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水泥铺地
陶瓷罐,这是李初给老干妈玻璃瓶找来的替代物。
外形跟原装一样大小,就是形状这边偏竹筒标杆了一点,而且在瓶盖上做了一个改动。
这个时候的工艺,不可能能做到后世那种螺旋盖口,所以李初用了卡位,从定制系统里,定制了陶瓷密封圈,并且用胶水粘在瓶盖上。这样一盖就能卡住,并且密封。
……
回到小镇的摆摊点,此时已经巳时六刻。
李初往地上踩了几步,仍是湿泥不堪,这场夜雨,来的真不是时候,开业第三天,就要因为下雨地面湿泥的缘故,暂时歇业一天。
“定制系统,你既什么都能定制,那能不能定制天气预报?”
定制系统:……
我只需要知道,未来三天的天气状况如何,怎样,能不能定制?
通过前面的千照,李初知道了,这个定制系统似乎有点点人工智能的痕迹,也不是很死板,本身李初打算通过系统定制一份合同,结果系统却免费帮他代劳了。
十月初七:汝坟镇地区:阴天,最高气温:3度,最低气温-12度。
十月初八:汝坟镇地区:阴转晴,最高气温:5度,最低气温-9度。
十月初九:浮粉真地区:晴,最高气温:7度,最低气温-5度。
哈!
定制币没有变化,也就是说,这次系统又免费赠送了天气预报。
未来三天,是阴转晴的趋势,没有雨那就好办了,当即,他向定制系统提出了定制要求。
“系统,我要定制购买水泥,普通民用水泥即可,具体数量现在还不确定,你先让我拿出来用,到时候再最后总结一共需要多少水泥,再进行定制币扣除。”
一个定制币,可以购买三包水泥,以李初现在四十六个定制币,足够应付了。
李初回了自家小院里,阿秀也刚好采购食材回来,听到李初说今日不用推车去摆摊,心中颇为惊讶和不解。
李初将情况告诉了她,不仅仅是摆摊那处湿泥,就连这去镇上的路面,也是湿泥不堪,小推车的木质轮没有做很大,估计在这种路面走一趟,整个车子都会沾满着黄泥。
顺便,也趁着这个空档,把这个地面给整整了。
但在这之前,他得先做一个工具。
抹泥刀。
用来平整泥面的工具,正常情况下,都是用铝合金或者铁制,但是也可以用木板制成。
弄好抹泥刀后,李初挑着两个箩筐,往渡口那边而去。
渡口,也就是今天早上去郑大爷民窑场那边,因为这面是河水的浅水区,下边河床边有许多的鹅卵石。
“咦,这不是初哥儿么,现在都饭点了,不去理饭肆,挑着两个箩筐来这边作甚呢?”
渡口边,有人看到了李初,好奇的问了声。
其他人也纷纷往这边看了过来,这两日,李初在镇上开了家饭肆,一天就赚了许多的消息在镇上已经传开了,尤其是前日那一顿饭五两银子可深深的刺激了这群靠着农业过活,日收入不过十来文的居民。
他们搞不懂,为啥初哥儿菜价叫的那么高,还会有人傻乎乎的过去被宰。
“咦,初哥儿,你捡这些没用的石头干嘛?”
他们看到,李初蹲在河岸边,拿着一把铲子将一些河边的砾石往箩筐里装。李初这个奇怪的举动引来了许多人的好奇之心。
这砾石在人们心中,都属于废石,倒是里面有一些五颜六色晶莹剔透的石块,可以作为观赏用,或者用来当假玉卖,至于这种纯石块的砾石,还真没人关注。
河岸边的砾石很多,没一会儿李初就装满了两个箩筐,这一起肩,唔,好重。
没挑起来。
“哈哈哈,这石头虽小,可数量这么多,就初哥儿你这个身板,不要太勉强拉。”
李初颇为尴尬,却是自己疏忽了,箩筐里面装这么多砾石,这岂不是等同于挑两块超级大石头?他只好将两箩筐里,各倒出一半。
这时,有几个人围拢过来,其中有个人还从箩筐里拿起一块砾石放在眼边仔细细看,除了四边无菱角外,这可不就是块普通的石头么。
如果是要起房子的话,选的都是那种中大料,也不会用这种小料。
在众人的注目礼下,李初挑着半箩筐的砾石回去了,还没过多久,李初又挑着箩筐来了。
这一下,大家更是好奇了。
“初哥儿,你给说说,你用这破石头干嘛呢?”
“平地。”
李初呵呵一笑,两担砾石,应该差不多了。
见李初挑着砾石走了,河边的这群人你看我,我看你,平地?用这石头?这还真新鲜,于是有几个人就跟在了李初后边,想看看李初是怎么个平地法的。
李初回到滍水客栈旁时,这边围观的人群更多了。
十二包水泥被李初老早就摆在了墙角边,今日之所以围观的人多,是因为李初今天没有摆饭肆了。
这两日,一些人对李初这个饭肆也多多少少看出了一些门道。
比如,自家的菜肴,都是用个瓷疙瘩煮的,初哥儿这边却是用个大铁块在火上烧,而且这香味四下飘散,每日午时,自家都不需要煮菜了,就端一碗白饭,站在门口,问着这边传来的香味,就能直接下饭!
李初每次收钱,这群人可都看在眼里,这一串串的,当让人眼红不已。
可哪知,这才第三日,初哥就不搞了,反倒鼓捣新的东西了。
那灰溜溜的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还有地上这些废石块,初哥儿捡这么多来干甚呢?
李初将砾石全部倒在中央,然后又拆开几包水泥,将水泥粉末倒在砾石上,然后进行搅拌,让两者混合起来。
“那个是石灰粉吗,怎么是灰色的?”
有个眼尖的似乎看出了一点门道。
大家也搞不到李初现在的想法和目的了,这饭肆开的好好的,怎么又突然鼓捣起这石块了,那个粉末又是什么,这是在学小孩子过家家,玩泥巴吗?
“杨家妹子,你家初哥儿,昨儿个是不是又撞了脑袋?”
待到李初提着木桶去河边打水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调侃着站在一旁默不作声的阿秀,他实在无法理解李初这番动作,看来看去,这可不就是在玩泥巴么?
“你什么意思?”
阿秀面带寒霜,略微愤怒的走到这家伙面前,掐住了这货的衣襟。
之前李初昏迷的近一个月,就是因为撞了脑袋,这家伙今日这番话,这不是明摆着冷嘲热讽,说李初脑袋坏了呗。
“杨家妹子,你何必自欺欺人呢?大家伙都看的明明白白,你说这好端端的饭肆生意不做,每天数贯钱不要,整起了石头泥巴起来,这不是脑子有病又是什么?”
这两日李初赚的钱,可让这家伙眼红了,他叫周全,就住在对面巷子里,李初每次收钱,都被他看在眼里,他非常的羡慕嫉妒,一个月前,这初哥儿样样都不如他,这才两日,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如今,看到李初在玩泥巴,他在心里简直笑开了怀。
没错,这李初,肯定是又撞了脑袋,坏了筋,不然又怎么解释?
哼!
阿秀放开了周全,她非常的相信李初。
至于这周全,不过一跳梁小丑尔。
李初打水回来了,砾石和水泥混合堆中,李初在中间掏出了个大口子,将水一点一点倒入里面,慢慢的搅拌着,让水和水泥粉末进行充分的混合。
没多久,水泥粉末、砾石、水三者已经混合在一起了。
李初开始将熟了的水泥,一铲一铲子在地面上铺开。
滍水客栈这边的空地很大,李初只占用了靠客栈这边一块。
原本,围观的人群中还有不少人在议论着,渐渐地,议论的声音小了起来,随着水泥扑过去的范围越来越大,不少人脸上显出了沉思的神态。
搅拌的水泥,差不多刚好够这一大块地。
铺满过后,李初拿起了抹泥刀,一点一点将水泥抹平。
“这,这……”
人群中,有一个瓦工将突然明白了什么似的,惊恐的指着李初,他起初也以为李初在玩泥巴,抱着看戏的心态,也就留下来看了起来。
可这越看,他的眉头皱的越高,李初鼓捣的这些,倒是有许多瓦工的影子。
可随着水泥地面不断的被平整,这……
铺地面,用的都是砖石,因为这种东西坚硬,初哥儿这个,倒是跟石灰的性质一样,这样不行啊,太软了,段时间是可以平整地面,可稍微重一点的东西一踩,就会破碎。
没多久,整块地面都被李初给平整了。
他还特地从隔壁的滍水客栈中借了四根木料,横栏在空地的左右两边,一些个人还好奇的想用脚去踩一踩,立马被李初看到,拿着棍子追杀。
“各位乡亲父老,李初这饭肆呢,这两日便歇业两日,后日,后日便会重新营业,至于脚下这块地面,这两日还请各位乡亲不要到上面踩踏,同时也帮看着点,不要让其他人进来。
两日,两日过后,大家就能见到真晓,届时欢迎各位在上面肆意妄为。
这两日,还是请各位多担待点,李初有礼了!”
李初对着人群鞠了躬,然后叫来了杨承,让杨承这两日在这里守着。
“走吧,咱们先回去吧,忙活了一上午也饿了,先吃饭,待会还得给阿承送饭来。”
第十七章:北宋第一台发电机
感谢书友:苦海无舟笑忘忧的热情打赏。
(今天情况有点特殊,所以更新时间晚了,第二更要12点以后了,大家不用等,早点休息,明日一早就能见了。)
用过午饭后,阿秀竹篮带着一碗饭菜给杨承送过去,同时也去把杨承替换回来。
小孩子性格比较野,要杨承一直在哪守着,哪能放心啊。
阿秀下午也没事了,便让杨承去玩耍了,她则从隔壁借了条凳子,坐在旁边守着。
李初在院子旁,用木钉一个一个将水车的木板给拼凑,考虑到河流的汛期相关,这个水车做的比较大。
本来,按阿秀的意思,既然做出了水车,就给增加点东西,把河水也引过来。
原因是阿秀在襄城县一个地主家里,看见过一辆这样的水车,运行起来非常的方便,能够将河水灌溉到田地里,只是村里的李木匠也不会做这个,她没想到李初还会这么细腻的木工活。
阿秀说的这个,就是正儿八经的水车。
李初做这个,可不是为了造一个水车,而是通过河水转动水车,起到转子的作用。
虽然古代没有污染,河水也清澈,但作为后世穿越而来的人,在饮用水上面,两者较之,他还是选择不远处的水井。
废了大半天的时间和力气,李初的这辆水车终于组装成功了。
平铺在地上,直径达到了六米多,有点大,李初一个人的话是没法运到河边的。
而李初所选的那块河岸,岸边离水面有一米多,水面距离水底最少有三米,因为用来测量的竹竿只有这么长,六米大的水车,足够了。
把水车安装到河面上,这还得请人来帮忙。
李初又跑到了村子,以每人八十文一天的工钱,请来了十个年轻力壮的帮手。
“小初啊,你说怎么做,我们都听你的。”
李初的这个院子,原则上也是属于这个村子里,只是没建在村中央的聚集地而已,这十人里有比李初大的,也有比李初小的,但个个长的结实,一看就是有力气的主。
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李大叔,叫李汉,虬髯须,长得一脸凶神恶煞的,看上去倒有点像张飞、李逵那种形象,不过内在性格,却截然相反,非常的温和,大家调侃开开玩笑他也不在意。
因为李汉能经常在县里给大家伙找到活干,这一来二去,村子里年轻力壮的人,都以李大叔为首了。
大家伙笑脸嘻嘻的看着李初,因为李初给的工钱比别人都高。
“用八个人,先帮我这个抬到河边。”
李初指了指地上的这个组装好的水车,把目的地也指给了李汉。
“然后再来两人,跟我一起到林子里砍点树。”
木材倒是够用,只是用来支撑水车的支柱,需要临时再去林子里砍伐。也不用什么大树料,就拿着拳头粗的树干就可以了,砍伐几颗也没人会说什么。
三人各抬着几根树干到了河岸边。
“没想到小初还会木匠活。”
李汉这群人也认出这是一个水车了,李初点了点头,然后分派人手,按照他的指引,将水车的梁架固定,水里面由两个会水性的人钻进去用抓钉固定。
考虑到这大冬天的河水冰冷,李初对下水的两人又各提高了三十文的工钱。
基础稳固好了,大家伙一起发力,将水车架起来,安装上去。
这边便做事的时候,李初却在一旁,认真的打量着这十人,因为有前任残留的记忆,对这个李汉的还是有很深的了解,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的话,眼前这个李汉倒是不错的人才。
除了李汉,这余下的九人,看他们劳作的时候,也是一股认真劲,没人偷懒耍滑,也亦可用。
李初暗暗的将这九人的名字和相貌都认真记在心里。
水车,架设好了!
