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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沁纸花青     法师手札txt下载     法师手札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二)

    三

    这个清晨没有阳光,于是白色的格子窗就显得有些灰暗。颜诗诗被闹钟惊醒,裹着被子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发呆。

    一点都不想动。就想那么软软地躺着,让身体陷在被子里,像是被一个温暖的胸怀拥抱着。

    “喵呀……”一个奶声奶气的嗓音在一边响了起来。诗诗裹住被子的动作惊醒了被窝里的小猫,它睁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抻长四只长有粉色肉垫儿的小爪子,不满地伸了个懒腰。

    于是诗诗把这个暖暖软软的小东西捉过来放在胸口,用下巴去蹭它柔软光滑的纯白皮毛。小家伙又轻轻地“喵”了一声,用小爪子推开她的手,翘着尾巴轻盈地跳到了地上。

    就在这个时候,床头的手机震动起来。

    是顾小颦,她今天要来送稿子的复印件。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女孩儿,诗诗的心里就有了些精神。于是她揉着自己蓬乱的头发爬下床去洗漱,嘴巴里甚至还哼着歌儿。

    路过书桌的时候又看见了上面那张薄薄的请柬,诗诗把它丢进了垃圾桶里。

    临出门的时候她又有点儿不放心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光洁的额头,细细的眉毛,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挺挺的鼻梁,蜜色的嘴唇儿,以及一头柔顺垂下的黑发。于是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握紧拳头:“诗诗加油!”

    嗯……有点邪恶了呢。她在心里想,然后偷笑。

    今天诗诗一走进大展的大堂,就发现了保全略微诧异的目光。

    其实这栋大厦里,下三层是租给了对面的银行办公用,上十层才是出版社。银行的女孩子总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出版社的女孩子却都有点儿邋邋遢遢---所以社长大人才会不止一次在开会的时候努力绷着脸强调:上班的时候不许穿拖鞋!

    然后诗诗她们就偷偷捂着嘴盯着会议桌下社长的拖鞋笑成一团。

    可是今天诗诗穿了一条淡灰色的热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绑带儿高跟凉鞋,将她本来就挺长的腿又衬得分外修长。上衣是淡粉色蕾丝花边的小短衫,露出白雪的脖颈和平直的锁骨来,可爱又性感。

    新来的保全似乎第一次见到诗诗这样打扮,目送她一路走到电梯口。于是诗诗躲在电梯里又偷笑了,然后在想……顾小颦看到自己,会怎么样呢?

    出了电梯,发现顾小颦竟然已经等在了那里。可是诗诗的办公室没有开门,小颦只好背手握着一沓稿子纸,在电梯间门口走对角线。

    她一抬头看见诗诗从门口走出来,一脸惊讶地捂住了嘴:“诗诗你今天好漂亮!”

    颜诗诗微笑着调皮地歪了歪头,一把揽过她的胳膊说:“走,去我那屋。”

    路上照例遇见了出版科的小刀儿---这位活泼的已婚少妇看着如同姐妹般的颜诗诗和顾小颦,半天没说出话来。然后发生的事情就是,在诗诗看小颦的稿子的时候,会不时有人从门外探过头来看,并且不厌其烦地问:“诗诗啊,这是你妹妹吗?”

    于是诗诗就和小颦笑成一团。

    小颦的故事写得很好看,但故事写得好看的人有许多,她缺乏的是名气。诗诗和她讨论了许多点子,却都不得要领。明天她得把这个出版选题报表交上去,只是如今这样子,却不知道在整个出版行业都不是很景气的情况下能不能通过。

    小颦像是略有歉意地说:“诗诗姐,不然你就别做我的这本书了,我觉得一定卖不出去的……”

    “有我颜诗诗呢,怎么可能?”诗诗从稿子堆里抬起头来,眼睛里带上了从前投入工作时候惯有的那种自信与凌厉,顾盼生辉。她用两根手指夹着铅笔晃了晃,又点点小颦小巧的鼻头,一字一顿地说:“要,有,信,心!”

    顾小颦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样子,完全不同昨天那个情绪低落的可怜女孩儿。她双颊淡淡的红晕和自信满满的神态,竟让小颦微微愣了一小会儿。

    诗诗姐好漂亮。她在心里想。

    四

    “小颦,咱们去看电影吧。”有一天诗诗在电话里这样对小颦说。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对着镜子在看自己的两颗耳钉,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她又抬起手来,把左边耳垂上的那个摘掉了,只留了一颗右耳钉。亮晶晶的,像是一颗小星星。

    于是她们就手拉手走进电影院里,像一对双胞胎姐妹。小颦的手总是冰凉凉的,诗诗的手是热热的,可是小颦的手心儿里却有湿湿的汗水。

    她们手拉手并排坐在一起看《唐山大地震》那个片子,就连吃东西的时候也没有分开。其实这样子有点儿不方便,可是小颦偷偷瞥了瞥诗诗耳垂上的那个亮晶晶的小东西,红了红脸,又转头看银幕去了。

    诗诗的手紧了紧,小颦也紧了紧。

    她们从电影院里出来又去吃甜筒,一个苹果味儿,一个草莓味儿。

    步行街上人来人往,太阳慢慢往西沉。她们两个像是连体人一样一个下午都没有分开过手,就连等出租的时候也是这样。诗诗站在街边看了看小颦微微冒汗的脖颈和她在夕阳的余晖里变成了淡黄色的头发,轻轻出了一口气,然后笑着说:“小颦,来我家吃晚饭吧,顺便一起改下你的稿子。”

    顾小颦愣了愣,然后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好呀,改得晚了我可就不回去啦!”接着她也微微侧过头去,像诗诗刚才一样轻轻出了一口气。

    诗诗打开门,然后打开一盏昏黄色的小灯。小颦进了门到处张望着,像是一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

    然后诗诗就把自己的包丢在了沙发上,转身快速却又温柔地贴近了她,将她抵在了墙上。一阵温热的气息迫近,小颦的脸就红了起来。她轻轻靠在背后凉凉的墙面上,感受到了诗诗柔软的发丝与细微的呼吸声,然后闭上眼睛,侧过头去。

    “诗诗,你……做什么……”她的声音轻微又柔软,像是下午吃的甜筒里那些滑腻腻的奶油,像是细细的呻吟,又有些诱惑的味道。

    “我们这样的坏家伙是瞒不过自己人的,小颦……”诗诗带着坏坏的微笑,在她的耳垂边吐气,轻轻撩拨她的脖颈,“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了……”

    她的手沿着小颦圆润的肩头一路向下,然后收拢到纤细的腰肢上,十根手指滑进薄薄的衣料里,触摸那缎子一样雪白光滑的皮肤。小颦的皮肤也是凉凉的,就像是一块柔软的玉。然后她再一路向上,手指在背后的搭扣上轻轻一捏。于是两个人的心底终于有些什么东西被彻底地解开了。

    小颦花瓣似的嘴唇贴了上来,然后将手探进诗诗的衣服里……

    “今天是个好天气……”诗诗看着洒在被单上的阳光,悄悄揉了揉有点儿酸痛的手臂。然后她撑起脑袋,让一头长发瀑布似地洒在雪白的枕头上,嘴唇微微翘起,去看旁边的顾小颦可爱的睡姿。

    她的嘴巴微微张着,还有发丝搭在嘴角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于是诗诗又忍不住将另一只手探进被子里,恶作剧般地放在效颦胸口的敏感部位上。小颦在睡梦里轻轻皱了皱眉头嘟囔了一句,伸手捉住了诗诗的手按在那里,然后转过身继续睡了。

    诗诗笑了笑,轻轻贴上小颦光洁的背,然后视线落到了窗前那张小书桌上的一张纸上。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

    以四月的微光做纸

    写许多静谧。

    于是她又把脸埋进枕头里,在小颦的后颈上轻轻蹭了蹭。

    一整个星期六,她们都待在家里,只披着一件睡袍,相互欢笑,抵死缠绵。年轻的躯体在温暖的阳光下肆意绽放,不怕灼痛灵魂,只畏惧坠落凡尘。

    “我们都不要问对方的过去。”星期天早晨小颦离开的时候,诗诗说,“我只想要现在。”

    小颦轻轻吻了下诗诗的嘴唇,微笑着离开了。她的嘴唇还是冰凉凉的。

思念,是一行行草的诗(三)

    一整个无聊的下午。诗诗把下巴搁在书稿上,用手把橡皮在桌子上立起来,又推倒,无聊地想着。

    旁边的婷婷和小美在兴致勃勃地讨论晚餐做什么菜,话题从毛豆转移到大蒜,然后抱怨各自的老公开始有小肚腩,并且不爱换袜子了。

    本来是些琐碎的小事,然而从她们的嘴里说出来,就带上了甜蜜和幸福的滋味。就像果酱蜂蜜面包里的小蜜团,每一点触到舌尖,都会在味蕾上绽放出甜甜的味道。

    于是诗诗把自己的上身挺直,脑袋低垂,然后一前一后地晃着椅子拉长声音抱怨道:“哎呀哎呀受不了啦有人秀甜蜜了啊~~~”

    婷婷和小美一起转过身来笑骂道:“那你也结婚啊!”

    于是诗诗的身子忽然顿住了,很认真地看了看她们两个,然后就埋头在包里翻电话。

    “你干嘛呢?”小美往隔着桌子往诗诗这边探了探,问。

    “找手机。”

    “忽然找手机干嘛呢?”

    “找人结婚。”

    她们两个集体无语,只好说:“诗诗你脑袋又跳线了……”

    是啊,诗诗是个跳线脑袋,最近跳得特别厉害。她会在上班的时候发呆,然后忽然莫名其妙地笑出声来。还会一个人盯着手机抿着嘴笑,小美和婷婷悄悄从背后凑过去看,结果发现她对着那个长得很像她的妹妹的照片在笑……

    于是她们见怪不怪地看着时钟走到五点,赶紧收拾桌子风风火火地冲出办公室去,一副十足的甜蜜小妇人相。

    而这时候诗诗正很用心地在编辑短信息,用键盘敲出:“我们结婚好吗?”这样的字句,然后按下发送。

    手机很快“滴答滴答”地响起来。她点开新的信息,发现是一个笑脸:“^^,诗诗乖啊,我在订货会上。”嗯,顾小颦还在云南的花卉市场上。她还得要一个星期才回来呢。

    可是诗诗没有再回话,而是把原来的信息又重发了一遍,然后补充说:“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婚礼。”

    这一次等了很久很久,直到时钟的分针从五点整走到五点十五分,才等来了新的信息:“你是谁?”

