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谁坑谁(下)
“策?南哥,我好歹也上过初中啊,那字肯定不是策,明明是荣嘛……”
谢轩一向是看到书就头疼的人,好容易认出了个铜钱上的那个繁体“宝”字,还被莘南质疑认错了另外一个字,小胖子表示非常不满。
“你先别打岔……”
莘南此刻也顾不上礼貌不礼貌了,一把推开了谢轩,将脑袋伸到了铜钱上面,嘴中也还急道:“秦风,我说的是不是?”
“天荣?不对,这一定是策!”
带着高度的眼镜看了半晌,莘南终于将上面模模糊糊的几个字认了出来,大声喊道:“天策府宝,没错,就是天策府宝啊!”
“天策府宝?那不是铜钱吗?”
“刚才那人喊的是天策府宝?难道五十名珍又出现了?”
“快点过去看看,刚才那帮小子是抓着把铜钱!”
激动之下,莘南的嗓门有些大,顿时周围方圆一二十米内的人都停在了耳朵里。
那些外地来京的游客们听到莘南的话,倒是没什么反应,不过那些摆地摊的摊主们,脸上的表情就丰富精彩的多了。
在潘家园这里混的人,谁都有捡漏的梦想,但是想捡漏,需要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必须对古玩有深刻的了解以及丰富的经验。
要说陶瓷字画以及玉石这些知识,地摊老板们很难掌握,因为这要系统的学习,但是作为潘家园几乎每个地摊上都摆着的铜钱,他们还真是不陌生。
抱着捡漏发财的梦想,这些老板们几乎将铜钱“五十名珍”的名字如数家珍,做梦都想着能在自己所收的铜钱里面发现那么一枚属于五十名珍的铜钱!
只不过铜钱收藏。自明清二朝就有之了,数百年下来,那些珍贵稀少的铜钱,早已被人收入囊中,否则那么多的朝代更迭,也不会仅仅评选出五十枚珍贵铜钱了。
从潘家园形成古玩市场至今。还没听闻过哪个地摊上出现过“五十名珍”铜钱,但这并不妨碍地摊老板们心中那神圣的向往。
所以莘南这一嗓子喊出口后,周围顿时沸腾了起来,那一个个地摊老板们也不顾自己的摊子了,纷纷围了上来。
“哎,小伙子,真的是天策府宝?”
“拿出来看看吧,让我们也见识下。”
“就是,这么多人。还怕我们抢你的吗?”
一群人将秦风等人围在了中间,眼睛死死的盯在了秦风的手上,有惊奇有羡慕,当然,也有深深的嫉妒。
这道嫉妒的眼神,自然就是来自于马猴老板了,莘南那声音刚喊出口,他整个人就像是触电一般跳了起来。
因为就在刚才铜钱剑落地的时候。刚好被马猴老板看在眼中,他还在心里嘲笑秦风几人傻逼呢。搭配了个值不了一百块钱的破烂铜钱,就忽悠的他们买了一千多块的东西。
可是当莘南喊出“天策府宝”这四个字后,马猴再也坐不住了,如果莘南说的是真的话,恐怕他不光要坐实了傻逼的称号,日后在这古玩市场也将会是个笑料了。
“老弟。你看错了吧?哪有什么天策府宝的铜钱?”
马猴眼珠子一转,说道:“那铜钱剑是我搭给你们的,现在摔坏了,我再给你们换一个,你们看怎么样?”
马猴端的是打的好主意。即使那铜钱剑里的铜钱没有天策府宝,最多就是他再拿丝线将这散掉的铜钱剑穿起来,但如果有的话,他可就赚大发了。
“喂,你坑谁呢……”
谢轩站了出来,洋洋得意的说道:“知不知道,天策府是当年李世民没等级的时候,李渊特许他成立的,历史上有天策府,怎么会没有天策府宝呢。”
“轩子,少说几句啊。”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恨不得一脚将他踹出人群去。
“风哥,怎么了?我可是听过隋唐演义的,唐初的时候,天策府可是大大有名啊,李建成那小子,就是被李世民的天策府给玩死的。”
小胖子以前在津天古玩街上厮混的时候,整日里见那些古玩老板们谈古论今,心里很是羡慕,那才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体现。
无奈谢轩初中都是混下来的,肚子里实在是没货说不出来,眼下刚好碰到个他听过的典故,自然是要显摆一番了。
“得了,你把嘴巴闭上吧。”秦风真的想装不认识谢轩,这完全不靠谱的事情,居然被他说的头头是道,这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哎,这胖哥说的没错啊,小兄弟,怎么样,把那铜钱剑还给我吧。”
马脸老板听到谢轩的话,心中却是升起一丝希望,看来他们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天策府宝,自己或许还能把那铜钱给骗回来。
“老板,行了,别忽悠我们了。”
秦风一脸戏谑的看着马脸老板,说道:“天策府宝是五代十国时楚王马殷所铸,时在乾化元年,钱币内外廓齐整,币文真书,旋读,背面无文,我说的可对?”
这几句话,就是天策府宝被收录进“五十名珍”中的原话,此刻被秦风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马脸老板顿时面如死灰。
天策府宝的名字,的确出自“天策府”三个字,不过在历史上,除了李世民所建的“天策府”之外,还有一个“天策府”的存在。
说起那个天策府,就不能不提到在历史上占据着承上启下地位的“五代十国”,唐朝灭亡之后,中国历史再一次进入了大割据时代。
在北方广大地区,军阀混战的结果是先后出现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个较强大的王朝。
与此同时,南方各地又陆续并存过九个较小的割据政权,即吴、南唐、吴越、楚、前蜀、后蜀、南汉、南平及闽等九国,北方河东地区则有北汉势力,史称:五代十国。
因为连年混战,各国征伐不休。所以对于金属的开采都几乎完全停顿了下来,由于缺铜,各割据政权较少铸造铜钱,民间仍是沿用唐开元旧钱。
在梁太祖朱温建立后梁朝之后,封当时的潭州节度使马殷为天策上将军,建天策府。后为楚王。
后唐灭梁,殷建国承制,自置官属,建楚王天宫幕府,任用高郁、吕师周等人,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楚境的独立和地方安定,发展经济,使楚国在五代十国中强盛一时.
国力强盛与否。货币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富,马殷让人铸造了三种天策府宝,分别以铜、铁,生精(银)为质材。
这三种铜钱中,铜者有背龙及鎏金,是为最罕见的。
不仅如此,由于楚国只存在了五十多年。发行的货币大多都毁于战火之中,就连其它两种质材的天策府宝。留到现在也远比一般的铜钱珍贵。
“小伙子,博学多才啊……”
“说的没错,马猴,你小子就别想再坑人了。”
“天策府宝的确是这来历,这位兄弟,能不能把东西给我们看下啊。”
古玩市场里面。最不缺的就是明白人,别看都是些地摊的老板,他们个个都能将五十名珍的来历说出大半。
所以秦风此话一出,围观的那些人顿时开始奚落起马猴来,这小子忒不地道。东西虽然是他卖出去的,但买定离手,别人就算是买了个金山,他也不应该有反悔的道理。
“诸位大哥,东西不是不能看,不过这地儿,不太合适吧?”
秦风往左右四周拱了拱手,说道:“人多手杂,万一失了物件,小子连哭都来不及,请各位体谅一下。”
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店铺的老板们也都走了出来,足足将秦风等人站立的地方围了个里外三层。
秦风这话说的在理,不过五十名珍在潘家园可是第一次现身,谁都不肯离去,而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秦风等人就是想走都走不了了。
“这位小兄弟,要不然,到我店里来吧!”
正当秦风有些为难的时候,一个老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抬头一看,秦风顿时笑了,敢情自己正是站在了之前那家文房四宝店的门口。
“好,那就麻烦您了。”秦风也不客气,直接推开了挡在前面的马猴,径直进入到了那家文房四宝店中。
“各位,散散吧,老朽这店,可容不下那么多人,再说诸位还有生意要做呢。”
老先生年龄不小,但中气十足,他似乎在这块有些威望,此话说出来后,那些地摊老板们也怕摊子上的东西被人拿走,拥挤的人群逐渐松动了起来。
不过马猴老板却是心有不甘,回去将摊子交给旁边的人照料后,一头钻进了那家文房四宝店,他现在的心理是:就是要死,也要死个明白啊!
和马猴一样想弄明白那钱是真是假的人还有不少,此刻都一窝蜂的涌进了店子,原本挺宽敞的古玩店,此刻却是显得有些狭小了。
“老先生,实在是叨扰了。”
秦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幸亏这不是陶瓷玉器店,否则被那些人打破一个物件,恐怕都要算到自己头上了。
“无妨。”老头看了一眼众人,对自己店里的伙计说道:“去,让他们都往后退退。”
虽然是开店迎客,但进来的大多都是同行,他们也知道规矩,当下往后退了几步,使得柜台前只站了秦风和那店老板几个人。
“老先生贵姓啊?”秦风说了句没营养的话。
“老朽姓周……”
老头答了一句,开门见山的说道:“小伙子,说实话,我对你那枚铜钱也很感兴趣,不知道能不能给老朽看一看呢?”
“当然可以,周老板,您请看……”
秦风之前不肯拿出铜钱,是因为围观的人太多,现在柜台前除了古玩店老板就是自己和冯永康等人,他也不怕后面的人上来抢。
“好,老朽久闻五十名珍的大名,这也是第一次得见啊!”
周老板拿出了个老花镜戴在了眼睛上,又从柜台里面摸出了个放大镜,接过秦风递来的铜钱后,小心的将其放在一张白纸上,这才仔细的验看起来。
为了顾及围观群众们的感受,周老板一边看,一边说道:“是有个天字,嗯,府字也很清楚,就是这个策字,上面被铜锈挡住了。”
“风哥,怎么样,我说是荣字也没错吧。”刚才失了面子的小胖子,忍不住低声嘀咕了一句。
“你小子,回头有文物鉴定课,你给我到京大来听课。”
秦风被谢轩说的哭笑不得,他这兄弟精明则是精明的可以,坑蒙拐骗也算是无所不精,只是在专业知识上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好在谢轩也知道自己身上的短板,在津天古玩街的时候,任是别人说的口吐莲花,他也从来没花过一分钱去收购物件,所以也没吃过亏。
这会众人都在关注着周老放大镜下的那枚铜钱,也没人关注秦风哥俩,有个声音问道:“周老,这是铁银铸造的,还是鎏金的啊?”
周老仔细看了一下,说道:“是鎏金的,在这去掉铜锈的地方,有鎏金的痕迹。”
“妈的,那……那是我的啊!”
听到周老的话后,挤在最前面的马猴老板心中几乎要滴血了,他恨不得在自己脸上狠狠扇上几巴掌。
为了防止众人冲上来抢钱,秦风一直都是侧着身子站的,看到马脸老板脸上的神色后,秦风眼中露出一丝微不可查的冷笑。
早在第一次向马脸老板询问被窃事情的时候,秦风就发现了,在那铜钱剑里面有几枚铜钱不太正常,它们体型稍大一点。
不过这几枚铜钱锈迹过重,加上又被缠绕在里面,一般人很难发现,秦风当时用指甲抠掉了一些铜锈,才看到了那个策字。
对于“五十名珍”同样如数家珍的秦风而言,他自然晓得有铜钱以来,只有天策府宝才有这么个“策”字,当时心中就存了要将其买下来的心思。
这也就应了古玩行最考究眼力的那句话,马脸老板自以为做了比成功的买卖,坑了秦风等人,却不知道秦风心中比他更为惊喜。
俗话说占小便宜吃大亏,这桩买卖究竟是谁坑了谁,看此刻两人脸上的表情,自然就有了分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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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价高者得
“还不知道这位小兄弟怎么称呼啊?”
放下了手中的放大镜,周老板长长的吁了口气,文房四宝虽然和这铜臭气不怎么沾边,可偏偏周老板就是古钱币收藏的爱好者。
只是玩了十多年的古钱币,周老板一直都没能收集到一枚五十名珍,看着这枚铜钱,他却是想将其收入到囊中。
秦风笑了笑,说道:“我姓秦,不知道周老板有什么指教?”
在秦风说话的时候,冯永康和朱凯的脸上露出一丝焦急的神色,眼睛紧盯着那枚铜钱,似乎想说点什么,不过出于对秦风的信任,两人还是紧紧闭上了嘴巴。
“小兄弟是行家,自然知道这枚天策府宝的价值,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只是想问一句,这枚铜钱卖不卖?”
“哦?周老板想买?”
秦风沉吟了一下,说道:“请问周老板能开出个什么价?这天策府宝在五十名珍里面,那也是大有来头的……”
既然能称得上一个“珍”字,就说明了天策府宝的稀少和珍贵。
这五十名珍中的五十种铜钱,也是分等级的,一共有一二三四级和特级,特级最为名贵,基本上传世量连一个巴掌都数不过来,再往下排,就是一级为尊了。
而这枚天策府宝,就是被列为一级的五十名珍,价格是除却特级铜钱的数倍甚至十多倍。
“秦风,这……这枚铜钱不卖!”
还没等周老板开价,冯永康就嚷嚷道:“铜钱给我,多少钱回头我拿给你,不过就是不能卖,这样的物件。卖了可就再也找不到了!”
“没错,秦风,真不能卖……”
朱凯的声音紧接着响了起来,这哥们哭丧着脸说道:“我家老子也收藏铜钱,要是让他知道我卖了枚五十名珍,恐怕他会把我的腿给打断的。”
像这种极其稀少的名贵古钱币。虽然是有价格可以参考的,但一般却是没有市场,因为藏有他们的人舍不得拿出来,而市面上发现的,实在又是太少了,也就是俗称的有价无市。
冯永康和朱凯家里,都是做古董买卖的,对于这种极其珍稀的古钱币,那自然是多多益善。所以冯永康和朱凯的反应才如此强烈。
“周老板,您也看到了……”秦风转脸看向了周老板,皱着眉头说道:“我……我这两位兄弟不肯卖啊。”
“小秦,我能问一句吗?”周老板有些摸不清情况,开口问道:“这枚天策府宝到底是谁的?”
此话一出,冯永康和朱凯顿时不说话了,两人都想说铜钱是自己的,但这枚铜钱是如何来的。他们都心知肚明,所以无论如何都是说不出那句话来。
“呵呵。看来铜钱还是小秦你的吧?”见到这一幕,周老板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是,这玩意还真不是我的。”秦风摇了摇头,用手指了指马猴,说道:“是我那两位兄弟买别的物件搭着送的,不信您问问那位老板。”
“什么?是白送的?”
“马猴。小兄弟说的是真的吗?”
“我靠,还有这样的好事?”
秦风这话一出,场内顿时炸了锅,毕竟知道刚才那桩买卖的人只是少数,秦风说出来之后。算是彻底帮马猴扬名了。
“妈的,老……老子哪知道啊,那……那铜钱缠在铜钱剑里,我哪知道有枚天策府宝呀!”
马猴几乎是哭着说出这番话的,他此时肠子都悔青了,而且马猴也隐约察觉到了,对方来自己摊位上买东西,很可能就是冲着这把铜钱剑来的。
这样的事情,在古玩行并不鲜见,有些眼力高明的古董商在逛地摊时,如果发现了值钱的物件,往往就会装着买别的东西,让老板送个搭头。
只不过那些人比较厚道,占了便宜之后很少有往外张扬的,如此一来,吃亏的人不知道,自然也不会感觉难受,哪里会像马猴这般恨不得一头去撞死掉。
当然,众人除了在心里骂几句马猴有眼无珠之外,嘴上倒是也没再多说什么,毕竟马猴现在那张充满了悲伤的脸庞,实在让人很容易起怜悯之心的。
“周老板,确定是天策府宝吗?”
