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大难不死
有些人也许是命中注定了难以平凡,人生总是充满了未知数,往往在你看见曙光的时候狠狠地推你,却也会在你绝望的那一刻拉你一把……
翁岳天的际遇,听起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所谓的偶然和奇迹,其实并非是无迹可寻,并非是凭空出现的,仔细想来,或谢是因为他种下了因,所以才得到今日的果……
这一切还得从“荣顺村”不远处那兴建中的迪士尼乐园说起。
之所以能在距离“荣顺村”很近的那块地修建迪士尼乐园,这跟翁岳天是有一定联系的。文菁从伦敦回来后不久,刚进“筑云”那阵子,有一天曾与翁岳天一起约见了威廉先生,那是迪士尼总公司在中国的执行官。原本威廉是打算放弃这块地,因为他得知有太阳国的企业将在这附近建化工厂。翁岳天当时还是商会主席,他极力阻止这件事,与一些高官多次接触,晓以利害,最后终于说服了那些官员,使得化工厂没建成,当然迪士尼乐园就能顺利在本市落户了。
翁岳天这么做,主要目的是让当地的村民幸免被化工厂毒害,那个时候,谁都预料不到,在不久的将来,他竟然因此而捡回来一条命……但岳听翁。
翁岳天从那坑洞掉进去之后,他连惊呼都没来得及就掉进了水里。这地下河是随着山脉往下倾斜的,他的身体完全不受自己控制,顺着河流飘走……周围黑漆漆一片,当他反应过来自己是遇到地下河之后,心里也不禁感到恐惧,无奈。没有光亮,没有可以抓住的漂浮物,更没有什么东西能帮助他稳住身体。他整个人都浸在水里,即使这河流并不深,但却冰冷刺骨,足以让他冻得全身发抖,仿佛泡在冰窖里一样……
水声,这时候在他耳里是那么地可怕,他无法预知自己将会飘向何方,如果他不幸撞到岩石上,恐怕等不到人来援救,他就会先死在这里。
这黑洞般的空间里,存在着未知的凶险,前方随时可能出现岩石……就算他幸运地不撞在岩石上,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在这水里,用不了多久就会冻死了……
在这冰冷的河流里飘荡,翁岳天感到自己仿佛是在想着地狱前进,每过去一秒就是距离死亡更近一寸。这种比死还可怕的恐惧感,席卷了他的大脑,吞噬着他的每根神经。即使是在知道自己患上白血病时,他都不曾如此时此刻这么绝望透顶!
原来老天爷这么心急吗?他已经患上了白血病,这还不够?他只有一年的时间可以活,他怨恨过命运的残忍,但原来那还不是最让人绝望的事,更残忍的是现在,他如此清晰地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他现在身在何方,这条地下河已经流到哪里?他不知道,可他明白,如果他死在这地下河,多半是连尸体都不会被人找到,真正地是死无葬僧地了!
他那么艰难地说服自己接受患病的事实,为什么偏偏还要让他掉进地下河?文菁亲眼看着他掉进来,她现在一定吓哭了,说不定她已经因为伤心过度而晕过去……
翁岳天不知道自己被呛了多少水,整个人的意识濒临溃散的边缘,只要他停止挣扎,他就会被淹没在河水里……在这死亡边缘的时刻,他脑子里想到的人很多,但无疑的,文菁和宝宝的身影最是清晰。正是因为想到了自己的亲人,爱人,孩子,他才激发出求生的意志,哪怕是快要冻僵了,他依然没有放弃,死命的挣扎着,至少使得自己的头部能时常冒出水面呼吸,否则他死得很快……
他无力对自己的现状做出改变,人与大自然的力量相比,实在太渺小了,根本无法抗衡。他只能在心里祈祷,宁愿被岩石一下子撞死也不愿在这河水里慢慢冻死!13760758
当翁岳天的身体被卡住的时候,他已经冻得快失去意识了……
怎么回事?他没有随着河水飘了,而是停了下来?翁岳天一惊,冻得麻木的腿,好像卡在了什么东西中间……
是两块岩石!谢天谢地,他只是腿卡住了,如果是头部直接撞上,那后果不堪设想!
翁岳天奋力抱住岩石,直起身来,终于可以不用全身浸泡在水里了,可是……这水声好像不对劲,怎么跟先前听到的不一样呢?回声明显大了很多,只可惜这里太黑,看不清楚前方是什么,只是听水声,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地理位置出现了非常大的落差才造成的,那会是什么?
翁岳天脑子里赫然出现了两个字——瀑布!
对,一定是一条地下瀑布!如果不是因为这两块岩石恰好卡住了他的腿,现在他已经掉进瀑布了……那就意味着更加接近死亡!
他耳边一直都只有水声,可刚才他听见了其他的声音……
是幻觉吗?在这黑暗的地方,一丝丝的光亮都没有,怎么会有人说话?翁岳天摒住了呼吸聆听,这声音居然距离他很近,难道……难道说他旁边有人?!VJNI。
翁岳天惊悚了,低吼了一声:“谁在?是谁在说话!”
静,安静得只有回声……没有人回答他,更没有人靠近他,他只能听见人声却感觉不到有人的存在。这是为什么?难道世上真有鬼神之说?
翁岳天心头巨震,自己到底是到了什么样的地方?穿越了?亦或是他根本已经死了吗?
不……不会的!他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翁岳天绝望了,晃神之间,他真的以为自己死了,不然怎会只听见人说话,而他身边根本就没有人啊!是他到了地狱吧,唯一只有这个解释才能说服他自己……
“M的,你们是没吃饭吗?干活儿这么懒散!”
“快点!别磨蹭!”
“我告诉你们,公厕必须在这个星期完工,如果完不成,威廉先生怪罪下来,我就扣你们工钱!看看你们,磨磨蹭蹭的,这可是在修迪士尼,你们给我打起精神来!”
“……”
一直都是这个声音在骂着,嚷着,听起来似乎是包工头?
“威廉先生?公厕?迪士尼?”这些字眼,钻进翁岳天的耳膜……天啊,难道他是漂到了……
这是一个犹如破锣般的男人声音,但此刻听在翁岳天耳朵里,却是好比天籁!
翁岳天的全身都几乎冻僵了,可在这一秒,他燃起了生存的希望,使出了全身仅有的一丝力气,朝着声音的方向伸出来手……
果然如他所料,这里是潮湿的石壁,他听到的声音正是隔着石壁传来的!他不是在地狱,他的隔壁就是修建中的迪士尼乐园的某一个公厕!
翁岳天从没像现在这么振奋过,感觉自己从地狱里爬出来到了人间,一定要活着!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回荡,身体里涌出一股求生的意志……
“救救我!救我!!”翁岳天在敲着石壁,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呐喊!他这是在呼唤着自己的命啊!
喊到声嘶力竭,喊到喉咙破了,翁岳天再次绝望……石壁那边的人听不到他的声音吗?不……这太残忍了,明明生存的希望就在距离这么近的地方,仅仅隔着一块石壁而已,他跨不过去,就只能死在这里!
翁岳天的下半身浸在河水里,上半身勉力靠在石壁上,这种到底有多冷?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仿佛血液都不会流动了,呼吸也变得越发困难,眼皮越来越沉重,连手指都动不得……他出现了幻觉,他看见文菁抱着小元宝正在朝他走过来,阳光照在她和孩子身上,走过的地方开满了美丽的鲜花……
翁岳天的心在滴血,但也再一次激起了他生存的意志,嘶哑的声音最后喊了一声:“我不想死!!”
他僵硬的身子靠在了石壁上,再也无法动弹了,他只能慢慢等着被冻死……
就在翁岳天彻底绝望之际,他听见隔壁传来了异常的声音……
“喂,谁在鬼嚎啊?”这男声,凶巴巴的。
翁岳天呆滞了几秒,确定自己没听错……他的鼻子好酸,哽咽着,喉咙里艰难地发出声音……
“救我……我在你们隔壁!我困在地下河里了,请你们救我!”翁岳天说完这几句话,禁不住泪如雨下……活着,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却也是一件脆弱而艰难的事!一个绝望的人,绝处逢生,那种喜悦,无如不是亲生经历,法想象……
几分钟后,翁岳天被石壁对面的人救了出去。由于人家是在修建公厕,一听翁岳天说这边是一个凶险无比的地下河,他们马上就将那石壁的口子给封得死死的,以免发生意外……事事多奇妙,这地下河流经的地方竟然是迪士尼乐园的某处。民工们在修公厕,在地下挖坑呢,其中一个听见了翁岳天的呼救声,这个民工,不是别人,竟然是翁岳天认识的……朱麟!朱麟早就没在拍卖行做保安了,为了生活,居然来建筑队当了民工。翁岳天全身僵了,被人抬着出来,他怎么都想不到,自己除了遇上朱麟,还在这里遇到了贾静茹……(凌晨先更一章,白天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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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守得云开,在一起
当翁岳天被人抬出来的时候,贾静茹正好在威廉的办公室里。贾静茹是威廉聘请的法律顾问团其中的一员,这几天都常往这里跑,想不到今天居然会见到令她震惊的一幕……
贾静茹就坐在办公室的窗前,与威廉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谈公事,居高临下看见两个民工抬着一个男人……
就这样,全身僵硬的翁岳天被贾静茹送到了医院,直接找了陶勋。
翁岳天让贾静茹和陶勋为他保守秘密,不要对人泄露他得救的事。经过一场生死的考验,他对于一些事情的看法更加深刻了。他知道,文菁和宝宝,还有翁家的亲人,他的好兄弟梁宇琛等等这些人都在担心他的安危,如果他一直不出现,他们虽然会伤心痛苦,但是,他的病,被治愈的机率很小,就算他从地下河出来了,但很可能几个月之后他就彻底离开人世,那样的话,不如就让那些爱他关心他的人以为他已经在地下河遇难了……同样的痛苦,何必让他们再经历一次呢?假如,他的病能在这几个月里治愈,到那个时候,他才会出现在大家的视线。如果不能治愈,那就……静悄悄地等死吧,就像在地下河里一样……
翁岳天的这种想法,不能以对错来衡量,只能说是每个人在遇到事情时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当他健健康康的时候,他会拼命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努力想实现他要的生活,特别是在对待爱情这方面,他拼尽全力要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她也和他一样的想法,两情相悦,何其美妙呢!他感到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仿佛这个世界上再也什么可以阻止他和文菁在一起……可是某天,当他知道自己患上了白血病只有一年的时间可活,他的世界翻天覆地,许多美好的念头都在一瞬间被毁灭,对于未来的计划,全都被迫搁浅了……没有健康的身体,命不久矣,他还拿什么去保护,照顾女人和孩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首先想到的不会再是要和她结婚,而是想到她和孩子的将来要怎么办?怎么样才能让她和孩子的痛苦少一些?
窗到就这。让文菁和小元宝眼睁睁地看着他的生命一天一天逝去吗?看着他病容憔悴,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全身插满了管子,身边堆着氧气瓶和各种仪器,看着他瘦到皮包骨头,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在痛苦中咽下最后一口气吗?
不……那不是他想要的!像翁岳天这样,真正的爱一个人,但自己又只剩下一年的生命,那么,他最想实现的愿望是什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希望文菁和能忘记他。VITA。
只有忘记才不会有伤痛,忘记了他,文菁才能真正地开始新的生活,否则,她如何会爱上别的男人,如何会重新让自己的心活过来?
翁岳天知道文菁是不会忘记他的,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出现在她面前,希望时间能替她疗伤……可是他做不到从她的世界里消失,他的心总是违背他的意愿,他忍不住偷偷地远远地看着她。
翁岳天知道小元宝上学了,知道文菁时常去教堂,他还知道小元宝被同学欺负了,但他的想法居然跟乾廷不谋而合,他相信自己的儿子能处理好那些事,所以他尽管很心痛,还是没有出面,只是在学校门口的某个角落里远远地看着文菁接送小元宝……
翁岳天与罗神父已经认识好几年,最近翁岳天来教堂的次数多了,罗神父也知道了他的病情,更知道他内心的挣扎。
那一天在教堂里,翁岳天假/扮成神父,在告解亭里听文菁告解,他实在太想念她了,好想可以与她近距离地接触,好想能走进了看看她……告解亭就是最好的屏障,人在外边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形,对于翁岳天来说十分有利。
第二次翁岳天在告解亭里,与罗神父一起听着文菁告解,也是因为他思念过度,控制不了自己,却没想到文菁走了之后突然又返回,听见了他与罗神父的对话,他当时就跑了,文菁追上去的时候他已经进了贾静茹的车,原本就是贾静茹载他来此的……
想要隐藏自己,却偏偏思念成灾,矛盾的心情折磨着翁岳天,可他硬是咬着牙关熬下去,就连梁宇琛都不知道他从地下河里得救了。他只想安静地离开人世,不管是爱心的女人还是亲人,亦或者朋友,他不想被人看见临死时的样子……
如果不是碰巧在迪士尼乐园被贾静茹遇上,翁岳天也不会让贾静茹知道他还活着。
想法总是跟不上变化的,翁岳天在贾静茹的陪同下,来到医院做化疗,文菁也来做产检,就这样,他藏不住了。
柳暗花明又一村。上天也许有时会让你觉得很无情,但是也会悄悄地为你开一扇小窗。文菁五个月了,这就是最大的转机!13757278
两个历经波折和艰苦的人,生生死死都尝过了,终于能牵着彼此的手,毫无保留地坦诚相待,没有秘密,没有隐瞒,没有阻碍……
翁岳天这段时间都住在贾静茹家里,现在他要搬走了,今后,他的一切都由文菁来负责。
翁岳天与文菁终于能在一起,几个月之后,宝宝将会出世,脐带血会有很大机率救活翁岳天,那时,这就是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可是,最令人无奈的是,喜事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那么一点忧伤。
今晚文菁还是回到住所,翁岳天没有跟去。他知道,明天他将文菁和小元宝接走之后,就意味着他们成为真正的一家人。他之所以留一点时间空间给文菁,是让她好好地跟乾廷道别。
翁岳天自从患病以来,对许多事情的看法都有所不同。换做以前,他一定会立刻将文菁和孩子接走。但现在他不想这么做。关于乾廷,翁岳天思索过很多次,不可否则,乾廷是真心爱文菁的,翁岳天甚至想过,假设他死了,他会希望文菁将来和乾廷结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尽管这样的答案很让人心痛,但在真爱面前,就是需要有人忍受这种痛。谁都想要成为对方的唯一,可如果他死了,总不可能让文菁一辈子不嫁人吧,那时,能照顾文菁和孩子的男人,乾廷无疑是最好的人选。这一点,翁岳天是经过一番挣扎才承认的,只是他预料不到今天会是如此结果。
翁岳天给了这一晚上的缓和时间,让文菁与乾廷道别,这就是他对乾廷的一种尊重。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呢,就算乾廷是情敌,但翁岳天认为,有这么一个情敌,不丢人。不但如此,他甚至希望乾廷也能在将来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大千世界,一定会有某个女人是适合乾廷的。
乾廷这几天很少回家,他的心情很复杂,巴不得文菁早点给他答复,但又怕她的答复会令他失望。那一颗钻石戒指,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亲自为她戴上。
乾廷两天没回来了,今天到是回得早,进门还吹着口哨,似乎心情还不错。
后天是周末,乾廷已经在餐厅订了位子,确切地说,是将某餐厅都包下来了,到时他会带上文菁和小元宝一起去。乾廷心里暗想,文菁也许不会记得后天是什么日子吧,不过那不要紧,他并不是想要她的礼物,只是,他十分渴望能在后天听到她的答复,只要她肯点头答应嫁给他,那就是全天下最好的礼物了!
乾廷知道自己那天求婚的举动很唐突,当时没有准备好,本就是他临时起意才按捺不住拿出了戒指,仓促中,以至于求婚的场面不浪漫,不够让他自己满意,所以他特意借着后天那个机会,弥补一下,尽量把场面给弄得像样点儿,罗曼蒂克一点……嗯,现在就去告诉文菁!
