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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造化斋主     魔狱txt下载     魔狱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千一百零三章 一剑蔽月

    夜空之中,血月之下,无数蝙飞舞着,他们欢快地沐浴在鲜红的月光照耀下,就像是在吸血一般,将这些光芒吸收到体内。

    “千年来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我们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

    “千年的等待,只为这一刻!熬过这一夜,我们就再也不用像耗子一样东躲西藏,可以堂堂正正的行走在光明之中!”

    蝙蝠们一群群分散开来,然后凝聚成人形,每一个都有着苍白俊美的面孔,露出尖尖的虎牙,披着黑色的披风,他们体型修长,却又不显瘦弱,并散发出一种异样的魅力,仿佛看上一眼就会沦陷其中,心甘情愿的成为对方的奴隶。

    但是,不管这些人有多么出色,当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最引人注目的依旧只有腾空浮在中央最高处的男子,此人不仅没有其他同族削瘦的体型,反而异常的强壮,他眯着眼睛,仰面望着血月,双手摊开,似乎是要拥抱天上的月亮。

    “布兰德大人,感谢您的恩赐,取得了血祖该隐大人的遗物,完成了这场血月礼赞的仪式,让我们得以克服太阳这个最强大的敌人,数千年来血族的愿望,在今夜终于实现了,从今以后,我们将无所畏惧!”

    一名身上散发着强烈元素波动的美貌女子单手放在胸前,满怀感激的躬身说道。

    其余的血族也不约而同的鞠躬感谢。

    “无所畏惧?错了,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每一个生灵的心中都会抱有恐惧,我们都是为了克服不安和恐惧,以求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不论为争名夺利、支配别人、或是赚取财富,都是为了克服恐惧,为什么每个人都迫切的想要变强,就是因为只有站到最高的位置上,才能算是真正的克服恐惧。”

    布兰德收回双手,抱于胸前,上身微微后仰,呈现出一个微妙的弧线,叫人觉得略显怪异的同时,又能感受到这个姿势中似乎存在着异样的美感。

    “征服太阳,不过是我们为了克服恐惧,登上最高的山峰而迈出的第一步,血族沉默得太久了,以至于世人都忘记了我们的强大,我们拥有比人类更强大的身体素质,更优越的魔法天赋,更美丽的容貌,以及更漫长的寿命,我们理应比人类更优秀,能将人类转化成血族,这就是我们的血统更高于人族的最佳证明!

    可是,这世界的王者依旧是人类,而我们血族却要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藏身在暗无天日的洞穴里,连出去散个步也害怕被人发现身份。

    够了!这样的日子该到头了!如今,我们已经克服了太阳这个最强大的敌人,伟大的血族再无弱点,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完美的生物,我们理应取得与身份相符合的地位。

    从明天起,我们将君临天下,彻底征服这片大陆,让所有的人类成为替我们服务的奴隶,血族将真正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而你们将和我一起分享这个世界!”

    布兰德的眼神中,散发出**裸的**,没有半点仁义道德,在他身上看不见一丝美好的品质,从骨子里透出邪恶,仿佛他就是邪恶的化身,恶人的领袖。

    尽管血族是冷血生物,但听了这番话后,在场的血族无不是热血沸腾,斗志昂扬,即便是那几位年岁较大,实力更强的血族公爵,也因为征服了太阳,从今以后不用再害怕被阳光照到就变成齑粉,而兴奋不已。

    何况,布兰德说的没有错,血族各方面都比人类更优秀,以前之所以会被逼得东躲西藏,就是因为有害怕阳光这个最致命的弱点,而现在经过血月礼赞后,这个弱点也没有了,他们无所畏惧!

    “抱歉,你们野心,注定不可能实现!”

    突来不速之客的声音,打断了血族们对美好未来的遐想。

    众血族还没来得及发怒,便是无数魔法、神术如暴雨般袭来,显然对方并不打算堂堂正正的登场后,再进行骑士般对决。

    这些魔法和神术以光属性为主,尽管血族经过了血月礼赞的仪式,已不再惧怕阳光,但这只是意味着他们即便被阳光照到,也不会变成一堆沙子,可光系元素依旧是他们的弱点,打在身上会有成倍的伤害。

    只一照面,数百名血族就被去了一半,他们的尸体就像被杀虫剂喷到的苍蝇般从空间跌落下来,基本都是青铜阶和白银阶的低爵位血族。

    “该死,是曙光女神教的那帮混蛋!”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事先就知道我们要举行血月礼赞?”

    “好强大的阵容,英雄阶的圣殿骑士就来了三个,还有一名大司祭,他们绝不是凑巧路过这里!”

    遭遇偷袭的血族匆忙展开反击,但他们终究是一帮草莽,单打独斗倒也罢了,进行群战就是一盘散沙,加上血族习惯独来独往,鲜少与同族交流,彼此间更是毫无配合可言。

    相比之下,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就懂得如何最大化发挥整体的作用,几名重甲骑士守护在前,各自催动魂石进行依凭,爆发斗气,举起半人高的盾牌,挡下敌人绝大部分的攻击,后方的牧师们将各种强化神术加持在他们的身上。

    重甲骑士后面是主战的惩戒骑士,他们身上穿的护甲更薄,也更利于行动,但他们并不着急上前冲杀,而是负责拦截那些穿过重甲骑士防线的敌人。

    在惩戒骑士后面,则是魔箭手、牧师、魔法师,他们才是这场战斗的主攻手,要对付会飞行的血族,远程无比要比近战更有优势,队伍的最后还有两名骑士殿后,防止敌人包抄偷袭。

    血族的攻势虽然汹涌如潮,但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就像是一块坚硬的礁石,迎面将潮水撞得水花四溅,自身岿然不动。

    一名血族公爵忍不住开口大骂:“卑鄙无耻!堂堂女神教的圣殿骑士,居然也用偷袭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你们的行为简直让曙光女神蒙羞。”

    但三名圣殿骑士不为所动,心道这群家伙莫不是常年躲在棺材里,躲得脑里面都结蜘蛛网了?你们有数百号人,而我们才不到三十个,你们还有四名英雄阶的公爵和亲王,更有一名似乎是传奇阶的强者,我们最强的不过是传奇初阶的大司祭,不出手偷袭,难道还要先跳出来引起你们的注意,进行一场关于正义与邪恶的辩论,再展开一场公平公正的决斗不成?

    摆明了是不能共处的敌人,客气个啥,直接操起家伙干就是了!

    骑士精神归骑士精神,可为了遵守骑士精神而将自己陷入险境,这种事只有笨蛋才做得出来吧。

    战斗一时陷入僵持,血族整体实力更强,并占了人数上的优势,光是黄金阶的高手就有三十个,比曙光女神教成员的人数还多。

    曙光女神教占据配合的优势,他们的光系魔法和神术对上血族有特效,而且他们的装备明显比血族强太多了,人手一件完美级宝具不说,每一个身上都带着一颗至少四星的魂石,有的还不止一颗,其中一名圣殿骑士更是交替着使用魂石中的魂术,发射出五级魔法“曙光新星”和四级神术“圣光神箭”,明明是个骑士,却变现得像一名瞬发法师。

    幻想系魂石的魂术是冷却型,即不需要消耗元气就能触发,但一次触发后,必须等冷却期过后才能重新使用。

    真实系魂石的魂术是触发型,即必须消耗元气才能使用,无论斗气还是魔力都没关系,只要使用者元气充沛,就能尽情使用,那名圣殿骑士手中的两块魂石就是真实系。

    另外,真实系魂石的魂术基本都是单体法术,鲜少有群体法术,因为不比魔法师用自身魔力牵引元素形成魔法,魂石的魂术必须全靠使用者的元气才能成形,无法借助到外界元素的帮助,因此像群体法术消耗太大,哪怕是高位职业者也使用不了几次。

    明明人数上占据劣势,可靠着装备上的优势,加上集中火力攻击一面的战术配合,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硬是在法术比拼中压制住了血族,而且他们根本不惧消耗,一旦感受到体内魔力低于一半后,便拿出一瓶补魔药剂喝下去,或者从储魔水晶中抽取魔力,还有一名魔法师竟而疯狂的向外砸出魔法卷轴,十分钟内就被他砸掉五十万金币,而且看他的表情,似乎一点也不觉得心疼。

    被逼得藏身在暗处的血族,哪怕再怎么能收集宝物,跟曙光女神教这种拥有国家级财力的顶级教派终究没法比,这就是权势的力量,不是什么地下帮团、秘密组织能够媲美的。

    作为血族一方最强战力的布兰德,却是安静在一旁坐视族人的牺牲,似乎完全没将他们的伤亡放在心上,而曙光女神教的大司祭为了防备他,也是从头到尾没有出手。

    “好了,死到这种程度也差不多了,无能之辈没有追随我的资格,只有经过考验的人,才能与我分享这个世界。”

    等到血族人数只剩下三分之一,而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也开始出现伤亡的时候,布兰德才开口说话。

    他一开口,那些好不容易才攻破曙光女神教防御圈的血族们,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攻击,放弃了扩大战果的机会。

    见到这一情景,曙光女神教众人心中不由得一突,意识到这名身材健硕的血族才是敌人真正的倚仗。

    布兰德对大司祭勾手道:“来,出手吧,趁现在还有机会,尽情展现自己,否则等我出手了,你们就再也没有表现的机会了。”

    众人心中虽是愤怒,但知晓不能因此就露出破绽,没有鲁莽出手攻击。

    大司祭的情绪没有因为对方的挑衅而产生丝毫的波动,他从队列中站出,催动手中魂器,刹那间,一头冰霜巨龙在上空凝聚成形。

    这不是依凭,而是具现!

    七星的冰霜巨龙,乍一出现,就让四周的温度急遽下降,漫天飘洒起洁白的雪花,一股透心凉的寒气扩散开来。

    布兰德鼓掌道:“厉害,居然将七星魂灵具现化,只凭这一手,绝大多数的传奇强者都不如你。”

    一头七星冰霜巨龙,拥有传奇初阶的实力,这意味着大司祭一人就拥有两人的战力。

    “老朽也只有这一项拿得出手,阁下小心了。”大司祭谦虚道。

    布兰德大笑起来:“该小心的人是你,注意了,我要出手了!”

    在所有人凝神戒备的瞬间,半空中的冰霜巨龙毫无征兆的被击爆,三名英雄阶圣殿骑士的胸口同时爆出血花,身上铠甲被刺穿,在心脏的位置出现了一个空荡荡的血洞,他们三人抱着无法理解的表情,仰面倒下。

    “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可能,我们连他什么时候出招都没看到,彼得他们居然就……”

    众人方寸大乱,他们想过对方可能会很强,但没想到竟是强到这种地步,连英雄阶都没有反抗之力,连什么时候中招都不知道,就已经魂归冥界。

    夜空中,布兰德依旧站在原来的位置,仿佛根本没有移动过,但他的手中却多出了三颗正在跳动的心脏。

    他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露出一副无比享受的表情:“真是美味啊,圣职者的血比常人的更美味,而圣职强者的血更是精品中的精品,英雄阶就已经是这等极品,我真想知晓,传奇阶强者的血会是何等**的滋味。”

    因魂灵被破,大司祭遭受反噬,仰面喷出了一口血。

    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并不是因为伤势,而是因为他知道方才发生了什么。

    “居然是时间暂停,你的魂术居然是时间类法术,怎么可能……”

    难怪对方能成为灭世七灾之一,一名传奇强者并不可怕,可一名拥有时间暂停法术的传奇强者,那便真正近乎无敌了,除非同样有时间类的法术,否则很难抗衡,以传奇阶的力量,世上没有他打不破的护盾。

    “就凭你们,也想跟布兰德大人动手,他可是继承了血祖该隐的意志!”

    “在布兰德大人面前,你们连出手的资格都没有。”

    “跪下来,乖乖成为我们的血奴,这样或许布兰德大人会考虑放你们一条生路。”

    残存的血族们纷纷大笑起来,看向众人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群美味的血库。

    就在这时,一个淡漠的声音隔空传来。

    “你们,吵死了。”

    接踵而来的,是一道辉煌恢弘的剑光,几乎照亮了整个夜空,甚至将血色月亮的红光都格挡在外。

    剑光一闪而过,血族们的笑声戛然而止。

    砰!砰!砰!

    除了布兰德以外,所有的血族当场爆体身亡,化作一蓬蓬血雾,从空中洋洋洒洒的降落下来。

    地面上,是一群捡不到下巴的人们。

第一千一百零四章 一群蟊贼

    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瞪大了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幻术,居然会看到如此无稽的画面。

    别看他们之前干掉了三分之二的血族,战果斐然,实际上死在他们手里的都是一些低阶血族,活下来的全是高手,死掉的那些给活着的提鞋都不配,就算他们有着装备上的优势,也做好了全体殉教,用生命法术带着对方一起下地狱的准备。

    结果,现在不过是一道剑斗气,居然就将所有残存的血族一并杀死,这里面还包括了三名达到了英雄阶巅峰的血族大公。

    尽管艾雷布大陆将血族批判为堕落一族,可众人也不得不承认,血族的**恢复能力要远远强于人类,低阶血族就已经具备只要心脏和脑袋没有受到重创,便不会死亡的顽强生存能力,高阶血族就更可怕了,据说在受到致命伤的时候,他们会将血肉变化成一群吸血蝙蝠,而只要有一只蝙蝠活下来,他们就能再度重生。

    就算不是血族,寻常英雄阶的战系职业就已经具备强大的生存能力,即便是那三名阵亡的圣殿骑士,他们真正的死因也并非心脏被挖走,而是死于腐蚀性血能,以及被夺走了生命精华,否则的话,单纯一个心脏消失,还是能吊住一口气,之后施展高阶神术“曙光慈悲”便能将人救回。

    可是,这些血族们无论是英雄阶、黄金阶还是白银阶,都在那道剑斗气面前毫无反抗之力,一声不吭就统统爆体身亡,连化身蝙蝠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难道是哪位神祗降临了?”

    尽管觉得可能性很小,但大司祭此刻也忍不住怀疑是否有这种可能。

    “阁下是谁?”

    夜空中,布兰德不复之前的轻松表情,他的脸色变得极其凝重,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可能碰见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强敌。

    “他没有受伤,怎么可能?面对刚才那一道剑斗气,就算他能避开致命伤,也不可能完全躲开才对?除非他再一次使用了暂停时间的魂术……”( )

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翠色羽衣旅馆的大厅,昨日济济一堂的曙光女神教成员,如今只剩下了五人,其他的人都带着战友的尸体先行一步,返回曙光女神教的大圣堂,他们除了回报任务外,还要替死去的战友下葬。?

    “大司祭,真的要同这个人碰面吗?昨天晚上,那名管家可是把所有吸血鬼的血液都吸走了,能做到这种事情的,就算不是血系魔法,也肯定是其他堕落魔法,而修炼堕落魔法的肯定不是良善之辈。”一名有着丰满身材的女牧师担心的说道。

    大司祭道:“不要用非黑即白的方式,粗暴的把人划分成好人和坏人。这世上绝大多数的人,既非善良,也非邪恶,他们总是在善恶之间徘徊,这才是真实的人性,而引导他们向善,这便是我们传教的意义所在。昨天晚上出手的那个人,也许并非跟我们同一阵营,但做不了朋友,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我们的敌人,一切的基础在于交谈,如果能让他成为本教的盟友,这便再好不过。”

    旁边的一名圣骑士点头赞同:“我实在无法想象,跟这样的强者为敌是何等恐怖的事情,昨天晚上你们又不是没见过,对方只用了一道剑斗气,就将那些吸血鬼强者统统斩杀,那些摔落的尸体就跟鹅群下水似的,传奇阶以下都挡不住这一剑,甚至我怀疑,如果最后幸存的那名吸血鬼不曾拥有暂停时间的魂术,只怕也未必躲得过这一剑。”

    旁边的魔法师摇头道:“我不认同你的说法,越是强大的魂术,冷却时间越长,那名吸血鬼强者未必是用暂停时间躲过了攻击,如果这人连传奇阶强者都能轻易杀死,那可就真的天下无敌了,只怕连神灵见了他,都要躲到一边去,世上不可能存在这么强大的人,否则太破坏平衡规律了。”

    另一名男牧师道:“就算你说的是对的,但能够轻而易举的杀死英雄阶强者,光凭这份实力,此人就已经是最顶尖的强者了,英雄阶可不是任人拿捏的空心菜,公认的大6第一高手勇者罗兰恐怕也不一定能做到。”

    大司祭看着众人的讨论,心下稍安,他让一部分人先行,其实真正的目的在于,将那些性格极端,仇视所有堕落存在的人送走,要不然等下见了面,若是因为口角争执而生冲突,他可真没信心保护住其他人。

    不说昨天晚上那道惊艳的剑斗气,传奇以下不堪一击,光是对方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就将布兰德杀死,这份战绩就够恐怖的了,至少大司祭觉得自己对上布兰德,胜算不到三成,那人究竟强大到了什么样的地步,真正无法想象。

    被大司祭留下的,都是性格较为温和,没有极端思想,行事不冲动鲁莽的人,这样才方便进行接下来的谈判行动。

    过了一会后,罗丰、暗师鬼君、艾玛三人从楼梯上走下来,艾玛很有仆人的自觉,主动向旅馆老板点餐——罗丰是主人,暗师鬼君是管家,不管怎么看都是她的地位最低。

    终究是乡下小镇,手艺很是一般,艾玛是穷苦人家出身,倒是不挑食,而且因为最近体质强化,胃口也跟着大增,吃的那叫一个狼吞虎咽。

    阿斯利世界的厨艺水准普遍低于玉洲,如果以玉洲的标准来看,这顿早餐只能算是勉强入口,好在罗丰并不贪嘴,暗师鬼君这种连味觉都失去的家伙更不会在意味道的好坏。

    在三人吃得差不多了的时候,大司祭才上前道:“你好,我是曙光女神教的司祭普斯卡什,感谢阁下昨晚出手相救,我这一把老骨头死不足惜,但这些孩子们还很年轻,再次感谢阁下,挽救了他们的未来,让他们的人生得以继续。”

    艾玛在听到对方名字的时候,震惊得连嘴里的面包都忘记咽下去,曙光女神教没有教皇或者教主,麾下职权最高的就是司祭和圣女,而司祭中又以普斯卡什的名望最高,因此被世人尊称为大司祭,曙光女神教的第一强者是圣女卡米利奴,但地位最高的仍然是大司祭普斯卡什。

    在艾雷布大6,曙光女神教是势力最强的三大教派之一,被许许多多的王国立为国教,其司祭的地位更是尊贵,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人尊重。

    这样一个高高在上,平日里自己就算仰望,也只能看到对方脚趾头的大人物,如今居然亲口对她的雇主致谢,表现得非常客气谦卑,还说什么救了曙光女神教不少人,包括他在内,这不禁令艾玛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她不是不知道自家雇主的实力很强,但万万没想到居然强到这等地步,连一位传奇阶强者都要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对艾玛来说,黄金阶、英雄阶、传奇阶都是需要仰望的强者,在她眼里都属于高不可攀的山峰,分不出高低,就像一个人站在山脚,向上望去,只能看见三座山峰都穿入了绵绵云层,至于云层上面还有多高,她看不见,自然就分辨不出哪座山峰更高。

    罗丰看了大司祭一眼,道:“感谢就不用了,我认识你们的圣女,曾受过她的招待,所以才出了一回手。”

    “阁下认识艾米丽奴?”

    大司祭心中一喜,有了接触点,更方便攀上交情。

    孰料罗丰一眼看穿了他的心思,非常直接的说道:“我对曙光女神教不感兴趣,昨晚那人的魂石可以给你,但有一个要求。”

    罗丰直言不讳的拒绝令其他四人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唯有大司祭面色如常,不以为意,反而感兴趣道:“阁下有什么要求,但说无妨。”

    “我要传奇阶斗气的修炼方法,最好是风系斗气。”

    罗丰一边说着,一边拿出那枚该隐魂石,放在餐桌中央。

    这枚魂石的效果虽然不赖,但堕基因的要求不好满足,世上绝大多数的人都在鳞毛羽昆四种基础基因的范围内,像艾玛就是毛基因跟羽基因,堕基因属于罕见基因,不说难以找到符合要求的人,就算找到了,想使用八星魂石,至少也得达到黄金阶才行。

    稀有基因外加实力强大,满足这种条件的人少之又少,罗丰可不打算满天下的去挑选传承者,这枚魂石对小团体没什么作用,只有到了那些大组织手中,才能挥价值。

    至于带回玉洲就更没意义了,对上实力弱的敌人用不着,对上极道强者没有作用,而且神话系魂石只有在本身相关的文明昌盛之地才能挥作用,玉洲世界可没有该隐的故事传说,这枚魂石拿到玉洲至少要降低两星。

    “八星魂石!”

