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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血灾全文阅读

作者:晔威     末世血灾txt下载     末世血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六十三章 愤怒的狼父狼母

    “都问好了吗?”刘晔坐在城主室内,向北难丧问道。

    北难丧恩了一声,不过他脸色看起来并不是太好,说道:“那家伙很老实,都讲出来了!”

    “看你的脸色,好像得到的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刘晔看这北难丧问道。

    “都问清楚了……事情是这样……”北难丧没有啰嗦,和盘托出。

    ……

    “刘晔你怎么看?这回可是**裸的挑衅!”北难丧说完,看着刘晔问道。

    “我还是一贯的主张,大都城接受任何的挑战,但绝不姑息挑衅!”刘晔一拍椅背坚定地说道。

    “那么你准备……?”北难丧目光一闪,声调中带着兴奋问道。

    “海威市自己想招惹,那我们就奉陪到底!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等来年春天,就是它城破之时!”刘晔冷冷说道。

    “现在,你们三个跟我来,我给你们看样东西!”刘晔扭身走出城主室,向下一层走去。

    奚流雁两人互看一眼,心中似乎料到了什么,跟着刘晔走了出去。

    刘晔这回除外,引诱莫归山出手,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据说还有个最为重要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却是完成莫归山提出的后两个要求的重点。

    向下走进一层,刘晔打开房门,出现在南天程三人面前的是让他们目瞪口呆的场面。

    一群毛绒绒的肉团蜷缩在房间内,放眼望去足有上百只

    “这是幻狼幼仔……你把幻狼群给掏了?”虽然早就听说刘晔去了幻狼谷,却没有想到刘晔是去干这样的事情了。

    “刘晔你疯了?你不知道这样会引来这个幻狼族群的报复的?”奚流雁捂住嘴巴,先一步想到了一种可怕的结果。

    “我当然知道,可是如果能把这群幼仔变成我们大都城的所有物,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刘晔转过身来,看着两人问道。

    “你想驯化它们?”北难丧疑惑着问道。

    一旁的奚流雁又抢着说道:“驯化幻狼?你不要开玩笑了?整个荒原就从来没有人成功过!这些家伙生性贪婪,不可能听从我们的号令的!”

    “别人没有成功,并不代表我不能成功!”刘晔斩钉截铁地说道,将奚流雁和北难丧的话堵在喉咙里。

    “何况你们没有想过,如果能成功驯化,大都城的实力会到什么地步?”刘晔好像恶魔一样,将诱惑抛出,却没有告诉诱惑后面的代价。

    奚流雁两人沉默了,他们自然明白驯化带来的好处。

    要知道能够称起一个城市的不是那么最强大的人,例如刘晔、北难丧、枫睿妍,也不是那三十护卫,而是城市的基本守卫力量。

    这才是中流砥柱,尖端力量再强大,也只是尖端力量。只能在某些特定领域起作用,真正决定战场的是那些中流砥柱,

    大都城的战备力量已经可以称的上荒原第一,但这只是单个城市的比较,若是两个或三个城市来袭,那么大都城也撑不了多久。

    而如果幻狼能够驯化成功,那么大都城的战备力量等于直接上了一个大的阶梯,从步兵升为骑兵。

    机动力大大提高的大都城城民,不但可以阻击敌人于城外远方,更可以动长途奔袭战术,攻击其他城市。

    那个时候,不用大都城攻击,离得近的城市也会自动俯称臣。

    这样的诱惑,对于两人来说无疑是直达心底的引诱。虽然代价可能巨大,但是获利也同样巨大。

    “你有多大的把握?”北难丧问道。

    “足有六成!”刘晔坚定地回答道。

    “六成?”奚流雁两人现出惊讶之色,他们本以为最多有两成,没想到刘晔说的大大出他们的预料。

    “你确定?”两人满是不相信的表情。

    “让你们看样东西就明白了!”刘晔忽然神秘笑道。

    “黑白出来见见新朋友!”刘晔对着一个房门,挥了挥手,喊道。

    嗷呜~~~~!

    大门被巨力打开,黑白慢悠悠地从门后走出来。浑身的皮毛有些脏乱,还有丝丝血迹渗出,额头上一个巨大的王字更是有一道狼形爪印。

    “白光虎!”骤然见到这个庞然大物,北难丧两人立刻露出戒备的神色,这个家伙在荒原上也是一霸,两人也早闻大名。

    “不要害怕,黑白是我的朋友!”摆摆手,摸了摸黑白凑过来的大头。

    黑白有些撒娇地蹭了蹭刘晔的身体,它体外那些伤口是和幻狼王打斗时受的伤,现在颇有些委屈,

    刘晔安慰了一下黑白,扭过头来看着两人问道:“你们现在还认为没有可能吗?”

    北难丧两人早就惊得说不话来,黑白的凶名不下于幻狼王,甚至驯化它的难度还要高于幻狼王。

    在两人看来,既然能驯服白光虎,那么驯服幻狼自然也不在话下。这成功的可能度岂止六成,应该足有八成。

    刘晔驯服幻狼的决心也主要来源于此,既然白光虎能成为人类的朋友,那么幻狼为什么不行?

    当然必须是从小带起才可以,白光虎也是和人类从小长大,才对人有种亲密感。否则驯化成年幻狼,那根本是找死的行为!

    这也是刘晔感冒幻狼族群来袭的危险,也要把灰狼谷的幼狼仔掏来的缘故。

    掏猫科动物的幼仔虽然也能达到目的,但是大多数猫科动物都有独居的习惯。能掏到一只,不代表能掏到三只四只。

    而且就算弄到了幼仔也要考虑相互之间的配合问题,猫科动物的配合似乎向来名声不好。驯化这种动物只是适合单个人,却不适合整体。

    而狼这种动物向来有群体行动的习惯,而且它们行进之间还有军队的布置在其中,天性最适合作为兵士的坐骑。

    最重要的是,幻狼还有一种幻化颜色的能力,这简直就是野战时最适合的坐骑,刘晔当时一眼就挑上了这种生物。

    剩下的就是捕捉了,还好刘晔手头眠红薯还有不少剩的,配合酒精挥性,将这群幼仔全部迷倒,一窝端地带回了大都城。

    接下来就是如何驯化了,别看现在这群幼仔睡着的时候很是可爱。但一旦醒过来的时候,怕是比谁都凶。

    刘晔带过去的几个人,就因为小瞧了这些幼仔,身上没少挂彩。

    估摸这药效快要过去,刘晔命人将每个幼仔都捆了个结实,以防它们醒来时生麻烦。

    很快,这些幼仔就醒了。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这些幼仔又惊又怒,呜呜叫着。虽然年幼却已有了它们父母的影子,有了些威风。

    不过,黑白在这里怎么会允许这些小崽子猖狂。它轻轻地打了个响鼻,虎吼一声,这些小崽子立刻老实下来,浑身瑟瑟抖,把身体裹在了绒毛之中。

    呜~~~!

    一声长长的狼嚎声想起,刘晔一愣,指着这些幼仔骂道:“一群狼崽子,还不老实,黑白教训下他们!”

    然而黑白的反应却远远出我的命令,汗毛猛地扎起,呲牙咧嘴地吼道,眼中更是寒光闪烁。

    “不对!刚才的声音不是那些幼仔所能出的,难道是……”

    “幻狼群来了!”

    刚才那声狼嚎分明就是和黑白大战一场不分胜负的狼王,现自己族群的孩子被逃走,带着丧子的怒火来攻击大都城了。

    一声有一声的狼嚎传来,那里面蕴含着深深的愤怒和悲哀,似是母亲在呼唤失踪的孩子。

    这里的狼崽子也听到了母狼的叫声,呜呜呀呀回应起来。好像听到了狼崽的叫声,城外狼群叫得更加的凄凉密集了。

    奚流雁和北难丧两人的脸色早就变了,幻狼群不同于其他生物群落,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退的。

    “你们派人守好这些幼仔,这些幼仔若是乱叫就把它们弄昏过去,不行就用这个!”刘晔递过来一个圆筒状的东西,隐约闻到一股酒精的气味。

    “北难丧你们两人跟我来,这几个月的训练该派上用场了!”听到幻狼群的吼叫声,刘晔虽然变色,但并不吃惊。

    吩咐好一切后,刘晔叫上北难丧两人,一起朝城外走去,满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北难丧两人心中却对刘晔的悠哉样子,感到疑惑。要知道幻狼群来袭的时刻是傍晚,正是能挥它们幻化颜色能力的最佳时刻。

    那种环境下,枪械的威力已经被降到最低,却不知道刘晔有什么法子对付。

第六十四章 人狼战(上)

    昏沉的太阳架不住白昼炽热的**,连和姗姗来迟的黑夜姘头打个招呼都来不急,就被强拉着拽回了床,去交纳例行的公粮。

    刘晔来到大都城外,放眼望去,昏沉沉的天空蔓延着无数的惨绿光点,犹如鬼火四处漫游。

    幻狼已经使用了自身的幻化能力,将身体隐入灰黑的夜色中,只有呜呜的愤怒嘶呜声才能依稀找出它们的方位。

    其他的大都城民一脸紧张,大多数人脸色都变得跟地上的雪花同色。尽管他们生死经历已经很多,但是幻狼群的可怕仍然深深印入他们的心底。

    在冬季,遇到幻狼群的攻击,对一般城市而言,就等同于灭亡。即便是身为荒原第一城的大都城,在幻狼群的攻击下也很难抵御多久。

    毕竟,大都城能够屹立这么长时间,主要是依靠枪械和个体的强大实力。而这些凭仗在幻狼的幻化能力面前,却要大打折扣。

    连对手都不知道在哪里,怎么可能进行有效的攻击。

    人类不像其它变异生物,看不见可以用鼻子去闻,耳朵去听。这两项能力人类已退步的太多,一旦视力受到干扰,生存几率至少减少一半。

    看着周围城民紧张的神情,刘晔微微叹息,人类在末世上堕落得太久了,变异生物的强大已经深入内心。一旦枪械这个最大的凭仗被消除后,他们就好像无助的兔子任凭宰割。

    “必须让他们先从心理上站立起来,否则人类的崛起便无从说起!”

