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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贼眉鼠眼     贞观大闲人txt下载     贞观大闲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章 志向高远

    很让人灰心丧气的理想,至少王家兄弟听完后,满腔雄心壮志像被针戳破的皮球似的,瞬间气全漏光了。

    兄弟二人腰杆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耷拉下来,由刚才的挺拔劲松变成了身后的歪脖子树。

    “兄弟,你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咋这么没出息咧?”王桩怒其不争的嘴脸跟李道正训儿子一样一样,分外欠抽。

    遥望漫天繁星,李素不置可否的笑。

    怎样跟两个只活了十几年的家伙解释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的心境?嗯,对牛弹琴或许还更有效果,弹一首西班牙斗牛曲,牛都喘粗气,这俩货不同,不但长相丑得完美躲过了所有的人样儿,而且李素严重怀疑他们脖子上那颗东西不是脑袋,是肿瘤。

    “哥,我们说要走出去,去哪里呢?”王直的眼里充满了矛盾的兴奋和迷茫。

    少年人几乎都曾有过的眼神,心志比天高,一旦说到具体了,顿时茫然无措。

    王桩今天的智商有超常发挥的现象,沉默一会儿,仰起头看着星空,豪情得连语气都变成了咏叹调:“走出去,当府兵,战场杀敌立功……”

    啪!

    一记重重的巴掌狠狠抽在王桩的后脑勺上,抽得王桩剩下的咏叹调霎时变成了哀嚎。

    “王八蛋,想死先给你爹娘送了终再说,一家人好不容易逃过天花捡了条命,好日子没过几天又去入府兵,你们兄弟死了不要紧,爹娘咋办?不孝的东西!”李素难得认真严肃的骂开了。

    王家兄弟自从天花瘟疫时得了李素的活命之恩后,一直对他很服帖,被抽了也不生气,揉了揉后脑勺,王桩咧嘴笑道:“听说陛下打掉东/突厥后,年年对外用兵,要把咱们大唐周围的邻国都收拾一遍,而且军功也越来越厚重了,入了府兵,跟随大军出去打一仗,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回来赏田赏钱咧……”

    李素气得想笑。

    说得简单,好像打仗就是跟着大军出去砍几个脑袋拿回来换地换钱一样,李素虽然没经历过战争,但他知道战争有多么可怕残酷,大唐如今虽说兵锋正盛,看谁不顺眼就揍谁,把周围的邻居们吓得瑟瑟发抖,但只要是战争,就一定会死人,这俩脑子一根筋的货上了战场,死亡的概率绝对高得可怕。

    累了,不想跟王桩争了,抽他抽得手疼,明日偷偷跟他爹聊聊他儿子的远大志向,然后看这两兄弟被吊起来抽,美滴很。

    “我想通了……”李素忽然改了口风,神情很严肃,目光透着一股子欣赏,非常诚恳地看着王桩道:“我尊重你们的志向,好好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吧,大丈夫生于世间,富贵功名当从马上取!”

    “哎呀,还是你有学问,这话听着提气,好!”王家兄弟乐得眉眼不见,连连点头。

    决定了,明天跟他爹建议,抽他们的鞭子先用盐水泡一泡……

    …………

    玩够了,三人各自回家。

    李素回到家时已近深夜,推开门,堂屋中间的桌上一盏油灯未灭,凑着昏暗的灯光,见老爹卧在床榻上有节奏地打着呼噜,李素放下心,烧了点热水洗脸洗脚,这是李素两辈子都没改过的习惯,日子过得再穷,基本的洁身习惯还是要坚持下去的。

    做完一切,李素满脸困意,打着长长的呵欠蹑手蹑脚爬上床,刚躺下没来得及闭眼,耳边响起老爹阴森森的声音。

    “怂货,外面野一整天不回家,今我懒得动,明早起来看我怎么抽你……”

    说完李道正继续打起了呼噜,睡得那叫一个香甜。

    李素失眠了。

    ********************************************************

    长安城。

    宿国公兼左领军卫大将军府今晚张灯结彩,大宴宾客。

    这位名头响亮的国公爷兼大将军姓程,名咬金,后改名为知节。是的,就是那位古今闻名,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三板斧,千年后民间有句俗话叫“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可见此人多么的煞风景了。

    今晚程府有喜事。

    今年贞观十一年,刚开春不久,李世民有感近年征战频繁,国朝名将如李靖,李勣,秦琼,尉迟恭,程咬金等将领多年来浴血奋战,灭国破城无数,军功无以复加,于是加封诸将以为嘉勉,其中程咬金由宿国公改封为卢国公,实食邑七百户。

    从宿国公改为卢国公,从爵位上来说,顶多算是平调,为何程咬金要大肆庆祝呢?

    原因就在爵位的称呼和赐封爵位的皇帝身上。

    古时的“宿国”和“卢国”皆属山东一带,那一带恰好是程咬金的家乡,将爵名冠以家乡之名,足可见大唐皇帝陛下对其何等的宠信,而“宿国公”的爵位,是高祖皇帝李渊封给他的,如今贞观十一年,李世民又将其改封为卢国公,爵名仍是程咬金的山东老家,足可见多年恩怨风雨后,两代帝王对他的宠信仍不减分毫。

    以程咬金这种平日练武时多举了几下石锁都要呼朋唤友庆祝的人来疯性子,改封国公这么大的事怎可不大肆热闹一番?

    新的御赐卢国公府牌匾挂上门楣,程府一片喧嚣鼎沸,李靖,李勣,尉迟恭等军中名将放声大笑,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文臣看着一帮粗鄙汉子大喊大叫,不由面露苦色,大家都是风雅之人,怎能受得了这般聒噪吵闹的宴会?奈何这姓程的匹夫恬着老脸上门相请,请不动索性便将他们直接扛在肩上飞奔而去,任由他们怎生怒骂叱喝,姓程的老货就是不听,一路走街过市,跟抢押寨夫人的土匪似的将他们各自扛进程府。

    武将们敞开胸襟,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之时,长孙无忌等文臣却摇头沉默,如同被绑架的人质般垂着头,在众多欢腾的人群中颓然嗟叹。

    今日被这老货扛在肩上走街过市,为了吃这顿酒宴,把自己的老脸都丢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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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程府夜宴

    程府的酒宴透着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大碗的三勒浆,肉是煮成一大块的鹿肉,一整只的鸡肉,细心的文臣们还发现里面有大块的牛肉,于是目瞪口呆,颤巍巍指着程咬金,程咬金这老货也不甘示弱,眼睛一瞪:“自家庄上的牛一脚踩空摔死了,咋地?”

    别的肉倒好说,贞观年间,牛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源,朝廷欲兴牛政终无所得,只好将私自宰牛列为违法,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至于程老匹夫庄上的牛,不知为何死亡率特别高,今摔死一只,明又瘸了一腿,而程家府上,几乎顿顿都有牛肉吃。早有无数御史参过程咬金,可这老货根本不惧,一口咬定是摔死的,至于为何每年摔死那么多,嗯,我庄子风水有问题,求陛下再赐几百亩地试试,没准就不死牛了。

    面对这么一块滚刀肉,李世民和御史们拿他毫无办法,只好恨恨骂几句“老匹夫”,剩下的,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

    武将齐聚的酒宴跟文人酒宴风格截然不同,文人们喝多了那叫“狂放不羁”,武将们则只能叫撒酒疯。

    漆耳杯里的三勒浆被武将们牛饮般灌进嘴里,酒宴的气氛也渐渐达到了高/潮。

    程老匹夫一声暴喝,一柄八卦宣花斧执于手,大堂外的空地上顿时妖风阵阵,魔王乱舞。武将们跟程老匹夫打了半辈子交道,却至今看不出这斧法的深浅,反正今日看着往左劈的套路,明日又变成了往右劈,真正是乱招胜有招的经典斧法,武将如李靖,李勣等人看累了,不想再看了,昧着良心叫好便是。

    至于文臣们,看都不看这老匹夫舞斧,只是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大家已悄悄挪到了武将们身后,老匹夫舞到忘形时大斧脱手飞出,也是常有发生的事。

    “好斧法!”花园廊子下,程府一众晚辈鼓掌叫好,其中叫得最起劲的正是程府长子,年仅十九岁的程处默。

    程咬金正是人来疯的性子,见有人夸赞,不由舞得愈发虎虎生风,而且一招一式也愈见凌……乱?

    最后程咬金终于舞得尽兴,随手将大斧朝花园廊子一扔,噗地一声闷响,大斧重重劈进廊顶的梁木里。

    “好儿子,你也照着耍一套!”程咬金哈哈大笑。

    宣花大斧离程处默的头顶不足一尺,到底是将门子弟,程处默面无惧色,跟老爹的人来疯德行一个样,纵身一跳,跳进了堂前空地上,大声道:“爹,孩儿今不耍斧,孩儿今要作诗!”

