中了脑袋,子弹钻进他大脑和小脑中间的间隔点——因为抢救及时,那家伙到现在仍然活蹦乱跳的,唯一的遗憾就是经常头疼,因为子弹无法取出来。
相比起前面所说的两个例子,颜红心口中刀,好像就有些小儿科了。
可也只是好像而已,谁知道她能不能度过这一关?
在把颜红送进手术室后,梁娇娇就带着警察赶向了案发现场。
说起来,梁娇娇来到冀南后也够倒霉的,所管的辖区内,接二连三出现恶劣事件,其中闹的最大的一场,就是沈银冰被绑架那次。
当然了,颜红被刺这件案子,并不是她所管辖的辖区,可她却是第一个知道那边出事了的警察,协助兄弟单位赶赴案发现场,是她应尽的义务,责无旁贷。
手术室门前的走廊中,静悄悄的,只有两个人。
坐在北面椅子上的是高飞,他正在闷头吸烟。
南边窗口前站着的是沈银冰,她正望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抓着窗户的右手却有青筋绷起。
黑子是聪明的,知道这时候最好别来凑热闹,免得听到不该听到的,看到不该看到的。
太阳,逐渐西斜,淡金色的阳光照在某栋楼上的窗户玻璃上,又反射到了沈银冰的下巴间,使她无形中多了层类似于神秘的美。
到现在为止,颜红已经在手术室内呆了两个多小时。
期间,偶尔会有护士急匆匆的出入。
每次,沈银冰都想问问人家怎么样了,但那些护士却冷冰冰的摆摆手,话也不说一句的走开了。
高飞倒是没有着急问什么,可他面前地上那一地的烟头,却证明了他现在心里也很紧张。
叮当。
也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手术室门前那盏不停闪烁的红灯,随着一声轻响,终于变成了绿灯。
手术中,灯是红的。
手术后,灯是绿的。
在人们的印象中,绿色代表着生命,所以手术后亮起绿灯,也象征着里面病人会获得新生。
不过,实际上有很多人,都是在绿灯亮起时,才被宣告死亡的……
所以,看到绿灯亮起后,不管是沈银冰还是高飞,都紧张的来到了门口。
手术室的门开了,一个外科医生当先走了出来,摘下了蒙着的口罩,露出了一张疲惫的脸。
这位外科医生姓刘,是冀南地区数得着的外科专家,人称刘一刀!
“大、大夫,她、她怎么样了?”
沈银冰连忙追问,问过后却又担心刘一刀会轻轻摇摇头的闪人——那样,就证明颜红小命呜呼了。
幸好,刘一刀没有做出让沈银冰最怕的摇头动作,而是点了点头:“手术还算顺利,因为伤者能被及时送来接受手术,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不过,伤者现在情况很不妙,不排除随时可能突然死亡。”
说完这些后,刘一刀就擦着俩人的身子走了。
接着,颜红就被几个医护人员推出了手术室,旁边还有给她举着吊瓶的。
“红姐,红姐!”
沈银冰赶紧走过去,抓住病床刚要说什么,却被护士有礼貌的推开,低声说:“对不起,病人需要立马进入观察室,以免发生随时意外。”
沈银冰无力的后退了几步,看着颜红被众人推走。
她就这样呆呆的站在原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她双腿都开始发麻后,才慢吞吞走到走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双手捂着脸,小声的哽咽着:“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低声哭腔了片刻后,沈银冰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下意识的抬头看去时,就发现高飞从楼梯那边走了过来。
还有两个穿着漂亮红制服的女孩子,就站在那边,遥遥的向这边看着。
走过来的高飞手中,手里拿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东西,好像是一本书。
沈银冰站了起来,张嘴刚要说什么,高飞抬起了手,把东西递给她,淡淡的说:“这就是你想要的书,你现在可以拿去了。”
原来,在看到颜红手术成功被推出手术室后,高飞就返回了落日餐厅。
反正这儿距离餐厅也就是几公里的事儿,开车几分钟就能走个来回的。
高飞回到餐厅后,拿了那本《安归经》,又从十一个美女保安中挑了两个性格比较内秀的妞儿,重新回到了千佛山医院。
他带两个美女保安过来,就是让她们日夜保护颜红的安危,以免再出现什么意外。
毕竟他是一个大男人,又是红姐名义上的小辈,当然不能像照顾沈银冰那样,总是守着她。
沈银冰下意识的接过了经书,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高飞笑了,笑容中满是讥诮:“这就是你爸临死前交给我,让我妥善保管的那本书。本来,我想遵照他的遗言好好保存的,谁知道你却为了这本破书,不惜和我翻脸,又唆使红姐去我哪儿,才有了今天这事。”
顿了顿,高飞继续说:“说实在话,我对这本书根本没有丝毫的兴趣,我不交给你,只是因为答应过你爸——你爸当初曾经郑重的告诉我说,如果他把这本书交出去的话,不但你会遭到意外,还会连累很多人。可……算了,我和你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以后,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再见。”
高飞说完,也不等沈银冰说什么,转身就走。
“高飞!”
沈银冰向前追了两步。
不知道为什么,在今天以前,她对高飞很不满,不满他瞒着他昧下父亲的东西,让老苏死后都无法安生,为此还不惜把他赶出了‘家门’。
那时候,她做梦都想拿到这本书。
可现在,当高飞把书交给她后,她虽然手里拿到了书,但心里却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更重要的东西,这才喊住了高飞。
高飞停步,头也不回的问道:“你还有事?”
沈银冰张了张嘴巴,却不知道说什么。
“没事的话,我就走了。哦,那俩女孩子,是我派来保护、照顾红姐的。如果红姐发生什么意外,她们会在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的。”
高飞说这些话时,声音中没有夹带丝毫感情,就像沈银冰是个陌生人。
第281章 那个人是谁!
望着走向楼梯口那边的高飞,沈银冰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明明做梦也想拿到书,可当真拿到手后,却没有‘宿愿得偿’的喜悦,唯有更浓的苦涩。
高飞来到楼梯口,又嘱咐了那俩女孩子几句,让她们毋需照顾好红姐后,刚要下楼梯,却看到梁娇娇和一个警察急匆匆的走了上来。
“高飞!”
梁娇娇快步走到了走廊中,看了眼手术室那边低声问:“颜红怎么样了?”
高飞回答:“手术很成功,已经暂时脱离了危险,但还没有度过24小时的危险期。”
“哦,这样啊,结果还不是太坏。”
梁娇娇松了口气,指着身边那个警察说:“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立山区区分局王学东局长。王局,这是高飞。”
王学东,看上去也就是三十七八岁,国字脸,皮肤黝黑,但两只眼睛里却非常亮光,一看就是那种非常精明强干的人。
等高飞和王学东互相了握了握手后,梁娇娇才说:“高飞,本次案发现场是王局的辖区,所以他要请你这个现场目击证人,回分局询问一下当时的情况。”
王学东看了眼呆立在走廊正中的沈银冰,笑了笑说:“来时我听梁局说,还有北山集团的沈总,还得请她一起去分局。”
光天化日之下,颜红遭到刺杀,这个案子的性质很恶劣,警方要想破案,当然得仔细讯问每一位现场目击证人。
所以,高飞俩人也没说什么,等梁娇娇去了手术室,拿出那把凶器后,就跟随王学东去了立山区分局。
事关重大,王学东在他的办公室内,亲自向高飞俩人询问颜红遭刺的详细情况。
询问的内容,无非就是颜红出事之前去了哪儿,和什么人见了面,说了些什么。
在她出事后,又是谁第一个赶到了案发现场,在现场看到了什么等等。
无论是沈银冰,还是高飞,当然不会把颜红去找高飞,就是为了拿回那本书这件事说出来。
暂且不管高、沈俩人以后怎么处,但《安归经》的事情,还是不能让别人得知的。
负责纪录的记录员,把高飞和沈银冰所说的话,都录制了下来。
半个多小时后,王学东站起来主动和高飞俩人握了握手,感谢他们的配合。
俩人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该怎么破案,就是警方的事儿了。
告别王学东后,高飞俩人一前一后的走出了区分局大楼大厅。
高飞正要走向他的车子时,沈银冰却说:“高飞,我想和你仔细聊聊,可以吗?”