    刘晔深吸了一口气,对着下方人群斥骂道:“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前段日子不是抱怨老子给你们的食物太少了吗?现在有送上门来的食物和毛毯,你们反而不敢上前了?是被你们的娘们吸得太厉害了!还是你们那玩意本就不行?”

    先是一阵哄笑,接着每个男人都脸红脖子粗地辩解起来。只要是男人就不可能承认自己那一方面不行,刘晔的话和旁边女性异样的目光,使得男性们慌了心,吵吵嚷嚷乱成一片。

    但奇怪的是,经过这么一吵嚷,心中的恐惧紧张反而消褪了不少,似乎都在刚才吵嚷中溜走了一般。

    情绪需要泄,一位的压制只会导致最后火山般的爆,只有适时的疏导才能保证情绪的健康。

    这样的道理同样也适用于现在,若是让人们的负面情绪不断积累下去。当出现不妙状态时,所有的情绪便好像被点燃引火索一样,轰地爆炸开来。到时候,大都城想不倒下都难。

    “给老子记住,这回只要打着的就是你们的,不管食物和皮毛都可由你们自己分配!都勤快点,不要到时候一个个哭着鼻子到我跟前哀求!”

    现众人的情绪稍稍稳定,刘晔又课以重奖,本来还心有戚戚焉的众人此刻竟升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兴奋之心。

    奚流雁和北难丧心中惊讶,没有想到刘晔轻飘飘的一顿臭骂,就这么轻易消除了众人的担心。

    “都给老子动起来,晚了你们连根毛都抢不到!”

    “平日教的那些东西都别给老子忘了,快点快点,慢腾腾跟个王八一样!”

    众人在刘晔的命令下行动起来,心中的紧张虽在,却没有先前那么浓重,更多的是一种临战的兴奋。

    平日的严酷训练此时起了作用,四肢不自觉地按照训练时教授的动作行动。人们没有察觉什么,但是刘晔却是心中暗自点头。

    “还是时间有些短了,若是再多多模拟实战一下,应该比现在还要好!”刘晔有些遗憾,不过就算这样,城民的平均素质已经远其他的城市。

    城民沿着内城墙登上城楼,架枪瞄准,严阵以待。

    四个城门更是重点保护对象,守了里三层外三层,就好像千层饼一般。

    随着最后一缕阳光的消失,幻狼群传来一声嘹亮悲愤的狼嚎,众狼四肢狂奔起来,冲向了大都城。

    狼群成尖锥形行进,居然隐隐有着队形的意思,犹如尖锐地匕刺向大都城。

    大都城的城墙足有二十米的高度,一般的变异生物除了飞行鸟类,很难逾越。但是众人却不敢对这些狡猾的狼类掉以轻心,因为就在前些日子,就有传闻幻狼群攻破了一座人类的城市。

    那座城市的城墙虽然没有大都城高,但也达到了十米的高度,否则是无法建城的。但就是这样的高度,依旧被攻破,里面的人类几乎无一幸免。

    幻狼群背后的浓烟慢慢升起,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狼烟,被狼踏出来的灰烟。

    灰烟之中,只能隐约看见这些幻狼的轮廓,无法看清楚具体的位置,使得人们很难瞄准。

    幻狼越来越近,刘晔始终没有下令开枪。狼群越接近带来的压迫感也就越大,众人的额头渐渐渗出了细汗。若不是平日的严酷训练和对刘晔的信任,现在怕早就是一片乱枪扫射了。

    终于在幻狼离大都城还有三十米距离的时候,刘晔有了动作。

    他忽然站起身来,向后猛一挥手,同时喊道:“众人听命,立刻闭上眼睛!”

    众人猛地一愣,但是刘晔此时的声音却带有某种古怪的能力,不自觉地将眼睛合上。

    砰砰砰!

    众人忽觉眼前微亮,就在三十米的距离处,后方不知何时升起的十几盏巨大探照灯猛然亮开。

    全神贯注注视着前方的幻狼群,本这突如起来的光照弄成了暂时性失明。眼睛一片刺痛,四肢不稳,狼群的队形马上混乱起来。

    探照灯的光芒渐渐暗了下来,刘晔大声吼道:“所有人睁眼,自由射击,给老子狠狠地打!”

    陷入某种催眠状态的城民被刘晔这一声吼惊醒,睁开眼来却现本来模糊难辨的幻狼群,此刻却在柔和的黄光下显出了形体。

    每个城民都是从生死之间转了几圈的勇士,不用刘晔多说,他们也明白这是难得的机会。

    哒哒哒的枪声不绝于耳,枪口肆虐着火星,划着笔直的轨道宣泄到那些眼睛被晃花了的狼群。

    子弹进入**的声音如风铃般悦耳,刺激着每一个城民的神经。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号称荒原最狡猾最凶残最强大的生物,今天却任他们随意蹂躏,一股从未有过的兴奋之情充满了身体。

    那是弱者战胜强者的兴奋!(您的一次轻轻点击,温暖我整个码字人生。***网军事历史频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

    然而,幻狼群确实是荒原上的佼佼者,突然面临这样的打击,并没有就此败亡。

    狼王的嚎叫声再次想起,后方跑出十几只身躯更为庞大的头狼,边嚎叫边四散跑去。周围混乱的狼群听到头狼的嚎叫声,立刻稳定下来,纷纷循声聚集到头狼的身边。

    头狼带领幻狼继续奔袭,虽然还是许多幻狼被击中,但是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容易。

    过了一会,短暂性的视力失明恢复。尽管刘晔命令瞄准头狼攻击,打死这些大家伙后,造成了一些小小的混乱,但还是没有影响大的战局。

    众狼还是冲到了大都城的城墙下方,所有的城墙都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尤其是四个城门更是受到了优先的招待。若不是城门都是由钢铁铸就,现在怕已经被咬成了稀巴烂。

    眼看无法破坏城墙,幻狼们在狼王的指挥下,改变了策略,竟然做出了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行为。

    只见最大的几只头狼站在下方,其后一只只幻狼跳将上去,好像叠罗汉一样,层层叠叠向上攀去。

    若不是亲眼所见,刘晔打死也不相信,这些该死的畜生会有这样的智慧。

    即便是最优秀的马戏训兽师,也做不到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

    “不过……你们这样做,反倒是让我省了不少手脚!”短暂的惊愕后,刘晔反而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瞄准那些跳上来的幻狼,一个都不要放过!如果让它们跳进来,死的就是我们了!”刘晔同时大喊道。

    这个道理众人也都明白,只是这些畜生都学精了,每当靠进城墙时,就使用幻化能力,使得众人无法瞄准。只能模糊射击,但是这种射击明显精确度不够,往往三四枪才能打中一下,而且还不知道是打伤还是打死。

    “城主,用手雷吧?”一个城民眼看幻狼越来越多,建议道。

    “手雷?你找死吧!这么近的距离,想把城墙也给炸没吗?给老子等着,我自有办法!”刘晔闻言大骂,将这个建议驳回。

第六十五章 人狼战(中)

    今天更新的很晚,VV也没有办法,早上主板造反,竟然烧掉了,好不容易抬到维修站点,那里的人又不给我硬盘恢复.

    找一家电脑维修店,被黑了几百大洋才弄好。

    回到家后,又把老妈的笔记本借来,重新装了一堆的防病毒软件,终于赶在这个时候上去了.先更新一章吧,大家先解解渴.

    ********

    能用手雷早就用了,大都城的城墙又不是钢铁铸就,这么多的幻狼不是一两个手雷就能解决。扔多了怕幻狼还没有解决,大都城的城墙就给炸塌了。

    不过刘晔自然另有办法,这个办法他以前就已经使过。进过主脑的改进,威力已经更大。

    只是这个方法,耗能过大,若是不能一击制敌,自己这边也会陷入几大的麻烦中。

    现在刘晔就在等待,等待狼王把所有的实力都展示出来,那时他才好动。

    不过,相同的是,狼王也在等待,等待刘晔黔驴技穷。

    狼与人,完全不同的种族,此刻却在比拼各自的耐心。

    ****************

    时间一点点过去,已经有零星的几只幻狼冲上了城墙,造成了不小的混乱。虽然及早将这几只幻狼消灭,但仍有一些城民丧命。

    看着自己辛苦训练的城民殒身,刘晔心痛不已,不过此刻显然不是痛心的时候,战场上哪有不死人的。杀敌一千,自伤三百都已经属于名将的范畴了。

    不过,经过这几次混乱。生命的压迫,反而逼出了众人的潜力,他们有些人渐渐不再拘泥于视力的限制,而开始凭借感觉来射击。

    残酷的环境虽然让人们堕入了食物链的末端,但是也激了人类早已逝去的能力。

    古人同动物一般灵敏的第六感,经过生死之间的催压,又重新在人类身上勃生。

    失去了身影,就凭借那惶惶不可知的感觉去射击。反正瞄也是打不中,不瞄也是打不中,倒不如赌上一把。

    有些人没有压中,有些人却压中了,而且压中的人数竟然也在慢慢增加。

    “人的潜力果然是无限的……”察觉到这一状况的刘晔,除了感慨也只能感慨。

    但是战局却没有得到什么相应的改善,冲上城墙的幻狼越来越多,众人已经快要退居第二防线了。

    就在这时,后方狼王的嚎叫再次响起,它终于忍耐不了复仇之火的煎熬,出了总攻的命令。

    后方再次奔出了一群幻狼,这群幻狼比之前面一群显然要高大壮实,毛色也散着油油的光泽,显然是换狼群中的精英。

    “干!这个畜生竟然也分兵作战,知道用劣等兵力消耗对手!这还是一条狼吗?”看到幻狼的第二波攻势,刘晔也不禁嘴上叫骂。

    城民们看到幻狼的第二波攻势,面色如土。第一波攻势已经让他们手忙较忙,死伤不少。目前又来批明显比先前要强上不少幻狼,后果如何,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第二波幻狼边跑还边齐齐嚎叫,嘹亮悠长的叫声好像古战场的号锣,宣告着敌人的命运。

    “都给老子稳住!现在不拼你们就没机会了!都把吃奶的劲使出来!”刘晔大声喊道,暂时稳住众人心中的慌乱。

    此刻,不用刘晔怎么宣告,城民们也知道怎么做。只是生死血火中走出来的人,当然不会像一些新兵那样,遇到危险就害怕得掉头逃窜。

    无数的经验告诉他们,逃窜只会让他们死得更快。

    无论如何,就算能够多活一秒,也不要放弃。

    就当是为一秒的生命而拼战吧!

