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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贼眉鼠眼     贞观大闲人txt下载     贞观大闲人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一十二章 迁调西州

    兄弟情深,令人感动,李素真想为他们轻哼一曲《当年情》。○

    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李素把家小托付给王家兄弟,在这个陌生的世上,李素能相信的人太少了,只有王家兄弟,他能毫无顾忌地把后背亮给他们,完全不用防备,家里的事托付给他们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蹲在村口的银杏树下,李素眯着眼,深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看着近处的泾河缓缓流淌,看着远处的山峦叠嶂。

    分别时才发现,原来故乡如此美。

    …………

    长安城的血腥气渐渐消散,人们神态从容地在街市上行走,谈笑,为自家的生计而奔忙,日子平静而充实,至于数日前被斩首弃市的朝臣和家眷,似乎已渐渐被人遗忘。

    别人的悲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新奇与感叹过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仿佛一颗小石子投进湖水里,泛起一圈圈涟漪后,又恢复了平静。

    终究只是一场热闹而已。

    朝堂里却颇不平静,对朝臣们来说,李世民大开杀戒可不是热闹,身在朝堂,谁知道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

    能站在朝堂里的都不是蠢货,仔细回忆一下建大明宫这件事的始末,再看看被杀的那些人背后的世家门阀背景,大家终于有了数。

    这场杀伐清洗,陛下针对的是世家,是警告,也是试探。警告世家不得妄动,用那些门生的人头试探世家的反应和底线。

    反应令李世民颇为满意,两百多颗人头齐崭崭摆在城外乱葬岗上,那些有着千年底蕴的世家们却集体失声。

    李世民对世家的感情可谓又爱又恨,如情人般缠绵。

    当初李渊晋阳起兵反隋,第一时间联合的便是关中各大世家门阀。同时,李家本身也属于陇右军事集团,麾下有着不小的军事势力,依靠各世家明里暗里的帮助,李家起兵仅仅一年左右便拔了隋朝的大旗,坐拥了整座江山。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然而坐稳了江山之后,李家的心态又变了。

    总之一句话,“额滴,额滴,都四额滴!”

    夺取江山前的各种许愿全部选择性失忆,对世家门生充斥朝堂指手画脚的行径也越来越不满,久抑的矛盾终于在贞观十二年爆发,李世民举起了屠刀,用铁血的手段告诉世家。这座江山,姓李。

    李世民是睿智的,英明的,他的屠刀举得很小心,刀锋掠处,死的全是他希望死的人,余者秋毫无犯。

    清洗过后,李世民召集群臣。连着三日开朝会,痛斥这三十多名犯官的罪状。罪状是早已安排好的,反正人都死了,说你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不同意?有本事你从坟里爬出来击鼓鸣冤去啊……

    痛斥罪状后,接下来便是安抚人心,不少因与世家有来往而忐忑不安的朝臣。李世民单独召见他们,温言安抚称许,家里夫人晋诰命,子女荫余恩,顺带再送几个无关痛痒的虚衔。一个个战战兢兢进殿,眉开眼笑出门。

    朝堂清洗出乎意料的完美,李世民袍袖一挥,动荡的朝局瞬间抚平,再无一丝风波,可谓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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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平了朝堂后,李世民罪恶的双眼终于有空盯上了李素。

    李素出狱的第五天,意料中的圣旨终于来了。

    宦官倨傲地扬着脸,仿佛用鼻孔读完了圣旨,然后平伸着双手,等着李素接旨。

    同跪在地上的李道正和许明珠惊愕万分,怔怔地看着一脸平静的李素双手接过圣旨,宦官与李素客套了两句后告辞离去。

    火器局监正仍兼任,只不过成了遥领,少监许敬宗代行监正职权。

    李素却升官了,西州刺史府别驾,从四品衔,爵位不变,却多加了一个“定远将军”的武散衔,文武兼备,颇耐寻味。

    圣旨里没有多说一句废话,按照以往的圣旨格式,无论是升官迁官或是贬谪,开头都应该有一大段或褒扬或痛斥的话,但是给李素的这道圣旨里却言简意赅,开头便直接宣布了李素的官职,三日内启程赴任,最后钦此,结束。

    李素嘴角勾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西州别驾”,很有意思的官名,“别驾”是从四品官,大唐的州府分上中下三种,以人口多寡为标准,西州地处荒蛮,城池建在茫茫大漠之中,可想而知人口少得可怜,自然属于下州,一州的最高行政官员是刺史,可断一切民生政令,而别驾则是刺史的佐官,地位仅次于刺史,属于州里的第二号实权人物。

    给一个刚刚才行过冠礼,年纪不过十多岁的毛孩子授予别驾实权,李世民也蛮拼的,难道他就不怕李素把西州玩坏?

    宦官离开很久,李道正和许明珠仍呆呆跪在地上,两双眼睛茫然地盯着李素。

    李素收起圣旨,暗暗一叹,上前扶起老爹和许明珠。

    李道正这才回过神,脸上布满了惊愕之色:“西州在哪里?陛下咋让你去西州当官咧?这不对呀,十多岁的娃子……这不对呀!”

    许明珠眼眶泛泪,小嘴一瘪似乎要哭出来,看着四周下人们的目光,还是死死咬着牙,没哭出声。

    李素叹道:“西州……在很远的地方,千里之外吧,地处大漠深处。”

    李道正失神地看着他,喃喃道:“咋把你遣到那里做官?咋会这样咧?你不是说陛下不会计较金殿你写文章骂他的事吗?”

    李素强笑道:“陛下没有计较,孩儿是陛下的臣子,陛下需要孩儿去西州,孩儿只能去,君上所遣,不可违。”

    李道正挺拔的身躯瞬间变得佝偻,长长叹了口气,失神地往屋里走去,不停地喃喃自语:“咋会这样咧?才十多岁的娃子,不应该啊,太狠心了,太狠心了……”

    李素抿唇,静静看着老爹佝偻的背影,心中忽然浮起许多酸楚。

    十多年的相依为命,第一次与老爹长别,忠与孝,果真无法两全。

    身后传来许明珠轻细的啜泣声,回头看去,许明珠眼眶发红,泪珠儿成串地滑落脸颊,却捂着嘴死死不发出哭声。

    李素叹了口气,注视着她,认真地道:“夫人,我启程赴任西州后,家里的一切便托付夫人了,替我好好照顾爹,他苦了一辈子,该享儿孙清福的时候,我却不能膝前尽孝……”

    许明珠却出乎意料地摇摇头:“家里有管家,有下人,自会好生侍侯公公,可夫君你却独自一人在外,受尽风剑霜刀,冻了没人添衣,饿了没人做饭,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人照料,夫君怎生受得了?夫君,赴任西州带上妾身好吗?妾身随你一同启程。”

    李素楞了一下,然后摇头:“不行,此去千里,路上不知多么辛苦艰难,况且西州局势不明,已呈乱象,你一个妇道人家绝不可去,好好待在家里,替我照顾爹。”

    谁知许明珠却忽然执拗地扬起头,一反平日温顺恭良的模样,毫不畏惧地与李素直视,道:“妾身出嫁前,娘曾告诉妾身,嫁夫从夫,甘苦与共,妾身读书不多,也不懂太多的大道理,爹娘怎么教,妾身便怎么做,夫君有爵位,有官身,妾身未出嫁便被陛下赐封诰命,说来皆是妾身和娘家的光彩,可夫君独自一人在外受苦,却教妾身在家安享太平奢逸,妾身做不到!”

    “我没受苦,只是被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当官……”李素干巴巴地解释。

    “夫君莫诳妾身,西州位处陇右,是大漠的中心,四处荒凉无人,仅只一座小小的土城,衣食不裹,三餐难继,说是西州别驾,却不如太平村的庄户,夫君养尊处优,素来不沾家事俗务,独自一人到了那里,谁来侍侯你?谁来给你操持衣食?”许明珠使劲吸了吸鼻子,哽咽道:“妾身……嫁进李家,夫君虽以礼相待,可妾身知道至今并未得到夫君的宠爱,若放任夫君一人在外受苦,妾身却不能患难共之,日后夫君归来,心中焉存妾身立锥之地?妾身怎可安然独享太平?”

    见许明珠垂泣,李素心中泛起许多感动,却暗暗叹息不已。

    得此贤妻,此生无憾,可是……为何上天偏偏安排他先遇见东阳?

    “我在外当官,夫人操持家里,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你我各司其职,说什么独享太平?西州局势莫测,乱象纷呈,随去一事万莫提起!”李素硬起心肠拒绝了。

    怕许明珠又说出什么甘苦与共的话,李素说完后一拂袍袖,逃避似的进了屋。

    许明珠静静站在院子内,暗自垂泣半晌,忽然抬袖狠狠擦了一把眼泪,发红的眼眶注视着李素的厢房,一双拢在水袖内的小拳头暗暗攥紧,眼中悄然浮起决然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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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离人愁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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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仍是那个好逸恶劳安于享受的李素,从长安到西州,路上那么辛苦,对李素来说是一种艰辛的考验,所以要准备的东西很多。

    首先要准备三辆大马车,一辆用来乘坐,另外两辆用来装食物和酒水,以及各种享受的东西,大漠风沙大,做几个简陋版的口罩是必须的,日夜温差大,不但要准备扇子和被褥,连冬天取暖的暖炉也要备两个……

    “洗澡咋办?”李素面沉如水,拧眉思索。

    这是个大问题,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洗澡李素便觉得自己不属于人类,而是牲口了。

    薛管家有点吃惊:“大漠里洗澡?这……”

    这位少郎君知不知道大漠里的水有多么宝贵?

    李素思索很久,道:“再准备两辆马车,马车上砌个大木桶……”

    “用来干啥?”

    “装洗澡水。”

    “…………”

    郑小楼也扳着一张酷脸收拾自己的行李。

    原本李素打算把郑小楼留在家里,以照应家中老父和夫人,可郑小楼却朝他投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李素看懂了那记眼神。

    家里位于关中,长安城郊,村里民心纯朴,盗匪无迹,顶着县子府的名头,连县令有什么事都得客客气气商量着办,更何况还有王家兄弟在村里照应着,李家不可能发生什么大事,反之,李素要去的西州荒凉无人烟,路上盗匪丛生,更何况西州局势复杂。危若累卵,相比平静安逸的李家大院,此去西州自是凶险得多,多一个忠心的侍卫等于多带了一条命在身边,将郑小楼留在太平村确实值得鄙视一下。

    李素想通以后还是决定带郑小楼上路,人家都那么鄙夷那么自愿当人肉盾牌了。不带不合适。

    五辆马车的东西,足足准备了三天,这三天里李道正愁眉苦脸忙前忙后,许明珠郁郁寡欢,老在李素面前有意无意地晃悠,逮着李素好奇回视的目光,便抽冷子扔过一记幽怨的眼神,幽得人心尖子直颤,牙都酸倒了。

    李素也忙。忙着进长安城跟诸多老将告别。

    老将们都是见惯了生离死别的老杀才,对李素的离开并无太多情感波动,从他们古井不波的情绪上看得出,对于李素的离开,大家都抱着同一个态度,走就走吧,死就死吧,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早死晚死都得死……

    老将们的直爽令李素浑身直发毛。这语气就像李素过的不是玉门关而是鬼门关,反正老将们年头也不长了,过几年在下面与贤侄重逢便是。

    不过老将们还是充分利用了李素告别的机会,在家中大开宴席,因为这次是出塞,酒宴的主题走的是豪迈风格。酒一坛坛的往嘴里灌,煮好的肉一块块往嘴里塞,很诡异,每位老将封地里的庄子都恰好摔死了一头牛,李素这三天牛肉吃到吐。

    貌美的胡姬一群群往李素这块小鲜肉身上扑。至于酒宴正酣时的舞刀舞剑舞斧助兴,则是每位老将不可缺少的酒宴节目,题中应有之义。一套眼花缭乱实则根本看不懂的剑法斧法舞弄下来,毫无例外地博得满堂喝彩,仿佛被触中g点似的颤栗得不行。

    整整三天与群魔共舞的日子过下来,李素每天醉成一滩烂泥,第一次产生了尽快离开长安赴任的想法。

    混迹长安一年,李素做人也越来越圆滑,除了拜会老将外,长孙无忌,孔颖达,魏徵这些名臣也都备了礼物亲自登门告别,相比老将们豪迈的作风,文臣们明显斯文多了,见李素到来皆亲自出迎,然后……下令府中开酒宴。

    文臣家里开宴有讲究,行酒令,投壶,酒正酣处作画作诗,甚至研讨圣贤经义,说得兴起往往争论得面红耳赤。

    更倒霉的是,尽管李素这一年多里与武将们走得最近,可在许多文臣眼里,李素才名满天下,是典型的文人中的文人,只是这个文人有点自甘堕落,喜欢与粗鄙武夫来往,既然进了文臣的家门,不留下几笔墨宝怎能放他出去?

