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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楚白(书坊)     邪神旌旗txt下载     邪神旌旗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章

    “到安全线了。”队伍的斥候瑞德用长矛拨开路边的一些乱石,看着角落上一些不起眼的标示,沉声说,“再往前的话,谁都不确定会遇到什么。”

    所谓安全线,指的是士兵们探索和清理的边界线,对于这个洞穴来说,就是“安全”和“危险”的分界线。

    他们探索的这个洞穴位于荒芜山脉西侧,毗邻黑麦镇。为了防备洞穴里面可能繁衍某些危险的东西,黑麦镇的士兵们每三个月就会来这里探索和清理一次,避免诸如地精之类魔物大量繁殖,也避免一些危险的生物进驻。

    安全线,就是他们每次探索和清理之后,在离开之前特地留下的标志。

    有洞穴探险经验的冒险者们都知道,在抵达安全线之前,最主要的敌人是迷路。而在超过安全线之后,最主要的敌人就变成了地下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魔怪。

    毕竟冒险者们都是小队行动的,一队少则三五人,多则十余人,比起五十人集体行动的军队来,战斗力大大不如。遇到那些只有军队能够应付的魔怪,他们往往只能落荒而逃,甚至连逃都逃不了。

    西北四镇里面,黑麦镇是唯一拥有“精锐部队”的镇子。因为这里盛产粮食,又是西北四镇和金币联邦之间最主要的通商口岸,所以商业也非常发达。所以联合统治这个镇子的各个组织才能有足够的收入,供养那支五十人的精锐军队。

    这支军队的每一个士兵都拥有堪比正规冒险者的武力,能够娴熟地运用长矛、剑、盾牌、弓弩、斧子这些常用武器里面的至少两种,并且在必要的时候能够骑马飞奔。他们平时集中训练,或者是在镇上巡逻,每当镇子附近出现危险的魔怪。或者是需要远征清理周边的时候,他们就会全副武装,一个个都穿上坚固的铠甲,在随军牧师和法师的协助下将周围任何威胁黑麦镇的东西统统消灭。

    他们经常来这个名叫“大黑窟窿”洞穴探索和清理,不止一次剿灭住在这里的魔怪,其中打得最激烈的一次。带回来接近三百个地精的左耳,以及二十多个其它魔怪身上的部件,还有两位同伴的尸体。

    那是一个恐怖的魔怪造成的,它有着牛的头颅和人的身躯,坐着就比正常人站着还高,坚硬的身体宛如晒干的古木一般,箭矢射在上面只能扎进去浅浅的一丁点儿。它有四条手臂,每一条都比常人的大腿更粗,战斗的时候挥舞着四把战斧。简直是一团恐怖的暴风!

    如果不是施法者们应对得当,那场战斗必定会死伤惨重。可即便有了施法者们的配合,士兵们也损失了一位斥候和一位勇士。

    不仅如此,经过那一战之后,至少有十位士兵选择了退伍。他们有的使用服役那些年攒下的钱做了点小生意,也有的去金币联邦中南部治安较好的地方买了土地当自耕农。那只恐怖魔怪留给他们的阴影,让他们当中大多数人永远放下了武器,再也不敢踏入战场。

    其中也有人后来突破了心中的阴影。比方说帕林他们这支探险队的队长,“地熊”迪沃尔。

    迪沃尔是一个很壮实的战士。块头至少有一米九以上,虎背熊腰、膀大腰圆。他在当初那场战斗里面立下大功,一斧头砍断了那恐怖魔怪的左脚脚踝,让它摔倒在地,可谓决定胜负的关键所在。但他自己也在魔怪的反击中受了重伤,断了四根肋骨。差一点就送了命。

    退役之后,他消沉了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又站了起来,带着他分到的战利品——那怪物的四把战斧之一,重新踏入了战场。只是他没有再当兵。而是做了冒险者。

    当时他的绰号是“牛头战斧”,后来随着他冒险的资历积累,才换成了“地熊”。

    这个绰号是他资历的证明,因为他特别喜欢到地下洞穴去冒险,在黑麦镇的冒险者里面,也算是旗帜性质的人物。所以帕林招募人手的时候,冒险公会的服务员就推荐了他。

    另外几位同伴里面,游侠和牧师都是由他推荐的,也都是经常去洞穴探险的熟手。

    瑞德,一个老练的游侠,绰号“三箭”,因为一般游侠连射的时候只能连射两箭,他能够多出一箭来。

    “火锤”莫顿是人族主神光辉之主的信徒,一位武艺高强也善于法术的牧师,他是这个队伍里面仅次于迪沃尔的高手。

    这个队伍里面的盗贼叫拉佛尔,是罗德推荐的人手。他是一个很厉害的盗贼,尤其擅长战斗。相比那些喜欢从别人兜里掏点什么,或者偷偷潜入别人家中翻箱倒柜的同行,他擅长的是悄悄摸到怪物们的背后,用心爱的长匕首一下捅进去。这让他得到了一个“背刺”的称号,对于战斗类盗贼来说,能够把盗贼的看家本事变成自己的绰号,可见他的厉害。

    但相对来说,拉佛尔对于一般盗贼都擅长的扒窃、侦察和拆解陷阱,就不是那么精通了。所以他混得并不如意,大多数时候都兼职当战士——笃信盗贼之神的他坚持认为盗贼不是杀手,不愿意为了钱出卖自己苦练的手艺,而一个拒绝当杀手的背刺专家,显然“钱途”不会太光明。

    罗德向帕林推荐他,一方面是觉得这个熟人很可靠,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够稍稍带挈他一下。如果能够让他借这件事跟虚空假面教会搞好关系,日后就算他再怎么落魄,起码也能有个安身之地。

    拉佛尔当然不是不知好歹的人,罗德的关照之意不用说他也看得出来。所以这两天他一直很积极,有什么事情坚定地站在帕林这边,俨然忠心不二的样子。

    所以此刻他不等帕林开口就急忙表态:“我是收了定金的,老板你想要继续前进的话,我肯定奉陪到底!”

    瑞德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心里颇有一些怨气。

    老实说,虽然这位叫帕林的法师付钱很爽利,但如果有的选择,他实在不想朝着洞穴深处进发。

    这个洞穴深不见底,直到现在都没人将它的情况完全探明。这里还好一些,再往深处去的话,天晓得会遇到什么!

    他记得,曾经有从洞穴里面狼狈逃出来的冒险者声称,在洞穴深处见到过巨龙!

    当然他绝对不相信这洞穴里面会有龙——黑麦镇建立也已经好几百年了,可没谁见过龙的踪迹。总不会那条龙几百年前就在这洞穴深处睡觉,到现在都还没睡醒吧?

    但是,当初那只恐怖的四臂牛头人尸体,可是镇上很多人都见到的。他扪心自问,如果遇到那样一只魔怪,他们这支小队肯定打不过,到时候慌忙之中,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遭遇意外,丢了性命。

    迪沃尔就比他干脆多了,这位资深的冒险者一点也不把往地下深入当回事,侧着头看向帕林,说出了自己的建议:“往前走一些没什么危险,按照我们的行进速度,至少要再过两天,才会超过我曾经探索到的最远距离。”

    帕林又转头看向莫顿,征求这位牧师的意见。沉默寡言的莫顿没有开口,只是看了看迪沃尔,笑了笑。

    很显然,他选择相信队长的眼光。

    “既然这样,那就继续前进吧。”于是帕林也下定了决心。

    虽然陛下也说了,此行最主要看霜和霰那边的情况,自己这边只是辅助。但就算是辅助吧,不尽心尽力的话,怎么对得起陛下的照顾呢!

    他随手拿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给在最前面侦察的瑞德补了能够防护远程攻击的法术,然后队伍就又继续前进。

    “你为什么总喜欢吃糖呢?”迪沃尔好奇地问,“这两天,我见你差不多每天都要吃两三根——这糖很好吃吗?”

    帕林笑了笑,又拿出一根递给他,想了想,再给其他人也发了一根。

    很少有人讨厌甜食,虽然堂堂冒险者嘴里含个奇形怪状的糖果,稍稍有损威严,但横竖这里也没外人,又有帕林带头,所以大家都没有拒绝,把这连着一根细木杆的圆圆糖果送进了嘴里。

    “唔!”莫顿最先发觉了这糖果内藏的玄机,忍不住惊呼一声,将嘴里的糖果拿了出来,仔细端详。

    “这糖果有什么问题吗?”迪沃尔有些纳闷,“味道挺好的啊,甜滋滋的,感觉身体一下子就暖和了。”

    “生命力!”莫顿沉声说,“它能补充生命力。”

    还在细细品尝的瑞德飞快地把嘴里的糖果拿了出来,重新用油纸包好,揣进了包裹。

    “补充生命力”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它能够治疗受伤、虚弱和疲倦,在关键时刻可是能救命的!

    他甚至忍不住有些后悔,为自己刚才吃掉的那一部分糖果而心疼。

    拉佛尔侧头看向帕林:“老板,这样不会有些浪费吗?”

    帕林笑了:“我身体不好,要经常吃这个,否则很容易疲惫和眩晕。”

    “这已经不是‘身体不好’那么简单了吧!”迪沃尔担忧地看着他,“需要经常吃这个来补充生命力,你真的不需要修养一段时间吗?”

    “不需要,不需要。”帕林呵呵笑了几声,又迈开步子向前走去。

    他没有灵魂,这件事隋雄并没向他隐瞒,可他绝不会再告诉别人。

    队友们都是老江湖,见他不愿多说,也就不再询问,只是默默收好各自的糖果,将他保护在中间。

    这可怜的年轻人,身体虚弱到要靠这种药物来维持体力,却还在劳碌奔波……(未完待续。)

第七章

    越过安全线之后的探索,比之前困难得多也危险得多,当然探索效率也就低得多。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安全最重要。即便是常年探索地下洞穴的迪沃尔,也不敢说自己对这些深入地下的区域了如指掌。在他过去的冒险生涯中,遭遇意外危险的情况比比皆是——更不要说当年那只恐怖的四臂牛头人了。

    不见天日的地方没有昼夜之分,大家只能通过迪沃尔携带的怀表来判断时间。为了避免疲劳带来的风险,他们每三个小时休息一次,每次半个小时,第三次休息的时候宿营,将作息时间进行了调整,大大增加了休息和睡眠的时间。

    说来也怪,乍看上去似乎本该没什么用处的方法却收到了意外的效果,直到一周之后,大家才开始有疲倦萎靡的感觉。

    “一般来说,常人在见不到阳光的环境里面生活三到五天就会很不舒服。”宿营的时候,帕林躺在睡袋上翻看着自己事先准备的冒险指南,心中暗暗叹气。

    按说他这本书的记载应该没错才对,可事实就是里面的很多记录都和他这次的经历截然不同。

    这让一直习惯于从书本里面汲取知识的少年法师有些不安,不知道自己平常学习的东西究竟有用还是没用。

    他担忧了一会儿,收好了书,向隋雄默默祈祷。

    凭借信仰链接,他很容易就联系到了隋雄,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隋雄稍稍翻看了一下那本书,就找到了问题所在。

    “这本《给年轻冒险者们的指南书》是针对新手的。”他说,“它是用来给那些缺乏经验的年轻人们普及一些冒险的经验和常识,让他们不至于懵懵懂懂地踏上冒险旅途。刚出门就稀里糊涂送了命。仅此而已。”

    “而你现在做的,是相当高层次的冒险。即使资深的冒险者们也很少进行这个等级的冒险,唯有迪沃尔这种真正意义上的专业高手,才能带着团队一路走来而无惊无险。他的经验,他对于形势的判断,远不是新手们可以比拟的。所以他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让大家维持较好的状态,但如果哪个新手真按照他的做法生搬硬套,恐怕不仅不能得到好处,反而会倒霉呢!”

    帕林点点头,仔细思索了一会儿,不由得暗暗感叹:学问这东西,果然还是要和实践结合起来啊!

    就在这时,负责到前面侦查的瑞德急急忙忙赶回了营地,带来了一个让人有点担心的消息。

    前面不远处的一个陷坑里面。发现了新鲜的尸骸。

    因为他不擅长侦查陷阱和辨认魔法的缘故,所以他没有贸贸然去仔细探查,而是选择了回来报告,由大家讨论决定该怎么办。

    “如果由我来判断的话,我倾向于现在回头。”迪沃尔说,“大家差不多都已经疲惫了,虽然不算严重,如果只是一两次战斗的话没什么问题。但在地下,谁也不敢保证会遇到什么。一旦疲惫就要回头。才是万全之策。”

    “但我们要找的东西还没找到。”帕林叹气说。

    拉佛尔又立刻表忠心:“如果你想要继续找的话,奉陪到底!”

    “可是你自己本来也没什么明确的目标吧。”瑞德说,“要到地下寻找合适的蘑菇——究竟什么蘑菇才是合适的呢?”

    帕林叹了口气,他被说服了。

    于是这次的冒险就到此为止,他们返回了地面,修整了几天。然后再次出发。

    有了第一次探索的经验,这次他们路上顺利多了,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就抵达了之前折返时候的营地。

    但在营地上,他们却看到了战斗和杀戮的痕迹。

    “……虽然尸体都被搬走了。但看得出来,有一支冒险者的队伍在这里遭到了袭击。”仔细研究这些痕迹之后,瑞德如此判断,“他们应该有四人,一位重装战士,一位吟游诗人,一位游侠,还有一位牧师。当时他们应该正在吃饭,首先从篝火里面跳出来了敌人,大概是火元素;然后有地行类的魔物从地下突然袭击;后来还有人使用法术——”

    他走了几步,来到了一处阴暗的角落:“那个人应该就站在这里,他的法术是负能量类型的,一击就重创了牧师。”

    “然后从那个拐角处,有一个很厉害的魔物冲了出来。”他指了指远处一个拐角,又特地用长矛在地上圈出了几个仔细看去很显眼的凹陷,“体型并不很大,但体重很惊人。可能穿着重型铠甲。”

    “有了那家伙的加入,原本还能勉强支撑的队伍就崩溃了。接下来就是一边倒的屠杀而已。”瑞德叹了口气,“理论上说,一个老练的吟游诗人应该随身携带以黑麦镇为目标的固定传送卷轴,但我们之前没听到消息,恐怕他们全军覆没,连一个都没能逃出来。”

    大家的脸色都阴沉起来,不由得对迪沃尔充满了敬佩。

    能够将一支冒险队全灭的魔物,绝对不是能够轻易对付的。如果他们当初留在原地,甚或继续前进的话,或许就是他们要面对那些魔物了。

    以他们当时的状态,可能对付得了那么一群魔物吗?

    结论是肯定的,当然不行!

    “现在我们有两个选择。”迪沃尔说,“我们可以继续向前。能够抵达这里的都是资深的冒险者,虽然他们全灭了,可那些魔物必定也遭受了巨大的损伤。我们现在追过去的话,或许来得及追上它们,把它们消灭。”

    瑞德干笑两声,东张西望,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帕林则脸色沉重,眉头紧锁,不敢轻易决定。

    “看来你们都觉得这个选择不怎么靠谱。”迪沃尔叹了口气,“那我们也可以现在返回。至少可以把这个消息带回去。”

    帕林皱眉说:“这会不会太消极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迪沃尔说,“所以我倾向于前者,冒险者就是要战斗。我们的名誉、财富和力量,都要通过战斗,从那些危险的魔物身上获得。”

    “不管怎么说,起码我们要对付的是一群实力受损的魔物。”

    他的目光从大家脸上扫过。灼热的眼神让大家的内心也不由得激动起来。

    正如他所说,冒险者本来就是要和魔物厮杀的。眼前这明明是个好机会,为什么要退缩呢?

    “干了!”很少开口的牧师挥舞了一下手上的轻型战锤,附魔的武器发出淡淡的白光,在昏暗的空气中留下一道明显的轨迹。

    瑞德显然还有些犹豫,但看到迪沃尔那坚定的眼神,再看看同伴们的态度,他最后深深地叹了口气。

    “……早知道我就不来了!”他嘟嚷着,满脸的沮丧。“我还是宁可在地面上跟魔物厮杀啊!”

    帕林笑了笑,拿出一枚金色的卷轴交给他。

    “我记得你也懂得使用卷轴,对吧?”

    “没错,我学过法术。虽然没能学会施法,但使用卷轴倒还没问题。”瑞德接过卷轴,稍稍用精神力检查了一下,顿时瞪大了眼睛。

    这是一枚“群体传送术”的卷轴!

    传送术是法师们的招牌之一,“尽量不要出售传送术卷轴”是法师们的潜规则。更不要说能够让整个队伍一下子回到安全地点的群体传送术。这样的一枚卷轴,只怕价值比他们四个人的雇佣金加起来更贵!

    有了这件宝贝。他心里顿时就多了几分底气。

    打不过?至少还能跑嘛!

    只是想到这宝贝的价格,他心中不由得有些隐隐作痛。

    土豪的世界,穷人看不懂啊!

    安全的问题解决之后,队伍就在迪沃尔的指挥下转换成了战斗队形。拉佛尔在前面侦察,随时注意可能的机关陷阱;迪沃尔和莫顿一左一右跟在后面,随时准备迎战;帕林在稍后一点的地方。但确保拉佛尔在他的法术范围内,以便随时用法术支援;瑞德在最后,一方面他擅长的弓箭需要足够距离,另一方面如果遇到了什么危险,他可以随时激活卷轴。带大家逃跑。

    因为不需要在各个黑暗角落寻找蘑菇的缘故,队伍的行进速度也明显加快。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拉佛尔就找到了魔物的踪迹。

    正确地说,是莫顿找到了魔物的踪迹。

    “负能量。”突然间,他停下脚步,举起战锤向大家示意。

    镌刻着光辉之主圣徽的战锤上,正发出犹如燃烧一般的光芒。那是神圣力量遭遇了敌手,被激发了出来。

    得到了他的提醒,大家急忙停了下来,向他靠拢。

    “我没感觉到阴冷啊……”拉佛尔低声嘟嚷,“负能量不是会给人阴冷的感觉吗?”

