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掠夺
……
当五大家全部询问过一遍后,罗兰轻轻松了口气。
他靠在椅子上,夜莺主动走到背后,伸出双手按揉他的肩膀。
从击败公爵到入城占据领主城堡只花了一天时间。
事情比他想象得还要顺利,当公爵战死后,绝大部分人选择了投降。佣兵更是倒戈过来,纷纷跪在地上,表示愿为王子殿下效力。
于是佣兵看守投降骑士和贵族,第一军看守佣兵,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东方前进,并在当天下午三时抵达长歌要塞。而看守城门的卫兵在见到莱恩公爵的头颅和大帮被俘贵族后,立刻大开城门,迎接四王子入城。
罗兰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召集城中所有贵族,向他们宣告这座城市的归属,而是第一时间前往领主城堡。
城堡在要塞中央地势最高处,宛如一座城中城。进入城堡区时爆发了小规模战斗,夜莺用炸药包炸开庭园大门后,二十多名没有跟随公爵出征的侍卫试图阻止罗兰入内,被第一军击毙,对方在顽抗时使用了手弩,造成五名队员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好在随军行动的娜娜瓦立刻治好了他们。
还有十名亲卫欲偷偷带着公爵家人从城堡后门逃走,被空中监视的闪电发现,随即遭到围捕。公爵的夫人和两个儿子束手就擒——直到这个时候,他们仍蒙在鼓里,对公爵战败的消息一无所知。
控制领主城堡后,边陲镇第一军兵立刻接管了城堡区防务。不得不说,莱恩公爵的城堡比边陲镇的要大上三四倍,造型也宏伟得多。六座望楼构成了它正六边形的轮廓,中间的主塔差不多有五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高层建筑。庭园内住宅仓库马厩一应俱全,城堡地下室里甚至还设有私牢。
他把有价值的俘虏和公爵家属一起塞入牢房,平民全部解散,佣兵则没收武器,分批安置进庭园的闲置房内。同时挑出几个头目给予高薪酬,让他们自己看管自己——在罗兰眼里,北坡矿山才是这帮投机分子的最好归宿,只是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那就是一场战役后最重要的loot环节——俗称摸尸体。
罗兰带着一干女巫把城堡上下翻了个遍,就连放置在金库和密室里的神罚之石他也没放过,一通搜刮下来,成果简直感人。光是地下室仓库里找到的两大箱金龙,保守估计就有万枚之多。夜莺在卧室的暗格里发现了数十颗眼珠大小的宝石,回音则在壁炉背后发现了一处暗室。进入密室后,里面不仅堆满了各种黄金工艺品,如权杖、冠冕等,还有许多件令人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整整齐齐挂在墙壁的木架上。
这就是一名公爵的财力!
罗兰望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再想想边陲镇秋冬两季总共不到五百枚金龙的矿石营收,心里感慨万千。掠夺的诱人之处就在于此,如果不是来自于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他恐怕也会沉迷其中。
不过感慨归感慨,这些东西还是要收下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边陲镇的劳动人口将大幅增加,领地农业未发展起来之前,他需要大笔金钱从外地进口粮食。
于是蜂鸟把一箱箱财宝轻质化后,由铁斧和王子亲卫负责押运,通过小镇号将战利品带回自家城堡存放起来。考虑到对大件物品附魔所花费的时间,全部运送完毕大约需要三天。
这也是第二天罗兰决定不再索取金龙作为赎金的原因。吃光一名公爵已让他获益匪浅,现在他更需要活生生的人和牲畜。
“殿下,您真的只在这里待一周吗?”夜莺问。
“怎么了?”罗兰闭上眼睛,享受肩头传来的阵阵酸麻。
“这是西境最大的城市吧?”她轻声道,“比起边陲镇,你不想待在这个更繁华的地方吗?”
“长歌要塞势力错综复杂,并不适合做我想做的事。一切维持现状还好,若要做出改变,遇到的阻力只会越来越大,而我现在又不能粗暴的将他们一并铲除。”罗兰笑了笑,“当然最重要的是,此地人民受教会影响较深,很难在短期内接受你们。我曾说过,希望女巫能自由地行走在街道上,边陲镇现在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嗯,”夜莺柔声道,“您兑现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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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一早,培罗就急匆匆带来了他的清单,罗兰按惯例在大厅接待了他。
“殿下,我选择好了。”
“我看看。”罗兰接过清单。和之前预想的差不多,清单上面填写的大头是分值2的农奴,约八百人,一百头牛和三百头羊共占掉900分值,剩下的是各类匠人。
“殿下,这样可以吗?”
“当然,只要凑够三千分值即可。”罗兰将清单抵还给培罗,“你能什么时候集齐这些人和物资?”
“今天就可以,这是我根据金银花领地上的财产和领民做出的安排。不过殿下,如果您想把他们带回边陲镇,可能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个得由你自己去完成了,”罗兰敲打着桌面道,“你应该有组织商队运输的经验吧?”
“是的,殿下。”培罗犹豫了下,“那我的父亲……”
“今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回去,”王子笑道,同时交给他一张羊皮纸卷,“如果觉得没有问题,在上面签字和按手印吧。”
“这是……代理契约?”培罗扫了眼开头,声音变得激动起来,“您答应将代理权授予金银花家族了吗?请稍等片刻。”他摊平纸卷,开始仔仔细细地阅读契约。
对方表现出来的慎重让罗兰满意地点了点头——作为一名合作者,重视契约是最基本的要求。
片刻之后,培罗才抬起头,“上面的内容和您昨天告诉我的基本一致,只是有一点……”他指向契约末尾,“殿下,这里不应该写我父亲的名字吗?他才是金银花伯爵,也是家族的代表。”
罗兰笑了,“当然不,和我讨论代理人事宜的是你,而不是你的父亲。所以,这封契约末尾自然也是写你的名字。”
培罗怔住片刻,有些不敢相信地问:“殿下,难道您的意思是让我来——”
“没错,你将取代公爵的位置,替我代管长歌要塞。”罗兰点点头,“如果契约执行顺利的话,在我成为国王后,你也可以继续拥有这座城市。”他顿了顿,收起笑容,“不过若你违背契约,下场便会和公爵大人一样——我能攻入长歌要塞一次,就同样能做到第二次。好好干,大使先生。”(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二章 父与子
城堡的地牢并不像边陲镇监狱那样潮湿阴暗,大概公爵也不想让自己的地下室变成鬼屋,或者一走下楼梯就能闻到恶心的臭味。总得来说,地牢还是较为洁净的。不同牢房装饰档次也不同,有的空空如也,有的不但带床,连衣柜、书桌和吊灯都一应俱全。大概公爵原本是把这里当成关押某些贵族的地方,基本礼节还是要保证的。
罗兰还在角落里发现了一间特别的牢房,一张大床占了房间面积一半,天花板上有锁链悬挂下来,不过链头栓着的铁拷上还裹着一层羊皮,墙上挂着各式各样的鞭子。看来莱恩公爵在某些方面亦有研究,他想,可惜自己没几天便要离开这里,不能好好揣摩一番了。
夏拉非.赫尔蒙作为最有价值的俘虏,自然关在最好的牢房里。如果不看外围的铁栏杆,还以为是间豪华卧室。和他同住一间的,还有枫叶家和奔狼家的子爵、野蔷薇家的长子和麋鹿家的次子,这些家族和雄狮莱恩一起,构成了长歌要塞六大家——当然,莱恩一派已经被罗兰瓦解,妻子儿子都被关在隔壁。
见到王子殿下出现在地牢,贵族们纷纷站了起来,不等他们问话,罗兰先开口道,“赫尔蒙伯爵,你可以出来了。至于其他人,等赎金送到,我自然会放你们出去。”
“父亲,”培罗见到伯爵脸色红润也放心下来,他瞅了眼自己的朋友,随后望向罗兰,“殿下,我没有在名单上看到麋鹿伯爵的名字,如果他死在了战场上,他们家的长子目前应该还在王都,家中并没有可以主事之人。是不是可以先将雷恩.梅德放出来,让他回去自筹赎金?我愿意为他作担保。”
“麋鹿家的长子,你是说雅克.梅德吗?”罗兰摇摇头,“他回来了。不仅回来了,昨天还来过城堡。不过……我想他没有打算支付这笔赎金。”
听到这句话,雷恩不敢置信地贴到牢笼边,“为什么?”
“他说你没能在战场上保护好父亲,你是杀死梅德伯爵的刽子手。”
“他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杀死父亲的明明是——”雷恩忽然闭住了嘴。
罗兰不以为意道,“你想说,杀死伯爵的明明是我,对吗?”他走到牢笼前,“你父亲在邪魔之月前派人潜入我的城堡,想要焚烧粮草。如今又跟随公爵,带着大队骑士攻击我的领地,我不过是作出反击,击退侵略者罢了。那么我是凶手吗?比起始作俑者莱恩公爵和帮凶梅德伯爵,谁更应该被谴责?另外,如果不是希尔斯的口供表明你对焚粮事件一无所知,现在你早就是个死人了。”
“……”雷恩说不出话来。
“殿下,”培罗担忧地问,“如果没人愿意出赎金的话,您会处死他吗?”
“那倒不会,我一向仁慈,”罗兰咧了咧嘴,“大概就是带回边陲镇,在北坡矿洞挖二十年的矿来赎罪吧。”
“赎金……是多少?”
“身为次子,也没有机会继承爵位,价格自然比不上金银花伯爵,只要一千数值的物资即可。”罗兰饶有兴趣地望了他一眼,“怎么,你想替他付赎金?”
“什么数值,一千枚金龙吗?”被侍卫放出来的伯爵插话道。
“你的儿子会告诉你的,”王子做了个请的动作,“走吧,这里没什么好待的。至于梅德家次子的事,你们也不用急于一时,可以慢慢回去再考虑。
一行人离开地牢,走到城堡大门时,伯爵忽然停下脚步,“尊敬的殿下,我知道莱恩公爵此番行为罪无可恕,不过……他的妻子和儿子是无辜的。”
“或许,”罗兰不可置否道,“我也没打算判处他们流放、绞刑什么的,只会把他们带回边陲镇监禁起来。”直到我登上王位的那一天,他想。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要是无罪释放他们,除了把长歌要塞的水搅得更混之外没有任何好处——长子是具有法理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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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夏拉非.赫尔蒙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培罗,“殿下不打算住在长歌要塞,而且还要把这座城市交给你来管理?”
回到金银花伯爵府,培罗立刻把这三天发生的事仔仔细细跟父亲讲述了一遍,当听到代理契约时,伯爵再也忍不住了,得到儿子肯定的答复后,他站起来在书房里绕着圈,显然心情复杂。
“父亲,您还好吧?”培罗担忧地问。
“这么看来,我们的对手主要是麋鹿家外,除了他们外,其他三家不管是底蕴还是实力,都要差上我们一截。”
“什么?”他一时没回神过来。
“对手啊对手!”伯爵嚷嚷道,“你太让我失望了,殿下给了你这么好一个机会,你到现在还没分析出你的对手有哪些吗?”
“呃,您不感到奇怪?”
