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阳关 (七 下)
第三章阳关(七下)
如果前任河西、陇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王忠嗣还活在世上的话,一定会被此刻战场上的情形气得吐血三斗。太乱了,任何稍动兵法的武将都无法容忍的混乱。七十余名飞龙禁卫,如同流氓打群架一般,追着至少五倍于己的河西步卒乱砍。而在距离他们近在咫尺的对面,五十余名身穿明光铠的河西精骑,却被溃败下来自家的袍泽推着不断后退,根本挥不出任何作用!
更令人鼻子都气歪的是,在这团混乱的人群两侧,就是广袤万里的大漠。河西精骑只要稍稍拨转马头,就可以从溃兵两侧迂回过去,对敌人起致命一击。偏偏他们对此视而不见,只是一味地大喊大叫命令溃兵让路,根本想不起来看上一看战场全局。
鹰扬郎将古力图被战场上的突情况弄晕了,有人的眼睛却是亮着。趴在围做一圈的车墙后,两个民壮头目魏风和朱五一相对点头。二人都是第一次在如此近的距离上目睹一场厮杀,二人都吓得脸色煞白,两条大腿不断地战栗。但是二人都清楚的知道,自从“鬼魂”出现的那一瞬,自己的命运就已经跟飞龙禁卫们牢牢地绑在了一起,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杀出生天。除此之外,再无第三条路可选。
“官贼已经被禁卫军打残了,是爷们的,跟我一起上!”扯开破锣般的嗓子,魏风大声嚷嚷了一句。从运送兵器的马车上抄起一件长家伙,也不管自己会不会使,高举着冲出了营盘。
“是爷们的,跟着老魏上啊!”朱五一捡了把横刀,紧随其后。才冲出不到十步,他就被地上的尸体绊了个大跟头。挣扎着从血泊中爬起来,回过头继续招呼,“一起上啊,愣着干什么,一旦让官贼缓过气来,大伙谁他娘的也活不了!”
“一起上!一起上!”
“一起上,杀一个够本儿!”缩卷在车墙后的民壮们如梦方醒,随便抓了把兵器再手,高喊着冲出营垒。
这群人根本没经过任何训练,若是遇到阻截,肯定会一触即溃。可眼下河西军鹰扬郎将古力图应付自家弟兄还应付不过来,哪有余力再调兵遣将?须臾之间,民壮们就跟飞龙禁卫汇合到了一处,乱哄哄地于王洵背后汇成一道洪流,将挡在前面的河西军冲得人仰马翻。
三百民壮,三百生力军。纵然是挥着兵器乱砍,声势也大得惊人。早就不想再打下去了的河西步卒听到来自背后的喊杀声,更是魂飞胆丧。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战马,不管马背上有没有人,不管自家袍泽会不会因此而受伤,继续夺路狂奔。
眼看着飞龙禁卫已经追着自家溃卒冲到了战马前,,河西骑兵们叫苦不迭。作为古力图的亲信,他们的装备极其精良。每人身上都穿着一袭明光铠,手中的兵器也是标准的丈八长槊。这身行头,如果在马背冲起度来,足以正面把十倍余己的敌军踏成齑粉。可站在原地与人交手,重甲骑兵的弱点就暴露无疑了。紧密得如乌龟壳一样的明光铠严重限制了骑兵的动作幅度,手中的长八长槊也是顾远不顾近,好不容易格挡开敌军第一招,对方一个垫步,就冲到了战马身侧。长槊还没等来得及回转,雪亮的刀光已经在腿边闪了起来。在荣誉和大腿之间,骑兵们只能选择后者。主动离开马鞍,侧向滑落,镫里藏身。冲上来的飞龙禁卫们哪里肯给他们再度爬上马背的机会,紧跟着又是一刀,能砍人就砍人,砍不到人就劈马,血光飞射!
“撤开,撤开,拉开距离,回头再收拾他们!”眼见着自己的亲信一个挨一个被从马鞍上劈了下来,古力图终于想到了一个摆脱困局的办法。以身作则,他迅拨转马头,双腿狠狠在马肚子上一磕,手中长槊左右乱捅。
“啊——”逃在他附近的河西军步卒纷纷被刺倒,惨叫声不绝于耳。闭上眼睛,古力图策马从弟兄们的尸体上踏了过去,身后留下一路血迹。
既然做了主将的亲信,重甲骑兵认为的生命远比普通士卒金贵。学着古力图的样子,他们也纷纷挥舞长槊,不是与冲上来的飞龙禁卫交手,而是刺向战马附近的袍泽。很快,身边的袍泽便被杀了个干净,河西精骑们拨转马头,踏着自家弟兄的尸体,迅撤离。
没有了骑兵们挡在面前,退路一下子就变得畅通无阻。幸存的河西步卒们迈开双脚,瞬间逃了个干干净净。疯子般的王洵对战场上的变化毫无察觉,兀自尾随其中一股紧追不舍。接连跑过了两座沙丘。猛然间脚下一软,身体向前踉跄数步,“扑通”栽倒于沙砾中。
血色的世界消失了,眼前一片黄烟。黄烟散后,头顶是惨白的月亮,如此近,如此亮,又是如此冰冷。王洵低低呻吟了一声,挣扎着想站起来。站到一半儿,腿上却突然没了力气,又直直地倒了下去。
方子陵恰恰跑上沙丘,见到此景,登时被吓得魂飞魄散。丢下兵器猛冲几步,他用双手抱住王洵的脑袋,放声哀号,“王校尉,王校尉!来人,快来人,来人啊,校尉大人战死了!”
“你他娘的才战死了呢!”一个愤怒的声音很快在他怀中响起。满脸是土的王洵再度睁开了眼睛,依旧布满了血丝,目光却已经不再狂乱,“嚎什么嚎,赶紧把老子拉起来。弟兄们呢,收队,赶紧收队!”
“你,你没死?!没死!”方子腾吓了一跳,差点儿把王洵的脑袋直接丢到了地上。“校尉大人没死,校尉大人没死,别过来了。别过来了!”
闻听他的第一声呼救,已经累得喘不过气的老郑、老周等人心脏猛然向下一沉。再也顾不上追杀敌军,拖着兵器,掉头就往方子腾身边跑。待到警报解除,附近的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已经全赶了过来,围着方子腾和王洵站成一个大圈,每个人脸上都欣喜若狂。
看着不断围拢过来的弟兄们,王洵本来已经冰冷的心脏中陡然涌起了一股暖流。“都傻站在这儿干什么,还不赶紧往回跑。让人把马车端了,渴也得把咱们渴死!”他抽了抽鼻子,大声喝令。“赶紧,把兵器丢掉,空手往回跑!”
空手?众禁卫先被校尉大人荒唐的命令弄得面面相觑。旋即,就明白了王洵是什么意思。陌刀的造价着实高昂,可丢了马车上的淡水,大伙就等于连命都丢了,留着把沉甸甸的陌刀根本没用!不如先将其扔在大漠中,轻装跑回营垒内。抢在河西军有勇气回头再战之前,重新组成一道铜墙铁壁。
当下,方子陵带头,众飞龙禁卫丢掉兵器,撒腿开始往回跑。一边跑,一边举头四望,观察附近敌军的动静。庆幸的是,刚才那一败,河西军也没能及时收拢队伍。待大伙都跑到了车墙之内了,才有十几名河西骑兵大着胆子兜了回来,在五百余步外探头探脑。
“找死!”刚刚打了一场胜仗,飞龙禁卫们变得极其胆大。立刻有人重新在马车上捡了兵器,高举着朝河西骑兵冲去。见到此景,那些河西骑兵立刻拨马远遁,唯恐逃得稍慢些,被步行的飞龙禁卫们追上剁成肉酱。
“哈哈哈哈!熊样!”众禁卫和民壮们哄堂大笑,脸上写满了对河西军的鄙夷。
“早知这样,不如把兵器随身带回来了!化了能打好几把犁杖呢!”民壮头目魏风依旧心疼被丢弃在不远处沙丘上的陌刀,小声嘀咕。
他那幅舍命不舍财的模样,引了更激烈的哄笑声。虽然此战飞龙禁卫的损失也不小,剩下的也疲惫至极;虽然敌军只是暂时撤离,随时都可能再杀回来;可大伙却个个信心十足。能打败敌人第一次,就能打败第二次。在疯子校尉的带领下,一切都有可能。
喧闹声中,王洵的身影显得极为落寞。稀里糊涂赢了一仗,他心里却半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在他记忆当中,大唐边军可不是这般模样。周老虎、苏慎行、赵怀旭、李元钦,个个都是响当当的汉子。不会像古力图这般冒充强盗在大漠中打家劫舍,更不会像其他河西将士这般,遇强则溃,身上连一丝军人的荣誉感都没有。
即便是河西军,也不该是这般孱弱。王忠嗣做主帅的时候,曾经带领河西将士先破吐蕃,再破吐谷浑。天宝三年,长驱直入大漠,连破后突厥左厢阿波达干等十一部。杀其王,俘其后,将其彻底犁庭扫穴。此刻距离王忠嗣故去还不到十年,昔日威震塞上的河西军,却已经烂成了一坨狗屎。
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注:王忠嗣。大唐名将,父战没后,被唐玄宗收为养子。与太子李亨交好。曾任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统帅精兵二十六万余。灭后突厥,威震边陲。后被李林甫诬陷,入狱。出狱后不久病死。时年只有四十五岁。
第三章 阳关 (八 上)
第三章阳关(八上)
“校,校尉大人!您,您真的没事了?!”现王洵落落寡欢,方子陵心中很不踏实,凑到近前,低声询问。
“没,噢,没事!”王洵猛然从回忆中惊醒,勉强笑了笑,低声回应。什么军人荣耀,大唐辉煌,那都是跟自己七杆子打不到的事情。眼下,保命才是第一要务。
“真的没事儿?”鉴于王洵在不久前曾经疯过一回,方子陵继续追问。
“没事儿了。滚远一点儿!”王洵抬起脚,将方子陵踹到一边,“滚,给老子带几个,去把刚才丢下的兵器全捡回来。姓古的肯定不会走远。麻利着,今夜这仗还有的打呢!”
“唉,唉!”方子陵揉揉屁股上的脚印,晃悠着跑远。望着对方天塌下来也漫不在乎的背影,王洵忍不住哑然失笑。无忧无虑是好事,一年之前,自己也曾无忧无虑过。可最近这一段时间,看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校,校尉大人!”又一声结结巴巴呼唤从右侧传来,打断他的思绪。王洵闻声回头,正看见伙长老郑那满是期待的脸。
“有事么?说!”笑了笑,他和气地命令。
“没,没!”伙长老郑缩了缩脖颈,目光开始躲躲闪闪。很快,他又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脚尖问道:“强,强盗,我说的是河西那帮家伙,还,还不打算退么?”
“咱们才是官军。你就拿他们当强盗打就是了!”王洵推了对方肩膀一下,笑着吩咐。他理解对方的担心,古往今来,杀官等同于造反。虽然对面那伙河西军打着沙盗的旗号。
谁料,他却猜错了老郑的心思。对方勉强勉强笑了笑,继续问道:“我,我是说,不如,不如咱们趁夜逃走,等他们反应过来,想追,也找不到咱们!”
“恐怕不行!”王洵想了想,低声回应,“第一,咱们对这里的道路不如他们熟悉,走得人困马乏,更容易被敌人寻到可乘之机。第二,咱们带着这么多辎重,根本跑不快。沙漠上很容易就留下印记,只要循着脚印追,肯定能追得上!”看看围拢过来的其他几个低级军官,他想了想,继续补充,“第三,其实大伙都知道,河西军那帮狗贼是奉了杨国忠的命令前来杀人灭口的。倘若就这样放咱们走了,他们非但对杨国忠无法交代,光是劫杀朝廷物资这一条罪名,也够让河西军从上到下一群人脑袋搬家!!”(注1)
最后一条,众军官其实心里早就清楚。只是想从王洵这里寻找些希望罢了。如今希望破灭,大伙的眼神立刻就暗淡了下去。见到此景,王洵赶紧笑着给大伙打气,“怕什么?反正咱们已经打败过他们一次,再来一次,就再打败他们一次。什么时候打得他们不敢纠缠了,什么时候就可以继续赶路了!”
众人勉强笑了笑,士气却依旧提不起来。刚才那场混战,大伙虽然将河西军打得丢盔卸甲,可自己这边也有三十余名飞龙禁卫永远地留在了大漠里。如今能打仗的弟兄,总共只有六十多,还够跟河西军纠缠几回?
第一次独立指挥战斗,王洵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弟兄们和古力图所部河西强盗之间,肯定只有一方可以活着走出大漠。如果丢弃了辎重的逃走的话,等待大伙的还是死路一条。可就这样原地等死的话,好像也的确不是个办法。上次将古力图打败,是因为此人过于轻敌,低估了飞龙禁卫的战斗力。而下一次大伙不会有这么幸运了,接连吃了几次亏的古力图估计一上来就会全军压上,不再保留任何余力。
正犹豫间,向导老岳又鬼鬼祟祟地凑过来,扬起被打成猪头的脸,笑着提议,“小,小的还知道一条,一条路,也,也许是个办法!”
“说来听听!”众人喜出望外,不待王洵开口,立刻大声回应。
“向,向南!”向导老岳伸出手指,指向星空下未可预知的远方,“南边,距离这里没多远。我知道一条小道,可以直通吐蕃。那边的吐蕃东则布大相有令,凡有人能带一把陌刀投过去,就赏”他用力咽了口吐沫,目光中露出了无尽的贪婪,“赏二十锭银子。五头牦牛,外加二十名奴隶和一片牧场,当场兑现!童,童叟无,无欺!”(注2)
话音落下,周围一片寂静。众飞龙禁卫痛恨杨国忠和哥舒翰谋害自己,骨子里作为唐人的骄傲却始终还没被仇恨所吞没。而吐蕃,在大伙眼里就是茹毛饮血的化外蛮夷,投降过去,肯定会令自己的十八代祖宗一道跟着蒙羞,还不如就战死在沙漠中。
“那,那条路,其实,其实不难走!”向导老岳知道从今晚起,自己肯定无法再回河西了,所以鼓动如簧之舌,继续盎惑,“绕过大雪山,就有吐蕃人接应。凡从大唐这边投奔过去的,只要有本事,都能做,做大官!就像,像校尉大人这样,这样的少,少”
“滚!”没等他把话说完,王洵一脚踹了过去。“再敢废话,我先杀了你!老郑,把他给我捆好了,嘴里塞上马粪。没到达疏勒之前,谁也不许给他松绑!”
“诺!”伙长老郑大声一声,上前按住向导老岳。毫不客气地给捆了个结结实实。
其他数名飞龙禁卫的低级军官们摇头苦笑。既然王校尉已经把疏勒两个字报出来了,大伙也不用再胡思乱想了。大不了死在沙漠中就是了,总好过逃到吐蕃那边,让子孙后代都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老周,老朱。你俩带些个弟兄和民壮出去,看看战场上还有没有活着的弟兄。”甩了甩头,王洵把所有纷乱的思绪全部抛到脑后。吐蕃,他是打死也不会去的。在这里等死,也不是他的习惯。眼下唯一个办法可以让大伙脱身,那就是,在下一轮战斗中,将古力图所部这伙河西兵马尽数歼灭。这样,即便过后哥舒翰得到消息,也来不及再派兵追杀自己。
伙长周德树和民壮头目朱五一互相抱了抱拳,领命而去。才把人手召集起来,王洵又追上前,沉声补充,“无论是禁卫弟兄,还是民壮,无论重伤的,还是已经战死的。全抬到营垒里来。咱们不能任凭他们的死无葬身之地。待会儿点一把火,将战死者火烧了,只要咱们之中有人活着走出这片大漠,就要把他们的骨灰带回长安。一个都不落下!”
“嗯!”众禁卫和民壮红着眼睛点头,大步走向刚才战斗最激烈的地方。一个都不落下,从现在开始,没有禁卫和民壮的区别。他们都是长安人,只要有一个人活着离开大漠,就要让大伙魂归故里。
下一战,将是今夜最后一战。弟兄们的士气支撑不起第五次战斗,飞龙禁卫的人数,也无法承受更大的消耗。望着眼前空旷的大漠,王洵的声音里带上了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沉静。像个指挥过多场战斗的沙场老将般,他慢慢调整部署,“大刘,你去挑一百匹最好的战马过来。老赵,你从马车上把那几座一窝蜂卸下来,摆在营垒正前面。一会儿敌军再攻过来时,你带着伤兵负责点火。老魏,你还是带领民壮,负责用弓弩压制。其他禁卫,抓紧时间按休息。一窝蜂放完之后,咱们立刻策马冲出去,只扑古力图!”