高飞沉默了片刻,才说:“好吧,去门口那家咖啡厅内吧。”
咖啡厅内,回荡着优雅的钢琴曲,高飞和沈银冰俩人坐在角落的一张卡座上,俩人都看着外面,谁也没有说话,就这样已经过去十几分钟了。
窗外,已经华灯初上,车流如梭,人行道上的行人脚步匆匆。
用汤匙搅动了几下咖啡,沈银冰终于率先打破了沉默:“高飞,红姐找到你后,你们究竟说了些什么?”
沈银冰当然知道,高飞和她一样,在区分局接受询问时,都隐瞒了某些事情,所以才问他。
高飞这才侧脸,淡淡的说:“她还能说什么?当然是和我要书。”
沈银冰低声说道:“我想知道的具体点。”
高飞点了点头,就把他和颜红在落日餐厅所说的那些,详细说了一遍。
末了才说:“等我把书给她拿出来后,她却不要了,说要让我好好替你父亲保存。也许,她早就预料到一直有人在暗中监视她,知道她去找我,很有可能会拿到书。
所以,她在临走时,用塑料袋包了一本和经书差不多样子的书。”
沈银冰一楞:“有人在暗中监视她?那个人是、是谁?”
“我怎么知道。”
喝了口咖啡,高飞声音低沉:“临走前,她又告诉我说,说你是个好女孩,不管现在你对我有什么误会,其实你都是在乎我的,让我以后要好好待你,那样你爸爸在那边才会放心。”
听高飞说出这些后,沈银冰心中一疼,紧咬了嘴唇哑声说:“我明白了,其实红姐可能早就预料到某些事情会发生,也不想让你把书交出来,所以才拿了一本假货书,来吸引藏在暗中的那些人——等她出事后,就能变相提醒我,我绝对不可以动那本书,要不然她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
高飞无声冷笑了声:“你总算是明白了,可惜太迟了。”
沈银冰脸上的羞愧之意更浓,双手插在满头秀发中,用力揪着发丝,低声哽咽道:“是、是我害了红姐,是我害了她……”
看着最后趴在桌子上,双肩剧烈抖动的沈银冰,高飞眼神中的冰冷稍稍柔和了些:虽说这女孩子有时候挺弱智的,因为一个老秃驴的归伎俩就把他赶出了家门,自毁长城——但不管怎么说,她只是一个刚失去父亲的普通女孩子而已,在复杂的江湖风波中,全然就是个不谙世事的菜鸟。
高飞垂下眼帘,慢慢品尝着咖啡,等服务生再次给他端上一杯时,沈银冰才慢慢的抬起了头,她的双眼通红,脸上也带有凄凄之色:“高飞,我现在该怎么办?”
高飞声音平静的说:“书,我给你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沈银冰身子一颤,脱口问道:“你真不管我了?”
说完这句话后,她才意识到依着俩人目前的关系,她已经没有理由,或者说没有资格说这句话了,慌忙垂下了头。
说实在的,高飞现在特别讨厌那本破书。
正是这本破书,让他和沈银冰关系破裂,让颜红遭到暗杀。
他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也有李德才这样的‘优秀’下属,更有方小艇这样的高官罩着,以后他在冀南横着走,只要不是故意向汽车下面钻,相信没有谁敢找他麻烦。
他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不想再掺和到别人的麻烦当中,所以今天才干脆的把书交出来,就是打算彻底离开和书有关的麻烦漩涡。
当然了,老苏临死前的那个晚上,曾经亲口告诉他说,如果这本书要是落在别人手中,会死很多人,其中就包括连雪,和沈银冰。
可他有什么办法?
有些人非得自个儿找死,他拦又拦不住,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大不了,他以后尽力保护连雪,或者说保护青瓷十二钗,至于沈银冰的死活——路是自己选择的,一旦踏上去,就算是爬,也得自个儿爬完!
于是,高飞这才一狠心,把书交了出来:她的死活,和我无关!反正天底下又不是你一个女人,大不了哥们以后娶梁娇娇做老婆啊,话说那妞儿最近表现很乖,大有贤妻良母的潜质……
但是,当高飞以为他真的可以不再关心沈银冰的死活时,这妞儿脱口说出的这句话,却像是一把锤子那样,把他心中坚硬的冷漠,砸了个粉碎!
让他猛地意识到:他所谓的不管她的死活,原来是自欺欺人,沈银冰在他心中,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别说是梁娇娇了,就是把她解红颜、秦城城等人捆起来,也不行。
为什么会这样?
她哪儿比梁娇娇等人更优秀?
就是因为她是个神经病,还是因为老苏临死前的那些话,还是——高飞愣愣的看着沈银冰,这一刻,忽然心乱如麻。
垂头等了片刻,始终没有听到高飞说话的沈银冰,有些纳闷的抬起了头。
在俩人目光相碰的瞬间,沈银冰看到了他眼里的迷茫。
“我、我得回去了。”
沈银冰飞快的看向了一边,接着站起身,拿起桌子上的小包,向咖啡厅门口走去:有些事根本不需要明确的答案,她就已经知道结果是什么了,高飞对她已经失望了。
可就在这时,高飞却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沈银冰的身子一颤,霍然回头,双眸中已经浮上了水雾。
高飞终于说话了:“最起码,我们还是朋友,对吧?”
不等沈银冰说什么,他又说:“为朋友的事情操心,这也是很正常的,对吧?”
“是、是,我们最起码还是朋友,朋友。”
泪水顺着洁白的脸颊淌下,沈银冰仰起下巴紧紧的闭了下眼,再次重复道:“我们是朋友,朋友。”
高飞松开了她的手腕:“其实从海伯遇刺时,我就知道你身边有个人,在随时监视着我们。要不然的话,那个人也不会知道红姐去我那儿,又提前在跑马场那边等她。”
沈银冰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低声问:“你觉得,那个人是谁?”
高飞反问:“平时,谁接触你的机会比较多?”
“焦恩佐!”
沈银冰脱口说出这个名字后,却接着摇了摇头:“不会的,不会是他。我从小就认识他,那时候他就一直呵护我,帮我对付总是欺负我的世美哥。这次他回国后,就表示出了要追求我的意思——你也知道的。他既然要追求我,又怎么可能会害我?而且,他和小宋和我一起,在南越遭到了那次磨难。”
“他小时候对你也许是真好,可他在出国那么多年,谁知道他会不会改变?”
不等沈银冰再解释什么,高飞又说:“那么你告诉我,除了他之外,还能有谁对你这样了解?是黑子,小宋?”
沈银冰摇头:“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每个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敢相信他们会害我的。”
高飞点了点头,不再说话,端起杯子慢慢品尝起了咖啡。
沈银冰就这么站着,过了很久才问:“高飞,我们该怎么办?”
第285章 故事的发展!
霍去病做为神州历史上最出色的将领之一,在公元前121年,就曾经把凶悍的匈奴人打的哀唱: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那么强大的匈奴都在霍去病率领的铁骑下灰飞烟灭,更何况一个小小的楼兰?
霍去病只带八千精锐,仅用半个月就马塌楼兰,掳获了楼兰君王尤还,及其王室成员.
