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真是……超乎想象!”
虚空假面教会的核心成员们组成了一支冒险小队,漫步在巨大的地下迷宫之中,不时啧啧称奇。
那些战斗力低微的魔物们当然不可能对他们造成威胁——在感觉到三条巨龙身上散发出的威势之后,它们都已经狼奔豕突地逃跑了,一路走来,大家几乎就没见到魔物的踪影。
这让他们可以把精神放在建筑物本身,仔细研究这座迷宫的设计,体会其中蕴含的文化底蕴。
“真不可思议!我感觉这个迷宫里面的各种建筑,气质上是完全相通的。”艺术造诣最深厚的雷感触尤深,“能够从中感受到一套完整的文化体系,大的小的,高贵的低贱的,善良的邪恶的,文雅的野蛮的,神圣的污秽的……应有尽有!简直不像是虚构出来的,倒像是真正把一个庞大文化的点点滴滴呈现出来,专门建造了这么一处遗迹!”
“是啊,多么壮观啊!”雪花仰起头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头顶的“星空”,那是用大大小小的发光矿石制作的星图,看起来简直犹如真正的星空一般,“总感觉这片星图也很特别,蕴含着某种可以和星相学对得上号的规律。”
隋雄呵呵地笑着,没向他们解释这套文化和那套星图的来源,飞到正在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左顾右盼的杰拉德旁边,问:“感觉怎么样?有趣吧?”
“嗯,很好看的景色,就是暗了点。”杰拉德说。“我倒是无所谓,但那些来旅游的人会不会看不清?”
“……这里的主题是探险啊。太明亮的话就没有探险的气氛了。”
杰拉德点了点头:“陛下说得对!”
隋雄看他那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心里不由得暗暗嘀咕:“这家伙真的懂什么叫‘气氛’吗?该不会我说什么。他都来一句‘陛下说得对’吧?这不跟沙师弟一样了……”
“帕林,你看怎么样?”他又问。
被从图书馆拖出来的帕林有些无精打采,掏出棒棒糖塞进嘴里,才算是恢复了一些精神。他环顾着周围的景象,然后说:“感觉有点沉重,如果让我一个人到这里来的话,我肯定不乐意!”
“是啊,或许只有那些想要寻求刺激的人,才会对这里感兴趣吧?”偷偷放下城主工作来旅游的奥莉安也如此觉得。“对于一般人来说,还是太阴沉了。”
“我觉得还好。”隐居的传奇强者,被隋雄暗地里取了个“扫地僧”外号的沃尓满不在乎地说,“只不过是气氛压抑罢了,这里的魔物都是些很弱小的,只要自己不找死,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当然不能让他们有危险。”隋雄笑着说,“这里说白了就是个游乐场啊,让人们享受一下刺激。最多受点小伤,就已经足够了。真正的生死危机什么的……危险就很难控制了。”
“是啊,要是真闹到有人死在里面,那就太麻烦了!”罗德连连点头。作为教会负责财务和对外交涉的人员,他一向秉承着“没事就是好事”的原则,不惹半点麻烦。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法师团团长撒旦思考问题的着眼点却和其他人不同,他闭上眼睛。细细体会着这里空气中的魔力浓度,然后饶有兴趣地说:“其实这里也是个不错的修炼场所。魔力浓度很高,而且负能量基本上都被排除掉了——陛下,我可以申请经常带那些见习法师们来修炼,顺便体会一下探险的气氛吗?”
“当然可以!”隋雄一挥手,很豪气地答应了,还附加了一句,“食宿全包!”
好吧,这话有点不着调,但虚空假面不着调的发言,大家也早就习惯了。
“真看不出是地下啊……”一向和大家闹别扭的霜豪气东走走西看看,忍不住感叹,“就像是在夜里的露天遗迹一样!”
“还是太亮了。”小懒虫霰打了个呵欠,“能再暗一点就好了……”
“不过呢,这地方真的很宽敞,而且前面有那么多的魔物,也不大可能会被打扰,只要找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把自己藏好的话……”她的声音越来越低,但眼睛却越来越亮,嘴角翘了起来,露出了可疑的笑容,
过了一会儿,她凑到隋雄身边,用从没有过的亲热语气说,“陛下,陛下,虚空假面陛下!您不觉得,这个迷宫里面还缺少点什么吗?”
隋雄疑惑地四处张望,又用灵魂感应搜索了整个迷宫,却没发现缺少什么东西。
“少什么?”他问。
霰神秘兮兮地笑了,小声说:“遗迹里面,难道不应该有个最强大的怪物吗?”
隋雄一愣,下意识地点头。
正如她所说,迷宫也好遗迹也罢,里面的怪物都应该有个首脑才对。
不过……在这里弄个首领型的怪物出来?那会让魔物们变得太强,给探险者们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毕竟……魔物可不是什么好说话的东西,就算用胡萝卜加大棒,强迫它们听话,也很难保证不发生意外。
一旦发生意外,探险者们立刻就会有生命危险!
“不方便啊!”他叹了口气,“这里不适合有太过强大的魔物啊!”
“很方便的!”霰笑嘻嘻地说,“可以有一条龙啊!”
龙?!
隋雄纳闷地看着她,见她指指自己,笑得很开心。
“你?!”
“是啊!我可以常住在这里,扮演这个迷宫的魔物首领嘛!”霰笑嘻嘻地说,“虽然年纪不大,可我也是巨龙啊。我住在这里,扮演魔物首领,不是很合适吗?”
“让一个小姑娘常年住在地下,不好吧……”
一直在老老实实充当听众的霜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哪里不好?我们岩龙本来就住在地下洞穴里面啊!”
隋雄这才反应过来,霰虽然此刻变成一个小女孩的模样,本质上可是一条岩龙。岩龙这种巨龙,本来就喜欢住在地下的岩洞里面,这迷宫的环境对她来说正合适。
“可是……你毕竟还是个小孩子,应该多吃饭多运动,好好学习,多到外面走走……”
“不要把我当小孩子看待!”霰怒了,“我都快一百岁了!”
“才一百岁而已,你们巨龙二百岁才算成年吧。”
“你又不是龙!管那么宽干什么!”
见霰似乎有些气急败坏的样子,隋雄越发纳闷。
怎么好端端的就生气了呢?
他看向霜,霜满脸笑容,一副看热闹的架势。
他叹了口气,看向雪花:“雪花,这究竟怎么回事啊?”
雪花手一挥,空中浮现出冰的小黑板,上面有一条小龙左顾右盼,然后钻到屋子的地下室里面,用杯子把自己一裹,呼呼大睡。
“霰这个家伙啊,是个小懒鬼。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找个地方睡觉,一次睡几天几夜都没问题。”
隋雄微微点头,这一点,他也是知道的。
黑板上,那条小龙被人拖出来,打着瞌睡挂着眼泪,站在柜台前面工作。
“这不用我多说吧?”
隋雄笑了,这幅画真传神!
小龙的前面,出现了一个深邃的地洞,地洞深处是一个庞大的房子。它快活地在房子里面蹦蹦跳跳,最后来到了角落上,不知道从哪里又拿出一条巨大的被子,盖在身上,又开始呼呼大睡。
“你看,这里又是地下,又足够宽敞,还没人打扰,不是个最好的睡觉的地方吗?”雪花笑着说,“反正真正能够来到她面前的探险者也没多少,就算来了,难道那些普通人还敢向巨龙挑战不成?”
隋雄连连点头,总算是明白了她的意思。
黑板上,小龙呼呼大睡,冒险者们蹑手蹑脚地从她旁边走过,然后到了酒馆里面,一个个喝着酒吹着牛,吐沫横飞。
不知何时,小龙身边多了一块牌子,牌子上还有一行字。
【努力工作中】
隋雄哈哈大笑,用触手揉着霰的头发:“你这个小懒虫!为了光明正大地睡懒觉,也真是挖空了心思!”
被当面拆穿小小计谋的霰顿时闹了个红脸,期期艾艾地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终于又忍不住恼羞成怒,张牙舞爪地大喊大叫起来。
迷宫里面一片喧闹,大家都笑得很开心。
但她的构思无疑是很好的,如果在这迷宫里面增加一条巨龙,绝对可以让探险者们获得完全不同的“惊险”体验。
而且……对于这个小懒虫来说,或许也只有这样的工作,才真正适合她吧。
所以经过讨论,这件事就定了下来。隋雄还当场就动手,给她改造了一间惟妙惟肖的龙穴。
那间龙穴外表看起来是一个洞穴的模样,墙壁和地面上到处都是战斗的痕迹,有刀剑枪戟,也有箭杆和弩矢,更有不少法术的痕迹,看起来就像是刚刚恶战过一场的样子。
龙穴的里面是个宽阔的大洞,靠近门口的地方依然有很多战斗的痕迹,内侧则有一大堆金币。金币堆的后面,可以通过一扇极为隐蔽的小门,进入一间虽然不豪华却很舒适的大屋,屋子里面没别的东西,就是一套温暖的被褥。
金币来自于隋雄的捐献,被褥则是霰从不离身的至宝。
当龙穴造好之后,霰欢呼一声,现出原形,跳出去趴在金币上。
“我就住在这里了!”她大声宣布,“哪里都不去!”(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
在巨大的地下里面里面转了一圈,饱览了异域风格的景观,参观团心满意足地走了——哦,还留下一个,正趴在金币堆上呼呼大睡,一边睡一边还在说梦话呢。
隋雄好奇地凑过去,听到的是带着后喉部回声的龙语,使用了通晓语言的能力,才知道是在嘀咕:“金币,金币,被褥,被褥……睡觉……”
“这闺女没救了!”他摇摇头,用一个结界将霰的龙威扩大范围,避免周围的魔物靠近,影响她睡觉。也让日后来探险的人可以早早发觉她的存在,不至于稀里糊涂一头撞到她的嘴边来。
虽然霰过去从没有吃过人,但睡迷糊了的情况下,谁说得准呢?而且就算不吃人吧,万一她被吵醒了,发个起床气,一口石化龙息喷出来,那该怎么办?
以霰的年龄和实力,她的石化龙息强度并不高,基本上一个合格的冒险者都该能顶得住。但到这迷宫里面来探险的,只是一群普通人啊!
设立好结界,隋雄想了想,又在结界边缘插了块牌子,写上“闲人免进内有猛犬”八个大字,这才心满意足地飞走了。
至于那些探险者们能不能看得懂简体汉字的问题,直接被他给忽略了。
地下的迷宫差不多就算是完工了,接下来是通往地上的通道,以及地上的游乐场建设。
罗德本想要让拓荒者们一起帮忙,但隋雄拒绝了他的建议。
“这很有趣。”他说,“我跟你说。建设……真的很有趣!”
罗德实在不明白做苦力究竟有趣在哪里,但转念一想。虚空假面陛下能够兴致勃勃地在地下建出那么大的一个迷宫来,或许祂老人家就喜欢玩砖头泥巴也不一定啊。
于是他就懂了。
从地上的游乐场到地下的迷宫。隋雄布置了三条通道。
一条是主入口,又宽又大,用一道极高极长的楼梯将地面和地下连贯起来。一级一级的台阶回环盘旋,绵延上百米,每隔大概十米有一个大厅,他预备将来可以安排一些各种辅助设施,比方说酒馆啊、饭店啊、训练场啊、休息室啊、图书馆啊……等等等等。
虽然地上也会有这类设施,但地上和地下的风格是截然不同的,可以用来营造“异域文化”的气氛。
第二条通道是一眼巨大的深井。足以容纳三人并行的螺旋楼梯一直向下,中央还有一根用来快速滑行的柱子,这是给那些挑战高难度的人们准备的,想要前往可能遇到霰的区域,必须从这里下去才行。
最后一条通道是一条极长的斜坡,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它平时用不着,只在关键时刻作为后备。
当然,除了这些正常的通道之外,还有两间传送室。巨大的固定传送阵既可以将使用者送到迷宫里面休息区的传送点,也可以让他们从那里传送回来。
不仅如此,当他们遭遇到巨大危险的时候,预先布置在他们身上的魔法就会生效。立刻将他们送回传送室,避免发生意外。
为了确保安全,传送室旁边有一间小小的神殿。可以提供急救服务。如果有哪个倒霉鬼不幸吓出心肌梗塞或者脑溢血,死在了迷宫里面。神殿也能够给他提供复活业务。
……当然,这是要收钱的。
三条通道和传送室的布置。又花费了隋雄不少时间,直到盛夏的时候,他才有空开始建设游乐场。
这个时候,虚空假面教会的信徒们已经在杰拉德的护送下,陆陆续续抵达了这座预定被建设成圣地的城镇。
因为来自地下的负能量已经被截断,地面上又被隋雄施法净化过了,此刻这片森林没有半点阴森的感觉。深褐色的泥土被厚厚的杂草覆盖,无论高大的树木还是低矮的杂草,都透出灰烬森林之中本不该出现的翠绿。更有一条清澈的小河流过这片森林,河水不像平常被污染的那样发出令人不愉快的铁锈味,反而含着一股芬芳的青草香。
不知何时,许多鸟兽也来到了这里。它们敏锐地发现了这块净土,在此筑巢,繁衍生息。每天早上,大家都在鸟叫声中醒来,晚上则和鹿一起睡觉。
即便没有隋雄特意下达的禁猎令,拓荒者们也不愿意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们。他们亲昵地称这些鸟兽为“邻居”,还向拓荒总管莉芙女士提出请愿,询问能否调整城市的布局,给这些鸟兽留下足够的生存空间。
从加尔斯城用传送阵抵达灰烬森林,由巡逻队队长转职成拓荒总管的莉芙很高兴地批准了这个请求。
她本以为自己会来到一处穷山恶水的地方,和粗鲁的冒险者、肮脏的劳工为伍,整天忙着与各种危险的魔物作战。却没想到居然是一片山清水秀的森林。
哦,“水秀”没错,“山青”好像不对,距离这里最近的一座山也在上百里外,那里天是灰的、地是黑的,连树木的叶子都带着一层黑气。
灰烬森林的恶名,即便是远在大陆彼端的她也早有耳闻。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出,虚空假面陛下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在这恐怖的黑森林里面,开辟出这样一片人间净土?
不过她并没有跑去游乐场工地,找整天忙着玩异界真人版“我的世界”的隋雄询问,而是将这个问题藏在了心里,专心工作。
虚空假面陛下派出使者,在她们最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而且她的老师也是陛下的信徒——据说还是大主祭,真是奇怪,为什么不是骑士团长而是大主祭呢?老师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圣职者啊……
综合种种因素,她觉得这位神祇是可以信赖的,自己理应将祂交付的任务好好完成。
这既是对虚空假面陛下的报答,也是对老师的报答,更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不辱没父亲毕生所学的大好机会!
她可记得父亲私下里偶尔会忧郁叹息,感叹学了许多治理国家管理民众的本领,却没有机会实践。每当他单独教导女儿的时候,都会时不时地感叹一下。
现在,就是实践父亲教导的那些东西,看看它们究竟对不对,证明父亲究竟有没有当好领主能力的时候。
当然,她是绝对相信父亲的!
事实证明,帕恩骑士教给女儿的那套知识的确非常有用。即便是这次她要管理的人手比起之前的加尔斯巡逻队多出了很多,素质上也参差不齐,她还是很快就进入了状态,良好地维持了整个领地的秩序。
每天早上,她都会带着几个士兵巡视整个领地,听取开拓者们的意见,将发现的问题收集起来。午饭之后,她就会着手将问题一一解决,等到傍晚的时候,她会去找负责管理后勤的霜核对物资,确保整个领地的稳定供给。
让霜来看仓库,是她的建议。当时霜显得很不满意,甚至一度显出巨龙真身来威胁她。但莉芙爆发了惊人的勇气,面对巨龙的利齿毫不退让,最终霜终究不敢真的一口将她咬死,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当了这个库管。
但这个职务的确是很适合他,这个臭着脸的少年无论对谁都一副“你欠了我的钱,赶快还我”的表情,加上他身上散发出的淡淡龙威,以至于拓荒者们完全不敢跟他玩半点花样,就算是最老奸巨猾的老油条们,也不敢试图占巨龙的便宜。
他们可没有莉芙女士那样强大的神经,敢于跟愤怒的巨龙大眼瞪小眼,还是不要找死的好!