“诺!”众将士诧异地看了王洵一眼,躬身领命。校尉大人身上的变化太大了,仿佛突然就脱胎换骨一般。不再青涩,也不再迷茫,代之的是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冷静和成熟。就像一把刀,终于在沙石上开了刃,是从头到脚,露出了凌厉锋芒。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远处又有骑兵从沙丘后绕了过来。慢慢地向营垒迫近,紧跟在骑兵之后,还有大队大队,先前跑丢了头盔的步卒。在步卒背后,是数以百计的轻甲游骑兵,马脖颈上挂着刚刚砍下来的头颅。
那些头颅全是河西士卒的。凭着毫不犹豫地杀戮,古力图赶在天明之前重新收拢了队伍。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把先前安排在周围负责堵截飞龙禁卫退路的所有骑兵都全调到了身边。与先前的残军混编在一起,准备给猎物最后一击。
没有第四次。虽然站在不同阵营,古力图与王洵却心有灵犀。河西军的威名不允许,突厥王族的骄傲也不允许。“传令,所有下马,举盾!”咬了咬牙,他大声命令,“组成鱼鳞阵,直接压过去,不死不休!”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身边的亲信抓起镶嵌了金丝的牛角号,把古力图的命令传了出去。他们是苍狼的子孙,狼群所过,即便老虎和狮子,也会被撕成碎片。
注1:古代岭南是
注2:末·东则布,吐蕃大相,天宝十四年谋杀吐蕃赞普赤德祖。后被吐蕃王子赤松德诛杀。
第三章 阳关 (八 下)
第三章阳关(八下)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不待王洵下令,方子陵从亲兵手中抢过牛角号,奋力回应。
所有尚未战死的飞龙禁卫每人牵住一匹战马,默默地立于车墙之后,头盔上泛起点点晨曦。
以七十残兵迎面对撼六百敌军,即便胜,很多弟兄也注定无法再看到今早的太阳。但是,没有人以伤重为借口逃避。
他们是一群骄傲年青人,一群年青的虎豹,即便身上布满了伤口,也无法低下高贵的头颅,向野狗寻求庇佑。
河西官贼在迫近,一百步,九十步,八十步,车墙巍然不动。
河西官贼继续迫近,八十步,七十步,六十步,车墙巍然不动。
龙吟一般的号角声成了车墙后的唯一声响,没有气愤的怒吼,没有胆怯地哭泣。他们只是静静地站着,站着,等待最后一刻到来。
战场上突然爆的寂静,令一众河西官贼觉得很不踏实。不知是谁带头,鱼鳞阵中响起一声声呼号。“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
车墙依旧巍然不动。
所有人,从飞龙禁卫到民壮,都握紧了武器,手指关节被寒风吹的白。
在敌军起进攻之前,围在营垒四面的马车已经全部被卸空。只要敌军进入恰当范围,伙长赵怀忠就会点燃摆在营垒前的所有一窝蜂。随后,民壮负责推开马车,飞龙禁卫们立刻跳上坐骑,冲出营垒,杀敌军一个措手不及。当他们切入敌阵中央后,魏风和朱五一两人就带领民壮从两翼包抄冲上去,向狼群动最后一击。
王洵的安排很简单,没有任何实战经验的他,也想不出什么高明的破敌之策。庆幸的是,对面的古力图在排兵布阵方面也很平庸。哥舒翰过于注重同族的血脉联系,短短几年时间内,把河西军中的突厥人都像芦苇拔节般提到了关键位置,却没办法让他们领军打仗的本事也像官职一样迅提升。这些苍狼的子孙对战斗的理解,还停留在“蚁聚狼突,悍不畏死”层次,与那些真正身经百战的老将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五十步,四十步,鱼鳞阵的移动度陡然加快。车墙后,成排的弩箭射出来,砸在盾牌上如雨打芭蕉。
不断有弩箭从盾牌的缝隙扎进去,将躲在后面的河西官贼射穿。伤者倒在地上翻滚哀嚎,未受伤的士卒却谁也不敢停下来施以援手。古力图和他的亲兵就走在鱼鳞阵的最后一排,见到有人迟疑不前,不由分说,兜头就是一刀。
既然后退是死,停下来是死,前进也许是唯一的生路。一边嚎叫着,官贼们一边迈动双腿。三十步,二十九,二十八。近了,近了,近到营垒后的人已经能看清楚他们的眼睛。忽然间,赵怀中呲牙一笑,将手中火把向下戳去,戳中绑在一起的药捻子。
十几条火蛇突突前窜。所有人飞龙禁卫同时抬起手,用一片黑布挡住身边坐骑的眼睛。那种名叫“一窝蜂”的东西乃终南山上的炼丹道士所献,匠造监刚刚掌握其制造技巧,性能很不稳定。除了少数飞龙禁卫得近水楼台之便,有幸目睹过其试射效果外,其他各军镇根本没见过实物。这次也不知是兵部哪个郎官晕,竟然把此等守城利器当做进攻之物拨给了安西四镇。
对面的河西官贼也被突然冒起的火蛇弄得一愣,攻击的节奏略微停滞。就在这一瞬间,数千条火蛇从摆在营垒外围的那几个黑漆漆的大箱子中窜了出来,上下左右,拖着长长的尾巴,无孔不入。
“妖法!”恐惧的哭喊声立刻从鱼鳞阵后响起。战旗、披风、盔缨,所有能被点着的东西,基本上都冒出了浓烟。冲在最前方的十几名兵卒丢下盾牌,掉头狂奔。
火蛇从背后追上去,咬住他们的皮铠。剧烈的恐惧令他们倒在沙漠中,来回翻滚。惨叫声中,烤肉的味道瞬间传入所有人的鼻孔。更多的河西士卒丢下兵器,四散奔逃。
“站住,都给我站住!”古力图气急败坏。举起横刀乱砍,试图阻止恐慌的蔓延。站住队伍最后的他看得很清楚,那些冒着火蛇的怪箱子,很快就黯淡了下去。几千条腾空飞起的火箭,声势虽然浩大,实际造成的伤害还不如一波投矛。可没有人肯在听他的话,平素装神弄鬼装成习惯的官贼们,已经把对鬼神的畏惧印在了内心最深处。见到自己不熟悉的东西,本能地就往妖术上套。
“撤,大伙一起往下撤!保持队列!”无可奈何,古力图只好退而求其次。即便这回输了,己方人数依旧是敌军的两倍多。实在啃不动这块硬骨头,就豁出脸皮去向驻扎在附近的其他河西各营求援。相信除了镇守阳关要塞的高蛮子之外,其他将领都不敢不给自己这个面子。
一阵激烈的马蹄声将他的梦想踏得粉碎。
硝烟背后,飞龙禁卫们策马冲出,手中长槊平端,马蹄扬起一片金色的尘土。
王洵冲在队伍的正前方。双手握紧一根长槊,马鞍下挂着刚刚被方子腾捡回来的链子锤。沙地很软,战马无法冲起度,但对付乱作一团的河西官贼已经足够。
挡在王洵战马前的第一个牺牲品是一名长着卷曲胡子的回纥人。见到长槊袭来,居然忘记了躲避,被长槊瞬间洞穿了胸口。大唐最优秀的工匠用天下最精良材料制成的长槊在撞击的反作用力下,迅弯曲成了一道弧线。随即,槊身“呯”地一声弹直,将伤者提离地面,借着惯性甩出去两丈多高,惨叫着掠过其他河西士卒的头顶。
“呯——”“呯——”“呯——”沉闷的撞击声不绝于耳。队正方子陵、伙长周德树护住王洵左右,组成一个锐利的刀锋。其他飞龙禁卫紧随其后,刺入敌阵,长驱直入。
早就残缺不全的鱼鳞阵迅崩溃,河西士卒纷纷败退,但也有个别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兵开始做出正确反应。他们背靠背挤在一起,三五人聚成一个小团。然后彼此呼应,慢慢互相汇拢。
如果让他们聚集起来,大伙就要前功尽弃。王洵拨转马头扑过去,用长槊冲散一伙对手。这是一个非常致命的错误,身后的弟兄们跟着他纷纷拨转马头,扑向个个凝聚的战团。本来就不快的马瞬间减缓到最小,个别禁卫甚至不得不停下来,以免长槊误伤到自家袍泽。
“上啊!哥舒大人看着呢!”一名身材魁梧的河西军校尉看到机会,高举兵器冲向距离自己最近的飞龙禁卫。双方一个在步下,一个在马上,灵活性差距甚大。很快,那名飞龙禁卫就不得不跳下坐骑,用随身横刀与河西校尉周旋。几名被逼到绝路的河西士卒趁机一道反扑,将飞龙禁卫困在中间,乱刀砍碎。
“上啊,别给哥舒大人丢脸!”得了手的河西校尉继续大喊大叫,试图召集其更多的同党。飞龙禁卫伙长老郑距离他最近,不得不带领几名弟兄拨马迎战。论身手,禁卫们大占上风。在战斗经验方面,河西士卒则略胜一筹。双方很快纠缠在了一起,难解难分。战马陆续倒地,飞龙禁卫跳下受伤的坐骑,徒步拼杀。一名河西兵卒被老郑用横刀砍中,伤口从肩膀一直裂到了胯骨。临死之前,此人突然了狠,怪叫着扑倒,紧紧抱住了老郑的双腿。
伙长老郑调转刀锋,抹断拼命者的脖颈。就在此时,一道寒光从侧面袭来,没入他的肋骨。“呃!”伙长老郑瞪眼双眼,满脸难以置信。缓缓地,他退后数步,将横刀戳在了身边。伫立,面孔向东,跪倒,死不瞑目。
“老郑!”最后赶来的伙长赵怀中将这一幕看了个清清楚楚。策动战马,直扑凶手。他用长槊挑飞了凶手,紧跟着自己也陷入了重围。五名河西士卒同时盯住了他,围着坐骑前后来回奔走。赵怀中左挡右拨,手忙脚乱。一个疏忽,胯下坐骑被敌人砍中,悲鸣着跌倒。抢在双脚被压住之前,他从马镫上跃开,挥刀扑向距离自己最近敌人。手起,刀落。锋利的横刀从对方锁骨处砍了进去,深入数寸。对手立刻毙命,横刀也被卡在了尸体中,无法拔出。赵怀中迅后跳,躲过交替砍向自己的刀光。然后一低头,从沙土中抄起一把不知道是谁扔掉的盾牌,抡圆了四下乱砸。
一名敌军被他砸扁了鼻子,惨叫着后退。又一名敌军冲上前,被盾牌拍晕,跌倒。赵怀中从此人手中抢了一把横刀,继续呼喝酣战。第三名敌军做了他刀下亡魂,第四名被他砍断了一只胳膊。随后,一把横刀从背后砍中了他,造成了一条二尺多长的伤口。
力气迅从身体中溜走,赵怀中回过头,目光看向从背后偷袭自己的那名河西士卒。对方也是个唐人,与他差不多年纪,黑色的眼睛中,同样充满了恐惧。见到赵怀中转过身,居然吓得快后退,脚被尸体绊了一下,摔了个仰面朝天。
只要再挥一次刀,就可以为自己报仇。赵怀中却突然放弃了这种打算,趁着血没有流干之前,他也将横刀戳进了沙漠,面对着朝阳升起的方向,缓缓跪下,身体支在刀身上,就此不动。
他是土生土长的长安人,半年前凭着过人的本事,上万参加选拔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名飞龙禁卫。
飞龙禁卫,天子爪牙。
如今,长安中那条老态龙钟的天子已经抛弃了他们。可他们却无法忘记抛弃自己的故乡。
魏风、朱五一各自带着百余名民壮从两翼杀来,加入战团。
喜出望外的古力图重新振作精神,带领亲信亡命反扑。
敌我双方搅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停有人惨叫着倒下,不停有人踩过袍泽的血泊,投入战场。除了最早逃走的那批人外,敌我双方都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只是拎着兵器,不停地砍,不停地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混战中,战马已经完全成了累赘。所有飞龙禁卫都跳下了坐骑,挥舞着兵器各自为战。人数上,他们远不及对手。民壮们虽然已经赶到,却给隔在了战场外围,无法提供最直接的支援。王洵和方子陵、老周三人几度试图将麾下禁卫们重新整合为一个整体,在敌军的刻意阻击下,几度功败垂成。
“长生天保佑突厥人!”眼看着麾下弟兄们凭借丰富的厮杀经验,就要把飞龙禁卫吞没。古力图兴奋得哈哈大笑。“杀光这群笨蛋!狼神在天山上看着呢!!”
“杀,杀,杀!”被血光激了凶性的河西士卒齐声嚎叫,仿佛一群许久未见肉味的野兽。
“老子先杀了你!”循着喊声,王洵终于找到了自己今天的目标。丢弃跟自己捉对的敌手,转身扑向古力图。
“长生天保佑突厥人!”
“为了哥舒大将军!”
河西士卒向疯了般,挡在他面前,前仆后继。
敬鬼神而远之。王洵不清楚自己究竟为了谁而战。被权臣陷害,被上司抛弃,被河西军追杀,他们这一伙禁卫,早已经成为无本之凭。古力图等人坚持战斗是为了哥舒翰,为了长生天,为了突厥人心中的狼神。大伙为了什么?
王洵心中没有答案。但是,,不战斗,大伙就只有死路一条。“为了咱们自己!”在一片刺耳的喧嚣中,他终于出了属于自己声音。“为了咱们自己,弟兄们,杀啊!”眼中突然有泪流了出来,在满是鲜血的脸上,留下两道清晰的印记。
“为了咱们自己,杀啊!”方子腾跟在王洵身后,寸步不落。老周停下来,挡住了来自侧面的敌军。几个飞龙禁卫拼死上前,用身体为王洵挡开一条进攻的通道。
没有朝廷,没有效忠对象,在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他们已经成为一群弃儿。
从今天开始,他们只为了自己而战。
为了让死去的人能魂归故里。
为了让活着的人不再背负耻辱。
“去死!”王洵抡起链子锤,打碎挡在自己面前一名河西士卒的头颅。
“去死!”磕飞侧面来袭的一柄横刀,他大步走过,根本不再理会儿手足无措的对手。方子腾跟上前,向失去兵器的敌人砍了一刀。然后不看效果,继续追赶王洵的脚步。
“去死,去死!”更多的飞龙禁卫汇聚过来,重新跟在了王洵身后。如同一把重新淬火的利刃,笔直地插向敌军心脏。
弟兄们,杀啊!为了咱们自己!
为了咱们自己!
第四章 楼兰 (一 上)
第四章楼兰(一上)
看到不远处那个向自己扑过来的身影,古力图的双眼轻轻眯缝成了一条细线。
又是这种奋不顾身直取主将的招数,一点儿新意都没有!如果早在半刻钟前,对方这一招也许还能收到奇效。毕竟在那段时间,河西军曾经被漫天飞舞的火箭打得晕头转向,根本无法作出正常反应。而现在,老兵们已经从震惊中慢慢恢复了精神,凭着丰富经验,他们也不会让王洵轻易突破到自家主帅面前。
“阿尔克、巴斯库、土司!”向自己周围看了看,古力图开始点将。“你们三个,各带一伙兄弟,上前困住他!”
被叫到名字的三名亲信楞了楞,脸上分明露出了恐惧之色。但是军令难违,都不得不答应一声,慢慢开始整队。
“去!快一点儿,你们这群笨蛋!”看到亲信们磨磨蹭蹭,古力图大声呵斥,“不是让你们上前跟他硬抗,想办法困住他,活活把他拖死!”
远处那个年轻人太凶悍了,从昨夜到现在,他的链子锤下,至少已经战死了二十余名弟兄。古力图自问不是此人对手,也没指望自己的亲信能创造奇迹。但是,克敌制胜,凭得不是主将的个人勇武。有谁见过野狼跟豹子单挑?团团围上去,困住它,累死它,终能将其撕成碎片。
三名亲信迅理解了主将的战术布置,并且将其执行得非常彻底。驱赶着麾下士卒,他们向王洵的侧面、背后位置起了连番冲击。只针对王洵身边的其他禁卫,决不试图与链子锤的主人争锋。若是有人不幸被链子锤扫中,成了锤下亡魂。队伍也不做丝毫停顿,继续像走马灯般,围着方子陵、老周等人乱转。
这个招数非常卑鄙,也非常有效。王洵不得不经常回过头来,救助自家袍泽。而古力图则趁此机会,不断改变其所处的位置。每次都是恰恰拉开三、五丈距离,让王洵能看得见其帅旗,却始终无法靠得太近。
一个又一个飞龙禁卫,倒在了攻击的途中。手中的链子锤越来越沉,而敌将始终游离在链子锤的攻击范围之外。王洵知道自己上当了,敌将本领低微,人格卑下,却凭借丰富的经验,使自己陷入了困境。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太久,自己身边的飞龙禁卫就会损失殆尽,到了那时,狼群的目标便是自己。
必须尽快摆脱这种困境。他抡开疲惫的胳膊,用链子锤扫翻一名挡路者。然后放弃对敌方主将的追杀,突然转过头,迎住向自己背后偷袭的队伍。当先的一名河西士卒猝不及防,被王洵堵了个正着。链子锤带着风声砸下去,挂飞半个脑袋。
“拿命来!”踢开死者的遗体,王洵冲向下一名来袭者。敌军的攻击次序立刻被打乱,来袭者动作稍一迟缓,被他瞅准机会,用链子锤砸翻在地。第三名来袭者生着一对褐色眼睛,目光里充满了恐惧。见到王洵扑向自己,他丢下横刀,转身便走。王洵也不去追,哈哈大笑着,直扑队伍最后那名进攻组织者。
伙长阿尔克叫苦不迭。占了半天便宜,没想到对手会突然改变方向,不再去追杀古力图将军,而是跟自己这个小小的伙长拼起了命。主将就在附近盯着,他不敢像普通士卒一样逃走。只好硬着头皮迎上前,手中横刀上下乱砍。
王洵一锤砸过去,将横刀砸碎。紧跟在他身边的方子陵快前冲,用刀刃在失去兵器的阿尔克脖颈处奋力一抹,迅结束战斗。几名已经冲得很近的河西士卒登时做鸟兽散,这一小股敌军瓦解了。可不远处,还有更多的敌军在古力图的组织下结成小队,一股股地靠上前,捕捉机会!