乾廷悠闲地步上楼梯,嘴里哼着轻快的民谣,看上去很潇洒轻松,实际上内心忐忑,越是接近文菁的卧室他就越紧张……求婚那天算是捅破窗户纸了,如今文菁还没明确表态,他当然会不自在了,总觉得心里像揪着团麻绳一样。
文菁的卧室门没有关好,松开了一条缝儿,乾廷的手刚一搭在门上,正准备进去,忽然间,他停下了脚步,整个人呆滞不动了……
“妈咪,我们为什么要离开这里呢?为什么要丢下干爹一个人呢?我不要离开干爹,我也不想离开爹地……爹地他回来了,叫爹地进来住就可以啦……或者,我们把干爹也叫上,去爹地那里住,我们四个人住在一起吧。”小元宝正拉着文菁的袖子在哀求。小孩子童言无忌,他怎会明白原因呢,在他心里,妈咪,爹地,干爹,就是他最亲的亲人,理所当然要住在一起,让他选择哪一方他都会舍不得的。
文菁红红的双眼隐忍着泪水,乾廷就像她的亲人一样,她又何尝舍得呢?可是,她该如何向小元宝解释,她只能跟着一个男人。小元宝的话,一字不落地钻进乾廷的耳朵里,他的心在不断地下沉,下沉……(还有一章加更要在晚上十点之后,睡得早的亲们可以早上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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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艰难的道别
文菁轻轻揽着小元宝,心里涩涩地十分难受,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乾廷这里,除非是她和他真的成为夫妻,否则,怎么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起呢,迟早是要离去的。
前几天她确实有在考虑是否应该答应乾廷的求婚,但她始终放不下对翁岳天的感情,即使他不在身边,她依然觉得答应乾廷的求婚就等于是对不起翁岳天。这种对爱情的专一,在文菁脑子里根深蒂固,很难动摇。或许再过一年两年甚至好几年之后,时间能淡化一些东西,说不定她与乾廷在相处中会擦出火花,但那只能是在翁岳天不出现的情况下,文菁有可能为了报答乾廷,感激他,从而答应嫁给他。而现实是,翁岳天出现了,就在今天,文菁牢牢地抓住了他,紧紧地,这一次再也不会放开他的手。
虽然翁岳天脱险的事让文菁惊喜万分,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照亮了,可是,一想起明天开始就要离开这里,她也难免会感到心酸。乾廷是她的亲人,留下他一个人在这空荡荡的房子了,没有她每天做可口的饭菜,没有了小元宝陪伴着他,他要怎么习惯那种冷清个孤寂?
文菁心里堵得发慌,第一次发现自己很残忍,像乾廷那么好的男人,她却不能一直与他生活在一起,成为他的妻子,她只能辜负他的真心诚意,辜负他这几年来的照顾和呵护……有些以前不曾想到的事,此刻在文菁脑海里变得格外清晰起来……
想起在伦敦的时候,有一次乾廷在厨房里亲了她,他极力否则,说自己不是因为喜欢她,只是一时冲动,逗她玩的,还不止一次说过她不是他喜欢的类型……现在想想,恐怕那时的他已经对她动心了。
与乾廷相处了好几年,彼此都已经成为对方生活中的重要人物了,现在要离开,文菁不是没有心软过,但她分得很清楚,她爱的是翁岳天,而她对乾廷的感觉是亲情加友情,就好比是自己的哥哥一样,离开了,依然会感到不舍和心痛,可她不会因此就放弃与翁岳天团聚的机会,哪里是她爱情的方向,她这几天也曾迷茫过,犹疑过,但最终还是坚定了自己的内心。对乾廷,心软是等于害了他,唯有在此时离去,让他清醒地意识到与她之间是不会开花结果的,只有这样,他将来才有可能接受其她女人……这么做,是很残忍,可是文菁别无他法,她不能欺骗乾廷,更不能欺骗自己的心。不能爱,那么就该勇敢地告诉他,长痛不如短痛,他痛过了就会慢慢地愈合伤口……
小元宝可不知道妈咪在想这些,小孩子无法理解大人的感情世界,他只知道自己想要和爹地妈咪还有干爹生活在一起,永远都不分开。
“妈咪……”小元宝撅着粉嘟嘟的小嘴,委屈地望着文菁。
文菁心里一疼,温柔地抚摸着孩子的小脑袋,嘴角泛起一抹无奈的笑容:“宝贝儿,其实妈咪也会舍不得的,可是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想要怎样就可以怎样……你干爹和你爹地,他们……不能每天都住在一起。现在,你爹地他病得不轻,需要我们在他身边照顾,陪伴,过几个月妈咪生下宝宝之后,用脐带血来救你爹地,他才有可能痊愈……”
“什么?不是一定吗?怎么是可能?那意思就是说爹地还是可能会……会……”小元宝说着说着就湿了眼眶,那个“死”字他没说出来,可这小身子在微微发抖,他不敢去想,假如到时候脐带血也救不了爹地,那么……这段日子,不就成了最后能陪伴爹地的机会吗?
文菁闻言,胸口处猛地一窒,小元宝说得没错,但有时候,人必须学会自欺欺人,翁岳天能被脐带血救活的机率是很大,可那并非绝对,当然了,现在他们只能尽量不去想某些可能出现的坏情况,潜意识里会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只要有了新生儿的脐带血,翁岳天就可以活下去!
文菁搂着小元宝,温柔地安抚着孩子,低声细语,柔美的小脸上笼罩着一层母xing的光辉,迷了某人的眼,也刺痛了某人的心……
乾廷在门外将这一切都听了进去,他苍白的面容上,眸光黯淡,唇边挂着一丝淡淡的惨笑,一颗心都被绞成了碎片,碎成了粉末,难以言说的伤痛在凌迟着他的皮肤,他的血肉,他身体的每个部分都被一种叫做悲伤的东西狠狠地割着,慢慢的,密密麻麻地伤痕,融进他的骨髓里,看不见……
从文菁回国那时起,乾廷就知道自己的与她相处的日子进入了倒计时,可他不会甘愿就那么放弃,他没有向文菁信誓旦旦地说过甜言蜜语,因为他明白,像她那样的女人,如果真的爱了,哪怕是一句情话都不会说,她也会跟着你。反之,如果她不爱,哪怕是天天相对,她的心依然不会在这里。文菁原本早就该离开这里,搬去和翁岳天住了,但几番周折,文菁和宝宝留下来了,住到现在,乾廷那颗心一天都没踏实过。虽然他极不愿意承认,可事实就是他心底总是漂浮着一丝感觉,好像自己与文菁母子的相处,是借来的幸福时光,到头了,就该还给那个人。
几年前,他一时兴起,救下文菁后,将她带去了伦敦,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的快乐,他的温暖,不过都是镜花水月,看似就在眼前,美不胜收,可你一旦想要触碰,想要真正地拥有,它就会消失无踪……
我满怀怨念,却提不起恨!
乾廷心里幽幽地一声叹息,悄悄地,将门带过去,转身,向楼下走……
“乾廷!”文菁的声音传来,急切,慌张,她发现他了,她不知道他听到了多少,但她没打算瞒着。
乾廷魁梧的身躯微微一震,停下脚步,背对着文菁,泛红的眸子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荧光,一只手用力抓住楼梯的扶手,在他转过身来那一霎,所有的痛苦和悲伤都被掩藏在那一双深邃的眼眸里,精美异常的俊脸还是那么妖异迷人,灿亮的桃花眼在朝文菁放电……
“我……”
“我……”13757278
文菁和乾廷同时开口,又同时愣住,示意对方先说。
乾廷也不客气,轻松地挑挑眉头,邪魅的笑意漾起:“恭喜你,翁岳天的事我已经知道了,其实我也正好有事要跟你说……那个……我想说的是……对不起。那天我因为看见你哭得很伤心,我一时不忍,本着舍已为人的精神,所以才把提出跟你求婚,我不是诚心实意的,真是不好意思,你不会的介意的,对吧?呵呵……”
乾廷一边说一边紧盯着文菁,见她露出将信将疑的神色,他赶紧又补充道:“你别不信啊,你看,我这几天都很少回来,就是因为我感觉心虚,怕面对你,其实也是怕你会答应我的求婚,那我可是骑虎难下了……幸好幸好,翁岳天回来了,你和宝宝将来有人照顾,我也就放心了,不用再牺牲自己……哈哈……你知道的,你不是我的菜嘛,要我娶你过一辈子,我多吃亏啊……哈哈哈哈……”
文菁一瞬不瞬地看着乾廷,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尽是疑惑不解,似是要想从乾廷的眼神里看出他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看了老半晌还是无法确定,她看不透了,愕然,迷茫,困惑……
乾廷笑得十分灿烂,活像是真的如释重负的样子,亲昵地揽着文菁的肩膀,神神秘秘地说:“文菁,我就知道你会怀疑,是不是怕我故意这么说,只是为了安慰你,让你安心?你呀,把我想象得太好了。你是打算明天带着宝宝去翁岳天那里住吧?没事,你们尽管去。不过后天晚上,我请你们一家三口吃饭,到时候你们可别不来啊,我会介绍我女朋友给你们认识……这样你总该信我了吧?”
女朋友?乾廷有女朋友了?这么说,他那天求婚真是假的?是因为同情她,为了安慰她一下才会那么做的?
文菁傻眼了,乾廷脸上看不出破绽,说得跟真的似的,可她怎么就感觉心里不踏实呢?他越是笑得潇洒她就越感觉心痛……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她确实是不用再为求婚的事而愧疚,也不用担心他以后没人照顾,没人陪伴,可以坦然地与翁岳天结婚去,可如果他是在撒谎,那么……文菁不敢往下想,那他该是有多痛啊!
乾廷对文菁的了解程度是不亚于翁岳天的,从她眼神里,他能读出她此刻的心境。前一离夫。VITA。
痛……清晰地传遍身体的每个角落,他一秒都不敢收起笑容,就怕泄露心底的真实,他只能漫不经心地依靠在墙壁上,状似洒脱地说:“你不要这么专注地看着我啊,我现在是……名草有主了,至于那个幸运的女人是谁,后天我一定带来给你见见!”乾廷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滴血。他用如此残忍的方式保全了自己最后那一点骄傲……(九千字。这一更来得有点迟,不要嫌弃哈,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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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找个临时女友
对于某些人来说,爱是无法一分为二的,乾廷很明白,文菁就是这种人。他能给她最好的祝福就是——让她安心地离开。
害怕从她嘴里亲耳听见她说不能接受他的求婚,所以抢先一步,不惜对她撒谎,说他其实只是因为一时的同情一时的冲动,说他不是真心的,说他这几天很少回家就是因为已经有了女朋友……
为了她,他可以放下自己的骄傲,但并不是没有限度的,他一直不知道自己忍耐的极限在哪里,就在刚才他听见文菁和小元宝的对话,知道她明天就要带着小元宝离开这里,去跟翁岳天住在一起。这时的乾廷才知道,原来,这就是他的极限!如果不是他先开口堵住了文菁的话,等她说出来,他一定会承受不住的。
此刻,他表面上的潇洒,不过是为了掩饰他崩溃的内心。既然得不到,那么就对自己残忍一点,分得够干脆,她才能轻轻松松地回到那个男人身边,去追求她想要的幸福。
文菁也不是真的那么傻,她隐隐有所觉,乾廷说的话,兴许并非实情,尽管他已经邀请了她后天和翁岳天,小元宝一起共进晚餐,还说他到时候会把自己新交的女朋友带来,可不知怎的,文菁就是难以释怀,她怎么会忘记,当乾廷向她求婚时,那种诚挚又灼热的眼神,她更不会忘记这几年来,乾廷是怎么呵护她,包容她,心疼她和孩子……难道这些都没有爱的成份吗?
她心里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是她却只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或许,自己再临走之前,唯一能留给乾廷的礼物就是……保全他的骄傲。
有些事,有些话,不说出来,允许我们偶尔自欺欺人一下,只因为那隐藏着的真实,太过残酷,我们不得不共同去营造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假象,努力地说服自己,那就是真的。
文菁就当作自己什么都没察觉,就当作乾廷所说全是真的,她眼眶里的泪,强忍着没有流下来,她只是朝着他笑笑,眸光中充满了真挚的祝福和感激:“乾廷……我和宝宝,我们不能没有你,就算不住在一起,但你永远都是我们亲爱的家人,所以……请你也要答应我,对自己好一点……我和宝宝会回来看你的,你也可以来看我们……”
“嗯嗯,那是一定,一定……”乾廷呵呵笑着,美得令人心悸的面容上没有忧伤,只有让她放心的笑脸。
文菁那双泛红的眸子紧紧盯着他,心头一股一股的酸涩在往外冒……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却被她伤了……彼此都知道是伤了,却还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为了不让他更加难过,她只能这么做,可她心里已经说过无数次的“对不起”。眼泪早就在身体里泛滥成河……
文菁吸吸鼻子,使劲憋住想哭的**,小声嗫嚅:“乾廷,你不进去看看宝宝吗?”
乾廷闻言,魁梧的身躯微微一震,垂着眼帘,掩去眸底浓重的伤痛,哈哈一笑说:“我还是不进去了,我知道那小家伙舍不得我,要是见了我,他晚上一定哭个没完没了……后天晚上7点钟,XX西餐厅,你们一家三口记得来啊……噢不对不对,加上你肚子里的,应该是一家四口!”
天知道乾廷在说这话时,他心里痛成什么样!
“文菁,我先走了,我还约了人,到时间了……拜拜,保重啊!”乾廷那张妖异惑众的容颜上绽放出让人神魂颠倒的笑容,朝着文菁挥挥手,不等她再说话,他的背影已经消失在楼梯口。
“乾……”文菁这一声呼唤,堵在喉咙,眼前空荡荡的,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妈咪妈咪,是干爹吗?干爹呢?”小元宝从卧室里跑出来,可怜巴巴地拉着文菁的袖子。
文菁语塞,她觉得乾廷或许并不是真的那么赶,他是害怕见到宝宝……害怕面对别离的时刻。他那么爱小元宝,却连道别都不敢,可见他的心是
文菁蹲下身子,抱着小元宝,轻声地安慰说:“宝宝,你干爹他有急事要办,今晚不回来了……”
“不回来?那我就不能当面跟干爹道别了……呜呜呜……干爹……呜呜呜……”小元宝伤心地恸哭,他幼小的心灵难以承受这种悲痛,他怎么都搞不明白,既然大人们都是那么疼爱他,为什么又不能住在一起呢?13760819
“宝宝别难过,我们以后虽然不住这儿了,但还是会在这个城市里啊,经常都能跟干爹见面的……还有,后天晚上,你干爹请我们吃西餐,他会介绍他交的女朋友给我们认识。”
“女朋友?干爹有女朋友了吗?呜呜呜……不要啊……”小元宝哽咽的声音委屈极了。
文菁只觉得自己的心脏抽搐得厉害,乾廷有女朋友的事,也不知是真是假,但为了安慰宝宝,她只能顺着乾廷的话说,帮他圆谎。
文菁温柔地为小元宝擦着眼泪:“宝宝,干爹有女朋友了,这是一件好事啊,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高兴……你想想,我们走了之后,这里好冷清,干爹没人陪伴,会很孤单的,但是现在他有女朋友了,我们就不用担心他没人照顾。”
小元宝还是不放心,可怜巴巴地抽噎着:“那……妈咪……干爹的女朋友会霸占着干爹吗?干爹以后会不会不疼宝宝了……呜呜呜……”
“傻孩子,你干爹怎么会不疼你呢……你不可以这么想的,干爹很爱你,要是听见你这么说,他会很伤心的。”文菁轻拍着小元宝的背,泪水无声地滚落……乾廷对小元宝就像是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可是以后不能住在一起,那等于是在挖乾廷的心头肉啊!
