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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氐言周     武侠游记txt下载     武侠游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五十四章 铁胆震八方

    如何才能活着?吃饱,穿暖,有钱医病,这三点,或许是天底下绝大多数人的答案。但还有一点,就是你必须运气好,运气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谁也无法否认,他所拥有的魔力。

    “叮!”

    孟星魂忽然动了,四个被高老大收养的小孩之中,以孟星魂最为机敏,最为富有灵性。

    能够被高老大收养,是他们的幸运,但能够跟着高老大在这残酷的江湖之中活到今天,却是他们每个人那种独特能力的体现。

    那是高老大的小镜子,在孟星魂的记忆里,恐怕除了食物之外,高老大最为珍贵的,就是这一块已经破的不能再破的小镜子了。

    这样的一面镜子,高老大每一次放它,自然都是小心翼翼。但刚刚发出的声音,却明明是镜子与地面碰撞的声音。

    孟星魂相信高老大的谨慎与细致,但他更相信自己的耳朵。

    抬起头,掠过那一道快要坍塌的土墙,孟星魂忽然看到了一个人。下一刻,孟星魂几乎不假思索的将脑袋缩了回去,再也不敢多看一眼。

    那是一个一袭白衣,衣角镶着银色白边的俊美公子。无论是白皙的面庞和手背,还是腰间那闪着荧光的玉佩,无一不在显示着,这是一位相当有钱的公子哥。

    在孟星魂的记忆之中,大凡这种有钱的公子哥,通常情况下都十分讨厌他们这种浑身脏兮兮的流浪小孩。运气好,或许对方会对自己不屑一顾,运气不好,还会招致对方仆人的毒打。

    孟星魂虽然小,但他早已本能的学会一切保护自己的方式。

    “好沉,头好沉!”

    打从武艺有成,江风已经太久没有经历过这些失去一切掌握的感觉了。

    静悄悄的四周,没有一丝一毫危险的气息传来,虽然尚未弄清楚情况,那窝棚之中的恶臭已经使得江风来不及多想,一抬腿就要走出窝棚再说。

    但他一只脚刚刚迈出去,就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双腿一软的坐在了地上,并差点难受的当场呕吐了起来。

    “怎么回事?”

    高老大回过头,江风与她的距离并不算远,而江风的脚步声和干呕之声也未曾特意掩盖。这自然,也是瞒不过高老大的耳朵的。

    但高老大却来不及回头,很多时候,一件事情一旦开始,本就再难回头。

    少三两已经睁开了自己的双眼,他脸上的肥肉实在太多,以至于将原本应该是眼睛所在的位置占据了大半。只剩下一条好似缝隙一般狭窄的双眼,色眯眯的盯着一步一步走来的高老大。

    对于少三两来说,二斤肥肉已不算什么,甚至只要他在别人买的一扇猪肉上轻轻一划,少下来的部分,那也要远远多于二斤。如果能用二斤肥肉换来暂时的一瞬间快乐,少三两感觉应该还是值得的。

    他已站起身,走到不远处的一口井前,将一个盛满了猪肉的木桶提了出来。随后他将那猪肉往案板之上一放,灵活的抽出了一柄长而油腻的尖刀。手中挽出一个刀花,但见寒光一闪,已有一块约摸二斤左右的肥肉落了下来。

    少三两一手托着肥肉,一边露出了那种莫名的笑容,便好似,他半梦半醒之间的那种笑容一般。

    颤抖,同时在高老大与少三两二人身上出现的颤抖,不同的是,少三两是一双手在不住的颤抖,而高老大则是浑身上下,源自内心的颤抖。

    “喝……”

    低沉,急促,仿佛自胸口发出的一声焖喝之声传来。

    高老大忽然已闭上了眼睛,从小到大,她已经历过太多。山贼,劫匪,凶仆,恶犬,寒风,暴雪,酷暑……

    但从没有像今天一样,令她站在阳光下,却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光明。高老大有一种感觉,如果说以前的她仅仅只是在黑暗之间行走,那么,如今她却即将坠入无边的黑暗,再也没有爬出来的可能。

    风,卷着炙热的气息迎面而来的风,吹在高老大脸庞之上的同时,却使得高老大感觉到了寒意,透彻骨髓的寒意。

    人家说等待的时间总是短暂而漫长,一个人跨出两步的时间,对于高老大来说,却好像过了一年。

    良久,又是一阵风,高老大感觉到了风,却没有感觉到其它任何的东西。

    睁开眼,她忽然看到了一道背影,白色,纤瘦,有些高的背影。

    少三两的身子立在那身影之前三尺远的地方,手脚疯狂的挥舞并不能使他改变自己身子静止的状态。一根木棍,随手从任何地方都可以捡到的木棍,正抵在少三两的胸口处,好似生了根一般,一动不动。

    “你,你,你,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识相的话,你就赶紧麻利的把我放下来,我告诉你,得罪了我,准保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面对少三两的威胁,江风却只是嘴角挂过一抹冷酷的笑意,随即开口笑吟吟的说道:“我即使吃不了饭,也绝不会兜着走,这一点,你尽管放心。不过……”

    江风的话音拉的很长,下一刻,已是手腕轻轻一动,那木棍已是没入少三两的肩膀足足一寸有余。

    那并不是一根足够光滑的木棍,顶端的毛刺一根根无序的炸起,刺入一个人的肉里,想必便越发的疼。

    少三两杀过的猪很多,多到以他的数术能力根本数不清的样子。但从来没有一头猪死前,能够像少三两此时一样,嚎叫的是如此的撕心裂肺,如此的泣不成声,如此的情难自禁。

    此时此刻,江风方才带着淡淡的微笑开口说道:“你现在可以把你的倚仗说出来了,看看能不能吓到我,如果吓不到我,那么,你就只有一个下场……”

    江风没有继续说,只不过手腕一扭,将使得木棍转的“咯咯”作响。

    “你,你,我告诉你,我爷爷当年给铁胆震八方秦孝仪秦老爷子做过几十年长随。你若是再敢对我有无礼之举,小心我……”

    少三两的话没有说完,江风的已放下了手,只不过,那根木棍现在已经齐齐没过他的心口穿出。

    “铁胆震八方,可惜,我却不是八方……”(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五章 万花楼里一刀仙

    江湖不缺乏有天赋,有毅力的少年,缺乏的,往往是他们成为一个高手的机会。这一点,只要经历过江湖的痛苦与磨炼的人,都会懂得。

    杀死少三两,对于江风来说,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

    他与高老大的之间的交易本是你情我愿,但遇到江风,却是他的不幸。因为江风不喜欢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他死了,死的毫无价值,鲜血顺着他的嘴流出,染红了他胸口衣衫中掉落出的一块精致的丝帕,仅此而已。

    “这位公子请留步!”

    江风本不想停留,跨过镜中的一小步,对于江风来说,却好似过了无数的岁月一般。再加上此时天空之中的炎炎大日,江风的迫切的需要一家舒适的旅店,一个夸大的澡盆,一壶甘醇的老酒。

    转身,江风盯着对方,她稚嫩的脸上在阳光之下泛着一中独特的魅力,那不是女人的柔美,是一种充满了希望的渴望。

    “求大侠收我们为徒!”

    高老大忽然之间已经跪了下来,因为她知道,也许错过今天,她再也不会有更好的机会了。

    下一刻,孟星魂的身影已经第一个冲了出来。少三两的眼睛依旧瞪得老大,但这丝毫没有使得孟星魂有过一丝一毫的停顿,只见他好似一条豺狗一般冲到了那少三两原本躺着的躺椅旁边。一把抓出,便将那二斤重的肥肉和茶壶一齐抓在手中,往回飞奔而去。

    什么绝世高手,什么盖世武功,在此时的孟星魂看来,都没有自己手中的肥肉和茶壶重要。此时的它们,就是一条命,活生生的性命。

    烈日的照耀之下,滚烫的沙粒没有丝毫阻碍的与高老大的膝盖做着最直接的接触。

    “起来,带我我去最好的客栈!”

    江风的话有一种独特的魔力,虽然轻而平淡,但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魔力。

    黄沙夹杂着劲风,吹开的高老大的嘴唇越发苍白和干裂。但她的脸上却挂着笑容,因为,她已有了希望。

    看得出来,高老大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名符其实的高老大。虽然手底下仅仅只有四个需要依靠她才能生存下去的拖油瓶,但他们都已学会了珍惜每一秒,珍惜每一似机会。

    孟星魂和叶翔架着小何,生猪肉和茶水的确不是一种常人能够下咽的进食方式,但他们可以。毕竟一个人若是想要活着,便不能在乎太多。

    ……

    “万花楼!”

    朱红的圆柱撑起一幢高有四五丈的木楼,紧闭的大门之上,万花楼三个大字带着一股掩饰不住的胭脂气扑面而来。

    此时的江风微微皱了皱眉头,他需要的客栈,而不是女人。

    高老大能够带着四个比自己还小的孤儿生存到现在,靠的可不仅仅只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察言观色,临机决断,这些东西任何时候都能让一个人活的更久,活的更好。

    “这万花楼虽然是青楼,但是只要有钱,这里什么都能办到。因为他的主人,可是大名鼎鼎的一刀仙,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说起一刀仙,高老大的语气也不由的波动起来,毕竟,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之中。一刀仙对于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是神,是魔,是掌控一切,比帝王更有权势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渴望能够站的更高,站的更远,都渴望成为一个能够凌驾一切,主宰一切的人。这一点,高老大也不例外,所以,强者,总是能够得到所有人的尊敬与崇拜。

    “一刀仙?看样子,他的刀法一定很不错了?”

    “何止是不错,简直是神乎其技。十年来,关内关外的过往客商之中,从来不乏一些眼红万花楼财富的武林高手和江洋大盗。但是十年过去了,万花楼的财富一点点增加,而一刀仙的名声也越发响亮。

    相传,一刀仙杀人从来都只用一刀,但却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一刀。因为见过这一刀的,都是死人!”

    插话的是孟星魂,年少的他刚刚萌生出男子汉的血气,此时此刻,他比高老大对于一刀仙的崇拜还要强烈。

    “你的意思是,因为一刀仙够强,所以,所有人都要听他的,是不是?”

    “那是当然!”孟星魂的回答简单,肯定,快速,在关塞的这个小城镇里面。弱肉强食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深深的烙进所有人的心口之中。

    “那一刀仙现在在不在万花楼?”

