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10)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他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西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先干为敬。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慢慢伸开。“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6)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西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唉!”诸长老都跟着连声长叹,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7)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座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走,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模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垂询。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了门。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惟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第三章 旷野(11)
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特别分外投缘.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么,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外甥,一会舅舅看见了侄儿,越喝关系越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人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青,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么?”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么?”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在生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鼻子里哼了一声,冷冷地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射下来!”
“就你么?”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从空中掉落。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了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呲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只好红着脸,一边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西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叔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醒。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叔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都白送!”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得苏啜部要打仗么?”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太差,但霫部长老说的突厥话里却带着浓浓的本族腔调,让他实在无法听懂。
“也难怪,你毕竟还小,不懂着酒席上的套路!”孙九摇摇头,说道。“你今晚其实帮了苏啜西尔一个大忙,若是当时你不答应留下,恐怕各部长老们也不会突然间对苏啜族那么热络!嗨,也许这都是命,冥冥中注定了的事,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李旭听得更加糊涂了,从九叔的话里推断,好像霫族之所以面临战争,与自己有着莫大的联系。而在酒席上,自己除了如预先与九叔商量好的那样,向西尔族长提出了在苏啜部借住一段时间的请求外,几乎没跟其他霫族人说过一句话。莫不成自己真的背负着某种命运,随随便便一个请求便可以打破草原上的均衡?
“银狼是很多部族公认的圣物,这些长老能给苏啜部面子,甘罗占了很大关系!”实在不忍心看到同伴想得太辛苦,徐大眼低声向李旭解释。“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人被突厥人威胁,不得不迁徙到了这附近。而他们的到来,又威胁到了霫族诸部的安全。苏啜西尔想借着这次开集的机会,跟几个部落达成协议,联手驱逐索头奚部。但他的威望不够,各部长老不愿意跟着他冒险!”
徐大眼不懂一句突厥话,分析起前因后果来却让九叔这个突厥语比较熟练的**湖频频点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李旭,他继续说道:“霫族各部虽然归附于突厥,但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可汗。如果没有可汗的同意,各部就追随苏啜西尔出兵,则意味着公开挑战可汗的权威。即使打了胜仗也会受到责难!”
“但他们最后还是都答应出兵了,所以派族中青壮来苏啜部,借围猎之名演练战术!”李旭终于明白了一点,结合从陶阔脱丝口中听来的一点消息,总结道。
“围猎之法,本来就暗合骑兵配合之术。”九叔跟着总结了一句,继续摇头,仿佛喝多酒头晕一般。“他们本来不想答应,所以那弥叶长老套你的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中原。借此暗示甘罗不属于苏啜部,不会给永远给他们带来好运。而你这孩子,唉!非但说要留在这里过冬,还许诺将来如果甘罗愿意,就把它永远送给苏啜部!胡人最信这些怪力乱神,有银狼庇佑,他们的胆子就壮了…”
原来如此,李旭狠狠地用马缰绳抽了自己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自己稀里糊涂的一句话居然成就了一个霫部联盟。令人气愤的是,从苏啜西尔到那弥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傻子使。而自己居然这么笨,毫不犹豫地就给人做了嫁衣。
“你也不用着恼,咱们本来就打算留在这,也不算上了人家的当!”徐大眼见李旭满脸愤怒之色,低声劝道。
“就你小子坏,看着旭子上了人家的当,还故意不给他提醒!”九叔抬手在徐大眼头上敲了个爆凿,气哼哼地骂道。“这下如意了不是,霫人打仗,你刚好在背后出主意,拿他们的小命演练你学的兵法。旭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九叔,九叔!”徐大眼见孙九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吓得连作了几个揖,陪着笑脸解释道:“怎么会有风险呢?我敢保证,即使他们的长老被人杀了,霫人都不敢让仲坚兄弟被人碰掉一根寒毛。您老想想,没了仲坚,谁替他们照看甘罗啊!”
“那倒也是!”孙九想了想,心中火气渐消。如果部落之间的战争威胁不到李旭的安全,自己也不必那么着急,反正草原上的冲突年年不断,等明年他们消停下来,自己再把旭子接走就是。
想到这,老人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叮嘱道:“茂功啊,你比旭子年龄大,见识又多,记得多照顾照顾他。毕竟你们都是中原人,一起来的塞外!”
猛然间听老人叫自己的表字,徐大眼极不适应。抬头看看孙九满脸关切之意,感动地说道:“九叔,仲坚对我有救命之恩,徐某虽然不提,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您放心好了,我们兄弟两个一定会平平安安地等你下次来贩货。况且这一战,霫部联军必胜无疑!”
“就你聪明!”孙九低声笑着骂了一句,转过身去,又开始叮嘱李旭要与徐大眼互相照应,兄弟同心,别让塞外胡儿看了中原人的笑话。林林总总,比一个父亲还尽职。
来时?上,商贩们均是冷言冷语,只有孙九始终把两个少年当做自己的孩子来保护。少年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客气话,对孙九的感激却铭刻于心。临别在即,一老两小心中都涌起几分不舍之意。互相叮嘱着今后的注意事项,直到进了营地,才依依不舍地分头去休息。
第二天,商贩们开始有计划地用手中货物向霫族人换牲畜。难得赚一次厚利,诸商贩都尽量挑选岁口小,身材高大的骏马,以图驮皮货回到中原后,把马也卖个好价钱。而李旭却依照了徐大眼的叮嘱,选了两匹骨架很壮,却跑不起速度来的驽马,打算由它们替自己拉皮货回家乡。
众商贩善意地提醒他,驽马将来不容易出手。徐大眼笑着用驽马能多驮货为理由搪塞。汉人伢子实在,不挑肥拣瘦的消息传开后,霫人们更相信徐、李二人的信誉,跟他们两个交易时也更加爽快。大约在巳时光景,娥茹和陶阔脱丝又拉了一堆各族长老家的女儿前来裁蜀锦。所以还不到正午,李旭和徐大眼手中的货就卖了个干干净净。
兄弟两个收了货摊,又跑去孙九那里帮忙,陶阔脱丝娥茹自然也跟过去凑热闹。几个英俊清秀的年青人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自然招徕的主顾也多些。没多长时间,孙九的货囊也清空了。老人非常高兴地收拾干净摊位,却不肯先走,反而拉着两个少年去给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帮忙。
“他们这些人没良心,帮也白帮!”李旭心里很不情愿地嘀咕。九叔却看穿了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低声指点道:“后二十年看子敬父。你帮了他们,他们自然会念你父亲的人情。你已经长大了,做事就不能光为自己考虑。出门在外,谁人背后没有一个家呢!”
“嗯!”李旭感激地答应着,慢慢走向了杜疤瘌的摊位。对方那一脸疤瘌依然让他不舒服,心中的责任感却迫使他尽最大的可能露出笑容。
杜疤瘌带来的货既多又杂,所以脱手也最慢。当最后一个可能买货的牧人转头离开后,其他商贩早已收摊。杜疤瘌虽然肉痛,也不得不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把货物转让给了李旭和徐大眼。怕两个少年刁难他,在交割的时候说尽了拜年话,左一句菩萨心肠,右一句福星高照,哄得两个少年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直到徐大眼从马背上的钱袋里如数点出了肉好,杜疤瘌才收起了一直涎着的笑脸,认认真真地数起铜钱来。
“旭倌,疤瘌叔脾气差,但不是故意冲撞你。?上得罪之处…”杜疤瘌一边收拾着铜钱,一边试探着表达自己的歉意。
“疤瘌叔,你是长辈。小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说说也是应该的!”李旭笑着把道歉的话拦了回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世故了许多,至少懂得了怎么与杜疤瘌这种人打交道。
论及人交往的经验,徐大眼远比李旭多得多。特别是在晴姨专门为两个少年而设的家宴上,他的言谈举止愈发显得洒脱自然。
同一幅笑脸,从晴姨角度上看,就是亲切而不失尊敬。在两个少女眼里,则如兄长般慈祥中带着期许。坐在他的对面,从苏啜西尔眼中,则分明看到了一个阳刚且睿智的昂扬男子。
李旭就在这方面的修养就差得太远了,自从进了门,陶阔脱丝关于甘罗身世的问题就弄得他头大如斗。女孩们好不容易被晴姨亲手烹制的小菜堵住了嘴巴,苏啜西尔又举起酒爵,感谢起他昨晚酒席上应对得体,帮了部落的大忙。
“我爹说昨晚有人故意与他为难,多亏了你仗义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了翻译。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磁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是,远不及马**爽利。
本来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的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的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么?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那些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箭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须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么?”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第四章 醉乡(1)
陶阔脱丝抱着甘罗,驰骋在队伍的最前方.她双眼红肿,身上的皮袍又脏又破。脸上刹那间绽放出来的笑容,却是李旭与她相识以来所见过最温暖的一次。
“附离!”粉红色的天地间,陶阔脱丝抱着银色的甘罗,飞奔而至。
当天夜里,西尔族长就赶着召集本部长老,把自己徐大眼关于驱逐索头奚部落的胜败分析重复了一遍。几位长老均已睡下,半夜被人拖出帐篷后一一个个怨气冲天。待听完了苏啜西尔的转述,又听闻这些话居然出自于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异族少年之口,抱怨声立刻被欢呼与惊叹声所取代。都说是长生天眷顾白天鹅的子孙,非但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送来了吉兆,而且还送来了一个百年难遇的智者。
“西尔,他们打算在我部住多久,你问过么?”额托长老最沉稳,第一个从兴奋中缓过神来,关心起两个少年的去留问题。
“我曾经试探了几次,听娥茹说他们两个没有具体安排!”苏啜西尔郑重地回答。如果有可能,他希望两个少年在自家部落停留的时间越久越好。如果他们能变成自己的家人,那就是长生天除了妻子之外赐给自己的最大恩惠了。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他们两个都不是商贩。银狼的护卫身上多少还有些生意人的样子,那智慧像月牙湖般深的少年却根本不怎么在乎钱财。他们来我部,恐怕是为了避祸!”另一个长老苏啜博哥有些担忧,皱着眉头说道。
月牙湖是部落附近一个非常大的湖泊,湖面呈深蓝色,四季温度如一。没有人能知道此湖到底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湖底通向哪里。
“是啊,凡极美之物,都需要极大的福气才能拥有!如果长生天没赐给苏啜部那么大的福,我们接纳了他们反而是接纳了祸患!”几个长老从兴奋中冷静下来,开始附和伯哥的观点。
苏啜人的祖先们曾经说过,太精致的东西都是福祸并生。从中原来的两个少年就像两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表面粗励,内部却蕴藏着逼人的光华。这么精美的宝物,带来的不一定全部是吉祥的征兆。
“我记得二十年前晚晴来咱们部落的时候,长老您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这二十年她给部落带来了什么,我想大伙都能看到!”苏啜西尔皱了皱眉头,低声反驳。
“是啊,西尔族长当年说得对。他们在草原外发生过什么,那是草原外的事情。来到了我们的部落,就要看是否给能给部落带来甘泉和春风!”众长老们齐声附和。“当年如果不是西尔力排众意把陈姓女子留了下来,咱们怎么能学会如何腌制肉食,如何能知道如何储藏那些夏天才能见到的菜蔬。这些年,从女人的缝制的衣服到部落里围栏外边抵挡野兽的鹿角,哪一样好主意不是她出的!”
