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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中史     末世最强种子txt下载     末世最强种子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十一章 仙人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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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变异犬已经进入了植物的攻击范围,变异植物挥动起那根柔软的长茎,以一种极快的频率,抽打在变异犬的身上。

    李枫毫不怀疑,变异植物的抽打力度,如果是抽在丧尸身上,要不了几下,便可以将丧尸抽得骨断筋折。可是,抽在变异犬身上,却并没有太大用处,并不足以对变异犬造成致命伤害。

    长茎一下一下抽在变异犬身上,变异犬被抽得速度慢了许多,并且低吼声十分频繁,好似是在哀号。忽地,变异犬怒吼了一声,嘴巴一张,一口将长茎叼住,接着牙关一用力,一口将长茎从中咬断。

    变异犬似乎是恨透了那棵植物,身形一窜,跳到植物前方,张开大口,一下一下地向植物咬去。不到片刻,植物便被变异犬咬得七零八碎,残块散落了一地。

    将植物摧毁了之后,变异犬静止了片刻,转过头来,一双眼睛闪着冷光,盯在了李枫的身上。

    在这一瞬间,李枫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他头脑里空空如也,放弃了所有的想法,等待着大狗扑过来。就连死命顶着的大门,他也放弃了。门外丧尸猛地一扑,巨大的力量将李枫推到了一旁,丧尸冲进了别墅内。

    李枫的神情一阵木然,他等待着,等待着死神的降临。现在,他实在是没有一点儿办法,可以阻止死神的来临。

    丧尸扑进来之后,并没有对李枫发动攻击,而是直朝着仙人球儿扑去。那只变异大狗,盯了李枫片刻后,居然没有对李枫发动攻击,也朝这仙人球儿而去。

    见到这一幕,李枫黯淡无光的眼睛里,忽地又重新焕发出光彩。“不,我不能就这样等死,怎么也要拼一次……”

    丧尸和变异犬一起扑向仙人球儿,给李枫提了个醒,他还有一棵仙人球儿可以利用。同时,这也给李枫创造了一丝求生的机会。当然,这个机会,绝不是趁着大狗咬仙人球儿的时候跑,李枫发现,大狗虽然在咬着仙人球儿,可一双眼睛,始终在盯着自己,只要自己敢跑出大门,大狗必定会从后面追过来。

    李枫的机会其实是,在变异犬和丧尸毁去仙人球儿之前,将仙人球儿发动,也许就能将丧尸和变异犬消灭。李枫也知道,这机会非常渺茫,就算将仙人球儿发动,也未必解决得了变异犬,那变异犬实在是太过强大了,强大到不可战胜。

    但是无论怎么说,这毕竟是一次机会,一次李枫拼搏的机会,如果这次机会放弃了,那么,李枫真就没有任何活着的理由了。

    李枫发了疯似的,在地上寻找着金属材料。这时候,李枫的头脑还算冷静,他心里清楚,现在这种情况,给他的机会只有一次,他必须要找对可以发动仙人球儿的材料。

    因此,他寻找材料,看起来显得很慌乱,其实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要找到一种和他先前那些金属材料不一样的金属。

    “不一样的金属……不一样的金属……”李枫心里默念,眼睛在地上搜寻。可是,一般家庭所用到的金属,都是些铁铝铜之类的,想要找到一种别的金属,又谈何容易?

    这时,李枫抬起头,向仙人球儿处看了一眼。也许是因为仙人球儿浑身是刺,不好下口的缘故,仙人球儿还没有被变异犬和丧尸彻底毁去。但情况也不容乐观,仙人球儿的侧方,已经被变异犬啃没了一大块,恐怕仙人球儿连一分钟也坚持不到了。

    李枫都要急疯了,左一圈右一圈地在一个小范围里寻找。

    忽然,李枫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他抬起头,看见是林小蝶。“你给我滚开,别挡着……”说到此处,李枫猛地闭上了嘴巴。他看见,林小蝶的右耳垂上,挂着一个闪闪发亮的耳环。

    那耳环是金黄色,不错,那是金子。李枫欣喜若狂,猛地伸出手,拽着金耳环用力一扯,把金耳环扯到了手里。

    林小蝶惨叫了一声,鲜血从耳垂上流了下来,她连忙用手捂住,脸色比纸还要苍白。

    李枫那还顾得上林小蝶,拿着金耳环,向仙人球儿飞奔而去。

    在接近到仙人球儿两米远的时候,李枫的脚步戛然而止。他看到,那只大狗忽然抬起头,一双血红的眼睛,直盯着自己,并向自己发出一阵低沉的咆哮声。

    李枫知道,只要自己再敢向前进一步,大狗一定会向自己扑来。

    “怎么办?还有两米……”

    大狗见李枫不动,又低下头,继续去咬仙人球儿。

    时间已经到了万分紧迫的时候了,决不能继续耽搁下去。李枫望了望仙人球儿后面的孔洞,咬了咬牙,忽地双臂一用力,将金耳环扔了出去。

    金耳环划着一道金色的弧线,朝着孔洞飞了过去。随着金耳环距离孔洞越来越近,李枫的心越来越沉,他发现,金耳环并不能准确地投进孔洞里,至少差了几公分。

    果然,金耳环砸到了孔洞上方两三公分处。两三公分,是一个极短的距离,可是这个距离,对于李枫来说,却比鸿沟还要宽阔。

    李枫心如死灰,很显然,即使他再去捡到金耳环,也没有时间再次尝试了。

    正当李枫陷入绝望时,他发现,金耳环忽地钻进了孔洞里消失不见了。就好像那仙人球儿自己,把金耳环吸进去了一样。

    李枫目瞪口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他很确信,金耳环确确实实,进入到了仙人球儿的内部。

    李枫满怀期待地,看着仙人球儿吞噬了金耳环,然后大发神威,将变异犬和丧尸全都消灭掉。

    但是,仙人球儿并没有使用出任何的攻击手段,要说变化,好像仙人球儿大了一些。李枫紧盯着仙人球儿看,不错,仙人球儿是大了,这种变化,一开始时比较缓慢,只过了片刻,仙人球儿这种增大的速度陡然增加,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增大。就好像仙人球儿突然变成了一个气球儿,在注气之下,不住地膨胀变大。

    一瞬间,仙人球儿就变大了足有之前的三倍。

第三十二章 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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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忽然,“砰”地一声巨响,仙人球儿爆裂开来,爆开的气浪,吹到了李枫身上,李枫就觉得自己像一只飞翔的小鸟一样,在天空中翱翔,然后猛地摔在了地上。同时,他感到了身上的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就此失去了知觉。

    时间不长,李枫悠悠地醒来。

    在他头脑里还一阵迷迷糊糊的时候,一个意识已经占据了他整个脑海。“坏了,这一下一定受伤不轻。”

    有了这个意识,李枫马上清醒过来,“蹭”地从地上弹起,低头看了看身体的部件,并未发现任何受伤的地方,又活动了一下胳膊腿,这才确定,刚才爆炸虽然猛烈,自己却并没有受到一点儿伤害,只是被气浪撞得晕过去而已。

    这件事充满了古怪,可李枫并没有多去琢磨,他知道,就算是拼命琢磨,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弄得明白,反而耽误了时间。

    李枫首先需要确认的,是那只变异大狗去哪儿了。那只大狗实在是太过恐怖,不管去哪儿,对李枫都是个潜在的威胁。

    大厅经过刚才的一番爆破,更显得破败不堪,大厅里所有的东西,都被爆破产生的气浪掀离了原来的位置。

    李枫推开一个挡在自己身前的沙发,向原来摆放仙人球儿的位置走去。就见那仙人球儿早已经没有了踪迹,连个残片也没有剩下。

    以那个仙人球儿所在的位置为中心,十米范围之内,没有任何杂物,由此可见,仙人球儿爆破的气浪,该有多么惊人。甚至连别墅的大门,都已经被炸得大开,原来客厅里的一些东西,也被炸到了外面,其中就包括林小蝶。李枫看见,林小蝶在距离大门七八米远的地方缓缓站了起来,和他一样,看不出一点儿受伤的模样。

    李枫心里最惦记的,还是那只大狗。他站在大厅之中,四处观瞧,搜索大狗的踪迹。

    只不过稍微地搜寻了一下,李枫便看见了那只大狗。那只大狗,现在对于李枫来说,永远也构不成威胁了。因为那只大狗全身上下千疮百孔,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李枫走上前去,就见那只大黑狗侧躺在地上,将近三米的身长,即使是躺着,仍叫人不免惊叹其体型的庞大。

    在大狗身上,遍布着许多手指粗细的伤口,一望而知,这些伤口,正是变异仙人球儿的刺所造成的。李枫只是有些奇怪,他当时距离仙人球儿很近,为何仙人球的刺,就没有扎到他的身上?

    李枫设法走到了大狗旁边,尽量踩在没有血水的地方。大狗身上的伤口,直到现在,还有鲜血不断地向外涌出,顺着楼梯流下,流到了客厅的地板上,形成一滩血池。大概是由于血池的关系,客厅里充斥着一股血腥味儿和臭味儿,就和丧尸身上的气味儿差不多。

    李枫拎起死狗的一只后腿,死狗死沉死沉的,李枫使出浑身的力气,也抬不起这条后腿。就在这时,李枫发现,原来这只大狗,浑身大部分的骨骼都已经粉碎,没有骨骼的支撑,死狗就像一滩烂泥。

    李枫不禁骇然。他知道,这只变异犬,不仅个头大,而且浑身的皮毛肌肉骨骼,全都比之前坚固许多,尤其是骨骼,其硬度和钢铁也差不了多少。即使是这样,仙人球的刺,还是将大狗的全身骨骼击得粉碎,由此可见,那仙人球的威力该有多大。

    李枫观察了一会儿大狗,发现大狗确实死了,便又去找那只从大门冲进来的丧尸。

    在大厅的一个角落里,李枫找到了那个丧尸。确切地说,是找到了那个丧尸的残骸。那个丧尸的浑身上下,被无数的刺洞穿,使一个本来体型颇为丰满的丧尸,变成薄薄的一层肉片。不仅是肉片,还是密布了无数空洞的肉片。李枫一只手,将丧尸拎了起来,就好像拎起来一个破门帘子一样。

    ……

    事到如今,别墅内部所有的丧尸,已经全部解决掉了。李枫可以大声地宣布,现在,这栋别墅属于李枫的了。

    接下来的事情,无非就是对别墅进行一番搜索,看看这栋别墅,能带给李枫些什么。另外,还要对别墅内部进行清理工作。别墅的二层和三层,可能会好一些,这一楼的客厅,经过李枫和变异犬的一番大战,尤其是最后仙人球爆破,早就弄得一塌糊涂,跟个垃圾场一样。

    李枫眼望着客厅的场景,暗暗感慨,这清理的工作也太大了些,只好交给林小蝶慢慢干了,只要一个月之内,林小蝶能把这项工作干完,就不算林小蝶偷懒。

    至于李枫自己,他还有更重要的是要做,哪有功夫来干这些杂活。

    现在已经到了中午,李枫决定,今晚就睡在别墅里,想要睡在别墅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至少必要的准备工作还是要做的。李枫估摸了一下时间,一个下午,也就够他做些准备工作了,至于搜寻和清理这两件事,只能明天才能正式开展。

    其实所谓的准备工作,说白了就两个字,安全。

    现在,这栋别墅里,到底有没有丧尸,李枫还不敢肯定,这需要他看过别墅的每个地方才能知道,这也等于是将别墅整个探查一遍。这探查的事,已经说了,李枫并不打算今天来做。

    他的想法是,这个别墅这么大,二十几个房间,他只需要占用一个房间,确保那个房间里没有丧尸就可以了。待到熬过这个晚上,等到明天详细探索别墅以后就好说了。

    当然,想要在这个情况不明的地方睡得安稳,安全措施一定要到位。此刻周围虽然看不到丧尸的踪影,并不代表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睡觉,万一睡熟的时候,丧尸突然来犯,那才叫死的冤枉。

    对于这一点,李枫也已经想好了。他只需在睡觉的房间里,摆上两棵变异植物,来守卫自己,便可以高枕无忧。

    想到此处,李枫立刻着手去做。

第三十三章 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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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带着林小蝶,走出别墅的大门,来到外面。

    李枫又来到了他最开始采集植物的地方,这次他只想采集一种植物,就是那种吸纳铁元素,驱动一根软茎发动攻击的植物。李枫还清晰地记得,这种植物在没变异之前是什么样子。在他细心地寻找之下,不一会儿,便在这旷野里采集到了四棵。

    其实,要守卫李枫睡觉,这样的植物,只需要两棵,便足以胜任。但是李枫本着多多益善的原则,直采了十棵才罢手。

    李枫之所以单单寻找这种植物,是因为这种植物吸纳的是铁元素,而铁元素是最为普遍的金属元素,在别墅里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不少。既然能够省时省力,李枫为何还要去给自己找麻烦?

