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天涯沦落人
湄见赵倚楼做出如此失风度之事,不由微微蹙了蹙眉,“优乔只是觉得公子需要沐浴更衣。”
赵倚楼看了宋初一一眼,见她规规矩矩的垂着头,便道,“我能带着她去吗?”
“优乔没有交代,公子不必多虑,车队会停下来扎营,供您沐浴,您的奴婢不会离您太远。”湄轻言细语,但是眼眸中已有了不耐之色。
赵倚楼薄唇抿成一条线,静默了片刻,才动了动身子,从马车上下去。
“一月小兄弟……”人一离开,张仪往宋初一身边凑了凑。
宋初一不知道张仪的未来倒也罢了,既是知道,又有心交好,便道,“宋初一,字怀瑾。”
张仪怔了一下,却也并未怪她之前对他谎报名字,直身拱手道,“我痴长你几岁,日后便唤你怀瑾,如何?”
“哈,您太客气了,您哪里是痴长我几岁啊。”宋初一拱手一笑。她只说了上半句,下半句可以接:就您这副尊容,恐怕是痴长我一辈吧!或可接:您看上去分明也与我相差无几。
完全是截然相反的意思,一为讥讽,一为奉承,怎么理解要看闻者的心情了。
一言可以兴邦,利口可以覆国,张仪作为一个纵横家,本身也十分重视语言的巧妙性,宋初一这句不过是玩笑话,他知道有些挤兑的意味,但心里倒是觉得很有趣,哈哈一笑道,“怀瑾真与我相投!你我同困于此,也算是天涯沦落逢知己,我名张仪,字端容。”
端容有平静、举止端庄从容之意,是为仪。
一般的名与字都有相关,作为名的补充。宋初一,原字寅月,也就是一月初一的意思,不过是记录日期,勉勉强强有些关联,可见其父文化素养实在是……另辟蹊径。后其师赠字“怀瑾”,本也想将她的名改为宋瑜,应怀瑾握瑜,不过为了她纪念亡父,最终保留了名。
两人聊天,因着宋初一刻意的迎合,很快便消除了敌视,聊了一会儿之后,竟然渐渐发觉两人的许多想法竟是不谋而合,对时事的看法也颇有话说。
兴味相投,便为知己,战国士人交往大抵都是如此。
二人在车厢里嘀嘀咕咕聊的忘我,直到有人撩开车帘,才意犹未尽的闭了嘴,一同转头看向来人。这一看,不由都怔住。
站在车外那人,一袭牙白色的锦缎华服,宽袖帛带,衣领袖口墨兰色滚边,绣宝蓝和月白鸱鸺纹样,颈间围了一段黑色皮毛,还带着微微湿意的墨发在身后松松结起,一张容颜的轮廓,是少年特有的温润线条,然而他扬起如剑入鬓的眉,多了些许冷冽,那双眼,还如宋初一初次见到的那般,寒星闪烁,宛如盛了整个深邃夜空,明亮却悠远寒凉。
他一手挑起帘子,立于车外,瞧见车内两个人痴傻的望着他,有些窘迫的侧低转过头。
“有匪君子,龙章凤质,艳绝无双!”张仪不由惊叹,若非赵倚楼嘴边的青紫伤痕,他当真不会认出来,这美少年竟是方才那个衣衫褴褛,形容缩瑟之人。
宋初一知道他好看,却未曾想,一旦穿戴起来竟然这么能入眼,想起不久之前还摸遍看遍了他,不由得鼻腔里有热热的感觉。再一次觉得没多摸几把,实在亏的不轻。
“公子,是否可以走了?”湄的声音比之前温柔婉转几倍,令人闻之心颤。
宋初一这才明白那优乔为何这么重视赵倚楼,人家可比她识货多了!
赵倚楼蹙起眉头,站在车前迟迟不肯随湄离开,他站在那里,微一拧眉便令人心碎,没有人过来劝,一时间四下静谧。
宋初一盯着他,看见外面似乎是下了雪,他颈间黑色的皮毛上落了莹白细碎的冰粒。
“公子不想去,就进来吧。”宋初一轻声道。
赵倚楼展开一个灿烂的笑容,翻身上了马车。
“公子!”车外,湄的声音急促,“公子,优乔还等着您呢!”
“说不去就不去,你这女姬,怎的如此纠缠!”张仪这些日没少受他们虐待,他是被迫绑进来,满肚子怨气,自然不会给他们丝毫颜面。
车外无人应声,只听见匆匆离去的脚步声。
宋初一叹了一声,看来近日逃跑无望了,赵倚楼生成如此姿容,意味着他可以骄横些也不会受到过甚的责难,以后的待遇也会更好,但优乔也必然会更加严密的看管赵倚楼。
张仪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与宋初一两人相顾无言。
“怀瑾。”赵倚楼有些不安,他从来都知道自己的容貌不俗,因此才会隐居山林,不敢接近人群。方才他沐浴过后,那些人的看着他的眼神,他便知道是祸不是福。
“放心吧。”宋初一轻声安慰了一句。
赵倚楼点点头,便不再做声。
宋初一接着再叹了一声。她原本也不过是存着利用赵倚楼的心思,等逃离车队的时候也未必一定会把他带出去,可是这孩子如此轻易的便将全部信任都交了出来,让她心中颇为触动。
她知道赵倚楼看起来有些怯弱,不过是因为长久的独处。从一个人的眼神中能看出性格,他是个倔强且有骨气人,必不甘于做人玩物,生得这副容貌,到时候的下场难免凄惨。
如预料的那般,优乔果然没有太过逼迫,车队只停了片刻,便继续开始行使起来。
“这优乔停下车队扎营,难道只是为了给美人沐浴?”张仪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车队在路上多耗费一日,消耗物资便颇多,并非一般俳优能花费起的。
宋初一心里暗暗筹划,应该则时机逃走,否则一旦入城,优乔与其势力联系上之后,恐怕更难,“她必是利用赵美人有大用处。”
美人一词虽不限于女子,听起来却总没有气概,赵倚楼颇为不满,放低要求道,“你愿意叫赵小虫也可。”
张仪抄手笑道,“容貌天赐,如你我这般风姿,都有泛泛之辈难以理解的痛苦,且忍受吧,倘若不想止于容貌,只能强大自己。”
宋初一瞠目,不用问,所谓“泛泛之辈”除了她没有别人!
外面天色渐黑,雪一会儿停一会儿下,始终没有太大。因着赵倚楼,当晚车厢里添两床厚厚的棉被,并且宋初一和张仪都特别给了个沐浴的机会,并且给了两件衣物。
接下来几日,果不出宋初一所料,马车附近的护卫多了整整三倍,几乎包围的密不透风。张仪和宋初一也不敢在谈论时事,亦不敢谋划逃离之事,只各自在心中盘算,一有机会便交流几句。
第十七章 冷雨夜遭袭
自从入车队以来,优乔一次也不曾出现过,只命人过来请赵倚楼。头两次还纵容着他,他不愿过去也不加逼迫,第三次却是直接派护卫把他抓了去。
不过宋初一并不担心,既然优乔需要利用赵倚楼的容貌,便不会用太强硬的手段引起他的反抗,她猜想,多半在是训导赵倚楼的举止礼仪。
这些天赵倚楼身上的变化也证实了宋初一的猜测,至少他不再会露出那种接近野兽一般动不动就全身防备的姿态。
宋初一但凡逮到时机,便让赵倚楼事无巨细的汇报优乔都如何教导他。得知优乔只是在教导他礼仪、风度,以及简单的识字,宋初一很满意,也就让赵倚楼跟着认真学习。
在车队里整整半月,宋初一除了食物差一些,待遇比其他奴隶要好很多,至少不用徒步而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宋初一发现车队是从卫国和宋国穿过。
卫、宋两国的国土不大,眼看在宋国境内已经有些时日了,张仪面上虽然平静无波,一些小动作却显示他内心的焦躁。
宋初一看在眼里,很清楚他为什么如此不安。
张仪在楚国受辱一心逃回家乡,未曾想,家乡近在眼前,他竟然阴差阳错又以男宠的身份被绑了回来,车队一旦入楚境,他可能很快便会被送到某些权贵的府中,到时候即便逃跑成功,也背上一个“脔宠”的名声,想他堂堂鬼谷子的得意门生,这种耻辱直接可以以死谢师门了!
接近楚境,气温比在齐赵之地时要高一些,刚刚过午,便遇上了一场大雨,道路泥泞不堪,根本不适合赶路,但是道两旁不是林子便是旷野,没有合适落脚之处。
不过宋初一和张仪倒是丝毫不担忧,尤其是张仪,从车窗里瞧着磅礴大雨乐呵呵的拉着宋初一道,“看来天也怜我!”
宋初一裹着被子睡的正酣,听他如此说,便懒洋洋的含糊了一句,“天要真是怜你,你早回家里见到妻儿了。”
“时运有变!”张仪不悦的哼了一声,继续观雨,越瞧越觉得这雨下的合心,转头看见宋初一还在睡,忍不住扯了她被子,“起来起来,半个月来你不是吃就是睡,究竟有没有动过脑子想正事!”
宋初一被他摇的头晕,半眯着眼睛,敷衍道,“想了想了,我正与周公商议大计,你且侯一侯,周公很忙,莫误我时辰。”
张仪绝望的一松手把她丢下。
咕咚!
宋初一笔直的摔到车板上,陡然间彻底的醒过来。
车板上虽然铺了草席,但依旧坚硬,宋初一揉着脑袋上包,瞪着张仪,怒道,“我说,这不是你的脑袋你不心疼是不是,你靠你舌头吃饭,就舍不得咬舌自尽,老子还靠脑袋呢!不比你那舌头轻贱!”
纵横之事,除了心中对天下大势了如指掌,还要靠口舌之利。张仪很多时候要靠言辞去办事,舌头自然金贵的很。
“我瞧着它不大爱动弹,实在是担忧久而久之便朽了,心里着急,所以就帮它动一动。”张仪微微一笑,伸手拍了拍她的头道,“你看,现在多活泛。”
宋初一挥手拂开,“活泛你个腚!”
张仪瞠目,嘴巴张的能塞下一只鸭蛋,颤手指了她“你”了半晌没说出半句话来。
时下最狠的骂人言辞无非是就“汝母婢也”,再者就是“竖子”“汝非人也”……哪有宋初一这么风格犀利又狠的!
宋初一摸着良心说,她已经很克制了。她也有分寸,经过一段时间与张仪的接触,知道以他的为人,这句话他完全可以接受,才会毫无顾忌的骂出来,因此也懒得理他,拥着被子倒头继续睡。
路上泥泞难行,所以车队便停在了原地,派出了四五个侍卫到方圆五里查看。正好便宜了宋初一,睡了一个没有颠簸的好觉。
天完全黑透的时候,有护卫终于寻到了一个避雨的地方,但是在林子里到处枯草杂枝,连一条小路都没有。
这场雨下的极大,道路恐怕一两日干不了,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再往前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落脚之处,所以车队主事命一半人都去开路。
赵倚楼一大早便被叫去了主事车里学习认字,因此宋初一和张仪所乘马车周围,人手几乎都撤去了,只余一人在侧。
张仪终逮到机会,立刻抓住宋初一摇晃道,“怀瑾,怀瑾,这里约莫已经快要到楚国了,再往前二三十里就能到达楚国一个小城池,不能再等了。”
宋初一懒散的坐起身,沉吟须臾,小声道,“你且静心,我观车队这些天来每至一城必入,以储备物资,这几日给的食物分量明显少了,想必再过一两日就可以接近城池,我自有法子逃走。”
张仪眼睛一亮,急促的道,“果真?可需我配合?”
