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友在书评区提出问题的解释
首先感谢书友140513022904421和宋长明的长评,只要认真看了小胖的书,夸奖小胖,小胖开心,看见批评虽然有点小消沉,但有人鞭策也是件好事。
关于宋长明大大提出的问题,主角的金手指弄不明白,这点在写书前小胖是有考虑的,并且把主角金手指的具体概念放在了简介上。
后来签约后,觉的太枯燥,没有吸引力,就换了如今这个,从而也就导致了宋长明大大提出的问题,主角金手指描述的不太清楚,这也是小胖笔力所限,新人一个,还请各位读者大大多包涵。
在作品相关里开个章节,将金手指问题,和生命层次划分问题交代清楚。
根据小胖设定的世界观,源海是一切之归宿,所有世界都在源海之中,如同海面的泡沫一般,随波逐流。
周墨是源海中两个泡沫摩擦而过的瞬间,被无意中漏到小说所在世界的穿越者,而经历具现化,则是在周墨穿过两个世界的瞬间,接触到源海之时,被赋予的独特能力。
这是主角金手指的来历。下面是金手指的具体解释。
经历具现化这个特殊能力,使主角能够看到生灵的生命场,还有附着在每个生命场上,生灵过去经历所凝聚的经历光团,并且周墨的生命场能够与不超过他生命等阶的经历光团共振,将别人的经历光团复制在自己的生命场中。
具现化,指的就是主角有着将经历光团具现成实物或者说装备的能力,而经历光团中包含的其它生命的过去经历,会使该实物或者装备具有独特的属性。就像狼王过去是军中的传奇斥候,他的经历光团具现化后,就是他最擅长的斥候双刀,其上附着的属性就是狼王所学的斥候双刀术。
而在这个具现化的过程中,经历光团与周墨的生命场发生共振,具现化出的装备所具有的属性,周墨自身同时也会拥有相同的属性,并且两者可以叠加。
两者叠加后的属性,大约等同于原本属性的150%。
这就是小胖脑洞大开后想出的金手指,没什么科学依据,纯粹脑洞所成,一名长着文科生脑袋,却学了理科的悲剧男,散发想象力的产物。
并且,随着主角生命等级的提升,经历具现化的能力还会有所发展,比如说周墨从红胡子大叔那得到了矮人锻造法,以后会自己打造装备,然后将经历光团注入其中,得到更为强大的装备。
小胖不知解释清楚没,因为是新人,回复书评需要的积分明天才能达到,所以只能开这个章节解释。
下面是生命进化等级划分:
物理态生命:黑铁、秘银、精金
神秘态生命:灵启、魔导、半解放
源能态生命:自然、微妙、本质
规则态生命:观察者、扭曲者、圣贤
位面态生命:被眷顾者、独立者、眷顾者
世界态生命:虚空生命、虚空国度、完整世界
源海生命:浮游者、吞噬者、猎杀者、永恒者
再次感谢两位大大的长评,同时感谢书友140513022904421大大的打赏和推荐票,小胖感谢,感谢!
周墨的酒会(三江感言)
上了三江,总要饮一杯三江水的。
周墨不喜欢水,太清淡无味,于是舀了三江的水,调几杯特制的酒。
第一杯酒叫相聚。
二十万文字为底,加两万七千一百点击,四千零二十一推荐,五千四百三十收藏,酒色青红。
推杯给所有看本书所有读者。
酒杯入手,酒液轻晃,青如天之碧蓝,红似心血滴溅。
入口会柔,柔的百转千回,入喉会烫,烫的心中炙热。
小胖付出了自己的心血,能得到读者大大和三江阁的青睐与认可,才有写这三江感言之日。
第二杯酒叫青芒。
三江水为底,点上一点微甜的青芒酒。
清澈酒液中一点翠绿,晃动温暖人心。
入口就甜,定会身心愉悦,入喉便热,暖人肺腑。
这酒入腹一定是后劲绵长的,呵护肺腑,催活气血。
小胖仅以此杯,敬责编青芒,感谢青芒一月来的耐心与照顾。
第三杯酒叫三江陈酿。
多年的品质与信誉为底,加无数汗水,无数智慧,无数灵思。
酒色想来是深的,应该是醇厚的浓青色。
摇晃酒杯,尽是文华涌动,尽是妙想奇思。
入口定然**,如三江申请通过时的心情,入喉定然醇厚,如三江阁多年来积累的信誉与口碑。
酒液入腹,也定然是意境悠久,回味绵长的。
小胖能有此幸,唯有用此酒敬上一杯,希望与三江阁上同饮。
第四杯酒叫驿路羁旅。
名字有些晦涩,却代表着勤奋。
用他的《野法师之王》为底,加三十万存稿,日更万字,卓越心态。
小胖想,这杯酒应该是土黄色的,稠稠的,不易掀起波纹。
入口可能会有些苦,就像他书中的海姆达尔,在苦苦坚持,孤独中坚持,逆境中坚持,遗忘中坚持,他的国度,永不陷落。
入喉会微甜,好似他书中缅怀的阿斯加德,托尔和洛基在吵闹,希尔走在彩虹桥上的倩影,神域中那曾经的呐喊和欢笑。
入腹会有些酸涩,那是他书中恢弘决战来临前的平静与枯燥,但酒液最终会炸裂而开的,让你品味那最终的辉煌与胜利。
小胖与他共饮,开始第无数次的争论与探讨,他像一位长者,给予小胖在这条路上走下去的信心与路标。
第五杯酒叫冽日辉烬。
用他的《辉烬纪年》为底,加特立独行,加诙谐戏谑,加一滴心里苦。
这杯酒颜色莫名,观之难以分辨。
入口五味斑斓,不可捉摸,稍一分神,通喉入腹,似是有瘾,但又有温柔余意荡漾。
但饮者谨慎,此酒非常酒,小胖未试,中毒自理。
小胖遥遥敬之,为他的潇洒惬意,也为他的七千多岁熊孩子。
第六杯酒很是难调,周墨百转千回,起了名字,曰:胭脂顽石。
这杯酒送给奇幻养老院中的开心果,大家永远的小妾,臣妾不想死。
用她那千夫怒目也绝不更改的书名《超级系统之完本必神》为底,加一丝顽皮,加一点剔透,加一分坚持。
酒色想来是那种被水晕开的淡红,带着胭脂香味,剔透中别有韵味。
入口可能有些酸甜,入喉微感火辣,到了腹中,则能让人在百般头痛之时,升起一丝欢喜。
微微一笑,小胖推杯敬酒,为她给奇幻养老院中所有作者带来的快乐,也为她给汉子群带来的那丝温柔。
六杯酒调好,周墨性尽,黑眸中露出一丝满足,转身欲走,他还有个读者们讨厌的瑞玟-娜隆要处理。
小胖一把拉住,曰:
“你为读者调了一杯酒,为责编调了一杯酒,为三江阁调了一杯酒,为三位好友各调了一杯酒,我呢?我神游小胖呢?”
“小胖我这个吨位,忙前忙后,给你当了一晚上的服务生,你想就这么走了?”
周墨微微皱眉,不动声色的拉住了小胖的手,低头了刹那,然后猛然松开,看向小胖的眸光莫名。
快步走出,然后抗着一人飞快返回,扔到了小胖怀中。
入怀暖玉温香,小胖激动的全身颤栗,看着那蓝金色的蝴蝶面具,激动不能自已。
这就到手了?女神到手了?
瑞玟-娜隆眉间现精灵之火,灿烂清灵中轻轻沾染了小胖发丝。
“死胖子,灰灰去吧!“
书外,小胖按着键盘,看了眼书评区,瑞玟-娜隆,你给胖爷等着,再让读者不满意,咱们看谁被灰灰!
第一章 一杯荒野余生
荒野,文明尚未触及之地,遵循着大自然最原始的规则,散发着即残酷又充满野性魅力的气息。
山林、草原、湖泊,原生态的一切构成了最基本的荒野之地。而荒兽给荒野带来生机活力,当然,对于那些被家族扔到荒野之中的人们来说,它们还意味着危险。
夕阳镇,人类文明与荒野交界线上一个普通的小镇,说是小镇也不过是镇上的居民自夸,按照人类帝国的标准,常驻人口不过两百人的夕阳镇,只能算是一个村落而已。
走投无路逃亡荒野的罪犯,竞争失败进入荒野企图最后一搏的贵族子弟,还有以猎杀荒兽为生的荒野猎人,造就了夕阳小镇畸形的繁荣。
荒野酒馆,就是这种畸形繁荣的主要受益者,罪犯在这里喝壮行酒,贵族子弟在这里饮苦酒,荒野猎人则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一年前,荒野酒馆里多了一个黑发黑眸的调酒师,他叫周墨。
一块白抹布,被一只普通的手用力的擦洗着黒木柜台,朗姆酒与红啤酒洒落造成的污迹被艰难的抹去,周墨一丝不苟的清理着自己的岗位。
现在是清晨,宿醉的酒鬼们还在酣睡,酒馆没有什么生意,而酒馆的老板,红胡子大叔,还要一刻钟才会过来,足有数百平米的酒馆中,只有周墨一人。
将最后一点活忙完,打量了一番重新变的整洁的酒馆,周玄吐出一口浊气,扫了一眼酒馆外躺了一地的醉汉,黑色的眸子亮了亮。
周墨未来之前,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是所有在酒馆里醉倒的客人,在午夜关门之后,全部扔出酒馆,天明之时,来开门的红胡子大叔会一脚一个将他们踢醒,用能够吵醒整个镇子的大嗓门叫他们进来继续喝酒或者滚蛋。
周墨来了之后,规矩依然是这个规矩,不过中间多了一个过程。
走出酒馆的实木拱形大门,周墨伸出右手,在每个醉汉的额头摸了一下,期间不乏警觉者猛的睁开双眼,但看到是周墨,又重新瘫倒在地,不再理会。
据说周墨被红胡子大叔捡到时,瘫在酒馆外面的酒鬼中,浑身发着高烧,若不是红胡子大叔关门后发觉这个黑发小子呼吸不对,摸了他额头一把,周墨早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无声无息的死了。
所以,周墨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和早晨干完活后,都要看看这些醉汉们是否生病。
酒馆外醉倒的汉子足有十七八个,大多是穿着皮甲裹着披风的荒野猎人,少数几个内里衬着丝绸衣服,这是被家族扔到这里的贵族。至于在帝国境内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大多形色匆匆,在酒馆采购一批生活物资后,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周墨的动作很敏捷,在横七竖八的醉鬼间敏捷的移动,足尖没有带起一丝灰尘,当周墨的手掌触碰到最后一位醉鬼的额头时,不知为何周墨的脚下微微一顿,小镇的土地上被深深的印下了一个脚印,周玄黑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发现这是一个落魄贵族子弟,长相极为俊朗,五官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还有着一头金色波浪长发。
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落魄的贵族,没有发现任何能够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和图案,周墨微微皱了皱眉头,按照红胡子老爹的说法,这种看不出身份的贵族,才是来头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
以后离这人远点。这个念头在周墨脑中闪过,紧接着便被一股喜意替代,过去整整一年的收获,都没有在这个落魄贵族身上得到的来的多。
足下用力,抹平了踩出的足印,周墨回到酒馆中,双拳紧握,原本很是宽松的麻布衣服,瞬间被周墨全身上下隆起的肌肉撑满,撸开袖子,周墨手臂上筋络凸显,色泽黝黑,隐隐有着金属光泽。
“不错,筋络纯黑,虽然火候还差些,但离黑铁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红胡子大叔的声音突然出现,周墨抬头嘿嘿一笑,松了拳头,身形又恢复了正常。
红胡子大叔身材极为魁梧,站在柜台外面如同多了堵墙一般,脸上有着如同火焰怒放一般的显眼红胡子,红胡子大叔好像有矮人的血统,胡子很大,眼睛却很小,其中闪着精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周墨,冷哼一声,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黒木柜台,见没有灰尘弹起,这才满意的坐了下来。
周墨看着奇怪,今天还没有听见红胡子大叔的大嗓门,而且看红胡子大叔的样子,也没有去踢醒那些酒鬼的意思。不过红胡子大叔从来不问他的来历,同样,他也从来不问红胡子大叔的事情。
以最烈的雪山烧刀子为底,然后是血葡萄,鲜牛血,海上朗姆,周墨很快调出了一杯酒,倒在橡木杯里,放在红胡子大叔的手边。
酒液粘稠,在足有碗口大小的杯子里打着漩涡,暗红色的酒液如同正在酝酿中的岩浆。
红胡子大叔一口将酒液饮尽,死死闭着嘴唇,屏住呼吸,感受着腹中如同火山爆发般的**,沙场斩首似的血腥,直到**退却,只剩海风一样的淡淡腥味后,才长长吐出一口酒气。
一年前,被红胡子大叔救了,又治好了发烧的周墨,全身上下被剥得精光,所有哪怕能够换一个铜子的东西都被红胡子大叔扣住,并且红胡子大叔还要将他卖给某个人贩子抵偿医药费,周墨就是用了这么一杯酒,换来了如今安身立命的工作。
被这杯“海上男儿”激起了全身血气的红胡子,狠狠的将橡木就被砸在柜台上,然后猛的起身,口中不干不净的嘀咕了一句:
“苟日的的狮心家族,苟日的的帝都暗卫,苟日的的政治!”向酒馆外走去。
周墨听到狮心家族四个字,就吸了口凉气,剩下的话则让周墨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
“苟日的的醉鬼们,都给老子滚起来,两个选择,进来继续喝,或者滚到荒野去喂荒兽吧!”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话,让周墨从刚刚的颤栗中清醒过来,自嘲一笑,那些****的都是大人物,但和他一个小酒保没关系不是?
夕阳镇的一天,就在红胡子大叔如同公鸡打鸣一般的吼声中开始了。
十个铜子一杯的劣质朗姆酒,一个金币一杯的海上男儿,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一杯一杯酒从周墨手中送出,又进了这些醉生梦死男儿的胃里,花钱的痛快无比,收钱的也乐在其中。
周墨过着和之前一年同样的安稳日子,好像早上听到的话从未自红胡子大叔嘴里吐出来过。
天空中一个上弦月,一个下弦月,一个半月同时出现,意味着已经午夜,酒馆中的大部分客人已经离开,只剩下一些喝的烂醉的酒鬼。
“全都扔出去!”
