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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中史     末世最强种子txt下载     末世最强种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九十一章 红色果实

    李枫坐在一张小桌旁,这是吴志单独给李枫预备的餐桌,桌子上只有李枫一副碗筷。像李枫这样一个极其特殊的人物,自然不能和众人坐在一起。李枫望了望满桌子的菜,对林小蝶和程莎莎招手道:“你们俩坐到这来,跟我一起吃吧。”程、林二人,立刻把自己的碗筷拿了过来,坐到小桌旁边。程莎莎微笑道:“还是枫哥哥好,知道我在那里挤。”

    偌大的房间里,只点着两根蜡烛,因此光线非常暗淡。可是这种照明,已经是最大限度的照明了,如果把客厅弄得太亮,很容易把丧尸吸引过来。

    李枫往桌子上看了看,只见今日的几样菜里面,多了一些肉类。有一大碗里面,装的是切得薄薄的肥肉片,油花闪闪发亮,还有一个大碗里,装的是一只熏鸡,看着也非常的油腻。这两道菜,李枫知道刘淑琴是按照自己的吩咐做的,他曾经嘱咐过刘淑琴,尽量把这顿饭弄得丰盛一些。

    李枫又看了看其余的桌子,发现也都有这两道菜,所有人都盯着这两道菜,一个劲儿地咽口水,却没一个人动手。李枫还没有发话,所有人都不敢先动手吃饭。

    李枫淡淡说道:“吃饭。”然后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放进嘴里。

    众人一看李枫已经吃上了,立刻都忙不迭地抄起自己面前的碗筷,伸出筷头子,直朝那碗肥肉夹去,生怕自己动作慢了,被人吃光了。这道肥肉,在末世之前,恐怕人们一见到那肥腻的一层油,就会失去胃口,碰都不会去碰一下。当末世到来,人们连肚子都吃不饱,更别说肉了,那简直就像是前生事物,只能想象一下,又有谁能够吃到。

    可是,现在这一大碗肥肉,就摆在众人的眼前,众人哪里还顾得上这肉肥不肥?人们拼命地把肥肉往嘴里塞,每个人的下巴上,都油汪汪地沾了一层油。

    这时,吴志站了起来,端着饭碗朝众人大声说道:“我问你们,你们今天能吃上肉,那是谁赐给你们的?”

    众人一起大声回答:“枫哥。”

    吴志继续说道:“有一句话,大伙儿给我一起说:要想活,信枫哥。”“要想活,信枫哥。”“要想活得好,枫哥不能少。”“要想活得好,枫哥不能少。”“要想活得好,枫哥不能少。”声音此起彼伏地响彻于客厅中,就连程莎莎和林小蝶,也脸含笑意地众人一起高呼了起来。

    李枫微微一笑,摆了摆手,“行了,大家都别喊了,再把丧尸召来。我说吴志,你正事儿不行,弄这些没有用的,倒是一套一套的。”

    吴志嘿嘿笑了两声,“枫哥,这是我们发自内心的。没有你,我们哪能吃上这些好东西,别说肉了,吃屎都没地方吃去。”

    李枫胃口不太好,吃了两口后,便放下了碗筷。他的心里,还在想着变异植物的事。这一个下午,又是兑换金银珠宝,又是试验,可到头来一切全都白忙活了,让李枫很是不爽。

    正在这时,李枫的鼻子里,忽然飘进来一股淡淡的香气。那种香气,像是一种清淡的香水味儿,也像是百合、荷花这种清淡的花卉散发出来的香味儿。李枫斜着眼睛,看了看林小蝶和程莎莎,他对这香味儿并未在意,以为是这两个女孩子身上发出来的。

    恰在此时,林小蝶和程莎莎也抬起头来,四处瞧看。李枫这才明白,二女也闻见了这股香味儿,那说明这股香味儿,并不是儿女身上散发出来。

    “不是她们身上的香味儿,那为什么会突然有了这股气味儿……”李枫浑身一抖,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沿着楼梯向楼上快步走去,就连他腿上伤处的一阵阵疼痛,他也顾不得了。

    ……

    李枫砰地一声,推开健身房的门,然后闯了进去,一双眼睛,稍微搜寻一下后,便定格在了变异莴苣上。

    李枫看得清楚,那棵吸收了五颗钻石的变异莴苣,此刻已经变了模样。李枫离开的时候,变异莴苣的长茎上,长出了五个乒乓球大小的幼芽,恰好位于长茎的五个弯上面,就好像长茎的腋窝下长了大肉瘤一样。此时再看,那五个幼芽,原来是五个花骨朵,已经完全绽放成了五朵花。

    李枫走近了去看,只见那五朵花色泽纯白,直径有十厘米左右。在花瓣上,一闪一闪地有许多星星点点的光泽,就好像一颗颗小钻石在反光。

    这一凑近了,李枫的鼻子里,又闻到了那股淡淡的香气,那股香气,正是从这五朵花的花蕊中释放出来的。

    李枫端详着五朵花,心中很是诧异:“这几朵花,有什么用?难道说这棵变异莴苣的攻击手段,与这几朵花有关?”李枫微微摇了摇头,他根本看不出来,这五朵花应该怎么攻击丧尸。难道说,这花香是攻击丧尸的方法?

    正在李枫感到诧异的时候,忽然李枫发现,五朵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化着。五朵花的花瓣渐渐枯萎,不到片刻,便纷纷从花朵上掉落了下来。接着,花蕊也枯萎了起来,逐渐收缩。与此同时,在花的下方,有一个青色的果实慢慢地长大。开始的时候,那五个青色果实是圆球形,可是,随着果实不断长大,果实的形状慢慢发生了变化,变成一种上圆下细,类似于鸭梨一样的果实。

    果实长到一个鸡蛋大小的时候,便不再长大。这时,果实的颜色又慢慢发生了改变,青色逐渐褪去,红色渐渐变得显眼。

    直到最后,五颗果实,完全变成了红色。李枫看着五颗红的娇艳的果实,不由得咽了两口口水,他真想摘下来一个,尝尝这红的如此可爱的果实,是个什么味道。

    但是李枫拼命地忍着自己想要吃下去的**,谁知道这几个果实,还会发生什么变化。

第九十二章 吞食

    在五颗果实的红色,变得好像能够滴出血来的时候,李枫发现,果实与长茎连接的果蒂渐渐变得枯萎。又过了片刻,果蒂折断,五颗红色的果实,纷纷从长茎上掉落了下来。李枫连忙把手放在变异莴苣下方,将每一个果实稳稳地接在手里。

    望着这几颗红彤彤的果实,李枫兴奋莫名,眼睛也在放出光亮。他意识到,这些果实,极有可能便是吃下去后,可以提高身体素质的果实。

    其实,这种结果,正是李枫所追求的。只是在试验的过程中,一次次地失败,李枫都已经差不多完全失望了。哪里想到,几经波折之后,终于将果实收获在手里,这让李枫怎能不兴奋?

    当然,现在说这些果实,就是可以提高身体素质的果实还为时尚早,只有当亲自尝试了之后,身体素质确实得到了提高,才能最后证实。不过,李枫心里颇有些底气,首先,这些果实是变异莴苣结出来的,并不是普通的果实,再者,这些果实是变异莴苣吸收了五颗钻石之后结出来的,应该具有些效果。

    总之,李枫有信心,这五颗果实,绝对不是一般的果实也就是了。

    李枫找来几张白纸,将五颗果实中的四颗包好,揣进怀里,然后把剩下的那一颗拿在手里。

    果子表皮非常光滑,红彤彤地发出亮光,如果不看形状,就跟一个熟透了的红苹果差不多。李枫看了片刻,然后毫不犹豫地,在果子上轻轻咬了一小口,吃到口里咀嚼,将这一小口果肉咬碎。

    果子的汁液,是一种淡淡的味道,并不是十分香甜。李枫将这一口果子咽下去,等待了片刻,发觉没有什么异常的反应,于是三下五除二,将整颗果子连皮带肉地吃进了肚子里。

    令李枫感到微微奇怪的是,这颗果子并不像普通的果子,有果核的存在,李枫将整个果子吃完了,也没有发现果核,全都是果肉。对于这点,李枫也并未在意,这颗果子,终究是变异莴苣上结出来的,怎能与一般的果子相同?要是没有一点儿特殊的地方,李枫还不放心呢。

    吃完了果子以后,李枫等待了半个小时。这时,他的口中,还残留有果子的芳香。随后,李枫站了起来,伸了伸胳膊,又伸了伸腿,发觉身体还是和以前一个样,并没有发生改变。他记得,自己在上回吃下去那颗果实以后,身体立刻产生了反应。虽说那次的反应并不怎么舒服,但终究是有了反应。可是这次,果子都已经吃下去半小时了,为什么还是一点儿变化没有?

    李枫正在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然感觉腹部一阵火热。那阵火热,越来越是强烈,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蔓延,片刻之间,李枫便感觉到整个腹部,全都是火烧火燎的感觉,就好像整个腹腔里面,此时正生着一团烈火,在无情地烘烤着李枫腹腔内的所有脏器。

    火热的感觉,不光是在腹部,火线似乎沿着食道向上蔓延,到了后来,李枫就连嘴里,都是那种火热的感觉。李枫觉得自己一张口,便能喷出火来。

    这种火烧般的感觉,让李枫觉得很痛苦。可是李枫的心中,却非常的愉悦。他知道,这种反应说明了这颗果子,终于在发挥作用,只要发挥作用,为自己的身体素质带来提高,就算是再大的痛苦,李枫都能忍受得了。

    李枫虽然是这么想着,可身体毕竟承受不住这种火烧般的烘烤。他坐在椅子上,觉得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似乎连坐也坐不住了。终于,李枫从椅子上滑落了下来,倒在了地上。

    ……

    时间已经来到了深夜。

    这时,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了健身房的门口。健身房里黑乎乎的,那人趴在门口,向健身房里看了一圈,诧异地自言自语道:“咦,枫哥哥人呢?”

