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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白(书坊)     邪神旌旗txt下载     邪神旌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五章

    所谓偷猎,就是去属于贵族的山林里面打猎。

    按照这个世界的传统,贵族领主拥有对于整个领地的所有权,其中包括了土地以及土地上生长的东西。

    至于那些人造物,或者诸如农作物之类生长过程中有人出力的东西,出力者可以分到一部分的好处,大头依然是领主的。

    而山林里面,无论植物还是动物,当然都不是人造的,也没有谁在它们的成长中出力,所以它们就是领主的,完完全全是领主的,谁都不能妄图侵占。

    因此,除了得到领主批准,并且缴纳狩猎税的猎人之外,任何进山打猎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领主的的财富。这种被称之为“偷猎”的罪行,最低惩罚是剁手或者挖眼,常见的是绞刑,一些残酷的领主还会使用剥皮之类酷刑来严厉惩罚胆敢侵占自己利益的贱民。

    据说有些强大领主还会让御用法师使用魔法将那些偷猎的农夫变成动物,然后对他们展开狩猎,用这种方式让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自作自受”。

    总而言之,偷猎是一件很危险,很作死的事情,不想死的人最好别去做。

    隋雄当然不想死,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饿死。

    饥民们缺乏粮食,山里有粮食,而他刚好可以借到一把不错的十字弩。

    该怎么办,不是很明白的事情吗?

    从小在民主社会长大的他,从来就不觉得贵族对领地上一切的占有是天经地义的,相反。“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话,倒是早已浸透了他的鲜血。化作骨髓中的那一抹鲜红。

    所以他说服了酒馆老板,带着十字弩和几个为了养活家中老小已经不要命的汉子。一起进了山。

    农作物的歉收并没有影响山里野兽的生活,起码从那只被他们射死的鹿看来应该如此。

    “你们看看,连鹿身上都有油,人却饿得皮包骨头……”隋雄抱怨着,和大家扛着那只鹿一起偷偷溜走。

    那是一只相当壮实的雄鹿,怕是有七八百斤重。从它身上连皮带肉最后获得了大概四百五六十斤可以吃的东西,包括皮、肉、骨头、还有一些内脏。

    这些东西再配合一些野菜什么的,大概可以让几个家庭渡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虽然鹿角和一些东西或许能够卖出不少价钱,但隋雄很谨慎地把它们都深深地埋到了地下。不敢见光。

    他知道,这事一旦传出去,被领主知道了,是要死人的!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三天后,就有别的饥民知道了这件事,已经饥寒交迫的他们哪里顾得上什么领主的法律,纷纷来找隋雄帮忙。

    隋雄帮了忙,又去山林里面猎了头鹿。

    就这么。一次又一次,事情很快就传开了。

    大约十天之后的一个中午,领主的卫队长带着十来个士兵找到了酒馆。

    隋雄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试图逃走。凭借敏锐的反应和不错的力气。他居然还真的冲出了包围,狂奔着朝着镇子大门逃跑。

    一支羽箭划破空气,从背后射中了他。

    他踉跄了一下。继续跑。

    于是他又挨了第二箭、第三箭……

    过了一会儿,隋雄的尸体就被吊在镇子门口的大树上。身上一共有六支箭,鲜血浸透了他的衣服。滴滴答答落在地上,将一大片草地染得通红。

    又过了一段时间,在天黑之前,另外几个参加偷猎的人也被陆陆续续地吊在他的旁边。有人是被活着吊上去绞死的,有人是像他一样被杀死之后吊上去示众的。

    天色渐渐黑了,冬天的夜,寒风呼啸。

    那天夜里,一道闪电轰在了那棵平时用来做绞刑架的树上,整个大树都被烧成了灰,连带着悬挂在树上的尸体一起。

    凡人无法看见的大水母浮在空中,沉思着,感慨着。

    “作为神祇,我对于凡人世界实在缺少关注!”

    他自言自语:“听说丰收女神教会和财富之神教会发生冲突吃了亏的时候,我觉得很有趣呢……想不到这份‘有趣’的背后,竟然是这样沉重的悲剧!”

    然后,他返回了游乐场,下令虚空假面教会全力救助饥民。

    “粮食会是大问题。”罗德立刻就说,“我们拿不出足以对一个国家赈灾的粮食来!”

    “我会想办法的。”隋雄沉声说。

    “而且……运输也很成问题。”罗德又说,“要把粮食运到金币联邦各处,这已经超出了我们教会目前的能力。至于向达卡商盟赈灾,根本就没有可能!”

    “先去尽力做吧。”隋雄说,“遇到实际困难无法解决的话,就来找我。我来想办法。”

    大家面面相觑,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下达这样荒唐的命令。但无论是出于善良还是忠诚,他们都无法拒绝这样的命令。

    这命令很快得到了执行,整个教会储备的粮食被源源不断地朝着南方运输,送往金币联邦赈灾。

    与此同时,隋雄将通往金币联邦和达卡商盟的传送门全力开启,让更多的粮食可以尽快运输过去。

    “这样的话,你们的储粮最多也就用个几天。”莫拉尼来找他,“你打算去哪里寻找粮食?”

    “兽界。”隋雄说。

    “我猜也是这样。”莫拉尼笑了,“我去帮你一把吧。”

    事实上,愿意帮他一把的,远不止莫拉尼一个。愿意大力赈灾的,也远不止虚空假面教会一家。

    在那个繁衍无数魔兽的混乱世界里面,隋雄见到了许多来这里狩猎的神祇们。这些神祇主要都是各个地方的守护神,祂们的神职决定了必须阻止自己所守护的地区出现大规模的灾厄和饥荒,所以就算明知道要被敲竹杠,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当然,他也见到了这个世界的主宰,被称为“兽王”的强大神祇。

    兽界是一个蛮荒的世界,大约有主位面大陆的三分之一大小。这里生活着说不清的各种兽类,从野兽到魔兽应有尽有。这个世界被一位强大的神祇统治着,祂是这世界至高无上的主宰。

    为了得到祂的批准,猎取足够的食物,诸位神祇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但他们别无选择,因为想要得到足够的粮食,来这里狩猎,是相对来说代价最小的方式了。

    祂们当然也可以去找自然神系借粮,自然神系的神国里面有大片大片金灿灿的麦田和挂满果实的树木,完全足以养活那些灾民们。

    但自然神系一向并不喜欢人类,祂们中的大多数都觉得包括人类在内,智慧种族的过度扩张,已经在破坏自然的平衡。如果能够让人间发生几次******,死掉一大半的人口,祂们只会鼓掌叫好。

    像祂们借粮食搞宴会,大概是没问题的。借粮食赈灾?那还是别做梦了!

    其它出产粮食的世界要么规模太小,无法供应如此庞大的粮食;要么需要花费的时间太多,缓不济急;再要么就是盘踞着凶狠强大的魔物,就连诸神也不敢轻易涉足。

    毕竟……这些地方性的守护神们,大抵只是神祇里面最低层次的“微弱神力”。他们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前往那些危险的世界,在其中狩猎。

    即使兽界,也要得到了兽王的许可之后,才能够安全的狩猎呢。

    为了得到在兽界狩猎的权力,隋雄也向兽王支付了一笔不小的代价,失去了很多对神祇来说犹如鲜血一般重要的神性。

    但他顺利狩猎了足够的食物,还找到了不少颇有价值的物种。

    冬天过去,春天来临,然后是夏天,秋天。

    当漫长的饥荒终于过去之后,整个虚空假面教会上下都累坏了,包括他们的神祇在内。

    而他们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教会的影响力大大增强,信徒的数量也增加了很多,甚至在金币联邦和达卡商盟的不少地方,都出现了一些小规模的教会。

    这些教会往往只有几十个、十几个甚至几个人,但他们的信仰却格外虔诚。对于在危急时刻向他们无私地伸出援手的神祇,即便那只是一只大水母,他们报以了深深的感激和虔诚的信仰。

    隋雄的收获还不仅如此,在这次赈灾中,他结识了不少神祇,也让自己得到了不少善良神祇的认可。

    “虚空假面”这个名号,不仅仅是一个“能打的、脑子不好使的大水母”,而是成了“能打的,脑子不好使但很善良的大水母”。

    甚至不止一位强大的善良神祇都私下找过了奥秘之主,希望做个和事老,为两家调解一番。

    这些神祇们单个出面或者还不算什么,但祂们纷纷出面之后,奥秘之主的态度也发生了动摇。

    “看来事情有转机了!”莫拉尼高兴地告诉隋雄,“我觉得或许这一仗可以不用打了!”

    隋雄很高兴。

    所以他制造“穿越者隋雄mk5”的时候,就额外给这个分身增加了一点能力。

    “活下去是第一要务。”他说,“不管是犯了错误还是坚持正义,总要能活下去才行。所以,一个穿越者需要即使面对危险也能逃生的能力。”

    “他并不需要非常强壮,但需要非常的敏锐,能够感觉到危险,也能够及时做出正确的反应。”

    “还有,在需要逃跑的时候,他要能跑得很快。”

    于是,这位“穿越者”就成了一个短跑长跑都很精通的运动健将。

    隋雄觉得,这样的人,一定能够在这世界活得很好,活得很长。(未完待续。)

第六十六章

    “伟大的虚空假面陛下,感谢您赐予我们今天的食物,阿门。”

    在老者的带领下,孤儿们纷纷双手合十,念了一段祈祷词,然后一边向不远处墙上的水母图案鞠躬,一边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如果在地球上,这种异端异教合为一体的行为定然要被神学家们口诛笔伐,没准还会有人大叫“xxx巴拉克”来炸掉这邪教据点,但在这个神祇林立的世界,区区一个虚空假面教会投资建立的孤儿院,这样做反而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隋雄本人并不赞成给孤儿院做信仰捆绑,他觉得人们应该是有宗教自由的——既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更有信仰谁的自由,当然也要有改变信仰的自由。在他看来这都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自己变成了神祇,就把错误的东西硬说成正确。

    孤儿院是慈善机构,行善没必要追求什么回报,就算要求回报,也不该和信仰捆绑。

    看到那些小孩子平日说话都时不时迸出一句“伟大的虚空假面陛下”来,他就觉得心里堵得慌,总觉得自己这孤儿院办下去,迟早会发展到给小孩子洗脑然后灌输极端观念,最后让他们去当人弹搞恐怖袭击的样子……

    想到这种可能,他就觉得后槽牙都疼了。

    但他的说法遭到了信徒们的一致驳斥,就连那位主持孤儿院的老人都不支持他。

    在他们看来,孤儿院也是教会的一部分,这些孤儿们既然接受救助。当然就应该付出信仰,天经地义。一点问题都没有。

    教会所求的是什么?当然是信仰!别的东西对于超越尘世之上的伟大存在有价值吗?一点价值也没有啊!

    “陛下你以前不是跟我说过什么‘等价交换’吗。这些孩子们从孤儿院得到救助,获得的是生命。世界上有什么东西可以和生命相比呢?大概也只有信仰了吧。”莱昂如此劝他,“付出而不求回报当然是伟大的,但得到帮助而不有所回报,不就很卑劣了吗?对这些孩子们来说,得到您的帮助,就以对您的信仰相回报,我觉得很恰当。”

    隋雄沉默了许久,他觉得莱昂的说法很有问题,但却又说不出来问题在哪里。

    最后。他留下一句“等这些孩子们长大了,要确保他们有选择信仰的自由”,就不再理会孤儿院的事情。

    能够保障这些孩子们健康长大是最重要的,剩下的事情,将来再说吧。

    他是神,可不是上帝。

    “说起来……或许该试试上帝的办法?”

    于是,他又来到了那一片混沌的世界里面。

    清了清嗓子,隋雄大叫:“首先,要有光!”

    混沌之中一片沉寂。没有任何反应。

    “啊?我记错台词了吗?”他想了想,嘀咕,“莫非要用英语?”

    还好雄哥的英语总算没都还给老师,而且因为业余时间给人做游戏插画的时候用得着的缘故。他还真能背几句英语的《圣经》来着。

    “in_the_beginning,god_created_the_heaven_and_the_earth……”他自言自语,然后很干脆地忽略了这个。直接跳到了后面,“let_there_be_light!”他大吼一声。

    混沌之中一片沉寂。没有任何反应。

    隋雄沉默了一会儿,忍不住笑了。

    “冒傻气!”

    划动着触手。水母大神离开了这片混沌,返回了主位面。

    他静悄悄地来,静悄悄地走,没有告诉任何人。

    所以很幸运,这次他犯傻的行为,没有谁知道——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至于那几个躲在暗处偷着乐的家伙,就被他祭起“视若无睹神功”,直接忽略掉了。

    反正他这么忙,一点小事哪里值得在意呢?

    ……这话真的不是找借口,隋雄现在是真的很忙。

    自从去年赈灾之后,虚空假面教会的影响力大大增强,已经成了小有名气的善神教会。不仅在直接收益的金币联邦和达卡商盟有了许多信徒,就连当初没有直接收益的各个国家,也出现了他的信徒。

    信徒多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对隋雄祈祷的人多了。而这些祈祷,就伴随着信仰通道,都传到了他这里。

    虽然他能够凭借神力屏蔽掉大多数无意义的祈祷,那些简单的想要得到好处的祈祷也可以直接屏蔽,但其中一些蕴含着强烈意志的祈祷,却是任何神祇都无法置之不理的。

    这些祈祷,往往是人们在困境之中的求助,或者是从心底迸发的激情。神祇如果对此不闻不问,得不到回应的祈祷就会化为沉重的负担。

    一次两次倒也罢了,要是这种负担积累得太多,神祇就会犹如被绑着巨石一样举步维艰。

    但是,回应祈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隋雄常常遇到一些让他无可奈何的愿望,就连神祇也没办法可想。

    他向大哥等人求教,得到的答案是——实在不行,就让那厮失忆好了。

    卧槽!这也可以?!

    隋雄被囧得不轻,没想到诸神竟然用这种方法搞定无法实现的愿望,不得不感叹自己果然还是太年轻太单纯,有时还很幼稚……不能解决问题就消灭问题,这不是很著名的网络段子嘛!

    啥?你说网络段子不可信?切……人国家元首都能用网络段子来辅助治国,他一个水母用网络段子解决问题,有啥不对的!

    不过隋雄毕竟是个厚道的人,就算学会了“消灭问题”这个终极绝学,他也依然倾向于“解决问题”。

    就算麻烦一点困难一点,也不是什么问题。

    现在,他面对的就是一个有点麻烦有点困难的问题。

    这次祈祷的是一个信仰并不虔诚的小贵族,他向任何神祇祈祷,祈祷神祇赐予他一个孩子,不管男孩还是女孩,只要是孩子就好!只要能够继承他领地和爵位,继承他家族的名号,让他不用担心家族灭亡就好!

    然而这位贵族之前曾经因为某个事情被人类神系的家庭女神诅咒了,他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

    这该怎么办?起码正常的神祇们是没办法了。

    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后面很可能是这位小贵族渐渐绝望,最后不是绝望而死就是去跟邪魔做交易,害人害己。

    但他运气很好,正好他领地里面新建立了虚空假面教会,他得知之后稍稍调查了一下,发现这位被称作“虚空假面”的神祇是一位开游乐场、搞赈灾的善神,就拜访了本地虚空假面教会的领导人,一个小商人。并且在对方家中的小神龛面前,对着绿色的水母雕像祈祷了一番。

    他的祈祷非常真挚,感情非常强烈,犹如一只蚊子在隋雄耳边嗡嗡嗡响个不停。

    “你被诅咒了。”水母雕像里面一道光芒落下,照在这小贵族身上,过了几秒钟,光芒散去,雕像里面传来了隋雄的声音,“你是生不出孩子来的。”

    小贵族早已知道这件事,倒也并不觉得意外,只是依旧虔诚祈祷个不停。

    这是他一个研究神学的朋友教他的,只要对方教会不把他赶出门去,就这样坚持祈祷。只要一家一家试过去,没准就有哪位神祇被他烦得受不了,来帮他解决问题,实现愿望。

    他坚持祈祷了大概十分钟,隋雄被烦得无可奈何,只好帮他搞定了这件事。

    这个小贵族被诅咒而不能生育,那么就绕过“诅咒”呗。

    “你知道吗,其实人身上哪怕一滴血、一根头发,都蕴含着他完整的基因图谱。”隋雄的影子从神龛中浮现,注视着惊喜交加的祈祷者,“你被家庭女神诅咒了,就算我也没办法为你解除这个诅咒。但我可以帮你把诅咒转移掉。”

    “转移?”

    “没错。”隋雄笑了笑,说,“这个诅咒并不是针对你灵魂的,而是针对你的身体——生育本来就是身体的事情,和灵魂没关系。然而被诅咒的并不是你的基因,而是你这个人。”

    小贵族一脸茫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其实隋雄自己也不明白,纯粹胡扯罢了。

    趁着这段胡扯的时间,他已经仔细检查了这小贵族的身体,暗中制造了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身体。

    他对这具身体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其中并没有什么诅咒,也没有什么不良成分或者隐患,十分健康。

    然后,他就用法术让这小贵族睡着,再屏蔽了周围,把这小贵族的灵魂搬了个家,搬到了新身体里面。

    果然,换了新身体之后,诅咒并没有跟过来。

    “这就行了?”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换了身体的小贵族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依然如故,没有任何变化,不由得有些怀疑。

    “货真价实,如假包换!”隋雄傲然说道,“不信你可以去试试,生不出孩子来,尽管找我麻烦!”

