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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香江全文阅读

作者:二手男人当自强     文艺香江txt下载     文艺香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文艺香江全文阅读

和大家说个福利,6月1日前1200RMB

    刚回来,在做饭吃饭,今天没加班,吃完饭就码字,更新。

    感谢不学扣的嘉文,卧龙金翅和大爱阿翁的打赏,多谢。

    最后和大家说个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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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欢迎拿我的书来升级。万赏加一更,盟主加10更的哦。

致歉

关于第十章的情节问题,是我任性了,没考虑读者们的感受,在此向大家道歉。

    我也很努力的想让读者们接受我,我已经将其修改,可能因为缓存问题还无法出现,大家可以用手机端查看,m站和手机客户端已经同步了。

    最后再次道歉,对不起大家。

    希望大家能够原谅,继续支持我,谢谢。

    -----------------二手男人当自强发布于2015、06-01,22:32.

花开花落两由之-谬骞人

    看到好多人对谬骞人都很陌生,我摘了一片来自广州日报的文章,基本上道尽了她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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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个时代,仰望她的青年男艺人有许多,其中一位叫张国荣,一位叫林子祥,有个叫做黄秋生的男人,到现在还写博客记念她……

    再一次见她,是在今年三月的上海。

    暌违了外滩80年的半岛酒店重新开幕,火树银花,香鬓丽影。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

    依旧短发,依旧端丽,一身绝不触目的小黑裙,无珠宝,亦无香槟在手。她只是站在角落里,陪在她白发斑驳的导演丈夫身侧,像每一个好太太那样不停地颔首、微笑。间或与身边的朱玲玲交谈一二——这对友人,曾经是前后两届的香港最上镜小姐。

    不时有娱记爆发出一阵骚动,他们如同蜜蜂一样,牢牢地跟随着黎明与全智贤等当红明星的行踪。当那些熟悉的闪光灯再度耀了她的脸,她只是淡淡地掠了掠头发。是啊,当下,大多数人都如她所愿般,早就忘了她。

    可我怎么会忘记你,缪骞人,飞鸿一逝的美人,性格十足的女星——在30年前的香港,你是最为鲜明的娱乐记忆

    。从这张著名的合影上,你便能看出这对恋人当时的貌合神离:她穿着法国最新的时装,黑底印花v领,脑后梳一个光滑的芭蕾髻,双手抱臂,冷冷地斜睨镜头;他却是最平常的白t汗衫,笑得一脸憨厚阳光。

    曾有人这样说,年老的女人,最大的光荣,便是被成名的初恋情人长久的怀念。

    正是因为一个被动辄冠以影帝前缀的男人,她的名字,到现在还像传说一般,被隐约提起——每当周润发又获了大奖或拍了新片,她的照片,往往被缩得小小地放在报道最下端,标着如此的注释:缪骞人,周润发初恋女友,1976年香港最上镜小姐。

    她最终没有拿到冠军,因为问答的时段,谈到恋爱的标准,她竟然说出一句“拣男朋友如食自助餐”,在上世纪70年代的香港,这简直是惊世骇俗的言论。至于她个人,倒对坊间的评论却并不在意——自小在美国长大的她,刚刚从瑞士读完书,更兼父亲又是与李敖齐名的狂傲报人缪雨,是以年纪小小,便有了几分名士派头。落选三甲之后,她把最上镜小姐奖杯往洗手间里一搁,便去尖沙咀邮局取寄来的毕业证书。tvb的导演李添胜手捧着剧本与合同上门来,她飞速看完中英两套剧本,随手指出几点语法错误,让一众人跌落眼镜——自此,李添胜便视她为御用女角,即便她中途弃演,仍是赞不绝口。

    这部戏叫做《狂潮》,后来被称为香港电视史上第一部金装巨制百集长剧:狄波拉、石坚与李香琴等一众当红明星,众星捧月地拱照周润发和缪骞人两个新人,绿叶丛中,竟然还有当时年事已高的华南影帝吴楚帆。她自此一鸣惊人,成为香港最红女星。

    整部戏边拍边映,足足占据荧屏一年,而她也不得不日夜守在男主角周润发的身边。后来她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面有台词说,这一座城沦陷了,不过是为了见证他们的一段感情;似乎也可以说,整个香港与整部《狂潮》,那一年见证了她与发哥的初恋。

    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在后人对她的评价中,都说她并不够美:高颧骨,细眼睛,典型的潮州女子长相,欠奉艳光。但她够型格,识打扮,那种极具时代感的味道,仿佛只有巴黎的女人才可以比拟。后来文隽回忆她时,总是如此形容:能把英语法语普通话说得如白话一般精熟,在上世纪70年代月薪300元的时候,便敢穿ysl去拍戏——等到《狂潮》演完,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那个男人,在当时还没被称为发哥,也没发胖,当然也没有后来的城府。他在记者面前毫不掩饰地谈起这个日夜相对的女子:她挺好,与她相处后,我才真正领悟到缘分的含义。

    对于一个只受过中二教育的清瘦少年来说,这已是最文艺的表达。

    初恋最是甜蜜,他们头顶头在冰室共饮一杯茶,他们手挽手从《胡越的故事》一直演到《倾城之恋》,全香港的观众,都是见证;但初恋也最是脆弱,4年之后,她已被时光打磨成一位自成一格的文化偶像,他却仍在原地踏步,演着与本色相似的忠厚青年。没多久,小报上就有了这样的消息:缪骞人移情别恋,周润发暗自神伤。

    多年以后,他才隐约透露:当年缪骞人离去的理由是“无法沟通”。当她与他聊经史子集时,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庄子》、《史记》;当她跟他说齐白石、徐悲鸿时,他唯一想到的是《老夫子》;大家闺秀与穷小子的差别,大抵就是如此。你不能说她趋炎附势,只能怪他不识情趣。后来,她的绯闻对象是谢贤,他每天到片场为她挽梳头箱,后来又一掷20万购买新游艇,邀她到海上晒太阳。

    但她仍觉谢贤油滑,直至林秀峰出现。这位林秀峰,是恒生银行创办人林炳炎之子,自小的乐趣是马球与古董,会弹钢琴,家里储着满墙的黑胶碟,还懂得亲手下厨调制海龙王汤博佳人一笑。他特地拍来“hk1”车牌的劳斯莱斯魅影载她四处兜风——这个桥段,后来在多部电影里,都有影射,正是富家公子追女仔的绝招。

    她沉浸在过度甜蜜的攻势中,当然看不清鲜花与亲吻后的隐藏着一段商业机谋:林秀峰当时刚刚成立佳视,选一个大红大紫的女星谈恋爱,无疑是最佳的免费宣传。

    后来她和林秀峰的恋情无疾而终,但恋情的失败并不影响她的演艺成绩——她是许鞍华等文艺片导演最为钟情的演员,在他们心目中,只有她才有那份气质。她拍的电影其实并不多,每年只一部,电视剧集一共也只演过两部。但金马奖和金像奖,却仍然毫不吝惜地给她不断提名,很长一段时间,她的迷离气质都成为一个特殊的文化符号。

    后来有人评论,上世纪70年代初至中期香港经济腾飞,港人开始自觉地向西式生活靠拢。缪骞人的那份西方演艺知识分子的气质,便成为他们最好的偶像。而她也越发的飘逸出尘,从《女人心》、《梦中人》到《舞牛》,一部部把她布尔乔亚女神的位置打造得越发坚固。在那个时代,仰望她的青年男艺人有许多,其中一位叫张国荣,一位叫林子祥,有个叫做黄秋生的男人,到现在还写博客记念他;另外一个叫做刘德华,索性就直接对她的丈夫说:“如果你们离婚,请第一时间通知我。”

    这位丈夫叫王颖,美籍华人导演,她在茫茫人海中遇到这个男子,三个月就与他定情成婚。以王颖的才气,绝对配得起她的格调:这个男人拍过文艺片《喜福会》与《中国盒子》,执导过詹妮弗·洛佩兹主演的《曼哈顿女佣》与苏珊·萨兰登和娜塔莉·波特曼主演的《芳心天涯》,是少有的能够自由游走于好莱坞主流制片与独立电影的才子。据说他们结婚时,连酒席都没有摆。几个月后王颖的父亲才看到报道,惊怒之下,这位老父直接来到新婚夫妇的家中:“你们的存款还不足3000美元,结什么婚!”

    1991年缪随夫迁居美国。那么多的女星息影了又复出,她却像一抹轻烟一般,再无可寻。她只与几位老友保持着联系,比如朱玲玲,比如许鞍华,但肯定没有周润发。每隔数年,香港都要传出一回“缪骞人已死”。

    许多人想找她拍片,但她无一例外地拒绝。就连她的丈夫,近30年也无法说动她亮相荧屏。他每每来到香港,许多人第一声称他为“缪先生”,第二声就问“缪骞人怎样才会复出”,到最后,不厌其烦的她竟然抛下一句:“我憎恨电影,此生都不会复出。”

第一章 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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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香港,九龙油麻地,目前是傍晚过后没多久,正是夜市生意兴隆的时候。

    在香港,天气说不上热也说不上冷,此时已然春末,空气已经开始有些燥热,在庙街闲逛的人们大多都是点上几个小菜外加一大盘的炒田螺,滋滋的吸个不停,再灌一口啤酒,真心爽到不行。

    如果要用一句现代话来说的话,那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福记大排档,这算是庙街上的老字号了,父传子,已经在这里经营了小十年了,名气不小,口碑亦是不俗。

    一个男人蹲在福记的招牌前默默的抽烟,不时的抬头看看庙街的路口,像是在等人,可脸上却没有一丝的焦躁,很是平静,就那么蹲着抽烟,一口,又一口。

    淡淡的红光随着不停的闪烁着,福记的老板刘二福感觉莫名的有些烦躁,对门那家大排档最近请了个新来的帮衬,俗称就是端盘子,二十来岁,波大臀圆,一下子拉走了很多客人,这让二福烦躁不已,这又来一个蹲坑的,一个字,烦。

    “喂,抽烟蹲一边去!”二福走上前说道,口气颇为不客气。

    那男子愣了下,抬起头笑笑,“怎么,这里不让抽烟?”

    “你抽烟是抽烟,没看我的大锅架在这呢么,那烟灰都快飞到锅里来了,滚滚滚,一边去!”

    这男人的笑容虽然和善,可二福就是怎么着也看不顺眼,恶声恶气的继续赶人。

    男人抬起头看看离自己还有两三米远的锅台,笑笑没吭声,摁灭了手里的烟头拿在手里也没丢掉,站起身,微微的弓着腰起身,看样子是打算离开。

    兴许是男人的态度太过良善,助涨了二福平日里萎缩的胆量,但是看这男人已经打算离开,又不好发作,只得转身打算回去炒菜,嘴里却还在骂骂咧咧的嘟囔。

    “md,这tm晦气,大晚上一开市就跟只苍蝇一样趴在这里……”

    接下来说的话,男子没听清,但是也无所谓了。

    因为他又站了回去,把刚才那只半截烟又叼了回去,从兜里摸出一盒火柴来,看样子是打算再点着咯抽上。

    “哎,我说你这个扑街仔怎么回事啊?赶紧滚!”二福扭头一看这男人又站了回来,顿时恼了,挥舞着手里的炒勺就走了过来。

    男人斜着眼睛看看二福没说话,也许是行人太多,也许是有风,一连划了好几根火柴都没点着,大概也许是第五次了吧,这才把烟头又点着了。

    男子就那么斜着眼睛看着二福不说话,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着烟,烟头的红光不时的明灭着。

    男子不说话,但是态度已经很好的回答了二福,妥妥的顶级嘲讽。

    二福就跟网游里被骑士开了嘲讽一般,仇恨刷的一下子就满值了,甚至更多,轮着炒勺就砸了过来。

    男子看二福动手,也不惊慌,看着炒勺快落在自己的身上,这才猛地伸手抓住二福的手腕,猛地一折。

    炒勺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又那么一拉一松,二福就躺地上了。

    这一下子就惊动了不少人了,吃饭的不吃饭的,喝的微醺的,反正就是刷的围了上来,国人传统嘛,围观!

    “火哥,火哥!”

    看人这么一多,二福的胆气就上来了,大声的叫着,火哥可是这一片的大哥,那可是合胜合的成员,大帮派的,每月自己还交着几百块的保护费呢,大不了再出点血,今晚这小子这顿揍是没跑了。

    “干嘛呢,都围在这里干嘛呢!”

    一个留着及肩长发的青年走了过来,双臂纹着不知名的图案和花纹,嘴里叼着烟,骂骂咧咧的推开众人。

    “火哥,这小子闹事,您今晚这顿算我的,这点小意思兄弟们拿去喝茶!”

    不得不说,二福办事也的确是地道,先发制人,张嘴先把名头给站住咯,再拿钱,把火哥的嘴给赌上。

    这一招常见,而且俗,而且粗暴,你拿钱,我揍人,不过出来混不就是为两个臭钱吗?

    火哥捏着手上那叠票子,轻轻的甩了甩,心里就有那么个大概了,毕竟出来混的,月月都收保护费,这点功力还是有的,看来这个小子还真是让二福上了火了,这点钱加上今晚这顿饭都够俩月的保护费了,每个月交个保护费二福都是磨磨唧唧的,今晚这动作,嘿,忒麻利了。

    “喂,小子,你混哪里啊!知不知道这片都是我罩的啊!”火哥把钱塞进裤兜,吐掉嘴里的烟头,又点上一根,这才带着小弟凑了上来。

    大哥嘛,出场就是得磨叽点,这才吸引目光嘛,而且从科学的角度上来讲还能刺激附近的商户在下月的时候能更加麻溜的把保护费给交了。

    这些可都是火哥这两年摸索出来的诀窍,做大哥的诀窍!

    男人嘴里的烟头已经快燃尽了,只见他深深的吸了一口,吐掉嘴里的烟头,今晚第一次站直了腰,抬起了头,淡淡的说了句。

    “阿火,你现在好威风啊!”

    “阿,阿火?”火哥先是一怒,脸上一脸的怒色,继而一愣,然后就是恐慌。

    “虎,虎……”

    “尼玛,阿火也是你叫的!”火哥还没说话,他身后的小弟就忍不住了,嘴里骂骂咧咧就要上前来动手。

    周围的人们赶紧往后退,生怕身上站上晦气,或者是血迹,这些hei社会下手可都是没个轻重的。

    “我去尼玛那个比!给老子闭嘴!”

    男人还没说话,火哥扭头就是一耳光,然后赶紧陪着笑,又转过身来,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虎,虎哥,手下小弟不懂事,别见怪!”

    “火哥,你……”那挨打的小弟一脸的委屈和不忿,恶狠狠的盯着这男人,大有一言不合就上来厮杀的气势。

    “你咩啊你!衰仔,给老子跪下!”火哥怒骂。

    俩小弟虽然不清楚什么情况,但看自己老大都跪了,想来应该是惹了什么大人物,赶紧就也跪了下来。

    “虎哥,您什么时候出来的,怎么也不打电话让小弟们去接您呢!”

    “虎哥,您还生气,是我瞎了眼了,冲撞了您……”

    “你们俩,都给我自己掌嘴!”

    火哥连着说了几句,虎哥就是不吭声,这一急带着俩小弟就跪在那自己抽起自己来。

    二福本来还战战兢兢的在站着,别的没听着,就听着一句您什么时候出来的,出来的,从哪出来?还能是哪?香江监狱呗,这监狱也是有说法的,最大的就是马坑和赤柱两座监狱了,马坑一般都是小罪大部分都是不超过一年的,赤柱就是重罪了,高度设防,一般都是杀人放火的主才进得去,看这位爷这身衣服早和时代脱节了,除了赤柱出来的爷还能有哪,火哥的大哥,站着进去,站着出来,那以后不就是坐馆了,二福这下才知道自己这下算是踩了大雷了。

    “有烟吗?”