这时从人群里出来了一个中年人,看向秦风,说道:“这位小兄弟,我叫华天宝,是对面《涛雅轩》的老板,不知道我能不能也看下这枚铜钱?”
“小华,东西是真的,不过你就别和老头子我争了吧?”看到来人,周老板的脸色有些紧张。
古玩行里的买和卖,区别很大的,客人买东西的时候,同行是不允许拆台的,但是卖东西的时候就不一样了,那是价高者得,这也正是拍卖行生意兴隆的主要原因。
所以这在收古玩的时候,他们最厌烦的就是遇到同行,原本可以低价买的物件,被同行一竞价,最后的成交价就是翻上个十几倍都说不准。
“周老板,看看,先看看。”华天宝笑嘻嘻的也不和周老板斗嘴,眼睛却是看着秦风。
“华老板,请……”秦风也没废话,将身体侧了下,让开了一条道。
华天宝更是不客气,拿起周老板放下的放大镜,仔细查看了起来,他和周老板一样,都都是行家,两人的动作一样,都没有用手去接触铜钱,生怕手上的汗渍对这钱币造成损害。
“是真的,字体中间的鎏金都能看清楚,不过就是锈斑太重,品相损坏的太厉害了。”
看了半晌之后,华天宝摇了摇头,看向秦风,说道:“小兄弟开个价吧。”
“哎,小华,你不是说不和老头子争吗?”
听到华天宝的话后,周老板顿时急眼了,都要快六十的人了。错过这枚天策府宝,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遇到一枚五十名珍呢。
“周老板,话不能这么说啊,您看我的姓名里面有天有宝,这枚天策府宝明明就是冲着我来的啊……”
华天宝说话的时候笑眯眯的,但却是一步都不肯退让。像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玩意儿,只要碰到了,很少有人愿意放弃的。
“好吧,那就价高者得!”
周老板心里明白,现在消息还没传出去,如果能潘家园的行家们都听闻了,那到时候就不是他们两个人在这竞价了。
“哎,二位等等,我可没说这东西要卖啊。”就在两人憋着劲准备出价的时候。秦风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
“小兄弟,你也不反对不是?”从刚才那两个年轻人出言阻止的时候,周老板就看出来了,秦风似乎并不抵触将这枚铜钱卖掉。
“当然,卖是可以的,而且是价高者得……”
看到冯永康和朱凯又要说话,秦风摆了摆手,说道:“不过刚才华老板说我这铜钱品相不好。这一点小子有点意见。”
“哦?有什么意见?”
华天宝有些诧异的看向秦风,说道:“小兄弟。这天策府宝是真的不假,但这品相,大家都能看得到吧?”
“这锈斑是别的铜钱沾染上去的,华老板不会看不出来吧?”
秦风微微笑了笑,右手拿起了那枚铜钱,左手又拿过柜台上的一个镇纸。不轻不重的将铜钱在镇纸上敲打着。
随着秦风的动作,那枚铜钱上的锈斑纷纷脱落了下来,用两根手指捏住铜钱,秦风缓缓的举到面前,说道:“大家说说。这铜钱的品相如何?”
经过秦风的这一番处理,铜钱上的锈斑几乎完全没有了,天策府宝四个字清楚的显露了出来,而铜钱表面的那层鎏金,也清晰可见。
“秦兄弟好手段啊。”
被秦风当场揭破了自己的那点小心思,华天宝也不尴尬,古玩行原本就是凭本事吃饭的地方,赚的就是别人看不“明白”的钱!
“小华,少说废话吧。”
周老板害怕夜长梦多再来几个竞争的人,当下直接说道:“天策府宝是五十名珍的一等品,现在的市价是四万左右,我也不糊弄小兄弟,四万块钱,我要了!”
“周老板,您报的价格是市价,不过这东西有价可不一定能买到啊。”
既然都想要秦风手上的天策府宝,华天宝也顾不得抬高钱币的身价了,开口说道:“六万,我出六万块钱!”
看着华天宝殷切的目光,秦风只是笑而不语,转脸看向了周老板,这才第一轮叫价,他除非脑子坏掉才会答应下来。
“秦风,我出八万。”
不过让秦风没想到的是,周老板还没喊价,身后的朱凯就憋不住了,大声喊道:“秦老大,求求你了,要是我爸知道我错过这五十名珍,哥们我就惨了啊!”
“老朱,你着什么急啊?一边去,咱们回头再说。”
秦风瞪了一眼朱凯,那微妙的面部表情却是被其解读到了,虽然不知道秦风打的什么主意,一脸焦急的朱凯还是将话咽回到了肚子里。
“两位老板,天策府宝是我的,你们可以再开价了。”
打消了朱凯竞价的念头后,秦风一脸笑容的说道:“不过我这兄弟都出到八万了,两位要是比这价格低,那我倒不如便宜自家人了。”
“小狐狸!”
看着秦风那如春风般和煦的笑脸,华天宝和周老板却是齐齐在心中骂了句。
到了这会两人算是明白了,面前这个姓秦的少年,看上去年龄不大,但行事却是比他们这些老狐狸更是奸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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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天价
肚子里虽然在腹诽着秦风,但华天宝和周老板,谁都不愿意错过这枚属于五十名珍的“天策府宝”。
像这种珍贵的铜钱,平时出现的极少,那真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并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得到。
不过现在这枚“天策府宝”的价格已经被炒的有点虚高了,周老板沉吟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小秦啊,你是行家,也知道这物件的价格,八万块钱……是不是有些高了?”
“周老,话不能这么说。”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周老,您也应该了解,这类藏品的价格,只是一些人虚订出来的,参考价值并不大,要不……我给您八万块钱,您给我拿出来一枚天策府宝的鎏金大钱?”
“这个……老朽还真是拿不出来。”
听到秦风的话后,周老板脸上全是苦笑,别说被列为五十名珍中一等品的“天策府宝”了,就是让他拿出枚四等品,自己也是没有的。
“那不就得了!”
秦风双手一拍,笑道:“行情是跟着价格往上涨的,两位买下这天策府宝之后,想必五十名珍的价值也会水涨船高,二位在古玩行里可就出名了啊!”
秦风此话一出,华天宝和周老板的脸色都不禁一变,在古玩行里混,除了有眼力之外,还要有名气,按照秦风所言,买下这枚铜钱,的确是扬名的好机会。
“好吧,我出八万五千块钱,小秦你看怎么样?”
在心里衡量了半天,周老板终于出了个价格,他这次的报价有点谨慎,因为现在的价格。已经高出市场价很多了。
“九万!”
华天宝毫不犹豫的在周老板的价格上又加了五千,说道:“周老板,如果换一枚五十名珍的铜钱,我也就不和您争了,不过这天策府宝实在和我的名字有些渊源,您就让给我吧……”
虽然说着让对方相让的话。但华天宝的态度却是很坚决。
在五十名珍的古钱币中,如果花费大力气,或许三四等级的还能找到一些,但像这种一等品,那是打着灯笼没处找的玩意儿,不拿下来他一准会后悔的。
“小华,你这是将我老头子的军啊!”
周老板的眉头皱了起来,看着一脸淡然的秦风,心中是无奈之极。他算是明白了,今儿如果不花费个“天价”,是甭想将这“天策府宝”收入囊中了。
看着华天宝,周老板说道:“小华,对于咱们来说,古玩行里的东西,都有自己的价格,这枚铜钱虽然很珍贵。但钱币市场的行情如此,真要用个离谱的价格买下来。恐怕你我都会被人笑话吧?”
其实今儿发生这种情况,原因正在于周老板和华天宝都不是做钱币生意的,否则他们绝对不会叫出现在的高价,毕竟还是要在商言商嘛。
正因为这二人只是钱币收藏的爱好者,这才会不计代价的去喊价,因为在平日里藏友交流中拿出这物件。肯定会引得众人瞩目的,在圈里混,谁不要个面子啊?
“周老说的也是。”见到周老板如此“推心置腹”,华天宝笑了起来,说道:“您老再给个价。我琢磨琢磨要不要买,您看成不?”
“好,一口价,十二万!”
周老板开始时气势被对方压住了,他知道如果不能出个高价,肯定是拿不下这枚五十名珍的,咬了咬牙之后,干脆一口气加上了三万。
“十二万?”
饶是华天宝有了心理准备,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按照天策府宝的品相,市场给出的价格一般是四万到六万之间。
这枚天策府宝的品相很不错,基本上算是全品相的物件,但最多也就值个**万,对方一下子就涨上去那么多,让他也不禁犹豫了起来。
“怎么着?老朱,这价格还不满意?”
在一旁看戏的秦风,不动声色的往后退了一步,看着一脸愁容的朱凯说道:“你家老子能不能出到十二万?要是能,我就不卖了……”
“我……我要是出到十二万,老爹一定骂我败家子的。”
想想自家老子的秉性,朱凯摇了摇头,出到八万或许老爸不会说什么,但要是十二万,回家一顿揍是少不掉的,因为这个价格,升值空间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或许华天宝的心思也和朱凯差不多,稍微犹豫了一会之后,华天宝开口说道:“周老板,这东西是您的了……”
“多谢,多谢!”
周老板冲着华天宝拱了拱手,心中却是没有多少得偿所愿的欣喜,为了一枚五十名珍,他足足掏出去高出其价格一倍的钱,这心里未免有些膈应的慌。
回过头来,周老板看向秦风,说道:“小秦,你看怎么着?咱们是去银行转账,还是你收现金?”
“转账!”
“现金!”
说转账的自然是冯永康等人,而且是异口同声。
今儿出了那么一档子事,哥几个都被古玩市场的贼给吓怕了,要是揣着十多万出去,他们不知道能不能安稳的走出潘家园的大门。
喊现金则是只有秦风一个人,除了想着拿到钱后分赃之外,秦风还有点别的想法,毕竟冯永康等人是跟着他出来的,钱包被窃这件事,还是要有个说法的。
“秦风,还是转账吧,这……这地儿的贼太多了。”想着自己的那个扔掉的名牌钱包,韦大小姐此刻也是心有余悸。
“没事,听我的,就拿现金!”
秦风摆了摆手,看向周老板,说道:“周老,您这里钱要是凑手的话,还是给现金吧,这钱哥几个是要分的。”
“好,现金就现金!”
周老板点了点头。他是潘家园最大的一家经验文房四宝的古玩店,单是这家店的投资,就在三百万以上,平时店里都会储备十来万的资金用于周转的。
“诸位,热闹咱们就看到这里吧。”周老板冲着围观的那些人拱手赔了个罪,回头冲着自家的伙计喝道:“小刘。清场。”
“各位叔伯兄弟,这交易就不用看了吧?”
穿着老式马褂的伙计站了出来,很客气的将众人请出了店子,围观的这些人也明白,别人金钱交易的时候,是不会让人旁观的,一个个都退了出去。
捡漏即使在潘家园来说,那也是难得一见的事情。
尤其是这枚铜钱又卖出了个相应的“天价”,那更是像长了翅膀一般。众人出去之后没过五分钟,整个潘家园不管是摆摊还是坐店的大小老板们,却是都知道了。
消息传出去后,各个摊位顿时都热闹了起来,白搭的东西居然能赚十二万,这让所有的地摊老板们眼红之余,也开始憧憬了起来。
这件事带来的最直观的后果,就是整个潘家园在以后的一个星期里。都再也见不到铜钱剑的出售了,可谓是一剑难求。
原因很简单。这些老板们都将铜钱剑给拆开了,希望自己也能撞次大运,在里面发现枚五十名珍。
可惜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上千把铜钱剑被拆散,数以十万枚的铜钱被一枚枚的过滤之后,却是再没有一枚五十名珍的古钱币出现。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小秦,你看看,十二万,一分不少!”
独自进入到了店子的里间。周老板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标有银行字样的袋子,往柜台上一倒,十二捆钞票顿时堆满了柜台。
“不用看了,周老板为人大气,小子自然是信得过的。”
秦风嘴上说着没什么,手底下却是将每一捆钱都快速的翻了一遍,这古玩行交易不仅是买定离手概不负责,这钱交了出去,老板们也是不会认账的。
最近几年有些骗子在行骗的时候,一捆钱里面,往往只有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真的,如果一个不小心,就会着了道。
“这小子,莫非在娘胎就开始入行了?”
看到秦风如此谨慎,周老板不禁在心中暗叹,他做了这么多年古玩生意,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妖孽的少年。
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秦风将十二捆钱都翻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周老板,多谢了。”
周老板客气道:“哪里话,小兄弟以后要是在潘家园遇到事儿,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招呼一声……”
“哎呦,还真有事要请教周老您呢。”以秦风的脸皮之厚,自然可以完全忽略周老板话中的客套。
“嗯?什么事儿呢?”周老板脸皮抽搐了一下,难道这小子不懂得什么叫客气吗?
秦风笑了笑,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不瞒周老您说,我以前在津天也是做古玩生意的,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子,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周老您人面熟,不知道有没有好介绍呢?”
“你想开古玩店?不知道小秦你想经营什么?”
周老闻言顿时皱起了眉头,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秦风如果来开家文房四宝店,那岂不是要和自己争生意?
秦风自然知道周老板在想什么,当下笑道:“我做玉石字画,周老,和您不冲突的。”
听着老人的对话,莘南突然插口道:“周老板,秦风他老师可是齐功先生,如果想做文房四宝,您怕是争不过他的!”
“什么?齐老的徒弟?”周老板冷不防被莘南的话吓了一跳,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要知道,齐老的名气,可不局限在古玩鉴定和修复上面,他最为人所知的,还是那一手的好字画,在齐老身体好的时候,每天上面求字的人都是络绎不绝。
以齐老在圈子里的人脉,他的弟子如果想经营文房四宝的生意,那岂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算周老板在行里干的时间长,怕是也顶不住齐老弟子这个名号的冲击。
想到此处,周老板的脸色不禁难看了起来,这还真应了开始所想的那句同行是冤家的话。
“周老板。我只是老师在古玩鉴定方面的弟子,以后要是在潘家园生意,绝对不会涉及字画和文房四宝。”
看到周老板的脸色,秦风还是出言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想平白结个仇家。
“当真?”周老板紧紧盯住了秦风的眼睛。
秦风点了点头,斩钉截铁的说道:“当然是真的。秦某虽然年龄下,但吐出去的吐沫,难道还能舔回去不成?”
“好,小兄弟爽快。”
周老板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不知道何时出现的汗水,苦笑道:“小兄弟,你还真是吓了我一跳,你要来做文房四宝的生意,我们可就没活路了。”
周老板这话说的是半真半假。不过秦风年轻,想必喜欢听些好话,多吹捧几句自然是没错的,而且周老板也想和秦风打好关系,说不定以后就能攀上齐老这条路子。
“周老您客气了,不知道那店铺的事儿?”秦风脸上做出一副受用的样子,不过开口却还是在追问店铺的事情。
既然想着日后会有求于秦风,周老板这会可就拍起了胸脯。道:“小兄弟你放心,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我一定给你个准信,咱们不光要找到店铺,还要找个位置好的!”
周老板根本就没问秦风要多大的面积,齐老的学生还能缺钱吗?再说以秦风这几人的做派,显然家境都是极好的。
“好。那多谢周老,我们就先告辞了!”秦风笑着将柜台上的钱收了起来,冲着周老板抱了抱拳,在对方的相送下走出了店子。
“秦风,你就不能转账吗?拿着钱多危险啊。”出了店门。冯永康看谁都像贼,脸上满是紧张的神色。
身上装个万儿八千的都能被掏干净,此时秦风手上拎着十几万,更是让莘南冯永康等人如临大敌一般,将秦风团团的围在了中间。
“拿着钱回头好分账啊。”秦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要是有贼能从他手中把钱偷走,那秦风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唉,天策府宝啊,就这样被你卖掉了。”
从秦风要出售那枚天策府宝的时候,朱凯就一直唉声叹气,此刻又出言埋怨起秦风来了,他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也喜欢收藏铜钱,见到好东西落在别人手里,那心里像是被刀割了一般。
“老朱,把心放肚子里吧。”
秦风一抬头,刚好发现自己走到了马猴老板的地摊前,而那位马猴老板,正一脸怨恨的盯着自己,好像自己干了杀他孩子夺他老婆那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一般。
事实上要不是秦风人多势众,马猴老板还真有上前抢钱的心思了,他知道,秦风手中的袋子里,可是足足装了十多万呢。
“没点眼力介,就甭出来做生意!”