霍去病横扫楼兰后,根据汉武大帝的意思,开始在这儿开府建衙,准备把这儿化为大汉帝国的一个州郡。
当时霍去病攻破楼兰后,本想把包括尤还在内的146名王室成员全部杀死,斩草除根以免后患,不过他手下一个副将却劝他说,最好先不要大开杀戒,避免激起楼兰人的激烈反抗,毕竟楼兰有数十万人,而汉军则只有八千。
霍去病听从了副将的建议,只把尤还等王室成员,软禁在了他的王宫内,就派人返回朝廷,要求派遣文官武将来建州郡。
可惜霍去病不知道,尤还还有一个叫‘凌玉’的小女儿,从小就在祁连山中跟一个萨满学艺。
萨满是北方民族的原始信仰,起源甚早,在母系制度的社会里已经非常发达与成熟了。萨满差不多都是氏族领袖,被中原神化了的西王母,就是萨满兼酋长。
传说,萨满可以与神人通话,也能让凡人看到已经死去的亲人,更会各种各样的诅咒,与凡人想象不到的巫术,而传播瘟疫,就是萨满的一种本领。
于是,一些非常老套,狗血的事情就发生了:凌玉得知楼兰被霍去病攻破,父王被掳获软禁在王宫中后,就下了祁连山,潜伏进了楼兰。
在贴身侍卫的帮助下,凌玉混进了霍去病所住的府衙中,并在他引用的水中,下了一种非常厉害的毒药。
当天晚上,引用了含有瘟疫病毒水的霍去病,暴病身亡,年仅23岁。
霍去病死后,汉军一片大乱,凌玉趁机带人冲进王府,救出了父亲尤还,又组织军队攻打汉军军营。
无双战神霍去病的暴卒,彻底摧垮了汉军的信心和勇气,他们很快就丢盔弃甲的被赶出了楼兰,伤亡过半。
残剩的汉军抬着霍去病的尸体,一路嚎哭着向东逃去。
不过,凌玉所下的毒药实在厉害,霍去病死后不久,全身就呈雪白液体状,不但毛细血管看的清清楚楚,就连五脏六腑也能看到,就算用布匹裹起来,也能变成粘稠液体淌出,根本无法运回大汉。
无奈之下,他的手下只好把他葬在了楼兰以东的沙漠中,只带着他的衣物,匆匆逃回了大汉。
当得知自己最为器重的大将军霍去病,竟然死在楼兰后,汉武大帝站在宫殿门口,仰面朝天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去病战死,朕大汉长城大毁矣!朕宁可少活三十年,只要去病复活!
汉武帝御前众多大将,也都悲痛难忍,纷纷请命要兵发楼兰,不灭楼兰誓不还!
公元前116年,汉武帝派遣大将从票侯赵破奴,及王恢率兵数万攻打楼兰。
气势如虹的汉军,四面攻打楼兰,历时九天,就攻陷了楼兰全境。
在汉军攻入王宫之前,尤还就知道大势已去:霍去病的死,彻底惹怒了汉武大帝,这次汉军绝不会放过楼兰王室,惊恐之下竟然在汉军攻打楼兰王宫时,挥剑自杀了。
尤还一死,楼兰军队彻底放弃了反抗,纷纷逃窜。
赵破奴和王恢攻破王宫后,根本不需要任何俘虏,喝令手下:不管男女老少,一概斩杀勿论!
于是乎,上到七十老头,下到三岁孩子,都遭到了血腥杀戮。
唯有尤还最小的女儿凌玉,在王宫被汉军攻破之前,被几个贴身侍卫护送着从暗道中逃了出去——她,也是安归王血统的唯一子孙。
汉军没有找到暗算霍去病的罪魁祸首凌玉,把怨气撒在了王公大臣、平民百姓身上——那一天,楼兰城内近十数万人遭到了屠杀。
侥幸逃出楼兰城的那些人,呜咽着逃向了大漠深处。
存在两百多年的楼兰,就这样灭国了。
血洗楼兰后,大将赵破奴当然不会就此撤军,那样逃走的楼兰人肯定会重返家园,再创楼兰,遂名手下偏将王定,率精兵三千留守,创建府衙,更名为‘霍郡’,让楼兰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军事要塞。
赵破奴和王恢率领数万汉军班师回朝后,王定就成了楼兰(霍郡)的最高长官,开始派人四处拘捕楼兰原土著人,以供奴役使用。
就这样,在随后的一个月内,大约有七万楼兰人,被拘捕进了楼兰城,成了汉军的奴役。
更为可惜的是,在本次战役中立下汗马功劳的王定,重蹈了霍去病的死亡之路——凌玉重新混入了楼兰城。
为了给父王报仇,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凌玉,完全丧失了狼,竟然不顾七万多子民的安危,重施故技,在城内73口水井内,都下了可以让人咳嗽不止、直至咳死的瘟疫病毒。
于是,一场大规模的瘟疫暴发了。
一夜之间,包括王定所率的三千汉军、七万楼兰军民在内的所有人,全部死在了本次瘟疫中。
那场可怕的瘟疫,比两千多年后的俄罗斯切尔诺贝利核电厂泄露事故,几十年来都没有人敢靠近,就连前来觅食的鸟儿,也都统统暴毙,来往于丝绸之路的商队,老远就会绕道行走。
从此,楼兰就成为了一座死城。
随着岁月的流失,和自然环境的改变,没有了居民居住的楼兰,渐渐被黄沙逐步掩埋在了地下。
但已经痛恨整个世界的凌玉,却在楼兰变成死城之前,从城中搜刮了富可敌国的财物,潜入了大汉帝国,试图让大汉朝也变成荒无人烟之地。
她潜伏进大汉境内后,依靠强大的财力,和身边数百忠心的侍卫,以楼兰第一任君王‘安归’的名字,创建了安归教,自称安归王!
安归教存在的宗旨,就是灭掉汉朝,重现楼兰盛世!
经过几年的暗中发展后,安归教吸纳了数千对大汉不满的汉人,开始筹划要用瘟疫毁灭大汉朝。
不过,也许凌玉的杀戮太重,惊怒了上苍,在她准备展开灭亡大汉行动的前一个晚上,却无缘无故的暴毙了。
凌玉虽然死了,而且也把她那些能驱使瘟疫这个魔鬼的本领也带到了阴曹地府,但她所创建的安归教,和庞大的财物,却存留了下来,被她的数百死忠所继承。
没有了凌玉可以让数千万大汉子民暴毙的可怕瘟疫,死忠们唯有潜伏下来,等待机会,等待天下大乱。
死忠们重新推选了新的安归王,又仿照大汉皇宫分别设立了三宫六院。
安归教中的三宫六院,可不是那些娘娘嫔妃啥的,而是一些部门。
其中,三宫分东宫、西宫和中宫,每宫都有一个宫主。
三宫,又分六院,每宫下面又管着两院。
每院,又设立一个掌院。
六院分别东宫管辖的玫红院(里面是清一色的女人,擅媚术),和春飞院(擅长以阴谋诡计刺杀)。
西宫管辖的西光院(武力刺杀),和庙堂院(混迹官场)。
中宫,则管着青瓷院(擅长药物,比方瘟疫),和神相院(擅长阴阳八卦,奇门遁甲)。
而六院,又分为十八路,每院管三路——这个庞大的地下组织存在充足的财力支持下,发展迅速,短短几十年的工夫,就渗透了各自的领域,耐心等待天下大乱,重建楼兰的机会。
不过,也许上苍彻底抛弃了楼兰,在那么多次的神州大乱、改朝换代中,安归教都没有得逞。
后来,随着斗转星移,沧海变桑田,安归教进入了21世纪。
天下,彻底告别了动不动就数十万人在战场上拼杀的时代,华夏也迎来了久违的盛世。
新的安归王,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终于意识到光复楼兰只是一个笑话,再也无心搞什么光复大业,放任手下三宫六院十八路,自谋出路。
安归王的心灰意冷,使绝大多数安归教教众也失去了信心,开始享受来之不易的安定生活。
不过,西宫这个被凌玉最为看重、也掌控着安归教武力和权利的部门,却始终没有放弃这个夙愿,扔在兢兢业业的寻找、制造一切光复楼兰的机会。
但是,西宫要想挑起‘光复楼兰’的重担,必须得得到人员和财力的支持。
可要想动用第一任安归王(凌玉)留下的人力和物力,必须得拿到她遗留下的四本经书:《安归经》。
这四本《安归经》,分别在安归王、东宫、西宫。和中宫宫主的手中。
只有拿到四本《安归经》,才能从里面谜一样的暗示中,找到当年凌玉埋藏在神州某地的庞大宝藏,才能命令三大宫主,勒令他们拿出手下教众的名单,为我所用…
…
“你都听明白了吧?这下你总该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那么想要你手中那本《安归经》了吧?”
