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出嫁前夕!
三日之后,皇上在御花园召开了百官宴席,当众给了云婵卿“嘉睿”公主的封号。不是那种寓意女子品性的“柔淑”与 “贞贤”,更不是什么“淑德”或者“安贞”,而是具有极高赞誉的“嘉睿”公主!
嘉者,乃是善、美的意思;代表了吉庆与幸福,是一种极高的赞许和祝福。睿者,乃是聪慧、明智、圣明的意思;代表了英明有远见,代表了对人对事的通透,更是一种极高的赞誉。
说实话,女子的封号,向来是以“贞贤淑德”这种赞美其品性的词汇为主的,像“嘉”与“睿”这种带着称赞与认可的字号,很少会用于公主们的封号上,而是多用于成年皇子的封王。
此封号一出,整个朝堂都被震惊了!
不过,想起长公主过往的功绩,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且不说,她曾经带着病重的母亲千里寻医,且不说她在旱灾与洪涝中救活了多少百姓,且不说她曾经制止过一场可怕的瘟疫,只说现在的和顺朝,百姓们为她点了多少的长明灯,就可以看得出她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了!
嘉睿长公主,这个封号,她绝对名副其实!
当然,京城里谈论最多的,不是长公主的封号,不是长公主国色天香的美貌,也不是长公主惊人的才华,而是她的婚事!是她与南疆太子的婚事,是她的儿子被封为南疆的皇太孙一事!
长公主的儿子,竟然被封为了南疆的皇太孙?这怎么可能?!
皇太孙可是名正言顺的皇储!一旦南疆的皇帝发生了什么意外。一旦南疆的帝位空悬,就是皇太孙来继承皇位!
继承皇位啊!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这孩子绝对是南疆皇室的血脉!
毕竟,没有哪一个皇朝,会让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继承皇位!没有哪一个皇室,会拿自己皇位的传承来开玩笑!更没有哪一个朝代,会让当朝太子娶一个有子嗣的女人为太子妃,还把这女人与别人的子嗣,直接封为皇储!
这也就是说,这孩子一定是长公主与南疆太子的骨血!
这样的推论。让整个和顺的官员和百姓。瞬间哗然!
亲生的,竟然是亲生的!不过想想也是,长公主从来都是承认的,承认这个孩子是她的亲生儿子!而且。她对这个孩子的关心和照顾。一直都是发自内心的。一点也不像是对待别人的孩子。
只是,大家都在猜测,这是云婵卿的兄长遗落在外面的孩子。是云婵卿的亲外甥,所以,这种关心和照顾就显得理所当然了。因为这个推论实在是太合理,以致于,很多人都忽略了其他的细节。
例如,南疆的太子,为何会执着的要娶云将军的女儿?
南疆的太子,为何会对云姑娘的儿子这么好,难道他就不介意?
还有,南疆太子第一次出使大元,明明就是被人刺杀到重伤,而且还中了剧毒昏迷不醒,可是,他后来为什么会再次出使大元?而且,在这次两国的战争中,南疆还是战胜国,甚至占领了大元的两座城池!
若要细究,安南俊的态度确实古怪,透着许多不解之谜!
不过,如今这一切的疑点,似乎都找到了最合适的解释!
那就是——南疆太子重伤昏迷,正是被云大小姐所救!而云大小姐与南疆太子的交集,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甚至,云大小姐应该就是在那时候怀了身孕的,并且离京生下了小墨这个孩子!
那么,也有人开始怀疑——云夫人的突发怪病,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为了掩盖女儿怀孕才故意装病?云将军在与南疆战争中的数次失败,并且还丢失了大元的两座城池,是真正的战场失利,还是他一开始就与南疆太子有所勾结?
有的人甚至开始猜测,云家是不是早就有了谋反的野心,所以才暗中勾结了南疆;也有人暗自猜测,这一年多一来,宫里发生的几次变故,是不是都有云家在背后推波助澜,目的就是夺朝篡位?!
当然,但凡是有点脑子的官员,即便心中有了这种怀疑,也绝对不会宣之于口。毕竟,云家已经登上了皇位,就算云将军真的是谋朝篡位,就算能找到他勾结南疆的证据,也不可能推翻他的统治!
毕竟,历朝历代的政变,向来都只是以成败来论英雄的!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就是自古以来的游戏规则!
别说什么阴谋手段,别说什么不臣之心;为了夺得皇位,就连弑父,弑兄,残杀手足,残杀自己的骨血,这样的事情都司空见惯;更何况云将军没有挑起战争,没有杀害皇上,更没有结党营私,或者用武力胁迫朝廷官员!
不论如何,云将军确实是得到了百姓的拥戴,也得到了文武百官的敬畏。他善待百姓、勤政为民,至少,在这次的大旱和水灾面前,是前朝太子贪墨了救灾的粮食和物资,而云将军却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于情于理,云家站出来接替大元的政权,云家人站出来登基做皇上,这都是百姓们所希望看到的!百姓们想要吃饱穿暖,大元的朝廷给不了他们,而云将军却为他们做到了;所以,他们愿意支持云将军,也愿意服从云家的统治!
民乃是国之根本,只要百姓们从心里认可了,接受了,就算云致远是真的谋朝篡位,那也是顺应民意而为,也是反抗昏君的暴政,是在保护天下的黎民百姓,甚至可以说是顺应天意!
人嘴两张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其实,只要大多数的人认定了,就没有什么好争议的了!毕竟,所谓的真相,往往不一定是真的,但当所有人都这么认为时,不是真相也就变成了真相。所以才会有人言可畏,所以才会有颠倒黑白,所以历史才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更何况,成王败寇,这世上本就没有太多的正义可言!
于是,流言像风一样,来过了一阵,很快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甚至,还有不少百姓在偷偷的庆贺,庆贺长公主与南疆太子的这段离奇缘分,庆贺和顺与南疆的两国友好,庆贺和顺朝从此将不必再陷战火,庆贺梦想中的和平稳定即将到来,庆贺未来的日子会更加的宁静祥和。
对百姓来说,有什么比和平更重要?
有什么比国家富强更吸引人?
而云家的大小姐,和顺的长公主,她已经成了两国友好的纽带,成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成了人们心中对和平的寄托!于是,给云婵卿点长明灯的百姓,不仅没有因为她的未婚生子而减少,反而还在源源不断的增加!
就连小墨,在百姓的口口相传中,也带上了一种传奇的色彩!不足一岁就能跑会走,不足一岁就出口成章,不足一岁就武艺高强,带着一只凶猛的老虎做宠物,甚至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无疑,小墨就是一个小天才,被百姓们津津乐道!
人们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人们希望长公主与南疆太子是真心相爱;人们希望长公主的儿子,是她与南疆太子的亲骨血;人们希望南疆与和顺的关系能够紧密些,再紧密些,千万不要再起战事。
这是普通百姓的小小心愿,却也代表了大家对和平的向往!
战争,苦的总是最底层的百姓!只要不是被敌国欺负到头上了,只要不是遭到了敌国的军队烧杀抢掠,没有哪个百姓愿意再启战端!大的幸福,小的幸福,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都是建立在和平的基础上!
云家最让百姓们感激的,就是他们每一代人都会保家卫国,给百姓们带来和平与稳定!还有他们忙碌在抢险救灾的第一线,给受灾的百姓带去生存的希望!当然,也有云婵卿在百姓中游走,抛头露面的为百姓们治疗瘟疫!
云家所做的一切,都记在百姓心里,也感动在百姓心里。
因为百姓对云家的拥护与爱戴,所以,虽然顾家与太后一党的余孽,不断的在散播流言和搅乱朝纲,但是,朝廷的稳定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云致远忙着剿灭顾家的余孽,安抚其他的官员,重新进行官员的安排调度,忙的脚步离地,每天都是三更半夜才睡觉。
还好,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至少,云致远和刘相等人,终于把朝廷的琐事处理完毕,他还通过飞鸽传书,把边关的布防也进行的调整,甚至还把女儿的嫁妆也扩充了不少。
特别是南疆比较稀缺的紧致型木料,以及用这些木料打造的各种千工床、房前桌、红橱、床前橱、衣架、梳妆台、画桌、琴桌、八仙桌、圈椅等等,更是加紧让内务府打造了好几批,全部都是泥金彩漆,泥金雕花的精品!
所谓十里红妆,一方面是表达了父母对女儿的拳拳爱意,以免女儿在夫家被轻视或受欺侮;另一方面,也是家族财富和地位的一种展现。女方的嫁妆越多,越精美,越昂贵,就说明了对女儿的重视,以及女方家族的实力!
。(未完待续。。)
ps: 【至此,大元的部分结束,马上就要到南疆了!】
第三百四十五章 妹控的皇上!
不仅云致远为女儿准备了各种家具、器皿,云夫人也为女儿准备了几百个箱子的嫁妆,包括床上用品、衣裤鞋履、首饰、被褥以及女红用品等细软物件,整整塞满了上百辆马车,只等着随送亲的队伍一路同行。
另外,云致远还挑选了三千人的护卫队,连带着这些护卫的家室老小一起,都是专门选拔出来给云婵卿做为陪嫁的,让她到了异国他乡也能有人可用。当然,云婵卿原本的那两百多个护卫,还有她手下的那些暗卫,也全部都愿意陪她一起去南疆,愿意继续为她效劳。
把一切都安排好之后,也终于到了云婵卿出嫁的日子。
按照以往的惯例,大元的女子出嫁,即便是远嫁他乡,相隔万里,也需要准夫婿前来接亲。若是夫婿极为体弱或者正在病重,实在不堪奔波劳顿之苦,那么就需要夫婿的亲兄弟、或者堂表兄弟来代替接亲。
接亲,是对女方的尊重,也是对女方家族的尊重!
除非是卖女儿的人家,否则这些俗礼都是非常在意和讲究的。
云婵卿在出嫁的前一天,就已经从京郊的庄子住到了皇宫里面。因为云府的原址暂时还没有修好,所以,她只能稍微勉强一下自己,把皇宫当成自己的娘家,然后从皇宫里面往外出嫁。
刘氏和云老夫人也暂时住进了皇宫,张罗着婚礼所需要的一切。刘氏还顺便整治了一下后宫的风气,处理了一批整天勾引自己儿子的小宫女。在刘氏看来。儿子本来就不够稳重,万一被这些宫女得逞了,她真是后悔莫及了!
就连一直排斥皇宫的云致远,也暂时住进了乾清宫,专心的等着女儿出嫁。他是要去给女儿送嫁的,所以,朝廷上的事情已经交给了刘相。皇上这些日子进步的很快,朝政也算是稳定了下来,而且,有刘相的辅佐。他也能够放心。
一切都已经安顿妥当。只待卿儿风风光光的出嫁了!
出嫁的当日,安南俊是从南疆使团的驿站出发的。云婵卿已经住进了皇宫,他自然不能再住在云家的庄子上。更何况,他还要去皇宫里接亲。总不能让接亲的队伍。直接从云家的宅子里出来吧?
他代表的可是整个南疆的形象。自然也要有所顾虑。
安南俊气宇轩昂,骑着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穿着大红色的喜袍。一马当先的走在迎亲队伍的最前方。他的身后,是一辆用红色绸缎装饰起来的超级马车,车身打造的异常豪华,而且,车厢的空间也非常大。
这是安南俊特意为卿卿订做的马车,马车的架子做得非常坚固,而且减震效果也非常好,最关键的是车厢异常宽敞,放置了一张豪华的大床之后,竟然还有空间安置一个不小的茶几。从和顺到南疆的这一路,云婵卿就要坐着这辆马车,这辆马车就相当于她的大红花轿了。
在这辆马车的后面,是一整个喜气洋洋的迎亲队伍,锣鼓唢呐,吹吹打打,好不热闹。在迎亲队伍的后面,是已经收整装待发的南疆使团,上百匹高头大马,一长排不见尾的马车,洋洋洒洒的往皇宫行去。
因为只是接亲,并不是正式的拜堂成亲,所以,流程倒不算是太繁琐。从安南俊满脸兴奋的踏进了皇宫,到凤冠霞披盖头遮面的云婵卿,被当今的圣上亲自背出来,前后不过是小半个时辰的功夫。
所有聚集在皇宫门口,眼巴巴的等着看长公主出嫁的百姓和大臣们,在看到这一幕的时侯,全部都激动的几乎要疯魔了!
皇上竟然把长公主背出来了!
天哪!皇上竟然亲自把长公主给背出来了!
谁也没有想到,来凑热闹看长公主的出嫁,竟然会看到这样惊人的一幕!谁也没有想到,皇上与长公主的情分竟然如此之深!谁也没有想到,皇上竟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通的兄长,亲自背着妹妹,将她送上了出嫁的马车!
那可是皇上啊!高高在上的天子啊!
竟然有人能让皇上亲自背着送嫁,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长公主,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下第一人了!
其实,云致远本来是准备了软轿的。他打算让人抬着软轿,把女儿送出宫门,然后再亲自把女儿送上出嫁的马车。
他这么考虑有两个当面的原因:第一是皇宫实在太大了,若要背着卿儿送到宫门口,实在是一件体力活。第二就是要顾忌皇上的颜面,如果皇上亲自背着长公主送嫁,会被一些奸险小人找到攻击的话柄。
云致远原本已经打算跳过背嫁的这个环节了,毕竟,云家这么多代以来一直都是一脉单传,卿儿一共就只有两个兄长,一个已经带着心爱的女子远赴边关,而另一个就是如今的皇上。
背嫁之人,向来都是女方的兄长,远在边关的大哥肯定是来不了的,那么,就只有当皇上的二哥了。当然,云婵卿的表哥倒是愿意帮忙,可惜,在和顺朝,表哥是属于外男,是可以和表妹结亲的男子,所以需要避嫌!
这样一来,唯一可以背嫁的,就只剩下当今的皇上了!
云致远也没有想到,他的儿子竟然会穿着皇袍给妹妹背嫁!
云逸尘本来就是跳脱的性子,他做皇上都是被大哥给算计了,自然不会去顾忌什么皇上的脸面!在他看来,皇位什么的,永远也比不上自己的亲妹妹重要!所以,妹妹出嫁这种大事,他是不可能不参与的!
皇上又怎么了?皇上难道就不是人吗?
皇上难道就没有父母兄长,没有兄弟姐妹?
既然他是云婵卿的兄长,那么,背嫁的事情就必须由他来做!
在他的心里,他首先是父母的儿子,是妹妹的二哥,其次才是皇上!
一家不扫,何以扫天下?!他若是连哥哥和儿子的身份都做不好,又怎么可能做好一个皇帝的本分,怎么可能治理好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怎么可能做一个让百姓们满意的好皇帝?!
至于那些奸佞小人,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
云逸尘从来都不觉得,奸佞小人能动的了国之根本!
“安南俊,我的妹妹今后就交给你了!你要是敢对她不好……”云逸尘稳健的把妹妹背上了马车,等他下了马车之后,却没有给送嫁的车队让路,而是走到了安南俊的面前,低声的威胁。
从很小的时侯开始,云逸轩和云逸尘就总是护着小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全部都会先紧着小妹。若是有人敢在他们的面前说小妹一句坏话,是朋友的就轻则绝交,若是原本就关系不佳的,他们甚至会直接动手揍人。
后来,直到这兄弟二人去了边关,才算是解除了威胁。
说实话,若是安南俊真的辜负了云婵卿,云逸尘一定会去把妹妹给接回来,若是云婵卿在南疆受到欺负了,他甚至会发动战争,以举国的兵力攻打南疆,直到让欺负妹妹的人低头认错,并且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云逸尘更希望妹妹能够幸福。
“二哥放心,我会永远都对卿卿好的!我会一直护着她,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只信任她,不让任何人欺负她的!”安南俊立马诚恳的做出了保证。
有了上辈子的那些记忆,他知道前世对不起卿卿的那些人,后来都遭到了多大的报应。别看云逸尘整天嬉皮笑脸的,看上去没有个正形的时侯;可是,他一旦发起狠来,那是能把人抽筋剥皮的狠戾!
安南俊一点也不怀疑,若是自己敢对卿卿不好,这二舅哥就能跨越千山万水的来找自己麻烦!别说二舅哥了,他还有个更可怕的大舅哥,那个手段虽然没这么血腥,但是,整人的段数绝对在二舅哥之上!若是让大舅哥发威,他肯定得吃不了兜着走,打落了牙齿也得和血吞!
“二舅舅放心,娘亲不是那么好欺负的!谁要是真想欺负娘亲,最好还是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能不能受得住明翠姨姨的毒!而且,有墨儿在,墨儿也不会让任何人欺负娘亲的!”
小墨打扮的像个漂亮的招财童子似的,亦步亦趋的跟在新娘子的身后。新娘子上了马车之后,他本来也应该跟到马车上去的,不过,他不小心听到了父亲和二舅的对话,便忍不住过来插了一句嘴。
二舅也实在是太小看娘亲了!