细细品着一杯周墨特调的“黑夜骄阳”,红胡子大叔有些不舍手中的酒杯,于是将这个活计扔给了周墨。
一手提着一个醉鬼,然后用柔劲扔在土地上,这是最后两个了,周墨抻了个懒腰,脑中已经想着自己那张两个月前才买到的松软大?床,一会关门后喝上一杯“月泉”,然后一觉睡到天亮,这是周墨一天中最舒服的事情。
弯下腰,照例摸着这些醉鬼的额头,直到最后一个,周墨毫无收获,有些失落的嘀咕了一句:
“一群只知道喝酒的废柴,一点长进都没有。”
起身正要回转,却看见镇外黑暗中,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手上似乎还提着什么东西。
只是稍一驻足,那人影已经进了镇子,接着酒馆中的灯光,周墨认出了这人,竟是那个给他带来极大收获的落魄贵族。
心中暗骂了一句:“真是倒霉!”周墨赶紧进了酒馆,看到红胡子大叔还在一脸陶醉的品着“黑夜骄阳”,周墨说了一句:
“红胡子大叔,我先去睡了,走时别忘关门。”
红胡子大叔冷哼一声,将酒杯放在了柜台上,沉着声音说道:
“小子,你且等着,一会还要调一杯酒,规矩不能坏!”
周墨脚步一沉,面色发苦,但还是回到柜台内,红胡子大叔的规矩,就是整个夕阳镇的规矩,周墨没有心思也没那个实力打破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所以就只能遵守。
门外突然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这明显是门外的人故意如此。
“如果不想参与进来,一会就不要说话。”
周墨耳边突然响起红胡子大叔的声音,这声音与寻常说话声不同,竟然是直接在他耳边响起,好像红胡子大叔在他耳边轻声说话一般。
周墨不由看向红胡子大叔,却见红胡子大叔还在慢条斯理的品着酒,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一头金色波浪长发,整个人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的落魄贵族走了进来,碧蓝色的眸子扫了一眼周墨,还带着杀意的目光让周墨背后一寒,不敢与之对视,然后落魄贵族的目光落在红胡子大叔身上。
落魄贵族凝视了一会,身上的杀意慢慢消散,然后走到柜台前,手中拎着一个足有牛头大小的包裹,明显从内衬衣衫上扯下的丝绸面料上,透出暗黑色的液体,还带着一股金属的锈味。
“砰!”包裹被仍在了柜台上,周墨垂着眸子,仿佛什么都没看到。
红胡子大叔却连看都没看那个包裹,小眼睛盯着酒杯中的酒液,犹豫了一会,然后不舍的叹息一声,一口将残酒饮尽,仰着脖子回味了好一会,方才吧唧了几下嘴巴,意味着他喝完了这杯酒。
将包裹扯到了身前,落魄贵族没有阻止,只是微微抽动鼻子,然后目光看向了红胡子大叔的酒杯,喉头动了动,碧蓝色的眸子看向了周墨,刚要开口说话,红胡子大叔已经打开了包裹。
恶魔,周墨从未见过恶魔,但是看到那颗头颅的瞬间,心底就涌上了恶魔这个名词,头生独角,皮肤如灰革,无发,头皮上满是狰狞褶皱。
强忍着没有丢脸的倒退几步,强自保持着垂目站立的姿势,倒是让那落魄贵族赞许的看了周墨一眼。
“食铁魔首荒兽,魔首完整无缺。”红胡子大叔漫不经心的给出了评价,然后便久久不语。
红胡子大叔不说话,落魄贵族也就不开口,似是等着红胡子大叔的决断。
半晌……
“给他一杯荒野余生。”
周墨如同机械一般的动了起来,荒野余生,唯一一种周墨来酒馆之前便存在的调酒,只给那些在荒野之中完成了家族任务,最后一搏取得成功后,能够重返家族的贵族子弟,是荒野酒馆的敬意,也是红胡子大叔的认可。
用最烈的地底龙舌兰酒为底,加生兽血,魔鱼籽,荒野鲜烟叶汁液,酒色如荒野夕阳,观之让人沉沦。
第二章 传承装备:狮心腰带
周墨将夕阳般的酒液倒入酒杯之中,如同天边倾下的虹彩。
本来这时候,周墨要说上一句:“祝贺你荒野余生,过往磨难已如夕阳消逝。”但是红胡子大叔有言在先,周墨又真心不想参与进去,于是只能耸耸肩,悼念自己丢掉的一个耍帅机会。
落魄贵族凝视着杯中夕阳般的酒液,碧蓝的眸子中有些怅然,突然抬头看着周墨,极为俊朗如同雕塑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完美的笑容。
端起酒杯,一口饮尽夕阳,腹中酒液顷刻般躁动起来,看似温柔的酒液此时化为刮骨钢刀,穿肠毒药,迅猛而剧烈的疼痛下,落魄贵族面色一阵惨白,紧接着,淡淡的清凉如同清晨的春风般在腹中荡漾开来,春风吹拂之地,疼痛如寒冰被春风拂去,暖暖的感觉如初夏海边的阳光。
落魄贵族闭上了眼睛,似是沉思,又好像在凝望自己,忽然开口:
“艾尔?狮心,祝贺你荒野余生,过往磨难已如夕阳消逝。”
周墨一愣,看向红胡子大叔,红胡子大叔也露出些微的惊愕来,旋即用那震动整个酒馆的大笑声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好啊,想不到帝都之内,狮心城堡中,也有人知晓我这鸟不拉屎地方荒野酒馆的名声,我红胡子的名头在帝都也是响亮的嘛!”
红胡子大叔笑的像个孩子,蒲扇般的大手一下又一下的拍着黒木柜台,柜台上的两个酒杯跳起三尺,再落下,再跳起,却没有摔倒一个。
艾尔?狮心双眸一亮,赞了一句:
“荒野巨人,红胡子名不虚传。”
借着这个话头,艾尔?狮心想要接着说话,却被红胡子一抬手阻住。
“小子,你来这也一年了,一直没问过你,最拿手的酒是什么?名镇帝都的黄金雏狮也听说过红胡子荒野酒馆,值得痛饮一杯!”
周墨听到这个问题,眼神凝滞了刹那,一年前那灯红酒绿的生活片段在眼前略过,旋即无奈一笑,便是没有这神奇的遭遇,恐怕现在的自己,也正在吧台后,调着那杯酒吧。
也不说话,周墨动了起来。
五谷杂酒为底,加蛇蛋清、马奶酒、青稞酒、绿茶。酒色天青如碧,倒入酒杯之中,却又化成土黄之色,朴实无华,好似大地,能承载万物。
两杯酒放在柜台上,周墨摆了个请的手势,然后一言不发,转身出了柜台,向自己的卧室走去。
红胡子大叔与艾尔?狮心对视了一眼,然后一齐饮尽杯酒。
出乎意料的,酒液入口,却淡若清水,甚至带着一丝山泉才有的清甜。
落入腹中,绵长醇厚的香气方才涌了上来,其中还夹杂着干脆的辛辣,在腹内冲击荡漾,似是金戈铁马。
金戈未折,马蹄声在耳,腹内酒液忽而转暖,暖的深沉,如同在深秋季节吞下一口热汤,在肠胃之中千回百转,转曲流觞,回味悠长。
一杯酒,让两个截然不同人沉浸其中,一夜无语,转眼已是天亮。
周墨自是知道自己这杯酒对于第一次品尝的人来说,会有什么反应,却无心理会,回到房间后,将自己仍在大?床上,突然发现他曾经从未发现,那杯酒对他来说竟然如此重要。
晃了晃神,将自己从缅怀的情绪中拉了出来,既来之则安之,活好当下才是正理。
周墨微微闭上眼睛,视界中自己变成了一团拳头大小,微微带着黑铁杂色的白色光团,光团上还附着着一枚被黑铁包裹,唯有核心一点还是白色的光团,这光团只有指肚大小,周墨称之为经历光团。
将注意力集中在这经历光团上,周墨开始读取光团中包含的信息。
“狮心锻体法,狮吼淬体法,倦狮养身法。”
一套完整的通往黑铁生命的锻炼法。
紧接着,就是年少的艾尔?狮心,连续五年,没有一日停歇的锻炼经历,每日七个小时的锻炼,从最初七个小时只能完成一套锻炼,到最后一个小时七套,周墨在一瞬间读取了艾尔?狮心五年的经历。
读取完毕后,周墨心念微动,代表周墨自己的光团微微颤,经历光团突然消失。
周墨睁开双眼,身前一团足球大小的淡黑色光芒出现,片刻之后,光芒消散,一件模糊的长条状器物凭空出现,一开始还只是一道虚影,但迅速的开始凝实。
与之同步的是,周墨全身紧绷,身上所有组成部分都剧烈颤抖起来,豆大的汗水混杂着浑浊的杂质从每一个毛孔中溢出。
把一个人每一根肌肉纤维,每一寸皮肤,每一根骨头,每一个器官全部拆开后再组装所带来的痛苦发生在周墨身上。
周墨痛的几乎丧失了感知痛的能力,一口白牙几乎咬碎,周墨此时不知多想晕过去,失去意识也就可以逃避这比凌迟更甚的痛苦,可惜一股神奇的力量让他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丧失了功能,所有的痛苦一丝不差的被他感知。
终于,虚影凝成了实物,啪的一声掉在地上,周墨身上的痛苦随之消失,整个人如同被抽调骨头肌肉一般,软到在地上,似是闭过气去,好半晌周墨才缓了过来,开始剧烈喘息起来。
“一次性得到艾尔?狮心五年努力得到的成就,就要一次性承受他五年受到的痛苦,真他吗够公平的!”
足足两个小时时间,周墨才有力气挪动身子,坐了起来,右手微微握拳,整个右手全部化为了纯黑色,肌肤表面泛着只有最上品黑铁才有的光泽。
周墨大喜,果然不愧帝国最顶级贵族,狮心家族秘传的锻炼法,效果当真也是最顶级的。
周墨全身用力,整个身体全部化为黑铁色泽,闭上双眼细细感知,周墨发觉,全身上下的肌肉骨骼器官都化为了黑铁之色,只剩下大脑与心脏还是正常颜色。
“大脑不用管,那不是现在能够解决的问题,只要心脏化为黑铁,就是从平凡生命进阶到物理态生命黑铁阶了。”
生命向上层次进化的喜悦,暂时压制住了身体的疲劳,周墨兴匆匆的感知着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直到疲惫涌了上来才作罢,躺倒在床上。
这时,周墨才拿起那经历光团具现出的东西,竟然是一条腰带。
腰带通体皮质,色泽暗黄,有圆形金属扣带,扣带呈粗犷的狮头摸样。
周墨闭上双眼,视界中原本腰带的位置出现了一团拇指大小的经历光团,将注意力集中在光团上,一道信息反馈到周墨脑海。
传承装备:狮心腰带。
装备要求:狮心家族血脉传承者。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佩戴者获得艾尔?狮心准黑铁生命状态覆盖,自动获取狮心锻体法、狮吼淬体法、倦狮养身法传承信息。
装备的属性不出周墨的意料之外,但那装备要求让周墨若有所思。
“只有血脉传承者才能佩戴吗?难怪叫做传承装备呢!”
脑中盘算着接下来的打算,狮心家族、帝都暗卫、红胡子老爹、艾尔?狮心,有限的信息在周墨脑袋中渐渐串联成线。
“这东西应该能够卖上一个大价钱!”
第三章 恶客
清晨,周墨走出卧室,红胡子大叔与艾尔?狮心已经不见,柜台上只留下两个空空的橡木杯。
照例探视了一番醉鬼们,周墨开始清理混乱的酒馆。
一切变的整洁后一刻钟,红胡子大叔的大吼声如期而至,两个人的生活精准如红枫老字号的手工钟表。
周墨调好了一杯“海上男儿”,却迟迟不见红胡子大叔进来,不由回头向窗外望去。
满地的酒鬼已经消失不见,红胡子大叔站在酒馆前不远处,有些秃顶的红头发直直炸起,犹如燃烧的火焰。
红胡子身侧不远处,夕阳镇的入口,不知何时来了一队人,为首的是披着大红色兽皮披风,带着一顶紫铜帽子的无须中年人。
无须中年人身后,跟着两队二十名着红锦荆棘纹劲袍的干练青年,全部配腰刀,刀呈新月状。
红衣,新月刀,周墨虽从未见过这等装束,但是一年来的见识给了周墨答案。
“皇帝内侍师团,紫铜帽子,来的是三大师团长之一,红锦荆棘袍,是皇子近身侍卫。”
周墨眉头不自主的跳动起来,昨夜红胡子大叔给了艾尔?狮心一杯“荒野余生”,那是象征着能够回返家族的通行证。今天一早,应该在帝都戍卫皇宫的内侍师团就来了人,这说明什么?
“来者不善!”
四个字跳入周墨脑海。
周墨只是一转身,下一刻便出了柜台,毫无声息的到了自己房间内。
厚重的黒木衣柜被周墨轻巧的搬动,露出后面木质墙壁上一人高下的凹陷。
这凹陷明显是人为造成的,边缘还有小型利刃劈砍的痕迹,周墨在发现自己独特能力的第二天夜里,艰难的用一柄劣质匕首挖出了这个凹陷。
凹陷内有不少零零散散的小玩意,吊坠,靴子,手套,凡是能够佩戴在人身上的东西几乎都能在凹陷里找到。
最显眼的是两种兵器,一对荒野猎人常用的双刀,一柄军队制式的骑士重剑。
周墨迅速的将凹陷内的小玩意佩戴在身上,全副武装起来,然后目光在两种兵器上犹疑了刹那。
“紫铜帽子的内侍师团长,至少也是物理态精金阶生命,甚至突破了物理生命阶位,是神秘态生命也有很大可能,希望红胡子大叔能够应付的了。”
“二十个皇子近身侍卫,配新月刀,应该是偏速度类型,至少达到物理态黑铁阶,不能硬拼,只能保命。”
周墨一把抄起那一对双刀,分左右隐在袖中,将衣柜归位后,身子只是一晃,竟然在原地留下了残影,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酒馆门口,竟是比之前快了许多。
身子贴在酒馆粗重的门柱后,侧耳听着外面的声音。
风吹动泥土的声音,邻居布店老板的清微鼾声,甚至地下蛇虫鼠蚁转动的声音,都被周墨听在耳中。
周墨皱眉,似乎少了点什么,旋即面色一绷,加持了荒野猎人中最出色的斥候,风语者洛萨的听风之术后,整个夕阳镇范围内哪怕一根针掉落的声音都瞒不住他,此时外面站着二十二名大活人,他却没有听见哪怕一丝的呼吸声。
红胡子大叔与那紫铜帽子实力高深莫测倒不意外,但那二十个红锦荆棘袍的青年竟然也能逃得过风语者的听力,这让周墨心头一沉。
“今日若是不能善了,恐怕只能逃往荒野避难了。”
此念一起,周墨目光向黒木柜台的地步瞥了一眼,那里有一个背包,里面是粮食和清水,可供成人生存十天。
“荒野巨人,红胡子麦肯?史矛革,山丘矮人王后裔,天生黑铁生命,一百七十年前因引发秘银矿脉崩塌,被部族放逐荒野,五十年前灵启,成就神秘态生命,与贵族元老会达成协议,建立了夕阳镇与荒野酒馆,持有传承武器,地动巨锤,传承甲胄,钢铁壁垒。”
无须中年人说起话来慢条斯理,还用着周墨听起来很困难的贵族雅音,再加上面白无须,整个人阴柔到了十分,与那一身大红的装束对比强烈。
无须中人年先开了口,红胡子大叔一直竖着的头发就落了下来,一横身子,从侧对变成面对带着紫铜帽子的无须中年人,声如雷震的说道:
“你既然知道红胡子,那就应该知道红胡子的规矩。”
无须中年人面无表情,从大红披风中伸出一只手,伸出一根食指,姿态轻柔优雅的凭空点了两下。
“两条规矩,第一,身上背着通缉令罪犯的只去不回;第二,放逐入夕阳镇的贵族,只要拿到指定猎物的就可返回帝国。在下对荒野巨人的规矩没有异议。”
红胡子闻言用酒坛大小的拳头锤了两下胸口,高扬了下胡子,即是示意无须中年人说的没错,也是宣告这里是他红胡子的地盘。
无须中年人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他笑了笑,笑容有些扭曲,似乎十分不习惯。
“荒野巨人阁下镇守夕阳镇,五十年来从未被人破过规矩,在下是十分敬重的。”
无须中年人顿了顿,脸上笑容收敛。
“但阁下莫要忘了,五十年前阁下在荒野游荡,无家可归时是哪一家收留了阁下。”
这话一说,红胡子脸上的毛发砰的一声炸开,整个人好像发怒的火狮子一般,怒吼一声如同巨雷。
“山丘矮人从不忘记恩人,鹰扬大公的恩情麦肯?史矛革没有一刻忘怀!”