    即便没有使用鉴定术,五名曙光女神教的人光凭眼力就足以辨认出魂石的星级。

    他们见罗丰面不改色的将一件不亚于史诗级的宝物拿出来,心生佩服的同时,又觉得对方非常有诚意,除大司祭外的四人脸色稍霁,因为扪心自问,他们都做不到这般的坦诚,将如此宝贵的东西明明白白地展现在别人面前。

    不过,他要传奇阶斗气修炼方法做什么?光凭昨天晚上那道惊艳的剑斗气,就可以看出他并不缺少顶级武技修炼方法。

    疑惑归疑惑,但既然是对方提出来的要求,自己就没必要寻根究底,大司祭稍作考虑,便道:“此事不难,我可以做主允诺。”

    他没有讨价还价,一来是为了展示诚意,二来对方的要求真不高,斗气修炼秘法是可以复制的,想拓印几份就有几份,魂石却不能复制,而且并不是说你拿到了传奇阶斗气修炼秘法,就一定能修炼到传奇阶,这只是代表你最高的成就能达到传奇阶,至于具体能有多少成效,还是要看个人的造化。

    另外,就算自己不答应,对方去找那些有深厚底蕴的大家族,或者冰雪神教等顶级教派,同样能换到修炼秘法,没必要白白便宜了别人。

    “风系斗气的传奇阶修炼秘法我们没有,但本教可以用一门英雄阶风系斗气修炼秘法,外加一门包含风系在内的传奇阶多系修炼秘法作为交换,前者权当是报答阁下的救命之恩。”

    多系修炼秘法听起来名头很大,比单系的限制要宽松许多,可实际上通则疏,专则精,论修炼效率,在相同情况下,多系比不上单系。

    曙光女神教虽然家大业大,但也没有强盛到拥有各系的传奇阶斗气修炼秘法,毕竟除了战系职业外,他们还要兼顾神术与魔法,传奇阶的斗气修炼秘法他们有一门光系,一门火系,一门罕见的木系,以及一门包含光、风、火的多系。

    作为主掌一教职权的大司祭,普斯卡什可不是只懂得打打杀杀的莽夫,对政治博弈以及利益交换同样非常熟悉,他的眼光并没有局限在个人有没有吃亏的层面,而是着眼于曙光女神教的整体利益上,如果用一门英雄阶斗气修炼秘法,就能交换到一位传奇阶强者的友谊,这实在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哪怕曙光女神知道了,也会嘉许他做了正确的选择。

    罗丰想了想,同意道:“可以。”

    然后将该隐魂石推了过去,表示对方可以先行取走。

    大司祭示意同伴先行收下,对罗丰道:“请稍等一会,我要前去距离此处最近的曙光女神教堂,将交易之事禀告给女神。”

    他带上一名同伴离开,留下三人,包括负责保管魂石的人,以此表明自己并无毁约的心思。

    片刻后,大司祭带着笑容返回,然后将两个用水晶盒装起来的羊皮卷交给罗丰,道:“其中一卷是《风暴乐章》,另一卷是《曙光武典》。”

    罗丰搜索了一下记忆,问道:“这两卷的内容似乎不只是斗气秘法?”

    《风暴乐章》倒也罢了,名气一般,普通人并不知情,但《曙光武典》可是曙光女神赐给麾下圣殿骑士的最高武技,历来只有直属于女神的第一骑士团的圣骑士才能修炼,其名气也随着曙光女神教的圣殿骑士们的行动而扩散出去,便是寻常信徒也听闻过,这里面除了曙光斗气的修炼秘法外,还包括各类武技。

    大司祭恭敬道:“这是曙光女神的旨意,以此感谢阁下消灭亡灵主宰,救了本教圣女的恩情。”

    在场的几人听到后,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满是不可置信的表情,如果眼神中的震惊能换成金币,他们人人都将是亿万富翁。

    说实话,拥有时间魂术的血族之王布兰德未必逊色亡灵主宰,但布兰德的名气太小了,也许翻找圣殿图书馆的史册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在此之前从未听说过,所以就算他们昨天亲眼见过布兰德的厉害,但在心中,仍觉得其危险性不及毁灭了数个王国的亡灵主宰。

    真没想到,亡灵主宰居然也是丧命在此人手中,由此可见,昨天晚上,他能杀死布兰德,绝不是侥幸。

    “阁下就是那神秘的第七……抱歉,是我逾越了。”

    女牧师想起鲁里亚王国为了纪念这次事件,特意雕刻的第七座无面石像,忍不住好奇,开口询问。

    可话到一半,突然想起对方既然没有公开身份,白白放过了一个流芳百世的机会,显然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真相。

    罗丰没有解释,接过两个水晶盒后,起身道:“交易已成,我等便在此告辞了,昨夜之事,也希望诸位莫要声张。”

    “请放心,我会对参与过昨夜之战的人下封口令,绝不会再有其他人知晓。”大司祭开口保证。

    随行的圣殿骑士用满怀敬意的语气道:“阁下若想修炼风系斗气的话,可以到南边的内雷拉斯火山去,这座火山的内部是一个很大的洞穴,在炎热的环境下,可以成倍地提升修炼风系斗气的度,虽然近期传出火山里面出现了许多魔物的消息,但以阁下的实力,想来需要担心安全的只会是那些魔物。”

    罗丰道:“感谢你的建议,我会认真考虑的。”

    暗师鬼君笔直的站在马车旁,伸出戴着白手套的手,做出请的动作,仿佛雕像般一动不动,等罗丰和艾玛都进去车厢后,才驾马离开。

    “他到底是何方神圣,该不会是哪位神灵的化身吧?”

    “寻常的神灵怕也及不上他,三级神不过是传奇初阶,二级神才是传奇巅峰,如果亡灵主宰真是因他而亡,他说不定达到了传奇以上的位阶。”

    “传奇以上……实在无法想象会是什么样的境界。”

    女牧师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头对那名圣殿骑士问道:“爱德华,你刚才建议他去南边,难道是想……”

    “嗯,在特里劳妮大师的预言中,第三灾‘圣魔之石’就在南边,借助此人的力量,说不定能像解决昨晚的绯红之夜一样,顺利度过第三灾,这也是女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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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6章火山(同样一章发到了)

    “真的是你杀死了亡灵主宰?”

    “嗯。”

    “你就是七英雄中的神秘第七人?”

    “嗯。”

    “你交换给曙光女神教的真的是八星魂石?”

    “嗯。”

    “你是传奇阶强者?”

    “在传奇阶之上。”

    ……

    艾玛可没女牧师的那些忌讳,或许正常状态下的她会懂得察言观色,但刚被罗丰和大司祭的对话震惊得逻辑混乱的她早将诸般顾虑抛诸脑后,想到什么便直接开口问。

    罗丰一一回答,没有隐瞒。

    他本来就是一个好说话的人,只是看起来不好交涉,一副没重要的事情别来烦我的表情,可实际上他对身边的人向来是不吝襄助的。

    末了,艾玛深吸一口气,郑重其事的问道:“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选中我?论天赋、论出身,我都平平无奇,以你的实力,想跟随在你身边的大有人在,为什么会是我?”

    虽然有自恋的嫌疑,但她还是认为罗丰向曙光女神交易风系斗气修炼秘法,便是为了她,因为以罗丰能杀死亡灵主宰的实力,根本不需要去修炼英雄阶的斗气。

    罗丰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讲故事道:“一个人去河边钓鱼,被钓上来的鱼儿问它,河里有那么多鱼,你为什么要钓上我?如果你是钓鱼者,你会怎么回答?”

    “所以,一切只是巧合,我只是运气好?”

    “在城门的时候我说过,如果你没回来,后悔的人绝对不是我,现在你明白这个道理了吗?一切都是你自己做出的选择,如果当初你没有试图偷我的钱包,我便不会在你身上留下灵魂印记;如果你因此而害怕,选择了躲藏一辈子而不是来找我,我便不会决定雇佣你;如果你拿了佣金就逃,没有回来,便不会与我一起冒险;如果你在与撞山野猪王战斗的时候选择了放弃,此刻便已回到鲁里亚了。现在,你还觉得一切都是运气吗?”罗反问道。

    艾玛呆住了,仿佛陷入沉思一般,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许久后,她回过神来,摸着脑门道:“我是个笨蛋,不怎么懂你刚才说的话,但有一件事我明白了,如果鱼儿不去咬那个鱼饵,最后钓上的便不会是它。”

    通天古书道:“以你的智商,能理解到这种程度,已经难得可贵了。”

    艾玛撇嘴道:“真不知道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罗丰一指点在艾玛的眉心,将一部功法灌输过去,道:“从今天起,你试着修炼这部《纯阳玄阴功》。”

    《纯阳玄阴功》是罗丰将《纯阳赤火劲》跟《玄阴黑水功》融合在一起,并且剔除掉水火属性后,推演出来的功法,因为有作为基础的素材,并非凭空创造,加上还有《阴阳神霄功》作为参考,这对罗丰来说并不难。

    “诶,不是修炼《风暴乐章》吗?”

    “以你现在的斗气总量,一旦修炼了《风暴乐章》,就只能维持一根手指的输出。想达成质的蜕变,需要量的基础,理论上至少得达到白银阶,你才有资格修炼《风暴乐章》,不过依照我的推断,修炼《纯阳玄阴功》应该快速能增加你的斗气总量,让你在同阶中占据优势。”

    罗丰对两大修炼体系的碰撞非常感兴趣,尤其阿斯利世界似乎只有精元和神元的修炼法门,对气元却是不曾涉猎,因此他想试试看,让本方世界的人兼修内功会是什么样的变化。

    这种试验只能在初入门的修行者身上进行,否则换成像他这样早已登堂入室的修行者,不管学习什么样的外来功法,都会被当成“它山之石”,成为一种附带的神通,而无法融入到自身的根基中。

    他会选择艾玛这样毫无成就的菜鸟,而不是那些已经成名的高阶职业者,原因就在于此。

    艾玛是一张白纸,可以随意地涂抹,对最后的图案也可抱有期待,而其他高阶职业者却一副早已勾勒好框架背景的画,只能在既定的条件下作画,无法跳出窠臼。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他选择了《纯阳玄阴功》这种阴阳共济,中正平和,几乎适合任何人修炼的功法,尽可能降低了不同体系发生冲突的可能性。

    而且,如果《纯阳玄阴功》修炼成功,就可以转为更高级别的《阴阳神霄功》,而神霄为雷,在阿斯利世界,雷系是风系的变种,同样适合艾玛修行。

    “可是,气感到底是什么感觉?真气是跟斗气类似的东西吗?还有气海又是指什么?你给我的信息中记录‘真气储存于气海’,这点跟斗气完全不同,斗气可是存于身体血肉当中,无处不在。”

    艾玛终究不是受修真文明熏陶的人,没有类似的概念,否则换成玉洲的百姓,哪怕只是一个普通人,跟他说“金丹”“真气”,就算他从来没见过,也没有感受过,可潜意识中就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隐隐约约能把握到这是一个什么东西,不存在理解上的障碍,修炼起来如水到渠成,这就是本土文明带来的好处。

    好在,罗丰对这种情况早就做好了准备,他拿出两颗丹药,分别是地劫炎云丹和暗月冰魄丹,道:“吞下去,然后你就知道什么叫气感了?”

    罗丰不打算让艾玛在内功上多花精力,否则有改旗易帜的危险,在计划中,她的根底还是阿斯利世界的斗气武技,而不能成为玉洲的武修。

    速成才是见效最快的方式,至于根基不扎实,真气控制能力差劲等隐患,在罗丰看来都是小事,反正这个世界的其他人又不修炼内功,艾玛得到的只会是好处,不存在被人比下去的可能。

    何况,罗丰就是一路取巧速成走过来的,不也踏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艾玛没有起疑心,一口吞下了两粒丹药,片刻后,她就感受到小腹中有一冷一热两股气团蒸腾而起,顿时脸色一变。

    “不好,我要拉肚子了!”

    罗丰冷血道:“这不是拉肚子,就算是,你也要忍着!”

    然后他伸掌按住艾玛的天灵,强行引导真气,依照《纯阳玄阴功》的口诀在经脉中运转。

    “记住这个感觉,还有这股气走过的路线,你也要牢牢记住,然后习惯让真气在体内循环,直到达到哪怕不用你去刻意引导,真气也会按照顺序主动运行的程度,最重要的是掌握使用的方法。真气是一种百搭的能量,不管是进攻、防御、逼毒、疗伤、远视、内视、屏气,都能发挥作用,虽然强度上不如斗气,可胜在全面,且不容易耗尽,无时无刻都能得到补充。”

    罗丰帮艾玛强行疏通经脉,并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里,以填鸭式的方法教她掌握了最粗浅的使用技巧,并利用丹药强行将《纯阳玄阴功》提升到小成。

    ……

    “呜哇,好热啊,这里就是内雷拉斯火山,感觉跟火炉一样,光是在洞口吹到热风,我就觉得自己要变成烤鸡了,我们真的要到里面的山洞去修炼?就算我现在是青铜中阶了,可这点斗气在里面根本撑不了太久。”

    艾玛带着祈求的目光看向罗丰,可惜,回答注定要让她失望。

    “不用使用斗气,按照我之前告诉你的方法,将真气化为‘阴’的一面,按照既定轨迹在体内循环流转,这样就能抵抗炎热的环境,虽然隔绝的效果不如斗气,你依然会觉得发热,但只要掌握真气消耗和补充之间的平衡,就能永久持续下去。”

    如果使用斗气,的确可以彻底将热空气流隔绝在外,但以艾玛现在的斗气储量,顶多支撑十秒,可换成真气的话,只要锁住体内水分流失,虽然与热空气接触免不了要觉得难受,但至少没有性命之忧。

    内功的效果一如罗丰之前猜测的那般,修炼成功后,对各方面都有带来提升,不仅能改变身体素质,连斗气都受到刺激而大幅提升,于是艾玛在短短五日内再度提升了一个小阶。

    见雇主和管家一马当先进入内雷拉斯火山最大的洞窟中,艾玛无可奈何,不得不紧随而入,灼热的空气刺激得她差点就爆发斗气,慌忙想起罗丰的提醒,于是生涩地运转内功,将真气尽数化为“冰冰凉凉”的属性。

    《纯阳玄阴功》属于玄门正统,没有走火入魔的危险,即便不小心运岔气,也顶多是觉得难受,不会重伤吐血,因此对于艾玛这样的新人,最是合适不过。

    进入洞窟后,三人逐步向下,朝着火山深处走去,随着高度的降低,空气也变得越来越热,炙烤得艾玛不断抱怨“受不了了”“我要变成干尸”“干巴巴的皮肤一定很难看”,不过从她依旧中气十足的声音来看,显然内功起到了不错的保护效果。

    内雷拉斯火山的内部环境异常特殊,除了有岩浆河流淌过外,脚下炽热的土地还会突然向上喷出火焰,有点像间歇性喷泉,但喷泉顶多将人烫伤,这些地火却能将人烧死。

    “好了,我们就在这里修炼《风暴乐章》的基础武技,四大基础元素中,火克风,如果你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学会使用风系武技,到了外面,将使用得更加熟练。”

    因为这是罗丰没有修炼过的功法,所以无法像前几次一样,通过意念投影来强行教会艾玛,好在凭他的境界,有着高屋建瓴的眼光,边学边教倒也不难,甚至还可以顺带参照自身所学,将玉洲跟冥洲的武功结合在一起,提炼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去。

    艾玛虽然牢骚不止,但都会老老实实的完成修炼的量,并没有偷懒的迹象,似乎在知晓罗丰的身份后,她也意识到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不能错过,变得异常珍惜。

    训练中,暗处忽有兽性目光闪烁,内功小成的艾玛六感变得无比敏锐,对投射在身上的充满敌意的目光尤其敏感,这是阿斯利世界的武技所不具备的效果。

    在潜伏者出手偷袭的瞬间,艾玛轻喝一声,身形陡转如旋风,避开偷袭的同时,又将连续回旋的惯性加成到力量上,舞动手中短剑,狠狠劈向偷袭者。

    咔嚓一声,伴随着飞溅的绿色汁液,一条长满绒毛的昆虫节肢飞上半空。

    只见偷袭者是一只巨大的蜘蛛,体型不亚于一头狮子,有着八条像钢钻一样的腿,行动时会发出沙沙的声响,脑门上是六只闪烁着异光的眼睛,一对类似蟹钳的口器伸出嘴巴,显然它并不需要像普通的蜘蛛般用酸液将猎物融化后再吸收,拥有这样的利器,直接可以生撕肉块。

    “三阶魔兽毒牙巨蛛。”

    一击得手,艾玛迅速后撤拉开距离,避开了对方喷吐出来的毒液。

    就在同一时间,又有三道体型相似的身影从暗处扑出,分别朝着在场的三人袭去,其中扑向暗师鬼君的那一只,通体鲜红,复眼更是增加了一倍,全身上下都冒着毒液,连走过的地面都会留下被腐蚀后,嗤嗤作响的凹坑。

    这是毒牙巨蛛的进阶,五阶魔兽毒刺狂蛛。

    由于罗丰跟暗师鬼君都收敛了气息,在魔兽眼中,他们只是普通人,其中暗师鬼君的控制能力较差,令它们本能的感受到了危险,于是便由较强的毒刺狂蛛负责捕猎。

    这时,暗师鬼君微微一抬手,两只蜘蛛魔兽就被迫停止了动作,下一刻,它们全身的血液都被强行摄取出来,被吸收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两具干瘪的尸体。

    扑向艾玛的那一只并没有被杀死,倒不是运气好,而是有意为之。

    “这两只就是你今天的小测验。”

    罗丰说话的同时,随手布下结界,将两兽一人关在里面。

    艾玛深吸一口气,保持着冷静的状态,没有丝毫慌张,尽管这是她第一次对上三阶魔兽,但四阶的撞山野猪王都已经死在手里了,区区毒牙巨蛛,尚不足以让她觉得害怕,光是体型上的差距,毒牙巨蛛带来的压迫感就比撞山野猪王少得多。

    最重要的是,现在的她比六天前的她要强大得多。

    罗丰没有继续关注艾玛的战斗,因为取胜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继续往山洞深处走去,无视从地底下喷发出来的火焰。

    他感受到了,山洞里面有许多不弱的气息,似乎正在激烈的战斗,其中又以一股集合混乱、毁灭等恶念为一体的气息最强,而且跟域外天魔非常相似。

    (造化斋主:之前不小心发错卷了,发到第二卷末尾,这样是不会被算作更新的,加上因为是vip章节,没法删除,请大家小心点,不要重复订阅)( )

第一千一百零七章 魔之双面

    沸腾的岩浆河流前,一名手长枪的英武男子,对峙着昔日的好友。

    “利昂,告诉我,控制格兰多帝国皇帝,下达奇袭路尼斯的命令,侵略我的国家的人,是你吗?”持枪男子厉声质问道。

    “艾弗拉姆,当你站在我的面前的时候,不是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吗?”

    身穿黑袍的格兰多皇子,全身笼罩在黑雾之中,身形略显伛偻,脸上带着几分病态白,削瘦的体型宛若女性,但他的语气,却是前所未有的冰冷。

    艾弗拉姆一挥长枪,道:“那些终究只是推测,我想亲自从你口中,听到答案。”

    “何必多此一举,还是说,你依然顾念着旧情,狠不下心来对我动手。哈哈哈,我以为会心软的人只有艾莉柯,真没想到,平日里作风强硬的你,居然也会如此软弱,该说不愧是兄妹吗?”

    “住口!艾莉柯是那般信任你,她一直坚信你不会是幕后凶手,她认为即便格兰多帝国发动战争,你也只会是反对者,可是你,辜负了她的信任!”艾弗拉姆握紧了拳头,“也背叛了我们的友情。”

    “友情?真的存在过这种东西吗?看来你真的什么也不懂呢,艾弗拉姆,我从小就深深的嫉妒着你,你拥有着我所没有的一切,坚强、勇敢、果决,还有艾莉柯对你的依赖,在男人的较量上,我完完全全输给了你,我对你的感观,只有嫉妒,没有友情。”利昂用无比阴沉的声音说道。

    然而,艾弗拉姆没有因此动怒,年纪轻轻的他不仅武艺超群,头脑也是异于常人的聪明,而且还有出众的统率能力和敢于险中求胜的冷静,他曾在国家失陷的情况下,率领一支奇兵,直捣黄龙攻破了敌国的首都,一举逆转了战局。

    心思缜密的他立即意识到了不对劲,皱眉道:“你不是利昂,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装成利昂的模样?”

    “哼哼哼……还是被发现了吗?也对,以你的观察力,不可能注意不到这点。否则,我倒要怀疑你是不是真的艾弗拉姆了。”

    似乎并没有伪装到底的念头,“利昂”发出不属于人类的阴森笑声,道:“你只猜对了一半,我的确不是利昂皇子,我是他从圣石封印中释放出来的魔王,不过,我可没有假扮成他的模样,我只是暂时借用了他的身体,所以,你要小心了,千万别伤到他的身体。”

    “他为什么要解开圣石的封印?”

    “两个理由,一个是来自预言大师特里劳尼,她预言不久后格兰多帝国将会发生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地震,地震的规模大得无法想象,将会有许许多多的百姓因此丧命,这个叫利昂的笨蛋便开始寻找对抗地震的方法,最后他将目标瞄准了圣石,尝试着将圣石魔力化,然后我趁此机会脱出封印,反过来占据了他的身体。”

    “看来这就是你发动战争的原因,你想将由五个王国保管的圣石全部破坏掉,如此才能彻底降临人世。”艾弗拉姆闭上了一会双眼,然后继续问道,“第二个理由呢?”

    “第二个理由刚才我已经说过了,是来自对你的嫉妒。他想证明自己不比你差,这个想法深深的埋在了他的内心深处,是他一直以来可望而不可及的目标,所以他明知这样做有危险,但还是抵挡不了对力量的渴望,于是将我的一部分解放出来,试图用自己的力量来驾驭我,以此获得强大的魔力,当然,结果如你所见,他失败了,不仅没能得到我的力量,反而被我所侵蚀。”

    利昂的背后腾起一团浓密的黑影,形成一张凶恶狰狞的脸,盯着艾弗拉姆道:“现在,就让我来实现他的愿望吧,将你杀死,权当是借用他这具身体的报酬好了,哈哈哈……”

    “这真是太好了!我一直担心着,如果这一切都是利昂的决定,那我该怎么做才好,现在可以不用烦恼了,”艾弗拉姆对着黑影,不仅没有惊慌之色,反而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击败你,将利昂救回,让一切战乱都到此为止。”

    黑影剧烈翻腾着,显然是被对方的态度所激怒,压抑着怒气道:“你这是做梦!利昂的心灵早已被我吃得一干二净,现在的他,只剩下这具空壳,你永远也别想救回他,顶多是下地狱去陪他!”

    怒喝声中,磅礴的暗系元素爆发,宛若火焰一般熊熊燃烧着,化作漆黑色的流星火雨迎面砸去,红色的大地被炸得支离破碎,大量的岩浆泉喷涌而出,瞬间就将艾弗拉姆的身影吞没。

    “死吧死吧死吧!变成一具破烂的尸体,然后熔化在岩浆中,连灵魂都被火焰灼烧掉!”

    依附在利昂身上的魔王爆发出传奇中阶的魔力,磅礴汹涌,如浪如潮,而这只是他粉碎了三颗圣石后恢复的力量,如果再让他破坏掉剩下的两颗圣石,后果将不堪设想。

    “哼,区区英雄阶,这下死得连块碎肉都没了……”

    魔王正欲得意,忽而一杆碧绿的长枪刺透黑色的壁障,狂暴的斗气凝聚在枪头上,宛若划破夜空的流星,刺破黑暗的第一缕晨曦,带着惊人的杀意直刺心脏!