“你甭管我们,直接向前突!”魏风和朱五一两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冲到了王洵身侧,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好几道伤口。民壮们被彻底打散了,只有十几人跟在他们身后,其余或者被挡在沙场外围各自为战,或者正四下逃散。空旷的大漠上,他们根本不可能逃出多远,只要古力图腾出手来,就可以派出熟悉道路的游骑兵,将他们一一杀死。
往前突是唯一的希望。突到敌军主将面前去,就像先前杀死另外一个敌军将领一样将他杀死,砍翻将旗。让群狼失去领。除此之外,王洵想不出任何解决办法。他毕竟还是个刚刚走上战场的新手,除了一身蛮力外,别无所恃。
古力图也看出了他的想法,再度快移动方位。王洵不得不在冲击途中跟着改变方向,将侧翼的对手交给朱五一和魏风,死死追着古力图不放。
亲兵队正巴斯库奉命上前阻截,不敢独自面对王洵,与麾下弟兄组成一个小圆阵。王洵挥锤很砸,将圆阵砸开一个豁口。正准备继续前突,肋下突然觉得一凉。他连忙拧身,奋力挥出一记腿鞭。有名个子十分矮小的敌军被他踢了出去,刀刃处带起一串血珠。
锥心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王洵知道自己又受伤了,比夜间伤在头顶那下还重。顾不得给伤口止血,他怒吼着扑向一个身穿队正服色的家伙。砸烂对方的兵器,头盔和脑门。
剩下的敌军四散奔逃,王洵不管他们,冲着敌军帅旗所在,跌跌撞撞。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伤口处的血随时会把全身力气抽干。而一旦自己倒下,背后的这伙弟兄和民壮,就会成为狼群口中的肥肉。想怎么啃,就怎么啃。
很快,又一队敌军呐喊着扑上。然后被链子锤和砍出了缺口的横刀砸翻在地。伙长老周也倒了下去,生死未卜。
倒下之前,他将自己的头转向了东方。转向了数千里之外的长安。太阳正在那个方向冒出来,将天边云层烧得一片火红。
太阳已经大漠边缘升起来了,风还是冷的,吹得人动作越来越僵硬。有几名河西士卒看到便宜,冲上来试图创造奇迹。被王洵锤砸脚踢,挨个击倒。与此同时,他身上又添了两道伤口,一道在腰间,一道在大腿根上,深可盈寸,血流如注。
古力图的帅旗还在两丈之外,已经停了下来,不再逃避。他已经无需再逃避了,对手筋疲力竭,现在,轮到他上前,展示自己过人的勇武。推开两侧的亲兵,古力图抓起一根狼牙棒,静静地等着王洵上前送死。以重兵器对重兵器,一对一单挑,这一仗,他赢定了。代价也许有点儿大,可收获十足。
一步,两步,三步,王洵继续跌跌撞撞地前行。除了方子陵、魏风和朱五一三人外,身后没有其他弟兄能跟上来。弟兄们都陷在了敌阵当中,个个都成了强弩之末。
一步,两步,三步,血,淅淅沥沥从身上淌落,在大漠中留下一片血迹。圆圆的太阳从故乡长安方向升起来,将天地间照得一片殷红。
挡路的河西士卒奉命散开,把机会让给古力图。作为军人,他们心中隐约有些不忍。但是,战场上从来没有怜悯二字。给失败者一个光荣的死法,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尊敬。
一步,两步,三步,最后这段路,走起来如此疲惫。王洵已经看不太清楚古力图的面孔了,也不打算细看。死在谁手里无所谓,其实,在目睹贵妃娘娘私会其前夫的那一刻,自己已经该死了。否则,长安城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夜不能寐。
他现自己的心中一片空明,这一刻,居然没有恨,也没有后悔。只是一步步向前,走向命中注定的结局。
在微微的晨风中,他隐隐听见白荇芷的歌声,仿佛就在昨日。那是李白亲笔按照古乐府谱写,经公孙大娘、白荇芷二人合力演奏出来的名曲。王洵只听过一次,却牢牢地记住了其中旋律。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玉门关已经在身后数百里之外,昨夜的月光,果然如周老虎当日所说的一般璀璨。只是天山在哪?汉家儿郎又在哪?
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雄壮。不对,那不是歌声,而是一阵阵战鼓。迷迷糊糊中,王洵看见古力图将旗又开始摇晃。他将链子锤挽在手里,积蓄力量,准备垂死一搏。谁料对方却撒开双腿,掉头就跑。
鼓声,清晰的鼓声。伴着战鼓,数以千计的战马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马背上,一群穿着暗灰色布袍的人,将河西众官贼砍得抱头鼠窜。
“是沙盗!”王洵晃了晃,“全都撤回车墙后去。赶紧!”他大喊。随即,一阵天旋地转,栽进了漫天黄沙当中。
酒徒注:看到书评区里有读者说王洵的战术错误。解释一下,王洵是个刚刚上战场的菜鸟,肯定要不断地犯错。否则,他就是天生名将,读者也就看不到猪脚成长的轨迹了。
第四章 楼兰 (一 下)
第四章楼兰(一下)
京师失火了。
红色的烈焰从曲江池上烧起来,沿着龙、清明、永安三条大渠四下蔓延,顷刻间点燃了整个长安。
飞龙禁卫奉命保护皇宫,王洵双手拎着水桶,不停地向红色的宫墙上浇水。一桶接着一桶,却无济于事。
每一桶水浇下去,立刻化作一团迷雾。
太极殿内,偏偏还有人笑着向火里边丢干柴,一捆接着一捆。
“你们干什么?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啊!”王洵气急败坏地大喊。
谁也不理睬他。丢干柴者紫袍华衮,对他这个小小的校尉不屑一顾。“老子也不管了!”王洵丢下水桶,拔腿便走。转眼,他来到自己家门口,崇仁坊还是那个崇仁坊,左邻右舍却都换成了陌生的面孔。见到他回来,满脸恐惧。
他迟疑着走上台阶,没等扣动门环,大门和侧门同时向内倒下。浓烟翻滚着从里边冒出来,腾起来,遮住人的眼睛。
“荇芷——!”他大声呼喊,浓烟中没有任何回应。
“紫萝——!”“云姨——!”不顾一切扎进浓烟里,他努力寻找,却一无所获。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的庭院突然变得十分陌生,屋子一栋挨着一栋,没有门,也没有窗。都冒着烟,冒着火,硫磺的气味熏得人鼻涕眼泪一道往外淌。
“王福——!”“王吉——!”“王祥——!”王洵彻底疯了,用肩膀撞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墙壁。冒着火的墙壁瞬间消失,他闯进了一个烟雾升腾的屋子。有个美艳之极的女人,躺在洒满花瓣的木桶中,轻舒玉臂。
水从她的葱葱玉指中落下来,飞花碎玉般落在高耸的胸口。两点嫣红,在水流的刺激下分外夺目。
是虢国夫人。不!比虢国夫人丰腴些,天啊,是贵妃娘娘。心中突然一紧,王洵拔腿就往外逃。先前空无一人的门口,却瞬间涌出数以万计的河西士卒,举着刀围拢过来,将其团团困在中央。
“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他大声解释,却没有人肯听。杨国忠、高力士、陈玄礼、哥舒翰,还有很多不知名姓的达官显贵们,狞笑着走近,刀刃上滴滴淌血。云姨、紫萝、白荇芷、小马方、还宇文至被砍倒了,在血泊中翻滚挣扎。
“不——!”王洵大叫。“一人做事一人当。别杀他们,别杀他们!”
杨国忠等人瞬间消失,云姨和紫萝等人也飘然不见。红色的火焰从地下冒出来,吞没世间一切。
这是做梦,肯定是做梦!王洵拳打脚踢,拼命挣扎。终于,火焰也不见了,他睁开眼睛,看到一片灰蒙蒙的天空。
快下雨了,云雾头上翻滚,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
这是哪?王洵大惊,迅转头,却看见一片葱茏的绿色。几个属下的身影坐在附近,围着一个脸上蒙着薄纱的女生低声说笑。听到他这边的动静,却都将脸转了过来。
“校尉大人醒了!”
“校尉大人醒了!”方子陵和魏风两人同时跑上前,兴高采烈。
随后是额头上绑满白布的老周,将胳膊挂在脖子上的朱五一,还有一群黑压压的脑袋,或者来自飞龙禁卫,或者来自民壮,个个满脸欣喜。
“我醒了?”王洵不敢确认。依稀记得,自己倒下的时候,是十一月。而现在,周围空气中却荡漾着融融暖意。
“这话问的!”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七嘴八舌地回应,“你您当然醒了。不然怎么能看得到我们!”
这一觉睡得可真长。王洵艰难地转动脖颈,目光从人缝中穿过去,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周围一片碧绿,至少是晚春时节才有的颜色!自己居然昏睡了四五个月!天啊!“这是哪?我昏迷了多长时间?你们怎么走出来的?沙盗呢,你们将沙盗也打败了?”
一连串的问题让大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好。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听得众人好生尴尬。方子陵和魏风同时转过头去,讪讪地看向自己的背后。王洵的目光紧随而至,在那个方位,他看见了一幅粉红色的面纱,和一双充满愤怒的眼睛。
“这里是奈何桥。你们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是鬼!”眼睛很好看,但面纱后边传来的话,却像刀子一般冰冷。
众禁卫讪笑着让开一条通道。任由面纱的主人将一碗又黑又稠的药汤端到王洵面前。“喝,喝了这碗孟婆汤,好去投胎!”
“孟婆汤?”王洵楞了楞,不是为了碗中的药汁,而是为了面纱主人对中原文化的熟悉。从露在面纱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和洁白的皮肤来看,此女肯定不是中原人。但她的唐言,却说得非常地道,并且隐约带着几分长安腔、
“喝吧,小洛姑娘的手段高明着呢!咱们不少兄弟的命,都是她救下的!”错误理解的上司的意思,蹲到王洵耳边,方子陵低声解释。
“我在里边下了盎毒。想让它什么时候作就什么时候作。一旦作起来,就让你们一个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面纱的主人眼中怒气未消,声音的尾韵处,却隐隐已经带上了笑意。
“小洛?”王洵又是一愣,在心中默念面纱主人的名字。很显然,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原女孩名。并且绝非出自什么上等人家。也许她本身姓洛,或者父母懒得请教书先生给女孩取名,就干脆随便叫了个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顺口,却让人立刻能分辨出她出身寒微。
“你到底喝不喝?”小洛姑娘还是个急脾气,见王洵只顾皱着眉头**,将药汤往床榻旁重重一顿,出“当”地一声。
药碗是铜的!不知道是不是被梦中的浓烟熏坏了心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此刻王洵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向对方道歉,而是药碗的质地。这么大一个碗,至少需要三两精铜来做。那就是三十几个钱,足够普通农家开销一整个月!(注1)
“再不张嘴,我就捏你鼻子了!”看到王洵依旧满脸木然,小洛姑娘竖起眼睛,厉声质问。
“嗯,喝,我喝还不行么?”王洵连声答应,唯恐再耽搁片刻,被人将药汤直接浇在脸上。
“这就对了么?来,张嘴!”小洛姑娘眼中的怒火瞬间消失,代之的是一股说不出的温柔,“喝吧,不苦,我放了很多糖在里边!乖!”
注1:开元通宝的重量比较规范,十个大约一两。比五铢钱轻一半。
第四章 楼兰 (二 上)
第四章楼兰(二上)
“哈哈哈哈——”人群中立刻爆出一阵哄笑,经历过一次同生共死,大伙彼此之间的距离被拉得极近,长幼尊卑,高低贵贱,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
自从十二岁之后,王洵几曾被女人像小孩子般哄过?特别是还当着一堆人的面儿!登时,他那一张古铜色脸涨成了紫茄。赶紧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将药碗从小洛姑娘手里抢过,仰着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小心些,别迸裂伤口。小心!”蒙面女小洛连忙出言劝阻。但一切为时已晚,直到把药汁都灌进肚子,王洵才突然感觉到一阵锥心的刺痛,闷哼一声,额头上虚汗滚滚而下。
“这人,你这人,真是!不要命了!”小洛又气又急,扯着王洵的耳朵大喊。转过头,她又将怒火泄到了方子陵、老周和魏风等人身上,“笑什么笑?笑什么笑?!若是他的伤口迸裂了,看你们谁还笑得出来!”
这能怪我们么?魏风和老周等人小声嘀咕,强忍住笑意,将头转到了旁边。这几天来,大伙都没少受了小洛姑娘的照顾,所以谁也不敢真的惹后者生气。否则,非但良心上过不去,生活中也会缺少很多滋味。
“不想死,赶紧躺下!”再度回转头,小洛冲着王洵喝令。
“哎!”不敢再惹这个小魔星,王洵缓缓卧倒。心中的疑虑却越浓郁,自己在大漠上跟人拼命时分明是冬天,而现在周围满眼翠绿。四、五个月时间,伤口居然还没长好?难道河西军的兵器上抹了什么毒药不成?
偷眼再细看老周、方子陵等人,他现大伙身上包裹伤口的白布都很新,个别人因为伤势较重,白布下隐隐还透出暗红色的血迹。
时光交错!
一瞬间,王洵真的弄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在梦中了。可伤口处的痛楚却一阵阵袭来,令他忍不住再度呻吟出声。“嗯,嗯,水,能不能给我碗水喝!”
“疼死了才活该。谁让你自己没深没浅的!”小洛姑娘的声音再度传来,隐隐带着几分关切,“给,别喝太多。对伤势无益!”
王洵冲对方投去感激的一瞥,伸手去接水碗。“算了,你还是躺着吧!”见他疼得脸色煞白,小洛姑娘心立刻又开始软,“我拿勺子来喂你!”
这怎么好意思!王洵脸上的表情立刻又窘迫起来。长安城内虽然胡风甚胜,但未婚男女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互相喂食。而他跟这位小洛姑娘素不相识
对方心里,显然没顾忌这么多。慢慢地舀起一汤匙水,递到了王洵嘴边。没有任何情愫的成分在,也没有任何扭捏。
见到小洛姑娘如此大方,王洵的心里也慢慢释然了。这是西域,不是长安。也许习俗就是如此质朴,自己没必要少见多怪。可这到底是西域什么地方?我到底昏迷了多久?小洛姑娘属于哪个当地部落?浓浓的迷雾背后,他看不到任何答案。
正困惑间,耳畔突然又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紧跟着,一个爽利的男声从远处传了过来,“小洛,小洛,你在这边么?赶紧到老营那边去一趟,陈叔受伤了!”
“陈叔受伤了!”蒙面女小洛的手一抖,差点把水灌进王洵的鼻子里。丢下碗,她急匆匆地站了起来,“伤在哪了?重不重?你这笨蛋,出前康老是怎么交代给你的!”
“我们已经尽力保护陈叔了,可他偏偏自己要往前面冲。”来人越行越近,声音里隐隐带着几分委屈,“结果一不留神,就被贺拔部的贼人给砍了一刀。好在没砍到正地方,只是在胳膊上开了条大口子。”
“笨,笨!”小洛急得直跺脚,“他自己要往前冲,你不会拦着他?别的弟兄呢,伤了多少,折了多少?!”
“一个没折,只有三个重伤和四十多个轻伤,全抬到老营里去了。福威大师和巧巧正在照顾他们!我怕他们两个忙不过来,才赶紧来寻你!”说话间,年轻男子已经策马跑到近前,看到满脸茫然的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你醒了。既然醒了,就别光躺着。下地慢慢走走,对伤口恢复有好处!”
“你懂个屁!”小洛一边收拾药箱子,一边毫不客气地数落,“什么都想掺和,什么都掺和不好。第一次打仗,就伤了这么多兄弟!亏得康老还放心让你带队!”
“这能怪我么?这能怪我么?”当着外人的面儿,男子脸上立刻有点儿挂不住了。“贺拔部的人是咱们的两倍多哩!背后还有吐蕃狗给他们出谋划策!”
“你怎么不说你这回带了那么多弩箭呢。贺拔部的人什么时候有过弩箭!”小洛姑娘得理不饶人,句句戳到对方痛处。“出前,谁在康老面前吹过牛来,说什么牛刀杀鸡,手到擒来。这回,被鸡给啄瞎了眼睛吧!”
“我打赢了啊!我打赢了啊。”男人急得直磕马肚子,“谁说我没赢了啊。带着那么多骑弩去,再打不赢,我还有脸回来见你么?贺拔部已经投降了,贺拔吐信被我给抓回来了!还有个吐蕃狗,叫什么论纥颊,也被我给活捉了!”
“这还差不多,走了!”听到对方最后一句话,小洛姑娘终于开心了些,“赶紧着,陈叔身子骨弱,经不起耽搁!”
说着话,她向马背上的男子伸出右手。借着对方胳膊一扯之力,直接拎着药箱跳进对方怀里。丝毫不避讳男女大妨。
这个举动,又令老周等人目瞪口呆。长安城中,可没有哪个女子敢这般胆大。否则,即便身后那个男子愿意娶她,公公婆婆也不敢让如此“放荡”的女人来败坏自家门风。
偏偏小洛姑娘的举动,跟“放荡”二字沾不上半点干系。坐在男子的身前,怀抱药箱的她显得异常单纯。仿佛跟自家哥哥打招呼般,她冲着王洵大声吩咐,“你别乱动,他刚才是信口胡说。伤口那么深,至少要七天才能结痂。你才躺了不到三天,千万别将急着下地。否则,我这几天可就白忙活了!”
“嗯——!”王洵懵懵懂懂地回应,心里头愈感到迷茫。才躺了三天,那就是说现在还是冬季,可为什么周围一片翠绿,并且自己躺在露天处,也感觉不到半分寒冷?小洛说那男子出外作战,用了大量的弩箭,想必是大伙负责押送的那一批了。可他们既然夺了辎重,又何必费心费力给大伙治伤?
百思不得其解!
迷迷糊糊中,王洵只觉得自己好像走到了一团浓雾深处。答案几乎近在咫尺,可眼睛偏偏就是看它不见。
“头儿,头儿,你没事儿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子陵又凑了过来,低声在王洵耳边呼唤。
“没事!”王洵晃晃脑袋,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扶我起来,我需要四下走走!”
“那可不行。待会万一被小洛姑娘看到!”如同被蝎子蛰了般,方子陵立刻躲出老远。
“你扶不扶!”王洵扭过头,摆出一幅愤怒模样。方子陵摇摇头,不肯受其威胁。王洵无奈,只好咬紧牙关,努力用胳膊支撑自己的身体,慢慢从床上往起抬。方子陵见状,吓得立刻又窜了过来,“我扶,我扶,我扶你还不成么?慢点儿,您千万慢点儿!”
老周、魏风二人见状,也赶紧跑上前,与方子陵一道,将王洵架离病榻。双脚一落地,王洵立刻觉得膝盖处阵阵软。但年青人特有的倔强劲儿令人不肯示弱,强忍住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慢慢站稳,抬腿。一步,两步,三步
眼前金星四射。但有股熟悉的力量,却慢慢从脊背延续到了全身。在几个伙伴的搀扶下,他缓缓走了数步,看看周围没有外人跟上来,压低了嗓子问道:“这是哪?我到底昏迷了多久?怎么周围已经全绿了?小洛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当天大伙怎么脱身的?赶紧跟我讲讲!”
“这”方子陵的脸色又变得十分古怪。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在王洵的逼迫下不得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楼兰人叫它阿尔金山。这个山谷里有很多温泉,所以四季如春!”
“原来如此!”王洵眼前终于看到了一丝微薄的光亮。去年冬天他曾经带领禁卫们到华清池扫雪,见过温泉附近的景致。想必此地的温泉更热一些,所以使得山谷里的树木始终冒着浓浓绿意。但是,怎么又冒出楼兰人来了?楼兰古国,好像已经亡了几百年了吧!
不待他问,方子陵的话已经揭开了谜底,“小洛姑娘是楼兰长老的女儿。刚才那个男的叫石智拔,是另一位长老的独生子。前天早晨,也是楼兰人抄了古力图的后路。当时你昏迷不醒,我,我,没办法,所以就让弟兄们放下了武器!”