无须中年人堆红胡子的话似乎很满意,脸上又露出了别扭的笑容。
“五十年来鹰扬大公似乎从未要求阁下做过任何事情吧,反而庇护了阁下整整五十年,未让一名矮人踏足过夕阳镇的范围,这恩情不可谓不厚吧!”
红胡子忽的有些狂躁起来,须发之中竟然有星星点点的火星怒射而出,空气中开始有淡淡的硫磺味道。
无须中年人似乎毫无察觉,弹了弹整齐修长的指甲,还是用那慢条斯理的贵族雅音说着:
“艾尔?狮心将鹰扬大公爵最钟爱的小儿子废掉了命根子,现在艾尔?狮心来到了阁下地盘,阁下为何不趁机报答一番鹰扬大公的恩情呢?”
周墨听到这里皱了皱眉毛,他了解红胡子大叔的脾气,如果真想对面那人所说一般,在艾尔?狮心到达夕阳镇的第一天,就会被红胡子大叔用拳头锤成肉泥,红胡子大叔向来恩仇必报,立场分明。
但是红胡子大叔非但没有动手,而且虽然让周墨调酒前有些犹豫,但是整体来说只是走程序,其中没有任何故意刁难之处。
“这其中定然有我不知道的隐情。”
周墨皱眉苦思,突然想起昨日红胡子大叔嘀咕过的话来。
“狮心家族、帝都暗卫、政治。政治?”
周墨似乎有所领悟,世间的一切事情,只要沾上了政治两个字,就会变的复杂,就会形成漩涡,将所有相关的,不相关的卷入其中。
第四章 黄金雏狮
红胡子超过两米五的身躯微微一抖,身周空气竟似湖水般泛起涟漪,一柄长柄巨锤就被红胡子握在了手中,于此同时,一套暗金色的鱼鳞甲胄将红胡子包裹其中,只余两只似有火焰在向外喷吐的眼睛。
荒野巨人张开了獠牙。
无须中年人面色微沉,语音不复慢条斯理,急促起来:
“怎么,阁下忘恩负义不说,还要阻拦我们这些为奴的为小主人报仇不成?”
荒野巨人未成神秘生命时,独自在荒野中生存百年,威名赫赫,便是无须中年人常年呆在深宫,也是听说过的,不到万不得已,他实在不愿与这位红胡子为敌。
红胡子按着长柄巨锤,声音沉闷如雷:
“鹰扬大公如果有命,一纸书信传来,红胡子无有不从,便是让红胡子毁了这夕阳镇重回荒野与荒兽为伍,也毫不犹豫。”
“你拿出书信,只要见到鹰扬大公的话,你们便是拆了夕阳镇红胡子都可以帮你!”
无须中年人面色愈发阴沉,简直要滴出水来,声音越发急促,带出一丝尖锐来:
“红胡子,我身后是三殿下的近身侍卫,别告诉我,你不认识他们身上的荆棘纹代表了谁,三殿下的母亲可是鹰扬大公的嫡女,出嫁时你红胡子也是送了重礼的!今日莫非一点情面都不讲了吗?”
红胡子摇了摇大脑袋,在周墨看来两米五高下,体重足有两百公斤往上,如今还套着连体甲胄的红胡子,做出这个动作就如同一只狗熊摇头,颇有些憨态可掬的样子。
“红胡子不是不讲情面,但是这个情面不足以让红胡子破掉夕阳镇的规矩。”
红胡子大叔说这话虽然没有咆哮,只是平平淡淡,但却掷地有声。
无须中年人听到这话,知道今日之事定然无法善了,双眼微眯了起来,淡黄色的瞳孔散逸出冰冷杀气。
“红胡子,我们都是鹰扬大公一面的人,你讲规矩护住了艾尔?狮心,只不过是给我们添了麻烦罢了,此距帝都数万里,他艾尔?狮心永远到不了的,你何苦为一个注定要死的人与在下为难。”
红胡子握着长柄巨锤的手不由松了松,被无须中年人看在了眼中,无须中年人脸上又露出了那别扭的笑容。
“荒野巨人阁下,大家都是一个阵营的朋友,何苦为了一个外人伤了和气,你今日松松手,省了兄弟们数万里追杀之苦,咱们日后也好相见不是,毕竟日子长着呢!”
无须中年人又恢复了他那慢条斯理的贵族雅音,话中还自然而然的带上了亲近之意。
红胡子双眼中的火焰怒意渐渐的消逝不见,这个内侍师团长说的不错,虽然鹰扬大公没有给他传话,就有不想让他搅入其中的意思,但是若是得罪了三皇子的人,日后到了帝都,也不好再进鹰扬大公的门了,毕竟人家才是血脉相连的祖孙。
但是夕阳镇的规矩他维持了五十年,若是破了,以后夕阳镇内定然生乱,这也是红胡子不愿意看到的。
酒馆门内的周墨看到了红胡子犹豫,有些跃跃欲试,他倒是有办法让红胡子即不打破规矩,也不与这些帝都来人翻脸。
一只大手按在了周墨肩头,周墨整个人如同受惊了的野猫一般,全身寒毛炸起,整个人条件反射般的动了起来。
双手一错,双刀出鞘,整个人如同一根轻羽,一矮一飘之间便脱离了那只大手,同时刀光如雪护住了周墨全身上下,直直飘出了酒馆大门,周墨才松了一口气,看到了无声无息出现在自己身后的是谁。
金色的波浪的长发,大理石雕塑一般的俊朗脸庞,清澈如大海般的湛蓝眸子,艾尔?狮心。
此时艾尔的脸上带着一丝惊愕,右手还尴尬的伸在半空中,保持着按在周墨肩头的姿势。
周墨看到是谁的瞬间,便知道自己过度紧张了,艾尔?狮心是此时绝对不会对自己产生恶意的人,他正处于红胡子大叔的庇护之下。
不过这一过度紧张,让周墨手持双刀的暴露在了帝都来人眼中。
“小子,你拿那两根牙签出来,是要给大叔剔牙吗?”
红胡子大叔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虽然他知道这个在自家酒馆打工的黑发小子有些神秘,但是绝对还是个普通人,并没有踏入超凡生命的门槛,而那对双刀,看起来还像个样子,但也不过是普通货罢了,用来对付超凡生命,最大的用处也就是剔牙了。
周墨虽然没有影帝级的演技,但是穿越之前在大都市少说也打滚了五年,演技至少能算个视帝级,红胡子大叔虽然只说了一句话,周墨便马上借坡下驴的接上了。
“大叔,我以为有人抢劫,这不是来和您并肩作战来了嘛!”
说着还露出了被大叔瞧不起而伤心委屈的表情,漆黑的眸子中满是黯然,就连手持的双刀都好像打蔫一样的垂下了。
无须中年人在周墨出现后,只是随意瞟了一眼,便不再理会,一个普通生命,就算有些本领,也不过是挥挥手的事情。
倒是红胡子听到周墨的话,也不知要作何反应,这个臭小子以为神秘态生命是什么,从在窗户看到这些帝都来人,到回房间武装自身,甚至打算逃跑时瞄了一眼柜台下的紧急背包,哪一样逃出了他的感知,此时竟然恬不知耻的说来与他并肩作战,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如此奸猾?
周墨见红胡子大叔愣住了,还以为这位大叔真的被他感动到了,当下有些内疚,也顾不得刚才拍他肩膀的艾尔?狮心了,低声嘀咕了一句:
“大叔,你似乎不禁制夕阳镇内同等阶位间的争斗,猎人们和那些黑老鼠们哪天消停过,从没见你管过。”黑老鼠是夕阳镇内对那些罪犯的称呼。
虽然只是低声的嘀咕,但是在场都是正式步入了生命进化之路的超凡生命,逃得过哪个的耳朵。
无须中年人眼睛一亮,红胡子大叔轻咦一声,然后有些恼怒的用巨锤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看得那二十个红袍荆棘纹的近身侍卫和周墨一阵牙疼,那可是传承武器:“地动巨锤”啊,您用来敲自己脑袋真的合适吗?
倒是无须中年人和红胡子实力相近,倒不以为怪,呵呵的笑了两声,语气亲热的说道:
“荒野酒馆内果然卧虎藏龙,这位小哥说的有理。在下未入宫前有个名字,叫迪兰,迪兰即便身处皇宫也久闻荒野酒馆内饮上一杯荒野余生,此生无憾的名头,不知今日可有口福?”
这话一说,红胡子便明白了无须中年人的意思,晃了晃身子,身上的甲胄和手中巨锤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又露出那一把火红的大胡子。
无须中年人见到红胡子的动作,越发高兴起来。
“红胡子阁下,这就对了嘛,说来说去,咱们都不是外人,这些黑铁阶、秘银阶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咱们两个神秘态的就不要插手了,共饮一杯难道不好吗?我回去也能向皇妃和鹰扬大公说说荒野余生的味道。”
无须中年人是个话术高手,几句话的功夫,就能亲热的拍着红胡子大叔的胳膊走进酒馆,连看都没看酒馆门口的艾尔?狮心一眼。
周墨有些愧疚的看向艾尔?狮心,他出的这个主意唯一对不起的就是这个黄金雏狮了。
却哪知,艾尔?狮心看了周墨一眼,反倒是露出了爽朗的笑容,走上前来,拍了拍周墨的肩膀。
这次,周墨没有躲。
“呵呵,小兄弟,昨晚那杯酒真的很不错,还有你的主意也不赖,我这个人还真不愿意欠别人的。”
艾尔?狮心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很完美,清朗中带着豪迈。
周墨刚想说些什么,却被艾尔打断。
“没事,我理解,若是真的觉得抱歉的话,可不可以给我提供一件武器,不用多好,和你的双刀差不多就行,最好是制式的骑士重剑。”
一边说着,艾尔?狮心看向那二十个皇子的贴身侍卫,目光睥睨,如看猪狗一般。
周墨一时间被艾尔?狮心的豪气所摄,连连点头,双腿打着旋风的冲入自己房间,将那柄骑士重剑拿了出来。
交到艾尔?狮心手中时,周墨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
“我这柄剑有些不同,你拿上之后,可能会多一些特殊的本领,虽然以你的实力用不到,但我还是要说上一声,免得影响你自身的实力发挥。”
艾尔?狮心哈哈一笑,接过了骑士重剑,瞬间便感知到了这柄骑士重剑的不同,目露诧异的看了周墨一眼。
“有趣的人,有趣的装备,小兄弟,我记住你了!”
言罢,艾尔?狮心双手震剑,周身泛起秘银光泽,气势顿显,无形的气流散逸,卷起了金色的长发,如同一头狮王一般,向着鬣狗群冲去。
“臭小子,还不来调酒?”
周墨答应了一声,目光却是看着那恍若黄金狮王一般的背影,胸中突然有豪气涌动。
男儿,当如是也。
第五章 残狮迷踪
周墨站在柜台内,柜台前两个深不可测的神秘态生命在饮酒,周墨则面对着窗户,看着窗外一对二十的厮杀。
红袍荆棘锦纹侍卫的刀很快,快到二十人的包围圈里看不到刀光,只有一**的海潮席卷。
偶尔还会有两道秘银色的刀光乍现,如同海上破浪的血色雨燕,惊鸿一瞥间往往带着血光。
十八名黑铁生命,两名秘银头领,用的是皇宫秘传的围杀军阵,刀声无息,刀光如浪。
而艾尔?狮心,双手持着那柄普通又不普通的骑士重剑,挥舞如墨,如同一只黄金狮子,蹲在礁石之上,搏击着无穷无尽的海浪。
其气势不可谓不决绝,其勇气不可谓不卓绝,其勇武不可谓不令人赞叹,其人也不愧黄金雏狮之名。
可随着海潮涛涛不绝,看不到退潮的任何一丝迹象,黄金狮子却已然有些脚步蹒跚。
又是两只血红的雨燕自海潮中突兀掠起,带起两道血光,不知收到海浪多少波冲击的礁石突然龟裂起来。
红胡子虽然在和迪兰饮酒,但也一直在关注着窗外,看了看阳光投到酒杯后的阴影,有些疑惑,问道:
“这就是黄金雏狮?才坚持了不到一刻钟而已,鹰扬大公的小儿子不比他小吧!”
