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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录事参军     宝典txt下载     宝典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十八章 买定离手 (十一)

    “好点了没有?要不,前面服务区我停车休息下?”高速路上,沈丽丹将车开的极稳,她不时转头,看着副驾驶上脸色苍白的乐晨。

    这是从南江回畈城的高速公路。

    昨天晚上,乐晨突然发起了高烧,可把沈丽丹吓了一跳,把他送进了医院一直陪了乐晨一个晚上,庆幸的是,昏睡了七八个小时之后,现在乐晨看起来状态还行,坚持要出院医生没有拦阻,所以应该没了大碍。

    但沈丽丹还是有些后怕,如果乐晨有个三长两短,她会内疚一辈子,更不知道怎么跟乐晨的家人交代。

    “这几天回家要好好休息,别去上学了。”沈丽丹又伸出芊芊玉手探了探乐晨的额头,其实碰触到乐晨肌肤,她心里都在打鼓,这个家伙,接触的越多,越发现他的恐怖,碰触他实在心里瘆的慌,有点怕被蝎子蛰手的恐惧。

    乐晨虽然对沈丽丹摸自己额头的动作不满意,但他现在实在懒得动,便也听之由之。

    预测这种短时间内由无数人意念影响形成的结果,可比预测单个人的运势耗费心神太多了,昨晚尘埃落定,那强烈的反噬几乎和施展禁术时没什么两样。

    乐晨本来靠推衍术是不可能预测到股票期货市场的精确结果的,至少现在的他不能,幸好,这次国债期货事件却不是太多人互相影响的结果而是上层意志言出法随,这却有了推衍的可能,所以,他当初排盘时才觅到了一线灵机,但饶是如此,他也元气大伤。

    不过幸好这次乐晨早就有准备,带了几枚养神丹在身边,将养一段时间应该无碍。

    “以后还是不能赚这种钱了,做实业吧,就像你说的,房地产行业我觉得有发展前途。”回忆起昨晚丁向东、唐二公子等一干人在暴涨暴跌刺激下心神恍惚、几近疯狂的表现,沈丽丹不禁打了个寒噤。

    乐晨默不作声,想着自己的心事。

    “小神仙,我真按照你说的做地产了,要赔了的话算你的啊?!”沈丽丹笑孜孜看向乐晨,受昨晚影响的沉重心情,到底还是被飞来横财的兴奋压过,现在的她,心情一片大好。

    上午时沈丽丹已经平了仓,净赚将近九百万,不过明天钱才能转入银行账户。

    对乐晨,现在她已经是死心塌地的膜拜了,现在乐晨在她眼里,可不是什么十七八岁的中学生,而是一尊金灿灿的指路明灯,现在她什么事都想询问乐晨的意见,若不是看乐晨精神头不太好,早上的时候她涂哪个颜色哪个牌子的指甲油都想请教乐晨来着。

    “明天钱到账我就转给你五百万,少不少?不过你放心,我注册公司的话,你占一半股份。”沈丽丹不管乐晨爱不爱搭理自己,就顺着自己的思路说,赚了九百万,可以说全是乐晨的功劳,要没有乐晨,自己肯定跟在丁向东身后做空,现在怕变成了穷光蛋,想着沈丽丹又有些后怕,幸好,自己听他的了,也全靠了他。

    所以这样的分配方式,沈丽丹担心乐晨不满意,现在她可不在乎分给乐晨多少钱,注册公司分给乐晨一半股份才是重头戏,有乐晨和自己站在一个战壕里,那以后做生意可不是无往不利么?

    当然,沈丽丹也知道生意场上的事,不能太依赖乐晨,她有信心经营好新公司,而有乐晨这么一尊大神做靠山,会令她的底气更足,手头的牌更充裕。

    “随便你。”乐晨对钱并不放在心上,但在这个社会,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现在养一大家子人的钱倒是无所谓了,可是自己修行上又何处不用钱呢?比如说自己调配的养神丹,实则就有好几味药材因为太过名贵而被自己用了常见的药草代替,充其量,现在自己手里的养神丹只是山寨版,等有了钱后,自己就能调配名正言顺的养神丹了。

    还有给来喜儿几个泡澡的药汤,也可以用更多名贵药材了。

    还有,布置桃园中阵法的器具,有钱之后,自己也可以用效果更好的器具来更替。

    古人说,财侣法地,此话不假,想修行,钱财是万万不能少的。

    至于筹划中的福利院,就更需要这笔钱了。

    琢磨着,乐晨说道:“你给我转二百万就行了,剩下的钱,做福利院这个事业,还要请你多帮忙。”他一来不喜欢管这些琐事,二来年纪小,也确实没办法出面办这些繁琐的手续。

    “好,好,你放心吧,有了这笔钱,把你说的那个破大院买下来都足够了,都交给我办就行了!”沈丽丹忙不迭的打包票,乐晨还能用到她什么?也就这点事,她下决心要尽心竭力的帮乐晨办好。

    ……

    当看到桌上摆满了乐晨从大饭店炒回来的菜,姥姥终于有些不淡定了,这段时间明显看得出外孙越来越大手大脚,从前天晚上就没回来,这刚回来就买了这许多菜,而且是从大饭店买来的,一个个菜式特别讲究,红萝卜都雕成花一样美。

    “晨晨,你到底哪来的钱?”姥姥现在连乐晨给的三千块存折都没把握了,本来抽奖的事情,姥姥就半信半疑。

    大舅陈大柱也有些错愕的看着乐晨。

    乐晨早就想好了说辞,虽然不想骗姥姥和大舅,但说实话姥姥和大舅怕更不信,何况其中牵涉自己的秘密,姥姥和大舅知道了反而不美,揉了揉鼻子说:“前几天晚上,我救了个特别有钱的富婆,几万块钱对她来说根本不算啥,她说因为我,一笔几百万的生意没耽搁,而且还救了她一命,所以给了我一万块钱酬金,而且说以后上大学的费用她都出了。”

    啊?姥姥和大舅都怔住,感觉听天书一样,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重磅炸弹还没完,乐晨又说道:“还有她准备投资把王庄小学那个大院买下来开福利院,来喜儿几个都可以进福利院了,还说大舅可以去当副院长,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工资。”

    大舅和姥姥的脑子都不好使了,来喜儿她们的事情不说,就说这个福利院副院长,要陈大柱去当?还每个月一千块钱?县城那些上班的,大多两三百、四五百,再好的单位,也就七八百块钱,给大柱开一个月一千?

    姥姥转头看向陈大柱,虽然知道大柱善良敦厚,实在是个好的不能再好的人,可不得不说,柱子怎么看,也不值得谁能出一千块钱月工资聘他,还是当个小领导。

    陈大柱也憋得脸通红,这不开玩笑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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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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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晨,你是不是遇到骗子了?”陈大柱终于憋不住,冒出了这句话。

    姥姥同样疑惑的目光看向乐晨。

    乐晨挠挠头,说:“应该不会吧,反正她这么说了,咱就等着呗,咱家有什么她可图的?她给我的钱可是真金白银。”

    姥姥和大舅都默然,这件事,肯定不是晨晨说的那样,但看样子,晨晨救人肯定是真的,他的性子,也不会做什么坏事,至于晨晨说的那个富婆,可就不知道什么心思了,但是跟晨晨说的一样,家里也没啥能让人使坏心眼的吧?

    虽然心里压了快石头一样,但姥姥和大舅都知道,自己根本就影响不了这些事,不管将来是好是坏,只能接受。

    几个大人说完话,黛儿才领着胡力、来喜儿她们过来上桌吃饭,几个智障儿现在吃饭时都规规矩矩的不大闹了,乐晨提议下,姥姥也就让她们同桌吃饭了。

    “这老多菜咱们吃不完吧?要不叫大勇他们过来?”陈大柱看着满桌子丰盛菜肴,突然开声。

    他说的大勇是乐晨的二舅,叫陈大勇,但和他性子可完全不一样,这些年乐晨二舅家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新婚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在县城工作,但是他们一家,除了过年过节,基本就不登这个门,按二舅妈的说辞,就是看着一屋傻子残疾,脑瓜仁儿疼。

    倒是陈大柱,没心没肺的,看到一桌子好菜,突然想起来弟弟一家。

    姥姥脸一沉,“不叫他们!”

    陈大柱呵呵的傻笑两声,就不吱声了。

    ……

    吃过饭,乐晨来到了来喜儿几个的房间,看了看她们的情况,其实虽然来喜儿和小龙、小虎不再如以前那样动不动就哭闹耍疯,变得安静了许多、听话了许多,但乐晨知道,现在恐怕药汤艾灸的治疗已经到了极限了,原来自己还以为或许能把她们治疗得跟正常人一样,看来是异想天开了,比如看起来变化最多的来喜儿,叫黛儿加了三分药性后,反而发了场高烧,显然她的身子骨禁不起加重药性的折腾。

    毕竟,自己泡的药汤并不是古书里原汁原味的洗髓汤。

    “给你,留着以后给来喜儿她们还有姥姥大舅改善生活用,你和胡力,还有来喜儿她们喜欢吃什么零食你就买,还有大舅和姥姥那儿,爱吃的糕点,你隔三差五的就买点。”说着话,乐晨将一张银行卡塞到了黛儿手里。

    黛儿吃了一惊的样子,拿着卡,手足无措。

    乐晨琢磨着说道:“以后每个月我往卡里打一千块钱,算是贴补家用,这些钱你都要花掉,你们几个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姥姥大舅那里也是,你看着孝敬,家里缺啥少啥的,你就买,大件的话再跟我要钱。”

    乐晨把家用钱交给黛儿经过了深思熟虑,不管多少钱,如果给姥姥或者大舅,她俩肯定是存起来不舍得花,倒是黛儿,年纪虽然不大,却知道乐晨很多事,这也使得乐晨挺信任她。

    而且黛儿肯定是大户人家出身,小小年纪就有出尘气息,虽然失忆,但明显受过极好的教育,几个月前看电视里围棋比赛直播,乐晨才发现黛儿竟然懂围棋,而且水平很高,这却不是一般家庭能教出来的了,就说畈城这种小县城吧,就没见过人下围棋,倒是象棋比较普及。

    只是挺可惜的,却不知道一年多前黛儿为什么流浪到了畈城,她家里人为什么又没找她。

    不过也许正因为黛儿出身不凡,所以小小年纪她就冰雪聪明,并且能担待下事情来。

    看着黛儿很快就镇静下来,轻轻握了握手中的卡,说:“我知道了,我会照顾好家里的。”

    乐晨微微点头,若是一般的孩子,又哪里会有黛儿这样的担当?

    乐晨又想了想,说:“现在我手头没那么拮据了,回头想办法看能不能在发行量比较大的江南一带报纸上登个寻家的启示,把你照片放上去,看能不能找到你的家人。”听口音,黛儿应该是江南一带人。

    黛儿呆了呆,清秀小脸并没有露出笑容,反而眼里闪过丝茫然,应该是对不可预知的未来的不安吧,她的年纪毕竟还小,习惯了某种生活后,并不太想改变。

    “嘿”,里屋门帘一挑,胡力单臂拎着个石锁走出来,那石锁是青石所铸,怕也得有百八十斤,但在胡力手里好似全无重量感,被胡力扔起来又接住,轻巧的就好像杂技演员在玩溜溜球。

    乐晨看得一呆,虽然早听黛儿念叨过,说胡力力气越来越大,却没想到是这么个**。

    “大力!你还不快停手!”黛儿吓了一跳,小脸都变了色,在来喜儿几个的房里耍石锁玩,又被少爷看到,肯定觉得太危险了。

    胡力见到乐晨和黛儿都在,吓得石锁嘭一声落地上,差点砸了他脚背。

    他小脸苍白,一句话也不敢说,低头看着脚尖,心里直懊悔的想哭,他平素最怕黛儿,至于乐晨大哥,在他心里比天还重,就算乐晨大哥对他有一点不满意,他都会觉得天塌了。

    “怎么这么大力气?”乐晨却是好奇的走过去,捏了捏胡力的胳膊,却摸不出什么。

    胡力红红眼圈里已经在转泪,但乐晨大哥说过“男儿流血不流泪”,这眼泪,他强忍着,不敢流下来。

    “以后多给大力买点肉吃。”乐晨回头嘱咐黛儿,脑海却浮现出古书里的一篇文字,是关于青囊洗髓浆,里面说其功效时有这么一句话,“骨骼特异者,洗髓伐骨,具龙虎之力。”

    这,难道真生了点效力?