    于是依旧被灌得七荤八素的李素不得不胡乱留了两首诗,自是引得满堂喝彩,和武将们舞斧一样集体达到**,嗨翻了。

    算算自己在长安的人脉,李素忽然想起了孙思邈,自从治好天花后便一直没拜见过他,说来委实有些失礼,打听到孙思邈目前住在长安城外的三清观里,于是李素赶紧备了重礼前去拜见。

    孙思邈还是那副道骨仙风的模样,站起来一袭道袍衣袂飘飘,我欲乘风归去的做派,这次李素终于没被灌酒,孙思邈最重养生,酒这种东西是一滴也不沾的。

    拜见孙思邈的过程很顺利,老孙没责怪李素没来拜望他,对李素的告别也表现得云淡风轻,最后百无聊赖地挥了挥手,语重心长说了句算是告别的话,大意是你爱走不走,莫打扰贫道飞升……

    该道别的人基本都道别了。

    落日的余晖洒满长安,李素走在出城的路上,回首望着远处皇城的宫宇飞檐笼罩在一层金光中,李素眯了一下眼,笑了笑,继续往城门走去。

    对李世民,就不告别了吧,认识一年了,李世民与李素之间的关系复杂难明,说是恩宠,实则也经常敲打,与东阳的儿女情更是被他亲手拆散。

    东阳是他的女儿,李素连反抗似乎都带着几分心虚,但对这位心机深沉的天可汗陛下,李素却越来越敬而远之,李世民将他迁调出塞或许不乏磨练提点之意,李素并不反对,说到底,自己哪里是不被朝堂所容,分明是性格里面有些地方不能被李世民所容而已,所以李世民要磨去他的棱角,磨去他的锋芒,让李素变成他想要变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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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长恨离亭,泪滴春衫酒易醒。

    大清早拜别了老爹李道正,与薛管家和下人们道别,再与送别的乡亲们一一别过,李素不舍的目光在人群里转悠了一圈,却发现许明珠没来,李素无谓地一笑,或许上次拦着不让她跟去西州,小姑娘心气不顺,今日耍起了小脾气吧。

    在老爹和乡亲的殷殷相送下,李素坐上马车,后面跟着四辆改造过的宽厢马车,晃晃悠悠地上路了。

    李素是四品别驾,在地方上来说算是高官了,更何况又有县子爵位,出行必有仪仗。

    不仅如此,李世民也特意下了旨,予他一千精骑,划归他麾下,随之一同赴西州上任。

    这个举动有点意思了,李素琢磨了许久,然而他对西州目前的情况全然不知,也猜不出李世民给他这一千精骑究竟是为了对付内忧,还是抵御外患。

    一千精骑在长安郊外的灞桥边等他,李素索性免了仪仗,只带了郑小楼和几名车夫上路。

    路过东阳所在的道观,李素忽然叫停,透过马车的木窗痴痴地看着不远处那扇紧闭的观门,李素怅然叹了口气,心中隐隐有些失落,放下帘子下令继续前行。

    离别最**,无端愁煞有情人,还是不告别了吧。

    车过泥泞的乡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悄然冒出头,笼罩在路边山林上空的氤氲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消散,一阵阵悦耳的鸟鸣在山林中此起彼伏。

    李素坐在车厢里,悠然闭上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忽然,山林内的鸟鸣停住,鸟儿扑腾着翅膀纷纷惊飞。

    一道熟悉的乐声悠悠从山林边传来,乐声入耳,李素猛然睁开眼,高喝一声停车,随即疯了似的掀开了车帘,站在车辕上翘首眺望。

    乐声低沉呜咽,如泣如诉,山林边的一棵银杏树下,东阳竟穿上了久违的艳丽宫装,长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沐浴着金色的晨光,仿佛临世孤傲的九天仙子,静静站在银杏树下,纤指握着一只模样奇特的乐器,凑近唇边轻轻吹奏着伤怀的离曲。

    李素眼眶一红,他知道,东阳在用她自己的方式送她,不惜破去出家人的戒律,换上他曾经最喜的宫装,连披散的长发也是迎合他的所好,而她此刻吹奏的奇特乐器,是他曾经亲手烧制出来的埙,吹奏的曲子也是他曾经奏给她听的那首《故乡的原风景》。

    没想到这些日子,东阳竟不声不响学会了这首曲。

    看着晨光里仿若仙子般的东阳,李素心跳徒然加快,跳下马车便待朝她奔去。

    埙声忽然停顿下来,远远地,东阳朝他摆了摆手,一边流泪一边笑,却不让他过来。

    李素脚步一滞,黯然地站在原地,也朝她挥了挥手。

    大家都软弱吧,经受不起离别的苦楚。十里春风,吹拂离人愁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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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灞桥折柳

    初春时节,长安城郊灞桥边,垂柳抽出了绿色的新芽,软软的枝条随风拂动。∈♀UU小说,www.uu234.com

    春风吹不散眉弯。

    马车悠悠而行,灞桥边,一队千人精骑列队相候,见李素的马上到来,为首一名骑士策马行来,到李素乘坐的马车前数丈外,骑士下马行礼。

    “右武卫骁威营果毅都尉蒋权,拜见泾阳县子,定远将军李别驾。”

    李素已出了马车,见这位武将躬身行礼,急忙跳下马车把他扶了起来,作为有礼貌有素质的末等权贵,李素也给他回了一礼,双手刚成揖,腰还没来得及弯下去,却见蒋权的脸色已然有些惶恐了,旁边一直静立不语的郑小楼眼疾手快,一把将李素的胳膊肘扶住,适时制止了李素弯腰的动作。

    “……莫闹!果毅都尉是从五品武官,你是正四品文官,还有正五品武散衔号和五品爵位,你给他行礼是害了他!”

    郑小楼语气淡淡,说完犹不忘再朝李素扔去一记鄙夷的眼神。

    蒋权却感激地看了郑小楼一眼,垂首道:“这位壮士说得没错,李别驾万不可折煞末将。”

    李素有点尴尬,虽然当官很久了,可他对大唐的官制和规矩还是很陌生。

    “啊,那就算了,此去西州千里之遥,李某先谢过蒋将军和麾下将士一路同行护卫之恩了。”

    蒋权急忙躬身道:“职命所在,皆是末将本分。”

    李素笑道:“同行千里,大家还要在一起消磨许多时日,你我之间莫太客气了,一路上便不计官职尊卑,大家平辈而交吧。你唤我表字‘子正’即可。”

    蒋权连道不敢。

    寒暄过后,李素这才仔细打量蒋权。

    上下扫一眼,确是条威武汉子,蒋权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躯魁梧,面色黝黑。唇上蓄着一把黑须,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许多,眼睛不见闪烁精光,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隆起,只是他的一双耳朵颇为有趣,似乎是一双招风耳,而且李素总觉得那双耳朵时刻保持着支楞的状态,像只小心翼翼的兔子,对外界永远保持警惕心。一有风吹草动便撒丫子跑路的架势。

    李素心中不由犯起了嘀咕。

    大家初交,知人知面不知心,若路上不幸遇到盗匪,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跟兔子似的扔下他独自跑了吧?

    不能怪李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素本身疑心病很重,想获得他的信任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

    与千人精骑会合后,李素理所当然便成了这支出塞队伍的行政和军事主官,抬头看了看天色。李素挥了挥手,下令启程。

    队伍出发。刚走了没多远,身后蹄声隆隆,李素回首望去,却见远处尘土飞扬,又一队精骑飞驰而来。

    “贤弟稍候,俺来送送你!”

    一道粗犷的声音远远飘来。

    李素笑了。听声音便知来者何人。

    片刻间,程处默领着卢国公府一群部曲杀才咋咋呼呼赶到李素身前。

    “贤弟不够意思,走了也不说一声,说好俺今日来送你,却为何不等我?”

    程处默不满地朝他翻白眼。刚才赶路赶得太急,勒马之后黄黄的尘土布满一脸,混合着脸上的汗珠,融成了一道道黄泥汤,沿着粗糙的脸颊往下直淌。

    李素眼角抽了几下。

    他发现近年自己的洁癖有治愈的趋势,换了以前遇到这么脏的人,分分钟跟他绝交了,现在居然还能跟他谈笑风生,实在是……怕他老爹的大斧子。

    “程兄辛苦,你我兄弟何必拘泥于俗情,不送也罢了。”李素拱手笑道。

    程处默咧嘴道:“送!好兄弟出塞,俺咋能不送?”

    说着程处默露出羡慕和失落交织的神色,叹道:“你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长安,俺老程的兄弟又少了一个,不过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外调便去塞外,又是文官又是武官的,一两年内必然建功立业,比我这傻等老爹蹬腿继承爵位的纨绔强多了……”

    李素眼皮又跳了,想抽他。

    人的价值观相差这么大,要不要真跟他绝交算了?

    “你觉得我运气好?”

    程处默重重点头,眼里充满了艳羡,显然没说假话。

    “趁我还没出长安,要不你去跟陛下说说,让你顶替我去西州咋样?”

    程处默两眼大亮,兴奋得声音都发颤了:“就知道俺老程这双招子没瞎,没白认你这兄弟!好兄弟,此话可当真?”

    “当真。”李素很认真的点头,绝对心里话,放着家里好吃好喝不享受,跑去千里塞外餐风露宿,傻子才干呢。

    “等着!俺这就进宫求见陛下!”

    程处默二话不说,拨转马头便待扬鞭。旁边一名部曲眼疾手快拽住了他的缰绳,脸色难看地轻声道:“小公爷……莫闹!”

    程处默一楞,然后回了神,总算没傻到家,终于意识到这个想法多么的不现实,于是颓然地叹了口气。

    李素也叹了口气,他和程处默同样失望,同时他也发现,但凡大人物身边,总有一个眼疾手快的属下,适时跳出来制止大人物干蠢事。

    “俺……还是送送你吧。”程处默愁眉苦脸地道,李素很清楚,他的愁眉苦脸跟离愁别绪完全无关,纯粹是为他自己不能跑到塞外撒欢而愁苦。

    程处默下了马,眼角余光一瞥,发现灞桥边栽种的一排垂柳,于是上前折了根柳枝下来,将它插在李素马车的车辕上。

    李素急忙躬身道谢。

    这是唐人的习俗,长安外的灞桥一直便是友人亲朋道别之地,临别折柳相送亦是关中风俗,因为“柳”音近“留”,友人折柳,寓意“留下”,聊表不舍之意,于是灞桥作为送别的黄金地段,桥边沿河栽种的垂柳便倒了血霉。

    长安作为百万人口的大城,迎来送往的友人多如繁星,每天这个折一节,那个折一节,好好的垂柳树被折得七零八落,素质高一点的还知道不好意思,现场挥毫作诗一首以纪念离别之情,顺带着提一句这节没招谁没惹谁的柳枝,素质低一点的大概拍拍屁股便走,顶多留下一句“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

    “走了,下次见面一起喝酒!”

    大男人送别不矫情,李素扔下这句话,在程处默羡慕的目光注视下,千人骑队护卫着李素的五辆大马车,晃晃悠悠上路了。

    李素乘坐的车厢很舒服,厢内的装饰颇豪奢,矮脚桌,暖炉,软垫俱备,地上甚至铺着一张品相完好的黑熊皮,矮脚桌被李素刻意设计过,底部有六个小抽屉,拉开后里面装满了各种零食和酒,连车轱辘也被李素请了工匠改造过,装了几片极其稀贵的千炼软铁在车轴上,当作避震系统,坐在里面摇晃程度很轻微,非常舒服惬意。

    行路千里如此辛苦,李素是绝计不会让自己太劳累的,能享受的地方一定要好好享受,哪怕花费巨金来达到享受的目的也在所不惜。

    长安外的官路颇为平坦,马车车厢稳如泰山,李素坐在车内,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开始凝神研究起来。

    看着地图上圈圈点点的城池,还有那条弯弯曲曲无限冗长的路,李素便觉得一阵头疼。

    这条路太长了,长得让人绝望,真想索性死在路上算了。

    出长安后,首先往北到泾州,然后渐渐折往西面,至原州,凉州,甘州,再沿着祁连山脉以北,走素州,沙州……到了沙州,这条路才算走完一半,另一半的路更辛苦,因为要进入沙漠了。

    出沙州往北,过玉门关……没错,就是唐诗里面那句“春风不度玉门关”的那个玉门关,入大漠,再走数百里到伊州,然后……千人骑队陪着自己作死,进入沙漠深处,西州便在那片沙漠的中心。

    唐僧取经好歹还有一只法力无边的猴子保护他,李素呢?李素身边只有一千号凡夫俗子,遇到大漠里的风暴,个人武力再爆棚,该怎么死还得怎么死。

    李素收起地图,长长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忧虑之色。

    良久,不知想起什么,李素忽然掀开了马车的帘子,将骑着马一直护卫在马车旁的郑小楼叫过来。

    “咱们出村的时候乡亲们送我,你有没有在人群里见到王桩?”李素问道。

    郑小楼拧眉回忆半晌,摇摇头:“只见到他弟弟王直,不曾见过王桩。”

    李素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喃喃道:“我记得也没见过他……这可糟了。”

    “糟了?”

    李素叹道:“跟蒋权说一声,骑队慢一点,这小子多半会跟来了……这事他们俩兄弟以前干过。”

    郑小楼酷脸抽了抽,道:“他婆姨那么厉害……应该不会吧?”

    虽然郑小楼走的是耍酷风格,但同住在太平村里,总免不了听到一些八卦,比如王家那位身手颇厉害的婆姨。

    “说不准,这小子一直渴望建功立业,被婆姨揍得半死也会拖着另外半条命赶来的。”李素冷冷道。(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五章 单手活擒

    王桩外表傻大憨粗,王家几兄弟里,他是最没有心眼的一个,被欺负了也好,被婆姨揍了也好,跳起身抖落抖落尘土,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就当过去了,被婆姨揍狠了,顶多气急败坏骂几句粗话,换来更惨重的一通揍,揍完也就揍完了,他也不放在心上,对任何人从来没有隔夜仇。UU小说,www.uu234.com

    然而李素却很清楚,这样一个憨直得有点傻乎乎的人,其实也是很有主见的,而且这种憨厚的人一旦主见成形,轻易不会动摇,犯了一股子拗劲拼了命也要达到自己想要的目标。

    今早乡亲们送别,人群里没见着王桩的身影,李素当时没往心里去,也没想得那么复杂,然而过了灞桥,队伍正式启程后,百无聊赖的李素坐在马车里静静这么一思索,顿时觉得不对味了。

    他敢拿自己的脑袋打赌,王桩这家伙一定悄无声息地追上来了。

    建功立业啊,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尤其是眼见着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李素每天打着呵欠伸伸懒腰,懒洋洋不声不响便创下这般连皇帝陛下和百官们都为之侧目的功业,仿佛信手一拈似的,高官,爵位便接踵而至,想躲都躲不了。

    这是什么?这是人生的境界啊!王桩胸膛里的火焰愈发炽热了,他是年轻人,有着奋发向上的上进心,也有着每个年轻人都有的野心和朝气,年纪尚轻,未来有无限可能,建功立业,封爵拜官,李素能做到的事情。谁敢断言王桩做不到?

    然而,若王桩此生只蜗居于太平村的小小方寸之地,一生庸庸碌碌无作无为,只做个寻常的庄户汉子,那么,他的一生真的没有任何可能了。活到老,充其量也就是个老庄户,勤奋一点的话,聪明一点的话,或许临老还会被乡亲夸一句“种田能手”?

    这不是王桩想要的,他要的是功业,为自己,为妻小,为家人博一个百世恩荫!

    王桩虽然憨。可他不傻,或者说,憨厚只是他懒得计较,但他却有着自己的小精明,只要跟着李素去外面闯荡,便意味着他的未来有无限可能。

    江湖那么大,总会遇到建功立业的机会,遇到了。便遇到了。

    李素不是个喜欢没事琢磨别人的人,他太懒了。懒得琢磨。但对相处最久的王桩,他却看得很清楚,这么一个傻大憨粗的人整天在自己面前转悠,想不琢磨都不行。

    队伍才走出长安城没多久,沿着灞河岸走出不到十里,李素便下令队伍停下。

    领队的果毅都尉蒋权有些疑惑。于是安顿好队伍后策马过来相问,毕竟这是一支军队,军队的行止命令不能太过随意。

    “等人……”李素坐在马车里,没精打采地回答了蒋权的疑问。

    蒋权在马上直起身子,朝后眺望了一阵。不得不问得详细一点:“敢问李别驾,等的人是谁?莫非宫里还有旨意来?”