    他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过我不保证生的一定是男孩……”

    小贵族半信半疑地走了,留下了那具被家庭女神诅咒的身体。

    隋雄琢磨了一下,把这具身体带走,开始分析起来。

    对于家庭女神的能力,他很有几分好奇呢。

    正所谓“山中无日月”,隋雄一旦研究起来,就直接忽略了时间,直到他被惊醒。

    醒来一看,却是那小贵族的长子已经出生,正在举行祭典,向他虔诚地祷告和感谢。(未完待续。)

第六十七章

    欢喜的气氛充满了那个不大的庄园,大家都喜气洋洋。

    因为,一直苦于没有后代的领主大人,今天终于迎来了他的儿子。一直困扰着这个领地的继承权危机,总算是解除了。

    这可是一桩天大的喜事!要知道,没有继承权的贵族,死后是会被收回领地的。那不仅意味着他的家族到此断绝,也意味着他的部下们失去庇护,甚至于连他的领民们都免不了倒大霉——新来的贵族老爷,多半都是不知道花了多少钱财用了多少手段才得到领地,一个个既贪且狠,他们一来就要立威,立威的对象自然就是领民。

    想想那种情况,由不得人不寒而栗。

    相比之下,自家这位领主虽然稍稍有点不那么靠谱,但起码为人并不坏,跟大家也算是知根知底有些情分。让他的家族一直统治,总算是不错的选择。

    隋雄悄悄来到这座庄园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派欢声笑语的景象。

    以他的神力,凡人的心思在他眼中简直是透明的,一看就知道了究竟。

    看了一会儿,他暗暗点头,心中也有几分欢喜。

    “这领主人倒也还不错,我没救错人。”

    片刻之后,他见到了正带着一大群人向刚刚建成的虚空假面神像膜拜的领主。

    这位男爵如今满面红光,笑呵呵地宛若弥勒佛一般,和当初那一脸愁苦的模样判若两人。从他身上,更是升腾起了强烈到有些刺眼的信仰之光,俨然已经成了隋雄的狂信徒。

    隋雄摇摇头。等庆典结束之后,才偷偷在他面前显出身影。

    “你有了儿子。这是好事。但何必折腾这么大个典礼嘛!”他说,“我看你这庄园规模不大。也不像是有多少钱的样子,打肿脸充胖子,有什么意思?”

    那男爵笑了,也不分辨,只是连连向他道谢。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面人,隋雄也就是随便说两句罢了,其实倒也没往心里去。闲聊了两句,他就忍不住询问当初这家伙究竟怎么会惹上家庭女神?

    凡人招惹神祇,可不是什么常见的事情。一般来说。也只有当初的莱昂那种层次的强者,才会让神祇动怒,降下惩罚。

    然而他一问,忍不住啼笑皆非——当初这家伙之所以触怒了家庭女神,是因为当了一次红娘,撮合了一对年轻人。而那对年轻人之中的女方,恰恰是家庭女神教会的一位圣女。

    绝大多数教会都有“圣子”制度,所谓圣子,就是特别培养出来。专门用来让神祇在必要时刻附体降临的人才。这种人若是女的,就叫圣女。

    无论圣子还是圣女,一般都有挺严格的要求。而家庭女神对于圣女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禁欲。

    “你还真够胆大包天的!竟然帮着别人勾引人家教会的圣女……居然没被打死。也算是洪福齐天了!”

    得知事情的经过之后,隋雄忍不住笑着骂了几句。

    “冤枉啊陛下!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男爵连声叫屈,“直到把他们送上远走高飞的船之后。我打开他们留给我的赠礼,才知道闯了大祸……”

    得知真相之后。这家伙吓得连旅馆都不敢回,连行李也不敢要了。撒腿就跑。也亏得他跑得快,家庭女神教会的骑士追之不及,让他逃出了生天。

    但他能够逃过凡人的追杀,却逃不过神祇的惩罚。家庭女神便对他降下诅咒,罚他断子绝孙。

    这已经是十五六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他才十七八岁,现在却已经是三十几岁的中年人了。

    隋雄听他说完,微微点头,问:“你现在有孩子了,准备怎么办?我跟你说,虽然我能够帮你化解诅咒,但家庭女神的怒火还没消,你总要让祂消气才行吧。”

    “……我要是有办法的话,至于一直落魄到现在吗?”

    隋雄想想也是,不由得有些为难。

    常言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纵然隋雄护得住他一时,又怎么能护得住他一世?

    在这世上,想要有在神祇的怒气之下自保的力量,起码要和莱昂一样成为传奇强者才行。而这个倒霉催的家伙,连最低等级的入门级冒险者都不如,纯粹就是个菜鸟。

    他思前想后,最后试着往家庭女神发去消息,询问怎样才能让这位女神消消气,放过这个已经被惩罚了十几年的凡人。

    家庭女神的回答很快来了,她表示只要这贵族把一个孩子献给祂,当祂教会的圣子,这事就算了结。

    那男爵顿时苦了脸——他好不容易才有一个儿子,还要留着继承家业呢,怎么能去家庭女神教会当圣子呢!

    然而隋雄眼珠子一转就有了主意:“你怕什么啊!家庭女神又没限定时间!”

    “啊?”

    “你才三十几岁,现在加个油,再生几个孩子,有什么难的?”

    那男爵这才恍然大悟,终于放下心来。

    光明普照的神殿之中,雍容华贵的家庭女神叹了口气,摇摇头。

    “怎么样?”旁边一个高大威严的身影问。

    “虽然肯讲道理,却是个滑头。”家庭女神说,“想要收服祂,不容易!”

    “不容易才对,一个能培养出知识之神的强者,哪有那么容易被人收服。”那威严的身影笑着说,“但就算再怎么困难,也要试上一试。或许祂自己其实没多大价值,但祂的那个从神意义重大。如果能够将其收入我们人类神系,对于我们的发展和壮大会有极大的帮助!”

    “说来也真是奇妙,从古至今,不知道多少人都在智慧和文化的道路上前行,可直到现在,才有人跨出了关键的一步,实现了‘智慧’的拆分。虽然说这是迟早的事情,但恰恰就是现在发生,恰恰就是在祂信徒的手上实现,实在有些奇异的感觉。”那发光的身影摸着微胖的下巴,一边思考,一边自言自语,“莫非……又到了风云激荡的时代,这个大水母就是承载命运的关键人物吗?”

    “哈哈……不会的!世界的命运怎么会由一只海蜇来承载嘛!”祂哈哈大笑,似乎自己也觉得很好笑的样子。

    家庭女神犹豫了一下,问:“陛下……如果收下知识之神,就意味着要和奥秘之主为敌……”

    “为敌就为敌吧,有什么关系?”那高大的身影哈哈大笑,“别人怕祂,我可不怕!我的浮屠之锤已经寂寞了这么多年,能有个好对手让它操练一回,倒也不错。”

    别人神国里面的事情,隋雄当然不可能知道。他解决了那男爵的问题,就暂时留在他的领地,观摩自己的神殿建立。

    这位男爵姓亨利,在隋雄的建议下,他给自己的长子取名为“欧”。

    “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亨利男爵问。

    “当然有意义,那意味着他会成为一个文化人。”隋雄很振振有词,貌似很严肃地回答。

    亨利男爵很满意这个答案,也很满意虚空假面陛下对自己儿子未来的规划。

    作为一位贵族,做一个远离争斗的文化人,称得上是很有面子也很有格调的生活方式。相比那些练就一身武艺跑出去当冒险者,结果不知道死在哪里的;或者是学会了法术,然后在法术研究中将家族财富挥霍殆尽的,成为一个文化人,不管是当诗人也好,当学者也好,当画家也好,当音乐家也好,总而言之,都是很不错的。

    ……当然,他并不知道隋雄想的是“这名字很适合当个谐星,说相声一定很有前途”。

    亨利男爵并不富裕,那间神殿的规模也不大。即便如此,它也并非亨利男爵自己能够承担的,之所以能够顺利建成,主要还是得到了虚空假面教会的支持。

    依托着最优先建设的传送阵,足够的财富和人力顺利送到,完成了这间朴素的神殿。

    它并不像一般的神殿那样使用高大的拱门和石柱,也没有巍峨的雕像和华丽的浮雕,只是一间用砖块和木头建造的屋子。比起一般的房屋高大一些,有着特别装饰的大门,屋内悬挂着很多绘画,仅此而已。

    顺便说一句,那些绘画中有好几副的作者署名为“海洛”——其实就是隋雄给自己取的笔名。

    在那年的第一场雪落下来前几天,神殿终于完工,举行了第一次正规的祭祀。

    而主持整个祭祀仪式的,正是当初那位因为对美食的热爱而转投虚空假面教会的狼人侦察兵,米洛蒙。

    这位已经从兽人转职半兽人的美食爱好者,在虚空假面游乐场里面学习了很长时间的厨艺,最终成为了一个光荣的祭司。

    为什么学习厨艺会变成祭司?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不值得多追究啦……

    总而言之,转职当祭司的米洛蒙做得很好,很合格也很称职。尤其是他在祭祀之余,常常带着信徒们一起召开宴会,尽管做的大多是家常菜,但他精湛的手艺和敏锐的味觉还是征服了大家的胃,也为扩散虚空假面教会的信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嗯,很好,很好。(未完待续。)

第六十八章

    “这就是能够延长寿命的药水?”隋雄好奇地打量着那瓶浅红色的药水,“看起来很普通嘛。”

    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个水晶制作的小瓶子,大概有普通成年人的一根食指那么长,瓶口跟大拇指差不多粗,六边形的瓶身逐渐扩大,形成一个不大的容积。按照目测,一瓶大概不会超过五十毫升。

    在这个小小的瓶子里面,装着差不多一整瓶浅红色的药水。药水很清澈,里面看不到半点杂质,但仔细闻闻,却能从青草香里面闻到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这就是史莱姆炼金大师温蒂小姐花费了接近十年时间研制而成的药剂,长寿药水。

    它能够让服用者的身体衰老速度大大延缓,差不多会有大概十年左右的时间,处于完全不会衰老的状态下。可一旦药效到期之后,身体就会产生强烈的抗药性,再喝的话效果会大打折扣。等到服用第三次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完全没有效果了。

    为了完成这种药剂,温蒂这些年几乎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一直埋头研究。这位炼金术大师特瑞安唯一的弟子,继承特瑞安全部技艺的史莱姆少女花费了无数的心血和精力,经过了数不清的失败,最终完成了它。

    “主成分是用血肉培养基培养出来的巨蛇血,所以有血腥味也是难免的。”温蒂有些疲倦地说,“不过我加了一些从青草里面萃取的香精,冲淡了血腥味,应该不影响口感。”

    隋雄点了点头。好奇地问:“那么辅料呢?”

    “太多了,一个个介绍的话起码需要半天时间。你有兴趣吗?”

    “呃……没兴趣。”

    “那就算了。”温蒂身体蠕动了几下。变成了一团圆乎乎的史莱姆,趴在桌子旁边的软垫子上。“我要休息几天,这是样品,第一批产品还要等十天之后才能生产出来。”

    “咦?还需要再过十天?”隋雄有些疑惑,“为什么需要这么久?”

    “因为生产环节之中有一个步骤比较花时间。”温蒂的话音里面已经带着浓浓的倦意,“大概……二十天……可以……生产……一批……”

    她说着说着,就开始打呼噜了。

    隋雄也不去打扰这位不知道又连续工作了多久的炼金术大师,自己饶有兴趣地研究起那瓶药水来。

    然而说实话,这药水无论外观、气味还是口感,都很普通啊……

    能够给凡人增加总数大概十二三年寿命的药水。对于神祇来说真的是没多大用处。

    这种药水其实已经是第三次修改的版本,回忆这前后四个版本,不由得让人深深感慨科研的不易。

    第一版的药水在游乐场开张的时候就完成了,可是它有严重的副作用,虽然能够大大增加寿命,却会让饮用者产生兽化的倾向。用来做实验的几只兔子在服用了药水之后,不仅身上的毛都掉了,还长出了细密的蛇鳞。

    那样的药水当然是不能商业化的,甚至于没有任何的实用价值。于是它们被彻底销毁。只留下了研究数据。

    第二版药水是隋雄在深渊里面拖着那个世界慢慢飞的时候完成的。它倒是没什么副作用,然而缺点也就在于“没什么副作用”——这种药水能够让服用者延缓衰老大概五年,可以叠加,至少从动物实验看来。叠加次数似乎没上限,那几只用来做实验的兔子经常被用“衰老术”摧残,按照估算起码已经损失了一百年以上的寿命。可完全不买帐,现在还活蹦乱跳的呢。

    换句话说。只要有充足的药水供应,它就可以让使用者长生不老。永远不用担心老死。

    隋雄得到消息之后,让温蒂生产了一批这种药水,然后就把它们用秘法封存了起来,相关资料也一并封存,并且告诫温蒂绝对不要泄露关于它的消息。

    这药水目前倒也有实用,比方说虚空假面教会的外交和财务总管罗德就服用过它,也正是依靠这药水的帮助,原本已经从中年向老年转变,身体走上了下坡路的他避免了衰老,目前正精神抖擞地工作呢。

    然后是第三版药水,是在沃尓封神前一段时间完成的。它基本上和这一版很相似,就是每次只能延缓衰老两三年,前后可以服用三次。

    老实说第三版药水其实差不多已经足以满足要求了,只是隋雄觉得一次两三年的话有点缺乏冲击力,不能迅速打开市场,所以让温蒂又继续研究后续版本。

    于是,就有了这第四版。

    隋雄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番,又把温蒂提供的那些资料仔细翻阅了一番,想要凭借穿越者的见识高屋建瓴一下,作出一些更好的改良。然而他穿越之前既不是学生物的也不是学化学的,对着那些研究资料看了好几天,除了“卧槽这些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收获。

    呃,他倒是把配方什么的完全记住了,依着葫芦画瓢的话,倒也能做出长寿药剂来。但要说他就由此学会了炼金术,能够自己研究药剂什么的……呵呵,咱们还是聊点别的吧。

    几天之后,大睡一通的温蒂终于醒了。她一口气吃掉了差不多跟自己身体一样大小的一堆面包,又喝掉了至少有她身体两倍体积的饮料,然后才打了个饱嗝,精神抖擞地变回人形。

    隋雄纳闷地打量着她,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看。

    “怎么了?我的样子有问题吗?”温蒂问。

    “不,没什么问题,所以我才纳闷。”隋雄说,“你刚才吃了那么多,体型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

    他用触手挠着头,若有所思地说:“或许……你可以考虑拿自己当研究材料,发明个减肥药什么的……”

    “能赚到钱吗?”温蒂问。

    隋雄仔细想了想,摇头。

    这个世界的人们普遍并不富足,胖子是少数。一般来说,胖意味着富裕,而有钱人想要减肥其实是很简单的——找个靠谱的施法者,来个“减肥术”就好。

    这法术是爱与美之女神当年还是凡人的时候发明的,它能够有效地调整人的体型……或者可以不用说得那么高大上,实际上它就是个专门用来减肥的法术。

    中级法术,价格不便宜,但效果很好。

    真正需要减肥的人,大约并不会没钱接受一个减肥术。而连一个减肥术都享受不起的人,大概也不会有闲心思去考虑减肥的问题。

    何况,在这世界里面,很多地方都是以胖为美的。

    倒不是说那些地方的人们审美观异于常人,觉得肥婆肥佬很美观,而是他们认为胖是富裕的象征,富裕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一个胖胖的人走在街上,很自然的就会收获一堆羡慕和尊敬的眼神。

    就像一段谚语里面说的“气质、服装、谈吐都可以作假,唯独肥肉只能吃出来”。

    在这种世界卖减肥药水,估计没什么“钱途”。

    温蒂是个小财迷,既然减肥药水赚不到钱,她就把这个想法抛到了九霄云外,带着隋雄去了为大规模炼制长寿药水而新开辟的药水制造室。

    可以容纳上千人在里面一起吃饭的大厅中,各种看样子就觉得很诡异的管道和水槽连成了极为复杂的形状,走在里面让隋雄有一种自己似乎又穿越了,来到了《科学怪人》的世界里面,正在参观制造“弗兰肯斯坦”的那个实验室的感觉。

    在大厅的尽头的一个密封水晶槽前面,他看到了上方的液体正在缓缓变得澄清,其中的杂质正在缓缓溶解,只是溶解速度慢得让人难受。

    “等它们完全溶解了,再加入稳定剂,这批药剂就可以完成了。”温蒂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些正在以缓慢速度发生变化的药水,神情专注。

    隋雄看着她的模样,突然觉得有点内疚。

    让一个小姑娘这样辛苦地加班,自己是不是有些血汗工厂的嫌疑?