    “噗——”

    坐在武将身后的长孙无忌,房乔等文臣们不约而同喷了酒,喷得李靖,李勣等人背后全湿,包括武将在内,所有人同时呛咳起来。

    程咬金呆呆站在院中,看着同僚们不太捧场的咳嗽声,还有儿子程处默一副文人骚客衣袂飘飘的混蛋样,程咬金为难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冲上前把这帮同僚挨着个儿的揍一顿,还是狠狠抽儿子一顿,以此教训他的不务正业。

    想来想去,程咬金终于做了个很有礼貌的决定,他决定先抽儿子。

    再怎么说他也是今日酒宴的主人,主人揍客人未免有点无礼,儿子无所谓,生儿子就是用来抽的。

    蒲扇般的大巴掌狠狠抽向程处默的脑袋,程咬金一边抽一边骂:“叫你耍斧子,你个混帐要作诗,作诗有甚好?光说不练假把式,废物干的事情,小混帐要把俺程家的老脸都丢光吗?”

    “住口!”

    “老匹夫,安敢辱我文人!”

    长孙无忌房乔等人发飙了,老匹夫没好话,张嘴就把所有文臣都骂进去了,而且还是当着面骂,真是存世稀少的奇葩。

    程咬金也是个混帐性子,此刻索性也不管什么主人客人了,叉着腰跟长孙无忌对骂起来,双方你来我往大吵不休,欢腾鼎沸的宴会眼看要变成一场群殴。

    “都住口!当着晚辈的面吵吵,你们要不要脸了?”李靖终于看不下去了,站出来沉声喝止。

    李靖是大唐军方的领头人物,威名赫赫的军神,任谁都要买几分面子,双方悻悻怒哼一声,暂时休战。

    李靖和颜悦色看着默默羞愧的程处默,笑道:“丢人的是你爹,你羞啥?抬起头来,作诗也不错,教长孙大人和房相瞧瞧,咱们武将子弟里也有舞文弄墨的大才。”

    程处默这才收拾心情,清咳两声道:“各位叔伯,晚辈献丑了,晚辈是将门子弟,读书也是……也是凑合的,这就作一首听着提气的诗,请各位长辈品尝……品位,咳,品鉴?”

    蒲扇大的巴掌又抽来,程咬金城墙厚的老脸竟也羞红了,恶狠狠道:“瓜怂,少给老子废话,作你的诗!”

    程处默挺起胸肌,大声念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一片寂静!

    长孙无忌,房乔,褚遂良等人略带几分戏谑的表情渐渐变得凝重,默默颂念几句后,神情越来越呆滞,眼中露出不敢置信的震惊。

    程咬金的心也提得老高,诗这东西他不懂,他只懂得看脸色,见长孙无忌等人目瞪口呆的样子,程咬金也摸不准这诗到底好不好,此时到底应该摸着儿子的头以示赞赏,还是再抽儿子一记以示惩罚。

    不仅是长孙无忌等文臣,李靖李勣这些名将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的,良久,李靖带头,众武将轰然喝彩,齐声喝道:“好诗!千古流芳足矣!贤侄大才,程老匹夫,你家风水真邪门了。”

    “这诗好,果然提气,把咱们大唐武将的威风全抖落出来了。”

    程处默也很得意,昨日这笔买卖果真值了,可谓物美价廉,下次再见那小子,必须五星好评。

    宴会气氛终于推向更高的高/潮,忽然忽然一道煞风景的喝声:“慢着!”

    长孙无忌轻捋黑须,眼中露出狐疑之色,缓缓道:“贤侄此诗确实不错,只是……贤侄莫怪老夫说话直爽,此诗,果真是你所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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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

    长孙无忌的话很有代表性,代表了文人的性格。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世界里,最出众的人永远是自己。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怀疑是对的,毫无怀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说,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什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知道?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自然也读的,程处默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基本达到认字的程度。

    如今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忽然变成了诗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座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正确,花了钱嘛,东西自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程处默终于心虚了,额头冒出了冷汗。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自己的东西就一定要了解它吗?

    程处默尴尬之时,程咬金却兴冲冲大笑道:“俺儿子文武双全,有啥不懂的尽管请教,吓死你们这帮老杂……老长辈。”

    长孙无忌也懒得计较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程处默想哭……

    他现在才发觉这笔买卖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应该让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释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泛起红光,迟疑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自然是我爹!”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征战沙场多年,战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相识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被长孙无忌这老家伙逼到这个份上,程处默硬着头皮索性放开了编瞎话:“有天我爹喝多了,独自爬上家里的房顶撒酒疯,撒了一阵从房顶跳下,一头扎进后院的池塘里,从此我爹有了‘飞将军’的雅号……”

    “噗——”堂内所有人全部喷了。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原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慰‘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诗的人不明白,很尴尬的场面。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犹豫了一番后,终于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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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过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论上来说,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级了,剥削阶级。

    李素仍每天坚持上村学,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课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诗人,他能教什么?

    不过李素的短处却还是被郭驽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写得太臭,郭驽实在忍不下去,于是每天在学堂里,别的学生摇头晃头子曰诗云的时候,李素总有特别的优待,郭驽给他特制了一个小沙盘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许多字帖拓本贡献出来,让李素专门练字。

    李素并不反对练字,事实上他也是一个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笔臭字他比郭驽更忍不下去,练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仓颉造字以来,华夏汉字比文化更渊远,有了毛笔之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流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无论朝堂还是民间,皆以飞白为主。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后来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级脑残粉,酷爱模仿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于是飞白这种字体迅速在贞观年间成为时尚。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欢飞白这种字体,其势太过浑圆,着笔太过无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难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后,终于做了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努力学好飞白体。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无比的人来说,有资格挑挑拣拣吗?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种小事上标新立异跟所有人作对,有必要吗?

    每天在学堂里练两个时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农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日子真的很悠闲,不愁吃穿的基础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散悠闲,对李素来说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生活,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子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懒散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

    袅袅炊烟在黄昏的余晖里摇曳而上,金色的残阳铺洒在河面上,李素看着远处自家广袤的土地发呆。

    “该买两头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第三十三章 美人如画

    买牛的事确实要提上日程了。

    二十亩地不是父子二人能耕的,累死都做不完,必须买两头牛回来,泾阳县有个骡马市,可以去那里物色一下。

    家里也该重新盖个大点的房子,添置一些家当了,将来攒够了钱,自己亲自画图纸,盖个两层的小木楼……不过貌似这个世界的规矩很多,房子的高低也有讲究,超过律法规定的高度便是逾制,要治罪的,没关系,盖一层的也可以,李素不挑食,比现在好就行。

    还可以画些图纸,请木匠打造一些家具,八仙桌,太师椅,高脚凳,床头柜什么的,绝对都是大家没见过的新奇东西,如果大家都喜欢这些新家具,自己可以拿图纸与木匠合股,每卖一件家具出去便从中抽成,在盗版出现以前不大不小也能赚一小笔……

    李素蹲在河滩边,两眼无神,呆呆地看着天空,心里默默给自己美好的未来生活做着规划蓝图。

    …………

    东阳公主今日心情不错,自从离开太极宫,住进这块属于自己的封地后,她的心情一直都不错,今日暖阳高照,万物俱春,长安城的文人学子和百姓都纷纷出城踏青,东阳公主也按捺不住了,久寂的心情,如同被这绵绵的**唤醒了一般,她终于忍不住踏出了公主府,甚至难得任性地不准任何宫女和侍卫跟随,独自一人慢慢走到河畔。

    脚步很轻,仿佛怕惊醒仍在沉睡的绿草,东阳公主唇角勾起一抹顽皮的轻笑,小心看了看四周,然后停下脚步,弯腰将脚上的绣鞋脱下,然后坐在地上解开足衣的带子,露出一双白净晶莹如美玉般的玲珑玉足。

    双脚得到释放,东阳公主心情更好了,赤脚踩在软绵绵的草地上,脚心痒痒的,却很舒服,东阳公主咯咯笑了几声,调皮的脚趾头缩紧又舒展开,又笑了几声,两只白葱般的玉指倒勾着绣鞋,赤着脚在草地上跑了起来。

    河滩边有一块硕大如碑的巨石,李素此时正坐在巨石背后,望着天空发呆。

    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恰在此时传进了他的耳中,李素一楞,情不自禁扭头看去,然后他看到了一手拎着绣鞋,赤脚跑在草地上的东阳公主。

    东阳公主显然没想到巨石背面居然还有人,二人目光碰触,东阳一惊,停下脚步,呆滞地看着李素。

    两人的第一次相遇,便在这太平村的泾河河畔,春风青山芳草,流水垂柳暖阳,美如画卷的风景里,一个恰正芳华的女子走进了这幅美丽的画卷,然后,与画卷融为一色。

    李素面含微笑,静静地注视着她,眼中闪过一抹纯粹的欣赏。

    真不容易,来到这个世界好几个月了,终于看到一位真正的美女,眉若黛柳,眸含秋水,瑰姿艳逸,明艳端庄。

    李素脑中情不自禁冒出一句诗:“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此时此地,此景此女,可不正应了这句诗么?