    枪声疯狂地宣泄下去,枪口因为不断的射击已经出现了烧红的迹象,在这样下去,必然会枪口断裂而报废。

    但是这里的城民再没有想那么多,只是不停地扣动机关,似乎在喷射着他们愤怒恐惧的情绪。

    “扔手雷!”眼看狼群也到了三四十米的距离,刘晔立刻下令。

    众人心领神会,这样的距离城墙受到的影响会小一点。

    轰轰隆隆的爆炸声不绝于耳,几乎要把人的耳膜震破,幻狼的呜咽惨号声从中偶尔传来,却无法触动众人早已麻木的神经。

    虽然手雷的威力很大,但是仍然有一些幻狼冲出了重围到了城墙下面。

    这时,刘晔的心脏再次一跳,狼王的不知第几次嚎叫,竟然又唤出了一波幻狼群。

    “娘的!竟然也伏兵班阵都学会了!老子也给你拼了!”计算失误,刘晔也有些诧异。

    下一步的计划也不得不暂停,不能一窝端了这群幻狼,就等于将自己的脖子送到这群饥饿畜生的利齿边。

    “北难丧,到你出手了!”刘晔对这大都城的另一边大声喊道。

    “是!”

    北难丧沉声答道,功聚双手,黄光在夜色中好像星辰般耀眼。同时一直立于他身后的三十护卫,也同样运力,各色彩光闪现似霓虹灯般灿烂。

    “地裂沙陷!”

    北难丧双手住城墙,只见前方滚滚硝烟处地面龟裂,土沙成漩涡状运动起来。疾奔的幻狼,四肢陷入其中,开始用力挣扎起来。

    这招正是当日北难丧力挡火车的一招,此次重新用出,威力更胜。

    只是火车躯体庞大,目标容易被锁定,费力反而少些。但是幻狼群却是活物,需要控制的范围更大,但是费力更大,而且威力也被减弱许多、

    “南天程、奚流雁快点出手!”北难丧脸色苍白,这招已经出了他的极限,多撑一秒就多手一秒的重伤。

    南天程和奚流雁早已在旁边等候多时,听到北难丧的呼声。

    两人双手交叉,狂风和巨力从他们身上升起。

    “风杀!”

    “力阵!”

    狂风越刮越盛,到最后在空中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飓风,盘旋在大都城的上空。

    奚流雁眼中金光也如手电筒般亮了起来,射向南天程的飓风,霎时间飓风被披上一层金黄的外衣。

    “霜结!”

    沙哑磁性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枫睿妍也不甘示弱,挥手注入一道冻气,立刻飓风周围寒风刺骨,同时隐约闪现冰刃风刀。

    这招和枫睿妍的暴风龙卷有相像之处,只是聚合了三人之力,杀伤力更大。以前风力只是顺带,现在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风刀杀器。

    “风杀力霜阵!”

    飓风在南天程的指挥下,似缓实急地冲向前方被沙窝陷住的幻狼,如绞肉机器般掠过。

    飓风所过之处,血流被冰晶冻结在地面,如红水晶铺成的华丽路面。

    直到掠出百米,飓风才消散开来,但是幻狼群已经被消灭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挣扎着越过刚才的杀阵,也冲近了大都城城墙。

    到了这个时候,人狼双方都已经杀红了眼。再也不在乎伤亡数量的多少,一切都以消灭对方为最终目的。

    狼王最后一声愤怒的嚎叫,带着身边的一批狼众冲出,疯狂地奔来。

    尽管离得很远,但刘晔还能从那血红中带着惨绿的目光感觉到狼王悲愤的心情。

    “抄了人家的老窝,端了人家的狼崽,又杀了人家这么多的手下,我还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坏人呵!”刘晔摸着鼻子自嘲一笑,弄了这么久总算把狼王的老底探了出来,心中略微放松。

    “不过,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你不杀我,迟早我也会杀掉你!”刘晔笑完脸色猛然一冷,“所以……不要怪我!不仅你们的狼崽老子要,你们的皮毛骨肉我也收了!”

    “至于你狼王……我就送你一个体面的死法吧!”

    狼王的度比之其他的幻狼要快上不少,须臾之间就冲到了城墙的跟前。只见狼王没有什么动作,连借力的幻狼都不需要,就那样如履平地般跑在竖直的城墙上面。

    就在狼王即将看见刘晔的脸庞时,一声虎吼叫从旁响起,巨大的阴影覆盖在狼王上空,挟无上之威冲来。

    狼王愤怒嘶吼一声,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只是有些不甘地看了刘晔一眼,扭身和黑白厮打在了一起。

    “也是一个王者,可惜是末路了……”那一眼充满了人性的遗憾、愤怒和悲哀等复杂情绪,刘晔也不禁微微黯然。

    物竞天择,即便是一族之王在自然面前也无能威力。

    黑白和狼王撕打着从城墙上方摔落,沿途撞落了不少的幻狼。同时也有不少幻狼为了自己的王者去攻击黑白,可惜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被黑白几下就撞开。

    幻狼强大的是他们的群体作战能力,而是不是个体实力。一旦和森林之王争斗起来,单独的幻狼根本不是对手,这点倒是和人类相像。

    眼看狼王和黑白都已经脱离城墙,开始在下面厮斗,刘晔再次摆了摆手,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似乎感觉到什么,狼王突然想要挣脱黑白的缠打,意欲冲向城墙。可惜,黑白又怎么是轻易能够挣脱的,狼王只能愤怒地嚎叫。

第六十六章 人狼战(下)

    滋滋的电光在大都城城墙闪烁,如金色的电蛇扭动着纤细的身躯。

    在大都城攀爬的幻狼,被突如起来的电力击中,一个个惨叫颤抖着摔下城墙。

    身躯如打了摆子一般抖个不停,还有一些直接就被吸附在了上面,直到体内的生物电荷被中和,才如破麻袋般摔掉地下。

    大都城的城民都傻了一般,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幕。被刚才的大招耗得快没力气的北难丧三人,也惊讶得合不拢嘴。

    他们当然直到这是什么,只是没想到刘晔竟然甘愿投入这么大,只是为了一群幻狼幼仔。

    要知道电网虽然厉害,但是耗能也相当巨大。可以说经过这次电网的攻击,不但刘晔在冬季节省的能源被填补进去,还要再陪进不少的能源。

    别的人不清楚,但是曾经执掌大都城足有十年的三人,可是明白能源对于大都城的重要性。

    “你们都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攻击!眼睛都瞎了吗?”看到众人都呆在一旁,刘晔有些好笑又好气。这样好的战机若是延误了,就得不偿失了。

    这些幻狼实力不弱,电网只能让它们伤而不亡。若是恢复过来,必然又是大祸,必须痛打落水狗。

    突突突的枪声再次响彻寂静的夜色,但是点点的星火之光在枪口闪耀,带着死亡的子弹穿进了下方幻狼的身躯之内。

    地上一只只的幻狼双眼巨睁,想要躲开子弹,却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任凭生命在自己业已麻痹的身躯中慢慢流逝。

    这种痛苦它们很少感受到,因为受到这种待遇的往往是它们嘴中的猎物。今天从猎人变成猎物,却是始料不及。

    本来只是一次夺子复仇之举,却带来了灭族之祸,幻狼又怎能甘心?