李初爬上去认真检查了一番,确定没问题了,这才放开卡子,这水车也随着河水的流动带动着转了起来。
然后李初又跑到了旁边,认真的观察架子固定的角度有没有倾斜。
唔,没有倾斜,位置正好。
这水车,也是个费力的活,这大冬天的,大家脸上都冒着汗水。
考虑到要防水,所以还得要建造一个存放发电设备的小房屋。
李初又让大家去挑一些砾石过来,又让民窑场的郑大爷送一批土砖过来,然后在河岸边,用土砖搭建了一个小房屋,房屋的尺寸高宽,都按照李初提供的标准来。
搭建房屋的同时,李初也在边上将水泥和砂石混合搅拌,在地上制作了几块大的水泥板。
水泥屋顶他不会弄,里面钢筋什么的门门道道太多,所以干脆就用水泥板替代。
水泥风干还需要一两天的时间,没有屋顶的房屋搭建完工后,李初就给大家一一发放工钱。
再后面,就涉及到发电机的工序了,纯靠脑力,也不需要什么人手了,李初让李汉他们先回村,过几天还有要需要他的地方。
发电的原理,是转子切割磁场,产生电子。
用磁石发电,是最简单的一种,但是,这种局限太小了,而且产生的电量电压v数太小。
对此,李初有自己的解决办法,就是向定制系统定制两块超级大的磁石。
这间小屋,就是用来放磁石的。
不过这之前,他得把转子彻底做好。
用一根笔直的树木,从水车那边口子上塞进去,连接水车的转动力,木杆一头穿进小屋中,卡在两块磁石的正中间位置,然后把树干头做成一个卡子,用来固定卡住转动铜棒。
转动铜棒,这也是向系统定制的,以北宋的铁匠技术,打造不出这么稳定均匀。而且还需要进行弯曲处理。
先在内弯2个90度,再外弯曲2个90度,这个弯曲不是同一个地方,而是每隔多少米才弯曲,最后做成就想一个网球拍,或者******样式的架子。
(这个不好描述,大家可以百度下发电机原理,就知道是个什么形状了。)
将做好的铜棒架子一头的中间位置,固定在水车延伸进屋的笔直木杆上。
铜棒架子的另外一头,则接通两根电线,再从两根电线中间加分出各一条电线出来。
电线都是从定制系统中购买的,也正是因为有定制系统,李初这才有底气敢制作这个发电机,同时,李初也明白了一件事。
定制系统在科技壁垒上,有很高的价格限制。
但是,不包括你脑子里的科技技术。
像这种发电机,直接从定制系统定制购买,会因为科技壁垒的原因,让第一台发电机购买的价格处于一个很高的价格。
但是,你如果只买发电机的一些配件,自己组装制作的话,只需要出非常低廉的材料价格钱就可以了。
将电线连接之后,还需要一件物品。
镇流器,作用是气到稳定电流、平稳电流、电压的作用。
将加分出来的两根电线,接在镇流器中,再从镇流器接出两根电线,这两根电线,便是直接通往家中使用的电线了。
为此,李初还特意砍伐了十多根长竹子,将里面的竹节打通,将电线从竹节中穿过,这样做,是通过竹节保护电线不被进水,然后每隔一点距离,离一个支撑点,将竹竿支撑在上面。
等到李初将电线接入小院子里的时候,外边的天色,也渐渐的黄昏日暮。
阿秀回来了,这个时候小镇上也没什么外出,不用再守着了。
杨承、杨康、阿宁三个小家伙在院子里好奇的盯着李初看。
因为李初刚才说,要给他们变个超级大,超级无比牛逼的魔术。
将电线接通到屋子里后,在正厅里,李初安装了一个总闸开关,然后又分别分出几个跟线,一根接东厢房,一根接西厢房,一根接在正厅外,给院子照明用。
正厅里,又分了一根接正房。
每个厅房里,李初都安装了一个闭路开关,就是后世家里屋子里用到的那种开灯的开关。
电线搞好之后,就是安装灯泡了。
灯泡的价格也便宜,一个定制币,后世的白炽灯,就能订购十个。
每个房间里都安装了一个,东厢房里,考虑到杨康喜欢读书,所以又给他在墙壁边安装了一盏,等以后这里添加桌子了,当做书桌灯用。
而院子里照明的灯,则用了瓦数大一点的灯泡。
阿秀在院子里左看看,又看看,李初对他们进行了保密,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这些玩意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不过看这些东西的模样和精致,怎么都觉得是天上的东西。
因为李初跟她说,这两天,他前后又梦游了几次天庭,公输子又送了他好多东西。
院子里的一切都弄好了后,外面的天色,已经开始漆黑了。
走在院子外,一些物体已经看不清了,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形状。
李初到了河岸边,站在这件小屋外,颇为的唏嘘。
北宋的第一台发电机,就要面试了。
李初从空间中,将两块磁石呼唤出来,放进了这个小屋中,两块磁石的中间由于极的不同,瞬间产生了一片磁场。
然后李初走到水车边,将水车的卡子松开。
水流带着这水车转动,水车也同时带动着作为转子的铜棒架子转动起来。
铜棒架子一左一右在磁场中转动,将磁场进行切割,将磁场切割成了无数的电子,然后电子通过铜棒传输到电线上。
电线再传到镇流器上,镇流器的工作灯也亮了起来……
第十八章:被电灯点亮的黑夜
镇流器的工作灯亮了……
电,产生了。
再看上面的指针跳动,电流通过镇流器,变得平稳,瓦数也变成了家用电的220v。
磁石的大小,李初是用用心研究过的,太小,产生v数不足,太大又太强了,他也只能摸个勉强,再加上镇流器的作用,才能将电流稳定在这个数值。
这个地方,平常应该不会有人进来乱搞。
不过,明天还是得加个门上锁要保险点。
也许因为昨晚下雨的缘故,到现在天色还是阴沉沉的,见不到一点月光,这晚上也是更加的漆黑,摸着夜色,李初回到了小院子。
杨承、杨康和阿宁三个小家伙早就迫不及待的吵着要见变戏法了。
杨承这个家伙最捣蛋,要不是阿秀拦着,就要爬楼梯,上去摸电线和电灯泡了。
厅堂里,在燃烧着小油灯。
李初先将房间内的总闸开关打开,然后左手伸到了屋门边的闭路开关上。
他没有第一时间按下。
对于北宋这个时空来说,下一刻,即将迎来新的光明。
这是北宋一个划时代的时间,也是这个时空全人类的一次划时代的时间点。
尽管有些作弊的嫌疑,但能将电,提前六百多年出现,这,就是一次伟大的行动。
在杨承、杨康、阿秀、阿宁的瞩目期待之下,在天穹之上的雷鸣电闪的照耀下,李初按下了开关。
啪……
天地之间,瞬间一片明亮。
院子里,杨承、杨康、阿秀、阿宁纷纷闭上眼睛,强烈的光亮来的是那么的措不及防,来的是那么的出乎预料,来的是那么的让人意想不到。
好半响,阿秀这才缓缓的睁开眼睛,用手放在眼睛上面,发愣的看着四周这如白昼一般的光亮。
大家都被这明亮惊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连最天真无邪的阿宁,此刻也是斜着脑袋,傻了一样看着头顶的白炽灯。
这……
不是晚上吗,为何会如此明亮,比白日还看的更明亮。
阿秀傻呆呆的望屋子里瞧来瞧去,简直不敢相信,甚至还掐了掐自己的手臂,认为自己在做梦。
很疼。
阿秀转过身,看向屋外,一片漆黑……
再转回身,看向屋内,比白昼还要明亮……
再转身,再转回来,再转身,再转回来……
阿秀好像发现了,这光亮好像是某个东西散发出来的,而这个东西看不清,太刺眼了,但是这个位置,不是刚才李初放在上面,一个叫白炽灯的仙界之物吗?
李初一笑,拍了拍还傻愣着杨承、杨康、阿宁三人的脑袋,道:“别傻愣着了,去院子里,看好了。”
刚才打开的,是厅堂里的开关。
现在李初又将院子里的白炽灯开关打开。
啪……
整个小院子,也变的白亮一片,虽然安装在院子里的白炽灯的强亮度要高一些,但是由于外面是夜晚,光线传播和黑暗的范围太大,反倒不如屋里的明亮。
直到这一会儿,阿秀他们才晃过神来,原来,这就是李初的戏法。
电这个玩意,毕竟是个危险的东西,运用的好,则是一件利民利国的杀器,掌控不好,则会带来灾难。
所以,李初要趁着现在,给家里四个好好的上一趟关于用电的课。
“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个能散发出如白昼光亮的东西,叫做白炽灯,它本身是不会变成这么明亮的,是因为在里面注入了一道能量,则这道能量,叫做电。
这个电,其实是仙法中的一种,叫雷法……”
为了更好的让四人理解电的含义,李初不得已把他解释成一种和仙法差不多的,等到以后他们再学到了物理,就能明白其中的意义了。
目前为止,李初也只能用仙法的幌子,去告诫他们不要用手去碰,去摸,否则就会被雷法天雷击中死亡,尤其是河岸边那个小屋子,就是收集雷法的场地,千万不要去。
当然,有时候你越不让,只能越增添好奇心。
但是雷法这个,大家都还是懂得,因为下雨天总会雷鸣电闪,雷击伤人,损坏房屋的例子也不止一两个了。
所以,李初的这番告诫,还是起到了作用,最少现在是这样的,看着他们一脸紧张兮兮的,李初只好摇着头笑了笑,又将如何使用点灯的方法,在四人面前进行了演示。
在知道每个屋子里都有这个白炽灯后,杨承和阿宁都分别跑去了自己睡觉的屋子,在门口边找到了这个开关。
啪。
左右两个屋子里也都明亮了起来。
……
小院子里,杨承、杨康和阿宁在不停的欢呼,阿秀也笑眯眯的盯着李初看。
对杨承来讲,以后晚上也可以在院子里放肆的练习杨家枪了。
对杨康来讲,以后晚上可以在屋子里,如白天一样看书写字了。
对阿宁来讲,以后晚上可以不用那么晚睡觉咯……
李初摇了摇头。
为了这个发电机,再算上之前水泥的消耗等等,前天才得来的四十五个定制币,到现在就只剩下了七个。
只剩下七个定制币了,这新的任务得要加紧了。
院子里,三个小家伙在追逐打闹,其实,今晚与他们而言,与平常没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晚上明亮了许多,提供了照明。
电,只是夜生活的一个基础。
将来,还有无数的生活电器之类的出现,到那个时候,电将是重中之重了。
李初在定制系统里查看了下,果然,如他猜想的那般,这边自己制作了一个小型发电机后,定制系统中的科技壁垒被打破了,发电机的定制价格,疯狂的下降。
从最开始的十万定制币,现在却只售500定制币。
这价格的下滑,实在是恐怖。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发电机价格都下滑了,而是现有科技下的种类发电机价格下滑了而已,想那种空气发电机、太阳能发电机乃至耀斑发电机这类,还是居高不下,科技壁垒没有达到。
就在李初这边沉思的时候,宁静的夜晚却被一丝喧哗给打破了。
闭上眼睛认真去听,有很多人在说话,很杂吵,而且声音越来越大,好像往这边来了。
听到了,好像有人在喊抓妖怪……
妖,妖怪?
古代社会,还有妖怪?
刚准备嘲讽这群愚昧无知的百姓,李初突然间愣了。
有点不对劲啊。
卧槽,这群人是冲着自己来的!
电,点灯!
肯定是电灯将这群人给引过来了。
李初自嘲的感叹了一下,虽然这院子离村子不远,但是这大晚上的,灯光的传播速度特别远,而且河对岸那边,也有个小村庄,这要是谁在晚上往这边一看,看到这边大晚上的一片光亮,肯定会误以为出怪事了。
妖怪,哈。
声音越来越近了,还有许多的脚步声。
李初走到院子门前,开了门,果然,看到李汉带着一群人手里拿着棍棒往这边赶过来。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是李家村里的村民,他们离这边最近,也是第一个发现这边奇怪景象的人。
李汉这个大叔,今天在李初这边得到了高额的工钱,而且过几天李初还有聘请他们,对这边的非常的在意,一看这情况,立即就招呼人过来救人。
“各位叔叔伯伯们,晚上好啊。”
李初在院外,微笑的向他们招了招手,这群人颇为意外的惊停在院子外,看着安让无恙的李初后,李汉这才松了一口气,问:“小初啊,你没事吧?你院子里怎么会回事,怎么跟大白天一样明亮?”
“只是一个戏法而已,各位叔叔伯伯们,还请进来,一观便知。”
李初的邀请,人群中不少人驻足不前,显然被这超出概念的东西给吓着了。
但也不乏有胆子大的,比如李汉,二话不说,就第一个进来,在他身后,也陆陆续续的跟着一群胆子大,后面的人,再害怕,可一看大家都进来了,也只好跟着进去了。
院子里,阿秀领着三个小家伙占在厅堂的门外。
来的人太多,李初也就不好请大家进屋了,就在院子里,把这电灯给大家演示了一番。
至于说法,他在这里做了一个小修改,与跟阿秀的不同,这里省去了神仙一说,直说自己得到了公输子的传承,是新一任鲁工匠的传人,这电灯,不过是鲁工匠传下来的新的手艺。
今天下午请李汉几个人帮忙,就是制作这个。
一说起这个,李汉等十人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李初便说边演示,还请村子里几个威望比较重的老人亲自来开合开关。
于是,院子里的白炽灯,一下打开,一下子关上,一下子打开,又给关了,然后又被打开,玩弄着开关的老大爷笑的合不拢嘴。
知晓了不是妖魔鬼怪作祟,而鲁工匠的技术后,大家纷纷感到惊喜和新奇。
“哎呀,这要是晚上都能如白昼了,那岂不是能再干好多活了。”
“是啊是啊,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原来还有亮如白昼的灯,太新奇了,这可比那油灯亮多了,舒服多了去。”
“小初啊,这东西好弄不,贵不贵啊,能不能给村子里,也装几个啊?”
问这话的,是刚才玩弄开关的那个老大爷。
“以后吧,这东西现在能供给的电力太少,而且村子里这边也有点距离,等以后我赚到更多的钱了,才能换个更好的,到时候就能给村里家家户户都通上电!”
李初说的,是实诚话,不过现在他的情况,是真没法。
“小初有心了,有你这句话,村里的大家,就舒心咯。”
“小初真是个好孩子,真孝顺,有好东西,也不会忘记村里的叔叔伯伯们,好,好啊。”
第十九章:收购黄豆
感谢书友:毒谷★莫罗、书友160220012831944、苦海无舟笑忘忧的打赏支持!
(今天的第二更还是会晚一点,大概在12-1点之间的样子,还是那句话,读者上班的朋友,早点休息。)
只是一个上午的时间,李初院里亮如白昼的事就在小镇里传开了。
聚集雷电?
采集雷电?
把雷电的力量用来夜晚照明?
鲁工匠的最新发明创造?
骗,骗鬼去吧。
可李家村的人形容却好像跟真的似的,一按下开关,灯就亮了,一按下,灯就灭了,而且还能放在户外,不怕风吹,不怕雨淋,只要有电,就能永远明亮。
而且,还亮如白昼,比油灯不知道要好个几千几万倍。
不少的人,选择了相信,李家村一村子的人都这样说,不像是作假,而且村中的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大爷,更是亲自检测过这起事,以老大爷的声望和信誉,是绝不可能说假话的。
也有不少人的人不相信,因为这件事太玄乎其神了。
天上的雷电,岂是我等凡夫俗子能掌控的?