    嗯?发错了吗?她赶紧翻出已发信息,然而屏幕上的黑色字体清晰地写着“顾小颦-已发送”的字样。手机又“滴答”起来,挤进一条新的信息:“><

    于是电梯在一楼停下的时候,诗诗赶紧又说:“我那个选题您再看下嘛,刘芳姐的也是言情,上周都报上去了……”

    小老头摆了摆手:“行,我再看看。那星期天你可得去,我把你电话留着了。”

    “嗳。”诗诗只觉得头痛,赶紧也摆摆手跑开了。社长是她爷爷的学生,两家人知根知底儿—可是谁知道他从哪冒出来一个侄子啊!

    “可是小颦你在干嘛呢……为了你的书我连色相都出卖了。”她在楼外“蓬”地撑开了伞,在雨帘里激起一蓬水花。

沁纸花青

    当时我手里拿着一只小狼毫,蘸饱了花青色,在生宣纸上画远山,可是没想好怎么落笔。于是一滴花青色的颜料就滴在纸上了,一会儿就把纸浸透了。

    这个名字就这么来了。

    国画颜料的名字大多很美——花青、钛白、藤黄、赭石、银朱、胭脂、曙红、朱砂……

    其中用的最多的颜色是藤黄色,藤黄色很好看,可是是有剧毒的。有个和我一起画过画的人想不开,吃了一罐藤黄,就死掉了。于是到现在我都不大用藤黄来画画……如果需要用花青和藤黄调绿色的时候,我宁愿用颜色不正的石青色加胭脂来调。

    可是花青色是可以解藤黄的毒的。藤黄是植物颜料,花青也是植物颜料。藤黄提取自海藤,花青提取自蓼蓝。用一种植物的体液杀死一个人,用另一种植物的体液救活一个人。把这两种剧毒和解毒的东西调和在一起,就是代表生机的绿色。

    而胭脂色,胭脂是用苏木或者茜草的花汁提炼出来的。曙红稍显浮躁,朱砂稍显艳丽。胭脂居于两者之间,媚而不妖,艳而不俗。用淡淡的花青勾勒铺开远山,用胭脂与其上点缀四月的漫山樱花……植物的叶子和花朵的精粹,仍可以在纸上绽开。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教我画画的老师我的那只小狼毫,名字叫“花枝俏”。

    可惜它终于有一天裂开,再回不去了。

娱乐属性西门吹雪西大陆游记(一)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失眠到现在了——因为我被这个段子里的西门大神给萌翻了,我必须要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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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天,西门大神在路上走,走到一个叫古鲁丁村庄的地方,就看到前面一片大平原上好多人在打架阿。

    他再走近一看,是人类的军队在和兽人的军队打。因为人数太多,所以占据了整片平原。

    西门大神要从这里经过,又懒得绕路,于是就闲庭信步地走进了战场里。看到有兽人跑过来,就一剑斩一人,滴血不沾身。

    后来等他走过了这片战场,双方都被他吓到了,于是全部停了手。兽人大首领好愤怒的,就问他:挖槽,你在做神马啊?!

    西门大神说:啊咧?关我吊事,我是路过的。

一不小心过生日了

    今天晚上20点,一不小心二十叉周岁了。

    母亲大人辛苦了。

    昨天晚上QQ上一个头像灰了很久的女孩子出现了,真是惊讶。那个姑娘是我在大二的时候认识的,没有见过面,没有说过话,甚至连电话号码都彼此不知道,可是竟然相谈如同老友一般。

    那时候我还年少轻狂,以至于某天晚上在寝室里谁不着,在QQ上搜索地址,添加台湾的人。

    实际上QQ地址有很多都是乱填的,我运气好,加到一个货真价实的台妹。

    我开口就问人家:你对台湾统一有什么看法?

    她对我说:不要问这么犀利的问题,我们说点儿无关政治的。

    就这么认识了。说起来到现在,已经有七八年了。她从台湾到广州读大学,后来又转战马来西亚,然后又回去台湾,又到大陆……几年的时间去往各地,唯一的QQ联系方式也时断时续,有的时候大半年了无音讯,再说话的时候还是像第一次一样——像是刚刚告别,又重逢了。

    她的感情磕磕绊绊,总向我抱怨没有真命天子来娶她。男朋友有时候还会喜欢别人,离离散散挑挑拣拣,总是不能满意。

    这次再见她,她已经在台湾安定下来,试着用4000新台币的薪水搞定一栋自建的木头房子——就像童话里那样。

    然而她那个纠结的男朋友还在广州,不知道敌不得过海峡的距离。

    她总是那么开心,即便最难过的时候说话都是像在笑谈,甚至还约定今年夏天的时候来看故宫,就住在我隔壁空的那间卧室里。

    然而我的确知道她有多伤心,也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有多么不如意。她说她是菟丝子,一定要依靠着一个人才能活,然而那个人总不给她安全感。

    我常常在想有那么奇妙的一个人,此刻正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每到一处安定下来就会告诉我那里的风土人情,而后又飘忽不见……这个就大概就是君子相交淡如水吧……

    其实人这一辈子有这样一个朋友很好,他们总会带你去另一个世界,知道那里的悲悲喜喜。

    为了庆祝生日,今天无更了……

    同样为了庆祝生日,我还给自己投了两张推荐票。

    但愿妈妈长命百岁,但愿她早点幸福。

少年、老树、破剑(四)

    我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发现天已经黑了。我从清晨睡到晚上,觉得身体又恢复了力气---除了那个梦让我有些难过。

    这片树林其实离那个被矮墙围起来的土城并不远,因此城里面的灯光可以映亮邻近的地方,让我能够在树林里模模糊糊地看到不远处的树下坐着一个人。

    我怕那人是蹲着的强盗,就坐起了身来。可是我一起来,那个人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赶忙抬头向我这里张望,然后躲到了树后。

    我觉得胆子这样小的人一定不是强盗。如果是昨天那个大汉,一定不会躲起来,而会跳到我面前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于是我站起身来抱拳郎声道:“这位壮士你好,我并无恶意,你出来吧!”

    我说了一遍,那人没有反应。于是我想了想,就不再理他,而是用腰间的那柄木剑在地上清理出了一个大圈子---圈子里都是土,将里面的枯草树叶和外面的枯草树叶隔绝开来。

    然后我又把周围地上的枯树枝捡到一起堆在枯草上,用打火石打出了一点火星,将它们点着了。

    那几个野狗一样的男人说这里有狼,我想大概是真的。师傅说狼饿了会吃人---现在我都饿了,狼一定也饿了,说不定它们正在赶来准备吃我。师傅还说狼怕火,我觉得师傅是不会错的。尽管他只是一个喜欢把传奇里的故事当成自己的故事的老头。

    火燃起来,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温暖。我觉得挺舒服,就从包裹里拿出两个烧饼来,用树枝串好了架在火上慢慢烤。

    虽然烧饼是用那种发了霉的面做的,然而被火一聊,依然会升腾出香气来。枯草里有几只死掉的干瘪小甲虫,被火一烧啪啪地响,我忽然觉得不进城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了。

    这时候不远处树后的那个人终于露出一张脸来,让我吃了一惊。火光让我看清楚了那人的脸---那好像是个女人。

    长到这么大我就只见过一个女人---还是我六岁的时候,师傅从外面捡回的一个据说是因为战乱而奄奄一息的年轻女人,大约和我现在一般的年纪。只是那时候她得了很重的病,只用了一个月就死掉了。死前她一直在看那本传奇小说,还在第一页上盖了一个红色的印章。

    后来我和师傅把她埋在了茅草屋边,现在师傅也在她旁边。我想到我死掉的那一天,我也要把自己埋在师傅旁边。这样我们就又是三个人了。

    树后的女人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脸很干净,也不丑。但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样才叫丑,只是觉得她看起来也蛮舒服,和那个十年前死掉的女人差不多的模样。

    她闻到了烤烧饼的香气,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来。我没和女人打过交道,就只看着她不说话。

    那个女孩子看了看我,像是终于忍受不住诱惑,就用很好听的声音怯怯地说:“大爷,您晚上要人陪吗?我只要一个饼就好。”

    我愣了愣,没有弄明白要人陪和要一个饼之间有什么联系,就没有说话。

    她见我不说话,就又说:“我这里还有水,您是不是没有水---我很干净的,真的……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觉得她的话越多我就越听不懂,于是打断她说:“你要吃就过来吧,不过让我喝一口你的水。”

    我的话音刚落,那个女孩子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然后没有站稳,一下子扑倒在火堆旁边。我这时候才发现她都几乎没有穿衣服,只是披了一条破麻袋,露出两条细长的腿来。上面有一些青紫色的淤痕,还有树枝石块刮擦的小伤口。

    我奇怪于她作为一个女孩子比我还不怕冷,就递了一个串着树枝的烧饼给她,然后拿起那个她掉在地上水袋,打开塞子喝了一口。这水在羊皮水袋里不知道放了多久,有一股温暖的腐臭味。所幸我一向不怕疼、不怕冷、不怕渴,因此只喝了一口就又塞了起来---而里面大概就只有三口水那么多了。

    这个女孩真是奇怪---在我打开塞子喝了一口水的功夫里,她竟然就吃光了那一个烧饼,并且偏腿坐在了火堆旁发抖,看着我的另一个烧饼。我想了想,就又把那个也递了过去。于是她又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一点也不怕烫。

    她还一边吃一边用眼角偷看我。我被她看得有点儿不自在,就拿起木剑走去一边像平日里一样练起刺击之术来。

    平端着木剑刺出去,再收回来,越快越好---师傅就是这么和我说的。然而这法子并不管用。有一次师傅买了一只活鸡要我杀了吃掉,我就用木剑去刺它。可是那鸡那么矮那么小,我弯着身子去刺,就总也刺不准,后来还是师傅一把抓住它,拧掉了它的头。

    我觉得这不怪我---因为师傅也只是从那本传奇小说里看来的那个大侠的招式而已。说不定他自己都从来没试过。

    我用力地挥了一会木剑,直到身体发热,背后开始流出汗来才停了下来,并且脱下了上衣。这时候树林里开始起风,夜晚的秋风吹得我身上发凉,舒服得很。再转头去看那个女孩子,她竟然手里抓着一小块烧饼,就那么靠在地上睡着了,嘴角还有面渣。

    我不禁佩服她能够这么快入睡且睡得这样香甜,想了想,将自己的上衣盖在她的身上。她的眼睛和细细的手指动了动,好像醒了,又好像没醒。等我转过身走开的时候,她才如释重负似地又安静了。

