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提升实力
阳关城虽然地方不大,但是人际关系错综复杂。
刘守备,杨枫溪,东方旭——这三个人是官员,他们彼此间有合作,更有竞争关系,所以必须妥善处理。
远则疏;近则危。
至于小义公之间的关系,目前来看都已经各自站队。
龙傲天与易飞之间是穿一条裤子的。
公孙子豹和自己一边,而且刑爷也算半个自己人。
再加上王东升和洪道文两名商贾,虽然不能独自挑大梁,在商会那边却也说的上话。
按照这般统计起来,争夺大义公,唐叶觉得大概有五成胜算。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天有不测风云,若没有控局能力,这些优势会很快消磨殆尽。
“易飞要比龙傲天更难对付,前辈评价他——天资聪慧,腹有良谋,可堪大才。是个不甘人后的少年。如果真要有一个大义公诞生,易飞绝不希望那个人是龙傲天。”
“兄弟你是说,易飞……想成为正主?”
“谁不想成为大义公?易飞当然想,他很聪明,知道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所以现在不过是利用龙傲天来对付我,用完了,就像擦屁股的纸巾,直接丢得无影无踪。我会想一个办法,彻底离间这两人关系。”
“嗯,这是个好办法。那我和小豹子负责招募队员。”
“老邢,切记暗中行事!”
唐叶提醒说。自古往来,莫说庙堂君王夺嫡,就连小小的阳关城内,各方势力也是错综复杂。
唐叶有血性,有野心,但更有手段。
“今夜到此为止了。换个话题,小豹子,你不是还要去找牧遥学武吗?”
“是啊,叶大哥,你说这也奇怪了,一直以来,我以为百炼兰花枪已经修炼当头了,但和牧遥姐姐接触后,才发现我最多掌握了基本功。”
提起牧遥指点武学,公孙子豹立刻表现出一副心痒难耐的样子。
老邢笑了,“牧遥姑娘年纪轻轻,几年前就晋级成了奔雷境的高手,放眼阳关城,这种级别的人加起来不超过五个人。能得到她的指点,你运气够好啊!”
唐叶也目露神往。
“是啊,奔雷境高手,就是比我们强太多了。”
回想起当日阳关城一战,身为追风境巅峰状态的严豹,被牧遥轻易而举的残废双目。
这就是实力差距。一般悍卒以力驱物,大刀阔斧,轮摆起来开碑裂石,打斗看似好看,一旦遇到像自己这种追风境高手的寸劲,很快就会死于非命。
而奔雷境高手,对于力量的驾驭又技高一筹——暗劲!又称奔雷劲。
唐叶回想起牧遥拉扯弹弓时,指尖总是残绕一丝丝白色气劲,这就是传闻中的“奔雷劲”,有着令人恐怖的杀伤力。
“小豹子——你快去把,记得帮我带个话。就说后天望月新楼营业了,请牧遥小姐来这里做客。”
“好吧,那我先走,二位告辞了。”
公孙子豹离开后,刑一龙与唐叶并肩走下城楼,寒风彻骨,一些军士们为了御寒,架起火堆,熊熊火光照亮起来。
“叶老弟,我也回去办事了。”
“老邢慢走。”
两人互相作揖。
分别之后。
唐叶去而复返,走到城楼上,一跃而下。
整个人就像是一只脱兔,瞬间不见了踪影。
……
天还未亮,唐叶回到望月别院。
其实也就是老地方啦。
井中提水,冲凉!
动静虽小,但警惕的柳青青,还是偷瞄到了这一切。
这寒冬腊月,滴水成冰。
而唐叶浑身上下,大汗淋漓,甚至还有一些棍棒伤痕。等他蹑手蹑脚的回到房间后,柳青青又发现,另一个人也来到后院。
“咿,这不是小豹子吗?”
柳青青更加吃惊。
和唐叶一样,公孙子豹重复着相同的动作。
等洗完澡之后,钻进楼内,听那声响,必定是混进唐叶的房间了。
柳青青豁然开朗,心中骂道,“原来这两个人,一晚上都出去偷偷练武了。不行——按照这样发展下去,就算我也去练武,也永远赶不上唐叶啊。想想我柳青青,貌美如花,温柔体贴,却又何来这番苦命?”
柳青青照着镜子,对影自怜。
唐叶让自己练武的事情,暂时只能放在一边。
她知道这一宿两人肯定很累,想了想,便提前下床。
在后厨取出一只已经剥好洗净的十年野生獾子,放到大瓦罐中,又取出不少名贵草药,煨在一起。
大概到了早晨七八点钟。
整个后院香气四溢,唐叶闻到气味,就知道老板娘又在给自己开小灶。
练武过度的人,光靠吃肉炖骨头,还不足以补充流失的能量。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用多味补药,炖老骨,把骨髓的精华和补药充分的融合在一起,长久服用这种药膳,五脏六腑才会动力充沛,肢体骨节越来越强健。
“豹子,快起来,有好吃的了。”
“汩汩!是香啊!”
小豹子昨天晚上和唐叶大战百余回合,体能消耗很大,立刻就蹦起来,道,“走走走……我们去吃肉。”
两人在院子中,各自盛了一大碗,吃完之后,公孙子豹从瓦罐中夹出一截筷子粗的野参,朝唐叶道,“这是人参吗?”
唐叶点点头,略带感激的道,“对啊,这是野人参,你看我们老板娘大方吧,,还加了这么大补的人参,你看,那边还有点灵芝呢,让我咬一口。”
楼上柳青青,一直从窗户缝中偷窥,她听到唐叶这番话,感觉就算是把自己卖了也值得。
没想到楼下公孙子豹太可恶,却是个刁嘴。
“叶子哥,难怪我觉得味道不对啊。这种人参,一两银子可以买五六根呢,你吃出味儿没?你吃出味儿没,这参味太淡——不行,这最多是三年的参,对我们练武没啥帮助。还有你说的灵芝草,这是木灵芝,最不值钱,她不会在晃你吧。”
公孙子豹这番话,柳青青在楼上听得恨不得掐死他。
唐叶护短的骂道,“你以为老板娘是开钱庄的吗?你再刁,明天没你份儿了。”
小豹子嘿嘿傻笑,道,“大哥你也听我把话说完嘛,我们家不是在城里有两间药铺嘛,二十年的野参,十年以上的紫灵芝,还有……地冬虫,红花草,百里藤。嘻嘻,以后让老板娘省点钱就行啦。这些我来办。不过你往后不能赶我走啊!”
“啊,原来你小子打算长期在这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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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001:一个无法被超越的男人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每年的这个节气,终南山野菊盛开,堪称一大奇景。
百里飘香,野果累累。
小蜜蜂嗡嗡飞翔,围绕花朵辛勤劳作。蝴蝶也欣然舞动,它们就像一个小小的仙女,舞姿撩动着金黄的花粉。
南山下,有一座陈年茅庐。
茅庐中隐居一位高人,此人曾是殿前状元郎,年近古稀,发须皆白。背负古籍,站在篱笆院前,目视眼前壮丽连绵的景色,抚手叹曰:
“烟花灿烂会有时,红泥老去旧曾谙。舍前春来花早逝,暮成前秋万里雪。”
这首诗是老人有感而发。
若有其他士子书生在前,一定会好好评阅一番。
但篱笆中,只有一名四五岁的小童,目不转睛盯着地面,似乎被什么重要的事情吸引了。
“我的乖孙子,你在看什么呢?”
小孩纹丝不动。
老人觉得有些惊奇,又连续叫了几声。
最后老人走到小孩子面前,却发现地面上有一个蚁穴。
成百上千只的蚂蚁,形成一条浩浩荡荡的长龙,运送着即将过冬的粮草。
小孩不解这些蚁族为何这般辛苦,仰起头问,“爷爷,这些蚂蚁运来了许多食物,有虫子,有草籽。我想它们一定是饿坏了。”
老者轻轻叹息,用感慨颇深的语气说,“孩子啊,等你到我这个年龄就会渐渐明白,世人如蚁,勤勤勉勉,一生忙碌。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凡夫俗子,都不过和它们一样,没有本质的区别。很快就成为一团飞灰直至湮灭无存。”
小孩似懂非懂,继续看望着蚂蚁搬运食物。
……
……
这是一座空阔无比的建筑物。
但它没有屋顶。
头顶只能见到无尽虚空,苍茫滚动。置身其中,让人感觉荒凉古老,孤寂感油然而生,似乎能够亲眼目睹人间的百世轮回。
在这个广袤大殿当中,四根古老的擎天柱。上顶天,下立地,似有千万年之久。
成千上万的士子装扮青年,净手焚香。
而后用同一的姿势,深深作揖,朝着正东方悬浮半空的一位中年男子参拜。
“吾等——春秋百意门新入弟子,参拜掌门。”这些人中,便有一人是来自终南山的少年。当年穿着开裆裤,数蚂蚁。
“尔等平身。圣道,即为仙道,是一切超越众生的存在。欢迎你们来到圣域……从此,凡世俗子,再也与你们没有其他关系。你们若有修行任务,重返人间,便知众生芸芸,已是蝼蚁般渺小。我们追求永生……”
这位男子身份尊崇无比,话语之间,身后虚影重重就像跨越了滚滚春秋,光辉四射的金辉王座背后,隐约可见光团中,透出一个偌大的“圣”字!
……
……
这里!
没有这里!
那里!
也没有那里!
没有光,也没有暗。
没有时间,也没有起点。
万物混沌。
更或者,本来就世无万物。
就在这样一个空冥的环境中。
渐渐走来一尊人形光影。浓烈的血腥味,顿时充满了这个空间。
他只说了一句话。
“圣域不过蝼蚁,难道这里就是圣域之外的神境?”
光影说完,步伐越走越远。
这里混沌继续混沌,空冥继续空冥。
……
……
蚁不知冬寒,人不觉天高,地远。
圣神,难求永生。
在一个非常低等的世界中,大燕国冬天,刚刚下完一场大雪……
番外002:常胜侯的祭台——宝藏篇
经过一番血腥杀戮,“他”终于来到这里。
大口的呼吸着,渐渐的,眼前白色迷雾也开始消散了一些。
空间中渐渐露出了一座足足几层楼高,古老而又斑驳的祭台。
周围环绕着一大片不断冒泡的鲜血湖面。而血湖四周,则散落摆放着无数的骷髅骸骨,这些人承受过各种血腥惨烈的死法,才能形成现在凄凉但也非常壮观的场面。
无论是谁,来到这里,也能感觉这就像是看超级大电影一样,绝对是史诗级的影像。
只不过也太触目惊心了!
巨大祭台的四面,雕刻着许多文字。
“他”的目光微微一扫。
杀一人为罪,杀万人为雄,杀百万为雄中雄!\"
笔锋如刀。
不知谁人所写。
“每一个字都流淌出强烈的杀性。同时也拥有着语言无法形容的邪性。不愧号称千古杀神。”
“那祭台之上,可是常胜侯的宝物?”
来这里探寻宝藏的“他”,目光贪婪,顺着青铜色的祭台往天际看去。
在祭台上方百多米高氤氲云层里,隐隐约约悬浮着一些特殊的宝物。
有一把比人还大的巨剑,金属色泽黯淡,也没有开锋——这是传说中的玄铁重剑。
还有一本蓝色封皮的武学密集,喷射着一股玄之又玄的力量火焰——书名“独孤九剑”
还有一副厚重覆体式的铠甲,能把人全身包裹连一个缝隙都不露出来——唐叶心里立刻浮现起它的名字——巨子铠。
……
来人见状哈哈大笑,声震如洪,震得连远处的骨山,也滚下不少骷髅头……形成了非常壮观的“骷髅洪水”。
“我才是这个世上气运最强的人,就让我成为新一任的千古杀神吧!”
“他”绷直腰身,足踏幽冥石板往上一窜,就如一抹映红长天的血色残霞,要把这些宝物收入囊中。
第164章:魏琰驰援
这短暂的目光接触之后,汪东升表达了自己的坚持。
“刘将军,唐世子与我说那场血战之后,兵员损失不少,但他唯恐无法守住陇卫城,而且……”
“而且什么……”
“唐世子说,陇卫城并不安全,周边敌情复杂,怕镇守不住,因此请求援兵!”
