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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酒徒     隋乱txt下载     隋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章 出塞 (3)

    三人甚是投缘,谈谈说说,直到离城老远,才互相道了别。李旭目送着步姓军官的背影,又是佩服,又是羡慕。对方说得好,功名只在马上取。像罗艺那样出身低微,最后不也能成为威震天下的虎贲将军么?只可惜父母膝下只有自己一个,要不然,就此从了军,追随在罗公帐下,不愁将来没有出头之日。

    “这位步将军年纪这么轻就做到了虎贲铁骑的校尉位置上,不知道出身于临汾步家,还是洛阳步家!”徐大眼却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的玲珑心,方才还激动得恨不能立刻投笔从戎,一转眼就开始冷静地探究起步姓军官的家族来。

    “有什么分别,不都是姓步么?我村前也有一户卖膏药的人家姓步,说不定还是这位将军的至亲!”李旭对别人动辄就提起家族背景,没来由地反感。

    徐大眼知道他在故意抬杠,也不跟他去争,笑了笑,解释道:“当然有区别,临汾步家乃东吴大将军步骛之后,家传的文韬武略。他肯投身罗公帐下,而不是凭家族声望去朝廷钻营,这份脚踏实地的劲头,就令人佩服。而洛阳步家是鲜卑大王步鹿更之后,跟当今圣上还有些渊源。他放着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而投罗艺帐下从军,这份心劲儿,就更令人叹服了!”

    “你怎知道他祖上不是卖膏药的,他罗艺将军说过,人不是牲口,不需要什么名血名种!”李旭冷笑了一声,强辩道。先皇虽是汉人,原名却是普六如,是个鲜卑姓。步鹿根与普六如家有瓜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反感徐大眼把人的成就跟姓氏联系的做法,况且步校尉为人豪爽大气,也不像靠家族荫庇才出头的人。

    “他那杆槊使得动若脱兔,稳起来却如泰山般,让人无法逃避那压顶之势。没十年苦功根本达不到。这马槊可不是人人能炼的,就便买得起槊,也请不起师父。你没听他刚才讲,罗公捅了沙钵略的屁股,用的是刀,而不是槊?”徐大眼倒是好口才好细心,仅仅从步校尉的几句话中,就给自己找到了旁证。

    “说不定罗公的槊折了,所以临时改用的刀!”李旭心里明白徐大眼说得有道理,嘴巴上却不肯服软。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己除了书本外,对外界的认识几乎一片空白。而徐大眼却什么都见过,什么都懂。就像一湾泉眼,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人生的智慧。这份才智让他很佩服,佩服之外,又深深地感到一种自卑。所以跟胡人拼命时,他可与徐大眼同生共死。下了博命场,彼此之间的隔阂依然如断崖,相互看得见,却始终无法走近。

    “若是你,平生用惯了一种兵器,生死关头,会以别的兵器相代么?”徐大眼摇头,反问。看看李旭非常不自然的表情,低声安慰道:“兄弟,其实在我眼里,很多所谓的大族不过是烂了根的老树,表面上看上去高大结实,哪天被风一吹,立刻就倒了。但没倒之前,那上面的枝叶长得比野草茁壮,这也是实情。若你李家是连饭都吃不起的贫户,你父母有本事送你去县学读书么?那些口口声声有教无类的名师鸿儒,肯收一个乞丐就学么?”

    “那,那是自然!”李旭感到自己脸上发烫,嗓门却陡然提高:“可罗公说过,人不是牲口,能否有成就全凭自己的本事!”

    “如果有人因为家族出身而轻视你,这种滥人你不理睬便罢,却不可因此坏了自己的心情。可如果只是因为对方的出身你就心生自卑,或者不愿意与之交往,那是你自己的错。与轻视你的滥人没什么区别!我分析其家族,为的是更清楚地看清他这个人,却不是为了攀附。你坚持自己的谬误,只会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徐大眼亦抬高了声音,不客气地指责道。

    “我,我….!”李旭感到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说不上来是怒,也说不上来是悲,连日来受到的种种委屈均被徐大眼给勾了起来,直想找人打一架出气。而对方说的话,却句句在理,让他想发作也找不到理由。

    “这是你自己的坎儿,没人能帮你。如果罗公亦如你般看重出身,麾下也收不得步校尉这般人物。况且你上谷李家,本来就是名门望族!”徐大眼拍拍李旭肩膀,脸上的表情根本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兄弟,你今天能舍命救我,所以我才提醒你。虽然在本族中,你可能受过人欺负。可飞将军李广之后依然是块金字招牌。将来用的着时,这么好的东西没理由不用!”

    “如此,多谢徐兄了!”李旭感觉到肩膀处传来的温暖,挺直腰杆说道。

    “不必谢我,咱们本是同路人。你去塞外干什么,愚兄我去塞外干什么?”徐大眼笑着说道,流露出满脸坦诚。

    经历了一场争执,二人之间的关系反而被拉近了许多。李旭本来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辈,徐大眼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之辈。彼此间年龄又差不多,所以在一楞之后,会意的笑声立刻响了起来。

    “徐兄,那槊,真的很难炼么?”走了一段,李旭又试探着问道。下午的时候,步校尉横槊立马的风姿,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

    “易学难精,学到步校尉那个地步,至少得花上十年功夫!说实话,十八般兵器,炼槊最是亏本!”徐大眼点点头,低声解释。

    “这是为何?”冲突之后,李旭反而把徐大眼当做一个难得的老师,非常认真地求教起来。

    “马槊很贵,也很难做,不是一根木棍绑上个铁头便可称槊。那是秦汉以来的贵重兵器,长度、材质都有标准…”徐大眼尽可能地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灌输给李旭,就像兄长教导自家弟弟般认真。他之所以这样,一则是因为少年心性,喜欢在同龄人面前展示自己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李旭下午时舍命相救,按徐大眼的理解,这是生死之交,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的。

    听了半晌,李旭终于明白,原来一根好的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长短、重量、着力点(重心)都有固定标准。虽然军中有人用硬木装以尖头为槊,有人把狼牙棒亦称为狼牙槊。但步校尉手中那把马槊则为上上之品,根本不像普通槊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

    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注,汉尺),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四左右。前装三尺精钢槊首,后安一尺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距离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悬平,首尾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身平衡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以南梁武帝之富,造了把长两丈四尺的槊,也要四处跟人卖弄。而在大隋,只有皇家禁军嫡系,才大量装备了如此标准的马槊。其他诸府兵马,通常找根硬木棒装以铁头充样子,在徐大眼心目中,这种伪劣产品严格地说只能称为矛,与槊半点瓜葛都扯不上。

    “所以,我才根据步校尉那杆槊,推测出他的出身。本朝不禁民间携带刀、剑、弓、矢,但马槊,是绝对不准许买卖的。能在家中藏有那么做工精致的一杆槊,又请得起师父教导的人,怎会是小户人家!”徐大眼介绍完了马槊的妙处,低声指点道:“我并不是看重他的身家,而是听师父说,于细微处可见大局,如果领兵打仗,自己这边将领什么出身,什么本事,敌人那边将来什么来头,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说着,说着,听李旭那边又没了声音。徐大眼侧头望去,只见自己的同伴微微耷拉着脑袋,仿佛刚刚丢了个包裹般沮丧。

    徐大眼一转念,立刻明白了李旭为什么而难过。想必他经历下午一场风波,心中早已把步校尉当成了偶像。一直打算买杆槊去慢慢学,经自己这么一罗嗦,整个美梦刚刚开头就被打了个粉碎。

    想到这,徐大眼心中不觉歉然。暗骂只顾着卖弄本事,却忘了身边这位兄弟家境有些贫寒。以李旭的身世和性格,无怪他对世家两个字反应那么大。

    惭愧拍了拍李旭肩膀,徐大眼郑重承诺:“兄弟别灰心,等这场仗打完了,哥哥送你一根长槊。质地未必赶得上步校尉手中那枝,却保证不是白蜡杆子装了铁头糊弄的!”

    “多谢哥哥美意!”李旭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徐大眼的好心他明白,但以自己的身家,哪里去请好师傅。金戈铁马,纵横江湖,注定是美梦一场罢了。

    “兄弟忘了,罗公用的是刀,照样捅沙钵略的屁股!武器再好,用他的还是人!”徐大眼见李旭愁眉不展,继续开导他。

    “谢谢徐兄,不过,一切等仗打完了再提。”李旭好像把满腔悒郁全吐出了喉咙般长长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幅笑脸,问道:“以徐兄这般身手与见识,又为何不去阵前博取功名。反而学我这短视之人,千里迢迢躲到草原避难?”

    “我说兄弟啊,那姓步地把你害惨了!”徐大眼放声大笑,双目仿佛洞穿了世间一切般明澈:“我四岁开始读书,六岁开始练武,八岁起,家里找专人教导我世间俗务。十年苦功,就为卖个好价钱。此番东征,有败无胜。明知亏本买卖还做,我徐家还对得起生意人三个字么?”

    “啊,呃,呃,噢!”李旭惊讶得差点背过气去,看着徐大眼坦诚的笑容,一股笑意慢慢从肚子里涌了上来,一瞬间,少年人温和无邪的笑容绽放了满脸。

    一笑过后,二人之间隔阂更淡。看看天色尚早,还不着急回刘老庄报道,干脆在官道边找了个看上去干净一些的酒馆,把马缰绳仍给小二,径自走了进去。

    那店家正愁门口清净得鸟雀已经搭了窝,见有两个书卷气十足的年青后生走了进来,岂能不卖力气招待。片刻后,几样地方特色的小菜和半坛子米酒摆小几,徐大眼和李旭把两张矮几并在一处,边吃边聊,越说越是投机。

    一谈之下,李旭才发现作个大户人家的子弟真不容易。从小就被囚徒一般拘束着,如何走路,如何吃饭,都有许多规矩。至于读书、练武、写字、吟诗等诸般李旭觉得乐在其中的事,对徐大眼来说却是每日必修的苦差,稍微有差池,竹笋炒肉片(打屁股),铁尺炙熊掌(戒尺打手心)都是家常便饭。其余的观察天下大事,参与家族事务,与其他家族往来、应酬,更是不胜其烦。

    而徐大眼对李旭的日常生活颇为好奇。搂草,捉兔子,玩泥巴、打群架,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得的游戏。至于拿了茅草堵人家烟囱,向牲口圈里丢点燃了的野花椒等诸般可以与“上房揭瓦”同罪的“恶行!”,更是闻所未闻。其中有多快活多刺激,徐大眼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这家酒馆的酒与张家舅舅的私酿相比起来就像白水一般没味道,可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依然觉得平生最痛快一饮就在今天。说着说着,二人就谈到了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上。

    “那小子也是硬气得很,明知道上了我事先设下的套,眉头都不皱一下到我家米店里扛了一下午麻包。虽然回家后被他爹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依然趔趄着来上学,与大伙见了面,还是那样傲气!”徐大眼美滋滋地喝了一盏酒,得意地介绍。

    他最得意的壮举发生在去年。十五岁的徐大眼设了圈套让平素瞧不起自己的一个侯姓子弟输了赌局,自愿到徐家的米店当了半天小伙计。虽然事后被家长打了一顿,并且被勒令去登门道歉,至今想起来的却全是得意。

    “那,那姓侯的人家难道比你家田产还多么?”李旭惊诧地问道。在言谈中,他了解到徐大眼家中有粮田数百亩,名下店铺四十余家,遍布周边数郡。李旭记忆里,这么大的家业,上谷附近几乎无人能比得上。怎么到了徐大眼的故乡,居然还有人会瞧不起他。

    “不是家财的缘故。论家财,徐家不是小户。论门脸,却是个确确实实的寒门,数得着的好日子不过五十年。而那侯家,自两汉之时便是望族,绵延数十几代。所以,平时我连他们家门口都不能靠近!靠近了就被他家的家丁骂。那回虽然是去赔礼,却直闯了进去,谁也不敢阻拦!”徐大眼带着三分酒意,把寒门两个字咬得铿锵有声。“他家不受我的赔礼,就找不回这个门面。让我进去赔礼,就不能说与我这寒门子弟从无往来。那天,他们家老太爷的脸色,比猴子屁股还好看!”

    在山东诸郡遍布着一些世家大,诸如瀛冀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还有一些如萧、梁、李、郑、郝等有着帝王将相血脉的豪门。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右,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暴发户,根本瞧不上眼。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注3)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把自己家族有朝一日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李旭再次没了话说。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么?”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做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第二章 出塞 (4)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么?”徐大眼大笑着问道。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讷,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的“宝弓”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一字不落地听他把话说完了,徐大眼想了想,提醒道:“仲坚贤弟,你那把弓说不定真值三吊钱。按你说的长度,力道,应该是咱大隋的骑弓,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听你说了马槊的事情后,我也这么想。请问徐兄,这骑弓与步弓有什么不同么?”李旭点点头,问道。对舅舅给自己那把性能时好时坏的弓,他一直爱恨交加。转让给别人吧,心里又十分不舍。自己留着用吧,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弓大爷发脾气,枉送了自己的命。

    “骑弓短小,但力道却未必比步弓来得弱。”徐大眼拍打着面前的小几,低声唱起了治弓秘诀。“冬治弓干,春治角,夏治筋,秋合诸材,寒修外表,酒蒸、火段、钳紧、手撕,慢冶条。丝缠节,干贴胶,上漆,被弦,重驯导……”这又是李旭从来没听说过的,他瞪大双眼,如渴望食物的幼儿般,拼命吸取着歌诀中的养分。

    “骑射之艺,源自赵武灵王。但治弓之法,却是我中原流传了数百年的绝技。造一把好弓,和造好槊一样,需要选材、合胶等,每一步据说都很严格。通常四年才得一把好弓,我大隋当年为了南征,集倾国之弓匠,也不过造了万余把这样的良弓出来。后来新皇登基,把钱都拿去玩乐,良弓良匠都绝了种。嘿嘿,你那把弓,甭说三吊,卖给步校尉,十三吊钱他都肯出!”

    “噗!”李旭一口酒没咽落肚子,一下全呛了出来。十三吊?!!一万三千个钱?!!姥姥啊,这是他长这么大没听说过的大数字。有这么多钱,开个店铺的本都够了,何必再往来塞上受苦。

    正计算着,又听徐大眼说道:“不过,打仗时将领们都穿重甲,很难用弓真正伤了对方。所以罗公才能身重多箭而不死。如果没有我大隋的铁甲护着,甭说多箭,一箭就被射穿了!”