    李素满足地叹了口气,见多了村里的粗糙女汉子,对贞观盛世差点失去信心,害他都不敢走出去,今日总算长了见识。

    欣赏的目光渐渐往下游移,从东阳的脸,再到她瘦削的肩骨,再到不太丰盈的酥胸,盈盈一握的纤腰,修长笔直的长腿……嗯?还有一双白净晶莹,完美无暇的玉足。

    李素脸上的笑意愈发深刻了,这个女人,简直是老天精心雕琢而成的艺术品,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无一不完美。

    望了望天,李素不由有些疑惑,该不会是天上的仙女一脚踩空掉下来了吧?不管了,脚很好看,再多看几眼,相信很快她就会发出尖叫,这双白玉般的美足一定会藏进裙里去的。

    东阳公主怔怔发着呆,傻了似的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布衣陋衫的少年郎,直到发现少年郎的目光不停往下游移,落定在自己的脚上时,她才猛然惊觉自己赤着脚,吓得顿时花容失色,果然李素所料一般,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

    “啊——”

    “别叫了。”李素懒洋洋地道。

    “啊——”

    “这里荒山野地,叫破喉咙也没人理的。”

    “啊——”

    “我又没扒你的衣服,连鞋子也是你自己脱的,有必要叫得如此凄惨吗?”

    “啊——”

    “你把鞋子穿上,照样衣冠周正,扔长安街上都能见人,你如此尖叫意义何在?”

    “啊——啊?哦……”

    东阳公主的尖叫终于停了,她觉得李素的话很有道理,明明只是脱了鞋子而已,为何弄得跟被人非礼了一般?

    俏脸瞬间染上一层红晕,东阳公主抬头准备跟这位少年郎说点什么,却赫然发觉少年的目光仍一眨不眨地落在自己的脚下。

    东阳公主又惊又气,急忙蹲下身,宽大的裙衽盖住了晶莹的脚面,羞怒而焦急地瞪着他:“你,不准看!把头转过去,快!”

    李素见她快急哭的神情,只好摸了摸鼻子,讪讪转过头。

    太小气了,再过一千多年,大街上的女人穿着各种露脚的凉鞋,和连屁股都盖不住的超短裙,开叉到肚脐眼的低胸装,美胸美腿美足,各种展示各种**,生怕男人少看一眼,如果一道神雷把这女子劈到一千多年以后,她还不得疯了啊,若是再让她看一部名叫东京很热的小电影……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东阳公主正手忙脚乱地穿着足衣和鞋子,没过多久,身后两声略显慌乱的清咳。

    “我……好了。”

    李素回过头,再次望向东阳公主,目光仍然掩饰不住的欣赏。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怎样看她,至少她很符合李素的审美观,在他眼里,这才是真正的美人,那位同村的杨寡/妇……不能再想了,想想都会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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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难得糊涂

    相遇是美丽的,然而二人心里却各有滋味。

    李素一直怀着戏谑的心情,也不觉得自己失礼,习惯了低胸超短裙黑丝满街跑的年代,早已练就了一双眼中**心中也**的精湛功力,对男女之防更是无所谓,反倒是觉得这位仅只小小露了一下脚就好像被奸污了似的女子很可爱。

    而东阳公主,心中却无比懊恼。

    如今这年头虽然女人没有宋明之时活得那么累,但是对于名节还是很看重的,而女人的脚,大抵等于名节的桌面快捷方式。身为金枝玉叶的东阳公主今日莫名被一个陌生男子看了自己的脚,而且看得那么专注,那么认真,公主殿下怎能不懊恼?

    恼归恼,公主也不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疏忽大意了,见春/光大好便得意忘形,自己脱了鞋子跑到这男子跟前,无论怎样也没办法怪他。

    挺起不太丰盈的胸,东阳公主努力维持住尊严,道:“你,是何人?”

    毕竟是天家贵胄,一开口便带着些许威严。

    “太平村李素,幸会姑娘。”

    东阳公主黛眉微蹙:“李素?这个名字……有点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李素眨眨眼:“你认识我?”

    东阳公主沉吟半晌,忽然妙眸一亮:“‘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原来是你!”

    李素也吃惊了,他并不知道郭驽去过他家,而且偷偷将他的诗作默记后写下来送进了公主府。

    “这首诗从未示人,你怎么知道?”

    说了几句话后,东阳公主心中那点羞意和懊恼渐渐消散,重新恢复了好心情,闻言笑道:“村学的郭先生把你的诗送进了公主府,我……们公主府的人都在传诵你这首诗呢。”

    李素怔忪片刻,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出了前因后果,于是苦笑道:“以后我要在自家院子里挖几个茅坑……”

    东阳公主奇道:“为何?”

    “若有那些不打招呼就闯进我家,还乱抄我诗作拿出去显摆的人,跨进院子就会一脚踩空,哎呀,美滴很,美滴很……”

    东阳公主楞了一下,然后捂住小嘴咯咯直笑,俏脸迅速染上一层明艳动人的红晕。

    “真龌龊!郭先生可是为你好,人家在公主府前跪了半个时辰,说是为国荐才,你倒好,反过来把他骂一顿。”

    李素神情浮上几许惊恐:“为国荐才?公主向朝廷举荐我了吗?”

    东阳公主止了笑,叹道:“举荐人才哪是那么容易的事,再说仅凭一首诗,还是略嫌不够。”

    李素终于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幸好啊,幸好公主眼瞎……

    东阳公主有些期待地看着他:“或者,你再多作几首旷世诗作,若是长安城的文人士子都在吟诵你的佳作,有了才名,朝廷自会引你入仕。”

    李素皮笑肉不笑:“别闹!”

    千辛万苦才辞了官,回去还挨了老爹一顿痛揍,现在又要他当官?疯了吧。

    直到这时李素才认真的打量东阳公主,观察了一阵,问道:“你是公主府的人?”

    “对。”

    “你在公主府里做什么的?”

    东阳公主眼神忽然有些闪烁:“我……我是服侍公主的宫女,嗯,对,我叫绿柳。”

    李素笑了。

    服侍公主的宫女头上戴三支纯金步摇?双手白皙粉嫩,不见丝毫粗糙之处,一身的绫罗虽不知质地,却显然也是极贵的品种,宫女有这么好命?更别说她眉宇间散发出淡淡的尊贵端庄之气了。

    好吧,既然她说是宫女,李素便情当她是宫女,大家就这么相处下去,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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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闲的生活有一个前提,日子不能乱。

    平淡是真,安稳是福,生活里不能出现任何的风吹草动,日子过不安宁了,谈何悠闲?

    李素很辛苦地维持着悠闲的状态,不小心治好了天花出了大风头,赶紧激流勇退,不小心写了诗被传出去,赶紧韬光养晦,不小心遇到一个自称宫女的姑娘,赶紧把她当作宫女,李世民有钱任性不行吗?他喜欢把宫女打扮得跟公主一样不行吗?

    不小心卖了几首诗换钱……这个可以有,这是生意,只是以后做生意时要小心点,千万不能泄露自家的住址,打一枪换个地方,才子佳人们满城显摆着卖给他们的货物时,他躲在小村里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才是理想的悠闲生活。

    只可惜李素的悠闲维持得再辛苦也是徒劳,老天把他扔进大唐贞观不是让他过这种悠闲得形同废材般的日子的,是要他来折腾的,不折腾不成活。

    李素还没开始折腾别人,别人却来折腾他了。

    学堂里练完字回家,路口就被人堵住了。

    堵住他的是熟人,不仅是熟人,而且是大客户。

    程处默鼻青脸肿出现在李素的视线里,看着李素的目光很纠结,也很幽怨。

    李素有点紧张,一般来说,以这副模样回来找他的人,绝对不是什么回头客,当然,更不可能会给他送什么“文盲福音”之类的锦旗,相反,人家很可能是来找麻烦的,简单的说,来者不善。

    二人在路口沉默对视,有点决斗的架势。

    良久,李素不耐烦了,要揍快点揍,还得回家吃饭呢。

    “来退货,还是来揍我?”