讲到这儿后,彭云木低低的叹了口气,看向了东方。
东方的远处上空,已经有了红的色彩,原来,彭云木讲完这个故事,用了足足一个半小时,而听的入迷的高飞,竟然没有察觉到天已经亮了。
“听明白了,也没听明白。”
高飞觉得脑袋有三个大,苦笑着问道:“你所讲的这个故事中,时间不对头。因为根据史料记载,汉武大帝兵发楼兰时,大概是在公元前100年左右。而霍去病,早就在公元前117年死了,他怎么可能会在十七年后再去攻打楼兰呢?”
第286章 故事还没有结局!
不等彭云木说什么,高飞又说:“而且最重要的是,楼兰亡国应该是在公元五百多年后.尤还也是楼兰的第五位君主。可在你的故事里,楼兰是霍去病死后就灭国了
,那么史料上记载的其他楼兰王,和随后几百年的历史,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听高飞提出这个疑问后,彭云木笑了:“呵呵,没想到你倒是很了解楼兰兴亡的历史。”
高飞也没隐瞒:“我在得到那本书后,就在网上仔细查阅过。”
彭云木点了点头:“嗯——你说的不错,资料上和历史记载中,的确是这样的,和我所说的故事发展年限根本不对路。可你却不知道,真正的楼兰的确是在霍去病死后灭亡的。历史记载中的楼兰,根本不是真正的楼兰。”
高飞一楞:“根本不是真正的楼兰?那、那这个楼兰是什么?”
“是冠军候霍去病的陵园。”
彭云木解释道:“刚才我已经在故事中说过了,霍去病中了歹毒异常的毒药,全身都呈透明的液体状,根本无法带回大汉朝,所以他那些残存的手下,只能把他葬在了楼兰以东的沙漠中。”
顿了顿,彭云木才说:“楼兰亡国后,汉武大帝曾派人去沙漠中寻找霍去病的尸首。但等挖开埋葬他的地方后,才发现尸首,或者说那些液体,早就渗透了裹尸的麻布,渗入了沙漠中,无迹可寻。”
轻轻揉了揉脑门,彭云木继续说:“汉武帝无奈之下,只好下旨在那个地方修建陵园,让霍去病第三个妻子所生的儿子家眷士兵看守。久而久之,那地方就成了西域路上的一个转折点。再因为古人非常计较名号,不愿意对人说中途是在陵园休整的,于是就把陵园成为楼兰,霍去病的小儿子称为楼兰王。”
笑了笑,彭云木说:“因为霍去病的第三个妻子,是在攻打匈奴时掳获的单于女儿,所以当她就按照西域风俗给儿子起名,叫做童格罗迦,也就是史书上记载的第六任楼兰君王。”
高飞满脸都是不信,喃喃的说:“不会吧?既然这个什么童格罗迦是霍去病的儿子,那后来汉朝为什么又出兵攻打他呢?”
彭云木淡淡的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是有野心的。童格罗迦的母亲本来就是匈奴单于的公主,而汉武帝又让他单独带兵在外,默认了他楼兰王的身份,他在匈奴残余势力的挑拨下,当然想自立为君了。”
高飞接着说:“不过,碍于这个童格罗迦是功臣之后,汉朝皇帝就有意放他们一马,所以才让他们传承了几百年。”
彭云木点头:“对,就是这样。后来,大汉朝没落,三国崛起,更无暇管他们了,他们索性就正式立国,称为楼兰。后来,世人也就把此楼兰,当做彼楼兰了。而真正的楼兰古国,则在这个楼兰西方至少几十公里外的沙漠下。”
说到这儿,彭云木嘴角翘起了一丝讥讽:“呵呵,那些所谓的考古学家,探险者,在发现了这个楼兰后,就以为找到了历史上的楼兰。其实他们哪儿知道,真正的楼兰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发现。”
就像是听天方夜谭那样,接下来高飞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一辆车子驶过后,才忽然问道:“刚才你所说的那四本《安归经》中,是不是隐藏着可以找到真正的楼兰的大秘密?”
彭云木眼光一闪,犹豫了片刻才说:“不错,应该是这样的。我说是应该,是因为我也不敢确定。但我却知道,真正的楼兰内,有着数不清的宝藏。”
“寻宝,真是一个无聊透顶的老套故事。”
高飞无所谓的耸耸肩,斜着眼看着彭云木:“彭市长,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安归教中担任什么职务?你不会就是安归王吧?”
如果是别人问彭云木,他肯定会勃然大怒:我是市长耶,你怎么可以说我是安归教中的人呢?你才是安归教的,你们全家都是安归教的!
可问这个问题的却是高飞,彭云木刚给人家讲了个天方夜谭般的故事。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就能从这个故事中听出,彭云木肯定是安归教中的人,而且肯定还是重量级的人物,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的这样详细?
更何况,他儿子在不久前,还假扮医生要夺走《安归经》的。
果然,彭云木轻轻点了点头:“是,我是安归教中的人——最起码,在数十年前,我就加入了安归教。如果没有安归教,就没有我的今天。”
高飞一愣,随即明白:“我知道了,你是西宫的宫主!因为你故事里说,西宫掌握着可以做官的庙堂院!”
这次彭云木否认了:“我哪儿有资格当西宫宫主?高飞,你不要再问了,再问,我也不会告诉你了,因为我说的已经太多。”
高飞晒笑了一声:“其实,我也没多大兴趣知道这些。不过我现在有点明白了,你儿子彭远航假扮大夫去偷书,应该是受到你的指派。但他行动失败后,我却没有为难他,所以你就感激我,才在这儿等我,告诉了我这些秘密。”
彭云木仰望着东方,叹了口气:“唉,高飞,你的确很聪明。”
高飞淡然一笑:“我一直都是很聪明的。”
彭云木转身看着他,缓缓的说:“高飞,这次你放过了远航,我呈你的一个情。所以我不但不会再打那本经书的主意,还要实话告诉你,暗杀苏北山、童海,以及颜红的,绝不是我。还有,跟随远航去医院的那俩女人,也不是我的人。”
高飞追问:“那是谁的人!”
“我不能说。今晚我已经说的太多了。”
彭云木摇了摇头,接着语气诚恳的说:“高飞,我送你一句忠告,你以后要想过安稳日子的话,最好把那本书交出去。”
高飞没有回答,而是问道:“我要是把书交出去,是不是就要死很多人,其中也包括沈银冰?”
彭云木犹豫了下,才说:“别人死,总比自己死要好得多。”
高飞淡淡的说:“别人死,总比自己死呀好得多——这句话倒是很合我胃口。可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善,不忍心看到这么多人因为一本破书而死去。”
“那你好自为之吧,我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天亮了,我也该走了,希望咱们以后还有见面的机会。”
彭云木盯着他看了片刻,才转身向车子走去。
高飞却追了上来:“彭市长,最后一个问题。”
彭云木眉头皱了一下,但还是说:“问。”
高飞说:“苏北山在安归教中,是什么职务?”
“他归西宫管辖,是青瓷院的掌院。”
说完这句话,彭云木就加快了脚步,走到车前,钻了进去。
车子,很快就启动。
望着逐渐远去的奥迪轿车,高飞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后脑勺,喃喃的说:“原来苏北山是中宫辖下擅长用药物害人的青瓷院。怪不得连雪等人叫青瓷十二钗,怪不得他那只白色狒狒能传染疾病。不过,他既然只是掌院,那怎么可能会拥有一本宫主有权管的《安归经》呢?”