    江风抬起头,看向那万花楼的深处,淡淡的问道。

    “在,昨天我看到他骑着他的爱马乌云回了万花楼,直到今天,都没有看到他的乌云出去。要知道,一刀仙若是出行,比定会骑他的爱马乌云,所以,一刀仙此时定然还在万花楼里。”

    说话的是叶翔,高老大收养的四个孩子里面,以他最为冷静,最为睿智,最为富有领导才能。

    “去叫一刀仙出来!”

    江风淡淡的开口说道。

    “什么?”

    即使以高老大等人常年在生死之间磨炼出来的心志,此时此刻,也不免为之一惊一愣。

    一刀仙的赫赫威名已经仿佛梦魔一般印在他们的心里,无论他们如何估计江风的武学,都不认为江风能够和一刀仙作对。毕竟,这些年为名,为利,前来挑战一刀仙的人已实在太多,死的人,也已实在太多。

    “我说,去叫一刀仙出来!”

    江风的话音之中已夹杂了一丝不耐,同样的话,他从不喜欢说三遍,因为那第三遍的话往往是说给死人听的。

    高老大毕竟是高老大,一个女人,或者说是女孩,能够做到老大。她知道,她必须赌,也不得不赌。

    大步踏前,她虽是一个衣衫褴褛不整的小孩子,但却已经有了几分坦坦荡荡的气势。

    “咣,咣,咣……”

    万花楼的大门被高老大扣的生响,随后但见那高老大鼓足了全身的气力,对着万花楼之中喊道:“一刀仙,出来!”

    高老大虽然已经声嘶力竭的暴喝,但她的声音依旧太小,只不过,下一刻,那万花楼之中忽然传出一阵雄厚无比的声音:“又是一个送死的,也好,活动活动筋骨,正好回来喝酒,温度正好!”(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六章 万花楼的新主人

    烈日依旧炙烤着大地,仿佛火焰一般的温暖晒得任何人都不想动弹分毫,一片失去了水分的落叶带着枯黄与无奈,打着旋儿缓缓落下。

    它也曾清翠,也曾饱满,也曾作为万千绿意之中那鲜亮的一点。过去的美好好似就在眼前,而这一刻,它已失去了一切。

    江湖人一如这枯黄的落叶,无论他们有多么辉煌和美好的曾经,他们都不能败。败了的江湖人就好像失去水分的落叶,会在下一刻失去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

    万花楼的大门忽然开了,“咯吱咯吱”的声音之后,是一道黑色的身影。

    黑色的马,黑色的人,黑色的刀,激起万花楼之外地面上浓烟般的尘土,真好似沙场百战的大将一般,飞驰而来。

    来人正是一刀仙,也只有一刀仙,才能够拥有乌云这样的宝马。也只有一刀仙,能够在乌云的背后展现出他一往无前,有我无敌的雄风。

    一刀仙来的很快,快到转眼之间,便已经奔出了万花楼。那种撕裂一切,仿佛千军万马而来的气势,犹如直接撞击在每个人的心头一般。

    高老大站在江风身前约摸一丈的距离,对于一刀仙来说,甚至不需要动刀,不需要动手,只要策马飞驰而过。巨大的力道便足以将瘦小的高老大带的飞起,随后,是粉身碎骨,还是肝脑迸裂,对于一刀仙来说,都已无关紧要。

    在一刀仙看来,似江风这样学了三脚猫的功夫,将让着自己的护院一流打败,便以为自己天下无敌的公子哥,他已经见得太多。不过看江风的衣着配饰,显然,对于一刀仙来说,今日又能好好的发一笔利市。

    劲风扑面,一刀仙的快马已经到了高老大的身前,他来的如此之快,以至于叶翔和孟星魂等四人的呼喊声尚在咽喉,他的乌云宝马便已经要撞到高老大的身上。

    一刀仙的右手已扶在了刀柄之上,这个动作他已做了千百次,每当他做这个动作的同时,往往意味着一条鲜活的生命即将消逝。下一刻,一道风一般的刀光闪过,一颗大好的头颅落下,他一刀仙就可以有更多的财富,更多的战绩,更多的威严。

    “呼”的一声。

    一阵风,如果马儿与一个人在高速的奔跑之下碰撞,那么骑在马上的人,感受到的绝不应该是一阵风,而应该是一种撞击带来的微微的颠簸感。

    “不对!”

    一刀仙能够活到今天,绝不是一个傻子,因为一个傻子绝不可能在这残酷的江湖之中据有万花楼,并活到今天。

    寒光四溢,仅仅只是一半出鞘的刀光,便已经驱散了周围烈日带来的熔融之意。一刀仙相信自己,更相信自己的刀,只要一刀在手,无论任何困难他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渡过。

    然而,刀未出鞘,一刀仙忽然心中油然而生一股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便好似正常人面对地狱爬出的恶鬼一般,令你的一切惊愕,不安,战栗,眩晕一齐涌上心头。

    原来,一刀仙眼光斜瞥之处,地上的影子,竟猛然的多了一个。而那多出来的影子,就站在一刀仙身后的马屁股上。最恐怖的是,马还是照样往前跑像是全无知觉,正因为了解自己的爱马乌云,所以,一刀仙才更加了解站在马屁股上之人的恐怖。

    一刀仙虽然是一名刀客,极为厉害的刀客,但他终究还是人,是人,就不想死,不想死,就会害怕。

    拼命一勒马,那匹马登时长嘶而起,下一刻,一刀仙已毫不犹豫的跃下马去。

    只听江风的声音冷冷传来“我听说一刀仙出道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百,杀人从来不用第二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你是什么人?”

    一刀仙已经长刀在手,对于一名刀客来说,手中握住了刀,便好似握住了自己的生命一般。而生命这种东西,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时,才能带给自己最大的安全感。

    “杀你的人!”

    江风的声音不大,因为一个人的说话声音若是太大,总会浪费太多的气力。而江风,恰恰是一个不喜欢浪费的人。

    刺眼的阳光之下,一刀仙只感觉江风的话语似乎也被镀上了一层金铁一般的光泽。带着生硬,痛苦来到自己的耳中。

    “敢与青衣……”

    说话之前,一刀仙已挥其了刀,江湖上一向都只有挥刀的人才有说话的权利。刀是好刀,千锤百炼,招是好招,滴水不漏。

    孟星魂已睁大了双眼,他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高手。一刀仙作为曾经孟星魂心中无可匹敌的存在,几乎是一种本能的驱使,使得孟星魂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一刀仙真正的刀法,哪怕,他并不能因此学到真正的刀法。

    一刀,似乎能够分川断海,破开一切的一刀。

    孟星魂已睁大了双眼,似乎想要看清这一刀的一切轨迹。

    下一刻,长刀坠地,一刀仙的声音,也同样没能再多传出一点儿。

    “砰!”马儿的嘶鸣声中,一刀仙倒地的声音激起了一阵阵尘埃。原本被他举过头顶的单刀笔直的落了下来,插入渐渐被鲜血染红的土地,发出一阵阵哀鸣。

    “死了?”

    无论是孟星魂四人还是刚刚被江风一把推到一丈外的高老大,都没有看清任何东西。他们唯一看到的,还是一刀仙将长刀高高举起,然后,整个人便已经倒下。

    江风轻轻的弹了一下右手的食指,一滴殷红的血液飞出,尚未落地,便已经在烈日之下蒸发殆尽。为这明晃晃的世界里面,染上一丝红晕。

    转身,江风朝着万花楼一步步走去。身后,一刀仙身上的血已经越流越多,染红了好大一片黄土。

    “诶呦,这位爷,您可真是为我们快活镇除了一大害了。这个一刀仙他平日里就欺压良善,作恶多端,今日,我们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您这个大英雄给盼来了!”

    江风对于这个胭脂盖了好几层的老鸨只是冷冷的开口说道:“准备最好的房间,最好的酒菜,还有,给他们五个弄洗一洗,弄身新衣服!”

    “好嘞,您请,块里面请!”

    风过,一刀仙的尸体已经开始变干,江湖就是如此,无奈,残酷,现实……(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不差钱和死要钱

    更深月色半人家,北斗阑干南斗斜。

    夕阳西下,小镇外边塞口独特的黄沙与隔壁气候,使得白日里的炙热潮水般退去。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抹抹寒意。

    与白日里的空荡相比,这里的夜色却显得热闹了许多。终日奔波,忍受着酷暑与严寒的人们,无论前往关内还是关外,走到这里,便已算达到了一半的目的。

    一杯醇厚的美酒,再加上一个温婉的姑娘,无论是谁,只要能够提供这一切。那些不远千里而来的豪客们一定不会吝啬手中的金银。

    万花楼本来便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华灯初上,月夜朦胧,一个个犹如江南水乡走出般的姑娘,一个个锦衣貂裘,一掷千金的豪客。

    但今晚,无论是谁,只要是来到万花楼的门前,迎接他的,只会是暗淡的灯光和关的严严实实的大门。

    从人们开始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那一天开始,交易便开始出现。有人愿意买,有人愿意买,这是最原始,也是永恒不变的交易。

    但今天,即使再有钱,你也在万花楼买不到任何的东西。

    江湖之中有两种区分地位的方法,第一,有钱,第二,有功夫。但无论一个人有了哪样,都会给他一种莫名的信心和高人一等的感觉。

    那是一架大车,车轮之间的距离足有八尺,这样的大车,也只有八匹毛色鲜亮,膘肥身健的骏马和三个面相精神的赶车大汉方才驱使的动。

    待得马车停下,车厢上上好缎面做成了帘子被两只如玉一般的白嫩小手打开,随后但见一名身穿轻裘,面色惨白,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括得干干净净的中年人当先挪了出来。

    月光下,他手上戴着的翡翠斑指荧光四溢,翠色浓重。此人正是江湖之中有名的金玉堂的败家大少,潘小安。

    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就连他的独门兵仞,也是镶着翡翠的短矛。江湖上人人都讲潘大少败家,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金玉堂的生意不仅不见萧条,反而蒸蒸日上,这可着实令人有些想不通。

    此时那潘大少下得马车,看到往些年一见到自己,便有无数美女迎来送往的场景丝毫没有出现。心中不由一哼之下,便即开口道:“这万花楼怎么做生意的?现在都不开门,是不是想关门大吉啊!”