宋初一点头,正欲继续说话,只闻“砰”的一声,马车却猛的顿住,车轮陷进了一个坑里。
宋初一和张仪被重重的摔在车壁上。
两人还未来得急爬起来,马匹受惊嘶鸣起来,卡在坑里的车轮猛的被拽了出去,马开始四处逃窜。
宋初一连忙抓住窗栏,张仪慌乱之下一把抓住宋初一腿,但被车子一晃,不曾抓稳,只揪住了深衣内的裤角。
马车不停的颠簸,不知道要往那里跑,宋初一的裤子已经被拽到了屁股下面,幸亏上面还有一层深衣。
张仪的半个身子已经滑到了车厢外面,宋初一咆哮道,“你她娘的把我裤子都拽掉了!使劲抓住腿啊!光抓裤子有什么用!”
她说着,一边把脚绷直,让张仪能够更顺利的抓住,一边往窗外看。
四周黑漆漆的一片,树木生长的很稀疏,马车一直没有撞到树干,但很容易就压到了石头,几度有翻车的危险。虽然在车上也很不安全,但张仪若是掉下去砸到尖锐些的石头上,至少也得重伤,到时候想逃跑可就难于登天了!
但是这种情况,宋初一力气又弱,便是有十个脑袋也没有任何办法,但是她的脚离张仪还不算远,只要加把劲一伸手便能抓到。
呜——
正此时,一种熟悉的叫声响在耳边。
“是狼!”宋初一惊道,她分毫不敢动,死死压住裤子。裤子被拽掉不要紧,张仪若是摔下去,可能就要喂狼了!
第十八章 鬼谷子门下
马车几次颠簸,张仪的身子被甩出车外大半,眼看已经没有可能抓住宋初一的脚了。
“看看能不能松开我的裤子,抓住车板!”宋初一道。
张仪知道她的用意,便一手抓住她的裤子,一手拽住车板。因着大半个身子都在车外,根本借不上力气,倘若宋初一反悔不救他,绝对是掉下车被狼群啃食的结果。
张仪犹豫了一下,却还是决定赌一次,松开她,双手抓住车板和门栏,马车一颠,他整个身子又向下滑了几寸。
没有了拖拽,宋初一堪堪能稳住身子,也顾不得去提裤子,飞快的爬向车门。一扫眼便能看见跟在车后三四双幽绿的眼,越来越快速的靠近。
宋初一暗暗心惊,因为狼大多数都是群出捕食,一般情况下有三匹,它们轮流追赶猎物,把猎物拖垮之后,再蜂拥而上。此时单单追赶他们的便有三四匹,可见这是一个规模不小的狼群!
而且,狼也是一种谨慎的动物,不会看见猎物就立刻冲上来,它们会跟踪观察,找出破绽,抓住最佳时机进行攻击。难道这些狼已经跟踪车队有些时日了?并且没有被护卫发觉!
太可怕了!
念头一闪而过,宋初一连忙伸手抓住张仪,用脚蹬着门栏,用力的把他往上拽。
“快爬,狼就在后面!”宋初一眼见着那绿油油的眼马上就要靠近张仪的腿边,不禁大喊,用出吃奶的力气把他往上拖。
亏得张仪生的比较文弱,不算特别重,在两人的配合下,张仪终于爬上了马车。
宋初一飞快的伸手将车门关上。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只闻“砰!”的一声,有什么重重的撞到了车门上,宋初一被往后弹了几尺,门又大开,外面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嚎。
马车还是在一路颠簸的跑,宋初一和张仪两人爬到门边,飞快的将门关起来,在车里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我攒了这么些天的力气,全给这一下子耗光了!”宋初一顺手把门闩扣上,爬到里面,脱力的靠在车壁上。
宋初一自从活过来之后,虽然吃了麻黄,退了高烧,但她一直没能好好的休息进食,因此身体极弱,这半个月来,她在车队里吃吃睡睡,好不容易才养回来一些。
“怀瑾救我一命,他日必当倾力相报!”张仪死里逃生,心里微微一松,便直身拱手给宋初一行了一礼。
宋初一挥挥手,爬起来顺着窗口看出去,“我们的命还险着呢,能不能活还尚未可知,但倘若有命活下去,你莫忘今日之言便好。”
“定不相忘!”张仪道。
宋初一叹道,“我二人能不能活,得看上天的意思了。”
张仪也知道眼前的处境,这辆马车是专门载俳优、美人所用,因怕他们控制车夫企图逃跑,所以并不像是普通马车那样把门开在前面,它是后面开门。
这种情形,他俩无法控制马匹,就只能等马车自己停下来了。
宋初一从窗子缩回头,麻利的扯了一床被褥丢给张仪,“把这个裹在身上,快!”
张仪接过被褥,趴到窗口探出头往外看了看,不禁惊呼一声,“狼越来越多了!”
“我知道,快把被子裹上!到这边来。”宋初一说着已经将自己裹在被褥里面,挨着最里面的车壁。
张仪虽不知为何要这样做,却也依样把自己裹起。他几乎是刚刚挪到里面,便听马匹惨烈的嘶鸣一声,外面传来轰隆一声,马车猛的朝前栽去。
车内两人重重的撞在了车壁上,不过因为有厚厚的棉被做了缓冲,都没有受伤,只是五脏六腑像被震碎了一般,浑身钝痛,忍不住呛咳起来。
咳了几下,两人都立刻噤声,因为紧贴着车壁,能清楚的听见那种类似狗分食的呜咽声音,浓烈的血腥气息呛鼻。
宋初一的心提了起来,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方才它们追赶马车的时候看见车里有活人,必不会放过他们。
猛虎怕狼群,在它们群攻之下,便是连百兽之王也难幸免于难,更何况是他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士人。
怎么办!宋初一裹在被子里的手心不知何时布满了汗水,直直盯着侧壁上的小窗口。虽然明知道那个窗口的大小一般体型的狼进不来,但还是忍不住担忧。
忽然,耳边狼群的呜咽声戛然而止,恢复一片静谧,只有刺鼻的血腥味,还有雨滴落在树叶的上的沙沙声音。
“有光……”张仪也看见了,压低声音道。
宋初一紧紧抿着唇,死死盯着从窗子里透过来那极弱的光线,它有着细微的变化,不知道是路过的人,还是在附近避雨,听见声响前来查看。
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天大的好事!宋初一张嘴便大喊起来,“有狼群!小心!有狼群!”
那边果然有了动静,立刻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戒备!”
外面的火光陡然大盛。
宋初一在车内也能感受到外面紧绷的气氛,狼群发出呜咽的声音,与人对峙了片刻,便果断撤退。
狼群不战而退,定然是因为来人很多,超出它们的攻击能力之外,宋初一和张仪浑身陡然卸去力气,瘫软的靠在车壁上,听着脚步声渐渐靠近。
脚步声在不远处停下,还是方才那个成年男人的声音,喝道,“车内何人!”
宋初一从小窗向外看,夜雨之中,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撑着伞,一身暗褐色的盔甲,两侧立着两排撑着伞手举火把的兵卒。
那男人约莫三十岁上下,脸部线条刚毅,目光遮在在伞下阴影里,看不出神色,只能清楚时时刻刻微抿的菱唇,下巴上短短的青须,以及握着伞柄的那只大而有力的手。
“我们是遭袭的俳优车队。”宋初一答道。
那男人扬起伞,浓密的眉毛微微一皱,打量了宋初一一眼,火光下,她的脸苍白无奇,被黑发遮掩大半,但是那双眼睛平静清冽的让人一见不能忘,他心知方才他们离此处还有些距离,如果不主动对狼群有威胁,狼群也绝对不会胡乱攻击大队人马。眼前这个人,明为提醒,实际不过是引他们与狼群对峙罢了,当下声音冷冽,“说实话!”
好快的心思!宋初一心头暗赞,见他略显杀气,便立刻道,“鬼谷子门下张仪。”
顿时,男人两侧的士兵都不禁微微骚动,一种隐隐的欢喜蔓延开来。
“哈哈哈!”那一直沉默的男人忽然爆发出一阵朗朗的大笑,“看来天不亡我!”
说罢,命人帮忙把马车扶正,将伞一丢,亲自走到车前来,单膝跪地,抱拳道,“请先生救我等性命!”
宋初一伸手把张仪揪了出来,“人家让你救命。”
张仪刚刚定住惊魂便被宋初一推了出来,愣了一瞬,小声道,“他们这副模样,显然是在行军作战,我行的纵横之事,又非兵家,怎么相救!”
宋初一嘿嘿一笑道,“很巧合的是,我略通兵法,但你们师门不是比较有名么?旁人一听便知道!”
张仪这才略略放下心来,转向外面道,“足下不必多礼,我们得以从狼口脱身,全赖足下相救,倘若能帮上忙,在下与在下的朋友自会尽力而为。”
“多谢两位先生!”那人大喜,其余的兵卒也都爆发出欢呼声,雨夜一下子热烈起来。
第十九章 政治流氓显
马车的轮子断裂,车扶正之后也不再能用了,但在这样的雨天,有个避雨的地方也显得十分可贵。
宋初一向外张望了一下,雨夜黑暗的林子里,纵使点着火把也只能照亮方圆六七丈的地方,看不清有多少人。围绕在马车周围的兵卒都已经兵甲残破,脸上脏污被雨水浸湿,脏乱的看不清容貌,也正因此,显得那一双双眼睛特别黑白分明,所以火光跳跃中他们眼里的希望也尤为浓烈。
宋初一知道,他们现在的希望有多浓烈,在此之前的绝望就有多深。
张仪看着那男人浑身战甲也已经残破不堪,在雨水里冲刷的几乎睁不开眼睛,便道,“壮士不如进来说话吧!”
男人看了一眼四周的兵卒,伸手抹掉脸上的雨水,“某浑身已然湿透,就不进去了。”他停顿了一下,想起来还没有介绍过自己,又接着道,“某名籍羽,字鹏飞,是卫国帅师。”
纵然时下各国的官位称呼都不大一样,但军中大都是每一万人设一将军,每两千五百人设一帅师。每个将军共可统领四名帅师。卫国国小力弱,能统领两千五百人的帅师在国内已经是极高的官职了。
宋初一倒是有些好奇,卫国的军队怎么会被困在宋国?这些年卫国被魏国鲸吞蚕食,国土所剩无几,也不再于宋国接壤,卫成侯胆小怕事,几乎是龟缩在卫国内,对大国各种求和,甚至见卫国国小势弱,自行贬号曰侯。
这样的国君、这样的国势,难道想对宋国用兵?宋初一道,“你们想攻楚还是伐宋?”
“嘴太毒了!”张仪鄙视她道。
卫国周边大国林立,以其国力,贸贸然行动,无异于自取灭亡,因此宜用张仪这样的纵横之士,而不宜轻易动兵。宋初一这话分明是质疑卫侯无能。
宋初一干咳了一声,立刻义愤填膺的道,“我毒的不是他们,是魏王,太无耻了!”
张仪心道,你是一起毒了吧!