“你!”王洵身子晃了晃,差点儿一头栽倒地上。什么楼兰人,分明是一群沙盗所冒充!弟兄们没有被河西军打垮,没有向吐蕃人乞怜,最后却成了一伙沙盗的俘虏!而偏偏这一切生在自己昏迷之后,除了拖后腿外,自己一点力也使不上。
见他被气得脸色黑,民壮头目魏风赶紧推开方子陵,一边轻轻捶打他的后背,一边低声解释道:“当时,方队正已经尽力了。是楼兰人的大头领,就是沙盗大当家,亲口答应,保证弟兄们的安全,并且帮忙收敛所有战死弟兄的遗体,方队正才命令大伙放下武器投降的。”
“这话你也信?”王洵嘴里一阵阵苦。但是,他又无法指责弟兄们做得不对。当时,无论飞龙禁卫还是民壮,都已经筋疲力尽。即便方子陵下令血战到底,估计顶多也是白白送命而已,根本不可能保住大伙所护送的辎重。
“他们,他们的确给大伙治伤了!”偷偷看了王洵一眼,方子陵低声辩解。“如果不是他们帮忙救治,很多弟兄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这句话王洵无法反驳。他身上绷带裹得很仔细,根本无法相信是出自一伙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之手。如果依旧不知道对方身份的话,他几乎把小洛姑娘当成一个天真无邪的邻家少女。虽然这个少女脾气太差,行为也太无拘无束了些。
在待人接物方面,民壮头目魏风远比方子陵老练,见到王洵半晌不再说话,便猜出他因何而沉默。叹了口气,继续解释道:“我们当时的确不敢相信。但那个向导老岳跳起来给沙盗作证,说不留活口的沙盗,肯定是官军假扮的。真正的沙盗,从不将商队赶尽杀绝。否则,就是春天里宰杀母羊,自己断了自己的财路!”
这个比方很粗俗,但也很生动。王洵立刻明白了魏风说的是什么意思。丝绸之路上的盗匪,完全靠劫掠商队的财物而生存。如果每次都将商贩杀光的话,渐渐的,就没人再敢走这条路。那样,沙盗们也就失去的生存的基础。成了无源之水,很快就濒临干涸的困境。
可那是针对商人而言,自己却是货真价实的官军。商人丢了货物,可以再买。官军丢了辎重,却只有掉脑袋的份儿!
“这几天我旁敲侧击跟小洛姑娘打听了一下”四处看了看,魏风将声音压到最低,“好像,好像这伙楼兰人,每次劫掠商队,只要对方留下两成货物做保护费便可以平安过境。并且一路向西护送对方到达焉耆。咱们负责押运的那些辎重,楼兰人也只取用了部分伏波弩,其他的,还继续放在马车里。如果您出面跟”
“如果个屁!!”王洵气得几乎抓狂。大唐立国以来,向强盗投降的官军,自己麾下这伙弟兄恐怕是第一支,也可能是最后一支。并且还要向沙盗讨价还价,请对方拿走两成辎重后,对大伙高抬贵手。
大唐帝国的脸面,恐怕被自己这伙人给丢尽了。
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选择么?
一瞬间,他眼前又闪过老郑、老赵等战死者的身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全都尽力将脸转向了东方。
转向数千里外的长安。
第四章 楼兰 (二 下)
第四章楼兰(二下)
死者已矣。
活着的人却依旧要为生存而继续挣扎。
已经阵亡了这么弟兄。王洵无法再狠下心来命令幸存者进行一场做毫无希望的厮杀。领着一伙残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面对一群陌生且数量未明的沙盗,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样样不占,大伙根本不可能夺回辎重后再平安脱身。
他只有暂且接受现实,一边养伤,一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时机。
事实上,王洵怀疑自己即便做出与沙盗拼命的决定,弟兄们也未必肯遵从。这一点,从老周、魏风等人对盗匪的称呼上就能推断得出。他们更喜欢称呼对方为楼兰人,而不是沙盗。虽然王洵几次婉转地提醒,楼兰古国已经亡了很多年了,大唐境内根本没有楼兰这么一个部族存在。
“小洛姑娘说,只要最后一个楼兰人还活着,楼兰国就还存在!”让王洵更郁闷的是,他在队伍中的影响力,明显已经受到了外人的挑战。那个蒙着一层薄薄面纱,名字叫做小洛的女孩子,无论说出什么狗屁不通的话,都被方子陵等年青禁卫奉若圣旨。虽然他们这些贱骨头经常因为油嘴滑舌,招来小洛的追杀,但那种一边在小洛的攻击下抱头逃命,一边回过头来嘻嘻哈哈的模样,更像是一种享受,而不是被惩罚。
“红颜祸水!”王洵老气横秋地小声嘀咕。这是他第一次为了白荇芷跟王准拼命时,颜季明的原话。此刻用在小洛身上最恰当不过。王洵从前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疯癫癫,如此不知忧愁,如此伤风败俗的女子。她就像雪野里一团跳动的火苗,温暖着所有人的笑容。
腹诽归腹诽,真正面对小洛时,王洵现自己也很难将脸板起来。对方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亲和力,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间放弃一切防备。而对方的医术也确实很不错,自打从昏迷中醒来后,王洵身上的伤口几乎在以肉眼可见的度慢慢愈合。第一天在下地活动时,偶尔还会渗出些血珠,第二天血珠就变成了淡淡的水渍,到了第五天头上,伤口已经完全结了痂,除非动作幅度太大,否则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痛楚了。
对于王洵的惊人恢复度,小洛姑娘也是啧啧称奇。“你简直是头牦牛!”每次帮他换药时,都忍不住品头论足,“比牦牛还壮实。我从十岁起跟在爷爷身后帮忙治伤,还是第一次看到愈合这么快的家伙!”
“当然了,也不看看我们王头儿是谁!”看到小洛两眼放光,方子陵的嘴巴就又开始犯贱,“他可是长安第一勇士,空手可以放到一头牛!想当年,无论走到哪,都有一堆女孩子追着送香囊。你可要把握住机会,否则,等我们离开,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他?”小洛姑娘对此将信将疑。送荷包是楼兰女子向男方表达爱慕的一种方式。当成年女子看某个男子顺眼时,便将自己头上一缕青丝剪下来,装进香囊,亲手送给对方,或者托人送到对方家中。如果对方接纳了,则收下香囊,再以一张完整的狼皮作为回赠。然后双方的家人就可以坐到一起,大大方方地商议婚礼细节,以及聘礼、嫁妆的多少。由部落中的萨满选定吉期,让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了。老魏和老周两个可以作证!”不顾王洵几乎要跳起来杀人的目光,方子陵继续满嘴跑舌头。
“是啊,是啊。上次我跟王头一起出门,也收到了好几个呢。气得我家婆娘整整三天没吃饭!”闲极无聊,魏风和老周两个也被方子陵给带坏了,睁着大眼睛尽说瞎话。
“那你家婆娘可真傻。”从没离开过部族的小洛被三个坏家伙忽悠晕了,眨巴着水汪汪地大眼睛说道。“如果是我,就先吃饱了饭,然后拿起一把刀子出门。将那些敢给我夫婿塞香囊的臭女人全大卸八块。看下次谁还敢不长眼睛!”
“嘶!”众人听得直吸冷气。因为常年跟周边部落起冲突,楼兰人中未婚女子的比例,远远多于男子。所以这个部族和中原一样,也是一夫多妻。越是强壮的男人,在外边越受青睐。但女人们显然自有一套保卫婚姻的办法,逼不得以时,她们不介意把自己变成一头护巢的母狼。
“丫头,话可不能乱说,要是被人听见,你就甭想出嫁了!”带着几分调侃之意,向来寡言少语的老朱走过来凑热闹,“男人么?谁不想三妻四妾的。如果周围的人都好几个老婆,只有他守着你一个,走在外面,他肯定抬不起头来!”
“娶老婆多和有没有本事有什么关系?”小洛姑娘的大眼睛登时充满了困惑,但很快,她就从自己看到过的现实情况,推测出其中道理。大头领康老娶了七个妻子,自己已经亡故的爷爷和父亲,也都娶了三个。部落中陈叔虽然身子骨单薄得几乎风吹就倒,可凭着一肚子墨汁儿,也有四个女人哭着喊着要嫁给他。跟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小石头更不用说,虽然还没有成亲,可每天晚上,都有一大堆女孩子在演武场旁边替他呐喊助威。跳得一个比一个高,巴掌一个比一个拍得响。
越是优秀的男人,喜欢他的女孩子越多。这可是个大麻烦。轻轻皱着眉头,小洛姑娘眼中第一次有了忧虑。对于冰雪般聪明的她来说,人生中还没有什么解不开的难题。“那好办!”很快,笑意就重新涨满了她的双眼,“我要是看上哪个男人,就让他拿一张金狼皮来做回礼。我亲手做了皮帽子给他戴上,保证这辈子,都没人敢小瞧他!”
“嘶——!”周围又响起一阵倒吸冷气声。在山谷里闷了这么多天,大伙对楼兰人的习俗已经多少有所了解。这个部落信奉火焰之神阿胡拉·玛兹达,认为其创造世间一切。不像西域中其他部落,受突厥人影响以狼为图腾。而小洛口中的金狼,则是沙漠野狼中的异种。浑身上下呈金黄色,百年难得一见。只要出现,肯定是群狼之。(注1)
想要猎取金狼王,先得面对数千头野狼的疯狂攻击。其次,突厥人以金狼为神明在人间的化身,凡杀死金狼者,要么成为突厥人的领,要么,就得被蜂拥而上突厥武士剁得粉身碎骨。
对于王洵来说,以上两个挑战无论哪个他都不愿意接受。小洛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见过她的脸,但从灵动的眼神和柔软的腰肢上来判断,她即便到了中原,也堪称绝色。可自打离开长安之后,王洵的目光已经很难再被某个女孩子所吸引。并非是心中已经被白荇芷填满,而是在深处充满了疲倦。
这种来自内心深处的疲倦感,让他对同龄年青人热衷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醇酒、美人、名马、宝刀,所有能点亮年青人生命的东西,仿佛都厚厚地蒙上了一层尘土。美艳如贵妃娘娘又怎样,还不是姣好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蛇蝎心肠?为了保住自家的秘密,她不惜通过自己的哥哥杨国忠,将四百余无辜者,千里迢迢送到哥舒翰的屠刀下。明亮如宝剑巨阙又怎样?如果不是拿在南霁云手中,还是成为某个皇族的玩物的话,不是一样躺在某个没有阳光的角落里,慢慢地被岁月锈蚀?
越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年青人,遇到挫折后越是容易愤世嫉俗。此刻,在自以为看透了世间一切的王洵心里,活着的目的只是为了向上爬,向上爬,想方设法爬得更高,更高,功成名就。最终将那些曾经背叛过自己、谋害过自己和欺凌过自己的家伙,一个个都踩在脚下。那样,他才能吐出心中积聚已久的怨气。才能回到长安城中,在静夜里悄悄地对死于大漠中的那些兄弟们的亡魂说一句,老子替你们把公道讨回来了,老子没有忘记当日的承诺!
一股无形的寒意,慢慢从他眼中散出来,令周边友善的调笑声噶然而止。校尉大人生气了!方子陵、老周、老魏等人意识到王洵神色不对,赶紧低下头去,将目光避开。唯有小洛姑娘感觉不到这股冰冷,兀自回过头来,笑着揣摩王洵的心思,“你怕了?真是个胆小的家伙,亏你长了这么结实的一幅身板!”
说着话,她还念念不忘用手在王洵伤口周围的肌肉上捏一捏,仿佛市场上买菜一样讨价还价,“金狼的确很难打。很多人这辈子都看不见一头。这样吧,如果是你的话,本姑娘可以打个折儿。按照一金十银计算,没有金狼皮,十张毛色纯银的雪狼皮也可以。”
“哈哈哈哈!”禁卫们再度狂笑着捶地,笼罩在大伙周围的寒意如同阳光下的残雪般迅消融。
嬉闹声中,小洛姑娘拉起王洵的手掌,用自己柔软的小手在上面轻轻拍了拍,继续补充,“要等你伤好了之后,亲自去打,拿钱买回来的可不算!”回过头,她的目光扫向满脸羡慕的方子陵等年青禁卫,“你们几个,也可以!条件都一样!本姑娘今天决定了,谁先亲手打来十张雪狼皮做聘礼,本姑娘就嫁给他!”(注2)
注1:拜火教,在中国称为“祆教”。公元前六百年起,便在中东和西亚流传。是古代波斯帝国的国教。
注2:雪狼,一种体型极大的高原狼种。可以重达七十公斤,身长达两米以上。群居,性情凶猛。因为皮毛呈银白色,华贵保暖,在上世纪中叶被人类赶尽杀绝。
第四章 楼兰 (三 上)
第四章楼兰(三上)
雪狼的栖息地距此并不远,在阿尔金山雪峰上就有!
小洛姑娘当众宣布择婿条件的第二天,方子陵就从新结识的楼兰朋友那里,打听到了了有关雪狼的具体消息。
这种奇异的猛兽平时生活雪线和林地的交界处。只在每年冬季最冷的那几天,才会成群结队从山上走下来,猎取沿途看到的一切生物。包括狗熊和豹子!
因为头和四脚呈浅象牙色。雪狼与突厥人奉为圣兽的银狼,并不被视为同一物种。在西域,你杀死一头银狼,肯定会被无数受到突厥人影响的部落联手追杀。但能够猎杀雪狼的人,却会被各部落视为受神明保佑的英雄。
不幸的是,这种英雄全西域也没几个。
成年雪狼身材能长到八尺开外,体重高达一百六十余斤。暴怒之下,可以直接掀翻战马。寻常部族武士,根本挡不住它的倾力一扑。(注1)
更不幸的是,这种野兽居然喜欢群居。要么不出现,一出现至少是三五十只。
想想被二三十头像王洵这样强壮的雪狼围攻是什么滋味吧?绝对令人不寒而栗。甭说猎取其中一头了,能从狼嘴下平安脱身,都是几辈子在佛前烧香磕头积下来的福分!
“如果手头有蒙*汗*药就好了,提前下到羊肉中,再把羊肉扔到狼窝附近!”不甘心与美人失之交臂,方子陵开始谋划智取。
这个想法刚一说出来,就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肯定不行!”他刚结识的楼兰朋友,一个年龄也在十**岁上下,名字叫做窟米和清的部族武士大声反驳,“你当它是狗呢,什么烂肉都吃!那畜生性子傲得很,只吃自己打的,或者刚刚被同伴咬死的动物。你拿块冻肉丢给它,保管它看都不看一眼!”
“那就下夹子!”一计不成,方子陵心中又生一计。“用夹子夹住它,我们的人中就有好几个懂铁匠活的,你帮我找几块生铁来就成!”
“它宁可把自己的腿咬断,也不会等着被你活捉。况且你怎么知道它走哪条路?阿尔金山这么大,你总不能到处都下夹子!”窟米和清白了方子陵一眼,用极其生硬的唐言反驳。
“那就挖陷阱!”
“设套子!”
回答他的是一个接一个大白眼。部族武士都是天生的好猎手,方子陵那些鬼花样,窟米和清与他的同伴从小玩到大。可没听说过,谁曾经用这种办法猎到过一头雪狼。
“那就大伙上山围猎,找到狼群后,用弩箭三段连射。先杀死十头雪狼,再决定狼皮的归属!”方子陵越想越急,连行军打仗的本领都拿了出来。
“那,那就把狼皮射成筛子了!”窟米和清目瞪口呆,愣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提醒。“咱们,咱们这儿,下聘礼讲究用整张皮子。身上窟窿眼儿不能过两个。最好,最好是一箭射到眼睛中”
不待对方把话说完,方子陵气哼哼地打断,“我要有那本事,直接拎着把弓上山不就得了么?!还用拿什么弩箭?!你到底是给我帮忙来了,还是替别人打击我来了?!莫不成你们这里,早就有了合适人选?”
“石头,石头大哥的箭法,就,就能从猎物的眼睛中穿进去。其他,其他人都不成!”窟米和清倒也老实,毫不保留地向方子陵交代了实底儿。“去年,去年秋天,我曾亲眼看到石头大哥射死一只火狐狸,就,就一箭,把两只眼睛贯穿了!”
“去你的石头大哥!”方子陵又是羞愧,又是嫉妒,伸手将窟米和清推了个屁墩儿,“我就不信,他一个人能单挑几十头雪狼!保管被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是你问我的?”窟米和清好生委屈,从地上爬起来,喃喃说道。“又不是我主动替,替石头大哥威胁你。喜欢,喜欢小洛姐姐的人多了去了。可,可谁也不像你,像你输,输不起!”
“你哪个耳朵听见我说喜欢她了!”方子陵愈恼怒,竖着眼睛质问。
“你,你不,不喜欢她。干,干什么要,要上山打雪狼?!”窟米和清嘴有点笨,心思却不慢,接过方子陵的话头,委委屈屈地反问。
“我想做个狼皮大氅,行不?”方子陵气急败坏地跺脚。看看对方满脸鄙夷,又迅将祸水东引,“我替我们王头儿想办法,行不?别以为除了姓石的,谁也没有一箭贯目的本事。我们,我们王头就有。等他养好了伤”
若是放在一年之前,即便为了给自家兄弟争口气,王洵也要装出幅神射手模样。可现在,他却半点儿争风吃醋的心思都没有。见窟米和清将目光转向了自己,立刻笑着摆手,“别听他吹,我根本不会射箭。你们两个接着想办法吧,我得出去散步了!”
说罢,杵着老魏帮忙打的拐杖,晃晃悠悠朝远方走去。
“你不说雪狼冬天时会下山么,现在就是冬天。我到半山坡上那个大温泉附近等着它出现,就不信了,它能比人还聪明!”
“不想活了你就去!我可告诉你,雪狼是阿尔金山上最聪明的猛兽!比豹子还聪明!”
背后争论声继续传来,已经完全是为了抬杠。王洵笑了笑,轻轻摇头。以小洛姑娘的姿色,身边肯定不乏追求者。她却至今云英未嫁,要么是眼界太高,要么是心有所属。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方子陵都注定无法得偿所愿了。况且昨天听到小洛姑娘择婿条件的,不止是民壮和飞龙禁卫。很多与大伙往来密切的楼兰人也听见了。只要他们把话传开,部落中肯定有的是人欲一展身手。
无论如何,王洵都不想参与其中。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把自己定义为一个过客。因为某个意外的缘由来到眼前这个云雾笼罩的山谷,养好伤后便会毫不犹豫地离开。从此,与这里的所有当地人都再无瓜葛。
他是官军,即便被上司抛弃了,依旧是大唐官军的一员。而山谷里的人都是沙盗,与官军势不两立的沙盗。即便他们自称为楼兰人!