秦风要是坏起来,远非一般人能比的,略微抬高了一点声音,秦风说道:“老朱,你真以为我就发现了一枚天策府宝?嘿嘿,告诉你们,一共有四枚呢!”
“四……四枚?”
朱凯等人都吃了一惊,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这种珍稀的铜钱,平时发现一枚都很罕见,怎么可能一次出现四枚呢?
“什么?四枚?这……在这不就是四十多万了?!”
一直都竖着耳朵在听几人对话的马猴老板,突然感觉胸中一堵,紧接着嘴中一甜,一股鲜血脱口就喷了出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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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股份
看着马猴老板的摊前一片慌乱,秦风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秦风的心胸虽然还算宽广,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秦风早已明白,这就是个人吃人的社会,善良和同情心,只是上位者无聊时玩的游戏而已。
马猴老板的吐血倒地引起的慌乱,也让那些地摊老板们没有注意到秦风几人,混在人群之中,片刻之后,他们已经来到了潘家园的停车场。
“秦风,你……你小子故意的吧?”
莘南一脸惊疑的看着秦风,眼神之中带有了一丝敬畏,古有诸葛亮骂的人吐血而亡,莘南没成想刚刚自己就看了一出活生生被气吐血的好戏。
“心理承受力太差,本来就不是混这行的料。”
秦风不以为然的说道,在古玩行里混,虽然说不上荣辱不惊,但像是遇到打眼和捡漏这种事,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的。
“秦风,你刚才说的可是真的?真的一共有四枚天策府宝吗?”
朱凯却是对马猴老板吐血的事情没什么兴趣,这一路上他的注意力可都在秦风之前那句话上了,如果自己没听错,秦风手里应该还有三枚天策府宝。,
“上车说吧。”秦风左右看了一眼,扬了扬手中的袋子,说道:“先把钱分了,然后再说铜钱的事情。”
谢轩的那辆面包车只能坐五个人,秦风干脆将车门拉开,让韦涵菲站在了门口,这么娇滴滴的大姑娘和他们挤在一起也不合适。
“一共十二万,都在这里了。”
秦风坐在副驾驶上,转过身将钱袋递向了冯永康。说道:“老冯,我早就说了,这钱是你们三个的,你们三个人分吧。”
“秦风,你别开玩笑了,这钱。我们一分也不能要啊。”
冯永康苦笑了一声,说道:“哥们今天算是服了你了,在潘家园转悠这么一圈就赚了十多万,你那双眼睛是怎么长的啊?”
“眼睛都一样,只是你们不注意观察细节而已。”
秦风摇了摇头,看向朱凯,说道:“老朱,要不……你来分?毕竟今天是我叫你们来玩的,丢了钱。责任在我,这钱就当时补偿给大家的了。”
“别,这钱我们可没脸要。”
朱凯连连摆手,说道:“我可没脸拿这钱,就算要给,这钱也是给谢轩的,老冯,韦小姐。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丢的钱又不是你偷的。干嘛要你来补偿啊?”
韦涵菲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找到与母亲的合影就已经非常高兴了,至于那一万块钱,则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得,都不要是吧?这样,钱给轩子。让他来分。”秦风将那袋钱扔给了谢轩,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秦风很高兴,自己交的这几个哥们,都不是见钱眼开的人,相比有些家族里的亲兄弟为了几万块钱都打的头破血流的事。能交到这样的朋友,也是自己的幸运。
“让我来分?”谢轩拿着这袋子钱,挠了挠头说道:“风哥,我不过就是借了点钱出去而已。”
秦风笑道:“你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好了,不想分自己揣兜里,一准也不会有人说你。”
“我倒是想啊。”
谢轩闻言也笑了起来,从那包里将钱掏出摆在腿上,说道:“既然风哥让我分,这钱发给谁谁就拿着,也甭推推让让的了。
南哥,这五千块钱您拿着,俗话说见者有份嘛,中午那顿是吃您的,就当是那周老板请客吧!”
谢轩的手头十分准,拆下一叠钱后,两手一分,将五千递给了莘南。
“给……给我?”
莘南将头摇成了拨浪鼓,连连摆手道:“当哥哥的就够羞愧了,把哥几个都带贼窝里来了,这钱说什么我都不能要。”
“南哥,话不是这么说,今儿要不来,咱们不是也赚不到这十几万嘛?”
小胖子将那五千块钱硬塞到了莘南手中,说道:“给您五千不算多,您要是不拿着,下面的钱我可就没法分了……”
“那好吧,我拿着。”
莘南也知道,秦风等人都是不缺钱的人,而谢轩虽然年龄不大,但那气度也是让人心折,再推让下去倒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
“好,韦小姐,您拿两万……”
看到韦涵菲一脸不解的样子,谢轩解释道:“一万是您丢的钱,另外一万,是给您的青春损失赔偿费,好像国外都流行这说法吧?”
“是精神损失,不是青春……”韦涵菲被小胖子说的笑了起来,却是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那两叠钱。
不过韦涵菲从小在国外长大,契约精神非常强,接过前后就抽出了五张递给了谢轩,说道:“这是我向你借的五百块钱,还给你。”
“哎呦,我都忘了。”谢轩也没矫情,接过了那五百块钱揣到兜里,笑道:“这个可是本钱,我得先装起来。”
见到谢轩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朱凯摇头道:“谢兄弟,反正这钱我不要,你也甭看我。”
“朱大哥,您失窃的钱多点,给您一万五,您收好了。”
“冯大哥,您就丢两千,多了不给,只给一万。”
谢轩也不管两人要不要,将钱拿出来后,塞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口袋里,拍了拍剩下的钱,说道:“今儿这事,大家都明白,不是风哥,咱们这钱也找补不回来,所以剩下的这八万,按理说都是风哥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没错,我们这钱拿着都亏心啊。”
莘南等人连连点头,钱又不是秦风偷的,而且冯永康和朱凯包括韦涵菲在内,都是上赶着追着秦风来潘家园的,丢钱也怪不到秦风的头上。
“谢轩。都分了,你自己可是还没拿呢。”冯永康径自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万,塞到了谢轩怀里,说道:“既然是见者有份,这一万你也得拿着。”
“嘿嘿,好。我拿着,那这七万,就都是风哥的了。”
谢轩也不推辞,看着秦风话题一转,说道:“不过我知道风哥仁义,他肯定不会要这钱的,要不我说个章程,大家看看怎么样?”
“什么章程?”谢轩的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这分钱怎么扯到章程上去了。
“是这样的。我呢,以前在津天古玩街做点小买卖,生意还算不错。”
谢轩指了指了距离停车场不远处的潘家园,说道:“现在呢,我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面,继续做古玩生意,这七万块钱,就算是风哥入股的了。风哥,您看怎么样?”
“咱们兄弟。说那些干嘛,你缺钱就拿去用。”秦风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他有点明白谢轩的意思了。
“倒是也不缺钱,我拿还有小三十万,盘下家店子是绰绰有余的。”
谢轩有意无意的看了莘南等人一眼,说道:“哥几个关系都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做这家古玩店呢?”
“谢轩,你要经营什么古玩啊?咱们这一起做,是个什么做法?”
莘南年龄最大,他考虑的事情也多一些,原本他就想在潘家园开店。只是经过今儿这事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这店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
只是莘南话声未落,就被冯永康给打断掉了,“南哥,你管他做什么啊,有秦风在,还能赔钱不成?”
早在谢轩说想盘店面的时候,冯永康等人就动了心思,别的不说,就凭秦风那手鉴定古玩的本事,还怕这店不能赚大钱?
“呵呵,南哥有想法才正常嘛。”
谢轩笑嘻嘻的打起了圆场,说道:“风哥其实之前和那周老板也说了,我们经营的是玉石字画,说白了,除了文房四宝之外,什么赚钱卖什么……
至于这股份嘛,暂时这家店分为十股,小子主管经营,出资三十万,占五成的股份,另外风哥出资七万,加上第一鉴定师的身份,占三成的股份……”
谢轩还没规划完,冯永康就急道:“还有两成呢?哥们,给我们留的忒少了点吧?”
“别急,听我说完。”
谢轩不紧不慢的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剩下两成份子,每份五十万,几位要是想参与进来的话,可以考虑下。”
“五十万?!”
谢轩此话一出,冯永康等人顿时愣住了,听着谢轩原来的话,他们本以为剩下的两成股份也就是十万一份,没想到这小胖子居然喊出了五十万来。
“不瞒几位说,现在古玩热已经兴起了……”
谢轩看了几人一眼,慢悠悠的说道:“我这店,原本只想拉着风哥进来的,不过看在大家关系不错的份上,才让出的这两成份子,其实我手上的钱,完全可以将店子支撑起来。”
这番话一说出来,冯永康等人脸上倒是露出了释然的神色,也对啊,这么赚钱的买卖,别人明明可以不带自己玩,能让出这些股份,自然需要大价钱去购买的。
不过五十万可不是小数目,且不说还花着家里钱的冯永康和朱凯,就算是上班两年并且继承了爷爷遗产的莘南,在买了套房子后,也拿不出这笔钱来。
“各位,不急,大家可以考虑下。”
见到几人都不说话了,谢轩说道:“在店铺盘过来之前,你们只要愿意入股,谢某人都承认,不过店子开张之后,就不接受股份了。”
听到谢轩这话后,莘南咬了咬牙,说道:“谢轩,我要半成份子吧,二十五万一会就能取给你!”
虽然不知道谢轩的能力如何,但秦风实在是个妖孽,莘南有种感觉,如果错失了这次机会,他这辈子都会后悔的。
“我……我能入股吗?”看到谢轩说的吐沫横飞,韦涵菲也有些心动了,她现在的户头里还有几百万,拿出五十万来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可以,不知道韦小姐想入多股份?”
谢轩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那还飘无虚渺的古玩店压根就不像是他说的那样不差钱。前期的投资是多多益善。
韦涵菲想了下,说道:“剩下的一成半,我……我想都买下来。”
虽然从小学艺术,但有个做生意并且做得很成功的老爹,韦涵菲也不缺乏商业嗅觉,当然。与其说是投资给谢轩,倒是不如说她更加信任秦风。
“哎,那可不行,韦小姐,你都买下来,我和老朱怎么办啊?”
原本还在犹豫怎么向家里开口要钱的冯永康,这下忍不住了,一拍大腿说道:“我也拿出二十万万买半成份子,老朱你呢?”
“你们都买了。我能不买吗?”
朱凯哭丧着脸说道:“明儿我就回家,老头子要是不给钱的话,哥们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学也不上了。”
“那好,韦小姐,总得给冯大哥和朱大哥留点吧?你也买半成份子吧……”
空手套白狼的忽悠进来一百万,谢轩心情大好,说道:“回头我起草一份股权协议书。大家签订一下就行了,这事儿不强迫。各位没交钱之前,随时都能退出。”
“行了,轩子,事儿谈好了吗?”秦风一直都在听谢轩忽悠,正确的说,谢轩的那些话。其实有一半都是秦风教的。
按照谢轩的意思,那肯定是想吃独食的,以他的经营能力和秦风造假鉴定的本事,古玩店赚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不过秦风的眼界就要比谢轩开阔多了,一来冯永康和朱凯家中都是经营古玩买卖的。在早期的时候,这种人脉是相当重要的,有他们的加入,进货渠道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二来自己这家店开业后,缺少什么古玩,也能通过这层关系从冯家和朱家调拨,这样就会给客户一种底蕴深厚的感觉,这对客户的积累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就是,秦风和谢轩手上的资金,并不足以支撑一家上规模古玩店的运营,但是有了这一百万资金的注入后,他完全可以盘下潘家园任何一家大店铺,起点就可以做的很高。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秦风从来就没想过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做,要知道,诸葛亮就是事必躬亲而被累死的。
“风哥,我这儿没事了,您还有话要说?”虽然古玩店还在镜花水月之中,但谢轩这会满脑子都是日后如何经营古玩店了。
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的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摊开之后,笑道:“老朱,老冯,有了这东西,你们筹款会容易很多吧?”
“还……还真的是天策府宝啊?”当看清楚秦风手心的三枚铜钱后,车内坐着的几个人,齐声惊叫了起来。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运气不错,一共四枚天策府宝,或许是什么人故意将其缝合在一起的吧?”
当最初看到这几枚天策府宝的时候,秦风心中就怀疑是哪位前辈收藏家故意如此的,而且那些铜锈都像是做旧做上去的。
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吧!”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吧,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吧,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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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
“好吧,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吧。”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吧?”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吧,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吧?”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吧!”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吧,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吧?”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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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贼王(上)
“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谁有这么高明的身手?恐怕就连师父在壮年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段吧?”