迪兰放下酒杯,嘴角挂着别扭的笑容,他知道红胡子的意思,狮心大公一族是军功立爵,而鹰扬大公一族则是镇国立爵。
军功立爵靠的是战场厮杀,号令千军;镇国立爵则靠的是单人独剑,纵横无双。绝大部分情况下,军功立爵的贵族想要挑战镇国立爵贵族,绝对是找死行为,而鹰扬大公又是镇国立爵贵族中的领袖,无论怎么看,这个艾尔?狮心,都不应该是鹰扬大公小儿子的对手。
“红胡子阁下,别小看了这只小狮子,当初小公子伤了他一百七十二剑,自身丝毫无损,这只小狮子如同被凌迟一般,却在濒死之时,搏命一击,一击便中,伤了小公子下身,决死一击反败为胜。连陛下听了,都说狮心家族后继有人,那一击深得兵法精要。”
红胡子这才点了点头,一口将杯中残酒饮尽,然后将杯子砸到了周墨后脑。
“这才像话,虽然不是一路人,但是狮心大公还是值得佩服的,他的儿子若是个孬种才是个笑话。”
周墨恼怒的看了红胡子大叔一眼,给他续上一杯酒后,再转头时,海潮中的礁石已然濒临破碎,其上的黄金狮子已经被血染红。
周墨心中越发愧疚起来,将酒杯狠狠的砸在红胡子大叔面前,酒液四溢而出,竟然发出仿佛心脏跳动的声音。
周墨一愣,这时酒液缓缓恢复平静,但那心跳之声却越来越急,仿若阵战之鼓,催军上前。
这回就连迪兰也吃惊了,惊愕的看向窗外。
“吼!”沉闷的吼声从人腹中深处吐出口腔,沉沉闷闷,却威严霸道,传闻四野。
周墨猛回头,便见那似乎永无断绝的海潮之中,有黄金般的光焰迸发而出,如同一头雄狮炸开了鬃毛。
狮王觉醒,昭告四野,群魔宵小皆避。
黑色的礁石突兀崛起,于海潮之中拔高,似是一座小山,小山上有狮王舞鬃,霸道咆哮。
礁石变化之时,海潮的频率也要变化,似要扬起巨浪,湮没山峰。
然而,就在将变未变之刹那,山峦倾倒,乱石迸发,砸入海中,将那一条雪白笔直的海浪砸的七零八落。
迪兰猛然站起,橡木做的酒杯刹那间化作灰灰,一点冰霜般的灵光在迪兰的额头迸发而出,冰冷的杀气四溢,
周墨如同窒息一般,周遭的空气仿佛都凝固成铁,任他如何用力,都无法吸入一丝一毫。
这时,黄金狮子随着迸发的卵石自山顶一跃而下,几乎是踩着杂乱的海潮,冲出了包围圈,金发在夕阳镇的小巷中只是一闪,便消失无踪。
周墨的愧疚可能会消散,但是周墨此时却无暇顾及,他正抓着脖子,如同一只被抓出水的小鱼,凸着眼球看向红胡子大叔。
红胡子扬起酒杯,如同打铁一般狠狠的砸在了空中。
凝固的空气被砸碎,恢复了流转,周墨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
迪兰看都不看周墨一眼,透过窗户死死盯着艾尔?狮心消失的地方,一个个单词仿佛结了霜的铁片一般从他口中吐出:
“好,很好,好一个黄金雏狮,战阵决绝,没给他爹丢脸!”
狠狠的转过头来,看向红胡子,同样一字一句的说道:
“红胡子阁下,在下是内侍,今日所发生的一切都要一字不差的报告给三殿下和陛下,艾尔?狮心如此优秀,说不定陛下闻得后会开怀大笑,赞帝国又多一名将,到时圣谕一下,诏他回京,说不得那好武功的二殿下就要崛起了,到时领军兵临山丘之下的,说不得就是这位艾尔?狮心了呢!”
“你、高、兴、了、吧!”
红胡子初时还面无表情,只是盯着杯中酒液,但听到“兵临山丘”四个单词之时,须发勃张,小眼睛火光一闪,抬头怒视迪兰。
“他与二皇子有关?”
迪兰与红胡子对视,毫不示弱,嘿嘿冷笑声阴沉的好似地狱中的魔鬼。
“嘭!”的一声,橡木酒杯连同黒木的柜台一起被红胡子砸的粉碎,山丘矮人那如同雷霆般的咆哮响起:
“苟日的,苟日的,你怎么不早说,你怎么不早说!!!啊???”
“当初就应该一锤子砸死,就应该一锤子砸死!!!”
山丘是红胡子的家乡,红胡子还有着山丘矮人王的血脉,虽然被矮人一族放逐荒野,那也是因为他贪功冒进,弄塌了一整条秘银矿脉,他罪有应得,红胡子虽然终生无法踏入山丘一步,但是不妨碍他热爱自己的家乡。
看着狂怒的红胡子,迪兰的笑声突然不那么阴沉了,有人跟自己一起倒霉,总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红胡子怒视迪兰,然后突然用那大拳头狠狠的敲了敲脑袋,说道:
“还好,还好,昨晚因为臭小子的那杯酒,忘记了解除艾尔?狮心身上的熔火印记。”
迪兰闻言狭长的眼睛中精光暴亮,迫不及待的问道:
“有印记?是追踪印记?”
红胡子得意的笑了起来:
“哈哈哈,比那更好,是限制印记,熔火印记不解除,他出了夕阳镇不能向南一步!否则,嘭的一声,变成一只人形烟花!”
迪兰也笑了起来,不知是不是周墨的错觉,这次他的笑容没那么别扭了,可能是真心感到高兴吧。
红胡子扬了扬火红的大胡子,颇为骄傲的说道:
“贵重矿藏的矿工,都要用这种印记限制,否则我那些见到珍稀矿藏就发疯的同族们,会贪污掉整条矿脉的!”
迪兰看着红胡子,目光灼灼,再次确定道:
“那么就是说,艾尔?狮心或者躲在小镇的某个角落,或者孤身入了荒野?”
红胡子肯定的点头,迪兰得到了回答,冲出酒馆,高声打了个呼哨,不一时,散到整个镇子寻找艾尔?狮心的皇子近卫们便又聚到了酒馆前。
“师团长,未发现艾尔?狮心踪迹,未发现血迹残留,未发现气味留存。”
两个秘银生命中较年长的一位如此报告,话说完,脸皮就红了。
迪兰脸色也沉了沉,但是有熔火印记做保障,他还是较为乐观的,说道:
“他只有两个去处,荒野或者藏在小镇的某个角落,你们两个伤了他七十九刀,其中三刀伤到了要害,他不可能孤身一人走入荒野,那是找死,所以给我搜,挨家挨户的搜,他一定藏在小镇之中。”
傍晚,酒馆一点也没有往日的热闹,只有一个无须中年人在向他的二十个手下疯狂咆哮。
周墨呆在角落,捂着耳朵的双手无奈的放下,他发现这没什么大用,迪兰的咆哮声音如同用铁锉磨钢刀,穿耳入脑,无从避免。
整整一天,不到二百户的小镇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可是,连一丝艾尔?迪兰流过的血迹都没有找到。
周墨看向窗外,三枚月亮只露出了边缘的弧线,而那只残狮的行踪成迷。
第六章 神奇的重剑
通体黑铁色泽的心脏在跳动,其上附着道道金色纹络,随着心脏跳动舒展收缩,如同雄狮鬃毛收放。
艾尔?狮心躺在担架上,在两个壮汉的努力下快速移动着,有些模糊的视野中,荒野中一人多高的荒草不断掠过。
“刀疤,将他手里的重剑扔了,抬着太沉了!”
一个声音响起,担架停了下来。
艾尔?狮心发觉有人要掰开他的手指,夺走他手中的武器。死死攥住,即使由于失血过多,他有些神智不清,但是潜意识告诉他,这柄剑是他活命的根本,绝对不能失去。
那人用力了几次,奈何只是个普通人,要从一个秘银巅峰生命手中拿下什么东西,基本上不可能完成,即使这个秘银生命是重伤濒死的。
“狮心老大,狮心老大,是我,刀疤,我们在救你,但你手中的剑太沉了,扔掉吧,不是什么好东西!”
声音很熟悉,值得信任,但是剑不能扔。
用尽力气,艾尔?狮心开了口:
“扔了,会死。”
沉默,然后担架再次被抬起,重新移动起来。
握着重剑的艾尔?狮心,意识越来越清醒,突然想起了为什么不能丢下这柄骑士重剑。
“我这柄剑有些不同,你拿上之后,可能会多一些特殊的本领,虽然以你的实力用不到,但我还是要说上一声,免得影响你自身的实力发挥。”
那个黑发小子,说他的剑有些特殊的本领,起先艾尔?狮心还有些怀疑,这剑一眼就能看出是军队的制式重剑,一个流水线上下来的东西,能有什么不同。
但是将剑柄握在手中后,艾尔?狮心便知道,黑发小子说的是实话。
装备名称:奥托制式骑士重剑
装备要求: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持有者获得“轻微自愈”体质加持。
这些信息在握住剑柄的刹那,出现在艾尔?狮心脑海中。
伤口在发痒,血液流转速度在减慢,意识越来越清醒,艾尔?狮心知道,这应该就是“轻微自愈”体质加持的效果了。
嘴角艰难的扯出了一个微笑,虽然勉强,依旧爽朗。
“黑发小子,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身材中等,体格还算不错,短短的黑发,最出色的是那一双眸子,黑若点星。周墨的形象在艾尔?狮心脑海中闪过。
这时那个叫刀疤的又说话了,喘气粗重,想来是累的不轻。
“狼哥,你说主人的计划成了吗,狮心老大竟然伤成这个模样。”
“不知道,你也不要瞎猜,那些超凡老大的事情轮不到咱们操心。”
狼哥的性情比较稳重,也有些眼色,知道有些事情他们这些普通人是掺和不起的,见刀疤起了好奇,有些不放心,又叮嘱了一句:
“不要管上面老大的事情,咱们只要做好分内的事情,能在荒野里混口饭吃就行了。”
刀疤似乎对狼哥很是信服,当即便不再问了。
一切都停在艾尔?狮心的耳中,心中对这两个逃到荒野的罪犯颇为赞赏,这种事情他们的确参与不起,不过还好,虽然伤受的重些,但是计划,成了。
酒馆,周墨忙了起来,在镇子内苦搜无果的皇子近卫们终于消停了下来,迪兰不知所踪,将二十个手下扔到了酒馆。
这些帝都来的大爷们一个个阔绰无比,奥托金币在他们手中如同铜子一般挥洒。
最受欢迎的,是周墨新开发出来的“醉生梦死”,采用了一些荒原特产的天然迷?幻草药,在周墨老家是要被查水表的,但在这夕阳镇,只要红胡子大叔喜欢,百无禁忌。
用朗姆酒做底,加杏仁、苦糖、牛乳、杜兰草汁。
酒色青红,如阳光散落草原的颜色,入口极苦,苦到极致转甜,甜味绵软,软到消弭心志,带人入幻。
逃避现实的绝佳利器,而且毫无副作用。
看着绝大多数皇子近卫都拜倒在“醉生梦死”之下,周墨才松了口气,摇了摇有些酸痛的手腕,这种酒需要以极快速度摇动,才能将杏仁、苦糖、牛乳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形成那种软人心志的绵软甜性,即使他如今只差一步就能晋升黑铁,也有些吃不消了。
这时,一个一直坐在角落里的皇子近卫站起身来,坐到了柜台前,十枚金币扔了出来。
周墨刚要开口询问要什么酒,就被这名近卫摆手阻住。
“小兄弟,酒乱人心,就不要了,问你一个问题。”
周墨看了看金币,没有直接收下,说道:
“先问吧。”
近卫笑了笑,他有一口美观的白牙,和一双大而幽深的褐色眼睛,长相很俊美,有些浪子的气质。周墨认得他,是两名皇子近卫的首领之一,秘银生命。
“也好,小兄弟,我们这些常年在皇宫值守的近卫,对荒野都很好奇,小兄弟可不可以给我说说,这荒野之中都有哪些有趣的人物?”
周墨心中微凛,直觉告诉他,这个近卫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为什么,但还是觉得要防上一手,当下说道:
“除了一些穷疯了来搏富贵的荒野猎人外,就是那些穷凶极恶,无处可躲的真正要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被逼到这里的可怜虫;还有就是被家族抛弃了,或者惹了麻烦不得不来一遭的贵族了。要富贵的,要命的,一共两种人,恰好这两种人哪里都有不少,不是吗?”
近卫摇了摇头,一幅很有兴致的样子接着问道:
“不一样,不一样,不说那些罪犯,就说那些贵族们,平常我们见到他们,都是前呼后拥,高贵无比的样子,但在荒野中讨生活的贵族却从未见过,虽然猜的出来,沦落到这里的贵族大多肯定是无能之辈,但总有像那头黄金雏狮样的例外吧。”
听到近卫如此问,周墨脑海中闪过一个身影,那人只来过酒馆一回,用一根黑铁狼王的獠牙换了一杯帝都风情。
那人似乎在荒野中生活了很长时间,整个人如同野人一般,身上衣着都是兽皮制成,若不是喝酒时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贵族的优雅贵气,周墨还以为这是哪个躲在荒野中,积年的要犯。
笑了笑,周墨将金币推了回去,说道:
“小弟来这也不过一年,所见的人物除了酒鬼,就是亡命徒,说真的,今日一见黄金雏狮的威风气度,着实开了眼界,真没见过第二个有那般气质的人。”
近卫有些失望,但是还不甘心,继续问道:
“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在这小镇中喝的人多吗?”
周墨摇了摇头,答道:
“倒是不多,只有那些帝都来的贵族子弟,在最开始几天才有这个闲钱。”
近卫用手指敲了敲红胡子新做的黒木柜台,实木的桌面硬是被敲出了“咚咚”的闷响声。他有些不耐烦了。
“难道就没有在荒野混的好的,来尝尝新鲜?你这里不只收金币吧!”
周墨可不想惹恼一位随手就能要了自己性命的秘银生命,指了指在酒馆角落畅饮的红胡子大叔,说道:
“那些荒野中活过两年的老手我可镇不住,都是红胡子大叔接待的,你这可问错人了。”
近卫有些失望,想要转身离开,但在离座的刹那眯了眯眼睛,又重新坐下了,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嘿嘿,一年前来的,调酒的本事在帝都我都未见过,如今又如此推脱,嘿嘿!”
近卫笑的奇怪,话说的也奇怪,似乎在低声自语,又似乎在说给周墨听。
“客人是荒野巨人阁下接待的,但是这帝都风情总是小兄弟你调的吧,我相信,那等人物,只要见了一面,是没人会忘的。”
这句话入耳,又沟动了周墨的记忆,的确,那等人物见过一面,终身难忘。
蓬乱的头发,似乎多年未剪,几乎遮住了面容,但是在喝酒时撩开头发,周墨惊鸿一瞥,五官如同是刀削一般,以往周墨只以为是小说家言,艺术加工而已,但是见过那人的,便知此言不虚。
身材魁梧,不是红胡子大叔那种魁梧,正常人中较高的体量,却肩宽如虎,背厚如熊,周墨还记得那人离开时,他第一次见到什么叫做虎步龙行。
“小哥儿,你看这东西,值一杯帝都风情不!”