    然而,枪尖在距离胸口不到三公分的位置,停住了。

    艾弗拉姆拼命催动劲力,却无法让手中圣枪前进半寸,一股他无法理解的力量禁锢着周身,令他难以动弹。

    “好险,差点就让你得手了,果然不能小瞧你,艾弗拉姆皇子,险中求胜,绝地反击,向来是你最得意的战术,可惜,有的时候,智慧并不能弥补力量上的不足。”

    魔王伸手向下一压,立时就将艾弗拉姆压趴在地上,然后掌心一收,一块散发神圣气息的石头从艾弗拉姆胸口中飞出。

    “果然,路尼斯王国负责守护的圣石在你的身上,这样我又能恢复一份力量了。”

    他催动魔力就要将这块圣石粉碎,谁料竟是落了一个空,圣石凭空消失。

    “哦,这就是用来封印魔王的圣石,果然有些与众不同,虽然比不得神核,但也是一种顶级的魂石容器。”

    罗丰端详着手中的圣石,评鉴道。

    “你是谁,为何能在我的神域中行动?”魔王惊疑不定的问道。

    罗丰没有理会他,而是向艾弗拉姆问道:“如果我帮你消灭了这家伙,这块石头能否归我?”

    艾弗拉姆不愧是擅长险中求胜的人,尽管事态突变,来者陌生,但他还是立即回应道:“圣石原本就是用来封印魔王的媒介,如果魔王死了,那么对我们来说,圣石也就失去了最大的作用,你想要尽可拿去。”

    “你这蝼蚁,竟然无视我……”

    魔王恼怒非常,但他有些摸不准罗丰的实力,不知是不是该出手。

    只听罗丰又道:“听你们的对话,圣石共有五个,如今被破坏了三个,那么应该还剩下两个,除了这一个外,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在我手里!”一名手持法杖,骑着独角兽的少女,闯过冒出岩浆喷泉的大地直冲而来,“我以正义的使者、邪恶的天敌,以及罗斯特恩圣教国公主的名义向你承诺,只要你消灭了这个大坏蛋,本国的圣石就归你所有。”

    通天古书忍不住道:“前面两个身份完全没用吧喂!”

    罗丰点头道:“交易成立。”

    然后他转头看向魔王,道:“藏在别人的身体当中,这可不是一介强者该做的事,是你主动出来,还是我抓你出来?”

    “狂妄之徒!”

    魔王勃然大怒,催加重力神域的威能,同时庞大的魔气凝聚成一颗巨型竖眼,朝着罗丰喷射出一道不净魔光。

    可是,罗丰还没有动手,一口铜钟便破空飞至,半途截住魔光,发出铛的一声巨响,魔光自带腐蚀**之效,无法对这口钟带来影响,因为铜钟比魔光更加**。

    暗师鬼君闪身来到罗丰面前,躬身道:“怎能一再让主人出手,这是仆人的失职,敢对主人不敬的敌人,就交给老奴吧。”

    得到许可后,暗师鬼君瞧向魔王,心中满怀期待,前两回的亡灵主宰跟血族之王,着实不好对付,但眼前这位被封印了四成的实力,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大好时机,岂能错过?

    狠狠欺负这些原本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是暗师鬼君最喜欢做的事情,每一次都能让他念头通达,道行狂涨。

    仿佛感受到了暗师鬼君戏谑的目光,魔王怒意升腾,不惜冒着让根基受损的危险,爆发重力神域,同时操控利昂皇子身体,再度施展高阶暗系魔法“黑炎流星雨”。

    然而,身为鬼道修士的暗师鬼君对重力的抗性极强,一个虚实转换,将肉身转变成鬼灵之躯后,便将重力的影响削弱到了百分之一。

    同在重力界域影响范围中,罗丰凭借不世根基以及鬼谷法身的变化之能,依旧行动自如,不受拘束,反倒是艾弗拉姆不得不全力爆发斗气,防止全身骨骼被超出极限的重力压垮。

    只见暗师鬼君张手召来一柄五尺高的巨**杖,法杖的顶端是一个用秘银凝聚起来的龙爪,握着拳头大的漆黑水晶球,水晶球的里面有三条骨龙在游动着,这是他从亡灵主宰的宝库中偷偷藏起来的好东西。

    “六道轮回,饿鬼吞业。”

    暗师鬼君将龙晶法杖往地面上狠狠一杵,宛若重锤落地,砸得地面微微震荡,随后他伸掌向前,一道阴森玄奥的阵法以手掌为圆心展开,缓缓旋动着,而他体内真元疯狂涌出,周遭空间出现一道道虚空裂缝,无数头凶残狰狞的饿鬼从冥界钻出,如脱缰野马般冲向魔王。

    以鬼灵之躯施展此招,简直有如神助,暗师鬼君召唤来的饿鬼每一尊都有天人境的修为,能硬抗带着暗炎的流星飞石,其中一些体型巨大的饿鬼更是直接张嘴将流星飞石吞食掉。

    不过暗师鬼君这一招,将骑着独角兽的少女吓了一跳,怎么这人的法术看起来比魔王的还要邪恶?

    暗系魔法好歹属于六大正统魔法之一,但亡灵法术可就是真正的堕落魔法了。

    “这根本不是本方世界的法术,你们俩究竟是谁?”

    在法术对决上被压制住,魔王暗恨不已,非是他技不如人,而是因为人类的躯体无法承受他强大的力量,加上还有四成功体被封印着,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

    对手的情报一无所知,偏偏实力强得就算在全盛期时也无法稳赢,魔王心生忌惮,想要先行逃跑,等日来再找机会破坏圣石,谁料传送法阵刚刚在脚底成形,便受到一股莫名之力的狙击,自行破碎开来。

    为了保持形象,暗师鬼君强忍住想要嘿嘿发笑的冲动,冷酷的上前一步,道:“今天,你插翅难飞,认命吧!”

    “休想!”

    眼见那些饿鬼即将扑上身来,魔气再度翻滚,形成漩涡状,一只粗大的手臂从中伸出,带着破灭万物的气息,如横扫千军的狼牙棒般将饿鬼们拍飞。

    “不管你们来自哪里,敢阻挡我,都得死!艾弗拉姆,你真不管这具身体的主人的死活了吗?”

    艾弗拉姆以斗气对抗超限重力,顽强的从地上爬起来,坚毅道:“利昂虽然表面看起来柔弱,但他也是一个有着坚强内心的人,他绝不会答应被你所操控!”

    “可恶啊,如果是妹妹艾莉柯的话……”

    “你以为躲在别人的身体里,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给我出来!”

    暗师鬼君无比威严的一声大喝,掠夺界域扩散而出,笼罩住利昂和他背后的浓浓魔气,同时一只类似如意截天手的掠夺之手破空飞出,抓住魔臂,狠狠向外拽去。

    “怎么会……”

    尽管魔王拼命的想要钻回利昂皇子的身体,可在掠夺界域中,身体已是不由自主,包括魔气在内,都被强行拉出利昂皇子的身体,朝着暗师鬼君投去。

    一口碧血钟迎面飞出,撞上魔王残缺的身躯,发出“哐”的一声响,凝成一团的魔气彻底溃散开来,再无抵抗之力,被碧血钟吸收。

    “不——为什么会这样,我的计划还没展开,我还有后续的布置,在暗之树海还有我的伏兵,明明那里才是决战之地,不应该啊——”

    纵然抱有无尽的不甘和怨念,魔王的嘶吼随着他的意识的破碎,戛然而止。

    (造化斋主:仅以此章纪念gba上火焰纹章系列中的圣魔之光石,其实本人更喜欢烈火之剑的剧情,圣魔之光石的人物塑造不错,但剧情太正统了,不及烈火之剑有隐线,有机会的话,会放到下本书中)( )

第1109章 雇佣

    罗斯特恩圣教国,封魔祭坛。

    “给,这是我之前承诺的圣石,现在属于你的了。”

    那名骑着独角兽的魔法少女,也就是圣教国公主拉切尔,将一颗散发着神圣气息的石头交给了罗丰。

    拉切尔的父亲,曼泽尔教皇开口道:“阁下请千万小心,虽然魔王已死,但他的一部分力量依旧封印在圣石当中,就算不至于令他起死回生,却也有侵蚀人心的危险,自古以来,有不少人为了追寻力量而迷失了自我。”

    罗丰接过圣石,发现里面还留着一道专门对抗邪恶力量的神圣光辉印,而且效果对外不对内。

    稍稍想了一下,他便猜到,这是对方见了暗师鬼君的手段后,心生戒备,特意留下的一道测试。

    “请放心,我对魔王的力量不感兴趣,我在意的是圣石本身。”

    他将万屠诛邪元功输入圣石当中,净化掉蕴藏着混乱意志的魔气,最后顺带连封印也一并清除。

    万屠元功的气息至圣至洁,阿斯利世界显然没有过圣邪融合的先例,曼泽尔教皇感受到这股气息后就减少了许多戒备,同时也对罗丰的实力暗暗心惊。

    当年正是因为杀不死魔王,不得不选择用圣石将它封印,而且由于魔王的实力太强,最后只能用五块圣石分别封印一部分力量,再交由不同的武格国家保管,这是没办法中的办法。

    如果当年有谁能像罗丰一样净化掉圣石中的魔能,也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

    艾弗拉姆见状,道:“既然魔王被彻底杀死,也没了复活的可能,我们这只为了讨伐魔王才集合起来的队伍,也该解散了,我要跟妹妹一起回到路尼斯,重建王国。”

    在他的身后,是一批看起来像是杂牌军的精英们,其中有的是放下锄头的农民,有的是正规军出身的骑士,有的是来自民间教会的法师,有的是隐世的贤者,此外还有数名来自各个国家的王子和公主。

    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是黄金阶,也有少数白银阶和英雄阶,这样的一支队伍,足可颠覆一个国家的王权了。

    “诸位,魔王已死,战乱结束,我们的使命终于达成,这趟漫长的征途也走到了尽头,感谢诸位一路来的帮助,将来有谁愿意到路尼斯来,我和艾莉柯会献上最诚挚的欢迎。”

    与此同时,一脸虚脱表情的利昂皇子从内屋中出来,朝着众人致歉道:“因为我的过失,连累大家至此,数国动荡,百姓流离失所,萤石赛莱纳将军、日长石格伦将军,也是因我而死,这份罪责,我万死难辞其咎。”

    艾弗拉姆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活着,才能更好的赎罪,死亡解决不了问题,格拉多帝国的未来,还要靠你来拯救。”

    罗丰等人在旁边当了观众,毕竟除了最后消灭魔王那一番遭遇外,彼此没什么交情,虽然艾弗拉姆和艾莉柯兄妹俩感谢他救下了利昂,但也仅止于此。

    直到这支队伍的成员们相互告别,打算分离的时候,罗丰站出来道:“听闻你们这支队伍中也有不少雇佣兵,如果可以的话,能来为我效劳吗?”

    队伍中,一名身姿婀娜、容貌美艳,有着一头红色长发的女子,用手肘顶了顶旁边的一名脸上有疤痕的男子,用轻佻的语气道:“杰斯特,大生意来了哟,这位一看就是出手阔绰的主。”

    那位面带风霜,一看就知道是雇佣兵出身的疤痕男人摇头道:“因为这场战争,希尼亚斯王子刚刚给了我一笔非常丰厚的报酬,足够我接下来数年都不用去接任务,所以我打算回家乡的小镇,去当那些孩子们的教官,说到底,我并不喜欢打打杀杀的事情,只是为了生计才不得不这么做,脸上的疤就是那名骑士给我的最佳警示,告诫我别不知天高地厚。”

    “哦呀,明明长了一张凶恶土匪的脸,没想到你也是爱好和平的人,真是人不可貌相。”红发女子原地转了一圈,用手指轻轻划了一下疤痕男人带有些许胡渣的下巴,笑着道,“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更好的消息要告诉你。”

    “好消息是什么?”

    “今天晚上我要做你喜欢的香菜炒炖菜。”

    “更好的消息呢?”

    “我也打算休息一阵子,所以想和尤恩一起找个清静的地方,你欢不欢迎。”

    “自然是求之不得,喂,别在这个地方……”

    ……

    到头来,竟是没人愿意主动加入。

    当然,并非因为有什么成见,而是他们各自的国家刚刚遭受战乱,正需要他们回去帮忙维护秩序,尤其这支队伍当中,以各个国家的骑士们和王子、公主为主,他们不可能去干雇佣兵的活,剩下的人也因为此行立了不少功劳,回去后靠着这份战友之情,就能向各自国家的王室邀功到一份不错的官职,实在没必要再去替人出生入死的卖命,雇佣兵向来是个苦活。

    此外,还有一些人是为了平定魔祸的大义才选择挺身而出的,他们对钱财利益并不看重,如今正好功成身退,比如那名年轻的隐世贤者以及另一名背后长着龙翼的少女。

    其中倒是有一名用斧头的少年,充满着冒险的精神,主动来应征,可惜他太过年轻,被同行的父亲扯着耳朵拉了回去。

    见此门可罗雀的境况,艾玛在一旁偷笑道:“看来,不是有钱就能雇到人。”

    “但,还是有人愿意。”

    罗丰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身材苗条,沉默冷面,身体左侧挂着一柄剑的少女,问道:“你愿意接受我的雇佣?”

    少女点了点头,带着几分不好相处的冷漠表情。

    罗丰见她孤身一人,问道:“你不打算跟你的同伴一起回去吗?”

    少女转身,望向正在欢快聊天,相互调笑的疤痕脸男人和红发女子,脸上浮现一丝落寞神情,低声道:“除了挥剑,其他的我都不会,就算回去,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

    “玛莉卡。”

    罗丰没有反应,艾玛却是忍不住惊呼道:“你就是‘绯闪’玛莉卡!骗人的吧,我曾经在酒吧里听那群臭男人说,杰斯特佣兵团里面有个很厉害的女剑士,虽然长得漂亮但是非常可怕,脸上有一道疤,是过去的恋人留下的,还说和她接近的话有生命危险,一不小心她就会突然砍过来什么的话,那群家伙还吹嘘自己从‘绯闪’手中逃过一命,骄傲得不得了。”

    玛莉卡冷漠道:“我脸上没有疤,只有团长脸上有疤,而且我也没有恋人,但杰斯特佣兵团里只有我一个女剑士,或许你记错佣兵团的名称了。”

    艾玛瞬间想通缘由,恍然道:“没记错,就是你了!我想,肯定是那群臭男人在吹牛,把不知从哪听来的消息相互掺杂在一起,结果误认为是你的脸上有疤。这么看来,他们说自己跟你交手,并且从你手下逃过一命的话,恐怕也有很大的水分。”

    玛莉卡不感兴趣道:“也许吧。”

    罗丰提醒道:“事先说明,如果接受我的雇佣,那你就要做好长途跋涉的准备,我们大概要去很远的地方,如果你有家人的话,最好跟他们说一下,征求他们的意见。”

    玛莉卡道:“不用,我出身贾哈那,在那里的人除了外出当佣兵,没有其他的谋生之路,而我母亲早已不在,我父亲也是一名佣兵。”

    罗丰微微颔首,这时,身为管家的暗师鬼君及时递上一张契约书,严肃道:“所有的雇佣条款都写在上面,玛莉卡小姐若没有其他意见,请在上面签字。”

    就在玛莉卡伸手去接契约书的瞬间,一道清风疏忽而过,契约书便到了一名身穿紧身皮甲的矮小男子手里。

    他瞧了一眼契约书上的条款,惊讶道:“哇,好优渥的报酬!奋斗一年,至少十年不愁吃喝,这种好事也算我一份吧。”

    他身形一闪,却又出现在原地,仿佛什么都没做,但他手中的契约书却回到了玛莉卡的手里,接着他躬身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雷纳克,是远近闻名的侠盗,无论是探索遗迹,还是侦察敌情,我的身手,保证能让您满意。”

    艾玛又一次惊讶出声:“侠盗雷纳克,这名字我也有听过。”

    雷纳克做了一个系领带夹的动作,尽管他的脖子上根本没有领带,颇为得意但又带着几分矜持的表情,问道:“不知这位可爱的小姐,是在哪里听到本人的名声?”

    艾玛回忆了一下,道:“哦,想起来了,是盗贼工会的反面教材上!他们说干这一行的,名气要越小越好,如果名气大了,就意味着别人都会对你有所提防,到时候盗窃的难度就会上升,成功率则会下降,只有蹩脚的盗贼才会想着出名。”

    雷纳克顿时变得有气无力,可随即重新振作起来,挑了一下刘海道:“这是嫉妒,来自庸人对天才的深深嫉妒,没错,对来一般的盗贼来说,的确是名声越小越好,但本人不同,本人是一名志在锄强扶弱、劫富济贫的侠盗,所以讲一个师出有名。

    虽然别人知道了你的名声,会对你有所提防,但反过来想,这不也是一种磨练吗?难度越高,才越有挑战的价值,总是向一群毫无防备的人出手,纵然每一次都成功也毫无成就感可言,人活着,就是要不断的挑战自己!”

    “哦好有道理。”

    艾玛忍不住拍手鼓掌,年轻人对这种出风头的事情总是充满了向往,既能收获名声,又能践行正义,简直两全其美,充满了热血、青春与梦想,没有比这更能打动人了的。

    罗丰自然不会相信雷纳克的这番说辞,不过对方的身手的确不错,和玛莉卡相同,都是黄金阶,而且身手老道,显然是资深盗贼,经验丰富,这方面可以给相同出身的艾玛以指点。

    于是便对暗师鬼君道:“再拿一份相同条款的契约书来。”

    “谨遵您的指令。”

    雷纳克在契约书上粗略浏览了一遍,确认条款无误后,便迫不及待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如释重负道:“这下终于能摆脱拉切尔公主,再也不用打白工了。”

    回想过去的那段黑暗岁月,不由得悲从中来,本以为一国公主,肯定出手阔绰,是最佳的雇主,没想到对方竟是用“正义”为胁迫,不给他发半点薪水,还强迫他干尽脏活累活苦活,如今终于是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不容易啊!

    就在雷纳克忆苦思甜的时候,艾玛忽而想到一件事,向罗丰询问道:“说起来,我还没问过,我们到底要前往哪里?”

    “拉尔巴斯。”

    艾玛绞尽脑汁的思考:“拉尔巴斯?这是哪个国家,怎么从来没听过。”

    一旁的玛莉卡提醒道:“拉尔巴斯是东边的大陆。”

    “原来如此,是拉尔巴斯大陆啊……诶!我们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吗?我还以为就是附近的国家呢,居然一口气翻越大海,到对面的大陆去,这跨度也太大了吧,在此之前,我可是连邻国的城市都没去过!”

    “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外出游历,是增强实力的最佳方式。”罗丰又对玛莉卡和雷纳克道,“两位如果有什么为难之处,我们可以现在就解约。”

    玛莉卡道:“对我来说,到哪都一样。”

    “我反正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雷纳克也是一脸无所谓,并渐渐陷入回忆,“拉尔巴斯啊,年轻的时候倒是去过一趟,那里比艾雷布大陆还要动荡,危机四伏,记忆最深的是木精的蜜汁,简直是极品中的极品,个人认为是这世上最美味的饮品,去了那里就一定不能错过。”

    “既然没有异议,那便出发吧,两位可以先跟同伴告别。”

    雷纳克匆促道:“没啥可告别的,合合分分,聚散无定,佣兵的生涯注定居无定所,漂泊一生,我们还是赶紧上路吧,朝着夕阳一往无悔的背影,才是留给他们最好的记忆。”

    这里可是拉切尔公主的地盘,他是去心似箭,真怕这位公主强行将他留下,还是早离开早安心。

    倒是玛莉卡前去跟曾是同一佣兵团的疤痕脸男人以及红发女子谈话,尽管这次告别后,将会是长久的分离,但她的脸上依旧没有流露出悲伤和不舍,只是简简单单几句话后,便转身回来。

    反倒是对面两人颇为不舍,奋力的摇着手,请她一定要来参加两人的婚礼。

    雷纳克瞥了玛莉卡一眼,随口说道:“感情这种事,比起杀人要得难多了,必须学会更多的本领才行。”

    “我只会挥剑。”

    玛莉卡握着剑柄道。( )

第一千一百零九章 救人的代价

    碧波**,蔚蓝色的海水被风吹得哗哗作响,掀起一朵朵白色的浪花,向远处望去,海天一线,分不清哪是大海,哪是蓝天。

    即便此刻海面上没有气流,篆刻了风系魔法术式的船帆依然发出呼啦啦的声响,仿佛被一股强劲疾风推动着,令客船飞快航行着。

    在阿斯利世界,虽然魔法没有普及开来,依旧只有少数人掌握,但因为修行者和俗世的紧密贴合,魔法师这种需要烧钱才能修炼的职业,自然就同最有钱的商界勾搭上了。

    尽管篆刻术式是一项高深的技巧,必须在炼金术上有相当的造诣才能掌握,可目标只是产生气流的话,一级魔法术式都能做到,就算客船很大,一个魔法术式不足以产生足够的推力,大不了多篆刻几个。

    魔法术式的晋级难度是成几何级数递增的,因此篆刻复数个一级魔法术式,要比篆刻单独的二级魔法术式更难,而驱动一级魔法术式,哪怕是黑铁级的魔法学徒在充足魔力支持下也能做到。

    当然,考虑到储魔装备的性价比,商家一般还是会选择邀请黑铁级的低阶魔法师随行,为魔法术式提供动力。

    随着客船切开海面,船尾留下一圈圈涟漪,海水波光粼粼,被太阳一照,就像是撒下了一粒粒碎金,格外动人,远远望去,蓝色的大海就像一匹宽阔无边的蓝绸子,一直铺到天边,海面上一只只海鸥忽飞忽降,仿佛给蓝绸子绣上美丽的图案。

    可是,面对如此美景,并非人人都有心情欣赏。

    “呕——”

    艾玛趴在甲板的栏杆上,朝着大海倾泻出许多呕吐物,她的脸色苍白得宛若刚刚大病一场,身体亦是虚弱不堪,仿佛随时随地都可能倒下。

    “从来没想过,原来坐船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简直是通往地狱的痛苦之旅啊,我这辈子再也不要呕——”

    从胃部涌上来的恶心感,令艾玛连话都说不全。

    一旁的罗丰道:“静心运转内功,可以削弱晕船带来的影响,这件事我早就提醒过你了,如果不舒服就老老实实待在房间里运功入定,不要出来。”

    在将胃液都吐出去后,艾玛有气无力道:“好不容易坐一次大船,就这么一直待在房间里,未免也太浪费了。我只是想出来瞧一瞧,过一会就回去,谁能想到就这一会,身体居然就撑不住了,好歹也是青铜阶上位,没想到如此不堪一击呕——这种状态下,该怎么才能做到静心啊?”