苏啜西尔听着众人的恭维,脸上慢慢显出几分得意。当年他极力挽留陈晚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贪恋对方的气质和容貌。但现在谁都不能否认,他的见识比当时的长老们高了一些。假设没有他当初的坚持,也就没有苏啜部今天的兴旺。
“西尔,我并不是怀疑他们的身份。长生天在上,我,苏啜部的博哥只是担忧,这样的幸运不可能长久地属于苏啜部!”博哥长老见自己被众人孤立,指天发誓。
“博哥,我从没怀疑过你的智慧!”西尔见博哥的神情有些着急,低声解释道。在霫族部落里,族长的命令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与各位长老的支持密不可分,所以他不能也不想与任何长老把关系弄僵。
“他们该来时来,该走时自然会走。这是长生天赐给我部的福缘,可遇,却不能奢望永远占有!”博哥点点头,缓缓地说道。
“你想提醒我们,关键还要靠自己。这是睿智之言,我们大伙都不会忘记。但是,长生天借两个少年给赐给咱们的机会,咱们也要牢牢把握!”西尔点头,对博哥的话表示同意。
众长老见西尔族长在兴奋中还保持着独立和清醒,自然都非常高兴。很快,大伙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倾部落所能满足两位少年的需求,尽力把让长生天赐给的好运多停留些时日。同时,部落也加快壮大自己的速度,不奢求永远保持好运。
事实证明,长老们商讨了半宿得出来的意见前半部分纯属多余。热情苏啜部牧民听说银狼将留在部落里过冬,早就毫无保留对两个少年敞开了胸怀。送别的商队之后,不用西尔族长动员,立刻有人拿了白毡,扯了绳子,前来帮两个少年搭帐篷。
西尔族长征得长老们的同意后,在紧邻自己家的毡包群的部族核心之地划出了两亩见方的一片区域来,算作徐、李两个少年的“宅基”。没等两个少年推脱,得到了长老私下授意的阿思兰、杜尔等年青人早已把木桩打了下去。
草原上生存条件恶劣,能活着长到二十岁的霫族男子个个身体都很强壮。在阿思兰的指挥调度下,不到一上午功夫,两个又大,又厚,通体雪白的毡包就已经建好。为了体现客人身份的尊贵,西尔族长又特地命人拿来了熟好的黄羊皮,把毡包外壁的底部位置围了一圈皮边。经此不惜血本的装饰,两个并排而立的毡包立刻就像日出时分的两朵白云般明亮了起来。
“谢,谢谢诸位兄弟。谢谢西尔族长!”李旭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新家一步步完工,心中的感激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经过前两天与霫人的交易,新毡子和黄羊皮的价格他清清楚楚。但卖蜀锦赚来的银子大部分已经托付给九叔带回了中原,此刻他手中剩下的那几个银铃当,绝对支付不起毡帐半堵墙壁的造价。
“你们一个给部落带来了好运,另一个给部落带来了智慧。所以,这两个毡包,是苏啜部的一点心意。希望中原来的客人喜欢我们倾尽全力提供的住所,肯在这里多逗留一段时间!”西尔族长的话说得礼貌而又客气,即使经过了翻译,依然让少年感受到了其中的真挚。
“谢谢族长,在此期间,任何对部落有好处的事,我们两个都会竭尽全力去做,就像在为自己的家人做事一样!”徐大眼以霫人的方式施礼,答谢。
“我想,苏啜部的夜空将因为你们的出现而明亮!”西尔手按肩膀,还了半礼,然后大笑着离开了忙碌的人群。徐大眼的答复让他非常开心,有这个睿智少年的倾力辅佐,雪化之前,他将为本部赢来最大的荣耀。
不需要太久,有半年时间,白天鹅就可以展开自己的翅膀。
族长苏啜西尔一走,年青的牧人们立刻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跟李旭搭话,羞羞答答地邀请对方看在今天出力的情面上,抽时间带着圣狼到自己的毡包中喝一碗奶茶,给毡包中增添些福气。有人则跟徐大眼套交情,问他能否传授一些汉人的智慧。至于徐大眼到底拥有什么智慧,牧人们也不清楚。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部落长老在提及徐大眼时,都要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前缀,“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在苏啜部少年的记忆中,近二十年来从没有人获得过如此赞誉。
虽然彼此之间十句里边九句话需要用手比划着来沟通,但笑容没有族群界限。很快,年青人们就混熟了,一边愉快地哼着牧歌,一边完成了毡包内部的布置。
杜尔家里富足,所以他赠了一套胶漆还没脱落的木箱子给李旭做家具。阿思兰的老婆手巧,捧来了几块表面上刺了花的羊毛地毯。其他的几个年青人则视自己的家境,或送地毡,或送锅、碗。李旭和徐大眼连连推辞,众牧人却突然“听不懂”他们的手语,把两人推在一旁,径自将礼物放在毡包中合适的位置。
“对于新加入部落的英雄,霫人必须让他们活得和自己一样舒适!”娥茹低声向徐大眼解释霫族的传统。两位少年是否符合英雄的标准,长老们早已得出了结论。如果他们坚持不接受牧人的礼物,反而显得是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的礼物不配摆在自己的毡包内。
“可,可我们没任何东西能回赠他们!”李旭红着脸说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他非常高兴。但平白受了人家这么多好处,又令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安。
“你可以用美酒答谢他们,霫人不会拒绝主人家的邀请!”陶阔脱丝悄悄地嘀咕了几句,“至于酒,晴姨说她那里还有几坛子沙枣精酿,如果你们用上好的白纸交换,她不介意先赊账!”
第四章 醉乡(2)
两个少年立刻欢呼起来,无论任何民族,酒都是男人们最好的交流工具.在商队南返前,徐大眼已经托人带了书信,请自己的家族明年开春后无论如何要运一批上好的纸张到苏啜部。眼下晴姨肯用存放了多年的沙枣酒赊借,正是笔求之不得的好买卖。
当即,李旭就牵了牲口,跟着陶阔脱丝去族长家中搬酒。众牧人听说有晴姨亲手酿的沙枣酒可喝,心情更是愉快。有人立刻骑着马去野外拖自己家的肥羊,有人则快速回家取来夏天收集的干蘑菇、黄花等物。家境富裕的杜尔和他的妻子则贡献了一小罐香料和精盐,众人收拾好了毡包,立刻在李旭和徐大眼的家门前支起火堆,唱起歌来。
这一餐啃掉了两头羊,喝光了五个坛子沙枣酒和十几皮口袋酸马奶才算尽兴。从此,阿思蓝、杜尔、萼跌泰、拔细弥等苏啜部的年青俊杰就跟徐、李二人交上了朋友。大伙白天在一起比赛骑术,晚上轮番在各家毡包中喝几碗马奶酒,日子过得分外逍遥快活。
三天后,临近各部纷纷有年青的牧人赶着牲口,拖着毡子,在苏啜部外围扎营。苏啜西尔等人对自己部众宣称,各部年青人是过来参加围猎的,请族人们不必惊慌。暗地里,却开始着手按行军打仗的编制,把牧人们组织成捕猎队,每百人为一队分头到指定的区域射杀黄羊,借此训练牧人们相互之间的配合。
徐大眼立刻大显身手。各队人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如何相互照应,如何辨识不属于本部族但职位在于自己之上的军官,都经由他的手一一整饬。在个别军事应用方面,霫人原来就有自己的习惯,徐大眼经过与苏啜西尔核心人物的辩论、推演,参照中原的军队为标准,取其中更合理部分推广到捕猎队中。
比起徐大眼整训军队的忙碌,部族交给李旭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只需要每天早晨在牧人们开始训练时陪着小狼甘罗在队伍前转一圈,就算为部落立了大功。甘罗好似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领着牧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博哥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染上了几分草原人的豪放。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博哥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即便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两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过,她发火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无论腿上的伤有多疼,李旭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射术先炼好。九叔说过,自己不能总是让别人来保护。眼下在霫部,徐大眼和西尔族长都会照顾自己。将来回了中原,大眼定然要去博取功名,自己总不能跟在他身后当累赘。况且九叔说过,射箭没有秘诀,只是手熟而已。
他在骑射上肯下功夫,阿思蓝和杜尔也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学射时的一些感悟传授给他。身体和坐骑如何协调,弓箭瞄准目标时怎样配合马背的起伏等。这些都是需要用实践去感悟的道理,每个人的悟性不同,得出的经验也不一样。在书本上的口诀中根本不会总结,也不能靠死记硬背来掌握。
有了这些高手的指点,李旭慢慢对弓箭、战马和身边的风有了感觉。每箭出手,不再在是毫无目的乱飞,而是落在了与靶子相同的方向。偶尔运气好蒙对了,也能一箭把红心穿个透。这是他的绝活,别人想箭透重靶,即便有他那么大的膂力,也没他手中那把大隋在国力最鼎盛时期打造的骑弓。
他是少年人心性,见到自己已经可以射中固定靶子,就忍不住想再出门打一次猎,洗刷上一回被丢下马背的耻辱。顺便让陶阔脱丝这小女子瞧瞧,自己不是光凭着甘罗的面子在她部落里白吃白喝。几个霫部青壮正啃秋天留下来的肉干啃得嘴巴寡淡,一经李旭提起,立刻纷纷响应。
为了多收获一些猎物,阿思蓝特意选了一个雪晴后的上午。地面上有了一层雪,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它们的脚踩不住雪,奔跑的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李旭这种刚掌握了射固定靶子的庸手,雪后打猎,有斩获的概率大增。
众人向西尔族长请示后,高高兴兴地出了营寨。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的丘陵,近处的草场全被积雪所覆盖,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铺了一层厚厚的白毡般整洁。而头上浅灰色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雪白的毡子和毡子上的部落倒扣于其下。
第四章 醉乡(3)
正因为头上有些薄薄的云,所以积雪反射回来的阳光才不那么刺眼.天地间一片干净,人的目力也能在雪地上看得更远。小狼甘罗早就按耐不住,长嚎一声,率先冲了出去。李旭、徐大眼等人纵马?上,风一般卷过了雪野。
被大雪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甜甜的味道,虽然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刚刚长出银色硬毛的小狼,还有一群年青的猎人,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惟一美中不足的是,年青人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甘罗开始吐舌头喘息为止,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可能是最近总围猎,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娥茹轻轻地拧了拧鼻子,脸上的笑容如初雪后的阳光般亮丽。
“几千人轮番出猎,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徐大眼开了一个并不十分高明的玩笑。有娥茹在的时候,他的智慧总是快速地衰退。有时表现出来的“愚笨”程度甚至已经可以和李旭相提并论。
“不如大伙走远些,去月牙湖边碰碰运气。那个湖冬天不结冰,天冷的时候总是有野兽去找湖边找草根啃!”苏啜杜尔大声建议。这么多人空手而归,肯定会被族人偷偷笑话。况且自家的干肉已经不多了,胡乱杀羊的话,则会被家中老人骂做糟蹋东西。
“那边跟咱们的营寨已经有了距离,一旦遇到索头奚人,未免有些麻烦!”一行人中以阿思蓝年龄最长,他的主张也最持重。
陶阔脱丝、杜尔等人都不说话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徐大眼脸上。此人是部族中公认的智者,他的建议在全队中最有影响。
徐大眼看到了众人目光中的期盼,特别是李旭,这位好兄弟想必憋了很长时间要洗刷上回落马之耻。回头再看看温婉体贴的娥茹,心中渐渐发软,想了想,犹豫着说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他们的营地与月牙湖的距离是咱们的数倍。即使和冒雪出来打猎的奚人在湖畔相遇,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也好,咱们就去月牙湖,尽量在天黑前向回赶。帕黛又怀孕了,我刚好去在湖边收集些星星铁(注1),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阿思蓝略一沉吟,爽快地回答。
妻子怀孕的时机好,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希望他像先生一样聪明,像附离兄弟一般好运。又要做父亲的阿思蓝的眼神和听说妻子第一次怀孕时同样炙烈。
草原上恶劣多变的气候导致部族的人丁素来不旺,所以女人受孕生孩子在牧民眼里是比结婚和给老人祝寿还重要的头等大喜。众人听说阿思蓝的妻子怀孕,纷纷围上去向他表示祝贺。恭贺完了,又嗔怪他不早点儿告诉大伙,否则这么冷的天他肯定应该留在家中照顾妻子,谁还敢厚着脸皮拉他出来射猎!
“才二十几天的事儿?还不妨碍她行动呢。况且帕黛的身子骨向来结实,多活动活动,将来生孩子也少忍些苦!”阿思蓝摆摆手,满脸幸福地回答。
“才二十几天,怪不得没看见帕黛姐姐肚子大起来。阿思蓝,你怎么知道才二十几天,难道你已经让额托长老看过了么?”陶阔脱思拍着手,瞪大了眼睛问。额托长老是整个部族中年龄最长的智者,苏啜部祭祀、看病、给牲口配药等所有复杂且神秘的工作都由他来负责。阿思蓝说自己妻子怀孕二十几天,在少女眼里,这想必是额托长老与长生天沟通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没麻烦额托长老,我算出来的!”阿思蓝被问得有些尴尬,开始不住地挠头皮。
“你怎么算出来的?”陶阔脱丝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两只眼睛等得比徐茂功的双眼还大。
“哈哈!”杜尔、萼跌泰、拔细弥三人发出一阵不可遏制地狂笑,边笑,边要求阿思蓝务必要认认真真回答这个问题。
“阿思蓝,你怎么算出来的?不要藏私,赶快教教大伙怎么算!”杜尔一边捂着肚子,一边促狭地向阿思蓝挤眉弄眼。
“长生天呐!”阿思蓝被问得直想撞墙。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解释道:“这个,这个有点难。等你长大一些,自然就懂了!”
“好像你比我大挺多似的!”陶阔脱丝唾了一口,脸上飘起了一朵红云。从众人的表情中她猜道自己肯定犯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错误。否则杜尔等人脸上的笑容不会那么诡异。这个表情她记忆颇深,当娥茹姐姐听说她去钻客人帐篷,却把附离吓得落荒而逃时,脸上的笑容与此别无二致。
想到那天早晨自己在姐妹面前的尴尬,陶阔脱丝的“怒火”呈燎原之态。转过头去欲找李旭的麻烦,却发现那个昏头昏脑的少年和徐大眼两个正纠缠着娥茹,不停地向其请教关于星星铁的问题。
“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呗,这你都不懂,真笨!”陶阔脱丝没好气地插了一句。
“夫子博学,小子谨受教!”李旭双手在胸前合抱,摆出一幅少年书生接受智者指点的架势。这是他通过多日实践总结出来对付陶阔脱丝的绝招。只要他把书生的穷酸劲头摆出来,再拽上几句文,蛮族丫头肯定会落荒而逃。
果然,陶阔脱丝见李旭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学究的样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被冻结在了体内。双目瞪大,牙根恨得直痒痒,可就是想不出一句好的应对之词。
“月牙湖边地气暖,雪向来是随下随化。刚被雪水洗过后,石头的本来颜色就容易显出。所以今天正是找星星铁的好时机!大伙走快些,一起帮阿思蓝找一找!”杜尔见陶阔脱丝气得连眼睛都红了,连忙将话题向别处岔。
阿思蓝正在纳闷陶阔脱丝的脸为什么一瞬间改变了颜色,见杜尔突然打马先走,猛然想起了最近传遍了半个部落的关于附离的笑话,知道自己那句“等你长大”闯了祸,吐吐舌头,纵马去追杜尔。
见其他几个人逃走,陶阔脱丝心中更觉尴尬。有心用马鞭给那个气人的笨家伙在头上来一记,又怕出手重了,他从此再也不肯理睬自己。想着想着,直委屈得双眼都开始迷离了。
“我们霫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娥茹看看眼前如小猫小狗嘶咬般胡闹的少年,笑着提了提马缰绳,隔在了他们两个之间。
“阿思兰现在开始积攒星星铁,到了帕黛姐姐给他生儿子那天,估计差不多刚好能打一把弯刀。草原上的男人有一把好刀,就像老鹰长出了翅膀!咱们加快些,别被阿思蓝他们落下!”