    这时黑白和狼王的战斗也到了尾声,身边的那些巨狼早已被刘晔命令枪法较好的城民挨个打掉,现在是一对一的公平之战。

    虎狼之战,往往只存在于刘晔的脑海中,并没有真正见过,却没想到今天有机会一偿所愿。

    狼狡猾,虎凶猛,往往双方争斗属于不分胜负。但那是数狼对单虎的情况,目前独狼对独虎,说是公平其实已经不公平,结果也可以遇见。

    狼王的漂亮皮毛已经被血水泥土弄脏,右腿一瘸一拐,显然已经受伤。反而黑白,只是皮毛有些脏乱,并没有看到什么伤处,只是偶尔溅上一些对方的血液。

    狼王一扑而来,黑白不屑地打了个响鼻,看来它有些不耐烦了。

    身为猫科动物,爱玩的习性根植体内。杀死对手前,总要戏弄一番,不过显然黑白玩兴已经消减,准备咬死狼王了。

    尾巴一扫,将狼王从空中扫倒,虎爪接着拍下,将狼王另一只退拍断。接着虎身跳跃而上,大嘴一张,便将狼王的脖子轻松咬断。

    等级的差距使得狼王再心中不甘,也不得不命丧黑白之口。

    身子抽*动几下,涌出的大口鲜血被黑白咕咚咕咚喝入。

    畅饮狼血的黑白,仰头虎吼,腥风大作,声震荒原,似是在显示自己的威风,同时也是在向刘晔报告自己的战果。

    血腥味也被黑白的虎吼震动,飘荡向远方,引来了众多的变异生物觊觎,却没有敢跃入大都城范围之内的。

    黑白的那声虎吼已经表明了这是它的地盘,任何生物不禁允许擅自踏入,只有死路一条。

    “终于结束了……今夜真是个血色猩染的夜晚……”

    *******

    战场的打扫行动持续了一个晚上,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全部处理完毕。

    幻狼群不同于其他的变异生物,身为荒原上的高阶生物,它们身上的皮毛不论是成色还是质量都要高出许多。

    单单是幻狼那种可以随环境改变颜色的皮毛就已经珍贵无比,加上幻狼锋利的爪牙和充足的肉食,足以让大都城的每个城民全身上下都乐开了花。

    既然是高级物,自然要区别对待,收缴的皮毛一缕暂时充公,只有肉食可以由大都城民自由分配。

    尽管许多幻狼皮毛被枪械打得破烂不堪,但刘晔仍然对幻狼展现出来的独特能力感到好奇和羡慕。

    如果能将这种能力掌握,那么就可以打造一支来无影去无踪的无敌部队。这样的愿望几乎每个男人都有,曾经是军人的刘晔的希望也更加殷切。

    不过,眼前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先要安置那些在昨日一战中伤亡的人员,其次还要头痛如何驯养幻狼幼仔,最后才是战利品的处理。

    虽然,昨夜一战大都城有些损伤,但是却也经历了难得的战火考验。这是真正的战火考验,是用血、枪和炸弹砸出来的胜利。

    过去的城民虽然也有使用那些东西的经历,但无论如何都无法和昨夜一战相提并论。

    自地战场配合,怎么可以和这种紧张有序的攻城战相比?

    凡是昨夜生存下来的人,都将成为战场上的老手。那些死去的人,或是运气不好,或是学艺不精,总之只能无奈地被淘汰掉。

    当然那些受了伤的伤员要优先照顾,他们的经历更加丰富,一旦伤愈将会爆出更加强大的战力。

    但是这样一来,大都城的物资就要吃紧。战斗的损耗也是不小,如果这时再面临一次相同规模的袭击,大都城就城破在即了。

    幸好,荒原上能够在冬季动这么大规模攻击的生物少之又少,刘晔并不是非常担心。

    将伤亡人员安置好,刘晔又将训练强度减弱一些。末世人类的人情关系相当冷酷,前些天一起奋勇杀敌的同伴,第二天也许就会对你刀刃相加。

    刘晔最不能忍耐这样的事情,所以借这次机会,刘晔不但要求奚流雁的医护人员全权负责,而且还要求幸存的城民每天分批去照顾这些伤员。

    “记住!今天你们照顾了自己的战友,当有一日你受伤时,同样也会有战友照顾你!”

    “如果不想哪一天因为意外的伤患而被族群抛弃的话,那么就尽心照顾你们的战友吧!他们才是你们生命最强有力的保障!”

    刘晔说完这些话,便慢慢离开,只留下一地满脑子问好的城民。

    大都城虽然严禁城民之间的争斗,却也从来没有下过这样古怪的命令。在他们看来,受了伤送到奚流雁那里去就好,哪里需要他们来管。

    不过,昨夜的胜利已经让刘晔的地位坚不可摧,他的话自然没有人违抗。所有人便在甘戎的安排,分批进入去给奚流雁当起了苦力。

    想要重新唤起人类的道德,就先必须唤起人类的感情。只有有了感情,才会有友情爱情和亲情,而这则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三根无形纽带。

    只是感情的唤起却不能强来,只有慢慢循循善诱,自以致自觉。

    刘晔就是希望通过这样的行为,唤起众人之间的友情。爱情在那个家庭的雏形中,会慢慢出现。

    亲情也会在后代的孕育中,越来越浓厚。

    友情亲情爱情三情齐备时,那时不用刘晔强制规定,相应的社会准则就会出现。而相应的社会准则的牢固,就会催生社会道德的形成。

    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复苏也将在不久的未来实现。

    当然,这样的事情还很久远。刘晔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既然是他掌管大都城,那么就应该按照他习惯的城市来建设。

    时日一天天过去,众人从刚刚的疑惑,变成了每日的例行规定。从言语慰问,到食物籍慰,有些男女还因为互相的照顾而结成了一对。

    友情在慢慢萌芽,而且开始和爱情交融。

    眼看一切,都慢慢步入了正轨,刘晔开始思考如何驯养那些幼狼仔。

    那夜的屠杀幼狼仔被施药陷入深沉的睡眠中,不知道人狼之间的杀戮。刘晔明白,若是那些幼狼仔还清醒着,一定能够明白某些事情。

    狼这类生物,直觉灵敏地不像话,若是被察觉刘晔杀了它们的父母。那么刘晔除了再得到百张完整的幼狼皮和狼肉,就别无所获。

    即便这样,幼狼仔还是感觉到了什么。每当刘晔走进房间,它们就又惊又怕地向后退去,同时警惕又示威地看着刘晔。

    “也许是身上带的狼血味太重了吧!”刘晔闻了闻自己,却没有什么血味。

    不过,这种和犬在血缘上有亲戚关系的生物,鼻子灵敏点倒也不奇怪。

    狼血味的问题倒是不大,只是刘晔现在开始面临另一种头痛的难题。

    从三天前那场夜战开始,这群幼狼仔不论给它们什么吃的,都不再理会。

    这上百只幼狼仔竟然集体绝食!

第六十七章 荒原集会

    “那些狼崽子还是那个德性吗?”刘晔坐在城主室内,焦急地问道。

    枫睿妍斜靠在刘晔的旁边,南天程、奚流雁和北难丧则站立在他的面前。

    “这种情况已经三天了,那群幼狼仍然颗粒不进。”南天程回答道,他脸上同样也是微带焦急。

    “该死!这群幼狼感觉怎么这么灵敏,竟然能够觉察出来!”刘晔一拍座椅扶手,很是不爽。

    荒原上的变异生物哪个不是感觉灵敏,若不是这样,早就死绝了……

    但这句话,南天程也只敢在心里说,现在触刘晔的霉头可不是明智之举。

    “那刘晔……你准备怎么办?难不成放弃?”一旁的奚流雁询问道。

    “放弃?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这句话!”刘晔顿了顿,又说道:“这个事情我会另想法子,花费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才得来的这群幼狼不可能就这么浪费了!北难丧,先说说你那边的情况!”

    听到刘晔这么说,三人略微松了口气。昨天一战他们全部参与,费了多大的劲他们也清楚,就这么放弃实在不是他们心中所愿。

    “昨夜一战,物资储备消耗了三分之一,尤其是枪械类武器,出现了子弹短缺的情况,必须马上得到解决!”北难丧沉声回答道。

    “损耗这么大?”刘晔有些不确信地问道。

    “这还是因为这段时间的训练,节省了一些子弹,否则……”北难丧接着说道。

    刘晔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明白。他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真是祸不单行啊,竟然一件接着一件的来。

    “大都城的武器枪械一般都是从哪里得到?”刘晔沉思了一会,问道。

    “这个主要是在每天春天时节的城市集会上交换得来?”

    “城市集会?”刘晔疑惑地问道,他是今天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城市集会是荒原城每年一次的活动,每到春天,就会有人函送往各个荒原各个城主手中,告诉他们集会的地点。在那里,虽然价格不菲,很多城主都可以交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一旁的枫睿妍张口回答道。

    “每年大都城都会得到请帖吗?”

    “是的!大都城被誉为荒原第一城,所以每年是必定的常客!”

    “嗯……”刘晔沉下心来思考,“这倒是个不错的东西,不但能在里面补充物资,而且也许还可以交换到一些不错的好玩意!也许主脑的情况能够得到解决也说不定!”

    “现在的物资足够撑到集会开始吗?”刘晔转念问道。

    北难丧想了一会儿,回答道:“省着点用,应该差不多的!“

    “好,传我命令。大都城全力制作兽皮毯子和熏肉!不用管配给的问题!”刘晔扬声命令。

    北难丧一愣,随即明白:“是!“

    “另外,还是那句话,幻狼皮毛暂时不要使用!”刘晔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话。

    “奚流雁你那边呢?”刘晔转而问道。

    “伤员那里一切都好,城民们也逐渐养成了每天去帮忙看护的习惯,而且……”奚流雁说到这里微微停下。

    “而且什么?”刘晔追问道。

    “自从你颁布了那项救助伤员的命令后,大都城似乎有种改变!”奚流雁不太肯定地说道。

    刘晔哦了一声,诡异地笑了笑:“改变?什么改变?”

    奚流雁皱着眉头想了想,似乎也没找到好的词语描绘:“我也说不太清楚,就是感觉大都城的治安状况比以前好了许多,而且人们的关系也缓和了许多……”

    “以前大都城虽然命令严禁同城私斗,但是仍然有私下的打斗存在,但是现在这种状况好像完全消失了一样!”奚流雁继续说道。

    “真是很神奇的事情,仅仅是因为你颁布了一条法令……”奚流雁毫不掩饰眼中的佩服,紧盯着刘晔。

    虽然是女同爱好者,但是对强者的崇拜,奚流雁同样具备。

    被奚流雁炯炯有神地目光看得有些心神摇曳,刘晔笑了笑说道:“这是好事情,你不用担心,顺其自然,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鼓励,大都城需要这样的气氛!”