    旁边蹦蹦跳跳,丝毫没有晕船迹象的雷纳克道:“别说青铜阶,就算是黄金阶,该晕船的时候还是得晕船。”

    他调侃的对象自然不是自己,而是旁边青着脸的玛莉卡,她同样陷入了晕船的状态。

    这并不意外,玛莉卡的故乡贾哈那就是一片沙漠,别说大海,就是大一点的湖泊她都没乘船渡过。

    她用绝不屈服的语气,死撑道:“这是一种对身体和意志的双重磨练,决不能在这里认输,唔!”

    眼看她的喉咙鼓起,也要步上艾玛的后尘,却被她用强大的控制力生生咽了回去。

    雷纳克无奈的摇头:“你这样还不如直接吐出来更舒服,看了你的动作,连我都变得想吐了,要知道呕吐这种事可是会传染的。”

    “只要还有剑在,我就能继续战斗……父亲,我一定会超越你的……”玛莉卡恍恍惚惚道。

    “喂喂,都产生幻觉了,真的没问题吗,干脆昏过去说不定更舒服一些。”

    罗丰随手施展了一道浮空术,加持给玛莉卡,只见一个巨大的气泡将她裹住,令她腾空悬浮起来,摆脱了船体,不过惯性只持续了一会,接着因为客船的前进,玛莉卡的气泡撞到了桅杆,被桅杆压着向前。

    “我、我不需要,这是一场磨炼,我要战胜它……”玛莉卡倔强道。

    罗丰道:“就算磨炼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依照这艘船的速度,至少?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对岸,只要在这三天中,你能克服晕船就算成功了,没必要急在一时,完全可以等状态恢复后再来挑战。”

    玛莉卡实在是被晕船的呕吐感弄得够呛,便没有拒绝,乖乖接受了提议,坐在浮空气泡中闭目休息。

    “我!我!我!我也要浮空!”艾玛连忙举手示意。

    但罗丰没有半点照顾的想法:“给我使用内功来克服。”

    “偏心,你的血是冷的吗?我都要把昨天晚上吃的晚餐都呕——不好,又想吐了。”

    被逼无奈,艾玛只好勉强静下心来,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运转内功。

    尝试数次后,终于成功。

    正如罗丰所言,内功有百搭的效果,在任意方面都能起到强化的作用,对环节晕船症状同样有效。

    雷纳克在一旁观看后,啧啧道:“真是奇怪的修行方式,看起来像法师的冥想,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没有任何魔力的波动,并非吸收外部的能量,而是激发身体的潜能,这明明是战系职业的道路,偏偏用了法系职业的修行方式,倒是有点像东方大陆的苦行僧。”

    罗丰看了雷纳克一眼,递过去一枚记忆水晶,道:“虽然正统的内功修行法门不能给你,但你可以试试这个。”

    “哎呀呀,我只是随口一说,可没什么觊觎之心……传奇阶斗气秘法!”

    雷纳克本来还想推迟,结果瞄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

    野路子出身的他可没什么家族传承,除了盗贼之神外,他也没有其他信仰,能修炼到黄金阶,全凭奇遇,可是黄金阶已经是他的尽头了。

    拥有传奇阶修炼秘法,不代表你就能突破到传奇阶,但如果没有传奇阶修炼秘法,那你绝对不可能突破到传奇阶。

    雷纳克现在就遇上了类似的问题,明明上面还有路,他也不乏前进的动力,却找不到向前迈步的方法,若没有更高阶的修行秘法,他这辈子都注定只能停留在黄金阶。

    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现在就摆在他的眼前。

    雷纳克很想维护身为侠盗的尊严,可他张了张嘴,没能说出拒绝的话,尽管他很清楚,既然罗丰愿意将东西拿给他看,就不会轻易收回去。

    可万一收回去了怎么般?

    雷纳克赌不起,他实在舍不得错过眼前的这个机会,万一错失了,这辈子他都要活在懊悔之中。

    “东西……我不能白要你,就用我的雇佣金来抵消。当然,一年估计是不够的,那就用三……不,五年作为交易,我免费为你效力五年,用来抵消这份修炼秘法的价值。”

    罗丰没有拒绝:“可以。”

    雷纳克按下心中狂喜,迫不及待的看起了水晶中记载的斗气秘法。

    “炽阳斗气,适合光、火、风属性者修炼,取阳光之神圣,烈火之勇猛,风暴之迅疾……怎么看起来有点像圣骑士的斗气。”

    雷纳克稍稍琢磨了一阵,但没有在意,因为武技有职业之分,斗气是没有的,这就像是玉洲的武学体系,武功招式分为拳、掌、指、腿、剑、枪、刀等等,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技巧,但内功却是不用细分的,可以用在拳掌腿,也可以用在剑枪刀。

    不过他的猜测没有错,这斗气的原型就是曙光斗气,乃是曙光女神为圣殿骑士准备的修炼秘法。

    罗丰在曙光斗气的基础上,加入了《万屠诛邪录》的内容,令其变得更具攻击性,更适合瞬间的爆发,而原来的曙光斗气则是注重恢复和防御能力。

    炽阳斗气其实更适合刺客,而不是盗贼修炼,但苦于前方无路的雷纳克可没那么娇气,有的修炼就不错了,他哪会挑三拣四。

    “咦,还有配套的剑系武技,这下可真正变成圣骑士了……也不错,表面上是一名恪守骑士精神,执行秩序规则的圣骑士,内地里却是一名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盗,这种行走在光暗之间的设定简直帅呆了!”

    雷纳克没有矫情地思考该怎么把骑士武技改变成盗贼武技,而是痛痛快快的照单全收,随机而变。

    “唔唔,那我该取个什么样的名号呢?炽阳斗气、炽阳斗气……有了,行走在光明下的我,就叫做太阳骑士!”

    这时,旁边的船舱中突然传出激烈的喧闹,同时伴随着女人的尖叫、男人的怒号、碗碟的破碎声,接着就是一阵急促而又混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进行着追逐。

    不多时,就见一名约莫十六七岁的瘦弱少年从船舱中仓惶逃出,但他还没逃出几步,一只闪烁着斗气的大手就从背后伸过来,将他牢牢抓住。

    “放开我!你这个野蛮人!”

    少年拼命挣扎,想要挣脱束缚,但抓住他的是一名身高接近两米,全身肌肉虬结的壮汉,拥有白银阶下位的实力,任凭他如何扭打,一只手就像是铁钳一样,牢牢抓着不松开,而且在抬直手臂后,更是令身材不高的少年直接悬空离地,两条腿像骑单车似的不停摆动着,脖子被勒得喘不过气。

    “干得好,彼得,这个穷小子竟然偷偷混上船来,还偷窥女乘客洗澡,真是胆大包天,将他给我从船上扔下去!”

    一名满身财气,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从船舱中走出来,脸色阴沉的对那名壮汉下令道。

    “是,老板!”

    壮汉作为打手显然干过了不少类似的事情,一点也没犹豫,拎着人就往栏杆处走去。

    少年大惊失色,挣扎得更加激烈,甚至用牙齿去咬对方的手腕,但壮汉的手就像钢铁一样坚硬,不仅没能咬动,反而磕得他牙齿生疼。

    “救命!谁来救我,我还不想死,救救我——”

    雷纳克看了一眼这小子,摇头道:“可惜了,我现在还没开始修炼炽阳斗气,尚未成为太阳骑士,这种事情不在业务范围内,要不然倒是出个手。”

    罗丰与玛莉卡见惯了生死,对此冷漠以对,恍若未闻,后者是真不在意少年的生死,前者却是知道,即便他不开口,也有人会忍不住。

    “等一下!”

    果然,艾玛终究见不得一个年纪跟自己相近的少年,就这么丢掉了性命,于是出声阻止:“如果只是上船的钱,我可以帮他付。”

    肥胖的中年男子瞥了艾玛一眼,目光立即移到罗丰身上,做了几十年的商人,他的眼光早已练得无比毒辣,瞬间就瞧出了在场五人的主心骨,艾玛在他看来就是一名小女仆,那名不说话的年轻男子才是主人,不过既然年轻男子没有呵斥女仆擅做主张,显然不介意救人。

    “小姑娘你不知道,这小子可是一肚子的坏水,天生的地痞流氓,别被他的相貌给骗了,如果他只是偷偷上船倒也罢了,毕竟离了岸,不可能把他送回去,我也不在乎多载一人,可是他竟然去偷窥女乘客洗澡,还趁对方熟睡的上下其手,简直是个小色胚!要知道,能上这艘船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非富即贵,我身为本船的负责人,总得向客人道歉吧,要不然坏了名声,将来还有谁愿意搭乘本船。”

    中年男子经验丰富,装出一副为人所迫,可怜巴巴的模样,明明是强势的一方,却伪装成弱势者,顿时令艾玛变得底气不足。

    “可、可也不用杀人吧。”

    “光是道歉可赔不了别人的名节,本船的客人都是要面子的,不是那些**女子,而这小子又拿不出赔礼的东西,没法让人家息怒。”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钱。

    如果中年男子一上来就向艾玛要钱,肯定免不了要给人留下一个要挟索财的印象,可他硬是将钱和女人的名节联系在一起,立时变成了占理的一方,天然有着正义性。

    艾玛虽然少年老成,可如何对付得了经验丰富的商人,只得向罗丰求助:“少爷,你能不能……”

    少爷的称呼,是之前约定好的用来掩饰身份的方式。

    “我可以出手救他,但是,我不能让你养成,只要开口求人就一定能得到帮助的意识,在这世上,即便是救人也需要付出代价,救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人,跟对上一名远远超过自己的敌人没有区别,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救下这个人,就做好接下来数日训练量加倍的准备,这是你救人的代价。”罗丰回答道。( )

第1100章 考1验

    “你到底是什么人?”

    马车的车厢内,艾玛忍不住问道。

    “这重要吗?”

    罗丰反问了一句话,同时伸出手指朝着艾玛的眉心点去。

    艾玛下意识的将脑袋往后仰去,但如何躲得过这一指,仍是被扎扎实实的点中眉心,一波关于《五邪印》的修炼内容灌入她的脑海。

    “重要的是,你得用最快的时间,把这门武技学会。”

    艾玛在原地发呆了好一会,才消化掉这波信息,以她眼界,尚分辨不出《五邪印》的高明之处,顶多是觉得很厉害,可到底有多厉害,跟那名退伍了的前百人长浩克叔叔的武技相比,孰高孰低,也难以进行比较。

    虽然心中颇为感激对方将武技传给自己,但妙龄少女的心情最是复杂,感谢的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你不是魔法师吗,怎么也会武技?不会是随便捡的什么三流武技,用来糊弄什么都不懂的我吧?”

    通天古书嘲讽道:“对我们来说,的确是最低级别的武技,但对你来说,至少够学半辈子了,倒不如说,就你这笨蛋级别的资质,能不能学会都是个大问题。”

    “又说我是笨蛋,看得吧,五天……不,三天我就把它全部学会!”

    艾玛赌气的说道。

    罗丰伸手一抓,阴阳二气流转,凝成一枚洗髓丹,递给艾玛道:“凭你目前的资质,三天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微小几率可忽略不计,服下这枚药丸,你多少还有点希望。”

    接过佣兵任务,知晓人心险恶的艾玛看着掌中的药丸,一下子想起了在酒吧里,从那些粗鲁佣兵口中听到的段子,比如下药将人迷晕后,再做一些光是想象就叫人觉得羞耻的事情,据说那些看起来衣着光鲜的纨绔贵族子弟,就喜欢做这类事情。

    不过,艾玛还是将这颗药丸吞服下去,因为她知道,对方真要对自己用强,她肯定反抗不了,更别说还有那些神秘莫测的魔法,根本没必要多此一举,用药物来行下作之事。

    尽管嘴上非常要强,但少女心中多多少少有些自卑,罗丰展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高贵的地位,视金钱如粪土的财富,再加上不逊于精灵的英俊面孔,四者结合起来,俨然是童话故事中的白马王子,尤其是他的身上还笼罩着一股神秘的气息,就像是藏身在一层朦胧的迷雾之中,难以看清真身,却令人不自主的想要去探索。

    从小到大,艾玛遇见的成年男性大多是在酒吧里,举着酒杯呼呼哈哈,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脏话漫天飞,时不时发出**笑的粗鲁佣兵,罗丰的气质与这些人截然相反,简直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在他的身边,自然而然的会感受到一股宁静安详的氛围。

    以少女的年龄,未必懂得爱情,但难免心生倾慕。

    本着要让对方认可自己的决心,少女拿出前所未有的认真劲,学习起《五邪印》。

    原来的车厢只是寻常的豪华车厢,里面的空间并不大,至少不足以让人伸展四肢练习武技,但对现在的罗丰而言,开辟空间实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他只是竖指一划,车厢里的空间就扩大了百倍,别说练习武技,哪怕绕圈跑步也够了。

    五大邪印完整的效果需要充沛的功力支撑,对现在的艾玛而言,是绝不可能修炼成功的,但每一道邪印下面,都有分篇的武学,正如罗丰曾经修炼过的,由鬼邪印分篇出来的夺神掌、搜魂手、炼魄爪,所谓由外而内,艾玛学习的正是这些基础的武功。

    罗丰是直接将功法内容打入艾玛的脑海中,只要她集中精神,脑海中就会清晰的浮现出每一招每一式的姿势以及运劲法门,这等同有一名师傅随时随地地在指导着她,任何一个动作不标准的细节,都会被明确的指出来,这可比寻常的长辈指点有效得多,毕竟师傅再高明,也是旁人,只能以肉眼观察,无法感知到徒弟的真实状况。

    当然,这样做的缺点,就是会让人容易变得套路化,不懂得随心所欲的变招,很难跳出招式的框架。

    不过,说到底这些都是最基础的武学,哪怕练得炉火纯青,玩出花来也没多大意义,套路化就套路化,能迅速扎下基础就够了。

    虽然艾玛的资质一般,但修炼起来却是非常的用功,全神贯注,心无旁骛,一遍又一遍的演练,对照着记忆中的影像不断调整姿势,配合相应的呼吸法和运劲法门,贫穷的出身令她懂得珍惜机会。

    与此同时,服下去的洗髓丹也开始发挥作用,药力散发出来,随着武技的修炼而传达到四肢五骸,大量的水分从她的毛孔中蒸腾而出,形成白蒙蒙的雾气,令她的皮肤变得通红,甚至周遭的气温都开始增高,但艾玛仍是继续着自己的修炼,仿佛对外界的变化毫无感应。

    洗髓伐骨,提升资质,一枚由阴阳大道转化而来的洗髓丹,足可将艾玛的中下资质提升到上游水平,虽然较之真正的天才还有差距,但也够用了。

    说到底,资质这种东西是小门派才会斤斤计较的收徒标准,对真正的大门派来说,资质是诸多标准中排到最末的,还不如悟性重要,至少资质可以提升,而悟性除非是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事件,潘然醒悟才能有所改变。

    艾玛在洗髓伐骨的时候,倒是没什么黑色的液体,或者腥臭的残渣渗透而出,因为那是低级的洗髓丹才会出现的效果,真正上品的洗髓丹,都是直接将掺杂在骨髓中的劣质残渣净化,无须逼出身体,而且罗丰给的这枚洗髓丹中还混合了一丝万屠诛邪真气,可以转邪为正,化劣为优。

    在洗髓丹的帮助下,艾玛不知疲倦,不知饥渴,全身心都投注在武技修炼上,竟然一直练了一天一夜,才脱离了心无旁骛的状态。

    “水!”

    她清醒过来的第一感觉,就觉得身体格外的饥渴,尤其是缺水缺得厉害,这种水分缺失的状况要是放在普通人的身上,足以脱水而死,但对于脱胎换骨的艾玛来说,只是稍微觉得有些难受。

    罗丰将早已准备好的玉髓**递出,这种对肉身九重境的修士来说属于最低级的补品,他用阴阳二气就能随意的转化出来——肉身境级别的物品,他都能无中生有的创造出来。

    艾玛接过玉髓**,也不去辨认到底是什么东西,咕噜咕噜的咽了下去,充沛的元气滋润着她被开拓后,显得有些贫瘠干旱的经脉和骨髓,令其焕发出勃勃生机,玉髓**性质醇和,阴阳中正,哪怕在填满后还剩余一大部分元气,也没有给肉身造成破坏,乖乖的储存在窍**中,等待肉身极限提升后再挥发出来。

    补充完毕后,艾玛感受着焕然一新的身体,握着拳头,无比激动道:“我是黑铁上位了!这才一天的工夫,就进步了这么多!”

    通天古书泼冷水道:“这有什么好得意的,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别人身上,早就一口气晋级青铜阶了,你依旧止步于黑铁阶,这就是你身为笨蛋的最好证据。”

    艾玛半点也没有受到打击,而是用手指一摁鼻尖,做了鬼脸:“我才不在乎呢!不足的地方就用勤奋来弥补,他们用一份汗水,我就用十份汗水,迟早能追上并且赶超他们!”

    “在我们的领域,勤奋是最基础的要求,哪怕是极有才能的天之骄子,也必须……”

    通天古书还要继续打击,却被罗丰阻止。

    “张弛需有度,一味苦修并不意味着进步就快,劳逸结合才能提高效率,你现在出去休息一会吧。”

    艾玛本来还想继续修炼的,一听罗丰这么说了,便没有坚持,道:“听你的,你教给我的武技很奇特,跟浩克叔叔他们施展的武技截然不同,虽然具体哪里不同我说不出来,不过的确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而且更适合我,浩克叔叔他们的武技太强调力量了,我想学都学不会,这难道是魔法师专用的武技?”

    “嗯,比起力量,这部武功更强调技巧和灵活的运用方式,不要拘泥于本身的套路,要学会在合适的时机使用针对的招式,才能事半功倍。”

    等艾玛离开车厢后,罗丰对通天古书道:“她的心性尚可,常人被你接二连三的打击,不说自甘堕落,却也免不了要心生怨怼,但她却能将这些批评化为动力,懂得吃苦,这点就证明她的心态胜过常人许多。”

    “这不过是基础要求吧,瞧瞧你身边的人,不仅个个心性坚韧,意志坚定,又都具备过人的资质和悟性,拥有独特天赋的都有不少,更是个个具备强大的气运,能力上面几乎没有短板,甚至连曾经跟你作对过的那些家伙,如慕长生、叶知秋、韩林之流,哪个不是既有天赋又肯努力的,这小妞连合格线都差点。”

    “你打算用天才的标准去要求她吗?这是不是意味着你对她的期望很高?”罗丰反问道。

    通天古书愣住了,罗丰所认识的那些人,可以说都是应劫而生的命运之子,放在其他时代都有资格竞逐鳌头之位,如果用他们的标准来要求艾玛,好像是有些过分了,毕竟罗丰的目标只是培养一个有能力传承六道宗分脉的人,而不是救世主,依照阿斯利世界的标准,达到英雄阶差不多就够了,虽然不及传奇阶这种安邦定国救世界的强者,但英雄阶不管到哪里都能得到尊重,庇佑一方门徒倒也够了。

    更别说,罗兰这些强者还欠着罗丰一份人情,若是让他们帮忙关照一下,艾玛都能在艾雷布大陆横着走了。

    “总归还是强大一点更有保证,英雄阶只有守成之能,传奇阶才能开枝散叶。”通天古书悻悻道。

    罗丰想了想,道:“那就做一次最基础的测验吧,不管是谁,一生中都能碰上几次改变命运的机遇,但有的人能抓住,有的人却怎么也抓不住。遇上我是她的机遇,但她若没有守护这份机遇的能力,我也没必要把东西强塞给她,那样反而是祸不是福。”

    通天古书同意道:“这么办吧。”

    ……

    三日后,罗丰嘱咐了暗师鬼君,没有驾驶马车在官道上前行,而是驶向了偏离居住区的森林。

    “我们到这里做什么?”艾玛好奇地问。

    罗丰道:“武技练得再漂亮,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唯有实战,才能真正将学来的东西化为己用,今天你的任务便是检验这些日子里修炼的成果。”

    “可我才练了三天半。”

    “别人可没法时时刻刻得到最精确的指点,也没法无时无刻有一个参照的对象,你修炼三天,比得上别人修炼三个月,而且论积蓄的力量,其实你早就达到青铜阶的标准了,但你迟迟没法掌握斗气,原因就在于欠缺一个引爆积累的契机,而实战是最容易突破自我的方法。”

    依照阿斯利世界的标准,战系职业突破青铜阶的象征就是掌握斗气,尽管艾玛学了《五邪印》,可在此之前的基础,仍是来自盗贼公会的基础锻体术,罗丰并没有让她改走玉洲修行体系的想法。

    “好吧,实战就实战吧,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可是判若两人了,我也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强。”

    艾玛回想这三日来自己的进步,一下子变得底气十足,现在的她能打十个过去的她,还不带喘气,没有亲身经历过,她绝对无法想象,自己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进步那么多。

    “我已经做好准备了,实战的对象是谁?”