    潘大少言罢,待得马车之上下来了两名一袭紫色长裙的妙龄女子之后,又从车上溜下来一个头顶之上光秃秃的中年男子。

    此人生的一副精瘦的身段,一双眼睛却好似鹰眼一般,仿佛能够在眼里放出光芒一般。而他最奇特的地方则是他的一双手,每一根手指都黝黑而宽大,若是没有数十年的指力功夫浸淫,断不会有此模样。

    与潘大少的阔气不同,这位施耀先虽然因为指力惊人,得了一个一指追魂的绰号。但他最为江湖人熟知的绰号,却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炉,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施耀先怎会不做。

    而潘大少之所以留着施耀先在自己身边蹭吃蹭喝的占便宜,却是因为很多时候,得有一个武功威望足够出众的人为自己办事。这方才能够显得出他潘大少的实力。

    但见此时那施耀先一马当先,脚下一动,已是仿佛一阵风一般落到了万花楼的大门之前。看着周围同样驻足此地徘徊的商客门,头一扬,大声喝道:“万花楼的人听着,我施耀先和潘大少二人今日途径此处,你等还不快快开门出来迎接,否则的话,准没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施耀先的内家修为不俗,这一下喊出,声音足足绕了万花楼好几圈,尚还经久不息。这一手内家功夫露出,当即震慑了不少对着潘大少那超豪华马车心存歹意的亡命之辈。毕竟,金银再好,也不如自己的小命重要。

    而此时的万花楼之中,桌椅星罗密布的大厅之中,仅仅只坐了一张桌子的人。

    坐在首位的自然是江风,而除他之外,高老大等一行五个小孩。在洗去了身上的污垢,换上了崭新的衣服之后,五人一个个都露出了自己原本清秀的面孔。

    摆在六人面前的,是慢慢一大桌子丰盛的饭菜,飞禽走兽,山珍野味,应有尽有。毕竟,在这个关内与关外交汇的地方,最不缺乏的,就是各地的特产了。

    虽然还是孩子,但无论是高老大,还是孟星魂,叶翔,石群和小何四人,一个个与这些食物斗争起来,都煞是可怕。直看的那老鸨站在身后,小心翼翼的用手帕挡住了自己鼻子以下的部分。

    施耀先的声音不仅外面听得清清楚楚,万花楼里面,自然也不会例外。

    “这……”

    老鸨此时将求助的目光投向江风,毕竟,在江湖上行走,享受了多少服务,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江风作为胜利者,拥有了一切的同时,也必须保护这里的一切。

    “去,告诉他们,今天不开门。”

    江风的吩咐无疑使得老鸨为难万分,毕竟,似施耀先这等江湖客,一言不合,拔刀杀人那是常有的事情。但江风的话,她又不得不听,所以,很快,她便陷入了一阵阵的纠结之中。

    不过下一刻,她的这些纠结,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以为万花楼的大门已经开了,细小的铜锁如何抵挡的了那真正的高手,施耀先不过内力一震,便打开了这扇万花楼的大门。

    “怎么,不要以为他一刀仙有什么了不起,告诉你,我施耀先也不是好惹的。赶紧把最好的酒,最好的菜还有最好的姑娘统统弄出来!”

    施耀先一边呼喊着,一边得意洋洋的冲进了万花楼,但下一刻,回应他的只有一个淡淡的声音:“我如果是你,就一定不会进来。”

    “为什么?”

    “因为会死人!”(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八章 他为什么会死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真正的高手从来不用主动去获得名声,对于他们来说,名声就好像那些闻到了腥味的苍蝇一般。就算是自己想赶,也是赶不走的。

    而一个人若是名头太大,功夫却太差,恐怕在江湖上活不了太久。

    施耀先从前只喜欢钱,准确的说,他喜欢赚钱,却不喜欢花钱。这样的人虽然吝啬,但往往有着一颗谨慎的心,也往往能够在江湖上活的更久。

    人家都说金钱会腐蚀一个人的身体和内心,这些年,施耀先跟着潘大少一起,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无论任何时候,仅仅凭借着一句呵斥便可以得到那些自己想要的东西。

    留存在记忆深处的那份的谨慎与小心,在施耀先的心中已经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则是那种颐指气使,时时刻刻想要凸显自己的狂傲之气。

    施耀先自问,他自己已几乎听说过天底下所有的高手,但从来没有一个,能够和江风的形象重合。

    “装神弄鬼的家伙,正好,宰了他,这万花楼可就是我的了。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这万花楼里到底积累了多少财富?”

    随着施耀先贪婪的目光在万花楼之中一扫而过,江风已经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冷冷的说道:“你是聋子吗?”

    “哼!”

    施耀先一声冷哼,随后脚下一点,便已经好似一只天空之中掠下的雄鹰一般。带着展翅之势居高临下,朝着江风凌空扑来。

    “轰”的一声,江风的袖袍猛然之间一甩,那施耀先只感觉江风的袖口便好似一口无边无际的巨大布袋一般,铺天盖地朝着自己盖了过来。身处空中,无处接力的他除了硬拼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选择。

    平心,静气,丹田之中的内力一涌,那施耀先已经闪电般的一指点出。

    以点破面,这本是江湖之中人人懂得的武学道理。况且,他施耀先最最擅长的,又是指法,此时此刻,一指点出,他施耀先已经信心满怀,只待功成。

    但下一刻,当施耀先的手指接触到江风袖口的一刹那。原本预料之中绷的笔直的感觉并未出现,取而代之的,则是仿佛一叠又一叠海浪不断涌来的感觉。

    不仅如此,下一刻,施耀先忽然感觉到江风的袖口忽然之间已变成了无数的利剑,层层叠叠的将他的食指包裹起来。那种感觉,便好似他主动的将手指放进一口绞肉机里面一般。

    人家说十指连心,指尖之上的每一点疼痛传来,都好似撕心裂肺一般。这一点,从施耀先口中发出的那凄厉的惨叫之声中便可以知道。

    施耀先的身影来的快,去的也快。无论是高老大五人,还是这万花楼里面原本的众人,对于摔落在地,捂着自己右手蜷缩成虾米形状的施耀先,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与惊讶。

    同情是江湖上最容易惹来麻烦,埋下后患的东西,而惊讶,对于早已见过了太多的死人的他们来说,这种纯属浪费的东西根本没有太多存在的必要。

    站起身,江风用一块纯白的绢布擦了擦嘴,随手一抛之后,便缓缓朝着那施耀先而去。江风走的并不快,但此时的施耀先却只顾着蜷缩在地,完全没有一丝一毫逃走的征兆。

    “这位兄弟,且慢动手,且慢动手……”

    潘大少的声音急吼吼的传来,与之对应的,则是他匆匆而来的身影。

    “潘大少,如果你跨进这里一步,就可以和这位施耀先一齐上路了!”

    江风的声音好似一个无形的台阶一般,方一发出,便使得潘大少抬起的脚步悬在了空中。他与万花楼的门槛之间已不足三尺,甚至只要再有一步踏出,便可以跨入万花楼之中,但这一步,潘大少却是无论如何也跨不出。

    无论是赚钱还是学武,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凡能够在这两件事情上有所成就的,必定有其过人之处。谁要是因为一个人钱多,便将他看成是傻子一般来对待,那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傻子。

    施耀先侧过脸,对着潘大少努力的动了动嘴唇。刚刚江风的随手一击绞断了他手指的同时,也伤到了他的经脉。

    虽然施耀先明白潘大少的功夫不过是伯仲之间,与江风动手,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但一个人若是处在生命最危机的关头,那么无论任何一丝可能的希望,他都不会放过。

    潘大少看了一眼施耀先,又看了一眼稳坐钓鱼台的江风。忽然身子一扭,自言自语道:“这万花楼装修的不够精致啊,算了,我还是回马车去吧!”

    施耀先已经瞪大了眼睛,他绝不敢相信,往日里轻而易举就被自己耍的团团转的潘大少居然会对自己求救的眼神无动于衷。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施耀先永远也不会明白,潘大少带着他只当带着一条威风凛凛的狗。这残酷的江湖,有谁会为了一条狗去赌上自己的性命呢?

    “关门!”

    江风仿佛自言自语的一声轻语,那老鸨便已经好似打了鸡血一般的一声吆喝,很快,两个龟奴冲出,将万花楼的大门缓缓关上。

    “吱吱”的声音响起,渐渐黯淡的光线带给施耀先的,是渐渐消逝的希望。

    “他为什么会死?”

    江风忽然指着双目已经发愣的施耀先,对着高老大五人问道。

    “因为他弱小。”高老大如是说。

    “因为他冒犯您。”石群如是说。

    “因为他的运气不够好!”叶翔如是说。

    孟星魂和小何没有开口,是二人不知道?不愿说?还是认同之前的三个观点?

    江风喝了一口酒,淡淡的说道:“你们说的全对,不过,还要加上一条,那就是他身上带的钱实在太多。他施耀先也算纵横江湖数十载,可惜,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至今仍没有懂。”

    喝完酒,江风忽然长身而起,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的转身朝着楼上而去。只留下一句飘在空气里的话,回荡在高老大五人耳边。

    “杀了他,带着他身上东西来见我!”(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九章 快活林

    云边大雁南飞去,寒风吹落半枝秋!

    江湖之所以是江湖,便是因为滚滚的浪潮永不停歇。一年,一月,甚至一天,整个江湖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酷暑远去,秋天的萧瑟在这边塞的小镇之中,也仅仅只剩下几许枯叶的背影。

    万花楼还在,万花楼却已不在。

    江湖不能少了任何人,江湖也不会缺了任何人。所以,万花楼虽然没有了,但那一天起,快活林这个新的销金窟便彻底取代了万花楼原本在众人脑海中的记忆。

    快活林,顾名思义,便是寻找快活的地方。只要有钱,在这里你便可以得到一切快乐。

    但之所以不叫万花楼,便是因为这里虽然是快活林,但却只有清倌人,没有了当初的那些莺莺燕燕。

    然而,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却往往越能够激发人们的**。一个人若是有了**,往往便不会吝啬手中的钱财。

    当夜幕降临,一日里来来往往的旅客无论有没有选好落脚的地方,只要手中还有几个余钱,且是第一次行商到此,都一定要来快活林走一遭。否则的话,路过此地却不入快活林,当真是枉来一次。

    “御……”

    到得快活林,赶车的大汉立刻吆喝一声,勒住了一架看起来相当结实豪华的马车。

    但这大汗满面虬髯,肌肉鼓胀之间好似一个个圆球一般,魁梧非常。他的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马车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象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少爷,快活林到了!”