蒂格夫人负责农业的管理,她和一个早已言明只是打短工的德鲁伊“南”一起,用精灵法术和自然神术帮助农夫们开垦土地,播种农作物。
因为这里的泥土已经被很好地净化了,所以他们种的不是那种生长缓慢口味糟糕的“金藤”,而是一些块茎和谷物,还有蔬菜。
灰烬森林的泥土很肥沃,这些农作物都生长得很好。此刻正是盛夏,就算城镇地处北方,气温也还算温暖,种子播到土里,配合法术的效果,一两天就生根发芽,仅仅半个月之后,就是一片欣欣向荣。
“但这里的冬天会很冷。”南,那个名字奇怪的德鲁伊说,“我担心这些植物不能熬过寒冷的冬天。”
“放心,统治这里的神祇能够自由操纵寒气。到时候祂会将周围的寒气吸收,让这一带保持足够的温暖。”早已和杰拉德交流过,知道了这些讯息的蒂格夫人说,“如果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多留下来一段时间,亲眼看看。”
南摇摇头:“虽然是出于善良的目的,但这种违逆自然的行为终究还是和我们德鲁伊的信念相悖的,我还是不要留下比较好。”
他是个很固执的人,说到做到。在那年秋天,农作物丰收之后,他帮助农夫们完成了收割,就坚持说“合同已经结束”,告辞离去。
北地的秋天过得很快,感觉只是一眨眼的时间,初雪已经纷纷扬扬地落下。
灰烬森林的冬天,一如既往地早早来临了……(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章
冰天雪地之中,一圈极为稀薄、几乎看不清的白色光幕落下,化成一个巨大的半圆形罩子。
光罩外面的世界冰雪覆盖,山是白的、树是白的、大地是白的、流水是白的,灰烬森林仿佛褪去了平日里的阴沉,化为一片洁白的世界。
而光罩里面,虽然也有寒风、也有冰雪,比起外界来却要好得多。
静置的容器里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面;远离村庄的树顶上,堆积着少许洁白的积雪。仅此而已。
往光幕的内侧走去,气温还在慢慢升高。等抵达位于整个光幕中央的奇怪雕像时,已经温暖到连厚衣服都不用穿,简直就像是春末或者初秋一般。
一群孩童正在围绕这个雕像建立的广场上嬉戏,带头的正是小妮丝。她现在是这个新建城镇的孩子王,整天就带着小孩子们一起玩耍和学习,过得非常充实。
当然,她也时不时地抱怨一下,比方说抱怨那些小孩子不够聪明,很简单的东西也要教好几遍,再比方说使用法术什么的明明很容易,“咻”的一下就好了嘛,但他们就是学不会……
莉芙对此真是无话可说,她只能千叮呤万嘱咐,叮嘱妹妹绝对不能向小孩子们透露自己会变身这件事。
同时,她在心中也暗暗抱怨,虚空假面陛下诚然威能无穷,可做事这么的不靠谱啊!
小妮丝都还没懂事呢,教她法术也就罢了,怎么还教她变身这么厉害的本事!
这可是真冤枉隋雄了——变身是他教的没错。法术可不是,那是从蒂格夫人继承的种族天赋。
外界的寒冷并没有影响聚居地的生活。虽然一开始大家都常常跑到光罩边缘去观看雪景,啧啧称奇。但很快大家也就习惯了,那一成不变的雪白,看腻了也就这么回事。
于是生活又恢复了正常,就连田里的作物也没受到多大影响。
游乐场的工地上依旧热火朝天,隋雄挥舞着触手,快活地工作着。
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他总算是把游乐场的框架初步搭建了起来,邀请大家参观。
然而这次,除了杰拉德这个狂信徒之外。再没有谁支持他的设计。
“那个摩天轮是什么啊……巨大的车轮竖着旋转,太恐怖了!”雪花连连摇头,就连巨龙也受不了这种玩法。
“这算什么恐怖啊!那个过山车才是真恐怖!从一座山那么高直接摔下来,胆小的人当场就吓死了吧……”罗德脸色苍白,双腿还在发抖。
“你们这些恐怖都都差远了,依我说那个‘鬼屋’才是最恐怖的,走着走着不知道从哪里就冒出个东西来……我被吓得差点灵魂出窍啊!”帕林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要用手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那个流水道也很恐怖。”霜虽然故作镇定,但抽搐的脸皮出卖了他。“为什么小船在水里慢慢地划动,前面突然一个大浪砸过来!”
“那些会动的大怪兽雕像也很恐怖啊!”丝蒂尔将胸口拍得一颤一颤的,“我还在很有兴趣地研究它们呢,突然就动起来了。还喷出火来……哇!夜里要做噩梦啊!”
撒旦沉默不语,只是手指在微微颤抖。旁边阿凯恩苦笑着,不知道从哪里找出宁神药剂往嘴里倒。还顺手给惊魂未定的莉芙也倒了一杯。
“幸好母亲今天忙,没空过来。”她喝了一杯药剂。才总算是舒服了一些,低声说。“要是她来的话,肯定会带上小妮丝,到时候……我简直不敢想象!”
他们说得隋雄垂头丧气,最后还是雷轻轻拍拍他,安慰说:“其实这些东西也挺不错的,起码很有创意。陛下你看,我们三个就没被吓到。”
隋雄转头,杰拉德、沃尓和雷这三位传奇强者一脸淡定地站在那里。
“很有趣!真的!”杰拉德憨笑着说,“我觉得很好啊!真的很有趣!”
“偶尔可以挑战一下。”沃尓说,“有助于培养自我控制能力,对于精神修养颇有好处。”
隋雄深深地叹了口气,无语凝噎。
这个世界的人们,真是一群土包子!
无奈之下,他只好把自己辛苦搭建的游乐场推倒重来,施法把一切材料都变回原料,重新开始一点点搭建。
一边工作,他还一边安慰自己:“我这是在为gdp做贡献!现在房地产业这么低迷,就差炸楼房了……我这边提前就炸了,避免商品房库存……”
说着说着,他就唉声叹气起来。
“妈蛋!突然想起来我的房子才交了首付,我这一穿越,房子会不会被银行收回啊?会不会等到我回去,不仅无家可归,还背上了一屁股的债?”
“天哪……”
一直都想要回家的他,此刻真的有些犹豫起来。
这次重建游乐场,他决定使用一些比较温和的,不那么刺激的娱乐方式。什么旋转木马啊、欢乐茶杯啊、儿童弹床啊、轨道小火车啊、跷跷板啊、滑滑梯啊……
“感觉都是一些父母带着孩子玩的东西……我明明连女朋友都还没有呢……”
就在他忙碌的时候,这片尚未取名的聚居地也迎来了意料之外的访客,以至于他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去“接待”一下。
“这算是客人吗?”看着光罩外面那座缓缓移动的白色小山,他有些纳闷地说,“一座山也算是客人?我这里没准备给它娱乐的项目啊……”
“那不是山,是灰烬森林最厉害的几个传奇生物之一。”罗德说,“雪象王。”
雪象王,原本住在北方的冰原上,后来据说是和某个半神争夺神职的时候落败,一气之下远走他乡,住到了荒芜山脉西侧几乎最北边的地方。
它平时一动不动,犹如一座小山蹲在海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这次却又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突然挪了窝,跑到了这里来。
隋雄听完了罗德的介绍,纵身一跃,变成和雪象王差不多大小,缓缓飞到了它的面前。
“大象,你打算干啥啊?”他用意念问道,“我这里是给凡人居住的,可没准备适合你的项目。”
雪象王硕大的眼睛转动了一下,看向了空中漂浮的巨大水母。
它的意志也随之传了过来,不像隋雄的话语这么复杂,显得有些单调。
它只是好奇而已。
说来也巧,隋雄所选择的这个聚居地,差不多已经到了雪象王领地的边缘。传奇巨兽并不介意别人和自己分享领地,但它很好奇那位强大的生灵究竟在干什么?
先是钻到地下挖了很久,然后又在地上乒乒乓乓修建什么,还弄了个大光罩,在冰天雪地里面维持了一个地区的温暖……
当它发现隋雄把明明好像是建完了的东西稀里哗啦都砸了,又重新开始建设的时候,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好奇心,登门拜访。
隋雄被它问到了伤心的事情,忍不住长叹一声,向它诉苦起来。
“我的那些设计,明明很有趣的!玩嘛,不就是玩个刺激,玩个心跳吗?可他们全都不喜欢!”
巨兽沉默了许久,很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意见?
“别人的意见”这概念,实在让它不大理解。
隋雄愣住了,过了一会儿,轻轻用触手拍了拍巨象的脑袋。
“可怜的孩子,净长块头没长脑子……”
总的来说,隋雄和雪象王的交流还是亲切和愉快的,即便随后两只巨兽在附近的森林里面进行了一番直率而真诚的交流,打得地动山摇鼻青脸肿,也没有影响他们的友谊。
“啥?!您说友谊?!”莉芙目瞪口呆,看着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巨大水母,又看着蹒跚离去的巨大白象,感觉自己的耳朵似乎出了问题。
你们倆都把一大片森林打成平地了,这也算友谊的表现吗?
“当然是友谊!”跟杰拉德一起跑来参观,本想要助阵最后却成了纯看客的乔修笑着说,”我们北地汉子的风格就是这样,交朋友无非两种手段,拳头和烈酒。他们已经开始用拳头交流了,这就算是半个朋友了,什么时候再一起喝个酒,那就是生死之交。“
“北地人的生活方式,我真是看不懂……”莉芙摇摇头,无奈地说。
她最看不懂的,是这倆巨兽究竟哪里像北地人了?一只大象一只水母,怎么也用“以拳交友”这种见鬼的手段来交朋友?
这什么鬼画风啊!
雪象王的来访,让隋雄突然萌发了走亲访友的打算。他仔细想了想,发现自己来到灰烬森林这么久,还没拜访过附近的几位邻居,就决定暂且放下游乐场的工作,去找那些邻居们好好聊聊。
当然,这是一件大事,不能说走就走,所以他又花了一些时间,将整个结界加固了一番,又叮嘱大家不要让小孩子跑到工地玩耍,这才放下心来,踏上了旅途。
雪象王这边已经见过了,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第二个有固定居所的是住在灰烬森林深处,一个名为“骷髅吞噬者”约尼尔的传奇巨兽。
那是一个奇异的生灵,一个巨大的,强大的……烂泥怪。(未完待续。)
第二十四章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去登门拜访一个烂泥怪。”看着远处已经映入眼帘的灰色沼泽,隋雄只觉得有些好笑。
约尼尔是一个变异的软泥怪,居住在一片灰色大沼泽中。作为灰烬森林著名的传奇怪物,它有着独树一帜的外表和特立独行的性格,充满了“画风不同”的格调。
隋雄略微飞近一点,就看到了它的身影。那是一滩巨大的烂泥,匍匐在沼泽的中央。它浑身黝黑,黑得发亮,呈现出烂泥绝对不该有的金属光泽,而它身体下面的那片沼泽,则散发出一股怪异的气息,既不是腐臭也不是凶恶,更不是什么毒气,却像是……饥饿。
隋雄听说过约尼尔的事情,这个传奇怪物强大而且贪吃,但食谱却相当的奇妙——它不吃任何已知的活物,对粮食蔬菜鱼肉也毫无兴趣,它唯一感兴趣的东西,就是骨骼。
更加奇妙的是,灰烬森林的地下,埋藏着无穷无尽的骨骼。以至于每到夜里,就会出现大量的骷髅,疯狂攻击周围的任何活物。
所以白天的时候,约尼尔总是懒洋洋趴在地上睡觉,等到天色入夜而且肚子饿了,它就会分散成若干个烂泥怪四面出击,扫荡所有能够找到的骷髅,大快朵颐。
托它的福,在这灰烬森林的深处,居然存在一片没有骷髅活动的安全区。有不少生灵居住于此,其中一些有智慧的就将这只巨大的烂泥怪尊为守护神,为它在平时休息的沼泽里面修建了祭坛。收购魔兽的骨骼来作为祭品。
这些祭品的主要来源,就是龙吼镇。
作为以猎杀魔兽为主要财源的龙吼镇。当然不会缺乏魔兽的骨头。信仰约尼尔的智慧生物们收购了各种不同的骨头来祭祀,最终发现这位烂泥怪守护神对祭品的要求真是刚健朴实——骨头越大越好。越大它就越喜欢。
所以他们就把目光放在了那些大型魔兽上,以至于龙吼镇的猎人们都养成了习惯,如果猎杀了大型魔兽,就算辛苦一点麻烦一点,也要把它的骨头拆回来,或者直接整个儿拖回来算了。
老实说,那些生物既然已经穷到要依靠约尼尔才能生活,自然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财富来。但龙吼镇的猎人们大多是一群热情好客的人,只要不给自己带来太大的麻烦。他们愿意帮别人一把。
不仅如此,也还有一些试图帮助约尼尔的势力,不时给猎人们塞点钱,让他们帮帮那些人。
这其中,就有化名“极寒暴君”的雪花。
所以即便那些约尼尔的信徒们穷得身无长物,只能拿木头和一些并不稀罕的矿石来作为交易品,他们也还总是能够交换到不少东西,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
当渐渐接近约尼尔之后,隋雄缓缓降低高度。避免引起对方的敌视。但他显然想多了,阳光下的烂泥怪躺在几乎完全结了冰的沼泽里面,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动也不动。对他的到来完全视若无睹。
倒是地上有几个灰色的智慧生物拿起了武器,做出了戒备的姿势。
隋雄仔细打量着这些信仰约尼尔的生物,他们看起来和人类也颇为相似。但身体表面覆盖着灰黑色的灰土。这层灰土拥有特殊的魔法力量,能够很好地保持体温。使得他们在这冰天雪地里面也能正常地生活。
他们的下肢有些短,上肢则很长。看起来很怪异,头部虽然也有类似眼睛和嘴巴的结构,却看不到眼珠,只有两团涌动的泥浆,煞是怪异。
这种情况当然不是正常生物应该有的,事实上只有在靠近约尼尔的时候,他们才会变化成现在的模样。当他们远离约尼尔之后,就会变化成另外的模样——最常见的,是全身覆盖厚厚皮毛的野人。
一些厉害的法师们曾经抓住这种野人研究过,却发现他们的身体和血脉,本质上与人类并无很明显的差异。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奇异的现象,是因为他们距离约尼尔太近,受到了影响。
在这传奇巨兽的附近,“世界”本身已经被扭曲了,化为了它习惯的模样。那些居住在它附近的智慧生物们,也被它的力量扭曲,产生了奇异的变化。
这些智慧生物们并不强大,没有强大到足以对抗这种扭曲,所以他们根本无法发现自己的变化,在他们看来,无论接近或者远离约尼尔,自己都依然如故,没有什么变化。
即便是当他们在和龙吼镇居民的交流中,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长毛的野人,他们也不会感觉到不安或者担心,而是觉得这理所当然,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位魔法师曾经花钱买了几个奴隶,让他们去约尼尔身边居住一段时间,等他们发生变化之后,在设法将这变化解除。这个实验相当成功,然而那些奴隶们看着记录下来自己当初怪模怪样的影像,也并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妥。按照他们的说法,一切都很正常,完全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
那位魔法师终于没能按捺住熊熊燃烧的好奇之火,自己住到了约尼尔的身边。他给自己用了一大堆的防护法术,但并没有什么卵用,几个月后,他也变成了一个在约尼尔身边是怪物,在别处是长毛的野人。
好在他还有朋友,朋友们及时把他拉了回来,治好了他。
他的牺牲是值得的,经过这次的研究,魔法师们终于确定约尼尔周围的区域已经发生了类似“神国”的变化,这只超级巨大的烂泥怪其实已经初步拥有了类似神祇的威能。只是它的智能太低,无法实现从本质的蜕变——或者说这种蜕变的速度非常慢,慢到几乎观测不出来,所以才出现了这种奇异的现象。
隋雄当然对此也有些好奇,不过首先,他要和约尼尔的信徒们好好沟通一下,让他们相信自己不是敌人。
事实上,这很简单。
巨大的水母挥动触手,拿出了一条大得惊人的腿骨。
这骨头并非来自于什么魔兽,而是隋雄自己制作的。反正无非就是用各种矿物质和营养堆砌而已,和造房子也没什么区别。
然而对于那些约尼尔的信徒来说,这就是一份不折不扣的厚礼。他们顿时放下武器,欢喜地抚摸着这条横在地上都差不多跟他们一样高的巨大腿骨,啧啧赞叹。
“吾主会很喜欢这件礼物的!”一个似乎是首领的生物说,“远道而来的客人,安宁沼泽欢迎你!”
