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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白(书坊)     邪神旌旗txt下载     邪神旌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章

    作为整个主位面唯一有意义的帝国,兽人帝国是当之无愧的尘世第一强国,占据了庞大的土地。

    即便如此,它还在不断向着周围侵略和进攻。

    向北进攻冰雪皑皑的冰原,打得骁勇的野蛮人连连败退;向南吞并灰石山脉和巨兽山脉,并且不断侵占雄鹰王国的领土;向东和神圣天使王国长期拉锯战,一点一点蚕食那沐浴太阳神光辉的土地;唯有向西这一面,对着茫茫沙漠无计可施。

    呃,即使这一面似乎也不是真的无计可施,不过那就是兽人神系的机密了……

    从大戈壁南端与灰石山脉接壤的地方开始,一直朝着正东方前进,大概走上一个月的时间,就进入了兽人帝国——或者叫荒野帝国——的腹地。

    这里是茫茫草原,当真一派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兽人们就在草原上繁衍生息,他们与看似壮美其实并不友好的自然环境斗争,长出了壮实的身板、强而有力的肌肉,以及凶狠的心灵。

    当然,兽人帝国里面并不是真的只有兽人,半兽人、矮人、侏儒、人类……各个种族都有。只不过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兽人们的地位比起别的种族要高出一筹而已。

    要在地球上,这种毫无掩饰的种族歧视必然会被人们口诛笔伐。但在这个世界种族歧视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无论“上等人”还是“下等人”对此都没有任何异议,就像是号称一亿人类十亿牲口的印度。旁边戴着兔子帽的熊猫邻居一直不明白为啥那十亿牲口不跳起来反他老母,然而他们自己很满意……

    大草原地广人稀。一个个部落之间相隔甚远,负责在其中互通有无的。除了各个部落自身派出的使者们,就只有那些要钱不要命的旅行商人。

    在这里,多出或者少了几个旅行商人,真是一点也不起眼的事情。

    比方说铁蹄部落,最近就又来了两个旅行商人。

    那是叔侄两人,叔叔是个人高马大的壮汉,穿着一身颇为厚实的重皮甲,扛着一把大斧头,颇为孔武有力;侄子是个瘦小而机灵的小男孩。动作很灵活,而且算账算得很快,俨然是个很厉害的小会计。

    他们有一辆两匹马拉的大车,车上载着许多日用杂货。像绝大多数的旅行商人一样,他们会在这里赞住一段时间,并且用杂货交换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兽人里面颇有一些狡狯之徒,不止一次试图以次充好,或者用似是而非的东西来骗人。但那个侄子年纪虽然不大,眼光却很厉害。无论是次品还是假货,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而且他谈生意的时候也相当的厉害,锱铢必较,连那些擅长讨价还价的老手们。都占不到他半点便宜。

    当然也有人恼羞成怒想要使用兽人们一贯推崇的“交易”手法,即用暴力的“劳动”换取财富,顺带着把财富原本的主人送去他们所信仰的神国安息。这个时候就轮到那位叔叔出面了。他壮硕的身材和结实的肌肉的确不是摆设,那把大斧子也不是水货。每一斧砍下来都结结实实,分量没有半点打折。

    几次冲突的结果。是部落的巫医那里多了好几位顾客,年迈的巫医很高兴这笔意外的收入,并由衷地希望这对叔侄能够在铁蹄部落里面多住几天。

    然而铁蹄部落的族长,被称为“狂奔者”的奥力克就不是那么高兴了,本能告诉他,这对叔侄绝不普通,而且……非常危险!

    铁蹄部落是一个半人马的部落,他们是兽人神祇“铁蹄之王”的造物,全族都由衷地信仰和崇拜那位凶悍而恐怖的神祇。铁蹄部落是那位陛下最早创造的一批生灵的后代,部落里面也曾经涌现过不少强者,甚至还有突破了最后难关,踏入神祇境界的。

    但是,那都已经是很久之前的往事了。

    现在的铁蹄部落已经衰弱,部落里面已经没有多少拿得出手的强者,整个部落三千多人,竟然连哪怕一位传奇境界的强者都没有!

    铁蹄部落目前的最强者,是族长奥力克和大祭司奥薇拉,都是高阶最顶峰,正在寻求踏入传奇境界的契机。

    奥力克的称号是“狂奔者”,他跑得很快,甚至比飞鸟更快。他的耐力也很好,能够一口气不停歇地跑上半个月。他惯用长矛,尤其是在飞奔时投掷长矛的技术更是一绝,上能射落飞鸟,下能射中蚊虫,生长了上百年的老树也能一矛射穿,曾经在和雄鹰王国的战争中,一矛将一个全副武装的骑士连带着他的盾牌一起射穿,威名远扬。

    奥薇拉则是铁蹄之血的直系继承人,半人马一族最高贵强大血脉的拥有者。虽然身为女子,可奥维拉毫不柔弱,有着力与美完美结合的躯体,健美而又富有狂野的气息。她高傲而凶狠,不允许任何血脉低劣之徒出现在她的附近,除了祈祷之外,最喜欢做的就是杀戮。虽然是个神箭手和高阶的祭司,但她更酷爱挥舞着巨大的战戟横扫战场。尤其当铁蹄践踏着敌人尸骸的时候,更会哈哈大笑,由此得到了属于她的称号“鲜血践踏者”。

    奥力克一直想要得到这位高阶祭司的青睐,想了很多的办法却也无济于事。鲜血践踏者对于比她弱的男人毫无兴趣,而且她也对奥力克低劣的血脉很是不屑,言语之间对这位部落之长连起码的尊敬都没有。

    对此,奥力克满腔愤怒,却无计可施。

    对于信奉血统论的兽人来说,血统的高贵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它意味着和神祇之间距离的远近。

    大多数的兽人都是兽人诸神的造物,兽人的诸神们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大的兽人封神。比方说当代的兽人神系主神“吞噬天空的巨犬”勒丰,原本就是个犬人;另一类则是强大的兽类封神。并且在封神之后脱离了自己兽类的身份,选择加入兽人神系。并且创造了具有自己特征的类人种族,比方说前代的兽人神系主神,“铁面的凶灵”斯奈克内尔,原本就是一条巨大的毒蛇,祂所创造的族裔,就是兽人之中以狡猾和狠毒著称的蛇人。

    半人马是“铁蹄之主”可达克的造物,这位神祇原本是一匹神骏的野马,成为神祇之后便不再以马自居,而是化为了半人半马的姿态。并且创造了半人马一族,以推广自己的信仰。

    对于半人马来说,铁蹄之血的浓度,就是高贵的程度。奥力克出身于旁系血统,并不是铁蹄之血的直系继承人,在伟大陛下直系的后代面前,他天生就是低人一头的。

    对于这天然的身份差距,奥力克并没有任何不满,他不满的是。奥薇拉完全拒绝了他的求爱——这就像一个白手起家的商人,早已习惯了被官宦人家小看,但若是对方拒绝了他的提亲,他依旧会愤怒。

    “这家伙的愤怒。就是我们的机会。”太阳落山之后,旅行商人小小的帐篷里面,乔修不复白天那憨厚到有些呆傻的笑容。严肃的脸上满是森然杀机。

    霜的脸上也毫无白天时候那有些狡黠的笑意,冷冷的满是凶恶之色:“我觉得你太谨慎了!不过就是两个高阶而已。咱们只要找个机会,先偷袭杀掉一个。剩下的那个还不是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乔修微微一笑,眼神里面却没有半点温暖,反而有些阴森诡异:“我们的目标可不仅仅只是杀一个高阶祭司和一个族长而已。如果蛮干的话,我们就会暴露。那样很快就会陷入兽人各族强者的围攻,将会不得不提前撤退。你觉得这样如何?”

    “不行!”

    “我也不想这样。”乔修点了点头,“所以我们要制造假象,让大家都以为这祭司的死和我们没关系。虽然不可能瞒得太久,但能多拖一段时间,或许就有机会多杀一两个祭司!”

    霜的眼睛亮了几分,嘴角挂起了残忍的笑意。

    “我喜欢这个想法!”他说。

    乔修又笑了笑,拿出了几个药瓶:“这些都是阿凯恩大师和温蒂大师特地精心准备的,毒性倒在其次,关键在于拥有各种特殊的效果。只要妥善利用它们,我们就能轻轻松松地达到目标。”

    “那究竟什么时候动手?”霜有些急切地问。

    “差不多了,就是这两天吧。”乔修自信地说,“对于这个部落的情况,我已经完全摸清楚了。接下来就是制造一个机会,好让两位大师的得意作品发挥它们的威力!”

    第二天,铁蹄部落里面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天晚上,一直追求奥薇拉祭司的族长奥力克喝醉了酒,趁着酒意闯入了铁蹄之主的神殿,公然向鲜血践踏者求婚,并且在被拒绝之后还不肯离开,死皮赖脸地要在神殿里面留宿。

    奥薇拉勃然大怒,拔出战戟来向他进攻。原本以奥力克的实力,理应能够轻松抵挡她的攻击,但不知道是不是喝得太多导致手软腿软,奥力克居然一个失手,被她的战戟砍成了重伤。

    那战戟饱饮了无数的鲜血,早已具有了恐怖的魔力,奥力克不仅受了伤,更身中剧毒。巫医经过检查,判定这种剧毒来自于所谓的“尸菌”,想要解除毒素,就必须找到一具孕育了尸菌的尸体,然后才能施展巫术,将尸毒从他的身上吸走。

    这件事,奥薇拉自然责无旁贷。于是鲜血践踏者就带着战戟和长弓出发,前往南方征战不休的地区,寻找所需的尸体。

    第三天一大早,感觉部落里面气氛太过糟糕的旅行商人们也满是担忧地离去,那个叔叔看起来还有些不满意的样子,却被侄子用“聪明的生意人不呆在危险的地方”为理由给说服了。

    他们告别了因为巨大变故而情绪低落的半人马们,继续朝着东边旅行。

    但事实上,刚刚离开不久,他们就将所有的货物连同马车和驮马一起收入了事先准备的半位面收纳箱里面,霜清啸一声现出原形,两翼生风,驮着乔修一路向南,呼啸而去。

    他们的布局已经完成,现在是杀人的时候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一章

    巨龙飞行的速度远超奔马,虽然他们出发时间比奥薇拉晚了不少,但日头升到天顶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追上了奥薇拉,看到了那个提着战戟背着长弓,在草原上狂奔的身影。

    一声龙吟,霜骤然加速,带着狂风冲到了奥薇拉的前面,拦住了她的去路。

    乔修已经将武器换成鱼叉,把绳索也挎在肩上,身上的铠甲也换成了隋雄为核心信徒们制作的附魔皮甲,一切都准备妥当。此刻纵身跳下龙背,虽然模样还是那个旅行商人,但身上的气质已经截然不同。

    原本因为狂奔有些疲惫的奥薇拉眼睛微微收缩了一些,停下了脚步。

    她并没有说话的意思,反手将战戟挂身上,摘下背上的长弓,弯弓搭箭,一箭直取乔修的面门。

    “叮”的一声,乔修挥动鱼叉,将羽箭磕飞。

    奥薇拉没有丝毫动容,不急不慢地将一支支利箭搭在弓上,一箭又一箭连珠射出,十成里面有八成射向乔修,间或一两箭射向霜的眼珠。

    当然,这些箭没有能够对霜造成任何威胁,他只是闭上眼睛,光靠眼皮的强度就能挡住箭矢。

    反倒是乔修,面对连珠一般的箭矢,应付得稍稍有点吃力。

    半人马一族的骑射之术天下闻名,每当他们成群结队呼啸狂奔,一起弯弓搭箭,利箭如同暴雨一般倾泻下来的时候,任何防御力稍稍差一点的军队都要望风披靡。奥薇拉身为半人马一族最尊贵血脉的继承者,箭术水平也相当的高。尤其当她一边奔跑一边射箭的时候,不仅箭矢的速度更快。而且箭矢的方向也变得越发飘忽,让乔修很难应付。

    “真是有名气的没弱的……”他一边挥舞鱼叉。将一支支羽箭磕飞,一边缓缓逼近奥薇拉,试图寻找攻击的机会,心里暗暗嘀咕,“我之前还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够了,真是太狂妄自大了!”

    他已经判断出来,一对一的话,自己多半不是奥薇拉的对手,甚至连逃走都很难。

    好在。这次不是一对一。

    霜并不只是充当坐骑的,他一直在准备法术。因为被奥薇拉的箭矢骚扰得很厉害,所以准备了好一段时间,才把这个法术给准备妥当。

    突然间,他睁开了眼睛,巨大的竖瞳中发出了暗绿色的光芒。

    “毒沼术!”

    奥薇拉以惊人的敏捷躲过了这道暗绿色的光芒,仅仅毫厘之差,没有被它射中。但这道光芒落在地上之后却并未散去,而是一转眼就化为一片散发着墨绿毒气的沼泽。

    躲过法术直射之后。奥薇拉一时间无法转身,站在了沼泽里面,沾到了毒气。顿时觉得身体一重,脚下软绵绵的踩不稳。力量和平衡都受到了影响。

    她急忙纵身飞跃,从毒沼泽里面冲出来,一边尽力向着远处奔跑。一边开始祈祷,试图用法术给自己解毒。

    作为高阶祭司。她的施法能力也相当出色。只要给她一些时间,就算是再怎么厉害的毒素。哪怕不能解毒,起码也能暂时压制下去。

    然而无论乔修还是霜,都不可能给她这个时间。

    乔修冷笑一声,手往腰间的储物袋一摸,取出了几支投掷用的短鱼叉。他连助跑都不用,右臂一挥,伴随着凄厉的风声,一支短鱼叉以利箭望尘莫及的速度和气势划破空气,转眼就追上了奥薇拉。

    奥薇拉当然不是那种逃跑时候完全不顾身后的菜鸟,她一直用眼角的余光关注着乔修和霜的情况,也看到了乔修的攻击。

    但是因为中毒的缘故,她的反应稍稍慢了一点点。

    高手之间的交锋,慢一点点就是天壤之别。正常情况下本该能够轻松躲过的攻击,此刻却让她闪躲得相当狼狈,差点把正在慢慢准备的法术给破坏了。

    然而乔修的攻击可不仅仅只是这一发!光是这次取出来的短鱼叉,一共就有四支!

    凄厉的破空之声接连不断,一支支鱼叉宛若阎王爷的催命贴,又似死神的镰刀,对奥薇拉步步紧逼。

    又勉强躲过两支鱼叉之后,奥薇拉终于再也没办法维持那种“急停转身再转身侧跳”之类宛若杂耍一般的奔跑方式,被乔修判断出了她的动作习惯,一叉射中。

    锋利的短鱼叉深深扎进了半人马身体,附魔的利刃划破了能够抵挡寻常刀剑的坚韧皮肤,强健的肌肉被切断撕裂,鲜血沿着打造鱼叉时刻意留下的血槽喷涌了出来。

    紧接着,又是一支鱼叉射中。

    奥薇拉发出惨烈的吼声,身体猛地一摇,拼着伤口扩大,将两支鱼叉统统甩掉,然后她也顾不得再考虑代价问题,拿出了一个银色的珍珠,直接捏碎。

    这是极为珍贵的“储法珍珠”,不仅能够储存法术,而且还能反复使用。在最关键的时刻——比如说现在——甚至只要把它捏碎,就能发动里面储存着的法术,快捷方便到了极点。

    当然,成本也高昂到了极点。

    奥薇拉强迫自己不要去算刚才这一下“高等恢复术”究竟花费了多少金币,心中却还是在隐隐作痛。女人的天性此刻在她心中正在疯狂地怒吼,为化为灰烬的珍宝而怒不可遏。

    “这女人不简单!”霜的法术造诣不算怎么高明,但起码比乔修强多了,一看奥薇拉居然能够瞬发高等恢复术,顿时吓了一跳,急忙提醒,“当心她的法术!”

    这却是他经验不足犯了错,因为刚才奥薇拉使用储法珍珠的时候背对着他们,看不到捏碎珍珠的动作,所以他下意识地判断奥薇拉并非使用魔法道具,而是施展了法师之中也并不多见的高深技艺。瞬间施展出了一个高级法术。

    他也不想想,要是奥薇拉真有瞬发高等恢复术的能力。哪里会如此狼狈!直接瞬发一个解除魔法,把那个毒沼术给解除了。岂不是更加方便?

    “解除魔法”可比“高等恢复术”容易多了,瞬发难度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能够瞬发后者,当然也能瞬发前者。

    乔修的法术知识还不如霜呢,当然更想不到这茬。心中暗暗警戒,出手就更加狠辣,又是几支短鱼叉拿了出来,呼啸着投掷出去。

    但对于已经解毒的奥薇拉来说,这种攻击算不了什么。

    她摘下挂在身上的战戟,一挥手就把几支短鱼叉轻松打飞。然后再次念起了祈祷词,开始施法。

    霜抢先一步完成了自己的法术,一声怒喝,蓝白色光芒化作一圈至少有十米以上的大型网格,朝着她覆盖过去。

    “解除魔法!”

    这是施法者战斗中惯用的手段,不管敌人用什么法术,抢先一个解除魔法砸上去,不仅能够直接把正在构筑的法术结构给破坏掉,运气好的话还能让对手法术反噬。身负重伤。

    奥薇拉脚下飞奔,抢先一步冲出了“解除魔法”的范围,紧接着自己的法术也完成了,一团暗红色的光芒在她身上腾起。化作浓重的血腥味。

    这是兽人神系特有的神术,血腥杀戮。

    这个法术不仅能够大大增强接受法术者的身体素质,更能提供通过杀伤对手吸食生命力的恐怖能力。一个得到了这个法术增益的强者。往往能够孤身屠戮千百人。只要法术不被破坏,续战能力简直堪称逆天!