以娘亲的武艺和毒术,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可没有别人欺负她的份!说实话,能欺负到他娘亲的人,现在还没有生出来呢!南疆的那些可怜的人们,现在就应该开始祈祷,祈祷千万不要惹怒了他的娘亲!
若是不小心惹怒了他娘亲,呵呵……就等着被整的鸡飞狗跳吧!
三千人的护卫队暂且不说,只说娘亲身边的那些暗卫,还有明翠姨姨和明喜姨姨,就够让这些人头疼一段时间了!若是真的惹到娘亲亲自出手,那么,有些人就可以提前准备棺材了……
大元的宅斗手段,用在南疆土著的身上,绝对会很精彩的!
不是他坏心,其实,他还挺希望有人能跳出来的!
只要有人跳出来,娘亲就可以杀鸡儆猴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六章 百里红妆!
杀鸡儆猴什么的,小墨是最喜欢的了!
当然,前提是南疆那边有人不开眼,不要命的在娘亲面前跳蹿,或者有人不要脸的往父亲的眼前凑,当然,最好是有人不要命的来找他的麻烦……呵呵,那可就不仅是娘亲发威,连父亲也要跟着一起发飙了!
当然,就算父亲不发飙,娘亲一个也能完败所有人!
“二舅舅放心,任何小看娘亲的人,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墨把双手背在身后,小身子挺的笔直,板着一张严肃的小脸,那叫一个威严十足,“父亲最好也听清楚了,千万不要提醒那些找死的人,否则……”
否则,就见不到娘亲的威武霸气一统江湖了!
小墨在心里偷偷的补充了一句。
“墨儿放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父亲永远站在你这边!这种无伤大雅的小事,为父自然是听你的!”安南俊非常识时务的拍着胸脯保证。
原本,他还打算提前飞鸽传书,让冷魑把那些不开眼的家伙都收拾了,免得惹卿卿和小墨不开心。不过,既然小墨都这么说了,他还是把这些人留着,让卿卿和小墨亲手收拾吧!
毕竟,南疆也挺无聊的,留着这些家伙就当消遣好了!
“嗯,我先上车陪娘亲了!父亲也早点上马准备吧!别耽误了接亲的吉时!”小墨仍然背着小手,迈着大步走向了马车。而他的身边,那个穿着一身皇袍的云逸尘,却呆立在原地。
云逸尘到现在还是有点无法接受,那个曾经需要自己保护的妹妹,如今竟然变得这么凶残!不过,想起妹妹那干脆利落的身手,还有她在皇宫里杀敌时面不改色的表情,他突然为南疆的友人们,默默的掬了一把同情泪。
以小妹所携带的毒药品种和数量,以小妹现在的身手和手段。万一真有人不长眼的惹怒了她。虽然不至于弄得血流成河,但是,要把人整的身败名裂、跪地求饶,这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小墨说的没错。他该担心的不是小妹。而是和小妹做对之人!
希望小妹下手不要太狠。别把可怜的妹夫给吓到了……
云逸尘暗自抹了一把脸,换上一副还算亲切的笑容,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安南俊的肩膀。眼底闪过了一丝不自然的同情,这才学着小墨的样子,挺直了腰板,背着一双手,施施然的让开了道路,让安南俊走到了马车的面前。
此时,马车的布帘已经放了下来,根本就看不见云婵卿凤冠霞帔的样子,不过,安南俊还是走到了马车的前面,深情的往里面望了一眼。他知道,卿卿能感受到他的心情,也能感受到他的想法,甚至能感受到他此刻的眼神。
终于,他等了这么久,终于如愿以偿的娶到她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很激动,但是,却没想到此刻竟然出乎意料的平静。他心爱的女人就在马车里面,还有他聪明伶俐的儿子,马上就要陪他一起回到南疆,和他组成一个全新的家庭,然后,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终于要完美的实现了!
“卿卿,我们走了!跟我回家!”安南俊低声的自语。
随后,他再度深深的看了马车一眼,转身大步的走到迎亲队伍的前面,翻身跨上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两腿轻轻的一夹马腹,冲着云逸尘挥了挥手,然后便大声的吆喝道:“锣鼓敲的再响亮一些!”
“嘭!嘭!嘭!”迎亲队伍的鼓手们,奋力的敲起了手中的彩鼓。原本就热闹的气氛,被这喧嚣的锣鼓声影响,似乎变得更加喜庆。密密麻麻的百姓们,来看新娘出嫁的人群,跟着喧嚣的鼓声开始起哄,鼓掌叫好声不绝于耳。
“嘭!嘭!嘭!”皇宫里面也传来了震天的鼓声。不仅是皇宫里面,就连皇城的城墙上面,也是一字排开了几十面大鼓,鼓上都系着喜庆的红色绸布,击鼓的小伙们腰上也缠着红绸,个个卯足了劲,拼命的敲打着鼓面。
“谢谢,谢谢大家!”安南俊大笑着挥手,冲这些锣鼓手们致谢。不仅如此,他还兴奋的冲着周围的百姓们连连拱手,一脸的喜悦之色,嘴巴都已经快要咧到耳朵根了,脸上还透着红光。
因为笑的时间长了,嘴角的肌肉都僵硬了,他却浑然不觉。
“吉时到!起轿!”福婆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扯着嗓子喊到。
随着她的声音响起,安南俊一马当先的驾马前行。随后,云婵卿所在的马车也跟着动了起来。一长串的鼓乐队伍紧随其后,再后面便是云致远等人的送嫁队伍,当然,还有更多载着嫁妆的车队。
此时,漫天的花瓣忽然从天上落下,落在骑着高头大马的安南俊身上;落在云婵卿被妆扮的红艳艳的马车上,落在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的身上,落在后面的送嫁队伍上,落在满街出来送亲的百姓身上。
无数娇艳的花瓣漫天飞舞,沁人肺腑的花香令人迷醉,这漫天飞落的花雨,乃是刘氏宴请了京城所有的贵妇,专门收集的各家暖房里的花瓣,是她为了女儿出嫁,所准备的最惊喜的一件礼物。
此时,已经到了初冬时节,森寒的环境之下,根本就找不到自然盛开的鲜花。也就是说,除了各家用暖房培养的娇花,根本就收集不到任何花瓣。今天所用的这些花瓣,几乎是采摘了京城所有暖房的鲜花。
刘氏为了女儿的出嫁,也算是费尽心思了!
每一片花瓣,都蕴含着她的美好祝福,都饱含着拳拳的母爱!
云婵卿隔着厚厚的布帘,看着外面飘落的一片片娇艳花瓣,心中突然被一种幸福的感觉所充满。这是一场空前奢华的盛大婚礼,是她的父亲和母亲,是她的亲人和兄长,用最深切的亲情为她堆砌出来的。
其实,不仅是她的至亲之人,还有街道两旁的百姓,全都是来为她贺喜和送行的。此刻,无数的百姓在为她祝福,无数的百姓在分享着她成亲的喜悦,无数的百姓陪着她一起,热热闹闹的往京城的大门走去。
坐在红艳艳的马车里面,听着外面的锣鼓喧啸,云婵卿忍不住按住了自己的胸口——她的心脏跳的好快,似乎马上就要跳出来了一般!她从来都不知道,婚礼原来是这样幸福和热闹的事情!她更不知道,自己的情绪竟然会如此的激动,甚至,有一种想要落泪的冲动!
幸福的感觉太强烈,强烈的她甚至觉得有些晕眩……
感觉到同生蛊的躁动,安南俊轻轻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算是一种小小的安抚。他以前并不知道,原来,当两人心心相印的时候,当两人心中爱意翻涌的时候,连带着同生蛊也会躁动起来。
当然,这种躁动并不是坏事,反而会加深两人之间的联系!
同生蛊,用于深爱着对方的夫妻之间,连生命都可以与对方共享了,自然是随着两人的感情越深,同生蛊的效果就越好!若是两人真的能做到心心相印,同生蛊或许还能发生进化!
虽然这种进化只存在于传说中,并没有人见过进化后的同生蛊,也没有人知道进化后的同生蛊有什么效果。不过,既然能传出这样的说法,应该就是有所依据的,并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传言!
因此,对于同生蛊的进化,安南俊还是充满期待的!
就算没有出现什么特殊效果,至少能证明卿卿对他的爱,也是和他一样的深,并且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他的预期!对于安南俊来说,没有什么能比卿卿爱他,更让他觉得幸福和满足的了!
鼓乐队伍穿过之后,紧随其后的就是给女儿送嫁的云致远。
“谢谢,谢谢大家!”云致远的声音中透着喜悦与欣慰。
今日的云大将军,情绪非常的激动,他不停的向着周围的百姓们拱手,似乎比新郎官本人还开心。他脸上的那种喜悦和兴奋,怎么也藏不住,甚至比儿子登基当皇帝的时候,笑容还要再灿烂几分。
更有甚者,他平日根本就不怎么在意外貌,今日竟然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也收拾的一个褶皱都没有,一看就知道经过了精心的打扮。若不是他的胸前没有大红绸布的扎花,大家还以为他才是今天的新郎倌呢!
当然,百姓们只是发出了善意的笑声,恭喜的声音也更响亮了。
送嫁的队伍过后,紧跟着的就是载满了嫁妆的马车。云婵卿的嫁妆,可以说是多的惊人!床桌、器具、箱笼、被褥一应俱全,日常所需简直无所不包。大到各种精美的家具,小到针线,只要能想到的,刘氏全都给女儿准备到了。
载满着嫁妆的马车,从迎亲的队伍离开皇宫开始,就紧随其后的摆开了一条长龙,但是,直到云婵卿所坐的马车都已经出了京城,载着嫁妆的车队竟然还没有走完,而且,似乎连一半都没有出来。
载满了各色嫁妆的马车,至少也是上千辆,这还只是刘氏给女儿准备的,不包括亲朋好友的添妆。若是再加上那些添妆,还有云致远给女儿陪嫁的三千多人的护卫队,那真是可以绵延数百里了……
都说“良田千亩,十里红妆”,以此来形容嫁妆的丰厚。
可是长公主的出嫁,竟然是百里红妆!
这是何等震撼人心的奢华!
。(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七章 下雪了!
蜿蜒数百里的红妆队伍,从皇宫的门口一直延伸到了京城之外,浩浩荡荡的车队,仿佛是一条披着红袍的金龙,洋溢着吉祥和喜庆的气息。
满载着嫁妆的豪华车队,刚走到了京城的郊外,忽然又从云家的庄子上出来了一批大红色的车马。同样是用红绸装饰过的,车帘上面也都绣着福字、喜字、鸳鸯等好彩头的图案,寓意着亲人的吉祥和美满。
这……竟然还是云家的嫁妆车队!
云婵卿的嫁妆,本就已经够让人震撼的了,可是到现在大家才发现,原来刚才的震撼,还不过是九牛一毛!云家提前安顿好的嫁妆车马,皇宫的附近根本就装不下,所以,还有一半被放在了京郊的庄子里。
这些车马其实也早就收拾妥当了,只是,一直在庄子里等待着,直到迎亲的队伍过去,嫁妆车队也走到了附近,这才一辆接一辆的冒出了头来,然后,顺利的汇入了装着嫁妆的车队里面。
当然,这些不全是刘氏为女儿准备的,还有其他人给云婵卿的添妆。大家送来的这些添妆,被刘氏好好的规整了一番,然后分门别类的装进了马车里面。除了这些添妆以外,还有云致远给女儿准备的木材,还有云老夫人为孙女挑选的各色锦缎,还有刘相为外孙女准备的各种乐器,以及笔墨纸砚等等……总之,林林总总,形形色色的,几乎什么都有。
当然。庄子上的这些马车,装载的大都是些不太值钱的东西。包括刘氏为女儿准备的那几百车嫁妆,几乎都是一些帽筒、花瓶、镜箱、茶具、茶叶、灯台、恭桶之类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日常物件。
不过,物件虽然很普通,但是工艺却是相当不俗!几乎所有的物件,都是以朱漆髹底,雕饰贴金,集雕刻、堆塑、绘画、贴金、泥金、罩漆等工艺于一身,朴素中透着古雅而富丽。随便一件都能让人眼前一亮。
说起来。这些东西所谓的不值钱,也只是和云婵卿的其他嫁妆相比。若要单独把这些物件拿出来,哪一件都是精品中的精品,都是值得收藏的艺术品。都是只有在大富大贵的人家。才能偶尔见到的。
不过。做为和顺朝的长公主,这就是云婵卿的日常用品罢了!
特别是茶具和餐具等等,那些容易破损和碎裂的东西。刘氏为女儿准备了不下几十套!每一套都是内务府留存的精品,都是专门提供给皇室使用的贡品,都是云婵卿以前也不曾接触过的奢华。
也不怪刘氏如此“滥用职权”,毕竟,云婵卿是要远嫁异国他乡,刘氏做为一个疼爱女儿的母亲,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刘氏担心女儿到了南疆之后,会生活的不习惯——毕竟,南疆不仅风俗与这边有所不同,就连各种物产和日常用品,也和这边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只要刘氏平日能想起来物品,不论物品的大小,不论物品的价值,但凡她觉得女儿可能用到的,她全都会命人准备几份。
这是一个母亲的拳拳爱意,也是她心心念念要为女儿做的!
当然,母亲准备的这一切,云婵卿其实都知道,甚至她心里也很清楚,这些东西里面,有许多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她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不过,她并没有去制止母亲,而是安心的享受着这份母爱的关爱。
说起来,云婵卿也是做母亲的人了,所以她心里非常明白,只有让母亲这样为她忙碌,为她细心的准备好一切,才能让母亲更安心一些。若是不让母亲忙碌,只会增加她的担心和忧虑,反而不是什么好事。
其实,刘氏也是太担心女儿了,所以才选择性的忘记了,秀妆阁可早就开到了南疆,若是卿儿真有什么需要,只要让秀妆阁的商队采买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如此麻烦,带这么多行礼简直就是累赘。
不过,一针一线都是母爱,就算累赘,云婵卿也不会嫌弃。
“嘭!嘭!嘭!”又是一阵愈发响亮的锣鼓声。
云婵卿的嫁妆队伍走过之后,竟然从旁边又出来了一个车队,飞快的汇入了送嫁的队伍之中。当然,这一批车队并不是妆扮成大红色的,而且马车上没有绑红色的绸缎,更没有挂着绣有福字和喜字的车帘。
很显然,这并不是送嫁的车队,也不是运嫁妆的车队!
这竟然是薛国公带领的通商使团!
薛国公在安南俊的帮助下,挑选了一大批南疆稀缺的货物,满满的装了近百辆马车,然后,又挑选了不少护卫,准备亲自押送这些货物。当然,他会紧紧的跟随着送嫁的车队,这样一来也能有个照应。
那喧嚣吵闹的锣鼓,就是薛国公专门命人准备的。他虽然不能抢了长公主出嫁的风头,不过,和顺朝的第一个去南疆的大商队,至少也该有点热闹的气氛来烘一下,而且也需要稍微的庆祝一下。
找一个锣鼓队来送行,已经是他最低调的做法了……
“啊!下雪了!下雪了!”有百姓突然惊呼了起来。
“瑞雪兆丰年!这可是好兆头啊!”有人开始欢呼庆幸。
当然,更多的人下意识的伸出了手掌,放在了自己的面前。然后,一小颗一小颗的雪花,慢慢的落在大家的手掌上,很快融化成了小水珠。晶莹剔透的小水珠滚动着,互相的碰撞,慢慢的融合,最终只在手掌中留下了一层水幕。
雪,像轻烟一般,飘飘摇摇,纷纷扬扬,从天空中洒下来。
一阵风儿吹来,就仿佛从远处漫过来一片白色的轻雾,映衬着这条红色的长龙,仿佛多了几分灵动和仙气。雪花翩然的飘下,沾在了迎亲队伍的衣服上,头巾上,眉毛上,银光闪闪的,看上去耀眼明亮。
雪片先是零零落落的,然后逐渐的越来越大,从小小的一朵朵的雪花,逐渐变成了鹅毛般的雪片,再然后,便是如同翩翩起舞的银色蝴蝶,随着一阵阵的风儿打着旋儿,不断的飞扑向了地面。
“瑞雪兆丰年!来年必当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有几个书生模样的百姓引了头,然后,越来越多的人跟着欢呼了起来。甚至,有不少的百姓跪在地上磕头,认为这是长公主为大家带来的福祉。
“娘亲,下雪了!”小墨也掀开了帘子的一角,偷偷的往外面看去。
这是和顺朝的第一场雪,也是小墨重生后见到的第一场雪。所谓瑞雪兆丰年,这意味着今年将会风调雨顺,庄稼定能有个好收成,百姓们也能过上好日子。更意味着云家的和顺朝,是受到上天眷顾的。
“好好看看吧!这或许是我们看到的最后一场雪了。南疆,可不会有这么银装素裹的景色!”云婵卿的盖头早就被拿了下来,此时,她也凑在了车帘的附近,从缝隙里看着外面的景色,脸上满是怀念之色。
那纷纷扬扬,飘飘洒洒的雪花,一朵朵,一片片的落下,玲珑剔透,晶莹如玉,仿佛是天空中飘下的落英缤纷。云婵卿忍不住伸出了手,想要接住其中的一片,可惜,却没有雪花钻进马车里。
“墨儿不喜欢下雪。下雪天太冷,会有很多穷苦人家被冻死。上辈子,娘亲的手上就满是冻疮,幸好我们可以烧院子里的枯草,若不是那些枯草,我们早就冻死了……”小墨的表情略严肃。
他是真的不喜欢下雪,或者说,他是不喜欢冬天。
夏天就算再怎么炎热,也有办法可以降暑,只要有充足的水源,有扇子可以扇风,起码不会热死人。可是,一旦到了严酷的冬天,那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人,就会面临着莫大的生存考验。
只要一想起,冬天只有一床薄薄的被子,娘亲把他裹在被子里面,将他的小脚放到自己的肚皮上,用自己仅存的体温为他取暖,他的心中就会莫名的酸涩。就算现在的日子再怎么幸福,他也忘不了当初的那段艰辛!