不仅是乾廷今晚没在,就连飞刀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哭去了,他是小元宝的跟班儿加保镖,他对小元宝的爱也不比谁少,飞刀至今都没成家,小元宝就是他最好的小伙伴和精神/寄托,他喜欢成天围着小元宝转,以小元宝为生活的重心,可是现在……
飞刀也和乾廷一样,不堪承受离别的痛苦,独自一人悄悄地避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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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人就打乱了自己的方寸
曾经有人读过我的眼神
告诉我是个怕寂寞的人
爱上一个人就好像是没有了根
漂浮在空气中的灰尘
我并不是一个怕痛的人
只怕你的拥抱变得陌生
爱你到底是天分或许是天真
怎么我如此不怕被牺牲
我并不是一个怕痛的人
只怕你放逐了我的灵魂
爱上你的不安分,注定我变成
你左掌分岔的感情线上,流浪的路人VJOH。
—————摘自《不怕痛》歌词。
乾廷漫无目的地开着车,这一首老歌让他觉得比较符合自己的心境,反反复复地听着,苦涩的滋味却是越来越浓……
快要到深夜12点了,这种时候还在开车兜风的人,多半都是寂寞而悲伤的。城市的街道两边,林立的楼房中,密密麻麻的万家灯火里,却没有一盏是为你而留……这种悲凉,岂是一句话就说得清的。
如果可以,乾廷真希望自己是一个滥情的人,是一个视感情为儿戏的人,那样的话,他就不会把心遗落在某个女人身上,以至于在真正的离别时,他竟然选择了逃避,他竟然不敢在家里过夜了,不敢等到明早亲自送她和孩子离开……
是的,他承认,他承受不起那种痛苦,比死还难受!向来天不怕丢不怕的他,这一次,允许自己当一个逃兵,等她和孩子走了之后他才会回到住所去。
现在他该去哪里?他不知道。脑子里如同放幻灯一样,全是他从刚认识文菁时的一点一滴……一段没有开始过的恋情,什么时候这么深了?深到刻骨,却还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入戏,在沉迷……
乾廷不知不觉将车子开到了僻静的小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和车都很少,他一边听歌,一边开车,一边还在被自己还乱的思绪牵着走,以至于注意力慢慢地不集中了……
“呲——!”急刹车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乾廷的“路虎”在拐弯处差点与一辆车相撞。
乾廷的车子在距离那棵大树只有一米处停了下来,乾廷瞪着眼睛,背上冒了一片冷汗……幸好刹车及时,否则……
乾廷呆滞了好半晌才松驰了神经,软软地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思索着……他刚才出门之前已经向文菁夸下海口,后天会带着女朋友共进晚餐,那是他为了让文菁相信他说的话,为了让她心里少点负罪感,现在冷静下来想想,他该去哪里找一个女人来临时充当女朋友呢?伤脑筋啊!乾廷自嘲地笑笑,有他这么傻的人吗,为了让一个不爱他的女人能安心地与她心爱的男人生活在一起,他竟然还要为难自己……(晚点还会有一章。)先亲接嘴。
!
第290章 接回他的女人和孩子
几家欢喜几家愁,每件事的背后都蕴藏着不同的情绪,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着自己的惆怅和不为人知的哀伤……
在本市另外一栋别墅里,此刻也正上演着类似文菁和乾廷之间的一幕,区别只在于……有些人的心事是注定了不可以晒在阳光下的。
这三层楼高的别墅里,只住着贾静茹的父母和两个佣人,加上她自己也才五个人,平时如果她不在,那就更加冷清了。这段时间,翁岳天住在这里,贾静茹回家的次数明显比平时多,只要她能忙得过来就会回家吃饭,回家住,不像以往大多数时间她是住在律师事务所附近的公寓里。
贾静茹与翁岳天从小就认识,她的父母当然也是熟悉的,所以他们对翁岳天十分热情,照顾得细心周到,就好像是一家人那样生活着。暗地里,贾父贾母都认为翁岳天的到来是件好事儿,起码最近女儿在家的时间多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但毕竟这并非是长久之计,翁岳天住在贾静茹家是暂时的,她也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
翁岳天明天就要去接文菁和宝宝一起回翁家,今晚是他住在贾家的最后一晚。
患病的身体确实是大不如前,以往到了五月份,晚上他只穿一件棉质的睡衣就行,现在还得披上一件外套。站在阳台上,遥望着夜空,繁星点点,围绕着一轮皎洁的明月,像个椭圆的柠檬,再过几天就该月圆了……
在城市的另一端,她是否也正仰望着同一片夜空呢?小元宝是不是已经进入梦乡?或者说,那小家伙会因为舍不得乾廷而难以入眠?
翁岳天虽然比以前瘦了许多,但那双漂亮的凤眸依旧深邃惑人,修长的身影伫立在夜色中,浓密的睫毛掩映着幽深的眼,他沉浸在诸多思绪中,嘴角时不时露出淡淡的微笑,时而欣喜,时而苦涩……VJOH。
翁岳天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将文菁和宝宝接走,是否会很残忍?答案是肯定的。但毋庸置疑的是,他爱文菁,他更知道她也在爱着他,从几年前她将自己交给他时,一直到现在,她的爱都没变过。翁岳天是一个在感情上有洁癖的人,假如文菁在这几年中,曾经与乾廷好过,或者与其他的男人有过一段情,他不会像现在这么爱她如命。这是人之常情,每个男人女人在潜意识里都或多或少的有这种想法。正是因为文菁无论是身还是心,都没有背叛过,没有出轨过,所以翁岳天能像现在这么坦然地爱着她。
爱情是自私的,他与文菁两情相悦,当然就想要这段感情能开花结果,诚然,乾廷是一个值得女人托付终生的男人,也是对文菁百般呵护,付出真心的男人,可文菁爱的不是他。假如文菁选择了乾廷,翁岳天不会霸道地纠缠,他会放手。反之,既然文菁爱他至深,就连他掉进了地下河生死未卜,她依然还是没有和乾廷在一起……翁岳天应该懂得,文菁想要的是怎样的生活,她想要和谁共度一生,她梦想中的幸福是什么样子。今时今日,翁岳天如果还不能下定决心将文菁和宝宝接走的话,他就真成混账了!
翁岳天想得入神,他身后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穿着衬衣,留着短发,成熟干练却又不失女人的风情……是贾静茹。
贾静茹的皮肤保养得很好,三十岁了,脸部依然紧致而富有弹xing,刚刚沐浴过,皮肤更是水当当的。但就是这样一个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女人,三十岁了还没有结婚,是她眼光太高吗?是现在的男人许多都不懂欣赏吗?如果按她自己的话说,是她太忙于事业,没时间考虑结婚的事。
“哥……”贾静茹轻轻地唤了一声。
翁岳天闻言,回神了,视线从远处收回来,侧过头,冲着贾静茹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静茹,不用担心,我一会儿就进屋去,不会着凉的。”
贾静茹呵呵地笑:“哥,你真聪明,每次都知道我要说什么。”13760819
翁岳天看向贾静茹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温润和淡淡的宠溺:“你呀,从小看你长大,这么多年了要是我连这点都看不出来,那也枉费你叫我一声哥。”
贾静茹宛然一笑,挽着翁岳天的胳膊,走进卧室里来,关上阳台门……
贾静茹凝视着眼前这张熟悉的面容,心里一跳一跳的越发不安,忍不住嘀咕一句:“哥,你……会和文菁结婚吗?”
翁岳天对于贾静茹的问话并不感到意外,这个问题,他已经想过很多次了。
翁岳天坐在床边,脸上一片沉静,浑厚低沉的声音里包裹着淡淡的沧桑,在静谧的空气里漾开来:“静茹,今天在医院碰见文菁,你也看见了……她的心,从来没有变过,不管我病成什么样,她都不会离开我……像她这么美好的女人,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我患上了白血病,像是梦,文菁怀孕了,像是梦,如今,很快我就可以和她生活在一起了,这也像是梦……可即便是梦,这一次,我也想要牢牢地抓住。人生苦短,以前总是认为这句话太伤感,太做作,直到我知道自己患上白血病那天,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什么叫做世事无常。人活着,今天不知明日事,我能做的就是,在以后的生命里,把每一天都当成是世界末日,这样我就会更加珍惜跟文菁和孩子在一起的每一段时光。”
贾静茹的目光落在窗户外的夜空,复杂的情绪在眸底酝酿着,她如何能不知道翁岳天有多么爱文菁呢?遥想几年前,第一次见到文菁,那时她只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十七岁的少女,但就是那天,贾静茹心里就隐隐感到了文菁那平凡的外表下有着闪光点,而翁岳天恐怕就是第一个发现文菁与众不同的人。几年的时间,一路走来,最终还是当初那个不起眼的自闭少女得到了翁岳天的爱,并且爱到甘愿付出他的命,他的一切……
上一次翁岳天和魏婕的“婚礼”,贾静茹以工作太忙为由,未能去参加,但如果是翁岳天和文菁的婚礼,贾静茹就不好再一次地推辞不去了。
终究还是躲不过的,有些事,有些痛,越是怕,就越是会出现。
“静茹,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脸色这么苍白,快点回房间休息吧。”翁岳天关切地口吻,让贾静茹心里更是涨得难受。
贾静茹缓缓转过头来,红通通的眸子里闪烁着点点晶莹,略有点哽咽地说:“哥……我舍不得你!”
尽管她三十岁了,可在翁岳天眼里,她还是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小姑娘。翁岳天站起身来,像对着小元宝那样,揉揉贾静茹的头发,柔声说:“真是个傻姑娘,我是你哥,一辈子都是,就算我不住这里了,你想见我的话,随时都可以来家里找我……瞧你,鼻子都红了,哭起来就跟小元宝差不多……”
“哥……哥……”贾静茹终于忍不住了,泣不成声,伏在翁岳天肩膀上低低地啜泣。
翁岳天只到这是自家妹妹在闹着小别扭,很耐心地安抚着贾静茹的情绪,他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妹妹,哪里还会想到其他……
女人的心思,有时或许真的只有女人才能了解。贾静茹回到自己的卧室之后,贾母也随之进去了。
一见自己的女儿那双眼睛明显地哭过,贾母无奈地叹息一声,走过来轻轻揽着贾静茹的肩膀,慈爱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女儿啊,你这是何苦呢……翁岳天明天就走了,你能不能就断了心里的念想,好好地找个男人嫁了吧。”
“妈……”贾静茹委屈地低下头,喃喃低语:“我知道……哥一直把我当成是妹妹,从小我就知道了,所以这些年,我不敢表现出异常,我怕他知道以后就不再理我了……可是……妈,您知道吗,他要结婚了,这次不是假的,是真的结婚……我还能不死心吗……”
“傻孩子……”又是一声叹息,贾母心疼女儿,今晚也没回房陪老伴儿,就在这陪贾静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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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早晨,蓝天白云里透着金黄色的霞光,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清爽的微风拂面,比情人的手指还要温柔……
间刻类里。人逢喜事精神爽,亚森今天特意穿得很正式,西装领结都出动了,清俊的脸上掩饰不住喜色,比翁岳天还兴奋。亚森心里感叹啊,终于是等待了这一天,他能载着少爷来乾廷家楼下接文菁和小元宝,这次不是出来玩玩就算,而是真正地接回翁家。翁岳天坐在车里,望着前边不远处渐渐走过来的女人和小孩,他整个人都像飘起来了,心在飞扬,一分钟都等不下去了,他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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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温柔的宠溺
四周的空气仿佛为他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望着迎面奔来的小身影,还有孩子身后那个圆润的孕妇,翁岳天感到自己昏暗的世界终于被阳光照亮了。
“爹地!”小元宝欢呼着跑过来,冲进翁岳天怀里,亲昵地搂着他的脖子,撅着粉嫩的小嘴儿,嘟嘟囔囔地:“爹地瘦了……”
父子之间的天xing使然,小元宝担心翁岳天的病情,只是这么一句话就足够让翁岳天眼眶泛红。
翁岳天的脸色确实不太好,唇色也十分苍白,但他抱着儿子的手臂依旧稳稳的,虽然如今的他,这么做会耗费自己许多力气,可他就是舍不得见到小元宝失望的表情,就算很费力也要把儿子抱得紧紧的。
“吧唧”小元宝在翁岳天脸上亲了一口,不停地问他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翁岳天此时此刻感觉自己好像是做梦一样的不真实,小元宝对他的关心,正是他渴望了好久好久才得以实现的,如同温暖的甘泉一样萦绕在他心间,这就是亲情的力量。
翁岳天的眼神变得格外柔和,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儿子,爹地没事,有你和妈咪陪伴在我身边,爹地的身体会一天比一天好的。”
文菁穿着孕妇裙走过来,水汪汪的眸子里闪烁着让人目眩神迷的光彩,粉嘟嘟的脸蛋就跟小元宝是一样的,吹弹可破。翁岳天忍不住凑过脸去,在她额头轻轻触了一下……
“嘻嘻……妈咪的脸好红!”小元宝指着文菁的脸蛋咯咯地笑。13760819
“是啊,你妈咪脸皮太薄了。”翁岳天也跟着接了一句,深邃的凤眸落在文菁的脸颊上,调笑的神情惹来文菁一记白眼。
文菁太久没有跟翁岳天亲热过,她本来就很容易害羞,加上小元宝又在看着,她当然会不好意思了,娇嗔地瞪了翁岳天一眼:“好啊,你们这么快就联合起来欺负我,哼哼!”
翁岳天轻挑着眉头,莞尔一笑:“儿子,你妈咪好凶,有没有觉得她好像母老虎……嗯……这可怎么办呢,以后我们一辈子都要跟这只母老虎生活在一起了。”
“呵呵……咯咯咯咯……咯咯……”小元宝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这小家伙到是很喜欢看妈咪和爹地这样轻松地调笑,一家人就是应该这样,孩子才会感到亲切的氛围。
“你们……”文菁佯装生气地在小元宝的PP上拍了几下,还掐了掐翁岳天胳膊上的肉,这父子俩笑得更加欢畅了。
文菁和小元宝这是真正地搬家了,除了架子鼓没搬走,其他的东西都搬得差不多了。翁岳天原先是在犹豫,到底是住到原来那栋公寓里去还是回翁家跟老爷子住在一起?由于在他出事之前,翁震曾经将小元宝从文菁身边带走,而翁岳天又在第二天吩咐亚森将小元宝送回去……
现在,翁岳天是担心文菁会因为这件事而感到不自在,不知她愿不愿意住在翁家。
其实是翁岳天多虑了,他在与文菁商量时,文菁不但没有表示反对,还很积极地提议回翁家去住,翁岳天没有问她为什么,只是感到很窝心……她不仅了解他,而且很体谅他,知道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就是回翁家去住。因为……大家心里实际上都清楚,翁岳天的病情能痊愈的机率并非绝对,就算用新生婴儿的脐带血也不一定能百分百救活翁岳天,如果到最后他依然是无法控制住病情,他会死,而这段时间就成了他这一生最后的时光。既然如此,文菁当然不会狠心地让翁岳天与他的亲人分开住。不管翁震以前做过什么,他毕竟是没有伤害过小元宝,对于这么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文菁不想再去计较什么。翁岳天能从地下河脱险已经是万幸了,最重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过去的种种不愉快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对于翁家来说,今天是双喜临门,翁震事先接到了翁岳天的电话,得知他将会带着小元宝和文菁一起回家来,翁震一大早就起来了,到门口看了又看,望了又望,总算是将人给盼回来了!在这之前,翁震还是病怏怏的没精神,现在可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可见一个人的心理作用有多么重要。
爷孙仨抱在一起,翁震激动得老泪纵横,他最怕的就是撑到死那天也见不到孙儿平安归来,现在,不但孙儿回来,就连曾孙也来了……
“哈哈哈哈……好……好啊!”翁震的笑声忽然间顿住了,在瞥见文菁那隆起的肚子时,他呆住了。
“她……她……”翁震疑惑地面向翁岳天,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翁岳天很淡定地扶着文菁,眸光沉静地说:“爷爷,她肚子里的,也是我的种,已经五个月了,等孩子出生之后,会用孩子的脐带血来治疗我的白血病。”
翁震闻言,先是怔了怔,然后用力一拍翁岳天的肩膀:“好样儿的!果然不愧是翁家的好儿郎,够猛!哈哈哈哈……”
亲人之间无需过多的言词,翁震这几句话,这爽朗的笑声,足以化解他与文菁之间那一点小小的间隙了。
可文菁就羞得脸儿滚烫……这翁震说话也忒让人尴尬了,什么“够猛”都来了……
亚森和佣人袁嫂忙着将文菁和小元宝的行李拿上楼去,文菁想要帮忙,却同时被翁家三代男人阻止了……
“文菁,你怎么去搬东西呢,你可是孕妇啊!”翁震表情严肃地瞪了翁岳天一眼,意思是让他好好管管文菁。
翁岳天温柔牵着文菁的手,拉着她坐到沙发上:“文菁,你肚子大了,不要再搬东西。”
“妈咪不要乱动,要保护好我妹妹!”小元宝清脆的声音,让大人不禁面面相觑。
小元宝见爹地也太爷爷都不解,很认真地解释道:“我想要妈咪生个妹妹……嘻嘻……一定是个妹妹。”
翁震眼中精光一闪,高兴地捏捏小元宝的脸蛋:“乖宝贝儿,说得对,以后咱家就凑成一个好字儿!”