籍羽并无丝毫怒意,只是诧异的看了宋初一一眼,道,“想来先生已经料到了。三个月前,魏派使臣来卫国,扬言要挥军灭卫,主上闻言大急,便大宴使臣,询问是哪里触怒了魏王,竟要遭此灭顶之祸。那使臣说,楚国势强,最有可能一统天下,魏国与之接壤,颇感危机。魏与秦交战几十年,兵疲将乏,为了充盈军饷增强国力,只好攻打势弱的卫国。”
后面不用猜都知道,定然是使臣诱逼卫侯攻宋。
籍羽继续道,“魏使在宴上说宋国位处中原,土地肥沃,不管是魏还是楚,最想要的还是宋国这块土地,如果主上肯助他们攻打宋国,魏王不但不会出兵我国,还会分与我们占领的土地。”
卫国要攻打宋国,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大可能,因此更加出其不意。
魏王的意思大概是卫国倾全国之力攻下城池,魏军便负责护住,不让宋国抢回去。卫宋两国不接壤,经过一战之后卫国定会越发势弱,分一个远远的城池给他们完全没有任何好处,他们也许连控制的能力都没有。
这与土匪头领逼迫良民去抢劫没有什么区别。良民即使不愿意,但屈于土匪淫威,为了活命也不得不去抢。魏国这使这一招,卫国赢了固然很好,魏国顺势就霸占攻下来的城池,若是输了,正好卫国元气大伤,也可以吞并卫国。
“礼乐崩坏,毫无礼义廉耻可言!”张仪虽然对天下大势了如指掌,但魏王这种政治流氓实在让人不能不感叹。
表面上说鄙视,其实宋初一内心深处倒是不反感这种行为,政治流氓嘛,她还曾经立誓要做流氓之最呢。
再说,倘若卫侯有些骨气,抱着豁出去的心态,也许能从绝地寻到一线生机。眼下秦魏正掐的起劲,偷偷派出几个纵横之士游说楚国攻伐,挑拨韩魏结盟,离间君臣,死也拖得他魏王内忧外患。
不过此事说的容易,这样的人才实在少之又少,卫侯的做派,即便有这种人才也不会屈就于卫,比如张仪。
宋初一沉默了半晌,才开口道,“我私以为,籍帅师眼下还是令士兵防备狼群袭击才是首要。”
籍羽也常在野外生存,对狼的习性有一定了解,因此也并不奇怪。
狼一般不会在雨天出来猎食,可能正因为知道这个习性,所以俳优的车队放松警惕,才会被轻易的击溃。
也许是这群狼已经很久没有猎到食物了,又或许跟踪了车队很久,好不容易等到合适的机会,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都显示了这顿食物对它们很重要。狼是一种报复性很强的物种,它们正在分食的当口被打扰,必不会撤退太远,一旦发觉有机可乘,绝不会放过攻击的机会。
籍羽正要去部署,却被宋初一拦住,“我二人寄身在俳优车队中,遭狼群袭击离散,之前他们曾说这附近有避雨之处,可能避不下所有人,但至少能够保存火种,兵卒也可轮流休息,籍帅师以为呢?”
雨天里,他们的火把很快就会燃尽,再有狼群窥伺,是很危险的事情。籍羽对宋初一的话深以为然,立刻致谢,起身去部署。
宋初一拢着袖子坐在车门前看兵卒列队。倘若她不是为了去寻赵倚楼,宋初一倒是宁愿在这里呆着,至少不用冒雨夜行。
张仪也看出宋初一的忧虑,便道,“赵兄弟与优乔在一处,车队护卫必会全力保护,怀瑾无需太担心。”
“我猜测,这是一个极大的狼群,至少也有三四十头成年狼。”宋初一一句话道尽险境。
方才追赶他们的不过只有六七匹,只在顷刻间便咬死了两匹马。狼群是有战术的,不会见到猎物便一窝蜂的冲上来就撕咬,谁知道赵倚楼所在的马车会不会经历和他们一样的凶险?他们是靠上苍眷顾,遇上了被困的军队,否则绝对的尸骨无存。
张仪沉默,方才的遭遇还历历在目,在这种野蛮的力量面前,谁也不能保证结果。所以他也不做无谓的安抚,宋初一也并不是能够轻易被糊弄的人。
籍羽布置好之后,便走到车门前,道,“某猜测狼的数量不少,不敢将兵卒分散,只能委屈两位先生同我的一并寻路了。”
这在宋初一和张仪意料之中,所以也都爽快答应,借了两把最好的伞,披起棉被便跟着上路了。
伞很破,没走多久,身上的棉被就已经被水浸湿,十分沉重,他们也只能抛弃。
宋初一在冷雨夜里打了个哆嗦,撑着伞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行。不过令她欣慰的是,时正值秋末冬初,林子里的地面上落了厚厚的一层枯叶,因此他们不需要在泥水里扑腾。
“有血迹!”前面有兵卒高喊。
宋初一下意识的便看了看雨势,被这样大雨冲刷还未曾散去的血,不是特别大量便是刚刚留下。
往前走了不到十丈,混合枯叶腐木气息的湿冷空气里,已能清楚的分辨出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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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写了很久,忐忑,不知道大家对这种国势战局什么的有啥感想~~~~~
第二十章 惊天之解挂
其实这章应该叫做“鬼谷子之弟子,孙膑与庞涓隐秘情史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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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一拨开前面的兵卒走到前面去。
在火把的光线下,宋初一能看见地上一层厚厚的枯叶凌乱不堪,被雨水和鲜血浸染,脉络间全都是红色,刺鼻的腥味从树叶下散发出来。显然不久以前在此地有过一场殊死搏斗。
“血都渗到树叶下了。”籍羽半跪在地上,用青铜剑拨开树叶,下面果然都是血水,更甚至能看见残肉。
宋初一握着伞柄的手微微一紧,抬眼往四周望过去。附近的大部分树干的树皮都有崭新的摩擦痕迹。回想起方才被狼群追赶的情况,宋初一可以肯定,俳优车队里还有别的车辆和他们经历的同样的遭遇,这里既然没有马车残骸,那么在此地被狼群分食的人多半是护卫。
她的目光落在一片没有树叶覆盖的泥地,上面有杂乱的车辙,弯腰用手指测了测深度。
并不深。
车队中除了她和张仪所乘马车,便就只有优乔和另外一位主事的马车上面人数不多,其余俳优马车上都坐了至少五六人,物资车辆更不用提,能留下这样痕迹的……
宋初一深吸了一口气,满鼻腔都是血腥味。
籍羽转头看了宋初一一眼,方才她坐在车厢里,他就只能看见一张被头发半掩着还隐在黑暗里略显苍白的脸。
当她站出来的时候,籍羽有些惊讶,她的身高居然还未至他胸口!而且看整体的样貌,分明是少年人的样子。
但是处于这种环境之下,籍羽在她身上唯一能感受到的情绪,便是平静。这让人忍不住生出一种探究的欲望。
“在下有一事相求。”宋初一忽然丢了手中的伞,向籍羽一揖。
“先生有事不妨直说。”籍羽伸手扶起她,并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他现在的处境已经近乎亡地,除了出去迎战,求个痛快,或者做战俘,已经没有更好的出路,现在上天给了他一个机会,他又如何能不牢牢抓住。
“在下有个朋友尚在俳优车队中,遭狼群袭击后便与在下失了联系,求籍帅师帮忙在方圆五六里寻找一番,不胜感激。”宋初一一揖到底,语气也分外恳切。
籍羽微不可查的一皱眉,旋即道,“既然是先生的朋友,籍某一定不负重托。”
在军队中,生死实在是平常事,宋初一又何尝不知道,令受困的两千余人去寻一人,是强人所难,但她眼下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狼群也许就在四周,她总不能一个人去寻人。
“多谢籍帅师。”宋初一再施礼。
籍羽虚扶起她,“先生不必如此多礼,某等还要仰仗先生相救。”
正因如此,宋初一才会提出要求,她道了一句“必当全力以赴”便退了回原处,使整个队伍还保持原来的布局。
张仪诧异的看了宋初一一眼,经过这些日来的接触,宋初一给他的印象是极其散漫的,方才她走上前去时那个背影,镇定从容,让他觉得十分陌生。
“怀瑾,你老实与我说,你究竟几岁?”张仪觉得自己与宋初一很聊得来,颇有种相见恨晚之感,但从外貌来看,他们至少也相隔七八岁。
宋初一神神秘秘的凑近他,张仪大感兴趣,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
宋初一压低声音道,“七十。”
“无稽。”张仪颇有种上当受骗之感。
“我们道家从来淡薄无争,修身养性,而且大都通医理,驻颜有术,怎的就无稽了?”宋初一形容一派平淡,也看不出她言辞中是真是假。
张仪也懒得去分辨,“怀瑾出门在外,还是莫报出处吧,实在有辱师门。”
“大善。”宋初一咧嘴冲他一笑,道,“日后我便报自己乃鬼谷子门下吧。”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张仪不接她的话,面上带着淡淡笑意看着她道,“我似乎从未说过自己是鬼谷子门下,怀瑾如何得知?”
“唔。”宋初一顿了一下脚,抬手抚上自己的眉梢,“原来我说漏嘴了。”
不过宋初一脸皮惯常很厚,这种程度于她来说实在不算什么,除此之外,乱扯的功力也是无人能匹,“你当真要听真相?”
“自然。”张仪已经憋很久了,但因他有个不爱记人的毛病,生怕是忘记了故人,惹人不快,但仔细想了许多天,他觉得自己似乎的确未曾见过宋初一,因为倘若认识,像她这样混世又散漫到极点的人,他不可能没有任何印象。
四周的气氛分外压抑,因为身在宋国境内,又是被人围堵,并不能高喊,所以籍羽把命令下达之后,外围之人,都开始用目光搜寻起来。
而内侧的人看不见外面,便将注意力放在了宋初一和张仪的谈话上。他们处于这种境地,姿态语言都十分轻松,令人心生佩服。另外,听有识之士说话也很有幸的事情,旁边的兵卒一扫心头的阴霾,准备静心聆听。
宋初一咳了一声,道,“说来惭愧,我方入师门时,便听说了鬼谷子先生大名,实在仰慕的紧。因此我便对令师门尤为关注,尤其是孙膑、庞涓。咳,你两位师兄一生纠纠缠缠,你死我活。我当初刚学了卜卦,因此便给他们卜了一卦。乃是大象卦,挂曰:忧愁常锁两眉头,千头万绪挂心间,从今以后防开阵,任意行而不相干。我当年私以为,意思是只要他们放下心中对彼此的隐秘感情,不再执着于爱而不得,便能相安无事。”
张仪长大嘴巴,脸色分外精彩,惊的半晌才反应过来,“此卦不是如此解的吧?”
“不过是当年趣谈,你姑且一听。”话虽这么说,但宋初一当初对人性、天下大势只有朦朦胧胧的了解,并不理解庞涓为何总是针对孙膑,恨他却既不杀他也不放他,于是,她那时候真是觉得孙膑和庞涓之间,有不可谓外人道的感情辛秘。
宋初一接着道,“我因此也特别关注令师门,后来听师父说,鬼谷子先生又收了你和苏秦……于是我又卜了一卦……”
张仪见偶尔有兵卒颇为兴味的看向他,立刻满脸惊慌的打断宋初一,“我懂了,我懂了,但我和苏秦绝没有隐秘感情。我两位师兄也没有。你这卦解的也太……也太惊天地泣鬼神了。”
“过奖过奖,在下当年才五岁,师父也曾如此夸赞在下。”宋初一笑眯眯的道。
张仪无言以对,举目望着伞边缘摇摇欲滴的雨水,感觉宋初一又有要说话的迹象,连忙道,“怀瑾的意思在下都可意会,实在不必多言。”
他此时深深觉得,同宋初一说话实在太危险,待聊到尽兴,恐怕他师门人人都带上“隐秘感情”,以后也无颜在列国混了!
