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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白(书坊)     邪神旌旗txt下载     邪神旌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八章

    赖夫扛着十字镐,沿着倾斜的坑道疲惫地向上走,他感觉自己都快累垮了。

    作为一个熟练的矿工,区区四个小时的挖掘工作——而且还只是挖土——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重体力活儿。但麻烦的是他身上这套工作服,这套怪异的衣服又厚又重,将他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就连眼睛、鼻子和嘴巴都不例外。无非眼睛那里镶嵌着特制的水晶片,鼻子和嘴巴前面有特殊的犹如猪鼻子一样的换气面罩,反正就是很累赘,也很闷热。

    闷热,他从没想过居然能够在这种房子背阴处还有冰雪整天不化的日子里面感觉到闷热!

    “还是冬天的时候好啊!”他忍不住感叹,“那时候虽然泥巴被冻住,挖起来很吃力,可起码不用穿这套怪衣服啊!”

    当然这也只是感叹而已,并不是抱怨。因为主持挖掘工作的菲雷克斯镇长早就一再强调过,地下有很危险的负能量,只有穿上这套衣服,才能够避免被它们伤害。

    “负能量不是刀子也不是毒蛇,它不会那么立竿见影地让你受伤,只会慢慢的伤害你的身体。”他现在都还记得当时那位美丽的女镇长是怎么说的,“如果不穿这种防护服,你会慢慢地慢慢地感觉到精神萎靡,容易疲倦,食量下降,然后就是容易生病,生病之后也不容易康复……基本上到这步差不多就该死人了,可如果你运气特别好,能够熬过去的话。那么等待你的会是被负能量深度侵蚀,变成诸如僵尸啊骷髅啊什么的……”

    类似这样的话。菲雷克斯给他们反复讲了至少二十遍,她甚至于要求每一个挖掘工都要能够把这样一段话复述出来——不必很精确。但大体的意思不能错。

    她甚至还找来一群老鼠,给挖掘工们演示过负能量侵蚀的结果。看着那些原本健康的老鼠在淡灰色的稀薄负能量之中迅速萎靡虚弱,最后一个个倒下,而某只侥幸活下来的则变得僵硬呆板,眼中泛起如同鬼火一般的绿光,所有的挖掘工都被吓得不轻。

    因此,即便是穿着这套衣服工作的时候很不舒服,很容易疲惫,他们也绝对不敢脱下来。

    “陛下。您给他们的装备可真是奢华!”菲雷克斯远远看着挖掘工们慢吞吞地从坑道里面走出来,按照规定在净化法阵里面待上三分钟,然后急不可耐地脱掉防护服,忍不住摇头说,“这些家伙大概做梦也想不到他们身上那套衣服有多贵……”

    隋雄笑了:“以人为本嘛。辉石镇要复兴,需要大量的人手,尤其是熟练的工人。而且就算镇子复兴了,也是要为人服务啊。在我看来,这些挖掘工们可比那些魔胶防护服珍贵多了。”

    “五百金币一件的防护服……这笔钱招募雇佣兵的话。起码足够找十个会刀剑和弓箭,敢打敢杀的壮汉。”

    “辉石镇有你和乔修,武力方面已经足够了。正好可以把钱省下来投入到更有价值的地方。”隋雄笑着说,“何况这些防护服也不浪费。它们很耐用的,可以用很久很久。有了它们的帮助,日后收获特种蘑菇的时候也可以让普通人去做。安全多了,效率也高多了。”

    菲雷克斯撇撇嘴。并不赞同隋雄的说法。但她却也并不反对隋雄的做法,相反。她很喜欢这种爱惜人命的做法——除了极少数的变态,几乎没有人不喜欢一位宽厚仁慈的领导人。

    何况隋雄已经不是“宽厚仁慈”那么简单了,当他这趟外出归来之后,就发现随着坑道越挖越深,坑道内的负能量浓度已经比地面高了很多。虽然这种程度的负能量并不会有什么立竿见影的危害,而且收工之后的净化法阵也能够消除大部分的影响,但日积月累之下,依然会积累到足以导致严重疾病甚至丧命的程度。

    所以他就立刻通知菲雷克斯,让她着手为挖掘工们准备更妥善的防护措施。

    菲雷克斯对此没什么意见,她本拟购买编入魔法植物纤维的“魔纹布”来制作防护服,通过在魔纹布上附加入门级法术“能量抵抗”的效果来起到防护效果。可隋雄否决了这个意见,让她去购置能够内置初级法术“能量防护”效果的魔胶布,并且制作完全覆盖型的重防护服。

    这使得投资大大增加,以目前的三十个挖掘工计算,三十套附加“能量抵抗”法术的魔纹布工作服,加起来只需要不到一千五百金币,走一些内部渠道的话,甚至能降低到一千二百金币;但三十套附加“能量防护”法术的魔胶布重防护服,每一件都要五百金币,加起来高达一万五千金币——这还是友情价!

    这价格吓了菲雷克斯一跳,作为一位正在为踏入传奇境界而积蓄知识和力量的高阶法师,一千多金币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大数目,无非就是稍稍肉疼一下罢了,但一万五千金币……这价码找一群顶级杀手刺杀一个国王都够了,拿来给一群劳力工做防护服?

    真的,这太奢侈了!

    但隋雄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她也只能执行。好在隋雄终究没让她太过破费,只让她买来了原料,制作防护服和附魔,都是由水母神陛下亲自操刀,总算是将成本压缩到了每套防护服两百金币,总价六千金币。

    看着这套防护服,菲雷克斯之前曾经担心“如果别人学了我们的技术怎么办”的事情就没必要再提了。相信世界上绝对没有哪个商人会发神经,投入如此一笔巨款,只为了做点负能量精粹的生意。

    能量精粹这东西只是低端的魔法材料,不值得花这么大本钱啊!

    “其实仔细算算,这笔投资还是合算的。”隋雄笑着说,“这些防护服至少可以用二十年以上,而魔纹布工作服最多也就用三年。以长期投入看,防护服方面的差价其实也就一半左右。用这笔差价来换一群熟练的可靠的工人,不是很合算吗?”

    “而且你想啊,有了这种严格的防护,工人们就能够一直保持健康。他们会成为镇子复兴、乃至于新型社会建设的坚强支撑。这可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

    菲雷克斯苦笑两声,默认了这种说法。

    坑道外面,赖夫已经接受了净化,脱掉了那套厚重的防护服。他把防护服按照规定在流出清水的管道下面冲洗了一遍,晾在了指定的位置。

    做完这些,他才来到“休息站”,用竹筒从一个原本应该装麦酒的大木桶里面接了一杯用炒焦的黑麦泡的茶,深深地喝了一大口。

    微温的茶水沿着喉咙咕噜咕噜流进肚子,让他原本烦躁的心情平和了许多,疲倦也不知不觉间消除了很多。

    其实他本来就不算很疲惫,无非是闷热的缘故,让他产生了“我很疲劳”的错觉。现在回到较为舒适的环境里面之后,随着这种错觉消失,他当然也就恢复了过来。

    按说这种情况下,他本可以继续工作一段时间。但上午的工作已经结束,防护服也需要时间沥干水分,所以他可以安安稳稳地回家,吃顿午饭,再稍稍休息一下,准备下午的工作。

    一个挖掘工每天只需要工作八个小时,也是隋雄定下来的规矩。这当然可以找一大堆理由来解释,但其实归根究底,原因还是在于“习惯”。

    对于隋雄来说,危险工种需要妥善防护也好,八小时工作制也好,都是自然而然的习惯,没什么好讨论的。

    只知道埋头工作的挖掘工赖夫也好,主持整个镇子复兴工作的菲雷克斯也好,他们都没办法理解隋雄的这些习惯。

    正如“养老保障”、“疾病和工伤保障”、“节假日”、“工作餐”、“加班补助”这些东西一样,这个世界原本是绝对没有这些概念的,全都是因为隋雄的习惯,才在虚空假面游乐场里面推广开来。

    但是,迄今为止,也只在虚空假面游乐场里面推广而已。

    即便有不少善良神祇都对这些制度大加赞赏,乃至于想要试着效仿一下,但最终能够坚持下来的,依然只有游乐场。

    别的地方想要效仿,首先是不可能有像虚空假面游乐场这么多的资金投入——能够日进斗金的地方,实在不多;其次就算真的有这么多钱可以投入,也缺乏一个可以接受这些做法的社会基础,要知道在福利上投资的每一分钱,都是投资者本身的利润。商人们不会愿意让出这么大的利润,贵族们也不会愿意给领民们这么多的好处。就算是那些善良神祇的教会,他们或许可以在内部这么做,可如果要推广的话,依然是不可能的。

    也只有隋雄凭空建设起来的城市,才能够直接使用这么一套规矩。除此之外,别的地方,全都不行!

    甚至于即便是在辉石镇,隋雄也并没有直接套用游乐场里面的种种保障和福利,而是决定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一点一点推动社会进步。

    他记得有句名言,叫“**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换个角度来说,依靠神祇的力量直接推动的制度,也绝对不会是他想要的进步。

    进步要一点点来,对于目前的辉石镇来说,这个程度差不多也就够了。

    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一直持续的。等到人造矿脉开始有产出,或者是农业请款您个有好转,他肯定还要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让辉石镇的人们生活情况继续好转,让这个镇子朝着他理想中的方向前进。

    万丈高楼平地起,现在差不多还只算是奠基阶段呢。(未完待续。)

第九章

    赖夫并没有回家休息,他家就自己一个人,没必要特地花工夫走回去。

    工地旁边的值班室有桌椅也有火炕,最重要的还有热腾腾的炉灶,值班老头很好说话,只要你自带粮食,他不介意在给自己准备午餐的时候顺手帮你也弄一点,还有热汤水,暖洋洋地吃上一顿,然后溜达溜达晒晒太阳,或者跟几个工友们聊聊天,中午也就打发过去了。

    赖夫带来的食物是金藤粉,别的工友也差不多。值班老头原本是帮他们做烤面饼的,后来镇长一次检查时说午饭好歹要有点油,于是让人送了一些油过来。有了油就能做煎饼,味道好得多,吃下肚子也舒服得多。

    汤的方面,值班老头的汤可是蛮讲究的,他用黑麦片和小绿菜炖汤,汤里时不时还有点碎肉——黑麦片是他自己的,小绿菜是魔法学校一个研究“冬季种植”的学生送的,碎肉则来自于乔修大人的馈赠。

    和赖夫过去见过的那些大人物们不同,辉石镇这群新来的大人物们都很和气,关键是他们愿意把好处分给穷人,不仅仅是嘴皮子上客气。

    那个每隔一两天就会送点小绿菜来的少年魔法师曾经说过,虚空假面大神教导他们,如果你真的关心别人,那就应该用实际行动表示,只是停留在嘴皮上的话无异于行骗。这少年很信服那位大神的教导,所以原本只要种一块试验田就行的,他偏偏种了两片。

    “两片田当然也有两片的好处。”刚刚学会初级魔法没多久的史蒂夫在报告书上如此写道,“两片田地互相对照,可以提升实验的效率。”

    至于种两片田会比较辛苦之类,农夫家庭出身的他。并不把这点辛苦放在心上。

    对于这个学生,菲雷克斯也相当满意。虽然和另外几个同学比起来,史蒂夫略微笨一点,魔法的学习和领悟速度要慢一些,但他性格沉稳而且勤奋,严谨的作风以及加倍的努力。足以弥补先天上的不足。

    如果走传统法师的路线,那么史蒂夫这种先天智力略低的人注定没办法走得太远。但“魔炮士”是极端偏向于战斗的另类法师,它更加注重的是敏捷的身手和慎密的思维,对智力的要求不那么高。就算史蒂夫没办法成为一个优秀的魔炮士,至少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战斗法师。

    事实上,如果菲雷克斯能够突破极限,踏入传奇境界的话,提拔一个天资略差但勤奋而细心的学生,也不算什么难事。“天赋”这东西对于凡人来说是不可逾越的天堑。对于超凡者来说,起码“庸人”和“英才”之间的差距,是完全有办法弥补的。无非是从“英才”到“天才”之间的那一步无法可想罢了。

    对绝大多数的行当来说,“英才”已经完全足够。

    这就好比挖掘工,赖夫在那批挖掘工里面就是最有天赋的。即便穿着厚厚的防护服,他也能够很好地调整自己的身体,同等的工作下给身体的负担更小,同等的时间里面工作量更大。

    他们所用的十字镐是附魔工具。既比一般的十字镐更加坚固,也能够记录挥动的次数和力量——这就是计算报酬的关键。

    开工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结算工钱的时候,赖夫比一般的挖掘工多出了接近两成。这意味着同样每天工作八小时,他的工作量却相当于别人九个半小时以上。

    可惜他只会埋头苦干,并不擅长人际交往和管理,否则的话。菲雷克斯还想要提拔他当挖掘工队长呢!

    “真是可惜了!”某次会议上,她特地提到了这个出色的挖掘工,“明明是个很不错的人才,可惜嘴拙,又不擅长管理。”

    “总有那么一些人。除了埋头苦干,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比别人好之外,其它的都不擅长。”隋雄笑着说,“等到年底,可以给他发个‘劳动模范’奖章嘛。”

    “劳动模范?”菲雷克斯眼睛一亮,仔细琢磨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人不是猪狗,不是只有吃饱喝足就行的。身为镇长,她不仅要提升居民的收入,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也要让居民们看得见希望,能够有前进的动力,让他们的生活更有光彩。

    为赖夫这种出色的工人发奖章,实在是个好主意!

    这种事情在军队里面时有发生,有些出色的士兵尽管没有能够立下足以提拔的功勋,也依然会被授予奖章。当然这种奖章的含金量比立功授勋的奖章要低得多,可奖章就是奖章,无论如何,也是一份难得的荣誉。

    而且能够得到这种奖章的士兵,退伍之后都会很受人们敬重,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或许不够优秀,又或许缺乏际遇,但一定是很好很可靠的人。

    这种人在关键岗位上或许不能胜任,但在基层、在地方,必定是受人尊敬和喜爱的支柱,夸张一点说,他们就是支撑“社会”这座大厦的那些承重柱。

    菲雷克斯和乔修特地给挖掘工送去蔬菜和油脂,主要就是为了尽快收拢这些壮劳力的心。隋雄叮嘱他们,钱是次要的,人心才是做事的关键。所以他们都想了一些办法,尽可能收拢人心。

    比方说现在,乔修正带着人手在辉石镇附近的森林里面巡逻。他们用法师团团长撒旦主持研制的魔法罗盘寻找那些负能量的汇集点,趁着白天将特制的净化法柱钉到地下,然后催动法柱的力量,不仅能够将这个汇集点暂时摧毁,还能反过来建立一个临时的净化节点。

    这么做,是为了减少镇子周边夜里出现骷髅的可能,进而避免一年一度“极朔之夜”的骷髅大潮。

    “极朔之夜”是一个占星学的概念,大致上在每年中秋到深秋之间,会有一个负能量极度活跃的夜晚。这样的夜晚就被称之为极朔之夜。

    在灰烬森林里面,每年极朔之夜的时候,都会涌出无穷无尽的骷髅大军,对于所有定居在这里的人们发动疯狂的进攻。很多开拓村都是毁在极朔之夜里面,全村上下无一活口。就算是四镇这样防御力较为强大的镇子,若非贴着灰烬森林边缘建立,怕是也挡不住极朔之夜那恐怖的骷髅潮。

    当初隋雄刚刚上岸的时候,就曾经目睹极朔之夜的骷髅潮。对于普通人来说,实在是恐怖的大灾难。

    不仅如此,每个月的朔夜,也常常会发生小规模的骷髅潮。这种骷髅潮对于城镇来说自然算不了什么,可对于村子而言还是很有威胁的。

    乔修他们一个一个摧毁镇子周边的负能量汇集点,建立净化节点,最终目标就是构建出极大规模的净化法阵来。

    这是撒旦法师目前研究的课题,他已经选择了“净化”这个方向作为自己突破传奇境界的关键,按照他的计算,如果这种极大型的净化法阵能够成功的话,就意味着他的思路和计算是正确的,那么想要踏入传奇境界,就只需要足够的魔力了。

    对于他这种学者型的大魔法师来说,魔力不是问题,无非是一个大型仪式而已。关键在于必须确定自己的方向正确,才能够避免仪式失败。

    如果他的研究能够成功,那么用不了多久,虚空假面教会就将拥有一位真正的传奇法师,一位能够以才智辅佐这艘大船在悠久的岁月长河之中稳稳行驶的贤明之士。

    辉石镇的人们并不清楚这些事情,但他们至少清楚一件事——乔修他们做的事情,对辉石镇大有好处。

    大有好处!