安宁沼泽,就是他们给这个区域取的名字。
这里的确很安全,只要你不介意变成怪物,整个身心都被扭曲的话。
隋雄当然不会被约尼尔的力量影响,他落在地上,缩小了体型,和那些根本就没发现自己究竟哪里不对劲的安宁沼泽居民们闲谈,又拿出食物来和他们分享。
这些居民们的食谱并没有如同约尼尔一般变得古怪,他们依然和普通生物一样吃喝。为了避免被无处不在的负能量污染食物和饮水,他们在地下挖掘储藏室,用购置的魔法材料制造能够屏蔽负能量的仓库,用以储藏。
这么做的成本不低,所以对他们来说,干净的食物和饮水是颇为珍贵的资源。冬天还好,森林里面树冠上的冰雪受到的污染很轻,完全可以作为可靠的水源。但食物就没办法了,只能靠收购。
隋雄拿出的这批食物是他特地绕了个圈,去海里捕捞的,数量颇为可观。对于这些生活比较穷苦的人们来说,称得上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他们高兴地点燃了篝火,唱啊跳啊,虽然动作很古怪甚至诡异,但那欢快之情却毫不作假。隋雄趴在附近的一截树桩上,看他们如此开心,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白天渐渐过去,当天色将晚的时候,约尼尔的信徒们使用各种工具,费力地将那根大得离奇的腿骨拖拽到了沼泽中一个简陋的祭坛上。因为祭坛不够大的缘故,他们只能将骨头的一边放上去。
做好这些之后,他们向约尼尔膜拜、祈祷,然后就钻进了地下的洞穴。
北地的冬夜严寒刺骨,就算是蒙受约尼尔的恩赐改变了形态也难以抵御。只有躲到相对温暖的地下,才能够熬过这漫漫寒夜。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整个白天一直趴着不动的巨大烂泥怪稍稍震动了一下,将一个白天积累在身上的冰块震碎,然后慢慢地蠕动着身体,改变了形状。
在它身体上部的中央,烂泥般的物质慢慢流动,汇聚成了类似人形的模样。但脑袋却像是一个巨大的章鱼,双臂也各是四条触手,看起来相当的怪异。
这怪异的生物和重新变回巨型浮空水母的隋雄对视了一会儿,发出了询问的意思。
那意志含糊不清,黏糊糊又软绵绵,好像胶水和烂泥混合的感觉,好在总算还能弄明白它的意思。
隋雄笑着,发出了友好的讯息,并且提示它注意祭坛上的巨大骨头。
当约尼尔注意到那巨大的骨头之后,它顿时发出了欢快的长啸。
就在它努力吭哧吭哧吃骨头的时候,隋雄又拿出了一根,并且表示自己还有更多。
于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烂泥怪,毫无自觉的安宁沼泽守护神,就这么轻易地被一堆大骨头给收买了。
当隋雄告辞离去的时候,这家伙学会了生平第一个除了本能之外的词汇。
朋友。(未完待续。)
第二十五章
居住在灰烬森林以及周边地区的传奇生物,大概有五个。
荒芜山脉最北端的雪象王,龙吼镇的极寒暴君,安宁沼泽的骷髅吞噬者,暗影魔王,以及死亡骑士格拉特。
前三个都有固定的地盘,但后两个则没有。暗影魔王还有一个大致的活动区域,死亡骑士干脆连明确的活动区域都没有,就是在灰烬森林里面毫无目标的到处转悠。
不止一位冒险者曾经和他近距离接触过,这位死亡骑士虽然是死灵,却完全没有普通死灵的暴戾和凶恶,他只是提着自己的头,骑着只剩骨架的骷髅马,整天呢喃着“我是谁”这类哲学问题。
然而遇到他绝对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会缠着每一个遇到的人,询问这种令人头晕眼花的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往哪里去?生命究竟是什么?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人的价值为何?等等等等……
他的问题一点也不蛋疼,然而却属于基本没人可以回答的。尤其他浑身缠绕着强烈的死亡灵光,常人只是被灵光触碰一下就会心惊胆战,就算是那些勇敢的冒险者们,在死亡灵光里面待久了也一样会吓得战战兢兢,在这种情况下,谁还能有足够的精力思考这些问题呢?
于是最后的结果多半是这些倒霉的人终于在精神和**的双重打击之下崩溃,一个个口吐白沫昏厥在地,其中很多人甚至会失去部分记忆,更有甚者还会留下后遗症。听到有人提问类似问题就发羊癫疯。
当然,也有些胆大不怕死的。被问到恼羞成怒拔刀相向,结果自然不言而喻——死亡骑士不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不代表他不能用武力解决问题。而且要说武力,这世界上能够比他更强的,至少在整个主位面,绝对不多。
隋雄回忆着这些资料,忍不住有些好笑。
这个死亡骑士还真是个有趣的人啊!
他在灰烬森林上空飞来飞去,寻找那孑然一身到处漫游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运气不够好的缘故,足足找了差不多半个月,才找到那位死亡骑士。
当时是一个昏暗的夜晚,无月无星。大雪纷飞。隋雄注意到有一个雪堆突然震动了一下,四分五裂,从里面走出了一匹骷髅战马,马背上骑着一个身穿破旧铠甲的骑士。
这位骑士脖子上面空空如也,但左手却抱着一个圆圆的东西,定睛一看是个头盔,再仔细一看,头盔里面还有个骷髅头。
“莫非这家伙是个大号骷髅兵?”
隋雄好奇地嘀咕着,缓缓缩小体型。变得跟一个人差不多大,然后朝着地面降落。
死亡骑士当然也注意到了他,抬头朝着天空看来。
说起来也怪,他明明没有头颅。但只是一转身一挺胸,隋雄却能够清楚地感觉到他在抬头凝视自己,煞是怪异。
“你好。我是住在附近的虚空假面。”隋雄飞到他的面前,笑呵呵地自我介绍。“前段时间比较忙,一直没空和邻居们打招呼。现在总算是有空了,当然要登门拜访——说起来死亡骑士老兄,你住的可真够偏僻的!我找了你很久啊!”
死亡骑士沉默了一下,问:“我是谁?”
“我是来跟你打招呼,不是讨论哲学问题的?”
“你是谁?”
“我是你邻居啊。”
“我是谁?”
“老兄你不会脑袋出问题了吧?怎么翻来覆去就这两句?”
“人为何要思考?”
“……我只是偶然路过,还没洗脸刷牙,不如等我洗个脸刷个牙,咱们一起去喝个酒吃个烤肉,酒足饭饱的时候,再讨论这些问题如何?”隋雄陪着笑说,“吃得饱饱的,躺在温暖的篝火旁边,讨论一些哲学问题权当催眠曲,这样不是挺好的嘛!”
“为什么要吃饭?为什么要在酒足饭饱的时候讨论这些问题?为什么还要睡觉?”
隋雄哪里敢回答,他可不想被这疯疯癫癫的家伙缠住!
“……那个,今天不早了,我还有笔生意要谈。”他说,“这样吧,我先走了,等我谈完了生意,再来陪你聊天。”
说完他纵身一跃,就要冲天飞去。却没料到死亡骑士右手突然伸出,朝着他虚空一握。
一道黑色的光芒从已经只剩骸骨的手上蔓延出来,抢在隋雄逃跑之前将他牢牢捆住,把彼此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要躲开?你明明并不忙。”
谎言被当面戳穿,即便是以水母大神那足以抵挡攻城巨弩的厚脸皮,也不由得闹了个大红脸。他傻笑两声,只得无奈地坐在空中,和死亡骑士攀谈起来。
跟死亡骑士聊天,绝对不是什么有趣的体验,这位死灵的思考方式相当呆板,几乎想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而且他总是在斤斤计较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反正就隋雄看来,诸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类问题,绝对是蛋疼人士才需要思考的。正常人琢磨这个,有什么用处?
然而死亡骑士就很在乎这些问题,他始终在这几个问题上纠缠不休,就算隋雄刻意引开话题,他也会在不久之后又回到这些问题上。
隋雄倒是也用诸如“从来处来,往去处去”这类方法搪塞,然而他毕竟不是和尚,无法详细解释什么叫“来处”什么叫“去处”,而他上大学时候学的那些哲学知识则早已还给老师,连一点点痕迹都没能剩下。
呃,或许本来就没什么痕迹,哲学这个科目,他好像压根就没能考过关,后来是老师大慈大悲,看全班平均分高达接近二十,无奈之下只要平时肯老老实实来上课的就都给了及格,才算让他蒙混过关……
和死亡骑士的这番交谈,真的让他伤透了脑筋。尤其这铁罐头性格固执得可怕,没问出答案来的话就死死纠缠,哪怕隋雄装死都没用。
隋雄被他足足纠缠了三四天,最后终于按捺不住,抡起触手拔出旁边一颗大树,狠狠地一棒子将他砸倒在地,又把大树和许多冰雪压在他身上,然后趁着他还没来得及挣扎出来,急匆匆地飞走了。
这些攻击对于死亡骑士当然不算什么,但这位传奇死灵并不以力量见长,等他从那一大堆东西里面爬出来的时候,隋雄早已去得远了。
巨大的水母在天空中疾驰,一边飞一边暗暗嘀咕:“真是精神病人思路广,弱智儿童欢乐多,这货究竟在想什么啊!以后我要离他远一点!”
他急急忙忙回到聚居地,乒乒乓乓做了个大木牌,竖在门口。
木牌上一行大字:神经病、破坏狂、死亡骑士,禁止入内!
做完这一切之后,隋雄才长长地出了口气,重新返回游乐场。
他本拟现在就复工,争取在来年春天的时候让游乐场开张,但却总觉得自己似乎忘掉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是什么呢?”巨大的水母用触手揉着不知道该不该算脑袋的部位,陷入了沉思。
过了许久,他终于想起自己究竟忽略了什么。
灰烬森林的诸位邻居里面,还有一位他没拜访过呢!
虽然那位邻居大概不会欢迎他的来访,但别家都去过了,只有这家不去,说出去岂不是他雄哥不懂礼貌不会做人厚此薄彼嘛!
隋雄是个说干就干的性子,当即准备了一份“厚礼”,然后分出一个化身,施展法术穿梭主位面的空间障壁,带着礼物抵达了目的地。
那是一处位于阴影界的隐蔽山谷,山谷中有一片乱七八糟的宫殿废墟,废墟里面一个红黑白绿相间的彩色人影正在剧烈蠕动,它努力挣扎着,想要把身体里面那些和“死亡”、“阴影”冲突的力量排除出去。
但是从各种颜色的混杂程度看来,它的努力收效甚微。
“哈罗!暗影魔王老弟!你过得还好吗?”隋雄很自来熟地飞过去,拿出自己的礼物,小心翼翼地放在它附近,“哥哥我最近混得不错,小有积蓄,看你如此落魄潦倒,我很同情你啊!”
“所以呢,我就带了一份礼物给你,相信你一定会喜欢!”
说完,他触手一挥,紧紧包裹的礼物骤然打开,而他自己则身影一闪,逃命似的返回了主位面。
那礼物本是个紧紧密封的盒子,此刻盒子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块坚固的留声石,束缚法阵消失的瞬间,留声石的力量就开始发作,将预先存进去的声音释放了出来。
只听一个欢快的声音放声歌唱:“……和爷爷唱唱跳跳你就不会老……”
暗影魔王怒吼一声,一脚把那留声石远远踢开,却没料到一下子触动了里面的机关,只见一个传送门迅速打开,然后一个骑着骷髅马的死亡骑士不急不慢地从传送门里面走了出来。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他看着暗影魔王,茫然地问道。
暗影魔王它愣了一下,立刻从那熟悉的相貌和更加熟悉的台词中,辨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这不就是当年逼得他混到要搬家,把家从绿雾森林搬到阴影界的超极碎嘴嘛!
于是它终于发出了一声绝望的惨叫。
“为什么在这里都会遇到你!”(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章
世界上最快乐的是什么事?
当然是欺负你的仇人!
隋雄的仇人不多,因为他奉行仇不过夜的原则,有矛盾当时就解决了。在他的仇人里面,目前依旧活蹦乱跳的,只有挨了他一记“如来神掌”,正趴在自家宫殿废墟里面慢慢恢复的暗夜魔王。
他现在已经多少恢复了一些力量,跑去让这个半死灵彻底灭亡也不是做不到,只是他已经决定把这家伙留给撒旦亲手消灭,所以才容忍这家伙活到现在。
只是……虽然不打死,可折腾它一下,那也无妨啊。
有格拉特的陪伴,想必暗影魔王的生活一定会很充实,或许能够充实到让它连养伤都忘了。
啊,那样的生活,是多么适合它啊!
“格啊格拉特,我是个好朋友,给你找了个好听众……”隋雄哼着小调,快活地在工地上忙碌起来。
因为心情很好的缘故,他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当春回大地,厚厚的冰雪开始消融,新游乐场的第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了。
因为上次的教训太过惨痛,所以这次他采取了分段施工的方法,整个工程分为三期,规模大大增加,但第一期的总工作量却减少了。
这第一期工程,主要是一些比较温和不刺激的项目,立足点就是让游客们能够放松和娱乐——地下迷宫探险已经足够刺激,的确是不需要更多的刺激项目了。
这次,大家对于新游乐场都纷纷给了好评。
雪花和丝蒂尔不约而同喜欢上了泡温泉。雪花觉得在带着硫磺味的温水里面泡着,有种回到妈妈身边的感觉。丝蒂尔则认为这样对皮肤好,可以提升自己的魅力。
沃尓对于那间收藏了许多奇异故事的图书馆饶有兴趣。在里面一泡就是几天,最后他很郁闷地出来,询问:“为什么里面很多好故事都只有一半?”
隋雄当然不好说自己是故意的,眼珠子一转就来了主意,解释说:“在某个遥远的国度,有一位用著名昏君戏弄人的故事做笔名的吟游诗人,他曾经说过‘最好的作品,就是没有结尾的作品,以便让读者永远牵肠挂肚’。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沃尓沉默了一下。问:“那个家伙后来是不是被人砍死了?”
“据我所知好像没有。”
“那个国度真和平。”沃尓深深地叹了口气,“要是让我遇到他,非要把他绑起来,先逼他把所有的作品都写完了,然后再一刀砍死!”
“这个可能性不大。”隋雄笑着说,“估计还没全写完,他就老死了。他可不像你,能够活很多很多年。”
“……生命真是无奈!”沃尓叹道,“我相信等他死了。一定会在冥界被读者们堵住,不把小说都写完,上天堂也好下地狱也罢,都此路不通!”
同样喜欢看书的还有奥莉安和帕林。不过奥莉安工作很忙,这次没能过来参观,帕林则完全被那些小说迷住了。喊也喊不出来。
大块头杰拉德的爱好与众不同,他居然很喜欢那些小孩子的娱乐项目。什么碰碰车啊、碰碰船啊、旋转木马啊、滑滑梯啊、跷跷板啊……为了能够玩得起来,他甚至特地找隋雄帮他施展法术。变成了一个小孩子,跟真正是小孩子的小妮丝玩得不亦乐乎。
“这是否说明他本质上其实还是个小孩子?”隋雄看着那个在各种儿童项目里面玩得大呼小叫的光头少年,忍不住自言自语。
“或许吧,人类是很古怪的。”
“你不去玩玩吗?你年纪也挺小的啊。”
霜严肃地撇撇嘴,表达了自己的不屑一顾:“我是一个骄傲的巨龙!不要把我当成那种长不大的傻瓜!”