    这时,一团黑雾从森林中飘来,落在马车前,凝聚出暗师鬼君的身影,他对罗丰躬身道:“主人,我已将目标引来。”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愤怒如风暴的长啸,震动了整片山林,树枝发出嗡嗡嗡的振动,无数落叶卷上了半空,如雪花般悠扬飘落。

    接着,一个身躯跟大象一样高大威猛的野猪从山林中冲出,带着巨大的阴影,它奔跑的时候,连大地都在颤鸣着。

    艾玛震惊道:“四阶魔兽撞山野猪王!你不会是想让我……”

    罗丰说出了对方害怕听到的回答:“你今天实战的目标就是这家伙,击杀它,然后制作它的魂石。”

    艾玛慌忙道:“可是,按照公会制定的标准,撞山野猪王是白银阶的职业者才能挑战的对象。”

    罗丰不予理会,扔过去一颗黑曜石,用不容置疑的语气道:“你可以选择放弃,但如果你放弃了,从今以后,你我便是陌路人,我会送你回鲁里亚王都,将来再无任何关系。”( )

第110笨1章 我不是笨蛋

    “你是认真的?”

    艾玛有些不知所措的问,她没想到向来总是语气温和的罗丰居然会说出这般决绝的话。

    罗丰不置可否,而是继续道:“哪怕你遇上生命危险,我也不会出手救你,除非你开口说放弃。”

    话音一落,他和暗师鬼君便凭空消失,出现在三里外的位置。

    艾玛看着如小山般朝自己冲来的撞山野猪王,感受到那股要将自己踏成肉酱的气势,倔强的咬了咬牙,握住手中匕首,露出了不服输的表情。

    在野猪王即将临身之际,艾玛身形一晃,怪异的步伐,如鬼似魅,横向挪移出丈许,避开了相撞之祸,这是人邪印的分篇武学“生离别”,因为人邪印拆分后的武学都是轻功身法,因此作为盗贼的艾玛学习起来事半功倍,进度远胜其他四印。

    但是她仍被野猪王带起来的劲气刮得脸面生疼,尤其是一些飞溅的小石头砸到身上,刺痛非常,若非被洗髓丹强化了体质,只这一下,就要头破血流。

    “这是机会!”

    抓住野猪王体型庞大,不易转向的缺点,艾玛强行压住心头的恐惧,直扑而上,手中涂了麻痹药水的匕首朝着没有长刺保护的侧腹捅去。

    就听嘎嘣一声,匕首断去半截,反弹而回的碎片,将她的头发削掉一缕。

    “糟糕,是石化皮肤!”

    心头一惊,不等野猪王转变方向,艾玛迅速拉开距离,她瞧着那庞大而又强壮的身躯,知晓只要自己被擦上一下,肯定是伤筋断骨的下场,皱眉道:“这下怎么办,没有斗气根本不可能刺透野猪王石化的皮肤?话说我是盗贼啊,盗贼怎么能正面跟魔兽交战呢?”

    尽管不报希望,但她还是忍不住往罗丰所在的位置瞧了一眼,发现对方没有移动半步,这下终于死了心,知道一切只能靠自己。

    “童话果然都是骗人了,他根本不是白马王子,而我也不是灰姑娘……别再抱可笑的期望了,从小到大,你都没依赖过别人,这才过了四天,就变得软弱了,你可是姐姐,别让弟弟妹妹们笑话你……”

    艾玛喃喃自语了一段话,像是自我告诫,接着她深吸一口气,尽量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放轻松,野猪王是他特意为我挑选出来的测试对象,不可能毫无胜算,我肯定有能力杀死它。”

    撞山野猪王并没有吸取教训,当然它也没有受到受到什么教训,于是依旧故技重施,踏着大地,迎面直冲而去。

    艾玛再催“生离别”步法,身形灵巧如飞燕,避开锋芒后,还是瞄准了野猪王防御相对较弱的腹部,发起进攻。

    只是这一回,她没有用匕首去刺,而是五指呈爪,狠狠捅去。

    五指抓在野猪王坚硬如岩石的皮肤上,依旧无法穿透防御,甚至反震回来的力道令艾玛五指生疼,感觉指甲都要崩断了。

    可是,野猪王同样发出了一声惨痛的长嚎。

    艾玛所用的是鬼邪印中的炼魄爪,此招无视肉身防御,直接攻击灵魂,哪怕野猪王有着铜筋铁骨钢皮,也无法抵挡这一招。

    “果然有效!”

    艾玛大喜,在阿斯利世界,可没有这样的武技,只有魔法或者神术才有攻击灵魂的效果。

    她当即结合生离别步法与炼魄爪,利用野猪王体型笨重,行动不变的缺点,绕着对方不停转圈,连续施以炼魄爪,打得野猪王不住地蹦蹦跳跳,怒嚎不止。

    通天古书道:“看来她找到正确的方法了,这方世界的武技发展太落后了,在中低阶都没有针对灵魂的杀招,相比之下术法要稍好一些,各种体系百花齐放,难怪魔法师的地位要高于其他系,虽然在达到黄金阶前,他们也只能玩些精神冲击的小手段,可终究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进步。”

    罗丰道:“她只是创造出了取胜的可能性,胜算依然不大,如果她以为用这种放血手段就能取得胜利,未免太小瞧这些能在丛林法则中脱颖而出的魔兽了,被逼到绝境时,这头野猪肯定会拼命,如果她满足于现状,不懂得进取思变,最后就会陷入危险,毕竟在实力层面上,她远不如野猪王,所以野猪王可以失败许多次,而她连一次都不行。”

    通天古书笑道:“换成你的话,在这种僵持阶段就会开始布置陷阱了,但用你的标准去要求她,未免强人所难了。”他将之前罗丰说过的话归还回来。

    “我并不强求她一定要杀死野猪王,但至少得拿出令我看得过去的表现。”

    战场中,战斗仍在继续,只是陷入了僵持,从表面上看,艾玛的每一下攻击都无法造成实质的伤害,仅能给野猪王隔靴搔痒,打的次数再多,也只是蚊子叮血,没有意义。

    可实际上,随着攻击次数的增多,野猪王的反应变得越来越迟钝,发出的怒嚎声音也变得越来越轻微,连爆发的力道都有明显的减弱。

    因为炼魄爪攻击的是灵魂,而非**,看似轻微的伤害,实际上每一下都能割去野猪王的一丝灵魂碎片,而绝大多数的魔兽强大的地方在于肉身,而非灵魂,除了亡灵系生物外,它们要治愈灵魂的伤势都只能靠时间来恢复。

    倘若艾玛攻击的是**,以野猪王那皮糙肉厚的模样,只怕在受伤的同时,就能立即愈合止血,可艾玛攻击的是灵魂,它便无可奈何了,于是伤势积少成多,终于切实的影响到了野猪王的状态。

    “能赢!”

    艾玛在心中对自己说了一声,鼓足信心,继续保持相同的攻击频率。

    洗髓丹带给她的好处,令她即便经过激烈的战斗,依旧能维持体力,连呼吸都没有变得紊乱,这是过去的她绝不可能做到的。

    然而,战斗并未如艾玛期待的那般一成不变,在久久无法抓住围着自己上蹿下跳的虫子后,野猪王突然怒吼一声,改变了攻势,不再转变方向去追,而是直接一个侧向翻滚,像个球似的不停滚动,它背上的尖刺在滚过的大地留下密集如蜂巢般的孔洞。

    艾玛猝不及防,虽是及时向后撤离避开了要害,但仍被扎中了大腿,直接被扎出一个十公分深的洞,野猪王的背刺可不是像针一样纤细,而是如婴儿拳头那般粗大,只见大量鲜血从可怕的伤口中潺潺流出,唯一幸运的是没有伤到骨头。

    在这样的情况下,艾玛反而爆发出隐藏在活泼性格下的倔强的一面,当即拿出一瓶治愈药水,砸开瓶口,直接将药水倒在伤口处,接着她强忍着痛楚,快速向后逃去。

    野猪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反击的机会,哪里肯放过,翻滚着身子紧追而去。

    艾玛大腿受伤,无法发挥速度上的优势,很快被拉近距离,但她对身后来势汹汹的刺球不予在意,只是一个劲的逃跑,并成功窜入森林之中。

    野猪王滚成一个球后,虽然在转向上较过去灵活得多,但冲击的力道却是削弱了许多,撞上一棵棵大树后,不知不觉就给阻碍了速度,若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它根本无需理会这些,只需闷头横冲直撞,不管是多么粗壮的大树,都会被它轻而易举的顶飞出去,现在却是力不从心。

    在野猪王速度降下来后,艾玛终于拉开了距离,但她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忽见野猪王解除了圆球的形态,恢复了正常的模样,然后它身子一抖,背上的尖刺就像是弩箭一般攒射而出,带起一片阴影笼罩而来,这些尖刺锋利异常,林中树木全然无法抵挡,纷纷被贯穿出一个大洞。

    艾玛豁尽全力展开身法,就像一只灵猴般在树林间快速腾挪闪避,利用尖刺发射的时间差,从缝隙间穿梭而过。

    然而,大腿上的伤势还是拖累到了她,一根尖刺从天而降,直取她的额头,艾玛在千钧一发之际躲开了致命攻击,但突感头发一紧,一股大力拉扯着她的头皮,令她无法自由行动。

    那根刺竟而擦中了艾玛的长发,然后像树桩一般,将头发钉入大地中,变相束缚住了她的行动。

    “糟糕!”

    野猪王停止了发射背刺,它瞧见了艾玛的状态,浑浊的双目中爆发出怒气腾腾的杀意,再度使出野蛮冲撞,无视一切拦住,呈一条直线朝着艾玛冲去。

    艾玛试图将背刺拔出,但这根刺扎得格外的深,尽管在她全力施加下,背刺缓缓向上抽出,可这样的速度,还没等她恢复自由,就会先一步被野猪王踏成肉酱。

    大地隆隆作响,野猪王带着山崩海啸的气势直冲而来,那股惊人的气势,足以将一些没上过战场的士兵吓出尿来。

    感受到死亡阴影的笼罩,艾玛张了张嘴,似乎是打算向罗丰求救,但在脱口而出的刹那,却又咽了回去,接着她拿出那把断掉一半的匕首,狠狠往头发割去,“刺啦”一声,就将长发割成了短发。

    这时候,野猪王离她不到十米,远远的就能感受到从野猪王鼻孔中喷出来的臭气。

    此时再行闪躲,倒也勉强来得及,但艾玛眼中精光一闪,竟是不闪不避,朝着野猪王迎面向前,在双方即将相撞的瞬间,她的双足一滑,仿佛跌倒一般躺在地上,从野猪王的双蹄缝隙间,滑入正下方。

    这一招也是人邪印的分篇武学“奸若滑”,比起生离别的步法,这一招更讲究贴壁滑行,适合在被逼入绝路时死中求生。

    艾玛顺势滑入野猪王的腹下,腹部可说是所有四足野兽最柔软的地方,那里没有鳞甲也没有毛发,防御能力最低,但以野猪王的天生石肤,即便是最柔软的腹部,也不是艾玛手中的半截匕首能够撕开的。

    不过,艾玛也没打算从**下手,她要继续之前危境之功,当下双手向上打出,右手依旧化爪,左手则是化掌。

    前者仍是炼魄爪,后者却是夺神掌。

    以破坏力而言,夺神掌不如炼魄爪,它并非旨在伤害灵魂,而是在于震荡灵魂,令其精神恍惚,露出破绽。

    夺神掌与炼魄爪组合后产生的伤害,要强于两道炼魄爪。

    野猪王受此一击,灵魂遭受重创,残留魂力不足三分之一,瞬间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前蹄一软,直接扑倒在地,狼狈地打着滚翻了出去,连路撞断数十棵大树。

    “成功了吗?”

    艾玛喘着气从地上爬起来,见野猪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脑袋被几棵倒下的大树掩埋住,鲜血从中流出,见不到任何动静,于是小心翼翼地接近,确认是否真的死亡。

    可就在她接近五米的距离的时候,野猪王突然顶飞了所有压在身上的大树,朝着艾玛飞扑出去,张大了嘴巴,就要将人一口咬死。

    眼见来不及躲避,危急之中,艾玛反倒迸发出迎难而上的勇气,她豁尽全身气力,再度使出炼魄爪。

    突然间,她的五指光芒闪烁,劲力骤升,却是萌发了斗气!

    那炼魄爪得了斗气的加持,不仅没有产生丝毫不适,反而变得更加幽暗深邃,宛若死神的镰刀。

    艾玛这一爪正中野猪王的鼻子,只听吧嗒一声脆响,却是她的手臂在强烈的冲击下骨折断裂,与此同时,灵魂挨了这一爪的野猪王,目光彻底涣散,双眼无神,原本紧绷的肌肉也松懈下来,再也没了搏命的斗志。

    “轰”的一声,野猪王将艾玛压在了身下,小山般巨大的身躯带来无可想象的沉重,别说艾玛现在断了一只手臂,哪怕她双臂完整,也休想将野猪王的身体顶开。

    “不是吧……明明就要成功了……居然会被压住,这也太倒霉了……不好,我快要不能呼吸了……”

    眼见艾玛就要窒息,罗丰不知何时来到了野猪王的尸体旁边,伸掌轻轻一推,小山般巨大的身躯就像是皮球般被弹飞出去。

    “呼——终于活下来了,要是因为这个原因死掉,那我铁定会因为不甘心而变成亡灵。”

    大口大口呼吸着空气,艾玛享受着仿佛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滋味,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我居然真的杀死了四阶魔兽,没有依赖任何人,凭自己一个人做到了……”

    罗丰一边给她施加治疗魔法,一边称赞道:“你做的比我预料得更好,很不错,我为之前对你的轻视而道歉。”

    得到了罗丰的认同,不知为何,艾玛心中升起了强烈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忍不住开心得笑了起来,一时间连身上的疼痛都忘记了。

    “我可不是笨蛋。”( )

第11103章 一剑蔽月

    夜空之中,血月之下,无数蝙蝠飞舞着,他们欢快地沐浴在鲜红的月光照耀下,就像是在吸血一般,将这些光芒吸收到体内。

    “千年来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我们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

    “千年的等待,只为这一刻!熬过这一夜,我们就再也不用像耗子一样东躲**,可以堂堂正正的行走在光明之中!”

    蝙蝠们一群群分散开来,然后凝聚成人形,每一个都有着苍白俊美的面孔,露出尖尖的虎牙,披着黑色的披风,他们体型修长,却又不显瘦弱,并散发出一种异样的魅力,仿佛看上一眼就会沦陷其中,心甘情愿的成为对方的奴隶。

    但是,不管这些人有多么出色,当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最引人注目的依旧只有腾空浮在中央最高处的男子,此人不仅没有其他同族削瘦的体型,反而异常的强壮,他眯着眼睛,仰面望着血月,双手摊开,似乎是要拥抱天上的月亮。

    “布兰德大人,感谢您的恩赐,取得了血祖该隐大人的遗物,完成了这场血月礼赞的仪式,让我们得以克服太阳这个最强大的敌人,数千年来血族的愿望,在今夜终于实现了,从今以后,我们将无所畏惧!”

    一名身上散发着强烈元素波动的美貌女子单手放在胸前,满怀感激的躬身说道。

    其余的血族也不约而同的鞠躬感谢。

    “无所畏惧?错了,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每一个生灵的心中都会抱有恐惧,我们都是为了克服不安和恐惧,以求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不论为争名夺利、支配别人、或是赚取财富,都是为了克服恐惧,为什么每个人都迫切的想要变强,就是因为只有站到最高的位置上,才能算是真正的克服恐惧。”

    布兰德收回双手,抱于胸前,上身微微后仰,呈现出一个微妙的弧线,叫人觉得略显怪异的同时,又能感受到这个姿势中似乎存在着异样的美感。

    “征服太阳,不过是我们为了克服恐惧,登上最高的山峰而迈出的第一步,血族沉默得太久了,以至于世人都忘记了我们的强大,我们拥有比人类更强大的身体素质,更优越的魔法天赋,更美丽的容貌,以及更漫长的寿命,我们理应比人类更优秀,能将人类转化成血族,这就是我们的血统更高于人族的最佳证明!

    可是,这世界的王者依旧是人类,而我们血族却要沦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藏身在暗无天日的洞**里,连出去散个步也害怕被人发现身份。

    够了!这样的日子该到头了!如今,我们已经克服了太阳这个最强大的敌人,伟大的血族再无弱点,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完美的生物,我们理应取得与身份相符合的地位。

    从明天起,我们将君临天下,彻底征服这片大陆,让所有的人类成为替我们服务的奴隶,血族将真正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人,而你们将和我一起分享这个世界!”

    布兰德的眼神中,散发出**裸的**,没有半点仁义道德,在他身上看不见一丝美好的品质,从骨子里透出邪恶,仿佛他就是邪恶的化身,恶人的领袖。

    尽管血族是冷血生物,但听了这番话后,在场的血族无不是热血沸腾,斗志昂扬,即便是那几位年岁较大,实力更强的血族公爵,也因为征服了太阳,从今以后不用再害怕被阳光照到就变成齑粉,而兴奋不已。

    何况,布兰德说的没有错,血族各方面都比人类更优秀,以前之所以会被逼得东躲**,就是因为有害怕阳光这个最致命的弱点,而现在经过血月礼赞后,这个弱点也没有了,他们无所畏惧!

    “抱歉,你们野心,注定不可能实现!”

    突来不速之客的声音,打断了血族们对美好未来的遐想。

    众血族还没来得及发怒,便是无数魔法、神术如暴雨般袭来,显然对方并不打算堂堂正正的登场后,再进行骑士般对决。

    这些魔法和神术以光属性为主,尽管血族经过了血月礼赞的仪式,已不再惧怕阳光,但这只是意味着他们即便被阳光照到,也不会变成一堆沙子,可光系元素依旧是他们的弱点,打在身上会有成倍的伤害。

    只一照面,数百名血族就被去了一半,他们的尸体就像被杀虫剂喷到的苍蝇般从空间跌落下来,基本都是青铜阶和白银阶的低爵位血族。

    “该死,是曙光女神教的那帮混蛋!”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事先就知道我们要举行血月礼赞?”

    “好强大的阵容,英雄阶的圣殿骑士就来了三个,还有一名大司祭,他们绝不是凑巧路过这里!”

    遭遇偷袭的血族匆忙展开反击,但他们终究是一帮草莽,单打独斗倒也罢了,进行群战就是一盘散沙,加上血族习惯独来独往,鲜少与同族交流,彼此间更是毫无配合可言。

    相比之下,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就懂得如何最大化发挥整体的作用,几名重甲骑士守护在前,各自催动魂石进行依凭,爆发斗气,举起半人高的盾牌,挡下敌人绝大部分的攻击,后方的牧师们将各种强化神术加持在他们的身上。

    重甲骑士后面是主战的惩戒骑士,他们身上穿的护甲更薄,也更利于行动,但他们并不着急上前冲杀,而是负责拦截那些穿过重甲骑士防线的敌人。

    在惩戒骑士后面,则是魔箭手、牧师、魔法师,他们才是这场战斗的主攻手,要对付会飞行的血族,远程无比要比近战更有优势,队伍的最后还有两名骑士殿后,防止敌人包抄偷袭。

    血族的攻势虽然汹涌如潮,但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就像是一块坚硬的礁石,迎面将潮水撞得水花四溅,自身岿然不动。

    一名血族公爵忍不住开口大骂:“卑鄙无耻!堂堂女神教的圣殿骑士,居然也用偷袭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你们的行为简直让曙光女神蒙羞。”

    但三名圣殿骑士不为所动,心道这群家伙莫不是常年躲在棺材里,躲得脑子里面都结蜘蛛网了?你们有数百号人,而我们才不到三十个,你们还有四名英雄阶的公爵和亲王,更有一名似乎是传奇阶的强者,我们最强的不过是传奇初阶的大司祭,不出手偷袭,难道还要先跳出来引起你们的注意,进行一场关于正义与邪恶的辩论,再展开一场公平公正的决斗不成?

    摆明了是不能共处的敌人,客气个啥,直接操起家伙干就是了!

    骑士精神归骑士精神,可为了遵守骑士精神而将自己陷入险境,这种事只有笨蛋才做得出来吧。

    战斗一时陷入僵持,血族整体实力更强,并占了人数上的优势,光是黄金阶的高手就有三十个,比曙光女神教成员的人数还多。

    曙光女神教占据配合的优势,他们的光系魔法和神术对上血族有特效,而且他们的装备明显比血族强太多了,人手一件完美级宝具不说,每一个身上都带着一颗至少四星的魂石,有的还不止一颗,其中一名圣殿骑士更是交替着使用魂石中的魂术,发射出五级魔法“曙光新星”和四级神术“圣光神箭”,明明是个骑士,却变现得像一名瞬发法师。

    幻想系魂石的魂术是冷却型,即不需要消耗元气就能触发,但一次触发后,必须等冷却期过后才能重新使用。

    真实系魂石的魂术是触发型,即必须消耗元气才能使用,无论斗气还是魔力都没关系,只要使用者元气充沛,就能尽情使用,那名圣殿骑士手中的两块魂石就是真实系。

    另外,真实系魂石的魂术基本都是单体法术,鲜少有群体法术,因为不比魔法师用自身魔力牵引元素形成魔法,魂石的魂术必须全靠使用者的元气才能成形,无法借助到外界元素的帮助,因此像群体法术消耗太大,哪怕是高位职业者也使用不了几次。

    明明人数上占据劣势,可靠着装备上的优势,加上集中火力攻击一面的战术配合,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硬是在法术比拼中压制住了血族,而且他们根本不惧消耗,一旦感受到体内魔力低于一半后,便拿出一瓶补魔药剂喝下去,或者从储魔水晶中抽取魔力,还有一名魔法师竟而疯狂的向外砸出魔法卷轴,十分钟内就被他砸掉五十万金币,而且看他的表情,似乎一点也不觉得心疼。

    被逼得藏身在暗处的血族,哪怕再怎么能收集宝物,跟曙光女神教这种拥有国家级财力的顶级教派终究没法比,这就是权势的力量,不是什么地下帮团、秘密组织能够媲美的。

    作为血族一方最强战力的布兰德,却是安静在一旁坐视族人的牺牲,似乎完全没将他们的伤亡放在心上,而曙光女神教的大司祭为了防备他,也是从头到尾没有出手。

    “好了,死到这种程度也差不多了,无能之辈没有追随我的资格,只有经过考验的人,才能与我分享这个世界。”

    等到血族人数只剩下三分之一,而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也开始出现伤亡的时候,布兰德才开口说话。

    他一开口,那些好不容易才攻破曙光女神教防御圈的血族们,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攻击,放弃了扩大战果的机会。

    见到这一情景,曙光女神教众人心中不由得一突,意识到这名身材健硕的血族才是敌人真正的倚仗。

    布兰德对大司祭勾手道:“来,出手吧,趁现在还有机会,尽情展现自己,否则等我出手了,你们就再也没有表现的机会了。”

    众人心中虽是愤怒,但知晓不能因此就露出破绽,没有鲁莽出手攻击。

    大司祭的情绪没有因为对方的挑衅而产生丝毫的波动,他从队列中站出,催动手中魂器,刹那间,一头冰霜巨龙在上空凝聚成形。

    这不是依凭,而是具现!