    看了看胡力瘦弱的身子,以及他右臂的畸形,乐晨不再多说什么,拍拍胡力肩头,说:“以后再玩去院子里玩,没事,我跟姥姥说一声,叫她别管你。”

    “我,我不玩了……”胡力眼眶里的泪水终于淌了下来,他忙用衣袖抹去,但还是忍不住哽咽起来。

    乐晨摸摸他的头,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出去。

    炕上来喜儿几个迷茫的向这边看过来,胡力只是低头啜泣,黛儿拿了纸给他,柔声说:“好了,少爷没生气,但你以后可别在屋里玩了。”

    胡力连连点头,抹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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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高哥高嫂

    “乐晨,你拉着我来这里做什么?”被乐晨拉到这个已经废弃的小学院落前,大志很是不满,虽然今天礼拜天,但还有一两个月就高考了,今天可是难得学校统一给高三放一天假,本来想抛弃女友小敏去游戏厅打机,却被乐晨抓了壮丁,大志满心郁闷。

    不过两人是光屁股长大的交情,大志心里再不情愿,也乖乖的跟着乐晨来了。

    王庄小学在王庄村东头,再往东就是绿油油的庄稼地了,北边,不远处就是乐晨家的桃园。

    小学院子里两排相对的大瓦房看起来很破败,屋顶上都生了蒿草,铁门外的操场上,红漆斑驳的篮球架倒了一个,而且操场上堆着几垛玉米梗,显然这里已经变成王庄人打麦晾粮食的场所。

    “就这破地儿?有什么好看的?”大志骑着山地车,跟在乐晨身后转悠,满脸的不情愿。

    乐晨心里却有些小兴奋,他的追求虽然和很多人都不一样,但这块土地,他很快就会成为它的主人,不免心里感觉很新奇,尤其是中国人传统思想,买房置地,乐晨深受古风影响,现今在这苍茫大地有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乐晨心里很是雀跃。

    又见这片地势,正是明堂可容纳千军万马,楼龙在左,来龙在右,虽然是中规中矩的地势,但胜在足够宽阔,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修葺一番,令在这个院中生活的人受些裨益。

    “晚上我请你和小敏吃饭,去锦园!”乐晨笑嘻嘻的说,其实他骨子里受古人影响,重义轻财,更有着“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气。

    所以,便是以前最困难的时候,他从牙缝里扣钱也要买药材给来喜儿几个泡药汤,要知道这本来是完全不必要的负担,能照顾好来喜儿几个的生活已经是他的极限。

    以前生活所迫没有办法,现今有了钱,自然想到了以前一直帮自己的死党。

    “你请我?去锦园?”大志瞪大了一双牛眼,他自然不知道这位老友怀里揣着了一张两百万的银行卡,在这个小县城,那也是有数的大户了。

    “去不去吧?”乐晨笑着问。

    “去,去,你小子卖桃卖了不少钱?”大志嘿嘿的笑,心里却打定主意,这餐饭得自己请客,看来,要去跟老头子骗点钱了,锦园那地方可不是一般人能去的。

    “唉……”大志突然又叹口气,“这几天不知道沈妹妹去哪了?好久没在店门口看见她了,我这心呐,怎么觉得怪难受的?”

    乐晨无语,“那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再说了,你不是有小敏了吗?”

    “那能一样吗?沈妹妹是梦中情人,小敏是我现实里要娶的老婆,梦中情人是梦里的幸福,老婆是现实的羁绊……”大志叹着气,似雅非雅的最后做起了文青诗。

    “滚你的吧!”乐晨给了他一脚,跳上自行车猛蹬,大志笑骂着追在后面,两人追逐着渐渐远去。

    ……

    说请大志和小敏去锦园吃饭,但乐晨最后无奈失约,不是他不想请,而是高令伟高哥把他叫来了家里。

    乐晨本来就想着一两天就来看看高哥的,却不想,高令伟首先找了他。

    高令伟住在县公安局老家属楼,新盖的家属楼自然没他的份儿,就算老家属楼这边,分到的一室一厅也在顶楼,属于最不好的楼层,由此也可见高令伟在单位确实被人排挤。

    不过虽然是旧楼,房间里倒是窗明几亮,干净舒适,比之王庄平房的环境好了太多太多。

    乐晨见状不由对住楼房有些向往,但旋即又琢磨,人住在半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可不及住在平房里接地气对身体健康。

    高令伟三十出头,比乐晨年长十五岁,实际也算乐晨的父辈了,只是因为刚毕业时跟了乐纪伟为师傅,所以才一直叫乐晨喊他“高哥”。

    几乎和乐晨父亲乐纪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高令伟不苟言笑,甚至便是面对乐晨也跟乐纪伟一样,时常训斥乐晨,唯一的一点区别就是,没跟乐纪伟一般拿皮带抽乐晨的屁股。

    对乐晨的学习成绩,高令伟一直很不满意,这次把乐晨拎来他家,就更是说起前阵子摸底考乐晨那糟糕的答卷。

    乐晨耷拉着脑袋乖乖听着,在他心里,长兄为父,其实很早很早以前,高令伟和高令伟的爱人便已经和他父母一般,有时候在他们面前,乐晨感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活着一样。

    “你不要老说晨晨了,我都有半个月没看见他了,你总骂他,吓得他都不敢来家里了!”见高令伟进门又训斥乐晨走路姿势晃晃悠悠没个正形,嫂子邱淑芳可不干了,一把将乐晨拉进了屋。

    在乐晨心里,邱淑芳也和老妈性格差不多,温柔娴淑,长得也漂亮,穿着碎花裙子一看就是平价货,但却衬的她高佻美丽,气质极佳。

    被爱人抢白,高令伟苦笑,无奈的摇头,愤愤不平嘀咕:“就你一直惯着他,多聪明一娃儿,学习上变成了傻子……”

    邱淑芳没听清他嘟囔什么,但知道不是好话,一瞪眼,高令伟就乖乖闭了嘴。

    乐晨心里暗笑,高哥在自己面前是雄鹰,在嫂子面前却是斗败的公鸡了。

    在邱淑芳怜惜话语中,乐晨坐在了餐桌旁,满满一桌子丰盛菜肴,都是邱淑芳精心烹制,三个人也根本吃不了,高令伟这次倒没多说什么。

    他俩一直没有孩子,也就把乐晨当成了自己的孩子一样,平素乐晨怎样生活高令伟都知道,心里又怎会不怜惜?所以便是爱人破天荒的浪费,他也觉得理所应当。

第三十一章 出路

    “还有两个月就高考了,你想没想过以后做什么?”高令伟说这话的时候刚刚开饭不久,邱淑芳正把一箸白嫩鱼肉送到乐晨的饭碗,听到高令伟的话邱淑芳瞪起了眼睛:“你等孩子吃完再说啊?!现在说这个干什么?饭都吃不好。”又柔声对乐晨说:“晨晨,先吃饭,别理你高哥。”

    乐晨却是心里一动,不假思索的说:“反正我的成绩是考不上大学的,复读也考不上,浪费时间而已,毕业后我准备去市里打工,闯荡闯荡。”他一直便和普通人追求的生活不同,钱财权势,便如浮云,根本勾不起他的兴趣,现在更是衣食无忧,姥姥一家人也都会有妥善的安置,尤其在和沈丽丹经历了种种后他心里更有了些明悟,也渐渐有了自己追求的目标。

    前阵子他看了部电影,叫做《顽主》,里面几名主要演员开了家三t公司,“替人排忧、替人解难、替人受过”。这是一部颇具讽刺性的喜剧电影,以黑色幽默的形式展现人性百态。

    乐晨也准备开一家为人排忧解难的公司,当然,和电影里不同,乐晨脑海里构筑的这家公司一定程度上可能更贴近私家侦探性质,为值得帮助的人提供帮助,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算是行善积德。

    更别说,压在心底最深处的还有父母的死因,他知道,现在自己的力量很微弱,也很难查清楚这些事,贸贸然出手更容易打草惊蛇,先开一家这种侦探公司未时不是一种历练。

    自己虽然有些小本事,但世间事不出平衡二字,乐晨才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天地之大,只有他才有为人所不能的奇异能力。

    所以,出去闯荡,乃至查清父母的死因,就更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但高令伟可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听他这话眼睛立刻瞪了起来:“你以为你是谁?别看社会上是有一些人没上过什么学也取得了成功,但那是大多数没成功的人里极小极小的一部分,对咱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上大学学习,有了一技之长才是获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你现在去市里打工,除了卖劳力还能做什么?”

    听了乐晨的话邱淑芳也眼神一黯,显然觉得晨晨太过可怜,想到眼前孩子那没有任何未来的后半生,她黯然神伤。

    高令伟轻轻叹口气,语气缓和下来:“这样吧,我帮你想了个辙,我有个朋友,现在在南江体大工作,是南江体大击剑队的总教练。他姓葛,我前几天和你这个葛伯伯通过电话,他说行,可以特招你进去,但高考成绩不能太寒碜……”

    “我去练击剑?要参加全运会什么的吗?”乐晨呆了呆,心说自己好好练练,以后保准能把奥运金牌摘了,可这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

    “你想什么呢?人家那苗子都是从七八岁就选进队的……”高令伟苦笑,说:“你就是去滥竽充数,在体院上几年后毕业,将来回来畈城做个体育老师,也算个正当职业。”

    说着话,高令伟拿出一个信封,里面鼓囊囊的,一看就是装的人民币。

    “这些钱你拿去给姥姥当生活费,这段时间不要去卖桃了,抓紧时间学习,以后你上大学的费用我也全负担,姥姥那儿我照看着,你不要有后顾之忧,我知道你挺聪明的,但这些年……”说着话高令伟叹口气,轻轻摇了摇头。

    乐晨看着鼓囊囊的信封怔了下,这里面怕也有一两千块钱,他知道这些钱对高令伟意味着什么,高哥家里同样过的很困难,有四个老人都需要他赡养,老家更有一堆穷亲戚需要他帮衬。

    所以,以前高令伟时常去姥姥那边接济,姥姥都是拼命推辞,但饶是如此,高哥也帮了自己家里很多,不然这些年怕是姥姥和自己再吃苦,也捱不下来,最起码,自己辍学是一定的了。

    现在高哥家里又出了事儿,嫂子下岗了,高哥手头有多拮据可想而知,但他还是想办法给自己凑一笔钱叫自己安心学习,更莫说,以后负担自己上大学的费用的话,那对高哥和嫂子来说,真的就是背上了一座沉甸甸的大山了,会压得他俩气都喘不过来。

    看着这个信封,乐晨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眼前有些模糊,谁说男儿不流泪,只是不轻弹罢了。

    “哥……”乐晨垂下头,拼命压抑着即将喷涌而出的情绪。

    “晨晨,你就听你哥的吧,将来大学毕业有个稳定工作,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邱淑芳在旁边轻声安慰他。

    好一会儿,乐晨慢慢抬起头,说:“哥,嫂子,大学我去上,你们放心吧。”

    高令伟和邱淑芳立时都松了口气,这孩子性格倔强的很,昨晚两人商量好久怎么跟他说,就怕他不答应,却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好像这孩子转性了?