    “感觉到阴冷的时候你离死也就不远了。”瑞德没好气地说,“负能量不是‘冷’而是‘死’。之所以你会感觉到冷,是因为你的生命力被吸取了。相信我,你不会想要真正遇到那种情况的!”

    拉佛尔被他说得有些汗毛倒竖,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地左顾右盼,似乎魔物们下一瞬间就会冲出来似的。

    这个时候,莫顿已经给大家使用了抵抗负能量的神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大家真的觉得身上暖和了很多。

    “看来敌人就在前面了!”迪沃尔笑了笑,握紧了战斧,“只是不知道会遇到什么……”

    这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莫顿能够感觉到负能量,他们的敌人当然也能感觉到莫顿的神圣力量。

    就在迪沃尔说话的时候,伴随着愤怒的嚎叫,一个中等身材、身披重甲的家伙,从前方的阴暗处冲了出来。

    它的脚步异常沉重,穿着金属靴的脚掌踩在石头上,发出的声音简直犹如锤子猛砸岩石一般。

    “准备战斗!”(未完待续。)

第八章

    那身披重甲的家伙速度并不如何快,但气势却是极为猛烈,每一步都伴随着猛烈的撞击声。这声音在并不宽敞的洞穴中回荡,越来越响,渐渐地如同雷霆一般。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之前的冒险者们会全灭了。”迪沃尔咽了口吐沫,双手握紧战斧,深深地吸了口气,摆出了战斗的姿势。

    最前面的拉佛尔不知何时已经消失,显然施展了他引以为豪的潜行技艺,躲藏到在这地下洞穴无处不在的阴影里面。等到合适的时候,他自然会纵身跃出,从背后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我警戒!”瑞德大声说,箭上弦,警惕地环顾四周,防备任何可能的偷袭。

    面对一支配备整齐的冒险者队伍,想要靠正面战斗将其击败甚至杀光,几乎没有可能。对他们来说,最危险的还是敌人可能的偷袭。

    就像之前那群冒险者一样,真正击溃他们的根本不是这重甲魔物的冲锋,而是火元素、地行魔怪和施法者的联合偷袭。如果不是被打得手忙脚乱,按照他们平时的正常配置,胜负还尚未可知呢!

    所以别看迪沃尔和莫顿要迎战那看似凶恶强大的魔物,似乎很危险也很重要的样子,其实队伍里面任务最重的并非他们,而是瑞德。

    他要做好警戒,防备敌人的偷袭;要保护好雇佣他们的老板帕林,避免这位体弱的年轻法师受伤;还要随时准备使用卷轴带大家逃跑,实在是责任重大!

    但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

    被他们保护在中间的帕林虽然年纪不大,却绝对不弱!

    看着那一身重甲的家伙轰隆隆冲过来。帕林不慌不忙,左手往空间袋一掏。拿出了施法材料,右手魔杖在空中飞快地画了个圆。借助魔杖的力量替代了施法仪式,嘴里则念出了咒语。

    一道暗黄色的光芒从他手上飞出去,击中了敌人身前的地面,顷刻间散布开来,化作一层在微光下也清晰可见的油层。

    “油腻术!”

    这个法术能够制造一片涂满了油的区域,如果敌人身手不够矫健,又没有合适的法术辅助,那么在这片区域里面将会束手束脚。轻则一路跌跌撞撞踉踉跄跄,重则直接摔个大跟头。爬起来之后还要继续摔。

    那身穿重甲的家伙显然不是个敏捷型的,一脚踩在油层上,登时就听到轰隆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干得漂亮!”迪沃尔欣喜地大叫。

    油腻术并不是什么高级的法术,就连新手法师也能学会。但如何在战斗中及时准确地使用出它来,就不是新手法师能够做到的了。

    因为之前一直处于他们保护之下,所以帕林始终没机会展示实力,加上他的确还很年轻。使得冒险者们都误以为他实力低微,只是一个有钱的菜鸟而已。

    但刚才的表现,证明他绝对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菜鸟,这个看上去似乎都还没成年的侏儒少年。是个实力不错的施法者。

    这真是个好消息!

    冒险者们士气大振,而就在这时,莫顿也完成了他的法术。

    他高呼着光辉之主的名号。举起战锤。战锤上的圣徽发出耀眼的光芒,空中顷刻间浮现出一个巨大的圣徽。将周围一大片区域都笼罩了进去。

    圣徽的光芒来得快去得也快,但大家都能清楚地感觉到一股力量正涌入身体。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壮也更加坚定,充满了胜利的信心。

    这就是战争神术的力量,光辉之主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类神系的主神,最关键就在于祂那些至关重要的神职,以及伴随神职而来的专有法术。

    这个神术的范围极为广大,不仅将同伴们都笼罩进来,也将隐藏在周围的敌人也笼罩了进来。

    可对于敌人来说,这神术的效果就不是鼓舞和强化,而是削弱和压制。

    一声闷哼从远处的阴影里面传来,瑞德那如同鹰隼一般锐利的眼睛立刻投向那边,注意到了有身影在里面微微晃动。

    下一瞬间,寒光闪烁,早已悄悄潜行到这敌人背后的拉佛尔挥起匕首,就是一记狠辣的背刺!

    他这一刀实在深得“稳准狠”三字的精髓,一刀下去直没至柄,还顺手搅了一搅。若是血肉之躯,这一刀绝对直接就是致命伤,连抢救都未必来得及。

    但一刀刺出,拉佛尔却脸色大变,想都不想,直接松开了握住匕首的右手,任凭这把心爱的武器丢失,脚下飞快地后退,犹如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般,就从那人身边跳开很远。

    与此同时,他还失声大叫:“巫妖!”

    他的嗓门很大,此刻又是尽力大吼,声音在洞穴里面回荡,震得大家耳朵里面都有些嗡嗡作响。

    但众人可来不及抱怨,齐刷刷变了脸色。

    巫妖?那种施法者为了逃避死亡而堕落,转化而成的恐怖魔物?

    瑞德反应最快,想都没想,一箭就朝着黑色的人影射去。他甚至都懒得看这一箭的效果,反手从箭囊里面抽出一支顶端散发着乳白色光芒的箭矢,再次开弓搭箭,刷的又是一箭。

    他的箭法很准,两箭都射中了目标。非但将那人影原本准备施展的法术给打断了,蕴含强大神圣力量的第二箭更是准确地射中了脑袋。

    脑袋,是绝大多数巫妖的要害!

    不仅如此,瑞德还在继续张弓搭箭,毫不吝惜地将珍贵的神圣箭矢连珠一般射出去。

    这种一支就要花费一个金币的箭矢威力强大,银制的箭镞能够对不少黑暗生物造成额外的伤害,而且所有的箭镞都在光辉之主的神殿里面供奉过至少一个月。由牧师和祭司们进行过专门的祈祷,赋予了它额外的破邪之力。

    虽然较为脆弱的箭镞很难在战斗中保存下来。使得每支箭矢都只能使用一次,价格昂贵。但在对抗邪恶魔物尤其死亡系魔物的时候。它无疑是弓箭手们最可靠的武器!

    巫妖当然也是死亡系的魔物,神圣箭矢不仅能够给它造成巨大的伤害,更能让它注意力无法集中,一个法术也施展不出来。

    因为瑞德牵制住了它的缘故,大家的战斗就利索了很多。

    迪沃尔在莫顿神术的加持下爆发神力,一斧子把那全身重甲的家伙拦腰砍成了两半——盔甲里面是一具僵尸,被劈成两半之后顿时散发出了可怕的臭味,简直犹如臭云术一般恶心。帕林用了一个法术吹起清风,才将这可怕的臭味驱除。拯救了大家的鼻子。

    而莫顿则抓紧时间补上一个法术,让那僵尸彻底丧失了活力,迅速地化成了灰烬,再也不能对大家造成威胁。

    解决了这个僵尸之后,他们就动手围攻巫妖。

    倒霉的巫妖显然是在之前和那群冒险者们的战斗中消耗了许多法力,甚至连身上的防护法术都没有能够及时补充。在箭无虚发的瑞德手下狼狈不堪,一次次发出愤怒的嚎叫,却无法可想。

    它当然曾经试图逃跑,但刚才纵身一跳逃进了阴影里面的拉佛尔又从它背后钻了出来。这次手上提着一把短短的手斧,一斧子重重地砍在它的脖子上。

    巫妖的身体只是一具被法术保护的骷髅,虽然远比寻常骷髅结实,可挨了这一斧子也受创甚重。脑袋倒是没有被直接砍下来。可看它摇摇摆摆的样子,显然被打蒙了。

    拉佛尔当然不会放过机会,抡起短斧又是一斧子、两斧子……就像砍树一样。

    当他被巫妖一巴掌拍飞之后。迪沃尔也冲了过来,他的牛头人战斧可不是拉佛尔那把宿营用的小斧头可以比拟的。双手抡起斧子,大吼一声。重重地当头斩落。

    早已被瑞德和拉佛尔打得昏头转向的巫妖都没能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他一斧子砍成了两半。从左肩到右腰,不知道多少根骨头一起断裂,身体也一分为二,下半身颓然散落,上半身倒是还保留了一些元气,落在地上还要挣扎。

    这时候,帕林的法术又到了。他施展的是冰封术,一道蓝白色的光芒照在巫妖残存的半个身体上,立刻化作坚冰,将它凝固在其中。

    “莫顿!”帕林大叫,“封印了它!”

    原本在准备神圣祈祷的莫顿点了点头,改变了之前的计划,通过一段冗长的祈祷文,施展出神圣的力量,将一条银质的锁链变得闪闪发光,然后就用这条锁链把那块冰连同着里面的巫妖一起牢牢捆住。

    这下,它是插翅也难飞了!

    “好了,等回去之后,把它送到神殿里面去净化。”莫顿这才松了口气,因为高兴的缘故,很难得的多说了几句话,“到时候就算它有命匣,也休想逃脱!”

    巫妖这种魔怪很麻烦,如果只是被简单杀死的话,一段时间之后就能借助它事先准备的命匣复活。想要真正杀死它,往往需要使用神圣的力量,比如说一把能够破除邪恶的神圣武器——不是诸如神圣箭矢这种大路货,而是那些名扬世界,真正意义上的神兵。

    神兵当然是很稀罕的,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冒险者们的选择是把它封印起来,送到神殿去净化。

    至于法师们,他们则倾向于用法术找到巫妖的命匣,再用命匣来控制巫妖。

    呃?杀死?那多浪费啊……

    在拉佛尔“谁来拉我一把!我好像闪了腰!”的呻吟声中,大家相视而笑。

    他们赢了!

    不久之后,他们就在不远处找到了五具尸体,四个属于死去的冒险者,一个属于被他们杀死的地行魔怪,还有一团装在瓶子里面的灰烬,是那个火元素的残骸。

    直到这时,他们才真正放下心来,在心中给这场短暂而激烈的战斗画上句号。(未完待续。)

第九章

    能够比较轻松地赢得这场胜利,说实话很有些侥幸的成分,但仔细想想,也是必然。

    之前那四位冒险者实力不凡,就算使用了偷袭的手段,巫妖也很费了一番力气才将他们全部杀害,为此还赔上了自己两个强力部下,连它的法力都消耗了很多,甚至于没能来得及恢复护身法术。

    在这种情况下,遭遇实力比起之前那四位只高不低的帕林它们,当然有败无胜。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它不跑?”拉佛尔有些疑惑地说,“如果它一开始就直接逃跑的话,就算那个僵尸跑不掉,它自己总该跑得掉吧?”

    “因为它想要杀死我们。”帕林解释说,“几乎所有的巫妖,内心都充满了对生者的极度憎恨。当它发现我们的时候,这憎恨就已经大大妨碍了它对形势的判断。尤其是莫顿先生的神术,神圣力量是它最为痛恨的东西,所以即便是明知道有危险,它也决定来袭击我们了。”

    “这不就跟看到抖动的布条,立刻发狂冲锋的野牛一样吗?”拉佛尔嘟嚷,“智力堪虞啊!”

    “你指望一副骷髅有多少智慧?”瑞德冷笑,“真正厉害的法师,绝不会选择变成巫妖。他们有的是办法延长自己的生命,根本不需要用这种手段。就算要把自己转变成不死生物,也不会选择变骨头架子……总而言之,这家伙就是个二流货色。”

    若是那被封印的巫妖能听到他的话,此刻必定暴跳如雷。须知任何一个巫妖。起码都是高级法师转变而成,高级法师都算二流货色。那什么才能算一流!

    打扫完战场之后,冒险者们的尸体连带着身上的装备被一起收进了空间袋。等帕林他们回到城镇之后,再寻找这些冒险者们的亲朋,为他们举行葬礼。

    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复活呢。

    至于剩下的东西,自然就是战利品。

    火元素的残骸、地行魔兽的尸体,还有巫妖的部分身躯,都是不错的战利品。而那僵尸身上穿的重甲也是值钱货色——只是全部都需要清理和净化,要等回去之后完成净化,才好进行估价。

    除此之外。巫妖身上也带着一些值钱的装备,可惜也全部被负能量浸染,不能立刻使用。

    “这次的收获不错,我们现在回头如何?”瑞德如此提议。

    但这次却轮到沉默寡言的莫顿来反对了,他很坚定地表示要继续前进,寻找巫妖的老巢并将其捣毁。

    圣职者固执起来,那真是谁也没办法。何况迪沃尔也赞成莫顿的意见,帕林和拉佛尔考虑之后,同样投了赞成票。

    四比一。瑞德也只好嘟嚷着抱怨着,跟着大家一起继续前进。

    他们又走了大概一天,终于找到了巫妖的巢穴。

    穿越帕林发现的魔法密门,大家看到了一个庞大的地下空间。一个巨大的祭坛周围。堆积了大量的尸骸,尸骸堆里密密麻麻生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植物,更有很多诡异的魔物在其中出没。俨然把这里当作了乐园一般。

    帕林看到这一幕之后差点没呕吐出来,其他人的脸色也不好看。莫顿更是义愤填膺,感觉他整个人几乎都要燃烧起来了。

    “邪恶!”他低声怒吼。“必须净化!”

    谁也不会在这时候阻止他,于是大家一起动手,用大量的火油辅助,布置了庞大的阵地,一把火将整个祭坛连带着周围的尸骸、植物和魔物全都点燃。

    熊熊燃烧的烈焰照亮了阴暗的地下空间,魔物们在烈焰中嚎叫着死去,祭坛被烈焰毁坏,而那些枉死者们的尸骸也终于得到了净化。

    这场火烧了一天一夜,等它终于熄灭之后,曾经的巫妖巢穴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

    帕林他们在废墟里面翻找了两天,找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或许没被注意到的还有很多——等他们回去报告之后,黑麦镇的士兵们会在神殿祭司的协同下赶来这里,将这里彻底净化,并且收拾干净。

    或许他们也收拾不干净,此后还会有别的冒险者来碰运气,但所有的这些,都已经和帕林他们没关系了。

    高空凛冽的寒风之中,巨大的水母睁开了眼睛,露出了玩味的笑容。

    那巫妖的邪恶做法固然令人发指,但它祭坛和周围的布置,却让隋雄从中得到了灵感。

    大量的尸骸本应产生庞大的负能量,可事实上除了祭坛之外,它巢穴里面其余地方的负能量并不是很强烈。因为那些魔化植物吸收了负能量,然后魔物们又以它们为食物,进一步将负能量提纯。

    在焚烧之后的灰烬里面,帕林他们找到了不少凝结大量负能量的魔核。

    不知道那巫妖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通过这套办法,它成功地实现了负能量的收集和凝结。

    隋雄对收集和凝结负能量,从而获得这类魔核,完全没有兴趣。但这套方法却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于是他找到了正在努力研究的阿凯恩,和他详谈了一番。

    阿凯恩也是一点就通的人,随即明白了隋雄的意思,他们仔细推敲了一下,觉得这办法的确可以借鉴,就着手布置了一个试验场。

    试验场是一个地下洞穴,阿凯恩培育的能够吸收负能量的蘑菇在这里茁壮生长,隋雄则召唤了一些死灵界的“食草动物”,让它们以这些蘑菇为食物。

    得到了充裕食物的魔物们生长得很快,等它们繁殖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隋雄再向其中放养了“食肉动物”。

    到这个时候,洞穴中负能量的浓度已经很低,甚至于影响了蘑菇的生长。于是缺乏食物的魔物们开始大量死亡,尸骸堆积如山。

    阿凯恩不得不往其中投入了能够分解尸体,避免污染的蘑菇。这类蘑菇又反过来变成了食草类魔兽的食物……总之,最后洞穴里面实现了一个小型的生物圈。

    这个生物圈以外来的负能量为基本能量源,产出则是凝结大量负能量的魔核。它最大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消耗负能量,从而实现净化。

    在洞穴上方,原本黑色的泥土渐渐变成了深褐色,那些被负能量污染的植物也渐渐变回了正常的模样。

    大约三个月后,那片土地就真的被净化了,上面感觉不到半点死亡的气息。

    当然,这是用法术催生的结果,如果让它自然发展的话,或许需要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最终完成目标。

    “真是了不起!”阿凯恩站在完全感觉不到负能量的地面上,感慨不已,“居然用这种方法实现了净化!我从没想过竟然还能这么做!”