那时候,他还有院子里的杂草可烧来取暖,他还有明翠姨姨偷偷送来的食物可以果腹,他还有娘亲的体温可以汲取,可是,那些贫穷的百姓呢,他们又有什么依靠?又有多少挣扎在生死线上?!
“墨儿,记住你刚才说的话,记住你现在的心境,记住咱们上辈子吃过的苦,将来,你就一定会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皇上!”云婵卿突然欣慰的笑了起来,并且把小墨抱到了自己的怀里。
“墨儿不想做皇上!墨儿就想一直陪着娘亲!”小墨趴在云婵卿的肩膀上,声音有些闷闷的,完全提不起精神。他其实一点也不想去南疆,他讨厌皇太孙的身份,也不想继承南疆的皇位。
不过,父亲说了,他若是不做皇太孙,父亲就必须做太子,那么,他亲爱的娘亲就要在皇宫里被困一辈子。上辈子他和娘亲被关在荒园,娘亲已经够辛苦了,这辈子,他不想让娘亲再受委屈。
唉!小墨在心中叹息,为了娘亲,他也要做个好皇帝啊!
、(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八章 再生个孩子吧!
云婵卿的送嫁队伍太过庞大,人多车杂的,马车上装载的贵重物品又太多,所以,这一路走起来就比较缓慢。等车队走到滇南的时候,时间都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京城也已经进入了严酷的寒冬。
当然,大自然总是充满神奇的——京城明明已经满是厚厚的积雪,可滇南的古镇却是仍旧温暖如春,而南疆甚至还处于炎炎的夏日。
只要往南走上几天的路程,天气就会变得暖和上几分,所以,大家的衣服也是一减再减。从厚实的大氅和棉衣,到稍微单薄一点的夹袄,等到了滇南古镇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换上单薄的春装。
说起来,经过了这一个月的舟车劳顿,大家都已经疲惫不堪,赶路的时候也都是无精打采的。不过,只要一换上簇新的春装,马上就显出了几分精气神,仿佛一路上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当然,这种精气神十足的模样,是云婵卿专门做给邪医看的。送嫁的队伍经过滇南古镇,她不可能不过来看望邪医的,毕竟,邪医是她和小墨共同的师父,她之所以能有自保的能力,也都是师父悉心教导的结果。
若是没有邪医教会她武功和毒术,她早就在太子发动宫变的时候被杀死了;就算她能用计谋保住云府不被抄家,就算她有能力算计了太子倒台,却也无法保住自己的性命,还有小墨的性命。
就算她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也要付出相当惨重的代价!
而那些她所珍视的人。她所在乎的人,也会在宫变的时候受到伤害,严重的或许可能会付出生命。甚至,若是当初没有邪医的帮助,她的母亲早就已经死了,安南俊大约也已经毒入肺腑,没有几年好活了!
所以说,她能有今天的幸福,邪医绝对是居功甚伟的!
更何况,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邪医等同于她的另一位父亲。是她需要一辈子尊敬的长辈!她既然要出嫁,就不可能不通知自己的师父,更不可能在经过滇南的时候,不来看望师父一下。
若是可以。云婵卿还想让邪医去参加她的婚礼呢!
毕竟。邪医不仅是她的授业恩师。还是安南俊的救命恩人!而且,邪医还是小墨的师父,甚至可以说是小墨的亲人!这样的渊源。已经算是相当深厚了,除了云家之人以外,邪医就是云婵卿最亲近的人。
当然,就算云婵卿自己不提,安南俊也会主动的提出来。滇南毕竟是小墨出生的地方,是他和云婵卿共同生活过的地方,就算不是为了来探望邪医,只是为了重温那些美好的回忆,他也会想要过来看看的。
当然,邪医也是这段记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邪医,就没有他命运的转折,就没有他和云婵卿的相识和相处,就没有小墨天真无邪的童年,也没有他和卿卿未来的幸福!
所以,邪医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卿儿,为父已经安顿好了送嫁的队伍!你安心的去看望邪医吧,就算在这里停留几天也没关系。”云致远准备了一辆简单的马车,没有大红的绸缎和喜字装饰,看上去显得朴素一些,走在大街上也不那么扎眼。
他原本也打算跟着女儿过去,亲自去感谢一下邪医对刘氏的救命之恩;不过,据说邪医的性格非常古怪,特别不喜欢和朝廷中人打交道,所以,他最终还是留在了送嫁的车队里,并没有贸然的跟过去。
当然,他有让卿儿帮着带话,若是邪医不介意的话,他倒是希望能和邪医见上一面,并且,亲自感谢一下邪医对妻子的救命之恩,还有对他女儿和外孙的谆谆教导,以及对云家的大恩。
入乡随俗嘛,他想要当面感谢邪医,自然就要遵从邪医的规矩!
总不能因为他的儿子当了皇上,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就认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想见谁就见谁,甚至不用亲自登门拜访,也不需要表达自己的诚意,只要直接下道命令,就让别人来参见自己……
云致远不是正统的皇室出身,所以,他没那么的自以为是!
他至少懂得一个道理——你尊重了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
“云将军放心,邪医前辈若是知道您来了,一定会愿意见您的。”安南俊和云婵卿一起坐上了马车,怀里抱着正跃跃欲试的小墨,身前躺着一只硕大的大老虎,还不忘和自己的老丈人拱手道别。
其实,安南俊以前听邪医提起过云将军。邪医对这位镇守边关的大将军,也算是比较推崇的,再加上云婵卿的关系,他应该不会拒绝与云将军见面。当然,安南俊这也只是猜测,具体还要看邪医他老人家的心情。
不过,卿卿和墨儿能过来,邪医应该是会很高兴的。
……
云婵卿到茅屋的时候,邪医正蹲在院子里,整理他刚摘到的草药。听到马车的声音,他竟然连头都没抬,手上的动作也没有停下来,就好像根本就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一样,连一丁点反应都没有。
直到云婵卿下了马车,踏进了院子里面,他才抬起头来。
“你们回来了!”邪医的声音很平静,连点起伏的语调都没有。
不过,这种平静淡漠,根本就是表象!
其实,邪医在看到徒儿的一瞬间,眼睛就猛的亮了起来,不过,他很快就垂下了眼帘,遮挡住了眼中的情绪。说起来,邪医也是个心口不一的,明明就激动的要命,却偏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模样。
也不知道他这是装给谁看的?!云婵卿和小墨又不是不熟悉他的脾性,有必要做出一副“得道高人”的模样吗?大家都这么熟了,再来装模作样的,难道他就不觉得累的慌?
“师父!徒儿来看您了!”云婵卿向前一步,恭敬的行礼。
“嗯!”邪医冷冷的答应了,神色依旧是一片淡漠。
这场面看上去很和谐啊!严肃的师父板着一张脸,审视的看着自己的徒弟。徒弟恭敬的给师父行礼,也是一本正经的模样,表情特别的严肃。就好像,这对师徒本就是古板的性子,总是特别严苛的知礼守礼,并且不苟言笑。
可惜,高人气质什么的,就是用来破坏的!
小墨一下马车,这种高手过招的气势,马上就被破坏殆尽!
“师父!墨儿可想你啦!你都不知道,京城一点好玩的都没有,小墨在京城都快无聊死了!”小墨可没有他娘亲那么多的顾忌,他直接扑到了邪医的怀里,一把就揪住了邪医的胡子。
“胡闹的小鬼,不要对老夫动手动脚的!老夫好不容易留起来的胡子啊!嗷!你给我住手!住手!快住手啊!”邪医努力的扒拉着小墨的肥手,想要拯救自己的胡子,可是,他哪舍得对小墨用力啊,所以,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胡子,一根一根的离自己而去,委委屈屈的飘零到地面上……
“师父,您还是不要留胡子了,不然容易显老!来,徒儿帮您拔胡子……”小墨理直气壮的说着,手上也丝毫不肯停。他的小手倒腾的飞快,不一会儿的功夫,邪医的胡子就消失的一干二净。
看到儿子娴熟的动作,安南俊只觉得下巴一紧。
他以后坚决不留胡子,坚决不给小墨帮他拔胡子的机会!
他光看着就觉得生疼啊,也不知道邪医是怎么忍下来的!
小墨这臭小子,实在是太过顽皮了,怎么能这么对待自己的长辈,怎么能这么折腾自己的长辈,怎么能这么这么不尊重自己的长辈?邪医可是他的师父啊,他这样做可是对师父的大不敬!
“老夫的胡子!老夫的胡子!你这个臭小子,一回来就搞破坏,为师这次坚决不能饶过你!”邪医摸着变得干干净净的下巴,一脸悲痛万分的抓狂模样,哪还有半分的仙风道骨?!
当然,以前云婵卿在滇南的时候,邪医就是这个模样!什么邪魅狂狷,什么冷酷无情,什么喜怒不定,那全是外人眼中的!真正的邪医,其实就是和小墨一起胡搅蛮缠的老小孩!
“邪医前辈,卿卿在这次宫变的时候,在强敌的围攻和追杀下,不得已透支了大量的生命,虽然有墨儿的先天元气补充,但却没有完全恢复。不知道,您还有没有什么办法?”安南俊第一件事,竟然是问这个问题。
话说,在用了同生蛊之后,云婵卿的样子已经固定在二十多岁,虽然还是没有完全的恢复,但是,这也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不过,安南俊对邪医的医术非常有信心,所以才会多此一问,毕竟,说不定邪医就有办法呢!
“这个很简单!你们再多生几个孩子!只要让小墨帮着弟弟妹妹在胎中习武,把孩子的先天元气保存下来,就可以借由先天元气,来补充自己的生命力。而且,这样对孩子的发展,也是很有好处的。”
“生,生,生孩子?”云婵卿目瞪口呆。
她怎么没想过,师父竟然会提出如此不靠谱的解决方案?
。(未完待续。。)
第三百四十九章 这是纯坑爹啊!
云婵卿羞窘的说不出话来,安南俊却开心的找不着北!
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原来还有这么简单的办法!既然小墨的先天元气能够补充生命力,那么,卿卿只要再怀上几个孩子,就可以补充到足够的先天元气,也可以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更何况,有了怀着小墨时的经验,后面的孩子就可以在娘胎里习武,到时候不论男孩女孩都会是武功高手。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有了弟弟妹妹之后,他可以让小墨帮着带孩子,然后……
然后,他就和卿卿去过二人世界!
安南俊这般幻想着,嘴边就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
“乱七八糟的想什么呢!”云婵卿猛地推了安南俊一下。
这人啊,这是真的亲爹吗?怎么能这么狠心的坑自己儿子呢?小墨可是她的心头宝啊,让小墨帮着她看孩子,也亏安南俊能想的出来!最关键的是,安南俊刚才在脑子里浮现的,是大约三四岁的小墨,带着一大群小娃娃的样子,那画面根本就不是在带弟弟妹妹,那简直就是放羊好不好?
说真的,那个画面,也就差个鞭子了!
“嘿嘿,嘿嘿……”安南俊一脸的无辜,冲着云婵卿傻笑。
说实在的,安南俊心里懊恼的要命——他怎么又忘记了呢,有了同生蛊之后,他心里想什么阴谋诡计,卿卿马上就能察觉的到。卿卿那么护着小墨。他竟然胆敢公然算计自己的儿子,自然要被卿卿给找茬的。
不过,在懊恼的同时,安南俊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庆幸——幸好他和儿子之间没有心灵感应,否则,刚才那个画面要是让儿子知道了,儿子大概又要很多天不理他了,说不定还要把他赶出去,让他一个人睡呢!
不过……安南俊偷偷的瞥了小墨一眼,让这个小混蛋帮他和卿卿带孩子。让这个小混蛋带着一群光屁股的小娃娃到处乱跑。那种画面实在是太可爱了!如果真的能有这么一天,安南俊是真的会把自己乐死的……
“嗷!”安南俊突然惨叫了一声。
原来,察觉到他的死不悔改,云婵卿终于忍不住对他动手了。女人大概都比较擅长这一招。用两根纤细的手指。捏住男人腰间的软肉。然后,突然往上那么一提,再猛地旋转一圈。
“嗷!”安南俊又惨叫了一声。
“笨蛋!唉——真是笨死了!”小墨挂在邪医的怀里。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他实在不忍心看父亲凄惨的样子,就只能从指缝里偷偷的瞄了。
他虽然不知道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能让娘亲当着师父的面来掐父亲的,肯定是父亲又想了不该想的。再联系到师父刚才说的话,父亲绝对是在想关于生小娃娃的事情呢!
不知羞!
实在不知羞啊!
小墨在心里狠狠的唾弃。
大白天的就想这些事情,父亲真是太丢脸了!
这种事情都是在熄灯之后才想的!墨儿在心里偷偷的补充了一句,别看他现在还小,可是他其实什么都明白!要不是为了给他生弟弟妹妹,父亲当初也不会那么急着把他赶出去睡了。
当然,他如果不是为了弟弟妹妹,也不会把娘亲让给父亲的!
“说的没错,你父亲果然笨死了!”邪医一脸惋惜的摇头。
安南俊这个大男人,当初就被他的徒儿吃的死死的,怎么折腾都毫无怨言,现在,竟然还没有改变这种状态。不,说错了,不仅是没有改变,而且还变本加厉了,变得更没有家庭地位,连他儿子都敢公然嘲笑他!
最关键的是,小墨都已经这么大了,他竟然还没搞定孩子的娘亲……邪医原本还以为,这一路上,徒儿又该有身孕了呢!小徒弟说的没错,他父亲果然笨死了!这么长时间,竟然一点长进都没有!
邪医再次摇头叹息——只要安南俊稍微涨点心, 他的徒孙就应该已经安家落户了!可是,他刚才有仔细的观察过,卿儿根本一点也没有怀孕的痕迹!他朝思暮想的小徒孙啊,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盼来!
“师父,您和我们一起去南疆生活吧?大元的京城您一直都不肯踏入,南疆的京城总没有这种顾虑了吧?而且,徒儿的婚礼,真心希望您能够参加。”云婵卿的态度很诚恳,她是真的想把邪医一起接过去。
当然,若是邪医肯和他们一起生活,那就更好不过了!
邪医这些年来,因为不肯给贪官恶霸之流治病,得罪的人可真不少。虽然他的武功和毒术都很厉害,一般人确实不能把他怎么样,可是,他毕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真遇到人多势众的恶势力,很可能会斗不过对方。
以前,云家本身就处于危险之中,云婵卿也不好把邪医卷进朝廷的争斗。可是如今,云家在机缘巧合下取得了皇权,她又成了和顺的长公主,马上就要和安南俊成亲,她已经有能力保护到邪医了!
做为徒儿,云婵卿希望自己能为师父尽点孝心!
“师父,你就答应了好不好?”小墨看出了娘亲的意思,很配合的仰起了如玉般的小脸,可怜巴巴的看着邪医,道:“父亲总是霸占着娘亲,还把小墨赶出去,不让小墨和娘亲一起睡……师父,你和墨儿一起住好不好?”
小墨的样子很可怜,一下子就击中了邪医的软肋。
“好,只要墨儿不嫌弃,为师就陪着墨儿!”邪医怜惜的摸了摸小墨的头顶,眼中闪烁着慈父般的光芒。当然,以邪医的真实年龄,他已经可以做小墨的爷爷了,不过,他因为保养得益,所以看上去只有四十左右的样子。
邪医的外貌是很儒雅的那种,有点像文弱书生,带着一身的书卷气息。当初,云婵卿第一次见到邪医的时候,就被这种反差给惊住了,她万万也没想到,传说中性情古怪的小老头,竟然会是这副模样。
当然,经过后来的相处,云婵卿终于得出了结论——传言也不完全都是假的,毕竟,邪医的性情古怪是真的。这小老头总是喜欢随心所欲,从来不在意外界的看法,所以,行事颇有些亦正亦邪的风格!