“不错,有些帝都雄伟中正,万邦共尊的味道。”
“酒很好,很久没喝过了,有缘再见。”
那人一共说过这三句话,句句普通平淡,但是如今被勾起回忆,周墨发现他连那人的语调嗓音都记忆的栩栩如生,好像这三句话刚刚听过一般清晰。
周墨微微怔神的表现,被近卫看在了眼中,他越发肯定这个黑发小子见过他想打听的那人,当下身子微微向前压迫,虽然未曾身体秘银化,但是皮肤微微带上了金属光泽,淡淡的杀气逼向了周墨。
“小兄弟,你若与那人无关,就说来听听。”
然后话锋一转:
“那柄骑士重剑可真是不凡,起码挨了数万次黑铁阶的斩击,竟然只是伤了刃口,小兄弟收藏的兵器不凡啊,说不得今日那头黄金雏狮能够成功脱身,有小兄弟一分功劳呢!”
明暗交加的威胁,让周墨沉默下来,他与那人无干,说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直觉让他本能的不想跟任何人提起那人,但是如果不说,说不得就要得罪一位皇子的近身侍卫长,秘银阶生命。
说白了,以周墨如今的实力,承担不起得罪一位秘银阶生命的后果,毕竟红胡子大叔不能一天到晚的护着他。
叹了一口气,周墨伸手抓向那十枚金币,既然要说,总不能白说不是?
第七章 周墨的锋芒
荒野,阴山脚下,山林与草原的交界处。
这里是一处开阔地,各种兽皮帐篷林立,或大或小,将一顶秘银色狼皮蒙就的帐篷围在正中。
秘银狼皮帐篷内,艾尔?狮心躺在厚厚的兽皮上,身前燃着篝火,一名穿着羊皮袄的可爱少女,给艾尔?狮心喂食着肉粥。
篝火对面的黑暗中,隐约坐着两个人影,一为主,一为辅,为主的岿然如山,为辅则是环山河绕。
艾尔?狮心一边喝着粥,一边讲述着自己在夕阳镇内的经历,平铺直叙,纯碎的叙述,没有一点额外的描述。
“这柄剑,很有意思。”为主的那人开口,声音平淡无奇。
“主上见识宽博,可曾见过类似的装备?”为辅的正握着剑柄,语调很是恭敬。
帐篷内沉默了一会,为主的那人在思考。
艾尔?狮心忍不住说道:
“受伤后恢复的感觉,不像是被术法所为,而是从内而外,倒像是多出了一种血脉天赋一般。”
为主的那人微微动了下,是在点头,补充道:
“这么一说,倒真像是兰山伯爵一脉的血脉天赋,只不过很初级,像是刚刚觉醒,还未经过生命进化一般。”
指骨敲动实木的声音响起,为主的那人与艾尔?狮心一同闭上了嘴巴,为辅的那人是他们的智囊,他在思考,不能打扰。
半晌,智囊开口了。
“路易斯?兰山三个月前到了荒野,在荒野酒馆宿醉后,进入荒野搏杀,他的任务是黑铁阶草狼,经过确认,被狼群分食而死。”
“据和路易斯?兰山同路而来的林皓所言,路易斯?兰山在生命进化之前,就觉醒了血脉天赋,是难得的天才,不过不是嫡脉,被族中所忌。”
帐篷内再次沉默下来。
还是为主的那人打破了沉默,艾尔狮心透过火光,依稀看到这位他甘愿为之效死的主上,嘴角微微笑着。
“我还记得,他叫周墨,少见的纯种亚兰人,和云一样呢!”
智囊语气惊异起来:
“哦?那倒真是少见,这样一来,说不定我们能在关键位置上多上一颗棋子!”
听到这话,为主的那人似乎很满意,笑出声来:
“呵呵呵呵,云,你还真是无情啊!”
周墨伸出了手,却没拿到金币。
另一名穿着红袍荆棘纹的秘银侍卫长拦住了他,那只纤长白皙的手很漂亮优雅,若是在周墨的家乡,凭这双手,不难混个钢琴十级。
心中暗暗吐槽了一句后,周墨收回了手。
“小兄弟,我们内卫的钱可不是这么好赚的!”这个侍卫长年青些,声音很清脆,让人听着就会生出好感。
年长一些的表情很复杂,但也没有反对,而是收回了十个金币,然后看了周墨一眼,目光,竟然带着些许怜悯。
见年长的不说话,年青的略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声音压到最低,似是在自语:
“高贵的血脉,即便是流落在荒野,与荒兽为伍,也不改那最初的高贵。”
“这本就是贵族间的事情,平民就不要掺和进来捣乱了。”
年长些的侍卫长面色忽的涨成通红,盯着柜台的双眼都泛出了血丝。
而周墨则低下头,暗中咧咧嘴,什么狗屁事情,还高贵的血脉,你以为你是伏地魔不成?
“咚咚咚。”周墨翻了个白眼,又是一个能把实木敲出空响的变态。
但还是抬起头,露出职业化的微笑,看着年青一些的侍卫长,用那双淡金色的眸子看着自己,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容。
“平民,无论你知道些什么,你最好祈祷自己并不知道,否则你会变成奴隶。”
年青的侍卫长用的是陈述句,语气平常,就像是说今天的阳光很好,晚餐我要吃肉一样平常。
“现在,给我一杯最好的酒。做你应该做的事情。”
周墨脸上的职业化笑容消失了,不,不应该是消失了,而是变化了,变得肆意,变得灿烂,变得生动。
“不好意思,我刚刚辞职。”
周墨一脚将柜台下所有的存酒踢翻,酒香四溢中,周墨转身出了柜台,大声喊了一句:
“红胡子大叔,你来伺候这些血脉高贵的大爷吧,小爷我辞职了!”
红胡子从美酒中惊醒,小眼睛惊愕的看向浑身满是桀骜恣意的周墨,眨了眨眼睛,好像从不认识这样一个黑发小子。
周墨看向年长的侍卫长,笑的灿烂,大声说道:
“你,小爷有信誉,拿十个金币,小爷马上告诉你我知道的事情。”
年青的侍卫长还处在惊愕中,从未有人如此对待过他,也从未有人用这样的态度说他是血脉高贵的大爷。
年长的侍卫也有些惊愕,但是眼睛深处却出现一丝快慰,听到周墨的话,面部表情一阵扭曲,转而坚定,十个金币从手中扔出。
周墨伸手,在身前划出一条优雅的弧线,十枚可爱的金币收入掌中,轻轻抛了抛,金币与金币发出可爱的撞击声。
“如果你说的那个人,是一个身材魁梧健美,五官如同刀削一般的男人,并且每一句话听在耳中,回想起来时时如在耳侧的话,那么恭喜你,他就在这里,就在荒野之中的某一处,去找吧,去找吧!”
周墨雀跃着,欢呼着将所有信息告诉了所有人,然后在年青侍卫面部的抽搐狰狞中,年长侍卫的满目惊喜中,红胡子大叔面色先是困惑,然后震惊,最后阴沉的变化中,踏着胡旋舞的舞步,跳着自己的节奏,走向房间门口。
突然,节奏停滞,周墨停下脚步,指着年长的侍卫,说了一句:
“记住,我辈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节奏复起,胡旋的舞步越发欢快,最后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周墨转进了自己的房间。
“嘭!”的一声,木门的关闭声成了整个节奏的休止音。
酒馆内安静了刹那,然后猛的炸开!
“他敢,他竟然敢……”这是全身已然抖如筛糠的年青侍卫长。
“真的在这里,艾尔?狮心果然是来找他的,一切都是阴谋,我是对的!”这是仿佛被一个公爵爵位砸中的年长侍卫长。
“*……¥%……#&……%……*(……。”这是一干侍卫们,目光阴晴不定的看着两位侍卫长。
“苟日的,苟日的,苟日的鹰扬大公,苟日的艾尔?狮心,苟日的帝国人!你们骗我!”轰得一声,整座酒馆被暴虐的火焰能量掀开了屋顶。
原本就有两米五高下的红胡子大叔,此时身高持续膨胀,眨眼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五米,在房间中仰望红胡子大叔的周墨,咽了口吐沫,如今才知道为什么红胡子大叔也叫荒野巨人。
“帝国人都是苟日的,尤其是鹰扬大公,他收留我,让我建立夕阳镇,就是为了给那个人打掩护?他竟然让我,山丘矮人王的孙子,庇护了山丘矮人不共戴天的仇人,五十年,整整五十年?”
红胡子大叔须发勃张,艳红的火焰从他身体每一处喷射而出,宽阔的额头上,如同有一枚太阳在燃烧。
空气灼热起来,甲胄与巨锤重新出现。
“啊啊啊啊啊!苟日的帝国人!”红胡子大叔彻底狂暴起来。
周墨此时十分庆幸,庆幸自己和红胡子大叔这一年来的关系不错,起码在大叔发狂是还能记得自己,这让周墨在荒野巨人的狂暴下幸存下来。
在房间中,周墨只能看到一团又一团的艳红火焰以红胡子大叔为中心,四溢而去,红胡子大叔双手持着巨锤,一锤一锤的向下猛砸,一次挥落,周墨都被震的飞起三尺。
然后便看到染着血肉浆汁的巨锤再次挥起,偶尔有两个跳起,向着红胡子大叔头部挥刀的勇者,被红胡子大叔扇苍蝇一般一巴掌拍成肉饼,红的白的绿的黄的汁液,一同混杂着爆了开来。
人体内部特有的味道和被周墨踢翻的酒味混杂在一起,这种味道,让周墨,嗯,大吐特吐。
“到底怎么回事,小爷我不过看不惯那些装?逼的贵族,说了句付费实话,然后又放了句附赠嘴炮而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边吐着,周墨一边安慰自己,这一切绝对不是我的错!
第八章 迪兰的解释
是脓包,捅开之后都是要见血的。
周墨就在一无所知中,捅开了一个整个偌大帝国都无人愿意捅的脓包。
狂暴的荒野巨人能够在荒野中横行五十年,屠杀过草原最大的狼群,也肉搏过山林中最强的荒熊,如今发起狂来,在这帝国的边陲小镇,当真是所向披靡。
不过周墨将早餐吐了个一干二净的功夫,没了顶的酒馆内就没有了活人,不论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在红胡子的巨锤下变成了肥料。
然后荒野巨人冲出了酒馆,雷暴一般的吼声连绵不绝,就连那黒木衣柜都在吼声中颤颤发抖。
周墨全副武装,给自己增加了一点存活几率后,跳出了酒馆废墟,然后就见到小镇对荒野的出口处,一道数十米高的火墙将云彩烧红。
火烧云下,荒野巨人正挥舞着巨锤咆哮,所有还在小镇停滞的生物,都被红胡子大叔集中在了这里。
能够取得小镇常驻权的,基本上都是普通人,有种田的,有织布的,更多的是做小买卖的,剩下的就是整日在酒馆中醉生梦死的荒野猎人们。
这些人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黑铁巅峰的生命体,在神秘态灵启阶的荒野巨人面前,只能战战兢兢,无比顺从。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红胡子大叔虽然有些迟钝,如今处于狂暴状态下,更是有些神智不清,但绝对不傻,那个人,拉马斯?奥托,能够在他眼皮子地下生活五十年,在夕阳镇中,绝对不肯能没有眼线内应。
周墨远远的观望着,红胡子大叔所化的五米高下巨人一遍又一遍的狂吼问着:
“拉马斯?奥托,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不知为何,一年来和红胡子大叔相处的种种画面在周墨眼前闪过,红胡子大叔在酒馆中狂暴后,还顾忌着他,没有伤着他一丝一毫。
周墨突然觉得,他应该和红胡子大叔站在一边。
大步向那个浑身被火焰包裹的巨人走去。
“喂,红胡子大叔,我能帮你找到他!”
雷暴般的狂吼声戛然而止。
原本豆大的小眼睛,此时因为体型变化,也有拳头大小,火光闪耀,死死盯着周墨,如同地狱中走出的恶鬼。
周墨也不做声,只是远远绕过了红胡子大叔,然后盯住了酒馆中的一个常客,此时他面色惨白,还紧紧的抿着嘴唇,似是要坚定自己的意志。
周墨伸手掐住了这人的下巴。
“狼皮匠是吧,他们都这么称呼你。”
“我在酒馆工作了一年,就属你的生活最有规律,每个月,在酒馆泡上二十天,在荒野中呆上十天。”
“虽然你离开的时间和回来的时间从不相同,但是却规律的很,离开夕阳镇的第五天,从每个月的第十三天,到第十七天,往复循环。”
“若说有人知道红胡子大叔想要找的那人的藏身之处,你却是最可疑了。”
周墨低下了头,暗暗闭上了眼睛,口中却还说道:
“鞋不错,不知道你是否在荒野中留下了足迹呢?”
闭上眼睛的周墨,狼皮匠在他的视界中变成了一团白色微黑的光团,这代表这狼皮匠的生命场,心中想着那人的相貌,狼皮匠生命场中,一团小小的经历光团浮现出来。
周墨自身的生命场微微一颤,将其复制了过来。
周墨猛地睁开眼睛,还听见狼皮匠哭喊着:
“调酒小子,你胡说些什么,红胡子阁下要找的那人,我听都未听说过。红胡子阁下,我也是夕阳镇里的老人儿了,你可不能听这不知来历的小子胡言乱语啊!”
周墨笑了起来,笑的那么桀骜肆意。
“阴山脚下!”
狼皮匠的哭喊声猛地一滞,见鬼了似的瞪着周墨。
这下,红胡子大叔看出了端倪,怒吼了一身,俯下身来,足有常人身子两倍大小的脑袋贴在狼皮匠脸的一寸之前。
红胡子的皮肤散发着足以熔金锻铁的热量,狼皮匠嗷一声,用尽全力向后仰着身子,但是一双脚站在原地,不敢动弹一下。
红胡子叫某个人站住,他若敢移动一下脚步,等待他的绝对是变成巨锤下的肉泥化肥,夕阳镇建立的初始几年,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将聪明人杀光了,剩下的便学会变笨了。
“说,拉马斯?奥托,在哪?”红胡子的怒意无可阻挡,一把抓起了狼皮匠,滚烫的皮肤顿时让狼皮匠多了一层熟肉。
抽了抽鼻子,空气中弥漫出夹杂着骚气的肉香,周墨厌恶的退了两步,暗暗吐槽,这是人形炮烙啊,有没有,有没有。
狼皮匠受不住这来源于周墨家乡几千年前的酷刑,刚张开了嘴,不知触发了什么印记,一道赤金色的光芒破脑而出,冲天而起。
这时,一只足有房门大小的举手铺天盖地的压下,艳红色的火焰喷发,生生将那赤金色光芒磨灭。
红胡子握了握拳头,周墨眼尖的看到红胡子大叔手掌中心多了一丝血迹。
红胡子大叔先是惊喜,然后低沉,毫不作假的杀气却越发醇厚深沉。
“大破军战气,没错,他在这里,他在这里!”
猛的转头,红胡子拳头大小的眼睛盯着周墨,一字一句的问道:
“他,在,哪?”