    “等一个熟人……”李素继续有气没力地道。

    “这位熟人……”

    “这位熟人是一个傻大憨粗的人……”

    蒋权:“…………”

    好吧,他终于意识到如此追问上司的举动有多么的不妥,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多少句废话,问那么多废话,别人自然只好回答你废话,不然能怎样?

    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位李别驾是上官,是这支千人骑队的军事主官,上官的事情问那么多,不想混了吗?

    蒋权是聪明人,或许刚才不够聪明,但现在聪明了。

    神情一凛,蒋权行礼告退,半句话都不说,老老实实整顿队伍去了。

    车帘掀开一丝缝隙,露出里面一双黑黝黝的眼睛,李素看着蒋权的背影,悄然一笑。

    对嘛,这才是当下属的样子嘛,现在这样多可爱,多顺眼。

    上司与下属初见,同在一支队伍里,两者之间必然有摩擦,有摩擦就必须磨合,恩威并济,打压拉拢,无非都是前世职场里用烂的招数,李素信手拈来,不轻不重先敲打一记再说。

    于是队伍便在路边停下,安安静静地喝水,喂马,补充体力,为的,仅只是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傻小子。

    …………

    李素恨死了自己的料事如神,长得这么英俊已是天怒人怨了,明明只靠这张脸便能混饭吃,偏偏老天还给了他才华和聪明……

    说起“英俊”……

    李素忽然从怀里掏出一面小铜镜,开始认真且细致地欣赏起来,不时偏一下头,抬高一下额头,最后很不要脸地勾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哎呀,美滴很,任何一个角度都是那么的完美无暇,潘安宋玉那种小白脸都能在史书上留下英俊的名声,我李素也可以啊,日后回长安了打听一下当朝史官是谁,跟他搞好一下关系,请他在本朝史书上单独为自己出一个人物列传,啥话都不用说,列传上只须写一句话便足够,“泾阳李素者——帅!”,一句话足够闪耀千古了。

    美滴很,美滴很……

    照镜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路边大约等了半个时辰,灞河沿岸的小路上便鬼鬼祟祟走来一道熟悉的人影。

    显然事前准备得很充分,头上戴着一个大斗笠,身上裹着一件狐皮大氅,背着一个大包袱,手里一根行路杖,做了亏心事似的一步一踮,不时回头张望一下看有没有追兵。

    掩藏得再怎么好,他那魁梧的体形终究还是出卖了他。

    李素眯着眼,看着王桩身上那件狐皮大氅,淡淡地笑了。

    这一年王家日子过得挺不错,都穿上皮草了,就没人教过他要爱护小动物吗?小狐狐多可怜……

    还有,此去西州千里,连匹马都不买,打算靠一双腿走过去,可长点心眼吧。

    王桩走得不快,走几步停一下,回头张望一番,然后继续再走,走了一段后,这家伙终于想起来应该往前方看一看,于是赶紧抬头,灞河边是一片平原地带,一千人的骑队等在路边简直不要太显眼,王桩抬头,见远处黑压压一大片人马,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便打算转身扭头,一脸心虚地躲开。

    “后面那人鬼鬼祟祟跟了咱们一路,本官怀疑是奸细,谁与本官活擒之?”李素站在马车车辕上,扬鞭指着远处的王桩笑道。

    哎呀,太酸爽了,英雄指点江山,试问天下谁与敌,李素终于找到了当年长坂坡前曹丞相的感觉。

    李素这一开口,还真有人应景而出,太配合气氛了。身后诸骑士里跃马而出一将,却正是刚才被轻轻敲过一记的蒋权,或许为了挽回刚刚在李素心里丢掉的分数,蒋权特别配合地一扬鞭,马儿吃痛,嘶鸣一声向前跃出。

    “末将愿往!”

    李素一龇牙,啧啧,这句回话……更酸爽了,好吧好吧,在心里给蒋权偷偷加五分。

    蒋权鞭马,如一支离弦的利箭般朝王桩冲去,一身杀气连隔着老远的李素都能闻得到。

    见队伍里有一将朝他冲来,王桩吓坏了,人家根本没招惹你好不好?

    于是王桩赶紧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惊恐地回头直叫唤:“咋了么?咋了么?追我做甚?还讲不讲理咧?”

    蒋权没理他,既然李别驾说他是奸细,他就一定是奸细,再说……现在也根本不是讲道理的时候好吧?

    一人前面跑,一人后面追,王桩毕竟只有一双腿,哪里跑得过马儿的四条腿?很快便被蒋权追上,策马与王桩并排跑时,蒋权猛地一弯腰,一只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单臂一伸,便将身躯魁梧的王桩整个人都拎了起来,嘿地一声暴喝,王桩被重重摔在马鞍上,蒋权将缰绳一勒,拨转马头,转身朝李素奔去。

    李素两眼大亮,这个蒋权……不简单啊,看似一个简单的拿人动作,无论时机,力气都要恰到好处,才能完成得如此漂亮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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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小试身手

    看见蒋权小露了一手本事后,李素对西州之行的安全感终于多了几分。UU小说,www.uu234.com

    想来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手上没有半点本事,怎么可能混到果毅都尉?大唐的府兵制基层以折冲府为主,一个折冲府里置折冲都尉一人,果毅都尉两人,一个折冲府统兵一千多人,果毅都尉差不多算是团级军官了,军队是直接展示实力的地方,没有几分本事的人是爬不了那么高的。

    蒋权骑着马,马鞍前打横放着魁梧壮硕的王桩,脸上隐隐带着几分得色,显然刚才那一手他也存了故意卖弄的念头,李素看看马鞍上不停挣扎哭嚎的王桩,又看看一脸喜意的蒋权,不由啧了啧嘴。

    这幅画面像极了抢到压寨夫人的土匪头子急不可待回去拜堂成亲,然而马鞍上却横放着一个不停挣扎的糙汉子,画面顿时充满了基情,很有爱……

    骑马到李素身前,蒋权单手一掀,王桩被狠狠摔落在地。

    “禀别驾,末将幸不辱命,已将奸细活擒,回营交令。”蒋权抱拳道。

    “奸细?”王桩顿时止了哭嚎,楞了一下,接着仿佛被人用无形的手来回抽了一百记耳光似的,整张脸黑里透着红,勃然怒道:“谁奸细?你才奸细!老子也是为大唐上过战阵,杀过吐蕃贼的府兵,咋就成奸细了?不给我个说法,今跟你拼了!”

    “嘁!”

    这是蒋权的回答,顺便还扔出一记鄙夷的眼神。

    王桩被彻底激怒了,原地一个鲤鱼打挺,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终于争气地挺起来,撸起袖子便准备跟蒋权干架。随即听到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无数柄横刀冷冷地指着王桩,王桩眼皮直跳,任他再是憨直,也知道如果自己再多做任何一个动作,那些横刀便会毫不留情劈下来。把自己剁成肉酱。

    “行了行了,把刀都收回去……”李素懒洋洋地道。

    横刀入鞘,李素笑吟吟地看着王桩。

    王桩直到这时才看见李素,暴怒的脸色顿时一变,神情变得有些尴尬,心虚,目光躲闪着望向别处。

    “咋了?不认识了?再这副鬼样子,我真让人把你当奸细绑了啊。”李素笑嘻嘻地道。

    王桩叹了口气,只好扭过头瞪着他:“不能好好说话吗?非要别人把我拎过来……”

    “你跑得比兔子还快。怎么才能跟你好好说话呢?说吧,是不是又跟你爹娘闹了一出不告而别?”

    王桩哼了哼,瓮声瓮气道:“是!”

    李素叹道:“这次我真不能让你跟去,西州不太平,真的很危险,你若欲立功业,日后我给你在禁军营里寻个好差事,好好干几年。博个果毅都尉不是难事。”

    王桩执拗地一梗脖子:“我有手有脚,功名我自己能赚。你帮我谋来的官职我不要,这不是汉子干的事!”

    “听话,回去,这次真不能带你,前途艰险,我不能害兄弟。”李素神情严肃地道。

    王桩神情绝望地道:“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李素大奇,他很想知道,王桩怎会冒出这句文艺腔十足的话,太合他的胃口了,莫非这家伙也读过张爱玲?

    “是啊。我们回不去了……”李素仰望天际的一朵白云,喟叹道:“回不去的,除了岁月,还有自己……”

    “你在说啥咧?”王桩很不给面子地打断了他:“我回不去咧,因为……临出门前,我婆姨拦着不准我走,我一时火起,抽了她一记,半边脸都肿咧……”

    说着王桩露出凄然之色:“回不去咧,我回不去咧,回去会被她杀了,你若不收留我,我只好一路要饭出关中,找个地方终了一生……”

    李素:“…………”

    他家婆姨真没用,怎么不活活抽死他?

    “后面找书吏给你造册,以后你和郑小楼一样当我的亲卫,你真要找死,我也不能一次又一次的拦着,累了,不想拦了。”李素冷冷地道。

    王桩高兴坏了,大脑袋重重一点,咧嘴笑得很开心。

    一旁默不出声的蒋权现在总算看明白了,这位被他活擒的家伙原来不是奸细,看他和李别驾说话时的熟稔劲儿,这两人关系恐怕不浅。

    王桩喜滋滋地往后面走,路过蒋权身边,不知想起什么,王桩指着他道:“今你骑马,擒了我不算好汉,找一天咱们再练练,你不一定是我对手。”

    蒋权脸一黑,转头见李素笑吟吟看着他们,心中有所顾忌,忍住了。

    蒋权忍了,李素可忍不了,满肚子冒坏水地挑拨道:“蒋将军,这你都能忍?我不是挑事的人啊,换了我是你,我可忍不了,都当到果毅都尉了,连股子血性都没了,还当啥都尉……”

    蒋权忍不住道:“若李别驾不怪罪的话……”

    “不怪罪,当然不怪罪,军中拳头大的说话,我懂的……”李素笑得很不善良。

    话音刚落,蒋权忽然暴喝一声,朝王桩冲去,一拳狠狠揍上王桩的腮帮,然后脚下一勾,王桩像座大山般轰然倒地,方才的高冷全然破功。

    “嘁!”一旁冷眼旁观的郑小楼从鼻孔里发出一个单音节,然后白眼一翻,不屑地望向天空,不知是嫌弃王桩的身手,或是看不上蒋权的身手,或是……嫌弃李素刚刚挑拨离间的行为?

    李素摇头,啧啧有声。

    王桩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可是也仅仅只会一套刀法和合击战术,论起真正的身手可差远了,这么烂的身手还想建功立业?

    回头得请郑小楼和蒋权多教教他才是,不求立多大的功劳,只求日后遇到危难时能保住命,自己以后回长安才有脸见他的爹娘……

    收了王桩,队伍继续启行,春风吹过十里长堤,一支骑队举着旌旗,默默奔向不可测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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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调整作息

熬夜很多天了,今日惊闻历史大家贼道三痴先生不幸逝世,寒士已成绝唱,悲痛哀悼的同时亦觉自危,必须把作息调整正常,我还想再活五百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七章 西进意

    行军苦,行军难。

    行军是一件非常枯燥无味的事,虽说是一支一千多人的队伍,可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地骑着马前行,大唐军纪森严,行军途中没人敢大声喧哗聊天。

    队伍一路向北,往泾州方向行去,李素百无聊赖,闲得快发霉了。

    傍晚扎营,一切交由蒋权安排,军士们下马,默默扎下营盘,直到一切布置妥当,李素才打着呵欠下了马车,睡眼朦胧地四下一看,不由有些吃惊。

    观察一名将领是否合格,并非完全只看他冲锋陷阵时的本事,在老将们眼里,懂得带兵,懂得让麾下心甘情愿拥戴并为之抛头颅洒热血,懂得行军,布阵,扎营等等,这些才是真正实打实的本事,是如何当好军官的基本功,基本功扎实了,才有资格去谈建功立业的事。

    李素吃惊的地方也在这里,从扎下的营盘来看,蒋权这家伙的基本功很是不弱,他选择了一处依山临水之地,营盘开口正对平原开阔地带,背后临山的部分布下了明暗岗,短短时间内,辕门,栅栏,拒马和营帐布置得完美无缺,营盘内数十个营帐以梅花状非常规则地分散开,将中间的帅帐众星拱月般围住,帅帐周围再布一圈栅栏,布上明岗,整个营盘扎得分外牢实,防卫森严,它只是静静地矗立在那里,便能让人感到一股隐而未发的肃杀之意。

    只看扎营盘的功夫,便知蒋权此人确是个将才,李世民选择他来护送李素,显然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

    对李素来说,蒋权布下的梅花状营帐尤得他的欣赏,太工整太对称了。望一眼从内而外的赏心悦目。

    李素身旁的王桩也看直了眼,他是跟随大军出征过的,当时他所在的陌刀营的营盘扎得可没这般细致。

    见王桩发呆,李素拍了拍他的肩,指着错落有致的营盘笑道:“觉得怎样?”

    王桩重重点头:“好!”

    李素叹道:“若欲建功立业,不能只看杀多少敌人。博多大的军功,王桩,光是这手扎营盘的功夫,你就得学几年,基本功扎实了再谈建功立业封妻荫子的事。这一路多跟蒋权亲近亲近,此人是个人物。”

    王桩扭头瞥了他一眼。

    能被李素称为“人物”的人,委实不多,这一年多里李素认识的人也不少了,除了那些开国老将外。真正入李素法眼的人很少,火器局的杨砚算一个,只是杨砚这人的性格显然不对李素的胃口,许敬宗算半个,如果他长得再丑一点的话,可以算一整个了,至于其他的人,包括王家兄弟。李素看重的是交情,说到本事。还真差了点火候。

    夜晚营盘内架起了篝火,军士分批次进食。

    帅帐外一堆篝火烧得正旺,李素一手抓着一只生羊腿,另一手握着一柄锋利的匕首,火光映在他漆黑的眼瞳里,跳跃着火红的光芒。

    王桩和郑小楼围坐在篝火旁。看着李素烤羊腿,仍旧披甲戴盔的蒋权几次路过李素的身后,见李素烤羊腿的程序颇为奇特,忍不住驻足看了一会儿,见李素回头。蒋权便急忙走开,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假装看风景的样子……

    如此反复几次,李素叹了口气,头也不回地道:“想学我的手艺就老实坐下来,正大光明的看,这不是什么不传之秘,谁学了都只是一道吃食而已,来来回回的转悠,你矫不矫情?”