此时,邪医就在以一种不善的眼神,上下的打量着安南俊。
敢欺负他的小徒弟,敢把他的小徒弟赶出去,敢不让他的小徒弟和大徒弟一起睡……哼哼,就算安南俊是他大徒弟的亲丈夫,是他小徒弟的亲生父亲,也是绝对不可饶恕的,必须严加惩处,以儆效尤!
嗷嗷,邪医大神,您确定您的逻辑没有混乱吗?
被邪医用这种眼神一盯,安南俊立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在心中疯狂的吐槽——儿子啊,不带这么坑爹的!你师父那可是天下第一用毒高手啊!要是他真把你的玩笑当真了,那为父以后可怎么活啊!连喝水都要小心胆战心惊的!毕竟,谁知道你师父会不会在里面下毒啊?!
且不说喝水了,就连喘气都得注意一点!
对于用毒高手来说,在熏香和饭菜里下毒,都是最低级的手段!像邪医这种玩毒的高手,能不着痕迹的在任何东西上下毒,甚至,他可以用各种原本无毒的东西复合起来,让人不知不觉的中招!
都说,有千里捉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同样的道理,中毒了之后有千里求医问药的,却很少有人一天到晚防备别人下毒的!就连皇室的人,所谓的试毒也不过是走个过场,否则也不可能有那么多人被害了!
防毒?要怎么防?那可是防不胜防的!
安南俊哀怨的看向了自己的儿子——亲爱的儿子啊,你能不能给你师父解释一下,为父绝对没有虐待过你的,不要再坑爹了好不好?这可是真真的亲爹啊,不是大街上拣的,不要对亲爹这么残忍,行不行啊?!
看到了父亲殷切的眼神,小墨立马默默的转过了头。
他要假装没有看见,绝对不能对父亲心软。毕竟,娘亲以前有跟他说过,自己的能力不足时,就要懂得审时度势,要懂得学会巧妙的借势,借用别人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借用别人的势力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小墨的眼里,娘亲是保护自己的力量,师父就是可以借用的势!他要学会用师父的势,来抗衡父亲的霸道和强势,来抢回自己在娘亲身边的位置,来抢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和娘亲的共处的时光!
当然,他也会给父亲留出一点,和娘亲独处的时光!
只不过,这个时间会被无情的压缩,减少到原来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他打算自己五天,父亲一天……
安南俊的心在淌血——他真是白疼这个臭小子了!
原来,小墨之前的妥协,不过是因为后台不够!在他没有后台的时候,就只能争宠吃醋,只会在娘亲的面前装可怜,博取娘亲的同情。如今,有了强大的后盾之后,他马上就暴露出腹黑小狐狸的本质了!
唉,谁遇上这样腹黑的儿子,都只能自认倒霉了啊!
儿子太聪慧了,受伤的总是亲爹啊!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章 帝后接亲!
云婵卿在滇南古镇休息了几日,她像以前一样的陪着师父上山采药,也像以前一样的陪着墨儿和小虎在山中称王称霸。当然,安南俊也没有被排斥在外,而是亦步亦趋的跟在妻子和儿子的身边。
趁着这个机会,所有押送嫁妆的车队,以及陪着云将军前来送嫁的车队,还有薛国公带来的通商贸易的商队,也都在附近的小镇上休整了一番,顺便还轮休的去见识了一下滇南的风土人情。
大约休整了五日,可云婵卿还是没有赶路的打算。
她甚至兴致勃勃的背起了箩筐,装了一些在山上采摘的草药,随着邪医一起去给附近的村民们看病。不管是大爷还是大娘,又或者是黄口小儿,但凡身体有所不适的,都是她悉心救治的对象。
可是,对于安南俊来说,眼看已经快到南疆的领土了,队伍却在和顺的边境停了下来,他真的是非常着急。可是,当他看到云婵卿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看到小墨一天比一天更快乐,终究还是舍不得开口催促。
算了,既然卿卿和小墨都喜欢这里,那就在这里多住几天吧!等真的到了南疆,恐怕就没这么自由了!就算南疆没有大元那么混乱,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单纯直爽的,要知道,派系的争斗在哪里都少不了……
安南俊不急着去催促,云致远自然就更不会着急了。说起来,卿儿如此放松的笑容。他已经好几年都没有看到过了。特别是一年多以前,卿儿从朝阳寺回来之后,就仿佛背上了沉重的枷锁,再也没有轻松自在的笑过!
云致远难得见到女儿如此惬意,干脆就主动的顺着女儿的心思,让她在滇南多住上一段时间。而他自己则是带着一个小队的侍卫,直接赶赴了南疆的边境,去整顿这边的戍边部队去了。
又过了七天,小墨已经快疯成野孩子了,小虎也已经打败了山上所有的猛兽。真的成为了附近山上的一霸。可是,云婵卿却不得不开口,让押送嫁妆的车队做好准备,再过两天就重新启程。
都说近乡情怯。她虽然不会情怯。但是。却隐隐的有些排斥。
她以前和母亲参加宴会的时候,就听那些夫人们凑在一起闲聊,说女儿一旦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就要开始守别人家的规矩,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自由。而且,一旦做了人家的媳妇,就要担负起伺候婆婆的责任,就要早晚去给婆婆请安,就要在婆婆面前立规矩……
她不知道南疆的规矩是怎样的,但大抵和大元那边差不多!
云婵卿到现在还记得,母亲被祖母为难时的情形。那时候,祖母性情古怪而偏执,故意偏疼着顾姨娘,让一个姨娘在主母的面前不守规矩,甚至故意在顾姨娘的面前下娘亲的面子,让母亲没脸来管这个家。
做为人家的儿媳妇,这种刻意的挑刺和找碴,刘氏根本就无法避开。甚至,只要婆婆派人去“请”她,她就必须马上到场,不能找任何理由推辞。有时候,明知道是故意找麻烦的,可是还不能不去,那种感觉实在憋屈!
当然,云婵卿倒不是害怕婆婆,她只是厌烦这种勾心斗角。而且,婆婆毕竟是安南俊的亲生母亲,是小墨的亲奶奶;看在安南俊的面子上,她也不想做的太过。若是婆婆一直针对她,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忍气吞声。
隐忍,会被人当作好欺负;反抗,则会被说成不敬长辈。做人儿媳妇的就是这样,不论怎么选择,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正确。毕竟,身份摆在这里,关系摆在这里,需要考虑的顾忌太多,根本就不可能真正的放手施为。
缩手缩脚的与人争斗,永远也没有胜利的时候!
因为不愿意那么早的去面对婆婆,也不愿意那么早就被束缚住,所以,云婵卿在这里又拖了三天。从送嫁的车队到达滇南开始,她已经在这里停留了近半个月,实在找不出理由来继续拖延,所以,她只能收拾东西准备启程。
所谓,伸着脖子是一刀,缩着脖子也是一刀!真到了这种不得不面对的时候,云婵卿反而很快就平静了下来。早死早超生嘛,既然迟早是要碰面的,还不如痛痛快快的去面对,大不了到时候再想办法就是!
于是,当天下午,收拾好东西以后,最后一次上山。
墨儿骑着小虎满山遍野的巡视,仿佛帝王在巡察自己的领地,当然,还要顺便折腾一下山里的子民。安南俊没有跟过来,倒是云婵卿陪着儿子一起。不过,她没有去挖那些草药,而是挽着袖子在河边捉鱼,打算晚上给小墨做鱼汤。
小墨喜欢喝鱼汤,特别是这条河里的鲫鱼……
其实,小墨不一定是真的喜欢喝鱼汤,他只是听说要离开这里了,心里有所不舍,所以才找个借口再上山一次。他喜欢这座大山,他想在临走之前,再看看那些被他揪过尾巴的山鸡,被他吓的乱窜的松鼠,还有被他拔过毛的兔子。
他要和山里的小动物们道个别,不然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说起来,小墨是在滇南出生的,所以,他对这里的归属感特别强烈。他总觉得这里才是他的家,这座大山就是他家的后花园,他觉得自己就应该是属于这里的,所以,他一点也不想离开滇南。
可惜,娘亲已经和父亲说好了,明天就继续赶路,而且,这一路上将不再多做停留,直接赶到南疆的京城。小墨知道,父亲急着和娘亲举行婚礼,所以,他就算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老老实实的认命。
他还小,这种事情他做不了主!
小墨骑着小虎跑到了山顶,小虎站在山顶长啸了几声,然后又飞快的驮着他往山脚下跑去。小虎大概也知道,这是它最后一次巡视自己的领土了,所以,显得格外的振奋,奔跑起来简直脚下生风。
疯狂的奔跑了几圈之后,小墨大概也觉得有些累了,便翻身从小虎的背上下来,一边往娘亲捉鱼的那条小河边走去,一边踢着路上的小石子解闷。
“噗!”石子带着泥土飞起,砸在了一个奇怪的女人身上。
“叽里咕噜,乌鲁瓦拉……”这个奇装异服的中年女人,嘴里说着一连串奇怪的话,一下子就蹿到了小墨的面前。
“嗷吼!”小虎立马伏低了身子,冲着这个女人怒吼了一声,又猛的向前踏了一步,英勇的挡在了小主人的身前。当然,它还不忘伸出了自己锋利的爪子,利爪紧紧的扣住地面,仿佛准备随时发动攻击。
“乌鲁瓦拉……”那个女人指着自己,一脸的兴奋和激动。
在这个古怪的女人身后,还有一个看上去有些发胖的中年男人,正不忍直视的捂着自己的眼睛,还把努力的把自己的头偏向一边,假装自己是在看风景。他此时此刻的动作和表现,就差在脸上写着——我不认识她了!
这是得有多嫌弃,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
“大娘,墨儿根本就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啊!能不能冒昧的问一句,您能不能说正常一点的人话?”这个女人叽里咕噜的说了半天,可是小墨一句也没听懂,所以,他只好淡定的翻了个白眼。
好吧,小墨是料定对方听不懂自己说什么,所以,他刚才这两句话就说的比较随意。他在说话的时候压根就没想过,万一对方不小心听懂了,会不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和歧视,会不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大娘,您头上围的那一圈麻布是什么?哦不,这个大约可以猜的出来,大概是帽子一类的东西吧?不过,这么大热的天,您围那么一圈帽子不热吗?就算不热,可是帽子上挂着一排银坠子,您的脖子难道就不累么?”
说实话,小墨一开始都没注意到对方的长相。
毕竟,对方的打扮实在太奇葩了!
他就看到了许多银子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大娘的头上是一大圈的银坠子,脖子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银色月牙,月牙上挂着好多银制的拳头大的圆片和花朵,手腕上也挂着许多银镯子。
不说别的,就这浑身上下的银子,加起来至少也有上百两了!要是没有个健康的身体,光是这些银子就能把人给压垮了!还要带着这么一堆银子移动,这绝对不是个轻松的活计啊!
小墨不由的深深的崇拜起了面前的大娘——这是多么伟大和敬业的精神啊,这是要把自己变成摇钱树的节奏吗?!
好奇特的审美习惯,好奇特的衣着打扮,好奇特的风俗人情啊!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他刚才真的光看这些银子了,哪还能注意到对方的长相?哪怕是对方长的像朵花儿,也会在一堆银子的辉映下,失去自己的色彩吧!
不过,这位大娘仔细看上去……似乎有些眼熟哦!
。。(未完待续。。)
ps: 【安南俊父母的出场,那个,,,,略奇葩了些……】
【不过,俺是要打造这种南疆土著的感角。】
【高大上的异国公主,才能大放光彩嗷!】
第三百五十一章 土着婆婆来袭!
小墨疑惑的歪了歪头:咦?这位大娘是真的好眼熟哦。
“大娘,墨儿以前有见过你吗?你看上去好像很眼熟的样子哦。可是,墨儿觉得很奇怪,你这么有特色,如果真的见过,墨儿应该不会忘记的。”
小墨的表情很天真,也很无邪,丝毫都没有做作的痕迹。
中年女子的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她忽然觉得,自己当初穷极无聊,跟着儿子学了大元话,绝对是一种不可挽回的错误。她如果听不懂孙子说了什么,是不是就不用这么受打击了?
她的小心肝啊,瞬间就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当然,她并没有因此生小墨气,也没有恼羞成怒的斥责小墨。毕竟,一岁的小孩子是不会故意说谎的,小墨觉得她穿的衣服很有特色,那是发自内心的感觉,所以,这真不能怪孩子没有礼貌。
说来说去,这一切全都是她的错!
她忘记了小孙子是在大元长大的,忘记了小孙子根本就不了解南疆的风土人情,她把这些银光闪闪的东西挂在身上,是为了表达自己对儿媳和小孙子的重视,要知道,这可是南疆皇族在祭祀时才穿的“华服”。
她如此的郑重其事,结果却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诺儿啊,我是黎主母啊!”中年女人伸出手来指着自己,用不太顺当的大元话,异常激动的自我介绍。
翻译成人话,这句应该是——“墨儿。我是你祖母啊!”
好吧,她刚才“叽里咕噜,乌鲁瓦拉……”的那一通,以及此刻含含糊糊的这一句,总结起来就是一个意思——墨儿,我是你的亲祖母啊!祖母实在是太想你了,所以亲自过来看你来了!
“好吧,您还是继续说鸟语吧……”小墨淡定的翻了个白眼。
他这位祖母的大元话,说的可是够有水平的!
以一般人的智商水准,根本就猜不到她说的是什么!这还不如直接用南疆话来交流呢!至少。小墨和他父亲学了那么一点点。日常的交流还不成问题。
咦?既然小墨能听懂,那他刚才的表现,可就值得推敲了。
他明明知道面前的人是自己的祖母,不仅不马上就和祖母相认。还故意的调侃祖母的服饰。这胆子也实在是太大了吧!还有。他如此不尊重自己的祖母,讽刺祖母说的是鸟语,这样似乎也有些过分了吧?
做为一个晚辈。他难道就不怕祖母不喜欢他吗?
“叽里哇啦……叽里哇啦……”某祖母果然很听话,马上就改回了鸟语。而且,她不仅一点都没有生气,还万分激动的夸奖自己的小孙子——墨儿可真聪明啊,墨儿也会说南疆话呢!
“叽里哇啦……叽里哇啦……”
这句说的是——“墨儿真漂亮啊,比俊儿小时候还漂亮呢!”
可是,亲爱的祖母大人啊,您哪只眼睛看到小墨比他父亲好看的?您这审美观真的没什么问题吗?安南俊那么妖孽的长相,那么倾国倾城的美貌,是小墨这种继承了云家刚毅特色的人能对比的吗?
这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美感,好不好?!
只有眼睛瞎了的人,才会觉得墨儿比他父亲好看吧?!
可惜,隔辈亲总是没道理的,真心会让人失去判断力啊!
在小墨祖母的眼睛里,小墨绝对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孩子!谁也没有她的墨儿聪明,谁也没有她的墨儿漂亮,谁也没有她的墨儿可爱!就连她自家的妖孽儿子,不论是智商还是长相,也都要老老实实的靠边站!
“来,墨儿,快让祖母抱抱!”赛婓儿兴奋的伸出手来。
小墨盯着她胸前的那串银器看了看,又扫了一眼自己的小胳膊和小腿儿,果断的摇了摇头。他还是更喜欢娘亲的怀抱,软软的,香香的,只有几层薄薄的绸缎隔着,抱起来最舒服了!祖母身上挂的东西太多,抱起来肯定硌的慌!
更何况,祖母身上的那些银子已经够沉了,要是再加上他的体重,恐怕会闪了腰的。他是尊老爱幼的好孩子,当然不会给祖母增加负担了!
嗯嗯,就是这样!他绝对是个好孩子!
于是,小墨果断的躲开了祖母的手,带着小虎一起往后退了半步。他一脸戒备的看着还想要靠近的祖母,明确的表达出了自己生人勿近的态度。
赛婓儿一脸的哀怨和委屈,小孙子不肯让她抱,这可怎么办才好啊?她盼了那么久的小孙子嗷,她期待了无数次把小孙子抱在怀里的感觉,可现在小孙子就在面前,却不肯乖乖的到她的怀里来。
呜呜……臭小子,不带这样欺负祖母的啊!