“特么的,不想了,头疼,还是回家睡觉去吧。”
想了老半天,越想越头疼的高飞骂了一句,快步走向了千佛山医院。
他的脑袋虽然疼,可却清醒的意识到,他好像已经卷入了一场本该和他无关的阴谋中。
而这一切,都因为在那个炎热的下午,他在天桥下面睡觉时,绊倒了一个妞儿,并很恰到好处的看到了人家裙底的风光。
"哎哟——你看什么,混蛋!"
——华夏首都京华,还是哪栋四合院内。
高健城和方小艇夫妻,小心翼翼的走到了天井里。
天井的那棵石榴树下,两个老头正在下棋。
他们刚走过去,背对着他们的那个老头,就拿起一枚棋子,猛地摔在了棋盘上,接着就是得意的大笑:“哈,哇哈哈,老高,你又输了!快,别罗嗦,拿烟,拿烟!”
高彤辉撇了撇嘴,从烟盒内恋恋不舍的拿出一根小熊猫,扔了过去:“不就是一根烟吗?瞧你高兴的样子,看来你这辈子也就这点出息了。”
陈破天才不管高彤辉的讽刺,也就哈哈大笑:“嚯嚯,你还真说对了,老陈我就这点出息,能够在棋盘上杀你个屁滚尿流,这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懒得理你。”
高彤辉这才抬头,看向自己的儿子、儿媳妇,淡淡的说:“来了?自己找凳子坐吧。”
高健城还没有说什么,方小艇就抢先说道:“我去拿。”
既然他们夫妻来了,陈破天俩人也就不再下棋了,高老的秘书小李,把象棋收拾了,摆上了茶壶茶碗。
高彤辉俩人仍旧坐在石桌前,高健城夫妻坐在一张厚重的长板凳上,正襟危坐的,好像老师课堂上的小学生那样。
实际上,他们心里也的确紧张,因为今天的谈话会关系到他们大儿子的未来。
现在高健城两口子已经知道,前些天高彤辉和陈破天去冀南‘考察’高飞的事儿了,这让他们心里很忐忑,总是担心儿子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会给这俩老头留下恶劣的印象。
好像看出夫妻俩人心中很紧张,高彤辉在端起茶杯喝了口,说:“我对那个孩子的第一印象,还算可以。”
听高彤辉说出这句话后,高健城两口子齐齐的松了一口气。
高彤辉那是什么人啊,那可是站在华夏权力巅峰上的,能够被他夸赞的人没几个,所以能够说出‘还算可以’这四个字,高健城两口子就很满意了。
不过,不等方小艇露出笑容,却看到陈破天摇着脑袋说:“不行,不行,我看不行!”
方小艇的心里一沉,赶紧问道:“陈、陈叔叔,高飞他、他怎么就不行了?”
第287章 给高飞介绍女朋友!
别看陈破天不是高家的人,但他的意见也很重要.
所以在看到他摇着脑袋的说高飞不行时,方小艇立马又紧张了起来,心里想:难道高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说错了话,做错了事?
高彤辉俩人去了冀南,却是陈破天找机会和高飞聊了片刻的事情,方小艇夫妻已经知道了,也知道这老家伙的意见能影响到父亲,所以才担心。
陈破天吐出一口烟,慢悠悠的说:“那个小子的理想不行,没有一个男子汉该有的气魄。你们猜,那家伙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不等方小艇说什么,陈破天就一瞪眼:“他竟然亲口告诉我说,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开餐厅,至少在世界上开五百家餐厅!切,身为堂堂七尺男儿,老高家的嫡孙,不去思量着去创建雄图霸业,却想做个老板,真是岂有此理!”
听陈破天这样说后,方小艇的心才重新放了下去,抿嘴娇笑一声:“陈叔叔,您说到的很对,高飞只想做个餐厅老板的梦想,是没出息了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现在可是和平年代,也没什么战争,他能脚踏实地的做生意,为国家经济建设创造更多的利润,就像开满全球的肯德基、麦当劳那样,不也是一种霸业吗?”
“那算什么球的霸业——”
陈破天刚说出这句话,才猛地醒悟方小艇是晚辈女性,赶紧装成被烟呛了一下,咳嗽了起来。
方小艇却彻底放心了,知道儿子其实没让这老头失望,于是就看向了高老。
高老却没有说话,只是端着茶杯微微垂着眼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陈破天咳嗽停止后,也没有再说什么,学着老高的样子默不作声。
方小艇两口子又紧张了起来:虽说刚才高老说儿子还算可以,但究竟能不能让他回到高家?
就在方小艇被当前这种压抑气氛给憋得难受时,高彤辉终于说话了:“找个合适的契机,让他来这儿见我吧。”
“呼!”
方小艇忍不住长松了一口气:抓住丈夫的手,紧紧的握了一下。
高健城也很高兴,连忙点头:“好的,爸,我会尽快去做这件事。”
“嗯,具体你们该怎么和他相认,我就不管了。”
高彤辉嗯了一声,接着淡淡的说道:“不过,等他回到高家后,我会给他介绍个女朋友。”
高健城两口子一楞,齐声问道:“什么,爸,你要给高飞介绍个女朋友?”
“是的。”
“爸,能不能告诉我们,那个女孩子是谁家的?女孩子怎么样,是做什么的?”
高健城刚小心翼翼的问出这句话,老陈那儿就笑了起来:“嘿,嘿嘿,你的这些问题,得问我。”
高健城夫妇一脸纳闷的看向陈破天:怎么我儿子找媳妇,反而要问你呢?
陈破天反手指着鼻子,得意的说:“因为他那个未来的老婆,就是我老陈介绍的!”
老陈为高雅介绍对象的事儿,高健城夫妇都知道,但羞于说出口,毕竟自己儿子被人家姑娘耻笑为纨绔子弟,连提鞋也不配,是很没面子的一件事。
所以,这次听老陈说他又要给高飞做媒后,夫妇俩人没来由的一阵心慌:“陈叔叔,你想把哪个优秀的女孩子介绍给高飞?”
身为名门望族中人,高健城夫妇当然清楚,既然是这俩老头商量着要给高飞找个老婆,那么那个女孩子肯定也是某大家族中的人,最不济,她的家里人也得有支值得高家结交的‘潜力股’。
就像陈破天上次给高雅所说的秦紫阳,她爸秦六甲,就是华夏军方未来最亮的一颗星,很有希望能走到老陈当年的高度。
陈破天老神在在的说:“其实那个女孩子你们都听说过。”
“到底是谁呀?”
“秦紫阳。”
“秦紫阳!?”
高健城夫妇一楞,齐声脱口问道:“就是您给高雅曾经牵过线的秦紫阳?”
高健城夫妻真没想到,俩老头要给高飞介绍的那个女孩子,竟然是那个看不起高雅的秦紫阳。
说实在话,别看方小艇平时很溺爱高雅,但她可不是那种不知道自己有多高的蠢女人,很明白自己小儿子就是个被宠坏了的小纨绔,秦紫阳在老陈上门提亲时,说出那样的话,也是很正常的。
方小艇除了感觉面子上有些不好看之外,倒也没有因此而记恨秦紫阳。
方小艇也曾经多方面打探过,知道秦紫阳是军中最优秀的第二代之一,如果她能和高飞走到一起,方小艇这个当妈妈,也该很高兴。
可关键问题是:秦紫阳已经拒绝过高雅,她一旦和高飞走到一起,那么高雅会是一种什么心情?
肯定会觉得,他不如他哥哥高飞优秀!
这样,反而会让兄弟俩人心里产生隔阂。
最最重要的是,方小艇知道高飞心里已经有个叫沈银冰的女孩子了。
现在,老陈要让牵线他和秦紫阳,高飞会愿意吗?
看到夫妻俩人露出诧异的神色后,高彤辉不悦的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高健城看了眼妻子,喃喃的说:“爸,我、我觉得高飞和秦紫阳不怎么合适……”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陈破天就冷哼一声打断了他:“哼,你怎么知道他们俩人不合适?我知道,你们之所以觉得他们俩人不合适,无非就是觉得紫阳曾经拒绝过你们那个不成器的小儿子高雅。如果他们一旦走到一起,高雅会觉得面子上抹不开。可这又能怪谁?谁让他不学好了?”