    蒋权老脸一红,犹豫了片刻后,索性便坐在李素的身旁,只是脸色有些赧然。

    李素烤羊腿很特别,不是寻常手法,羊腿是提前腌好的,上面用匕首划了几道口子方便入味,烤到外表金黄滋滋冒油时再撒上小茴香和细盐,最后快熟时再撒一些磨成粉的茱萸。

    蒋权今日算是开了眼界,从李素乘坐的豪奢马车,再到后面跟着两辆装满各种零食各种酒肉的马车,后面还跟两辆精心改装,载满了水的大马车,蒋权私下套近乎问过李素的贴身亲卫郑小楼,得到一个很酷的回答,那两辆装的居然是洗澡水!

    蒋权快疯了,这得奢侈到什么地步才会干出如此奇葩的事,一千多号人进大漠,那么珍贵的水居然用来洗澡……不怕老天降道雷下来劈死你吗?

    羊腿烤熟了,滋滋地冒着油,金黄色的外皮在火光照映下格外诱人,一股浓浓的香气弥漫四周,围坐在篝火旁的王桩和蒋权眼中顿时露出馋色,连扳着一张酷脸的郑小楼也不易察觉地蠕动了一下喉头。

    李素慢吞吞用匕首从羊腿上切下一大块肉,递给蒋权。

    蒋权一楞,接着急忙道谢,也不管羊肉多烫,径自往嘴里一塞,一边咀嚼一边呼呼地吸着凉气,烫得龇牙咧嘴又吃得爽快,李素自己也切了一块肉,剩下的全递给王桩和郑小楼。

    “好吃!”蒋权大赞,嘴里的肉咽下去后似乎还想来一块,结果看见剩下的羊腿被王桩和郑小楼抢来抢去快打起来了,蒋权眼中露出遗憾之色,意犹未尽地咂咂嘴,然后……舔起了自己的手指。

    “啧!”李素嫌弃地看了他一眼,又从旁边取过一条腌好的生羊腿,用匕首划开几道口子后,继续架在火上烤。

    蒋权大喜,搓了搓手,满脸笑容地等待下一波烤羊腿……

    “好吃吗?”李素注视着羊腿的火候,一边淡淡地问道。

    “好吃!人间美味,李别驾高才!”蒋权赞不绝口。

    没过多久,羊腿又烤好了,李素这次很慷慨,递了一大块肉给他,看着蒋权狼吞虎咽,笑得很开心。

    “你快乐就是我快乐,不过……吃了我的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别人若欺负我,你要帮我揍他,我要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

    “噗——”蒋权嘴里的肉毫无预兆地喷了出去,一脸错愕地看着他,然后再垂头看看自己手里的羊肉,神情颇为挣扎,似乎在犹豫要不要把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还给李素……

    “逗你的!”李素拍了他一下,摇头喃喃道:“大唐人太缺少一颗童真的心了……”

    …………

    连烤了四只羊腿。蒋权王桩三人的肚子还是没填饱,不过蒋权在一旁偷师,慢慢的也学会了李素的手法,接下来便由蒋权动手。

    看着蒋权手法熟练地划口子,撒小茴香和盐,李素看着他那张黝黑的脸,忽然问道:“你是右武卫的?”

    “是。”

    “右武卫是禁军吧?”

    “是,右武卫值守太极宫,不过并非常例。每隔三月由左武卫和金吾卫接手换岗。”

    李素若有所思道:“我离开长安前,朝堂里有什么动静吗?”

    蒋权不解地看了他一眼:“动静?”

    “比如,三省六部有没有调动兵马什么的……”

    蒋权想了想,道:“三日前确有调动,左武卫三万兵马奉命拔营离京,不知去向。这几日三省朝臣入宫的也多,陛下似乎在布置什么……”

    李素点头,缓缓道:“看来。陛下真打算北征薛延陀了,最迟三月内会动手……”

    蒋权一楞。扭过头盯着李素:“北征薛延陀?”

    “嗯,北征薛延陀。”李素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羊皮地图,蒋权急忙凑了过来,借着昏暗的火光盯着地图。

    “你看,大唐正北方是西突厥,这几年陛下对突厥各部落分化。打压,拉拢,突厥人大部已为我大唐所用,阿史那族更是宣誓效忠陛下,突厥暂不必虑。突厥再往北,便是薛延陀汗国,这才是大唐真正的心腹之患,去岁至今,陛下对薛延陀用推恩之策,致使薛延陀内乱不休,可汗家族父子兄弟阋墙,听说现在连各部落都乱起来了,此时北征,正其时也,陛下对火候看得通透,御驾亲征已是必然。”

    蒋权呆呆看着地图,许久,目光忽然露出懊恼之色。

    李素看懂了他的表情,笑道:“是不是觉得心气不平,为何不能跟随陛下北征博军功,反而被派遣出京,一路护送我这个毛头小子去西州?”

    蒋权回过神,急忙抱拳:“末将不敢,末将绝无此念。”

    “这么想也没关系,说实话,西州那个地方,我也不想去,你我皆是君命难违……”李素垂头又看了眼地图,忽然道:“你知不知道陛下为何遣你送我去西州?”

    蒋权又楞了一下,摇头:“末将只遵命而为,却不知其中究竟。”

    李素的手指向地图的西方,徐徐往左,再往左。

    “西州,恰在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再往西去便是高昌国,这几年高昌国主勾结西突厥,抢掠过往商贩,数次切断丝绸之路,对我大唐愈发不敬,而西州,正与高昌毗邻,西州方圆数百里皆是大漠,后勤断绝,粮草不继,守军愈疲,一不留神便会被高昌国所趁,若西州被高昌国所夺,传到长安必然臣民激愤,然而彼时陛下正调集大军征讨薛延陀,根本无法腾出手收拾高昌,久而不为,难免令臣民失望,令高昌和西突厥愈见张狂,从而得寸进尺……”

    蒋权露出恍然之色,神情渐渐凝重起来。

    直到李素把这件事掰开了揉碎了告诉他,蒋权才意识到此去西州是一件多么危险多么严重的事。

    “所以,陛下遣李别驾去西州的意图便是……”

    李素笑道:“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陛下却遣我去西州,当然是犯了错发配千里,然而发配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西州不太平,但我一定要好好经营它,而且还要守住它,至少要守到陛下征讨完薛延陀,我大唐关中精锐能腾出手西进,那时我才算完成了任务。”

    蒋权盯着地图怔忪半晌,神情渐渐变得兴奋起来,眼中闪耀着湛然的光彩。

    李素叹了口气,又碰到一个战争狂人,这年头当兵的都是疯子,好像军功都拴在敌人的脖子上似的,只消一刀劈下去军功便到手了,可以博个闪亮的前程封妻荫子了,却丝毫没想过敌人手里也拿着刀,他们也会为了军功而拼命的。

    “蒋将军现在知道,此去西州,前程并非黯淡无光了吧?”李素笑吟吟地看着他。

    蒋权重重点头,脸上露出狂傲之色:“高昌与突厥,在末将眼里不过土鸡瓦狗尔,若敢犯我大唐西州,末将单人匹马可直取敌酋首级!”

    “你又错了……”李素叹道:“你的任务是保护好我,不能让我有一丝一毫的损伤,我若有了什么闪失,你在西州砍多少颗敌人的脑袋都没用,回去陛下肯定会亲手剁了你……”

    蒋权愕然,转念一想,临行前陛下亲旨所遣,旨意的内容确实是让他保护李别驾,至于守卫西州,进击敌寇之类的话,却一句都没提。

    “……是!末将遵命,一定不让李别驾有丝毫闪失。”

    李素由衷地笑了:“你看,你我多聊聊天,还是很容易达成共识的,所以我们可以回到刚刚的话题上,还是那句话,别人欺负我,你要帮我揍他,我欺负别人,你也帮我揍他……这不止是陛下所命,更何况你刚刚还吃了我的羊肉……”

    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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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权吃饱了,挺着肚子巡营去了,李素和王桩,郑小楼三人仍围坐在篝火边。

    篝火炙烤着脸庞,微微发烫,火堆不时发出轻轻的噼啪炸响,与周围的鸟叫虫鸣作合。

    李素静静地坐在草地上,盯着篝火发呆,独自想着心事。

    在蒋权和王桩眼里,西州的前程渐渐敞亮了,他们的想法并不复杂,只要多砍几个敌人的脑袋,砍到足够的数量后,朝廷便会升他们官,如此而已。

    可李素却不能想得这么简单。

    西州……会是什么样的局势?他的顶头上司西州刺史是什么人,什么性格,自己会不会被看轻,如何争取当地的军心民心,如何与上司融洽相处,尽量避免争斗,如何发展城池,将西州建成沙漠里最繁华的地方,如何抵御很有可能会遇上的外敌进犯等等……

    未来太不可测了,李素仿佛置身与迷失了方向的沙漠里,他自己也在一步一步的摸索前行。

    王桩凑了过来,神情与方才的蒋权一样兴奋:“哎,西州那里真的有仗打吗?砍多少敌人的脑袋可以被朝廷封官?”

    李素斜睨着他:“我做几十个震天雷,你把它们绑在身上,然后独自一人冲进高昌国王宫咋样?轰的一声立下旷世奇功,陛下一定龙颜大悦,封你当个国公……”

    王桩脸色一喜,随即觉得不太对劲:“轰的一声以后……我呢?”

    “没了啊,啥都没了,哦,忘了跟你说,你的国公之爵陛下是追封的,‘追封’懂吗?意思就是爵位有了,人没了,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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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胡人商队

    王桩不傻,就是笨了点。√∟UU小说,www.uu234.com

    李素的提议显然不太合他的胃口,神情凝重地仰望夜空的繁星,良久,像个深沉的中年男人跟小三商议离婚似的,沧桑地叹口气:“这事……恐怕不能干,有点亏。”

    李素也深沉地叹口气:“亏是亏了点,仔细想想,对后代还是很划算的……”

    王桩神情愈发沧桑:“不行啊,我和婆姨还没生娃呢,哪来的后代?追封国公之后,爵位给谁呢?”

    “给王直啊,以后王直代你好好活下去……”

    王桩终于听出不对了,斜睨了他一眼:“美死他了,凭啥?”

    见王桩回过味了,李素也就懒得调戏他了,大脚朝他屁股一踹:“想清楚了你以后就好好活着,以后少琢磨那些建功立业的事,建功立业那么简单吗?要拿命来换的!命没了,给你追封个国公有啥意思?”

    王桩眨眨眼,咧嘴傻笑两声,没答话。

    李素叹了口气,这家伙属驴脾气,别人不撞南墙不回头,他是撞了南墙还不信邪,还得多撞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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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队伍到达泾州。

    进泾州城,很遗憾没看到万千百姓夹道出迎,刺史诸官列队迎接的画面,事实上李素还得主动进刺史府拜见泾州刺史。

    地位决定一切,李素虽然有个县子爵位,但大唐的县子实在太多了,而李素正式的官职也只是别驾,比刺史低了一级。不管怎么说也轮不到刺史亲自迎接他。

    幸好泾州刺史刘宏是个很和气的人,而且泾州离长安不远,刘宏多少听说过李素的才名,对李素的拜见,刘宏表现得很客气,府中设宴。请来州府诸官相陪,满堂赞颂仰慕声里,李素被灌得七荤八素,最后轰然倒地,接待工作圆满完成。

    因为醉酒,李素不得不在泾州休息了两天,宿醉太可怕了,脑子里整日嗡嗡作响,昏昏沉沉的不知天日。

    李素醉酒第二天。刘宏再次入馆驿探望,并且满怀盛情地提议……再开酒宴,干了这杯还魂酒,宿醉不药而愈。

    李素当即拒绝了这个阴险的提议,太不厚道了,欺负小孩很有快感吗?

    刘宏探望过一次后便回衙署办公,再没露过面。

    对李素的招待已尽到了他的礼数,一府首官能做到这个地步已够了。虽然李素有才名,亦深受陛下看重。但刘宏也不能失了一府首官的面子,这个年代的文官普遍还是要脸的,当然,许敬宗是个例外,他比刘宏可爱多了。

    城里住了两天,李素的宿醉好得差不多了。于是决定启程北进。

    与刘宏和泾州诸官道别过后,蒋权领着骑队,护送李素继续上路。

    出了泾州城,仍能感受到关中的繁华,野外炊烟袅袅。村落鳞次栉比,路上不时能看到不少来往的商队,有的往南赶往长安,有的满载大唐特产货物踏上丝绸之路回国,来来去去,利来利往。

    李素躺在马车里哼哼唧唧,离开长安才短短几天,队伍还没走出关中,他便已厌倦了枯燥无味又辛苦的旅途,习惯了前世飞机的快捷,再远的路嗖的一下就到了,再看看现在坐着慢慢悠悠的马车,路上不知走几个月,李素顿觉心塞。

    王桩和郑小楼在车外骑着马,二人算是李素的亲卫,一个板着酷脸自以为走偶像路线,一个整天傻呵呵的不知乐什么,那些大人物的亲卫一个个飞天遁地,本事超凡,再看看李素的亲卫……

    李素忍不住掀开马车帘子,伸出脑袋往外看去,迎面便看见王桩骑着马一颠一颠的,朝他咧嘴一笑,傻乎乎的露出满嘴白牙:“看啥咧?”

    李素马上缩了回去,然后重重叹气。

    没救了,看来自己没有成为大人物的命。

    想想还是不甘心,李素又掀开帘子,瞪着咧嘴傻笑的王桩,叹道:“我说,你就不能努力朝眉清目秀的方向发展一下么?”

    王桩愕然:“啊?”

    李素满怀期待地看着他:“努努力呀,做人不上进,跟咸鱼有啥区别?”

    王桩精神一振:“啥咸鱼?好吃吗?”

    李素放下帘子长长叹气,算了,频道不对。

    掏出怀里的铜镜开始欣赏,嗯,阅尽万千糙汉,还是自己最顺眼……

    …………

    枯燥的旅途,无聊的时光,只能以沉睡来打发,李素躺在马车里昏昏欲睡,正快要沉入梦乡时,忽听马车外的王桩惊疑地“咦”了一声。

    李素懒得理他,继续沉睡,显然王桩不太想放过他,砂钵大的拳头开始哐哐捶着马车的外壁。

    “李素,快出来看!”