“夫君,你帮我搞定小孙子嘛!我要抱抱小孙子!我一定要抱抱咱们的小孙子!”赛婓儿暗自神伤了一小会儿,然后,她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飞快的转过头来,一脸求助的看向了自己的丈夫。
被当了很久布景板的祖父大人,终于成功的露脸了。
“墨儿,我和你祖母是来接你母亲的,你能不能给我们带路?”被忽略了许久的祖父终于站了出来,微微有些发胖的圆脸,微微有些发福的身材,挂着一副笑眯眯的表情,看上去特别的慈爱。
最关键的是,祖父竟然说的是一口字正腔圆的大元话,他的吐字非常的清楚,而且语句也说的非常流利。就凭着这一口纯正的大元话,就导致了小墨对这位祖父的好感,一下子就飙升了起来。
会说熟练的大元话,就意味着祖父不排斥大元的文化,也就意味着他不会排斥来自大元的儿媳妇!当然,这只是小墨的初步判断,至于最后的结果如何,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
小墨是不会轻易的认可祖父和祖母的!
他会考验大家,根据大家对娘亲的态度,再决定他的态度。
这是小墨的一点小固执,也是他对娘亲的特殊维护。
若是祖父和祖母对娘亲不好,他宁愿和母亲回到云家去!
“娘亲在河边捉鱼。我带你们去找她!”小墨意味深长的看了祖父一眼,然后一个翻身骑在了小虎的背上,他伸手拍了拍小虎的脑袋,回头再瞥了祖父和祖母一眼,这才让小虎放开速度奔跑。
小虎乃是山林之王,它的速度非常之快,在丛林中奔跑跳跃,简直就像如履平地一般。山林里的所有动物,没有能追的上小虎的,就连小墨自己,也要运出七八分的功力,才能跑的过在山上撒野的虎王。
让祖父和祖母跟上小虎的速度,是小墨对他们的第一重考验。他要试试祖父和祖母的功夫如何,看看他们能不能对母亲造成威胁。
可惜,他的祖父和祖母都不弱,很轻松的就跟了上来。
南疆果然不愧为战斗民族,不仅全民皆会役使猛禽和昆虫,就连武功这种神奇的东西,也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南疆所有的部落首领,全都是武功高手,而做为皇族之人,皇上和皇后自然就更是高手了!
都说——文能安邦,武能定国!
在南疆,你可以不会认字,但却不能不会武功!
在南疆,你可以不会吟诗作对,可以不会舞文弄墨,可以不会弹琴绘画,可以不会舞蹈和下棋,但是,却一定不能不会养蛊!
这就是南疆的风土人情,这就是南疆的人文习俗,这也是南疆对人的独特评判标准——没有武功的人,或者武功不够高强的人,在他们的眼中就是弱者!而不会养蛊和用蛊的人,在他们的眼中更是无能之辈!
弱者,是注定了不会被接纳的!
无能之辈,更是大家嘲讽和打击的对象!
所以,很早就有人在摩拳擦掌,准备狠狠的教训一下云婵卿这位异国公主!当然,还有不少野心勃勃的部落首领,打算挑衅这个凭空冒出来的皇太孙,并且摘掉小墨的这个皇太孙的称号!
在这些南疆土著的眼里,一个整天只会吟诗作画的大元公主,一个连话都说不利索的黄口小儿,很容易就会被他们给整垮。然后,等小墨失去了皇太孙的封号,安南俊就可以安心的选侧妃了!
其实,几乎每一个部落的首领,都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安南俊,然后凭借着女儿的关系,为自己的部落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且,几乎每一个部落首领的女儿,都曾经疯狂的追逐过安南俊,甚至到了现在,还有很多人为他而痴迷。
这些部落的首领,以及首领的千金们,都是云婵卿和小墨潜在的敌人!他们有的觊觎着更大的利益,有的干脆是觊觎着安南俊的美色,总之,他们都把云婵卿和小墨当做眼中钉、肉中刺,除之而后快!
敌人太多,这简直是防不胜防啊!
只是,大概谁也不会想到,那个传说中柔弱无能的大元公主,那个传说中只会吟诗作对的大元公主,竟然会如此的强大!还有那个才刚满一岁的皇太孙,竟然也能让大家跌碎一地的眼球。
异国公主,其实那么好欺负的?!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二章 婆媳相见!
清澈的小河边,云婵卿已经捉到了三条黑背鲫鱼。
鱼儿都不大,即便是用来熬汤,仍旧有点少。
云婵卿将捉到的鲫鱼用草绳穿起来,扔在了稍微远一点的草地上,然后又继续挽起了裤脚,在河水里来回的穿梭。
小河的水很清凉,流过脚边的时候,有一种清爽沁人的感觉。
突然,一条巴掌大的鱼儿从她的身边游过,可是,她没有像前几次那样飞快的出手去捉鱼,反而是莫名的停顿了一下,然后又疑惑的抬起了头来,皱着眉头看向了山脚下的方向。
不知道为什么,云婵卿感觉到安南俊的情绪非常激动,那是一种兴奋加紧张的感觉,隐隐的还有些期待和不安,他的心脏在飞快的跳动着,连带着她体内的同生蛊都跟着骚动了起来。
“嗷吼!”小虎的啸声,由远及近的传来。
听到了这熟悉的虎啸,云婵卿这才收回了目光,微笑着的摇了摇头,在小溪边洗了洗手,整理了一下被挽起的裤脚,然后在河边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等着小墨过来“投怀送抱”。
这小家伙,一定是在山里玩累了,所以来找她要抱抱呢!
“娘亲!娘亲!”小墨隔着老远,就开始扯着嗓子大喊。
“嗷吼!”小虎也不甘示弱的怒吼,长啸声震撼了整个山林。
云婵卿的眼中浮现出了一股笑意,小墨在这大山里自由自在的奔驰时。大概是他最开心和快乐的时刻。这时候的小墨,整个人都是精神十足的,就仿佛脱缰的野马,就仿佛放归山林的猛虎。
他和小虎的那个兴奋劲儿,简直是一模一样的!
“娘亲,娘亲,我遇到了祖父和祖母了,他们说要来接你去南疆!”小墨故意高声的喊了出来,好让娘亲有个心理准备,也能有一点缓冲的时间。
可是。听到小墨的话。云婵卿整个人都惊住了!
什么?
小墨的祖父和祖母?!
那不就是……她的公公和婆婆?!
也就是安南俊的亲生父母,南疆的皇帝和皇后?!
此时,云婵卿才终于明白过来,安南俊刚才那紧张和兴奋的心情。到底是从何而来的了!他定是看到了父皇和母后亲自前来。所以才会那般的激动。才会有那种期待和不安的心情!
不过,云婵卿怎么也没有想到,她未来的公公和婆婆。竟然会如此突然的出现在她的面前,而且,还是以这样突兀的、让人措不及防的方式。丝毫没有给她准备的时间,也没有给她一丁点的征兆和提示!
可是,这样一来,她一点都没有准备,以她现在这个散漫的样子,肯定会给公婆留下坏印象的!她身上穿着普通百姓们才穿的粗布衣服,头上带着小墨亲手编的花环,看上去虽然有些活泼俏皮,但却绝对不够端庄沉稳!
她现在的样子,在大元是绝对会遭到批判和鄙夷的!所谓的“站没有个站相,坐没有个坐相”,大概说的就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她的仪容、仪表,还有仪态,没有一样是符合规矩的,就连她身上的衣服和佩饰,也不符合她的身份!
身为一国的长公主,她的妆扮和服饰可以不是最华丽的,可以不是最昂贵的,但是,却必须是最精致的!她可以长的不够漂亮,可以性格不够温顺,可以姿态不够娇媚动人,但却必须是端庄、大方、整洁的!
她必须要有一种高雅的姿态,有一种华贵的气质,有一种不怒而威的威严,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必须能衬托出她的高贵身份!她是和顺的长公主,她是南疆的太子妃,她是南疆皇太孙的亲生母亲!
可是现在,她的仪容和仪表,与她身份实在是太不相符了!
云婵卿有些紧张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她想要把头上的花环给拿下来,但是犹豫了一下之后,最终还是没有动。这可是墨儿亲手给她编的花环,不论和她的身份是否相符,不论是否会影响公婆对她的印象,她都是不会摘下来的。
这是小墨的一份孝心,她不能辜负儿子的心意!
至于未来的公公婆婆,她原本是有心要好好的相处,但是,如果公公和婆婆真的从心底不喜欢她,那她也只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不会为了讨好公婆而刻意的改变自己,更不会为了让对方满意,就打破自己的处事原则!
她就是这样的,她骄傲,她固执,她执着,她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和底限!她愿意尝试着去接受对方,但是,却不会求着对方来接受自己!她只做好她该做的,至于事情的最终结果,她并不想去刻意的苛求!
一切,不如就随缘吧!
随缘,最好!
“墨儿!”云婵卿在小墨靠近的瞬间,突然运起了轻功,她轻盈的点了几下地面,从河边飞掠到了十米开外的草地上,并且从疾速飞奔着的小虎背上,安然的将墨儿给抱进了自己的怀里。
她的动作是那么的行云流水,她的姿态是那么的曼妙绝伦,她从起身到抱住小墨,中间根本就没有一丁点的停顿,那种飘逸和洒脱的身姿,甚至,有一种凭虚御风、飘然若仙的感觉。
“好俊的轻功!”赛斐儿和安旭东对视了一眼,眼底满满的都是赞赏。
他们早就知道云婵卿的功夫不凡,轻功更是一流中的一流!不过,关于这位儿媳妇的一切,他们一直是通过暗卫的汇报才了解的。听说的事情再多,也不如亲眼见到一次,亲眼所见的震撼总是比较直接。
不过,单从功夫而言。云婵卿已经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嗷吼!”小虎猛的一个急刹车,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回了云婵卿的身边。它老老实实的蹲下了身子,用锋利的爪子挠了挠地上的杂草,然后,拿它那巨大的虎脑袋,亲昵的蹭了蹭云婵卿的小腿。
小虎的样子实在是乖巧,乖巧的堪比家养的猫儿一样。
赛斐儿和安旭东再次对视了一眼,眼中的笑意更深,对儿媳也更加的满意。云婵卿的轻功够好。又能役使山中的野兽。还生了一个这么聪明的儿子,而且,她的相貌也还算出众,身份更是足够尊贵……
说实话。这个儿媳妇。他们真没什么可挑剔的!
最关键的是。俊儿喜欢她,为了她甚至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
就凭这一点,赛斐儿也不可能不接受她!
不过。这一次的见面,倒是让赛斐儿对她更有好感了!
特别是云婵卿的打扮,那种简单而纯粹的感觉,还有她头顶上的那个花环,那种贴近大自然的、仿佛精灵一般的感觉,都让赛斐儿觉得非常的舒服。之前在心中的种种担忧和排斥,瞬间就被击溃到了烟霄云外。
在云婵卿的身上,赛斐儿没有找到大元贵女的那种矫揉造作,也没有找到公主们身上的傲慢和无礼,她看到的是一种自然和纯粹,是一种非常贴近真实的,让人愿意亲近和接纳的气质。
“卿儿,我是安南俊的母后!”赛斐儿气定神闲的站到了云婵卿的面前,用她还不大流利的大元话,介绍了一下她自己的身份。然后,她便睁大了眼睛,滴溜溜的打量着云婵卿,眼中满是好奇。
云婵卿不傻,只从称呼上,就知道婆婆对自己没有敌意。
卿儿,只有亲近之人才会这么称呼她。若是安南俊的母后不愿意接纳她,那么,就应该称呼她为云公主,或者称呼她为云姑娘,更有甚者,还可能直接连名带姓的叫她,透出那种淡漠和疏离的感觉。
而赛斐儿肯叫她一声卿儿,这已经是一种认可了!
“母后!”云婵卿的称呼也很给力,不等吩咐就主动的改了口。
安旭东的嘴角剧烈的抽搐了一下,他忽然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预感,有了卿儿和小墨的加入之后,南疆的皇宫很快就会变得热闹起来。当然,还有南疆各个部落之间的格局,也将会被这一对母子给打破!
“你不错!难怪俊儿会那么喜欢你!这句母后,我就先接下了!”赛斐儿毫不客气的点了点头。做为一个好母亲,儿子喜欢的女人,她也一定要试着去喜欢,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态度,而让儿子感到为难。
更何况,她还有个可爱的小孙子,那可是她朝思暮想的小宝贝啊!她要是得罪了小宝贝的娘亲,到时候小宝贝不喜欢她了,那可怎么办才好啊!所以,只要云婵卿不过分,看在儿子和孙子的面子上,赛斐儿也绝对不会为难她!
不过,云婵卿今天的表现,已经赢得了婆婆的几分好感!
随着赛斐儿点头的动作,她头上的那一圈银坠子,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响声。
云婵卿不由自主的抬头,偷偷的瞥了一眼,。
“没事,你想笑就笑吧!”赛婓儿淡定的摆了摆手。
没关系,她是真的一点也不介意。反正,云婵卿已经嫁给了俊儿,就等于是南疆的人了!南疆人,总有一天要穿南疆的传统服饰!那么,这位和顺的长公主,将来在祭天的时候,也一定会挂上这些银饰。
到时候,嘿嘿……
。(未完待续。。)
ps: 【上一章的章节题目有错别字。很神奇的是,我回头看了一下存稿的文档,文档里的章节题目没错,是写的土著婆婆。可是,我复制上传的章节题目,却变成了土着……这是什么情况?】
【感谢蓝猫11的3票粉红,感谢夜妖的2票粉红,感谢银箭的打赏,感谢bonnyyu的评价票!谢谢亲们的支持!】
【话说,为毛在写到这一章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的是《她妈妈不喜欢我》的调调呢?我这是被中国好歌曲给毒害了么……】
第三百五十三章 佤族女的挑衅!
云婵卿与公婆见面的时候,安南俊正被佤族的首领之女纠缠。
这位佤族的首领之女——叶那,是追逐安南俊的众多女子之中,最为凶猛的一个。因为她的行为太过大胆和放浪,曾经好几次被安南俊当众扔出去。但是,每扔一次之后,她不仅没有丝毫的收敛,反而更加的热情和执着。
当然,这也与佤族的部落习俗有关。
佤族崇尚婚姻自由,盛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生活,青年男女之间的交往以“串姑娘”的形式进行。年轻男女们凑在一起谈笑说唱,嚼槟榔,根本就没有什么男女大防,或者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避讳。
叶那是真的很喜欢安南俊,她从第一次跟着父亲参加联盟酒会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个全场最漂亮的男孩,并且,立志一定要嫁给安南俊为妻。正因为喜欢,正是因为放不下,所以,她才会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
这种追逐爱情和幸福的行为,在叶那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佤族的女子从来就不喜欢扭扭捏捏的,既然发自内心的喜欢了,自然就要努力的去追求。她做为佤族的部落首领之女,更没有不战而溃的道理。
所以,这一次听说安南俊要回来了,叶那马上就到了南疆的京都,想要在婚礼举行之前,将安南俊给光明正大的抢回来。
可惜,她在京都等了一个月,却没有等到安南俊回京的消息。反而等来了安南俊在滇南逗留的消息。因为害怕迟则生变,叶那竟然说服了安南俊的父母,带着她一起来到滇南,迎接云婵卿这位传说中的异国公主!
当然,叶那姑娘的目的,还是要堂而皇之的来抢亲!
“俊哥哥,这是我们部落最大的牛头,象征着我心中最英勇的勇士!我将这个牛头送给你了!”叶那抱着一个硕大的牛头,那头上的牛角大约有半米多长,看上去就显得狰狞而可怖。
不过。牛头乃是一种象征。在佤族人看来确实珍贵无比。
只可惜,部族和部族之间因为人文风俗的差异,观点也不尽相同。至少,在安南俊看来。这个牛头就显得很可笑——他连山上的猛兽都能轻易的猎杀。连老虎都能当做坐骑。又怎么会看得上一个牛头!
杀一头牛就能被当做勇士,佤族的勇士也太廉价了!
“不必了!这是你们部落的象征,你还是把它带回去吧!你的父亲若是知道你把它带出来了。一定会很着急的。”安南俊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和叶那拉开了一个安全距离,并且面无表情的拒绝了。
“俊哥哥,你放心,父亲一定不会怪我的!”叶那以为安南俊是在担心她,心情马上就飞扬了起来,脸上还露出了娇羞的神色。
“俊哥哥,我好开心,你竟然这么关心我。我……”叶那还想说些感人肺腑的话,想要表达自己对安南俊的情深意长,但是,安南俊早就被她缠的不耐烦了,直接就开口打断了她的话。
“抱歉,我还要去接我的妻子下山,你如果有事就去找冷魈帮忙吧!我这几天会很忙,应该是没有时间招呼你了。”安南俊说完这句话之后,马上就绕过了叶那,运起轻功往山上赶去。
以父皇和母后的速度,此刻应该已经见到卿卿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对卿卿的印象如何?有没有为难她?