这就是阿思蓝想去寻找星星铁的原因了。牧民们不会开矿,所有铁器要么从中原买,要么就靠放牧时收集散落在草原上的铁石。那种被霫人祖先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虽然个头小,需要凑几十块甚至上百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但打出来的刀剑质量却是极佳,刀刃比用普通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
惟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小东西实在可遇不可求,很多牧人在草原上游逛上一整年,也未必能拣到足够打一把弯刀的材料。
一行人笑笑闹闹奔出七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牙湖就在眼前了。
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无论是孤陋寡闻的李旭还是见多识广的徐大眼,在第一眼看到湖面的瞬间,都不觉张开嘴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美,不是一般的美。上游的河水千里冰封,下游的河面白雪皑皑,唯独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雪原之间。寒风吹过,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扰扰,仿佛有仙人在碧波间焚香弄弦。
李旭跳下马背,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烟波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钻入了他的骨髓。
“啊,真凉!”一直做着触摸温水准备的李旭甩了甩手指,跳着脚叫道。
第四章 醉乡(4)
“笨,这水只是比雪暖些,所以才看着有烟冒向外冒.若是夏天丢个野果子进去,片刻后捞出来就能冰牙!”陶阔脱丝看到李旭上当,又开心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
“壮哉,奇哉!不来塞外,不知道天地间有此盛境!”徐大眼闭上眼睛,在马背上张开了双臂。此行不虚,非但长了见识,给多年苦学的兵法找到了实践机会。还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见到了从没见过的风景。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古人诚不我欺。只有见了这空旷的田野,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冰雪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徐大眼挥舞着双臂,身上笑容里带出了几分年少轻狂。
“如果是夏天时来看,这里更漂亮。四处都是野花,连湖里的鱼都想跳出来闻一闻花的味道。如果到了晚上,天上的星星和水里的星星几乎是紧挨着,不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的倒影!”娥茹见客人如此欣赏草原风物,带着几分自豪的口吻介绍。
这片湖水曾经给少女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去年夏天,就是在这个湖边,她认识了纯淤部的巴可若。那个少年是临近十几个霫部最年青的族长。整个夏天的风都很醉人,头顶上星星也格外明亮。
“明年开了春,他就会抬着酒水来迎娶我!”少女的目光里对未来充满期盼。回头看看徐大眼,期盼中又夹杂进了几分迷茫。
“如果去年夏天在湖边也遇到了徐兄,我会选择谁的帐篷呢?”少女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乱乱的,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跳,脸上的表情也跟着变得非常不自然。
“徐兄的箭射得不比巴可若差,马骑得不比巴可若慢。每一句话在徐兄嘴里说出来,都有不同的味道!”娥茹又偷偷看了看临风抒怀的徐大眼,尽力把心中纷繁复杂的想法压了下去。
“我展芳华,君行在远。我剪红烛,君来已迟……”眼前的烟波中缓缓浮现了晴姨曾经画过的一幅牧野春景,那风中摇曳的金莲花,给人的感觉总仿佛在倾诉着几声遗憾。当年的她不知道那其中的遗憾是什么,而现在,娥茹知道自己什么都懂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开始羡慕起妹妹和附离的年少与懵懂。明年夏天,整个湖边的星光都属于他们两个,而自己,会将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他们,还有徐兄。
“这有野驴的粪,还热乎着呢?”一句大煞风景的喊声打断了所有人心中的美梦。众人闻声望去,只见杜尔用两根木棍挑着一个鸡蛋大小黑绿色的粪团,兴高采烈地向大伙跑来。(注2)“贪心鬼杜尔,今晚不洗三遍手不准抓肉吃!”陶阔脱丝大声喝骂。寒风中,杜尔手上那团肮脏的东西还冒着白烟,除了这个贪心鬼之外,没人闻不到驴粪的臭味。
“我去看看蹄子印!”阿思蓝高兴地跑到杜尔拣粪的方位,仔细检视附近的河滩。月牙湖水四季恒温,河滩附近的雪早已融化。杜尔跑来的地方,几滩雪水、泥浆与野兽的粪便混杂在一起,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可阿丝蓝丝毫不顾忌,趴在驴粪堆旁仔细观察了好半天才直起腰向大伙喊道:“是很大的一群野驴,大约半个时辰前在湖边喝过水。我们绕着湖向西撵,很快就能追上它们!”
众人欢呼一声,立刻翻身上马。李旭把甘罗从马背上的褡裢中释放出,让它追着坐骑前行。甘罗身体虽然小,却不肯跟在战马屁股后,四条小细腿张开,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这回咱们可捞到了!”杜尔丢下手中的驴粪团,一边从马鞍后解下弓箭,一边大叫。野驴是一种体形极大的生物,成年公驴身子能长到十尺长,七尺宽,五百多斤重。远远看去,个头大过家养的骡子。那畜生逐水草而居,喜欢吃野葱和怪柳,因而肉质鲜嫩却无膻味。在这一点上,任何家养的牲畜,无论是没干过活的公牛的还是不满三个月的羊羔,都没法与野驴相比。
“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丝蓝在疾驰当中还不忘了向大伙提醒。野驴虽然是食草的劣货,但性子比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驴群一撞。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射一头最壮实的给帕黛补养身体!”萼跌泰的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一刻钟之后,驴群出现在大伙的正前方。这是一个由五十多头成员组成的野驴小家族,所有野驴的背部都呈土黄色,尾巴上带着青黑色的一捋毛。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野驴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草根的驴群听到警讯,随即在头驴的带领下撒开了四条ru白色的长腿。
“加速,尾随追击,把驴群赶散掉!”阿思蓝大声命令。一马当先向驴群冲了过去,杜尔不甘心被伙伴拔了头俦,狠狠夹了夹马肚子,大声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蓝的身侧。
“甘罗,追那个报信的!”李旭一边弯弓,一边命令。小狼甘罗却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间将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闪电般斜着扑向了驴群正中央。
捕猎是它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比任何有经验的猎人都高明得多。野驴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驴。它们的逃命经验和胆量都不及成年驴,只要被敌手冲击,肯定会脱离大队。
野驴的体形虽然大,却对狼有天生的畏惧感。见甘罗冲近,立刻有两头马驹大小,从前腿根儿到尾巴尖儿还带着条褐色分界线的幼驴逃离了大队。甘罗自驴群中轻轻一纵身,在母驴双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间跃离了驴群。然后侧着身体兜了半个弧,将两头小驴逼向了李旭的坐骑。
李旭、徐大眼、陶阔脱丝、娥茹立刻围拢成一个小圈子,将两头幼驴困在了中央。几枝羽箭落下后,受了重创的幼年野驴哀鸣一声,倒在了湖畔的泥地里。甘罗向猎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后,纵身再度追向了驴群。
“啊吆,它还嫌这驴子个头小,不够塞牙缝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马背。每头幼驴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无法区分猎物到底归谁。只是有些人投机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从驴肚子部位插了进去。
“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发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第四章 醉乡(5)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惟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牧歌。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近。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这可能是凑巧么?”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股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上马背。
杜尔和拔细弥在前,阿思蓝和萼跌泰断后,把李旭、徐大眼和两个少女夹在中间,慢慢开始加速。一行人刚刚跑出五、六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小兄弟,等等,我去你的帐篷讨碗茶喝!”方才那个问路的声音在远方大声喊道。
此人好强的中气,李旭惊诧地想。知道来人肯定不是普通牧民,他们头也不回,拍打着坐骑飞奔。
八个人的坐骑都算不上什么良驹,先前打猎时又跑得疲惫,即便扔掉了所有驴肉,奔跑的速度还是很快就开始变慢。而身后的“客人”却越追越近,在奔跑中不但能听见马蹄和呼喊声,偶尔风大,连他们的喝骂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断后,女人抱着甘罗回营地报信。通知族长,有大队人马来袭!”徐大眼见追兵越来越近,沉着脸命令。
他的话在众人中素来就有威望,六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
远远地,有一块黑色的云压向头顶,那是追兵的皮衣在被雪光照出的颜色。来人只有二十几个,却带了将近七十匹马。一?上随时可以更换坐骑,难怪他们能越追越近。
“都,都怪我提议要来月牙湖!”杜尔的牙齿打着哆嗦,后悔不迭。他们几个既是李旭和徐大眼的朋友,同时也担负了保卫两个少年的使命。额脱长老曾多次暗中叮嘱,无论如何不能让贵客遇到危险。大伙千小心,万小心,却没想到打猎时会遇到大队的奚人。
“如果咱们不来月牙湖,今夜他们就会马踏咱们的营地!”李旭鼓起全身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在发抖。“二十几个人,一百多匹马,这分明大队人马派出来的斥候!”
“啊!”两声惊叫同时从马头方向响起。李旭转过头去,看见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个手挽弓箭,根本没有听徐大眼的安排率先去逃命。
“你们怎么还不走?”徐大眼看见两个少女把马头的方向都调向了正前,眼睛中立刻喷出了火光。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娥茹和陶阔脱丝大声回答。挽弓的手一直在哆嗦,说话的语气却无比坚定。
“滚,别在这妨碍我们。回部落去,要不然全部落的男人都会因为你们两个而死!”向来脾气温和的李旭突然竖起眼睛,大喝道。猛然间意识到甘罗还在自己的马背上,他一把抄起褡裢,把小狼连同褡裢恶狠狠的掼到了陶阔脱丝的胸前,“滚回去通知西尔族长,有大队人马前来偷袭!”
陶阔脱丝和甘罗都没见到过李旭如此凶悍模样,毫无防备之下,震惊得几乎发不出声音。娥茹的头脑转得快,看看远方快速飞过来黑云,立刻明白了徐大眼和李旭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拨转马头,顺手拉起妹妹的马缰绳,以最快速度向营地方向逃去。
“六个人,分三波轮射!附离和杜尔射第一轮。拔细弥、萼跌泰射第二轮,我和阿思蓝射第三轮。三射之后,我们快速离开,边跑边射回头箭!”徐茂功板着脸,如将军临阵般冷静地命令。
“汉家伢子,你敢叫我滚,等打完了这仗我跟你没完!”陶阔脱丝的哭骂声逆着风,远远地传到众人心里。
“但愿我能活着!”李旭苦笑,慢慢张弓,把箭尖与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敌人对成直线。
那伙追兵虽然对李旭等人志在必得,却也没失去应有的冷静。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弯弓搭箭,也纷纷在距离对方一百五十步之外带住了马头。骑弓的射程比步弓短,一百五十步已经是非常安全的距离。虽然草原和中原都曾经出现过能在三百步外用箭取人性命的骑射好手,但那些人都是千年一遇的英雄。在奚人眼里,对面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毛孩子显然不在此列。
“小兄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依约去你的毡包里喝茶!你们不是说营地就在月牙湖附近么,为什么还要向远处跑!”带队的奚人斥候头目正是曾经在月牙湖畔和李旭等人打过招呼那个。眼下身份被人瞧破,却依旧摆出一幅和颜悦色的姿态。
第四章 醉乡(6)
“无耻的奚人,不要当我们和你一样傻,明知道前面是陷阱还乖乖往里跳?”杜尔破口大骂.最近常见徐大眼帮助部落练兵,他已经知道斥候在一支军队中的职责是什么。徐大眼在为诸霫联军挑选斥候时提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凡军中能担任斥候者,不但要骑**良,而且要心狠手辣。斥候在探路途中遇到大股敌军,要不战而走。遇到敌方的百姓或者哨探,则需要全部杀光,以这种凶残手段保护自己一方的行踪。
从索头水流Lang到附近的奚人部落既然派出了如此多的斥候探路,说明他们的大队人马肯定就在不远处。所以他们的行踪是无论如何不能被路人泄漏出去的,所谓喝茶,不过是想以最小代价将众人拿下。几个牧人自知今天活着回家的机会微乎其微,心里反而不像开始时那么害怕了。此刻听杜尔骂得痛快,也跟着扯开嗓子大骂了起来。
草原民族平时和人交流少,词汇并不丰富,所以骂人的花样也不多。翻来覆去不过是数落奚人没有胆子,被突厥人像狗一样踢出了家园,不敢报复,却疯了般找其他部落乱咬而已。
那带队的奚人从对方的骂人话中得知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人识破,也不着恼。慢条斯理地整顿了一下队形,待杜尔骂得没词儿了,才笑着回应了一句:“既然知道我们是为了打仗而来,你们还逃什么。投降吧,看在你等机灵的份上,我承诺不杀你们。我们有二十八个人而你们只有四个男人和两个小孩儿,怎么打都不会获胜。至于那两个女人,你以为拖延上这么一小会儿,我就追不上她们了么?”