    “那是自然,徐兄可知骑射之法!”李旭端起酒杯,虚心求教。

    “不太清楚!我学弓时,师父总是说,多射几次,自然手熟了。我没那么多时间射箭玩,想想人家骑了战马,穿了重铠,也没那么容易被我射!”徐大眼摇头,提供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答案。

    看看天色已经擦黑,徐大眼拿出十几个铜钱,结过帐。与李旭相跟着回了刘老庄。秋高,又值满月十分,地面上非常明亮。不用点灯,也能看到对面人的模样。

    二人才把马匹拴好,还没等喘过口气来,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两位英雄回来了,见到罗将军么?他有没有给你等些铜钱,以酬谢你二人下午见义勇为之功!”

    李旭抬头,看见孙九、张三,王麻子等几个资格较老的行商正在月光下看着自己,看情形,众人在院子中已经等待多时了。

    正当他琢磨如何回答的时候,徐大眼站上前,抢先说道:“罗将军何等人物,怎么会理睬这点小事儿。只是他帐下的步校尉嘉许我等仗义,硬拉着吃酒到现在。还许诺说,如果将来商队在涿州、渔阳、安乐各地有事情,尽管报他的字号!”说着,趁别人不注意,用后脚跟轻轻踢了踢李旭的小腿。

    “是,是步校尉热情,我们两个被拉着走不开,所以,所以回来晚了!”从没撒过谎的李旭结结巴巴地说道,胸口处,感觉到有头小鹿在一直跳个不停。

    “嗯!”本来想欲发作一番的商队副头目张三没了脾气,铁青着脸骂道:“经商的笑迎四方客,什么时候轮到咱们报打不平来。一旦到了人家的地面上…….”骂到一半,想想现在还是涿州地界,得罪了官府更没好果子吃。吐了口浓痰在地,用草鞋狠狠地跺了几脚,悻然而去。

    王二麻子见副头领不说话了,也跟着没了词。白天,他和老杜等人亲眼看到姓步的校尉笑呵呵地把徐、李两个小兔崽子送出了城。此人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可在边塞各地,虎贲铁骑的校尉比一郡之首还威风。万一与虎贲铁骑破了面子,今后自己就甭想再通过涿州了。

    “以后小心些,能不管的闲事就别管。一旦让两个胡人把你们伤了,我跟你们家里的人没法交代!”孙九见自己的同伴都走开了,摇摇头,叹息着奉劝。看看两个少年涨得通红的脸,把声音压低了些,说道:“他们下午赌输了钱,心里不痛快。所以你两个别惹他们。下午被你们所救的那几个商贩是扬州人,找上门来,送了两大块苏绸给你们做谢礼。我替你们塞到被窝里了,你们好生收着吧!应该值不少钱呢!”

    “谢谢九叔!”李旭和徐大眼同时施礼。商队头领孙九的秉性与其他几个**湖截然不同,豁达,大度,懂得疼惜晚辈,这样的老人无论身份贵贱,都能令人心生敬意。

    “早些睡吧,明天还早起呢!”孙九善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一场突然而来的风波凭借徐大眼的从容应对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少年相对着吐了吐舌头,跟在孙九身后向各自的卧室里走去。

    所谓卧室,只是正对着的两间大屋。每个屋子中用木板相对着搭了两溜通铺,上面铺了些稻草,供行商们休息。虽然有些简陋,比起野地里露宿,这已经是高档雅间了。所以此时在屋子内,已经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旭蹑手蹑脚进了屋,按孙九的事先指点,找到了自己的铺位。被子卷已经展开了,从边角处齐齐正正的折痕来看,是九叔亲手帮的忙。李旭心里感激,冲着窗外的身影使劲点了点头,伸手摸进了自己的被窝。

    一股温水般柔和的感觉立刻顺着指尖滑到了胸口。是上等的苏绸,怪不得几个赌输了钱的老商贩都看着眼红。李旭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捧起绸面,看到蓝天上云丝般的颜色。这是大户人家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徐大眼身上就穿了这么一件,张小五也有一件类似的直裾,却不舍得总穿在身上,只是重要日子才穿出来显摆。

    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李旭有些睡不着。步校尉策马持槊的样子就像刀刻一样印在了他脑子里,一闭上眼睛,满心都是那个雄姿英发的豪杰形象。比起这个清晰的英雄形象,步校尉所叹服的罗将军的样子反而有些模糊。虽然罗将军是个大大的英雄,他的故事令人热血沸腾。

    来回翻了几个身,李旭还是睡不着。明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与马槊无缘,也没机会像步校尉一般在如此轻的年纪就做了六品武职。白天跟徐大眼聊天时他了解到,即便是从了军,普通士兵也很难出头。世家子弟门路比自己硬,武技比自己高,升得自然比自己快。而自己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通常只有资格运送辎重,或在攻城时抱了柴草填壕沟。死后也不会有马革裹尸,而是胡乱一埋,没几天就便宜了野狼、秃鹫的肚子。

    想起野狼,李旭又想起了被安置在马厩一角的甘罗。自己这个主人不讨大伙喜欢,甘罗估计也没人照看。爬下铺位,接着月光从自己的行囊中掏出一大块肉干,李旭蹑手蹑脚溜进了月色里。

    月光如水一般泻在满是驴屎马粪的院子里,整个地面如同被染了一层霜,柔和,漂亮。四野里很静,偶尔有蟋蟀的叫声从院子角落里传来,涩涩地,好像被秋风吹伤了嗓子。李旭记得自己临行前,舅舅总是咳嗽。不知道他的嗓子现在怎么样,吃了自己挖来的草药,是否好了一些。母亲呢,如此月光下,她又该坐在院子里借着月色踩织布机了吧。三日断匹,总是不停地织麻布的母亲好像很少穿新衣服,记忆里,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打着补丁。

    离家才数日,李旭发现自己已经非常非常想家了。临行前那点流Lang的喜悦荡然无存,此刻藏在内心深处的,只有对双亲的深深思念。然而,那个家在短时间内他却回不去了,征兵在即,据徐大眼分析,官府一旦着了急,谁家的子弟都会强拉。想用钱买通关系的大户人家,都得看看老爷们能否先保得住头上的官帽。

    一点灯光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主人家专门给商队头领开辟的小间。整支商队内,只有孙九有资格去住。想想老人一?上对自己的照顾,李旭又溜回屋子,抓起那块苏绸,向孙九的卧室摸去。

    脚步再次跨进院子的刹那,他却听见了几声吵闹声顺着孙九房间的窗子冲了出来。

    “你总是护着他,今天他敢管突厥人的闲事。出了塞,他就敢管别人的闲事,一旦给商队惹来祸端,大伙都跟着倾家荡产!”这是张三叔的声音,尖利中透出焦急。平素里,他总是笑呵呵的,呼喊李旭帮他做事。

    “是啊,九哥。那小子根本不是做买卖的料子,又没眼力架,脾气又倔。什么都得人教,又好惹事。带着他,将来肯定有数不尽的麻烦!”说这话的是王麻子,李旭清晰地记得他说话时嘴里那口令人恶心的黄牙。

    “还有那头小狼,眼看着越长越大。九哥,您得拿个主意。大伙信任你,可不能由着他胡闹。姓徐的咱惹不起,李大木是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家伙,咱还怕他?”说这话的是杜疤瘌。李旭知道,从离家的第一天起,此人就一直念叨在有间客栈吃的饭菜,付出了在别家吃饭一倍的代价。可那天,李旭分明记得此人给自己的见面礼只是一个白钱,上面还缺了半个角。

    刹那间,漫天无形月光都变成了有形的冷水,直浇在李旭身上。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冰凉冰凉的,血肉都被冻结在了一处。这就是最初当着自己父母面拍胸脯,说要照顾自己一路平安的“好友”。这就是曾经摸着自己的头,满脸慈爱的长者。只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危险,他们就打算赶走自己,而昨天晚上,在自己帮他们给牲口喂水的时候,他们还说带着自己同行是福气!

    你亲眼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亲耳听见的,未必是事实。李旭想起了杨老夫子的临别赠言,眼里慢慢燃起了火焰。

    “你们闹够了没有,是不是打算站在旭倌床头去,把这话亲口告诉他!”孙九的声音透过粗纸窗,慢慢传了出来。不高,却坚定有力。李旭看见九叔站了起来,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在纸窗上,显得如山般巍峨。

    “你们逼我做什么,我都明白。我孙九今天也撂这一句话,如今蓟县城,准备出发的商队不止我这一拨。大伙谁打算拆火加入别的商队,明天早上别起来应卯就是,我孙九决不拦着。但是谁想把旭倌扔下,门都没有。我再说一遍,大伙听好喽。今天晚上你们随便嚷嚷,出了涿州,谁要是对旭子动歪心思,别怪我孙九不拿他当朋友!”说罢,把一件东西从腰间解下来,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

    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都被震住了。谁也没想到孙九会为了一个小毛孩子跟几个老搭档发火。几个人嘟囔数声,不敢再多言语。看看大伙不服气的样子,孙九抚摩着短刀坐下来,低声说道:“那孩子是鲁莽了些,可他心肠不坏。一?上,你们谁的忙他没帮过?。他没出过远门,一切得人教导。可他用你们教导第二遍了么?一个读过书,热心肠,知道冷暖的孩子,你们还忍心欺负他,不觉得丢人么?我也知道,你们是欺负他爹李懋老实,可兄弟啊,咱们别只顾着眼前。有句老话说过,莫欺少年穷…….”

    李旭擦了把脸上的泪,捧着冰冷的苏绸,慢慢退开。他不想再听下去了,人世间也许就是这样,有可能踩到马粪,也可能拣到蘑菇。没有一件事情生来完美,也不会是所有的人都欣赏你,理解你的付出。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出了蓟县向北,官道渐渐变得破旧起来。路边的行人越来越少,两边的草丛里,不住有五颜六色的山鸡和惊慌失措的野兔跑出,每当这时,商队里就有人拎着弓箭嘻嘻哈哈地追上去。只是大伙的射艺实在不佳,追过半个山头,野兔和山鸡早跑没了踪影,只好空着手,悻悻地赶回队伍中。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佣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家里如果有赎票的余钱,谁还会做这牛马不如的行商。等待那二十几个同行的命运只有两个,要么被恼羞成怒的土匪撕票。要么运气好一些加入土匪行列,最后死于官府的征剿或一场莫名其妙的火并。大伙谁都没有舍命不舍财的勇气,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上遇到截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花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屁股跑过,也再没人再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唯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没出过塞,不知道?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刺激,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唯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颠。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燕山万里。

第二章 出塞 (5)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隐隐透着血痕。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成浆,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他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转念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Lang,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域。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注4)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上?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

    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

    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

    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廉价生皮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

    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

    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以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

    “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

    “嗷-嗷-呜!”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

    “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

    “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大声指责。

    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杂种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哪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

    “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泻到甘罗头上。

    “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惟一的朋友。

    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跟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

    “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发出哄堂大笑,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

    “你们两个灾星,今天有你没我。说吧,你们两个一起走,还是赶走这头小狼!”杜疤瘌在哄笑声中爬起身,“呛啷”一声,把短刀拔出了大半。王麻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根木棍,虎视眈眈地看向甘罗。

    李旭愣住了,他没想到有人居然这么无耻。抬头看向众人,却发现商贩中不少人相信王麻子的话,认为今天的意外完全由甘罗引起。而少数清醒的人,却抱了看热闹的心态,对王麻子等人的行径不闻不问。这种情况,是他预先没有料到,父亲也没叮嘱过的。四下张望,想找九叔求援,却发现孙九和几个刀客都不知去了哪里,附近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赶那头小狼走,否则大伙还会继续倒霉!”受了王麻子的盎惑,或者单纯为了给自己找个发泄怒气的理由,十几个面目愁苦的商贩握着刀柄,慢慢地围拢。

    “它不是灾星!”李旭喃喃地辩解,被众人逼得一步步向后退。杜疤瘌得势不饶人,伸出大手,准备把他拔拉到一边去。孙九说大伙不准欺负这混小子,老子赶走野狼,总没问题吧!

    手指尖传来的痛楚却告诉杜疤瘌,他又碰到了硬茬。抬起满是疤瘌的老脸,他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白净,但有力的手掌掰成了直角。

    “哎!”“直娘贼”杜疤瘌和王麻子同声骂道。一个赶紧向后缩手指头,另一个抱着脚在地上乱蹦。小狼甘罗则趴在李旭面前,嘴里叼着半只草鞋,双眼冒出幽暗的光芒。

    “想打架,跟我来。拳脚,兵器,随便你们两个挑!”徐大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了过来,站在李旭身边,冲着杜、王等人说道。

    “你!欺老忤逆!”杜疤瘌甩动被掰痛的手指,对徐大眼不干不净地叫骂。

    “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在先。疤瘌――叔!麻子――叔!”徐大眼拖长了声音答道。脚尖轻挑,将一根奚人迁移时遗弃的长木杆踢到了半空,伸手抄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一?上吧,还有谁想欺负人,我让你们欺负个痛快!”

    王麻子和杜疤瘌两人怎肯在一个小辈面前失了威风,拔出短刀,恶狠狠地跳步上前。还没等李旭找到趁手家伙迎战,徐大眼不慌不忙,把木杆向地上一捅,左右一拨,两个老恶棍已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

    这一手玩得实在是漂亮,连几个试图跟在杜疤瘌身后打太平拳的商贩都被吓蒙了。捂住腰刀,慢慢向后退去。杜疤瘌、王麻子见众人士气要散,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身,试图携手找回场子。刚刚迈出脚步,膝盖处与上次同一个地方再度被木棍打中,腿一软,又摔了个狗啃屎。

    两个恶棍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开始哭骂徐大眼欺?上年纪的老人。骂李旭的父亲不怀好心,弄个灾星儿子来坏大伙财路。骂其他商贩是窝囊废,明知道灾星在旁,却不敢出头。几个平素与杜疤瘌交好的商贩被挤兑到了死角,再度按着腰刀围拢了过来。

    徐大眼看得心头火起,木杆一摔,重重地砸在身边的草地上。“你们给我闭嘴,再乱嚼舌头,休怪我下手狠。想凭人多欺负人少么?谁敢上前,我姓徐的保证,整个河南诸郡,再没一家店铺会收你们的货!”