第二十一章 战还是不战
宋初一与张仪时不时的会说几句轻松的话,仿佛没有丝毫担忧,但现实的情形,实在是不容乐观。
冒雨在漆黑的林子里走了小半个时辰,方圆二三里全部仔仔细细的找寻过,也找到了优乔所乘的马车。
从四周的痕迹来看,大约是马匹在这里被咬死,马车一时不曾刹住,撞到了一块巨大的石壁上,车身四分五裂,残骸上能看见血被雨水冲刷之后,大片的红印。
宋初一默不作声的站在一堆残木前许久,卫国兵卒围拢在四周,或望着马车残骸,或望着宋初一,无一人发出声音,残破的铠甲在雨夜里泛着幽淡的冷光,犹如一尊尊矗立的墓碑。
“你们找地方避雨吧。”宋初一道。
宋初一能看出来籍羽是个极爱惜兵卒的人,他们已经淋了一夜的雨,再继续这样下去,他们或许等不到和宋国军队交锋便会崩溃。
籍羽迟疑了一下,便立刻整军朝着方才路过的一处断崖去。
“怀瑾,你……”张仪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她。
宋初一淡淡一笑,道,“生死乃常事,我与他萍水相逢,倒也动不着心伤。”
张仪望着她,话虽这么说,她也并未表现出太深的悲切,可他总觉得心里有些发堵,叹了一口气,他道,“罢了,早些离开此处才是正理,我已有四个月不曾见到城池了,在这荒山野岭里,越发觉得自己无能。”
谋士,谋的是人,谋的是势,在这里,他们能发挥的余地寥寥,未葬身狼腹已经是大幸了。
两人沉默,随着卫军穿过一片荆棘树林,才到了断崖的底下。
断崖呈倒插型,底下较窄,还有一部分掏空进去,挤一挤能容下一千余人。剩下的人都在周围戒备,轮番休息,以防狼群突袭。
雨天没有干燥的树枝干草,卫军便只能将火把的柄和伞柄堆起来烧,一边烧,一边烤干些柴火,才不至于断了火。
宋初一和张仪刚刚在火堆前坐下,籍羽便走了过来,“两位先生,不知可曾想到办法?”
柴不够干,烧着的火堆冒着滚滚浓烟,宋初一眯着眼睛,把柴堆了堆,道,“倘若想战便找我问策,不愿战,便找他。”
其实以宋初一的口才和才智,也未尝不能做一个纵横之士,但她最大的缺憾便是个女人,又非美姬,眼下也没有名声,或许别人连城都不会让她进。
“若能不战最好。”籍羽想也未想的道。不是他软弱,而是不管是这些兵卒,还是卫国,都经不起拼死一战争。
“秦国眼下正是内乱,魏与秦死磕了这么多年,自然不会放弃这个大好时机,他们没空管这边的小事,机会就在楚、宋。”宋初一觉得毕竟大半夜的使唤人家两千多人冒雨到处寻人,必须得卖点力气还一还,占便宜要有限度,她一贯不爱欠着旁人什么。
张仪拢着袖子跪坐在火堆旁,冷的有些发抖,颤声道,“你们还有别的计划吗?不会来了两千多人准备攻城掠地吧?”
宋初一翻了个白眼,张仪也真好意思说她嘴毒,他也没好到哪里去。
“有,我卫国共来了三万人马,某带的这一支和另外两只军队,准备偷袭宋都睢阳,本来魏国也加入了,我们只需从三面突袭,造成大军包抄睢阳的假象,睢阳一乱,魏国立刻派大军正面攻击。可是我们与宋军对战两日,也不曾得到魏军的消息。”籍羽觉得十分窝囊,这一仗没有魏军,他们兵力分散过来攻击宋国都城,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
这魏国,实在太寡廉鲜耻了!一点操守都没有。宋初一心里再次道,实在值得学习借鉴。
“魏国不是没出兵,说不定你回去之后,卫都改成魏了。”宋初一不过是危险耸听罢了,她知道卫国虽然弹丸之地,但是与周王室同宗,历代国主外交又做的都不错,寿命长着呢。
“卫留不住有才之士,倘若真是如此,也是气数尽了。”籍羽叹道。
张仪干笑一声,道,“他信口胡说你也信。纵然诸侯之乱起始便无义战,眼下礼乐崩坏,周王室形同虚设,但毕竟还在,卫与周王室同一脉,只要周王室在一日,想灭卫,随随便便的理由可不行。”
姬,乃是卫国国姓。周文王正妃太姒生子十人,卫国第一代国君康叔封与武王姬发是亲兄弟。
籍羽愣了一下,皱眉看向宋初一,见她屈膝抵着下颚,眯着眼睛将要睡的样子,心中更是气。不过想到方才半途而废,本答应她全力以赴的去寻她朋友,却半途而退了,虽然他也费了不少功夫,但严格来说,并没有真的履行诺言,她如今不认真,怕也是很有怒气的。
这么一想,籍羽觉得宋初一果然不愧是士人,十分有修养,遇上这种情况既未曾指责他,又帮助他们想法子脱身。
其实籍羽实在是误会宋初一了,她胡扯是随口就来的,不带任何情绪。
“此事还是从宋国下手较快些,也不难解决,毕竟形势如此明显。”张仪觉得此事根本不需要他出面,“首先你得与其他两队人马联系上,令他们务必不要再与宋军起冲突,而后在派人孤身进入睢阳谈判。内容也十分简单。”
张仪停顿一下,继续道,“只管哭诉便是,便说魏王以强凌弱,逼迫卫国举全国之力对宋用兵,卫国既不与宋接壤,又无力抗衡宋国,出兵攻打实在是出于无奈。”
“可是宋国即便会相信,也未必会放过我们。”籍羽担忧道。
宋初一忍不住偏过头来,道,“你这汉子怎的如此不通世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宋国权臣霸国,据说宋剔成君好女色,你们卫国百十来个美人总送的起吧!莫要觉得送几个美人抹不平此事,商之妲己,周之褒姒,倾国尚且只在一笑间。只要你把美人说的天上难寻地上没有,他定然动心。”
籍羽点头,纵然卫国并没有可比妲己、褒姒的美人,但吹嘘总是会的,先脱身要紧,就算到时候送的美人不够美,那也只能说明大家眼光不同。
张仪干咳了一声,道,“籍帅师真有悟性。”
是有悟性,这么快就领悟了宋初一无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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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急赴睢阳城
这一夜,便在暴雨的侵袭里度过。宋初一缩成一团,在人堆里盯着从苍穹中落下的雨点发呆,整夜未眠。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忧心过一个人的了,便是以往与闵迟在一处时,也能将生死看的很开。也许是因为赵倚楼如此轻易的便信赖了她吧!宋初一思虑了一夜,觉得自己应该不是因为他生的好模样所以才担忧他。
天蒙蒙亮的时候,军队整顿一番,便离开此地。这里狼群出没,不适宜久留。
籍羽昨日得宋初一个张仪的点拨,也明白一件事情,卫国虽然弱小,也并非能够随随便便被灭的,否则也不会弱了这么多年,却依然存在。
“端容兄,你我在此别过吧。”宋初一起身拱手道。
张仪惊讶的看着她,“你不随他们一起出去?”
“我打算再去附近找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宋初一道。
倘若真的死了,哪会有什么尸体,早就被狼群分食了。张仪这句话到底没能说出口,只是劝道,“此处有狼群,你一个人生死难料,还是随他们走吧。”
“狼群昼伏夜出,我只在这附近找上两三个时辰,倘若找不到,便离开此处。”宋初一说着,便向籍羽走去。
籍羽得知来龙去脉,对宋初一越发好奇了。留下来寻人容易,可是这里荒郊野外,到处都是未知的危险,而且一旦走错了路,可能越走便越向丛林深处,再也找不到出来的路。这需要绝大的勇气和决心。
籍羽私以为是宋初一与朋友感情甚笃,但张仪知道,他们认识不过一个月,甚至宋初一见到赵倚楼真容的时候,惊讶不下于他。这不是相逢意气,而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洒脱。
籍羽抿唇思虑片刻,拱手道,“不知怀瑾先生可愿去我卫国为士?倘若先生愿意,我两千将士便是拼尽一切,也必为先生寻到人。”
卫国留不住有识之士,这是个绝好的机会,籍羽不会放弃。各国为求贤才,各自出招,对于客卿、食客,待遇都格外优厚,更重要的是,那些大国有力量争雄,能够让他们有更多的发挥余地。
“你倒是忠心耿耿。”宋初一抄手仰头看着这个比她高一头还多的男人,“好!我也从来不爱占人便宜,这次的谈和,我去,你在这里替我寻人,这样公平吗?”
这世界上没有占不完的便宜,拿别人的总归要还,所以宋初一从来都只拿自己能还得起的。
籍羽本就有意让宋初一欠下一个人情,但不可否认,除了张仪之外,她是最合适的人选,这里都普通人,他也只会领兵打仗,如何舌灿生花打动宋剔成君需要学识和一张利口,不是说出送美人,宋剔成君便会答应。
“如此,就有劳怀瑾先生了!”籍羽施礼。
张仪道,“我亦随你一并去吧。”
“先生可否去我卫国看看?”籍羽很想把张仪也拐走,但毕竟张仪是鬼谷子的门生,应该不会把卫这种小国看在眼里。
张仪知道他的意思,便道,“我不愿去卫国。不是因为它国力弱,或者国土小,而是卫侯从来没有争雄之心,我听说卫侯最近生出自贬为君之心?”
卫国的国君,从卫王自贬为卫侯,现在自觉得连侯也撑不下去了,又想自贬为卫君。
“连卫鞅如今在秦都被封为商君。”张仪委婉的说道。
卫鞅,也称公孙鞅,现在叫商鞅。他姓姬,“卫”的意思是卫国,“公孙”指他是公族子孙,卫国国君的后裔。不管是“卫”、“公孙”还是“商”,都是氏,可以根据不同处境而更替。
张仪的意思是,从卫国走出去的卫鞅都能凭着自己的才学能力被封了“君”,而卫侯本是一国君王,却在一次自贬之后,不寻思强国之道,还想再自贬一次,他听闻商君之事,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耻可悲吗?
张仪这句话看似一点也不重,其实能听懂的人,恐怕都恨不得刨坑把自己埋了。
籍羽被说的脸热,也不敢再劝,转而看向宋初一,怕她反悔,再次确认道,“怀瑾先生想必也是如此认为,如此,先生也愿意来我卫国吗?”
宋初一拢着袖子,心想:这算什么,比卫侯再没出息的我都扶过……当然,最后事实证明,烂泥无论如何都是糊不上墙的。
“君子一言九鼎。”宋初一道。反正也没答应把这辈子都卖给卫国了。
三人谈妥之后,籍羽便拍了两名可信的护卫保护宋初一和张仪去睢阳。宋初一记得,这里距离宋国都城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骑马大约须得一日的功夫。
天色大亮的时候,雨渐渐停了,宋初一身上穿了一层简陋的雨蓑,身上有些潮湿的衣裳在风里十分寒冷。并且她这具年轻的身体,出乎意料的娇弱,行了不到半日,浑身像是散了架一般,腿上的皮也磨破,针刺一般的疼。
一路泥泞,到暮色之时,几人堪堪赶在睢阳城门关闭之间进去,幸而宋初一早早的便让两名充作护卫的卫卒将盔甲和标志性的衣物都丢了,只剩下一层单衣。冷是冷了点,但只经历了简单的盘查之后,便轻易的入城了。
宽阔的街道旁边零星有树木,时已经初冬,枯叶凋零,地面上的落叶被风吹拂,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两侧商铺、民居鳞次栉比,睢阳虽然比不上洛阳、大梁、临淄、安邑这样的大城,但宋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十分富庶,都城自然不差。
这是宋初一再生之后第一次见到城池,虽然天色晚了,街道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行人,但也不妨碍她激动的心情。
几人在宽阔的街道上驱马缓缓而行,宋初一道,“可要同我一起去拜访陶定?”