    程处默明显被李素的光棍态度震惊了,发了一阵呆后,道:“……想揍你。”

    李素明显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欣然笑道:“揍我早说啊,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来退货呢,退货恕不接待,一文钱都没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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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晚了点,还算昨天的,太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

第三十五章 憨直权贵

    程处默怔怔看着李素发呆,或许李素此刻的无耻嘴脸令他倍感亲切,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爹……

    李素看得很开,钱是原则,钱是命根子。挨揍没关系,只要别揍脸。

    当然,最好是不挨揍。

    所以李素决定和他好好沟通一下,打消他施暴的念头。

    “动手之前,咱们先讲讲道理如何?”李素朝他招了招手,路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擦了又擦,再去旁边的水渠里洗手,洗得很仔细,最后才坐了下来。

    程处默很无语的看着李素的动作,然后在李素身旁的草地上一屁股坐下去。

    “我挨揍咧……”程处默叹气,带着几分英雄气短。

    “看得出。”李素想换上一脸同情的表情,但又想到这家伙估计以后不再是自己的客户了,索性懒得用同情的表情来应酬他。

    程处默瞪着他:“我挨揍是因为你的货。”

    “我的货咋咧?”

    “货的成色还是不错的,用了以后大家都说好……”程处默咂摸咂摸嘴,然后叹道:“可大家后来问我这货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

    “所以你挨揍了?”

    程处默颓然点头,指了指自己满是淤青红肿的脸:“看见了么?我爹把我吊在树上用鞭子抽,足足抽了我半晚,我的惨叫声半个长安城都能听见……”

    李素只好送上同情的表情,这回不是应酬,是真同情。

    程处默忽然不知想到什么高兴的事,嘴角刚勾起,却牵动了脸上的伤,痛得哎哎直叫唤,却还是忍不住笑道:“那几个老东西也没好下场,我爹大发神威以一敌十,把他们揍得鼻青脸肿,估摸他们回家后也和我一样惨叫了半晚上……”

    李素很吃惊,这位仁兄的老爹战斗力很强悍啊,而且不分敌我,出手横扫一大片,很想拱拱手问问这位老前辈的名号,给自己长点记性,以后一定保持必要的尊敬,然而想到前几日长安城认识这位仁兄时,他身后那六位剽悍的随从,李素便很识时务地闭了嘴。

    这家人地位不简单,对于大唐的权贵,目前还是保持点距离比较好,一个十五岁少年兴冲冲跑上前抱权贵的大腿,很大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

    李素到现在连面前这位仁兄的姓名都没问,也是因为从认识他开始便出于一种很深的防备心理。

    一时间想得有点多,李素的神情愈发恭敬了,跟当初村里赵老头拜菩萨送瘟神如出一辙。

    “这位兄台,您看啊,您自己也说了,在下卖给您的货可没有问题的,成色好,价格也公道,至于使用过程里失了手,似乎……不是货的问题,您大老远从长安来揍我,是不是略嫌没道理?”

    程处默叹了口气,道:“出城的时候确实很想揍你来着,毕竟因为你的货,我挨了一顿毒打,可是出城后我也慢慢想明白了,东西是你卖我的,货是好货,卖过之后银货两讫,我自己没用好,怪你不得,今出城找你好没道理。”

    李素赞赏地看了程处默一眼。

    大唐的权贵如果都是他这样,自己真没必要如此辛苦隐姓埋名。

    谁知程处默沉默半晌,忽然站起身,怒道:“但是我大老远来都来了,不揍点什么总不甘心吧?知道我昨晚被老爹揍成啥样么?”

    “知道知道,都看见了。”

    “这股子邪火不发出来,也对不起我身上的伤吧?”

    李素想了想,只好把他拉到路边一棵合抱粗的银杏树下。

    “兄台觉得这棵树咋样?”

    “嗯?”

    “把它当成我,揍它!”

    程处默不甘地看了李素一眼,显然,他还是觉得揍李素更有手感。

    李素往后退了几步,表示自己没有被人揍的爱好,那棵树可能有……

    程处默只好退而求次,大吼一声,冲上前对那棵银杏施暴,砂钵大的拳头捶得大树摇晃不已,簌簌直掉落叶。

    过了很久,程处默终于力竭,发泄够了,喘着粗气很不爱干净地往地上一躺,休息过后,程处默恢复了力气,站起身对李素道:“好,全身舒坦了,你的法子不错,下次若有不顺心的事,我再来找你。”

    李素急忙指了指银杏树:“不,找它。”

    “偏找你,走了!”

    跨上一匹青鬃马,程处默威风八面地喊了一声“驾”,然后绝尘而去。

    李素慢慢吞吞走到那棵被施虐过的银杏树前,轻抚着树干,同情地道:“树兄,那个人好粗鲁……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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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方方正正的立体格子在李素手中慢慢成型。

    格子里填满了土,平平整整像一块放大版的豆腐,中间用刀片画出纵横均匀的小方块,每个方块大约半小指粗细。

    河水哗哗流淌,夹杂着阵阵蛙鸣,在这个宁静的下午,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

    “你在做什么?”

    身后的清脆女声打断了李素的工作,东阳公主迈着小步慢慢走过来。

    今日的她比上次低调了许多,穿的是一身很普通的钗裙,头上也不见半点首饰,俏脸未施脂粉,素面如天然雕饰。

    李素情不自禁往她脚下看去,发现被裙子遮得严严实实,不由失望叹了口气。

    东阳公主却吓得心虚地退了两步,急忙低头望下看,发现自己好好穿着鞋子,于是松了口气,恨恨剜了他一眼,想到上次被他看到脚的尴尬场面,俏脸升起一团如鲜血般的红晕,又羞又怒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李素及时开口打破了尴尬的沉默:“我在做模型。”

    东阳公主也暂抛羞怯,好奇道:“什么叫‘模型’?”

    “想做一件物事,首先要做个模型,按比例尺标准放大或缩小,修改到最完美的程度后,再按照模型的样子做实物,这样就能提高制作实物的成功率。”

    好多新词汇,东阳公主听得云山雾罩:“你做这个‘模型’,打算造出什么实物?”

    “活字……”李素说了一半忽然闭嘴。

    商业机密,差点被这女人给套出来了,虽然她长得漂亮,但是……钱更漂亮啊。

    赶紧转移话题:“咦?快看,有只猪在天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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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就一更了,半夜码字越来越没状态,决定好好休息一天,拼了命把作息规律调整过来,明天起恢复正常时间更新。。。

第三十六章 再入长安

    转移话题的技巧不算高明,立马被拆穿,东阳公主生平第一次有了揍人的想法。

    想揍人,又想笑,不知道该用哪种表情好,东阳公主此刻表情很扭曲。

    李素不在乎,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心境自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屁孩一样,美女一提问题恨不得连八辈祖宗都告诉她,未来要靠活字印刷赚钱盖房娶婆姨生娃的,如此重要的东西怎能随便告诉外人。

    除非这位自称宫女的女人现在亮出身份,逼他说实话,若真如此,李素也只好选择说实话,权贵招惹不起,安全第一。

    东阳公主显然没有亮出身份的意思,恨恨白了他一眼,娇嗔的目光有些生涩,看来以前没怎么用过。

    “说来也是作过‘有花堪折’的大才子,一点体统都没有,快说,你手里这东西到底干嘛用的。”

    真是个穷追猛打不识趣的女人啊。

    李素继续忙活着手上的工作,头也不抬地道:“别琢磨这东西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什么故事?”

    “从前有只丑小鸭,很丑很丑,老娘怀它的羊水很可能是硫酸……不对,鸭子是蛋生的,嗯,反正很丑,还在蛋里的时候,这只蛋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弄到鸭群里去了……”

    一个不伦不类版本的丑小鸭故事新鲜出炉,哄小女孩嘛,童话故事随便能打发。

    东阳公主听得入了神,素手托腮,美眸泛上迷离的色彩,静静听着李素娓娓诉说的故事。

    “……最后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而它也终于找到了它的天鹅父母,好了,故事说完了。”

    李素说完故事的同时,手里的活也在最后一刻顺利做完,接下来该把模型分拆晒干了。

    东阳公主听得痴了,良久,幽幽叹道:“这只丑小鸭真坚强,受了那么多苦,还是那么争气,终于有了好结果,变成了白天鹅……”

    李素抬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垂头继续做事,做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了了,这女人的理解能力有问题,故事白讲了。

    “你怎会发出如此感慨?怎么想的?”

    东阳公主惊讶地看着他:“我说错了吗?”

    “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是因为它多努力,而是……它本身就是一只白天鹅好不好?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投个好胎有多重要……如果往深一层想,这其实还是个悬疑故事,关于天鹅两口子和鸭子两口子之间不可告人的恩怨情仇,不然你说为啥一颗天鹅蛋无缘无故跑到鸭蛋里去了?而且鸭子老娘还对它那么好,跟亲生的似的……”

    “你!”

    东阳公主气结,满腔的感动和唏嘘顿时化为乌有,气得脸都红了。

    “故事说完了,一点都不好听,好了,快说你手上做的模型到底是干嘛用的?”