    不仅如此。她还在继续祈祷,准备下一个法术。

    霜当然认识这个法术。眉头一皱,拿出了一个小小的冰晶。

    这是雪花专门给他制作的魔法道具,虽然只是一次性的消耗品,不能反复储存和使用法术,但在方便快捷上,丝毫不逊于储法珍珠。

    冰晶碎裂,一道白色的光芒冉冉升起,化为一只巨大的眼睛,注视着奥薇拉。

    仅仅一瞬间,奥薇拉的身体就就薄薄的冰霜覆盖,冷气环绕着她的身体,化为无数冰屑和雪花,四蹄更是眼看着就要和地面冻在一起,失去移动能力。

    这个法术叫“极寒凝视”,在法术里面相当冷僻。它的威力比冰系高级魔法“极寒射线”弱一些,但胜在难以躲闪,称得上是各有千秋。

    紧接着,奥薇拉自己的法术也完成了,是能够大大增强身体防御力的“石头盔甲”。

    这法术算是石头皮肤的进阶,防御力更高,但会产生额外的重量,也只有身体强壮的人,才能够承受它的副作用。

    按照奥薇拉的计划,接下来应该给自己施展能够避免被陷阱伤害的“浮游术”,避免被减速和缠绕的“行动自如”,大大加强防御力的“神圣护盾”,让攻击力更上一层楼的“神圣武器”,再把诸如“蛮牛术”、“鹰眼术”等一系列法术套上,最后还要召唤几个强大的异世界生物……一套流程,标准得不能再标准。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奥薇拉是个战场派,或许在那些小规模的战斗中,她一直都有单方面碾压敌人的优势,所以缺乏在这种形势下的施法经验吧。

    大概……除了战场之外,这家伙也就参加过狩猎或者决斗之类……

    这一套法术威力固然是大的,全套用完了,一个人就能在千军万马里面横冲直撞,宛若地球上的著名游戏《三国无双》一般。然而问题在于……对手既不是某个军队,也不是跟她在决斗场上厮杀的同族,更不是蠢笨的猎物。

    此刻她面对的,是一条年轻的巨龙,和一个身经百战的资深冒险者。

    乔修刚才还没看出来,现在已经完全确定了奥薇拉的战斗习惯,忍不住暗暗好笑。他可不会跟这半人马近战,干脆利落地拿出了一张卷轴,运用自己那浅薄得可怜的法术能力,将它慢吞吞地激活。

    因为他的法术能力实在不怎么样,这个过程慢得够呛,当他把卷轴激活完成的时候,霜和奥薇拉已经又用法术交锋了好几回,互有胜负。

    但是,也到此为止了。

    卷轴完全激活之后,用魔兽皮革鞣制的卷轴本身无火自燃,化作一堆灰烬落下,无数的光点漂浮在空中,化作了一个散发着腐烂臭气的黑色符文,呼啸着飞出去,无视了奥薇拉的躲闪或者攻击,正中她的身体。

    “吃草的蠢货!尝尝亵渎符文的厉害!”(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黑色的符文,散发着让人恶心倒胃的臭气,只要闻一闻这味道,起码接下来那顿饭是不用吃了,忍耐力和适应能力稍稍差一点的话,接下来几天也都不用吃饭了。

    被这东西击中之后,原本全身法术防护,身体状态提升到了简直变态程度的奥薇拉猛地僵住,然后发出简直癫狂的嘶吼。

    这吼声撕心裂肺,简直就像是有谁用锯子把她活生生锯成两半一般,然而这其实根本不足以形容她的痛苦,因为这痛苦并非来自于肉身,而是来自于精神,来自于她的灵魂。

    她和神之间的联系,被强行截断了。

    兽人是一个很奇妙的种族,这个种族里面不论男女老幼,全都是虔诚的信徒,没有例外,就算刚刚出生的婴儿都是如此。

    这是因为在创造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灵魂就已经被做了手脚,无论血脉如何一代代地传承,子孙如何一代代地繁衍,他们的灵魂都已经有了归属,俨然如同被贴上了标签的商品似的——曾经有人做过实验,把一群刚生下来的兽人婴儿和整个兽人社会隔离,让他们在完全接触不到任何神秘学知识的情况下成长,但随着他们的智力增长,他们很自然地就觉醒了对于兽人诸神的信仰。

    这种情况当然也不是绝对的,在兽人们的成长中,有时也会出现因为种种原因,挣脱了灵魂上的“标签”。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外貌依旧,信仰也并不会发生变化。但整个人的气质却会截然不同,变得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很多兽人的混血儿也是如此。他们的外貌和纯血的兽人其实没多大分别,很多人同样信仰着兽人神系的诸神。但只要是稍稍有些阅历的人,都能够清楚地把他们和兽人分辨出来。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是你走到了一个超市里面,各种各样的商品都明码标价,不少还标注了产地和厂家,以及很多别的资料——兽人的灵魂就是如此。而那些没有“标价”的“三无产品”们,就是通常所说的“半兽人”。

    兽人和半兽人的区别,不在于血统,不在于外形。而在于灵魂上的“标签”。

    在兽人的社会里面,半兽人是被歧视的。他们往往要作出更大的贡献,获得更大的成绩,拥有更强的武力,积攒更多的财富,才能够得到和普通兽人相当的待遇。而那些真正要害的职务——比方说高阶祭司——永远只能是兽人,不会是半兽人。

    作为高阶祭司的奥薇拉无疑是个兽人,但当她被用恶魔灵魂提取物为材料施展的特殊魔法击中之后,源于恶魔混乱天性的力量仿佛变成了一堵墙。拦在了她和自己所信奉的神祇“铁蹄之王”的信仰通道上,暂时截断了这条原本通畅的通道。

    对于一般的牧师和祭司来说,这算不了什么,无非就是暂时不能施法而已。但对于兽人来说。信仰的通道被截断,意味着灵魂上的“标签”暂时消失了。

    这一瞬间,她感觉到自己的灵魂飘飘荡荡无依无靠。就好像是没来得及落地就被龙卷风碾碎了的枯叶;又像是赤着身体站在熔岩之中,一瞬间就被烫成了焦黑的灰烬;又像是坠入了极寒的深海。动成了无数的碎冰……

    不!比那些都可怕无数倍!根本就无法形容!

    如果是普通兽人的话,或许还能凭借意志抵抗这恐怖的感觉。但奥薇拉是高级祭司。她和神祇的联系远比一般的兽人更加紧密,被亵渎符文隔断联系之后,痛苦也更加的严重。

    奥薇拉惨烈地嚎叫着,完全失去了斗志。

    她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很久,乔修纵身向前,抡起鱼叉,一叉子从她的胸膛刺了进去,直取心脏。

    只是一瞬间,这位高阶祭司就死去了,而本应前往半人马之神国度的灵魂却还在被亵渎符文影响着,漂浮在空中茫然悲鸣。

    虽然这种情况并不会持续很久,几秒钟后亵渎符文就会失效,但乔修却双眼一亮,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

    “把她的灵魂禁锢起来!”

    霜有些纳闷,不懂乔修为什么这么说,但他记得出发前姐姐的交代“乔修那家伙很狡猾,也很有冒险经验,你不确定该怎么办的时候,按他说的做就好”,所以他立刻拿出一颗蓝宝石来,施展法术将还在茫然悲鸣的奥薇拉灵魂抓住,囚禁到了里面。

    “你要这个干什么?”做完了这些,他才有空询问,“这颗宝石不便宜呢,装进灵魂的话就废掉了,卖不出价钱了。”

    乔修差点被他的话噎着,苦笑着说:“你别问我要钱,我可买不起这颗宝石!”

    “算了,走公款报销吧。”霜很快就找到了弥补自己损失的方法,“这是战争开支,理应用公款!”

    解决了这个重要问题之后,他顿时轻松了很多,又询问乔修为何要禁锢奥薇拉的灵魂。

    乔修这才逮着说正事的机会,向他解释了一通。

    总的来说,虚空假面教会目前人才储备极为薄弱,几乎没多少拿得出手的高手。而诸如奥薇拉这样的强者,就算只剩下灵魂,本身也有巨大的价值——虚空假面陛下拥有凭空创造肉身的不可思议能力,使用这种能力,他完全可以为奥薇拉重新打造一具肉身出来,比起之前的肉身只强不弱。

    “但她的信仰问题无法解决吧?”

    “信仰问题,我相信陛下也会有办法的。”乔修笑着说,“虽然没什么证据,可我总觉得咱们陛下其实很厉害,简直就无所不能。祂之所以做不到很多事情,只是没有认真去试着做罢了。”

    霜沉思了一下,严肃地点了点头。

    “反正浪费的宝石也是走公款报销。试试无妨。”

    在有公款可以兜底的情况下,思考问题重点完全不同的二人组很容易就取得了共识。他们收拾好奥薇拉的尸体。清理了战场的痕迹,然后又重新往回飞去。

    “亵渎符文真是好东西!”当他们重新又变回“旅行商人叔侄”之后。乔修忍不住感叹,“一个实力强大的高阶祭司,就这么完蛋了!跟杀鸡一样简单啊!”

    “每份卷轴成本四百金币,每次施法的成本两千金币,还没算恶魔灵魂精华的价值——那个根本就买不到。”霜扬了扬眉毛,“如果把恶魔灵魂精华算五千金币,加起来就是七千四百金币……只是成本而已。”

    “哈哈……”乔修忍不住苦笑起来,“有这笔钱,找几个杀手帮忙还更方便一点呢……”

    不管怎么说。他们的暗杀计划取得了开门红,尽管很有点乾坤一掷拿钱砸人的意味。

    而在荒野帝国的西部,靠近大沙漠的“西荒”地区,丝蒂尔也在用她的方式达成目标。

    壮硕的熊人发出力竭的嘶吼,硕大的眼睛睁得滚圆,鼻子里面发出宛若断气一般的声音,浑身的肌肉都绷得紧紧的,一颗颗汗珠沿着他花岗石一般的肌肉滚落,将身下的床铺完全浸湿。

    过了大概一两秒钟。他的身体突然完全软了下来,疲惫地喘息着,犹如刚刚激战过一般。

    “做得不错,不错!”丝蒂尔娇笑着。伏在他的身上,“不过,只是这样你就满足了吗?”

    “我……我还能……”

    “嗯。你当然还能~”

    片刻之后,**碰撞的声音和湿润的溅水声再次响起。熊人的低吼和丝蒂尔的娇笑也混杂其中。

    第二天早上,仆人惊骇地发现。西荒兽人第一高手,兽人主神“吞天之犬”教会的主祭团第四席的大人物,传奇强者“咆哮的铁臂”贝伦.西拉死在了自家床上。

    他的身上没有半点伤痕,更没有中毒或者被诅咒的痕迹。教会的牧师和祭司们仔仔细细检查了他的尸体,最终得到了一个很尴尬的结论。

    这位强者的死因,是纵欲过度。

    不是被魅魔吸取了生命的力量,也不是被夜魔女吸走了精气,他的身体依然完好如昔,肌肉依然结实,强大的力量依然充斥在他的身体里面。

    他真的只是因为纵欲过度,导致严重透支,最后耗尽了自己的力量,活活累死了。

    这死法简直丢脸到了家,一时间成为了整个西荒的笑柄。

    堂堂兽人之主麾下身份最高的几位大人物之一,空手都能搏杀巨龙的绝顶强者,竟然因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把自己给累死了!

    也有很多人觉得好奇……能够让这位活了近五百年,见多识广的绝代强者兴奋如此,甚至于忘记了身体的状态,一直“勤奋”到死的女人,究竟是怎么样的极品啊?

    “要是能跟那个女人过一夜的话,那该多好!”一个小酒馆里面,某个年轻的冒险者如此感叹。

    他身边年长的同伴笑骂:“别胡扯!西拉大人都活活累死了,就你那小身板,还一夜?半夜你就死透了好不好!”

    “唉!能够死在那样的女人肚子上,我这辈子也就不算白活了啊!”

    “你就这点出息了!”

    “难道你不想吗?”

    “我有老婆孩子,为什么要找别的女人啊?”

    “嘿……上次谁神秘兮兮领着我去虚空假面游乐场,还说是欢乐之神教会在那边弄了个高档妓院,还有什么‘大宝剑’项目,不可错过……”

    “别别别!千万别说这个!被你嫂子听到我就惨了!”

    “那么,下次你请客?”

    “……我没钱了。”

    “上次任务不是赚了一大笔吗?”

    “别提了……”

    听着那边的对话,一只使用法术隐匿了身影,缩在墙角半睡半醒的粉红小猪微微一笑,得意洋洋。(未完待续。)

第五十三章

    在这个世界有句谚语,叫做“树懒要扎三根针”。说的是某种被称作“树懒”的动物反应迟钝,即使用针来扎,也要扎到第三根针,才会大叫一声“哎呦好疼”……

    兽人诸神教会的高层们当然不可能这么迟钝,所以几天之后,他们已经反应了过来。

    “第四个了。”吞天之犬教会大主祭,整个兽人诸神教会最尊贵的大人物,被尊称为“辉煌之冠”的老者并没有勃然大怒,话音很平静,但阴森森的眼神却让会议室里面那群传奇强者们都不寒而栗。

    “法恩,你来说说。”他淡淡地说,“你是负责情报的,连着死了四个高阶祭司,其中还有一个传奇境界的,我想你肯定有一些情报吧?”

    被他点名的也是一位传奇强者,名叫法恩?罗杰,出身兔人族,本身武力不是特别强横,却对于侦察和隐匿有非同寻常的造诣,百余年来一直主持联合教会的情报工作。

    老实说,他的工作做得挺好,迄今为止也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但这次的事情却很意外,他花了不少精力,安排了不少人手,却也还没能找到真正可靠的情报。

    “……暂时只有一些不确定的消息。”法恩满头大汗,苦着脸说,“还没有能够一一验证。”

    “先说来听听吧。”那已经尊贵到连名字都很少有人敢提起的老者用眼光扫了他一下,于是他脸上的冷汗又多了不少,几乎把满脸绒毛都浸透了。

    “第一个消息。人马族祭司奥薇拉?铁蹄之所以会孤身离开部落,是因为部落族长奥力克?铁蹄喝醉了想要在神殿留宿。被她打伤。结果发现她的武器可能是因为杀戮太多沾染了尸菌毒,她是外出寻找生长了尸菌的尸体。为奥力克解毒的。”

    “就这些?”

    法恩急忙继续说道:“当时她一路向东,我派出的人用法术追踪了她的行踪,发现她在路上突然失去了联系。经过调查,找到了被人刻意抹去的战斗痕迹。因为被破坏得很厉害,所以无法确定具体的战斗情况。”

    “无法确定?”老者的语调依旧平静,眼睛里面却有寒光一闪,“需要我从圣堂里面调多少位长老去帮忙,才能确定?”

    法恩顿时一个哆嗦,连内衣都湿透了:“开完会。我亲自去一趟!一定把情况调查清楚!”

    圣堂里面都是什么人?是那些卸任的教会高层们,以及隐退的前辈强者们。他们已经走到了传奇境界的极致,尘世间的权力地位什么的对他们已经毫无意义,所以才避世隐居,苦苦思索该如何理解和把握力量的“源头”,踏出真正长生不朽的那一步。

    这点小事都要劳动圣堂的长老们出手,天晓得那些长老们得知原因之后会怎么收拾自己!还不如引咎自杀算了,起码死得干脆点。

    “先别急着表态,再说别的消息吧。”老者不置可否。垂着眼帘淡淡地说。

    “第二个消息,西荒地区的主祭贝伦?西拉死的那天晚上,在街上搭讪了一个叫莉莉姆的女人。”法恩说着拿出了一枚水晶,将一段景象投影在空中。“这是从他侍卫那里读取的记忆。”

    景象里面映出的是繁华的西荒街道,半人半熊的壮汉穿着宽大的袍子,大摇大摆地走在街道上。所到之处人人退避,不少人脸上都有恐惧之色。

    “咆哮的铁臂”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如果他死后下地狱受审的话,光是把他的罪名挨个儿详细介绍一遍。恐怕就要花上一整天。

    突然间,熊人主祭停下了脚步,对这个提供记忆画面的侍卫说:“看看那边,那个女人不错。”

    画面晃动,出现了一个在街角卖水果的女人。

    西荒这边天气干燥,好吃又能补充水分的水果很受欢迎,所以卖水果的小贩还是不少的。他们从专门做大宗生意的商贩那里批发水果,然后在街头用比批发价略高一些的零售价贩卖,靠着辛苦赚个差价。

    那女人长得很漂亮,最难得的是皮肤异常洁白剔透,仔细看去有一种宛若水果般的感觉。

    西荒这边风沙大,气候干燥,只要住久了,无论男女都会变得皮肤粗糙。只有是那些豪富之家的宠姬们,几乎一天到晚都泡在水里,才能保持皮肤的水嫩。但那样的女人往往缺乏活力,有一种病态的柔弱感,很不符合兽人们的审美观。

    相比之下,这个卖水果的女人不仅皮肤水灵,看起来也很有活力,除了身材相对于熊人来说略略矮小了一点之外,找不到别的哪怕一点缺点。

    视线里面的画面顿时变得异常清晰,甚至能够听到粗重的呼吸声。很显然,无论侍卫还是贝伦,都对这女人产生了浓重的兴趣。

    后面的内容乏善可陈,无非是强抢民女的俗气桥段而已。

    将这女人抓回去之后,贝伦就叮嘱侍卫,除非上级神殿有紧急传讯,否则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要打扰他。

    然而,第二天早上,听到他房间里面已经安静了许久,侍卫终于还是忍不住偷偷凑了过去,想要偷窥一二。

    他只看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贝伦,那女人却已经不知所终。

    “具体的经过就是这样。”景象到此结束,法恩介绍说,“我实地勘察了一下,可以确定并无魅惑之类法术的痕迹,倒是有一点变化系法术的残留,但很微弱,应该不是什么强大的法术效果。另外,我发现了有神力的痕迹,只是无法确定来自于哪位陛下。”

    祭司们做这种事情的时候用神术助兴,一点也不稀罕,所以众人也并不觉得意外。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讨论着究竟可能是什么情况。

    虽然接连死了四个高阶祭司,可事实上只有贝伦?西拉的死才真正称得上是大事,其余的祭司们根本就不值一提。如果不是跟这位传奇强者的死联系了起来,就算再多死几个高阶祭司,也不值得他们这些大人物们关注。

    “这个女人的情况,追查得如何?”老者问。

    “可以确定是刺客。”法恩早已仔细追查过,立刻回答,“在那天之前,城里没人见过她,那天之后也没有。城中两个运输水果的大商人也从没有批发水果给这么漂亮的女人——城门卫兵甚至没有见过她进出城。”

    “还有呢?”