    采集完植物后,李枫和林小蝶回到别墅里,然后,李枫捧着植物,上到了别墅的二楼。

    别墅二楼的情况,的确如李枫料想的一样,混乱的程度并不是十分严重。

    李枫沿着走廊,将二楼的房间,每一个都仔细看过一遍。二楼一共十个房间,有主卧、客房等,另外还有三间房间里面没有chuang,是休息室、娱乐室等地方。

    当李枫接近到二楼最后一间房间的房门时,一股刺鼻的血腥气直冲李枫的鼻孔。房门已经完全打开,展露在二人眼前的,是一副地狱般的场景。

    这是一间普通的客房,约有五十平米。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房间里面到处喷射的鲜血,地板上,墙纸上,干净整洁的chuang铺上,全都是鲜血。

    这么多的鲜血,完全是从四个人的身上流出来的。在房间的地板上,一共有四具骸骨,这四具骸骨上,大部分的肉已经不见了,但碎肉还零零散散地在骨骼上挂了一些。这些碎肉,成了蛆虫们的美食,无数的蛆虫,在那些碎肉里面进进出出,自由地徜徉在美食当中。

    其中有一具骸骨,明显是刚死去不久。那具骸骨是半靠在chuang脚,下半身的肉基本上都没有了,胸前的肉也没得差不多了,胳膊上和头上,倒还剩下百分之七八十的肉。一滴滴的鲜血,从那具骸骨低垂的下颌滴落到了地上,发出“嗒嗒”的声响。那些滴落的鲜血,在那具骸骨的两个腿骨之间,汇成了一滩,每一滴鲜血滴落,都会在那血池上荡起几圈涟漪。

    看到了这些,李枫登时就明白了,那大狗的皮毛上,为何会沾满鲜血。很明显,这四人都是死在大狗的嘴下,为大狗提供了新鲜的肉食。对于大狗进食,李枫并不反对,不论是什么,都要吃东西。但是,这条大狗显然没有经过良好的教育,吃个东西也就算了,非要将进食的场所搞得如此龌龊。

    正在这时,李枫身后的林小蝶,“哇”地一声,扶着墙就是一顿狂吐。

    本来李枫就一阵阵恶心,但还没有到呕吐的地步。林小蝶这么一吐,李枫差一点儿就忍耐不住,跟着她一起吐。李枫忍了好一会儿,才将呕吐的感觉憋回去。他看着林小蝶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女人,这也能吐一场,实在是不像话。现在是什么世道,是末世。在末世里,这种场景,以后必定是司空见惯,见到一次吐一次,还不把自己吐死?看来,林小蝶还是觉悟不够啊。

    为了替林小蝶提高觉悟,李枫淡淡地说道:“我现在分派你一个任务。明天,你就给我把这个房间清理干净。记住,是彻底的清理,我不想你清理完了,我再在房间里看见一丝血迹。”

    林小蝶被李枫的任务惊得一呆,直愣愣地望着李枫。李枫冷笑了一下,心里却一阵得意,“我带人还是有一套的,林小蝶不吐了吧?”

    ……

    李枫将二楼的房间,全都巡视了一遍,相中了一间大的套房。

    李枫之所以会看中这间套房,不是因为这个房间最大,装修最为豪华,而是这间套房里,有一张非常大的chuang。对于李枫来说,有什么能比得上一张chuang的诱.惑力更大呢?自从末世来临,他从来没有在软软的chuang上睡过一觉,那种舒适的感觉,李枫都想念了许久了。

    他真想立刻就扑到chuang上,美美地呼一顿猪头。可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在这个末世里,一切都不能大意,稍微一个不小心,很可能便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这间房间还算十分整洁,门窗完好,里面也没有多少灰尘。不过,李枫还是叫林小蝶收拾了一番。

    在林小蝶整理房间的时候,李枫也没有闲着。还是那句话,如今的世道,最最重要的,还是安全,安全在任何时候,都要放在第一位。

    李枫取出两棵植物,放在chuang头的位置,使植物的正面正对着卧室的门。然后取出两粒种子,种入植物中。嗖地一声,两棵植物摇身一变,变成了前方带有一根柔软长茎的模样。

    看着两棵植物威风凛凛的模样,李枫微微点了点头。原来植物的本体,他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可是,这种变异植物是李枫创造出来的,是他的私有物品,他拥有绝对的权威。因此,李枫给这种类型的植物,取了个名字,叫做鞭挞者。取这个名字,李枫还真是煞费了一番心思,对这个名字,李枫甚为满意。

    他拍了拍左边的植物,“你就叫鞭挞者一号。”又拍了拍右边的植物,“你叫鞭挞者二号。”两棵植物抖动了两下,似乎也在为这个新名字兴奋不已。

    接着,李枫又把视线投到了窗户上,心里暗骂:“草他吗的,你再有钱吧,弄这么大一扇窗户干嘛?尽给老子添麻烦。”

    在末世之前,这样一扇落地大窗,是奢侈的享受,可是到了末世,这扇大窗,却成为了麻烦。最大的麻烦就在于,玻璃窗太脆,对于阻挡丧尸,根本起不到一丁点儿的作用。

    这时候,一个想法在李枫脑海里悄然形成,“要是把这扇窗堵死就好了,方法无所谓,有一条必须要做到,那就是结实。”

第三十四章 安顿

    因为这扇窗子的缘故,李枫不得不在窗户附近摆了一棵植物,取名为鞭挞者三号,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丧尸破窗而入。

    李枫正在忙着的时候,林小蝶忽然说了声,“咦,这里有一部手机。”原来林小蝶在翻看chuang头柜时候,发现里面有一部手机。

    李枫将手机拿过来,一看品牌,是某果的5s,高档货。手机屏幕一片漆黑,李枫按住开机键,屏幕一阵闪亮之后,居然能够开机。

    手机的桌面是一个卡通图片,由这张卡通图片,李枫判断出,这部手机的主人,应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只是现在,小女生恐怕变成了丧尸,再也不会活泼可爱了。

    李枫稍微伤感了一下,开始摆弄起这部手机。手机的状态保持得不错,电池有一半的的电量,可是,在接收信号的位置,却没有显示出一点儿信号的样子。

    李枫兴趣索然,将手机扔回到chuang上。林小蝶拿起手机,摆弄了两下后,举着手机,在房间里四处走动。

    李枫冷哼一声,“别走了,看着我闹心。人他吗都死光了,哪里还有信号,你就死了心吧。”李枫心情很糟,每一次的发现,都让他更加坚信,这个世界,真的已经彻底沦丧了。

    ……

    通过手机上的时间,李枫才知道,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

    他看了看外面的日头,太阳的方位也差不多在三点多钟的位置。不知不觉,李枫已经从中午忙到了这个时候。

    李枫肚子里一阵叫唤。从早晨到现在,他只吃了一顿,其实早就饿了。但是因为一直在布置房间的安全措施,根本顾不上吃饭的事。这时一切都布置妥当,吃饭便成了首要问题。

    李枫记得,别墅的一层有一个很大的厨房,里面应该有些吃的。他走到卧室的房门附近,回头对林小蝶说:“你先在这里忙,我去找些吃的。”

    林小蝶马上追到了李枫身后,“主人,你,你带上我吧,我一个留在这里害怕。”

    “怕什么?真是怂货。”李枫哼了一声,顿了一下又道:“好吧,咱们一起到厨房看看,弄点儿吃的。”

    两人从二楼下来,来到了一楼的厨房。一进到厨房里面,李枫不由得呆了一下。他可以对天发誓,这辈子,他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厨房。这厨房的面积极大,光灶台就有七八个,就算是七八个厨师一起做饭,都不带碰到别人的。厨房的四边有两面是橱柜,剩下的两面都是一些厨房用的电器,光三开门的大冰箱就有两个,冰柜更是达到了三个之多。

    李枫如同一个闯进银行的劫匪一样,忙不迭地走进厨房里,将所有的冰箱,橱柜,冰柜打开,凡是能够储藏食物的地方,他一个都没有放过。

    他之所以如此心急,倒不是因为肚中的饥肠辘辘让他忍耐不住,而是他想看看,厨房里到底有多少食物,够他用多长时间。

    简单的看了一下后,李枫顿时有一种从天堂坠入到地狱一般的感觉。谁能想得到,这么大得比一般的家庭整个房屋面积还要大上许多的厨房,里面的食物,竟然少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两个大冰箱里面,只有一个冰箱里有一些面包果酱和三十几颗鸡蛋,另外还有一些熟食,另外一个冰箱里更是空空如也,连根毛也没有。三个大冰柜也是摆设,跟新买来的一样,倒是橱柜里有一些大米白面,还有一些油盐酱醋糖等调料。大米和白面加到一起一共是三袋,两袋大米,一袋白面,一共是两百斤。

    李枫之所以费劲这么大的周折,不就是想这个别墅里,一定存有大量的粮食,可供他一段时间以内,不用为粮食担忧吗?然后,他可以分出神来,去做别的事。

    可是,这两百斤的粮食,够他吃上多长时间?他对付对付,不吃饱的情况下,一天怎么也要一斤半的粮食,林小蝶是个女人,食量小点儿,怎么也得一斤吧?一天下来,两个人就是二斤半的粮食,这两百斤粮食,连一白天都吃不上。也就是说,三个月之后,他还得去寻找粮食。

    李枫气得,朝着大冰柜踹了几脚,踹得大冰柜咚咚直响。忽然,他停止了动作,转头望向林小蝶。林小蝶注意到,李枫的眼睛里,陡然爆发出一阵凶光,同时她看到李枫的拳头紧紧地捏住。

    可一瞬间过后,李枫眼中的凶光消失,拳头也放开,转过头去,不再看林小蝶一眼。

    林小蝶看见李枫眼睛里的凶光时,心里很是紧张,她还以为李枫见到这么少的粮食,心里有怒气,要对她发泄。她根本没有想到,在刚才那片刻之间,她已经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

    原来,李枫刚才一瞬间,忽然想到,如果这些粮食只是自己一个人吃,那么就能维持四个月的时间。也是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想把林小蝶宰了算了。但是随后,李枫又想到,如果杀了林小蝶,这诺大的别墅里面,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还不得疯啊。有了林小蝶,至少感觉有压力的时候,可以在林小蝶身上发泄一下。

    再说了,这粮食不是还够两个人吃上三个月的吗?只要自己抓紧时间,尽快掌握种子的用法,到时候再去丧尸手里夺取过来就是了,没必要非杀了林小蝶不可。

    李枫转念又想,这别墅里,粮食虽然少点儿,是个让人很不满意的地方,可至少这别墅够大,能够给自己提供充足的空间。这点,也算是一份收获。只是,这别墅的安全性上太差了,今后要想办法提高一下安全措施。

    这时候,林小蝶说了一句话,“这里怎么就这么点儿粮食?看这别墅的规模,应该不至于,是不是另外还有存储粮食的地方啊?”