天上的雷电,又岂能屈尊降落在凡间供一凡人所操控?
即便是那达灵先生,也要先开坛做法,祭祀上天,才能请下雷电。
而且雷电之威,威力甚猛,李初一点法力仙职都没有,怎么可能能用的了,这绝对是骗人的。
达灵先生,是林灵素。
神霄派的大宗师,会行五雷法,为今官家所承,并全国推行道教神霄宫。
李初的院子离小镇并不远,不少人,还特意跑来了李初的院子里看这神乎其神的电灯,惹的李初驱赶不是,不驱赶也不是。
所幸,他干脆又连了一条分电线,接到了院子门口边,当着大家的面,一步一步的操作,用小竹子串好,在外面又装了一个白炽灯,开关安在院子外,随这群好奇的人去折腾。
于是院子外的白炽灯,一下儿亮一下儿灭,人群中各种惊叹之声。
按照这群人这样的折腾方式,恐怕一天都不用,这白炽灯的灯泡,就要烧了。
烧就烧了吧,反正1个定制币能买10个,随他们去,毕竟新鲜事物的接受,总需要一个过程的,等到以后,整个小镇上都铺满了电灯,到那时,也就见怪不怪了。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停放在院外空地上,用篷布遮盖起来的豹1坦克。
人群中已经有几个好奇的人凑过去看了,毕竟这玩意有点大,而且这篷布看起来布料也是不凡啊。
“一堆黑石呢,有啥好看的。”
李初只能用煤炭敷衍一下,并且让杨承过来好好守着。
他今天还有其他事要做,不可能跟这群好奇的村民在这边耗着。
“乡亲们呐,你们谁家种有豆子啊,打今儿起,我这开始收黄豆,每斤八文钱,乡亲们可以将你们自家的黄豆卖予我这,或者我上门去收也行。”
李初跑到了院子门边,招呼着大家伙往这边看来,便将收购黄豆的消息放出去了。
豆子,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种植,基本上全国各地都能种植,营养价值非常高,一年能种几次,不过,这所谓的营养价值,在北宋的人们来说,就是个屁。
市面上,黄豆的价格,为每斤5文或者6文钱的价格。
李初这边出到了8文,这是一个极高的价格了。
正常情况下来说,没人敢这么高的价格来收购,除非是大荒之年。
李初用这个价格,也是有自己的主张和用意的,首先是价格高,大家都会把黄豆卖到他这,其次,这其中的利润也高,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能让大家吃亏吧,是不?
再者,大豆的种植,都是种在田边的走道边,也不影响田间的小麦或水稻,两者共生互不干扰。
这种价格,可以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如果长期以这种价格收购,来年绝对能让许多的百姓都纷纷种植黄豆,到时候,就将是一片黄豆的产源地了。
黄豆,是老干妈的最基础原料。
在后世,老干妈已经用非常非常成功的经验告诉了李初,这种东西,迟早要火爆全球的。
更别提,这个时候的南方,正处在湿气瘴气的笼罩下,没有辣椒来排除体内的湿寒,光是南方,就已经是一个非常庞大,且急需老干妈的市场。
从一打算做老干妈卖那一刻起,李初就没打算小打小闹。
开厂,建立生产线。
所以,一个稳定的供货来源,是必须的。
多几文钱,能让大家都卖来这边,养成这么一个习惯,而且,这老干妈里面的利润,区区几文钱而已,几文钱若是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真心值了。
豆豉,这种东西在唐朝就有了,甚至更早,只不过,这个发酵的过程,没有后世那一套经过简化安全的工序。
虽然李初懂得如何更好更快的发酵,但是跟北宋的人们比,拉不开多大的差距。
并且,汝坟镇是在官道上,这南来北往的商人,可是数之不尽的啊。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一个是张老财,要是等到李初开厂建立老干妈生产线了,你能指望张老财会无动于衷?
就算张老财不会同李初一样,也开个老干妈厂,但是你指望他不会故意来给你下绊子,恶心一下你?
几文钱而已,带动里面的关键点,可远远不止这几文钱的价值哦。
“什么,八文钱?”
“小初啊,我没听错吧,你刚才说八文钱一斤收黄豆?”
“小初,你要收多少,我家里还有一些,我马上给你送来。”
“初哥儿,你确定是用八文钱一斤收吗?”
“小初啊,你能不能收我家的,你等会,我这就回家给你送来。”
刚才还在研究感叹这电灯的神奇,这一听说李初要收黄豆了,还是八文钱一斤的高价,立即七嘴八舌的追问起来。
李初还看见,两三个妇女还悄悄的溜出人群,飞快的往自家赶去了。
这几个都是精明的主啊,大家在这询问,她们则直接回家带豆子来,回头肯定是他们最先把黄豆出售的。
“好了好了,大家先听我说。”
李初暂时安慰了一下人群,认真的宣布道:“自今日起,李初以每斤八文的价格,收购黄豆,至于这个收购量呢,暂时为一千斤,大家也不要急,这个一千斤呢,只是暂时的,如果情况好,收满一千斤后,过不了几天,还会再次收购的,当然,以后这个价格,都不会降低!”
“小初啊,你真是太好了。”
“小初,你收这么多的豆子,干什么用啊?”
李初嘿嘿一笑,暂时保密。
得到了李初认真的答复后,本来围在家门口研究电灯的人,基本上都跑回家了,这年头,那个人家里没种点豆子啊。
没一会儿,就有不少人抱着麻布袋装着一包包的豆子来了。
李初又从村里借了一杆秤,当着大家的面,一一过秤,然后是多重,付多少钱。
银子也在昨日,阿秀去了一趟县城里,兑换成了零钱。
一千斤黄豆,这也是李初目前能吃下来的极限,饭肆不过才开业两日,就赚了二十多贯,再加上这两日的食材开销和昨日付给窑厂郑大爷的定金,李初手里所剩的钱也不多了。
李初本来还想去镇里收黄豆,不过这会儿看大家都送来这么多黄豆,也就暂时不去了。
就在家门口,一个一个的来,大伙儿,有的带来了十斤,有的只有几斤,倒是有一户,用箩筐挑来,足足有四十斤。
而且,在知道李初需要一千斤之后,这群人回到村里后,又告诉了村里其他的人,反正收购的量多,不用担心自己的卖不出去。
这一来二去的,李初都不用去镇里了,这一天,就呆在家门口,这群淳朴的老乡,就自己主动将黄豆带了过来。
一天的时间,一千斤黄豆就已经收购满了。
李初只得遗憾的告诉乡亲们,让他们等下次了,至于下次是什么时候,短则数天,长则一月,这群人才悻悻离去。
不过,也有不肯离去的,原因嘛。
电灯……
白天还看不出来什么,这一到晚上,外边的天色暗了起来,这电灯的光亮则越来越明显。
有了白天见识到李初是如何制作的,这会儿再看这电灯,大家都是各有沉思。
“初哥儿啊,你能不能给我家里也装个这电灯啊,这可比油灯方便多了。”
“是啊,初哥儿,就不知道安装这个东西,要多少钱?”
罗马也不是一夜就建成的。
李初又只好给他们详细解释了一下原因,让他们莫急,以后这些东西,都会进入他们家里的。
直到所有人都走了后,这一天,这才结束了辛劳。
屋内,电灯照射着一片明亮。
杨康,捧着一本破旧的书籍,在灯光下细细的品读。
阿秀在院子外,整理着收购来的黄豆。
院子中,杨承手持一根长棍,一刺一挑,正努力的练习着杨家枪法。
屋中,李初坐在凳子上,一脸享受的表情。
在他的身后,阿宁正一脸笑嘻嘻的给他捏着肩。
“姐夫,啥时候,能给阿宁变个好玩的戏法呀?”
第二十章:挡雨棚
今天一大早,李初就收到了来自定制系统的天气预报。
今天是阴转晴,后面几天都是大晴天。
温度高,这更有利于黄豆的发酵。
今天,又要建房子了。
考虑到以后要建厂的考虑,这次李初直接向系统订购了一间房子,就是后世那种工地箱房,可以组装起来的那种。
因为要在里面生活,而且以后搬迁还能继续用,所以普通的房子肯定是不行。
又让阿秀去了躺窑厂,买了几个大缸回来。
杨承、阿宁则负责将黄豆分拣,把里面的一些杂质啊,坏掉的、灰块、石头等等清理出来。等到阿秀把缸买回来了,将黄豆全部倒进几个缸里清洗,然后又倒水进行浸泡。
李初则负责将板房给拼装。
浸泡的过程中,将一些浮起在水面上的豆子捞出来扔掉。
等到浸泡至用手可以将豆子掐开时,将水份倒出,重新换水清洗,然后将豆鼓放到蒸笼里进行蒸煮。
这过程的中间,李初又跑到了镇里一趟。
因为是冬天,气温比较低,水泥地风干需要的时间比平常要长一些,因为有树木拦着挡住的,尽管一些人有些好奇,但是没人上去踩踏。
李初检查了一下,干透了许多,按照这种进度,到今晚上位置,就能彻底干了。
明日就能恢复正常的营业。
回到小院子后,蒸煮黄豆还在继续,李初一边做,一边将这里面的门门道道需要注意的地方,都一一告诉了阿秀,让阿秀跟在一边学着。
煮好之后,便放凉。
再装入簸箕内,盖上纱布,进行第一次发酵。
发酵,是需要时间的,李初又从定制系统中购买了一些助于豆豉发酵的东西撒了进去。
而样房,直到天黑的时候,李初也才堪堪装了个七七八八。
这一天,也就这样的过去了。
清早,李初很早就起来,跑到镇上去看了下那块水泥地,也就彻底干透了。
阿秀今早也得去襄城县进行食材的采购。
上午的时间,李初将板房给组装好了。
正常情况下,给黄豆发酵,是不需要用到这个的,但是如今是冬天,又是在北方,没法给黄豆提供二次发酵的温度。
板房,就是用来起到加温的作用。
将板房拼装好了,李初就在里面开始烧火,将房间里的温度气温升高。
而黄豆,由于李初在里面加入了一些有助于发酵的东西,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第一次发酵就已经完成了。
让杨承、阿宁跟着一起帮忙,将第一次发酵好黄豆装在大缸里,抬进了这个准备好的温室,然后撒上盐、花椒等等佐料搅拌充分,然后一个一个将缸进行密封。
李初又在屋子里面烧了几个火堆,因为在板房,而且比较宽大,所以这边在里面烧火没有多大的安全隐患。
在火堆的燃烧下,板房内的温度持续不断的升高,达到了四十多度,这个温度下,可以给缸内的黄豆进行二次发酵了。
李初将板房关好。
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阿秀带着食材回来了,这边准备了一番后,也推着饮食小推车往镇上去了。
等李初推车小推车到了镇上时,发现好多人聚拢在他准备摆摊的地方。
怎么回事?
李初打的那块水泥地上,已经围满了人,走近时,他用来拦住人用的树干已经被人给扔了出来,就这样扔在一边。
李初还看到,不少人在水泥地上用力的踩踏,跺脚。
“初哥儿来了。”
人群中有人看到了李初,连忙高呼了一声,大家伙听到这句呼喊声,也纷纷转过头来,惊异的看着李初。
阿秀在后面推车小推车过来,这群围观的人们纷纷自觉的让出了一条道。
不过,大家的目光聚焦点,还是在李初身上。
看着这群人,再看着被扔在一旁用来栏路的树干,李初也多多少少猜出了一些原因,无非就是那个好事的人,闯进水泥地了,然后这个人,那天还是看到过李初铺地的过程,结果发现这地居然坚硬如铁,然后就惊呼起来。
再然后,估计附近的一些百姓也被吸引了过来,发现了这么一个原因。
呵呵。
李初的表情有些不悦,如果让他知道是哪个人偷偷闯进来,他绝对不会让这个人好过。
现在,是水泥干了,你进来了,没事。
要是水泥地还没干呢?
这要踩上一脚也就算了,要是也想现在这样,呼来好多人,一个人踩一脚,那么打的这块地,就要废了。
李初默默的将被人群扔在一边的树干捡起来,这些都是从隔壁滍水客栈借的,等下要还回去给刘老板。
“麻烦大家让一让。”
李初的语气有些冷,把这群人都赶出去后,从小推车一旁拿出了两根笔直的树木,然后插在了水泥地中的两个留出来的圆口子里。
这两个口子,打水泥地的时候就特意留出来的,就是今日之用。
将树干还给刘老板后,又从刘老板处借来了一个梯子,并且向刘老板说了一下,要在其墙壁上盯两个小东西,也得到了刘老板的首肯。
用铁钉在客栈的外墙上顶上了两个大支架,这两个支架是李初制作的滑动轴,为了让轴体受力度高,李初又在下面加了两根树木作为支撑。
将一卷四方形大油布连同轴体卡在了两个大支架上面。
从两个支架上面,又固定了两个滑动轨道,轨道的另外一端,放在最外边,卡在水泥口子间的两根树木上。
就这样,一个简易的滑轮遮雨棚,就做好了。
最外边的树木旁,有一个拉扯滑动轴,一根长线延伸到下面,只需要不断的拉动这根线,靠在墙壁边的遮雨棚油布就会被拉扯往前走,直到将这块地都给遮盖住。
而这个拉扯滑动轴,就是后世的窗帘上下拉动的那种。
李初这种街头式的餐饮,最怕下雨天,泥地是一回事,关键是雨,要是客人吃饭吃到一半,下雨了,你给怎么办?
所以,李初这才给安装一个遮雨棚。
做好之后,李初还特意测试的拉动了一下。
一张巨大的遮雨棚就将这块水泥地在头顶上盖住了。由于遮雨棚的颜色,选择是一款浅色,所以没有遮挡多少光线。
将遮雨棚从小拉回去后,李初转过身,却发现围观的百姓都是一脸呆泄……
又怎么了?
第二十一章:传说中夜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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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怎么了?