“可你妹妹不就趴在金币堆上说梦话嘛……也没见她‘骄傲’到哪里去啊……”
“那是她蠢!”
但骄傲的青年龙也没能把他的骄傲维持很久,当隋雄特地制作的化身——胖胖的白衣服大厨师开始烤肉的时候,闻到香味的他终于忍耐不住,凑了过去。
吃了一串之后,他立刻霸占了最靠近烤肉架子的地方,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火焰上滋滋冒油,不断透出奇妙香气的肉串,一步也不肯离开。
“我要两百串!”他如此宣言,“在我吃完之前,谁敢来捣乱,我就一口咬死他!一并烤了!”
莉芙本来也想要凑过去吃上两串,看他红着眼睛凶恶的样子,只好遗憾地离开了。
但不久之后,她就在小甜品的店里安了家,愉快地将各种高热量的甜点扫进肚子。
“这些东西,吃多了会发胖。”隋雄严肃地警告她,“如果你不想要变成一个如同球一般只能滚着走路的超级大肥猪,就不能这么吃!”
莉芙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没关系,到时候我把身上的肥肉切掉就好。”她说,“伤口找丝蒂尔帮忙治疗就行,连疤痕都不会留下。”
……这算是魔幻版的抽脂手术吗?
隋雄无语,想不到在甜食的诱惑下,莉芙的脑子竟然转得这么快!
莉芙的母亲就比她矜持多了,她只是略微尝了一些甜点,微笑着表示“的确很有意思”,就去儿童游乐区了——小妮丝已经够让人担心的了,再加上那个思路简直跟长矛一样笔直的杰拉德,这两个人凑到一起,没有哪个母亲能安安心心在远处吃东西。
“哈哈!有趣!有趣!太有趣了!”撒旦两手各提着一把弹簧枪,对着成群的企鹅玩偶砰砰砰地开枪,打得它们东倒西歪,一边打一边哈哈大笑,笑声之中充满了压力释放的畅快。
隋雄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这“弹簧枪打企鹅”究竟哪里痛快了?
于是他默默记下:撒旦似乎摸到枪就会发狂,以后如果研究出枪械武器的话,务必不能交到他手上。
他左顾右盼,发现没看到罗德和雷的身影,一番寻找,才发现俩人坐在天文馆里面,在人造的浩瀚星空之中对酌。
“这感觉真是奇妙啊!”罗德说,“让我有一种整个生命都升华了的感觉!”
“是啊,只有神祇才能做出如此神奇的东西吧!”雷也由衷地赞叹,“我从没想过凡人也有能够有目睹如此美景的机会,更不要说在这种环境里面喝酒了……”
“有如此奇妙的景色佐餐,感觉连酒都变得更加香醇了。”罗德赞叹说,“好酒啊!”
“嗯,感觉比我当年在王宫里面喝的酒都更好。”
隋雄暗暗笑着离开了——那酒是他特制的,在蒸馏酒的基础上添加了果汁。和这个世界的酒比起来,味道更加的醇正,也更加的美味。
唯一的缺点,就是略微容易喝醉。
所以不久之后,教会的大主祭和外交大臣就成了两只呼呼大睡的醉猫,被目前还是临时工的乔修一肩膀一个,扛了出来。
“乔修,你觉得这里的景色怎么样?”隋雄对这位唯一没有去享受娱乐,认认真真等待任务的的蛮人大块头笑着问。
“很有趣。”乔修说,“我可以预想,会有很多人来玩。”
“是啊……一定会有很多很多游客的!”隋雄挥舞了一下触手,大声宣布,“我的目标,是十万游客!”
乔修震惊了,他仔细琢磨了这个数目,忍不住啧啧称奇。
“这不可能吧……太多了!”他说。
“这是理想!”隋雄义正辞严地说,“做人如果没有理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乔修又被震惊了,他仔细琢磨了这句话,目光渐渐明亮起来。
“您说得对!做人一定要有理想!”
隋雄点头:“是啊!做人要有理想才行!”
“那么,我的理想就是早日找到一群好女人,和我一起生下三百个孩子,重建我的部落!”
“三百个孩子?”隋雄愣住了,“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一点也不多!”乔修大声说,“我请教过专门的学者,学者说,要让一个部落能够稳定地延续和发展,需要的下限是三百人!考虑到可能有各种意外夭折的情况,或许要生四百到五百个孩子才行呢!”
“嚯!”隋雄看着他那斗志昂扬的模样,不由得升起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理想,简直是太雄伟了!简直犹如珠穆朗玛峰一样的雄伟啊!
“那你的理想目前实现得怎么样了?”他问。
“暂时还没找到愿意陪我一起生这么多孩子的女人。”乔修叹了口气,“不过我会继续努力的!”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难。”
“是啊,所以我要更加努力才行!”乔修说,“比方说,早日踏入传奇境界……只要我成为传奇强者,就可以有更加漫长的寿命,当然就能够繁育更多的后代……”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以繁育更多后代为目标,试图踏入传奇境界的人……”
“这是我的理想嘛!”乔修笑着说,“就像您说的,人没有理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隋雄哑然,没想到乔修会用这话来反驳自己。
他沉思许久,最后用触手轻轻拍拍乔修的肩膀。
“我们都要加油啊!”
一个月后,游乐场正式开始经营。(未完待续。)
更新推迟
人不在电脑前面,等我回到电脑前面,再更新。
……手动更新就是这个不方便!(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章
游乐场的第一位顾客并非凡人,而是一位神只。
“看起来好像挺不错的。”维耶很自来熟地跑到甜品店拿了一份甜点,又跑去饮料店拿了一份果酒,就着甜点喝果酒,边吃边赞,“很有新意!都是些我没见过的东西!”
隋雄漂浮在旁边,陪着祂一起游览,听他这么夸赞,不禁笑了起来:“请称呼我为‘富有新意的奥斯卡’!”
说着,他还把脑袋高高地昂起来,摆出不可一世的架势。
然而他忘了一件事——水母的身体差不多整个儿是个半圆,无论怎么昂首挺胸,其实都差不多。
“这烤肉也不错。”过了一会儿,他们来到了烤肉摊子,维耶饶有兴趣地吃了两串,赞叹不已,“虽然手艺比大厨们还要差一些,但这份新意无人能比!”
隋雄得意洋洋,作为美食之国的一份子,他对于厨艺也是颇有研究的。凭借神力的帮助,重现了那些在地球上被各个厨师流派作为秘密传承的调料,于是各种风味食品自然也就应运而生。
这座游乐场里面的各种餐饮全都是地球风格,小到路边摊子上的一杯水,大到餐厅里面的招牌菜,没有任何一样是这个世界的风格。
不仅如此,这游乐场的各种设施也完全是地球风格,一草一木都是隋雄精心打造,虽然动力系统截然不同,但无论外观还是使用体验,都和地球上的游乐场没什么区别。
如果非要找区别的话,那就是游乐场里面的工人们。和地球上截然不同。
地球的游乐场里面或许也有巨人,有半兽人。有精灵,有矮人……但肯定不会是真货。
然而在这个游乐场里面。看门的巨人是真的,巡逻的半兽人是真的,充当服务员的精灵和半精灵们是真的,几个当搬运工的矮人是真的,几处店里的侏儒厨师是真的,就连那个懒洋洋趴在角落上,时不时冲着天空喷一口火的巨龙都是真的——哦,不对,这个是假的。
“游乐场里面放条巨龙。真没问题吗?”维耶指着那只趴在假山旁边假寐的火龙,担心地问。
“应该没问题吧,又不是真的巨龙。”隋雄凑过去,冲着半睡半醒的红龙大叫,“法夫尼尔,你还好吗?”
如同小山一般的红色巨龙抬起头来,用一双充满了魅力的桃花眼看了看他,摇摇头:“不是很好,这套衣服穿着有点不舒服——我现在有点后悔跟你签订了十年的合同。”
“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吧。趴这儿什么都不做就能赚到钱,有什么不好的?”隋雄笑着说,“而且又不是整天都穿着这套,等下班就可以脱掉它了啊。”
巨龙没精打采地垂下头去。把脑袋埋在爪子里面。
“早知道这么无聊,我就不来了……”它的声音瓮声瓮气地从爪子下面传出来,“该死的吟游诗人。还说什么‘陛下说了,那会是世界上最有趣的游乐场。吸引世界上最有钱的那群人,附带着当然会有世界上最好的饭店、最好的赌场、最好的妓院……’结果是骗我来打工!还欢乐之神的信徒呢。他自己倒是欢乐了,把我给坑了!”
维耶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施展神力调查了一下,顿时忍俊不禁。
原来,这穿着人造龙皮外套冒充巨龙的,是一个名叫法夫尼尔的传奇生物,它有个绰号叫做“洒脱的大怪鸟”,虽然是只巨大的怪鸟,但它却热衷于变化成人类的模样,跑到各个繁华的城市里面狂赌烂嫖,每每丢下一箱子金币,然后吃喝玩乐若干天再扬长而去。最有名的事迹是曾经不止一次跑到着名的妓院去“包场”,大吃大喝大干几天几夜,干得妓女们都下不了床,才狂笑着现出原形一飞冲天。
作为驰名世界的“大玩家”,它这次却吃了大亏。
那吟游诗人是维耶的高级祭司,曾经从维耶这里得知虚空假面陛下正在灰烬森林里面建设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游乐场。于是一次在酒馆里面跟法夫尼尔闲聊的时候,就说到了这件事。
当时一人一鸟都喝得酩酊大醉,也不知道吹牛皮说了些什么,总之法夫尼尔就对这座游乐场充满了兴趣。
它一向自诩全大陆最会玩的人——哦,最会玩的鸟,听说有这么一个好去处,怎么可能不尝试一下呢?于是不顾辛苦,千山万水飞到灰烬森林,想要看看那游乐场是否真的这么有趣。
遗憾的是,它来到这里的时候,游乐场还没完工,所谓“最好的饭店、最好的赌场、最好的妓院”当然也压根不存在。
感觉自己被骗了的法夫尼尔满腔期待顿时化成了满腔怒火,想要大闹一场。结果被隋雄铁腕镇压,经过一番热情友好地磋商,最终它变成了游乐场的一位员工,平时的工作内容是穿上隋雄给它专门制作的红龙外套,伪装成一条凶恶的红龙,让游客们看一看摸一摸,时不时还要负责吼叫两声或者喷一下火,以营造气氛。
“你造假造得太有水平了!”维耶忍不住赞叹,“居然让一个传奇生物冒充红龙,而且那身龙皮做得跟真的一模一样!我一开始都被骗到了!”
隋雄哈哈大笑,十分得意。
造假能骗过神只,这本事真可谓出神入化。他琢磨着如果自己还能穿越回地球,光凭这造假技术,去卖个山寨手机盗版光盘什么的,就足够养家糊口了。
……不对,作为文化人,他可以学习张大千先生嘛,张先生年轻时代就是个造假高手,专门伪造各种古画,还喜欢在画里藏上自己的名字,以资证明。
只是谁也没想到。后来他造假的这些画,价值比起真迹居然也毫不逊色。甚至有赝品胜过正品的情况发生。
隋雄觉得,自己造假的本事。估摸着也能达到这个层次。
“说实话,你能建造这么一座宏伟的游乐场,倒也罢了;你能找到这么多奇奇怪怪的菜谱来,也不算很稀奇;真正让我觉得惊讶的,是你居然能够凑到这么多的奇妙的人物来。”一番游览之后,维耶坐在游乐场最高的餐厅观景台上,环顾着周围的景色,笑着说,“最奇妙的是。这些各具个性的人们都肯听你的,就连桀骜不驯的传奇生物们,竟然在这里老老实实地工作。”
游乐场的大门口,杰拉德抱着巨斧充当门卫,对路过的小孩子们露出憨厚的笑容;管理处的办公室里面,雪花正在怒斥一个笨笨的半兽人,不知道那家伙什么事情惹她生气了;图书馆里面,沃尓拿着扫帚正在斯条慢理地扫地,神情平静如古井无波;角落的火龙假山旁边。穿着火龙外衣的法夫尼尔还在碎碎念,抱怨自己的倒霉。
祂的神念继续扩展,很快看到了守在通往地下迷宫入口,将一个个好奇的访客劝走的丝蒂尔;然后又看到了坐在医疗室里面。正在编纂蘑菇图鉴的阿凯恩……
“没什么,只是普通的游乐场而已。”隋雄说。
“这游乐场可一点也不普通啊!”维耶意味深长地笑了。
当他告辞离去的时候,向隋雄承诺。会让信仰自己的吟游诗人们传播关于这座游乐场的故事,帮隋雄吸引游客。
然而……过了一个多月。游乐场的游客依然寥寥无几。
“为什么会这样呢?”隋雄看着雪花递给他的赤字报告,满心纳闷。“难道这个游乐场不有趣吗?”
“很有趣。”雪花说,“可是,太遥远了。”
“远?好酒不怕巷子深嘛!远一点算什么啊!秘法塔联邦那么远,还有很多人跑去学魔法呢!”
“学魔法是必要的,但来游乐场玩不是。”
隋雄无语了,叹了口气,又看着那刺眼的“亏损”字样,嘟囔:“明明所有物资都是自产的,为什么会亏损呢?哪怕只来一个人,也是净赚吧……”
“难道你以为找这么一大群人过来,就不需要发工资吗?”雪花冷冷地说,“就算是你的虔诚信徒们,也没理由为你无偿工作吧!”
隋雄又无语了,他咬牙切齿地看着那张写明各种开支的木板,眼睛死死盯着雪花特地注明的“亏损”两个大字,凌厉的目光犹如两把利剑,在木板上凿刻出了两个深深的凹槽。
然而这并不能改变问题,亏损依然还是亏损。
“我们要想办法,找更多的游客来!”他说。
但是,该怎么办呢?
经过一番思考,他决定在各个大国的首都都建设一个通往游乐场的传送门。
“喂!这成本太高了吧!”即便是冷静的巨龙,雪花也被他这疯狂的主意吓了一跳,“你知不知道建设固定传送门需要多少珍贵的物资啊!”
“没什么,我自己掏腰包!”
“可是,传送也是要花钱的啊!”
隋雄大笑三声:“这你就不懂了!我这个游乐场本来就是面对高端客户的,能玩得起地下城探险的人,又怎么会在乎区区一点传送费呢?”
“我还要再增加高端的项目,比方说专门为那些有钱的大佬们安排一批月精灵的服务生,一水儿的小姑娘,都穿高开叉的旗袍,头上还要戴兔耳朵,一个个见人就鞠躬;地面也要铺上红地毯,从传送门一直铺到地下城的入口;一路上还要改造,提升档次,提升品位……你猜猜,这么一搞,我要收他们多少钱?”
“每队一百金币?”
“三百金币,每人!”
“每人三百金币……也太多了吧!”