    现在,他对于隋雄已经心悦诚服,如果现实是一个游戏的话,隋雄在他这边的声望值定然已经提升到了“崇拜”。

    这个方法当然也不能算是完美无缺,比方说地下那些魔物需要定期清理,将其中特别强大的干掉,避免孕育出恐怖的强大魔怪——那样的话,城市就会有危险。

    但这危险是可控的,隋雄所选择的那些魔兽都不是战斗力强大的类型,只要经常清理,就不用担心养虎为患。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游戏。”隋雄看着空中悬浮的透明模型——那是他们预计里面城市的模样,突发奇想,感叹道,“地上是城镇,但穿过地下的结界和隧道,却是一个庞大的邪恶迷宫……”

    阿凯恩忍不住笑了:“听起来真耳熟啊,传说里面邪恶魔王的居所,似乎就是这样呢。”

    邪恶的魔王是不是居住在这样的地方,隋雄并不确定。但他必须要想个办法,将自己圣地下方那个迷宫的负面影响化解掉。

    否则,万一日后传出来“虚空假面教会圣地的下方,其实是培养邪恶魔物的恐怖地穴”这种传言,自己岂不是真的成了邪恶的魔王吗!

    这倒也没难得到他,因为在想起那个游戏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计划在圣地里面推出一项服务。”他说,“我要把地下建设成一个迷宫,欢迎人们下去探索。探索之前呢,在他们身上绑定一个回城术。当他们在探索中遇到巨大危险的时候,法术就会自动激发,把他们送回来。”

    “……好像有点意思。”

    “不仅如此,我还会在迷宫里面放上一些宝箱,宝箱里面放进药水啊,钱币啊,卷轴啊,装备啊……总之,要让探索迷宫的人们觉得自己的辛苦是值得的。”

    “嗯,嗯……”

    “这样,然后我就可以对外宣传,推出‘地下城冒险’这种旅游项目,让那些想要冒险又害怕危险的人们来这里玩,切身体会一下冒险和寻宝的感觉!”

    隋雄越说越得意,灵感犹如火山一般喷发出来:“而且这里还可以作为年轻冒险者们的训练基地,为我的教会源源不断培养大量的人才。到时候我还可以定期搞活动,比方说‘是男人就下一百层’啊,比方说‘黄金魔怪大狩猎’啊,比方说‘夏日特殊装备收集’啊……每一个活动,我都设置特殊的奖品,保证让他们欲罢不能!”

    “我还要开放充值活动,充值一百金币,就能够在地下通讯;充值一千金币,就能够使用远程存储;充值一万金币……”

    隋雄挥舞着触手,说得吐沫横飞,眼中满是金光闪耀,甚至开始语无伦次。

    “……到时候,我还要建公司,招客服,一整排的漂亮小姑娘,说话要多软有多软,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

    “不充钱,你怎么能变强呢!”(未完待续。)

第十章

    因为太激动的缘故,隋雄足足叽里咕噜说了大半个钟头,才算是平静下来。

    阿凯恩一开始还稍稍附和一下,后来就只是老老实实地在旁边聆听,再也没办法插嘴。

    因为他听不懂汉语。

    是的,说到后面,隋雄已经控制不足内心的激动,说的全都是汉语。

    这种激动自然有他的道理——多少年了!多少年了啊!他背井离乡,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这人生地不熟,别说饮食习惯就连语言都不通的地方打拼,吃的是生鱼,喝的是凉水,一眼看去都是些莫名其妙或者似是而非的家伙,看不到半点故乡的痕迹,找不到半点回家的希望,就连一点可以作为感情寄托的东西都没有!

    但是今天,他终于找到了可以寄托感情,慰籍自己思乡之情的东西!

    而且,还是他非常喜欢的东西。

    游戏!

    作为一个曾经的游戏爱好者,还有什么能够比游戏更寄托他的思乡之情呢?

    美食?别逗,看看他现在这体型,要吃什么才能吃饱?更不要说,他现在不过是区区一只海蜇而已,不被别人拿来做美食就谢天谢地喽!

    语言文字?凭空创造和推广一种语言文字,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做人要讲道理啊!当年他做学生的时候,最讨厌的第一是数学,第二是物理,第三就是外语!

    顺便说一句,他讨厌的学科还包括语文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体育等等等等……除了音乐和美术,别的他全都讨厌!

    往事不堪回首。回首岁月悠悠,虽然不至于沧海桑田。却是天人永隔。

    隋雄曾经仔细思考过,该用什么方法来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现在他终于找到了!

    所以他激动了,他兴奋,他手舞足蹈,他语无伦次。

    等到他渐渐平静下来,兴奋劲儿过了,就开始认真地讨论这个计划的可行性。

    经过一番讨论,最终他们确定,这计划完全可行!

    “以冒险和狩猎为主题的游乐场?这个说法很贴切!”阿凯恩赞叹不已,满是崇拜地说。“陛下您的形容词用得非常好,尤其是这个名字,取得太贴切了!让人游玩的地方,不就是‘游乐场’嘛!”

    隋雄这才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似乎还根本没出现过“游乐场”这种东西。

    这个世界的平民生活得很辛苦,他们终日劳作,却攒不下多少钱。一户农夫辛劳一年,交了税之后。再扣除必须的日常用度,最后能够剩下的或许只有一枚金币——这还要他遇到一个相对宽厚的领主,否则余财将会只能用银币来计算。

    为什么灰烬森林环境那么危险艰苦,开拓者们还是络绎不绝?就是因为这里没有领主。不需要交税。

    控制开拓村的是教会,而教会的圣职者们大多对世俗的财富没什么兴趣。善良的圣职者热衷于帮助他人,邪恶的圣职者热衷于彰显威严。总而言之就是让世人理解他们所信奉神祇的伟大,然后都来信仰就好。

    至于钱?那是什么可以吃吗?就算可以吃吧。对于这些自愿来到穷乡僻壤宣传神祇威光的虔诚者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情。

    就像当初隋雄见到的白叶子村。在他看来简直就是个兔子不拉屎的苦寒之地,但实际上几乎每一户人家每年都能攒出一两枚甚至两三枚金币来。这收入水平相对于大陆上的普通农户来说,简直犹如有车有房、闲来无事就出国旅游的中产小资,相对于住蜗居、挤公交,除了衣食住行之外剩不下什么余财,闲暇时间只能在游戏里面看看风景的隋雄。

    难怪即便是发生了和暗影魔王的那场大战,但当罗德招募拓荒者的时候,依然还是有很多人踊跃报名。

    这个世界的平民们,实在过得太苦了!

    平民辛苦,贵族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有钱,可他们的生活依然相当的无聊和乏味。听偶尔路过的吟游诗人唱歌,自己在家里举行宴会,或者带着仆人们去打猎,就是大多数贵族的全部享乐。

    在这种情况下,贵族圈子里面荒淫无道的事情自然就层出不穷。

    隋雄曾经问过丝蒂尔:“你年轻漂亮也颇有才华,又是个领主的继承人,为什么把精力都放在下三路呢?你为什么不把那些琢磨着勾引男人的精力用来学习政务呢?”

    “为什么?”丝蒂尔问。

    “这样你就能够稳固自己继承人的位子了啊!”

    “稳固之后呢?”

    “稳固之后当然就是接班,当个女领主。”

    “再然后呢?”

    “当上女领主之后,就是励精图治,努力把自己的领地建设得繁荣昌盛!”

    “再然后呢?”

    “再然后当然就可以享受生活了啊!”

    “归根究底还不就是这样嘛!”丝蒂尔笑了,“格尔腾领那种破地方,想要享受生活的话,除了下三路的事情之外,哪里还有别的?就像您说的,如果我努力学习政务,最终成为一个优秀的领主,结果不还是跟现在一样,只能通过下三路的事情取乐吗?”

    隋雄愣住了,不由得感叹“你说的真是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这还是贵族们的生活,那些介于农夫和贵族之间的小商人、工匠们,他们的娱乐还不如贵族。往往只能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浪费在酒馆、赌场和妓院,获得一些微不足道的快感。

    只有类似加尔斯城这类的地方,才会有诸如剧场、马戏团之类的娱乐场所,让那些有比较精神需求的人们找到满足。比方说已故的加尔斯城城主夫人,就是一位热心于歌剧的女艺术家。

    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

    总而言之,这个世界的人们,精神生活相当的贫瘠,很缺乏适当的娱乐。能够建设一个比较安全的游乐场的话,相信会有大批兜里有钱而精神空虚的人们蜂拥而至,在这里尽情消费。

    隋雄甚至还构思了不少游乐场的配套设施,从用来放松身体的温泉和按摩,到用来缓和精神的音乐馆和图书馆,以及让那些在冒险之中获利的人们交流吹嘘的大酒馆……他将自己印象里面的各种娱乐设施一个个提出来,和阿凯恩仔细讨论它们的可行性,最终敲定了一个庞大的方案。

    “……真是伟大的设计啊!”几天之后,当激情洋溢的讨论告一段落,看着隋雄用法术制作的巨大模型,阿凯恩不由赞不绝口,“这座城市一定会成为全世界娱乐的中心!而您,一定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娱乐之神!”

    隋雄大笑三声,洋洋得意。

    “娱乐之神?呵呵!这个称号很适合我,我很满意啊!”

    完成了设计之后,阿凯恩去继续研究和改良蘑菇——作为未来整个娱乐之城计划的根基,他的蘑菇们责任重大,还需要进一步地改良。

    而隋雄则催动本体,飞到当初霜和霰找到的几处适合建设城镇的地点里面最大的一处,缓缓落到了地面上。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笑呵呵地自言自语,然后开始奋力挖掘。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决定自己动手把计划中的那个地下城挖掘出来。

    这里冷得出奇,而且越往地下负能量就越重,所以除了他自己出马之外,想要建设那么大一个地下城,还真是不容易呢!

    隋雄不是一个在乎面子的人,只要觉得有必要,他就算扫大街也甘之如饴。何况这是在建设他理想中的娱乐之城,自己动手不仅无损于他的荣誉,反而让他有一种建设的成就感。

    眼看着泥土被一点一点挖走,幽深的地下慢慢被挖掘出了巨大的迷宫,他心中洋溢着沉甸甸的充实感,心情也日渐舒畅。

    以前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在那些虚拟建设的游戏里面,不辞劳苦一砖一瓦地建造出一座巨大的城堡来。

    现在,他懂了!

    建设城市的感觉,真是快乐啊!

    他在幽暗的地下工作,将泥土挖开,制造出巨大的空间。然后用法术将四壁和立柱加固,确保这里不会坍塌。

    完成了基本的构造之后,还要在这片空间里面添加各种各样的东西,比方说作为迷宫核心的错落的墙壁,它将会让每一个探险者晕头转向,在有限的空间里面制造出无限的探索感;比方说流水和火焰,前者可以加强鲜活感,并且为生活在这里的魔物们提供饮水,后者则可以提供照明,并且加强“冒险”的气氛。

    初次之外,他还要制造很多各式各样的假山和雕塑,通过它们来形成一个确实的文化氛围。让每一个来冒险的人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这迷宫不是一个粗制滥造的地下室,而是一个庞大文化体系的基础……

    他的想法越来越多,需要设计和修改的地方也越来越多。几乎每一天,他都会有一些新的点子。经过审视之后,其中不少都被他付诸实施,成为这片巨大地下城的一部分。

    原本他会这样一直建设下去,直到整个地下城完全建成。但在秋收的时候,他的工作还是被打断了一下。

    因为雷邀请他前往加尔斯城,参加复兴庆典。(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当初那场毁掉大半个加尔斯城的大爆炸就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最初的那一年,幸存的人们过得极为艰辛。即便雷想尽了办法,动用了一切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手段,也只能为这些失去家园的难民们提供最基本的物资保障。那年冬天冻死了不少人,让他倍感心酸。

    好在渡过那个冬天之后,加尔斯城总算是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现在虽然还有些萧条,距离真正的“复兴”还有很遥远的距离,但不管怎么说,整个城市已经走上了稳定发展的轨道。

    尤其今年粮食收成很不错,更是让担任执政官的雷笑逐颜开。可以预计,今年冬天大概不会有人饥寒交迫,困顿而死了。

    为了庆祝丰收,当秋粮收割工作完成之后,已经被称之为“加尔斯铁公鸡”的他很难得地决定奢侈一回,举行一次庆典,让已经辛苦了一年半的居民们放松一下,高兴一下。

    “这很好啊,我完全支持!”隋雄说,“缺钱吗?缺钱的话,我这边倒是有一批质量不错的魔核,虽然都是负能量类型的,但应该也能值不少钱吧……”

    “钱不是问题。”雷笑着说,“一个朴素的庆典花不了多少钱。普通的烤肉,普通的麦酒,普通的水果和白面包,普通的米粥……只要不准备那些真正奢侈的东西,一个这样的庆典,有三千金币就足够了。这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目前的加尔斯城来说。还是完全能够承受的。”

    “咦?不准备贵族风格的东西吗?”

    雷苦笑着摇头:“没办法,准备不起。贵族风格的宴会。平均一个人就要三到五枚金币,而平民风格的。一金币就足够三个人吃饱喝足开开心心了。如果是过去的加尔斯城,就算举行个超大规模的盛宴也不在话下,但现在真的不行,弄不起啊!”

    “你也真是够辛苦的了……”隋雄叹了口气,“那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当然有!”雷笑了起来,“我想要邀请陛下您来参加我们的庆典——我知道您正在修养,派个分身就好。”

    隋雄愣了一下,疑惑地说:“为什么要邀请我呢?虽然我的确喜欢凑热闹,可人类的庆典上。多出来一个飞来飞去的绿水母……不大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呢?您是我所信仰的神,是我灵魂的归宿,这样的庆典,如果您不在的话,那才是真的不好呢!”

    见雷如此坚决,隋雄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接受了他的邀请。

    反正只是分出一个分身来,倒也花不了多少力量。

    于是半天之后,一个隐身的绿水母就在正筹备庆典的加尔斯城广场上空欢快地飞来飞去。上上下下转着圈子,犹如顽皮的孩童一般。

    雷从办公室的窗户里面清楚地看到了隋雄那欢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就算是神祇,也和人一样需要娱乐啊!”他低声感叹。“过去的这段时间,一边修养一边忙着组建教会,陛下祂一定也累坏了。趁着这个机会好好放松一下吧。看到人们的笑脸,心情也会变好的。”

    说完。他就低下头,继续处理政务。

    随着加尔斯城渐渐复兴。他要处理的政务也越来越多,每天都有很多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就算是相对不那么紧急的事情,如果不及时处理完毕的话,积累起来也会变得紧急——而且还会有更多意外的麻烦产生。

    自从担任这个职务之后,这一年半来,他最忙的时候甚至连练武的闲暇都没有。

    好在,现在总算是好多了……

    隋雄并不知道雷居然如此辛苦,此刻他正在广场上空欢脱地到处乱飞,享受着这难得的闲暇。

    这段时间的忙碌工作,在不见天日的地下没日没夜地搞建设,尽管他的身体不会感到疲劳,精神上却是会疲倦的。此刻能够放松一下,当然非常愉快。

    他欢快地从那些忙碌的人们身边飞过,看到的是一张张对未来充满期待的笑脸,于是心情就更好了。

    “雷这家伙不愧是王子出身,果然有一手啊!短短不到两年,就把差不多成了废墟的加尔斯城重新弄得勉强像个样子了……这办事效率,就算放在地球上也称得上是能人了!”

    他一边飞一边感叹,突然间身体一震,急忙停了下来,看向广场的角落。

    那里是预定让吟游诗人表演的舞台,此刻正有一个俊美的少年手持长笛,坐在椅子上轻声吹奏。他并不是那种胸膛宽阔中气十足的类型,也没见怎么用力,但低沉悠扬的笛声却仿佛有穿透力一般,慢悠悠地在整个广场上飘荡。宛若夏天暖洋洋的风,吹得人心里暖烘烘的。

    而在隋雄看来,这少年的身上笼罩着一层奇妙的灵光,那是凡俗之物绝不可能拥有的东西。对照他的相貌和气质,再看他的所作所为,他的身份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真想不到‘庆典少年’会造访这个小小的庆典。”等一曲笛声吹完,他飞了过去,施法让人们忽略了这边的情况,才笑着向那少年打招呼,“你好,我是虚空假面,一个在本城稍稍发展了少许信徒的神祇。”

    那被称之为“庆典少年”的,乃是欢乐和庆典之神。祂原本是人类,名叫维耶。封神之后,在人类神系主神国“光辉之国”边缘地区,建立了名为“欢愉之野”的神国。他的教义为追逐欢乐和享受庆典,不分目的和立场,为一切的庆典赞美。他自己也常常化身为一个俊美的少年,亲自参加庆典,并在庆典上施展大规模的祝福神术,是一位广泛受到欢迎的善良神祇。

    见隋雄和自己打招呼,少年收起了长笛,笑着说:“对我来说,只要是庆典就值得赞美。更不要说,这次的庆典凝聚了无数人美好的期待和愿望,是他们汗水和希望的结晶。对于我来说,如果这样的庆典都不值得造访,那大概距离陨落也不远了。”

    隋雄笑着用触手鼓掌:“你这话说得太好了!庆典无所谓奢华,也无所谓规模,最重要的是那份真诚的庆祝和美好的希望啊!”

    仅仅几句话,两位素昧平生的神祇就达成了的共识。几分钟之后,他们已经坐在另一个角落的桌子旁,一边喝酒一边说笑。

    所谓倾盖如故,就是这样了。

    “这世界很大,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世界里面,几乎每天都有庆典在剧情。就神职来说,我理应为每一次庆典赞美和歌颂,其实啊……”维耶深深叹了口气,摇晃着大木杯,看着麦酒在里面腾起泡沫,苦笑着说,“很多庆典,我真的不喜欢!”

    “哦?此话怎讲?”