    这让镇上的居民们对于鼻子会喷火星的恐怖红发大块头顿时多了几分好感,对于统治镇子的菲雷克斯镇长,以及镇长背后的虚空假面教会,也多了几分信任。

    相比过去建好城墙就行,从不管城墙外面人们死活的统治者们,这群新的统治者显然看得更远,也更有人情味,更为大家着想。

    提升工资、平抑物价、修缮房屋、重建农田、开拓矿脉、净化环境……菲雷克斯镇长和她的伙伴、部下们的确是在实实在在地做着有益于辉石镇的事情。

    他们所做的这些事情,有的立竿见影就得到了好的结果,有的虽然暂时看不到什么效果但往长远看也是很好的,更有一些是他们早就已经想要却一直根本不可能得到的。

    在这种种措施并举的情况下,辉石镇的居民们很理所当然地选择了信任和拥护菲雷克斯镇长和。每当她出现在镇子里面的时候,居民们都会主动地向她行礼。这时候,他们的心中所存的并未畏惧,而是敬仰。

    不仅如此,虚空假面教会在辉石镇的影响力也在急速提升。许多过去没有明确信仰的居民们都愿意去虚空假面教会的祭司那里听课,跟着他们祈祷,赞美这位长相有些奇怪的伟大神明。

    当第一条坑道里面的特种蘑菇蓬勃生长,令它周围的土壤开始净化的时候,看到那些褪去了灰黑,重新显出土壤本身颜色的地面,看着地面上试种的蔬菜发芽,辉石镇的居民们终于按捺不住,欢呼雀跃,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你真是个了不起的人……呃,了不起的神。”空中,以神力遮蔽了身影的财富女神对隋雄说,“我从没见过能够用这种方法收拢人心的神祇。在我看来,你不像是个神,倒像是人间传说中从来没真正存在过的贤君。”(未完待续。)

第十章

    农夫喊着号子,指挥着老牛拉着犁在田里缓缓走过,留下身后被翻开深深沟壑的土地。

    “真是不可思议!”夏尔·欧斯骑士,已故迪沃尔·欧斯骑士的长子,他的继承人,出神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赞叹了一回又一回,最后对身边那位即使在已经温暖起来的天气里面也穿着厚衣服的削瘦男人说,“克里克大人,您真是我见过的最睿智的人!”

    克里克·基恩笑了笑,先是咳嗽了两下,然后淡淡地说:“这不算什么,让农夫多收获一些,让领民们过得更好,本就是领主的天职。”

    几个月前的那场大战之后,他回到故乡就病倒了。经过检查,原来是当初混入圣灵和神使级别的战斗,在战斗中躺枪,受到了神力诅咒的缘故。

    这种级别的诅咒很难驱除,要么举行大型的魔法仪式,要么就是找几个大教会大主祭层次的高手。无论哪一种都超出了基恩男爵领的能力,所以他也只能这么病着,慢慢拖延。

    好在虚空假面教会驻基恩城的主事人碰巧是个掌握“生命”、“治疗”这两个领域的牧师,在他的帮助下,克里克的病情起码是稳定住了,虽然身体有些弱,可至少不会继续恶化下去。

    克里克觉得这已经足够了,经历了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之后,自己还能这么全须全尾有说有笑,已经足够幸运。追求更多……未免有点贪心。

    他可是亲眼目睹了一位真神的陨落,以及无数神使的死亡。至于凡人的死,简直多得难以计数。据说现在雄鹰王国那边甚至连城防卫兵都严重不足。相比之下,他无非是生了点小病。身体略微有点虚,时不时咳嗽两声发个低烧。又算得了什么呢?

    因为毕竟是“逃离战场”的缘故,他很少在人前露面,对外的说法也是“卧病在床”。基恩男爵的爵位早已交给妹妹安娜,目前他就像故事里面的背后黑手,躲在幕后,推动着基恩男爵领的发展。

    安娜自然很高兴哥哥能够活着回来,虽然当初那支和送死无疑的军队之中真正能够活着回来的十不存一,就连迪沃尔骑士也战死沙场,但只要哥哥能回来。她别的全都不在乎。

    哥哥不在的这些天,勉强支撑家业的小姑娘真的是身心俱疲。她从没想到当一个男爵是这么的辛苦,从没想过要处理的事情是这么的多。就算有哥哥留下的《男爵简明手册》做参考,就算有莱顿管家协助,她也觉得头晕眼花,经常忙完了工作就一头栽倒在床上,毫无仪态地呼呼大睡到第二天早上。

    如果克里克回不来,或许这小姑娘会在艰难之中成长,最终成长为一个女强人。但既然能够挡风遮雨的那棵大树回来了。她自然就又变成了在树下安心睡觉的小鹿,只要把事情都交给哥哥就好。

    对此,克里克只能笑着无奈。

    自家妹妹不像某些狗血故事里面那样贪恋权势,这固然是好事。但她可毕竟也是贵族家庭的继承人啊!要是万一自己出点什么意外的话。那基恩家族该怎么办?

    虽然他并不是真的克里克·基恩,可既然继承了这位年轻男爵的身份和遗产,他就有义务把基恩家族的担子挑起来。在他的工作计划里面。自然也有将安娜·基恩训练成合格的继承人这一条。

    ……最终他还是把这条给划掉了。

    朽木不可雕也。

    与其指望这个过了年刚刚十岁的妹妹,还不如自己赶快结婚生孩子。抓紧时间教育子女呢!

    怀着这种考虑,克里克低调地举行了婚礼。过去的女仆艾米薇,那位除了忠诚度一百之外没有太出色才能的少女,成为了前基恩男爵夫人。

    艾米薇当然很高兴,能不能成为男爵夫人,在她看来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克里克少爷喜欢自己!

    对于一个简直堪比被洗脑的死忠来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有值得效忠的人,效忠的是自己所爱的人,同时还是爱着自己的人,三份快乐重合在一起,真是像梦境一样幸福的时光!

    嗯,虽然听了她的感叹之后,克里克暗地里面着实花时间排查了一番,看看自家领地有没有需要找出来打死的白学家,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就他现在“卧病在床”的状态,不大可能遇到什么小三,而以艾米薇那只有正常人平均水平的智力十,想要当个合格的碧池也很有难度,“白色相簿之基恩家族风云”这种资料片,是绝对不会上演的。

    目前克里克真正要关心的,不是提防可能窜出来大吼“为什么你会这么熟练啊”的少女,而是继续当初因为自己出征而被中断的农业改革。

    传统的农夫并没有耕作的习惯,他们在春天把种子撒进土里,然后或者会在泥土干燥的时候浇一点水,又或许会在杂草太多的时候拔掉一点,除此之外基本就没什么别的事情,可以专心放羊或者干点别的了。

    在克里克看来,这种做法简直就是悲剧!

    就算他只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艺术生,也知道这种种田法是绝对不行的!

    于是他再次开始了实验,这次是耕地实验。

    “将农田挖出一条条的沟渠,然后把种子一粒一粒排列在沟渠里面,再盖上少许泥土,最后浇水等它发芽?”听了他的计划,帮他进行研究的达姆韦德法师皱眉说,“这样不是太麻烦了吗?”

    “也不算很麻烦吧。”克里克笑着说,“这种方法,配合我秋天就给田地里面增加的肥料,应该能够大大增加收成的。”

    “但是……你说到这个‘耕地’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了。”达姆韦德法师说,“没有几个农夫能够来得及在播种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这份工作。”

    克里克愣了一下。仔细回忆了一番,总算是想起来似乎应该用犁耕地。

    只是。犁该怎么做?

    这个他真的不懂。

    他把自己关于“犁”的构思跟达姆韦德法师说了一下,睿智的魔法师也一样没有头绪。于是他把领地里面的高级官吏以及专业人才们都聚集了起来,专门开了个讨论会。

    在讨论会上,尼古拉和托马斯倒是提出了两套不同的设计方案。尼古拉的设计更加复杂精巧,一看就觉得很高大上;托马斯的设计则一副土老冒风格,不过似乎也能够凑合。

    使用魔法当场把两个人设计的“犁”制造出来之后,即便是托马斯也不得不承认尼古拉设计的东西比他设计的更好用。但考虑到生产效率的问题,最终还是托马斯的设计占了上风。

    ……没办法,尼古拉设计的那东西,制造时间和所需的魔力接近托马斯那个的五倍。更糟糕的是。甚至就连整个领地最厉害的施法者托马斯以及设计它的尼古拉本人都做不出来,能够把这东西制造出来的,只有兼具学者、炼金术士和法师这三种能力于一身的达姆韦德法师一人。

    相比之下,托马斯的设计只要普通中级法师就能完成,当天就完成了超过二十副,第四天的时候,领地所有的农夫就都领到了“犁”,并且或者用人力,或者用畜力。开始了“耕田”。

    那是一周之前的事情了,现在整个领地的农田基本都已经耕完了,不少地方甚至已经完成了播种和浇水,就等种子发芽。

    克里克和夏尔此刻注视的。差不多已经是最后一片还没耕完的田。这片田地的主人是一位战死沙场的士兵,此刻耕田的农夫和牛,都是由领地援助的。在他的孩子长大成人。能够支撑起整个家庭之前,这份援助将会一直持续。

    “您真是一位宽厚仁慈。富有人情味的领主。”看着那位士兵的妻子带着孩子小心地播种,然后领地派来的熟练农夫帮他们覆土和浇水。夏尔忍不住感叹,“我从没想过,世界上竟然有您这样关心平民的贵族!”

    “哈哈,你自己不也是贵族吗。”克里克笑着说,“无论是你,还是你的父亲,都是关心平民的人啊。”

    说起父亲,夏尔的神色微微黯然,但眼中却又有憧憬的光芒。

    “父亲他……是我崇拜的英雄。想要像他那样,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克里克拍拍他的肩膀,轻轻点头,想起了当初和迪沃尔一起浴血奋战的情景。

    迪沃尔那家伙,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倒下的呢?

    是冲入敌阵的时候?是固守阵地的时候?是被卷入神使军团大战的时候?是跟着圣灵冲锋的时候?还是神使们消失之后被围攻的时候?

    他努力地回忆,却怎么也想不清楚了。

    关于那场战斗的记忆,既清晰又模糊。他清楚地记得那惨烈的战斗,鲜血、兵器碰撞、悲鸣、怒吼、绝望、愤怒和恐惧,但他却已经没办法记得很多细节。明明才过去了没多久,记忆的书页便已经开始褪色。

    沉思了好一会儿,他最终暗暗叹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迪沃尔肯定是跟着他一起冲向敌阵的。只凭这一点,就不愧为勇士!

    “逝者已矣,生者却还要继续努力。”他抬头看着远方,吹拂的春风之中,已经有不少野花绽放,“迪沃尔他为这片土地打下了基础,你一定能够在他打下的这片基础上继续前进。”

    “嗯!”

    “要比他做得更好,一代一代把欧斯家族发扬光大下去啊!”

    “嗯!”

    “我也会继续努力的,迪沃尔、史宾社……还有那些勇敢的战士们,托他们的福,我才能够活着站在这里,不够努力的话,死了之后可没脸去见他们啊……”

    克里克仰望蔚蓝的天空,笑了。(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淅淅沥沥,混杂着少许碎雪的雨水纷纷扬扬落下,于是天地间一片迷蒙。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雨,比往年来得吃了不少的样子。好在西北地区向来不缺雨水,光是冬天积累的冰雪融化,就已经足够提供水源,倒也并不用担心什么“春雨贵如油”。

    伴随着春雨而来的,还有一个蛮惊人的消息。

    位于主位面大陆中部,世界历史上最为古老的人类国家,雄鹰王国,分裂了。

    雄鹰王国东部,属于著名的狮鹫大公。初代的狮鹫大公当年是一只半神狮鹫,和雄鹰之神结下牢不可破的盟约,成为祂最得力的部下。后来雄鹰之神挑战光辉之主失败,死在了光辉之主的神锤之下,狮鹫大公则被骑士之神重创,不得不使用秘术转生。转生之后祂重新封神,成为了国家与外交之神,也被称之为王权之神。

    这位王权之神依然保留着自己作为狮鹫大公时候的记忆,遵守着当初的誓约,守护雄鹰王国。在此后很久的岁月里面,祂和祂的信徒、教会,一直都是雄鹰王国的支柱之一。而继承祂血脉的历代狮鹫大公,也是雄鹰王国最可靠的臂助。他们镇守王国东部,抵挡各路敌人,把狮鹫公爵领建设得异常繁荣,号称有整个狮鹫王国三分之一的实力。

    但是这一切都在一百五十年前发生了变化,王权之神被一个情妇杀死,神职也被夺走。祂的教会和信仰除去崩溃损失掉的部分,其余的都成为了新生的贵族之神的所有物。贵族之神可不打算遵循狮鹫大公和雄鹰之神之间的盟约。在祂的影响下,狮鹫公爵领迅速与雄鹰王国离心离德。很快就有了分裂的意思。

    在去年冬天的“太阳熄灭之日战役”里面,雄鹰王国遭受重创。保守估计二三十年内休想恢复元气。于是基本没有在那一战之中遭受什么损失的狮鹫公爵领就终于将独立的打算付诸实施,在不久前的播种祭典上,宣布从此独立,成立了“狮鹫公国”。

    独立的还不仅仅只有原狮鹫公爵领的地区,雄鹰王国中东部,靠近狮鹫公爵领的两位伯爵也宣布加入了狮鹫公国。以国土面积来说,新生的狮鹫公国占了整个雄鹰王国差不多三成的领地,换句话说,也就是目前雄鹰王国和狮鹫公国的领土比例大致上是二比一。

    这个比例不算很离谱。考虑到双方繁荣程度的差别,以及雄鹰王国目前的困境,可以肯定雄鹰王国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面都没有东征平叛的能力。甚至于,或许永远也不会有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莱昂沉默了很长时间,最终还是没有前往故乡。他前思后想,觉得这种事情其实是迟早的,就算自己能够勉强阻止一次,也不可能一直阻止下去。

    更重要的是,即使他自己。对于雄鹰王国也已经没多少认同感了。

    时间是最强大的武器,三十年的光阴,足以让曾经的王子都不再当自己是王国的一员。纵然他还记着自己身上流淌雄鹰之血,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如果有一天。雄鹰之裔们遇到了危机,他多半还会出手相救。可早有预兆的分裂,并不至于让他为之出手。

    这让卡莉莎大大地松了口气。也很高兴。她一直担心莱昂得到消息之后会不会赶回去,试图用自己的武力和威望阻止分裂——那样的话。莱昂一定会成为很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没准还会遭遇到别的危险!

    身为加尔斯城的城主。当代的莱利伯爵,卡莉莎对于雄鹰王国的兴趣只在于“那是莱昂的故乡”以及“莱昂喜欢吃家乡菜”,别的东西,她一点都不感兴趣!

    嗯,对她来说,要是雄鹰王国只剩下那些家乡菜,才是最好的——上次莱昂为了拯救雄鹰王国,居然跑去跟一个连虚空假面陛下都忌惮不已的强者为敌,简直太可怕了!

    “狮鹫公爵独立了。”

    “早有预料。”

    “以现在的形势,他不独立反而才是怪事吧。”

    类似这样的说法,在大陆各个国家流传,没有谁为此而意外,甚至于就连新任的雄鹰王国国王,在得到消息之后也只是沉默许久,然后深深地叹了口气,说:“该来的终究会来,算了。”

    而对于位于西北地区灰烬森林边缘的辉石镇居民来说,雄鹰王国的分裂只能算是一个闲暇时候的谈资。对他们来说,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是菲雷克斯镇长的“人造矿脉”第一次试收割。

    穿着厚厚的防护服,赖夫和三个同样谨慎小心的挖掘工一起用镰刀将那些生长在一号坑道底端用法术催生的灰黑色蘑菇上半部分割下来,放进特制的密封箱子里面。

    这种蘑菇只要保留下半截就能够继续生长,而它所吸收的负能量则会被凝结在伞盖的部分,所以收割起来还是相当容易的。所需要的,只是足够的防护,以及充分的细心。

    厚重的防护服让原本轻松的收割工作变得麻烦了许多,大家的动作都有些笨拙,镰刀不止一次割到手上。好在防护服从小臂到双手都特别加厚加固,镰刀也并不锋利,这么割上几下,别说是受伤,就连疼痛都没有。

    辛苦地忙碌了一个下午,他们终于将第一批种植的蘑菇都收割完毕,满满装了六个大箱子。这些箱子被别的工人搬出去,运到了魔法学校,将会在专门的萃取室里面被萃取,变成价值颇高的负能量精粹,以及可以拿来当蘑菇肥料的残渣。

    工作完毕的赖夫走出坑道,按照规定在净化法阵里面站了五分钟,然后离开法阵的时候,就急急忙忙脱掉了闷热的防护服。

    夹杂着细小雪花的雨滴落在身上,冷冰冰凉飕飕,对于热得浑身是汗的他来说,真是再舒服不过了!

    但负责监工的少年魔法师立刻大喊大叫,喝令他马上回到休息室内,换上暖和的衣服,以免受凉。

    “剧烈运动浑身出汗之后淋冷水,你就这么急着想死吗?”看管值班室的老头派克很不客气地说,“你才三十岁吧,连老婆孩子都没有,好不容易才过上安稳日子,为什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赖夫苦笑起来,他很想告诉对方,自己其实是有老婆孩子的。

    至少,曾经有过……

    但他终究还是没说,所有的回忆和思绪,化作了一声默默的叹息。

    要是当年就能够遇到菲雷克斯镇长这样的好人,那该多好啊……

    赖夫并没有忧郁很久,当最后一个挖掘工也从坑道里面出来,接受净化,脱掉防护服来到值班室旁边新建的休息室时,少年魔法师拿出一支传音法杖,里面传来了他的老师,菲雷克斯镇长的话音。

    “这段时间大家都辛苦了,蘑菇的产量不错,质地也不错。人造矿脉第一阶段的工作,可以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此我要感谢大家的辛勤劳动。”

    挖掘工们笑了,他们虽然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斗智斗勇的经验,但起码听得出这感谢的话语并非敷衍。

    菲雷克斯镇长又接着说:“接下来给大家放三天假,工资按照平常的标准照算。然后,还要发一笔奖金!”