算了,李初也不管他们了。
因为忙着给黄豆发酵,上午耽搁了不少的时间,到镇里来的时候,已经是正午饭点了,他得赶紧把饭肆开张,不然会流失不少的客人。
李初又单独订购了一大批的干红辣椒。
等下午客流量少的时候,没事就来剁,这些辣椒都是要混进老干妈里的。
这边把饭肆都铺开了,准备做生意了,围观的人群还没有散开,反而更聚集起来。
要是从外面看,根本就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这样可不行啊,虽然第一天人多凑个热闹,但是现在饭肆已经铺开了,而且这个时候正是饭点,要得让附近的客商都看见这里面,才能引人过来用餐。
李初观察了下,发现,这群人虽然围拢着,不过这眼神,不是瞧着地上看,就是瞧着上边看,上边就是那个活动的挡雨棚。
人群中,不少的议论之声。
“怎么可能,才两天而已,怎么变成石头了?”
“不对,不可能是石头,哪里来这么大一块石头,而且还如此平整。”
“难道,真的是初哥儿那日弄的泥土和石块不成?”
“真是奇了,老夫一生走南闯北多年,也从未见过如此惊奇之物,那日,这明明如一滩烂泥,随便一物便可轻易破坏,可这才两日不到,竟然变得坚硬如铁,坚不可摧了,实乃怪异啊。”
“何老倌,你没见过的东西多着呢,你听说没有,这李初的家中,还能聚集雷电用来照明,那照明之物叫做电灯泡,能在夜晚发出光芒,亮如白昼。”
“咦,说起这个,大家还记得那张老财把玩之物,似乎也是如此,能在夜晚发出如白昼一样的光芒。”
“忒,你懂个什么,那张老板手里的宝贝,可是采用南海夜明珠,与那非常稀有的墨玉琉璃珊瑚,用时七七四十九天方才制成的宝贝,可谓简直连城,又岂是李初那电灯泡所能媲美的?”
“哈哈,说起这个,你便无知了吧,张老财这个为宝贝,可是小初前几日抵押给他的,依我看呐,我怎么感觉这宝贝跟小初那电灯泡是一路货呢?”
“什么,你说张老财整天炫耀的那个宝贝,是小初抵押给他的?”
“听说了吗?小初得到鲁工匠的传承,这些个宝贝,都是鲁工匠一脉最新的手艺,依我看那,张老财那个宝贝,根本就不是什么夜明珠和墨玉珊瑚,而是小初自己制作的,就跟他家门口那个电灯泡一样,我看都差不多。”
“也对,小初也就欠那张老财十贯钱而已,夜明珠是何等宝贝,墨玉琉璃珊瑚那可是官家都梦寐以求的东西,怎么可能只抵押这十贯。”
人群中议论着,却没注意到,一个大胖子在后面全听进去了,一脸的阴沉。
张老财,来了。
不仅他来了,跟他合作,被称之为汝坟双奸的马老板,马氏客栈的马东财也来了。
和张老财肥胖的身材相比,马东财却是个瘦子,非常的瘦,如果脱掉衣服,简直就是皮包骨,据说这马东财早年间得过一种怪病,才导致如此的。
马东财留着一撇八字胡,眉毛低斜,鹰钩鼻,整个人感觉阴沉沉的,给人一种很阴险狡诈的感觉。
自从那日,吃过李初炒的藕片之后,张老财就感觉心了多了一根刺,反正总感觉不舒服。
当天,李初饭肆的生意火爆,超出了张老财的意料,可是,作为一个懂行的,他也知道,这其中旁人无法言语的难。
这李初,居然用雪白精盐去做菜,这简直就是奢侈好吗?
起初,张老财以为李初,这是在以本开门,只是冷冷的等着。结果第二日,这生意的火爆不减,张老财还特意,让小厮跑到李初的饭肆里,叫了一盘辣椒炒肉带过来。
如果滑炒藕片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这一盘辣椒炒肉,吃的张老财是五味俱辣。
盐,还是精盐,而且这个味道,自家厨子是根本不可能做出来的。
这就一道菜,张老财有种预感,自己的酒楼要光芒失色了。作为一个酒楼,最基础的是什么,不是各种高档的设施,而是厨子啊,能做出一盘非常精美的菜肴,哪怕是路边小摊,也会有人不顾身份的去品尝。
哪怕你酒楼再高档豪华,没有美味的菜肴支撑,迟早要门可罗雀。
李初,不能留!
张老财,用几年的时间,斗败了两家比他更好的酒楼,又岂能被这一个连酒楼都算不上的街头小饭肆所击败?
只是这两日,风,越来越不停歇,反而越吹越猛。
先是这家伙,挑一堆没用的废弃石块,跟泥巴搅合在一起,大家本以为这李初又傻了,当晚张老财乐还邀马东财来喝几杯庆祝。
哪知第二日早上,就传出李初,能掌控雷电,聚雷电来照明的诡异消息。
随着越来越多,越来越详细传言传到了张老财的耳朵里。
这一天,张老财都不好过了,好像是吃了什么坏东西一样,给恶心到了。
本以为就此消停,没想到这新的一天,又一个更大的消息出来了。
李初玩泥巴的那块地,不知道怎么回事,变成了一块坚硬如铁而且十分平整的大石头,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内幕的。
今天一早,张老财就叫了人,想办法去把李初弄的那块泥巴地,给搅拌给破坏,用来恶心李初,纯报昨日之仇。
哪知道,这边的人回来告诉他,这块地简直遇见鬼了。
一块泥巴混合石头的地,两天的时间,变得坚硬如铁,这……
张老财当时正着喝茶,当即就把碗给摔了,亲自带人来这边看。
小镇就这么点大,有什么风吹草动,没一会儿大部分人也都知道了,马东财也听到这么一个奇乎的事,也打算过来瞧瞧,正好跟张老财遇见了。
前日,李初搅拌水泥地的时候,张老财也过来了,藏身在个不怎么显眼的角落,这水泥打地的过程,他全给看了个清楚。
本想着先看看这泥地果然如此奇乎,哪知刚凑过来,别的没听到,倒听到了这关于手里这个宝贝的事情。
什么南海夜明珠,什么墨玉琉璃珊瑚。
自家事,也只有自家知道。
昨儿个夜里,这个宝贝不知道怎么回事,无论张老财怎么按开关,就是不亮。
原先还琢磨着是哪儿出问题了,现在听到人群中这么一嘀咕,忒,这,这不跟那李初家中的电灯泡差不多吗?
此时此刻,张老财的内心,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感觉自己被骗了,被特意的恶心了。
第二十二章:惊呆眼球的水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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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来了,麻烦大家让一让。”
一个青衣小厮背着一个大木槌风机火燎的往李初这里跑来,边跑边呼喊着让大家让路,围观的人群也纷纷让开了道,让这个青衣小厮进来。
这小厮的脸上面带兴奋,进来后,二话不说,抬起背上的大木槌,就往这水泥地上敲。
李初傻了……
围观的人群也搞懵了……
就连张老财,更呆了,看着这家伙,此刻恨不得一个巴掌扇过去。
阿秀也被这一出弄了个措不及防,根本来不及阻扰。
嘭……
锤子重重的敲在水泥地上,青衣小厮往地上看了看,咦,没一点儿反应。
那就,再来一锤子。
嘭……
咦,还是没反应。
又是一锤子。
卧槽,李初扔下了锅哨,冲着这家伙就是一记飞毛腿。
尼玛,刚打好的地,这才刚干透,你就来破坏,幸好是木槌,威力不大,这要是镔铁锤,几锤下去,这水泥地岂不是要破了。
玛德,简直什么人都有。
李初正想找是那个家伙搬开的树干带人闯进来的,现在一看着家伙的架势,分明就是这货,准没错了,还特么那锤子来敲,多大仇,多大恨?
待这个青衣小厮起来了,李初一看,嘿,居然还是认识的。
上前天,这小厮还在李初这叫了一盘辣椒炒肉,用个食盒打包带走的。
李初跑过去,抓着这小厮的衣襟,这家伙年岁恐怕还没十八岁吧,瞧这脸上一粒一粒的青春痘,还有这惊恐的表情,呵呵,李初把这货给扔在地上,捡起了地上的大木槌,笑嘿嘿的靠过去。
“你要干嘛,你想干嘛?”
就跟一条受惊的野狗一样,不断的哀嚎、鬼叫,身子不断的往后挪动。
“你说我想干呢?呵呵。”
李初抬起大木槌,就是一锤子下去,打了小厮的两腿之间,的泥地上。
一股尿骚味传了出来。
真晦气!
将锤子一丢,回到小推车边,拿起木盆,到河边打了一盆水过来,泼洒在这青衣小厮的身上,也管不得冬天不冬天,反正是不能让这尿骚味影响到饭肆生意。
这青衣小厮,也不过是个跑腿的二狗子,这出主意的人,多半是他后面的东家或者主人翁,李初到现在,得罪的,似乎也就是那个张老财了。
张老财,呵呵!
咦……
这群人在干嘛?
刚才还在围观的人群,有几个人不顾冬天寒冷,居然爬在了水泥地上,就爬在青衣小厮用锤子锤过的地方,瞪大眼睛在看,在研究。
“方才捶打的明明就是此处,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这么大个锤头,三锤打下去,即便是石头,也会崩裂,这泥巴做成的地面,怎么就这么一点事都没有呢,真怪哉。”
“是不是小初这两日悄悄的将这地面换成了石头了?”
“不像,那日小初用泥巴石块铺就的时候,老朽就在一旁看着,此时这地面,跟那日铺完之时,除了色彩方面有些变化外,这无论是形状还是未知,都如那日一般,毫无任何的变动。”
“我想到是什么原因了。”
人群中一人惊呼道:“这与那石灰差不多,石灰中掺入水,能摸在墙面上,一两日就能干透,而且质地也比较坚硬,莫非此物,便是同石灰一样,初始为泥浆,只待干透,就能非常的坚硬?”
“石灰我们知道,只是石灰一掐就碎,哪里有这里一样,简直比石头还硬。”
“石灰,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人群中又有一个人高呼道:“此物当真霸道,未成形是如泥,成型后坚不可摧,这,这,此物要是用来守筑城墙,建造堡垒,这简直就是……”
那人声音越说越小,到最后渐渐没了下文了。
那是一个劲衣大汉,三十多岁,络腮胡,长得非常魁梧,而且此人眼神非常的犀利,给人一种如寒芒的感觉。
这人,不简单。
但这份见识不谈,李初观他言行举止,绝非普通农户,倒是有种后世当兵的军人感觉!
对,军人,绝对错不了。
李初暗暗留个心眼,心想这家伙是什么来头,北宋的军中出来的人,还是这京西北路的巡检?
如果是军中的人,或者巡检,为什么穿着普通的民服,而不着兵甲?
“好了好啦,也就一块泥地而已,犯的着让大家都围绕这,如今正是饭点了,各位乡亲街坊领居行路的客商们,你们食饭了没有?
小店经过两日休整,今日重新开门营业,还是之前那个味道,还是独一无二的炒菜,当然,价格也是之前那个价格,还请各位叔叔婶婶们,多多捧场哈!”
唉,散了,散了吧。
不提价格还好,一提这价格大家伙立即白眼了。
你说,前两日,附近的街坊,都被你这美味的油烟味,都能直接空白米饭下菜,弄的大家伙都想来品尝一下这美味,结果一看的价格,两百文,算了吧。
都是朴素的农民,钱本就不够花,200文去吃道菜,太奢侈了。
张老财也隐匿在人群中,随着人群悄悄的离去。
那马东财,到了这里后,眼睛却一直溜溜的看着滍水客栈,看着从客栈中进出的人数,在张老财的招呼下,两人一同离去了。
李初有注意到,那个紧装汉子进了滍水客栈。
没了人群的围观,李初这边饭肆也正常营业起来。
既然没客人,李初就先炒给自己家人吃的菜肴,这菜一炒,瞬间香飘四溢,很容易就引来了一群馋客。
……
一个中午的时间,这边收获不小。
阿秀正在数着银钱,突然一群衣衫偻烂,全身脏兮兮的乞丐大军蜂拥而来,一个个的,看着人数,估计不下于三十人。
这一窝蜂的,全部围拢着李初这个饭肆。
有的手里拿着个破碗,有的拿着根长木棍在地上不停的锤动。
“行行好吧,给我们口饭吃吧,我们快要饿死了,行行好吧。”
李初皱起了眉头。
最近这段时间,小镇上的乞丐确实多了,听阿秀说,都是从西边逃难来的。
看着眼前数量,只怕是小镇上的乞丐都在这里了吧,突然一下跑到李初这要饭,嘿,这要是没人指示,傻子都不相信!
第二十三章:到底是那一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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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原名:金饭碗银饭碗,摔不烂的铁饭碗。由于原先这章,部分情节有点不太适合,而且偏激了,我再次做个道歉,并且将这章重新进行了修改,并且加入了一点新的情节。)
穿越到北宋,对这个朝代,最大的满意度,就是这个朝代有社会福利系统。
没错,是社会福利。
在襄城县内,设有一广惠仓,用来接济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但是实际上,这个救助的范围更加的宽广,如范祖禹说是“救恤孤贫”,曾公亮说的是“廪食穷独”,晁公武说的是“岁给养病贫民”,都是说明是专对郭内贫民的。
这个广惠仓,不同于荒年备荒所用,而是专门为济贫而设立的仓种。
不仅仅是广惠仓,还有居养法,以及各地设立居养院,收养无法自存之民,遇到有被遗弃的婴儿、孤儿,也送入附近的居养院养育,对婴幼儿,还会雇人ru养。
还有漏泽园,也就是公共墓地,等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可以说,生活在北宋朝的百姓,在社会福利方面是非常非常幸福的。
就是不知道,各州府实践起来,是否那么的顺畅。
镇里的这群乞丐,想来,大都说都是从西边逃难而来的难民。
李初也不好驱赶,换做平常,李初有心的话,还会有想过搭建施粥棚,不过眼下嘛,这群乞丐是无心,但是这背后却有有心人。
为了谨慎起见,李初也只能视若罔闻了。
不过,李初也有自己的拆招办法。
这背后使坏之人,肯定是张老财。
酝酿了这么多天,张老财不可能会当个没事人一样,更别提,这个炒菜饭肆,更是伤及张老财的立身之本。
既然张老财出招了,那就见招拆招吧。
多半,这张老财会躲在某个角落偷偷观察着这边。
……
滍水客栈的二楼,先前在李初饭肆边的那个劲衣汉子,正依在床边,静悄悄的观察这下边的动静。
房间中,还有两个长得有些凶神恶煞的大汉。
桌子上,三坛酒水已经成空,其中一个大汉歪倒在长凳边,依靠着柱子醉倒了。剩下那个,虽然未倒,但是双眼迷离,脸腮发红,手里头还捏着一碗还未饮尽的酒水,状态也已经是醉熏不堪。
客房的门,从里面拴住了。
一边的角落,还放着几把制式手刀……
……
拆招,如何拆?