    “一群侵略者庆祝他们的胜利,把无辜的生灵集体屠杀,在血腥和哀鸣之中欢呼雀跃。这是最常见的庆典。”维耶垂头丧气,完全看不出有欢乐的模样,“这种事情,究竟哪里值得庆祝啊!这种见鬼的庆祝方式,究竟哪里值得赞美啊!”

    “咦?你也不喜欢那样的庆典?”

    “当然不喜欢!我是个吟游诗人,我喜欢的是大家唱唱跳跳吃吃喝喝,尽情地欢乐嬉戏。侵略者在血泊里面欢呼,这种事情一点也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和道德观啊!”

    维耶叹着气,仰头看着天空:“早知道会有这种事情,我当初就不谋求封神了!”

    他一口将酒杯喝得干干净净,用纤细的手臂将旁边的大木桶提起来,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奥斯卡,你还没正式封神。作为前辈,我给你一个忠告,选择神职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啊!”

    隋雄轻轻点头,表示明白他的意思。

    “我之前一直不明白,龙族那些强大的巨龙们,为什么封神的时候总是选一些不值一提的弱小神职,什么诸如‘金龙一族的生育’啊,什么诸如‘黑龙的宴会啊’……简直莫名其妙!后来才明白,什么叫老江湖?这就是老江湖啊!”

    隋雄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些龙族的神祇可真是滑头到家了!

    “还有……”维耶又说,“封神之后要加入什么神系,你也一定要好好思考。我跟你说啊——”

    他的话音戛然而止,沉默许久,深深地叹了口气。

    隋雄看着他和面容截然不同的成熟和憔悴,也不由得深深地叹了口气。

    神祇、神职,这个话题是如此的沉重,几乎每一位和他谈到这个的神祇都会变得阴沉而忧郁。

    他不禁又回忆起之前海洋女神临死时候的惨状——**的痛苦倒也罢了,那从心底涌出的绝望,才更加让人触目惊心!

    “算了,不提这些。”他将这个话题跳过,笑着问,“你打算在这边玩到什么时候?”

    “总要等庆典结束吧。”维耶说,“你知道的,按照我的规矩,要在庆典上来一次大规模神术的——你觉得用什么比较好?是治愈术呢?还是祝福术呢?要不然来个幸运术如何?”

    “……你自己看着办吧,反正都是好事。”隋雄笑着说,却又突然心中一动,大笑起来,“我又有个朋友来了,有兴趣一起去见一见吗?”

    “好啊!”维耶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提起酒桶,笑呵呵地站了起来。

    作为神祇,祂的感应范围极其辽阔,立刻就明白了隋雄所说的朋友是谁。

    光芒一闪,两人已经来到了茫茫海上,面对着一团轻轻旋转的微风。

    “看来你已经完全融合了从提姆萨尔那里夺得的力量。”隋雄笑着说,“那么,我现在该怎么称呼你呢?是‘怒潮’海姆萨拉,还是‘活海啸’萨拉门特?”(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

    隋雄的问题当然有所指,“名字”是“认同”的象征,如果认同“海姆萨拉”这个名字,那就意味着这位强大的半神依然还保留着当初的思维和感情,还是隋雄的朋友;但如果认同的是“萨拉门特”这个名字,那它就顶天只是个认识的人罢了。

    微风之中隐隐有波涛激荡,一个稳重浑厚的声音从中传出:“我依然还是海姆萨拉,只是获得了全新的力量和智慧。至于萨拉门特……我是祂的继承者,仅此而已。”

    既然如此,那就皆大欢喜了。

    接下来,海姆萨拉向隋雄详细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当初它击败提姆萨尔之后,吸收了对方继承的那一份遗产,就潜入了海底的岩床之中,慢慢吸收和融合这份遗产。

    对于它这样的庞然大物而言,时间实在是一件不怎么让它感觉到概念的东西。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年多,如果不是感觉到了隋雄的气息,想着和帮了自己大忙的朋友见个面道个谢,它还在海底的岩床里面继续慢慢融合呢。

    “融合还没完成?”隋雄好奇地问,“我还以为完成了呢。”

    “最关键的部分已经完成,可剩下的还早着呢。”海姆萨拉说,“剩下的都是些慢功夫,估计要有……嗯,大概有个百来年就差不多了,多也不会超过二三百年。”

    隋雄沉默了一下,叹道:“朋友,你对时间的概念……真的很有问题!”

    是啊,从上百年到二三百年。这时间跨度实在大了一点!

    海姆萨拉的本体依然还在海底深处的岩床里面,慢慢融合着得自提姆萨尔的力量。此刻出现在隋雄和维耶面前的只是一个分身……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因为隋雄和维耶用的也都只是分身而已。

    对他们这个层次的强者来说。区区一个分身也已经足够强大,仅仅只是聊天和游玩的话,绰绰有余。

    三人商量了一下,就伴随着一阵烟雾化成了三个冒险者,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加尔斯城。他们去最高档的饭店点了一桌酒席,关键是买了一大桶酒,边喝边聊。

    其实隋雄和海姆萨拉都不是酒鬼,真正离开了酒就没谈兴的,只有维耶而已。

    和两位海里来的朋友不同。维耶是个真正的日游神,一天到晚四处溜达,出没于万千世界的无数庆典之中。所以他的见闻非常广博,消息也非常灵通。小到某个国王最近刚出生的儿子其实是王妃跟侍卫私通的产物,大到某两位神祇长期积累的恩怨眼看就要总爆发,一场神战在所难免,都是他的谈资。

    而且他完全不理会所谓“轻重”的问题,在他看来所有的消息只分为“有趣”和“不那么有趣”两种,重要性之类……有趣吗?不有趣。那就不重要!

    聊着聊着,隋雄也说起了自己这段时间正在忙碌的事情。

    “我呢,在西北地区的灰烬森林里面,有一批信徒。”他说。“为了安顿他们,我需要建立一个教会。”

    “这很常见。”维耶说,“简直不值一提。”

    “这是很常见。有趣的事情在后面呢。”隋雄笑着说,“你们都知道的。灰烬森林那里负能量很重,不把土地净化的话。根本无法让凡人居住。更不要说种植作物或者畜养牲畜。”

    “嗯,那不是个好地方。”海姆萨拉说,“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

    “是啊,所以为了建设教会的驻地,我就打算弄一块净化的土地。”

    “用法术净化吗?你掌握了死亡领域吗?”维耶问,“没有掌握死亡领域的话,就只能纯粹靠蛮力,那太浪费了……我认识一个朋友,祂对于死亡领域有很深的造诣,虽然祂的审美观略有问题,但总的来说,很值得谈谈。”

    “死亡领域什么的,我也略知一二。不过我想的不是用法术净化土地,而是将无所不在的负能量利用起来,由此弄了一套很有趣的东西……”

    隋雄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将自己计划要建造的那个以地下城探索为核心,集冒险和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城市,详细说明了一番。

    他还用法力制造了一个模型,目前已经完工的部分的地下城是清晰的实景,而计划中的部分尤其地面部分,则是虚影。

    看着那个颇具规模的模型,海姆萨拉这只土包子也就罢了,维耶可是真正的震惊了。

    “天啊!多么宏伟的设计啊!多么华丽的构思啊!多么壮观……这简直就是奇迹!”他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个模型,想象着那座城市完成之后的样子,不由得赞不绝口。

    赞叹完了之后,他立刻提出请求,希望自己的信徒可以在这座城市里面有个落脚点,最好能够经营一间酒店之类的,就完美了!

    “酒店当然没问题,但我的计划是建立集餐饮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游乐场。你能帮我找点像样的厨师,以及不错的按摩师傅吗?”隋雄问,“钱不是问题,甚至也不用他们留下,哪怕只是教出几个学生来都好。”

    维耶立刻拍胸脯:“这包在我身上!别的也就罢了,吃喝玩乐什么的,我精通着呢!”

    三人哈哈大笑,又是一通胡吃海塞。

    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在加尔斯城到处游荡。有时候化为三股青烟,窜到居民们家中,看看他们的生活,顺手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面洒落几个金币;有时候化为三道长风,飞到九霄之上,切磋一下对神力的理解;更多的时候,他们还是化身为三个不起眼的冒险者,一间饭店一间饭店地吃过去,不仅将加尔斯城的几间饭店吃了个遍,甚至还飞到附近的城市里面,充分享受了东海岸各种特色美食。

    这时候,维耶就把他“精通吃喝玩乐”的优势全都发挥了出来。这家伙真的没吹牛,每到一个城市,他都能够准确地说出这里有哪些好吃的好玩的,从来没错过哪怕一次。

    最难得的,他不仅仅对于那些著名的景观和酒楼饭店很熟悉,就连一些不起眼但很有特色的景点,以及那些规模不大但却别有风味的饭店,他都了如指掌。

    “你这不仅仅是欢乐和庆典之神,简直是吃喝玩乐之神啊!”几天玩下来,心满意足的隋雄如此赞道,“我觉得只要是吃喝玩乐的东西,简直没有你不懂的!”

    “是啊,我也正在默默做准备,打算调整神职呢。”维耶笑着说,“庆典这个神职我不打算要了,还是吃喝玩乐适合我。我的计划是把庆典神职换成‘享乐’神职,再加上之前的‘欢乐’神职……大致上就是号召信徒们享受生活,无论多么辛劳和痛苦,也要努力寻找让人高兴的事情,无论何时都要鼓励自己微笑面对人生,多开心一些。你们觉得这个神职和教义如何?”

    “不错。”海姆萨拉说,“很有趣。”

    “虽然感觉有点太理想化,但怎么也比之前的靠谱多了。”隋雄也点头赞成,“不过……改变神职没那么容易吧?”

    维耶轻轻地叹了口气,又喝了一大杯酒:“是啊,很难。或许需要几百年上千年也不一定……不过再难也要想办法!我们神祇就是如此,要么你去适应神职,要么就改变神职。想要勉强自己坚持那些和理念并不完全契合的神职,久而久之,只会出事。”

    他这么一说,隋雄顿时想起了海洋女神的遭遇,不由得连连点头。

    “对了,你也还没正式封神呢,你准备谋求什么神职?”维耶话风一转,又说到了隋雄自己的事情,“虽然说自然神也没什么不好,可自然神的成长速度终究是个问题。而且随着你越来越强大,或许用不了几百年就会没办法在主位面再停留下去。等离开了主位面,没有明确神职的神祇会很吃亏的!”

    “我暂时还没想好。”隋雄稍稍有些苦恼地说,“我掌握的领域力量不少,理论上可以谋求很多神职。但考虑到我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可以备选的神职就不多了……或许在‘寒冷’这个方向上多下一点功夫,谋求这种自然方向的神职,比较符合我的需求吧……”

    “自然神职竞争太激烈了,我不建议你谋求这个。”维耶摇头,“就比如说寒冷方向的吧,你要跟极寒联盟的那群疯子打一架,还要跟几个虽然不疯但也绝对不大方的神祇过过招。就算你都赢了,最后还要过四大元素之王的那一关。除非你愿意向祂们低头,发誓永远不追求晋升强大神力,否则祂们绝对不会让你过关的!”

    隋雄叹了口气,他之前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选择自然现象作为神职,可以避免被信仰之力困扰。现在看来,大家都不是傻子,谁都想要争取这种自由自在不被约束的神职,想要从这个方向封神,可谓难上加难!

    “我倒是有个建议。”维耶说,“你那个游乐场的设计非常好,我相信一定会被人们推崇备至,或许还会有人效仿。那么你不如做个‘游乐场之神’吧。”

    “游乐场之神?这也可以?”

    “当然,其实‘地下城之神’、‘娱乐之神’也都是不错的选择。不过选择前者的话,就要准备跟好几个邪恶的神祇斗争;选择后者的话……哈哈,想要谋求这个方向神职的,可不是只有我而已哦~”

    听着他的介绍和分析,隋雄轻轻地点着头,陷入了沉思。

    莫非……自己真的要摇身一变,从巨大水母华丽转身,变成游乐场之神吗?

    他想象了一下未来每一个游乐场门口,都竖立着自己画像的牌子,不由得偷偷乐了。

    这分明就是异世界版的迪斯尼嘛……(未完待续。)

第十三章

    说到游乐场,就想到迪斯尼。

    说到迪斯尼,会想到什么?

    米老鼠?唐老鸭?

    隋雄想象着自己以“游乐场之神”这个神职封神之后的形象,就觉得有点蛋疼。

    难道未来会有那么一天,游乐场里面会有中年秃顶的大叔穿着绿色水母脑袋的人偶装,一边“咿呀!咿呀!”地卖萌,一边给来玩的小朋友们发糖果和气球吗?

    好吧……那似乎倒也不坏……

    他想着想着,忍不住笑了起来。

    维耶看着他的“没事偷着乐”的样子,也会心地微笑起来。

    祂看得出来,隋雄已经接受了自己的建议。

    这个“游乐场之神”的神职和别的神祇没什么冲突,本身也并不被信仰束缚得很厉害,就算日后大陆上发生什么变故,游乐场都没了,万千世界之中必然还会有别的游乐场存在,永远也不用担心神职崩溃。

    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某些严肃的人会无法接受如此“不正经”的神职。但世界这么大,什么人都有,只要神祇自己心里那一关能够过得了,永远也不用担心缺乏信徒的。

    要说不正经,难道他这个“欢乐和庆典之神”就正经到哪里去吗?更不要说还有一大票以毁灭世界为目标的魔神,甚至还有坚决不接受神职、不建立神国,自行搭建信仰通道,关起门来自己乐呵的邪神……相比那些疯子和变态,“游乐场之神”哪里不好?

    好得很嘛!

    就在这个时候,饭店窗外传来了歌声,打乱了他们的思绪。

    那是预备参加庆典表演的吟游诗人,正在做最后的彩排。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的功夫就到了庆典前夕。如今的加尔斯城比之前热闹了不少。不仅有来自附近城镇的冒险者和吟游诗人,更有不少看到商机赶来的中小商人,甚至还有很多有些积蓄的平民,也跑来凑凑热闹。

    “雷这家伙,真做得不错!”看着窗外渐渐热闹起来的景象,隋雄忍不住笑着说。“只用了不到两年,就把一座废墟整顿得像模像样。如果他做国王的话,一定会是一代明君吧!”

    “他的确是个有才能的人!”维耶点头赞道,“等他死了之后,你可以任命他当神国的主帅,替你统驭整个神国。相信他一定能够胜任!”

    海姆萨拉一口将一条鸡腿嘎巴咬断,肉和骨头一起在嘴里咀嚼,含含糊糊地说:“或许他也能封神。”

    此言一出,隋雄顿时愣住。

    他看向城主府的方向。纵使被墙壁遮住了视线,也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正在批改文件的雷感觉到了自己的凝视,抬起头来向自己微笑致敬。

    这份惊人的敏锐,在短短的一年半之中就将加尔斯城拉上复兴正轨的非凡才能,还有当初孤身一人迎战千军万马的勇武……仔细想想,雷的确是一个杰出到了极点的人物。就算他日后真的会走到封神那一步,也并不值得诧异。

    只是,总感觉有些意外啊……

    他朝着雷的方向笑了笑。转头看向维耶,征求这位前辈神祇的意见。

    维耶也显得有些诧异。侧头思考着什么。过了一会儿,祂笑着点头说道:“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而且不小。起码我当年还是凡人的时候,比起他来可差远了。连我都能封神,他当然也会有希望。”

    “只是……”他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把后半段话说了出来。“说实话,就我看来,或许别让他封神比较好。”

    隋雄一愣,脱口问道:“为什么?”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应该是雄鹰王国王室伊戈尔家族的直系。而且血统还相当的纯正——考虑到他的年龄,大概就是谣传十五年前‘血染鹰冠’那场动乱里面,被毒箭射死的小王子,天才剑士莱昂?伊戈尔。”

    隋雄点了点头:“没错,他曾经说过自己的名字,就是这个。”

    “既然他就是莱昂王子,那么身为鹰之子,他继承了雄鹰之神的血脉,日后如果他真封神的话,只怕会有很大的可能会被雄鹰之神借助血脉降临,以他为媒介而复活。”维耶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雄鹰之神当年和光辉之主陛下争夺人类神系主神的位子,双方大战了好几场,最后终于不敌陛下的浮屠神术,陨落在他的神锤之下。但那时祂曾经发下誓言,日后必定要卷土重来,再争这至高无上的尊荣——当时我是个新进的小神,远远看着那一战,真是惊心动魄……”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雷封神的话,可能被雄鹰之神夺舍?”隋雄眼中露出了危险的光芒,“祂敢!雄鹰之神要真敢作怪,老子打得祂连鬼都做不了!”

    “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雄鹰之神能不能复活,而是……陛下他会不会容忍雄鹰之神有复活的机会啊……”

    维耶的话让隋雄皱起了眉头,这些新朋友的言下之意非常清楚,那位高高在上的人族诸神之王,决不允许曾经的挑战者有卷土重来的机会。换句话说,如果雷要封神的话,即便是雄鹰之神没办法夺舍复活,光辉之主也依然会毫不留情地出手,将他彻底抹杀。

    “……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吗?只要雄鹰之神不复活就好了吧……”

    维耶苦笑,摇头:“那位陛下……实在不是一个愿意和别人商量的人啊!”

    “你知道骑士之神吗?那位曾经一手缔造了我们人族神系,我们最初的守护神,在昔日艰难岁月里面守护我们的诸神之王。祂是我们所有神祇共同尊敬的长辈,无论资历还是力量,都令我敬佩。可就算是祂,在陛下面前也没有任何的发言权。当初他发觉人类社会在和其它种族相处的时候,已经偏离了善良之路,曾向陛下提出建言。结果……”

    维耶也不愿将这些丢脸到事情说得太详细,只是不停地摇头,深深地叹息。

    隋雄虽然不知道那件事情究竟怎么样,却知道它的结果——骑士之神的阵营最终发生了偏移,从秩序善良向着秩序邪恶的方向偏移了很大的一截。

    那件事在诸神之中很有名,以至于救赎之神给他的资料里面都曾经提及过。

    只是隋雄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背后还有这样的内幕。

    连骑士之神都是这等待遇,看来想要和光辉之主协商,显然是根本没有可能的事情。

    那么……对抗呢?