“这就是你不懂了!舍得花大价钱传送过来的,当然就舍得花大价钱玩!你看看那边那个趴在地上装火龙的,当初他可扛着一箱子金币过来呢……”
即便雪花再怎么质疑,怒火中烧而失去理智的隋雄也完全不理睬,他挥舞着触手,作出了这个疯狂的决定。(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章
制造固定的传送门,是一种奇异的魔法手艺,它包含魔法、工艺、炼金、法咒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一般来说,每一座传送门都是由一位至少高阶的法师领衔,一群中低级法师协助,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够最终建成。
建造这样一组传送门,需要首先在大地上寻找合适的地点,然后根据地点的坐标建立魔法道标。这个步骤十分复杂,牵涉到地理学和星相学,一般的学者如果没有在这些方面花费二十年以上的时间,几乎不可能做到这种事情。
魔法道标建立之后,需要分别建造两座传送门——两座暂时还没有传送能力的传送门。
这需要耗费大量的珍贵物资,拥有出色魔力传导性的昂贵金属被用来制作魔法阵的核心,而另一种坚硬无比的昂贵金属则被用来打造魔法阵的外壳。珍贵的宝石和各类材料在这中间只能充当辅料或者消耗品,金币如同流水一般哗哗地用掉。
因为魔法道标的存在时间有限,所以必须尽量抓紧时间,赶早不赶晚。为此加班加点是免不了的,睡眠多半要被迫取消,于是清醒药剂自然就成了必需品。这种透支身体的工作方法要放在地球上,绝对会被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工组织批到死,但此时却是必然的事情。
如果速度足够快,能够在两个魔法道标消散之前将两座传送门打造完毕,那么就可以通过一个复杂的仪式,将它们连贯在一起。从此这两道门就跨越千山万水。无视空间的阻隔,化天堑为通途。
从一边进去。就能够从另外一边出来——只要你能够支付传送所需的费用。
是的,传送门建成之后虽然能够通过汲取自然界的魔力而持续存在。但如果想要使用它的话,一般是需要自行补充魔力的。
厉害的法师当然可以自己支付这笔魔力,如果没这个本事的话,就只有找别的施法者帮忙。帮忙当然不会是无偿的,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
所以正如雪花担心的那样,建立传送门本身已经是一笔巨大的开销,使用传送门的开销也不可小看。成本高到这个地步,用传送门的方法来解决“偏僻”这个问题,未免有点得不偿失。
但隋雄可不听她的。他觉得这个主意很好,试想一下,在各个大型城市里面,每当人们想要出门旅游的时候,他们是会选择前往附近的森林里面,和危险的魔物们近距离接触呢?还是会选择前往游乐场,来一场刺激却绝对没有危险的探险之旅呢?
钱?钱这东西,对于富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没看到那只鸟都能扛着一箱子金币嘛……
他建造传送门的方法和一般的法师又有很大不同。他先是直接用材料构筑了传送门的原坯,然后开始分出一个个的分身,各自携带着这些传送门原坯前往各个国家的首都,打算在各国首都建立和位于游乐场的巨型传送门互相连接的小型传送门。
但他的计划一开始就遭到了挫折——各国统治者都拒绝在自己国都里面建立这样一座传送门。没有哪怕一个国家答应。
隋雄气得火冒三丈,但他觉得做人要讲道理,就退而求次。要求把传送门建在距离国都城外比较近的地方。
这一次,大多数的国家都答应了。却还是有个国家不答应,那是位于秘法塔联邦西部。名叫雷霆公国的小国家。
这个国家的统治者似乎有被迫害妄想症,总觉得敌人会通过传送门呼啸而来,一口气攻陷国都。任凭隋雄再怎么交涉,他们也绝不松口。
于是隋雄悻悻而去,两个月后,巨大的水母翩翩飞来,抡起触手,拆掉了雷霆公国国都的城墙。
这个过程中自然也发生了一些别的事情,比方说雷霆公国出动军队试图对抗这只恐怖的巨兽啊,比方说他们颁布巨大悬赏讨伐这怪异水母啊,又比方说雷霆公国的大公爵气得发了脑溢血驾崩啊……总而言之,都是一些和雄哥没关系的小事。
他就是在老老实实做了一些土木工作嘛,作为一只与世无争的工程水母,谁会跟他过不去呢?
“你说对吧?”他对被吊在空中,犹如钟摆一样晃来晃去的讨伐者们说,“我是这样的与人为善,这样的与世无争,这样的和蔼可亲,谁会忍心来伤害我呢?”
那些为了高额赏金而不顾危险来试图消灭恐怖大水母的冒险者们面如土色,一个个战战兢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隋雄倒也没有非要他们回答不可的意思,他专心致志地建造传送门,最后顺利地将其完成了。
至于为什么传送门的地基看起来这么奇怪?好像是王宫的大门来着?唉,这都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呐……
这件事情最后的结果,就是“不讲道理而且性格怪异的大水母”在全大陆凡人的国度里面出了名。大家都知道了这个奇异水母的存在,还多了不少跟他有关的传说故事。
在这些故事里面,隋雄要么扮演了极恶无道的反派大魔王角色,要么扮演了搞笑逗乐的小丑角色,再要么就是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角色……
“咦?这位朋友很有想法啊!”隋雄看着雷派人给他送来的那份资料,又看着伴随资料一起被送来的那个吟游诗人,饶有兴趣地点头称赞,“你的想法很有个性!很有创意!很不同凡响啊!”
在那份资料上清清楚楚地记着:吟游诗人修格,自称“修瓦里埃.冯.斯托洛夫斯基.弗朗茨”,在街头唱歌讲故事的时候,宣称“不讲道理的大水母”其实是一种名叫“翡翠海蜇”的特殊物种。如果能够把它吃掉的话,不仅可以得到永远的青春和无尽的寿命。还能从此金枪不倒雄风焕发,成为男人中的男人。
按照雷的本意。这种亵渎神明的家伙直接绑起来扔火堆里面烧掉算了。但卡莎莉城主觉得这个吟游诗人歌唱得很好,讲故事也讲得很有趣,人才难得。所以在她的建议下,雷暂时赦免了这家伙的火刑,改为押送到游乐场,由虚空假面陛下亲自判罚。
至于到时候他是会被生吞活剥呢?还是会被清蒸油炸呢?那都是自找的,活该!
隋雄却并不这么想,他的想法和卡莎莉大同小异——世上的聪明人多得是,会唱歌的也不少。但一个富有创新精神,敢于自创故事,而且为了编故事不怕死的人,就实在是太少了!
这就像在地球上,喜欢在网上编笑话段子的人很多,但敢于孜孜不倦专业编纂“缓则”故事的,就是极端少数了。
人才难得!尤其是这种脑浆少了一瓢的缺心眼人才,更是简直比大熊猫更加稀有啊!
所以最终这位修瓦里埃.冯.斯托洛夫斯基.弗朗茨——他的名字太长了,隋雄不顾他的抗议。在判决书上写了“修格”来代替——被判处长期劳役,他的劳役内容是,常住在游乐场里面,负责唱歌和讲故事。逗人们开心。
“我抗议!只有我自己开心了,我才能逗别人开心啊!”修格被绳子捆着,还被两个战士拿斧子架在脖子上。却依然挣扎着大喊大叫,“我是没办法在服劳役的情况下讲出让人开心的故事的!”
隋雄很为这家伙不怕死的精神赞叹。于是问:“那你要怎么样才能开心?”
修格顿时来了精神,说:“我需要可爱的女孩子!只有身边有可爱的女孩子。我才能够开心得起来!可爱的女孩子们越多,我就越开心!”
隋雄似笑非笑地扬了扬眉毛,下令:“把他带下去,交给乔修。记得把刚才我们之间的对话也一起告诉乔修。”
两位膀大腰圆的战士一左一右架起修格出去了,他们忠实地执行了隋雄的命令。
“你的想法很好!”乔修平静地听完了他们的叙述,微笑着对修格说,“我觉得你的想法完全正确,只是有个不值一提的小问题。”
“什么问题?”修格看着乔修那平静的笑容,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心里有点打鼓。
“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而你呢?迟到太多了!”乔修一把揪住修格的腰带,把这个被捆得跟粽子一样的吟游诗人犹如扛背包一般扛到背上,径直来到了趴在假山那里呼呼大睡的红龙旁边。
“法夫尼尔老兄,醒醒!我有个人要向你介绍一下!”
半睡半醒的“红龙”睁开了眼睛,先看看天色,然后不高兴地说:“你为什么不再等几个钟头呢?等太阳下山之后,我下班了,我们可以去酒馆里面慢慢聊。现在是我养精蓄锐的时间啊……”
乔修微微一笑,向法夫尼尔介绍了修格。
“哦?!”法夫尼尔听着他的介绍,身上慢慢腾起了恐怖的炽热气息,它用硕大的桃花眼瞪着修格,瞪得他战战兢兢,背后全是冷汗。
过了好一会儿,法夫尼尔缓缓地说:“八成熟。”
“八成熟是什么意思啊?”乔修还没来得及开口,修格已经失声大叫。
法夫尼尔没有理睬他,对乔修说:“——口感最好。”
它想了想,又说:“我可以分你一块肝脏,这个适合四成熟。”
“不要!为什么听起来好像是要吃我啊!”
乔修也没理睬修格的大喊大叫,沉思了一下,说:“这家伙有点脏,我去把他洗干净,怎么样?”
“不用那么麻烦,大水母教了我一招‘叫花鸡’,只要用湿润的烂泥把这家伙仔仔细细糊成一团,然后烧到通红,等自然冷却之后,就能够把脏东西连带着外皮一起用泥巴粘掉,剩下的都是熟肉。”
修格吓得魂不附体,他不是很怕死,但想到要被活生生做成“叫花吟游诗人”,就让他不寒而栗。
于是这家伙就屈服了,他换上了花里胡哨的长袍,把脸涂得跟个小丑似的,还在左脸上用油彩画了一个音符的图案,老老实实地表演着三弦琴和长笛,很快就成为了游乐场里面颇受欢迎的角色。(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游乐场已经颇为热闹。
迎着大门的主广场上,一群大人小孩围着穿着五颜六色长袍的修格听他表演。这家伙笑呵呵地先吹了一曲长笛,悠扬的笛声在广场上回荡,听得人心旷神怡;然后又清了清嗓子,弹奏着三弦琴,唱起了欢快的歌曲。
无论长笛的曲目还是三弦琴的歌谣,都是人们闻所未闻的,即便是最见多识广的人,也不曾在别的地方听到过。所以来倾听的不仅仅有一般的平民,也有几位学者模样的人们。其中还有人拿着一块木板,一边听一边用木炭在上面写写画画,把乐谱记下来。
这个世界并没有“版权”的概念,但对于原著作者的署名权还是有所保护的。如果有谁抄录了别人的书籍,或者是收集了别人的歌曲,却把原作者的名字抹掉甚或改成自己,那么也不用原作者去告他,文艺之神和典籍之神自然会找他麻烦,甚或连强大神力的魔法之神都会惩罚他——原因很简单,魔法之神的神职里面也包含知识这个部分,对于知识的尊重和保护,也是祂教义的一部分。
至于盗版牟利的问题,就这个世界落后的造纸和印刷水平,靠盗版能牟利?开玩笑吧!
但即便如此,隋雄也常常收到来自于学者和诗人们的申请,请求那些歌曲的作者许可他们在别的地方演奏这些作品。
对此他当然不反对,但却要求无论在哪里演奏,都必须先帮忙宣传一下游乐场。
这个要求很合情合理。大家都愿意接受,所以常常有远方的艺术爱好者听了翻版歌曲之后。千里迢迢跑到本国首都,然后从传送阵抵达游乐场。只为了听一听修格的原版。
不久之后,修格在某天和乔修、法夫尼尔一起喝得醉醺醺,躺在某个妓女床上呼呼大睡的时候,蒙受到了文艺之神的呼唤。
第二天早上,他神清气爽斗志昂扬地表示,修瓦里埃.冯.斯托洛夫斯基.弗朗茨先生因为在艺术传播方面的杰出贡献,得到了悠远之歌(文艺之神)的奖励,现在已经是一位高阶的冒险者!
说这话的时候,他很是斜着眼睛瞥了乔修几眼。大有不把这连名字都写不好的野蛮人放在眼里的意思。
乔修倒也不跟他计较,只是那天下班之后拖着他要他请客,一顿饭吃掉了他整个月的薪水,心疼得他哇哇大叫,却被大块头野蛮人铁钳子一般的大手狠狠镇压,毫无还手之力。
高阶吟游诗人固然厉害,但乔修可是高阶的野蛮人,一个吟游诗人被野蛮人抓住了,那还能有什么好下场?
化为人形的法夫尼尔一边享受着两个小姑娘的服侍。一边笑呵呵地看着乔修收拾着活宝,忍不住感叹:“修格这家伙,的确是有趣得很啊!”
同样见到了文艺之神的还有隋雄,双方就文艺的形式、艺术的发展、艺术家的培养和保护等等问题。亲切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取得了很多的共识。虽然就根本立场来说,依然停留在“赞赏”而非“支持”的地步。但终究还是达成了一份协议。
按照协议,未来一段时间。文艺之神会安排祂麾下的艺术家们来这里进修,祂的信徒们会来建设一间高级的剧场。并且在其中表演各种文艺节目。
作为交换,隋雄则会在必要的时候,为艺术家们提供庇护。只要没有犯下伤天害理的罪行,没有人能够在游乐场范围里面把任何一位艺术家抓走或者杀害。
这个协议让文艺之神非常满意,作为一位微弱神力的神祇,祂一向痛恨自己缺乏武力,不能在关键时刻给信徒们以力量上的庇护。而祂的教会也太过衰弱,甚至连像样的教会武力都没有。
对照看看吧,魔法之神的另外一位从神典籍之神,人家虽然也是微弱神力,可却有一支稳定的教会骑士团。虽然人数不多,可总算还是有的啊!
相比之下,虽然理论上每一个剧院都是文艺之神的殿堂,但祂连稳定的教会都没有,更别说教会骑士团了……
“你也是挺老资格的神了,怎么会连个稳定的教会都没有?”隋雄纳闷地问。
文艺之神化身的秀气少女长叹一声,说出了祂的苦衷。
文艺之神的信徒们大多是艺术家,其中又以贵族和冒险者居多。但冒险者居无定所,常常四处漂泊,养尊处优的贵族们或许愿意出钱,却不大可能为了神祇而出力。
虽然理论上说,有钱就能招募到人手。但自从贵族之神崛起之后,祂就对于贵族们支持其它教会的行为严加管束。在贵族之神教会的约束下,很多原本依靠着贵族们支持才能维持运作的教会都在逐渐瓦解,尤其以文艺之神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
祂的教会原本是依托于一个个剧院存在的,但这些剧院大多数其实是贵族们的产业,只有极少数才属于文艺之神教会。在贵族之神教会的打压下,首先是那些产权属于贵族们的剧院迅速转型,然后那些原本属于文艺之神教会的剧院也被排挤到难以维持,不得不一个个关门大吉。
不久之前,最后一个属于文艺之神教会的剧院也终于倒闭了。虽然对于以对艺术的热爱而维系的信仰来说,这并不是多么沉重的打击,但是对于教会来说,却犹如灭顶之灾一般。
所以当隋雄表示愿意为文艺之神的信徒们提供庇护,让他们在这里建立一个剧场,维持稳定的教会时,文艺之神真的是非常感动,也唏嘘不已。
“当年祂封神的时候,我还帮过祂一把呢……没想到最后结果却是这样……”
文艺之神的感叹,隋雄也就是听听而已——要说唏嘘,骑士之神才唏嘘呢,祂还能比那位人类最初的守护神更唏嘘么?
但对于文艺之神教会入驻游乐场这件事,他至少举七八条触手欢迎。
钱嘛,一个人是赚不完的。蛋糕做大了,大家一起吃,才是为人处事之道。
文艺之神的信徒们大多不难相处,多才多艺的他们的到来,对于提升整个游乐场的文化气氛大有帮助,也对改善游乐场在整个文明世界中的形象有很大的作用。
所以两位神祇最终愉快地达成了协议,隋雄还邀请文艺之神留下来吃顿便饭,可惜对方似乎有什么急事,匆匆忙忙走了。
但和另外一位神祇的交涉,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
科拉德玛,地下洞穴和地下遗迹之神,别名“地下的幽暗主宰”,中等神力。
这位神祇并非人类,而是一条太古时代的黑龙。它居住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幽暗洞穴之中,不断成长,最终踏入了神祇的领域,击杀了前代的洞穴之神,夺取了“地下洞穴”这个神职,又宣称自己是一切地下遗迹的主人,在漫长的岁月中确立了“地下遗迹”这个神职,在这两个神职的确立过程中,它大肆杀戮,不知道掀起了多少的腥风血雨。
现在,祂是已知的唯一拥有这两个神职的神祇,而祂的威能则早已超越于神职之上,在诸神之中属于公认的顶级强者。拥有接近各个神系神王的地位。
这可是一件很惊人的事情,要知道智慧生物里面,喜欢住在地下的为数不少。可即便是其中最为强势的矮人族,神系里面也只有“浅层洞穴、地下探索和采矿之神”,稍稍打了个擦边球,没有敢朝着科拉德玛的势力范围明目张胆地伸手。
这位神祇倒也爽快,连寒暄都没有,直接说清了自己的来意。
“那些幽深的地下洞穴,以及洞穴里面的遗迹,都是属于我的。”那个黑色皮肤的高瘦男子,黑龙神祇的化身,以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后进的晚辈,我不介意你利用它们来牟利,但你必须将我的圣徽悬挂在洞穴和遗迹之中,并且由我的信徒来管理它们。当然,向我献上的供奉,也是不可或缺的。”
隋雄沉默了一会儿,问:“既然你是洞穴之神,那么想必你也知道,这个地下迷宫是我亲手开凿的,迷宫里面的地下城是我亲手建造的,一砖一瓦都是我的劳动成果。如果你有意见的话,过去的几年里面,为什么不来向我提出?”