    然后一整个夜晚,我就坐在篝火旁边看着她睡,间或向火堆里加些柴草。她的脸蛋儿很白,胳膊细细,手腕细细,手指细细,腰肢细细,双腿细细,像是一个奇怪的小人儿,又像是一个瓷娃娃,一碰就碎了。我想女孩子真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让人看了以后就舍不得欺负,想轻轻地碰一碰,又怕碰坏,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到了下半夜,她的呼吸变得急促且粗重起来,额头和脸蛋上浮现起一层红晕----这和当年的那个女人很像,师傅捡她回来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师傅说当时正是南庆和北齐之间的大战,天下纷乱,就是想找大夫也找不到的,于是她就死掉了。

    我忽然很担心这个第一次见到的女孩子---而且是我长大以后见过的唯一一个女孩子。虽然她吃了我两个烧饼且没有付钱,但之前她说过要陪我一晚上,也的确是在陪我了。我觉得这种感觉挺不错的。

    我拨弄了一下怀里的银角子---原本我有两块大些的,三块小些的,一块半个小手指甲那么大的。我用那个最小的换了二十个烧饼,剩下的还可以换两百多个烧饼。每天给她两个烧饼的话,我就可以让她陪我三个多月,我觉得很划得来。

    可是她现在似乎在生病---如果等不到三个月就死掉了,该怎么办呢。我决定天亮的时候带她去城里找大夫---那几个人还不让我进城的话我就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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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再更正文,把第一卷结束。且容我好好思量。

第一章 我呀是一个魔法师

    我是一个魔法师。我在海边的悬崖上用木头建造了一个两层的小小法师塔,门前有草地和木头凉棚。

    沿着我所在的悬崖另一面的斜坡走下去——那斜坡的绿草地上上必定长年盛开着白色的小花朵——是一条算不上繁华也算不上偏僻的路。大约每隔两三天,就会有从远方的奇岩城走来的旅人经过。他们之间有吟游诗人,为我带来远方的故事;有游走的小贩,为我带来我缺少的骨粉、煤炭。有的时候运气好,甚至还能买到秘苏里合金或者月长石。

    当然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的旅人。他们穿着亚麻粗布的外套,神色警惕而匆忙,防备着可能从草地里忽然跳出来的魔法生物,或者喜欢成群打劫人类的小哥布林,或者卡布兽人。

    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晚风就开始刮起来。我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面容隐藏在兜帽的阴影之下,坐在草地上等着有某一个人从路的尽头走过,然后逐渐清晰。

    大多数的时候我都很无聊,魔法实验占据了我绝大部分的闲暇时光,而托付熟悉的小贩代替我出售的上一批魔法小玩意还没有结款,于是我会无事可做。

    如果等不到人,我会回到悬崖上我的法师塔里,在门口燃起幽绿色的风灯。这种魔法灯光可以吓跑大多数心怀不轨的人或物,确保我不被任何不受欢迎的客人打扰。

    我在我宽敞的厨房里点燃火焰,在平底锅里放一块牛油,等它化开,就加一个鸡蛋,加一片薄牛肉把煎熟。然后我会洒几粒盐,而现在盐也越来越难买得到了。

    我的晚餐就是这样的鸡蛋煎牛肉和一块粗糙的黑面包,还有一杯清水。平底锅里的油很难用清水洗得干净,而我又不舍得浪费更多的水去洗锅,于是大多数时候就用干草擦干净,然后涮一涮。

    蜡烛也是很贵的,于是我一般只点一根,然后端着烛台看门窗有没有锁好。再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在晚上19点的时候睡着。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于是我又开始觉得无所事事,并且习惯性地走去悬崖下的路边看看有没有新的人走过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好,人们吃得也不是很饱,所以人口很少。

    我是一个魔法师,可是我的能力也很有限。我有一本自己的魔法书,我每天最多只能记忆三个魔法,一个是彩虹喷射,一个是泥泞术,一个是真实之眼。其他的魔法,强迫自己去看的话,就会头痛欲裂。

    只是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我这里很少有人经过,是因为在我所在的古鲁丁海岸附近有这样一个传言——

    在海岸边的悬崖上,住着一个脾气很坏的魔法师。这个魔法师喜欢将人变成蜥蜴,并且把他们风干了之后挂在屋檐下。

    我想我今年大约有二十几岁——因为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识、能够清晰地记得过往的事情的时候大约只有三四岁的模样。这件事情挺奇怪——就好像我的灵魂忽然灌注进了我现在的这具身体里,然后一切从原点开始。

    然而奇怪的事情并不仅止于此,从那以后我的记忆里就时常浮现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那些片段给我奇异的熟悉感,令我时常觉得自己的思想被它们撕扯分裂为另外一个人,而后带给我一种难以言表的空虚——就像是灵魂里少了另一半甚至更多的东西。

    这些零碎的记忆与空虚感终于在某一天驱使着我离开了自己的法师塔,想要做一次长途旅行。我总觉得前方会有些什么东西等待着我,我想那大概就叫做命运。

    这个想法在我的上一批的幸运戒指货款到手以后被我付诸实践,然而我从没有独自旅行的经历,于是为我代售物品的小贩赠送给我一件牛皮的披风和一个亚麻布袋子,说是披风可以防雨,可以保暖,而袋子可以装我的衣服和零碎的小东西。

    在那个年代,披风和袋子的确是旅人出门必备的两样东西。我要带的东西很少,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一本魔法书,一柄柳木手杖,两条自制的黑面包,两条腌好的防风鱼干,一个木头杯子,一条绒麻毛巾,一些诸如蝙蝠耳朵、三叶草、老马的眼泪、月长石粉末、秘苏里合金之类的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我在一个晴天出了门,想要先去古鲁丁看一下。我所在的海岸叫做古鲁丁海岸,附近有两个人类聚集的村落,一个是古鲁丁村庄,另一个是古鲁丁城镇。

    古鲁丁村庄的附近有一个卡布兽人的兵营,所以那里的贸易挺发达,却又不会像古鲁丁城镇那样太过发达,让人觉得自己是个乡巴佬,于是我的第一站就是那里。

    每一个魔法师都有自己的真名,这个真名是刚刚出生以后,父母给起的那个名字。可是一旦他成为了魔法师,那个名字就不能再让人知道。否则你的魔法对于另外一个魔法师就是完全失效,甚至成为他的奴隶。于是我现在用的名字是艾尔·穆恩,意思是,空灵之月。

    这里靠近海边,路上并不尘土飞扬,甚至还因为旁边大片的小百花,沾染了一些清新的香气。我把袋子背在背上,拄着我那柄长到眉稍的黄褐色柳木魔杖,离开了我小小的法师塔。

    知道我要出行的人只有那个和我熟悉的小贩,因此我在我的门后设置了一个魔法陷阱,名字叫死亡一指。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就推开我的门,存在我右手食指上的死亡射线就会从门后的陷阱里跳出来,让那人死掉。当然,如果他运气好的话,他还会有0.1%的机会豁免这个魔法的伤害。

    我不知道当我再次回去的时候,门前是一具枯骨还是一层灰尘。

    走了一个上午之后,我有点后悔了。因为我见到的景致除了起伏的绿地和点缀其上的小白花之外,几乎还是相同的景色。而我向后望去,发现前后的风景都差不多。我终于明白在这个年代,旅行并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路上香甜的气息可比不上我屋子里舒服的藤摇椅和鸡蛋煎牛肉。

    我叹了一口气,在一个大树下坐下来,把背上的口袋解下放在身边,又从里面取出用牛皮纸包着的黑面包和腌鱼。

    我吃掉了半个面包,一个腌鱼的四分之一,然后就因为口渴再也吃不下去了。

    远处的草丛里有几个墨绿色皮肤的小哥布林在探头探脑,看样子是拿不准要不要扑上来抢我手里的黑面包。

    大多数普通人类都不把小哥布林当成是智慧生物,只把他们看做是和牛羊一类的东西。其实这些家伙也有挺高的智慧,他们的身高大约有70厘米,会制造石器,会点火,还会给自己做很简陋的兽皮衣服穿。

    他们是群体活动的生物,可是也很胆小。我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他们丢过去,他们马上呀呀地叫着跑开了。可是这几个小哥布林很不走运,跑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堆浮土上,于是他们周围一下子炸了窝。

    那堆浮土是树林妖精的巢穴,树林妖精大小像马蜂,外形是半透明的小人背上长着两对透明的翅膀。他们的脾气很坏,从被踩塌的土堆里钻出来之后就开始无声地嚎叫——他们嚎叫的频率很高,高到人类听不见,可是哥布林还是能听见。

    那几个绿皮小矮子发慌了到处乱跑,可是一群树林妖精都追了上去,用胳膊手和膝盖上锋利的骨刺去戳他们。

    我坐在大树底下,身上是从树荫里漏下来的斑驳阳光,看着那些生物狼狈地跳来跳去,忽然觉得这次旅行似乎并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坏。

    两拨小东西打了好一会还是难解难分,后来其中的一个哥布林要往我这边跑,大概是想要把我这个人类也扯进这件事情里去,好给他们缓解缓解压力。我不得不赞叹这一个小家伙在哥布林群落里罕见的聪明才智,但是作为高等生物的自尊使得我不允许自己被卷进这么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里——

    于是我从袍子里抬起我的右手,伸出一根食指对准了他。他愣了一下,墨绿色的脸上似乎露出了思索的表情。但很遗憾的是,他还是没有弄清楚我身上的黑色绣银线长袍代表了什么,于是继续向我这里跑过来。

    我在他距离我十几米远却依然没有止步的意思的时候,低声念了一段三个词组的咒文,然后我的食指指甲就变得透明,接着变成流光溢彩的七种颜色。那七种颜色汇聚在我的指尖,变成了一道手指粗细的七彩光柱,喷射了出去,正好打中那个哥布林的身体。

    于是他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七彩的粉末,然后在微风中化为无数美丽而致命的光点,分解到阳光里了。

    这个魔法叫做彩虹喷射,是塑能系的法术,是我唯一的一个可以主动进攻的法子,我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其他的小哥布林和树林妖精都看到了那一条彩虹,然后发出更大声的尖叫,扭头跑开了。

    周围的树林一下子就清净了下来,然后我翻开口袋里的那本书,打算再把彩虹喷射这个法术记忆一下。一个法术一般只能保持48个小时,刚才的彩虹喷射还是我前天晚上睡觉之前记下的,现在用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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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第一章的说明】

    这个世界上有两个大陆——西大陆“艾瑞法斯特”、东大陆“彻尔尼兹”。西大陆以白色人种为主,东大陆以黄色人种为主。文中除了描写西大陆的故事之后,在后期还将会扩展到两个大陆、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