所以,双方今后再无交往,是最好的结局。
但这种观点,却找不到几个支持者。特别是一些像方子陵一般年纪的禁卫和民壮,在楼兰人的热情款待下,已经开始乐不思蜀。王洵曾经亲眼看到,几个飞龙禁卫在昨天傍晚时分,悄悄地钻进了楼兰女子的帐篷。还有更多的弟兄,带着满脸羡慕,跃跃欲试。
“伤风败俗!”躲在无人处,王洵偷偷腹诽。可他也拿不出什么好办法。楼兰人的风俗自古以来就是如此,适龄男女之间只要两情相悦,随时都可以钻进对方的帐篷过夜。作为外人的他,根本无权对此指手画脚。
况且,在鬼门关前打个了滚回来之后,很多弟兄们已经完全看开了。既然朝廷像丢垃圾一样,抛弃了大伙。那么,留在楼兰部落里开枝散叶也不错。至少,不用再回到长安去,赶着被杨国忠换一种办法杀人灭口。
一伙有家归不得的男人,一个急需补充新鲜血液的部落,双方几乎是天作之合。有时候,王洵甚至怀疑,那些热情如火的楼兰少女,是不是部族长老刻意派来勾引弟兄们的。通过最近几天散步时的偷偷观察,他现,楼兰部落中的女人数量,远远高于男人。因为生存条件恶劣的缘故,部落中的儿童,也是男少女多。再加上不断与周边部族争斗等因素,身体强健的年青男子,在这里简直是无价之宝。很多帐篷前,都是五六个女人,围着一个成年男子在打转。
兄终弟及,父死子承,两种在中原人眼里被视做禽兽不如的行为,在这里几乎是天经地义。只要对方不是自己的生身之母,在其丈夫死后,便可以接纳为妻妾。起初王洵对此大为震惊,可转念一想,便明白了其中道理。楼兰人不擅长耕种,即便温泉附近四季如春,也不懂得将山谷里的空地开辟成农田。这样,他们的食物就完全靠放牧、打猎和劫掠来获取。如果家中没有男人支撑,女人们根本无法继续生存。
但这并不等于说楼兰女人个个都像小洛姑娘一般弱不禁风。作为一任长老的女儿和部落中的医术最高明的郎中,小洛姑娘在这里是个特例。她不需要依附于任何男人,自然也不需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她的高明医术,足以令她衣食无忧,并且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族人的尊敬。
部落里的大多数其他女子,却没有小洛姑娘这般幸运。她们通常只是在第一次成亲之前,才有追求美貌的权力。所以,在这段时间内,她们如同山谷中的野花般,尽情怒放。尽管隔着一层面纱,依旧美得惊心动魄。而一旦成了亲,她们便迅由观赏型向实用型转变。所有繁杂事务,包括劈柴、担水,样样都要拿得起来。年青的男人们,则除了放牧以外,每天就只管在校场上比武、摔跤,射箭,以备在需要时候,拿起武器为部落而战。(注2)
对于这样一个匮乏成年男人的部落而言,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二十七名飞龙禁卫,和一百三十四名民壮,简直是奇货可居。如果换做自己是部族长老,王洵也会想方设法将禁卫和民壮们一口吞进肚子里去,连骨头渣都不给别人剩。
能够成为飞龙禁卫的,都是当日在校场选拔中表现优异者,身子骨远远比普通人强壮。经历了一场血与火的洗礼之后,活下来的,更是百里挑一的好身手。单打独斗的话,随便拉出一个来,都不会比沙盗中的一流武士差多少。若论行军、布阵、相互配合这些军旅基本功,更是比沙盗武士强出不知道几条街。
而那些大唐民壮的身子骨虽然比起飞龙禁卫弱一些,却丝毫不亚于普通楼兰男人。况且关中男人讲究勤俭持家,一切能自己动手的伙计,决不花钱委托外人来做。这伙民壮中,很多人都可以兼任木匠、铁匠或者泥瓦匠。有的甚至能身兼三职,样样活计都能提得起来。
中原人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为了答谢楼兰人连日来的热情款待,已经有不少民壮,主动替楼兰人打了家具,盘了火炕,或者修补了马掌、器具和兵刃。每当他们展示手艺的时候,不光楼兰少女会雀跃着围上前看热闹,很多杵着拐杖的楼兰老人,也会在人群外围默默观望,眼里边冒着难以琢磨的亮光。
“再这样下去,即便能将辎重讨回一半来,恐怕连赶马车的人手都凑不齐了!***,一群老狐狸,简直吃人不吐骨头!”自以为洞悉了沙盗图谋的王洵忍不住低声咒骂。他才不相信沙盗们是恰巧赶在最危急关头救了大伙的命。一切想必是那个被称作康老的沙盗头子谋划好的,先任由飞龙禁卫跟河西官贼拼个两败俱伤,然后坐收渔翁之利。
对,肯定是这样,否则沙盗们不会出现得那样巧。越想,王洵越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巨大的陷阱当中。偏偏周围的弟兄们对此毫无察觉,还沉浸于温柔乡里无法自拔。
没等他想出一个合适的办法,把所有人唤醒。一个新麻烦又找上了他。刚刚拄着拐杖离开驻地没多远,迎面突然跑过来一匹安西良驹。那是他的坐骑,但现在已经不属于他。当日那个被小洛姑娘呵斥得不敢还嘴的年青男子从马背上飞身而下,冲着他轻轻俯身:“王洵是吧。我叫石怀义!有件事想跟你商量!”
注1:汉制,一尺为现在的二十三厘米左右。
注2:很多北方部族,即便到了现在,好像女孩和女人之间的差别也非常巨大。一个水桶般的母亲,带着一个花骨朵般的女儿逛街,在有些地区很常见。
第四章 楼兰 (三 下)
第四章楼兰(三下)
不是找我打架吧?王洵警觉地扫视周围环境,心中腹诽。
打架他倒是不怕,从小到大,为了各种各样的原因跟别人打过不下一百次,一直赢多输少。问题是,那个小洛姑娘明明跟自己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为了她稀里糊涂跟姓石的打一架,这也实在太冤枉些!
石怀义的感觉很敏锐。像所有坠入情网中的少年一样敏锐,觉了王洵神色不对,立刻退开半步,将自己的双手拍了拍,笑着补充,“只是想请你喝一杯酒而已,没别的意思!怎么,王兄弟不愿意赏光么?!”
鸿门宴!王洵心里又悄悄嘀咕了一句。笑了笑,轻轻摇头,“当然不会。只不过我身上还有伤”
没等他把话说完,石怀义又快步靠上来,敲砖钉角,“酒是男人血。少喝点儿不要紧!你要是怕小洛说你,过后把责任全推到我头上好了!”
也不是谁,在小洛姑娘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王洵悄悄撇嘴。既然人家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只能见招拆招了。如果能将话说清楚了最好,省得一天到晚被别人惦记着。如果对方实在不肯讲理,他也不怕出手较量。把这个无名山谷搅个鸡犬不宁,刚好断了此间主人试图以温柔陷阱留客的心思。
想到这一层,他笑了笑,轻轻拱手:“那就叨扰石兄弟了!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天,我还没来得及四下转转呢!”
“王兄请跟我来!”石怀义将坐骑丢在一边,与王洵并肩而行。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僵硬。
此刻已经是傍晚,山谷中人声鼎沸。劳累了一整天的男人和女人们趁着太阳还没落山,纷纷聚在自家门口,处理永远也忙不完的家务。而那些无忧无虑的孩子们,则围着自家的毡帐和引火用的干牛粪堆儿疯跑,一会儿你把我推了个跟头,一会儿我揪了你的辫子。吵吵嚷嚷,片刻也不停歇。
所有人当中,最为扎眼的,就是王洵麾下的那些年轻禁卫和民壮们。狭长的山谷内,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禁卫和民壮们的身影。沙盗们对客人毫无防范,似乎一点儿也不顾忌对方在不久之前还是官军的身份。而为了回报此间主人的热情,禁卫和民壮们则施展了浑身解数。或者帮铁匠们打造修理各种兵器,或者帮助木匠们赶制新潮家具,或者帮当地少女将温泉旁边采来的野菜烹调成各种美味佳肴,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每当他们露出一手在西域罕见的新鲜活计,周围看热闹的楼兰少女们则毫不吝啬送上自内心的赞誉。于是在接连不断的掌声和尖叫声里,红着脸的禁卫和民壮们干得愈卖力,全部精神都集中到了手下的活计上,丝毫没有察觉,自己的顶头上司王洵就在人群外围走过,目光中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这个山谷里有十几处温泉,因此一年四季都很暖和。就是太小了点儿,住不下很多人!”默默地陪着王洵走了片刻,石怀义开始寻找话题。
“嗯!好一片福地!”心里怀着几分不满,王洵顺口答应。“也难怪,有人开始乐不思蜀!”
后半句连敲带打的话,显然属于抛媚眼给瞎子看。石怀义虽然能讲一口流利的唐言,对于成语典故,却是一窍不通。眨巴着牛铃铛的大眼睛想了好半天,才喃喃地回应道,“王兄是说,你的人在这里过得很开心是么?那很好啊,我还怕你们过得不习惯呢。康老一直叮嘱大伙,不准慢待贵客!”
“那改天见了康老,我可得好好谢谢他!”王洵咧了咧嘴,又是夹枪带棒地刺了一句。老狐狸这一招玩得太阴,让他肚子里即便再有气,也找不到泄的借口。毕竟人家对大伙有救命之恩,并且没用刀子逼着任何人留下。至于有人经不住红颜祸水的诱惑,那是他们自己的定力太差和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力太弱的问题,半点都怪不到老狐狸头上。
石怀义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恰恰与他的姓氏相吻合,迟钝到了极点。笑了笑,继续替自己人谦虚,“不用,咱们楼兰人对待朋友,向来是倾尽所有。其实即便没康老这句话,大伙也会拿你们当亲兄弟看!”
“是啊,亲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王洵被弄得没有半点儿脾气,只好悻悻回应。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几十大车兵器都兵不血刃地给你送到手上了,还能不是亲兄弟么?
石怀义笑了笑,很高兴王洵能这样形容双方的关系。“王兄弟请走这边,小心脚下,阿斯兰喜欢到处刨土坑!”
话音刚落,一只七尺多长的黄毛大狗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一跃扑向他的肩膀。石怀义被扑得向后退了半步,然后双手握住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狗爪子,“好了,好了,咱们阿斯兰最有本事了,从不四处给人挖陷阱。乖,别乱舔,去跟客人打个招呼!”
仿佛能听懂他的吩咐。黄毛大狗从他的肩膀上转过半个头来,冲着王洵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温润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出一声惊叹。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了一阵轻笑。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咬着牙,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说话间,二人一狗已经走到了毡帐门口。里边正在吃酒的人见到石怀义,都笑着站了起来,热情地出邀请,“小石头,到这边来坐。我请你和你的朋友!”“石头哥,坐我这桌,好长时间没跟你喝一碗了。”“石头,过我这边来吧。我这个刚点了只羊背,还没端上来呢!”
一片嘈杂声中,石怀义把手放在胸前,四下躬身,“谢了,谢了。我今天请了贵客,就不跟大伙凑一堆了。改天,大伙都到我的毡包里去,我请你们吃黑瞎子肉!”
“好啊!”众人哄笑着答应。“那你可得抓点儿紧。冬天一过,黑瞎子就掉膘了!”
“一定,一定!”石怀义笑着回应,带着王洵,朝毡帐内最西北角走去。
西北角点着明晃晃的几盏酥油灯,但灯下的餐桌上却没有人坐。伙计们见到此景,先是楞了楞,随后赶紧小跑着上前,将桌子上摆的乱七八糟东西挪开,重新铺好了一张擦洗干净的熟牛皮。随后,驼背掌柜也以其最快的度走了过来,举起手中明晃晃的大铜壶,向桌子上刚刚摆下的铜碗里满斟了一碗茶汤。石怀义端起茶碗,双手举到眉间,递向王洵,“王大哥远道而来,兄弟我没什么好招待的。这碗奶茶,就算下马酒吧!”
“下马酒?”王洵微微一愣。旋即想起周老虎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西域民俗。这边部落众多,风俗信仰各异。但几乎所有部落,无论以前信什么,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些佛教的影响。
西北角,那是玄奘大师取经归来的方向。显然,桌子上先前摆的那些杂七杂八,也不是什么随便之物。所以,这碗奶茶是万万不能随便喝的。否则,非犯了众怒不可。
想到这儿,王洵轻轻一笑,接过铜碗,双手举到眉间,“我是外乡人,不懂此地规矩。但没有自己先喝茶,却让老人在旁边伺候的道理。这位大叔,王某借花献佛,先敬您了!”
说罢,躬下身子,将奶茶捧到了驼背掌柜面前。
这番做作,肯定不符合楼兰人的礼节,却令所有人都挑不出半分毛病来。驼背掌柜赶紧放下铜壶,双手接过茶碗,“折煞了,折煞了。您是贵客,我怎么能喝您的茶呢”
“驼子叔,您就别客气了!待会儿好好整治几个菜来,就算答谢王大哥了!”石怀义接过话头,笑着替大伙铺台阶。
“好了,好了,那我就不啰嗦了。你们两个慢慢聊着,我去后边看看,能弄点儿什么好吃的出来。大冬天的,什么都缺!唉。你们聊着,你们聊着!”驼背掌柜将奶茶一饮而尽,随后,将茶壶交给伙计,转身向帐篷后跑去。
“坐吧,这里亮堂些,也比较清静。你放心,楼兰人没那么讲究。大伙也不会故意找客人的麻烦!”目送着掌柜的离开,石怀义笑了笑,邀请王洵入座。
伙计又重新倒上两碗奶茶,在两位客人面前摆好。然后躬了躬身,小跑着离开。毡帐中立刻又被喧嚣声充满,酒客们继续大声喧哗,仿佛相互之间早有默契般,没人再主动往西北角这边多看上一眼。
奶茶是用粗茶、牛奶、加了盐烧制而成,上面还点着一层黄油,散出一股非常怪异的香气。西域各部族皆以此为消渴、化食之物,一日三餐不可或缺。但对于王洵这个贵胄子弟而言,碗里的茶水就太难喝了。崇仁坊那边给干粗活丫头喝的茶叶,都比这碗里的精细。至于茶汤表面的油珠,喝了这些,还指望着今晚能吃下东西去么?(注1)
“是不是不合王兄的口味?”见客人面前的茶水半晌不动,石怀义有些不高兴,咧了下嘴,强笑着询问。
“不是,有点儿热而已!”王洵狠了狠心,将茶碗中“药汁”一饮而尽。
他***,豁出去了,反正早晚都是那么回事。早切入正题,大伙都安生。
注1:奶茶有非常好的化解脂肪和补充维生素作用。所以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必备之物。至今还是待客的上品。
第四章 楼兰 (四 上)
第四章楼兰(四上)
看到王洵像咽药一般将奶茶灌进了肚子,石怀义脸上露出了几分丝促狭的笑容。“好喝么?再来一碗?”趁着对方不备,他举起铜壶,迅将空碗填满。转眼之间,脸上的表情又变得一本正经。
正在强压心头烦恶的王洵哪曾注意到对方脸上表情的变化,瞅着油腻腻的茶汤,心中暗暗狠,‘喝就喝,不信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大不了老子把这壶茶全喝光了,就当久病需要大补!’
正端起茶碗向嘴里狂灌间,又听对面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也喝不惯这东西。所以平素在家里很少烧它。今天么?只是想让王兄尝个新鲜而已!”
“噗!”王洵嘴里半碗茶汤差点儿直接喷出来。抬起头,正好看见石怀义笑吟吟的面孔。“你这缺德带冒烟的家伙!”放下茶盏,他笑着骂道,心中的所有戒备再度被击了个粉碎。
“其实味道还满不错的,只要习惯就好!”石怀义笑着给自己也斟了一碗奶茶,一边品,一边慢慢回应。
“你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喝吧!”知道对方是存心捉弄自己,王洵将茶碗推开,板着脸道。少倾,他的脸上就又堆满了苦笑,“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不是装着听不懂吧?!”
“哪句?”石怀义的眼神又开始直,很难分辨是不是故意装傻。
到了此时,王洵再也不敢于口舌上跟对方较劲儿了,咧了咧嘴,低声道:“算了,反正你小子是这里的地头蛇。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画下道道来,王某接着便是!”
“你说的话,我的确很多地方听不太明白,这倒不是装的!”见王洵脸上已经露出了恼怒之色,石怀义赶紧低声解释。“我的汉话是跟我娘亲学的,她是粟特人。教我识字的师父陈老是汉人。我们族里还有很多粟特人,都会说几句汉话。”
汉话?王洵稍一迟疑,旋即明白对方指的是唐言。接下来对方口中的汉人,自然指的也是中原的大唐百姓了。而其口中的粟特人,则是丝绸之路上一个以善于经商而闻名的民族。未曾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也常年居无定所,擅长很多种语言。从大唐长安到遥远的疏勒,到处都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注1)
“这些年因为要经常到城里买你们汉人造的家什,所以大伙也都能说上一两句汉话。但稍微难一点儿,就都听不太懂了!”石怀义又喝了一口奶茶,脸上露出了安慰的笑容。
听到这句话,王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麾下弟兄如此容易跟楼兰人打成一片了。双方几乎没有语言隔阂,经历了两汉、魏晋和隋唐这么长时间交融,西域很多民族,其实已经慢慢被中原所吸附。所以唐言几乎成了西域各族的通用语,能与中原人做交易,也成了西域各民族展的保障。
这就是大唐。你几乎无时无刻都不能忽视他的影响力。哪怕是在绵延千里的阿尔金山中,也处处能看到它的印记。
带着几分身为中原人的骄傲,他笑着接了一句。“你们说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咱们俩闲聊没任何问题!”随即,又非常大度里提醒,“说罢!今天找我什么事。只要能做到的,我肯定不会拒绝!”
肯定不会拒绝,那个小洛姑娘,本来就跟我没任何关系。就算有,冲着你对大唐如此仰慕得份上,我也成全你一回。
正心里自恋着的当口,却又听见石怀义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们楼兰人并不完全以劫掠为生。有时候向过往商队讨取保护费,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我听人说过!”王洵笑了笑,心里约略有些不耐烦。自己都把话递到这个份上了,姓石的傻蛋居然还不懂顺着杆子往上爬。总不能让老子先开口说,不想跟你争女人吧?要是被人误解为老子怕了你,让老子的脸今后往哪搁?