虽然周墨和红胡子大叔关系不错,但是也毫无兴趣在这个杀意狂飙的荒野巨人眼前做半点拖延。
“阴山向阳面脚下,山林和草原的交接处,具体方位我没去过,也说不出来,但是据狼皮匠所知,那里原本是精金生命,草狼王的地盘。”
周墨语速尽可能的快而清晰,不到一秒钟说了个清楚,然后捏着鼻子指着红胡子手中的狼皮匠。
如同烧红烙铁的手指,已经融尽了狼皮匠尸体的肚子中,人体排泄物被高温蒸发,那股味道,周墨又吐了起来。
红胡子大叔理所当然的知道那个地方,说起来那只精金狼王还是荒野巨人的老对手呢!
冲着周墨点了点头,随手将狼皮匠的尸体扔远,然后五米高的巨人猛的吸气,封锁了出口,烧红了云彩的大火,被红胡子大叔直直吸入了腹中。
看得周墨连呕吐都忘了,还能这么玩,周墨一直都知道他来到了一个个人武力文明的世界,但他以为最多也就是骑士与魔法师,但如今看来,有可能是骑士和魔法师混合体。
大火被吸走,却没露出通往荒原的出口,因为有一个人堵在那里。
大红的披风,无须的面孔,迪兰。
“山丘龙火,名不虚传!”这是迪兰的开场白,周墨暗暗点赞,很有大内高手的气场。
红胡子大叔猛然举起了地动巨锤,传承武器上暗黄色光芒大放。
迪兰一挥披风,双手举出一份盖着金色大印的文件,高声叫道:
“荒野巨人阁下,听老奴解释!”
周墨很失望,他想观察这个世界高端武力对决,从而推断出这个世界个人武力进步路线,从而规划自身修行……
好吧,周墨表示扯不下了,但依然表示看不到热闹他很失望,所以周墨接着说了:
“他还有个智囊,被称作云先生,和我一样黑发黑眸,几乎收拢了荒野中所有的超凡生命,还有一批亡命的普通人,超凡生命数量具体不详,但狼皮匠见过的超过十个,普通人大约有五百之重,以被帝国剿灭的地下社团逃亡首脑为多。”
这下子迪兰的脸色也不好看了,但还是坚定的举着那盖着金色大印的文件,周墨眼睛尖,瞄了一眼文件上的字迹,原来是一份山丘矮人与奥托帝国的国书,上面写着对奥托帝国二皇子拉马斯?奥托的处理方案,流放荒野反思过错。
然后周墨开始上正菜:
“他们还有一个口号,人类至上,贵族至上。”
迪兰面色彻底黑了,然后状若无事的将那份文件收入了怀中,用最能安抚人心的低柔声音,好吧直接说是低三下四也没有错。
“史矛革王子殿下,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您千万不要冲动,一切都是能够解释的,能够解释的。”
然后迪兰和周墨二人,看着五米多高的巨人如同攻城车一般,向荒野深处冲去,一骑绝尘。
第九章 迪兰口中的真相
周墨望着荒野巨人的背影,是因为他还是个普通人,即便他只差临门一脚便能进化为黑铁生命,但是如今就是个普通人,所以有着万分充足的理由不去掺乎一切超凡生命之间的事情。
迪兰也望着荒野巨人的背影,满脸的无奈,满脸的自责,周墨第一次看到这位无须的中年人脸上有如此丰富的表情,特别是迪兰看到周墨看他时,眼角挑起的那一丝喜色,简直就是在说,看到了吧,看到了吧,我很无奈,我很自责,一定要给我作证哦!
周墨撇了撇嘴,你个老货,如果有人问小爷,小爷就说你敲锣打鼓欢送着红胡子大叔去找拉马斯?奥托的麻烦。
一个皇宫内侍师团的师团长,神秘态灵启阶的大高手;一个帝国边陲,二百人小镇内酒馆的调酒师,普通人一个。
两个人就在下午的天空下,一群想散又不敢散的人群前,看着同一个巨人的背影。
迪兰看着红胡子大叔的背影只剩一个黑点,咳了咳嗓子,哀叹一声后,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哎!荒野巨人阁下果然名不虚传,山丘巨人化和山丘龙火一如传言般可怕,面对面在下竟然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言罢,余光扫了一眼周墨,周墨袖着双手,眯着眼睛望着天。
于是迪兰接着哀叹:
“哎!在下与二十皇子近侍围攻荒野巨人,哪想到,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皇子内侍就死伤殆尽,连给在下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太快了!”
余光再看周墨,周墨变了个姿势,双手在脑后交叉,兜着脑袋,眯着眼睛望着天。
迪兰眼角抽搐了几下,但也只能继续哀叹:
“哎!阻止艾尔?狮心回帝都,不可以让二皇子与帝都旧部恢复联系,在下做到了啊;同时也不能让人知晓二皇子藏身之地,保证二皇子的人身安全。在下也尽力去做了啊,谁能想到,小小的荒野酒馆了卧虎藏龙,竟然出了周墨小哥儿这等英杰人物呢?”
余光继续看周墨,见周墨嘴角翘了翘,显然这记马屁拍对了地方。
迪兰赶紧再加把劲:
“说起来真的不怪在下啊,荒野巨人绝对没从在下这里得到一丝一毫的线索,都是周墨小哥儿心思缜密,抽丝剥茧的凭着一点猜测就找到了二皇子埋在夕阳镇内的眼线,从而找到了二皇子藏身之所,那荒野巨人乃山丘矮人王之血脉,与二皇子之间有不共戴天之仇,哪里是在下能能够阻挡的啊!”
余光接着看周墨,周墨咳了咳,用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自言自语说道:
“哎呀,小子只是一个调酒师,怎么知道帝都大人物之间的事情,更只是一个普通人,哪里明白超凡者大人之间的事情呢?一切小子都不清楚啊,就是红胡子大叔让小子帮忙找出小镇内可疑的人,小子受红胡子大叔救命之恩,当然竭尽所能喽!”
再小的声音也瞒不过神秘态灵启阶的生命,迪兰眨了眨眼睛,眼珠子晃了晃,明白这是周墨的条件,你要让我为你作证,你也要将我摘出去,只是略微权衡了一下,迪兰就又哀叹说道:
“哎!这都是什么事情,二皇子为国征战,虽然杀戮重了些,还因为军队缺粮不得已为之了一些不对的事情,但也是不得已的嘛,被发配荒野反省下过错而已。艾尔?狮心那些小家伙有什么可着急的,难道帝国还会忘了一位能征善战的皇子殿下不成?”
“二皇子也是,陛下让您好好反省,您在荒野中干的这叫什么事情嘛,还找了智囊,还聚集了超凡者,想念帝都风情也不能这么干嘛!”
“还有鹰扬大公,明明是好意,出于公正的心思,让荒野巨人阁下看守二皇子,这样最公正不过了,但是哪像下面的人办事如此不认真,竟然忘记了告诉荒野巨人阁下,要他着重主意二皇子的情况,真是该杀!”
“不过这也不打紧,五十年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不是,就算是如今,也不过是二皇子他思念陛下,思念家乡,想要与帝都的朋友们联系紧密些,这也没什么过错不是?只不过荒野巨人阁下因为没有被通知到,误会了什么,发了脾气,山丘矮人的脾气嘛,嗯,是暴躁了一些,希望援军能够快些赶到,不能让二皇子有个什么好歹不是?”
迪兰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事情的全貌在周墨脑海中有了脉络。
二皇子为国征战时,可能做了些屠城灭国之类的事情,甚至因为军粮供应不足,吃了某些不应该吃的东西,所以功成了过,被发配荒野反省,实际上就是被踢出了帝都政局,其中还可能涉及到了一些皇家内部的夺嫡情况。
一位帝国皇子被发配,怎么着都要有一位看守者才像样,所以三皇子一系的鹰扬大公推荐了红胡子大叔,毕竟红胡子大叔与二皇子之间有血海深仇,由他看守所有人都放心不是,但是这个仇太大了些,没人敢保证,以暴躁著称的山丘矮人不会做些什么极端的事情,所以就没将实情告诉红胡子大叔。
二皇子看似老老实实的呆在荒野五十年,但却没闲着,组建了一个小班底,并且通过未知渠道送出了消息,将昔日手下艾尔?狮心招了过来,密谋联系旧部,想要返回帝都,这下让帝都中的某些人坐不住了,连忙派了人前来制止。
原本只要让艾尔?狮心回不到帝都,然后再加强封锁,事情也就结束了,这时周墨阴差阳错的掺乎了进来,捅破了这个所有人都想捂盖子的脓包,事情便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
于此同时,周墨也不得不佩服迪兰,按照他这么一说,周墨与红胡子大叔都称了被卷入其中的受害者,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二皇子心有不甘。
不过周墨一想也就明白了,谁叫迪兰是三皇子的人呢,当然要将屎盆子都扣在二皇子身上了,皇子这种生物,生来就都是敌人。
人家说了这么多,周墨也不能毫无表示了,当下嘀咕了一句:
“是啊,是啊,一切都是二皇子的错,一切都是误会,迪兰大人真的尽力了,但是红胡子大叔可是荒野巨人啊,迪兰大人有二十名皇子内卫相助都不是对手。”
看了一眼迪兰,见他微微颔首,知道这位无须中年对这个说法很满意,周墨又提醒了一句:
“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怎么都追不上了,迪兰大人到了之后战斗也应该结束了,这种事情迪兰大人还是应该有个姿态的!”
迪兰眼神一亮,觉得周墨所言有理,当下给了周墨一个你很懂事的眼神,大呼小叫的追了上去。
看着迪兰化作一道大红色的线条,穿梭在荒原之上,还有袅袅余音传来:
“荒野巨人,不可冒犯二皇子,五十年前之事,山丘矮人国与帝国之间早有共论啊!”
周墨微微点头,怪不得人家能当上师团长,这戏,这台词,没得挑啊!
第十章 周墨的战斗
小小的夕阳镇里,所有的高手都走了,只剩周墨面对着二百来号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居民。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没有事情了,该怎么过日子,还怎么过日子。”周墨挥挥手,对这些在小镇安居的人们来说,这场风波不会再波及他们了。
看着居民们成群结对的散去,周墨转过身,看着被红胡子大叔身上余温炙烤,如今已经燃烧起来的酒馆,心中难免有些怅然,毕竟那是他生活了一年的地方。不过好在荒野酒馆在镇子中的地位特殊,周边没有什么相邻的建筑,也不怕火势蔓延。
“烧了就烧了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乐观的安慰了自己一句,周墨冲着镇子中心,一栋明显比其它房屋高上一截的木屋走去,那里是红胡子大叔的家,想来他不会介意自己借宿几晚的。
快速而轻柔的脚步声,然后是利刃划破空气的风声,最后是憋了许久吐出的一口浊气声。
声音传入耳中,大脑还未来的及反应,身体已经给出了最直接的应对。
在背心寒毛炸起的瞬间,周墨猛的向前扑倒,在扑倒的一瞬双手一错,两道寒光迸发,双刀已然在手。
利刃的冰冷擦着皮肤划过,周墨甚至能够感知到背心处一条线上的寒毛被竖着劈成了两半。
“好快的刀!”
一个翻滚后,周墨腰部一挺,整个人从蜷缩状态瞬间站了起来,同时也转过身来,还未看清来人是谁,就见一道短而快的寒光迅猛划过。
右手刀一抬,间不容发的挡住了寒光,左手刀已然本能的上撩而去,斥候双刀术,格挡撩击。这是从帝**队斥候位置上退役下来的一个荒野猎人带给周墨的本领。
“叮!”的一声,寒光与右手刀一触即收,速度奇快,但是周墨更快,在那寒光收回的刹那,左手刀已至,在刀刃触及持着寒光手臂的刹那,周墨左手手臂化作黑铁之色。
“噗!”左手刀划过来人的胳膊,如同切过一块豆腐。
鲜血洒落,还伴随着一声惨叫,和不远处一声惊呼:
“怎么这么快!”
没错,就是这么快,快到那个曾经是斥候的荒野猎人见了,也不得不自叹弗如。
周墨具现化出双刀时,自身也同时复制了那斥候的双刀术,而这对双刀也自有属性:
装备名称:斥候双刀
装备条件: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持有者加持“斥候双刀术”技能。
技能叠加下,周墨能够发挥“斥候双刀术”150%的速度与杀伤。
一刀得手,周墨心如霜铁,右手刀割喉,左手刀破腹,顷刻间将来人了结。
“嘭!”尸体仰天倒在地上,周墨才瞟了一眼这人是谁,发现也是酒馆中的常客,叫做臭狐,据说是荒原中猎狐的好手,半年出一次手,总能得到最好的火狐皮毛,一次所得,便能支持他在酒馆中醉生梦死半年。
进入战斗状态的周墨,面无表情,瞟了一眼臭狐后,目光便盯住了不远处的三个人,两个是酒馆的常客,老枪和鹰眼;还有一个是镇上的居民,耕地为生,周墨依稀记得,红胡子大叔称这人叫土瓜。
老枪身后背着一柄双节枪,枪头露在肩上,寒光熠熠,依稀还能看到暗红色的血锈。
鹰眼左手已经摸到了挎在肩头的长弓,右手从捏出了一根鹰羽箭。
土瓜站在最后,身体微微佝偻,双手笼在袖中,即使是现在,看起来也是个闲来晒太阳的老农。
周墨脚步动了起来,足尖点地,大腿小腿脚腕协调用力,腰部控制着方向,身体微微的晃着,足不生尘,身过风不语,整个人在由静到动的刹那,周身黑铁色泽遍布。
将近一百米的距离,周墨只喘息的一次,便转了七次方向,躲过了十三只利箭,来到了鹰眼身前。
双刀还未发力,一点寒芒已至,周墨右手刀轻点枪身,借着微弱的力量一个旋身,竟然从老枪的视野中消失不见。
老枪忙回身,却不见在他转头回身的刹那,两道寒芒掠过了鹰眼的身体,左手刀自小腹而入,刺破心脏为止;右手刀自划过咽喉,恰到好处的隔断了鹰眼的气管。
老枪回头未发现周墨身影,便知不好,身形还未回过,长枪已经反手刺出,方向却不是身后,而是刚才转头的反方向。
周墨暗道一声,该死的老油条,双刀一错,锁住了枪头,一股大力传来,不由后退了一步,借着这股力,周墨右手刀一压,整个人竟然腾空而起,翻转着掠过老枪的头顶,一道刀光如闪电,在老枪天灵处一发一收,取了老枪性命。
顷刻之间纵掠百米,连杀两人,但周墨心中没有一丝放松,还在半空中的周墨,看到了那老农一般的土瓜不知何时站在了自己的落点后一步。
笼在袖中的双手,还有那沟壑很深,带着麻木笑容的老脸,都让周墨心惊肉跳,这个人,比之之前三个人加在一起都要危险。
人在空中,周墨腰部用力,从大头朝下的姿势猛的翻转了一百八十度,双刀拿了个交叉如同蝴蝶的架子,双腿微屈,眼睛眯了起来,不让人看清他目光所触之地。
土瓜老农的腰杆缓缓的直了起来,笼在袖中的双手一寸一寸的在交错拔出,有些昏黄的双眼中终于有了些许杀气。
就在周墨双脚离地还有三尺距离时,土瓜老农双手忽的拔出,一对海碗大小,通体黑铁色,还泛着暗红的拳头露了出来。
没有什么架子,只是屈膝,挺腰,扭肩,出拳,街头混混都会的一招直拳打出,周墨却感觉如同一头荒熊冲自己挥动了熊掌。
这一拳挨不得,挨着便伤,擦着就折,这是舍弃了所有花俏,用数十年时间磨练而出,将力量和速度磨练到了凡人极限的一拳。
周墨双腿猛的蜷缩,脚尖甚至缩到了腰前,对准这一拳,精准的踩了过去。
拳脚相交,拳进脚缩,即便这样,周墨已然感知到自己的腕骨与小腿胫骨同时出现了细微的裂纹。
拳势用尽,周墨的腿也缩到了尽头,却不敢用力,只是足尖微微一点,周墨倒飞了出去,落地后踉跄的退了几步,拉开了距离。
土瓜老农也未追赶,双手重新笼在袖中,无人看见,土瓜老农整个出拳的右臂,每一条细微的肌肉纤维,都在微微颤抖着,如此一拳,怎能轻出?