    李素抬头看看天色,喃喃道:“不早了,该回家吃饭了……”

    收拾好东西,在东阳公主愕然的注视下,李素仿佛把她当成透明似的,拍拍屁股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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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型在阳光下晒了两天,随着模型的完工,赚钱的念头不可遏止地再次冒了出来。

    叫上王家兄弟,在歪脖子树下将以前埋的六贯钱挖了出来,三人扛着钱再次进长安城。

    “少听少看,更要少说”,这是李素给王家兄弟定下的规矩,上次王桩脱口把李素的地址卖了,现在多了不少麻烦……不对,村口的那棵银杏树多了不少麻烦。

    进了城直奔宗圣宫。

    宗圣宫是道观,太祖李渊亲自给它赐的名,也不管老子愿不愿意,反正老子就稀里糊涂成了老李家的祖宗,而宗圣宫地处长安城内,香火也是最旺盛的。

    李素三人来到宗圣宫,本想直接求见里面炼丹的道长,门口的小道士斜着眼看他,李素只好捐了三文钱,没什么效果,直到捐出第十文钱,到了李素能承受的底线时,小道士的斜视症状终于不药而愈。

    领着李素三人进了道观,小道士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位目光呆滞**过度的中年道长,花了一贯钱买了大量的铅块和少量锡块。

    再次找到西城胜业坊的铁匠铺,李素把带来的模型也交给了铁匠师傅,师傅瞅了半天不知究竟。

    李素只好演示给他看,打开格栅,拈出几个半指粗细的小方块,随机重新排列了一下,仍是一块整版,铁匠似懂非懂,却也点点头,表示会做,当然,价钱也不少。

    工艺不算很复杂,李素的模型铁匠一眼就看懂了,无非将铅和锡熔合后装进模版里,未固化之前将小方块全部分好,再打造一个简单的格栅作为固定支架。

    李素三人等了两个时辰,铁匠师傅终于做好了。

    捧着中国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活字印刷模版,李素心潮澎湃激动。

    这是要发啊……

    天色还早,三人马不停蹄,西市找到了一家文房店,文房店不仅卖纸笔,也承接篆刻业务,李素在文房店找到了一位雕工老师傅,把刚制成的模版摆在他面前,每个小方块上雕一个字,全部阳刻版,常用的汉字比如“之”“乎”“也”必须多刻几个。

    老师傅瞪着眼睛,半晌没明白过来。

    “这位公子,老朽实在不明白,这东西……到底有何用途?”

    “不能说,你只管做便是。”

    “老朽不明用途,这东西怎么做得好。”

    李素犹豫半晌,才道:“告诉你可以,你先立个字据,发誓不往外传,否则去官府告你。”

    老师傅愤怒了,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而且是一个十几岁孩子的侮辱。

    “公子当我什么人?老朽做人做事本本分分,雕工做了一辈子,客人的私秘老朽何曾往外说过一个字?”

    老师傅痛不欲生,质疑他的职业道德比杀了他更难过,说着说着便泛了泪,一边抹泪一边愤恨地跺脚。

    李素也被感动了,使劲地抽了抽鼻子。

    “真感人……话说完了吗?说完赶紧立字据,时辰不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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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合作买卖

    老师傅还是立下了字据,一脸屈辱如同签下了卖国条约。

    李素没什么不忍心,或许这个时代以诚信为本,人与人之间很单纯,天大的事口头说过便算数,但李素不同,他很尊重契约,什么东西还是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有安全感。

    立过字据后,李素才将活字印刷术的奥秘告诉了老师傅,老师傅由最初的茫然,到渐渐变得吃惊,最后脸色迅速泛起潮红,激动得连胡子都抖了起来。

    “这是好东西啊!好东西啊!造福了咱们大唐多少读书人,公子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以后大唐的读书人都得为公子立下长生牌位……”

    说完老师傅就往外冲去。

    李素一把揪住他的胳膊:“老先生意欲何往?”

    “把此物献给官府……”

    李素:“…………”

    立下契约多么重要啊,李素惊出一身后怕的冷汗。

    掏出刚立下的字据使劲在老师傅眼前晃悠,李素咬着牙道:“老先生看清楚了,只要外面听到一丝关于此物的风吹草动,你就得吃官司,把你告进官衙挨板子。”

    老师傅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随即老脸闪过一丝愧然,急忙道歉。

    “公子若将此物献给官府,官府必有厚赏,公子亦从此扬名天下,何必敝帚自珍呢?”老师傅犹不甘心地劝说。

    “我要扬名天下做甚?闷声发财便是了,老先生不要多管闲事,把上面刻好字便可。”

    老师傅不说话了,只看了李素一眼,目光像在看疯子,显然他的价值观与李素的价值观很冲突。

    李素回以和煦的微笑,萌萌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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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天后,李素再次进城。

    这次是为了验收成果,老师傅的雕工很不错,数千个常用汉字,老师傅和他的徒弟们几天就雕完了,字体是标准的楷体,每个字都雕得很规范。

    李素高兴坏了,手里捧着一把方块铅字仔细地查验,老师傅坐在一旁傲然捋须,显然对自己的功夫很有自信。

    价钱不便宜,请老师傅雕字要花两贯多钱,不过这钱花得值,李素很痛快把钱给了。

    和王家兄弟抬着铅字模具往外走时,却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很客气的一个人,穿着绫罗长衫,嘴边挂满了笑容,拦住李素三人后不停的拱手致歉。

    “抱歉抱歉,拦了贵客的路,在下唐突了。”

    李素挑挑眉:“有事?”

    “在下观之,贵客三人年岁虽小,从里到外却透出一股富贵之气,出手阔绰,豪气无双,更且英俊**,温文尔雅……”

    “停!”

    这人夸起来口若悬河,说起昧良心的话脸色都不变一下,王家兄弟听得眉飞色舞,用一种千里马看伯乐的目光看着他。

    李素横了他们一眼,对那人道:“英俊**什么的,直接对我说就可以了,不要牵扯不相干的人,否则听起来不诚恳。”

    那人笑了笑,也不尴尬,道:“这位贵客,前些日子您在小店订做的东西,俞老师傅给您做好了,东西还满意吗?”

    李素点头:“老师傅刀功不错。”

    那人搓着手,笑道:“很抱歉,虽然您和俞老师傅立了字据,但他是本店请的雕工师傅,在下是本店的掌柜,这件事瞒谁也瞒不了我,不知贵客做了这件东西后,有没有用它赚钱的意思?”

    “当然。”

    那人神情愈发急切:“本店三十年的老招牌,长安城里的读书人十有三四都在本店买纸笔,若贵客想用它来印书的话,本店愿与贵客合作,不知贵客意下如何?”

    李素顿时心花怒放,这是打瞌睡送来了枕头啊。

    “没兴趣,再见!”

    李素说完就往走,掌柜傻了眼,楞了一下后急忙再次拦住他,神情有些焦急。

    “贵客,什么都好商量,好商量啊!”

    矫情够了,李素这才停下脚步望着他:“利润如何分?”

    “四六,我四你六……”

    “幸会幸会,告辞告辞。”

    “三七!三七!我三你七,贵客,做生不如做熟啊,这东西只要在本店里,在下保证绝不泄秘,你找外人做这买卖,很容易就把其中关窍泄露出去了,那时全长安皆群起而仿造,这东西就掉价了。”

    李素叹了口气,这位掌柜很会说话,这番话正好说到他心里,他也担心活字印刷术被仿造,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东西,不知道的觉得它神秘,说穿了一文不值。

    “我七你三,说定了,还有……”

    掌柜的一脸了然,接口道:“立下字据,秘方外泄拉我去见官。”

    李素顿时对他生出好感,不知他家有女儿没,有的话干脆娶了她,以后整个店都是自己的,什么四六,什么三七,全都是浮云……

    …………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制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迹。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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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渴望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渴望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雇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边,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暇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是宫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发鬓,道:“啊……对啊。”

    “你们公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娇躯直哆嗦。

    “没关系,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叹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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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矮几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几位成年男子桌上甚至还有番国进贡的异域美酒。

    白天跟李素闹得不欢而散的东阳公主赫然也在其列,只是她的位置明显离殿中主位很远,远得快到宫殿的门槛边了。

    殿内排的座次很有趣,殿内正中的主位自然是李世民的,旁边是太子李承乾的位置,接下来的左边便是比较得宠的皇子,依次是魏王李泰,晋王李治,吴王李恪等等,右边则全是公主,紧挨着李世民位置而坐的,是毫无争议的晋阳公主,即乳名为兕子的李明达,长孙文德皇后亲出,长孙皇后去岁逝世,伤心欲绝的李世民感念与皇后多年夫妻之情,遂将晋王李治和晋阳公主李明达亲自留在身边抚养教育。

    众皇子公主们纷纷正襟危坐,唯独今年才三岁的晋阳公主李明达却一点也不拘谨,宫女小心在背后搀扶着她,而她肉肉的小手却捏着一只象牙箸筷不停地在矮几碗碟上敲啊敲,发出很不和谐的噪音,可其余的皇子公主纷纷向她投以和善的微笑,哪怕再不耐烦也挤出笑容,绝不敢露出半点恼意。

    李明达是父皇手心里的宝贝,真正宠溺到骨子里,哪怕她只有三岁,皇子公主们谁敢欺负她?