    高令伟满意的点点头:“那就这么说定了,你这段时间,搬家里来住吧,你嫂子都把房间给你收拾好了,这里安静,你可以静下心学习,桃园那边桃子我都想法给你卖了,桃园就不用人看着了,再叫你嫂子多去姥姥那儿照看下,一切为你的高考让路。”

    乐晨听了一呆,桃园的桃子乐晨已经不准备卖了,那些外围的红果准备摘下来给包括高哥在内的家里人分分,至于阵眼中间的青果,乐晨也自有打算,正准备等几天就去采摘呢。

    好似怕乐晨有心理压力,高令伟继续道:“反正你嫂子下岗了,最近也没事情做,多去姥姥那儿散散心也好。”

    乐晨不由看向邱淑芳。

    “我没事,线毯厂卖给私人了,你别管了,等你上了大学,回头嫂子也做小买卖去,没准是好事呢,说不定哪天就赚大钱!”邱淑芳勉强的笑着,但实际上,对于她这种没什么学历又没什么闯劲的小家碧玉来说,下岗无异于塌了天,只是她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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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女友 (上)

    乐晨想了想,说:“嫂子,你看这样行不行?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开一家儿童福利院,干脆你去做院长吧,这天底下,可没有比你更善良的人了,你照顾那些孩子们,她肯定放心。”这是乐晨早就想好的事情,沈丽丹是肯定没时间管理孤儿院具体工作的,而且,她也肯定没有照顾孩子的耐心,要知道将来这家福利院收养的,大多数孩子肯定都是畸形儿,所以才会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

    让嫂子邱淑芳做院长,大舅做副院长,是乐晨早就思量过的结果,大舅就是挂个名领工资罢了,真正的事情,还需要嫂子来做,毕竟嫂子以前是上班族,也见过世面,管理孤儿院是没问题的,又不是多高技术含量的岗位,说起来,要是那些能力强的外人,乐晨反而不放心,谁知道他们会想什么办法中饱私囊?孤儿院发展的再好,里面孩子不被认真对待那就糟了,这个岗位,品性才是最重要的。

    听乐晨说自己是天底下最善良的,邱淑芳忍俊不禁,“你这孩子!”随即又摇摇头:“什么院长啊?你嫂子有什么本事你还不知道,我可做不来。”

    高令伟也皱眉,院长不院长的倒没什么,肯定是那种家庭似的收养十几个孩子拿民政福利的所谓收养院,说是院长,其实就是照顾孩子们的保姆,工作特别累,而且,乐晨认识的人要做一家福利院,靠不靠谱啊?

    “你什么朋友要开福利院?大志他们家的亲戚?”高令伟皱着眉头问,大志家有几个有钱的亲戚,但不靠谱的居多。

    乐晨摇摇头:“不是,是沈丽丹,就是麦岛ktv的那个老板。”姥姥大舅肯定不认识沈丽丹是哪个,但高哥和嫂子就不一样了,所以,自己发迹的说辞也就要改改。

    高令伟和邱淑芳都是一呆,县城并不大,沈丽丹他们也都知道是谁,在整个畈城的买卖人里,沈丽丹那也是极为特殊的存在,白手起家在特区发家致富,人又是极为漂亮年轻,虽然去年才回来畈城,但想不知道她都很难。

    “她要做慈善福利院?你听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高令伟有些不相信,畈城才多大?沈丽丹又那么有名,这不是什么小事,也需要民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尤其自己又在公安部门,一些同事消息灵通,也有喜欢八卦的,但没听人提起过这件事。

    乐晨咳嗽一声:“她刚刚启动,听说准备投入个两三百万,搞个挺大的福利院呢,地址就选的原来的王庄小学那个大院。”

    两三百万?高令伟和邱淑芳相视一眼,都是倒吸口冷气,就算再好的心肠吧,但能拿出两三百万做慈善,那这个沈丽丹身家怎么也得过千万吧?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人家沈总做慈善,你选院长?”高令伟哭笑不得,虽然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但晨晨应该不会漫无边际的胡说,肯定是太幼稚被谁骗了,比如那个叫大志的,看那小子眼睛滴流转就一肚子心眼,骗晨晨肯定一骗一个准儿,大志如果说沈老板叫他帮忙找福利院院长,儿子肯定信,也真当回事了,回来就想把这好事给他嫂子用上。

    高令伟心里叹口气,晨晨这么天真,以后进社会只怕会吃尽苦头,可话说回来,这孩子心眼好,对自己和淑芳也真当亲哥亲嫂子一样,不然,这种事能当真么?

    “我明天请沈丽丹来家里吃饭吧,具体的还是她来说,我也不太懂。”乐晨看得出哥嫂对自己的话不信服,这也正常,想想只能叫沈丽丹登场了,反正以后沈丽丹肯定要和自己家人接触挺多,见面也免不了的,从高哥这里着手,提前把前因后果编排好最好。

    如果带沈丽丹直接去见姥姥和大舅,什么开福利院啊,什么副院长的工资啊,她的说辞姥姥大舅也不会相信,毕竟姥姥和大舅都不认识她是谁,这么年轻漂亮小姑娘说的话,在姥姥和大舅眼里怎么会有份量?

    但先和哥嫂这边沟通好,再由高哥和嫂子出面跟大舅姥姥去说,就方便了许多,高哥的话,在姥姥和大舅心目中,可是真金白银一样真。

    而且自己一些事情是不能叫家里人知道的,他们知道自己事情太多的话,总感觉会给他们带来很多麻烦。

    以后一切都以沈丽丹的名义进行就是。

    琢磨着乐晨点点头,现在沈丽丹才有点贵人的样子了,说来也是,若不是她,自己就算通天的本事,也没有机缘在短短时间就赚到几百万。

    “叫她来家里吃饭?”高令伟和邱淑芳都吃惊的瞪大了眼睛,随即相视苦笑,心说这个傻小子啊,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像沈丽丹那种层次的人物,若没有亲戚关系的话,平民百姓能和她坐一桌?更别说你小孩子家家了,去哪里能邀请人家去?

    “你见过她?认识她本人?”高令伟问。

    “等她来了你们就知道啦。”乐晨笑着说:“就明天吧,嫂子你准备点家常菜就可以,不用太隆重。”

    邱淑芳心里苦笑,但还是点头“好,好,知道了。”或许晨晨在某种场合见过沈丽丹,出于场合的礼貌人家和他客气过两句?但说什么福利院院长就太无稽之谈了,邱淑芳不忍心戳破泡沫令晨晨受到伤害,不过看晨晨的表情是认真的,他真去邀请人家沈总吗?想办法阻止才是,不然晨晨的自尊心肯定会受到打击。

    要知道,自从师傅师母两人去世后,晨晨经历了很多很多,他最珍贵的,也就是他的自尊心了。

    高令伟也是同样的心思,但他琢磨,晨晨应该是通过大志或者别人,就是骗晨晨说和沈丽丹有交情的人来传话,倒也不至于发生晨晨跑去麦岛ktv请沈老板来家里吃饭这种荒唐事吧?

    这餐饭,谈谈说说的到了尾声,乐晨知道在哥嫂眼里自己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也不多解释什么,只是说些学校里的趣事。

    听着乐晨说笑话高令伟和邱淑芳都笑的很开心,但心里却在叹息,这孩子,心里的苦永远都不说出来,真难为他了。

    乐晨本来想问问高令伟自己父亲去世的情况,但想了想,把这个念头压了下来,还是找个合适的机会吧,不然高考在即,会更令高哥担心,自己忍了这么久,也不急在一时。

第三十三章 女友 (中)

    虽然高令伟觉得乐晨不至于直接去找沈丽丹,但为了保险起见,第二天下午快六点的时候他还是来到了二中校园门口,准备带乐晨吃个晚饭,再把乐晨送回来上晚自习,免得乐晨真一根筋的想促成他嫂子的再就业问题而无端端去惹人耻笑。

    二中距离县公安局不远,高令伟徒步而来,他穿着警服高大威武,横看竖看,除了警察好像他也不会是其他的职业,所以,二中门口传达室的门卫老头倒也没有对他进行盘问。

    高令伟进校园走没两步,就见绿色松柏摇曳的校园小道上,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慢悠悠走过来。

    看乐晨走路姿势高令伟就一肚子气,高三了,看人家别的同学,要不走得极快要不就是小跑,有的还拿着本子之类的朗朗上口诵读,明显就有高中生的严肃紧张的精气神,和校园里那种松柏环绕教室的学习气氛融为一体,可这个小子呢,悠哉悠哉的可真是闲庭信步,颇有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淡泊。

    懒散的不像话了!

    “乐晨!”高令伟叫了一声。

    乐晨好似这才看到他,愣了下,挠挠头,蔫蔫的走过来,任他通天的本事,在高令伟面前也如老鼠见了猫一般,在他心里,高令伟一直便代替了严父的角色。

    看乐晨的样子高令伟心里倒是叹口气,想想这些年乐晨受的苦,想想故去的师傅和师母,高令伟心里不禁一酸。

    “走吧,高哥带你下馆子去。”高令伟语气柔和了一些。

    “啊?”乐晨呆了呆,说:“不说在家里吃吗?嫂子也去饭店了?”

    “你嫂子不去,就咱哥俩。”高令伟心里倒是一动,说:“回头我要俩菜给你嫂子带回去。”想想惭愧,自己还不如晨晨想着淑芳呢。

    “别啊,咱们去接我嫂子吧,沈丽丹的车应该就在外面,喏,那不是吗?”此时乐晨和高令伟已经到了校园门口,隔着铁栅栏门,乐晨指了指停在操场旁的红色小轿车。

    “沈丽丹的车?”高令伟吃了一惊,半信半疑的跟着乐晨走过去。

    从车上下来一名精雕细琢的女孩,精致时尚的雪白衣裤,脚穿白鞋带暖色调点缀的平跟休闲鞋,整个人亭亭玉立在红色香车旁,使得周围色彩都亮丽起来。

    可能因为乐晨唠叨过她几句穿衣服太艳,今天要去从小照顾乐晨的“亲哥亲嫂子”家里,沈丽丹的打扮便与平日不同,透着大都市白领丽人的端庄,悠然显出一种高贵不可亵渎的气质。

    “是高哥吧?”面对高令伟,沈丽丹浅浅笑着,伸出了柔弱无骨的纤纤柔夷。

    “沈总……”高令伟呆了下,忙不迭伸手和沈丽丹握手,听乐晨念叨过后,上午他便有心打听了下,这一打听才知道沈丽丹可真的在筹划建一家儿童福利院,而且,她的身家远比自己想象的丰厚,听说最近在市里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看来是准备大展拳脚了。

    乐晨却是丝毫不客气的上了车,当然,高令伟在,他坐在了后面,留了副驾驶的位子给高令伟,乡下人的习惯,倒好像副驾驶比后排的位子更好一样。

    “先去接我嫂子吧,咱们去饭店吃。”在后座乐晨平淡的提议。

    被沈丽丹让了几次才谦逊的坐上了副驾驶的高令伟听到乐晨的话,立时满肚子的苦水,这小兔崽子,想什么呢?请沈丽丹去饭店吃饭?那得去锦园了吧?点那高级的菜,不得要自己仨月的工资啊?

    “去什么饭店啊?还是家里吧,哥,跟我不要客气,乐晨可是我的救命恩人,要没有他,我这条命都没了。”沈丽丹笑孜孜的打火起车。

    啊?高令伟晕晕的脑袋这才清醒了一丝。

    晨晨和沈丽丹真的认识?晨晨的话倒也不是异想天开?

    随后高令伟苦笑一声:“沈总抬举这小子了,他帮过您点小忙吧?什么救命不救命的?”

    沈丽丹轻轻摇头:“您这可说错了,乐晨他可勇敢着呢,从几个流氓手里把我救了,因为我还受伤了呢……”说着浅浅一笑:“以前我还想不通呢,乐晨还是个学生呢,怎么会不怕那些大流氓?现在看到高哥才明白,原来您是警察,乐晨肯定是学习了您的优秀作风,这才那么有男子汉的气概!”

    乐晨听得直翻白眼,从后视镜中,更见到了沈丽丹似笑非笑的瞥自己,还偷偷做了个鬼脸,自是她发现了,自己在高哥面前完全现了原形,变成了乖乖听话的小孩子,可跟和她在一起时完全不一样,她便趁机调笑自己。

    乐晨所想没错,自从南江回来后,沈丽丹对乐晨可不是一般的恭敬了,简直就差把乐晨当神仙供起来了,乐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从乐晨随便唠叨两句她便换了穿衣风格可见一斑。

    但现在,她对乐晨的心思,好像又起了微妙的变化,那个无所不能的小神仙、小妖怪,现在这一刻却来到了凡尘,可以亲近了。

    听了沈丽丹的话,高令伟倒是有些高兴,这小兔崽子,倒没有给师傅和自己丢脸。而且他说和沈丽丹很熟也不是被人蒙骗,看起来淑芳的事还真有门,那么大个福利院,也不差淑芳一份工作。

    至于福利院院长什么的,高令伟想也没想过,乐晨还是年纪小思想单纯,就算他是沈丽丹的救命恩人,可人家投资搞一个这么大的福利院,院长肯定是要用她自己信得过的人,从关系从资历从能力,淑芳都远远不够格,更别说,沈丽丹嘴里所谓的“救命恩人”,其实肯定大打折扣有很多水分,最多帮她从什么困境摆脱罢了,说起来,这位沈总倒是个好人,还真能跟乐晨这个孩子来往,要一般的人,别说那么有钱了,就算不是什么大款,一个漂亮的成年女人,乐晨帮了她一些忙,大不了送点东西表示感谢罢了。

    在高令伟思绪如潮时,车很快就到了家,三人上楼,敲门等邱淑芳开了门,看着高令伟和乐晨满脸疑惑:“你们不是去饭店吃吗?”话音未落,邱淑芳便看到了两人身后的沈丽丹,立时愣住,她虽然不认识沈丽丹,但昨天刚刚提到这人,现在又是三人一起过来,猜也猜个**不离十了。

第三十四章 女友 (下)

    “嫂子,她就是沈丽丹。”乐晨在旁边介绍。

    沈丽丹笑靥如花:“嫂子您好,啊,您真年轻,我应该跟您叫姐姐呢。”拉着邱淑芳的手,沈丽丹熟络的就好像和邱淑芳是老朋友。

    邱淑芳和丈夫一样,晕晕乎乎,被这突如其来的美女搞的措手不及,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高令伟却是皱眉训斥乐晨:“怎么一点不懂礼貌,直接叫人的名字?”