    虎哥终于开口了,淡淡的口气,很平静,仿佛刚才的事情都不曾发生。

    “有,有!”阿火忙从自己的兜里摸出火机和香烟双手捧到虎哥的面前,虎哥拿起烟给自己点了一只,转身走进了大排档,头也不回的说了一句。

    “起来吧,让他们都散了。”

    火哥得了老大的命令,一把从地上跳起来,骂骂咧咧的驱赶人们散开,又骂着让二福赶紧去给虎哥炒菜,又摸出自己的银行卡让小弟去娶两万块钱,自己这才跟着虎哥进去。

    虎哥原名胡月,名字太娘,但是打架又太凶,所以取了了诨号叫“赤虎”,四年前胡月的大佬被人在大街上砍挂掉了,作为小弟要抽生死签去给大佬报仇,其他几个兄弟要么有家室,要么就是有父母,只个胡月孑然一身无牵挂,吃了一顿喝了一顿,揣了把片刀就去了钵兰街。

    大哥成在理发店给胡月给割了脖子,八大金刚追着他砍,又被他干翻三个,有两个治好了也只能养老了,赤虎从那一战变成了疯虎,道上风头一时无两,虽然是进去了,可谁都知道这肯定是合胜合要力保的,出来之后至少是个红棍,要么就是分区坐馆,如果上边看的上眼就是成了揸数也不奇怪。

    当然,这些说的就是胡月正常的人生轨迹,但是现在他的人生已经不正常了。

    至少在胡月自己看来是这样的。

    胡月,男,皇城根下的老爷们,三十八岁,不穷不富,有个闺女上了小学,日子过的不咸不淡的,老婆呢,虽然不漂亮也算是能看,不是很恩爱但是也凑合。

    以前的时候吧,感觉那日子就和白开水一样,不咸不淡的,忒乏味。

    但是到如今,他终于不这么看了。

    两个胡月,同名,却是截然不同的脾性,之前的胡月已经在里边被人当枪给玩死了,后边的胡月来接了班,虽然秉承了前身那点血性和凶狠,可骨子里已经多了那么一点谨小慎微。

    有惊无险,顺顺当当的出了赤柱监狱,胡月已经不打算继续混了,忒累,整天屁事没有,不是提防自己被人砍,就是琢磨着去砍谁,一句话,没水平,且凶险。

    在穿越过来这一年多,胡月一直都在想,想从前,想前世,想那皇城根那座城,想门前那街道里的白豆汁,想着女儿缠着自己要那么个零花钱,想着和老婆床第之间耳鬓厮磨,想太多太多……

    人这玩意,就那么一个字,贱,有的时候不珍惜,没了,想起来了,可是呢,忒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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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章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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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胡月可以认识其他的穿越者的话,那么他一定会被刺激的没脸没皮。

    别人穿越之后不是大富大贵就是带着一脑袋的资料,要么电影歌曲小说一箩筐,要么经济金融曲线图铭记于心,至于胡月嘛,呵呵……

    今晚胡月来这里并不是无端放矢,出了赤柱之后胡月就给以前帮派的揸数打了电话,据说现在已经升级到了坐馆了,合胜合龙头阿公,权叔。

    如果胡月有的选择的话其实并不愿再去和他们打交道,并不是觉得玷污自己什么的云云,只是怕陷进去太深,不好出来。

    胡月一直认为最大的帮派不是合胜合,也不是新义安,更不是那群龙无首的14k,那是谁呢?

    那就是政-府,任何势力在国家机器的面前那就是个渣,在英国统治下的香港可能还能默认这些组织的存在,但是如果是内地政府的话,那只有一个字,灭!

    香港97回归是必然的,到时候肯定还是得转行,虽然还十几年,但是早点总是没坏处的。

    有句话说得好嘛,出名要趁早,胡月觉得挣钱也得趁早。

    “小月月啊!”

    “几年不见,终于长大了啊……”

    胡月嘴里叼着烟,不时的夹个花生米扔嘴里,无意识的正云游天外,一个老者的声音把他拉了回来。

    这声音他认识,而且忒熟,权叔,以前自己大哥的大哥,以前的合胜合揸数,现在的龙头阿公。

    胡月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有一点相同,那就是关于这个名字,胡月,拆分开了就是古月月,有的朋友喜欢这么叫自己,一个大老爷们这么叫着只感觉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掉满地了。

    “权叔,能不能不这么叫了!”胡月苦笑道,然后招呼权叔坐下并不多说话。

    言多必失,胡月这么想。

    “好吧,阿虎,你现在出来的太是时候了,明日我就开香堂提你做新任的油麻地坐馆。”

    胡月不吭声,但是权叔可不行,一来是因为忙,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得由他拿个定数,二来呢,也是没什么新鲜的血液来补充,如果是以前的胡月,也就是合胜合赤虎或者叫疯虎也好,顶了天了权叔只会让他来做总会的红棍。

    龙头阿公统领全帮,只手遮天,接下来就是揸数,其实就是会计,放在以前那叫钱粮师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红花双棍,高端战力,总会还是分区都有,往简单了说就是打手,但是这打手属于轻易不出手那种,而且也不是谁都能行的,一个要能打,再一个你得有个拿得出手的荣誉,黑社会嘛,荣誉什么的就是你砍过谁,蹲过几年苦窑。

    胡月一年多之前就已经过来了,在苦窑里收敛狂暴的脾气,打磨骨子里那点前身的暴虐,见谁都是笑呵呵的,可以这么说,四年苦窑,前三年谁都不鸟,最后一年则成了万金油,虽不说人缘极好,也不至于动不动就是打打杀杀,见了面总有人叫声虎哥或者阿虎什么的。

    他刚过来的时候前身身上的伤都还没好,跟人群殴弄出来的伤,据说单挑群,一打八,胜了,武力绝对超猛,只是自己也被人家拿牙刷柄子打磨的尖锥被洞了好几下,那时候胡月不时的就摸着伤口发誓出来就不混了。

    坚定不移,这个决定一直不曾动摇。

    胡月看看权叔,给权叔倒了一杯啤酒,斟酌了一下,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权叔!”

    “我不想继续混了。”

    ……

    街上虽然还是人声嘈杂,两人之间却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二福正端着菜过来听到胡月的话一愣,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也是自己认为已经至高无上的火哥看到虎哥也得趴着,多牛-逼啊,可人家愣是看不上了,完全不是一层次了,二福也知道这些不是自己该操心的,小心翼翼的放下手里的盘子就颠颠的闪人了。

    “哦,那以后打算干什么啊?”

    许久,权叔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啤酒,兴许是太长时间没喝过这种低端的酒水了,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也没问为什么,就这么淡淡的说了一句,就和唠家常一样。

    权叔不问,不代表自己可以不说,胡月站起身来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又给自己倒上。

    “权叔,我说句心里话,我小时候是个孤儿,是b哥给我口吃的,别人欺负我揍我,b哥给我出头,再后来长大了点b哥给了我一把刀,一把他自己打磨的片刀,告诉我,谁再欺负你就给我削他。”

    “这一杯敬b哥。”

    胡月一饮而尽,扯到已经挂掉的**,也就是胡月以前的大哥,权叔也不得不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十四岁那年我第一次砍人,从那以后我发现没人敢欺负我了,我天真的以为,片刀在手,天下我有!我琢磨着有天我会和b哥一样风光!”

    “然后,没有然后了,b哥被砍死了。”

    胡月的语气有些低落,虽然的确是出来混的,但是b哥的确对胡月不错,胡月8岁到十二岁都是饥一顿饱一顿,没事还得挨揍,他基本上可以算是b哥拉扯大的,虽然只是扔点钱或者把他扔在油麻地的夜总会里,但是好歹有吃有喝了。

    “我揣着片刀去给b哥报了仇,我当初只想报了仇,至于蹲苦窑,那都不算什么,我还年轻,有的是时间,蹲十年我也不到三十岁。”

    “进去了我才开始发现事情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勾心斗角,刀光剑影,一个不慎,死无全尸。”

    “我在苦窑一共四年,前三年没想明白,大大小小被偷袭算计十三次,小黑屋蹲了六个月,高压水枪尝过三次,身上被捅过不下二十次,那时候我在想我为什么会这样?我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后来我明白了,我得活着,生活嘛,生下来,活下去,我小时候吃垃圾桶里的剩饭剩菜,十多岁的时候去砍人,都是为了活着,我学会了很多,一个叫屈服,如果有人拿着枪指着我的头让我跪下,我毫不犹豫的就跪下,只要能活。”

    “我在里边看了很多书,有句话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并不说我们出来混的怎么了,只是感觉累了,真的,权叔,我好累。”

    胡月的声音有些低沉。

    “十三岁我就开始揣着片刀砍人,整天都在琢磨着砍人或者被人砍,快十年了,我真的累了。”

    “权叔,让我洗手了吧。”胡月道。

    也许是胡月说的太多,也许是说的太过直击人心,权叔许久没说话,朝身后伸出了手。

    “这是一百万港币的支票,安家置业做生意都得用钱不是,这是你的安家费,四年前的,还有,今天的。”

    “你不用说话,我明白了,你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操刀砍人的赤虎了。”

    “你也的确不是在合胜合做红棍的命,如今的你,坐得起龙头。”

    “以前的你只会砍人,够凶,够狠,少了点心机,如今的你已经大成,我相信你无论做什么应该都能混出个苗头。”

    “想听听我对你的评价吗?”权叔道。

    胡月抬头看看权叔,无声的点点头。

    “以前的你,悍勇无双可为吕布,猛将之才,今日,却已成了刘皇叔,可以君天下。”

    权叔说完就站起身离开了,留下了那张一百万的支票。

    这一百万胡月不是没想过还回去,想了想还是留下了,给帮会贡献了十年的青春,流了不少血,一百万或许不少,但绝对值这个价钱,就如权叔说的,安家置业要的都是钱。

    阿火的小弟早就回来了,权叔和胡月聊的时候阿火也站在一边,心里却是百感交集,自己以前的大哥,崇拜的偶像洗手不干了。

    “虎哥,您刚从里边出来,身上没点钱装身,这会也晚了,支票也没地兑去,这点钱您先拿着,小的们一点心意,不多。”

    “阿火啊,我也不矫情,接着了,你也听到了,我没打算回去继续混着了,以后就不要叫我虎哥了。”

    胡月将支票和阿火拿来的一万块钱装进口袋,拿起桌上的烟递给阿火一根,自己点一根,拍拍他的肩膀,说完就起身离开了。

    “嘶……”

    胡月站在庙街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从这一刻开始,自由了,新生活要开始了。

    先买两件衣服,找地住下,安家置业嘛,先安家,然后再琢磨琢磨干什么,不都说1980年的香港是最好的时代吗,遍地黄金处处机遇,好歹穿越重生者也不能混的太过惨淡不是。

    “虎哥,虎哥……”

    胡月刚准备离开,后边有人叫道,扭头一看,一个中年男人,白白净净的,想了想,自己并不认识这货。

    “你谁啊?找我干嘛?”

    那男人快步追上来伸出手来。

    “我叫章国名,是个导演,刚才听到虎哥金盆洗手了,我想请虎哥拍电影。”

    胡月一听,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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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试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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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第一部电影要开始了,《边缘人》,我都看了四五遍了,都快吐了。30w字一下香江类签约书只有一本,大家请支持下我,求收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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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试戏

    “你不怕我?”胡月好笑的问道,这个章国名有够吊,不认识自己,还知道自己是刚从里边出来的,还敢找自己拍电影,神经够粗。

    章国明端起桌上的蔗汁喝了一口,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张张嘴,欲言又止,看起来是在考虑怎么说。

    两人在路口稍微的接洽之后就来到了一家糖水店,坐下详谈,章国名是打算约邀胡月拍戏的,胡月则是好奇章国名的选择,反正现在也没事做,听听又不坏事。

    这才有了以上。

    “怕。”章国名道。

    “但是我没的选择,我热爱电影,我一直渴望能拍一部实实在在的,真实的,能够震撼人心的电影。”

    章国名顿了顿,又道:“我现在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剧本,摄影,导演全部都是我,这里边投入我太多的心血。”

    接着只见他自嘲的笑了笑。

    “我又没什么名气,有投资就不错了,你的片酬肯定不会超过一万块,我要拿钱做好后期。”

    胡月听章国名说了这么多,愣愣的,答非所问嘛这是。

    “不是,你说了这么多,还没说为什么找我呢?”胡月道。

    胡月忽然神秘一笑,“难道是因为我是万中无一的电影奇才,你看出我有影帝的潜质?”说着还摆出一副我很牛逼的样子。

    “额……”

    章国名被胡月噎的差点把嘴里的蔗汁给喷出来,怀疑自己自己找这货是不是个错误的选择啊!

    其实,章国名找胡月也是因为偶然,章国名这次准备的剧本叫《边缘人》,一个年轻警察做卧底的故事,心境跨度大,从初出警校的懵懂少年再到黑社会,各种挣扎各种作,对心境要求比较大,本来看好一个叫艾佳的小伙子就打算去谈合作的事情了,结果意外的看到了胡月。

    胡月蹲在大排档门口等人的时候章国名只是大概的扫了一眼,以为是哪里的落魄大叔,接下来章国名就长见识了。

    作为一个出色的导演,对于人心的把握肯定是有一定程度的深入的,胡月打破了他的认知。

    胡月蹲在路边抽烟的时候那种孤寂,不同于混混和赌徒们的失意,这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寂寞和孤单,颇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这是章国名的理解。

    如果让胡月来解释一下,条件也许可的话,胡月会告诉章国名,我想我女儿了,我想我老婆了,想啪啪啪了,胡月能吗?不能,so,如你所见。

    这些也不足以让章国名抱着勇气鼓着胆气来找黑社会拍电影,拍电影的黑社会不是没有,但是肯定不是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导演玩得转的,真正让章国名下定决心的是胡月接下来的表现。

    被二福惹恼的时候胡月也没生气,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至于对二福动手更是有种大人欺负小孩的感觉,再然后算是锋芒毕露吧,看着阿火跪在地上抽耳光无动于衷,强势,再然后不了了之,识时务,懂方寸,适可而止,恩威并在,这让章国名确定这货的确是个做大哥的好材料。

    说到这里,胡月在心里又笑了,哪里是什么没生气?那叫装逼,哪里是什么锋芒毕露,那是胡月这一年多在号子里都是谨小慎微,出来了也想感受一把大哥到底是什么感觉,这只是一个21世纪中年大叔的好奇心理。

    等到章国名看到胡月跟权叔说的那一番话的时候,服了,二十出头的混混他不是没见过,可是眼中满是沧桑的二十岁青年还真的是没见过,在看到权叔给了胡月那张百万支票之后,章国名就暗道这下麻烦了,不缺钱的黑社会大哥你去找人拍戏,不砍你算你运气。

    也是章国名执着,对边缘人这部戏投入太多,一心要将其做到十全十美,最后还是咬牙上来了,没想到还一副有戏的样子,忙拉着胡月详谈起来。

    “是这样的,我这部片子叫边缘人,是个警察做卧底的故事,虎哥您做过大哥对这些肯定懂,而且气质特符合,所以我就……”章国名欲言又止。

    “边缘人……”胡月回想了一下,好像还有点印象,只是记得不太清楚,“你给我说说故事的梗概呗!”