周墨隐蔽的扫了一眼周围,发现再无别人,才微微活动了一下右脚,同时腹部收缩间,调整呼吸,腹中空气微微震荡着,竟然发出如同狮吼般的声音。
土瓜老农听到狮吼声,面露了些许困惑,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
“你是狮心家族的人?”
周墨不答话,只是用着狮吼养身法的呼吸法子,全力恢复着右腿。
土瓜老农却当周墨是默认了,然后他也沉默了,狮心家族的人出卖了主上在夕阳镇上的眼线,其中的含义他不得不细思,同时他想到了经他手送到主上那边的艾尔?狮心,心中不由一紧,光是红胡子那个荒野巨人,主上已经未必对付得来,如果再加上敌我不明的艾尔?狮心的话,主上安危堪忧!
从未有过一丝半点表情的老脸,此时也不禁露出一丝恐惧与担忧。
就在这时,周墨的身影在土瓜老农身前一闪,然后消失在视野之中。
有老枪前车之鉴,所以土瓜老农只是吸气,双腿叉开,双拳摆在了腰间,黑铁色的拳头上,蕴含的暗红色越来越盛。
土瓜相信,凭借他在帝**队中血战十年,又在荒野之中生存三十载所锻炼出的野兽直觉,只要周墨在他身周三米内,他定然能够察觉。
三米之内,他一双铁拳,黑铁阶位以下,足以纵横无敌。
土瓜以静制动,等着。
等来的却是一声如同霹雳一般的弦声:
“嘣……!”弦声震鸣回荡。
一只黑铁色的箭头自土瓜心口露出,周墨站在土瓜身后三十米,持弓而立。
确定了自己一箭刺穿了土瓜老头的心脏后,周墨还不放心,又放了一箭,射入了土瓜脖颈之处,同时巨大的力道将土瓜老头带倒。
周墨这才放了心,走了过去,将土瓜老头翻了个身,让他仰面躺着,却看见土瓜老头瞪大了双眼,满是不可置信。
伸手将土瓜老头的双眼合上,周墨低声说了句:
“不好意思,会的多了些。”
第十一章 帝国军情局
夕阳镇外,帝国方向,一棵红枫下,一叶红枫落在水面,激起道道涟漪,破坏了盆中水镜映出的画面。
一男一女,两人同时抬起了头。男的中年摸样,相貌平凡,只有一头褐色长发颇为柔顺,嘴角的微笑好似雕塑一般,天生就在那里。
女的则带着面具,只能看到身形高挑,其余都笼罩在黑夜似的漆黑斗篷内,不见风景。
饶是如此,男人看见女人面具下那双曲线优雅的如水碧瞳,虽然女人此时目光冰冷,他还是忍不住的心中一荡。
好在男人在帝**情局供职多年,伪装乃是吃饭的本领,平凡的脸上微笑不变,目光也没有一丝波动,只是轻声说道:
“敏锐直觉,斥候双刀,潜行步法,无迹行走,半步黑铁,箭法也不错,很有趣嘛!”
女人微微点头,补充说道:
“似有血脉能力,能够探知他人内心所想,你确定这人不是我们的人?他天生就应该是军情局的人。”
男人苦笑,虽然心中也赞同女人的判断,但还是苦笑着摇头,说道:
“夕阳镇中没有我们的人,局长被陛下警告,皇家的事情不允许我们插手,夕阳镇方圆百里,我们的人都是绕着走的!”
女人可惜的叹了一声:
“哎!”碧眸中流露出几许遗憾。
男人不敢直视,这女人的一举一动无不能侵蚀触动男人的内心。
但是男人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虽然避过了女人的遗憾目光,但那声叹息却挥之不去,从耳中回荡到心里。
“好吧,好吧,你不必遗憾,他现在自然不是我们的人,但是未必以后不是嘛!”这话说出口,男人就算给自己揽了一个不小的活计,心中难免后悔,但一时冲动,话已出口,想要改也晚了。
女人闻言,似是笑了,微微点头。
周墨坐在红胡子大叔家中的椅子上,全力伸展手臂才能够到扶手,感觉自己萌萌哒像个婴儿。
刚刚有四条人命在周墨手中消逝,奇怪的是从未杀过人的周墨却没有一点感觉,反而初试身手的周墨,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躁动着,那股与人生死相见,争于一瞬的窒息感给他带来了莫名的兴奋,而且这股兴奋久久不褪。
“小爷是个变|态?”周墨问自己,这种问自己的问题,答案显而易见,变|态是意识不到自己是变|态的。
“经历具现化带来的副作用或者说是福利?”这个答案周墨感觉很靠谱,毕竟具现化装备,从而复制能力的时候,原主人经历过的一切,都在周墨脑海中重演。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周墨翻了个白眼,红胡子大叔家的门,是用四指厚的实木所做,这年头,这个世界流行将实木敲出空响来吗?
起身,拉着红胡子大叔的超大椅子,来到门前,站在椅子上,周墨才够的到猫眼,可惜这个世界的猫眼里没有凹透镜,只能看到一片空气,二米一高的猫眼,你想看到谁?
“谁啊,猫眼太高,或者说你们的身高还不够到红胡子家做客的要求,所以报上名来。”
军情局的男人和女人一起抬头,看了一眼伸手都未必能够摸到的猫眼,对视了一眼,男人老实的说道:
“帝**情局,就刚刚发生的事情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难听的吱呀声响起,红胡子大叔可没兴趣给自家的门做保养。
周墨打开门,看到门外都是一身黑色斗篷的一男一女,男的手中还抱着一个盆。
没错,一个盆,准确的说,是铜盆,黄铜盆。
三人都不是多话的人,互相看了一眼后,周墨就示意进屋说话。
几个呼吸后,三个萌萌哒的婴儿坐在椅子上,都能从各自表情上看到一丝尴尬。
就连摆在红胡子大叔饭桌上的黄铜盆,都变成了一个萌萌哒的黄铜饭碗。
气氛诡异而尴尬,半晌,还是最老练的军情局男人打破了这个神秘的气氛。
“咳咳,荒野巨人的家,真的符合红胡子阁下巨人的称谓啊!”
周墨自从听到军情局三个字后,就处于神游的状态,听到军情局男人的声音,条件反射的说了一声:
“对不起,这里用井水,没有水表!”
话一说完,周墨心里就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你这个逗比!”
同时安慰自己,还好,还好,这个世界的人应该听不懂自己在说些什么。
然而看向军情局男人,却发现他的表情比自己还要尴尬。
“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啊!”军情局男人叹息了一句,然后一本正经的向周墨解释道:
“这位小兄弟,我代表军情局向你解释,自从帝国水利部成立之后,军情局已经将查水表的业务移交了过去,如果你发现有军情局雇员以查水表为名来到你住所,你可以拒绝他们入内!”
周墨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这句话中蕴含的信息有些多啊!
“咳咳,是我玩笑了,两位不必介意,军情局想要询问一些什么呢,身为帝国公民……”
说到这里,周墨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突然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公民的身份,红胡子大叔救了他之后,一直没想起来给他办户口!
不过周墨也没话说,在帝国,红胡子大叔也没有户口,他的户口所在地是山丘矮人王国,而且还被永久注销了!
“咳咳,不好意思,我似乎还不算是帝国公民,正好两位军情局的大人在这,我能不能咨询下,帝国对于黑户怎么处理,还有办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买房子送户口不?”
气氛好像越发尴尬了,但是军情局男人的脾气似乎很好,又主动打破了神秘的气氛:
“咳咳,这个问题归帝国民政部管辖,不过我们军情局也有这方面的业务,如果你现在是黑户的话,那么你的事情在民政部可能无法处理,或者说事情最终还是要我们军情局解决,解决方法有两个……”
说到这里,军情局男人停了下来,目光灼灼的看着周墨,那神情好像在说,你问啊,赶紧问,快问,问了我就可以说了!
周墨抿了抿嘴唇,有些试探的问道:
“哪……两个?”
军情局男人长舒了口气,然后特别熟练的说了起来:
“第一个,我们将你抓起来,查祖上三代,如果没有问题驱逐出境,如果有问题,那么恭喜你,你就有了帝国的永久居住权。”
话说完,军情局男人略带期待的看着周墨,期望他脸上露出困惑的表情。
却哪里知道,周墨一脸了然的说道:
“哦!明白了,不过帝国没有土地使用费吗?帝**情局能帮忙得到免费墓地?我能问一下墓地的土地期权是多少年吗?”
军情局男子脸上的期待瞬间黑化了,决定不回答周墨的问题,声音低了两个调后继续说道:
“第二个,你可以委托我们军情局帮助你解决户口问题,而军情局出品的户口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没有问题的,一个是有问题的!”
周墨继续了然点头,说道:
“价格问题是吧,报价格吧!”
军情局男子的表情越发黑了,但还是从斗篷内取出一个小本,从小本上撕下了两页纸,轻飘飘的扔到了周墨身前,两页纸叠在一起,没有丝毫散落。
周墨拿起纸来,细细观看:
“贵族户口:在贵族元老院有注册的十万帝国金币;私封贵族,一千金币。
神秘态生命后代户口:……
物理态生命后代户口:……
军人后代户口:……
……
……”
林林总总,五花八门,甚至连饭店服务员和酒馆服务员都单分出一个类别,只不过饭店服务员比酒馆服务员贵上一个银币。
这下周墨有些不平衡了,指着那两张纸问:
“凭什么,饭店服务员比酒馆服务员强在哪里了?都是服务行业,都是处于行业底层,凭什么我们酒馆从业人员就要比饭店从业人员低上一头?”
军情局的一男一女,面面相觑,这个问题,他们还真的是无言以对,怎么就忘了这次的客户是个酒馆服务员了?
第十二章 第一笔生意
瑞玟?娜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不是说好了来了解情况,顺便收纳一个新人的吗?怎么聊着聊着就转变到军情局的副业上去了?虽然这项副业由于军情局的经费紧张,被局长列为了优先项目,但是真的比调查一个牵扯了二皇子、三皇子,狮心大公家族,鹰扬大公家族的特殊事件还要优先吗?
“咳咳!”也许是被不靠谱的同事传染了,瑞玟?娜隆也清咳两声,打断了同事与这个黑发小子关于酒馆服务员与饭店服务员孰高孰下的争论。
隆巴顿被女同事打断,老脸有些羞红,将关于饭店服务员比之酒馆服务员的优势二十三点咽了下去,转而说道:
“小兄弟,关于你的户口问题,我们稍等再谈,放心,我们帝**情局是专业的,毕竟户口调查工作属于我们军情局的工作范畴,所以一套没有问题的户口,我们承诺绝对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咳咳!”瑞玟?娜隆实在不想再听到有关户口的事情。
隆巴顿再次被打断,停滞了一下,然后给了周墨一个你懂得眼神,正了正脸色,说起了正事:
“下面是一个正式的问询,此次问询由帝**情局边境监察员隆巴顿?诺亚负责,特别调查员瑞玟?娜隆监察。”
周墨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了解。
隆巴顿刚要开口询问,周墨突然想起了什么,伸手示意等等后,开口问道:
“你们说你们是帝**情局所属,身份证明呢?”
隆巴顿神情一怔,但这也没什么,他们互相不认识,人家要求看一下证件也是合理的要求。
从怀中掏出一块方形金属片,其上有双鹰盘旋纹络,还刻着一排排的小字,写着隆巴顿的身份。
周墨瞄了一眼,面带不悦,接着问道:
“身份证明我看了,但你怎么证明这个身份证明是属于你的呢?”
隆巴顿先是一愣,然后就周墨这个问题思考起来,是啊,怎么证明这个身份证明属于自己呢?”
周墨没等他想明白,又接着问道:
“就算你能证明身份证明属于你,那我又怎么知道这个身份证明是真的还是假的呢?毕竟之前我也没见过真的不是?”
隆巴顿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令牌,是啊,这身份证明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上司发给他之前,也没告诉自己这东西一定是真的啊!
周墨又问:
“就算是这身份证明是真的,同时也属于你,但你怎么证明拿着属于你的真的身份证明的你,还活着呢?”
隆巴顿眼睛一亮,这他能证明啊,当下大口的喘了几口气,然后扭扭脖子,眨眨眼睛,一幅我很聪明的样子说道:
“你看,你看,死人可干不来这个!”
周墨翻了个白眼,摊出一只手,说道:
“这个没用,我要的是帝国承认的正式机构,开出的白纸黑字,上面写着“隆巴顿?诺亚——活/未死”的正式文件。”
隆巴顿满脸的呆滞,身为帝**情局的一员,监察帝国正式机构是他的职责之一,但是从未听说过哪个机构能开证明他活着的文件。
周墨敲了敲桌子,手指与实木间发出“当当”的闷响,他可没有把实木敲出空响的本事。
“看来你是无法证明了,那么,抱歉,我无法接受自称是帝**情局人员,却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莫名人员的询问,我们还是来谈谈户口的事情吧!”
进屋以来,从未开口说话的瑞玟?娜隆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冷声道:
“你既然不相信我们军情局的身份,那如何相信我们能为你办理帝国户口呢?”
然后便看见周墨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她,满是不在乎的语气说道:
“我管你们是什么身份,只要你们拿来我的户口,然后跟着我到帝国民政部验证一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是生意,谈什么信任!”