“我怎么会有意见?”科拉德玛挑了挑眉毛,疑惑地问,“我很高兴看到你的行为啊!”
“既然你对我开挖地下迷宫和建设地下城的行为没有意见,那你为什么现在又跳出来要争夺它?”隋雄皱起了眉毛,沉声说,“它是我的!”
“地下的洞穴和遗迹都属于我。”科拉德玛依旧满不在乎地说,“无论它们是怎么来的都不重要,所有的地下洞穴和遗迹,都是我的。”
隋雄深深地吸了口气,忍住胸中的怒火,问:“即使那是另外一位神祇亲手建造的也一样?”
“当然!”科拉德玛哈哈大笑,“对于你彰显我荣光的行为,我还是很满意的。我要表彰你……”
隋雄冷笑一声,也懒得听祂说完,一挥触手,周围的空间如同水波一般荡漾起来,科拉德玛的化身顿时犹如从炮膛里面射出去的炮弹,砰的一下被弹飞出去,也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哪儿来的个神经病……”把这讨嫌的家伙弹飞了,隋雄用触手揉着太阳穴,暗暗嘀咕,“真是人红是非多!挖个洞都能引出来一条叫嚣着宣示主权的土狗……”(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弹飞了洞穴之神科拉德玛的化身,隋雄心里终究还是有点不踏实,便和正义之神联系了一下,说了这件事。
“不用担心。”正义之神回答,“科拉德玛脑子有病的,你别跟祂一般见识就好。”
“但祂要是再来争夺地下迷宫的主权呢?”隋雄问。
“那就砍祂呗。”正义之神满不在乎地说。
“我担心打起来动静太大,我这里现在拖家带口的,一死死一片啊……”隋雄唉声叹气,忍不住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出手太快。
“……你担心自己的信徒,祂就不担心自己的化身吗?”正义之神哈哈大笑,“兄弟啊,你不能只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要学会换个角度。你前不久刚杀了风暴之神,杀了海洋女神,那条黑龙只是脑子有问题,可是又不傻。自己送上门被你砍,很好玩吗?”
隋雄依然有些担心:“但祂万一真的来呢?”
正义之神叹了口气,索性光芒一闪,一个化身出现在他的面前:“我跟你说,做人不能想那么多,想得越多顾虑就越多,顾虑多了就不够狠,你不够狠别人就要欺负你……人也罢,神也罢,归根究底还是要用刀子来说话的。”
隋雄沉默许久,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终究还是免不了担心。
“你现在这样下去可不行!”正义之神见他忧心忡忡的样子,皱眉说,“你太在乎这个游乐场和那些凡人了。牵挂这么多,很容易被人算计。”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又没办法不在乎他们。”
“出去走走吧。散散心。”正义之神说,“这边我先替你看着。科拉德玛要敢过来,塔伸手我就砍手,祂探脚我就剁脚,保证不会出事!”
隋雄想了想,叹了口气,问:“那我该去哪里散散心?”
“满主位面到处跑呗,以你的本事,只要不离开主位面,谁都奈何你不得。但要记住。万万不能让本体离开主位面,否则要杀你的就太多了,我恐怕都保不住你……”
“上次我离开主位面不是没出事吗?”
“就是上次惹的事啊!现在光我知道的,至少有二十个中等神力以上的神祇已经在关注你,不怀好意的占了一大半。有的是为了夺取你的力量,有的是为了将你封印甚至奴役……总之记住,千万不要离开主位面!”正义之神想了想,补充说,“阴影位面之类地方倒是可以去一下。诸如星界或者外层位面千万别去!”
“如果我不小心触发了传送阵呢?”
“那就往冥界去……不,直接往地狱或者深渊去!”正义之神说,“地狱的魔鬼们强大而且严厉,最讲规矩。没人敢在哪里惹是生非。只要你自己安分一点,在地狱就没什么危险。深渊那边乱成一锅粥,各种魔王君主之类你打我我打你。人头都打出狗脑子来。但面对神祇,它们就一致对外了。所以你只要伪装成魔王的样子,谁敢来找你麻烦。你就带着大批恶魔打他,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伪装成魔王的样子?怎么伪装?”
正义之神奸笑两声,传给隋雄一段意念,里面是一套奇妙的法术。
“这是我自创的法术,当年我被几个神系追杀的时候,就是靠这招在深渊里面混,才熬过了最艰难的那段岁月。”祂说,“这法术只有我会,连魔法之神都不会,绝对保密!”
隋雄这才完全放心,感谢之后,留下一个用以定位的化身,就悄悄离开了游乐场。
这次他当然不敢再以大水母的模样到处跑了,琢磨一番之后,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富态可掬的胖子,圆圆的脸上满是肥肉,眯着一对小眼睛,穿着一套马马虎虎还算得体的布衣,背着一个大背包,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商人的样子。
只是……混到连匹马都没有的商人,也真是惨到家了。
隋雄倒是没想这么多,迈开步子,优哉游哉地朝着东边走去。
他虽然变成了人类的模样,但可不是真的成了人类,一步跨出就是上百米的距离,身影不停地晃动,一会儿就走出了几十里。
好在这里足够偏僻,要是有人看到这景象,只怕不是从此怀疑自己的眼睛,就是吓得魂不附体。
隋雄只用了一个早上就走到了荒芜山脉,他仰视着这座以荒凉贫瘠和陡峭著称的山脉,平生第一次从人类的视角观察这里的景色。
“真够荒凉的!”看了许久,他喃喃自语,“竟然连一棵树都没有……”
荒芜山脉当然足够荒凉,隋雄在山里漫步,一路所见除了冰雪就是碎石,偶尔看到一些小草,就已经可算是难得的生命之绿,至于动物……魔兽算不算?
“啊呀呀……难道是我的变化太逼真,以至于被当成肥羊了吗?”看着那只突然从旁边石壁里面钻出来,整个脑袋张开成三瓣血盆大口的巨型蠕虫,隋雄忍不住笑着说,“算算也到了午饭时间,莫非你打算拿我当午饭?”
那只魔兽块头虽然大,但智力着实不高,怎么可能理解得了他的话?它满脑子都只有“眼前这东西是个好食物”的念头,血盆大口里面一声呼啸,径直冲了过来,冲着隋雄当头咬下。
看它那粗壮的身体和张开的大嘴,要是被咬上一口,别说脑袋,只怕上半身都要被给咬掉,甚或整个人就被这么咬住,直接给慢慢吞下去也不一定呢!
然而当那血盆大口咬下来的时候,隋雄的身体却猛地迸散,化为一只硕大无朋的嘴巴,一口将那魔兽整个吞了下去,就像是饭桌上的糖醋肉丝一般。一颗颗比人的身体更大的森森白牙略一咀嚼,浆汁四溅。
这只巨嘴略一蠕动。又重新变成了隋雄的样子,他脸色很不愉快。呸的一口,将一滩泥浆吐到了身边的地上。
“味道真差!简直就像是吃泥巴似的……”
施法变出许多净水漱口之后,隋雄的心情才算好了一点,继续在荒芜山脉之中跋涉。
日头偏西的时候,他走出了这座陡峭而荒凉的山脉,踏入了东部的大雪原。
此刻气候已经到初秋,气候还没开始寒冷,大雪原上尚未开始下雪。茫茫冻土上面,是一片片苔藓和低矮的杂草。一些特别抗寒的灌木稀稀拉拉地分布在这些苔藓和杂草之间。总算多了几分生机。
隋雄站在山坡上,注视着这片冻土荒原,他看到有不少生灵在其中繁衍,强者狩猎以养活自己和家人,弱者则一边逃跑、一边努力多生,用数量弥补质量的不足。他还看到了有人类活动的踪迹,大约是生活在这里的北地人——俗称野蛮人。
身影一闪,隋雄变化的大胖子以人类绝对不该有的速度踏上了荒原,沿着他看到的人类踪迹。一路走去。
走了一会儿,他眼睛一亮,恢复了正常人的步伐。
再过了一会儿,前方出现了一座小小的水塘。水塘旁边竖着几个帐篷,两三个年迈的北地人正在打理着东西,为晚饭和休息做准备。
他们远远看到了隋雄。朝着帐篷里面说了几句,就有个年轻人跑了出来。提着一根长矛朝着隋雄走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这年轻人大声说。“灰熊部落不欢迎来历不明的访客!”
隋雄见他一脸紧张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小伙子,别这么大火气。”他说,“你还在生病,要好好休息才行。”
那年轻人一愣,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
隋雄哈哈大笑——在他眼里,凡人的心理活动尚且能够被看穿,更不要说区区身体上的病痛了。
“我不仅能看出你在生病,我还能看出你生了什么病。”他说,“你应该是捡到死掉的野鹿,然后把它给吃了——但那鹿其实是吃了毒蘑菇给毒死的,你中了蘑菇毒。”
“咦?!”这年轻人更是惊讶,“我明明把它的内脏都扔掉了,而且肉也反复洗干净了,还烤得很彻底啊!”
“那种毒没这么容易弄干净的。”隋雄摇头,“不过你的身体很壮实,中毒也不深,所以最危险的阶段已经熬过去了。现在也就是时不时头晕乏力,再休息个四五天就好了。”
年轻人这才总算服了,收起长矛,低头行礼。
在这荒芜的冻土上,医生是极为受人尊敬的职业。这位胖胖的大叔虽然看起来不像个北地人,也不像是很勇猛的样子,但他的医术如此高明,那就值得尊敬。
隋雄笑呵呵地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身份,来到了这个灰熊部落。他倒也不吃白食,为部落的人们都诊治了一番。
他帮那个中毒的馋猫解了毒,帮年迈的老酋长治好了肩膀的风湿痛,帮一个曾在和魔兽战斗中伤了肺的牧民治好了咳嗽,还部落里面曾经的第一勇士接上了被魔兽利爪划断的左腿肌腱,让他摆脱了残疾,恢复了昔日的实力。
这些事情使得他在灰熊部落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如果套用游戏里面的声望系统,他大约已经成功地刷出了一个“崇拜”的声望来。
但隋雄是在走走看看散散心的,无意在这个北地人的部落里面久居,过了几天,等那位接受肌腱驳接手术的勇士初步恢复,他就告辞离去。
“您要去哪里呢?”馋猫恋恋不舍而又好奇地问。
隋雄笑着指了指东边略南的方向:“我要一路往东往南,穿过兽人们的帝国,穿越神圣天使王国,最后去死陨沙漠看看风景。”
“那可真够远的!”馋猫有些担心地感叹,“路上会很危险啊!”
隋雄笑了:“能有什么危险?我走在正路上,就没有危险。”(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沿着冻土荒原一路向东南,眼前的景色渐渐变得繁荣旺盛起来。
地上的苔藓越来越少,灌木和杂草则越来越多;草丛里面的生灵不仅数量增加了,种类更是千奇百怪;遇到北地人的次数也在增加,牧民们畜群规模同样在不断扩大。
当脚下的泥土终于不再是冻土的时候,隋雄看到了一道很清晰的线。
草原和冻土的分界线。
这是很奇妙的景象,仿佛天地间有那么一只无形的手,将这莽莽荒原一分为二,北方是贫瘠的冻土荒原,南方则是连绵不绝的大草原,从荒原到草原,往往只是几步的距离。
隋雄飞起在空中,出神地凝望着这壮观的景象,觉得心情都舒畅了很多。
他随手抓起身边的一大把杂草,用法术把它们变成了纸张,然后又将一段灌木变成了木炭,在上面涂画起来。
一口气画了大半个小时,一副风景素描已经跃然于纸上。
隋雄画的当然就是此刻他所看到的景象,因为力量的增强和感知的敏锐,他的画功不知不觉之间有了极大的长进,专心画画的时候还不觉得,等画好之后再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觉得这画简直可以放在学校里面当范本或者教科书什么的了……”看着自己的作品,他不由得嘀咕起来,“如果能够回到地球的话,或者我真的能直接当个画家吧?”
“到时候我就专门画各种风景,一幅画卖它两百万!”
他想想,又摇摇头:“两百万不可能,我又不认识混江湖的,人家又不用找我来帮忙洗钱,哪里可能发神经把巨款砸在我的画上……但二百万卖不到。二十万还是可以的话?再怎么差,起码也该有两万……”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
他当年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写网络小说,既是作者,也是读者。某天这位兄弟很愤慨地说。一个他喜欢的作者,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更新了。
“我都写了四十万字了,琢磨着他怎么也该写十四万字吧!十四万没有,起码也该有四万;四万没有,或者有四千,总算也更新个一两章……结果一看,他一章都没更新!我忍不住找他询问,才知道这混账每天忙着玩游戏和吃饭喝酒,总共才写了四个字!”
想起这段趣事。隋雄忍不住摇头微笑,对故乡又多思念了一分。
收起画纸,他踏着柔软的牧草,朝着草原深处走去。
这片草原被吟游诗人和学者叫作“蛮荒草原”,但平民和冒险者们更喜欢管它叫“大荒野”。这里是兽人和半兽人聚居的地方,也是整个主位面唯一的一个帝国所在。
兽人帝国。
称霸一方即可称王,统驭一族才能称帝,主位面很大、种族很多。但真正有资格称之为“帝”的,却只有两位。
一位是龙族之主。所有巨龙至少在名义上都臣服于他的半神强者,金龙皇帝。另一位则是兽人之主,统治整个大荒野的帝王,传奇强者,荒野皇帝。
整个主位面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兽人和一半以上的半兽人都居住在大荒野上,这里也是他们唯一有自己国家的地方。统治这片大荒野的是兽人帝国。每过一段时间,这些性格野蛮的家伙们就会因为资源的匮乏,或者更多只单纯出于对于暴力和鲜血的渴望,向东向南发动进攻。
在兽人帝国的东方是神圣天使王国,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国家。以对太阳神的信仰为国教。国内牧师的数量多得惊人,在战斗中拥有非同寻常的韧性,任凭兽人帝国怎么进攻,都能够牢牢地守住防线,从没被兽人们占过大便宜。
而兽人帝国的南方则是雄鹰王国,那是主位面最历史悠久的人类国家,国内武风昌盛,高手如云。这个国家也是少数推崇骑士之神信仰的国度,每三年一次的大陆骑士锦标赛总能吸引来自大陆各个地方的骑士们。无论是表演型的贵族骑士,还是实战型的冒险骑士,都能够凭借自己的本领获得荣誉。常常有人在这里一举成名,从默默无闻之辈,一下子就变成了驰名大陆的强者。
和一味采取守势的神圣天使王国不同,雄鹰王国面对兽人帝国毫不示弱,和他们打得有来有回。基本上每过三五年,他们就会发动大军,向着兽人帝国发动进攻。一方面是为了消除隐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彰显武力。
不过,自从十八年前那场“血染鹰冠”的********之后,雄鹰王国的高级骑士死伤甚多,即便已经经过了一代人,这份损失也没能完全弥补起来。最近这些年,他们在和兽人帝国的战争中一直处于下风,非常被动。
按照隋雄的计划,要等回头的路上才会路过雄鹰王国,现在他只是穿过兽人帝国,朝着神圣天使王国前进而已。
在草原上漫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当夜晚降临的时候,满天繁星就像点缀在巨大的罩子上,然后这罩子直接扣在苍茫大地上,能够清楚地看出星空和大地的分界线,简直犹如海平面一般。
夜晚是属于各种凶恶的野行类生物的,无论它们是猛兽、魔兽,还是兽人,都没什么区别。
反正不管是什么,总之都是以杀戮为主要职业的,差不多。
隋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将它和自己印象中地球的星空对照,试图寻找一些相似之处。但他找了半天,终于还是没能找到比较大的共同点,只能颓然叹了口气,随手把身边已经开始枯黄的野草变成一条草毯子,将身体裹了起来。
他并不惧怕寒冷,但裹个毯子才有睡觉的感觉嘛。
然而这一觉并没能睡多久,下半夜的时候他猛地感觉到有一个强大的东西正在靠近,便被惊醒了。
那让他感觉到有几许不安的强大气息,来自于一个穿着轻便半身甲的战士,他是一个兽人,正确地说是一个狮人,一头金色的鬃毛在星光下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把身边映得一片通明。他的肩上扛着一把大剑,剑上并没有什么复杂的装饰,但剑身透出的魔力光辉证明它绝非凡品,只是制造者不喜奢华罢了。
隋雄有些疑惑地感应这个狮人的气息,他总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的样子。
等这人走近了,他才猛地恍然大悟,笑着叫喊:“钢铁狮子,晚上好啊!”