陶定是宋国大夫,在宋剔成君面前颇能说上话,最重要的是,陶定出自儒家,也一直奉行儒家以德治国,仁义礼信那一套。宋初一选择去拜访他,也就定了这次要谈判时的内容方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张仪显然不愿意趟这趟水,“你倒是对各国权臣知道不少。”
——————
爱妃你别跑(书号2123387)
作者:诺诺飞飞
简介:女尊国皇帝在现代,追男人、玩商斗,顺便拯救世界。
第二十三章 暮夜别张仪
宋初一咧嘴一笑,“比起张子要逊色的多。”
子,是一种尊称,宋初一口中的张子也就是指张仪。
“得了,少往我身上扯。”张仪笑道,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对宋初一的性子也颇有些了解,“不知怀瑾师从何人,小小年纪竟知道如此之多?”
陶定的名声在列国之间并不显,宋初一必是对各国情形了如指掌,才能随口便道出他名字。
宋初一忽然轻轻收住马缰,张仪见状也停了下来,转头望向她。
华灯初上,微凉的夜色与橘色的灯光混在一起,糅合成一种奇特的光线,宋初一面上带着浅淡的笑,拱手道,“端容兄,怀瑾出身道家,今年十六,宋国人。至于师门……英雄莫问出处,我与端容兄患难相识,他日各有高就,必将痛饮三百杯!端容兄既然不愿蹚这水,咱们今日就此别过吧。”
宋初一既然已经重生,师门怕是也不会再认识她,报出去,日后难免会被人以为是冒充道家名号。
“好!”张仪爽快答应,“怀瑾既有难言之隐,不说也罢!你我相识情分依旧在。兄此去秦国,怀瑾若是将来离开卫国,便来寻我痛饮畅谈!如何?”
“一言为定。”宋初一道。
张仪在马上施了一礼,一扬鞭,在宽阔的街道上绝尘而去。
两人性子分外相投,两人原本心中都存了要结拜的心思,但转念一想,他日再见时,或有可能正是敌对之时,结拜又能如何,不过是彼此的羁绊,还不若洒脱一些。就算将来各为其主,对弈搏杀,也必要酣畅淋漓!
张仪心知,虽然宋初一解的那一卦荒诞,但有有一点是不争的事实,他的两位师兄,确是生死相搏了一辈子。他与苏秦,将来也不可能共事一主。
直到看不见张仪的身影,宋初一才翻身下马,伸手拍了拍马头,牵着缰绳顺着街道前行。两名护卫也默不作声的下马随着她走。
风呼啸着从街道上穿过,宋初一不禁抖了一下,但在冷风里吹了一会儿,皮肤是有些发热的感觉。
两名护卫跟了一会儿,见宋初一漫无目的的晃荡着,其中一人不禁问道,“怀瑾先生,不是去拜访陶定吗?”
籍羽给宋初一派的两名护卫,一个是叫季涣的千夫长,长得虽不好看,但身材雄奇魁梧,是女人们最喜欢的类型,另外一名叫允弱的兵卒。
宋初一不回头也知道问话的人是那名千夫长季涣,“你能找到他的府邸?”
季涣道,“属下头一次来睢阳,自是找不到。”
“我也是第一来睢阳。”宋初一理所当然的道。
身后季涣皱起眉头,允弱亦有些不安的看向她。原本他们以为宋初一在街上转来转去是有什么深意,有谋之士不都是高深莫测么,敢情单纯是因为找不到!
“到了。”宋初一打断他们的思绪。
两人心中一喜,转眼看去,竟看见是处于一家衣店!
铺子老板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关门,见到宋初一等人站在店前,三人身上虽然衣衫褴褛,但手中牵着三匹上好的马匹,遂主动开口问道,“三位盘桓在小店前,可是要买衣袍?”
“正是。”宋初一答道,“我用一匹壮马换三件衣袍,一些吃食,不知可否?”
时下以物易物也是正常的交易,纵然睢阳作为都城,大都用钱币和绢帛购,却也不拒绝这种交易。
那店老板走出店门,看了看三匹马,问道,“不知足下要用哪一匹交换?”
老板是个识马的,宋初一方才分明看见他的目光在她身后的黑色骏马上停留了一瞬,这一匹是随着籍羽征战的战马,其神韵自不是一般马匹能比。
宋初一转头看了看三匹马,其他两匹都差不多,便伸手随便指了一匹,“就它吧。”
老板心里有些失望,但一匹壮马换取宋初一方才说的那些东西,也绰绰有余了,“可,三位进来吧。”
三人将马栓在门前的柱子上,随店主进了屋内。
牛油灯燃起,店主只消看一眼三人的身形,便知道该穿什么样大小的衣物。
他从货柜上捧出几件衣物,有绸缎有葛布麻衣,而绸缎的那件,竟是女装。
季涣和允弱两人脸色骤变,季涣呵斥道,“你这老叟,竟敢欺辱我等,我们三个男人,为何捧出一身女衣!”
“老叟这店从来不欺价,更不敢辱人。”店主看了宋初一一眼,意思再明白不过。
两人大惊失色,立刻用一种“你这个骗子”的愤然目光看向宋初一。
“老板,给我取一件士人所穿的麻布袍来。”宋初一道。
季涣双眼满是血丝,几乎要滴出血来,咬牙道,“你怎可欺我们!”
他们被宋国围困数日,早已经粮绝了,忽然来了两个可救他们于水火的人,为了宋初一,他们两千多人忍着冷饿在山林寻她一个友人大半夜,如今骤然得知这个士人竟然是个女子,季涣脑子中轰然炸开,将宋初一的言谈才学等等一切都忘到脑后,一心以为她将卫国两千将士玩弄于股掌之中。
“我从未说过自己是个男人。”宋初一早已经习惯了别人因性别而对她的能力质疑,因此只淡淡的道,“我只要能做到答应的事情,是男是女重要吗?”
宋初一见两人脸色缓了缓,接着道,“你二人不是带着剑?倘若我不能做到,尽管取我头颅便是。”
店老板见两名护卫满身杀气,大气不敢喘,双手将一件黑色广袖麻布袍捧到宋初一面前。
宋初一抓过衣物,道,“可有更衣之处?”
“请随老朽来。”店老板态度比方才要恭敬的多,微微躬身领着宋初一去换衣。
片刻之后,一袭玄色广袖袍服的宋初一走了出来。她的头饱满,鼻梁挺直,加之身形看不出曲线,穿着男装,将头发束起来,竟然是个少年的样子。
季涣和允弱此时也已经冷静下来,宋初一说的对,她手里握着他们两千将士的性命,但倘若没那个本事救人,他们可以立刻一剑杀了她。
即便如此,两人也已经没有之前那种放松,对待宋初一比之前也有了明显的变化。
季涣和允弱轮流着进去换了衣物,然后三人从老板那里拿了些吃食,问了路,便准备去拜访陶定。
第二十四章 攒着一把泪
陶定,“陶”字起初并非是他的姓,而是表示一种职业,意思为,叫定的陶匠。但这并不能说明他绝对就是个陶匠。陶定是出身陶匠之家,祖辈都精通陶艺,因此便以陶为姓。
匠者,在这种生产力很底下的社会中,地位是比较高的,手艺高超的匠者,更是会被各国争相聘请,尤其是能做兵刃的铁匠。
宋初一对陶定的为人所知寥寥,只听说他崇尚儒学,再加之匠者大多都是朴实之人,所以可以大概猜测出他的大致性格。
其实宋初一可以充当卫国使节去拜见宋剔成君,但好色又暴躁如宋剔成君,他的夜晚,宋初一有十个脑袋也不敢叨扰。
陶定是宋国上大夫,只需沿途问几个人,便轻易的找到了他的府邸。
宋初一上前去敲了敲门。少顷,便有一名老叟开了门,从门内探出头来,略打量了宋初一几人,问道,“不知三位暮色前来,有何贵干?”
“老人家,打扰了。此处可是上大夫陶定的府邸?”宋初一还是确认了一下。
“正是。”老叟答道。
宋初一拱手道,“在下乃是卫国使节,奉卫侯之命出使贵国,有要事前来拜访陶大夫,劳请老丈代为通传。”
老叟一听如此,便问道,“可有符节?”
宋初一从将属于籍羽的符节送上。
老者恭敬接过,“您且侯一侯。”
见着老者捧着符节离开,宋初一心里有些打鼓,生怕陶定质询为什么不是卫国的使节符。
过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老叟再次将门打开,“使节请入。”
也许对于陶定来说,大约卫侯和卫国将帅没啥区别吧,竟然也没过问一字半句。
宋初一进了门,便见一名布衣中年男人在阶下等候。他见三人进来,两名壮汉跟在身后显然是护卫,便未曾多留意,只满脸不可置信看着宋初一的道,“你就是是卫国使节?”
中年人身材干瘦矮小,并没有比宋初一高多少,五官倒是端正,只是两颊微微凹陷,颧骨凸出,面相上便显得颇为清高傲气,一如他的语气一般。
“正是。”宋初一微微笑答道。
中年人嗤笑道,“卫国无人了吗?竟遣了一个乳臭未干的童子过来!”
宋初一走下门阶,笑盈盈的看着他道,“素知宋国人杰地灵,曾出孔子、墨子、庄子、惠子,天下大学半数皆出于宋,又听闻陶大夫又乃是一代大儒,怀瑾万分仰慕。”
中年人面色虽然不变,目光却显露出几分骄傲之色。
“不过,今日见到足下,怀瑾忽然明白……”宋初一眉梢微微一挑,声音缓而冷,“宋国为何会出了这么多圣人,还是从春秋五霸沦落至斯。”
这是极重的话了,简直是因为中年人的怠慢,而对他的人品德行能力,以及宋国所有人的人品德能力行产生了质疑。
中年人闻言脸色骤变,几欲发作,但宋初一把陶定也拉了进来,倘若他发作,宋初一保不准又会对陶定的德行质疑,他身为弟子,可不敢随意辱没老师的名声,遂只好忍了又忍,向宋初一深深作揖,“吴迟以貌取人,怠慢了使节,实在是修养不足,还请见谅。”
宋初一态度陡然一变,笑容满面的伸手扶起他道,“先生严重了,怀瑾知先生如此说法,乃见我年纪轻,难免不信任,故而考验。怀瑾也是宋国人,又如何会随便贬辱母国?先生快快请起。”
中年人老脸一红,干咳一声,却还是默认了宋初一的说法。她给的这个台阶,实在太不容拒绝了。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宋初一客气的问道。
吴迟的比方才态度好了许多,“在下吴迟,字子须。”
迟和须都是“待”之意。
宋初一施礼道,“在下宋怀瑾,见过子须先生。还望先生莫怪怀瑾方才出言无状。”
吴迟以貌取人,轻视他人在先,宋初一不仅给了个台阶下,还如此谦恭有礼,他也是崇尚儒家仁义礼的人,心中自然羞愧难当,因此对待宋初一又亲切了几分。
跟在宋初一身后的季涣和允弱见如此情景,对她又重新拾回了一点信心。
吴迟引宋初一等人到了厅内,道,“使节稍候,老师片刻将至。”
宋初一拱手道,“有劳子须先生。”
“不敢当。”吴迟再次看了宋初一一眼,他心中此刻也重新估量了宋初一,从一开始进门,他的表现便十分沉稳,丝毫没有少年人轻浮急躁。反过来想想,卫侯虽然一直龟缩着,却并不算昏庸,三万军队困于宋,他不会不谨慎。
吴迟退了出去。宋初一便寻了一席,跪坐休息。她骑了整天的马,浑身都要颠散架了。
季涣抱剑立于宋初一身后,垂眸见她拢着袖子正身跪坐,闭眼休息,如其他士人没有两样,全然看不出是个女姬。回想起来,自从入陶定的大门之后,她整个人的气度便全然不同的了,便如一把沉稳却隐藏锋利的剑,令他感觉颇有一种势如破竹的气魄。
其实在前世,宋初一的态度会更随意一些,无论谈正事还是私下里,大都是同一副模样。然而如今她的年龄使她显得太稚嫩,倘若依旧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更加不能令人信服,恐怕那吴迟直接便会命人把她给丢出去了。
一声轻咳,鬓发花白的陶定走了进来,他身着一领浅灰色的麻布衣,满头花白的头发松松挽起,尚且魁梧健硕,看上去倒像是武将更甚于文臣。许是因为在自己府中又是晚间,陶定并未高冠华服,这样反而使他略有些严肃的面容显得柔和了一些。
宋初一听见声音,立刻起身相迎。
“上大夫。”宋初一躬身作揖。
尽管早听吴迟说过宋初一年轻,见到她时却还是略有些吃惊,但只是一瞬间,便恢复了常态,微微抬手道,“使节不需多礼。”
宋初一抬头,看见陶定在主座上跪坐下来,吴迟跪坐在他身后。陶定身材挺拔,虽则吴迟更年轻些,但两相比较之下,倒是衬得吴迟形容猥琐起来。
“使节请坐。”陶定道。
宋初一道了声谢,便跽坐下来。
有侍婢进来奉茶,陶定端起茶盏抿了一口,才道,“不知使节前来所为何事?”