    章国名一看胡月意动,顿时兴奋了,喋喋不休的给胡月讲起戏来。

    “这样的,何永朝是个刚出警校的警察,时常惦记着自己能够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结果不满上司被投诉,然后警署大佬让他去做卧底,他的女友阿芳不理解最后离开了他,他的这个心境变化要从这个开始的热血汹涌到这个左右为难的折磨,我跟你讲这个……”

    章国名说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停下来,胡月也在脑海中想起来了,大致剧情想起来了,那个男主角貌似叫艾佳至于那货怎么演的真的想不起来了。

    “怎么样,虎哥,听明白了吗?”章国名问道。

    “……”胡月没吭声。

    “虎哥,虎哥……”章国名又叫了两声。

    胡月这才回过神来,“啊,哦,知道了,就是一个条子因为不会做人被弄去做线人然后被人砍挂的故事嘛!我知道了。”

    “额……”章国名第二次无语,虽然是这么回事,但是这么听起来貌似有些哪里不对的样子。

    “那虎哥你打算接吗?”章国名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到底还没忘记这货以前是黑社会的事实,而且还是那种一砍八的猛人。

    “接了,接了,反正我闲着也闲着。”胡月摆摆手,表示自己接下了。

    继而,胡月又一脸八卦的问章国名,“那个不是说你们导演选角都还试镜的么?咱们不试试吗?”

    “这个虎哥是我选得,我肯定相信虎哥了,不过……”章国名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胡月好奇。

    “虎哥要是打算试一下的也可以的嘛!”章国名道,试试也好,这虎哥接自己这戏明显是娱乐多过其他,一脸的兴奋就和小孩买到心爱的玩具一般,气质归气质,演技还是得有,不行到时候到剧组还得自己调教,其他演员就算了,这货,还不知道到时候谁调教谁呢!

    “出题出题。”

    胡月兴奋的催促章国名,上辈子看了半辈子电影,一直就是个半死不活的小白领,没想到自己这一穿越又是黑社会又是演电影的,而且这部叫边缘人的电影明显没怎么听过,肯定是那种名声不显的,貌似还拿过最佳剧本和导演奖,妥妥的文艺片,逼格相当高。

    两世为人,加起来都五十多岁了,自己还能混个文艺咖玩玩。

    “那个虎哥咱们就试试你一个人的戏,你先做一个警察试试。”章国名道。

    “嗯,好的,我准备一下哈。”胡月点点头,把脸上那副兴奋给压了下去。

    至于情绪嘛,胡月就把前世接受上级视察时候那副尽头拿出来了,刷的一声站了起来。

    “啪!”

    跺脚,敬礼,脸上一丝不苟,目不斜视。

    “阿sir,编号89757向您报道,请指示。”

    “嗯,不用拘束,坐吧!”章国名惊喜了,看起来吊儿郎当的,这一下子别的不说,架势挺唬人啊,于是配合的说了一句台词。

    “那个虎哥,警员的戏不多,试试卧底的戏?”章国名问道。

    “嗯。”胡月点头。

    “你现在是一个刚进帮会的小弟,讨好你大哥,跟他拉进关系。”

    胡月稍微的愣了一下,然后就有动作了。

    只见他站起了身子,没站直,微微的弓着腰,脸上带着谄笑,讨好的口气道:“明哥,来,小弟敬您一杯,您的大名我在油麻地的时候那可是如雷贯耳,都传说您能一个打四个呢,哪天您也教教小的呗,嘿嘿……”

    动作,神态,语气,全部到位,perfect!

    “你现在是失意了,是个赌徒,而且一直都在输钱……”章国名又道。

    只见胡月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燃,叼在嘴边,伸手把自己的头发都弄乱,又脱下一只鞋子把脚放在椅子上,这才一脸的不耐烦。

    “麻辣隔壁的,赶紧出牌,赢了老子一晚上了还这么磨磨唧唧的,信不信老子找人砍死你啊!”

    “你现在赢了!”章国名道。

    胡月伸手在桌上就那么一摸往眼前一凑,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自摸,小三元,糊了,给钱给钱!”脸上喜形于色。

    “输的这几个家伙不打算给钱,打算赖账跑路。”章国名又道。

    胡月眼珠子一瞪,猛地一拍桌子,一把将桌子上的东西都给扫到了地下,“妈蛋,敢放炮,信不信老子找人砍死你啊!”说着还伸手指着章国名的鼻子。

    “扑街仔,你信不信我找人砍死你啊!”

    胡月扭头一个老头穿着个白背心正站在自己身后对自己怒目而视。

    “你谁啊,老头?”胡月不解道。

    “我是糖水店的老板!”老头道。

    胡月低头一看,尴尬了,刚才太入戏了,一把扫掉的可不是麻将,是糖水店的杯子和桌上的餐具。

    “我们赔钱。”章国名扔下五百块钱,就拉着胡月跑了出去了。

    实在太惊喜了,不敢说胡月的演技有多好,只是可以媲美一些老牌的演员了,章国名知足了。

    “虎哥,你以前是不是学过演戏啊!”

    现在也没地住去,胡月让章国名带路去找家酒店住,路上章国名问道。

    “没有啊!怎么了!”

    “你的表现太让人惊喜了。”章国名道。

    “那是,我可是天才,砍人演戏都是天才。”胡月自得道。

    “嗯。”章国名点头,“的确是天才,第一次演戏这种水平真的不多见。”

    “少见多怪!”胡月摆摆手。“俗话说的好嘛,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酒店到了,胡月摆摆手就进去了,看见章国名还在原地愣愣的,也不在意,文艺咖嘛,玩艺术不神神叨叨的才奇了怪了。

    许久,章国名才回过神来,抬头看着酒店的大门,嘴里还在咀嚼胡月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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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夜话及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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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夜话及安家

    夜,微寒,毕竟还不是炎夏。

    九龙豪宅区,合胜合几个话事人在这里碰头了。

    “权哥,我听说今晚你去见阿虎了。”说话的老头胖胖的,慈眉善目,忠叔,上一辈的揸数,威望颇高。

    “嗯。”权叔点点头。

    “还给了一张一百万的支票。”忠叔又说了一句,也不说自己的看法,只是自顾自的扭头跟其他几个老伙计寒暄起来。

    “现在这个物价真挺实在的,三四十万都能买套至少800尺的豪宅了。”

    权叔看看忠叔,脸上也不动怒,等着他们牢骚完了才慢慢的说道。

    “你们嫌弃我给的钱多了,我知道。”

    “我是一心为了帮会好,现在帮里是十二个坐馆,三十岁以下的基本没有,会动脑子的更是没有,我想这个你们都清楚,五年前阿虎去砍大哥成的时候有笔安家费,十万块,即使存到银行现在也可以翻一翻了,再说这几年的苦窑也不能白让人蹲了不是。”

    “那就说安家费和蹲苦窑给的补贴顶了天的三十万,剩下的七十万呢。”忠叔也不动脾气,问道。

    “我本来打算让阿虎回来接任总会的红棍的,结果他想金盆洗手。”

    “洗手?”忠叔惊愕道。

    “不错,谁都知道阿虎以前冲杀最勇猛,而且喜欢玩刺激,可是在他跟我提出洗手之后我的主意变了,我打算让他接任油麻地的坐馆或者来总会跟着阿贵一段时间。”

    “跟着我?你不会打算让他接任我做揸数吧?”一个高高瘦瘦的老者扶扶鼻梁上的眼镜皱眉问道。

    权叔也没否认,点点头。

    “权哥,咱们都是一起烧过香的过命兄弟,你就实话说吧,到底怎么什么让你改变心意了。”忠叔道。

    权叔在晚上的时候其实早早的就到了庙街,只是稍微了耽搁了一下就看到胡月和二福起了冲突,就站在一边多看了一会,发现自己已经看不透这个曾经莽撞的少年了。

    权叔讲完自己晚上的见闻,既不添油也不加醋,然后就静静的喝茶。

    厅内一片静寂。

    阿贵,也就是现在的合胜合揸数最先开口。“我相信权哥的眼光。”

    “如果真的是权哥这么说,那这个阿虎真的是值得好好的拉拢回来。”忠叔也附和道。

    权叔看大家都没什么异议了,这才笑着站起身来。

    “大家好久没来了,我最近得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咱们一起品品,来来来……”

    …………

    翌日,清晨,约摸六七点的样子。

    胡月本来是打算睡大头觉的,在赤柱蹲苦窑的时候每天都要起个大早,要知道前世的他可是每天朝九五晚,哪能受的了这个罪,当初就决定等出来一定要睡觉睡到自然醒。

    人体长时间养成的生物钟是无可改变的,刚刚六点的时候胡月就醒来了,窝在床上就是不起来,可就是怎么躺怎么难受,翻腾了半天还是决定起床,暗暗的下决心一定要养成睡懒觉的习惯。

    起了床,退了房,出了酒店,一片茫然,不知该去哪里。

    “嗯,已经答应那个章国名拍电影,工作算是有了着落,衣食住行,嗯,先买衣服,理个发,找住的地方,然后再摆平交通工具,嗯就这么办。”

    胡月站在酒店的大门口茫然的发了一会呆就回过神来,点了根烟一边走一边抽,找了个路边的早餐摊,要了个肠粉一笼烧卖,一边吃着一边规划。

    胡月觉得现在自己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今年21岁,前世三十八岁,这么算自己白白的还赚了16年时光,所以干什么都是懒洋洋的,一个上午过去了也只是把头发给修理了一下,换了身衣服,又跑到银行把支票给兑换了,办了张存折。

    吃过午饭,胡月就打算去找房子了,租也好,买也好,一定先把这个搞定,国人的通病,没有个家总感觉心里不踏实,就像无根浮萍。

    按理来说胡月有以前阿虎的记忆,对油麻地是最熟悉的,可是已经打算脱离合胜合了,那边又是自己以前的地盘,想来想去还是放弃了,最后在地上划拉了一遍确定了一个地方。

    广播道!

    广播道位于香港九龙--城区北部之九龙塘,属高尚住宅区。亦曾经是在1970年代间,香港三间电视台、及两间电台的所在地。因当时香港合共只有五间电子传媒,兼且全都集中在该处,地理上亦位处小山丘上,因此该处被称之为“五台山”。[

    不是要拍电影了吗,住在这里工作近些,还能满足一下自己近距离观察明星的小九九,再一个广播道这边还设立的有九龙东军营,防暴专用,治安肯定没问题。

    胡月坐车到了广播道转了好几圈也没找到什么房屋中介的,两眼一擦黑,貌似只有一个熟人章国名,不报什么信心的问了一句,问他在这边熟不熟,结果还真的问对人了。

    章国名的大学同学叫薛怀利,没什么印象,应该不是圈内人,咦,我居然开始以圈内人自居了呢?胡月发现自己适应自己的新职业的速度倒是挺快的。

    言归正传。

    薛怀利家里倒是蛮富裕的,父母早就移民加拿大了,只留下夫妇俩住在这边,直到今年孩子也要留学了,这两人也打算移民了,房子和车子什么的都正打算出手。

    都是熟人,薛怀利又是急着出手走人,东西早就打包运走了,就剩下薛怀利还在这边处理房子和一切的善后事宜,匆匆这么一谈,价钱也不贵,大约70多平米,两室一厅,车子也有八成新,还有一辆本田的踏板机车,最后一共作价25w港币。

    为此,胡月还狠狠的恐吓了一把章国名,扬言如果以后知道自己亏了一定找人砍他,章国名再三保证现在这个价钱绝对算是优惠的了这才作罢。

    其实章国名也的确没有忽悠胡月,只是胡月自己这个穿越人士不给力,如果能熟悉香港的房价的人就会知道1980年的上半年并不是购房的最好时机。

    香港的房价一直呈波浪形不断的浮动,伴随着经济危机跌落谷底,甚至崩溃,在1975年的时候香港人均收入大概是1300-1500港币左右,一英尺大概是230港币,一直到1980年人均收入已经上涨到了3000,房价也随之浮动到了360港币,等到82年10月经济大崩溃的时候一英尺仅仅需要25港币。

    等到82年再买房子屯地那简直就是抢劫,没办法,摊上胡月这么一个主,不过也不能怪胡月,如果胡月知道自己会穿越的话,肯定分分钟的上网下载香港经济发展史,股票房地产评估,各种电影歌曲以及小说,也尝尝前世他看的那本叫《调-教香江》的小说的生活,那里边的康剑飞可比胡月牛逼太多,不过太假。

    人,还是得面对现实点好,yy无罪,但是过度的yy伤害身心,而且还能有效的打击积极性。

    章国名又拉着两人去了银行一趟,签订完转让合同又去办完手续转完帐,本来薛怀利是打算请两人吃个饭的,可以章国名急着回去筹备剧组,胡月琢磨着回去收拾房间,其实薛怀利也是急着跟老婆通报一下然后离开香港去加拿大,所以最后,出了银行三人就各奔东西了。

    看房子的时候胡月就注意过了,家具家电的什么也都还在,虽然都是旧的但是都还能用,要购置的基本就是被褥生活用品什么的,今天房子车子一步到位只不过花了存款的四分之一,胡月也觉得自己算个有钱人了,找了个的士直接包了半天,四处溜达着进行大采购。

    采购完差不多已经到傍晚了,只不过天还没黑,在和出租车司机砍了五分钟之后付出二十港币的代价雇佣司机帮自己把东西都搬了回去。

    再接下来就是大扫除了,清扫完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准备下楼吃饭去,胡月得瑟的带上了车钥匙,准备出去兜兜风,薛怀利留下这辆车是fso汽车生产的fso125p的升级版本波罗乃茨,样子说不上丑,但觉得也不漂亮,大概就和头文字d里藤原拓海那辆豆腐车差不多,稍大些。

    不过,胡月只顾着显摆,他忘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香港的交通规则和香港车辆的驾驶位,且不说与大陆交通规则完全相反,仅仅是右驾驶位胡月就已经玩不转了。

    一脸装逼像的胡月把车开出了停车位离开了楼下一直到了路口才开始踌躇起来,再抽完两根烟以及一番思想斗争之后胡月决定还是不开车了。

    于是,装逼不成反被操的胡月开始了倒车,直至此刻胡月才发现右驾驶位是有多么的操蛋,明明可以进去的偏偏车屁股就朝着人家的车头上去了。

    十分钟后,车还在原地打转……

    二十分钟后,车依然还在原地打转……

    半个小时了,胡月蹲在地上抽烟,看着车头发呆……

    “喂,你把车子停在这里干嘛?”一个清脆的女声忽然问道。

    “别烦我,没看我研究怎么倒车呢!”胡月摆摆手不耐烦的说道,蹲在地上比划着车头车尾研究倒车路线。

    “笨蛋!”只听那女孩笑骂一声。

    然后,然后,然后那女孩居然上了胡月的车,打火,前进,打轮,倒车,完事!

    我去!胡月狠狠的咽了一口口水,这不科学!

    “你怎么倒进去的啊?我都倒了半小时了,你这,你这,这不科学啊!”胡月有些急眼。

    那女孩从车上下来把钥匙扔给胡月,娇笑道:“你以为人人都和这笨蛋一样啊,我都站在楼上看你足足半个小时了!”

    “额……”胡月不觉尴尬,这才抬头道谢。

    “谢……黄蓉?”胡月惊叫。

    “什么黄蓉?看武侠小说看傻了吧!”女孩皱着鼻子不乐意了。

    忽然,胡月想起了自己这间房子的地址。

    香港九龙广播道39伟锦园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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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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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若只是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悲风秋画扇!

    还有句是这么说的,人生若如初见,只道当初是寻常。

    胡月目前脑海就是这种感觉,一个存在与报刊与新闻中的传奇人物,一朵早已凋零的花朵,如今却悄然绽放在你的眼前,那是何等的冲击。

    “书呆子!”女孩皱着鼻子不乐意的说道,对于胡月看着自己发愣不乐意。

    “不是,谢谢,翁小姐。”胡月回过神来,下意识的道谢。

    女孩顿时更加不乐意了,瞪大了眼睛。

    “你认识我?说!你到底是谁,有什么企图!”

    坏了,胡月心里咯噔一声响,人家还没自我介绍呢,你就叫出别人的名字,换谁也会多想的啊!

    “额,这个嘛,如果我说我是孔明在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掐指一算后事五十年全部都知道了你信不信?”