    因此如果在后文中发现了某些熟悉的事情或者身影,请不要惊讶。成神、争霸之类的小说已经出现得太多,我想给你们一本稍微与众不同的东西。

第二章 一个尼安德特人

    据说很多高级的**师因为要记忆的法术太多,有时候在出门前常常要花费半天的时间来记忆法术,而因为某些法术失效的时间又很快,于是他们不得不边在旅途中行走边边翻书记忆。因此极少一部分亲眼见过法师的普通人类就会产生“魔法师都是很喜欢读书的研究分子”这样的错误结论。

    其实刚刚记忆一个不熟悉的法术的时候会连续几天产生头晕、困乏、恶心的不适感觉,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魔法师比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碰到这些书本。

    在树林里坐着似乎比在家门口坐着更无聊,我想着那个小贩给我的“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就可”的忠告,又起身往前走。

    前面的树林渐渐茂盛起来,树下开着大片的铃兰、鸢尾花、野生百合。一些矮小的灌木丛中还有鲜红色的多汁浆果,但我没有因为口渴就去招惹它们。因为在这样生机勃勃的树林里,这些浆果还如此繁盛,那么它们一定是有毒的。

    树林里的空气很好,温度也不那么热了。我放下兜帽,把衣领拉开了一些,让热气从领口散发出来。

    后来我知道,即便我已经足够小心,我还是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身上的汗味儿很淡,淡到没有一个人类能闻得到,但是对于很多其他生物来说,那已经是足够浓烈的味道了。不少生物都喜欢吃人,实际上它们什么都吃,只是普通的旅人比矫健的羚羊或者鹿要更容易捕食。

    我脚下的这条路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即便人口的流动并不频繁,但漫长的时间已经足以使得路面上寸草不生,变成了黑灰色。

    我一边呼吸着带有微微甜味的空气一边轻快地走在路上,觉得自己暂时还不是太累,起码还能走到日落。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前面的路面有些不对劲儿。

    一般来说,路面有高高低低的起伏,有因为干旱形成的裂纹都挺正常,可是我前面一段的起伏实在是奇怪了些。整整十米的地面都非常顺滑地微微隆起,以路面中间为中心,一道道裂纹向路边延展,就像是由一个什么东西藏在地底下。

    其实这样的情景普通人类是看不到的。因为路面隆起的高度不过是一根手指的厚度,那些裂纹更是隐藏在浮土之下,看起来同其他的路没有什么两样。然而多亏了我记忆的另外一个法术,真实之眼——它让我的视力变得更加敏锐,能够看到大多数事物的与众不同之处。

    于是我慢慢停住脚步,在距离那段路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我在无聊的时候会看很多书,其中不少是介绍艾瑞法斯特大陆上各种奇特的生物的。因此在看到这些不寻常的现象之后,我已经在心里对自己目前的处境有了个大概的认识——

    现在我距离一只路魔有10米的距离。

    路魔是一种很恶心的东西,恶心到我之后一想起它们的模样就会本能地产生呕吐的**。书里说它是巨大的、桶状的地下生物,但是行动缓慢。最喜欢藏在路面下,等着行人经过,然后把人一口吃掉。

    但那种古代魔法时代的语言艰涩难懂,即便已经使用了尽量形象的描述词语,也远远没有写出那种生物的实际模样。

    我在距离它10米远的地方站了一会儿,路魔觉得不耐烦起来,在地下微微动了一下,这一次地上的痕迹愈加明显。于是我把柳木魔杖插在地上,只等着它忽然露出地面来,然后我将用彩虹喷射来把它干掉。

    我是一个第一次出门的旅人,却并非那些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偏僻村庄的村民。在自己的法师塔居住的日子里,就常常会有小哥布林和山丘巨魔来找我的麻烦。打发他们是我漫长而无聊的生活当中少有的调剂之一,否则我就不会将彩虹喷射运用得这样熟练——在我刚刚来到古鲁丁海岸的日子里,我使用这个法术的频率几乎是每天一次。

    此刻我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到前方微微隆起的路面上,等待着那个大家伙破土而出。

    但就在此时,远方出然传来一阵逐渐清晰的马蹄声,随着马蹄声的还有锵锵的金属撞击声。我想那大概是一个骑士。

    马蹄声轻快迅疾,可见马背上的人并不如何沉重,既然还穿着金属的衣饰,那么那位骑士极有可能是一个人类。这个世界上铁器紧缺,青铜则极为常见。人类——无论是尼安德特人或是克莱尔人都惯用铁制品,一则因为人类的富有,二则因为普通人类的体质并不足以支撑得起全副的青铜铠甲。

    只有那些亚人种,例如矮人,兽人等等,才普遍使用青铜器。是人类总比亚人种好些,亚人种总比类人种——那些小哥布林之类的东西好些。

    大约在六七次呼吸之间,路那头的骑士就显露出了自己的身影。那人的身材颇为纤细,穿着闪闪发亮的半身铠,膝盖上有明亮的反光,我猜那也是金属的护膝。我第二次看见有人这样全副武装——在我还能回想起来的记忆里,这样打扮的人是一个国王。

    待到那人离我更近,也看到了我并且降低速度的时候,我看清了她的眼眸——淡蓝色的眼白,金色的瞳仁——这是一个尼安德特人。

    其实尼安德特人同克莱尔人都属于人类,只是传说,尼安德特人是神造人,而克莱尔人是与神人一同产生的原生人。尼安德特人的体征是淡蓝色眼白、金色瞳仁、白色毛发,除此以外所有的其他颜色都是克莱尔人。

    这个尼安德特女骑士飞驰到距离那路魔几米远的地方,然后伸手挽住缰绳,让那匹黑色的大马立了起来,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想要对我说些什么。

    就在这刹那之间,她前方的路面忽然溅起一大蓬泥土,然后一个粗壮的暗红色桶状物体发出尖利的嚎叫声,像一条巨蛇一样从地底蹿出耸立在她的身前,在她身上投下一大片阴影。

    据她后来对我说,这只路魔身体的两端都是与身体一样粗的巨口,里面排满了密密麻麻的尖锐牙齿,她甚至看得到牙缝里还没有没消化的青铜铠甲碎片和破碎的头骨。

    路魔并没有给她太多的反应时间,那布满了粘液的身体只一伸一缩,就把女骑士的黑马吞进了嘴里。暗红色的血液从猛然缩成圆锥形的路魔嘴里喷出,淋湿了一大片的路面。女骑士在看到路魔的一刹那间跳下了下去——其实看起来更像是被吓得落了马。

    这时候我飞快地举起我的柳木魔杖,将它蜷曲的顶端对准了那耸立嘶鸣的路魔。大多数的时间里我很少使用这魔杖,因为它虽然会加强咒语的效果,然而也会令我精神疲惫,身体衰弱。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十米长的庞然大物,仅靠我指尖喷射出的那点光线也只能给它造成严重的伤害,而非将它致死。

    七彩的光线在魔杖的顶端汇聚,然后变得灿烂无比。散射的彩光甚至灼伤了路魔那恶心的皮肤,令它痛苦地扭动起来,并且将它藏在地下的另一张巨口也钻出地面,对我厉声嘶吼,喷出一阵让人作呕的腥臭气味。

    就在它张开大嘴的一刹那,我口中的最后一个音阶也吟诵结束。整柄魔杖在我手中剧烈地颤抖,险些令我不能拿稳它,一道七彩的射线贯穿了路魔的整个身体,然后它的嘶鸣陡然停止,身体迅速地变成七彩的透明色,然后更迅速地化为无数的七彩光斑,消弭在阳光里。

第三章 珍妮爵爷

    我颓然退后,用魔杖支撑着地面,好让自己不会倒下。整个世界就这样以我为中心开始快速地旋转。我踉跄着走到路边,用手抓起几朵怒放的铃兰,又把背上的包裹甩在地上,从里面摸索出一些巨魔的骨粉和月长石粉末,再把它们一股脑儿地塞进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铃兰花瓣原本有点儿甜味,然而和那两种粉末混在一起,就变成了刺鼻的氨水味儿。它们一落到胃里,一股凉气就直冲我的脑门儿,涨得我的耳膜都像是要破掉。

    恢复精神的药剂制法有千千万万种,几乎所有有香味儿的花朵和骨粉之类的东西都能成为关键配料,但像我这次这么用,后遗症可不大好受。现在我的脑袋终于摆脱了眩晕的感觉,可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抽搐,然后我之前吃掉的黑面包和腌鱼就从我的嗓子眼儿里一股脑地挤了出来,路边的一大片铃兰顿时惨不忍睹。

    蓝眼睛尼安德特人女骑士已经从灌木丛中站了起来,看着我只说:“你……你……你!”

    我又扯下来几朵铃兰擦干净了嘴,然后捡起地上的口袋,向她点头笑了笑,慢慢地绕着路魔留下的那个大坑转圈。

    彩虹喷射只对生灵起作用,这生灵包括一切有心跳有血液的动物,也包括食人树和食人花之类的魔物属植物。因此如果这只路魔之前吞噬了很多人的话,那么他们身上的金属制品小东西就应该会掉在那个坑里。一个魔法师通常都需要很多材料,而这些材料在大多数人看起来都挺稀奇古怪——比如现在我背后的口袋里就有一小串风干的蝙蝠耳朵,当然这不是配菜,是魔法材料。

    坑里有不少亮闪闪的小东西,那是些指环项链之类的零零碎碎。其中一个戒指的戒面上还镶嵌着一枚硕大的红宝石——因为路魔体内酸液的长期腐蚀而变得更加璀璨。我跳下坑去,捡起那枚红宝石戒指和一个荧光石小饰品,然后沿着原路爬了上来。

    那个女骑士还站在里那,手里握着一把灰蒙蒙的铁剑,瞪着眼对我说:“法师!”

    我能够体会她的这种心情。在我很小很小,小到记忆都快模糊的时候,我的母亲常常会在我晚上不睡觉的时候吓唬我——“洛基山上的魔法师会在晚上飞下来抓走还醒着的小孩子,做成蜥蜴干挂在屋檐下!”