越想于鸿鹄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岁,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正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当年于鸿鹄才十八岁,因为盗窃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一位被判无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于鸿鹄的师父。江湖人称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长了六根手指,他从小在沪上长大,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沪上有名的神偷。
后来沪上被日本人占领,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实像他这种人,在哪都是一样的,不过苗六指的运气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时候,却是偷到了军统的头上。
如果仅仅是偷的钱,那还没什么,关键在那个公文包里,还有一份绝密的文件,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发了,整个陪都的小偷。尽数被投入到了监狱里。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尽管没承认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气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间,外面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穷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
要说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么都不属于穷苦大众人民的范畴,在解放后案子一重审,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眼看出狱无望。苗六指也绝了这念想,不过闲极无聊,总是要琢磨点事情干,于是苗六指决心将祖宗的事业发扬光大,再培养出一批盗门精英来。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尤其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事业,都有着一种狂热的喜爱。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不少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年龄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坚定了毕生奋斗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不知道于鸿鹄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这个寓意鸿鹄之志名字的儿子,却是立志要成为贼王之后,会不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跟着苗六指学了两年,于鸿鹄就出狱了,不过于鸿鹄并不是那种天生吃这行饭的人,两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出师。
于是在出狱一年后,于鸿鹄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六年,让于鸿鹄欣慰的是,他还是被关在京城的监狱,又和师父团聚了。
这次于鸿鹄充分认识到专业改变人生的道理,在狱中除了认真改造之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之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出狱之后的于鸿鹄,发现社会已经乱了套,一帮子小屁孩带个红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头们的麻烦,治安更是没人管。
这种环境对于于鸿鹄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这些年在监狱里学的技术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帮子红小兵后面,去到谁家直接拿就行。
不过这种没技术的活终究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家”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回来堵在了屋里。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可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这次于鸿鹄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活了四十多年,于鸿鹄除了吃牢饭就是靠偷窃吃饭,他实在也没别的本事,于是还只能干老本行,不过蹲了二十年的监狱,于鸿鹄的反侦察能力也已经是专业级的了。
在出手了几次之后,于鸿鹄就老实了下来,他收养了好几个孤儿,将自己的那身技艺传授给了弟子,平时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着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钱财,于鸿鹄活的很滋润,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蹲了近半个世纪的师父苗六指终于出狱了。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良心,将师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养天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三差五的去派出所汇报下思想工作,小日子倒是过的也不错。
但是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于鸿鹄生就一副苦命,舒心日子没过了两年,坏消息又来了。
就在前不久,原本和于鸿鹄井水不犯河水的那帮小子,由于和一群东北帮抢地盘的人争斗失利,退出了京城坑蒙拐骗偷的行业,由对方接手了。
那帮东北人说起来都不算是盗门中人,他们虽然也偷东西,但不是用刀片就是镊子,手指头上压根就没活,偷不到基本就是用抢的。
而且这些人可没听过于鸿鹄的大名,更不懂得什么叫做尊老爱幼,打下地盘后就想于鸿鹄下了通牒,给出了两条路。
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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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
到了此时,于鸿鹄也是束手无策了,只能去求教苗六指,他在解放前就是大有名头的贼王,人脉之广经验之丰富,远非于鸿鹄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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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八年的京城,房地产行业才刚刚兴起,老城区的四合院还是随处可见的,苗六指就住在景山公园附近的一个四合院聚集的地方。
不过这里算不上当年的内城,居住在这儿的人,大多都是些苦哈哈,四合院修建的也不怎么合理,到处都是污水横流,人声吵杂。
在胡同里左拐右拐了好一会,于鸿鹄几人才在一家门前站住了脚,这个大门可不像电视里放的大宅门那般气派,除了两边是石条之外,大小和普通家庭的门也没什么区别。
门边也没有门铃,只是吊着一根绳子,于鸿鹄在绳子上拉了两下之后,就静静的等在了外面,过了大概一分多钟,里面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鸿鹄啊,怎么带着小崽子们都来了?”随着大门打开,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正是当年的贼王导师苗六指。
苗六指的个头不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或许是年龄大了的原因,身材略微有些佝偻,但精神十分矍铄,一双眼睛尤其的明亮,似乎能看透人心一般。
“师父,给您丢人了。”以于鸿鹄为首,站在门外的这五六个人,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这事儿说起来的确丢人。
被那帮东北人逼迫离开潘家园,这等于是秀才遇到兵,两边不是一个系统的,并不掉价,但今儿这事,却是在专业领域被人狠狠的扇了几耳光。
“进来说话吧,小三儿,把门给关好。”苗六指在几人身上扫了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户很小的四合院,前后左右加起来一共就三间厢房,院子也只有十来个平方大小,六七个人一涌进来,地方顿时显得有些狭小了。
这户四合院原本是两户人家住在里面的,不过在于鸿鹄九十年代再次入狱之后。苗六指就搬出了于鸿鹄的住所,拿着这些年各地贼王孝敬的钱,一家一万将这座院子给买了下来。
由于于鸿鹄那次的贼王大会太过招摇,被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几乎将南北各地的贼王一网打尽。
没有了那些来朝圣的晚辈弟子,苗六指的生活变得愈发的低调,他现在的这处住所,除了于鸿鹄等寥寥数人之外,再无人知晓了。
“鸿鹄。看你脸色隐晦,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来到院子中间,苗六指大马金刀的坐在了石凳上,而于鸿鹄师徒几人,则是恭恭敬敬的站在了他的面前。
“师父,东北人逼我退出京城的事儿,您老也是知道的。”
于鸿鹄一脸愧色的说道:“原本我想趁着周末摊市的机会再捞上一笔,就带着师父您远走高飞。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颐养天年,可……可是今儿却是栽了大跟头了。”
“被人黑吃黑了?对方用抢的?”苗六指在于鸿鹄几人身上打量了一番。说道:“你们几个都被搜干净了,难道被枪指着脑袋了?”
能在解放前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苗六指绝非是浪得虚名之辈,搭眼往这些徒子徒孙身上一瞅,就看出他们几个均是身无分文。
在解放前包括更早一些年头的时候。人们出门,身上携带的不是铜钱就是大洋金条,老贼们可以从脚印深浅和衣服下坠的幅度上看出端倪。
但现在人们随身带的都是纸币,想要再看出身上携带多少钱,这份眼力。就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了,时至如今,能有苗六指这份眼力的,恐怕当今之世也绝超不过三人。
“不是抢的,师父,对方是用的手艺活!”于鸿鹄的头垂的更低了,他也算是国内知名的贼王了。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于鸿鹄曾经和大江南北的贼王比拼,一天之内在京城火车站连偷了二十八个钱包,称得上是名噪一时,奠定了他京城贼王的名头。
但此次于鸿鹄却是差点被别人连裤子都扒下来了,居然还毫无所知,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什么?用的是手艺活?”
听到于鸿鹄的这句话,苗六指的眼皮在才抬了起来,开口问道:“对方几个人?是搭伙还是走单帮?”
盗门存在了数千年,单是一个偷字,手段就五花八门,有些小偷是成群结队相互配合,用一些招数吸引失主的注意力,然后让同伴下手行窃。
还有一些人,则是技艺高超的独行大盗,他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打掩护,自己创造条件自己上,钱藏的再深都逃不过他们的手指。
“师父,应该是走单帮的,而……而且好像是一个人下的手,我留的后手都被那人给摸走了,连……连您老给的光绪元宝也不见了。”
“什么?腰上的后手也被人摸走了?”
原本稳如泰山的苗六指,这次脸上终于变了颜色。
后手指的就是那腰包,这是老贼们逃命用的,一般都会贴身收藏,稍微一动就能发觉,就算是苗六指出手,也未必就能在于鸿鹄完全没知觉的情况下,将其给偷出来的。
于鸿鹄苦笑了一声,说道:“师父,不光是那后手,他们几个夹在指缝里的刀片,也都被人收走了……”
飞鹰刀片掰成两半,正好夹在指缝中,这种情况下都能被人拿走,那技术简直就是神乎其神了,至少于鸿鹄是从来没听闻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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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贼王(下)
“什么?指缝中的刀片也被人取走了?”
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苗六指再也坐不住了,身体霍然站起,看向那几人,问道:“刀片被取走的时候,你们几个可有察觉?”
“师爷,一点察觉都没有,还是后来想割包的时候才发现的。”
三儿等人的脸上满是羞愧,他们几个玩刀片也玩了十多年了,这刀片夹在手指中,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刀片被人悄无声息的取走,等于是卸掉了一条胳膊而全无知觉。
“这不怪你们,也没必要惭愧,你们和那人,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苗六指轻轻拍了拍三儿的肩膀,缓缓的坐下了身体,说道:“我想要从你身上取东西,都必须接触到你的肢体。
而那人,根本就不碰你的身体,直接就将东西拿出来了,他取你们刀片的手法,叫做偷天换日,早年我也能做出来,但是现在……”
苗六指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现在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几乎都快生锈了,要是敢上街去干活,说不定就会被人打死掉。”
说着话,苗六指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扔到了面前的石桌上,看得三儿一愣,连忙往衣兜里掏去,却发现里面的香烟已经不见了。
刚才苗六指的那一拍,顺势就将三儿口袋里的香烟取了出来,场内五个人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苗六指,却是谁也没发现他的这番举动。
“师父,您是说,那……那人的手段比您还要厉害?”
于鸿鹄被苗六指的这番话给吓住了,从拜在苗六指门下,于鸿鹄也接触过一些盗门的前辈。按照那些人的话说,苗六指是盗门中神偷门这一分支百年难遇的天才。
认识苗六指也三十多年了,但是于鸿鹄从未见过师父流露出现在这种神态。
要知道,往日即使国内贼王使出再厉害的手段,传到苗六指耳朵里后,他都是晒然一笑。从来没当回事过。
不过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发生的这件事,居然让苗六指如此失态,话说像是刚才掏香烟那种表演性质的出手,于鸿鹄也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见过了。
“我年轻的时候,或许能和这人一争长短,但是现在,我不是他的对手!”
说出这番话,苗六指脸色如常。都已经是年逾八十的人了,又在监狱里蹲了近半个世纪,世间的荣辱兴衰,早已被这老人看透彻了。
“师父,那……那您看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啊?”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于鸿鹄心里凉了半截,连师父都自认不是对手,自己这徒有虚名的贼王。在对方面前更算不得什么了。
现在于鸿鹄最怕的,是对方拿他来立威。这也是盗门中抢占地盘经常做的事情。
当年豫陕两省的火车贼王为了争夺一辆车次所有权的时候,进行了一番争斗,但却不是技术上的较量,而是你死我活的拼斗。
最后豫省贼王技高一筹,用刀片割开了陕省贼王的脖子,并且化妆成为一个女人安然脱身离去。
用敌人的鲜血立威之后。陕豫两省在火车上混饭吃的小偷们,无不以豫省贼王马首是瞻,那人足足占据了陕豫两省火车线路长达十年之久。
当然,豫省贼王最后也是落得了个吃枪子的下场,不过他也整整风光了十年。让无数老刑侦为止头疼,这辈子也算是没白活。
于鸿鹄说白了,并不太适合在江湖上混,因为他的心不够狠,胆子也不够大。
之所以挂个贼王的称号,无非就是技术还行,更多的则是沾了苗六指的光,否则早被各地贼王赶出京城了。
所以于鸿鹄害怕今儿出手的这位高人是来抢地盘的,他过几天就要离开京城了,如果再白白成为别人的垫脚石,那于鸿鹄还不如躲在苗六指这院子里自己抹了脖子算了。
苗六指沉思了一会,开口问道:“你们今儿在市场里,有没有和人争执过,得罪过什么人呢?”
“师爷,没有,绝对没有。”三儿等人连连摇头。
“师父,您教导过我的,咱们玩的是技术,不要惹人注目……”于鸿鹄也开口说道:“我可一直都听您的,哪会去和人置气啊。”
于鸿鹄说的这番话,其实是苗六指这辈子总结出来的最惨痛的经验和教训。
当年沪上沦陷,几乎所有的富豪们都齐聚陪都,苗六指那会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每天到街上去晃悠一圈,就够他吃喝嫖赌好几天的了。
不过苗六指那会年轻气盛,有一天在一家妓院里,和一个年轻人争执了起来,被那人扇了一记耳光,对方人多势众,苗六指当时只能忍了下来。
有句俗话叫做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吃了那么大的亏,苗六指自然不肯善罢甘休,接连跟踪了那个年轻人好几天之后,苗六指将他的一个公文包给偷走了。
打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后,苗六指顿时就傻眼了,因为里面装的是一份绝密的军事文件,而上面还有蒋某人的签名。
自知闯下了大祸,惊慌失措的苗六指直接就将公文包连着文件,丢入到了江中,正准备逃离陪都的时候,却发现整个陪都都被军统控制了起来。
作为沪上有名的贼王,苗六指的目标实在是太显眼,躲了几天之后还是被抓了起来。
好在苗六指为人谨慎,即使出去吃喝嫖赌,往往也会给自己化个简单的妆,那位丢失文件的军官,并没有认出他来。
但是当时陪都的治安环境很乱,导致那些逃到这里的人都有些惶恐不安,戴局长一声令下,所有的小偷都被判了十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时那些陪同苗六指一起落网的小偷,可是将偷文件那人骂了个狗血喷头,可怜苗六指不敢声张之余,还要陪着一起骂自个儿,其后更是一关就是半个多世纪。
追根溯源,还是苗六指年轻气盛,如果当时他忍下去了,不再针对那个年轻军官,或许他这几十年的牢狱之灾都可以免去了。
所以在教导于鸿鹄的时候,苗六指说的最多的,就是偷盗的目地只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要因为和人生气而故意针对,那样终究会搬了石头砸自己脚的。
“师父,您说,这会不会是另外一伙过江龙,想在京城开山立柜啊?”
犹豫了一下,于鸿鹄还是说出了心里的担忧,“我看那人是想拿我立威,然后告诫京城的同行,收拾我们一顿,不过是先来踩盘子的……”
于鸿鹄这几句话里,带了一些黑话,开山立柜指的是抢占地盘,以此为根据地的意思,至于踩盘子,则是事先侦查探探路。
“放屁,就你们几个,还需要别人来踩盘子?”
苗六指闻言脸上露出了哭笑不得的神色,他一直认为于鸿鹄天资不行,但头脑还算灵活,但没成想遇到这么点事儿就乱了方寸。
“以这人的手段,根本就没必要开山立柜,走到哪里都吃喝不愁的,而且有这种手艺,肯定是老辈人,如果是想在京城端碗水喝,一定会先递门坎的……”
临到老了,苗六指身边就剩下这么一个徒弟,还指望着他给自己养老送终呢,所以还是把事情给于鸿鹄分析了一遍。
“师父,那他今儿出手是什么意思?”
于鸿鹄虽然信服师父的话,但还是想不通那人为何会如此做,都是江湖同行,做出这样的事情,不等于是平白结怨吗?
“我估摸着是你们先惹到那人了。”
苗六指皱起了眉头,一边想一边说道:“很有可能你们的手伸到别人兜里去了,这才惹那人动怒,将你们剥的一干二净,应该只是个教训。”
苗六指果然是人老成精,虽然他并不在现场,但却是将事情剖析了个**不离十。
事实也的确是这样的,要不是于鸿鹄偷到了冯永康等人身上,秦风又不是警察,闲得蛋疼才会管这些破事呢。
“这事儿还是不对啊……”苗六指忽然摇了摇头,说道:“如果是这样,那人应该还会留下联系方式,让你上门赔罪的。”
有这种本事的人,肯定是江湖同道,而且还是深明规矩的老辈人,按理说在小施惩戒之后,一定会将事情说明,化解掉这场恩怨的。
“师父,可能对方是路过的吧?”于鸿鹄说道:“潘家园每天南来北往的那么多人,说不定就是进京来旅游的呢……”
听了师父的分析之后,于鸿鹄知道对方估计不会再寻自个儿麻烦了,心中却是松了一口气,伸手抓向石桌上的香烟,想缓解一下自己的神经。
“咦?三儿,你这记的是手机号码吧?”
拿起三儿的那包烟,于鸿鹄发现在烟盒上面,写了个手机号码,不由心中大奇,在他们这个小团伙里,包括于鸿鹄自己在内都是用的传呼机,他们似乎没有使用手机的朋友。
“我没记过手机号啊。”三儿接过烟盒之后摇了摇头,说道:“干爷,这号码不是我写的……”
“那这盒香烟,是你自个儿买的吗?”于鸿鹄尚未说话,苗六指忽然将烟盒抢了过去,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神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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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黑话
“师爷,是我买的,今儿早上才买的。”
三儿被苗六指问的一愣,他还没有反应过来,顺口说道:“也奇了怪了,这盒烟没离我口袋啊,难道是卖烟的老板记得号码?”
“就这脑子,还能当神偷?鸿鹄这眼神是真的不行啊。”
看着三儿,苗六指的脸上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他也算是看着这几个孩子长大的,知道三儿的脑筋有点迟钝,平时失手被打次数最多的,也就是他了。
“师父,您的意思是,这号码是警告我们的那人留下来的?”
于鸿鹄在苗六指将烟盒抢过去的时候,就想通了这处关键,还算是个明白人。
“对,就是他。”
苗六指伸手拿起了石桌旁的拐杖,在地上顿了顿,说道:“鸿鹄,你去瑞宾楼买点褡裢火烧,到金生隆炒个爆肚,再到和成楼切两斤酱猪头肉,恒瑞老号的酱牛肉也来一斤,另外全聚德的鸭子也来一只吧……”
一口气报出了五六个菜名,这些都是京城地道的本地名吃,除了全聚德的鸭子名声在外,其它几种,却只有在京城生活很多年的老人才知道。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离天黑还早,正好请客人上门。”
见到于鸿鹄站着不动,苗六指用拐杖敲了一下他的腿,说道:“对了,再买几斤二锅头,还有绍-兴的黄酒来一坛,不知道客人的口味,要先备下才行。”
别看苗六指已经是年过八十的老人了,这一番吩咐下来井井有条,连酒带菜全都齐活了。
不过废了那么多的口舌,苗六指却发现于鸿鹄还是站着那里不动。这次却是怒了,拐杖的力道也比刚才重了三分,说道:“怎么还不动啊?”