“他是想与我借兵?”刘嵩闻言稍安,既然唐叶是来求援的,就算这个汪东升再厉害,那么姿态也得变低。
“唐世子特意说过,以他和您的交情,刘大人绝不会见死不救。”
刘嵩闻言微微一笑,但这笑容却有些僵直,没错,现在唐叶已经长出翅膀了。
其实这不怕,毕竟双方是盟友,唐叶越强大,在目前阶段也符合刘嵩的利益诉求,由他镇守陇卫城,确实也是不二选择。
只是……在刘嵩制定的计划中,这座城池应该是自己“施舍”给唐叶的,因为这样唐叶才能记得自己的好,甘被驱使。
“唐世子乃是武侯子嗣,而且本来就是我的小兄弟,我刘嵩本来就打算让他来统帅三军,只是唐世子不愿意罢了。东升兄,你也累了,先坐下吃好喝好,至于借兵之事,长天城中本来就兵甲就不多,还得容我多多考虑一下啊。”
刘嵩老奸巨猾没有立刻答应,当然兵是一定要借的,只存在借多借少,是老兵还是新兵的区别。再说朝廷的平叛军还没有抵达,现在放弃唐叶,确为不智之举。
汪东升一听眉头皱起来。唯恐迟则生变。而且汪东升早就猜到刘嵩会留这么一手。便压低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人听得见的音量道,“刘将军,叶子特意吩咐过一句话,他说将军绝不会忘记你们在古墓滩的约定。”
“古墓滩。”
刘嵩神态微微变化,顿时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情。
当初西北中郎将仇问天率领亲随,途径古墓滩就是被自己击杀。但在那次刘嵩朝唐叶借兵。
若没有唐叶支持,刘嵩绝不会有今天的成就,更不会拥有数座兵城。一统大西北的西陲之地。
刘嵩长长叹了一气,“看来,叶子这是要我还上次人情啊。东升兄,叶子有你这样的兄弟,也是他修来的福分。”
汪东升笑道,“看来将军答应了。”
刘嵩只得点头。
“如果他是唐侯之子,我不会答应得这么痛快。可……他既是唐叶,又是叶小唐;既是阳关城的小义公,更是我刘嵩有过命交情的兄弟——你见到叶子,一定要替我转告他。但有所求,直言便是。我有多少家当。他随时可以来借。”
刘嵩这席话说得动情动意,不但汪东升心里松了一口气,就连那些牙将校尉们的脸色也变了。
但……
“只是,眼下我这边兵力严重不足,富水城就驻军两千有余,其他几座城池也分散了不少兵力,长天城能够拨出去的兵员,最多只有五百。五百人够吗?”
汪东升心中还是很感激的,他知道以刘嵩的秉性,说出多少,就很难争取更多的兵员了,便道,“其实叶子这次是想借一千精兵。”
“一千?我做不到。”
“叶子又说……如果刘将军确实有难处,能借多少都行,但还有另外一个小小的要求。”
汪东升的一而再,再而三,让刘嵩有些不悦了,摁着耐心回答,“东升兄直言无妨。”
“陇卫城现在兵力不足,城防布置也缺乏大将镇守。叶子特意提醒过我,说这次所借兵员,由贵军派遣将领统帅,这样两军合作,既可以避嫌,又能一解燃眉之急。可好?”
刘嵩点点头,“他考虑的倒是非常全面,如果我贸然借兵,下面的兄弟们一定很有意见,既然指定我们这边派遣将领,确实是个不错的建议。”
“上次在校场上,公孙子豹曾与魏琰将军演练过,他们一致认为,魏琰将军是不二人选。”
如实说,魏琰在刘嵩校尉级的统领中,战斗力只能算是中庸。
“这个我得问问魏琰愿不愿意。”刘嵩把目光投向了魏琰,怎么选择就让他自己做决定吧。
魏琰上次演练输给了唐叶后,丢了不少面子,再说他对唐叶、公孙子豹等人也颇有好感,便站起来道,“将军大人,上次我体验过唐世子的狼袭阵法,后来反复琢磨,仍然没有找到任何头绪。眼下,公孙子豹和邢一龙两人都在陇卫城,我若去陇卫城一定好好讨教。”
刘嵩沉声道,“那你就带白羚营去吧!”
“是!”
汪东升没有看出魏琰心情有些不好,道:“既是如此,两位将军大人,我们能否连夜出发,现在就去驰援陇卫城。”
“东升兄啊,我本想留你在这里,与我饮酒。但兵贵神速,你们二位辛劳,来,干完这杯酒,我亲自送你们!”刘嵩举杯喝完酒后,亲披战甲,把魏琰和汪东升送到外城。五百兵甲连夜急速朝陇卫城方向行兵。
月朗星稀,露水寒重。
出了城之后,汪东升从怀中摸出半块干粮,狼吞虎咽的吃下去。
他现在心里很爽,就算这种白面烤馍吃起来,也觉得津津有味。
“魏琰校尉,我怎么刚才发现你有些闷闷不乐啊。”吃完干饼,汪东升问并肩骑行的魏琰。
汪东升在将军府的表现,给魏琰留下深刻印象,魏琰心中非常敬佩,连忙回答,“这个……其实你不懂。”
两人边走边说,原来这支白羚营是长天城最近刚刚组建的新营,所有士兵都是新兵蛋子,受训不超过半个月。
刘嵩见魏琰想要去陇卫城,三言两语之间,就剥夺了魏琰统帅一千精锐战士,改而带五百新兵,这才让魏琰觉得自己不受信任的原因。
……
前面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距离陇卫城西集大概只有十五里路了。
汪东升困累交加,骑在马背上渐渐睡着了,魏琰牵着他的缰绳,缓缓而行,对于明天到底是怎样,魏琰也不知道,但总觉得也算是一种解脱。
当这支队伍越过树林后。
一位身材壮硕、浑身是血的甲士,牵马从树林深处走出。
余守备望着远处黑漆漆的长龙,脸上充满疑惑,自言自语说,“这支队伍难道是援军?焚化藏兵在石头城的信息,恐怕已经保不住了。石头城不适宜防守,焚化一定会占据一座牢靠的城池作抵御,陇卫城是他进攻首选,我得赶紧去把这个消息告诉刘嵩。”
说完,余守备跨马,朝长天城方向急速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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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三城之变
这一夜对于各方来说都很漫长……
长天城。
刘嵩借出五百新兵心里懊恼不已,要是只借出三百的话,那岂不是更合适一些?但后悔也没有卵用,一同饮酒下属们见老大神态不悦,强打着哈欠连夜会晤,在沙盘前指指点点。
只是现在,他们仍然不知道焚化的藏兵之地,强烈的危机意识让这次军事会议一直持续到清晨。
接着刘嵩就受到守城卫兵的急报。
“余老大居然来投奔于我?”
刘嵩心中一喜,眼下不止是缺兵少将,余守备来投奔他一定带着有价值的军事情报,刘嵩决定亲自去城楼迎接如同丧家之犬的余守备。
……
石头城。高墙之内,深院之中。
余守备败走茶马村的消息,由逃回去的骑兵带回石头城。
“我就说朱洪芝是个饭桶,五百士卒,居然被对方百余人杀得片甲不留?我不信,我绝不相信,就连头猪也比他聪明!什么……余老大也跑路了?他竟敢不回来,我一定要亲手剁了这家伙……”
焚化勃然,令人奇怪的是他很快平息了怒火,而是连夜唤来两名裨将级守备。
众人并不知道唐叶与刘嵩的恩恩怨怨,一商量,立刻觉得石头城再也呆不下去了。
“再往东撤退,我们都得死,只有背水一战!”焚化意志坚决的说,毕竟手中仍然执掌着三千五的兵马,他才不会像余老大那样一味逃窜。
“焚大人,那……我们该如何去打?”
一位体型魁梧,不怒自威的守备问道,正是石头城本地守将。姓徐名虎白。
“过不了多少时间,平叛军就会抵达大西北,刘嵩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焚化眼中闪过厉芒,又道,“只要拿下陇卫城。刘嵩也奈何不了我们。徐守备,李守备,我们快速点兵,务必在天亮之前进发陇卫城,抓住唐叶再把他挫骨扬灰!”
在最近一段时间内,焚化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唐叶,从茶马村一战就准确猜出,陇卫城现在并没有多少守军。
“唐叶——新仇旧恨,明天我们一起细算。”
……
陇卫城。
县衙办公大厅。灯火通明,唐叶率众回来后,便命本地医馆的医生救治伤员。
唐叶好不容易才有时间休息下来,宝琴端来一盆热水放在洗漱架上,站在一侧,手中还捧着一沓白色羊绒毛巾。
“哗!”
捧起一把热水洗脸。
老邢站在不远处,怨责的说,“叶子。你们出去干大事,却把我和宝琴、七星留在城中。如果我带三百新兵阻击,余守备一定跑不了。”
唐叶抽出一块毛巾擦净脸蛋,扭过头笑道,“就算你带一千新兵也无补于事,他们没打过仗,送过去只是白白增添伤亡。而且。你想想,朱洪芝和余守备在陇卫城经营多年,城内肯定少不了帮衬,如果不留下你们,唯恐他们作乱啊。”
如今的唐叶已经非常老道了。处理起事情固然谈不上百密而无一疏,但能想到的问题,都尽量去做规避。
邢一龙点点头,苦笑道,“这个理由有些牵强。”
唐叶示意自己已经洗完了,坐下喝了一口茶水,“我们这一仗,打的极其痛快,不但从敌人身上剥下来两百多套铠甲,三百余枝武器,还带回来七八十名俘虏,小豹子正在劝降。但……”
老邢见唐叶脸色一沉,知道后面有重要的话说。
“但,焚化一定也知道我们占领了陇卫城,但他不知道我们在这里的真实兵力。你想想,如果你是焚化,一个被逼急了的赌徒,后面会怎么做?”
唐叶等着邢一龙回答这个问题。
如今局势已经一目了然,焚化不可能固守在石头城等刘嵩去打。
邢一龙问,“难道,焚化要来陇卫城?”
唐叶忧心忡忡。
“是啊,这人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槐树岭遇到他吗?不但武学极强,宝琴和七星联手都打不过,更何况还带着大量兵马,我真害怕顶不住他的第一波进攻。”
老邢也从俘虏口中得知,敌人在石头城一直存兵小四千人,而陇卫城的兵力加起来也才刚刚过四百,绝大部分都是新兵蛋子。
10:1的兵力悬殊,一旦发生攻城战,陇卫城随时都可能易主。
“只等汪东升搬来救兵,我们或许可以背水一战。”老邢安慰唐叶时,发现自己的舌头也有些打结,现在能想的法子都已经用上,连吴用回到县城后,也马不停蹄紧急去找捕头们,从周围集镇紧急抽调精壮民兵。
一切的一切,都只能听天由命。
唐叶看着邢一龙,走到身边拍了拍肩膀,“老邢,你不要太天真了,刘嵩不会借给我们太多兵马,一切还要靠我们自己。如果刘嵩真的会帮我们一把,那也应该是在我们流净最后一滴鲜血,以救世主的身份占领陇卫城。”
唐叶脑海中,也浮现起刘嵩的音容相貌。
曾经那个在长天城与自己猜拳豪赌的刘总,已然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意欲争雄天下的一方小诸侯。
而自己也不再是望月楼那个小伙计,每天与风情万种的老板娘调**,哼哼小曲儿的叶小唐。
世事变化,就是骤然如此。
没有回头路,也不会有任何妥协的余地。
“老邢,现在你去城楼检查东、西的城防,务必做到随时可以迎敌。”
“好。”
老邢离开后,唐叶转而望着宝琴,走到身边拉起她的手,从前那个有着风情胜过柳青青的宝琴,现在也是这般无奈,并不曾多说一句话来安慰,唐叶从她眼中看到了隐藏很深的一丝忧愁。
“宝琴。”
唐叶的话,没来得及说完,就见她轻轻的给了自己一个拥抱。
芬芳,温暖,带着一股女性特有的香味儿。
“不要担心,我的天琴道是群杀之技,关键时候我会保护你的……”
“我还要你去对付焚化,不……焚化应该是我的,宝琴,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宝琴一把推开唐叶,眼神似乎在等着他说。
唐叶走到屋前,目视着满天星光,背对着宝琴轻轻说,“如果我出了意外,你记得去一趟长天城外白云岩窟,领着柳青青远走高飞,她就是一个平凡人,应该过平凡的生活。你……能答应我么。”
说到这儿,唐叶眼里闪烁着点点泪光,寂然无声从鼻沿滑落下来。
唐叶仍记那时,初至阳关,柳青青给自己留下许多珍贵的回忆。
人生没有退路。
若说此刻,唐叶心中除了孤注一掷,一定要守住陇卫城之外,还有一丝丝柔软,就是对柳青青种种印象。
“我这一辈子,非要说对不起哪个女人,她一定不是牧遥,而是这个淘气不让人省心的老板娘,若不是我一直任性胡作非为,她一定不会卷入这种生死斗争中。明日,我要是死了,你一定要带她远离是非之地,好吗?”