    “好了,你们三个先下去吧!事情有了眉目我会通知你们。”刘晔摆了摆手,让三人下去。

    “这可以算是众多坏消息中唯一的好消息吧!可惜无法解决根本的需求问题!”看着三人走出房门,刘晔再次揉了揉太阳穴,疲惫地说道。

    “刘晔,你准备去集会中交换物资?”枫睿妍猜到了刘晔的想法,问道。

    “恩,这是目前最好解决方法了。食物和衣物我能够提供,但是枪械那种东西,可不是想造就能造出来的!”刘晔点点头回答道。

    “可是那些兽毛皮毯那去交换有些可惜了!”枫睿妍眼带惋惜,这段时间她也喜欢上了兽毛皮毯的舒服暖和。何况把自己看成刘晔女人的她,同样也大都城看成她自己的东西。

    拿自己的好东西去交换,怎么说都让她心里不舒服。

    “你个小傻瓜!”刘晔刮了枫睿妍秀挺玉润的鼻梁,说道:“谁说我们要用那些上好的东西去交易了,我用来交换的只是那些残废品而已!”

    “你的意思是指……”被刘晔刮得脸面通红的枫睿妍,眼睛一亮,瞬间明白了刘晔的想法。

    “唉……还好这个社会没有所谓的质检部门,否则我岂不是要被当成生产黑心棉被的厂商给抓起来了……”感受着手上仍然带着的玉润手感,刘晔反过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物资的问题能够解决,那这群幼狼怎么办?”枫睿妍看着地上一只狼眼微闭,无精打采的可怜小狼,一幅又疼有爱的样子。

    “唉……女人啊!”刘晔暗自摇了摇头,无论何时女人的同情心都比男人要多得多。看枫睿妍的样子,分明忘了昨夜它们父辈的凶狠。

    “我现在心中倒是有一个法子,只是还需要一个人的帮助!”刘晔无奈地看了看枫睿妍,说道。

    “谁!?”

    “蜂后!”

    **************

    大都城最深处的地下,当日刘晔做基因补完试验的房间平台上,一个人形的生物放置在其上。错综复杂的管线插在身上,五颜六色的液体流淌在管线内。

    “主脑,研究得怎么样了?”刘晔站在一台巨大的机器面前问道。旁边站着的是枫睿妍,听到刘晔要来见蜂后。枫睿妍不知为什么,死活都要跟来,拗不过对方,刘晔只要将她一起带来。

    “研究进度已经完成了5o%……”主脑兴奋地回答道,“这完全是一种新型的生物,因为外部环境而获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化,达到了现在的生命等级。据我估计,如果能够破解她的生命密码,那么人类的进程将会大大迈前一步……”

    主脑滔滔不绝地说道,似乎现了新大6一般兴奋。

    “我问的是我要的东西怎么样了?猪脑!”刘晔一听主脑的话,头就大了。他可没有兴趣在这里和这个疯子加变态一级的老家伙,探讨什么生命科学,不耐烦地打断道。

    “我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那两个字!你到底有没有尊重老人的品德!”被刘晔打断看来,相当恼怒,主脑没好气地说道。

    “对其他人或许有,对你嘛,很抱歉……”刘晔有说出了一番让主脑跳脚的话。

    “东西给你,立刻离开这里!”主脑下了逐客令。

    主脑沉默了好半会,从旁边伸出一只机械手臂,将一只装着不明液体的试管扔给刘晔。

    “喂喂!你还没有告诉我如何使用的方法吧?难不成你拿假的忽悠我?”刘晔一手接着试管,大喊道。

    “给需要的人注射这种激素1mm1,就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主脑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就不再多说了。

    “恩,如果出了问题,我可要找你哦!”刘晔示威性地摇了摇手中的试管溶液,看都不看平台上的蜂后一眼,带着枫睿妍走出房间。

    “你不是说找蜂后帮忙吗?怎么找的是主脑?”走出房间后,枫睿妍问道。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蜂后不是人类,找她主动帮忙那是不可能的,只有让她付出点什么才可以。”说着刘晔再次晃了晃手中的试管。

    “你是说这东西是从蜂后身上……”明白了刘晔的话意,枫睿妍嫌恶地向旁边靠了靠。天生爱洁的她,对这种东西还是有心理抵触。

    “嘿嘿,可不要小瞧这个东西。用好了,它可能会改变整个荒原的历史!”刘晔神秘一笑,留下满脸疑惑地枫睿妍,径直走去。

    “改变历史吗?那我倒要好好看个究竟了。”枫睿妍看着刘晔离去的背影,也笑了笑。

第六十八章 信仰的力量

    从大都城城民中挑选了个身体健壮的城民,带到城主室内,又吩咐奚流雁和北难丧带着相应的器械过来,刘晔准备开始初次的试验。

    虽然主脑已经对刘晔打了保票,但是战前刘晔也受够了虚假广告的罪,连带着对这种研究出来的东西药性打了个折扣。

    找人试验那是必须的,找自己当然不行,如果真出了问题,现在的大都城一家大小没了刘晔可就惨了。

    所以,刘晔就从城民中找了个人来试验。当然这个人也不能算是倒霉,机遇和挑战是并存的。如果试验成功,他就会成为荒原上第一个成功驾驭幻狼的人类。

    “你叫什么名字?”刘晔看着那个城民问道。

    眼前的城民体型健硕,古铜色的皮譬如铁皮,眼神坚定,犹如一只浑身精神抖擞的豹子。

    “回城主,我叫宾琅!”

    “冰狼?”刘晔一愣,这还真是巧了,随便找个人名字就和狼有关,还真是巧了。

    “是宾琅不是冰狼……”宾琅小心纠正着刘晔的语误。

    “厄……不过我还是喜欢后者……”刘晔一愣,才现当了回文盲,摸摸鼻子掩饰道。

    宾琅闻言一愣,似乎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好像心中下了决定地说道:“既然城主喜欢,那么我以后就改名叫冰狼了!”

    这回轮到刘晔惊愕了:“这个……用不着这样吧……我只是随便一说……”

    干嘛?第一次见面用不着这样吧?

    宾琅倔强地摇摇头,坚定地说道:“不,只要城主喜欢就好。”

    “这……还是不用了……”刘晔连忙摆手,给人起绰号可以,但是乱改人名字就不好了。只有父母才有改动名字的权利,谁都不行。

    “不!一定要!”宾琅坚持道。

    “不用了!”

    ……

    试验还没开始,两人就名字的问题先争论了起来,看对方的样子,都没有退步的意思。

    “晕倒了!你们从哪找到一个这个倔强的小孩,怎么柠得跟头牛一样!”被宾琅的坚持弄得郁闷的刘晔,转头问道。

    扑哧一声,看到刘晔竟然在这方面吃瘪,枫睿妍忍不住笑出了声,周围南天程三人脸上也带着古怪的表情。

    “笑吧,要笑就都笑!小心笑死过去!”刘晔对着三人喝道。

    听到刘晔的话,三人再也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刘晔,你不知道憋笑也会憋死人的,我们宁愿笑死也不愿憋死啊!”三人中最嬉皮笑脸的南天程边笑便说道。

    “靠!”

    面对这种情况,刘晔除了低骂一句,也没有什么反击的招数。

    于是他将郁闷全部撒到了宾琅身上,双眼杀意粼粼,大有灭口的意思。

    察觉到刘晔的气势,宾琅向后退了几步,不过眼中的倔强和对刘晔的崇拜丝毫没有减弱。

    “刘晔,不要吓他了!这个人可是毛遂自荐来的!”奚流雁掩嘴轻笑道。

    “毛遂自荐?”

    “是啊……我们以说明来意,他就强烈要求自己充当试验人选,我们当初也是被他拗不过才带他过来的。”枫睿妍依旧笑意盈盈。

    “原来你们也是在他身上吃了瘪,所以想看看我的好戏?”刘晔假意愤怒道。

    不过,看他们三人的样子,刘晔的伪装很遗憾地失败了。

    话又说回来,刘晔可是明白招人的流程,对方一定会被告知试验的危险程度。既然已经知道,还这么坚持,那么他的决心也令人钦佩。

    只是刘晔还是比较奇怪对方为何如此坚持的原因,他问道:“你不怕试验失败吗?”

    “不怕,有城主在,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事情!”宾琅说道。

    “厄……这真是盲目的崇拜啊!”虽然刘晔不提倡个人崇拜,但这种被人绝对相信的感觉还是让刘晔很爽。

    “这个试验好像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的……”刘晔本来还想多解释几句,可是看到宾琅的表情,他识趣地闭上了眼。

    宾琅的表情刘晔太熟悉了,那分明就是狂信徒的表情,而且是单单针对刘晔一个人的崇拜,没想到他对自己的个人崇拜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我什么时候也成邪教领袖了?”刘晔自嘲地问了一句,这种事情如果出现在战前,十有**会被扣上一个这样的大帽子。

    不过在末世,又有谁在乎呢?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刘晔……其实像宾琅这样的城民还很多,他们都快把你奉若神明了,宾琅只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奚流雁在旁边又说道。

    “这么多?”刘晔一惊,他没有想到自己只是简单的几件事情,就在城民心中达到了如此的高度。

    其实这也很正常,刘晔看来没什么稀奇的地事情。在城民看来却是改变物质构成的神奇手段,这种事情除了传说中的神明没有谁能做到,尤其是带领城民力抗幻狼群的事情更是奠定了城民心中刘晔战无不胜、无所不能的形象。

    幻狼群,荒原上不论哪种生物听到这个名字都会退避三舍的存在,恐怖毁灭的代名词,竟然在刘晔的带领下全灭了他们,而且伤亡极少,这不是神又是什么?