一个字,碗!
对行乞之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吃的吗?
不,是碗。
要是连碗都没有了,你拿什么乞?
李初花了1个定制币,从系统定制了两百个不锈钢碗。
蹲下身子,装作在小推车下方箱子中寻物,然后从空间中拿出了四十多个不锈钢碗,这些不锈钢碗,尺寸规格为直径十五厘米,大小倒是够用了。
等李初将不锈钢碗放在推车边时,这群乞丐还没反应过来。
咱们是来要饭的,你拿几个碗来是什么意思?
这是要给我们派吃的吗?
李初拿起一个不锈钢碗,捧在手心,就好像在看一件艺术珍品一样,尤其是在阳光照射下,泛着一丝丝的光芒。
“此碗非金、非银,乃用一种鲁门特殊手艺提炼的不锈钢所制,不怕火烧,不怕石磕,质地非常的坚硬,俗称:摔不破。此碗数量只有一百个,我知道是有人把你们骗过来的,我这边饭菜不多,能拿得出手的,也适合你们的,便只有此物了,还望各位卖李初一个面子,散了吧。”
摔不破的碗?
这,怎么可能。
哗,这群乞丐们惊呆了。
行乞之人最担心的是什么,就是碗。
一怕碗被偷,二怕碗被摔,摔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可是吃完的家伙啊,喝水喝粥什么的,都靠它了。
碗,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李初将这一堆碗摆在一处空地上,这群乞丐,一个个带着一只碗回去了。
张老财的一波攻势,被李初化为无形。
看着这群衣衫偻烂的人,李初突然之间,有了一股危机感。
贼寇?
战乱?
该死的是,如今到底是那一年?
穿越到现在,也有好几天了,再加上原身体残留的记忆,李初竟然无法分辨现在到底是那一年,唯一只晓得,就是现在这一年,是叫宣和年。
宣和元年。
可是,这宣和元年又是那一年?
非文科出身的李初,根本就不晓得这宣和,到底是历史上那个皇帝的年号,他也只能通过一些简单的信息判断,如今是在北宋。
因为南宋是在长江以南的。
而他现在的汝坟镇,是在河南一处,也就是黄河以北。
还有这西边王庆,一直听说要往这边打来,这到底是真消息还是假消息?
正如阿秀说的,都传了近一年多,也没见个影子。
不过,也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李初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
第二十四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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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此之前,他得要先完成一件事。
既然你张老财出招了,那么也得要轮到李初这边出招吧,不然光你一个人玩了,那有什么意思呢?
反正这会儿没有客人,李初坐在一旁,呼开了定制系统。
你张老财的立身之本,不就是这个酒楼么?
厨艺美味上,你已经输了一筹,那么现在需要的是,将这个扩大。
在后世,最为轰炸的是什么,是广告!
广告,广告,广告,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重要的广告无限循环播放。
李初现在,就是在向定制系统,制作一款宣传单。
就是后世发遍大街小巷,尤其是各种超市活动的宣传单,a4纸或者a3纸大小,上面写满了各种活动,各种优惠的宣传单。
现在的北宋,这方面可是极为的落后。
宣传单一出,李初还就不信搞不倒你张老财。
真要惹的李初发火,到时候不讲规则规矩,开着坦克直接往你家里辗压过去。
至于宣传单上放什么内容,搞什么活动呢,李初真还一时间没有个具体的想法,要怎样做,才能体现出,比张老财的酒楼更具有优势?
要算来,李初拥有的优势,似乎就只有一样,就是菜肴的款式新颖,味道天下一绝,这是个广告宣传的噱头点。
而张老财,在酒店规模档次上,比李初好。
不仅如此,他还跟马氏客栈的马东财强强联手,客栈酒楼捆绑。
唔,李初转过身,抬头看了一眼滍水客栈。
唰……劲衣汉子连忙往屋里躲,瞬间惊出了一声冷汗,差一点就被发现了,这小子是怎么发现自己的?
劲衣汉子的呼吸非常的急促,捂着胸口,刚才要不是他反应快,就被发现了。
莫约等了一小会儿,劲衣汉子这才试探性的伸出一点点头,看到李初没继续往这边瞧之后,这才舒了一口气。
滍水客栈。
李初陷入了沉思。
如果能拉上刘老板,这边也来个饮食住宿的结合,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那么接下来,就是需要制定优惠活动了,还有这菜肴的美味程度,也要打上去。
“系统,你能提供拍照吗?
我指的不是购买照相机,而是你能否提供拍照服务,拍几张照片,放到宣传单上,用来制作宣传单的。”
“尊敬的宿主,可以提供,但是这将要额外加收1定制币的服务制作费用。”
“没问题!”
李初从下面的箱子中抽出了一张草纸,毛笔用的别扭,他用竹竿套木炭,制作了一支简易的后世那种笔,在草纸上写写画画。
有系统拍照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
首先将炒好的菜品,拍照放上去,达到色字诱人。
天下第一厨也可以加进去,虽然有争议,但是也是个噱头,最少能吸引人过来瞧瞧,至于是不是狂妄自大,最起码炒菜还是能秒杀大部分北宋的菜肴。
然后客栈也可以拍个照进去。
要不是定制币不够多了,李初甚至还想制作2个后世的那种招牌,到时候把电线也转移过来,来个霓虹灯,或者来个后世的那种超级电视屏。
当然,前提得有那么足够的定制币,目前也只能简单的想想。
大概计划差不多的,那就行了,拍照之事,也不急于现在这一刻。
先找找刘老板,看看他的想法。
于是李初往滍水客栈中走去。
二楼上,劲衣汉子又差点惊出一身冷汗,这小子怎么往客栈来了?
难道真的是发现了?
汉子立即冲到放武器的位置,抓起一把手刀,就滚到了屋门处,埋伏在门后边,万一真要有个什么事,手起刀落,管不了了。
李初来找时,刘老板正在店内盘账。
他的心情有点不太好,这个月的收入又下滑了,客户入住率,比上个月,少了三成,而且这其中还有四五起纠纷事件,又导致少入账一些银钱。
“哎,要照这个趋势下去,这客栈,哎……”
刘老板哀声叹了口气,抬起头,看到了李初笑眯眯的站在一旁。
“初哥儿,何事呐?可是有客人叫了饭食?”
李初坦然笑了笑,道:“无事,可许我在客栈内走动,四处看看?刘掌柜的,人生在世,何必叹气,再困难的事情,总会过去的。”
“行吧,你要看看,且随你了,我可没你这么乐观。”
嗯,李初点了点头,从一旁的门道走了进去。这滍水客栈是纯粹的客栈,这一楼的房间,是普通间,这一楼层,大概有十来间小客房。
这一楼,给李初第一个感觉,就是暗。
走廊间非常的昏暗,依靠着油灯照明,刘老板为了客栈的空间最大化,从最中间开一条走廊,前后两边都是客房,可这样一来,就会导致采光度不足,外面的光纤没法穿透进来。
一楼十三间普通客房,现在入住的,有三间。
李初进了一间空的房子,这房子内灯光更昏暗。
由于这一面,是靠向街道边,所以这房子是没有窗户的,而且室内的空间摆放,空间布局比较紧凑。
倒是对门那间,由于是靠屋后边,所以有一个小小的窗户,能提供不少的光线。
李初又上了二楼。
滍水客栈总共就两层楼,这一刚上去,就听到吱嘎一声,这木质的结构,让人有些担忧啊。
二楼的布局跟一楼一样,不过房间数只有十间,三间高等上房,七间普通的上房。
二楼的光线倒是比一楼好了,主要是因为前后两边都有窗户,不过,就是这二楼,总感觉让人轻飘飘的,在上面走动很不安稳踏实。
三间高等上房一个间也没有,李初看了一下,跟普通的房间没多大区别,就是宽敞了一点。
在楼上遇到小二哥,李初又向小二哥询问了一下滍水客栈入住的房价。
怎么说呢?
以李初后世的眼光看来,这滍水客栈,真心差,很差,布局不合理,而且安全性能太低,也许是李初长期住惯了水泥楼房的因素吧。
而且,这里面的被窝什么的,李初翻动了一下,还有一些个汗臭味,这清洗的力度太低。
算了。
如今没得选,马氏客栈跟张老财混在一起,绝对是不会跟这边一起的。
下楼后,李初直接跟刘掌柜说了合作的事情,并且将李初的一些优惠计划说出来一部分。
比如,活动期间入住客栈,可以享受九折优惠,并且可以八折在旁边用餐。
同样,李初那边,也打九折,并且入住滍水客栈,可以享受八折优惠等等。
反正,李初将后世中,一些活动内容搬过来不少。
刘老板本来就对客栈这几个月生意下滑非常这几头疼,这一听李初的主意,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那么,这个合作,初步达成了!
李初离去时,又转过身,看了一眼客栈,如果这客栈让他来经营……
滍水客栈二楼,劲衣汉子用耳朵靠在门墙边,待到二楼没有了其他声响后,这才又松了一口气。
虚惊一场!
第二十五章:清风徐来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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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滍水客栈出来后,下午又有两个食客。
李初炒了两盘菜,因为菜品价格比较高,这两人只是普通的食客商,吃不起太贵,一盘足够下饭了。
炒好之后,李初调出了系统提供的拍照服务,多个角度和姿势对这两盘菜进行拍照。
系统提供的拍照服务,不是手机、照相机之类,而是有两种。
第一种,通过李初的眼睛,两个眼睛就是两个摄像头,看到的所有东西都可以拍照进去。
第二种,则是360度无死角的上帝模式拍摄,不过目前给开放的权限,不能远出李初身边一百米。
这两道菜,一道是红烧茄子,一道是辣椒炒肉。
这边拍照完成后,系统会帮着对照片进行各种美化处理,不仅如此,就连这热腾腾的热浪热气也给弄进进去。
如果说,刚拍摄的照片为30分的话,那么经过系统这一美化处理,直接达到了一百分。
更别提,这边提供的拍摄精细度,远远不是后世那些所谓的高清摄像头能媲美的。
满意,十分满意!
而且在自动感光上面,都不需要额外的打光了。
既然这个拍摄服务这么牛逼,李初也不继续等了。
也不管有没有客人点餐,又独自做起菜来,食材不够就让阿秀去买,让阿宁在一旁给他打下手做洗菜之类的活。
古代不同于后世,在没有大棚技术下,食材很受季节影响。
后世许多有名的菜肴,由于现在没有这些食材,李初也只能作罢,按照现在这个季节能买到的食材,制作菜肴。
这要换成别人,还不一定行。
因为前世是个吃货的原因,李初才会将各种菜肴的制作方法熟记于心,至于所谓的穿越后,记忆力瞬间满值,后世的东西都能记得,李初真没这个能力。
他现在连宣和元年是历史上那一年都不知道呢。
既然没有客人来,李初还为何要做这么多菜?
阿秀很是不解,但这几日养成的习惯,她只是默默的站在一边,支持着。
李初一口气炒了二十个菜。
都是一些后世比较经典,而且色香味俱全的,这些菜肴能在北宋接受度高,而且经过系统这么一美化后,想来肯定有不少人为此掏钱的。
因为菜价定的非常高,李初提前打了一剂预防针,在宣传单上,把价格也打了上去。
这张宣传单,采用的是8开a3的规格,也就是两张a4打印纸的大小,除了是宣传单外,更是李初这个饭肆的菜单、菜谱!
而且,是时候给这个饭肆起个正儿八经的名字了。
叫什么名字好呢?
李氏饭店?
太俗!
大唐酒楼?
唔,这个倒不错,可以考虑考虑。
想了半天,李初看到了隔壁的滍水客栈,要不,也学着他,滍水饭肆?
起名字什么的,最讨厌,最烧脑了。
他离开了饭肆,往河边走去,希望能寻到一点灵感。
这时,河边吹来一阵凉风,咦,有了。
清风徐来!
诗情画意,意境也都一一有了。
李初在后世的企鹅名,也叫这个,因为这个原因,李初特意的去了解了这几句话的意思。
这清风徐来,是出自苏东坡的一句词里,原文一段为:清风徐来,水波不行。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
跟食与酒有关,而且还如此的高雅。
就这个名了!
清风徐来大酒店!
至于李初现在这个街边小饭肆,也敢称大酒店?