    虽然温蒂本质上是个史莱姆,属于魔物的一种,就算跑地球上估计也拿不到人权——呃,在比利时的话或许可以——但隋雄一向是以智慧而非血统判断人的,温蒂有着和人类一样的智慧,甚至她的智慧可能还比绝大多数的人类都强得多,道德观也不算差劲,所以他很理所当然地把这个擅长炼金术的史莱姆当作了人类少女来看待。

    要是在地球上,温蒂去微博发个帖子,来一句“我给老板连着加班了半个月,终于困得受不了,闭了一下眼睛结果就睡了几天”,那下面定然会有一大批对隋雄口诛笔伐义愤填膺之辈。

    要是再加上她的自拍,那恐怕批判隋雄的评论和转发会数以万计,甚至于公安机关可能都会涉入,立案调查一下这个残暴的隋剥皮究竟是何方人物,需要不需要把他抓起来罚个屁滚尿流什么的……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怎么了?”温蒂听到了他的笑声,疑惑地转头,“我的样子又有什么问题?还是这房间里面的东西很好笑?”

    “不,我只是想起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隋雄说,“需要我用个法术,让这些药水早点完成吗?”

    温蒂想了想,用力地点头,她早就迫不及待想要看看这些药水进入市场之后的情况了!(未完待续。)

第六十九章

    “这就是你觉得很有价值,值得为此打搅我的礼物?”金币联邦仅有的两位侯爵之一,现任的达克侯爵,雷森?达克看着那个小小的水晶瓶子,眼中满是不悦,“一瓶炼金药剂……它是能够制造一把神兵利器呢?还是能够给我坚不可摧的身躯?或者,它无色无味,也不能被侦测毒性的法术发现,却能够置人于死地?”

    躬着腰站在他面前的胖子满脸油汗,一半来自于一路狂奔,一半来自于紧张。他知道自己所侍奉的这位大人脾气不好,被打扰享乐的话很容易发怒,但他更知道如果自己不第一时间把这珍贵的药剂送到大人面前,事后被知道了的话会更糟糕。

    所以他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等达克侯爵发完了火,才用毕恭毕敬的语气低声说:“爵爷,这是一瓶延寿药剂。”

    “延寿药剂?”达克侯爵有些疑惑地看着那个瓶子,瓶子里面淡红色的清澈药水看起来很普通,完全不像是能够延长寿命的样子。

    “是的!它能够延长寿命。正确地说,它可以让服用者的身体暂时停止衰老,效果大约可以维持十年。”

    听了胖子的介绍,达克侯爵不禁好奇起来。

    作为金币联邦事实上的统治者之一,他拥有惊人的权力和财富,自然也能得到大量的宝物。但即便如此,能够延长寿命的东西也不是那么容易获得的。即便对他来说,也是如此。

    理论上,要延长寿命其实并不难。无论是太古森林里面的生命树果实也好。龙崖的青春之泉也好,或者是找一群厉害的法师举行续命仪式也好。都能够有效地延长寿命。但这些办法实践起来都颇有难度,生命树早已随着精灵诸神的陨落而隐去。谁也不知道它在哪里;龙崖倒是不难找,但凡人的国王窥觑伟大龙皇的珍藏,实在有点作死的嫌疑;至于找一群法师来续命……成本之高,代价之大,足以让绝大多数的国王都心疼不已,也超出了大多数国家的承受能力。

    毕竟,国王虽然高贵,可他有的是继承者,为了让个糟老头子多活几年而浪费巨额的财富?国家可不是国王的私有物品!就算他舍得。那些共同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们也决不允许!

    在这个世界里面,强者想要长寿一点也不难,但凡人想要续命就难上加难,即便国王也不例外。

    那么,这药剂是否真的如自己这个部下所说的,有那么奇妙的效果呢?

    “胖虎,说实话我不大相信。”他说,“如果真是那么神奇的东西,某位伟大的法师将它送到我面前还差不多。你……啧啧。”

    他摇摇头,很有几分不屑。

    被自家老大鄙视了的胖子苦笑起来,低声解释:“这是今天刚刚在拍卖行出现的,虚空假面教会的人拿来拍卖的。据说那位陛下心情好。搞了这么一种药剂,还会是不是拍卖两瓶。”

    达克侯爵精神一振,顿时信了几分。

    延寿续命这种事情对凡人来说当然是很难的。但是对于无所不能的神祇来说,却又算得了什么呢?更不要说。那位虚空假面陛下神通广大,即使在神祇之中都属于特别厉害的。

    如果是祂的作品。那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只是……

    “虚空假面陛下造这个干什么?”他拿起水晶瓶子把玩,纳闷地说。

    “那位陛下的想法一向奇妙独特,没准祂只是觉得有趣……”

    部下的猜测让达克侯爵哑然失笑,仔细一想却觉得似乎也颇有道理——那位陛下做的那些事情,有几个是正常的?有几个是很容易理解的?

    正常人会在冰天雪地里面建造个游乐场出来吗?当然不会!

    “是啊,毕竟……祂是个水母。”他笑着说,“人类揣测水母的思维,不是个好主意。”

    说完,他将水晶瓶子放在身边侍女捧着的托盘上,站了起来。

    “跟我走一趟吧,我们去拜访一下虚空假面教会。”

    “……这的确是我们教会拍卖的药剂,是吾主亲自赐下的。”虚空假面教会的一位牧师用法术仔细检查了那个瓶子和瓶里的药水,最后很确定地说,“没错,是延寿药剂。”

    达克侯爵笑了笑,拿起已经拔掉了塞子的水晶瓶,一口喝完了那一点点药水。

    “青草香,还略有点血腥味。”他咂咂嘴,若有所思地说,“莫非原料是巨龙的血液吗?没听说过龙血可以直接饮用啊。”

    “吾主的神力,不是我辈凡人可以揣测的。”牧师微笑着回答。

    金币联邦的统治者点了点头,闭上眼睛,用他那点聊胜于无的法术能力感应身体的状况。

    过了一会儿,他的脸上露出了惊喜之色,笑逐颜开。

    虽然不是很清晰,但他的确感觉到了身体发生了某种变化,那种自从五十岁之后就与日俱增的衰老感觉消失了。

    这并不是说他一下子恢复了青春的活力,而是真真切切地感觉到自己停止了衰老,仿佛时间的伟力一下子在他身上失去了作用。

    “这真是太奇妙了!”他高兴地说,“这样的药剂还有多少?我全买下来!”

    “侯爵大人,生老病死是一切凡物都不能违逆的铁律,即便是吾主,也只能稍稍延缓这个过程罢了。”早已从隋雄那里得到指示的牧师回答,“对于同一个人来说,一瓶药剂已经足够。十年之后再服用的话,就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效果。十三年后第三次服用的话,几乎就没效果了。”

    达克侯爵皱了皱眉,却也并没有怎么失望——能够多活十年,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收获。作为一个成功的统治者和商人,他一向很清楚“做人不能太贪心”的道理。

    但转念一想。他又有了主意——如果把这神奇的药剂拿去和那些地位与自己相当的大人物们做交易,一定能够得到非同寻常的好处!

    只是……他试探着问:“这样的药剂。虚空假面陛下派发了很多吗?”

    “不多。”牧师回答,“陛下说,一个国家里面买得起这种药剂的人不会太多,所以祂在每个国家的首都都发了几瓶,仅此而已。”

    达克侯爵叹了口气:“果然如此!我都能想到的事情,没理由一位神祇想不到。”

    他倒也没有特别遗憾,又叮嘱如果再有这种药剂的话,务必给自己留一瓶,钱不是问题。

    虽然第二瓶只能让他延寿三年。但三年也很了不起啊!

    类似的情况,在这个夜里发生在主位面各个国家的首都中,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无不为了这区区一瓶淡红色的药水所震惊,欣喜若狂地撒出了大笔的钱财。

    不仅如此,因为延寿药剂的效果,各个国家的高层们都对虚空假面教会印象大好。就连一向排外的神圣天使王国,都很罕见地对虚空假面教会表示了善意。

    “凡人真是脆弱啊!”看着那堆积如山的金币,隋雄忍不住感叹,“只是区区十年的寿命。就让他们如此疯狂!”

    “幸好只是十年寿命!”正义之神摇头叹道,“要是更长一些的话,只怕你就会有天大的麻烦了!”

    “我能有什么麻烦?”

    “咱们兄弟之间,就不说那种‘生死是世界的秩序’那种老头子的鬼话了。我只说一点!”正义之神看着隋雄,神情非常严肃,“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多活十几年。这本身就是不对的!要是真的让他们可以活得更久,甚至于无限地活下去。那哥哥我就要阻止你了!”

    隋雄愣住了,沉思了一会儿。默默地点了点头。

    正义之神说得对,对于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来说,“死亡”差不多是他们和穷人唯一平等的东西了。如果因为他们有钱有势,能够买得起足够的延寿药剂,就能够无限地活下去,那真是连这最后的平等都被消灭了。

    那样的情况,非但正义之神会不满,就连隋雄自己也会看不过去吧……

    不过,现在的情况总算还不那么糟糕,仅仅只是延寿十几年的话,倒也还不算多么严重的问题。

    毕竟……有钱有势的人比穷人活得更好,活得更久,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也没什么不对的。

    一切向钱看固然不好,仇富也大可不必嘛。

    “这些钱该怎么办?”他看着那堆积如山的金币,问。

    “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正义之神满不在乎地说,“钱这东西,有的用就用,没得用就算了。如果暂时想不出用途的话,堆起来当床也不错啊。”

    “啊?”隋雄一愣,忍不住想起了一个著名的传说。

    于是,他想到了这笔钱的用途。

    几天之后。

    “不要!不要!放开我!放开我!”霰死死地抱住心爱的被褥,大喊大叫,“我就呆在这里!我哪里都不去!放开我!放开我!”

    大概是激发出了潜力的缘故,杰拉德拽了几次都没能把她从拽走,自己反而累得呼哧呼哧喘气。

    隋雄见状,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出手,用巨大的触手把她连同被褥一起卷了起来。

    “呜呜呜!你说话不算数!明明说好了让我看迷宫的……”以为要失去这份优裕工作的霰嚎啕大哭,眼泪一滴滴打在地上,溅起许多的尘土。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隋雄新建的一间洞穴,和之前那间差不多,只是更加深邃。洞穴的后面,还有一个通往地面的传送阵,可以方便来往。

    “这是你的新家。”隋雄把霰放下,“我只是要帮你换张床而已。”

    霰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那堆几乎比她身体更加庞大的金币,虽然眼泪还没干,却已经狂笑起来。

    她用连隋雄都吓了一跳的敏捷身手跳出去,趴在那堆金币上,用爪子犹如游泳一般在金币堆里面划拉着,欢快地大笑起来。

    (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这是你送给我的新床?”雪花看着地上那一大堆金币,细细的眉毛皱了起来,侧着头,似乎有些苦恼的样子,“然而,我并不喜欢躺在金币上睡觉啊。”

    隋雄大吃一惊,他印象里面无论地球上的故事还是这个世界的传说,巨龙都酷爱躺在金币堆上睡觉。就算没有足够的金币,掺杂银币铜币也未尝不可。如果条件许可的话,金币堆里面再加上一些珠宝、魔法道具什么的就更好了。而且从霰的反应看来,的确也是如此没错——那为什么雪花不喜欢呢?

    看出了他的惊讶,雪花叹了口气,解释说:“我并不喜欢显出真身,除非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否则就算休息的时候,我也是以人类的模样睡觉的——难道你没发现吗?霜和霰的卧室都大得惊人,唯独我的屋子是普通人类的尺寸啊。”

    隋雄愣了一下,问:“为什么不喜欢金币呢?巨龙不是应该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吗?”

    “……你说的那是乌鸦!”

    “难道巨龙不喜欢?”

    雪花叹了口气:“偏见这东西,真是可怕!”

    “我们巨龙呢,就文化来说,推崇收藏财富。能够收藏越多的财富,就意味着自己越有能力,越会受到同族的尊敬和崇拜。久而久之,很多巨龙也就把这种文化转变成了自己的爱好——比方说霰就是这样。”她解释说,“但是,我对这种文化一点也不认同!相反。我很讨厌无意义的收藏行为,更讨厌为了获得财富就去胡作非为!我当然也喜欢财富。可我喜欢的是通过我的经营或者劳动来得到的财富。”

    隋雄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你赚到大笔的财富。想要帮我们几个改善改善生活环境,我感谢你的好意——但是不用了。”雪花微笑着转身离开,“还有,帮我把房间收拾干净,满地金币,很不方便。”

    隋雄撇了撇嘴,施法把那些金币收了起来,又顺便打扫了一番。

    “我堂堂一个神祇帮你打扫方面,你也真是有面子……”

    第二天。他又找到了霜。这次他谨慎一些了,先询问了一下。

    “你要送我很多金币来做床?”霜歪了歪头,以看傻瓜的眼神看着漂浮在自己面前那个水母,摇摇头,叹了口气。

    “喂!你这什么态度啊!”

    “没什么,你这家伙果然始终是这么的不着调啊!”霜耸耸肩,很无辜的样子,“你看我像个喜欢显出原形趴在金币堆里面睡觉的样子吗?”

    “……这难道不是因为你穷得叮当响,压根没金币堆可以做床吗?”

    霜不由气结。愤怒地说:“我有钱的!”

    “我懂,豆包也是干粮,一块钱也是钱。”

    霜气得浑身发抖,深觉跟这混账水母闲聊是自己今天最大的错误。径直转身就走。

    “喂,你还没说要不要金币床呢!”隋雄大叫。

    “留着给你做棺材吧!”霜头也不回地说。

    隋雄看着他飞也似地走远,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年头。给人送钱居然还有不要的……”

    他想了想,干脆找到了罗德。

    “您说。您打算把延寿药剂的钱投入到教会建设中来?”罗德沉吟了一下,问。“虽然我也私下估算过,但这笔钱究竟有多少?”

    隋雄告诉了他一个数字。

    罗德并没有很激动或者很惊讶的样子,又认真想了一会儿,有些遗憾地说:“抱歉,我们教会目前的人力已经到了极限,虽然有这么一大笔惊人的财富,可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够在短时间里面把它给花掉……”

    隋雄无奈地走了,边走便嘀咕:“这什么世道嘛!有钱没地方花……要是在地球上,这么多钱……我就去北京三环买房子,一买买几套,我住一套,我爹妈住一套,我老婆住一套,剩下的拿来堆杂物!”

    “……不对,我连女朋友都没,哪来见鬼的老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又一次感觉到了所谓“世界的恶意”。

    穷人有了钱,难免就想要嘚瑟。尤其他现在还不是一般的有钱,是非常有钱!

    中国人形容一个人有钱,常常用“富可敌国”这个词。地球上那些最顶尖的土豪,多半也是某些落后国家的统治者,把国家资产变成个人财富的家伙们——比方说卖石头的土财主什么的。但真正“富可敌国”的个人,就隋雄所知,似乎是没有的。

    但他现在就是。

    他现在有多少钱?不好估算,反正保守估计,主位面那几个国家,随便挑一个,从中央到地方,一层一级的金库加起来,多半是没他多的。

    现在他的问题是,该怎么把这笔钱花出去?

    大水母坐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上,沉思起来。

    “建个银行怎么样?记得建银行似乎需要很多钱来着……我可以去经营存款业务,还可以放贷、铸币……”

    “好像不行,这是跟财富之神抢生意。虽然那家伙有点为富不仁,可总算跟我关系还不错,好端端砸祂场子,不厚道!”

    “再去搞科研?不是说科研最烧钱嘛!”

    “……好像也不行,搞科研也要人手啊,我哪来的人手可以搞这个?现在奥秘之主跟我关系那么差,不少原本有合作的施法者都跟教会断了来往,人手本来就不足。”

    “拿去投资加尔斯城建设?”

    “加尔斯城目前一切都在正轨上,似乎也用不着大笔的财富……”

    他想啊想啊想啊,直到想得自己触手都疼了,才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我要召开一个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嗯,就这个名字了!然后呢,号召所有想要发财而且对自己本事有信心的人都来参赛。打赢一场给奖金,打输了也有辛苦费。到最后赢得冠军的人,会获得一大笔钱!以及一枚‘第某某届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冠军’的奖章!”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办法靠谱,虽然和“花钱”的本意不符,但至少很有趣。

    有趣,那就妥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隋雄发动整个虚空假面教会的力量,并且借助通往主位面各个国家首都的传送阵,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想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想要证明你的强大吗?”

    “想要一夜暴富吗?”

    “那就来虚空假面游乐场,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吧!”