    真是一语提醒了梦中人,李枫吃了一惊,“对啊,我怎么就没想到?看来真是气糊涂了。这么大一个别墅,里面这么多人,怎地也不可能就这么点儿粮食,一定还有存储粮食的地方。”

第三十五章 梦境

    不过,李枫并没有立刻就去找存储粮食位置的想法,反正李枫已经打定主意,明天对别墅进行一番详细的探索,到时候再找也不耽误事。

    李枫将冰箱里,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摆在了餐桌上,然后招呼林小蝶一声,二人开始吃了起来。末世里,也顾不得什么吃饭应不应时的问题了,总之饿了就吃。

    李枫甩开腮帮子,左手抓了几片面包,右手撕下一只鸡腿就吃上了,吃相十分的不堪。

    而林小蝶的吃相,看起来就文明多了,先在面包上,细细地抹了一层果酱,然后撕下一块熟食,放在盘子里。

    林小蝶正要吃的时候,她抹果酱的面包,被李枫看见了。“是不是抹了果酱的面包好吃一点儿?”李枫问道,然后也不待林小蝶回答,抓过林小蝶刚刚抹了果酱的面包,几口塞进嘴里。“不错,不错,确实好吃一些。”

    林小蝶只得无奈地笑了一下,又重新拿来两片面包,抹上果酱。反正面包还有许多,并不用担心一次全吃完了。忽然,林小蝶意识到,自己居然笑了。这可是她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笑。对于自己的发笑,林小蝶有些奇怪,这种环境下,自己怎么还有心思笑?难道是看见了充足的面包和熟食?那也不算什么啊,还不至于高兴得发笑吧。

    半个小时之后,李枫站了起来,打了两个饱嗝,他吃饱了。何止是吃饱,简直是撑得要死。李枫都很感诧异,在这个粮食极度缺乏的末世,自己居然能吃撑到,简直不可想象。

    ……

    吃饱之后,李枫回到楼上房间。至于清理剩下那些食物的工作,当然是交给林小蝶来干。

    他看了看鞭挞者一号、二号和三号,然后一头倒在了chuang上。席梦思的chuang垫真是软啊,整个身子别提多舒坦了。

    李枫正在惬意地享受着大chuang带给他的舒适,林小蝶走进了房间。她犹豫了一下,坐在了李枫另一侧的chuang沿上。

    李枫微微张开眼睛,似笑非笑地说道:“怎么?你要上chuang吗?”

    林小蝶脸一下子红了,她忽然想到,李枫如果提出那种要求,自己是该忍受好,还是拒绝好?她的本意是不想的,可是,身为李枫的奴隶,她有拒绝的权利吗?她不但不能拒绝,还要竭尽所能地满足李枫,甚至不惜一切地主动争取,只有如此,才能长久地留在李枫身边。

    正在她左右为难之际,就感觉腰臀位置,被李枫踹了一脚,同时,李枫的声音响起,“滚一边儿睡去,别想挨我chuang的边儿。”

    暮色悄然临近,已经是就寝的时候了。

    李枫正要睡去,忽然想起一件事。他滕地一下,从chuang上下来,直奔一楼而去。林小蝶见他一副急急忙忙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忙跟了出去。

    李枫忽然想了起来,别墅的门,因为仙人球儿爆破的原因,还开着呢。这都要睡觉了,怎地也要把门关上。

    李枫尝试关门,发现左侧那扇门的上面的门轴已经断裂,因此,左侧的门晃得很严重。不过,这不影响李枫将门关严。

    李枫关上门,把里面的几道锁全部锁上,心里琢磨:这又多了一项工作,这扇坏门,一定要尽快修好才行。

    回到房间后,李枫安然地躺在chuang上,不到片刻就睡了过去。

    自从末世来临,李枫还从来没有躺在chuang上睡过,因此,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

    也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李枫忽然听到一阵好似闷雷一般的轰鸣声。他立刻惊醒,这哪里是轰鸣声,而是无数的丧尸,一起发出的低吼声。紧接着,他就听见门窗一阵破碎的声音,几千几万个丧尸,一起涌进了别墅里,不到片刻,便涌进了他的房间。

    李枫望着那些近在咫尺的丧尸,想要逃跑,浑身却没有一丝力气。面对这么多的丧尸,三个鞭挞者,甚至连阻止一下的能力都没有,瞬间便被丧尸淹没。接着,李枫被丧尸紧紧地围在中间。丧尸的臭味儿,从口里喷出,喷在李枫的脸上,李枫面如白纸。终于,周围的丧尸,一起向李枫咬落……

    李枫惨叫了一声,猛然间从chuang上坐起。他心中狂跳,张大眼睛去看,房间里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但李枫能够感觉到,房间里并没有丧尸。

    “原来,只是个梦……”虽说只是个梦,但这种梦境,很可能将来成为现实。

    李枫不由得反省自己,今日夺取了别墅之后,自己有些放松,并起了安逸之心,连睡觉都敢睡实了。这是万万不行的,贪图安逸的后果,必定是丧生在丧尸之口。

    李枫坐了片刻,重新倒回chuang上,但是,他再也睡不着了。他眼望着黑暗,等待着黎明,心中却在筹划着今后应该如何去做。

    ……

    第二天,李枫早早起来,对别墅的所有区域,进行了一番详细的探索。

    探索之后,李枫发现,别墅可不止地面上的三层。原来,别墅还有一个很大的地下室。地下室的面积,几乎与别墅一层的面积相当,也分割成一个个的房间。

    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场地,足有篮球场的面积大小,里面摆满了各种机器。

    李枫走到一个有半辆卡车大小的机器前面,这台机器模样很是怪异,李枫并不认识。在机器的旁边,有一个标牌,上面写着机器的名称:燃油发电机。

    “我靠,居然是台发电机,难怪这台机器上,还连着电线。”李枫欣喜不已,他伸出手,轻轻抚摸机器那金属的外壳。过了片刻,李枫叹了口气,把手放开。东西是好东西,只可惜他用不上,先不说会不会用,这机器运行起来,噪音一定不小,还不把周围的丧尸全都吸引来啊。

    这个场地周围,还分布着一些面积小一点儿的房间。李枫一间间地打开,发现房间里面,都是些生活物资和建筑材料等,他最想找到的粮食,却一粒也没有。

第三十六章 地下室

    失望的情绪,在李枫的心里酝酿。转眼之间,便只剩下最后一间房间没有搜索了,李枫心里有些忐忑,也不知最后一间房里,有没有急需的粮食。

    最后一个房间,外面是一扇铁制防盗门。其实,地下室每个房间,都是这种防盗门,李枫对付这种防盗门,有特殊的办法,那就是暴力强拆。他的手里,攥着一根二寸铁棒,用力在防盗门锁的位置敲几下,门锁便出现了松动。再捣几下后,门锁从门上掉了下来。

    李枫刚要伸手拉门,没想到门猛地向外开启,也就在门开启的一瞬间,一件黑乎乎的东西,向李枫当头砸了过来。

    由于事发突然,李枫并没有一点儿心理准备,下意识地往后面一跳,躲避掉砸向自己的东西。同时,李枫心里一沉,“这间房间里有丧尸……”

    “咚……”地一声响,那件东西没有砸到李枫,贴着李枫的前胸砸到了水泥地上,发出了一声震耳的响动。

    李枫向那件东西看去,见那东西是一根将近两米长的铁棒,顺着铁棒,能够看见铁棒攥在一双手里。那双手骨节粗大,老茧横生。“这就是丧尸的手?为什么没有爪子?”李枫看过丧尸的手,丧尸的手最大的特点就是指甲特别长,并且如刀锋一般锋利。这双手却不具有这种特征。

    李枫连忙向丧尸的脸看去,这一看才发现,拥有这双手的,根本不是丧尸,而是一个人。这人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根本不是丧尸那全黑的,透出死亡光芒的眼睛。

    李枫发现,面前的人个头不高,一米六五左右,身上的衣服污秽不堪,脸孔上也全是黑泥。那人的脸型很瘦,胡子很长,乱糟糟地黏在一起,看来至少有半个多月没有剃过。虽说李枫看不出这个男人的具体长相,但由他表现出的几个外貌特征,李枫判断出,这个男人的年纪,应该在四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

    李枫在打量那个男人的时候,那个男人也在打量李枫,一双眼睛在李枫脸上瞄来瞄去,手里的铁棍死死地攥着,浑身戒备。

    对于人类,李枫没有半点儿害怕的意思。他缓缓地从腰里拔出手枪,也不必用枪口瞄准那人,只是在手里摆弄几下,冷冷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藏在我的别墅里?”

    那男人也不回答,反问道:“你不是刘大飞的手下?”

    李枫皱了皱眉头,“别跟我扯些没用的?什么刘大飞刘小飞的,我根本不认识。现在回答我,为什么要藏在我的别墅里。”

    “太好了……”那男人忽然喜形于色,转身朝黑洞洞的房间喊道:“老婆,莎莎,你们都出来吧,外面的不是食人者,也不是刘大飞,你们都出来。”

    李枫这才知道,原来房间里面还有人。在李枫的注目下,两个人互相挽着胳膊,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一个女人年纪比较大,穿着朴素,应该就是男人的老婆。另一个年纪比较小,身形挺拔,穿的衣服比较时尚。可是,再时尚的衣服,脏得连原来的颜色也看不出来,穿在身上,也跟乞丐服差不多。

    李枫紧皱着鼻子,这三个人,身上都带着一种刺鼻的臭味儿,实在有些让人受不了。

    李枫打量了三人几眼,冷笑了一声,抬步向屋里走去。屋里十分黑暗,什么也看不清,没有办法,李枫只得取出手机,利用手机的手电筒功能照亮。黑屋里的一切,在一片光亮中暴露无疑,李枫惊讶地发现,自己怎么来到了猪窝了。

    房间的面积,有三十几平,最里面的地上,用破衣服铺成三个chuang铺。在房间的一角堆满了各种垃圾,散发出一股刺鼻的气味儿。另外,屋里还有几个大桶,有一个大桶装了半桶水,另外的一个大桶盖着盖子,李枫忍不住好奇,打开一看,差点儿没把他恶心死,那只桶里面都是些便溺物。

    房间里还有一些锅碗瓢盆等吃饭的用具,无一例外,都脏得不成样子,好像几百年没刷过一样。在地上的一角,李枫发现了一个酒精炉,上面放着一口锅,明显,这是三个人做饭的地方。

    总之,李枫看得出来,三个人所有的日常活动,全都在房间里进行。做饭时的水蒸气排不出去,房间里面潮气很重,加上垃圾味儿,屎尿味儿,各种发霉的味儿,简直连猪窝都不如,李枫真不知道,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环境里生存。

    令李枫感到非常欣喜的是,他在这个房间里面,找到了一些粮食。一共有三袋一百斤装的大米,两袋五十斤装的白面,东西虽然不多,但也总算是让他没有白闻了这么长时间的臭味儿。

    ……

    从地下室出来,李枫大喇喇地坐在一楼的一个沙发上。一楼客厅,还是原来乱糟糟的模样,只不过清理出来一个沙发而已。

    李枫手里摆弄着手枪,向站在他面前的三个人问道:“你们是谁啊?”