嘿嘿,难不成还真打算一辈子在街头摆摊不成?开饭肆,只是用来前期聚集银钱,解决目前麻烦为起步资金来源。
至于未来,李初又看了一眼旁边的滍水客栈。
……
天色渐渐昏暗起来,李初这边也收拾东西,推着小推车回家了。
至于下午做的这二十道菜肴,李初很慷慨的赠送给了住在四周的街坊邻居,毕竟以后还是要在这边立身,跟邻居们打好关系总是有必要的。
反正这菜肴,自己也吃不完,至于低价出售,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大方一点了。
至于会不会被人说自己傻。
人活一世,太斤斤计较,也不是个事。
反正有定制系统在手,大好的将来,在明天。不要太则重于眼前的一些细微的小利益,做大事者,当不拘小节。
……
滍水客栈的二楼,见李初离去后,劲衣汉子连同两个同伙,用黑布将手刀包裹起来,走出客栈,从后面悄悄的跟上了。
三人都是灰衣,在夜色的掩护下,轻手轻脚的跟在后面。
而李初,也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人跟踪。
他此刻,正在教阿宁唱歌。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前天晚上,阿宁主动过来替李初按摩,要求李初给他变个戏法。
戏法没有变,不过却教了阿宁唱歌,便是这首经典的《让我们荡起双桨》。
李初打了个节拍之后,小阿宁捂着胸膛,挺身高唱,虽然这小妮子还没长大,不过这清脆的声音,唱起歌来却非常的好听,好似丽鹦在唱歌。
杨承今天出去玩了,没有过来帮忙。
这一路上,李初负责推着车儿,阿秀手里抓着一支不知道从哪儿抽来的树枝,她走在最前面,边走边挥舞着。
阿宁在唱着歌,一路走一路唱,越唱越开心。
而阿秀,嘴里也不时时哼哼着调子。
李初推着车,走在最后面,看着一前一后的阿秀和阿宁,这一刻,他感到非常的幸福和美。
天老爷待他真不薄,大难不死不说,还将他送到了这里,给予了他这么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嘿嘿!
李初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
到家了,院子里的灯早已经高亮起。
杨承和杨康今天提早回家了,外面的路灯照亮了夜空,阿秀帮忙一起将小推车弄进院子里,将今天剩下的一切餐具清洗。
李初则出了院子,往临时搭建的板房里去。
他要检查一下豆子的发酵程度,和房间内的室温变化。
晚上气温降低,他还得要在房间里加几把火,把温度提高一些。
……
劲衣汉子领着两人,潜伏在不远处的一处黄土坡地下,将身子藏在坡下,探出三个脑袋,呆愣愣的看着前面这个光亮如白昼的院子。
“卓,卓,桌大哥,这,这,这……咱们是不是遇见鬼了?”
这人说话结结巴巴,颤颤抖抖,浑身颤栗,明明长得凶巴巴的脸,此刻却是委屈的跟个受气的小媳妇,期期艾艾的看着那个被称做卓大哥的劲衣汉子。
而另外一个,虽然没有说话,可脸色苍白,显然也被这奇特的一幕惊吓的魂不守舍。
卓大哥没有说话,他两个眼睛,就好像狼一样,观察着这边的新事物。
这两个同伙弟兄,这一天都是各种酗酒,镇里发生一些什么事情,两个酒鬼那会知道?卓大哥则冷静的多,中午观察李初的同时,还特意在镇子里打听了一下关于这位的传言。
聚雷为灯,照明!
这院子里亮如白昼,看来便是村民们所说的,聚雷为灯了。
鲁工传承的后人,果然名不虚传。
卓大哥有些兴奋,正想着如何立功呢,这边就送上来了一个天大的功劳,那能塑形,风干后坚不可摧的泥地且不说,就眼前这个聚雷为灯,照明,简直就是一个比一个神奇。
化腐朽为神奇。
要是能将此子掳到大营中,献于那楚王大人,这可就是要上天啊。
这神奇的泥地,用来建造堡垒,能坚不可摧。
这神奇的电灯,用来夜间照明,那么兵士们就能夜间也能劳作训练,而且也不怕任何敌人夜袭偷营。
这卓大哥,叫卓茂,乃淮西楚王麾下的一员将领,这一年来东线战事进展缓慢,卓茂被楚王派来东线行事,于是他便带着两人,悄悄混装混进了县城,一路东进,收集东面的情况和各路厢军情况,为最近的东征做准备。
哪知,这才过了两三个县,就让他遇到了这么一个宝贝。
鲁工传人啊,能制造各种神奇的物件,而且还能为大军提供非常大的作用。
如果这让李初知道了,他只会佩服卓茂的军事眼光,不过嘛,此时的李初,正围绕着板房转悠,根本就没注意到这边,还有三个影子晃动。
“谁让你们两个整日酗酒,这么重要的消息也不打听打听,少见多怪,这人乃鲁工传人……”
卓茂将李初的情况详细了告诉了这两人,这两个都是他的嫡系手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倒不怕鲁工传人消息泄露,被其他将领知道。
“好了,情况就是这样,你们两个等下从后面摸上,我从前面过去,记住,抓活的,而且千万不能伤了他,记住,千万不要伤了他!”
李初这边,在给板房加烧了三个火堆后,这才关了门出来。
豆子发酵的不错,再过一两天,就能成形,变成豆豉了。
就在这个时候,前方突然冲出一个黑影,在李初措不及防的情况下,就闪到了他身边,从背后抓着他。
一把刀架在自己脖子边,李初的嘴巴也被卓茂给捂住,呜呜发不出声音。
见到这边抓到人了,黑暗中又闪出了两个人影,正是卓茂的两个手下同伙。
“兄弟,我们没有恶意的,你且看清楚形式,我们松开手,你莫要叫喊,否则别怪我们不讲道义了。”
第二十六章:豹1坦克上的高射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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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郎君,我们没有恶意的,你且看清楚形式,我们松开手,你莫要叫喊,否则别怪我们不讲道义了。”
“你要是同意,就点点头。”
李初点了点头后,卓茂这才缓缓的将捂住的手拿来,小心翼翼的盯着李初,生怕李初有什么特别的意外举动。
“我,似乎没有得罪各位吧?”
李初环视了一圈,前方这两大汉,李初不认识,前任的记忆中也没有任何印象,这两人个个手里提着刀,寒光凛凛的,绝非一般匪徒。
身后这个,由于刀子架在脖子上,李初不好转身去看。
这伙人选择的伏击点很好,正是处在一个黑暗当中,而小院子里,由于开了白炽灯,看向这边反而有点看不太清。
好在,这会暂时没人出来寻李初。
这倒让李初松了一口气,没来就好,千万不要出来!
李初的冷静,让卓茂颇为赞赏,李初越是这种冷静,卓茂越能觉得自己大事可期,这要换做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人,反倒不好谈事情。
“李郎君,你且放心,我们与你并无恶意,并且我们也没有跟小镇上任何一方有瓜葛,今晚冒昧前来,是想送李郎君一场富贵。”
“富贵?用得着那刀架在我脖子上谈?”
李初看到了从身后挪动过来的人,没超出他的预料,正是今日那劲衣汉子。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你们应该是从西边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
卓茂还没说话,其中一个手下就先惊呼了起来,一脸的不解。
张老财虽然为人奸诈,但是李初相信,他还没有这个胆儿,敢雇凶伤人,最多就是出各种下作的手短罢了,如破坏水泥地,纠集乞丐闹事?
关键是,这三人,有杀气!
李初也不能说出杀气如何分辨,但是从这三人的眉宇间的神色和双眼见人的那种漠视感,他敢断定,这三人绝对杀过人的。
尤其是眼前这个卓茂,杀的人绝对不在少数。
以三人这种状况,能符合的身份,并不难猜。
第一个是官兵,一个是强盗山贼,一个就是反大宋的贼寇。
倘若是官兵的话,要抓人,直接堂堂正正的来,用得着麻烦这的,还是晚上悄悄搞这么一出?
至于山贼强盗,这些人无非求财,这汝坟镇有钱的主多的是,比如里正家,比如那张老财,听说他家里藏了很多钱,用得着来找李初这个目前还欠债在身的货?
这群人,一口一个没有恶意,一口一个送你一场富贵,你见过那个山贼,有钱不往自个怀里兜,反而往外送的?
结合种种,似乎也就只有西边那位了,占据八座军州,这可是一块超级大的地盘啊。
这块地盘大到什么程度呢?
差不多有后世的一个湖南省那么大!
“李郎君倒是够聪明,既然是聪明人,那就更好办了。”
李初越是镇静,卓茂越是不用担心了,聪明人有一个好处,就是太聪明了,同样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也是太聪明了,聪明过头,反倒很容易被束缚手脚。
比如,卓茂将手刀从李初的脖子上挪开,虽然没有刀子的威胁了,但是以李初的体格,卓茂不认为他能打得过自己,同样,这李郎君也会是这样想。
所以,这就是聪明人的好处了,既然知道自己没法跑,打不过,就不会做无意义的抵抗,这样省的可以卓茂轻松一些。
“说吧,你们的目的,说出来吧,我最近缺钱花,倒想看看你们准备送我一场什么富贵?”
李初双手放在后背,往前方走,完全没有一副被人挟持的紧张,反倒如同会老友一样,十分的轻松惬意。
卓茂这边也立即跟上,三人呈品字形将李初围着,无论他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
“既然郎君已经猜出我等身份,那我等也不隐瞒了,你觉得这个昏暗的宋廷还有救?百姓水深火热,宋廷贪官污吏横行,又有蔡京、高俅等奸臣乱国。
我大楚王,自房州而兴,三四年间,东征西讨,麾下有数百大将,数十万虎狼之师,淮西一地,如今尽入我楚王,过不了多久,那富饶的蜀地,也将成为我大楚王的钱袋子。
如今我楚王,正是大展雄风之时。
而李郎君,能有这泥变石之奇门筑造法,此物若是用在行军打仗上,则我大楚城墙皆坚不可摧也!又有这聚雷电为照明之鬼神之巧,我大楚王麾下虽然多兵将,但是向李郎君这种大才,至今非常稀缺。
倘若李郎君愿投我大楚王,定然会得到楚王大人的特别重视,到时候便可加官进爵。待日后楚王打下这宋廷江山,李郎君便是开国之重臣。
传李郎君乃鲁工传人,卓某人相信,这日后三司中,工部尚书一职,定非李郎君莫属。
此富贵,李郎君愿取否?”
原来是水泥和电灯漏了底。
眼前这人,倒是有几份眼光,居然能看出水泥的妙用来。
不过,这人倒给自己画了好大一张画饼。
三司,工部尚书,呵呵!
李初虽然没读多少书,但是对这个楚王,还真不认识,也没听说过。
不过,他好歹还是知道一些的,比如宋朝分南北,北宋是灭于金人南下,造成了靖康之难,赵构逃到了杭州,建立了南宋。
而南宋是灭于蒙古之手。
方腊起义李初倒是知道,后世网上听说过,听说是差点灭掉了宋朝。
不过,这个楚王,他还真没听说过有这么号人物,更别提灭掉宋朝了。
那么这么一说来,这个所谓的楚王,跟北宋灭亡是没一毛钱的关系了,也就是说,这最后的结果,就是北宋成功的灭掉了这楚王。
如果放在一个架空的历史上,李初会心动的。
不过,眼下既然知道了这个楚王的结局,哪里还敢投过去?工部尚书,有名没有做先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
阿秀!
不过,看这三人的架势,可不是个好商量的主啊。
这刀都亮出来了,而且也知晓了水泥对于战争的用处,李初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这三人只是单纯的过来当说客。
估计,不管自己是愿意还是不愿意,这位都会强行绑走自己吧。
李初,可不喜欢这样哦。
“你们,果真是楚王麾下?”
李初颇带兴奋的转身****,就好像是千里马遇到了伯乐一般。
“不会有假吧,万一你们要是宋廷的人故意来试探,我岂不是要糟糕?
卓茂从衣裳间拿出了一面做工精细腰牌,上面有个楚字,背面是一条腾龙。
“李兄弟放心,再下卓茂,乃楚王麾下大将也,这两位是卓某的生死兄弟,若是李郎君有意来投,卓茂愿意为引,带郎君去面见楚王。”
“你方才说的工部尚书,可做的了主?”
“楚王求贤若渴,李兄弟又是非常稀缺的工匠型大才,而且为鲁工传人,这工部尚书之位,若李兄弟当不得,那天下间谁人可当得?”
“好,楚王既如此诚意,那李某就却之不恭了。不过,就此空空而投,实为不妥,李某愿以一宝物,相赠楚王。”
“是何宝物?”
卓茂颇为兴奋,聪明人就是聪明人,李初同意,那么只需要悄悄将李初献给楚王,到时候就是大功一件!
而且,这李初日后也会对卓茂有知遇之恩,这要以后在朝,卓茂这种战场拼杀的武将,也能有个文臣依靠!
“此宝就在前面,乃鲁工传承之宝贝,坦克也!”
李初指了指前面一块空地上,被篷布遮盖起来的豹1坦克。
李初领着三人走到这边,道:“你们几个,一起来帮忙,将钉在泥地中的木钉取出,为了防止旁人觊觎,故而用布匹遮盖。”
卓茂摸了摸这布料,似麻布又非麻布。
随着李初将一根木钉拔出,卓茂没动,另外两人则学着李初,帮忙将坦克四周的木钉拔了出来,然后在李初的吩咐下,将这块大篷布往一边拉扯!
豹1中型坦克,露出了他那狰狞的大口器!
随着篷布全部拉开,小屋一般大的豹1坦克,终于在其他人面前,露出了自己的狂霸。
卓茂,看呆了……
另外两人,也呆滞了……
夜幕下,冰冷的钢铁之躯,静静的停在这。
没人,敢忽略它,也没人敢轻视它。
卓茂的呼吸,非常的沉重,看着眼前这物,都快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他看到了什么,这tm是个什么东西,铁,全是钢铁,而且这黝黑的外表,在月色下,还泛着幽兰诡异光芒。
这他妈是什么怪物!
连带着,看向李初目光,都带着惊恐。
呵呵。
李初爬向了坦克,站在了坦克的炮塔上,居高临下,蔑视着下面三人。
卓茂终于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他感觉到,自从这个庞然大物现出身形的那一刻起,李初的态度就随着这个怪物一样,变的冰冷。
尤其是他站在上面时,他仿佛感觉李初已经与这怪物合为一体了。
狰狞,冰冷,还有,死亡!
李初半蹲下身,他前面,是一挺安装在填装手盖舱上的高射机枪!
右手的食指,已经放在了机枪的扳机上,枪管,对准了下面的卓茂三人!
呵呵!