“师……师父,我……我身上没钱了啊。”
挨了重重的一拐杖,于鸿鹄委屈的几乎都要哭了,原本身上的几万块钱被人掏了个一干二净。他现在的衣兜比脸还干净,哪里有钱去买师父交代的酒菜呢。
“你……你就这点出息?你是干什么的啊?”
饶是苗六指涵养深厚,此时也是忍不住破口大骂道:“满京城都是人,你连这点钱都为难?那么多年学的东西,都学到狗身上去了?”
当年苗六指学艺的时候,只要是师父交代下来的事情,根本就不用老师再操心,苗六指都会给办得妥妥当当,像这种不给钱买菜打酒的事儿。他不知道干过多少。
可是于鸿鹄这都五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连这种悟性都没有,苗六指骂了一通之后,心头只感到一阵意兴萧索,他这神偷一脉,看样子真是后继无人了。
“是,师父,我明白了。”
别看于鸿鹄五十多岁的人了。但是在苗六指面前,向来都是大气不敢喘一口的。听师父这么一说,顿时慌慌张张的就要往外跑。
“跑什么?回来!”
苗六指轻喝了一句,从身上拿出了一叠百元钞票放在了桌子上,说道:“这钱你拿着,慌慌张张的不适合干活,你年龄也不小了。别在被人给打一顿。”
像苗六指这样的经年老贼,岂是表面看上去的那般简单?
甭看苗六指坐了一辈子的牢,但是他的家底,始终都没显露过,只是在刚出狱的时候。曾经去过一趟当年的陪都,至于取出了什么东西,就没人知道了。
再加上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他早年各地弟子的孝敬,苗六指手上有多少钱,甚至连于鸿鹄都猜不出来。
于鸿鹄只知道自己这位师父,每天的吃喝都要花费好几百,按照苗六指的话说,吃了一辈子的牢饭,还不得好好善待下自己的肚子。
苗六指吩咐要买的那些菜,并不是在一个地方的,于鸿鹄师徒六人拿了钱,连酒带菜刚好一人去一家。
看到于鸿鹄等人出了院子后,苗六指叹了口气,拄着拐杖站起身来,缓缓的往外面走去。
“苗大爷,出来遛弯呢?”
“哎呦,苗大爷,家里小子又来看您啦?”
苗六指的人缘很不错,走在巷子里,不时的和周围街坊四邻打着招呼,颤颤巍巍的来到巷子口的小卖部,苗六指拿起了那部红色的公用电话。
那烟盒不用拿,号码早已牢牢记在了苗六指的脑子里,伸手拨通了电话后,苗六指静静等待着那边人的接听。
“喂,哪位?”
嘟嘟几声响之后,话筒里传来了个年轻人声音,苗六指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想了想,电话号码没错啊。
“哎,我说,消遣爷怎么着?再不说话挂了啊!”
谢轩这会开着那破面包车,拉着秦风往学校赶呢,刚才在路上车胎爆掉了,换胎换的他一身臭汗,心情正坏着呢。
“老荣?”
苗六指试探着说出了两个字,如果对方是同行的话,应该能听得懂这两个字的意思,如果不是的话,那电话就算是打错了。
“你打错了,爷姓谢,不姓荣!”
谢轩没好气的挂断了手机,加速超过了前面的那辆车,嘟囔道:“什么老荣,还老谢呢,哥们有那么老吗?”
“叫你什么?老荣?”秦风闻言一愣,自语道:“我还以为那边都是些不上道的家伙呢,敢情也有明白人啊。”
谢轩莫名其妙的看着秦风,开口问道:“风哥,您说什么呀?什么明白人?”
秦风想了下,说道:“轩子,车子靠路边停,可能一会还有电话过来,我来接就行!”
谢轩不知道老荣的意思,秦风却是门儿清啊,在解放前的那套江湖黑话中,老荣就是小偷的意思,对方说出这两个字,显然是在试探。
“哦。我知道了。”谢轩答应了声,打了转向将面包车拐入到了路边上,拿出手机递给了秦风。
这手机刚掏出来,铃声就响了起来,却是苗六指怀疑自个儿年老记忆力衰退,又拨打了一遍电话。
按下接听键后。秦风也不待对方说话,直接开口道:“合字上的朋友?攒儿亮吗?报个万儿吧!”
秦风这句话的意思是在问对方,是不是江湖道上的人?如果要是懂事理的话,就报上自己的姓名和来头。
之前在潘家园闹出的那档子事,看似是秦风将对方偷了个干干净净,其实却是秦风占着道理的,是以说话比较硬气。
听到话筒里传来的声音仍然是很年轻,但那口黑话说得倒是很娴熟,苗六指微微一愣后。接口道:“合吾,小辈半开眼,抹了盘子,办了肘山,请您来抿山,给您叩瓢儿……”
合吾的意思是江湖同道,半开眼的意思是对事情一知半解,也有不明白事理的意思。抹盘在黑话中,可以用丢人来解释。
至于肘山是买酒。抿山则是喝酒,叩瓢儿这句话就有些重,是磕头赔罪的意思。
这句话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大家都是江湖同道,我的晚辈不明白事理,得罪了您。丢了脸,我让人去买了酒,请您过来喝酒,当年给您磕头赔罪。
以苗六指的身份,说出这等话来。算是给足了对方的面子,他相信对方要是听得懂他的话,应该是会来的。
“您是太岁海了的,攒儿亮,说个倒、阳、切、密,我一准儿到!”
果然,电话中传来了对方的回复,意思就是您是老前辈,明白事理,只要说个东南西北,我马上就能过去,倒、阳、切、密四个字,在黑话中就代表着东南西北的方位。
“好,我在……”
听到秦风的这番回复,苗六指再无疑虑了,对方虽然口音年轻,但这些黑话,不是在解放前的江湖上厮混过来的人,绝对是说不出来的。
苗六指在入狱之初的时候,监狱里还有些老朋友能对上这些黑话。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朋友一个个都过世了,他差不多有三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再和人说过这些话了,刚才和秦风对话时,都有些生疏了。
这也让苗六指对秦风不敢小觑,对方能如此流利的说出这些,显然平时用的很多,说明对方还在江湖道上混,而且交往的,还都是老辈人。
只是苗六指却是不知道,曾经有一段时间,载昰逼着秦风用这些词汇和他说话,但凡有一句不对,那沾着盐水的柳枝,就会毫不留情的抽到秦风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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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子,走,回头,到景山公园那附近去……”
挂断电话后,秦风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以潘家园那几人的手段,他原以为是没什么传承的老荣(贼),没成想却引出来了个老家伙。
在江湖中,想盘道,也就是套对方的来历,黑话无疑是最适用的,刚才那一番对答,就是连津天的常四爷都对不上来,可见对方是个经年老贼了。
“风哥,您刚才又和人说黑话了?”
谢轩发动了车子,一脸羡慕的看向了秦风,刚才那番话的每个字他都听到了,但那些话连起来之后,谢轩却是一个词都没能听懂。
秦风伸手在谢轩头上拍了一记,说道:“让你小子学,你非嫌拗口,现在听不懂了?”
“嘿嘿。”谢轩笑嘻嘻的说道:“风哥,您的那些黑话早就过时了,学不学都一个样。”
“真过时了吗?也未必吧。”
秦风摇了摇头,解放前活到现在的人可不少,尤其是川省那边,老辈的袍哥和舵爷,还都在沿袭着故老的习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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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三不偷
接过苗六指递来的五毛钱电话费后,商店的小年轻看着苗六指,问道:“苗大爷,您刚说的那是什么话啊?我怎么一句都没听懂?”
苗六指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家乡的土话,几十年没说,都快不会说喽……”
在电话接通之前,苗六指都没想到对方居然能和他说黑话,这勾起了苗六指多年前的回忆,心中不禁有些唏嘘。
“咳,苗大爷,我还以为您就是京城人呢。”
小年轻闻言愣了一下,不过继而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笑道:“您老可能进京进的早吧?话说这满京城里,真正的老京城人还真没多少。”
作为一个国家的首都,在建国初期的时候,当时的党政军中人,几乎就没有一个是京城人。
近半个世纪下来,最少也有两代人出生,再加上这几十年中从全国各地涌入到京城里的各种人才,才组建成了现在的这个社会架构。
“可不是啊,你小子老家是湘省的吧?你那京片子还着股子辣位呢。”
苗六指的心情很好,和那年轻人开了几句玩笑,拄着拐杖缓缓往路口走去,他这是要去迎接对方,既然说出了叩瓢儿的话,那礼节上就要做足了。
而且苗六指也真想看看,当今之世,究竟有什么人还能将盗门神偷技艺,施展的如此出神入化?
要知道,就是在解放前江湖鼎盛的时期,苗六指自问除了自个儿之外,在江湖上也少有人能达到这种高度。
十一月的京城已经是北风冷冽了,所以站在寒风中的苗六指,已经表现出了他最大的诚意的。
“轩子。停车!”
距离那个巷口还有二十多米远的时候,秦风就叫停了车子。
虽然他只是听过苗六指的声音,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眼看到那个站在巷子口处的老人时,秦风就知道那是刚才和他通过电话的人。
“风哥,要我和您一起去吗?”
谢轩有点儿担心。秦风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真正的贼窝,万一这些人要是不讲规矩乱来的话,秦风可是双拳不敌四手的。
“不用,你在这等着就行。”秦风摇了摇头,想了一下之后,说道:“手机开着,有事我会给你的电话的。”
拿起了从潘家园得来的那个贴身腰包,秦风顺手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抬脚走了下去。
苗六指原本并没注意从车上下来的秦风,因为他实在是太年轻了,不过当秦风走到近处,苗六指那浑浊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却是看到了秦风手上的那个腰包。
像他们这种人所使用的贴身腰包,基本上都是特制的,比腰带宽出不少,放在行家眼中。一眼就能分辨得出来。
看着秦风,苗六指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老头子如果招子不昏的话,这位排琴,不像是吃捻念儿的?”
招子不昏,指的是眼睛不亮,形容还没老眼昏花的意思,排琴在黑话中则是兄弟。如此称呼,说明苗六指并没有因为秦风年纪小而看轻于他。
至于捻念儿,指的是江湖人的意思,这句话连起来就是说,苗六指如果没老眼昏花。兄弟你应该不是吃江湖这碗饭的。
的确,穿了一身夹克衫的秦风,看上去十分的年轻,而且浑身上下,不带一丝江湖气,正如同他现在的身份那样,就像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
“盘儿长得嫩,让老海笑话了……”
秦风笑了笑,双手抬在胸前,两个大拇指却是一前一后,对着苗六指行了个礼,说道:“会江湖话的人不多了,老先生,咱们也与时俱进,还是讲点大白话吧!”
秦风的这个礼节,也是江湖老辈人常用的,两个拇指如果同时弯曲,说明对方是前辈,那是在行晚辈礼,像秦风这样,则是自持身份,只和对方平辈见礼。
这也说明,秦风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在江湖上辈分很高,否则绝对不会如此托大的,毕竟他连对方的来头都不知道。
见到了秦风的动作,苗六指不敢怠慢,也是双手抱了个拳,微微往前伸了一下。
表面上虽然没显露什么,不过苗六指这心中却是起了波澜,行内前辈的名字一个个在脑中闪过,他在猜测着秦风的来历传承。
“四海之内皆兄弟,今儿老头子的人抹盘了,请小兄弟来,就是赔罪的。”、
见过礼后,苗六指侧了下身体,说道:“已经让人去办了肘山,还请小兄弟里面坐,咱们絮叨絮叨,说不定就是一家人呢。”
能不动声色的将于鸿鹄贴身的腰包取走,这种手段,也知道盗门中的神偷能施展出来,苗六指相信,秦风的师父肯定是盗门中哪位隐居的前辈。
《庄子》中曾言: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这两句话的意思是,那些偷了一个带钩的人要受惩罚处死,而盗窃一个国家的人却做了诸侯。
其实这话原本和盗门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盗门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却硬是将这句话套用了进来,说明盗门不仅仅是偷盗,也能行那改天换日之举。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盗门并不是单纯偷盗的“盗”,而是和千门一样,都曾经出过不少经天纬地的大才。
相比行走世间的那些盗门中人,包括苗六指在内,其实都是些不入流的,盗门中的精髓,大多都是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的。
不过这极少数人,不是身居庙堂朝廷,就是归隐山野村间,外人很难得知他们的身份,就苗六指所知,一直到清末,民间都有这些隐居的高人前辈。
老辈人的江湖,最是讲礼节,所以苗六指对秦风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虽然年长秦风几乎有一甲子了,但行为举止间,苗六指对秦风却是尊敬有加。
“您太客气了,只是些误会,说开就好了。”秦风笑了笑,等苗六指转身之后,跟在他身后往巷子里走去。
“奶奶的,不会出事吧?”不远处面包车上的谢轩,脸上露出一丝忧色,想了一下,掏出手机给李天远打了个电话。
谢轩武力值太低,就算出了事,他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有李天远守在这里,万一对方真的下黑手,却是能帮得上秦风。
在前段时间,游戏室里招了两个收银员,每人上12小时的班,李天远倒是能走得开,接到谢轩的电话后,打了个的士匆匆往景山这边赶了过来。
其实谢轩这却是多虑了,秦风原本就和苗六指没解不开的仇怨,只是对方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稍微出手惩戒了一下,说开就好了,断然不会刀兵相向的。
当然,秦风也不会全无防备,进了苗六指的那个四合院后,耳朵就耸动了起来,发现两边房里并没有人之后,秦风笑道:“闹中取静,老先生这地方选的不错……”
“人老了就喜欢安静,小兄弟的师父想必也是如此吧?”
苗六指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世间还有哪位高人能教导出秦风这样年轻的妖孽,苦笑了一声之后,干脆直接盘起道来了。
“我师父?他可是清净了一辈子,到老反而喜欢热闹了。”
秦风闻言摇了摇头,看向苗六指,说道:“今儿这事,是贵门弟子出手在先,原本也没什么,吃哪行饭做哪行事,不过四人同行,三人都被掏干净了,未免有点过吧?”
秦风此来,一是想化解这段恩怨,毕竟盗门也是属于江湖外八行之列的,和他渊源颇深,真要是闹起来,那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第二就是,虽然现在各个城市都是小偷横行,但那些都是不成气候的,从今儿于鸿鹄出手秦风能看出,这是有传承的老贼,他也想看看其传承出自谁的门下。
不过秦风原本以为会是于鸿鹄来找自己,却是没想到,在于鸿鹄上面居然还有个老贼,而且年龄大的有些出乎他的预料了。
既然是来说理的,秦风开门见山的先说出了事情的原委,至于套近乎扯关系这些,可以等到把事情说明白之后再进行。
“小兄弟,这事儿是劣徒做的不对,不过……也是有原因的。”
听到秦风质问的话后,苗六指苦笑了一声,说道:“不管如何,事情总是我门下的人做的不对,老头子已经让人去备酒菜了,回头再向小兄弟敬酒赔罪!”
俗话说盗亦有道,在老辈人的江湖中,真正的神偷,有三不偷,老弱病残孕不偷,救命之钱不偷,寄托哀思之物不偷,这也是江湖上有侠盗的称呼。
另外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下手行窃,可一可二不可三,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一个人或者一伙人,不可赶尽杀绝,要给对方留有一些余地。
而于鸿鹄的行为,就是做得有些过了,他先是划了韦涵菲的包,又夹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钱包,甚至连两人身上的钢镚都没放过,吃相确实过于难看了。
深知徒弟秉性再结合最近发生的事情,苗六指也知道是他理亏,所以对于秦风的话也没有做什么分辩,一口就将过错全部承担了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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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主门(上)
看到苗六指欲言又止的样子,秦风摇了摇头,说道:“大家都是江湖中人,既然老先生有难处,这事儿就不用再提了,揭过去也就算了。”
秦风不问原因,这也是有讲究的,如果问了的话,等会一叙师门,万一和其有旧,那麻烦是管还是不管?倒不如顺水推舟,直接将此事化解了事。
“真是个小狐狸。”
苗六指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他刚才是故意做出那为难的神色,就像是引得秦风询问,都是盗门一脉,他就不信秦风问了之后会不管。
谁知道秦风压根就没接他这茬,轻描淡写的就将事情带了过去,表达的意思也很明确,各家自扫门前雪,你的麻烦不用和我多说。
“小兄弟不追究,那老头子就多谢了!”