    沈丽丹娇笑道:“别,别,哥,他这么叫我我挺习惯,您和嫂子也别沈总沈总的了,叫我沈丽丹,或者丽丹、阿丹都行。”现在她委实不敢听乐晨喊她“姐”了,感觉这家伙喊她一声“姐”,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不知道会不会折寿几年。

    邱淑芳也从开始的震惊中渐渐平复心情,随即就有些发愁:“在家里吃,可什么菜都没有呢?你们先坐着,我去买菜。”

    “我去吧,本来就是想把他俩送到家后就去买菜。”沈丽丹就站在门口没往里面走,晃了晃车钥匙,说:“我开车去,一会儿就能回来,嫂子你坐吧。”

    “我跟你一起去。”邱淑芳就准备去拿菜篮子,自己家里请客,总不能叫人家花钱买菜,何况,就算有车方便,那也不能让她一个人来回跑,那成什么了?

    “不用了,你们都坐着……”沈丽丹已经开门走出去,顺手关了门,接着,就传来哒哒哒下楼的声音。

    邱淑芳忙追了出去,屋里就剩下了高令伟和乐晨两个人。

    在高令伟狐疑的目光下,乐晨咳嗽一声,说:“等做了好菜我先给姥姥盛点送过去。”

    高令伟嗯了一声,脸色缓和,这傻小子孝顺这点最对自己脾气。

    看了看墙上石英钟,高令伟又皱眉:“估计做饭还要一会儿,你赶不上晚自习了吧?”

    乐晨挠挠头:“我请假了。”

    高令伟脸色立刻难看起来,刚刚念叨这小子的好呢,马上他就露了原形。

    可是想想,今天这事儿乐晨要不在也不好,高令伟哼了一声,便没有多说什么。

    二十来分钟后,邱淑芳和沈丽丹回来,拎了几大袋食材,海鲜肉类到蔬菜齐齐全全,在邱淑芳还抱怨不该沈丽丹花钱的时候,沈丽丹挽起袖子拿了围裙就进了厨房,不由分说包办了厨房的事情,邱淑芳几次进厨房都被她“赶”了出来,最后无奈的和高令伟、乐晨一起坐在客厅等着吃现成饭。

    “感觉跟有了自家闺女一样。”看着厨房里忙碌的倩影,邱淑芳心里怪怪的,又感慨的叹了口气,可随后就摇摇头,想什么呢?人家客气客气而已。

    可是渐渐的,高令伟和邱淑芳都发现了,沈丽丹沈总对乐晨,那可不是一般的好,简直是千依百顺,比如螃蟹热乎乎出锅,乐晨说给姥姥拿点过去,沈丽丹就一定要开车送乐晨,那么大个大老板,倒好像乐晨的司机一般。

    所以在饭桌上,沈丽丹郑重其事的邀请邱淑芳加盟她筹备的儿童福利院担任福利院院长的时候,高令伟和邱淑芳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

    但邱淑芳还是颇为局促,说:“我干不来,肯定干不来的。”

    沈丽丹笑道:“嫂子,咱们中国啊,最不好当的是领导,最好当的也是领导,看在什么单位,咱们这个小庙就属于领导是最好当的,咱自己掏钱,不用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人际关系,您放心吧,只要您适应一段时间,肯定没问题的,这个院长我一直想找个有爱心又信得过的,您是最合适的人选。”

    乐晨附和道:“是啊,嫂子,这是沈丽丹一直求我,不然我还不推荐你呢,你就给她个面子吧。”

    高令伟瞪了乐晨一眼,但见沈丽丹笑孜孜的毫不在意,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不然反而着了相。

    而在沈丽丹和乐晨轮番轰炸下,邱淑芳却犹犹豫豫的,看起来虽然有些动心,但毕竟觉得这事有点蹊跷,福利院院长什么的,担子太重,她也做不好,给人家搞砸了怎么办?

    高令伟却是若有所思的打量着乐晨和沈丽丹,心里转过了无数念头。

    乐晨犹豫了一下,终于咳嗽一声:“哥,嫂子,其实吧,我和沈丽丹在处朋友,她追的我……”

    啊?

    一句话,石破天惊,屋子里就安静下来,不但高令伟和邱淑芳目瞪口呆,难以置信,就是沈丽丹,也吓了一跳,正拿着饮料的芊芊玉手一颤,差点把饮料瓶扔桌上,是真被惊着了。

    乐晨不管他们反应,继续道:“福利院那边沈丽丹想找个信得过的自己人,咱不就是一家人?她是诚心诚意来上门求助的,嫂子,你就别推辞了。”看情形,救命恩人之类的说法很难一直圆下去,也没什么太大的说服力,吃点亏,认沈丽丹做个假女友,很多问题便迎刃而解了,至于说自己和她怎么谈上的朋友,这就是她来解释的问题了,自己年纪小,还是个学生嘛。

    仅有一点,得咬死是她追的自己,不然自己一个高中生早恋不说还追社会上的漂亮女生,那在高哥和嫂子眼里成什么人了?

    如果沈丽丹知道他现在心里的真实想法,只怕会气死。

    此刻沈丽丹只觉得大脑有点缺氧,随即就见高令伟和邱淑芳的目光看过来,知道两人是在向自己求证,不由俏脸通红,结结巴巴道:“是,……是我追的他……”心里都快把银牙咬碎了,但怎么也不敢逆了这魔王的意,这句话出口,再看高令伟和邱淑芳怪异的目光,猛然想起,在别人眼里,这魔王可是还比自己小三四岁的高中生呢,自己主动追他算怎么回事?一时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接下来气氛便有些怪异,沈丽丹只觉得如坐针毡,度日如年。

    幸好吃得差不多了,乐晨很快就说有事先回姥姥那里,沈丽丹心里才松口气。

    出门的时候,乐晨见哥嫂出来,而且眼里疑惑未解的样子,便对沈丽丹伸出手,沈丽丹怔了下才会意,心下无奈,只好把芊芊玉手送到了乐晨手里,心里诅咒着这恶魔神经病,不得好死!

    乐晨才不管沈丽丹想什么,他只想在哥嫂面前把这场戏演圆满,但第一次拉漂亮女人的手,只觉入手处绵软滑腻,芊芊玉手的长长美甲在掌心处划动,酥酥麻麻,令人心里升起异样感觉。

    ……

    高令伟夫妻一直送到楼下回转,邱淑芳却是喜笑颜开,眉飞色舞:“晨晨真有福气啊,我一早就看出来了,沈丽丹肯定是看上咱们晨晨了,不然能对晨晨这么好?”在她心里,乐晨虽然一直喊她嫂子,但真的便是亲儿子一样,如今有了这么出色的女朋友,她怎能不高兴?

    高令伟却是微微蹙眉,人家沈丽丹是什么人?追她的青年才俊怕能有一个加强连,那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优秀青年,晨晨呢,家庭环境不说,语不惊人貌不压众,就是一最普通不过的高中生,怎么都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人,却谈上朋友了,看情形,还是真的。

    邱淑芳又笑着说,“别看人家沈总是大老板,但好像就比咱们晨晨大三岁,女大三,抱金砖,她人又那么漂亮,今天看到没,特别平易近人,就像咱们闺女一样……”

    高令伟一笑,说:“你还没说最重要的一点,你家晨晨傍上人家沈总,一辈子都不用奋斗了,你这个做嫂子的也就不用操心了!”

    “去!”被丈夫说破心事,邱淑芳脸一红,说:“什么傍上不傍上的,说那么难听做什么?再说了,咱们晨晨你拿着当草,人家外面小姑娘说不定都当宝呢!”

    随即轻轻叹口气,说:“晨晨这孩子,命多苦啊,我倒真希望事情像我想的那样呢。”

    高令伟默然,自己和爱人看晨晨自然是好孩子,但外人看的话,晨晨怕是男生里最平凡普通的那种,不好好奋斗留家里种田的话,怕将来找对象都是个问题呢。

    这些话倒也不必说出来惹淑芳生气,至于晨晨和沈丽丹的关系,只能慢慢观察了,不过也不用太担心,自己和晨晨家里条件都摆着呢,沈丽丹肯定不是有所求而来,更不可能是想害晨晨。

第三十五章 灵秀之地

    “嘎”,红色轿车停在了已经空置的王庄小学的校门前,铁门已经锈迹斑驳,沈丽丹从杂物箱摸出一串钥匙,微微一笑:“小男友,进去看看?”

    方才上了车离开高令伟邱淑芳的视线,乐晨立马变了一个人一样,恢复了对她那种高高在上且无所谓的态度,这把沈丽丹恨得牙根都痒痒。

    不过琢磨明白乐晨的心思后,被强逼做女友倒也完全不令人郁闷了,反而成了这个恶魔的一个弱点,有那么一刻,沈丽丹倒敢跟他开玩笑了。

    听沈丽丹对自己的称呼,乐晨皱眉:“咱俩这关系仅限有我家人在的时候,你记住了!”

    “切!”沈丽丹白了他一眼,看他吃老大亏的样子,心里一阵不爽。

    夜色如墨,周遭一团漆黑,操场变成了打谷场,堆得那七八堆稻梗影影绰绰的好像鬼影一样,不过有乐晨在,沈丽丹的胆子也莫名其妙大了起来。

    乐晨这时问道:“是小学校的钥匙?”

    “嗯,是这里的钥匙。”沈丽丹闷闷的说,“跟县里谈着呢,钥匙我就顺便要了过来,要作价什么的,我说我总得带人进去看看吧?这不,钥匙就拿到了,我知道你急,不过他们更急,这里不比特区,政策太严,这块地是教育用地,上面一直卡着呢,县里想改用途一直不敢,有咱们这买主他们可烧高香呢!放心吧,我加把劲,一个礼拜内给你拿下来,估计在三十万到五十万之间,包括操场还有一片小树林差不多十亩地,你看这价格行不行?”

    乐晨点点头:“交给你我放心。”推开车门下车,心里也有一丝兴奋,以后这块地就是他的了,虽说有使用年限,但那是几十年后的事情,而且一般情况下应该能续约。

    听乐晨的话沈丽丹咯咯一笑,本来被乐晨搞的不太爽的心情冲淡了许多,倒是颇有些自得,随即脸上一热,怎么这么感觉自己像这家伙的宠物呢?被人居高临下的无视,偶尔赏个糖豆就能把自己高兴的摇尾巴,这算怎么回事啊?

    郁闷的跟在乐晨身后从车里下来,虽然四下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但乐晨蓝白运动服背影就好像指路明灯,有这神仙一般的人物在,还真令人心安。

    在这种复杂心情中沈丽丹跟着乐晨来到了校园大门前。

    “咯吱”,乐晨手里钥匙还没插进铁门门锁的钥匙孔,铁门已经吱扭一声分开,原来,锁头年久失修早就坏了。

    “什么呀,早知道不要钥匙了!”沈丽丹噘嘴,好像自己又多此一举了,原来这里都能随便进的。

    “这里是以前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的教室,准备改造成福利院的特殊教室和普通教室,以前的办公室和一二年级的教室改造成宿舍给孩子们住,六年级的教室还有这几个房间准备改造成杂务室、水房还有员工的宿舍值班室……”视线渐渐适应了黑暗后,沈丽丹指着影绰绰的房屋介绍。

    乐晨笑了笑:“这都开始规划了?”