小墨他倒是一点也不担心,毕竟是母后的亲孙子,再怎么样母后也不会为难自己的孙子。可是卿卿就不一样了,万一母后就是不喜欢她,万一母后对她的态度很冷漠,卿卿可能会更排斥去南疆的。
安南俊此刻简直心急如焚,他生怕自己去晚了一会儿,母后和卿卿就会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到时候,这两边都是他最亲近的人,不论他帮着哪一边说话,都会伤害到另一方的亲人。
好不容易摆脱了叶那,安南俊简直是片刻也不肯耽误,运起轻功以最快的速度往山上赶去。可是,叶那哪是那么容易就放弃的?她竟然扔下了沉重的牛头,同样也运起了轻功,遥遥的跟在安南俊的身后。
“卿卿!小墨!”安南俊在跑到半山腰的时候,正好碰上了云婵卿抱着儿子步行下山。当然,云婵卿的身边还跟着盛装打扮的赛斐儿和安旭东,还有一只非常容易就会被人忽略的猛虎。
“卿卿,累不累?母后没有为难你吧?”安南俊在见到云婵卿之后的第一件事,不是问候自己的父皇和母后,而是很自然的去接过了小墨,并且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云婵卿有没有受委屈。
赛斐儿的嘴角,狠狠的抽搐了一下。
她从来就不知道,原来在儿子的眼里,她竟然是这么不值得信任的!不就是故意甩开了儿子,单独来看了看儿媳妇吗?竟然让儿子变得这么紧张,仿佛生怕她把儿媳妇给吃了一样。
她的小心肝啊,瞬间就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果然,儿子长大了,就会变得不贴心了!
“啊?”云婵卿先是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忙拉着安南俊的袖子,小声的解释道:“我没事!母后对我很好!你不要乱说话!”
云婵卿一边焦急的解释,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婆婆的脸色,生怕婆婆会因为这一句话而突然生气。她和婆婆好不容易相处的不错,眼看着婆婆已经开始接纳了她,可不能被这一句话给毁了。
说实话,云婵卿心中一点也没有感谢安南俊的相护,反而把安南俊给骂了个狗血淋头——这是要多么愚蠢的男人,才会在第一次婆媳见面的时候,就这么立场鲜明的护着自己的妻子?!
他这样的态度,不仅不会让妻子变得好过,反而会挑起婆婆的怒气!让婆婆觉得儿子变得一点也不贴心,让婆婆觉得儿子被儿媳给抢走了,让婆婆觉得儿子是被儿媳给撺掇着教坏了,从此,怎么看都觉得儿媳不顺眼!
婆媳矛盾的来源,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大多数的时候,婆媳之间本来是没有矛盾的,而挑起矛盾的根源,就是那个愚蠢而不自知的男人!而且,在很多的情况下,矛盾都是不知不觉被挑起的,可愚蠢的男人不仅不会和稀泥,反而一边去劝母亲不要为难自己的妻子,一边去劝自己的妻子不要忤逆母亲。
然后,就把两边的怒火挑的越来越旺,矛盾越来越不可调和!
云婵卿生怕安南俊做出这种蠢事,所以,紧紧的拉住了安南俊的袖子。
“还是卿儿比较贴心,母后简直是白养你了!”赛斐儿狠狠的白了儿子一眼,然后亲昵的拉住了云婵卿的手,又拍了拍云婵卿的手背。她的态度仍旧很亲切,并没有因为安南俊这句话,就生出对云婵卿的不满。
当然,她的心中其实也有一点不舒服,只是,还不至于因为一句话就怒火冲冠,更不至于因为一句话就失去判断能力。她能够看的出来,儿子只是太在乎卿儿了,所以才会这么的口不择言。
“祖母不要难过,你还有墨儿呢!”小墨这个腹黑的小家伙,总是特别的会看人的脸色。此刻见到气氛有些紧张,祖母也有些不开心的样子,他马上就展开了手臂,冲着祖母伸要抱抱。
要知道,从见面到现在,墨儿还没允许祖母抱过呢!
“还是我的墨儿最乖了!祖母最喜欢你了!”赛斐儿接过了孙子,亲昵的抱在了怀里,蹭了蹭小孙子的脸颊,然后,又狠狠的剜了安南俊一眼。
安南俊呆愣愣的,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
他确实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母后的态度,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母后和卿卿不是第一次见面吗?为什么母后对卿卿会这么亲昵?这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卿卿才是母后的女儿,而他其实是女婿来着?
还有小墨,以前总是喜欢和他争宠,总是和他抢夺卿卿的所有权,赖在卿卿的怀里不肯下来。现在怎么,这小家伙竟然愿意离开卿卿的怀抱,主动的讨好他的母后,还在母后的怀里冲他翻白眼?
一瞬间,安南俊就觉得自己的世界被颠覆了!
他这是被娘亲嫌弃了,同时也被儿子抛弃了吗?
为什么他觉得,在这个家里,他的地位将会沦落到最低呢?!母后对墨儿和卿卿,好像都比对他亲近;墨儿对母后的态度,也比对他要好很多。就仿佛他们才是一家子人,而他才是外来的那一个……
这个,应该不是他的错觉吧?
“咯咧……咕咪呐!”叶那姑娘在旁边听了半天,因为安南俊等人一直在用大元话交流,所以,她根本一句也没有听懂,只能焦急的插嘴。
当然,她说的是佤族的语言,并不是南疆京城所用的通用语,所以,云婵卿和小墨也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云婵卿根本就想不到,这姑娘说的竟然是——俊哥哥,我爱你!
当着她的面,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啊!
。(未完待续。。)
ps: 【注:本文架空啊,因为某妖起名无能,所以,编造不出来南疆各个部落的名字。后面出现的各种部落,可能会是大家熟悉的名字,但是,请不要对号入座。本人没有任何偏见,没有种族歧视,纯粹是为了故事情节。谨此。】
【感谢灿若繁华的打赏!感谢我的眼泪没人看见的粉红票和评价票!谢谢亲们!么么!】
第三百五十四章 奢华的公主!
“这位是……?”在叶那开口说话的瞬间,云婵卿才终于注意到了,原来在安南俊的身后,还跟了一个模样古怪的小姑娘。此时,这个小姑娘正一脸焦急的看着安南俊,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辩解着什么。
云婵卿本来以为,这个小丫头是安南俊的母后带来的侍女,但是,看到小丫头说话的语气和态度,才恍然发现她的身份没那么简单!若真的是侍女,就不应该在主人说话的时候,随便的插嘴!
既然她敢用这种态度说话,就一定不会是普通的下人!
莫非,这个小丫头是安南俊的妹妹?
只是,她看上去,似乎不太好相处的样子啊!
而且,据说安南俊还有个亲弟弟,然后才是最受宠爱的小公主,也就是说,小公主的年龄应该没有这么大才对!可是,既然她不是传说中的小公主,那么,她又怎么会被南疆的帝后带在身边?
既然她不是那位小公主,又能是什么身份?
云婵卿微侧着脸,疑惑的打量着叶那。
只见,这个小姑娘留着长长的头发,她的头发并没有梳拢起来,而是任由头发披肩而下,洒向脸颊的两侧及肩背,只用发箍从前额到脑后把头发拢住。她的发箍是银色的,呈半月形,中间宽,两头窄,看上去美观大方,配上那一头瀑布般的黑发,倒是不觉得有多难看。
唯一不妥的是,小姑娘在腰间围好几个竹圈。小腿和大腿之间也戴着好几个竹圈或藤圈,大小手臂间戴有好几个银饰,耳朵上戴着夸张的大银环,颈上戴着硕大的银项圈和若干的珠串,手指上也戴着夸张的银戒指。
她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累赘,那些竹圈和银饰显得非常的笨重,行动之间总是叮叮当当的,看上去就觉得很不方便,可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人家小姑娘一点也不觉得累赘。反而觉得这样很美,甚至以这些累赘为荣。
云婵卿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这个小姑娘,又偷偷的瞄了一眼自己的婆婆,在心里默默的吐槽——南疆人的审美习惯真是可怕。她是真心的接受不了!不仅是这位姑娘。还有她的准婆婆。竟然都是一副招财树的打扮!
甚至,云婵卿都会有一种错觉——这两个人就是彻头彻尾的暴发户,她们一定要把自己的全副家当。都堂而皇之的挂在身上!而且,她们一点也不觉得这样会很累赘,反而会对此引以为荣!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些银器的打造都很粗糙,非常的粗糙,可以说是一点都不上档次。这是一种带着狂野气息的粗犷,与大元银器的精致和秀美,完全就不是一个水准的!别说大元的掐丝工艺和镂空工艺了,就连大元的普通雕花技术,他们也是拍马都及不上的!
这简直是粗制滥造的劣质品!
就像街边小摊上的低端货,和大银楼里的精品的和区别!
想到了这里,云婵卿默默的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看样子,她给婆婆准备的礼物,婆婆一定会很喜欢的!
那些金嵌宝石的狄髻头面就不肖说了,还有各种金镶翠玉的龙纹金簪也可以不必提了,就连那些金镶东珠的普通步摇,在南疆人看来都是非常华贵的。甚至,就是那些准备用来打赏下人的普通银镯子,还有做工比较精致的银制发钗等等,就足够震撼住这些南疆的土豹子了。
好吧,她不该这么想自己的婆婆……
可是,南疆在首饰制作上,真是有够落后的!
当然,还有南疆人织布和染色的工艺,简直粗糙的让她无话可说!堂堂的一国皇后,身上穿的竟然是棉布的衣服,而且,染的都是大红大绿的粗俗颜色,布料上的花样更是简单的让人发指!
云婵卿把疑惑的目光移向了安南俊,她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南疆的手工艺制造水平似乎非常的落后,甚至远超了她的想象!而且,南疆似乎一点也不富强,反而还有些原始的感觉!
对,就是原始!
不论是安南俊的母亲,还是面前这位姑娘,不论从衣装还是打扮来看,都显得非常的原始!就仿佛,整个南疆仍旧处于钻木取火,甚至刀耕火种的状态。云婵卿甚至猜测,南疆或许连耕犁都没有,更别说织布的织布机了!
她这算是被安南俊给骗婚了吗?
穷小子要娶富国公主,而她却阴差阳错的自投罗网……
云婵卿发呆的功夫,安南俊已经解决了叶那,并且一脸紧张的看着她。察觉到了她心中所想,安南俊的心里非常的忐忑。他并不是刻意的瞒着她,只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南疆与大元相比,确实要落后许多。
当初,他之所以会出使大元,之所以想要开通两国之间的贸易,就是为了促进南疆的经济发展,也是为了学习大元的先进工艺。若不是有着这样的目的,他堂堂的南疆太子,又怎么会跑到异国他乡!
只不过,命运弄人,反而成就了他与云婵卿的这段姻缘!
“卿卿……”安南俊一脸紧张的看着云婵卿,生怕她会后悔嫁给他,生怕她会觉得他配不上她的身份,从而回到和顺去做她的长公主。
云婵卿恍惚了片刻,看到安南俊那殷切的模样,不由的会心一笑:她今天这是怎么了?得失心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重?一个人幸福与否,外在的条件真的那么重要吗?就像她上辈子,带了那么多的嫁妆,最终得到幸福了吗?
她当初选择嫁给安南俊,看中的不是他南疆太子的身份,也不是南疆的财富和国力。她看中的只是安南俊这个人,是安南俊对她的真挚情谊,是他对她的维护和爱,是他除去身份和地位以外的东西!
“我没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云婵卿轻笑着摇了摇头。
“娘亲,你们在打什么哑谜啊?”小墨在赛斐儿的怀里,疑惑的伸长了脖子,看向了自己的娘亲。没有同生蛊的那种心灵感应,小墨完全不知道在刚才的这一瞬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变故。
就连赛斐儿和安旭东,也有些迷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情况。
当然,云婵卿并没有给他们解释,也没打算给他们解释什么,她只是冲着婆婆善意的笑了笑,然后行了一个晚辈礼节,做了一个引路的动作,就笑眯眯的拎着手中的鲫鱼,和安南俊一起并肩而行,往山下走去。
当然,赛斐儿干脆也抱着小墨,和他们一起并肩下山。
“小姐!您回来了!”明翠和明喜两个丫头,早就守候在了山脚下。
“小姐,东西还是让奴婢帮您拿着吧!晚上是要用这几条鲫鱼做鱼汤吗?是不是还做小少爷最喜欢的清淡口味?”明喜主动了接过了云婵卿手中的鲫鱼,还给云婵卿递上了一条擦汗的帕子。
很简单的一个细节,很简单的一个动作,就让在场的几个人心中猛的一突,有一种心跳加快的感觉。
原来,明喜递帕子的时候,露出了她手上的镯子。那是一个非常精致的银镯子,以珍珠地做底,烧蓝工艺,手工錾刻花卉图案,镯身内环浑圆光滑,镯形花边如水波不兴,错落有致。
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镯子,就让两个南疆女人都移不开眼了。
南疆的女人喜欢银器,尤其以佩戴银器为美,同时也用银器来表示自己尊贵的身份。上好的银器打造的饰物,必须是有一定的身份才能佩戴。就像赛斐儿头上的那一圈银饰,别的女人就没有佩戴的资格。
然而,以赛斐儿的身份,都不曾有如此精致的镯子!
可是,这样精致秀美的镯子,竟然出现在云婵卿的侍女身上!
当然,这还不是最震撼的!最震撼的是,当她们的视线离开那个镯子,开始打量起云婵卿的这两位侍女,这才恍然的发现,原来这两位侍女的头上,竟然都佩带着点翠嵌宝石的银簪子,以及累丝嵌宝石的蝴蝶钗!
如此精致贵重的首饰,竟然戴在了两个侍女的身上!而且,仔细的一打量,这才猛然发现,原来这两位侍女,竟然都穿着绸缎做的衣裙。那宽袖长衫曳地,蓝底白花的长裙随风飘舞,风姿飘然。
这哪里是两个丫鬟啊,这简直比大家小姐还贵气逼人!
就连明喜拿出来的那个帕子,都让叶那嫉妒的恨不得抢过来。那是用上好的丝绸做的帕子,上面还绣着大朵大朵的芙蓉花,如此精致秀美的丝帕,她连见都没有见过,更何提用这样的帕子来擦汗!
云婵卿这位异国公主,生活用度也太奢华了些!
赛斐儿看着云婵卿那自然的动作,再看了看儿子毫不见怪的神情,不由的收敛了自己眼中的好奇。她万万没有想到,云婵卿穿着如此普通的细布衣服,却会用这般精致的绣帕来擦汗。
而且,云婵卿的身上没有佩戴任何首饰,连一个普通的银簪子和银镯子都没有。她只在头上带了一个简单的花环,一点也不像是高贵的大家闺秀,反而是她的那些丫鬟,打扮的花枝招展,好像是大家小姐一样。
。(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十五章 高大上VS土着!
赛斐儿早就知道大元的富庶,也知道大元贵族生活奢华,但是,她却怎么也没有想到,未来的儿媳妇竟然已经奢华到了这种地步!
返璞归真!
对,就是返璞归真!
云婵卿穿着细布衣服,并不是因为她穿不起昂贵的绸缎,而是因为她不需要用奢华的布料来衬托自己的身份。她完全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觉得什么样的布料舒适,就穿什么样的衣服。
而且,赛婓儿仔细的观察了一下,云婵卿身上的这种细棉布料,竟然也是非常有讲究的。这种细棉布,布料结构紧密,布面匀净光泽,织纹平滑而清晰,看上去就非常柔软,而且,它还有着类似于丝绸的质感。
最关键的是,一般的棉布都很容易起皱,而且皱了以后很难抚平。但是,云婵卿穿着这件衣服,在大山上捉鱼采药,却没有留下一点褶皱。它看上去是那么洁净平整,立纹饱满,光泽莹润,就仿佛刚穿到身上的新衣一样。
说句实话,赛婓儿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但她的眼力却不错!
云婵卿身上的这种棉布,确实与寻常百姓家的不同。这是江南织造最新研究出的一种棉布织法,它融合了丝绸的光泽和质感,又保留了棉布的亲肤,改进了棉布易缩水和易变形的缺点,让棉布变得更加高端!
这种新潮的布料,被江南织造命名为纯棉府绸!
府绸的织造工艺非常之复杂。前前后后要经过十多种工艺,织造的成功率加起来还不足一成,十匹原料才能做出一匹完整的细布。而且,这种布匹因为工艺的难度太高,产量极为稀少,所以价格也非常昂贵,甚至比真正的丝绸还要贵。
更让人惊讶的是,这种纯棉的府绸刚一问世,就受到了各家贵妇的追捧,获得了很多年长者的青睐。只不过。因为这种布料看上去不够华丽。所以多是被做成了居家服饰,以及贴身穿着的里衣。
云婵卿身上的这件衣服,就是用今年江南织造送进宫中的贡品所缝制,不论是布匹的柔滑手感。还是布匹上的印花和染色。都是府绸中的精品!
这是一种低调的奢华。是一种不张扬的内涵!