    大汉的声音温柔的很,好似洞房里面小娘子的低语一般,一点儿也没有与他身材相符的豪气。

    马车上下来的少爷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快活林”三个大字,随即叹了口气,自怀中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与灵魂。

    酒是好东西,也是坏东西,他可以温暖一个人,也可以焚烧一个人。一个人若是嗜酒如命,不是活的很好,就是活的很坏,看这位少爷的样子,真不知他是活的很好?还是活的很坏?

    那大汉虽然叫他少爷,但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快活林既然是做的是清倌的买卖,门口自然不会有哪些招揽声音的莺莺燕燕。

    那位少爷伸出手,轻轻的拂了拂门口那雕龙画凤的圆柱,喃喃自语道:“这么多年,这么多年,我还是忘不了……这快活林,真的能够使人快活吗?”

    酒,色,财,气,一个人若是不快活,多半只要解决其中的一样,便能够快活了。

    快活林,就是让人快活的地方,虽然,这里的快活,真的很贵。

    那少爷和大汉一齐进来的时候,快活林原本大的出奇的大厅之中,早已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不过,只要有客人,便断然没有让客人站着的道理,所以,很快,二人便在一张精致的紧的小桌之上坐下。

    不大丁点的功夫之后,便有小厮端上了精致干果与肉脯,还有精致的酒壶和醇香的老酒。

    “诸位,诸位,诸位……诸位客官,请静一静,下面就有请我们快活林的寐娘姑娘,出来为大家演奏一曲!”

    ‘叮叮呼呼’的一串琴音,顿时整个快活林都安静了下来,就看到一个身披大红长袍,怀抱琵琶,脸上笼罩着一层轻纱,而容朦朦胧胧,但是身形却仿佛风中春柳一般风姿动人的女子自屏风之后转出。

    食色,性也!圣人之言,诚不欺我。

    寐娘只是轻轻的站在那里,尚未开口,但整座快活林的大厅之中,已忽然安静了下来。

    但见她莲步轻挪,坐在了一张椅子上,然后把怀里琵琶端端正正地放在了面前,她的面前放了一个小小的博山鼎,里面飘出丑了一丝丝楼楼迷人的清香。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戽,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位寐娘的声音就犹如那春冰炸裂一般,发出了清脆的金铁碰击之音,在琵琶暴风骤雨一般的轮指配合下,此曲有如沙场上铁骑突出,直透他人心魄,顿时一股苍凉花茫之气直冲心头。

    “妙哉,妙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寐娘神技,真叫人大开眼界!”

    说话的是一个少年,一身碧蓝的丝绸长袍分毫尘埃不染,金冠之下,玉面星眉的他既有武者的英气,又不乏类似书生的儒雅。看起来,定然十分讨女人喜欢。

    这样的一个人,他本身便已经是最为引人瞩目的存在,但此时此刻,那刚刚进来的少爷,却将目光集中在了他背后的宝剑之上。

    “请我喝一杯?”

    这位少爷忽然抬起头,他先是制止了身旁惊愕万分,随时可能暴起的大汉。随后对着自己身边忽然之间出现的一位年轻人开口说道:“当然可以,请坐!”

    来人正是江风,从这位少爷和大汉刚刚进入快活林的一刹那,江风的心中便猛然一动。随后,他难得的走出了快活林最高处的阁楼,来到了这大厅之中。

    一缕透明的酒水闪着灯火带来的光芒,缓缓将酒杯注满,摇曳之中,透着一种难以抵御的诱惑。

    “能喝酒的人,一定是好朋友,干!”

    江风的眼中只有一只手,一只修长笔直,没有一丝岁月痕迹的手。

    “一个人的朋友若果太多,有时候,未必是一件好事,干!”(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章 众人的身份

    酒会越喝越香,水会越喝越凉,但酒只是生命之中的过客,水才是你一生走完的依靠。

    三杯两盏之后,对于两个酒鬼来说,已算是完成了开胃的仪式。

    “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那位刚刚开口赞叹寐娘琴技的公子哥已经离开座位,朝着楼上而去。

    “站住,你不能过去!”

    说话的是高老大,不知从何处忽然之间出现的她已经站在了二楼的必经之路上。

    一十五岁的年纪,虽然尚未完全长开,但却好似一朵绽放到了一半的青莲,别有一番含苞待放的清幽。一袭黑色的连衣长裙之上,一朵朵诡异的鲜花印在上面,带来一股股神秘的感觉,与她容貌之上的气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所以,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克星。

    即使男人身怀绝世武功,但众目睽睽之下,敢于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出手的人物。那绝对是可以在江湖人的吐沫星子里面游泳的绝顶高手。

    “藏剑山庄的少主人游龙生,原来是他,难怪赶在这快活林里面肆意妄为!”

    说话的正是那髯鬃大汉。

    而江风此时却是忽然侧过脸,绕有兴致的开口问道:“你们认识?”

    那位少爷此时却是咳了一声,随后微微斜低一点点头,开口笑着说道:“他并非认得游龙生这个人,而是认识游龙生身后背着的那把剑。”

    “昔年一代剑豪狄武子爱剑成痴,孤傲绝世,直到中年时才爱上一位姑娘。不料就在他俩成亲前夕,姑娘却和他的好友神刀彭琼幽会。狄武子伤心之际,一剑杀了彭琼,从此以剑为伴,以剑为命,再也不谈婚娶之事。他的剑因而称为“夺情剑”。”

    江风忽然讲了一个关于夺情剑的故事,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位游龙生身后背的,正是那柄夺情剑。

    那少爷此时忽然对着正准备施展轻功,越过高老大的游龙生开口喝道:“佳人可不是用来唐突的,难道堂堂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会不懂得这么简单的道理吗?”

    一个人若是想要出名,最快,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杀人。杀人不仅仅可以立威,还可以用鲜血为后人留下永生难忘的教训。

    游龙生的轻功不错,一个掠身的功夫,便已经落回到了江风三人的身前。

    “你认识我?”游龙生没好气的开口问道,只不过,究竟是问谁,却不甚明朗。

    那少爷喝了一口酒,好像天底下任何事情都可以用一杯酒来解决,如果不行,就两杯。

    “你可知道,自从着快活林出现至今的短短数月,已至少有不下三十名江湖高手试图恃强闯关。我家少爷叫住你,是为了救你,你小子不要太过分了!”

    游龙生忽然笑了,那种笑,就好像一只豪言壮志的蚂蚁,想要吃掉一头大象一般。

    “救我,笑话,你们既然认得我游龙生,就该知道,我游龙生的剑法。”

    江风没有看他,只是依旧保持着自己原本的模样,淡淡开口说道:“我听说藏剑山庄有一口鱼藏宝剑,不知道与他们少庄主的性命相比,究竟谁轻谁重?”

    怒发冲冠不一定是为红颜,只要愤怒到了极致,怒发冲冠在任何时候都会出现。

    愤怒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可能带给人力量,也可能带给人灾难。

    “忽嗖”一声。

    游龙生背后的长剑已然出鞘,剑是好剑,光若秋水波霖,身似长虹贯日。一道似是血煞,似是哀伤,似是无情,似是绝望的气息自长剑之上传来。

    一柄剑若是有了这般品相,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只当寻常。一个人若是有了这样一柄神剑,纵使不通武功,挥剑一顿乱砍之下,也必定能够打败不少江湖人物。

    江风虽然好似完全没有看到游龙生的动作,但游龙生却绝不会因此有丝毫的犹豫。

    “杀一个人,当然是越容易越好。”

    这句话,无论是藏龙老人还是雪鹰子,都是这样和游龙生说的,而现在,他也是这么做的。

    只可惜,藏龙老人和雪鹰子已教了游龙生足够多的东西,却没有教给他最重要的东西,武功,足够在江湖上活命的武功。

    一团剑光闪耀,这绝非是游龙生的功夫花哨非常,恰恰相反,无论是藏龙老人还是雪鹰子,他们教给游龙生的,都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因为只有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才是最适合杀人的招式。

    快,一个快字,足以把最简单,最直接的招式变成天底下最炫目,最可怕的招式。便好似一滴雨从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若是一场瓢泼大雨,则完全不同。

    游龙生已出了一十九剑,无论是谁,只要能够在这一瞬间的功夫击出这招式完全不同的一十九剑。那么放到江湖之中,也足以被许多称得上是一代剑侠了。

    两根指头,区区两根指头,在江风额前数寸的地方轻轻的点了一十八下。随后轻轻一夹,那游龙生的长剑便好似刺入了最坚固的青石岩之中一般,竟是一丝动弹都发不出来。

    “你……”

    随着游龙生鼓足全身内力涌入长剑,那仿佛大海一般深不见底的气息登时使得游龙生的脸色为之一惨。

    “嗡”的一声刺耳的剑鸣声之后,夺情剑上巨大的力道已经将游龙生震飞出去。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灵犀一指,据说乃是四条眉毛陆小凤的绝招。可是我看阁下的眉毛,只有两条啊。”

    江风随后将夺情剑扔在桌上,随后笑着对那少爷开口答道:“我听说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不过是寻常铁匠花三个时辰和二钱银子打造的。如果我也去打上个几十斤的小李飞刀,那在下岂不就成了小李探花?”

    “你是何人?”

    那大汉终于按耐不住,一把朝着江风抓来,他的手大而粗壮,是一个非常适合抓人的手。只可惜,当他的手靠近江风之时,江风的身影便已经到了一丈开外。

    江风一步步朝着楼上而去,没有看夺情剑一样,没有看游龙生一眼。

    李寻欢看着江风的背影,又缓缓倒上一杯酒,对着铁传甲开口说道:“快活林的镜主,果然名不虚传!”(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一章 宝镜之争

    江湖之中有许多名满天下的人,他们只要一站在那里,便是所有人目光与注意力的焦点。他们是上天的宠儿,是江湖浪潮最前沿的弄潮儿。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成功者,因为江湖认同的,从来都是成功者。

    游龙生走了,自己走的,走的时候留下了夺情剑。

    他走的很慢,背也有些弯,但他不得不走,三个月对于回到藏剑山庄或许是一个充分无比的时间。但用鱼藏剑来换自己的命,这个问题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没有什么毒药,没有什么契约,只有一句话,“三个月之内,拿鱼藏剑来换你的命!”