明知故问!
宋初一道,“在下为此次宋卫之战而来。”
“那就不必多言了,你回去转告卫侯,此事我宋国绝不罢休。”陶定淡淡道。
宋初一也不着急,微微一笑,“抛去使节的身份不说,在下也是宋国人。请恕我直言,宋国就算不罢休又能怎样?难道想从魏国借道开战不成?我想魏国肯定愿意借道,但此一战必耗宋国元气,想必魏王会十分乐见其成,不过到时候宋国恐怕危矣!”
卫国国土全部都被围拢在魏国之内,乃国中之国。想攻打它,无论从哪个方向,也必须要经过魏国土地。
宋初一说完,坦然的喝了一口茶。
张仪说要哭诉,当然得哭诉,但不是对着陶定哭,宋初一得攒着这把眼泪去宋剔成君面前嚎。
第二十五章 是谁更可悲
陶定面色丝毫不变,只是上下打量了宋初一一番,“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上大夫过誉,怀瑾愧不敢当。”宋初一微微施了一礼,接着道,“怀瑾此次来,倒也并非全然是为卫国谋事,实不忍母国惨遭灭国之灾。”
“危言耸听!”陶定冷笑一声,“魏国在齐、秦等国连接进攻下遭到失败,国力大衰,想必使节还不知,秦孝公薨了,秦魏死磕了这么些年,怎么能不趁着新君即位政权未稳时报仇雪恨?”
宋初一拢着袖子,不可置否的一笑,却也不接着这个话题,转而道,“不知上大夫可知太子驷其人?”
赢驷,也就是如今秦国的新君,前世时,宋初一所在阳城就在秦魏交界附近,因此虽未曾见过其人,却对他了解极深。
宋初一见陶定未曾答话,便继续道,“秦国此番无争储之乱,上至大良造,下至庶民,毫无动荡,何来政权不稳之说?就算魏国出兵,依旧占不到任何便宜!
况且在下听闻,太子驷自小尚武,且在兵事上天赋异禀,太子太傅更是猛将赢虔。在下敢断言,其即位之后,秦国将如猛虎出匣,便是魏国不主动出兵,秦魏迟早也有一场死战。这一点连在下都看的一清二楚,魏国又怎能不知?所以当务之急,是备战!而非急袭。”
陶定不禁坐直了身子,秦孝公薨也不过就是三五天前的事情,他处宋国权利中枢,得了快马密报才得知此事,本以为这个消息会令宋初一措手不及,谁知她依旧沉着冷静。
此时,陶定才真正把宋初一的话放在心上。
宋初一自然将他的变化看在眼中,面上愈发平静了。她微微笑道,“何为备战?兵马粮饷也。宋国,沃野千里,物产丰富,自古便是富庶之地,倘若能以极小的代价攻下宋国土地,岂不正好?”
“魏国当真有心伐宋?”陶定满面肃然,倘若真是如此,宋国还真有可能陷入危境。
“岂敢说假!”宋初一愤恨道,“上大夫应知,我主上从未有争雄之心,这回倘若不是魏王胁迫,我们又岂能通过魏国,用区区三万人马围攻睢阳!”
说卫侯没有争雄之心,简直是太抬举他了。况且就算他有争雄之心,卫国也已经有心无力。
陶定沉吟片刻,立刻起身道,“使节且在府上休息一晚,老夫立时去面见君上!”
“自当从命!”宋初一拱手作揖。起身时,便已见陶定疾步匆匆的走了出去。
其实这次卫国攻宋,宋国上下也觉得很奇怪,但因为弄不清卫国究竟出了多少人马,所以也猜不透其中原因。宋国虽不能攻卫,但倘若有战俘在手,多少也能从卫侯那里捞点好处。宋剔成君已经很久没有尝过压迫人的滋味了,这次岂能放过?
宋初一说破魏国阴谋,陶定岂能不急。
“宋子好口才。”吴迟走到门口,又回过身来。
宋初一未曾答话,只冲他浅淡一笑。
吴迟出去后,很快便有侍婢过来领她去了住处。陶定的府邸从外面看实在很普通,可是屋里面用的都是极好的东西。
躺在温热的浴汤里,宋初一舒服的眯起眼睛。她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好好享受了……似乎时间也不甚久,但是经历了一回生死,便觉得如隔了几十年一般。
宋初一困意袭来,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间,感觉一双柔软温热的小手在她上半身游移,还挺舒服……
手?
宋初一猛的睁开眼睛,冷冷盯着这双手的主人。
“奴……奴是来伺候先生沐浴的。”少女见宋初一目光冷漠中带着凶狠,吓得噗通跪倒在地上。
“你起来。”宋初一道。
少女战战兢兢的从地上爬起来,却是不敢站直身子,微微屈膝在浴桶旁,恰与宋初一的高度差不多。
宋初一从水中伸出手来,狠狠的一把抓住少女的下颚,将她的脸抬了起来,仔细打量了她几眼。
也不知道是谁的安排,少女看起来与宋初一现在的年龄极为相仿,五官玲珑可爱,身上只着了一件素白的中衣,领口微敞,露出一片宛若凝脂的肌肤。
宋初一掐着她下颚用了力气很大,几乎是用尽了全身吃奶的力气,痛的那少女顿时泪盈于睫。但她很平静,仿佛并没有刻意的使出力气。
“抬眼看着我。”宋初一声音冷若冰霜。
少女不敢忤逆,怯怯的抬眼,接触到宋初一隐带戾气的目光,缩瑟着闪避目光。
还好……宋初一故意这样,只不过是为了不暴露女子身份,好在这只是一个未经人事的少女,从她的神态来看,确实没有发觉异样。
少女感觉宋初一盯着她良久,气势也缓和了许多,撞着胆子小声道,“管事说,倘若先生想让人侍寝,亦可。”
宋初一松开她。少女见宋初一良久未曾回应,又道,“奴还是处子。”
“滚!”宋初一冷冷道。
少女脸色倏白,不知哪里又做错了,也不敢再多言,连忙欠身匆匆跑了出去。
宋初一静默了片刻,才抬手摸上自己的胸脯,不禁骂道,“鸟!摸了半天竟然没摸出来?是我太可悲,还是她太可悲?”
宋初一回过神来之后,才发觉在水里泡的久了,腿上被磨破的地方开始有些刺痛,于是也不再多呆,将身上洗干净之后便爬了出来。
陶府给她准备的是一件未漂染的素色麻布衣,对于宋初一来说大了很多,但广袖宽袍,穿上之后别有一种不羁的落拓之姿。
季涣和允弱早已经清理干净,等候在浴房门前。他们听见房门吱呀一声,抬眼看去,却是怔了一下。眼前之人依旧不算美丽,但是一袭麻布素衣,趋步行动间广袖微扬,宛若流云,墨发湿漉漉的在身后用帛带松松绑起,露出饱满的额头,素净的面容,她目光平静望过来的时候,无端令人觉得安宁。
“你们两个混蛋!”宋初一一张口便破坏了这种高雅之资,“身为护卫,竟不知拦着那女姬!倘若她捅我一刀,你们两个又待如何?!”
季涣听见她骂人的时候正欲发火,但听见后面一句话,却将反驳的话咽了回去。他们两个是头一次护使节入他国游说,见宋初一与陶定谈的很顺利,便放松了警惕,那女姬说是伺候宋初一沐浴,他们一时大意,便放那她进去了。
季涣现在想起来,连他知道宋初一是女子的时候都产生的极大的怀疑,更逞论宋国国君和权臣?即便那女姬不是刺杀,也会知道宋初一的女子身份,到时候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顷刻便会毁于一旦。
“那她……”季涣手心冷汗冒了出来,倘若此次因他一时大意葬送了三万将士性命,他便是万死也难辞其咎。
第二十六章 衣长者之衣
“倘若出事我还有闲情骂人?”宋初一拢着袖子在廊上蹲坐下来。
季涣松了口气,才发觉自己背心都已经湿透了。此时他再也不敢存任何轻视之心,因为相形之下,他方才的作为实在愚蠢。
虽则,季涣并非故意怠慢宋初一,但他潜意识里便不曾瞧得起她,倘若坐在这里的人是张仪,想必今日的纰漏也不会出现。
“既然决定用我,就拿出万分的忠诚来!不是对我宋怀瑾忠诚!是对你们卫国三万将士,是对你们卫国!”宋初一仰头,目光平静且淡漠的盯着季涣,“倘若现在说不信我,还来得及。”
季涣无地自容,垂头抱拳道,“属下知错!此等事情绝不会有第二次!”
在这件是上,最大的错要归诸于季涣身上,允弱不过是个小小兵卒,在千夫长面前没有多少说话资格,因此宋初一也并未责问于他。
见宋初一转身往寝房走,季涣忍不住问道,“怀瑾先生,陶大夫既然去面见宋君,此事是否已经有几分胜算?”
宋初一顿住脚步,回过神来,微一挑眉,“胜算,有,不过在我这里,不在陶定。”
非是宋初一狂妄,而是事实如此。
陶定一心忧国忧民,以其地位在宋剔成君面前也能说上几句话,但陶定是儒家的坚实拥护者,并且曾极推崇孟子,孟子曾提出“民贵君轻”的说法,在这个君权至上的年代,但凡是个君主都不会真心喜欢。
据宋初一所知,宋剔成君最信任的人是上卿宋偃,不过宋偃好敛财,且十分“务实”,就算给他画再大一张饼,许诺多少钱财宝物亦无用,除非带着东西去敲他的门。宋初一两袖清风,恐怕敲了门便会被人抬扔到大街上。
说服陶定,事情也就成功了一小半,剩下那大半,就看明日了。
身在宋国,有些话不能说出来,宋初一也就没有同季涣解释的意思,兀自进屋睡觉去了,临关门前,宋初一咧嘴一笑道,“季君,希望今晚不会有女姬爬到我的榻上,届时,我可就不能保证依旧稳妥了。”
她虽然上面没有,下面却也没有。
“是!”季涣面色肃然。
宋初一干巴巴的笑笑,转身关门,边爬上榻边嘀咕道,“难道这个笑话不好笑?还是说的太深奥了,那傻大个听不懂?”