    听到这里,挖掘工们欢呼起来。对于穷苦的他们来说,带薪假期已经非常好,奖金则更好。尤其菲雷克斯镇长从来就不小气,她既然说要发奖金,绝对不会如同之前的矿主那样一人几个铜币意思一下就算了。

    “会发多少奖金?”一个急性子忍不住问。

    少年魔法师摇头,他也不清楚。

    “反正肯定不少!”另一个比较稳重的笑着说。

    “是啊!或许会有五个银币,也许甚至能够有七个、不,八个银币……”这是喜欢猜测的。

    赖夫微笑着,用干布把身上的汗水和雨水都擦干净,拿起休息室木架上自己的杯子,去大木桶接了一杯热腾腾的麦茶,喝了起来。

    今天的麦茶里面微微有点辣,还微微有点甜,想来是放了那些能够防止受凉生病的草药。

    真好!

    他坐在长椅上,听着工友们七嘴八舌兴致勃勃的议论,喝着一口下去就从喉咙暖到肚子,又从肚子暖到全身的热茶,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春雨,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样的日子,真是让人过得舒坦啊!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巡逻兵冒着雨赶来,将镇长刚才提到的“奖金”发给了大家。

    和猜测的不一样,不是每人七个八个或者五个,而是每人一枚——金币!

    看着金灿灿的硬币,矿工们都呆住了。

    虽然说理论上十个银币就能换一枚金币,但实际上对于绝大部分的穷苦平民来说,一年到头也未必能够攒下一枚金币。甚至于……菲雷克斯镇长来之前,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没机会摸到哪怕一枚金币过。

    生活如此艰难,光是“活着”就已经让他们竭尽全力了。攒钱?金币?梦里吗?

    不止一个挖掘工将那枚金灿灿的硬币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手慌脚乱地想要找个地方收起来,却又不知道该收在哪里,尴尬万分。

    赖夫右手依然稳稳地握着茶杯,左手摊开,那枚金灿灿的小宝贝安安静静地躺在他的掌心,折射出让人安心的光芒。

    他握紧了左手,感受着掌心传来的**的感觉,仰起脖子,一口将热茶喝得干干净净,眼中满是希望和信心。

    “我们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他如此自言自语,引来了大家的一片附和。(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在遥远的大陆南方,雷霆公国一个不起眼的乡下农村,霍华德·詹姆斯骑士正带着他的两个儿子巡视领地。农夫们看到骑士老爷父子经过,都纷纷停下手头的工作,向他们致敬。

    这致敬差不多是纯粹的礼节,比起开拓者们组成的缺乏文化的粗鲁西北人,文艺之神信仰曾经大行其道的基恩领农民们要懂礼貌得多。

    詹姆斯骑士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以一位中阶水平的骑士来说,他的身体差不多到了巅峰时代的末期,最多一两年之后就会开始走下坡路。而相对的,他的两个儿子,二十二岁的波恩和十八岁的肖恩都已经成长起来,长子甚至已经为他添了一个孙女,加上十五岁的女儿,可谓儿孙满堂。

    相比战死沙场之后只留下十五岁和十二岁两个儿子的迪沃尔·欧斯骑士,他实在是幸运得多。当初出征的时候,克里克考虑他实力较弱而且熟悉领地的情况,将他留下看家。而迪沃尔就没办法了——领主出征,麾下起码需要有一位骑士。

    他们参加了那场惊天动地日月无光的大战,最终一百多人里面只有十二个人活着回到了故乡,没有哪怕一个人能够完完整整,就连领主克里克也受伤不轻。相比之下,詹姆斯骑士虽然没有能够得到足以向子孙后代夸耀的纪念,起码他还活着,毫发无损。

    这让他很感激,虽然嘴上不好说,虽然稍稍有点笨。但他心中还是很清楚的——智力九其实也不算很笨,在战士里面很常见。也没见哪个智力九的战士被当成弱智的。

    不过,这件事也给他敲了一个警钟。自从冬天以来,每当他巡视领地和处理政务的时候,都要带着两个儿子,希望这两个家伙尽快学会一个领主应有的本领,好在自己退休之后接班,继续为男爵大人效忠。

    “男爵大人”指的自然不是安娜,而是克里克。尽管就官方来说,目前的基恩男爵是安娜·基恩,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安娜小姐既没有当领主的兴趣,似乎也没这方面的才能,基恩男爵领的未来,依然要靠克里克大人。

    “唉!不知道大人的身体什么时候能够康复……”想到克里克大人目前的情况,忠心耿耿的骑士团长就忍不住深深地叹气。

    “爸,你就放心吧!他一定能恢复的!”

    “是啊,能够从‘太阳熄灭之日’的战场上活着回来的男人,怎么可能被区区疾病打倒呢!”

    如果克里克在这里,动用他的“穿越异能”看看波恩和肖恩。就会发现这两个年轻的骑士,忠诚度赫然跟自家老爹一样,都是满值一百。

    在他参加那场大战之前,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是很服一个诗人领主。但是当他参加了那场恐怖的血战,拖着被神力诅咒而重伤的身体护送挚友的尸体归来,路上还击毙了邪恶的女魔头。他在年轻人们心中的形象一下子就变得高大上,俨然偶像一般。

    神力诅咒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曾经卷入神使甚至圣灵级别的战斗之中。以区区凡人之身涉足这样的战斗。是何等的勇猛!

    带着史宾社·史密斯骑士的尸体回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这位骑士牺牲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著名的高手战死了。他却能够幸存,还能带着同伴的尸体离开,这需要非常准确的判断力和非同寻常的智慧,毕竟他是文艺之神的信徒,不是幸运之神的。

    至于回来的路上,带伤抱病还杀死了曾经多次作恶,一度成为邪恶的贵族之神教会在这一带总负责人的玛琪小姐,那更证明了他是一个铁打的硬汉,哪怕只剩一口气也不容小看。

    英勇、睿智、坚强,加上执政有方,为人品格也正直高尚,克里克大人就像是从神话传说里面走出来的英雄人物一样,足以让这些年轻人们仰望和崇拜。

    尽管克里克自己一再强调,这些说法里面错误颇多,很有一些胡乱衍生的内容。可大家都觉得他是在谦虚,没人相信。

    对此克里克也没办法,他越解释,大家就越觉得他是在掩饰——毕竟那场战斗的惨烈尽人皆知,志愿军们又是在整个战场最危险的地方奋战的,他不仅能够全须全尾地回来,还能带回朋友的尸体,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尽管其实史宾社是被他活着救出战场的。

    这一方面也有克里克不愿意损害朋友名誉的原因,史密斯兄妹之间的关系怎么看都有点诡异,让他想起穿越前看过的一些不健康作品,于是他便反复叮嘱自己,不该说的绝对别说,甚至于不该记得的都要努力忘记——他也是这样叮嘱唐纳森的。

    唐纳森,就是那个被玛琪雇佣,蓄了大胡子穿着重铠,冒充传奇冒险者保罗的人。

    这家伙的实力当然也不差,好歹也是个总等级十二的人物,虽然忠诚度只有六十,但克里克有外挂在身,可以随时监视他的忠诚度变化,只要忠诚度不下降,六十也凑合了。最难得的是,他的智力高达十六,这特么简直是法师层次的水平!

    有这么高的智力,难怪他能够以区区中级战士的实力,把一位传奇强者伪装得惟妙惟肖,甚至于连差一点就踏入传奇境界的史宾社都被骗倒了。

    保罗是一位流浪的传奇战士,到处行侠仗义。不过最近的这一二百年,他在人间已经很少出现。有人认为他封神了,也有人认为他觉得主位面没啥挑战,跑到别的世界去冒险了。已知的他最后一次出现,就是在二十多年前拯救了被匪徒绑架,差点被杀死的史密斯兄妹。

    说起来或许是缘分吧,在那场天昏地暗的惨烈战场上,他们居然还遇到了一个认识保罗的人——兽人帝国南方战区将军,“铁牙”伊洛。

    保罗是个半兽人,跟莫拉尼一样是狮人族,当年他还没有觉醒成半兽人的时候,曾经用着雷纳德的名字,那时候他被称之为“重装雄狮”,是兽人帝国的猛将,和伊洛还是好友。后来雷纳德觉醒了,走上了善良的游侠之路,和旧友分道扬镳,也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保罗”——保罗,是历史上一位著名的骑士,他一生都致力于保护弱小,在近四百年的生命中,拯救了无数的人。

    世易时移,已经很少有人还记得曾经的“重装雄狮”雷纳德,反而是游侠保罗更加为人所知。

    不过……其实保罗也已经成为了传说,伊洛上次遇到他还是六十年前,当时他显得很憔悴,一个人坐在湖边的石头上默默沉思,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伊洛邀请他喝酒,他表示自己戒酒了。

    当时伊洛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堂堂的“重装雄狮”,一顿饭能喝几十斤酒的好汉,居然戒酒了?!

    伊洛此后再没见过他,按照这个兽人大将军的说法,连酒都不喝的雷纳德,跟死了也没什么区别。

    克里克当然不这么觉得,他总觉得那个游侠保罗一定还活着,或许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又或许只是在努力闭关练级?总而言之,就算自己看不到,这位传奇人物迟早也会再次登上历史舞台的。

    ……当然,这不妨碍他要求唐纳森挂掉胡子,换上轻便的铠甲,恢复成一个正常战士的模样。

    话说,唐纳森这家伙的真实职业居然连重装战士都不是,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才能把一位传奇的重装战士演得那么像!

    他明明连一级的吟游诗人等级都没有啊!

    唐纳森目前的工作是克里克的随从,替他处理很多杂事。这工作不轻松,但也不很辛苦,关键是没什么危险。唐纳森这人实力不弱,长得也甚有气势,实际上胆子不大,完全是个银枪蜡杆头。要他去跟别人挥刀拼命,那他恐怕连七八成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也真亏得他长这么大的块头,长那么威武的脸庞……

    “把这几份资料整理一下。”就在詹姆斯骑士带着他的儿子们巡视领地的时候,克里克也正在做事。他看完了从盗贼公会那边买来的定期新闻要闻报告,就让唐纳森把这些资料分类收集。可能和领地发生重大关系的放在一边,可能和领地发生直接关系但不很重要的放在一边,重要但不会和领地发生关系的放在一边,不重要的放在另外一边。

    这工作唐纳森做得挺熟,没出过什么错,不愧是跟着玛琪混过很长时间的。

    目前这段时间,最重要的新闻自然是狮鹫公国的独立。但这新闻和基恩男爵领扯不上关系,不值得多加关注。相比之下,倒是雷霆公国上层的倾轧,让克里克有些担心。

    基恩男爵虽然说起来像是个人物,但放在整个雷霆公国还真算不了什么。之前大人物们之间小小的交锋,就让领地损失惨重,克里克自己都差点送了命。如果再被卷入这样的政治波涛之中,基恩男爵这艘小船,只怕是随时可能被惊涛骇浪打得粉身碎骨。

    所以克里克一直在考虑,究竟要想些什么办法,才能避开这些上层的政治倾轧,让自己这块小领地能够太太平平地慢慢发展?

    想了很久,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咳嗽两声,捂住胸口,无奈地摇头。

    他手上的牌终究还是太少也太小,面对这种大风大浪,实在没什么好办法啊……(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辉石镇外,人造矿脉工地附近,出现了几丛花,不怎么茂密,却也蛮整齐。要是按照地球上某种善于小中见大的庭院装饰风格来说的话,勉强可以算是一处景致。

    这几丛花当然不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隋雄特地从别处移植过来的。

    他移植这几丛花,一方面是想要看看这里的泥土被净化得怎么样,能不能让比较脆弱的植物生存,另一方面则是觉得一个没有花的村镇是不完整的,没有花可以欣赏的生活缺乏了必须的情趣。

    这无疑是一种文艺青年思想的体现,如果他是一个喜欢叫嚷“科技创造世界、科技改变生活”的理科生,或者推崇火焰与钢铁的工科生,就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但辉石镇的人们很喜欢这些花,很多人都特地跑到工地附近,围绕着花丛看了又看。如果不是菲雷克斯事先得到通知,已经在花丛周围围了一圈篱笆,或许还会有不少人试图摘一朵带回家呢。

    当然,对于整个辉石镇来说,花丛只是个小插曲,真正重要的是另外两件事。

    第一件事:依托被净化的那片土地,菲雷克斯找一个来西北闯荡讨生活之前做过菜农的居民,又找了几个种地技术不错的帮忙,开垦了一小片菜田。

    他们栽种的蔬菜,就是著名的“小绿菜”。这是一种生长很快,对于土壤和环境要求比较宽松的蔬菜,只要土地不贫瘠,有足够的水和阳光。半个月的时间就能长成绿油油的一片,大概一个月之后就可以采摘。

    这种蔬菜的生命力很强。采摘的时候只要给它留下几片叶子,用不了多久就能重新长出许多新的叶子来。是中下层人民最喜欢的蔬菜之一。

    它当然也有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不善于和杂草争水肥,如果没有农夫照顾的话,没几天菜田就变成杂草从了。

    好在灰烬森林这边没什么杂草,能够在这种环境里面茁壮生长的小型植物,哪怕一种都没有,就连金藤也不例外——没了魔法能量的支持,这鬼地方连金藤都长不活。

    所以那个主持种菜的农夫很快就发现,田地里面的全部工作。自己一个人就能干好,压根不用更多的人帮忙。

    于是他原本的几个助手们就被调去修筑外层围篱了。

    外层围篱,就是在镇子外面大概二三百米的距离上,用木头搭建一个简单的篱笆,围成一圈。

    这当然不是为了对付骷髅大潮,而是为了防备强盗或者魔兽。当然,也没谁指望区区一圈木头篱笆就能挡住强盗或者魔兽,但它们可以有效地争取一个缓冲时间,大大减少村民和商队的损伤。

    长久以来。西北四镇都一直想要建设这样一道篱笆。可直到今天,除了龙吼镇建成之外,就连最为繁华的黑麦镇也没能完成这个工程。

    归根究底,还是因为钱。

    这笔投资不小。要靠镇上的富翁们掏钱,但完成之后的受益者却主要是平民和小商人,对于镇子的统治者们来说。属于得不偿失的事情。所以即便知道它对于整个镇子很有好处,也没有谁愿意掏钱来修建它。

    就连龙吼镇的篱笆。也不是靠镇长牵头凑钱修建的,而是那些魔兽猎人们在冬天里面闲得无聊。你一根桩子我一块木条,慢慢修起来的。

    然而现在菲雷克斯当了镇长,她虽然也是商人出身,但在虚空假面游乐场生活了这些年,眼界开阔了很多,又有隋雄在身后提点,很快就想到了这个工程,并且付诸实施。

    虽然说建设这个工程会将原本用以生产的劳力浪费,大大影响镇子的收入,但菲雷克斯倒也不在乎什么收入。就算没有来自虚空假面游乐场的投资,光凭一位高阶法师的身家,要建设区区一大圈篱笆,有什么难的?

    要不是隋雄劝她“凡事不要亲力亲为,要让居民们有存在感”,只怕她早就魔杖一挥,直接施法变出一圈篱笆算了。

    辉石镇最大的问题还是人口匮乏,整个镇子的劳动力总共就那么点。农田和菜田占了一些,货栈和几个商店又占了一些,人造矿脉那边虽然暂时停了工,也总还需要人手日常维护……最后能够派去修建篱笆的只有二十多人,依靠这点人手,伐木、修整木料、挖坑、打桩、把木条捆在桩子上……当整个工程完成,辉石镇终于被一圈篱笆环绕的时候,商队都已经来了好几回。

    自从虚空假面游乐场建立之后,西北四镇的治安情况就好了不少。前任政务官莉芙常常派冒险者们追查盗匪的行踪,然后就派出精兵强将追杀。其中她的妹妹,善于飞行作战的妮丝小姐贡献尤为突出,很少有盗匪能够逃脱来自天空的侦查,而他们一旦被确定踪迹,差不多就等于被判了死刑。

    因为盗匪少了的缘故,商人自然就多了。不过现在商人们喜欢的是从黑麦镇往虚空假面游乐场的长途生意,相比之下,四镇内部的生意利润就有点小,除了一些大宗商品之外,别的生意渐渐的就只有小商人还做了。

    冬天是没有商队的,开春之后,也要等气候回暖,才有商人敢于在西北的森林里面行进。不过等气候完全暖和起来,商队就多了,比方说类似虚空假面教会图书管理员帕林先生年轻时候当会计的那个商队,等到夏天的时候,差不多两三天就会有一趟。

    即便现在还不怎么暖和,也有不少商队路过。他们带来了很多必须的商品,食物、调料、纺织物、生活用具、各类杂物等等。而他们从辉石镇采购的,自然就是宝石矿脉出产的那些低档宝石,高档的他们买不起,也不愿意冒着风险做这种大宗交易。

    辉石镇的商店已经被统合了起来,由哈曼主持,日杂、饮食、必需品、其它,各类分得清清楚楚。重新修缮过的大屋宽敞明亮,足以把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地摆放在柜台上,让人一目了然,而一些用不到的屋子就被改成了仓库,或者直接空置着。

    这也加快了交易的速度,商人们不用再跟一家家店铺洽谈,只要货真价实,拥有充足资金的哈曼也不介意多储备一些,反正大家用得着。

    如此一来,“辉石镇似乎有钱了”的传闻就渐渐传开了,再没多久,居然就有强盗来了。

    “呃,这几个家伙该怎么处理?”乔修鼻子里面喷着火星,将几个脸色苍白双股战战的强盗如同小鸡一般提回了镇上,随手扔在镇长办公室门口,他也不怕那几个人跑了,大摇大摆地进去跟菲雷克斯商量。

    “就那几个被吓破了胆的货色也敢学人当强盗?”菲雷克斯眼睛往门口瞟了一下,皱了皱眉,有些疑惑地说,“是我跟不上时代了?还是现在灰烬森林已经太过安全?”