“钢铁狮子”是蛮荒神系主神莫拉尼的别称,这位兽人出身的神祇是驰名大陆的游侠,最喜欢到处溜达抱打不平——跟正义之神有些相似,只是祂做事比正义之神靠谱多了,所以更受欢迎。
当初隋雄刚刚踏上陆地不久,就蒙受过祂的恩惠。当时如果不是祂出手庇护,面对暗夜神系的守护神无眠,隋雄多半是要吃个大亏的。
隋雄是个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的人,受了莫拉尼的恩惠之后他一直都想要报答,但这位钢铁狮子居无定所,跟正义之神一样总是到处闲逛,隋雄又还没有正式封神,无法通过万神殿去联系祂,所以只能等机会。
他的运气不错,现在就是个好机会!
然而让隋雄稍稍有点无奈的是,莫拉尼早就把当初的事情给忘掉了。
这些年来祂云游四方,做了许多行侠仗义抱打不平的事情,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也跟各种邪恶的东西较过很多次劲,区区一个灰烬森林里面小村子的事情,真不值得祂怎么往心里去。
但其实真正完全忘记,是不可能的。凡人都能用潜意识把自己平生见过的一切都记下来,神祇能够记忆的事情只会更多。
隋雄略微提醒一下,祂就想起了当初的事情,笑呵呵地和隋雄打招呼。
双方聊了一会儿,这位有些后知后觉的神祇就跟隋雄成了朋友。
祂性格豪爽而洒脱,说话也很直率,虽然稍稍有些缺乏礼仪,但却有一种纯真的魅力,让人很容易就相信祂的话。而祂施恩不求报答,甚至于不往心里记,这样高贵的品德,也让隋雄赞叹不已。
莫拉尼之前并没有将自己当初救下的那个倒霉水母和一战击杀两位神祇的强大自然神混为一谈,毕竟两者虽然都是水母,可差距实在太大,简直就像是木剑和铁剑,本质上都不一样。
当他们闲谈到隋雄这些年经历的时候,祂忍不住大吃一惊。
而当隋雄说起来自己在经营游乐场的时候,祂就更加吃惊,并且有了一个有趣的想法。
“你那个游乐场下方的迷宫,其实等于是个冒险者的训练基地,不是吗?”祂饶有兴趣地说,“那为什么不利用这个训练场,把你的教会骑士团培养出来呢?”
隋雄愣了一下,才发现自己的思维之中果然出现了盲点,忍不住干笑了几声。
“等我回去之后就弄吧……好在这事也不着急。”
莫拉尼微微点头,隋雄说得没错,对于神祇来说,实在没什么事情称得上着急。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让我的信徒也一起去地下迷宫接受训练吗?”祂说,“我的信徒们常常跟那些在地下混的家伙们发生矛盾,给他们做一些专项训练能大有帮助。”
“这有什么问题!包在我身上!”隋雄将胸脯拍得轰轰响,大包大揽,“包培训,包食宿,包学包会!”(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每一个神只都有神职和领域,前者是世界根源之力的衍生,后者是祂自身力量的掌握,想要得到神职,首先需要理解和掌握相应的力量,将这种掌握提升到足以触及世界根源的地步,在此基础上接受由此而衍生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得到世界的认可,从根源的高度掌握这种力量,由此产生神职。
就个人的角度来说,将力量提升到领域层次已经足够——比如说隋雄,他掌握着多种领域层次的力量,在和诸位神只的战斗中,这些力量都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并不担心被克制。但从神只权能的角度来说,唯有将力量提升到神职层次,才能够衍生由此而来的权能,从而通过信仰通道,授予信徒以特异的能力。
还是以隋雄来举例吧,他曾经授予信徒寒冰力量,那时候他自己亲自动手,点对点地传递力量。但如果他将将“寒冰”这种力量从领域层次提升到神职层次,那么每一位他的信徒都可以通过祈祷得到寒冰之力——只要他们足够虔诚,能够产生足够强度的信仰通道。
神只的神职一旦确立,信徒便能广泛地通过祈祷得到力量。既然得到了力量,自然就要运用,在这个过程中,麻烦常常随之而来。
莫拉尼的神职之中有“采矿”这一条,祂也是整个泛兽人神系里面唯一拥有这个神职的神只,所以很多兽人和半兽人的矿工都信仰他。采矿往往要深入地下挖掘矿脉,在这个过程中,免不了和地下的魔物发生冲突。虽然兽人们的黑暗视力很出色,但在地下工作和探险,光靠黑暗视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冲突之中,吃亏的多半是他们这一方。
这些矿工们都只是普通人。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面,不可能拥有堪比冒险者们的力量,所以如何对他们进行适当训练,让他们在地下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比较容易地逃生,一直是让莫拉尼头疼的问题。
祂也曾就这个问题和兽人神系里面的其他神只讨论过,然而兽人神只们对祂的担忧不以为然。
“死人有什么关系?反正小家伙们很能生的。”
“是啊。哪有采矿不死人的。”
“莫拉尼你想太多了,咱们又不是保姆!”
兽人神系的普遍立场是邪恶阵营,他们轻视生命而重视力量,将野蛮和凶恶视为勇武的象征,毫不在乎信徒的死伤。而莫拉尼和他麾下的蛮荒神系则是一群中立甚至善良阵营的神只,尊重生命是他们一致的态度。两种不同理念之间的冲突,让莫拉尼的担心在兽人诸神们看来,简直是愚蠢和软弱。
要不是这“钢铁狮子”着实能打,兽人诸神里面几乎没人能打得过祂。只怕他们甚至要嘲笑一番呢!
莫拉尼对这些同僚们彻底失望,一直在思考该怎么解决这种问题,直到今天,才有了办法。
祂可以组织信徒们去虚空假面游乐场的地下迷宫里面探个险,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和地下魔物们冲突的经验。虽然这经验相当的片面,但怎么也比一窍不通来得好!
不过,还有个问题需要解决。
“我的信徒们普遍不富裕……他们的训练费,我会想办法的。”想到钱的问题。强大的蛮荒神系主神也有些赧颜,“过几天我去外层位面找找看。找点金子什么的来。”
“谈钱就俗气了!”隋雄笑着摇头,“你当初帮我的时候,有没有谈钱?”
“咱们可以不谈钱,但信徒们不能不谈钱。”莫拉尼说,“你的游乐场总需要维护吧?维护的花费,工人的工资。包括为了安全而使用的传送费,这些都是要用钱的。”
隋雄被祂说得愣住了,仔细想了想,似乎还真是这么回事。
难怪之前生意不好的时候,雪花总是那么暴躁呢……
于是这事差不多就定了下来。莫拉尼出动蛮荒神系诸神的本体,前往外层位面寻找财富。而化身则在组织信徒们分批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接受地下探险训练。
这也亏了隋雄不惜工本打造了巨大的传送阵,诸神只需要从他那里得到传送阵密码,再让他开放相应的权限,就可以从主位面的任何地方激活传送,直接把信徒们送到游乐场去。
至于培训之后,他们也可以借助传送阵先抵达各处王都,再返回各自的矿区。
这个过程自然会产生巨大的花费,主要是会消耗海量的魔力。但对于神只们来说,魔力根本就不是问题。
敲定了这件事之后,隋雄和莫拉尼结伴而行,向这位热心的游侠请教关于管理信徒的知识。
管理信徒是诸神都要做的必修课,也是隋雄此前一直苦恼的问题。他觉得既然信徒们信仰了自己,向自己虔诚祈祷、祈求庇护,自己就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面保佑他们。但是这意味着他会被信徒们所束缚,日后和敌人发生冲突的时候难免束手束脚——就比方说那条脑子有问题的黑龙,如果不是正义之神出面,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应对那家伙可能的袭击。
正义之神对这个问题倒是满不在乎,因为祂根本不需要信徒。祂认为“正义”是暂时而非永恒的,当人们遭遇到必须选择的情况时,才会迸发正义的理念。而在大多数的时候,人们并不需要正义。所以祂的教义是“当人们需要正义,并且愿意为正义而付出牺牲的时候,我才会支持他们,予他们以维护正义的力量”。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该怎么办?
凉拌呗!祂的化身恰好在附近的话,就出手管一下。祂管不到的,那就算了。
“我虽然是正义之神,但我绝不会被道德束缚。”当隋雄向祂请教的时候,祂如此说道,“凡人的正当利益应该被维护,我的正当利益也一样应该被维护,这才是正义!如果为了凡人的利益而损害我的利益,那怎么能算是正义呢?”
说白了,他的态度就是四个字“好聚好散”,不追求长期的信仰,也不维持信徒和教会的组织。
所以祂才能潇洒地横行世界,任谁都拿祂没办法。
“那你的神国怎么办?圣灵们怎么安置?”隋雄问。
正义之神笑而不语,隋雄立刻就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连声道歉。
这是正义之神最大的秘密,也是和祂敌对的诸神们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怎么可能透露呢?
总之,从正义之神这边,隋雄学不到管理信徒的知识。而和他关系比较好的另外几位神只,也不是什么好老师。
救赎之神资历虽老,却是个老仆街。在漫长的岁月之中,祂从来就没能拥有过大量的信徒,而且祂也从没跟哪个神只起过纠纷,所以根本没考虑过这类问题。
海洋女神……那是个反面教材,就算祂的后继者人鱼公主也不懂怎么管理信徒,祂将这方面的事情完全放手交给了麾下的诸位半神,以及神国里面几位幸存的老圣灵,至于他们怎么做……呵呵,反正无非是那六字真言。
你办事,我放心。
隋雄倒是有心学祂,然而他手下实在没有那么厉害的人物。仅有的一个全才,现在挂着教会大主祭的名号,在别人那里当执政官呢。
莱昂自己倒是不止一次表示愿意回到游乐场这边来工作,但隋雄可不能答应——卡莎莉.莱利小姐不知道多少次向诸神祈祷,祈求哪位神只帮她保佑爱情。作为莱昂所信奉的神只,隋雄自己也不止一次收到她的祈祷过。
虽然他觉得莱昂似乎对那漂亮女孩没多大兴趣,但仔细想想莱昂这小子也已经三十好几了,要放在地球上绝对属于大龄青年黄金单身汉,怎么也到了该考虑成家立业的年纪。难得有个条件不错的姑娘倒追他,隋雄作为他的大哥,怎么能够拆自家兄弟的台呢?
所以他不仅没答应让莱昂回到游乐场,反而曾经偷偷制作了一瓶能够长保青春延缓衰老的神力药水,让卡莎莉能够青春常驻,好跟莱昂慢慢爱情长跑。
“一年不行就十年,十年不行就一百年……总之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在那笨小子之前老死的。”在美女城主的梦里,绿色大水母用触手大力拍着胸口,如此保证,“爱情的事情我帮不上忙,后勤保障就交给我吧!”
不知不觉之中,他就收获了一只相当铁杆的信徒。
莫拉尼听着他絮絮叨叨,不着边际的东聊西扯,脸上满是笑容。
自己这位新认识的朋友,平常过得很孤单吧……看祂偶尔遇到个能聊天的人就这么高兴,想必平时总是孤独地坐在神坛上,和信徒们有着深深的隔阂。
神只和凡人之间的巨大差异,让每一位想要和信徒亲热的神只都苦恼不已。为什么诸神往往结成神系?这其中自然有结盟互助的意思,但更多的其实只是一群孤独者抱团取暖罢了。
“奥斯卡,有兴趣加入蛮荒神系吗?”休息吃午饭的时候,祂饶有兴趣地问,“我无意管束或者控制谁,我们这个神系呢,主要只是方便大家聊天和沟通罢了。”
“看你的样子,我觉得……你需要一些可以经常聊天和沟通的朋友。”(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面对莫拉尼的邀请,隋雄有些迟疑,并没有立刻答应。
尽管按照莫拉尼的说法,这个蛮荒神系与其说是一个结构严密的组织,还不如说是个聊天交流的组织,没准神祇之间的交流频道都成了qq聊天群。
但他就是不怎么放心,总觉得有点不大靠谱。
莫拉尼也不催促,向他介绍起自己的朋友们来。
蛮荒神系的主神,或者说“蛮荒聊天群”的“群主”,就是莫拉尼本人。祂是个极为强大的战士,也是采矿和锻造的专家,在平常的闲聊中,祂的话很多,经常给大家讲各种新鲜事。
这也是因为祂整天到处流浪,见多识广,经常遇到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值得和大家分享。
蛮荒神系的成员目前有四个,除了主神莫拉尼之外,三位从神分别是肥沃之神,大蚯蚓卓更;泥涂之神,大鲶鱼;熊人的武士之神,墨。
这三位从神性格各异,卓更智力不高,但很喜欢说话,总是嗡嗡嗡说个没完,虽然说的多半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琐事;大鲶鱼不大喜欢说事情,但很热衷于对别人说的事情发表意见,虽然祂的意见多半只是一个简单的讯息;墨是这个神系里面仅次于莫拉尼的聪明人,也是个喜欢到处流浪的,但祂不大喜欢讲述自己流浪的经历,只是遇到了实在值得一提的事情——比方说某个地方有好酒,才会跟大家谈谈,平时扮演的是倾听者的角色。
“总感觉这个qq群不够热闹……才四个人。”隋雄心中暗暗嘀咕,又问起了传说中万神殿。
“万神殿是位于世界最内侧,贴近根源之处的奇妙所在。”莫拉尼说,“每一位神祇都可以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在其中显化一个分身。而且那里也不支持投入很多的力量,所以差不多属于非战斗区域。每一位神祇在那里都有属于自己的座位,大家经常讨论和争执,非常热闹。”
说着,他叹了口气:“可惜万神殿里面鱼龙混杂,各种阴谋诡计让人防不胜防。用来锻炼斗智的才能倒也罢了,一点也不适合不用脑子的轻松交流啊……”
“那么,如果我要在万神殿里面拥有一个座位,该怎么办呢?”
“简单,完成封神仪式,接受神职,就行了。”莫拉尼笑着说,“不过神职可是大事,不能马虎!我建议你第一个神职选择那种特别小范围的。比方说某某小种族的守护神之类,比较安全可靠。”
祂见隋雄有些不明白,就向隋雄详细解释了一番。
神祇封神之后,如果选择信仰方向,就需要得到稳定可靠的信仰来源。为此最好能够完全独占一个群体的信仰,以确保不至于断了信仰。
如何确保独占呢?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完全控制一个种族。
“怎么才能完全控制一个种族?”隋雄问,“这有点难啊……”
“说难其实也不难。”莫拉尼笑着说。“你自己创造一个种族,不就好了?”
隋雄愣了一下。好奇地问:“种族也可以自己创造?”
“当然可以,神祇自己创造种族,是很常见的事情啊。”莫拉尼说着手一指,在空中幻化出了一个熊人,只是和普通的熊人不同,他身上的颜色黑白相间。白色的躯干和脑袋,黑色的耳朵和四肢,最有趣的是那张脸,白皙的短绒毛之间夹杂着两圈黑色的眼眶,恰似挨了两拳。被打出了两个黑眼圈。
“这就是墨创造的种族,在熊人族的基础上稍作修改,称之为‘黑白熊人’。”
隋雄沉默了很久,问:“那位叫‘墨’的朋友……祂的本体是不是就是这样?”