    那时候的人们都知道魔法师这种生物,都知道他们有挺可怕的力量,可实际上没有一个人真的相信自己会看到魔法师。就像很多人崇拜金牛神、独角兽、长翅膀的奥克良小仙女一样,可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真的就能看到它们。哪怕是为我代售幸运戒指的小贩,也一直认为我只是个用廉价锡制品换钱的还算入流的手工匠而已。

    还有的人赌咒发誓说,某片丛林里存在着看不见摸不到的邪恶力量,会让人发疯、精神失常。实际上那是他们不小心踩坏了丛林妖精的巢穴,于是小妖精们会用尖利的骨刺去折磨他们,让他们像发了疯一样跳脚大叫。

    由此可见,普通人也是看不见丛林妖精这类魔法生灵的,只有一些类人种生物和拥有真实之眼的魔法师才看得到。

    可是这个不走运的女骑士先是遇到了路魔,后是见到一个货真价实的法师使用了彩虹喷射——尽管我是一个只能记忆三个魔法的法师——这足够她感到震惊了。

    于是我耸了耸肩,对她说:“法师。”

    她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才有点儿慌乱地把手里的剑插进剑鞘,可看了我的魔杖一眼,又将它拔出来了一半,想了片刻却再次推了回去……

    我只好笑笑,摊摊手说:“我不吃人,也不会从烟囱里飞进屋子捉走小孩子。”这个世界上没有没父母这样吓唬过的小孩子大概还不存在——于是那个尼安德特女骑士愣了一愣,也就真的笑出了声音来。

    然后她一直盯着我,眼里露出与她身上的装扮完全不相符的好奇神色来:“真的有魔法师……怎么可能?你怎么能用那个木头杖喷出光线来?”隔了一会儿,她又叫起来:“是你的那个魔杖的问题吧?!”

    我一直都知道在很多平民的心里,魔法师的名声并不好。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敬畏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同类,一旦这同类又极神秘,神秘感就会将敬畏催化为畏惧。但在少部分贵族的心里——因为他们的祖上或许有过同魔法师接触的经历——他们对这类群体的畏惧之心会减少很多。大部分贵族不像大部分平民一样认为魔法师只是个传说。他们确信这魔法师是真实存在的。

    这个女骑士一定是贵族,所以她才会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的畏惧。然而她也一定不会是一个极有势力的贵族,因为那样的话,她从前就会亲眼见到活生生的魔法师,而不会表现出这种眼见传说变成现实时的惊讶来。

    在我的记忆里,一些法师喜欢寄居在大贵族的府上。这多半是因为他们需要某些珍贵而稀少的魔法材料,于是以自己的学识和炼金术的技巧来获得贵族的供养。一些极其强大的魔法师一旦出现在战场上,甚至可以以一个人的力量扭转一场小规模战役的战局。艾瑞法斯特大陆上曾经有过那样一位强大的魔法师,但……

    但一想起这件事情,许多记忆的碎片就浮现于脑海之间,我的头脑就会莫名地剧痛。过了半个小时,阳光变成橘黄色的时候,我已经和这个名叫珍妮·马第尔的女骑士一同走在路上了。她的姓氏带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接着让我回忆起了一些事情,愉快的或者不愉快的,零零碎碎,林林种种。

    珍妮是一个勋爵,她的父亲是一个男爵。原本一个男爵不大可能为女儿装备这样的铠甲与剑,但恰好马第尔家位于欧瑞王国东南部博地艮行省的领地里有一座铁矿,于是珍妮的父亲成为了整个欧瑞王国里最富裕的男爵。

    马第尔家靠军功受封为贵族,因此极为尚武。他们的祖先参加过六百多年前那次导致了亚人种最终失去了在艾瑞法斯特大陆主导种族地位的“二十六年战争”,另一位祖先则参加了三百多年前的那场“迷雾森林战争”,因此家族里曾经出现过两位侯爵,才致使他们这一代不至彻底沦落为平民。

    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即便欧瑞王国里没有爵位不能授予女性的规定,到了珍妮的下一代,如果他们还没有足以匹配勋爵这个爵位的功绩,他们就会失去贵族的头衔,变成一个富有的平民家族。也许再过上几十年,马第尔家的后人就会像历史上无数曾经显赫无比的家族后人一样,缩在贫民区的某间木头屋子里,啃着干面包,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然后完全忘记祖上的荣光。

    于是珍妮在十八岁的时候,也就是此时,从家里溜了出来。她想要做一个建立功业的骑士,想要取得男爵的封号。

第四章 约克孙杀人事件

    好吧……我常常会像一个老年人一样发出太多太多的感慨,冒出太多太多的回忆。这导致了女骑士珍妮在毫无戒心地对我诉说了她前些日子的经历以后我沉默了很久。

    她偷偷离开家以后的第一站是博地艮行省的北方小镇约克孙。在偏僻的博地艮行省更为偏僻的北方,你很难区分镇与村。就像古鲁丁村庄与古鲁丁城镇的差别也仅仅是古鲁丁城镇里多了一座尖顶的金牛神堂一样,小镇约克孙一共只有六十多户人家,二百七十多的人口。

    前些日子,约克孙镇里出了些奇怪的事情。

    镇里铁匠奥利弗三岁的小女儿杰西卡一天晚上趁父母睡着了以后偷偷走下了床。同这个年纪所有的孩子一样,她拥有旺盛却致命的好奇心。铁匠家后院打铁的炉子还没有熄灭,那一人多高的土炉里映出红红的火光,吸引了这个小女孩的注意。

    她先是搬来一个倒扣的矮水罐,然后爬上水罐,再爬上靠在土炉旁边的铁质小手脚架的顶端。做完这一切以后,她的面前就是土炉里烧得通红的炭火。北方初夏夜里的寒气让这个小女孩觉得有些寒冷,于是伸开胖嘟嘟的小手向炉子上方的热气里靠了靠。

    就这样,她的身体失去平衡,倒栽进炉火里,甚至不能发出一声喊叫。

    身体里的血水先是让炉火的温度短暂地下降,但其后由体内的脂肪所炼成的人油又让炉火更旺盛起来。女性体内的脂肪本就是男性的三倍,何况一个全身粉嫩的三岁孩童。

    博地艮行省是欧瑞王国最重要的铁制品生产基地之一,北方产出的铁器更是因为当地一种独特的喀什米尔碳而更加优良。喀什米尔碳,顾名思义,就是用类人种族喀什米尔人的骸骨提炼出来的优质碳。

    铁匠炉子里的喀什米尔碳用了一整夜的时间消化了杰西卡身体的绝大部分,使得铁匠在第二天一边忧心女儿的失踪一边心不在焉地打造一把上个月订好的钢铁长剑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女儿其实就在自己身边。

    直到第七天,因为女儿的失踪而停炉六天的铁匠终于暂时放弃了寻找的希望,心灰意冷地开炉换碳的时候,才发现了那具几乎已经烧没了的骸骨。

    铁匠奥利弗用喀什米尔人的骸骨制成的碳炼了十三年的钢,今日终于体会到了亲人的骸骨被用作炼钢的痛苦。发了疯的奥利弗用那把由自己女儿的骸骨炼成的剑先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因为当夜杰西卡就是从她的身边爬开的——又杀死了后院里圈养的一百三十三个喀什米尔人,然后自杀了。

    说到这里,诸位且容我占用些时间,介绍一下艾瑞法斯特大陆的某些并不十分道德的风俗习惯。

    六百年前,尼安德特人和克莱尔人对大陆上所有的亚人种发动了“二十六年战争”并取得胜利,获得了这片土地的主要种族地位。时至今日,尽管不少亚人种因为退化的关系,其文明程度已经远远不能同人类相比,但在绝大多数地区,人类还是承认他们的智慧种族地位。

    但无论是六百年前还是六百年后,无论是当时的亚人种还是现在的新人类,都始终没有将类人种看做是智慧种族——尽管他们实际上已经能够使用甚至制造工具,有了最低级的文明。

    因此在欧瑞王国的北方诸省,尤其是盛产铁矿的博地艮行省,圈养类人种族喀什米尔人用作炼铁已经是一种心照不宣的风气了。

    喀什米尔人是一种短命而苦命的种族。他们的身高大约在四十厘米上下,皮肤黝黑,头部像是偶蹄类生物——鼻子突出,眼睛长在面颊的两侧,有角质的手指和脚趾,无尾,能使用极简单的语言,处于母系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生命周期大约在两年左右——六个月发育成熟,两个月孕育新生命,再用十二个月度过壮年期,用四到八个月衰老,死亡。

    死亡的喀什米尔人体内会积累大量的碳——因为他们平日以铁橡树的枝叶为食。又因为他们的行动极其缓慢,性情温顺,每天当中有十六个小时要用来睡觉,因此只要在他们的居住地附近筑起一圈两米高的大栅栏,就可以将他们圈养起来。

    用尸体炼制喀什米尔碳的工艺是秘传,流程我也不大了解,因此就不在此赘述了。

    现在让我们言归正传,重新回到珍妮对我讲述的约克孙镇的奇怪事件中来。

    镇子里的人发现了奥利弗一家的惨剧之后埋葬了他们,并且将那柄杀人的铁剑交还给了货主——镇东大栗树下的一位从行省边防大队退伍的剑盾老兵安德鲁,而后者则支付了奥利弗一家的治丧费用。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两天之后的满月夜,安德鲁就被人杀死在了家中。他的咽喉上钉着那柄长剑,一剑致命,似乎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人们认为是这位老兵从前的仇敌趁夜里来复仇,于是派出信使骑马到两天路程之外的市里去报告了这起凶杀案——因为本镇唯一一位维持治安的安全官就是安德鲁。

    可是就在安德鲁的邻居巴伦依照风俗为他的尸体在家里守夜之后的第二天清晨,这位邻居也被人刺死在地上——那柄杀死了奥利弗、奥利弗的妻子玛丽、上百喀什米尔人以及安德鲁的长剑刺进了他的心脏,死者依旧没有反抗的迹象。

    至此,人们终于发觉镇里出现了一位可怕的连环杀手。

    市里治安官的迟钝反应让人们不得不寻找另外的解决途径,于是游历至此的雄心勃勃的女骑士珍妮接受了这个调查任务。我能够想象得到这样一位装备精良的贵族骑士的出现给镇子里的人们带来了多么大的希望,然而……

    然而她以令人钦佩的勇气守着那柄剑在安德鲁的家里过了整整两夜,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凶手甚至没有留下足迹和气味,就像是一个从虚空里出现的幽灵,杀死人之后又消失在了虚空里。

    作为一个极富责任心的贵族,珍妮在发觉自己也无能为力以后决定再次去市里寻求帮助。因为之前的信使一直没有回来,人们担心他迷了路,或是被成群的小哥布林劫了道。

    但我想,之前那位信使更有可能是葬身在这只路魔的肚子里了——市里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件事情。

    作为一个魔法师,我知道的事情总要比普通人多些——即便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少女。她的叙述让我隐约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状况,现在我只想进一步去证实一下我的推测,如果运气好的话……我可能还会有挺大的收获。