    胡月眼珠子咕噜噜的转动着,嘴里口花花的调侃着,企图拖延着时间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吹牛,我才不信!”女孩嗤之以鼻。“人家孔明先生可是后知五百载的哟!就你个连车都不会开的书呆子还能和孔明先生比,真是不害臊!”

    “看,我说了你又不信。”胡月耸耸肩,无奈道。

    “那你说我叫什么呢?不说今天你就别想走了。”女孩抱着肩膀好整以暇的看着胡月,大有不说清楚就不善罢甘休的意思。

    “翁梅玲!”

    “哇!你还真的知道了!”女孩顿时如同被踩到的小猫一般跳着叫道。

    “走走,我拉你去警局去!”翁梅玲拉着胡月朝着广播道外拖。

    胡月顿时急了,扭头看到楼道门口的报刊箱顿时有了主意了。

    “别,别,我招了,招了。”胡月告饶道。

    “我是刚刚搬过来的,跟你还是邻居呢,我是整理报刊箱的时候看到旁边的箱子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呢,其他几个名字明显都是男人,肯定不是你啦!”

    “真的是这样?”翁梅玲疑问。

    “那当然了!”胡月挣脱翁梅玲的手,装出一副自恋的模样摸摸自己的头发。“我可是人称诚实可靠小郎君,一尘不染美少年的呢!”

    “不害臊!”翁梅玲作出一副呕吐的样子,挥挥手就打算离开了。

    “我回家了。”

    ‘那个,等等!’胡月叫道。

    “干嘛?”

    “我还没吃晚饭呢,我找不到菜场和吃饭的地方……”胡月底气不足的说道。

    翁梅玲扭头忍不住又笑了出来,转身走了回来,笑吟吟的看着胡月道:“真的没见过你这么呆的大呆瓜了,不会开车还装模作样的坐车里,连个吃饭的地方也找不到,就这样你还要找菜场呢!买了菜回家水煮大白菜嘛!”

    翁梅玲自顾自的说着,越说越开心,娇笑不止。

    胡月这会也不乐意了,经过这么一会的聊天,起初见到翁梅玲的那种惋惜和震惊又掺杂着怜惜的奇怪情绪已经消散了下去,两人站在楼下聊天这会也过去了不少人,没对翁梅玲进行围观什么的,足见她这会应该还没成名,距离83版本的射雕还有三年时间,这会说不定连汤真业还不认识呢!想到这些语气就开始变得自然起来。

    “喂喂喂,你不要这么的旁若无人当着我的面嘲笑我好吧!我会开车只是没开过右驾驶位的车而已,找不到吃饭的地方也正常啊,我今天才搬过来的呢!至于我会不会做饭嘛,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翁梅玲不甘示弱的回道:“吹牛!驾驶位不是右边的还是左边的啊!”

    “当然,大陆的汽车都是左驾驶位!”胡月道。

    “大陆?”翁梅玲惊讶的扭头,“你是大陆人?”

    “是,也算不是!”胡月道。

    “那你是去过大陆咯?”翁梅玲来了兴趣。

    “算是吧。”胡月点点头,并没否认。

    胡月这么说,翁梅玲就不乐意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想说就不说嘛,走吧,我带你吃饭去。”

    “远不远啊?”胡月问道。

    翁梅玲歪着脑袋琢磨了一下,应声道:“反正不算近。”

    “那咱们开车去。”胡月到这会还没放弃兜风的念头呢。

    翁梅玲摇了摇头,“你又不会开车,再说了那边这会生意肯定很好,也没停车的地方。”

    “哦,那就不开车了。”胡月垂头丧气,忽然一拍脑袋。“有了,等我啊!”

    胡月蹬蹬瞪的朝着楼上跑了回去,车开不走,不是还有一辆机车呢,嘿嘿,这个肯定没问题了。

    翁梅玲看着胡月的背影挥舞了一下小拳头,心里琢磨着这个呆子可真的是事多,神神叨叨的!

    “嗡嗡嗡……”

    翁梅玲就看到胡月一路狂奔到了楼上,又飞快的冲进了停车场,不多时就骑着一辆本田机车从停车场里出来。

    “上车!”胡月一脸得意的笑容,对翁梅玲说道,说着还递给她一个头盔。

    “哇,你还真是一个富家少爷啊,什么都准备的有啊!”翁梅玲也没在意结果头盔带上跨上了机车。

    “什么富家少爷!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人而已。”胡月自嘲道。

    胡月这还真的不是博取同情,事实的确是如此,上辈子虽然平淡但是胡月也算是很满足了,莫名其妙就过来了,穿越就穿越还他么的是黑社会,还在蹲苦窑,还没爹没娘,就一个大佬真心实意的对自己还被人砍死了,绝对是苦逼中的战斗机。

    翁梅玲听胡月的口气有些伤感,也不调侃他了,不过还是好奇的问了一句。

    “那你哪来这么多钱啊?”

    “以前不懂事,混了黑社会,我金盆洗手拿了安家费,这可实实在在都是我的血汗钱啊!”

    前世的时候胡月对翁梅玲也是很喜欢的,无他,83版射雕传进内地的时候胡月正是少年时候,看到古灵精怪的俏黄蓉自然喜欢的不得了,崇拜,爱慕等等,直到后来伊人凋零还长吁短叹了好久。

    “看你没多大,你的人生还真的是丰富啊!好羡慕你啊!”翁梅玲起初只是小小的惊讶了下,就感慨的回了一句。

    “羡慕我?有什么好羡慕的,我最苦的时候要靠翻垃圾桶吃剩饭才活了下来,你们这种温室里的小花朵永远也体会不到那种感觉的。”

    “那也羡慕啊,我就是一直读书,然后读书,一直到现在,刚刚毕业,还不知道要做什么呢!”

    “读书好啊,没听过一句话吗?”

    “什么话啊?”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瞎讲,读书有什么好的,都读成书呆子了,我看你就像个书呆子!”

    “靓女,我我小学还没毕业好咩,我刚才发呆是被您的美貌所震惊,一时惊为天人,神游天外!”

    “油嘴滑舌!”翁梅玲娇笑道,说着还在胡月的腰上掐了一把。

    “喂喂,我在骑车呢,小心点!”

    翁梅玲在胡月掐这一把,胡月也没感觉有多疼,只是思绪在那一霎那一下子飘散了一下,前世少年时的偶像目前坐在自己的身后,自己还骑车载着她遛弯,还能如同朋友一般的聊着天,居然还掐了自己一把。

    唉,只能说是世事无常啊!

    这么好的女孩怎么就会香消玉殒呢,要不要阻止这惨剧的发生呢?

    这个念头一经升起便再也遏制不住了,该怎么阻止呢?不让她去无线拍电视?貌似不错,可是自己也影响不了无线电视台啊,告诉翁梅玲以后她会遇到一个叫汤真业的渣男千万别上当?别逗了,肯定分分钟认定你是个神经病!

    思绪乱飞,一个念头升起再被否决,一时之间还真的没想到什么好的办法,最后胡月心一横,妈蛋,不想了,那孙子要是赶来,老子说不得再做一把黑社会,找人绑了装麻袋再加几块石头直接沉海去!

    嗯,就这么办,老子果然还是受了这辈子的影响了呀,不过这样也好,最起码简单快捷,无痛苦,随治随走,不影响工……咳咳,顺口了,简单快捷,无后遗症。

    “喂喂喂!”

    胡月这么一阵的胡思乱想,说话没跟上节奏,翁梅玲顿时不乐意了,伸手在胡月的肩膀拍打着叫道。

    “嗯嗯,在呢,在呢。”

    “互相乱想什么呢,跟你说话都没听见啊!”

    “没,没想什么,啊,你刚才说什么?”胡月有点心虚,刚才还想着把人家以后的男朋友拉去沉海呢。

    “我说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呢?”翁梅玲又问了一句。

    “我?工作啊?哦,最近闲着,有人跟我约了一部戏,过几天可能要去拍戏,你呢?”

    “拍戏?拍电视还是拍电影啊?好不好玩?”

    “拍电影,好不好玩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想应该很过瘾吧,可以体验一个个不同的人生,就好像又重新活了一次,感受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自我的喜怒哀乐,想想应该蛮不错的。你呢,你不说你毕业了么,打算做什么啊?”

    “我舅舅让我去参加英国华裔小姐的比赛,不过我不想去,感觉没什么意义。”翁梅玲语气有些苦恼,“可是我又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对了,你拍电影也带我去好不好?”翁梅玲忽然又说了一句。

    听了翁梅玲的话,胡月忽然对自己把翁梅玲忽悠的远离她原有生命线的目标有了新主意,答应她拍电影,让她远离无线台,不认识汤真业自然就哦了,要知道在香港,电影人和电视台是完全的两码事,电影人自视甚高,对演技要求的十全十美,即便是电影的配角也很少去拍电视剧,总觉得自己掉身价。

    至于拍电视剧的呢,他们倒是想来拍电影只不过大家虽然都是演戏但是对于演技的需求完全不相同,一些拍摄电视剧养成的一些小习惯都是不允许带进电影中的,最好的例子就是后世中刘德化的好友林家东跑去跟刘德化说自己想拍电影,刘德化说他要三年时间才能改变那些拍摄电视剧养下的毛病,林家东真的巴巴的等了三年,什么也没做。

    把翁梅玲引领到电影的道路上,远离无线,远离电视剧,远离汤真业,嘿嘿,我真的太聪明了,妥妥的!

    “当然好了,我还可以给你要个角色让你感受一下呢,说不定你很喜欢演戏呢!”胡月笑道。

    “真的?”翁梅玲惊喜道。

    “那当然了!”胡月这会心里开心极了,今晚一直纠结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心情自然不错。

    “到了到了,拐弯。”翁梅玲这会也开心极了,这些天都呆在家里不是开书就是睡觉度快闷死了,终于可以找到事情了。

    “走吧!我都饿坏了,给我推荐一下什么好吃呗!”

    “嗯嗯,快走快走!”

    翁梅玲拉着胡月,两人的身影消失在茶餐厅的门前。

    夜,仿佛也温暖了不少,一直躲藏的弯月也悄然浮现。(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d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dd微信公众号!)

第六章 撞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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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朋友之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胡月的日子过的挺安逸,而且和翁梅玲的关系也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那天晚上两人吃过晚饭之后,关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再加上翁梅玲显然被胡月提议让她去演电影勾起了兴趣,两人闲暇的时候就会腻在一起。

    要么就是俩人一起演戏该怎么演云云,因为那天吃过饭之后胡月给章国名打电话说了一下,章国名也是欣然同意,敲定了女配角也就是阿芳的闺蜜那个角色,具体叫什么胡月想不起来了,为什么章国名会答应的这么利索呢,因为胡月提议的是自己的表妹好奇想试着演演看,不要钱,作为章国名真正意义上的处-女作,章国名比谁都上心,能少花一毛钱就少花一毛钱,全部投在钢刃上,对此翁梅玲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现在还只是兴趣,好奇和猎奇心理占据上峰,还不是把演戏当成职业来做。

    再要么两人就是骑着机车到处溜达,偶尔也会让翁梅玲驾车跑远一些,其实翁梅玲和胡月的情况比较特殊和尴尬,怎么说呢,翁梅玲虽然现在住在这边,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英国,很少回来,对于香港虽然熟,但是很多地方根本没去过,而胡月呢,作为前身的虎爷呢倒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早的时候穷没钱出去玩,后来有钱成大哥了,不能随便跑了,一来面子挂不住,二来呢你跑到别的地方人家本地的帮会可能还会认为你来找茬的,再加上现在的胡月已经是那大陆宅大叔了,对这些香港出了名点的景点更是好奇。

    以上,由此种种,才造就了两人如今奇怪和尴尬的情况。

    你说是情侣吧,两人都没有互相表明心迹,翁梅玲怎么想的胡月不知道,至于胡月呢,这就是国人传统中那点小自卑的心理在作祟了,明明喜欢的不得了,但下意识的又觉得自己和翁梅玲不般配,还一个劲的告诉自己我只是在拯救我曾经喜欢的偶像,嗯,就是这么回事。

    如果胡月能够多点情感方面的经验的话,翁梅玲晚上睡觉也不用回39号了,直接安家38号了,但是胡月有吗?没有,要知道前世他那老婆还是亲戚给介绍的呢!

    so,两人的情感状态很奇怪,如果真的要来形容一下的话,那就是八个字!

    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好景不长,纸包不住火……

    咳咳,这两句貌似放在这里不是很合适,但是也差不多了。

    今日,天气晴朗,两人上午的时候听说将军澳那边有剧组开工,早早的就吃了早饭拿好装备出发,打算去看看真正的剧组生活是怎样的。

    胡月还是那样,一件花色蝙蝠衫,一件大短裤,鼻子上挂着小墨镜,头上的头盔还是没系带子,翁梅玲呢,宽松的包臀毛衣,七分裤,运动鞋,背上还挎着个运动背包。

    看这个情况应该是胡月骑车,关于这个背包翁梅玲一开始的时候可是很有怨念,为什么呢?太重!

    里边装着小面包,纯净水,风油精,毛巾,雨伞……等等,各种日常所用的小东西,这个就是胡月的杰作了,从第一天两人跑到太平山回来的时候饿了个半死,胡月再出门就背着这个背包了,一开始的翁梅玲还不习惯。

    接下来的几天里,她明显也被这个小包给征服了,渴了马上就有水喝,热了,有遮阳伞还有扇子,整个就是一个人性自走哆啦a梦,再然后胡月把背包交给翁梅玲的时候她也就不抗拒了。

    在两人兴致勃勃的跑到剧组所在地之后,胡月就失望了,为什么呢?

    因为胡月在翁梅玲的怂恿下,找了一个剧组的杂工在付出了一根香烟的代价后得知这个剧组是《撞到正》的剧组。

    撞到正,这个片子并不出名,出名的是它的导演,许安化,一个后期在金像奖和金马奖上近乎横扫的女人,看来她现在还没开始觉醒她的文艺之心,这姐们后期拍片可全都是文艺片,从不沾染商业,凭借拿奖拿到手抽筋的名头倒是也有很多人投资。

    至于现在她拍的这部阴阳路,呵呵,胡月真的不想过多的评价,因为这部片子他还看过而且貌似很有些印象。

    撞到正是许安化的第二部作品,第一部的《疯劫》将其推到**潮电影导演的代表人物,时隔不足一年,马上继续第二部片子,试图继续开拓**潮的风格,结果导致了这部片子的诡异。

    诡异并不是说这部片子到底有多差,相反这部片子其实还算是很优秀的,它的好看之处就许安化掺杂了太多的五光十色古灵精怪的配合,所以比较难察觉到剧本很坏。在香港**潮时期,沿袭粤剧的“旧”正好和**潮形成对比,这也是那一时代产物的癖好所在。再说片种的色彩浓艳,正好是给阴森补上了一丝诡异和恐怖。乱到正好就是热闹了。

    当然了在如今看来,这些已经都是被玩烂了的段子,但是在当时,妥妥的标新立异,鹤立鸡群。

    如果说不错吧,胡月又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反而想起了后世张爱玲在《中国人的宗教》这本书里的一句话。

    愚民承认而不肯相信“鬼总是有的吧?看是没看见过啊?”。

    这这部片子里,人的世界与鬼魅世界交亘叠印占同一空间时间造成一个拥挤宇宙…两个绍兴戏子递声含泪叫着贤妹啊梁兄啊!打广告的趁调弦子插进来:安南路十三号王公馆毒特灵一瓶马上送到!而戏剧气氛绝对没有被打破…虔诚与顽笑间界线不甚分明,不知别人怎么看,胡月从观赏者的角度上来说的话,俩字,乏味。

    还的确是,因为翁梅玲也感觉到无趣了,不是因为对演戏无趣,因为这是鬼片,在外边拍摄的基本都是远景广角什么的,没什么发挥的空间,再加上是鬼片,奇奇怪怪的装束一开始还能吸引下翁梅玲的兴趣,不过,也只是一时而已。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这就是两人这会的感觉。

    “这电影拍的太无趣了,还阴恻恻的,我以后肯定不拍鬼片!”翁梅玲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一瓶水发表自己的看法。

    “嗯!”胡月点头。

    “那咱们马上要拍的电影是不是也这么无趣啊!”翁梅玲又问。

    胡月想了一下,回道:“不算吧,一个是**潮的鬼片,一个是时装都市,完全不是一个画风啊,根本没可比性!”