    七星的冰霜巨龙,乍一出现,就让四周的温度急遽下降,漫天飘洒起洁白的雪花,一股透心凉的寒气扩散开来。

    布兰德鼓掌道:“厉害,居然将七星魂灵具现化,只凭这一手,绝大多数的传奇强者都不如你。”

    一头七星冰霜巨龙,拥有传奇初阶的实力,这意味着大司祭一人就拥有两人的战力。

    “老朽也只有这一项拿得出手,阁下小心了。”大司祭谦虚道。

    布兰德大笑起来:“该小心的人是你,注意了,我要出手了!”

    在所有人凝神戒备的瞬间,半空中的冰霜巨龙毫无征兆的被击爆,三名英雄阶圣殿骑士的胸口同时爆出血花,身上铠甲被刺穿,在心脏的位置出现了一个空荡荡的血洞,他们三人抱着无法理解的表情,仰面倒下。

    “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可能,我们连他什么时候出招都没看到,彼得他们居然就……”

    众人方寸大乱,他们想过对方可能会很强,但没想到竟是强到这种地步,连英雄阶都没有反抗之力,连什么时候中招都不知道,就已经魂归冥界。

    夜空中,布兰德依旧站在原来的位置,仿佛根本没有移动过,但他的手中却多出了三颗正在跳动的心脏。

    他伸出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露出一副无比享受的表情:“真是美味啊,圣职者的血比常人的更美味,而圣职强者的血更是精品中的精品,英雄阶就已经是这等极品,我真想知晓,传奇阶强者的血会是何等**的滋味。”

    因魂灵被破,大司祭遭受反噬,仰面喷出了一口血。

    他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并不是因为伤势,而是因为他知道方才发生了什么。

    “居然是时间暂停,你的魂术居然是时间类法术,怎么可能……”

    难怪对方能成为灭世七灾之一,一名传奇强者并不可怕,可一名拥有时间暂停法术的传奇强者,那便真正近乎无敌了,除非同样有时间类的法术,否则很难抗衡,以传奇阶的力量,世上没有他打不破的护盾。

    “就凭你们,也想跟布兰德大人动手,他可是继承了血祖该隐的意志!”

    “在布兰德大人面前,你们连出手的资格都没有。”

    “跪下来,乖乖成为我们的血奴,这样或许布兰德大人会考虑放你们一条生路。”

    残存的血族们纷纷大笑起来,看向众人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群美味的血库。

    就在这时,一个淡漠的声音隔空传来。

    “你们,吵死了。”

    接踵而来的,是一道辉煌恢弘的剑光,几乎照亮了整个夜空,甚至将血色月亮的红光都格挡在外。

    剑光一闪而过,血族们的笑声戛然而止。

    砰!砰!砰!

    除了布兰德以外,所有的血族当场爆体身亡,化作一蓬蓬血雾,从空中洋洋洒洒的降落下来。

    地面上,是一群捡不到下巴的人们。( )

第1104章 蟊一群蟊贼

    曙光女神教的成员们瞪大了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幻术,居然会看到如此无稽的画面。

    别看他们之前干掉了三分之二的血族,战果斐然,实际上死在他们手里的都是一些低阶血族,活下来的全是高手,死掉的那些给活着的提鞋都不配,就算他们有着装备上的优势,也做好了全体殉教,用生命法术带着对方一起下地狱的准备。

    结果,现在不过是一道剑斗气,居然就将所有残存的血族一并杀死,这里面还包括了三名达到了英雄阶巅峰的血族大公。

    尽管艾雷布大陆将血族批判为堕落一族,可众人也不得不承认,血族的**恢复能力要远远强于人类,低阶血族就已经具备只要心脏和脑袋没有受到重创,便不会死亡的顽强生存能力,高阶血族就更可怕了,据说在受到致命伤的时候,他们会将血肉变化成一群吸血蝙蝠,而只要有一只蝙蝠活下来,他们就能再度重生。

    就算不是血族,寻常英雄阶的战系职业就已经具备强大的生存能力,即便是那三名阵亡的圣殿骑士,他们真正的死因也并非心脏被挖走,而是死于腐蚀性血能,以及被夺走了生命精华,否则的话,单纯一个心脏消失,还是能吊住一口气,之后施展高阶神术“曙光慈悲”便能将人救回。

    可是,这些血族们无论是英雄阶、黄金阶还是白银阶,都在那道剑斗气面前毫无反抗之力,一声不吭就统统爆体身亡,连化身蝙蝠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难道是哪位神祗降临了?”

    尽管觉得可能性很小,但大司祭此刻也忍不住怀疑是否有这种可能。

    “阁下是谁?”

    夜空中,布兰德不复之前的轻松表情,他的脸色变得极其凝重,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可能碰见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强敌。

    “他没有受伤,怎么可能?面对刚才那一道剑斗气,就算他能避开致命伤,也不可能完全躲开才对?除非他再一次使用了暂停时间的魂术……”

    想到这里,大司祭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因为他意识到这代表了什么。

    暂停时间是一种极其强大的法术,艾雷布大陆历史上会时间类法术的魔法师都没有几人,更别说精通了,因此它出自真实系魂石的可能性极小,反倒是神话系中,擅长时间法术的强大存在有不少。

    神话系魂石的魂术属于冷却系,而布兰德刚刚才用过一次。

    “没道理啊,越是强大的魂术,冷却时间应该越长才对。”

    大司祭实在无法想象,一名传奇阶强者配合能够连续使用的时间暂停法术,会是何等强大的力量,只怕就算是神灵亲临,也讨不了便宜。

    翠色羽衣旅馆的大门被推开,罗丰从中缓步踏出,道:“大晚上的不睡觉,却到处嚷嚷,扰人清梦,不觉得很没礼貌吗?”

    尽管相距四公里以上,但布兰德依旧敏锐的感应到了罗丰的存在,立即发动魂术,令世界宛若陷入静止,所有人都伫立原地不动,接着他身形一转,化作一道血光,朝着罗丰疾射而去,便要像对付之前的三名圣殿骑士一样,挖走心脏。

    然而,就将在他近身后,即将触碰罗丰胸口的瞬间,护体罡气勃然而发,将他反震而回。

    “该死,有护盾,且看你能挡住几次!”

    他还想再行偷袭,却感左臂一麻,转头看去,就见左臂上的一小块肉变成了青灰色,俨然是中毒了,而且毒素正在迅速扩散,

    无奈之下,布兰德只能用手一划,割掉那部分中毒的血肉,然后重新衍生新肉。

    这么一耽搁,时间暂停的效果便结束了,布兰德不得不先行后退,拉开距离。

    这时,就听罗丰道:“原来如此,你的魂术根本不是时间暂停,而是让自己在时间与时间的夹缝中行动,于前一刹那跟后一刹那之间,获得数弹指的额外时间,类似于超加速的状态。

    这种状态终究不是真的暂停时间,因此在你使用魂术后,时间依然是流动的,只是太过短暂,以至于人的意识都无法感知到,可是自动防御类的法术却能自行反应,这就是你为何要对三名圣殿骑士下手,而不去攻击**防御能力更弱的司祭的原因。”

    如果是时间暂停,那么护体罡气也好,防御护盾也好,都不可能自发抵挡敌人的攻击,因为它们被凝固在了没有发动的状态,但是超加速的话就不同了,时间依然是流动的,哪怕极其短暂,可对于自主防御术法来说,只要意识到遭受攻击,就会主动显现。

    布兰德没有在第一次使用魂术时,杀死威胁最大的大司祭,原因便在于此,他本以为能使用特殊剑斗气的罗丰是一名战系职业者,却没想到他的护体罡气与战士的斗气截然不同,效果更接近魔法师的护盾。

    “是时停还是超加速,有什么差别吗?只要能杀死你,胜利然后支配,成功达到目的,那就足够了,至于过程和方法之类,都不重要!”

    布兰德不给罗丰**的机会,再一次发动了魂术,令整个世界的流速变得极其缓慢,而他却能行动自动。

    “区区一个护盾,岂能挡住我布兰德的脚步?就算你能活过这一回,我还有四次使用魂术的机会,你终究逃不了成为我的食物的命运!”

    布兰德大笑着,双手之间汇聚强大血能,凝结成一根血色的长枪,长枪表面波光粼粼,材质宛若红色宝石。

    七级血系魔法“赤色流星冈格尼尔”,以神话传说中的永恒之枪冈格尼尔为原型所创的末法,同样拥有破盾属性,号称除非是禁咒级的防御魔法,否则都挡不住这一枪的贯穿。

    就在布兰德打算掷出手中长枪的瞬间,一道精神波动传递而来。

    “差别在于,真正时停状态下,我做不出任何反应,但只是超加速的话,你的行动快不过我的意识。”

    渡过了神元衰劫的罗丰灵识何其强大,能把握到任意微秒的流逝,哪怕**跟不上意识的速度,无法动用武学,但很多招式并不需要肉身的动作。

    心念一动,阴阳二气流转,神霄真元中汇入万屠元功,化作浩浩荡荡的灭罪神雷,呼啸奔驰而出。

    能破尽一切护盾的“赤色流星”,是典型的攻强守弱,命中敌人的时候固然能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但被敌人先命中的时候,就显得异常脆弱,较之同级魔法要逊色许多。

    奔走的雷霆,带着浩浩正气与辟邪之意,瞬间就将赤色流星击得支离破碎,早就意识到危险的布兰德及时将身体转化成无数蝙蝠,躲避杀招。

    这一本能反应令他避过了死劫,蕴含万屠诛邪元功的灭罪神雷,哪怕只是沾上一丝,也会迅速扩散开来,蔓延到周身各个部位,诛邪元功能化邪为正,简直是各类堕落生物的克星。

    转化成蝙蝠群后,虽然布兰德的防御能力大幅降低,但生存能力反而提升了,因为他将身躯从一个整体分散成了无数的单独的个体,尽管在灭罪神雷的轰击下来,大半蝙蝠被雷电烧成灰烬,但剩余的蝙蝠却没有遭到波及,迅速在远方凝聚成本体,只是亏损了些本源。

    “不可能,一个人的精神力为什么会强大到这样的地步?连时间的间隙都能捕捉到,果然他也修炼时间系的法术吗?”布兰德觉得只有这个答案才能解释一切,“可恶啊,明明是一名魔法师,却要装成战士,真是用心险毒。”

    心思一转,退意萌生,血月礼赞已经完成,自己再无害怕阳光的弱点,未来有的是变强的机会,没必要再这里跟人拼命,只要将来尽可能多地吸食强者的血液,就能增强自己的实力,大可等突破了传奇阶后,再来考虑报仇。

    像大司祭那样的传奇强者,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在这里跟一名不可能战胜的强者搏命,实在是愚蠢至极。

    布兰德可不是热血狂战士,想通这点后,果断决定十年报仇不晚,他身形一转,凭空出现了数十道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幻象,甚至连身上的邪气都完美再现出来。

    紧跟着,布兰德与他的幻象们就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飞逃而去,凭他的速度,对方连施展真实之眼等鉴定术的时间都来不及,而且他还能利用魂术来争取时间。

    “虽然我没有证见过宙之大道,但类似时停的招式还是会一些。”

    抓住对手前一个魂术的效果刚好结束,后一个魂术尚未施展的空隙,罗丰心念一动,寂灭界域于无声无息中降临,笼罩方圆四野。

    布兰德想要启动魂术的念头顿时消散于无形,脑海中一片空白,虽然他的行动还在继续,但他的思维已经陷入“时间暂停”的状态。

    幻象是没有思维的,凭借这一点,罗丰轻易就辨认出了对方的真身,他右手汇聚万屠诛邪真元,一招炎帝圣王拳隔空击出,正中连闪避都不知道的布兰德。

    轰然一声惊爆,凌驾于血族公爵之上,有机会触及传说中血皇之境的布兰德,就此陨落,抱着他那还没开始实行的野望,出师未捷身先死。

    一身管家打扮的暗师鬼君浮上半空,幻化成人形的他是一副中年男子的容貌,国字脸,残留些许络腮胡,带着一丝不苟的表情,犹如骑士团中最刻板最顽固的教官,他举手召唤出碧血钟,在半空中轻轻一荡。

    霎时,所有血族死亡后洒落的血液,尽数受到莫名之力的牵引,化作一道血泉,被碧血钟像巨鲸吸水般汲取得干干净净,还有那些赤色的月亮光辉,同样化作长霞被碧血钟吸收。

    片刻后,夜空中的月亮恢复了正常,再也没有鲜血般的颜色。

    暗师鬼君将碧血钟收回后,来到罗丰面前,躬身将一颗魂石交出。

    “这就是方才的家伙使用的魂石吗?”

    罗丰随手扔了一个鉴定术,得到的答案指示,这是一颗八星魂石,魂灵为血祖该隐,使用限制为堕基因,魂术效果如他猜测的那般,并不是时间暂停,而是时间赋予,将一微秒的时间延长到三秒。

    鉴定术并非万能,能否鉴定成功跟施术者本身的实力以及知识面有关,如果此时的鉴定者换成一名青铜、白银阶法师,得到的答案顶多只有八星魂石跟堕基因的使用限制,其他的皆是未知。

    堕基因便是魔灵根,阿斯利世界也有魔族这种生物,但它们的魔族跟玉洲的魔族并非同一概念,玉洲的“魔”象征的是一切负面因素,是毁灭、破坏、**的象征,在阿斯利世界,这被称之为堕落。

    这块魂石非常奇特,因为该隐本身并不具备多么强大的能力,因此若进行依凭的话,得到的强化效果很弱,甚至比不过六星魂石的平均水准,它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魂术。

    “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光明王对该隐降下永远得不到大地恩惠的诅咒的同时,又对他降下生命祝福,防止别人杀害他。

    这一祝福反应在魂石上,令其拥有了连续使用七次魂术的特效,只有在用过七次后,魂石才会进入冷却期。

    可以说,这块八星该隐魂石的价值,九成九都在它的魂术上,除此以外,无论依凭、融合、具现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神话中的该隐除了能从血液中获取力量外,并没有其它强大的神通。

    这时,艾玛穿着有些凌乱的衣服,匆匆忙忙从旅馆里走出,问道:“发生了什么?”

    罗丰道:“没什么,一群拿不上台面的蟊贼在闹事。”

    艾玛瞪大了眼睛:“那他们也真够倒霉的,这里可是有曙光女神教的人驻扎,在这里闹事不是自投罗网吗?看现在安安静静的状况,这群倒霉的家伙应该是被摆平了吧,那我继续回去睡觉了哦。”

    “嗯,好好休息,接下来会有更辛苦的训练。”

    (造化斋主:修改前文中,撞山野猪王的魂石为三星。)( )

第1110章 救人的代价

    碧波**,蔚蓝色的海水被风吹得哗哗作响,掀起一朵朵白色的浪花,向远处望去,海天一线,分不清哪是大海,哪是蓝天。

    即便此刻海面上没有气流,篆刻了风系魔法术式的船帆依然发出呼啦啦的声响,仿佛被一股强劲疾风推动着,令客船飞快航行着。

    在阿斯利世界,虽然魔法没有普及开来,依旧只有少数人掌握,但因为修行者和俗世的紧密贴合,魔法师这种需要烧钱才能修炼的职业,自然就同最有钱的商界勾搭上了。

    尽管篆刻术式是一项高深的技巧,必须在炼金术上有相当的造诣才能掌握,可目标只是产生气流的话,一级魔法术式都能做到,就算客船很大,一个魔法术式不足以产生足够的推力,大不了多篆刻几个。

    魔法术式的晋级难度是成几何级数递增的,因此篆刻复数个一级魔法术式,要比篆刻单独的二级魔法术式更难,而驱动一级魔法术式,哪怕是黑铁级的魔法学徒在充足魔力支持下也能做到。

    当然,考虑到储魔装备的性价比,商家一般还是会选择邀请黑铁级的低阶魔法师随行,为魔法术式提供动力。

    随着客船切开海面,船尾留下一圈圈涟漪,海水波光粼粼,被太阳一照,就像是撒下了一粒粒碎金,格外动人,远远望去,蓝色的大海就像一匹宽阔无边的蓝绸子,一直铺到天边,海面上一只只海鸥忽飞忽降,仿佛给蓝绸子绣上美丽的图案。

    可是,面对如此美景,并非人人都有心情欣赏。

    “呕——”

    艾玛趴在甲板的栏杆上,朝着大海倾泻出许多呕吐物,她的脸色苍白得宛若刚刚大病一场,身体亦是虚弱不堪,仿佛随时随地都可能倒下。

    “从来没想过,原来坐船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简直是通往地狱的痛苦之旅啊,我这辈子再也不要呕——”

    从胃部涌上来的恶心感,令艾玛连话都说不全。

    一旁的罗丰道:“静心运转内功,可以削弱晕船带来的影响,这件事我早就提醒过你了,如果不舒服就老老实实待在房间里运功入定,不要出来。”

    在将胃液都吐出去后,艾玛有气无力道:“好不容易坐一次大船,就这么一直待在房间里,未免也太浪费了。我只是想出来瞧一瞧,过一会就回去,谁能想到就这一会,身体居然就撑不住了,好歹也是青铜阶上位,没想到如此不堪一击呕——这种状态下,该怎么才能做到静心啊?”

    旁边蹦蹦跳跳,丝毫没有晕船迹象的雷纳克道:“别说青铜阶,就算是黄金阶,该晕船的时候还是得晕船。”

    他调侃的对象自然不是自己,而是旁边青着脸的玛莉卡,她同样陷入了晕船的状态。

    这并不意外,玛莉卡的故乡贾哈那就是一片沙漠,别说大海,就是大一点的湖泊她都没乘船渡过。

    她用绝不屈服的语气,死撑道:“这是一种对身体和意志的双重磨练,决不能在这里认输,唔!”

    眼看她的喉咙鼓起,也要步上艾玛的后尘,却被她用强大的控制力生生咽了回去。

    雷纳克无奈的摇头:“你这样还不如直接吐出来更舒服,看了你的动作,连我都变得想吐了,要知道呕吐这种事可是会传染的。”

    “只要还有剑在,我就能继续战斗……父亲,我一定会超越你的……”玛莉卡恍恍惚惚道。

    “喂喂,都产生幻觉了,真的没问题吗,干脆昏过去说不定更舒服一些。”

    罗丰随手施展了一道浮空术,加持给玛莉卡,只见一个巨大的气泡将她裹住,令她腾空悬浮起来,摆脱了船体,不过惯性只持续了一会,接着因为客船的前进,玛莉卡的气泡撞到了桅杆,被桅杆压着向前。

    “我、我不需要,这是一场磨炼,我要战胜它……”玛莉卡倔强道。

    罗丰道:“就算磨炼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依照这艘船的速度,至少还要三天时间才能抵达对岸,只要在这三天中,你能克服晕船就算成功了,没必要急在一时,完全可以等状态恢复后再来挑战。”

    玛莉卡实在是被晕船的呕吐感弄得够呛,便没有拒绝,乖乖接受了提议,坐在浮空气泡中闭目休息。

    “我!我!我!我也要浮空!”艾玛连忙举手示意。

    但罗丰没有半点照顾的想法:“给我使用内功来克服。”

    “偏心,你的血是冷的吗?我都要把昨天晚上吃的晚餐都呕——不好,又想吐了。”

    被逼无奈,艾玛只好勉强静下心来,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运转内功。

    尝试数次后,终于成功。

    正如罗丰所言,内功有百搭的效果,在任意方面都能起到强化的作用,对环节晕船症状同样有效。

    雷纳克在一旁观看后,啧啧道:“真是奇怪的修行方式,看起来像法师的冥想,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没有任何魔力的波动,并非吸收外部的能量,而是激发身体的潜能,这明明是战系职业的道路,偏偏用了法系职业的修行方式,倒是有点像东方大陆的苦行僧。”

    罗丰看了雷纳克一眼,递过去一枚记忆水晶,道:“虽然正统的内功修行法门不能给你,但你可以试试这个。”

    “哎呀呀,我只是随口一说,可没什么觊觎之心……传奇阶斗气秘法!”

    雷纳克本来还想推迟,结果瞄了一眼,就再也移不开目光。

    野路子出身的他可没什么家族传承,除了盗贼之神外,他也没有其他信仰,能修炼到黄金阶,全凭奇遇,可是黄金阶已经是他的尽头了。

    拥有传奇阶修炼秘法,不代表你就能突破到传奇阶,但如果没有传奇阶修炼秘法,那你绝对不可能突破到传奇阶。

    雷纳克现在就遇上了类似的问题,明明上面还有路,他也不乏前进的动力,却找不到向前迈步的方法,若没有更高阶的修行秘法,他这辈子都注定只能停留在黄金阶。

    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现在就摆在他的眼前。

    雷纳克很想维护身为侠盗的尊严,可他张了张嘴,没能说出拒绝的话,尽管他很清楚,既然罗丰愿意将东西拿给他看,就不会轻易收回去。

    可万一收回去了怎么般?