宝琴心中一动,万万没想到大战在即,唐叶却想到那个最普通,最寻常也是最简单的柳青青。
“好吧,但你也不能放弃,我找七星喝酒去。”
唐叶这番话让宝琴有些不舒服。
不知道该用哪一种愁绪形容现在的心情。
莫名觉得压抑,难受。
像是被戳中痛处却不容自己申辩。
宝琴在跨过门槛时挤了唐叶一下,只身影单的走在通往酒肆路上。(未完待续。)
第166章:兵临城下
天蒙蒙亮,一阵嘈杂的声音惊动西城楼上值守的公孙子豹。
可能是因为压力巨大,小豹子在茶马村打完仗,回来后一个人在城楼上抱着一大个酒坛子,喝得伶仃大醉,连眼睛看东西都有些发花。
“什么人?”
公孙子豹惊醒后往起一站,整个人摇摇晃晃,一只手拧着一个酒坛,另一只手则换回了寒铁兰花枪,这枪不但质地坚硬而且弹性十足,挥洒起来可以把他的独门枪法发挥到极致。
天下武学,凡事到了极致就非常可怕了。
现在的公孙子豹经过几场大战的洗礼,战斗力直线上升,隐隐接近半步奔雷,但他想要达到真正的奔雷境高手,还需要一次契机。
远处,就见一匹单马来到城下。
汪东升挥动手臂喊道,“楼上的可是公孙小义公,我是汪东升!魏琰将军和五百援军到了,赶快打开城门我要找叶子!”
一听汪东升带领援军来了,酗酒后的小豹子大喜,用手揩去眼屎,“我现在就来开门。呱呱,你可真回来了,我们等得好辛苦。”
城楼下,魏琰骑马来到近前,抱拳说,“公孙义公,我们又见面了。”
上次在长天城演练,小豹子和老邢率领八十勇士,抵抗魏琰的数百兵马居然取胜,这让魏琰留下深刻印象。
公孙子豹也在刘嵩军营中呆了几天,如今他们两也算老相识了。
小豹子哈哈大笑,把手中的半坛烈酒递到近前,声音炸雷般说明他心情非常爽快。
“是兄弟,就干了这半坛子。”
魏琰接过酒坛“咕隆隆”喝完,把坛子一摔。拉起小豹子的手,咧着一排白牙大声说,“走,我们去见唐世子!”
“走。”
汪东升紧紧跟上去,低声嚷嚷道,“这么好的坛子摔了怪可惜的。至少可以装两升米呢。”
……
在清晨时刻,意外下起一场小雨,阴云低沉,整个陇卫城就像熟睡了的婴孩,天亮得要比往常晚一些。
县衙办公厅。
小豹子与魏琰走后,唐叶留下汪东升,两人盘腿而坐煮起一壶小酒,配合两三个小菜。
刚才与魏琰会晤时,唐叶已经得知汪东升在长天城将军府的表现。用魏琰的话来说叫——“木秀于林,独领风。骚”。
不难想象,汪东升孤身一人在将军府面对的压力,到底有多大。
换成他军中任何一个人,甚至小豹子或者老邢,也不能在刘嵩面前做到此般从容。
这就像一名普通士兵,站在敌人的千军万马之前毫不畏惧,还能处变不惊。倨傲无双。
“大哥,我来敬你一杯。”端起酒杯。唐叶一干而净,抬起头发现汪东升两个熊猫眼,青黑色的大眼袋非常明显,又有些心疼,但他知道强说也没有用,现在汪东升还处在亢奋阶段。恐怕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
“唐弟,我也敬你一杯。就算天崩下来,咱们也得喝好这盅酒,你可知道,其实在长天城我就想痛痛快快。大吃他一顿,结果刘嵩不让我吃饭,仅仅让我喝了两杯水酒就送我出来了。哈哈!”
唐叶点点头,举箸夹起一块牛肉,放到汪东升的杯中。
“东升大哥,吃完这顿饭,还得你再跑一趟长天城?”
汪东升的肉吃到一半在嘴里,眼睛瞪得大大的问,“怎么,还有什么事情。我可是两夜一天没有合眼了。”
唐叶苦笑到,“我要让你回长天城,再找刘嵩前来救援。你刚才也都听见了,魏琰带来的都是新兵,城中招募的也是新兵蛋子们,能打仗的老兵有些人已经受伤,短期内很难完全恢复。我求你再跑一趟,算是帮我求援吧。”
汪东升微微考虑,站起来道,“我现在就走!”
唐叶一把拉住汪东升,道,“别,我们喝完这些酒,吃完这些肉,再走不迟。”
半刻之后。
汪东升打了个饱嗝,这顿饭吃的真舒服。
唐叶吹了一个口哨,猴精儿听到信息后进门朝汪东升鞠躬,道,“汪大叔,良驹已经备齐了。”
“还是我送汪大哥吧。小猴子你去睡觉。”
两个大男人并肩走在通往西城的石板路上,天已微亮,地上稍有泥尘,路边垂柳伸出了细长的剑叶,民居的草房上,草籽生根发芽,好一个西塞的早晨。
这些落在唐叶眼里,让立刻想起了一首古诗。
等出了城楼,唐叶把缰绳递给汪东升,突然微微一笑,道,“汪大哥,你还记得我当初在阳关城时,给刘大壮写歌的事情吗。”
唐叶给刘大壮写过几首歌词,并且一手促成了刘大壮迎娶了黄玉玲,这事汪东升早有耳闻,笑着说,“刘大厨认识你后就交好运了,我要是他,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不过话说回来,我发现叶子你还真有些才华,哈哈!”
唐叶面带微笑的说,“汪大哥,临别之际,我也送你一首诗吧。”
“呃?”
汪东升实在没想到唐叶还能来这么一曲。
但是唐叶已经走到不远处的一棵垂柳下面,手抚绿叶,用指尖撩动了这片叶子上面的露水。
“卫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这首诗出自唐代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唐叶改动不大,只是把“渭城”改成了“卫城”,再加上汪东升两人又都是从阳关城而来,诗句合乎此情此景。
汪东升摸了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押韵是押韵,但……我怕记不住呢。”
唐叶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用暗劲凝聚指尖,把整首诗写在了砖块上,放在汪东升马匹的行囊里。
“汪大哥,祝你马到功成。”
“叶子,我不会让你失望。”
汪东升离开的影子,渐渐远了。他的离开也让唐叶非常伤感。
“汪大哥啊,呆在陇卫城恐怕是死路一条,我又怎么会让你殉葬在这座孤城中。但是,焚化要想拿下这座城,我得让他脱掉一层皮,哈,哈哈哈……”
汪东升一走,唐叶一阵轻松。
其实面对这次危机,如果早在一个月前,唐叶也不会固守城池。
依他性格应该带兵离开陇卫城,不与焚化交兵,逃之夭夭才是唐叶的本性。
但现在不了。
柳青青的病重,牧遥的离开,这两件事情集合在一起,让唐叶清楚的意识到一点,只要一天不站在食物链顶端,他就无法保护心爱的女人。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如同一块巨石,一座大山,压在头顶。
唐叶也没有绝望,相反,心间存在一股沉重但很磅礴的力量,他要靠这股力量去拼,去斗,去争!
若不能消灭这种压抑感,生命再长,从此也无意义。
这就是唐叶现在的感受。
“自由,你想要的自由?那么——就必须打破这个时代的枷锁,打破自己的枷锁。我——来了!”
唐叶目光犹如利剑,狠狠给了自己一耳光,他快步回到西侧城楼,目视混沌天际。
蒙蒙细雨,薄沙如烟。
唐叶一个人,就这般,凛然直视。
约莫一刻之后。隆隆之声,从混沌深处传来。
大量骑兵犹如潜伏在昏暗中的噬血巨兽,马蹄踏动,山河易碎。
坚固的陇卫城,也似乎有了一丝颤动的迹象。
宁静的陇卫城中,还有许多人没有从睡梦中醒来,就听到城楼上的紧急钟铃,急促响起。
一场迟来的战争,终于掀开了序幕。(未完待续。)
第167章:首轮进攻
黑色的骑兵像阵风一样刮来,马蹄掀翻了尘沙。面对数目巨大的骑兵军团,陇卫城内任何人都无法避免承受着庞大压力,在城墙上,唐叶眼中闪过一丝疑虑,本来要下令弓箭射击的命令也随之停下来。
“魏琰将军,他们为什么不继续进攻。”唐叶不解的问。
远方,焚化的黑色骑兵团,停在弓射范围以外。
大量步兵也渐渐出现了。接近四千兵马,以四百人作为一个营,居然有九块之多,看上去如此雄壮。
魏琰担心的说,“焚化并不可怕,只是武力值很强的个人而已,再强的个体在军队面前都不可怕。我只更担心的是富水城、石头城的两位守备,他们统帅的这套阵法颇为奏效,现在……你听……细细的听。”
“这是什么声音?”
唐叶静下心,耳朵一动,就感觉在凄迷的云雾深处,似乎有木头嘎吱嘎吱转动的声音。
魏琰沉声解释道,“他们在远处架设抛石机弩,现在所有人回防。”
自从昨天晚上魏琰来到这里后,白羚营500士卒,加上本地的三百新兵,一共八百人都一直接受守城知识的培训,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众人第一时间立刻找好掩体,倚靠城池本身的斜坡把身体藏得密不透风。不过,这些新兵没见过这样的阵势,大部分人眼中都露出惶恐神态。
城楼上,只剩下唐叶、魏琰、邢一龙、公孙子豹四个人并肩而站。
劲风烈烈作响,衣袂飘舞抖动。这四个人浑然不觉这是大战之前。谈笑间与往常无异。
“魏将军。这次战役我把指挥权交给你。”
魏琰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这……好吗?”
“没有什么不好,唯德才据之。小豹子和老邢可以成为你的副官,一起统辖指挥八百兵马。不过,你们的压力会很大,因为老兵我要全部抽走。”
“唐世子你有什么打算?”
唐叶笑了笑,“兵行险招,出奇制胜。关键的时候。我还得依靠这只奇兵!你们看……终于来了。”
看不见对方抛石机,但天空中迎面射来一个巨大燃烧的火球,腾腾火光,让人在几百丈外都似乎感到一股炽热。眼看着火球就要抵达城池中,唐叶突然朝天空中一串,虚影阵阵,他的手臂眼看就要与火球接近时,突然爆发出一股肉眼可见的巨大掌印,打入几十斤的大火球中。
咚!
裹上黑油和其它易燃物的大火球爆炸,火光溅射。由于今天刚好是小雨斜飞的天气。这些石头落地后也没有引起燃烧,而是渐渐熄灭了。
唐叶依靠一己之力。击碎了巨大火球,引得无数将士一阵喝彩,但这种喜悦并没有坚持多久,整个天幕中,越来越多的火球宛若一场流星浩劫,铺天盖地的朝陇卫城射来。
敌人使用的这种巨大投石机弩,射程非常远,可以达到五百米以上,唐叶从第一波落过来的火球数量可以断定他们至少有十五台左右投石机。
而唐叶这边的弓射手由于射击距离的限制,根本无法反击,好在陇卫城本身就是一座要塞的建设标准。
投石机的石头要么打在城墙上,撞落许多碎石。
要么就落在城内的空地上,巨大惯性冲翻了不少拒马掩体。
但依然有十余名新兵的掩体被火球击中,不少人直接化成齑粉,活着的发出阵阵哀嚎在清宁无比的清晨显得格外凄厉。
但这就是战争。
没有人可以逃避,就像笼子中关押的一批野兽!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回伤员,也有士兵眼中噙满了泪水,无法控制瑟瑟发抖的身体。
这时,魏琰吼道,“弓箭手准备。”
白羚营差不多有一半的新人弓射手,在射击跺后大口喘息。听到魏琰命令后,唐叶也发现敌群中开始有大量的重装步兵超前推进,一座座巨大的巨槌攻城车越逼越近,它们就像一座座盖着虎皮的小山,巨大的攻城锤就像一大截巨兽的臂骨,只要接近城楼下,这种破坏性极强的车辆可以轻易撕裂西城楼的第一道防护栅栏。
“射!”