“咯咯……咯咯……好字儿……”小元宝望着文菁的肚子,两眼放光,活像是他已经看见那肚子里有个漂亮的女娃了。
客厅里飘扬着欢快的笑声,回家的感觉真好,最重要的是,如今这里有了他的女人和孩子,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家。暖融融的,心里不再冰冷,不再惶惶不安,不再感到灵魂无所皈依。心安处,就是家。
小元宝一来就开始忙了,先是被翁震拉着下了两盘象棋,然后就是跟肉肉一起在花园里玩儿,有时候他也会抱着肉肉坐在树下发呆,心里十分想念乾廷和飞刀,但是小元宝也很心疼爹地,他希望能和妈咪一起照顾爹地,希望爹地能早日康复,希望爹地可以一辈子都健健康康……
“肉肉,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干爹也可以跟我们住在一起就好了……”小元宝很爱对着肉肉说话,那小不点儿就像听得懂一样,时不时嗷嗷地叫唤几声。VJOH。
小元宝还在幻想着有一天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小孩子纯真的心灵,不懂那些情情爱爱的东西,更不懂为什么干爹不能和他们住在一起了。
很快就到了吃饭的时候,翁震早早地吃完就回房间去了,一整天都没休息,他太疲倦了。
小元宝也吃完了饭,抱着肉肉在沙发上看电视,饭桌上只剩下翁岳天和文菁。为什么这两个大人吃饭这么慢呢,全都因为文菁磨磨蹭蹭地不肯喝面前这一碗鱼汤……
文菁偷瞄着桌子上的鱼汤,吞了吞口水,感觉胃里有点不舒服,她就想啊,怎么才能逃过去。
宝暗被己。文菁冲翁岳天讪讪地笑笑,粉腮鼓鼓的,清澈的明眸眨巴眨巴,隐约有一丝狡黠,那可爱又调皮的模样,让翁岳天忍不住大吞口水,真是爱极了眼前这张娇俏的小脸,他不禁心里一阵悸动,放下筷子,长臂一伸,将她揽在怀里,他眼底那浓得化不开的宠溺,几乎要让她给吞没了……
“你呀,脑袋又在想什么?是不是在琢磨着怎样才能不用喝鱼汤?”翁岳天灼热的双眸紧紧锁住她,这么近的距离,他能看见她的耳垂都在隐隐泛着粉红。
文菁把头垂得更低了,苦着脸,扁着嘴……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她就是不想喝鱼汤,以前怀着小元宝的时候也是这样,一闻到鱼汤的味道,她的胃就自然地抗议了,如果不是因为怀孕,她才不会这样呢,一定会很快把鱼汤喝光的。
文菁慢慢抬起头,可怜兮兮地望着他,软糯的声音说:“亲爱的,可不可以不喝?你看看我现在的体型,珠圆玉润的,气色也好,说明我的营养是没问题的,那个……那个鱼汤……嘿嘿……”
文菁柔情攻势了,腻在他怀里,娇声软语,尤其是那一声“亲爱的”,听得某男骨头都差点酥了,暗呼要命,这小女人居然会撒娇了。很好,难得她这么温柔乖巧地在他怀里,他很享受这温馨的时刻。喜欢她身上的味道,清新自然,想起今晚就能抱着她入眠,不由自主,揽在她腰上的手一紧,另一只手却拿起了汤匙,在文菁惊愕的目光中,低下头,将鱼汤喂进她的嘴里……这熟悉的镜头,熟悉的宠溺,一下子就让文菁湿了眼眶……(先传一章,白天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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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今晚,我不想老实
文菁本来就是一个很感xing的人,再者,孕妇的情绪是比较脆弱的,容易激动,她嘴里含着汤匙,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泫然欲滴的兔子眼望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庞,他眼底那毫不掩饰的浓情蜜意,让她心如鹿撞,甜甜的,以前他也这么喂过她吃东西,那时的她,才不过是十七岁而已,现在几年过去了,想不到他还能那样细心体贴。
“呜呜呜……你真好……呜呜……”文菁一时感触,声音有点哽咽,他这么温柔,她不禁失神了……
翁岳天拿着纸巾轻轻为她擦去眼泪,那一双深沉如潭的眼眸里,洋溢着宠溺,疼惜,灼热的温度让她感觉好温暖……
“你现在才知道我好吗,还算你有点良心,那就快点听话,把鱼汤喝了……你是孕妇,营养要均衡……”男人深情的眼神,柔得能滴出水来,文菁陶醉了,好像回到了几年前那段甜蜜的日子,她沉迷了,不知不觉张开了嘴巴,一勺一勺地咽着鱼汤……
文菁本来是苦着的小脸倏然笑了,比三月盛开的桃花还要娇艳几分,这久违的笑容,让翁岳天感到格外的温馨……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的,他无法确定,他只知道,当他第一次见到她温暖干净的笑容时,他心里就产生了一个念头——好想他的生活里能每天见到这样的笑,为他赶走阴霾和冰冷。
此时此刻的温馨甜蜜,当真是浸透进彼此的血肉,骨髓里去了,两人仿佛都有感应一样,连呼吸都轻轻的,细细感受着这每一分每一秒。
爱情的力量真是神奇,文菁自从怀孕之后就不喝鱼汤,现在却在翁岳天的诱哄下,喝光了一整碗,确切地说,是翁岳天喂她喝下的……
文菁窝在这熟悉的怀抱里,吃饱喝足了,身子软绵绵的不想动,亲昵地蹭着翁岳天的脖子,象只可爱的小猫咪一样,有一团暖暖的东西在彼此心脏的位置蔓延开来……是幸福。
翁岳天为她把嘴巴擦干净,见她似乎是有了困意……
如果换做以前他身体健康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死抱起她上楼,可是现在……他的体力大不如前了,加上又在做化疗,饱受病魔的痛苦,恐怕要想抱着一个体重一百多斤的孕妇,有点困难。
翁岳天心里不好受,却也更加坚定了他与病魔做斗争的决心……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在孩子出生之前就挂掉了,他要尽快恢复健康的身体才能为他心爱的女人和孩子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翁岳天扶着文菁上楼,今天大家都累了,是该早点休息。
睡觉之前总是要洗澡的吧,这洗澡的事儿说起来是最平常不过了,可今晚似乎有那么点……
“爹地爹地……”小元宝抱着肉肉跑上来了。
“爹地不给妈咪洗澡吗?妈咪是孕妇啊,万一在浴室滑到怎么办?”小元宝说完又对着文菁说:“妈咪,爹地是病人……谁给爹地洗澡呢?”
这话可把文菁给愕到了,羞窘地望向翁岳天。
“咳咳……咳咳……那个……儿子说得太对了!”翁岳天笑得有点贼兮兮的,在小元宝脸上亲了一口:“儿子,你真是咱家的宝贝,太体贴了,爹地好感动……”
小元宝嘟着小嘴儿,巴巴地望着爹地妈咪,稚嫩的声音说:“我好想快点长大……长大了就可以照顾爹地妈咪了……可是现在我还这么小,不能帮大人洗澡,那就……就只有爹地妈咪互相帮忙了。”
文菁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羞得满脸通红。翁岳天就两眼放光,厚着脸皮说:“儿子考虑得很周到,那就这样,我们一起洗!”
“嘻嘻……这样我就放心了,咯咯……”小元宝很满意地点点头,抱着肉肉,蹦跶蹦跶着跑开了。13766531
十分钟后,浴室里。
文菁站在莲蓬头下,温热的水淋遍全身,说不出的舒爽。娇羞的脸颊染上两团诱人的绯红,呼吸略为急促,心跳也不规律了……虽然她与翁岳天之间是十分熟悉,两人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坦诚相待”了,可她每一次都会在他灼热的目光中感到浑身滚烫,脑子都烧成浆糊……
翁岳天也比她好不到哪里去,原本苍白无血色的面容,此刻微微泛着粉红,虽然他是瘦了,但英俊的五官是不会改变的,这一张令她魂牵梦萦的俊脸依旧具有动人心魄的魅力。他的眼神好像燃烧着两团火焰,将她莹白的身子都笼罩在其中……
“我……我自己来就行了……咯咯……咯咯……哈哈……”文菁实在是忍不住笑了,她怕痒,而他正在为她抹沐浴露,就像给小孩子洗澡那样。
翁岳天闻言,面不改色,只是眸光一暗,声音变得格外沙哑而隐忍:“你没听儿子说吗,你是孕妇,应该有人照顾才对……我们是老夫老妻了,你身上什么地方我没见过啊,你看你,脸都快滴出血了,身子这么烫……还有,你心跳好快……嗯,让我来猜猜你现在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那个?嗯?”男人轻扬的尾音里透着丝丝暧昧和挑逗的意味,文菁娇嗔地横了他一眼:“什么那个……我才没有!”
这含羞带俏的眼神,这软糯甜腻的声音,让他骨头都酥掉了,身上的燥热越发难以抑制。
“我们分开的那段日子,难道你都不想我吗?现在……你也不想我好好疼疼你?”翁岳天皱着眉头,使劲憋着什么,幽怨的眼神盯着文菁,好像只要她敢说一句不想,他就会伤心过度。VLiP。
文菁心里一疼,手也忘记阻止他了……
“我想你,想得快疯了……”文菁含情脉脉地看着他,鼻子发酸。
翁岳天却摇摇头说:“我不是快疯了,我是已经疯了……其实,我现在才发现,只有你才是我最好的良药。”
“良药?我……唔唔唔……唔唔……”
掩张比庞。“……”
后边的话,都尽数被吞进他肚子里去了,四片唇瓣相触,火花四溅,这熟悉的味道,这牵肠挂肚的味道,仿佛是隔了几个世纪那么久,才得以重新拥有对方。有了彼此的存在,两颗心融为一体,灵魂不再孤独,内心不再空洞得可怕……她的唇还是那么柔软,比花瓣还要娇嫩,他一沾上就像入魔一样地难以自持,恨不得能将这甜美的小女人整个吞下去。太久太久没有过那种渴望,只有眼前的她,才能勾动他的灵魂。他的索取,急切而霸道,久久不愿意放开,直到发现她双脚发软地靠在他怀里,他才恋恋不舍地放开她的唇,意犹未尽……
“现在该你帮我洗澡了……”他不顾她的羞涩,轻咬她的耳垂。
窘……文菁急促地喘气,心里甜滋滋的,这样的二人世界,好享受。
她白嫩的小手从他背上移到他的胸膛,受着属于他的体温和心跳,她反反复复在心里确定着,这不是梦!她是真的跟他在一起了!
生离死别之后的重逢,让人整个身心都沉浸在这美妙的心境里,迷迷糊糊的,文菁和翁岳天已经到了床上。
他那赤果果的眼神,文菁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如果换做是以前,现在两人肯定是开始了一场激战了,但此刻,文菁有点担心地望着他,水汪汪的眸子闪动着耀眼的光华。
“岳天,你的身子……你还是……还是老实一点吧,我怕你会……会流鼻血。”文菁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是在说今晚别那个啥了。
本来嘛,翁岳天患病,是该在那方面有所遏制,但他憋得也太久了,在患病初期他没有全身痛,可最近他身上的骨头和关节时常都会痛,他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太痛苦,实际上是因为他极力在控制着,刚才为文菁洗澡已经让他耗费了太多的力气,身上痛得更厉害了,可他知道,她将会是他的良药,只有她可以使他暂时忘记病痛。
他目前不能像以前那样大展雄风,但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是他和文菁分开那么久之后第一次同床,他爱这个女人,爱到骨子里去了,他渴望能与她完整地契合在一起。
“嗯,我的身体确实没太多力气,不过,今晚,我不想老实……”他轻轻地勾勾唇,大刺刺地躺在床上,双手圈着文菁的腰,邪魅的笑容诱惑至极:“只要你有精力就行了。”
文菁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她的脸更红了,好难为情……但她还是乖乖地应允了他,其实,她心里何尝不是在渴望着他的疼爱呢……他和她都太需要用这样的方式来慰藉自己的身和心。
“嘶……”他紧紧咬着牙关,痛苦又愉悦的表情,梦呓似的低喃,幸福的滋味太过美好,他情难自禁地圈住她圆滚滚的腰肢……卧室里隐隐交织着男人的低吼和女人的娇喘,朦胧的灯影下,她美得像一朵盛开的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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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失恋了!
这一室的春意盎然,连窗外那一轮皎洁的明月都羞得躲进了云层。两人如同久逢甘露,浓情缱绻。
文菁已经彻底被吃干抹净了,刚才几乎都是她在唱主角,虽然翁岳天很顾及她,小心地没有弄伤她,虽然他是在患病中,但文菁无疑就是他最好的兴奋剂,在与她欢爱时,他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了,即便这是心理作用,可是也足够他支撑到最后了。
事后文菁也是十分疲倦,困意不断涌来,眼皮都抬不起,被男人以霸道的姿势抱着,两片被吻得发肿的红唇里嘟嘟囔囔着一句:“怎么生病了还能这么厉害……唔……”
她的娇哝软语,带着点嗔怒的味道,娇憨又可爱,翁岳天看着怀里娇小的人儿,嗅着她的芳香,看着她身上留下的暧昧的痕迹,他的嘴角渐渐勾起一弯浅浅的弧度……
迷迷糊糊中,文菁能感觉到男人霸道地拥着她,忍不住使劲睁开眼皮,微微扬起下巴,映入眼帘的是他安静的睡颜,纯净得象小孩,轻易就勾起女人骨子里的母xing……
“岳天……亲爱的,我们……以后的每一天都这样抱着入睡好不好?再过几个月,我们的第二个孩子就要出生了,你一定要答应我,快点好起来,到时候,你还要当奶爸呢……嗯……小元宝是在伦敦出生,那时你没给他换过尿布,没有喂过他喝奶,这一次我再生宝宝,你要把这些遗憾都弥补才行……嘻嘻……”文菁含糊的低喃,粉嫩的双唇一嘟一嘟的,时不时还发出轻轻的笑声。
这个小女人,只要是在他怀里,就会特别粘他,会放下心里所有的戒备,乖巧地依偎着他,享受着与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这种粘,是发自内心一种潜意识的自然体现,文菁自己没意识到,她在面对乾廷和顾卿的时候是不会这样的,唯独只有对翁岳天才会。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孩,每个善良的人,不管你多大年纪,你都会有童真的一面,区别只是在谁面前你会表现出来。文菁如今是苦尽甘来,再也不用憋着自己的感情,她心里那个小孩也会跑出来,其实就是她渴望得到他的呵护与疼爱,宠溺……
翁岳天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不排斥文菁对他的粘。应该说,他很喜欢这种被她需要的感觉。虽然她此刻不知是否在梦呓,但她说的每个字都是对他的鼓励。这些日子里,翁岳天了解到不少关于重症绝症的患者资料,那些被确诊为不久于人世的病人,他们每天都在与病魔作斗争,而支撑他们的,除了药物,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精神上。有了家人,爱人的关怀和鼓励,病人才会激发出求生的意志,才可能坚持下去。
人的执念只不可小觑的,有时甚至是可以创造奇迹的。翁岳天在昨天之前还是一副精神萎靡的样子,精神状态极度低迷,对于自己的病几乎没有信心,但现在就不同了,他抱着文菁,他知道隔壁还睡着自己那五岁大的儿子,知道几个月之后将迎来第二个小生命,这些都成了激励他的动力,是他温暖的源泉,为他驱赶走了心灵上的黑暗。怎能不坚持到底呢,怎能不活下去呢,此时此刻的幸福,是他盼望已久的,这么甜,这么暖,他不想失去,他必须要打起全部的精神来对抗病魔!等他恢复了健康,他就可以带着心爱的女人和孩子去他们想去的地方游玩,可以陪着孩子踢球,可以陪他们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那将是他这一生最引以为傲的事业!
轻轻地,他的薄唇落在她光洁的额头,凝望着她恬静的睡颜,渐渐进入了梦乡……从翁岳天第一次得知自己患上白血病开始,一直到今天,他终于能安心地甜甜地入睡。
这是文菁一家三口团聚的日子,这一夜对于他们来说是值得纪念的,是充满了喜悦的,但有些欢笑的背后,总是会隐藏着别人的忧伤和泪水……
本市某著名夜店——“夜紫魅”。
嘈杂的音乐声中,热情澎湃的男男女女在随着节奏放肆摇摆着,他们来这儿就是为寻找刺激和减压的,不管认识不认识,不管是不是在舞池中,只要音乐响起,大家就跳得起劲,喝得起劲。
表演台上陆续上演了不少精彩的节目,夜店里的气氛也几番达到**,但是今晚最引人注意的不是某国xing感的脱衣舞娘,也不是那些搔首弄姿的女人们。最让人心痒痒充满了好奇的是坐在吧台前那个帅得一塌糊涂的男人。
他来了大约有一个小时了,一直在吧台前独自一人喝着闷酒。这男人穿着深紫色衬衣,扣子只扣了两颗,当真是迷死人不偿命的货,光是他那敞开的领口露出大半胸膛,就已经足够让许多女人流口水了。
男人似乎是心情很不美丽,谁来搭讪都不理,不管你是火辣美女也好,还是娇滴滴惹人怜惜的“小受”也罢,他一概视若无睹。有人认识出来了,这位超级帅哥不是别人,正是本市美男榜上荣居第二的顾卿。平时这货不是这么酷的,来夜店里消遣也不会对人这么冷淡,今天是怎么了?玩深沉吗?