如果陈破天是别人,敢当着方小艇的面大肆批评高雅的话,相信方小艇肯定会蹦起来,指着他鼻子骂:老东西,你谁呀你?你凭什么说我儿子不成器!
但这个人是陈破天,是华夏德高望重的几位老人之一,别说方小艇只是高家的媳妇了,就是高健城,也不敢这样放肆。
可方小艇真不想让高飞和秦紫阳走到一起,连忙陪着笑的说:“陈叔叔,我可不是这个意思。我呢,我就是觉的吧,我们家小雅已经让人家孩子失望过一次了,这次万一再让她——那个啥,您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吧。”
陈破天一摆手:“没事,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我保证紫阳会同意!”
他在和高彤辉去冀南之前,曾经先去找过秦紫阳问过意见,已经确定她有和高家联姻的意思,所以才说的这样笃定。
方小艇可不知道陈破天的信心是哪儿来的,在愣了下又结结巴巴的说:“可,可高飞现在已经有了他喜欢的女孩子了。”
高彤辉和陈破天同时一楞:“哦?高飞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了?她是谁,又是做什么的?”
方小艇回答:“那个女孩子叫沈银冰,是冀南民企北山集团的总裁。我见过,很漂亮能干的女孩子,和高飞很般配的。”
“般配?哼。只是一个在乡下做小买卖的而已,有什么资格和我高彤辉的孙子谈般配?这件事你们就不要管了,一切交给老陈。你们两个,只负责把他带到这儿来就可以了。”
高彤辉冷冷的哼了一声,不再理会别人,站起身到背着双手,慢悠悠的走进了正厅内。
老陈挠了挠后脑勺,嘻嘻一笑:“看,你们老爸生气了,还不赶紧按照他所说的去做?唉,这个老高,现在身居高位,竟然看不起劳动人民了,把人家一公司总裁,竟然说成是做小买卖的,真真是岂有此理啊。”
——既然高彤辉这样表态了,高健城夫妇自然不敢再说什么,只好讪讪的离开了四合院,向他们在近郊的别墅赶去。
高健城夫妇所住的别墅,在京华西北郊某风景区附近,要是放在市场上来说,这栋别墅最少也得值个几千万。
夫妻俩人到了半路上都没有说话,各自想着心事。
当车子驶上通往别墅的那条路上后,高健城才打破了沉默:“小艇,你给小雅打个电话,让他回家。”
方小艇知道,丈夫这是要和儿子先透漏一下消息,毕竟他也是这个家庭的一员,有权知道还有个在外面的哥哥。
“好的。”
方小艇答应了一声,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高雅的手机。
手机倒是通了,但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方小艇只好重拨了一遍,但那边依旧没有人接听。
她偷眼一看,高健城的脸色沉了下来:“哼,这个不学无术的东西,又到哪儿鬼混去了?”
高健城为人比较古板,固执,很看不上高雅那种纨绔行为,平时每次见他,都没有好脸色,经常埋怨都是妻子惯坏了他。
而高雅呢,也很怕他这个老子。
不过,因为工作关系,高健城这两年去了岭南工作,高彤辉又不怎么插手第三代的教育,所以高雅这两年可谓是龙归大海虎归山,蜜蜂飞入百花园,左手美女,右手捞钱,玩的是不亦乐乎。
高雅平时所做的那些破事,方小艇都给他捂着,也有能力摆平,但这不代表高健城不知道他平时那些斑斑劣迹。
看到丈夫生气后,方小艇也不敢说什么,唯有在心中叹了口气,收起手机强笑着说:“建成,你也别把小雅想的太不堪了,也许他在忙正经事呢?”
高健城撇了撇嘴,没有再说什么。
十几分钟后,车子来到了他们所住的别墅前面。
距离别墅还有一百多米,高健城忽然低声骂道:“就他,会做正经事?”
方小艇一愣,抬头看去,才看到别墅门前,停了七八辆各种款式的豪车,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坏了,小雅这是又带他那帮狐朋狗友来家里乱了!
第288章 你们都给我滚!
看到有好多辆豪车停在别墅门口后,方小艇心里就咯噔一下.
去年夏天时的某个周末,高健城忽然从岭南回家,进了别墅后,竟然发现高雅正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开贴面‘无遮’大会,顿时被气的大发雷霆。
要不是方小艇护着,又苦苦哀求,相信高健城就算不当场把他腿子打断,也得告诉高彤辉把他逐出家门……
现在,看到这熟悉的一幕后,方小艇就觉得不好,但却又不敢说什么,唯有在心里祈祷,高雅千万别再做那种伤风败俗的事。
——高家别墅客厅内,回荡着震耳欲聋的劲爆舞曲,宽大的液晶等离子电视上,正播放着欧美最为劲爆的无码爱情‘动作’片,二十多个衣衫不整的年轻人,有的端着酒杯,有的互相搂抱着,在客厅内疯狂的摇动着,屋角还有几对男女,正在当众做那种最原始的事儿。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高雅经常在一起混的这些,都是一些有背景的纨绔二代。
至于那些年轻的,作风放荡的女子,则是当前娱乐圈中的一些女明星,其中一个个头高挑的,还曾经在戛纳国际电影节拿过什么铜棕榈奖。
现在,这位获奖得主,正被高雅按在沙发上,雪白丰满的皮股高高撅起,头发被他狠狠向后拽着,在他的大力猛刺下,正忘情的发出一声声欢愉到极点的嘹亮尖叫。
如此荒诞的一幕,那些跳舞的年轻男女就像看不见那样,或者说干脆说是见怪不怪了,只是趁着药性,在那儿疯狂的随着音乐摇摆。
“哦!哦!高少,你用力啊,弄死我得了——哦!”
女明星疯狂的晒动着腰肢,最后发出的这声尖叫,就像一支利箭那样直钻向其他男女的耳膜,让他们猛地停住了各自的动作,茫然的抬起了头:咦,音乐呢,怎么没有了呢?
不但音乐声没有了,就连液晶等离子电视也黑了,大厅内除了皮肉相撞,和女人的尖叫声外,再也没有别的动静了。
“曹,停电了!?”
一个嗨性正浓的年轻人刚骂出这句话,挂着窗帘的客厅房门,被人猛地一脚踹开,一对中年夫妇出现在了门口,男的手中拿着一个矿泉水瓶子,胸脯气的剧烈起伏着,女人则一脸惶恐的抓着他胳膊。
不用问,这对中年夫妻,正是高健城两口子。
从外面窗帘缝隙内就看到这荒诞一幕的高健城,在踹开房门后猛地甩手,把手中的矿泉水砸到了大大的液晶等离子电视上,嘶声吼道:“你们这群畜生,都特么的给我滚!!”
高健城可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平时不管和人生多大气,都不会爆粗口的。
但今天,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荒诞的一幕后,终于憋不住的骂人了,一张本来很儒雅的面孔,也扭曲的吓人,身子更是瑟瑟发抖。
幸亏液晶电视质量相当好,并没有被矿泉水瓶子砸碎,但里面的水却迸溅了出来,瓶子在强有力的反弹下,砸在了一个女孩子的脸上,疼的她啊的一声惨叫。
右手正伸进她衣服里面乱捏的一个小年轻,看到女友忽然被高健城扔出去的矿泉水瓶子,砸的惨叫出声后,顿时勃然大怒,一个箭步就冲向了门口,采住高健城的衣领子,劈手就是一记冲天炮,嘴里骂道:“曹,你特么的敢砸我马子!”
众哥们姐们嗨的正欢时忽然停电,本来就很生气了,没想到高健城又拿瓶子砸人,还骂大家为畜生——这些平时嚣张惯了的家伙,啥时候受过这种气,纷纷叫骂着涌了上去,对着高健城就开始拳打脚踢:“哪儿来的沙比,敢坏哥们的好事!”