    诸如这样的宣传词,很快就传遍了主位面的各大城市,然后乡村里面也渐渐尽人皆知。

    很多冒险者都从四面八方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他们有点身怀绝技,想要一举成名,让自己的威名被全世界传诵;有的雄心勃勃,想要和世界各地的强者们较量一番,探索进军更高境界的道路;有的单纯只是为了那笔冠军奖金,因为他们需要钱;还有的更加务实,只为了赚一笔安稳的出场费;最夸张的是一些性格跳脱爱玩闹的年轻人,他们只是为了可以免费使用传送阵,去虚空假面游乐场见见世面而已。

    在游乐场附近,隋雄早已准备了巨大的比武场。十几个分别独立的擂台,配合大量的观众席,以及密密麻麻犹如鸽子笼一般的临时住所,不仅给参赛者们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更让他们看到了虚空假面教会的能力和信心。

    按照规定,报名时间一共有三个月。等到时间截止的时候,根据统计,竟然有超过一万人前来参赛,而赶来看热闹的人,更是几倍于此。

    要不是隋雄事先已经有所准备,不仅建造了大量的鸽子笼式住宅,更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光是这几万人的吃和住,就能让人应接不暇。

    但即便他事先有准备,一下子承载这么惊人数量的住客,也让虚空假面游乐场的接待能力差不多到了极限。

    好在隋雄现在有钱,很有钱,大把大把的金钱撒出去,雇佣了大批的临时工,加上之前的物资储备,硬是把场面给撑住了。

    撑住了场面,接下来就是获利了。这些来看热闹的人们当然不会只是来看比武的,既然来到了游乐场,他们免不了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玩点什么。一时间游乐场的各个游玩项目都人满为患,就连原本生意冷清到门可罗雀的地下城也变得热闹起来,一支支压根什么都不懂的菜鸟们组成的冒险者队伍在地下城里面犹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窜,时不时遭遇魔物和陷阱,爆发出一阵阵惨烈的尖叫。

    迷宫的工作人员现在可忙碌了,他们不断穿梭于迷宫之中,向那些遭遇麻烦、狼狈不堪的冒险者们伸出援手,保证这些什么都不会的菜鸟们有惊无险,还要在必须的时候安抚他们的情绪,带他们前往安全区休息。

    迷宫之中没有日夜之分,往往一波忙碌下来,别说是那些缺乏锻炼的菜鸟们,就连身为老资格冒险者的向导们,都累得够呛。

    但也就是在这样的喧闹、忙碌和疲惫中,虚空假面游乐场的名声终于彻底打响了。无论是作为吃喝玩乐的销金窟,还是作为放松和娱乐的旅游胜地,或者是体验冒险者生活的好去处,总之无数的人们切身体会到了这个游乐场的有趣,也让游乐场的营收****攀升。

    一开始还不停抱怨的莉芙现在已经不抱怨了,相反,她很享受现在这种忙碌的感觉。

    就在这片喧闹和忙碌之中,第一届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终于拉开了帷幕……(未完待续。)

第七十章

    “这是你送给我的新床?”雪花看着地上那一大堆金币,细细的眉毛皱了起来,侧着头,似乎有些苦恼的样子,“然而,我并不喜欢躺在金币上睡觉啊。”

    隋雄大吃一惊,他印象里面无论地球上的故事还是这个世界的传说,巨龙都酷爱躺在金币堆上睡觉。就算没有足够的金币,掺杂银币铜币也未尝不可。如果条件许可的话,金币堆里面再加上一些珠宝、魔法道具什么的就更好了。而且从霰的反应看来,的确也是如此没错——那为什么雪花不喜欢呢?

    看出了他的惊讶,雪花叹了口气,解释说:“我并不喜欢显出真身,除非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否则就算休息的时候,我也是以人类的模样睡觉的——难道你没发现吗?霜和霰的卧室都大得惊人,唯独我的屋子是普通人类的尺寸啊。”

    隋雄愣了一下,问:“为什么不喜欢金币呢?巨龙不是应该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吗?”

    “……你说的那是乌鸦!”

    “难道巨龙不喜欢?”

    雪花叹了口气:“偏见这东西,真是可怕!”

    “我们巨龙呢,就文化来说,推崇收藏财富。能够收藏越多的财富,就意味着自己越有能力,越会受到同族的尊敬和崇拜。久而久之,很多巨龙也就把这种文化转变成了自己的爱好——比方说霰就是这样。”她解释说,“但是,我对这种文化一点也不认同!相反,我很讨厌无意义的收藏行为,更讨厌为了获得财富就去胡作非为!我当然也喜欢财富,可我喜欢的是通过我的经营或者劳动来得到的财富。”

    隋雄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你赚到大笔的财富,想要帮我们几个改善改善生活环境,我感谢你的好意——但是不用了。”雪花微笑着转身离开,“还有,帮我把房间收拾干净,满地金币。很不方便。”

    隋雄撇了撇嘴,施法把那些金币收了起来,又顺便打扫了一番。

    “我堂堂一个神祇帮你打扫方面,你也真是有面子……”

    第二天,他又找到了霜。这次他谨慎一些了,先询问了一下。

    “你要送我很多金币来做床?”霜歪了歪头,以看傻瓜的眼神看着漂浮在自己面前那个水母,摇摇头,叹了口气。

    “喂!你这什么态度啊!”

    “没什么。你这家伙果然始终是这么的不着调啊!”霜耸耸肩,很无辜的样子,“你看我像个喜欢显出原形趴在金币堆里面睡觉的样子吗?”

    “……这难道不是因为你穷得叮当响,压根没金币堆可以做床吗?”

    霜不由气结,愤怒地说:“我有钱的!”

    “我懂,豆包也是干粮,一块钱也是钱。”

    霜气得浑身发抖,深觉跟这混账水母闲聊是自己今天最大的错误。径直转身就走。

    “喂,你还没说要不要金币床呢!”隋雄大叫。

    “留着给你做棺材吧!”霜头也不回地说。

    隋雄看着他飞也似地走远。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年头,给人送钱居然还有不要的……”

    他想了想,干脆找到了罗德。

    “您说,您打算把延寿药剂的钱投入到教会建设中来?”罗德沉吟了一下,问,“虽然我也私下估算过。但这笔钱究竟有多少?”

    隋雄告诉了他一个数字。

    罗德并没有很激动或者很惊讶的样子,又认真想了一会儿,有些遗憾地说:“抱歉,我们教会目前的人力已经到了极限,虽然有这么一大笔惊人的财富。可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够在短时间里面把它给花掉……”

    隋雄无奈地走了,边走便嘀咕:“这什么世道嘛!有钱没地方花……要是在地球上,这么多钱……我就去北京三环买房子,一买买几套,我住一套,我爹妈住一套,我老婆住一套,剩下的拿来堆杂物!”

    “……不对,我连女朋友都没,哪来见鬼的老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又一次感觉到了所谓“世界的恶意”。

    穷人有了钱,难免就想要嘚瑟。尤其他现在还不是一般的有钱,是非常有钱!

    中国人形容一个人有钱,常常用“富可敌国”这个词。地球上那些最顶尖的土豪,多半也是某些落后国家的统治者,把国家资产变成个人财富的家伙们——比方说卖石头的土财主什么的。但真正“富可敌国”的个人,就隋雄所知,似乎是没有的。

    但他现在就是。

    他现在有多少钱?不好估算,反正保守估计,主位面那几个国家,随便挑一个,从中央到地方,一层一级的金库加起来,多半是没他多的。

    现在他的问题是,该怎么把这笔钱花出去?

    大水母坐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上,沉思起来。

    “建个银行怎么样?记得建银行似乎需要很多钱来着……我可以去经营存款业务,还可以放贷、铸币……”

    “好像不行,这是跟财富之神抢生意。虽然那家伙有点为富不仁,可总算跟我关系还不错,好端端砸祂场子,不厚道!”

    “再去搞科研?不是说科研最烧钱嘛!”

    “……好像也不行,搞科研也要人手啊,我哪来的人手可以搞这个?现在奥秘之主跟我关系那么差,不少原本有合作的施法者都跟教会断了来往,人手本来就不足。”

    “拿去投资加尔斯城建设?”

    “加尔斯城目前一切都在正轨上,似乎也用不着大笔的财富……”

    他想啊想啊想啊,直到想得自己触手都疼了,才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我要召开一个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嗯,就这个名字了!然后呢,号召所有想要发财而且对自己本事有信心的人都来参赛。打赢一场给奖金,打输了也有辛苦费。到最后赢得冠军的人,会获得一大笔钱!以及一枚‘第某某届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冠军’的奖章!”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办法靠谱,虽然和“花钱”的本意不符,但至少很有趣。

    有趣,那就妥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隋雄发动整个虚空假面教会的力量,并且借助通往主位面各个国家首都的传送阵,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想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想要证明你的强大吗?”

    “想要一夜暴富吗?”

    “那就来虚空假面游乐场,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吧!”

    诸如这样的宣传词,很快就传遍了主位面的各大城市,然后乡村里面也渐渐尽人皆知。

    很多冒险者都从四面八方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他们有点身怀绝技,想要一举成名,让自己的威名被全世界传诵;有的雄心勃勃,想要和世界各地的强者们较量一番,探索进军更高境界的道路;有的单纯只是为了那笔冠军奖金,因为他们需要钱;还有的更加务实,只为了赚一笔安稳的出场费;最夸张的是一些性格跳脱爱玩闹的年轻人,他们只是为了可以免费使用传送阵,去虚空假面游乐场见见世面而已。

    在游乐场附近,隋雄早已准备了巨大的比武场。十几个分别独立的擂台,配合大量的观众席,以及密密麻麻犹如鸽子笼一般的临时住所,不仅给参赛者们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更让他们看到了虚空假面教会的能力和信心。

    按照规定,报名时间一共有三个月。等到时间截止的时候,根据统计,竟然有超过一万人前来参赛,而赶来看热闹的人,更是几倍于此。

    要不是隋雄事先已经有所准备,不仅建造了大量的鸽子笼式住宅,更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光是这几万人的吃和住,就能让人应接不暇。

    但即便他事先有准备,一下子承载这么惊人数量的住客,也让虚空假面游乐场的接待能力差不多到了极限。

    好在隋雄现在有钱,很有钱,大把大把的金钱撒出去,雇佣了大批的临时工,加上之前的物资储备,硬是把场面给撑住了。

    撑住了场面,接下来就是获利了。这些来看热闹的人们当然不会只是来看比武的,既然来到了游乐场,他们免不了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玩点什么。一时间游乐场的各个游玩项目都人满为患,就连原本生意冷清到门可罗雀的地下城也变得热闹起来,一支支压根什么都不懂的菜鸟们组成的冒险者队伍在地下城里面犹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窜,时不时遭遇魔物和陷阱,爆发出一阵阵惨烈的尖叫。

    迷宫的工作人员现在可忙碌了,他们不断穿梭于迷宫之中,向那些遭遇麻烦、狼狈不堪的冒险者们伸出援手,保证这些什么都不会的菜鸟们有惊无险,还要在必须的时候安抚他们的情绪,带他们前往安全区休息。

    迷宫之中没有日夜之分,往往一波忙碌下来,别说是那些缺乏锻炼的菜鸟们,就连身为老资格冒险者的向导们,都累得够呛。

    但也就是在这样的喧闹、忙碌和疲惫中,虚空假面游乐场的名声终于彻底打响了。无论是作为吃喝玩乐的销金窟,还是作为放松和娱乐的旅游胜地,或者是体验冒险者生活的好去处,总之无数的人们切身体会到了这个游乐场的有趣,也让游乐场的营收****攀升。

    一开始还不停抱怨的莉芙现在已经不抱怨了,相反,她很享受现在这种忙碌的感觉。

    就在这片喧闹和忙碌之中,第一届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终于拉开了帷幕……(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上万人站在一个广场上,是什么样的景象?

    隋雄打了个呵欠,感觉就像来到了节日的广场,人山人海乱糟糟的,一点也不壮观。

    但虚空假面教会那群土鳖们却已经被震撼了,他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就连雪花都颇为感叹。

    “真壮观啊!”她低声说。

    “不就是一群无业游民大聚会嘛……”隋雄心里暗暗嘀咕,挥挥触手,让伊戈尔大主祭动手,进行第一轮的筛选。

    一万多参赛者,不先筛选个一轮,那要比多久啊!

    莱昂.伊戈尔点点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了主席台前。

    “现在,初试。”

    他开门见山地说,然后拔剑,虚空一挥。

    传奇强者的威压铺天盖地朝着人群碾压过去,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参赛者直接站立不稳,一个踉跄坐在地上,不少人裤裆处都出现了可疑的潮湿。

    “站不住的,淘汰。”

    在传奇强者的威压下,那些被淘汰的人就算心有不甘也不敢反抗,只能嘟嘟囔囔抱怨着,被工作人员请下场去了。

    隋雄目光一扫,就数出了剩下的参赛者数量,忍不住暗暗撇嘴。

    居然还有六千多一点,太多了!

    当初确认报名人员过万的时候,他曾经怀疑是不是杰拉德他们为了让他开心,所以没有认真筛选,让那些屁都不懂的菜鸡也报了名。现在看来,并不是杰拉德他们放水。而是这次参赛者的总体水平真的不低。

    能够扛得住莱昂的气势压迫,实力起码要相当于一位合格的冒险者。才能够做得到。

    六千多冒险者……该不会全世界的冒险者们都跑这里来了吧?

    第一轮筛选之后,就是正式的预赛了。

    为了方便。隋雄设计了一个丧心病狂的预赛方式。

    “在巨型赛场里面大混战,每一千人一场,每场半个小时,最后只能有十人过关。”莱昂大主祭看着这个规则,不由得流下了冷汗,“这会死很多人吧……”

    “不会啊,四个神祇看着人,最多鼻青脸肿乃至于断两根骨头,死不了人的。”隋雄满不在乎地说。“你们看,只要打六场,六千人就变成六十人了——咱们凑个整数,弄六十四个人,然后抽签,两人一组打两轮单淘汰,变成十六个人。这十六个人再抽签分组,打双败淘汰,最后决出冠军。很简单明了吧。”

    “……那个‘单淘汰’和‘双败淘汰’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隋雄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的信徒们压根没接触过地球上的比赛,当然不可能明白他所说的那些赛制,于是又介绍了一番。

    至于之前的疯狂预赛,既然不会死人。那大家就都没意见了。

    “可惜传奇强者不能参赛……”莱昂叹道,“否则,我也想要下场去比一比呢!”

    “传奇强者的能力。不应该简单地用‘强弱’来形容。”已经成为知识之神的沃尓微笑着说,“每一位传奇强者都有不同的道路。能打的未必就更高明,不能打的未必不会走得更远……在这个层次上。武力的强弱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他见众人还是不大明白,又说:“从高阶到传奇,关键在哪里?关键在于‘找到自己的道路’。这条道路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不是为了变强,而是为了超越凡俗,是为了最终成为不朽的神祇。所以对于传奇强者来说,重要的不是战斗力,而是自己的道路能不能通往最终的不朽。其余的东西,只是附带而已。”

    众人听得连连点头,尤其是已经已经达到高阶,正在寻找通往传奇道路的几人,更是面露凝重之色,陷入了沉思。

    “不用想那么多了,冲击传奇境界也不急在一天两天,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吧!”隋雄打断了大家的思索,“还有,谁想要参赛的,也可以报名哦!”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止一人露出了笑容。

    天下第一比武大会……他们也很有兴趣啊!

    第二天,规模空间的预选赛开始了。

    “轰!”巨大如同门板的宽阔长刀狠狠地砍在地上,将用魔法强化的坚固地面砍出了道道裂纹,更激起猛烈的冲击波,让周围一大圈的选手们站立不稳,不少人甚至直接被冲击波轰飞了出去。

    砍出这一刀的,正是“极寒暴君”四人组里面唯一不是巨龙的那位,自称菲尔的铠甲生物。

    乍看上去,他是一个身穿重甲、连眼睛都不肯露出来的大汉,实际上盔甲下面并没有**,他其实就是那副盔甲。

    被称之为“铠甲魔剑”的他多年之前曾经在西北一带颇有名气,虽然作为冒险者并没太多的成绩,但作为一个游侠却很有名。那时候他常常做一些行侠仗义但完全没有收益的事情,和寻常的冒险者完全不同。

    后来,他认识了雪花他们,和三条巨龙一起组成了“极寒暴君”,并且经营出了自由而欢乐的龙吼镇,就此隐居幕后,基本不再冒险。

    平时他不是在杂货店里面看店,就是在荒芜山脉深处的神殿(龙巢)花田里面种花,有时也会在山中闲游,碰到有猎人遇险的话,就会出手相救,是一位深得龙吼镇猎人们尊敬的长者。

    但实际上,隋雄已经看穿了他的身份——他那身铠甲其实也只是掩饰,真正的身份,其实是那把看起来只是武器的剑。

    那把被称作“巴斯特”的宽阔长刀,才是他的本体。

    隋雄没找他打听过他的过去,但可以肯定,这个人,或者说这把刀,背后是有故事的。

    试问,世界上有自我意识的武器多少也有那么几件,但谁听说过一把有自我意识的大刀对战斗没什么兴趣,反而热衷于种花的?

    这画风都不对了啊!