说完,他用手指了指身后空着鞍子的战马,示意阿思蓝等人看清楚,自己一方有足够的马匹接力而行。而两个霫族女人跑得再快也有人困马乏的时候。
“附离,给他一箭!”徐大眼低声命令。对方的气焰实在嚣张,让李旭这能远射的人射他一箭,无论中与不中,都足以让此人不再敢小瞧自己这边的抵抗能力。
李旭早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少年心性,一颗心里只是想着对面那个奚人斥候头目开始怎么欺骗自己,事后怎么穷追不舍。听到徐大眼命令,抬手就是一箭射出。
正在劝降的奚人斥候头目没想到对方在一百五十步外说射就射,听见羽箭破空声,欲带马躲避已经来不及。只好挥动手中的马缰绳去拨箭杆。软软的马缰绳怎可能拨得动李旭的含恨一射,羽箭稍稍偏了偏,“噗”地一声扎进了他的肩窝。
“啊!”斥候头目惨叫一声,跌落于马下。其他斥候见了,立刻抽出弯刀,咆哮着冲向李旭。
“第一轮,射!”徐大眼命令。
李旭按九叔传授的口诀,快速搭箭,又一箭射出。这次他的羽箭落空,擦着敌人的皮帽子顶上飞了过去。与他搭档的杜尔经验丰富,他知道自己没有在百步之外射中人的把握,所以将羽箭描上了对方的战马。冲在最前方的那个奚人斥候正挥刀大喝,胯下坐骑突然发出一声悲鸣,长嘶着倒地。
马背上的斥候促不及防,被远远地摔了出去。身体缩成一团在痛苦地在雪地上来回翻滚,眼看就不得活了。
“第二轮,射!”看到敌人已经冲到了八十步内,徐大眼沉声发令。
拔细弥、萼跌泰两个人箭法亦是不弱,一个射中了人,一个射中了马。前来奔袭的斥候顷刻再折二人,剩下的依旧向前猛冲,呼喝声却渐渐弱了下去。
“第三轮,射!”徐大眼抬手发箭,一箭命中对方马脑。阿思蓝的羽箭又准又狠,从一名疾驰而来的斥候咽喉射了进去,箭尖却从对方的后颈透了出来。
李旭等人的马头本来就冲着自家部落方向,三轮射罢,不待徐大眼招呼,众人一夹马肚子,撒腿狂奔。边逃命,边扭过头来向斥候们放箭。匆忙中虽然没有了静止不动时开弓的准头,但扭头回射,既占着风向的便宜,又占着马速的便宜。若是从远处看,追过来的奚人斥候就像主动向往李旭等人的箭尖上凑,即便没被射中,也惊了个手忙脚乱。
有斥候骂骂咧咧地弯弓还射,逆着风却难以瞄准。李旭等人的坐骑又是在向前加速,羽箭往往没够到他们,已经被风吹歪了。
斥候们追出三、五里,既追不上李旭等人,又放心不下自己的头目,悻然退走。徐大眼立刻命令众人减缓逃命速度,让胯下坐骑慢慢行走以恢复体力。李旭那一箭虽然出人预料命中了目标,却不至于取人性命。当斥候们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心智后,肯定还会策马来追。而众人在?上多与他们纠缠一刻,就能为两个少女多争取到一分脱身机会。
形势变化果然如其所料,半个时辰之后,众人身背后又响起了马蹄声。这回斥候们不再试图将李旭等人劝降,而是分成了两股,一股直冲,一股斜着向北迂回堵截,显然欲将众人一战全歼。
“咱们不管前面迂回包抄的,先射身后的追兵几箭。然后抽刀砍这帮王八蛋,把他们冲散了,抢马!”徐大眼估测了一下对方的人数和距离,低声命令。
那斥候头目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在得意中暴露了他自己一方的总人数。在方才的一次交手中,算上李旭射伤的那个,二十八名斥候至少有六人无法再投入战场。剩下的二十二人分成两股,每股的人数不会超过十五个。他们计算着徐大眼等人的马速,兵分两路,一路追赶,一路堵截,徐大眼偏偏要反头硬冲,让堵截那路来不及回头与追击的人汇合。
李旭等人闻令,再度带住战马。这次却趁奚人斥候不注意,把马头冲向了敌方。负责从后面追赶猎物的奚人斥候们见李旭等人停止了继续逃跑,以为他们要故伎重施,再来一次刚才那种占了便宜就跑的行为。怒吼一声,加速冲上。
“轮射!”徐大眼低声命令。
李旭和杜尔弯弓搭箭,照着冲在最前方的两个斥候射去。其中一箭正中对方的胸口,另一箭因为斥候的战马在奔跑过程中斜向跳跃而落空。其余斥候对受伤者问都不问,径直奔李旭等人杀来。
拔细弥、萼跌泰两人发箭,合力射翻了一匹战马。奚人的冲锋队形被倒地的马匹阻挡,稍稍滞了一滞。徐大眼和阿思蓝瞅准机会,各自放翻了一个敌人。
“拔刀,反冲!”徐大眼一声断喝,藏弓,抽刀,率先向敌军冲去。阿思蓝边冲边挂弓于身侧,挥舞着弯刀护住了徐大眼左翼。拔细弥紧紧?上,与阿思蓝一道把徐大眼夹在了当中。待到李旭冲出,杜尔和萼跌泰二人如法炮制,一左一右,将他紧紧护住。
奚人斥候们没料到四个牧人,两个半大孩子居然敢与自己硬撼,不觉一愣神。五十步的距离,两马对冲不过是眨眼间的光景。这么短的时间内,一楞神的错误足以致命。徐大眼手中的弯刀斜横,顺着与自己相对的那个斥候的前胸抹了过去。锐利的刀锋借助战马的速度,立刻将厚厚的皮衣连同肌肤同时切开,在奚人身上爆出一条尺余长的血口子。
“啊――”那斥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被一个半大孩子砍中,惨叫着落马。徐大眼头也不回,舞刀冲向另一个斥候。阿思蓝和拔细弥各自迎住一个对手,替徐大眼挡住来自两侧的威胁。没有了后顾之忧,徐大眼的手脚更加利落,在二马错蹬的瞬间挑开了对方的弯刀,然后将自己手中的刀当皮鞭用,反手回抽回。
一抽之下,对手后背上立刻见血。那斥候不敢继续再战,夹住坐骑落荒而逃。逃出百余步后,却因为失血过多,一头栽到了马肚子下。受了惊的坐骑不知道主人已死,嘶鸣着继续狂奔。马镫拖着尸体,在洁白的血地上留下一道又长又宽的红色印记。
能被挑选为斥候的奚人身手都算不弱,通常情况下以十三名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少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谁又曾料想在草原上会遇到一个六岁开始练武,在兵器上下了十年苦功夫,被家族作为振兴希望来培养的中原俊杰。以徐大眼目前的身手,一对一的持刀互砍,甭说他们讨不到好处去,即使是找遍整个草原,也未必能找出一百个敌手来。所以双方刚一交手,斥候们便吃了轻敌的大亏,转眼间被徐大眼干净利落地解决掉了两个。卫护在徐大眼身边的阿思蓝和拔细弥既然能被长老们委以重任,刀上功夫自然也是不差,二人各砍翻了一个对手,护着徐大眼硬生生从奚人斥候队伍中间闯了过去。
李旭平生第一次拿刀砍人,手脚难免不听使唤。跟在徐大眼身后将弯刀乱舞,居然也能毫发无伤地透阵而过。看看自己和同伴身上都没见血,他刚欲长喘一口气。徐大眼却拨转马头,带着阿思蓝和拔细弥两人又冲了回去。
赶去前面迂回包抄的斥候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扑了一空,如果不能在他们兜回来之前抢到马匹,大伙无论如何也逃不回部落去。所以李旭尽管感觉到胆汁已经涌在了喉咙口,尽管明知道自己的两条腿在不停地打哆嗦,还是尽力压住被血腥味道熏得上下翻滚的肠胃,拨转马头,紧紧跟在了徐大眼等人的身后。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李旭不是霫人,但不等于他的骨头比苏啜部的霫人软。至于手中的弯刀是否和他的骨头一样硬,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十三个斥候被众人在第一波对冲的过程里杀掉了四个,现在是以九敌六,两个人合战徐大眼,两个人拖住阿思蓝,剩下的五个对付李旭、杜尔、拔细弥和萼跌泰,力量还绰绰有余。
这回李旭的身体也不用再哆嗦了,砍不翻眼前的对手,他只有死路一条。杜尔和萼跌泰虽然有保护他的责任,却各自被一名奚人斥候给缠住,根本没精力分身来救他。李旭从没学过骑兵冲杀的技巧,甚至连弯刀之所以被打出弧形,就是为了加长刀刃长度以方便利用战马的速度对敌人进行切削的道理都不懂。骤然提刀与人拼命,立刻险象环生。好在他自幼在家里边帮着大人干粗活,武艺学得不精细,双臂上的力气却是不小。拿着弯刀当砍柴刀用,摆出一幅两败俱伤的拼命架势,虽然不能将对手砍到马下去,却也不至于一个照面就被人杀掉。只是如此一来,敌我双方都无法再利用马力,任身边的其他人冲来冲去,李旭和他的对手只是马打盘旋在原地互砍。
第四章 醉乡(7)
“当、当!”李旭连挡了对方两刀后,看准机会一刀砍了回去.这一刀砍得大开大阖,胸口、肩膀、大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破绽。可那个斥候却没有把握在把李旭的血管切开的同时,不被他用弯刀活活砸死。只好回转刀头,硬接了李旭一记。双刀在半空中相遇,发出一声刺耳的共鸣,李旭被震得肩膀发木,脑袋发蒙。却死死咬紧牙关,把被人挡开的刀头当作狼牙棒,再次抡了回来。
“当!”斥候用弯刀再次将李旭的兵器碰歪,虎口处疼得像被针扎过一般。他本来看准了李旭最弱,所以才冲上前拣这个大便宜。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半大毛孩子居然如此难缠,臂力大过了平常少年一倍不说,性格也倔犟得出奇。有几次自己明明已经将弯刀递到了他身边,他非但不知道闪避,反而硬把兵器砸向自己面门。
一命换一伤的“便宜”买卖斥候不愿意干,部落中如今缺医少药,身体被人砍出了个大口子,和被人当场杀死的结果差不多。不想与对方同归于尽,面对着招招拼命的李旭,斥候只好利用自己的丰富经验,尽量寻找更好的杀人机会。除了他这一对,附近还有三组人马是以多打少,斥候不相信自己的同伴在二打一的情况下,还解决不掉一个霫族牧人。只要任何一组同伴得了手后上前帮忙,眼前这个少年力气再大,也不过是头待宰的野驴而已。
机会转瞬即来,就在李旭的弯刀与斥候的弯刀又一次碰撞到一处的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了一声惨呼。
“是拔细弥!”李旭心神大乱。六个人中除了徐大眼和阿思蓝是以一抵二外,只有拔细弥不是在与人单挑。他的武艺不如徐大眼和阿思蓝,猛然和人对砍一、两刀没危险,时间一长,肯定坚持不住。少年人关心同伴生死,本能地侧头去瞧。目光刚扫到俯身在马背上的同伴,来自敌手刀风已经刮到了胸前。
“啊!”李旭在被弯刀割在身上之前的一瞬间侧开上身,藏到了战马的腹侧。这是极其高难度的一个闪避动作,他只在奚族斥候躲避羽箭时看到过一回。关键时刻凭借本能做出来使自己躲过了一劫,整个身体却失去了平衡。艰难地挣扎了一下,僵尸般从马背上掉落。跟他放对的斥候看到便宜,立刻策动坐骑绕过空了鞍的战马,恶狠狠地向李旭冲来。李旭在高度上吃了大亏,无法再用兵器与人硬碰,只好把身子一低,顺着自家马肚子下钻到了战马身体的另一侧。
“快上马!”杜尔在危难之机大声提醒。放弃对手,想过来救援,却被砍伤了拔细弥的另两个斥候死死缠住。没人救援的李旭哪里有上马的机会,被对手追逐着,从战马的肚子下面钻来钻去。反复几次,那斥候追得不耐烦,刷地一刀砍在了李旭的坐骑屁股上。“唏溜溜!”战马痛得发出一声长嘶,再不顾自己的主人死活,张开四蹄纵向了远方。
就在这一瞬间,李旭也发了狠,冒着被马蹄踏翻的危险扑到了斥候身侧,弯刀一挥,直接砍在了对方的马脖子上。那斥候的坐骑哼都没来得及哼,立刻软倒。李旭一招得手,立刻扑将上去,挥刀冲着斥候的脑袋猛剁。斥候的脚还陷在马镫里边,无法闪避,只好用刀将李旭的必杀一击挡开。不料李旭这一次却冲得狠了,刀被挡开,人却扑到了斥候身前。
李旭的刀在外,斥候的刀在内,如此近的距离,他注定在兵器上要吃亏。千钧一发之际,少年人被同伴的血烧红了眼睛,未持刀的左手死命抓住了斥候的右腕,膝盖抬起来直顶斥候的小腹。
这是他在乡间与人打架时学来的流氓招术,只要膝盖顶上目标,即便只使出三成力气,对方也只有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喊娘的份儿。只可惜那斥候不是乡间小泼皮,见自己握刀的手腕被李旭抓住了,立刻照方抓药,用左手握住李旭握刀的手腕,然后在抬起马镫中的右腿,挡在了自己腹前。
“砰!”二人膝盖相撞,都疼得呲牙咧嘴。谁也不敢放开对方的手腕,彼此纠缠着,翻滚在战马尸体旁。
到了这个地步,二人已经没有了任何章法。额头,膝盖,牙齿,能用以攻击对方身体的器官全部发挥了作用。直打得满脸是血,却谁都不能把对手尽快摆脱掉。就在此时,身边又传来了一声惨叫,是杜尔,他被三个斥候围攻,本事再大也难逃一劫。
李旭又听见了同伴的惨呼声,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在部落里停留近一个月来,杜尔、拔细弥等人日日与他形影不离,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好兄弟一样亲近。情急之下,他几乎变成了一头发怒的老狼,喉咙里发出一声沙哑的嘶鸣,以头为锥,连连向对手的额头上猛撞。
额头对额头,双方谁都不占便宜。李旭自觉眼前一片血红,斥候的脑门也是鲜红一片。头晕脑胀间,那斥候吃痛不过,侧了侧身,李旭一头撞偏,刚好看见对方脖颈。毫不犹豫,张口咬了下去。
“啊!”斥候疼得厉声惨叫,不断用膝盖、双脚去攻击李旭。李旭却发了狠,蜷起半条腿护住裆部,任对方怎么翻滚,怎么碰撞,就是不肯松口。
忽然,他感觉到斥候的双腿双手都松了劲儿,随即,一股又腥又热的液体顺着牙缝钻进了自己的喉咙。握刀的手得以自由,弯回来捅入了斥候腹部。然后一刀,两刀,三刀,无数刀捅过后,李旭从斥候的尸体上站起来,张开大嘴狂吐不止。
斥候们至此已经占尽了上风,虽然被徐大眼和阿思蓝又砍翻了三个。却也将拔细弥和萼跌泰砍到了马下,杜尔虽然还没有死,左臂上的伤口却深可见骨,整个人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以六个打两个半,斥候们只要再坚持半柱香时间,迂回包抄的那九个同伴就可以赶来加入战团。但是,他们却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恐怕景象。
一个血人从自己同伴的身体上爬起,刀尖上挂着半条肠子,大口吐血。而自己的同伴被此人活活咬死在地上,脖子上缺的一大块肉,红红的,刚好被那个恶鬼从嘴里吐出。
“啊―――”,李旭吐了两口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血,仰天长啸。
“啊――”剩余的六个斥候放弃对手,撒腿就逃。他们身上不乏提刀战死的勇气,被恶鬼活活咬死的勇气提不起分毫。
“拔细弥,拔细弥!”李旭哭喊着,去翻拔细弥的身体。只见拔细弥的前胸后背各有一条尺余长的刀口,浑身的血已经流尽,被积雪擦净的脸就像纸一样苍白。
他摇摇晃晃地从拔细弥身边站起来,去救助萼跌泰。此时的萼跌泰还没有气绝,见李旭安然无恙地走向自己,抬起大拇指向对方比了比,阖目而逝。
“仲坚,上马!”徐大眼策马冲过来,抬手给了李旭一个脖搂。李旭被打得转了半个圈,痴呆呆看了看徐大眼,突然惨笑一下,捡起一把染了血的弯刀,走到了匹无主的战马前。手拉住的缰绳,脚却不知道向马镫中伸。
“赶快上马,敌人立刻就能赶来!”徐大眼与阿思蓝跳下坐骑,一人架起一支胳膊,硬把李旭推上了马背。三个人牵着十余匹空了鞍子的战马,夹着因失血过多而迷迷糊糊的杜尔,斜斜地向东南方逃去。
正如徐大眼所料,他们刚刚逃出一千多步,负责堵截在前方的斥候们就带着满腹的疑问兜转。肩膀上曾挨了一箭的斥候头目难以置信地检视着双方交手的现场,他看见两具苏啜部牧人的尸体,同时发现了更多自己一方的同伴。
十三个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孩子,却被人砍死了七个,吓跑了六个,还被抢走了十三匹战马。想想下午时那一百五十步之外的飞箭之威,斥候头目突然开始后悔。
“问题肯定出在那个神箭手身上。”斥候头目惊恐地想。他当然不知道对于李旭而言,这是固定位置射固定靶子,本来就属于他的长项。非但如此,他之所以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外命中目标,六成靠的是运气,四成才是凭借自身的真正实力。被吓破了胆子的斥候头目固执地认为,苏啜部里出了一个不世奇才。自己今天根本不该贪功去招惹他,如果只把他们当做普通牧人,估计对方也不会主动找自己的麻烦。
“报,阿那羊大人,对方向东南方奔去了。他们的队伍中有人受伤,在地上有血迹留下。”一个斥候很没眼色地?上前,大声向自己的头目禀报。
“就你聪明!”斥候头目向属下怒喝。想就此罢手的心思无奈地落空了,只好硬着头皮翻身爬上马背,带领众人,循着地面上的血迹追了下去。
向东南,向东,再折向北。斥候们气喘吁吁地追着,有人想提议堵到霫族牧人回家?上而不是这样尾随着追,想想对方以六个人杀散自己十三名同伴的战绩,知趣地闭上的嘴巴。
第四章 醉乡(8)
双方都有战马可以随时更换,跟在别人身后追,八成的可能是把对方追丢.若是堵在去霫族部落的?上,却有一半可能将对方迎头堵住。问题是,一旦对方情急拼命,远处比自己比不过人家的弓箭,近处比自己又比不过人家的弯刀,硬凑上去送死,何苦来哉!