    “等等!也许这种情况可以利用一下!”刘晔忽然想起了自己以前剿灭的一只邪教,当时的教徒虽然手无寸铁,却能挥出一般军人都达不到的实力。

    再加上他们那种悍不畏死的气势,让刘晔他们陷入了一番苦战,即便事后回想起来也还是心惊不已。

    虽然最后依靠先进的武器将邪教剿灭,但是那些教徒的奋勇疯狂样子却深深印在了刘晔的心中。

    连中数枪而不死,一拳打碎岩石,这还是教徒们每日仅吃一餐体力不足的情况下,挥出来的战力。

    刘晔不敢想象,如果他们体力充沛的情况下,当日自己这方又会如何……

    后来经过调查现,这些教徒都陷入了一种古怪的半催眠状态,认为自己无所不能,教主会赐给他们无限的力量。

    刘晔当然不会丧心病狂地想去建立邪教,但是这种心念的力量却值得借鉴。刘晔是坚定的唯物主义,他相信意识的能动性。只是意识到底能够达到什么样的能动性,这还是一个无法解开的迷。

    “如果能够借助宾琅心中这股信念的力量,也许成功率会增加许多。”刘晔心中暗自思量。

    主脑在蜂后控制其它血蜂时出的信息激素的基础上,模拟出来了一种仿激素液体。根据主要的估算,这种液体对其他生物也会有类似的作用。只是蜂后还是属于昆虫的范围,而幻狼却是哺乳动物。

    用昆虫的信息激素去控制哺乳动物,怎么想都让刘晔觉得不放心,基因的匹配度就是一个大问题。上次基因优化试验时,那种死去活来的痛苦更让刘晔记忆尤深。

    主脑毕竟不是人类,它了解的只是人类的生理状况,却对人类的神经承受度和意识力知之甚少,而后者却是开人类自身潜力最重要的因素之二。

    因此,刘晔决定在主脑的试验上,再加上一个保险。

    这个保险,刘晔将其暂且称之为信念力。

    “准备好了吗?”奚流雁推了推针筒,对着宾琅说道。

    尖锐的针头咝咝作响,一道细细的水柱冒了出来。宾琅虽然心头害怕,但还是倔强地点了点头。

    “记住你刚才的话,不要忘记!”刘晔在旁边慢慢说道,此刻他的语气里带着一种莫名的滋味,已经悄悄用上了催眠之力。

    为了试验的成功,刘晔不得不使用拟化技能。不过他使用的催眠之力非常弱小,充其量只能当作一股引导之力,为的只是将宾琅心中深藏的信念引导出来。

    听到刘晔的话,宾琅精神一震,心中的害怕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连奚流雁都可以看见,宾琅眼中那恍如实质的逼人目光,惊奇地看了刘晔一眼,奚流雁没多说什么。当一个人见多了太多的惊奇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轻轻将针筒刺入宾琅右臂,将仿信息素注入其内后,奚流雁和刘晔他们站在另一边,静待变化。

    可以说主脑研制出来的东西还是很有效果的,刚刚注入宾琅体内三分钟,就生了作用。

    黄豆大的汗珠从额头留下,脸色清白交加,身体不停颤抖,看起来就像是毒瘾作一样。

    呜呜~~!

    宾琅嘴中出痛苦的声音,看来这个信息素的药效很是霸道,即使只有1mm1,仍然给他造成了不小的痛苦,现在全靠宾琅心中的那股意念支撑。

    “我不会失败的,城主不会失败的,我一定会成功……”

    最后几个字宾琅几乎是喊出来的,而奇怪的是,当宾琅喊出那一句话后,宾琅身上真地涌出了一股神秘的力量。

    然后,眼看就要崩溃的宾琅,身上的不适状况慢慢消失,居然恢复了正常!

第六十九章 大都会

    大约五分钟后,宾琅喘着粗气,好像刚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双膝双手撑在地上。虽然看起来疲惫无比,但好像已经度过了危险阶段。

    被注射者有惊无险地度过难关,这已经成功了一半,剩下来的就是幼狼的反应了。

    带过来一只幼狼,让宾琅慢慢走上前去,抚摸它的小狼头。

    幼狼来时已经非常暴躁,对带来的人不停撕咬,这时看到宾琅走来,露出了呲牙咧嘴的表情。

    不过,随着宾琅的走近,狼崽明显有些疑惑。它明显觉这个人形生物,却散出一股同类的气息来,这让它迷惑了。

    看到小狼疑惑的表情,众人心中松了一口气,至少说明仿激素是有效的。

    宾琅慢慢走过去,毕竟是小狼,戒心慢慢降低,不再那么具有攻击性了。

    当宾琅的手抚摸这小狼的狼头,而小狼很享受地眯上眼睛时,众人知道试验成功了。

    成功了!终于成功了!

    刘晔四人欣喜若狂,就好像用两元钱博得了千万大奖一般兴奋。

    这次试验本来就是一场赌博,一场用战役来换取大都城将来的豪赌,幸运的是,刘晔他们赌赢了。

    今天,就在他们的眼前,荒原的历史将从这里改变!

    *****************

    “奚流雁,将宾琅和这只小狼带下去,再做一次全身检查后,就带到北难丧那里!”刘晔看了看相处正欢的人狼两人,宾琅正将一小块肉放进小狼的嘴中,小狼也毫不抗拒地大嚼起来。

    奚流雁明白刘晔的意思,是害怕这个药效出现什么后续反应,所以最好再检查一次。只是刘晔的意思还不仅仅在此,他这样做也是为主脑提供素材,在这个基础上主脑也许会改进仿激素制剂。

    “北难丧,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刘晔说完又问向一边的地狼将。

    “明白!我会好好训练他们的!”饶是一向沉稳的北难丧,此时说话也带了微微颤动。

    一只无敌的队伍将从他的手里诞生,如何不让身为战将的他兴奋异常?

    “刘晔,那我呢?”南天程同样兴奋,他迫不及待地问道。

    “不用着急,你有更重要的任务去做!”刘晔呵呵一笑,反而卖起了关子。

    “哼哼!刚才你们三人看我好戏,现在老子倒要好好吊吊你们胃口!”虽然只是南天程的事情,但其他两人没有丝毫离开的意思,耳朵早已高高竖起。

    “刘晔!”枫睿妍轻轻捏了把男人的大臂,略是不满略是撒娇地说道。

    “糟了!忘了旁边还站着一位惹不起的主呢!”刘晔心中暗道。

    瞧着眼前四人的殷切,刘晔也不好再卖关子,说道:“南天程你负责组建起一个大都会,专门招收城民中的优秀人才,告诉他们但凡加入大都会者,可被优先考虑成为我的护卫!”

    “大都会?”南天程疑惑道。

    “对,就是大都会!而且这个大都会的会长就由宾琅担任!”刘晔没待南天程反应过来,接着说道。

    “宾琅担任会长?”

    这下轮到北难丧和奚流雁惊讶了,宾琅这回虽然居功至伟,但也不至于能够担任大都陈一个组织领袖的职责吧。

    “就这么定了,宾琅担任会长!你们马上下去办!这个很重要,关系着大都城的未来!”刘晔挥挥手不再解释什么,将南天程他们赶了出去。

    待南天程他们完全走出城主楼,枫睿妍将光滑的下巴放在刘晔的肩窝上,吴侬软语道:“刘晔……你准备也建一个宗教对抗拟神教?”

    “宗教?不,我可没有什么兴趣当什么教主!”刘晔摇摇头说道,不过他的眼中却又一道异样的光芒。

    “不想当教主,那你为什么要任命宾琅当会长,他对你的崇拜可到了相当的程度了!”枫睿妍的滑润小脸蹭了蹭刘晔,又问道。

    “就是因为他对我的崇拜,我才会任命他当会长!”

    枫睿妍轻笑一声:“那你还骗我,分明也是想当个教主什么的过过瘾!”

    刘晔长笑一声,一把将枫睿妍抱起搂在怀中:“你这么说也行!倒是你的能玄气现在怎么样了,突破第四层了吗?”

    一抹红晕升起,枫睿妍娇喘道:“还只是在中级境界,离高级境界还有段距离……”

    “那还是让我来帮帮你吧!”刘晔坏笑道,双手已经探入枫睿妍的衣衫之中。

    一时间,满室皆香,浅笑低喘,春波荡漾。

    **********

    第二天,宾琅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大都城。

    所有的大都城民都惊呆了,他们没有想到城主大人不但能够剿灭幻狼群,还能降伏幻狼。只要在荒原上生存过的人就明白幻狼的厉害,而如果拥有了一只幻狼坐骑,就等若拥有了整个荒原。

    每个大都城民都兴奋起来,他们急切地期望下一个拥有幻狼坐骑的人是他们自己。聪明的人更是联想到昨天宾琅去的城主室的事情,他们不禁心中后悔,如果那个时候他们主动一点,也许现在拥有幻狼坐骑的会是他们。

    就在众人满心盼望的同时,一个好消息传了出来。

    城主即将组织一个大都会,但凡是参加大都会的人,都可优先拥有幻狼坐骑。

    这个消息将大都城的气氛推上了顶峰,所有人都卯足了劲,想要参加这个大都会,就连那些受伤在床的伤患也起了类似的心思。

    可是接下来的一个消息却让众人有些失望,原来大都会第一批招收的人是有限制的,这次只有一百二十三人。

    当然,人数的限制也更加激起了人们的竞争之心,每个人都将身边的人视为竞争对手。一时间大都城原本和谐的气氛,竟然紧张起来。

    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刘晔先前的努力就会白费。

    不过,南天程的迅登场化解了这场危机。他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就在第三天宣布了大都会第一批会员的名单。

    让城民们差异的是,这些名单挑选的并不是那些体型高大壮硕的人,而是一些肌肉匀称身材中等的城民。

    这样的事情引起了其他城民一些不满,他们觉得这次选择不很公平,有些人甚至要求重新选择。

    南天程当然不会应允,他只是轻飘飘地将一切都推给刘晔,说名单是刘晔亲自挑选,就解决了一切。

    刘晔先前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城民相信,不论刘晔做什么,都一定是有目的的。就算有些人心中还是有所不满,他也不敢甘冒众人的怒火去当面质疑刘晔。

    这样一场信任危机,就如此轻描淡写地化解掉了。

    只是,南天程还是有些不满。

    “你们这群狼崽子,本人管理大都城十年时间竟然还比不上刘晔的三个月,太让我失望了!”