“奇怪王子殿下为什么执意要回边陲镇?当然奇怪,”伯爵摸了摸胡子,“不过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只要这张契约是真的就行。”
这倒是,培罗想,殿下如此大费周章不可能只是想逗自己玩,至于他钟爱边陲镇的理由可以慢慢再想。不过他没料到父亲的接受能力居然这么强。
“听说梅德家那小子是你的朋友?”夏拉非忽然站定道,“明天你去把他捞出来。”
“您同意我花费一千数值去赎他?”培罗怔了怔。
“想想看,麋鹿伯爵死了,长子又不愿意赎回次子,在这场战斗中除了几个骑士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一旦雅克.梅德继承爵位,今后必然会妨碍你执掌……不,代管长歌要塞。”伯爵解释道,“为什么雅克不愿意赎回雷恩?因为他害怕对方威胁到自己。”
好吧,原来是出于这个理由,培罗在心里苦笑。不过他知道父亲说得没错,雷恩从小就喜欢长剑和长枪,和领地里的骑士都十分亲近,不像长子雅克,认为动手肉搏有失贵族风范,更偏好王都的风花雪月。尽管雷恩一再表现出自己更想成为一名骑士,但那是在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现在没了伯爵的约束,谁知道他会不会召集起手下的骑士,一刀把长子给干掉呢?花钱赎回一个让自己坐立不安的人,雅克的决定十分干脆且无情。
“我的朋友不会这么做,”他笃定道。
“也许,不过由你来赎回他后,不管他有没有打算这么做,雅克都会很头疼的。”夏拉非接着说道,“至于一千数值的物资,我们可以选择分值较高的匠人。”
“为您准备赎金时,我已经抽调了部分匠人,再填入更多的话,领地里的工匠就不够用了。”
“不用担心,你知道北地现在乱成一团了吗?”伯爵胸有成竹地道,“四大王国联军全部覆灭在赫尔梅斯,领主们纷纷强征领民入伍,那里已经出现了大批逃民。我们可以趁此机会多吃下一点,以后连每月上缴的物资都省了。”
培罗这才发现,原来他的父亲,也是一名经商高手——至少比他上战场的本事强得多。(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教会的邀请
罗兰在第四天将要塞和要塞附近的大小贵族都招到了城堡大厅里。
尽管大多数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他觉得自己仍有必要当面强调一遍——西境已经换了一个新主人。
当他申明自己将返回边陲镇,同时把要塞交给金银花家族的长子代管时,众人顿时议论纷纷。当然没有什么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带头站出来表示异议,公爵的头颅仍高悬在城门口,而提费科大败的消息让投机分子想借助外力都办不到。
除了金银花家族的骑士被赎回后,其他被俘骑士一概不接受赎金,和那些佣兵一起,都将被押送回边陲镇。在罗兰的计划里,佣兵统统送去挖矿,进行劳动改造,而骑士则在考察其悔改态度后酌情录用——毕竟大部分骑士都识字,可以用来担任普及教育的启蒙老师。当然,这一辈子他们都不允许再使用武器了。
如此一来,金银花家族的势力将稳压四大家一头,手中的武力用来防卫长歌要塞和自家伯爵领也基本够用,罗兰想,至于水底下涌动的暗流,那是培罗该去操心的事。
这几天里,他还抽空派出亲卫抓回了一批造成两年前边陲镇居民饿死冻死的官员,其中就包括财务大臣费雷诺,他们会在边陲镇接受人民的审判。唯一遗憾的是,妄图焚烧粮草,害死灰狗的罪魁祸首希尔泰.梅德伯爵,没有经过审判,便直接死在了战场上。
如今,长歌要塞和边陲镇之间的交通已完全恢复,未来一周内,每天都会有十多艘帆船,将物资源源不断的运往边陲镇。罗兰猜测巴罗夫接下来肯定要忙坏了,又是接收从公爵那里掠夺来的钱币,又是安置大批移民,也不知道嘱托卡尔搭建的临时木棚弄好了没。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想要尽快返回边陲镇,主持即将启动的种田大业。
招待大小贵族们用过午餐,罗兰打算去睡个午觉时,城堡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长歌要塞教堂的泰罗大祭司。
罗兰顿时睡意全无。
和边陲镇不同,教会在此地扎根已久,不但建设了教堂,还派遣了一名大祭司驻扎于此。这也是王子决定回边陲镇安心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教会长久以来的灌输和影响下,任何一位平民都可能成为他们的眼线,自己想要大众参与的计划将处处受制,而且女巫们被发现的风险也成倍增加。除非把教堂连根拔起,否则他的改革只会寸步难行。
对于要塞领主更换这种事,教会密切关注是十分正常的表现,罗兰反倒奇怪,他们能忍到今天才派出代表和自己打交道。不过来者的身份也不简单,担任大祭司的信徒已是教会的高层人物,负责监管一方,所辖领地类似于世俗的公爵。
他照例在大厅接见了对方。
泰罗大祭司是一名中年男子,穿着教会制式的白底蓝边长袍,年约四十岁上下,衣着和容貌都十分整洁,言谈举止如同一位彬彬有礼的贵族。如果不是屁股坐在女巫和王室这一边,恐怕任谁和这样的人交谈都会心生愉悦。
大祭司身上肯定带着高品质的神罚之石,为了避免意外,罗兰在会见前特意叮嘱夜莺远离对方所在的位置。
泰罗行礼后,罗兰邀请他入座,并吩咐侍从送上茶水。
不管心里怎样想,表面功夫还是要做到位。
“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代表圣城送来祝福,”泰罗面带微笑说道,“您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西境之主,愿神明保佑您。”
“谢谢,”罗兰用轻松的语气回道,“看来你们一点儿也不在乎我干掉莱恩公爵,夺取长歌要塞。”
“我们很少干涉世俗争端,只要能让人民过得更好,便是一位贤明的君王。至于他出生哪个家族,亦或来自王室,并不是教会关注的重点。事实上,教会晋升从来不看身份,我以前只是一位农夫的儿子,现在也能在教中担任大祭司一职,”他笑了笑,“请恕我直言,殿下,恐怕没有哪位农夫的儿子能成为公爵吧?”
如果他发动起义推翻王室,自己还能当上国王呢。罗兰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不作反驳,径直换了个话题,“那么你今天前来,只是为了送上祝福吗?”
“祝福只是一部分,我带来的还有合作。”
“合作?合作什么?”
“在扩大领地和势力上,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等等……”罗兰皱眉道,“你刚才还说教会很少干涉世俗争端。”
“很少干涉不等于不干涉,”大祭司仍心平气和道,“如今您哥哥提费科和三王女嘉西亚的争斗已令南境民不聊生。我说过,只要让世人过上平稳安宁的生活,教会便承认他是一名值得尊敬的君王。而您,正是这样的人。”
罗兰愣了愣,对方这是在表示想要帮自己争夺王位?他下意识地问道,“为什么?”
“你带领边陲镇的人民抗击邪兽,安然度过了邪魔之月,这证明了您的勇气和能力。从柳叶镇买入的大量粮食可以看出,您不想让子民挨饿受冻,这是仁慈的表现。兼具三种高贵品质,同时身为王室血脉,就是我们选择您的理由。”
罗兰压根不信对方说的理由,不过这番话至少证明,即使边陲镇处于大雪封山的孤岛状态时,教会也依然在注视着这块偏僻之地。
“怎么帮,派遣审判军为我作战吗?”
“我们也想尽快平息战乱,但这样做的话会激起大部分贵族的反感,因此我们只能从物资上提供帮助,”大祭司从怀里掏出两枚丸子,一红一黑,“这是圣城神祈室——也就是相当于你们炼金坊制作的药物,红色药丸可以让您的部下暂时拥有强大的力量,而黑色药丸可以使他们对伤痛、严寒、灼热的忍受力提高数倍。有了这种药物,您的军队将无人可挡。而教会只收取最基本的制作费用,”他顿了顿,“一枚五金龙。至于这两枚丸子,可以当做赠送给您的试验品,以证明我所言非虚。”
“你们要求的回报是什么?扩大教众范围,在每个领地上都建立起教堂?”
“如此当然好,不过平息战乱才是我们的本意。只要人民安稳下来,自然会投入神的怀抱。”
罗兰收下药丸,“听起来很神奇,但我暂时并没有争夺灰堡王冠的打算,无论是提费科还是嘉西亚,都是我的至亲血脉,我不愿伤害他们。”
“我能理解,”大祭司笑了笑,“可有时候亲情也阻挡不了权利的诱惑,特别是当你成为他们夺取权利路上的绊脚石时。药丸只是起步,我们能提供的帮助还有许多,如果您决定踏出那一步,随时可以来教堂找我。”说到这儿,他站起身,弯腰行礼,“教会的决议我已带到,愿神明与您同在,殿下。”(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四章 返回小镇
“这大概是我见过你撒谎最多的一天了,”泰罗离开后,夜莺从迷雾中现身说道。
“谁让来者是教会的大祭司呢,”罗兰摊手,“怎么样,能分辨对方的谎言吗?”
“不能,他周边的景象被神罚之石吞没了,我只能看到一团黑暗。”
可惜不能把大祭司像贵族那样对待,罗兰遗憾地想。他将那两颗丸子放在桌上,“你说,这东西真有他们讲的那样神奇?”
减缓伤痛的话,吗啡可以做到,至于让士兵变得力大无穷,听起来像是肾上腺激素的效果,问题是提取这两种物质做成药丸?教会有这技术水平早就应该征服世界了。
等等……罗兰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会不会是跟魔力有关?
“你能看到魔力的流动吧?”他望向夜莺,“这两颗丸子上有魔力存在吗?”
夜莺仔细观察了会,“看不到魔力,不过,它有点像神罚之石。”
“神罚之石?”罗兰怔住。
“嗯,”她点点头,“你也看过迷雾下的世界,只有黑与白两色,但那种黑和神罚之石形成的黑暗不同,后者更像是一个空洞,把周围的世界吞入其中。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种感觉……”夜莺犹豫了下,“与其说洞里漆黑一片,倒不如说里面什么都没有。”
“虚无?”
“没错,就是虚无,”她点头道,“这两个丸子上同样有着虚无的痕迹,只是极为细微,而且……也非圆形的空洞,倒像是一节节流淌的黑色细丝。”
“这些虚无能影响你的能力吗?”
夜莺抓起丸子,展开迷雾,很快又退了出来,“似乎没什么影响。”
“看来有必要找个死刑犯来试吃下这两颗药丸试试效果,”罗兰用纸将丸子小心翼翼包起,揣入怀中。
“没想到教会也这么看好你,”夜莺坐回到王子身边,有些郁郁道。
“如果大祭司没有戴神罚之石,我敢打赌十句有九句是谎话。”罗兰撇撇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所做的和他们所求的,根本对不上号。”
“为什么?”
“看看他们想要的:更多的教堂、更多的信徒、一个由自己扶持起来的王子或国王,从此坐实君权神授的宣传。一个稳定的国家,更利于他们开拓信徒,发展势力。不然年年战乱之下,教堂和修道院也会沦为难民和贵族的抢劫目标。”
“可他们不正是看中你能为人民带来安稳生活吗?”
“并非如此,”罗兰摇摇头,“稳定源于统一或均衡,哪怕君王天天吃喝玩乐,统一国度的人民也比处于战火中的难民过得更好。所以他们扶持二王子不奇怪,扶持三王女不奇怪,跑来扶持我就太奇怪了——特别是在嘉西亚大获全胜的时候。”
这个时候若教会全力支持嘉西亚,恐怕王都及东线一带撑不到半年就会被她一口吞下。届时灰堡王国百分之七十的土地都将归于碧水女王之手,罗兰想,自己面临的压力也将大大增加。不去帮助强的,反而选择目前看起来最为弱小的自己,看起来教会这个决定对自己有利。可假设自己接受他们支持的话,灰堡两王之争的局面会变得更加混乱,上演异界版三国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得人口大幅锐减,财富快速流失,战火蔓延至全国,统一日期一拖再拖。
这对教会有什么好处?别说扩充信徒了,只怕建在各地的教堂都会被拆个精光。
“不懂你们贵族的想法,总是弯弯绕绕,”夜莺叹了口气。
“嗯,”罗兰笑着应道,“除了我之外。”
“……”女巫眯起眼睛,偏头瞪了王子好久,“奇怪,为什么这句话也是真的?”