苗六指伸出右手,用石桌上刚刚烧开的红泥茶壶里的水,给秦风泡了一杯茶,开口说道:“老朽姓苗,江湖人称苗六指,不知道小兄弟如何称呼?”
苗六指算是看出来了,对方的年龄虽小,但却不是可欺之人,自己再绕弯子兜圈子也没什么意思,干脆直接报出了名号。
苗六指解放前在沪上的时候,就已经出道成名了,算是当今之世盗门中辈分很高的人。
当年被关入大狱中后,苗六指更是广收门徒,教出了不少大有名气的贼王神偷,他的名号并没有因为入狱而沉寂,反倒是越来越响。
所以苗六指相信,对面的这个年轻人只要是盗门中人,就应该认识自己,是以在说出自己的名字后,苗六指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傲然神色。
不过让苗六指失望的是。坐在对面的秦风听到他的名号后,面色居然丝毫未变,就像是从未听闻过一般。
“小兄弟不是荣字行的人?”虽然早已看淡了世间名利,但苗六指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荣在黑话中。则是贼的意思。
“让苗老失望了,我并不是荣字行的人……”
秦风摇了摇头。其实他的内心,并不像脸上表现出来的那般平静,虽然第一眼看到苗六指的时候,他就猜出了三分,但听到苗六指亲口承认自己的身份,秦风还是吃了一惊。
在解放前的那几十年,是江湖外八门最为鼎盛的时期,而当时最兴旺的几个门派,除了杀手门和向来长盛不衰的娼门之外。就是盗门和千门了。
乱世之中,这几个门派却是如鱼得水,秦风曾经听师父载昰提起过这几个门派中的天才,而苗六指……正是盗门中的代表人物之一。
不过苗六指在陪都被抓后,载昰就不知道他的消息了。
按照载昰的推断,苗六指应该已经死在大狱里了,所以秦风即使刚才看到了苗六指那大拇指旁多出的一根小指后,还是不敢确认他的身份。
“小兄弟真不是荣字行的人?”苗六指显然不怎么相信秦风的话。开口问道:“那……那你的这手功夫,是跟谁学的呢?”
“六指神偷。这世上不是只有荣字行的人,才懂得这个吧?”
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不过苗六指却是豁然色变,他将近半个世纪,没有再听人喊过这个名头了。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苗六指的一双眼睛紧紧盯着秦风,握着拐杖的右手因为用力过度。青筋都暴露了出来。
“我和你们有些渊源,但却不是荣字行的人。”秦风微微摇了摇头,伸出右掌放在了石桌上。
苗六指不知道秦风是何用意,正想开口的时候,眼睛看在秦风的手掌上。到了喉咙边的话,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原来,秦风原本空无一物的手心处,突然多了一枚铜钱,如何多出来的,就连苗六指都没看出来。
不仅如此,秦风缓缓的将手掌翻了过来,而那枚铜钱,像是长了脚一般,居然从秦风的手心处,跑到了秦风的手背上。
没错,在外行人看来,只能用跑这个字,才足以来形容铜钱在秦风手上的变化,但是看着苗六指的眼中,却让他心中翻起了一阵惊涛骇浪。
行窃练的就是手上的功夫,小偷的手,要远比普通人柔韧,甚至可以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动作来。
苗六指曾经听师父说过,如果将手上的功夫练到了极致,就能完美的控制双手的每一块肌肉,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之为神偷。
不过这些终究是传闻,而且锻炼双手的功夫也早已失传了,苗六指经过苦练加上出色的天赋,也仅仅能将功夫练到十指,对于手掌却是无能为力了。
原本苗六指以为这是个传说,但是他怎么都想不到,面前的年轻人,竟然可以做到这一点,一时间,苗六指的大脑似乎都停止了转动。
“这手法其实也算是你们盗门的,不过恐怕失传已久了吧?”
秦风的右手没见有丝毫的动作,但那枚铜钱却是突兀的消失在他手背上,就连一直死死盯着那枚铜钱的苗六指,也没看出来铜钱的去向。
“你……你从何处学来的这手法?这……这连我师父都做不到!”
苗六指的声音有些颤抖了,他的师父来头很大,在解放前的时候曾经是盗门的门主,只不过师门不幸出了个败类,苗六指这么多年以来,从未向外人提过师门的事情。
盗门门主都没掌握的手段,却是出现在了秦风身上,苗六指的眼睛几乎射出了火光,如果不是自个儿七老八十,他恨不得冲进厨房拿把菜刀来逼问秦风。
“你师父?还别说,我虽然听过你的名字,但还真不知道你师父是谁?”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愣了一下,载昰虽然曾经提过苗六指的名字,而且也关注过这个人一段时间,不过对于他的师门却是所知不多。
“小兄弟。老头子说的已经不少了,你也没必要总是藏着掖着吧?”
苗六指发现院子里的气氛似乎有点不对,对方好像知道自己的很多事情,但自个儿连这年轻人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这让苗六指的心里很不舒服,盘道没盘出来,反倒是被对方摸了个底儿掉。对于他这样的老江湖而言,简直是丢脸之极。
“说了怕是你也不认识。”秦风笑道:“我姓秦,单名一个风字,你可曾认识我?”
“姓秦?盗门中没有姓这个的……”
苗六指想了好大会,摇了摇头说道:“你这技艺不是祖传的,而是师传,不知道你师父姓什么,叫什么?”
“我师父姓夏,叫夏一。至于江湖上叫什么,我都不知道,你能认识吗?”
秦风翻了个白眼,载昰虽然给秦风讲了许多当年的江湖见闻,但却很少提及自己的事情,秦风除了知道他出身清廷皇室和有个叫夏一的名号外,对师父的实在知道的并不多。
“夏……夏一?没听说过这名字……”苦思冥想了半天,苗六指也没想到早年有谁用过这个绰号。
“师父。我们回来了!”
正当苗六指还在脑中思索夏一这个人名的时候,四合院的大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于鸿鹄一行几人拎着酒菜走进了院子。
“嗯?师父,就是他吗?”
看到秦风和苗六指对坐在石桌前,于鸿鹄等人的脸上都现出了不善的神色,性子有些冲动的三儿更是往前走了几步,指着秦风的鼻子说道:“小子,今儿下午的事情是你做的?”
其实在三儿等人心里。压根就没认为是秦风从他们身上偷走的钱包,能悄无声息将他们几个扒光的人,最少也应该是个五六十岁的经年老贼。
所以他们都以为,此刻出现的秦风是那老贼的弟子晚辈,三儿等人的这番作为。却是想恐吓秦风一番,让他将下午顺走的钱包还回来。
“混蛋!”
听到三儿的话后,苗六指忽然重重的拍了下石桌,大声骂道:“把酒菜都留下,你们全给我滚出去……”
苗六指平时在三儿等人面前都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但此刻一发怒,却是吓得几人屁都不敢放一个,乖乖的将酒菜放在了石桌上。
“鸿鹄留下来吧。”
苗六指忽然叹了口气,他早年虽然收了不少弟子,但时至今日,那些弟子死的死抓的抓,除了于鸿鹄还在身边之外,再没有一个亲近的人了。
“他资质不够,知道的多了对他没好处。”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的目光在于鸿鹄身上来回打量了好一会,将放在手边上的腰包扔了过去,说道:“下午你顺了我朋友两万多块钱,钱我扣下了,不管金条还在……”
“下午的事情,真……真是你干的?”接过那腰包,于鸿鹄忍不住连退了几步,脸上满是惊骇的神色。
在被人黑吃黑之后,于鸿鹄有过诸多设想,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让他一回想起下午那事就感觉心惊肉跳的人,居然会如此的年轻。
“他原本就不是这块料,唉……”
看到于鸿鹄的表现,苗六指脸上不禁有些发烧,摆了摆手,说道:“鸿鹄,你先出去吧,带着三子他们去吃点饭,今儿晚上就不用回来了。”
苗六指也算是看出来了,对面这个叫秦风的少年,根本就看不上自己这徒弟,甚至连与之认识的心思都没有,这让苗六指忍不住感到一阵颜面无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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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主门(中)
“个人天资有限,有些事情是勉强不来的。”
秦风看了一眼走出四合院的于鸿鹄,有些狐疑的说道:“苗老,你那徒弟明明就是糊不上墙的泥巴,何必要多费苦心呢?”
秦风和苗六指所谈的事情,都是一些江湖上的**,苗六指让于鸿鹄留下来,显然就是想让他多听一些事情,从而增长自己的见闻。
不过在秦风看来,于鸿鹄的资质真的太差了。
都已经五十多岁的人了,恐怕那柔劲都没练到一只手的手指上,这样的人,一辈子充其量就是个贼,甭想在后面加上那个“王”字。
“你说话,还真是不留情面啊。”
听到秦风的话后,苗六指不禁苦笑了起来,自己都那么大岁数的人了,对方也不知道个尊老爱幼。
不过苗六指不知道,秦风虽然不是盗门中人,但和江湖外八门都有着割舍不断的关系,其身份更是远在他之上,说话并不需要顾虑什么的。
“我知道了,你是想留下传承?”
秦风忽然紧紧盯着苗六指的眼睛,说道:“你应该是盗门江益寿的弟子吧?当年我师父就曾经怀疑过,只是江益寿过世了,他无法验证而已……”
“你……你师父到底是谁?他……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事情的?”
听到秦风的话后,苗六指的身体忽然颤抖了起来,他出身江益寿门下的事情,从他那位师兄去世之后,这个世上就再无人知晓了。
“你真的是江益寿的弟子?”
秦风没有回答苗六指的话,而是追问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江益寿会消失在江湖上了?他可是最有希望一统盗门的人啊!”
秦风说话的语气有些惋惜,载昰在给他说及一些江益寿往事的时候。对此人异常的推崇,曾经在江湖上寻过这人。
只是江益寿二三十年代的时候,忽然就销声匿迹了,再也听不到任何关于他的消息。
载昰遍寻未果,后来就发现了苗六指,但当他想向苗六指求证的当口。这个算得上是史上最倒霉的贼王,却又下了大狱。
“罢了,你既然猜到了,我也就不隐瞒了。”
苗六指叹了口气,说道:“我的师父的确是江益寿,不过你要想知道师父的事情,得先告诉我你的师承来历,否则我宁愿让那些往事都烂在肚子里。”
“苗老,你也不用提条件。我师父的事情,我知道的真不多……”
这回轮到秦风苦笑了,想了一下之后,秦风说道:“其实你师父的事情我知道的不少,只是不知道他为何隐退江湖的而已……”
对于江益寿,秦风的确知道很多,他在江湖上的绰号叫做江一手,以此来形容他偷窃技术了得。只用一只手,就能偷到任何想要的东西。
在清末民初的时候。由于军阀混战民不聊生,原本就是靠着歪门邪道生存的外八门,却是异常的兴旺,这也导致了当时盗门的体系,十分庞大。
除了走千家过百户的飞贼土鼠神偷一脉之外,像是拉杆立旗的响马流寇。挖坟掘墓的摸金术士,也可以纳入到盗门之中。
由此盗门门主的位子,也是十分抢手的,各个分支相互间都不服气。
要知道,除了唐代盗门祖师爷空空儿强行将各个分支统一归拢之外。盗门一直都分为南北两个势力,虽然不至于敌视,但却是来往不多,也不愿意受对方领导。
南方相对富饶一些,势力是以神偷分支为主,至于北方地大物博,则是响马齐聚、胡子横行,那里的盗门中人大多都是玩枪杆子的,技术活很少。
在一二十年代的时候,江一手突然出现在了江湖中,他不光精通神偷一脉包括挖坟掘墓等各种绝技,更是有一身过人的功夫和枪法。
为了完成祖师的大业,江一手在军阀混战的年代里,单身一人独闯关东,居然折服了不少胡子响马,承认他为盗门门主。
收服了北方盗门,江一手在江湖上名声大噪,其后回到南方,接管了南方盗门的大权,在得到南北盗门的认可之后,江一手就准备将其相互融合,使得大江南北的盗门归于一统。
但就在这个时候,江一手忽然销声匿迹了,江湖上再也听不到他的消息,没有了江一手这等强势人物,盗门南北两派又分裂开来。
由于江一手统一盗门的行径,和载昰一统外八门的想法有些相近。
所以在江一手失踪后,载昰曾经多方打探,但始终都没得到江一手的下落,这也是载昰心中的一件憾事,如果当年能找到江一手,说不定他真有一统外八门的机会。
“我……我知道你师父是谁了!”
听着秦风讲解着师父的往事,苗六指忽然惊叫了起来,“你……你师父是鬼见愁,大概一米七多一点的身高,耳朵下面有个胎记,是不是他?!”
“鬼见愁?师父还有这名号?”秦风被苗六指说的一愣,他从未听师父提起过自己这个外号。
不过苗六指说的特征却是不错,载昰的身高是只有一米七左右,而且右耳下面有个小指甲大小的胎记,秦风也是偶然才看到的。
“你……你认识我师父?”
看着苗六指,秦风有些惊异,这是他在江湖上第一次遇到知道师父的人,这让秦风心中有些好奇,毕竟对于载昰以前所做过的事情,秦风也所知不多。
“我只见过你师父一次,也不知道见的是不是他的真面目……”
苗六指摇了摇头,说道:“在三四十年代的时候,鬼见愁横行江湖道,黑白不分、出手狠辣,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他的手上,这才得来的这个名头……”
按照苗六指的说法。载昰最先出现在江湖的时候,是二十年代末期,他第一次出手,就将北方江湖道上的一群胡子给剿灭了。
其后载昰回到中原,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专门去找江湖上那些歪门邪道的麻烦。出手异常的狠辣,一言不合往往就拔刀杀人,很快就得了个鬼见愁的名头。
鬼见愁的出现,曾经使江湖各门派团结了一段时间,想要围剿他。
只是鬼见愁行事诡秘,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多次围剿未果之后,各门派反而损失惨重,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至于苗六指见到鬼见愁的时候。已经是三十年代末期,
那是在苗六指进大狱之前的第三天,鬼见愁找到了他,似乎有事相询,只是还没来得及细谈,就被日本人空袭陪都的轰炸,搞得两人失散掉了。
那次过去没几天功夫,苗六指就被抓进了大狱。他原本以为鬼见愁也躲不过这次的风波,但却是没有在狱中见到他。
从那之后。苗六指就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不过从后面进来的一些同行嘴中,他还时常能听到鬼见愁的一些见闻。
直到五十年代初期,苗六指才彻底断绝了载昰的消息,他原本以为鬼见愁被政府给镇压了,没成想居然活到了现在。
听着苗六指的话。秦风的嘴巴是越张越大,他怎么都没想到,师父以前居然还是个杀神,杀得江湖道上齐齐噤声,尤其是以外八门为甚。
“师父。您……您老人家真是猛啊!”
转念一想,秦风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载昰在江湖上大开杀戮,而且专门针对外八门,恐怕是想学着三丰祖师一统外八门!
秦风现在算是明白师父为何不给自己说他当年的江湖事了,敢情师父行事居然如此直接,不服气就杀,最后惹的天怒人怨,估计他是不好意思提起吧?