第二章 出塞 (6)

    此话一出,比手中的木棒子还有威慑力。围拢过来的众人立刻退了开去。杜疤瘌和王麻子也被吓得止住了哭声,瞪大了眼睛开始想别的歪主意。

    “好威风啊,好大杀气!”人群外,传来孙九的声音。众人皆吓了一跳,闪开一条通道,把孙九等人让了进来。

    “九叔!”李旭和徐大眼赶紧施礼。这下祸闯得有些大了。孙九是商队的首领,商队成员打架生事,完全归他处理。他刚才只听见徐大眼威胁众人,却没看到众人怎么欺负李旭。如果他想刻意偏袒王、杜等**湖,完全可以凭着众人的支持,把徐、李二人赶出商队。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一没有向导,二没有经验,两个少年的结局惟有饿死一条。

    即便孙九秉公处理此事,为了维护商队的团结,他也可能顺从众人之意将甘罗赶走。寒冬将至,一个多月大的小狼在荒野中,基本上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人家欺负你,你不会还手么,非得靠别人护着?”孙九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头稍稍偏向徐大眼,依旧是怒目而视,“他们是匈奴,还是胡人,值得徐大将军下如此重的手?”

    “九叔!”两个少年都红了脸。徐大眼见事不妙,赶紧扔下木杆,拱手赔礼:“晚辈失礼,请九叔责罚!”

    “哼!”孙九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愤愤不平的大伙:“从这向北两天路程,有一个霫人部落,很大。郝老刀兄弟他们上次去过,可以给咱们带路!咱们今晚连夜启程,后天上午就可到达!”

    “真的?”濒临绝望的人群立刻沸腾了起来,什么灾星,什么祸害,统统忘到了九霄云外。霫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巧手,那里皮货精美,毛毯花式繁杂,百姓脾气也比突厥人善良。并且,霫部还提供一样好东西,在其他部族,无论多少钱也买不到!(注5)“千真万确!”被称为郝老刀的刀客红着脸向大伙保证:“两天之内肯定到达,一个半月前我从那里赶回来,认识他们的族长!”

    “这下,这可发达了!”王麻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说道。鼻涕眼泪依旧东一道西一道地挂在脸上,人却笑得比拣了元宝还开心。

    “没出息!”孙九看看转眼中陷入癫狂状态的大伙,低声骂了一句。转过身,把李旭和徐大眼拉到了人群之外。

    “你们两个小东西,不知道尊敬长辈么!”孙九呵斥声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商贩们得到了好消息,心情舒坦,早不把打架的事情放在心上。所以,也根本不在乎孙九给两个少年什么样的惩罚。

    “旭子!”孙九伸出手,轻轻搭在了李旭的肩膀上,低下头,用只有三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安慰道:“今天的事儿别往心里去,人走路,难免有踩了狗屎的时候!”

    “谢谢九叔!”李旭感动地施礼。老人不擅长言辞,但说出的话里却充满了人生的智慧。

    偷眼看了看商贩们的反应,孙九低声叮嘱:“要么别打架,要打,就打得他们再不敢惹你。通常两个恶汉在一块混,谁也不敢欺负谁。一个恶,一个善,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说完,孙九轻轻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却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有了盼头,众商贩们心里的烦闷一扫而空。连夜启程向北,一口气居然赶了六十余里路,直到后半夜,才在郝老刀的带领下找了个丘陵背后的低洼地驻扎下来,生起火堆抵御草原上凌晨的寒风。

    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虽然躲在了土丘后,寒气依然直刺入骨髓来。而对于这彻骨的秋寒,商贩们绝不敢支帐篷为自己保温。只好把能裹的衣服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缩卷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捱。

    关于为什么不扎帐篷,九叔给李旭的解释是: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所以行李中尽管带着一件加厚的麻布帐篷,李旭也只好学着大伙的样子,抱着肩膀在火堆旁煎熬。

    如此冷的天气,第一次出塞的人怎能睡得着。片刻功夫,夜风已经透过重重寒衣,吹得小李旭的脊背像结了冰一样凉。他缩卷着身体转了半个圈,把脊背冲向篝火,没等脊背感受到丝毫暖意,前面的衣服又像铁一样咯在了胸口上。

    李旭被冻得实在难受,再次把脸转向火堆。就在转过脸的刹那,小狼甘罗轻轻地跃起,跳进了他的怀里。

    尽管近来一直过得是风餐露宿的日子,甘罗的身体却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长大。此时的它已经有家中报时的公鸡般大小,毛绒绒的狼皮灰中带银,摸上去格外的暖和。也许是为了报答主人昨天傍晚的回护之恩,甘罗跃入李旭怀里后,就轻轻地卧下。温暖的身躯刚好贴在了李旭被风吹得最难受的腹部,让他登时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

    “你不是灾星!”李旭拍了拍甘罗的脑袋,心里说道。

    小狼仿佛理解主人的意思,把头回过来,轻轻抬起。一双淡金色的眸子刚好与李旭的目光相遇,看上去,竟然如星光般明亮。

    “睡吧!明天还赶路呢!”李旭再次拍拍狼头,用手挡住了它的眼睛。小狼甘罗慢慢地把头缩卷进了李旭的怀中,片刻后,以极低极其的声音,轻轻地打起了呼噜。

    “野兽有时候比人善良!”抱着小狼,李旭默默地想。抬起头,想找个机会跟多次给自己解围的九叔聊聊。既然九叔对自己一直很真诚,自己就应该把此番北行的真实目的告诉对方。欺骗如此一个善良、豁达的长辈,李旭心里无论如何都会感觉到不安。仔细看去,却发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九叔已经睡着了,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正从他口中缓缓流下来,被跳动的火焰照得闪闪发光。

    “这么冷的风中也能睡觉?”李旭惊诧地瞪大的眼睛。再度细看,才发现不光是孙九,郝老刀、王麻子等人都已经缩卷着身子睡熟。而不远处另一个火堆旁,张三叔呼噜声打得居然如雷鸣般响。

    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唯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缩卷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

    “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得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的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

    “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叔、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

    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在一次被张三叔、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

    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

    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得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

    第二天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霫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霫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注6)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放慢。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

    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秣鞨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注7)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也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

    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花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

    商贩们见青花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般模样。

    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而是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注8)“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

    “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被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

    “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殃殃地铺开行李卷儿。

    “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

    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声音,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

    “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

    “是么?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地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

第二章 出塞 (7)

    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柱香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

    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

    “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穿在脚上,又轻便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

    “不想跑脱了力,反而?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

    “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

    “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么?”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

    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把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

    “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

    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颠了颠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波Lang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

    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到达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不离十。

    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

    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绷!”地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喝“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

    “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

    “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注9)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

    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行为,不再信口乱吹。

    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

    “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

    “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

    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注10)“就这?”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己在?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

    “说着容易,做着难。歌诀谁都会背,能射准的,一百个人里找不出一个!”孙九头也不回地说道,将弓再度交还给李旭,笑着叮嘱:“其实还有两个字的秘诀,大伙都明白。无他,‘手熟’而已。你多练几次,自然能领悟其中道理!”

    说罢,跳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走向张三叔,帮他剥皮烤肉。

    李旭握着弓,高兴得已经忘记了下马。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射箭不准的原因,并且听到了军中骑射的歌诀,这些收获固然令他喜出望外。内心深处更高兴的却是,自己在徐大眼处“偷”学来的观人之术,第一次使用居然就蒙了个**不离十。九叔的确曾经弃商从军,只是在军中被人抢走了功劳,所以才愤而回头。

    如果将来自己学好了武艺,安顿好了父母双亲,是不是可以像徐大眼一样找场能必胜的战争给自己谋个出身呢?九叔的功劳被人所贪,所以他退出了行伍。如果自己运气比他好一些,也许能熬到旅率(百人长)位置吧。

    这些梦虽然很遥远,但毕竟还可以做一做。好过了在草原上常年奔波,累得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李旭不敢把父亲的谋生之业看低了。但他却非常害怕,怕自己有着一日变成像王麻子、杜疤瘌那样的人,麻木而无耻。

    “傻楞着干什么呢,还不把弓收起来!”徐大眼见李旭又开始发呆,用箭壶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即,从壶中分出一半羽箭,塞给了李旭。

    “徐大哥,这,这怎么好意思!”李旭赶紧推脱。徐大眼用的东西都比较考究,这样精致的半壶箭不知道价值几何?虽然二人已经成为朋友,但随便拿朋友的东西,可不是李旭的习惯。

    “拿着,防身!”徐大眼低声叮嘱。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压低了嗓子说道:“九叔刚才是故意立威,事情有些不妙!”

    “故意……!”李旭低低发出半声惊叫,后半声旋即被他自己硬憋回了肚子。好端端地,九叔立威干什么。难怪他素来很平和的一个人,居然会突然卖弄起射技来!原来他是故意给卖弄给众人看的。给谁看呢?这支商队中,除了河北、河南各地聚拢在一处的商贩,就是几个兼职当向导的刀客。难道他们…….?

    “咱们被几个陌生人引着,千里迢迢赶到这,人困马乏。如果对方是纵横草原的马贼,咱们可就等于一群自己送上了门去的大肥羊!”徐大眼背对着众人,向李旭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姿势。“即便今晚找不到霫部,也不能让商队乱了套。所以,九叔必须露一手,防着别人,也防着自己人绝望之下,故意生事!”

    “噢!”李旭轻轻地点头,缓缓爬下了马背。如果不是徐大眼提醒,这些蛛丝马迹后隐藏的玄机他一样也没看出来。想想可能发生的战斗,他感到浑身一阵发紧,两条腿不由自主开始颤抖。

    如果遇到马贼,商贩们的心本来就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抗。以张三叔的为人,肯定丢下大伙自己先逃了。而向王麻子,杜疤瘌之流,能不为了活命而帮马贼提绳子就已经是仗义了。九叔找不到帮手,总使武艺在高,能挡得了对手几个?

    “别害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到你!只要我有一根木棍在手,三两个杜疤瘌那样的根本靠不近身!”徐大眼信誓旦旦地保证,见李旭依然面色苍白,轻轻用胳膊碰了碰他,低声安慰道:“那天遇到突厥人,是因为家伙不趁手,一把马鞭…….”

    “谢谢徐兄,到时候,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李旭把徐大眼给的羽箭一支支插入自己的箭壶,缓缓地回答。徐大眼用的箭的确很精致,虽然比步弓用的箭短了几分,但箭杆更平滑,箭锋更尖锐,尾羽修得整整齐齐,就像斜插着的几把刀。

    “这小子变得真快!”徐大眼看了看李旭,惊诧地想。就在插箭的一瞬间,好朋友突然像变了一个人。懦弱、胆小、木呐,这些平素与他如影随形的毛病相继消失,代之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厚重。

    “九叔前天说得好,我不能什么事情都靠他人来帮!”李旭边收箭,边努力地提醒自己。

    注1、 蓟县,此处蓟县是隋朝重镇,非现在的蓟县。具体位置在如今的北京市南,大兴附近。

    注2、 爷勒盖,土话,特指脑门。

    注3、 普六茹,杨坚的鲜卑姓。其父为鲜卑族争战立下大功,被赐姓普六茹。

    注4、 注4:《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并阐述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与《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三略》、《六韬》和后世的《李卫公问对》并称武经七书。

    注5、 注5:霫人,曾经生活在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带少数民族,皮肤白皙,故又称白霫。参见《新唐书》。

    注6、 弱洛水,即沙拉木沦河,在今内蒙赤峰翁牛特旗与巴林右旗之间。太弥河,故道在今白城附近。

    注7、 秣鞨。在今吉林、黑龙江与被俄国占据的库页岛一带,曾为隋末大国。

    注8、 黄羊。学名蒙古瞪羚,曾经在我国内蒙古地区广泛分部。体长100~150厘米,体重一般为20~35公斤,但最大的可达60~90公斤。曾经是草原牧民冬季的主要食物,现在濒临绝迹。

    注9、 隋伐南陈之役,此战主帅为杨广,实际指挥者为老将高颖。

    注10、 见于唐代王据所著《射经?马射总法》

第三章 旷野(1)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事实总是出乎人们预料,当你对前途开始绝望的时候,希望往往会悄然而至。下午申时,正当商贩们走得筋疲力尽的关头,一大群羊,凭空出现在他们正前方的草原上。

    羊群,那是真正的羊群,足足有上万头,白云般从枯黄的草地上“飘过”。商贩们惊呆了,一时间居然忘记了欢呼。有羊的地方肯定有牧人,如此大的一群羊,则意味着一个空前富庶的部落于此间存在!之前大伙在途中所受种种苦难,马上就能收获到丰厚的回报!

    没等他们从震惊中缓过神,三名身穿褐红色皮衣,衣角和马棕上绑着无数铃铛的牧羊人飞速驰近。两前一后,彼此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最前两人中一人弯弓,一人手持号角,在距离商队二十步左右带住了战马。

    “远方而来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们吹到了苏啜部的毡帐前!”持弓的人提高了声音,用速度极快,但唱歌般悠长的突厥语问道。

    如今塞上诸国以突厥最为强大,其余一众部族纷纷依附。所以突厥语几乎是北方部落的通用语言,经常行走于塞外诸部的商贩们为了交易的需要,每人都能对付上一两句。听到牧人的问话,大伙赶紧把手从兵器上离开,向对方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作为众人的头领的孙九则纵马缓步上前,先用右手按住左肩,躬了躬身体,然后依次用突厥语和汉语回答:“秋风把我们从中原吹来,我们跋涉千里,只为把货物与朋友分享!”

    “尊贵的客人,中原距此可不止千里,途中有高山大河阻挡,是谁给你们做向导,是谁指示了我们毡包的位置?”持弓的人微微躬身还礼,却不肯将箭离开弓弦,追问的语气里充满了警觉。

    也不怪霫族牧人多疑,此地天气远比中原寒冷。每年八月,天空中已经开始飞雪。所以,不熟悉草原的汉族商贩绝对不敢在八月后还到草原深处冒险。而眼下已经到了九月初,秋雪早下了两三场。在牧人眼中孙九这大帮人的身份实在可疑,比起商队来更像敌对部落的探子。

    没等孙九向牧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敢深入草原内部,带路的郝老刀在队伍后已经不耐烦地扯着嗓子骂了起来,“苏啜杜尔,难道你忘了两个月前跟你在火堆旁同饮一坛子酒的郝家老刀了么?难道你们家埃斤就是教导你这样对待客人么?”(注1)那牧人听到骂声,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愣,旋即露出了明快的笑容。手中的弓依然举着,箭却从弓弦上松了下来,换了种柔和语气对郝老刀说道:“你是郝家的附离(突厥语,狼,亦指侍卫,敬语),我记得你的酒量。但草原上没有永远的朋友,昨天你带着哈达离开部落,转头亦可能手擎弓箭而来!”