第五章 魔剑

    两天以后的黄昏,我们步行到了镇口。镇子周围是一圈用黄土夯实的墙,大约有两米高。这一带的小村落或者小城镇大多有这样的外墙,因为这世界并不太平,某些大群的类人种热衷于袭击人类城镇。城镇里的粮食或者人类都是他们的食物,铁制品更是他们喜爱的东西。

    然而这一圈围墙的墙头杂生着茂盛的青草,墙体上爬满了翠绿的蔷薇藤蔓与爬山虎,偶尔点缀着几朵或白或粉的蔷薇花,在夕阳下泛着暖融融的光,一派安宁祥和的景象——显然是此地并不常有大群的类人种光顾。

    镇子门口一个穿着褐色粗布衫的少年见到我们,立时欣喜地大叫:“爵爷,您回来了!”珍妮笑了笑,眼睛却瞟向我手里的半身甲。两天的路途都是步行,即便珍妮的身体素质不错,也没法轻松地穿着铁甲步行。我一路为她提着铁甲,使她有些惊异我比她还要充沛的体力。

    其实这倒不单单是我的原因——这做工颇为精良的半身铁甲并非只是铁甲……某些秘密隐藏在它的内部。只是如今马第尔家似乎都已经忘记了掌控这个秘密的诀窍。

    随后迎接出来的老镇长似乎并不能准确地判断我的身份,于是我告诉他我是一个旅行者。很多失去封地和爵位的没落贵族后代会选择这样一条道路,他们浪迹在艾瑞法斯特各处,常常成为游吟诗人口中各种传奇故事的主角,或是因着剿灭匪徒的功绩而受封的新贵。

    老镇长的态度于是就变得热情了起来,并且殷切地询问我们是否需要食物和酒。他大概是的确将我当成了珍妮找来的帮手。我穿着黑色的袍子,还有一个大大的兜帽。袍子的袖口和帽檐上用银线绣着挺复杂的花纹——这是法师们常穿的长袍样式,当然,他们并不会晓得。我知道在东大陆彻尔尼兹的某些民俗传说里,会有一类人被称做“仙人”。而在西大陆艾瑞法斯特,法师在人们的印象里大概就是那么一类事物。

    只是不晓得这样式代表了什么,他却也看得出了这袍子的材质并非普通旅者的布衣,更何况,我是珍妮带来的人。在这种偏远的小村镇里,人们总是对贵族们有着一种盲目而不切实际的信任。而实际上从我所知晓的信息当中,我也了解到现在的大多数贵族们的确不像从前那样暴虐。二十六年战争和迷雾森林战争减灭了西大陆大陆太多的人口,整个博地艮行省的人类数量也只有一百多万而已。因此贵族们都用一种比以前平和得多的态度去对待他们的领民。虽然不公与黑暗就像霉菌一样每时每刻都会出现,滋生,然而……的确是比从前好很多,好很多。

    我很想享受一下这个人类小镇平和而美丽的黄昏,来一杯装在缺口木头杯子里的、泛着白色泡沫的苹果酒,坐在某间充满了生机木屋的门口,捻着身边一丛茂盛的青草与紫色风铃花。

    然而我的时间不是很多了……

    我必须尽快解决这里的事情,得到某些我想要得到的东西,然后去完成两件事,或者更多事。

    日落的时候,我们站在了安德鲁镇东的家门口。天色的暗淡下来,院子里大栗树的阴影将他那幢木屋掩盖,几天不曾有人打扫的门窗在微风里轻轻晃动,因为年久缺油而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珍妮缩了缩肩膀,右手扶上剑柄,轻声对我说:“我觉得……这里比前几天奇怪了。”

    也许是因为紧张,她凑我极近却仍不自知,近到我的耳朵能够感受到从她嘴里呼出的灼热气息。我在心里笑了笑——无论是看起来如何英气逼人,小孩子终究是小孩子,就像我当年一样,看到一只石像鬼都会大惊失色,险些丢掉性命。

    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尼安德特人的直觉要比克莱尔人敏锐得多,因为我的确感到,这栋房子周围很不对劲儿。我的真实之眼可以看到这栋房子里的光线比周围要暗一些——因为节省蜡烛和油脂的缘故,镇子里的人们在天色将黑的时候并不会立即点起火烛,然而即便同样是映衬着蓝黑色的天空,安德鲁的房间里也显得太暗了一些——那绝非一种自然形成的黑暗。

    用积累了怨气的骸骨所烧制成的炭火,用孩童纯洁灵魂打造的长剑,再浸染了克莱尔人与喀什米尔人那极度恐惧、震惊、绝望的情绪,然后被搬运到到镇东这株巨大的栗树下……我当然知道将会发生什么。

    栗木和柳木一样,都是制造法杖的优质原料——因为两者对自然元素都有着卓越的亲和力,对灵魂的震荡也容易产生共鸣。然而就是这种共鸣,使得这柄剑在极其罕见的地理环境中被附了魔,其魔力之强,甚至超越了律令系的初级法术“律令震慑”。

    我走到树旁,手掌抚上大栗树粗糙的树皮,一阵极轻微的震荡就在我的掌心扩散开来,沿着粗大的树干一路向下,直达每一条最细的根须,最后渗透进十几米深的地下。

    珍妮走在我的身后,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却谨慎地不发一言。手中的钢剑半出鞘,就像一个护卫在魔法师身边的剑斗士。

    “是那柄剑,它已经成为一柄魔剑了——我们的运气不错。”我将手从栗树上拿开,推开半掩的屋门。一阵深沉的死气顿时扑面而来,让我微闭了一会眼睛。

    很舒服的感觉,多年不曾有过了。

    珍妮跟在我身后,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惊讶:“魔剑?传说里有了自我意识可以自己杀人的魔剑?怎么可能?那都是用来吓唬小孩子的传说,我……”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住了口——因为我回头看了她一眼。

    真实之眼的魔法效果使得我的眼睛在黑暗里泛起淡淡的荧光,也让她想起了我是一个魔法师。的确,同样是传说中的魔法师此刻正与她同行,出现了魔剑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

    于是她换了口气,低声却激动地问我:“真的是魔剑?很难对付吗?”

    “可以像切开奶油一样切开你现在的钢铁半身甲。”我点亮油腻的木桌上的烛台,环视这间屋子——一间典型的单身男人的木屋,油腻的桌椅,未洗净的杯盘,胡乱丢弃的衣物,地上还有未洗的血迹——那并不仅仅属于一个人。

    “就在那里。”一声清响,珍妮抽出了她的长剑,护在我身边,指向房间的最深处。那里是未点燃的壁炉,在昏暗的烛光下,一柄钢铁长剑静静地插在地板上,反射着幽幽的光。

第六章 火焰亡灵

    我记忆的法术还有三个——彩虹喷射、泥泞术、真实之眼。这三种是可以不借助道具即可施展的法术,然而只能记忆三种魔法并不意味着我仅能使用三种魔法。另一些魔法小把戏借助特定的材料即可,那都是炼金术与些微魔力结合的产物。

    我把背上的小口袋解下来,从里面取出五块鹅卵石,一搓骨粉,两只干枯的小哥布林手指——这些都是过去的几年中那些打扰我清净的类人种所付出的代价。

    我让珍妮待在那里,自己轻轻地走到那柄魔剑的旁边。用灰白色的骨粉在围绕着它画出一个小小的五芒星,然后把五颗鹅卵石摆在五芒星的尖角。石头坚硬的特性可以使五芒星里的魔力不会在施法的时候外溢,这一点虽然听起来很简单,却没几个人会想到这么做。其实魔法是就是艾瑞法斯特的各类种族在漫长的生存发展当中用一次又一次地无意经历积累起来的神秘学,再被拥有神秘学天赋的极少数人所知,掌握,然后获得远超生灵所能理解的强大力量。

    这一切做好以后,我把两只小小的干枯手指握在左手,然后将魔杖插进魔剑旁边的土地里,在椅子上坐下来。

    珍妮一直好奇又专心地观察着我的动作,神情里带有几分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特有的活泼气。待我坐下来,她就按着剑好奇又紧张地走到我身边,看了看我手里的两只黝黑的奇怪小东西——而后者正被我用手指折来折去。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紧张又激动地开口问:“你……这么弯它们,是在施法吗?”

    “不。”我笑着说,“还要等等,我只是有点儿无聊。”

    “那你手里的是什么?是魔法材料吗?很稀有吗?”她似乎舒了一口气,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我旁边,右手却依旧没有离开剑柄。

    “风干的小哥布林手指,很常见的。”我依然微笑着,顺便将那两个小东西在她眼前抛了抛。

    珍妮的脸色立刻变了,犹豫了好一会,悄悄地往旁边挪了挪。

    于是我在心里轻轻地笑了起来——这个小家伙,和她们家的那位祖先真是一个模样。屋子里安静下来,微弱的烛火将我们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外面隐约传来些声响和光亮,大概是一些镇民在远远地看屋里的动静,却又不敢靠近。在这样一个类人种不大光顾的小镇,一连莫名其妙地死掉这么多人,的确称得上是一件让大家都惶惶不可终日的大事情了。

    那些人三三两两地看了看,然后又端着蜡烛离开了这个不详之地,周围再次安静下来。

    这安静是一种古怪的安静——即便没有犬吠与风雨声,在这个季节的夏夜里总还应该有昆虫的鸣叫声。然而我们的周围一片死寂,只听得到两个人的呼吸和木桌上烛花的偶尔爆响。

    在这种安静里珍妮开始有些不安,于是打破了寂静:“……上次,我这样待了一夜都没事,真奇怪……”

    “嗯,这次也不会有事。过了今晚就好了。把你的铠甲穿好,别脱下来。”我笑了一下,把她放在桌上的半身甲拿起来递给了她。

    于是珍妮的神色马上严肃起来,一边迅速地套上铠甲扣连接处的皮带扣,一边沉声问我:“嗯?一会要战斗吗?什么时候开始?”