秦风猜的没错,当年的载昰,学得一身本领,出了江湖之后,几乎没遇到什么对手。
一来那会的载昰心高气盛,二来有自认得到了外八门主门传承,江湖外八门见了他都应该倒头便拜,承认他的主门门主的身份。
但是载昰没想到,事情远非他想的那么简单,松散惯了的江湖外八门,岂肯给自己找个管家的婆婆,在头上套上个紧箍咒呢?
所以在第一次出面招揽盗门中人的时候,各种奚落让载昰雷霆大怒,其后出手时更是毫不留情,在江湖上杀出了赫赫凶名。
憋着一口气,接连碰壁之后,载昰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一统外八门,强硬手段是行不通的,只能用怀柔的办法。
只是那时载昰和外八门仇怨已深,寻找江一手的目地,载昰也是想向其说明身份,请他来化解双方的恩怨。
无奈江一手销声匿迹,载昰一统外八门的大业,只能是虎头蛇尾的结束掉了,其后新政权建立,更是绝了载昰的这份念想。
“师父,您老人家可……可真是疼我呀。”
现在秦风才算是真正明白了师父隐姓埋名的原因了,他这是怕被人报复啊,在知道了这些事情之后,秦风也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当年在江湖上制造了一番腥风血雨,载昰得罪的仇家可是不少,万一有些老家伙还活着,那仇怨只能是师父的债弟子来偿,算到秦风身上了。
苦笑着看向了苗六指,秦风说道:“苗老,我师父当年没对你做什么吧?也没得罪过您什么师兄师弟之类的人吧?”
“别叫我苗老了,叫我老苗好了,你师父出道比我早,咱们应该算是同辈。”
苗六指摇了摇头,说道:“我和你师父没有什么仇怨,不过秦兄弟,我当年也没听闻过鬼见愁有如此精湛的盗门偷技,你方不方便和我说一下呢?”
知道秦风的十分是鬼见愁后,苗六指却是愈发困惑了,当年鬼见愁是以心狠手辣出名的,但是江湖上还真没人知道,他竟然有这么一手盗门的绝活。
“这事儿说起来可就复杂了。”
秦风盯着苗六指看了好一会,终于下了决心,开口说道:“老苗,你知不知道,在江湖外八门之外,还游离着一个传承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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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主门(下)
“外八门之外的传承?”
听到秦风的话后,苗六指似乎想到了什么,闭上眼睛陷入到了沉思之中,他依稀记得,这个名字好像十分的熟悉,只不过年代过于久远,他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了。
随着苗六指的回忆,往日尘封的记忆像是开闸的河水一般,在脑海之中浮现了出来,那却是师父临终之际,躺在病床上向自己交代遗言时的情形。
“小六子,师父怕是难以看到盗门一统的那一天了。”
六十多年前的一天黄昏,一代江湖奇人江一手的生命,也将走到了终点,早年独闯关东义气风发的江一手,在病床上瘦骨嶙峋残喘苟息,早已不见当年风采。
“师父,您放心,弟子有生之年,一定完成您的这个愿望!”
跪倒在病床前的苗六指,此时已经二十多岁了,早已在沪上闯下了偌大的名头。
在得到江一手病危的消息后,匆匆赶回家中,见到形容枯槁的师父,忍不住悲从心头起,跪在床前大哭了起来。
苗六指是东北人,原本只是个流浪在民间的孤儿,被江一手从关东带回到了江南,授予了神偷绝技,在他心中,江一手既是师父又是父亲,感情深厚之极。
“你……你不行。”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江一手艰难的摆了摆手,说道:“小六子,我知道你孝顺,不过你在偷技上有天赋,在功夫上,却是远不如那个逆徒……”
说到这里,江一手的话被一阵剧烈的咳嗽声给打断掉了,虽然话没说完。但苗六指却是已经知道了师父的意思。
盗门并非只有神偷一脉,还有诸多分支,苗六指可以在偷术上称雄,但想要折服那些纵横在白山黑水之间的土匪胡子们,却是力有不逮。
看到江一手脸上失望的样子,苗六指心如刀割一般。跪下重重叩了个头,说道:“师父您放心,我先统一了江南盗门,慢慢再向北方发展!”
“罢了,这也是天意如此。”
咳嗽了一阵,江一手的脸上现出一丝潮红,开口说道:“大乱之后必有大治,当政者肯定会打击各江湖门派,除非主门中人出现。否则还不如就此一盘散沙,或许还能为江湖留些一些传承……”
“师父,什么是主门?”跪在地上的苗六指猛然抬起头。
“江湖下九流多是外八门中人,在元末明初的时候,朱元璋就是以江湖起家,其后又对江湖中人大肆杀戮,有一高人不忍,将外八门一统。留下传承,此就为主门一脉。”
江一手叹道:“只是那位高人逝去后。江湖外八门又变得分崩离析,除了清廷入关时曾经聚集过之外,这数百年再也听不到主门传人的消息了……”
主门有传承,江湖外八门中的每一门,也都有自己的传承所在,即使盗门数百年来一直都被分成了南北两派。但传承也从未断绝过。
江一手就是盗门的正宗嫡系传人,也唯有每一门的门主和嫡系传人,才能得知主门的事情,眼下弥留在即,江一手就向徒弟说出了这个秘密。
“老天。竟然有人能一统外八门?”
听到江一手的这番话后,苗六指大惊失色,他可不是初出江湖的菜鸟,自然知道江湖外八门的势力之大,几乎渗透到各个行业之中,影响力之深远根本就是苗六指所无法想象的。
如果真的有人能一统外八门,那其在江湖上的地位,就等于是朝堂上的帝王,集世间权利富贵于一身。
“师父,主门传人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苗六指听得胸怀激荡,要是能寻到主门之人,那别说统一盗门了,就是一统外八门,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当年那位高人将外八门各种最核心的传承,都保留在了主门之中,你说厉害不厉害?”
江一手脸上露出了黯然的神色,“不过主门久未现江湖,说不定早已已经断了传承,这是我外八门之不幸也!”
“不甘心……我不甘心啊!!!”
说到这里,江一手的呼吸急促了起来,想要再多说一些的时候,却是一口黑血喷出,双眼圆瞪,原本坐着的身体,重重的仰倒在了床上。
“师父!”苗六指发出一声悲呼,扶起师父的时候,却发现江一手已然是气息全无了。
“你……就是主门传人?”
随着记忆中的一幕幕在脑海里浮现,苗六指缓缓的睁开了眼睛,脸上现出了激动的神色,一个甲子过去了,终于被他见到了师父当年口中的主门传人。
“正是,我师父正是外八门主门一脉……”
秦风并没有否认,时过境迁,在当今的政权下,再想一统外八门,无异于是天方夜谭,即使三丰祖师再生怕也是无能为力。
所以现在的主门传人,已经不再有往日的那种光环了,秦风也不怕直言相告,因为他还想从苗六指那里知道更多的事情。
“师父所言不虚啊……”
看着秦风,也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苗六指叹道:“你如此年纪,就能将神偷绝技练得出神入化,错非主门传人,谁又能做到呢?”
原本一些解释不通的事情,在得知秦风的身份后,苗六指已经完全想通了,心中对师父的话再无怀疑,看来外八门失传的那些技艺,的确都在主门之中。
“我也是机缘巧合,才拜在师父门下的,对外八门的技艺,也只是稍有涉猎而已。”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脸上忍不住一阵汗颜,他能掌握外八门的那些失传绝技,天赋固然是主要的原因,更重要的却是秦风得到的那枚古玉传承。
在载昰去世之际,秦风从古玉中得到了完整的外八门传承,自那之后。往日秦风怎么苦练都无法施展出来的一些手段,居然就变得水到渠成再无滞碍。
而且秦风的身体柔韧度和修炼的功法,也有了明显的进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脑海中的那些知识,正逐步与他的身体在融会贯通着。
所以说。秦风有现如今的诸般成就,那神秘传承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当然,这些都不足以向外人所道的了。
“当年如果不是日本人的飞机捣乱,或许很多事,都会发生改变了。”想着六十多年前和载昰的相遇,苗六指只感世事无常,人生的际遇莫过如此。
“主门一直人丁不旺,所以很少显露江湖。”
秦风闻言也有些唏嘘。开口说道:“当年外敌入侵,师父本有心统一外八门抵抗日本人,奈何他过于急迫,反而适得其反了……”
“是啊,如果鬼见愁前辈能早已认识我师父。”
苗六指的拐杖重重的在地上顿了下,摇头不已道:“以师父的能力和前辈所掌握的各门功法,或许当年能一统外八门也说不准呢。”
“对了,苗老。江前辈当年到底是因何退出江湖的?”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不由说道:“江前辈当时应该也不过四十来岁的年龄吧?那会正值当年。为何会隐遁江湖呢?”
江一手在鼎盛的事情退出江湖,这是解放前江湖上最大的一桩谜案,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江一手是死是活,眼下遇到了江一手的徒弟,秦风自然要问个明白。
“你是主门一脉的传人,咱们之间也算是渊源不浅。我可以告诉你!”
苗六指长叹了一声,这件事深藏在他心底数十年,从未向任何人提及过,就连他所收的那么多弟子,也无一人知道苗六指的师门传承。
“我师父是清末盗门南派的唯一传人。他天资聪颖,不但习得神偷绝艺,像是挖坟盗墓,内家拳法无所不通,二十年的就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说到这里,苗六指眼中露出了一丝恨意,接着说道:“只不过师门不幸,我的那个师兄行为不端,在被师父处置后,心怀怨恨,他……他竟然在师父酒中下了毒药……
如果不是师父内家修为精湛,怕是当时就命丧黄泉了,不过即使后来师父逼出体内的毒素,整个人也是废掉了,只能终年卧在床上……”
苗六指那浑浊的老眼中流下了两行热泪,当年为了追杀师兄,他走遍了大江南北,只不过苗六指功夫不济,有两次反倒是差点死在了师兄的手上。
“竟然敢弑师?简直是天理不容,他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
秦风闻言大怒,重重的一巴掌拍在了面前的石桌上,那光滑坚硬的石面,顿时出现了一个浅浅的掌印。
“秦兄弟好功夫!”
看到秦风的这一掌,苗六指忍不住暗自心惊,开口说道:“我这些年一直都不屑于提起那人,既然秦兄弟问了,我也不隐瞒了,我出身燕子门……”
“燕子门?原来江一手居然出自云中燕这一脉?我知道的,你的师兄就是燕子李三吧?”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眼中露出了恍然的神色,至于苗六指所说弑师的师兄,他也明白是谁了。
在清光绪年间,江湖上曾经出了一位侠盗,叫做云中燕,由他而起创建了燕子门,燕子门中人行侠仗义,劫富济贫,在江湖上名声很好。
不过秦风却是知道,燕子门其实就是盗门的一个旁支,源于神偷一脉,像是门中的缩骨功、轻功还有内家拳法,都和神偷绝技有很深的关联。
不过在1900年左右的时候,云中燕加入到了义和拳中,被清廷所不容,后来云中燕包括燕子门,就逐渐在江湖上失去了消息。
而到了三十年代的时候,燕子门又重新纳入到了人们的视线之中,原因却是京城出了位大盗,叫做燕子李三。
当时的燕子李三有好几个版本,有说燕子李三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也有说燕子李三烧杀掳掠无恶不作的。
不过秦风听师父说过,此人真名叫做李圣武,出身不详,行事胆大包天,曾经到过临时执政段祺瑞的府邸行窃,还偷过国务总理潘复、执政秘书长梁鸿志等人的财物。
这人在二十年代的时候,行事还算端正,但是当他沾染上了鸦片和女人后,就变得堕落了起来,正如后面的传闻所说那样,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载昰原本和李圣武有过一面之缘,那时的李圣武还很规矩,后来听闻到李圣武的恶行之后,载昰曾经专门去京城寻找过他,想将其铲除掉,但却是没找到他的行踪。
听到秦风提及李三的名字,苗六指咬牙切齿的说道:“正是这个恶贼,师父待他如亲子一般,只不过教训了他几句,恶贼竟然就在师父酒中下了药……”
原来,当“燕子李三”在江湖上的名声越来越大的时候,李圣武也变得飘飘然了,沾染上了赌博鸦片和嫖娼这些恶习。
有了这些毛病,那就是再多的钱也不够他花了,于是李三就开始疯狂的出手,不管老弱病残还是达官显贵,他一个都不放过。
触犯了盗门三不偷的规矩,江一手自然不能容忍,当时在南方整合盗门的江一手,就把李圣武召了过去,狠狠的训斥了一顿,言之再敢如此,就收回他身上的功夫。
谁知道此时的李圣武早已丧心病狂了,表面上痛哭流涕要痛改前非,但暗地里却是在给师父赔罪的酒中下了剧毒,想将这个老不死的给毒死掉。
但是李圣武没想到江一手的功夫如此精湛,竟然用内劲将毒素逼了出来,而且还打了他一掌,吓得李圣武连夜逃回了北平,一直到死,往南都没敢出津天一步。
“该死!”
听到苗六指的讲诉后,秦风还是怒火难歇,在他心中,师父是最为敬重的人,李圣武欺师灭祖,将其挫骨扬灰也不为过。
“他是该死,而且死的也很惨!”
苗六指幽幽的笑了起来,咬牙切齿的说道:“师父被他下药导致修为全废,在床上躺了好几年才去世,而他李圣武,也是死在药上,这算是一报还一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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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真相
“原来李圣武的死,竟然是这么回事?”