    “没空,别吵我!”李素懒懒地在马车里答道。

    见李素不回应,王桩急了,又叫住了郑小楼,急吼吼地道:“小楼兄,是我眼神不好吗?你看那支胡人商队,里面那位……那位……小楼兄,我没看走眼吧?”

    郑小楼酷酷地扬起脸,凝目朝后面跟着他们的胡人商队望去。

    很快,郑小楼的神情也不对了,砂钵大的拳头哐哐开始砸马车的外壁。

    李素的瞌睡终于被吵醒了,不耐烦地掀开帘子,愤怒地瞪着郑小楼。

    郑小楼毫无愧疚,气定神闲地指了指后面跟着的胡人商队,淡淡地道:“你最好亲自看看,商队里有个熟人……”

    “见鬼了!人都到了泾州,还能碰到什么熟人?”李素怒道,但还是顺着郑小楼手指的方向望去。

    一眼过去,李素神情大变,两眼惊骇地睁圆,一副白日见了鬼的样子。

    郑小楼斜眼瞥着他。非常傲骄地从鼻孔里发出轻轻的哼声。

    李素直着眼看了半晌,忽然摸着鼻子苦笑道:“我果然见了鬼……”

    后面紧跟着的胡人商队里,一个眼熟的身躯穿着男装长袍,戴着胡人的毡帽,垂着头一言不发地坐在一只骆驼双峰间,随着骆驼行走的节奏而上下颠簸起落。小脸被风沙吹得通红,样子很憔悴,可眼中却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执拗劲,咬着牙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坚持下去。

    李素怔怔看了半晌,终于确认了,神情复杂地喃喃道:“许明珠……这个女人真是……”

    回过神,李素忽然道:“全队停下!”

    千人骑队令行禁止,很快停下来。

    后面的胡人商队见前方大唐的骑队停下,他们也跟着停下。商队领头的是一个长了满脸络腮胡的中年胡人,李素这一停下,胡人领队也犯起了嘀咕,与另外几名胡人凑在一起商议了几句后,胡人领队下了骆驼,独自朝李素的队伍行来。

    走到离李素队伍大约十丈左右时,蒋权忽然策马拦在胡人领队的面前,鼻孔朝天。神情异常傲慢地扬起手,大喝道:“大唐官驾在此。来人止步回避!”

    种族歧视的嘴脸实在是……爽歪歪。

    胡人领队吓了一跳,急忙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没带武器,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然后摘下自己的帽子,朝蒋权躬身一礼。用生涩怪异的关中腔道:“神灵赐福天可汗陛下战无不胜的勇士……小人是龟兹国商人那焉,对天朝上国无比敬仰,并无半点恶意……”

    这个名叫“那焉”的龟兹人罗嗦半天,反复强调自己对大唐的善意,蒋权戒备的神情稍霁。冷冷一哼,傲骄得很欠抽,

    对蒋权傲慢无礼的样子,那焉也不生气,反而一副大唐人本就应该如此傲骄的理所当然表情,表达完自己的善意后,那焉也提出同行的建议,惴惴不安地看着蒋权,等着他表态。

    丝绸之路不太平,广袤无人烟的沙漠里什么变故都可能碰到,进入陇右荒原后,丝绸之路上充斥着各种土匪,沙盗等等,商人来往与本国和长安之间,路上要承担的风险不小,尽管商队都有自己的护卫武装,可是这点人马的用处委实不大,遇到盗匪该被抢的还是被抢。

    所以聪明的商人们在长安买卖完货物后并不急着启程回国,而是在长安城的馆驿里等候别的商人,十几个,几十个,胡商们聚在一起组团,路上遇到盗匪的话队伍得胜的几率便大了许多。

    今日这位名叫那焉的龟兹商人很幸运,路经泾州城时,他发现城外大道上居然有一队大唐的千人骑队,而且看骑队的装束,居然是正经的关中精锐骑兵,对那焉来说这可是十足的意外惊喜了,跟着这支骑队走,路上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来进犯?

    所以李素这支骑队对胡人商队来说很重要,整支商队的胡商在路上便达成了共识,死皮赖脸也要跟膏药一样死死贴着这支大唐骑兵,怎么赶都不走。

    当然,作为商人,那焉也深知钱财的妙处,朝商队大喊了几句后,很快有人送来一个樟木箱子,当着蒋权的面打开,里面堆满了各种宝石和无暇的美玉,蒋权冰冷的神情此刻也有点不自然了,不自觉地扭头看了看李素。

    李素没理他,站在马车的车辕上,静静看着商队里一身男子打扮的许明珠,凝视许久,李素脸上忽然绽开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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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昨晚朋友聚会,喝得有点高。。那啥,睡过头了。。

    再p再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三百一十九章 重逢相认

    李素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如此执着如此死心眼的女人,而这个女人恰好是他的妻子。︽UU小说,www.uu234.com

    直视人群里的许明珠,李素的笑容一直没断过,穿过迷雾般清澈的目光紧紧盯在许明珠身上,一眨不眨。

    许明珠垂着头,躲在胡商人群里,对队伍外面的事并不太关心,长久的旅途劳顿,令她的精气神都变得有些麻木了,只知道骑在骆驼上走走停停,到了该休憩的时候便跟着商队扎营,该上路的时候默默整理好行李,跨上骆驼继续走向未知且陌生的远方。

    此刻胡人商队停在路上已有一段时间了,许明珠却仍不知队伍前方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垂着头想心事,片刻过后,仿佛一道灵光闪过脑际,许明珠猛然抬头,凝目望去,穿过嘈杂的人群,她第一眼便看到李素那道柔和温暖的目光。

    许明珠惊呆了,不敢置信地闭上眼,似乎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幻觉,再睁开时,那道目光依旧那么真实,真实得仿佛近在眼前,触手可及。

    泪珠瞬间蓄满了眼眶,随即如珍珠般簌簌而下,许明珠用力咬着下唇,布满泪痕的脸上绽开如春风般的笑靥。

    对视良久,李素跳下马车,朝胡人商队走去。

    蒋权不明所以,急忙拦住他:“李别驾,此时敌我不明,别驾还是莫靠近他们。”

    那焉眼皮猛地跳了几下。

    别驾?如此年轻的男子竟是别驾?他……才十几岁吧?

    压下心中的惊疑,那焉躬身朝李素行礼:“天可汗陛下的忠心臣子。龟兹商人那焉向您问候,小人来往于大唐和龟兹之间,贩卖一些货物赚取钱财。对大唐的任何人皆无恶意,请别驾大人明鉴。”

    李素在那焉面前站定,瞥了他一眼,然后朝远处胡商人群里的许明珠招招手,扬声笑道:“夫人,快过来。”

    那焉和蒋权同时倒吸一口凉气,异口同声惊道:“夫人?”

    扭头望去。却见许明珠动作笨拙地从骆驼背上下来,犹不忘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被风吹得凌乱的发鬓,这才像只欢乐的小鹿般蹦跳着朝李素跑去。

    “夫君……”许明珠微微喘息。跑到李素面前,似乎想张开双臂抱一抱他,然而终究对这种男女间亲密的动作不习惯,双手扭弄衣角半天。终于还是屈身朝李素行了个蹲礼。楚楚且柔弱地垂头,嘴角却悄然扬起一抹动人的轻笑。

    脸红得厉害,心跳也快,许明珠发现自己好像病了,从见到夫君那一刻起,她就病了。

    从家里偷偷跑出来,对许明珠来说已然是大逆不道的事了,与多年受到的妇德教育完全相悖。重逢的喜悦和激动过后,许明珠心中难免惴惴。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李素一眼,发现李素脸带笑容,似乎并无生气的迹象,许明珠急忙又垂下头,心虚地不敢看他。

    许久,听到李素无奈的叹息。

    “你啊……你真不该来的。”

    许明珠不敢抬头,低垂着脑袋讷讷道:“夫君怪妾身么?”

    李素板着脸道:“我知道你心里预估我的回答,有很大的可能我会说不怪你……”

    许明珠俏脸白了。

    看着她惴惴不安的模样,李素忽然展颜一笑:“好吧,你猜对了。”

    许明珠脸色这才恢复了红润,然后察觉自己刚才可能被夫君调戏了,忘形地抬头白了他一眼,又觉这个举动太过轻佻,于是再次垂下头。

    完全置旁边目瞪口呆的蒋权和那焉不理,李素看着她,温和地笑道:“你何时从家里跑出来的?”

    许明珠忸怩地道:“夫君前脚启行,妾身后脚便悄悄跟来了……”

    抬头怯怯地朝不远处的王桩看了一眼,许明珠迟疑了一下,补充道:“妾身路上见到了王大哥,他……躲躲藏藏的也跟在夫君的骑队后面,走得不太稳,妾身眼睁睁看他摔了好几次。”

    李素扭头看了一眼王桩,这家伙,丢人丢到婆姨家了。

    “你为何不与王桩结伴而行呢?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许明珠摇头:“妾身妇道人家,除了夫君以外,不该与别的男子结伴,再说……妾身也不知王大哥会不会强行把妾身赶回家去。”

    李素指了指前方的胡人商队,道:“所以你跟胡商一起结伴了?你胆子可不小。”

    许明珠轻笑一声,道:“后来妾身觉得女子装扮太危险,所以在东市成衣铺里买了一身男装和一匹骆驼,然后等在城门口,遇到要出城往西去的商队便拦下来问一问,给他五贯钱,只求结伴到凉州,到了凉州妾身再找别的商队结伴到西州……”

    李素不知该笑还是该叹气,这女人……胆子可真不小,她以为换身男人打扮别人就真当她是男人了?皮肤也好,隆起的胸脯也好,还有说话的声音也好,李素仅只一眼瞟去,便能发现她身上五处以上的漏洞,这帮胡商没欺负她,恐怕多半还是他们都老实,不敢对唐人有觊觎之心,怕给自己惹来大麻烦,当然,钱的面子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许明珠命太好了,许家祖宗把许敬宗这辈子本该具有的品德全都化为运气,填补到许明珠身上了,所以许明珠运气这么好,而不肖子孙许敬宗又那么缺德……

    “你……”李素张了张嘴,却实在不知该如何评价自己这位妻子,千言万语只好化为一句话:“以后再敢乱跑,腿打断!”

    “哦……”许明珠垂头委屈地应了,嘴角却勾起淡淡的微笑,她知道,夫君这句场面话说过后,这件事便不会再与她计较了。

    龟兹商人那焉一直保持惊呆状态,见自己的商队里莫名冒出一个女人,而且居然还是眼前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李别驾的夫人,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白毛汗。

    脑海里心念电转,那焉仔细回忆与这位别驾夫人的认识经过,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回忆,发现自己和商队的同伴们对她并无失礼之处,这才抹着冷汗放了心。

    同时那焉也感到一阵庆幸和后怕,幸好他和同伴没对这位别驾夫人怎样,其实早在出长安城时大家便看出了许明珠的女人身份,只是收了她的钱,况且在大唐境内,胡人们还是颇守大唐律法的,天朝上国的威严令他们不敢做出任何违法的事。

    夫妻重逢相认后,那焉挤出一脸喜色,先是忙不迭恭喜二人,接着趁热打铁,自以为非常含蓄地在李素面前邀功,大意无非是我们这一路上把你的夫人照顾得如此周到,连根寒毛都没少,风吹掉的不算,唐龟两国作为友好邻邦,是不是可以允许我们与别驾大人同行云云。

    话说到这份上,李素不承情也不行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休息半天后,队伍继续启程,这次又多了一队百来匹骆驼的商队,队伍愈发壮大。

    在诸多羡慕的目光注视下,许明珠被李素扶上了马车,夫妻二人以特权阶级的姿态,以最舒服的方式继续旅途。

    许明珠憔悴得不行了,以往红艳欲滴的嘴唇如今也干枯得裂开了口,李素从马车内的抽屉里摸出一个装了水的皮囊,递给她。

    许明珠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把皮囊推回去:“妾身不渴,听说路上水很珍贵呢……”

    “喝吧,水多的是,看见咱们后面两辆大木桶马车了吗?里面装的都是水。”

    “妾身知道呢,只是不清楚两马车的水用来做甚的,都用来喝吗?”

    “不,用来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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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不更了,上面要严打,编辑要求作者自查,虽然纯情如处男的我从来不写牵手情节以上的东西,但是这莫名其妙的心虚感是肿么一回事。。。(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出塞玉门

    夫妻别后重逢,而且重逢得如此有诗意,可李素和许明珠却没有夫妻间那种重逢后的激情,最初的激动过后,二人又恢复了以往相敬如宾的样子,一个扮演尽责的丈夫,另一个扮演贤惠的妻子,尽管大家心里都清楚,彼此客气的表象下,分别藏着一颗或疏离或无奈的心。

    李素一直希望这种关系能够维持到老,最好他和她一辈子都这般客气,互不添堵,虽然今日许明珠面容憔悴而激动地跑到他面前时,当时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淡淡的感动,为这个女人的傻而感动。

    可是,李素心里的那个人,并不是她。

    残酷,却无可奈何。

    晃悠的马车车厢里,许明珠文文静静地跪坐着,坐姿非常端庄,反观李素,却像一滩烂泥似的瘫软在垫子上,一副随波逐流完全放弃自己的样子。

    夫妻无话,事实上除了上次金殿顶撞李世民之前,他以决绝的心情和交代后事的语气与她聊过半宿后,夫妻二人之间似乎多了些东西,又似乎仍如往常一样陌生。

    马车很晃悠,出了泾州后,道路并不平坦,许明珠跪坐在马车里,身躯却纹丝不动,马车再怎么晃悠,她娇小的身躯仍如钉子一般钉在车厢里。

    李素看着她,越看越惊奇。

    “夫人怎么做到的?教教我……”

    “嗯?”许明珠不解地看着他。

    “就是你这手坐姿功夫……你怎么做到可以纹丝不动的?”李素大感兴趣地问道。

    许明珠脸上闪过一抹羞意,连坐姿都开始不自在了,扭了扭身子,垂头轻声道:“小时候娘亲教的,娘亲说,许家虽是低下的商贾人家。可家风和规矩不能低下,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都要争气,将来许家无论男人出去闯荡,或是女人出嫁。都不能被别人看不起。”

    李素楞了一下,由衷赞道:“丈母真是巾帼英豪,好一条汉……咳咳,好一位女英豪。”