百十米外,敌群抬着十几个工程梯朝这边跑来,魏琰背靠着箭垛往起一站,怒道,“给我射抬攻城梯的那批人。”
顿时箭矢如蝗,城下立刻倒下了一大批重甲士兵。
老邢在一边观望,心中有些嘀咕,“这百羚营的弓射手太弱啊,准头差了一些。要是我的弓营有贰佰精锐,就算让我防守城楼都不在话下。”
但老邢也只能停在幻想阶段,当初在阳关城组建的弓营兄弟,现在只有二十余名。
……
随着战事推移,焚化的军团依仗人数优势,开始不断朝城上搭上攻城梯。
唐叶和二十余名身带长马刀的刀营兄弟,果断出动。小豹子的枪营精锐,也与之配合起来。
精锐部队,一刀一枪,守在长梯两侧,当蜂拥而上的敌群刚刚冒头,要么长枪直接把敌人刺穿,要么就是大刀一挥,连人带铠甲一起斩断。
“啊啊啊~”
惨叫声此起彼伏,远去敌人的弓针也开始放出许多冷箭,城墙上的新兵刚刚杀爽,热血燃烧后只知进攻,不知躲避,不断有人跌下城墙。
“就射敌人的弓手!”
老邢关注着城头上的战斗,他现在必须要保护好唐叶和小豹子的两营兄弟了,所以便命弓营精锐远离城墙,在不同的地点进行射击。
老邢率领的弓营战士,至少都使用两石的铁胎弓,射程远,射艺精。一旦发现城墙上精锐士卒遭遇危机,立刻几十只飞箭支援,在这种保护下,刀营和枪营战士在战斗一刻钟之内,暂未出现任何的伤亡。
“不好,箭雨!”
突然,天幕中出现密密麻麻的箭雨,无数小黑点夹杂着一股破风声,不分敌我,噼里啪啦砸向城头。
“快躲!”
……
唐叶的守军沉着应战,也给焚化的联军带了巨大创伤。
焚化身边骑兵团一字排开,他冷冷看着前面的局势很久,见战事胶着,刚才这一轮箭雨的效果似乎并不大。
焚化观察了很久,他从目前城楼上敌人的数量来看,认定陇卫城的全部守军最多不超过一千人,而且战斗力并不强。再说经过这番激战,已经消灭了不少,所以料定东城楼守军最为薄弱。
“李宣,徐虎白,我们前后夹击,你们偷袭敌人东城,看谁能够率先攻入陇卫城内。”
“下属明白、”两位守备同声回答,立刻率带后军一千人左右,悄然偷袭陇卫城更为坚固的东城去了。(未完待续。)
第168章:断首去尾
李宣和徐虎白都是军中大将,在西北许多守备中颇有声望。
李宣身材高大不苟言笑,使用的武器是一杆丈长的双头枪,两根锯齿状的枪头一长一短,犹如双龙出水,加上他的独特武学,经常是以折断敌方武器取得胜利。李宣的战斗力,更是逼近半步奔雷。
焚化命令他们两人偷袭陇卫城的东楼。
李宣调转马头,疾驰而去。
“李守备,等我。”
徐虎白也策马跟上。
焚化看了一眼离开徐虎白,难得露出一丝笑容。
“这个徐虎白,倒是有些意思,可堪重用。”
在焚化眼中,如果说余老大是只孤狼,那李宣是一个敏捷型的猎豹,徐虎白更像虎啸山林的猛虎,只见他青筋暴露的右手臂上拧着百余斤重的长柄战斧,块头巨大犹如粗粝巨石,所以胯下的雄壮战马也无法承受之重,跑起来要比李宣慢很多。
一句话,徐虎白——完全是一头人形凶器!
这两位悍将带着一千余人,借助迷雾,绕道偷袭东城楼的同时,远在五十里外的石头城,此刻却显得有些宁静和孤寂。在城外官道上,刘嵩亲率三千精锐兵马,急促赶往石头城。
这支援军的到来,或多或少出于无奈之举。
“没想到我还是要来救援唐叶,只是——这种硬仗还是靠你打吧。我就背后去捅焚化一刀。先占领石头城再说。”
昨晚,余守备兵败茶马村,不敢回到石头城复命。投奔了刘嵩。
刘嵩一听老余一番话。心中又惊又怕。“焚化放弃富水城、陇卫城,却把兵员堆积在防御最弱的石头城,这种绵里藏针的手段,实在太狠毒了。”
要知道刘嵩的下属刚刚拿下富水城,那里没有一兵一卒。可是换个角度想,倘或焚化的四千兵员不在石头,而在富水,那么自己这股精兵不就要全军覆没了。
庆幸。惊怕的感觉并存。
在余守备的分析和建议下,刘嵩脑海中迅速浮现出整个大西北的军事版图,他连夜点兵,在清晨时就发兵至石头城,要去断掉焚化的后路。
十余里外,石头城的轮廓隐隐若现,灰茫茫中透着孤凉气息。
在这凄迷雾气中,石头城宛若一座孤坟一般。
余老大和刘嵩并肩骑行,眼看快到城池,余老大跳下马对刘嵩拱手说。“刘将军,我余谦已经犯过一次错误。帮助焚化干了蠢事。现在焚化肯定不在石头城内,我只要略施小计,就能拿下石头城。”
刘嵩见余谦神态诚恳,至少目前应该不会反水,连忙下马握住他的手臂,双目流淌着一股温暖炽烈的兄弟情义,道,“老余,你我在大西北同僚多年,如今终于可以苦尽甘来。你要多少兵马,我一应拨付给你。”
余老大深知刘嵩秉性貌似善良实则腹黑,道,“主公,只需要稍微给我几位将士,便可以拿下南门。”
“好,我军中之人,随你挑选。”
几息功夫后,余守备带着十几位精干的牙将和精兵,衣着褴褛乔装成为茶马村战败的骑兵,一齐来到石头城南门下。
石头城并不是一座空城,焚化尚留几百新兵在这里镇守,就是怕别人抄他后路,这样万一没有拿下陇卫城,还有缓冲余地。
余老大来到城门下,一手捂住胸口,大喊道,“楼上的兄弟,速速给我打开城门。”
守城的牙将正在饮酒,一听说余守备居然回来了,往楼下瞅来瞅去,见余守备神态黯淡,似乎受伤,狐疑之心大大的削弱了,但仍然问,“余守备,你不是在茶马村后消失了么。怎么现在才回来?”
“兔崽子,本守备在外面厮杀,身重数处箭伤,你却在这里饮酒作乐。咳,若不再开城门,给我请本城最好的医师,本守备一定要将你扒皮拆骨。”
昨日茶马村一战,众人只知道余守备不知所踪,却不知道他已经投靠了刘嵩。
再说这也刚刚过了一夜而已,所以余守备现在还城,在时间上也能合乎情理。
“将军万万不要生气,我现在就命人开门。”
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
余谦架子很大,这一席话威慑力很强,牙将不敢得罪,连忙放下酒坛子,带着几个人快速跑下城楼。
余守备心中冷笑,见城门大开,轻声对身边随行说道,“待会下手利索一点,最好不要惊动城防军。”
“明白!”
余守备一行身手都非常不错,这十几个人都是刘嵩军中最为精悍的那一波,做好准备后,余守备带领下缓缓进入甬道。
城防牙将没来得及讨好余谦,就被余谦一刀结果了,他们又迅速在通道内不声不响解决了这些人。
内城官道上,恰有一个值守的守城士兵看见杀人场景,正想大叫,又听“嗖”的一声,应声而倒。
原来他的脖子上已经被射插入一把匕首。
城外,早有探子把他们得手的信息迅速告诉刘嵩。
刘嵩哈哈大笑,“老余这手段,省去我们阵亡三百兵员,嗯,冲锋营速速给我占领城头,遇到反抗,杀无赦。”
顿时千军万马,呼啸而去。
大地震颤,乌云压顶。
城楼上一波新兵立刻看到城下乌压压的骑兵,奔袭而来,一个个吓得魂不附体,丢盔弃甲。
至此,偌大的石头城,就这么不攻自破。
见城楼上换上了自己的旗帜,刘嵩才完全放心,心道,“余谦没有欺我!”
刘嵩立刻率众,前往石头城,坐镇县衙府。
未久,刘嵩接见本地县丞等官员。
一席话后,刘嵩完全了解现在石头城内的一些情况。
这次突袭不但成功劝降了三百余新兵,更获府库白银三万两,兵器械不计其数。
最让刘嵩喜上眉梢的事情,却是朱洪芝当初征集粮草,库存在石头城的大量粮米。
“焚化还真大方,居然在石头城给我留下了十万石粮草,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不过……”
刘嵩想起焚化帅兵与唐叶正在激战的场景,心中喜忧参半。
“若让焚化拿下陇卫城,它可就成了我心头的一大颗钉子,让我首尾不能顾及。不行,我得去解陇卫城之急。”
这里距离石头城还有五十里,战场上瞬息万变,刘嵩深知其中厉害,立刻调兵遣将,直指陇卫城。
对于刘嵩而言,明知这次出征即将面临一场硬仗,几乎没有任何油水可捞,但刘嵩一直寻思着如何找个借口,从唐叶那边把陇卫城索取回来。(未完待续。)
169章:倾城一杀
陇卫城西侧的城墙,酣战热火朝天,焚化的攻城兵几次登上城楼。都被唐叶杀败下去,浓稠血浆顺着城墙,一直染红了墙根,城下尸体已有一丈余厚。许多没有死透的士兵躺在尸体中,无望的呻.吟着。
过去这半个时辰的激烈决战,本欲打算一鼓作气拿下陇卫城的焚化,已经损失了七八百精兵,他只得稍作休息,命令撤军。
焚化骑在马上,遥遥望着城墙。
城墙之上,唐叶与焚化对视。
两人之间恩怨实在太深,互相都是冷笑的敌视着,下一波的攻势应该更加激烈。
当一抹鲜亮阳光刺破云层,照射在这座战后凄厉的城墙上,唐叶抬头望去,觉得阳光如此的刺眼。
唐叶本以为能够松口气的时候,急报到来。
“主公,主公,东城楼有大批敌人强攻!”
“什么?”
敌将徐虎白、李宣正在强攻的信息,让唐叶大惊。
按理说东城楼防御最为坚固,所以守军不足五十人,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唐叶便让七星和宝琴两位大高手坐镇,此刻急报说明她们两都顶不住了,情况一定非常的危急。
“魏琰将军,老邢……你们两人守住西城楼,我去那边看一看。小豹子,你率领精锐与我同去!”
唐叶与公孙子豹带着精锐部属,到城下遇到吴用带领着二十多名捕头,一眼看去还有百余壮丁。
“唐世子,我带人前来救援。”吴用朝唐叶微鞠一躬。
谁说书生无用。吴用在关键时候表现出的刚烈一面。让唐叶不免刮目相看。
“城楼上需要兵员。你们速速帮忙。”
唐叶目光迅速从这批壮丁和捕头们脸上掠过,他们虽然惊恐,但却充满着一股奋战到底的决意。
唐叶心有所动,朝众人抱拳,“兄弟们,西城楼交给你们了,吴县承,请记下他们这次大功。战后一定要厚厚封赏。”
说实在的,陇卫城能不能守下,唐叶并没有把握,但这座城好像是他早已选定的坟冢。
生不会逃,死亦所安,越是危险反而越发从容。
吴用让开道路,“唐世子保重!”
“吴县承保重。”
两拨队伍,分开而行。
……
此刻东城楼上,遍地都是弓箭。
守城的五十名新兵早已东倒西歪的倒在城墙上,他们浑身插满箭枝变成刺猬。
由此可以想象。刚才多轮箭雨到底有多猛烈。
但东城楼仍稳稳的在唐叶这边。
两名旷世绝色的大美女,相距百米的站在城楼上。
敌群的弓射虽然厉害。但宝琴和七星却异常淡定、从容。
现在敌人已经准备攻城,城下密密麻麻都是越逼越近的大军,远处徐虎白和李宣遥望着城楼,心中都非常惊诧。
“那两个女人,难道疯了。”徐虎白挥舞着手中大斧子,咋舌的看了一眼李宣,又道,“李守备,你命令前去攻城的将士都退下,这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娘子如果香消玉殒,着实可惜。”
李宣扬起眉毛,其实他心中想法与徐虎白完全一致,但这是战场,拿下城池倒还好,但如果城池没有拿下,却停下进攻掠夺美女,肯定会因此受罚。
李宣思前想后,回答,“这,这……好像不太好吧。”
徐虎白见李宣有些迟疑,笑道,“李宣,这种绝世美人我们打灯笼都找不到,这样,我喜欢右边那个,左边的让给你。然后再行攻城,可好?反正这座城迟早必破,焚化绝不会因此怪罪我们。”
“既然这样,你可有良策?”
“我自己过去,保证手到擒来,今夜就是你我兄弟享受人间艳福之时啊。”
李宣也被美色所惑,点点头,朝身后鸣鼓士兵道,“退兵,退兵!”