宋初一果断相信后者。
一夜月光清冷,屋外季涣和允弱两人轮流守夜,屋内宋初一躺在偌大的榻上,从竖着睡到横着,从中间睡到床尾,又睡回床头,从横的又睡回竖的。
次日睁眼的时候,与昨晚睡的姿势竟没有多大差别,只是头发衣衫一片凌乱。因此宋初一从来都认为自己睡觉很端正,至今仍旧如此认为。
简单的洗漱,用过早膳之后,便有人过来伺候宋初一沐浴更衣。所谓沐浴,并非真的是要泡澡,而是在浴桶中放入香料,除去身上异味,是表示对君主的尊敬。
宋初一遣散侍婢,自己冲了冲,穿上准备好的干净衣物才走出浴房。
因着昨晚睡时头发还未干,在榻上拱了一夜,今早又弄湿,两名侍婢整整汗流浃背的梳了小半个时辰才疏通。
“不用加冠。”宋初一认为年龄小,就不必刻意做成年人装扮,这给人看起来,反倒如稚童衣长者衣。
“这是主事吩咐的呢。”侍婢为难道。
宋初一并未答话,反而击节而歌,清淡的嗓音,在空旷的寝房中回荡,倒也不失韵味,“芄(wán)兰之支,童子佩觽(xī)。虽则佩觽,能不我知。容兮遂兮,垂带悸兮。芄兰之叶,童子佩韘(shè)。虽则佩韘,能不我甲。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这是诗经·卫风里面的一首,叫做《芄兰》,其大意便讽刺一个童子尽管佩戴着成人的服饰,作出一副端庄严肃的样子,而行为却仍幼稚无知。
宋初一回头看着侍婢惨白的脸色,微微笑道,“为了表示对贵国国君的尊重,还是莫要做此戏耍于人的装扮,你说是吗?”
“奴婢不知。”侍婢匍匐在地上。
“我乃卫国使节,谨慎些也是应当,你不必惶恐。”宋初一站起身来,对着镜子照了照。她对这身素色的宽袍倒是很满意,昨日着的玄衣虽然沉稳,却显得她腰肢纤细,倘若有人刻意留心,恐怕就能看出不妥来。而这一身衣袍,许是有人刻意想让她出丑,准备的宽大许多,倘若不戴冠,到能显出几分少年人的不羁,也恰好掩饰了她的体型。
“府内车辇已备好,使节是否可以出发?”门外有侍婢问道。
宋初一便就这么走了出去。由侍婢引领上了牛车,缓缓朝宋国宫殿驶去。
时下的马车有两种,一种是牛车,一种是马车,然而事实上,无论是牛车还是马车,都是极为奢侈的东西,但战火纷飞,马匹大都用做征战用,贵族普遍还是用牛车。
约莫只行了一刻,车便停了下来。
宋初一抬头看去,长长的阶梯,两侧卫军林立,往上看只能见到一个宫殿的屋脊,隐约能瞧见神兽花纹。四处全部都用石砖铺就,简单的灰色正衬出一种儒雅和大气。
“卫国使节到!”
宋初一的脚刚刚落地,楼梯的最上面便有个尖细的声音高喊。季涣和允弱是无法跟着上殿的,只等在下面等候。
宋初一走上去时,才听见站在宫门口的寺人接着高喊,“卫国使节到!”
这种情形,她并非第一次经历,且经历过一回生死以后,心境比以往更为淡然。
宋初一在门口脱了鞋袜,走入殿中。殿内的地板上铺了厚厚的羊毛毡,四周有火炉,光着脚也不冷。
“卫国使节奉卫王之命拜见宋君。”宋初一作了长揖。
顶坐上的人忽然冷笑了一声,“怎么,卫侯觉得不安心,还先后派了两位使臣过来?”
第二十七章 见眉目如旧
宋初一抬头,见主座上一个四十余岁的中年男人,形貌端方,颇有些温文儒雅的气度,但是两鬓微霜,一副疲态,显然纵欲过甚。
宋初一早料到可能会撞见卫国使节,但她不惧,只要目的不相逆,她不信前来出使宋国之人是个笨蛋,会在殿上与她对峙起来,“主上之意,怀瑾不敢揣度,但怀瑾确是为那几万将士而来。”
“哦?”宋剔成君垂眸,冷眼看着立于下面的两人,“卫侯倒是有意思,派来的人一个比一个年幼,嘲笑寡人吗?”
闻言,宋初一转头,在看到那人容貌时,面上不由错愕。
那是一名年约十八九岁的男子,身材颀长,一袭月白深衣,深蓝色的领口和袖口,高官华服,映衬一张俊美的脸,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却是……闵迟。
前世,宋初一第一次遇见闵迟时,他已然二十余岁,那时候的风姿自非现在可比,但眉目依旧。
闵迟见她直直的盯着自己,不由蹙起好看的眉,也不再理会她,拱手回答宋剔成君的话,“宋君言重了,并非是嘲笑宋君,而是我卫国实在无人。”
满殿文武陡然爆发出一真大笑,在空旷的殿内轰如雷声。宋初一也不再纠结是事后是否要捅闵迟几刀泄愤,趁着众人笑的正欢,她当即以袖掩面哇的一声嚎了起来。
笑声几乎是戛然而止。一名约莫三十五岁上下的华服男子满脸轻蔑的笑意,颇感兴趣的问道,“小儿因何殿上啼哭?”
呼一国使节为“小儿”并言“啼哭”,这是极其无礼的行为。
倘若是个顾忌颜面的清高士人,必然已经怒不可遏,但宋初一从来不在意这些,掩面抽噎,“怀瑾亦是宋人,今见母国将亡,心中哀伤欲绝,故而失态。”
“无稽之言!”那华服男人面上笑容倏地敛起,从一只笑面虎陡然肃然起来,他朝宋剔成君拱手道,“君上,此人妖言诅咒我宋国,该叉出去砍了!”
“上卿莫急,寡人倒是要听他如何说。”宋剔成君道。
原来是宋偃!宋初一陡然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刻薄,因为她来到宋国之后并没有去拜访他,而是去求见陶定,他定然以为她带了许多金银珠宝献给陶定,故而心生不快。
瞬息之间,宋初一便明白缘由,她也无暇顾及,立刻答宋剔成君,“魏军屡屡战败,魏国声势大衰,兵力更比不上庞涓统领军队之时。但这也正是宋国最危险之时!”
宋剔成君虽然纵情酒色,但他能够篡位成功,就绝非一个庸碌之辈。
他略一想,便觉得似乎有些道理,不禁坐直身子问道,“此话怎讲?”
“众所周知的,秦魏两国几乎一年三小战,三年一大战。如今魏国国势衰落,而秦自商鞅变法之后,国力大增。太子赢驷长于兵略,秦人亦好战,如今新君即位,势必要与魏国血战到底。魏国必将备战,但短期内如何获得粮饷兵马?”
“何也?”宋剔成君问道。
“以战养战。”宋初一微笑着缓缓道,“以最小的战争获得最大利益。齐、楚、韩、赵、宋,君上以为,魏国会选择向哪一国挥兵?”
宋初一说的这五国,均与魏国接壤,除了宋国之外,其他四过都列数战国七雄。其中齐楚实利最强,而韩赵魏三家分晋之后,便有过数次结盟,在这等情形之下,魏王应当会忙着与这几家交好吧!
宋初一见众人面色凝重,姿态越发从容,“外臣曾听闻一趣事,想讲给诸位听一听。”
“先生请讲。”宋剔成君态度比方才严肃的多了,并且也给了宋初一足够的尊重。纵然他说是趣事,殿中也没有几个人抱着听笑话的态度来听。
宋初一娓娓道来,“外臣经过睢水时看到一只蚌露出水面在晒太阳,正巧飞来一只鹜鸟去啄蚌肉。蚌马上合拢其壳,将鹜鸟的长嘴紧紧地挟住,鹜鸟言:今日不下雨,明日不下雨,你就会被晒死。蚌回道:今天不放你,明天不放你,你就会被憋死。双方都互不相让,此时一渔翁经过,轻而易举的便将二者擒获。”
闵迟静静立在殿上,与其他人一样看着宋初一。她着了一袭素色广袖宽袍,墨发在头顶松松窝了个髻,用一根木簪簪上,浑身上下,既无环佩装饰,亦无过多颜色,正衬她素净的面容。
“先生这故事讲得有趣。”宋剔成君话如此说,心却是提了起来。魏国便是那等着鹤蚌相争的渔翁啊!
大殿上一片默然。
陶定垂眸,昨晚宋剔成君交代他今早要想法子戏弄宋初一一番,他便想了《芄兰》的法子。她虽未做全套的装扮,但小小年纪便能以气度撑起成人之衣,当真十分难得。
宋初一叹道,“此次攻宋,实在是我主上受魏王胁迫,不得已而为之!我卫国与周皇室同宗,这一遭,魏王不过是找个由头,让周天子无话可说罢了!唉!如今恐怕魏王已经以借道为名,占了国土。”
大军从别国境内经过,要与之商议,大多数情形下,须得付出一定报酬。魏王定然以此为由,名正言顺的吞并卫国城池。
虽说眼下礼乐崩坏,但兵家说,师出无名,人心涣散,故逢战必败。所以便是为己方军队人心、气势,也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才行。
闵迟知道是时机说话了,便紧接着道,“我主上,愿奉上六车珠宝,百匹骏马,七十名美姬,以及铜器若干,和解此事,还请宋君三思!”
“哼,区区物品,便想将此事了断?”陶定冷哼道。
宋初一心中诧异,这些东西即便对于一个大国来说都已经不少了啊!还不知足?是不是狠了点?
上卿宋偃大概是私囊饱满,所以便也并未太多刁难。有士大夫建议,“我宋国如此轻易的便放过此事,未免让临边强国以为宋国好欺,不如便让卫侯亲自致歉吧!”
这对于霸国雄主来说是侮辱,但在卫侯这儿却是最简单的事情,只要能揭过此事,别说亲自致歉了,就是为宋剔成君牵马驭车,他也是肯的。
“老夫,还要再加一条。”陶定忽然插嘴道。
第二十八章 此地不宜留
满殿一片静默,这都已经要求够多了,还要加什么?主要是,卫国还能拿出什么?
“他。”陶定看着闵迟道,“使节传信告诉卫侯,我们宋国要宋怀瑾。”
“额……”宋初一抬手抚上眉梢,信,是可以传,她也不怕被拆穿,毕竟是帮助卫国,又非要祸害他们,但实在没有这个必要,她自己就可以做主答应。可留在宋国也非是她所愿,这具身体是宋国人,而且看嫁衣的样子,亦非身份低微,万一被认出来,也是有些麻烦。
而且在列国之间,宋国最是重礼法,倘若发现她是女子,必不能容。绝不适她合久留。
宋剔成君很欣赏宋初一小小年纪便有此见识,“怎么,先生不说话,是不愿来宋国?”
他这话的意思,也就是认同了陶定的说法,只要卫侯能同意把宋初一让出来,宋国便同意修和。
宋初一从前一直呆在小小的阳城里,这一遭,却发现原来自己还很有前途!
“实不相瞒,怀瑾虽为卫侯谋事,却未曾在卫国任官职,来去皆自由。只是有句话说出来,君上定会降罪于我。”宋初一拱手道。
宋剔成君听她并未在卫国任职,心中大悦,便道,“先生且说,寡人不怪罪便是。”
得了宋剔成君的保证,宋初一才小心措辞的问道,“君上可曾想过,如商鞅者,因何不愿在宋国谋事?”
此话,似乎戳到了痛处,不仅仅是商鞅,便是本国的有才之士也不断前往他国。只是宋初一为何单单提到商鞅?