    那个男人望了望李枫的手枪,咽了口唾沫,回答道:“我叫吴志,那是我老婆,叫刘淑琴,那个孩子,是我们主人家的孩子,叫程莎莎。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我呀,我叫李枫……”

    “原来是枫哥,枫哥好。”吴志连忙说道。

    李枫抬了抬手,“别枫哥枫哥的乱叫,我跟你很熟吗?”李枫顿了顿,又说:“是这样,大家都是幸存者,在这个末世里,幸存下来也很不容易……”

    “枫哥说得对……”

    李枫忽地把枪举起来,瞄准了吴志的眉心,“老家伙,你是不是活腻歪了?你再敢乱说话,我一枪崩了你。”

    吴志连忙摇手,“不敢了,不敢了,枫哥别这样。”

    李枫把枪放下,又说道:“我刚才说到哪儿了?我最烦别人乱插话,说到哪儿都想不起来了。”

    “你说,大家都是幸存者,都不容易。”这时,一直一声不吭的那个叫程莎莎的女孩儿说话了。说话的声音很娇嫩,却透出一股冷冷的味道。

第三十七章 野丫头

    李枫瞄了她一眼,“对,大家都不容易,所以,我也不难为你们。这栋别墅,是我在十几个丧尸和一条大狗手里头抢过来的,是我的别墅,我也不留你们了,你们爱上哪儿去上哪儿去,别留在我这里就行。”

    吴志万万没想到,李枫一上来就赶他们走。他慌忙说道:“不行啊,枫哥,现在到处都是那玩意儿,我们三个能去哪儿?你让我们怎么活下去?”

    “我管你们去哪儿?总之离开我这里就行。再说了,你们死活,跟我有关系吗?我这里粮食少,地方小,搁不下你们三个。”李枫淡淡地说道。

    “枫哥,你不能啊,你这是……这是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呀。枫哥,我求求您了,别赶我们走,你让我们干什么都行。”吴志恳求道。

    “就你们这副德行,你们能干什么?只是三个废物而已,我凭什么浪费我的粮食,来养活你们三个废物?”说到这里,李枫站了起来,端起手枪,恶狠狠地道:“走,现在就给我走,别把我惹毛了。”

    吴志猛地跪下,给李枫磕头。“枫哥,我求求你了,留下我们,我吴志给你当牛做马都行。我家小姐莎莎,她出去了没法活……”

    “吴伯,你给这个坏人跪下干什么?你给我起来。”程莎莎走到吴志身旁,一把将吴志拉了起来,然后,她冷笑着看着李枫,“你真不要脸,我家的别墅,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别墅了?要走也是你走,你凭什么赶我们走?”

    “你家的别墅?”李枫知道了,这程莎莎应该就是别墅主人的女儿。听她的口气,明显就是大小姐做惯了的样子,一副盛气凌人,李枫对这个最是讨厌。他冷冷地扫了程莎莎一眼,“我再告诉你一遍,这个别墅,有可能以前是你家的,但是,现在是我李枫的。我李枫有权利让你们留下还是走。好了,废话我不想多说,你们都给我滚。”

    “谁给你的权利?你凭什么,就凭你不要脸吗?”程莎莎冷声说。

    李枫气往上撞,抬起手掌,重重地给了程莎莎一耳光。同时,他举起枪,“你再废话,老子一枪毙了你。”

    程莎莎捂着脸,冷冷地看着李枫,冷哼了一声,咬牙切齿地说道:“你讲道理讲不过我,就想用武力吗?有能耐你就杀了我,我不会怕的。但是,就算你杀了我,你也是个卑鄙无耻的坏蛋。”

    “莎莎,你真不要命了?我求求你了,你别说了。”吴志一把捂住程莎莎的嘴,转头对李枫求道:“枫哥,莎莎还是个孩子,还不懂事,您别和她计较。”

    李枫摆了摆手,“行了,我不会和这个满嘴喷粪,一点儿家教没有的小丫头片子一般见识的,你们赶快走。对了,你们可以拿走一袋粮食,大米或者白面你们自己挑。”

    “你才满嘴喷……”程莎莎的嘴,一下子又被吴志捂住,吴志毫不怀疑,把李枫惹急眼了,李枫真的会扣动扳机。

    李枫这一说到粮食,吴志的头脑里,不知怎么就灵机一动,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不由得兴奋起来,急忙说:“枫哥,你赶我们走,不就是因为粮食吗?我知道有个地方存有大量的粮食,我说出来,是不是我们三个就可以留下了?”

    “大量的粮食?”李枫急忙问道:“快说,在哪里?”

    ……

    原来,距离别墅不到一公里远的地方,有一个地下仓库。那个地下仓库,正是供应别墅粮食的仓库,里面不但存有大量的粮食,还有其他许多种副食。

    只是那个地下仓库,距离小镇比较近了,常常有丧尸在那里徘徊。不过,李枫想了一下,觉得就算是有丧尸,也不可能太多,他有很大的机会,可以将那个仓库搞到手。

    李枫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好,老吴,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如果等我夺过来仓库,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你说的粮食。后果,你是知道的。”

    吴志连忙说:“知道,知道,我怎么敢撒谎欺骗枫哥。”

    于是,李枫就这样,把三个人留了下来。不过,李枫看着那小丫头就不顺眼,对他没有一点儿尊敬不说,连笑也不笑一下,李枫真恨不得把她赶出去算了,她不走就把她扔出去。可是,看在那些粮食的份上,李枫也只得暂时忍耐下来。他心里很不爽,为了点儿粮食,我李枫就要受那小丫头的气?

    李枫咬了咬牙,瞪了一眼程莎莎,心里暗想:小丫头片子,别把爷惹急眼了,惹恼了我,我可什么都干得出来。

    偏巧这时,程莎莎一眼看见了楼梯上的那条大狗。“黑爵……”她蹬蹬几步,跑到大狗身边蹲下,“黑爵?黑爵?”忽然,她转过头,怒视李枫,“是不是你,杀了我的黑爵?”

    李枫点了点头,“是我弄死的,怎么了?”

    “你个坏人,黑爵那么乖,你为什么要杀他,你不是人,你是个恶魔,恶魔……”

    李枫腾地一下火了,走上前几步,拉起程莎莎的胳膊就往楼上拽。“你干什么,你放开我,你拽疼我了。”

    李枫并不管她大呼小叫,把程莎莎拽到二楼最后一个房间。吴志在李枫身后喊道:“枫哥,枫哥,莎莎还小,你可不能啊……”

    李枫回头怒喝了一声,“小怎么了?小就可以不说人话?今天,我非得教训她一下不可。”

    李枫来到房门前,嗵地一脚把房门踹开,拎着程莎莎,把她扔进了房间。“你自己看看,这就是你那乖乖的黑爵干的好事。”说着,李枫反身把房门关上,将程莎莎关在了里面。

    程莎莎在里面拼命地拽门,李枫拉着门把手,不让她出来。过了一会儿,大概是程莎莎没了力气,终于停下了拽门的动作。

    吴志在一旁急的直冒汗,“枫哥,里面是什么?莎莎还小,别把她吓坏了。”

    “你少在我跟前放屁,我做事还用你管?”李枫忍耐不了吴志的絮叨,大声骂道。吴志不敢再多说,搓着手站在一旁,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

第三十八章 设施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李枫觉得差不多了,这才打开房门。房门才一打开,就见程莎莎捂着嘴,从里面冲了出来,扶着墙稀里哗啦的一阵吐。吴志心下疑惑,隔着门缝,向房间里看了一眼。这一眼看下去,吴志也跟着程莎莎一起,扶着墙一阵狂吐。吴志信佛,他匆匆之下看到的一切,使他坚信,那一切就是修罗场里面的景象。

    对于二人的反应,李枫甚为满意。他淡淡地说道:“小丫头,这房间里面的一切,都是你那个乖乖黑爵干的。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好,很壮观?我宰了那畜生不过分吧。”

    程莎莎弯腰扶墙,侧着脸孔,狠狠地白了李枫一眼。

    ……

    中午饭是吴志的老婆刘淑琴做的,刘淑琴用酒精炉,煮了一锅白米饭。另外,还把熟食切上了一些。

    自从末世以来,李枫还从未吃过白米饭。虽然那白米饭干巴巴的,略微有些夹生,但李枫仍旧吃得香甜无比。他根本没想到,一碗普通的白米饭,居然如此美味。

    吴志等三人,这时候已经洗去了身上的污垢,李枫这才看见三人的真容。吴志满脸精瘦,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他老婆脸上虽然已经有了皱纹,但皮肤很白,眉清目秀,年轻时也是个漂亮姑娘。至于那程莎莎,李枫发现,那程莎莎简直跟一个陶瓷娃娃一样,脸上的皮肤又细又白,长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漂亮极了。

    只是,这程莎莎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段还未完全长开,胸前平的跟飞机场一样。如果等上个三年五年,程莎莎发育成熟了,简直是个人间极品。

    不过,李枫看了两眼,也就没了兴趣,端起饭碗继续吃饭。程莎莎紧绷着脸,鼻子里哼了一声,“色.鬼。”

    吃过饭后,李枫打着饱嗝坐在沙发上,招呼吴志,“老吴,你过来,我有些事问你。”

    吴志蹲在李枫面前,抽着烟说道:“枫哥,你问吧。”

    “老吴,你对这别墅应该很熟悉吧?”

    “那是当然了。我和我老婆,已经在别墅里干了十多年了,所有东西,都要经过我的手,我怎么能不熟悉呢?”

    李枫点了点头,看来,这吴志是类似于管家的角色,那就好办了。“老吴,我问你,这别墅里面,有没有蔬菜种子?”

    “蔬菜种子?枫哥,你是要种菜吗?可现在是秋天啊。”

    “你少废话,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就完了。”

    “是这样,枫哥,蔬菜种子有不少,什么蔬菜的都有。别墅后面有一块菜地,我们家主人不喜欢吃市场买的菜,说那菜有化肥,于是让我们自己种,一点儿农药和化肥也不上。都说那种菜吃起来健康,我看也是。现在这社会,各种稀奇古怪的病多了去了,都是吃那种上农药化肥的菜吃出来……”

    李枫摆了摆手,他发现这吴志怎么这么啰嗦。“行了,行了。现在是什么社会,你又知道了?你去把种子给我找来,记住,我需要所有的种子。”

    “好嘞。”吴志说完,站起身来就要去。李枫连忙把他拉住,“你他码的倒是挺勤快的,我还没说完呢,你走什么。”

    “老吴,别墅里有水源吗?”