随着隆隆退兵鼓声响起,来到城下正准备攻城的先锋部队,只好放弃了这次攻城。
徐虎白骑马来到城下百米,仰头望一眼楼上的七星。
衣袂飘舞,容姿冷艳。
徐虎白静距离的观察,心中更加震惊七星的美貌,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来形容,暗忖道,“这等祸国殃民的美人儿,就算天上的仙女也比不上。”
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七星冷艳高贵范儿让徐虎白自惭形愧,连说话语气都带一股讨好味道。
“楼上姑娘,本将军徐虎白,乃是石头城的守备,你们两位美人不要再作无谓的抵抗,速速打开城门,我保证你们从此荣华富贵。”
七星一听立刻打算去杀了这家伙,只听宝琴调侃笑道,“此獠看上你了。师妹,不如你就随他而去,日后把唐叶那小子让给我,怎样?”
七星闻言冷笑不止,“师姐,你什么时候对唐叶以身相许,还是芳菲暗恋?你放心——我对唐世子没兴趣,让给你没问题。倒是楼下这个大块头,你觉得是抓回来,还是直接杀了?”
一语既出,七星就定人生死。
宝琴回答非常干脆,“楼下这什么虎的,实在太丑,你还有兴趣掠回来。干脆杀了,然后我们痛痛快快在这里厮杀一场,也让这波敌人知道我们七星洞的传人,到底有多厉害。”
宝琴的建议正合七星的胃口,立刻飘然而下,来到城下步步朝徐虎白走去。
七星越走越近,
徐虎白眼中她的容貌惊为天人,于是整个人都陷入痴傻状态,喃喃道,“娘子,娘子……我梦中与你见过。”
七星脸色一寒,“难道天下男人,都是这么无趣么?”
可她越冷漠,越让徐虎白发怔,就连手中巨大斧子,也垂在沙地上,浑然不知危险来临,
眼看七星走到身边了,徐虎白想起用手来接七星,这时,徐虎白突然发现七星的笑容陡然变得非常诡异。
“不好,有诈!”
徐虎白毕竟是半步奔雷的武学境界,更经历无数次征战杀伐,所以这种危机感一旦出现,浑身警觉绷成一线,汗毛根根炸起。
但他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动作。
七星已经提前而发,她容姿清美无双,旋转起来宛如一朵灭世黑莲。
“嗖!”
七星的金属护指从徐虎白的脖子上划过,冰入骨髓的感觉让徐虎白下意识的捂住脖子。
“你……你……”
音未落,就听“噗嗤”一声!大量血水从徐虎白手指缝中溅射而出,
其中一滴刚好落在七星护指上,她略显厌恶的微微一弹,一股暗劲又让这滴血珠变成一枚夺命飞镖,接着射入徐虎白的脑门上。
咚!
一代西北名将徐虎白,仰头便倒。
远方。
李宣见状懊恼无比,徐虎白一死他可就没法交差了,立刻下令抓捕七星。
隆隆战鼓响起。
数百骑兵冲锋而去,大地震动,更有密密麻麻的漫天箭雨,让整个天幕都似乎黯淡下来。
面对这犹如末日般的场景,七星脸上难得出现一丝明艳,只说出两个字:“好玩!”(未完待续。)
第170章:女人的城
临到城楼之前,七星脚步一动,整个人飞纵城楼上。
“嘭嘭嘭……”
这一阵攻城梯搭到城楼上的声音,紧随而至,根本不给人一点喘息的时机。远处的李宣心中稍安,望着密密麻麻的兵员从不同梯子上往上攀爬,脸上浮现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徐虎白这个孬种,白白送死不说,现在反而便宜了我,这两位绝色美人注定是我的鱼肉。进攻……进攻!”
不过,下一刻,李宣的微笑凝固了。
宝琴站在城楼之上,怀抱“摄魂”神器,音弦一扫。
“波……”
恐怖音波瞬间把抵达城楼上这几十名兵员切开。残肢如雨般,砸在还在攻城的士兵们甲胄盾牌上,血浆就像番茄汁一样淋漓而下。
“进攻,进攻!”
混战中人多如蚁,攻城梯下面士兵催促上面的,还有许多督战的牙将也不断催促进攻,这让登入攻城梯中间的这些兵卒只好继续向上爬,可当他们踏入城墙上那一刻,再次面临着宝琴。
这是一个如花美丽的女人。
同时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女人。
她美如荼蘼,倾国倾城。这朵花带着望而生畏的剧毒,见者必死。
“波……”
“波……”
“波……”
宝琴内力剧烈消耗,不要本钱的催动着大杀器,同时也换取了大量残肢,抛洒而下,脏器和血浆搅拌在一起。已经根本看不出形状。
若说。现在的陇卫城的东城墙是一块灰色画板。
那么。作画的宝琴,随意涂鸦,一副血腥画作,以收割数百军士的性命才渐渐成型。
“啊,魔鬼!”
终于有一两个漏网的士兵,亲眼见到城墙上这个疯狂女人的杀戮手段,才意识到这小小的东城墙,已经不再是一座巍峨端庄的要塞。而是炼狱,是地狱。
这两个女人,就是地狱中的魔鬼。
“哈哈,你们想逃?”
宝琴笑容依旧,随手一弹,数道箭形音波,直接把这两位年纪尚幼的士卒串杀。
城墙上,攻势渐渐变弱了许多。
由于宝琴消耗极大,这次群杀几乎耗干了她所有的内力,剩下收割进入城墙上敌兵的事情。也只能交给七星。
“七星……”
灰黑色大氅在风中抖动,画面几乎定格。七星就是这画中唯一有动静的人物,动作又快又狠,好看的眼眸中倒影重重,都是纷纷倒下去的尸体!她大概花了一刻钟收拾残局,然后走到宝琴身边。
“师姐,他们下一轮进攻,就交给我吧。”
七星的话句很短,却很有力量。
宝琴闻言美艳的容颜上,多了一丝感慨变化,说,“师妹,你单杀能力很强,但面对敌群,我怕你顶不住啊、”
七星闻言眉色一寒,双拳咔嚓一声捏起,金属护指暴长。
“杀,到死为止。”
宝琴苦苦一笑,这些年来遇到这样的危机,也不止一次了。
死,并不难。
关键是心中还有一丝挂念,这才是让人肝肠寸断的感觉,宝琴低声重复七星的话,念叨,“到死为止……”
……
远处李宣心惊肉跳,即便隔着两三百丈外,他都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味。
噩梦做一次也就足够了,潮水般攻势竟然不敌这两个女子。
李宣心中的恐惧,已让他浑身颤抖,但现在已经没有退路。
“退一步焚化就要斩我,进一步……又会面临怎样的结局?”
李宣不敢去想,正因为不去想,才不会怕,脸庞上的惊恐神态渐渐平稳下来。
“重整旗鼓,再战!”
李宣高举双龙抢,亲率**百名残兵,再次向东城楼扑来。
攻城梯、攻城锤……箭阵,抛石机……
天上地上,密密麻麻,就像开闸的洪水,瞬间就奔赴到了东城。
一块块巨石砸在城楼上,摧毁了许多根本没有人力动用的防御机弩,也让坚固的城墙出现许多疮疤。
当十余架攻城梯搭上,城下的攻城槌也开始撞向了城门。
咚,嘎吱……攻城槌的每一次撞击,城门都要抖动一下,粗如手臂的铁门闩上抖落许多灰尘。
李宣倾囊而出,攻击烈度比第一次要凶猛好几倍,坚固的城池也开始出现了松动,城墙上,两位绝美之人感同身受,这是一种犹如地震般的倾覆感。
但七星和宝琴并没有立刻去阻击,战场终会在城楼上展开,她们只是安静的站立等候决战时刻,伫望着城下。
浅浅担忧,早已不复存在。
如此两三个呼吸,敌人已经快要抵达城楼了。
七星终于开口,“师姐,你走吧,七星洞不能没有传人!”
说完,七星看了一眼宝琴,在过去的许多时日中,自己曾不止一次想要铲除宝琴这个盗窃公器“摄魂”的叛逆。
连七星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何会在生死存亡的最后时刻,却想让她活着。
宝琴一眼看穿七星的心思,妩媚笑道,“教主,还是你走,我还能应敌一会儿。”
“哈哈,师姐你终于承认我是教主了,……既然这样,本掌教就命你离开陇卫城,唐叶那小子不是说让你去白云岩窟,带着柳青青离开这些纷扰,你还是走吧。”七星不知道为何会突然想起柳青青,心中一动,也许平凡人生才是真正的修炼,柳青青才是最幸福的人。
宝琴更不愿意离开,特别是她看到七星已经一甩衣袖,灰黑色的大氅迎风抖动,整个人宛如一只巨大黑色蝙蝠,以凌厉的杀伐手段,瞬间击杀了十多个敌兵,但是更多的敌人又将她围困住。
敌群的钢枪突刺,马刀横削,暗箭纷纷,还有一双双不怀好意的贪念眼神。
若未细看,也许宝琴不会去担忧七星,她轻轻一跃就能做到飘远而去,离开这里,离开唐叶,离开陇卫城,从此独享人间清闲。
可宝琴却无法做到,她的心情莫名沉重。
“师妹,你确实很强,但终究会被敌群淹没,我们两个人,应该一起才能守住这座城。”说完,宝琴右手握住摄魂的琴柄,食指扣住琴身的一侧按钮。
这把以武圣级强者的人骨,做成的琵琶,再次展现出惊人的一面。
咔嚓一声亮响!
琴身的尾端,顿时弹出两片暗黑色的锋刃,它们一左一右互相展开,就像方天画戟般有着半月尾翼。
“杀!”
宝琴步履如莲,化成一抹多彩流光,冲入已被重重包围的七星那边。(未完待续。)
第171章:疯子的算盘
陇卫城的东城墙上,敌方士兵汹涌而至。
一名旗兵把李宣部军旗插在城楼上,士兵们顿时像兽群一样嚎叫着,士气大增,更加奋力围捕七星和宝琴两人。
“你们以为这就赢了,这绝无可能!”
七星眼眸中,升起一团血色光晕,战斗力突然爆发了好几成,她的人影化成一条黑线,在敌群中来回穿插,完全没有一合之敌。
七星身后纷纷倒下无数的尸体。
她就如一台身材曼妙的恐怖杀戮机器,步步朝前,所遇之敌全部被撕碎。
敌人的身体,内脏,骨骼,兵器,铠甲,一切的一切都被抛洒出去。
这场景绝对让人终生难忘。
来到军旗之前,七星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咔嚓!”只见这面随风飘扬的旗帜,就这样被折断,晃晃悠悠的丢在城下。
……
“咚……嘎吱!”
“咚……嘎吱!”
粗壮宛如远古巨兽巨大阳.具形状的攻城锤,终于击穿了城墙的大门,城门里面的铁栓直接绷飞。
“给我杀进城!”
李宣亲率部署,冲入甬道之内。
他这前脚一进,后脚却停止了进攻,李宣眼中充满疑惑神态。
“怎么可能!”
原来迎接李宣的是二十多把弓弩,就这样瞄准冲进来的敌群。
“我忍你们很久了,射!”
早已驰援东城楼的唐叶一直在耐心等候,他没有去城墙上帮助七星。干脆在这里埋下一颗暗雷。果然。求胜心切的李宣中计。
在唐叶用手一挥下,密集短促的箭矢急穿而来,将敌人第一波进攻阻塞在这里。
李宣冲在队伍最前面,被弓营两名小队长周泰和黄星,用“双截箭”之法联手射杀。
他这一倒,敌人士气顿时削弱了许多。
“兄弟们,把他们赶尽杀绝!”
大刀在手,武由心生。唐叶手中这把丈余长雪白色的大马刀。就像切瓜一样砍翻了四五名敌人。由于这种西域锻刀实在太锋利了,连血滴在上面也粘不住。
这也是唐叶晋升成为奔雷境高手后,第一次使用唐门掠风斩。
身体和武器,真正的融为一体,唐叶抵达到随性而动,随行而武的境界。在别人眼里,唐叶杀戮的全部过程,几乎没有任何漏洞,完美至极。
开阖之见,宛如天成神武。
“以前我对于武学理解得不够。还只停留在初级阶段,拘泥于形式。今天我才真正感觉到。我有一臂,名曰为刀。”
武学本来就是厚积薄发,唐叶今天才算完全领会掠风斩的精要。
也正因为积累够了,底蕴足了,唐叶才会有“我有一臂,名曰为刀”的感慨。
“咻!”
又是一刀。
又杀一人。
刀锋上的血珠飘洒,落在甬道墙壁就像绽放的樱花。
唐叶越强大,敌兵就越畏惧,节节败退更给了唐叶更多进步的空间,他得寸进尺,以一己之力,硬是在甬道内朝前推进十余米。
“光让老大一个人杀爽,兄弟们,我们咋办?”