    游龙生绝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喜欢享受,喜欢出风头,喜欢听到众人的赞美,喜欢看到众人崇拜的眼神。但他绝不是一个甘心被命运摆弄的人,无论如何,起码他还活着,一个人若是活着,希望便永远不会消失。

    对于快活林来说,游龙生只是一个插曲,微不足道的插曲。这样的插曲在快活林之中已发生过许多次,而最近发生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负责挡人的高老大和孟星魂等五人,总觉得最近无所事事。

    一曲唱罢,快活林终于到了今日的主题,卖快活。

    对于天底下绝大数人来说,快活都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但总有一小撮人不一样,他们即使想要真正发自内心的笑一下,都是一种奢望。

    稀稀拉拉的人群开始散开,他们都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快活去了。

    唯有七八张桌子上的人一动不动,一边静静的等,一边将目光射向快活林的顶楼。便好似,自己只要有一个愣神的功夫,便会错过什么最宝贵的东西一般。

    “滴答,滴答,滴答……”

    一个正在倒酒的中年汉子以为不敢低头,手中的酒已经悄悄没过了酒杯,落到了地上。

    “噗”的一声。

    那是一面镜子,白银包衣,精铜做面,一圈边缘围了十数个小小的花纹。这镜子飞的不快,以在场众人的眼光,自然都可以将其看得清清楚楚。

    冲天而起的身影,人人都知道第一个抢到镜子的人多半也保不住镜子。但知道是一件事情,做到却又是另一件事情。

    好比人人都知道苦练武功一定会有所成就,但江湖上高手之所以不多,便是因为有所成就的人实在太少。

    “巴山顾家,想不到他们居然不远千里而来,看来这一次的宝镜出世,他们是志在必得啊!”

    李寻欢自言自语的瞬间,已忽然放下了手中的酒杯。铁传甲知道,当他的手不去理会近在咫尺的酒杯时,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已随时准备出手。

    天上地下,从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飞刀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发出来的。刀未出手前,谁也想像不到它的速度和力量,那种足以惊天动地的力量!

    此时此刻,静静的坐在顶层屋子中央的江风忽然睁开了自己的双眼,自言自语的说道:“仁者无敌,不错,不错!”

    每一次前来争夺宝镜的人虽然不多,但没一个人都是真正的高手。

    你若想获得,就必须失去,这不仅仅是江湖上的真理,也是快活林的规矩。快活林可以让一个人获得快乐,但却有两个前提,宝镜和足够的代价。

    “诸位,今日若是诸位愿将宝镜相让,我巴山顾家愿意欠诸位一个人情可好?”

    巴山顾家作为武林之中有名的世家大族,不仅仅与慕容山庄有着姻亲关系,世代守望。况且昔年顾道人以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纵横天下,死在他绿柳剑下的成名剑客,也不知多少了。

    这些年虽然顾道人云隐,但其座下的数名弟子同样也个个在江湖上闯出了好大的名堂。

    是以,无论是谁,只要听到巴山顾家这个名头,心中都免不了要掂量一番。

    高手相争,一线之差,便已是天壤之别。然而,就那位巴山顾家的中年人以为这面宝镜已经要稳稳的落入手中之时,异变突生。

    那是一道黑影,仿佛鬼影一般的黑影。巴山顾家的轻功虽然精妙,但与这道黑影相比,却又差了许多。

    眼睛尚未来得及眨一下,那黑影已经一把将宝镜一卷,随即朝着快活林之外的窗子而去。

    “咳……”

    迟到的咳嗽声之后,李寻欢的声音忽然传了出去,“把镜子留下”。

    如果说宝镜为巴山顾家所得,李寻欢的心中还会有那么些许的纠结。如今的李寻欢,却已经不是李寻欢,他是小李探花,例无虚发的小李探花。

    黑与白,岂非就像黑暗与光明一般,那黑暗虽无处不在,但光明所到之处,却没有一丝一毫可供黑暗生存的空间。

    小李飞刀的可怕,便在于他一刀既出,便是避无可避。

    起码,自李寻欢出道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看得见他的飞刀。

    “哼!”

    一声冷哼,那身影眼看已经到了窗外,但随即终于一个狠心,反手一掷,已是将那宝镜朝着顾家的那名中年人掷去。

    小李飞刀的名头的确可怕,他不敢尝试李寻欢的飞刀,但却敢给李寻欢添一些麻烦。

    只可惜,如果他还能在破窗之后再折返回来,定然会懊恼万分。

    因为那顾家的中年人在得了这块宝镜之后,居然毫不犹豫的将它反手又是一抛,对着李寻欢掷去。

    镜在半空,已经给铁传甲接住,此时的李寻欢站起身来,对着那顾家的中年男子双手一个抱拳,随即开口说道:“多谢,不知道是顾家哪位英雄到此?”

    那中年此时也是抱拳回了一礼,同时开口说道:“若无小李探花的飞刀神技,那半人半鬼岂肯将这宝镜留下,小李探花得此宝镜,不过是物归原主罢了。在下顾坤伯,他日小李探花若是有暇往巴山一行,在下必定扫榻相迎,请!”

    “请!”

    宝镜既有归属,那这大厅里的人,除了李寻欢二人之外,便很快一一散去。

    “少爷,这宝镜真的能让人快乐吗?”

    铁传甲将那扇宝镜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半天,不解的问道。

    “我也不知道,但它若真的能让她快乐,哪怕只有一刻,那我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了。”(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二章 木雕,镜主

    快活林,顶楼,窗开,月隐,灯明,屋暗。

    李寻欢是一个人进来的,这并不是他不信任铁传甲,也不是快活林的规矩。只是因为,铁传甲是他的朋友,而他,从来不想将自己的痛苦传给自己的朋友。

    江风正在点灯,上好的青铜,上好的工匠,打造出了这精致的青灯。一股股交缠的纹理之上,似是名山,似是大川,于灯火的映衬之下,光暗浮动,浑然天成。

    然而,李寻欢注意的,不是灯,而是点灯的手。

    小李风流,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却发现无论多美的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

    就连那使他梦牵魂萦,永生难忘的女人,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癖的。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现在展示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除了,这是一双男人的手。

    江风很有耐心的在点灯,一盏接着一盏。

    “锦帐燃花好,罗帖照梦醒”。

    “活火明千树,香鹿动六街”。

    “滩头谁断蟹,萍面认飞萤”。

    “红裳经幌咏,青焰梵宫寒”。

    “十年窗下影,一点案头心”。

    “落月澹孤灯”。

    “花落佛宪灯”。

    “茶当影裹煮孤灯”。

    “静参掸语看传灯”。

    江风一连点了九盏灯,每一盏灯上,都刻着一行锋锐的小字。九盏灯将屋子环绕,已将整间屋子照的通明,这种通明,江风并不需要,但是,来这里找他的人,需要这种通明。

    李寻欢静静将镜子推到江风的面前,江风没有看,只是对着李寻欢淡淡的说道:“李探花可知道规矩?”

    “知道,这里虽然卖快乐,但从不收钱!”

    “谁的快乐?”

    “林诗音。”

    “她不快乐吗?”

    沉默,良久,李寻欢的眉头几乎要皱到一起之后,才终于从口中发出一声低语:“我不知道!”

    “代价。”

    江风的声音冰冷而无情,就像一面镜子,无论是什么,都会被最真实的反应给镜子外的人。

    “这个东西怎么样?”

    李寻欢自袖口拿出了一个木制的雕像,巴掌高,一指宽。做雕像的材料很普通,普通到你只要在路旁随意找到一棵树,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类似的木头。

    但江风却很仔细的盯着这个木雕,那是一个人,方正大脸,长发披肩,但不知为什么,五官却是模糊的紧。

    他着一身长袍,坐在一个被截断的树桩之上,双手拉着一柄二胡。除了五官之外,每一个细节都惟妙惟肖,完美无瑕。

    但随着江风目光的流转,已渐渐将目光集中到了木雕的右手之上。简单,平常,这可能是大多数人对于将这只手雕刻而成的技艺的评价。

    但江风却忽然抬起头,对着李寻欢开口问道:“我想,这只手应该不是李探花所雕。”

    “不错!”

    “那人用了几剑?”

    “一剑!”

    “好。”

    江风言罢,便已经将那木雕收起,江风并没有问这个木雕雕的是谁,也没有问这个木雕的来历。在江风的眼中,任何东西都只分成两种,对自己有用的,和对自己没用的。

    江风之所以说那只手是另一人雕出来的,原因很简单,这是一只握剑的手,天生就用来握剑的手。一个没有把剑握进手里的人,是绝不可能雕出这样的一只手的。

    尽管只是轻轻的看了一眼,江风便已经能够从这只手上感受到一股股浓浓的剑意。它也许不够漂亮,但,它是一个天生就应该用来握剑的手,它是一只为了剑而生出来的手。

    那手上虽然没有剑,但江风的眼中却不一样,那里有一柄剑,一柄不许要握在手中,但却随时可以握在手中的剑。

    江风一向对于自己的剑很有自信,但自信不代表自大。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只要对于自己剑法武道有帮助的东西,对于江风来说,都是最有用的东西。

    一场交易的顺利完成,无论对于交易双方的哪一方来说,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那是一壶酒,好酒,三十年的杏花汾酒,怎能不是好酒?

    “咳咳咳……”

    酒多伤肺,李寻欢喜欢酒,但能够在伤到肺之后依旧喝酒的人。他喝的已不是酒,是药,是掩盖过去,医治痛苦的药。

    李寻欢端起酒杯,毫不犹豫的一饮而尽。他喝的不是酒,是醉意。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过,快活林的规矩一向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所以,很多时候,得到却不如失去。”

    江风的声音很平淡,平淡的没有任何感情。

    “这个道理十年前我就已经明白,否则,我也不会离开中原!”

    一阵风透过半开的窗子,吹的灯火一阵摇曳。忽闪的光线在李寻欢的脸上映出一中复杂的神态,沧桑而痛苦。

    江风终究是有感情的,当声音尘埃落定,人性的光辉已然回到了他的身上。

    李寻欢起身,离开,即将出门的瞬间,江风的声音忽然自身后飘来:“你当年若不离开,也许今日根本没有来这里的必要。”

    李寻欢顿了一下,“咳咳咳……”,他大步朝着楼下走去,那里有朋友,有酒,这两样东西可以让他忘记许多,包括女人。

    “砰!”