    “我仔细检查了尸体,虽然很不敢相信,但贝伦大人没有受伤中毒受诅咒等等一切异常情况,他就是纵欲过度,活活累死的。”法恩眼中露出了少许迷惘之色,“我反复检查了好几遍,的确就是这样。”

    “这太荒谬了!”另一个熊人强者大叫,“就搞了一夜而已!以贝伦的体力,哪怕在战场上厮杀十天半个月也累不死他!”

    “是啊,就算这女人本事再大吧……她打死贝伦,我信;她累死贝伦,我真不信!”另一个传奇境界的牧师也如此断言。

    法恩叹了口气,看向老者。

    老者眉头微微皱起,他并不怀疑法恩的能力,尤其牵涉到一位传奇强者的死因,法恩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不仔细检查。

    但是……搞了一夜,纵欲而死,这种死法出现在一个传奇强者身上,而且还是一位体魄强健的熊人牧师,简直荒唐!

    他闭上了眼睛,身上腾起了奇异的波动。

    作为整个主位面屈指可数的半神强者,他随时都能和兽人诸神联系,甚至于可以直接用灵魂拜访诸神的神国。

    虽然这么做很失礼,但为了查清真相,他也只有失礼一回,去找当事人亲自询问。

    在这个世界上,“死无对证”这桩事是不成立的,就算人死了,灵魂也还在。真要追查的话,直接询问灵魂,一样可以——只是麻烦一点点罢了。

    过了一段时间,老者身上奇异的波动平息,缓缓睁开了眼睛。

    诸位传奇强者们齐刷刷地将好奇的目光投向他,等待他的消息。

    “呵呵……还真是奇妙……”老者眯着眼睛,笑了起来,“法恩,你的检查结果没错。”

    “什么?!”好几个人一起惊呼。

    那位有着“咆哮的铁臂”称号的传奇牧师,整个兽人诸神联合教会最高层的人物之一,真的是在床上搞得太狠,纵欲过度而活活累死的?!

    “天了噜……”一个猪人法师惊讶得把苦练多年的标准通用语都忘了,说话带上了他一向鄙视的本族口音。

    “那么……那个女人……”还是法恩先反应过来,毕恭毕敬地问。

    老者冷哼一声:“法恩,你先别管其它事情了,专心追查这个女人。”

    他冷冷地说:“一个能光靠**手段就让贝伦失去理智,无法控制地疯狂纵欲,而且体力消耗得飞快,一夜时间就活活累死……这样的女人可不常见,没准是哪个邪神教会偷偷培养的高级刺客!”

    “刚才有感觉好奇的陛下用预言能力看过了。”老者沉声说,“一位真神的预言,被屏蔽了。”

    众位传奇强者顿时肃然,全都露出了凝重之色。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严重程度直线升级。

    相比之下,区区几个实力尚未踏入传奇境界的祭司之死,已经被他们抛到了九霄云外。

    于是几天之后,死掉的祭司更多了,但那女人依然还没有线索,也没再出现过。

    地下的迷宫里面,粉红色的小猪手舞足蹈,向趴在地上的翠绿大水母吹嘘着自己的功绩,得意洋洋。

    距离她变回人形,还早着呢……(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幽暗的地下城迷宫里面,一群体型微胖的“冒险者”气喘吁吁地狂奔,在一群张牙舞爪气势汹汹但实际战斗力连土狗都不如的魔怪们追赶下,完全慌不择路地连滚带爬,狼狈不堪。

    突然间,为首的那人隐约注意到前面似乎有一点粉红色的光芒。

    这光芒并不强烈,却让他突然间有种安心的感觉,隐约觉得那光芒所在的地方定然是安全的。于是立刻大叫着,振奋精神,朝着那边跑去。

    此刻众人早已无法分辨东南西北,犹如一群傻乎乎的山羊似的,跟在这只“领头羊”的后面一路奔跑。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转过一个拐角,眼前突然一亮,却见一团篝火正在不远处的空地上熊熊燃烧,篝火旁边更有两个小帐篷,还有一个壮硕大汉在煮着一锅汤,香气扑鼻。

    “安全区!”

    “是安全区啊!”

    “有救了!”

    “神啊……总算逃出来了!”

    他们跌跌撞撞地跑过去,一口气冲到了篝火旁边,这才觉得心中总算是踏实了。

    心里踏实了,疲倦立刻就涌了上来。大部分的人甚至连吃饭都顾不上,就径直冲进了帐篷,用毛毯把自己裹起来,呼呼大睡。

    那为首的胖子总算意志坚强一些,忍住了埋头大睡好好休息的冲动,试着向那正在煮汤的大汉搭话。

    “这位兄弟……是不是迷宫的管理员啊?”

    大汉抬起头来,疑惑地看了看他,摇头。

    “那你是干什么的?”

    “救生员。”大汉说,“把那些迷了路又没了力气,用尽了最后一点骨气,只能躺在地上大叫‘我要死了’的游客拖出来。扔到帐篷里面去,这就是我的工作。”

    胖子想起自己等人刚才那屁滚尿流的丑态,忍不住讪笑两声,继续问道:“那么兄弟你是个冒险者喽?”

    “是的,不过退役了。”大汉显得有些忧郁,“在一次冒险中。我的膝盖中了一箭。”

    “膝盖中箭?那不是瘸了吗?”

    “是啊,瘸了一段时间。”大汉说,“直到我后来信仰了虚空假面陛下,丝蒂尔大人帮我治好了膝盖,我就发誓要为大人效忠……”

    “然后呢?怎么又跑来当救生员了?”胖子好奇地问。

    “大人表示她喜欢独来独往,不需要累赘。”大汉长叹一声,“可怜我堂堂七尺男儿,自负弓马娴熟枪棒精通,也耍得一手好刀。投石索玩得也似模似样,到头来居然只是个累赘!”

    胖子听得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这混到在地下城迷宫里面当救生员的大汉竟然是个精通十八般武艺的高手,忍不住问:“你这么厉害,怎么混到当救生员?”

    大汉摇摇头,苦笑着说:“我厉害?我哪里厉害了!你看这游乐场里面,连传奇强者都只能看大门,我一个中阶的冒险者。又能做得了什么?”

    胖子愣了一下,问:“游乐场大门那个巨人。不是用法术驱动的魔像吗?”

    “当然不是,你见过那么灵活的魔像吗?”

    胖子嘿嘿笑了两声,转过头去,抹了一把冷汗。

    不久前全家人来旅行的时候,他儿子还把鼻涕涂在那“魔像”上过……也真亏得那位巨人脾气好,否则一巴掌下来。他们全家就变成一坨大肉饼了。

    于是他暗暗打定主意,等旅行结束的时候,一定要买点酒送给巨人,权当赔罪。

    作为一个混迹江湖多年的商人,做人的道理他还是很懂的。

    他原本还想再多聊几句。但大汉却盛了碗汤给他,炖得很烂的鸡肉和蔬菜恰到好处地混合在一起,压扁的麦片用特殊手法筛掉了所有糠皮,喝起来香喷喷暖和和,顿时让他的疲倦全都涌了上来,向救生员大汉赔了个罪,也钻进帐篷里面,裹着毛毯躺下,不一会儿就睡熟了。

    “这家伙还真是闲得慌!”等他们都睡熟了,那大汉摇摇头,身上光芒一闪,变成了一只长着翅膀的粉红色小猪。

    在这地下迷宫里面,整日里都不见天日,哪来的什么救生员!

    要不是因为变成了猪,不适合出去到处转悠,她自己都不会呆在这里。

    将锅子盖好,放在篝火附近,确保它既不会被烧干也不会很快冷却,她又往篝火里面加了一块用魔法处理过的木柴,便拍着翅膀飞走了。

    目前正有另外一群游客要开始冒险,需要稍稍照看一些呢。

    地下城入口处,年轻的商人克里夫有些畏惧地注视着那个满脸笑容的半兽人,虽然对方看起来很和蔼的样子,但本能却告诉他,对方非常危险。

    “冒险者四人对吗?”那位曾经以狩猎魔兽为职业,现在却已经转职当了地下城登记员的豹族游侠有些疑惑地看着前面四人,“老实说,你们的人手有点少啊。”

    “一般的冒险者不都是四五个人一对吗?”克里夫的朋友雷哥顿有些疑惑地问。

    “那是真正的冒险者们啊,他们就算最弱的,起码也能够穿着一身铠甲连续奔跑两个钟头以上,能够娴熟地运用至少三种武器……你们可不能跟他们比。”

    “可我们也并不需要对付那些真正危险的魔物吧?”克里夫的另一位朋友怀兹说,“我看过这个迷宫的宣传单,不是说‘可以确保安全’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如果你们冒险队的实力太弱的话,那么冒险也无法维持很久。”看门人解释说,“一旦真正遇到危险的时候,冒险就会强制结束的——那样的话,就等于白白浪费了一笔钱啊!”

    说到钱,年轻人们都笑了,雷哥顿还大力拍着那位沉默寡言的同伴的肩膀。

    “难得一向吝啬的约翰斯愿意掏钱请我们体验一下冒险的感觉,就算一进门就被巨龙打昏了。也不算浪费啊!”

    见他们意志坚定,看门人也不再劝说,拿出一本厚厚的书册,让他们在上面登记。

    “在书页顶端写下你们队伍的名字……什么?你们还没想好名字?那么用神赐的名字如何?可以有额外的好处哦!……好,就用神赐的名字,让我来念咒语……唔……‘看到白学家直接打死’这个名字真奇怪啊。但是全体的搜索范围加一,这是很有用的……好,那就确定这个名字了,接下来把你们四个人的名字写上,不用一个个人亲笔写,就算不识字也没关系,我可以帮你们填写……最后是日期,完成了。”

    他合上书册,笑着向四人鞠了个躬。

    “注册完成。请放心地享受这段奇妙的冒险之旅吧!”

    话音未落,四人脚下的地面猛地裂开,出现了一个大洞,四个年轻人失声惊呼,径直摔了进去。

    接连四声闷响,他们落在了厚厚的草堆上,摔得头晕眼花。

    “这就是绝对安全吗?”克里夫龇牙咧嘴地爬起来,苦笑着看向周围那昏暗的建筑群。又看看头顶的浩瀚“星空”,忍不住赞了一句。“真是奇妙!”

    就这么一会儿,大家也纷纷缓过气来,一个个爬了起来——这时他们才发现,身上的便装已经换成了冒险者们的装束,全套的皮质铠甲,而且每个人都还配备了武器。

    “咦?!这把剑看起来不错嘛!”做武器生意的雷哥顿拔出佩剑。用手指弹了弹,发出清脆的响声,“钢质挺好的。”

    “按照宣传单,冒险结束之后,我们找到的装备是可以带走的。”克里夫说。“之前我还觉得,就算能够把装备带走,估计也是一堆破铜烂铁吧……现在看来,其实很有诚意啊!”

    “是啊,考虑这些装备的价值,那入场费也并不是不能接受了。”

    就在他们闲聊的时候,约翰斯拔出了插在背后皮鞘里面的长枪,对着黑暗中的某处做出了警备的姿势。

    他的动作提醒了大家,众人纷纷拿出武器,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然后,黑暗中一阵影子晃动,几个差不多齐到普通人胸口的巨大蘑菇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

    虽然这些业余冒险者们的架势乱七八糟,放在职业冒险者眼中完全就是乌合之众,但面对那群腿短手短的巨型蘑菇,倒也还不成问题。

    一场毫无水准可言的战斗之后,巨型蘑菇纷纷倒下,化为一堆丧失了活力的残骸。

    “呼!呼!”在刚才的战斗中出力最多的雷哥顿喘着粗气,还没有完全从战斗之中缓过气来,依然保持着相当紧张的状态,“真是……刺激!”

    “别‘刺激’了,该出发啦。”早已把宣传单和说明书背熟了的克里夫拍拍他的肩膀,“我们要尽快找到安全区才行。”

    就在这时,一直沉默的约翰斯低下头,拔出插在皮靴夹层里面的短刀,从巨大蘑菇身上切下了一块。

    “你要这个干什么?”怀兹问。

    “这个,可以吃。”约翰斯说,“我们,需要,食物。”

    雷哥顿吓了一跳:“这是魔物啊!怎么能吃呢!”

    “地龙肉,魔物,两百金币,一份。”

    “那不是一回事吧!”

    “仔细想想约翰斯说得有道理啊……”克里夫忍不住点点头,也拿短刀切了一块,放在鼻子旁边仔细闻了一会儿,“似乎真的可以吃。”

    “你们疯了!这是魔物啊!”

    最终在雷哥顿强烈反对下,他们还是没有带上那些可能作为食物的巨大蘑菇残骸。

    “看到白学家直接打死”冒险队在阴暗的地下小心前进,他们没有地图,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位置。至于看星星定位这种即使在冒险者里面也相当高端的技巧,他们显然同样不会。

    所以他们只能如同没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走,如果从天空中往下看去,就能看出他们穿过一片片建筑或者废墟,不知不觉地偏离了最初的方向,开始绕圈。

    如果仅仅只是走路的话,或许他们能够发觉。但他们其实并没有这份闲暇——才走了不到十分钟,他们就遇到了第二群敌人。

    那是一群浑身通红,看起来怎么都不像好人的小矮子,一个个手上还拿着相当可疑的骨头大棒。看到他们出现,顿时大笑着尖叫着,冲了上来。

    “怎么办?应该打吗?”雷哥顿紧紧握着佩剑,紧张地问。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眼见着敌人数量不少而且越来越近,最胆小的怀兹终于忍耐不住心中的恐惧,大叫“快跑啊!”转身就跑。

    这一声大叫犹如信号枪一般,四个伙伴齐刷刷转身,将后背扔给敌人,拔腿狂奔。(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

    克里夫他们的运气的确不错,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精疲力竭的他们非但没有被层出不穷的魔怪给打趴下,反而跌跌撞撞地找到了一个安全区。

    当看到紧追不舍的魔怪们在篝火的驱赶下离去的时候,就连一贯沉默寡言的约翰斯都忍不住长长地吐了口气,哈哈大笑。

    “真是死里逃生啊!”雷哥顿随手把篝火旁边注明“食物”的盒子打开,拿出几块尚有余温的烤饼,分发给大家,笑呵呵地说,“刚才我真的以为要被吃掉了……”

    “其实不会的,真正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会被直接传送出去。”克里夫笑着说,“刚才我们是被吓傻了,完全没想到这点。”

    “内萌……馒馒了,吴……秀秀……其……”怀兹嘴里嚼着烤饼,又拿起盒子里面密封的竹筒,旋开盖子连续灌了几口,然后放下东西,摇摇晃晃地朝着帐篷走去,“好累……”

    他这一说,大家顿时感觉疲倦之意涌上心头,也去帐篷休息了。

    一觉睡了两三个小时,他们才陆续醒来,稍稍休整一下,继续开始冒险。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他们就顺当多了,最最起码,他们没迷路。

    一脚踢翻那个明明长得像羊,一张脸却恶形恶状,犹如被人泼了硫酸一般恶心的魔怪,沉默寡言的约翰斯问:“还,好吗?”

    “……大概还好吧。”克里夫揉揉腰,自我感觉刚才被顶了一下的地方似乎是没有伤筋动骨,暗暗松了口气。

    “没事!”雷哥顿挥舞着还有少许血迹的剑,“我还可以再打十个!”

    躺在地上的怀兹举起手来,有气无力地低声叫喊:“谁来拉我一把!我感觉全身骨头都碎了!”

    事实上怀兹的骨头不仅没碎,连断都没断。他只是刚才战斗中扭了筋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路还要继续走。就算想要放弃,也要先找到安全区,才能够传送回去。

    或者……被魔怪打到可能有生命危险的时候也能触发拯救机制,传送回去,不如试试?

    当然没人想试试。

    所以最后大家扶着这个没骨气的家伙。慢吞吞地一路向前,寻找下一个安全区。

    但安全区绝对没那么容易找到,因为在足以放下地球上中国某些古代名城的地下城迷宫里面,总共只有十三个安全区。

    中间一个,周围一圈十二个,宛若一个表盘。

    每两个安全区中间,就算走直线,也要走至少一个小时。这还要路上没有任何耽搁,不遇到任何的魔怪和陷阱。

    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走了没多远,他们又被另外一群魔物围上了。

    矮矮的,胖胖的,圆滚滚的,有着八条短腿和一双小小的牙齿。

    这是一种特殊的蜘蛛类魔怪,名叫“圆头蛛”。危险性在蜘蛛类魔怪里面排倒数第一,甩开第二名至少一条长安街那么远。

    当初隋雄挑选它们的时候,曾经把一只妄图偷吃小绿——丝蒂尔的宠物。一只怎么都长不大的绿色小史莱姆——的土狼扔到大群的圆头蛛里面去。如果换个别种魔物,那只倒霉的土狼能够留下几块完整的骨头就算是叨天之幸。然而这条土狼最后竟然活着冲出来了。

    尽管浑身上下被咬得青一块紫一块,但它竟然在一群魔物的围攻下活着冲了出来!