“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避寒,却不能让大伙活下去。所以”石怀义的话继续传来,隐隐竟然带着几分自卑。
“嗨,其实那些商贩赚得已经够多了。来回一趟,据说能赚到十倍二十倍的利钱。要他们留下两成货物,未必伤筋动骨!”不知不觉间,王洵已经开始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笑了笑,低声宽慰。
“王兄明白就好!”仿佛早就等着这句话般,石怀义笑着接口。
他究竟想说什么?猛然间心头涌起一股警兆,王洵轻皱眉头。楼兰人如何生活,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莫非姓石的今天找自己来,不是为了小洛?
仿佛在印证他的怀疑,石怀义笑了笑,继续补充,“其实王兄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就明白了。咱们楼兰人很好相处,只要认准你,肯定把你当自家人看!”
“噢!”难道他还想把我也留下?登时,王洵觉得自己的心眼儿已经完全不够用了。姓石的东一锤子,西一棒子,完全没有半点儿章法。令人想要见招拆招,都看不出他到底什么路数。
驼背掌柜再度从帐篷后门转了进来,用一个硕大的木头托盘,拖住了一整只烤羊。头脚俱全,浑身上下金灿灿、油汪汪,香气四溢。看大小,至少有三十几斤重。却被驼背掌柜的单手送了过来,另一只手拎着个硕大的酒坛,放在桌子上,出“咚”地一声巨响。
王洵纷乱的思绪被响声打断。抬起头,冲着驼背掌柜微笑致意。在长安时,据周老虎介绍,烤全羊是西域招待贵客之礼。无论姓石的今天打着什么歪主意,至少,在礼节上,人家给了他足够的尊敬。
“王兄尝一尝,驼子叔的烤羊手艺在咱们这里是一绝!”石怀义伸手抓过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将羊头上两角之间的肉切下来,递到了王洵面前。
“我自己来吧!”按照记忆里的只鳞片爪,王洵笑着将羊肉接过。然后抓起短刀,从羊背上切了最嫩的一块,递还给了石怀义。
这是兄弟之间的礼节。稍有误差,却基本符合西域部族的习俗。石怀义又笑了笑,抓起羊肉,大嚼起来。
驼背掌柜烤羊的手艺,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跟对方躲躲闪闪兜了这么长时间圈子,王洵也的确有些饿了。于是,二人你推我让,很快,便将小半只羊送进了肚子。
伙计们陆续将几个下酒小菜端来,分量不像烤羊那么大,却贵在材料稀罕。在石怀义的盛情邀请下,宾主二人边吃边喝,话越聊越轻松。
“王兄的酒量,在我们楼兰人这里,也能排得上号!”眼花耳熟,石怀义的话头又开始往回绕。
“石兄弟如果到中原去,肯定也能闯出一番基业!”王洵笑了笑,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石怀义的声音突然提高,吓了帐篷中所有酒客一跳。但大伙好像对喝酒撒疯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很快,就又把头转了回去,各自冲着面前的酒盏努力。
“为什么?”王洵继续循循善诱。想留下我?嘿嘿,我不把你拐跑就不错了!“怕不能出人头地么?很多西域人,都做了大唐的官员。远的不说,哥舒翰你知道吧?他不就是哥舒部头领之子么?”
“那不一样!”石怀义眼睛亮闪闪的,充满了年青人特有的坦诚,“我们楼兰人,跟他们突厥人不一样。他们突厥人,信的是狼神。以强者为尊。谁强大就追随谁!我们楼兰人,却是火焰之子。不会向任何强者屈膝!”
那不一样被人家给灭了。王洵心中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可你刚才还说,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用来避寒”
“是太小了!”对于自己说过的话,石怀义一点也不否认。“但这个山谷却是咱们老一辈楼兰人,拼了性命才从白濑人手里夺下来的。所以,不能丢在咱们这一辈儿手里!否则,否则即便死了,灵魂也要在大漠上流浪。”
白濑人是什么民族,王洵不太清楚。西域这片土地太广袤了,到目前为止,大唐之控制了南北丝绸之路沿线的城市。而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上,戈壁滩间,以及连绵千里的群山脚下,还有很多像楼兰人这样的部族存在。既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度,也不肯接受大唐的管辖。(注2)
可这些部落已经不可能摆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即便大唐没有心思跟他们较真儿,突厥人、吐蕃人,还有刚刚在大漠北部崛起的回纥人,也不会放过他们。弱肉强食,这是西域的生存法则。火焰之子,恐怕也难逃例外。
“知道么?当年为了打下这个山谷,小洛的父亲、爷爷、叔叔,都战死了。整个家族,留下的全是女人!”石怀义的声音又低了下去,低得就像在倾诉。
的确,他是在倾诉。眼睛红红的,在浓浓的醉意中透着无法掩饰的怜惜,“她哭了整整三个晚上,三个晚上。谁劝都劝不好。从小到大,我就没见到她那样哭过!”
你可真是个多情种子!王洵笑了笑,心中点评。作为一个过来人,他非常理解石怀义那种束手无策的心情。同时又觉得暗暗好笑。不就几句话的事情么?谁稀罕跟你争!绕这么大个圈子,还不够累的呢!
“从那时开始,我就对自己誓。不会让她再受半点儿伤害。永远不会!”石怀义猛然将头凑上来,眼睛盯着王洵的眼睛,“说,你会不会好好待她,会不会?!”
这到底是哪根哪啊!王洵彻底愣住了。真幼稚!原来不是争风吃醋,是替小洛说媒来了!有这么说媒的么?把自己喜欢的女人让给别人?这又不是绝缨宴?
还没等他想好说辞,石怀义已经站了起来,手扶桌子边缘,脸上带着笑,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无比的伟大,“我,我知道一个可以打到雪狼的方法。我,带着阿斯蓝帮你。这个冬天,肯定能凑够十张雪狼皮。但是,你必须答应我,这辈子,这辈子都不要辜负他。否则,否则,我非杀了你不可!”
“轰”地一声,有个炸雷直接砸进了王洵的心底,溅起一团火焰。他再也不敢笑对方幼稚了。坐在酒桌前,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叹了口气,慢慢将面前的酒碗喝干,然后笑着回应道:“我不能答应你。我养好了伤,就会离开这儿!根本不可能留下!”
“为什么?”这回,轮到石怀义问了。只是不像刚才王洵那种慢声细语,而是用手将面前桌子拍得啪啪作响。
帐篷中的酒客们又朝这里看了几眼,笑了笑,纷纷开始结账走人。年青男子为了女孩子喝酒打架,在楼兰部落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况且那个身上带着伤的汉家伢子,肯定不是小石头的对手。对此,他们深信不疑。
“我是大唐军官,军令在身,你懂不懂啊!”王洵又笑又气,索性主动把话挑明。“根本不可能留下。并且未经许可在队伍中携带女人的话,按军律,会被斩示众!”
这个答案,应该够清楚了。但石怀义压根儿不信。“骗人!我早就知道了。哥舒翰是奉了你们大唐长老的命令,才派人假扮强盗要杀光你们。你们根本没地方可去,一出大漠,肯定会死!”
“大唐不止有一位长老!”王洵又给自己倒了碗酒,慢慢喝了下去。楼兰人的酒是用野果酿造的,不算很烈,但下肚后却如刀子般扎得人心里生疼生疼。“也不止哥舒翰一位将军。我负责押运的这批辎重,是送到疏勒城,给封常清将军的。他跟哥舒翰不是一路!可以直接写信给大唐的皇上,替我们鸣冤。皇上,也就是整个大唐的族长!长老犯了错,上面还有族长管着他。”
这个浅显的讲解,石守义很容易便听明白了。但是,他却依旧不想让自己的“伟大”半途而废,“如果大唐的皇上,也偏袒长老呢?”
这一点,王洵倒没仔细想过。几天来,支撑他离开的动力,就是相信奸臣杨国忠不可能永远一手遮天。只要自己想办法将杨国忠想掩饰的秘密,以及哥舒翰派人假冒强盗攻击官军的真相揭开,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肯定会身败名裂!
“那你岂不是还要被砍头?被哥舒翰杀掉的弟兄们也白死了?”石怀义的疑问宛若重锤,下下敲在他的心口。
“不会白死!”一股酒意,直接涌上王洵的头顶,“无论如何,我都要离开。我答应过弟兄们,一定走出这片大漠!”他记不清楚自己当晚说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心里却认为自己肯定答应过。“我答应过他们”带着几分酒意,他大声补充,“答应过他们,总有一天要带着他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无论活着的,还是死了的。我答应过,就不会说了不算!”
注1:在唐代,粟特人已经开始使用汉字,并且大部分拥有汉姓。借助中原重农抑商的便利,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个民族消失于宋末元初,蒙古帝国西征期间。
注2:白濑人,又叫白兰人。生活在青藏高原边缘的一个游牧民族,被吐蕃所灭。
第四章 楼兰 (四 下)
第四章楼兰(四下)半夜醒来,王洵觉得头像裂开了一样疼。
他居然喝多了。很多年未曾尝过醉酒是什么自滋味的他居然被一个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半大孩子给放翻了!
但没什么好丢人的。这顿酒喝得着实痛快。具体怎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王洵已经彻底记不得了。但是,他却记得自己跟石怀义两个说了很多话,从小时候翻自己家墙头被树枝挂破了屁股,到在街上迷了路一个人哭着回家;从喜欢某个女孩子喜欢得说不出话,到被恶狗追出半里多地,你一句我一句,林林总总,尽是是少年时生荒唐事。
他们都很年青,他们的心都还没被世间污浊给填满。所以他们可以轻松地对自己过去的那个傻傻影子笑一笑,充满怜惜。他们以后可能还会犯错,今天做过的事情,日后回过头来看,可能还是一场笑话。但他们真真切切地年青过,无怨无悔。
已经到了仲冬下旬,月亮只剩一个小牙。星斗却愈明亮。冰冷的星光穿破山谷中的雾气,顺着窗子边缘的缝隙透进来,照亮人的眼睛。
傍晚喝酒时,石怀义的眼神也如星光般明澈。王洵记得当时自己恰好提到了故乡长安,石怀义眼中立刻充满了向往。从没见过比玉门关繁华所在的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东西长达十九里半,南北宽到十七里的巨城,将恢弘成什么样子。亦无法想象,一个人口过五十万大城市,将会何等的繁荣。最最无法象的是,在这座城市里,楼兰人信仰的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天竺人信仰的佛陀和大食人信奉的真主,居然可以同时享受信徒的供奉,并且彼此相安无事。要知道,换了在西域任何一个部落里,如果同时出现了两个神明,结果必然是一场血淋淋的厮杀,直到其中一方的信徒完全死光为止。
当石怀义说起楼兰的故事,王洵也听得两眼放光。这个部族的历史居然可以上推到先秦,曾经被月氏所灭,被匈奴所破,被大汉所败,但却始终没像其他西域部族一样被漫长的岁月所淹没。从汉到唐,数百年间,只要一寻找到机会,楼兰人就会试图建立起自己的国度。即便为了一瞬间的辉煌耗尽了百余年积累的全部力量,也在所不惜。
据石怀义所说,楼兰人最近一次差一点梦想成真的时刻,是一百余年前。当时侯君集领兵伐高昌,楼兰人出兵一千五百为前驱,带领唐军穿越大漠,直抵高昌城下。过后,侯君集**行赏,曾经上奏大唐天子,请朝廷赐予当时的楼兰族长王爵。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赏赐却始终没能落到实处。随后西域的突厥人降而复叛,隔断西域与中原的交通,楼兰人也遭受池鱼之殃,被大唐视作了反复无常的异类。直到现在,也没能重新与朝廷恢复联系。
“想必是因为侯将军杀戮过重吧!所以朝廷驳回了所有赏赐要求!”尽管心里对现在的朝廷很失望,王洵还是本能地替大唐辩解。
“杀戮过重?高昌人现唐军突然出现在城外,吓得根本没敢抵抗就投了降,怎么可能杀戮过重?”对于王洵的解释,石怀义根本无法相信。
“我说的不是当时,是过后。班师时,侯君集把一百多万高昌俘虏,都活埋在了沙漠当中了!”王洵想了想,大声补充。
“一百多万?”石怀义的鼻子几乎和眉毛拧到了一起,“你听谁瞎说的。如果高昌国有一百万人,还能那么轻松被侯将军给灭掉?”
“这个?”想起当时的尴尬,王洵就觉得脸红。既然要穿过大漠,唐军人数不可能太多。而高昌若是个人口百万的大国,怎么凑也能凑出三、四万守军来。三、四万枕戈待旦的守军对着远道而来,满脸疲惫的敌人会不战而降?好像古往今来都没有过类似先例!
有关杀俘的传说,居然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躺在毡塌之上,对着西域荒野特有的星光,王洵好生为自己的无知而感到惭愧。他知道这不能完全怪向导老岳信口开河。他自己在长安城时,所听闻到的,有关侯君集的故事,也都与贪婪、残暴、不知进退有关。甚至有传闻说,早在侯君集没当上一方主帅之前,李靖就预料到了此人今后会造反。并且向太宗陛下预警。可惜太宗陛下没有相信李靖的先见之明。(注1)这些荒诞不经的传说到底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在一年之前,王洵肯定会毫不犹豫将责任都归结为“世人无知,以讹传讹”。而现在,他却根据一年来自己亲身所见所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很多事情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正所谓风起萍末,很多流言既然能广泛传播,背后肯定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暗中推动。是因为侯君集战功过于显赫,引起了同僚的嫉妒?是因为侯君集在太子之争中站错了队?还是因为侯君集不小心得罪了某个大人物?林林总总,都有可能。反正具王洵所知,侯君集从西域班师之后便稀里糊涂获罪入狱,根本没得到任何赏赐。随后没几年,就因“谋反罪”被杀,彻底身败名裂。(注2)好在当时石怀义也喝多了,没有趁机刨根究底。反而又设身处地地替王洵的前程担忧起来。他认为,有功不赏,没有过错却稀里糊涂要被杀,这样的朝廷,不保也罢。王洵却坚持强调,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既然自己答应了要带弟兄们堂堂正正地回到长安,就一定做到,否则,死后灵魂都不得安生。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星光下,王洵翻了个身,带着几分醉意回味。石怀义能为其部族舍弃一切,自己同样也能做到。身为大唐男儿,无论如何不能被一个楼兰毛孩子比下去。
“可长老们都以为你会留下来!如果你贸然提出要走,他们肯定很震惊!”石怀义当时的话,又回荡在了王洵耳边。这个楼兰少年很单纯,单纯得像阿尔金山上的千年冰峰一样,可以照见人心里的阴影。见王洵坚持选择,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开始替对方考虑如何才能通过部族长老那一关。
“你们部落不是有规矩么?截住商队之后,只留下货物的两成!不伤害人命?”对于如何才能平安脱身,王洵也没有太大把握。索性先在石怀义这里探探底,看看楼兰人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石怀义当时的脸色很有趣,既舍不得已经到手的军械,又不愿让自己的族人因为违背承诺而蒙羞。皱着眉头冥思苦想了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辩解道:“那是对商贩的规矩。你们,你们可是官军!”
“咱们双方当时交手了么?”借着几分醉意,王洵先在石怀义身上演练自己将来面对楼兰族长的说辞。“这批辎重是安西军的。我们只是负责护送。所以不能算做官军。只能算作一群送货的镖师。如果不是相信你们部落的信誉的话,当时我们肯定会抵抗,抵抗到底!”
“当时你们已经没有力气再战了!”
“若不是你们一直等到我们跟河西贼拼得两败俱伤时才露头,我们怎么会没有力气?”
论口才,石怀义无论如何也不是王洵的对手。才辩了几句,便悻悻地败下阵来。知道楼兰人当时的算计已经被王洵看穿,这个直爽的年青人脸上有些挂不住。犹豫了片刻,低声承诺,“你的话,我可以帮你递到康老那。至于族长他答应不答应你带着辎重离开,我可管不了!”
“如果你能在康老面前替我分辨几句,那再好不过了!”虽然喝了很多酒,王洵当时却记得敲砖钉角。“这个人情,做哥哥的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也不用记一辈子。你答应帮我做一件事情就行了!”记忆中,小石头的眼睛里好像又带上了几分伤感。这个多愁善感的小家伙,心智远不及其面孔成熟。
“行!”难得在楼兰部落里攀上这么一个强援,王洵没口子答应。
“一言既出!”石怀义伸出手,用刚刚学会的词语说道。
“驷马难追!”王洵笑着举手相击。在半空中出一声“啪”的脆响。
“驷马难追!”轻轻重复了一句,借着帘外透进来的星光,王洵再度细看自己的手掌。他知道自己当时利用了小石头的单纯,心里隐约觉得有些愧疚。那小家伙,学会了豪饮,却没学会大人们在酒桌上“做文章”的本事。猛然间,他又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小石头今天为什么要拉自己喝酒呢?难道不是为了小洛么?可自己主动宣布要离开了,岂不正合了姓石的那小子的心意?!