    同时,也有一群聪明人想到了那么选择的原因。幻狼的体型虽然硕大,但也不过是老虎那么大,中等身材的人类已经是它们负载的极限。

    至于大都会会长的人选,虽然也让城民惊讶了一把,但比起先前的事情,也不过小巫见大巫。人们只是惊讶,也没有多想。

    就在风波渐渐过去的第十天,大都城城主楼第十层一个宽敞的大厅内,大都会的所有人员全部到齐。

    刘晔十天来就见过他们两面,刚开始的引荐宾琅以及现在的再次会面。

    第一次见面时,虽然大都会的成名身体素质都算不错,看似略显单薄的身躯都隐藏着不小的力量。但是他们的精神面貌却和当初的宾琅差了许多,只有少数几个的意志力和当初的宾琅类似。

    这几个人也是刘晔重点观察的对象,如果他们展良好,就可以考虑成为第一批的大都会干部。

    为了计划的顺利,刘晔的第一次见面就给了众人轻微的心理暗示,又经过这十天宾琅的影响。再次见到他们时,这些人的精神面貌已经达到可以抵御药剂痛苦的程度。

    “恩,看来宾琅做得还不错,平均水准虽然没有达到他当日的程度,但也相差不远。”刘晔暗自沉吟。

    “只是这回的试剂也经过了主脑的再调试,痛苦程度降低不少,应该足够他们坚持下来……”

第七十章 幻狼卫队

    昨天的女排太让人郁闷了,亏VV还抱了那么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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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主脑的手段刘晔也是见了不少,到跟前还是稍稍有些紧张。

    这些人的神态和意志已经和北难丧三十护卫类似,只是他们的那种坚毅是从对刘晔的崇拜获得,而北难丧的三十护卫则是完全自己锻炼出来。

    要论基础和稳定,成的众人还是无法与三十护卫相比。

    不过以目前的情况,刘晔的方法显然是最佳选择。

    “宾琅,他们准备好了吗?”刘晔吸了一口气,问道。

    “回城主,都准备好了!”宾琅比起前日更加地沉稳,只有在面对刘晔的时候才显现出狂热的表情,其他时候竟有向北难丧展的趋势。

    周围的大都会员眼中同样闪烁着狂热兴奋的光芒,一眨不眨地看着刘晔。这十天来他们一直被宾琅所影响,加上刘晔在大都城如日中天的声名,也渐渐视刘晔为神明。

    饶是刘晔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感觉,也不禁被众人颇有气势的目光给看得讪讪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

    “奚流雁,叫你的人开始吧!”

    旁边的奚流雁默默点头,周围的护士将仿激素试剂稍稍稀释吸入针管,走到大都会员旁边,打入他们的体内。

    这个试剂的效果如刘晔所料,虽说做了调试,但还是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被注入仿激素试剂的会员全都颤抖起来。

    “干!我算是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大都城一个成功扛过基因优化试验的人都没有了!感情不是试验的人实力不够,而是主脑的试验太过变态了!”刘晔看着大都会会员的痛苦样子,感同身受,暗自骂道。

    眼看众人有些承受不住,刘晔正准备使用催眠能力帮他们一把时,宾琅却抢先一步行动了。

    宾琅双手交叉,双眼闭上,嘴中念念有词。众人看见后也随之动作,一时间大厅内好像一群和尚道士开起了水6道场。

    渐渐地那些念念自语声合成一股,在宾琅的带领下汇成一个清晰的声音,抑扬顿挫,振振有词。

    “大都城主!威名盖世!无所不能!”

    …………

    “天……这到底是什么?”刘晔眼前这群会员的样子惊呆了,嘴巴犹如合不拢的箱子,大张着。

    “老子真成教主了……”

    同时让刘晔更为震惊的却是众人合为一处的嗡嗡声,刘晔太熟悉了,当日蜂后控制血蜂时也是类似的情况。

    难道仿激素试剂真的改变了他们的基因?而不单单只是一种习性的变化?

    其实这种仿激素试剂表面看来是通过信息的识别来相互控制,但实际上还有由精神力的高低来分级的功效。

    但凡是注射了这种试剂的人,会通过散出的信息激素来判断双方之间的强弱,强者为王,败者为兵。

    真是公平又残酷的分级制度!

    也就是说,如果身为兵的那人有一天突然变强,那么王和兵的位置就会对调。因此,这种残酷的竞争制度也将不断提升相互的素质。

    不过,这项功能刘晔并没有要求加入,该是主脑自作主张的结果吧。

    “唉!智能电脑就是麻烦……”知晓一切的刘晔,不得不叹了口气,无奈地接受。

    还好这回主脑的自作主张也算做对一件事,否则刘晔非要再将对方一番折腾才是。

    抑扬顿挫的声音越来越强,终于在顶点时戛然而止,而注射过试剂的人也都挺过了那一关,除了有些累之外一切正常。

    “靠!竟然这么挺过去了,不过倒也是不错!”虽然事情中间有所波折,但结果还是一样,刘晔暗捏的那把冷汗也慢慢变干。

    刘晔一拍手边的把手,后面的大门打开,一堆虚弱的狼崽正趴在地上,虽然身体无精打采,但是瞪视着众人的眼神却非常凶狠。

    这十几天来,刘晔一直通过对狼崽们注射营养液也维持它们的生命,不过这样的情况治标不治本。再持续一个月,这群狼崽依旧难逃丢掉性命的命运。

    现在,能救它们性命的人就在眼前,成败在此一举。

    “你们每个人上去,挑选一只狼崽!记住!只能挑选一只!挑选之后它不但是你们的战狼,更是你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伙伴!”这句活刘晔使用催眠的方式出,他要将这句活深深印在众人的脑海中。

    会员们拖着疲惫的身躯缓缓走去,经过了一番与宾琅先前类似的经历,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战狼。

    “奚流雁,将他们带过去再检查一遍,然后修养三天后,带到北难丧那里去!”

    奚流雁点点头,带着众人退去。

    现在幻狼仔和众人的体力都很弱,不适宜立刻开始训练,还不如利用这三天好好培养一下人狼之间的感情。仿激素试剂只是消除了狼对人的敌对陌生感,但是能否成为并肩作战的伙伴还要两说。

    这就好像双方都是人,但是能否成为朋友还要看交情机缘等其他因素。

    “北难丧,你留下!”北难丧即将走出房门时,刘晔叫住了他。

    “训练的方法,你想好了吗?”刘晔问道。

    北难丧一愣,显然没有想到刘晔会问起这个问题,一时间愣在了原地,不知道怎么回答。

    训练的方法他当然想过,但他也只是知道如何训练人,却不知该如何训练狼。

    荒原上从来没有人驯服过幻狼,自然也就没有人知道该去如何训练幻狼。

    刘晔当然知道一些如何训练的方法,但那只是针对警犬,对野性难寻的战狼而言并不知效果还能剩下多少。

    本以为北难丧身为土著当地人,会有一些方法,但看他的表情,刘晔知道自己也是白问了。

    “看来你也不清楚啊!”刘晔叹了一口气。

    “这……末将无能!”北难丧心中大为悔恨,身为大都城的第一战将,却连训练事宜都弄不好,让自尊心极强的他大受打击。

    “算了!这不怪你!都是第一次,大家也只有摸着石头过河了!”刘晔摆摆手,另一只手托着下巴思考起来。

    大约过了五分钟,刘晔的动作突然有了变化,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他对北难丧说道:“我倒是有个方法,不知道你看如何!”

    不待北难丧反应,刘晔接着说道:“我这个方法也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没有办法的办法?”北难丧糊涂了,完全无法理解刘晔话语。

    “我是这个意思……”也知道自己说得有些晦涩了,刘晔想了想解释道。

    ……

    “这个方法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效果也是未知……”听完刘晔的话,北难丧不无担心的说道,看来对刘晔的方法有些信心不足。

    “所以我才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刘晔也点了点头说道,他承认自己的方法有些冒险了,“不过,我还有补救措施,不要忘了我们还有黑白,她可以担当一部分的职责。”

    “白光虎和幻狼?”北难丧一愣,他难以想象这两者结合在一块的情景。

    “安了!怎么说,白光虎也比我们熟悉荒原,而且又是雌性,这群小狼仔正处于幼年期,也勉强凑合的!”刘晔打着哈哈说道,只是他现在的表情有些心虚,眼神也躲闪起来。

    “既然城主这么说了,末将只有遵从!但是训练时还请城主一起过来,我无法驾驭那只白光虎!”北难丧躬身说道。

    “这是自然!”

    “还有事情吗?”看到北难丧并没有要下去的意思,刘晔好奇地问道。

    “我还有件事情,不知当说不当说……”北难丧吞吞吐吐地说道。

    “有什么就说什么,难丧!这可不像平日的你!”看到北难丧的表情,刘晔更加好奇了。

    “那个……那个幻狼……我们是否……可以……”北难丧涨红了脸,这样求人尚属他第一次。

    “幻狼?哦,你说的是这个事啊!”刘晔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北难丧。直把这个性子沉稳的汉子看成了大红脸,刘晔才说道:“你放心吧,宾琅都有坐骑,你自然也缺不了!而且一定比宾琅他们的坐骑还要厉害!”