    阁楼的大门忽然重重的合上。

    江风闭着眼,手指轻轻拂过木雕的手,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沉醉的感觉。

    良久,他从袖子里面拿出一张怪异的面具,好似一面面小镜子按照蜂巢状拼接而成的面具。

    带上,飘走,只留下空荡荡的房间。(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三章 小店有怪客

    寒风刺骨,乌云掩日,天地之间虽然还没有雪,但那股冬日里面风雪的寒意已经扑面而来。似乎想要把每一个走在街道上的人化为一座座冰雕一般。

    “碳,上等的好碳……”

    苍老而略显沙哑的声音,那是一个被一大堆厚厚的各色布块围起来的人。他的头发已经不再黝黑,他的皮肤已经不再光滑,他已失去了生命中最好的年纪,但是,他很快乐。

    这种快乐是因为今天的冬天特别的冷,从他不住蜷缩身子的动作和拉着碳车的蹒跚脚步之中,可以看出,他不但怕冷,也怕累。但与之相比,他更害怕自己的碳卖不出去,卖不出好价钱。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天气真的越来越冷,车上的碳也越来越少,对于他来说,一天的辛苦得到更多的回报,已是最大的幸福与美好。

    前方的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来了。”

    “来了。”

    “一碗茶,一个饼。”

    “一碗茶,一个饼。”

    简单而重复的话说的多,无论是谁,都能过清楚的记得。

    两个清贫的人,两个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两个生活在这江湖,这世界角落的人,总是能够在对方的身上找到许多吸引自己的地方。

    “呼……”

    呼啸的北风冰冷的灌入,孙驼子抬起头,他忽然也笑了,笑的就像那卖炭的老翁一般。因为,打开门的是一个客人,有钱的客人,这样的客人,孙驼子已很多年没有见过了。

    一袭镶着银边的白衣净是最上等的绸缎,越是严寒之中,越是能够显示出他的柔韧与绵软。头上带着的面具之中,无数密密麻麻贴在上面的镜子使得人一眼望去,看到的不是对方,而是自己。

    小店里的桌子不多,但人却更少,来人随意的寻了一张桌子,一摆衣角,静静的坐下。

    孙驼子一眼看到他时,就从他裸露在外的眼珠之中看到了许多与众不同之处。他的眼神之中对孙驼子的残废并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的同情神色,这种同情有时比嘲笑还要令人受不了。

    孙驼子虽然是驼子,但手脚却是麻利的紧。来人刚刚坐下,他已飞快的窜到对方身前,将手中的抹布贴在桌面之中,小心翼翼的抹了起来。虽然这张桌子今天他已抹了不下三遍,但这一次,他是为了生意,而不是为了干净。

    “啪!”

    来人的手在袖子里面一缩一伸,已是将一锭足足十两的雪花纹银拍在了桌子上面。

    “隔壁的兴云庄,你知道多少?”

    从来人拍出银子的一刹那,孙驼子就知道,他绝不是来吃饭,也绝不是来喝酒的。因为这样一间小店,绝不可能有价值十两银子的酒菜。

    孙驼子愣了一下,因为在江湖上,饭可以乱吃,酒可以乱喝,但话却不能乱说。

    良久,孙驼子忽然已将抹布往银子上面一抹,随后开口说道:“孙驼子已在这里住了十多年,而隔壁的兴云庄原本也不叫兴云庄,而应该叫李园。

    大概十年前,在一个张灯结彩的喜庆日子里面,那庄子忽然换了主人,自然也就跟着换了牌子。

    现在兴云庄的主人,乃是龙啸云龙大侠。龙大侠为人豪迈大方,仗义轻财,结交了许多江湖朋友,想来此时的兴云庄里面,定然是高朋满座。”

    说到这里,那孙驼子又解释了一句:“这不,昨天,兴云庄的厨子才在小店定了两坛子老酒,想来这两日,定要有一阵狂欢。”

    说话间,那小店的大门忽然已经开了,一个精悍的短小汉子已经冲了进来。

    “孙驼子,快快拿酒来!莫要耽误了时辰。”

    来人话虽然佐证了孙驼子的话,但此时此刻,孙驼子却陷入了进退两难之中。他一面看了看那刚刚冲进来的短小汉子,一边不住的捏着手中的银子,没有任何时候,让他感觉到自己手中的银子是如此的烫手。

    “不用捏了,这银子可不怎么结实……”

    言罢,来人忽然转过脸,对着刚刚冲进来的短小汉子开口说道:“你从兴云庄里面来?”

    “你是什么……”

    那短小汉子尚未说完,口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一块抹布堵住。一股混合着污水与尘土的气味顺着咽喉留下,的确不是什么好滋味。

    “你从兴云庄来?”

    依旧是那毫无特色的语调,毫无特色的音色,但那短小汉子却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冰冷与恐惧。

    毕竟,把一个抹布放进一个人嘴里,可比把一柄刀放进一个人嘴里困难的多。

    小心翼翼的将口中的抹布掏出,那汉子顾不得干呕,便赶忙开口笑着答道:“小人巴英,的确是来自兴云庄。”

    “如今的兴云庄里面是什么情况?”

    “今日兴云庄里面来了许多与龙四爷交好的朋友,其中便有铁胆震八方秦孝仪老爷子,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一棍压天下田七爷和摩云手公孙摩云等江湖前辈人物……”

    “好,既然兴云庄里面有这么多江湖高手,那在下怎么能够不去凑一个热闹。前面带路!”

    “啊?”

    巴英只是一愣的功夫,江风已经站起身来。

    不得不说,巴英能够在江湖上活到今天,还活的不错,自然不是一个一般人。江风既然已经起身,如果他还没有做出决定,那么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做决定的机会了。

    “请,这边请……”

    谄媚的为江风让开一条路之后,那巴英赶忙对着那孙驼子吼道:“孙驼子,记得赶快送两坛子酒到庄里,怠慢了龙四爷的客人,可没有你好果子吃。”

    待得那面具怪人和巴英的身形消失,孙驼子脸上的陪笑忽然消失殆尽。他干瘪的手指在那锭银子上一阵摸索,随后自言自语道:“是真的!”(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四章 只身闯庄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巴英立在兴云庄的门前,天很冷,冷风如刀,刮得他裸露在外面的脸颊生疼。但他不敢走,也不能走,毕竟,与小命相比,些许寒意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那怪客低声的读着兴云庄门口的对联,当年李园里的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唯一保留的,大概只有这么一副御笔的对联。

    “这幅对联,他龙啸云也配?”

    怪人留下一句话,虽然没有任何腔调,但只要有人一听,便能够明白这必定是嘲讽。

    巴英不语,只是不住的赔着笑,小人物的悲哀便在于此。无论任何一方,他都不能有丝毫的得罪,否则的话,对方想要自己死,不会比想要一只蚂蚁死困难多少。

    “诶,这是什么人?”

    刚刚进门,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拦住了二人的去路。

    那巴英见得此时,却是笑着说道:“林总管,这位也是龙四爷的朋友,我刚刚要酒的时候,恰好遇见的。”

    “哦,原来如此,那快快请进吧!”

    便在此时,那巴英忽然对着怪人说道:“对了,龙四爷他们就在里面,小人突然想起,那孙驼子一人恐怕不够将酒送来。我得去帮他一把,反正你已到了兴云庄,不如您先一个人先请,我随后就到。”

    “聪明人!”

    怪人没有说别的什么,但巴英却是如蒙大赦一般的飞窜出去便好似这里不是高朋满座的兴云庄,而是血肉遍地的修罗场一般。

    巴英一直没有回头,出了兴云庄之后,他也没有朝着小巷的方向跑去。天色依旧昏暗,乌云往太阳原本应该出现的地方挤得越发浓密,此时此刻,巴英只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至于以后这里发生的一切,巴英不想管,也不敢管。

    不得不说,昔年李园的家底着实殷厚。

    此时此刻,兴云庄的殿内,地上铺着厚厚的嵌金丝的地毯,梁上挂满了精巧的彩绘宫灯。

    大殿四周由四对高高的铜柱子支撑,铜柱子旁边都设有一人高的雕花盘丝银烛台,天色虽然刚刚露出一丝暗淡,但上面早早点起了儿臂粗的蜡烛,烛中掺着香料,焚烧起来幽香四溢。

    一张大的出奇的圆桌之上,围坐了了十余名衣着光鲜,高谈阔论的江湖人物。

    正北方向的主位之上,坐着的乃是一名相貌堂堂,锦衣华服,颌下微须的中年男子。作为此地的主人,龙啸云面上笑容不断,在一片反复的恭维声之中不断余其它几人推杯换盏。

    “砰”的一声。

    大门与墙面发生的无情碰撞之音瞬间打破了酒桌之上完美的气氛。

    “什么人?”

    说话的人颧骨高耸,满面威严,花白的胡子并不密,露出一张嘴角下垂的阔口,更觉得威严沉重,平时也带着三分杀气,正是江湖中人人都对他带着几分畏惧的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

    来人不语,寒风透过他的长袍,吹的酒席之上原本可口的酒菜有些发凉。再配上他脸上那诡异的面具,只令人感觉到数九隆冬的寒意似乎已经提前降临。

    当怪人的眼光扫过屋内的众人之后,他忽然有一天,叹了一口气,对着龙啸云身边的一个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开口说道:“小娃娃,你娘亲呢?”

    那小娃娃生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来就象是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此时听得怪人所言,不等一旁的龙啸云开口,便嘻的一笑:“你想找我娘亲?”

    他嘴里说着天真烂漫的话,但话音未落,袖中已飞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怪人的面目和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且劲道十足。

    谁也想不到这看来十岁还不到的小孩子,竟是如此心狠手辣,天底下绝大多数的江湖客只怕一个不备,立刻就会死在他的箭下。

    “呜……”

    那是一声长长的吸气声,长到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能过清楚的听到这绵延的声音。

    下一刻,一道重重的浊气忽然被那个怪人自面具下的口中吐出。剧烈的气流好似一只打着旋儿的长矛一般,一头撞过那三支品字形排布的袖箭。

    “啪,啪,啪……”

    三支袖箭落地的声音之后,那娃娃身子凌空一翻,手里已多了两柄精光四射的短剑,不等这两句话说完,已闪电般向那怪人刺出了七招。

    这孩子不但出招快,变招快,而且出手之狠毒,就算多年的老江湖也要自愧不如,每一招出手,都好象和对方有着什么深仇大恨似的,恨不得一剑就将那怪人身上刺出个大窟窿来。

    “凭你也用剑!”