    来人正是程莎莎。李枫曾经吩咐过,不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健身房。本来程莎莎也不敢过来,但睡觉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仍然不见李枫回房,程莎莎便想来健身房找李枫。

    程莎莎没看见李枫的人,迈步走了进去。她只向前走了两步,忽然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程莎莎扑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她在绊倒的时候,发觉绊倒自己的东西软绵绵的,似乎是人。程莎莎马上意识到,这个健身房里,除了李枫之外,哪里还有别人。她也顾不得爬起来,连忙回身去摸,摸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人体。

    她来到那人的身旁,借着星光仔细打量,倒在地上的人正是李枫。

    程莎莎心里一惊,“枫哥哥为什么会倒在地上?肯定是出现什么状况了。”程莎莎双手,抓住李枫的肩膀,一边摇动,一边轻轻呼唤,“枫哥哥,枫哥哥,你怎么了?枫哥哥……”

    李枫的口中,发出了几下微弱的喘息声,程莎莎把耳朵都快贴在了李枫的嘴巴上,也听不清李枫在说什么。

    程莎莎心里着急,显然李枫的意识已经不清醒了。她伸手摸了摸李枫的额头,手才一沾到额头上面,下意识地缩了回来。李枫的额头,烫的就跟一块烙铁一样。

    “枫哥哥,你怎么烧得这么厉害?”程莎莎重又把手,放到了李枫的额头上,然后又在李枫的身上摸了摸。李枫的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烫手,这是非常严重的高烧。与此同时,程莎莎的手掌,在与李枫身体接触的时候,她发觉到李枫的身体,在轻微地颤抖。

    “这可怎么办?”程莎莎非常着急,李枫病了,她不知道如何给李枫治病,这个该死的末世,连一家能够正常营业的医院都没有。

    李枫现在看起来虚弱异常,程莎莎回想起当初认识李枫时,李枫是那样的蛮横,不讲道理,跟个野蛮人一样,可是现在,却虚弱得像个孩子。

第九十三章 病中

    程莎莎心里怜意大生,双腿一曲,坐到了李枫面前。然后,她将李枫扶了起来,让李枫趴在了自己的身上。

    李枫的身上的热度,立刻传到了程莎莎的身上,程莎莎怀里,像抱着一个火炉一样。可是,程莎莎拼命地忍着,不敢乱动,因为她发现,李枫这样趴着,将热量传到她身体上以后,似乎舒服了不少,至少程莎莎感觉到,李枫身体的颤抖轻微多了。

    程莎莎的心跳越来越快,体温在不住升高,她甚至都能感到自己的小脸儿,一定也是红扑扑的了。她虽然一动不动,可是一双眼睛却在滴溜溜地转,忽然,程莎莎抿嘴一笑,“呵呵,就这么办,让你总也不理我,看你以后对不对我负责。”

    想到这里,程莎莎把李枫重新扶正,然后站起来,强拽着把李枫拉到了健身房一角的一张单人chuang上。李枫的体重,怎么也有一百三,这可把瘦弱的程莎莎累坏了,不过还好,她费了半天的劲,总算把李枫拖到了chuang上躺下。

    接着,程莎莎开始给李枫脱衣服,一边脱一边说:“乖乖的啊,你病了,需要好好休息。”三下五除二,李枫的衣服,便被程莎莎扒了个精光。程莎莎望着李枫那一身结实的肌肉,禁不住出了会儿神,随后用手轻轻捏了捏李枫的胸大肌,嘻嘻一笑,“蛮结实的嘛。”

    程莎莎拿过一个大被,给李枫盖在身上,然后躲在一边,一阵悉悉索索地响动过后,她也把自己脱了个精光。

    然后,程莎莎悄悄走到了chuagn前,黑暗之中,她光洁的皮肤,就像象牙一般洁白。“枫哥哥,你要对我负责呀。”程莎莎深沉地说道,可是眼睛却藏不住一抹笑意。她掀起了被子的一角,钻进了被子里,将李枫紧紧地抱住。

    几乎在瞬间,程莎莎便感觉到李枫身上传来的热力,她抱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的肌肤,都要被烤焦了。最后,她实在是耐不住热,背转身去,以后背对着李枫。她又觉得这样不舒服,眼睛里亮光一闪,嘴角扬起一抹笑意,拉起李枫的一条胳膊,搭在了自己的身上。

    程莎莎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少女,虽然才十五岁,可她什么事不懂?她知道光这样,并不足以让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负责,还需要做一些别的事,是什么事程莎莎也非常清楚。

    可是,李枫现在处于病中,身体虚弱,如果她强行那么做了,似乎对李枫的身体不好。无奈之下,程莎莎只能老老实实地待着。

    过了一阵,程莎莎感觉到,李枫原本搭在自己身上的手,微微动了一下,手掌抓在了她胸前。与此同时,她也感到自己的后腰位置,有一个东西逐渐坚硬了起来,狠狠地顶着她。

    程莎莎叹了口气,小声说:“枫哥哥,不行啊,你还生病呢。”程莎莎不为所动,继续躺在李枫怀里。可是,身后的坚硬,顶的她实在有些难受,她反过一只手,将其抓在了手里,嘻嘻一笑道:“真是个坏东西……”

    又过了一阵,一股困意袭来,程莎莎打了两个哈欠,眼皮越来越沉,最后闭上了眼睛。“枫哥哥,咱们都已经这样了,你可一定要对我负责。”程莎莎呢喃着,终于睡了过去。

    ……

    李枫觉得自己的全身,始终在被腹中的火热烘烤着,连他的大脑,都被这热力考得神志不清。

    那阵火热,原本只集中在腹部,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那火热渐渐地开始流窜,在全身各处游走。到了后来,李枫觉得全身酷热难当,仿似自己置身于一个火炉里。他浑身上下,说不出的难受,只想快点儿醒来,却又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

    又不知多久过去,那阵火热逐渐地化作了一股清凉,散于四肢百骸之中。李枫觉得身体前所未有地一阵舒服,随即意识清醒过来,睁开了双眼。

    一阵强烈的阳光,在李枫睁开眼的一瞬间,射进李枫的眼里。原来,此时已是早晨,太阳都已经升起了老高。

    这时,李枫忽然感觉到怀里多了个软绵绵的东西,他连忙掀开被子一看,一具白花花的身体,正缩在被子里面。李枫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程莎莎。程莎莎睡得正熟,脸上还挂着甜蜜的笑容,一看就知道正做着美梦呢。

    随即,李枫发觉,自己的右手,正抓在程莎莎的胸上。李枫吓了一跳,立刻把手掌收回,向程莎莎看了一眼,心中道:“这小丫头,才十六岁不到,就发育的这么好了。”

    李枫这时有感觉到下面不舒服,他又看向那里,看到程莎莎背着一只小手,正牢牢地抓在那里,怪不他觉得勒得慌。这一下,李枫心里反倒平衡了,自己一只手占了便宜,程莎莎也不吃亏,也是一只手的便宜,大家半斤八两,谁也不欠谁。

    他小心翼翼地,把程莎莎的手掰开。这倒没有费多大的麻烦,程莎莎的手太小,五根手指并没有完全合拢,还留有很大缝隙,因此,李枫很轻松地,便逃脱了程莎莎的掌握。

    李枫小心地从chuang上下来,看到衣服就在旁边,起身向衣服走去。忽然,他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自己昨天晚上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有没有干什么事。程莎莎才十六岁不到,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自己真要是干出那种事,还能算是人吗?

    反正他现在是想不起来了,可是有过那种关系,应该会留下痕迹。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很干净,心稍微放下了一点。但是仅凭这一点,也不能完全保证自己就没干过,他又走到chuang前,掀开被子,看了看床单,又看了看程莎莎,并未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他这才完全放心。

    “那为什么,这小丫头会光着身子,跑到这里来?”李枫一阵狐疑。李枫心中猜测,很可能是程莎莎自己干出来的事,这小丫头古灵精怪的,干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都不会让人奇怪。

    李枫看程莎莎睡得正香,也不想把她吵醒,于是悄悄地穿上衣服。剩下最后的一件外套时,李枫摸了摸外套里面的那个兜,四个白纸包着的果实还在。

    穿好衣服后,李枫推开健身房的门,走了出去,又反手把门带上。

第九十四章 提升

    李枫慢慢地走着,沿着走廊,走到楼梯口。在右脚刚刚踏向楼梯的一瞬间,李枫忽然顿住了身形。

    他把脚收了回来,伸出手掌,在大腿上捏了两下。他惊奇地发现,昨天自己的还受着伤,可是现在,大腿一点儿也不疼,伤完全好了。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是再轻微的伤,也不可能一晚上就好。他解开裤子,把大腿露了出来。就见原来大腿上有伤的地方,根本看不出一点儿受伤的痕迹,这是真的好了。

    李枫一边系着腰带,一边沉思。他隐隐地猜到,伤势好得这么快,应该是和昨天吃下去的那颗红色的果子有关。

    这时,李枫眼睛一亮,那颗果子,既然可以治好自己的伤势,那么,自己的体质,会不会也得到了提高?一想到这个,李枫再也按捺不住,他急着想到外面去,检验一下自己的身体,到底有没有提高。

    李枫加快步伐,从三楼下到了一楼,他感觉到,自己的脚步,似乎比以前轻快了不少。沿途遇见了好几个人,大家都恭恭敬敬地招呼一声:“枫哥。”李枫只是对他们微微点头示意,他现在有更加重要的事等着去办,没工夫搭理他们。

    走出门外后,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李枫不由得贪婪地深呼吸了几下。虽说末世到来,人类的生存更加艰难,可所有工业都停顿下来,空气前为所有的清新,这也算是对幸存下来的人类的一种补偿吧。

    李枫走到他曾经试过的那块大石头旁边,两手用力,将大石高高举起。他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当初举起大石的感觉,非常失望地发觉,自己的力气只是稍有提高,却并没有提高多少。以前双臂有七百斤的力量,现在顶多八百斤。

    李枫又测试了一下速度,速度也未见提高。

    “难道说,那颗红色果实的作用,仅仅是治好了自己的伤势?”李枫心里犯嘀咕。两项测试下来,身体并未发觉有太大的提升,其实这样说有些太自以为是了,实际情况就是根本没有提升。

    可是,李枫分明感觉到,自己的脚步非常轻快,明显是身体的状态,要比以前强了不少。难道是身体的感觉骗了自己?

    李枫稍微沉思了一下,开始试验弹跳。他站立在原地,身体向下微蹲,忽地全身爆发出力量,这股身体上的力量,通过腰身传到双腿,又通过膝盖,传递到双脚。双脚猛力的一蹬地面,李枫登时觉得,自己的身体腾空而起。一楼被越过,紧接着来到了二楼,身体向上的势头,依然没有衰竭,继续向上攀升。

    终于,在到达两层半的时候,李枫向上的势头停顿了下来,他在空中凝滞大概有两三秒钟,身体缓缓地向下坠去。

    当李枫双脚,踩在了松软的草坪上,他才渐渐地回过神来。刚才的一幕,实在是不可思议,自己一跳,居然上升到了二层半的位置。这个别墅,和普通的楼房举架不一样,别墅的一层举架特别高,达到了五米。二楼举架稍微低一些,却也在四米左右。“也就是说,我原地起跳,便可跳到七米的高度。”

    七米,李枫都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在之前,最多也就能跳起三米多一点儿的高度,可是这一次,居然是七米。那意味着,他的弹跳力,是之前的两倍还要多。同时,李枫也知道,虽然从字面上看,三米和七米,只是相差了一倍多一点儿。可是应用到与丧尸的实战当中,这两个数字,是具有巨大悬殊的差别。

    李枫仰起头,看了看别墅。他要再试一次,有可能是刚才自己突然间爆发,所以才跳到了那么高,再试一次,验证一下刚才发生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枫深呼吸了一口,双膝微弯,向上一纵。在身体升空的瞬间,李枫闭上了眼睛,整个身心,都去感觉那腾空而起的感觉。他感觉到,自己如同一个拔地而起的火箭,不住地向上,向上。终于,他感觉到这股向上的力道衰竭,身体停滞了下来。这时,李枫才睁开双眼,向面前一看,自己面对的,正是二楼的窗户,这一次又跳到了二层半的位置。

    李枫落地之后,马上又再次弹起,在不到一分钟之内,李枫接连在原地蹦起了四次。每次到达的高度,都在二层半左右,也就是七米的高度。当然,每次高度都略微有些不同,但总体来说,那个高度始终维持在七米左右。

    当李枫再次缓缓落地之后,他的兴奋,达到了最高点。

    这次,李枫并没有马上跃起。他刚才试了那么多次,已经可以肯定,原地起跳的高度就是七米。可那是原地起跳,要是助跑后起跳呢?一般的常识都是,助跑起跳比原地起跳的高度更高,那么,这条常识,适不适合自己现在的情况呢?