    “我们有弓箭,却只会射向拦路的土狗。我们有刀枪,却只用来对付被长生天诅咒的强盗。我,中原人孙九,以及我的朋友,绝不会将让刀箭染上善良人的血!”孙九再次躬身,用突厥语交涉道,“你可以纵马到我们的身后,看看草原上可有马蹄溅起的烟尘。朋友可能欺骗你,你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主人!”

    牧人见孙九说话如此坦诚,提防之心渐渐去了。被郝老刀唤做苏啜杜尔的那牧人策马向前,绕过孙九,径直奔向商队的背后。另外两个霫族牧人依然拎着报警用的号角,手却缓缓地垂到了马鞍前。

    在商队左、右、后三个方向驰骋了二里左右的一个大圈子,发现的确没有大队人马到来的迹象。苏啜杜尔快速跑到了孙九的面前,收起弓箭,屈身直到马首,“鲁莽的杜尔给长者赔罪,你们的确是朋友。草原秋来后豺狗肆虐,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

    说罢,回头向距离商队最远的那个牧**喊了几句,命令他赶快回部落去给族长送信,说远方有贵客到来。然后伸直手臂,向所有商贩做了个请的手势。

    商贩们早已耽搁得不耐烦了,却不敢快速向前奔。跟在孙九和苏啜杜尔之后,慢慢地向远处炊烟飘起的地方靠近。

    半柱香的时间过后,天地间隐隐传来的风雷之声。前方烟尘大起,百余匹战马洪流般奔涌而至。商贩们哪里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个个脸色发白,目光不停地看向孙九。只要领头人一声令下,大伙就立刻抛了辎重远遁。孙九却镇定地用突厥语与那个名字叫杜尔的苏啜部牧人聊着天,二人仿佛谈得非常投机,不时还迸发出一阵大笑。

    爽快笑声使得商贩们渐渐安心,手按在护身短刀的柄上,继续前进。片刻之后,迎面滚来的洪流越来越近,一杆天蓝色,绣着一队人字形高飞天鹅队列的大纛,从骏马之间高高地挑将出来。

    “诸位贵客在此稍后,我家埃斤亲自前来相迎了!”苏啜杜尔用突厥语说道。接着,打马上前,远远地迎住了那杆大纛。

    洪流慢慢减速,在即将与商队相遇的地方戛然停滞。一个身披淡绿色斗篷,衣服四周镶嵌着褐红色黄羊皮边的中年男人,冲着众人躬身施礼:“从中原来的兄长,白天鹅的后人欢迎你们光临!”

第三章 旷野(2)

    “白天鹅的子孙恭迎中原来的兄长!”队伍前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精赤着胳膊,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霫族壮汉同时躬身.

    “白天鹅的子孙,中原来的兄长特来看望自己的手足!”孙九弯腰表示回敬。众商贩学着孙九的样子以手按肩膀,俯身施礼。蹩脚的突厥话说得南腔北调,动作的整齐程度也远远不及对方万分之一。

    那苏啜部首领见商贩们动作混乱,脸上反而绽放出了笑容。侧转身,向后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衫,衣角缀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皮袋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酒浆。族长甩蹬离鞍,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孙九马前,两个女子随后?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

    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众商贩面前,边走,边歌。歌声婉转悠长,无法辨识其中词汇,旋律中却包含了浓浓的欢迎之意思。

    徐大眼几次欲跳下马背,都被李旭牢牢地拉住了胳膊。临北行前,父亲曾经向李旭灌输了许多突厥人的规矩。霫人既然依附于突厥,其中规矩想必与突厥相差不大。此刻如果徐大眼跳下马背,肯定会给主人留下不好印象。而商队中其他人虽然成心看着两个少年出丑,一旦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想必也不会原谅少年人的无知。

    孙九接过族长中的酒碗,躬了躬身子,先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蓝天。又重复了一次,把酒浆洒向大地。最后,才捧起酒碗,对着族长谢道:“中原人孙九感谢长生天安排这次机会让你我相逢。中原人孙九愿草原见证你我的情谊。苏啜部的兄弟,让我们共同畅饮此碗!”

    那族长见孙九等人丝毫不怠慢霫族人的礼节,脸上的笑意更浓。从族中少女手中捧起洁白哈达,翘起脚,轻轻地搭在了孙九的脖颈上。孙九弯着腰,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坦然相待。直到族长搭完哈达,才举起酒碗与族长对饮,然后轻轻地跳下了马背。

    众商贩待孙九和族长饮毕了第一碗酒,也捧起酒碗与苏啜部霫人共饮。随后,纷纷下马,在霫族人的帮助下,牵着坐骑走向部落聚居之所。

    几十名霫族女子用歌声相伴,一直将客人送进部落的第一道围栏。热情的霫族男人们则肩抗手抬,将商贩们的货物卸下,整齐地摆放进族中特意腾出来的,几座靠近部落中央的大毡包中。

    商贩们享受到了贵客待遇,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特别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自从饮完了酒后,眼睛就眨也不眨,直盯着倒酒的那些霫族女子看。那些女子也不害羞,反而回之以微笑,并且不时以尽量简单的突厥词汇拼凑成句子与王麻子等人交流。

    “那一碗是下马酒,未饮之前,你是万万不能下马的!”两个少年走在队伍最后,低声交流。有着父亲多年熏陶,李旭也懂得一两句突厥语。把突厥族的规矩和方才孙九和族长的交谈大概向徐大眼介绍了一遍,徐大眼听得满头雾水,又是迷茫,又是好奇。

    “你那天替我出头,打了王麻子和杜疤瘌。他们几个**湖怀恨在心,一定想方设法让咱两个出丑。一会儿进了帐篷,你多留心。草原人性子虽然直,对族中规矩却执着得很。”李旭低声叮嘱道。不知不觉间,他与徐大眼已经调换了在互相照顾时的角色。

    才安顿好了坐骑,早有好客的主人用铜盆打来井水,招呼众人洗手净面。此举暗合汉语中“洗尘”之意,所以徐大眼不用问也明白其中道理。看看众人先后把手伸进了面前的铜盆,也跟着捧起了井水。

    草原上天冷,井水很寒。抹在脸上,登时让众人清醒了几分。待大伙都洗完了脸,换上了干净衣服。部落首领又热情相邀,请商贩们到大帐中奉茶。对于主人家的美意,孙九不敢推辞,说着感谢的话跟在了首领身后。就在这当口,本该跟随在孙九身后的商队副头领张三却突然脚下没了力气,步子越迈越小。看到张三如此,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彼此使了个眼色,陆续把脚步放缓。很快,众人就把徐大眼“让”到了孙九身后。

    徐大眼知道有几个老商贩居心叵测,所以事事小心,一改沿途中义气纵横之态。唯恐不小心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成为众人日后的笑柄。但是百般小心之下,却没料到入帐的次序也有花样存在。他跟在孙九身后缓缓而行,眼看就来到了大帐口。李旭心道一声不妙,快行两步,直接插到了孙九和徐大眼之间。

    “小兔崽子!一会儿叫你好看!”张三心里暗骂。在喝“下马”酒时,他与杜疤瘌等人已经打定主意要出徐大眼的丑。如果当时不是被李旭硬拉着,徐大眼肯定会成为今日霫人部落中最不受欢迎的恶客。此刻见李旭再次于大伙的圈套中横插了一杠子,心中对他的积怨更深。

    主人家却不知道客人们中间的这些龌龊事,见孙九身后紧跟的不是商队中的长者而是两个衣衫相对光鲜的少年,旋即以为这两个面目清秀的少年是商贩中的富贵人物,笑了笑,指着大帐西北角让道:“贵客自远方来,令苏啜部的牛羊、草场都沾染了福气,但请上座,喝一碗小女亲手熬制的奶茶!”(注2)孙九微笑着上前,先冲毡帐的西北角躬了三次身。然后,拉起主人的手说道:“是我等不请自来,给主人家添麻烦。尊敬的埃斤请落座,让我等接受长老的祝福!”

    宾主之间客套了几句,随后部落首领自己坐在了北方铺着羊皮的胡床上。随着铜铃声响,两个胡子与头发一样长的霫族老人缓缓入内,紧挨着首领坐下。待轮到九叔,他却选择了正东方的位置,然后才招呼众商贩依次落座。

    那部族待客用的毡帐足有寻常毡帐的五倍大小,四周以木条相拼,外围裹以雪白的毛毡。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窗子采用中原人家的细木格方式,上面糊的却不是厚纸,而是一种薄而透光的膜,所以显得分外敞亮。

    依照李旭推测,那层膜应该是动物尿泡之类的东西。但他却不敢乱问,父亲李懋曾经跟他警告过,胡人性子野,热脸和冷脸之间变化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所以,能不触犯人家的忌讳,尽量别去触犯。碰到稀奇之物也别乱问,以免是胡人的部族秘密。

    众商贩团团围坐,聚拢成大半个圆。唯独空出了族长先前指示的毡帐西北角和供人出入的门口。徐大眼看得好生奇怪,又无法出言相问。正百抓挠心的时候,李旭悄悄伸过手来,在他的后背上写了一个“祖”字。

    “原来那是他们供奉祖先地方,不知道出自什么教义!”徐大眼心中惊讶地想道。北行之前,他读过很多记述草原各部族的文章。众典籍都描述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初ru),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

    眼前这个霫人部落虽然依附于突厥,部族名称亦与突厥中的一个大部落相类。但在其战旗、毡帐和族长的座位上,绣得却全是天鹅。

    “这两个少年应该不是商贩!”曾经阅人无数的两个部族长老心中嘀咕。突厥人以苍狼为图腾,视其为举族之圣物。而草原上的苍狼性子极其刚烈,如不是机缘巧合,鲜有人能把狼崽养大。所以能拥有一头苍狼为伴的少年,绝对会被视作族中的杰出人物。

    而那头狼绒毛未褪,刚生出的硬豪却隐隐泛出一股月光般的颜色。那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中才有的毛色,不由得长老们不在李旭身上多留意几分。

    目光从李旭脸上扫过,就无法忽视坐在他身边的徐大眼。比起骨架粗壮、皮肤粗糙、沉稳如石头般的李旭,徐大眼给人完全另外一种感觉。在长老眼中,他就像一头不羁的白马,无论多大的马群,你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而这种人物,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注定一生要活得丰富多彩。

    宾主间客套着天气、旅途、牛羊肥膘厚度,眼睛里却把彼此的底细掂量了个尽。几句闲话过后,族长轻轻拍了拍手,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有一队少女拎着铜壶入内。苏啜部的族长捧起第一碗茶,缓缓离座,双手奉于孙九面前,唱歌般吟道:“远方来的大兄,请喝一碗粗奶茶。虽然没有中原的茶叶精细,却也是我部落中的珍藏!”

    “苏啜部的兄弟给我最白的奶,不是草原最佳,却是母牛的初ru。给我最香的茶,不是天下最细,却是人间最纯!”孙九亦起身,用突厥语唱和。接过奶茶,却不肯先饮,转头递给了身边的同伴。

    到了此时,孙九才注意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人居然是李旭,不觉微微一愣。再看看李旭身边紧挨着的是徐大眼,立刻明白了是有人捣鬼。生性豁达的他不觉有些恼怒,却不肯多说话,只是用目光鼓励李旭和徐大眼,一定要把这口气争下来。

    李旭会心地冲孙九点了点头,将盛满奶茶的铜碗传给了徐大眼。徐大眼何等剔透人物,见孙九不喝,李旭不喝,立刻明白的其中关键。冲李旭微微颔首,转身将奶茶下传。众商贩一个接一个传下去,直到传给了最末的同伴,方才停住。

    族长见众商贩把自家的礼节遵守得一丝不苟,心中大乐。加快速度,一碗接一碗将奶茶捧给孙九。孙九一碗接一碗地将奶茶传出,直到所有人手中都捧了一个铜碗,才端起了最后一碗茶,颔首向族长领致谢。

    苏啜部的族长和几位长老相视而笑,端起茶碗,率先品尝。众商贩这才开始痛饮,一番看徐大眼出丑的心思再度落了空。

    那奶茶是用鲜奶、粗茶加了盐巴熬制而成,消食顺气,是草原上不可或缺的一样宝物。众商人旅途劳顿,刚好可以用它来补养身体。主人家是一番好意,却不是所有客人有福气消受。特别是李旭、徐大眼两个,平素只听说过奶茶之名,待见了手里着稠乎乎、油滋滋夹杂着茶香和奶膻的一大碗浓汤,胃肠立刻开始翻滚。四下偷看,见九叔等人正喝得香甜,一皱眉,一闭眼睛,扬起脖子直接狂灌了下去。

    “就当是在喝药!苦其心智!”徐大眼紧闭着双目想。一碗奶茶“咕咚、咕咚”灌了个干净,嘴巴里却浑然不知道其是什么滋味。

    那族长见两个少年一口气就干了一大碗奶茶,眉头微皱,喉咙滚动不止。以为他们是在欣赏自家浓茶的滋味,高兴得心花怒放。拍拍手,命令少女们上前给二人续茶。

    徐、李二人心中叫苦不迭,早知道主人家如此热情,第一碗奶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喝得那么快。正愁眉苦脸地琢磨着如何不再咽那又咸又膻的草药汤子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串银铃般的轻笑。

    二人闻声抬头,只看见两双湖水般明澈,天空般幽蓝的眼睛正在笑吟吟地向自己看来。头皮登时一炸,身子如遭雷击般麻在了当场。

    那眼睛的主人鼻梁修挺,皮肤白皙。一人身穿鹅黄,一人身着淡蓝。虽然与其他霫族人一样,在衣服的边缘上镶嵌着褐色皮革。裙子却明显裁剪成了中原女子常穿的屈裾状。除了苏绸曲裾外,两个少女还在上身套了一件黄羊皮裁减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每一块之间用金色丝线相缀。肩角轻端,腰部紧收,在长长曲裾的衬托下,更让整个人显得修长高挑。(注3)

第三章 旷野(3)

    徐大眼出身于巨富人家,平素见惯了各种年青粉黛,却从来没见过似眼前霫族女孩这般,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如鲜花般绽放的异族少女.只觉得眼前亮亮得,整个毡帐都被少女得笑声染上了金色。比起他,李旭见过的女子更少,平素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自己的妗妗那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英雄模样。此形象固然亲切,却无论如何与《诗经》中所描述的美妙搭不上边。而年少的他亦认同县学里老夫子们的观点,即所谓美人香草,都是古代士人托物而言志的。如果把诗经里的那些古风当作“yin词滥调”来读,非但是误解了古人的本意,而且是对先贤的大大不敬佩。

    此刻,毡帐中的少女却让他想起了学过的那些诗词。比诗词给人的印象更明快,也更生动。他听见自己的心在跳,想让心跳停下来,却发现身上练就的定力早已无影无踪。只是觉得傍晚的阳光很亮,很亮,透过糊窗的膜,照得人目眩神摇。

    见两个少年端着茶碗发呆,少女更觉有趣。双目数度流转之后,那个身穿淡蓝色苏绸曲裾的女子露齿而笑,低声催促道:“快喝啊,难道我亲手熬的奶茶味道不好么?”