    “那肯定的,你着急嘛?!我施工队都找了,这叫车马未动粮草先行,等地一到手,就可以马上施工。”沈丽丹扬了扬白皙脖颈,微笑着说。

    乐晨赞许的点头,现在倒感觉沈丽丹真有点自己的贵人相了,很多事,令自己省心不少,而且没有她,自己也办不成这些事,就说这福利院吧,没她就张罗不起来,毕竟在外人眼里,自己只是个孩子,要去和政府相关部门谈买地建福利院?可不被人当小疯子么?

    “咦”,乐晨微微一怔,他刚刚往前踱了几步,突然便感觉脚下土地,丝丝若有若无的气息涌现,那种气息,令他全身舒爽,便如赤脚走在了沾满露珠的青草地上,脚下酥酥麻麻,舒适无比。

    这是什么东西?乐晨吃了一惊。

    他前前后后踱步,渐渐的,那种令他全身毛孔好似都张开的舒适感觉渐渐消失,但是他却能感受到,地底深处,有一种可以和自己身体产生共鸣的气息在慢慢渗透出地面,只是因为自己跟这种气息接触的久了,所以那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便消失了,但是润物细无声,那气息却是存在的。

    地底肯定是有灵物。

    乐晨脑海里冒出了这么个念头。

    因为老爸当初是城镇户籍,小学的时候自己在一小读的,所以,倒从来没进过这王庄小学,更不知道这里的奇异之处。

    看了眼有些迷惑的跟在自己身边的沈丽丹一眼,乐晨知道,她应该是全无所觉,这处灵秀之地对自己是风水宝地,概因自己养生之法与其呼应,但对普通人应该没有什么神效。

    乐晨又前后左右测算了一下,甚至从六年级教室的窗户翻出去转了圈,渐渐有了结果,这片灵秀之地以六年级教室墙后的小树林为源点,大概近两亩的面积,大部分范围处于小树林中,这片小树林是原来小学的财产,每年植树节教师和学生栽种树木,等成才学校卖掉,而学校搬迁前已经将最后一批树木砍掉,现在说是小树林,其实木桩都没剩下,小树林只是人们对其习惯的称呼而已。

    乐晨四下转了转,实则此地无山无水,如果做宅院风水来说只是一般,作为学府也是中规中矩,绝对不是什么灵气汇聚之地,所以现今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地底深处有灵物,而且,肯定埋的相当之深,所以便是小树林那边经常砍伐挖掘,灵物却也没被人发现。

    这种深埋,那就应该不是人为,而是自然形成的。

    从如此宽广的范围以及深埋的程度,或许,只有乌木才能解释这一切了。

    乌木,古书里称为神木,说其“因乘天地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为万木之灵,灵木之尊”,乃是辟邪制符的佳品。

    按照现代科学理论,乌木是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乌木,所以又叫做“炭化木”。

    而不管是在古代还是现代,乌木都是极为珍稀之物,古人有云“家有乌木半箱,胜过财宝一筐。”

    据古书里所说,乌木之灵气滋润,不但对养生大有裨益,而且其同样是制作护身符、法器的绝佳原料。

    法器是什么乐晨不知道,古书里虽有制法,但是晦涩难明,护身符就简单一些,乐晨以前也做过几个护身符,但是并不见有什么效果,当时还觉得这本古书真是骗人不浅,现今乐晨心下却是一动,难道,真的是以前自己制符的原料有问题?没有古书里所说的“灵气”?

    把下面的乌木挖出来试一试?

    乐晨冒出这个念头后,他就知道不妥,刚刚买下这块地建福利院,便掘地三尺做大工程,按照自己的感觉,怕要往下挖个二三十米才能把这块巨大的乌木挖出来,肯定不可能做到无声无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肯定是瞒不过相关人士的,只怕便是挖出来也不会是自己的。

    还是要再等等,等过一两年自己年纪大了,福利院这边也稳定了下来,到时再想办法。

    地下这块乌木,也定然是古书里所说的真正乌木,如此自己才会有感应,那种早就露出地表灵气全失的乌木实则却也不能称为乌木了,没有精于此道的人加持,其露出地表灵气会慢慢消失,从古代到现代,绝大多数见了天日的乌木应该都是后一种情况吧?

    乐晨又想,所谓灵气,他觉得应该类似于一种粒子,可以和身体形成共振对身体有益的粒子,精于此道的修士呢,可以用古老的特殊的办法将这些粒子保持住,或者将这种有益的粒子激发在特殊器具里,这就是所谓的加持,开光。

    乐晨琢磨着,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琢磨的对不对,总之,受现代教育影响,他总喜欢给这些东西找到一个自己可以理解的解释。

第三十六章 雨夜

    修行之途,有法侣财地之说,所谓法,不必多说,就是修行之法,自己有古书为法,准备开一家做好事的公司同样是法;侣,则是同修,志同道合之同伴,修行时可以互相扶持互相点拨;财,就是钱财,不管古代现代,想要修行钱财都必不可少,制药需要钱,买灵气独钟的住宅需要钱,甚至在现代社会想做几个护身符只怕都需要百万千万计的钱财来购买上好原料,随着修行日深,以后需要的钱财怕会愈加多;地,则是大好山河中隐藏着的灵气宝地,若想修行得法,这样的风水宝地也必不可少。

    而这修行四则,法自己是有的,财看来要着落在贵人沈丽丹身上,自己更要多所努力;侣,可遇而不可求;地,今天不管如何,终于算寻到了一处有益于自己修行的风水宝地,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看来,桃园的阵法要移到这里来了,自己那只是普普通通的农田,想在阵眼中种出红桃子怕要千年万年的积累,但这里,阵法加持下,自己再寻些高阶的原料制作布阵灵器,说不定真的可以令其升级为古书里所说的“灵田”,到时不说桃木结的果实,便是栽种的药材药效也会大不一般。

    “这个大院怎么归落到时我跟你说,还有六年级教室这块起个房子,到时候我和姥姥还有家里的孩子都搬过来。”几个月后自己就要上大学了,姥姥住在福利院有嫂子和大舅照顾,更有孩子们陪伴,也免得她孤零零一个人寂寞,这些乐晨本来就想好了,却也不是临时起意。

    “好,好。”沈丽丹忙不迭答应,虽然不知道乐晨为什么翻墙钻窗的成了孙猴子,但她自然不会多问,福利院本来就是乐晨出钱,自然也是他想怎么规划就怎么规划。

    “还有,以前小树林那片,规划成植物园吧,两亩地的植物园也是植物园,到时种点庄稼、蔬菜或者作为果园。”乐晨脚步一顿,突然若有所悟。

    他突然想起了古书序言那个古人所说的一个典故,古书虽然博大精深,但却只是枯燥的各种学问,倒是后人所加的序言里,有一些奇闻异事,现今乐晨就想到了其中一个典故,那序言作者说起乌木曾言“乌江,有神木,哺育黍米,羽食之,具霸王之气,九牛二虎之力”。

    短短几个字,曾经令乐晨神往不已,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只要是少年,楚霸王都是热血沸腾的代名词。

    以前乐晨不太懂这行字的意思,只以为是述说霸王和乌江乌木的渊源,这倒是,乌江盛产乌木,前几年还听说又有人挖到乌木了,当然,这种乌木,都是平庸之极。

    而现在和真正的乌木灵气接触过后,乐晨想起这短短一行字,立时便如开了窍,那力拔山兮的霸王,原来是有这等机缘。

    乌木灵气滋润生长的粮食蔬菜或者果木,对于自己来说肯定大有裨益,便是对普通人,也应该有种种好处吧?

    不过普通人怕没有霸王的气血根骨,所以,其种植出的果实不能贸贸然就给普通人食用,这点倒是要注意。

    “知道了。”那边听乐晨的话,沈丽丹忙答应一声,她也不多问,发生在乐晨身上奇怪的事情太多了,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沈丽丹当下就打定了主意,如何把这植物园圈起来,又如何确保里面作物成熟后收成全交给乐晨。

    “回吧,我姥姥要着急了。”乐晨挥挥手,抛去了那些杂绪,但心里,却雀跃的很,隐隐的,修行之路上,前方好似打开了一道自己渴望已久的大门。

    沈丽丹颔首。

    走出六年级教室,外面却突然起了风,卷起一阵黄土,乐晨手一挥,本来势必吹得沈丽丹满脸的沙尘便被挡了下来。

    “呀”,沈丽丹惊呼一声,她虽然没看清乐晨的动作,但也知道乐晨护了自己,眨着大眼睛瞥着乐晨,心里倒有了阵阵涟漪,不说别的,有这样一个男朋友,可不是风吹不着雨淋不着么?

    随即沈丽丹扑哧一笑,心说自己找男朋友就是为自己挡沙子吗?再说了,他可不知道是不是什么老妖怪,想想和他谈感情?沈丽丹身上一阵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越是和乐晨相处久了,越是感觉到乐晨的神秘可怕,在沈丽丹心里,乐晨正一步步走向那种可怕的老妖怪形象。

    乐晨刚才是下意识反应,心下却也满意的点点头,自从开始启动福利院项目后,自己感应远胜以前,可越来越不是以前的半吊子了,加之方才被这灵秀之地哺育,便是体内力量也可调动小小了。

    “快走吧,要下雨了。”乐晨抬头看了看天,他能看到黑压压的积雨云正快速聚集。

    远方渐渐有了呼啸之声,风却是越来越大了,看着周围在风中摇曳树木形成的婆娑黑影,沈丽丹打了个寒噤。

    “噌”,一条黑影突然从沈丽丹面前窜了出来,“咔”!恰在此时,一条闪电撕裂漆黑天幕,惊雷炸开。

    “妈呀!”沈丽丹一声尖叫,往后一跳,娇躯便挂在了乐晨的脖子上,只觉得心砰砰跳得几乎要从胸腔中跳出来。

    乐晨没被炸雷惊着,但被沈丽丹在耳边的尖叫震得耳鼓嗡嗡的,还没反应过来呢,已经软玉温香满怀,沈丽丹绝对是魔鬼身材,饱满处弹力惊人,纤细处绵软无尽,此刻紧紧贴在乐晨身上,不管乐晨道行如何,终究还是青春期的少年,立时便闹了他一个面红耳赤。

    “是,是猫……”乐晨说话都有些结巴,更有些喘粗气。

    “啊,是,是吗?”沈丽丹惊魂未定,红唇在乐晨耳边娇喘,香湿气息扑在乐晨耳孔里,令乐晨一阵头脑发胀。

    “喵”,黑影叫了一声,窜入了教室,果然是一只黑猫。

    “真,真是猫啊?”沈丽丹拍了拍胸口,一颗心这才放回了肚子,随后才见自己双臂挂在乐晨脖颈上,脸一红,急忙松手离开了乐晨的怀抱。

第三十七章 不速之客

    “胆子真小!”乐晨没好气的训斥了她一句,恼羞成怒其实不是因为别的,更多的是生自己的气,怎么能这么没定力呢?被这样一个狐媚女子魅惑,实在没面子。

    沈丽丹蔫蔫的,不敢还嘴,只在心里腹诽,老妖怪又发脾气,真是喜怒无常!

    两人都不再说话,走回了沈丽丹车里,夜幕中再一次被闪电撕裂,黄豆大的雨点密集的砸在了车窗上,却是下起了暴雨。

    沈丽丹打火起车,却不敢再多说什么了,老妖怪也好,小混球也罢,这家伙发起火来,是真挺吓人的。

    “嗯,管四最近没找你的麻烦吧?”乐晨突然问,或许是因为心里也觉得自己这火发得有点不讲道理,有点欺负人,又见沈丽丹可怜巴巴的样子,所以表示下友善的关心。

    “没。”沈丽丹摇摇头。

    虽然刘志生垮了台,但管四倒没有什么新的动作,想来有副县长帮自己打了招呼,虽然这个副县长很快就病重且被纪检部门调查,但自己在管四的心里地位又自不同,官场上的事,断了骨头连着筋,自己有刘志生一个依仗,谁知道有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这都是很难说的事情,ktv又不是什么赚钱的大买卖,管四如果非在这事上和背景不明的自己继续较劲,他也风光不到今天。

    沈丽丹早就想通了这个道理,琢磨了下说:“不过,管四手下有个施工队,你的福利院这种不大不小的工程他最喜欢做,我找的邻县的施工队,不知道会不会有麻烦。”

    乐晨点点头,略一沉吟,说:“这样吧,回头你约他吃个饭,我也去,把这麻烦做个了结。”管四是本县的恶霸,沈丽丹和自己都算和他有了宿怨,如果不做个彻底的了断,等以后惹出什么风波来,却比现在解决要耗费不少精力力气,还是尽快化解了这段恩怨才好。

    “啊?你想怎么办?”沈丽丹吓了一跳,想想刘志生的惨状,她背后直冒冷汗,管四会不会下场比刘志生还惨?这种诡秘的事情,不管结果是不是对自己有利,可也太可怕了吧?