高健城本来就是一高级知识分子,让他站在讲台上和人玩玩嘴皮子还可以,平时抱着个大西瓜上二楼都喘的厉害,怎么可能是这么多年轻人的对手?
一眨眼间,他就被淹没在了愤怒的拳脚中,只是本能的双手抱着脑袋,尽量的蜷缩着身子,接连发出闷声惨哼。
站在一旁的方小艇,在丈夫踹开房门时,就被里面这荒诞的场面给震呆了,直到丈夫被众好汉侠女打倒在地上后,这才猛地醒悟了过来,立马尖叫着扑了上去,抓住一个小年轻的头发,右手的五指就狠狠挠了上去:“都放开,都放开!”
那个小年轻猝不及防下,被方小艇在脸上狠狠抓了一把,感觉到了火辣辣的疼,马上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反手一把抓住了她的头发,狞笑着一脚就跺在了她小肚子上:“臭娘们,你敢打老子——哟呵,看起来很熟的样子啊,乃子不小,说不得,哥们今天得好好受用一下你!”
小年轻说着,不顾方小艇受疼惨叫,一把就把她拉在自己怀里,右手向她胸部抓去。
就在小年轻的右手即将抓到方小艇的胸时,忽然就听到‘砰’的一声响,接着眼前金星乱冒,身子晃了几晃,双眼翻白软软的载到在了地上。
正围着高健城乱揍的其他小年轻,听到酒瓶子爆响声后,都愣住,向这边看来,就看到衣衫不整的高雅面目狰狞,手里高高举着一个满是利茬的酒瓶子,嘶声吼叫:
“都特么的给老子住手!”
站在高雅身边的一个侠女,脑子可能有些短路,看到高雅竟然打自己人后,很不满的叫道:“高雅,你这是怎么个意思,干嘛帮着这俩沙比对付自己人——啊!”
侠女还没有说完,高雅就猛地转身,闪着寒光的酒瓶子,狠狠戳在了她的小肚子上,顿时血光四溅!
高雅先砸昏一个哥们,又刺伤一个姐们的疯狂举动,让大家彻底的傻了。
尤其是那位肚子上被戳了一下的侠女,虽说这一下不会致命,可看到鲜血顺着指缝向外冒后,所有人都被吓住了,喃喃的问:“高雅,你这是啥意思?”
高雅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呢,大家就看到那个很成熟很有味的花信少妇,忽然一巴掌就抽在了他脸上,嘶声叫道:“畜生,你真是太让爸妈失望了!”
狠狠抽了儿子一巴掌后,方小艇哭着扑到高健城身上:“老高,老高。你没事吧,呜呜呜,这些该死的畜生,该死的!”
这些纨绔衙门就算是再傻,这时候也看出这对中年夫妇,就是高雅的父母,当今一号首长的兄弟、弟妹了。
马上,所有人都呆愣当场,就连被高雅打伤的那对男女,哪怕是疼的厉害,也都不敢出声了,脑子里轰轰的叫:惹祸了,这下惹大了,竟然揍了高雅的父母!
别看这些纨绔平时嚣张跋扈,眼高于顶的样子,可没有谁是傻瓜,他们当然清楚高雅父母是什么身份:那可是来自华夏第一家庭,先别说那个被称为华夏红色硕果的高老爷子了,最关键的是这对夫妻有个当一号首长的亲哥哥!
可现在,他们却把一号首长的亲弟弟给揍趴下了,要是不害怕才奇怪。
接连打伤两个人后,高雅挥舞着酒瓶子,大声喝骂:“滚,都给我滚!”
那些好汉侠女,巴不得现在被撵着滚呢,滚的越快越好,所以不等高雅怒吼出第二遍,二十多个人都急吼吼的冲出了高家别墅,车子马达声响起,一溜烟的去了。
“爸,爸,你、你没事吧?”
撵走那些狐朋狗友后,高雅慌忙扔掉酒瓶子,跑到了高健城身边。
别看高雅从小就被高健城宠着,可他却非常害怕高健城这个父亲。
现在,他看到高健城不但发现他带人在家里yin乱,而且还被他那些朋友打伤,当然会被吓得心里发毛,赶紧帮着方小艇把高健城扶了起来。
其实高健城倒没有受多大的伤,就是被揍了个鼻青脸肿,俩眼肿的好像大熊猫那样,眼镜也都被踩碎了。
“哎哟,哎哟。”
高健城呲牙咧嘴的被扶起来后,看着一脸彷徨的高雅,猛地举起了右手!
完全是下意识的,方小艇一把就抱住了他的胳膊:“老高,别打儿子!”
方小艇这个动作,仅仅是种条件反射,以往每当高雅惹祸了,高健城要揍他时,她就会这样做,已经养成了习惯。
可当她抱住高健城胳膊后,才觉得儿子真是该打:他那些狐朋狗友,竟然想把她也非礼了!
所以她马上就松开了手,捂着嘴的哭了起来。
“你、你这个畜生,给我滚,滚的远远的,永远都不要再回家!”
方小艇松手后,高健城却没有再体罚儿子,只是气的浑身哆嗦着,喝令他滚蛋。
高雅垂头,低声告饶:“爸,爸,我错了,你就别生气了,气坏了身子怎么办?”
高雅虽说从小就被方小艇溺爱,长大后又变成一‘合格’纨绔,没有不敢做的混帐事,可他却有一件好处,那就是还算懂得孝顺父母。
也正是因为他这点优点,所以高健城才能容忍他到现在,要不然凭着他的书呆子脾气,早就把他给逐出家门了。
果然,听高雅这样说后,高健城心中的怒气忽然一下平静下来,脸色潮红颓然叹了口气,喃喃的说:“我高健城究竟做了什么孽,竟然养了你这么个儿子。”
方小艇连忙劝道:“老高,你、你别生气了,小雅说的对,你要是气坏了身子咋办?他还小,等年纪再大大,就懂得——”
高健城冷冷打断妻子的话:“哼,他还小?他今年都二十多岁了,你还说他小!那你告诉我,他究竟到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方小艇张嘴结舌:“我……”
高健城再次冷哼,抚着生疼的肩膀,一瘸一拐的走进了客厅。
第289章 我儿子终于长大了!
高健城刚走进客厅,却又马上转身走了出来.
跟在他身后的方小艇一楞:“老高,怎么了?”
高健城脸色阴沉,却没有说什么,一瘸一拐的走到西边的葡萄架下,坐在了石桌前的石凳上。
方小艇有些纳闷的走进客厅,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屋里面乱成什么样,就嗅到了一股子混杂着84消毒液、烟酒和汗臭的怪味,连忙伸手捂住嘴巴,扭头跑了出来。
高雅倒是不用进去,也知道屋子里是什么味道,低着头走到了石桌前,再次用诚恳的语气道歉:“爸,对不起,我发誓,我以后再也不这样胡闹了。”
“你去年时,就已经发过一次誓了。”
高健城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声音稍稍放缓:“你坐下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虽说高健城怒其不争,但终究高雅是他儿子,俩人身上流淌着相同的血脉。
高雅在看到父母时,就知道他们肯定有事要找自己,要不然的话,也不可能一起回这个一年也住不了几天的家。
等高家父子坐下后,方小艇已经端来了一盆清水,一块白毛巾。
粗粗的抹了把脸后,高健城情绪已经完全正常,只是声音依旧冷淡:“小雅,我和妈妈这次来找你,是因为你是这个家庭的一员,有权利知道一件对我们家意义重大的事情。”
高雅乖乖的点头:“爸,你说,我听着呢。”
高健城又接过方小艇递过来的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才说:“你还记得我们曾经告诉过你,你有一个比你大两岁、但却失踪了的哥哥吧?”
高雅虽说是个典型的纨绔,可他脑子却不笨,马上就抬头问道:“爸,是不是有他、有我那个哥哥的消息了!?”