    怪人言罢,忽然一指点出,他的动作并不快,但当那娃娃准备一剑回转,削下对方的手指之时。却惊愕的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对方的手指已经到了自己的肩膀之上。

    轻轻一点,就好使弹飞一只衣服上的蚊虫一般的轻轻一点。

    但下一刻,那娃娃忽然感觉到一股仿佛蛊虫钻心一般的疼痛自肩口传来。随着他手中筋骨之上的气力一浅,那短剑终于握之不住,跌在了地上。

    “且住……”

    眼看龙小云已经被对方击伤,那龙啸云终于坐不住了。擅闯兴云庄,还打伤自己的爱子,今日他龙啸云若是不能出头,只怕他今后在江湖上也没有出头之日了。

    腾空而起的身影矫健非常,袖袍一卷,好似变戏法一般,一杆银色短枪已经出现在他手中。

    “武当派的龟蛇射息功,能够将这门功夫练到这吐气如箭,开口伤人的境界。整个武当派也没有几人,不知道是武当派的哪位高人驾临?”

    龙啸云说这话自然不是无的放矢,昔年他师父曾对武当派的一代疯癫宗师胡不归有大恩。是以,对于武当派的武功,他极有研究和见解。

    只可惜,井底之蛙,看到的天再大,也大不过井口。

    “不必试探我的来历,因为过不了多久,我的来历你们自然会知道。现在,带我去见林诗音……”(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五章 捏铁成泥

    有的一出江湖就已是老江湖,有的人在江湖上混到老依旧是个愣头青。

    当一个人的棱角被磨平,热血被冷静浇灭,他自然而然就成了老江湖。

    大厅中的人多是老江湖,面对一个来历不明的怪异高手,他们都没有轻举妄动。毕竟,这种大摇大摆闯进门来,还以理所当然的语气要求见龙啸云的夫人林诗音。

    这样的人,不是脑子进了水,就是有恃无恐。而以众人的观察来看,多半不是前者。

    男人自然有男人的骨气,无论如何,龙啸云起码还是一个男人。便在他手中的银枪一个紧握,这就准备和这怪人较量一番之时。

    突听内堂一人道:“快掀帘子,夫人出来了。”站在门口的童子刚将门帘掀起,林诗音已冲了出来。

    林诗音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神,她的气质,却是无可比拟的。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觉到她那独特的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人家说一个女人一生有两次重大的转变,一次是成亲,一次是生子。

    无论是谁,看到那张满是镜面的面具,都免不了感觉惊异,恐惧,躲闪,沉沦。但林诗不会,她仿佛根本没有看见这个怪人。她的心仿佛已全部贯注在她的儿子身上。

    “小云,小云你怎么了?”

    一个孩子若是闯了祸,母亲的怀抱永远都是他最好的归宿。

    龙啸云已经一步斜踏,用身子挡在了怪人与林诗音之间。

    “人既然已经见了,阁下是不是应该离开了!”

    然而,那怪人尚未搭话,扑在林诗音怀中的龙小云忽然放生大哭起来:“娘,这个怪人还没来由的冲进来嚷嚷着要见你,孩儿不过冲出来想要和他讲讲道理,便给他偷袭打伤。娘,你要给我做主啊……”

    那林诗音拍拍龙小云的脑袋,这才回过神来,望着静静站在那里的怪人,冷冷的开口说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见我?”

    看着江风一动不动,也不准备开口的样子,林诗音忽然皱了一下眉头。好似西子颦眉似得,更显三分娇柔,她忽然再次紧接着问道:“是不是他,是不是他让你来的?”

    话音一落,龙啸云的脸色却是徒然一变,苍白的脸色几乎凝固起来。他紧紧的盯着那怪人,虽然知道这怪人绝不可能是他,但只要这怪人与他有一丁点联系,他便会不惜一切代价的痛下杀手。

    十年了,龙啸云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快要把他忘了,但今天,这个怪人的出现,却不由自主的使龙啸云想起了他。

    那怪人忽然摇了摇头,指着林诗音开口说道:“这些年她可曾真正的笑过?”

    怪人的话很奇怪,这世上哪有去问人家笑没笑过这种简单的问题的人。

    而龙啸云此时却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想不到,他还是回来了。如果他不回来,龙啸云可以拿他一直当自己的兄弟。但如果他回来,龙啸云就不得不想起,自己的妻子,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财富,自己的名声,自己的一切都是别人的施舍。

    他龙啸云是一个男人,所以,他绝不愿让许多人知道,他是一个被施舍的人。

    短枪一点,已好似一道灿烂的银河一般划破长空而来。

    “气急败坏,是因为我已经问到了你的痛处了吗?”

    怪人话音飘出的同时,整个身子仿佛一条诡异的灵蛇一般,虽然只守不攻,但摇摆之间。看似简单的动作,却好似千变万化,无论龙啸云的枪影如何变化,如何密集,都奈何不得对方分毫。

    “既然已经知道答案,也就没有和你们继续玩下去的必要了,再会!”

    “哼!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一声冷哼之后,座位上一个面如重枣,长髯过腹,披着件紫缎团花大氅,顾盼之间,目卑睨自雄的老者忽然一伸手。但见两道白光已经飞射而出,朝着那怪人的后脑打来。

    这白光来的极快,快到几乎已经要抵达那怪人的后脑之中,那冷哼之声才刚刚传出。

    这位铁胆震八方秦孝仪老爷子久历江湖,这一下出手,那两颗铁胆的速度与力道尚且不算什么。但出手的时机,却真可说的上是妙到巅峰。

    若是那怪人没有转身离开,他秦老爷子这一出手,说不定就要给自己惹来一个大敌。而对方既然肯罢手离去,多半并不会将事情闹大,这个时候,他秦孝仪出手,不仅仅可以卖龙啸云一个面子,也可以试探一下这怪人的功夫与身份。

    而秦孝仪之所以在出手之后又喊上一嗓子,其一,对方听到声音之后已经无暇反应,并不影响自己的偷袭。第二,则是因为如果偷袭得手,那也是他秦孝仪秦大侠提醒过对方,不会给自己留下一个偷袭的恶名。

    秦孝仪这一手玩的漂亮,只看的同桌的田七,赵正义和公孙摩云三人一阵懊恼。懊恼这种好事,为什么叫秦孝仪这老东西抢了先,心中对于此人的提防,不由自主的多了几分。

    秦孝仪很有把握,只要对方的脑后没有长眼睛,这一下,即使不死,也会吃上一个大亏。

    然而,秦孝仪不知道,这世界上虽然没有眼睛长在脑后的人,但有些人的不需要眼睛,也可以看到脑后的一切。

    身子一转,江风右手已经闪电般的切入那两道白光之中,再一带,整个人掠出房门的瞬间双手一撒。但见一堆烂泥已经被甩到了地上,随后整个人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

    此时冲出来的这人瘦如竹竿,面色腊共,看起来仿佛是个病夫,但说起话来却是语声清朗,正是以摩云十四名震天下的摩云手公孙摩云。

    他看着那地上的一堆亮色烂泥,震惊万分的开口说道:“这,捏铁成泥,这种传说中的功夫,那怪人,究竟是什么人?”(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六章 男人的承诺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钱,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权,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色,但有的人,活着,是为了一个承诺!

    承诺有的时候很轻,轻的好像一片随风飘荡的羽毛。承诺有的时候很重,那种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那是一架破旧的独轮车,唯一一点完好的地方,恐怕就是那个小小的轮子。

    推着车子的是一个老者,一个从巷子里面转出的老人,孙驼子。

    巴英没有去小巷,然而孙驼子还是来了,即使他知道,自己的此行完全充斥着未知。而未知,也就意味着危险,很多的危险。

    孙驼子的手很大,他的手指不仅够长,而且够粗。这样的一双手,本该是很有力量的手。而看着那几乎不会摇摆的酒坛,显然,孙驼子并不像想象之中的那么弱不禁风。

    影子,长长的影子映在独轮车上,显然,车前有人。

    “大爷,是您!麻烦您稍微让让,别让这车子蹭到了您!”

    孙驼子小心翼翼的陪笑道,这是一个小人物在遇到大人物时的本能反应。

    “你要去兴云庄送酒?”

    “正是。”

    “你既已见了我,又何必还要去兴云庄?”

    “您说的话,小老二不懂。”

    那怪人的目光投向孙驼子的双手,忽然开口说道:“我很佩服你,我也不会伤害林诗音,所以,兴云庄的这趟浑水,你最好还是不要趟,你也趟不起。”

    那孙驼子此时陪笑着说道:“大爷,您说的话,小老二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那怪人却是淡淡的笑了一声,随即开口说道:“一个人若能在抹布和扫把间隐忍十几年,无论他是为了什么,都是值得人深深佩服的。

    不过,一个人若已抹了十几年桌子,无论他以前是什么人,都会变成最最普通的样子,因为当他在抹桌子油垢的时候,也就是在抹着自己的光彩。”

    孙驼子已放下了车子的把手,他虽然是个驼子,但此时此刻却已经将背挺得笔直。

    一个人可以为了承诺从高手变成普通人,也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从普通人变成高手,哪怕,是即将送死的高手。

    “看来你来兴云庄真的没有安什么好心?”

    孙驼子的话音厚重而响亮,显然,一个擦桌子的小老头,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声音。

    “你确定要和我动手吗?”

    孙驼子不语,但他身上的气势已经越来越强。

    “如果是你大哥,我或许会考虑和他搭搭手,但是你,还是回去吧!”