    隋雄苦笑着摇摇头,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抛到一点。

    光辉之主麾下可是有一整个神系的,就算自己神勇威猛能够一个打几个,剩下的随便哪个神一伸手,也能把雷像蚂蚁一样给碾死。

    “看来,这件事也就只好算了……”他讪讪地笑着,将这个话题轻轻揭过。

    但在他的心中。却暗暗盘算起来。

    人族神系实力强大,然而势力范围却相当集中,九成以上的实力都集中在主位面和附近的几个大型世界里面。如果他带着雷跑到万千世界边缘,一些人类势力极为薄弱,甚至于被魔神控制极度敌视人类的世界去,那么雷在那边封神的话,光辉之主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来不及阻止。

    唯一的问题在于。该怎么和控制那些世界的魔神或者邪魔交流呢?

    那些家伙……可也未必比光辉之主好说话到哪里去啊……

    他将这些思绪深深埋进心底,盘算着有机会再付诸实施。

    反正雷才刚刚踏入传奇领域不久。日后还要慢慢提升到半神层次,再慢慢理解和掌握根源之力,最后寻找和自己信念相合的神职……这一套事情做完,再怎么快也要几百年时间,慢一点的几千年都很正常,自己有的是时间慢慢准备!

    维耶见他不再讨论那个话题。也笑了笑,没有再提这茬。

    祂虽然是人类出身,可严格说来并不是人族神系的核心成员,而属于泛神系的神祇,只不过住在人族神系领地罢了。稍稍提点隋雄一下。弘扬一下光辉之主的威严,也就算是尽心尽力了。为了忠心出卖朋友?祂又不是那个死板神王的下属!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接下来大家若无其事地继续聊天,天南海北家长里短,聊得不亦乐乎,和过去几天的情况一模一样。

    神祇都是心志坚毅之辈,哪一个神祇没有经过漫长岁月的磨练?哪一个神祇不是从无数的危险之中闯过来的!既然暂且放下,那就不会再让这事影响到他们的情绪。

    哦,海姆萨拉可能没这素质,不过他恐怕也想不到那么深远……

    然而隋雄很快就知道,自己真的小看了这家伙。

    当第二天早上,巡游的队伍簇拥着稍显简陋的花车,从重建的大门缓缓走进加尔斯城的时候,正和隋雄、维耶一起隐身躲在路边观看的海姆萨拉突然开口了。

    “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发消息,让公主陛下派出的使者们上岸送礼了。”

    “什么?!”隋雄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变成了一个大胖子的海姆萨拉,“什么公主陛下啊?什么使者啊?什么送礼啊?你之前怎么没提到!”

    海姆萨拉憨厚的肥脸露出了一个圆嘟嘟的笑容:“你的信徒搞庆典,公主陛下怎么可能不派人来祝贺呢?朋友,你难道忘了自己的身份吗?”

    隋雄仔细想了想,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好像也许……挺受新生的海洋之神尊敬来着……

    “自从公主陛下诞生之后,就跟我们八位海王一一交涉过。我们认同了祂的意志和态度,将会在封神之后臣服于祂,成为祂的从神,一起建立海洋神系。”海姆萨拉笑着说,“我之所以住在加尔斯城附近的海底,就是受祂的委托,替祂守护这个城市啊。”

    “……我还以为你就近找了个地方,随便窝着就算了。”

    “怎么可能!你别把我当傻瓜好不好!”海姆萨拉哭笑不得,摇头叹道,“不废话了,我现在就发消息。等一下祝贺的使者正好跟在花车后面抵达广场。”

    说着,他身上一股微风轻轻吹拂,朝着海面上吹去。

    隋雄清晰地感觉到,在附近的海底,有一些温和友好的气息,缓缓浮现出来……(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那些在海底浮现的气息,就是来自海中的使者们。他们准备了礼物,打算趁着庆典的时候造访加尔斯城,搞一搞睦邻友好外交——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隋雄自然不会反对,正要道谢,维耶却突然一笑,说:“不如让他们再稍稍等一下吧,再等一下,效果更好。”

    隋雄和海姆萨拉都愣住了,送礼还“再等一下”?而且“效果更好”?

    “别买关子了,究竟怎么回事啊?”隋雄问。

    维耶有些狡猾地笑了:“别忘了我可是庆典之神,我能够清楚地预感到,今天的庆典上会有一些意外发生。如果让祝贺的使者们稍稍等一下,等到关键时刻再登场,效果就会非常的好,出乎意料的好!”

    海姆萨拉看向隋雄。

    隋雄点了点头。

    于是他再次发出了讯息,让原本准备动身出发的使者们再等一等,等自己的消息。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花车缓缓来到了广场,在众人的欢呼声中驶过了临时搭建的拱门,停在了虽然并不奢华却也很热闹的主持台前面。

    雷很难得的换上了一身礼装,纯黑的骑士礼服充满了神秘高贵的气质,配合他俊朗的面容、健美的身姿和英武不凡的气质,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当他起身致辞的时候,台下不知道多少女人都痴痴地看着他,简直恨不得把他给吃下肚子去。

    自从踏入传奇境界之后,雷的相貌一直在缓慢地变化。总的来说,显得越来越年轻,也越来越俊朗英武。和当初那个垂头丧气被隋雄强押着当坐骑的落魄强盗完全不同,现在的他意气风发神采飞扬,完全无愧于王子身份。

    他并没有长篇大论。只是简单地回忆了一下当初加尔斯城一片废墟时候的凋零,感谢大家这一年多来的努力,并且展望未来,坚信明天会更好。

    这段话老实说也并不算多么煽情,但却正说到了加尔斯城居民们的心里。

    大家辛苦了一年多,从当初几乎绝望的境地一砖一瓦地建设。终于把曾经的废墟重新建设成了城镇。纵然嘴里不说,心里总是有成就感的。此刻雷一番演讲,顿时勾起了大家心底的思绪。

    曾经的繁华,曾经的荒废,曾经的萧条……一点点地改变,一点点地发展,回头看去,每一点汗水都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展望未来。繁荣和兴旺指日可待!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广场上的民众们纷纷欢呼起来。

    不少人的欢呼声之中带着哭腔,激动得不能自已,一时间欢呼之声震天,一股昂扬的激情仿佛实质一般冲上云霄,让关注着这里的诸位神祇都为之侧目。

    他们仿佛能够看到,加尔斯城犹如一位曾经身负重伤的旅人,此刻已经大致痊愈。正坐在床边整理行囊,为了再次出发而做准备。

    他曾经遍体鳞伤步履蹒跚。但此刻已经差不多完全恢复健康;他曾经沮丧消沉无精打采,但此刻已经振奋精神斗志昂扬。

    “加尔斯城一定会复兴的。”隋雄说。

    “是啊,看得出来。”维耶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抹玩味的笑意,“只是……或许看得出来的人太多,也不是好事啊!”

    欢呼之后。就轮到真正的城主,卡莎莉.莱利小姐演讲了。

    这位以绝美的容颜名动东海岸的少女刚才一直痴痴地看着雷,尤其是当他一番演讲让台下欢声雷动的时候,她更是激动莫名,连眼角都泛起了泪花。此刻含泪上台。更是惹人怜爱。

    她不像雷这样言简意赅却直指人心,也没有雷那么高的威望,但她绝代的美貌本身就拥有强大的说服力。尤其是她含着泪向大家道谢,感谢大家在经历剧变之后依然愿意相信莱利家族,不离不弃地团结在一起,为了重兴加尔斯城而奋斗的时候,更让无数热血男儿心情激荡,热血沸腾。

    为了这样一位纯真可爱的女孩,别说是劳心劳力,就算是要他们的命也没问题!

    执政官和城主的演讲之后,并没有按照惯例,邀请当地宗教首脑上台演讲。

    加尔斯城原本占据统治地位的丰收女神教会在那场大战之中损失惨重,连丰收女神自己都陨落了一个化身,这段时间他们一直很低调,不怎么出风头。

    当然,就算他们想要出风头,雷也不会答应!

    而在加尔斯城重建过程中出了很大力气,提供了大量贷款的财富之神教会也没有上台。财富之神是个不善于斗争的神,即便丰收女神遭受重创,祂也没底气跟这位老牌的神祇对着干。靠撒钱的方法挖两下墙角倒也罢了,此刻登台演讲,就是要争夺加尔斯城的核心信仰。那就意味着跟丰收女神完全翻脸——别忘了,加尔斯城可是曾经被丰收女神教会几乎完全控制的城市,对于丰收女神来说,这个城市的信仰有着非常特别的意义,不容他人染指!

    至于别的教会,他们本来就没想过要争夺加尔斯城宗教界的主导地位,当然更不会自己跑到风口浪尖上来。

    沼泽之神教会倒是很有兴趣,这位神祇一直对加尔斯城念念不忘,上次还为了争夺它而和丰收女神大打出手,最后闹了个两败俱伤,可见态度有多么坚决。但自从上次大战之后,沼泽之神教会就由明转暗,不知道究竟躲到哪里去了,也不知道究竟在干什么。就连沼泽之神自己都不知所终,正义之神特地打听过,也没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所以,教会演讲这个环节直接跳过,雷一挥手,宣布娱乐时间现在开始!

    娱乐是什么?

    唱歌跳舞吃喝玩乐,大致上就是这样。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吃”!

    雷准备得非常充分,几十位厨师在广场旁边忙碌着。新出炉的面包热腾腾的,没掺水的麦酒香醇可口,烤肉和炖鱼的香味简直让人连口水都要流下来。

    不仅如此,这里还有新鲜的水果和蔬菜,更有大力士守着榨汁机,可以帮助有兴趣的人把它们当场榨汁饮用。鲜活的海产品更是敞开供应。想吃多少都没问题。

    尤其特别的是几个圆圆的小锅,锅下面的炉火不大,恰恰可以保持锅里的汤一直微微沸腾。旁边是切成一片片的各种食物,还有一些服务员照看着,给那些愿意尝试的人们提供预先准备好的佐料。在他们的指导下,人们用细小木片做成的夹子夹住食物,在沸腾的汤水里面浸泡一段时间,趁着它们刚刚熟的时候,就拿出来蘸一下佐料。然后热腾腾地送进嘴里。

    这种以前从没见过的就餐方式吸引了很多人,以至于负责餐饮工作的丝蒂尔急忙抽调人手,额外增加了好几个汤锅、不少木夹、大量的菜肴,还追加了几位指导进餐的服务员。

    “这吃法很特别,以前从来没见过。”维耶变化成普通冒险者的样子,也凑过去弄了几份食物,祂的眼光很刁钻,选的都是最鲜嫩可口的上等肉。烫煮得也恰到好处,一口吃下去顿时眉开眼笑。赞不绝口。

    “真是太棒了!不知道哪位厨师发明的……他真是个天才!”

    隋雄微微一笑,骄傲地昂起了头。

    “是你?”维耶立刻明白了祂的暗示,惊讶得差点把嘴里的食物都掉了,祂目瞪口呆地看着洋洋得意的隋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一只水母,怎么还懂厨艺?!”

    “谁规定水母就不可以懂厨艺了?告诉你。我懂的东西还多着呢!”隋雄趾高气昂地大笑,“我还懂空间和光影,懂速写和简笔画,懂艺术的象征性,懂颜色和情感的表达。懂艺术品鉴赏,懂古代文化在绘画上的各种主要体现,懂视觉语言、形态研究、人体速写、测绘和设计、雕塑和装饰……我跟你说,其实最适合我的神职,是艺术之神!”

    维耶茫然点头,隋雄说的这些话,分开来祂都听得懂,但组合在一起祂就不懂了。

    也不能说不懂,大致的概念还是能够连猜带蒙理解出来的,但祂怎么也想不到……隋雄这只水母,怎么还懂得这么多艺术的东西?!

    虽然深海里的人鱼一族盛产艺术家,可人家盛产的是乐师和歌手,顶天了加上雕塑家,没听说过还有画家啊!

    “你要当艺术之神?”过了好一会儿,祂才反应过来,低声问,“这个神职可是已经被人占去了,你要么跟祂分享,要么就准备开战……你确定要这么做?”

    “只是随口说说罢了,别当真。”隋雄哈哈大笑,“来来来,多吃点!”

    “嗯!多吃点!”海姆萨拉将一大把蘸了不知道多少佐料,简直已经变得一片鲜红的蔬菜塞进嘴里,吃得口水和酱汁一起四溅,当真恶形恶状。

    维耶翻了个白眼,擦掉脸上溅到的酱汁,急忙往旁边让了两步,离这吃相丑恶的家伙远一点。

    然而仔细看去,食客们的吃相大抵不怎么好看。这种包含着隋雄记忆味道的佐料香辣鲜美,吃在嘴里犹如一股热气往上直冲,不知道多少人眼泪和鼻涕都流了出来,额头上更是大汗淋漓。

    但他们完全没有放弃的意思,一边嘲笑着彼此丑陋的吃相,一边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

    不远处,吟游诗人们正在表演着欢快的节目,几个小丑也在到处插科打诨,广场上的气氛简直热烈到了极点。

    “差不多了。”维耶心中暗暗估算,低下了头,狡猾地笑了起来,“作死的家伙也该跳出来了。”

    果然正如他估计的那样,就在大家欢天喜地热热闹闹的时候,一个与气氛完全不合的声音响了起来。

    “莱利小姐,至此丰收之际,您难道不应该带领大家向富饶女士(丰收女神)祈祷,感谢祂的恩赐吗?”(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一言既出,原本满脸微笑的雷和卡莎莉都沉下了脸来。

    说这话的是丰收女神教会现任的大主祭,自从前任大主祭何莉.莱利死后,这个原本在教会权力中心靠边站的老头就咸鱼翻身,当上了整个教会的首脑。这一年多来,他始终非常低调,不显山不露水,深入简出很少见人,一天到晚都在重建的神殿里面祈祷,让人觉得他似乎是个摆设。

    可是现在,事实证明他不是摆设,只是一直在等待机会罢了。

    此刻他在庆典上当众提出“祈祷”,顿时给雷和卡莎莉出了个难题。

    祈祷这种事可大可小,比方说私下里面去拜访神殿祈祷,简直就不算个事。只要你别跑到跟自家神祇有仇的神殿去,就完全不是问题。比方说雷信仰的是“虚空假面”,但他也常常去拜访财富之神教会,每次去的时候,都要在财富之神的雕像前默默祈祷一下。

    这只是礼仪而已,也是应有的礼节。

    但在庆典上,带领大家一起祈祷,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自从丰收女神教会遭到重创之后,核心高手几乎全灭,连女神本人都吃了大亏的他们已经基本丧失了在加尔斯城的影响力。尤其是在重建城市的过程中,出力的主要是财富之神教会,更是从信仰的根基上将他们排挤到了一边。

    这个世界的人们普遍教育水平很差,绝大多数平民甚至不识字,但他们并不蠢。谁对他们好?谁帮助了他们?他们心里是清清楚楚的。

    信仰是心灵的事情,无法做假。无法欺骗。丰收女神教会在加尔斯城长久以来的地位,正在逐步被财富之神教会取代。是不争的事实。

    想要挽回信仰,最实际的办法当然是出钱出人,帮助居民们复兴城市。丰收女神教会当然有钱也有人,可现在教会内部矛盾重重,各个地方神殿看到了机会,都在谋求取代加尔斯神殿成为教会主神殿的可能。此刻他们怎么可能出钱出人帮忙?不拖后腿就算是好事了!

    倘若这位新任的大主祭有足够的威望或者实力,大概还能强行压制各地神殿。然而他两者都没有,除了每天祈祷之外,他简直想不出一点办法。

    但前不久。一位友好教会的朋友拜访了他,给他出了个主意。

    “趁着庆典的时候,邀请卡莎莉带着大家向女神祈祷?”大主祭当时一脸茫然,不明白这位素来以机智著称的朋友究竟什么意思。

    那位朋友神秘地笑了,即便是在私人的书房里面,也将声音压低,向他解释了一番,才让他恍然大悟。

    要论人力物力,他现在是真的拿不出来。但丰收女神教会盘踞加尔斯城这么多年。在民间积累了非常深厚的影响力。只要找个机会,将这些影响力发挥出来,就可以重塑形象,挽回之前的不良影响。

    而且……如果操作得好的话。甚至还能鸠占鹊巢,将财富之神教会这段时间努力的成果给侵吞下去呢!

    这个计划的关键,就在于借机迫使卡莎莉城主带领大家向丰收女神祈祷。感谢女神赐予的丰收。

    乍看上去这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在这个场合。城主带着大家一起祈祷、感谢神恩,就等于是重新确立了丰收女神教会在加尔斯宗教界的统治地位——毕竟。这其实是加尔斯城长久以来的传统,几乎每一位居民都参加过不止一次这样的祷告。只要让他们想起过去的情况,并且和现在联系起来,他们自然就会恢复对丰收女神的信仰。

    丰收女神教会数百年来的统治地位,莱利家族数百年的经营,乃是无比深厚的根基。只要找个机会,把这深厚的根基利用起来,立刻就有起死回生的妙用!

    面对着沉默不语的雷和卡莎莉,大主祭苍老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手一挥,就让教会人员准备开始祈祷仪式。

    他当然看得出来二人并不愿意,但不愿意又怎么样呢?别忘了,卡莎莉城主从小就信仰了丰收女神,自己也是教会的一员。除非她有勇气现在翻脸,宣布改变信仰退出教会,否则她就无法拒绝这完全合理的请求。

    这个除了美貌之外一无是处的花瓶,有那个胆量吗?