这边小豹子怒喝,也跃入战团。
在他带领下,数十名精锐战士蜂拥而出,这股强大战斗力的队伍冲出城池甬道,直接撕裂了敌人的防线。
由于敌群人数太多,七八百人中还有许多骑兵,这顿肉搏战顿时陷入胶着,唐叶看得心惊肉跳。
“这些人千万不能有什么意外了,到现在能作战的只有六十多人,我得动用常胜侯的传承者之力。”
立刻,己方甲士眼中全部飘红,所有成员战斗力直线上升。
小豹子更是接近了奔雷境战力,整个人就是一头落入羊群的猛虎,一枪穿射,直接放到五六名敌卒。
“682,689,702……”
他们杀爽,唐叶脑海中杀戮值却疯狂飙涨。
自从茶马村开打,到固守陇卫城,唐叶杀戮值早就飘红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不动用传承者之力,唐叶下面阵亡的人数会多好几倍。
这时,唐叶目光落在身边的李宣身上,这才发现竟然捞住了一条大鱼,“这家伙还是个守备,也好,贼王一擒,刚好拿来退兵。”
李宣与众不同的衣着显示了他的身份,唐叶直接割下李宣脑袋,插在大马刀上。
随后,唐叶跳到城楼上,高举着李宣的脑袋,动用暗劲“呼!”地一声,顿时成百上千人都感觉到面部吹过一阵劲风。
“贼酋已死,投降者既往不咎。”
唐叶动用暗劲的声音传得老远,也迅速改变了战场形势。
许多士兵眼中都充满了恐惧。
“李守备居然战死……?”
“我们放下武器吧,陇卫城是攻不下来的。”
“他们不会杀俘虏吧。”
“陇卫城真是一块硬骨头,这仗我们打不赢了。我们先逃,如果被抓再投降也可以。
在战场外围,敌人闻风就逃,不过还有许多在城墙根附近的敌兵,做不到从容逃走了,这些人中渐渐有人放下武器,抵抗也越来越弱。
半刻之后。小豹子已经统计出这次作战成果,投降兵员约有两百人,同时还有三百匹没有受伤的军马。
唐叶见小豹子喜逐颜开,还是有些担忧的问,“我们有人受伤么。”
“有,但没有阵亡的。这仗打的好,狠狠打了焚化一耳光。”小豹子非常解气的说。
唐叶点点头,虽然如小豹子所说情况有所好转,但实际上陇卫城里面已经没剩多少新兵了,本来一共只有八百名兵员,至少战损过半。
相比之下,唐叶虽然不知道焚化还有多少兵马,但刚才就是从西城楼过来的,焚化依旧兵强马壮,人数绝不少。
也就说,焚化的下一波攻势,陇卫城很有可能顶不住了。
唐叶当即下令,“摧毁所有敌人的投石机和攻城车,和尸体堆在一起,再浇上粮油,如果待会敌人进攻这里,我们就一把火烧掉这些尸体,算是第一道防线。”
小豹子一想觉得这很有道理,连忙带人去办。
唐叶终于可以轻松一口气,这才发现在城墙上,宝琴和七星相互搀扶,身上伤痕累累。
“她们还真拼,要不然东城楼就难保了。”
唐叶心中荡漾起一丝温暖,可当他再次来城楼,为之动容的却是足下尸体,竟然全部支离破碎,碎块和血水堆在一起,甚至还有涌动的迹象。
看这样子,七星和宝琴两人击杀的敌人数量,远远超过唐叶和下属们加在一起的数量。
唐叶走到她们近前,心中感动,话到嘴边却不知说什么好,“辛苦你们了。还是去城中休息一下吧。”
七星冷冷瞥了一眼唐叶,听语气这家伙是打算在这里守到底了。
“唐叶,如果我们撤退,现在还有机会。再不走,我们有谁可以抵挡焚化?”七星话音不大,但让唐叶打了一个冷颤。
上次在槐树岭一战,七星、宝琴,加上唐叶和牧遥,四人联手才逼退了焚化。
眼下七星和宝琴透支太多体力,已经不能再战。
牧遥更不在陇卫城。
能作战的奔雷境高手,也只有唐叶一人。但是唐叶是打不过焚化的,战力差距太大。
更何况,无论是东城还是西城,受过抛石机多次撞击,裸露出许多空洞,如果再遭受一次烈度较高的抛石机进攻,城墙就算不坍塌,也会形如虚设。
这么一算,无论是己方的兵卒数量,高手阵容,还是城墙防御,都完全不再是一个时辰之前的场景。
这城,还怎么守?
谁能守?
面对七星的劝说,唐叶微微摇头,把目光望向石头城方向,默默地说,“我不会离开这里,现在拼的是耐心,谁能多坚持一会,谁就能赢。我确实无法击败焚化,但是刘嵩却能……”
七星冷哼回答,“刘嵩为什么会来,他怎么可能知道,我们要救援?”
唐叶迎着七星的目光,笑着解答,“我若是刘嵩,一定也会对周围城池提前布下斥候。如果他速度够快,应该是焚化前脚刚离开,他就发兵石头城。一旦占领石头城就等于抄焚化后路,这样再来救援陇卫城。”
唐叶一板一眼,这一席话说的似乎有据可循,就连宝琴也是频频点头,很认可这种判断。
七星仍不相信,而是问,“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
“不可理喻!”七星摇摇头的说完,和宝琴转身往城中走去。
在七星眼里,现在唐叶已经成为一个疯子了。(未完待续。)
第172章:焚化兵败
“大人,不好了,大事不好了。”许多在东城楼战败的士卒,逃了回来,其中有位牙将闯入到焚化的临时大帐内,噗通一声直接跪下来。
“东城楼虽然坚固,可是我猛攻西城,就给他们创造了机会。徐虎白和李宣还没有攻下城吗?这两个饭桶!”焚化认识这个牙将,见他浑身是血,干焦嘴唇开裂,应该是经历过一场惨烈厮杀。
焚化的语气稍显柔和,又道,“你把战事速速汇报。”
“大人……”牙将急了,带着哭腔说,“我家徐将军和李守备,都战死在东城楼。”
“什么,都死了!”
焚化非常惊讶的站起来,他用质疑的目光反复看着这位牙将,又连续追问道,“这怎么可能?陇卫城,应该没有足够的守军……你站起来,且把事情详细向我奏明。”
牙将简单把经过说了一遍。
焚化一听说居然是七星和宝琴助阵,再有唐叶带着精锐及时回防,便知徐虎白和李宣死的不冤枉了。
“我实在是低估了唐叶,他居然把那两个高手调到东城。而且他的精锐部队战斗力非常强,也确实不容小觊。”
当初在槐树岭,唐叶生动的给焚化上过一课,全歼了焚化部属。
这次又重复了一次。焚化虽然恼怒,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对这牙将道,“你先归队吧。”
牙将走后。
咚!
焚化一拳砸在短案上,咬牙切齿地道,“而今。我手里一个会调兵遣将的将军都没有了。总不能让我亲率将士去征讨吧。”
现在焚化也非常无奈。他的武学高深莫测,而且精通大燕律法,不管是校场比武、还是在御史台领旨审案,都没有问题,但人无完人,焚化唯独不会率兵打仗。
当初焚化以为有余谦、徐虎白和李宣三人足以应对西北的乱局。
没想这才几天过去,这些人死的死,逃的逃。只剩下自己这个孤家寡人了。
焚化在营帐中来回走动,面部表情也是一波三折。
“我手中有三千兵员,还可奋力一战,但这座城市的城防早被破坏殆尽,我犯不着吃力不讨好,浪费兵员去占领一座废墟。再说刘嵩一直没出现,现在我最应该提防的人是他,而不是龟缩在城中的唐叶。”
刘嵩和唐叶,都是焚化的心头大患。
现在明知道唐叶就在城中,却不能亲手杀之。焚化这心里可就不舒服了。
但经过一番思考后,焚化脸上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不如。我先让士兵回石头城驻扎,晚上我亲自来陇卫城一趟,把唐叶和他身边这些跟随全部杀了,只有这样才能解我的心头之恨。退兵,现在立刻退兵!”
焚化下定主意后,立刻命令将士们打道回府。
这时候阴云已经散开,唐叶站在东城楼上,见焚化大军退去,心里有些不解的问,“仗都打到这地步,焚化就差这最后的临门一脚,他却跑了?我还真不敢相信啊,会不会有什么阴谋!?”
旁侧的魏琰道,“依我看,焚化应是想占领陇卫城作为固守之用,但现在东城和西城都破坏严重,如果再战一轮,这些防御就形同虚设。如果我是他的话,也要退走!”
老邢和小豹子则道,“还好退了,不然我们不一定顶得住啊。”
众人都有种劫后余生的感慨。
唐叶和县丞吴用,简单碰完战后修复事宜,由小豹子带领将士们修补城墙,吴用带着捕头和城中医师救治受伤兵员,同时调集城中劳力妥善掩埋尸体。
唐叶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他站在城楼上,整个人是虚脱状态。
“咿,那是怎么回事?”
唐叶仔细一看,原来好几里外,若隐若现的焚化军团,似乎与另一支队伍纠缠上了。
“一定是和刘嵩短兵相接了,哈哈……刘嵩,这块硬骨头还是留给你自己吧。”
唐叶镇守陇卫城,一直等候刘嵩援军到来。
在唐叶的脑海中,刘嵩一定会先占领了石头城,再来驰援陇卫城,但谁也没想到焚化居然会退兵。
这不!
焚化军团和刘嵩军团,两个庞然大物在半路相遇。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唐叶站在城墙上观察着,心中琢磨,“他们一时半会儿,很难得出胜负。不过焚化在陇卫城一直没有占到半点便宜,还战死了两员大将,心气已经不高了。我如果率军偷袭,断掉焚化的退路,一定会大有所获。”
一念至此,唐叶把心中想法与小豹子、老邢和魏琰等人说了一遍。
果然不出所料,大家得出一致意见——“这种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狠狠报复焚化一次,让他也知道我们的厉害!”
众人意见高度统一,唐叶大喜,“好,立刻让所有可以参加的兵员,全部来校场集合。”
从早上到现在半上午了,陇卫城一共发生过三次激烈战斗,东城一次,西城两次,都属于高强度的战斗节奏。虽然几次都挫败了焚化的突袭,但唐叶这一方战损也非常大。
半刻后。
陇卫城所有可以调遣来的士兵,全部汇集在唐叶眼前。
唐叶仔细听着魏琰的战损报告:
之前汪东升从长天城借来的白羚营,原本建制500人,现在还剩178名新兵,阵亡了320人。
城中新兵三百余人,尚剩110人,阵亡200人。
“这两营兵合一处,也就三百人,不过还有两百名新加入的兄弟,再加上我们精锐六十余人,还有这些捕快兄弟们,凑足600人。城中刚好有许多快马,走,现在出发,去断掉焚化的后路。”
唐叶这支“骑兵”战力良莠不齐,但六百匹军马一出现,立刻形成一股强大的威慑力。
……
此刻,刘嵩大军和焚化军团陷入混战状态。
焚化虽然武力值很强,但他不善于指挥。部下各自为战,只坚持了一刻后就略显疲软。
相比之下,刘嵩调度有方,许多校尉牙将各司其责,而且这只部队也会狼袭篇皮毛,在阵法上就占据了巨大优势。
特别刚刚投奔刘嵩的余谦,为了证明自己价值,带着冲锋营战士死磕焚化先头部队。
余谦越战越猛,长马刀微微一挑,咔嚓,轻松砍断一名重甲骑兵。正欲继续朝前冲杀,却突然感觉到冷风吹来,一种不祥预感陡然出现。
“不好!”
余谦定睛一看,只见焚化从敌群中孤身飞来,三叉戟寒光阵阵,那双眼睛更是怨毒无比。
“余谦,你这条走狗,我要拧断你的脑袋!”
余谦一见这阵势吓得心胆俱丧,骑马掉头就跑。
远处刘嵩见焚化衣甲鲜明,正在追杀余谦,那神态轻佻高傲,显得不可一世。
刘嵩对身边的校尉笑道,“你们看看,这人应该就是御史中丞大人,不如让他尝尝蜂窝连射弩!”
校尉们哈哈大笑,有人说,“将军可真是厚爱他了,这蜂窝连射弩可是刚刚发明出来的样机,用在他身上还真不亏。”
就见十几位亲兵立刻推出三架连射机弩,随着“嗡”的一声拉开。
强劲弩炮,又急又猛,就像无数条毒龙窜出。
焚化顿感非常危急,手中大叉子连续拍打弩炮,仍然险象环生。
但刘嵩可不止这些手段,早已命令旗语兵,调来百余弓手,纷纷把目标指向半空飞掠的焚化。
“射!”