    菲尔——或者说巴斯特的实力很强,长刀一挥就能掀起狂风,强烈的冲击波让和他同场的参赛者们狼狈不堪,几乎没人能够靠近他。而当他发现仅仅这样清场效率还不够高的时候,更是用出了规模更大范围更广的大型冲击波。

    “不是据说他最擅长的是用拳头吗?怎么变成用剑了?”隋雄疑惑地问。

    “大概是对手不够强,不值得用真本事吧。”莱昂说,“相信到了正赛阶段,就会遇到需要他用拳头的对手了。”

    然而事实上,也没等到正赛那么远。只是一会儿之后,菲尔就被对手逼到用拳了。

    那是一个金色的狮人,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手段,浑身都缭绕着闪电,看起来威武不凡。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力量也十分强大,尤其出手极度凶残,如果不是有沃尓照看着赛场,只怕手底下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是雷狮子,这一族的人又重现了……”年纪大见识多的莫拉尼低声说,“这可是兽人里面赫赫有名的战斗种族,出过不止一位‘兽王’。不知道这个小家伙的实力,比起他那些威震天下的祖先们如何?”

    金色的狮人显然是个战斗狂,一看到哪里有比较强的对手就冲过去挑战。他很快就把菲尔当作了目标,怪叫着大笑着冲了过来,拳头仿佛化成了一道电光,直取菲尔的面门。

    他的步伐矫健有力,菲尔挥剑的冲击波轰在他的身上,只是吹得他的金毛狂野地摆动,却不能让他停下哪怕一步。

    眼看着他冲到了面前,菲尔终于用了真功夫。

    他把巨大的不知道该叫长刀还是长剑的武器一把插在地上,右手燃起了鲜红的火焰,迎着冲过来的金色狮子,挥出了拳头。

    他的拳头快得惊人,更充满了炽热的火力,抢在金毛狮人之前击中了对方,将那强壮的狮人一拳打得飞了起来,身上还带着火焰,轰隆隆撞倒了许多人,最后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打死了?”罗德吓了一跳。

    “当然没有。”

    正如隋雄所说,片刻之后,这金毛的狮人竟然又呻吟着爬了起来,虽然身上被菲尔的火焰之拳烧得一团黑,连嘴里都在吐黑烟,但他居然还有余力,一拳把一个想要捡便宜的家伙连人带着兵器打飞出去,摔到了赛场外面。

    挥出这一拳之后,他看向好整以暇地站在那边,已经没人敢再去挑战的菲尔。

    “你很强!”他大叫,脸上没有半点挨打的痛苦或者失败的沮丧,反而充满了愉快和昂扬,斗志满满,“我会跟你再打一场,击败你!”

    厚重的铠甲下传出了菲尔的笑声:“那我就期待着了。”

    等这场比赛结束之后,隋雄偷偷找到了菲尔,好奇地问:“你刚才把剑插在地上,用拳头作战……很奇怪啊!”

    “哪里奇怪?”

    “那把剑才是你的本体吧,把自己的本体插在旁边,用本该只是作为掩饰的铠甲战斗……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隋雄怎么也想不通,只好来问他本人。

    菲尔沉默了一下,说:“这是我的独门绝招,具体怎么回事,其实我也不明白,总之就是会。”

    隋雄好奇地伸出触手摸摸他刚才燃烧的右手,却发现坚固的铠甲上竟然出现了少许融化的痕迹,顿时吓了一跳。

    “这东西融化掉,对你会有影响吗?”

    “直觉告诉我,影响不大。”菲尔无所谓地笑了,“至少就‘融化’来说,影响不大。”

    “你的意思是……还有更高层次的绝招?”

    “当然。不过我不会在比武中使用罢了。”菲尔笑着转身离开,“只有‘无论怎样都要赢’的时候,我才会用出那一招来。”(未完待续。)

第七十三章

    (章节名写错了,其实是第72章)

    除了菲尔之外,还有不少隋雄的熟人参加了“天下第一比武大会”。

    比方说,立志要找一群老婆,生三百个孩子的乔修。

    他目前已经是超过二十个孩子的父亲,家庭压力很大。所以他真的很需要钱——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冠军奖金,对他很有帮助。

    作为高阶甚至于接近传奇境界的强者,他在预选赛里面横扫四方。甚至连鱼叉都没用,只用了那捆平时用来抓野兽的绳索,就把至少上百个选手给淘汰了。

    他的做法很简单,拿绳索当鞭子用,呼呼地挥舞着,逼得众人无法靠近。然而如果谁的注意力被那呼啸的长鞭吸引了,就会被从脚下犹如毒蛇一般无声无息游过来的绳子捆住,直接扔出赛场。

    这正是他惯用的手法,用粗犷的外表掩饰精巧狡猾的内心,真是字如其人!

    ……隋雄觉得自己的感叹似乎有哪里不对,不过很快就被激烈的比赛吸引了注意力,没有再去深究。

    千人大混战绝对精彩无比,尤其因为有神祇的保护,大家可以不用担心打出人命来,所以出手的时候毫无顾忌,怎么狠就怎么打,怎么厉害就怎么打,各种各样的招数打成一团,各种各样的法术漫天飞舞,看得人眼花缭乱。

    隋雄看得眉飞色舞,简直恨不得自己也下场去战他一回。然而作为神祇,他是万万不能下场参战的,而他的分身,那位特长是反应快跑得快的“穿越者隋雄mk5”,虽然来参加了比赛,而且还顺利通过了预选赛。但他毕竟只有一个人,只能参加一场比赛啊!

    只能参加一场比赛,怎么能让隋雄满足呢?

    他想来想去,最后终于是想出了办法。

    于是,最后一场预选赛的赛场里面,多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墨镜男。他的一头金发倒梳着膨开,中间却犹如飞机头一般顶出一大块来,看起来颇为引人注目。而他手上却还拿着一个麦克风,在打得乱成一团的赛场里面如入无人之地,一边到处乱跑,一边讲解着众人的比赛。

    “这是谁啊?”有人好奇地问。

    “解说员。”事先得到了隋雄授意的虚空假面教会工作人员们回答,“也兼任场上的裁判。”

    “那么谁胜谁负,就是他说了算喽?”有人担心地问。

    “不,他主要负责解说和裁定犯规。至于胜负。自然有诸神来裁判。”工作人员指了指天空中那一团辉光,“钢铁狮子陛下很公正,还有怒火骑士陛下一起裁判呢,大家尽管放心。”

    众人这才放下心来,然后他们就发现,这个解说员还真的很有趣。

    他的实力明明并不强,经常被攻击的余波逼得上蹿下跳,但愣是从来都没受过伤。还经常中气十足地向大家讲解那些一般人不是很看得懂。或者来不及注意的场面。

    “大家请看,这是最后一场预选赛里面最被人们关注的选手。霜!”他一边冲着麦克风大叫,一边跳起来,躲过差点射中他屁股的飞刀,却完全没理会旁边那个差点一飞刀射中自己的选手,“霜选手武艺高强,而且还是伟大巨龙一族的成员。在预选赛里面,他会不会遇到能够逼得他显出真身来战斗的对手呢?”

    一个二十五六岁、脸色阴沉的冒险者提着一把寒光四射的刺剑朝着霜走了过来,看他样子,就知道来者不善。

    “哇!看来这位选手似乎想要向年轻的巨龙挑战了!”解说员神出鬼没地窜到他身边,把麦克风送到他的面前。“请问您怎么称呼?”

    “夜雨。”阴沉脸的冒险者皱了皱眉,回答。

    “夜雨……”解说员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和谁联系似的,然后很快就大声说出了夜雨的资料,“哦!原来是著名的刺客夜雨先生!一直以来,他都在神圣天使王国活动,专门接刺杀类的工作。据说他的剑快如闪电而且无比锋利,更蕴含着可怕的诅咒力量,哪怕只是被划伤手指,伤口也会无法愈合,不断失血而死!”

    夜雨停下了脚步,疑惑地看向这个聒噪的家伙。

    他很确信自己的剑下从来不留活口,那为什么这家伙居然能够知道自己这把剑的神秘力量?

    “夜雨选手,请问您觉得,巨龙的鳞片能挡住您的剑吗?”

    夜雨的回答,是挥剑刺了出去,差一点就刺中了解说员。

    “啊!看来夜雨选手现在心情不好,拒绝回答。不过没关系,让我们来采访霜选手吧。”解说员用快得简直像一阵风的步伐跑到了正严阵以待的霜的旁边,将麦克风伸了过去。

    还没等他开口,霜已经一口石化龙息喷了出来,将他的麦克风变成了石头。

    本拟用这办法毁掉那能够把声音变大的魔法道具,就可以阻止这家伙捣乱的霜失望了,因为解说员立刻又拿出了一个麦克风。

    “霜选手,你怎么看?”

    “为什么称呼他的时候用尊称,称呼我的时候就这么不客气啊!”霜关注问题的重点显然和解说员南辕北辙。

    隐身在看台上的大水母暗暗擦了一下汗,赶快改口。

    “霜选手,您怎么看?”

    霜这才稍稍满意,回答:“想要对付我的人太多了,可我到现在还活得很好。”

    他想了想,又补充说:“这种程度的对手,我只要三分钟就能放倒他!”

    三分钟后,胜负已分。

    “霜选手,在预选赛就被淘汰,会不会让您觉得自己玷污了巨龙一族的伟大名誉?”

    “滚!”虽然伤得很重,年轻的巨龙还是挥舞尾巴,狠狠地砸了过去。

    而赛场上,一条胳膊变成了石头的夜雨阴冷着脸,将含有强大诅咒的刺剑插回剑鞘,拔出备用的短刀。将被石化龙息喷到的左臂连带着还完好的小半截肩膀一起砍断。

    诡异的是,明明受了如此严重的伤,伤口大得惊人,但伤口中却连哪怕一滴血都没流出来。

    这是他那把剑的能力,既是祝福,也是诅咒。

    魔剑“夜雨”是一把能够控制鲜血的剑。它既能够疯狂吸收敌人身上的鲜血,也能够控制主人身上的伤势,避免失血过多。

    它锋利无比,杀人之后会吞噬被杀者的灵魂,用来加强自身。在吞噬的过程中,剑身会析出淅淅沥沥的水珠洗掉血迹,“夜雨”之名就是因此而来。

    它唯一的缺点,就是嗜血成性。这把剑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鲜血和死亡,而且会把这种渴望投射到持剑者的内心之中。让它的主人也始终被嗜血的渴望折磨。

    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历任主人不是很快就输给了嗜血渴望,成为了失去理智的杀人魔,就是战胜了嗜血渴望,舍弃了它。

    现在这位自称“夜雨”的剑客,是它的新一任主人。但他已经差不多快要完全被剑控制,除了心中唯一的一点点清明之外,甚至连自己究竟是谁。叫什么名字,都记不得了。

    隋雄自然能看出这把剑和持剑者的真实情况。但他并没有帮助对方解除诅咒。

    因为他能够感觉到,那人并不想要重获自由。

    夜雨侵蚀了他的精神,正在吞噬他的意志,但他并不拒绝。

    既然他自己都不拒绝,那就谁也帮不了他。

    击败了霜之后,“夜雨”沉默着。没有理睬解说员的采访,只是阴冷地看着周围。

    他来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只是想要刺杀某个人而已。居然会变成选手,无非是阴差阳错。

    但既然来了,他就不想输!

    这既是魔剑的骄傲。也是那位持剑者的憧憬。

    胜利,一直胜利下去,最终赢得无上的荣誉!

    看他伤得如此厉害,几个之前就认识,经常一起活动的冒险者们奸笑着围了过来,想要捡个便宜。

    但还没等他们靠近,伴随着呼啸的风声,一支短矛插在了他们和“夜雨”之间的地面上,魔法强化的石板完全不能阻挡这支做工寻常的短矛,被深深地刺进去了差不多一半。

    “打败了那个骄傲小龙的家伙,可不能被你们这样卑劣的人淘汰!”依然穿着教师服装,脑后金色马尾边走边晃的女人缓缓走来。她的左手提着一支长枪,背后用皮带捆着许多短矛,刚才投掷出来的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面对搅局者,想要捡便宜的众人顿时恼羞成怒,骂骂咧咧地朝着她冲了过去。

    迎接他们的,是凌厉如同闪电,快捷如同轻风一样的长矛。

    片刻之后,因为神祇保佑才捡了一条命的几个被淘汰者脸色苍白地站在场外,依然惊魂未定。

    这女人虽然步法显得有些拙劣,但枪法真是高明得可怕!他们引以为豪的配合,在她面前根本毫无用处!

    轻松淘汰了那几个冒险者之后,头发如同金色马尾一般的女人站在了“夜雨”的面前,翡翠一般的眼睛深深地注视着他。

    “你的情况很不好。”她说,“莫非你想要赢得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冠军,就是为了赚钱找人帮你解除诅咒吗?”

    “夜雨”没有回答,阴沉沉地看着她。

    女人摇摇头,转身走了。

    她的时间有限,需要抓紧时间适应两条腿作战的情况。虽然平时的训练已经不少,可真正到实战的时候,才发现问题依然很多。

    比方说,她还是会常常忘记了自己已经只剩两条腿,下意识地使用诸如“后蹄蹬地前蹄转向”这样的移动技巧,要不是身体的反应能力出色,只怕早就已经摔了若干个跟头。

    “还需要继续适应啊!”曾经的半人马族大主祭暗暗叹了口气,倒提着长枪,又对上了另外一个实力不凡的选手……(未完待续。)

第七十四章

    倒霉的武僧马汉,也是被闪瞎氪金狗眼的众人之一。

    他绝非好色下流之徒,只是对手既然飞到天上,那他当然要朝着天上看,追踪对手的位置。

    于是,他就中了招。

    “卑鄙!”被闪花了眼的武僧愤怒地大吼,却也无法改变自己暂时失去了视力的不利情况。

    而飞到空中的菲雷克斯,则摆出了一个“炮击”的姿势,身上腾起一圈圈火光,犹如一条巨大的火蛇,缠绕在她的魔杖上。那富有科技感觉的魔杖发出机械的响声,杖头缓缓展开,原本托着中央赤红宝珠的双翼慢慢向前转动,变成颇有导管感觉的一对金属支架,两侧又展开了金色的圆环,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容纳着赤红火珠的宝瓶,对准了站在擂台上的马汉。

    “梅扎斯,连续炮击!”

    伴随着菲雷克斯的高喊,赤红的火焰化作蕴含巨大能量的灼热射线,一口气接连六道,轰在了马汉的身上。这射线的温度是如此的高,不仅把他身上的僧袍烧成了灰,甚至连他旁边的擂台也被烧得四分五裂,无数焦黑之中,竟然出现了融化的迹象!

    马汉不愧是苦修多年的顶尖武僧,面对这种极端不利的情况,他竟还能提起自己的“气”,将无形的力量化作白色的盾牌,挡在了炮击传来的方向。

    纵然他暂时看不见,可对于他这种经过艰苦锻炼的人来说,菲雷克斯身上那简直犹如燃烧一般炽热的魔力,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清楚地感觉到。根本不用担心挡错了方向。

    他的应对非常正确,也的确成功地挡住了菲雷克斯的攻击。可他却漏算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今天的战斗。是擂台赛。

    被菲雷克斯称之为“炮击”的变种灼热射线,不仅蕴含着可怕的高热。也拥有强大的能量。如果面对的是一棵树或者一块石头,或者直接就被击穿了,而当这攻击被马汉用气盾挡住之后,这份强大的冲击力就全部落在了他的身上。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恢复视力,就被这强大的冲击力轰出了擂台,虽然没摔倒,稳稳地站住了,可脚下却已经实实在在是“场外”的地面了。

    金发魔镜的解说员立刻大声高呼:“勇武非凡的武僧马汉先生,虽然成功地抵挡了菲雷克斯小姐的攻击。却一时失误被打到了场外……啊呀呀!这真是一个巨大的失误啊!要知道,出场就会被判负的啊!”

    在马汉恼怒的跺脚和叹息中,他大声宣布:“这场比赛的胜利者,是美丽和实力兼具,明明可以用脸蛋吃饭却偏偏要用头脑的菲雷克斯小姐!”

    “让我们一起鼓掌,为‘魔炮士’这个职业的崛起而欢呼吧!”

    在一片欢呼声中,菲雷克斯缓缓降落。她剧烈地喘息着,慢慢散去身上炽热到几乎要燃烧的魔力,举起恢复原状的魔杖。向观众致意。

    “这女人的法术真有趣!”同样出身于秘法塔联邦的虚空假面教会法师团团长撒旦远远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

    “老师,那个‘魔炮士’究竟是什么?”已经成为他的学生,并且在法师团里面学习了好几年的妮丝问。

    “一个很冷门的法师进阶。”撒旦介绍说。“舍弃了绝大多数的法术,专注于射线类和喷射类法术,并且由此衍生了一些特殊的变种法术。威力相当可观。”

    “那为什么我以前没听说过呢?”

    “这种进阶的要求很高,首先需要敏锐的观察力和敏捷的反应。然后需要善于骑马射箭,还要能够适应激烈的空战。最后。它对于资质的要求也非常的高。”撒旦叹气说,“老实说,有那样资质的人去干这个,简直是拿宝石来砌墙!太浪费了!”

    “比方说这个菲雷克斯吧,她在火焰法术方面的亲和力高得惊人,所以才能发射出那么强烈的灼热射线。凭借这样的天赋,无论是做能量类的纯攻击型法师,还是做以火焰系法术为主打的战斗法师,都会非常优秀。可为了成为这‘魔炮士’,她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练习对法师没什么用处的本领,最终也不见得比一般的战斗法师强到哪里去……”

    他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仔细想想,她这个‘魔炮士’倒是很适合你啊!”