    大主祭心中冷笑,更充满了快意。

    这段时间以来,包括卡莎莉在内,很多加尔斯人都疏远了丰收女神教会——当初毁掉加尔斯城的,就是女神气急败坏的自爆。面对害自己家园毁坏的仇人,不拔刀相向就是厚道了,怎么能指望他们还像过去那样尊敬和信仰丰收女神呢!

    但在大主祭看来,这些人就是忘恩负义,就是不知好歹!毁掉加尔斯城算什么,他们的一切本来就都是属于女神的!作为信徒,为神祇献上生命也理所当然,何况区区几座房子!

    所以他心里一直都很愤怒,却强自压抑着,犹如一座静静积累力量的火山。

    此刻,看到加尔斯人的首领那样为难,他顿时有一种复仇的快意,让他忍不住想要哈哈大笑。

    当然,现在还不到笑的时候,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安心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他才可以毫无顾忌地放声大笑。

    卡莎莉很犹豫,她虽然没什么才能和见识,但谁好谁坏还是分得清的。丰收女神教会在城市复兴之中几乎没有任何贡献,此刻却大喇喇站出来,理所当然地想要接收复兴的荣誉,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至于信仰……她本来就不是一个多么虔诚的人。经历过那场可怕的骚乱和战斗之后,她甚至对于所有的神祇都产生了恐惧和疏远的感觉。这一年多来,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任何一座神殿,因为只要看到神殿,就会让她想起当初那可怕的回忆。

    从神祇的角度就能看出来,卡莎莉的身上已经没有了信仰之线。此刻的她,正是所谓的“无信者”。

    无论出于感情还是信仰,她都不愿意向丰收女神祷告,更不愿意带着大家一起祷告,将大家努力的成果归功于丰收女神的保佑。

    但是……她却又没有勇气拒绝大主祭的要求。

    正如大主祭那位朋友估计的那样,卡莎莉毕竟只是个花瓶。她从小接受的就是文艺教育,对于政治、军事、武艺和法术一窍不通——约瑟夫城主的本意,就是让小女儿做个不牵涉政治的艺术家,嫁到友好的城市当城主夫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算了。

    她的父亲是正当壮年的传奇强者,至少还能活几百年;她的姐姐是丰收女神教会的大主祭,未来就算不踏入传奇境界,起码也是高阶牧师;她的哥哥是剑术天才,同样前途无限光明;她的背后依托着威震东海岸的莱利家族,依托着大陆前几名的商业城市加尔斯……有这样的靠山,她根本用不着辛苦学习,好好享受生活就行了。

    但谁能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卡莎莉的众多靠山竟然一夜之间全都倒了!

    现在的她,只是个孑然一身的弱女子,却被命运推到了风口浪尖。简直就像是一块烹饪好了的肥肉,大喇喇地放在野外,引得无数饥饿的野兽窥觑不已。

    要不是她运气好,碰到了一个正义感过剩的骑士,而且那骑士居然还是个传奇强者,只怕早就被人连皮带肉吃了,连一点渣子都不会剩下!

    然而雷能够在平日里为她挡住那些不怀好意的窥觑,却不能在这个时候给她撑腰。毕竟……大主祭的要求,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这就是“名正言顺”的好处。

    卡莎莉犹豫不决,下意识地看向了雷。

    这段时间,她已经习惯了依靠这位正直强大而又英俊的骑士,不论大事小事,只要找他帮忙,就肯定能够解决。

    就像是唐僧遇到危险总要大叫“悟空救我”,野比大雄遇到困难总是会哭着去找哆啦a梦,世界虽然不同,感情却是一样的。

    雷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向前走了一步,拦在了卡莎莉和大主祭之间。

    “城主大人近来身体不好,她需要休息。”他说。

    大主祭怎么可能让卡莎莉就这么轻易逃了!他慈祥地笑了,说:“身体不好?那更应该祈祷了!祈求陛下降下神恩,才能够让城主恢复健康啊。”

    他笑得人畜无害,但那笑容却让雷暗暗恼火。

    可惜的是,此时此地,实在不适合大打出手。

    上次庆典之乱已经在加尔斯城的人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如果这次再在庆典上出点意外,只怕刚刚凝聚起来的人心,就真的要散了!

    他气得牙根都痒痒了,忍不住默默向隋雄祈祷,请求隋雄给这些混蛋降下惩罚——也不用多,让他们头昏眼花“不胜酒力”就好!

    隋雄立刻就收到了他的祈祷,不由得和维耶、海姆萨拉相顾一笑。

    “时机成熟了!”他说。

    海姆萨拉立刻发出消息,伴随着一阵微风,加尔斯港附近的海水突然翻滚起来,翻起一朵巨大的浪花,却不向四周扩散,只是缓缓升到空中。

    浪花里面,传来了悠扬的歌声,这歌声并不响亮,却空灵悠远,让听到它的人犹如被抓住了一般,一下子就沉浸其中。

    原本喧闹的广场迅速安静了下来,唯有歌声在空中袅袅回荡。

    这是世上最著名的歌声,人鱼之歌,是真正的天籁之声。(未完待续。)

第十六章

    世上的生灵千奇百怪,其中能够用歌声将人魅惑的就有好几种。

    说来也巧,人鱼和塞壬都有这种能力,而且都住在海里。所以就有一知半解的人将两者相提并论,甚至把两者混淆了起来。

    对于这件事,塞壬们当然没意见,它们在乎的只是吃人,至于人怎么想——你吃面包的时候会在意面包怎么想吗?

    但人鱼们就有意见了,意见很大!

    “吃肉?!这是对我们的污蔑啊!”

    嗯,她们在乎的也不是吃人与否的问题,而是作为素食主义者的尊严。

    在海洋生灵里面,人鱼是少数素食物种。或许其中也有一两个挑战各种肉食的怪胎,但绝大多数人鱼都是吃素的。她们热衷于研究各种不同海草的风味,由此衍生出了著名的“海拼盘”这个餐饮流派。只是因为生活环境的差异,这个餐饮流派只在水生物种之间流传,人类对此涉猎极少。

    隋雄也是前不久聊天时,才从吃喝玩乐专精的维耶那里得知这个餐饮流派的存在,对此他还很吃了一惊——他本来以为,人鱼起码会吃鱼虾什么的。

    饮食的问题暂且不论,人鱼的歌声和塞壬的歌声,其实还是有些区别的。

    塞壬的歌声缠绵婉转,充满了挑逗的意味,让人听得血脉贲张,尤其是年轻的男人,除了极少数意志坚定的,几乎没有人能够抵抗这种诱惑。

    每当远洋的水手们听到它们的歌声,罕有人能够抵抗诱惑。往往一船人全都红着眼睛喘着粗气,争先恐后地跳下水。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奋力游去。

    结果,自然就是送菜上门喽。

    歌声是塞壬的捕食手段。被歌声迷惑而送上门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别的什么生物,全都会变成它们的食物。

    而人鱼的歌声则空灵悠远,让人听得心神飞扬,陷入一种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茫然之中。当他们醒来的时候,往往会感觉到身体疲劳,但精神却非常的爽朗。

    这是因为人鱼的歌声本质上是她们族群特有的法术,这个法术能够调理精神,虽然代价是消耗很多体力。从而使得身体疲倦,但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任何副用作,而身体的疲倦本来就很容易恢复。

    所以,常常有厉害的法师飞到深海,用魔法道具录下人鱼的歌声,作为法术研究中放松心情恢复精神的道具。这种东西很少流出,价格也颇为昂贵。

    像今天这样,至少上万人一起聆听人鱼的歌声,即使纵观悠久的历史。也是很少发生的事情。

    广场之中也有不少人意志特别坚强,或者佩戴着能够抵御魅惑的道具,人鱼的歌声并不能让他们沉醉。但这件事本身,却让他们疑惑不解。

    这些人见多识广。自然能够分辨人鱼和塞壬的歌声。可就算是其中最见多识广的,也没听说过有人鱼跑到岸上来唱歌的事情啊……

    人鱼一族不仅性情刚烈,而且高手如云。就算是一国之君。或者是传奇强者,也不可能偷偷抓个人鱼回去给自己唱歌——倒是有人沉迷那空灵的歌声。直接搬到深海去住的。

    人鱼上岸献唱,这种事情似乎只有传说里面才发生过。而但凡和这种事情牵涉到的。无不是那些在历史书上留下一笔浓墨重彩的英雄人物。

    一时间,许多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了雷,就连一些之前怀着恶意想要看热闹的,也不由得端正了态度,或肃然起敬,或涌起杀机。

    大家都明白,整个加尔斯城如果说有谁够资格成为名震史册的大英雄,绝对非这位俊朗的骑士莫属!

    丰收女神教会的大主祭当然也没被人鱼的歌声魅惑,可他的脸色却一下子就阴沉了起来。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眼看着花瓶城主已经快要承受不住压力而屈服了,怎么又跳出人鱼来!

    更麻烦的是,人鱼的歌声响起,大家都沉醉于歌声之中,等歌声结束,人们都疲倦了,于是庆典自然也就顺理成章地结束了,祈祷什么自然无从谈起。

    他毫不怀疑雷会不会抓住这个机会,城主是花瓶,这执政官可不是。大好机会不把握,那就不是“加尔斯的看门狗”了!

    加尔斯的看门狗,是那些憎恨雷的人,私下里给他取的外号。意思是说他像狗一样忠心,看守门户,谁也别想从加尔斯偷偷摸摸弄点好处走。

    原本大家都以为这座高手尽丧、秩序混乱的城市会变成冒险者们走偏门赚不义之财的地方,不少“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纷纷派出人手来抢占地盘瓜分好处。结果这些想要走歪门邪道的家伙不是仓惶逃跑,就是死在了雷的剑下。

    大主祭本来也是打着这样的主意来的,好在他运气不错,来的时候正好看到雷追杀一群****君主(恐惧之神)的信徒。当时雷怒发冲冠,骑着飞龙追杀了近百里,将那群战法牧齐全,中间还有两位高阶强者带队的恶棍们一个个全都杀死,尸体还带回来示众。

    大主祭吓得不轻,一进城就打听究竟,才知道那群人的罪名是强迫居民借高利贷,然后凭借恐怖的利息掠夺财富。

    确定消息之后,他沉默了很久,最终将原本拟定的种种计划全部放弃,老老实实地当了一个深居简出的圣职者。

    连这点在他看来简直不值一提的小事都要闹得大动干戈,甚至于死掉了一大批****君主的信徒,这个自称”雷“的骑士不是个好对付的,还是别往他刀口上撞的好!

    经过那次的打击,他原本已经灰心,在朋友的劝说下才再次鼓起勇气……

    结果就是这样了。

    “人算不如天算……或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大主祭深深地叹了口气,向依然拦在他和卡莎莉之间,神色严厉毫不放松的雷低头致歉,然后颓然退下。

    雷这才松了口气,知道过了一个大难关。

    经过今天这次之后,卡莎莉和丰收女神教会就算是正式翻脸了。而且这次试探失败,丰收女神教会必然要老实很长时间。然而……时间现在是站在他们这边的,拖得越久,丰收女神在加尔斯城的影响力就会越弱,或许下一次,他们就不用再靠虚空假面陛下帮忙,光靠自己的力量就足以应付。

    “陛下,您的神威真是深不可测!”他由衷地赞叹,“想不到居然连深海的贵族都听从您的调遣!”

    隋雄呵呵笑了两声,默默认下了这件事。

    嗯,仔细想想似乎也没错。人鱼们会跑来祝贺,自然是看在他的面子上,那这件事当然算是他的功劳喽……

    片刻之后,歌声停歇,一位身着正装的人鱼少女在几个身上明显有水生动物特征的彪形大汉护卫下来到了广场上,向复兴的加尔斯城送上礼物。

    “执政官大人,您是那位陛下在人间的代行者,而那位陛下则是我们陛下的引路人。得知您正在努力推动加尔斯城的复兴,我在此谨代表风暴海的子民祝您事业成功。”

    雷微笑着点头,亲手收下了礼物。

    礼物并不如何珍贵,但所代表的含义却非同小可。

    远海的势力由诸位海王统治,每一位海王的治下都有各自的名称,风暴海说的就是东方的远海,大致上从死陨沙漠到蓝月亮王国,所对应的海域都属于“风暴海”的范围。

    这位人鱼以风暴海官方代表的身份来祝贺,无疑意味着那位海王的善意和支持。有了这位从远古时代活到现在的半神强者的支持,加尔斯城的复兴就真的指日可待了!

    别的不说,光是能够安全地行进海上贸易,就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增长点!

    但人鱼少女的话还没说完,等雷收下礼物之后,她又说:“我们陛下正在统合所有的海之子民,很快就会把势力发展到近海。为了加强彼此的合作,我希望可以在加尔斯城建立一个使馆,以便于交流信息。当然,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还希望可以再建立一个商馆,好互通有无。”

    雷矜持地微笑着点头,轻描淡写地答应了这件事,显得云淡风轻。但旁边那些懂行的商人们却已经激动得瞪大眼睛喘着粗气,如果不是考虑到场合的话,只怕他们早已欢呼雀跃起来。

    正式外交!

    商馆!

    天啊!前者意味着加尔斯城得到了和堂堂风暴海平等交流的资格,后者则意味着庞大到不可思议的惊人利润!

    综合两者的话……综合两者的话……

    “或许……加尔斯城不仅会复兴,还能更进一步!”庆典之后,一位莱利家族旁支出身的忠心官员对卡莎莉城主兴奋地说,“我们莱利家族一直以来的愿望,老城主没有能够完成的事业,将会在您的手上实现啊!”

    卡莎莉茫然,不明白他究竟在激动什么:“地位高了,钱多了,这当然是好事。可我们之前不就是这样的吗?”

    那位官员兴奋地向她解释:“加尔斯城再怎么繁荣强大,终究只是蓝月亮王国的下属。可现在,只要能够得到风暴海的支持,我们就能够脱离蓝月亮王国,成为自治领地!”

    “那样有什么好处吗?”卡莎莉问。

    那位官员沉默良久,无奈地叹了口气。

    自家小姐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或许……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城主身上了。

    嗯,那位骑士大人十分完美,下一代城主只要继承他的一半才能,就足以安身立命了。

    于是他顿时就释然了,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对自家小姐美貌的绝对信心,热火朝天地投入了工作之中……(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

    “镜子,镜子,谁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人?”

    高大的落地镜纹丝不动更没有半点声音传出来。

    那是当然,它其实只是一块普通的银板而已,就算价格比较昂贵,但终究连魔法道具都不是,又怎么可能回答呢?

    它要真的开口回答“美丽的小姐,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女人!”那卡莎莉只怕反而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夺门而逃呢。

    她凝望着镜子,镜子里面的少女青春美貌,细心搭配的衣服和恰到好处的化妆,让她更加美艳动人,尤其是挂在胸口的那枚珍珠坠子,和她象牙一般洁白的肌肤交映,洋溢着令人沉醉的魅力。就连旁边的侍女,看着她的笑容时,也常常有一些失神。

    但此刻,镜中人却显得很忧郁。

    女为悦己者容,女人们努力地打扮,多半为的是让爱人高兴。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就曾经叮嘱她,女人的美丽犹如鲜花,不要随便在外人面前绽放。

    那时候她不懂这话,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每当父亲出门回来的时候,母亲就显得那么高兴。

    现在她懂了。

    然而……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镜中人也一起叹息起来,美丽的脸庞上布满忧愁之色,让旁边的侍女都感觉心疼。

    “母亲,我要怎么样,才能让他高兴呢?”

    镜中人无法回答,侍女们也无法回答,东海岸最著名的美人忧郁地回到梳妆台前,眼中满是迷惘。

    “父亲。您曾说过,最好的男人是不被我的美丽所迷醉。只单纯喜欢我这个人的男人。现在我遇到了完全不为我的美丽所迷醉的男人,可究竟要怎么样。才能让他喜欢我呢?”

    她消沉许久,最后终于打起精神来,完成全部的化妆,在侍女的陪同下出了门。

    “卡莎莉小姐,早上好。”

    “卡莎莉小姐,您要出门吗?”

    一路上,仆人和官吏们纷纷向她问好或者打招呼,她也一一回应。每当她回应了一个人,那人都会顿时精神一振。尤其是那些年轻的男人们。更是一个个精神焕发,简直就像是喝了振奋药水似的。

    当走过政务厅门口的时候,她停下了脚步,朝着里面看去。

    那个高大俊朗,如同山岳一般可靠,无论风暴还是海啸都能抵挡得住的身影果然正坐在书桌前面。书桌上已经堆了不少文件,都是需要他处理的。

    这个男人总是在忙碌,之前加尔斯城一片废墟的时候,他奔波于各处建设场地。身先士卒地带头做事,还曾经亲自潜入加尔斯港的海底,把那些妨碍船只停泊的大块碎石一个个搬出来弄走。后来加尔斯城慢慢复兴,他又整天与案牍为伍。处理着永远也处理不完的公务。还要经常抽出时间来审理大案要案,与各路势力交涉,有时候还要亲自带队。剿灭从荒野里面流窜到加尔斯城附近的强大魔物。

    正是因为有了他的领导,加尔斯城才能在短短的两年中。从一个破落的废墟变成一个繁荣的商埠。

    如果没有他的话,就凭那群失去了家园的难民。别说重建城市,只怕连活下去都很成问题吧。

    如果没有他的话,或许她早已被某个豪强掳走,成为内室的玩物,或者被有权势的人们互相争夺,成为一件珍稀的收藏品……

    她痴痴地看着那人的身影,眼中满是沉醉。

    他永远都是这么的强大,这么的稳重,这么的可靠!