    正如她所说,灰烬森林可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骷髅、魔兽、各种魔物……能够在这种地方当强盗的,一般都是有点实力或者至少比较有胆量的,可看那几个抖抖索索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家伙,怎么也不像是有本事能够在这里混****的样子。

    “领头的两个被我打死了。”乔修笑了笑说,“我到现在还没有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力量,一下把两个人打得比较……零碎,他们吓坏了。”

    菲雷克斯恍然大悟,也忍不住笑了:“怪不得!那么我给他们戴上魔法项圈,让他们服劳役吧。”

    她随手拿出几个早就做好的魔法项圈,让人去给那几个已经被吓破了胆的强盗戴上。

    戴上了魔法项圈,就别想再逃跑或者反抗了。它们既可以标注出罪人所在的位置,也可以释放出电流施加惩罚,是一种被广泛运用的刑具。

    那几个强盗被戴上魔法项圈之后,虽然神色灰暗,却也都松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起码不用被立刻绞死了。

    而对于辉石镇来说,这就意味着多个几个壮劳力,而且是只要管饭就行,一分钱薪水都不用给的。

    这让一直苦于人手不足的菲雷克斯不禁有了某种不大和谐的念头,于是她联系了虚空假面游乐场,找到了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妮丝。

    “你要我去帮忙找强盗,然后抓了押送到辉石镇服劳役?”妮丝疑惑地问,“你那边就这么缺乏人手吗?”

    “当然,很缺。”

    “但最近这段时间,强盗可能比较少啊……”灰烬森林头号飞天女警沉吟着说,“现在天气冷,很多强盗都在南边活动。要再过一段时间,才会来到灰烬森林这边。”

    “没关系,有几个抓几个好了。”菲雷克斯笑着说,“反正我这边是一直都缺人手的,来再多也不够。”

    妮丝想了想,又问:“对种族什么的,有要求吗?”

    “我现在哪里还能挑三拣四啊!只要能听懂人话,还有点力气能做事就行。”

    于是,这几年一直承蒙菲雷克斯关照,跟着学习了不少空战技艺的妮丝就出动了。

    半个月之后,第一批的强盗就被送到了辉石镇。

    看到这些灰头土脸惶惶不安的家伙,菲雷克斯忍不住笑了起来。

    “接下来,只要再招募一些开拓者就好!”

    (明早有事今天要早睡,不好意思,今天就只更新一章了……)(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紧急集合!”

    又变成了一个普通光头壮汉的杰拉德今天没有穿盔甲,连武器都没带。可他身上却很自然地散发出强者的凛然气势,让人不敢小觑。

    到了他这个层次,铠甲武器什么的都已经只是附带,强者本身的威势就是身份的最好证明,也就已经足够维护他的威严。

    比方说此刻,随着他的一声大喝,夜色之中的营房顿时哄闹起来,骑士团的士兵们乱哄哄地赶快起床,穿上铠甲,拿好武器,急急忙忙来到营地中央的大广场上。

    而在杰拉德的脚下,一支特制的线香正快速燃烧着,它燃烧得又快又稳定,再看它上面的一个个尺度标记,显然是用来计时的工具。

    虽然这个世界有钟有表,可虚空假面骑士团的杰拉德团长就是喜欢用这种老式的线香来计算时间——在紧急集合的时候。

    他的标准很简单,在线香燃烧到一半之前穿戴好铠甲、拿着武器来到广场上的算优秀,在烧到四分之三之前赶来的算良好,在烧完之前赶来的算及格。

    至于那些线香烧完之后才赶来的……呵呵,呵呵呵呵……

    经过多年的训练,骑士团的战士们已经相当精锐。纵然穿戴铠甲需要花费一些时间,但他们依然大部分都在线香烧到四分之三以前就赶到了广场,最后没有能够及格的只有两个。

    看着那两个愁眉苦脸姗姗来迟的家伙,杰拉德脸上露出了有些狰狞的笑容,淡淡地问:“打扫厕所和关禁闭。自己选。”

    两个就差了一点点没能及格的倒霉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唉声叹气地选择了前者。

    打扫厕所的确是又脏又臭又丢脸,可怎么也比关禁闭好啊!

    传统的军营。都热衷于使用体罚的手段。但虚空假面骑士团不这样,惩罚方式虽多,却绝没有会让人伤筋动骨的——除了犯罪被押送法庭之外。他们平时常用的处罚方法就是两个,打扫厕所或者关禁闭。

    前者自然不用说了,虽然骑士团的营地建设得很好,就算厕所其实也并不特别的脏乱差,但天下哪有不脏不臭的厕所?更不要说这活儿是多么的丢脸,被罚一次就会被同僚们取笑好一段时间。

    但后者就更恐怖了,禁闭室是特制的。里面隔绝声音,只有屋顶一盏小灯发出光照。而因为魔法阵的作用,无论你怎么努力也碰不到墙壁和屋顶,犹如一只站在苍茫天地之中的蚂蚁,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无依无靠,就算是胆大包天的人,在里面关上几天之后都会心胆俱裂,这辈子也不想再进去第二回。

    骑士团的成员来源很复杂,其中颇有一些资深冒险者出身的。这些刀头舔血的好汉们可以不把战斗和受伤当回事。也不在乎挨打和挨饿,但即便是最桀骜的,被关了一次禁闭之后也被吓倒了,宁可打扫厕所也不愿意被关进去。

    宣布完了对落后分子的处罚。杰拉德的目光扫过整整齐齐排成十四行的士兵们。

    站在前面的八行是重装兵,穿着特制的“虚空全身甲”,那是使用特殊手段整体制造的铠甲。制造手段是秘密。它的各个主体部分都是大块大块的整块精钢,和普通的铠甲截然不同。

    这个世界传统的铠甲分为三类:皮甲、镶嵌甲和锁链甲。

    皮甲就是用防火药水处理过的厚皮革缝制的铠甲。它轻便耐用,也有一定的防御力。关键是价格相对便宜,所以是初级冒险者们的最爱,寻常军队的士兵们也常常使用这种铠甲。

    当然,皮甲里面也有高档货色,比方说使用某些特殊魔兽皮革制作的皮甲,那就是罕见的极品,不仅轻便,而且极为坚固,还有强大的魔法防御力。然而价格方面也一样的惊人,就算是高级冒险者,也未必能够拥有。

    镶嵌甲是资深冒险者和精锐军队常用的铠甲,它的主体依然是皮甲,但在皮甲上镶嵌了很多金属片,大大提升了防护力。

    这种铠甲内容丰富,式样和种类都千变万化,价格和防御力也参差不齐。其中最好的,会在皮甲上一片一片,镶嵌完整的一层金属片。这固然使得防御力大大提升,可重量也会增加许多,除了特别强壮的好汉,很少人能够穿着那种“重型镶嵌甲”作战。

    锁链甲是最为少见的铠甲,它以一件用无数小铁环织缀起来的软甲为基础,有的就这么直接使用,有的在外面套上硬皮以免引人注目,有的在软甲外面再叠加一枚枚甲片,组成厚重的双层甲。

    只有内层软甲的,被称之为“锁链甲”,外面叠加了金属甲片的,被称之为“锁片甲”。在过去的岁月里面,锁片甲就是普通铠甲里面最为坚固的。尤其是那些使用了重型大甲片的,防御力强大得足以抵挡多种武器的攻击,除了笨重和昂贵之外,再没有任何缺点。

    但虚空全身甲却和它们完全不同,它也有内层的锁链甲,可内外两层铠甲互不干涉,中间还有一件特制的软皮衣,形成内外三重保护,大大提升防御力。外层的铠甲因为使用了整体成型技术的缘故,不仅坚固,而且穿在身上意外地灵活,一点也不妨碍行动。

    曾经有人试过,穿着整套虚空全身甲,可以跑、可以跳、可以手舞足蹈、甚至还能翻跟斗——当然是空翻和侧翻,抱团翻是肯定不行的。

    这种铠甲内部那层软皮衣也另有机关,它有若干个挂钩,在穿的时候只要把挂钩和外面的铠甲勾住,穿好之后铠甲的重量就会被均匀地分散到身体的好几个部位,大大降低了身体的负担。

    虚空假面骑士团的重装战士们,甚至能够穿着这样的铠甲长跑!

    如果不考虑附魔的话,这种铠甲无疑是普通所谓“精制铠甲”里面的最巅峰,再没有哪怕一种铠甲能够和它相提并论。

    而这种新式铠甲的发明者,正是隋雄。

    当初穿越之前,隋雄做游戏设计的时候,学习和临摹过不少欧洲铠甲。身为一个正儿八经科班出身的画师,他可不会学习某些劣质速成班出来的枪手,随便涂涂抹抹就算是折腾出个铠甲来。他绘画的每一个穿着铠甲的角色,身上的铠甲都是有历史原型的。也正是托了那份工作,他对于历史上著名的骑士全身甲知之甚深,甚至能够画出比较简略的结构图来。

    虚空假面游乐场稳定下来之后,他见骑士团训练的时候,穿着重型锁片甲的士兵们行动迟缓,就动手把自己记忆中的骑士全身甲图样一个个画了出来,对照着图样,用魔法直接把它们塑造了出来。

    然而这些铠甲并不如同他想象中的那么好用,穿在身上一样笨重。他研究了很久,始终不明所以,最后只好找莫拉尼帮忙。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莫拉尼不愧是半兽人的锻造之神,祂只用了几天时间,就研究出了隋雄所制造的骑士全身甲究竟有什么问题,然后加以改进,变成了现在的虚空全身甲。

    其实也怪隋雄自己学艺不精,他对于骑士全身甲的理解无非就是甲片的形状和大致的分解结构之类,这些资料当然没错,即便莫拉尼改进之后的铠甲也是以此为基础的,但他却并不真正了解骑士全身甲的内部构造,不知道这种铠甲在光鲜的外表下面,究竟是怎么样的内衬。

    这是理所当然的,身为画师,他用不着了解那些,也根本不会去收集那些资料,他只要知道铠甲的外在结构就足够了。

    最后,设计完成的虚空全身甲得到了莫拉尼的大好评,这位锻造专家表示,这种铠甲的出现,可以说是世界铠甲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必定会被载入史册。

    “从现在开始,高级精制铠甲将会进入全身甲时代!”最后,祂如此断言。

    隋雄对于载入史册什么的并不怎么感兴趣,作为一个不老不死的超级水母,他自己就是历史。但他很高兴自己主持设计的铠甲获得了成功,然后就想要把它们给推广起来。

    但在这个时候,他遭遇了个大问题。

    全身甲的甲片锻造起来极为困难,一位资深的老铁匠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最后也只能造出几块不合要求的劣质货。想要把这种铠甲制造出来,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由中级甚至更高水平的法师动用魔法的力量,将钢铁直接塑形。

    这样的话,生产效率就很成问题了。

    隋雄努力回忆,想起来自己当初在网上似乎看到过一种说法,说这样的铠甲是要用冲压机把钢板一次成型来制作的。于是他想要试着制作冲压机和钢板,后者做起来并不麻烦,很快就完成了,但前者……就算是耐心很好的他,毫无头绪地失败了几十次之后也终于放弃了。

    相传爱迪生改良电灯的时候,为了选择合适的灯丝,曾经一口气失败了一千多次。当时有人安慰他,可他表示“我不是失败了一千多次,而是成功证明了有一千多种材料不适合”。这故事的真伪另当别论,但毫无疑问,雄哥没有那么粗大的心脏。

    最终,这种虚空全身甲终究只能由法师来主持制作,成为了毫无疑问的高级品。(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全身甲量产计划失败之后,隋雄也懒得把它给传播出去,只是给自家骑士团的精英们换装了这种铠甲,就算完事。

    但围绕这种铠甲所掀起的风波却并没有平息,在此后的一次实战训练中,身穿虚空全身甲的骑士团精英们和一个著名的强盗团发生了激烈的正面战斗。在战斗中,虚空全身甲大放光彩,整个骑士团上下不仅没有折损一人,甚至就连一个重伤的都没有。

    当时战斗的地方并不偏僻,有很多人目睹了这场激战,其中自然就有不少识货的。战斗之后,很快就有冒险者跑到虚空假面游乐场来,想要购买一件这样的铠甲。

    高级铠甲在这个世界还是很罕见的,一件上等的精制铠甲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工和材料,价格也极为昂贵。但和它的价格相比,产量才是更大的问题。

    中级以上层次的冒险者们,往往都能够凑出足以购买一件上好铠甲的钱来。可真正能够买到理想中铠甲的人却寥寥无几。这是因为每一件上好铠甲都需要匠师们几年的辛苦,才能够制作出来。而大多数这样的铠甲,在制作之前就已经被大型组织——比如说国家——给预定了,真正能够流入民间的少之又少。

    所以别说是中级的冒险者了,就算高级冒险者之中,也颇有一些穿着改制的旧铠甲,或者特殊兽皮甲的。

    前代的旧铠甲之中当然颇有精品,魔兽皮革制作的特殊皮甲当然妙用不凡,但如果可以的话。那些披坚执锐的猛士们依然想要一件为自己量身定制的崭新重甲。

    旧铠甲再怎么修改也终究不可能很合身,魔兽皮甲乍看上去好用。可修补却是巨大的难题。相比之下,定制的重甲不仅坚固。而且修缮起来方便,对于长期冒险大有裨益。

    所以当虚空全身甲的消息传开之后,赶来游乐场试图购买它的高级冒险者们真的是为数不少。

    对于这些冒险者们的渴求,虚空假面游乐场的答复是“虚空全身甲产量很低,价格也很昂贵,所以只能抽签排队”。

    抽签排队?没问题!

    经过抽签,超过二十位高级冒险者们排好了队,预定了属于他们的铠甲。

    至于中级或者更低层次的冒险者们,他们就只好黯然放弃。

    这些年来。游乐场一共售出了四件虚空全身甲,每一件都大受好评。高级冒险者们有的是钱,每个人都把铠甲拿去附魔,成为了四件赫赫有名的宝甲。

    围绕着四件铠甲,发生了不少惊心动魄的故事。尤其是其中一件被取名为“白月光”的铠甲,在短短的五年内先后换了三个主人,至少有上百人为它送了命,简直成了一代传奇。

    而穿着虚空全身甲的虚空假面骑士团精英们,也就成了主位面最赫赫有名的昂贵兵种。不知道多少人都在暗地里面打他们的主意。想要从他们身上夺取这样一件铠甲。

    然而至今都还没有哪怕一个人获得成功。

    除了穿着全身甲的精英们之外,骑士团还有不少普通士卒。他们也穿着全身甲,却是简化版的。轻巧得多,制造起来也容易得多。

    这种简化版全身甲其实也已经算是高档货色了。至少一般的冒险者肯定买不到。身上穿着这样一套铠甲,对于寻常的士兵来说,已经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雪亮的铠甲映着篝火的光芒,透出一种惊心动魄的英武气质。让任何心怀不轨之徒都会下意识地退避三舍。

    早上,杰拉德带着部下们。又开始了例行的训练。

    他们训练的第一个项目,就是跑步,绕着虚空假面游乐场跑一圈。

    虚空假面游乐场很大,非常大,绕着它跑上一圈,在地球上绝对属于高强度的训练项目。但对于骑士团的成员们来说,这种程序的训练,不过是热身运动罢了。

    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虚空假面骑士团的成员几经筛选,剩下的都是精锐。当年那些跟在杰拉德身后混江湖的寻常壮汉们早已被淘汰,他们目前大多换了岗位,剩下的一些则转为了后勤人员。

    现在虚空假面骑士团的成员,大致上有两个来历。一是来自于黑白熊一族的勇士,二是来自于招募的冒险者。

    黑白熊一族,是由“沉默武士”墨所创造的种族。这位莫拉尼的从神原本是一个变种的半兽人,封神之后就对照自己的模样,以熊族血脉半兽人为基础,创造了黑白熊人。

    这一族的半兽人和传统的半兽人有很大的区别,他们普遍沉默寡言,除了爱喝酒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称得上是陋习的传统,反倒是勤劳憨厚,充分体现出了美德。

    因为性格的缘故,他们过去在兽人帝国里面生活得并不好,总的来说和兽人社会有些格格不入。自从蛮荒神系搬家到隋雄的神国“庇护所”之后,墨经过一番考虑,就把他们迁徙到了虚空假面游乐场。