三天之后,罗兰终于搬空了城堡和要塞图书馆,心满意足地乘坐小镇号踏上归途。
顺着赤水河靠近边陲镇时,河两岸的景象已变了模样,镇子对面被安娜烧出来的空地上,许多人正在忙碌——看打扮,他们应该就是先行运到小镇的农奴。而靠近绝境山脉的这一边,已搭起了许多个简易木棚,木棚里隐隐有人活动,罗兰猜测那些人正是农奴的家属。
这些人世代被绑在土地上,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农奴,由于看不到希望,大部分人都过着麻木的生活,趋势他们劳作的不是发自内心的渴求,而是奴隶主手中的皮鞭和索套。低下的生产效率简直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毫无疑问,奴隶制是工业化生产的敌人,属于必须废除的制度。但罗兰也不打算手一挥就让他们全部变成自由民,而是提供一个渠道,让他们能看到晋升为自由民的希望——因为主人大发善心让奴隶脱离奴籍是有先例可循的,这种折中做法即使传出去了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最多让其他贵族觉得自己不过是个滥好人而已。
等到未来时机成熟时,他再全面推行废奴法令,阻力也会小上很多。
码头附近挤满了帆船,显然这个小小的码头已无法负担如此沉重的运输压力。好在小镇号吃水较浅,可以无需码头直接靠岸。看来扩建码头也需要列上日程安排了,罗兰想。
一行人回到城堡后,他顾不上休息,回到办公室便立刻叫来了巴罗夫,让他汇报接受物资的情况。
而大臣助理也早有准备,从兜里抽出一卷羊皮纸,摊开在大木桌上。
“殿下,这些天您运回城堡的东西可真是吓坏我了,”话虽这么说,他脸上溢出的褶子却出卖了他的心情,“十二位学徒折腾了一晚上,才把各式钱币统计出来,总计一万四千余枚金龙!殿下,这可相当于普通城镇一年的收入啊!”
公爵积攒这些金龙恐怕花了不止二十年,罗兰想,来自于对西境人民的搜刮、掠夺和剥削。自己则要尽快把它们变成粮食、钢铁和机器。“那些宝石、首饰和工艺品呢?”
“还没来得及折算,不过保守估计也在一万金龙左右,如果送到王都去拍卖,价格会更高一些。现在它们都存放在您的城堡地下室里,”巴罗夫顿了顿,“不过如此一来,原本用于储存粮食的房间便不够用了,我建议您扩建城堡区,加盖仓库来储存其他物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五章 市政建设
“那送来的人呢?有分类统计吗?”罗兰问。
“是的,请看下面,”大臣助理指向卷底,“目前被送来边陲镇的共计一千一百人。大部分是农奴,已按您的要求安置在小镇外。匠人三十五人,已经拨给卡尔指挥了,他们的居所集中在文明新区,”巴罗夫说出那个拗口的名词,“不过殿下,这样好吗?我记得您原本是为女巫准备的。”
“我派出去散播小道消息的亲卫还未归来,这事进展比我想象得要慢,房子先给工匠和他们的家属用吧,以后再建就行了,”在罗兰的规划里,边陲镇是要全部翻新一次的,木质房和泥巴垒起来的平房都要改建为砖房,同时留下宽敞的街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部分巷子只够两个人并排通行。
“是,”巴罗夫点点头,“殿下,听说那边还会运来牛和羊?”
“嗯,不过不是现在,我特意让他们晚几天送来,和放牧人一起。城墙以西,绝境森林和绝境山脉之间不是夹着一片草原吗,改成牧场应该不错。城墙先炸出两处缺口来供人通行,毕竟它只在邪魔之月时才有用。”
现在人也有了,钱也有了,遏制边陲镇发展的瓶颈暂时消失,罗兰终于可以放手施展一番了。
他叫进门外的侍卫,吩咐道:“去把行政厅的卡尔找来,我猜他不在矿山的话,就一定在镇子外的木棚区。”
半个时辰后,卡尔走进办公室,弯腰行礼道:“殿下。”
从第一次见到这名石匠会成员起到现在已近半年,招入边陲镇市政厅后,他可以算得上这半年里最忙碌的官员,主持修建了城墙、样板房小区和木棚暂住区。三十五岁的他如今两鬓透出几缕银白,皮肤也变黑了些,但精神面貌却比第一次见时强上许多,说话声音中气十足。
环境能迅速改变一个人果然是句真理,半年前他还是一名小心翼翼隐藏自己,改头换面的石匠会逃难者,如今经历过项目指挥和亲手掌管工程后,举手投足间已有了些上位者的风范。不过最令罗兰欣赏的,是他那份愿意为他人付出的精神。
罗兰微笑着点点头,“坐到桌边来。”他将自己刚刚画出的几张草图递到对面面前,“你看看。我需要你修建些新东西。”
“这是仓库,嗯,底部架空可以有效防潮,”卡尔很快扫过第一张草图,翻到第二张时端详了好一阵子,“这个……是炉子?”
“没错,你需要在北坡山边修建五个以上的炉窑,用来煅烧水泥和烧制黏土砖,选址找空旷点的地方,考虑运料通道和堆场的位置,以后规模大了还需要扩建更多的炉窑。”
“是。”他翻到最后一张草图,皱起了眉头,“这……似乎是水沟?不对,上面还有顶板和挡墙……后面像是个池子。殿下,我不太明白。”
罗兰笑道,“这个是厕所,也是你最优先施工的项目。”
“厕所?”卡尔思索了会,“殿下,你打算把它建在哪儿?您的城堡里有便桶,侍从会定期负责处理这些桶子。而村民们大多不需要这种东西,他们直接在屋外就能解决。农奴也同样如此,排进赤水河即可,河水会带走这些污秽。”
所以今天在靠岸时才会闻到浓烈的臭味,罗兰摇摇头,把不愉快的记忆驱散掉,“正是如此,我们才需要改变这种陋习。”
“呃……陋习?”卡尔看上去有些不大明白。
对于习惯了随地大小便的平民来说,自然不会理解,一个随便闲逛也不会踩到地雷的世界会有多么美好,罗兰在心里腹诽道。“总之,你按着草图做吧,大致尺寸我已经标好了,用的正是之前确定下来的长度。位置就选在木棚区附近,至少建四个,两个两个挨在一起。除了中间这条水沟用砖砌外,外面的棚子、顶板、隔断都用木板搭设,这样可以节约不少水泥。”
“殿下,您是想把他们集中起来……那个,”卡尔卡顿了一下,显然他觉得在殿下面前谈论这等污秽之事实在有辱王室尊严,“可他们不进去怎么办?”
“我会发布命令让他们遵守的。你可以去组织人手实施了。”
“既然如此,谨遵您的旨意,”他点头道,“罗兰殿下,我还有一件事想向您禀报。”
“你说。”
“石匠会被迫解散后,很多人都和我一样,选择离开王都。我想写几封信,把那些我知道去向的石匠会成员招到边陲镇来。他们各有所长,比如您提到的炉窑,洛斯亚就非常擅长。殿下,不知……”
“完全没问题,”罗兰立刻拍板道,“把他们全部招来重组石匠会都行,酬薪就按石匠会时算,经验丰富的,纳入市政厅也无妨。”
“多谢您的宽厚,”卡尔躬身致意道。
等石匠走后,他开始撰写农奴的管理和脱籍制度。
边陲镇人口很快要迎来一个增长的高峰期,如果一直依赖粮食进口,一旦出现天灾,或被人截断商道的话,小镇处境就岌岌可危。因此除了工业外,农业也必须快速发展起来,尽早实现粮食自产自足。
王子相信,只要设置一条晋升之路,这些农奴很快便会转化为积极的农夫,加上叶子改良过的种子,赤水河旁的农田到夏天将会变成一片金色的麦穗海洋。
关于厕所优先建设的要求,也是为了配合农业发展而准备的——有了人、土地和种子后,最后需要补上的一环便是肥料。
罗兰当然知道人畜肥用起来十分麻烦,需要定期清理储存池,还要靠人力堆肥,远没有化肥方便。但化工业现在连个头绪都没有,他只好先用这种纯天然有机肥料来代替——至少人畜肥久经时间考验,直到二十世纪,一些农村仍能见到这种传统的施肥方式。
而异世界的人们对于肥料的认知少得可怜,绝大多数人认为粪便是一种污秽之物,除了用来恶心他人外,从来没想过它其实大有用处。因此在每年的耕种上,农夫们仍采用三轮耕种制度,将一片耕地分为三部分,轮流用于春播、秋播和休耕,以避免连续耕种耗尽土壤肥力。(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六章 小麦改造
轮耕制度对于人口密度不大的村庄或小镇还无所谓,但大城市周边土地紧张,还用这种方式就等于在浪费土地了。像银光城、坠龙岭和王都这样的地方,每月都要从其他城镇进口大量粮食。
利用人畜肥的第一步,就是先将它们收集起来。这就是罗兰决定尽早建立公共厕所的原因,同时还可以减少疾病传播,美化生活环境,简直是一举多得之计。等到剩下几批人员运来后,厕所也差不多建设完毕了。至于如何堆肥,如何耕地播种,他决定过几天再挑选一批经验丰富的老农出来单独传授。毕竟现在土地仍处于整平清理阶段,到开耕至少还需要一周时间。
处理完手头的活,他决定去后花园里看看叶子的试验田。
自从让叶子研究各类种子改良后,花园里所有能种花的地方都种上了农作物。她还按罗兰的建议,将花池分成许多区块并编上号,可以对比两组试验作物的发育成果。
罗兰刚踏进院子,便被一蓬蓬金灿灿的小麦晃花了眼。
“殿下。”见到王子,蹲在花池边的叶子起身拢了拢耳边的发丝,躬身行礼道。
“这都是你改良的成果?”他摆摆手,示意对方不必多礼,走过去兴奋地捧起一株沉甸甸的麦穗,用手指感受它饱满的颖果。
他对小麦能长成什么模样毫无概念,不过对比小时候在王都麦田里的记忆,那些麦穗不仅比他手中的要小,而且颗粒也瘪上许多。
叶子点头道,“我先让麦穗变大,催熟收获种子后,再将新种子种入花池中,就能得到这样的麦穗。不过……重复这一过程,反复播种两三轮后,就很难长出又大又长的麦穗了。我也不清楚为什么。”
很遗憾,在这方面我帮不上忙,罗兰想。根据自己那贫乏可怜的初中生物知识,大概是因为自交缺陷?南方种的都是水稻,和小麦天差地远,为了提高产量,种子也都是靠买的。不过能维持两代就已经具备实用价值了,一株小麦能产出一百三十粒以上的种子,第一批种子由叶子来改造,接下来让农夫做自留种,可以至少可以用上两年。
“这一片呢,为什么是空的?”罗兰注意到一处只有几根干枯麦秆的花坛。
“开始我就是在那里种的,或许是因为种上太多次了吧,”叶子不确定道,“我施放魔力的话小麦还能快速生长,但是撤去魔力后,它们会很快枯萎。”
看来魔力改造过的植物继续生长下去仍然需要土地供给营养,一些微量元素仍必不可少。罗兰走到最后一座花坛处,这里种植的麦子造型十分奇怪,一根手臂粗细的麦秆上挂着好几簇青色麦穗,秆中央还伸长出几根分支,分支上挂满了绿叶。因此每株麦子的体积也较为庞大,花坛里只种了两株。
这就是罗兰让叶子试做的魔改版——小麦树。
他设想的方向是将小麦变得像香蕉树那样,从枝桠上结出果实,每年定期收割,从而省去耕田播种的麻烦,同时长出更大更多的绿叶,提高光合作用,减少对土地的要求。目前来看,粗壮的麦秆和分支略有些占地方了,而且只有枝头长出麦穗也不符合最初的设想。要不,让叶子试着往葡萄藤方向改进?罗兰想,毕竟她没有见过真正的香蕉树,而葡萄在灰堡不算稀罕产物,有个对比的话应该更容易模仿。
“这三株麦子的种子不能用于播种,”叶子说道,“我试过了,麦粒种下去后也无法发芽。但它确实能反复结果,您看到的麦穗已经是第二批了。”
不能发芽意味着每株小麦树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需要叶子亲手改造,目前种植价值不大。“你做得很不错,大麦穗的品种就叫黄金一号吧。我会在赤水河南岸留一块试验田给你,周围用围栏和隔板遮蔽起来,你尽快在那里催熟出一批黄金一号,用于今年的春耕播种。”罗兰吩咐道,“至于花园里,就继续用于改良新品种,我刚又想出了不少点子。不光小麦作物,葡萄也值得试一试。”
可惜叶子只能从宏观层面去理解一种作物的特性:比如果实多、味道甜、枝桠密集等等……如果她能理解到微观层次,是不是就能直接操控基因,进行细微而精确的调整?例如让植物可以吸收可见光以外的光照——如紫外线、x光、甚至电离辐射来进行光合作用,直接产出淀粉、葡萄糖、蔗糖等储能物质,那样人们就可以直接在培养槽中种植作物了。
待到傍晚,四王子在赤水河边燃起了篝火,令卡特和亲卫们将所有农奴聚集起来。一盆盆大锅被领民搬运到此地,架在新搭起简易的泥灶上,生火熬粥。
农奴们望着在背对篝火,身影被火光拖出狭长阴影的新主人,惶恐地低下了头。也有一些胆大的,仍时不时偷偷望向王子。
罗兰站在篝火前,向这一千多人宣布自己订下的规章。
“我是罗兰.温布顿,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西境的主人!”