顾卿像是感觉不到周遭的人呐目光有多么的火热,好奇,他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今夜是怎么回事,喝了不少,却还没醉。他想要的不就是一醉吗?角净得羞。
自从翁岳天出事之后,顾卿就知道,自己没指望了,翁岳天会永远占据文菁的心。很可悲吗,明明是一个生死未卜的人,明明是一个患上了白血病的人,但他就是能牢牢地抓住文菁的心,即使他下落不明,即使他可能已经死在不知名的地方。
在今天得知翁岳天活着出现,并且将文菁和小元宝接回了翁家,顾卿的心更是死了又死,死得透彻!
翁岳天为文菁所做的那些事,为她和孩子所做的牺牲,顾卿都知道了,他心里只有一个字“服”。
或许,翁岳天能做到的事情,顾卿同样能做到,但顾卿深深地明白了一件事——就算他做到了,文菁顶多是对他感恩戴德,有求必应,甚至是用一生的时间来感激他,可是,她心里爱的还是翁岳天。
能坚持,是好事,但有时你明知道坚持下去不会有结果,你总会有死心的一天。顾卿对文菁的感情,几年前就开始了,难得他那样一个备受欢迎的高富帅,唱片公司总裁,大把的明星想贴上来,都被拒之门外,除了少数几个人,没人知道他心里早就有了文菁。坚持了这么久,到头来还是比不过翁岳天,如今,翁岳天虽然病还没好,可文菁又怀上第二胎了,没有了魏婕的存在,没有了宝库的拖累,文菁与翁岳天之间再没有障碍,一家三口乐融融的,别人还能插得进去腿儿吗?不死心还能怎样?事到如今,只能接受现实了。
现在这个时候,文菁和翁岳天在做什么呢?顾卿只要一想到这里就心如刀绞,一阵阵地刺痛,强迫自己不准去想,可脑子不听使唤啊……
顾卿心中郁结更深,一仰头,又是一杯。吧台的调酒师也认识顾卿,见他这架势,不由得连连摇头,小声劝劝吧,顾卿只是摆摆手说自己没事,喝醉了正好回家睡觉。一代极品帅哥,如此落寞,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站在楼梯上的某个男人,将这一幕尽收眼底……这种时候,只有他才会懂顾卿的心情。
十分钟后,顶楼某包厢里。13766560
顾卿和乾廷两个大男人今晚可谓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认识以来,第一次这么投契,因为这俩货都同时失恋了,而且是同一个女人。
这里是乾廷的地盘,他今夜是不打算回家住,他害怕回去看见空荡荡的屋子,害怕那种要命的空洞和孤寂!
“来,干杯!为我们独到而又一致的眼光!”
“是是是,今后我和你就不算是情敌了,来,干杯!”
“……”
两个男人几杯酒下肚就开始拉开了话匣子,时不时还高唱着《伤心情歌》……
“我说潜水艇啊,你小子天天都跟文菁和小元宝住在一起,你都没能追到手,真是没出息!”
乾廷一听,猛地灌了一口酒,很不服气地说:“顾美人,你小看我是吧?我……我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啊?告诉你,明天晚上我就带个女朋友去跟翁岳天一家三口一起吃饭!”这话明显在赌气啊。
顾卿哈哈一笑,指着乾廷说:“女朋友?快别吹牛了,你一直都惦记着文菁,怎么可能突然冒出个女朋友,你忽悠我呢!”VLji。
乾廷撇撇嘴,得意地说:“等着瞧好了!”话是那么说,其实乾廷心里可是一点谱儿都没有!(晚上12点前还有一更,睡得早的亲们可以早上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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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你是不是对我起了色心
浩瀚星空下,一片绵延不绝的樱花林,满树烂漫,如云似霞,清爽的空气里飘来隐约的花香,还有青草和泥土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徜徉在这片花海里,会让人产生一种不真实的美感,这是哪里?
樱花林的深处,透过层层叠叠的花枝,依稀可见有建筑物,并不高,但外型构造极为讲究,颇为奇怪的是,此处是太阳国某地,这建筑物却是富有中国古典特色,难道主人是中国人吗?
樱花是一种十分娇贵的植物,花期很短,如果不是今年太阳国的气候格外寒冷,到了这五月份的季节,樱花早就凋谢了。
这里的主人显然是爱极了樱花,独自站在屋子前边的石桌,身边不时飘落一些花瓣,他竟然舍不得踩到。VLji。
落英缤纷,如梦如幻,那翩翩身影远远望去,好似谪仙一般。是一个清瘦的男子,身形修长,略显单薄,美得惊人的面孔,不染纤尘。略细的眉眼,柔和婉转,清澈的星眸如黑曜石一样晶莹透亮,纯净得让人不敢逼视。他痴痴地望着眼前的樱花树,那两片粉红如花瓣似的嘴唇里轻轻溢出些字句:“再过两天就全都凋谢了……”
轻柔的声音里有着淡淡的无奈和惋惜,还有几分轻愁,这与他清亮的眼神有些不符……
他不知站了多久,像雕塑似的呆立在原地,知道累了倦了才转身进了屋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空气里响起了音乐声,是他卧室里的CD。
他就那么随意地躺在床上,衣服的扣子全都散开来,露出他嫩滑的肌肤,竟是比年轻的少女还要白皙几分。灯光下,他奶白的皮肤近乎透明,脖子上手背上的血管都能瞧见。如果世界上真有精灵,他一定是一个男精灵。
这一张CD是他每晚睡觉必备的东西,听着这仙乐般的歌声,他就不会再做噩梦,他甚至会时常梦见去世的母亲……真好,很快就能见到这张CD的原唱者,那个女人,听说……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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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紫魅”的大门口走出来两个极品美男,两人互相挥手道别,活像是多年的好兄弟一样。这俩货正是顾卿和乾廷。
顾卿坐计程车回家去了,乾廷可还没消停,明晚的晚餐怎么办?夸下海口了,总不能在文菁和翁岳天面前太丢脸吧?
男人呐,有时特爱面子,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女人面前。
半小时后,某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又一次不请自来了,谁让她住的是二楼呢,对于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来说,二楼那就跟平地没什么差别。
不过由于乾廷今晚喝得不少,上来得不怎么顺利……周遭都很安静,蓦地听闻一声异响——“撕啦……”
乾廷总算是爬上来了,气喘吁吁地拧开阳台门走了进去,就像这是他家厨房那么随意。
蓓蓓这次很淡定了,放下手里的书,没好气地白了乾廷一眼:“还好我还没锁上阳台门,不然看你怎么进来!”
乾廷大刺刺地在椅子上坐下,悠闲地点上一只烟,邪邪地笑了两声:“你是我哥们儿嘛,不会那么绝的。”美这如漫。
“……”
乾廷因为喝酒的缘故,脸有些涨红,看起来越发魅惑迷人,尤其是那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醉梦迷离,实在太勾人了!
蓓蓓很不争气地,猛吞了两口唾沫,使劲甩甩头,搓搓自己的头发,再狠狠一掐自己的大腿,暗暗告诫:千万别犯花痴啊,被人看出心事是很糗的!
蓓蓓正想着,耳边传来乾廷戏谑的声音:“喂……你干嘛那么紧张?你照照镜子吧,一副口水哈喇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打什么歪主意呢。”
“我……我哪有流口水!”蓓蓓急忙为自己辩解,可还是下意识地擦擦嘴角。
她真好忽悠……乾廷被蓓蓓的动作给逗乐了,烦闷的心情也有所缓解。
“你又是大半夜的来,你不用睡觉吗?”蓓蓓不禁好奇地问。直觉乾廷今天是有心事。
乾廷俊脸上露出自嘲的笑意:“今天不想回家。”
“……”
不想回家?蓓蓓一下子呛住了,内心小小地YY了一下,但她也很清楚,乾廷所谓的不想回家绝不是要跟她做点什么……
蓓蓓脑子里忽然间灵光一闪,对了,她差点忘记,今天是文菁带着宝宝回翁家的日子!难怪乾廷会这么失魂落魄,喝得面红耳赤一身酒气地跑来这里。
蓓蓓的心,不受控制地疼了起来,因为她知道乾廷一定很痛苦,他笑得越深,说明他越痛!这个男人,骄傲如他,恐怕是很难找到一种方法来发泄心中的郁结和苦闷吧。
乾廷就像没事儿的人一样,嘻嘻哈哈的,漫不经心的,从他的表情看不出什么异常,绝口不提自己有多么多么地伤心,他只会把伤口都藏起来,等没人的时候独自一人慢慢地舔着……
乾廷走到蓓蓓跟前,居高临下看着她:“你在想什么?想留我在这儿睡?你想得美……我一会儿就回乾帮。虽然我们是哥们儿,可你这床也太小了,我估计你睡到半夜会把我踢下床的。”
“你……谁想留你在这儿睡了,你别臭美!还有啊,怎么不是你把我踢下床而是我踢,我睡姿有那么差吗?”蓓蓓很不服气地扁嘴。
“没错,你的睡姿我又不是没见过,整张床都快被你霸占完了。”
“有吗?”
“当然。”
“……”
情绪极度低落的时候,伤心无处安放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朋友能跟你轻松地说笑,其实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起码在这短暂的时间里,你的心不必那么沉重。
蓓蓓和乾廷闲聊着,无意中低头一看……蓓蓓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天啊,她看见什么了?
“小乾子,你快把裤子脱了吧。”
“什么?你叫我脱裤子?你……你不会是对我起色心了吧?”乾廷凑近了蓓蓓,带着酒味的呼吸喷薄在她颈间,惹得她一阵轻颤。
蓓蓓羞窘,心里是承认有这么回事,嘴上却在说:“我是见你的裤子破了,好心想给你补一补,不然你一会儿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了。”
乾廷的酒劲上头了,闻言,垂下眸子一看……果然,他的裤裆破开了一条缝隙儿……是先前从太阳爬上来时不小心弄的。
“你看见什么了?”乾廷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我什么都没看见……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你说的是……是红内裤。”蓓蓓很认真地说,使劲憋着笑。
乾廷恶狠狠地向蓓蓓挥挥拳头:“你要是敢到处乱说,我以后再也不罩着你的地摊儿了!”
“……”
乾廷脱下了裤子,如果是在平时,他还会感觉不好意思,可今天喝酒了,酒劲一上来就管不了那么多,裤子脱下来之后他下边只穿了一条红色内裤,还是三角的那种……
蓓蓓在为他缝补裤裆,她尽力控制着自己的心神,不要往乾廷那边瞄,但是这男人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人还是坐在椅子上,可那两只腿儿就搁在了床边。
蓓蓓一不小心就瞄了一眼,顿时不淡定了……没天理啊,一个大男人,腿比女人还白,腿毛近乎于无,这让广大女xing同胞情何以堪呢!
“真是的……男人露腿也这么xing感……”蓓蓓心里在腹诽,下意识地将摸了摸自己的腿,暗暗比较一下……是他的腿毛少一点还是她的少一点?
乾廷犯困了,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蓓蓓以为他睡着了,谁知他冷不丁地冒出一句:“明晚有空吗?”
“呃?”蓓蓓抬眸,怔怔地望着他。
“明晚一起吃饭吧,穿漂亮点儿。”乾廷眼皮都没抬一下,慵懒的声音格外撩人。
蓓蓓惊愕了,乾廷要请她吃饭?还让她穿漂亮点?这……这是真的吗?蓓蓓不淡定了,尽管她一直不停地说服自己不要幻想与乾廷之间会有发展,他只爱文菁一个人,但是……乍一听他这么说,蓓蓓仍然不可抑制地涌起一股惊喜。
“你……你说什么,可不可以再说一遍?”蓓蓓的声音有点抖,圆圆的娃娃脸上尽是不可置信的神情,就像一个贫穷的人突然捡到了宝贝却不相信自己会那么幸运一样。
乾廷沉默了几秒,语气低了些,调笑的意味也收敛起来,淡淡地说:“明晚我请了文菁和翁岳天一起吃饭,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假装是我的女朋友……我这么做,只是想让文菁能够安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就当我没说过,我还是会认你这个哥们儿。”
乾廷这人,也有诚实的一面,可是他的这种诚实,无意中就会伤到别人的心。
“哎哟……”蓓蓓呼痛,手里的针头刺到拇指了。13766560
“你怎么了?”乾廷睁开眼,面露关切地问。
“没事,缝东西难免会刺到的……”蓓蓓用嘴含住自己拇指,胸口陡然间涌出一股强烈的湿意,眼角顺着滴下一颗颗晶莹的泪滴……原来,是为了让文菁安心。乾廷对文菁的爱,真是深到骨子里去了,那么,她该大大方方地帮他完成心愿吗?她这颗酸痛的心,又该在何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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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5章 谁先追求谁
五星级酒店西餐厅。豪华,浪漫,格调高雅,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这里楼层高,座位都是靠窗,顾客们可以一边吃着可口的美食,一边欣赏着窗外的夜景。从这落地窗望出去,五彩缤纷街道上,灯光璀璨,霓虹闪烁,与夜空的星月相映成趣,在这样富有情调的地方进餐,人的胃口似乎也会不错。纷外座上。
原本乾廷是包下了整间餐厅的,那时他还想着今天要趁此机会向文菁再来一次正式的,隆重的,浪漫的求婚,既然现在计划泡汤,他也就提前告诉了餐厅的老板,今天可以照常接待客人。
乾廷早早地就来了,现在距离7点还有半小时,文菁一家人还没到,乾廷独自一人坐在窗边,桌上放着一杯清香的茉莉花茶。
古话说“美人莫凭栏”,意思就是说长得美的女人别不要倚靠着栏杆站,因为那样会更加美得惊人,美得让人受不了。这话用在此刻乾廷身上也不为过,得改一下……“美男别靠窗”
乾廷一手托腮,视线落在窗外,柔和的灯光斜斜笼罩在他身上,仿佛为他镀上了一层美丽而梦幻的金边。慵懒的姿态,说不出的优雅xing感,这个无意间的动作实在有意想不到的震撼效果,惹来许多灼热的目光。
乾廷看了看表,琢磨着,蓓蓓该不会是临阵脱逃了吧?先前打电话没人接,这都快要7点了还不见人影,昨晚还说要提前到的。
正准备摸出手机再CALL一下,乾廷眼前蓦地飘来一袭红色的身影,下意识,他侧过头抬眸望去……
这一看不打紧,乾廷刚喝进嘴里那一口茶差点把他给呛到……
“咳咳……咳咳……你……你在扮奶牛吗?”乾廷脖子都咳红了,怪异地眼光盯着蓓蓓。
“……”
原来这穿红色裙子的人是蓓蓓。今晚的她,和/平时不太一样,化了淡妆,将她的五官突出得立体一些,可爱的娃娃脸上,增添了几分成熟妩媚的韵味,细腻嫩滑的脸颊白里透红,轻勾黛眉,眼窝处擦了淡淡的眼影,使得她乌黑的明眸更加深邃动人,嘴上的唇彩粉润亮泽,在灯光的映衬下竟也十分诱人。这些都不算最劲爆的,亮点在蓓蓓今天穿的裙子,是她十八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蓓蓓现在二十六岁了,但是她的身材长相和她十八岁的时候相差无几,所以这裙子还能穿,可是……她的胸部比以前明显大了许多,白皙丰满的曲线不能完全包裹住,露出了一片令人炫目的波澜。这也难怪乾廷会说那句话了,突然而来的视觉冲击,乾廷忍不住嘴角犯抽……蓓蓓这么有料,平时还真没看出来。
这货还好意思那么想,人家蓓蓓全身都被他看光了的,只是当时的他注意力不在她身上。
蓓蓓几年没穿过这条裙子了,以前只穿过一次,现在发现自己胸前的风景太惹眼了,她也十分郁闷,伸手将领口往上扯了扯,无奈这款式就是低胸的,怎么扯都还是那么xing感。
蓓蓓很不好意思地坐下来,朝乾廷讪讪地笑笑说:“我不是故意要穿成这样的,只是我怕太寒酸了会让你脸上无光,所以我才把以前的裙子拿出来穿,没想到……有点不合身……”
乾廷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神色……是他疏忽了,昨天应该为蓓蓓买一件合适的裙子才对。此刻蓓蓓身上穿的这条,并非不好看,只是乾廷老觉得怪怪的,也许是因为他平时看惯了蓓蓓随意的穿着,他也是将她当成朋友,哥们儿,忽然看见她这么劲爆的身材,乾廷有点不适应。
蓓蓓被乾廷那双犀利的眸子盯得不好意思了,脸上染起两团红晕……他是觉得她今晚特别漂亮所以才看得这么痴吗?