徐大眼的智慧再深也不能深到敌人的心里去。他不知道斥候们已经被吓得开始虚应故事,只是带着众人尽量避开回家的最近路线。如果不幸再遇到对手,即便是以四对四,自己和阿思蓝可以脱身,仲坚兄弟和杜尔肯定没有幸免的机会。他绞尽脑汁想着对策,带着众人向东南,向东,再折向北。
天又开始飘起了雪,晚风将雪粒像砂子一样吹起,打在结了血冰的皮袍子上,叮当作响。夕阳努力挣扎着,在云层后透出一点点光芒。那微弱的光芒立刻被冻僵在天际边,经凝固的云过滤后,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冰屑。
雪地也慢慢开始发粉,数万里无边无际的粉色天地间,四个人,十六匹马,顶着北风艰难地移动。带着血的马蹄印在雪地上踩出一道深深的沟,就像有人抽出刀在大地的身上割开了一条伤口,深,并且痛入骨髓。
“阿思蓝,阿思蓝,等我老婆怀孕的时候”杜尔迷迷糊糊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隙,苍白的嘴唇艰难地吐出几个字,“麻烦你帮我拾点星星铁,给,给我老婆!”
“你自己去拾!”阿思蓝侧转身,从马棕上收集起一团霜,用力抹在杜尔的嘴边。“你自己去拾,想要儿子也自已多努力!”
“我,我很想!但长生天已经召唤我了!”杜尔苦笑着摇头,仿佛已经预料到自己没有活着走近毡包的机会。早晨出发前,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的向妻子承诺,一定要打一张最漂亮的黄羊皮来给她。可今后,自己只有可能在出现在她的梦里。
“胡说,圣狼和长老一定会治好你。”阿思蓝大喊着反驳杜尔的丧气话,“圣狼已经开始展示力量了,刚才,就是他把力量赐给了附离,让附离一口咬死了敌人!”
“是么?”杜尔已经渐渐黯淡下去的眼神又慢慢明亮。他受伤后疲于自保,没看见李旭从敌手尸体上爬起时那恐怖的一幕。
“是的,肯定是!”徐大眼回过头,大声喊。“不信你问附离,要不是圣狼显灵,他怎么可能用牙齿咬敌人的血管!”
‘绝不能让杜尔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已经死了两个同伴,不能让他再死。’李旭在心中发出悲鸣。如果能让杜尔活下来,此刻就是让他承认自己就是甘罗,他亦毫不客气地接受这个说法。
“银狼大人告诉我,我们四个能再坐于你家的毡包中喝酒!嘎布勒老爹嫌你败家,一边向锅里边扔大块羊肉,一边低声骂你!”李旭凑上前,笑得满脸是泪。
“是么?我爹他就是那么个人。”杜尔轻轻地笑了起来,苍白的脸瞬间被天边的凝云照成了粉红色。
“银狼大人让我们都活着!活着!”李旭大喊,策马疾驰。近了,近了,他已经听见了苏啜部号角那特有的韵律,北方的雪野上出现了一大队人马,伴着号角声向他们迅速靠拢。
陶阔脱丝抱着甘罗,驰骋在队伍的最前方。她双眼红肿,身上的皮袍又脏又破。脸上刹那间绽放出来的笑容,却是李旭与她相识以来所见过最温暖的一次。
“附离!”粉红色的天地间,陶阔脱丝抱着银色的甘罗,飞奔而至。
沿着李旭等人留在雪地上的足迹紧追不舍的奚族斥候突然发现脚下足迹大乱,仔细分辩后,判断出至少曾经有五百余匹战马在雪原上出现,不敢怠慢,立刻返身回撤,把对方早有准备的消息报告给了本族大军。
领军的奚族埃斤俟利弗听了汇报,知道偷袭的消息已经走漏。连忙调整策略。一边继续向苏啜部的驻地慢慢迫近,一边蓄养马力,随时准备与前来迎击的诸霫联军决一死战。
任何游牧民族的部落营地都没有城墙,所以任何部族不会死守营寨。眼下奚族大军人数多达五千之众,而诸霫联军刚刚开始整训,兵马尚不足三千。众寡如此悬殊,即便偷袭不成,索头奚人也没有战败的道理。因此,俟利弗准备通过一场正面决战彻底摧毁诸霫部落的抵抗之心,把月牙湖附近的草原一举夺下。这一带气候虽然寒冷,水草丰美程度却一点也不亚于索头水畔。相信经过几年的修整,部落会慢慢从被突厥人驱逐的损失中恢复过几分元气。
至于最早逃回的六个斥候们所汇报的关于对方刀马精湛,射艺娴熟的话,俟利弗认为那都是胆小者的推脱之词。打了败仗的人都会给自己找一个动听的借口,仿佛把敌人说得越勇敢,他们自己的责任就越小。所以俟力弗只听了一半,就挥挥手命人把逃兵拖了下去。眼下部族正缺粮,这种废物养来没用,不如扔到雪地里冻死了事。
诸霫联军的反应却出乎了俟力弗的预料,明知道奚族远道而来,他们却没有出寨迎击。而是把驻扎在营寨外围各部青壮全都撤回了寨内,并在寨墙外一百五十步左右点起了近百个柴堆,仿佛在以篝火欢迎偷袭者的到来。
在俟力弗的默许下,十余名骑兵冲到火堆下挑衅,立刻被营寨内飞出的强弩射穿了身体。又粗又长的强弩去势不衰,射中了骑兵后,还挑着他的身体继续飞了十余步,方才落地。受伤的骑兵在弩杆上挣扎,呼号,就是没有力气把自己拔下。他的伙伴心中不忍,远远的用弓箭补了几箭,才彻底结束了他的痛苦。
俟力弗见识了对方的强弩之威后,自觉承受不起强攻营寨的损失,只好以“夜里发动攻击,敌暗我明”的理由把队伍带到了五里之外扎营修整。天寒地冻,雪野中哪里打得下木桩?直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士兵们才钻入了勉强对付起来的帐篷内。还没等他们被夜风冻得发麻的身体暖和几分,远处突然间号角大作,一条长长的火龙径直扑营帐。
奚族士兵大惊,赶紧提起兵器迎战。打着火把的敌军冲到了距行营二百余步的位置,突然又停住了脚步。呐喊着地放了一阵子箭,转身撤了回去。俟力弗又气又笑,气得是诸霫联军如此战斗力,居然还想来反抄自己的营寨。笑得是对方既然战斗力低下,明日之战,肯定胜得轻而易举。
如此一想,他心情大乐。命令麾下将士抓紧时间休息,明日太阳升起后,立刻荡平诸霫部落。士兵们欢呼着入帐,身体下的皮垫子还没等捂热乎。外边马蹄声大做,夜幕中,不知有多少骑兵前来劫营。
奚族士兵爬出帐篷,弯弓相待。来袭的骑兵远远地兜了半个圈子,射了一阵子冷箭,再度远遁。俟力弗大怒,命令麾下将士不要入睡,准备好战马、弓箭,待敌军再度来骚扰时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将士们在寒风中眼巴巴苦捱了半个时辰,诸霫联军却再不肯来。
如是折腾了小半夜,直到天边露出了粉红色的朝霞,奚族将士才沉沉睡去。正在睡梦中想着自己的故乡那条奔腾不息的大河以及河畔丰美的草场时,营帐外又传来了低沉的马蹄声。
“又来骚扰,有完没完!”俟力弗迷迷糊糊地想道。部落之间的战争凭得是彼此的实力,像他这样远道奔袭已经是兵行奇着。而半夜反复骚扰,不让对方睡觉的行为,则纯属是奇着之外的损着了。
‘眼下是浑身筋骨正软的时候,爬起来实在费力气。况且诸霫联军只是骚扰,根本不会与自己认真交战。’想着,想着,俟力弗的神智就有些迷糊,突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第四章 醉乡(9)
“谁!”俟力弗怒喝.奚人虽然规矩随便,不报而闯入埃斤(首领)的帐篷,也是百鞭之罪。
“报大埃斤,霫人攻入行营了!”一个满脸是血的小箭(十人长)拄着弯刀哭喊。身子摇摇晃晃,随时可能倒下去。
“胡说!”俟力弗大声反驳,头脑瞬间清醒。耳畔传来的马蹄声低沉轻缓,即便是敌军来袭,距离也应该在五百步之外,百步以内马蹄落地根本不可能是这种声音。
一根长羽代替了小箭的分辩,穿透牛皮帐,斜斜地插到了俟力弗面前。
“敌袭!”俟力弗翻身跳了起来,提着弯刀冲出了帐篷。
昨夜临时搭起的行营内到处都是喊杀声,铠甲边缘镶嵌着棕红色黄羊皮的霫族武士在晨光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提着弯刀,策动蹄部裹着毡子的战马,赶羊一样将人数三倍与自己的奚族士兵赶得四处乱窜。
“稳住,稳住!反身迎战!”俟力弗接连砍翻了几个四下乱奔的本族乱兵,试图稳住局势。但这个想法显然过于一厢情愿,刚刚从沉睡中被惊醒的士兵们身体酸软得连弯刀都举不起来,勉强迎住对方战马,只是凑上去送死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迟滞对方的作用。
俟力弗看见一个头戴铁冠,手持木制长矛的少年英雄在前方不远处纵横。那少年身边还陪着一个手舞弯刀,浑身上下破绽百出,却招招拼命的娃娃兵。两个人年龄虽然小,攻击力却大得惊人,马头所指,本族士兵立刻如被开水泼了的雪一样崩溃。
护卫在少年周围的诸霫蛮人立刻?上,不断将持矛少年制造的混乱增大。有奚族弓箭手欲从侧翼偷袭两个少年,放出的羽箭却纷纷被诸霫护卫用皮盾格挡在半途中。那些诸霫武士极其勇悍,竟然宁可拼着自己受伤,也不肯让两个少年被羽箭擦去半根寒毛。
前来冲营的诸霫联军只有一千五百多人,造成的杀伤却惨不忍睹。很多奚族士兵还在睡梦中,就稀里糊涂地被砍死在帐篷之内。更多的奚族士兵在奔跑中被弯刀砍翻,鲜血如喷泉般从被割裂的伤口处喷起老高,冒着热气溅落在洁白的雪地上。
连续几日的雪中行军,又被敌方戏弄了大半夜,人困马乏。在清晨人体最疲劳时刻,奚族士兵如待宰的羔羊般没有任何抵抗能力。徐大眼手执一杆临时改装出来的长矛,往来冲杀,如入无人之境。木杆硬矛虽然没他侵浸多年的马槊用起来顺手,在他手中也比霫人用的弯刀杀伤力大。挡在他面前的奚族将领往往是刚一照面,弯刀就被徐大眼用矛尖挑开,紧接着徐大眼手中的长矛就像毒蛇一样,刺进了他们的喉咙。
几个奚族将领试图从李旭所在位置突破,对徐大眼进行围攻。有着多年战斗经验的他们能看出来,诸霫的攻击队列以徐大眼等人为箭头,而李旭就是这支利箭上的惟一破绽。只有把这支箭头打折了,自己方的埃斤才能有机会收拢残兵。否则,五千弟兄必然尸骨无存。
大部分人没等冲到李旭近前,就被阿思蓝用羽箭放倒在半?上。个别与李旭交手者,要么被其一命换一命的打法逼得手忙脚乱,要么被徐大眼抽冷子扫过来的一矛砸下马背。无论面临哪一种情况,李旭身边的霫族武士不会给敌手第二次机会,冲上来用弯刀将他们纷纷砍翻。
“不要恋战,找其中军”徐大眼边冲,边向众人吩咐。
劫营的最佳战果是杀掉或杀伤敌军的主将。只要将对方的中军砸个稀巴烂,再强悍的队伍都会失去战斗力。况且来自索头河畔的奚人本来就与强悍无缘,如果他们真的有勇气,绝对不会轻而易举地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
“奚人的主将喜欢身穿黑色水貂皮,皮毛越华丽的,级别越高!”阿思蓝抬手放出一箭,将远处正组织抵抗的一个奚人将领射翻,侧过头冲着徐大眼提醒。
草原民族内部各阶层的等级不像中原那样森严,很多贵族和普通牧民之间的装束没什么差别。这个习惯也延续到了军旅之中,几乎所有的奚人将士都是一身黑色皮衣。乍一眼看上去,非他们本部族的人根本分不清楚谁的级别高,谁的级别低。
如此一来,徐大眼战术效果大打折扣。先后引军冲散了很多股奚人仓促组织起来的抵抗队伍,他也没发现奚族首领的营帐所在。
“那里有杆羊毛大纛!”在队伍正中央负责调度全局的苏啜西尔大声喊道。这一战对苏啜部来说已经是破釜沉舟,胜则生,败则死。当得知奚人部落发觉了诸霫联军对付他们的意图,兴大军前来问罪的消息后,很多临近部族的长老立刻后悔他们听信了苏啜西尔的“蛊惑”,个别意志不坚定的族长甚至发出了“谋划败露,此战必败”的哀叹,试图把自己的族人先行撤走。亏了徐大眼用狠话把众长老挤兑住,而阿思蓝在一旁也用李旭活活咬死了一个对手,吓跑了六个对手的事实,力证圣狼已经开始显示力量。
“我们六个人,可以战他们二十八个。如今我们有近三千人,敌人来一万兵马又有何惧!”徐大眼着急时,张口就是一串汉语。
他的话被娥茹翻译成了突厥语后,意思就变成了,“六个苏啜部的勇士面对二十八个奚人斥候毫无惧色,同是白天鹅的子孙,其他部落的勇士就都是没胆的野鸭子么?”