    不过话说回来,有这家伙做靠山,还是挺有安全感的。

    沈丽丹心里胡思乱想,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在想什么,思绪如潮,时喜时忧。

    乐晨缓缓摇头:“我也不知道,到时候看吧。”确实他还没有想好怎么应对管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是友是敌,看对方的选择了。

    沈丽丹轻轻颔首,便不再多问,这种事,她不想知道太多。

    说话间,电闪雷鸣中,前面已经可以看见乐晨姥姥家的院落。

    ……

    披着沈丽丹的红色雨披进了院子,却见堂屋的门马上被推开了,露出姥姥略显佝偻的身影,乐晨心里便是一热,知道下雨的天气,便是自己从哥嫂那里过来,这么近的路,姥姥也不放心。

    “晨晨,奶奶多疼你,你就不能让她省点心,奶奶都多大年纪了?还一直叫她操心?”屋子里,传来阴阳怪气的声音,乐晨微微皱起眉头,声音很耳熟,是表兄陈亮。

    进了屋乐晨才发现表兄陈亮和表嫂王桂香都在。

    大表哥陈亮是二舅的儿子,每次二舅家有人来姥姥家那些孩子就都躲了,实在是被他们骂怕了。

    至于陈亮,骂这些孩子是常事儿,有时还会唠叨高令伟不会做人,所以一穷二白,给他找个临时工的工作都找不到,真是白在公安局上班了,还什么中队长呢,就是个屁,还不如他媳妇,虽然是县城宾馆的服务员,但比那个高令伟可强多了。

    此时他俩在东屋沙发上坐着,乐晨回来,俩人纹丝未动,兀自在那里嗑瓜子唠闲嗑,瓜子皮吐了一地,令乐晨皱起眉头,每次都这样,他俩一走,遍地狼藉,姥姥要拾掇半天。

    这对夫妻是一对儿奇葩,好吃懒做好逸恶劳,平时基本不会冒头,今天可真是奇了怪了,难道是姥姥叫他们过来吃螃蟹的?沈丽丹买了许多海鲜,吃晚饭前,自己送过来了不少。

    陈亮是姥姥唯一的孙子,说起来从老一辈传统观念来说,自己这个外孙不如陈亮和姥姥关系近,姥姥虽然照顾自己多年,但对这个孙子还是极好的。

    不过看姥姥眉宇间好像有些不大开心,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乐晨琢磨着,也没有吭声。

    “看,就这样,跟个蔫地瓜似的,不爱跟人说个话,八竿子打不出个屁,也快毕业了,你怎么进社会?”陈亮撇撇嘴,教训孩子的语气。

    陈亮和桂香其实比乐晨大不了几岁,都是二十出头,年初刚刚结婚,但因为乐晨还在上学,所以他俩完全将乐晨当孩子看,在乐晨面前冒怨气编排高令伟的不是也不避忌乐晨。

    乐晨都不知道为什么高哥没能给表哥安排这个工作,他媳妇帮他找了,高哥就成了他俩眼里的罪人,好像人家欠他们的一样,这思维也实在是奇怪。

    “给我姥做好吃的来了?”乐晨笑着问,小时候他经常被陈亮欺负,懂事后也懒得搭理这个表哥,眼不见为净,经常躲着他,今天难得心情不错,开了陈亮一句善意的玩笑,也带着点提醒,意思你这个宾馆厨房的帮工,也没见你给姥姥炒过一次菜。

    “你就知道吃!”陈亮不屑的吐出个瓜子皮,倒好像没听懂乐晨话里的深意。

    乐晨摇摇头,说:“你们跟我来过堂屋坐吧,等雨停了再走,太晚了,姥姥要休息了。”

    “晨晨,我怎么听你的话这么不顺耳呢?”桂香挑起了细长眉毛,她可是有心机的很,平素家里都是她拿主意,陈亮被她治得服服帖帖的。

    要说桂香也算个美女,而且好打扮,化了妆后猛一看还挺漂亮的,加之现在一身宾馆服务员的红色制服,白袜黑皮鞋,衬得身材苗条匀称,倒也秀色可餐,可偏偏她眉宇间有种尖酸刻薄之气,令乐晨极为不喜。

    皱皱眉头,乐晨没有说话。

    “又不吱声……”桂香切了一声。

第三十八章 辣子鸡

    陈亮翘起了二郎腿,笑呵呵对乐晨说:“你呀,就一个字,倔,要说也快毕业了,要走向社会了,你好好拍拍你嫂子马屁,到时候叫她帮你找工作,比你那个高哥好使!”

    桂香撇撇嘴:“我就能找点宾馆里的活,晨晨那脾气,能受得了那委屈?”瞥了乐晨一眼,说:“个子挺高,长得也不难看,还带点人缘,倒是能干宾馆服务员,晨晨,你去不去?要想去的话我找领导帮你说说。”

    乐晨倒是一怔,其实因为不喜欢听他俩唠叨,乐晨一向对他俩敬而远之,却不想两口子能说出这种话来,便算透着居高临下的语气,可话里的意思却是为自己好,能去县政府宾馆做个服务员,对于他俩眼中学习成绩极为糟糕的自己也算是挺不错的前景了。

    桂香话语刻薄,但“晨晨”“晨晨”的对乐晨的称呼里,倒是显然把乐晨当成了家人。

    乐晨咳嗽一声,感觉自己随着修为精进,心态好似也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以前只看到他们的坏,现今,却能感受到了他们的好。

    “雨小点了吧。”桂香看着窗外,脸上突然闪过一丝阴霾,好似想到了什么不愿意面对的事情。

    “嗯,小点了。”听桂香的话,跟接到命令一样,陈亮忙起身到窗前去看。

    “那咱们快走吧,去我姨那儿看看。”桂香急急起身,拿了沙发旁的雨伞就走。

    乐晨微微一呆,送了急匆匆的两人出门,回来问姥姥,才知道两人是来借钱的,但是姥姥没有拿给他们,虽然有乐晨给的三千块钱的存折,但是乐晨给的,姥姥自然不会动,家里不知不觉日子好点了,好像黛儿都有零花钱了,但姥姥还在为乐晨毕业上班的事发愁呢,总不能真的就当一辈子农民吧。

    乐晨倒是微微蹙眉,能来跟姥姥张嘴,就算这对夫妇极为奇葩,但也肯定遇到难处了,他俩应该知道,姥姥本来就不会有什么钱的。

    暴雨天气,在姥姥劝阻下,乐晨没有去桃园,而是住进了里屋,回屋后,犹豫了一阵,便拿出六枚铜钱帮陈亮打了一卦,身边亲人,排盘时总是隐晦不明,只能通过打卦问些凶吉之事,陈亮这一卦却是一次成卦,八纯卦,得卦震为雷,所谓重雷发向,千里传声,有惊无险之意。

    乐晨这才微微点头,虽然六十四卦在古书里是小技,加之他使用的都是收集的普通大钱,但想来卦象错不了的,既然没有什么大事,也就懒得理会那对夫妇了,打卦本来就是怕这对夫妇的事会牵扯到姥姥令姥姥受到什么伤害。

    躺在床上,乐晨翻来覆去睡不着,琢磨着要想办法怎么多给姥姥些钱又别吓到她,姥姥苦了一辈子,也是时候过些舒心日子了。

    又想,自己作为“算命先生”,什么拿的出手的器具都无,就连卜卦的大钱都是大路货,有机会倒是要在这方面多留心。

    胡思乱想中,乐晨慢慢进入了梦乡。

    ……

    昨夜一场大雨,令县城内处处积水,校园南门外的道路就有一片洼地,最深处怕积了到膝盖的水,本来隔道那一排排小餐馆生意极好,但昨天这场雨影响了生意,来这些小餐馆吃饭的学生明显少了。

    不过便是水漫金山怕也阻挡不了大志要“宰”乐晨一顿的热情,叫了他女朋友彭小敏,又抓上乐晨,更理直气壮的说你前天就答应我的请我和小敏吃大餐,今天便宜你了,咱们就去“金顺”吃辣子鸡就好。

    金顺餐厅正对二中南门,特色菜辣子鸡丁价格便宜,味道也颇得川菜之精髓,是学生们改善伙食的最爱,八块钱一大盘,足够两个人吃的了。

    进了餐馆,大志大呼小叫的要辣子鸡丁,又要了一份熘肝尖,一道西红柿鸡蛋汤,搞的彭小敏一直皱眉,她知道,今天的钱是要大志花的,大志家里条件不错,一个月两三百元的生活费,但这一顿饭就要花十分之一,怎么都感觉这家伙太大手大脚了。

    “没事,我和乐晨的钱不分家,知道不?小时候街上看见叫花子乐晨也一定得塞给人家钱……”说到这儿大志滞了一下,觉得不小心戳到死党的死穴了,小时候的事,对死党来说可是忌讳,立时懊恼无比,自己这张嘴啊!真恨不得抽自己俩嘴巴,偷偷看向乐晨,见乐晨没什么异样,这才微微放心。

    “去你的吧!”彭小敏白了大志一眼,问乐晨:“他总欺负你吧?”

    大志哇哇怪叫起来:“怎么你们都这么想,明明他经常欺负我好不好?!”大志心里这个冤啊,也不知道怎么,在外人眼里,好像都觉得自己平常总欺负乐晨,可实际上呢,乐晨这家伙特别有主意,两人在一起,决定什么事情的话十次倒有九次是听乐晨的。

    乐晨只是笑,不说话。

    看到乐晨那人畜无害的纯朴笑容,大志更是郁闷,气得将手里揉成一团的餐巾纸朝着乐晨扔过去:“你小子,貌似忠良,良心大大的坏!”

    “你看,还说你不欺负他?!”小敏气得掐了大志一把,又好奇的瞄了乐晨一眼,别说,乐晨虽然是那种扔人堆里找不出来的再普通不过的人,家里条件更是差的不能再差,可自己体育班里倒有两三个女生挺注意他呢,说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他气质和别人不一样,天天懒洋洋的那个劲儿就讨人喜欢。

    “乐晨,跟你说的事儿到底行不行?”大志嘿嘿笑着转移话题,免得再次被小敏虐掐。

    “什么事儿?”乐晨倒了杯茶水,给三个人涮碗筷,自然又使得小敏对他的好感值上升,觉得大志这朋友还真不错,在学校不言不语的特别低调,其实倒是个很细心的人呢。

    “又装傻是不是?”大志瞪起了牛眼,随即又想起一事,嘿嘿一笑,说:“喂,我可听人说了,有开小轿车的美女来学校找你,还不是一回了,怎么着?处了个社会上的对象?”

    “没有。”乐晨笑笑,也不欲多说这件事,免得还要编谎骗这个好朋友。

    “师兄!”彭小敏突然站起来,略带尊敬的打招呼。

    从餐馆外面,走进来两个身材高大健硕的男青年,走在前面的男青年怕也有二米开外了,迈门槛的时候还要刻意低下头。

第三十九章 无妄之灾

    进来的为首的男青年,不管他认识不认识乐晨和大志,大志和乐晨也都认识他,这人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体育班练篮球的,叫赵默,他不但篮球打得好,已经铁定被南体特招,而且在二中来说,他也是霸王级的人物,家里环境好,街上又有几个痞子是和他一个大院长大的,基本上,以前二中的刺头全被他打服了,打群架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在县城两个中学都大有名气,普通中学生眼里,他就是传说一样的存在,传得最神的是说他打架从来都是一拳就把人打倒,从来没用过第二拳。

    面对这样一位主儿,就算彭小敏,眼里都有些畏惧。

    “没地儿了,师兄你坐这儿吧。”彭小敏见没有闲桌,忙殷勤的招呼,这可就招致了大志的不满,见女朋友对赵默如此,大志脸当时就拉了下来。

    “哦,行吧。”赵默招呼他的朋友坐在了大志和乐晨这一桌,又对彭小敏说:“今天我请客,你再多点俩菜。”

    彭小敏还没说话,大志皱起眉头:“不用了,我们有人买单。”

    目光扫过乐晨和大志,赵默随意的笑笑,说:“你们认识我吧?”语气里,自然就有种居高临下的意味,这倒不是社会上地位阶级不同的那种居高临下,是学生关系里那种打架王对其他学生的压迫感。

    大志虽然心中不忿,但又何尝对赵默不是极为忌惮,毕竟学生关系很简单,要真和他闹僵了动手被打一顿也太丢脸,而且,惹上这个人,被小痞子们总来学校找麻烦也不是个事儿。

    所以,大志紧紧抿着嘴,心里不忿,却也不好说什么话来呛赵默。

    乐晨却是面色如常,笑道:“认识啊,你是赵默是吧?听说好多大学都来抢你的。”

    哦?了一声,赵默打量乐晨几眼,却不知道乐晨是谁。不过赵默觉得这个家伙好像有点意思,看他的眼神里没有那种局促和畏惧,自自然然的,这和二中其他学生面对他的时候很不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赵默笑呵呵的问,眼里却闪过了一丝寒芒,竟然不怕自己?这让赵默心里感觉有点不舒服。

    乐晨笑道:“我叫乐晨……”彭小敏突然想起什么,想阻止已经来不及,脸色立时大变。

    赵默愣了下,眼睛慢慢眯了起来,“乐晨?是高三文科一班的乐晨?”