蓓莼觉得自己心跳加速,脸儿滚烫,垂着眸子,轻咬着贝齿,不敢去看他,可她心里却在隐隐期待着他能赞美她一句。
“嗯……”乾廷审视的目光打量着蓓蓓,好半晌,他终于说话了……
“蓓蓓,其实你这人也不是很差,虽然说长相不算大美女,身材到是勉强过得去,是男人们喜欢的身材,瞧你也没缺胳膊断腿儿的,眼睛鼻子嘴巴都是正常的,可怎么就直到现在都没男人追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我还真想不明白了……”乾廷神色颇为认真,他是首次如此专注地在看着蓓蓓,只不过说出的话实在太煞风景,太气人了!
“小乾子……”蓓蓓咬字很重,气呼呼地瞪着他,这男人是她的克星吗?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嘴也忒毒了,甭指望从他嘴里迸出什么好听的话。蓓蓓算是彻底有体验了!
蓓蓓圆溜溜的眼睛在喷火,心里酸涩得要命,但她也不发脾气,只是凑近了乾廷,在他耳边奸笑一声说:“哥们儿,别怪我没提醒你,今晚可是你请我来配合你的,要是你把我惹毛了,我现在就走。”13767160
乾廷闻言,俊脸上没太大/波动,似乎明白了什么,自顾自地点点头说:“好吧,是我不对,不该提你的痛处……一个二十大几的女人还没男人追,确实是不宜张扬的事。”
“你……小乾子,我掐死你!”蓓蓓的手在乾廷胳膊上狠狠一拧,再拧,使劲拧!怎么都不解气啊!
这一幕,像极了是情侣之间在打情骂俏,正好落进某些人的眼里……文菁和翁岳天牵着小元宝走进来了。文菁的目光在触及到窗户前那一对男女的时候,整个人立时呆住了,僵立在那里,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可是她知道,自己没有看花,比珍珠还真!乾廷身边的女人,是周蓓蓓!
“干爹……”一团小小的身影奔到乾廷腿边,仰起小脑袋冲他笑,不用说,就是小元宝了。
“宝宝!”
乾廷一把将小元宝抱在怀里,那小家伙很自然地坐在他腿上,才不过是离开两天,感觉就像是过了好几年一样。
小元宝开心极了,一个劲地说着他有多想念干爹,蓓蓓故作生气地板着脸,捏捏小元宝的脸颊:“你这小没良心的,只想你干爹,不想我?”
“嘻嘻……我也好想小干妈的……”小元宝说着就在蓓蓓脸上“吧唧”一口,然后两眼放光地望着蓓蓓:“小干妈今天好漂亮啊,好像明星!”小元宝的甜言蜜语把蓓蓓给逗得心花怒放。
“哈哈,还是我们家/宝贝儿识货,知道什么叫漂亮!不像有些人呐……哼,不懂欣赏!”蓓蓓很不客气地朝乾廷哼哧哼哧的。
文菁惊愕地看着眼前的两个人,乾廷和蓓蓓……是巧合吗?可乾廷明明说了今晚会带女朋友来的?
文菁心里无数个问号,她本就是个不善于隐藏情绪的人,此刻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分明写着:我很好奇!
相比之下,翁岳天就比较淡定了,冲着乾廷和蓓蓓点头微笑,一边还细心地将椅子拖开,让文菁坐下。男人优雅的举止,使得蓓蓓想起了自己旁边这位……就只知道挖苦她,损她,瞧瞧人家翁岳天,多有绅士风度呢。
“咳咳……那个……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周蓓蓓,你们都认识的啊,现在她是我女朋友了。”乾廷说得轻描淡写的,只是他的视线会有意无意地从文菁身上掠过。
虽然是有心理准备,可亲耳听见乾廷说出来,那感觉又不同了,相当的震撼。
“蓓蓓,你们?”文菁实在很难相信乾廷所说的,如果蓓蓓真是他女朋友,为什么之前没有一点风声?
蓓蓓没有忘记之前与乾廷商量好的说辞,见文菁这反应,蓓蓓立刻哈哈一笑,亲昵地挽着乾廷的胳膊,娇滴滴地,含情脉脉地望了他一眼……
“嘶……”乾廷莫名地感到身上麻了一下,太不习惯被蓓蓓这种眼神了,就跟花痴似的,还好他知道这是事先说好的。VLsY。
“文菁……我们在一起是比较……比较偶然的机会……时间不长,不过才一个星期而已。”蓓蓓尽力保持着自然的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十分可信。既然答应了乾廷,她就要努力地扮演好这个角色。
“女朋友?干爹和小干妈在谈恋爱吗?就像爹地妈咪一样?”小元宝好奇地看看蓓蓓,再看看乾廷,语不惊人死不休:“那是谁先追谁呢?”
蓓蓓闻言,顿时头大了,放在桌子底下的那只手,狠狠地在乾廷大腿上猛抓了一爪,意思是让他解围,可乾廷却装作不知道,悠闲地喝茶,与翁岳天低声交谈着。
蓓蓓脸部抽筋了,表情有那么一霎的不自然,但很快就被她甜甜的笑容掩盖过去。
“呵呵……是我先追他的。”蓓蓓感觉前所未有的艰难,忍不住紧张万分,心虚啊,谁让她暗恋着乾廷呢。蓓蓓局促地偷瞄着乾廷的脸色……这货,到底是不是人啊?那么淡定,还厚着脸皮点头承认了……(晚上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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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假戏真爱
这兴许是文菁认识蓓蓓以来,第一次见到蓓蓓害羞得脸红,眼神还这么温柔,饱含着绵绵情意……文菁开始有点相信了。
乾廷就是预料到文菁会怀疑,所以才没有找其他陌生的女人来冒充女朋友。找蓓蓓有个好处就是……增加可信度。
乾廷表面上波澜不惊,心里的酸楚却是一波接一波的来。为了让文菁安心,为了让他自己不至于太狼狈,他找了蓓蓓来配合,而事实证明蓓蓓没让他失望,从文菁的表情可以看出,她正在慢慢接受这个事实,她眼中的惊喜和释然,却是乾廷最深最伤的痛。
翁岳天有病在身,不能像以前那样喝酒,还有很多饮食方面的忌讳,所以他只是要了一杯白开水和一些清淡的食物。
文菁的目光一直都在乾廷和蓓蓓身上来来回回地转悠,看着两人那么亲密,她真心希望他们是一对恋人,希望他们能真正地走到一起。
文菁眼眶微红,心情有些激动,举起酒杯,露出甜甜的笑容,晶亮的眸子望着眼前的两个人:“蓓蓓,乾廷,你们今天真是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喜……我……我真替你们高兴!来,干杯!”
蓓蓓忙不迭地拿起杯子,忍不住看了乾廷一眼,不知怎的,她心里猛然抽搐了几下……乾廷一定很难过吧,明明是痛得要命,他还是一副潇洒又淡然的样子,他该忍得有多辛苦呢?
乾廷今晚一直都带着微笑,浅浅的,轻轻勾起的唇角,魅惑的弧度,谁又知道这笑意里包含了多少苦涩,多少难以下咽的伤痛……
翁岳天也举起酒杯,眸光中隐含几分深意,视线掠过蓓蓓和乾廷的脸孔,淡淡地却也十分真诚地说:“我以水代酒,祝福你们,希望有一天可以喝到你们的喜酒。”
“我们……”蓓蓓下意识地张嘴,但只说了两个字,后边的话硬生生地吞下去了。她本来是想说:“不会有那一天的。”可她突然想起翁岳天目前是身患白血病,如果她那样说,显然是不适合的。
“呵呵……谢谢……谢谢啊……”蓓蓓笑嘻嘻地与人碰杯,另一只手在桌子底下狠狠地掐了乾廷一把。
乾廷面不改色,笑意更深了:“谢了,承你们吉言,来干杯。”
四个人不约而同脖子一仰,果然是干杯了,杯子里一口都没留下,就连翁岳天那半杯白开水都一下子喝光。
话都说开了,大家接下来的话题多数是围绕着蓓蓓和乾廷相识到相恋的经过。这可难不倒两人,事先早就排练好了的,现在只是重复说一次而已,并且对答如流。
“蓓蓓,你追他的时候,没少吃苦吧?他是不是经常欺负你?”文菁温柔的眼神里透着关切。
蓓蓓猛点头,连声说“是”,可不是吗,她暗恋的过程多艰辛啊,此时此刻还在这儿受煎熬呢,能不苦吗!VLt7。
“那个……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挺苦的,没少偷着哭鼻子,只是我也发现他这人也不是真坏,就是嘴上不饶人,其实是个刀子嘴豆腐心……我就,我就还是很坚定地……喜……欢……”说到这里,蓓蓓那双漆黑明亮的大眼睛转过来,嗔怨中带着羞涩,羞涩中又充满了爱恋的目光停在乾廷的俊脸上。
乾廷暗暗心惊,这蓓蓓的演技也太好了点,要不是早就排练过类似的台词,他还真会懵了。
尤其是蓓蓓说话的语气和神态,那么逼真,自然,带着女儿家的三分娇羞,就像她和乾廷真是在恋爱一样。乾廷是不是在心里感叹……蓓蓓真够哥们儿的,这戏演得很不错!
他哪里会知道,蓓蓓不全是在演戏,对她而言,今天所说的话,许多都是她的心声,只是借着演戏的方式在表达而已……她心里同样地苦涩难当,或许,这辈子就只能今晚一次这样的机会让她能亲口说出对乾廷的感情。
小元宝是喝的饮料,咕咚咕咚灌下几口,这小家伙嘴边糊了一圈,扭头看着乾廷,梗着脖子说:“干爹,这是不是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13767169
“咳咳……咳咳……”
“噗嗤……”
女疑着识。“噗嗤……”
乾廷在咳嗽,一脸黑线,蓓蓓和文菁在笑,翁岳天也在笑,只是他笑得比较含蓄。
乾廷没好气地将小元宝抱起来,精美的面孔上露出宠溺的神色:“这句话是谁教你的,嗯?其实应该这么说……那是好白菜被猪拱了。”
“咯咯……咯咯……小干妈是白菜……”
乾廷得意挑眉,接话道:“错!我才是那颗白菜,你小干妈是……”
“……”
“好啊,小乾子,敢说我是猪,行……我有机会一定会好好拱一拱你这颗绝世大白菜!”蓓蓓又被激怒了,恶狠狠地朝乾廷呲牙,不过这样的举动,在外人看来是打情骂俏。
“嘻嘻……小干妈真威武!”小元宝乐呵呵地插上一句。
小元宝是大家的快乐小天使,有他在一边调节气氛,将他的快乐传递给大人。不管你心情多么沉闷,都会被这温馨的片刻所感染。
大家点的餐都陆续上桌了,小元宝被满桌子的美食所吸引,欢呼一声,双眼发亮,埋头奋力进攻,一口接一口将嘴巴塞得满满的,全神贯注大快朵颐的样子,粉嘟嘟的脸蛋上有种明显的满足,能够跟爹地妈咪,干爹干妈一起吃着可口的食物,那是天大的享受。
“嗯,确实不错,好吃。”文菁也跟着点头,嘴里塞得鼓鼓的,那模样,跟小元宝如出一辙,娇俏可爱,这么好看的孕妇还真是少见,清新甜美,鲜嫩得滴水,让人几乎看痴了。
乾廷的目光在文菁身上停留了几秒后,强行收回了视线,借着喝酒的动作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他差点又泄露心事了!他怎么可以忘记,她回到翁岳天身边去了,她很快就会和翁岳天结婚,他纵然是情丝难斩也不能让人看出来。他该做的事情是……慢慢地习惯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慢慢地习惯一个人生活在冷清的公寓里,慢慢地将这段情,放在心底,如酿酒一样……
这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不管是大家有意还是无意制造出来的气氛,总之是让人感到今天的晚餐时间过得很快。
小元宝吃饱喝足了,满足地摸摸自己涨得圆圆的肚子,轻轻拉一拉文菁的袖子:“妈咪,我想去洗手间。”
“好,妈咪陪你去。”文菁放下叉子,牵起小元宝的手。
“我也去!”蓓蓓赶紧地跟上。
转眼,这桌上只剩下翁岳天和乾廷了。
也只有女人孩子都不在的时候,这两个男人才得以流露出自己真正的情绪……
周遭的声音仿佛全都消失了,翁岳天和乾廷互相对望着,沉默中,彼此都能清晰地感应到对方在想什么。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是两人从大学时期就积累起来的默契。说他们是棋逢敌手吗,说他们是冤家对头吗?说他们是惺惺相惜吗?或许,都是。
翁岳天沉静的面容还是那么苍白,眼神少了以往的犀利,多了几分柔和温润,给人的感觉就是亲切了许多,他早就看出乾廷和蓓蓓是在演戏。翁岳天脸上无悲无喜,只是淡淡地说:“潜水艇,谢谢你。希望我能活着见到你跟某个女人结婚,生孩子,一家幸福。”
乾廷闻言,不见有什么明显的动作,但他魁梧的身躯有着那么一丝轻颤,眸底蕴含着一抹浓得化不开的伤痛,凌厉的目光直直对视着翁岳天:“既然你都看穿了我和蓓蓓,那么,你就明白我的苦心。你别说希望二字,你该说一定……一定能活着见到你想见到的事情发生。你知道吗,在你遇险的那段日子,所有人都不对劲,特别是文菁和小元宝……我知道,她和孩子搬离我的住所,照样能活下去,因为有你,可如果你不在了,就算她和孩子能留在我身边,我得到的……不过也只是两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还有五个月……不,也许不用五个月,四个多月,她肚里的宝宝就会出生,你无论如何也要撑到那个时候。你必须活着,只有你活着,她和孩子才能活得像人,而我,只有看着她幸福了,我才能好过,否则,我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男人低沉的语调,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些沉重的话题,他终于能够在翁岳天面前说着他对文菁的感情,而翁岳天也和他一样的,淡淡的神情,但他们内心其实早已是地动山摇,只是,男人的情感,有时就像夜幕下的大海,看似简单平静之下,实际上是震撼,动容。
翁岳天释然地一笑:“我当然要好好活着,否则,你哪里去找像我这么投契的对手呢?其实我们可以称为欢喜冤家。”
“欢喜冤家?这话听着怎么有股基味儿……NO,本人只喜欢女人,无兴趣发展ji友,哈哈……”乾廷爽朗的笑声响起,两个男人互相碰着杯子,什么情敌,冤家,不过都是前尘往事了,只是在喝下这一杯的时候,他眼角似有一滴闪烁的晶莹滑落进发间,消失不见……
!
第297章 酒后乱性
这一顿晚餐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最开心的人就数小元宝,能够和他最亲近的人一起吃着可口的美食,小家伙感觉十分满足,好想可以每天都这样。
大人的世界里,为什么会有悲欢离合,为什么那么复杂呢?既然都那么熟悉了,就像一家人,为什么又不能大家住在一起?这些都是小元宝不明白的问题,也算是他的小小烦恼吧。
临走前,小元宝依依不舍地抱着乾廷,那亲昵的样子,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亲生父子。
翁岳天心里微微有点吃味儿,但很快就释然了,自己现在能与文菁和孩子每天住在一起,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他不想过多的限制小元宝,他也清楚,这几年乾廷为文菁母子所做的一切,他们就像一家人似的,刚分开是会不习惯的,那并不代表小元宝不爱自己的亲爹地,只是因为跟乾廷情同父子,所以才格外地舍不得。
翁岳天带着文菁和小元宝回家去了,乾廷和蓓蓓都在朝着他们热情又亲切地挥手,直到那辆熟悉的奔驰车消失在视线……
“唔……”蓓蓓长长地吁了口气,总算是不用再紧绷着神经了。
乾廷好半晌才收回视线,这顿晚餐对于他来说,就是一场祭奠。文菁是他今生第一次爱上的女人,在她之前,他不知道情为何物,他的生活里只有黑暗,腐朽,厮杀,血腥……当年他决定将文菁带回伦敦的时候,只不过是因为好奇,因为不服气翁岳天可以找到所谓的“温暖”“幸福”,他做事向来都是不按牌理出牌的,他也自以为能一直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是文菁的存在让他失去了最先那一份淡定与洒脱,他甚至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生活里有她,习惯了每天看见她,习惯了吃她做的饭菜,习惯了看她那干净明媚的笑容,习惯了太多的习惯……
当他惊觉时,他已经不能自拔,已经掉进了情网……
从今后,他要做的就是戒掉那些习惯,可以思念她,却不会再幻想他能与她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共度余生。爱是浸透到骨髓里的,他或许无法从身体里意志力根除,但至少,他可以不再奢求。
第一次对女人动心,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苦,第一次知道,原来,她不是他今生的真命天女,因为她的真命天子是翁岳天。
“喂……喂……傻了?”蓓蓓在他眼前晃着胳膊,脚步有点虚浮,她也喝了不少。VLtV。
乾廷回过神来,黑亮如宝石一般的眼眸里,毫不掩饰的落寞和无奈。祭奠过这一段恋情,他也没什么情绪可以隐藏的。不想再伪装,心力交瘁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乾廷招呼蓓蓓上车,俊脸上的神情,比起先前晚餐时的笑容满面,简直是天渊之别。
他撑了太久,他不想再勉强自己笑了,今夜他只想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飞刀开车,蓓蓓坐在乾廷身边,偏着脑袋,肆无忌惮的打量着乾廷……嘻嘻,真好看啊,能每天都欣赏到这么美的脸,那就好了……
酒精最明显的作用就是可以让人变得胆大。蓓蓓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也变得轻松起来,不再像平时那样刻意隐藏着自己,她懒懒地靠在椅子上,痴痴地凝望着乾廷,浑然不知自己有多专注和深情。
乾廷是喝的最多的,好久没有这么喝过了,酒劲一上来,浑身无力,头晕晕的,此刻正用手按着自己的太阳xue……
“老大,回哪儿?”飞刀忍不住出声问,往常乾廷都会有所指示的,但今天却没说要去哪里,飞刀也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开。
乾廷情绪低落,应了一句:“随便。”
“……”
飞刀顿时头大了,老大这就是典型的失恋症状啊!