    李枫决定试一下,他脚掌在地上一蹬,向前窜了出去,在五步之后,速度到了最高。接着,他脚掌一用力,在地上猛蹬,身体腾空而起。李枫只觉得自己好像脱离了引力一样,不断地升高,在到达二层半的时候,上升的势头依然不减。几乎是在瞬间,便越过了原地起跳时,那二层半的高度,身体继续向上,到达了三层。

    在李枫的头顶,刚刚越过三层的时候,李枫忽然看见了原来自己正对的房间,是三层的健身房。李枫的身体,还在不断上升,这时候,他看见房间里面,程莎莎已经起来,光着身子,手里拿着件裤子,微微弯下腰,一条腿已经伸到了裤子里面了,好像正要穿衣服。

    忽然,程莎莎停下了动作,一双眼睛惊恐地望着窗外,嘴巴长成了一个圈型。李枫知道,自己的突然出现,可能把程莎莎给吓到了。他身体不断上升的同时,微微笑了一下,朝程莎莎摆了摆手。

第九十五章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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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是程莎莎终于认出了李枫,连裤子也顾不得穿了,直接朝窗边跑去。一边跑,手里还一边比划着,好像是再说,李枫是如何非得这么高的。

    李枫只是朝程莎莎微笑着,随后身形停滞下来,再不升高。在空中停顿了几秒种后,李枫开始向下坠落。这时候,程莎莎已经跑到了窗户边,她贴着窗户的落地大玻璃,看着李枫坠下,稳稳地落到了地面上。

    李枫站在地上,背着双手抬头上望。刚才,他上升到了三层半左右,也就是十一米左右的高度。李枫心里,当真是惊喜非常,作为一个人类的他,居然可以脱离引力的限制,上到那种高度,怎不让他惊喜。

    这时李枫,想到了一个问题。很显然,变异植物结出来的果实,使他身体彻底发生了变化。可是,这究竟是身体什么部位发生了变化,使他可以超脱于物理学的限制,能飞能跳,又力大无比的?对于这点,李枫暂时还搞不清楚,可他又十分想要知道其中的原因。不过总的来说,李枫隐约地认为,这种改变是与基因有关。

    这时候,程莎莎穿好了衣服,一溜小跑到了楼下,来到李枫身旁。她围着李枫东看看,西看看,不时抬头又朝别墅三楼健身房的窗户看上几眼。最后,她眼珠一转,惊呼了一声:“我明白了。”于是,她又低下头,在地上一阵寻找。

    李枫看得莫名其妙,“小丫头,你什么东西丢了?要不要我帮你找找?”

    程莎莎看了半天,也没瞧出个所以然,脸上登时浮现出一丝失望。“枫哥哥,你告诉我,刚才你是怎么跳到三楼去的?是不是脚底下安了弹簧了?”

    李枫心情很好,微笑着回答:“没安弹簧,我就是一跳,就跳上去了。”“那你是怎么跳的?教教我好不好?我也想飞。”“好啊,就是这样,你看好了。”说着,李枫快跑两步,然后脚下一用力,嗖地一下,又跳到了三楼半的高度。

    程莎莎目瞪口呆地看着,等李枫落到地上,她立刻跑到李枫身边,拽着李枫的一条胳膊狂甩,“枫哥哥,快,教教我,教教我。”

    “好。你先助跑,当速度达到最高时,脚下用力踩向地面,把向前的力转化成向上的力,然后就跳起来了。”

    程莎莎按照李枫的指点,连续试了几次,可是最高的一次,也就跳了半米高。她一边用力地跳着,一边喊:“枫哥哥,不对呀,我怎么跳不了你跳的那么高?”

    李枫心里暗笑,你要是跳得和我一样高,那才叫见鬼了。他戏弄了程莎莎一阵,觉得差不多了,摆了摆手说:“行了,小丫头,这里面还有别的原因,等以后我再告诉你。你先回屋去,我还有些事。”

    程莎莎嘟着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回到了别墅里去了。

    接着,李枫又测试了一下身体别的方面的情况,比如速度、耐力等方面,发觉这几个方面,都没有提高太多。

    “看来,那颗红色的果子,只是使自己的弹跳增强了不少,别的方面基本上没什么增强。”李枫心中暗想。虽说只是增强了一些弹跳方面的能力,可李枫已经很高兴了。他把手摸向怀里,此时他怀里面,还有四颗同样的果子,如果把这四颗再吃下去,不知道其余方面,又会增强到什么地步。

    想到这里,李枫从怀里取出来一颗果子,撕掉包在果子外面的白纸,三下五除二,毫不犹豫地便把果子整个吃了下去。然后,李枫回到三楼的健身房,静等果子发生作用。

    ……

    按照预期,应该是在一个小时之后,腹中开始出现热感。然后在三个小时之后,热感窜到全身。六个小时之后,果子基本上就会被消化干净。

    可是,李枫坐在健身房里,都等待了已经三个小时,腹中的热感仍未出现。中午的时候,已经六个小时过去了,腹中的热感仍未出现。

    李枫站了起来,心里只觉得非常的郁闷。很明显,这颗果子并未发生作用,看来,这种果子,只有第一颗时才会有作用,接下来再服用,就基本上没什么效果了。

    明白了这个道理后,李枫有些失望,但也只是微微失望而已,毕竟他已经在这种果子上受益了。剩下的三颗,他也不必再服了,就留着吧,这种果子除了可以增强体质之外,还可以起到疗伤的功效,万一哪天意外受伤,服用这种果子,倒不失为一种疗伤的好办法。

    至此,李枫兑换金银珠宝的目的,已经实现了一部分。本来按照计划,李枫应该试一下剩余的那些变异植物,都有什么作用,以此选取出几种适合对付丧尸的,然后大量种植。

    可是,还是那句话,变异植物再厉害,那也是外物,并没有自身身体的提高来得实在。李枫尝到了体质提高的甜头,对变异植物的尝试,变得有些兴致索然了起来。

    李枫此时在想,想要再次获得这种具有提高体质的果子,现在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以大量种类的植物为母体,使这些种类的植物发生变异,然后金银白金之类的贵金属,对变异植物一个一个进行尝试,如果种类够多,相信其中一定会有结出提高体质果子的植物。当然,这一条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同一种变异植物的果子,只有吃下去第一颗才会有效果,以后再次服用无效。正是因为这个前提条件,李枫才想到了上面的办法,否则,也根本不用这么麻烦。

    可是,这个办法实现起来,恐怕要等上一段时间。现在已经到了初冬,所有的野生植物,多数都已经冻死,无从去获取母体。因此,这个办法只能搁置下来。

    当然,这个办法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获取到大量种类的植物种子,然后自己种植出幼芽。李枫又考虑了一下,这种种子,只能到种子公司去搞。人类一般存有的植物种子,有蔬菜、花卉还有粮食。

第九十六章 陈之秋

    现在,李枫基本上已经把蔬菜种植全了,再搞到蔬菜的种子也意义不大。那么,只能在花卉和粮食的种子上下功夫了。而这两种种子,一般的种子公司,都会有些库存,到时候自己到种子公司里搞一些就是了。

    另外还有一个途径,那就是还是以现有的十三种蔬菜的幼苗为基础,设法弄到其他种类的稀有元素,对这十三种蔬菜进行尝试。

    这种办法,相对来说更加困难,主要是稀有元素难以搞到手。当然了,也不是说这种方法不能实现,只是相比于第一种方法来说,这个方法更加困难。所以,李枫直接把这个方法放弃了,谁办事也不喜欢挑选困难的去办。李枫想了,除非偶然获得稀有元素,或者那些稀有元素是在一个容易得到的地方,否则,自己绝不去刻意获取。

    以后的行动,就分为两步走。一个是设法寻到种子公司,获取种子后种下,等长出幼苗后,让它们变成变异植物。另一个,李枫觉得现在自己的贵金属并不是很充足,他还需要大量的贵金属。贵金属到哪里去寻?当然是金银珠宝店了。这个龙凤镇虽然不大,可金银珠宝的商店,起码也有几家,里面的存货应该不少。

    其实李枫何止是贵金属不够,就是常规的金属,铜铁铝之类的也不是很多。但事有轻重缓急,等忙过了这件事再说不迟。

    ……

    李枫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仔细筹划了一下。在将近天黑的时候,李枫把吴志叫了过来。

    “老吴,现在活儿干得怎么样了?”

    吴志皱着眉头,“枫哥,现在一楼的窗户,差不多都要堵完了。可是,别墅里能拆的墙,都已经拆得差不多了。明天再干一天,就没有砖头用了。另外,沙子水泥剩下的也不多了,想要完成枫哥你交代下来的任务,这些东西都远远不够,差得太多。”

    李枫沉吟了一下,“好,我知道了。你们先干着,这件事我再考虑考虑。”李枫在心里叹气,这该死的末世,需要操心的事,实在是太多了。

    接着,李枫又说道:“老吴,我问你一件事,你对龙凤镇熟不熟?还有龙凤镇的周边,你都了解吗?”

    吴志立刻站起身来,拍着胸脯说道:“枫哥,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吴志是龙凤镇本地人,从小儿在这里长大,到现在已经四十五年了。你就说吧,龙凤镇哪里我不知道?哪家哪户姓什么叫什么,我都清清楚楚。枫哥,我不是跟你吹,就是龙凤镇里,有多少个耗子,我都知道。”

    李枫淡淡道:“我也不问你龙凤镇有多少耗子,这样吧,你给我画一张龙凤镇的详细地图。”

    “地图?”吴志诧异道。

    “是啊,就是地图。你在地图上,给我标清楚一些战略性目标的位置,比如粮店、超市、金银首饰店、建材市场等位置。这么着吧,凡是你能想到的目标,全都给我标上。”

    吴志啄起了牙花子,“枫哥,你说的这些地方我都知道,可是,可是我吴志老粗一个,我哪会画什么地图?枫哥,你就别难为我老吴了。”

    李枫眼睛一瞪,“你不会画,不会去找会画的人来,你在一边告诉他不就完了。”

    吴志眼睛一亮,竖起大拇指,“还是枫哥主意多。好,我这就去问问,看看那些人里面,有没有会画地图的。”说完,吴志转身便要走。

    李枫招了招手,“你回来,我好想想起了个人。就是上回你说指点你封堵窗户的那个人,叫什么玩意儿来着……”

    “陈之秋。”吴志回到道。

    “对,就是他。他看样子有点儿学问,没准儿就会画地图。你去问问他,看他行不行。”

    吴志走后没多久,便把陈之秋带了回来。“枫哥,人我带来了,这就是陈之秋。”

    李枫仔细向陈之秋打量,发现这个陈之秋表情比较沉稳,面皮白净,像个读书人的样子,只是身体比较单薄,看起来比较瘦弱。李枫向陈之秋手上看去时,发现陈之秋的手掌心位置,缠了几圈儿纱布,纱布上面隐隐还有些血迹,便淡淡地问道:“手受伤了?”