各部落长老被“徐大眼的话”问得无地自容,只好勉强同意了让苏啜西尔率军一战。若是第一战胜,他们则将所有指挥权交给西尔族长。如果第一战失利,各部将士则撤回各自营地保护自己的族人,同时苏啜西尔自行去执失部认罪。请霫人的名义大汗执失拔派信使给突厥部阿史那家族,由他们出面来主持公道。
“不想分牛羊和牧奴的,尽管留在营寨中。想让敌人见证白天鹅子孙勇敢的,随我出战!”苏啜西尔在徐大眼的授意下,说出了这样一番话,然后着手整顿队伍。
愿意随同他出战的勇士有两千二百余人,苏啜西尔将他们去芜存精,挑选出一千五百人,按照平日的训练方式,组成了十五个百人队。然后按照徐大眼的计策,让这一千五百人早早休息,把骚扰敌军的工作交给了淘汰下来的七百余体力稍弱一些的武士。
徐大眼通过娥茹的翻译告诉七个负责骚扰敌军的百人队,不要他们出战,并非看不起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为了此战的最终胜利,必须有人做出牺牲。骚扰敌军是最危险最劳累的任务,一旦敌军出营反击,他们就立刻由骚扰变成死战,达不到让敌军疲惫的效果绝不准后撤。
武士们被他说得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个个战死在敌军面前。所以两次骚扰性进攻都攻到了奚人的营寨边上,给敌人的感觉真的如同千军万马来劫营一般。
所有人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拂晓时分,诸霫联军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奚人埃斤的羊毛大纛就在前方不远处,而在大纛下咆哮不止的一个身穿黑色水貂皮大衣的,肯定就是他们的族长。苏啜西尔的喊声被武士们接力传到了队首,徐大眼立刻策马持矛,风一般向羊毛大纛卷来。
“顶住!”俟力弗大叫,听见自己的嗓音已经变了调。此刻他已经不奢求自己能反败为胜了,只希望士兵们能将那个持矛的年青人挡住,以便自己调整战术。
无数奚族士兵向中军涌来,前仆后继,用血肉之躯硬扛徐大眼的长矛。他们的忠勇举动收到了一些成效,在距离羊毛大纛约五十步左右的地方,徐大眼的战马被尸山挡住。李旭和阿思蓝等人挥刀乱剁,杀得血肉横飞,就是无法砍出一条通道靠近对方主帅。
得到机会的俟力弗大埃斤立刻调整了战术,趁着前方的乱做一团的功夫,他?上自己的宝马,提起自己的宝刀,掉头就逃。
无数奚族将士放弃对手,跟在俟力弗的战马后狼狈逃窜。
血肉搭建成的人墙轰然倒塌,李旭冲上前,一刀砍翻了奚人的羊毛大纛。
“附离!”四下喝彩声有如雷动。
少年人持刀肃立,满是鲜血的脸上,看不出是喜是悲。
第四章 醉乡(10)
象征着埃斤权威的羊毛大纛一倒,奚族仅存的一点士气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将士转身就逃,根本不顾在敌方战马下号哭呻吟的同伴。苏啜西尔命令骑兵拆下绑在坐骑蹄子上的毡片,引军追杀出了四十余里方才收兵,回来后清点战果,统计出来的数字让所有人喜出望外。
此战,诸霫联军以一千五百人突袭敌军五千,阵上杀死砍伤了对方一千七百多人,抓了俘虏一千挂零,缴获战马超过两千,绵羊、肉牛等充做军粮的物资更是数以千计。而随同苏啜西尔出战的一千五百壮士只战死了一百二十余人,五十多人重伤,四百多人轻伤,其余大半人马的全部毫发无损。
联军将士欢声雷动,押着俘虏,辎重,浩浩荡荡返回了苏啜部。未肯带领本部壮士随同苏啜西尔出兵的几个部族见联军大胜而归,每个部落付出甚微,分到的马匹、牛羊却是付出的百倍,心中大为后悔。立刻像被气胀了肚子的蛤蟆般跳起来,呼吁大伙尾随追击,一定要趁着大胜之威,把索头奚部彻底从月牙湖附近的草场上赶尽杀绝。
徐大眼跟大伙讲了几十回穷寇莫追的道理,嘴巴都说得起了泡,众长老却不肯听从他的劝告,反而拿出草原上对战争的传统理解,打蛇要打死的大道理来压他。苏啜西尔和徐大眼二人说诸位长老不过,只好答应了让几个叫嚷追击最欢的长老,允许其带领本族青壮前去追杀残敌。至于已经立了扰敌和杀敌之功的那两千多名勇士,则留在部落里等待瓜分战利品。
“西尔族长请派三百骑兵,由得力人手带着去半?上接应诸位长老。我估计,不出五天,那弥叶长老就该回来了!”待那弥叶等几个怒气冲冲的族长带兵出发后,徐大眼低声向苏啜西尔建议。
到了此时,苏啜西尔已经对徐大眼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刻点了本部族三百人马,交给自己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第二天一早沿着那弥叶等人留下的足迹出发,以免他们吃了大亏。
第四天下午,缴获来的辎重刚刚给勇士们分配干净,苏啜附离已经领着垂头丧气的那弥叶等长老退回了部落。战场局势发展果然如徐大眼事先所预料,那弥叶等人趁着大胜之威去追杀残敌,起初交手的时候屡战屡胜,收容、俘虏了掉队的奚族牧人五百余名。就在他们以为胜利向自己招手的时候,留守于奚部的一千人马前来接应自己的埃斤。双方在雪地上相遇,攻守之势立转。非但先前抓获的俘虏被奚人劫走,那弥叶等人带的七百余勇士被人砍死了三百多,还有二百多人下落不明。
当初苏啜西尔与敌人交战,之所以能大获全胜,一方面是因为徐大眼算无遗策,更重要的一点是,奚人在雪地上走了两天多,人困马乏。苏啜部以精锐之师击敌疲惫之军,自然没有失败的道理。而那弥叶等人追杀残敌两天,则刚好重蹈了对方覆辙。
这样的结果是徐大眼和苏啜西尔两人预料当中的事,二人相视一笑,没有追究那弥叶等人战败丧师的责任,而是摆了酒席,对几个打了败仗的长老表示安慰。然后苏啜附离顺势提出了今后各部士兵统一归西尔调度的建议。
几个吃了败仗的长老手中已经没了多少人马可以倚仗,失陷的族人还等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想办法去救,只好委委屈屈地答应了苏啜附离的请求。苏啜西尔见自己的命令再无人擎肘,这才提进一名被俘虏的奚族长老,先命令他对着长生天发了重誓,不会再领兵来犯。然后才放他回去,为霫、奚两族商量交换俘虏、战死者尸体和战争赔偿问题。
诸霫联军手中的俘虏和敌军弃尸远比索头奚部最后反扑一战获得的俘虏和尸体多,所以,徐大眼开出了一个天价,让那个名字叫做乌一勒的长老带话给奚人的大埃斤,双方以一对一交换俘虏和尸体后,如果他肯出一万头羊来赎买剩余的全部战俘,则诸霫联军愿意将所有奚族战死者的尸体作为添头,送还给奚部安葬。如果奚部拿不出那么多羊来赎人,则一名被俘士兵的身价为十头羊,一具尸体的身价为三头羊。将领的赎金根据其带兵多少酌情上涨,长老身价上浮五倍。
“我们奚部拿不出那么多羊!”乌一勒长老气得脸色雪白,大声抗议。如果奚人手中有足够的羊可以支撑部落的生存的话,他们也不会冒着风雪前来袭击诸霫联军。况且这场战争的责任不全在奚部,霫族诸部天天炼兵,未必动得不是偷袭索头奚人的心思。
“拿不出来,你们可以分批凑。以明年秋天草黄前为最后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所有俘虏将在我们这里永世为奴!”苏啜西尔故意装出一幅凶神恶煞般模样说道。在提出这个天价前,他和徐大眼等人早已估测过此战之后索头奚人的实力,早就料定对方出不起全部赎金。
之所以开出了一个天价,因为徐大眼告诉他诸霫联军还需要时间训练。论个人勇敢和武力,联军勇士当世无双。论战术配合和战场协调能力,联军士兵根本不是一支正规军队的敌手。
“长生天会诅咒你们这些坏了心肠的奸商!”乌一勒骂骂咧咧地诅咒着,转身走出帐篷。在部族武士的讥笑声中拿了苏啜西尔“送”给他的肉干、马奶,骑上一匹老掉了毛的瘦马,跌跌壮壮地出了营寨。
那弥叶等人见了对方狼狈的模样,想想如果没有苏啜附离在半路接应,此刻在索头奚部如丧家之犬般离开的将是自己,心中对徐大眼更加信服,连同看向苏啜西尔兄弟的目光也跟着友好了几分。
想到苏啜附离,众长老才霍然想起了另一个名字叫附离的汉家少年。自从那天打了胜仗回营后,这个少年就在众人眼前消失了。如果细论功劳,此人的功劳恐怕不在徐大眼之下。特别是对于诸部在战场上的伤号来说,如果没有圣狼曾经在少年身上赐福的传说支撑着,他们也不可能受了那么重的伤还有机会活下来。
李旭却不知道整个部族都在感念自己的好处。劫营战胜利后,他就悄悄地返回了自己的帐篷。心中郁结无可发泄,甚至连当晚苏啜部举办的庆功宴都以头疼为借口推脱未去。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躲起来大醉了一场后,李旭就突然着了魔。每天早晨天不亮就爬起来骑马舞刀,等太阳出来后,胡乱到阿思蓝家蹭点吃的填肚子,再顺路去杜尔家探望一下昏睡不醒的同伴,然后就开始练习骑射。
“如果我的武艺有茂功兄的一半,哪怕是四分之一,也不至于让拔细弥、萼跌态被人砍死。更不会让杜尔为了我丢掉一支胳膊!”少年一边苦练射技,一边自责。
那日众人出猎,是他率先提起的头。跑到月牙湖边,也是为了给他创造一个洗刷前耻的机会。年少的李旭没经历过什么大的风Lang,骤然看到身边的同伴一个个战死在眼前,很容易地就把责任背到了自己肩膀上。徐大眼苦劝了多次也收不到什么效果,只好由着他自己慢慢去感悟。
徐大眼相信李旭可以自己使自己得到解脱,少女陶阔脱思却着了急。见到李旭那痴痴呆呆模样,再顾不得跟他细算那天出恶言驱赶之仇,反而每天都带了新鲜羊奶为他解渴。看到李旭的手指因为终日拉弓磨出了血泡,还特地将父亲的翡翠指套讨来送给李旭保护双手。
李旭却不肯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借口用了指套影响手指的灵活程度,婉言谢绝了陶阔脱思的好意。陶阔脱思看他血肉模糊的手看着心疼,出言提醒他总是射箭会伤了弓。李旭闻言,大声道谢,收起了自家的宝贝,却又去公库里借了五把霫族人骑射常用的硬弓来,日夜轮番苦炼。
“傻附离,你继续射,累死也没有人在乎!”陶阔脱思气得两眼发红,跺着脚离开。走得远了,却又偷偷回转头,对着那个傻小子伤心不已。
“他们汉人的想法和咱们霫人的男子不一样,具体怎么办,你不如去问问晴姨!”娥茹见妹妹伤心难过,悄悄地给她出主意。汉人都长了颗玲珑心,像徐兄那样用圈套大破敌军,又不动声色借敌人之手为父亲扫平的反对者的缜密心思,找遍整个草原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来。附离虽然看上去比徐兄憨厚,谁能肯定他的智慧比月牙湖浅?与其苦着自己猜他们的心思,不如找个心更细的汉人帮着想想办法。况且晴姨跟姐妹两个的感情甚厚,这点小忙她应该不会拒绝。
陶阔脱思听完姐姐的建议,脸上的阴云尽散。高高兴兴拿了根毛笔,借着请教画技的说辞钻进了晴姨的帐篷。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帐篷里嘀嘀咕咕说了大半个时辰,最后晴姨以过来人的身份,给了女儿一个非常中肯的建议:“男人么,总有些坎儿需要他自己过。你与其心疼他,为他落泪,不如在后边推他一把。过了这道坎儿,他的心即便再木呐,也会留下你的影子!”