    乐晨微觉奇怪,这个学校风云人物竟然知道自己,老老实实说:“是。”

    赵默嘴角的笑容便显得有些意味深长,“原来你就是乐晨啊,正好呢,我正想这一半天去找你,这还真巧了。”

    乐晨更是奇怪,不解的问:“你找我?有事吗?”此时更注意到彭小敏一直朝自己打眼色,也不知道何意。

    学校里的事情而已,乐晨一向也不太关心,对他来说,学校只是个避风港,可以令他全身心的放松,对他的修行大有好处。

    所以,看赵默的意思有点不善,乐晨颇觉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得罪他了。

    “老板,过来我点菜。”赵默伸手叫来了老板,便一口气报菜名,要了七八个菜,都是腰果虾仁这样的硬菜,也都是这个小餐馆价格最贵的菜,大志心说这家伙是饭桶么?还是故意在小敏面前显摆?乐晨也迷惑不解,便是餐馆小老板也听得一愣一愣的。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点完菜赵默伸手一指乐晨,说:“他请客,都记他账上。”

    “凭什么啊?!”大志可就不干了,他毕竟也是县城街里人,也认识几个常在街面上混的痞子,对赵默的惧意还是不似来自农村的学生们那么深。

    “凭什么?”赵默冷笑了一声,看向乐晨,“今天你请客不请客吧?”

    彭小敏心里着急,可又想不出什么办法,她清楚是什么事情,她和大志介绍给乐晨认识的,高一体育班那挺漂亮的小师妹,赵默约她出去看电影来着,小师妹没去,说有喜欢的人了,这肯定是赵默打听到了,小师妹暗恋的人是乐晨。

    其实小师妹未必真的喜欢乐晨,做个借口而已,但谁想到赵默这么霸道,这可害苦了乐晨。

    “说话呀!你请不请?!”赵默盯着乐晨,眼神渐渐阴沉起来。

    乐晨却没看他,目光看向窗外,站起身:“我有点事,出去一下!”

    “想走?!”赵默那哥们一下站起来挡在乐晨身前,他不知道这个乐晨怎么招惹了赵默,但此时此刻,他肯定要摇旗呐喊助威。

    “坐下!”赵默那哥们伸手便来搭乐晨肩膀,大志也猛地站起,去推赵默那哥们,“干什么?欺负人?!”硬着头皮,也不能让自己铁哥们就这么挨欺负啊?

    彭小敏忙劝:“师兄,算了吧,都是我挺好的朋友。”

    餐馆小老板见这也不是路数,忙说:“你们别在这里打架啊!要打出去打!”

    正乱成一团的时候,突然就听一个女子娇媚的声音:“怎么乱糟糟的呢?”众人觅声看去,都是一呆,却是从外面哒哒哒走进来一名淡绿连衣裙的大美女,薄施粉黛,靓丽照人,此时笑靥如花,令人心荡神怡。

    看到这个女孩,大志就觉得心砰砰乱跳,脑袋阵阵眩晕,可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梦中情人沈丽丹。

    其余人也一呆,都觉得这女孩不该是来这个小餐馆用餐的人,看她衣着服饰搭配的手包,便是不懂吧,也知道肯定都是名牌奢饰品,她玉臂轻抬,挎着手包的那股精致劲儿,比港台电影里的时尚女明星还带范儿呢。

    “沈姐……”赵默转头见到沈丽丹脸色一变,他常在街上厮混,对县城名人如数家珍,自然也认识这位美女大老板,他便是在同学圈里如何蛮横倨傲,可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忙站起来赔着笑脸打招呼,要说能和沈丽丹说上句话,那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事,可够跟身边那些哥们吹嘘几年的了。

    沈丽丹可是县城里大老板级别的,整个县城,能称得上大老板的也就那寥寥十几个人吧。

    平常人想见到这位姐,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第四十章 邀请

    赵默脑子有些乱,沈丽丹却是笑着对他点点头,自然不是冲他的面子,沈丽丹也不认识这傻大个是谁,见和乐晨一桌,以为是乐晨的同学呢,和自己打招呼自然要理。

    做梦也没想到能得到沈丽丹的回应,赵默激动的差点脑溢血,毕竟这句“姐”是他奓着胆子才叫出来的,也是为了在这几个同学眼里有面子,本也没指望沈丽丹回应,只要她不来句“你是谁”就行了,想来她也没这么无聊。

    “快,这是麦岛ktv的沈总,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叫人啊!”赵默激动的都结巴了,对着他哥们、大志、乐晨他们大喊。

    餐馆小老板也吓了一跳,陪着笑脸凑上去:“沈总您好。”打招呼是打招呼,自然也不敢伸手套近乎,想来人家也不会和你握手。

    其他桌的多是学生,有知道沈丽丹这个名字的,但大多不知道,都交头接耳的议论。

    “这是唱的哪出啊?”沈丽丹诧异的看向乐晨,她来找乐晨有急事,却刚巧在学校门口停车的时候看到了在这个小餐馆里的乐晨,她等了一会儿见乐晨明明看见自己也没出来,实在心里着急等不得,于是哒哒哒扭了过来,以为乐晨和同学吃饭呢,谁知道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赵默见沈丽丹看着这边,还以为跟他说话呢,心里这个激动啊,心说这是咋的了?我今天有那么帅吗?沈丽丹以前见过我?看过我打球?对我有印象?这他妈就跟老庚那帮傻x说他们也不信啊?还好,身边有小坡这个证人。

    忙不迭的,赵默赔笑说:“没什么事儿,这不有个同学说请我吃饭吗?钱没带够,没事,没事,沈姐您忙您的!”说到有人请客的时候指了指乐晨。

    沈丽丹斜眼看了这傻大个一眼,心说这谁啊,跟我说什么呢?乐晨请客会没钱?

    “你请客没带钱?”沈丽丹狐疑的问乐晨,随即省起,乐晨这家伙也就在自己面前现原形,在他家人在他同学眼里,可会装纯真着呢。

    乐晨眼见越来越乱,这个头疼啊,再说下去和赵默论短长只怕更磨叽,点点头,“嗯,你把账结了吧。”要说赵默点的七八个菜加乐晨几个原来点的,肯定超一百块钱,乐晨身上还真没带这么些钱。

    又回头对大志和彭小敏道:“这些菜是我请你们俩吃的,吃不了打包,晚上聚餐用,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轻轻一晃,已经从赵默那个叫小坡的哥们身边晃过,走到了沈丽丹身边。

    听乐晨这么说,沈丽丹翻个白眼,心说这家伙,真抠门!但只能笑孜孜拿钱结账,小餐馆内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等乐晨和沈丽丹并肩而行,眼见两人神态亲密,又一起钻进了那辆奢华典雅的红色香车,餐馆内才嗡一声炸了锅。

    “乐晨这小子,认识沈丽丹??!!”大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这也太超出他对乐晨的认知了!简直就像是在梦境里,乐晨不但认识沈丽丹,而且还熟络的很,是特别好的好朋友,甚至,好像还有点男女暧昧的意味,这,这怎么可能?

    “沈丽丹沈丽丹!”小敏一把就拧住了大志的耳朵,“你就知道沈丽丹!她很漂亮是吧?”显然作为女友,她对大志一些小心思略有所闻。

    大志嗷嗷怪叫:“没,没你漂亮……啊!”最后更是惨叫起来。

    赵默脸色阵青阵白,旁边几桌低低的议论声传入了他的耳朵。

    “赵默可真搞笑,笑死我了!”

    “是啊,是啊,人家沈丽丹是乐晨的好朋友,根本不认识他,他倒好,一口一个姐,多熟似的,结果人家沈丽丹是来给乐晨买单的,太逗了!”

    “他也就在学校欺负欺负学生,人家沈丽丹是大老板,认识他谁啊?听说沈丽丹不但巨有钱,还和市长有亲戚呢。”

    “啊,这个女的这么厉害这么有名啊?那那个叫乐晨的怎么认识的她?”

    “是啊,不知道呢?”

    “知道不知道的吧,赵默欺负乐晨这段儿,都赶上相声段子搞笑了!”

    “哈哈”

    ……

    ……

    一句句议论就好像啪啪的扇赵默的耳光,他现在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师兄,咱们还吃吗?”小坡犹犹豫豫的问。

    “吃个屁!”赵默恨不得抽小坡一大嘴巴,乐晨临走撂了话,虽然结了账,但是是请他朋友大志小敏吃的,在没把乐晨弄明白弄老实前,现在坐下来吃这些菜,可也太没脸了。

    “走了!”赵默扭头就往店外走,小坡急忙跟了上去。

    餐馆里,好像又爆发出一阵哄笑。

    赵默脸色铁青,眼里怨毒之色闪过,咬了咬牙,快步离去。

    ……

    “急着找我有事吧?”坐在副驾驶,乐晨问。

    “管四儿回话了,他说就今天下午有时间,要我去他家……还有,我找的那家施工队突然说现在项目太多,忙不过来,不愿意跟我签合同了……”沈丽丹咬着牙,俏目闪过一丝忧色,想不到福利院的工程管四儿还是插手了,而且像管四儿这种人到底想什么,实在难以揣摩,自己上午托人打了个电话,马上就有了回应,可不知道他想做什么。

    “下午……”乐晨盘算了下,下午四节课,两节自习,一节英语一节数学,自己在这两位任课老师眼里可有可无,完全不起眼,自己在不在课堂上他们也并不在意。

    “下午就下午吧,我跟你一起去。”乐晨笑了笑,对管四插手福利院工程的事情倒也不在意,他插手不插手,自己也要会一会他。

    “好……”沈丽丹轻轻点头,但眼里忧色却难以尽去,乐晨虽然有许多诡秘不可思议的能力,但是在一群流氓堆儿里,怕没什么用,还记得初识乐晨的时候,乐晨可不就被两个流氓用猎枪打伤了吗?