“不是啊,祂的本体是一只白熊——至少当年是只白熊。”莫拉尼说,“后来祂封神了,想要自创一个种族。然而熊人里面本来就有白熊这一支,祂就在白熊的基础上稍稍修改了一下,创造了黑白熊——后来祂把自己的外貌也调整了,变成了这个样子。”
隋雄点了点头,暗暗把这事记在心上,打算有机会去跟这位黑白熊之神聊一聊。
毕竟……不管怎么看,这所谓的“黑白熊人”都跟熊猫大同小异,莫非这位神祇也是个穿越派的?或者是得到了来自地球的讯息?
莫拉尼的确是个健谈的人,一直滔滔不绝。但突然间,祂的脸色一变,向隋雄道了个歉,留下联系方式,便纵身一跃,化作一道金色的雷光冲天而去,想来是什么地方出了急事,必须立刻赶去处理。
隋雄目送祂远去,笑了笑,将那锅还在火上慢慢煮,俩人甚至都没来得及喝一口的肉汤端起来,也不问熟了没有,一口连汤带水喝得干干净净,收好炉灶,继续朝着前面漫步。
越往前走,草原上的牧草就越茂盛,牧民们的牛羊也越来越多。大约走了一天之后,他已经来到了草原的边缘,踏入了放牧和农耕夹杂的地区。
这里依然属于兽人帝国的领土,生活于此的都是一些性格相对温和,喜欢耕种的兽人。
比方说,隋雄临时居住的这个村子,就属于一群白色的猪人。
猪人是兽人里面最常被误解和歧视的种族,他们身材又矮又胖,长长的鼻子让他们看起来显得有些蠢笨,可事实上他们不仅不蠢,而且相当聪明,是主位面最首屈一指的农夫。
呃,这是说白猪人。
猪人有两个主要分支,一支就是看起来有点蠢的农耕种族白猪人,另一支则是看起来很凶恶实际上也的确很凶恶的游牧民族黑猪人。
和近亲白猪人相比,黑猪人普遍更加高大,孔武有力,身上的灰黑鬃毛又长又硬,尤其嘴巴里面伸出的两支长牙,简直就像是两把刀子。看起来非常的狰狞恐怖。
这个种族相当的好斗,最喜欢做的就是赶着猪群到处侵略。他们特有的野猪骑兵虽然不善于长途跋涉,但短距离的冲击力相当惊人,很少有人能够抵挡得住。
因为生活区域重叠的关系,白猪人成了黑猪人最常劫掠的对象。那些蛮横的家伙们从来不顾念什么同族之情,总是呼啦啦赶着他们的野猪在白猪人的田地里面呼啸而过。贪婪地掠夺白猪人的村庄,将储存的粮食抢劫一空,只留下欲哭无泪的农夫们相顾惨然。
白猪人当然也想过要抵抗,几乎每一个白猪人的村庄都有厚厚的围墙,篱笆更是内外几层,建造得犹如据马一般。但个体战力的巨大劣势,让他们的抵抗往往起不到什么作用,很多时候无非是惹火强盗,白挨了一顿打而已。
现在正是粮食成熟的季节。白猪人们一边加紧收割,从泥土里面将一块块球茎挖出来,储存到地窖里面,一边安排青壮年训练,同时加固防御。
毫无疑问,黑猪人强盗们随时都可能到来,不得不防。
隋雄本来只是路过,但当他发现这里的情况之后。就饶有兴趣地住了下来,想要看看这场猪人之间的战争。究竟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他并没有等很久,几天之后,当田里的农作物被收割得差不多的时候,呼啦啦的野猪群从草原的边缘出现,朝着这边袭来。
世界上会放牧野猪的只有黑猪人,所以当瞭望塔上的年轻白猪人看到野猪群的时候。就立刻敲响了警钟。
原本就很忙碌的村子立刻更加繁忙,青壮年们纷纷穿上木质的铠甲,拿起各种武器——主要都是木棒木槌什么的,在村子前面的篱笆后摆好了阵势,准备为了捍卫自己的劳动成果而战。
另外一边。野猪群的后面,是一群高大魁梧的黑色猪人,他们穿着皮质的铠甲,扛着明显比近亲大了一圈的木棒和木槌,骑在一只只肥头大耳的大野猪上,看起来精神抖擞,对胜利充满了信心。
野猪群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就来到村子前面。黑猪人的首领排众而出,一顿大喊大叫,总的来说就是让白猪人投降,老老实实交出粮食,可以免掉一顿好打。
白猪人村长当然不答应,怒吼着挥舞木槌,表示要决一死战。
于是战斗就开始了。
猪人们之间的战争的确很激烈,却跟惨烈无缘。双方都是皮粗肉厚的类型,使用的又都是木质的钝器,虽然那些棒子槌子打在身上,听声音就觉得很有份量,但对他们来说,其实也不算什么。
就看到棍棒齐飞锤子乱舞,两群猪人打得噼里啪啦,怒吼声惨叫声连成一片。但等了半天,却也没看到什么死伤。
隋雄搬了个凳子坐在村口,饶有兴趣地看着这场低水平的村庄级斗殴,还时不时地鼓个掌,叫两声好,俨然是那种最讨厌的吟游诗人。
一个黑猪人挥动木棒,将自己的对手打翻在地,狠狠地踩了几脚,又在脑袋上接连补了几下,总算将这个跟自己纠缠了半天对手打得爬不起来,正在得意洋洋地仰天长啸炫耀勇武,就看到了隋雄那可气的样子,顿时勃然大怒,抡着木棒就冲他来了。
“肥仔!说话小心点!”
隋雄听他这一说,不禁又笑了。
诚然,他变化的这个模样的确是很胖,可那个黑猪人难道就瘦到哪里去吗?看看他身上,每走一步肥肉都要颤动几下,简直可以去做减肥广告了!
当然,只能做“减肥前”的模特儿,减肥后的,大约只有请万能的ps大神出马才行。
黑猪人虽然胖,但速度并不慢,一会儿就冲到了隋雄的面前。抡起木棒,重重一击砸在他的脑门上。
只听得嘎啦一声,隋雄的脑袋顿时被砸得瘪了下去,宛若变成了一个“凹”字。
“啊?!”黑猪人愣住了,看看自己的棒子,茫然不解。
他也算是身经百战,却从没见过这种怪异的情况。
这时候,一条触手从下面伸过来,卷住了他的腿,把他一下子就扔了出去,正摔在之前被他打翻的白猪人旁边。
隋雄拍了拍脑袋,让它重新恢复正常,然后站了起来。
“打得真有趣。”他笑着说,“也算我一份,如何?”(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隋雄站起来的动作很平和,和普通人没有半点区别。
但他“站起来”这个动作却非常诡异。
因为,他整个人不仅越“站”越高,体型也在发生剧烈的变化,当他完全站定的时候,已经化成了一只比寻常屋子更高的猪头人。
和正在打得不可开交的猪人们不同,隋雄变的这个猪头人脑袋真的就是个猪头,身体却跟常人无异,俨然是一个顶着猪头的大胖子,看起来煞是怪异。
猪人们都呆住了,也不打了,一个个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我想想啊,该用什么兵器……”隋雄嘀咕着,眉头一挑,一脚跺下,身边的泥土蠕动着升起,化为一杆巨大的钉耙,九根利齿寒光闪烁,令人望而生畏。
他就这么提着钉耙,大摇大摆朝着正在激战的猪人们走去,一边走一边还笑呵呵地说:“看你们打得这么激情洋溢,我也有点手痒了,让我也凑点热闹怎么样?”
看着那巨大钉耙上的冷然寒光,黑猪人的首领忍不住大叫:“用利器是犯规的!我们猪人从不用利器!”
隋雄低头看了看,随手倒提钉耙,嘴巴猛的一张,整个脑袋都大了两倍,竟然将锋利的九齿送进了嘴里,吱嘎吱嘎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之后,再从嘴里拿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头木棒。
看着那比自己肥腰更粗的木棒,白猪人村长满脸的肥肉抖动了一下,咽了口吐沫。小生说:“这个太狠了……我们打仗不出人命的啊……”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们啰啰嗦嗦的究竟还打不打!”隋雄作恼怒状。深深地吸了口气,块头又大了一圈。抡起也跟着一起变大的木棒,一挥手就在地上砸了个大坑。
这下猪人们更慌了,白猪人村长和黑猪人首领对视一眼,一瞬间智力上升两百个百分点,无师自通掌握了用眼神对话的技巧,迅速取得了共识。
“不打了!”
“是啊!不打了!我们都是爱好和平的……”
在他们的带领下,刚才还打得热火朝天的两伙人直接扔掉了手里的各式武器,一个个勾肩搭背,也不管身边那个是不是害自己鼻青脸肿的罪魁祸首。纷纷裂开嘴,笑得宛若从游客手里抢了照相机的猴子。
隋雄大笑三声,随手一扔,将大木棒扔到路边,转眼变成一堆泥巴,自己则伸了个懒腰,转身朝着旅馆走去。
每走一步,他的身材就缩小一分,等来到旅馆门口的时候。又重新变回了进村时候那看似人畜无害的胖大叔。
“我睡觉去了。”他走进旅馆,却没急着回房,在门口停了一下,回头说。“为了庆祝和平以及丰收,你们不觉得应该开个晚会,大家唱唱跳跳吃吃喝喝。好好娱乐一下吗?”
于是他真的去睡觉了,而庆祝晚会也如期举行。
当隋雄被喧闹声吵醒的时候。从窗户向外看去,只见黑猪人和白猪人不知道为什么。又乱七八糟地打成了一团。宴会的篝火还在熊熊燃烧,架子上的烤肉已经快焦了,不时还能看到泼洒一地的汤汁和酒水,一片狼藉。
“这是怎么回事?”他不由得暗暗皱眉,“这些家伙好大的胆子!完全不把我的话放在眼里喽!”
他正想要出去怒斥这群混账,转念一想却没有出去,手一招,把一个被打翻在地哼哼唧唧爬不起来的白猪人抓到了房间里面,询问究竟。
“真不是我们的错!”那白猪人已经被打成了“青紫猪人”,嘴巴却颇为硬气,一直在强调都是黑猪人的错,村民们只是无辜的受害者。
按照他的说法,原本黑白两族就是世仇,这次虽然在隋雄的暴力压制下不打架了,但心中的怨气反而越积越多,宴会的时候,一个黑猪人大约是喝多了,就嘲笑白猪人们种田虽然是把好手,打架却是外行,这样下去简直跟猪一样,养肥了就要被人杀。
白猪人们怎么可能就这么忍气吞声,立刻反驳说黑猪人空长了块头,却不懂得生产。一年到头不是吃树根草皮,就是到同族这里来打秋风。可要说他们凶悍能打吧,其实也就是半吊子,每到春荒之际,总要在兽人们的圣战大军里面当炮灰,简直衰到听者伤心闻者落泪,死了都没人帮着收个尸——没准还要被人类切了当猪肉烤来吃……
“卧槽这谁啊!嘴巴忒毒!”隋雄听得暗暗咋舌,问,“于是就打起来了?”
“是啊,打起来了。”白猪人说,“那些不学好的家伙们本来就粗鲁没文化,整天只知道打架。没事都要找事的,找到了机会,怎么可能不大打出手!”
隋雄点了点头,手一挥,这白猪人顿时沉沉睡去。然后他又施法将一个黑猪人也抓到了房间里面来,询问究竟。
黑猪人的说法则和白猪人大相径庭,他说黑猪人本来就有吃饱了之后打打架,运动顺便消食的传统。但这种打斗只不过是消遣而已,当不得真。可卑鄙的白猪人们竟然趁着大家吃饱喝足没力气的时候大打出手,简直阴险卑鄙到了极点,活该一辈子没出息,成天只能跟泥巴打交道!
隋雄又一挥手,把这家伙也迷昏了。
他看得出来,两个猪人都没有说谎,只是他们的思考重点完全不一样,两族人的生活习性也好、价值观道德观也罢,都有巨大的差异,纵然大吃大喝,也不能缓和他们之间的矛盾。
“这可不好啊!”他忍不住叹了口气,“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家都是猪,野猪何苦要难为家猪呢?”
望着广场上那一片乱糟糟拳打脚踢的混乱场面,他不由得苦恼起来。
该想个什么办法,才能让这些家伙老实下来,以后不这样逮着机会就打呢?
他当然可以现在出手,逼迫这些家伙老实。但他总不能一直住在这里,迟早还是要离开的。等他走了之后,这群家伙岂不是又要大打出手?
坐在窗台上,隋雄陷入了沉思。
广场上,黑白两族的猪人们打得越发热情奔放,一边打一边还在破口大骂。
白猪人的文化水平较高,骂的话也比较有水平,诸如“你这个死了爹妈没教养的瘟猪”、“你这坨老二小到看不见的蠢油”之类,着实让人火冒三丈。
黑猪人的教育水平很低,骂人的时候翻来覆去无非那么几句,诸如“干你”、“干你全家”之类,倒也是刚健朴实,大有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意味。
听着他们的对骂,隋雄突然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他手一挥,复杂的魔法阵浮现在空中,施展出了一个召唤法术。
淡蓝色的光芒亮起,转瞬间,丝蒂尔的身影由虚到实,出现在了魔法阵里面。
她脸色潮红,身上连一块布片都没有,却颇有一些可疑的白浊物,散发出某种很糟糕的气味。
“陛下啊,您怎么这时候召唤我呢?”她有些不高兴地说,“再迟十分钟……不,哪怕是五分钟也好啊!”
隋雄懒得问她刚才究竟在干什么,也懒得深思“十分钟”、“五分钟”的深层次含义,指了指下方乱糟糟的场面,说:“我记得你有一招‘大发情术’对吧?”
“呦?!您这可真是……”丝蒂尔顿时眼前一亮,拍着翅膀飞到窗外,但随即就一副索然无味的样子,叹着气说,“原来是猪人啊,没意思!这些家伙尺寸虽然大,耐力却很成问题。一个一个的,也不知道全轮一遍,够不够我爽快一回呢……”
隋雄深深地吸了口气,将心中那不知道是该怒吼还是该吐槽的冲动压下去,说:“我不是让你干他们!我是让你施法,让他们互相干!”
丝蒂尔又眼前一亮,犹如被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一般,顿时焕发出了闪亮的光彩。
“这个主意好!我以前怎么没想过呢!”
说着,她飞到了差不多是村子中央上空的位置,高高举起了左手,一边绘画着奇妙的符文,一边唱起了奇异的歌谣。
她的歌声柔软娇媚,就像是一双无形的手,从耳朵里面一直伸到心里,牢牢地牵住了听众们的心灵。伴随歌声而来的,是从那迅速成型的魔法阵里面蔓延出的粉红色香味。
猪人们本来就已经被她的歌声魅惑,陷入了难以言喻的兴奋之中,此刻又闻到那具有强大催情效果的香味,哪里还按捺得住!
一时间他们也顾不得深究身边族人究竟是白是黑,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迅速地凑了对,开始努力地做起繁衍工作来。
“这法术可以维持多久?”等广场上的战斗全部换成另外一种形式,隋雄才满意地点点头,飞到了丝蒂尔的旁边,问道。
丝蒂尔估算了一下,说:“大概两三天吧。”
“两三天?!太久了,会出人命的!”
“那我缩短一些……或者这样吧,我把魔法阵的功率调小一点,再加快它的损耗。这样他们明天早上就能恢复一半左右的清醒。但还是会处于发情状态,等到后天才能完全恢复。”丝蒂尔问,“这样如何?”
“好,就这么办!”
夜色渐渐深了,广场上的篝火依然在熊熊燃烧,黑白两色的猪人们欢快地“运动”着。
或许经过这次之后,他们的关系便会真正地缓和下来吧……
“陛下。”
“怎么了?有什么想说的吗?要我现在送你回去?”
“不急,那只大鸟强得很呢,让他等等没关系,反正有的是时间慢慢搞。”丝蒂尔笑着说,“我突然发现,您真的是很有想法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