与满身银饰的暴发户一对比,真正的奢华就从骨子里凸显了出来。
“小姐,您累不累?要不要先回去梳洗一下?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沐浴。”明翠压根就没有在意别人的神情,她只是像平日做过的无数次那样,做好了自己身为贴身丫鬟的本职工作。
但是,就是她这简单的表现,也让赛婓儿感到了惊诧。
如此训练有素的侍女,如此奢侈华贵的打扮,如此平静无波的态度,这就说明,这个丫鬟此刻所做的一切,和她所穿戴以及佩戴的一切,都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并没有任何的夸张和刻意的成分!
而且,单看这丫头的一举一动,就知道她还有不弱的功夫!
能让这样一个沉稳大方的女子为侍,能让这般武艺高强的女子甘心为仆,那么,她们的主子又该是何等的优秀?又该是何等的让人惊艳?!
赛婓儿的眼神,再度落到了云婵卿的身上。
对于这个来自异国的儿媳妇,她是愈发的好奇了起来。
正当云婵卿这位高大上的异国公主,开始展现出她的独特风采之时,叶那竟然发出了一声带着喜悦的惊呼。随着一串叽叽喳喳的鸟语之后,这位小姑娘踏着轻功飞了出去,然后,抱着一个比自己还大的牛头,兴冲冲的跑了回来。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叶那骄傲的举起了她的大牛头。她故意把牛头努力的凑到了云婵卿的面前,并且还得意的左右摇晃了好几下,就像一个幼稚的小孩子,在炫耀自己手中的玩具一般。
云婵卿一脸茫然的看向了安南俊,完全不明白这个小姑娘在表达什么。为什么她会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她这是被面前小丫头给瞧不起了呢?最关键的是,按照她的正常思维来分析,完全看不出这小姑娘在炫耀什么啊?
总不至于,在炫耀她手里的大牛头吧?
这小姑娘看上去大约也有十三四岁了,思维应该也已经成熟了,她应该不至于在山野间捡到一个牛头骨,就这么得意的炫耀起来吧?
这个,呃,应该是她理解错误了,对不对?
看到云婵卿询问的目光,安南俊马上眼角抽搐,满头黑线。
他会好意思告诉卿卿,叶那是真的在炫耀,她拥有整个南疆最大的一个大牛头吗?他会好意思告诉卿卿,叶那不仅是在骄傲的炫耀,而且还是在向她发起挑战,问她有没有这样大的牛头,有没有亲手猎杀过野牛吗?
安南俊默默的把眼神移向了正蹲在云婵卿身边的小虎,然后,又默默的看了一眼仍旧一脸得意的叶那。他真的很想问问某个白痴,连老虎都能被训练的如此乖巧,人家会在意你一个牛头吗?
云婵卿顺着安南俊的视线,茫然的看了看自家乖巧懂事的小虎,又茫然的看了看那个被高高举起的大牛头,然后,再度疑惑的把视线转了回来。
这是……怎么个情况?
为什么她会觉得,安南俊的表情有些扭曲呢?
还有,同生蛊传来的那种羞于启齿的感觉,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道,真的是像她所想的那样,这个行为举止都透着古怪的小姑娘,竟然真的是在炫耀她捡到的这个牛头?这个,牛头有什么值得她炫耀的?难道,她真的把这个牛头当成宝物了?!
察觉到了云婵卿的情绪。安南俊默默的点了点头。
云婵卿沉默了片刻,然后,又继续沉默了片刻。她看着自己面前洋洋得意的小姑娘,看着开心的炫耀着手中的这个大牛头的小姑娘,忽然有种不忍心去刺激她,也不忍心去伤害她的感觉。
多么单纯可爱的小丫头啊!
这么一个简单的牛头,就能让她如此的幸福和满足!
她比那些养在深闺的贵女们,不知道要淳朴和善良和多少倍!她脸上那个毫不虚伪和做作的笑脸,虽然是在幼稚的挑衅,虽然是在炫耀自己手中的玩具。但是。却实在是让人反感不起来!
见惯了京城那些贵女们的宅斗手段,见惯了那些贵女们互相攀比和陷害的水平,见惯了被人们称做名门闺杀的内宅争斗,乍一见到如此淳朴可爱的小姑娘。云婵卿竟然还有些欣赏了起来。
当然。在欣赏的同时。一股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这个是送给我的吗?谢谢你了!”云婵卿一只手就把硕大的牛头给接了过来,并且。她还用最真诚的眼神,看着小姑娘说了一句谢谢。
安南俊默默的扭过了头去,实在是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卿卿明知道人家小姑娘是在炫耀,还偏偏要抢人家最得意的东西,这样做实在是太邪恶了!
不过,他就喜欢这么邪恶的卿卿,实在是太招人喜欢了!咳咳!
“咦?咯呜耶……”叶那刚才还笑的非常得意,可是,她只见到情敌冲着自己嫣然一笑,然后,还没等她从这个笑容中反映过来,就觉得手上突然一轻,部落里最珍贵的一个巨型牛头,就已经落在了对方的手上。
她一直自恃功夫很高,但是,却根本没察觉到对方怎么动的手!
她竟然被抢了,被抢的一点防范都没有,连阻挡一下都没有!
叶那的心里憋出了一股子不服输的心气,她怎么都不肯相信,绝对不肯相信,一个只会吟诗作画的大元公主,竟然有着比自己还要高强的武艺!刚才一定是她疏忽大意了,才会被对方轻易的得逞!
叶那打定了主意,她这次一定要扳回一成,她要抢回自己的牛头,挽回自己在俊哥哥眼中的形象!她一定不能输,一定不可以输,起码在她最得意的功夫上,绝对不可以输!她就不相信,自己还打不赢一个娇生惯养的异国公主!
于是,叶那姑娘开始发奋图强了。
她右腿后撤,身子微微前倾,沉稳的一掌猛的拍出。
击空!
前踏一步,继续发力,又是带着风声的狠历一掌!
再次击空!
她干脆前扑,双脚连续蹬地,打出了虎虎生风的连环掌!
不出意外的击空!
轻功,掌功,腿功……叶姑娘把步法踏的沉稳有力,把掌法打的虎虎生风,把身法用的游刃有余。她已经用出了自己最高深的功夫,甚至,在强大的愤怒刺激下,她竟然还超常发挥了起来。
可是,云婵卿就那么单手拖着巨大的牛头,身子轻轻的往旁边一侧,或者在掌风即将靠近之时,一个优美的下腰,一个优美的俯仰,就在这狭小的方寸之间,以最小的幅度辗转腾挪,轻易的就避开了她的攻击!
叶那越打越心急,越心急越打不中。
最后,她憋了一肚子的委屈,干脆不打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未完待续。。)
ps: 【连续这大半个月,差不多都是十一点左右更文,今天难得更的早了一点,会尽量再码一会儿,争取明天能加更。最近这个月工作比较累,有时候下班回家,恨不得直接就睡觉,实在是疲惫不堪。不过,幸好快完本了,完本就可以休息一小段时间了。】
【我爱你们!谢谢你们一直陪着我!有你们的陪伴,是我最大的幸福!】
第三百五十六章 奇葩的南疆!
小姑娘一哭,云婵卿倒是傻眼了。
她是真没想到,这小丫头的抗打击能力竟然这么差。
不就是抢了她一个没用的牛头么?有必要哭的这么伤心吗?虽然那两个大牛角是挺值钱的,但是,对于这种身上挂满银子的暴发户,会在乎这么一点小钱吗?还是说,这小姑娘就是对牛头情有独钟?
她该不会是牛头人部落的吧?云婵卿默默的在心里吐槽。
这个难得一见的大牛头,该不会是牛头人部落的吉祥物吧?能让小姑娘哭的这么伤心,就算不是部落的吉祥物,至少也是部落的某种特殊象征,就算不是部落的象征,起码也是这个小姑娘的定情信物!
若非是特别重要的东西,哪用哭的如此伤心嚎啕?
感觉到卿卿心中所想,安南俊的嘴角微微的抽搐——除了部落的名字以外,他能说卿卿已经把剩下的都猜对了吗?当然,那个牛头不是小姑娘的定情信物,而是小姑娘打算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安南俊默默的转过了头,他一定不会告诉卿卿这个实情的!
他不想因为这么奇葩的事情,被卿卿嘲笑一辈子!
当然,叶那如此奇葩的性格,其实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要知道,南疆的地域非常广阔,但地貌形态大多是大山和丘陵,还有着无数淡水湖的阻隔,所以,很多部族之间根本就没有交流。
整个南疆,除了一小部分平原还算富庶以外。更多的部落都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这些部落除了自身的武力比较强大,蛊术的传承没有落下以外,几百年来一直是固步自封,过着男耕女织的原始生活。
而叶那所在的佤族,就是这些原始部落的代表之一!
因为南疆地貌的特殊性,隐藏在大山深处的部落非常多。各种各样的部落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最夸张的,竟然还有传说中的母系部落存在,甚至,还有一妻多夫的。乃至一家兄弟只娶一个妻子的部落存在。
当然。这些都是南疆的鄙陋,但是,它们也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
既然它们能够存在,就有一定的合理性!
这是在独特的生存环境之中。经过了无数代更替演变。才形成的特殊的生活习惯。对于这些部落来说。他们自己的独特习俗,才是最适合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只有这样生活。才能保证他们的部落传承下去。
就像叶那所在的佤族,在他们的部落范围之内,就生活着许多巨型的野牛群落。很多时侯,他们就是要靠着猎杀这些野牛为食。然而,想要在成千上万的野牛群中,猎杀最为健壮的一头野牛,就连狮子和老虎,也是要退缩的。
那不是几个人对一头牛的猎杀,也不是一个人对一头牛的的单打独斗,而是几十个人面对成千上万的牛群,在成千上万的牛群中的捕猎!且不说公牛的角有多锐利,只说这成千上万的牛群,一牛一蹄子,就能轻易的把人踩成肉酱!
在这样庞大的牛群中,想要将你看中的猎物撂倒,需要无数人的配合,也需要非常灵巧的身手,还需要有莫大的勇气。
叶那手里的那个牛头,是他们部落几百年来最大的一个!
如此巨大的牛头,是他们部族所有勇士的骄傲!
生在大元的云婵卿,永远也理解不了这种独特的骄傲!同样的,她也永远无法理解,这个牛头对于叶姑娘的意义!这是叶那心中最珍贵的宝贝,否则,她也不会从部落里偷出来,千里迢迢的送给自己最爱的人。
只可惜,安南俊不是佤族,所以,他也接受不了这个……
“小姑娘,别哭了!我把东西还给你了!我不是真心要抢你的东西,只是觉得你可爱,想逗你玩玩而已……别哭了,好不好?”云婵卿一脸别扭的表情,把牛头放回了叶那的面前。
早知道这么小姑娘不经逗,她就不招惹人家小姑娘了!这下倒好了,竟然把小姑娘给惹哭了,还当着自己公公和婆婆的面……
婆婆不会觉得她喜欢欺负人吧?
“呜呜……”叶那继续抹泪,看都不看云婵卿一眼。
当然,她虽然不搭理云婵卿,却没忘记把牛头抱回自己的怀里。这可是他们部落最大的一个牛头,是部落首领的象征!她把牛头送给安南俊倒是没有问题,但是,若被其他人抢走了,她回去之后就没法交代了。
于是,叶那紧紧的抱着她的牛头,继续坐在地上大哭。
当然,她不仅是在哭这个牛头,还是在哭自己刚才丢了脸。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功夫和身法是最好的,在成千上万的牛群中都能从容的进退,是当之无愧的大高手。然而,她却在自己最爱的人面前,输给了自己的情敌!
嚎啕哭啊!不哭都不足以发泄她心中的悲愤……
凭什么?凭什么一个吟诗作画的异国公主,功夫也能这么厉害?!
她的情敌这么厉害,她又怎么能抢回心上人?
若是抢不回心上人,她要怎么回部落?怎么面对父老乡亲?
于是,继续伤心的嚎啕……
“喂,这小姑娘到底几岁了?怎么看上去……”云婵卿刚才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见人家小姑娘一时半会儿哭的停不下来,就只好在安南俊的面前寻求安慰。明明看上去已经成年了的,这丫头怎么会表现的这么幼稚呢?
还是说,这其实是南疆人的一大特色?
云婵卿当真是一脑袋的黑线。
她曾经在脑子里想象过,等她到了南疆之后。将会遇到各种堪比大元宫斗的手段,各种美女前来争宠和挑拨离间,还有恶婆婆会每天逼着她立规矩,甚至还有暗杀和下毒之类的大戏!
可惜,她想象的这些桥段,完全就不曾上演。反倒是,她从来就不曾想到过的,一些诡异的,甚至奇葩的事情,正在莫名发生着……
例如。一个小姑娘莫名的来炫耀她的牛头!
例如。这个小姑娘被抢了牛头之后,坐地上嚎啕大哭!
例如,小姑娘打扮的像个摇钱树,南疆的皇后也像个摇钱树!
还有。诸如此类的。让人天雷滚滚的。莫名惊诧的种种神迹……
她该怎么去适应——如此神奇的南疆生活?
像这个小姑娘这样的奇葩,她以后还会遇到多少个?
这就是所谓的人文差异吗?这就是所谓的地域差异吗?可是,为什么南疆和大元两个比邻的国度。竟然会有这么天差地别的差距?
这,这……云婵卿一时之间,真是有些接受无能啊!
话说,南疆到底是一个怎样奇葩的国度啊?
明明,安南俊看上去……还挺正常的啊!
云婵卿默默的把视线挪到了公公和婆婆的身上。好吧,她就不该抱有太大的希望的,就从南疆的帝后看来,南疆就绝对是不走寻常路的神奇国度。她已经可以想象,如此奇葩的帝后,能引领出怎样奇葩的王国!
“等将来有机会,我带你去各个部族看看,你就能明白了。”安南俊无奈的捏了捏云婵卿的手,“虽然南疆四季如春,作物生长也很快,但是,南疆的生存环境,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
“各种毒虫,猛兽,毒草,百姓们随时都可能丧命。还有陡峭的山崖,还有充满毒气的沼泽,还有随时会发生的地动……可以说,南疆的土地上到处都是危险,还有许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安南俊的神情,变得压抑而严肃。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南疆到底有多落后,南疆百姓的生存到底有多困难!那个曾经被他耻笑过的共妻部落,全族上下人数还不足500人,而且,因为生活在沼泽的深处,他们几乎没办法与外族通婚!
族里的年轻女子一共就这么一点,从一开始的年轻男子武力抢亲,为了抢到心仪的女子而展开决斗,到后来未婚男子公然抢夺别人的妻子,甚至部落里还发生了巨大的争斗,死伤了无数的青壮年,这才终于形成了共妻的局面!
两个,或者多个男子,共同拥有一个妻子,组成一个家庭!
这样的生存状况,不过是被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为之!
安南俊第一次出使大元,目的就是为了改变这种现状!
那时候,他刚刚巡视了各个部落,见到了许多奇闻轶事,也见到了许多部落的生存艰险,于是,他就想要开通两国贸易,用南疆盛产的一些茶叶和物产等等,换取大元的耕梨、织布机,以及其他的先进技艺。
安南俊想要通过这种贸易交流,促使南疆的百姓们走出大山,走出那些人迹罕至的沼泽,走到地势比较平缓的地带,聚集成村落和城镇。他希望建立起部落混居的大城市,而不是保留着古老部落的格局。
正是因为怀着这种远大的理想,正是因为想要改变南疆的贫穷和落后,所以,安南俊才那么努力的说服了南疆所有的大臣,带着他的使团来到了大元,想要展开一个属于南疆的伟大盛世。
他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仔细的考察了大元的风土人情,研究了大元整体的物价和市场取向,最终,在他满怀信心的踏入大元京城的第一天,却被大元的太子当成了“祸水东引”的那个引子……(未完待续。。)
ps: 【有木有人发现,上一章的章节题目,土着又莫名其妙的变成土着了。。。】
【这算是系统bug吗?】
第三百五十七章 实力的差距!
在遇到云婵卿之前,安南俊可以说是整个南疆的骄傲。
他在做太子的这些年里,针对南疆如今这种部落聚居的情况,提出了很多有利于部族团结和发展的政策。包括他坚持要出使大元,都是为了国家和百姓的富强,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若是不出意外,安南俊绝对是南疆千古留名的一代大帝!
可惜,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他满怀壮志的来到了大元,打算与大元建立友好邦交,建立两国的贸易通道。结果,却被残暴的大元太子当成了祸水东引的引子,成了两国开战的导火索!
他中毒昏迷不醒,南疆与大元爆发了战争!