    “画风是什么意思?”

    “就像油画和素描的区别。”

    “那谁是素描谁是油画啊?”翁梅玲靠在机车上又问道。

    “你知道的啊,这个电影呢也氛围两种呢,一种呢就是文艺片,亢杂灰暗却贴近现实,这样的故事就是发生在你的身边的,专门来触动你的精神,悸动你的灵魂,像是素描,清新却有简单,呃,也不对,不能说清新,应该是黑白分明贴近现实,嗯,就是这样。”

    胡月点了根烟,靠在路边的栏杆上,思索了一下说道,后世乱看的那些资料什么的夹杂一起说的模棱两可,偏偏又像那么回事。

    翁梅玲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问:“那商业片呢?”

    “商业片则就简单多了,只需要让观众感觉到爽就ok了,比如喜剧了让你笑,功夫片呢就让你热血沸腾,至于功夫喜剧什么的那都是在一个类型已经发展到了一定极限之后陷入死胡同之后把两者相结合出来的产物,商业片呢就像油画,华丽,鲜艳,一下子就能勾住你的眼球。”

    “嗯,我又想到了一个对比,肯定贴切,文艺片就像是西餐,吃的是品味,是修养,喜欢或者吃得起的人就是少数,商业片呢就像是路边的大排档,让你吃得饱,吃得舒服,属于大众口味,嗯,就是这样。”

    “哦……”翁梅玲点着头,有所领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说意思就是文艺片就是时装周展览的衣服,看不懂,抽象,是艺术,小众,商业片就是成衣铺里的衣服,虽然没有什么艺术气息,但是是大众所需要的。”

    “聪明!”胡月打了个响指赞道。

    “把水给我喝一口。”胡月道。

    翁梅玲这会明显还没在状态,顺手就把手里的水扔给了胡月,胡月也没多想很自然的就拧开了瓶子喝了起来。

    忽然,翁梅玲惊叫。

    “呀!”

    “干嘛?”胡月疑问。

    “那瓶水我喝过的了。”

    胡月仔细一看,还真是,瓶口还有淡淡的口红印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贱笑了一声。

    “咦,那咱们这算不算间接的打啵了?”

    “去死了,那我这几天还天天跟你一个盘子里吃东西呢,拿不是天天都都……打那什么……”

    翁梅玲的性子活泼,放的后世那就沾点女汉子的味道,胡月这么说她也不害臊,笑骂一声,只是说道打啵亲嘴还是说不下去。

    两人嬉闹一阵,安静了下来,翁梅玲悄悄的看看胡月,发现胡月正看着自己,忙又低下了头。

    胡月看气氛尴尬,忍不住出言说话。

    “要不咱们现在回去?”

    “嗯。”翁梅玲点点头。

    胡月把水递回给翁梅玲,掏出钥匙,两人跨上机车,翁梅玲忽然伸出双臂轻轻的环住了胡月的腰,小心翼翼的把脑袋靠了上去。

    温香软玉,佳人在怀。

    心里残存那点什么自卑什么情怀,全都去他妈的,回家就表白,晚上就啪啪啪!想到啪啪啪,胡月的心里那叫一个热切啊!重生至今仍不曾尝过肉味,这对过来人那真的是一个大考验,一想到今晚有可能……嘿嘿,心里兴奋极了,发动了机车就要回家。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又留下了两人。

    “囡囡?”

    “啊……”翁梅玲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小名,扭头随意的一瞥,顿时惊叫一声从机车上跳了下来。

    “舅舅!”

    “你怎么在这里?”翁梅玲问道。

    “我还想问你怎么在这里呢!”翁梅玲的舅舅绷着脸严肃的说道。

    “我跟朋友来看人家剧组拍戏呢!”翁梅玲毕竟长期在国外生活,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大大方方的说道。

    胡月两世为人,这点小场面自然也不在话下,听翁梅玲的称呼就知道这位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陈景了,翁梅玲的谊舅,对于这一位,胡月很钦佩,也很敬仰。

    翁梅玲的母亲随其继父离开香港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陈景在照顾翁梅玲,虽然不是亲生,却视为己出,可叹可敬。

    “舅舅您好,我叫胡月,阿翁的朋友,也是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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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轻轻的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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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陈景

    本来这场面已经挺尴尬了,多多少少的会让胡月和翁梅玲二人感觉到一点做坏事被家长抓住的感觉。

    好嘛,胡月上来又来一句舅舅,本来不觉得怎么的翁梅玲登时来了个大红脸。

    至于陈景嘛,看起来倒不是那么的反感,虽然眉头稍稍的皱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松开了,开始仔细打量自己这个便宜外甥。

    “胡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啊?”

    打量完胡月,陈景也是暗暗的点头,小伙子也算是眉清目秀,算是挺不错的,翁梅玲这么些年来跟家人一直都是聚少离多,大多的时间都是跟着陈景,之间的感情早已堪比父女之情。

    1980年的香港,女孩16岁就已经可以结婚了,翁梅玲算一下的话今年也已经是21岁了,在如今这不算什么,那当时算是偏大的咯。

    “以前我犯……”胡月张口就来,可是却被翁梅玲打断了。

    “贩卖小东西,嗯,他以前就是个做倒手生意的,现在早就不做了。”

    胡月扭头疑惑的看看翁梅玲,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说,翁梅玲眨眨眼,示意胡月别说话。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胡月决定还是保持沉默,两人这些天四处溜达,也没少惹祸,早就形成了一种默契。

    “哦,这样,胡先生,我还有点事,中午让阿翁带你去我家吃饭,到时咱们再好好的聊一聊,你看怎么样?”

    俗话说的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陈景虽然年纪不算特别的大,不过做生意这么些年来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火眼金睛不敢说,两人这点小动作还是看在眼里了,稍微的思索了一下便礼貌的说道。

    “好……”胡月张嘴还没说话,又被翁梅玲打断了。

    “不用了吧!”这可是翁梅玲的招牌动作,抬头,挺胸,撅小嘴!“阿月是我朋友又不是你朋友!”

    “哼,胡说什么呢,还懂不懂礼貌了,就这么说定了,你不来到时我去家里找你去!”陈景绷着脸冷哼一声,佯怒道。

    胡月插不上嘴,就站边上一直陪着笑脸,翁梅玲看陈景这态度,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便作出一副不乐意的样子推着陈景。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你快走吧,不是还有事的吗?”

    “那我就先走了,胡生咱们中午见。”陈景临走还和胡月道别。

    “舅舅慢走!”胡月忙上前挥手告别。

    …………

    陈景走了,两人沉默了,不是那种常规意义上的沉默,而是透着……一丝小暧昧那种。

    “咳咳,阿翁啊……舅舅喜欢什么啊?”胡月作为男人自然要先开口咯,问问这舅舅的爱好了,要注意什么了,买点什么礼物了……等等……

    可是今天的胡月就如同被上了一个buff,而且这buff的名字一定是“百分百被翁梅玲打断说话”!

    “哼!不要脸,也不害臊,那是我舅舅。”翁梅玲俏脸通红,对胡月吐着舌头挂着脸嘲笑道。

    这么一说,胡月顿时不乐意了,脸上一绷,义正言辞的回道。

    “我们什么关系!你舅舅就是我舅舅!我舅舅也是你舅舅,不过你肯定见不到我舅舅的,我一家人应该是全都挂了,这么些年没听说我有一个亲戚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胡月这么说,本来是调侃一下翁梅玲的,可是听在翁梅玲的耳中就不是这样了。

    翁梅玲自小最不满意的就是自己的家庭,父亲虽然是港府海关的高级官员,可是母亲只是个情妇,虽然生下了翁梅玲却没有被引入翁府的待遇,再然后母亲又再婚去了英国,自己则是借住在谊舅的家里,虽然舅舅一家都待自己很好,可还是难免心里会生出一些自卑啊,怨恨啊这种负面情绪。

    和胡月认识这些天,并没有听胡月特地的说过家里的情况,只想着胡月是和自己一样都是由亲戚照看着的,其实翁梅玲能和胡月走到目前这么个亲近的地步,这个身世的作用可以说是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这会一听胡月说这种话,翁梅玲非但没感觉到胡月的调侃之意,倒是心酸不少,又如同刚才一般,伸出手环住了胡月的腰,轻轻的靠在胡月的怀里。

    “我们都是苦命的人儿呢……”

    …………

    后世的网络上流传着这么一个笑话,大家也许都听过,那就是禽兽和禽兽不如的故事。

    男孩和女孩睡在一张床,女孩画条线,说你晚上不要过线啊,过了你就是禽兽,男孩应声,一晚过去男孩果然没过线,却被女孩怒骂禽兽不如。

    胡月这会想到的就是这个笑话,翁梅玲虽然没说话,可是已经投入了你的怀抱,甚至于已经搂住你的腰,你还能无动于衷吗?还能忍吗?难道胡月你丫真的要禽兽不如了吗?

    胡月的答案是no!

    轻轻的伸出手揽住怀中佳人的娇躯,明显感觉到翁梅玲的浑身一僵,翁梅玲的的背上还背着双肩包,胡月的双手只好放在了她的双肩上,轻轻的拍了拍。

    “别伤心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看咱们现在不是很开心吗?”

    “嗯……”翁梅玲含糊的应了声,抱着胡月的双手不自觉的紧了紧。

    “你舅舅肯定是认为我们在谈恋爱了所以才会叫我们去家里吃饭的,你跟我说说你舅舅是个什么样的人呗!”

    就这么静静的抱了一会,胡月轻声道。

    “不是我舅舅,是咱舅舅。”翁梅玲双手还搂着胡月的腰,抬起头撅着嘴吧不乐意道。“是不是不乐意啊!”

    “乐意,乐意,我巴不得呢,咱舅舅,咱舅舅……嘿嘿……”翁梅玲什么心思,胡月这会再不知道那就真的是傻逼了,就嘿嘿的傻笑一个劲的乐。

    忽然,翁梅玲又问了一个严肃的问题。

    “你说咱们这算不算是谈恋爱啊?”

    翁梅玲说完就这么目不转睛的看着胡月的眼睛,胡月明显感觉到她的身体又开始变得僵硬起来,整个人都紧张了。

    对于翁梅玲的话,胡月并没有回答,也这么静静的看着她,然后缓缓的低头轻轻的在她撅起来的樱桃小口上啄了一口。

    “你说呢?”

    轻轻的一个吻,化解了所有的担心和尴尬,翁梅玲仿佛一下子失去了浑身的力气,整个人都靠在胡月的身上,眼神有些迷离。

    “我才不知道呢,大色狼!”

    “是吗?那我来告诉你。”

    胡月再次低头吻在了翁梅玲的双唇上,不同刚才的浅尝辄止,这一次胡月是狠狠的亲了上去。

    翁梅玲身高158cm,胡月身高183cm,双方相差了25cm,足足一个头。

    胡月低着头,弯着腰,翁梅玲踮着脚仰着头,放在胡月腰间的双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胡月的脖子上去了。

    两个人就如同在沙漠中行走的的旅者,久旱逢甘霖,狠狠的吮吸着,试图从对方的口中得到一丝丝的甘露来扑灭身体中躁动不安的火焰。

    良久,唇分。

    两人再次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大口的喘着气,久久不能平息。

    “哎呀,你捅我干什么!”翁梅玲扭动着身子不乐意的说道。

    “额……”胡月尴尬,也没话说。

    翁梅玲则是奇怪胡月不回答自己,伸出手去拨弄了一下,不禁惊呼一声,忙送开了胡月,娇嗔道。

    “你个大色狼,丢死人了,还不赶紧回家。”

    翁梅玲说完就跑到机车前拿起偷窥给自己带上,脸上一片娇羞,低头不语。

    胡月尴尬的笑着,扭头看看四周,还好没什么人,一个箭步上去,跨上机车。

    “嘿嘿,我这不是正常反应嘛,你这么漂亮,嘿嘿。”

    “哼,油嘴滑舌!”

    翁梅玲再次娇嗔一声,也不多说,这一次就习惯了了,伸出手搂住胡月的腰,脑袋靠在胡月的背上。

    两人就这么静静的行驶了一段距离,翁梅玲出言说了一句。

    “你给我唱首歌吧。”

    “嗯,好叻,我想想啊,有了!”胡月应声,唱首歌而已嘛,前世自己可是号称小麦霸的!

    轻轻的一个吻

    已经打动我的心

    深深的一段情

    叫我思念到如今

    …………

    此情此景,这首歌是最合适的,再加上刚才那个吻,胡月直接跳到副歌部分,直接从高-潮开始唱起。

    刚没唱几句,翁梅玲拍拍胡月的腰间。

    “这首歌我都听腻了,给我唱一首我没听过的呗!”

    胡月皱眉,没听过的,那只有从后世那些歌曲中抄袭一首了,哎呀,会的歌多了也不是好处啊,一下子还真想不起来了。

    “唱啊!”翁梅玲在胡月的腰间轻轻的掐了一把,催促道。

    “哎呀,本大才子文思泉涌,一时之间选择太多,不好抉择啊!”胡月怪声怪气的回道,一副我很牛逼的样子。

    “咯咯……不害臊,有没有人曾说过你脸皮很厚啊……”

    “唉,看来老公我不拿出点货来,还真被你看扁了!听好了!”

    胡月其实也算说谎了,也算没说谎,真的是的确歌曲太多供他选择,假的是这歌曲都是别人写的和他半毛钱关系也米有,不过也没事,好多词人谱曲这会还不知道那旮旯里玩泥巴呢!

    还是翁梅玲一句话让胡月想到了一首歌,貌似还不错的样子。

    “讨厌,谁是你老婆……”

    翁梅玲又掐胡月,胡月忙出言打岔。

    “你都跟我亲亲了,不嫁给我嫁给谁啊!”

    胡月这一调侃,翁梅玲顿时急了,手上力气又加大几分,胡月赶紧求饶。

    “别掐了,我唱了,唱了,你肯定没听过啊!”

    翁梅玲讶异,“咦,还真的有啊,你别骗我啊!敢骗我的话你小心着……”

    胡月在脑海大致的回忆了一下歌词,清了清嗓子就唱了起来。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早习惯穿梭冲满诱惑的黑夜,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

    随着阳光,歌声,略带忧伤,一路飞扬,恰如当时年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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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家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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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家宴

    男男女女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奇怪,如果没确立关系或者捅破那层窗户纸,都还会表现的比较矜持,但凡确立了关系,都会变得黏巴起来,古灵精怪的翁梅玲如是,二次重生的大叔胡月亦如是。

    两人一路回到家之后,都是打算洗个澡的,天气已经有些小热,翁梅玲是感觉身上难受,胡月则是打算洗澡换衣服。

    然后两人一起洗澡然后啪啪啪,这是不可能的,这是港娱,不是后宫小说,这种事情胡月也只能是想想,因为翁梅玲回自己家洗澡去了。

    洗过澡之后胡月就光着膀子在纠结自己到底穿什么衣服好呢,翻来翻去也没几身正式的衣服,怎么办呢,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在不出发就晚了。

    翁梅玲坐在客厅有一眼没一眼的瞄着电视,心思根本没在这上边,舅舅家对于她来说就和自己家差不多,现在回去肯定是没什么压力的,压力都在胡月身上呢,翁梅玲的父母不在,陈景这也算是代替她父母的工作了,审查有可能成为自家人的未来女婿。

    “喂,我说你怎么这么久呢,我一个女人都弄好了,你怎么还没出来呢!”