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踏踏踏踏……”
第二十七章:抽一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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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拦住他……”
卓茂用力力气去嘶吼,却已经来不及了,身体一瞬间被子弹扫到,强劲的子弹穿透他的身体,全身上下近十个弹孔。
另外两个人也没反应过来,一同被机枪扫射到。
仅仅一个呼吸的时间,三个人全部倒地,其中两个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卓茂倒没立即死去,身体还在地上不停的抽搐,眼圈已经消散,死亡只是迟早的事。
寂静的黑夜,被枪声惊破。
林子中,惊出了不少飞鸟翔空。
听到了异响,阿秀第一个跑出了院子,就看到李初蹲在一具尸体前,在尸体身上翻动着。
三把手刀,两把匕首。
三个人身上的银钱加在一起,才三十两。
一枚带有楚字的身份牌。
手刀和匕首都是普通的大宋制式装备,没多大关系,银两李初顺手扔给了呆愣的阿秀。
唯一的就是这枚楚字身份牌了,卓茂的两个同伙身上,没有搜到令牌,那么说来,这令牌应该是比较尊贵的一种身份象征,李初将他收好,也许以后还能起到一点作用。
“阿秀,去找几根绳子来。阿承、阿康,你们两个带着阿宁回去,没我的允许,不许出来看,听话!”
阿秀看到地上的三具陌生的尸体,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立即招呼的杨承他们回院子里去,并给李初找来了一捆大麻绳。
李初又找来了几块砖头,将带到了河岸边,然后连同阿秀一起,将三具尸体都搬运过来,每一具尸体上,都绑上沉重的几块砖头,然后抛向了河水中。
这个过程中,阿秀一句话也没说,一句话也没问,只是皱着眉,李初吩咐什么,她就干什么。
河水比较深,哪怕是枯水期,这里的水流量也比较大,不怕里面的尸体被发现。
虽然说,直接往河里抛尸是最方便的,水流将尸体冲走,可谁知道会被冲到哪里去,万一这要是被人发现了,运气不好的话,恐怕会引来一点麻烦。
绑上重物体沉河,是最安全的,没人会知道。
这三个家伙,也他妈是蠢货!
不管是上一辈子,还是上上辈子,从小到大,就还没人敢用刀子架在自个脖子上威胁过,还楚王,还工部尚书。
明知必败的,不可能还会傻乎乎的加入进去。
更何况,这一来得置阿秀于何处?
如果李初选择拒绝,估计这三人,就会拿阿秀等人来要挟了。
本来,对情况未知的李初,还感觉有点棘手,毕竟楚王现在的声势强大,可这三个蠢货倒好,居然傻乎乎的将自己的底全泄个精光。
在猜出是西边来人时,李初是真担心。
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被楚王给盯上了,不过,通过之前那卓茂的几番言语,李初猜出来,这卓茂,多半是自己的主意。
毕竟水泥、电灯,也就才这两日出现。
楚王在西边,距离这边也有好些距离,不可能知道这边的消息后,来回动作会那么的快,估计多半,是这卓茂,今日发现了这水泥的特点,然后私自做的决定。
如果真要是楚王下的令,今儿个就不会就只来这三个人;
直接干掉,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是个最好的选择了,但愿,这三人应该没有把这边的消息告诉其他人。
不过,这也让李初惊出了一身冷汗。
在大宋朝,第一次感受到了威胁,李初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看来,有些事情,得要提上行程了。
……
在河边将搬运尸体时沾染的鲜血清洗一下,又将沾血的衣服挖了个坑埋起来。
坦克附近的地面,也被李初重新翻动了下泥土,遮盖了地上的鲜血。
机枪弹壳也被他悄悄的收了起来,打的都是穿甲弹。
坦克炮塔上的高射机枪,是为了防空而配备的,射速非常的快,一个呼吸的时间就打出了数十发,除了打在三人身上外,地上还有不少的弹孔,不过现在已经被清理了。
可惜了,这要是突击步枪,就不用浪费这么多子弹了。
说到突击步枪,李初好像想起来点什么,爬到坦克内部,认真的寻找了找,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一把德国g36式突击步枪,还有一把p8式手枪。
g36突和p8手枪都是德国正规军现役装备的武器。
果然,真如他猜测的一样,眼前的这辆豹1中型坦克不是刚生产出来的那种,而是系统直接从后世德国的现役部队中直接拿过来。
这是一辆已经处于备战,或者作战状态下的豹1。
除了枪支外,李初还在里面翻到了几个弹匣,2个g36的弹匣,是stanag弹匣,每个有40发子弹。1个p8手枪的弹匣,每个月有15发。
嘿嘿,这倒是个意外的收获啊。
李初得要给系统点个赞,明明是抽中一辆坦克,结果不但送坦克,就连坦克的配装机枪也给送了,这还不算,就连不算配装的突击步枪和手枪都直接送了。
太慷慨了。
突击步枪李初还是先放在坦克里面,将手枪带了出来,别在腰间,弹匣也带上,这个可以用来近身保护用。
唯一可惜的就是弹匣太少,连同枪身内的弹匣在内,也才2个,一起才30发。
而定制系统中,也不知道是个什么鬼原因,还是有什么平衡限制,一发普通的子弹,其定制购买价格,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仅仅是子弹,但凡是热武器,1900年以后的面世的,一个比一个高,那后面一串串零,都看的让李初眼花。
或许,或许有生之年,或许在人生迟暮的时候,李初才可以买到一把热武器留给子孙。
这也是或许,也许以后不小心解开了这个限制,降价了也不一定呢?
弹壳也被李初仍在了坦克的收集堆里。
出来后,李初又回院子里换了一身衣服,阿秀也换了一身衣裳。
然后两人重新将篷布,把坦克给遮盖住。
这刚盖好,前边就传来了一些急促的脚步声。
夜晚中,这突如其来的枪声,不可能不惊到附近的村民,他们都是寻着声音跑过来看是发生了什么事。
好在这边该处理的也就处理了。
就是这空气中,带着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不得已,李初又从定制系统中订购了一瓶清新空气喷雾剂。一瓶全部喷光之后,再加上这河边也不时时吹来阵阵冷风,这时空气之中也就没有了任何的血腥味了。
“小初啊,发生啥事情了呢?”
最先赶到的还是李汉一群人,他们离这里最近,也因为那天李初给工钱大方的原因,颇为在意这边,听到声响后,就立即赶了过来。
“无妨,聚电的时候发生了一点意外,炸了一声电响雷鸣。
有劳各位乡亲们关心了
这么晚了,还让乡亲们担心,过来一起喝杯热茶吧。”
聚电时发生意外,炸了?
李初这一解释,还真有几个人听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因为这两日李初不就是搞这个聚电照明吗,这雷电乃天上神威之物,发生点意外,炸响了,想来也正常吧。
就是,就是这声音,咋就跟平常打雷时不一样呢。
不过这个解释,还算是说得通。
见李初没事,李汉也没进屋,便带着人回去了。
大家都散去后,夜黑又恢复了宁静。
院子里的气氛,却颇为沉重。
杨承、杨康和阿宁,都被暂时的赶回了房间。
李初进屋后,阿秀就从后面将门关起,并且在里面加了门栓。
“刚才发生什么事了?”
李初感觉到,这一刻的阿秀,又变成了前些日子前,那个用长棍痛揍自己的沉痛,只是这一次,却耐下了性子,没有当场发作,而是在这个两人空间里,询问缘由。
杀人了,事情可大可小。
若是战时,杀的是外敌,那自然是功劳。
可是平时,尤其是这种生活安稳的县城里,杀人了,可就是一件大事了。
阿秀这边刚关好门,院子中,杨承、杨康和阿宁三个小家伙就偷偷的从房间中溜了出来,三个人侧耳靠在客厅的门边偷听。
阿秀的表情非常的认真,眼中还带着一丝悲鸣。
看的让李初心痛,他一五一十的将事情经过都告诉了阿秀。
“真的不会有事吗?”
“嗯”李初点了点头,道:“被知道的可能性不到一成,我估计那个家伙不会将这件事告诉别人,你且安心,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就好。”
“哎,你呀你,太冒险了。”
阿秀平复了心情,眼前这个男人,他越来越看不懂了,单就这个冷静和分析,都不在是他以前认识的那个游侠儿了。
也不知这将来,是福,还是祸!
阿秀打开门,却看到了三个小脑袋往自己身边倒过来……
(ps:说在作品后面的话,关于时间的问题,淮西王庆、河北田虎、梁山起义、方腊造反的时间,不会跟历史或者水浒传中一样,为了更加配合书中情节故事,发生的时间上,会有一些小出入,还望各位莫怪莫怪莫怪!)
第二十八章:家人,未来!
厅堂中。
四方桌边,杨承、杨康认真端坐一席。
阿秀跟阿宁,同做一席。
今晚,是这个家庭组建以来,第一次家庭会议。
桌子上,放着一张白纸,一直毛笔。
“阿秀,从你开始,你说说,你的愿望,梦想,是什么?”
李初认真的看着她,颇为期待的想听到她内心的愿望。
“愿望吗?这个啊?”
阿秀抬头望了望屋顶,摇着头说:“我暂时还没想到,一定要回答吗?”
当看到李初一脸期待,阿秀认真的在思考,当眼睛看到杨承、杨康和阿秀三个小家伙身上时,阿秀莞儿一笑,有了答案:“只要阿承、阿康和阿宁三个,都过上好日子,过的快乐、幸福,这就是我的愿望。”
李初笑着摇了摇头,这个愿望,还真符合她的秉性脾气。
于是李初拿起毛笔,在白纸上,认认真真的写下了‘阿秀希望全家人都过的快乐、幸福’;
当然,李初那歪歪斜斜的丑字就不要再提了。
阿秀说完了,下面就该轮到杨承了。
李初将目光看向他,问:“轮到你了,阿承,你的愿望是什么呢?”
早在李初提出让大家说出心中梦想愿望时,杨承早就磨刀霍霍,急不可耐了,见姐夫终于问到了自己,非常高兴的大声讲愿望喊了出来:
“我要当大将军!”
“我要像爹爹、祖父们一样,我要上阵杀敌,我要报效国家,我要当大将军,我要再兴我杨家门楣!”
当大将军?再兴杨家门楣?
好志气,没想到这家伙小小年纪,竟有如此志向,李初满意的点了点头。
“好,我们的阿承,要当大将军!”
李初又在纸上记下了,杨承要当大将军;
“那么,阿康你呢?”
“我要东华门唱名!”
杨康一字一字,铿锵有力的说。
东华门唱名,这是什么?
李初没有立即下笔,而是疑惑的看着杨康问:“东华门唱名,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东华门外,状元唱名!”
这一句,李初倒是懂了,虽然不知道东华门外是什么意思,但是状元唱名,李初还是知道的,也就是说,杨康的梦想和愿望,是想当状元郎了?
不错不错,李初非常开心。
“咱们家不仅要出一个大将军,还要再出一个状元郎了。”
李初笑了笑,在纸上写上:‘杨康想能东华门唱名’。
“到我了,到我了。”
李初还没问,小阿宁就手舞足蹈的欢呼起来,也不用李初问,一股脑稀里哗啦的就将自己的各种小愿望说了出来:比如,晚上不想那么早睡,睡不着,让大姐不要再按着她睡觉。
比如,想要好好多吃的糖果子,要好多好多好玩的。
还要……
小阿宁的愿望真多,说的阿秀都不禁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妹妹,见阿宁还要再说,阿秀果断的将她的嘴给堵上。
“阿宁啊,你这些都不是什么有意义的愿望哦,你想要的这些,将来都会有好多好多的,那你确定要把这个当做梦想吗?”
听说将来能有好多好多糖果和布娃娃,阿宁又迟疑了。
“愿望,是能够实现的吗?”
阿宁好像在做选择判断,既然将来都能有的,许愿的话会不会显得浪费啊?
“你不说,你又怎能知道它不能实现呢,万一要是实现了呢?”
“这样啊”阿宁沉吟着,小脑袋里转个不停,她看到了杨承和杨康,突然惊喜的拉住李初的手臂摇曳道:“姐夫,我想到我的愿望了。”
“我要跟二哥一样,我也要当大将军,我还要跟三哥一样,我也要东华门唱名。”
李初捂脸……
阿秀撇过了脸去。
杨承闪了一个白眼。
杨康一甩衣袖,有些不悦的道:“不行,哪里有女人当状元之理!”
“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当状元了?”
阿宁双手叉腰,两只眼睛瞪大的跟杨康对视。
“胡搅蛮缠,自古以来就没有这个理!哼!”
杨康转过了身子,背对着阿秀。
“哼,你越不让我当,我就偏要当,我要当女状元,我要当女状元……”
阿秀最先受不了了,捂着阿宁的嘴,将她直接抱离了屋子,往厢房去了。
李初苦笑的摇了摇头,最终在纸上写下了‘阿宁的梦想是无忧无虑玩乐一世’。
将纸张轻轻拿起,在上面轻轻的吹了吹气,好让墨汁干透,将纸张朝向了白炽灯,看着里面,每个人的愿望和梦想,这日后的道路,任道而重远呐。
让杨承和杨康回屋睡后,李初独自一个人做在桌前,呼出了定制系统。
下午的宣传单,还没设计完成。
这夜深人静时,李初将宣传单的内容进行完善。
……
早上,李初朦胧的醒来,听到院子中,不时时传出阵阵呼喝声。
穿衣起来开门,看到杨承光着膀子,在院子中打拳。
出拳有力,而且很快。在这寒风中,杨承的额头却是一片汗水,估计这孩子很早就起来了,应该是昨晚的梦想和目标,让这孩子有了更大的动力。
不过这身板,看起来有点瘦弱。
练武一道,李初不是很懂,但是也知道,人在锻炼的时候,尤其是高强度的锻炼,体内的维生素和蛋白质,也需要大量的补充,不然长期以往,则会造成营养跟不上。
更别提,杨承现在的年龄,放在后世,正是青春期的时候,对钙类的吸收,得是正常人的三倍。
今天开始,得要为阿承制定一番滋补计划了。
杨康也起来了,精神看上去不是很好。
电灯虽然在晚上带来了光明,但是也造成了一个坏习惯,昨晚,杨康看书看的很晚,虽说读书要勤奋,但是现在这样,已经严重影响了休息,反而不美。
熬夜这种状况,必须要制止,并且要扼杀在摇篮中。
李初考虑,如果在劝说不成的情况下,是不是该安装一个定时熄灯的控电装置。
阿秀同阿宁也起来了,阿秀忙着在做早饭。
只有阿宁这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天真无邪的冲着李初笑了笑,向李初问好:“姐夫,早上好哟。”
第二十九章:组建班底
(感谢书友:挖洗拍狼、飞飞天啊哥、老牛努力工作、属猪的小阳的打赏支持!)
ps:有个书友提到了烧陶瓷的时间和工艺步骤问题,这个,小狼得要道个歉,这一块没有认真去查资料,太想当然,想简单了。不过,毕竟内容已经发出去了,而且后续情节伏笔也要出来了,要按正当做法的话,周期太长了。
所以,只能是抱歉了,希望大家这个就纯当几天就可以弄好吧,哎,这是我的疏忽。
另外还有书友问了金针菇的事,金针菇,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的菌类食物。
今日状态非常差,下午又有事情耽搁了,今天就只有一更了,抱歉!