他怀着和平与发展的信念而来,带回的却是战争的肆虐!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一世他没有毒入骨髓,两国将士也没有因为他而陷入到仇恨之中。战争虽然打响了,但是在两军首领的暗渡陈仓之下,并没有造成将士的伤亡,也没有祸及边疆的百姓。
不过,自从遇到了云婵卿之后,他的毒是解了,人生的轨迹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生活的一部分重心,分了给自己最爱的女人,而另一部分则分给了自己的儿子。他虽然没有放弃理想,却只能暂时把它埋在了心底。
在大元的时侯,他或许不会去想这些事情,觉得只要一辈子和心爱的女人相依相守,就算放弃理想也值得。但是。离南疆的疆土越来越近,他心中的那些责任感又开始冒头,他终究还是放不下南疆的子民。
“卿卿,你愿意陪我一起,走进南疆的每一个部落吗?那些部落,或许仍旧茹毛饮血,或许还在刀耕火种,或许有很多你无法接受的陋俗,但是,他们都是南疆的子民。都是南疆的一分子……”
安南俊一脸渴望的看着云婵卿。
他可以为了卿卿放弃自己的理想。可以把卿卿和小墨当做自己生命的全部。但是,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他就想要改变南疆的现状。甚至,他觉得卿卿应该会体谅他。并陪着他一起完成这个梦想。
他希望卿卿能够把南疆当成自己的家。他希望卿卿能够把自己看成是南疆的一分子。他希望卿卿能够陪着他一起,走进南疆的每一个部族,去帮助那些原始部落。摆脱他们的贫困和愚昧,逐渐的富庶起来。
他是南疆的太子,这些子民都是他的责任!
就像坐在地上哭泣的叶那,或许有那么一天,她将忘记牛头所代表的意义。她所在的那个部落,将学会如何畜牧,如何放养牛羊,他们将会像大元的草原民族那样,以畜牧为生,并且制作出无数的乳制品……
或许有那么一天,共妻族也会走出沼泽,与其他的部落开始通婚。他们将不再需要兄弟几人共同娶一个妻子,他们将不会分辨不出哪一个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他们将会各自组建属于自己的独立家庭!
听到安南俊的询问,连赛斐儿和安旭东都期待的看向了云婵卿。
做为安南俊的父皇和母后,他们自然知道儿子心中的抱负,也知道儿子的治国之能。若是安南俊为了妻儿而放弃了家国大事,他们虽然不会指责云婵卿红颜误国,却也会对云婵卿亲近不起来。
既然已经嫁到了南疆,自然就是南疆人了,就应该站在南疆的立场上,为南疆的子民谋福利。他们不希望云婵卿的心里,还把自己当成和顺的长公主,还惦记着和顺的繁荣和富强。
“你要带我去游山玩水吗?”云婵卿调皮的眨了眨眼睛,用一种轻松的语调说道:“你知道我最喜欢四处游玩了,而且,我们可以带上师父一起,挂上江湖游医的牌子,顺便去见识一下南疆各地的疾病和药材。”
听到云婵卿的回答,安南俊终于安下心来。
虽然,卿卿没有把自己当成南疆的一员,但是,她至少肯陪他一起去走进南疆的部落,她肯尝试着去接受南疆的百姓,尝试着去适应南疆的风俗,尝试着去了解南疆的各种人文特色。
赛斐儿与安旭东对视了一眼,眼里也是一片释然的神色。
这样就很好了,若是云婵卿一上来就表示自己是南疆人,说自己深爱着南疆这一片国土,说自己要为南疆的发展做出一份贡献,那么,他们反而会觉得忐忑不安,会担心这位异国公主别有所图。
云婵卿对南疆没有感情,也没有归属感,这样才正常。毕竟,对她而言,南疆是非常陌生的,她需要慢慢的去了解,慢慢的去熟悉,慢慢的去接纳。
这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一样,定然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才会逐渐的产生感情,才会逐渐的生出信任,才会逐渐的产生依赖感。没有人在第一次见面,就要与对方不离不弃,当然,除非那个人是神经病。
“叽叽喳喳……”叶那姑娘抱着她的牛头,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用一种悲愤异常的神情,冲着安南俊怒吼。
“什么情况?”云婵卿无辜的摊了摊手。语言障碍什么的,真心是太令人惆怅了!这位小姑娘说的什么,她一句都听不懂啊!不过,小姑娘不是应该冲自己怒吼么,怎么会突然把怒火转向了安南俊?
“她说刚才不关你的事,让我不要怪你。”安南俊也无辜的摊了摊手。他没有怪卿卿好不好,他永远也不会怪卿卿的好不好!大概是他刚才那个严肃的表情,让小姑娘产生了误会,以为他在为她讨回公道。
不过,叶姑娘还算比较理智的,至少,她明白刚才是自己的功夫不如人,云婵卿没有打伤她,就已经是对她手下留情了。所以,她说不关云婵卿的事情,只怪她自己学艺不精,所以她认输!
“你的爱慕者之一?”云婵卿用一种诡异的眼神,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叶那一遍,然后,又笑眯眯的转过来,冲着安南俊点了点头道:“小姑娘还不错!说实话,我觉得她挺可爱的,你真的不重新考虑一下?”
安南俊只觉得一阵强烈的寒意,从心底飞快的升腾了起来。他立刻把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面色严肃而认真,没有丝毫的迟疑,以最鲜明的态度,表现出了自己坚定不移的立场。
“祖母,我饿了!”小墨在祖母的怀里,发出闷闷的声音。父亲要带娘亲去四处游玩,可是,娘亲竟然没有提要带他一起!娘亲怎么可以这样对他呢?娘亲怎么可以完全把他给忽略了?!
他讨厌被忽略,娘亲如果不带他,他就偷偷的跟过去!哼!
小墨在心里打定了主意,他一定会看紧娘亲,坚决不给娘亲偷偷溜走的机会!他也要一起去游山玩水,他也要去各处玩耍,他也要去见识一下,自己将来即将统治的国家,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
“好了,有什么话,你们还是等回去之后再说吧。墨儿都已经饿了,我们还是赶快回去吃饭吧!”赛斐儿可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孙子挨饿,一听说墨儿觉得饿了,马上就开始催促了起来。
赛斐儿说完这句话之后,又转过头去,飞快的用佤族语言,对着叶那又重新说了一遍,然后,她既不等安南俊和云婵卿回答,也不等叶那答应,直接就抱着怀中的小墨,率先往山下飞掠而去。
天大地大,孙子为大!
既然孙子都饿了,自然要马上开饭了!
什么事情都没有孙子重要啊!
看到父皇和母后已经运起轻功下山,安南俊便牵起了云婵卿的手,回头冲叶那叮嘱了一句,然后也跟着飞快的朝山下掠而去。
轻功什么的,果然是居家旅行的必备佳品啊!
只见,一连串模糊的身影,从半山腰飞快的往下移动,那举止,那动作,简直是倍感飘逸和洒脱!特别是落在最后面的那一个,一边抱着一个硕大的牛头,一边左晃右晃的躲避着石头和树木,险而又险的动作令人叹为观止!
“噗通!”叶那在躲避一棵大树的时侯,不小心摔了一跤。
不过,她把牛头抱的稳稳的,一点也没有伤到族里的宝贝。
云婵卿回了看了一眼,终究还是不忍心的停了下来,然后,她飞掠到了小姑娘的身边,拿出了帕子给小姑娘擦了擦脸上的泥土,接着,又从小姑娘的怀里接过了这个牛头,单手举着硕大的牛头,继续往山下飞掠而去。
举着一个那么沉重而庞大的累赘,云婵卿的动作竟然丝毫都没有受到影响,仍旧是那么的飘逸,仍旧是那么的游刃有余!相比起刚才叶姑娘的跌跌撞撞,她简直就像是在表演舞蹈一样,行云流水,飘逸自然!
这就是实力的差距啊!
这样强烈的差距,根本就无法自欺欺人!
叶那愣愣的看着手中的丝帕,看着精美的丝帕上沾染了自己脸上的泥土,然后,她突然把丝帕往自己的怀里一揣,咬着嘴唇从地上爬了起来,三下两下的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就往山下追去。
这次她不是为了追牛头,而是为了说一句——谢谢!
.(未完待续。。)
ps: 【昨晚本来第二章快写完了的,太困了,没撑住。只好拖到今天中午上传了。所以,今天晚上还有一章。】
第三百五十八章 低调不起来啊!(补粉红+)
佤族姑娘都是真性情!
她们向来爱憎分明,不喜欢扭捏做作!
叶那从爬起来的那一刻,就决定要放弃对安南俊的追逐。她们佤族的姑娘,从来就不是输不起的!要爱就爱的轰轰烈烈,要放弃也要放弃的洒脱!拖泥带水,死不认输,向来不是佤族人的性格,更不是她叶那的作风!
既然明知道安南俊的心不在她的身上,而她各方面又比不上自己的情敌优秀,那么,索性就痛痛快快的放手好了!放手,既是大方的成全了对方,让对方得到幸福,同时也是给自己自由!
云婵卿用强大的武功征服了叶那,又用一方华美的丝帕感动了她。于是,叶那果断的放弃了对安南俊的追求,反而因为在武功上被云婵卿折服,成了云婵卿在南疆的第一个拥护者。
佤族,将会在叶那的鼓动和带领下,第一个尝试着进行改革,逐渐的摆脱贫穷落后的境况,成为南疆第一批富裕起来的部落!
……
回到了山下之后,明喜主动的去灶房准备晚膳,而明翠则是伺候着云婵卿和小墨去沐浴更衣,准备正式的给安南俊的父皇和母后见礼。
沐浴之后,为了表示尊重,云婵卿特意换上了一套精致华美的襦裙——淡晕银泥宽袖的长衫曳地,淡紫色绣着芙蓉的繁复襦裙,下半身的裙摆层层叠叠的,如同含苞绽放的花蕾,随着步伐的迈动。一片片的绽放。
云婵卿没有佩戴任何的头饰,一是因为她的头发还没有干,实在不适合梳成繁复的发髻。另外一点,是她觉得婆婆等会儿可能会给她见面礼,在大元一般的见面礼都是头面首饰之类的,若是她本身佩戴的首饰太过华美,婆婆给她礼物的时侯就会很没面子……
毕竟,若是婆婆拿出一套摇钱树级别的土著首饰,而她则戴着内务府专门为她打造出来的精品,各种精美的发钗和步摇。华丽的能晃瞎人的眼睛。两厢一对比,婆婆还以为她故意找碴呢!
当然,关于摇钱树什么的,纯粹是云婵卿心中的想象罢了。
赛斐儿的那个头套。那可是南疆皇后的象征。和大元的凤冠是一个级别的!以云婵卿现在的身份。还没有资格佩戴如此尊贵的头套。而且,南疆的见面礼,和她想象中的那些普通首饰。那可是天差地别了!
那么奇葩的一个国度,这么奇葩的民族,这么奇葩的帝后,如果不送点奇葩的见面礼,哪能显得出独树一帜的风格呢!
赛斐儿的见面礼,绝对能让云婵卿哭笑不得!
……
因为已经到了晚膳的时间,所以,明翠只给她画了一个清淡的妆容。唯一的一点亮眼的点缀,就是她耳边那一对红宝石的耳坠了。可是,即便是如此的素颜以对,云婵卿竟然都透着一股幽静娴雅,娇柔动人!
那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美感,完全不需要任何外在的修饰,不需要珠宝的装饰和点缀,也不需要浓妆艳抹,就能够美丽的让人挪不开眼!
当云婵卿披着一头银色的头发出现之时,所有人都感到无比的震憾。他们见过许多白发之人,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像云婵卿这般纯粹,一头银发仿佛瀑布一般,泛着绸缎般细腻柔滑的光泽,甚至,纯粹的挑不出一丝的杂质。
“她,她,她竟然是银发?!”赛斐儿惊诧的张大了嘴巴。
在山上的时侯,云婵卿一直带着小墨为她编的花环,所以,赛斐儿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花环下的头发。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么娇美动人的相貌之下,竟然是如此震撼人心的发色,那是仿佛精灵般干净和剔透的色泽。
“卿儿见过父皇,见过母后!”云婵卿仿佛没有看到众人惊诧的眼神,也没有听到那一阵惊诧声和抽气声,她非常淡定的对着安旭东和赛斐儿行礼,把一个大国公主应有的礼节,表现的非常完美。
“墨儿也见过祖父,见过祖母!”小墨也学着娘亲的样子,一脸淡漠和平静的,对着他的祖父和祖母行礼。以他一岁的小身体,做出这些一板一眼的礼节,显得非常的讨喜和可爱。
“父皇,母后!”安南俊站在云婵卿的身边,出声提醒。
“免礼,免礼!”安旭东首先回过神来,然后,他尽量压下自己心中的震惊,对着云婵卿和小墨摆了摆手,示意她们不必太在乎礼节。南疆人的习性,本来就是散漫而自由的,并不像大元那般拘礼。
什么儿媳妇要给公婆见礼,要给婆婆立规矩之类的,在南疆根本就没有这种习俗。南疆的大多数家族,都是男女老少各司其职,并没有谁天生就高谁一等,或者谁一定要伺候谁这么一说。
男女平等,婆媳平等,父母和子女平等,每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都要看他对这个家庭的贡献。贡献多的就在家中占据更多的话语权,而贡献少的虽然也有发言权,但总体上却要参考其他人的意见。
在南疆人看来,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不是任何人的附庸,他们拥有自主权,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当然,年幼的孩子虽然也有自主权,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通常也会受到父母的管制。
“卿儿快免礼!”安旭东出声之后,赛斐儿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理智,急忙对着云婵卿摆了摆手。她说完了这句话之后,似乎又呆愣了片刻,这才想起了自己的宝贝孙子,急忙冲小墨道:“墨儿,快到祖母这里来!”
小墨老老实实的走过去,仰着小脸,站在了赛斐儿的面前。
“来,这是祖母给你的见面礼!只要把它带在身边,一般的毒虫就不敢靠近你了。”赛斐儿把手放在了自己头顶,然后,一只通体漆黑的大蝎子,飞快的爬到了她的手上;接着,她竟然把这只蝎子送到了小墨的面前。
你妹啊,这要是一般的孩子,直接就被吓哭了好不好?
南疆果然不愧是战斗种族,变态都是从小抓起的!
你确定,孩子如果被这毒蝎子咬上一口,还能活的下来?
“谢谢祖母!”小墨行了个礼,然后,直接伸手捏住了蝎子的后背。捏住了蝎子之后,他倒是变得有些迟疑,不知道该拿这只蝎子怎么办。
原本那么威武雄壮的大蝎子啊,到了小墨的手中之后,竟然连动都不敢动一下!它直接把自己伪装成了无害的玩偶,腿全部都蹬的笔直的,鳌和尾巴也都蜷缩了起来,不敢做出任何凶悍的模样。
看到黑甲大将军的表现,赛斐儿惊诧的几乎合不拢嘴。要知道,黑甲大将军已经跟了她好几年,这可是个骄傲的不得了的家伙!若不是小墨是她的亲孙子,身上流着她的血脉,她根本就不敢把黑甲大将军送给小墨!
一般的养蛊人,根本就驾驭不了这种级别的毒虫!
毒虫也有毒虫的骄傲,主人不够强大的时候,是会遭到反噬的!
赛斐儿原本是想着,凭借小墨和她同属一源的血脉,让黑甲大将军慢慢的接受小墨,先在小墨的身边生活几年。然后,等小墨慢慢的长大了,再尝试着去役使它,让它成为真正的蛊虫。
可是,她没有想到,小墨竟然会给她带来如此巨大的惊喜!
她能清晰的感觉的到,黑甲大将军对小墨的恐惧!不同于一般蛊虫对养蛊人的服从,那是一种发自灵魂的恐惧,就算小墨要当场捏死它,它也不敢伸出自己的尾刺和毒鳌来反抗。
能让黑甲大将军如此恐惧,看样子,小墨绝对不简单啊!
最关键的是,小墨如今才一岁啊,一岁的天才宝宝!一岁就能够驾驭黑甲大将军这么强大的毒虫,等小墨将来长大了,岂不是要成为天下蛊虫都服从的对象!
赛斐儿的目光透着热烈,看向小墨的神情,就仿佛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她一瞬不瞬的盯着小墨,仿佛想要把这块稀世珍宝据为己有。
看到祖母如此热烈的目光,小墨默默的往后退了一步,仿佛想要拉开了祖母之间的距离。他捏着祖母给的“见面礼”,偏着脑袋纠结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把这只蝎子往自己的头上送去。
可是,小墨的手才刚举到头顶,异变突起——也许是感觉到自己的地位即将受到威胁,小墨的头发里竟然钻出了一只更加大的红色蝎子。它威风凛凛的站在小墨的脑袋上,用力的挥舞着那一对健壮的鳌,还不停的甩动着背后的尾刺。
这只红背蝎子已经摆出了十足的战斗姿态!它的态度是那么的坚定,只要小墨敢把它的同类放上来,它就要和这个同类决一死战。
有我没它,有它没我!
这就是红将军传递给小墨的信号。
“呃……”感觉到红将军的愤怒,小墨一时有些不知所措,他呆呆的举着手中的黑色蝎子,不知道该往头上放呢,还是放到身上的其他地方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