“把你们召集到这里,是想告诉大家,能来到这片领地,是你们的幸运!只要努力劳作,你们就能摆脱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没错,我将给你们一个摆脱奴籍,成为自由人的机会!”
农奴中顿时响起一阵哗然。自由民意味着什么,这些农奴心里十分清楚——他们可以不用再受主人的残忍虐待,不必再被强迫进行无休止的耕作,田里产出的作物不用再全数上缴主人,他们的儿子和女儿,也能脱离农奴的身份。
罗兰等待片刻后,继续往下说道:“从明天开始,你们每个人都将分到一块固定的土地,同时会有人指导你们如何耕种才能收获更多的麦子。第一年,田里的收获你们可以自留三成,七成上缴给边陲镇。收获最好的那一批,将晋升为自由民!”
“成为自由民后,你们的家人可以一并免除奴籍,至于接下来是继续耕种还是在镇里寻找其他营生,都由你们自己决定。选择耕种的,收获粮食的两成作为佃租上缴,剩下的八成由你们自己支配。另谋营生的,田地收归领主,当然,也无需上缴任何粮食!”
此话一出,现场只剩下一片呼吸声,此刻忽然不知谁喊了一句,“殿下,您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罗兰一字一句道,“身为领主,我从不欺骗自己的子民。”
“殿下仁慈,”有人不禁低呼出声,随后声音很快变得高亢起来,“王子殿下万岁!”
前排一位农奴随着呼喊声跪了下去,接着是第二人、第三人……
直至场中跪下去黑压压一片,呼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人们的声音最终汇成同一个节奏,“殿下仁慈!”“王子殿下万岁!”
自从有了回音,就再也不需要托了,王子想。
他拍拍手,向身后的侍卫吩咐道,“开饭!”(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章 温蒂
等到罗兰睡去后,夜莺从迷雾中现出身形,轻手轻脚地帮他理了理被子,盖住露在外面的手臂,又站在床边默默注视了片刻,才悄无声息地穿过楼板,回到自己房间。
“你还没睡?”看到仍坐在床头看书的温蒂,夜莺略微有些意外。
“怕你做错事!”温蒂瞪了她一眼,“殿下又不是幼儿,有必要看护到睡着为止吗?”
“殿下已经派人去其它城镇散播此地有女巫组织的消息,万一闻讯而来的女巫对殿下有意加害怎么办,我也是以防万一嘛。”夜莺拿起湿毛巾,随意擦了擦脸,随后依次解开身上的红色腰带、手腕皮甲、披挂扣带,最后褪下一身白衣——这套装束是王子殿下的新作,纯白色兜帽外套的搭配看上去明明无比打眼,他却认为这十分适合刺客。
夜莺细心地将衣服挂起,抚平每一处褶皱。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包裹在一件轻纱之内,紧实的腹部和大腿上看不到一丝赘肉。
“能有什么意外的,”温蒂放下手中的书本,“城堡里住着姐妹们,外面有侍卫巡逻。再说了,你不是早把石头塞在他枕头下了吗?以前你可是从来不碰那种东西的。”
“好啦,我也是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嘛,”她往床边一坐,脱下长筒靴,修长的双腿并拢往上一扬,带动身子翻到温蒂身边。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上次说的话听进去啊,”温蒂叹了口气,“薇罗妮卡,我们是女巫。”
“我知道的,温蒂,”夜莺点点头,“我们是女巫。”
而王子殿下会迎娶一名女巫——这是他亲口说的,而且……没有说谎。
当然,这条情报不到万不得已时,夜莺是不会宣传出去的。在心底跟温蒂说了声抱歉,她转换了个话题:“你对教会还有什么印象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温蒂怔了怔。
“罗兰殿下在要塞城堡时,教堂的大祭司前来拜访过他,并表示愿意支持他夺取王位。”
“他怎么回答的?”她的声音紧张起来,“还是谈话前他让你出去了?”
夜莺笑着摇摇头,柔声说道:“他只是嘱咐我注意避开对方邪魔之石的范围。而且殿下自己也没有临时佩戴那东西。温蒂,殿下没有答应教会的邀请,他拒绝了对方。”
后者松了口气,随后又显得有些惆怅,“可惜我们对殿下的帮助实在有限,不像教会那样,势力覆盖整个大陆。如果罗兰殿下答应他们,只怕很快就能登上王位吧……”
“谁知道呢,殿下说大祭司满嘴胡言,根本不能相信,”夜莺顿了顿,“只是有件事情我很在意。”她把红黑药丸的事说了一遍,“在迷雾中,丸子跟神罚之石具有同样的色泽,这简直不可思议。姐妹们都见过吞下神罚之石的下场,跟自杀没什么区别。大祭司说是圣城神祈室研究出来的药物,你以前在修道院时听说过这个机构吗?”
共助会离开银光城时,哈卡拉曾带领夜莺、追风、石女设陷阱抓捕过那些为了赏金尾随而至的恶棍,并对其实施了报复——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将他们佩戴的神罚之石塞进嘴里,逼迫他们咽下去。吞下神罚之石的恶棍会很快死去,全身像脱水般缩卷起来,犹如暴晒过的鱼干。
“我不知道。”温蒂闭上眼睛,缓缓说道,“自我记事起,就生活在旧圣城的修道院。那里四面都是高墙,除了天空外看不到其他景色。整天活动范围都在院内,认字和识图都是修女长教的。我到现在还记得她的名字,法丽安。她给我们读的书中,有一本是专门介绍旧圣城的,城里有教堂、修道院、藏书馆、纪念堂和英雄墙,但从未有听过神祈室这个地方。我在修道院里生活了十多年,直到那场意外发生……”
夜莺之前听温蒂提到过,修道院曾经被女巫攻击,许多人死于那场意外。而她也是趁着混乱侥幸逃出了修道院,“虽然不知道哪位女巫有如此勇气,敢向教会单独发起挑战,不过她至少拯救了你。”
“不,薇罗妮卡,女巫来自于教会。”温蒂摇摇头,“她和我一样,也是修道院的一员。”
“什么……意思?”
“生活在修道院里的女孩子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种像我这样,从小就待在这里,不清楚自己来历的;一种是流浪儿或孤儿,被各地教堂收养后送到此地的;还有一种则是被父母卖给教会的。管理者根据年龄把大家分开,安置在不同的宿舍内,学习内容也不一样。最低龄的学认字,十到十四岁的学颂歌,十四以上的学礼仪。所以修女长也称我们为识字班,年纪大的称为唱诗班和教礼班。教礼班的女子一旦成年后,便会被送离修道院。”
这些事她还是首次听对方谈及——以前温蒂从未细说过自己在修道院的经历。
“最开始几年,晚上经常能听到女孩子们发出的惨叫——都是从唱诗班和教礼班那边传来的,我还不大明白是怎么回事。直到升至唱诗班后,才发现原来晚上会有教会的大人光顾宿舍,从床上拖走几个,直到白天才送回来。有时候……也不一定会全部送回来。”
夜莺咬紧了嘴唇,她当然知道温蒂所说的意味着什么。
“这种事情每个月都会有一两次,频繁的时候,几乎两天就有一次。后来我被选中了,法丽安将我拖出房间,在我耳边低声说忍一忍就好。我被她拽到庭园角落一座半掩于地下的屋子里,屋内灯火通明,墙上拷着一名教礼班的女子,有四到五人在……”她的声音有些轻微的抖动,“当他们向我靠拢过来时,那名女子忽然挣脱了镣铐,掐住了离她最近一人的脖子,像拧断鸡脖子一样杀死了他。”
“她……觉醒了?”
“我不清楚,”温蒂摇了摇头,“那些人虽然脱掉了衣服,但仍戴着神罚之石。她一个接一个地杀死了他们,其中一人被她活生生地拉断了四肢,死之前似乎在说……超凡者。大人的惨叫声惊动了守在屋外的卫兵和法丽安。他们打开铁门冲进来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而女子直接朝他们扑了过去。”
“超凡者……是指女巫吗?”夜莺问,“卫兵也不是她的对手?”
“差距太大了。我后来才知道,那些卫兵就是审判军。其中一人吹响哨子,另一人持剑迎上,当第一声哨音结束,拦在前面的审判军就已经被她用手洞穿了胸膛。教会的制式盔甲在她面前如同纸片。”(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八章 药丸试验
“接着她捡起审判军的长剑,刺死了法丽安,又将另一名审判军劈成两半,剑刃都断成数截。但哨音惊动了整个修道院,不少人提着油灯朝这边赶来,她扒下法丽安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拾起另一人的武器,孤身朝蜂拥而来的守卫走去。”
“我坐在血流满地的屋子里发呆了好一阵子才回过神来。那些死者中有一人掌管着修道院各个出入口的钥匙,我从散落在一旁的衣服里翻出了钥匙,同时把他们身上的神罚之石也一起剥下——那时候并不知道石头的作用,只是觉得晶莹剔透的模样或许能卖上点价钱。修道院的神官、看守和审判军都被她吸引走了,我几乎毫无阻拦地走到后院一侧不为人知的小门,将钥匙试了个遍,最终打开小门离开了修道院。”
“再后来,石头只买掉了一颗,其余都被人抢走,我就靠着那十来枚银狼,一路流浪到海风郡才停下。两年后的冬天,我也觉醒成了女巫。”温蒂顿了顿,“这就是我全部的故事。”
夜莺握住对方的手,沉默了好久才开口道:“那名教礼班的女子呢?”
“或许死了,或许逃走了。我后来打听过,教会称修道院当时发生了火灾,随后关闭了它。没人知道,也没人在乎里面的女孩子们去了哪里。她们都是被遗弃之人。”
夜莺长长叹了口气,将温蒂拥入怀中,“现在你有了我们。睡吧,温蒂。”
过了许久她才轻轻应道,“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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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罗兰打了个哈欠跨进办公室门时,便看见夜莺一脸严肃地坐在桌边等他。
“唔,发生了什么事?”
“你听说过超凡者吗?”她沉声问。
见王子摇头,夜莺把昨晚温蒂说的故事复述了一遍,“如果不是觉醒,我很难想象一名未成年的女子能轻易斩杀全副武装的审判军。”
“不受神罚之石制约的女巫……”罗兰听完后思索片刻,想起自己给女巫能力划分的类别,“难道她是自身强化型女巫?”
“自……什么型?”