***,我可能是上了那小子的当!
更多的星光从帘外渗进来,照在王洵年青的面孔上。刹那间,笑容涌了满脸。
注1:参见新唐书。唐太宗让李靖教授侯君集兵法,侯君集对太宗说:“靖且反,兵之隐微,不以示臣。”唐太宗又问李靖,李靖说:“方中原无事,臣之所教,足以制四夷,而求尽臣术,此君集欲反耳。”
注2史载,侯君集破高昌,没等班师便被**贪污俘获物,胡乱委派官职等多项罪名。随后入狱。后来虽然被释放,却功过相抵。没有因为灭敌一国而得到赏赐。
第四章 楼兰 (五 上)
第四章楼兰(五上)接下来几天,王洵都在忐忑不安中渡过。
自己无意留下的消息已经透过石怀义的嘴转达给楼兰人的部落长老了。但长老们会不会恼羞成怒还属未知数。毕竟眼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除了指望沙盗们那虚无缥缈的只取货物两成的规矩外,此刻王洵几乎别无所凭。
然而规矩定下来就是为了被践踏的。如果皇帝陛下讲规矩,就不会把自己的儿媳接进皇宫,册封为贵妃。如果贵妃娘娘讲规矩,就不会一边跟皇帝陛下共谱霓裳羽衣之曲,一边跟她的前夫寿王殿下藕断丝连。如果贵妃娘娘的哥哥杨国忠讲规矩,就不会为了保全妹妹的秘密,指使哥舒翰将军杀人灭口。如果哥舒翰大将军讲规矩,就不会命令麾下心腹假扮沙盗,企图将四百多名无辜者悄无声息地消灭于大漠之中。
“礼失而求于野!”上位者们都把规则与法度视作无物了,却指望强盗遵守其传统,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虽然每次笑起来,王洵身上的伤口都一抽一抽的疼。
等待的日子很难熬。
好在每天还可以见到精灵古怪的小洛。每天还可以跟她东拉西扯,看到她脸上如春花般绽放的笑容。
自从跟石怀义把话挑明了之后,王洵反而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障碍。该待之以礼时待之以礼,该嘴巴上大占便宜时就大占便宜。反正小洛姑娘从来也不着恼,气到极处,顶多也就是挥着拳头砸上几下。对于在白马堡中已经把筋骨练得像石块一样结实的王洵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按摩。砸得越用力,浑身上下越舒服。
在别人眼里,这个变化带来的效果则与王洵的本意截然想反。
他跟石怀义二人拼酒,拼得两败俱伤场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而二人当日说过的话又不可能一遍遍重复给别人听。所以山谷里的年青人们很快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楼兰族的少年为主,对外边来的那个妄想采摘本部族最娇艳雪莲花的家伙同仇敌忾。另外一派则以飞龙禁卫、民壮为主,把王洵能不能最终击败石怀义抱得美人归,视作了大伙整体的荣誉。至于方子陵、康成宗、窟米和清等小洛姑娘的仰慕者,则不分族别地被王洵和石怀义的拥趸者们集体忽略,根本不被认为有入围的希望。
对于这股悄然涌起的暗流,起初王洵并没十分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等到自己离开的那一刻,一切必然真相大白。然而,很快他就现,暗流在迅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展。几个有手艺在身的民壮和禁卫如今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受欢迎了,没事老找借口往大伙宿营地这边跑的楼兰年青人也越来越少。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误会,几个年青的飞龙禁卫竟然还和居住在营地附近的楼兰人打了一架。虽然冲突迅就被双方的长者制止,但宾主之间先前那种融融洽洽的氛围却明显不复存在。
除非你放老子走,否则老子肯定想办法将此地搅个底朝天。正当王洵一边下着狠心,偷偷火上浇油。一边仔细计算着惹事的分寸,以免楼兰长老们狗急跳墙之际,石怀义终于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族长康老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点儿时间,准备在明天下午未时整,请校尉大人前去山谷中央的金帐饮茶。
“长者赐,不敢辞!”冲着石怀义挤挤眼睛,王洵文绉绉掉了一句书袋。到现在为止,他依旧无法确定前几天在酒桌上,自己是否上了对方的一个大当。不过一切已经都不重要了,部落内肆意奔涌的暗流,足够令楼兰族的那些长老们仔细考虑一下,继续强行留客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石怀义笑了笑,转身跳上了原本属于王洵的坐骑。“康老一直很看重你!”离开之前,他微笑着补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青人!他汉话说得很好,估计你的意思他全懂!”
‘懂就好!’王洵心中腹诽。光脚不怕穿鞋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就不怕再失去什么。大不了老子孑然一身离开,只要活着到达疏勒,周老虎他们自然能想办法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人心中一旦存了豁出去的心思,便很容易做到不卑不亢。第二天下午,王洵刻意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武官常服,将去年因为参与剿灭王鉷父子谋反一案而获得的鱼袋挂在腰间,施施然走向了座落于山谷正中央的金帐。
所谓金帐,只是西域各部族对于议事厅的习惯称谓,并非帐篷顶以黄金装饰,也非一个单独的金黄色帐篷。它其实是由几个独立毡帐组成的帐篷群,被一圈木栅栏围在中间。远远看去,就像一堆雨后拱出草地的大蘑菇!而在帐篷群的内部,则又根据每个帐篷的方位和大小,被划分出各种独立的功能。中央最大的一个,用于点兵、布长老们的决议、当众处理涉及到全族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等。旁边几个小帐篷,是长老们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处理日常公务之用。而在帐篷群的西北角,则为族长大人“皇宫”,寻常人轻易不可入内打扰。
楼兰人对长老很尊敬,但在金帐周围执勤的武士却寥寥无几。如果随身携带着那把怪异的链子锤,王洵甚至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闯进去,抢在楼兰人没做出正确反应之前,把金帐中的几大长老一锅端掉。当然,这只是他在心中临时涌起的一个臆想,不到万不得已,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在栅栏门口,有个脸上长着红疙瘩的年青部族武士迎了上来,将他直接引向帐篷群中最尊贵的那个位置,“康老在里边等你。他耳朵不太好,你说话的声音尽量高一些!”
“知道了!”王洵理了一下思路,举步入内。帐篷里的味道很怪异,好像皮革了霉,又像有人三伏天连续半个月没有洗澡。这让曾经锦衣玉食的王洵很难适应,强忍了好半天,才抑制住了转身退出帐外的冲动。当被熏出来的眼泪擦干净后,他于一堆羊皮卷之后找到了一个顶着花白头的脑袋,很乱,盖在头下的面孔皱得像块干橘子皮。
“坐吧!”花白头向面前的狼皮褥子上指了指,低声命令。
“见过族长。晚辈王洵,代麾下兄弟多谢族长这些天来的收留之恩!”王洵笑着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坐了下去。
鼻孔和眼睛的感觉愈难受,显然,所有怪味都来自花白头面前的那堆羊皮卷。可此间主人却浑然不觉,眼睛兀自盯着其中一块展开的陈年老羊皮,信口命令:“在你左手边上有个茶壶,里边是新烧的奶茶。茶碗在你右手旁边的架子上。自己倒,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招呼你!”
“嗯!”王洵答应了一声,强迫着自己去适应。奶茶的味道依旧很冲,此外,铜制茶碗好像洗得也不怎么干净。在摆放茶碗的木架边缘,拴着一根黑漆漆看不出什么材料搓成的绳子,另一端系着块油汪汪的鹿皮。估计平素用以充当擦茶碗的抹布,同样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来。
不想一句话还没谈,就给此间主人留下坏印象。他只好忍住心头烦恶,给自己倒了一盏奶茶。一边慢慢往嘴唇上蹭,一边抬头四下打量帐篷里的陈设。
很简单,简单到了几乎寒酸的地步。除了挂在帐壁上的两把横刀,和摆在客位附近的一把铜制茶壶、几个茶碗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即便王洵家喂马的杂役,屋子中陈设都比这奢华。可此间主人丝毫没有丢脸的觉悟,居然一边看着羊皮卷,一边笑嘻嘻地炫耀:“茶还不错吧。是我特意让他们从库房里找出来的上等砖。卖到白衣大食那边,能值半盒珠子呢!”(注1)半盒珠子?王洵下意思地看了眼碗里的茶汤。虽然加了很多奶,茶汤依旧呈现黑褐色。显然,这不是上等茶叶应有的颜色。在王洵记忆里,即便长安街头最便宜的茶馆,恐怕都不会熬出这种茶汤待客。就这种质地的东西也能换半盒珠子?那长安人富贵人家日常所饮之物,岂不都是价值连城?!
仿佛为了迎合他的想法,花白头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在长安,这种货色恐怕只能用来饮驴!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当地人弃之若弊履,千里之外却可能视之为奇珍。这世道本来就如此。你说,是不是?”
注1:古书上有“白衣大食”、“黑衣大食”和“绿衣大食”之称。具体将建都伊拉克以黑旗为标志的巴格达哈里国家称做“黑衣大食”;将在突尼斯一带建立的哈里国家称为“绿衣大食”;将建都叙利亚的以白旗为标志的瓦哈里国家称“白衣大食”。
第四章 楼兰 (五 下)
第四章楼兰(五下)
王洵心中陡然一凛。老家伙话里有话,很明显是在提醒,自己麾下这伙人也就在楼兰部落里“物以稀为贵”,若是执意回到大唐,肯定还是一伙弃子。
这些道理,王洵也曾想过。但是他无法放弃作为一个唐人的荣耀。虽然在这支队伍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已经被高官们像扔垃圾一样抛弃了。但一代又一代,祖辈父辈已经将“大唐”二字深切地刻入了他的灵魂,纵然漂泊致死,面孔也要执拗地转向故乡。
老郑、小赵,还有一个个他记不住名字的飞龙禁卫,在那个血与火之夜,最后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转头,用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头转向长安。人回不去了,魂魄也要飘回去。
每当想起这一幕,王洵的身体就开始抖。尽量缓和了一下情绪,他笑了笑,低声回应:“族长大人之言,乍听的确很有道理。但茶叶这东西在西域之所以贵,就是因为它只能长在中原。若是因为想喝新茶,就把茶树强行移到西域来。即便是种在温泉旁,施最好的肥,日日用甘露浇灌它,恐怕也无法令它成活!”
“嗯?”花白头从羊皮纸上抬起头,快看了王洵,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道理很简单。天生万物,早就给它安排好了存活之地。”王洵笑着颔,目光与对方的目光相接,眼睛里充满了坦诚,“根本非人力所能勉强。西域的良马,眠沙卧雪,冬天里只能啃食草根,却不会生病。若是运到长江以南去繁衍,那里倒四季如春,有的是新鲜嫩草可以吃,反而没几天就病死了!还不如就让它们无拘无束在大漠上跑着!”
“哦?”花白头眼里的惊奇之意更盛。“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老夫怎么没听人说过!”
你分明是故意装傻!王洵暗自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笑容,“族长大人每天要处理一大堆的公务,自然无暇涉猎这些琐事。而晚辈的家中,恰恰开了几个铺子。东南西北的货物,每样几乎都能走一部分。晚辈在旁边看着,天长日久,也就多少了解到一些!”
“噢!”花白头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顺着王洵铺好的坡往下滑,“怪不得你说起来头头是道。可你不是世袭的子爵么?怎么也操起了贱役!”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王洵听得出来,却无法硬往回扭。大度地笑了笑,低声回应,“京师乃世间最繁华所在,天下人无不向往之。因此什么东西都贵。如果晚辈家中不做些生意的话,光凭着祖上挣下的那些田产,早就要入不敷出了!”
“那你还对长安恋恋不舍!”花白头迅在王洵的话里抓到了一个破绽,大笑着追问。
因为早就有所准备,王洵的回应非常迅,“故土难离,乃人之常情。如果我邀请小石头离开部落到长安去住,即便给他大房子,让他天天都锦衣玉食,恐怕他也舍不得离开这儿吧!”
“倒也是!”花白头再度被王洵给挤兑住了,咧了咧嘴,喃喃地回应。
“所以晚辈不敢继续叨扰楼兰朋友,准备尽早带着弟兄们离开。相救之恩,晚辈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机会”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时机,王洵将早就在心里演练过了一千遍的说辞娓娓道来。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花白头又将头扎进了羊皮堆中,对王洵的侃侃而谈充耳不闻。
“族长大人!”见对方根本不听自己说什么,王洵只好主动停了下来,提高了声音抗议。
“怎么了?你看,你看,我这老糊涂,总是想一心二用,总是什么都干不好!”花白头抬起头,满脸无辜,“刚才咱们说到哪了?对了,生意,你家里开着很多铺子。做着茶叶和战马的大买卖!那可是最赚钱的勾当!”
“嗯!”王洵被气得差点直接晕倒。什么人老糊涂,分明是找借口胡搅蛮缠!好吧,既然你胡搅蛮缠,我也不客气了。笑了笑,他顺着对方的话头回应,“族长大人记性不错。晚辈家里的确开了很多铺子。所以晚辈从小到大,听了不少生意经。不知道族长大人对此感不感兴趣?!”
“说说!”只要不提离开的话头,花白头就有的是精神继续交谈。
“做生意呢,无论大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两个字!”王洵清了清嗓子,唯恐对方耳朵背一般,将话里的要点咬得极重。“讲究一个童叟无欺。你不能因为客人年龄小,就故意提价。也不能因为客人衣着寒酸,就对他爱搭不理。否则,暂时也许能赚到一点儿小便宜,久而久之,损害的却是自家信誉。倘若做砸了招牌,日后没有客人登门了。铺子也就黄了,最后只会落得血本无归!”
“嗯,有道理。的确有道理!”花白头脸皮绝对够厚,明知道王洵在指桑骂槐,却依旧频频点头。
王洵淡然一笑,继续大谈生意经,“中原有句古话,秤杆端头三颗星,曰福,曰寿,曰禄。缺一为折福,减二为损寿,若是欺负客人实力弱,短给三分,就是把福气、寿命、财气全折了进去。早晚必要遭到天谴。”(注1)
“是么?”花白头难得把身体坐直了一回,仰着橘皮般的老脸继续问道:“商人的信条是诚信!但是在中原古话里,强盗得信条是什么?”
他本想引诱王洵说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谁料王洵根本不上当,略作迟疑,笑着回答:“盗亦有道。打仗时冲在最前,为勇。回撤时为同伴殿后,为义。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为智。取得财物能给大伙均分,为仁。劫富济贫,不畏邪恶,为圣。如果只是一味地倚强凌弱,见财起意的话,就连盗都算不上。顶多是群禽兽。而禽兽之群,最大不过千许头。对外只懂得弱肉强食,对内也是以力逼服,杀戮不断,谁牙齿尖利谁有理,永远不可能建立起秩序!至于建国封疆,更是想都不要想!”(注2)
前半段话篡改自《庄子》,后半段话却完全是他借题挥。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恰恰击中了花白头心中的痛处。楞了楞,老狐狸终于收起了笑容,沉声问道:“你是在指责我不守规矩么?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站在什么地方!”
“规矩之所以为规矩,便不会因为我站立的地方而改变。”王洵笑了笑,语气里没有丝毫畏惧,“至于族长大人的行为有没有可以被指责的地方,想必在火神眼里,看得比你我都清楚!”
“你是玛兹达大人的子民么?我记得中原还有句话,叫临时抱佛脚!”花白头扬起头,胡子一翘一翘的,显然被王洵气得不轻。
“火神眼里,只有光明和黑暗,善良与邪恶的区别。不会因人而异!”这些天来,在楼兰人信奉的宗教上,王洵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因此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花白胡子再度被挤兑住了,苦笑连连。好一阵儿,才终于想起了一句有力的反击,“规矩的确是有。楼兰人在玛兹达大人面前下的誓言,永不会反悔。可你带的是商队么?”
这是王洵与沙盗交涉时,最大的破绽所在。前几天跟石怀义争论,已经被对方抓到过一次。因此在事后曾费尽心思弥补。此刻听花白头提起,立刻笑着给出准备好的说辞,“不算商队,晚辈顶多算一伙负责押运货物的镖师。但晚辈也非被族长大人所擒,一伙禽兽冒沙盗之名拦路打劫,被晚辈和族长大人联手击败了。所以,此刻我等只能算族长请来的客人。”
“客人?”花白头大怒,用手直拍桌案,“老夫吃饱了撑的,才请你来做客。信不信,老夫立刻调遣兵马,将你等全部拿下。记得你们中原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敬酒不吃,却吃罚酒。对,就是这句!”
“楼兰人有在家中劫杀客人的规矩么?还是火神的教诲里,有如此待客之道?”反正已经豁出去了,王洵唇枪舌剑,针锋相对。
在自家帐篷前杀死宾客,是拜火教里边无法被宽恕的几大恶行之一。身为族长,花白头当然不能真的带头违反教规。见拿狠话吓不住王洵,立刻又开始转换话题。“若非当日我部武士及时赶到,你已经死在沙漠里了!哪还有机会跟我胡搅蛮缠?!客人也好,俘虏也罢,没有人听说过,吃到肚子里的东西还能吐出来!”
“族长大人尊重规则,晚辈自然也尊重规则。除了陌刀之外,其他所有辎重,楼兰部可以留下两成!”
“两成?”花白头看了王洵一眼,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陌刀乃步战利器。而楼兰族却是在马背上来去如风。留下陌刀根本没用。况且整个楼兰族,也凑不出一千名合适的陌刀手。”王洵不怕对方耍横,却被花白头的脸上突然浮现的笑容弄得心里毛,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对方讨价还价。
花白头不肯搭腔,继续涅斜着眼睛看他。
王洵被逼无奈,只好继续让步,“我带的弟兄,倘若有谁愿意留下,也可以留下。但不愿留下的,族长大人不能勉强。他们都有一技之长,相信可以为贵部带来不少好处。此外,那批伏波弩,族长如果用得顺手,也可以留下一半儿。如果族长大人还嫌不够本的话,我记得几个练兵成之法,可以默写下来,留给贵部,以备不时之需?”
“那敢情好。还有么?”花白头依旧不满足,涅斜着眼睛继续追问。
“没了!”王洵长长吸了一口气,沉声答应,“还有,顶多就是晚辈个人的感激。如果族长大人真的看中在下的话。晚辈保证,日后必有回报!”
说罢,他把眼睛看向花白头,静静地等待对方的答复。如果老家伙还想得寸进尺,他就只能铤而走险了。迅扑上去,劫持其为人质,逼楼兰人放大伙离开。那是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王洵不愿付诸行动。
谁料,花白头却突然大笑了起来,本来就不算大的两只眼睛眯缝着,笑得像一只偷鸡得手的狐狸。“小子,这可是你主动答应的!我可以留下两成辎重。一半儿伏波弩。并且你在走之前,需要给老夫默写一份练兵成秘方。你们中原有句古话,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
“驷马难追!”敏锐地感觉到有些地方不对劲儿,王洵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除了陌刀之外,所有辎重的两成。一半儿伏波弩。一份练兵成秘方!”
“那老夫可是要多谢谢王校尉了!”花白头迅站了起来,走上前,与王洵重重击掌。“你回去默写秘方吧,接你的人已经到焉耆了。老夫明天就派人送你走!”
“接我的人?”王洵大吃一惊,满脸茫然。
“是啊。有两个人先后托老夫保护你平安通过此处。老夫不愿意干,却得罪不起他们。只好接下了这笔赔本买卖。好在你小子够朋友,没让老夫血本无归!”花毛老狐狸向后跳开数尺,笑得心满意足。
上当了!王洵瞬间便醒悟了过来。怪不得楼兰人对大伙如此客气,原来是受了别人的托付。不用问,其中一个是封常清封四叔!只有他,安西四镇节度使,安西都护府副大都护,,才能调得动眼前这头杂毛老狐狸。
还有一个人是谁?
王洵眼前迅闪过高适那人畜无害的笑脸。“小子,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是不敢做的!”