    “巾帼英豪?”许明珠喃喃重复了一遍,脸上绽开了欢欣的笑:“夫君不愧是名满天下的才子,用辞很讲究呢。”

    李素咂咂嘴,家教确实很重要,商贾出身的许明珠一言不发坐在那里,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浓郁的贵族气息。但只看到她的言行举止,谁都不会拿她当低下的商贾女子看,十足一位久经贵族教育的大家闺秀,天生当诰命夫人的料,然而,再看看李素他自己……

    许明珠一双俏眼朝李素偷瞟了一下,见李素坐没坐相,睡没睡相。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样瘫在垫子上,像极了一位行动不便的终生瘫痪人士。许明珠嘴角一勾,急忙垂下头不敢再看。

    李素显然也意识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有点不堪入目,于是赧然而笑,不自觉地坐直了身子。

    “那啥……旅途太劳累,再说事殊而从权,你我不必拘泥于俗礼的。”

    许明珠忍着笑点头:“夫君说的是。男人家的,也不必讲究太多,况且夫君是国朝重臣,深受天子恩宠,有官有爵。纵是不讲究俗礼,天下任谁也不敢轻看。”

    李素正色道:“虽然夫妻之间说话难免有偏向,但我从你诚恳的表情里看得出,你刚才说的都是大实话,是经得起锤炼和考验的……”

    许明珠急速眨眼,显然不太适应如此不要脸的谈话模式,然后看着李素发呆。

    李素苦笑,换了东阳听了这句话,一双粉拳便直接砸过来了,而且还会一连声的骂他不要脸,而许明珠……只能发呆。

    这就是许明珠和东阳的区别,虽然李素很清楚,两个女人的性格看似都那么温婉,实际上却有很大的不同,比较起来并无意义,可李素还是控制不住地暗暗比较,毕竟这两个女人都走进了他的生命里。

    “以后莫到处乱跑了,知道吗?外面很危险,没你想像的那么太平,你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多好,跟着不知根底的胡人商队居然还能全须全尾的见到我。”李素叹道。

    许明珠轻声道:“出嫁前娘亲说过,出嫁……要从夫,夫君去哪里,妾身也去哪里。”

    “我若是坏人呢?我若去干丧尽天良的坏事呢?”

    许明珠抬头,似乎对李素的自污有点不满,加重了语气道:“夫君是好人!”

    李素笑道:“我只是比方一下。”

    许明珠撅嘴,轻声道:“不该这么比方的,夫君是好人,夫君做的事都是好事,妾身出嫁前便听说过了,夫君造出了一个圆罐罐,点燃了扔出去可以炸死许多敌兵蛮子,去年大唐对吐蕃的松州之战,就是靠了夫君造的圆罐罐才收复了松州,减少了无数关中子弟的伤亡,还有前些日子夫君写了一篇名垂千古的佳作,让陛下纳了谏,停了建大明宫的恶政,给了百姓和无数民夫一条生路,反正……夫君是好人!”

    好吧,被人崇拜的感觉确实挺不错的,李素咧开嘴,表情顿时充满了矫情的自矜。

    马车摇晃不已,李素有些昏昏欲睡,睡着之前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刚才不是打算劝她以后莫乱跑吗?什么时候开始歪楼了?算了算了,睡醒了再劝吧……

    于是李素沉入了梦乡,照例,睡无睡相。

    许明珠跪坐一旁,温柔地看着自己夫君呼呼大睡,嘴角露出几分甜蜜的微笑,扯过车厢里的一张薄毯盖在李素身上,然后双手托腮,痴痴看着李素沉睡的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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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晃晃悠悠的旅途不知不觉过了半月,出泾州后,骑队往北一路前行,过原州,穿凉州,半月后已到了甘州。

    这里已出了关中。靠近陇右道了,站在甘州城门外,能感觉到塞外荒原的罡风凛冽,无论空气和土壤都与关中大相径庭,似乎来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四面皆是黄土平原,没进入大漠已能感到迎面而来的罡风里掺杂着风沙。外面站一小会儿满面沙尘,空气异常干燥,有种即将枯萎般的心慌。

    甘州城的百姓也和关中大不一样,这里的人似乎少了一些柔和,多了几分霸道和刚劲,从里到外透着一股剽悍的味道,大西北的粗犷汉子单独走在城里,远远望去就像一位身手高绝的寂寞侠客,多几个人走在一起。画风立马又变了,像一群马匪进城潜伏踩点……

    甘州城里有馆驿,但馆驿没法住人,太简陋了,根本就是一个用黄土夯成的土房,李素怀疑打个呼噜都会造成惨不忍睹的房垮屋塌大惨案。

    甘州刺史姓陈,是个中年胖子,据说还是大唐立国第一次科考的进士。与大理寺卿孙伏伽是同一批,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被分配到这个鸟不生蛋的荒城里当官,李素还没同情完甘州刺史,转念再想想自己的处境,似乎……自己造的孽更大啊,西州那地方是沙漠的中心,论荒凉贫瘠的程度。甘州这座小破城已然算得人间仙境了,如此倒霉的运气,上辈子难道跟猴子一样在如来佛的中指上撒过尿?

    想到这里,李素整个人都不好了。

    甘州刺史很客气,此地离长安甚远。关于李素的名声听说的不多,可一个十多岁的娃子,又是县子爵位又是一州别驾,足可见皇帝陛下和朝廷对这个娃子有多看重了,甘州刺史是个有眼力的,对李素愈发不敢怠慢,盛情邀请李素一行住在自己的刺史府。

    李素对他的盛情原本颇为感激的,然而看了看那座比前世两室一厅大不了多少的刺史府,顿时心里凉了半截,于是婉谢坚辞,下令拔营继续启程。

    太破旧了,李素宁愿选择睡在马车上,他的马车都比刺史府豪奢百十倍。

    出甘州后,队伍渐渐变换方向,由北改往西,沿着祁连山脉朝玉门关方向而去,单调乏味的旅途又耗费了大半个月,队伍过玉门关,踏出关门那一刹,李素一行才叫真正的出塞了。

    这一个多月里与龟兹商人那焉的商队同行,从古至今,商人没一个笨的,那焉是个灵醒人,深知抱住大唐精锐骑兵和高官大腿的好处良多,不仅仅是沿途保护,听说这位十多岁的年轻人要去西州就任别驾,而西州恰好卡在丝绸之路上,有了这份交情,日后那焉来往于龟兹和大唐之间,获益必然不少。

    在那焉刻意巴结之下,李素终于与他交了朋友,没办法,这家伙每隔两天便送一些精巧又贵重的小玩意,今一颗稀世明珠,明一块剔透猫眼石,短短几天,曾经纯情又正直的泾阳县子被那焉腐蚀成了一个见财就收的小贪官,不是李素心志不坚,实在是……那些宝石的颜色太漂亮,太容易激起人类的收藏**了……

    “打听过了,那焉是龟兹国的贵族……”

    深夜,王桩和李素坐在营地帅帐外的篝火旁,看着李素手里炙烤的羊腿不停吞着口水,嘴里不忘汇报工作。

    “龟兹国的国相名叫‘那利’,他是那焉的堂叔,那利在龟兹国权势颇大,近几年来已隐有盖压龟兹国主的架势,如今龟兹国内颇不稳当,国主和国相那利互争苗头愈见明显。”

    李素眉头渐渐拧起,沉思片刻,叹了口气:“没想到龟兹国内也不太平,我看过地图,龟兹国离西州不远,国境离西州大约几百里,听说龟兹与西突厥暗中有勾连,若龟兹内讧开启战端,西州势必第一个要受牵连……”

    王桩有些吃惊:“这个……不大可能吧?咱们是大唐啊!不惹他们已算烧高香了,谁敢来惹咱们?”

    李素冷笑:“有句俗话,叫‘天高皇帝远’,知道意思不?”(未完待续。。)

今天一更,要修稿。。。

这次严打风暴前所未有的严厉,原本以为像我这种不靠身体和肉文搏位的作者应该没事,结果今天突然回忆起来我曾在文里描述过某人的心情如“触到g点般**了”这种比喻,问了同行,说我这是取死之道。。。

    仔细回忆了一下,类似的比喻似乎还有好几处。。。好吧,我嘴贱。。

    更苦逼的是。。。这些敏感的句子我都忘了在哪一章出现过了,唯有将全文八十多万字从头到尾看一遍。。。工程量特别巨大。。

    今天一更了,大家洗洗睡吧,我熬夜努努力,争取做个不蹲班房的美男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西行艰辛

    大唐与龟兹国的关系说来有点复杂,总的来说,勉强算是相爱相杀。UU小说,www.uu234.com

    从西汉开始,龟兹国便与中原来往频繁,《汉书》里记载,那时的龟兹国“户六千九百七十,口八万一千三百一十七,兵二万一千七十六”,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龟兹只是一个小国,全国人口加起来大抵相当于大唐长安城不到十坊的人数,早在汉朝时,龟兹王携夫人来中原觐见汉宣帝,对汉朝来说这是重大的政治盛事,于是龟兹王和夫人皆被皇帝赐予印绶,龟兹王的夫人还被赐予公主封号,那时的龟兹国与中原的关系可谓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互视的眼神里都能挤出蜜来。

    后来汉武帝穷兵黩武,征伐四方,弱受属性的龟兹王发现倚在这位暴君身边太没安全感了,于是开始跟匈奴眉来眼去,常在汉朝和匈奴之间摇摆游移,用数十年的时间给世人上演了一出三角不伦狗血恋。

    到了隋唐以后,龟兹对中原王朝愈发不敬,已完全臣服于突厥,成为突厥人的爪牙,常有结队劫掠商队,屠杀西域唐人之举,大唐西面主要的威胁便是西突厥,高昌和龟兹。

    千年相爱相杀,情人分手直接变仇人,历代龟兹王很有可能都是天蝎座的……

    一想到威胁,李素不由忧心忡忡。

    人还没到西州,他便感到前路异常艰险,西州简直是个火药桶,一点即爆,局势危若累卵,这么个破地方,李世民居然把他派去当官,李素现在忍不住怀疑李世民是不是真的想要弄死自己了。

    知道龟兹商人那焉的身份后。他的重要性徒然提高许多,李素坐在篝火堆旁沉思许久,忽然站起身。

    王桩愕然看着他:“干啥?”

    “去胡商营地那边看看,跟那焉结交一下……”李素说着迈步便走。

    “结交”的意思是正式深入交往,而不是像同行这一个多月来一个送礼一个收礼那种狼狈为奸的关系,既然打听清楚那焉与龟兹国相那利是本家叔侄。那焉这个人在李素心里的分量就比以往更重了些,因为这层关系对西州很重要。

    胳膊忽然被人死死拽住,李素扭头,却见王桩朝他郑重摇头。

    “你是县子,又是别驾,一个胡商身份再重要,也比不上你一根手指头,你去结交他不合适,太给他脸了。李素。今时不同往日,你多少要顾及一下自己的身份。”

    李素看着他,急速眨眼。

    坐在一旁看着火堆发呆的许明珠也急忙点头,显然她也很认同王桩的话。

    “夫君,王大哥说得对,夫君是大唐皇帝钦封的县子和四品别驾,每一言每一行都关乎大唐的威仪,区区一个胡商。断无夫君主动去结交他的道理,夫君若想见他。差人请他过来咱们营地便是。”

    李素长长吐气,好吧,这个年代没有人权平等的说法,无论朝堂还是民间,阶级与身份是一道天堑,任谁都不能逾越。李素对那焉客气那叫“折节下交”,这只是出于权贵阶级的一种良好教养,但李素绝不能真抱着人人平等的念头,因为这个年代森严的阶级区别不允许他抱着这种念头。

    所以李素决定好好适应这个社会。

    “明白……”李素缓缓点头,接着脸色一变。一股浓郁的王霸之气喷薄而出,环睁两眼厉声喝道:“来人,去胡商营地叫那焉速速滚来见本县子!”

    神情一松,李素看着二人道:“觉得怎样?”

    王桩和许明珠顿时露出欣慰且喜悦的目光,一齐点头曰善,显然刚才李素那副混蛋形象非常深入人心。

    李素掐着喉咙咳了几声,起身一脸难受地往帅帐里走去,用变了腔调的怪异声音道:“刚才那一句吼得本县子贵喉咙生恙,今不见他了,睡觉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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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甘州,穿肃州,路上又走了十来天,前方远远可见沙州那座低矮的土城,著名的玉门关便在沙州北面不远处。

    这里已是大漠荒原地区,人烟稀少,鸟兽鲜见,放眼看去只见一望无垠的平原,还有平原上一阵阵随风飞舞弥漫的黄沙,偶尔还伴随着远处一声声狼群的嚎啸,明明是毒辣的阳光照在身上,可队伍里每个人心中都不由自主产生一种末日废世的苍凉感。

    进入大漠,行军的速度明显放慢了许多,沙漠里白天炎热得仿佛置身于蒸笼里,到了晚上又仿佛忽然被人扔进了冰窟,日夜温差太大,每个人的体力都消耗得非常大。

    李素饶是每天坐在舒坦的马车里,这种鬼气候也让他渐渐受不了了,每天都有一种想窜回关中太平村,携了老爹和东阳一起跑路的冲动。

    “还早,这还不算苦,真正的苦日子在后面……”龟兹商人那焉坐在篝火堆旁,咧着嘴笑得很和善。

    这几日李素主动与那焉结交,二人每日扎营后聚在火堆旁烤羊肉,最开始“今天天气哈哈哈”之类无聊又尴尬的废话,一起吃吃喝喝的机会多了,二人也渐渐熟悉了,终于能够聊一些除了天气以外不那么算废话的废话了。

    李素眉梢跳了跳,脸上泛起苦色,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叹道:“这还不算苦,怎样才算苦?活不成咧……”

    那焉的笑容仍旧和善,和善里带着几许颇为自矜的讨好之色,这位久经江湖的胡商对大唐官员的态度还是拿捏得很有分寸的。

    “李别驾现在言苦确是早了点,小人每年来往龟兹和大唐两次,对大漠勉强算得熟识,咱们眼下未到沙州,这里的气候还算好,等过了沙州和玉门关再往西去,那才叫真正进了大漠,玉门关外的大漠才叫真正的无常又无情,一条荒瘠的丝绸之路,每年不知要埋葬多少人的骸骨,有时候走在沙漠里被风沙一吹,一不小心便踩到一颗白骨人头,走路时被绊一下,或许地上便是一具不知多少年月的干尸……”

    李素被那焉形容得浑身发毛,干笑道:“你可别吓我,恐吓大唐朝臣,罪很重的……”

    那焉摇摇头,长叹道:“小人怎敢吓别驾?别人且不说,小人这一支商队每年往返两次,每次埋在这片沙漠里的人……”

    苦笑两声,那焉没再继续说下去,李素也不打算听,显然后面不是什么好话。

    扭头望向篝火堆的另一头,许明珠环抱双臂,脸色苍白,蒋权盘膝而坐,望着火堆发呆,王桩……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躺在火堆旁发出一阵阵节奏强烈的呼噜声,心真大。

    “蒋将军……你说咱们原路退回关中咋样?”李素打起了当逃兵的主意,那焉嘴里的沙漠太可怕了,李素暂时还没有为大唐皇帝陛下死而后已的打算,先保了命再说报效社稷之类的话。

    蒋权吓了一跳,茫然地“啊”了一声。

    李素兴奋地道:“咱们原路回去,就说我病了,病得很重,见不得光也见不得风沙,请求陛下容我回关中休养几年再去西州赴任,这个法子……”

    “李别驾……李别驾莫闹……”蒋权的脸色有点难看:“您这是欺君,请恕末将万万不敢苟同!”