    这两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原腔调。徐、李二人被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把整碗的奶茶扔到地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二人脸上颜色更红,仿佛刚刚过了火焰山般,连脖子都给烤成了血色。

    “陶阔脱丝,不要故意捉弄客人!”族长见两个少年满脸尴尬,低声呵斥道。

    那名字叫陶阔脱丝的少女却扭了扭身子,发辫末梢的银铃随着身形晃动发出一阵乱响。在铃声缭绕之间,少女撒娇般用突厥语说道:“父亲您快看这两个中原伢子啊,大男人居然也会脸红!”

    能听懂几句突厥语的商贩们哄堂大笑,大伙设了半天圈套让徐、李二人出丑,居然不如女孩子家看上两眼好使。众奉茶少女闻言,果真凑上前仔细观察,直把把徐大眼、李旭二人看得如煮熟了的大虾般,从头到脚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你们不要胡闹吓了客人,出去看一看阿思蓝他们整治的羊肉可曾好了!他们旅途劳顿,走了上千里呢”族长大人显然也拿自己的女儿没办法,挥了挥手,笑着把少女们赶出了大帐。(注4)经过这一番嬉闹,宾主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两个族中长老也被少年的腼腆和少女的顽皮逗得老怀大慰,随着客人笑了一会儿,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问起孙九等人的目的来。

    孙九虽然直爽,却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去奚人的部落扑了一空,才不得不来到霫人聚居区。只是托辞说自己带着商队北上,半途中遇到了郝老刀,听对方说霫人热情好客,所以才不远千里赶过来交朋友。

    两个族长也知道孙九所言未必尽实,但霫人部族聚居区离大隋太远,中间又有奚族各部相隔,所以平素很少有中原的商队来到这里。而经过奚族、突厥、契丹等部族转手倒卖给霫人的货物,非但价格居高不下,质量也比中原商贩们手中的货物打了不少折扣。所以自从上次郝老刀护送的商队无意间闯入了这片草原后,部落中的贵胄们就日日盼着有汉人商贩再度光临。孙九等人此刻冒昧而来,却正好如了霫人的愿。

    所以,长老们也不深究孙九说的话有几分是真,先感叹了几句旅途劳苦,然后向族长建议道:“西尔,不如你派人给临近的几个部族送个口信,让他们三日后到咱们部落里来与中原来的兄弟交易。这样,中原来的贵客可以早日把货物脱手,在暴雪遮断道路前南返!”

    孙闻听此言,连忙站起来致谢。“感谢两位长者,长生天会记住您的善行!”

    “感谢长老的美意!”众商贩纷纷起身施礼。大伙在陆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正发愁一个部落是否能把所有货物吃得下。如果为了甩货而忍痛压价,大伙这番辛苦难免有些不值。而长老们的建议刚好解决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几个部落同时赶来交易,非但可以让货物迅速出手,价格上,商贩们也能讨到不少好处。

    部族首领苏啜西尔非常聪明,立刻明白了长老所提建议中的长远打算。挥挥手,大度地说道:“兄弟们何必客气,给客人们提供便利,是我苏啜部之责!”

    “恐怕过不了几年,苏啜部的天鹅头上会多一顶金冠!”在一片纷乱的感谢声中,徐大眼用极低的声音,悄悄地跟李旭嘀咕。在进入部落之前,他就发现对方的战旗所绘的天鹅头顶,没有胡人特制的那种山峰般的金冠。这说明苏啜部只是霫人中间的一个小部落分支,霫族诸部公认的大头领并不是出身于附近几个毡帐。

    商贩不顾旅途危险,冒死北上,求的就是一个财字。一旦苏啜部善待商队的名声传扬开去,不出两年,在暴利的诱惑下,无论路途多远,各地商队肯定会蜂拥而来。周围的各部族,也肯定以苏啜部为核心形成一个小而紧密的交易圈。长此以往,苏啜部的实力会以最快速度膨胀。而草原上各部向来是以实力为王,没有太多的正统顾忌。

    李旭轻轻地点点头,好像对徐大眼的见解表示认同。实际上,族中长老在讲什么,徐大眼在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内心深处,此刻的他所想的决不是如何脱手货物,如何观察苏啜部长老的谋事风格。

    就在半柱香前,那名蓝衫少女,阳光般灼伤了他的眼睛。

    直到晚宴开始,李旭才从眩晕状态解脱出来。这倒不是因为他定力强的缘故,而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迫使他不得不从梦想回归现实。一?上风餐露宿,每天吃得几乎都是干肉、硬胡饼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缩小了一半。此时,热呼呼的饭菜对旅人来说,诱惑远远比美丽少女来得真切。

    草原地域宽阔,所以胡人的饮食习惯也跟周边环境相衬,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那是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老被请上了席,唱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祝辞后,老人颤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放在一个小铜盘子里亲手端给了李旭。这是霫人的用餐礼仪,源自他们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匮乏的季节,年龄最小者每餐总是能分到第一块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过了铜盘,尽管肠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滚,他却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轻轻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头上的犄角,还有头顶上与羊角相连的薄薄一层肉,端在铜盘中敬到了座中最长者面前。

    这是草原少年应该做的回报,既表达了对长者的敬重,也体现了对主人的感谢。北行之前,李旭和父亲多次演练过这套用餐礼仪,所以,他能做得一丝不苟。

    几个霫族长老都欣慰地笑了,他们觉得自己没看错人。眼前这个以狼为伴的少年的确与塞上民族渊源颇深。看来长生天今年特别照顾苏啜部,入冬之前不仅送来了茶叶、布匹,还送来了预示着部族兴旺的征兆。

    族长苏啜西尔拍拍手,两队盛装少女再次走了进来。每人端起一碗马奶酒,高举到一个客人面前,齐声放歌。歌声婉转嘹亮,混杂在酒香里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红了脸,因为这回给他敬酒的依旧是那个蓝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轻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几分顽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经验,李旭不敢惹这少女发怒,接过酒碗,把里面的酒一口闷进了肚子内。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几分嘉许,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长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拎起与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满。

    “还喝?”李旭用眼神询问,在少女的目光中却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于自己家中,他就已经喝惯了舅舅的私酿。这马奶酒虽然比寻常黄酒炙烈,却远远达不到舅舅张宝生的密酿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将里边的酒再度一饮而干。少女的眼神愈发欢快明亮,蓝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间,照映着天空的颜色。

    第三碗酒又举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觉得腹内热热的,豪气直冲霄汉。接过铜碗,问亦不问,迅速让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编贝。没等李旭欣赏完那如花般灿烂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眼前。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几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ru,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yin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第三章 旷野(4)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辩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戛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翩翩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这些人的年龄比方才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和**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朦胧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冒火。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做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热Lang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叮铃”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个时辰?一百年?或者仅仅是一瞬?最终,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气。他轻轻地用手抬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进了毯子下。然后,以最轻,最细微却极快的动作站起身,蹑手蹑脚走出了毡包。帐篷里太热了,他需要一点冷风来让自己平静。

    草原上,星大如头。水一般的星光从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倾泻而下,一瞬间就穿透了他的长衫。秋风在旷野间呼啸,隐隐地还夹杂着狼群的号叫声。这里是草原深处,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风吹散,理智和感觉又回到他的躯壳当中。他感到手臂上又无数鸡皮疙瘩迅速生出,却没有勇气再次钻入毡帐。举目向远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货物的几个帐篷里还亮着火光。也许自己应该去那里照料货物,他终于找到了个充足的理由,逃命般迈动了双腿。

    帐篷帘被轻轻的拉开了,里边的人听见了来自外边的脚步声,警觉地探出半个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兴地看到了那个宽阔的肩膀。不顾对方惊诧地目光闯入帐篷,却发现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这里。地面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的肉汤正汩汩冒着热气。

    “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来,嘲弄地问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肯定已经被徐大眼归为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类。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责。

    “你不会告诉我你什么也没干吧?”徐大眼看见李旭尴尬的模样,皱着眉头追问。宴会上,只有他与孙九、郝老刀三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当发现有女子钻入同伴的帐篷时,读了很多书,拘泥于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选择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脸又涨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间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少年来说太复杂,太奇妙。他的确什么也没做,但作为一个渐渐长大的男人,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你还是个雏儿?”这回,轮到郝老刀发飙了。他跳起来,促狭地在李旭双腿间摸了一把,然后仰天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我的天哪!我以为早就没人炼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队还请我们这些刀客做什么!”

    李旭羞得浑身发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转身欲夺门而出,却被九叔一把拉了回来:“别理睬他们,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汤。这地方风太冷,外边站上一夜肯定会冻出毛病!”

    李旭挣脱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边坐下。徐大眼见他满脸尴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来,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把头偏向了别处。郝老刀却不依不饶,目光上上下下扫视李旭,非要看看炼“童子功”的人筋骨与他人比有何异同。

    “老刀,别欺负孩子。他是读书人,脸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读书人,你见哪个读书人绝后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满口胡言乱语。他幼年时求学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为最乐。

    “那老刀叔何不选个帐篷去快活,难道你也炼童子功么?”徐大眼看不过郝老刀拿圣人开玩笑,跳起来替祖师报打不平。

    “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长得难看,不往我的帐篷里钻!”郝老刀装做一幅悻然的样子,说道。

    众人都被郝老刀的说辞逗乐了,尴尬的感觉渐淡。李旭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见对方不再与自己为难,抬起头,对孙九问道:“九叔,几时散得酒席,您怎么亲自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个时辰,大伙都想着风流快活,只好让我这老骨头和大眼这个君子来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个皮袋子,大伙都赌你会醉到明天中午,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孙九摇了摇头,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么多,李旭自己也有些惊诧了。宴会的后半段进程除了歌舞还有什么,他根本不记得,至于自己随口喝了多少碗酒,也从来没仔细去数过。印象中,只觉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声里几乎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吓醒了酒。唉!后生崽有福不会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发出一连串长叹。

    “他是坐怀不乱,有古人之风!”徐大眼大声替朋友辩解。说完了又甚觉后悔,跟郝老刀这种粗人讲柳下惠,简直是糟蹋学问。

    “小小的年纪,就学成了伪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球白,冷笑着说。见对方不肯再接自己话头,继续说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们,酒都没怎么碰,等着就是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龇着满口大黄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觉得胃肠有些翻滚。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老刀叔,每,每个人帐篷都……”

第三章 旷野(5)

    “每个帐篷什么?”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这句话,故意拉长了声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没想出一个合适词汇,改口道:“难道每个人都有份儿么?”

    “你以为强盗分赃啊,见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摇头晃脑地卖弄道:“霫部风俗,十三岁以上,没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选一个男子帐篷往里钻。这是长生天给赐予她们的权力,即便是族长、长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计要空欢喜一晚上呢!”

    “伤风败俗!”徐大眼板着脸骂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为要检点,庄重。即便长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做主。甭说主动钻男人的帐篷,即便是主动与男子说话,都是大逆不道的作为。虽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贵之家里边行的是另一套,与书上说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里的行为,谁也不敢公然把这些“龌龊勾当”宣之与口。

    “这是人家的风俗,怎么叫伤风败俗呢?”郝老刀成心与徐大眼抬杠。

    饶是徐大眼纵使口齿伶俐,也登时被他问得说不出半句话。胡人自古与汉人风俗迥异,这是胡人的地盘,的确不该以自己一个汉人的观点来指摘别人的行为。

    “那,那今晚过后呢?”李旭心里倒没徐大眼那么多原则,想了一会儿,期期奈奈的问。方才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为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不知道万一有人把持不住,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今晚之后,太阳依旧从东边出来!”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骗子说卦,充满了玄机。

    “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李旭继续追问。男人女人住在一起会生小孩,这是他关于男女之事惟一能确定的答案。

    “养大呗。部落里会庆贺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良心,往来之间给孩子留些财货,女人们会非常高兴。如果孩子的父亲没良心,就此消失不见,她们也不纠缠你!”郝老刀的眼神渐渐深邃,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女人会更高兴。这里一年只有五个月绿色,冰天雪地的,没男人的日子可不容易!”

    没有父亲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几分同情。在乡间,任何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无赖顽童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来往的商贩们有几个会留下?有几个能指望有良心?他们每个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今夜风流,对他们而言仅仅是缓解旅途劳累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是没办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马**,叹息着解释道。

    不小心,有几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烟雾。徐徐地飘在空中,让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朦朦胧胧的,非常不真实。

    “是啊,没办法!”郝老刀用吃饭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蓝的火焰说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战火不断。为了一块好草场,一条无定河(季节河),不知多少男人要死于非命。没有了男人,女人怎么生娃?还不就靠着过往的几个行人,才能给部落留个种!”