飞刀正在踌躇的时候,乾廷的电话响了……老半晌他才接起来,软绵绵地问对方是谁。
一个娇嫩的女声很有礼貌地说:“先生您好,请问,您订的生日蛋糕要给您送过去吗?我们店快要打烊了。”
生日蛋糕?乾廷想了想,懒洋洋地回答道:“不用送了,我自己来拿。”
原来今天是乾廷生日,难怪他前天就订好了餐厅和生日蛋糕,想要和文菁母子一起庆祝一下,就像他们以前在伦敦那样,可是由于那天回家之后听见文菁说她要搬走了,所以他才忘记了蛋糕这事。
飞刀把车停在了某糕点房的门口,将生日蛋糕拿上车。他心里也十分为老大感到不值……世事难料,谁知道老大今年的生日只能独自一个人吃蛋糕呢,没有文菁和小元宝在,老大哪里会有心情过生日。
蓓蓓很好奇地看着那个蛋糕……乾廷这么大的人了还吃这个?好像不对啊,怎么还有附带生日蜡烛的?
蓓蓓轻轻拉了拉乾廷的袖子,小声问:“小乾子,这个生日蛋糕是……”
乾廷自嘲地笑笑:“我今天生日。”
“生日?”蓓蓓先是一呆,紧接着就感到胸口的酸涩越发浓重了。想不到乾廷一开始的打算是要在今天与文菁和小元宝一起庆祝生日……
看样子,文菁和小元宝忘记了乾廷的生日,亦或者根本就没留意乾廷的生日是在什么时候?
蓓蓓犹豫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一声,脸上溢出一丝苦笑……其实,今天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只不过,父母可能因为忙着摆摊,所以忽略了,早上起来连个鸡蛋都没煮给她吃……还好,今晚的晚餐能在高级西餐厅大吃一顿,也算是一种安慰。尽管是因为乾廷只需要有人陪他演戏才会请她来的。
飞刀一边开车一边留意着后视镜里的一男一女,他觉着吧,那个蓓蓓的目光似乎一直都没离开过老大,火辣辣,痴迷迷的,就差没流口水了,难道说……
飞刀狐疑地皱起了眉头,心里慢慢开始盘算开了……仔细想想,老大身边的女人,原本只有一个文菁,最近才又多了一个周蓓蓓,可是蓓蓓和老大的关系,明显就是哥们儿那种,老大只爱文菁一个。不过呢,话又说回来,文菁已经回到翁岳天身边去了,老大没希望了……那么,假如老大能够把心思从文菁身上转移开,那就不会再痛苦,是这样吧?
嗯……一定是的!飞刀越想越觉得这事靠谱,特别是他发现周蓓蓓看老大的眼神总是那么火热,兴许能擦出火花也不一定。希望这个女人可以打动老大那颗磐石般的心吧。
蓓蓓可不知道飞刀的算盘,见他把车开到了乾廷家楼下,蓓蓓有点纳闷了,嘟哝地问了一句:“怎么不是先送我回家吗?”
飞刀面不改色,小眼睛滴溜溜一转:“蓓蓓小姐,你也看见了,老大他喝了不少酒,我还要照顾老大,今晚你将就一下,就在这里住一晚吧。”
蓓蓓窘了,在这里住?那怎么好意思呢?
飞刀像是知道蓓蓓在顾虑什么,紧接着又说:“老大今天生日,你是他的好朋友,总不能连蛋糕都不陪他切就走吧?嘿嘿……呵呵……”
果然是乾廷生日!蓓蓓心里疼了一下,哪里还会忍心拒绝飞刀的提议呢……于是乎,稀里糊涂的,蓓蓓和飞刀搀扶着乾廷回家去了。
进屋不到十分钟,飞刀就不见了,这公寓里只剩下蓓蓓和乾廷。
这两人现在还不是醉得特别厉害,可不知是谁在桌子上摆放好了生日蛋糕和蜡烛,旁边还放了一瓶红酒。
蓓蓓将生日蜡烛点燃,拉着乾廷在桌子面前坐下,戳戳他的肩膀:“寿星,来许个愿吧。”
“许愿?”乾廷苦笑一声,他唯一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跟文菁和小元宝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现在都成泡影了,还有什么愿可许?
蓓蓓见乾廷失魂落魄的样子,她也不好受,谁又知道她单恋的苦呢?她总是隐藏着心事,总是把自己快乐的一面展现在人前,但其实她也是痛苦的,煎熬的。与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痛并快乐着。
会天吃会。蓓蓓眼底那一抹伤痛,在烛火中闪现,嘴里却是笑眯眯地说“你不许愿吗?那我不客气了,我先许愿了!”
“你许什么愿?”乾廷一怔,抬眸望着蓓蓓那张红通通的苹果脸。13767219
“今天是你生日嘛,我还没告诉你,今天也是我二十六岁的生日,那就当是我们一起在庆祝了,我也要许愿啊。”
“你也生日?”乾廷这次的语气明显的诧异,有这么巧的事?
“对啊,就是这么巧,要不要我拿身份证给你看啊?”蓓蓓甜甜地一笑,愣是从自己包包里拿出身份证……
乾廷还真接过来仔细一瞧……果真不是开玩笑的,不是忽悠人的,是真的!就这么一会儿,蓓蓓已经许过愿了。
“小乾子,生日快乐!来,干杯!”
“……”这两人先前就喝得不少了,现在还继续喝,真不知飞刀是不是故意把那瓶酒放到桌子上的。这酒可是不能多喝呀,喝多了是会乱xing的!
!
第298章 是谁先压倒谁的
迷离的灯光,香醇的红酒,孤男寡女喝着喝着就开始飘了……
遇到与自己同月同日生的人,虽然不是同年的,但已经非常难得。
前几年生日,乾廷都有文菁和小元宝陪伴着,今年却只能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地与文菁一家吃晚餐。然后,在家里点上生日蜡烛,吃着蛋糕喝着红酒,身边有个红颜知己陪伴着,却唯独弥补不了心中那一股致命的空虚。少了什么?他说不清楚,他甚至不敢去仔细想。
不止今年,明天,后年,以后的每一年,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和文菁母子一起快快乐乐地过生日了……乾廷如何还能高兴得起来。
只有蓓蓓在笑,她笑是因为她感觉自己在找罪受。为什么要答应帮他演戏?为什么明知是演戏,她还在回想吃饭的时候坐在他身边的那种难言的悸动?戏演完了,为什么还要答应飞刀来为乾廷庆祝生日,陪他切蛋糕?
蓓蓓心里骂了自己无数遍,警告过自己无数遍,不要犯花痴,不要痴心妄想!
这所有的想法,都只是在她没喝桩前,眼看着现在这瓶红酒又快喝完了,两人都撑不住,无法再保持清醒。
不知道是怎么去到卧室的,不知道是怎么倒在床上的,不知道衣服是怎么不见的……一切都在朦胧中,混乱中。
乾廷无意识地叫着文菁的名字,蓓莼记得自己一头栽倒在他身边,胡乱低喃着她的心事……
“小乾子是混蛋……我不要跟你做哥们儿,我是女人……我想要做你的女人……你就不能看看我吗……呜呜呜……小乾子……”
“小乾子我抓住你了……你别想跑……不要丢下我,我爱你爱的好苦……好苦……你也很苦,对不对……要是……要是你可以爱我……那你就不苦了,小乾子……呜呜呜……”
“……”VLtV。
都说酒后吐真言,这话不假。就算你有那么一丝意识,但你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怎么说出平时不敢说的秘密……13767219
乾廷在念着文菁的名字,蓓蓓在念着他的名字,两人同在一个床上,却是不同的两样心事。
第二天。
卧室的地板上,一条女人的内裤,红色的裙子……还有倒在地上的酒杯,还有男人的衬衣,底裤……
空气里隐隐飘散着暧昧的气息,是昨夜留下的。这么mi/乱不堪的场面,可想而知床上那两个人昨夜有多疯狂!
洁白的床单上,赫然一朵鲜艳的红梅,印记已经干了,这不由让人联想到,难道这是某个女人第一次跟男人那个所留下的?
蓓蓓睁开眼睛的时候,呆呆地望着天花板,慢慢地移动着脖子,转移着视线……
“啊——!”这一声尖叫,硬生生地蓓蓓吞进了喉咙。
天呐,眼前这帅到人神共愤的脸,不是乾廷吗?怎么会跟他睡在一个床上的?
蓓蓓吓得魂飞魄散,忙不迭地跑下床,冲进了浴室,关上门,立刻用凉水往自己脸上浇……
醒醒,醒醒!这是幻觉!
噢……不……这不是幻觉,这是真的!
蓓蓓心里在哀嚎……她想起了床单上的红色印记,整个人的心都揪紧了,纷乱的思绪在脑海里冲击,努力回想着昨晚的情景……
一些零散的片段浮现出来,她只记得与乾廷一起切蛋糕,一起喝酒,怎么会到他卧室的?好像是她说要送他去休息……
然后……谁先压倒谁的?
却有人却。蓓蓓浑身打着哆嗦,有一个模糊的画面时隐时现……似乎是她哭着抱着乾廷的腰……
天啊,是她主动的!
蓓蓓瞬间有种想撞墙的冲动!这么狗血的事,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做梦都没想过,第一次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失去了,就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她可没尝到书上写的那种美妙的滋味!
这下完蛋了,乾廷会怎么看她?会不会以为她是有意将他灌醉了然后把他XX了?他爱的人是文菁啊,没听说他平时有滥jiao的习惯,现在,却跟她发生了关系,只怕他知道后,一定会后悔不已,今后她还有什么脸面对他?
蓓蓓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眼泪如断线的珠子掉下来……不是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事后就这么痛苦不堪!
该说吗?不该说吗?蓓莼要一想到他知道后的表情,她就心痛得难以呼吸。蓓蓓很讨厌自己的这种想法,明明是她失去了珍贵的第一次,可为什么她却好像是做了亏心事一样的心虚,难过。
半小时后,蓓蓓从浴室出来了。
浑浑噩噩的,蓓蓓从地板上拾起裙子穿上,望着床上那个熟睡的男人,她心里酸涩得要命。
蓓蓓定定地看着床单上的红色印记,突然觉得那朵梅花化成了一张魔鬼面孔在朝她笑,那种讽刺又带着轻蔑的笑,笑她傻,笑她不自量力,笑她痴心妄想……
乾廷醒来的时候,模糊的意识一时间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他只看见蓓蓓背对着他,正弯腰捡东西……
“蓓蓓……你……我们昨晚……”乾廷的声音沙哑不清,疑惑地看着蓓蓓的背影。
蓓蓓心里猛地抽搐了一下,狠狠一咬牙,硬生生把眼里的湿意给憋了回去,用尽了所有力气来支撑着,缓缓转身,没心没肺地笑着说:“昨晚的蛋糕很好吃,你呀,睡姿太恶劣了,我被你踢下床了,在地板上睡了一晚。”
乾廷撑起身子,半眯着黑眸审视着蓓蓓:“真的?你睡的地板?”
“当然了,你都不知道自己多可恶,踢得我好痛!”蓓蓓没好气地瞪着他,鄙夷的眼神,似乎真有那么回事。
“你……”乾廷下意识地低头看去,他身上是赤果的,什么都没穿!
乾廷脸色骤变,拉起被子挡住那关键的部位……轰隆隆,乾廷的脑子轰地炸开了花,回想着昨晚的情景……
记得是他跟蓓蓓一起喝酒了,到了卧室里,最后,乾廷的记忆定格在他倒在床上那一霎,接下来的事,他就没有印象了。
乾廷在床上呆滞了半晌才起来。在掀开被子那一秒,他视线里赫然出现一块红色的东西……那是什么?
乾廷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缩,如遭雷击似的,猛然抬头,凌厉的目光死死瞪着蓓蓓,沉声道:“你可以解释一下这个是什么吗?”
乾廷的拳头在不断握紧,蓓蓓竟敢欺骗他!他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不懂那红色是意味着什么?让他震惊的是,蓓蓓居然是处!
蓓蓓浑身一个激灵,倏地一下子脸红到了耳根,尴尬地摆摆手说:“那个是……是……你多心了,其实是我……那个……女人每个月都有那几天……昨晚我倒在你床上的时候弄上的,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把你床单弄脏,那个……你也已经踢我下床了,我……我……”蓓蓓语无伦次地解释着,生怕自己说的话他不信,心里那个急啊。
原来是女人的那个?乾廷紧绷的神经松驰了下来,脸色也缓和了一些,可他总是感觉不大自在,哪里不对劲呢?
“蓓蓓,我们……昨晚……真的什么都没发生吗?你该知道我在说什么。”乾廷喉咙里挤出干哑的声音,他的记忆太模糊,但潜意识里好像并非像蓓蓓说的那么平淡地度过一晚。但蓓蓓的神情看不出破绽,如果真的发生了关系,她还能如此潇洒地否认吗?她不是该哭哭啼啼地诉说着自己有多么的不值得,多么的伤心吗?
蓓蓓禁不住颤抖,乾廷的目光有种穿透人心的锋利,她不敢再待下去,她怕自己会泄露,会崩溃!
“哈哈,你以为会发生什么?真是的,我们是哥们儿嘛,别想太多了,我先走啦,拜拜!”蓓蓓说着就朝乾廷挥挥手,哼着欢快的小曲走出了卧室,不等他再有提出疑问的机会。
蓓蓓神色如常地走出了乾廷家的大门,这才如同虚脱一样靠在墙壁上,脚下一软……身体某处那陌生的,撕裂般的疼痛在割着她,提醒着她已经不再是冰清玉洁的姑娘了,昨晚,她已经在乾廷身下变成了真正的女人。只是,为什么会这么心痛,为什么在心痛之余还是舍不得怨他?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对乾廷的感情已经深到这种程度了吗?
昨晚的事,这是蓓蓓的又一个秘密,只能自己一个人知道的秘密。她会小心翼翼地藏起来,就像藏一件绝世的宝贝一样。她宁和乾廷像现在这样如哥们儿般相处下去,她也不愿意他知道之后就视她如洪水猛兽,她怕看见他逃避的眼神,怕看见他脸上的愧疚,怕他因为这样而疏远她。蓓莼能安慰自己,就算不能和乾廷成为夫妻,最少也做一辈子的朋友吧,起码还能时常见到,可以和他聊天,喝酒,谈心事。就这样吧,尽管她的暗恋是这么卑微的存在,但在她心里,却是最娇嫩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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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你是我的女人
床上的男人懒懒地靠在床边,身子略显得有点单薄,脸色苍白,可他眼神里那种温和的宠溺却是能迷了人的眼,让你身不由己地想要沉溺在其中……文菁乖巧地依偎在他身边,晶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因为怀孕的关系,文菁的体重在稳步发展中,与怀着小元宝那时候一样的,长成了一团小肉球。肉乎乎的脸蛋看起来更加粉嫩水灵了,犹如逆生长一样的,要不是那隆起的肚子,很容易被人误以为是未成年。
刚刚洗过澡的她,身上散发着沐浴液的清香,若有若无地钻进他的鼻息,两人交织的呼吸里,有着彼此熟悉的味道,这样的空气,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充满了温情和生机。清晰地感受着对方的存在,这才是自己存在的意义。
“还在想乾廷和蓓蓓的事?”他低沉的声音略带沙哑,一如既往的好听。
文菁点点头,粉嫩的脸蛋上露出一丝歉疚的神情:“嗯……今天真没想到乾廷带来的女朋友会是蓓蓓,前些日子我还住在乾廷那里,而蓓蓓还是我的好姐妹呢,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我都不知道……岳天,你说我是不是太迟钝了?是不是对朋友的关心不够啊?”