    陈之秋点了点头,“是的枫哥,搬砖头的时候,被砖头磨破了。”

    李枫微微点了下头,“嗯。看你以前应该是个知识分子,怎么样,在我这里干这些重活儿还习惯吗?”

    陈之秋面色平静地说道:“没什么习惯不习惯的,适应了就习惯了,不适应就不习惯。目前来说,我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

    李枫又点了点头,他发现,这个陈之秋的确很聪明,说出来的话清楚明白,又非常有条理。对于聪明人,李枫一向比较提防,因为聪明人思想比较复杂,李枫猜测不到,这些聪明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而且这些聪明人都比较会掩饰,也许动着坏心眼儿,从外表上也看不出来。这次,李枫决定启用这个叫陈之秋的人,很可能会放给他一些权力,但在这之前,他首先需要弄明白,这个聪明人到底是怎么想的,是不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当然,李枫有没有读心术,想要看明白一个人,还需要和这个人长时间的接触,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嘛。光靠初次见面时的几句话,便对一个人的品性下一个定论,那是武断的,也是愚蠢的。

    “这样,陈之秋,我还不知道你的经历,你把你的经历,怎么样来到我这里的,跟我说说。”

    “好的枫哥。”于是,陈之秋说了起来。原来陈之秋是北方人,今年三十一岁,是一个硕士毕业生,在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作,负责楼盘的设计。末世爆发前,他和几个同事,坐在一个商务车里面,到wh去考察地块儿,哪知道途经龙凤镇时,末世来临,于是他和几个同事深陷在这里,后来被镇长刘大飞抓住,一直关在山洞的牢房里。

第九十七章 服装设计师

    “你说搞楼盘设计的?那你肯定是会画图了。你会不会画地图?”李枫兴奋地一拍大腿,真是缺什么来什么,刚要找个会画图的,这就来了一个。

    “画地图?”陈之秋诧异了一下,“这个我没有画过,我画的一般都是楼房的图纸。”

    “行啊,都差不多,你怎么也比老吴强。”说着,李枫转过头去,对吴志吩咐道:“从现在开始,让陈之秋跟着你,把龙凤镇的地图给我画出来。至于说陈之秋之前的活儿,暂时先放下,粮食嘛……就和你的一样,你一天是多少额度,就给陈之秋多少额度。”

    吴志点头答应。

    “谢谢枫哥。”即使陈之秋再沉稳,听到了这个消息,也不由得激动起来。能够不干活,还领到和吴志一样配额的粮食,搁谁都会激动。“枫哥,我真没想到,现在末世里,我这最没用的画图的本事,还能派上用场,这都是枫哥给我机会。谢谢……”

    李枫淡淡道:“好了,你好好干,把地图给我画得漂漂亮亮的。”

    “放心吧,枫哥,我绝对不辜负您的信任。”

    ……

    李枫之所以找吴志画龙凤镇的地图,是他想要亲身深入到龙凤镇里,对那些战略目标,做一番详尽的探测。

    龙凤镇里,至少有两千多丧尸,李枫想要亲身潜入到龙凤镇里面,他就不怕这两千多丧尸吗?李枫当然怕,不过,李枫觉得,以现在自己的身手,可以在高处行走,只要小心一些,应该不会被丧尸围住。只要不被丧尸围起来,基本上就没有危险。

    还有一件事,李枫不得不亲自前往龙凤镇里面。那就是李枫想要搞到一些花卉和粮食的种子,另外,他还需要大量的金银等贵金属,这就要潜入到金银商店里面。这件事,只能他自己去办,就算带再多人,那都是些普通人,不但对事情毫无帮助,徒然给丧尸送菜以外,还会拖李枫的后腿。

    深入到丧尸最密集的区域,这件事看起来充满了凶险,不过李枫相信,凭借自己的身手,加上仔细的谋划,这件事应该可以做到。

    想要对龙凤镇进行探察,首先就要搞清楚,那些战略性目标的位置在哪儿。如果什么也不知道,到了镇中心再一家一家去找,耽误时间不说,危险性也大大增加。这也是为什么,李枫非要吴志画出来龙凤镇的地图不可。

    除了地图以外,李枫此次前去,当然也不能空着两只手过去,他还没有自信到盲目的程度,必要的装备还是要准备一下的。

    李枫琢磨了一下后,把吴志的老婆刘淑琴叫了过来。刘淑琴可比她老公吴志沉稳多了,话不多,也不咋咋呼呼的,一看就是个很有头脑的女人。也不知道吴志哪辈子积了德,居然讨了这样一个女人当老婆。

    刘淑琴静静地站着,“枫哥,您找我。”

    李枫点了点头,“刘嫂,我找你有点儿事。来,坐下来说。”对于这个女人,李枫还是稍微客气一点的。

    刘淑琴摇了摇头,“不了,枫哥,我站着听就行。”

    “好吧。”李枫也不坚持,继续说道:“你看见那颗变异大白菜没有?你看见那颗变异大白菜四片巨大的叶子了吧?我听你家老吴说了,刘嫂你的针线活儿不错,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用那四片叶子,给我做一身穿在最里面的衣服。”

    刘淑琴点头道:“好。”刘淑琴表面上一片平静,心里却在纳闷,那么几片菜叶子,能做什么衣服?就算是能做出来衣服,只怕也穿不住,动几下就变成了烂菜叶了。她心里虽然有疑问,嘴上却没说,脸上也没有表露出来。她知道,李枫的想法,一向很怪异,如果妄自对李枫猜测,很可能会惹得李枫不满。李枫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这才是她的本分。至于说那些事能不能理解,她一个妇道人家,要靠别人才能活下去,理不理解有那么重要吗?

    “枫哥,我这就去找几个女人上来。”说罢,刘淑琴转身走下楼去。

    不到片刻,刘淑琴便带着四个女人走上楼来,每个人都拿着量身裁剪的工具。刘淑琴拿着一把软尺,一边给李枫量身材,一边说:“枫哥,我带来的这几个女人,都会针线活。”说着,刘淑琴下巴超其中的一个女人示意了一下,“那个女人名叫赵璐,是某大品牌的服装设计师。这次回来探亲,偏巧遇到了末世。”

    李枫一听刘淑琴这样说,不禁对赵璐产生了兴趣,向赵璐打量了几眼。一看之下,不由得大失所望。在他印象里,服装设计师,那是一群走在时尚最前沿的人,看起来应该是潮流代言人的形象。可是这个赵璐,二十七八岁,面色又瘦又黑,身上的衣服不但款式老旧,而且上面还有许多补丁。总之,这个赵璐打扮的土里土气,看不出一点儿时尚的感觉。

    也许这个赵璐,对服装设计上真有些本事,不过从外貌上真是一点儿看不出来。李枫也知道,自己这样评价人家不好,光凭外貌对人做出的评价,那是以貌取人。可李枫看到赵璐的形象,却忍不住要这样想。最后,李枫不由得叹了口气,都是该死的末世,让自己迷失了,连评价别人,都变得不客观了。

    刘淑琴在给李枫量身材,另外几个女人,一人拿着一把剪刀,去剪那棵深褐色的变异大白菜的叶子。这棵变异大白菜,是吸收了金元素以后,才变成这个样子的。

    这四个女人,从来没有进过健身房,变异植物还是第一次看到。她们站在变异大白菜前面,一起呆愣。这还是大白菜吗?要说是一棵树还差不多。

    李枫看几个女人光顾着看戏,不由得鼻子一动,轻轻哼了一声。那几个女人听到这声哼声,浑身像触电了一样哆嗦了几下,这才反应过来,拿起剪刀,向变异大白菜的叶子剪去。

第九十八章 制作内甲

    李枫心里清楚之极,就凭那几个女人手里一把破剪刀,想要剪开变异大白菜的叶子,那纯粹是做梦。李枫也不点破,只是冷眼看着,有些事,你说了别人未必会相信,只有让他自己经历过以后,她才会深信不疑。

    事情果然如同李枫所料想的一样,那几个女人拼了命地剪,连一个口子也剪不破。那变异白菜的叶子,即非常硬,又有弹性,和硝化了的熟牛皮差不多,却又比熟牛皮坚韧上不知多少倍,凭那些女人的几把普通的剪子,怎么可能剪破?

    可是没有人敢停手,或者向李枫发出疑问。她们心里都清楚,她们是女人,力气不大,在末世里,比一个成年男人要弱势得多,本来她们所能做的事情就有限,李枫好不容易吩咐她们做一件事,她们要是再做不好,只会招来李枫的反感。她们也都知道,李枫是这个别墅的掌权人,如果让李枫反感,迎接她们的,只能是被赶出去的命运。

    所以,她们明知道用剪子不管用,仍是拼命地剪,只想向李枫证明,她们女人也会做事。

    终于,有一个女人因为用力过猛,剪子劈了岔,她的手背,一下子碰到了剪子刃上。顿时,鲜血就从手上流了出来。

    李枫皱了皱眉头,轻喝一声:“够了……”所有女人立刻停手,一个个脸色苍白地垂首站在一旁。李枫对刘淑琴说道:“刘嫂,你去把你家老吴叫来。你们几个,给她包扎一下。”

    刘淑琴下到一楼,把吴志喊了上来。李枫指着变异大白菜说道:“老吴,你想个法子,把这几棵白菜叶子弄下来,我要用这些叶子做一件衣服。”

    吴志看了一眼那棵变异大白菜,又看了一眼李枫,脸上流露出古怪的神色。李枫一看这吴志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肯定是以为弄断几根白菜叶子还不容易,李枫叫他来有些小题大做了。李枫也不说破,一句话不说看着吴志,就等着吴志说出来,他免不了又要损吴志两句。

    可是,吴志这次学乖了,他知道,这间健身房里那些变异植物,一个个都充满了古怪,不能用常理来揣度。看似一件不合情理的事,很可能其中有什么玄机。

    吴志抓起一个女人手里的剪刀,来到变异大白菜前面,用剪刀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上剪了几下。结果可想而知,见到怎么可能剪破?