    “这就是生命的力量吧!”隋雄如此感叹,放了那土狼一条生路。

    而圆头蛛,也就成了地下城迷宫里面的住客之一。

    这种奇妙的魔物攻击型很强,然而攻击力很不强,反正从来没谁听说过有人被它杀死的。

    但被它那对毫不锋利的小牙咬得浑身青紫的衰人。这里就有几个。

    好不容易摆脱了那群似乎跟自己有杀父夺妻之仇的蜘蛛魔怪,四个年轻的商人已经步履艰难。

    但他们的神情反而坚定了很多,就连怀兹也不再叫痛和抱怨了。

    面对痛苦,人们有两种选择,要么被征服。要么征服它。

    被痛苦征服的人会变得怯弱,征服痛苦的人会变得坚强。

    在暗中照看他们的丝蒂尔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这几个小伙子更有魅力了。

    仅仅只是这个收获,他们这一趟就没有白来!

    接下来的旅程中,他们又遇到了几种不同的魔怪,还遭遇了好几个挺麻烦的陷阱,吃了许许多多的苦头。

    尽管他们很努力,最终也只坚持了三天左右,就因为精疲力竭而不得不结束了冒险。

    这其中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缺乏冒险经验。自始至终,他们甚至都没发觉自己其实一直在迷宫里面兜圈子,转来转去,始终在不大的一片区域徘徊。

    “冒险时间:七十三个小时,零头抹去;击杀总得分:一百零三分;求助次数:零;战利品价值:五百一十六点。”负责管理出口的那个叫做菲尔奥伊萨维,明明长得很漂亮却充满了金属质感的金发女人用毫无感情的平实语调说,“最终总分八百九十二分。你们可以选择把战利品带走,或者是留下战利品,用积分兑换奖品。”

    四个年轻的商人看着长长的兑换列表,仔细商量了一番,最终留下了他们的战利品,兑换了一些特殊的东西。

    比方说,一颗能够带来好运的狼牙,一束泡酒之后可以做成类似微弱治疗药剂的麦穗,还有一对无比坚固的车轴,可以让货车从此摆脱车轴折断的风险……诸如此类。

    这些东西都不值什么钱,但一般人却也没什么机会得到它们。偶尔遇到,多半是在江湖骗子那里。

    从江湖骗子的手上得到它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就远不是这么点了!

    所以当他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很满意,笑逐颜开。

    隋雄躺在迷宫下面的角落,用自己独特的能力观察着迷宫里面的情况,也观察着游乐场里面的情况。

    他看到人们大多都在笑,很轻松,很快乐。

    这座按照他的理念设计的游乐场,的确给人们带来了欢乐。

    “我的理念应该没错吧。”他对自己说,“看看这游乐场的情况就知道了,我觉得我的想法还是很符合实际的,还是很贴近人们的利益和道德的。”

    但是,他的想法经常和这世界显得格格不入。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思考,隋雄也有了腹稿。

    “或许……是因为我从进入人类社会开始就已经太强了,强大到无法和人们平等地正常地交流。”他对自己说,“要理解人们,当然首先应该去真正了解他们。走到他们当中,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生活,和他们同笑共哭,一起经历离合悲欢。”

    “这些事情,是一个强大的水母神祇做不到的。”

    其实,也并不是真的完全做不到。

    比方说,他已经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既然问题出在自己太强大,那么就制造一个不那么强大的分身,让他没有特殊的力量,也没有多余的记忆,完全以一个穿越的普通人的身份去融入这个世界里面,好好体会这个世界的喜怒哀乐。

    隋雄相信,只要这样做,他就能够真正找出自己究竟哪里出了错,真正明白该怎么贴近这个世界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做到入乡随俗。

    而这一切,对他来说困难吗?

    一点也不难!

    制造一个人类的身体,在其中输入自己地球上的记忆,挺简单的嘛!

    打定主意之后,他就开始动手了。

    正如他预计的那样,只用了一天的时候,他就制造出了一个和印象之中的自己差不多,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的分身。

    那是一个穿着t恤衫和短裤,稍稍有些不修边幅的年轻人。他的身体稍稍有些瘦弱,也略微有些近视,看起来和普通的地球人没什么分别。

    嗯,实际上就是没什么分别。

    这个分身拥有相当于一个地球上普通年轻人的知识,它来自于隋雄的灌输,和他自己基本没什么区别。

    然后,他就把这个分身送到了金币联邦,放在一处绝对不荒凉的海边。

    “继承了我地球上的身体和才华的分身啊,你来帮我好好认识和了解这个世界吧!”当做完准备,在升上天空,隐身等待大戏开场的时候,隋雄犹如神话里面的预言家们一样,做出了他的预言。

    但他的预言落了空。

    那个让他寄予厚望的分身顺利苏醒了,一开始他茫然不知所措,但很快就调整了心态,寻找人烟,并在不久之后找到了一个海边的小渔村。

    然而,因为不懂这个世界的语言,加上服装和发型都有些奇怪,他和渔民们发生了冲突。年轻的画家哪里是那些彪悍渔民们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翻在地,一个凶恶的渔民直接一鱼叉结果了他,大家把尸体扔进了海里。

    隋雄傻乎乎地浮在空中看着这一切,目瞪口呆。

    按照他的构思,这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本该以他温和的态度获得人们的认可,愿意吃苦的他也能够很好地融入人群里面,怎么会还没来得及获得认可,就被打死了呢!

    “怎么会这样?!”他在心底怒吼,“这跟我设想的剧本对不上号啊!”(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章

    “居然……一下子就死了……”

    海边的高空中,绿色大水母触手一卷,将那具满脸茫然的尸体捞了起来,对着那张曾经在镜子里面见过无数次的脸,自己也是一脸的茫然。

    怎么会这样呢?这跟他的计划完全不一样啊!

    他想了一会儿,总算是找到了问题所在:“裸穿不靠谱!连语言都不通,怎么融入人类社会!就算不弄个什么强力金手指,最起码应该确保语言文字相通吧!”

    于是他再次动手,将那具尸体修补转变,重新赋予生机,又在身体里面固化了一个“高等通晓语言”。这样一来,只要不是魔法符文,一般的语言文字就都能正常读写了。

    然后,他施法将见到过那个分身的人类相关记忆全都抹掉,避免发生意外。又飞出百来里,找了另外一个感觉民风更加淳朴一些的渔村,将“穿越者隋雄mk2”投放到了附近。

    这次开局顺利多了,能够和渔民们正常交流的“隋雄mk2”被当作了来自遥远岛国的倒霉商人,热情好客的渔民们招待他住了几天,然后发现了他在厨艺方面的特长。

    于是,他被介绍到附近镇上的饭店,做了一个特色厨师。

    “这剧情展开真是让人看不懂……”在空中暗暗观察的隋雄暗暗嘀咕,“我的理想可是高大上的画家啊!怎么就混成当厨师了呢?而且我很擅长厨艺吗?为什么我自己不记得?”

    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自己似乎在厨艺方面还真是有点小擅长。虽然说不会各种中高端的技巧,但日常的低端的家常手艺。倒还真没他不会的。

    这点本事在地球上,尤其在中国。那是屁都不算——烧菜是中国人最司空见惯的特长之一,老一辈人几乎有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的人懂这个。年轻人里面有此特长的也为数不少。隋雄这个只懂得家常技法的人,顶天了算是“会吃”,距离“会做”还远得很呢!

    但在这个饮食文化局限性还很大,发展还不够充分的世界,他就是一个小有特长的厨师,凭借自己的本事,足以安身立命。

    看着“隋雄mk2”安顿下来,隋雄总算放心,留下一个神力分身继续照看。本体返回了游乐场。

    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让他心情好了很多,也不再缩在地下作cos自闭少年的模样,出来讨论和主持教会工作了。

    对于他的恢复,大家都非常高兴,感觉教会终于又有了主心骨。

    “什么?就这么点时间,你们已经杀了七个兽人诸神教会的高阶祭司,其中还有一个传奇强者?!”隋雄看着丝蒂尔上交的报告,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个传奇强者还是我杀的呢!”今天早上才刚刚从猪变回人的丝蒂尔得意地说,“过几天,我再去弄死一个!”

    “不……千万别!”隋雄急忙阻止,“这事搞得有点大了……赶快让他们倆回来!”

    就算不用任何法术侦测。也不用神祇的预言能力,他都能想象兽人诸神教会现在是如何的恼羞成怒,只怕教会高层已经都要暴走了吧……

    反正人也杀了。气也出了,还是让乔修和霜赶快回来算了!

    借助信仰通道。他很容易地联系到了乔修,却发现两人的情况现在有点糟糕。

    他们接连刺杀了几个兽人诸神教会的高阶祭司之后。不知道是太过顺利而失去了警惕,还是对方已经有所预料,在企图刺杀狼人一族的高阶祭司“黑夜祷者”优诺.啸月的时候被识破了。

    身为兽人诸神之中追踪和刺杀之神“啸月幽狼”教会的高层,同时又是一个分支部落族长的优诺.啸月不仅实力强大,还有众多实力不弱的手下,乔修和霜被识破了身份之后,顿时遭到了以他为首的接近十位高阶水平强者围攻。

    危急关头,霜动用了姐姐给自己的一件保命护符“岁月法珠”,刹那间跨越千年岁月,暂时化身古代巨龙,一口石化吐息喷得诸位高阶强者们狼狈后退,然后背起一波就被打成重伤的乔修,施展岩龙特有的地行术逃之夭夭。

    遗憾的是岁月法珠的有效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分钟,三分钟一到,这件瑰宝就暂时失去了力量,要等一百年之后才能再次使用。

    而三分钟的时间,只够他们逃出上百里。然后霜就重新变回了青年龙,战斗力和地行能力都来了个中国股民熟悉的断崖式下跌。加上又要带着重伤的乔修,行动速度就更慢了。

    不久之后,已经在战斗中得到他们鲜血标本的优诺等人就施展法术,追踪到了他们,一路追杀了过来。

    一边逃跑,一边追杀,那是一段漫长而艰难的旅程。

    好在终究天无绝人之路,危急关头,他们终于遇到了救星。

    那是一个叫米洛蒙的狼人侦察兵,实力刚刚踏入高阶不久,在追兵里面不算特别强的,却是整个追兵队伍的第一侦察高手。

    这位米洛蒙先生呢,天性就比较欢乐跳脱,尤其酷爱美食。之前就曾经假公济私,打着“侦察”的旗号跑到虚空假面游乐场大吃大喝若干天,总花费高达两千金币。那段生活让他彻底迷上了游乐场,一有机会就跑来吃喝。就算是没有公款可用,也要自费来吃,俨然是个铁杆食客。

    当他看到因为重伤而导致化妆失效,变回真实容貌的乔修时,立刻左右为难。

    乔修平时也在游乐场里面工作,和米洛蒙见过好几次面,还聊过几句。虽然他自己不记得了,但身为侦察兵的米洛蒙可记得清清楚楚!

    对手是虚空假面游乐场的人?米洛蒙没犹豫很久,就果断地选择了美食,抛弃了对神的信仰,华丽转身当了一个半兽人叛徒。

    在他的帮助下,乔修和霜这才避过了近十位高阶强者的追杀,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山谷之中修养。

    隋雄急忙赶到的时候,米洛蒙正在给乔修换药。

    因为伤口有诅咒的缘故,一般的医疗法术不能生效,所以米洛蒙用了兽人们世代相传的土法子,抓来嗜血的野兽,让它们去****乔修的伤口,进而分担诅咒的力量,达到削弱诅咒的效果。

    这办法的确是有效的,也就是一两天的时间,乔修身上的诅咒已经被减弱了大半。但这办法也十分痛苦,要知道,野兽的舌头大多是有倒刺的。这样的舌头在伤口上舔几下,那滋味,真是……啧啧……

    “看起来你们情况还不错啊。”隋雄直接穿越空间赶到了这里,看到霜疲惫地趴在地上呼呼大睡,乔修则咬着一根短木棍,龇牙咧嘴地让一只倒霉的豹子****左肩那条发黑的伤口,疼得满头大汗——但不管怎么说,总还算是没太大问题,这才放下心来。

    “这位水母大哥怎么称呼?莫非就是传说中神通广大品位高雅英俊帅气开朗活泼的虚空假面陛下?”

    隋雄循声望去,先看到一头蓬松金毛,然后便是一双圆溜溜好奇的眼睛,最后才看清了这位游乐场忠实食客的真面目。

    他个子矮小,圆头圆脑,毛发又长又蓬松,短短的尾巴欢快地翘着,还摇啊摇啊,配合那一脸“快来夸奖我吧”的表情,让隋雄不由得想起一种叫博美犬的狗。

    ……等等,这货不是狼人吗?怎么长得跟条博美犬似的?这也差太多了吧!

    他好奇地询问了这个问题,米洛蒙顿时耷拉了耳朵。

    “长得不够威武又不是我的错,爹妈把我生下来就这样啊……”这位狼人——现在该叫狼族了——侦察兵显然对于自己的相貌也很有意见,不停地碎碎念了半天,现实抱怨父亲没把高大威猛的相貌遗传给自己,反而跟小三生下了几个威猛帅气的弟弟;又怀疑自己是不是母亲搞外遇跟犬人生的,否则为什么自己长得很像隔壁老王;最后结论是“我肯定是他们从垃圾堆上捡回来的”……

    隋雄已经完全囧了,他很想吐槽一下,天下哪有这么说自己父母的,但想到世上既然有丝蒂尔这种奇葩,没准节操堪虞的人物还真的不少,便把吐槽吞了回去。

    只是……隔壁老王什么的只是为了方便理解而选用了类似的梗,可那个“垃圾堆上捡回来的”是米洛蒙的原话啊!

    喂!兽人族也有从垃圾堆捡小孩的传统吗?还是这经典的玩笑话甚至超越了世界?

    不过米洛蒙也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很快就言归正传,介绍起了自己的情况。

    姓名:米洛蒙。

    性别:男。

    种族:狼人——哦,狼族,半兽人的划分方法和兽人是不一样的。

    年龄:没仔细算过,反正挺年轻。

    职业:侦察兵。

    特长:侦察、追踪、射箭,不擅长近战。

    业余爱好:因为很长所以不一一列举。

    最后一条绝对不是胡扯,因为米洛蒙用了起码一千个字来介绍自己喜欢的各种东西——他不停地报出一个个菜名,然后还都点评一番,但每一道菜最后都必定有“好吃”二字。

    也亏得他记性好,竟然把游乐场里面的菜谱记了个七七八八……

    “好了,这些菜可以等回去之后慢慢吃,我们先走吧。”眼看他说着说着就要流下口水,隋雄急忙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出手帮乔修驱除了诅咒,治好了伤,然后施展法术,带着大家一起返回了游乐场。

    至于那群还在这附近慢慢搜索的家伙,就让他们继续挖地三尺去吧,没准还能挖到石油呢……(未完待续。)

第五十七章

    “这些……是怎么回事?”看着那六颗颜色各异的宝石,隋雄目光落在了宝石内部犹如气体一般缓缓旋转的东西上。

    以他的力量,可以清楚地看出每一团“气体”的真面目,那是一个个强大的灵魂,被封印在这里,沉沉昏睡,犹如麻醉了一般。

    “是他们杀掉的六个高阶祭司。”雪花说,“霜觉得不能把他们的灵魂就这么放走了,于是用宝石禁锢了起来——他还特地叮嘱我,说这些宝石是他的私产,这次为了公务而消耗掉,一定要给他报销才行。”

    “他为什么要把那些人的灵魂禁锢起来?”隋雄纳闷地问,“杀人不过头点地,至于连灵魂都不放过吗?”

    “他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下意识觉得不能这么放了而已。但我倒是觉得他干得挺好。”雪花又变出了她惯用的小黑板,上面画了一个人,躺在地上死了,然后灵魂飘起来,飞到神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告状,“要是被他们的灵魂去了神国,消息就全走漏了!”

    “咦?难道消息到现在还报密着?”隋雄吃了一惊,“死了那么多人,他们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是谁杀的?”

    “当然不知道,那些人的灵魂又没去神国,他们从哪里知道?”

    “难道不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这话说得真奇怪,只要准备得充分,执行得顺利,永远都不被人知道。也是很可能的啊。”

    “……然而兽人诸神难道不会用神力追溯吗?”

    “哪个神会为了区区几个祭司就浪费神力做这种事?太不值得了……反正我没听说过。”

    隋雄有些茫然,他想不到那些祭司们为了兽人诸神流汗流血最后还把命送了。结果换来的就是“区区”、“不值得”这样的评价。

    想了想,他慎重地问:“会不会是你对人类社会的了解有些偏差?”

    雪花不高兴了。她骄傲地昂起头来,摆出“用鼻子看人”的姿势,傲然说道:“我可是一手打造龙吼镇的极寒暴君,你觉得我了解不了解人类社会?”

    隋雄想了想,点头。

    这话很有说服力。

    他又想了想,联系了一下莫拉尼。这只钢铁狮子好歹跟兽人诸神关系不差,或许祂知道一些消息。

    莫拉尼的回音很快就来了:最近这段时间,兽人诸神的确派出了不少神使,正在努力追查。但祂们追查的不是几个祭司被刺杀的事件。而是一个很危险的组织。

    “很危险的组织?”隋雄纳闷地问,“兽人神系算是各个神系里面排名第二强大了,危险的组织……莫非是人类神系?”

    “不是,是一个杀手组织。”莫拉尼说,“那组织培养出了很可怕的女杀手,不用毒素、诅咒以及任何超自然的手段,光靠床上功夫,一夜时间就活活榨死了一个传奇强者。而且还能屏蔽神力的追查……哎呀,仔细想象一下。我也觉得很惊讶呢!”

    隋雄沉默了一会儿,道了谢,关掉了联系,然后忍不住笑了。

    丝蒂尔这家伙。这回还真是歪打正着。

    她身为圣灵,虽然是个水货,但毕竟也已经有了神性。神力追溯对她自然是无效的。而她杀死那个贝伦.西拉,则把兽人诸神的注意力完全拉到了这件事上。乔修和霜的连环刺杀相对来说反而成了小事。

    ……这真是意外收获!