    这群强壮而善良的半兽人很快就得到了人们的欢迎,在虚空假面游乐场定居得很好。而因为天然的强壮体魄,他们当中不少人当了兵,成为了虚空假面骑士团的成员。

    墨创造这个种族,并不是要按照兽人神祇的传统创造被自己控制,为自己提供信仰的后裔,而只是为了派遣孑然一身的寂寞而已。祂并没有给黑白熊一族留下什么心灵控制,也并不在乎这些自己的造物们信仰什么。

    所以即便是有人改信了虚空假面,他也没有什么意见。

    对祂来说,只要这一族能够在尘世之中存续,那就行了。

    黑白熊一族人高马大,寻常人类的壮汉们往往只能及到他们的胸口。这样壮硕的身材,配合定制的重甲和长戟,就是一等一的重装兵。

    而且这一族天生智力也很高,学习知识的时候丝毫没有寻常兽人的笨拙感觉,这让他们的武技水平提升得很快。遗憾的是他们天生的魔法才能不佳,又没有什么足以引发魔法能力的特殊血脉,所以族内无论法师、术士或者是萨满,数量都极为稀少。

    换句话说,他们是天生的战士。

    和他们相比,那些冒险者们则更加灵巧机敏,他们往往拥有出色的武艺和丰富的经验,经历了许多危险之后重获安定,乃至于成家立业的他们,对于维护目前生活的热情也无人可比。

    在战斗的时候,他们或许没有黑白熊一族那么威武齐整,却更加勇猛激烈,一个个都奋勇向前,不知道多少次立下了功勋。

    以这两支精锐为核心,虚空假面骑士团慢慢地扩张着,时不时有年纪大的退休,但新增加的人员更多。

    目前,这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骑士团,已经拥有了四十名精英骑士,和一百二十名普通的士兵。他们当中,就算是最差的士兵,也拥有和资深冒险者们正面对战的能力,而若是他们结成了阵列,就算是高级的冒险者,也不敢直撄其锋。

    不久之前,他们在团长“咆哮巨人”杰拉德的率领下,深入灰石山脉,和一条恶龙作战。

    经过一番激战,最终那条绿龙选择了屈服,立下了誓约,成为了团长杰拉德的坐骑。

    这让虚空假面教会第一高手,大祭司莱昂·伊戈尔眼红不已,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孤身深入了加尔斯城附近的大沼泽,用了种种威胁利诱的手段,逼迫颇有名气的沼泽霸主,绿龙“毒沼泽的阴影”加尔斯托比低头,当了自己的坐骑,终于成为了一位龙骑士。(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啊呀呀!让我看看这是谁?这不是威风凛凛的石葬峰之王,塔拉伊斯通大人嘛!您老怎么傻乎乎趴在这里?啊呀呀!背后怎么还有个骑鞍啊?您老这么威武这么伟大这么凶悍,怎么混到当别人坐骑了啊!”

    屋外的广场上,两条绿龙趴在地上以手掩面,把脑袋藏在了爪子后面,而霜则绕着它们转来转去,用大得惊人的声音啧啧赞叹着,似乎很惊讶的样子。

    “这是演的哪一出戏?”隋雄纳闷地问。

    他印象里面,巨龙按说应该是很团结的种族,所以一直顾念着三位巨龙的感情,不赞成部下们去找别的巨龙麻烦。谁知前不久,雪花突然找到他,说杰拉德神勇威猛,要是能够给他找个坐骑就更好了,并且说自己知道一个好坐骑的下落。

    于是他当然就派杰拉德去设法抓住那坐骑,却不料竟然是条名叫“塔拉伊斯通”的绿龙!

    这事让原本举棋不定的莱昂下定了决心,也跑去抓了一条绿龙当坐骑,他抓的那条可比塔拉伊斯通有名多了,是东南沿海有名的恶棍,“毒沼泽的阴影”加尔斯托比。

    于是虚空假面教会立刻就多了两位龙骑士,而夙愿得偿的莱昂喜不自禁,连着半个月,每天都骑着巨龙在天上飞来飞去,不知收获了多少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然而巨龙的威势对于凡人和牲畜影响太大,加尔斯市政厅的官员们怨声载道,最后纵然他身为传奇巅峰的强者。也顶不住如此之多的抱怨,只好放弃了这种骚包的炫耀行为。

    但他可不会真的就此放弃。一转头就想到了老朋友杰拉德,于是又驾着坐骑千山万水飞回了虚空假面游乐场。和杰拉德讨论作为龙骑士的经验。

    现在他们俩就坐在酒馆里面勾肩搭背,一边大口大口地灌酒,一边说着笑着,得意洋洋。

    而两位龙骑士的坐骑也被安排到一起,大家当然不会把强大的巨龙当成驴马对待,只是让它们在广场休息,还送上了两只烤全羊作为礼物。

    可还没等两条巨龙把烤全羊吃完,霜就从仓库里面跑出来,绕着两条巨龙转来转去。嘴里全都是尖酸刻薄的话,俨然双方有深仇大恨,要把言语化为匕首和投枪,戳烂这两个扑街仔的玻璃心。

    这让隋雄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去找雪花询问。

    听了隋雄的提问,雪花微微一笑,反问:“你对我们巨龙一族有多少了解?”

    “世界上最强大的种族,拥有无可比拟的强大身躯和出色的学习天赋,除去某些不求上进的落后分子。但凡是认真学习和锻炼自身的巨龙,最后无一不是堪比神祇的强者。族内的几位神祇虽然神格很低,但战斗力都极强。你们的族长龙皇陛下是已知的唯一没有封神却能够击杀神祇的强者,他平时坐镇龙崖。没有谁敢去找他的麻烦。而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一声令下,就能召集各个位面六成以上的巨龙……”

    雪花点点头。问:“这些都没错,不过你了解我们巨龙内部的各个分支吗?”

    “知道啊。最著名的有‘五色’和‘五金’。‘五色’指的是红、蓝、绿、黑、白五种巨龙,‘五金’指的是黄金、白银、青铜、黑铁、灰锡五种巨龙。五色五金之外又有亚种。比方说冰龙是白龙的亚种,岩龙是黑龙的亚种,等等。除此之外,还有‘上位’和‘下位’之分。这种分法相对比较乱,比方说你就是‘很上位’的冰龙,霜和霰就是‘比较下位’的岩龙,外面那两条绿龙里面,大块头的那个是‘比较下位’的山绿龙,个头比较小的那个是‘接近上位’的荆棘绿龙……”

    雪花连连点头:“想不到你对于我们巨龙的了解也挺多的!那么,你了解过我们巨龙各个分支之间的关系吗?”

    隋雄想了一会儿,说:“我只知道‘五色’和‘五金’之间一般是有矛盾的,常常打架。‘上位’对‘下位’是有威慑力的,往往在相处的时候居于统治地位,别的我还真不清楚。”

    “看来你不是个巨龙学研究专家啊。”雪花笑着说,“我们巨龙内部呢,其实矛盾很大。比方说我,我是冰龙,如果遇到一个赤炎龙的话……假设遇到了,那么肯定是要大干一场的,最好能把那厮冻起来扛回家当雕像,那就很有面子……”

    说着,她又一次用寒冰凝聚了黑板,在上面用白色的冰花画出了一个周身环绕着雪花的苗条小龙遇到了一个脑袋上面熊熊燃烧的肥龙,双方喷火喷冰大战一场,最后肥龙被冻在了冰块里面,苗条小龙吹着小曲,头上浮现出愉快的音符,用网兜装着这个大冰块,得意洋洋地飞走了。

    “而岩龙和绿龙之间,也有着这样的矛盾,当然没有我们这么严重。不过因为岩龙是纯下位种族,对上绿龙往往会吃亏,所以相对来说,岩龙一般都是受害者。”雪花又在黑板上画了两条龙,一条是有着厚厚铠甲老实巴交的小龙,一条是身上荆棘如刀的凶恶大龙,大龙抡起尾巴把小龙噼里啪啦一顿抽,然后狂笑着扬长而去,只剩下小龙趴在地上眼泪汪汪。

    “可是,霜和霰在你的保护下,没吃过绿龙的亏吧?”隋雄微微点头,然后又纳闷地问。

    雪花年纪不大,但实力极强。别的不说,屋外那两条巨龙,一对一的话,哪个都不是她的对手。除非是二对一,才能打败她。

    以巨龙一族的骄傲,只要不是关乎原则的大战,它们是绝对不肯倚多取胜的。

    雪花摇头:“前不久霜和霰不是按照你的命令,出去寻找深邃的山洞,搜寻特殊的洞穴蘑菇吗?就是在那段时间,他们遇到了这个塔拉伊斯通,被狠揍了一顿,要不是有我留给他们的传送符,只怕还要更惨。霜的性格你是知道的,他自己占别人便宜就哈哈大笑,吃了亏就咬牙切齿,当初吃你一个小亏,这么多年都念念不忘的,更不要说吃了那么大的亏。加上他天生的传承记忆里面就有岩龙和绿龙的恶劣关系,两边一凑合,他自然就一直想要报复。”

    “于是他报复的办法,就是等杰拉德实力大增,能够完全驾驭自身力量之后,怂恿杰拉德去抓塔拉伊斯通当坐骑?”

    “是啊,这样他就可以嘲笑对方了。”

    隋雄沉默了一会儿,笑着摇摇头,叹了口气:“真是个小孩子!”

    雪花也笑了:“毕竟还是小孩子嘛。”

    屋外的霜可不知道自家姐姐和大水母正在背后感叹自己的不成熟行为,他现在兴高采烈,嘴里叽里咕噜一段又一段,全是这些年来积累下的怨念,一句句唇枪舌剑,犹如万箭穿心一般,扎得绿龙塔拉伊斯通的心灵犹如筛子一般,也不知道破了多少个眼。

    “该死的小龟壳!早知道当初就该一口咬死你!”塔拉伊斯通别看身材庞大笨重,可一点也不笨,哪里还猜不出究竟是怎么回事!忍不住低声嘀咕,抱怨起来。

    这话音当然被霜听到了,他却没有半点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塔拉伊斯通大人,我还真要感谢您当初没一口咬死我呢——”

    说着,他显出真身,抬起自己那粗短如同大铁鞭的尾巴,用爪子指了指尾巴上一处不起眼的小凹痕,恶狠狠地大叫,“放你个屁啊!这伤口是哪个杀千刀的王八蛋咬的!不是你是谁!当初没被一口咬死,是大爷我吉人自有天相,有个厉害的姐姐救命,关你屁事!”

    他纵身跃起,扬起尾巴便要朝着塔拉伊斯通脑袋上面抽过去,却被不知道何时赶来的霰一把拖住。

    “哥,算了!算了!”

    “算了个屁!这老混账当初居然说要把咱们当乌龟烤了吃!还说只要在热水里面泡几回,再用盐刷一刷,壳子就软了……老东西!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吗?想吃你家霜大爷,也不擦亮你的眼睛看看!”

    “可他不终究没吃成嘛……”

    “妹妹,你不能这么厚道啊!跟这种邪魔外道是没有厚道可讲的!记得大水母以前讲过的故事吗?农夫看到冻僵的蛇,觉得它很可怜,就把它带回家,放在温暖的地方,结果蛇苏醒过来一口把农夫咬死了……同情这种死不足惜的恶棍,就是犯了和故事里面农夫一样的错误啊!”

    “他不是已经受到惩罚了嘛……”

    “惩罚得还很不够!我本来是以为他会坚贞不屈,最后被大光头剁了变成一堆龙类原材料的!谁知道大光头居然说‘我觉得你们也是巨龙,杀你们的同族实在不好’……谁特么跟这老畜生是同族啊!天下有打算把两个纯真可爱的少男少女煮了当晚饭的同族嘛!”

    霜越说越气,张开嘴巴,能够把寻常生灵化为岩石的龙息一口喷到了塔拉伊斯通的爪子上。他的龙息当然不能将实力远在他之上的塔拉伊斯龙化成石头,却让塔拉伊斯通那厚重坚固、犹如盾牌一般美观的鳞片上多了许多丑陋的灰色花纹。

    “死老鬼!不要把头缩在爪子后面装乌龟啊!伸出你的脑袋来!让霜大爷帮你白天看星星!”

    “咦?哥,这话什么意思啊?”

    “我要打得他满头金星啊!”

    另外一边的绿龙加尔斯托比偷偷注视着这边吵吵闹闹的景象,暗暗叹了口气。

    “这都什么事啊!原来我是被顺带着遭殃的么?”(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常言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霜未必算是君子,但他也真是个“十年不晚”的类型。

    为了报当初的一箭之仇,他默默忍耐了许久,一边暗自筹划,一边跟虚空假面教会旗下的几位传奇强者拉好关系,为此甚至于不惜屈尊跑去帮骑士团训练,充当活教材。

    最终,他终于等到了机会。

    去年年底,杰拉德终于彻底掌握了自己的力量,能够自由驾驭这份力量的他不仅从此能够随意变化身材的大小,也能够自由控制力量,还得到了许多超乎寻常的能力。

    除了外形还是人类,他本质上已经是一个强大的传奇生物,甚至于比许多的巨龙都更强。

    觉察到机会的霜,立刻发动了他的计划,怂恿杰拉德给自己找一匹强大的坐骑。

    按照杰拉德的本意,是想要找个天界战马什么的——这大块头毕竟是个老实人,并不贪心。但霜可不能让他就这么随便找个天界战马算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劝说,什么“真正的强者就是要骑着巨龙招摇过市”,什么“英雄就要有配得上自己的坐骑,天界战马配不上你身为虚空假面陛下麾下其实团团长的身份”,什么“一匹好的坐骑,首先要能够充分发挥主人的实力,以你的实力,巨龙才合适”之类,说了不知道多少。

    杰拉德的力量虽然大大提升了,可脑子并没有因此变得更聪明,相反,因为力量大大提升,他的思维方式更加直接,或者说更加直率。要是放在某些仙侠小说里面。或者就是那传说中“一尘不染直指本心”的赤子之心。

    他原本就想要个强大的坐骑,被霜这么怂恿了几回,便放下了顾忌,带着部下们跑去灰石山脉深处的葬石峰,设下以人为节点的庞大结界,围住了整个葬石峰。然后去跟塔拉伊斯通交涉起来。

    双方的交涉一点也不愉快,以事后直接变成了“葬石丘陵”的前葬石峰为证。最终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塔拉伊斯通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委委屈屈地低了头,当了杰拉德的坐骑。

    这结果让霜大为不满,他本拟塔拉伊斯通身为葬石峰一代的霸主,理当有宁折不弯的气节,肯定要血战到底宁死不屈,却不料这恶龙还是个能屈能伸之辈,居然真的低头认怂给人当马骑。筹划多年的复仇没有能够圆满,让他实在是念头不通达,也不知道暗地里面生了多少闷气,让来仓库领物资的人们心惊胆战了多少回。

    今天莱昂骑着绿龙加尔斯托比来访,终于让他压抑许久的怒气彻底爆发,于是跑出来将塔拉伊斯通狠狠地骂了一番,损得这老龙一颗玻璃心几乎成了碎片,尤其是在同族面前丢了大脸。这才让他积攒了多年的怨气发泄一空,顿时觉得天高地阔。云彩也白了,花儿也红了,连来领物资的那些家伙一个个看起来都温文尔雅,个顶个的淳朴和蔼。

    于是当天晚上,游乐场里面就多了一个传闻。

    “你们发现了吗?咱们那个库管今天似乎心情很好啊。”

    “废话,我又不是瞎子!他今天居然对着我笑耶!”

    “是啊!平时找他领东西。他那眼神简直能把人给吓死。今天居然笑呵呵的……简直诡异啊!”

    “岂止是笑呵呵啊!平时领点东西,他都要左看右看,连一针一线都要挑剔再三,特么比管家婆管得还紧!可今天,他居然只看了一眼领用单。就干脆利落地发了货,一句刁难都没有,简直不可思议啊!”

    “……你们说,他会不会是恋爱了?”

    “有可能啊!看他那傻笑的样子,的确像是恋爱了……”

    “天啊!那个冷面鬼也会恋爱?哪家姑娘这么神通广大,能收了这家伙?”

    “真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

    “让我们为那位伟大的小姐干杯!”

    “好,干杯!”

    于是这话就这么传开了,正所谓“真话只会走,谣言却会飞”,没几天的工夫,关于“库管霜大人恋爱了”的传闻就在游乐场里面传得满天飞,还衍生出了若干个版本,其中甚至有对方是他妹妹霰小姐,他们姐姐雪花小姐则充当反派角色棒打鸳鸯的反伦理版,以及对方是个大胡子壮汉,霜大人还是小受的重口味女性向同人版……

    至于这些传闻后来怎么传到霜的耳朵里面,霜又是怎么暴跳如雷,犹如疯狗一般追查是哪个思路广欢乐多的混账胡言乱语,闹得鸡飞狗跳,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莱昂来访之后,隋雄把教会的事情大致处理了一下,便开始筹划一件大事。

    工业革命!