    又等了一会,翁梅玲实在是等着急了,起身敲敲胡月的卧室门,不耐的说道。

    胡月挠挠头,也挺郁闷的,陈景具体做什么的不是很清楚,看装扮和说话语气应该是个生意人,这种人一般都是比较注重礼节的,第一次去女方的家里吃饭穿的正式些那是必须的,可是自己偏偏没衣服,胡月暗自决定把这次对付过去,回来马上去买西装皮鞋。

    “马上就好,马上就好。”胡月应了声,安抚已经等不及的翁梅玲。

    听到胡月回话,翁梅玲又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发现还是没动静,就自己打开门冲了进来,对着胡月吼道。

    “喂,你是不是不想去啊,不想去就明说嘛,找这么多借口干嘛!”

    翁梅玲吼完就转身要跑开,却被胡月一把给拉住,然后搂到了怀里。

    废话,前世这妹子可不就是因为感情问题自杀的么,对于感情上边的事情比较的敏感和易怒,这和她从小的家庭环境有关系,这会胡月要是让她走了,这不白痴嘛,虽然不至于让翁梅玲自杀什么的,但是伤心难受啊在所难免,而且这就已经到嘴边的小鲜肉胡月怎么能放过。

    “傻瓜,说什么呢,谁说不去了,我不是不知道该什么衣服吗?”胡月伸出一只手在翁梅玲皱起的小翘鼻上轻轻的刮了一下。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翁梅玲马上就软了下来,双目流光转动,俏脸透红,低头不说话。

    “好了,别害羞了,来参谋参谋我到底穿什么衣服去呢,我这可没什么正式的服装啊,现在去买的话也来不及了啊。”胡月低头轻轻的在翁梅玲的额头上轻轻的啄了一口,然后说道。

    “没什么注意的啦,都死自家人一起吃顿饭哪来那么多规矩啦!”翁梅玲轻轻的在胡月的怀里扭动一下身子,轻声道。

    胡月苦笑,“你用不在乎啊,我可是第一次登门啊,见家长啊这可是,不正式怎么行?”

    “那我来看看!”翁梅玲推开胡月在胡月的衣柜里扒拉了一番,挑出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这身装扮和平时出去玩都差不多。

    “这样行吗?”胡月疑问。

    “我说行就行,我舅舅觉得你好看我不喜欢也没用不是!还不相信我的眼光!哼!”

    “好嘛好嘛,我穿就是了。”胡月扶住翁梅玲的双肩轻轻的摇晃了一下,“我什么都听你的,要不要给个奖励什么的啊!”

    “去!油嘴滑舌,油腔滑调!”翁梅玲娇嗔一声,马上又紧接着一声惊叫。

    “呀!”

    “我去外边等你,大色狼。”

    胡月低头一看,好嘛,刚才就穿条内裤一直到现在,翁梅玲开始那会只顾着发火呢,这会才看到,关系虽然捅破了,这不还没到啪啪啪或者互相观赏不害臊的地步不是,再加上刚才的拥抱和刺激小胡月早就不安分了。

    “对不住啊,兄弟,还能你还得忍忍啊!”

    胡月忍不住唉叹一声,开始慢腾腾的穿着衣服,不是胡月不急,不是得等着身体的反应下去不是。

    等到胡月出来翁梅玲坐在沙发上正危襟正坐的在看电视,不过小脸上还是红扑扑的,注意力明显不在电视上,胡月也不点破。

    “走了,阿翁,你开车,舅舅喜欢什么咱们买点礼物先。”

    “嗯。”翁梅玲应声,起身轻车熟路的从抽屉里拿出车钥匙,这去女方家里吃饭还是开车比较好,一来呢要带礼物,二来呢,有车也算是个经济实力不是,至于为什么不是胡月驾车,那是因为虎爷以前出去都是马仔开车的,自己根本没驾照。

    两人还没出门呢,就听到翁梅玲家里的电话响了,翁梅玲开门回去接听了一下原来是陈景在催促他们。

    路上的时候,找地方给陈景买了点礼物,一瓶还算不错的法国红酒,两盒茶叶,两千多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这也算是价值不菲了,对于陈景来说肯定不算什么,但是这也不是下聘礼,犯不着那么破费,也省的落一个骄奢的名头。

    两人开车快到陈景家的时候老远就看到陈景站在楼下等他们,如果只是翁梅玲回来的话当然不需要,今天有了胡月自然就不能失了礼数。

    “咦?这车好眼熟啊,这不是邻居老薛的车么?”

    翁梅玲的房子也是陈景弄的,自然认识薛怀利,一眼就把他的座驾给认了出来。

    “嗯,薛生急着移民加拿大,当初我打算买房子,最后我看不贵就把车子也接手过来了。”胡月点点头,礼貌的解释道。

    “哦?你花了多少钱?这些加一起肯定不便宜。”陈景好奇的问了一句。

    “二十五万。”胡月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陈景略带深意的看了一眼胡月,二十五万啊,不算是个小数目就是自己拿出来也吃力啊,看不出来这小子还是个富二代啊,拍拍翁梅玲招呼两人进屋。

    进了陈景家,就陈景的老婆在忙活着,陈夫人打开三四十岁的样子,具体也看不出年纪,反正比陈景小是肯定的,看到胡月进来,忙招呼胡月坐下,又是泡茶又是拿水果的。

    “你们先坐,我去做饭,菜都准备好了,只等炒了,很快的。”

    胡月起身弯腰礼貌的点点头,开始默默的打量陈景的家里,房间挺大的,家具什么的也看不出什么来,但至少知道家境的确是相当的殷实。

    陈景起身告了个罪把翁梅玲拉走了,躲到阳台边偷偷的问翁梅玲。

    “这小子还是个富二代啊,靠不靠谱啊?你去过他家没有?”

    陈景对翁梅玲还是很上心的,虽然她接触社会的日子也不短了,可是毕竟还年轻不是,总会有看花眼的时候不是。

    “你胡说什么啊?”翁梅玲白了舅舅一眼,“阿月是个孤儿,他的钱都是他自己赚的,做什么的你就别问了,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不是违法的就是了。”

    “我说你我这不是为你好吗?看看你……”陈景张嘴就开始唠叨,一下子把翁梅玲吓跑了。

    “我去帮舅妈做饭!”

    陈景无奈的叹口气摇摇头回到了客厅,跟胡月闲聊,不过也没过多的涉及胡月的私人情况,毕竟翁梅玲不在呢,不是很方便。

    陈夫人动作也真是挺快,还没两根烟功夫就开始上菜了,不大一会桌子就摆满了,陈景又拿了瓶酒,两人分着喝了点。

    酒过三巡,两个人脸都红了,这酒一下肚话自然就多起来了,开始见家长必不可少的步骤了。

    查户口!

    “阿月现在在做什么啊?我听阿翁说你打算去拍电影。”陈景问道。

    胡月点点头,回道。“是这样的,我那天在庙街吃完饭出来就跳出来个导演说我的形象适合他的戏让我试试,试了下觉得我不错就决定用我了。”

    “不会是什么骗子吧?”陈夫人疑惑的问了一句。

    “不会的,我已经去他公司里边看过了,手续齐全,名字貌似叫世纪影业,再说我又不付钱,他能骗我什么呢!”

    胡月缓缓的说道,看到旁边的翁梅玲忽然想起来她,又出声跟陈景说。

    “阿翁说在家无聊,我找导演给她也要了一个角色,你们别见怪啊。”

    “阿翁也有?可是她再过一个月就该会英国去准备毕业论文了。”陈景道。

    “还有这事?”胡月扭头朝翁梅玲看了过去,完全没听到她透露一点啊。

    “我琢磨着我回去弄完毕业典礼救回来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这不是还早嘛!”翁梅玲不乐意的白了陈景一眼,解释道。

    陈景这时却惊异的叫了一声。

    “咦?你不是说打算等毕业证到手就留在英国那家服装公司的么,这变化这么快,看来香港是有你牵挂的人咯!是不是舍不得舅舅啊?还是舍不得阿月啊?”

    翁梅玲被陈景臊了个大红脸,起身跑到陈景的身后搂着陈景的肩膀不住的摇晃。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

    “哈哈哈……”

    …………

    陈景被翁梅玲害羞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这外甥女从小就顽皮胆大,这样的模样还真的是很少见呢!

    本来还打算给年轻人把把关呢,想想还是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顺其自然,一切随缘吧!

第九章 何永朝

    ps:回来晚了,抱歉,这是7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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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边缘人

    何永朝,男,22岁,有个女朋友叫阿芳,死了老爸一直都靠着姐姐拉扯大,直到姐姐嫁了人还靠姐姐接济,因为何永朝有一个很奇怪的梦想。

    那就是轰轰烈烈的活一次!

    如果这是乱世亦或者什么神鬼超能的玄幻世界兴许还有这个可能,但在目前,恐怕不行。

    但是这个傻小子就是放弃不了,时不时的就换工作,也就是阿芳和他姐姐纵容,换别人早不管了,吃不饱饭看你还能想什么梦想。

    最后,何永朝就是边缘人的男主角,也是胡月的角色。

    胡月是幸运的,也是苦比的,幸运的是莫名其妙的有人来找他演电影而且上来就是男主角,苦比的是胡月发现自己真的是小看电影这个玩意了。

    对于胡月的演技,章国名早就已经见识过了,认为这样肯定就没事了,等到真正拍摄的时候才发现不是如此的。

    因为拍电影可不仅仅是你有演技就行了,镜头感,走位等等缺一不可,胡月作为电影白痴第一天开拍就是ng不断,让剧组的人好生无语。

    剧组的男二号是亚泰,扮演者金星贤,对于金星贤胡月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和李秀贤的搭档,警察专业户,公仆。

    因为金星贤目前也算是个角,需要一天跑着赶场,章国名也没办法,不过好在金星贤和章国名也不是第一次合作了,之前在点指兵兵就已经合作了一把。

    在刚开始金星贤和胡月开始对戏的时候,金星贤先是被震惊了一下,演技虽然还算青涩不过在青年一辈里算是高手了,等到章国名拍出的样片一看,便忍不住笑了,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啊。

    无奈,金星贤已经来了,不拍也得拍不是,磨叽着拍了半天,也就两三条可以用,不过章国名没说什么,因为这演员是自己找的,而且到目前来看,章国名依然觉得自己是对的,因为最起码拍出来的那几条样片里边胡月的表现都是无可挑剔的。

    胡月目前也是尴尬到死,没想到这演戏居然还这么多的门门道道,果然是隔行如隔山啊,翁梅玲每天没事情都跑来和剧组腻在一起,在一边看胡月拍戏。

    章国名看到翁梅玲的时候先是觉得不错的,胡月白白的给拉来了一个小美人,不管演技如何最起码养眼不是,反正也是个只有几句台词的大龙套,又影响不了大局,在看到俩人吃饭的时候还偷偷摸摸的亲热,章国名便知道自己想多了。

    无论是翁梅玲开始的嘲笑,到现在的安慰,还是剧组人们看着胡月的眼光,亦或者章国名现在依然对自己的信任,胡月忽然觉得,何永朝这个角色已经不是随便拿来玩票的性质了,自己有义务也有责任来拍好,演好。

    三天过去了,这三天里胡月如同一块干燥的海绵被丢进了水里,拼命的在吸收着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从走位到灯光,口白,表情,随机应变……等等等等。

    边缘人这部戏归根结底上来说还是一部男人戏,女性角色出场的戏份并不是很多,即便是作为何永朝的女朋友阿芳来说也是如此,这三天基本都是在拍摄何永朝和阿芳的对手戏,今天是何永朝和阿芳的最后一场戏。

    傍晚,剧组这个时候才开始上工,出发开车到了油麻地的这片的高档别墅区,这是章国名掏钱租下来的,今晚的戏份就是何永朝来找阿芳,阿芳决定和阿朝分手。

    愤怒,悲情,声嘶力竭,流泪……

    各种情绪一应俱全,这场戏也算是一场小高-潮了。

    夜,月黑但风不高,何永朝的心里很难受,因为马子跟别的男人去舞会跳舞了,作为一个男人,这个不能忍。

    “准备开始了啊!”章国名招呼了一声胡月。

    “嗯。”胡月点点头。

    剧组的人们也是很期待,这小伙子这些天一直都在进步,只是拍摄那些文戏看不出来什么,今晚就是考验的时候了。

    翁梅玲也在,一来是无聊,二来是也早听说今晚的戏份很激烈,想来看看,等一会拍完了也好顺便带胡月回家。

    “action!”

    胡月猛吸一口气死死的憋住不出气,攥紧了拳头,用力的捏着,脸色很快就开始红了起来,大步朝着陈宅的门口走过去,远远的就看到阿芳和那个男人在拉拉扯扯的。

    愤怒有很多种,人生两大仇,夺妻杀父,现在阿芳这还算不上夺妻,不过挖人墙角也是招人恨,怒,是必须的,这个就需要表现出来了,靠化妆是不行的,因为等下需要其他情绪你来不及反应,只能靠自己。

    胡月的办法就是憋气,然后就装一副发怒的表情,这个不用装,胡月以前就是黑社会,威压恐吓这是拿手好戏,自然无比,信手拈来。

    章国名看着监视器里胡月的表现满意的点点头,挥挥手让二号摄影专门给胡月加了一个特写,那张愤怒的脸上脸色黑红,脸上的肌肉不时的颤动着,喘着粗气。

    “阿芳,你在这里干什么!”胡月看到阿芳就要进去了,快步的跑了过去,大声的叫道。

    “阿朝?”阿芳转过身来先是一愣有点惊讶,马上就开始变得有些恐慌来,眉宇之间全是悲苦之色。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很快阿芳就将那丝慌乱压了下去,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问道。

    胡月扭头看看房间里的摆设,奢华高贵,低头看看自己的短裤背心和白球鞋,再加上身上不断啪踏啪踏的滴着雨水,不自在的倒退了一步。

    “你爸爸告诉我的,我,我不知道你这有聚会。”

    说了两句话阿芳也开始变得坦然起来,这样的日子实在让她无法忍受下去了,时不时的就找不到人,神神秘秘的,时常还把自己弄的一身伤,索性摊开了说了。

    “你的脸怎么了?”阿芳注意到阿朝的脸上又加了新伤。

    “不小心弄伤了。”

    “最近怎么就找不到你人呢?”阿芳问。

    “最近很忙,所以……”

    “忙的连个电话也不给我?”阿芳脸上的表情有些冷,有些嘲讽,也兴许是自嘲。

    这时,男配赛门出场,陈赛门,金表店的老板,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放到后世叫富二代,也叫高富帅。

    “咦?朝哥?你怎么来了?”说着还扭头对阿芳颇有些责问的语气,“阿芳,怎么不请朝哥进去坐啊。”

    屋里都是有头有脸的富家公子,人人都是穿金戴银西装革履,何永朝,红背心,牛仔短裤,脸上还绑着纱布,浑身都是雨水,赛门的用心显而易见。

    胡月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轻声道:“不用了,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胡月说完,赛门这才一脸的恍然,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

    “赛门,你先进去吧,我有些话和阿朝谈谈。”阿芳打发赛门进去。

    赛门开看胡月扭头进去了。

    “阿朝,我看了阿泰的新闻了,他也是卧底。”

    胡月点点头。

    “是的。”

    “阿朝,我发现我和你在一起越来越没有安全感了,而且我和你的生活习惯也越来越不一样了,我想……我想……”

    胡月知道,重头戏来了,默默的屏住呼吸,猛地上前抓住阿芳的双肩。

    “你想怎么样?”胡月脸上的表情有些狰狞。

    “我想,我们还是分开的好。”

    “为什么?为什么要和我分手?”胡月怒吼。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的职业?你不喜欢我可以改行啊!”