    从殿内的座次就可以看得出,李世民虽然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可他却是一个很失败的父亲,非常失败。

    殿内排座,皇子公主们不按长幼顺序,反而以亲疏而定座次,这个小细节里足可看出李世民对待皇子公主的随意和漫不经心,他对皇子公主们太极端了,喜欢的皇子恨不得每天把他捧在手里,含在嘴里,比如魏王李泰,晋王李治,不喜欢的或是下嫔所出的,只推得远远的,根本看都不看,比如东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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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皇庭夜宴

    影响孩子心性的东西很多,比如环境,比如性格,比如……父亲。

    李世民没有带好头,他给孩子做出了一个坏榜样,十年前,李世民在玄武门前兵变,乱军之中杀掉了自己的手足兄弟,率兵入宫逼李渊退位,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污点,这个污点举世皆知,那一年,皇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都已出生,而且到了能记事的年纪,父皇做的一切,他们都看进了眼里,记进了心里。

    李世民也知道自己这个污点终生无法抹去,他只好拼命的挽救形象,比如毫不犹豫立皇嫡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长幼有序,绝不逾越,也不管自己十年前已干过杀兄弑弟的事,还比如,每月总要腾出一天时间,把皇子公主们聚在一起,吃顿家宴,增进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

    今日的聚会亦是如此。

    珍馐,美酒,高谈阔论,兄弟之间姐妹之间把臂欢笑,李世民喜欢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犯过的错,他缺失的东西,只希望在后代身上弥补回来。

    华丽的宫廷歌舞在偌大的殿中跳到了尾声,数十位内教坊舞伎簇拥着中间一位婀娜妖娆的女子,女子身着华裳,在殿中央飞速原地旋转,旋转,最后伏身于地,一段胡旋舞就此结束。

    未成年的皇子浑然不知欣赏,各自交头接耳谈笑,成年的皇子们则肃然而坐,目光瞥过领舞的舞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欲/望。

    歌舞过后,殿内仍是皇子和公主们窃窃低语轻笑声,李世民今日心情不错,皇子和公主们兄弟姐妹亲密无间的画面令他龙颜大悦,方才竟情不自禁多喝了几杯三勒浆,此时酒劲上头,黝黑威严的脸上浮出几许红潮。

    李世民清咳几声,殿内皇子和公主们的谈笑声顿时停止,满殿瞬间寂然。

    笑着看向魏王李泰,李世民道:“青雀,近日课业如何?”

    李泰生得很肥胖,单看面相的话,简直就是一个一脸憨厚,令人一见生喜的可爱胖子。

    本是跪坐的姿势,闻言李泰急忙站起,可惜身子太胖,努力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李世民笑着摆摆手,示意他保持跪坐回话。

    李泰谢恩之后,道:“近日崇文馆夫子教授《孟子》。”

    李世民笑道:“读到哪里了?”

    “孟子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笑道:“何以解?”

    李泰想了想,道:“尧舜到汤,历经五百多年,从汤到周文王,历经五百多年,从周文王到孔子,亦历经五百多年,儿臣心有所感,遂翻阅许多史籍,看到汉光武帝刘秀平灭关东,陇右,西蜀,匡扶汉室于即倾,结束多年战乱一统天下,并创出‘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升平盛世……”

    李世民目光闪动,笑道:“吾儿想说甚?”

    李泰吃力地站起身,忽然面朝李世民跪下,大声道:“汉光武帝至贞观,又是五百多年,观我大唐贞观在父皇治下臣民归心,万邦来朝,世风纯朴,朝政清明,正是盛世之始也,故儿臣以为孟子所言者,即——五百年必有王者兴!父皇必是继往开来之圣明君主,当之无愧的天可汗!吾皇万岁!”

    这番马屁拍得可谓用心良苦,李泰带了头,其余的皇子和公主也跟着跪拜下去,齐声山呼万岁。

    李世民慢慢起身,脸上布满了努力压抑的得意,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笑:“好一个‘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吾儿有心,朕甚喜之!”

    看到跪满一地的皇子和公主,李世民愈发心花怒放,令众人平身后,笑道:“朕随口考一考青雀课业,没想到青雀读书如此用功,诸皇子与公主当效而行之,勿使荒芜学问,辱我天家声名。”

    众皇子公主恭声应是。

    李世民接着道:“既然提起了课业的话头,朕便以劝学为题,尔等或诗或赋,尽可作来。”

    众皇子和公主脸上顿时露出难色,唯独李泰面露喜色。

    众皇子之中,李泰读书是最厉害的,不仅读书厉害,拍马屁也厉害,刚才那番话便是典型的马屁代表作,李世民深喜李泰,终归还是有原因的。

    李世民出了题,众人思索沉吟,远远坐在大殿尽头的东阳公主却百无聊赖地环顾四周,眼中多了几分清冷。

    这出戏码见得实在太多了,每月父皇令皇子公主们相聚,尽叙天伦之乐的美好画面,私底下却早已成为众皇子公主争宠的战场,而有资格参与这场战争的人,只有长孙皇后和如今内宫四妃所出的子女,像东阳公主这种下嫔所出的女儿,却是连争宠的资格都没有的。

    懒得再看殿内众人拧眉思索的矫揉模样,东阳公主垂下头,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讽还是淡漠的微笑。

    很无聊的宴会,不知多久才散,散后赶紧回到封地里去,那里才是她的家。

    还有那个不知廉耻为何物的……败类,居然用诗作换钱,能作出如此绝世好诗的人却这般市侩,老天瞎了眼,好好的才华给了这么一个人……

    倒是那两首诗……确实是绝世好诗啊,今日所作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首,亦是难得的传世佳作,居然……三贯钱。

    决定了,回去就拿着钱去找他,他卖一首,她就买一首,倒要看看他肚里到底装了多少绝世才华,用钱把它们全淘换出来。

    想起李素开价时的无耻嘴脸,东阳公主面色泛上几分怒意,怒意里又掺了几分笑意,又怒又笑,表情十分精彩。

    “噗嗤——”终于,满殿皇子公主沉吟思索之时,东阳公主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可坏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包括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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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诗惊四座

    东阳公主笑得很突兀,吸引了殿内所有人的目光。

    无数道目光集中在东阳公主身上,东阳公主也吓到了,急忙垂首作乖顺状。

    然而,已经迟了。

    李世民皱了皱眉,隔得太远,没认出东阳,旁边的太子李承乾小声提醒了一下,李世民才恍然。

    “东阳?”

    东阳公主只好起身行礼:“父皇。”

    “你笑甚?”

    “女儿……”东阳公主从小到大都很老实,也不习惯说谎,现在却急得满脸通红,手足无措。

    很不习惯被这么多人注视,东阳公主窘迫片刻,银牙暗咬,决定请罪,这时一向比较得宠的高阳公主却笑了两声,道:“姐姐聪慧之极,父皇刚出了题,姐姐怕是已作出了诗赋,故而未语先笑。”

    一句话,把东阳公主推到了悬崖边,令她进退不得。

    殿内其余的皇子公主们轻笑不已,这些笑声是嘲讽还是善意,唯有自知。

    东阳公主性子太内向太沉闷,因为母亲是下嫔的关系,她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也颇少来往,说话行事惯来低调得几乎透明,在这偌大的太极宫里,存在感非常低,而李世民的繁殖能力太强大,不算幼年夭折的,仅只目前活着的,他就生了十四个儿子,二十一个女儿,如此多儿女绕膝争宠,一个太内向的女儿怎能引起他太大的关注?

    看着东阳公主尴尬又暗抑怒气的样子,李世民心中多少生出几分愧疚,加上今日心情甚好,于是含笑道:“罢了,你且坐下,今日家宴,笑几声无妨的,东阳你真应该多笑笑。”

    目光威严地扫向其余的皇子公主,李世民道:“朕方才出的劝学一题,尔等可有诗赋应之?”

    李泰看了看沉默不语的太子李承乾,一脸跃跃欲试。

    东阳公主垂首静静站着,心中微微一动。

    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她,也想争一争。

    是为自己,还是为太平村的那个斯文败类,她也说不清楚,只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说点什么,一个已经二八年华的女子,为何别人总将她当作可有可无?