少女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想了好一会儿,似懂非懂。如何在对方心里刻下自己影子的细节,她顾不上去计较。怎么帮李旭过了他自己那道坎儿的问题,却是少女眼中的当务之急。
第四章 醉乡(11)
“晴姨,他,他心里的话不跟人家说!”少女委屈地撅起了嘴巴,双目中有泪在转来转去.晴姨的建议虽然好,但李旭为什么而发傻,她根本就没弄清楚,怎么可能想方设法去帮他解决难题。
“笨丫头,你没长着眼睛么?他什么时候开始发傻,因为什么而起?想要什么?难道你一点都没看到,没听到么?”晴姨伸出手指点了一下陶阔脱思脑门,爱怜地说道。
霫族的女儿就是这点好处,能爱能恨。不像自己在江南时,很多话想说却不敢对任何人说,家族的规矩约束了一切行为,即便是心中在想,也只能紧紧地把它藏起来,直到一切记忆都已经发黄。
“他?”陶阔脱思终于开了一些窍,把月牙湖之战的前因后果综合起来,得出了附离是怨恨他自己的刀法差,弓箭不准而在痛下苦功。但少女自己的刀法更差,箭术原来比附离强,现在估计还不如附离,能帮到他的地方实在有限。
“唉!”晴姨见少女那幅患得患失的模样,心中实在怜爱。伸手把陶阔脱思揽在怀中,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慰道:“你自己不会,可以请别人教导他啊。骑射之技,估计他已经窥得了门径。至于弯刀么,你带了他去找铜匠,跟铜匠说是我请他教导附离武艺的!”
“谢谢晴姨!”陶阔脱思高兴地从怀抱中挣脱出来,冲着晴姨连连施礼。
部落里的王姓铜匠摔跤本领天下无双,比他年青一半的牧人都搬不倒他。由他这个汉人来教导附离,肯定比其他人的指点有效十倍。如果附离再把铜匠对待西林阿姨那份真挚学得一半……。少女的白皙的慢慢变成粉红色,眼睛在刹那间比夜空中的星星还要明亮。
晴姨的话绝对有道理,听了少女建议自己去找王铜匠学艺的话,李旭果然停止了“发疯”。手中羽箭嗖地一声飞出去射中了五十步外的靶心,然后收拾好弓箭,拔腿便向王铜匠的毡包群走。
“你就这样去了?”少女跺着脚抗议。
“哦!”李旭如梦方醒,走回来从木桩上解下因战功而分配到的一匹骏马,牵在手中,再次向王铜匠家的方位前进。
“中原拜师,是要送拜师礼的。陶阔脱思,多谢你的提醒!”会错了意思的李旭一边走,一边自作聪明地说道,根本没能理解少女对待自己的一片苦心。
“滚!”陶阔脱思怒骂,双眼中怔怔地落下泪来。李旭见少女突然翻脸,被骂得楞在了原地。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又惹了这个部落中古怪女子发火。
少女落了一会儿泪,见李旭痴痴呆呆模样,又气得绽开了笑容。抹了把泪,?上前,一把拉住对方的手说道:“我陪你去,免得铜匠不认识你!”
李旭只感到手掌之中冰凉柔软,有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本能地想把少女的手甩开,说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的话,掌心处却触摸到了少女的眼泪。心中没来由一软,只好轻轻地,如捧着一块宝玉般将少女的手拢在掌心。
陶阔脱思见李旭好像突然开窍,没在把自己的手甩开,心中泛起了一阵甜甜的感觉。仰起脸,笑着说道:“铜匠十八年前来的苏啜部,那时西林阿姨刚满十三岁……”
铜匠姓王,打得一手好铁。苏啜部的好刀几乎全是出于他手,其他的精细物件,如男人、女人身上装饰用的铜、银铃当,女人梳妆用的铜镜子,也是以铜匠打制的为上品。没人知道铜匠来自中原什么地方,陶阔脱思口中的故事和部落里的传闻一样,都说铜匠曾经走遍了大半个草原,是因为看上了苏啜部落里的第一美女西林,才停止了流Lang的脚步。
听完陶阔脱思的介绍,李旭又想起了九叔离开前,徐大眼曾经问过自己的一句话:“一个只身走遍草原的人,为了第一眼看到的女子就停下了脚步,这种故事你信么?”
李旭记得自己当初的回答:“不可能!”大丈夫立于世间,就是要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几乎每个中原男子从认识第一个字开始,受到的就是这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两个“胸怀大志”的少年推己及人,认定了铜匠不是为了一个女子而留在了蛮荒之地。
那么,他留在苏啜部肯定是为了别的目的。徐大眼的分析是为了晴姨,李旭同意他的见解,却提醒自己的好朋友不要过分追究别人的秘密。
“嗯,你倒生了一幅好心肠!”徐大眼冷笑了几声,不屑地说道:“放心,晴姨不是帝王之女。江南陈家,当皇帝的投降了还嫌大隋给他的官儿小。当公主的嫁了老子后又嫁了儿子,哪有一个这般有良心有骨气的。!”(注3)在徐大眼心目中,既然身为世家贵胄,平素比百姓多吃了许多好处,危难时就要为国家多担负一点责任。而陈家上下的行为,只会让世家大族感到羞耻,无论其诗写得再好,曲谱得再美,也掩盖不掉其能力的低微和行为的软弱。
至于晴姨,当初送她到突厥试图以和亲方式求援的人如今都做了大隋的官员,想必国难时的往事大伙都已经忘掉了。既然当事人都选择了遗忘,局外人又何必去揭开这个谜题。惟一没忘记自己誓言的就是那个王姓铜匠,从二十多年前决定守护一个人,一直守护至今,无怨无悔。
铜匠的家很好找,整个部落中,别人家里无论人住还是为怀孕的牲口挡风,用的全是毡包,惟有他家的作坊是用石块搭建的。李旭和陶阔脱思向着有烟火冒起的石头小屋子走了一阵,很快就来到了铜匠的家门口。
铜匠的妻子西林带着几个孩子去照看牲口了,所以几个毡包中都没有人。陶阔脱思也不怕生,拉着李旭直接钻进了石头作坊。一进门,二人的眼泪立刻被里面的味道熏了出来。牧人们习惯用马尿来给铁器淬火,这几天正是铜匠忙的时候,所以作坊里边的味道也非常地“友好”。
作坊里边已经等了几个客人,见到李旭和陶阔脱思,众牧民纷纷上前打招呼。连日来,李旭被圣狼赐予力量,用牙齿咬死了一个敌军勇士,吓走了六个斥候的故事早已经在部落中传开。为了鼓舞牧人们的士气,额托长老还特地授意阿思蓝,把李旭当日咬死人的凶悍情形夸大的三分。大伙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虚,到了现在,从二十八个敌方斥候夹击下平安脱身的功劳不再是因为徐大眼调度得当,阿思蓝和杜尔等人作战勇敢,而是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地归到了李旭的头上。
在上一次战斗中部落收获颇封,几乎每个随军出战的勇士都分到了一把或数把缴获来弯刀。草原上能做兵刃的精铁很值钱,一把好的弯刀价格能抵一头小马驹。牧人得了敌人的兵器,就纷纷赶到铜匠这里根据自己的习惯改造。或增加减少武器的重量,或者在刀身刀柄上打制花纹,反正不经铜匠之手雕琢一番,缴获来的兵器即使再锐利,大伙使着也不放心。
“劲儿再大些,早晨没吃东西么?”专注于手艺的铜匠根本没看见圣狼侍卫和族长之女的到来,冲着正在抡大锤的牧人低声呵斥。手上的小铁锤却毫不停顿,叮叮当当地把放在砧板上的弯刀砸出一溜火星。
发了红的刀坯在大锤和小锤的交替作用下慢慢变形,弧度开始变大,刀侧面凸起的棱角也更鲜明。几条车辙印记般的黑线从发红的刀身上渐渐透了出来,随着打击的力度慢慢向四下扩散。黯淡、聚拢,聚拢,黯淡,慢慢变成了一朵朵浮云,跳跃在红色的火焰上。
“好了!”铜匠低喝了一声,用铁钳加起弯刀,放在火上烤了片刻,然后将通红的刀身直接浸在了马尿里。
“呲!”刺鼻子的臊臭味道随着烟雾升起,众人被熏得直掉泪,却谁都不愿意出门暂避。一双双迷醉的目光随着铜匠的动作慢慢下移,直勾勾地落在刚刚从马尿里夹出来的弯刀上。淬过火的弯刀黑中透蓝,色泽诡异。曾经跳跃在红色刀身上的浮云则变成了银灰色,一团团凝聚于刀锋和刀背之间,随着弯刀的移动,仿佛还在慢慢地漂流。
“拿去开刃!”铜匠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正在握着大锤柄端喘粗气的弯刀主人立刻发出一声欢呼,从铁钳子上双手捧起弯刀,尽管被刀身的余温烫得呲牙咧嘴,却不肯再放手,大叫着冲进了外边的雪地里。
“前,前辈!”李旭凑上前,吞吞吐吐地叫道。该如何称谓眼前这个奇人,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一上来就喊师父,未免过于唐突。像对待部族其他人那样直呼其名,又不符合中原人的礼节。
第四章 醉乡(12)
“帮我抡大锤!”铜匠头也不抬地命令.这是他作坊里的规矩,无论谁来请他打制东西,大到刀剑斧头,小到女人用的铜镜子,都必须替他抡几个时辰大锤。用铜匠的话解释说,自己不动手的东西不知道珍惜,只有体味了匠人的心情,才能珍惜自己手中的成品,在使用的时候人和器物也心有灵犀。
李旭不知道铜匠的这个怪僻规矩,他在家中干惯了家务,长辈的要求就是命令。此刻听铜匠吩咐自己抡锤,本能地把锤柄拎在了手里。
铜匠从火焰中拎出一块烧得红中透亮的顽铁,用手中小锤轻轻砸了一下,“叮!”
“铛!”李旭抡起大锤,准确地将锤头落于小锤离开处。被重力打击的顽铁火星四溅,嘶鸣着向前伸展出一线距离。
“手劲不错!”铜匠用突厥语夸赞,小锤继续下落,李旭随着他的动作节律,把大锤抡得呼呼生风。
陶阔脱丝本来欲出言干预,告知铜匠自己和李旭是奉了晴姨的命令前来学艺的。话到了嘴边,见李旭那幅认认真真的样子,又改变了主意,饶有兴趣地找了个皮垫子坐下,双手托着腮看李旭替铜匠抡锤。
铜匠当年孤身一人走遍草原,直到遇上西林阿姨才停住了流Lang的脚步。这是整个苏啜部都知道的传奇,虽然大伙从没看到过铜匠与人动手打架,但能孤身一个横穿草原的人,他的本领想必不会太差。否则,?上的狼群、马贼还有暴风雪,早就把他的骨头渣子送进了秃鹫的肚子里。
火光的照耀下,李旭略带铜色的面孔显得分外坚毅。那肌肉虬结的肩膀,那山峦一样起伏的胸口,每一个位置都让陶阔脱丝感到赏心悦目。苏啜部的少年也很强健,身高和块头不亚于李旭者大有人在。按部族规矩,女子十三岁即可选择男人的帐篷。他们从上个夏天起已经开始向陶阔脱丝赠送礼物,围着她的战马唱歌、吹口哨。但在少女眼中,这些人谁的脸上也没附离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醉人光泽,坚毅、炙烈、有时还带着几分迷茫。
“叮!”铜匠把小锤扔到一边,用铁钳子夹起第二件半成品扔进了火堆。连续半个时辰,他没有让眼前的少年停上一次手。而这个少年人居然硬撑了下来,虽然喘息声逐渐沉重,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偷偷降低起锤的高度。
“你以前打过铁?”铜匠眼睛盯着火焰里的刀身,不动声色地问道。
“没!”李旭只回答了一个字。筋骨的劳累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畅了一些,身后的重压变得略为轻松,神识的敏锐程度也跟着大大降低。根本没注意到铜匠问话时说得是汉语,本能地用同一种语言回答。
作坊里的霫族牧人谁也听不懂两个所说的汉语,他们也不在意铜匠和附离说自己民族的语言。二人一个在部落里居住了十八年,另一个刚刚为部落立下大功,无论他们有什么怪异举止,都被视作是正常的事情。况且二人都来自中原,每个牧人都能理解这种遇到自己家乡人的亲切感觉。
在一旁看李旭打铁的陶阔脱丝却听得心花怒放。铜匠跟附离说中原话,意味着二人的关系已经被拉近。照这样发展下去,一会儿附离提出拜师学艺,铜匠也不能抱怨附离抢他“衣钵”了。
‘中原人多,所以手艺被人学会了,就不值钱了。传授给了你技艺,就等于把自己的衣服和饭碗都让给了你。’李旭眼当日对“衣钵传人”的胡乱解释,深刻地印在了少女心里。
“炼过武?”铜匠第二次将刀坯扔进火中时,再度用汉语问道。
“没,正经炼过。跟,跟着庄子里的护院学过几招!”李旭拄着锤柄,气喘吁吁地回答。他虽然干惯了粗活,耐力和臂力都很惊人,到此时喘得也有些透不过气来了。
俗话说“忙晕的小锤,累死的大锤”。打铁这行当最消耗体力,做师傅的抡小锤,讲究的是经验和眼力。做徒弟的抡大锤,凭的完全是臂力和耐力。如果铁匠作坊里的师傅只带一个徒弟,则这名徒弟要么是膂力超群,要么是欠了师傅的债不得不以力相还。否则,谁也不会傻到自己一个人伺候师父。
“再打一轮这把刀就可以完工,你还能坚持么?”铜匠翻动着火中的刀坯,用突厥语低声问道。
作坊中的几个霫人都坐不住了,纷纷拥上前要求替代李旭。大伙之所以几个人相约着来铜匠这里打制兵器,就是因为知道单凭一个人力量无法让一把弯刀当日完工。几个人轮流干,互相帮助,反而都有歇息的机会,弯刀的制造速度也会跟着加快。
“我,我再打完这一轮吧!一个人从头干到尾,力用得均匀,刀的韧性也好!”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喘息着说道。这是他在村子中听人说过的经验。经同一个人手打制出来的刀具,和经几把大锤轮流打制出来的刀具质量不可同日而语。每个人的力量都不一样,会导致刀具在成型过程中受力不均匀,从而影响成品的使用寿命。
几个牧人拗不过他,带着敬佩的目光退了下去。李旭抡起大锤,跟随铜匠用小锤敲出的节奏继续击打砧板上的刀坯。看着一个弯刀在自己的铁锤下慢慢成型,他渐渐忘记了那场血腥的杀戮,忘记了同伴在自己面前挣扎、死亡,把全部精神集中于创造的快乐之中。
“嗤!”马尿的浓烟再度窜起,李旭已经闻不到那刺鼻的臊臭味。浑身上下湿得如刚才水中爬出来般,从头到脚却觉得酣畅淋漓。
“好了,拿去开刃!”铜匠借着从窗口射进来日光,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是他一个月来的最佳作品,弧度柔美,重量均匀,配上刀柄后,足够换一匹四岁口的战马。
“谢谢毗伽师父!谢谢附离”弯刀的主人抱着自己的宝贝,跳跃着跑进了雪地中。铜匠笑了笑,从火堆中夹起另一块精铁。
“你要累死他啊”陶阔脱丝跳起来,大声抗议。
铜匠把目光转向少女,脸上立刻浮现了充满阳光的笑容。“他对你很重要么?除了一把子力气外,我没看到任何好处!”