    “有,这别墅有两眼机井,都打下去两百多米深。我们家主人说了,水要是太浅了,有污染,因此不惜花大价钱,打了两眼深井。”

    李枫都快气蒙了,“你说这些有个屁用。那么深的井水,怎么用?”

    吴志眨了眨眼睛,似乎很不理解李枫的问话。“枫哥,当然是抽上来用啊。”

    “用什么抽?”“高压水泵。”“草,你拿我寻开心呢还是怎么着?现在哪里有电,怎么能使水泵工作?说了等于没说。”

    “不,不……”吴志摆了摆手,“枫哥,地下室有一台发电机,是烧柴油的。那台发电机功率很大,可以供得上整栋别墅的用电,更别说带两个水泵了。”

    那台发电机,李枫早就注意到了,所以吴志一说,李枫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李枫沉思了片刻,无疑,那台发电机,可以为李枫提供很大的方便,而且,他的计划没有水是不行的,看来那台发电机非要用上不可了。只是,李枫对于那台发电机的使用,多少有些顾忌。他问道:“那发电机你会用吗?”

    “会,不但会,有些小毛病,我也能修理一下。那回有一次,就是出现了问题,谁也弄不明白……”

    “行了,别啰嗦。我再问你,那台发电机发动起来,噪音大吗?”这个,才是李枫最关心的问题。如果噪音太大,一开启把附近的丧尸都吸引过来,那就叫自寻死路。

    “枫哥,放心吧。那台发电机是进口的,质量非常好,噪音也不能说没有,但出了地下室,根本就听不见。”

    “太好了。”李枫一拍大腿,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这样,下午的工作这样安排,让那几个女人收拾房间,你给我去找蔬菜的种子。至于开启发电机的事,等我命令。”

    ……

    李枫发现,吴志的办事效率很高,在他发布了命令二十几分钟以后,吴志怀里抱着一堆纸包来见他。

    “这个是白菜种子,这个是菠菜种子,这个是生菜种子,这个是……”吴志每说一个,就把一个包放在李枫面前。

    李枫摆了摆手,“行了,你都放这里。对了,你再去给我弄些土来,担到三楼的健身房里。”

    吴志对于李枫的命令很感困惑,但他有一个好处,并不多问什么,反正李枫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李枫之所以又是蔬菜种子又是土的,原来他是早有计划。这个计划,在他夺取别墅之初就已经酝酿好了,可以说,他夺取别墅,这是最主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种菜。

    不错,就是种菜。经过了许多次对于变异植物的尝试之后,李枫多少有了些经验。他发现,每一种植物变异之后,对丧尸都有一定的杀伤力。但是,变异植物并不是拥有着无穷的杀伤力,一旦丧尸多了起来,变异植物的如果少的话,也会无能为力,只有被丧尸啃掉的命运。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当然是用大量的变异植物来弥补这种缺陷。

第三十九章 尊严

    如果变异植物比丧尸还多,这点也就不成为问题了。

    这就需要大量的植物。当然,旷野里的植物也很多,但那些植物太杂,而且马上就要进入冬季,那些植物只有枯死的份。李枫想了,倒不如自己种一些植物,这样,变异植物的母体才可说是无穷无尽的,不用担心没有植物可用的问题。

    这些需求,种植的蔬菜,完全可以满足。蔬菜也算是植物中的一种,李枫完全可以多种植一些品种,然后每个品种都实验一下,看看那些品种最为合适,以后就用这些品种。

    李枫深信,这么多种类的蔬菜,总有一种是适合他的。

    关于变异植物的攻击手段,李枫倾向于选择远程攻击类型的植物。如果在丧尸没有靠近变异植物的时候,就被变异植物消灭,那才是最好的情况。李枫有种幻想,一大片丧尸,扑向一大片变异植物,每棵植物都利用远程攻击手段,将扑来的丧尸消灭。丧尸一片片地倒下,没有一个能够冲到植物前方一百米范围内,这才是完美之战。

    另外,李枫心里面,还有一个更加长远的计划,那就是找到一个地理位置绝佳的地方,靠着植物防守住要隘,不管来多少丧尸,就算全世界所有的六十几亿丧尸一起过来,也不能越雷池一步。这种地方,才是他今后安身立命,安安稳稳度过一辈子的地方。

    当然了,这个别墅绝对不符合这种要求,这个别墅,注定了只能是李枫暂时休养生息的地方,是他寻找到那理想所在的一块跳板而已。

    李枫想了许多,他又想到了那只变异大狗的问题。很明显,那只变异大狗,一定也是感染了丧尸的病毒,大概是被丧尸咬过。可是它变异以后,实在是太恐怖了,原来一个不丁点儿的玩具小狗,长成那么大个,而且其攻击力和耐击打能力,都要比丧尸出色许多。可以这么说,一只这样的变异大狗,比得上一百个丧尸。

    李枫可不相信,这世上就那么一只变异大狗,肯定是多了去了。而且问题也不能只集中在大狗身上,别的种类的动物,很可能也会发生这种变异。一只小狗,被感染后能变得那么凶残,要是一只牛,一匹马,或者一匹狼什么的,李枫都不敢想下去了。

    这么一想,李枫对变异植物的信心都快没有了。最后,他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件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想得太多,无疑给自己徒增烦恼。有一句话说得好,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李枫给改了一下,换个说法叫做:只要不死,就得活着。

    李枫不由得感慨:这活着可真他吗的难啊!

    李枫在三楼忙活着种植的事,一楼大厅,刘淑琴、林小蝶、程莎莎正在清理一楼的客厅。

    说是三个人一起干,可程莎莎根本连手都不动一下,只是在楼梯上坐着,看林小蝶和刘淑琴忙活。

    刘淑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望了程莎莎一眼,小声说:“莎莎,干点儿吧,要是被枫哥看见了,又该骂你了。”

    程莎莎噘着嘴说道:“我才不干呢。对了,你们也别干,凭什么给那个坏蛋干活。”

    刘淑琴张嘴刚要说话,看了看身旁埋头苦干的林小蝶,欲言又止,叹了口气说道:“莎莎,你知道吗?在这栋别墅里,有十几个丧尸,现在,一个都没有了。”刘淑琴的用意,是在提醒程莎莎,李枫能够消灭十几个丧尸,还怕她一个小女孩儿吗?

    “那有怎样?就是他再厉害,也不能强迫别人。”程莎莎嘴硬道。

    林小蝶这时站了起来,淡淡说道:“莎莎,你不觉得能够活着,是一种幸运吗?那个男人,给我们提供了生存下去的条件,这就足够了。”

    程莎莎眨了眨眼睛,小声说:“对了,小蝶姐姐,你是那个坏蛋的奴隶?你是怎么成为他的奴隶的,是不是他强迫你了?你这么漂亮,那个色.鬼一定是看上你了。”

    林小蝶摇了摇头,“没有强迫,是我自愿的。还是那句话,我想活下去,不想像那些丧尸一样,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小蝶姐姐,这句话我就不同意了。是,活着是很重要,但是,一个人不能为了活着而放弃尊严。如果让我放弃尊严,去卑躬屈膝地对着那个坏蛋,我宁可死了。”

    林小蝶抬起头,望着头顶的天花板,喃喃地道:“尊严?尊严真的那么重要吗?”然后,她对着程莎莎微微一笑,“莎莎,你还是太年轻了。听刘阿姨的话,你快干活吧,别惹主人生气。”

    程莎莎冷笑了一声,“你们都放弃了自己的权利,放弃了自己的尊严,我可不是那种人,你们也别劝我成为你们那种人。我有我的权利,我有我的尊严,我绝不能像你们一样,忍受着屈辱活下去。”

    林小蝶和刘淑琴对视了一眼,无奈地摇头叹了口气。

    程莎莎感觉很好,自己的一番唇枪舌剑,说得林小蝶和刘淑琴哑口无言,她很满足。其实,她觉得自己能够胜利很正常,因为自己,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人,学校老师和父母说得是对的,一个人只有道德才是永存的。

    ……

    李枫在三楼,把吴志担来的土都抹平,一个下午下来,李枫量了量土层的厚度,已经有十五厘米,应该是足够了。

    接着,他在土层上挖出一个个小坑,把蔬菜种子种入土里。

    吴志在旁边看的直摇头,“枫哥,一看你就没干过农活,这样是不行的。这样的话,水浇多了,菜的根会烂掉,菜也就死了。”

    李枫真没干过这些玩意,“你行?你来。”他巴不得吴志去干。

    吴志也不多说,上去就在土层上忙活了起来。李枫发现,吴志没有先着急种下蔬菜种子,而是在土层上趟出一道道沟,等这项工作完毕了,才在垄上挖坑种下种子。

第四十章 种菜

    李枫挥手叫停,“等会儿,老吴,你种的时候,把每种种子都种一点儿。这样吧,按照你弄出来的垄,每一道垄上种一种蔬菜。”

    快到天黑的时候,吴志将健身房内所有的地,按照李枫的要求种完种完。李枫觉得很满意,拍了拍吴志的肩头,“老吴,不错,种得相当规整。”吴志说道:“是枫哥教导的好。”

    李枫知道,想要种子发芽破土而出,除了保持温度,还要给泥土浇水。李枫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对吴志说道:“老吴,你明天把发电机开起来,给这块土地好好浇浇水。”

    吴志连忙答应。

    两个人在三楼从中午一直忙活到了天要黑,李枫觉得一阵气闷,便沿着楼梯走到楼下,想要到外面去透透气。李枫在经过一楼客厅的时候,见到客厅的面貌已经大为改观,大多数东西均都扶正,只是剩下一大堆杂物还没有清理。

    这时,李枫一眼,看见了在一旁坐着的程莎莎。

    李枫皱了皱眉头,冷声说道:“你坐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不干活?”