    解决了这件事之后,他看着那些被禁锢在宝石里面的灵魂发了愁。

    为了避免走漏风声。这些人是绝对不能放走的。但是这些灵魂……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他随手拿起一颗蓝宝石,注视着里面那团氤氲的气息,在他的眼中,那团气息俨然汇聚成了一个趴在宝石里面沉睡的半人马族女人。

    这女人相貌姣好,一头金发犹如会闪光一般,就是身体的骨架略大,肌肉也显得壮实了一点,总的来说是那种典型的“美女战士”形象。

    哦,美女骑士,人家下半身明明是马来着。

    这人的灵魂该怎么处理呢?

    总之……洗个脑先?

    不过,该怎么给灵魂洗脑呢?

    ……不对!他雄哥会洗衣服会洗菜也会洗点,唯独不会洗脑啊!

    仔细考虑了一番,他用神力制造了一个屏障,确保里面的灵魂不会消散也无法逃跑,然后把这灵魂解放了出来。

    奥薇拉缓缓睁开眼睛,她先是忍不住发出了惊恐的惨叫,然后才醒悟过来。

    自己已经被杀死了,灵魂都被禁锢了起来,现在怎么又醒了?

    一个绿色的水母出现在她的面前,圆滚滚的身体上有一张怎么看怎么滑稽,胖乎乎肥嘟嘟的脸。

    “你好。”水母说,“我是虚空假面,杀掉你的那两个人所信仰的神,你有兴趣跟我混吗?”

    隋雄并不是什么擅长交涉辩论的人才,所以他干脆就把话挑明了说。

    奥薇拉愣了一下,看看周围,只见一片迷迷茫茫的白雾,不知道身处何方。仔细感觉,能发现这白雾里面隐隐透出一种温暖的气息,滋润着自己的灵魂,让已经失去了**的灵魂保持生机,不至于枯萎消亡。但这白雾又有一股奇异的黏性,让自己步履艰难,就算没有眼前这位疑似神祇的大水母阻拦,想要冲出去怕也是不可能的。

    但这一切并不能让她屈服!

    “我是铁蹄之主的祭司,从没想过也绝对不会转投他人!”她斩钉截铁地说,“或许您可以把我改造成某种没有神智的魔怪,但只要我还保留着一丝神智,就绝对不会背叛我的信仰!”

    “……你这人真实在!”隋雄叹了口气。“你这是在怂恿我犯罪啊!”

    奥薇拉没有回答,沉默不语。努力积攒力量。

    她不知道自己的反抗究竟有没有意义,但作为铁蹄之主忠诚的祭司。她要战斗到最后一刻!

    隋雄并没有出手的意思,他沉默了一会儿,问:“半人马之神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即使死了之后都还要坚持忠诚于祂?”

    “我等是陛下的造物,为祂效忠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对!”隋雄摇头,“祂创造了半人马一族,的确有资格得到你们的尊敬。但这并不代表祂有资格被无条件地效忠。这个答案我不认可,你重新想一个。”

    奥薇拉有些疑惑,想了一会儿,表示自己想不出别的答案来。

    “被创造者忠于创造者。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说,“您想要惩罚我的话尽管动手就是,但若您想要用话语动摇我的信仰,则大可不必。”

    隋雄笑了:“我只是想要和你好好探讨一下关于‘信仰’的问题。我听过一句话,叫做‘没有无条件的爱,也没有无条件的恨’,父母和子女尚且都有反目成仇的情况,神祇和信徒之间也不该就非得是铁板一块吧。”

    “信仰不是交易,不该谈条件。”

    “信仰就是交易。”隋雄说出了或许会让这世界上所有的人和神都嗤之以鼻的话。“神予人以庇护和救赎,人予神以崇拜和追随,彼此的地位或许是不对等的,但本质上依然是交易。”

    奥薇拉皱起了眉头。警惕地看着隋雄:“恕我直言,您这想法可不像个神祇,倒像是地狱的魔鬼。”

    “魔鬼?我没去过地狱。跟他们不熟。他们就是这样认为的吗?”

    “据说魔鬼就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人际关系和交往,包括人与人、人与神、神与神……全都要遵循着交易的原则。所以他们会惩罚那些破坏交易原则。从别人那里掠夺的行为,并自诩为真正公正的裁决者。”奥薇拉下意识地解释了一番。然后突然警觉,“作为一位神祇,您怎么会连这些都不知道?”

    “……我还真不知道。”隋雄触手一摆,做了个摊手的姿势,“你要跟我谈深渊的恶魔们,我倒是能谈很多,前段日子我跟它们战得不少,也算是有些了解。但地狱那块我去都没去过,魔鬼什么的我一个都没见过,真的是一点也不了解。”

    见奥薇拉还是一脸警惕和怀疑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这样吧,我的教会草创不久,很需要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高阶圣职者来主持一些科普的工作,你有兴趣做一段时间的兼职吗?”

    “我不会改变自己的信仰!”奥薇拉愤然。

    “没要你改变信仰啊。”隋雄笑着解释,“你就负责当个教官,给我手下那些半吊子的圣职者们讲讲一些圣职者的常识,免得他们什么都不懂……你知道吗?这群一根筋的家伙居然因为你们兽人诸神伏击过我,就跑出去刺杀兽人诸神教会的祭司——这简直脑子有问题啊!”

    “您跟我的陛下是敌对的?”奥薇拉大惊,“我绝对不会为陛下的敌人效力!”

    “谈不上敌对,只是打过一架而已。”隋雄摇摇手,“对于我们这个层次来说,只要不是神职和地盘的冲突,打个架算得了什么?我的地盘在荒芜山脉西边,你们兽人的地盘在荒芜山脉东边,彼此都不接壤。至于神职方面就更不要说了,我连神职都还没确定呢,压根不存在冲突的可能。你想多了。”

    “作为神祇,欺骗区区一个凡人,不觉得可耻吗?”奥薇拉完全没有相信的意思。

    隋雄无所谓地笑了:“总之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考虑好了就叫我的名字。只是一个兼职而已,我既不会要你去训练战士,也不会让你提供兽人诸神的情报。”

    奥薇拉并没有考虑很久。

    大概半个月之后,她经过前思后想,最终答应了隋雄的邀约。

    隋雄大喜,决定帮她重塑肉身——当然,这次不能是半人马,要换个模样。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句肉身要重塑一下。

    ……他派去体验生活的分身“穿越者隋雄mk2”又死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八章

    小城镇公共墓地一个简陋的小墓穴上方,隐身的隋雄注视着那块刻着“雄先生埋葬在这里,他是一个好人”的墓碑,深深地叹了口气。

    穿越者隋雄mk2的死因很普通……某天他在路边买东西,一头受了惊吓发狂的牛横冲直撞,眼看就要撞到旁边卖菜的老人,于是他赶快冲过去把老人推开,自己却被狂暴的奔牛实实在在撞了一下,当场死亡。

    这死法并没什么不能接受的,他扪心自问,为了救人而死,怎么也不算是糟糕的死法。

    只是……总觉得有点遗憾。

    体验生活,深入理解这个世界人们道德观价值观的任务,还没完成啊!

    他思考了一会儿,再次制造了一个分身。

    依然承载着他地球上的记忆,不过稍稍调整了一下,从文弱书生变成了身手敏捷的大汉,诸如来历之类也细微地调整了一番,避免出现和之前那位“雄先生”重叠的情况。

    当然,高等通晓语言依然是需要的。

    “有这种身手,应该就不会因为这种小事送命了吧。”看着“穿越者隋雄mk3”以一个“迷路旅人”的身份在一个小村里面落脚,并且当了个伐木工,他暗暗点头,放心地离开了。

    回到游乐场,他开始琢磨给奥薇拉制造肉身的问题。

    首先,半人马肉身是肯定不行的!

    这不仅仅是保密的需要,也是安全的需要。

    游乐场里面当然也有兽人和半兽人——以半兽人为主,兽人则是狮人和熊人。分别是钢铁狮子和沉默武士的信徒。但他可以肯定确定以及一定,整个游乐场里面绝对没有半人马!

    半人马是一个比较封闭的民族。除了兽人一族的圣战之外,他们很少离开大草原。而就算有一些半人马蜕变成了半兽人。改变信仰远走高飞,多半也会很快就因为血脉的影响成为邪魔“半人马之神”的信徒,堕入深渊,成为一个恶魔。

    所以在主位面大陆上游荡的半人马,不是没有,只是很少,少得可怜。

    游乐场里面突然来了个半人马,一定会引人注目的,不好。不好!

    而且奥薇拉实力那么强,需要乔修和霜联手,还加上阴谋暗算,才能将她杀死。要是她恢复了实力,万一捣乱起来,会出大乱子的!

    想象一下吧,一个距离传奇境界已经不远,堪比当初加尔斯港之战前的莱昂,而且还善于法术……这么一个破坏者。在游乐场里面东打一棒西砸一锤,还到处乱扔大范围杀伤性法术,结果会怎么样?

    隋雄摇摇头,将恐怖的想象从脑海里面赶走。

    “好吧。做个破坏力不那么大的肉身!”

    他琢磨了一下,决定做个人类的身体。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在那个被灵魂力量屏蔽的世界里面。奥薇拉见到了隋雄给自己准备的新身体。

    “……这不大对劲吧?”她说。

    “哪里不对劲了?”隋雄问。

    “我是半人马,这怎么是个人类?”

    “我的游乐场里面没半人马。突然出现个半人马什么的,太显眼了。”

    奥薇拉沉吟了一下。又问:“这女人有点矮,而且看起来不够壮。”

    她强调:“人类也就罢了,起码应该壮实一点吧。这女人瘦了吧唧的,全身上下加起来恐怕也就百来斤,简直风一吹就可以刮走嘛……起码也要二百斤以上吧!”

    “请你考虑她的身高,这个头要是二百斤,那不是变成圆的了!”

    “那就把个头拉高一点啊!”奥薇拉用手指拨弄那具肉身头顶上一撮跟地心引力对着干的竖发,“算上这缕毛,也才勉强到我胸口,这个头太惨啦!”

    “只是做个讲师而已,又不是要去跟人打打杀杀,用得着那么高吗?”隋雄反问。

    “个子矮很不方便的!”奥薇拉强调,“我给人讲牧师和祭司的知识,总要顺便讲讲神像的制作、讲台和祭坛的规格……诸如此类吧。你看看这女人,站在讲台后面,稍微弯个腰就看不到了……”

    “不会看不到的,起码能看到她头顶上的那撮毛。”

    “看到一撮头发有什么用!”

    隋雄干笑两声,急忙转移话题:“但你看,她很漂亮吧。而且不像一般人类女人那样柔弱,其实肌肉也挺结实的……”

    “人还没我的投枪高,肌肉结实有个屁用!”奥薇拉不屑地说,“这种女人,我一个冲锋就能打趴下一群!”

    “你都转行当文职人员了,还那么计较战斗力干什么?”

    “可也不能这样啊!又矮又小的,连条尾巴都没有,简直是凄惨……”

    “……人类是没尾巴的。”

    “连尾巴都没有,太丑了……”奥薇拉一脸悲伤,“我帅气的金色尾巴……”

    隋雄灵机一动,触手一挥,那具身体脑后原本结成复杂的英伦风格三股辫髻的金色长发顿时解开,换成了洒脱的单马尾。

    “你看,金色的尾巴。”他说。

    奥薇拉深深地叹了口气,懒得再跟这可恶的水母神争辩。

    她算是看出来了,无论她怎么抗议,这家伙都绝对不会再调整那具身体了。

    第二天,虚空假面教会多了一个叫做“潘.卓更”的女讲师。

    虽然这个姓氏似乎从来没听说过,但这位充满男子气概的美女讲师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眼光。她见识广博、言辞犀利,身手也毫不含糊。尤其有趣的是,她头顶上那撮竖着的金发时常会按照心情变化,心情好的时候就高高竖起,心情糟糕的时候就会垂下来。简直如同晴雨表一般。

    教会里面那些半吊子的圣职者们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位看起来顶天了也就十五六岁的女老师,据说还有人花钱找平时在游乐场广场上唱歌的吟游诗人修格。请这位坚持自称“修瓦里埃.冯.斯托洛夫斯基.弗朗茨”的风流帅哥帮忙写情书,然后送给她。

    可惜的是。这位潘.卓更老师虽然收下了情书,却连拆都没拆开看,就拿它们做了演示“钻木取火”等野外生存技巧的材料。

    当袅袅青烟从被揉成碎木屑的薄木板上升起的时候,也不知道碎了多少纯情少男的玻璃心。

    “看起来她很适应新环境啊。”隐身在讲堂外面,看着奥薇拉挥舞教鞭,把一个怎么都学不会按照天文和季节画祈祷盘的蠢货抽得驴嘶马叫,隋雄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看得出来,奥薇拉看似怒不可遏,实际上已经大大的手下留情了。

    虽然这具身体发挥不出她全部的实力来。但就算只是能够发挥出来的那些,她只要认真打的话,一下就能把这人的骨头给抽断,问题只在于断几根,以及需要医生还是牧师而已。

    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和另外几个高阶祭司的灵魂磋商了起来。

    遗憾的是,这些高阶祭司们实在是油盐不进,其中两个甚至打算自爆灵魂,最终隋雄只好把他们重新封存在宝石里面。请他们好好睡觉再说。

    和六位祭司分别打过交道之后,这一年差不多也到了秋天。

    秋高气爽,农作物丰收,也正是许多教会举行盛大庆祝典礼的时候。

    虚空假面教会也会在这个时候举行庆祝典礼。他们会在神圣的大祭坛那里祷告,让过去一年中死去的信徒之中那些依然对人间怀着巨大眷恋的得以复活。

    虽然每年真正能够复活的信徒都不多,和很多教会只要给足够的钱就能施展复活术的情况完全不能比。但虚空假面教会的复活仪式却更加的纯洁,也更加贴近信徒们的生活。

    ……或者可以说得更直白一点。除了在这个教会,普通平民绝对不可能有机会得到复活的可能。

    “虚空假面陛下。您的做法可一点也不明智。”作为铁蹄之主的信徒,现在化名潘.卓更的奥薇拉当然不会参加虚空假面教会的大祭典,她和雪花等人一样,远远看着祭典举行。而当她看到一个个死者重新获得苏生,在祭坛上焚烧牛羊尸体的灰烬之中重塑身体,蹒跚着走下来,和期待已久的亲人们哭成一团的时候,这位超专业的圣职者忍不住如此批评。

    “哪里不明智?”留下一个分身在这里的隋雄好奇地问。

    “作为神祇,威严比恩惠更重要。您应该先予信徒以重压,然后稍稍施舍一点恩惠,就足以维持虔诚的信仰了。”奥薇拉说,“人如牛马,吃得太饱会生病的。”

    “总共只有不足十分之一的死者能够得到复活,怎么谈得上‘饱’呢?”隋雄反问。

    “复活术这种恩惠,理应付出巨大的奉献之后才能得到。你看他们,哪一个作出过巨大奉献?”奥薇拉摇头说,“这些人只是您教会的基石而已,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您应该把伟大的神力更多用在那些强大的优秀的或者极度虔诚的信徒身上,不该浪费在他们这里。”

    “但他们真的很需要这份恩惠。”隋雄笑着说,“如果我的力量不足也就罢了,既然有足够的力量,那就顺手帮了呗。”

    奥薇拉转过头来,犹如翡翠一般的眼睛注视着和自己瞳孔同样颜色的浮空水母。

    她一言不发,只是很认真地看着隋雄,看了许久,直到他有些不自在,才又开口说话。

    “从一个圣职者的角度,我要批评您,因为天真的做法,是不能持久的。”她说,“然而从一个凡人的角度,我希望您这天真的做法能够长久地持续下去。”

    “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这种天真的做法,不过是一场转瞬即逝的美梦而已。但在我前往吾主的国度之前,我会帮助那些和您一样天真的人们,让这美梦可以做得更长一点。”

    “好啊!”隋雄笑了,“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多加油呦。”

    “没问题。”(未完待续。)

第五十九章

    秋风萧瑟,落叶簌簌。

    隋雄注视着那具躺在枯叶中的尸体,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的又一个分身,穿越者隋雄mk3,死了。

    死因很朴素,生病。

    其实并不是多么严重的疾病,按照隋雄的判断,一开始估计也就是重感冒罢了。放在他穿越之前的世界,可能连输液都不用,按时吃药、好好休息、多喝水,过几天就好了。然而穷苦的伐木工根本没有余财,找不起牧师也买不起药,慢慢拖着拖着就严重了,到后面甚至都咳出了血来。再加上他这段时间缺衣少食,一直营养不良,身体已经渐渐虚弱,熬啊熬啊,终于没有能够熬得过去,死了。

    死了之后,他甚至连个坟墓都没有,只能被弃尸荒野。

    其实他工作挺努力的,按照工作量来说,就算是跑去工地上搬砖,这大半年搬下来,估摸着也搬出好几万了。然而在伐木场的盘剥下,他的收入只能勉强混个饱,大半年时间,连一套像样的衣服都没能攒下来,穷苦的程度简直让人要掬一把同情之泪。

    隋雄回顾着这个分身那短暂的一生,不禁深切感受到了“劳苦大众”这个词的份量。

    “难怪大哥当年最后混到杀人逃跑,我之前还以为是他性格逗比,现在看来是我错了,这种工作真的让人受不了啊!”