    就在李泰准备开口之前,东阳公主难得主动地开口了。

    “父皇所出‘劝学’一题,东阳有诗作献上,不过并非东阳所作,而是东阳庄子旁一位名叫李素的少年所作……”

    殿内众人纷纷有些惊讶地盯着她。

    太稀奇了,以往这样的家宴,东阳公主都是离大家远远的,独自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今日却如此主动,而且还很不客气地第一个应和父皇的出题……

    李世民对东阳的主动开口还是颇为满意的,闻言微微皱眉沉思:“这个李素……朕好似听过。”

    东阳公主提醒道:“此人数月前自创牛痘,为我大唐百姓去除了天花之患。”

    李世民恍然:“原来是他!对,朕想起来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对吗?”

    “正是。”

    “此子除了治病,竟还会作诗?”

    东阳公主想了一下,露出几分轻笑:“此人,文采极佳。”

    李世民终于有了兴趣,笑道:“既如此,不妨将他的诗作念来。”

    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赞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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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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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闲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叹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东阳公主想笑,却使劲绷住,想想昨日他卖诗时的无耻嘴脸就生气。

    “谁说这是送你的?昨日你说过什么,还记得么?”

    李素抬头看她,刚刚目光全被十贯钱吸引住了,根本没在意别的,直到此刻才正眼看她。

    很美,美若出尘仙子,更添了几分圣洁清冷的气质,像绽开在阳光下的冰山雪莲,美丽得仿佛不属于凡世。

    只不过……

    李素皱了皱眉,垂头挣扎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了,将手伸到她的发髻上,将中间固定的那支铁簪抽走,塞到她手里。

    迎着东阳公主愕然的目光,李素叹道:“插两支簪子或是插四支簪子都好,为何偏偏插三支?左边一支,右边一支,剩下的那支你不觉得很多余,很不对称,很不工整么?挺标致的小姑娘,脑袋搞得跟拜菩萨的香炉似的插满了香,美在何处?”

    东阳公主:“…………”

    拔掉了那根多余的簪子,李素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展颜笑道:“好吧,说正事,昨日我说了什么?”

    提起这事东阳公主就生气,语气不善地哼道:“昨日你不是说要卖诗吗?我决定买了,这些钱算是我给你的,先作十贯钱的诗来听听。”

    李素高兴坏了,这是大客户啊,必须要给个批发价。

    当然,至于一个公主府小小宫女为何能拿出十贯钱这么明显的漏洞,李素决定很好心的不拆穿她了,顾客永远是对的。

    真替小姑娘感到幸运,从古至今上哪找他这么随和的诗人?

    “十贯钱,可以买四首,不,三首诗了……”

    “三首就三首,快点作诗。”

    李素看着她那张似怒又似笑的面庞,心底忽然涌起几分不安。

    第一次见她就知道此女身份不一般,卖诗给她没问题,他跟钱没仇,但是卖给她之后呢?她若拿出去宣扬一番,以这些诗作经典程度来说,怕是很快就会出名,而她的父亲,却很有可能是当今皇帝陛下李世民,这事很容易便露馅,那时李世民随便一问,你一个庄户家穷小子跟公主做这种买卖,是何居心?

    后果很严重,李素爱钱,但更爱生命。

    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这堆闪闪发光的钱,李素黯然叹气,然后神情忽然变得无比正义凛然。

    “这位姑娘,诗,是读书人的高雅学问,怎么能用来买卖呢?简直是道德败坏侮辱斯文,来,我要和你谈谈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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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回到家时走路一瘸一拐的。

    小姑娘看着文静柔弱,出脚真不客气。

    李道正没在家,自从李世民赏了二十亩地后,李道正的心思便完全用在土地上了,没日没夜地在田边转悠,转着转着脸上便露出傻笑。

    说实话,李素很担心老爹的精神状态。

    李素走进院子便察觉家里有人,探头一看,原来是学堂的教书先生郭驽。

    “学生见过夫子。”李素赶紧行礼。

    谁知郭驽也朝他躬身一礼,这可吓坏了李素,老师给学生行礼这是大逆不道。

    “夫子万万不可……”李素赶紧搀扶。

    郭驽直起身,神情很颓然:“我没钱,但我还是想再请你作一首诗,这么多天了,我一直很困惑,我不信你一个连村子都没出过的孩子能作出流芳百世的好诗,我真的不信!这次我来命题,你再作一首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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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画眉深浅

    没钱?没钱怎作诗?

    严格说来,李素不是诗人,是商人,商人是以本求利的,而前世记得的那些诗就是他的货,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货,用一首少一首。

    理智提醒李素,这买卖不能干,太亏本了。

    郭驽的眼神很可怜,像路边被遗弃的小狗,一双被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李素不为所动,稍一心软付出的可就是钱的代价。

    于是李素沉吟着开始措辞,尽量让自己的拒绝显得委婉一点,诚恳一点。

    “郭夫子,事到如今学生只好跟你说实话了,没错,你的想法很正确,那些诗……真不是我作的。”

    “啊?”郭驽呆住了。

    “对,真不是我作的,您刚来太平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村里有位道士爷爷路过,见学生我生得伶俐可爱,便赠了我几首诗……”

    “道……道士爷爷……”郭驽目光呆滞,深受打击的模样。

    “对,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道士爷爷……”李素说得很诚恳,又怕郭驽寻根问底去找那道士,索性给了他一个很圆满的大结局:“这么多年过去,那位道士爷爷一定羽化飞升,连渣都不剩了……”

    郭驽呆呆地看着李素,目光充满了怀疑和失望,同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李素这番话是真是假,看来人家是真不想给他作诗了。

    “罢了,我走了……”郭驽失魂落魄地往外走,萧瑟的背影令人怜悯动容。

    跨出院子的一刻,李素叹息着开口了:“郭夫子,你……还是出个题吧。”

    郭驽转身,惊喜地看着他。

    李素很想自扇耳光,他很痛恨自己心软的毛病,而且他有预感,这个毛病很可能是让他以后人生发不了财的最大阻碍。

    “我……出题?”

    李素恨完自己,连带看着郭驽的目光都有些不善了:“你自己说过的,你来命题。”

    郭驽想了想,道:“此时你若是学子,意欲考取功名,而我是考官,你觉得写一首怎样的诗才能打动我呢?”

    李素翻着白眼:“我肯定交白卷。”

    “为何?”

    “因为我不想当官。”

    郭驽苦笑道:“我近日这般失魂落魄,实是心中郁郁不平,当年我也曾投过行卷,生平最得意的几首诗送进权贵家,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来到太平村学堂,却见你一个十几岁的娃子文采不凡,写诗信手拈来,两相比对,思来犹觉此生无趣……”

    李素明白了,自己的出现,给郭驽的打击不小,以前还只是怀才不遇,如今他连自己究竟有没有才都怀疑了,造孽啊……

    细细思索片刻,李素笑道:“夫子请随学生进屋。”

    郭驽跟着李素走进简陋的家中,堂屋正中搁着纸笔,李素研了几下墨,毛笔蘸了墨汁,酝酿一番,终于落笔,边写边道:“夫子若为考官,我若为学子,行卷之诗不妨如此作来……”

    在郭驽惊呆的目光注视下,李素笔走龙蛇,一首诗跃然纸上。

    有些颤抖的手捧起刚刚作出的新诗,郭驽神情愈发复杂,喃喃念道:“洞房昨日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看似一首闺情诗,里面的深意却最是耐人寻味,郭驽直直地盯着新诗,眼圈渐渐泛了红。

    没有投过行卷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诗中的韵味,那种将行卷应试比喻成闺情,将主考官比喻成公婆,而应试学子比喻成出嫁新妇,不安,期待和小心翼翼的各种心情皆在诗中短短数十字里。

    对郭驽这种行卷应试失败过的人来说,这首诗远比“花开堪折”更令他震撼,也更令他心酸难受。

    看着怔怔发呆的郭驽,李素叹道:“这首诗便送予郭夫子了……”

    忍着心痛,李素百般不情愿地补充道:“……免费。”

    郭驽浑身一颤,回过神来,泛红的眼眶瞪着李素:“你不是说诗都是道士送你的吗?为何又是信手拈来?”

    李素啊了一声,道:“对啊,是过路的道士爷爷送我的,他每次路过都会送我一首诗……”

    “每……次?”