    李旭楞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九叔口中的不得已居然是这么残酷的现实。而坐在他对面的徐大眼,则收起了全身不屑,代之的,是满脸的尊敬。

    不得已,只是为了部落的延续。这,就是那看似荒诞、蒙昧的行为背后的全部答案。弱小的霫族能在这冰天雪地中绵延到现在,凭借的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顽强。

    李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阳光下霫人的歌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欢快。

    “九叔!”沉默了一会儿,李旭低声叫道。

    “说!”孙九拨弄着炭火,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刚才的话题过于沉重,害得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霫族的女人为了部落生存,不惜付出一切作为代价。而中原的男人们为了家族延续,同样是步履艰辛。漠北草原有暴风雪、,战乱、仇杀。中原的村庄上头则压着皇帝、贪官、恶吏。阳光下,每一个生物的成长都要历尽风霜。可每一个生物,每一个家,依然会顽强的生存下去。

    “我,我打算在,在这个部落待上段时间,不,不跟着商队南返了!”李旭横下一条心,决定向孙九说明真相。这个决定做得过于艰难,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结巴。

    “想留在这里当女婿么?哈!不错的主意。听人说部落里王铜匠就是个中原人,十几年前娶了媳妇,一直在呆到了现在!”郝老刀笑着打趣。部落里王铜匠的故事是他下午在酒桌上听部族长老说的。对于此人在刀柄上打花纹的手艺,霫人们非常佩服。

    李旭摇摇头,没理睬郝老刀的嘲笑。略微提高了些声音,向孙九坦白道:“我爹,我爹他,他让我替他出塞,是为了逃兵役。据衙门里的赵二哥说,明年皇上要亲征高丽,边塞诸郡适龄男子无论出身,都得应召入伍!”

    “这事儿,你爹早就跟我说起过。唉,其实官府不会那么不讲理。你是家中独子,使上几个钱儿,未必非得应征!”孙九从火光中抬起头,低声说道。“也好,你留在这,就当咱们在部落里有了个地商。大伙一时卖不干净的货物,也有人帮着寄放!”

    孙九历尽沧桑的老脸,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红光,看上去非常慈祥。这让李旭心里感到很温暖,说话的节奏也更流畅了些。“我,我本来应该早点儿跟您说,只是,只是?上人多嘴杂。大伙本来就不喜欢我…….”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看起来容易欺负!”孙九突然打断了李旭的话,看了看少年有些委屈的目光,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吧,你留下。大眼肯定也不会跟着我们南返。你们二人在这里彼此也有个照应。其实,老张、老杜他们没你想得那么坏,日子过得苦了,自然把钱财看得重!”

    “嗯!”李旭轻轻点头。他不能完全认同孙九的看法,但老人一番好心,亦犯不到出言顶撞。

    “你留在霫部,不妨找铜匠学他的手艺。反正他不会回中原,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郝老刀突然插了一句。常在刀尖上打滚的他看问题比大伙都乐观,听说李旭要留下,立刻替对方想起谋生之道来。

    “多留心些,霫人也有霫人的学问,学到手里总不吃亏!”孙九笑着叮嘱。与李旭交往时间不长,但老人却真心地把眼前的少年当成了自己的晚辈。分别在即,人生的经验难免想一股脑地灌输给他。“艺多不压身,你不比大眼,他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要做大事。你呢,上辈子没人家积的福多,这辈子就努力些,终究会谋个好出息…”

    “嗯!”李旭连连点头,老人的模样像极了自己的舅舅。同样被艰难的生活染白了鬓角,同样在人前人后把腰板挺得笔直。自己这辈子富贵也罢,贫贱也罢,至少要做一个九叔这样的人,堂堂正正,磊落坚强。

    “你家的货,我帮你捎回去。这次如果赚得多,等明年雪化后,大伙肯定还会再来!”孙九看着对自己依依不舍的少年,再一次叮嘱,“如果征兵令是谣传,你就早些回中原去。这里的毡包再暖,毕竟不是咱自己的家!”

    家,李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来。火光中,那个农家小院,一下子很远,一下子又被拉得很近……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从东南方的云层后透出,李旭就蹑手蹑脚溜回了自己的帐篷。听了九叔和郝老刀的介绍,他心中对霫族的风俗再无轻慢之心。却突然开始担心那个蓝眸少女万一醒来后发现自己溜走,会不会非常生气。如果那样就有些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能在一起聊聊天也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

    毡帐里已经没有了少女的踪影,霫人借给的大花绒毯被叠好,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枕头边上。火盆里的炭也早已冷去,淡淡白色灰烬被突然从门口吹进来的寒风卷起,轻轻地飘荡在阳光中。如雾,如烟。

    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发生过,李旭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醒后除了清晨的阳光,所有的事情了无痕迹。

    也许那就是一个梦!李旭晕晕乎乎地想。接连两天,他都没有再看到少女的身影。在徐大眼的建议下,商贩们主动凑了一份货样,赠给部落首领苏啜西尔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苏啜族的首领和长老们则回赠给了商队价值更高的礼物。在等待临近几个部落赶来前的三天内,为了显示处事公道,苏啜部没有率先与商贩们交易。宾主之间只是日日饮酒欢歌,女人的歌舞依旧是宴会的重头,可那个蓝眸少女却像露水一样蒸发了,再也没于众人面前出现过。

    “怎么,子晰大人,又想你的越女了!”徐大眼见李旭喝酒时魂不守舍,低声调笑道。

    “没有的事,我在想明天如何尽快把货脱手!”李旭摇了摇头,强辩道。心中却蓦然飘过那名少女的衣衫,耳畔的胡乐,也依稀带上了古人的韵律。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当年楚国的令尹子晰与不通楚语的越人,是不是也发生过同样的误会?

    “今晚大伙聚在一起商量下,明天就开市了。什么东西卖什么价儿,彼此心里都有个底儿。咱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别自己砸自己的摊子!”张三叔听见李旭的话中带出了脱手二字,赶紧凑过来警告他不准乱来。美人春梦,对商贩们来说就像眼前的酒宴,吃过就算。无论醉着还是醒着,第一要务是赚足了本钱,免得自己一家老小受罪。

    “同样的货,大伙定同样的价。九叔已经跟信使叮嘱过,让各部尽量带生皮来易货。明天咱们就用生皮为尺度,几张皮子一斤茶叶,几张皮子一匹布,事先都商量好了。其他东西,也尽量用皮子折!”发财机会在即,王麻子的心思也不再只盯着女人的腰肢,而是非常聪明地提了一个好建议。

    霫族人手中没有大隋的铜钱,每一样物品都以货易货未免太麻烦。把整张的皮革当钱用,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且眼下生皮在中原正走俏,冒着被冻僵在草原上的风险出塞的商贩,无一不是冲着生皮而来。

    当晚,商贩们挤在火堆前吵开了锅。大伙所带的货物质地不一,统一用生皮来折,中间质量差距就难以体现。谁都不希望自己赚得比别人少,谁都唯恐所得不够多。好在霫人听不懂中原话,还以为商贩们在商量回家的行程。否则真可能翻了脸,把这些黑心的客人统统打了出去。

    最后还是由九叔、张三等人拍板,把同类货物根据中原的标准分了等级。每等之间的差价尽量降到最小,至于那些个别商贩的独门货物,则由他们随便去卖,反正价格是高是低,对别人的买卖也造不成冲击。

第三章 旷野(6)

    “我这是苏绸,他那山东大布怎么能比!”有人不服气地嘟囔.中原的绸缎自古就以苏绸为佳,浙绸次之。鲁地天寒,蚕土的丝又脆又粗,织出来的绸最差,豪富之家向来不穿,只有中等人家才缝了衣服充门面。所以三种绸缎在市面上的价格也相去甚远。其他如颜色、花纹样式、幅面宽窄等,亦无不影响到绸缎的成交价格。但孙九等人所订的价位,三地绸缎却相差有限,自然让带货成本高的人不满意。

    “有本事,你跟霫人解释苏绸和鲁绸的差别去!”张三叔瞬间冷了脸,呵斥道。“要不,你自己订个高价出来,最后砸在手里,大伙可不留在这里等你寻找买主!”

    “留就留,谁离开谁活不了!”绸缎商生气地嚷嚷,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坐了下去。跟霫人讨论绸缎的区别,与跟江南人讨论羊肉的质地差不多道理。任你把其中关窍说得天花乱坠,在人家眼里,都是同一种东西。

    还有几个带了漆器、彩陶的,心中亦对孙九的决断不服。见绸缎商讲不出道理来,又怕惹了张三这个黑脸汉子回程受气,也只好悻然作罢。倒是那些带了独家货物的商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心欢喜地盘算着明天如何赚个盆满钵圆。

    李旭的货物带的货物比较单一,除了几十斤粗茶就是数匹蜀锦。那粗茶是草原上的流行货,买卖双方对其行情都心知肚明。商贩们即便想趁机抬价,也抬不高多少。而蜀锦不是北方所产,价格在上谷郡本来就已经高得离奇,一干想赚快钱的商贩,没人会贩卖这种又厚,又重,且成本高的东西。见自己与众人没什么冲突,他便早早地地从人群中退出,坐在另一个火堆旁喝酒解闷。

    “你明天别跟他们搀和,那几匹蜀锦,想办法折了银子卖!”趁人不注意,徐大眼凑在李旭耳边叮嘱道。

    李旭愁的正是这件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怎么换啊?大伙换得可都是生皮!”。他对于做生意的门道几乎一窍不通,原来的计划是按照在中原蜀锦和绸缎的价格,把手中的锦全部折了皮货,托孙九带回上谷,再由父亲出手换成铜钱弥补家中亏空。但从今晚大伙统一制定的价格来看,明天能换到的生皮数量远远超过了出塞前的估计。这么重的货物托他人往回带,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

    “把蜀锦按中原的价格折成绸布,再把绸布按今晚的价格折成生皮,然后按霫族人的价格,把生皮折成银块。这里人身上缀慢银铃,估计银子的价格不会太高!”徐大眼根据自己这几天的观察,拿了根一段烧黑了的树枝,在地上写写划划。

    很快,他就算出了蜀锦和生皮的价位比。把数字让李旭记住了,然后用靴子底从地面上抹掉。

    李旭默默地背了两遍徐大眼给出的数字,认同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托九叔向家中带银子,?上就不会太累人。且以孙九的为人,交给他再多的银两,他也不会半路把他给吞掉。

    “我明天还要换一到两匹马,否则生皮太多,九叔没法帮我往回带!然后再换些他们吃的奶酪和炒米,如果在这里常住,不能总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李旭非常坦诚地对徐大眼说道。

    霫人再热情,最终也有个限度。在中原,一个人在自己亲戚家住久了还会遭人厌恶,更何况眼下自己和徐大眼两个与霫人无亲无故。

    “我托九叔帮忙打听了一下,每年在冬初,部落中所有男子要结队出门打猎。今年风调雨顺,附近黄羊特别多。所以,咱们吃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对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徐大眼早有准备。但对李旭说的买马,他却提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买马可以,尽量买个头小,跑得慢劣马。能驮货即可,千万别买模样高大的!”

    “为什么?”李旭惊问。徐大眼却不肯跟他解释,只是要求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照做。李旭本来性子就随和,见徐大眼说得郑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第二天,临近数个部落的霫人纷纷闻讯赶来,把苏啜部的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此地距离长城太远,中间又隔了奚人部族,中原货向来紧俏。况且每年落雪后商路即断绝,一直到明年五月其他商队也有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很多部落居然是族中长老亲自率队,一方面向苏啜部的头领和长老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防止自家的儿朗因为经验不足而上了中原商贩的当。

    生皮在草原上本来就是个贱东西,每年秋天,部落中都要根据积累的干草数量近草场情况大批地淘汰老弱病残牲口。这些皮子剥下来用不完,霫人又没耐心一张张去硝制。在手里放上一两年,生皮上就会磕满虫子洞,变得一文不值。所以商贩们手中货物的价格订得虽然有些高,却还在霫族人承受范围内。况且商贩们所带的全是新货,即便质量最差的,也远远比奚族商贩运来的二手货高档得多。

    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赚得眉开眼笑,连跟跟人说话时的语气都比平常客气了三分。正如九叔所言,有了盈余,商贩们的手脚就比原来大方了许多。特别是杜疤瘌,李旭亲眼看见这个吝啬鬼在第一天收摊时偷偷地包了一大块茶砖,塞进了帮他照看摊位的霫族女子手中。

    那名女子连声致谢,虽然与杜疤瘌彼此之间没有太多了词汇可用于交流,可一刹那的目光中,竟是分外的温柔。

    那种目光李旭也曾见过。当时,妗妗正端着一碗药,抱怨舅舅身体不够结实,总是生病拖累她受苦。嘴里的话说得很难听,看向舅舅的目光却与此别无二至。

    一瞬间,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及时地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吸引了周围无数人的目光。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第三章 旷野(7)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时斤两尺寸给的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功夫,李旭所带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霫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叔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青的霫族女子怦然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青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青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靠着,拎着换来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用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调。所以这种浓色反倒称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摩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没等李旭表态,黄衫女子低声说道。“小妹,这样不好吧。还有别的颜色可挑呢。我喜欢那个金色,刚好配上他们部落的战旗!”

    “我,我还有一块,够,够做一件嫁,嫁衣!”李旭被少女鲁莽的行为又闹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周围霫族人虽然听不懂汉语,却也从少女的表情上猜到她要把剩下的红色蜀锦全买下。还以为她是为了自己今后做准备,满脸善意地大笑了起来。

    “不早说!”少女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跺了跺脚,闪到了旁边。

    “那只有数尺,不是整块!”李旭红着脸解释。却无法让少女明白非整块的布不会摆在摊面上这个习俗。

    那个发音为娥茹的黄衫少女年龄看起来比蓝衫少女略长,拉住自己的妹妹,慢慢地翻看别色蜀锦。待李旭把这波客人全大发走,才把一直披在自己肩头的黄锦重新放回摊位,低声向李旭问道:“这个颜色的,和红色的一样卖么?”

    “一,一样。如果你买,可以少,少算些!”李旭赚钱赚得有些心虚,说话也愈发结巴。北行前,父亲把家中所有搜罗到的铜钱和母亲几件压箱底的首饰都换了蜀锦。当时开销虽然很大,但自己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足足赚回了十倍的回报。如果再按照徐大眼的指示卖高价,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贪婪。

    “我要做两件嫁衣,一件做成中原式样的,要红色。一件我们做成我们霫人式样的,要金黄色。你看看我需要买几尺,价钱和别人一样,我不能欺负客人!”娥茹却不肯要李旭的折扣,低声问道。

    她的中原话说得很流畅,隐隐地还带着吴地一带的韵味。与蓝衫少女的明快清新的发音不同,听在耳朵里却令人感到另外一种舒坦。

    “这,这个,我,我也不太懂!要不,你把这块黄锦,和这块红锦都拿去?”李旭从货摊下拿出另一块红锦,与黄锦摆在一处,试探着问道。“我可以只算你一半儿的价!”