提到大儿子后,高健城脸色好看了许多:“嗯,26年后,我们终于找到了他。”
高雅眼中飞快的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但表面上却欣喜异常:“啊,太好了!爸、妈,你们快点告诉我,我那个哥哥在哪儿?他什么时候才能回到我们家?你们不知道啊,我在知道我还有个哥哥后,日夜都盼着他能回来,和我一起孝顺你们两个!”
我儿子虽说不成器,可心地却是非常善良,懂大局——方小艇欣慰的和高健城对望了一眼后,才柔声说:“小雅,其实说起来,你已经和你哥哥见过面了。”
高雅一愣:“什么?我已经和我哥哥见过面了?在哪儿,又是什么时候?”
方小艇说:“你还记得两个月前,你想收购冀南北山集团跑马场项目那件事吧?那个集团的总裁,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叫沈银冰。”
“收购跑马场,漂亮的女孩子沈银冰——哦,我想起来了。对,这件事得有两个多月了吧。不过后来却失败了,人家不卖。”
高雅想了想,很快就想到了,但接着狐疑的问道:“可这件事和我那个失踪的哥哥,有什么关系呢?难道说,我哥哥就在那个民企中上班?”
方小艇点头:“是的,以前你哥哥就是在沈银冰的公司内上班的。那次,你哥哥就是跟随她来到京华,参与了和你们的谈判。”
“参与了和我们的谈判?难道说是、是彭远航?”
高雅眉头一皱,首先想到了彭远航,但接着摇头:“不对啊,我认识彭远航的,知道他是冀南市长的儿子,怎么可能是我哥?”
“你哥当然不是彭远航。”
方小艇提示道:“你仔细想一想,除了彭远航之外,还有哪个男人跟着沈银冰来到了京华?”
两个多月前,跟随沈银冰来京华谈判的男人,除了彭远航之外,就只有黑子和高飞了。
黑子外形长的虽说很魁梧,很有男人气质,但给高雅留下深刻印象的,则是高飞。
所以,一经方小艇提示后,高雅马上就想到了他:“啊,我知道是谁了,高飞!你们不会要告诉我,那个高飞,就是我失踪26年的亲哥哥!”
当初高飞帮沈银冰威胁方小艇,祸害梁娇娇时,报的都是‘花丛小蜜蜂彭远航’的大名。
但高雅却知道他绝不是彭远航——因为真正的彭远航,正和他合伙坑蒙沈银冰呢,他也是从彭公子那儿知道了高飞的名字。
那时候,高雅对高飞恨的是牙痒痒,不过因为方小艇的约束,他没有跑去冀南找高飞的麻烦,但这件事却一直记在心里,时刻准备着要好好教训他一顿。
高雅却做梦也没想到,那个被他痛恨的家伙,竟然很可能是他失踪26年的亲哥哥!
高健城不知道高雅曾经算计过沈银冰,此时听媳妇和儿子说到这儿后,疑惑的插嘴问道:“高飞,他以前曾经和小雅见过面?”
听高健城这样说后,高雅终于确定高飞,就是他失踪多年的亲哥哥了,喃喃的说:“原来,原来他就是我那个哥哥啊。”
方小艇当然不会把高雅做过的那件混帐事说出来,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后,就点了点头:“是的,小雅,高飞就是你失踪多年的亲哥哥。”
高雅用力咽了口吐沫,又问:“你、你怎么这样确定?”
方小艇回答:“因为在医院做过亲子鉴定的。”
高雅眼角飞快的抽搐了下,表面却依然是欢喜的神色:“那么,高飞,啊,不,我大哥,他已经知道是咱们家的一员了?”
方小艇摇头:“他暂时还不知道呢,亲子鉴定是我们找机会暗中做的。而你爷爷为此专门跑去冀南见过他了,也同意让他回到我们家。”
原来他还不知道!
嗯,这就好,这件事还有回旋的余地!
高雅双眼微微眯起,有些激动的问道:“爸,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让他回家?”
想到失踪26年的大儿子马上就要回家了,方小艇彻底忘记了刚才的愤怒,欢快的说:“很快了,就在这几天内吧,我们很快就回冀南,和他说明真相,然后带他来京华去见你爷爷——老高,我一想到我们以后有两个儿子承欢膝下,心里就感觉特别激动。”
高雅也笑道:“是啊,我也很激动,相信我大哥他也很激动的。”
受到妻子情绪感染的高健城,这时候也满脸的欣慰,点了点头后说:“嗯,这是我们高家的大事,我得专门找大哥说一句。不过,这件事唯一的麻烦,就是那个沈银冰。”
方小艇黛眉一皱:“老高,你的意思是说,高飞很可能放不下沈银冰,按照爸的吩咐去做?”
高健城叹了口气:“唉,是啊。我们高家骨子里都非常的固执,我真担心高飞会因为家里给他包办婚姻这件事,而起波折。当年,我和你就是因为——”
想当年,高健城认识方小艇时,就已经是有夫之妇了,也是一桩由父母包办的政治婚姻。
可最终的结果,高健城因为和原配的感情相当差劲,这才被方小艇‘乘虚而入’。
为了迎娶方小艇,高健城可以说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都没有获得高彤辉的同意,要不是后来方小艇生了个儿子,相信他们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
当年,高健城能为了方小艇和家里人闹翻,那么高飞也很可能会因为沈银冰,拒绝秦紫阳,或者说拒绝和高家相认。
有高健城这个前车之鉴在,这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果然,想到自己的当年波折后,方小艇的眼神黯淡了下来:“是啊,我都听说高飞已经和沈银冰同居了,每天都接送她上下班。如果让他放弃沈银冰、而迎娶秦紫阳——”
她刚说到这儿,却被高雅打断:“什么,什么?妈,你说高飞要迎娶秦紫阳?”
“昂,这是你爷爷的意思,高飞回来后,就要迎娶秦紫阳,而且女方那边也已经答应了。”
随口说出这些话后,方小艇才意识到不该和小儿说这些,因为去年陈破天曾经替他和秦紫阳撮合过,结果人家闺女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还着实的讽刺了高雅一顿。
陈破天在给秦紫阳介绍高雅时,那妞儿说高雅连给她提鞋都不配!
这句话,高雅一直记在心里,并看做是他人生中最大的耻辱。
但现在,方小艇却告诉高雅,说秦紫阳已经答应会嫁给高飞。
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了高飞要比他兄弟高雅,要强过无数倍!
高雅这么傲气的人,能受得了吗?
换句话说就是:秦紫阳可以嫁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但就是不能嫁给高飞!
这也是高健城两口子在听陈破天说要撮合高飞、秦紫阳俩人时,反对的主要原因。
他们坚信,小儿子高雅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肯定会——会怎么样?
方小艇有些担心的看着高雅,正要解释什么时,却看他一脸的喜色,啪的一拍桌子:“太好了!”
方小艇一楞:“太好了?小雅,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太好,就是我很高兴的意思啊。”
“你、你也赞成你大哥迎娶秦紫阳?”
“是啊,我全力赞成。”
高雅重重点了点头。
方小艇和丈夫对望了一眼:“可你,可你——”
不等方小艇说完,高雅就呵呵笑道:“爸、妈,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你们不就是担心,当初看不起我的秦紫阳,嫁给我大哥后,会变相表明我不成器,心里会难受吗?”
方小艇下意识的点了点头:“难道,你会甘心?”
“说实话,我当然不甘心,因为这表明我和大哥相比就是一个渣。”
高雅眼里满是诚恳:“如果高飞是别人的话,我当然会嫉妒、嫉恨他。但高飞是我亲哥啊,是你们的亲儿子。秦紫阳曾经羞辱过你们的小儿子,但却被你们大儿子拿了下来,我这个当儿子,当兄弟的,应该为你们感到骄傲的!”
听高雅说出这番话后,方小艇激动的把他抱在怀里,拍着他的肩膀哽咽着说:“我的小雅,终于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