    给这个可怜的分身收了尸,隋雄考虑下一个分身该怎么设计。

    “在这种中世界风格的世界里面,还是要有一技之长才行。只靠卖力气收入太低。终究没办法长久。有一技之长,才足以安身立命。”他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最后如此决定,“其实厨师真蛮不错的。下一次还是当厨师吧,起码没听说过哪个厨师穷死的……”

    于是,穿越者隋雄mk4很快就出炉了。这是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人,颇有一些力气,身手也比较矫健,脑子里面还有他特地灌输的一些适合这世界的餐饮知识。

    然后,隋雄给这分身留了个暗示,让他去城镇里面发展。

    几天后,一个风很大的晚上。附近一座小镇里面,那间冒险者们常常聚集和聊天的酒馆里,来了个年轻的访客。

    他没要酒也没点餐,而是直接找到老板,开门见山地说:“我是一个不错的厨师,正在找工作。”

    曾经是冒险者的老板摇头:“我们这只是个小酒馆,养不起大厨。”

    年轻人并没有沮丧,而是鼻子抽了两下,用力吸了几口气。说:“你的烤肉上,香叶撒得多了点,盐撒得少了点,还需要涂点油。”

    老板愣了一下。好奇地看向附近架子上正烤着的那一大块肉。

    那块肉正在火焰上被慢慢翻动,滋滋地流出油来。

    “还要涂油?”他问。

    年轻人很笃定地点点头:“不信的话,你可以让我试试。”

    老板犹豫了一下。就让这小伙子去试了试。

    于是,那天烤肉卖得特别好。平常除了酒之外对别的东西都不感兴趣的冒险者们纷纷对它大加赞扬。

    亲口尝了烤肉之后,老板经过一番考虑。最终改变了他原本的主意。

    有个厨师也不错,虽然他这是酒馆,但顺便做做饭店生意,有何不好?

    看着这个分身安顿下来,隋雄满意地点点头,离开了。

    作为一个美食之国的后裔,果然还是做厨师比较靠谱啊!

    回到游乐场之后,他自觉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就准备开始打造神国。

    关于神国的设计方案已经收到了好几份,教会的高层们的确是群策群力,很认真地研究了好几回,最终提出了三套风格截然不同的方案。

    第一套方案,是一个军事要塞化的神国。它有着一层一层宛若洋葱般的结构,最外层是着坚固的外壳,然后作为缓冲的三重防御,再然后是军事部队的训练区和居住区,接下来是民用区域,再接下来是功能区域,隋雄的宝座居于整个神国的最中央,以示尊崇。

    第二套方案则完全相反,是一个纯粹的和平神国。云气围绕着整个神国,虹桥将它和外界相连,一片漂浮的大陆位于云气的中央,大陆上有各种各样的气候和环境,可供各种生灵居住繁衍。而那些喜欢地下生活的,也可以在地下的洞穴里面居住。大陆中央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内陆湖,可供水生物种栖息。隋雄的宝座犹如太阳,端坐于大陆上方,接受所有生灵的谒拜。

    第三套方案充满了艺术色彩,整个神国是一座巨大的城市,城市里面的建筑极尽繁华,哪怕是一块砖头一块石头都精雕细琢。城中随处可见各种文艺场所,更有一座极为宏大的体育场,可以举行盛大的体育会。隋雄的王座位于城市中央那个大演讲台后面一点点的地方,恰似裁判一般。

    除了这三套方案之外,在诸神之中也有几种很经典的神国设计方案,比方说军事化的“大角斗场”,重视魔法研究的“大学院”,还有低成本低难度号称猴子都能像模像样搭建起来的“球体世界”……等等等等。

    隋雄仔细研究了这些方案,最终觉得,似乎还是那个艺术之都的构思最适合自己。

    虽然他也知道,那个“艺术之都”设计方案很华而不实,估计不符合自己大多数信徒们的理想,但作为一个艺术家,他真是太喜欢这套方案了!

    奥莉安不愧是天才!她和老师沃尓联合设计的这套方案不仅华丽细致,而且完全符合一个艺术爱好者的需求啊!

    但隋雄总算还记得自己的神国究竟是拿来干啥的,考虑到信徒们的需求,以及实用的必要,他最终决定将神国设计成了云海之中的几块浮空岛。

    神国的本体,是一片茫茫云海。云海之中,漂浮着一块块大型的陆地,犹如岛屿一般。

    每一个岛屿上都居住着不同的生灵,有着不同的风格。无论哪一种信徒,无论他们喜欢什么样的生活,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居住环境。

    不仅如此,这样的一个神国建造起来相对容易一些,将来要扩展的话也会比较方便。就算日后发生了神战,他要把神国转换到战斗模式,也只需要将那些和平的浮空岛转移到神国中央,把战士和法师们聚居的浮空岛转移到神国外侧,就可以快速完成从和平形态到战斗形态的变化。

    而其中隋雄宝座所在的浮空岛,正是一个缩减版的“艺术之都”。

    决定之后,他就通知了自己的盟友们,然后动身前往那个已经漂浮在主位面附近好一段时间的世界,准备试着开天辟地。

    在正义之神等人的注视下,巨大的水母缓缓飞入了那片混沌之中。祂注视着周围那连“杂乱”都不存在,无可形容也无法描述的景象,沉思许久,然后摇身一变,化成了一个手持大斧的巨人。

    巨人怒吼一声,挥动了斧子,朝着身边的混沌狠狠地砍了下去。

    混沌裂开,然后又重合起来。

    巨人有些尴尬,蓄了一会儿力气,再次大吼一声,挥动了巨斧,一斧砍开混沌。

    然而,混沌又重合了起来。

    几分钟后,隋雄变回水母模样,灰头土脸地出来了。

    “诸位,开天辟地这活儿,究竟该怎么干?”

    面对这个问题,诸神都愣住了。

    是啊,开天辟地说起来容易,可究竟该怎么做呢?

    正义之神立刻去联系秩序之主,询问具体的做法。

    “开天辟地就是开天辟地,是赋予整个世界以秩序,让世界上的一切从无序走向有序的过程。”秩序之主说。

    “就这么简单?”正义之神怀疑地问。

    “这一点也不简单。”秩序之主摇头,我刚才所说的‘秩序’,不是我这个秩序之主的‘秩序’,而是整个世界最根本的‘秩序’。区分光与暗,区分善与恶,区分秩序与混乱,区分生与死、成与败、多与少、存在与湮灭……等等等等”

    “将这一切划分出来,就是开天辟地所需要的‘秩序’。”

    正义之神愣了一会儿,问:“那具体该怎么做?”

    秩序之主摇头:“没有什么‘具体’,自己琢磨吧,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让那个水母慢慢想去。”

    正义之神无奈地将祂的话转告了隋雄,隋雄仔细想了想,哈哈大笑。

    “我懂了!”

    “什么?!你这就懂了?!”正义之神大惊,“你也太聪明了吧!”

    “究竟该怎么做?”莫拉尼好奇地问。

    “我怎么知道……”隋雄摇头,“我只知道,现在我看样子办不到。”

    “那你怎么还说自己懂了?”

    “我是懂了啊。”隋雄笑嘻嘻地说,“既然暂时办不到,那就把它扔这儿呗,等我办得到再说嘛——我说‘我懂了’,说都不是我懂得该怎么开天辟地,而是我懂得了‘做不到就别勉强’。不着急,不着急。”

    “可是……一直拖着,也不是个事吧……”

    “不急不急,迟早会想出办法来的。”隋雄满不在乎地说,“在那之前,我还是先把我知道该怎么做的事情给做了吧。”

    “你打算现在做什么?”莫拉尼好奇地问。

    隋雄微微一笑,傲然说了三个字。

    “造!纸!术!”(未完待续。)

第六十章

    想要在这个世界搞造纸术,是隋雄很早以前就有的想法。

    这个世界的文化传播非常缓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廉价的文化载体——纸张。在这里,书籍是用各类兽皮制作的兽皮纸组装成册,成本简直高得变态。一本空白的书册,大概三十页,即是批发商店里面的成本价都要六枚金币,零售价一般是八到十枚金币。

    为什么这个世界法师不多?一些人将其归咎于普通人的智力,强调智力很高的人才可以成为法师。其实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钱财。

    一个法师至少需要学会通用语、古精灵语、龙语、矮人符文语、天界语、深渊语、地狱语、奥秘语等等“常用语种”。而一个真正意义上精通语言的法师,往往懂得的语言种类还更多——比方说虚空假面教会的法师团长撒旦,一位这两年刚刚踏入高阶层次的法师,他总共懂得三十三种语言,目前还在学习更多的语言——比方说今年他就自学了一种叫噬心灵怪的奇异物种语言,这个物种在主位面基本没有,但在虚空之中漂浮的无数大小世界里面依然颇有分布,它们善于使用精神冲击让猎物心痛如绞,“噬心”之名由此而来。

    按照他的说法,计划是掌握一百种语言以上。

    法师要学习的还不仅仅只有语言,文化更是大头。天文地理风土人情生物历史……算了,全都列举出来的话很有骗字数的嫌疑,总而言之。法师之所以花费巨大,“学习”的开销在其中占了大头。

    而学习开销的主体。就是书籍的购买。

    书籍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要靠自己花钱买。或者买了空白书册来。自己动手抄写。一个资深法师,往往会有若干书架的书,甚至于有一整个图书馆。这些是什么?都是钱啊!

    为什么秘法塔联邦的法师数量相对较多呢?就是因为他们有成系统的培养机制,有志于魔法之路的年轻人们可以在这里花费较少的金钱借阅图书,大大节省了开支。

    不仅如此,在学习法术的过程中,“抄写卷轴”、“抄写法术书”这些都是免不了的,失败也司空见惯。失败一次,少则损失一页兽皮纸。多则一本书直接泡汤。失败个百八十次——这个数量真的一点也不多,可怜的帕林为了学习中级法术“冰风暴”,光是抄废掉的卷轴就有近二百个,再加上书册和墨水以及治疗药剂……这几年,基本上他把自己全部的薪水都花在文具商店里面了。

    就算不考虑法师的开支,光是要学习语言文字和算术——这差不多算是摆脱文盲称号的起码要求,就需要至少三五十本书籍。如果再学点法律或者艺术之类,那个数字后面就要直接加个零。再学点历史什么的……唉,还是别算那么多了。

    在这个穷人普遍一个家庭一年未必能攒下一枚金币的世界里面。学习的开支真的是太过于庞大,让他们难以支撑。

    所以如果能够有造纸术,有大量的廉价的纸张和书籍,或许这个世界的文化就能够传播得更加广泛了吧?

    都说“知识改变命运”。如果能够让文化知识在穷人们中间普及的话,或许他们的命运就能够有所改善了吧?

    隋雄不知道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确,但他觉得。可以试试。

    于是他在灰烬森林一条靠海的河边,给自己建了个小小的实验作坊。试着研究造纸术。

    “我想想造纸术是什么样啊……”隋雄坐在一堆刚刚砍伐的大树旁边,低头思考。“历史课上学过,说是蔡伦把破渔网废木头什么的捣烂了煮成纸浆,然后平摊在布匹上晒干,就成了纸——似乎挺简单的……”

    他触手一挥,身边一棵大树飞了起来,被无形的力量碾压,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迅速地崩溃粉碎,没一会儿就变成了被团成一团的木屑。

    然后隋雄摄取河水,和木屑混合起来,再用法术加温沸煮。

    被负能量污染的河水和树木,在沸煮的过程中腾起了浓浓的黑雾。这些黑雾并非地球上造纸厂里面的化学气体,而是被驱散的负能量,普通人沾到一点就要送命——从危险性来说,更加的可怕。

    沸煮了许久,那团不知道该算什么的东西已经变成了浑浊的浆体,上面也再没有负能量散佚。隋雄试着取了一些,用法术摊开在自己事先买好了的麻布上,再用法术烘干。

    过了一会儿,那些东西完全干燥了。隋雄把它从麻布上面取下来,得到了一块黑绿色的厚纸,又硬又粗,看起来不像能够用以书写的样子。

    “这似乎有哪里不对的样子……”他自言自语,“要是当年蔡伦造的是这种东西,皇帝不打死他就算厚道的了,怎么可能还青史流芳呢?”

    他想了一会儿,又从那团大概是纸浆的东西里面取了一些,摊在麻布上。不过这次他特地注意摊得细一点,结果发现有许许多多的小碎块,根本没办法摊得很细。

    “这是粉碎不够!”他顿时明白了,又用法术把那团纸浆再碎了一遍。这次他大大加强了粉碎的力度,自我感觉别说是木头,就算是钢铁也变成铁粉了。

    于是,这次的纸浆的确摊得很薄很均匀,烘干之后,也的确得到了平整的纸。

    灰绿色的,皱皱巴巴的,似乎可以用来擦屁股的软纸。

    “这是卫生纸吧……我要造的是可以写字的纸啊!”

    他又琢磨起来,想想自己还有哪里做得不好。

    首先要去掉颜色,因为他需要的是白纸。

    该怎么去掉颜色呢?过滤?

    他试着过滤了一下,过滤出了不少灰绿色的脏水。但纸浆的颜色并没有很明显的改善。

    看来过滤是不行的,洗涤呢?

    他用法术制造了一些净水。将一小团用来实验的纸浆洗涤过滤了好几遍,这次纸浆的颜色稍稍淡了一点。如果降低要求的话或许也能拿来写字——前提是,用毛笔。

    这个世界流行的是羽毛笔,也就是用禽类的长翎蘸着墨水来写字。这种笔显然不可能在柔软而粗糙的纸面上书写,起码隋雄发明的这种纸肯定不行。

    “这么说……我还要发明墨汁和毛笔喽?”

    他琢磨了一下,决定还是先把造纸术再改良一回。

    然而正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到了这个时候,他储备的知识已经用完了,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进一步净化那些纸浆,让它们变得更白。

    想了半天。他决定开发一个法术,一个用来净化纸浆的法术。

    这法术的本质是吸取纸浆中的色素,倒也不是特别高端。隋雄只用了几个小时就把它给设计了出来,再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实验和完善,最终得出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可以传播出去,用以留名的法术。

    隋雄的纸浆净化术,入门级法术,法术的组成内容是咒语和符文,施法材料为一小块木炭。使用这个法术可以将纸浆中的色素提取出来。化为黏稠的有色胶体,而原本杂色的纸浆就变成了白色。

    完成这个法术之后,隋雄总算是得到了他想要的白色纸浆。用这些纸浆作为原料,就得到了白纸。

    然而。还是柔软的皱皱巴巴的纸,一点也不像是能够让羽毛笔在上面写字的样子。

    更麻烦的是,这种纸显然不利于包装和保存。看外形就知道,它绝对不是什么坚固耐用的东西。

    隋雄仔细想了想。试着把纸平压了一下。

    平滑了一些,但还不够。

    他再想想。试着往麻布上稍稍多摊了一点纸浆,然后平压,烘干。

    这次,他终于得到了平滑的白纸。

    当然,比起地球上的白纸似乎还是有很大的差距,不过隋某人已经真的江郎才尽,想不出什么改良手段了。

    他用羽毛笔和墨水试了一下,不出意外地发现这种纸会让上面的墨水散开,根本无法书写精巧的小字。

    “好吧,接下来是毛笔。”

    毛笔理论上很简单,就是选用长度合适的兽毛捆起来,塞进细竹筒里面,再捆扎牢了。

    “一点难度也没有嘛!”

    只用了片刻时间,隋雄就制作出了这世界上或许第一支毛笔。

    然而,它吸墨水的效果很差,吸了墨水之后,写的时候也一点都不连续,效果简直让人想骂娘。

    这笔显然是个失败品。

    隋雄想了半天,然后琢磨着——是不是因为毛上有油脂?

    要去除油脂,需要使用皂洗,这倒难不倒他,这世界上早就有人发明肥皂了——就是质量不如地球上的,价格也略贵。

    洗涤之后的兽毛果然好多了,虽然用起来还是有点不怎么顺手,但起码可以顺利写字了。

    这就凑合了,剩下的问题,让使用者们自己克服!

    隋雄又把目光放在了墨水上。

    这个世界的墨水价格非常昂贵,一小瓶大概五十克,需要差不多二十个金币。对于消耗墨水较少的羽毛笔来说倒也罢了,毛笔可是吃墨水的大户,这么用的话,估计穷人还是用不起。

    于是隋雄又开始研究制造墨水。

    这次他很可耻地失败了,然而他找到了替代方法。

    用水混合少许的胶,把烟灰调和起来,就能写字了。虽然写的效果不是那么好,但好歹也算能够用嘛。

    这办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每次使用都要临时调和墨水,一点也不方便。但“不方便”怎么也好过“没有”,不是吗?

    隋雄倒是有心制造出祖先们用了很多年的“墨块”来,他试着用胶把烟灰黏合成块,结果发现这种墨块只能切割碾碎使用。

    嗯,这样也行嘛……

    几天之后,在虚空假面教会的高层会议上,隋雄得意洋洋地展示了自己的发明。

    “看吧!”他对大家说,“这是将要改变整个世界的东西!”(未完待续。)

第六十一章

    隋雄花了一些时间,向教会高层们详细演示了自己的发明。

    “这能大大降低学习知识的成本,推动知识的普及。”他说,“知识改变生活,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改变世界……我的这几个发明,一定能够推动整个世界的进步!”

    但是,他的慷慨激昂,并没有得到信徒们的支持。

    “陛下,我觉得这些东西……成本似乎也并不低啊。”负责管理财务的罗德盘算了一下,说,“粉碎木头,沸煮,用法术去掉颜色,最后摊在布上,压平烘干……这一整套做下来,我感觉也不比羊皮纸简单到哪里去。”

    “是啊,虽然兽皮很贵,可简单的兽皮纸加工起来并不麻烦。”童年时代曾经以制作羊皮纸为副业的撒旦也赞成罗德的意见,“兽皮先浸泡,然后用碱水去油,再把毛和油切掉,然后就是细细打磨……我小时候就在制作羊皮纸的作坊里面工作过,虽然很辛苦,不过真的不复杂。相比之下,您说的这些东西……制造起来太麻烦了。”

    “很麻烦吗?”隋雄有些疑惑,“我觉得很简单啊。”

    “别的不说吧,光是粉碎木头这一步就很麻烦。”撒旦说,“我们可以让木匠来把木头弄成小碎片,然后泡水,捣烂——不考虑魔法的情况下,大概只能这么做。要把木头泡到可以捣烂,不知道需要多少时间精力。否则的话,如何从木浆中去除小碎木,就是个很大的问题。”

    “不仅如此。它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用到法师协助——我看了一下您设计的那个法术,估算了一下效果。要把一个普通大锅里面的木浆净化成白色,至少需要一个中级法师来施法。如果是低级法师的话,估计要接连施展三到四次法术。您考虑过邀请法师施法的成本问题吗?”