    “这还是白菜吗?这叶子比牛皮还硬。”吴志惊呼了一声。这时,他明白了,李枫为何找他。吴志想了想后,“枫哥,你放心,我有办法。等着我,我去取一些工具。”说着,吴志转身走了出去。

    过了十分钟,吴志带着两个男人上来,三个人手上,抱了一堆工具,什么刀子,锉子,斧子,另外还有一把手锯和几根锯条。

    三个人把工具哗啦一声放在地上,吴志抄起来工具,和那两个男人,便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上忙活开了。他们用刀子切,用锉子锉,用斧头劈,没有一件工具,可以使大白菜的叶子破开哪怕一道小口。最后,几个人又抄起手锯,贴着叶子的边儿用手锯剌。这次倒是有点儿效果,李枫看到,叶子终于被破开一道小口。不过,那仅仅是一道小小的口子而已。吴志忙活了半小时,锯条断了七八根,只剌进去一厘米不到。

    李枫看得直皱眉头,终于,在吴志又弄断了一根锯条后,李枫说话了,“行了,行了,用手锯根本不行,先不说你这么干,得剌到猴年马月去,你有那么多锯条用吗?这么点儿事都办不好,以后别在我面前吹了。”

    吴志眼睛都红了,他啪地把手锯摔到了地上,喘着气说道:“枫哥,你等着我的,我还有办法。”“走,你们两个跟我来,今天我豁出去了。”

    片刻之后,吴志又再次返回。这次吴志左手提着一个电钻,右手提着一个角磨机,另外两个人每人抱着一捆电线。吴志把东西放下后,指挥那两个人安装电线,然后把角磨机接到了电线上。

    电线接好后,吴志打开角磨机的开关,“嗞”第一声,角磨机前的砂轮片飞快旋转起来。吴志挥舞着角磨机,朝李枫说道:“我就不信了,这东西就那么硬。”

    说完,吴志把角磨机的轮片,对准了叶子,开始了切割工作。

    李枫看了一阵,眼睛不由亮了起来。显然,这次的方法奏效,不到片刻的功夫,叶片已经被切割下好大一块。

    不过,即便角磨机好用,那砂轮片也出奇的费,当吴志把所有的叶片全都切割下来以后,整整用了五片砂轮片。五片砂轮片,那足以把四毫米厚的钢板,切割出去五十米,谁也没想到,只切割了四片白菜叶子,就用了五片。

    切割下来的四张白菜叶子,如同四张大牛皮一样铺在地下,一群人围着四张白菜叶子惊叹不已。若不是亲见,真的很难想到,这世上竟然有这等柔韧与坚硬合为一体的事物。

    这样的一个叶片,起码有三平方米,只需一个叶片,便够李枫做贴身内甲用的了。吴志又按照老婆刘淑琴的要求,把四张白菜叶子,分割成小块儿,以便缝制成内甲。

    当内甲的料裁剪完了以后,又遇到了难题,那就是几个女人发现,并没有针可以穿透叶片。对于这种状况,吴志还有办法,他用电钻,挑了个比较细一些的钻头,按照几个女人要求的位置,钻了些眼。然后,几个女人找来些细绳,把那些电钻钻出来的眼儿用细绳穿了起来,于是,一个以变异白菜的叶片为材料的内甲,就这样诞生了。

    李枫把内甲抖开,仔细看了看。说实话,这样一个用细绳穿起来的内甲,简直是丑陋到了极点,毫无美感可言,亏得还有个什么服装设计师,就弄出这么一个玩意儿。

第九十九章 选择武器

    要说李枫比较满意的地方,就是他试了一下内甲,发现这内甲非常贴身。刘淑琴还说呢,如果嫌大或者嫌小,可以靠松开或者收紧那些细绳来调节。被刘淑琴这么一说,李枫登时觉得,这内甲绝对是属于特殊设计出来的产品,因为可以调节大小。

    接着,李枫把内甲脱下来,试验一下这内甲的强度究竟如何。他用刀劈,用斧砍,却只能在内甲上留下一道痕迹,根本就弄不破内甲。

    后来,李枫拿着一块剩下的材料,和吴志来到了地下室。李枫把材料挂在墙上,然后后退十步,朝吴志要来手枪。“你最好把耳朵堵上。”李枫说道。

    吴志知道李枫要怎么试验,退到远远的,用力用双掌把耳朵掩上。李枫拔出手枪,将枪口对准了材料,打开保险,然后扣动扳机。“砰”地一声巨响,这声巨响因为地下室拢音的缘故,几乎能把人的耳朵震聋。这也是李枫为何要拿到地下室来试验,在外面开枪的动静太大,很可能把丧尸吸引过来,李枫可不敢冒这种风险。

    伴随着巨响,手枪发射出一颗子弹,射到了材料上。李枫扔下手枪,跑过去拿起那块材料。在材料上面,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子弹射中后留下的痕迹,那是一个略显乌黑的圆点。

    李枫把材料翻过来,发现材料的另一面一点儿痕迹也没有。李枫和吴志对视了一眼,吴志禁不住失声说道:“枫哥,这,这大白菜的叶子太牛笔了,枪都射不穿啊。”

    这回,李枫才算是志得意满,心情非常舒畅。他拍了拍吴志的肩头,“好好干,以后给你也弄一身。”

    “谢谢枫哥。”吴志嘻嘻笑着说道。

    现在,李枫觉得防御问题已经解决了,但还不能到镇中心去逛。他还没有一件趁手的武器,早先用的那根铁棍,已经就被铁甲丧尸拧成了麻花,根本不能用了。至于说手枪,除非活得不耐烦了,敢跑到丧尸群里去开枪。李枫想使用的武器,一定是冷兵器,这样杀丧尸时,才不会有太大的动静,才不会把所有的丧尸都召来。

    可是,这样的一件冷兵器,又到哪里去找呢?

    ……

    至于说选什么样的武器,其实这也要根据丧尸的特点来定。

    丧尸具有极强的恢复能力,武器对它们造成的一般的创伤,丧尸都能够恢复过来,只是,这种恢复是缓慢的。

    而这种回复能力,给丧尸带来的就是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就算只剩下半个身子,丧尸依然死不了。想要将丧尸彻底杀死,只有将丧尸的身体彻底毁灭了,比如将丧尸切成十块八块的,或者将丧尸砸成一团肉泥。

    对付一个两个丧尸,彻底毁灭丧尸的身体还能做到。可是,一旦丧尸多了起来,还哪有那时间去干彻底毁灭的事?所以,对付数量比较多的丧尸的时候,想要彻底杀死它们,这种想法连想都不必想。

    李枫想的是,在遇到数量较多的丧尸的时候,自己只要设法弄断丧尸的腰腿,使丧尸丧失行动能力,不继续纠缠住自己就可以了。

    正是基于这一条原则,李枫在考虑着用什么样的武器。他以前用过的铁棍,非常沉重,只要抡动起来,便可将丧尸的双腿打断。但仔细想来,铁棍不能算是非常好的武器,因为铁棍用起来比较笨重,对付丧尸的效率其实并没有多高。

    这时,李枫想到了用刀,一把锋利的刀。

    这种刀,只需刀锋掠过丧尸的双腿,丧尸的双腿便如同被切割的豆腐一样,瞬间和身体分家。

    可以想象,这样的一把刀,对制作刀身的材料一定要求非常高。切割丧尸的双腿,切割的不仅仅是皮肉,还有人身体上最粗壮的腿骨。所以这种刀,不仅要锋利,刀身也要非常牢固。

    李枫微微皱起了眉头,很显然,他要求的这种刀,非常难以获取。他本来想找吴志问问,可随后便打消了念头,就算把吴志找来,吴志肯定也没有任何办法。

    正在李枫为武器的事愁眉不展的时候,程莎莎走了进来。她笑吟吟地走到李枫面前,伸出双手,轻轻抚摸着李枫的双眉,似乎要把那皱着的眉头抚平。“枫哥哥,你又为了什么事发愁呢?”

    李枫捉住程莎莎的手,把她的手从眉头拉了下来。对于这个调皮的小丫头,李枫有时候真没有办法,打也不是,骂也不是。“我发什么愁,我好得很,小丫头,你乱猜什么。”

    “我才没有乱猜。”程莎莎嘟起了嘴,“枫哥哥,看你的两条眉毛,都能亲嘴儿了,还说没什么愁事儿?”

    “小丫头,你才多大,就亲嘴儿亲嘴儿的瞎说,这些事你根本不懂。”

    “我不懂?”程莎莎的眉毛,笑得弯了起来。“枫哥哥,你真的以为我不懂?”

    李枫猛然想起昨天晚上的事,要说这小丫头不懂,确实有点儿勉强。

    李枫不想和程莎莎就这一问题继续讨论下去,他站了起来,去观察那些变异植物。程莎莎走到了李枫身旁,学着李枫的模样观看。忽然,程莎莎说道:“枫哥哥,昨天你用这些植物杀那些丧尸的时候,我一直看着,有个问题让我很奇怪,为什么你用铁棍把那些丧尸打得都四分五裂了,那些丧尸还是可以活动。可是,那个芥菜榴弹手,只一颗圆球打在丧尸身上,也没见丧尸受到多严重的伤,丧尸就老老实实地,不会活动了呢?”

    李枫不由得看了程莎莎一眼,这小丫头,不止会调皮,观察力也很敏锐。李枫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告诉你,这可是个天大的秘密。丧尸是由人类感染了病毒变成的,可以说,丧尸的行动,全部受到病毒的控制。那种病毒看似很强,其实也有克星。”李枫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决定还是不告诉程莎莎外星仲裁者的事。“我听人说过,叶绿素可以破坏病毒。芥菜榴弹手发射的圆球里,就含有叶绿素,打到丧尸身上,叶绿素渗透进丧尸体内,破坏了丧尸体内的病毒,所以丧尸才不会活动了。”

第一百章 工厂

    程莎莎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那枫哥哥,就是说,只要丧尸的身体,有叶绿素渗透进去,丧尸便不能移动了?”

    “理论上是……”说到这里,李枫猛地顿住了话头,他的头脑里,忽然灵感顿现,他想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这灵感的产生,正是因为和程莎莎的一番话。

    程莎莎看着李枫,见李枫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嬉笑,不由得很感奇怪,“枫哥哥,你干什么呢?”

    李枫忽地转过身来,目光灼灼地看着程莎莎,伸过嘴去,飞快地在程莎莎的脸上亲了一下。程莎莎脸上一阵羞红,“枫哥哥,你,你怎么这样啊。”

    李枫嘿嘿而笑,“莎莎,多亏你提醒,我想到了一件事。”说着,李枫拉住程莎莎的手,来到了那些变异植物的前方,他指着那一排变异植物说道:“这些变异植物,里面含有大量的叶绿素。你想想,我如果在这些植物上,取下一片叶子或者什么部分,把它捣碎了变成汁液,然后涂抹到武器上。你说,这种武器对付丧尸,会有什么效果?”