    “谢谢你,但我不能平白占你的好处!”娥茹再度谢绝了李旭的馈赠。拿起两块锦,反复在身上比量,终是下不了决心该买多少尺。草原上物产不丰,纵使生在族长之家,过于Lang费东西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众人谴责。

    “娥茹姐姐,要不咱们带着这两个汉伢子回去。让晴姨给你量一下,对,量体裁衣,这个词我记得!”蓝衫少女拍着手说道,手腕上银铃叮当做响,再次让李旭心神为之一荡。

    “这不太好吧,天色已晚!再说,灯下量尺寸,也许会有偏差。”徐大眼拱了拱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傍晚去造访一个陌生女子的毡帐,在他眼中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

    此时夕阳已经从草原尽头落下,大部分商贩都已经收摊。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李旭和其他几个卖特色货物的人。今天所有商贩的生意都不错,估计明天再卖上一整天,后天早上大伙就可以收拾行装南返。

    “我们霫人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蓝衫少女与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睛大,微微竖着眉头说道。

    “那,我等恭敬不如从命!”徐大眼拱手为礼,不愠不怒。眼前这个叫娥茹的女子和叫什么丝的少女肯定是族长的掌上明珠。自己和李旭想在此部寄宿一段时间,与两个女子搞好关系并无坏处。况且这蓝衫少女虽然性子有些野,本质却如旷野中的一湖清水,未曾沾染世间任何尘杂。

    李旭见那黄衫女子满脸渴望之色,不由心软。再加上他也确实拿蓝衫少女陶阔脱丝没办法。只好收拾摊位,把剩余的蜀锦用包袱裹紧了,托付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郝老刀带回大伙统一存放货物毡帐。然后牵着牲口,把大半匹金黄色的和数尺亮红色的锦放在骡子背上,跟在少女的身后去见她们口中的晴姨。

    那名叫娥茹的少女见对方做出如此多的让步,连连称谢。蓝衫少女却丝毫不肯领情。看了看李旭和徐大眼与自己姐妹之间的距离,不高兴地议论道:“走近些,怕了什么。难道不与女人并行,也是你们汉人的规矩么?”

    “君子…”徐大眼再度拱手,不知道什么原因,向来洒脱的他在两个女孩跟前却变得异常喜欢拱手。想引用一句古圣先贤的话来给自己的行为做解释,却霍然想到无论孔子、孟子还是曾子,恐怕对这两个野性实足的霫人都没有威慑力。只好硬着头皮快行了几步,与两个女子并排而走。彼此之间却隔开了两个人宽的距离。再看李旭更是拘谨,拉着坐骑,与少女的距离足足隔了三匹马的宽度。

    “你们汉人的规矩真是怪得离奇,什么事情都要拐着弯!晴姨也是中原人,听说故族来了人,明明想见,我要她来,她却说什么未经丈夫命令,女子不应该主动出面招待远客……”蓝衫女子拿徐、李二人没办法,耸了耸肩膀,继续数落道。

    “你说的晴姨,是中原人么?”徐大眼丝毫不以少女的奚落为意,反而被少女口中的中原女子勾起了好奇心。

    “是啊,她叫陈晚晴,二十多年前来的草原。她父亲本来想把她卖给大汗,半路却遇到了马贼。是我父亲救了他们父女,所以晴姨就嫁给了父亲。那个老头真怪,居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卖!”

    “货物?”李旭惊诧地追问了一句。直觉告诉他,陶阔脱丝口中的父女不存在真正的亲情关系。在自己的家乡,也有狠心肠的父母或实在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做妾,但绝不会狠到把女儿卖到千里之外的地步。况且北上路途遥远,卖女儿给胡人,最终收益与?上风险根本无法相较。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女!”徐大眼心中暗想。在蓝衫少女刚刚报出晴姨的全名的刹那,他就已经推测出了这一点。晚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但并不常见。中原的小户人家女儿的名字不会取得这么有韵味。至于那些豪门大户的女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又有失庄重。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蓝衫少女口中的晴姨可能是个风尘女子,被人贩子卖到塞外以求高价。

    “能值得人贩子冒这么大风险的女子,肯定美艳不可方物。但美丽的风尘女子在中原身价已经不菲,人贩子又何必冒这么大的险?”徐大眼皱着眉头想。看看蓝衫少女未经风霜的脸,他猛然想到了其中答案。

    眼前的少女性子直爽中带着一点粗疏,她口中的二十年,恐怕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具体的年数,按徐大眼的计算应该是二十一年。

    那一年是开皇九年(589年)。大隋灭陈,无数江南世家灰飞烟灭。

    细想之下,徐大眼对少女口中晴姨的身世大为好奇,话里话外就开始套问起对方的底细来。两个霫族少女怎有他这个从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心机深,见徐大眼终于肯主动说话,高兴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竹筒倒豆子般告诉了他。

    套问的结果却令徐大眼甚为失望。少女虽然毫无保留,但她们口中所提到的晴姨,翻来覆去不过是当年怎么被自己的父亲所救,怎么做了父亲的小妻。后来怎么教导自己说中原话,怎么教导部族中的女子裁减衣服,腌制野菜。至于晴姨的故乡是中原什么地方,家里还有没有亲戚等重要细节,两个少女根本没关心过,自然也一概不知。

    “晴姨就叫陈晚晴啊,没听她说过她还有别的名字。她说你们中原的地方大,部族多,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氏!”黄衫少女娥茹见徐大眼说话句句不离晴姨,皱着眉头说道。“名字不过是人的代称而已,知道被人喊晚晴时,喊的是她就好了,为什么还要问她是否有别的名字?”

    徐大眼怕娥茹心中起疑,不敢再继续追问。随便讲了几个中原地区关于名字的笑话遮掩,把话题巧妙地岔开。提到汉人名字里的含义,蓝衫少女又被勾起了兴趣,拍了拍手,非常高兴地炫耀道:“娥茹姐姐和我还有汉人名字呢,也是晴姨给取的!”

    如果徐大眼和李旭是草原上的少年,肯定会接着话题问少女的汉人名字是什么。但他二人都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受儒学熏陶,品行端正。心中的信条俱是:遇到同龄女子,别人不主动说出名字,万万不可追问。

    宾主之间一下子冷了场,蓝衫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旭和徐大眼,见对方始终不肯出言相问,低下头,有些沮丧地说道:“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我们的名字么?这样大家彼此称呼起来也方便些!”

    “小可姓徐,名世绩。敢问两位姑娘芳名!”徐大眼见少女生了气,赶紧原地站定,依礼相询。

    “在下李旭!不知姑娘芳名可否相告!”李旭拱了拱手,正色问道。

第三章 旷野(8)

    两个少女被问得一楞,旋即放声大笑起来,惹得过往霫人纷纷侧目,不知道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黄衫少女娥茹虽然略为沉稳,也被徐、李二人的郑重举止逗得前后直打跌。蓝衫少女则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指着徐李二人说道:“哈,哈哈,笑,笑死我了。哈哈哈,难道你们,哈哈,中原人说话,全是这个样子么?”

    “我们?”徐、李二人被笑得有些摸不到头脑,听少女如此相问,才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里。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边笑,边向两位少女解释:“我们那里,是不准随便问女子姓名的,否则会被人家骂,弄不好还要被当做坏人追打!所以,问及你们名字时,才,才不得不郑重些!”

    “我们这里随便问,人家不高兴,自然不会告诉你。身上又不会被割出口子,怕个什么!”蓝衫一边笑,一遍说道。

    “想是彼此习惯不同。长老们说晴姨初来时,亦是轻易不与人说话!”娥茹慢慢收敛笑容,很理解地说道。

    她人生得本来就美,笑起来很单纯,收拢笑容的表情亦自然,说话时又比蓝衫少女多了几分体贴味道,所以很容易令人心生亲近之感。

    徐大眼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低声问道:“二位还没告知你们的中原名字呢?阿茹和陶可脱丝我都记得,只是说起来却不像你们说得那样好听!”

    问罢,心里竟隐隐生出了几分期盼之意。

    没等娥茹开口,心直口快的蓝衫少女抢先答道:“是娥茹和陶阔脱丝,在我们突厥话里,她的名字是金莲花,我的名字是蓝羽鸟!”

    随着少女的绘声绘色的解释,徐大眼和李旭知道了娥茹和陶阔脱丝的含义。金莲花是草原深处常见的一种野花。花苞不大,开起来却非常美丽。特别是衬托在层层碧绿的草海之间,就像宝石一样鲜艳夺目。而蓝羽鸟是传说中类似于孔雀的一种鸟,羽毛颜色绚丽,体形婀娜,出现的地方则意味着风调雨顺,草场兴旺。而她们的汉人名字亦由此而来,黄衫少女的名字叫醉菊,蓝衫少女的名字叫碎蓝。

    “晴姨她一定画得一手好画!”徐大眼听完了少女的介绍,非常肯定地推测。

    “咦,你怎么知道?”蓝衫少女惊诧地问。黄衫少女则瞪大了眼睛,双目中充满了钦佩之意。

    看到醉菊眼中的柔光,徐大眼有些得意,微笑着解释道:“能把名字取得这么有画意的人,心中能没有画境么?你们这位晴姨,恐怕是丹青高手呢!”

    “是啊,晴姨连风在吹过草上的痕迹,都能画得出来!”少女碎蓝佩服地讲。

    大伙同是少年人,有了共同话题后,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少女碎蓝又讲了几个晴姨初露丹青,技惊四座的趣闻,突然话题一转,带着几分自豪的表情问道:“我们两人自小跟晴姨学写字、画画,按你们中原人的规矩,应该算晴姨的弟子罢?”

    “应该是嫡系弟子,衣钵传人!”徐大眼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答。大隋先帝重学,国内除了太远的蛮荒之所外,几乎在每个郡县都设立了官办的学堂。在这些学堂里,由朝廷出资聘请教师,官府负责为学子提供食宿。李旭和他都曾受惠于此政,想起来感触颇深。

    县学普及后,每个学生都有数个老师,每个老师亦有数个学生。但其中可称为彼此称为师父弟子者却聊聊无己。而一旦以这个称呼相称,则意味着老师准备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给某个学生。而该学生则终身视老师为父辈,永不背弃。

    “什么是衣钵传人?”少女们却听不懂徐大眼的恭维话,瞪大了眼睛追问。

    “从字面上讲就是她把自己的衣服饭碗都交给了你,可以理解为你接受了她赖以谋生的技艺!”徐大眼苦笑着回答,心中暗骂自己糊涂。与两个异族少女掉文,纯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把赖以谋生的技艺传给了我?”蓝衫少女眨着眼睛想了想,依然不明白其中内涵,“难道教会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要捱饿么?所以一定要用衣服和饭碗来比喻?”

    “我们中原人多,如果一门手艺谁都会了,就赚不到钱了。就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货,越多越不值钱!”李旭找了个形象了例子来解释。

    碎蓝轻轻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手,叹道:“我明白了。好在晴姨不靠卖画活着!”想了笑,又微笑着补充:“可是,有谁的画技能达到晴姨那种地步?她要真肯为人画像,恐怕出五百张生皮一幅,人们都抢着买!”

    霫人习惯以物易物,至今没有太完整的钱币概念。商贩们今天用生皮来交易大多数货物,所以少女也用生皮来比喻师门画技的精湛程度。

    “晴姨的画技那么高,那你们两人岂不是名师出高徒!”徐大眼言不由衷地恭维,心里却愈发吃惊。学画一途,颇为艰难。除非是天纵之才,生下来就带着生花妙笔的。否则从开始落笔着墨学起,到能在瞬间捕捉住人的面貌神态,没十年苦功难以达到。并且画画不比习字,不能用树枝沾了水在石版上修其神韵。所以光是每年Lang费的纸张钱,就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开销。少女口中的晴姨画技如此高超,恐怕更不会是被拐卖到草原的普通民女了。

    “晴姨的画技当然高了,不过我们两个都没学会。你们汉人卖的纸太贵,而羊皮又不像纸那样容易着墨!”蓝衫少女撅着嘴巴,有些悻然地回答。

    帮家族做生意的经验告诉徐大眼,少女说得是实情。纸张虽薄,重量却很惊人。半尺见方的一摞纸,往往比同等厚度的砖头还沉得多。并且那东西在草原上鲜有人用,商贩们嫌其出货慢,压在手里又怕火怕潮。所以千里迢迢往草原上贩纸卖,没有二十倍的赚头,根本不值得一干。

    想到这儿,徐大眼拍着胸脯承诺:“明年春天,我一定让人运一批上好的纸过来,专门送给你们学画!“他生于富豪之家,掷千金博美人一笑的豪气都能拿得出来,这点纸张的价钱自然没看在眼里。两个霫族少女却是喜出望外,看着徐大眼,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你不赚钱了么?”