……
“阿承,过来把汗擦擦,穿上衣服,别受凉了。”
李初拿了一方毛巾扔给了杨承,向他说:“你替姐夫跑趟腿,去村子里,找李汉,李大哥,你跟他说,让他把村子里,能出来做工的人,都一起叫到这里来。”
“嗯,好。”
杨承擦了身上的汗水,穿好衣服后,就往李村去了。
李初洗漱完后,将厅堂屋子里,那张四方桌搬了出来,摆在院子外的空地上。
阿秀煮好了粥,给李初端来,他就站在桌边,顾不得热滚滚的,几口就下肚了。
杨康今天被李初抓了壮丁,被拉到了桌子边,让他坐着,然后在桌上,铺开了一张大纸,裁剪成十多张a3那么大的纸张,叠好放在桌子上。
李初知道自己的毛笔字丑陋不堪,就不丢人了。
让杨康来帮他代写,写什么呢,写合同!
李初念,杨康写。
别看这家伙现在才12岁,可这一手毛笔字,可比李初强多了,起码端端正正,规规矩矩,让人一眼就能认出。
合同内容倒简单,无非就是签订劳动务工合同之类。
让那边写的同时,李初也将宣传单从定制空间中放了出来。
这是李初昨儿一夜的劳动成果,将整个宣传单全部内容制作完成,然后交由定制系统负责定制印刷切割。
考虑到以后要更换版面,李初这一批,定制的数量不是很多,一共也才五万张。
每两千五百张为一个堆包,每一个堆包有30厘米厚,长宽是a3的尺寸宽度,一共是二十个堆包,被李初摆放在了四方桌的后面。
没过多久,杨承就回来了。
后面跟着李汉一群人。
听到有工活要干了,个个都非常激动,听说所有空闲能出来做工的人都可以来,整个村子都是沸腾了。
有工上?
各家各户,都找上了李汉,都想让自己去。
李汉也弄不懂李初的意思,既然李初说让能做工的人都叫来,他索性将大家都来了过去,反正到时候要多少人,全听小初的。
即使一些没被选上,反正村里离这也才几步远。
李初看了一下李汉带来的人,看人头数估计有四十多个。
差不多了。
李初让李汉将这群人排成三排站好。
看着这歪歪斜斜的,李初也不指望这群农民出身的,第一次就站的非常整齐。今天,只不过是个测试和筛选,具体能不能达成聘用,还得看他们各人。
“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我这边需要人手,数量还不少,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李初我有好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们,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李初说着,从四方桌上,拿起了两张合同纸。
将写有内容的一面翻过来,给他们看了一眼,然后道:
“我这里,现在有两份工种,你们等下自我斟酌,能做那一份。
第一种,暂时为七天,这七天中,你们每天要过来帮忙,每天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去派发宣传单,至于宣传单为何物,你们可以理解为帖子,只要你们认为对方是商人,或者是有钱的人家,你们就可以向他们递上帖子。
到时候分几路,一路往南边去叶县,一路北上去襄城县,剩下一路在镇子两头。
这七天中,你们每人每日的工钱,为五十文。”
五十文!
李初还是一如既往的慷慨,大家听了后,顿时对第一种活有了个初步的了解,不是重活,也不是特别跑腿的活,非常的轻松,平常间,这种活能有个二十三文就不错了。
李初开了五十文,而且还是长达七日,也就是说七天下来,就能赚到三百五十文。
好事啊,大家伙盘算一番后,纷纷忍不住激动。
好久没接到连续七日的工活了,这次一定要好好的干,给家里带点银钱回来。
“至于这第二种么?”
李初将另外一份合同拿了出来,说道:“第二种,保镖。”
“如果你们不懂保镖是什么意思的话,你们可以理解为,一些地主家的私兵,家丁!”
……
私兵?
一瞬间大家都安静了,呆呆的看着李初。
这个实在出乎大家的意料。
兵,这是一个很敏感的字眼,大家伙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有的人看向李汉,平常李汉都是大家伙的主心骨,想看看李汉怎么回答。
有的人则看向李初,没想到之前还浪荡不堪的初哥儿,如今竟然要招募私兵。
作为这群人的主心骨,李汉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的等待李初的下文。
“月俸四贯。”
哗……
瞬间议论纷纷,四贯月俸,四贯啊!
李汉也在这一刻间动容了,四贯,还是月俸?
他紧紧的捏住了拳头,不过没有立即表态,他看出,李初还有话说。
“一日三顿饭,全管,每顿都有肉!”
什么?
哗……
人群中好多人都急了,单是四贯月俸就已经让人眼热了,这还包三顿饭,还顿顿有肉,就是那些地主家,也及不上这儿一半啊!
有不少人蠢蠢欲动,甚至都想直接同李初说,答应,答应答应。
“不仅是吃食,包括穿,住在内,全部负责,你们所有人,都住在我这边,而你们的所需要做的,就是效忠我,听我的吩咐,听我的命令,去做任何事情,那怕去送命!
当然,不会真要让你们主动去送死,但是在执行我的命令吩咐时死亡,你们的后世,我给办,你们的儿女,父母,我来养,并且再发放五十两的死亡补偿。
你们也先别急着答应,我丑话可说在前头。
这保镖的月俸,可不是那么好拿的,你们要想清楚了,一旦加入就不能再退缩,否则到时候别怪小初我翻脸不认人。”
沉默了。
所有人在这一刻都沉默了。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一般情况下,只有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选择这么一条路,可他们都是附近村中的百姓,还有家庭,尽管福利待遇非常让人眼热,可真要是让他们选……
“我想知道,做这个保镖之后,我们的父母儿女,以后怎么办?”
李汉开口了,也问出大家最为关心的一个内容。
“放心,以后每个月,都会有固定的假期,可以让你们回家看望父母妻儿,而且,平日间也允许你们临时请假回去,或者你们妻儿过来看望你们。
并且,我现在的情况,你们基本上没什么特殊要事,是不用离开小镇,只需要负责保护我的安全就可。”
“好,我加入。”
李汉第一个站了出来,对着李初就拜倒喊:“东家!”
……
最终,四十多个村民中,连同李汉在内,只有十个人选择当私兵,剩下的都是选择做那份七天的临时工。
也许是私兵两个字太敏感。
又或许是很危险,很不自由,或者说掉份儿。
各有各的选择,李初并不在意。
从今天开始,这十人,就是李初的第一批班底了。
李初看了下,这九人中,不少都是那天在帮李初安装水车的人,估计是跟李汉走的很近,或者关系特别好,李汉选择加入,他们也跟着选择加入。
李初让李汉,暂时为这九人的头领。
然后就是合同了。
杨康已经书写了的十多份,李初让他们一一签署。
只有保镖才签署合同,那些七天的临时工,李初没有跟他们签,毕竟,这以后是要负责李初院子里所有人的身家性命,马虎不得,总得要做一些防备。
这边搞定之后,李初就让大家一起将这些宣传单搬到镇子里去。
又派了两个人,让阿秀带着去襄城采购食材,一是保护,而是帮忙提货,毕竟这一路上不算远也不算近,东西也比较重。
第三十章:暴风雨前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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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十,入冬第九日。
也是李初来到大宋朝的第九天!
宜:出行、祈福、开市、交易、赴任、娶嫁
滍水客栈旁,四十五个青壮劳力站后面的水泥地上,排成三排。
为了统一形象,李初向定制系统订购了一批马褂,还有迎宾礼带,让李汉一一给人发下去,主要还是这群人长得太粗狂,没后世那群小姐姐们惹人喜爱。
考虑到颜色方面的禁忌,马褂都是淡青色,后背印刷了几个字:清风徐来大酒店。
而迎宾礼带,则是后世那种红色,上面金黄色印刷清风徐来大酒店字样。
之所以定制马褂,纯粹是穿着方便,而且各体型身材都能套进去。
不仅仅是他们,今天李初、阿秀、杨承、阿宁都会穿上,除了李初要做菜,不方便带迎宾礼带。
四十五个汉子,分成了十组,每组4人。
李汉为总队长,再带一组,剩下九个签到了保镖合同的人,各带一组。
其中三组去襄城县,东门一组,县城中一组,汝水渡口一组。
再三组去叶县,南门一组,县城中一组,澧水渡口一组。
剩下四组,去两组去姜店镇,堵在官道两头,剩下两组则在汝坟镇内,北面一组,滍水渡口一组。
如此一来,整个汝坟镇附近的交通要道,全部被李初派人把守,而东西两边,只有三条河流,也纷纷在渡口有人派发。
五万张分派下去,也就平均每人发一千多张。
跟他们讲好了一些注意事项后,就让他们按照自己的安排,开始出发。
此时的是时间,是辰时六刻,也就是上午八点半。
嘿嘿!
张老财,不知道你能不能吃得下我的这一波攻势?
李初自认为自己是个讲规矩,奉公守法的人。
……
除了招募的这群汉子外,这边还有两个表姐子过来帮忙。
所谓表姐,是阿秀那边的,阿秀舅舅家的两个媳妇。知道李初这边办了个饭肆,不仅生意火爆,而且菜式新颖,炒起来香飘数里。
今天大早上,舅舅就带着两个媳妇过来了,希望她们两个能在李初手下学一门手艺。
李初答应了。
因为阿秀还没嫁过来之前,很多时候是这位舅舅接济,甚至当初还掏了一份钱准备让杨康进学堂。
舅舅的恩情,李初自然倍感于心,只是学厨艺而已,跟舅舅之前在困难事的资助相比,算的了什么。
对此,李初又向系统定制了两个蜂窝煤灶而一套炒菜的铁锅。
完了之后,李初身上的定制币,也只剩下了一个!
好快。
前两天刚得来四十五个,如今一两天就消耗光了。
没了又如何?
今天之后,将会有更多更多的定制币而来。
两位表姐中,大的有二十三四了,平时给舅舅家负责做饭的就是大表姐,叫文茹,其外在形象,跟普通的乡里人家没什么区别。
二表姐叫岳凤,只比大表姐小了两岁,平常在家中负责缝缝补补的活,有一双巧手,能用绣花针秀出好多花样来,人也长得漂亮,也喜欢打扮。
就是在煮食这一块,今天来还是头一回。她是被舅舅给逼来的,用舅舅的话讲,老大老二以后迟早要分家的,你一妇道人家不会吃煮,将来以后,谁来负责一家人的饭?
趁着现在还没多少人,李初给两位表姐讲解这炒菜的一些注意点,和一些调味料的处理。
从最简单的开始,煎荷包蛋。
锅里起油,大火将油烧热,转中小火,打入鸡蛋,稍微煎一下,铲除,蛋白上洒丁点儿盐巴。
大表姐文茹认真的在一旁听着李初将,边看边听。
二表姐岳凤,本来还蛮好奇的凑过来看,可一看到噼里啪啦炸响的油锅,吓的后退数步,躲在老远外瞧着。
看到煎鸡蛋只是这么一回事后,也就没再往这边看,反倒沿着街边看起风景来。
看得出,这位二表姐对厨这一块,还真没什么兴趣。
李初不得不为二表哥一阵默哀,除非以后大富大贵,否则就有的受了。
倒是大表姐文茹,非常的虚心学习,反正这会也没什么事,既然二表姐不爱好这块,李初也不强求,遂一一给大表姐讲解。
饭肆是李初目前最大的经济来源,不过,李初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当厨师做菜。
开始是因为家中贫困,而且又有外债。
要是李初不做菜,这炒菜怎么办?
终究是需要找个徒弟的,而大表姐是亲戚,相对比较靠谱,而且目前看起来也虚心好学,很想往这一块发展。
李初,不打算私藏什么,又趁现有的材料,教了一道红烧茄子。
完了后,放心的让大表姐一个人尝试着去做。
至于二表姐岳凤嘛,既然她喜欢转悠,喜欢看风景的话,李初拿出了一件马褂和迎宾礼带给她,没事的时候可以在镇子里随意的闲逛,晚点人多的时候,过来充当服务员。
而杨承,这小子拿到马褂和迎宾礼带后,就拉着阿宁跟着李汉他们去镇子看发宣传单了。
……
汝坟镇镇北边的平安坊下,这里是镇子进镇必经之地。
李汉带着四个人,按照李初教的方法,道路两边,一边站两人,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一叠叠印刷精美的宣传单。
宣传单上的内容,来的时候已经提前给他们看过了。
摸了摸手里这厚厚一叠宣传单,看看这用的纸上,再看看这上面的写写画画,他一庄稼汉子,那里见过这么精美的画面?
只叹东家好本事,这等精美之物都能寻来,这次东家算是跟对了。
他不识字,这一组的人,都没入识字,所以李汉不清楚上面写了什么,但是有眼睛,能看,他居然在上面看到了东家的那个饭肆,还有旁边那个滍水客栈。
这,简直太神奇了,这纸上,怎么看,都感觉想是亲身站在那边看到的一样。
真,太真实了,也不知道东家是怎么画出来的,就单单这画工,周围几个县城中,谁人能画的比这上面好?
要是让李初知道了李汉心中所想,之会嘿嘿一笑,一张照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