    “不是……不是……”阿芳被胡月的表情吓到了,伤心且恐惧,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这已经不是和他相恋的阿朝了……

    “那是不是赛门,说啊,是不是赛门!”胡月紧紧的抓着阿芳不停的摇晃着,脸上的表情愈加的狰狞。

    “不是……不是……”

    阿芳哭叫道,“不管赛门的事!”

    两人的争吵声音大了些,赛门过来了,一脸的正义,颇有股“禽--兽放开那个女孩让我来!”的气概。

    胡月从赛门走来就死死的盯着赛门,咬牙切齿,刚才还不是夺妻,这会……是了!

    “朝哥,今晚是我生日开party,阿芳是我的客人,你有事过两天再找他谈好吗?”

    “不管你的事。”胡月一声怒吼,一拳打在赛门的脸上。

    胡月这会有些入戏了,失恋胡月不是没有过,这会明显有些过了。

    “你敢抢我女朋友,我打死你……”

    胡月没有放过赛门,猛地上前,继续殴打赛门,客厅演戏的群演们一哄而上过来拉着胡月。

    “砰……”

    不知道谁给了胡月一拳,真打,不是假的。

    胡月顿时急了,奋力的挣扎起来,不断的扭动着,虽然被人按在了地上,可还是挣脱了出来,下意识的上手动了真功夫。

    两世的胡月都练过拳,不然也坐不上红花双棍。

    “砰砰砰……”

    拳脚相加,两个人就倒下了,章国名一看事情不对赶紧上去,也被打了回来,胡月一边打人嘴里还一边念叨着你抢我女朋友我打死你这样的话,彻底的乱了。

    翁梅玲看情况彻底的乱了套了,快步跑上去从后边猛地抱住胡月大声的喊了一声。

    “阿月!”

    一下子静了下来。

第十章 黄粱一梦见前生

    凌晨,胡月家里的灯还在亮着,翁梅玲和胡月相对而坐。

    翁梅玲静静的不说话,胡月则是低头默默的抽着烟,一句话也没说。

    因为翁梅玲刚才问了一个很奇怪却让胡月无法回答的问题。

    “你刚才的情绪怎么那么激动呢?不会触动了你的往事吧?可是你一直蹲苦窑哪来的时间啊?”

    胡月可以回答,但是又不能回答,不回答呢,翁梅玲现在明显是有点小吃醋的状态。

    “唉,不说算了。”翁梅玲皱皱鼻子,没来由的说了一句。

    “你啊,拍戏就拍戏,打人干嘛呢,这下剧组的人们肯定会不喜欢你啦,心情不好就赶紧洗洗睡吧。”

    翁梅玲把胡月来起来推到浴室的门口,进浴室前胡月纠结的说了一句。

    “阿翁,其实我……”

    “好了,谁都有点小秘密的,我就当不知道了,快去洗澡吧,我去弄点宵夜给你吃。”

    翁梅玲说完就去厨房了,留下胡月眼神复杂的看着倩影的离去。

    胡月洗完澡出来就看到翁梅玲坐在饭桌前,桌上摆着一碗蛋炒饭,正等着胡月过来。

    翁梅玲也没追问刚才的事情,把碗往胡月面前一推,静静的没说话。

    “我想喝点酒。”胡月道。

    翁梅玲起身打开冰箱给胡月拿了两罐啤酒,看着胡月的眼神有些纠结。

    “啪嗒啪嗒……”

    两声水滴滴落的声音响起来,有些昏昏欲睡的翁梅玲猛地惊醒,抬头一看,两罐啤酒早被胡月喝完了,正低头扒着碗里的饭,脸上却是泪流满面。

    “喂喂,你是大男人唉,怎么能哭啊,你可是黑社会大哥啊……”

    翁梅玲一下子急了,慌忙拿着纸巾走过来,嘴里急切的说道。

    “虽然就咱们俩你也不能这么丢脸啊,以后我可是要笑话你的哟!”

    “别哭了,不就是个破戏嘛,咱们不拍了不就是了,有的事情做,你说你个大男人哭什么啊……”

    翁梅玲手忙脚乱的给胡月擦着脸上的泪痕。

    良久,两人终于平静了下来,胡月靠在沙发上抽着烟,翁梅玲依偎在胡月的怀里,认定了就没打算再放手,敢爱敢恨这是翁梅玲的性子,从历史上她即使面对汤真业那个渣男也没放弃过,最终结果了自己。

    “好了,这会终于安生下来了,这下能好好说了吧,大男人还哭什么!”翁梅玲看胡月的脸色好了不少,娇嗔道。

    胡月没说话,许久才幽幽的说了一句。

    “我想家了。”

    “家?这不就是你的家吗?你不说你是孤儿吗?”翁梅玲坐直了身子奇怪的问道。

    “是我前世的家。”胡月又道。

    思来想去,胡月还是打算说出来,告诉翁梅玲,她可能认为自己是个神经病,不说,胡月怕自己成神经病。

    不穿越不知道,谁重生谁知道,一个秘密死守在心里,非正常的二次重生,前世的种种,家人亲情,当真能一刀两断,忘却前尘?

    别人胡月不知道,但是他自己,不行。

    “前世?喂,你喝高了吧?喝大了赶紧回去睡觉去。”翁梅玲就要起身。

    “别动,阿翁,你坐好,听我说,我没喝大。”

    胡月拉着翁梅玲正色道,既然决定了,那就豁出去了,到时如果她真的再走回自己的命运线那就去把汤真业干掉,如果泄露出去有人找麻烦那就跑路,反正出来混的跑路也是家常便饭。

    “我曾经做了一个梦,真实的梦,那是我在赤柱监狱的时候,那一次我差点就死掉了,昏迷了三天,可是这那三天里却是一辈子,一生,那一个梦里有我,却也不像我!”

    翁梅玲没说话,只是拿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胡月,有些担忧,又有些可怜。

    胡月摇摇头继续说道:“梦里的那个人算是我,从出生一直到三十八岁,完整无缺,直到我醒来,梦就断了。”

    “怎么说呢?就像是我想起了前世一样!”

    胡月在感觉的翁梅玲此时的变化和感受之后,终于,还是没有说出真相,而是编造出一个如同梦境般存在的假想,不过看翁梅玲的样子还是有些不相信。

    “你认为我是神经病犯了?”胡月苦笑道。

    翁梅玲没说话,无声的点点头,你丫就是神经病!

    “梦里的我叫胡月,1977年7月17日出生,家住京城雍和宫后边的八大胡同132号,24岁结婚,30岁有的小孩,孩子叫胡丽丽,读小学,父母健在,在我38岁生日的时候吃了饭睡觉,然后醒来就在这了,那时候我还在苦窑,被人捅了三下,差点挂掉,后来抢救回来我才发现我已经不是我了。”

    “阿月,要不明天我带你去青山去看一下医生?”翁梅玲眼中尽是担忧,拉着胡月的手小心翼翼的说道。

    胡月苦笑,去青山看医生?谁不知道青山只有一家医院,那就是青山精神病院!果然吗?

    “真的,我不是神经病,我知道你的一切,如果没有我的话,你还是会踏上娱乐圈这条路,而且会红,大红大紫红遍整个中国,然后……”胡月没在说下去,然后翁梅玲就自挂东南枝了,说出来太让人接受不了。

    “哦,那你说说你都知道我的什么?”翁梅玲这会的表情很奇怪,半晌才幽幽的说了一句。

    “你相信我了?”胡月惊喜道。

    翁梅玲摇摇头,“我还是不信,但是你明显不是神经病,也没喝高,而且像这种事情不管你还是坦白还是随便说个小谎言我都能接受,但是你却选择这么一个奇怪的方式,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我相信你的人,但是不相信你现在说的话,除非你能说服我。”

    胡月接下来的话就让翁梅玲不得不端正了太多,而且开始震惊。

    “翁梅玲,1959年5月7日出生于香港,籍贯安徽省,小名囡囡,伯父是海军军官,因为香港这个时候还存在一夫多妻制度,伯母并没有被接纳,1966年,伯父去世,伯母为了生活认识了你现在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继父,廖金堂。”

    胡月说到这里翁梅玲已经无法自持了,胡月知道她已经开心相信了,因为这些事情目前在香港除了她的舅舅陈景根本没人知道这些,当然也不排除胡月专门调查过她,可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啊,因为翁梅玲已经接受胡月的求爱了,于情于理这都是不可能发生的。

    “1972年伯母和伯父移民英国,因为手续你留下呆了两年,1974年在玫瑰岗读完f4,你本来打算考取香港医科大,但是这个时候你移民了,到了英国,你就读的学校是伦敦艺术和服装设计学院,1980年你参加英国华裔小姐获得亚军。”

    翁梅玲有些慌神,胡月说的全部都对,没有一丝一毫的差异,即便是调查也不可能精确到如此的地步。

    “你说的都是真的?”翁梅玲问道。

    “嗯。”心里的话全部都说出来了,胡月心里也坦然了不少,事已至此,一切都只能听天由命,看翁梅玲的反应了。

    “哇塞!”翁梅玲的反应让胡月有些愣神,这算什么反应?

    “我随手找了个男朋友居然是个拥有双重记忆和人格的人!这也太科幻了吧!”

    胡月看着翁梅玲脸上的表情嘴角不禁有些抽搐,额,你这算什么?兴奋么?不是应该生气或者认为我是神经病的么?

    其实胡月还是不了解翁梅玲,虽然接触这么长时间,胡月也只是觉得翁梅玲有些跳脱和古灵精怪,大部分时间还是挺贤淑的,他对翁梅玲的了解大多来自前世的千度百科。

    可是,现实和有些资料还是有出入的,比如说现在。

    “你不生气?相信我?”胡月小心翼翼的问道。

    “我干嘛要生气?”翁梅玲反问了一句,然后翻身骑在胡月的身上,脸上的兴奋之色还是溢于言表。

    “你是我男朋友,我不相信你我相信谁啊,再说了,你说这些一点都没错啊,我开始以为你是调查过的,可是调查也不可能做到这么精细的,所以我才选择相信你。”

    “唉,对了对了,你跟我说说我接下来的人生呗,我怎么红遍全国的,哎呀,想想都令人有些期待呢!”

    翁梅玲骑在胡月的身上扶着胡月的双肩,脸上尽是兴奋。

    “还是不要说了吧……”胡月踌躇道。

    “为什么啊?”翁梅玲不解。

    “因为我出现已经完全打乱了你的生命线啊,你肯定回不到原来的生命线了。”胡月道。

    “哎呀,那我岂不是不能走红了?太可惜了……”翁梅玲有些丧气道,然后又看了看胡月,搂着胡月的脖子亲了一口。

    “好了,不红就不红了,反正我也不在意,我红不了你以后可要养我啊!”

    “我养你!一辈子!”胡月的语气前所未有的坚定。

    “嗯……”翁梅玲骑在胡月的身上轻轻的扭了扭,然后又说道:“还是说说吧,我就当听听故事了!”

    “这个,这个……”胡月欲言又止。

    “怎么了?难道我后来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翁梅玲看胡月吞吞吐吐的,顿时脑洞大开,开始自我想象起来。

    “这个……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那你干嘛不讲呢?今晚不讲你别想睡觉啊!”翁梅玲举着拳头对着胡月做出一副威胁的样子。

    “具体太细的我记不太清了,82年你参加了港姐的选美,第八名,然后签约了无线电视台,再让一个叫萧生的监制看中你,拍了部十三妹,演了个双格格的角色,再然后你演了黄蓉,就因为这个你红了,而且成了后世无人能够超越的经典……”

    胡月说到这里没再继续说下去了,再然后她就该挂了。

    “怪不得呢!”翁梅玲喃喃道。

    “什么怪不得?”

    “怪不得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张嘴就叫我黄蓉,而且还知道我的名字,这下我是真的全都相信了,你是真的梦到你的前世或者是未来。”

    “嗯,第一次见你我就认出来了。”胡月点头。

    “唉,即使我是个明星,你怎么把我资料记得这么齐全?”翁梅玲歪头问道。

    “你演的黄蓉在内地播出的时候梦里的我才十几岁,从那时起你就是我的偶像了……”胡月说这个倒是没什么害臊的,曾经的偶像成了女朋友,这可是很值得骄傲的,重生至今,恐怕这也算是胡月一点满意的地方了。

    “咯咯……我居然还是你的偶像,咯咯……”翁梅玲被胡月逗得笑个不停,然后猛地揪住胡月的脸使劲的揉捏着。

    “好啊,原来你第一次见我就不怀好意咯,现在什么想法,把自己偶像泡到手里是不是感觉很爽啊!”

    “是很满足了我现在。”胡月没否认对现在的状态很满意。

    胡月说完翁梅玲也是一脸的小幸福,松开胡月的脸轻轻的揉了揉,伏在胡月的肩上。

    “我也很满意呢!”

    “继续跟我说说我接下来的生活呗,最好一直说到我老了的时候。”

    “阿翁,其实我也不瞒你了,你千万别激动,你拍完黄蓉没多久就自杀身亡了,享年26岁……”

    “什么?”

    翁梅玲猛地从胡月的身上坐直了身子,一脸震惊的看着胡月,脸色惨白。

第十一章 燃烧的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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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推倒推倒!

    当胡月缓缓的说完这句话,翁梅玲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

    胡月很释然,也是,大红大紫红遍香江,忽然自杀,很难让人能够接受,但是这就是事实,胡月没能力也没想过去给翁梅玲编造一个虚构的美好的人生。

    一是对于她的尊重,二来是万一编造的太过美好,妹子自己跑了怎么办!

    少顷,翁梅玲就回过神了,毕竟那只是胡月所说的前世而已,现如今就如胡月所说,生命线已经完全改变了,不必要去有什么心理负担,但是这个胡月不能说,只能靠翁梅玲自己悟,一朝顿悟遁入空门那种悟。

    翁梅玲虽然对情感比较敏感和纠结,但是毕竟自己也是心思玲珑的可人儿,很快就明白过来了,搂着胡月将脑袋轻轻的放上去,轻声的问道,虽然心里不在意但是语气还是有些低沉,毕竟那是自杀啊!

    翁梅玲很难想象自己一个女人在经历过什么事情才能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

    “你认识了一个渣男,就是像渣滓一样的男人。”胡月道。

    “他追求了你,又和别的女人牵扯不清,你们吵架了,还闹分手,你很爱他,再加上你们是公众人物,所以后来就……”

    “不会吧,你说这么一个渣男我怎么可能喜欢上他呢!”

    说出心中的一切秘密胡月有些轻松,说起话不自觉的就开始带上一切前世的口头禅什么的,翁梅玲被渣男这个词语逗得笑了一声。

    “是真的,你还没出名的时候遇到他,被他的花言巧语和虚伪打动了,后来你红了,他也不算差,成了无线的五虎将之一,从这他就开始得瑟起来了,开始拈花惹草。”

    “咦,对了,最近刚开播那个很红的上海滩中的陈翰林就是他演的,他现在的女友应该是港姐的季军狄宝-娜,一直到后来他结婚之后有了孩子还是离了一次,50岁的时候和一个25岁的女孩成婚。”

    既然下定主意把翁梅玲圈到自己这一亩三分田里,能抹黑肯定得抹黑!

    “是么?”

    胡月抬头,就看到翁梅玲以一种挑衅的眼神看着自己,“我怎么感觉你是怕我再喜欢他呢?”