    李素满腔当逃兵的热情被无情浇熄,当即撇了撇嘴,问错人了,现在才想起来,这家伙是宫闱禁卫出身,忠君爱国之类洗脑的教育必然没少听过。

    李素瞬间就不想搭理这个死心眼的忠君分子了。

    那焉继续道:“咱们明日便可到沙州,到了沙州后,小人劝李别驾把该换的东西都换一换……”

    李素眨眼:“要换什么?”

    那焉睨了一眼不远处的马群聚集地,淡淡地道:“进沙漠最好换骆驼,这些马该换掉,其次,李别驾这几辆奢华无比的大马车……怕是进不了沙漠,小人敢担保,马车进沙漠前行不到五里一定会陷进沙里,然后再带上足够的粮食和水囊,找两个阅历足够的向导等等……”

    李素不舍地看了看自己精心打造的五辆大马车,长叹了口气。

    前世多少听闻过一些穿越沙漠的知识,他清楚马车是不可能进入沙漠的,原也打算在进沙漠前放弃,只是可惜了那两大车的……

    “洗澡咋办?”李素愁容满面地看着那焉。

    “啊?”那焉茫然回应:“洗澡?”

    “每天总要洗个澡吧?不洗澡还算人吗?”

    那焉倒吸一口凉气:“沙漠里水比黄金都贵,你居然……每天要洗澡?”

    “因为我有病啊。”

    “什么病?”

    “一种名叫‘不洗澡会死’的怪病……”

    那焉不说话了,开始深沉地仰望夜空繁星,顺便反省自己和唐人之间的沟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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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昨晚找了一百多章,改了几个作死之处,今晚继续自查中。。。(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二章 夜半敌袭(上)

    说过了沙漠的事,李素眼睛眨得很快,歪楼是他的强项,话题不知不觉间被他引到龟兹国。√∟UU小说,www.uu234.com

    作为西州别驾,一座荒野小土城的二把手……好吧,不管这个身份听起来多矬,但该了解的事情还是必须了解的,现在的李素对西州以及西州周边的情况两眼一抹黑,很需要这方面的情报。

    那焉与李素目前是同行的伙伴,胡人商队要想顺利穿过沙漠,震慑沙漠里的盗匪宵小令其不敢侵犯抢掠,就不得不依靠李素麾下骑队的武力,所以对李素的询问,那焉也算是知无不言。

    李素问得很详细,龟兹国的国土大小,人口多寡,兵力优劣等等,皆问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李素甚至问到了龟兹国的文化,宗教,风俗等等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

    那焉也清楚李素即将赴任西州,迫切需要弄清西州周边的一切,于是也很详细地回答李素的每一个问题。

    从那焉有些生涩的关中话里,李素听懂了大概,龟兹国是西域三十六邦国之一,国土人口兵力等等,数目并不大,可龟兹的文化和宗教却颇为复杂。

    目前的龟兹国并没有属于自己国家的文字,官方文字以汉字为主,但数十年前由于吐火罗汗国的扩张,以及与大唐关系的日益紧张,难免影响到龟兹的文化,现在龟兹国内已渐渐有使用吐火罗文字的趋势,这两年已有人提出将吐火罗文字稍加修改后变成正式龟兹文的说法。

    龟兹国里信奉的宗教很杂乱,有天竺佛教,中原道教,还有西突厥袄教,甚至还有波斯拜火教。太多了,龟兹国对宗教的态度似乎很宽容,仿佛任何一种宗教到了龟兹国内,只要雇人打几天广告就马上能召到一大批信徒似的,这些信徒给人一种很不诚恳很不踏实随时会反水的感觉,信谁都可以。大家开心就好。

    什么都包容,什么都有,简直就是一锅大杂烩。

    李素听那焉说到这里,不由撇了撇嘴,很嫌弃地啧了一声:“贵国真乱。”

    那焉:“…………”

    难道又是沟通出了问题?

    龟兹国的事该问的都问了,至于龟兹王与国相之间的明争暗斗,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没问,毕竟这里面涉及到那焉的堂叔。直接问出来未免有些不敬。

    龟兹国的事问完了,李素开始问他最关心的问题。

    “那兄……”

    这声称呼令那焉差点跳起来:“李别驾万莫如此称呼,直唤小人其名即可,再说我也不姓那,我的名字是中原汉话直译,真正的姓氏很复杂……还请李别驾莫再称呼‘那兄’了。”

    “好的,那兄。”

    “…………”

    “坐下吧那兄,说正事。”

    那焉叹了口气。索性懒得计较称呼了。

    “那兄,西州刺史名叫曹余对吧?不知那兄可认识?”

    那焉摇头:“小人以往领商队路经西州。往往只是落完脚便启行,曹刺史是一州首官,小人哪里有资格认识他……”

    “其人性子如何,官声如何,那兄也没听说过吗?”

    那焉嘴唇嗫嚅几下,神情颇为犹豫挣扎。李素活了两辈子,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尽管那焉没说一句话,李素却从他脸上看到了太多,于是心也渐渐往下沉。

    “我懂了……”李素苦笑。

    显然。这个名叫曹余的刺史,也就是李素未来的顶头上司不太像好人,最起码不像是好打交道的人,看来在西州的名声不怎样。

    这就麻烦了,原本西州这个小城池被无数外敌虎视眈眈,城里还有一个名声官声很差劲的刺史,内忧外患全齐了……

    奇怪啊,李素离开长安时也打听过了,这位名叫曹余的刺史赴任西州三年多了,就凭他这么差劲的名声,这三年西州是怎么守住的?

    “最后一个问题……”李素沉思许久后缓缓道。

    那焉笑了笑:“别驾请问。”

    “西州……乱吗?”

    那焉又叹了口气,还没开口,一直侍卫李素左右的郑小楼忽然神情一紧,然后无缘无故趴在地上,一只耳朵紧紧贴着地面。

    李素和那焉愕然看着郑小楼的举动,没来得及问,郑小楼神情冷酷地道:“有大队人马从西面奔来,多半是敌非友。”

    李素愕然:“你怎么知道?”

    郑小楼根本懒得回答他,双手抱剑站起身,冷漠的眼睛盯着漆黑的大漠西面,一副高手空虚寂寞冷的欠抽样子。

    李素忽然间产生一种索性敌友不分叫蒋权纠集一帮人把郑小楼痛揍一顿再说的冲动,很强烈。

    很快,郑小楼的判断得到了验证。

    片刻之后,大漠的西面传来隆隆的马蹄声,蹄声在空旷无人的夜色里传扬回荡不息。

    李素脸色大变,与那焉互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皆布满了惊恐。

    “蒋权,骑兵结队列阵,西面迎敌!”李素忽然放声暴喝。

    其实不用李素吩咐,蒋权听到马蹄声的第一时间里已迅速做出了反应,一千名右武卫禁军骑士几个呼吸间便集结起来,动作飞快地跨上各自的战马,并且很快在李素那焉等人面前横成四排,静静等待来自黑夜深处未知的敌人。

    看着大唐精锐骑兵整齐划一丝毫不慌乱的动作,那焉两眼大放光彩,惊恐的神情渐渐消失,脱口赞道:“不愧是横扫天下的天可汗陛下,不愧是称霸寰宇的大唐雄兵!”

    说完那焉也行动起来,朝紧挨着唐军营地的商队营帐大声喊了几句,商队的商人和伙计护卫们也纷纷赶着骆驼和货物朝骑兵阵列后方集结,并且很自觉地将所有的马匹和骆驼首尾相连,连成一个防护圈,李素揪住惊恐不已的许明珠躲进了圈子里。

    至于王桩,早在听到马蹄声后。李素便一脚将他踹醒,迷迷糊糊的王桩发现有敌袭后,稀里糊涂找了匹马跨上去,抄起路经凉州时李素找城中铁匠给他打制的一柄二十来斤重的陌刀,准备和蒋权一同御敌,被李素很粗暴地拉下马。连打带踹地赶进了防护圈内。

    郑小楼就不管了,高手嘛,越酷越高,酷成郑小楼这样的,少说也可以封他个东方不败了,李素懒得操心他。

    西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轰隆的巨大声响里,带着压抑人心的窒息,渐渐弥漫在众人心头。

    仰起头。迎面吹来一股刚烈的夜风,李素仿佛能闻到这阵风里伴随而来的金铁气息,还有一股浓郁的掺杂着血腥气的味道。

    这股味道很熟悉,当初在松州城下,他也闻到过。

    或许,这便叫做“杀气”吧。

    许明珠死死搂着李素的腰,脑袋像支小金刚钻,使劲往他胸膛里钻。似乎想钻进他的胸腔里躲起来,听到越来越大的马蹄声。许明珠猛然抬头,俏脸早已吓得面无人色,惊恐地嘶喊道:“夫君!夫君!”

    李素暗叹一声,搂紧了她的肩,笑着安慰道:“莫怕,夫君在这里。但有一口气在,夫君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怀里的许明珠在瑟瑟发抖,抖若筛糠。

    李素心中没来由地浮起几许心疼。她,毕竟只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啊,何曾见过真正的战争?何曾知道战争是多么的可怕。

    身躯抖得厉害。听到李素的话后,许明珠抬头看着他,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嗯,妾身不怕,妾身一点都不怕,有夫君在呢。”

    嘴里说着不怕,谁知话刚说完,许明珠终于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小嘴一瘪,哇地一声大哭起来,然后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哭声顿止,许明珠哽咽道:“妾身真的不怕,娘亲说了,出嫁要从夫,从夫才能得到夫君的欢心,夫妻共过患难,夫君才会不离不弃,娘亲的话永远是对的……妾身不怕!”

    这番话,说得太用力,仿佛一柄重锤狠狠击在李素的心上,李素一时心乱如麻,却不知该如何回她,只好将她搂得更紧,舒缓她心中的恐惧。

    马蹄声已近在耳旁,李素甚至能感觉到脚下的黄沙地在微微发颤,那股金铁和血腥交织的味道也更浓了。

    李素经历过战争,相比许明珠的恐惧,他却镇定多了,此刻他的眼睛却紧紧盯在不远处列于中阵的蒋权身上。

    事到如今,也只好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蒋权确实是一员良将,自己和许明珠王桩等人的性命,便交托在他身上了。

    片刻之后,马蹄声更近,黑夜里看不清敌人,蒋权默默估算了一下,觉得距离已够近了,于是忽然抽出腰侧的横刀,暴喝道:“放箭!”

    时年唐军骑兵征伐,随身带着的兵器并不止于横刀或长戟长枪等等,还有钩镰,铁觿(锥子),弓,箭壶,三十支箭……这些都是大唐骑兵的标准配备。

    敌人还在远处时,经验丰富的骑兵们便纷纷将横刀斜插在马鞍旁的皮囊内,反手取出了弓和箭,待得蒋权一声令下,千支利箭顺着马蹄声的方向无情激射而去,接着又是第二轮,第三轮……

    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对面五十步左右的地方传来此起彼伏的惨嚎声,落马声,踩踏声,还有对方首领人物大声的斥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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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团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那啥。。

    哎呀,这句词传唱千古,到了现代越说越俗越肉麻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夜半敌袭(下)

    一场未经宣战的遭遇战在漆黑的大漠边缘突然开启,令人猝不及防。

    人吼,马嘶,惨叫,还有临死前的哀嚎,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各种声音成了恐惧的源头。

    弓箭已放三轮,不知伤亡敌兵多少人,蒋权确是一员良将,漆黑的环境里敌情不明的情况下,他没有下令主动进攻,反而严令所有人熄了火把和篝火,并且收缩防御圈,以守代攻,静观其变。

    西面的敌兵估摸也没想到唐军防卫如此严密,三轮箭雨过后不大不小吃了点亏,夜色下,对手首领暴喝了几句后,针对唐军的攻击暂时停止,纷纷收拢暂撤。

    胡商人群里,那焉远远听到敌方首领说的那几句话,脸色不由一变。

    李素离他最近,尽管夜色漆黑,可还是依稀看到了他脸上的表情。

    “他说的什么地方的话?”李素悄然问道。

    那焉深深看了他一眼,目光有些赞叹。

    不问对方话里什么意思,第一句却问说的哪个地方的语言,这个问题比敌将话里的意思更重要。

    那焉现在也渐渐清楚了,一个十多岁的少年被英明无比的天可汗陛下封官赐爵,而且听说颇受荣宠,是啊,若没个几斤几两的本事,凭什么让大唐天可汗陛下如此垂青看重?

    身处险恶的环境里,李素的头脑却仍旧十分清醒,这,也是本事。

    那焉沉吟片刻,压低了声音道:“说的突厥话,靠近大唐庭州北边一个突厥部落的方言,有些生僻……”

    李素睁大了眼:“你确定是突厥话?”

    “确定,小人多年行走丝绸之路,左近每个地方的方言都略知一二。”

    李素眉头拧得更紧了。喃喃道:“这里才刚过玉门关啊,突厥人怎会出现在此处?”