罗兰从屉子中抽出一张纸递给她,“我根据你们使用魔力的方式,做了一个基本分类。强化自身型女巫无时无刻不在消耗魔力,改造自身,这种变化不受神罚之石影响。虽然一般女巫的身体素质也会因为容纳魔力而得到改善,但强化型女巫更为突出。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书卷在教会眼里应该也属于超凡者。
“书卷?”夜莺怔了怔,“可是她……”
“可是她并不擅长战斗,对吧。”罗兰笑着说道,“这个分类并不以强弱作为判断标准,也不一定完全正确,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推测。一位力量强化型女巫,确实能给教会造成很大的麻烦。没了神罚之石的制约,她可以选择性地截杀审判军小队,或者单枪匹马挑掉小城镇的教堂。不过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而且觉醒为自身强化型的女巫必然少于其他两种类型,不然就是女巫反过来追杀教会了。”他虽然说得轻松,不过联想到那一红一黑两粒丸子,心里便有种隐隐不安的预感。
超凡者再少,这一百年来总该出上那么十几个吧?其中只要有两三名力量强化型,就能搅得教会心神不宁。例如趁着每年邪魔之月,教会将全部精力集中在赫尔梅斯防线时,大肆清其他城市的教会设施,把教堂、祭司、神官一并干掉,这样数年下来,教会的信徒恐怕会大幅减少。
然而除了温蒂恰巧遇到的这位超凡者外,罗兰再也没听说过一起女巫反攻教会的事件,而且就连温蒂小时候所居住的修道院,都被一场大火掩盖,教礼班女子的下落亦无人知晓。
教会绝对不愿意坐以待毙,他想,或许他们已经拥有了对抗超凡者的手段,而这两枚药丸便是其中之一。
不管如何,先测试下药丸的效果吧。
想到这儿,罗兰叫来门外的亲卫,让他去监牢提取一名犯人,并把卡特一并招过来。
测试场地被安排在城墙之外。
为了以防万一,罗兰调来了四组第一军士兵,围着测试场地环绕成一个圈,持枪戒备。
城墙上除了他和夜莺外,还站着安娜和娜娜瓦。只要没有神罚之石,安娜的碧绿火墙足以保护自己的安全。娜娜瓦则可以提供最快捷的治疗。
“没有问题吧?”罗兰俯下身子,对着下方活动筋骨的卡特.兰尼斯问道,“不要轻视对手。”
“放心,殿下,”卡特戴上头盔,“您的首席骑士可不是浪得虚名。而且,对方使用的是木剑,根本没有伤到我的可能。”
测试对象是一名抢劫杀人的死刑犯,罗兰也不喜欢玩戴罪立功即可免死这一套,他直截了当地告诉犯人,为测试献身的话,家人可以获得五枚金龙的酬金。对方犹豫片刻后同意了这个条件。
卡特原本还希望对方穿上盔甲,拿起铁剑和他来上一场公平的较量,罗兰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如果死刑犯用上锋利武器,危险度会成倍提升,万一把骑士脑袋砍下来,娜娜瓦也没有办法救活。至于不穿盔甲,本身就是为了测试黑色药丸的疼痛忍耐性。
犯人服下两颗药丸后,脸上的表情很快发生了变化,额头和手臂上一条条青筋暴起,皮肤透出深红,呼吸也急促起来。他抓起木剑,向静静等待的骑士猛冲过去,速度堪比奔狼,脚下的泥土被踏出了一个个小坑。
卡特看上去也有些讶异,但仍不慌不忙地侧晃一步,提剑横斩。这一招能迫使对方改变朝向,不然便会被剑身切入肋骨。
对手不过是个杀人犯,除了一身狠劲外,并没有经过任何格斗训练。他毫不意外地扑了个空,侧胸被划开了道深深的口子,血液流淌而出。这样的伤势足以影响他半边身子的活动,可他看上去满不在乎,转身又朝骑士扑来。卡特故技重施,不过这次有了些许变化,当两人擦身而过的瞬间,犯人扭身单手朝骑士的位置挥出木剑,这种别扭的发力姿势理应不惧威胁,但木剑扫出的瞬间骑士只看到一抹幻影,他下意识举剑格挡,强大的撞击力震得他倒退两步。木剑也应声而断。
“有点力气嘛,”卡特甩了甩手,“给他把剑,再来。”
犯人没有接过士兵丢来的木剑,而是突然转身,向迷藏森林方向冲去,眨眼间他的速度就提到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境界——如同一匹飞驰的野马,他双手横在身前,径直撞在一名正准备举枪开火的士兵身上。后者发出一身惨呼,人被撞得腾空飞起,此时其他士兵已经扣下扳机,犯人背后冒出几点血花,但速度仍然不减,很快冲出包围圈,几个呼吸间已跑出去十余米。
“别让他跑了,”卡特大喊道,“牵我的马来!”
还没等骑士翻身上马,犯人忽然一震,难以置信地望向自己腹部,一道斜向横贯腹腔的口子哗啦敞开,热腾腾的肠子一股脑地滚了出来。
缓缓回过头,一名白衣女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手中持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九章 课程再开
受伤士兵很快得到了娜娜瓦的治愈,接合骨折对她来说已是得心应手。罗兰让第一军返回营地后,现场只剩下首席骑士、女巫和几名亲卫。
他阴沉着脸,走到尸体边,指挥卡特切开对方背后的中弹处。
血孔约为一指半深,切开后发现铅丸已破裂,所受创伤基本和常人无异。
“你怎么看?”他问卡特。
卡特也显得有些懊恼,大概是没想到让个从未接受过剑法训练的人给晃了一招,“空有力量和速度罢了,若不是想看看他能做到何种地步,第一击我就能砍下他的脑袋。”
“如果对方是一名骑士呢?”
“这……”卡特想了想,“如果是公爵手下的那种骑士,我大概还能勉强应付,但换成王都骑士团的凛风骑士或钢心骑士,我就无力招架了。”
罗兰不置可否,大家都凭技巧和剑术决斗,卡特说的或许没错,不过加上装备的话,形势便会急转直下。假设测试时犯人穿着重甲,带着铁盔,用一把双手巨剑,他绝对无法轻松取胜。
强大力量带来的提升是多方面的——可以背负更厚重的盔甲和武器,可以爆发出更快的速度,可以进行更持久的作战。罗兰觉得自己得更正之前在长歌要塞时的想法,肾上腺素?不,这玩意比肾上腺素要可怕得多,激素最多激发人体的潜能,而红色药丸显然已经使犯人突破了自己的极限。尤其他奔跑时所展现出来的速度和冲力,几乎可以媲美重装骑兵。
黑色药丸同样效果惊人,几乎切断肋骨的横斩和近距离枪击都无法令他停止行动。若是普通人,早就因为疼痛而失去战斗力了。
一个无惧痛苦的怪力平民就已经如此强悍,若是一群训练有素的士兵呢?想到大祭司说的话,罗兰不禁皱起了眉头。
“殿下,”夜莺开口道,“您看他的皮肤。”
犯人手部表皮褪去最初的红色后,已变成一片灰白,同时出现了大量褶皱,像是正在蜕皮的蛇。罗兰用刀柄戳了戳,发现皮下不再是坚实的肌肉,而是空荡荡的触感。切开后,发现皮下脂肪全化作了粘液,而肌肉也跟着萎缩了。
“这种现象跟吞下神罚之石后一样,”她望向王子,“药丸中确实含有石头的成分。”
“可光吞下石头不会产生增幅力量的效果,”罗兰思忖道,“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出如此不科学的玩意儿的?”
药丸似乎具有强烈的副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是永久性的还是可以恢复的,罗兰更倾向于前者。如果是后者的话,这种类似吗啡与肾上腺素混合加强版的药品完全称得上战争神药,只要根据恢复时间分批服用,教会利用它一统天下都不足为奇。
即使它持续时间短暂,有副作用,也足够值得自己警惕了,罗兰想。如果教会转而支持提费科或嘉西亚,自己将有可能要面对一支嗑药军队。
更令他不安的是,教会愿意把这种东西拿出来出售,就没考虑过灰堡统一后,新国王利用药丸反咬他们一口吗?灰堡能征召上战场的炮灰可比新旧圣城要多得多,拼消耗的话,审判军只会被一点一点消耗殆尽。
除非……他们手中掌握着更强的牌,根本不在乎这样的事发生。
罗兰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他原本打算通过攻打长歌要塞解决小镇人口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再主抓教育、生产和农业,争取短时间内将边陲镇扩建为城市,至于兵器研究暂时先放一边。不过现在看来,军队的建设同样不能放下,第一军要扩充人数,燧发枪仍要继续生产,新武器研究也得尽早列上日程——例如后膛枪和定装子弹这两样神器。
后膛枪的机械原理倒是不难,定装子弹可以用纸做,也可以多次冲压铜片而成。
唯独用于定装子弹的底火,罗兰仍没有一丝头绪。他只知道那玩意叫雷酸汞,按字面意思,原料必然有硝酸和水银。至于还需不需要掺别的东西,他一时也记不起来。而且印象里这东西制作时对湿度和温度都有要求,危险性较高,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手指炸上天。想了想,他还是决定花重金招一批炼金师回来,在小镇角落建个实验室让他们自己去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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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罗兰把安娜和书卷喊进了办公室。
如今边陲镇的财政荷包已经鼓胀起来,他很快就要把一半资产投入到义务教育这个耗钱多,收效慢的大坑当中。
工业社会需求的是拥有基本文化素质的优质工人,而不是空有一身蛮力的文盲。若普及教育做不到位,人口红利只会变为人口负担。
鉴于此,他打算从今天起,每晚都抽一些时间出来开堂授课。等到书卷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掌握后,差不多镇里也能完成第一批识字扫盲的任务。
书卷作为今后的教育先驱者以及全能老师,罗兰自然要将毕生所学都传授给她。而叫上安娜一起则是出于他的偏爱。
安娜没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对知识的渴望和主动学习的意志却是所有女巫中最强烈的。他经常能看到对方在自己书柜中翻找书籍,半年下来,只怕那为数不多的几本书都已被她翻遍了。除此之外,她对新事物的接受速度和逻辑思维方式也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
接过书卷幻化出来的数学、物理初级教科书,他开始讲述今天的教学内容。
从最开始的加减乘除,到稍微复杂一点的方程计算,安娜的理解能力明显胜过书卷不少。换到物理时,书卷差不多是先将罗兰讲的话原封不动记忆下来,再慢慢理解。而安娜还能时不时提出几个问题。
例如基本粒子长什么模样,为什么基本粒子构成的万物形状各不相同等等……
有些罗兰还能回答,有些他自己也答不上来。
例如魔力到底是什么。
他只好把之前思考的猜测拿出来讲了一遍,称魔力也许是一种能量,和电能、热能相似,目前只有女巫能使用它。不排除以后其他普通人也能通过某种方式储存和使用魔力。
安娜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教导女性,尤其是风采出众的女性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不觉,蜡烛已经换过两次,新的一支又要到底了。
忽然间,罗兰听到了细微的呼声,夜莺躺在沙发椅上不知不觉已经睡着——或许这样的课程对她来说宛如催眠曲,迷雾解除了遮蔽,她完全称不上优雅的睡姿暴露在三人眼前。
王子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决定今天的课先上到这里。他脱下外套轻轻盖在她身上,吹熄蜡烛,同忍着笑意的安娜和书卷一道关门而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章 进化的能力
安娜回到房间后,将一簇绿焰扔进盛满水的大木桶中,不一会儿水面便腾起了热气。
她脱光衣服,跨入桶里。
女巫们想要清洗身体时,都会来找安娜帮忙烧水——毕竟从厨房提热水上来是件很麻烦的事。殿下知道这件事后显得颇为惊讶,似乎难以接受洗澡水留着反复用的做法。
想到这里安娜就觉得有些好笑,平民家的人,一个月都很难清洗一次身体,打来的水多次使用实在是再常见不过了。
他甚至没有察觉,这些被他接纳收容的女巫生活面貌发生了多么大的改善。安娜摇摇头,罗兰.温布顿殿下看似博学多才,在某些地方却称得上……笨拙。她从书本里读到的故事,王子不都应该从小就参与各种宴席和交谊会,游走于花丛之中吗?可以不学无术,可以胆小怯战,但至少善于交际。
不过,这种感觉却意外的让她安心。
殿下脑袋里装着许多让她惊叹不已的知识,例如利用蒸汽运转的铁机器、例如通过计算让石头浮在水面上。还有今天的课程——这个世界竟是由无数细微的小球构成,它们是如此微小,需要放大千万倍,才能被肉眼看到。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无处不在,无论是固体、气体还是液体,无论是人、花草还是石头,分解到最后,基本都是一个模样。
不可思议,安娜想,殿下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擦拭完身体,她一把火烘干了身上的水滴。披上衣服,坐回到书桌前。
桌子中央正摆着那本罗兰撰写的教科书。
趁着幻化之书还有一段持续时间,安娜从书卷那里借来了这本教材,想睡觉前再多看一会儿。
书从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入手,像剥洋葱一般循序渐进,有些地方还配上了生动有趣的图片。闻所未闻的新奇知识让她沉迷其中,安娜发现自己翻开第一页后就很难再停下来。
不过前面的内容还较为浅显,后面的则越来越难理解,例如温度一节写道,冷和热都是小球活跃程度的表现,得到的能量越高,小球越活跃,宏观看来也就越热。如果殿下说得没错的话,那自己的绿焰放大后也是一个个跃动的小球?