    隋雄愣了一下,低声嘟囔:“咱们教会不就有法师嘛。”

    “是的,但计算成本的时候,是要按照雇佣法师来算的。”撒旦并不给隋雄狡辩的机会,继续说道,“完成净化之后,得到了白色的木浆。再将麻布平铺在木板上,把木浆摊涂在布上。压紧,烘干……这个很麻烦,因为热气很难透过层层叠叠的木板,可能也需要法师出手。”

    “如果完成这一切,得到的是可以让羽毛笔顺利书写的光滑软纸,那么其实倒也还值得。但得到纸要么质地太软而无法供羽毛笔书写,要么就是**的像薄木板一样,这有什么用呢?”

    “我不是还发明了毛笔嘛……”

    “那种笔写起来太慢了。”帕林说,“比羽毛笔慢得太多太多!而且它每写一两个字就要蘸墨水。墨水的消耗量太多,也很不方便。”

    “我也改良了墨水啊!”

    “您制作的便携墨块,我觉得是唯一靠谱的发明。”撒旦总算露出了笑容,“再稍稍改良一下的话。可以成为一种很好的商品。最最起码,它比起一般的墨水可要便宜多了,也更加方便保存和运输。”

    隋雄被他们说得沮丧不已。正打算再回去继续做实验,改良隋雄版文房四宝。一直沉默不语的沃尓突然开口了。

    “这些发明很不错!”他沉声说,“它们的确有改变这个世界。推动整个世界进步的力量!”

    众人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断言。

    沃尓并没有详细解释,只是站起来向隋雄行了一礼:“陛下,请把关于这些东西的事情交给我去办吧。我会努力改良制作工艺和流程,早日做出让大家满意的书写工具来!”

    隋雄看着他的眼睛,从他眼中看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热情和憧憬。

    自从认识沃尓以来,这位曾经名扬天下的高手就显得缺乏活力。哪怕是说到和太阳神教会的仇怨,他身上都只有深沉如海的怨恨,却没有肆意张扬的气息。整个人显得暮色沉沉,真的像个老人一样。

    正因为如此,隋雄才在心中给他暗暗取了个“扫地僧”的绰号。这绰号固然是说他武艺高强神通广大,也是说他过于平和,缺乏强者应有的锐气,像个与世无争的老和尚似的。

    但现在,沃尓的眼神完全变了,气势也完全变了。

    现在的他虽然依旧还装扮成老人的模样,但身上那股旺盛的气息,眼中那如同火焰一般熊熊燃烧的热情,无不证明着他的身份。

    “很好!”隋雄笑了,“就冲着你现在的眼神,这件事我就全权委托给你了!”

    沃尓笑了,低下了头:“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会议之后,他就带着隋雄提供的样本和技术资料,通过传送阵返回了格尔腾领。他在偏僻的山区建了个作坊,招募了一些很有经验的木匠和工人,又找撒旦要了两个水平不错的低级法师,就开始了研究。

    鉴于造纸术的改良可能会很花时间,他先动手试着改良墨块。

    这方面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只用了两三天时间,他就做出了一种有着青草香的条形墨块。因为充分地掺和了胶和油,这种墨块硬度比起隋雄的发明强多了,使用的时候需要用锉刀轻轻锉出碎屑,然后再用水调和。

    一直关注他实验的隋雄看到他完成的新式墨块,愣了一下,问:“这个……是不是在砚台上面研磨,就能生产出墨汁来?”

    “砚台?墨汁?那是什么?”

    隋雄稍稍解释了一下“墨”、“砚台”、“墨汁”等等概念,沃尓顿时大受启发,只用一天时间就做出了一个砚台来。

    果然正如隋雄的祖先们所做的那样,墨和砚台的配合,完全能够取代墨水。虽然它有使用较为缓慢,不够快捷方便的缺点,但在保存和运输方面的优势,则足以秒杀墨水。

    这种墨汁不仅可以用来配合毛笔,羽毛笔也一样可以用。而它的价格则比墨水要便宜得多,按照同等书写量来计算,只有墨水的五分之一左右。

    完成了墨和砚台的研究,沃尓又开始简化流程、提升质量——关键是要减少法师的使用,尽可能把整个工艺流程改善到可以让普通人完成。

    大概半个月之后,在格尔腾领主奥莉安的私人庄园里面,一间制作墨和砚台的工坊搭建了起来。

    这间工坊里面,木头被放在专门制造的窑里面,缓慢燃烧取得烟灰,专门制造的魔法道具将纯净的烟灰大量收集起来,工人把它和精心熬制的胶油混合,揉搓、敲打,做成了柔软的墨块。再将这些墨块用模子做成条形,在花费了不少钱建造的魔法烘干室里面缓慢烘干。大概十天之后,基本固化的墨块被取出来,打磨整齐,雕刻上格尔腾家族的家徽,注明产地和重量,并且用黄铜粉末涂上少许颜色,再去烘干到彻底干透,再用布料包装起来,就是成品了。

    从烧木头到成品可以销售,整个生产过程前后需要大概三十天的时间。而计算成本的话,如果不考虑硬件投资,光算材料和人工,哪怕是按照买墨送砚台的方法来销售,同等书写量的价格也只有墨水的十分之一而已。

    这种有趣的产品一投入市场就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一直籍籍无名的格尔腾领也因此声名鹊起,得到了不少关注。奥莉安不得不花费心思和那些想要伸手在这独家买卖里面分一杯羹的家伙们斗了一番,着实干翻了好几个贪心的家伙,才算是守住了这份利益。

    “我算了一下,依靠墨和砚台的生意,格尔腾领每年可以获得接近两万金币的盈余。”年终会议上,奥莉安高兴地说,“这还是我按照陛下的要求,严格控制了产量的结果。如果进一步增加产量的话,预计这个数字最终可以翻一番!”

    这个庞大的数目让大家都吃了一惊,没料到区区一小块墨和石头砚台,竟然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利润。

    “可惜那个魔法烘干室的成本太高了。”奥莉安叹了口气,说,“足足花了上万金币!要到明年春天才能回本。这生意赚头虽然大,可本钱也不小啊!”

    隋雄笑了两声:“钱的事情有什么好计较的,有得赚就好。可惜你老师对造纸术的改良还没完成,否则的话,纸和墨搭配着销售,一定能够大大推动知识的传播!”

    使用过格尔腾领生产的墨之后,众人对于隋雄的眼光已经是大大佩服,对于他的判断更是深信不疑。撒旦忍不住笑着说:“造纸术和墨,光凭这两个发明,陛下您就是对文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啊!或许就直接谋求文化神职如何?”

    “文化方面的神职,可是被文艺之神占着的。”隋雄笑着说,“我不打算跟祂争这个。”

    “对了,前几天,藏书者(典籍之神)教会派人来和我们联系了一下,表示想要大宗采购墨块和砚台,希望能够便宜一些。”奥莉安想起了一件事,说,“而且藏书者陛下亲自降下了神谕,要给我和老师赐予神恩,陛下您觉得我们该去接受吗?”

    众人并没有觉得惊讶,墨的发明对于典籍之神教会大有好处,典籍之神不为此赏赐奥莉安和沃尓,才反而是怪事呢!

    “人家也是好意,何必拒绝呢?”隋雄并没有严格的门户之见,笑着答应了下来。

    几天之后,典籍之神教会在格尔腾领举行了一个规模不大却很隆重的祭典,祭典上那位被凡人称之为“藏书者”的神祇降下灵光,为格尔腾领领主奥莉安小姐和她的老师弗莱老先生(沃尓的化名)赐福,一时间传为美谈。(未完待续。)

第六十二章

    墨和砚台的研究很顺利,但造纸术的研究却很不顺利。

    沃尓无意制造不能配合羽毛笔的纸张——如果一种纸,只能搭配使用想多繁琐,写字速度也相对较慢的毛笔,那就不可能指望它能够得到普及,因为书写首先是工具而非艺术,效率远比美观来得重要。

    但是,想要发明出能够让羽毛笔顺利书写,墨水不会在纸张上洇开的纸,谈何容易!

    他先是琢磨或许木材的不同会导致纸质不同,前后选择了数十种不同的木材,最后选定了以竹子为原料。他把嫩竹子用融合了“酸液溅射”这个入门级法术的水浸泡,大约每天两次施法,从而让竹子尽快软化,然后去掉竹节、竹皮和竹膜,剩下的部分切碎,在酸液里面沸煮、研磨,就得到了竹浆。

    酸液溅射属于最低等级的法术,就算刚入门的法师学徒也能施展。虽然施法的次数增加了,但总的花费却比使用隋雄发明的木浆净化术合算多了。

    后来他还特地找炼金术士打造了一口超大号酸性釜,可以将酸液溅射法术的效果大大增强,更节省了费用,提升了效率。

    每次竹浆沸煮之后,都要转移到清水里面。等魔法的力量消散之后进行研磨,前后大概三次沸煮和研磨,就获得了相当纯净的竹浆。这种竹浆的质地非常好,完全不需要去除杂色,而且生产效率颇快,基本达到了作坊的需求。

    为了提高造纸的效率。他特地定制了一种孔眼很细很密的网,使用魔法强化之后作为模板。这种布料被安装在架子上。从充分搅拌的纸浆里面捞取一层,就是一张纸。

    一个架子捞一次。数十个架子重叠起来,静置一段时间之后,就是原纸了。

    工人小心地把原纸从模板上取下来,层层叠好,压掉多余的水分,然后再挂起来烘干,稍稍拉平,就是沃尓最终所得到的纸。

    这种纸既白又软,颇有韧性。质地相当的好。如果配合毛笔和墨汁,完全可以作为相当合适的书写用纸。但它依然有洇墨的问题,并不适合笔画较细的羽毛笔。

    沃尓的研究到这里就遇到了瓶颈,他想了很多办法,造出的纸越来越白越来越结实,但洇墨的问题始终没有能够得到解决。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教会的高层们分批去作坊参观并参加研究。其中撒旦就提出了一套解决方案——他把自己当年在羊皮纸作坊里面的工作经验活用到了造纸术上,在烘干纸的过程中加上了研磨过程,终于得到了较为光滑的纸。

    这种纸配合用油研磨而成的墨水。果然不洇墨了。

    “用油来调墨水,太奢侈了!”沃尓对此并不满意,“我要做的是针对那些不富裕的人们的书写用品!”

    于是撒旦的方案被搁置,研究继续。

    这次他们又研究了很久。最终找出靠谱方案的,居然是法夫尼尔,那只风流好色的大怪鸟。

    当时隋雄把试制的纸品发给教会和游乐场的员工们。让大家群策群力,看看能不能想出解决洇墨问题的办法。法夫尼尔拿着纸琢磨了一会儿。在上面试着涂了水、油和血,然后。它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这纸之所以洇墨,是因为它太吸水了。”它说,然后拿出被撕开的另外半张纸,这半张纸被它使用魔法处理了一下,具有轻微的水斥性,在提笔书写的时候,果然就完全没有洇墨的现象了。

    “那么……试着做做不怎么吸水的纸吧。”得到了灵感的沃尓继续研究,又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钱财,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纸。

    在这种纸浆里面掺杂了一些胶质的材料,以及一些专门设计的炼金药剂,于是制造出来的纸就不再洇墨,书写的感觉和羊皮纸很相似,只是坚固度差一些而已。

    到了这一步,他的研究才完全取得了成功,终于心满意足。

    “那么,这种纸的价格如何呢?”在他汇报成果的时候,隋雄问。

    “因为要添加胶质和炼金药剂,所以还是稍稍高了一点,但比起羊皮纸就便宜多了。”沃尓说,“只有羊皮纸价格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隋雄点了点头,又问:“那么,如果不添加胶质和炼金药剂呢?”

    “可以降低到百分之一。”沃尓说。

    隋雄又点了点头,随口说:“那你为什么不考虑换一种书写材料呢?”

    沃尓愣住了,疑惑地看着他。

    “比方说,用木炭条来写字,就挺好的啊。”隋雄想起了自己当初练习素描时候的事情,忍不住笑了,“谁也没规定说一定要用墨水吧,纸吸水?那就不用水写字呗。”

    沃尓完全呆住了,这段时间他一直在钻牛角尖,跟纸张的吸水性死磕,却根本没想过还有绕开这个问题的办法。

    “陛……陛下……您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他失声大叫。

    隋雄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这段时间在琢磨该怎么开天辟地,忘了你那边的事……”

    可怜的传奇剑客“黑刃”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最终,他还是没舍得抛弃自己辛苦设计的配方,推出了两种不同的纸。

    一种纸略厚,洇墨的情况很厉害,但如果用炭条来书写的话,就一点问题都没有。

    另一种纸又薄又结实,完全不洇墨,羽毛笔在上面书写的感觉,几乎和羊皮纸一模一样。

    前一种是低端产品,后一种是高端产品,沃尓还顺带着推出了价格非常低廉的书写用炭条,以及在隋雄指点下发明的石墨炭笔。

    虽然他没办法按照隋雄的说法,把研磨得极细的石墨粉末用胶黏合之后。压制成细细的圆棍,再用细木条包裹起来。做成六角形的“铅笔”,但在他看来。自己的研究已经可算是尽善尽美。

    或许日后还会有人对他的研究进一步改良,但总的基调应该不会超出他所划下的范围了。

    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一个逃亡也要躲在图书馆里面与书为伴的人,这份成就让他心满意足,大有“此生无憾”的感觉。

    看着一包包的纸、炭条、炭笔、墨块以及各种文具装上车,运往“格尔腾文具商行”在各地的分店,辛苦了快两年的传奇剑客忍不住深深地吐了口气。

    “有这样的成就,真是让人满足啊!”他对在旁边看着的隋雄和奥莉安说,声音却又低沉得像是自言自语。“我的人生,到今天就算是圆满了!”

    话音渐渐低沉,他的生机也渐渐低落,眼皮慢慢地合上了。

    奥莉安大吃一惊,以为老师快要不行了,正要设法救助,却被隋雄拦住了。

    “小傻瓜别捣乱!”隋雄笑着说,“你的老师这是要突破了!”

    “突破?突破什么?”平时沉着冷静的女子爵傻乎乎地问。

    “传奇强者再突破,还能是什么?”隋雄忍不住真的笑了起来。“沃尓这家伙,要踏入半神境界了!”

    当沃尓的气息降低到了极点,仿佛风中烛火一般,眼看着随时可能熄灭的时候。一股奇异的力量在他的灵魂最深处迸发,犹如一道桥梁,将他和这个世界的根源联系了起来。

    无穷无尽的力量从世界的源头流出。流入他的灵魂之中,让原本还充满着杂质。不够强大也不够纯净的灵魂迅速得到加强,这份加强很快反馈到了他的肉身。苍老的伪装迅速隐去,显示出了他的真实面貌。

    原本的虎背熊腰并没有变得更加粗壮,却隐约透出犹如山岳一般的气势。饱经风霜的脸变得细腻和白皙了一些,就像是年轻了好几岁的样子。如果不是那道伤疤还在的话,简直可以跑去横店当个偶像派武打明星了。

    然而,当肉身和灵魂都得到了充分的加强之后,沃尓和世界之源的联系并没有就此断开,反而伴随着凡人听不到的低鸣,有奇异的波动在他灵魂之中震荡,有难以言喻的歌声在周围的空气中回荡,更有五颜六色的光芒从天空落下,将周围映得如同仙境一般。

    万千世界各个国度的诸神之中,很多都注意到了这里的情景,将疑惑的目光投向这边。

    光芒一闪,文艺之神和典籍之神的化身同时出现,注视着在奇异光芒之中渐渐浮起来,犹如失去重量一般漂浮在空中的沃尓。

    在他的胸口,一圈金光缓缓浮现,金光之中,是纸张、书籍、墨水和炭笔。

    “这是什么神职?”隋雄问。

    “不是文化或者艺术。”

    “也不是书籍。”

    “那究竟是什么呢?”隋雄问。

    两位神祇无法回答,祂们能够感觉到,这是和祂们息息相关的神职,但祂们也无法确定这究竟会是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沃尓的身体猛地一震,崩碎成了无数的光点。但随即这些光点又重新组合起来,化成了他自己。

    不过,此刻的他已经换了装束。穿着一身学者的长袍,各种透明的文具浮现在他的周围,更有无数人读书写字的景象在他身边环绕。

    万神殿里面,多了一尊就地位来说不起眼,但光芒却异常引人注目的椅子。只是它还朦朦胧胧,犹如虚影一般,没有确定下来。

    艺术之神和典籍之神同时身体一震,开口说道:“知识!”

    “知识?知识之神?!”隋雄大吃一惊,“听起来很高大上啊!”