    李素气定神闲地道:“对,每次,那位道士爷爷从咱们村一共路过了一百多次,那半年只看见他在村口来来去去了……”

    郭驽:“…………”

    李素仰着头喃喃道:“路过了半年……这老道一定在太平村包/养了一只小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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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驽离开李家时的心情很复杂。

    心酸,不甘,愤怒,还有几分豁然。

    或许,自己命中注定进不了官场吧,很好笑,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教育了他。

    只是这个孩子不像善类,每次给他的借口都像在糊弄他。

    出了李家没多久,迎面便碰到了李素的父亲李道正。

    李道正扛着一柄木锄,带着笑容慢悠悠地往家里走,显然心情很不错,二十亩地一眼不见尽头,待到秋收,地里的粮食除了交给官府一部分,其余全是他的,美滴很。

    看到神情复杂的郭驽,李道正一楞,急忙放下锄头,一双粗糙的大手使劲在衣角处搓了搓,然后恭恭敬敬地给郭驽行了一礼。

    教书先生虽然不是官职,但在村里的地位却是很高的,在乡亲们眼里,郭驽是正经八百的学问人,又是学堂里的夫子,见到学问人哪怕给他下跪亦不为过。

    郭驽自然也认得李道正,二人互相施礼,寒暄了几句。

    一个是孩子的老师,一个是孩子的父亲,说着说着,话题便引到李素身上去了。

    郭驽将李素刚刚作出的新诗拿给李道正看,李道正翻来覆去看不懂,郭驽只好一字一字念给他听。

    李道正听得一楞一楞的,咂摸着嘴道:“洞房昨日停红烛……这是个啥意思嘛。”

    重重一拍大腿,李道正忽然大笑:“额知道咧,怂娃说话就十六,想娶婆姨咧!娶婆姨好啊,过一年就生娃,额要抱孙子咧。”

    郭驽苦笑连连:“这不是娶不娶婆姨的事……哎,李家当家的,您生了个好儿子啊,就刚写的这首诗,拿去给权贵家投行卷,十有**能当官呢,将来李素必能光宗耀祖啊。”

    李道正大吃一惊,指着郭驽手里的诗,讷讷道:“这东西……能当官?”

    “能!”郭驽的回答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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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李父投卷

    李道正不认字,他不知道一首诗的分量有多重。

    贞观的科举制度有点粗糙,朝廷取士十难取一,很大程度上需要靠权贵的举荐才能进入朝堂,而当官是文人们千年不易的理想,于是每到春闱开科之时,无数举人们蜂拥而上,将自己生平最得意的文章或诗赋投递到权贵府上,若能得权贵青眼相看,被录取为进士的成功率就高多了,这便是大唐最著名的“投行卷”。

    诗,可以用作行卷的敲门砖,郭驽说它能用来当官,所言不虚,只可惜说得不够详细。

    李道正虽然不明白投行卷的意义,却也不是蠢笨之人,听郭驽一说,心思顿时一动。

    “这诗既然能当官,为啥它在你手上咧?”

    郭驽笑道:“此诗李素送我了……”

    话没说完,李道正脸色一变,出手如闪电般夺过郭驽手中的诗,折了几下塞进自己怀里,犹自朝郭驽强笑道:“小怂娃真不懂事,这等歪瓜裂枣般的字也敢拿出来献丑,让先生见笑了,回去我就抽死他……”

    郭驽目瞪口呆,然后苦笑摇头,行了一礼道:“李素来日前程不可限量,当家的你要好生待他,莫使千里马卧食于驽马之槽,蹉跎了光阴。”

    李道正听不明白什么千里马驽马之类文绉绉的话,只是胡乱点点头,然后问道:“先生说的投行卷……该往哪里投?”

    “若长安城有相识的权贵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认识权贵官吏,礼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过……行卷之前,还须有个功名才行。”

    李道正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亲自下过旨封他的官咧,只不过我娃不当给人治病的官,要当治民治军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这首诗咋念?”

    郭驽只好耐心把这首诗一字一字念给他听,李道正记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这首诗背下来了。

    郭驽与他告辞离开后,李道正抬头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呆立田埂边站了一会儿,李道正粗糙的老脸忽然闪过一丝决然之色,转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厨房里生火做饭,见李道正回家,李素笑着道:“等一等就吃饭咧,今尝个鲜,孩儿自创了一个吃法,名叫‘油泼面’,马上就……爹,爹你咋了么?”

    李道正理都没理他,径自进了屋,从屋里床榻下挖出一个罐子,咬咬牙从罐里抠了百来文钱揣进怀里,然后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见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愤愤指了指他:“等着,回来我抽不死你,败家玩意。”

    说完李道正飞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着这位风一样的老男子匆匆来去,喃喃道:“我咋败家了?难道刚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诗的事被发现了?说来这首诗未收分文,果然是败了家……”

    李素想着想着,脸上露出几分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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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道正进了长安城。

    站在长安西面的延平门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着值守城门的两排威武军士,李道正畏缩了片刻,终于还是咬牙挺胸走进了城门甬道。

    一路打听一路问,李道正终于走到位于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门口站着兵丁,李道正离大门老远站着,来回踱步踌躇。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户,活着的三四十年里一直为生存挣扎着,连进长安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

    迎面一辆马车在官衙前停下,里面走出一位穿着六品深绿官服的员外郎。

    李道正犹豫片刻,咬牙走上前,离那位员外郎尚距数丈时,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双手高举起李素的那首诗。

    员外郎有点意外,不过态度还是很和蔼的,挥挥手令军士将李道正扶起,道:“这位乡亲,若是告状,可去县衙,此处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状事。”

    李道正摇摇头:“不告状咧,给我家娃投行卷,问过村里先生了,说吏部管这事。”

    员外郎愈发意外,问道:“令郎是今科举子?参加过今年春闱科举么?”

    “科举……”李道正直了眼,郭驽的那番话他根本没听懂,所谓投行卷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参加科举,时下大唐科举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为了增加录取进士的成功率,于是举子们纷纷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投进权贵或官府,或是在长安城内大肆宣扬自己的作品,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考官在阅卷取士时自然会将这些考场外的因素加入评分的标准里。

    再说,投行卷也是有规矩的,不是见着一个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虑对方的身份,官职,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这位权贵门下的党系,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可是关乎前程性命的选择。

    李道正问郭驽的时候,郭驽根本没想到李道正会干出这等事,解释的时候也只是含糊几句,一带而过。

    看着李道正糊涂的样子,员外郎不由苦笑:“令郎连科举都未参加,投行卷有何用?这位乡亲,回去吧,叫令郎多读书,日后考取了举人功名,再来长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脸通红,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执拗地道:“你看一眼么,看一眼么,我家娃写的诗好滴很,将来他要当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么……”

    员外郎不再理他了,摇摇头往官衙内走去。

    李道正大急,连忙快步跟上,却被值卫官衙的军士拦下,两名军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跄几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里的纸还高高举着,生怕沾了尘土,看着员外郎远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声带着哭腔。

    “你看一眼么,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么……”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来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着手里的诗,一辈子没流过泪的他此刻却潸然泪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这是他写的诗,学堂的先生都说写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后会有大好前程的,你们咋不看一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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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还有一更。。

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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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以更无耻点么?你当时想跪拜的是我还是那十贯钱?”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

    …………

    二人风轻云淡闲聊之时,长安城外却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城的大事。

    长安城西北二百余里的九成行宫内,大唐皇帝李世民居然遇刺了。

    刺客不多,四十多人,为首的刺客名叫“阿史那结社率”,名字很怪异,从姓氏可以看得出来,此人是突厥人。

    说到这个名字,不得不说说他的哥哥,阿史那结社率的哥哥阿史那什钵苾,曾经的东/突厥突利可汗。

    大唐武德年间,东/突厥正是风光之时,几大部落时常结兵一处,入侵大唐境内杀人放火抢粮抢女人,其中最大的部落当属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两支。

    武德七年,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再一次入侵大唐,是的,他们又来了,带着满满的恶意。这次大唐皇帝李渊不乐意了,因为这两大部落已打进了关中腹地五陇阪,李渊虽然刚刚建国才七年,无论国力还是兵力都非常孱弱,然而这一次也不得不龙颜大怒。

    这是不把皇帝当干部啊,怎么办?揍他!

    于是李渊下旨,秦王李世民领兵于五陇阪抵御突厥兵锋。

    李世民是个很不错的将才,领着大军刚刚到达五陇阪,与突厥人遥遥对峙,然后他便做了一件让人忍不住为他的机智点赞的事。

    他二话不说派人找到了突利可汗,三下五除二便跟突利可汗拜了把子,结为异姓兄弟。

    突利可汗乐坏了,拍拍屁股很痛快便阵前反水,背叛了颉利可汗站到大唐那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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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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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介绍:
大唐贞观,天下靖平,山河壮丽,独钟李氏。 李靖北击突厥,太宗东征高丽,兵锋之盛,威服四海。待从头,重整旧山河。功臣画像前,李渊拨弹琵琶独怅然,凌烟楼阁上,李世民大醉翩翩舞春风。 中国历史上最壮丽,最磅礴,最意气风发的年代里,长安古都外,一位粗衣陋衫的少年郎看着落日余晖里的皇城,露出了笑容……贞观大闲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贞观大闲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贞观大闲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