    当初面对一片废墟的时候,大家都满心绝望,他犹如一团篝火,不仅照亮了人们的心灵,更让在早春寒冬里面瑟瑟发抖的人们有了依靠。

    当初各路牛鬼蛇神纷至沓来,一个个想要在失去保护的加尔斯人身上敲骨吸髓的时候,他犹如一团雷霆,轰得那些坏东西们东倒西歪,要么狼狈逃跑,要么就变成了剑下亡魂。两个多月里面,他前后大战十余次,最后终于将那些心怀不轨的家伙全部震慑,守住了加尔斯。

    当初她在庆典上被人逼宫,左右为难的时候,又是他挺身而出,拦在她的前面,为她挡住了压力。随后他更说服了伟大的神祇,降下使者为她排忧解难。

    ……

    不知不觉之中,卡莎莉的目光已经完全被那人吸引,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凝视着正在伏案工作的人,嘴角很自然地就挂上了笑意。

    “噢!今天也是一样的漂亮啊!”一个简直从骨子里面透出不正经的声音将她惊醒,转头一看,正是那个完全不把寒冷当回事,穿得跟夏天一样的丝蒂尔。

    她不喜欢这女人。

    不是因为这女人那惊人的美丽,也不是因为这女人不正经的作风,只是因为这女人和他很熟稔,是他极少数的朋友之一。

    她让到一边,让丝蒂尔进门。

    丝蒂尔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完全无视执政官的威严,径直坐在他的书桌上,也不管这么近的距离下,会不会被视力过人的他看清裙底的春光。她甚至还将裙子稍稍撩起了一点,黑色的长丝袜尽头,是白得耀眼的肌肤,更恰到好处地暴露出一些内衣的紫色蕾丝,简直引人犯罪。

    “有什么事吗?”雷丝毫不为所动,继续看着文件,连头也不抬,“你可是没事不登门的,一来就没好事。”

    丝蒂尔顿时露出受伤的表情,难过地说:“你就这么看我吗?我难道是那么糟糕的女人吗?”

    “如果你能够稍稍正经一些,或许可以挽回一些在我心中的形象。”

    “那样你会爱上我吗?”

    “……我会减少把你的名字写在箭靶上的次数。”

    丝蒂尔大笑起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身体一阵颤动,某个让卡莎莉怨念不已的部位更是剧烈摇晃起来,荡漾起简直要让男人们化为饿狼的白浪。

    雷深深地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上的文件:“如果你很闲的话,为什么不去医院那边做事?我相信病人们会很高兴看到你的。”

    “我就是为了医院的事情而来的。”丝蒂尔终于换上了严肃的神情,“最近这段时间,受伤的冒险者比之前多了不少!”

    雷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原因呢?”

    “大沼泽那边的魔物,不仅数量明显增加,也变得更强、更狂暴了。”

    雷眯起了眼睛:“莫非是那位陛下终于又按捺不住,想要搞点什么事情出来?”

    “也许吧,但暂时还没有太明显的痕迹,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雷点了点头,拿出他用来记载重要事项的小册子,将这件事记了下来。

    人的记忆力再好,也比不上记在书本上的文字。虚空假面陛下曾经说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雷对此深表同意,觉得大受启发,就准备了这么一本小册子。

    隋雄还帮他把小册子的封面涂黑,又在上面绘制了一行白色的符文。

    那是九个奇异的符号,左边五个,右边四个,第二个符号和最后一个符号相同,第四个符号和倒数第二个符号相同。

    “黑色的封面和这些奇怪的符号……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他当时如此问道。

    隋雄笑而不语,只是显得很开心的样子。

    这本小册子上已经记载了不少东西,其中每一件都非常重要,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命运捉弄,几乎每一件事情,最后都发展成为了流血冲突。

    比方说小册子上记载的第一件事,就是恐惧之神的信徒们大举涌入加尔斯城,似乎想要做些坏事,要小心提防。

    那件事最后的结果,是雷骑着铜冠飞龙追杀了他们上百里,将那群恐惧之神的信徒全部杀了,一个不留。

    现在被记载下来的“大沼泽魔物们有异常动向,需要尽快组织人手清剿”,显然也会有这样的发展。

    办完事之后,丝蒂尔摇晃着身体,用一种引人犯罪的步伐离开。雷则将目光投向一直在门口的卡莎莉,眼中露出疑惑之色。

    “城主,您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吗?”

    因为他终于注意到自己而高兴的卡莎莉因为他那疏远的称呼而暗暗叹气,脸上勉强笑了笑,摇头说:“我没什么事情,只是来看看你……你这么忙,真是辛苦了!”

    “辛苦?这不算什么。”雷笑着说,“区区一点公务罢了,算不上辛苦。”

    但他紧接着就话风一转,劝道:“城主,我终究只是外人,您才是加尔斯城真正的主人。我觉得您应该多学习一些政务的知识,这样对于您将来的执政会大有好处。”

    卡莎莉心情更加低落:“你不是好端端在做执政官吗?就算我不学习政务,一直让你来执政也没问题吧。”

    雷摇头,温和地说:“我虽然是个骑士,但本质上终究是圣职者,而且我还是一个教会的大主祭。等到我们教会发展起来之后,我是肯定要坐镇神殿的,不可能一直留在加尔斯城当执政官。”

    “那难道不能把神殿建在这里吗?”卡莎莉问,“我们这里人口也多,交通也方便,难道不是最适合建立神殿的地方吗?”

    雷微微有些意动,不得不承认她说得很有道理。

    “我会向陛下提出建议的,但你要知道,神祇的想法和凡人是不同的。”他说,“或许在你我看来,繁华的加尔斯城远比苦寒的灰烬森林更适合建立神殿,但陛下的意愿才是决定一切的关键。”

    卡莎莉暗暗地叹了口气,又寒暄一番,然后告辞离去。

    看着胸口昨天刚从风暴海商馆买来的珍珠坠子,她深深地叹了口气。

    自始至终,雷根本都没注意到它……(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小妮丝,注意安全。”

    “小妮丝,到旁边去玩,我很忙。”

    “小妮丝,姐姐给你带来了新玩具哦。”

    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妮丝就很忧郁。

    为什么大家都叫她“小妮丝”啊!她明明已经不小了!

    嗯,再过几天,她就满十三岁了。

    十三岁的小女孩,似乎的确是可以算大人了。在一些相对落后的地区,不少这个年龄的小女孩甚至都可以嫁人生孩子了。即便是在地球上,文明传承最为久远的中国,也一直遵循着“女子二七天癸至,可育儿女”的规矩——二七就是十四岁,古代的中国人算的是虚龄,恰恰就是十三周岁。

    然而妮丝有一点很吃亏,因为从母亲那边继承了较多月精灵血脉的缘故,她的成长速度稍显缓慢。明明已经十三岁了,看起来却还只有十岁左右,甚至可能还不到十岁——总而言之,就是显嫩。

    因为相貌看起来很年幼的缘故,大家在叫她名字的时候都喜欢加个“小”字,于是“妮丝”就成了“小妮丝”。

    这让妮丝非常不高兴,常常气鼓鼓地向母亲和姐姐抱怨。

    “这有什么关系呢?你的确还小啊。”蒂格夫人如此说。

    “可姐姐也才比我大了五岁而已!”妮丝抗议说,“人家都喊她‘莉芙小姐’,还有人管她叫‘莉芙女士’呢!”

    莉芙忍不住笑了:“因为我比较成熟嘛,只要再过几年,也一样会有人管你叫‘妮丝小姐’的。”

    妮丝紧紧盯着姐姐的眼睛。过了几秒钟,莉芙终于忍不住转开了脸。于是她大叫:“姐姐你骗人!”

    “我没骗你啊,过几年你也会长大的。”

    “你十三岁的时候比我现在高多了!”妮丝用手比划着。“那时候你差不多就跟妈妈一样高了!”

    莉芙尴尬地笑起来,因为更多呈现人类血脉的缘故,她的身体发育基本没受到影响,十三岁的时候俨然就是个小大人了。

    “明明是姐妹,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呢?”妮丝伤心地说,“一定是姐姐你把我的身高都抢走了!”

    “这种东西也能抢?”莉芙哭笑不得,转头看向母亲,试图从母亲那里得到一点支持。

    然而,蒂格夫人只是笑而不语。淡定地看两个女儿为毫无根据的事情争执。

    因为跟着丈夫学习了很多政务知识的缘故,她在这方面也称得上是个熟手。目前在加尔斯城担任一个地位不低、收入也不错的职务。工作好,当然忙碌也是免不了的,每天忙碌回来,看着小妮丝为了身高之类问题和姐姐争论不休,也算是有趣的娱乐。

    莉芙被妮丝逼得狼狈不堪,最后终于口不择言:“你继承了更多的精灵血脉,虽然长大得比较慢,但老得也慢啊!等姐姐老了死了。你都还很年轻呢!”

    妮丝愣了一下,随即哇哇大哭:“我不要姐姐老死!”

    一番鸡飞狗跳之后,心力交瘁的莉芙疲惫不堪地休息去了,妮丝也闹累了。沉沉睡去。

    她睡得很香,还做了一个有趣的梦。

    梦里面,她又回到了当初从金塔城到云塔城的那段路上。左手抱着粉红小猪,右手抱着翠绿水母。甜甜地笑了。

    就在这时,水母开口了。

    “妮丝。你就那么想要长大吗?”

    妮丝很理所当然地点头:“是啊!我想要长大!”

    “为什么呢?”

    “长大了,我就可以帮妈妈和姐姐的忙。”

    翠绿的水母一愣,忍不住笑了:“你真是个好孩子!”

    “我不是小孩子了!”妮丝愤怒地抗议。

    “好吧好吧,你不是小孩子了。”翠绿水母小声嘀咕,“算算年纪,差不多也到了中二叛逆期了……”

    它无视了妮丝“什么叫中二”的询问,沉思了一下,饶有兴趣地说:“你想要现在就长大吗?”

    “当然想!”妮丝连连点头。

    “可是呢,长大未必是好事哦。”水母笑着说,“长大了,就意味着你要按照大人的规矩来生活了,那样或许会很辛苦呢。”

    “我想要长大!”

    看她如此坚决,水母哈哈大笑:“好吧!你能够在梦里找到我,也算是咱们有缘。我就大发善心帮你一把好了!”

    说完,它挥舞着触手,变出了一个奇怪的绿色手镯,套在妮丝的左手手腕上。

    “如果想要变大的话,就转动手镯,念出咒语吧。”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窗子落在床上的时候,妮丝睁开了眼睛。

    “啊……水母呢?”她疑惑地问,随即明白自己只是做梦,不由深深地叹了口气,“原来……只是做梦啊……”

    突然间,她感觉左手手腕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手腕上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个奇怪的绿色手镯,和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

    她惊讶地看着那个手镯,一时间有些恍惚,不知道究竟是做梦还是真实。

    过了一会,她从床上跳下来,试着转动了手镯,并且念出了咒语。

    “魔法少女,变身!”

    绿色的光芒从手镯上升起,将她整个人包裹在里面,片刻之后,当光芒散去的时候,站在床旁边的已经不是小小的银发半精灵少女,而是一个美丽矫健、英姿飒爽的绿发女子。

    她依然保留着些许精灵的特征,比方说稍稍有些尖的耳朵,比方说修长纤细的四肢,但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至少相当于十七八岁,充满了青春的活力。

    而且……就身材来说,此刻的妮丝比起自己的姐姐莉芙,还更有女人味一些呢!

    奇妙的是,她变身之前明明穿着小孩子的睡袍,可现在变身之后,却穿上了一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绿色袍甲。这套袍甲主体是一件华丽的长裙,许多闪光的符文遍布裙体,充满了神秘高贵的感觉。而在她的小臂和小腿上,则有小型的铠甲附着,不仅能够提供强大的防御力,更能在必要的时候施展某些法术。

    按照那绿色水母的交代,妮丝双手在胸前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轻呼一声:“疾风之剑!”

    随着她的召唤,小臂上的铠甲飞了起来,在空中扭曲变形,化作两把弯弯的短剑,轻风缠绕在它们的周围,让它们充满了奇妙的力量。

    她松开手,这对疾风之剑依然浮在空中。

    她试着用意念指挥,这对弯弯的短剑立刻按照她的意愿到处飞舞,十分听话。

    妮丝高兴地笑了,又收起疾风之剑,试验了另外两件武器。

    奔雷之枪,火凤凰之翼。

    前者是由小腿上的铠甲变化而成,两段腿甲组合起来,不知怎么扭曲变形一下,就成了一支长枪。它既可以作为近战的武器,也可以投掷出去,自动追踪目标。

    后者则是从背后伸展出的赤红光翼,能够让她自由自在地飞行,获得无以伦比的机动力。

    将这些奇妙的能力一一试验完毕之后,妮丝开心地笑了。

    虽然一次变身时间总共只有五分钟,但至少在这五分钟里面,她不仅真的长大了,还拥有了神奇的力量!

    “原来不是做梦啊!它真是个好水母!”

    隐身浮在高空的绿色水母打了个喷嚏,纳闷地说:“谁在背后说我的坏话?难道是小妮丝嫌我给她的变身道具一次只能生效五分钟,在抱怨我吗?”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变身会给身体带来负担的。为了不留下后遗症,一次五分钟就差不多了。”隋雄自言自语,“反正她也只是玩玩而已嘛,就算要拯救世界,也轮不到她这个假冒伪劣的魔法少女啊。”

    他用这话说服了自己,笑呵呵地转了个身,躺在云朵里面睡觉去了。

    昨天夜里,他被小妮丝突然闯到自己的梦里来,真是吓了一跳。然后一夜都在忙碌给她制作变身道具,真的是累坏了。

    而加尔斯城里面,变回正常模样的妮丝已经盥洗完毕,吃了早饭,换上一件喜欢的衣服,兴高采烈地出了门。

    因为妈妈和姐姐都很忙的缘故,平时她都老老实实在家里看家,以免在外面遇到危险。但今天不同了,她已经是个大人了,完全能够保护自己!

    一个小女孩孤身走在街头,免不了引起人们的注意。不止一双怀着恶意的眼睛看向了她,却并没有着急下手。

    加尔斯城街头巷尾有不少冒险者出没,其中正义感强烈的也颇有一些,企图诱拐小女孩的行径可见不得光,被他们发现的话,就算能够将他们干掉,也很难逃过加尔斯城官方的追捕。

    所以等了很长时间,才有一个面相和善的胖子凑过来,笑嘻嘻地攀谈,谈着谈着,俩人就很熟稔了,宛若朋友一般。

    解决了“疑似诱拐”的问题,这胖子便急不可耐地就带着妮丝在城市里面东转西转,最后来到了一条有些冷清的巷子里面,一间无人问津的屋子前面。

    这里就是他们的基地,在过去的这段时间,以他为首的人贩子们已经诱拐了四个无知少女,换来了不少钱财。

    而这个天真愚蠢的小丫头,就是第五个!

    “……姐姐,我很能干吧?”大约二十分钟后,当妮丝费力地拖着被捆得犹如粽子一般的几个罪犯,跑去向担任巡逻卫兵的姐姐请功时,莉芙瞪大了眼睛,嘴巴也长得大大的,一脸的震惊和茫然。

    这世界究竟怎么了?居然连小孩子都能抓人贩子?!(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这么说,这些人贩子其实不是你抓住的?”

    “嗯。”小妮丝原本想要吹嘘一番,但想起神奇水母交代的“魔法少女身份要保密”这件事,立刻改了口,“本来呢,我要被这些坏蛋抓住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绿衣服绿头发的大姐姐从天而降,一拳头就把他们都打倒了!真的非常非常非常厉害啊!”

    莉芙看了看那几个人贩子,的确是被人用拳头打倒的样子,拳印还在脸上呢。

    “那么,那个绿衣服绿头发的大姐姐有没有说她是谁呢?”

    小妮丝立刻摇头,两条短辫左右飞舞,宛若拨浪鼓一般:“大姐姐什么都没说,只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就飞走了。”

    莉芙直接忽略了那奇怪的台词,陷入了沉思。

    从天而降?飞走了?

    莫非是个厉害的法师?

    可是,为什么法师会用拳头打人?直接一个定身术不是更简单吗?

    又或者……是诸如天界生物之类强大而善良的生灵?

    她想了许久,觉得还是这个猜想比较靠谱,就这么记了下来。

    叮嘱部下们把几个人贩子拖出去仔细审问,她就让一个机灵的见习士兵护送小妮丝回家。

    “我不回去!”小妮丝用力摇头,“我能照顾好自己!”

    “你刚刚才差点被人贩子抓走!”

    “绿色的大姐姐会来保护我的!”

    “胡扯!”莉芙没好气地把妹妹直接抱起来,扛在肩膀上,跟同伴们交代了一下。她就把妹妹送回了家。

    “好好看家!”她叮嘱说,“你要觉得无聊呢?就看看书。学习学习文化知识。再无聊呢,可以去院子里面练练剑——我不是给你做了训练用木剑了嘛。练练也好。不要碰弓箭,你还太小,学那个太早了……”

    叽里咕噜,叽里咕噜,这个那个叮嘱了一大堆。

    小妮丝听得满肚子气,和姐姐大吵了一番,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

    莉芙不管她说什么,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

    小孩子,别出门!

    而且她临走的时候还咔嚓一声。把门给锁上了。

    要放在过去,门锁起来,小妮丝就无法可想,只能在家里乖乖看书。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她从窗子里面看到姐姐走远了,立刻哼哼了两声,手镯轻轻一转。

    变身!