“毗伽师父!”少女登时涨红了脸,接连跺了几次脚,恨恨地说道:“我去告诉西林阿姨!你为老不尊!”
难得她又用对了一次成语,铜匠笑着摇头。目光转向已经握起锤柄在手的李旭,和蔼地命令道:“回去吧,明天早上到这里来找我。一旦累坏了你,我以后恐怕没有安宁日子可过!”
“嗯!”李旭答应一声,摇晃着出门。陶阔脱丝顾不得再找铜匠麻烦,上前几步,用力撑住他半条胳膊。
望着年青人离开的方向,铜匠拎起身边的酒袋狂灌了一大口。手里的小锤叮叮当当,仿佛奏响了一串欢歌。
那是草原上春天时的长调,男女牧人相对而唱。
第四章 醉乡(13)
黄石公桥头试张良的励志故事李旭从小就听说过,所以第二天不到卯时他就爬了起来,早早地来到铜匠家的毡包群外等候.草原上夜风如刀,冻得他嘴唇发紫,鼻涕滚滚如浆。哆嗦着在寒风里足足苦候了一个多时辰,铜匠才打着哈欠走出了毡包外。
见到李旭鼻涕水直流的狼狈样子,铜匠瞪大了眼睛问道:“你不要命了,半夜三更在这里站着?难道你没听说过草原上的风能吹死人么?”
“前,前、前、辈-辈”李旭一边打着哆嗦一边解释,“前,前辈吩咐早,早来,不敢…”
“什么敢不敢的,你不睡觉,我还睡觉呢!”铜匠一把扯过李旭,将他推进自己的石头作坊里。一边手脚麻利地将火捅开,猛踩了几下风囊,一边数落道:“读书读傻了吧,糊弄孩子的话你也信。教徒弟这事儿你情我愿,既然肯教了又何必玩那么多虚玄。有那功夫儿,不如彼此都好好睡一觉,省得一个说话时没精打采,一个受教时肚子里还在骂师父的祖宗!”
闻此乖张之言,李旭只能讪讪而笑。在寒风中苦等的这一个时辰,他的确在肚子里腹诽了铜匠很多次。想想张良当年三次早早来到桥头,都被黄石公抱怨起得太晚赶了回去,想必当时张大贤肚子里的想法与自己方才的抱怨别无二致。
那铜匠待得李旭把冻僵的身体稍微烤暖和了,便不再向炉膛里鼓风。用铁钳子夹起一大块炭,将火头压住。拎起一个鼓鼓的酒囊,仰起脖子狂饮了数口,将皮囊信手扔给李旭。
“前,前辈!”李旭从启蒙到现在跟过四、五个师父,却没有一个如铜匠这般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师道尊严。自己行止不端也罢,还准许弟子当其面而饮酒。抱着酒囊,李旭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期期奈奈楞在了火炉旁。
“前,前什么前辈。我有那么老么?喝酒,喝暖和身体咱们开始授艺!”铜匠白眼一翻,大声呵斥道。
“弟子叩……”李旭闻听铜匠肯教导自己习武,赶紧上前行拜师之礼。按徐大眼的分析,既然晴姨画技已经入大师之境,被她推崇的武者手段自然也不俗。
身体刚一曲下,立刻被铜匠用火钳子硬生生拦了下来,后半句拜师的话也给憋进了肚子里。李旭不知道这又是哪门子古怪规矩,惊诧地抬头张望。只见铜匠摇着头说道:“别跟个磕头虫似的,我看着头晕。我不是你师父,只是指点你些杀人技巧而已。你想学,我正好也不愿意这份技艺埋没在草原上。咱们各取所需,至于将来你成就如何,那是你自己的造化,与我这授艺的无关。屁大个小事儿,谁还指望你拿个牌位天天把我供着!”
“师,是,前辈!”李旭只好站直了身体,然后揖了一揖,算是拜过了恩师。他只觉得眼前全是星星,仿佛自己在梦游,所谓铜匠,所谓火炉,都是梦中制造出来的幻境而已。
若是徐大眼在此,肯定立刻拎起酒袋来与铜匠称兄道弟。江南世家素有魏晋遗风,从王右军东床坦腹(注4),到祖狄击楫中流,追求的都是一种率性而为的洒脱境界。这种人物你若以世俗之礼对他,反而会招惹起他的不快。
铜匠见李旭始终拘泥于师徒名分,果然有些不开心。摇了摇头,叹道。“你这人倒是个厚道孩子,只可以太执着了些。将来吃亏,肯定也吃在执着二字上。封侯拜将的前途有,若想百尺竿头再进一步,是万万不能了!”
自己现在的性子将来会吃亏,这话杨老夫子在分别时也曾提醒过。但封侯拜将四个字,李旭却从来没胆子去想。没遇到步校尉之前,他的最高理想是作个管民政的一县户槽,让那些差役们纷纷?上来拍自己马屁。见到步校尉的一槊之威后,他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做一个骑兵校尉,带着几百名弟兄纵横沙场。至于侯爵和校尉之间的巨大等级差,对李旭来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美梦,就像街头乞丐眼中的一万斗米和一千万斗米一样,实在没什么分别。
“又发什么呆,难道我说错你了么?错了就直说,我又不会生你的气。即便我生了你的气,你转身走人,谁又怕着谁来!”铜匠伸出手,照李旭脑门上狠敲了一记,佯怒道。
“前辈的话,我师父也曾说过。只是晚辈学武,并非为了封侯拜将!”李旭揉了揉脑袋,大声道。
“虚伪,不为了封侯拜将,你学武干什么?想就是想,男子汉大丈夫想就去争,不想就放,何必心里想着,嘴巴里还故作清高!”铜匠伸手又敲,李旭却不再肯拿自己的脑袋当别人的木鱼儿,侧头闪了开去。
这一闪,反而闪得铜匠大乐,伸出手里,追着李旭的脑门狂敲不止。李旭左躲右闪,把铜匠的黑手指头尽数躲开,一边闪,一边气喘吁吁地分辩道:“我本不是为了封侯,却硬装做为了觅取功名,岂不是同样虚伪!”
“那你又是为了什么?”铜匠收手,一把从李旭怀里抢过酒囊,边喝边问。
这下,李旭也摸清楚了眼前怪人的脾气,向后退了两步,正色道:“我若学些武艺,至少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萼跌泰他们被人砍死。将来也不至于再让别人为了我送命。至于封不封侯,眼下我只是一个商贩,想了也是白想!”
“是为了萼跌泰他们?怪不得昨天你一幅心事重重的样子!小小年纪,想的也忒地多!”铜匠把酒囊放了下来,看怪物般上下打量着李旭。直到把李旭看得发了毛,才叹息着说道:“你这性子,倒像了一个人,难怪晚晴会让我教导你习武!”
“谁?”李旭好奇地问道。晴姨安排自己来向铜匠求教的事儿,昨日自己和陶阔脱丝根本没来得及说。不知今天铜匠怎么猜出来的,心中又把自己和哪位英雄联系到了一块。
“一个呆子!”铜匠摇头叹道,向李旭摆了摆手,示意他在火炉旁稍待。转身走了出去,片刻之后,捧了一卷画回来,借着火光轻轻展开于李旭面前。
画面上是一个身穿银甲、手持长槊的将军,大约十七、八岁的年纪,英姿飒爽,顾盼神飞。与其说和李旭相似,更不如说徐大眼身上有此人几分神韵。看画功,估计是晴姨亲手所绘,却不知道画中是谁家英雄人物。
“你一直奇怪晚晴的身世吧!”铜匠喝了口酒,叹息着问。
李旭与徐大眼私下里曾经多次推测过晴姨出身的可能,却从没敢让第三人知晓。此刻被人一下子说中了心事,脸色大窘,连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羞愧味道。“晚,晚辈,曾经,曾经好奇!”
“有什么惭愧的,她那般人物出现在这个部落里,不惹人注目才怪。任何汉人见了她,估计都会胡乱猜测一二!”铜匠却洒脱地耸了耸肩膀,笑着说道。
那又和画中的将军有什么关系?李旭只觉得心中乱乱的,如同一锅浆糊在煮。他没有打探别人**的习惯,但一个惊天大秘密摆在眼前,又不由得他不去关注。
“这个人是陈叔慎,南陈的岳阳王。当年大隋南征,江南的老臣、名将望风而降。他一个有名无实的王爷,却想着不能白吃百姓的供奉!嘿嘿,嘿嘿!”铜匠笑着喝了一口酒,把皮囊又推给了李旭。
听到“不能白吃百姓供奉”八个字,李旭心中肃然起敬。虎贲中郎将罗艺那句“人不是牲口,无需名种名血!”早就在李旭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对于人的出身,他已经不再看得非常重。但对于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心中还存着深深的敬意。
不知不觉中,李旭举起了手中的酒袋,一边喝,一边听铜匠絮絮叨叨地讲了起来。
大隋南征,江南无数世家、豪门还有“名将”、“忠臣”纷纷看清形势,自缚于杨广马前。眼看着隋军就要兵不血刃地攻下整个江南,偏偏这个时候,年仅十八岁的岳阳王陈叔慎犯了倔,非但不肯投降,还设下了诈降宴,于酒席上斩杀了大隋先锋官庞晖。这是大隋南征之战损失的级别最高的一名武将,杨广大怒,调遣中牟公薛胄、行军总管刘仁恩统兵二十万攻打湘州。陈叔慎一面派人护送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妹绕路去突厥和亲,以求突厥人从北方出兵骚扰杨坚后路,一面联络江南各地豪杰出兵迎战。(注5)这是隋军在整个南征过程中惟一一场硬仗,二十万大隋兵马以车轮战方式拖垮了陈叔慎募集的一万五千义军,把擒获的反抗者全部斩于汉口。
“他,他……”李旭指着画像上那个英俊少年,没想到对方行事居然如此绝决。为了一句‘不白吃白喝百姓供奉’,非但抛弃了身家性命,把自己的未婚妻也肯牺牲掉。如此推算,晴姨当年在草原上遭遇的恐怕就不是什么马贼了。任何大隋将士听到消息,也不容一个担负着拯救南陈使命的女人平安地走到目的地。
“其实,这世间哪有什么不灭的朝廷。时运没了,一切自然要归于尘土。该负责的人都不去负责,没本事负责的人又何必搭上身家性命!”铜匠向火中倒了几滴酒,慨然总结。木炭的缝隙中被马奶激起了一层层火焰,幽蓝的火光下,他的眼神居然如十八岁的少年般明澈。
“不然!此乃大勇也。虽千万人,我往矣,无关成败!”李旭起身,正色反驳。
铜匠的喉咙里发出“咯喽”一声,差点没被李旭的话噎得背过气去。咳嗽了数声,又瞪了李旭半天,笑着骂道:“你倒真的是目无尊长,老子的话也敢反驳。这些话老子憋了二十多年,从来没人能说上几句。虽然被人噎了,倒也噎得痛快。罢了,罢了,万人敌的本领我自己也不济,没法教你。单打独斗的本事却还没忘了。你想学什么,先说给我听听?”
“我想……”李旭犹豫着,目光再度落于画像中少年手持的长槊上。既然王铜匠对隋灭南陈的战争过程如数家珍,想必他亦是当年奋起抵抗者中的一员。否则他也不会找遍整个草原,只为得保护晴姨平安。这个师父的武艺应该是不差的,只是十八般兵器里到底哪个更适合自己,李旭也不能肯定。
步校尉和徐大眼都善用槊,使槊自然是他心中首选。但想想徐兄所说的炼槊要十年之功,李旭又开始犯犹豫。
“小子,莫非你也想用槊么?”铜匠见李旭的目光恋恋不舍望着长槊,笑问。
“有何不可!”李旭梗着脖颈反问,“莫非你也不会么?”
他性子虽然有些木呐、执着,却不是个死板之人。见铜匠不摆师父架子,也顺着对方的性子不执弟子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