隆巴顿眨巴眨巴眼睛,沉底懵了,瑞玟?娜隆则是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差点憋死过去。
不过还是隆巴顿经验丰富,眼看要扯不下去了,连忙说道:
“这样也好,你看上哪个户口了,先付定金,七日内户口就能办下来,比民政部的效率要高一倍哦!”
瑞玟听见隆巴顿那副引以为豪的口气,就搞不懂了,堂堂帝**情局都开始抢民政部生意,做服务业务了,你有什么好高兴的?
周墨哪来的钱,两个小时前他想赚上一笔,结果就是荒野巨人大叔发狂,拆了整个酒馆,还附赠烧毁业务。
在酒馆干了一年,挣的那点铜子,除了添置那张软软的大|床,如今只剩七十三枚,还不够凑整一枚金币的呢?
于是,周墨从右手食指上摘下来一枚戒指,戒指看着像精铁铸成,若是一柄兵刃还值几个钱,但是一枚戒指你要闹哪样!
隆巴顿满脸嫌弃的看着周墨放在桌子上的那枚戒指,这东西量产的话不如一枚铜子值钱,就是手工打磨,也顶多十个铜子的成本,还根本没人买。
食指微微一弹,将戒指准确的弹到了隆巴顿身前。
“戴上试一下,咱们再谈价格。”
隆巴顿将信将疑的将戒指套向食指,却发现根本套不进去,只能转而戴在小指上。
装备名称:偷窃戒指
装备要求: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佩戴者获得“低级偷窃术”技能
隆巴顿一直有些呆滞的目光猛的一凝,如同一只母鸡猛的展翅,冲上云霄,化为苍鹰。
这时,隆巴顿听到周墨说道:
“我老家有句话,叫做授人予鱼不如授人予渔,直接给钱太俗,你用上这个,在人口稠密的地界走上一遭,多的钱就算是兄弟我第一回见面给老哥你的礼物了!”
隆巴顿哭笑不得,你让一个帝**情局的边境监察,自己去偷钱给你办户口,说得还好像你很大方一样。
隆巴顿真想将这戒指扔到周墨脸上,大喊一句,老子在边境稍微眯眯眼,赚到的金币你一辈子都偷不完,知道吗?
但是,这佩戴在小指上的“偷窃戒指”,隆巴顿是如何也不舍摘下去,就在戒指戴在手上的瞬间,隆巴顿敏锐的感知到自己双手的手指就敏锐灵活了少许,这对于一个用剑的大家来说,可绝对不是能用来偷窃那么简单。
“咳咳!”今天隆巴顿似乎咳上瘾了。
“小兄弟盛情,为兄的就不客气了,放心,为兄也不占你便宜,给你办个帝**情局外围线人的户口,好歹也有些特权不是?”
帝**情局成员?周墨眼睛亮了,没想到陪着这两位在这里扯淡,还扯出了意外之喜,这个身份不错。
想了想,周墨又从无名指上摘下了一枚戒指,这枚戒指通体白色,好似白金铸成,但是以隆巴顿的眼光,只瞄了一眼,就知道那不是白金材质,却又看不出到底是何所铸。
将戒指扔向隆巴顿,周墨问道:
“老兄给个价格,说实话,酒馆没了,兄弟我现在居无定所,日后也还没个营生,缺钱啊!”
隆巴顿将戒指戴在另一只手的小指上:
装备名称:灵敏戒指
装备要求:能感知装备信息
装备等级:平凡
装备属性:佩戴后获得“低级敏锐反应”技能
戴上戒指的瞬间,隆巴顿便感知到自身似乎发生了某种有益的变化,视觉辨识能力,听觉辨别能力,甚至触觉传递能力,都有了极其微弱的增强。
捏了捏戒指,隆巴顿微微低头,似乎在研究戒指的材质,实际上却在掩饰眸子里的震惊与惊喜。
来夕阳镇之前,隆巴顿还烦恼着如何脱离这个漩涡,却没想到在漩涡边上,捡到了一座宝藏。
这时,屋外小镇上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周墨嘴角出现了一丝微笑,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双手摊了摊,开心的说道:
“看来事情有了一个结果了,老兄将戒指钱结了,你们就可以去履行职责了!”
隆巴顿闻言,无奈的笑了笑,身上的那股呆傻劲瞬间消失不见,整个人气质一凝,仿若一汪深不见底的泉水。
给了周墨一个默契的眼神,同时从斗篷内掏出自己的钱袋,全部扔给了周墨,说了一句:
“小子,你很不错,帝**情局很适合你。”
带着碧眸中才露出了然神色的瑞玟?娜隆走出了红胡子大叔的房子,现在的介入时间,对于军情局来说,刚刚好。
第十三章 大漩涡
周墨踩着椅子,看着窗外,自那两个帝**情局的人走了后,各个势力的人都露了头。
短短半个小时内,周墨便看见了四伙人急匆匆的奔着荒野而去,其中一伙个头平均不超过周墨的腰部,应该是山丘来的矮人。
看到这些留着大胡子,穿着精铁甲,扛着战锤的矮人,周墨十分好奇,山丘矮人王室,是怎么选择配偶的,又是如何进行繁衍下一代这个伟大而神圣的任务。
百思不得其解后,周墨放弃了思考,看着天色一点点变暗,静静的等待着。
当太阳不再留恋天空,被夕阳光芒铺满的小镇,没有往日的袅袅炊烟,荒原方向传来的嘈杂喝骂声,将这宁静的一幕破坏殆尽。
周墨走出房子,一眼便看到了恢复了两米五高下的红胡子大叔,巨锤和甲胄已经退去,身旁围绕着十多个只到他膝盖的矮人,其中一个还被红胡子大叔抗在肩上,趴在红胡子耳旁说着些什么。
军情局的两位也在,身上的黑色斗篷却消失不见,两人都是一身制式的紧装皮衣,隆巴顿?诺亚全身壮硕,肌肉棱角分明,身材极为健美,但是跟瑞玟?娜隆走在一起,却半点目光都吸引不到。
周墨一直以为,这种身材只有在游戏cg中才能看到,却没想到有一日能够看到真实版。
那夸张唯美的腰臀曲线,那能迷幻全世界一半人口的纤细长腿,那…………
那冲着夕阳,款款走来,摇曳生姿的步伐,若将他身边的一切闲杂人等p掉,这副画面贴出去就是一张完美的cg海报。
“嘿,小子,酒馆哪去了,你把红胡子的酒馆弄哪去了?”红胡子大叔如雷般的吼声将一切美好画面打碎。
周墨因为看到美景,整个人变得有些慵懒,懒洋洋的歪了歪脖子,然后将红胡子大叔的大头推开,实在是阻挡视线啊!
然后周墨便被一双大手握住,整个人拔高到了能与红胡子大叔平视的位置,被那双豆大眼睛中射出的灼热视线烫醒。
打了个激灵,看着红胡子大叔眼中不断闪烁的艳红火光,周墨立马老实的说道:
“大叔你自己掀掉了酒馆的屋顶,然后你留下的余热点燃了整个酒馆,再加上酒馆中的酒是助燃物,所以……”
周墨一摊手,将剩下的事情交给红胡子大叔自己想象。
“嗷!”红胡子脸色青红不定的大吼一声,随手将周墨扔了出去,奔着酒馆原来的位置狂奔而去。
半空中的周墨还有空闲撇了撇嘴,然后干脆利落的一个扭身,重新回到了原有的高度。
“黑发小子,又见面了!”声音有气无力,却很熟悉。
周墨低头,便看到了躺在担架上的艾尔?狮心,这位黄金雏狮面色苍白,但是一双湛蓝眸子依然锐利,目光中不减那日一对二十的霸气。
“你好,又见面了!”周墨友好的打招呼,毕竟还有一桩大买卖要着落在这位身上呢!
“不好意思,你的剑被荒野巨人阁下一锤轰碎了,连点碎片都没能留下来,回到帝都后,一定赔你。”艾尔?狮心微微笑着,似乎对自己的情况毫不担心。
周墨,抬头,在人群中扫了一眼,却没看见那个让他印象深刻的拉马斯?奥托。
拍了拍艾尔?狮心的肩膀,然后凑到了隆巴顿?诺亚的身旁,问道:
“老兄,怎么个情况?”
隆巴顿嘴角依然挂着微笑,却带着些苦涩,低声说了句:
“什么都不要问,知道的越少,麻烦也就越少!”
周墨心头凛然,这才仔细的观察人群。一下午他见到的四波人都到齐了。
抬着艾尔?狮心,身着淡黄色披风的重剑士,这是狮心大公的人。
围着迪兰在低声讨论着什么,穿着雪锻荆棘纹斗篷,配单刀的一干人,这是鹰扬大公的人。
不远处,矮人们劝慰着坐在酒馆废墟,生闷气的红胡子大叔。
还有五个人站在中心,一身墨色斗篷连头罩住,静静的站着,不发出一丝声音,周墨暗中猜测,这应该是直属帝国皇帝陛下的人吧!
红胡子大叔终于在矮人的劝慰下重新站了起来,走到了人群中,然后一把将周墨提溜到了自己身边,目光满是挑衅的看着中心位置的五个墨色斗篷人。
“人,到齐了,那就说事吧!”
墨色斗篷人中为首的一个掀掉了头部斗篷,一头银发,银眉,银眸,连胡子都是银色的,看不出具体年龄,说八十也对,说十八也没错。
这时隆巴顿上前一步,先冲着这人微微弯腰后,才恭敬说道:
“月老,我们军情局只是来看看情况的,既然月老来了,我们就没有呆在这里的必要了,不该知道的事情,我们还是不知道为好。”
月老银色的眉毛一挑,看了眼低着头的隆巴顿,周墨清楚的看到,隆巴顿被这一眼看得全身微颤,心中不禁骇然。
“诺亚家的小子,按理说这里确实没有你们军情局的事情了。”
顿了顿,看隆巴顿已然保持着低头静听的姿态,月老微微颔首,似乎比较满意,才语态轻柔的说道:
“不过老夫认为,你还是应该多听听,多看看,日后也好像某些人解释不是?”
周墨又看到隆巴顿身子一颤,脖子处的斗篷肉眼看见的湿了一圈。
“隆巴顿明白了!”莫名其妙的一句明白了,隆巴顿便退了下去,重新站在瑞玟?娜隆身边,深深的吸了口气。
隐藏在面具之下的瑞玟?娜隆似乎对月老所说十分不满,轻声“哼!”了一声。
月老神情先是一滞,然后目光转冷,看向瑞玟?娜隆,瑞玟?娜隆毫不畏惧,下巴一扬,碧色的眸子毫不退让的与月老对视。
周墨心中暗急,这个时候耍什么大小姐脾气,这月老若是个心眼小的,少不得让你吃个大亏。
却没想到,月老开始时面色冰冷,但是看到那双碧色眸子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神情转柔,甚至还慈祥的笑了笑,然后像是看到自家孙子顽皮一样,宠溺的摇了摇头。
红胡子大叔却是没什么心思观察月老的表情,看着月老不说话,大嗓门喊了起来:
“月老头,有话快说,红胡子着急回家呢!”语气十分不客气。
月老微微皱了皱眉毛,但还是柔声安抚道:
“麦肯?史矛革殿下,您思乡心切,我们理解,会尽快解决事情的,还请稍等。”
转头看向担架上的艾尔?狮心,说道:
“艾尔公子,你先说吧!”
艾尔?狮心微微垂下眸子,开口说道:
“我大哥随二皇子征战十年,大河一战,我大哥战死,留遗书给我,让我想办法助二皇子返京,说当年十六万人犯下的错误,不能让二皇子一人承担。”
“所以我故意挑衅路达那小子,重创了他下身,被发配到荒野,凭借大哥的信物,联系上了二皇子,当时二皇子在荒野中已经有了营地,并且正在密谋返京。”
“那个云先生定下了计划,让我做出要返京的姿态,引来三皇子的人,并且将一封信暗中交给一个有淡金色眸子的秘银阶生命。其余的我便不知道了,二皇子没有完全信任我。”
几句话说完,艾尔?狮心便闭口不言,并且闭上了眼睛,躺在担架上休息起来。
月老又看向迪兰,迪兰马上露出了谄媚的笑容,弓着腰到了月老身前。
“呵呵,月老,老奴是受了三皇子的命令,带着他的近身侍卫来找艾尔?狮心的麻烦,毕竟路达小公子是三皇子的内戚,在帝都被人废了那里,鹰扬大公不在帝都,三皇子不出头说不过去啊。”
“到了荒野之后,老奴就发觉了隆瓦子爵不对劲,就暗中观察,发现他竟然和二皇子有关,就暗中潜在荒野入口,防止他和二皇子联络,谁知不知怎地,麦肯?史矛革殿下就知道了二皇子的事情,二皇子当年的事做得太过分,麦肯?史矛革殿下发了狂,将三皇子的近卫们误伤至死,又在镇中逼问二皇子的所在。”
“刚好这个小兄弟发现一个叫做狼皮匠的荒野猎人,往日里行为奇怪,就告知了红胡子阁下,并且从中得到了二皇子营地的位置,和二皇子如今的一些情况。”
“二皇子聚集超凡生命和一些黑帮罪犯,宣扬人族至上,贵族至上的口号,彻底激怒了麦肯?史矛革殿下,老奴实在不是对手,被麦肯殿下的威势所涉,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等缓过神来,追到二皇子营地后,已然不见了二皇子和麦肯殿下的身影。”
“剩下的事情,就是封锁整个营地,然后诸位就先后到了。”
迪兰话中提到了周墨,月老扫了一眼过来。
周墨被这道目光一扫,终于感受到了隆巴顿的感觉,如同全身一丝不挂的被冬日里的月光笼罩,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发现周墨只是个普通人,便不再理睬,这让周墨暗暗松了口气。
听完迪兰所言,月老点了点头,说道:
“那么事情就这样了,帝都中已经闹的不成样子,陛下还在等这里的消息,尽快返回帝都吧!”
月老一句话,人群呼吸间就散了干净,也不顾已然入夜,就像帝国方向赶路而去。
见人群散了,周墨抬头看向红胡子大叔,问道:
“大叔,到底怎么回事啊,引来这么多人!”
红胡子大叔一翘胡子,嗓音如雷般的说道:
“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无非就是奥托帝国那些军功贵族不满自身利益被老牌贵族侵占,想要将二皇子救回去,和三皇子打擂台而已!”
一句话,将奥托帝国如今的政局说了个通透。
周墨真切的看到,向着帝国方向赶路的一众人等,身形齐齐一滞。
周墨裂开嘴笑了,拍了拍红胡子大叔的腰,赞了一句:
“大叔,说的真对!”
看着被拍了马屁,一脸骄傲的红胡子大叔,周墨在刚升起的月光照耀下,笑的灿烂。
可惜,此刻的周墨还不知道,漩涡已经生成,虽然只是踩在边缘,但也逃不出被漩涡卷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