蜡烛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烧到了底,火苗晃动两下,熄灭了。此刻幻化之书也正好到了时限,书页和字迹渐渐变得透明,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黑暗顿时吞没了房间,直到一朵绿焰从安娜指尖绽放,驱散了涌入室内的夜色。
望着空荡荡的桌面,她心中有些怅然若失。
举起右手,幽碧的魔力之火宛如一簇萤光,一动不动地静立在指尖。
她忽然想试一试,如果万物都是由小球构成的,那么它也能变得像小球那般细小吗?安娜闭上眼,构想它由无数粒子堆积而成的模样。
火焰开始发生了变化。
它由一团水滴般的外形向细线变化,越来越细,也越来越长,最后犹如头发丝一般。
安娜感受到了这番变化,还远远不够,她想,头发丝对于小球来说,仍然庞大得多。它还可以变得更细。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绿焰似乎很难再变化下去了,焰体的光芒变得暗淡,细长的绿光颤抖起来。
或许不能用堆积,而是串联……殿下说,小球之间有着相互固定的锁链,或许自己该重新塑造它的形态。
安娜脑海中的粒子火焰晃动两下,碰的一声被打散了,它们不再紧密相连,而是像繁星般飞散开来。细长的绿焰也消失了,但在她的意识中,火焰依然存在,不过已不再具备最初的模样——在深邃无边的黑暗中,大部分繁星陨落后,剩下的一小部分正在缓缓重聚,它们一个接一个排成长列,最终形成了一道由星芒构成的细丝。
温度是活跃程度,她想。
念头刚至,这线条便摆动起来,像是有人捏住它的一角,轻轻一抖。在这一抖之后,细丝的摇摆起伏便再也无法停止,一道道波纹顺着它荡漾开来。
她的世界中如同泛起了涟漪,事物之间不再有明显的轮廓线,它们随着这道波纹雀跃不已。魔力同样如此,她甚至觉得,伸出手指,弹拨出第一道涟漪的,就是魔力自身。
她睁开双眼,一切又归于平静。绿焰已不见踪影,等到眼睛适应房间的黑暗后,书桌、衣柜、烛台……屋内的摆设一样一样从阴影中现出身形。浅蓝色的月光透过窗子洒在地板上,映出小块灰白。一切看起来和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但在她眼中,世界已变得截然不同。一道黑色的细丝浮现在空中——安娜知道它并不是真正被“看到”,而是来自于自己的感知。
她从桌子底下摸出一块练习用的铁锭,摆放在面前。
黑丝遵照她的意志缠绕住铁锭,随后快速收拢。像热刀切黄油一般,细丝游刃有余地嵌入铁锭之中。在安娜的意念下,这根细丝所产生的高温要比绿焰强上数倍,却被限制在极窄的范围内。铁锭很快断成两截,她拿起半块,只见断面处光洁平滑,摸上去时还能感受到微热的余温。
接着她把铁锭立起来,让黑丝立于顶端,再分裂出一条平躺的细丝,与之相互垂直。
这是殿下在授课时讲述的数学知识,以一点为中心,用一条绷紧的线绕着中心环绕一圈,便能画出精准的圆。圆面积就等于线的长度乘以自身再乘以一个固定常数。
安娜控制横向的细丝端头向下弯折出一个直角,贯穿铁锭直至桌面。接着让它围绕中心黑线轻轻转动——比起之前只能调整绿焰形态或温度的整体变化,这些由粒子组成的黑色火焰不仅可以变成任何形状,各个部位的温度也能分别操控。
旋转一圈后,一段标准的圆柱体便被切割成型。
由于接合处太过紧密,安娜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从铁块中敲打出来,如同之前看到的断面一样,整个铁圆柱外壁光滑无比,在月光映照下,她甚至能在上面隐隐瞧见自己被拉长的脸。(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魔力的表现形式
天刚亮时,罗兰便被夜莺从被窝里拉了出来——记得上一次发生这种事时,还是娜娜瓦被提古.派恩发现女巫身份的时候。
“怎么回事?镇里又发现新女巫了吗?”他揉着眼睛问道。
“不,殿下!”夜莺一脸激动地嚷嚷道,“安娜……安娜她的能力又发生了变化!”
“又?”罗兰还没完全从瞌睡中清醒过来,“她不是已经成年了吗?”
“是成年之后的再次变化,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惊人的魔力形态,简直就跟实体一样。”夜莺端来了洗脸盆,“书卷和温蒂也都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您快去看看,大家都在办公室等您!”
罗兰随便洗了把脸,披好衣服跟着夜莺来到二楼,走进办公室,十一位女巫顿时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其中安娜的眼睛有些浮肿,像是一夜没睡好似的。
“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最先开口的还是夜莺,“早上我穿过安娜的房间时,看到她正趴在桌前睡觉,桌上摆着一堆铁疙瘩。我准备过去叫醒她,走近了才发现,她体内的魔力变成了……”她停顿片刻,似乎在想该如何形容才好,“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形状,像是一个不断转动的方块。”
“方块?”罗兰走到安娜身前,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对方除了精神略显疲惫外,其他地方看不出有什么不同。接着他注意到了桌上摆放的一截圆柱体,材质似乎是生铁,灰白色的平滑表面和顶端平整的切口让他以为自己眼花了,“这是……”
“安娜弄出来的,”夜莺说道,“用她的新能力。女巫觉醒后,体内便会聚集魔力,起初像雾气一样淡薄,几年后会慢慢变成一团颜色各异的气状漩涡,例如温蒂的是白色的,叶子的是绿色的……而安娜以前的魔力就十分庞大,成年后凝聚了不少,呈墨绿色,但现在,她体内的魔力只有拳头大小,跟固体一般,完全不透明了。”她拿起办公桌上的鹅毛笔,大致描绘了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虽然夜莺的画技十分糟糕,但罗兰仍然分辨出那是一个立方体。
他望向安娜,“昨晚发生了什么?”
安娜将自己的经历讲述了一遍。当她说完时,其他女巫依然是一副茫然的模样,完全不明白她口中的小圆球、振动、连接和能力变化有什么关系。
只有罗兰心里微微一动。
魔力在他的设想中是一种能量,女巫则是释放它的终端。魔力可以转化的效果无穷无尽,但最终会形成哪种效果,取决于操控它的女巫,或者更进一步说,取决于女巫的想法。
如果他的猜测没错,思想能对能力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简单来说,一个从未见过飞机的人,很难想到巨大的铁鸟能在空中飞翔;一个从未见识过宇宙的人,自然不知道这世界有多么宽阔。思想的高度和知识的广度限制了自身对魔力的使用——对世界本质的每进一步了解,都会带来科技的长足进步,那么女巫的能力会不会也是如此,对世界了解更深,魔力的效果也更接近本源?
“让我看看你的新能力。”罗兰好奇道。
安娜伸出手指,一团黑色火焰便凭空出现在她的指尖,看上去外形跟普通火焰没什么区别,除了它不发光之外。
“你的黑火能随意变换形状吗?”
安娜点点头,控制它漂落到桌面上。很快,呈自然火苗状的黑火突然变成了一块立方体。还未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块体又扩散为一张黑布,几乎覆盖整个桌面,接着它向中心收拢,逐渐变为一条立起来的直线。罗兰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发现这根如头发丝般纤细的黑线纹丝不动——这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即使坚硬如钢铁,拉成细丝后也能用手指轻易拨弯。这是物体的柔度所决定的,绝对刚体并不存在。
“还能再细一点吗?”
“可以,不过那样一来您就不能再触摸它了。”安娜说道,“否则它会割伤您的。”
“温度呢,也能随意控制吗?”
“嗯,而且比起绿火,我能让它在不同部位产生不同的温度。”
罗兰有些明白夜莺说的犹如实质是什么意思了,比起如水般温暖的绿火,她此刻的能力已经凝聚成型,用火焰来形容并不恰当——当安娜接受了世间万物由微观粒子构成的观点后,火焰产生温度的认知也随之突破到了粒子运动产生温度的新阶段。可以肯定的是,对方并不是在操控粒子,就像对方之前操控的也不是火焰一样……无论是最初看似普通的火焰,还是成年后的绿火和黑焰,都是魔力的表现形式。
尽管两者都是将魔力转化为热,效果却是截然不同的。
真正的天才,罗兰不禁感叹,除了天才外,他想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当天晚上学习到新知识后,立刻就能领悟并运用到能力中,这种思维方式和吸收能力也只有极具天赋的人才能拥有了。
安娜的变化也让他对探究这个世界的真谛更感兴趣起来。
可惜自己无法拥有魔力,罗兰想,这或许是穿越后最大的遗憾。毕竟大多数人心中都怀着一个超级英雄的梦,偶然间获得不可思议的力量,从此走上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是多么畅快的事。
“我大概知道安娜能力变化的原因了。”他收起心中的遗憾,对女巫们说道。
“是什么?”众人纷纷问。
“学习。”
“学……习?”书卷喃喃道,“您是说昨天的教学课吗?”
“正是如此,”罗兰将自己的猜测简明扼要地说了一遍,“见识有助于你们提高能力,甚至产生飞跃式地变化。”
“我也……可以吗?”谜月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罗兰拍了拍她的肩膀。如果不是蒸汽机数量有限,而且找不到橡胶,没法制作电线的话,她附魔出来的那堆强磁铁估计早就派上用场了。
原本罗兰开课的目的只是为了将所学知识传授给书卷,避免自己越忘越多,现在意外发现学习知识还能起到增幅能力的效果,给所有女巫一同上课就成了件十分有必要的事了。
当然他也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拥有安娜那般杰出的天赋。像听课都能睡着的夜莺,他就没抱任何指望。从记住到理解,再从理解到运用,这之间隔了不知多少道横沟。最终有多少人能把领悟的知识运用到能力中,他也不得而知。
“你昨晚没睡好吧,”罗兰对安娜说道,“待会先去补个觉。过两天我再好好测试你的新能力。”
“嗯。”安娜认真地点了点头。
“至于你们,”他望向其他女巫,“从今天开始,每周一到周五吃过晚餐后都去会客厅集合,从最基本的读写认字学习起。书卷,你就是她们的启蒙老师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 麋鹿骑士(上)
普瑞斯被关在这里已经有五天了。
虽然不是牢房,经过改造的住宅和牢房也相差无几——原先的木门都换成了木栏杆,屋子里的家具全部被搬走,只留下几张毛毯。唯一的优点在于房间还算得上干净,既不透风也不漏雨。
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四人。其中三个来自于莱恩家,一个属于奔狼家,而自己,则是麋鹿伯爵分封的骑士。
“真见鬼,他到底想把我们关到什么时候!”莱恩家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一名骑士嚷嚷道,“领地里的麦田还没播种呢!我那婆娘可不知道弄这些玩意。”
“你的领地?”奔狼家的年轻骑士嗤笑道,“你觉得王子殿下还会留着骑士领,让你回去凑齐马匹、武器和盔甲,再伺机报仇?说真的,他没把你们这些人都送上绞刑架,已经算得上仁慈了。”
“你说什么!?”老骑士瞪眼看着他。
“实话实说而已,”年轻骑士满不在乎道,“公爵可是策划和实施谋反的头号犯人,不把他的精锐骑士团清理干净,等着留给他儿子?至于我们嘛,自然是迫于公爵的恐吓,不得不上战场的。”
“我看你是自寻死路!”他走过去一把提起年轻人,右手握紧拳头,眼看就要揍下去之际,一只手从背后伸出,牢牢地抓住了他。
“住手,哈隆。你想引来守卫吗?”一名外貌英俊的骑士将他的拳头压下,“他说的没错,我们是公爵麾下的骑士,在定罪时必然会从重判处。既然到了这一步,静静等待结果就好。看看麋鹿家的人,再看看你现在的模样。你身为贵族的风度呢?”