    “咱俩去人是不是少了点?我再约个人吧,民政局的刘局长,现在跟我关系挺好。”沈丽丹现在在跑福利院的事情,虽然福利院是民办,不会真的有民政部门的批文给予官方名称,但民政方面还是要跑的,民政局局长刘大姐,现在就和她挺熟络,刘大姐人豪爽,跟管四儿更没什么瓜葛,有刘大姐在做个见证,毕竟是政府的干部,管四儿也不会太放肆。

    乐晨笑笑,说:“不用了,先找个地方喝杯茶,过了两点咱们就过去。”

    “好吧……”沈丽丹见乐晨好似胸有成竹,倒也微微放下心事,这家伙,肯定不会做没把握的事情。

第四十一章 羊入虎口

    管四儿的家也是在城郊,王庄在城东,他盖的二层院落在城西管桥村,该村从旧年代就以民风彪悍著称,管姓是村中大户,自从管四儿冒出头后,官桥村也水涨船高,挣活分钱的多了,比别的村子普遍富裕一些。

    “院子挺气派的!”停了车后,沈丽丹撇了撇嘴。

    管四儿的院落怕是占了两个宅基的面积,青砖高墙比之左右邻居的院墙高了有半米,红漆铁门敞开着,院中爬满葡萄架,有两个顽童正在葡萄架下打闹,应该是管四的亲戚。

    “嗯?!”几步外靠院墙墙根的面包车上,刚巧跳下两个人,见到乐晨和沈丽丹从轿车里出来都吃了一惊。

    面包车上下来的正是曾经用链锁和乐晨动手的涛子,还有用猎枪击伤乐晨的那个肉山似的司机,是涛子的拜把子兄弟,花名“大胖”。

    虽然当时天黑,而且事情也过去了月余,但对乐晨的相貌,涛子和大胖记忆犹新,更别说乐晨还是跟沈丽丹在一起了,这就更令两人确定这个学生模样的少年就是当天横插一杠子的那小王八蛋。

    “妈的!”大胖咬咬牙,虽说当时开枪后颇有些后怕,但四哥托人打听后,知道二中并没有学生受伤住院,更没人报警,现在见到乐晨没事人一样,还敢大模大样来四哥家里了,大胖立时一肚子火,甩膀子就想上去动手。

    涛子一把拉住了他。

    涛子为人谨慎,管四儿遇到一些事也喜欢找他合计,所以他知道沈丽丹这个女人不简单,背后很有些背景,所以四哥本来想入股麦岛ktv的事情最后不了了之。

    “沈总,您这是……?”涛子面露微笑,略带尊敬,就好像早忘了一个月前他和沈丽丹之间发生的不愉快。

    “管老板约我来的,你不知道?”沈丽丹略有些诧异,旋即明白,不说在管四儿心里这些痞子们本来就不是真正商量正事儿的对象,就说管四自己,是不是也想不到自己真的今天就过来了呢?

    “这样啊?”涛子和大胖两人对望一眼,都觉得有些没面子,毕竟沈丽丹不可能无中生有的胡说八道。

    “那您请,请进。”涛子很快脸色恢复如常,笑着做个请的手势。

    沈丽丹微微点头,偷偷瞥了乐晨一眼,见乐晨脸色如常,她硬着头皮走在了前面。

    几人鱼贯而入,但大胖一直恶狠狠瞅着乐晨看,乐晨却笑着对他点点头,实则见到大胖后,乐晨便觉胳膊已经愈合的伤口处却开始隐隐作痛,心里有所明悟,看来自己和这家伙结了恶缘,这胖子开枪击伤自己,现今可是欠了自己呢。

    “啊,沈总……”豪爽的笑声中,正厅的玻璃门拉开,走出一个光头汉子,他身材不高,但气势迫人,三角眼透着凶光,虽然西装革履,却掩不住他那身江湖习气。

    “管老板。”沈丽丹神情自若的伸手和管四握手,其实心里却在打鼓,如果不是乐晨在,她说什么也不敢跑来这个恶霸家里,感觉就好像小绵羊进了狼窝一样。

    “请进,请进,沈总登门,我这破庙真是蓬荜生辉啊!”管四摩挲着光头哈哈大笑,心里却惊奇的很,这个沈丽丹,看来真是大有背景,竟然有恃无恐的单刀赴会。

    至于沈丽丹身边的少年,管四目光扫了一眼便不再看,早已经自动过滤为无关紧要的人。

    众人进了客厅,分宾主落座,管四那打扮性感举止风骚的新婚小老婆小红给大家斟茶,又赖着坐在了管四身边,好奇的打量沈丽丹,眼里有羡慕也有崇拜,虽然她善妒,但是显然对沈丽丹妒忌不起来,同样是年轻女孩,能走到沈丽丹这一步,她想妒忌也知道自己没资格,反而有点崇拜沈丽丹。

    管四则对涛子使个眼色,涛子便起身离去。

    乐晨却是在打量着管四看,随即轻轻点头,管四的面相看,总体还不错。

    首先说鼻子,所谓鼻祖鼻祖,这些俗称其实也是有所来历的,鼻子从面相学又叫财帛宫,主人之本性,又代表着人的后天财运,在面相里是比较重要的部位。

    管四的鼻梁比较高,眉毛、眼睛和鼻子紧紧地挤在一起,这叫做猿鼻。

    所谓“山猿之相鼻梁高,眉眼相挨粗发毛。面润唇掀身广厚,宽怀德重生性豪。”

    从面相来说,生有猿鼻之人胸怀宽广、志存高远,具有英豪气概。

    当然,这个英豪并不是说就一定是历史上那种建功立业的英雄,志存高远、英豪等等这些词汇拿到现在自然和古代解读不同,比如套入现代社会的学校及职场,同样的学生学习建筑专业,我只想毕业后找一份工作混口饭吃,你呢,则是想做特别棒的建筑师,那你就是志存高远。

    不过,鼻祖之相,这也只是说先天这人的本性可能会有这方面的潜质,实际上,人在后天环境际遇的种种影响下,一个个人才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生猿鼻的人多了,性格又怎么可能都差不多?

    就拿管四来说吧,他所作所为实在说不上豪爽,倒和旧时代土匪恶霸差不多。

    但不管怎样,管四的鼻祖之相,本命还是不错的,可惜的是,他的眼角鱼尾纹的位置,隐隐发青发暗,这个位置在面术上叫做奸门,主一切口角官非,奸门有晦气显露,又结合管四本身的作为,将来势必有牢狱之灾。

    乐晨只是简单的通过面相来获取些基本的信息,所以,也不知道管四这牢狱之灾具体年限,但从其奸门青光的黯淡程度,估摸着那最早也是十年后的事情了。

    乐晨正胡思乱想之际,沈丽丹微笑对管四道:“管总,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谈事吧?”

    管四哈哈一笑,站起身,摩挲着光头说:“好,咱俩去书房谈。”又对小红、大胖道:“你们陪这个小兄弟坐一会儿,别慢待了人!”说着话,指了指乐晨。

    “乐晨还是跟我一起吧。”沈丽丹笑吟吟的说。

    管四一怔,大胖见状走过去,贴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应该是告诉他乐晨的来历。

第四十二章 合伙人

    大胖附耳低语,管四脸色渐渐有些难看,想来是听到乐晨就是那个曾经被打伤的高中生,心里不悦,不知道沈丽丹带这个高中生来做什么,难道还要拿那天的冲突说事儿?见沈丽丹望着自己,他冷哼了一声,“随便吧。”当先向书房走去。

    小红却是转了转眼珠,扭着圆嘟嘟屁股追上管四,娇笑道:“四哥,你们谈正事我不听,可也得有个斟茶倒水递烟卷的人啊?我也来吧?”

    管四沉着脸点点头,本来他的书房平日都是锁着,就是小红进来的机会都少,但现在沈丽丹嘴上说什么谈正事,却要带个孩毛子,自己要不允了小红倒好像给别人戏耍了一般。

    拿钥匙开了书房的门,四人进去,小红在最后面,轻轻掩上了门。

    瞥着沈丽丹秀美身影,大胖咽了口口水,心说真他妈有钱就是不一样,狂的尾巴都翘天上了,谈正事吧又不像,不谈正事又来见四哥做什么?难不成想拿那孩子被打伤的事情威胁四哥?有钱就是壮胆!

    ……

    “沈总,说说吧,找我有什么正事?”和沈丽丹一左一右坐在檀木茶几旁的单人真皮沙发上,管四脸色不怎么好看,语气也没了客套,他不耐烦的一靠,又坐起身,沙发仿佛不堪重负,发出吱扭吱扭的响声。

    乐晨和小红则坐了另一边的黑色长条沙发,小红笑吟吟低声问乐晨:“你是二中的学生?长得挺高啊?今年几岁?”语气完全就是和小孩子说话一样。

    乐晨无奈的应付着,可小红话却越来越多,什么你爸你妈在哪工作啊,你学习好不好啊?问题层出不穷,乐晨挠头,苦笑不已。

    另一边,当管四听沈丽丹说起福利院工程希望他不要插手之后,冷笑一声:“沈总,你这话说的,你要做工程不找我,可以,我也没强求吧?可你总不能别人不愿意给您干活,你也算我头上吧?”

    沈丽丹俏脸一沉,正要说话,管四手中的大哥大叮铃铃响了起来,铃声很大,震耳欲聋,倒把沈丽丹吓了一跳。

    管四接通,嗓门也很高,“什么?又他妈惹事了?”“多少?要多少?”“最多一万!多了没有,妈的出了事知道找我了,他不自己拉人干吗?”“行,你等着,我叫涛子送过去!”

    挂了电话,管四就来到书桌后保险箱前,手一拉,一道布帘就将他和保险箱遮的严严实实的,然后就听有细微的齿轮咬合的吱吱声,想来是他在转动密码。

    小红紧紧盯着那边,眼里闪过一抹失望。

    很快,管四拉开布帘,手里多了一摞百元钞票,走出书房,在外面好像吩咐大胖什么,不一会儿他就回转。

    “沈总,听说最近您做了笔大买卖,赚了上千万是吧?”管四回转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了笑容,显然他琢磨着不能意气用事,压下了心里的郁结,正事还是要谈,毕竟这个沈丽丹不是简单人物,就从人家能几天时间赚到上千万,那根本就不是和自己一个层次的人,她要肯手指缝露点汤,都够自己喝几年的了。

    不过管四自然接触不到丁向东圈子的核心人物,所以沈丽丹这笔钱到底是怎么赚的他并不清楚,只是道听途说,听说了有这么件事。

    沈丽丹倒是微微一怔,眼里闪过一丝阴霾,没想到这个管四,能量当真不小,这些事情他都能打听到。

    管四笑呵呵坐下,用茶杯盖轻轻荡着热茶氤氲,缓声道:“说心里话,我很想交沈总这个朋友,是,也许我高攀不起,不过最近看香港那边的录像,有句话说的好啊,沈总家大业大做的是大买卖,那就是青花瓷,我管四呢,粗人一个,就是个烂瓦片,但烂瓦片也有烂瓦片的用处,沈总您说是不是?我呢,想给沈总跑跑腿,帮沈总办点事,沈总这点面子都不给吗?”

    小红听到管四说“沈丽丹赚了上千万”的时候眼睛已经瞪得鸡蛋一样,她知道沈丽丹有名,也知道沈丽丹有钱,可没想到,沈丽丹是这么个有钱法,赚钱都用千万做单位了,这也太牛逼了吧?

    而听到管四说什么“要给沈总跑跑腿”,要以前她肯定觉得天塌了,以管老四的地位,他什么时候这么说过话,尤其是面对女人的时候,但现在,小红却也觉得理所当然了,虽然摸不清管老四的身家,但他钱来的快去的也快,看着风光,其实没什么干货,和这位沈总比起来那就是山鸡见到了凤凰。

    管四的话令沈丽丹不知道如何回应,她不由得看向了乐晨。

    而乐晨此时好像被小红十万个为什么搞得有点头疼,站起身,却是踱步到了书房角落的保险箱前。

    管四眼睛立刻盯紧了他,却见乐晨左右打量保险箱,还用手拍了拍,不由哑然失笑:“小兔崽子,你就算给它搬走都打不开它,信不?”

    小红也被逗得咯咯笑,这毛孩子是不是傻啊?就算看到里面能取出钱,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呢,你还能偷出来不成,再说了,就算不管你让你摆弄几个月,你也打不开啊?老娘我跟他睡了好几个月了,他梦话都没说过保险箱密码的事儿。

    乐晨笑笑,便又踱步回到了沙发前坐下,说:“管老板,你想和沈总合作其实也成,福利院盖几间房子倒没什么,但以后沈总的地产公司开发的是大项目,管老板你的施工公司资质可不够了,打铁还要自身硬,想和沈总合作,管老板你要提升你的资质才行。”

    “你说什么屁话呢?”管四眼神冷了下来,看向沈丽丹:“这小子是精神病吧?莫名其妙说一大堆胡话,沈总你故意带他来跟我开玩笑,就这么瞧不起我管四儿?”

    沈丽丹在管四阴冷目光下身子一颤,但随后见乐晨微笑看着自己,心里胆气立时壮了,嫣然一笑:“管老板,乐晨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他是我的合伙人,我的地产公司有他一半的股份,他的意见也完全代表我的意见。”咯咯一笑,沈丽丹眼波流转,装出温顺的样子,娇声娇气道:“说起来,我可什么都听他的呢?”来之前,乐晨已经交代过,可以在管四面前透些底,这自然也都有深意,不过沈丽丹就坡下驴,却撒娇撒痴的搞的挺夸张,令乐晨哭笑不得,不由瞪了她一眼。

    “什么?”管四呆了一下,随即冷笑:“沈总是开玩笑吧?”

    小红也吃惊的睁大了眼睛。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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