    程莎莎以一种比李枫还要冰冷的目光,回视李枫。“我凭什么干?我并不是你的奴隶,我有拒绝的权利。”

    “权利?”李枫一听这个字眼,登时就火了。其实,李枫早看这个程莎莎不顺眼了,一点儿事也不懂,整个一个欠教育的孩子。李枫冷冷地一笑,忽然走到了程莎莎面前。

    “你……你干什么?”程莎莎见李枫的来意不善,略显惊慌。

    李枫也不说话,抓住程莎莎细弱的胳膊一拧,程莎莎身形不由自主地一转,以后背对着李枫。李枫举起一只巴掌,啪地一巴掌,重重地抽在了程莎莎的屁股上。

    这一巴掌拍下去,所有人都是一惊。

    李枫也稍微愣了一下,这程莎莎胸部发育的不咋样,屁股倒是不少肉,拍一下颤巍巍地,肉感十足。“欠教育的小丫头,三天不打你就上房揭瓦了要。今天,我就教育教育你这个小丫头片子。”

    李枫把受到程莎莎的所有的气,全都发泄了出来,巴掌如同下雨一样,噼噼啪啪地在程莎莎的屁股上落下。

    刘淑琴拉了一下吴志,小声说:“老吴,你快去劝劝,再这样下去非得打坏了。”

    吴志对李枫很犯怵,他哪里敢去劝。他小声对老婆说:“没事儿,屁股肉多,打几下打不坏。”

    李枫也不记得,自己一共抡了多少巴掌,反正一顿巴掌下去,算是过足了瘾,心中的气也消了不少。

    令李枫感觉非常奇怪的是,正常的孩子,挨了这么一顿打,早就爹妈地乱号了。可是这个程莎莎,自始至终一声不吭,连疼也不喊一声。

    李枫把程莎莎的身子扳过来,看她流没流泪,就见程莎莎一副冷冷的模样,目光直视着他,没有一点儿畏惧的模样。

    “你怎么不哭?”李枫终于耐不住好奇,开口问道。

    “使用暴力,是没有办法的无能者的表现。对于无能者,我为什么要哭。”

    李枫冷笑一声,不再跟这个小丫头斗嘴,转身走出别墅大门。一边走李枫心里一边想:无能者?可笑,到底是小孩子的想法,看看到底是谁被打屁股了,自己光在那嘴皮子硬有个屁用。

    ……

    走出别墅,李枫在别墅前的的台阶上站定。四周的暮色沉沉,微凉的空气吸进肺里,李枫不觉神清气爽,刚才胸中的闷气一扫而空。

    李枫向四周打量,小镇就在将近两公里的地方,在这个位置,李枫甚至可以看见丧尸缓缓移动的身影,就如同一个个走进暮年的老人。但是,老天知道,丧尸一旦发现人类目标,行动起来比一般的年轻人还要迅捷。

    这栋别墅,其实就在危险的旁边,根本不能阻止丧尸的到来。可是,这已经是李枫能够找到的,最理想的地方了,生活在这崩坏了的世界里,又有什么办法?

    李枫在外面驻足了良久,正要回屋。忽然视线一扫,一眼看见了围墙外面,那矗立着的植物。

    那棵植物,就是那棵绿色的,浑身长着白毛的变异植物。李枫记得,当时给那棵植物用了好几种金属元素,可那植物一种也不吸收。这还在其次,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丧尸居然并不咬那棵植物,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想到直到现在,还不知道那棵植物的奥秘,李枫心里就不大舒服。他有个毛病,什么事情都喜欢弄个究竟出来,这神秘的植物,藏了一身未曾解开的秘密,李枫非得弄出个结果不可。

    想到这里,李枫朝屋里叫了一声,“老吴,你带上铁锹,跟我来。”

    “唉,好嘞……”吴志答应道。吴志和他老婆刘淑琴,这时正在安慰程莎莎,“莎莎,你听话,今后别再和枫哥做对了。”“是啊,莎莎,你听你吴伯的话。”

    程莎莎不言不动,好像雕像一般,连脸上的表情都未曾变化过。她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攥紧了一个金质的十字架,那是她妈妈在教堂求来送给她的。这时候,程莎莎觉得,妈妈的话一直在耳边回响:“莎莎,你要做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什么事情,都要学会独立思考,千万不能别人说什么你就跟着说什么,你要有自己的判断。”

    妈妈的话,一直激励着程莎莎,所以,挨了李枫一顿打后,程莎莎才没有哭,因为她的精神是强大的。

    她轻轻抚摸着十字架,暗暗祈祷:妈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随着别人妥协的。

    这时,李枫在门外叫吴志,吴志才回答一声,看了程莎莎一眼,叹了口气走了。

    李枫和吴志,来到别墅外面,那棵植物的旁边,李枫用手一指植物,说道:“老吴,你把它挖出来,给我移植到三楼那片地里去。”

    吴志看着那棵光秃秃一根杆,顶上长了个小脑袋瓜子的植物,不禁很是诧异。“枫哥,这个是,这个是什么植物,我在地里生活了一辈子,可从来没见过。如果给它倒竖起来,好像一头大蒜。”

第四十一章 吞金的植物

    “老吴,你就是废话多,以后要改。好了,开始干活吧。”

    “好嘞。”吴志“呸,呸”两声,朝手心吐了两口口水,双手用力地抓住铁锹的把,准备大干一场,去挖那棵植物。

    “小心点儿,别把根挖断了。”李枫提醒道。

    “好嘞。”吴志答应一声,抡起铁锹就干上了,不大一会儿,便把植物整个挖了出来。还别说,老吴的手法真不是盖的,加上那棵植物的根须并不是太复杂,当植物整个出土之后,连一根毛都没有断。

    挖出来之后,李枫给吴志拎着铁锹,吴志双手抱着那棵植物,回到别墅。那棵植物别看长得高,可就是一根长杆,倒不是很重,吴志抱着它一点儿问题没有。

    进入别墅内,李枫和吴志便直接往三楼上。李枫发现,三个女人还坐在客厅里,程莎莎那小丫头手里攥着个金质的十字架,一动不动,表情凝滞。李枫哼了一声,这小丫头,不是被自己打傻了吧?傻了活该,都是自己找的,傻孩子也比捣蛋的孩子强。

    上到三楼之后,李枫让吴志把植物种下,然后赶走了吴志,独自研究那棵植物。

    李枫又把所有的金属元素,挨个试了一遍。还是和当初时一样,那棵植物塞进去什么吐出来什么,简直油盐不进。

    李枫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大声喊道:“老吴,你过来。”

    “好嘞。”吴志听见了李枫的呼叫,屁颠屁颠地又赶了来,“枫哥,什么事?”

    “老吴,你对这个别墅熟悉,这个别墅里,有什么金银之类的东西没有,你给我找来一些。”

    吴志领命而去,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吴志抱着一堆东西过来,哗啦一声倒在李枫面前。李枫发现,那些东西里,有银杯、银碗、银筷子,还有金子的耳环、项链,还有一套金币,一块金镶玉,一看就是在末世前价值不菲的玩意。

    李枫拍了拍吴志的肩头,“老吴,干得不错。好了,你可以退下了。”

    吴志走出以后,李枫拿起一根银筷子,试着往植物的洞里塞。可那洞口一阵收缩之后,塞进去的筷子被吐了出来。

    “银子看来你不要,那就来点儿金子。”李枫又拿起一个金耳环,塞进洞里。

    令李枫欣喜不已的是,李枫发现,植物把金子给吞了。在金子吞下去的那一刻,李枫发现植物的全身金光一闪即逝,紧接着李枫看到,植物的根部贴着土的地方,有一截长茎由原来的绿色,变成了金huang色。同时,李枫还注意到,植物的毛色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是纯白的茸毛,这时候白色中有了一丝淡淡的金色,毛质也变得稍微硬了一些。

    李枫的心里,充满了一种成功的喜悦。“原来,你他.娘的需要的是金子,还不是被我给发现了。现在,给我展示一下,你杀灭丧尸,究竟是什么手段吧。”

    李枫这时候,已经学会了让植物主动攻击的方法。其实运用的,还是头脑里的那道电流,有了那道电流,似乎具有了与植物沟通的能力,想让植物攻击就攻击,想让植物收手就收手。

    李枫催动电流,在没有丧尸的情况下,给植物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谁知道,那植物在接收到电流的命令后,长茎轻轻摇动一下后,居然再无动静。

    “攻击,攻击,给我攻击……”李枫接连催动电流,那棵植物仍然毫无反应。

    李枫停止了催动的动作,他明白,这其中肯定有问题。他围着那棵植物,端详了许久,到了后来,他把视线集中到那一截变成金色的长茎上。忽然,李枫若有所悟,“是这么回事?”他转过身,在那堆金银里,挑出一个金项链,塞进了植物的洞里。

    植物又是一阵金光闪动,随即金光消失,李枫发现,植物长茎上的金色,向上长了一截。“真的被我猜对了……”李枫暗想,“可能是这棵植物要全部变成金色,才会具有攻击的作用。它怎么这么特殊?”

    李枫还就是不怕这种特殊的玩意。李枫接二连三地,向植物的洞里投入金子,随着金子的投入,那长茎上的金色也越升越高。

    到了后来,那金色已经升到了顶上那小球的一大半的位置了,只差最后一块金子,这棵植物,就会完全变成金色。可是,也恰在此时,李枫发现,金子没有了。

    ……

    李枫急了,这种关键的时刻,为什么金子偏偏没有了。他大声朝楼下喊:“老吴,老吴头儿,你快给我过来。快他吗点儿,磨磨蹭蹭干什么?”

    吴志听李枫喊得急,忙不迭地一溜小跑来到三楼,边喘着气边问:“枫哥,你找我?”

    “快去,再给我找些金子来。”

    吴志怔了怔,却站在原地,没有马上行动。李枫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还不快去?跟个煞笔一样杵在这里看戏呢?快去,快去……”

    吴志颤抖着双唇,嗫嚅道:“枫,枫哥,是这样……我刚才给你找来的黄金,已经是所有的黄金了。再,再也没有了。”

    “你说什么?”李枫向前走了几步,双目直逼吴志的双眼。吴志受不了这种威压,连忙把头低下,“枫哥,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废物,让你办这点儿事,你也办不成。无能,废物。”李枫乱骂道。现在,那棵植物,眼看着再用一块黄金,便可让它完全变成金黄色。那棵植物吞了那么多的金子,跟一般的植物很不一样,肯定具有非凡的手段,可是吴志竟然说没有金子了,这叫李枫怎么能不气?

    李枫越想越气,恨不得照着吴志那带着尴尬笑容的老脸上,狠狠踹上一脚。

    就在李枫快要抓狂的时候,他忽然安静了下来。李枫头脑里一道亮光闪过,“不对,这别墅里面还有黄金,我就在哪里看到过。是在哪里看到过?”李枫拼命地想。“我想起来了……”

第四十二章 奇异的植物

    李枫眼睛一亮,再也不管面前战战兢兢的吴志,身子一纵,冲出了房间,然后沿着走廊,奔向楼梯,又沿着楼梯向楼下飞奔。

    一楼的客厅中,三个女人安静地坐着。程莎莎还是保持着一贯的姿势,不言不动,跟没了魂儿一样。刘淑琴和林小蝶显得很拘谨,她们两个人,一直听着三楼的动静,听李枫大骂吴志,李枫的每一声叫嚷,都让这两个女人的小心肝一阵乱颤。

    让她们两个女人更感觉害怕的是,她们听见了李枫蹬蹬蹬飞奔下楼的声音。显然,骂吴志已经不能让李枫解气了,不知道李枫下楼之后,哪个女人会遭殃,或者三个女人都跑不了。

    李枫奔到楼下,目光一扫,然后直直地走到了程莎莎面前。李枫伸出一只手,对着程莎莎冷声道:“给我……”

    程莎莎毫无反应,连眼珠儿都不动一下。

    “你个小丫头,是不是傻了?”程莎莎依旧毫无反应。“小丫头,老子告诉你,现在这个世道,你信什么都是白扯,还不如信我。你要那东西也没什么用,还是给我吧。”

    说着,李枫伸出手,一把抓住了程莎莎手里的十字架。

    “你干什么?”程莎莎立刻有了反应,双手死死地把十字架抓牢,李枫一下子竟然没夺过来。李枫使劲儿扯了两下,程莎莎抓得非常牢靠,他一直也夺不到手里。

    李枫一下子火了,“他吗的,小丫头,找死是不是?给我松手。”

    “你这个坏蛋,恶魔。这是我妈妈给我的十字架,连这个你也要抢夺……”