    雷纳克赌不起,他实在舍不得错过眼前的这个机会,万一错失了,这辈子他都要活在懊悔之中。

    “东西……我不能白要你,就用我的雇佣金来抵消。当然,一年估计是不够的,那就用三……不,五年作为交易,我免费为你效力五年,用来抵消这份修炼秘法的价值。”

    罗丰没有拒绝:“可以。”

    雷纳克按下心中狂喜,迫不及待的看起了水晶中记载的斗气秘法。

    “炽阳斗气,适合光、火、风属性者修炼,取阳光之神圣,烈火之勇猛,风暴之迅疾……怎么看起来有点像圣骑士的斗气。”

    雷纳克稍稍琢磨了一阵,但没有在意,因为武技有职业之分,斗气是没有的,这就像是玉洲的武学体系,武功招式分为拳、掌、指、腿、剑、枪、刀等等,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技巧,但内功却是不用细分的,可以用在拳掌腿,也可以用在剑枪刀。

    不过他的猜测没有错,这斗气的原型就是曙光斗气,乃是曙光女神为圣殿骑士准备的修炼秘法。

    罗丰在曙光斗气的基础上,加入了《万屠诛邪录》的内容,令其变得更具攻击性,更适合瞬间的爆发,而原来的曙光斗气则是注重恢复和防御能力。

    炽阳斗气其实更适合刺客,而不是盗贼修炼,但苦于前方无路的雷纳克可没那么娇气,有的修炼就不错了,他哪会挑三拣四。

    “咦,还有配套的剑系武技,这下可真正变成圣骑士了……也不错,表面上是一名恪守骑士精神,执行秩序规则的圣骑士,内地里却是一名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盗,这种行走在光暗之间的设定简直帅呆了!”

    雷纳克没有矫情地思考该怎么把骑士武技改变成盗贼武技,而是痛痛快快的照单全收,随机而变。

    “唔唔,那我该取个什么样的名号呢?炽阳斗气、炽阳斗气……有了,行走在光明下的我,就叫做太阳骑士!”

    这时,旁边的船舱中突然传出激烈的喧闹,同时伴随着女人的尖叫、男人的怒号、碗碟的破碎声,接着就是一阵急促而又混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进行着追逐。

    不多时,就见一名约莫十六七岁的瘦弱少年从船舱中仓惶逃出,但他还没逃出几步,一只闪烁着斗气的大手就从背后伸过来,将他牢牢抓住。

    “放开我!你这个野蛮人!”

    少年拼命挣扎,想要挣脱束缚,但抓住他的是一名身高接近两米,全身肌肉虬结的壮汉,拥有白银阶下位的实力,任凭他如何扭打,一只手就像是铁钳一样,牢牢抓着不松开,而且在抬直手臂后,更是令身材不高的少年直接悬空离地,两条腿像骑单车似的不停摆动着,脖子被勒得喘不过气。

    “干得好,彼得,这个穷小子竟然偷偷混上船来,还偷窥女乘客洗澡,真是胆大包天,将他给我从船上扔下去!”

    一名满身财气,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从船舱中走出来,脸色阴沉的对那名壮汉下令道。

    “是,老板!”

    壮汉作为打手显然干过了不少类似的事情,一点也没犹豫,拎着人就往栏杆处走去。

    少年大惊失色,挣扎得更加激烈,甚至用牙齿去咬对方的手腕,但壮汉的手就像钢铁一样坚硬,不仅没能咬动,反而磕得他牙齿生疼。

    “救命!谁来救我,我还不想死,救救我——”

    雷纳克看了一眼这小子,摇头道:“可惜了,我现在还没开始修炼炽阳斗气,尚未成为太阳骑士,这种事情不在业务范围内,要不然倒是会出个手。”

    罗丰与玛莉卡见惯了生死,对此冷漠以对,恍若未闻,后者是真不在意少年的生死,前者却是知道,即便他不开口,也有人会忍不住。

    “等一下!”

    果然,艾玛终究见不得一个年纪跟自己相近的少年,就这么丢掉了性命,于是出声阻止:“如果只是上船的钱,我可以帮他付。”

    肥胖的中年男子瞥了艾玛一眼,目光立即移到罗丰身上,做了几十年的商人,他的眼光早已练得无比毒辣,瞬间就瞧出了在场五人的主心骨,艾玛在他看来就是一名小女仆,那名不说话的年轻男子才是主人,不过既然年轻男子没有呵斥女仆擅做主张,显然不介意救人。

    “小姑娘你不知道,这小子可是一肚子的坏水,天生的地痞流氓,别被他的相貌给骗了,如果他只是偷偷上船倒也罢了,毕竟离了岸,不可能把他送回去,我也不在乎多载一人,可是他竟然去偷窥女乘客洗澡,还趁对方熟睡的上下其手,简直是个小色胚!要知道,能上这艘船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非富即贵,我身为本船的负责人,总得向客人道歉吧,要不然坏了名声,将来还有谁愿意搭乘本船。”

    中年男子经验丰富,装出一副为人所迫,可怜巴巴的模样,明明是强势的一方,却伪装成弱势者,顿时令艾玛变得底气不足。

    “可、可也不用杀人吧。”

    “光是道歉可赔不了别人的名节,本船的客人都是要面子的,不是那些**女子,而这小子又拿不出赔礼的东西,没法让人家息怒。”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钱。

    如果中年男子一上来就向艾玛要钱,肯定免不了要给人留下一个要挟索财的印象,可他硬是将钱和女人的名节联系在一起,立时变成了占理的一方,天然有着正义性。

    艾玛虽然少年老成,可如何对付得了经验丰富的商人,只得向罗丰求助:“少爷,你能不能……”

    少爷的称呼,是之前约定好的用来掩饰身份的方式。

    “我可以出手救他,但是,我不能让你养成,只要开口求人就一定能得到帮助的意识,在这世上,即便是救人也需要付出代价,救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人,跟对上一名远远超过自己的敌人没有区别,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救下这个人,就做好接下来数日训练量加倍的准备,这是你救人的代价。”罗丰回答道。( )

第1111章 没志气的少年

    平日里,罗丰对艾玛的训练要求就已经很高了,若是再加倍,只怕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再加上接下来数日还是要在海上漂泊,在没有克服晕船的情况下进行训练,带给艾玛的痛苦不言而喻。

    不过,在少年可怜兮兮的目光求助下,艾玛终究还是答应了。

    于是,罗丰就让暗师鬼君送上一颗极品宝石作为赔偿——创造宝石是性价比最高的方法。

    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在感受到暗师鬼君身上那股深不可测的气息后,立即熄了刁难的念头,并主动担下劝解那名女乘客不再追究责任的任务。

    “那个人的管家,在你看来,究竟是什么位阶?”

    中年男子小声对自己的护卫询问道。

    “不好说,我根本探知不到他的深浅,反正至少高出我一个大阶位,不过另外的两名护卫我倒是能确认,是黄金位阶。”壮汉回答道。

    中年男子闻言倒吸冷气,他的这名护卫是白银中阶的实力,如果比他高出一个大阶位,至少也是黄金阶巅峰,甚至英雄阶也不无可能。

    其实以中年男子识人的眼光,隐隐约约感受到对方很可能是英雄阶,只是一时间不敢相信这个判断,无论是什么职业,达到了英雄阶,都能成为各大王国的贵宾,而且还得是那些有实力的国家,换成小国的国王,只怕在地位上还要低上一头,都不敢开口招揽。

    其实看称谓就知道了,黑铁、青铜、白银、黄金四大阶都是以金属作为前缀,唯独到了第五阶就变了,改为了英雄,这个“英雄”可不是那些廉价的英雄,而是指这一阶的强者,有资格成为史诗中的英雄人物,拥有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能力。

    这并不奇怪,换成玉洲的标准,英雄阶就是天人境,象征凡人和仙人的差别,显然在冥洲这个标准同样适用。

    “他难道是哪个大帝国的皇子?不对呀,堂堂英雄阶的强者,就算是帝国皇子也不够资格让他来当管家……对了,他看起来像管家,但未必是真正的管家,也许只是同行的前辈,也许是护卫假扮成管家,为了在外行走方便而塑造了一个假身份,这样解释就合理多了。”

    就算如此,中年男子也不敢有半分小觑,不提摸不准实力的管家,光是那两名黄金阶的护卫,就足以证明对方的身份尊贵非常,要么是皇子,要么是大公的继承人,总之不能招惹。

    心中已经抱了讨好的想法,中年男子准备先将事情办得妥妥当当,以求留下一个好印象,至于那名被窥色的女乘客,只要知晓对方有一名黄金阶的护卫,她自然会懂得如何选择。

    “看来问题解决了,所以说,解决小麻烦的最好方法就是高调展现实力,让对方觉得你不好惹,自然会知难而退,那种扮猪吃老虎的做法,可以用来对付强敌,却容易引来日常的麻烦,真不知道那些老惹麻烦的人是怎么想的。”罗丰感叹道。

    雷纳克道:“但接踵而来的很可能会是另外一种麻烦,比如沙龙宴会,那人既然察觉到了你的身份,肯定会想着来巴结,有时候贵族就像是闻到了臭味的苍蝇一样,赶都赶不走。”

    罗丰看了一眼雷纳克,道:“看来你对贵族很有成见。”

    “以前是,现在不是,年轻的时候受了点冤屈,恨不得将所有贵族都杀光。”雷纳克倒是不介意承认。

    “杀光贵族是一个宏伟的理想,但在理论上无法实现。”罗丰用一种学术讨论的语气说道。

    “为什么?”

    雷纳克对他的这名雇主甚是惊讶,因为对方分明是贵族出身,现在竟然与他面对面讨论起“灭绝贵族”这一构想的可执行性,他觉得这世界可真够荒谬的。

    “就我观察到的情况来看,艾雷布大陆的国家的政治体系由王室、地方贵族、精英阶层、以及平民佃农组成,就仿佛是一个层层垒高的台子,一个阶层支撑着另一个阶层,最终达成了总体的稳固和平衡。”

    罗丰用元素在半空中勾画出一个四层结构的金字塔,并分别表明各个阶层的名字,令其一目了然。

    “是啊,平民和佃农负担着整个王国的劳役,却依旧受到所谓的贵族和精英的欺凌,贵族就是一批趴在平民身上吸血的虫子。”

    雷纳克看得出来,这个图形虽然简单,却蕴藏着智慧,至少是他所没有想过的。

    “在这个名为国家的食物链中,平民与佃农的确处于最底层,而且,时常还会受到来自上层的压迫和不公待遇,这一点不容否认。”

    “所以,贵族就是损毁庄稼的杂草,应该被统统割除掉?你也赞同我年轻时的想法?”

    雷纳克觉得既好笑又荒谬,他运转斗气,在代表王室和贵族的那个大三角上画上了一个大大的叉。

    “但遗憾的是,尽管平民和佃农一生都要遭受贵族的盘剥,但是他们却又离不开贵族。”

    “为什么?没有了贵族,我们照样种田,还能种得更好,收获得更多,没了人吸血,没了人收税,平民的生活肯定会变得美好。”

    “没有领导者,就意味着一盘散沙,参加过战争的你肯定能明白有组织和没组织的差别,如果这是一个封闭式的小团体,永远平安度日,没有领导者或许真是件好事,可惜这个世界到处充满了战争的火苗,一旦面对外敌入侵,如果没有领导者,就意味着这些人没法组织起力量,来保护自己的财富和家庭。”

    “……没错,如果没人站出来,大家就只能当别人的奴隶,如果有人站出来了,那人就成了领导者,也就是所谓的贵族。”雷纳克摇头叹息,显然是接受了这种说法。

    “我年轻时曾路经一块男爵的领土,这位男爵性情残暴,声名狼藉,但是依旧没有多少领民搬走离开,因为领土附近的环境更恶劣,一旦离开领主的保护,在周围众多的强盗盗贼以及流犯手里,只有死路一条,甚至在大旱的时候,一些缺粮的盗匪会直接烹食人肉,在那种环境下,想要没有武力的保障从一个领地抵达另外一个领地,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那超出百分之五十的死亡率。

    这位男爵虽然残暴不仁,但忌惮他的凶名的人,不只是领民,就算是强盗们也是闻风而逃,所以在男爵管辖的范围里,都算是安全领地,甚至一半是仰仗男爵的威名在支撑。在这样强大的领主麾下生活,虽然偶尔会因为领主的残暴而恐惧,但总比随时随地都有丢掉性命来得好一些,反正就算领主再怎么残暴,祸害的也不过就那么点人,整个领地这么多人,也不一定会轮到自己。这就是众多领民的想法。

    当时我只是个游侠,想过替民除害,杀掉这个男爵,结果却被那些受对方欺压剥削的平民给阻止了,因为杀死了这个男爵,就没人会来保护他们,他们的下场只会更惨,除非我愿意留下来代替男爵成为他们的领主……

    从那以后,我就专心当个劫富济贫的侠盗,只偷东西,不伤人命,也算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奈妥协吧。”

    罗丰静静听完后,道:“你可以不向现实妥协,前提是你得拥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如此就不必去改变自己。”

    在两人交谈的时候,艾玛已经将那名少年救了回来。

    “姐姐,谢谢你救了我,你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还有一副好心肠,神灵一定会保佑你的。”少年忙感谢道。

    被叫做姐姐的时候,艾玛突然想明白自己为什么想救这个少年了,却是内心中将对方的身影跟孤儿院的那些小伙伴们重叠在了一起。

    “别叫我姐姐,我还不一定有你大,我叫艾玛,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子本来就比男孩子早熟,加上艾玛修炼了内功,调和体内阴阳,不仅让自己变得漂亮,而且显得更加成熟,跟野猪王的生死之战也让她多出了几分同龄人不会有的气质。

    “我叫昆西。我叫你姐姐,是因为你救了我,跟你的年龄是不是比我大没有关系,要不是姐姐你,我只能被那个野蛮人扔进大海里,给鱼群当食物了,我的命是姐姐救的,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才好?”

    “出钱救你的人可不是我,而是我家少爷,你还是向他道谢吧。”

    “出钱的虽然是你家少爷,但我刚才可是听清楚了,是姐姐你请求他救下我的,还答应了接受处罚的代价,都是我连累了姐姐,要不这样,接下来我替姐姐你完成那个什么的训练量。”

    “那可不成,就你的身板,肯定完成不了,半途就要给累死了。”

    “姐姐别小看我,别看我瘦,但我有的是力量,我可是一名黑铁上位的职业的者。”

    昆西的嘴巴非常甜,一口一个姐姐,愣是把艾玛哄得眉开眼笑,显然,口才是他赖以立身处世的本领。

    之后,艾玛领着昆西过来,向罗丰道谢。

    “这小子的资质不错哟,难得在这里见到一个像样的。”通天古书忽然说道。

    能让他说出不错的评价,其实已经是非常优秀了。

    罗丰多瞧了一眼,果然,这个叫昆西的少年资质优异,非常适合修炼,如果将他的资质作为一百,艾玛顶多只有三十分。

    不过,正如之前说的那般,资质的地位在罗丰心中非常的低,不会因为区区一个资质优秀,就非得拉人做候补传人,他对昆西的兴趣仅止于此,微微点头,就不再理会。

    这种被轻视的感觉令昆西恼怒非常,但顾虑到是对方出钱救下了自己,而且两个护卫看起来非常厉害,所以他只能是选择将骂声放在肚子里,没有说出口,心中则是暗暗想着,就刚才那个肥猪男人的讨好表情,显然艾玛的少爷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自己说不得有大腿抱了,刚好扯虎皮拉大旗,借着对方的名声**一回。

    接下来两日,艾玛被加倍的训练量折磨得够呛,哪怕有内功帮忙恢复体力,也累得她只剩下吃饭和睡觉的力气——事实上她就连睡觉时间也被剥夺了,因为入定修炼内功同样可以替代睡觉的作用,甚至在恢复效果上犹有胜之。

    少年昆西果然也借着罗丰的名头狐假虎威,在船上骗吃骗喝,还骚扰了不少女乘客。

    罗丰对此一清二楚,却懒得理会,只要对方没来烦他,权当不知道。

    “艾玛姐姐,你这练得也太辛苦了吧,你家少爷怎么狠心让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做这种苦力活,就算修炼变强了又有什么意义,他不是有两个护卫和一个管家了吗?难道碰上恶人还要靠你出手?你家少爷是不是在故意虐待你,咱们要不要找个机会逃跑?”

    昆西看着又一次被累趴在地上的艾玛,忍不住劝道。

    “这不是虐待,这是磨炼……对了,昆西你几岁了?”艾玛忽然问道。

    “十六,怎么了?”昆西莫名其妙。

    “比我大两岁,你打算像这个样子混到什么时候?”

    “什么?”昆西不明白她想说什么。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艾玛看着他,“你没有家,没有亲人,整天无所事事,只是靠小偷小摸地混日子,你想这样混到什么时候?”

    尽管艾玛以前也是属于“小偷小摸”的一份子,可现在的她显然与以前不同了。

    “那我应该怎么混?”

    “你可是男人,难道你就从没想过去向谁学一门足够养活自己的本领么?”

    “偷东西也可以养活自己啊,我又没被饿死过。”昆西无所谓道。

    “那十年后呢?二十年后呢?你还是这样靠着小偷小摸生活么?你就没有想过自己也应该有出人头地的那一天?”

    “十年后?二十年后?”昆西不解,“那时候的事,到那时再说不就是了?”

    艾玛叹了一口气,好言劝道:“如果你想要将来变得有出息,等上岸后,跟我一起去求少爷吧,这可是能改变你人生的机会。”

    “那是不是也要像你一样,每天被折磨得半死不活?我可不要变成这样子,我什么都会吃,就是吃不了苦。姐姐,要不我给你想想办法,弄些个赎金,让你家少爷放你自由?”昆西眼珠子一转,反过来劝诱艾玛。

第光棍章 海妖

    太阳渐渐坠入海平线,迎面吹来的海风开始变得冰凉,甲板上再也见不到乘客的身影,只因此刻即便是举目远眺,也见不到半景色,只有黑乎乎的一片。

    当月亮升起后,静谧的大海才终于多了几分生气,浪起浪沉之时,可以见到银色的辉光,星芒,如同破碎的银镜碎片。

    突然一声惨叫,打破了夜的宁静。

    声音是从玛莉卡休息的房间中传出,等到罗丰等人进入之时,就看见玛莉卡手持长剑,剑身上血迹,而在她对面的人则是昆西,这子正坐在地上,右手捂着左臂的伤口,用爹死娘改嫁的力气惨嚎着,只见他的左手齐腕而断,断掉的手掌正落在地面上,五指手指微微颤抖着。

    罗丰问道:“发生了什么?”

    玛莉卡道:“在我睡觉的时候,察觉到有人靠近,于是我就一剑砍了过去,后来就变成现在的状况了。”

    其实看现场的情形,就足够推断出结论了。

    艾玛阴沉着脸,质问昆西:“大晚上你不睡觉,跑玛莉卡姐的房间里做什么?”

    这子有前科,实~∠~∠~∠~∠,m.︾.c□om在叫人不得不怀疑。

    “冤枉啊,这回我是真的冤枉!玛莉卡姐可是黄金阶的剑士,借我两胆,我也不敢对她怎么样,方才我经过过道的时候,瞧见玛莉卡姐房间的门似乎没有锁上,在门外敲了几声也没人应,于是我就进去看看里面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结果就瞧见玛莉卡姐的床上没有人,而她以一种奇怪的姿势躺在地上,我担心她是不是受到了袭击,就想过去看看清楚,谁知道我刚靠近她就一剑劈了过来,若不是我躲得快,现在掉在地上的就不是一只手,而是我的上半身了。”

    昆西一副可怜巴巴又委屈万分的模样,诉着自己的悲惨遭遇。

    艾玛将信将疑,向玛莉卡询问道:“是这样吗?”

    玛莉卡想了想,头道:“我习惯睡在地上,而不是床上,这样可以防止被人偷袭,另外我睡觉的时候,习惯向左侧卧,这样可以保护惯用的左手,而且我年轻的时候被父亲训练过,睡觉的时候一动不动,在旁人看来,的确会非常的奇怪。”

    昆西慌忙头:“没错,我当时看见你的睡姿,还以为被人杀死了,吓了一大跳,慌里慌张的,就没想到叫别人来,只想着先确认一定,能不能把你叫醒,谁知道好心没好报,可怜了我的这只手,这辈子只能当个残废了。”当下悲从中来,哭得满脸是泪。

    听闻后,艾玛的脸色稍稍恢复,道:“别哭了,玛莉卡的剑非常锋利,你的伤口切面很平整,而且断了没多久,想接回去一也不难。”

    她转身向罗丰请求道:“少爷,你看,只是一场误会,能不能可怜下这子。”

    这时,雷纳克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昆西道:“真相真的是这样吗?”

    昆西心中咯噔一下,暗道糟糕,只因他在对方身上,感受到了同道中人的气息,而且雷纳克的实力一看就比他强得多,分明是个中高手,想要瞒过怕是不容易。

    “不是这样还能怎么样,我不过是个黑铁位阶的盗贼,难道还能对一个黄金阶的强者起色心吗?只有一心找死的人才会这么做吧。”

    反正没有证据,昆西下定决心,打死也不承认。

    从逻辑上讲,一个黑铁阶的盗贼的确不可能对一名黄金阶的剑士起不轨之心,从常识的角度看,这跟作死没有区别。

    然而,雷纳克却还是抱着一副“子你还太年轻”的表情,不过也没有再什么。

    罗丰没有让昆西多受痛苦,命他把断手跟手腕的切口贴合在一起后,施展了一道治愈法术,便恢复如初。

    昆西活动着五指,确认没有留下后遗症,然后不着痕迹地瞥了玛莉卡一眼,略带埋怨道:“果然,人就是不该多管闲事,这世道做好事不一定有好报。”

    玛莉卡略带歉意道:“对不起。”

    昆西正打算继续用话术挤兑,罗丰弹手对他施展了一道魔法,顿时他便陷入失神的状态,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少爷?”艾玛疑惑的问。

    罗丰向昆西询问道:“这件事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昆西的脸上微微浮现挣扎的表情,但凭他的精神力,要抵挡精神魔法的侵蚀实在有强人所难,些微的抵抗瞬间就溃不成军。

    “玛莉卡姐太漂亮了!武艺那么高,人又长得漂亮,而且气质又冷,这样极品的冰山美人我以前从来没碰见过,荆棘酒吧的老板女儿跟她一比,就是只丑鸭,要是能跟她睡上一晚,让我死都愿意!”