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脸上露出了恍然的神色,这桩困扰了江湖半个多世纪的公案,在苗六指的讲诉下,终于真相大白。
这事儿还是要从江一手说起,要说江一手,他还真是个奇人,在收取苗六指和李圣武为弟子后,因材施教,分别传了两人不同的盗门绝技。
苗六指生性聪颖,手指的灵活度和察言观色的本事突出,于是江一手教了他神偷技艺,使之以不到二十岁的年龄就纵横沪上,名声响彻大江南北。
至于李圣武,则是个练武奇才,江一手将一身武艺倾囊相授,李圣武虽然不及正当壮年的师父,但也在江湖上闯下偌大的名声,素有“侠盗”之称。
在李圣武坐下欺师灭祖的事情后,苗六指就发誓要清理师门,为师父报仇雪恨,只是他当年选择的都是手指头上的技艺,身上的功夫却是和李圣武相差甚远。
去了两次当时的北平想暗杀李圣武,苗六指都是大败而归,有一次还受了重伤,差点没丧命在李圣武的手中,这让苗六指改变了策略。
整整三年的时间,苗六指都未在江湖露面,而是在家侍奉江一手,俗话说时间能冲淡一切,苗六指三年未见音信,也让李圣武失去了警惕之心。
而且当时李圣武在北平可谓风光无限,“燕子李三”的名头,让那些达官显贵们闻之丧胆,江湖地位丝毫不弱于当年的江一手。
这也使得李圣武自信心高度膨胀,自以为老子天下无敌,不管是官家还是江湖。都没有被他放入眼中,整日在北平吃喝嫖赌横行无忌。
但是李圣武没有想到,三年之后,江一手因为体内尚未清理干净的毒素,引发了早年的内伤,终于逝去。亲手埋葬了师父之后,苗六指再次北上。
三年的隐忍,让苗六指变得愈发成熟了,这次来到北平后,他并没有急匆匆的去寻李圣武报仇,而是撒下大把金钱,买通了八大胡同的许多老鸹,来收集李圣武的行踪。
李圣武在辈子犯下的罪孽,自然不止是弑师一件事。上至高官下至百姓,李圣武可谓是遍地仇家。
虽然为人猖獗,但为了小命着想,李圣武为人却是谨慎之极,他从来不在娼妓处过夜,而且所住的地方,必须留有后门,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夺门而逃。
如此谨小慎微,让李圣武躲过多次堵截围捕。想面对面的遭遇李圣武或许不难,但是要想掌握他日常的行踪,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京城整整呆了半年,苗六指得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李圣武迷上了个窑姐儿,花钱将她赎出窑子。在外面租了间房子,隔三差五的都会去那窑姐处过夜。
听闻到这个消息后,苗六指在那窑姐的住所外面守了半个月之久。
这期间,苗六指发现李圣武是来过几次,但从来都没在这窑姐家中过夜。一般都是下午四五点钟去,然后晚上九十点钟离开,仍然是十分的警惕。
苗六指有几次都想下手,却发现在李圣武在院门处布下了响铃,万一打草惊蛇,日后再想对付他可就难了。
想了一番之后,苗六指干脆在李圣武没有上门的时间,找到了那位窑姐儿。
论身上的功夫,苗六指和李圣武相差甚远,即使现在李圣武被酒色大烟掏空了身子骨,苗六指也不是他的对手。
但是要论手上的功夫,李圣武拍马也追不上苗六指,苗六指来钱的速度和其身家,要远甚于李圣武。
俗话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在苗六指拿出了二十根黄橙橙的小黄鱼后,那窑姐儿顿时将什么都忘掉了。
要知道,在当时的北平,两根小黄鱼,就足够在内城买一个不错的四合院了,这二十根小黄鱼,能让窑姐儿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和小黄鱼一同留下的,除了拿二十根小黄鱼之外,还有一包散功粉,这是苗六指从一位盗门前辈处讨来的。
这种散功粉服下之后,虽然不会致命,但却能将一身功夫废掉,苗六指对李圣武恨之入骨,自然不想让他轻易的死去。
等了大概两天的时间,李圣武又来到了窑姐儿的住处,两个小时天色完全黑下去之后,窑姐儿打开了院子的门,在大门的铁环上,系了个红色的手帕。
这是苗六指和窑姐儿约好的暗号,见到窑姐儿的举动后,苗六指马上冲入到了窑姐儿的家中,第一眼就看到了喝得醉醺醺的李圣武。
见到了苗六指,李圣武的酒顿时醒了大半,不过他也没有慌张,毕竟两人同门学艺十多年,都是知根知底的,他自信苗六指奈何不得自己。
不过一提真气,李圣武就发现了不对,原本已经修炼到暗劲境界的他,居然在周身感觉不到丝毫真气的存在。
常年在江湖上游走,李圣武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下强行运功,想将刚才的酒给逼出去。
只是李圣武毕竟不是江一手,早已被酒色淘空了身体的他,哪里还有这种功夫?在尝试未果之后,李圣武伸手就拔出了手枪。
要说李圣武最恨的人,并不是前来寻仇的师弟苗六指,而是出卖了他的窑姐儿,这第一枪,就射中的窑姐儿的胸口,使其命丧当场。
不过李圣武也就这么一次出手的机会,枪声响起的同时,两把飞镖就插在了他的双手手腕处,顿时双枪落地。
苗六指知道李圣武诡计多端,当下也没废话,起出飞镖之后,直接就挑断了他的双手手筋和两脚的脚筋,又卸下了他的下巴。
苗六指这是准备将李圣武带回到师父的坟前,挖心斩首来祭拜师父的,谁知道刚走到院门口。就听到了街上巡捕的哨子声,却是被刚才枪声招引来的。
往门外一看,对方足足有二三十个人,而且还分出人去后院包抄,苗六指一看势头不对,带着李圣武。恐怕连他都要栽在这里。
事急从权,苗六指当即拿着李圣武的枪对着外面连开了几枪,然后扔下了李圣武,翻墙从后院趁着夜色逃掉了。
“燕子李三”被抓,在京城可谓是一件大事,为了防止李三逃跑,当时的监狱硬是准备了一个铁笼子,将李三关在了里面。
虎落平阳不如犬的李圣武,进了大狱后一股脑的将师弟苗六指给招了出来。
听到还有一位不弱于李圣武的神偷。当时的北平警察局顿时一片风声鹤唳,几乎全城的巡捕们都出动搜寻苗六指,逼得苗六指第二天就离开了北平。
“原来燕子李三的脚筋,竟然是被你挑断的?”
听到这里,秦风惊呼出了声,当年载昰曾经说过,燕子李三进到监狱后,马上就被挑断了两脚脚筋。就连载昰都以为是警察们干的,没成想里面还有这么多的道道。
“不对啊……”
秦风忽然摇了摇头。说道:“苗老,这事儿既然是您干下的,后来为什么一点风声都没传出去呢?”
按照一些档案的记载,大盗燕子李三,是被京城巡捕们给抓到,就连江湖上的传闻也是如此。其间没有任何提到苗六指的地方。
“还不是那些警察局的人想贪功啊。”
苗六指冷笑了一声,说道:“李圣武被抓进去招供了一些案子之后,第三天就被喂了哑药,加上断手断脚,在监狱里生不如死……”
虽然逃出了京城。但苗六指在北平也有诸多关系,一直都在关注着李圣武的案子。
听闻有律师要帮李圣武做无罪辩护后,苗六指又花了一大笔钱,让人给身在监狱中的李圣武送进去了很多鸦片。
李圣武抽鸦片已经有十多年了,以前有真气护身,鸦片尚不能伤到他的根本。
但是现在功夫被废,加上牢中阴湿,三个月后,李圣武就犯了痨病,还没等到他的案子开庭,就此一命呜呼了。
李圣武口不能言手不能写,加上当时警局有人贪功,销毁了李圣武的口供,将李圣武被抓的事情尽数揽在了自己身上。
种种因素,使得这桩当年震惊江湖的公案真相,整整被埋藏了四十多年,直到今天才揭开了谜底,正应了那句老话,历史的真相,往往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
“这真是天作孽犹可存,自作孽不可活啊……”
听着苗六指的讲诉,秦风好像亲身经历了一番当年江湖上的腥风血雨,这种揭开历史真相的感受,让秦风心中着实震撼不已。
“算他死的便宜,我恨不得能将他千刀万剐!”回忆起当年往事,苗六指的眼中满是泪水,他此时的心情并不好过,而是既恨又痛。
苗六指从小是和李圣武一起长大的,小时候情同手足。
但弑师之仇不共戴天,李圣武的死,等于就是他一手策划的,不过心底的那一丝兄弟情义,也让他很久不能平复。
“秦兄弟,让你见笑了,六十多年了,这些话,我第一次说出来!”
擦拭了下眼角的泪水,苗六指启开了一瓶酒,给自己和秦风满满的倒上了一杯,说道:“喝酒贪杯,贪杯误事,老头子有四十多年没喝过酒了,今日却是要和老弟一醉方休……”
“好,苗老,我敬您一杯,先干为敬!”
秦风闻言连忙端起了酒杯,在听闻了那些往事之后,对面前这位出身盗门的老人,秦风心中是钦佩不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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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惺惺相惜
“不提那些老掉牙的事情了,来,秦兄弟,咱们喝酒!”
一杯酒下肚,苗六指的眼睛愈发亮了,看着秦风说道:“不知道鬼见愁他老人家是否还在世呢?要是活到现在,也应该有一百岁了吧?”
这人的年龄越大,就越是念旧,苗六指同辈的人,几乎都已经故去了,眼下听到和当年有一面之缘的鬼见愁的消息,也是上心的很。
“师父他老人家几年前去世了。”秦风摇了摇头,脸上一片黯然,可惜师父没能听闻到这桩隐秘,也算是一个小小的遗憾吧。
“来,为鬼见愁前辈喝一杯!”
除了早年纵横江湖的那十几年间,苗六指这大半辈子都活的谨小慎微,甚至连睡觉都不敢说梦话,生怕讲出当年的事情。
眼下终于有个倾诉,苗六指的心头像是搬开了一块大石头,浑身上下都感觉舒坦无比,他再也不用怕酒后失言了。
“多谢!”
秦风举杯敬了苗六指一下,却是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把这杯酒倒在了面北的方向,他知道师父好酒,这几年每到师父的祭日,都会带上几瓶好酒去坟前祭拜的。
看到秦风的举动,苗六指叹道:“秦兄弟仁义,鬼见愁前辈收了个好徒弟,也不枉他当年嫉恶如仇。”
“苗老,我师父当年到底是个什么人啊?”听到苗六指的话后,秦风心中也起了一丝好奇,他甚至都不知道师父有这个名号。
“怎么说呢,虽然江湖上说前辈出手狠辣嗜杀无情,不过鬼见愁所杀的人,都有取死之道。”
苗六指顿了一下。说道:“在抗战的时候,死在鬼见愁手上的鬼子汉奸,更是不计其数,应该是对国家有大功的人,和他老相比,我这点私怨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原来师父是这么一个人?他解放后为何不说出当年干的那些事情呢?”
听到苗六指的讲诉。秦风心头却是愈发困惑起来,以载昰当年的作为,就算是无功,也不应该在监狱里呆上那么多年。
不过秦风却是不知道,日寇入侵,载昰恨极了那些汉奸鬼子,他虽然本领高超,但是在战场上,一人之力。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于是载昰多次进入到敌占区,暗中刺杀鬼子高级将领和有声望的汉奸,曾经有一次,在苏北地区,将一座县城的汉奸县长以及所有官员全部斩杀殆尽。
只是载昰后来才知道,那位汉奸县长,其实并不是真的汉奸,而是委曲求全打入到鬼子内部的一位有志之士。这让载昰心中愧疚不久。
在十多年以后,当时那位县长所属的政权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建立了新的国家。
心中有愧也有惧的载昰,就将这件事埋在了心底,宁愿背着个骂名做了几十年的大牢,也没敢承认自己的真正身份。
“来,秦兄弟,尝尝金生隆的爆肚。这羊肚板、羊肚葫芦、羊食信儿、羊肚蘑菇四样儿,可是爆肚中的四样“硬货”,除了老京城人,知道的还真不多。”
看到秦风脸上露出困惑的样子,苗六指笑道:“那么多年前的事情了。也不用多想,像我们这种人,终日里都在刀尖上跳舞,说不定哪天就会横死街头,鬼见愁前辈活了九十多岁,也算是善终了……”
苗六指在监狱中一直不上诉不请求减刑,最后是老的不成样子了,才被监狱给放了出来,他未尝不是存了一份明哲保身的念头,有时候在监狱里,远比在这社会上安全多了。
秦风闻言点了点头,说道:“苗老说的对,今儿不是听到您说的这番往事,谁又能想得到这其中有那么多的恩怨纠葛呢?”
在和苗六指的谈话中,秦风甚至有种见证了历史的感觉,这让秦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和苗六指两人已经是干掉了一瓶二锅头。
“秦兄弟,老头子我从出道以来,除了师父之外,就没在偷这一字上服过人……”
几十年滴酒不沾的苗六指,此刻显然也有些喝高了,右手一翻,一枚磨的异常光亮的铜板出现在了他的手背上。
之间苗六指的右手的六个指头,飞快的动了起来,而那枚铜钱就像是蝴蝶一般在他手上翩翩起舞,只是不管怎么跳动,都不离苗六指手背分毫。
在飞快的翻滚了一阵之后,苗六指手上的动作忽然变得缓慢了起来,而原本灵巧转动的铜钱,突然间像是重于千钧,犹如蜗牛爬一般在缓缓挪动着。
看着苗六指的动作,秦风的脸上本来带着笑意,不过此时却是也变得严肃了起来,因为对于他们而言,想快……其实并不难,难就难在一个慢字上。
手指动的快,可以控制铜钱的位置有很多,但是这一慢下来,除了肌肉的蠕动之外,再也靠不得其它的手段。
苗六指展露出的这一手,秦风也能做到,甚至在技巧上,还要强于对方。
不过秦风却是做不到苗六指这般不带丝毫的烟火气,就像是铜钱长了脚一般,慢慢的在其手背上爬行着,这已经脱离了技巧的范畴,而是苗六指几十年来的一种感悟。
手背忽然一颤,那枚铜钱突兀的消失掉了,苗六指双掌一拍,说道:“秦兄弟,老头子喝多了,这点雕虫小技,可还能入得法眼?”
十多岁出道就闯下了偌大的名声,苗六指也是天赋过人之辈,面对犹如当年自己的秦风,他也想看看,得到主门传承的人,究竟要比自己强出多少。
“苗老,您这一手玩的是出神入化啊,当今之世,能做到的恐怕超不过三个人……”
似乎被自己说的话分散了精力,秦风右手端着的酒杯,忽然歪了一下,一杯酒却是直直往桌上的菜中倒了过去,秦风连忙侧了下身体,伸出另外一只手将桌上的菜拉到了一边。
秦风拿过一条抹布将桌上擦了下来,苦笑道:“您看我,这真是喝多了。”
“无妨,秦兄弟,要不要露一手?”
苗六指笑着摆了摆手,不过话声刚落,脸上的笑容忽然凝住了,继而苦起了脸,说道:“佩服,佩服,老头子算是心服口服了,主门一脉,果然是名不虚传!”
右手伸到口袋里,苗六指却是发现,刚才自己所把玩的那枚铜钱已经不见了,看着面前一脸醉意的秦风,苗六指抱起双拳深深的行了一礼。
这偷窃的技艺,有时候是需要外部环境来配合的,很显然,秦风刚才的那番作为,其实就是为了给自己出手打掩护,这样的事情,苗六指早年也是经常做的。
作为盗门当年的天才,苗六指在秦风酒歪倒之时,其实已经在防备对方了,但是他怎么都没想到,即使在自己如此防备下,秦风仍然能偷到衣兜里的那枚铜钱。
“秦兄弟如此年轻,又有这般本领,当可一统盗门,然后再将外八门联合起来,扬名江湖指日可待啊!”
想到师父当年的心愿,苗六指忍不住有些激动,如果江湖外八门真的能一统,那绝对是近数百年来江湖上最大的一件盛事。
“扬名江湖?”
秦风闻言摇了摇头,伸出了右掌,苗六指的那枚铜钱赫然出现在了掌心里,做着和苗六指相同的动作,秦风说道:“苗老,当今社会已经和解放前不同了,扬名江湖之际,恐怕也是小子吃枪子的时候到了!”
“这个……”
听到秦风的话后,苗六指忍不住愣在了当场,他心情激荡说出的那番话,却是忘了自身这几十年的遭遇了。
“小小年纪能看得如此透彻,倒是老头子我着相了,自罚一杯……”苗六指摇了摇头,端起了一杯酒刚要喝的时候,眼睛却是被秦风的动作给吸引住了了。
此时秦风手上的动作也变得十分缓慢,他对肌肉的控制要比苗六指更强,不过似乎是想让苗六指看清自己的动作,好几个步骤秦风都停顿了下来。
“明白了,我明白了!”当铜钱消失在秦风手背上的时候,苗六指忽然大声笑了起来,笑得手中的酒都洒了出去。
“秦兄弟,多谢了!”
苗六指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站起了身体,对着秦风深深的鞠了一躬,直起身后说道:“虽然练不出来了,不过能得其中真谛,老头子我死亦无憾了……”
苗六指之前让秦风露一手的意思,就是想凭借着自己多年的经验,观察一下主门绝技的手法,以他的天赋加上秦风故意放缓的动作,那诀窍真的被他看了出来。
“苗老,我可什么都没做啊。”
秦风笑着摇了摇头,却是不肯承认,外八门主门这一脉中的技艺,向来是严禁传于外八门中人的,恪于师训,秦风只能用这种办法让苗六指自行领悟了。
“我也什么都没看见。”
苗六指自然知道秦风在忌讳什么,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哈哈大笑了起来,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两个人,此刻心中都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妈的,一个死老头子,有什么事笑的那么开心啊?难不成赶着去见阎王?”
就在秦风和苗六指笑声还未停歇的时候,四合院的大门突然传来一声响,被人硬生生从外面用脚给踹开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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