    程莎莎想了一下,片刻后拍手叫道:“那还用说吗?只要武器破坏了丧尸的表皮,让武器上面沾染的叶绿素,渗进丧尸的血肉里,丧尸肯定活不了了。”

    她一下子抱住了李枫的胳膊,丰满的胸脯使劲儿在李枫的胳膊上蹭,抬起头仰望着李枫,满眼都是崇拜的神色。“枫哥哥,你真聪明,居然想到了这么一个对付丧尸的好办法。”

    李枫被她蹭的很享受,微笑捏了捏程莎莎的鼻子说道:“小丫头,这全是你的功劳,是你的话提醒了我。另外,如果这件事可以实现,那么意义实在是太重大了,那意味着,就算是普通人,也有了对付丧尸的手段了。”李枫所处的别墅,位于龙凤镇西南,在龙凤镇东北角上,也就是别墅的斜对面,中间隔了整个龙凤镇,有一片两年前新建的小区,名叫龙凤小区。

    龙凤小区有一部分是棚户区改造后的回迁楼,有一部分是商品房,共有二十四栋楼房,约有住户四百多户。此时,龙凤小区内,许多丧尸正在茫无目的地游荡着。

    距离龙凤小区两公里,有一个工厂。工厂原先是制作帐篷、铁锹等户外用具的地方,供给景区使用,现在当然早就停止制造了。工厂拥有两间厂房,一座二层办公楼,外面是一圈围墙,一扇大铁门是进出工厂唯一的通道,此时紧紧地关着。

    在办公楼二楼,标牌上写着总经理办公室的房间里,一个男人,正在紧皱着眉头,听着两个人向他汇报情况。这个男人名叫张丰年,四十五岁,是龙凤小区的居民。末世到来后,他聚集了几个人,占据了这家工厂,并且把工厂内的丧尸全部清理掉。后来,他收纳的人越来越多,到现在,所有人加在一起,已经有将近两百人。其中老人小孩儿和女人,占到五分之二的数量,大约有八十多个人,剩下的一百二十几个人,都是成年的男人。

    当两个男人述说完毕后,张丰年阴沉着脸:“你们两个是说,咱们看上的仓库,里面的粮食被人取走了?”

    两个男人一起道:“正是,张哥。那些人的住处,我们也看清了,就住在别墅里。”

    张丰年啪地拍了下桌子,“岂有此理,咱们为了那个仓库,先后搭进去二十个多个兄弟,没想到被他们捷足先登了,这二十多个兄弟,还有咱们所耽误的工夫,岂不是白费了。真是岂有此理。”

    张丰年鼻孔里喷着粗气,沉思了片刻后,对那两人说道:“你们俩去把人叫来,这件事,咱们得好好研究研究,决不能这样便宜了他们。”

    两人领命而去,过了片刻后,办公室内陆陆续续走进来四个人,这四个人,都是张丰年的死党,一起统治着此间的所有人,一切以张丰年的话唯命是从。

    其中有一个人,长得面黄肌瘦,两个颧骨高高凸起,一双眼睛非常小,最显著的特点是,这人的嘴唇,总是关不住自己的两颗大黄牙,使这两颗大牙露在外面。这人一只脚才迈进办公室里,便大着嗓门嚷道:“张哥,那帮家伙是什么来头,敢动咱们的东西。”

    “行了,大黄牙,你小点儿声。你这嗓门儿,说不定哪天,就把丧尸全都召来。”张丰年训斥了大黄牙两句,接着说道:“来,大伙儿都坐下,咱们得商量商量这件事。”

    四个人在办公室里的沙发上坐好后,张丰年说道:“你们大概也都听说了吧,那个仓库里的粮食,都被人弄走了,你们说吧,这件事该怎么办?”

    大黄牙大声道:“还能怎么办?去朝他们要,他们要是不给,把他们都宰了就完了。他吗的,上次老子去,差点儿没把命交代在那儿,咱们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居然被那帮家伙把粮食弄走了,那怎么行,便宜可不是这么捡的。”

    “你们几位觉得呢?”张丰年没有理大黄牙,问其他几个人。

    另外三个人沉吟了一会儿,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缓缓说道:“张哥,有一件事我想知道。据我估计,那里最开始有十几个丧尸,后来咱们去了两次,把二十个人扔到了那里,也就是说,那里应该有三十几个丧尸。那伙人到底有多少人,他们是怎么对付的三十几个丧尸,把粮食抢到手的。这些,张哥知道吗?”

    张丰年沉声道:“这些我都问了,他们大概有十五个人不到。至于说怎么对付的丧尸,老王家兄弟两个并没有看见。他们看见的时候,库房那个院子里,一个丧尸也没有,可能是所有的丧尸,不知道什么原因跑光了,所以才被那伙人捡到了便宜。”

第一百零一章 大黄牙

    那个中年人摇了摇头,“不对,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大黄牙拍了下桌子,“毛青,什么蹊跷,什么不简单,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咱们现在商量的是怎么去把粮食弄回来,你左一句右一句的丧尸,跟丧尸有个屁关系。”

    毛青摇了摇头,“大黄牙,你长点儿脑子行不行?那可是三十几个丧尸,虽然咱们现在知道怎么对付丧尸了,可是三十几个丧尸,以咱们的实力,没有七八十人,也够呛能对付得了吧?那些丧尸要是自己跑的还好说,要是没有跑呢?说明人家不到十五个人,就把三十几个丧尸解决了。你想想,这代表什么?”

    大黄牙被毛青说得直发愣,他想了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不禁问道:“代表什么?”

    毛青深吸了口气,“你别忘了周天生。按照我的推断,如果那三十几个丧尸,真的都是不到十五个人解决的,说明那些人里面,至少有两个周天生那样的人。”

    毛青的话一说出口,办公室里所有人的全都一愣。大黄牙猛力地挥了挥手,“不可能,像周天生那样的人,就是个奇迹,怎么可能会有两个?毛青,你别在这儿吓唬人行不行?”

    毛青冷笑了几声,“吓唬人?我吓唬你干什么?两个是我估计出来的最少的数目,实际情况,很可能比两个还要多,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到,除了有两个以上周天生那样的人,还能有什么法子,只凭不到十五个人,可以解决掉三十几个丧尸。”

    办公室里陷入一阵短暂的沉闷,五个人掏出香烟,默不作声地吸烟,不大一会儿,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便烟雾缭绕了起来。

    几个人抽了一会儿闷烟,一直没有出声的另外两个人,其中的一人把烟头往地上一扔,伸脚使劲儿踩了两下,开口问道:“毛哥,那些粮食,就只能看着人家吃,咱们就一点儿办法没有?”

    毛青点了点头,“我的意思就是这样。”

    另一个人问道:“没有粮食,我们怎么办?吃什么?现在,咱们的余粮基本山已经空了,再过两天就得吃糠。”

    “吃糠也总比没了命强吧?为了保险起见,我看这件事,大家就别惦记了,咱们再去寻找别的目标,龙凤镇这么大,哪里还不能搞到点儿粮食?”

    毛青的一席话,说得所有人又都沉默了下来,一起望向张丰年。大家也都清楚,最后决定此事,还得看张丰年的意思,每个人的意见,只能是作为参考。

    张丰年的脸色一直都很阴沉,他的目光,缓缓在四个人的脸上看过一遍,忽然微微一笑。毛青注意到,张丰年的笑,只是嘴角牵动,眼睛等部位,根本没有一点儿笑的模样。这是冷笑,看到这个笑容,毛青的心里,忽然间感到一阵不安。

    张丰年缓缓开口:“你们认为,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是粮食吗?”问到这里,张丰年又扫了几个人一眼,见几个人的脸上神情迷茫,便又说道:“是,粮食对我们是很重要,但是没有粮食,我们也不会马上饿死。我来告诉你们,什么对我们最重要,那就是绝对的权威。在龙凤镇,只有我张丰年才说了算,任何人,都要臣服在咱们的脚下,不管他是谁。”

    张丰年顿了顿,脸上带着一丝狠气,啪地一掌拍在了桌子上,“所以,那伙人,我们不但要去惹,还要让他们臣服。如果他们不听,他们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大黄牙呲着牙笑道:“还是张哥说得好,听着让人过瘾。我完全同意张哥说的。”

    其余人默不作声,既然张丰年已经拍板,那就是最终的定论,其余人就算想要说什么,也是白说。毛青微微叹了口气,心里很是失望,但他的脸上,却并未表露出来,他知道张丰年的为人,心胸狭隘,一旦让他看见自己带有别的想法,张丰年绝对会在心里记住他。

    张丰年这时,表情才略微和缓下来,说道:“当然了,毛青的想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这件事我们也要充分考虑到。”

    张丰年又沉吟了一会儿,“这样,大黄牙,你去把家伙拿来四个,每个家伙在配上两百发子弹。”

    “好嘞。”大黄牙一听张丰年的吩咐,顿时喜形于色,接过张丰年递给他的钥匙后,转身出去。不到片刻大黄牙回来,身上挂着四只步枪,手里还拎着几个布袋。他回到办公室,把步枪放到桌子上,又把几个布袋也一起放到桌子上。布袋里面哗啦啦一阵响,正是子弹。

    原来,这些步枪和子弹,都是张丰年在末世到来时,在一个途经此地的军车上找到的。当时,军车上一共有二十四个士兵,全部变成了丧尸,他利用一个活人,将这二十四个丧尸引走,然后把车开走,得到了车上所有的枪支和弹药。

    张丰年抚摸着枪支,手掌上感觉着枪支上散发出来森森寒意。“有这四个家伙,再多几个像周天生那样的人,也不在话下。”

    大黄牙立刻答应道:“张哥说得对,那样的家伙算什么,碰到他们,就给他一梭子,再厉害也变成蜂窝了。”

    张丰年沉声道:“大黄牙,你带领十个弟兄,带上这些步枪和子弹,到别墅去一趟。如果那些人听话,肯于服从我们,交出粮食,你就把人都带回来,从此以后和咱们并成一伙儿。如果他们不听,哼哼,你知道该怎么做。”

    “好嘞。”大黄牙答应得非常痛快,脸上神情很是兴奋,似乎连两颗大黄牙,也在闪闪地放出金光。“张哥,我什么时候带人过去。”

    “越快越好,最好现在就出发。你要是去的话,肯定要从镇子的边上绕过去,现在出发的话,估计半夜也能赶到。到时候夜深人静,所有人都睡熟了……嘿嘿……”张丰年冷笑了一声。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大黄牙接着说道。

    张丰年拍了拍大黄牙的肩膀,“不错,没想到你这文盲,还能说出这么文绉绉的话,不简单。”

    “张哥,我这都是从评书上听来的。”

第一百零二章 夜袭

    末世的夜,万籁俱寂。天色阴沉沉地,遮挡住了满天的星光,一场大雪似乎正在酝酿。

    李枫安详地睡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出微微的鼾声。一切都显得和这夜色一样,出奇的安宁。

    忽然,李枫睁开双眼,他的耳中,听见了外面有一些动静。那动静其实非常轻微,普通人如果像李枫一样,处在完全封闭的房间里面,是绝对不会听见的。可李枫却听得非常清晰,他立刻听出,那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他甚至都听见了脚步踩断枯枝发出的声响。而且,李枫立刻也判断了出来,那脚步声绝对是人类发出来的,丧尸不可能控制自己的脚步如此自如。

    李枫精神高度集中,他仔细听了一会儿,发觉来人应该在十个左右,每个人都尽量把自己的脚步放轻,听起来非常小心谨慎。

    李枫心下,迅速做出了判断。这些来人,绝对是有准备而来,如果是胡乱闯进来的,那么就不会这样小心。看来,这些人知道,这栋别墅里有人居住,而他们还如此鬼鬼祟祟,显然没什么好意。

    李枫眼中寒光一闪,迅速从chuang上翻身下来。他先穿上自己的内甲,也就是用变异大白菜的叶子做的那套内甲,然后才在外面穿上了衣服。

    将衣服穿好后,李枫把放在chuang头的一把刀擎在了手里。这把刀长有四十厘米,是吴志用别墅能够找到的最好的钢材,给李枫打磨出来的,刀的一面是刃口,被吴志用砂纸和磨石打磨了好几遍,看起来雪亮锋利,放射出阵阵寒光。