    尽管的话无比亢奋,但昆西的脸依旧僵硬得像一张扑克牌。

    “我事先在门锁上做了手脚,让它在适当的时机主动坏掉,然后从一名贵族乘客的行李中偷来了永眠草,放在玛莉卡姐的床头柜上,如果永眠草不能对黄金阶战士生效,我便推脱是发现了疑。”

    听到这里,便已足够,罗丰打了个响指,撤去了昆西身上的吐真术,这法术类似精神控制,只能对意志力较弱的人起效。

    “昆西!我真是看错你了,本以为你只是有些顽劣,时候没有受人管教,才染上了那么多的坏毛病,可是我真没想到,我们好心救了你,你居然恩将仇报,这已经不是一句恶习能够带过去的事情,而是攸关人格。”

    艾玛无比痛心的道,她是真的把昆西当成孤儿院中的那些伙伴们,不想竟而受到了欺骗。

    “姐姐,你听我解释,刚刚的根本不是真相,我是中了幻术,的话根本不是我真实的想法,你要相信我,我是真的把你当成姐姐,怎么可能会骗你?”昆西慌忙辩解道。

    罗丰道:“要不要我再用吐真术,让你一下对艾玛的看法,听听你是真把她当成姐姐,抑或其他的什么。”

    昆西的脸“唰”地一下白了,怔怔的不出话来。

    雷纳克摇头道:“子,阴谋诡计有时候是很方便,别人累死累活拼上性命都不能做到的事情,也许你突然冒出来的一个主意就给轻松解决了,但是,这种花招终究不是万能的,阴谋的基础是武力,自身的武力不够强,就算你有再聪明的脑袋也没有用,对上真正的强者,你连撒个谎都做不到,别人根本不需要跟你斗智,一根手指头就能摁死你。以前的我,犯过跟你同样的错误,沉浸在那些花招中,幸好迷途知返得还不算太晚,希望你也能早醒悟。”

    艾玛冷面道:“跟他这些做什么,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力量越强,做的坏事就越多,早知如此,昨天我就不该救他,让他直接掉河里喂鱼才对。”

    艾玛每一句,昆西就颤抖一下。

    他抬起头来,脸上有一道清晰可见的泪痕,万分后悔道:“对不起,姐姐,叫你失望了。你得对,我从没人管教,无父无母,总是受人欺负,连个知心朋友都没有,所以连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不知道,只好向工会里的那些前辈们学习,他们做什么,我就跟着学什么,不知不觉就染上了一声坏毛病……”

    着着,他便抽泣起来,眼泪鼻涕一起下。

    艾玛见他似是诚心忏悔,又联想到对方的出身,不由得心中一软,如果自己没有特蕾莎婆婆的严加管教,恐怕也要学那些不要脸的女人一样,向那些佣兵们出卖**来换取金钱。

    就在她打算开口求罗丰饶过对方的时候,忽然有一阵若有若无的歌声传来,听不出声音的源头,仿佛来自四面八方,而且初时的歌声非常微弱,就算全力倾耳去听,都无法将之把握,但是慢慢的,歌声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优美。

    直到后来,恍若天籁的绝美歌喉就如同是在每一个人的耳畔轻揉响起似的,像春风的吹拂,似少女的娇吟,如神灵的低语,不知不觉就叫人沉浸其中,难以自拔,渐渐模糊了意识。

    就在艾玛的精神彻底沦陷之时,她体内的纯阳玄阴真气主动运转起来,刺激各处经脉穴道,令她的神智突然清醒过来。

    “怎么回事?”

    艾玛环顾四周,就见雷纳克跟玛莉卡已经爆发了斗气,正在抗衡这一歌声,唯有雇主罗丰和他的管家一如既往的深不可测,什么都没做,却不受歌声的影响,至于昆西则是不见了踪影。

    “别分心话,全力运转内功,我们一起到甲板上去。”

    一行人走出房间,向外走去,一路上瞧见不少只穿了一层薄薄内衣的乘客们,宛若梦游一般晃晃悠悠的向甲板走去。

    等他们走出船舱时,就见甲板上已经站满了水手和乘客,并伴随着“噗通”“噗通”的声音,不断有人痴迷般地举步站上孤独的栏杆,而后仿佛迈向天堂般,向着虚无的船沿外一步迈出,然后笔直地掉落海面,沉入水中。

    更令人感到疑惑甚至恐惧的是,当其他的旁人接二连三见到如此景象,非但没有谁站出来阻止或者示警,反而也是一个个一脸的迷醉表情,同时自己也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前者的脚步,朝着栏杆缓缓走去,其中就包括昆西的身影。

    “看来是通过歌声来控制人的意志,到底是谁,娜迦吗?”

    罗丰一边推测着,一边施展浮游术,释放出许许多多的巨型气泡,将那些跳海的游客们圈住。

    “不是娜迦,是海妖!”

    一对看起来年纪不大的男女从船舱中走出来,男人身材魁梧,尤其一对臂膀格外的强壮,但他的眉目中又透着智慧的光芒,并非是一名鲁莽的战士。女人身姿娇柔,而且手持法杖,表明身份是一名魔法师,法杖的端是一颗蓝色的宝石,释放出温和的光芒,罩住两人,显然,这就是他俩没有受歌声影响的原因。

    “海妖是一种凶残的海中魔兽,擅长幻术和精神攻击,同时还具有驱使其他海兽的可怕能力。自古代开始,海妖就时常会以美妙的歌声来吸引沿途的船只靠近它们的巢穴,继而制造幻觉让船上的水手跳入海中,自动成为它们的美餐。”

    解者居然不是作为魔法师的女人,而是看起来就像是铁匠的男人。

    罗丰问道:“一般情况下,水手们在遇到海妖时,会怎么做?”

    “用绳子把自己牢牢绑在船板上,然后鼓足风帆直接逃走,至于能不能逃出升天,只能看运气了。”男人无奈的叹气,接着转身问身边的女人,“如何,能感应到海妖的位置吗?”

    “感应到了,但是距离得太远,超出了我的射程范围。”

    女人也露出一副遗憾的表情,接着撇过头,对一直藏在她身后的男孩道:“威尔,记住,不要走出这个蓝色的光圈。”

    男孩拉着她的衣角,认真的了头,没有开口话。

    罗丰又问道:“海妖的头目一般会是几阶魔兽?”

    男人愣一下,显然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还是回答道:“海妖首领大概是五阶,如果是海妖王的话,可以达到八阶,但海妖王一般不会外出狩猎,只会等手下们送上食物。”

    “五阶的话,那就没有制作魂石的价值了,全部干掉吧。”

    罗丰的最后一句话,是对暗师鬼君的。

    “谨遵您的意志。”

    暗师鬼君鞠了一躬,接着对着被层层迷雾遮挡住的海面张开嘴,发出一阵尖锐的噪音,刺耳得就像是猫爪在挠铁板一样。这阵声音立即就把对方美妙的歌声给扰乱掉,顺带惊醒了所有被控制了的水手和乘客,而且一股恐怖的威压自暗师鬼君身上猛然爆发,仿佛一场十二级的超强台风,将岛礁附近的大片海域瞬间席卷,顺带将迷雾也一并驱散掉。

    男人惊讶道:“女妖之嚎!”

    “不,是更高级的亡灵暴走曲!”女人纠正道。

    亡灵生物的风评实在太差,两人瞬间提高了警惕,并有意识的将男孩遮挡在身后。

    但罗丰跟暗师鬼君都没有多看两人一眼,迷雾被驱散后,可以看见在远方的黑色海水中,有无数闪烁着血红色光芒的亮浮起,似贪婪暴虐的鬼火,又如嗜血无度的凝眸,仿佛来自炼狱最深处的绝望恶灵。

    暗师鬼君正要出手将那群被亡灵暴走曲震得晕头转向的海妖消灭,雷纳克却抢先道:“让我来吧,正好白天学会了一招武技,可以试试成色。”

    着他便全力爆发炽阳斗气,令原来的白色斗气转化成烈金色,散发出刺眼的光芒和高温的热流,接着他大吼一声,跃上半空,奋力斩出双剑。

    “吃我太阳骑士的超弹动双炎斩!”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章 四大天王有...

    随着雷纳克的爆发,一道约莫三十米长的炎刃横空斩出,扫入前方的汪洋中,刺目的光芒撕裂黑暗,将幽暗的海面映照得通红一片,宛若燃起了大伙。

    巨型炎刃仿佛一只发现了猎物的电隼,以无可阻挡之势陡然自高空疾速坠落,继而带着尖锐的呼啸和火神的呼吸,瞬间命中了岛礁狭小的中心。

    伴随着两声几乎不可分辨的巨大爆响,火柱瞬间冲天而起,狂暴的火焰和灼热的气浪以无所顾忌之态顷刻间掠过全岛,引发一阵怪异的惨嚎声。

    跟之前那种摄魂夺魄的歌声相比,海妖的惨嚎声听起来一点也不动听,反而充满了刺耳的尖锐感,仿佛是一个喉咙坏掉的人在拼命呐喊着。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爆炸冲击波形成的汹涌海浪已经扑到了客船旁,巨大的帆船随即剧烈地上下颠簸起伏不止,仿佛一只笨拙的海象在摇晃起舞,震得刚刚清醒过来的人们差点要掉下海里。

    这时,那名女法师举起手掌,催动戴在上面的一个魔法戒指,随即就见一道接近透明的蓝色身影从戒指中钻出,来到甲板的船首位置,施展出一道光幕,保护在客船的前方,接着所有拍过来的浪潮都从中间分开,从客船的两边擦身而过,再也没有带来影响。

    “是水精。”

    罗丰看清那道站在船首的身影,是一名抱着魔法球的女孩,她全身由水组成,近乎透明,乃是拉尔巴斯大陆特有的精怪之一。

    水精属于元素精灵,并非魔兽,实力并不固定,依照自身魔力水准在很大的范畴里浮动,有只是低阶魔兽水平的,也有不亚于超阶魔兽的,眼前的这只水精相当于一名青铜高阶的魔法师,论实力尚不及女法师,但她身为水元素的精灵,此刻在海上能发挥的作用反倒胜过女法师。

    “还在这发愣做什么,赶紧调转方向,开船离开!”

    那名强壮的男人对那些发呆地看着眼前一切的水手船员们大声提醒道。

    这下子,船员们才如梦初醒,各自跑到岗位上,或是拉车风帆,或是旋转船舵,急得手忙脚乱,尤其是船长更是骂骂咧咧,脏话不断。

    在海上讨生活的他们非常明白,刚才那道火焰肯定把岛礁彻底捣翻了天,毫无疑问,这种反抗的行为必然会触怒以小岛为巢穴的海妖们,如果他们不趁着现在这个难得的空档迅速逃走,一旦等海妖喘过气来,那么众人将要面对的必然是海妖盛怒下无穷无尽的可怕报复。

    届时,恐怕整艘客船都将被撕扯成再微小不过的碎片,成为海洋中浮游生物的美味佳肴。

    雷纳克释放完刚才的那一招后,立即从空中掉落下来,脚步踉跄,差点摔倒,显得格外虚弱。

    “被抽干了,这一招消耗的斗气可真够多的。”

    毕竟是初学咋会,雷纳克对招式的控制力非常弱,无法掌握收放上的平衡,一不小心就将斗气全部释放出去。

    即便如此,那群海妖的伤亡也非常有限,三十米的炎刃近看非常巨大,足以将整艘客船腰斩,可相对整片大海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所以在阿斯利世界,武者更适合单挑,斗气技破坏性虽强,但杀伤范围向来是短板,群攻是法师的专长。

    其实这点就算是玉洲的武修也有类似的情况,寻常的肉身境武修同样不擅群战,只有在晋级天人后才会有所改变。

    倒是爆炸后产生的火焰,因为被罗丰改成了太阳真火,除非用纯阴之物进行抵消,否则就算跳进水里也无法扑灭,会不断燃烧被点燃者体内的精气,直到一点渣都不剩。

    海妖们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慌乱间相互触碰,使得火焰以极快的速度在它们的群体中扩散开来,之后被太阳真火烧死的海妖,数量比死在双炎斩下的还要多。

    危机时刻,人人都爆发出强大的求生*,随着巨大船帆的顺利升满,以及风系术式的激活,客船在强劲海风的吹拂下终于开始徐徐加速起来,那名女法术也顺手替客船施展了一个风息术,此术有着减轻物体重量的作用,不过对于非生命体的效果要远远弱于生命体,也算是聊胜于无。

    就在这时,海妖们突然集体发出一阵刺耳的尖嚎,接着就见远方的海面下,一片巨大的阴影突然冲刺而起,带着滔天的巨浪,向着客船狠狠冲来。

    “我的神啊!那是什么鬼东西,是海洋魔兽吗?为什么会这么大!”

    见到巨大的黑影裹挟着滔天巨浪和无尽水汽一下自海下冲出,船上的人们脸色剧变,尽管一下无法看清那黑影到底是什么,但仅仅目测其冲出水面的身躯,便已几乎与客船不相上下,着实是令人感到恐怖和绝望的庞大体型。

    “快!把帆撑满,收紧缆绳!”

    船长快速望了眼黑影,便再次疯狂地大吼起来,这样怪兽不是他能对付的,就算有再多的航海经验也没有用,现在只能将希望都寄托在船上那几名强大的职业者身上,只要能争取到片刻的时间,等客船的速度彻底提升起来,就能摆脱对方的追击。

    在航速全开的情况下,有风力术式催动的帆船要比魔兽的速度更快,只是它的加速比较缓慢,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即使老水手再如何鞭策嘶吼手下的船员,也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女法师瞧了暗师鬼君一眼,见他没有再次出手的意思,于是深吸一口气,奋力催动体内的魔力,召唤出一根龙枪大小的冰刺,即便在夜晚下依旧闪烁着寒芒,似导弹般朝着黑影疾射而去。

    眼见即将命中,那巨大的黑影却似未卜先知般,猛地向着海面下一钻,仅仅一个眨眼,在一片“轰隆”而起的波涛中,黑影便已完全消失了踪影,而龙枪冰刺堪堪赶到,却失去了目标,只能依照既定的轨迹,穿入起伏不定的海面中,溅起一波浪花。

    健壮的男人皱眉道:“麻烦了,这里是大海,不是陆地。”

    若是在地面上,有着精神锁定,无论对方身手多么敏捷,都难以躲过魔法的攻击,但在大海上,尽管依旧会被精神锁定,但对方只要往大海中一沉,就能借助海水来减轻魔法的破坏力。

    下一刻,不待船上的众人反应过来,一股巨浪再次咆哮涌起,而那个巨大的黑影又乘着翻滚的浊浪,重新现身冲来,并发出一阵怪异的嘶吼,就好像有无数尖利的石子在不断摩擦着玻璃一般,明显带有怒气。

    女法师变色道:“击伤了它,但没有造成致命伤,这下反而激怒了它。”

    男人忙安慰道:“就算不激怒它,它也不会放过我们。”

    眼见黑影飞快缩短与船的距离,就在相距不到十米的时候,一直瑟瑟发抖的昆西突然冲上栏杆,然后拿出一个类似弹弓的道具,“嗖嗖”数声,射出了一连串的细小珠子。

    众人来不及嘲笑这么小的弹珠要如何给这头海洋魔兽造成伤害,就听到轰隆隆的巨爆声响,那一颗颗不起眼的珠子居然产生了不亚于中阶火系魔法的破坏力,在近距离下尽数命中,产生激烈的爆发,而反震回来的气流,差点将昆西吹落下船,幸好他及时抱住栏杆,才能被旁边的水手拉了回来。

    只是一道中阶魔法的话,不足以重伤这头海洋魔兽,但昆西刚刚射出去的,足足有二十多发,堆积在一起,便是高阶魔法也要逊色许多,顿时将对方的一部分身体炸得粉碎。

    魔兽的身躯在惯性的作用下,继续冲向客船,近距离下,人们终于看清了它的样子,竟然是一条巨大的白色海蛇!

    它的头颅已经被炸碎一半,甚至可以看见白色的脑浆,而在蛇头的后方,类似人类脖子的位置,有着数十条比石柱还要粗壮的触须,不断地四下摆舞着,激起的水花直有数十米高,声势惊人,原本纯白色的粘液表皮更同时泛出了无数狰狞的血丝,让人望之不寒而栗。

    但不管长得多么凶恶,它终究失去了生命,没有后续的劲力,被水精用一面水壁挡了一下后,它便噗通一声坠入海里,再也瞧不见身影,只有咕噜咕噜冒出来的大量血水,将海面染得一片通红,证明了它的尸体的确沉在海底。

    最大的危机消除,众人死里逃生,忍不住高声欢呼起来,昆西更是被当做英雄围住,处处皆是感谢和称赞他的声音。

    那名昨日命人将昆西扔下大海的中年男人,此刻也仍不住唏嘘,幸好他的命令被阻止了,否则品尝到爆弹滋味的就换成他了。

    沉浸在幸福中的人们,没有注意到远处的海妖们,不仅齐齐噤声,还露出了一副宛若末日来临的表情。

    就在众生欢呼雀跃之时,一股空前强大的威压降临在客船上,所有人仿佛见了天敌一般被压趴在地上,意志薄弱者甚至当场失禁,而原本在风力推动下,将速度提升到最快的客船,竟是莫名其妙的停了下来,篆刻在风帆上的风系术式,不知什么时候失去了效果,光芒黯淡下来。

    那对男女夫妻同样承受不住这股惊人的威压,被压得蹲在了地上。

    甲板上能够站着的人,只有罗丰、暗师鬼君、玛莉卡和雷纳克,其中雷纳克因为失去了斗气的支撑,身体正逢虚弱,不由得双腿颤颤,浑身大汗淋漓,随时都可能被压趴下。

    “是传奇阶的威压!”雷纳克艰难的吐字道。

    下一刻,一大团水华从大海中冒出,凝聚成一个龙首人身,头戴皇冠,手持三叉戟的雄伟身影,宛若泰坦巨人般高大,仅仅是海面上的身体,就比客船的风帆还要高出一截。

    “是谁,竟敢杀死本王的孩子?又是你们人类吗?肮脏而又卑贱的猴子,竟敢亵渎伟大的海洋王族血脉,给本王的儿子陪葬吧!”

    对方手持三叉戟向前一指,顿时一条由海水凝聚起来的巨蛇从大海中蹿出,朝着客船扑去,哪怕只是随手施为,没有任何持咒,这一击也有不亚于高阶魔法的威能。

    在众人绝望的目光中,一口铜钟飞扬而出,正面挡下水龙,发出铛的一声惊鸣,便将水龙破坏成飞溅的浪花。

    “哦,有强者,还不止一个,”龙首人身的身影低头看向甲板上的罗丰和暗师鬼君,“难怪能杀死本王的儿子,原来是两位传奇强者,方才没有打过招呼便出手,是本王失礼了,吾乃海洋之王,七海联盟的掌舵者,亚瑟柯里。”

    哪怕对方很可能就是杀死自己孩子的凶手,但传奇强者代表着本方世界的顶端力量,尤其是传奇魔法师,意味着触摸到了元素的根源,世界的真理,无论是什么样的立场,都要予以尊重。

    越是强者,越是懂得尊敬强者,反而是那些底层的弱者,因为无知者无畏,于是妄自尊大,妄想通过调侃强者来争抢风头。

    雷纳克终于支撑不住,也像那对夫妻一样蹲在了地上,而他的表情也变得异常难看:“海洋之王,七海盟主!传说中凌驾于传奇之上的绝世强者!难怪难怪,怪不得只是一道水元素分身,就能散发出传奇阶的精神威压,这下可真是惹到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

    罗丰做了一个标准致歉动作,接着道:“尊敬的海洋之王,发生在贵子身上的悲剧,是我们也不愿见到的,这是一场不得已的意外,若要追究源头,应该是那批海妖的责任,是它们召来贵子攻击我们的客船,迫使我们不得不展开反击,毕竟我们与贵子之间毫无仇怨,它们才是害死贵子的真凶。”

    那名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用手指着昆西道:“没错,在此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陛下你的孩子,召来他的是那边的海妖,而亲手杀死他的则是这个小子,跟我们没有关系,还请陛下原谅我们的过失。”

    昆西一听,吓得脸面发白,可他的意志力比中年男子还要弱,在传奇阶的精神威压下,连开口说话都做不到,只能是用恨不得杀人的目光瞪着对方。

    “是这样么……”

    亚瑟柯里望向那群不知所措的海妖们,身上散发出一阵精神波动,接触后反馈回来。

    他冷哼一声,举起三叉戟一指,接着便有大量的海水主动灌入这群海妖的嘴巴,不给它们辩解的机会,拼命的向里灌,即便撑得肚皮发涨也没有停下,最后生生将它们撑爆掉。

    名为海妖,结果却被海水杀死,真正是个讽刺。

    罗丰这时开口道:“明白了真相,陛下愿意放我们离开吗?”

    亚瑟柯里转过身来,道:“若是在三年前,大概本王会看在两位传奇强者的面子上,只要你们将那名杀死本王孩子的凶手交出来,便将此事揭过,毕竟海洋王族不需要无能之辈,但是现在不同了。三年前,七海联盟制定了战争计划,要在今年年底向两座大陆发起战争,彻底占领陆地,让世界尽归海皇的统治,所以,既然在这里碰见了两位传奇强者,就不能放你们二位离开,与本王儿子的仇毫无关系,单纯是为了海族的霸业,本王就要抓住这次机会,削弱陆地生物的力量,而两位传奇的陨落,想必是一个惨痛的打击。”

    所有听到这段话的人,都懵住了。

    一方面是被所谓的海陆战争吓到,这种等同世界大战的消息实在超出了他们能够接触的层次,另一方面却是想到,既然自己听到了这个秘密,对方就绝不可能放他们活着离开。

    罗丰则是微微皱眉,向通天古书问道:“那位预言大师预言的‘灭世七灾’里面,似乎没有跟海洋有关的灾难吧?”

    “你难道不知道‘明明叫四大天王实际上却有五个吗’的常识?相比之下,叫做‘灭世七灾’,结果却有八个,这不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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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狱介绍:
末法时代将临,天地间充斥着五衰之气,九洲大结界即将破碎,更有域外天魔蠢蠢欲动,暗中谋密。
在这妖孽辈出的动荡年代,一名白瞳少年秉持道心,带着一本唠叨的魔道宝典,于邪崇地狱中,踏出了一条净从秽出,明由暗生的证道之路。
魔狱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魔狱,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魔狱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