    又是一道光芒落下,一团七彩的光球浮现在了他们的身边。

    这是奥秘之主,智慧与魔法之神,诸神之中公认的强者。

    “从今天起,文化将会在人间广泛传播,智慧将会被拆分为‘知识’和‘神秘’。”奥秘之主静静地注视着沃尓,然后回头看向隋雄。

    “知识和神秘都是智慧的一部分,不可拆分。”祂说。

    隋雄明白了祂的意思。

    “我本以为法师之神会先一步出现,却没想到知识之神抢先了一步。”祂说,“不过,我欢迎祂的到来。”

    就在这时,沃尓睁开了眼睛。

    他左右扫了一眼,便明白了现在的情况。

    没有任何犹豫,他——或者说,祂——向隋雄单膝跪下。

    “伟大的虚空假面,我是知识之神沃尓,您的追随者和忠实卫士!”(未完待续。)

第六十三章

    奥秘之主走了,带着两位从神一起。

    祂并没有像故事里面的三流反派一样,临走撂下句什么“你死定了,天上地下没有一个人救得了你”这样的狠话,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然而,这一声叹息里面,却包含了复杂的情绪。

    惋惜、遗憾、痛惜,还有杀机。

    没有半点掩饰,光明正大的杀机。

    “这家伙究竟搞什么鬼!”隋雄很不爽地说,“突然跳出来挖别人家墙脚,挖失败了就这副苦大仇深的模样,祂这是要吓唬谁啊!”

    他很不屑地看着奥秘之主离开的方向,鼻子里面呼哧呼哧喘着气,摆出一副要用鼻孔看人的藐视模样。

    但实际上,他有点紧张。

    奥秘之主,智慧与魔法之神,是诸神之中公认的强者,实力比起正义之神来,也未必差到哪里去。

    这位神祇控制着智慧和魔法这两项极为核心的力量,祂可以随意赐予和收取凡物智慧的火花,可以让任何强大的存在完全失去施法能力,可以用任何祂愿意的方式施展任何的法术,几乎不受任何限制。

    也就只有境界高得让诸神都无法完全理解的秩序之主,才肯定比祂更强,其余诸神,没有哪一个敢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就肯定能赢得了祂。

    相反,肯定自己打不过祂的,倒是一抓一大把。

    很久很久之前,精灵一族曾经非常强大,拥有近五十位真神。超过两百位半神,还有数以千计的传奇强者。他们创造了灿烂的魔法文明。其水平甚至让当代的法师们都望尘莫及。

    那时候,天空中漂浮着数以百计的浮空岛屿。精灵的贵族们居住在其中,俯览大地。

    那时候,精灵一族的王都漂浮在整个主位面中央的上方,光芒万丈,犹如一轮永不落山的红日。

    那时候,远航各个世界的星船在各个大型浮空岛的码头起起落落,数不清的探索者和远征军被派出去,朝着无数的世界伸出触手。

    那时候,别说世界之环物质面的内外层世界。就算是世界之环的正面和负面,都可以通过定期的航班前往。哪怕精灵族的低等贵族们,也可以买张船票,去深渊或者秩序之轮观光……

    那是一个超乎想象的伟大时代,那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发达文明。

    然后,当奥秘之主诞生之后,祂将这个文明彻底毁灭,以一个伟大时代的陨落,向万千世界宣示自己的强大。

    那一战的具体情况已经成为谜团。诸神都对此讳莫如深——事实上大多数的神祇也根本不知道那一战的具体情况,毕竟已经过去了太久太久,久到现在万神殿里面绝大多数的成员,都是在那之后才出生的。

    神祇是不老不死的。然而神祇也会陨落。就连至高无上的四大神主都已经消失了三个,别的神祇当然更加不在话下。

    比方说曾经的精灵诸神,那个雄伟的强大的所向无敌的几乎统治了整个世界的庞大神系。不就已经灰飞烟灭了吗。如今的精灵诸神,都是在那一战之后重新兴起的。

    如果要在诸神里面选择一个对手的话。除了真正深不可测到让人完全提不起勇气对抗的秩序之主,隋雄最没有胜算的。就是这位奥秘之主。

    这并不是说他害怕奥秘之主,雄哥的神经粗度与日俱增,用胆大包天来形容他都算是太过保守。就算面对自己那位脑洞清奇思维跳跃的大哥,只要有必要,他都有勇气去干上一架。

    然而……莫名其妙就要跟自家大哥这个等级的强者干架,总觉得有点憋闷。

    而且,的确是很危险啊!

    “或许我错了。”沃尓注视着三位神祇消失的方向,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我给您惹了个巨大的麻烦。”

    “麻烦?”隋雄笑了,“你愿意继续追随我,是我的荣幸,怎么会是麻烦呢?”

    “我的神职‘知识’,本质上是对于世界的认识和理解,是用理性而非感性去解释这个世界。正如奥秘之主所说,这其实是‘智慧’的一个侧面。”沃尓说,“一直以来,‘智慧’这个神职都是祂所独有的,任何种族的任何神祇,只要敢于向这个神职出手,都会被祂毫不留情地打击。要么交出神职并立下誓言永不谋求这个神职,要么就直接陨落。”

    “但是这一次,我通过降低学习的门槛,突破了一个临界点,促使了‘知识’这个神职出现。这个神职的出现,意味着‘智慧’从此被拆分,化为了几个不同神职的组合。”沃尓叹了口气,“即便祂还掌握着‘智慧’这个神职,但这个神职的价值却会渐渐缩水,连带着祂的神格也会下降。”

    “祂不还是魔法之神嘛。”隋雄皱了皱眉,说,“就算‘智慧’神职的价值再怎么缩水,只要‘魔法’神职还在祂手上,祂就是当之无愧的强大神力。有必要像个守财奴一样斤斤计较吗?”

    “我不知道,或许祂所追求的并不是强大神力,而是更在这之上的东西。”沃尓说。

    隋雄冷笑:“强大神力再往上,那就是四大神主了。莫非祂想要争一争世界主宰的位子吗?我觉得祂可不像是那么霸气的人物。”

    “谁知道呢……但至少刚才,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祂试图将我收为从神,再配合日后将要封神的法师之神,把‘智慧’、‘魔法’两个核心神职拆分,通过从神的方式控制在自己手下,让自己获得超然的地位。”沃尓一边回忆一边说,“当时祂发给了我一个消息,解释了一下祂的构思。如果真让祂获得成功的话,祂将在不拥有神职的情况下具备庞大的神力……我不明白这样究竟会有什么效果,但祂大约是想要由此来冲击一下强大神力之上的境界。”

    他想了想,苦笑着摇头:“现在说这些都没意义了,我的立场不可能为了利益而转投他人,所以祂的构思无法成功。因此,祂剩下的选择,就只有一个……”

    “战争,对吧?”隋雄冷笑,“把你这个知识之神打陨落了,再提拔新的知识之神作为从神,这套做法在诸神之中倒也不稀罕。”

    “是啊……不稀罕。”沃尓深深地叹了口气。

    “要打就打,谁怕谁啊!”隋雄恶狠狠地吐了口吐沫,用这句斩铁截钉的硬话,将这段谈话画上一个句号。

    你要战?那就来战吧!雄哥不是好斗之徒,更不是胆怯的软蛋!

    随后,虚空假面教会就开始了战备。

    游乐场依然还在正常运作,但教会的忠实信徒们被组织了起来,轮流参加军事训练。隋雄也不去琢磨该怎么开天辟地打造神国了,他建造了一间巨大的工坊,夜以继日地制造犀利的武器和坚固的防具,将自己的信徒们武装起来。教会的诸位高层们也犹如上足了发条的齿轮一般高速旋转,为将要到来的战争做起了准备。

    “半年。”教会大主祭兼加尔斯城执政官莱昂.伊戈尔说,“只要给我半年的时候,我就能训练出一支三百人的精锐部队来,每一个都有正式冒险者的实力。”

    “我会带那个百人队去做一些危险的狩猎和战斗,打磨一下他们。”教会的骑士团长杰拉德说,“他们的基础已经足够扎实,也该是到了发光的时候了!”

    雪花虽然不是隋雄的信徒,却也出了一份大力,她只身前往位于主位面大陆东北部的群龙山脉,拜见了巨龙的长老们,通过申请得到了谒见龙皇陛下的机会。通过这位所有龙族的总帅,为隋雄和龙族诸神牵针引线,让双方达成了一个临时的盟约。

    龙族和奥秘之主的关系一向不好,如果能够有机会给奥秘之主制造一点麻烦,诸位龙神不介意出手一战。

    同样愿意出手的还有兽人诸神和人类诸神,这两大神系早已对奥秘之主独霸智慧魔法两大神职的做法深怀不满,莫拉尼和维耶稍一游说,两个神系就答应了隋雄,只要隋雄能够顶住奥秘之主的第一波攻势,祂们便会两边夹攻,争取将这位诸神之中的顶级强者直接打到陨落!

    至于正在逐步统一整个主位面海洋的人鱼公主,更是明确表示,只要隋雄需要,祂随时带着从神们来助战——不是敲敲边鼓,也不是帮忙牵制,祂们会和隋雄并肩作战,一起刚正面!

    反倒是正义之神很苦恼,整天唉声叹气。

    “兄弟啊……这事我真没办法帮你!”他无奈地说,“龙族、兽人、人类,这三个神系都是中立偏邪恶甚至直接就是邪恶方向的,反倒是奥秘之主是中立偏向善良方向的。我的神职束缚着我,不能帮助邪恶去对抗善良啊……”

    对此隋雄完全能够理解和接受,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是正义之神居然会帮助邪恶的神祇对抗善良神祇,那“正义”又从何说起呢?

    不过,虽然不能直接出手,但正义之神多少还是出了一份力气——祂去拜会了奥秘之主,试图劝说这位和自己同一层次的强者,不要为难自己的兄弟。

    奥秘之主很和气地接待了祂,但最终没有给出任何承诺。

    看得出来,这位强大的神祇主意已定,无论有多少阻碍,有多少麻烦,也不能让祂改变决定。

    这场战争的到来,已经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未完待续。)

第六十四章

    相对虚空假面教会的一级战备,奥秘之主和祂的信徒们却并没表现出什么要战斗的意思,显得相当平和。该吃的吃,该睡的睡,大有“任他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的气魄,似乎完全没把虚空假面教会,以及和隋雄秘密结盟的各个神祇放在眼里。

    这让隋雄感觉很复杂,既有被小看了的恼怒,更多的却是稍稍的放松。

    能够不打仗的话,还是不打为好啊!

    虽然大家都知道两个教会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两派神祇之间的大战只是迟早的事情,但能够拖一天,总好一天。

    这就像大家都知道人迟早是要死的,但有谁会因此年纪轻轻就去抹脖子?

    哦,还真有,神经病。

    隋雄不是神经病,所以他并不反对这暂时的和平。相反,他希望眼前这段和平能够更久一些。

    倒不是为了可以准备得跟充分——就算现在开打,他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准备不足的问题,他只是不想打仗而已。

    一边按兵不动,一边不想打仗,于是这场大家本以为会打得轰轰烈烈的大战就拖延了下来,大半年都迟迟不见动静。

    反倒是另外一件事情,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

    丰收女神教会和财富之神教会,打起来了。

    这件事严格来说跟隋雄还有点关系,正确地说是跟他教会的大祭司有关系。

    在加尔斯城的复兴过程中,作为执政官的莱昂.伊戈尔始终谨慎地保持和丰收女神教会的距离,并且一直在用各种小动作阻扰丰收女神教会在加尔斯城恢复影响力。与此同时。他大力加强和财富之神教会的联系,并且动用官方的力量。而财富之神教会在加尔斯城扩大影响。

    这其中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钱。

    当初加尔斯城战后完全是一片废墟。要从这一片废墟之中复兴一座城市,自然需要海量的金钱。这笔钱的数目大得惊人,就算把整个虚空假面教会的家底都搭进去也只是杯水车薪。在这种情况下,莱昂联系了财富之神教会,用官方教会的地位作为交换,换取了财富之神教会对于加尔斯城复兴的大力支持。

    财富之神教会算是主位面大陆上家底最为殷实的组织之一,远的不说,光是在达卡商盟和金币联邦这两个国家,它就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于占据了上层社会的主流。不过在蓝月亮王国,财富之神教会一直都没有能够很好地发展起来,上到财富之神本人,下到教会的各级祭司,都想要在这大陆之东有所作为。

    复兴加尔斯城,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

    于是财富之神教会不仅拿出了大量的钱财,还派出了不少精锐的战士和圣职者,组成了一支相当豪华的队伍,进驻加尔斯城。

    总的来说。双方的合作相当愉快。莱昂很好地把握着分寸,既让财富之神教会顺利扩大了影响,又没有被他们夺取主导权;而财富之神教会几次试探之后,发现没办法占到这位手段了得的传奇骑士的便宜。也就死了教权压倒政权的心思,专注于民间的影响力。

    这个合作,在风暴海外交商馆建立之后。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三方各取所需,都得到了很多的好处。

    然而有人笑就有人哭。财富之神教会笑了,就轮到丰收女神教会哭了。

    加尔斯城对丰收女神教会来说有着重要的地位。过去一直是类似于教会中枢的地方。尽管因为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导致整个教会中枢高层全军覆没,各地教会纷纷起了自立中央的心思,但不管怎么说,它在名义上的地位是不会变的。

    因为财富之神教会的关系,丰收女神教会在加尔斯城及其周边的影响力不断下降,信徒不断减少,最严重的时候甚至一度门可罗雀,对照曾经的繁荣,简直让教会的高层们想要喷血。

    他们当然生气,当然愤怒,当然怨恨。

    而他们怨恨的目标,首先是卑鄙的执政官——然而执政官孤家寡人,信仰的又是一个跟他一样没什么影响力的大水母,想报复都找不到什么目标。

    于是他们就顺理成章地把怨恨放到了第二目标上,也就是财富之神教会。

    双方先是争执,后来吵架,再后来不断发生小摩擦,最后爆发了激烈的流血冲突。

    这一打,丰收女神教会顿时就吃了亏。

    别忘了,他们教会的中枢高层已经在那一战里面死了个精光,虽然还有不少高手在,但不是不想要为加尔斯教会出力,就是能力严重偏科。

    相比之下,财富之神的加尔斯教会却是一群精锐中的精锐,光传奇高手就有两位。

    双方几次交手,丰收女神教会都吃了亏,连加尔斯城教会的主祭都在一次“意外”里面送了命。

    丰收女神顿时怒了,降下神谕,责令各地教会选拔精英,前往加尔斯城和财富之神教会一争长短,就算不把教权抢回来,起码也要挣回面子。

    然而祂能降下神谕选拔精英,财富之神就不能吗?

    为了让精英们尽快抵达加尔斯,财富之神甚至特地拜访了隋雄,给了若干好处,借用了虚空假面教会遍布大陆各处的传送门。

    不仅如此,财富之神还跑去跟阴谋之神与虎谋皮了一回,让这背地里面捅刀子的专家帮祂掩盖了神力侦察。

    于是等到双方正式动手的时候,面对着气势汹汹的丰收女神教会精英们,财富之神教会站出来的是一群不仅人数比他们多得多,实力比他们强得多,装备更是豪华到简直连牙齿都配备精金牙套的变态队伍。

    一场恶战,丰收女神教会的精英死了个精光,连灵魂都被阴谋之神截了胡——这是祂当初跟财富之神商量好的,但凡死在这一战里面的丰收女神信徒,灵魂都归祂。

    经过这次打击,整个主位面的丰收女神教会顿时元气大伤,没有五十年别想恢复过来。

    于是,丰收女神终于按捺不住了。

    于是,金币联邦和达卡商盟,今年的农作物收成,简直堪称悲剧,而他们周边的国家则风调雨顺,一亩田少说也多收了三成以上,真是超乎想象的大丰收!

    尽管财富之神在万神殿把丰收女神大骂了一通,但丰收女神这个擦边球打得很溜,她并没有刻意让金币联邦和达卡商盟歉收,只是向其周边地区大量倾注神力,甚至于把两国本该有的份额都扔到旁边的国家去了。

    于是,饥荒就发生了。

    “老斧头”酒馆的大厨隋雄,或者说穿越者隋雄mk4,倚着厚重的木门,忧愁地看着那些面有菜色的饥民们。

    这些饥民几乎都是农民,今年收成不好,但贵族的税收可没半点减免。交了税之后,他们就连口粮都不能保证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只有向商人借贷。然而大多数的借贷都被拒绝了——商人们是很冷酷也很精明的,一眼就看出这些农民们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榨取,才不会在他们身上浪费哪怕一个铜子儿呢!

    缺乏食物的农民们把家里所有能卖的东西几乎都卖了,却还是没办法买到足够的食物,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都拖家带口地往城镇集中,因为不少善神教会都会施舍食物。

    善神教会能够施舍的食物并不多,对于庞大的饥民群体来说只能算聊胜于无。可对于这些已经一贫如洗的穷人们来说,这是他们活下去的最后希望。

    隋雄忧郁地看着这一切,他简直可以想象等到冬末初春的时候,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他学的是美术而不是历史,但北宋郑侠和民国蒋兆和的两幅《流民图》,乃是中国绘画史上浓墨重彩的事情,一个科班出身的画家要是连这事都不知道,那他定然是个水货,还是最劣质的那种!

    隋雄不算画坛精英,可好歹也是正正经经学完了整个大学课程的。《流民图》的景象,相应的那些记载和故事,此刻都在他的心中浮现了出来。

    “老板,咱们不能想点办法,为他们做点什么吗?”他闷闷地回到酒馆里面,对老板说,“这样下去,最多两个月之后,就是饿殍遍野啊!”

    满脸络腮胡子的老板深深地叹了口气,摇摇头。

    他不是铁石心肠,也想要为这些可怜的人们做点什么,但区区一个小酒馆,又能做得了什么呢?

    这段时间,他已经把食品的价格降到了成本价,完全就不赚钱了,每天面包什么的刚出炉就被抢购一空。

    他能够做的,也只有这样了。

    “对了,老板你不是冒险者出身的吗?我记得你还有个很不错的十字弩,对吧?”隋雄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问。

    老板点点头,不明白他的意思。

    “那么把你的十字弩借我吧,我带几个身强力壮的人去打点猎。”

    “你疯了!”老板吓了一跳,大骂,“山林里面的一切都属于领主,偷猎是要被绞死的!”

    “绞死饿死都是死,有很大区别吗?”隋雄有些讥讽地笑了,“不管怎么说,总不能让他们被饿死啊……”(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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