    李枫哪里有耐心听这个小丫头墨迹,一只手把程莎莎拽了起来,照着程莎莎的屁股,就是狠狠地一巴掌。“哎呦……”程莎莎娇声叫了一声,李枫听来,那叫声竟然非常地悦耳,很有些味道。

    程莎莎的屁股,这时候已经不那么疼了,但肿是肯定的了。李枫只这么一下,程莎莎旧伤未愈,如何受得了?她屁股上一受痛,手一下子松开了。

    李枫夺过十字架,头也不回地返回楼上。

    在上次李枫揍程莎莎屁股的时候,程莎莎一直都没有哭,那时候,她的精神是有依赖的。可是这次,她的依赖,被李枫生生地夺走,程莎莎再也抑制不住了,嚎啕大哭了起来,一边痛哭一边大骂:“坏蛋,坏蛋,你个大坏蛋。”程莎莎只觉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可是,要说这种悲痛究竟是什么,是屁股上的疼痛?显然不是。那是什么,程莎莎也不明白,反正悲痛就是了。

    ……

    李枫拿着金质的十字架上到三楼,就见吴志还在房间里面,楼下发生的事,吴志听得清清楚楚,从声音上也听出个大概。

    李枫冷笑了一声,“那个小丫头片子,她爹妈是不是不教育她,任性得不行。像这种孩子,不教育肯定不行。”吴志听了,不住点头,“枫哥说得对,她爹妈生前,确实挺惯她。”

    李枫忽然双眼一瞪,“你还在这里干什么?赶紧出去吧。”吴志一句话也不敢说,点了点头后,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李枫几步走到那棵金色的植物前,把十字架拿到植物的孔洞那里比了比,发现十字架横梁的宽度,要远远大于孔洞的直径,植物不能将整个十字架吸纳进去。

    他正待拔出十字架,打算为十字架整整型,弄成个一字架,方便植物的吸纳。哪想到,他拔的时候,感到空洞里有一股非常强的吸力,牢牢地吸住十字架,竟然拔不出来。

    李枫逐渐加大力气,可是,任凭他使出多大的力气,那十字架,好像长在了孔洞里面,纹丝不动。

    “这是搞的哪一出?跟狗咬住骨头似的,就是不撒口是吧?他吗的不还给我,你怎么吃得下去?”李枫骂骂咧咧。

    他实在是拗不过这个倔强的植物,稍微松了下手。那十字架在植物巨大的吸力之下,猛地下去了一截,接着,那十字架以极快的速度,没进了孔洞中。只是一瞬间,那十字架,居然看不见半点儿踪影。

    李枫眨巴了一下眼睛,不由得自言自语道:“难道这些植物,都是这么贪吃的吗?”原来,李枫看到,在那植物孔洞巨大的吸力之下,十字架的横梁,根本抵受不住,向内弯转,十字架顺顺当当,全部被植物吸进了孔洞之中。

    几乎会就在十字架完全消失的时候,那棵植物,整个发出一阵耀眼的金光,其亮度,直比得上太阳的光芒。这种光芒,李枫是不能直视的,他遮住了眼睛,待到光芒减弱了一些后,才再次把眼睛睁开。

    映入李枫眼睛里的植物,已经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那棵植物的形状,倒是没发生改变,主要的变化,在于植物的整体,全部变成了闪亮的金色。植物最顶端的那颗球,金色更加的纯粹,也更加明亮,而且还长大了不少,由原来直径七八厘米,长大到直径十三四厘米的样子。

    与此同时,植物原先散发出的那股极其恶心的怪味儿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扑鼻的清香。这股清香,也说不上像什么味,李枫只觉得,这股清香,只有世上最纯洁的女孩儿的身上,才会散发出来。

    植物身上种种的变化,都是次要的,李枫现在迫切想知道的是,这棵植物,究竟有什么对付丧尸的手段。依照植物的成长来看,那种手段,一定是威力绝伦,会不会是植物发出一道金光,照射到丧尸身上,丧尸就从此灰飞烟灭啊。

    李枫迫不及待,催动脑海里的电流。“给我攻击,攻击,攻击……”李枫甚至都捂上了耳朵,以免植物弄出来的动静太大,把耳朵震坏了。

    可是,让李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连续发出好几次攻击的命令,那植物却一点儿反应没有。在植物没成熟的时候,李枫发出命令时,这棵植物还能摇两摇,这次干脆连动也不动一下。

第四十三章 误食

    李枫瞪大了眼睛,打量了植物好长时间,在确定了一动不动,正是植物的应有反应之后,李枫不干了。“草,搞什么?老子费了这么大劲,居然弄出来一棵废物?除了长相不错以外,你还有个屁用?”

    李枫大吼大叫,声音传到了楼下客厅。林小蝶和程莎莎,只觉得一股寒气,突然从脊梁骨冒了出来。“除了长相好以外,你还有个屁用?”两个人也不知道,李枫究竟说的是她们两个中的哪一个,但多半是在说自己。

    李枫的大吼,对于那棵植物来说,却没有任何影响。那棵植物就静静地站在土地里,动都不动一下。

    李枫心里,除了失望之外,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别的情绪。不过,失望又有什么用,事情已经是这样了,只把这次当成一次教训吧,这棵植物告诉了李枫,变异植物,并不是每一种都有用的。

    李枫伸出手指,点了点植物上面的球体,“你呀,你呀,虽说没什么用,但摆在这里,也挺好看的。今后,你就在这里吧,给这单调的土地里,增加一道风景,也算是你最大的价值了。”

    “咦……这是……”李枫忽地又瞪起了双眼,他注意到,在他轻轻点了那个球体以后,那个球体,上面居然出现了一道道裂纹,每一道裂纹,都有球体的上方,直贯到球体的底部。“我靠,不会吧,这么娇气,稍微碰一下,就他吗的碎了,这还叫玩意吗?难道只能看不能摸?”

    李枫的思想很快,可是,那球体的变化更快,李枫还没有想完的时候,那球体的几道裂缝已经长得很大了,并且缓缓地打开。

    李枫瞪大了眼睛看着,这碎裂的过程,简直是太艺术了,就和一个花骨朵缓缓绽放一模一样。又过了片刻,李枫才意识到,这哪里是像花骨朵绽放,分明就是花骨朵绽放,先前是他想歪了,以为是球体碎裂,其实这球体,就是一个巨大的花骨朵。

    花骨朵的绽放,似慢实快,不到一分钟,十余片花骨朵一起绽放开来,形成一个大碗的形状,托住中间的一个……东西。

    李枫只所以用东西来形容,是因为一般的花骨朵绽放,中间的都是花蕊。可是这棵植物的花骨朵绽放,中间的事物,却实在不像花蕊。

    准确地说,那东西像一个蘑菇,高约七八厘米,上头粗,底下略细,闪动着粉嫩的光芒,总之就像个工艺品一样,不像实物。与此同时,那阵让李枫迷醉的清香,以一种更加强烈的方式,刺激着李枫的嗅觉。闻着这阵香气,李枫感觉很快乐,似乎这香气,具有类似于尼古丁咖啡因之类的刺激神经的作用。

    望着那件犹如艺术品的蘑菇,李枫耐不住好奇,伸出一根手指,在摸骨头上面轻轻捅了一下。手指头的感觉,就像触摸到了牛奶一样,又嫩又滑又软。

    他这一碰不要紧,就见那颗蘑菇,忽地从根断裂,咕噜噜地掉了下来,躺在了花瓣大碗的正中间。

    李枫极其小心地,把那颗蘑菇拿起来,拖在了手心里。“这东西好像一颗果子,是不是能吃啊。”李枫想着,把蘑菇头凑到了嘴边,上下牙齿轻轻一咬。李枫是想咬下一小块儿,尝尝味道怎么样,再看看吃下去有什么后果。至于说这颗果子会不会有毒,李枫对自己培育出来的植物,还是相当有信心的。

    果子的外皮,被牙齿轻轻地咬破。忽地,李枫感觉到一股微凉的,却辛辣无比的液体冲进了他的口腔。李枫一不留神,将那液体整个咽了下去,之后扶着胸就是一顿咳嗽。好家伙,这也太突然了,李枫没有准备之下,居然被这辣辣的液体呛到了。

    李枫咳嗽了好一阵,才缓过劲来,去看手里的果子,发现那颗果子瘪瘪的,只剩下了一张皮。原来,果子里面是液体,而那液体,整个地都跑进了李枫的肚子里。

    这时,李枫稍微有些担心了,也不知道这液体是什么,就全部进了肚。如果是一点儿液体,吞下肚里倒不怕,可是那么多,万一有点儿什么毒副作用,可真是没救了。随即,李枫又摇了摇头,吞都吞下去了,还想那么多干什么。反正现在还没死,那液体应该没什么大事。

    李枫又在这间有着土地的房间里呆了一会儿,只觉得今天为了那棵变异植物的事,忙了有大半天的时间,结果只收获了这么一颗东西,算是白忙活了。

    在这样一个残酷的世界里,一日的原地踏步,就等于是倒退,李枫深为白白浪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而感到自责。要说那像果子又不是果子的东西,有一丁点儿作用的话,那就是李枫吞下那棵果子之后,腹中有一种强烈的饱胀感,晚上这顿饭根本不用吃了。

    李枫感到了些许微微的失落,他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转身走出房门,向楼下走去。

    在走到二楼的时候,一股强烈的困意,瞬间淹没了李枫。李枫只觉得头脑发沉,眼睛的上下眼皮,紧紧地粘合在了一起,怎么睁也睁不开。同时,李枫也感觉到了一种极度劳累,困乏,哈欠不断,好似在刚刚的一瞬间,李枫丧失了所有的精力,急需要睡眠来把缓解精力。

    李枫本来是想下到一楼去,这种困乏一出现,他便一拐弯,也不去一楼了,沿着二楼的走廊,走到了卧房。这时,强烈的困意,已经让李枫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大chuang前,身子一软,扑倒在大chuang上。几乎就在身体刚刚接触到柔软的chuang垫时,鼾声便从李枫的鼻中响起。

    李枫睡着了!