    对这把刀,李枫其实并不满意,由于材质的原因,这把刀只能算是比普通的刀稍强了一点儿,远远不能达到李枫的要求。

    可是,以目前的条件来说,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对于这一点,李枫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只好将就着用了。

    李枫擎刀在手,打开来人方向对侧的窗户,涌身从窗口跳了出去。李枫睡在三楼,窗口距离地面十米的高度,可李枫跳到地面时,只是双腿稍微弯了一下,并且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便稳稳地站到了地面上。

    微凉的空气,吹在李枫的脸上,让李枫精神为之一振。他身形一窜,两个呼吸间,便来到了别墅的一侧,注目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瞧去。

    在一片黑暗之中,李枫看见一群人影,正猫着腰行走在别墅的草坪里。由这群人来的方向,李枫判断出,这群人是从别墅外围的铁栅栏上面跳进的来,这更加说明了,这些人没安什么好心。

    夜很黑,可李枫的眼睛雪亮,他发现,在如此黑暗的环境里,自己的眼睛也能看得非常清楚。看来,变异植物的那些果实,改造的不仅仅是力量、速度等,连听力和视力也跟着提高不少。

    正在这时,李枫看见这群人为首的一人,忽地举起右手,在空中握了个拳头,他身后所有的人,立刻停下了脚步。接着,那人的左手朝左右两侧指了指,他身后的那些人,全都分散了跑开,每个人间距起码有二十多米。那些人跑到位后,身形一矮,趴在了草地上。

    一丝冷笑,浮现在李枫的嘴角,看了这些人的动作,就好像末世前训练有素的特种部队一样。可是,这有什么用?在别人的监视下,做出这些动作,看着只能叫人产生滑稽感。

    李枫注意到,这次来人,一共有十一个人。其中那个领头的和另外三个人,都提着一把步枪,另外的七个人手里,则攥紧了一把雪亮的钢刀。

    一看见步枪,李枫的心顿时提了起来,他感到了一阵紧张。他倒不是怕枪,估计以他的身法,再加上夜色的掩护,那些人的枪一定打不到他身上。李枫感到紧张的,是万一那些人开了枪,巨大声响,在这寂静的夜里,一定会传出去很远。那样一来,龙凤镇里的丧尸,绝对会被枪响声召来。

    本来,李枫还没有下定杀心,可是看见了这些枪,李枫心里发狠:决不能让这些人活着得到开枪的机会。

    想到这里,李枫身形陡地一窜,像一阵风一样,窜到了别墅围墙。然后他贴着围墙,绕到了那些人的后方。

    那些人,注视着前方,想要凭借黑暗的掩护,对别墅发动突袭。可是,他们却没想到,黑暗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样的,他们懂得利用黑暗,别人也同样能够利用。

    李枫的速度奇快无比,在黑暗之中,好像一阵黑风一样滚动,那些人,就算是看见了,也不会认为那是一个人在奔跑,他们只会认为,那是黑暗在流动。

    李枫在之前,早已经看清楚拿枪的四人潜伏的位置,他如同一个幽灵一样,轻轻走到一个人的身后。那人趴在地上,步枪放在前方,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别墅的方向。李枫提起刀,眼中寒光一闪,蹲下身子,捂住那人的嘴巴,然后刀刃在那人的喉咙上轻轻一割。

    鲜血立即从那人咽喉的伤口喷涌而出,李枫能够感觉到,那人的身体一阵颤抖,但李枫的手掌,一直在死死地掩住那人的口,即使那人挣扎得再厉害,也没有发出一声声响。

    只过了片刻,那人的身体便逐渐安静了下来,最后一动不动。彻底地死了。

    李枫不敢耽搁,他要趁着这些人还在观察时尽快下手,否则,那个领头的如果有新的命令,有人死了便会被其发觉。

    李枫毫不停留,又来到了另一个有枪的人的背后。他的脚步,比风还要轻,即使已经来到了那人的身后,那人仍是毫无察觉。

    李枫依法炮制,又结果了这个人的性命。李枫之前也杀过人,可是,他从来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上杀过人,他也没有这样真切地感受到,一个鲜活的生命,是如何一点点地身体发冷,最后死去的。只在这片刻之间,李枫就夺走了两个人的性命。

第一百零三章 审讯

    李枫并不是个嗜杀的人,可是,现在的形势,逼迫他不得不下狠手。这就是末世,在末世里,想要生存下去,就要被迫做很多自己不愿意做的东西,杀人就是其中一项。如果优柔寡断,下不去狠手,那么还是趁早自杀算了。

    李枫目漏寒光,将那些趴在地上的人,一个个地割断了喉咙。不到五分钟,十个人均已被杀死,永远地趴在地上,再也不能站起。

    现在,还剩下最前方的那个首领。李枫看到,那个首领趴在地上,一把步枪瞄准着别墅,一动也不动。

    十个被割断了喉咙的人,流出了许多鲜血,微寒的空气中,充斥了一股浓重血腥味儿。

    也许是这股血腥味儿,被前方的那个首领发觉了。李枫看见,那个首领忽然站了起来,转过身体,看向自己的身后。黑暗之中,李枫见到,那个首领的双眼里,充斥了一股恐惧的神色。

    那人把枪端了起来,指着李枫。李枫一动不动,就站在那人面前十米的地方。只要那人开枪,枪口瞄准的方向,正是李枫的胸膛。李枫双眼紧盯在那人的身上,就这样静静地站着,他知道,虽然只有十米的距离,可是以那人的视力,根本不可能看得见他。

    那人以一种颤抖的声音,低低地说道:“你们,你们都怎么了?都给我站起来。”

    他的声音,飘荡在这寂静的夜里,被夜风送到了极远的地方。没有人回应他,有的只是夜风轻轻地呜咽声。

    那人咕噜一声,咽了口口水。“说话呀,快回答我。”

    正在这时,李枫动了,他身体轻轻一晃,便来到了那人的面前。这时,那人惊叫了一声,才发觉到面前多了个人,他双手持枪,正要扣动扳机。可是已经晚了,他只觉得手上一股大力传来,步枪从手上被扯了过去。接着,他感到一件冰凉的东西,横担在他的脖子上。以他的经验,他不用看见也知道,那是一把钢刀。

    随后,他听见一个冰冷之极的声音响起,“你要是敢动一下,叫一声,我就杀了你。”

    那人心惊胆战,哪里还敢不听话。

    ……

    李枫所擒获的人,正是大黄牙。

    大黄牙本来还想趁着夜色,悄悄地进入到别墅里,把别墅里的人一锅端。没想到,被端的反而是自己。其实到了现在,大黄牙也不知道,自己的带来的那些人究竟怎么样了,不过空气中的血腥气,加上那些人始终也没有动静,由这两点,大黄牙判断,自己带来的十个人恐怕是凶多吉少。

    李枫带着大黄牙,敲别墅的门。半天过去了,李枫听见门后面有轻微的脚步声,知道有人躲在门后,可那人看起来非常警惕,仍凭他怎么敲,也不给开。

    李枫无可奈何,只得低低地喊道:“我是李枫,快给我开门。”

    片刻后,别墅的门打开,吴志站在门后,一脸惊讶地看着李枫,“枫哥,你大半夜的,什么时候跑到外面去了?”吴志话音才落,便看见了李枫压着的大黄牙,“他,他是谁,怎么又多了个人?”

    李枫也不答话,推着大黄牙进了别墅。所有人都被惊醒,披着衣服来到别墅门口。由于李枫身上,沾染了不少鲜血,李枫一进到别墅里面,众人便闻见了一股浓重血腥气。

    李枫叫人把灯打开,随着他吩咐,有人按亮了别墅客厅的电灯开关。灯这一亮,所有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集中到了李枫身上。只见李枫左右拎着一把长刀,长刀的刃口上,还残留着许多干涸的血迹。李枫的衣服上,也沾染了大量的血迹,双手、前胸的位置,甚至还有鲜血未曾干透,正滴滴答答地向下流。

    那些鲜血,众人分辨得出来,都是人的鲜血。如此多鲜血,也不知李枫杀了多少人。众人就觉得李枫身上,散发出一股凛冽的杀气,每个人的心里,都不由自主地被恐惧所占据。

    忽然,有人低声道:“这不是大黄牙吗?原来他没变成丧尸,怎么被枫哥抓住了?”

    李枫转头,吩咐吴志,“你带几个人,到外面去清理一下。外面一共有十具尸体,还有四把步枪,你带人把东西都收拾好,步枪全都收起来,交到我这里。”

    吴志迷迷糊糊地,都分析不出来,李枫的话到底代表了什么意思。不过,李枫的吩咐他倒是都听懂了,连忙叫上几个人,提着手电到外面去收拾残局。

    李枫重又转过头,面向大黄牙冷笑了几声,然后站起身来,把大黄牙拉到了二楼一间空屋子里。进了屋子后,李枫反脚把门踹上,砰第一声过后,房门关上,随着房门的关上,似乎所有的声音也都消失了,大黄牙甚至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房间里非常黑,大黄牙什么也看不清,只能看见李枫雪亮的眼睛,正放射出寒光望着他。另外雪亮的,还有李枫手里的那把刀。

    “砰”地一声响,大黄牙吓得心都跳成了一个,随即明白过来,是李枫拉过来了一把椅子蹲到地上,发出的响声。

    李枫坐在椅子上,冷笑了两声,“说吧。至于说什么,不用我来告诉你吧。记住了,我不想听废话。”

    大黄牙的心里,这时充满了疑问,他咽了口口水,艰难地说道:“我,我带来的那些人,都是被你一个人杀的?”