    “你不让我出去,我偏要出去!”她一手叉腰,一手愤愤然指着莉芙远去的身影。用力戳了好几下,宛若要通过这个动作发泄怨气一般。

    说完,她一跺脚,直接从院子里面飞了起来。飞到了加尔斯城上空。

    为了保证安全,魔法少女战裙平时是开着隐身效果的,整个加尔斯城里面几乎都没人能看穿这隐身。

    妮丝得意洋洋地在天空中盘旋。寻找需要帮助的人。

    她可记得当初梦里,神奇水母曾经叮嘱她。魔法少女要助人为乐。

    港口区,去年冬天刚刚建成的风暴海大使馆兼商馆里面。正在看书的大使阁下有些疑惑地放下书,来到窗前。

    “咦?哪来的个绿色小姑娘,在天上飞来飞去?”

    发出类似疑惑的还有几个,比方说雷,此刻他也疑惑地看着天空,不明白究竟怎么回事。

    但这些高手们都并不喜欢多管闲事,加尔斯城又没有空中管制,也没划什么禁飞区,只要不惹是生非,她爱怎么飞就怎么飞。

    几天之后,雷看着一份卫兵们递交的报告,满脸诧异。

    “一个绿头发绿衣服的漂亮女孩,正在加尔斯城各处行侠仗义,助人为乐?”

    “是哪里来的游侠吗?”他想了想,回忆起这几天看到那女孩飞来飞去的样子,摇摇头,“动作不够灵活,不像是游侠,倒像是个被施展了全套增益法术的外行人。”

    以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一眼就看出了小妮丝没有战斗经验,但他也看得出来,小妮丝正在飞快地成长。

    或许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够真正成长为一个独当一面的高手了吧。

    “不管怎么说,既然做的是好事,那就没问题。”

    说完,他将这份资料收了起来,放进“需要后续跟进注意”的资料夹里面。

    作为执政官,他很忙,没空把时间浪费在一个无须担心会有糟糕影响的事情上。

    然而这么一来,加尔斯城的各路牛鬼蛇神们就倒了霉。

    小妮丝可不懂什么“水至清则无鱼”或者“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学会妥协”之类,她只知道魔法少女要做好事,爸爸妈妈和姐姐也一直教导自己要做好人。

    做好人,做好事。

    于是,短短半个月的时间,至少有三十几个小偷,七八个抢匪,好几伙诈骗犯,先后遭遇了绿衣服绿头发的美丽少女,被她从天而降的一拳打昏在地,然后绑送给了卫兵们。

    托她的服,加尔斯城的治安大有好转,俨然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感觉。

    而在地下,宽阔的下水道里面,几个人影正在窃窃私语,愤怒地讨论对策。

    “不能这样下去了!”一个圆头圆脑的身影说,“那个绿油油的家伙太讨厌了,必须弄死她!”

    “吱吱,话是这么说,可怎么办呢?”一个长得像老鼠的身影问。

    “我们可以设下陷阱。”一个全身罩在黑袍子里面的身影阴森森地说,“那家伙看起来有点傻,或许用陷阱就可以搞定她!”

    “好!如果能抓住她的话,我要把她吃了,头切下来挂在屋子里面当纪念品!”一个壮硕的声音瓮声瓮气地说。

    “吃之前不如先让我好好用用吧。”一个瘦瘦的身影说着就低笑起来,笑声要多贱有多贱。

    于是另外几个身影也贱笑了起来。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这些人——或者说这些家伙。毕竟里面颇有几个不属于人类的存在——是加尔斯城地下势力的大头目,他们一直隐藏得很深。就连雷也没能把他们给揪出来。

    一直以来,他们都互相针对。不停变化着结盟、敌对、合作和背叛的戏码。但这一次,他们是真的联合起来,要铲除那个毫无道理,毫不妥协,专门和他们作对的绿色女人。

    经过仔细的讨论之后,他们拟定了一个计划,一个相当完整和详细,很有可行性的计划。

    但是,事实证明。那实在不是个好计划。

    “什么?西门区爆发了大战?”忙碌了一个早上,才吃了点东西,正准备稍稍休息一下的雷跳了起来,急忙追问,“损失如何?有多少死伤?”

    报讯的卫兵脸色有些古怪,不知道是惊讶还是好笑:“金钱的损失不少,人员的死伤……根据我们初步的统计,死的伤的全都是各种非法组织的成员……”

    雷这才松了口气,重新坐下来。问:“是火并吗?这些家伙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根据证人们的说法,并不是各个组织之间的火并。”卫兵有些好笑地说,“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本来设下埋伏。要把那个‘绿色少女’给消灭或者抓住,结果‘绿色少女’的本事远远出乎他们的想象,一场大战之后他们损失惨重。连头目们都死了一大半,‘绿色少女’却还是跑了。”

    雷忍不住哈哈大笑:“活该!”

    “不过……这些家伙们也太无法无天了!传我的命令。城防军集合,给我好好清理一下。看看能不能趁着这个机会,把咱么一直想要收拾的那几个家伙给揪出来!”

    卫兵立正敬礼,急急忙忙地离开了。雷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儿,走到资料柜前面,拿出了标注“重要资料”的文件夹,从里面找出了几份资料。

    那是一直以来,对于“绿色少女”的报告和分析。

    “奇怪的女孩……你究竟是什么来历?”看着资料,他陷入了沉思。

    “你到底什么来历?”风暴海驻加尔斯大使贝娜?海潮疑惑地看着那个真躺在床上沉沉睡去的小女孩,满脸的诧异。

    刚才,她注意到西门区那边爆发了一场大战,正打算赶去看看怎么回事,却发现有一道绿光歪歪扭扭地朝着这边飞来,仔细一看,正是那个这段时间很出名的“绿色少女”。

    这女孩身上的裙甲破损了好几处,也沾染了不少血迹,仔细看看,还有好几处伤口正在流血。

    于是她飞了起来,把这女孩拦住,接到了地上。

    大约是因为脱离危险的缘故,绿色少女一落地就昏迷了过去,伴随着一道绿光,变成了一个明显有月精灵特征的混血少女,年纪大概也就十岁上下。

    贝娜疑惑地带着她回到大使馆,给她作了治疗。

    因为她还昏迷着的缘故,所以没办法询问究竟。不过很快,她派出的部下就回来禀报,报告了西门区大战的事情。

    等小妮丝睡醒的时候,看到的是微笑的美人鱼,正侧着头看着自己,湛蓝色的眼睛里面满是好奇。

    “你总算醒了。”她说,“这次你可是太鲁莽了啊!”

    小妮丝急忙做起来,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左腕上的手镯。

    “不要紧张,我不是你的敌人。”贝娜笑着说,“你的伤势还没全好,在这里修养一段时间吧。我们这里是绝对安全的。”

    “可是……我还要回家。”小妮丝急忙说,“我不回家的话,妈妈和姐姐会担心的!”

    贝娜愣了一下,越发好奇起来。

    “那我送你回去吧。”她说。

    小妮丝并不愿意冒着身份曝光的风险让她护送,然而因为受伤的缘故,她现在连站都站不稳,更不要说走路了。

    于是,最终她还是在贝娜的护送下,乘坐着有人鱼徽章的马车,返回了家里,见到了已经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就差跑去找雷帮忙的妈妈和姐姐。

    那天晚上,加尔斯城赫赫有名的英雄人物“绿色少女”被自家妈妈训得眼泪汪汪,可怜兮兮宛若一只饿肚子的小狗。(未完待续。)

第二十章

    幽暗的地下深处,一个巨大的水母正挥舞着触手,努力挖掘迷宫。

    灵活的触手兼具了多种工具的能力,无论是大开大合还是精雕细刻都难不倒它,在它的周围,一片迷宫正在逐渐成型。

    而朝着远方看去,若是有能够看穿黑暗的锐眼,就能看到一个庞大的迷宫,正宛如远古的遗迹一般,深深地埋藏在这远离地面之处。只有某处的一道亮光,证明它和地面还是相通的。

    隋雄努力地挖掘着,一边挖掘,一边还在哼唱着小曲。

    “有一只怪兽,有两只怪兽,怪兽的朋友是第三只怪兽,怪兽的兄弟是第四只怪兽……”

    老实说这歌的曲子其实还凑合,就是歌词怪异了一点,好在他是用汉语唱的,这个世界没人能听得懂他在唱什么,就算听到了,感想无非也就是……

    “陛下,看来您今天心情很好啊?”阿凯恩从深邃的井里下来之后,远远地就听到了在黑暗地下回荡的歌声。他笑着飞过来,赞了一句,“这歌的曲子很有意思,歌词的节奏感也很好。可惜我听不懂歌词——是什么世界的民间小调吗?”

    隋雄笑着点头,为这蘑菇炼金大师的艺术修养默默地点了个赞。

    虽然这曲子其实是他自己谱的,但风格的确是民间小调没错。

    可见即便是世界不同、人种不同、文化不同,就连生命形态都不同,大家对于艺术的热爱,对于音乐的理解,终究还是差不多的。

    “你怎么突然过来了?研究有了新的成果?”

    阿凯恩点头,高兴地说:“那两条小龙找到了几种很有价值的蘑菇。我将它们和现有的品种结合起来,成功地研究出了能够高效率吸收负能量,并且将其转化为细小碎晶的品种。现在培养室那边已经可以大量培植,随时都能开始正式播种!”

    隋雄高兴得用触手鼓了鼓掌:“太棒了!那么我这就开始准备培养池。”

    “但是那种蘑菇分解血肉的能力很弱。”阿凯恩说,“预定的用来作为备用主食的可以分解血肉的蘑菇,培养的进展并不顺利。现有的品种要么有毒,要么会变异,都不能满足要求。”

    “不着急。”隋雄笑着说,“咱们有的是时间,慢慢来。”

    以魔兽血肉为培养基的特殊蘑菇,预定是要作为后备主食的。所以隋雄对它的要求有三点,第一是要能够快速高效地分解无用的魔兽血肉,避免污染;第二是要没有毒性,可以正常实用;第三则是不会产生恶性的变异。不用担心变成蘑菇魔物。

    阿凯恩已经培养出了好几种能够高效分解魔兽血肉的蘑菇,但大概因为母本来自于蘑菇魔物的缘故,这几种蘑菇要么具有强大的毒性,要么就是能够从魔兽血肉之中凝结力量,呈迅速转变成对于普通人来说相当危险的魔物。

    这当然都不合要求,所以他还在继续研究,希望能够培养出完全符合隋雄要求的蘑菇来。

    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够把虚空假面陛下提出的两种蘑菇全都培育得尽善尽美。那么光凭这两种蘑菇的成就,便足以改变德鲁伊们对巴斯德流炼金术的偏见。洗清家族长久以来的恶名,甚至还能让父亲得到释放!

    所以他干劲十足,每天都在努力研究,整天就在研究室、培养室和卧室三点一线。前两个地方是用来科研的,最后一处是睡觉吃饭的地方。

    如果不是研究室和培养室里面危险的东西都太多了,在里面吃饭不安全。他很可能连吃饭都不出来呢!

    怀着这样的热情,他的研究进展很顺利,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已经得到了寻常法师们几十年也未必能够得到的成果。

    今天,就是两大课题之一宣布攻克的好日子。所以他准备告知了虚空假面陛下之后。就给自己放个假,好好睡上一整天。

    但隋雄得知他的计划之后,却劝他别总是用睡觉来放假,还是出去走走的好。

    “整天宅在研究所里面,会找不到女朋友的。”隋雄说,“就算是大贤者,也要成家立业啊!”

    “我还年轻,考虑这些还太早。”

    “年轻?当年我就认识这么一位老师,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应该把精力放在研究上。不知不觉几十年过去了,等他终于研究有成的时候,却发现同学的孙子已经是自己学生了……”

    “哈哈,这也太惨了一点。”

    “是啊!所以你不能学他!人的青春是很宝贵的!”

    “可我真的还很年轻……”

    “别废话了,从你的地洞里面爬出去,跟人们好好交流交流吧!”隋雄大笑,用触手卷住这个已经在不见天日的地下住了很久的技术宅,法术的光芒闪烁,一个高等传送术,直接把他传送到了龙吼镇。

    虚空假面教会的大多数成员目前都住在这里,他们有的在学习各种技艺,有的在跟着杰拉德狩猎,有的则在为同伴们提供后勤保障,一个个都忙忙碌碌,过得很充实。

    阿凯恩的到来,受到了杰拉德等人的欢迎。他们甚至专门举行了一个小型的欢迎会,欢迎教会最高级的学者来访。

    欢迎会上,当得知用来清除负能量的蘑菇已经培育完成,很快就可以开始清理出一片地区,而且是不用担心夜里的骷髅袭击,土地和饮水都不受污染,可以正常生活和耕种的地区时,很多人都高兴地欢呼起来。

    虽然知道在虚空假面陛下无穷伟力的引导下,这些都是迟早的事情,但当期待终于成为现实,正在以可以预见的速度向自己走来时,没有人能够不高兴不激动。

    从杰拉德开始,大家纷纷向阿凯恩敬酒,你一杯我一杯他一杯。也不知道前后喝了多少杯,最后这位吃毒蘑菇都能够面不改色的炼金术大师终于不胜酒力,倒在地上沉沉睡去。

    即使在睡梦之中,他也还依然嘟嚷着:“说得好!对啊!再来一杯!”

    第二天早上,带着一些宿醉的眩晕,他被铠甲魔人菲尔叫醒起床。跟在菲尔身后朝着荒芜山脉深处前进,前往“极寒暴君”的老巢,曾经是古代神殿的龙穴。

    “山里有大量的魔兽尸骸。”菲尔说,“老实说,这些尸骸真的很麻烦,常常引来一些讨嫌的东西。以前我都是自己动手收拾它们,现在既然你已经研究出可以分解尸骸的蘑菇,不如就把它们散播到山里吧。”

    阿凯恩告诉他,自己培育出的蘑菇要么有毒。要么会变异成魔物,无论哪一种都很麻烦。

    “那就散播第二种吧。”菲尔满不在乎地说,“这山里的魔兽已经足够多了,不在乎再多一种诡异的蘑菇——不过我要问一下,这种魔物化的蘑菇,有哪些能力?”

    阿凯恩回忆了一下,说:“首先是行动,虽然速度不快。但它们能够依靠魔力在空中缓缓飞行,也能在地面上慢慢地蠕动。”

    “这不算什么。”

    “其次是它们能够使用冲撞和自爆。自爆的威力虽然不大,却能散发出一种会引诱其它魔物的香气。”

    “……唔,也不算什么。”

    “如果成长到一定程度的话,它们还会长出锋利的锯齿形的手臂,就像是两把短刀一样。威力虽然不大,但被割伤的话。伤口处理起来会很麻烦。”

    “就不能改成普通的刀臂吗?”菲尔问。

    “不能,因为这种手臂是用来分割大型魔兽尸骸用的。”

    菲尔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那也就这样吧,还有别的问题吗?”

    “继续成长的话,它就能使用法术。第一种法术是反胃术,可以让人恶心反胃。”

    菲尔大笑:“真是有趣的法术!还有呢?”

    阿凯恩掰着手指。一个个数下去:“接下来是臭云术,再然后是睡眠术、定身术、疫病术、毒雾术……最后是死云术。”

    菲尔不再笑了,他停下步伐,转头看向阿凯恩。

    “死云术?”

    “没错,死云术。”

    “死云术等级可不低啊!”菲尔说,“这可是典型的中级法术,水平低一点的法师都施展不出来的!”

    阿凯恩点头:“所以只有生长到老龄的魔物蘑菇才有这种能力,在我的实验室里面,利用法术催生之后,大概相当于二十五年左右成熟度的蘑菇,才会有这种等级的能力。”

    “二十五年……说实话真的不算久……”菲尔有些犹豫,又问其它法术对应的年龄。

    “从第三年开始能够长出刀臂,第五年开始可以使用法术,此后大约三到四年增加一种法术,到大约二十五年左右就掌握了全部的法术。”阿凯恩详细研究过这种魔物,如数家珍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说了出来,“就算继续培养,也不会有什么成长了。估计这是它种族的极限,需要突破极限才能更进一步。”

    菲尔思考了很久,一直到他们抵达龙巢,都没有能够下定决心。

    最后,他将神殿里面花田中特有的几种蘑菇赠送给了阿凯恩,但在山里培育食肉蘑菇的事情,终究还是搁置了下来。

    而隋雄那边可一点都没耽误,阿凯恩培育的第一种蘑菇很快就在地下迷宫里面大量培养起来。它们快速地吸收着弥漫于迷宫中的负能量,长得异常茁壮,一丛一丛在发光矿石的照耀下散发着幽深的黑色光泽,甚至有几分金属的质感。

    这些发光的矿石并非灰烬森林的矿产,而是千山万水之外死陨沙漠之中的矿物。隋雄通过加尔斯城的商业渠道大量购买了这种矿物,然后亲自走了一趟,一次就带回来了很多很多。

    它们被遍布在迷宫之中,提供光照。在隋雄的精心设计下,整个迷宫的大多数地方都笼罩在恰到好处的阴暗光芒中,只有一些专门供探险者休息的场所,才有充足的照明。

    伴随着明亮的光芒,可以看到好几重守护法阵。它们既将这些“休息点”很好地保护了起来,也能让在迷宫之中一直绷紧着的神经得以放松。

    当然,在休息点休息是要交钱的,毕竟维持法阵需要消耗魔力。如果不是隋雄自己定期补给魔力的话,就只能消耗后备能源——昂贵的魔力晶体。

    迷宫里面还有几个传送阵,可以让探险者安全地离开。使用它们倒是不用付钱,因为离开就意味着探险结束,下次再进去的话,就要重新买票了。

    当所有的发光矿石都被安置好了之后,这座庞大而壮丽的地下迷宫,才总算是初步完成了。(未完待续。)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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