    孙驼子动了,仿佛一只潜伏了许久的野兽,在彻底锁定了猎物之后,闪电般的一扑。此时此刻,若是有人真的以为他就是那个整天在小店里面抹着桌子,卖着卑微的食物,赚着零星的铜板的孙驼子,那他一定是个傻子。

    孙驼子的右手青筋暴起,好似一条条盘踞的蟒蛇,五指抓出,十几年的岁月,不仅仅没有将他大力鹰爪功的火候磨灭。反而使得孙驼子渐渐领悟到了过刚易折的上乘武学境界。

    此时他这一爪抓出,便好似凭空抓出了五道无形的气流。自四面八方而来,将那怪人的一切退路封死。

    孙驼子很有自信,即使是他的哥哥亲临,面对他的这一爪,除了硬接之外,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但那怪人却只是抬起手,轻轻的一指点出。这一指来的不快,力道也不大,但一道吞吐不定的青芒却仿佛蛇信一般在那怪人的指尖出现。

    “指发剑芒!”

    这样内家修为,孙驼子曾经听自己的大哥说过,但凡能够将内家功夫修炼到如此境界的高手。无一不是炼神化气到达顶峰的绝顶高手。

    退!

    孙驼子绝不愿以自己的一双肉掌,去实验一下对方所发的剑芒究竟威力如何。

    大力鹰爪功本是天底下至刚至阳的功夫,但此时孙驼子身形一转,却是灵巧非常。不似一头雄鹰,倒更像一只灵活的雨燕似得。

    忽嗖的剑芒自孙驼子的手掌一旁划过,一瞬间,孙驼子只觉得手背与小臂之上一阵阵战栗之感出现在皮肤上。

    孙驼子的内力已经仿佛溃了坝的洪水一般,在体内疯狂的流转起来。此时此刻,他已经将对方当做了一名不亚于自己大哥的绝顶高手。

    无论结果如何,他都必须出手,即使死。这是承诺,男人的承诺。

    快,风一般的快,人未到,那怪人快到难以想象的身法带起的劲风已经袭到孙驼子的身前。

    双手十指张开,一股股内劲灌注其中,将这血肉构成的十指变得能够穿金洞铁。

    双手一合,仿佛十柄锋利的匕首一般朝着自己的身前袭来。然而,下一刻,当他的回过神的时候,却发现不仅自己的招式落在了空处,而自己面前的那个怪人,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

    孙驼子看着周围空空如也的景致,忽然叹了口气,说道:“这江湖,怕是要乱了,乱了!”

    孙驼子推起车,开始缓缓朝着小巷行去,无论如何,他都会完成自己的承诺。算起来,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自己的大哥了。

    而此时的兴云庄之中,龙小云已经被林诗音带走去处理伤势。但原本一排歌舞升平的景致已经彻底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个眉头紧锁的样子。

    那秦孝仪看似平静,但心中却最是紧张,特别是此时此刻,手中没有铁胆可以把玩。

    是以,见得众人不语,他终于按耐不住,开口问道:“龙四爷,今天这个怪人的底细,你真的不知道吗?”

    龙啸云虽然不知道怪人是谁,但已隐隐猜到了对方为何而来。只不过,这件事情,一直是龙啸云心中的伤疤,和他不愿回忆起的过往,又怎会轻易告知几人。

    “秦老爷子,您也看到了,来人的身份龙某也确实不知。”

    说到这里,那龙啸云忽然眼珠一转,随即开口说道:“不过看这个人的模样,到时突然令我想到了一个人,一个本应该远在塞外的人。”

    “什么人?”

    这一次,秦孝仪,田七,赵正义和公孙摩云四人几乎异口同声的开口问道。

    “快活林,镜主!”(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七章 会杀人的包袱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一个人若是感觉到了寂寞,便总想干些什么,来派遣那些寂寞。

    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与灵魂早已悄悄从刀锋下溜走。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汗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壳。

    马车继续走,皑皑的白雪掩不住马车的痕迹,一道与银白融为一体的身影已经出现在李寻欢原本埋下雕像的地方。怪异的镜面面具之中,千百种雪景交错辉映,甚是壮观奇妙。

    那身影出手极快,雪花自头顶飘落,尚未落到腰间,那身影的右手已经一把没入雪中。下一刻,那右手已经将一个精致万分的雕像从白雪和泥土之下捉了出来。

    冰冷的面具之下,先是传来了一阵嗤笑,随即那右手一翻,雕像已经落到了怪人身后一口已经有些鼓胀的布袋之中。

    大雪纷飞,掩盖了这里发生的一切,很快,一切都再次归于平淡。

    风雪掩盖的路再长也终会有走尽的时候,不知走了多远,路的尽头终于出现了一个小镇。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金狮镖局已经到了……”

    怪人刚刚言罢,只见一个怀抱雪笠,雪笠下夹着一个包袱的人人逃命似的从客栈之中冲了出来。

    他有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一个黄腊的人头。他的耳朵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但他的目光却很恶毒而锐利,就象是响尾蛇的眼睛。

    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之下,他的身子也象是毒蛇,细长,坚韧,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黏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样的模样,这样的打扮,再加上他背后那被鲜血将白色染成黑色的披风,以及他面如锅底般的黑色。除了近年来在黄河一带创下好大名声的碧血双蛇之一的黑蛇之外,恐怕再没有其他人了。

    “看你一个人急匆匆的样子,白蛇多半已经死了……”

    光,乌黑的光芒一闪而过,已经直取那怪人的咽喉而来。

    黑蛇不喜欢和活人说话,以为说话会浪费最好的时机,最好的杀人时机。他喜欢和死人说话,只有这样,才会让他感觉到那难得的平静与安心。

    然而下一刻,黑蛇的眼睛忽然瞪得老大,他的嘴微微有些分开,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他已没有任何机会再多说一个字,因为他的剑,此时此刻已经刺入了自己的咽喉。

    怪人的食指与中指轻轻的夹在黑蛇的剑身之上,看着光泽从黑蛇的眼中渐渐消逝,怪人摇摇头,将右手放下,对着黑蛇说道:“我本想叫你多活一会儿,只可惜……”

    言罢,那怪人已经伸出手来,自黑蛇的肋下将那雪笠后面的包袱抽了出来。

    手腕一抖,但见那包袱已经彻底打开,一件金光闪闪的胸甲已经出现在怪人的手中。

    “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要我说,欲除梅花盗,先练葵花功才是……”

    脚步声,三个脚步声,两个轻的在前,一个重的在后。铁传甲托着几坛子酒出来之后,前面的李寻欢和一个狼一般的少年忽然停下了脚步。

    死人!一个死人正挡在三人之前,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杀死他的么?”

    阿飞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就是那包袱。”

    阿飞皱眉道:“包袱?”

    包袱显然不会杀人,但带走包袱的人会。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发生兴趣?也许我昨天晚上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起风了,带着白雪的寒气,有些冷!(未完待续。)

第二百六十八章 武林三宝金丝甲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捆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地直响。

    马车之中,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瞪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况且,黑蛇还丢了那个包袱。”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的喝酒的样子。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口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人不可!不过,那包袱却不是我们拿走的,又有什么可怕的?”

    李寻欢微笑道:“我们没有拿走包袱,这件事情,你信,我信,可是,别人会信吗?”

    少年摇摇头,淡淡的说道:“确实。”

    李寻欢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勺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阿飞刚替他推开窗子,马车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虬髯大汉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伸出头,忽然扫了一眼周围之后,忽然自顾自的走下车来,然后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象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地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积雪。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入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齐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了,早就想见见阁下。”

    静,风不大,雪花落地的声音似乎都可以在此时的寂静之中被人们听到。

    无论是金狮镖局的金狮查猛,还是那神行无影虞二先生,都一向是一个对自己功夫极有信心的人。否则的话,他二人绝不可能有勇气来这里拦下天下第一刀小李探花的马车。

    但此时雪林之中本不该出现的平静却使得二人的心头越来越冷,平静不仅可以孕育着爆发的力量,也可以孕育着未知的恐惧。

    “叮当,叮当……”

    一连串的叮当声之后,树林之中忽然出现了四个人。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象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系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面像狞恶,但好似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

    只可惜,现在的叮当声,却绝不是因为他们四个走路发出来的。因为死人,是不会走路的。

    查猛此时虽然面色如常,但从他微微有些鼓胀的衣着之上,便可以看出他似乎已经将周身内力运转到了极致。

    至于那虞二先生,此时却是目光不断的在树林之中环视:“不知道是哪位朋友到此,不知道是我等有什么得罪之处,还是尊驾与苗疆极乐峒有一些误会?”

    北风呼啸,半晌,树林之中忽然之间出现了一阵低沉的叹息之声。

    “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

    随着这拉长了的声音落下,林间的风雪似乎也变得大了许多。

    “他们四个想要金丝甲,但又不肯付出相等的代价来交换,所以……”

    那神秘的话音虽然没有说完,但现实往往比话语更有说服力。冰冷的尸体,失去的生命,这就是他们四个付出的代价。

    虞二先生的耳朵不停的在抖动。只可惜,无论他如何努力,如何分辨,那林间的神秘话音就好像从天地之间的每一处传来一般,令人除了听之外,根本无法追踪他的来源。

    “金丝甲,难怪,难怪……”

    李寻欢刚刚自言自语罢,一旁的少年便紧接着开口问道:“金丝甲,就是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吗?”

    “不错,可惜,如果不是两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即使得到了金丝甲,也只能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祸患。”

    那少年此时却是摇摇头说道:“可是你知不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已经重出江湖了。

    每一个被他杀死的人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所以,欲除梅花盗,先得金丝甲。”

    言罢,那少年忽然一步踏出,已经要朝着树林深处走去。

    “你去干什么?”

    “找金丝甲?”

    “为什么?”

    “我要出名!”

    “非去不可?”

    “非去不可!”

    “纵使死?”

    “纵使死!”

    “你叫什么名字?”

    “在我出名之前,你就叫我阿飞吧!”

    “祝你好运!”

    “谢谢!”

    风雪依旧,查猛和虞二已经一动不敢动,唯有那叫做阿飞的少年,正一步步朝着树林深处而去。(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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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游记介绍:
这是一个神奇的综武世界,不仅有金庸、古龙等大师笔下那些耳熟能详的人物,还隐藏着无数更加可怕的存在。 穿越而来,一体双魂的江风一直有一个梦想,他希望这世间在没有人挡得住自己的轻轻一剑,也没有少女挡得住自己的微微一笑。 然而,这里的武学人物都是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的活人,这个拥有无限可能的世界给了江风无限的可能,也给了他们无限的可能。 这里是武侠的世界,有哭有笑,有血有肉,又爱又恨,有情有义,当然还有那绝世的武功,和风华绝代的美女! 企鹅群:三六一八零六四六武侠游记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武侠游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武侠游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