    我轻轻耸耸肩:“夜里寒气重,生病了很麻烦的。”

    珍妮的脸上又露出了那种无奈又哭笑不得的神情来,正要说些什么,桌上的烛火却忽然在这时晃了晃。我们两人身后的影子随着那烛火晃动,像是木头墙壁上张牙舞爪的鬼影。珍妮的表情迅速凝重起来,左手按在剑鞘上,右手把剑身拉开一半,上身微躬,双脚前后错开,摆出一个非常标准的战斗准备姿势。

    “你现在出去,帮我看着月亮。月亮越过中天的时候,就进来帮我。”这时我站起来把她手里的剑推了回去,看着她的眼睛,用凝重又不容置疑的口气对她说。

    “可是那蜡烛……”她指了指桌子上仍然在晃动的火苗想要争辩,我又打断了她的话:“我要在月过中天以后施法,你出去帮我看着月亮,然后再进来告诉我。那蜡烛是我的魔法阵发挥作用的缘故,再耽搁了事情就不好办了。”

    珍妮握了握拳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走出门去。

    这孩子和她的祖先果然是一种性格,干脆果断,在做决定的时候从不优柔寡断。我似乎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迷雾森林里的那个影子,心里却有些难过起来。

    珍妮穿着那半身甲一走出屋子,房间里的光亮就立刻暗淡下来。烛火不再晃动,而是陡然被拉长,成为一条极细极长的火线——就像是被周围无形的力量紧紧挤压着,痛苦无比却又动弹不得。壁炉前面的那柄剑上的剑身上忽然浮现出一层很淡的红光,那亮光在剑身的花纹上扭动游走着,最终凝聚成一个小孩子扭曲的面容,然后发轻微却极尖利的哀嚎来。

    在这越来越深的夜里,寄居于剑身之中的亡灵终于籍着屋外不远处的那颗大栗树再次现身了。这是一个死于火焰之中,又被无数怨气淬炼的孩童亡灵,是一个极罕见的火焰之灵。还在成长的它渴望生灵的鲜血,一旦得到了满足,拥有了足够的力量,它就将离开剑身,附身到那颗巨大的栗树上,籍着栗木卓越的元素亲和力成为一颗诅咒之树。那时候死掉的将不再是两三个人,而是成千上百的人——直到有一个有足够能力对付它的魔法师出现并且以极大的代价毁灭它。

    此刻这个火焰之灵在向我发出召唤,要我拿起它,并且将剑插进自己的身体里。然而我的双眼爆发出一阵荧光,抵御了这魅惑心智的亡灵召唤。然后我的右手握住地上的柳木魔杖,左手将那两根小哥布林的手指抛进早已画好五芒星阵中。

    五个短促的音阶一脱口,我将魔杖地上重重一顿,五芒星立时发出淡淡的绿色荧光。一阵凡人无法觉察的魔力波动以我的手杖为中心扩散开来,然后被屋外的栗树接收。巨大的栗木将这波动成倍地放大,然后通过我之前抚摸它时在它体内留下的那个小小魔力陷阱将这波动沿着它的树根传导入地下——我几乎能够感到,地下有什么东西沸腾起来了

第七章 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吧

    魔剑上的火焰之灵与栗树的联系被我的魔力粗暴地推挤开来,于是那亡灵本能地惊慌起来,试图从剑身上脱离。而一旦脱离,它就再也无力凝聚自己的身体,最后消散在空气里变成无所不在的魔法元素。

    我自然不会让它这样做。我想要的是一柄封印了火焰之灵的诅咒魔剑,而不是一柄并不能算得上珍稀的钢铁长剑。

    幽居于地下数百年的沉睡怨灵被我以栗树传导下去的魔力波动惊醒、驱使,挣扎着从地下升腾而起,汇聚在两根干枯的小哥布林手指上。于是那两根手指忽然变得丰满有力起来,从原地跳起,紧紧地捏住了剑身上那个试图逃走的火焰亡灵。

    两根手指迅速被火焰之灵的火焰焚毁,然而以它们为载体而现于世间的怨灵却不会被焚毁——它们只会痛苦无比。它们迅速地渗透进剑身里,与小女孩火焰亡灵纠缠在一处,然后用它们积攒了上百年的阴冷以及湿气使得它逐渐丧失活力,被固化在剑身内部的钢铁纹理之中。

    淡红色的光晕从剑身表面褪去,被拉长的烛火像是长长出了一口气,一下子回复了原状,房间里的光线明显的亮了起来。

    此刻珍妮正好从屋外快步走了进来,执剑在手,紧张地对我说:“月亮已经过去了,我们可以开始了!”

    不得不说,与灵魂打交道还是让我更舒心一些,因为那样不会像过度使用塑能系魔法一样,让我精神透支,头晕恶心。于是我现在还有余力走到那柄诅咒魔剑旁边,把自己的食指在它的剑锋上划了一下。一滴鲜血渗透进剑身,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一种奇妙的联系就在我与它之间建立了起来,然而这样还远远不够。剑身里的火焰之灵仍然蠢蠢欲动,正一点一点地消噬那些将它固化的阴冷怨灵。

    我的举动在珍妮看起来有些奇怪,接着她似乎想起了死去的几个人看似自杀的场景,于是惊叫了一声,执剑劈向那柄魔剑的剑柄,试图让我与它分离开来。

    她的反应很合我的心意……于是我的左手食指一屈,魔剑立刻从地上拔起,又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掷出,翻滚着投向珍妮的胸口。不足两米的距离没有给她太多的躲闪空间,剑身正中她的半身甲。只是我控制了角度,那剑身实际上是平平地撞上了她。

    一阵只有用真实之眼才看得到的白光在两者接触的地方一闪而过,我立时感觉到剑里的火焰之灵安定了下来……并且是永久地安定了下来。

    有幸被这件半身甲上的魔力固化的,自有了人类历史以来,它大概是第一个。

    一切都已经完成了。于是我轻轻顿了顿右手的魔杖,地上残余的骨粉一下子燃烧起来,发出刺鼻的焦糊味。然后又屈一屈左手有些麻木的食指,让那剑掉落在地上。

    珍妮这时候才来得及握着剑退后,我走过去扶住她,笑着说:“好了,魔法阵已经发动了,它被我们制伏了——多亏你挡的那一剑。”

    她睁大了金色的瞳仁的眼睛,用难以置信的口气问我:“这样就结束了?”

    “结束了。”我走过去用发麻的左手捡起那柄长剑——我的身体素质还不足以支撑我指挥它持续地作战。

    “可是……我们该怎么告诉他们?”珍妮犹豫着把剑收进剑鞘里,看看我手里的长剑,又看看地上的血迹。大概镇子里的人不会相信魔剑杀人这类的说法,就像人们很难相信桌子上的木杯会自己燃烧起来一样。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于是我对她说:“给他们留下一封信,以珍妮·马第尔爵士的名义,告诉他们凶手已经被抓到,是一个被通缉的罪犯。我们将连夜离开送他去王都接受审判,并保证这里以后绝不会出现类似的杀人事件。”

    “可这是谎言啊!”她几乎立刻皱起了眉头。

    “善意的谎言好过残忍而令人迷惑的事实。”我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柄长剑的黑木剑鞘,把它挂在了腰间,“你是想对他们说出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事实,然后听凭人们对你的猜疑和诋毁慢慢蔓延,还是希望‘珍妮·马第尔’在这个镇上从此成为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词汇?”

    “我……“她开始犹豫起来。我则找到一只生了锈的匕首,在木桌上刻下了几句话,接着吹灭了蜡烛,拿起口袋与魔杖,拉着她推开了门。夜晚已经过了一多半,细细的月牙挂在东方的天空,大地上只有微弱的光亮。火焰之灵被我封印,草丛石缝里的小生命们也就开始地低鸣叫起来。我们越过三个高高的柴草垛,然后毫不费力地翻出了墙——那墙只是为了防御身高极低的类人种,却并不能对我们这两个身手还算敏捷的人造成阻碍。

    夜晚的空气带着凉意与湿气,还有夏季野花的香味儿。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却看到珍妮还不时地回头去看那镇子的围墙。

    她的神态和动作又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想起了一个约定。几乎就是在这一刻,在西大陆艾瑞法斯特的这个湿润而芬芳的的夏夜里,在蓝黑色的星空之下,我放弃了一个想法,作出了另一个决定。

    “用不着在意这点小事。“我拍拍她的肩膀,上面有凝结出来一层薄薄露水,“以后会有更多的事情给你做,更大的责任给你承担,会有多得数不清的机会让你获得自己的荣誉,赢得一个爵位——只要跟着我走,跟我一起去完成一些事情。”

    我看着珍妮·马第尔因为听到了我的这番话而惊讶得微微睁大的眼睛,问:“你愿意吗?”

    一点露水停留在她长长的睫毛上,这个尼安德特女骑士的白发在微弱的月光下发散着荧光。她的睫毛似乎无法承受这一滴露水的重量,在我的注视下忽闪了几下,然后又有力地抬起来,对我说:“……但你要保证绝不有违正义与公理。”

    “我保证。”我微笑起来。

    于是她的脸上出现了那种轻松又愉悦的笑容——那种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所应该有的那种愉悦。

    然而片刻之后某条小路上又响起一个声音——“你拿走了那家人的长剑!”

    然后是一阵同样很轻松的大笑——这是我的声音。

第八章 剑鞘峰

    珍妮·马第尔从小接受的是正统的骑士教育——“荣耀即吾命”。但我不得不庆幸在如今这个人类数量稀少的时代,旧时代的骑士精神也褪色了许多。否则我绝不会这么容易说服一个出身骑士世家的雄心勃勃想要建功立业的少女。然而无论再纯洁的理想,再高尚的动机也都是一种**,而操控**这种事情,我似乎一直比较在行。

    我告诉她我获得了神启,我将遵循神的意志前往几个地方,消灭几个古代遗留下来的黑暗遗迹,最终拯救整个艾瑞法斯特。

    在艾瑞法斯特流传的有关迷雾森林战争的诸多民间版本中,其中就有一个勇者魔法师和美少女的剑士的版本——邪恶的死灵君王撒尔坦·迪格斯占据了精灵族的圣地世界之树的核心,人类大军云集低语森林,拯救了即将灭亡的精灵一族并将其护送到安全的处所。然而死灵君王拥有不死的身躯和近乎半神的魔力,人们被世界之树的抗拒屏障阻碍,围困了他数月却毫无办法。

    后来一个神秘的魔法师出现了——他与人类联军中一名女性剑士一同刺杀了死亡君王撒尔坦·迪格斯,最终解除了艾瑞法斯特最大的危机。那个魔法师的名字无人知晓,女剑士的名字却在之后的百年间广为流传,她的名字是米莲娜·马第尔,后来的帝国侯爵,珍妮·马第尔的祖先。

    很巧的是,我也是一个魔法师。这使得那个她一直认为是传说的传说瞬间变得真实而清晰起来。

    为了让她心中的这种想法更加牢固,五天的步行之后,我们出现在古鲁丁村庄以西的剑鞘山山脚下。

    剑鞘山一共有十一座山峰,最高峰是剑鞘峰。因为那座山峰之上有一道数米宽大裂缝直入地面,就像某位战神将他的剑插进了山峰,然后又拔了出来,才留下这样的痕迹。

    我告诉珍妮,某位神灵在梦中告诉我的第一个地点就是这里。

    而实际上,我从不相信有什么神灵,若是我一定要相信某件人们无法解释的东西,那么我选择一种在东大陆彻尔尼兹被称做“缘分”的东西。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二十个年头里,我一直在试图从某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清醒过来。虽然作为一个魔法师,我的头脑远比普通的人类敏锐,但那种混沌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它伴随我的身体一点一点变得强壮,头脑一点一点变得睿智,然后拥有足够的力量离开那个一直居住的地方,追寻一些过往的记忆,并且遇到珍妮——那件铠甲的另一位主人。