普瑞斯认得他,长歌要塞的明星骑士菲林.西尔特,外号拂晓晨光,曾迷倒了不知多少贵族家的小姐。他倒好,最后竟娶了一名平民女子为妻,这事在当时也算闹得沸沸扬扬。见对方提到自己,普瑞斯也不好再保持沉默,朝争执的三人开口道:“领地能不能留下我不清楚,但王子殿下至少不会要你们的命。”
“哦?为何?”
“在要塞杀至少还能起到震慑作用,费劲力气把你们弄到这儿来,杀给谁看?他的领民?”普瑞斯摇摇头,“骑士团还没踏进边陲镇一步呢。”
没有冲进来烧杀抢掠,镇民自然就不会产生极端的仇视。因此对王子来说,杀给镇民看不如杀给要塞贵族看,没有在要塞杀,他们的命就算保下来了。
菲林想了想,点头道,“说的也有道理。请问你的名字是……”
“普瑞斯.迪萨。”
“谢谢你的宽慰,迪萨爵士。”菲林投以谢意的眼神,拉着哈隆坐回到角落。
那名年轻人也一屁股坐下,靠着墙哼起歌来。
他倒是真不怕,普瑞斯想,而自己的镇定,不过是强装出来的假象罢了。
普瑞斯心里清楚,自己实在不是个做骑士的料。他没有继承父亲的勇猛,也没有继承母亲的睿智,比起舞刀弄剑,他更喜欢打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养养鸡鸭,在池塘边钓钓鱼什么的。披甲持剑为麋鹿伯爵而战实属无奈,别说杀人了,他连狩猎都不大爱参加。所以冲锋时普瑞斯尽可能冲在后面,没想到却捡回一条命。
等等……想到这儿他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作为公爵手下的明星骑士,为什么菲林.西尔特也活了下来?他不应该冲在第一位吗?
“王子殿下要见你们,”卫兵忽然在门口喊道,“塞尼.达利,你先出来。”
年轻骑士一蹦而起,向众人做了个挥手姿势,走出了牢房。
“喂,我们呢!”
哈隆追到门口,却被卫兵手中的短棍刺枪逼退。锁好牢门后对方才冷声说,“别急,会轮到你们的。”
得知审判即将来临,普瑞斯愈发紧张起来。该死,没有结果时总是盼着这一天,现在结果要来了,自己却又害怕了。他恼火地想。可身体仍然情不自禁地抖动,每隔几息便想抬头往门口张望,就如同第一次面对孩子快要出生时,希冀和恐慌并存的心情。
好在等待时间并不长,大概只过了两刻钟,那名负责押送的卫兵又来了,“普瑞斯.迪萨,到你了。
他慌张站起,脚却不慎被地上卷起的毛毯绊到,好在菲林眼疾手快,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谢……谢。”他觉得喉咙干得厉害。
“举手之劳。”对方的声音平缓有力,让普瑞斯紧张的心情缓解了不少。
他朝菲林点点头,跟着卫兵走出牢房。
带路的是一名年轻小伙子,大约十七岁上下,穿着深褐色皮甲和皮靴,双手握着刺枪短棍。
“不用把我的双手绑起来吗?”普瑞斯问。
“你被关进去前就已经搜过了,没有武器,你能做什么。”
“你要带我去哪里?”
“殿下的城堡。”
“之前的那个人呢?叫塞尼的骑士,他怎么样了?”
对方耸耸肩,没有回答。
好吧,或许他不知道,也有可能是他不想告诉自己。普瑞斯闭上了嘴。
这位押送人给自己的感觉十分奇怪,打扮和模样都像是一个普通平民,可他对骑士们说话时没有一点畏惧之情,连最基本的敬语也没用。他仿佛不知道,若是在平时,这些人轻易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还有对方的眼神——普瑞斯见多了那些为生存而奔波的平民,他们木讷且冷漠,如同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但在这个小个子眼中,他看到了骄傲和自豪,明明是个平民,却有着和满怀荣誉的骑士相仿的神态。这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让普瑞斯十分困惑。
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出这样的人?
他环顾四周,虽然此前没有来过边陲镇,但他对这块贫瘠而荒僻的地方还是有所耳闻。不过现在镇子里所展现出来的生机勃勃,跟他想象中的边境前哨大相径庭。街道上人来人往,步伐飞快,似乎都有忙不完的事。时不时还会有人跟押送自己的小个子打声招呼。大家脸上都充满红润,精神气饱满,一点儿也不像刚经历过邪魔之月的磨难。
接近城堡区时,他看到了一块百余人聚集的空地——这伙人似乎在修建住宅,而且按规模来说还不止一栋。房子的材料就堆积在一旁,都是烧制出来的砖块。一般来说,只有贵族才会选择这种较为昂贵的材料,可若要说这是给贵族建的,房屋面积又太小了。空地前那些已经搭建好的屋子,差不多只比自家的会客厅大上一点。另外,那些屋子也太过相似了,几乎称得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般,哪个贵族会喜欢这样的屋子?
带着种种疑问,普瑞斯踏入了领主城堡。(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麋鹿骑士(下)
在进入会客厅前,普瑞斯又被搜了一次身。这一次搜身要细致得多,从上到下每个能隐藏小刀或匕首的地方都被摸了一遍,连鞋底也没放过。
随后他在大厅中见到了击败公爵联军的人——灰堡四王子、边陲镇领主,以及新的西境执掌,罗兰.温布顿。
这名王子有着一头象征王室血脉的灰色长发,面孔看起来十分年轻,顶多二十来岁。他没有束发,也没有佩戴任何冠冕。握着鹅毛笔的手指修长,同样的,在他手上看不到一枚珠宝戒指或指环,就连手链也没有——这在贵族中十分罕见。
“普瑞斯.迪萨,麋鹿伯爵的骑士?”罗兰靠在椅子上,翻看着手中的名单。
“是的,殿下。”普瑞斯单膝跪下道。
他到现在都很难相信,就是这样一个脸上连根胡子都看不到的人,能率领一帮矿工和猎户,击败盘踞西境已久的莱恩公爵。
“你识字吗?读和写呢?站起来回答。”
“我都会,殿下,这是一名骑士最基本的要求,”普瑞斯晃悠悠站起身,忽然想到有些老骑士被册封时灰堡还没流行起文武双全这一套,又补充道,“我是说,新一批骑士。”
近三十年来,以武力和战功被册封的骑士越来越少,其他方面的考量也随之增多。如果不会提笔写字、阅读公文,很难被领主看中。而像王都的凛风骑士,西境的拂晓晨光这类杰出年轻人的崛起,更是将骑士的要求拨到一个新高度。
所以现在成为见习骑士后,首先要学习的便是读书认字,层次再高一点,各种礼仪也需要精通。
不过普瑞斯不明白,殿下为何要问自己这个问题?
“很好,”王子点点头,“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
这句话让他瞬间屏住了呼吸。
“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北坡矿山挖矿二十年,以赎清你的罪孽,二是成为一名教师,教导我的领民学会读写文字。矿工并非奴隶,也有薪酬发放,每个月能休息三天。教师不单拥有薪酬,还有免费的住房,每周可以休息两天。不过你选择了后者的话,必须工作到五十岁,才能放下这门职务。放心,到那时候你即使不干了,薪酬也会照常发放。”
听完后普瑞斯稍稍松了口气,果然如他之前预料的一样,没有处死或流放。不过这两个选项让他感到迷惑不解,矿工听起来像是苦力,可殿下说还有薪酬和……假期?教师的话,不是只有学识渊博之人才能担任吗?他仅仅只会识字写字而已啊。而且教导领民是什么意思,殿下难不成想把这些平民当作贵族培养?
最关键的是,两者都没有提到自己的领地该如何处理。
普瑞斯抬头望了眼王子,小心翼翼地问道:“尊敬的殿下,不知我选择了两者之一后,我的领地会……”
“从你向我举起刀剑的那一刻起,你的领地就已经不属于你了,”罗兰毫不客气地说道,“这一点上,我和麋鹿家族的继承人达成了协议,他会把你领地里的产业折算为金龙补偿给你,而你做出选择后,新伯爵会将补偿连同你的家人一齐送到边陲镇,这样他才可以空出新的地方招募骑士。”
普瑞斯的心沉了下去,他领地上不过一栋房子,一群鸡鸭和池子里的鱼,这些东西能值多少补偿?新伯爵肯定会在上面再砍一刀……到时候有没有三十枚金龙都难说。伯爵刚死,他的继承人就这样将自己抛弃,这份无情让普瑞斯失望透顶。
“作为反叛者帮凶的帮凶,这已是十分轻微的判决了。”罗兰顿了顿,“再说了,一块光秃秃的领地有什么好惋惜的?无论你选择下矿洞还是当教师,都能攒到在边陲镇购买土地的酬金。”
听到这句话,普瑞斯又恢复了些许精神,下矿洞挖矿他肯定是不会考虑的,至于另一个选择……“殿下,不知道教师的薪酬是多少?”
“初级教师的话,每个月20枚银狼,每一年增加5枚,一直到五十岁。五十岁之后的薪酬则按增长的最大值计算。顺带一提,该权利不能继承,也不可转让。”
普瑞斯稍稍心算了下,发现一年就有近3枚金龙的收入,而且还能逐年递增,只要过个四五年,差不多就能追上自己领地的营收。“殿下,初级教师是什么意思……还有其他类别的教师吗?”
“当然有。初级教师只教读写文字,中级和高级的则教授各个学科的知识,无所不包。只要拥有一门对边陲镇发展有益的绝活,都可以担任。”罗兰坐直身子,“怎么,你有什么擅长的技能吗?骑马和剑术我可不需要。”
然而这些我并不擅长,普瑞斯心想。他犹豫了下,才开口道:“殿下,养鸡养鸭算吗?钓鱼我也很拿手。”话一说出来他便后悔了,这哪算什么技能,把它们丢在野外自己就能活,贵族里养猫养鸟的不少,还从来没人专门养过这玩意的。至于钓鱼……这跟狩猎一样,只能算个人爱好吧。
没想到殿下却对前半句话来了兴趣,“喔?怎么养的,说来听听。”
普瑞斯只好硬着头皮往下说道:“呃,根据我在领地里饲养的经验,比起完全的放养,每天再补喂一些谷物,它们能长得更快,如果谷物里掺点沙子,效果一样还能节省粮食。最好在通风的地方搭设一个棚子,可以遮阳、挡雨和避寒。特别是夏天炎热时,如果没有棚子,母鸡很可能会停止下蛋。冬天里面放入稻草,可以避免鸡群冻死。另外,每个月都喂些小鱼的话,鸡群就会很少生病,当然,鸡粪的清理也很重要……”
说到最后,他发现王子殿下竟然笑了起来。“不错,看来西境的贵族也不是一无是处。”
“殿下?”普瑞斯一时拿不准对方话里的含义。
好在罗兰.温布顿很快解除了他的担忧,“我会派人从长歌要塞购买一批鸡鸭回来,同时在边境以西划一块地给你,你把这些家禽都养起来。做得好的话,再把饲养方法传授下去。薪酬按中级教师计算,头年每月50枚银狼起步,每年增加10枚。当然,若是失败了,北坡矿洞就是你唯一的选择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四章 拂晓晨光
罗兰在纸上记录下普瑞斯的处理方法后,放下鹅毛笔,揉了揉酸痛的脖子。
耳边响起了夜莺的声音,“殿下,需要我来帮您放松一下吗?”