    ……

    李枫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隐隐约约地,他听到了房门的响动,还有几个人杂乱的脚步声。

    “主人,主人……”似乎是林小蝶轻轻叫了他两声,李枫想要回答,可浑身说不出的疲乏,竟然连回答一声的力气都没有。

第四十四章 痛苦

    林小蝶叫了两声后,便不再叫,轻声说道:“主人睡着了,大家都小点儿声,别把主人吵醒了。”过了片刻,又听林小蝶小声说道:“老吴,你睡这里,刘姐,你睡这里,莎莎,你挨着我吧。”

    很显然,林小蝶正在给几个人安排睡觉的地方。李枫的肺都要气炸了,心里暗想:他吗的,没我的同意,谁叫他们睡在这个房间里的?他把一腔怒气,全都转嫁到林小蝶的身上:这个贱.货,竟然敢自己做主了,欠收拾了。无奈他连发出声音的力气都没有,还哪有力气去收拾林小蝶?“明天,你等着我的。”

    李枫又睡了过去。也不知睡到了什么时候,忽然,李枫感觉到肚子里滚烫滚烫的,就像肚子里正燃烧着一团火一样。那团火从他的肚子里,不断地向全身各处燃烧,不到片刻,全身上下,都像燃烧了起来。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痛苦,就好像无数的钢针,在全身不断地刺着。

    李枫噶蹦蹦咬着牙齿,他想大叫,想从chuang上起来,可是,他的全身好像麻痹了一样,连根手指头也动不了。

    那种巨大的痛苦,李枫真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痛苦比这个更加的让人难挨。最主要的问题是,别样的痛苦,起码可以通过叫喊或者一些动作来稍微缓解一下,而这种痛苦,只能生生地忍受着,一点儿发泄的渠道也没有。就好像开锅的水一样,蒸汽没有释放出去的渠道,在锅里越憋着压力越高,迟早会引发爆炸。

    李枫紧紧咬着牙齿,连他都想象不到,自己居然能够在这种痛苦的煎熬下忍耐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为何会承受这种痛苦。这种痛苦的源头,无疑是在腹部。一想到腹部,李枫立刻想了起来,自己在刚黑天的时候,吃下的那个变异植物的怪异的果实。

    毫无疑问,这种痛苦,正是那颗果实带给李枫的。李枫现在,心里充满了悔意,他实在不该冒冒失失地,就把那颗果子吃下去。要知道吃下那颗果子后是这种后果,还不如直接拿起枪照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那也比这个要强一百倍。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李枫知道,人对痛苦的承受,都有一个极限。一旦超过那个极限,人就会晕过去。李枫等待的,就是那晕过去的瞬间。至于晕过去之后会是什么后果,李枫根本没有心思去想,死也好,留下一条饱受摧残的小命也罢,总之都比生生地承受这种痛苦强。

    可是,他那根承受痛苦的神经,始终也不断。就好像一根极富弹力的橡皮筋一样,扯得老长,就是不断裂。

    每一分每一秒,对于李枫来说,都是那样的难熬。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这种情况终于渐渐缓解,然后,李枫听到自己的浑身上下,传来一阵细密的响声。那响声就像是骨头烧裂了,发出的轻微的爆裂声。紧接着,李枫又感到浑身上下,好像有一个特别大的铁球,在自己皮肤之下滚来滚去。那铁球滚动的速度极快,一会儿的功夫,就全身上下滚动一圈。

    这种情况又是持续了好一阵。这种情况虽然也很痛苦,但相比于刚才那浑身燃烧的痛苦,却要轻松了不少。

    李枫咬着牙硬挺着,李枫的喉咙里,发出一阵细微的,忍受痛苦的呻.吟声。

    这声音是极其微弱的,但还是被林小蝶听见了。林小蝶睡在大chuang旁边的地上,她一听到李枫发出的呻.吟声,立刻苏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又听了片刻,才发觉李枫好似在忍受着非常大的痛苦。

    林小蝶悄声从地上站起,摸到床边,伸手推了推李枫的肩膀,“主人,主人,你怎么了?”

    “嗯……嗯……”回答林小蝶的,只有轻微的呻.吟声。

    这时候,林小蝶感觉到情况不对,她碰到李枫的肩膀时,察觉到李枫肩膀的肌肉硬邦邦的,就好像钢铁一样,一点儿弹性也没有,这根本就不是人类肉.体的情况。

    李枫却被林小蝶这一推害惨了。他能够察觉到,林小蝶所用的力气并不大,可是,林小蝶的手上,就像长满了钢针,一碰触到李枫的身体,就像那些钢针通通扎进了皮肤里一样。

    林小蝶似乎是着急了,连续不断地轻推李枫,一边推,一边低声呼唤。这可把李枫害惨了,万针扎心是什么感觉,李枫算是感受到了。“小贱.人,等老子能活动的……”

    忽然之间,李枫身上所有痛苦全部消失,精力像一枚炸弹,在体内轰然炸开,一瞬间,李枫的身体,弥散开无穷的精力。

    “嘣”地一声脆响,李枫的腰带,一下子断裂了开来。他有无穷的精力,他要发泄。李枫陷入了疯狂之中,双手一用力,揪住了林小蝶的头发,林小蝶发出一声轻微的痛苦的叫声。“不许叫……”李枫冷冷地低喝一声。

    李枫明知道,这样不行,可是,他已经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将她的脑袋用力向下按,向下按,直到自己腰部的位置。

    静谧的夜,只有李枫悠长而又粗重的喘气声,和一阵“嗬嗬”的声响。

    黑暗的夜,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正在看着一切,这正是程莎莎。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黑暗中林小蝶的脑袋起落不止,她简直被眼前所看到的惊呆了。

    这时,吴志的声音,在程莎莎的耳边响起。“莎莎,你还小,快别看了。”接着,吴志那一双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蒙住了程莎莎的眼睛。

    没过多久,所有的异响终于消失。林小蝶重新摸回到自己睡觉的位置,默默地躺下,然后再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李枫平躺在chang上,真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他吗的,他吗的,我居然,居然……那个脏女人啊……也不知道她刷牙了没有。”

    尽管李枫心绪难平,可浑身的不适,也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哀叹了一阵后,慢慢闭上眼睛,就此睡去。

第四十五章 变化

    第二天起来之后,李枫就发现,吴志一看向自己时,总是贼眉鼠眼,眼睛里似乎有一种笑意,这让李枫心里很不舒服。

    李枫强忍着,不让自己发火。林小蝶面对他时,表现得极为正常,就和平时时一样,丝毫也看不出来一丝异样。这也让李枫很不舒服,明明是有事发生了,可这林小蝶,偏偏要做出这样一副嘴脸,真不知是给谁看的。要说不正常的地方,也不是没有,那就是林小蝶很少说话,偶尔说上两个字,也沙哑异常,好像嗓子发炎了一样。

    林小蝶早晨起来以后,好像刻意地打扮了一下,起码头发顺溜了许多。说实话,林小蝶的长相,那真是貌美绝伦,绝对是少有的美人。可是林小蝶长得越好看,李枫心里就越不得劲儿,他时常会想到,当初林小蝶那个公司高管的形象,以及林小蝶成为高管那非常耐人寻味的原因。

    能让李枫稍稍感到一些舒服的是,他发现早晨起来以后,身体非常轻灵。这种轻灵,绝对不只是感觉而已,他在二楼和三楼的楼梯间,从二楼楼梯口向楼梯上一蹦,直接蹦到了二楼和三楼之间的楼梯缓台上。李枫都有点儿蒙了,那可是将近十米的距离,还是由下往上跳,居然一下子跳了上去,什么时候自己这么能跳了?恰巧,李枫蹦的时候,被程莎莎看见了,程莎莎就站在三楼的楼梯口,看见李枫噌地一下,好像飞起来一样,一下子飞到了缓台上,当时惊得程莎莎紧紧地用手捂住了嘴,以一种看着怪物的眼神,看着李枫。

    无论身体多么轻灵,哪怕是象鸟一样可以飞起来,也难以抵消李枫心里的不舒服。

    终于,李枫在吃饭的时候,将这种不舒服,彻底爆发了出来。

    当时,他将吃得差不多的饭碗,啪地一声,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巨大的响声,惊得吴志、刘淑琴、程莎莎和林小蝶四人,禁不住浑身一抖。

    李枫站起来,用手指头一一点指四个人,“你们四个人,一个个的,都给我放聪明点儿,别拿自己不当外人。”

    “枫哥……”吴志笑了一下说:“你看你这是说的哪里话……”

    “吴志,你个老家伙,我告诉你,我看你最不顺眼,少在我跟前儿放屁了。吃完了饭,马上给我去给地浇水,浇完了水后,你再给我好好想想,怎么把窗户都封起来。如果有一件事,干得让我不满意,老家伙,就你那把老骨头,哼哼……”说着,李枫为了向吴志展示一下自己的威力,朝着身旁的墙,用力拍了一下。

    “哗啦”一阵响,紧接着扬起一片灰尘,当灰尘散尽之后,所有人发现,那一面隔离墙,居然整个地倒塌了下来。

    李枫望了望自己的手掌,又望了望目瞪口呆的四人,心中只想:这墙难道是豆腐做的?不对,是我的手劲儿太大。他压抑着这意外带给他的狂喜,朝吴志说道:“你还有这面墙结实?”

    吴志都看傻了,这面墙他是知道的,虽说只是一道隔离墙,却也有一层半厚的砖。当初建造别墅的时候,原主人本着以质量为主的目的,不惜花钱,每一块砖头之间,用的都是标号最高的水泥。可以说这面墙的结实程度,就算用大锤子破拆,没有十几下,都休想凿出一道缝来。

    可是,这样一堵结实的墙,居然被李枫一巴掌拍没了。吴志面对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神经都凝结住了,他根本没想,李枫一个普通人,单凭一个手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破坏力。他的脑子里,只想着,自己的身子骨,确实是没有这堵墙结实,就算自己的骨头都是钢筋做的,也没有这堵墙结实。

    “没有,没有……”吴志干巴巴地说道。

    “那还不快去?”李枫冷哼了一声。吴志连忙撂下饭碗,连剩下的半碗饭也顾不得吃了,连跑带颠地跑向地下室,去发动发电机去了。

    李枫转回身,又面对三个女人,“你们三个,继续给我打扫别墅。记住,都不许偷懒,谁要是敢偷懒,我就往她屁股上来一巴掌。”

    三个女人,包括程莎莎都不禁心里一寒,李枫这要是以刚才的力道,拍在屁股上,还不把骨头直接给拍碎了。想到这里,程莎莎不禁地摸了摸,昨天被李枫拍了不知道多少下的屁股,她终于知道了,原来李枫昨天根本就没有用力啊,要不然,自己的屁股,就不是肿肿那么简单了。

    ……

    李枫走出别墅之后,抬头望了一眼悠远的蓝天,只觉得心情出奇地爽朗。

    他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握了下拳头,他可以非常清晰地感觉到,那拳头上充满了力量。在李枫一巴掌拍倒隔离墙以后,李枫心里就明白了,他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身体各个方面,都得到了的提高,这让李枫心底爆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兴奋。在这样一个险恶的世道里,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比自身变强更重要。自身越是强大,那就意味着生存下去的概率就会越大。

    至于说为什么,自己的体质会在一夜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李枫认为,一定是吃下那颗怪异的果子的结果。本来嘛,那样一个特殊的果子,吃下去之后,怎么可能会一点儿反应没有?但李枫也绝对没有想到,那果子对于体质的改变是如此巨大,竟然可以一掌拍倒隔离墙。

    李枫又想起,在吃下果子以后,半夜的那番痛苦折磨,真是让他死去活来。看来,那时候正是果子里的效力,在改造身体体质的时候。李枫认为,在痛苦结束以后,身体的改造其实就已经完成了,没看他当时觉得浑身精力无穷,差一点儿就爆炸了。

    “多亏有林小蝶,否则……呸,那个脏女人。”李枫连忙制止住自己继续想下去。但是一想到昨夜的**,那种释放的快感,李枫还是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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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说来就来! 一个逃到地球的外星人,散播出一种致命病毒,控制地球生命,为其攫取地球的资源。 主人公李枫,意外获得了一种种子。这种种子,可以使地球的植物产生变异,具有各种杀灭丧尸的手段。 李枫引领着自己的植物大军,在末世里与几十亿丧尸作战。 可是,面对末世的残酷,面对各种强大的丧尸,他能够最终取得胜利吗?末世最强种子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世最强种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世最强种子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