    妮丝愣住了,指了指自己:“我?适合我?”

    “是啊,你不是会魔法少女变身嘛。变身之后那种高攻击、高机动的战斗形态,很适合魔炮士啊。”

    妮丝那精美如同瓷器的脸顿时变得通红,几乎连一头银发都要变红了,头顶上更是冒起了腾腾热气,急忙用手捂住老师的嘴巴,大叫:“不要提这个啊!太丢脸了!”

    ……对于已经二十四岁的妮丝来说,那曾经很有趣很华丽的魔法少女变身能力,现在是她常常会感觉到羞耻,不止一次恨不得要穿越时间把当初不懂事的自己拖出来揍一顿的东西。

    谁家的魔法师会跳舞一样变身啊!谁家的魔法师会穿得那样奇形怪状啊!谁家的魔法师战斗的时候会跟个舞女一样啊!

    简直丢脸到死啊!

    “忘掉!快给我把那些事情忘掉!”她恼羞成怒,掐住老师的脖子用力地摇啊摇啊,如果不是撒旦先生已经强大到很长时间不呼吸都没问题的话,只怕会被她掐到翻白眼。

    几分钟后,他终于将差不多暴走的徒弟制服,摸着被掐出了血痕的脖子,哭笑不得。

    “居然为这种事情掐老师的脖子……当初那个乖巧懂事的小妮丝究竟哪里去了啊?那个会偷偷地向我表演变身,得意洋洋地向我吹嘘自己很厉害的小女孩究竟哪里去了啊!”

    “呜呜呜……不要说这些……我想死啊……”

    这个时候就要套用一句柯受良大哥的歌词。

    时光不能倒退,人生不能后悔。

    不久之后。乔修也深深地体会到了这句话。

    长枪和鱼叉激烈地碰撞,犹如两条毒蛇在厮杀。小心翼翼地掩护自己的要害,同时抓住机会将对手一击毙命。

    乔秋和潘——或者说奥薇拉——的枪法其实很类似。在战斗之中,让他不止一次产生是在自己和自己打的感觉。

    但是,并非这样。

    随着时间的过去,他清楚的感觉到对手的招数越来越娴熟,枪法之中的变化越来越少,但枪法的威力却越来越大。

    不知不觉,他产生了幻觉,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已经变成人类模样的潘,而是那个铁蹄奔腾。在草原上飞驰呼啸,在千军万马之中如入无人之地的“鲜血践踏者”。

    奥薇拉的枪法,原本就比他高明。之前她表现得不够出色,是因为被限制在了人类的姿态,无法施展出自己惯用的手段,甚至于不止一次,在激烈的战斗中错误地用出了人马形态下才能施展的手段,屡屡吃亏。

    可现在,随着战斗次数的增加。她已经越来越熟悉人类模样的战斗,甚至于调整了自己的枪法,往原本大开大合一味刚猛的战戟枪法掺入了一些柔性的变化。

    这让乔修越发难以抵挡,节节败退。

    他不是没试过拉开距离玩鱼叉投掷。但奥薇拉也会投枪,而且她投掷的手段比他还高明呢。

    他也试过使用绳索来辅助,然而奥薇拉轻轻松松就躲过了。反而抓住机会接连投掷短矛,差点就刺中了他。。

    几番变招都没能占到优势。乔修终于忍不住用出了自己的绝招。

    “熊之力!”一声大喝,他肩膀上雪熊图案骤然变得鲜明起来。澎湃的力量从中涌出,让他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这是被封印在纹身之中,雪熊灵魂的力量。

    看到这一幕,奥薇拉却眼前一亮,笑了。

    “谢谢提醒!”她说,“法术……我也会啊!”

    是的,这位曾经半人马一族大祭司虽然已经变成了人类,可灵魂的本质没变,她依然还是一位优秀的神术施法者。或许已经不算祭司了,可起码还是个很厉害的牧师。

    乔修试图使用枪法之外的手段,结果就是激发了她的灵感,让她想起了自己也同样有枪法之外的本事。

    当她用法术强化了自身之后,原本因为体格变弱而施展不出的很多战技就都能够顺利地用出来了。而她的实力,也立刻就恢复到了差一点就要踏入传奇境界的水平。

    长枪挥舞如飞,一道道枪影犹如一条条毒蛇,几乎将乔修围在了里面。

    “你知道吗?”曾经的半人马大祭司奥薇拉,现在的虚空假面教会圣职者导师潘.卓更虽然正在激战,可脸上却露出了笑容,“我真的早就想要找个机会,好好报答一下你呢。”

    “报答?不用不用……”乔修下意识地回答,随即一愣——自己究竟做过什么事情值得她报答的?

    好像没有啊!

    “呵呵……一定要报答的!”金色马尾老师头顶上那撮金发飘荡着,宛若火焰一般,有一种似乎要熊熊燃烧的感觉,“当初一鱼叉捅死我的,不就是你吗?”

    乔修这才反应过来,顿时恨不得一板砖把自己给砸死。

    报答?狗屁的报答!人家是要报仇啊!

    可是……当初双方厮杀的时候,他哪里想到日后居然会有共事的这一天!更不要说,怎么居然还会有再次交手的时候啊!

    他有心求饶,但看着潘那一脸故作温和的笑容,眼中的怨气却几乎要沸腾的模样,就说不出口。

    ……求饶也没用吧。

    随着对方的枪势一招比一招凶狠,他也抵挡得越来越吃力,渐渐地支撑不住了。

    最后,他忍不住低声说:“商量一下,不打脸,行吗?”

    奥薇拉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长枪却猛地呼啸着抽了下来,抓住乔修松了一口气的空隙,将他一枪抽倒。

    没打脸,然而却把他砸了个脸着地……(未完待续。)

第七十五章

    斧风呼啸,大盾如山。

    头发已经微微有些花白的中年人动作准确清晰,一招一式都展现出千锤百炼之后那令人赞叹的精准,简直足以作为教科书,让年轻的冒险者们学习。

    他就像是一只老年的巨龙,虽然年纪大了,可一点都没有变弱,反而随着岁月积累了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他的速度不快,每一步都稳扎稳打,就像是一棵参天大树,深深植根于大地,任凭风吹雨打也毫不动摇。人们来到树下,只能看到巨大的树干冲天而起,抬头仰望,翠绿的树冠犹如一片云彩,仿佛可以支撑苍天。

    “尼古拉斯的武技深得一个‘稳’字!”莱昂赞道,“不愧是被称之为‘可靠的尼古拉斯’的前辈高手!据说他成为冒险者已经有二十年,虽然经历过不少失败和挫折,可他的冒险队却从来没有在战斗中减员过。但凡是有队友死去,无不是战斗之外的种种原因。”

    隋雄吃了一惊,仔细看去,只见那中年人神完气足,整个人的精气神就像是被一把大锁锁住,哪怕在激战之中也没有半点外泄。以这样的姿态战斗,恐怕就算打上一天一夜也不会疲倦。

    “这人一定很擅长耐力战。”他忍不住说。

    “是的,据说尼古拉斯最多的时候曾经连续战斗一星期,中间只有极少的时间可以休息。”莱昂说,“那是当初千泉之国抵御蓝月亮王国入侵的战争。他参加了千泉之国那一方,帮忙守卫一个小城市。前后抵挡了蓝月亮王国接近三个月的进攻。尤其是到了最后一段时间,蓝月亮王国的攻势越发猛烈。几乎就是靠着他在城墙上到处奔跑,一处处支援战斗、鼓舞士气。才算是支撑下来。”

    “嚯!这可真是厉害!”隋雄赞叹了一下,又问,“那他有没有得到什么特别的奖励?”

    “事后统治那片领地的伯爵召见了他,询问他有没有兴趣成为自己的部下。伯爵当时表示,可以跳过‘准骑士’和‘骑士’这两个阶级,直接授予他男爵的爵位,甚至于直接授予封地。”

    “……一般的冒险者如果效忠某个领主的话,都是从‘准骑士’或者‘骑士’开始,对吧?”

    莱昂摇头:“只有著名的冒险者才能有这个待遇。一般的冒险者可不行。毕竟就算是‘准骑士’,好歹也是贵族身份啊。”

    隋雄微微点头,对于这个尼古拉斯的本事更多了几分期待。

    相对于尼古拉斯,他的对手就有些悲剧了。那是一个擅长防护和控制的魔法师,各种增强自己的法术和削弱敌人的法术接连不断,将整个赛场俨然变成了巨大的陷阱。按说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一条巨龙,如果不能解除他魔法的话,也要寸步难行。但尼古拉斯却不慌不忙。一点一点地和他拉近距离。

    这位著名的冒险队长并非不受法术影响,可他总是能够很快从不利的状态中挣脱,就像一只行动缓慢却十分坚韧的巨兽,任凭对方的法术如何巧妙。也不能真正束缚得了他。

    另外一边的擂台上,情况却和这边截然相反。

    两位参赛选手的速度都极快,简直犹如两团旋风一般。台下的观众只要实力稍稍差一些,就甚至连他们的动作都看不清。唯有依靠隋雄化身的解说员的台词。才能略略明白双方真正厉害在哪里。

    “天啊!夜雨选手刚才一瞬间竟然连续刺出了六剑!一般人一瞬间连刺两剑就算是不错的战技,能做到三连刺的就是高手了。可他竟然能够六连刺!这是何等神速的剑法啊!如果在他面前的人稍稍弱一点,反应稍稍慢一点,身上就是几个血洞,直接抬下去抢救了啊!”

    “布莱克选手竟然还没有拔刀!他竟然还没有拔刀!简直无法想象!面对夜雨选手这样最顶尖的刺客,他竟然一直到现在都没拔刀,只是单纯用闪躲的方式来抵挡……天啊!他又躲过去了!刚才夜雨选手那一剑完全没有半点预兆,刺出的角度更是刁钻到极点,他竟然还是能躲过去!”

    “大家快看!夜雨选手竟然在背对对手的情况下出剑了!他身体一仰,直接刺出了这一剑——因为被他的身体遮住,布莱克选手根本不可能看到这一剑!他能够躲过去吗?能够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神出鬼没的一剑,他竟然还是能够躲过去!”

    “在格斗高手里面,流传着一句谚语‘单纯防守是不能持久的,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可今天,布莱克选手就是在挑战这句谚语啊!已经超过十分钟了!他已经全靠躲避的方法坚持了超过十分钟!甚至他的右手还一直按在那把没出鞘的长刀刀柄上!我们都能够想象,当他拔刀的那一刻,将会有多么惊人的威力啊!”

    “夜雨选手又一次发动了猛攻,他的剑真是太快了!他的步伐比剑更快!和他较量的话,也许大多数人的剑都没他的脚步快!”

    “这一次,布莱克选手还能躲过他的攻击吗?还能吗?”

    “天啊!布莱克选手拔刀了!他拔刀了!”

    在解说员声嘶力竭的大吼中,一道璀璨的刀光在擂台上亮起,就像是一道闪电划破长空。

    大约过了一瞬间,只有绝顶高手才能够感觉到的一瞬间,一声爆响才接踵而来,那是长刀撕裂空气的声音。因为刀的速度太快了,所以竟然产生了爆炸一般的响声。

    一直在猛攻不止的夜雨骤然停下,慢慢抬起头,看向对手的脸。

    那张有着不少伤痕,一看就知道身经百战的脸上,稍稍有几分疲倦之色,但依旧沉静。

    他苦笑了一声,整个人从左腰到右肩,喷出了大量的鲜血。如果不是一道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罩住他的身体,只怕下一瞬间就要直接分成两段。

    “一刀致命!布莱克选手取得了胜利!他只用了一刀!”解说员跳着脚大吼着,状似疯癫,而看台上的观众们在目瞪口呆之后,也爆发出了震天的欢呼。

    “千泉拔刀术,果然名不虚传!”看台上,乔修对潘说,“按照赛程,在正赛第二轮,你的对手就是这个布莱克了,有把握吗?”

    潘摇摇头,金色的马尾流畅地摇摆起来:“怎么可能有把握!这人的强,在我这辈子见过的高手里面也是数得上号的。就算我还是当初的状态,对上他也只有一半一半的胜算吧。”

    “那你现在岂不是稳输?”乔修有些担忧地问。

    潘笑了:“到了我和他的这个境界,彼此间的输赢已经更多取决于临场发挥。除非是中了暗算,否则两个我们这种层次的人物比武,谁也不敢说能够有稳赢的机会。”

    “呃……你说得也太玄乎了吧……”乔修扬了扬眉毛,帅气的脸上很有几分不相信的神色。

    “等你也踏入这个境界就知道了。”潘并没有争辩,只是微笑着说,“从高阶巅峰到濒临传奇,中间差的就是这一步。你可要加油,早点踏出这一步才行!”

    明明对方的身高只比他的胸口高一些,甚至还及不到他的脖子,但彼此实力间压倒性的差距,却让乔修实在没办法反驳对方的话。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嘟囔:“该怎么才能跨出这一步呢?”

    “战斗,危险的战斗,在生和死的边界上,就比较容易跨出这一步了。”潘淡淡地说出了她还叫奥薇拉时候的事情,“当初我是在帝国南征的战斗中,和雄鹰骑士们殊死搏斗时,跨出的这一步。”

    她皱起眉头,姣好的脸上露出了几许激昂和怀念之色:“那场战斗之后,我在床上躺了差不多两个月,又用了半年的时间恢复,才避免了落下残疾。可也真是靠着那场战斗的激励,我才终于踏入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本以为只要按部就班地修炼,等实力再次达到瓶颈的时候,就可以再次投身于南征军,在血与火之中寻求踏入传奇境界的契机,结果……哈哈,命运真是奇妙啊!”

    她下意识地伸手按着左胸,那是当初被一鱼叉刺死的致命伤所在。

    虽然这个身体其实并非她当初被杀时候的身体,身上也根本没有那一处伤痕,但当她回忆起当初那场战斗的时候,依然会觉得心口隐隐作痛。

    “或许……等我能够从被杀死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就是我踏入传奇境界的那一天!”已经从祭司转职成教师的少女没有把这话说出来,心底却升起了一丝明悟。

    乔修沉默了一下,拍拍她的肩膀:“不要想那么多了,反正你也揍过我,出过气了吧。如果不满意的话,再给你揍一回如何?或者我把鱼叉借你,你也给我插个透心凉?”

    潘笑着摇头,拒绝了这个建议。

    就在这时,相对比较沉闷的那边赛场上,“可靠的尼古拉斯”已经将对手逼到了擂台边缘,再也无处可退。

    虽然说对手身为高阶法师,完全能够用飞行术凌空而起。但面对尼古拉斯这样的对手,并不特别擅长飞行的他根本没把握能够安全地起飞。

    何况,就算飞起来又有什么用呢?看看尼古拉斯腰间挂着的那六把小斧头,分明就是用来投掷的。面对一个在这样的战斗中随身携带飞斧的高阶战士,仓促起飞简直就是等于在身上贴个标签,欢迎别人来打活靶子!

    最终,那位法师叹了口气,在尼古拉斯发动致命一击之前,选择了认输。

    “走吧。”乔修轻轻拍拍潘的肩膀,“今天早上最值得看的比赛已经结束了,我请你去喝酒!”(未完待续。)

第七十七章

    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正赛阶段,赛制是这样的。

    六十四强阶段,每天上午下午各两场比赛,分别在左右两个赛场同时举行。这样每天就是四场,总共八天时间可以全部打完。

    这一阶段结束之后,紧接着就是三十二强阶段的比赛,还是是每天上下午各两场,但是第一场开始两个小时之后再开始第二场——按照一般的情况而言,两个小时的时间,怎么也打完一场了,所以两场比赛的时间差不多可以错开,让观众能够不用顾此失彼,好整以暇地看到全部的四场比赛。

    三十二强阶段要打四天,四天之后大家抽签,决定十六强的分组,然后休息一天。

    十六强的比赛就是上下午各一场了,因为双败淘汰的缘故,所以需要打六天,淘汰掉四个人,剩下胜者组八人、败者组四人,进入下一轮,或者说十二强。

    十二强阶段依旧上下午各一场,先用两天时间从八强里面挑选出四个人进入胜者组,然后败者组的八个人再争夺剩下的四个名额,也是两天时间。

    八强阶段还是上下午各一场,胜者组一天,败者组两天——其实第三天只要打半天就行。

    再到下个阶段,败者组三人而胜者组两人。不过没关系,胜者组输掉的那人正好来败者组,依旧是双数。

    这阶段就是每天一场了,第一天胜者组,第二、第三天败者组。

    接下来是败者比赛。决定第三名的归属。获胜者则得到和胜者组最后那位争夺冠军的机会。当然因为他是败者组而对方是胜者组,所以如果他赢了的话。就还要再打一场,真正决定胜负。

    这个赛制有点复杂。但总的来说很公平,能够进入十六强的选手们全都要输两次才真正失去机会,大家都是平等的。

    至于体力的问题,在神祇的保佑下,不会出现因为连续比赛而体力不支的情况。只是精神损耗方面,就连神祇都没办法了。

    ……运气的因素,终究还是不能排除的。

    激烈的比赛依然在继续着,每天都有许多的高手出线,也都有许多的高手落选。

    那两个巨大的擂台。已经不仅吸引了整个主位面各国强者们的目光,甚至让很多超脱凡尘的伟大存在都注意到了。

    “你感觉到了,‘比武’、‘竞赛’这两个神职正在那边孕育。”

    到处都是厮杀和打斗声的“英灵圣殿”里面,战斗之神阴沉着脸,看着那个正侃侃而谈的身影。

    “我当然感觉到了,但这和你有什么关系?”祂冷冷地说,“不要告诉我,你不仅对于‘谋杀’、‘暗杀’感兴趣,还打算拓展一下自己的神职。谋求更多的战斗方向神职?”