    忽然,大黄牙的左脸上,挨了一巴掌,这一巴掌,直打得他半边脸火辣辣地疼,嘴里面一阵发咸,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他舌头舔了几下,这才意识到,原来是自己的左面的牙齿,被这一巴掌扇掉了两颗。“噗噗”两声,大黄牙把断牙吐到了地上。

    “我说了,不想听到废话。”李枫冷冷地说道。

    “是,是。我叫大黄牙,是张丰年张哥的手下……”接着,大黄牙再不敢犹豫,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全都说了出来。说到最后,大黄牙哀求道:“这位大哥,您饶我一条命,我跟您干什么都行,从今以后,我就跟着您了,只求您饶了我这一条狗命。”李枫摇了摇头,又问了问张丰年的人员布置情况,以及实力如何。这些事,大黄牙也都一一说了。

第一百零四章 谋划

    打听清楚之后,李枫眼中寒光一闪,冷冷地说道:“饶了你?不可能了。”这是大黄牙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紧接着,他就觉得自己的咽喉一凉,再也喘不上起来。过了片刻后,大黄牙的死尸,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

    李枫冷眼望着大黄牙的尸体,不是他心狠手辣,这人带领着人,是来杀他李枫来了,幸好李枫有所察觉,否则被他逮住,照样会被他杀了。李枫杀了他,算是对他意图不轨的一种惩罚。这还得说李枫够仁慈,一刀便结果了大黄牙的命,否则,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办法,李枫有得是。

    ……

    回到自己的房间,李枫把血衣脱下,又将浑身洗了洗,去除了血腥味儿,随后他仰躺在chuang上,双手枕在后脑下,开始思考这件事。

    很明显,李枫知道,自己的别墅,已经被人发觉了,而且发觉了别墅的人,叫做张丰年,对他并没有什么善意。按照大黄牙的说法,张丰年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李枫臣服。

    可是,李枫想要臣服张丰年吗?那纯粹是开玩笑,先不说李枫的能力出众,拥有可以使植物变异的能力,就是李枫现在的体质,常人根本没法和他比,他怎么可能臣服于别人?别人臣服于他还差不多。再说了,就算李枫什么也没有,什么能力也不具备,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走狗,那意味着要彻底放弃做人的资格。所以,李枫认为,自己和张丰年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一般的办法是根本解决不了的。

    既然如此,李枫就要想应对措施了。大黄牙今夜带着人过来,是想将不肯臣服的人全都杀了。自己先有知觉,才避免了这一场祸患。

    为了将祸患消弭于无形,李枫痛下杀手,在十一个人还没有做出开枪反应的时候,将他们全都杀死。自己杀了对方的十一个人,这场矛盾,就更加尖锐了,是无论如何也和解不了了。

    等明日一过,张丰年发现十一个人一个也没有回去,他肯定会料到十一个人凶多吉少,随后,他便会做出反应,想什么法子对付自己。

    虽说张丰年的想出对付李枫的办法,李枫未必应付不了。可是这样一来,自己是被动的一方,主动完全掌握在别人的手里,这样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

    这时,李枫的嘴角,扬起一丝残酷的笑意:“与其让别人主动,不如自己出击。”现在,张丰年具体位置,李枫已经摸清,就在龙凤小区两公里外的一家工厂内。既然已经知道敌人的老巢,何不来个深入虎穴?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李枫又仔细考虑了一下,对方虽然有两百多人,可那都是些普通人,在自己出众的身体面前,那些普通人根本不在话下。再说自己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自己学他们的办法,偷偷潜入,这样一来,同时面对两百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那就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李枫打定了主意,这时他才发觉,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李枫后半夜几乎是一眼没闭,吴志带着几个人,也和李枫一样,整个后半夜一直在打扫着草坪。

    在众人打扫草坪的时候,手电筒的光亮,将那十个被割断了喉咙的死人,照得清清楚楚。众人一看到这些死人,心中不觉一阵震惊。末世到来,哪个人没见过死人,虽然这里有十个四人,可也不到让人震惊的程度。众人震惊的,是这些人死得真是太过容易,便像是半夜趴在窝里睡觉的老母鸡一样,被人悄无声息地割断了脖子。众人从来没有想过,杀人居然是这么容易的事,看起来比杀鸡都容易。

    而且,这些人兵器在身,有的带着刀,有的带着枪,可说是全副武装,那还是被李枫轻而易举地杀了。

    由此可见,李枫的手段有多么厉害。众人不禁一阵庆幸,幸好自己跟的是李枫,是李枫的手下,并不是李枫的敌人,否则,李枫要杀他们,真跟碾死一只臭虫没什么区别。

    直到天亮的时候,众人才把土坑挖好,将十具尸体堆到坑里。这时,吴志又带着两个人,抬过来一具死尸。众人看到,这具死尸,正是李枫擒获的大黄牙,原来大黄牙,也被李枫给杀了。

    众人七手八脚,又把大黄牙的死尸,扔进了土坑里。许多人都在幸灾乐祸,看吧,这就是不跟着枫哥,和枫哥作对的下场,势必就要被埋在坑里,等着尸体上的骨肉腐烂,被虫子一点点地吃掉。

    十个死人身上的东西,都被众人收集到了一起,堆在客厅里。这些东西,虽是死人身上的东西,可众人心里并没有任何忌讳,这些可都是战利品啊。

    李枫走下楼来,看了看那一堆东西。其中有步枪,子弹,还有十一把钢刀。对于步枪,李枫认为,现在的步枪和烧火棍没什么两样,中看不中用,因为这东西看着的确是个好东西,可根本不敢使用。你要是敢放枪,不出十分钟,肯定会发现,周围已经密密麻麻地围满了丧尸。

    因此,李枫叫吴志把步枪妥善地保管起来,谁也不准乱碰。

    至于说那些钢刀,倒是没有步枪使用起来的忌讳。李枫弯下腰,捡起了一把钢刀握在手里,甩了两个刀花。

    随即,李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发现,这把钢刀,要比自己现在用的钢刀好上不少。主要是这把钢刀的材质,要比李枫的钢刀材质要好。李枫抽出自己的钢刀,将两把钢刀互砍,叮地一声响过后,李枫看向两把钢刀的刀刃,发现自己的那把钢刀,刀刃上被砍掉一块缺口,而另一把钢刀完好无损。

    “好刀啊。”李枫上下打量着那把钢刀,脸上露出了欣喜,然后一翻手,把这把钢刀插进了腰间的刀鞘里。

    有这一把钢刀,李枫已经足够使用了。

第一百零五章 准备

    他看着其余的钢刀沉思片刻,忽然有了主意。李枫吩咐吴志说道:“这样,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有自己的武装队伍,这些钢刀就是武器。这些钢刀,不但可以杀死敌人,也可以杀死丧尸,到时候我教你们怎样杀死丧尸。老吴,你在咱们所有的人里面,挑选出十个身体素质最好的人,把钢刀分给他们。从今而后,这就是咱们自己的战斗人员。”

    当然了,并不是有了武器,便有了战斗力。对于这些普通人来讲,想要有战斗力,还要经过训练才行。李枫吩咐下去,从今天开始,那十个人不用再干活,每天必须保持五个小时以上的训练,所分得的粮食,比普通干活的男人多五成。李枫就要把这些人分成不同等级,让大家都有进取的心。李枫也不怕养着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要到时候,他们具备出力的能力,李枫就不算白白付出。

    在那些缴获的工具之中,还有一些绳索,绳索上面有许多锁扣,看起来这些绳索,并不是绑人那么简单的,而是还有其余的用途。

    李枫捡起一卷绳索,拿在手里看了看。他发现,这绳索虽然只有小指粗细,却非常结实,李枫两只手用力拉,也拉不断。李枫的两手力气,起码有八百斤,也就是说,这样的一根绳索,承受住八百斤的力量没有问题。

    李枫不知道,原来这种绳索,是专门户外攀岩用的,结实耐用。大黄牙这次带人出来,知道所攻占的地方是一栋别墅,他事先预备下绳索,准备攀到别墅的三层。

    李枫望着手里的绳索,看那绳索的锁扣,就知道这绳索一定是用来攀爬用的。李枫不禁想到,以自己的身手,加上这样的一条绳索协助,就是再高的楼,自己也可以毫不费力地爬上去。

    想到这里,李枫弯下腰,蹲在一堆绳索前面,东挑西拣地,终于找到了一个看起来质量最好的绳索,挂在了腰上,这才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至于剩下的绳索,李枫也用不了那么多,留着给刚刚组建的战斗人员们用吧。

    ……

    为了不给张丰年反应的机会,李枫决定白天就过去,最好能在中午之前赶到。

    想要到达龙凤小区那里,中间隔着龙凤镇最为密集的商业区,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大黄牙他们来时一样,从龙凤镇的周边绕过去。这样做,基本上没有丧尸拦路,是最安全的一种做法。

    可李枫并不是真么想的,他觉得绕来绕去的,太浪费时间。虽说他的脚程快,可也不能全程奔跑,赶到那个工厂时,可能已经到了下午。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张丰年研究出对付自己的方案,说不定还会派人过来。如果派出来的人,被他撞上了还好说,如果撞不上,他和那些人交错而过,他又不在这里,那么以别墅里现有的实力,是无论如何也守不住那些人的。

    李枫要的,就是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他决定,就从镇中心那最危险的地方通过去。

    李枫之所以做出这样一个冒险的决定,是经过他深思熟虑的。一个是可以大量地节省时间,还有一个原因,李枫早就想亲身对龙凤镇进行一番探查,亲眼看一看龙凤镇里那些战略性物资存储地的实际情况。就算没有张丰年的事,李枫也要深入到龙凤镇内部。

    他一直都没动身,缺少的是一件武器。现在,大黄牙自己送上门来,给李枫送上了一把好刀,又给李枫预备下了一条绳索。有这两样东西,加上身上所穿的内甲,李枫可以保证,即使自己被丧尸围住,也定会安然无恙。

    而且,李枫曾长时间,对龙凤镇的中心进行过观察。龙凤镇商业密集区,那里的丧尸最多,可仔细看,可以看见那些丧尸还没有密集到一个挨一个的程度,它们之间,多少留有一些空隙。不仅如此,商业密集区,大多数都是高高低低的楼房,在房顶上,可一只丧尸也没有,以李枫的身手,在楼房的顶上行走,绝对和走平地一样。

    想到这里,李枫再次把吴志叫来,问他要龙凤镇的地图。

    吴志一拍脑袋,说道:“瞧我这脑袋,尽忙活那些死人了,把这件事忘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纸。展开之后,李枫发现,那张纸是由两张a4纸拼接而成的,反正面都包着塑料,塑料经过热化后,紧紧地贴在纸上面。对于纸张被塑封的这件事,李枫大为赞赏,“老吴,你还知道塑封,干得不错呀。”

    吴志洋洋得意,“那是。枫哥,陈之秋那小子说,这样做,可以提高纸张的磨损强度,普通的纸,折叠几次后就坏了,可塑封的纸,怎么折也这不还。另外,塑封还可以起到防水的作用。”

    李枫听明白了,翻了翻白眼,“草,原来是陈之秋告诉你做的,我说你个老家伙,怎么变得聪明了?”

    吴志这才意识到,自己嘴快,把事情说漏了。他挠了挠脑袋,尴尬地笑了一下,“枫哥,这活儿可是我干的。你看这塑封多带劲儿,一般人可干不出来我这水平。”

    “行了。”李枫挥了挥手,“我找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今天出去一趟。在我出门之后,你把别墅紧紧锁上,看见有人胆敢接近别墅,不管是谁,一律想办法把他们杀了。或者,你带领人,把别墅守住,别让人进来就行,等我回来再说。”

    “枫哥,你要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吴志一听李枫要走,顿时紧张了起来,“枫哥,你可不能撇下我,不,撇下莎莎和小蝶,不要我们了啊。”吴志先说的自己,忽然意识到,可能他的份量不够,不足以让李枫打消一个人走的念头,这才把程莎莎和林小蝶搬了出来。他心里想,程莎莎和林小蝶,那两个大美人,应该足以拴住枫哥的心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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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最强种子介绍:
末世说来就来! 一个逃到地球的外星人,散播出一种致命病毒,控制地球生命,为其攫取地球的资源。 主人公李枫,意外获得了一种种子。这种种子,可以使地球的植物产生变异,具有各种杀灭丧尸的手段。 李枫引领着自己的植物大军,在末世里与几十亿丧尸作战。 可是,面对末世的残酷,面对各种强大的丧尸,他能够最终取得胜利吗?末世最强种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世最强种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世最强种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