殿上没一个人说话,气氛却凝重起来。
宋剔成君倒是不曾在意,反正宋国又不是在他手里从春秋五霸败落至斯,他是篡位接掌宋国,除了享乐之外,也想表现他比前任国君贤明,遂道,“我宋国国力比不上齐、楚、韩、赵、秦、魏、燕,才高者志高,宋国自然容不下他。”
“非也。”宋初一环视四周,所有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秦穆公霸业之后便屡有乱政,两百多年来与魏国征战从未停歇,到秦孝公时,已经剩下一片残破的山河,比之宋国能强多少?商鞅却义无反顾的扎根秦国,是因为秦有魄力改变,有胆量接受新法!”
宋初一一番言辞慷慨激昂,说罢,缓了缓语气,道,“能助宋国者,非得有商鞅变法之才,怀瑾无此才能,倘若留在宋国,恐怕将来无所作为,会令君上失望。”
“秦不过蛮族耳,我宋国自春秋便举国皆知法!”有人不满的冷哼道。
宋初一笑了笑,也不做评价。说话之人定然是宋国的老氏族,商鞅变法损害了秦国老氏族多少利益,他们知道的一清二楚,哪里肯让商鞅之流来损害他们的利益。
“强国之法,一曰兵变,二曰变法,当世强国,哪个没有经过这两者?如今天下大势初定,兵变的时代已经过去,想要增强国力,变法是唯一可行之道。”其实宋初一根本没有想过要宋剔成君真的同意变法,宋国送宋襄公开始便一直弥漫着迂腐气息,老氏族的思想也极其顽固。
诚如方才那人话里的意思一样,宋国的庶民是被教化过的,不像秦国的庶民容易接受新法。
“君上,此人言非所问,只知卖弄才学,必不堪大用!”终于有人绷不住跳出来说话。
宋初一抄手①而立,闻言眉梢微不可查的一挑。
闵迟却是看的清清楚楚,心中陡然明白,她说出变法之言,根本不是真的要劝宋剔成君变法,而是激起老氏族的危机感。纵然她说没有变法之才,也不代表不会劝说宋剔成君变法。
老氏族怕她留下来便会继续怂恿变法,损害他们的利益,必然会阻止她留在宋国。
纵然不少人有些猜疑,但她说的句句都是实话,宋国若想强,还真就只有变法这条路可走。倘若不是闵迟距离她只有一步之遥,看见了这个细微的动作,也绝不知道她是真心还是假意。
闵迟未曾想到,自己初次出使他国,便遇上如此厉害角色。
反对之言一出,很快就有了许多附和者。
陶定微微叹了口气,他,也出身老氏族啊!纵然他并不反对变法,但倘若真的公开支持,宗里定然会将他逐出。自小受儒学熏陶,他有很强烈的氏族观念,他没有那种魄力。
宋剔成君也是头疼,他很想变法强国,但是他也是老氏族出身,连自己的宗里都不会支持。
“不知先生所长?”宋剔成君也只能先从别处着手,找个能留下宋初一的充分理由。
宋初一略一思忖,答道,“战。”
殿内也都静了下来,宋剔成君诧然,他以为宋初一会说“交”。交,也就是国与国之间的交际。
宋初一拱手道,“怀瑾不才,最擅谋战。”
从字面意思,她擅长以谋略取胜战争。
宋国不急需这种人才,因为宋国多出士人,一旦宋国被攻打,便会有士人在各国奔走,或劝退兵,或劝他国出兵相助,一般也打不起来。所以即便宋国兵弱,也不是非要会战略的人才不可。
但是兵家曰:上善伐谋。用兵的最高境界是使用谋略胜敌。
宋初一所说的谋战,是出自春秋时期“晋平公欲伐齐”的一件事,便派大夫范昭去观察齐国是否可以攻打,结果被齐国太师和晏子轻易化解,避开了一场战争。
所以,谋战也可以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很多人都能想到,但是出于方才宋初一所说的变法,众人都十分犹豫。但是权衡再三,宋国老氏族还是选择保守,反正宋过暂时没有太大危险,他们完全可以去寻一个不提倡变法的人才。
“两位先去驿馆休息一晚,容寡人仔细思量一番。”宋剔成君只能暂时如此。
这三万兵马再滞留于此,卫国国土可就剩不下多少了。闵迟虽然心中着急,却也知道不可再说。便与宋初一退出殿外。
两人各自欲上车时,闵迟顿下脚步,质问道,“先生既是替卫国谋事,岂能因一己之私,误了卫国。”
倘若不是有宋初一这事,他有把握宋剔成君会当场就答应修和。倘若宋初一答应留在宋国,此事也成,偏她来了这一出!留在宋国哪里比不上呆在卫国了?
“啊。”宋初一顿住脚步,抬头拍了拍光洁的脑门,似是想起什么,“我记得……我只答应某些人救出三万将士,可没答应别的事情。”
说罢,宋初一冲他咧嘴一笑,毫无诚意的道,“耽误足下前程,真是愧疚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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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抄手:双手于胸前交互插入袖筒中。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都爱这么个动作,以后但凡出现这个词,都是这意思。
至于《谋战》这篇文,感兴趣的可以去搜一搜,很短,大概两百三个字左右。
第二十九章 大梦数十年
闵迟怔住,看着她的车缓缓离开。
宋初一并未返回陶定府中,而是经宋臣引领住进了驿馆。
待仆婢一退去,季涣便迫不及待的问道,“先生,宋君可同意修和?”
“同意,他有何理由不同意。”宋初一跪坐在几前,灌了一大碗水,才道,“不过需要一些时间。”
季涣怔了一下,问道,“先生能否揣测,需要多久?”
“最多两日。”宋初一笃定的道,“让别国军队滞留,宋国上上下下也都会不安心。”
季涣有些忧心,两天……两天能发生很多事情,将士们已经几日没有餐饭,如今又正值入冬,还下过一夜暴雨,这足以死很多人,而魏国倘若想攻卫,以卫国的防御,怕是两天能被攻下四五个城池。
宋初一看他那模样,叹了口气,“放心吧,我言两日,只是最坏打算,我今日在宋国群臣面前劝宋君变法,倘若不出所料,老氏族必然会在今晚之前说服宋君。”
宋初一说变法之事,其实也不完全是为了不留在宋国。
闵迟之所以质问宋初一,根本是低估了那些老氏族对变法的排斥,但宋初一清楚的知道当初秦国变法,秦国老氏族做出了多么激烈的反抗,变法之后其地位、权利、利益被夺去了多少。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宋国的老氏族绝对要把这种可能掐死在摇篮里。
他们最先做的,便会是阻止宋剔成君再次接触宋初一。
季涣决定相信她,便强压下心头的焦躁,耐心等待。
宋初一倒是很惬意自在,美食美酒的享受,就差拥美人入怀了。
季涣在一旁看着她一樽接一樽的饮酒,时不时的会劝上几句,但见她越喝,眼神居然越清明,心下暗暗惊奇,直到她毫无预兆的咕咚一声栽倒在几上,才大惊失色,连忙将她抗回寝房,令奴仆煮了醒酒汤给她灌下去。
她这一醉不打紧,季涣与允弱一下子失去了主心骨,如两只热锅上的蚂蚁,在寝房外转来转去。
宋初一一觉睡到日落西山,才满头蓬乱两眼无神的打开房门,看见似乎一下子苍老了许多的季涣,不禁叹道,“我的个娘啊!难道我这大梦一觉数十年?”
“怀瑾先生。”季涣咽了咽干涩的嗓子,道,“一个时辰以前,宋君派人来请闵先生和你去赴宴,可属下无论如何都叫不醒你,所以只有闵先生一人去了。”
宋初一挠了挠蓬乱的头发,掩嘴打了个呵欠,返回几前懒散的坐下道,“本就应该他去,他带着美人、珠宝,我两袖清风的去作甚?”
季涣眼睛一亮,正欲说话,却被宋初一锋利的眼神一瞪,又生生咽了回去。
剩下的事情之需要用财物来解决就好,宋初一早就看出宋剔成君有变法之意,如果今晚赴宴,定然会被私下召见,一旦如此,事情的变数就大了,影响修和也未可知。
过犹不及,需适可而止,她可不想死在宋国老氏族手里。所以还是要活动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一切才能安安稳稳的进行。
宋初一伸手给自己倒了杯水,问道,“可有瞧瞧卫国送来的美人儿?都生的如何?”
“属下只顾着忧心了,哪有功夫去看她们。”季涣道。
“嗯。”宋初一喝了口水,点头,“反正也是送出去,看多少眼都是旁人的。不过,宋君答应的快不快,恐怕还就得看这些美姬的姿容了。”
宋剔成君有收藏美人的癖好,而且已然成瘾,倘若这次的美姬姿容颇佳,又恰好是他宫里没有的类型,事情就成了。
季涣没想到原来在郊野时,宋初一并未开玩笑,还真得靠美姬来成事,当下心中有些后悔,方才见美姬从门口路过时候,他怎么没走向前几步仔细看看。
回忆了半晌,季涣道,“我瞧有两三个身段大好。”
宋初一放下茶盏,上上下下打量了季涣几遍,直瞧到他有些窘迫,才开口评价道,“眼界还挺高。”
“先生如何知道?”一向不多话的允弱忍不住好奇的问道。因为季涣的确眼界颇高,他身材雄奇魁梧,不少姝子爱慕他,可是他却一个也看不上。
“七十名精挑细选的美姬,他却只说两三个身段大好,这眼界怕能能赶上宋君喽!”宋初一调侃道。
正说话间,有婢女上来问是否需要用膳。
宋初一正饿,遂让人又上了一桌好酒好食,叫了季涣与允弱一起,三人吃喝畅快淋漓,不出两刻,便叫所有食物扫荡一空。
饭后,宋初一端了棋盘,裹着被子坐在廊上自弈,两名侍婢挑着灯笼立于一侧,身旁陶盏中茶水冒出丝丝缕缕的热气。
她正兀自杀的痛快,发觉棋盘上光线一暗。抬头一看,却是闵迟宴罢归来。
“你倒是自在的很。”闵迟平淡的声音微冷。
宋初一指间还夹着一粒黑子,伸手挥了挥示意他往一旁站一站,“忙里偷闲而已。”
“忙?”闵迟倒是顺着她的意思,往旁边挪了几步,然对她的话却颇为不屑。
宋初一落下一子,满意的点点头,接他的话道,“你该回卫国了吧,难道也忙里偷闲来瞧鄙人自弈不成?”
“怀瑾先生对在下有敌意。”闵迟从罐中摸出一白子,啪的一声落在棋盘上。
“你看出来啦?”宋初一咧嘴一笑,摸了个黑子落下。
两人你来我往的落了十余子,闵迟才接着问,“在下有哪里令怀瑾先生觉得不满?
宋初一沉默。
闵迟垂眸看着棋盘上凌厉的杀机,眼底闪过一丝惊讶,他执的白子已然被逼到绝境。
“我有预感,我们会成为不错的对手。”宋初一拢了拢身上的被褥,笑着看他。
闵迟看着她平静清澈眼,不解道,“为何必须是对手?”
“人生在世,倘若没有一二实力相当对手,岂不无趣?”宋初一眼眸里渗出笑意,“扳倒现在的你,在下觉得很没意思,所以给你一次机会。”
在闵迟诧异的目光里,宋初一站起身来“所以,闵先生莫要让人失望才好。”
想到和未来那个闵迟交锋,宋初一血液便开始沸腾,目光中的战意让在场的几个人都觉得可怕。
现在,哪怕是将眼前的闵迟五马分尸也难以解开宋初一心头的怒。既然是败在了谋上,她就要在这上面加倍的找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