    “愿车马衣轻裘…!”徐大眼引用了半句论语,用力把下半句憋回了肚子内。这是子路当年对孔子言志时说过的话,“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读书的时候,徐大眼最喜欢的就是子路这种坦诚豪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行为举止都受了他的影响。但跟两个少女说这些话肯定不合适,第一,对方不是他的朋友。第二,说完后,少女肯定又要追问他的马车藏在什么地方。

    倒是李旭实在,上前半步,低声向两位少女解释道:“纸在我们中原不像草原上这么贵。大伙不愿意带,主要因为这边很少有人买。如果卖纸的人不把价钱提得很高,他一定会赔本。”

    “我不会让朋友吃亏,如果你明年给我带两驮纸来,我套一头跑得最快的马驹送给你!”名为碎蓝的少女最是豪爽,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说道。

    一拍之下,李旭又是满脸通红。两个少女大乐,都道汉人的男子居然比霫族的女子还腼腆。嘻嘻哈哈间,四人越混越熟,不知不觉已经笑闹着走到了苏啜部营地的最深处。

    在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惟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殃殃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柱香功夫才得回转。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的解释道:“晴姨可真罗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中年美妇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促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功夫,心中却倍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磁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磁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个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甑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磁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磁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身,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磁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么?”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他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注5)

第三章 旷野(9)

    美少妇回转身,冲客人略带歉意地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转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美少妇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Lang”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外,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忌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到手。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看在徐大眼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的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起身,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么?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悔,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回,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账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竟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上必定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人家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了几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坐,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出帐门。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第三章 旷野(10)

    其实,具体在帐篷中会发生什么?少女自己也不懂.她第一次学大人的行为就出师不利,懊恼固然懊恼,心中对李旭的好奇心反而更胜。眼前这个汉人伢子和族中日日追着自己的少年很不一样,具体区别在哪里,少女自己也迷迷糊糊。只觉得如果李旭多留一天,她就可以多挖掘到许多乐趣。

    “我,我还没跟族长大人提及此事,不知道他是否允许!”李旭的胳膊被少女拉惯了,多少也有了经验,不再像第一次那样感到害羞。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很认真的答案。

    “你能留下,父亲和长老们高兴还来不及!”蓝衫少女一开心,嘴里留不下任何秘密。突厥人以狼为图腾,拥有一头狼为同伴,特别是毛色罕见的狼,如金灰色或者银灰色,会被视为好运的象征。霫族目前依附于突厥,虽然以天鹅为图腾,信仰上也受到了突厥人很大影响。族长和几个长老连日来想的就是如何让小狼甘罗多留在部落些日子,一直没机会跟李旭提,却没想到李旭自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

    “好吧,明天我亲手做几样小菜,请你们的父亲和你们的朋友来吃!”见少女开心的模样,晴姨抿着嘴笑了笑,双目流波,仿佛瞬间年青了二十几岁。

    当年,自己也与眼前少女般心无纤尘,而当日那个少年,木呐之处比李旭有过之而无不及。还有自己的哥哥,比眼前这个叫徐世绩的人还聪明,目光还明亮。

    二十多年过去了,一切却宛如就发生在昨天。

    待李旭与徐大眼回到自己的营地,九叔诸人早以等得发急。原来,霫人诸部虽然同为一族,除了战争或一年中几个有数的重要日子外,很少有这么多部众聚集在一处。此番市易,方圆五百余里的几个部落都有青壮和长老前来苏啜部借住,这可是部落平时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所以,作为主人的苏啜部难免要盛情招待一回。

    高兴之余,热情的族长苏啜西尔并没忘记了是谁给他带来了欢乐,所以再次送来几头活羊,数袋酸马奶,并派遣一名德高望重的族长前来陪商贩们饮酒。同时,极力邀请商队的头领孙九、张三和两个少年出席为招待各族长老而专门设下的晚宴。

    李旭和徐大眼迟迟未归,怕主人等得心急,孙九与张三本欲先去。无奈族长苏啜西尔的派来的传信人坚持要求客人务必带上小狼甘罗出席。而自从来到苏啜部后,日日有骨头有肉可吃,小狼甘罗已经渐渐长出了尖牙。平素众商贩喂它吃肉时来者不拒,想带了他走却是门儿都没有。无论孙九用什么好处引诱,就是不肯随之同行。张三叔等得实在有些不耐烦,寻了根绳子准备绑在狼脖子上硬牵了去,却被小狼甘罗凌空跃起,一口差点咬到咽喉上。

    张老三在外人面前失了脸,气急败坏地寻了根马鞭欲惩罚甘罗。小狼却不肯受教,摆出一幅准备拼命的架势,前腿伏低,后腿紧绷,嘴里发出低低的呜呜嘶鸣声。无论张三手中的鞭子如何挥舞,目光就是不肯立刻他的脖颈。如是一来,反而吓得张老三不敢轻易动手。

    “它是狼,不是狗!”一直看张三叔与甘罗折腾的苏啜部信使阿思蓝用突厥语说道。“你现在欺负它小,等它长大了,随时会记起今日的屈辱!”

    这里是霫部,突厥人的附庸。狼在这里向来被认为是高贵无比的生物。直接找张弓箭把甘罗射死的心愿肯定办不到。张三叔没办法,只好丢下鞭子,骂骂咧咧地数落小狼的主人缺德,带了这么一条狼崽子却不知道驯养。小狼甘罗却听不懂骂人话,见张三叔扔了马鞭,给了对方一个不屑的眼神后,得意洋洋席地而坐,那模样,活象一个打了胜仗回来的部落英雄。

    好不容易逮到了李旭,张三叔不免板了脸,冲上去好一顿教训。这些天李旭被他已经呵斥习惯了,外人面前,也不出言顶撞。直到张三叔骂得口渴了停下来喝水时,才淡淡地答道:“是小侄无礼,不该让九叔担心。但族长家的女儿邀请送蜀锦去她的毡帐,我和徐兄不得不去,所以才回来晚些!”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么?想必咱们走岔开了。早知道你们在族长家,我也不在此干等。让你们跑两个来回,真实抱歉,抱歉!”阿思蓝笑着说道。提起陶阔脱丝,他脸上即绽放起又是爱怜,又是无奈的笑容。想必在平日里,他也没少在这个精灵古怪的少女手上吃亏。

    “是陶阔脱丝和娥茹,还有晚晴姨母!”李旭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他一直没弄清楚部落里对酋长的女人敬称是什么。如中原般称其为汗妃,恐怕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西尔族长还没有自立为汗的可能。

    “是晴姨,她也从中原来,想必很高兴见到本部落的面孔!”阿思蓝立刻换了幅尊敬地姿态,非常理解地说道。

    听闻李旭去为族长的妻子和女儿做事,张三叔少不得把肚子里的怒火暂时压了下去。这番出塞虽然经历了些波折,可大伙的收益也是以往的三倍。这么热情又善良的苏啜部,大伙肯定还指望着多跑几次。所以能搭上族长家这条关系,对商队来说无疑有很多好处。这样一想,李旭非但没有过错,反而对大伙有功了。况且自从进入部落以来,这倒霉小子一直受到那个什么什么丝的青睐,一旦他真的时来运转做了族长的乘龙快婿。此时得罪了他,岂不是如同得罪了一头小狼,等它长大时要日日盯着你的喉咙看么?

    想到这,张三叔脸又换上了初次相遇时在李旭父母面前那幅敦厚的长者面孔,拍拍李旭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咳,你是为了族长家做事,怎么不早说呢?我和九叔是怕你年少贪玩,遇上什么风险。草原这么大,一旦迷失了方向,让我怎么跟你父亲交代?赶快去洗把脸,换身体面衣服!人家十几个部落的长老都在等着,咱们不能以客欺主!”

    李旭和徐大眼跟着两个少女一同离开的情形早有商贩们知会过张三叔,可当时他却没将少女的身份与族长家联系在一处。加上见李旭赚了很多银子,又被霫人待为上宾,心生忌妒,所以才那么嚣张。待从阿思蓝口中证实那个叫什么什么丝的野丫头居然是族长的女儿后,猛然想起第一天酒席上苏啜西尔曾经亲口告诉过大伙那是她女儿的话来。理智一回,心中立生悔意,前倨后恭,态度转化之快,让徐大眼这从小受过训练的人都自愧不如。两个少年心中鄙夷着张三,以尽快速度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走出帐篷,准备出门赴宴。

    到底是年青人的身体经得住折腾,经过了几天的休息,徐、李两人已经不复是路途中那幅憔悴模样。待换上了一身读书人穿的长衫,收拾好了头发,则愈发显得精神利落。徐大眼出身于巨豪之家,无论他混迹在什么样的人群中,举手投足间那种淡定从容气质是掩饰也掩饰不起来的。而李旭虽然外表上虽然没徐大眼看上去那样风流倜傥,读书读得多了,身上难免带着些儒雅韵味。平素大伙还不甚觉得他英俊,待听说他今天赚了大把的银子,又被霫人族长赏识,猛然多看了他几眼,立刻发现他的与众不同之处来。

    商贩们都爱面子,见两个少年风度翩翩,自觉他们以这番模样代表大伙去“会晤”诸酋,甚长自己人威风。所以忍不住纷纷凑上前,为二人的打扮先行喝上一声彩。时隔近一个月后,李旭再度受到众人关注,心中已经不像在“有间客栈”时那么热。信口谦虚了几句,便向大伙介绍说自己与徐大眼畏惧回程?上风雪,准备向族长提出请求留在此地过冬。并依照徐大眼刚才在换衣服时的嘱咐,向众人承诺道:“如若族长允许我和徐兄留下。明晚散集,凡大伙没能及时出手的货物,我们两个将以在中原时双倍的价钱收购。如果诸位叔伯们不嫌吃亏,届时自管前来交易!”

    众商贩闻此言,心中更是欢喜。大伙下午时见李旭所带的蜀锦赚了至少十倍的利,心中还忌妒得发狂,暗暗诅咒两个贪心的小兔崽晚上睡觉时笑掉下巴。此刻见徐、李两个仗义,说话的口气虽然还是酸溜溜的,心里的隔阂却不再那么深了。

    谁都能看得出来,苏啜部对李旭和他的小狼颇为欢迎。留他还惟恐留不住,他想常住,主人又怎可能拒绝?如是一来,部落中就相当于有了个地商,大伙明天临散集时,也不至为手中剩余的些许货物如何处理而发愁了。

    为了下一次还可能有钱赚,如中原那般在散集时压价甩货的行为肯定是要不得的。否则明年商队再次前来,觉得在上一次买卖中吃了亏的牧人肯定要等到散集前才肯与商贩们交易。草原上什么都缺,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只要牧人们喜欢,他们等到明年春天来临都等得起。可商贩们却必须赶在寒冬来临前南返,晚走一天,?上的危险就多上一分。

    “旭倌,末如你就在此开个门脸儿。与你爹一个中原,一个塞外,两头倒腾大买卖。这带货的事情么,就包在我们身上!反正大伙来来回回,也不在乎队伍中多几头骡子!”王麻子的头脑最聪明,非常“热心”地替李旭张罗道。

    “对,我早就说过么,旭子人实在,运气旺。有了他在,大伙跟着时来运转!”杜疤瘌脸上的疤瘌颤抖着,绽放得跟狗尾巴花般娇艳。北行前,他仗着自己力气大,带得货最多最杂。第一天集市,茶叶、绸缎、漆器等草原上的紧俏物资已经被他脱手了大半。但其他的一些杂七杂八的货物,却因为价格高,在草原上用途不广泛而乏人问津。所以,李旭和徐大眼最后以双倍价格为保底的承诺,自然令杜疤瘌喜出望外。至于他日日念在口中那个倒霉催的小王八蛋到底是谁,李旭不追究,杜疤瘌自己也乐得把往事全部忘掉了。

    “旭,旭倌。你,你打算用什,什么跟我们交割。皮,皮子么?”李旭临上马前,一?上除了孙九外骂李旭骂得最少李结巴拉着他的马缰绳,结结巴巴地问道。

    李旭手中赚了大把银子,这个消息早在商贩们中间传开了。但银子在中原甚为值钱,按今天的出货速度,到了明天散集时,结巴叔手中剩下的那点儿尾货恐怕连半串银链子都值不上。如果李旭能用皮革支付,则意味着他又占了人家便宜。因为皮革此时在中原正紧俏,运回去后大伙还能再?上一大笔。

    “李叔尽可放心,徐兄随身带了很多铜钱!”李旭低下头,笑着向结巴叔解释。不过是一句承诺,还没到手的恩惠,大伙对他的态度已经是冰火两重天。徐大眼说人无论生在塞外也好,江南也罢,没什么差别,关键是切莫做一个穷人。此话端的不差。看着疤瘌叔松开缰绳时那幅讨好的笑容,世态炎凉的滋味,少年人心中尽知。

    李旭笑着,笑着,心中再度泛起了一分苦涩。用力拍了拍马屁股,加快速度向已经走远的九叔等人追去。

    小狼甘罗在马背后跳跃,奔跑,身影如同一道白亮的闪电般在重重毡帐间中掠过。

    秋末冬初,正是草原大肆淘汰牲口的季节,肉不值钱。所以平素总有人拿着带了大块瘦肉的骨头,到商贩们寄宿的毡包群中来看小狼甘罗。有了充足了食物,甘罗的身体渐渐发育出了狼形。银灰色的绒毛之间也开始长出些粗大光滑的硬豪来,虽然还很稀落,但是一根根白里透亮,如纯银打就的一般耀眼。

    月亮已经从草丛中爬出,如水般的光照在狼豪身上,愈发衬托出甘罗的毛色。它闪电般在毡包间穿梭,跑得高兴,却吓得牧民们的坐骑腿脚发软,唏溜溜直打响鼻。而此刻坐骑的主人们正围拢在一个个刚刚燃起的火堆旁饮酒狂欢,听见马嘶声,纷纷回头,刚好看到甘罗御风而驰的英姿。

    霫族人受突厥文化影响很深,视狼为草原上的王者。突厥诸部中最尊贵的阿史那氏的羊毛大纛上绣的就是一头金狼。所以,很多牧人来苏啜部的心愿之一就是在买卖货物的同时顺道看一看信使口中所说的银狼,沾一下这明月之子的福气。此刻在月光下见了甘罗那一身银子般的毛色,众牧人不但不为其惊扰了自己的坐骑而发怒,反倒大声地喝起彩来。

    小狼甘罗从未睁眼时就跟着李旭,对人类的声音早已习惯。听见了众人喝彩,也不惧怕,偶尔还停下来向声音来源处看上两眼,随即又张开四条腿快速追着李旭的步伐远去。众牧人见它顾盼之间甚有王者之姿,更是羡慕异常,纷纷说有银狼光临,苏啜部必然年年六畜兴旺。坐在一旁陪同客人饮酒的苏啜部牧人则带着满心的欢喜接受其他各部同胞的道贺,仿佛甘罗真的是降生于他们部落而不是由商贩带来的一般。

    李旭心疼甘罗,跑了没多远便带住了坐骑,把甘罗拎上马,抱在了怀中。第一次以这么快的速度撒腿飞奔,小狼也的确有些累了,坐在主人的怀中伸出红红的舌头,随着胸口的起伏不断地喘着粗气。这憨态可掬的样子更加惹人怜爱,一人一狼刚进入上次苏啜部招待商贩们用的中央大帐,立刻成了众目关注所在。

    苏啜西尔早以从晴姨派来的女奴嘴里知道李旭来迟的原因,所以一直和各部长老在耐心等待。众长老见果真有一头银灰色的野狼被人所养,又惊又羡,纷纷凑上前抚摩狼毛以求好运。有李旭在,甘罗虽然极不情愿,不住伸爪子蹬腿,也只好收敛起野性,任由长老们的黑手在自己头上摸来摸去。热闹了好一阵子,长老们才想起大伙是为了赴宴而来,纷纷告罪。此地主人苏啜西尔也不着恼,笑着拍拍手,吩咐部众上酒上菜。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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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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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乱》网络版原名《家园》,获得2008原创网络文学评选10大优秀作品奖。目前全部六卷都已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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