    那焉笑道:“大唐西面的国境说是远至西州,可是在这一望无垠人烟罕至的大漠里,怎会有真正的国境?突厥人来去如风,玉门关以外,出现在哪里都不奇怪。”

    二人低声说着话。不远处,唐军与突厥人却陷入了僵持中。

    夜色太黑,敌我双方都难以分辨敌情,突厥人刚才吃了一个小亏后不敢轻举妄动,又不甘就此离去,双方隔着数十步的距离静静对峙着。

    许明珠初时吓得瑟瑟发抖,被李素搂进怀里后,慢慢地平静了许多,后来发现大唐军队轻易将敌人的第一波进攻打退。双方进入僵持后,许明珠竟也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脑子里似乎还能想到些别的东西,比如……此刻被夫君搂在怀里,生平第一次被异性搂着,也是夫君第一次对她如此亲密,还是第一次感受到原来男人的胸膛那么温暖。安全……

    脑子里越想越多,然后。许明珠的脸蛋渐渐红了,鸵鸟似的把头埋在他怀里,不管外面什么状况,死活也不肯出来。

    相比许明珠此刻满脑子的旖旎念头,李素却清醒多了。

    深拧的眉头一直没有舒缓过,漆黑的夜色里只听得数十步外敌人的马蹄声。还有他们骑的战马偶尔不耐地打个响鼻,可敌人的人数,方位,战阵的阵型等等,一概不知。

    今晚的敌袭太突然了。事先完全没有任何预兆,也不清楚对方袭击的目的,求财还是屠戮,或是……刻意针对他这个新上任的西州别驾?

    僵持不是办法,这只是短暂的微妙的平衡,战场上这种千钧一发时刻的平衡通常很快会被打破,或许因为一声咳嗽,一声弓弦,甚至因为一阵不起眼的微风……

    李素眉梢跳个不停,如果说第一次只是敌人的试探的话,打破僵持平衡后的第二次攻击,必然比第一次要惨烈得多,大家都清楚战机万变的道理,谁都不会愚蠢的继续僵持下去。

    咬了咬牙,李素将许明珠放开,嘱咐王桩保护好她,然后猫着腰走出由骆驼和货物堆砌起来的防护圈,走到前方列阵的蒋权马前。

    “蒋将军,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

    蒋权神情抑郁地看着前方,叹道:“僵持确实不是办法,再拖下去对双方都有害无利,末将猜测,敌人很快会发动第二次了,李别驾快回去,末将必豁命以护别驾周全。”

    李素没动,他跑出防护圈不是为了说这句废话的。

    “蒋将军,咱们必须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否则若敌将下一次进攻时采用分而化之的法子,一边牵制我骑兵主力,另一边从侧翼袭扰商队,那时我们的麻烦就大了。”

    蒋权心中一沉,若敌将果真如李素说言,确是一桩天大的麻烦,漆黑的环境对敌我双方都是公平的,大家都施展不开手脚,可敌人却有一个优势,他们无所顾忌,一刀劈下去,杀到谁都是赚了,可蒋权和麾下的骑兵不行,他们还要护住李素和胡人商队,有了顾忌便难免被动,这本是战场大忌。

    “如何主动?眼下一团漆黑,只能列阵防御,若贸然出击,恐会吃大亏……”蒋权苦涩地摇头,随即神情忽然变得愤慨,握紧了拳头怒道:“恨只恨敌人卑鄙,趁夜偷袭,若换了白日亮堂之时,一切皆在目视之内,纵然敌军成千上万,也管教他们知晓我大唐铁骑的厉害!”

    李素朝远处望去,隐隐可闻对面有人马喘息之声,偶尔还能听到马蹄不安的刨着地,可不管如何凝目注视,仍旧是一团漆黑,不见一人一马。

    思索许久,李素忽然眨了眨眼:“蒋将军知道照明弹吗?”

    蒋权愕然:“何谓照明弹?”

    “听我说,现在双方都不能点火,一点火便暴露,一暴露便被攻击,但若是让敌人那边首先出现光亮呢?”

    “李别驾的意思是……”

    “我听了一下敌军人马的动静,大约离我们五十步上下,若我们点亮一支火把,奋力朝敌军扔过去,火把扔到敌军阵前,至少有一刹的光亮……”

    蒋权呆了片刻,接着大喜,他并不笨,所以李素一点即通,战机瞬息万变,但有那么一丝丝的光亮,对经验丰富的将领来说,足够了。

    “好法子!”蒋权也顾不得跟李素客气,马上压低了声音下令:“来人,搜集军中松枝火把,前队列阵,弓箭准备!分兵五百人,左右侧翼压阵,准备冲锋!”

    李素转身把王桩从防护圈里拉了出来,拍着他的肩朝蒋权笑道:“这小子曾在陌刀营里当过陌刀手,别的没有,就有一把子傻力气,火把让他来扔。”

    王桩笑得既矜持又矫情,装作不露痕迹地鼓了鼓胸肌……

    蒋权鄙夷地扫了他一眼,勉强点头应了。

    无数搭箭拉弦的声音,在静谧的黑夜中格外清晰,两排箭矢颤悠悠地指向前方敌军战阵,无声之中,杀气盈天。

    一支涂了火油的火把在唐军后阵中被点燃,对面敌军一呆,来不及反应,便听到一声暴喝,火把被人扔出来,呈抛物线朝突厥人的阵列中飞去。

    从高到低,从远到近,那支火把在夜空里转着跟头,恰好落到敌军阵列正中,刹那间,敌军的阵型,人数,兵器,甚至连他们脸上愕然的表情都照得纤毫毕现。

    只有一刹,但这一刹已足够。

    搭箭拉弦,蓄势待发的唐军将士们在那一瞬间将敌军看得清清楚楚,蒋权暴烈大喝“放箭!”

    嗖嗖嗖!

    一轮,两轮,三轮……

    对面传来敌人此起彼伏的惨叫和落马声,顿时乱了套。

    王桩适时又扔出一支火把。

    一瞬间,敌军阵内的乱象落在唐军眼里。

    又是三轮箭雨激射而出。

    蒋权咬着牙冷笑:“狗杂碎,才三五百人马,竟敢挑衅我大唐雄兵,今夜差点着了你们的道!左右侧翼,给老子冲锋!”

    轰!

    令出如山,分兵的左右侧翼骑兵越阵而出,高扬着横刀朝敌阵冲去。

    嗖嗖!

    王桩将自己的一把傻力气发挥到极处,两支火把很配合地扔出去,再次将敌人暴露在唐军冲锋的将士眼中,仅只一瞬,将士们愈发有数了。

    须臾间,唐军已冲进了敌阵,双方像两辆疾驰的马车猛烈撞在一起,战场开始了惨烈的厮杀。

    蒋权也抽出了腰侧的横刀,暴喝道:“中军,攻!”

    前阵列队的另外五百骑兵默默将弓箭收回马鞍旁的皮囊内,抽出横刀,鞭马冲锋。

    三五百人的突厥敌军被一千人的大唐骑兵咬住,顿时身陷苦战之中,再也无法抽身。

    半柱香过后,厮杀的声音明显弱了许多,李素静静站在防护圈里,忽然笑了。

    厮杀已进入收尾阶段,这次必胜无疑了。

    火把一支支地点亮,唐军将士骑在马上,高举着火把,将突厥人围在战圈之内,此时已无所谓暴露,因为突厥人已被碾压得差不多了,圈子里还剩下数十个裹着皮裘的突厥人仍在负隅顽抗,唐军将士将圈子越缩越小,骑在马上也不跟他们直接交手,而是用长戟隔着丈余的距离,冷酷无情地朝他们身上戳去,血淋淋的屠戮,画面触目惊心。

    李素注视半晌,忽然扬声道:“留几个活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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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胜败生死

    今晚的夜袭很突然,没头没脑又透着诡异,留几个活口审问一下很有必要。UU小说,www.uu234.com

    三五百个突厥人敢朝一千唐军精锐发动夜袭,原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夜战最忌有心算无心,双方都是骑兵,趁着夜色朝唐军营地发起一轮冲锋,仅只需一轮,猝不及防之下便能将唐军打懵,接下来的第二轮第三轮,基本就是属于单方面屠杀了。

    然而突厥人却没想到,唐军将领竟有临危不乱的将才,第一轮冲锋不仅毫无战果,己方反而折损了不少,更没想到的是,唐军里面居然有人出了一个如此阴损的主意,用火把当照明弹,将他们的形迹和人马照得分毫毕现,大家都是夜战,其中一方若突然亮了,敌人还不把你当成苦海明灯啊?

    输了,输在意料之外,也输在大意轻敌之中。

    大唐铁骑无敌于天下,一千对五百,特别是这五百人还亮得跟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鲜明出众,若还不输那就真是没天理了。

    圈中数十个突厥人浑身伤痕,挥舞着刀剑的手臂明显虚弱脱力,却咬着牙一声不吭,一次又一次重复着渐渐已失去杀伤力的劈砍动作,眼瞳涣散无光,布满了绝望。

    随着李素大喊一声留活口,杀得哈皮无比的蒋权顿时醒觉,断然下令:“下马!生擒来敌!”

    将士们纷纷下马,战圈也越缩越小,像一座座四面八方堵住生机的大山,将仅剩的数十名突厥人围在中间。

    见包围圈越缩越小,活着的数十名突厥人神情越来越绝望,为首的突厥头目忽然厉声咆哮了几句,数十名突厥人犹豫挣扎片刻。蒋权心道不妙,正待阻止时,却见数十名突厥人发了疯似的忽然掉转刀口,各自厮杀起来,几十人你捅我一刀,我插你一剑。眨眼间自相残杀得干干净净。

    最后还剩下那名长相剽悍的突厥头目,头目以刀撑地,怒目瞪着周围的唐军将士,忽然惨笑几声,嘴里冒出一句听不懂意思的突厥话,然后悲壮地用刀割了自己的脖子,轰然倒地。

    一场夜袭,敌军完败,却没留下一个活口。

    唐军将士沉默地看着地上的尸首和染红了黄沙的鲜血。片刻后,有条不紊地开始打扫战场,将突厥人的尸首从里到外搜了个遍,试图发现蛛丝马迹。

    李素远远看着一具具突厥人的尸首被抬在空地上摆成一排排,眼中浮出震惊之色。

    慷慨赴死,视命如草芥,竟壮烈至斯,且先不论敌友。单只说这份决绝,实在令人震撼。

    李素静静看着这一切。心情却越来越沉重。

    大漠玉门关外,还没到西州便遭遇如此突变,西州……是否更加凶险?

    “这不是寻常的盗匪!”

    沉思之时,李素耳边传来那焉笃定的声音。

    李素斜眼瞟了他一下,懒得搭理他。

    这是句废话,寻常的盗匪纵然事败。也没有自相残杀,决然抹脖子把自己灭口的道理。

    那焉浑然不觉李素正悄然鄙视着他,仍然表情深沉,用非常权威的语气道:“小批突厥人入唐境屠戮抢掠倒是经常听说,他们主要抢掠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可甚少纠集三五百人马,三五百人足够攻下大漠外的一座城池了,这不是抢掠,是有预谋的刺杀!况且事败后也没有决然自戕的做法,所以他们……别驾?李别驾?咦?人呢?”

    转过头看着李素的背影越走越远,那焉呆了片刻,黯然叹道:“大唐的官儿……太失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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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了,大唐雄兵不愧是天下无敌,被突厥人短暂的打懵后很快回过神,然后便是单方面的屠戮。

    当然,李素出的主意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天幸突厥人与唐军对峙时只相隔了几十步的距离,一支小小的火把,一刹那间的光亮,成了他们失败的主因。

    王桩得意了,因为他立了功。

    清理完战场,蒋权难得对王桩露出一丝笑脸,然后敷衍式的夸奖了他几句,大意无非是王桩那几支火把扔得很不错,希望再接再厉超越梦想一起飞之类的。

    被团级军官亲口夸奖,王桩有点飘了。

    然后王桩开始满世界得瑟,队伍里的胡商,蒋权麾下的将士,还有郑小楼等等,都成了他荼毒的对象,逢人便开始吹嘘,火把点燃时自己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想到江山社稷赋予自己的重任,想到世界和平需要一个怎样的超级英雄,想到皇帝陛下如何焦虑地等待一位鼎定江山,匡扶社稷的英雄出现,当时如何的气沉丹田,如何的奋力一掷,这场遭遇战又是怎样因为一支神奇的火把而获得胜利……

    李素忍了,王桩不容易,一门心思想着建功立业,结果一路坎坷,不但报国无门,还每天被婆姨揍三顿,今好不容易露了脸,哪怕他逢人便吹嘘的德行有点讨厌,可李素还是决定不打击他,让他好好得瑟一下。

    李素是好人,一直都是。

    可是好人的好,也是有底线的,李素的底线就是,你跟别人吹嘘完全没问题,别在我面前吹。

    “你知道我多厉害么?知道么?知道么?”王桩眉飞色舞地在李素面前作死。

    “不知道,你说说。”李素笑容可掬,一脸亲和。

    “火把啊,那支火把,刷的一下飞出去,然后突厥蛮子兵败如山倒……哎呀,美!美滴很!”

    “哎,李素,你说我立下的这个功劳算不算大?多少该写个捷报送进长安吧?陛下客气一点的话,也给我封个县子不过分吧?”王桩开始畅想敞亮的未来。

    “这个……估摸不大可能。”李素显然现实多了。

    王桩呆了一下:“可……这次我大唐大胜,全靠了我这支火把啊……”

    李素眉眼不抬,皮笑肉不笑地道:“……可是你丑啊。”

    王桩愕然:“这跟模样有关系么?我……我那支火把扔得那么准,恰好扔进突厥人的中军阵里啊,换了谁都没这份准头,封个县子什么的……”

    “可是你丑啊……”

    “我,我曾随军出征,陌刀营里挥舞陌刀密不透风,松州城下也曾斩下百十个吐蕃贼子的首级……”

    “可是你丑啊……”

    王桩的气势显然开始走下坡路了:“……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不说丑的事了?”

    “好。”

    “这次斩杀三五百突厥贼子,我扔的火把不管怎么说也算是首功了吧?就算不封县子,也该给个果毅都尉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李素冷冷地换了个打击他的姿势。

    “……果毅都尉不行,当个兵曹,骑曹什么的……”

    “你一天被婆姨揍三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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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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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介绍:
大唐贞观,天下靖平,山河壮丽,独钟李氏。 李靖北击突厥,太宗东征高丽,兵锋之盛,威服四海。待从头,重整旧山河。功臣画像前,李渊拨弹琵琶独怅然,凌烟楼阁上,李世民大醉翩翩舞春风。 中国历史上最壮丽,最磅礴,最意气风发的年代里,长安古都外,一位粗衣陋衫的少年郎看着落日余晖里的皇城,露出了笑容……贞观大闲人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贞观大闲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贞观大闲人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