    这种关于“缘分”的研究,在西大陆艾瑞法斯特的具体表现就是唯一的预言系魔法:大预言术。

    我想一定有人在我还未出生的时候对我使用过这个法术——它要我等待一个人,一个将改变我命运的人。于是之前我会一直在我小小的法师塔下开满白色花朵的草地上等路的尽头有一个人走过来,逐渐清晰……然后在等了十几年仍未等到之后终于决定离开那里,最终遇到了珍妮。

    然后我想起了更多的东西,知道了还有更多的谜团要我去解开,而实际上,从我第一次具有自己的意识起,我知道的东西就远比任何一个凡人都要多。我甚至有一种预感,我的生命就是一个解密的过程,这种**已经成为一种本能潜伏于我的体内,指引我在以后奔走下去,直到打开所有的锁,得到答案或是毁灭。

    所以现在我和珍妮走在铺满落叶的斜坡上,并且不停地挥舞长剑展开面前那些丛生的荆棘与有毒的藤蔓。一种熟悉又亲近的感觉在冥冥之中指引着我,要我去接近它,打开它。这感觉随着我接近剑鞘峰而愈加强烈,甚至略微驱散了我头脑中那与生俱来的混沌感。

    这片山峰周围的森林至少有十几年不曾有人类光顾——因为这里盛产一种在西大陆臭名昭著的植物“抓脚藤”。那是一种很像爬山虎的东西,一旦有生物经过,它们就会凭借本能缠住他们的脚,然后攀遍全身,直到他们死在地上,将**所致的养料提供给这些恶毒的植物。

    除去抓脚藤之外,丛林间的各种小毒虫也一直是对大部分人形生物最致命的杀手之一,然而托我手上这柄诅咒魔剑的福,较小的虫子都已被火焰亡灵的不详气息驱散,省去了我们不少麻烦。

    走到中午的时候,珍妮和我都已经气喘吁吁了。博地艮行省的天气一直都挺不错,阳光一直都挺明媚,这明媚到了丛林里就变成了蒸腾的热气,暖暖的湿意贴在我们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比被汗水浸透还要难过。

    珍妮一直用她特有的那股孩子气似的认真严肃劲儿问我到底要去往何处,是否会有激烈的战斗,我只得用神谕这样的理由来打发她。因为直到现在也依旧是一种类似本能的东西在驱使着我向前再向前,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前方究竟会有什么等待着我。

    我们艰难地踩踏着突起的石缝爬上由一块裸露在外的土黄色岩石构成的相对较缓的小山坡后,我知道自己离目的地已经很近了。此刻在这块岩石上居高向下看,广阔的绿色森林犹如一片汪洋大海在阳光下升腾着极淡的白色雾气,上面则是因为巨大的高度而显得格外陡峭、令人望而却步的延绵山峰。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穿越了山脚下那片巨大的丛林,来到剑鞘峰的半山腰了。

    山腰上开始有清爽的山风,我们略略解开铠甲与领口,让身上的汗水被山风带走,然后开始仔细寻找某个可能存在的、不同寻常的地方。然而未等我们浪费太多的力气,我手中的那柄诅咒魔剑已经出现了不同寻常的迹象。

    一阵轻微的魔力波动沿着剑柄传入我的手掌,剑身似乎被某种异样的力量吸引着,斜斜指向石坡靠近山体的一侧——那里是一从茂盛的矮灌木,上面生长着可疑的红色浆果。就在那从灌木之后,一阵熟悉的气息不断涌出,似乎急切地召唤着我,要我靠近。

    我轻轻拍了拍背向我的珍妮的背甲,将魔杖交到左手,右手则抽出了那柄看起来平淡无奇的长剑。

    “我想我们找到了。”我说。

第九章 安塔瑞斯之盾

    灌木之后竟然是一条不知道何年何月形成的石头通道,岩壁粗糙,却刚好能够容纳一人行进。我将一小块月长石的碎片镶嵌在魔杖顶端预留的小小凹槽上,然后默念了两个音阶的咒语,使得它亮了起来。照明术——同其他不需要记忆的魔法一样,是炼金法阵这门技艺的产物。而实际上炼金法阵的历史要长过魔法,应用得也更为广泛。当然,这种程度的广泛仅仅是相对魔法而言。

    大多数魔法师都会在他们的魔杖上预留照明术的法术位,这种冷光源没有温度,不会引燃易燃物,也只消耗极少量的精神力。唯一的缺点就是需要月长石作为施法的媒介。

    我们两人紧握长剑一前一后地行走,渐渐将洞口的光亮甩在身后,直至消失不见。这条通道略略向下倾斜,坡度不大。然而在行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外面的炎热退去,洞里的温度变得冰凉刺骨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大概已经走下了几十米的深度了。再向前走去,洞壁上甚至有水珠滴下来。脚步声在洞窟里前后回荡,像是有一整支军队在行进。

    这样大的声音,简直是在告诉别人“这里有两个家伙已经走进来了”。我只希望那种强烈的本能不会是专程带我去送死的。

    又过了十几分钟,我们两个人原先全神戒备的状态都已经松懈了下来,甚至在心里希望幻想中的危险快点出现,好结束这一段单调又让人发狂的旅程。其间我从袋子里拿出了那件小贩送我的披风将它披在了珍妮的身上,两人又停下来吃了些黑面包和咸鱼干并且收集了一些洞壁上凝结的水滴喝下去。

    再走几分钟,这通道就该到达同山脚同一高度的剑鞘峰最深处了,说不定还会和峰顶那条神的可怕的裂缝重合在一起。如果当初那条裂缝真的是诸神留下的剑鞘的话,峰底又会有什么呢?传说中的神器?还是记载了传奇法术的魔法典籍?

    然而我心里最渴望的却并非这两件东西——我更渴望知道揭开一些秘密,一些关于我头脑中那些常常自己跳出来的记忆的秘密——它们在很多时候似乎并不属于我,而像是另一个灵魂强加于我的体内,却又无法分离。

    例如我会知道珍妮身上的那件半身铠并非普通的铁质盔甲——它其中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甚至我还知道引发那个奇迹的咒语。我也知道珍妮祖上的某几位祖先隐秘的过往,就好像我曾经以上天诸神的角度去俯瞰过他们的平生。我甚至会记得我与其中的某一位曾在某个特殊的时期有过一个秘密的约定。

    最令我无法忍受的是,离开法师塔之后,我的身体偶尔会开始出现莫名的酸痛,那酸痛提醒着我:某些事情等待我去完成,我的时间并不多了。

    这些莫名的紧迫感与接连跳出来的记忆自从我离开法师塔以后深深地折磨着我,让我时常感觉自己的灵魂即将分裂为两个——直到我走在这里,越向下走,就越感到心灵的平静与一种亲切。

    然而与此相反的是,珍妮的脸色似乎愈发难看,直到通道前方出现一点微弱的荧光之时,她终于第一次发出了呻吟声,然后半跪在地上。她一直在我身后,因而我此刻才回过头去看她的脸——原本洁白的脸上似乎蒙上了一层灰雾,然而用我的真实之眼来看,那其实是一层极淡的死气。

    普通人类无法承受强大魔力的侵蚀,无法将其转化为精神力,最终的结果就是损害身体,甚至使人发疯。这也是为什么智慧生物在贸然阅读高深的魔法典籍时会有生命危险的缘故——记录于古卷之上的咒语会不经缓冲地直接冲击他们的精神,轻则需要数年的修养才能回复健康,重则失去神智,变成白痴。

    前方发出荧光的地方一定有一件强大的魔法物品,珍妮的体质无法承受那些狂暴外溢的魔力的侵蚀——甚至她的盔甲也发出了极淡的白光来抵御这力量,只是在我的柳木魔杖所发散的白光的映照下,珍妮并不能觉察那层保护了她的光亮。

    然而即便是我,即便我在此刻并没有那样的感觉,我也可以肯定再接近那个东西的一些的话,我也会受到魔力的反噬。我的精神力不足以支撑我记忆四个或者更多的魔法,当然也无法无法对抗那股愈加狂暴的力量。

    于是我立刻架起珍妮的胳膊,搀扶着她一路疾行,直到以最快的速度走出了几十米,她的脸色变得正常才停下脚步。

    “你不能再走下去了。”我喘着粗气说,“下面有非常强大的的魔法物品,你的身体承受不了那种东西。”我又停下来喘了几口气,让她靠坐在潮湿的洞壁上。

    “魔法物品?”她听了我的话,脸色依旧灰暗,眼睛却亮了起来,“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

    我让自己的脸上出现认真严肃的表情,直视着她金色的眼睛,说:“对,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

    我了解她的性格,也同样了解她接下来的反应。于是她支撑着自己坐直了身子,用坚定而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那么我一定要去。”

    似乎有一声极轻笑声出现在我心底,然后转瞬消失。我低下头去不看她,说:“那么,我有一个办法。”

    她的脸上立即露出了惊喜又期待的表情,就像我记忆中的某个人一样。这段突然跳出来的记忆又让我的意识出现了短暂的恍惚——似乎心里还有些如同锋利的小刀划过皮肤一般的疼痛。那细微的疼痛在我的心间浮光掠影地掠过,几乎令我放弃接下来将要说出的话语。

    “你的这件半身铠不是普通的钢铠。”我用低沉的语气说,“它有自己的名字,它的名字是‘安塔瑞斯之盾’。”

    珍妮没有说话,而是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看自己反射着荧光的胸甲,又抬起头来看我。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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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手札介绍:
魔法师们在高塔的阴影中窃窃私语,至今已经少有人能够听到他们微风一般的低吟。
新历二十二年我故地重游,法师塔隐没于梧桐与橡叶的树荫当中。
那是一个时代的终结,是一个新世界的开始。那也是一个神话的终结,是更多传说的发端。
两个世界的碰撞,两种力量的战争,无数种族的血泪,亿万生灵的哀嚎……由野心、鲜血、仇恨、掠夺、迷茫、欣喜构成这画卷,而我就在开端。在某个明媚的清晨,我踏上旅途的第一步。
这个世界,早已不是我所知的那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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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手札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法师手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法师手札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