    阴谋之神那只有眼睛和嘴巴的古怪脸庞上露出了奇异的笑容,宛若在白色的面具上画了三个横着的月牙:“大家都是不朽的存在,你这样掩饰,有什么意义呢?”

    战斗之神的脸色更加阴沉:“你究竟想要说什么?”

    “一直以来。作为战争之主的从神,‘战斗’或者说‘小规模战斗’这个神职始终是被你独占的。但是你看,那场震动世界的大比武。却完全把你给排斥在外了,反而让那个只是有‘战士’这个守护神职的家伙来主持……你不觉得。这背后有点花样吗?”

    战斗之神沉默了,祂其实也早就不满。甚至充满了警惕。

    在“战斗”这个方面,“比武”算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竞赛”虽然份量相对较轻,可对于本来就只有中等神力的祂来说,任何一点损失都是要尽可能避免的。

    神职的损失不同于神力和神性的损失,后两者都是能够依靠时间来慢慢恢复的,唯独前者无可恢复,丢了就是丢了。

    而失去神职,对于神祇的打击是极为重大的。从古至今,不知道多少神祇都因为这个原因而被削弱,甚至于直接陨落。

    所以一旦牵涉到神职的问题,神祇之间往往就会发生极为激烈的争斗,很多时候甚至是不死不休的。

    毕竟对于弱等神力甚至微弱神力的神祇来说,失去关键的神职就意味着陨落。既然都是陨落,那么当然宁可殊死一搏,哪怕是轰轰烈烈地战死,也好过窝窝囊囊地死去。

    身为战争神系的一员,战斗之神当然不是懦夫。如果有必要的话,祂不介意拔刀一战,打个你死我活!

    但是……祂其实有些犹豫。

    诸如祂这样的中等神力,不上不下,处在一个有些尴尬的位置。

    稍稍获得一些神职,并不能帮助祂突破和进阶;但稍稍失去一些神职,也不会导致祂削弱和降阶。

    如果只是“竞赛”神职的话,祂就不用这样犹豫,干脆忍了算了。

    但是……“比武”这个神职……

    无论何时都一身铠甲的,随时准备战斗的高大神祇坐在自己用战利品武器搭建的宝座上,陷入了沉思。

    阴谋之神笑了笑,身影慢慢淡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祂知道,自己的劝说已经起到了效果。

    或许原本战士之神会忍下这口气,毕竟如果要争夺的话,祂将要面对的不仅仅是那个钢铁狮子,更要和整个蛮荒神系,乃至于那个虽然神职未定却实力强大的虚空假面为敌。

    这种情况下,就算祂很能打,就算战争神系还有好几位一样能打的神祇,也不敢说肯定能赢。

    当然,祂们可以请神王战争之主出手,可钢铁狮子那边,也有一个正义之神。面对那个曾经打上秩序之轮,对伟大神主发起挑战的疯子,就算号称诸神之中最为骁勇的战争之主,也不敢说肯定能赢。

    那样一战,就算打赢了,战争神系怕是也要伤筋动骨。打输了的话,只怕更有灭顶之灾!

    所以,战士之神犹豫再三,按说还是会放弃的。

    但是在阴谋之神劝说之后,情况就不同了。

    如果现实是个游戏的话,刚才在阴谋之神劝说的时候,一定会出现这样的系统提示:

    【阴谋之神对战士之神发动了劝诱。此劝诱为唬骗交涉。】

    【战士之神没有通过意志坚定,唬骗成功。】

    【阴谋之神完成劝诱,战士之神将接受任务“争夺神职”。】

    过了一会儿,战士之神终于下定了决心,前往战争神系神国“折戟荒原”的中央,谒见战争神系的神王,伟大的战争之神。

    贴近主位面灰烬森林上空的虚空中,和那个混沌的世界已经接壤的神国里面,莫拉尼的本体突然感觉到了少许不安,但转瞬即逝。

    直觉告诉他,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但是似乎并不严重。

    “是我的某个祭司遇到危险了吗?还是我的某一群信徒遭遇了不幸?”祂疑惑地将目光投向人间,四处巡查。

    果然,祂很快就发现自己的一位祭司被人暗杀,凶手正在潜逃。

    对于那些信徒众多的神祇来说,区区一个祭司的死活是不足挂齿的。但莫拉尼可没那么多的信徒,祂麾下的祭司,尤其是中阶以上的祭司,用两手的手指就能数得过来。

    这样的祭司死掉一个,对祂来说可是不小的损失!

    莫拉尼面沉如水,降下了神谕。

    距离那位祭司最近的一位圣职者急忙赶去,试图用“复活术”将这位死去的祭司复活。

    虽然莫拉尼自己就能降下分身使用复活术,可那样的话,消耗的神力会比这更多。毕竟对于本来就连中等神力都还没达到的祂来说,可以制造的分身只有那么多,现在都正在各司其责,根本分不出开身。

    想要降下分身去复活,就要临时制造一个足以承载这个等级神力的分身,那超出了祂的能力,将会产生好几倍的消耗。

    接收到神谕的那位圣职者急忙出发,因为有神谕指明方向,所以他使用了传送术,只用一会儿就赶到了。

    接下来,就是复活。

    在这个世界里面,理论上每一个神祇都能使用复活术。可事实上除了有治疗或者生命领域神力的神祇之外,绝大多数神祇都极不情愿使用复活术。

    因为“生命”这个神职至今空悬,没有哪怕一位神祇获得它。这意味着想要让死者重新焕发生机,就不能通过和生命之神的交涉,用神力交易的方式简单完成,而要全靠神祇用自己本身的神力转换成生命神力。

    拥有生命领域的神祇自然不在话下,治疗领域神力也能以比较低损耗的方式转化成生命神力,但除此之外的神力想要转化成生命神力,十换一都是好的了。诸如阴谋之神、死亡之神、毁灭之神这类神职和领域几乎都是邪恶、破坏方向的家伙,祂们的神力往往要一百换一,才能转化成生命神力!

    莫拉尼当然没有生命或者治疗领域神力,不过祂有守护领域的神力,转化成生命神力大概是二十换一,总算不是特别的亏。

    消耗了不少神力之后,复活完成了。被复活的那位祭司虽然很虚弱,需要修养一段时间,可总算是逃过了一劫。

    莫拉尼稍稍有些疲惫地叹了口气,转头看向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赛场。

    现在,也只有那精彩的比赛,能够让祂心情好一些。

    “好在自从和奥斯卡一起举办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以来,我的神力收入大大增长。要不然这笔开支,还真是让我肉疼呢!”

    祂喃喃自语,浑然没感觉到一个针对自己的阴谋已经完成……(未完待续。)

第七十八章

    “你要去找人报仇?”传送阵旁,隋雄好奇地问。

    赫尔曼点点头:“当初我脑子不好使,被人诱骗丢了爵位。现在我要回去,给那卑劣的骗子应有的惩罚!”

    “要夺回爵位吗?你一个人不够吧。我再派几个人帮你。”隋雄说,“混江湖最重要的无非三多,兄弟多、家伙多、票子多。你一个人过去,没钱没势的,想要报仇很难吧。现在你是我教会的人了,不如稍等一下,等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结束了,到时候拉上一大票兄弟,到仓库里面挑选一批趁手的家伙,再带上一大笔钱……那就妥了。”

    赫尔曼笑着摇头:“谢谢陛下的好意,但我的仇人实在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角色,不值得让堂堂虚空假面教会出动大批高手去对付他。而且我也不打算再去夺回爵位了,我只是要复仇而已——这很容易,没什么难的。”

    “我给你治疗的时候看过你的记忆,你姓阿姆斯特尔,是神圣天使王国阿姆斯特尔子爵的继承人。阿姆斯特尔子爵在神圣天使王国也算是一号人物,你一个人去报仇,不容易的!”

    “继承爵位的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们兄弟俩的关系老实说也不算太差,我不会去找他麻烦的。”赫尔曼说,“不过呢,当初我那位继母的兄长,我的舅父大人,他可是很‘关照’我的。在他的安排下,我当年以非常耻辱的方式丢掉了爵位,不去好好‘报答’一下他,我真是连觉都睡不着啊!”

    “咦?”隋雄回忆了一下,想起了赫尔曼丢掉爵位的那件事,忍不住叹了口气。

    在他那个“亲切”的舅父关照下。傻乎乎的赫尔曼——当时他还是阿姆斯特尔子爵——被几个朋友诱拐了去妓院赌场玩,糊里糊涂地签下了若干欠债条,“借”了一笔简直足以买下整个神圣天使王国的巨款,而且还“弄丢了它”。

    赫尔曼当然还不起这笔压根不存在的钱,就算整个阿姆斯特尔子爵领的财富,在这笔巨款面前也只是九牛一毛。于是他的舅父趁机出面。表示愿意帮忙解决债务问题,代价是赫尔曼从此要隐居乡下,不许再回阿姆斯特尔城,爵位当然也要转让给自己弟弟。

    赫尔曼当初是个半傻子,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但终究想不通怎么回事,就让出了爵位,灰溜溜地去了乡下当护林员。他孤身隐居,每天和山林为伴。和野兽为伍。他除了练剑之外没别的消遣,将少年时代父亲教他的阿姆斯特尔家族剑术各个架势练得炉火纯青,更磨练出了堪比野兽的惊人敏锐直觉。

    当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召开的时候,在一个偶尔来拜访的亲戚建议下,他才离开了已经住了快十年的乡下山林,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参赛……

    当初赫尔曼脑子有问题,才会被骗得团团转。现在他脑子好使了,顿时就明白自己究竟上了什么当——天下哪个赌场能借出那么大一笔钱来!何况他当时是傻的。压根不会赌钱!

    所以他这趟回去,是打算先收拾了那个骗他的赌场老板。再把勾结舅父算计他的几个仆人干掉,最后砍死舅父,这事就算圆满了。

    尤其最后一条最要抓紧,因为他那位舅父最近得了重病,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不抓紧时间的话,没准就只能对着墓碑咆哮了。

    隋雄想了想。点点头,不过又让赫尔曼稍稍等一下。

    片刻之后,一个满脸倦意的红发男子打着呵欠跑了过来,无奈地说:“水母老板,不是说好了我白天只要趴着不动装红龙。就算是工作了吗?怎么又要我跑外勤啊……”

    “红龙可以暂时让霜去顶替,我给他用个长效巨大术,块头也差不多。”隋雄笑着说,“赫尔曼要去找仇家了断当年的恩怨,我们教会里面老江湖不多,有本事又有空的只有你了,你不去跟着镇场子,我毕竟不放心。”

    红发男子自然就是传奇怪物“洒脱的怪鸟”法夫尼尔所变,他本来好端端穿着龙皮甲趴在“龙崖”那边冒充红龙,让游客们摸一摸惊叹一下,享受着这份只要安心睡觉就能赚钱的工作。此刻被隋雄叫醒去出差,当然满肚子不高兴。

    不过毕竟天大地大老板最大,法夫尼尔就算再怎么不高兴,看在工资的份上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趟外勤。他没好气地答应了下来,正打算陪着赫尔曼一起进传送阵,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隋雄问。

    法夫尼尔上上下下打量着赫尔曼,过了一会儿,转头说:“这也太寒酸了吧!简直跟叫花子似的!老板你也太黑心了!起码给他换套像样的衣服啊!”

    “还有……你看看他这头发,他这胡子……他这是要跑去某个歌剧院扮演流浪客?还是被熊咬过的那种吗?”法夫尼尔叹着气说,“老板啊,虽然说这年头要卖惨才能得到那些艺术家们的赞赏,可真正出来混江湖,体面还是很必要的!他这一身寒酸相,走在我旁边,那不是拉低了我的格调嘛!”

    隋雄哈哈大笑,让法夫尼尔硬拖着心急如焚的赫尔曼,先去了一趟他最爱去的“庆典舞会”——欢乐之神教会经营的休闲娱乐中心,把头发胡子一顿打理,还让擅长美容的小姑娘给他洗个了澡,做了个全身按摩;然后去了库房,翻箱倒柜找了一套威力不一定很过硬但卖相简直可以闪瞎人眼的华丽装备,最后还拿了一条飞毯做装逼工具,才算是准备妥当,可以出发。

    穿过传送门,俩人就到了神圣天使王国的首都,急着早点把事情办完好回家睡觉,养精蓄锐以备晚上去妓院“大战”的法夫尼尔直接在城里就显出原形,一把抓住赫尔曼扔到自己背后,叮嘱了一句“坐稳了”,就冲天而起,带着他招牌式的“桀桀”怪笑,犹如一架喷气式战斗机呼啸而去,在天空中留下一连串的爆鸣,也不知道吓得多少人尿了裤子,吓得多少畜生拉了一地。

    他全力飞翔的速度简直快得吓人,风驰电掣一般划破长空,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就飞过了大半个神圣天使王国,抵达了阿姆斯特尔城。

    天空中,法夫尼尔翅膀一振,停在了一朵云彩里面。转头对被大风吹得头晕眼花的赫尔曼说:“你准备怎么干?”

    赫尔曼现在还没从“晕机”里面恢复过来,有些迷迷糊糊地,茫然问:“什么‘怎么办’?”

    “地方到了,你准备怎么报仇?”法夫尼尔问,“砍谁?怎么砍?红烧还是火烤?几分熟?话说在前面,我宁可吃草也不吃人肉,人肉难吃得要命!”

    赫尔曼这才清醒过来,他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先去赌场砍人,再去子爵府砍人,最后去疗养的庄园砍你舅父……嗯,这是个刚健朴实的好计划,我喜欢!”法夫尼尔大笑,摇身一变化成人形,一手抓住赫尔曼,俩人直接从高空的云彩里面呼啸着坠向地面。

    片刻之后,他们已经来到了那间当初设局骗了赫尔曼的赌场面前。

    法夫尼尔左右看看,打了个响指,赫尔曼原本被风吹乱了的发型立刻变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外形俨然是去参加授奖仪式的歌剧明星。

    “走吧,我们去砸场子!”

    不得不承认隋雄是个知人善用的人,法夫尼尔这家伙在“砸场子”这件事上,的确称得上专业高手。他只用了几分钟就把整个赌场变成了一片废墟,但却一个人都没伤着。如此专业和华丽的拆房子技巧,看得赫尔曼目瞪口呆,暗暗嘀咕自己这位同僚是不是建筑工出身。

    “你们当初那个老板已经死了?”遍寻不着老板之后,赫尔曼从赌场管事那里得到了意料之外的消息,“怎么死的?”

    “纵欲过度,死在女人肚皮上的。”双腿战战,裤裆湿了一片,更传出可疑臭味的管事哆哆嗦嗦地回答。

    “真是个废物!”法夫尼尔不屑地说,“死在女人肚皮上的男人,简直耻辱!”

    赫尔曼无意评价那赌场老板究竟是不是耻辱,叹了口气,询问当初自己那几个仆人的情况。

    那几个仆人在帮着算计赫尔曼之后都得到了重用,除去一个后来生病死掉的,其余几个现在都算是领地的高层,分别外派在几个地方,负责一些具体的事物。

    片刻之后,问清楚情况的他们再次出发,没花多长时间就找到了那几个人。

    一个子爵领其实还是有不少高手的,但当变故发生的时候,这些高手们自然都会去保护子爵大人——然而,这次的“敌人”压根就没打算找子爵的麻烦,他们的紧张,根本毫无必要。

    天色将晚的时候,法夫尼尔带着大仇得报而有些茫然的赫尔曼,回到了虚空假面游乐场。

    “感觉怎么样?”隋雄问。

    赫尔曼沉默了一会儿,满足地笑了。

    随着这一笑,这位早已半只脚踏入了传奇境界的剑士身上腾起了奇妙的气息,终于突破了最后的障碍。(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败者组决赛的那天,阳光灿烂,晴空万里,空气中似乎都漂浮着细小的金色微粒,让人觉得心情愉悦,又好像是有不知名的香气飘荡,叫人心旷神怡。

    擂台上方的空中,几位神祇隐身于此,正在疑惑地交谈。

    “你们觉不觉得今天的气氛很奇妙?”隋雄看看天,再看看地,再四面八方看看,纳闷地说,“我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源力正在轻微地震荡,犹如是要欢呼一般。你们感觉到了吗?”