    他穿越之前看过不少网络小说,里面的穿越者们往往都要大搞工业革命,什么烧玻璃做火枪,什么排队枪毙大炮攻城,什么高炉炼铁合成化肥……就跟变魔术一样,一个个现代工业的产物被发明出来,迅速推广,领地的生产力水平蹭蹭蹭地上升,用不了几年就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甚至于能够以区区弹丸之地吊打全世界。

    隋雄觉得,自己身为穿越者,还有这么大的本事——论本事,他自信那些个历史穿越党们加一块儿也不够自己一个人打的,而众所周知,喜欢攀科技树的多半是历史穿越流小说,主人公基本上都是**凡胎的正常人——既然那些个凡人都能做得到,没理由自己这么厉害就做不到。

    所以他决心闭关一段时间,先把工业革命搞出来!

    嗯……先从什么开始呢?

    他略一思索就做出了决定,先从高炉炼铁开始!

    现代工业的基础是什么?

    钢铁!

    要发动工业革命,当然要先从提升钢铁产量着手!

    要提升钢铁产量,当然就要把传说中的“高炉炼铁”科技给点出来!

    于是他在灰烬森林深处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也就是当初搞造纸术实验的地方,建了一座高炉,弄了一大堆铁矿石和煤,扔进去开始烧。

    这中间自然有一些小插曲,比方说他不知道高炉的形状,再三琢磨之后,做了一个长长的大烟囱,烟囱下面一个大圆球——他觉得大概或许可能所谓的“高炉”就是这个样子。

    再比方说他不知道该用什么铁矿石和什么煤,本着“工业革命就是用最朴素的材料弄出最先进的结果”这样的理念,用了散碎如土的黄铁砂矿和发热值较低但很常见的泥煤。

    再比方说他完全不知道高炉里面该是什么结构,于是就把黄铁砂矿石和泥煤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塞进去。

    ……然后,他苦恼地发现,这东西似乎很不好烧,火势一点也不旺盛,甚至烧着烧着就熄灭了。

    这是怎么回事?

    隋雄努力地想啊想啊,最后觉得,或许是因为世界不同,这个世界的煤炭不够给力。

    穿越了,要研制高炉炼铁科技,但煤炭不够给力,该怎么办?在线等,急。

    但是没网络……

    好在他可不是杰拉德那种脑袋一根筋的类型,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他想了一想,就想出的了办法。

    不就是要烧嘛,不就是要高温嘛,有别的办法啊!

    比方说……火元素生物什么的……

    施法从火元素位面抓来了一个强大的火元素,保守估计堪比高级冒险者,他就将这火元素塞进了自制的高炉。企图用这家伙身上的熊熊烈焰,去把铁矿石和泥煤的混合物烧得融化,烧出滚滚的铁水来。

    想法很好,嗯,想法很好。

    那个火元素身上的烈焰温度不低,很快就把泥煤完全烘干,然后……猛烈地燃烧了起来。

    提问:在狭小的空间内发生猛烈的燃烧,这种现象一般叫什么?

    回答:爆炸。

    伴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倒霉的火元素当即被炸成了一堆灰,隋雄自制的高炉变成了一地乱七八糟的红热碎石,至于铁矿石和泥煤……那些四处飞溅,还有一些落在隋雄身上的铁渣,就是它们的最终产物。

    也亏得隋雄神通广大,堪比传说中的不坏金刚,几乎零距离挨了这一发猛烈的爆炸,又被无数铁水铁渣溅了一身,他也只是龇牙咧嘴地痛叫了几回,泡到水里去休息了一下,就又跑回来,重新建设高炉,放入材料,开始试着改良。

    没过多久,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

    然后隋雄再次灰头土脸浑身火星地泡到水里去,休息一下再跑出来,重新建设高炉,调整材料的比例,调整结构,再做实验。

    再然后,没过多久,还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

    就这么炸了再炸,炸了再炸,那片森林很快就成了一片白地——不对,是黑地,因为地面上到处都是铁渣和灰烬的混合物。更有不知道多少个倒霉的火元素死不瞑目,化作一片片黑色的灰烬,散布在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马克思前辈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感叹:“高炉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唉,这要放在历史穿越小说里面,主角都死了多少回了啊……(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人迹罕至的黑色森林里面,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烈焰伴随着无数碎石铁渣,到处飞溅。

    隋雄纵身跳进不远处的河里,听着身上那些炽热的碎石和铁渣遇到冷水发出的滋滋声,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都失败多少次了啊!”

    他看向爆炸的现场,地上一片混乱,散乱的石头泥巴混合着铁矿石泥煤,还有星星点点混杂其中的铁渣——这就是他“高炉炼铁”的成果。

    “究竟哪里不对呢?”

    接连失败了这么多次,就算艺术生也感觉出不对劲来了。隋雄敢拿自己的节操打赌,自己的高炉炼铁技术肯定存在要命的缺陷,很可能是什么关键的地方弄错了。但他想来想去,也没想出究竟错误在哪里。

    铁矿石和煤炭在高温下发生反应,把化合态的铁还原成铁原子——他印象里面,高中化学课上应该是这么教的没错。

    虽然说雄哥是个艺术生,可好歹也是正儿八经考上大学的,氧化还原反应是高中化学的一个重点,他怎么也不可能全忘了。

    可是……为什么不对呢?

    铁矿石,他有了;煤炭,他有了;高温,他也有了。而且为了让反应充分,他还特地把煤炭和铁矿石混合均匀,就差磨碎混一起了。

    可为什么结果不是烧着烧着熄灭,就是烧着烧着爆炸呢?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隋雄并非不学无术之辈,他并不是什么准备都不做就来搞炼铁的。在开始动手之前,他也跑去铁匠铺,询问和观摩了一下炼铁技术。

    这个世界的炼铁技术大致上是这样的:用烂泥和稻草混合起来搭建一个椭圆桶带短烟囱的炼炉,炉子下面有两个进风口和一个出渣口,然后把铁矿石和木炭一层一层叠在里面。点火慢慢烧,一边烧,一边缓慢地一层一层加木炭、铁矿石。

    这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会产生大量无用的铁渣,要烧很久很久,才能得到一些充满了孔洞的铁块。然后要用锻炉把这些铁块烧红。慢慢锻打,除去其中的气泡和杂质,最终得到实际使用的铁。

    总的来说,这种办法效率不高,耗费的人力物力倒是不少。所以这个世界的铁价格很贵,连带着铁器的价格也很贵。

    事实上,这世界很多地方还在用青铜器呢。

    当然,在一个魔法世界,自然也有用魔法解决问题的手段。那就是魔法炼炉。

    魔法可以产生惊人的高热,自然可以把铁矿石烧化了。再加入还原剂,就能够很顺利地得到融化的铁水,进而得到生铁,再加炭复锻得到熟铁,最后生熟铁混合得到钢。

    这种方法炼铁的效率很高,炼出来的铁质地也好,唯一的问题是价格高。

    魔法炼炉的成本惊人。运作过程中也需要好几位魔法师来辅助,更要消耗珍贵的魔晶石当燃料。往往开一次炉。甭管成功与否,几百金币就砸下去了。

    这么一来,钢铁的价格依旧很高,产量依旧很悲剧。

    财富女神教会曾经算过一笔账,在现有的条件下,最低价格的产铁方式。其实是让高级魔法师用“位面旅行”法术,跑去土元素位面直接寻找纯铁矿脉……

    隋雄还了解到,矮人族里面传承着一种特殊的技艺,能够把岩浆的温度提升,将铁矿石融化在其中。然后用秘法从里面直接抽取铁水。

    这种方法得到的铁锭,就是著名的“矮人钢”或者“熔岩锭”,在已知的钢铁之中,是最为高级的。

    ……产量自然也是最低的。

    先不说合适的熔岩不好找,就算找到了合适的熔岩,能够施展那种特殊技艺的高手也少之又少,甚至对于大多数的矮人来说,这种技艺都只是一个古老的传说,谁都没见过真货。

    要不是还有矮人钢制品传世,怕是很多人甚至会怀疑它是否以讹传讹呢。

    隋雄的计划,就是研究出一种低价高效的炼铁技术。在他的印象里面,地球上就算落后地区,钢铁也绝对不算是什么珍稀的东西。君不见非洲部落仇杀,都是人手一把大砍刀么?

    当然他肯定不知道,那些大砍刀都是“made-in-china”的。

    但是,想要搞出这么一个技术来,真的不容易!

    深深地叹了口气,他从河里飞出来,又重新施展法术建造高炉。

    “爆炸是因为通风不畅,我该在通风方面多下点功夫……”

    很显然,实验还要继续。

    这个实验或许会对这个世界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但其实此刻在主持实验的只是隋雄的一个战斗化身,他的本体留在神国“庇护所”里面,正在做一件大事。

    “奥斯卡,你这是要孵蛋吗?”维耶看着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隋雄,笑嘻嘻地问,“母鸡孵蛋是把蛋放在身体下面,你孵蛋却是把蛋放在头顶上,也真是奇怪啊!”

    隋雄也忍不住笑了,说:“这可不是蛋,你见过谁家蛋里面能够孵出一个神来的?”

    此刻他正趴在地上,身体变成了中间凹下去的圆托盘形状,在托盘中央,一个白色的光茧正稳稳地摆放其中。从托盘底部,强大的神力源源不断地流入其中;数十条触手连接在光茧上,一方面起固定作用,另一方面则疏导和微调神力,对光茧里面的东西进行细微的调整。

    因为光茧是不透明的缘故,谁也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其实就算看得清也没用,因为里面目前只是混沌一片,根本没什么成型的东西。

    在这光茧里面的东西,就是当初进攻云之城的时候,被隋雄一口吞了的“慈爱天使”。

    慈爱天使的前身是治疗之神,诸神之中一位很擅长治疗法术,甚至以此成为神职的善良神祇。不过这位神祇时乖运蹇。不知道怎么的就落在了太阳神手里,被夺取了神职,改造成了一个天使。

    隋雄当初将它吞了,又得到了太阳神临死馈赠的遗产,便构筑了这么一套系统,拿自己当邪恶博士的生化调制槽来用。试图把慈爱天使返本归元,再重新变回原来的治疗之神。

    这件事说起来似乎只是几句话,真正做起来却极为困难。他一开始接连失败了好几次,慈爱天使也被炸成了混混沌沌的一团碎片。好在他之前准备充分,用光茧把慈爱天使包裹在里面,不管怎么失败怎么爆炸,材料也没有损耗,还能够继续努力,试着把它朝着自己想要的方向改进。

    但即便是材料不损耗。他的神力和精力也是要损耗的。毕竟如果光茧调试槽算是一台机械的话,即使机械里面作为材料的慈爱天使能够无损,作为机械动力的神力,以及控制机械所需的精力,总还是免不了不断消耗的。

    所以他每过一段时间就要休息一下,让自己缓缓气,同时总结一下前段时间的研究经验,好展开下一阶段的实验。

    “你究竟打算弄多久?”莫拉尼好奇地问。“看起来似乎还要很久吧?”

    “三天不算短,一百年不算长。”隋雄笑着说。“反正这个就是我未来这些年最重要的工作了,什么时候把它改造成功,给咱们队伍里面加一个奶妈,什么时候算完事。”

    “那要很久吧……我这段时间找人打听过了,当年从太阳神活捉治疗之神,到慈爱天使出现。前后过了恐怕上千年。”维耶说。

    隋雄叹了口气,无奈地说:“其实我现在已经骑虎难下,如果中止调试的话,慈爱天使的神力和神性会损失很多,下一次成功的可能性也会大大降低。所以就算花费再多的时间。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直到成功为止。”

    “而且吧……其实这个调试工作,对我自己也很有好处。”他继续说道,“在调试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很多很多的东西,总结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所以就算实验再久,也不算是浪费时间。”

    朋友们顿时恍然大悟——原来他就无论成功与否都能有大收获,难怪这段时间一直埋头苦干,没有半点退缩放弃的意思。

    隋雄休息了一会儿,又开始催动神力,用灵魂力量细微地控制着它们,努力试着将光茧里面那团已经一片混沌的神性调和起来,试着组成完整的结构。

    当然,这结构不是胡乱编排的,要把它们组合成“治疗”这个神职才行。

    这是极为困难的事情,就算他已经从太阳神那里得到了治疗神职的资料,依葫芦画瓢也并不容易。

    君不见世界名画比比皆是,但能够把名画临摹得和原版一模一样的好画师却也并不多嘛。

    太阳神给隋雄的那份资料,当真是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它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神职体系,可以以此为依据,构筑出一个虽然简陋却起码完整的世界出来。再加上几乎包含了所有已知范畴的领域知识,简直可以算是一份给神祇们用的专业大百科——而且还是最高水平的那种。

    但隋雄自己,暂时却还没有能够将这份大百科运用自如的能力。

    并非神力不足,而是见识不足。

    很多对于如太阳神这般强大神祇而言理所当然的东西,那些简单到不需要解释的常识性的东西,对隋雄来说都需要自行研究和揣摩,没办法一蹴而就。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能够从这份资料里面得到的好处,也就远比诸如勒丰之类的强大神力们,要多得多。

    太阳神临死的时候,将自己的智慧和经验一口气复制了若干份,托付给所有祂认为可能威胁到光辉之主的强大存在或者潜力高手。其中像兽人神系、自然神系、战争神系的这些个主神们,他们原本的能力比起太阳神来,就算不如,也不会差太多,甚至于在自己擅长的方面比太阳神更加高明。这份资料对他们来说,或许只是对他们原本不怎么关心的枝节问题作了补充,又或许只是在一些他们未必要向着那个方向努力的难点上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思路,仅此而已。

    强大到他们这个地步的,每一个都已经有了自己的道路。就算有再大的好处,也绝不会把自己的道路给改掉。

    俗话说,我若学你龙作蛇,你若学我凤成鸦,每一个强者都有他们自己对于力量对于世界的理解,都有他们对于前路的构思和追求,太阳神无非也就是比他们多走出了一步而已,最后还败亡在了光辉之主手下,让这一步的正确性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强大的神祇们又怎么会太过依赖这份真伪莫辨的资料呢?

    但隋雄就不同了,他虽然也懂得不少领域和神力的知识,但总的来说依然是个神祇之中的初哥。太阳神给他的这份资料,就像是给一个一穷二白的新国家全套科技资料,还外加许多珍贵的实验数据。虽然最高层次的东西未必正确,但至少直到“世界领先水平”为止的东西,不仅完整,而且翔实。

    得到了这么一套资料,剩下的就是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逐步学习理解,将其融会贯通,提升自己的硬实力。

    如果有朝一日,隋雄能够把太阳神给他的这份资料全学懂了学通了学透了,那他必定已经踏入了强大神力的层次,可以自己去追寻强大神力之上,那被称之为“伟大神力”的境界。

    或许……太阳神送出来的那么多份资料里面,那些送给强大神力们的资料其实只是白费,真正能够实现祂临终的愿望,给光辉之主带来麻烦的,就是送给这不起眼的连神职都还没有的水母神的一份。

    或许……很多很多年以后,隋雄真的可能因为这份资料而踏上追寻最高境界的道路,到时候和光辉之主之间,免不了有一场龙争虎斗。

    当然,那都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对于现在的隋雄来说,眼前最重要的无非就是两件事。

    第一,不急不躁慢慢调试,争取早日把慈爱天使重新变回治疗之神,给自己的队伍里面增加一个强力奶妈。

    第二,抓紧时间苦干实干,争取尽快完成高炉的研发,开启领地的钢铁时代,吹响工业革命的号角!(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和志向远大的隋雄相比,克里克的想法就淳朴得多,也踏实得多。

    目前他所注重的工作,除了新农业之外,就是练兵。

    上次奉命参加支援雄鹰王国的志愿军,基恩男爵领损失惨重,一百多人回来的连十分之一都不到,连骑士迪沃尔·欧斯都战死沙场。这让基恩男爵领元气大伤,可以说领地军队的精锐葬送得差不多了。

    这个帐不难算,一般来说,一个男爵领应该有三位骑士,每位骑士大致上应该有三个骑兵,十个左右的专业士兵(猎户有时也算),以及二十个左右的民兵。而男爵本身应该有六个骑兵,二十个左右的专业士兵,五十个左右的民兵。总的来说,一个男爵领可以出动的就是十五六个骑兵,五十个左右的专业士兵,一百出头的民兵。

    基恩男爵领差不多是个标准男爵领,一次损失一百多人,实在是伤筋动骨。要不是克里克还有点钱,领地里面还有几位高手坐镇,又拉了虚空假面教会撑腰,只怕能被盗匪攻破城镇,大肆抢掠。

    但只靠高手,是远远不够的。维持秩序、追捕盗匪、巡逻、收税、关卡岗哨……这些都需要人手。高手再厉害,他们也不能一个人分成几个人用。

    所以克里克必须再招兵买马,将领地士卒的缺口补满。

    他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稍稍仿效一下某些历史穿越小说里面的做法,试试换个方法训练军队。

    首先,他放弃了招募冒险者当专业士兵的打算。冒险者们的实力自然毋庸置疑。可无论忠诚还是纪律都很成问题,专业士兵本身并不需要太强的实力。他们需要的是训练和纪律。

    然后,他也放弃了训练民兵的想法。民兵之所以叫民兵。说白了就是接受少许军事训练的老百姓。这样的士兵就算有武器,战斗力和战斗意志也很值得怀疑。占上风的时候他们未必能够追得上溃逃的敌人,对峙的时候他们顶不住场面,劣势情况下他们不逃跑就谢天谢地了。与其浪费人力物力去训练民兵,还不如把这些资源节省下来,多训练几个专业士兵。

    至于骑兵,那是真没办法,就算在冒险者里面,能够骑马打仗的也寥寥无几。大多数“会骑马”的冒险者们,他们的骑术水平也就是能够骑马赶路的程度,战斗的时候还是要下马。能够骑在马上作战,甚至于能够冲锋和骑射的好汉,别说训练,招募都很难招募到。

    事实上,整个基恩男爵领里面,有这种本事的总共也就不到十个人,还要算上已经牺牲的迪沃尔·欧斯骑士。

    既然已经决定。克里克就发出了招募告示,向整个领地招募士兵。

    然而这次招募士兵的要求和以往不同,不要求“身强力壮”、“凶狠”、“敢杀人”,而要求“老实本分”、“守纪律”、“服从命令”。

    这要求让大家都觉得意外。詹姆斯骑士甚至忍不住来询问了一下。

    “大人,不招募冒险者当兵也就算了,不训练民兵也就罢了。可您招募士兵的要求怎么跟别人都不一样啊!”忠心耿耿的霍华德·詹姆斯骑士劝道,“您这是要招募脱产的专业士兵啊。当然应该要求每一个都人高马大,更要敢打敢杀。那种老实巴交只会听命令的。能有什么用?”