这一刻,他顾不上再跟老狐狸拼命,心中充满了温暖。
注1:古代的秤是十六进制,秤杆上的星记按照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上福、寿、禄三星。
注2:原文大部分出自《庄子》。此处被王洵篡改了一部分。
第五章 紫袍 (一 上)
第五章紫袍(一上)
第二天中午,楼兰部众长老在山谷中摆开酒宴,为长安来的客人们践行。随后,族长康忠信亲自带领五百部族武士,护送客人前往安西四镇最靠东方一镇,焉耆。
按照王洵和老狐狸康忠信双方昨天达成的协议,楼兰人留下了辎重的两成作为救命之恩的酬谢。而王洵连夜默写的练兵纪要,也被老狐狸郑重地收了起来,像宝贝一般供在了火神塑像前。
为了表示自家族长言而有信,楼兰部只留下了二十七名飞龙禁卫中重伤未愈的两人。一个在那晚的血战中永远失去了右臂,另外一个被战马踏碎了小腿胫骨。二人这辈子都不可能重新走上战场了。所以自愿接受楼兰部的聘请,充任部落里的练兵教头。
幸存下来的一百三十四名民壮,楼兰部也只接纳了其中手艺最精湛的四人。将另外一百三十人,及其余二十五名禁卫一道还给了王洵。压根儿没征询这些人有没有留下的意愿。
送行的队伍绵延长达数里。
争执的源头消失之后。楼兰牧人对在这段时间内曾经给自己留下无数惊喜的长安贵客们依依不舍。
而那些已经禁卫和民壮有了肌肤之亲的楼兰少女,则更是扯住情郎的衣角,哭得肝肠寸断。
被生生从温柔乡里扯出来的民壮和禁卫们,一个个也都红了眼睛。看向王洵的目光之中,难免带上了一缕敌意。
偏偏王洵根本没法解释,自己曾经准备把有留下打算的人全部留下。因为如果他当众宣布了这个决定,整个辎重队估计会立刻散架。在楼兰少女的眼泪攻势下,还肯继续跟着他去疏勒搏命的弟兄,不会过三分之一。
关键时刻,又是老狐狸跑出来向大伙许诺,一旦王校尉带领弟兄们在安西有了固定的落脚点。只要送封信回楼兰部,他就立刻派人把这些天来已经跟禁卫们有了夫妻之恩的楼兰少女们送去团聚。无论届时双方相距有多远,楼兰人的承诺不会做任何更改。此言落地成誓,接受火神阿胡拉·玛兹达大人的监督。如有违背,死后无法通过裁判之桥,永坠黑暗。
关于老狐狸信守承诺的方式,王洵昨天已经领教过了。因此心中警觉顿生。“你不是又想借机敲诈我一笔吧!我可事先告诉你,像我这样的校尉,安西军中一抓一大把。根本不可能再给你任何好处!”
“看你这话说的。太伤人了不是?!你以为老夫也像你,没事儿就喜欢棒打鸳鸯么?”老狐狸笑着眯缝起眼睛,花白的胡子随着笑声上下颤动。“老夫是不忍看着年青人们辜负了大好姻缘。所以才愿意成全他们。你等若肯念老夫一份人情,待日后达了,对楼兰部多看顾一二便是。”
“我就知道你从不吃亏!”王洵气得手拉锤柄,恨不能立刻照着老狐狸的脑门来上一下子。对方这招叫遍地下夹子,无论大小,夹上一个算一个。以老狐狸心机,根据最近一段时间从大伙口中套到的情报,肯定不难推算出来,在短时间内,无论飞龙禁卫还是民壮,想要活命,都只能老老实实地留在安西军中效力。而军中最容易出人投地,一百五十五名禁卫和民壮,只要日后有一个能在封常清面前站稳脚跟,就等于替楼兰部与安西大都护府核心阶层搭上了一条连线。
大唐对待西域地区各游牧部族的策略很宽松。只要求各部向中枢表达恭顺之意,却不从各部族收取任何赋税。每逢大的喜庆来临,如新皇登基,册立太子,对外战争获取决定性胜利等,还另有丝绸、茶叶等珍贵物品赐下。而万一各游牧部族之间生了争斗,大唐朝廷也不偏不倚,很少公然照顾冲突中任何一方。
但由于西域距离长安过于遥远,各部族之间的争斗又是年年不断。所以大部分争斗,过程和结果都传不到朝廷耳朵里。即便少数争斗因为规模巨大,引起了朝廷的关注。往往朝廷派出的调节特使没到,两个部族之间已经决出了胜负。胜者吞并了失败一方的草场、牲畜、乃至大部分人口。败者或是自动消亡,或者远走他乡投奔同族。朝廷特使即便对弱者心中充满同情,为了地方的安宁,也只能默认获胜者的利益。
然而,朝廷不易插手。不等于地方节度使会对治下各部落的行为听之任之。根据各人喜好,节度使们总是会或明或暗地扶植一批部落,打压另外一批部落。最明显的例子就在河西,自从哥舒翰取代王忠嗣出任河西节度使之后,突厥各部就在与铁勒、回纥各部的争斗中,大占上风。而在此之前,却是铁勒和回纥人一直压得突厥各部无法翻身。
于是,在西域各地就有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凡是与军镇关系和睦的部落,在与其他部族的草场和水源的争夺战中,都稳稳居于上风。各地节度使无需亲自出面,只要暗中资助一些西域各部自己制造不了的军械,如这回被楼兰部截留的骑兵专用弩,就可以令早已明确的战局瞬间翻盘。
想到这儿,先前楼兰人的诸般动作,对王洵来说就更一目了然了。他们之所以将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待为上宾,不仅仅是因为禁卫和民壮们表现出来的能力令人刮目相看,更多的是冲着他们背后的安西都护府。而楼兰长老之所以任凭自己由着性子胡折腾,却不闻不问,也非因为他们公务繁忙,而是冲着站在自己背后的两个人,封常清和高适!
仿佛看出了王洵眼中的郁闷,老狐狸康忠信又笑了笑,低声说道:“朋友之间交往,谁吃亏,谁占便宜,一时怎能算得清楚呢?承蒙您做主留下了那么多骑弩,老夫心中不胜感谢。为了不让你对上头无法交代,我们几个长老连夜凑了份礼物给你。瞧!”
说罢,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好像真的一宿没合眼般。早有在一旁伺候的楼兰牧人上前,双手呈给王洵一个缠着红绳的羊皮卷。在方子陵等人好奇的目光中,王洵信手将羊皮外的红绳拆下,一份由烙铁烫在羊皮上的礼单,立刻展示在大伙面前。
一千三百一十二匹骏马,两千头羊,还有四十匹白毛骆驼。纵使知道牲口在西域远不像其在京畿附近那样值钱,王洵还是被礼单上的大唐文字吓了一跳。“白毛骆驼和其中一千匹战马,算作那两成兵器和骑弩的折价。你将它们交上去,肯定不会有人再责怪你没有尽到保护辎重的责任。至于剩下的马和羊,算是我们楼兰人给女儿的嫁妆吧。”老狐狸擦了擦胡须上的哈喇子,笑嘻嘻地补充,“当然了,聘礼也是一文不能少的。就按照你们中原的规矩,娘家出一份,婆家给双倍!”
“我呸!”王洵重重地向地上啐了一口,眼中的失落却完全被笑意给融化。无论老狐狸心里打着什么算计,至少,到目前为止,大伙都切切实实感到了他的善意。也许这就是楼兰人几百年来所秉承的生存之道吧,利用一切可以自我壮大的机会,精打细算到锱铢必较。与此同时,又不吝对自己认可的贵客倾尽所有。
“走了走了,女婿们,赶紧骑着马滚蛋。再不走,就把老丈人家吃断顿了!”老狐狸笑着将头转开,扯开嗓子冲依依惜别的情侣们大喊。
伤感的氛围瞬间被善意的哄笑声所打碎。一对对年青男女红着脸,松开相执双手,慢慢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三步一回头。
“行了,行了。真是女大留不得!还不赶紧回去织毯子?难道日后到夫家,你们就空着手,什么都不带么?”老狐狸又笑嘻嘻地喊了一嗓子,声音里充满了长者的慈爱。
少女们立刻羞得转身逃开,七彩面纱在阳光下飞舞。此地距疏勒不过一千**百里,对两颗相许的心来说,无论如何都不算太远。
禁卫和民壮们也纷纷跳上了坐骑。霎那间,每个人眼中都充满了微笑。有个曾经同生共死过的好上司,有充足的安家费用,还有背后一道不离不弃的目光,西域边陲,也许不算荒凉。
“走了,走了!”康老大笑着催动胯下坐骑,一边前行,一边给麾下的武士们分派任务,“安摩诃,你带八十个人,负责四下警戒。每人三匹马,前后左右都撒出去十五里,两里一拨,互相之间随时用角声联络。何黑子,你带人一百人前面探路。胡小丑,你带一百人护在队伍最后。其他人,跟长安来的弟兄们一道护住马车。把眼睛放亮,刀子磨快,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不测?”王洵被老狐狸半真半假的表情吓了一跳。“您老不是说,安西军的接应人马,已经到达焉耆了么?”
“是啊!”老狐狸眯缝起眼睛,鼻孔在空气里四下抽*动,“可我又闻到的一股血腥味儿。而焉耆,距这儿还有六百多里。这一路上,说不定会有哪家小贼不长眼睛!”
第五章 紫袍 (一 下)
第五章紫袍(一下)
事实还真的被老狐狸的大嘴巴说中了。大队人马才离开山谷两天不到,已经有身穿黑色罩袍的游骑苍蝇般的缀了上来。
起初只是零星几个,一天之后便成群结队。他们不敢主动与散在队伍外围的楼兰部斥候交手,被现后,却也不肯离去。每当安摩诃试图带人将他们全歼,便“哄”地一声,四散奔逃。待楼兰斥候放弃了对他们的追杀,这些阴魂不散的家伙又缓缓从沙漠之中折回,不远不近地坠在了大队人马的侧后方。
由于携带着大量辎重,王洵等人根本不可能走得更快。而受困于周围恶劣的自然环境,大伙也不可能轻易改变行军路线。沙漠里走路,最重要的就是水源。连人喝带牲口饮,随身牛皮水囊中的所有储存,根本不可能坚持太长时间。因此季节河与地下暗河的河道,就成了所有人的唯一选择。只要沿着河道走,肯定不愁没有淡水补充。但与此同时,只要沿着河道追,也肯定不会将目标追丢。
“那些人是什么来头?”战却战不得,赶又赶不走,甩亦甩不掉,王洵的耐心一天天被消耗干净。趁着大伙在路上宿营的机会,低声像老狐狸询问。
“铁勒人,具体一点,应该是铁勒族纥骨部。只有他们,才喜欢用黑衣服把浑身上下遮盖起来!”老狐狸眯缝起眼睛,盯着面前取暖用的火堆回应。
“铁勒纥骨部?”王洵弄不清西域这些杂七杂八的部族名,也没心思分辨,“这条路,不是你们,你们楼兰人那个,那个什么的么?怎么他们好像压根儿不买您的帐?”
“难道在你们中原绿林,就从没有捞过界一说么?”听出王洵语气中的不逊,老狐狸笑嘻嘻地反击。“更何况在楼兰古道上财的,从来就不止是我一家!要怪,只能怪你这次携带的货物太值钱。一柄陌刀送过雪山那边,就能换到二十锭银子,五头牦牛,外加一片牧场。啧啧,这价格,连老夫听了,都难免心有所动!”
“那你为什么不把陌刀全扣下?!我带着还嫌沉呢!”王洵撇了撇嘴,对老狐狸的威胁不屑一顾。几天相处下来,他现对方虽然说话时有些为老不尊,但心肠其实还是满不错的。至少在这一路上,禁卫和民壮们没少受到他的照顾。
“不行啊。吐蕃女人从不洗澡。老夫闻到她们身上的味道,就立刻痛不欲生!”老狐狸康忠信眯缝起眼睛,开始找信口开河。
“您老好像也很久没洗过澡了吧!”王洵耸耸肩,毫不客气地揭露。
老狐狸康忠信笑了笑,没有回应。有些话,只能烂在他自己心里。作为一个总人口不三万的小部族,楼兰人早晚需要托庇于影响西域几大势力其中之一麾下。但具体如何选择,部落中的诸位长老却始终达不成统一意见。他本人和另外三位陈姓、石姓、张姓长老力主向大唐靠拢。而其他四位长老却更倾向于吐蕃或者刚刚崛起的回纥。双方已经争论了好几次,但谁也无法说服谁。包括这次收留王洵等人,另外四位长老也曾提议楼兰部干脆将货物一口吞下,然后借机交好吐蕃。但一则耐于部落的族规,二来由于陈姓、张姓和石姓三位长老反对态度坚决,导致长老会迟迟下不了狠心。随后,封常清就把麾下心腹大将周啸风派到了焉耆
眼看被人将刀子顶到了脖颈上,长老们只好收起了对军械的窥探之心。继续履行先前对安西大都护府的承诺。但是,想把辎重队悄悄送到焉耆已经不可能了,家贼难防,这几天四下里出现的黑衣游骑兵,已经充分证明了隐藏于楼兰族内部的危机。
见对方突然变得沉默,王洵心里隐约有点儿后悔。事实上,他并不想真的让老狐狸感到难堪。四下看了看,他又开始寻找新的话题,“您这次出来,把本部族的精锐武士,至少抽调了一多半儿吧?”
“嗯!”康老点点头,回答得有些心不在焉。究竟是谁把消息泄露出去的?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有可能给部族带来灭顶之灾么?几个长老的面孔一一在他眼前轮替,每个人都不太像,但每个人都有一点儿嫌疑。
“那些家伙,会不会趁着您老不在,打山谷的主意!”用手扯了扯康老肩头的皮袍子,王洵好心地提醒。
“不会!”老狐狸信口答应。随后,便立刻把游荡在天边的心思收了回来。“那个山谷很难找,并且只有一个入口。陈长老又参照你们中原人的法子,在谷口险要处修了几处堡垒。除非敌人抬着石炮来,否则,即便驱使十万大军进攻,也难进入谷口半步!”(注1)
“哦!看来是我多嘴了!”笑了笑,王洵自我解嘲。自从后突厥灭亡那一刻起,草原上就再没有哪个部族拥有过石炮。而聚集十万大军攻打楼兰人所藏身的山谷,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且不说大唐安西都护府无法容忍治下出现这种规模的军事行动。光是人和牲畜的食物饮水,也足足把进攻组织者活活耗死。
谁料,这回老狐狸却突然严肃了起来。犹豫了一下,正色回应,“不是,你提醒得对。多做一手准备总是没错。否则,没等把你们平安送到焉耆,老夫的老窝却被人给端了。岂不是鸡飞蛋打?!”
停顿了片刻,他从侍卫手中接过一个铜钎子,放到了面前取暖用的篝火上。然后又取来一张薄薄的羊皮,用被烧红的火钎子在上面烫了数行字。随即,将羊皮卷入一个竹筒中,以蜜蜡封口,盖上自己的印章。再三确认没有任何疏漏后,将竹筒交给了身边一名心腹武士,“米屯,你带二十名弟兄,每人三匹骏马,立刻赶回山谷。通知陈长老,命他严守谷口。在我回来之前,不准任何外人进入!”
“是!”米屯躬身施礼,收好竹筒,跳上坐骑。
“带足饮水。每人带一把骑兵弩,沿途遇到拦截,不准纠缠。直接闯过去。无论如何在明天日落前,将我的信送到陈长老手中!”抢在米屯策动战马之前,老狐狸大声命令。
“来几个人,把自己的水袋给他挂在马鞍上!”站在老狐狸身边的石怀义大声补充了一句。
分散在火堆附近的楼兰武士迅行动了起来。或者按照米屯的命令,跳上马背跟他一道去送信。或者将自家的水袋挂在信使们的马鞍后。转眼间,一队骑兵就冲出了宿营地,在大漠中留下数道烟尘。
“要不要咱们立刻折回去?大都护那边,过后我自己去解释!”见周围的楼兰人个个满脸凝重,王洵主动提议。
那个山谷的得失对于楼兰人来说,就是生与死的差别。绿洲上物产不丰盛,光凭劫掠商队,也无法给部族积累起足够的物资储备。所以,全凭着山谷中的几个巨大的温泉,才使得楼兰部族能熬过一个又一个冬天。如果突然间,那个四季常绿的山谷被外人夺走,至少一半楼兰老弱要死于迁徙的路上。
“不必!”康老笑了笑,谢绝了王洵的好意。“雄鹿只要五脏没毛病,就不会被野狼追上。相信在火神面前,一切阴暗都将无所遁形。倒是你,今后可能要加点儿小心了。老虎虽然凶残,可每年死在老虎嘴里的人,还不及死在毒蛇嘴下的一成!”
“您老是说”被老狐狸前言不搭后语的话弄得晕头转向,王洵皱着眉头询问。
“小子,要吃多少生羊肉,你才会记得膻腥气!”对王洵的木讷非常不满,老狐狸气哼哼地捶了他一拳。“挺机灵的人,怎么就在这里不开窍呢?脚下这块沙漠是谁的地盘?在他的地盘上,打他的辎重主意?若是没人在背后支持,纥骨部那些家伙岂能有这么大胆子?离这四十里就是石城堡,出前我就将消息送了过去,到现在,却都没看见石城堡那边派半个人前来接应!莫非在石城堡守将眼中,你们手中这几十大车辎重,连个屁钱都不值么?”
我到底又得罪谁了?登时,王洵眼前漆黑一片。安西的地形他不熟悉,安西的各部族势力所在位置,组成结构,他也不熟悉。如今,连交情颇深的周老虎、苏慎行、赵怀旭等人的形象,也跟着模糊了起来。
所有人仿佛都在背后藏着另外一幅面孔。所有人转过身去,好像都会拔出刀。而只有他,兀自懵懵懂懂地继续往西,往西,,根本不清楚前方等待着自己的究竟是什么。
也许这次离开长安,真的是一个错误决定。迷迷糊糊中,他忍不住悲哀地想。耳畔却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号角声,顷刻间打断了所有思绪。
“呜呜——呜呜,呜呜呜——”角声由远及近,一声比一声凄厉。隐藏在大漠中的劫掠者,终于出手了!
注1:石炮,即投石车。
注2:对突厥人之外,其他突厥化的西域民族泛称。按史料记载,铁勒族分布,从辽东一直到咸海。从哈密到焉耆北天山附近有契苾﹑乌护﹑纥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