箭雨如蝗虫根本没有任何死角,焚化身中数箭栽倒下来,由于非常混乱,焚化遭受马匹多次踩压,等他悲愤无比站起来时,却发现远处唐叶带着骑兵“呼!”的杀入,场景就像三江并流,掀起阵阵狂风。
整个局面已经呈现出一边倒的行情。
“完了!”
焚化悲怆无比,他前前后后一共四千兵马,居然是这样被他们一点一点吞吃。(未完待续。)
第173章:折返阳关城
这种规模的战斗,一旦某一方出现兵败如山倒的情况,谁也救不了。
焚化虽然身中好几处箭伤,但人家实力毕竟明摆在这儿,经过连番砍杀,焚化这一张脸上全部是污血。
焚化完全就像一头受伤的孤狼,在羊群中横冲直闯,用杀戮来浇灭怒火。
但这又有什么用?在正规军面前,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显得太过渺小。
“不要放过他,射杀焚化。”
刘嵩的声音传过来,这让焚化背上又多了几处箭翎,他怒不可遏,但又无计可施,虽然刘嵩就在不远处,平时分分钟就能将其击杀,但现在人家身边全部是弓箭手,“嗖嗖”箭雨对着自己放个不停。
“算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我伤势恢复,再来取你们这些人的狗命。”焚化强攻受挫,只能退而求其次,但他在逃窜之际,仍不忘多杀几个兵卒。
刘嵩远远望着焚化的身影窜进一侧山林,脸上浮现起一丝丝得意,“这位御史中丞的身法,超级一流,没几个折回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哈哈,朝中无大将,不过是一介跳梁小丑而已。”
击退焚化,刘嵩气势更加旺盛。
“全军进发。”
焚化的逃离,让整个战场局面,渐渐平稳。
刘嵩指挥得当,再加上又有唐叶骑兵配合,很快以较小代价,歼灭了焚化这股三千人队伍。战后,投降俘虏的数量,竟然接近一千人之多。甲胄兵器。更是不计其数。
这敌情一去。大西北再无战事。
所以刘嵩也不着急,下令士卒就地安札,与唐叶单独进行会晤。
在温暖的帐篷中,就这样各坐在一方,锣对锣,鼓对鼓,把话都说清楚明白。
往日好似云烟,两人身份早已与当初不同。唐叶不再是那个店小二。
刘嵩也不是阳关城的刘守备了。
“叶子,你的援军来得很及时,若非这样,我军伤亡会大大增加。你这叫雪中送炭,来——为此我敬你一碗。”
刘嵩见唐叶淡定从容,似乎对这次会晤早有预料,笑着端起海碗,把半大碗水酒一饮而尽。
唐叶举盏,沉声说,“刘大哥。还是你兵甲雄健,治军有方。焚化不会是你对手。我唐叶只是做了锦上添花的事情。从前如此,现在如此,以后还会一如既往。”
这番话,唐叶说的洒脱无比,他知道刘嵩最担心的事情,那就是培养出一个能够与他叫板的势力,为了抵消刘嵩的顾虑,唐叶在语言和行为中都严格自律。
当然,信不信由他。
“好,叶子,这句话我会记一辈子,再干!”
“干!”
刘嵩喝完酒,微微一叹显得有些伤感,他用手抹了一把眼泪,道,“叶子,你我之间,回到从前阳关城的那种关系,恐怕很难了。你是武侯之后,出自名门;而我刘嵩进入不惑之年,心中也有一番雄心。只是我们兄弟,千万不要因为种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产生隔阂误会。”
刘嵩面容凄然,也让唐叶想起在阳关城的美好岁月,他心中一动,“刘大哥,当初若不是你扣下海捕文书,或许我早身首异处了。这番恩义,我也记你一辈子。”
既然客套话都已经说完,刘嵩站起来,走到羊皮地图前,手臂一展,指向阳关城,掷地有声:
“整个西北我们已经占据了一隅之地,从最西边的阳关,天水城,上庸城和西吉城,再到长天、富水城、陇卫、石头城,足足十城之多,但是这些地盘全部加在一起,也不及整个大燕国的十分之一。虽然石头城居东,却毫无天险可守,陇卫城才是最重要的要塞……”
说到这里,刘嵩眼睛看向唐叶。
唐叶问,“你想要回陇卫城?”
刘嵩点点头。唐叶莫不吱声,陷入思考当中。
谁都知道,陇卫城和长天城,是目前刘嵩地盘中最重要的两座城池。
特别是陇卫城,堪称西北第一雄关要塞,唐叶在城中不足千人兵甲,而且都是新兵,对抗焚化四千大军,还能不落下风。
这座城池的军事意义,由此可见一斑。当然了,唐叶深知,只要战火一起,这种地方只能是人间炼狱。把它让给刘嵩,作为对抗即将到来的大燕平叛军的桥头堡,符合这座要塞的存在价值。
只是,唐叶为了守住这座城,牺牲了不少兵员,这连本带息,怎么也得估个价吧。唐叶的眉头不断舒展,“到底要什么条件呢。”
“叶子,你想的够久了吧!”刘嵩等得有些不耐烦,他出言打断唐叶思考。
唐叶表情有些狡黠,嘿嘿一笑,“做个买卖吧。”
“买卖?”
刘嵩见唐叶笑得很淫.荡,嘴角两撇小胡子一翘,无奈的笑道,“叶小唐,这么说你答应了?好吧,说说你的条件!”
刘嵩的眼力劲,常人真没法比。
唐叶语气变化让他也改了称呼,不叫叶子,而是改叫叶小唐。这说明两个人是有情分的。
“我要阳关城!”
“阳关城?”刘嵩眉头一皱,一时间竟然没明白唐叶话中含义,“说具体点。“你怎么还想着阳关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我把陇卫城给你,交换阳关城。”唐叶笑得有些苦涩,又解释到,“我是真的想回到望月楼,尝尝刘大壮的溜肥肠了。刘大哥,刘将军,刘嵩——我没别的要求,阳关城对你而言并不重要,但我情有独钟,这个条件就这么定了。”
唐叶目光灼然。
刘嵩也真没想到唐叶,居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眼下,阳关城是刘嵩的后背,如果不照应唯恐有腹背受敌危险。所以刘嵩还留在阳关城三百兵员,应对草原民族的骚扰。
“你要阳关城,我可以应了你,还有其他什么要求?”
“陇卫城的兵员,都是新兵,我要全部带走。另外,校尉魏琰,我也要定了!”
刘嵩断然拒绝,“魏琰是我军中校尉,他和你去那边能做什么?不行,这个我不答应!我还要魏琰当我的前锋将军。”
“我当然不会白要。”
唐叶从怀中掏出一卷丝绸,递给刘嵩。
刘嵩越看越精神,“啧啧,这狼袭篇,似乎比当初我从你那得来的,更要厉害?”
唐叶微微一笑,“当然,只要你掌握狼袭篇精要,难逢敌手。用它来换魏琰,你不亏吧!”
刘嵩非常识货,他一眼就看出这份兵书,换十个魏琰都值得。
“就这么定了,魏琰归你。你既然决定回阳关,不知道何时再见,来,再干三大碗!”
“干就干!”
喝完酒后,唐叶离开。这前脚刚走,便有一众校尉级的将官来到这营房中,余谦也在队伍中,如今他是刘嵩的先锋统帅。
余谦在茶马村被唐叶摆过一道,心中非常不爽,他见刘嵩观看兵书,劝道,“主公,你为何拿阳关城去换陇卫城啊,这唐叶在阳关城人气极高,分明是想在阳关城招募兵甲啊。”
“这,不等于是放虎归山嘛!”又一名校尉补充:“唐世子还带走一些新兵,又要走魏琰,这分明是居心叵测。”
刘嵩抬起头,悠悠说道,“你们还真以为唐世子会偏安一隅?唐叶回到阳关,他一定会朝西扩张,占据广袤的草原,就算日后我们兵败了,他也提前找了个避难之所。狡兔三窟而已。”
余谦追问道,“就这么让他跑路吗?”
刘嵩合起手中狼袭卷轴,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余老大,我们还是安心打仗吧,如果唐叶果在我军中服役,恐怕这第二把交椅,会轮不上你噢。”
余谦知道唐叶非常厉害,如果再说下去,就显得自己毫无气度,只好闭嘴。(未完待续。)
第174章:燕子归来
当初,柳青青病重,唐叶为了救她,从阳关城出发去找无相神尼,之后经历了许多事情,这么掐指一算,从离别到再次归来阳关城,已经二十多天过去。
按理说,唐叶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不管是智擒梁山楼,还是激战焚化军团,唐叶所做的每一件事情,看上去完全是随心而为。
一切只要爽了就行,但细细想来,唐叶似乎在掩盖什么,刻意的忘记什么。
想起“牧遥”这两个字,唐叶心中一痛。多少天来,自己一直不敢睡觉,因为一旦睡着,脑海中密密麻麻全部是牧遥的影子。
阳关城的轮廓若隐若现,沿途上有几处池塘,水面微波粼粼,垂柳依依停驻几尾春燕。唐叶牵着一匹骏马,步履缓慢的朝阳关城方向走着。
“今年春天,就这么来了。阳关城,我又回来啦。””
唐叶微微一笑,却魂不守舍。
……
唐叶的兵马,已提前抵达阳关城,五百新兵直接去了军部,接手阳关城的城防。
而在县衙中,又有郭自在这个九品捕头的协助,吴用顺理成章成为了伪政权的阳关城县令,几乎没有任何反对声音。
吴用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整个人精气神瞬间高涨,整整一天,面庞红润,高坐在这一块“明镜高悬”的匾额下方。
至于唐叶的另外两个相好的——七星和宝琴这两位,难寻踪迹,不知道去了哪里。反正到唐叶来到七星麻将馆时。仍然没有见到她们。
“怎么还没有走?”唐叶牵着马来到栅栏外。看到金乔洛捋着衣袖,正在井水边浆洗衣服,微微有些惊愕。
但很快唐叶又恢复如初了,现在的金乔洛,早就没有穿那身戎甲,而是换成柳青青普通的衣服,显得朴素而又青春靓丽。白嫩的手肘,就像白玉雕琢一般。她偶尔还会捋一下挡住视线的额前发丝,给人邻家妹妹质朴俏嫩的感觉。
唐叶冰封不动的心,微微有些发热。
“以前怎么没发现她竟然这么好看,哎……”
金乔洛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给唐叶带来一股莫名的惊艳。
唐叶一直这样注视着这位朝堂大员的千金。
很久之后,金乔洛终于忙完,昂首的一刹那,她失声说到,“唐……唐叶……你回来啦。”她这惊讶无比的神态很快又被欣喜所替代,用有些不好意思的语气说。“我……”
金乔洛心中一定是在担忧,害怕唐叶催促自己离开七星麻将馆。于是紧张的说“我在等你回来,再回京州……”
没想到唐叶完全没有责怪之意,而是呵呵一笑,“金小姐,有没有可口的饭菜,我走了一上午,连口水也没喝,现在有些饿啊。”
“有,有的,我现在去做。”
“不用做,直接去望月楼买,就说叶小唐回来了,让刘大胖子送过来。”
金乔洛连忙答应,眼睛盯在唐叶脸上好一会儿,突然俏脸一红,直接跑向望月楼取了。她来阳关城也有二十多天,在唐叶外出的这段时间,金乔洛出于好奇唐叶消失这半年的经历,刻意去过望月楼好多次,早已与里面的伙计也打成一片了。
唐叶当初在槐树岭,怒打自己一巴掌,记忆那么深刻,那么疼痛。但此刻金乔洛觉得这都有些不重要了。
“唐家若不覆灭,我早就成了他的妻子。只是,他估计很难原谅我了!”
思考中,金乔洛来到了望月楼。
现在正值中午,望月楼生意一如既往的好,刘大壮和夫人黄玉玲一个忙里,一个忙外。
欧阳秀忙着打算盘,还有其他伙计也都没闲下来。
金乔洛一进来立刻吸引了欧阳秀的注意,欧阳秀放下笔,连忙迎上来谄笑问,“金小姐,今儿要点什么菜。不过你要是再来问叶小唐那家伙的陈年旧事,我可得去忙了。”说完,欧阳秀咂嘴看着金小姐,估计也是被这姑娘的姿色吸引,正在盘算着如何让金乔洛对自己产生好感,永远不要再对叶小唐这风流浪子产生任何的幻想了。
“叶小唐回来了。”
金乔洛咬嘴说道,她只说一句话,欧阳秀居然连退三步,“天啦。我可是花了十多天,嘴皮都说起泡了,才让金姑娘答应这两天陪我去小河边散步,聊一聊诗词歌赋,谈一谈文墨丹青。叶小唐现在回来,捣什么乱!?”