    克里克笑了笑,说:“我何尝不知道士兵应该招募能打敢打的壮汉,但咱们领地里面,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再招募掉的话,万一发生点什么事情,就真的连民兵都没有了。相反,把他们留在民间,等将来人手宽裕一些的时候,还可以训练他们做民兵队长,没准什么时候就能够帮得上忙。”

    詹姆斯骑士一愣,他觉得这说法好像很有道理,又似乎哪里不对,但想来想去,却也想不出问题究竟在哪儿,只能皱着眉头离去。一边走,一边还在自言自语,嘀嘀咕咕地琢磨着。

    克里克微微一笑,忽悠一个智力只有九的人,实在不算什么有挑战性的事情。

    对于刚刚死了百多壮丁的基恩男爵领来说,要招募敢打敢杀的壮汉并不容易,但要招募老实听话的普通人却还不难。短短的五六天时间,克里克预定的三十人就都招募到了。

    按照他的计划,这三十人训练出来之后,十个人派去自己的直辖村,剩下二十个留在镇上。至于两位骑士夏尔·欧斯和霍华德·詹姆斯,他们都有能力维护自己的领地,不需要克里克这个领主多操心。

    招募到三十人之后,自然就要对他们进行训练。

    按照以往的传统,专业士兵的训练项目大致上有三个部分:使用武器、穿着铠甲、以及模拟实战。

    武器方面,专业士兵分为剑盾、长矛和弓箭这三类。使用剑和盾的是那种身板厚实但不够高大的人,他们是军队的支柱,负责抵挡敌人的攻击;使用弓箭的是专业人士,数量不多,杀伤力也不大,但可以有效打击敌人的士气;至于没什么特长的就学着用长矛吧,这个最简单。

    铠甲方面,剑盾兵要身穿重甲,一般都要穿镶嵌甲,甚至于穿锁链和兽皮的复合甲;长矛兵穿厚皮甲就好;至于弓箭手们,有条件的话穿锁链甲,没条件的话穿轻皮甲就行。

    这并不是说弓箭手追求敏捷,所以要穿轻甲,而是弓箭手缩在后面,一般用不着重甲。

    尽管……其实往往弓箭手们的武力值才是最高的,但凡优秀的弓箭手,多半肉搏战也都很强,可谁会让他们去上阵跟人肉搏啊!那太浪费了!

    真到连弓箭手都要拔刀战斗的时候,差不多就是领主自己的小命都快要不保了。到这时候,谁还顾得上别人啊!

    但克里克的做法和别人截然不同。他招募的这三十个人里面,没有哪怕一个弓箭手或者剑盾兵。清一色的长枪兵。而且他给长枪兵们准备的铠甲也与众不同,不是寻常的后皮甲。而是清一色的锁片甲。

    尽管那些锁片甲相对来说比较粗制滥造,但质量再差也是锁片甲啊!

    一件锁片甲,即使是粗制的,往往都需要一百金币以上。这批三十人的锁片甲,一下子就是差不多三千五百金币。要不是领地本身还有一些存货,大战之后雄鹰王国又发还了不少遗物,光是买这些铠甲,就能让目前资金已经不大宽裕的克里克有些心疼。

    但不得不承认,三十个身穿锁片甲的士兵。手持长矛站成几排,的确是威武雄壮,光看气势都让人赞叹不已。

    而克里克给他们的训练项目也很奇怪,不是寻常的各自去扎草人刺靶子,而是先从列队、齐步走之类开始。

    “这些东西有用吗?”霍华德·詹姆斯骑士私下问。

    克里克自己也没多大把握,但他觉得反正人也招募了、钱也花了,那怎么也该把这个实验做完才对。

    在他的命令下,这些不久之前还是农夫或者小帮工的士兵们每天吃饱喝足之后就是站队列、齐步走,再加上长跑之类的体能训练。总的来说他们不像是一群士兵,倒像是一群演员。

    不仅如此,克里克每隔几天都会去军营视察,给他们上政治课。给他们讲“你们当兵战斗,不是为了赚钱养活自己,而是为了守护你现在稳定的生活”。给他们讲“对于士兵来说,死亡固然可怕。但失败和逃跑更加可怕”,给他们忆苦思甜。对照过去辛苦的生活,对比现在稳定的生活……总而言之,想各种办法来激发他们的斗志。

    然而老实说,效果很一般。

    诚然,这些士兵们的智力普遍不高,最高的那个居然才只有九,倒是智力七的有好几个。但他们绝对不愚蠢,更不会如同某些老式龙傲天风格小说里面死跑龙套的小兵一样,主角虎躯一震散发出王霸之气,他们便纷纷倒头就拜,忠诚度立刻锁定一百。

    他们来当兵,归根究底,还是为了赚钱,为了过上比较好的日子。

    而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他们其实根本都还没做好杀人或者被杀的心理准备,都还没完成从普通人到战士之间的蜕变。

    为什么一般招募专业士兵都强调敢打敢杀呢?关键也就在这里。

    克里克倒也不着急,依旧每天训练他们站队列、齐步走、体能,依旧定期巡视,给他们讲课谈心。

    大概一个月之后,这些士兵们的队列总算都整齐了,齐步走也像个样子了,于是训练就进入到下一个环节,长枪戳刺。

    长枪枪法其实是一个很大的体系,总的来说,大致上有砸、刺、扫、顶这四个部分。砸,指的是用长枪从上往下砸,在和对方长枪兵交手的时候特别有用;刺,就是戳刺,这是最主要的攻击手段;扫,就是用长枪左右扫击,驱赶诸如地精之类怪物,以及扫荡暴民的时候很管用;顶,是把长枪固定在地上,形成难以预约的枪林,这自然是拿来对付骑兵的,尽管实际上几乎不可能用到。

    一个熟练的士兵,光是学习长枪的四个主要招数,就要花费半年以上时间。但克里克直接把其余三个招数都忽略了,只保留了集体戳刺。

    这样以来,训练的速度自然大大加快,可是士兵的战斗力也大大降低了。

    霍华德·詹姆斯骑士又担心起来,私下里劝说,建议怎么也要把别的招数好好训练一番。

    “没那个时间。”克里克说,“先把列队——齐步走——刺,这一套学好了,再练好体能,然后穿上铠甲,他们就可以战斗了。”

    “这样不行吧……”

    “反正暂时只是要他们去剿灭地精之类而已。”克里克笑着说,“别的招数,暂时也用不着。”

    智力九的骑士又一次被说服了,尽管他依然觉得很不对劲。(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蕾娜趴在一棵大树的树冠里,藏身于茂密的枝叶中,聚精会神地注视着远处的基恩男爵府。

    她是一个冒险者,因为遗传了一些特殊血脉的关系,视力好得惊人,所以就常常接一些侦查、窥探之类的任务,也算是小有名气。

    前不久,她就接到了一个长期任务,侦查基恩男爵领,尽量收集情报,情报收集得越多越详细,可以得到的报酬就越多。

    这任务每十天结算一次,付钱的人虽然隐藏身份不肯露面,只让冒险公会代为结算,但钱给得很爽快。蕾娜倒也不想跟雇主见面,免得被杀人灭口,现在这样正好。

    不过,要收集到足够多的有价值的情报并不容易。蕾娜前后已经交了两次任务,现在再想要找到新的情报,真的有点难。

    比方说她已经在男爵府外面这棵树上潜伏了两天,但除了确定府中每个人的住所和作息习惯之外,再没有别的收获。

    可以的话,她不想把这种事情当情报卖,毕竟这种情报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拿来做暗杀之外用途的。而基恩男爵的名声不错,实力也强。前代的基恩男爵甚至能够从“太阳熄灭之日”的血腥杀场扛着朋友的尸体活着回来,她绝对不想真跟这样的人物走到无可挽回敌对地步。

    冒险者为的是求财,可不是为了找刺激。蕾娜上有年迈的老父,下有年幼的弟妹,闯荡江湖好几年。连个婚都还没结,就这么惹上天大的麻烦送了命的话。那未免太亏。

    所以她暗暗打定主意,如果今天再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就换个地方侦查去。

    日头渐渐地高了,当时间接近中午的时候,蕾娜透过一扇略微有些偏僻的书房窗子,看到了正在阅读文件的前代基恩男爵。

    这位前男爵可是个传奇人物:当年他只是个寻常的学者,会编一两首不错的诗歌,仅此而已。但当他继任男爵之后,各种精彩的故事就一个接着一个发生。先是中毒濒死,然后奇迹般地被挽救了回来,再然后在领地内大刀阔斧地清洗。几乎将所有势力渗透进来的间谍都一网打尽。接下来他去了一趟虚空假面游乐场,据说是去招募人手的,结果却中了传说中令人疯狂的“一枚金币”大奖。手握巨款之后,就开始推动领地的农业改革。

    放在别人身上,这已经是一个完整的传奇。可对他来说,这却仅仅只是传奇故事的开始。

    就在大家都以为基恩男爵会率领他的领地和领民们大步前进的时候,因为公国上层的倾轧,他被派往雄鹰王国支援,去跟兽人们打一场九死一生的大战。后来那场大战真的是惊天动地。双方死伤数十万,就连人类最早的神祇骑士之神也因此陨落。但就在那恐怖的战斗中,基恩男爵不仅活着回来了,还把自己挚友史宾社的尸体带了回来。

    不仅如此。当时受伤又生病的他,竟然还在回来的路上杀死了企图截杀自己的敌人!

    蕾娜对于这位传奇人物非常好奇,尤其对于他正在看的那些文件很好奇。所以她略一犹豫。就发动了血脉传承的能力。

    她那双原本浅灰色的眼睛一瞬间变成银白,更有淡淡的微光从眼球中散发出来。如果现在是黑夜的话。或许这双眼睛会像两盏小灯泡一样显眼。

    而当这变化发生的时候,她视野中的景象就猛地变大。好像是她一下子来到了书房里面,就凑在前男爵手上的文件旁边,细致地观看。

    那是一份关于军队训练开支,以及近期准备进行实战训练的文件。

    因为角度的缘故,蕾娜必须聚精会神,才能将相对自己来说反放着的文件看懂。所以她没有发现,前男爵不知何时停住了手上翻看文件的动作,饶有兴趣地抬起头来,正朝着她的方向仰望。

    【蕾娜,力量十二,体质十二,敏捷十四,感知二十,智力十二,魅力十二,声望六十,职业:游侠五级、侦察兵五级、术士零级,友好度六十,特殊血脉发动中】

    克里克没有蕾娜的特殊血脉,但他有看到人物属性的异能。而蕾娜此刻和他的距离,恰恰还在异能可以发动的范围内。

    事实上,克里克昨天就发现了潜伏在树上的蕾娜。只是他觉得这人跟自己的友好度不低,看起来应该不是敌人,才没有理睬。

    不管这个叫蕾娜的人究竟想要干什么,只要友好度不发生变化,那就跟他没多大关系。

    他笑了笑,又低下头,专心地阅读文件。

    领地还没有能够从上次的巨大损失里面恢复过来,而且现在各种工作都忙,身为领主,他也要多多努力才行。

    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妨碍他工作,将今天要处理的文件看完,需要批注的都批注好之后,他就叫来侍从,把需要发回的文件交付,然后背着手,施施然前往军营,看看军队的情况。

    新兵训练已经差不多两个月了,按说也该是让他们试试实战的时候了。

    军营就建在男爵府的旁边,简直可以说是邻居。他没一会儿就来到了军营,正看到三十个新兵在霍华德·詹姆斯骑士的次子肖恩·詹姆斯指挥下,穿着厚重的铠甲,排成整齐的队列,一丝不苟地练习着长枪突刺。

    看到他的到来,肖恩微微一笑,却没有立刻过来打招呼,而是先让士兵们暂时休息,然后才迎上来。

    “大人,您今天来得可有点早。”他说,“日常训练还没完成呢。”

    “我只是来看看他们训练的情况。”克里克笑着说,“别的不说,这队伍可是够整齐的。刚才一起刺出长枪的时候也蛮齐整的。”

    肖恩点头:“的确如此,我本来还以为他们不够强壮,战斗力不行。但现在看来,这种老实听话的人也有好处,起码他们训练认真刻苦,而且动作很整齐。在实战的时候,应该能够帮得上大忙。”

    “那么,有兴趣让他们实战一下试试看吗?”克里克说,“最近附近山里出现了一群灰地精,数量大概有二十到三十。放任那些家伙在咱们家门口落户,实在有点危险。我打算设法把它们引诱出来,打个伏击。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不妨让他们来当主力吧。”

    肖恩低下了头,沉吟起来。

    灰地精是地精的亚种,身体稍稍强壮一些,但繁殖力没那么强。不过对于人类来说,只要是邪恶凶暴的地精,什么品种都一样,无非只有“活的”和“死的”两种分别罢了。

    作为这支新兵的指挥官,肖恩对于部下们的实力是相当清楚的,他们要打败三十个灰地精——理论上这是最大值,料敌从宽总没错——应该是没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损伤。

    如果损失太大的话,那就不值得了。

    考虑再三,这位勇敢的年轻骑士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抬起头来,坚定地说:“那就让他们出击吧!见过血的兵,才是好兵!”(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章

    既然领主和指挥官都决定了,整个军营就忙碌了起来。负责后勤的辅兵们准备干粮,检查保养士兵们的装备,而明天将要出征的士兵们则停下了训练,专心养精蓄锐。

    得知明天要上山去剿灭灰地精,士兵们都有些惴惴不安。虽然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他们的体魄都增强了不少,实力也都有所提升,普遍拥有了一到二级的“士兵”职业。但当他们要面对真正的魔物时,依然很没有底气。

    作为一种著名的魔物,地精虽然个体武力并不强大,造成的破坏却很多。尤其它们的智力并不低,不仅懂得使用武器,甚至还能够布置陷阱,战斗的时候施展各类战术也司空见惯。根据冒险公会的统计,对于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来说,最危险的敌人就是地精,没有之一。

    民间到处都流传着关于地精的恐怖故事,小到某某商人带着驴马外出,被一群地精袭击,虽然自己跑了但牲畜和货物却都丢了,大到某某村子被大批地精攻破,除了几个实力较强的卫兵突围逃走之外其余男女老幼以及牲畜都被杀了而且被吃了……甚至还有一个著名的传说,说地精们当年也建立过一个国家,一个野蛮而凶狠的国家。这个国家甚至于还拥有自己的守护神,它们那独特的“地精语”就是这位神祇创造的。

    当然,这些故事里面以讹传讹的较多,地精虽然凶恶,虽然繁殖比较快。但它们并不喜欢打硬仗,最喜欢的就是柿子拣软的捏。即便是缺乏粮食的荒年。它们也宁可杀死同类为食,都不会跑去攻击人类的村落。

    那些所谓“被地精毁灭的村子”。一般都是被盗匪祸害了,假托地精之名——或许这也不算是栽赃陷害,毕竟在很多人看来,盗匪跟地精,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至于地精王国和地精之神,维耶当年曾经很好奇地打听过,然而就算是从古神时代活到现在的元素之神们,也不记得有过什么地精王国存在。地精一族的历史其实并不算很久,甚至于还没有人类悠久。它们是诸神创造生灵时候的副产品之一,诞生的时代大致上在人类和兽人出现之后一些,约摸千儿八百年的样子。

    “不过呢,世界很大,只能说主位面和常见的那些位面里面没有地精王国,也只能说万神殿的诸神里面没有地精之神。”当隋雄好奇地询问时,维耶最后是如此说的,“世界很大,比我们所能了解的更大。甚至于比我们所想象的也更大。或许在某个我们不知道的世界里面,存在着地精的国家;又或许它们真的有守护神,只是没有正式接受神职,没有踏入万神殿……”

    “世界这么大。什么都是有可能的。”

    克里克麾下的士兵们当然不可能有维耶这种文艺青年的浪漫范儿,他们只知道自己将要踏上战场,和危险的魔物厮杀。

    这太可怕了!

    虽然按照肖恩骑士的说法。他们训练了两个月,又全副武装。如果连区区一群地精都打不过的话,还不如吊上绞刑架去。这样起码能够用来吓唬吓唬小偷。但他们自己,可是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的。

    毕竟,短短的两个月之前,他们都只还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农夫或者力工而已。

    谁见过农夫和力工去跟魔物战斗的?这种事情,连听说都没听说过啊!