    “怎么可能……呵呵……”胡月干笑,“那可是个渣男。”

    “那你怎么关注的这么清楚呢?”翁梅玲问道。

    胡月不好意思的笑笑。

    “他住在油麻地,那以前可是我的地盘,我要他生就生,我要他消失,他绝对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胡月顿了顿,又道:“其实我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不知道买到你家隔壁了,当初我还琢磨着等射雕开播的时候如果他还是和你在一起我就找人把他拉去沉海的……嘿嘿……”

    “哇,我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残忍哇!”翁梅玲夸张的惊叫一声。

    胡月笑笑也不在意。

    “我毕竟是黑社会,我手上的人命至少三条,据我估计应该是五个。”

    胡月淡淡道,并不是装逼或者吹嘘自己怎么的,这是事实,翁梅玲也是知道的。

    “知道了,知道了,黑-道大哥,你厉害,你也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了,一切都过去了。”翁梅玲说说,在胡月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翁梅玲接下来又开始古灵精怪了。

    “咦,对了,那我们俩好了,我岂不是成了黑--道大哥的女人了?那你的小弟们见到我是不是要叫大嫂啊?”翁梅玲拍拍手,一副兴奋的样子。

    “哇,在电视上看到人家冯程程出门的时候都是好气派的,许文强也是那么的帅,怎么你这个黑--道大哥这么丑呢,没人保护你,连开车还都是我给你开的……”

    胡月道,“我不混了,我已经跟龙头权叔交代过了,打算退出帮会,权叔也答应了这房子就是拿安家费买的。”

    “为什么你会这么突然的要退出来呢?我也知道混这个不好,但只是很好奇,蹲苦窑真的让你大彻大悟了?”翁梅玲好奇道。

    “当然不是,如果是以前的胡月,出来之后一定会继续混下去,还会重新排位,升级到坐馆一级的,但是我嘛?”

    “呵呵……我毕竟是后世来的,眼光看太远,内地不允许黑社会太猖狂的,等到97回归的消息放出来,社团们马上就慌张了,不信你看着。”胡月的脸上满是自信。

    “97回归?”翁梅玲眼睛一亮,惊讶的问道。

    “嗯,消息大概到下半年就会放出,97年香港回归大陆。”

    “英国会同意吗?这么大一座城市,恐怕不会舍得吧?”

    “不会的,现在华夏的国力强了,领导人也很强硬,由不得他们。”胡月道。

    翁梅玲忽然有些憧憬,眼神迷迷的说:“好期待啊,还没见过大陆呢,好想去看看呀!大陆漂亮吗?”

    “很漂亮,万里河山,风景秀丽,虽然经过战火摧残,但是影响不了大局。”

    “太平山大吗?中华五岳随便一个都比它大,维多利亚湾漂亮吗?比不上孕育中华儿女的黄河咆哮……”

    胡月喃喃的说着,仿佛又看到了曾经,以前的时候旅游也懒得去,觉得没什么看的,现在想来,天下最秀丽的莫过于祖国大地了。

    “嗯,到时候你就带我去旅游,我要爬长城,看天安-门。”翁梅玲掰着指头一个个的算着。

    “嗯,会有机会的。”胡月点点头。

    …………

    “哎呀,时间不早了,该休息了。”翁梅玲在憧憬了一会美好的未来之后不经意的扭头看了一眼钟表,惊叫一声。

    “嗯,是不早了。”胡月点点头,却没放开翁梅玲的意思,“今晚别走了好吗?”

    “不要……”

    翁梅玲拒绝道,脸色娇红,语气也有些底气不足。

    作为21世纪的新社会好男人,胡月深知不要就是要,要还是要的意思,一定要彻底的贯彻翁梅玲的决定。

    胡月伸出手,一只手搂着翁梅玲的腰,另一只手探到她的脑后,低头吻住了那娇艳的双唇,不自觉的翁梅玲也动情了,搂着胡月的双臂也开始愈来愈紧。

    窗外万籁俱寂,屋内寂静无声,只剩下两人深深的呼吸和阵阵的吮吸。

    翁梅玲轻轻的探过身子,他的身体反应让她明白,如果不停止这个吻,将要发生的会是什么。然而,他吃力地抬起身子,又将她吻住。

    此时的胡月,无法离开她,也不愿离开她,他想要更多地得到她,撩拨起来的欲-望如同野火,轻易的燃烧却又难以扑灭。

    两人此时身上穿着的都是春夏时分的睡衣,轻薄且宽松,胡月伸出手轻轻的将身前的遮挡拉起推了上去。

    娇嫩鲜艳的温香软玉映入眼帘,胡月感觉到浑身的火焰愈发的狂躁起来,唇分,但是他的吻却没有停止,从额头到双唇,到双肩,一直到那软香温玉的跟前,张嘴将其纳入口中。

    翁梅玲没说话,一声淡淡的娇吟就是最好的回答,紧紧抱着胡月脑袋的双臂就是最好的鼓励。

    厉兵秣马二十载,今日便要提枪上马战天下,两人早已坦诚相见,胡月也早已准备好,正准备直捣黄龙,单枪直杀玉门关。

    “别,别在这里……”翁梅玲想要阻止,身体却将自己出卖,只是断断续续的说出这么一句。

    胡月轻轻的在其脸上吻着,淡淡的应了一声,一手托着那挺翘的香臀,另一手在其玉背不断的抚弄着,站了起来。

    两人身上的衣衫缓缓的滑落,落在地板上。

    最终到了胡月的床上,这才是今日最终的战场,

    两人此时就仿佛品尝到了人间难寻的美味,彼此紧紧的吻在一起,在口中的香舌上不断的拨弄,吮吸,试图得到慰籍。

    他和她拥抱在一起,疯狂地吻着彼此。

    薄被滑落在地上,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雨丝敲打着窗户……

    就在胡月再次准备起身的时候,翁梅玲猛地一个翻身,骑坐在胡月的身上,她伏在他的身上,用最轻柔的动作将他纳入……

    彼此融合的那一刻,她发出一声**,仰起脖颈,身体阵阵颤抖,面容苍白又鲜艳……

    “疼……”

    本以为自己能掌控全局的翁梅玲失望了,确切的说是懵懂了,她在英国的室友们基本上都有男友,不时的也会在一起谈论关于房--事这种事情,一个个都是说的这种事情做起来欲仙欲死的,怎么到自己就这么难受呢?

    难道是太大了?翁梅玲想到这里,没好气的给了胡月一巴掌。

    “谁让你长这么大的,疼死我了,哎哟……”

    胡月没好气的笑道:“第一次是这样啦,以后会很舒服的!”

    “骗子,你就想骗我跟你上床吧!”翁梅玲皱着小鼻子在胡月的身上狠狠的揪了一把。

    说了两句话,翁梅玲也不紧张了,只感觉自己的身下暖暖的,热热的,还夹杂着丝丝的酥痒,便忍不住的扭了扭小蛮腰。

    “嘶……”胡月深深的吸了一口冷气。

    咦,好像不是那么痛了呀?翁梅玲惊讶的发现了这么个事情,还挺舒服的呢!还没等想明白呢,就被胡月紧紧的搂着压在了身下……

    风声,雨声,在窗外敲打。

    屋内春色满园,一支娇嫩的桃花在不知觉间悄然的绽放,散发着娇艳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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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末世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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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九龙赤虎

    翌日清晨,两人都没有早起,醒来之后自然又是一番温存。

    年轻男女,食髓知味,若不是初尝滋味,那还不知能腻歪到何时。

    当晚在拍完和阿芳分手的那场戏之后,章国名就说要让大家先休息一下,一来呢是整理下之前拍摄的东西,再一个就是给被胡月打过人的补偿下或者做工作,要不然谁还敢和胡月一起。

    章国名直到此时才觉得自己找胡月参演电影真的是一个绝妙的主意,虽然那晚拍摄分手戏的时候胡月打人了,但是在剪辑的时候效果却是出奇的好,在这场戏里,胡月已经不是胡月了,他也不是在演何永朝。

    在那一刻,他,就是何永朝。

    虽然对拍摄效果满意,可是剧组工作人员和群演们不好安抚啊,有说要找胡月要钱的,有说找人暴打胡月的,章国名好说歹说还是劝不住,最后自己也火了,直接撂了句话就走了,谁知道反而这样大家都消停。

    那是因为章国名留下的话是:“胡月绰号赤虎,你去油麻地打听下就知道,家住广播道,刚从赤柱出来不到一个月,谁有种谁去!”

    俗话说的好啊,楞的怕横的,横的怕那不要命的,赤柱里边个个都是背了人命进去的,自然一下子吓住了所有人,也有那不信邪的打电话去打听了一下,呵,都是真的每一句虚的,而且告诉他消息那哥们把胡月夸得更猛,更嗜血。

    这一日,两人也没在外出,翁梅玲初承云-雨,身体也不是很方便,胡月颠颠的忙活了一整天,又是做饭又是洗衣服,晚上两人还顺便去维多利亚湾吃了个西餐。

    用翁梅玲的话来说,这是补偿,昨晚的气氛太不浪漫,胡月本也是喜欢平淡的人,乐呵呵答应。

    郎情妾意,浪漫温馨。

    吃过饭两人就早早的回了家,电视也不看,洗了澡就上床继续去没羞没臊的折腾去了。

    过了悠闲散漫的一天,又要开始拍摄了,翁梅玲怕别人看出自己和胡月关系的发展,不自在就留在家里没去,胡月一个人骑着机车去的。

    今天开始拍摄的大多就是胡月在黑社--会里的戏了,这些戏份全部都安排在了九龙城寨,只有这里才能满足章国名对剧本的要求。

    九龙城寨,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朔到宋朝,为盐场驻军所在,香江在1842年被英国划为殖民地以后,晚清将其改建继而进驻水军,从1890年到1940年这些清军依然驻扎这里,直到1941年日-军入侵,横扫过后,这里才开始被难民们所占据,到七十年代末,这里更是混乱,彻底的成了三不管的黑色地区,香江这个时期90%的毒品基本都出自这里,如果在外边犯了点小事,一般你冲进城寨,警察都不会进来。

    章国名这次真的是有勇气,来这种地方拍戏,当地的大佬一定得喂饱,不然带着人进去,能不能出来还是两说。

    演员和剧组的工作人员今天也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出什么事情,拍摄起来也算利索,但是天不遂人愿,剧组就快完成拍摄的时候,找事的人还是来了。

    阿芳和翁梅玲的戏份都拍完了,但是在何永朝做卧底的戏份中还是有几个女配的,饰演古惑女,找的也都是邵氏摄影棚门口蹲着的群演,模样也算周正,前凸后翘,因为拍戏这么一打扮还是挺诱人的。

    问题就出在这几个女配身上。

    几个路过的混混路过这里看到这几个女孩就上来搭讪调戏,这些女群演虽然有时有些放浪,那也得看谁,对导演啊制片啊那是图着能攀上高枝,对黑-道大哥眉来眼去那只是为了生存,并不代表什么人她们都愿意付出自己的身体。

    剧组的一个副导演叫陈得森,胡月还是有点印象,貌似后世还是挺出名的,这会还是楞头青年,一时气盛忍不住回了两句,这算坏了事,推推攘攘就动手打起来了。

    即便是以前胡月还在混的时候,也是很少允许自己的手下去欺负普通人,这个完全是道德问题,更别说现在了。

    胡月上了手,倒了俩,花了一个,其他几个看事情不对马上就跑了,输人不输阵,嘴里还嚷嚷着你们等着,我们叫人云云。

    “月哥,真厉害!嘶……”陈得森从地上爬起来一只手捂着额头的伤口对着胡月翘起了大拇指赞道,说话的丝毫不小心碰到了伤口,疼得直咧嘴。

    胡月笑笑,擦擦手上的血,“好了,还是赶紧收拾东西走吧,他们不是说笑的,真的会找人来的。”

    “嗯,那我们赶紧走。”章国名让随行的工作人员检查了一下带来的摄影器材有无遗失,就准备带人离开。

    “走?”

    “走不了啦!”

    一声暴喝从巷口传过来,紧跟着是密密麻麻的脚步声,抬眼望去,至少几十个人,看来真的是走不了啦。

    章国名和剧组的其他人看到这情形脸色顿时惨白,胡月拍拍章国名的肩膀,一个人迎了上去。

    “这位大佬请了,九龙赤虎过境,还请行个方便。”

    “九龙赤虎?”对面为首的中年汉子眉头皱皱疑惑的问道。

    “正是小弟,有得罪之处改日上门,肯定给个交代。”胡月抱拳拱手道。

    “赤虎?今天你就是赤龙也不行,打了我的人就想走,你自己废一只手,拿五万块钱,再把那俩小妞叫来陪我两天,这事就这么算了。”

    那汉子身后的小弟趴在他耳边不知说了几句什么,这汉子态度顿时变了,语气变得不善起来。

    “呵呵,我赤虎出来混这么多年,想废我的人不少,结果不小心都被我给废了,钱?我有,别说五万,五十万我也有,想要?喏,五块钱拿去吃碗河粉!”

    胡月也是气笑了,虽然还是胡月以前的意识为主体,但毕竟融合了不少前身的记忆,骨子里那嗜血狂躁的因子又开始躁动起来,听着汉子的话,胡月门清,这人倒也不是真的想砍胡月只是吓唬吓唬人,想敲俩钱,要是那俩女演员也能弄上床那就更完美了,这些都是出来混常用的伎俩。

    “就你?我们几十号人还弄不死你!”汉子猖狂的大笑着,指着胡月高声道,看老大发笑,身后的小弟忙也赶着起哄。

    胡月也不动怒,“就我!”说着一把抽出腰间的皮带,然后缠在左臂上,右手顺手在路边摊上拿起瓶啤酒啪的摔碎,拿着半截瓶子指着对面骂道。

    “我叼你老母,几年没出来都把老子忘记了,还想人多欺负人少,有种来试试!”

    汉子一看胡月的动作就知道这的确是个出来混的老手,心中紧张,脸上却不能挂不住。

    “就是人多欺负你人少,怎么着!”

    忽然一个少年从旁边的小屋里窜出来,跑到胡月的旁边,破口大骂。

    “扑街,比人多是吧,还想动我大佬的大佬!找死!”

    “阿火?”胡月讶异的看着身边的人,正是胡月刚出来时在庙街遇到的阿火。

    “嗯,虎哥好,我今个是来找乐子的,附近兄弟不少,长发哥也在。”阿火道。

    “长毛也在?”

    “嗯,虎哥,我先叫人。”阿火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根小竹筒来,拔掉一头,猛地在下边一拉。

    “啾……啪……”

    一声尖锐的长鸣,一个烟花飞上天空炸开,此时已是傍晚,所以看的也算分明。

    “傻逼了吧,还没死呢,先把炮仗放上了,哈哈哈……”

    阿火看着对面冷冷笑道。“笑吧,一会就没得笑了。”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穿云箭?三合-会的?”汉子这下终于不笑了。

    “合胜合九龙赤虎虎爷,在下庙街霹雳火!”

    “合胜合又如何?今晚把你们全做了,看谁知道!”汉子也是刀头舔血的人,这会一咬牙却是打算把剧组的人和阿火都给做掉,省的出事端。

    “上!给我干死他们!”汉子一摆手,就要带着兄弟往前冲。

    一场血拼一触即发。

    “九龙长发在此,谁敢动手!”

    一声暴喝从胡月的身后传来,只见一个长发青年手里提着一把砍刀正朝这边走来。

    九龙傻强在此,谁敢动我大佬!

    又一声从胡月对面,这汉子的身后传来,一个光头肩上扛着一根铁棍,亦是朝着这边围了过来,两人身后都带着数十个小弟。

    场下形势一下子反转过来。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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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月来到了1980的香港,有人说这是最好的时代,遍地黄金,处处机遇。 可胡月觉得这是最坏的时代,没亲人,没娱乐,一无所有。 琢磨着懒懒散散的混个日子,机缘巧合却跑去做了演员。 寻思着攒两个家底拍两部电影,却将电影的新-浪-潮运动推至了顶峰。 别人的生涯从龙套到影帝,他的一生却从影帝到大亨。文艺香江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文艺香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文艺香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