唐叶归来的信息,对于欧阳秀不啻于是个惊天霹雳。欧阳秀深知金乔洛也像牧遥和柳青青一样,被叶小唐荼毒很深,而自己想去拯救,却苦于根本无人问津。
“那……他回来就回来了呗,这次出去还走吗?”
欧阳秀眼巴巴的看着金乔洛,真希望唐叶只是路过阳关城,外面世界那么大,叶小唐你混野了就别回来了呗!
金乔洛丝毫没觉察出欧阳秀的担心,脸上喜色更浓,“看样子应该不会再走吧。你赶快让刘大厨给他做菜,再来些好酒。算一算一共要多少钱,我现在就给你!”
“还要什么钱,这楼子都是人家叶大爷的,哎,我现在去告诉刘大壮。”欧阳秀有气无力的哼道,往后厨走时,整个人后背都佝偻起来。
不一会来,金乔洛遥遥听到后院传来刘大壮喜出望外的大叫声。
“什么,你再说一遍,谁回来了”
另一个声音就像衰神附体,“叶小唐回来了,有那么高兴嘛。”
“叶大堂回来了,嘎嘎,太好了。秀子你咋地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赶快炒几个菜,不想挨训就快点。”
金乔洛在外面听着两人对话,脸上笑容更浓,这帮人还真有意思。
大概过了两刻钟,刘大壮提着食盒出来,一见金乔洛就咧嘴直笑,“金小姐,我和你一起去七星麻将馆。”
“不啦。不啦,你中午这么忙,去了怎么好,这不影响生意嘛。”
“叶大堂可是我的大媒人,一直没来得及感谢他,我一定要去。”
金乔洛还真不愿意让刘大壮跟自己一起去,唐叶好不容易才回来,以他个性估计呆在七星麻将馆的时间不会太多,李大壮这不是讨厌嘛。
金乔洛趁刘大壮不留意,在路过客桌前,双指轻轻一戳,刘大壮腰肢挨着一下顿时就麻木起来,一点感觉也没有。
咕噜!
刘大壮坚持往前走了两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整张脸都憋成紫色。
“我,我走不动,走不动!”
“欧阳秀,刘大厨撞在桌角上了,快来送医馆啊。”金乔洛朝屋里喊,不过看刘大厨这么难受心里也过意不去,略带歉意的道,“我这就回去啦。”
“去吧,去吧,记得给我捎个好,我晚点就……再去七星麻将馆。”
“好。”
其实刘大壮被金乔洛这微微一点,也没伤到哪儿,反而让刘大壮如梦方醒,“什么时候叶大堂对她也感兴趣了?这金小姐变得可真快,就像是个小媳妇啊!哎,可怜的柳老板,你现在到底在哪里,病情好没好,知不知道春寒料峭,要多穿衣服防寒啊。”
刘大壮对柳青青的牵挂,一直未变。
……
金乔洛兴高采烈的赶回来,到了七星麻将馆听到里面哗啦啦的淋水声。
原来唐叶这一路走回,来回数百里,风沙泥土,早已让身上有了一层泥土。
此刻,唐叶正在院中洗澡,脱得一干二净,撅起一个白皮股……金乔洛在远处看的心惊肉跳,手指微微发颤,(未完待续。)
第175章:金小姐的计划
唐叶在洗澡,金乔洛在偷看。
什么叫偷看?
就是在没有被人授权情况下进行窥视。
唐叶玉体呈现,水花四溅,整个背部一览无余,这让金乔洛俏丽的脸庞,红到耳根深处。
金乔洛正欲掉头就走。
却听唐叶的鼻子嗅动的声音,“金小姐,麻烦你把酒菜放到桌上,再帮我找一条毛巾吧。”
唐叶声音淡定无比,他正在死劲挫掉身上的污泥,还在搓身上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味。
唐叶经历过战场上多轮厮杀,整个人就像在血水里浸泡过一样,在陇卫城他感受不到这股腥味,可到了阳关城,一切都清新无比时,才发现这股气味居然如此难闻。
敌人的尸血,似乎已经渗透进入皮肤里,气味也是如此,犹如跗骨之蛆。
唐叶明知道自己越这样想,精神就会越分裂,一双突兀的眼球上布满血丝,大口喘息着。但他又阻止不下来自己去幻想。
“我是不是疯了?”
唐叶恍惚间听到金乔洛惊慌失措的回答。
“我,我去给你拿毛巾!”
动听的声音明显带着一丝羞涩,唐叶一听也从分裂中惊醒过来,接着唐叶就听到“砰,”的一声,原来金乔洛,不知所措低头朝前走几步,脑袋在木柱子磕了一个大包。
“哈哈,走路小心一些。”
这个小插曲,也让唐叶的心灵一下子轻松起来,不再想身上的气味。
也许唐叶自己都不清楚。如果是正常士兵的话。就算患有战争综合征也不会如此严重。现在的唐叶时而疯狂,时而冷静,时而多愁善感,时而又有暴力冲动。
这完全是趋于精神分裂的边缘。
如今,唐叶背负着九百多点的杀戮值,这股若隐若现的血腥气味,便是来源于这,作为常胜侯三千大道的传承人之一。唐叶的杀戮点越高,这种气息就越重——压抑,疯狂,武学级别抵达一定程度的高手会产生某种错觉,似乎唐叶就是一头洪荒巨兽,随时都会发怒,随时都会狂化。
不过唐叶自己却毫无觉察,他转过身,任凭浑身赤条条,看着金乔洛远去的影子。
“偷看我洗澡。你可不是第一个了,柳青青以前也经常这么干。有代价的吧,撞得好!哈哈,我现在已经转过身来了喔……”
金乔洛加快逃跑速度……
半刻后。
唐叶手中多了一条毛巾,不过这块毛巾由纱布和羊绒织在一起,吸水能力并不好,唐叶随意擦擦额头,坐在饭桌前打开食盒,头发上还滴着水。
打开食盒,唐叶眼前一亮。
“这么多菜!”
“刘大厨的一番心意,你可别辜负了。”
唐叶迷醉闻一闻筷上肥肉,直叹,“真香!”一口干掉后,肥油在嘴里弥漫,丝丝香滑!
“刘大胖子怎么没和你一起过来?”唐叶一边吃肉,一边斜着眼问金乔洛,表情很认真。
“他不小心把扭腰了。”金乔洛没好气回答,本以为唐叶会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哪怕继续暧昧一小会儿也行啊,可三句话还是离不开望月楼那帮人,这让金乔洛心中的醋坛子露出一丝丝缝儿,多少带着一点醋意。
“喔!回头再找他,你也来吃口肉。”
“我才不吃你呢”。
半晌之后,唐叶酒足饭饱,脚尖搭在一只椅背上,打起盹来。
金乔洛听着富有节奏的鼾声,细细看了唐叶一眼,心里暗暗想到,“这到底是出去干嘛了,累成这样。对了,我从京州来时,还带回来他最喜欢的金丝雀舌。现在去泡一壶。唐叶一定喜欢。”
金丝雀舌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茶叶,茶叶形状犹如雀舌般线条,嫩芽只出一支,泡出来的茶汤色泽金黄,味道芬芳之极。
唐叶当年还是武侯世子,最喜欢喝这种茗茶。
金乔洛现在去取雀舌,无疑有讨好唐叶的举措。
安静的走廊中,金乔洛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说来也非常奇怪了,自从牧遥离开后,金乔洛人呆在这座七星麻将馆,二十多天,她似乎与这里渐渐融为一体,而且真正喜欢上这种寂寥安静的感觉。
每一天,金乔洛望着外面的街道,感受着阳关城的清冷孤寂,这与繁华京师有着天壤之别,阳关城的一山一水,一树一木,似乎都流淌着某种特别的气息。
金乔洛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
但有一点却不假,金乔洛的武学基础,正在大幅度提高着。
她甚至不用修炼,只需要每天感受着这种寂寥无比的意境,内力就在不断提升。
如今,二十多天过去,金乔洛也达到半步奔雷的境界,速度不得不说非常逆天。
金乔洛去自己房间,找到一包茶叶,在手中掂了掂,同时脸上浮现起丝丝冷笑,“唐叶,我金乔洛发誓,今天要你把欠我的一切,都还给我。”
这冷酷的笑容稍瞬即逝,几个呼吸后,金乔洛面容照旧,如沐春风,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勤快的小媳妇,右手提着凉水壶来到唐叶跟前。
唐叶眯开眼,就见到金乔洛带了一份特别名贵的茶具,那种只有豪门才用得起的半透明琉璃杯子。
“这就是你泡的茶?”原来金乔洛的琉璃杯中,名贵的雀舌浮在了凉水上,唐叶看得脸上抽搐,站起来说,“你这败家妞,完全暴殄天物啊,这么好的金丝雀舌,都被你毁了。赶快烧热水!”
金乔洛微微一笑,只见她这洁白手掌端起茶盏后,一股精纯内力很快转化成为炙热能量,顿时,这琉璃杯很快热气缭绕,而且还发出“汩汩”的声音。
空气中茶香四溢,沁人心扉。
“好茶!”唐叶一闻这味道,一看这茶汤,就知道是不世茗茶,轻轻啜饮,感受着一股甘醇与厚重并存的余韵、
最后,唐叶竖起拇指,由衷赞叹,“在阳关城,可喝不上这一泡啊!”
“你是夸我功夫好,还是夸茶叶好?”
金乔洛这句话,问得非常认真。
“两样都好。”唐叶只好这样回答,但他总感觉气氛似乎有些不对。
面前的金乔洛的神态似乎渐渐变化,本来看待自己还有些温情,现在却变得有些冷酷起来,似乎又回归了几分金家大小姐的巾帼本色。
唐叶最不喜欢的金乔洛,出现了。唐叶非常厌恶这种感觉。但也就在同时,一种强烈困意让唐叶恹恹欲睡,他强打精神让自己别倒下去,可根本就无法阻止这股瞌睡。
“你……是不是给我的茶水里下了什么东西?”
“放心吧,不过是让你失去力气的一种普通麻沸剂而已。”金乔洛加重语气,厉声问,“唐叶,阳关城迟早要被朝廷剿灭,我要带你回京州。”
“你终于露出来本性了。金乔洛……我绝不会和你一起回去。我对于你来说,不过是一枚棋子而已,从前是,但以后绝不再是了。”
说完,唐叶支持不住了,趴到桌上瞳孔扩散,心跳减缓,身体机能降低到了一个极点,连呼吸都很困难,更别说施展任何武学了。
唐叶明白过来,原来从自己回到七星麻将馆那一刻起,金乔洛就一直在伪装着,她的每一言每一语,看上去改过自新,听上去也让自己舒心。但实际上呢,金乔洛压根就没有变过,骨头里,她就是金家大小姐。
“你,到底要怎样?”唐叶艰难问道。
他现在心里那个恨那,这女人心肠也太恶毒了,却偏偏生出一副人畜无害的端庄样子,就连现在也就像一个冷酷天使。
金乔洛“唰的”一声,猛然抽出一把短刀,她把唐叶翻个面后,用刀锋挑断唐叶衣扣,刀尖一直抵在唐叶带着一撮小黑毛的心窝上,丝丝寒气渗透肌肤。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金乔洛下手,唐叶必死无疑。
“我他么的有精神病,没想金乔洛比我还分裂,我该怎么办?”唐叶腿脚发软,不害怕才怪呢,他用几乎发懵的脑袋在想,“我他妈再无能,也不能死在这个疯女人手上啊!”
唐叶这一丝神态变化,丝毫不差的落在金乔洛眼里,她兴奋无比的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上次在槐树岭你给我那几巴掌,现在终于可以还给你了,哈哈!”
啪啪啪!
快乐的啪啪!
金乔洛这一顿大耳光子,把唐叶抽得眼冒金星,死去活来,竟然从昏睡中又开始亢奋起来。
再加上,她现在完全处于主宰唐叶生死的优势地位,金乔洛的优越感越来越强,显得极为开心,胸口波涛也随着节奏抖动,“哈哈,哈哈,唐叶……现在我们之间谁也不欠谁的了,不过我还有些好奇,你这颗心为什么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不好意思最近工作忙,更新慢,还晚点。感谢panpipes...sk狼烟四起两位多次打赏。b少b小情意重,一次就是旷世初恋。嘎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