“还有三十多个人需要处理,待会儿吧。”罗兰笑着摇摇头,提起桌边的铃铛摇晃了几下。早一天把这些琐事做完,他就能早一天展开边陲镇的普及教育工作。而且安娜新能力的探索也让他充满期待。
被亲卫带进会客厅的是一名高大的骑士,第一眼感觉便是英俊非凡,比起拥有男神脸的卡特也不逞多让。当然,这种帅气在罗兰眼里是扣分项。他扫了眼名单,“菲林.西尔特?”与其他人不同,对方名字后面还有一段注释,他也一并念了出来,“雄狮骑士团团长,拂晓晨光,西境第一骑士……你头衔还真多啊。”
“是,殿下。”菲林单膝跪下。
“我以为像团长、第一骑士之类的人在战场上都会带头冲锋来着,”罗兰挑挑眉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躲在了后面。”他坦然道,“只要控制好马匹的步幅,看上去像在全力冲刺,实际上马速并不会提高很多。”
这样直截了当的回答让罗兰有些意外,他原以为对方会找一些借口来掩饰自己畏惧战斗,临阵逃脱的事实。看来这事情不像他以为的那样简单。
果然菲林很快接着说道:“您进行追击的第三天早晨,也就是公爵败亡的那天,我一直跟在他身边,想要找机会结果他。可惜他的亲卫人数众多,又贴得很紧,我没能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还好您的部队干掉了他,”说到这儿骑士将头深深低了下去,“尊敬的殿下,我对此表示感谢,任何需要我的地方,请您随意差遣。”
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做是效忠时的宣誓词,罗兰愣了片刻才开口道:“你先站起来。说说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他起身说道,“我的妻子艾琳,原本是一名在长歌要塞剧院工作的平民女子。我们相识于一场偶遇,随后坠入爱河。我想要迎娶她过门,可我父亲和母亲并不支持这场婚礼,我只好搬出领地,在靠近要塞的农场里租下一间屋子,婚礼也是在那儿举行。结婚后不久,艾琳终于获得了首次正式演出的机会。”骑士声音有些低沉,“没想到公爵观看了那场戏剧,并看上了她。没过多久,他便趁我外出执行任务时,闯入屋内强暴了艾琳。”
“过了好久我才从她口中知道这件事,我想要找公爵问个明白,但艾琳跪下来求我不要鲁莽。我也知道,如果当面动手的话,不说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即使我杀掉了他,也无法从亲卫手中逃脱,而艾琳……很可能会被莱恩公爵的继承人当作复仇对象。所以我忍了下来,直到他前往边陲镇。”
“虽然没能亲手报仇,不过艾琳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不必再担心晚上有人闯入她的房间,我也从这沉重的包袱中解脱出来。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原来如此。”罗兰用鹅毛笔敲了敲桌子,这是他和夜莺事先约定好的信号,需要审核对方是否在撒谎时,就敲一敲桌子。很快他左侧肩胛骨感受到了夜莺的指掐,这代表对方说述为真……只是这一掐略微有些用力,让罗兰咧起了嘴角。“你识字吗?读和写呢?”
“呃……”菲林怔了怔,似乎没跟上王子的思路,“我都会。”
“那么我现在做出宣判,”罗兰把重复过多次的话又宣告了一遍,“……你的选择是?”
“殿下,您不需要我为您而战吗?无论是单骑决斗还是结团阵战,我都——”
“不,我不需要,”罗兰打断道,“我的军队里没有贵族,以后也不会招募贵族。他们是一支完全有人民组成的军队。而你也不可能再有拿起武器的机会。”
“是……这样吗?”菲林沉默了许久才点点头,“我明白了,既然如此,我选择成为一名教师。”
“明智的选择。教师能获得住房,也有相当不错的薪酬。我会派人接回你的妻子,好好在这儿生活下去吧。”罗兰做了个让骑士离开的手势。
“请等等,殿下,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他犹豫了下,“您对其他骑士也是这么说的吗?若是无法成为教师,他们便得去矿洞工作二十年?”
“没错。”
“……殿下,我有一名叫哈隆的部下,他是位经验丰富的老骑士,可他并不识字。我能用金龙换取他不被发配至矿山的判罚吗?”
“当然不行,”罗兰摊手道,“如果用钱可以赎回你们的罪行,我在要塞就放你们走了。”
“可他快五十岁了,那种不见天日的劳作会将他身体摧垮的。”
“没体力挖矿却有力气攻击边陲镇?”而且我的矿洞也不是黑煤窑,不但有蒸汽机帮着运矿抽水,员工还有固定假期的好不好?罗兰拿起铃铛,准备叫下一位进来。
“殿下!”菲林咬紧牙齿,重新跪下道,“我有一张家族里传下来的藏宝图,它至少拥有四百年以上的历史,我愿意用他换取哈隆的自由。”
“四百年的藏宝图……”王子皱眉道,“你确定不是你的祖先拿炭笔随便画出来哄后辈开心的?”
“不,那不是炭笔或墨汁的痕迹,”他微微摇头,像是在回忆那张图纸,“我说不上来它到底是用什么画出来的,纹路十分细腻,摸上去平滑柔顺,放在地下室好几十年了,图形和文字也没有任何褪色的地方。父亲说这是先祖一代代流传下来的。它描述的宝藏位置,就在西北方的迷藏森林深处,可那里已经是蛮荒之地,一般人根本无法涉足。”
罗兰又用鹅毛笔点了点桌子,夜莺掐的依然是左边。
“好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这张藏宝图应该也藏在西尔特家的地下室里吧。你都放弃领地继承权了,只怕他们不大乐意再见到你。”
“的确如此,”菲林点头道,“不过图纸的内容,我已经完全记在脑中了,上面的图案和文字我都能大致描绘出来。”
“那么画出来看看,”罗兰将笔和纸推到桌边,“如果是真的,我可以破例允许你的请求。”
“殿下仁慈。”他走到桌边,开始描绘藏宝图。
事实上,拂晓晨光菲林.西尔特不仅善于战斗,绘画和书法也同样具有天赋。很快,一张大致的地形图就出现在罗兰面前。
图形所示范围在绝境山脉背后,连绵的群山从小到大占据了整张纸的右下角,一个等边三角形画在图纸中央,三个锐角连接了三处位置,其中一点落在北坡山脚末端,另一点在迷藏森林中,以六角星标记,大概就是所谓的藏宝地点。
但罗兰的注意力完全被三角形的顶点吸引了,它位于蛮荒境之中,以锯齿形山头表示,上面写着词语:塔其拉。(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五章 从基础做起
——魔鬼越来越多,而我们越来越少。塔其拉圣城已经沦陷,我们四散奔逃。翻过大山,跨过河流,能离地狱之门多远就逃多远。但下一次,我们还能逃去哪里?
“你怎么看?”办公室里,罗兰合上幻化之书,向书卷问道。
“如果那位骑士没有记错的话,这可真是不得了的巧合。”书卷沉吟片刻,“藏宝图里的内容与古籍中记载的随笔相吻合,可以说从侧面证明了教会曾经在蛮荒之地深处修建过用于抵挡魔鬼的城市。而图纸标示的地点,或许是他们修建的防卫塔、哨所、仓库或别的什么设施。”
“你的意思……它并不是真正的藏宝图?”
“当然,教会可不是山贼或者海盗,他们没有必要把财宝藏起来,还留下一张图纸方便后人。”
罗兰点点头,“说得也是。那么……这其实是一张地图?”
“十有**。虽然不清楚为什么教会没有将这一段时期的历史记载下来,但我想埋在东境森林里的遗迹肯定不止一处。”书卷分析道,“倘若这个地点标注的设施仅仅是座地上建筑,几百年过去后很难再剩下什么。可如果它附带有地下室一类的储藏仓库,很可能就是另一个地下遗迹。通过它,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什么线索?”
“为什么教会要将魔鬼的存在隐瞒下来?为什么他们曾抵抗魔鬼,却讳莫如深?”她顿了顿,声音低沉了几分,“还有……为什么他们要把女巫当作魔鬼来猎杀?”
罗兰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好,只好沉默片刻,才缓缓开口道,“可惜也不知道他画得准不准确,听他的说法,原图工整得不像是手画出来的一般。”
“要不让夜莺去骑士的住宅转一趟?”
“不太妥当,”罗兰否决道,“能把一张藏宝图传上几百年的家族,储藏室里可能布满了神罚之石和陷阱。这件事以后再说吧,”他用手指比了比三角形边长,“反正这地方咱们现在也够不着。若把北坡山脚的这点看作是矿区的话,六角星所在的位置至少离我们有五十公里,差不多是边陲镇到长歌要塞的距离了。除了闪电能一天之内抵达外,其他人都要步行两到三天,途中遇上魔鬼怎么办……我不希望你们有任何闪失。”
“您可以先让闪电从空中探查这块林地,说不定能发现什么。”书卷提议道。
“这倒是个可行的方案。”罗兰站起身,“等她回来了,我会跟她说的。现在我要去一趟北坡矿山,你先准备下授课要用的教材吧,需要复制多份的话就找索罗娅,今天晚上还得继续给她们上课呢。”
罗兰把自己读小学时接受的启蒙教学和四王子的宫廷教育方式相接合,一并灌输给了书卷,包括分类记忆、音标读写和背诵词组。有了这些,他相信对方会成为一个好老师。
“是,殿下。”书卷行礼道。
北坡矿区的烧制间后院如今比之前扩大了两倍有余,地上还留有两个挖出来未填上的孔洞,十二磅炮的炮胚就是在这里浇铸完成。当罗兰抵达后院时,安娜正在练习自己的新能力,桌上还摆着两根看起来像是钢管的制成品。
他随手拿起一根打量了下,钢管通体浑圆,表面没有气孔的部位平整光滑,中间的圆洞和外壁一样,对准阳光能看到呈直线状的高光区。罗兰用指甲卡了卡两端的壁厚,发现基本一致。
罗兰赞叹不已,“你是怎么做出这个的?”
“您看,”安娜拿起一根刚削切出来的钢棒,平放在手中,一道黑色的细线从端头插入,直到完全贯穿棒身,接着围绕中心旋转一圈,开孔就完成了。
惊人的能力,他想,用高热的魔力线切割物体,同时精度可控,安娜足以凭一人之力,将小镇的工业产品推至一个新高度。他按捺住兴奋的心情,说道:“我们先来做一些基础测试。”
基础测试包括能力范围、能力强度和持续时间。
夜莺也从迷雾中现身,她负责对安娜体内的魔力变化情况进行观察。
结果表明,除了能力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大幅提高外,黑焰作用范围依然在五米之间,而且只有在三米内才能进行精确操控。
同时,它依然属于召唤型能力,神罚之石可以解除黑焰效果,或者当安娜命令黑焰进入神罚之石作用范围内时,它也会骤然消失。
看来除非进化到能直接使用魔力,不然是绕不过这道坎了。罗兰想。
不过安娜的新能力仍具有翻天覆地的意义,用黑焰来制作工业母机,再生产出各式机床,机械加工水平算是有了快速攀升的捷径。
然而工业化大生产始终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例如让卡尔在北坡山边修建的炉窑,目前已完成一座。投入使用后发现烧制黏土砖还行,烧水泥的话温度始终不达标,以至于现在边陲镇所需的水泥仍然要靠安娜来生产——好在成年后,她即使不待在粉尘漫天的室内也能完成煅烧。
罗兰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炉温上不去的难题,例如可以搭配蒸汽机进行鼓风来提高炉温,再设置废气循环通道来提高对散失热能的利用。可蒸汽机的生产同样离不开安娜,从关键部件熔铸到焊接,都得由她一手完成的。
可以说目前边陲镇的工业产品都是建立在安娜的能力上,一旦她不在了,所谓的工业发展不过是镜花水月。
在邪魔之月时,罗兰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应急,现在邪兽的威胁已不复存在,长歌要塞又提供了大量人口和资金,他自然要着手改变这样的局面。
——先从最基础的做起。
他让安娜切出一根两指宽、厚度约一毫米的钢片,再挑出之前制定的标准厘米长铁尺,取一小段距离作为黑线的固定长度,反复排列,直至十段黑线大致和标准厘米长相等。接着让黑线爬上钢片,烧蚀出一道一道的竖痕。在黑线的把控下,每道竖痕之间的距离几乎完全相等。
罗兰打算先从直尺开始,把各种测量工具都做出一批原始样品来,同时统一度量衡。而这些标准单位也会被写成规范和手册,加入到即将展开的普及教育当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