    但是,不去战斗不行。军令如山。

    基恩男爵领的军纪也是很严厉的,虽然在克里克的要求下,废除了一些过于严苛的军纪,也取消了那些会给士兵带来伤残的惩罚方式,但对于这些老实人出身的士兵们来说,训斥、饿肚子、关禁闭,再加上一些在肖恩看来简直不值一提的轻度体罚,就已经足够让他们恐惧。

    相比和魔物战斗的危险,违反军纪被惩罚似乎更加可怕!

    所以尽管士兵们胆战心惊,却也只好努力给自己鼓劲,自己安慰自己。

    看到这种情况,克里克皱了皱眉,派人去找来了正带着几个士兵巡逻的“三箭”瑞德。

    瑞德是一位非常资深的冒险者,当年他曾经和迪沃尔·欧斯骑士一起冒险,闯下了不小的名声。同在冒险队的还有基恩男爵领光辉之主教会的副祭,牧师“火锤”莫顿,以及基恩男爵领目前主管情报的拉佛尔先生——这位如今文质彬彬如同绅士的官员,据说当年还有个很可怕的外号,叫做“背刺”。

    肖恩的实力毋庸置疑,虽然年纪轻轻,可他已经是一个总等级六级的骑士,称得上年轻有为。但和瑞德这个江湖前辈相比,无论实力还是冒险经验,他都还嫩着呢。

    别的不说,瑞德目前的等级是十五级——他原本是个十四级的冒险者,加入基恩男爵领至今,居然又提升了了一级“军官”,这就稳稳地踏入了高阶领域。

    相比之下,肖恩·詹姆斯的父亲霍华德·詹姆斯目前也才九级,其中还有两级“领主”这个老实说算不上战斗职业的等级呢。

    真打起来的话,詹姆斯家族父子三人联手,多半都不够瑞德一个人打的。

    当瑞德得知克里克要让士兵们明天进山去剿灭灰地精,顿时就明白了为什么军营的气氛这么沉重,于是哈哈大笑,表示自己可以临时开个课,给士兵们讲解关于灰地精的知识,以及和它们战斗的要点。

    克里克并没有贸然答应,而是先转头看向肖恩。

    虽然他是领主,可肖恩才是这支部队的指挥官,在他下决定之前,理应尊重肖恩的态度,起码要询问一下肖恩的意见。

    肖恩一愣,没料到男爵大人还会先征求自己的意见。这份尊重顿时就让他心中一暖,忍不住笑了。用力点头。

    “没问题!”他说,“瑞德先生是我的长辈。他要说的这些都是前辈冒险者们用鲜血甚至生命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能够有幸聆听,是我和我部下们的荣幸!”

    克里克也笑了,肖恩这小子比他老子可机灵多了,对得起那十一点的智力。

    有道是花花轿子众人抬,肖恩的恭维和尊敬,让瑞德也很是受用。他微笑着摸了摸修剪得很漂亮的两撇胡子,点点头,便开始讲课。

    “先问个问题。这里都有谁见过地精?”

    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个个摇头。只有肖恩举起了手,表示自己见过。

    他当然见过地精,还杀过不少呢,他六级的骑士等级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看到这种情况,瑞德笑着摇摇头,拿出了一块投影水晶。

    投影水晶是一种比较昂贵的魔法道具,能够将使用者记忆中的画面投影出来。不过它对于使用者的要求很高。如果是施法者的话,要求中阶水平,而如果不是施法者,则要求高阶水平。

    瑞德也是最近又提升了实力。才能很好地使用它。可即便如此,他投影出的画面有些模糊,犹如老式电视录像在电脑屏幕上播放出来一样。

    不过就基本科普的层面来说。这样的画面也能凑合,起码可以让士兵们大致了解所谓“灰地精”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灰地精的‘灰’指的是它们的肤色。”瑞德一边投影。一边讲解,“一般地精的皮肤是绿色或者灰绿色的。但灰地精的皮肤是灰黑或者浅灰色。和普通的地精相比,它们更加高大一些,力气也更大一些,但相应来说,就没有一般的地精那么敏捷。”

    “这一点一定要记住,这意味着你们不用担心它们打输了一溜烟逃跑,因为它们跑得不是很快。”

    “但是,这也意味着它们的近战能力比一般的地精要强。”瑞德投影出来的画面变化了一下,画面中原本光着身子的灰地精穿上了树皮、藤蔓和木头做成的铠甲,手上拿上了磨尖的木质长矛,看起来顿时多了几分危险。

    “它们能够使用长矛,虽然比你们的长枪短得多,而且也不算太尖锐,可如果被刺中缺乏防护的部位,依然会受伤,甚至会很严重。”瑞德强调,“但不要太害怕,你们的铠甲足以抵挡这种武器,所以只要保护好那些缺乏铠甲防护的部分就行。”

    士兵们转头看看正在接受保养的铠甲,心里顿时多了几分底气。

    “不过和地精的战斗中,最危险的其实不是它们的长矛,而是弓箭。”

    瑞德说着,又改变了投影的画面,这次是个异常高大的地精,拿着一把木弓,摆出射箭的姿势:“地精很擅长自制木弓,虽然它们的箭射不远,但在近距离上,那些从木弓射出的用骨头或者牙齿作为箭尖的箭矢,也是很危险的。”

    “但我又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灰地精和它们的远亲不同,它们不擅长射箭。你们不用担心会遇到普通地精里面所谓的‘射鸟者’,那样瘦小却极为敏锐的家伙,在灰地精里面是成长不起来的。”

    “当然,你们也不能因此就小看了灰地精的射手。它们或许射得不够准,但它们的弓可比一般地精的弓要强劲,被射中脑袋的话……呵呵,我想不用我多说吧。”

    士兵们纷纷缩了缩头,一个个都打定主意把头盔戴牢了,绝对不摘下来!

    “最后,你们要担心的就是地精萨满。老实说我不觉得这群二三十个的地精里面会出现萨满,正如它们不大可能有酋长一样。但如果有了的话,那么你们唯一要做的就是避开它,离的越远越好——萨满法术的一个特征就是射程短,只要你们不作死靠近某个空着手戴着骨头项链,或者拿着骨头魔杖的地精,就不用担心这个。”

    投影的画面又变化了两下,先是地精萨满,然后是一个异常雄壮,眼睛里面闪烁着和别的地精截然不同的智慧光芒的地精。

    “这两个你们记住就好,地精萨满,地精酋长。真遇到的话,交给你们的指挥官去对付,光凭你们……至少现在还对付不了它们。”

    瑞德说完,转头看向肖恩:“你有合适的武器吗?”

    “有,我有一套精制的盔甲和两把不错的剑。”

    瑞德点点头,想了想,从自己左手手腕上摘下一个灰色的护腕,递给他。

    “我冒险中得到的战利品之一,食人魔护腕。”他说,“它能够增强你的力量,是我最重要的装备之一,先借给你用一段时间吧。”

    肖恩一愣,仔细看着那件颇有名气的魔法装备,犹豫了一下,才用双手接过了它。

    “我不会让您失望的!”他严肃地说。

    他小心地戴好护腕,顿时觉得一股力量从心底涌出,随手拿起旁边的一根木棒,一用力就将它给拗断了。

    而在克里克眼中,他的属性里面已经多了一条“特殊装备,力量加二”。

    看到这一幕,克里克心中一动,有了一些灵感。

    或许……自己该调查一下部下们的装备情况,帮他们准备一些魔法装备了。

    诸如食人魔护腕这种中阶水平的魔法装备暂时买不起,但像是“蛮牛护腕”之类的低级魔法装备,还是可以买一些的嘛。

    团购的话,没准还可以打个折,顺便包个邮什么的……(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魔法装备是魔法道具的一种,魔法师们能够通过魔法的力量,给普通的装备附加特殊的效果,根据效果的不同,材料的不同,价格自然也就不同。

    附魔效果越强大,价格越高;附魔效果越持久,价格越高;附魔所用的装备越小,价格越高……大致上就是这样的标准,也算是一目了然。

    瑞德借给肖恩使用的“食人魔护腕”能够恒定提升装备者的力量,而且提升效果还比较高,这本身就很好了,加上这件装备只是一个护腕,占用的装备空间很小,更让它的价格大大提升。相信如果不是受到材质和大小的限制,当初制造这个护腕的那位魔法师必定可以将它的效力再提升一截,踏入高阶魔法装备的层次。

    即便如此,它也已经是当之无愧的高价货,克里克曾经在虚空假面游乐场的冒险公会装备店里面看到过一对“食人魔巨力手套”,介绍说是能够“大幅度提升力量”,标价四千金币。他虽然不知道那手套的“大幅度”究竟有多大,但想来顶天了也就四点力量吧——从这段时间统计看来,大力士和普通人之间的力量差距,一般也就是四点左右。

    考虑到护腕比手套要小得多,戴上护腕之后还能再戴短手套,瑞德的护腕保守估计也要超过两千金币。

    等瑞德走后,克里克私下告诉了肖恩这护腕的价值,肖恩顿时瞪大了眼睛,紧张地看着右手上那灰不溜秋的护腕,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两千金币对于一个骑士家庭的次子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把这么一笔巨款戴在手腕上,实在是有点……奢侈过头了啊!

    扔下肖恩慢慢苦恼。克里克立刻动身,来到了基恩镇的冒险公会。

    寻常铁匠是做不出魔法装备的,要买魔法装备,一般来说要么找魔法师,要么找冒险者。基恩镇倒是有位魔法师住在这里,但那位法师的研究方向是药剂。并不制作魔法装备。所以想要买这种东西,就只有找冒险公会了。

    冒险公会当然也不生产魔法装备,但是他们会替冒险者们代售冒险中收集到的东西。一些低端的魔法装备,就属于他们的拳头产品。

    因为附近没有什么好的冒险场所,基恩镇冒险公会规模不大,生意也并不热闹。克里克进门的时候,正看到公会的会长皮纳端着啤酒杯,跟服务员莉莉在聊天。

    皮纳会长今年已经快五十岁了,当年也做过冒险者。还小有名气。当时他是个盗贼,擅长破解机关和鉴定物品,后来年纪大了,厌倦了打生打死的冒险生涯,就退出江湖,走了点社会关系,在基恩镇这个小地方经营冒险公会。

    莉莉是他冒险时候一个老朋友的女儿,那位老朋友不幸死在了最后一次战斗中。留下老人小孩。皮纳横竖退休了,就把朋友的亲人也接到了肖恩镇一起照顾。一转眼十年过去。老人已经去世,小孩也已经长大。现在的莉莉可谓是冒险公会的一朵鲜花,来访的冒险者们,倒有不少是冲着她来的。

    “莉莉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咱们这里常来的小伙子们。有没有你看得上眼的?”曾经的冒险前辈,此刻絮絮叨叨如同一个为儿女担心的老头子,“小安去年就结婚了,再过些天我都要当爷爷了,你也要加把劲啊!”

    莉莉显然很讨厌这个话题。尤其当皮纳会长的儿子安结婚之后,老头子催婚的对象就剩下她了,连个分担火力的队友都没了,更是叫她感觉心累。

    克里克的来访让她喜出望外,立刻跑出来迎接。要是不了解情况的人看到了,只怕还以为她跟克里克有什么超出朋友之上的感情呢。

    克里克没有多想,寒暄两句之后,就说起了自己的来意。

    “您要买一些低端的魔法装备?”皮纳想了想,带着克里克来到了仓库。

    冒险公会的仓库不大,里面收藏的东西却不少。但大多数都是一些冒险必须的消耗品,或者一般店铺不容易买到的特殊工具,真正符合克里克要求的魔法装备却没几件。

    “防护腰带两根,自带力场护盾,大概相当于一层轻皮甲;生命之靴一套,能够少许提升生命力;微弱附魔投石索一根,每天可以激活大概十分钟,激活的时候给投掷出的石块附加一个轻微的破甲效果;微弱附魔弯刀一把,也是每天十分钟,附加效果是伤害加深;还有十把半附魔的短剑,式样完全一致,大约是从什么古代军营遗迹里面找到的吧,花费魔力填充之后才能奏效,清一色的伤害加深。”皮纳把这些装备都指给克里克看了一遍,叹了口气说,“老实说,没什么好货色。爵爷您要用这些,可真有点配不上您的身份。”

    克里克倒是无所谓,问了一下价格,就把这些东西全都买了下来,加起来也就花了千把金币。

    买好了东西,他又回到军营,把这些交给肖恩,让肖恩选择军中精锐,换上这些优质装备。

    肖恩仔细检查了这些装备,有些苦恼地说:“大人,半附魔武器是要填充魔力才能发挥威力的,可咱们军营里面没有施法者啊。”

    “我会找个来的。”

    “另外,咱们训练的是重装枪兵,要是连他们都用上短剑的时候,那不是已经输了吗?”

    克里克愣了一下,仔细琢磨似乎的确是这个道理,忍不住苦笑两声:“那就给弓箭手们吧,弓箭手总要有点近战的武器吧。”

    “……给弓箭手配魔法武器,总觉得有点浪费。”

    “都买下来了,总不能退货吧。”

    肖恩轻叹一声,又问:“那么这根投石索呢?咱们镇上的士兵没有人会用这个。”

    “……找个人训练一下吧,投石索学起来不是挺简单的吗?”

    “可是想要打得准就很难了。”肖恩叹道,“我当初也好奇学过这个,十几步的距离上。威力是不错,起码比用手扔石头威力大多了。但是想要打准真不容易,起码要练一两个月才行。”

    “那你现在能用这个吗?”

    肖恩一噎,苦笑着说:“我好歹也是个骑士,用这个……有点丢脸啊……”

    克里克笑了:“既然你会用,那就好办。等这次剿灭地精之后。咱们找几个机灵的年轻人练这个就好——我记得投石索对于体格没什么要求,对吧?”

    “是的,完全没要求,据说它本来就是侏儒之类身材矮小体格瘦弱的种族发明的简易武器。”

    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所有的装备里面,最受欢迎的自然是那三件恒定魔法装备,买的时候它们也是大头。肖恩经过一番考虑,将它们分别授予了三个在训练中表现突出的士兵。而在克里克看来,则是三个等级为二级,属性也稍稍高一些的。

    全都准备妥当之后。士兵们就饱餐一顿早早休息,明天还要大战一场呢!

    而克里克的工作却还没完,他还需要联系冒险者,将灰地精们从山林里面引诱出来,方便围剿歼灭。

    他本拟去冒险公会找人,但走了几步却又停下,想了想,看向了蕾娜潜伏的那棵大树。

    很好。人还在。

    于是他直接走到树下,仰头大声喊:“蕾娜!我有个委托。你愿意接吗?”

    监视了大半天的蕾娜正在闭目假寐,被他这一声吵醒,差点摔下来。

    (咦?前男爵?!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他什么时候知道我在这里的?该不会我自以为隐蔽,其实一直被他监视着吧?天啊!简直不可思议!真不愧是传奇人物!不对……我现在该怎么办?跳下去战斗?逃跑?还是老老实实投降?战斗肯定不行,我不擅长打架,打得过他那才有鬼!逃跑……能跑得掉吗?也许能吧……但是……天啊!那个‘三箭’瑞德正好巡逻到附近来了!跑不掉的!绝对跑不掉的!那家伙一口气能够连射三箭。根本没人能从他面前逃跑!只有投降了吗?会不会被绞死啊?一定会被绞死的吧……不行!我不要被绞死啊!我只是个老实本分的情报人啊!为什么会遇到这种事情啊!天啊!神啊!我该怎么办啊!)

    善于侦察的女冒险者陷入了混乱之中,如果现实是一个游戏或者动画,她的头顶上肯定正有一圈金星转来转去,眼珠肯定也变成了两圈螺旋纹。

    克里克喊了一声,没听到回答。皱了皱眉,又喊:“蕾娜!你睡着了吗?”

    这一声将蕾娜从混乱的思绪里面惊醒,她下意识地回答:“没有。”

    “没睡着就下来呗,我仰着头说话很费力啊。”

    蕾娜苦笑一声,终于还是打消了拼命或者逃跑的念头,老老实实跳了下来。

    她本以为接下来会被严厉地审问,谁知前男爵却根本没提监视的事情,而是谈起了灰地精。

    “我看你实力不错,而且还特别擅长侦察,有没有兴趣帮我去把城北山里那群灰地精给引诱出来,引诱到……”克里克想了想,说,“山脚下有一片蛮开阔的空地,就是小河拐弯的那里。你能把它们引诱到那里吗?”

    蕾娜愣了一下,想了想说:“灰地精性格贪婪凶恶,我找几只鸡当诱饵,应该不难把它们勾引过去。”

    “那就好,明天我要带部队去剿灭它们,等我们出城之后,你把它们引诱到那里,我们抄后路截断它们的退路,将它们一网打尽。”克里克说,“这个任务你愿意接吗?要多少报酬?”

    蕾娜又愣了一下,想来想去,还是接下了这个任务。

    克里克付了定金,满意地走了,只留下原本监视他的女冒险者在树下茫然。

    “我这是在干什么啊……”(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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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人穿越了,变成了触手大邪神。 然后呢? 然后的故事,慢慢看下去就知道了。邪神旌旗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邪神旌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邪神旌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