    其余几位神祇都微微点头,祂们也都感觉到了同样的东西。

    “这是有谁要封神了?还是有谁要进阶了?”正义之神最老经验,略一思索就猜出了几分。祂先看看沃尓,又看看莫拉尼,笑着说,“看来我要恭喜你们了啊!”

    正如他所说,最近这段时间沃尓和莫拉尼的神力都在突飞猛进,的确很像是要进阶的样子。

    “我不确定。”沃尓说,“的确,自从我封神以来,神力一直都在飞快增长。感觉‘知识’这个神职似乎在世界之源看来很有份量的样子。但要说能够从微弱神力成长到弱等神力……我也没什么把握。”

    众人把目光投向了莫拉尼。

    莫拉尼沉思了一下,摇头:“也不是我,虽然我的神力这段时间暴涨,也隐约能够感觉到新的神职正在生成。但还没到时候……估计可能要等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结束的时候,新的神职才能生成。或许那时候我就能一举突破弱等神力,进入中等神力层次。”

    正义之神沉吟了一下,说:“知识神职的重要性是毋庸讳言的,按照我的估计,仅仅这个神职和它的衍生。应该起码可以支撑起一个中等神力来。而随着这次天下第一比武大会,或许‘比武’这个神职会在如此巨大的关注下生成,到时候如果莫拉尼得到这个神职的话,从弱等神力到中等神力……不对,可能还差一点点,或许到时候你还要自设一些限制。把神力更加集中起来,才能进入中等神力吧。”

    作为诸神之中公认的强者,又是大家的前辈,祂的判断无疑是令人信服的。

    于是问题就转移到了“比武”这个神职上来。

    “这个神职该给奥斯卡。”莫拉尼说,“祂到现在连个神职都还没有呢。而且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其实是祂发起的,按说神职应该属于祂才对。”

    “但我并没感觉到自己和这个神职有什么共鸣或者契合。”隋雄摇着触手说,“难道一个神祇能够接受和祂没有共鸣也并不契合的神职吗?”

    显然并非如此,神祇要得到某个信仰方向的神职。自己必须要从心底认同它,自己的理念必须要和它契合,必须要能够从力量之源和它产生共鸣才行。

    这就是信仰神职的坏处了,你不认同它,就没办法得到它。

    相比之下,自然神职倒是无所谓认同,可却要求你对于这种自然元素的理解和掌控达到极高的水平,才能够获得神职。

    两种相比。还是信仰神职比较容易获取。所以在当今世界的诸神之中,以信仰神职封神的神祇占了绝对多数。

    诸位神祇一番猜测。最终还是不确定今天世界之源的激荡究竟因何而来,只能大家暗暗小心。

    但不管怎么说,这里目前聚集了一位强大神力,一位弱等神力,两位微弱神力,必要时候还可以拉来一位微弱神力助阵。还有三个没正式神职的真神强者。战斗力方面更不要说,正义之神是公认的诸神之中最顶尖层次强者,也就深不可测的秩序之主肯定在祂之上;隋雄和莫拉尼都有击败中等神力的战绩,属于战斗力超越神格的典型;莫拉尼麾下的沉默武士虽然只是微弱神力,战斗力却不亚于一般的弱等神力;祂麾下另外两位从神“大鲶鱼”和“大蚯蚓”虽然智力不高。却也是两个合格的神级肉盾;就连刚刚封神没几年的沃尓,本身也是个出色的剑客,并不怵战斗。这群神祇里面唯一不能打的就是欢乐之神维耶……不对,祂也就是不能刚正面罢了,做个辅助的话,还是很称职的。

    有这样的战斗力,就算发生什么冲突什么危机,难道祂们还怕谁吗?

    更不要说,这里距离海洋也没多远。必要的时候,跟隋雄关系密切的新生海洋女神随时都能带着祂的几位从神赶来助战的!

    想要打败祂们,只怕出动一整个神系都不够!

    想到这里,大家也就无所畏惧了,继续关注今天的比赛。

    今天这场,是整个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倒数第二或者第三场。败者组最后剩下的两位要分出高低,赢的人去挑战一直以来高歌猛进全无败绩的那位胜者组冠军,争夺“天下第一”的宝座;输掉的人起码也是天下第三,怎么都不亏了。

    只是,既然有机会去争天下第一,又有谁甘心只是天下第三呢?

    于是两位选手一上场,就打得非常激烈,俨然天雷勾动地火的架势。

    这两位选手都是驰名世界的高手,一位是来自于千泉之国的绝顶强者,号称“神弓之前无所不落”的超级神射手,拥有“神弓”这个简明扼要却光芒万丈称号的人物,利维.斯普林。他是千泉之国王室旁支的成员,也是泉水女神教会当代的骑士团团长——虽然他擅长的不是骑战而是骑射。另一位则是来自于雷霆公国的强者,雷神的神眷者,雷神教会圣武士军团“制裁之锤”的首席圣武士,威震南方的顶尖高手,苏掣尔.玛格努斯。

    利维是个相貌很普通的娃娃脸,他今年大概三十四五,从小就是著名的天才射手。在千泉之国抵御蓝月亮王国入侵的那张战争中,他曾经一人一骑,在一次战斗里面射杀了二十九位著名的骑士,射杀的普通士兵数不胜数,一个人就打退了蓝月亮王国一支军队。后来他还曾经创造了一个惊人的记录,以高阶的身份射杀传奇强者。被他射死的,正是蓝月亮王国犹如镇海神针一般的重要人物,护国亲王梅林,一位伟大的传奇法师。

    作为射手,利维惯用的武器是一把弓,名叫“温德”。这把弓来历已经不可考证,泉水女神曾经亲自降下神力为它鉴定,最终也只判断出它来自于远古的时代,应该曾经是一件威力强大的神器。只是在大战之中受了伤,又随着时光流逝而损失了力量,现在远没有恢复到鼎盛状态——或许永远也恢复不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把弓的威力毋庸置疑。它不会被误导,只要正确地瞄准就能准确地射中;从它射出的箭矢难以抵挡,几种常见的防护法术和一般的重甲在它面前形同虚设;如果利维愿意的话,还能够消耗自己的生命力,赋予箭矢强大咒力。当初那位梅林大师至少有五六个保命的法术,但被射中之后却一个都没能奏效,才死在了战场上。

    利维的性格腼腆温和,平时深入简出,整天都只在自己的庄园里面锻炼。这次他居然会跑来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多少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

    在过去的战斗中,他淘汰了不少高手。比方说“可靠的尼古拉斯”、“炮击手”菲雷克斯……魔剑巴斯特的化身,“铠甲魔剑”菲尔,也是败在他的弓下。

    另外一边的苏掣尔身世坎坷,原本出身于贵族家庭,但因为是天生灵能者,给家人造成了很大困扰,遭到了许多的虐待,差点被遗弃。后来她被雷神教会的主教发掘,在雷神教会里面接受了训练,最终成长为“制裁之锤”的一员,才算是重新得到了家族和社会的认可。

    这位女圣武士惯于使用斧枪,能够将雷电的力量和自己天赋的灵能结合起来,把本应放射性的雷电化为有形的兵器。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无论对手是人类还是魔兽,她都能够勇敢而坚决地战斗,没有任何犹豫退缩,所向披靡。

    她穿着全覆盖的铠甲,即使在生活中也很少摘下。据说在那密不透风的铠甲下面,是一位美丽的金发少女,但始终只是据说。

    她也曾经脱掉铠甲,但脱掉铠甲之后非但看不到她的容貌,而且她整个人都化成了无穷的电光,犹如雷元素一般。

    这个状态下的她能够使用无比强大的雷霆轰击,曾经用这威力无比的雷之斧斩杀过传奇魔兽,因此得到了“雷神之斧”的美名。

    实际上,这位圣武士平时并不难相处。她经常带领着制裁之锤的部下们到处活动,到处斩杀邪恶和魔物,威名赫赫。

    这次来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她的战绩也一样辉煌。化名“潘”的奥薇拉就是被她淘汰的,同样被她淘汰的著名高手也还有好几个,实力之强,毋庸置疑。

    相比胜者组那位在参加这次比武大会之前都没太多名气的亚伦先生,败者组的这两位,才是如今大家公认的,主位面之中传奇境界以下,最厉害的两位高手。

    (未完待续。)

第七十九章

    败者组决赛的那天,阳光灿烂,晴空万里,空气中似乎都漂浮着细小的金色微粒,让人觉得心情愉悦,又好像是有不知名的香气飘荡,叫人心旷神怡。

    擂台上方的空中,几位神祇隐身于此,正在疑惑地交谈。

    “你们觉不觉得今天的气氛很奇妙?”隋雄看看天,再看看地,再四面八方看看,纳闷地说,“我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源力正在轻微地震荡,犹如是要欢呼一般。你们感觉到了吗?”

    其余几位神祇都微微点头,祂们也都感觉到了同样的东西。

    “这是有谁要封神了?还是有谁要进阶了?”正义之神最老经验,略一思索就猜出了几分。祂先看看沃尓,又看看莫拉尼,笑着说,“看来我要恭喜你们了啊!”

    正如他所说,最近这段时间沃尓和莫拉尼的神力都在突飞猛进,的确很像是要进阶的样子。

    “我不确定。”沃尓说,“的确,自从我封神以来,神力一直都在飞快增长。感觉‘知识’这个神职似乎在世界之源看来很有份量的样子。但要说能够从微弱神力成长到弱等神力……我也没什么把握。”

    众人把目光投向了莫拉尼。

    莫拉尼沉思了一下,摇头:“也不是我,虽然我的神力这段时间暴涨,也隐约能够感觉到新的神职正在生成。但还没到时候……估计可能要等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结束的时候,新的神职才能生成。或许那时候我就能一举突破弱等神力,进入中等神力层次。”

    正义之神沉吟了一下。说:“知识神职的重要性是毋庸讳言的,按照我的估计。仅仅这个神职和它的衍生,应该起码可以支撑起一个中等神力来。而随着这次天下第一比武大会。或许‘比武’这个神职会在如此巨大的关注下生成,到时候如果莫拉尼得到这个神职的话,从弱等神力到中等神力……不对,可能还差一点点,或许到时候你还要自设一些限制,把神力更加集中起来,才能进入中等神力吧。”

    作为诸神之中公认的强者,又是大家的前辈,祂的判断无疑是令人信服的。

    于是问题就转移到了“比武”这个神职上来。

    “这个神职该给奥斯卡。”莫拉尼说。“祂到现在连个神职都还没有呢。而且这次的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其实是祂发起的,按说神职应该属于祂才对。”

    “但我并没感觉到自己和这个神职有什么共鸣或者契合。”隋雄摇着触手说,“难道一个神祇能够接受和祂没有共鸣也并不契合的神职吗?”

    显然并非如此,神祇要得到某个信仰方向的神职,自己必须要从心底认同它,自己的理念必须要和它契合,必须要能够从力量之源和它产生共鸣才行。

    这就是信仰神职的坏处了,你不认同它。就没办法得到它。

    相比之下,自然神职倒是无所谓认同,可却要求你对于这种自然元素的理解和掌控达到极高的水平,才能够获得神职。

    两种相比。还是信仰神职比较容易获取。所以在当今世界的诸神之中,以信仰神职封神的神祇占了绝对多数。

    诸位神祇一番猜测,最终还是不确定今天世界之源的激荡究竟因何而来。只能大家暗暗小心。

    但不管怎么说,这里目前聚集了一位强大神力。一位弱等神力,两位微弱神力。必要时候还可以拉来一位微弱神力助阵,还有三个没正式神职的真神强者。战斗力方面更不要说,正义之神是公认的诸神之中最顶尖层次强者,也就深不可测的秩序之主肯定在祂之上;隋雄和莫拉尼都有击败中等神力的战绩,属于战斗力超越神格的典型;莫拉尼麾下的沉默武士虽然只是微弱神力,战斗力却不亚于一般的弱等神力;祂麾下另外两位从神“大鲶鱼”和“大蚯蚓”虽然智力不高,却也是两个合格的神级肉盾;就连刚刚封神没几年的沃尓,本身也是个出色的剑客,并不怵战斗。这群神祇里面唯一不能打的就是欢乐之神维耶……不对,祂也就是不能刚正面罢了,做个辅助的话,还是很称职的。

    有这样的战斗力,就算发生什么冲突什么危机,难道祂们还怕谁吗?

    更不要说,这里距离海洋也没多远。必要的时候,跟隋雄关系密切的新生海洋女神随时都能带着祂的几位从神赶来助战的!

    想要打败祂们,只怕出动一整个神系都不够!

    想到这里,大家也就无所畏惧了,继续关注今天的比赛。

    今天这场,是整个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倒数第二或者第三场。败者组最后剩下的两位要分出高低,赢的人去挑战一直以来高歌猛进全无败绩的那位胜者组冠军,争夺“天下第一”的宝座;输掉的人起码也是天下第三,怎么都不亏了。

    只是,既然有机会去争天下第一,又有谁甘心只是天下第三呢?

    于是两位选手一上场,就打得非常激烈,俨然天雷勾动地火的架势。

    这两位选手都是驰名世界的高手,一位是来自于千泉之国的绝顶强者,号称“神弓之前无所不落”的超级神射手,拥有“神弓”这个简明扼要却光芒万丈称号的人物,利维.斯普林。他是千泉之国王室旁支的成员,也是泉水女神教会当代的骑士团团长——虽然他擅长的不是骑战而是骑射。另一位则是来自于雷霆公国的强者,雷神的神眷者,雷神教会圣武士军团“制裁之锤”的首席圣武士,威震南方的顶尖高手,苏掣尔.玛格努斯。

    利维是个相貌很普通的娃娃脸,他今年大概三十四五,从小就是著名的天才射手。在千泉之国抵御蓝月亮王国入侵的那张战争中,他曾经一人一骑,在一次战斗里面射杀了二十九位著名的骑士,射杀的普通士兵数不胜数,一个人就打退了蓝月亮王国一支军队。后来他还曾经创造了一个惊人的记录,以高阶的身份射杀传奇强者。被他射死的,正是蓝月亮王国犹如镇海神针一般的重要人物,护国亲王梅林,一位伟大的传奇法师。

    作为射手,利维惯用的武器是一把弓,名叫“温德”。这把弓来历已经不可考证,泉水女神曾经亲自降下神力为它鉴定,最终也只判断出它来自于远古的时代,应该曾经是一件威力强大的神器。只是在大战之中受了伤,又随着时光流逝而损失了力量,现在远没有恢复到鼎盛状态——或许永远也恢复不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把弓的威力毋庸置疑。它不会被误导,只要正确地瞄准就能准确地射中;从它射出的箭矢难以抵挡,几种常见的防护法术和一般的重甲在它面前形同虚设;如果利维愿意的话,还能够消耗自己的生命力,赋予箭矢强大咒力。当初那位梅林大师至少有五六个保命的法术,但被射中之后却一个都没能奏效,才死在了战场上。

    利维的性格腼腆温和,平时深入简出,整天都只在自己的庄园里面锻炼。这次他居然会跑来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多少有些出乎人们的意料。

    在过去的战斗中,他淘汰了不少高手。比方说“可靠的尼古拉斯”、“炮击手”菲雷克斯……魔剑巴斯特的化身,“铠甲魔剑”菲尔,也是败在他的弓下。

    另外一边的苏掣尔身世坎坷,原本出身于贵族家庭,但因为是天生灵能者,给家人造成了很大困扰,遭到了许多的虐待,差点被遗弃。后来她被雷神教会的主教发掘,在雷神教会里面接受了训练,最终成长为“制裁之锤”的一员,才算是重新得到了家族和社会的认可。

    这位女圣武士惯于使用斧枪,能够将雷电的力量和自己天赋的灵能结合起来,把本应放射性的雷电化为有形的兵器。在无数次的战斗中,无论对手是人类还是魔兽,她都能够勇敢而坚决地战斗,没有任何犹豫退缩,所向披靡。

    她穿着全覆盖的铠甲,即使在生活中也很少摘下。据说在那密不透风的铠甲下面,是一位美丽的金发少女,但始终只是据说。

    她也曾经脱掉铠甲,但脱掉铠甲之后非但看不到她的容貌,而且她整个人都化成了无穷的电光,犹如雷元素一般。

    这个状态下的她能够使用无比强大的雷霆轰击,曾经用这威力无比的雷之斧斩杀过传奇魔兽,因此得到了“雷神之斧”的美名。

    实际上,这位圣武士平时并不难相处。她经常带领着制裁之锤的部下们到处活动,到处斩杀邪恶和魔物,威名赫赫。

    这次来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她的战绩也一样辉煌。化名“潘”的奥薇拉就是被她淘汰的,同样被她淘汰的著名高手也还有好几个,实力之强,毋庸置疑。

    相比胜者组那位在参加这次比武大会之前都没太多名气的亚伦先生,败者组的这两位,才是如今大家公认的,主位面之中传奇境界以下,最厉害的两位高手。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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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人穿越了,变成了触手大邪神。 然后呢? 然后的故事,慢慢看下去就知道了。邪神旌旗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邪神旌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邪神旌旗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