翁岳天闻言,微微一怔,乾廷和蓓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就算文菁再怎么细心也观察不出来啊,既然乾廷用心良苦,特意找了蓓蓓去配合他,目的就是为了让文菁不要心存歉疚,让她能安心地生活,如果翁岳天在这个时候告诉文菁实情,确实是没有半点益处的,会让乾廷的苦心白费,同时也会伤了那男人,不如就此掩盖过去吧,有些东西,并非要摆出真相才是最佳选择。
不过嘛……这小女人迟钝,那到是不假。翁岳天深眸里掠过一抹异色,随即温和地笑笑,大手在她小脑袋上抚摸着:“你呀,一直都是这么迟钝啊,熟悉你的人都不会觉得你很机灵反应很快,这是事实。”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我所认识的人都觉得我很迟钝吗?”文菁苦着脸,憋屈地扁着嘴,怎么就没有人跟她说过呢?
翁岳天莞尔一笑,安慰道:“你迟钝一点不要紧,只要我不迟钝就行了,我要是像你那么迷糊的话,我和你……现在就不会有机会躺在一张床上,而你也不会成为我的女人……”13774397
这话说得很窝心,文菁觉得甜滋滋的,脸上立刻就舒展开来,笑眯眯地望着他:“嘻嘻……那就是说,我还是做了一件很厉害的事,就是爱上你……你那么聪明,头脑那么好使,跟着你,我一辈子都不会吃亏的,也不用操心太多的事……唔,真好啊!”
翁岳天脸上的笑意有那么一丝停滞,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我也想陪着你和宝宝一辈子,可是……”
“没有可是!”文菁急忙捂着他的嘴,嗔怨地望着他:“不准你说那些不吉利的话,你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没有可是,没有第二种结果!”
翁岳天心里一抽,不忍再继续说下去,轻轻握住文菁的手,吻了一下她的手背,垂下眼帘,掩去眸中的痛色。大文苍己。
其实翁岳天的担心并非多余,他想要康复,最起码的前提是他要撑到文菁肚里的孩子出生。距离现在还有接近五个月的时间,目前他的病情还没有明显地继续恶化,但几个月之后会怎样,谁都无法预测。文菁不是不知道有第二种可能,只是她不能去想,潜意识里逼着自己逃避开那种会令人崩溃的“第二种可能”。
文菁小声嘟哝:“岳天……我感觉自己越来越像米虫了,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顶多有时去接小元宝……这么下去,我的脑子会不会越来越脱化,越来越……笨。”
翁岳天佯装很为难的样子说:“你说的这个问题……嗯,或许是会的。”
文菁眼里的神采又暗了几分,她虽然不是一个特别好强的人,但她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是一个有用的人,可以为爱人,为孩子多做一些事情,可以活出自己人生的价值,但现在看起来,她还需要好好斟酌一下,到底该怎么做呢?没有工作,在家等着生孩子,那生完孩子之后呢?
以翁岳天对文菁的了解,从她那几句话就能知道她在想什么了,不由得越发怜惜她……她现在的身家可不比以前了,单凭她自己就已经是富豪,但她始终都保持着一颗上进的心,积极地想要活出属于她自己的风采,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也是他被吸引的某一个发光点。
翁岳天的语气更加柔和了,柔情似水的目光凝视着她:“你呀,真好忽悠,我是逗你的……你不要把自己想得那么没用,你忘记了吗,以前你在我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次,购物电视频道要录制第一期的推广节目,还是你临时充当了主持人,不然的话,延误了播出时间,公司的声誉会受到很严重的打击……现在嘛……因为你怀孕的关系,肚子月份大了,有些事情不能随心所欲地去做,但是,我答应你,等你生完孩子之后,如果你想要做什么事,从事什么工作,我会同意的。”
文菁不禁心花怒放,对于她来说,这就是最动听的称赞,最贴心的默契。和他聊天谈心,一点都不费劲,她只需要简单说几句,他就能体会到她内心那一部分没表达清楚的意愿……看来,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互补的,她笨一点,迟钝一点,而翁岳天就异常聪明,有着细腻的心思和惊人的智慧,正好就像一凹一凸的齿轮一样,完美地契合。
细细的温柔低语,总是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完的情,文菁在翁岳天面前就像一只欢快的小喜鹊,拥有他,就如同拥有全世界,她的心就安放在他的臂弯里,即使她已经体会到了,命运是未知的,但她这一次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勇敢,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对生命充满了迫切的渴望,他想要活下去,她和孩子,是他动力的源泉。既如此,她又怎么可以对他没有信心呢?幸福才刚刚走进她,她要牢牢地抓住,用自己能尽的所有……
聊着聊着,文菁的眼皮开始打架了,但她忽然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
“岳天,我最近都有在看启汉的一些文件资料,还有关于魏婕留下的财产,我已经很仔细地找过了,就是没有文家以前那栋老宅子的房产证,我只知道魏榛生前是将房子过户到了魏婕名下的,可是为什么找不到房产证呢?”
翁岳天眯着的眸子倏然睁开来,点点星芒乍现:“不用紧张,我会叫亚森去查一下,一有消息就会告诉你的。”
“嗯……谢……”
“不要说谢谢,你是我的女人,以后都不能说那些见外的话。”翁岳天及时打住了文菁,还不忘垂头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
文菁嘿嘿一笑,抱着他的脖子,亲昵地蹭着,心里那个甜啊……她喜欢听他这么说。VNlH。
就如文菁讲的那样,最近她为了解关于公司的运作和业务,翻阅了不少文件。“启汉”是拿回来了,现由乾缤兰帮忙打理着,乾廷也入股了,公司里所有的钻石资源都来自乾廷的矿场。表面上看起来文菁是可以清闲了,但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总不能一直都依靠着乾缤兰。文菁不想变成一个废物,既然已经是“启汉”的总裁,不管怎样也要把公司继续运作下去,那是父亲的心血,可不能毁在她手里。
困意慢慢地越发浓重,文菁在他身边沉沉睡去,其实翁岳天早就已经疲倦不已,只不过他在撑着,想要跟她多说一会儿话……翁岳天记得陶勋说过,他的病情最好是住院,但他不想那么做,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每天躺在医院病床的。他想要珍惜每一分钟与爱人家人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如果躺在病床,他怕自己的意志会逐渐消磨……
翁岳天吩咐亚森去办的时候很快就有眉目了。调查的结果有点出人意料。原来在魏婕死之前不久,她已经将文家的老宅子卖掉了。文菁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内心除了震惊,还有不少疑惑。魏婕那个人以前虽然很邪恶,但她一直都以自己是文家的人而感到骄傲,在她骨子里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优越感,她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公主,而文家的老宅子无疑就是公主的城堡,她为什么要卖掉?
文菁从文家离开那天之后,也曾悄悄的回到文家老宅子去看过,但都是远远的观望,不敢靠近,就怕会被魏榛和魏婕发现,如今,这两个威胁都不存在了,她理当是名正言很顺地成为宅子的主人,可事情偏偏就是这么不顺心。文家的老宅子是文启华当年亲自设计的建造图纸,地处市郊,背山面水,占地面积相当宽广,魏婕究竟是以多少价格将宅子卖掉的?是谁买走了?买主是看上宅子的地理优势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文菁越想越是感到不安,她要亲自去一趟,看看是怎么回事。(晚点还有一更。最近快要过年了,家里事多,所以更新晚,请见谅。不会断更的,过年还是会每天更新,亲们放心地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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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章 惊现美少年
时值初夏,天气还不是特别炎热,但是对于一些患有特殊病症的人来说,是不宜在太阳底下活动的。
文菁要去文家老宅,翁岳天本来是要陪她去的,但是她心疼啊,他的病情需要多多休息,坐车这种事,能尽量避免就避免。他患上了这种病,现在就算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他也会感到身上疼痛……
翁岳天见文菁这么心疼他,也不再坚持了,以他眼下的身体状况来说,许多平常人无感的动作,对于他,都是一种更加痛苦的折磨。VNlH。
翁岳天站在车子跟前,轻揽着文菁的腰肢,垂头看着她水嫩的面颊,粉嘟嘟的皮肤,粉嘟嘟的嘴唇,真是爱极了她这娇俏的小模样,看着她,他的病痛仿佛会略微减轻一些。
文菁微微仰起小脑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像哄小孩子那样,轻柔语气说:“岳天,一会儿我顺道去接小元宝,你在家好好休息,等我回来。”
“好。”他只是淡淡地应一声,但是他那双满含着眷恋的目光分明在说:我会想你的!
文菁读懂了他的眼神,因为她也是如此,恨不得能时时刻刻黏在他身边,她始终不肯去面对内心深处那一抹潜伏的恐惧……最爱的人患了白血病,在没有康复之前,病人的每一天都是在倒数着日子……
文菁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响亮的吻,依依不舍地拥抱了一下,这才坐进车子里。
才一转身就开始思念,这是文菁的感受,也是翁岳天此刻的感受。
翁岳天失神地用手指轻抚上自己的唇,上边似乎还残留着她的温度,鼻子里还有余香缭绕……这小女人,她很容易害羞,所以以前也很少主动亲他,可现在的她有一点改变了,会时常主动亲他,会主动关心他体贴他。两个人之间多了互动和相互的依存,让他感觉到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在爱着,付出着,她也在慢慢学习和适应怎样来把爱变成一种行动,而不只是有心。
爱,不是说说而已,爱一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的,却不会对那个人体贴入微,不会乐他所乐,悲他所悲,那不叫真正的爱。如果你爱他,就要用行动把你的感情表达出来。哪怕是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一句体贴的话语,一个默契的眼神……这些点点滴滴都可以汇聚成令人温暖的情怀。这才叫两情相悦。
翁岳天喜欢文菁的这种转变,从前的她,诚然,是对他死心塌地,专一又痴情的,但美中不足的是,文菁那时比较粗心,尽管她是用尽全力来爱着,可是她其实并不明白,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在爱着一个人,该怎么去为他付出?很简单的例子,在她第一次在停车场看见翁岳天流鼻血的时候,她就忽略了,被他几句话给搅乱的思绪,气冲冲就跑开。如果她能冷静一点,细心一点去感受他的异常变化,她或许早就会发觉他患上了严重的病……
经历过了那些种种,文菁就算以前再怎么懵懂,她也回从中吸取教训了。她深刻地检讨过自己,确实,她以前对翁岳天的关心和体贴都不够,这不止会使得她忽略他,还造成了她无法对他完全地信任。这一次,她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她会细心地照顾他,信任他,并且毫不吝啬地向他传达她的爱意。藏着掖着的日子太不好受了,以后不用再憋着,每天都可以对着他说:我爱你。想靠近他亲吻他的时候也不用再压抑着。从前那些分别的日子,今后她都要一一地全都补回来!
文宅。坐落在市郊,靠近江边的一处村落附近。周围都是田园风光,风景怡人,空气清新。面朝着江水,宅子背后是大片村落和连绵起伏的山丘,比起荣顺村那里的地理位置也相去无几。
这是一座纯中国风的建筑,处处体现着古典的气息,褐红色的门厅,圆形的拱窗尽显雍容华贵,文雅精巧不乏舒适,设计得十分舒展。
宅子四周被一圈木栅栏围起来,褐红色屋顶,青绿草坪,还有颇具江南风情的小桥流水。住在这里,充满了诗情画意,真正是“倚山而居,闻鸟归林,傍水而栖,听涛拍岸”。
稀罕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那小桥下的水流依然清澈见底,看来,现在的主人也是善于打理的人。
文菁站在这宅子前好半晌,看着熟悉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她心里如何能平静呢。因为激动而难以掩饰的脸红,使得她水当当的肌肤越发迷人了。
文菁的手,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这深褐色的大门,还有灰白色的墙壁。谁说这些东西都是冷冰冰无情的呢,她在触及的那一霎,心跳骤然加速,忍不住眼眶一热……这就是她和父亲生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块冰冷的石头都在欢迎着她的到来。13774397
从她十岁那年,目睹父亲遇害之后,为逃避魏榛和魏婕的毒手,她侥幸从这里跑来出去,自那之后,她再也没有靠近过这里百米之内。有好几次,她都只能站在远处偷偷地望着,回想着这里曾经是她温暖的家。
但她心里又有另外一种矛盾存在着……这是家,也是父亲遇害的地方,再回到这里,她难免会等于是重温那残忍的一幕。
文菁在经历了这些年的种种磨砺之后,心智变得更坚强了,否则她也许不能清醒地站在这里。
“文小姐。”亚森轻轻地唤着文菁,意思是让她回魂了。
文菁点点头,走上前几步,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内心澎湃的情绪,伸手按向门铃……
文菁在来之前,想象过很多次,买下这房子的人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里即使不是闹市区,但这房子的价值和意义非同凡响,绝对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文菁不懂房价楼市,可她也估摸着,怎么也得要几千万才能从魏婕那里买到这房子吧?那么,现在这房子的主人多半是中年人,还是家底丰厚的富豪……
正想着,门开了……
文菁心头一喜,赶紧调整好状态,正准备招呼人呢,可是在看见门口站的人时,她不由得傻眼了……
这人……文菁的脑壳一下子当机了……笑容凝结在脸上,惊诧,错愕……呆呆地半张着嘴。
别说是文菁了,亚森跟文菁的表情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应该叫眼前这人什么……分不清楚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仿佛时间空间都错位了,眼前这人,约莫有十六七岁,长相极为秀气,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雪白的肌肤近乎透明,鼻子挺秀,小巧,唇色淡淡的粉红,下巴更是线条精致,就算是整/容也难以出来这么好看的效果。这人穿着文菁从没见过的衣服,像某国的服饰,仔细看却又不像,但就是有股子眼熟。嗯……很像古装片里的男人穿的内衣。
这雌雄难辨的人,却有着一双纯净无瑕的眼睛,闪烁着琉璃般的光芒,宛如婴孩一样无邪,不谙世事,让人无法不生出好感,就像是见到了最美好的事物,舍不得破坏那精致。文菁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世上真有精灵,眼前这个,一定是一只男精灵!
为什么现在反应过来人家是男的?因为文菁聪明了一回,留意到他的喉结了。
“呵呵……小……小弟弟,请问,你们家大人在家吗?”文菁的语气很温柔,生怕惊了这美丽的少年。
少年闻言,那一双澄澈的眼眸顿时露出孩子气的娇嗔:“什么小弟弟,我已经十八岁了。还有啊……我家没大人,就我一个。我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你们,有事吗?”
“你是这房子的主人?”文菁再一次惊到了。这孩子,才十八岁呢,那么有钱?听他的口气,这房子就是他自己买下的,这也太犀利了!
亚森在一旁静静站着,不知怎么,他在那么一刹的晕乎之后,清醒过来就隐隐会感到不安。这少年,生得太美,不食人间烟火,纯洁得有些超乎常理。哪里不对劲,亚森说不上来,纯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直觉。
亚森很自然地上前一步,这是出于对文菁的保护意识。
车啊病岳。文菁有点混乱,实在想不到房子的主人会是这么一个男孩子。但是她不打算就此中断她前来此的目的。她是想要来向房子的主人谈一谈,看看有没有可能从他手里再将房子买回来,她已经问过翁岳天的意见了,他也支持她这么做,想必对方不会太为难她吧。
“请问,我们可以谈谈吗?我是说,谈关于这个房子的事。”文菁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很奇怪,她觉得眼前的少年太招人爱了,不是情爱,只是一种欣赏的心态,她以前没有产生过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是第一次。
少年犹豫了一下,轻咬着贝齿,纯净得眸子打量着文菁,他有点羞涩,有点怯怯的,这让人联想到童话故事里的小兔子在大灰狼敲门时的情景。文菁尴尬了,她又不是大灰狼,这少年是在害怕什么呢。
好一会儿,少年才侧过身,招招手说:“你们进来吧。”他的声音很中xing,配上他绝世小受的容颜,很让人思维混乱……(这一章传晚了,算在昨天的,今天还会有两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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