    “此话当真!?”杂听此言,北难丧难以抑制心中的兴奋问道。

第七十一章 收获和庆祝

    哪个武将不爱名兵名器,身为地狼将的北难丧自然也难以抗拒战狼坐骑的巨大诱惑。以变异生物作为坐骑,想想就让人的每根头都兴奋得战栗起来。

    “当然!宾琅他们只是试验,我本来就是把他们当作特殊部队培养,所以才配备了一致的坐骑,你们我另有打算!”

    “是南天程他们叫你来问的吧!”刘晔突然笑着问道。

    “……”北难丧没有回答,不过脸上的惊讶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这两个家伙,还真会找人,生怕我不答应,知道我可能不会拒绝你,就把你来来当枪手!看来以后给他们配备坐骑的时候,要给他们点苦头吃了,否则怎么对得起我大都城城主的权利!”刘晔再次搓摸着下巴,一脸坏笑地说道。

    “北难丧,你先下去吧,把我刚才告诉你的准备一下,三天后我们就开始!”

    心中疑惑解去,北难丧也没有留下来的理由,迈着轻快的步子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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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狼群其实还处于哺乳期,奶制品才是最适合它们的食物,可惜大都城哪里来的这种东西,只能暂时用肉制品和营养液代替。

    只是为了以后战狼的战力着想,刘晔又带人出去了一趟,在荒原上扫荡了一番,倒还真找出十来只有奶水的动物。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冬季竟然也是哺乳期,可能辐射的关系改变了一些动物的生理周期吧,他是典型的拿来主义,有用就拿来用,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不过既然是狼,自然不能给他们吃些太次的奶水,什么猪啊狗啊牛的奶水就免了。别到时候给狼崽喝了它们的奶水后,一个二个的都变成猪狼狗狼牛狼什么的,就得不偿失了。

    还好这次大都城的第一纵队为刘晔提供了一个好去处,黑风熊的出没之所。

    上回第一纵队猎取黑风熊时,并没有赶尽杀绝,他们自然也知道不能斩草除根的道理,否则来年就没有这些体型庞大肉质鲜美的生物来供猎取了。

    而当时他们还真的现了一些母熊带着幼仔守在洞口,这样的黑风熊他们是不会打的,这倒是给刘晔解决了奶水的问题。

    既然有幼熊仔,那么母熊就一定有奶水哺育。用熊的奶水去喂养狼的奶水,不知道会不会继承熊的力量,但是至少不会降了狼的实力吧。毕竟,怎么说熊也是山林之王。

    而且这次又顺便带回了二十几只幼熊崽,也算是一大收获了。

    当然因为黑风熊的特点,他们用来做急袭军自然不行,但是在正面战场上的冲击却绝对是一流好手。

    想当年三国时期南蛮之地的孟获,带领一群巨象之军,将刘备的兵马打得丢盔卸甲,凭地就是大象的巨力。

    黑风熊的力量体型虽然比之大象还是有所差距,但是用来攻城拔寨那也是足够了。

    有了第一次收服幻狼的经历,搞定这二十一只黑风熊容易了许多,当然人员也必须从大都会中选取。不过由于黑风熊的力量体型,刘晔这回挑选的全都是体型最为高大大汉,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挥出黑风熊的战力。

    这次的挑选不但彻底奠定了大都会在城中的地位,也消除了城民的猜疑和担心。城主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取一头坐骑,只要努力锻炼成为城民中的佼佼者就可以。

    另外刘晔对母熊的担心也消褪掉了,本来以为母熊会因为种族的问题,而不分青红皂白将幼狼仔咬死。没想到处于哺育期的母熊表达出了相当的母爱,不但没有动粗,还慷慨地将奶头展露在幼仔的面前。

    同为变异生物,奶水的诱惑又过了幼狼仔的警惕心,它们终于放下了一切,迫不及待地畅饮了起来。

    但是,怎么说一百二十三只幻狼崽加上二十一只幼熊,只有十七头母熊来哺乳,实在是不够。每天母熊的**都被饥渴的幼仔吸得扁扁的,如果不是刘晔命令每天加大母熊的食量,怕不出半个月这些母熊的奶水就再也产不出来了。

    即使这样,每个狼崽每天也只是喝了个半饱,剩下的全由肉食品代替。根据主脑的计算,这些幻狼崽半饱的奶水已经足够身体必要的成长,其他的营养素肉制品就可以代替。

    另外,刘晔利用大棚种植的三种半粮食作物,长势也是不错。看情况在春天来临时,应该就可以收获第一批的粮食。

    时间一天天过去,往日被众人视为死亡季节的冬天,竟然在大都城的忙碌中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两个月后,绿芽从尚是薄薄积雪的地层中倔强地探出头来,正式宣告了春天的来临。

    腾腾的火焰哔哔**地烧着,上面驾着一只野猪模样的猎物,被一根尖锐的木锥横穿而过。炽热的温度将油滴从野猪身上靠下,滴到下方的材火堆上不时溅起一团肆虐的烈火。

    此时的大都城内一片欢天喜地,半夜人们围着火堆兴奋地跳舞。这时每年荒原上的人们必然的庆典,庆祝死亡季节的逝去以及新的一年的到来。

    而今天,这个被誉为春节的日子却有着另一番不同的意味。

    因为,今天大都城不但在庆祝死亡季节的离去,更是在庆祝他们在冬季的收获。

    收获,而且还是收获在冬季。

    如果这样的话被荒原上的其他人听见,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对方在瞎扯白活。冬季的荒原,能够不死人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哪里还来得什么收获?

    放在往日,这样的话大都城的子民们也不相信。可是自从见到刘晔后,一切都改变了。不但有了充足的食物、暖和的衣服和热乎乎的炉子,竟然还有幻狼和黑风熊作为坐骑。

    这样的事情放在以前,他们连想也不敢想,但是在刘晔的带领下竟然就这么实现了,而且还是在号称死亡季节的冬季完成了这一系列不可能完成的。

    如果这样的事情还不值得庆祝的话,众人就不知道还有什么值得庆祝了。

    刘晔捧着杯子浅尝了一口玉米酒,今天是难得的闲暇,前些日子他实在太过疲惫了,现在的这种休息让他格外的珍惜。

    “真是奇妙,没想到春节这个名词还在荒原上流传,华夏的传统并没有完全丢失啊!”红彤彤的火焰将刘晔的脸庞也映照得红彤彤的,他看着面前欢欣鼓舞的城民们,心中的感慨和自豪一时高涨。

    “不过,春节对华夏人而言,应该是全家团圆家庭和睦的季节。若是在以前,部队里的那些家伙们此刻应该在大喝特喝吧!”脑中慢慢浮现出了一幕幕熟悉的画面,里面有刘晔自己,也有他熟悉的伙伴、战友、兄弟……

    “一百年前我们尚在把酒言欢,可是一百年后的今天已经物非人也非……世事无常,为什么却偏偏要让我一人来独自承受……”过去的回忆慢慢浸湿了刘晔的双眼,他心中如吃了涩橘般苦微涨。

    一点火星夹杂着烟灰飞来,弄眯了刘晔的双眼,他赶忙用眼睛揉了揉,待再睁开眼时他眼中的悲伤、彷徨和无助已经无比的坚定所代替。

    就在火星飞来的一刹那,他好像看到了藏天,耳中也听到了当日梵辰卜说的那句话。

    “不管你们是为了什么这么做,都要给我刘晔一个交代!如果我接受,那么大家就一起堕落。如果不能让我满意,那我不介意亲手将你们毁掉!”

    那一瞬间,刘晔终于确定了如何面对。该来的总要来,躲避不是一个男人的作为。

    “刘晔,过来一起和大家跳!”

    沙哑充满磁性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枫睿妍脸上带着微微的汗水,冰霜般的面容消褪了不少。虽然脸上没有笑容,但是眼中的喜悦兴奋却难以掩饰她的心情。

    情绪是谁感染人的,愤怒、憎恨、郁闷、哀愁都会,喜悦高兴也不例外。

    漫天的火光在枫睿妍身后闪耀,好似繁星点点,映照着枫睿妍美丽窈窕的身躯,俏美的面容此刻看起来更加的绝美逼人。

    一年来在荒原上的所作所为晃过脑海,刘晔嘴角浮出一弯微笑。他站起身来,眼中的坚定渐渐被柔和所代替,慢慢走到枫睿妍身边,牵起她的小手和众人一起在火堆旁畅意地舞动起来。

    与人同乐,不亦乐乎。

    今夜,大都城的火焰尤其的耀眼,人们的心情也尤其的高涨,这一夜刘晔脑中只有枫睿妍和大都城的子民……

第七十二章 训练幼兽

    春天虽然已经来临,但是严酷的冬季却不愿就这么离去,它固执地在地面留下自己来过的痕迹,才万分不舍地走开。

    然而,生命的勃是无可阻挡的。地面上白雪覆盖,却依然看见稀稀疏疏却醒目的绿色新芽。

    蔚蔚蓝天下,大都城南门外,原先血枫林所在的地方,此刻却是一片肃杀。

    三只形似兔子的生物在血枫林中急奔跑,身影从空中看去犹如一道灰色直线。这三只兔子似乎被什么追赶,正在拼命地逃窜。

    前方是一道拐弯处所在,三只野兔直线奔跑的度略微降低,准备向一旁转向。

    就在兔子们度微微降低的一瞬间,三只娇小的透明淡影从不同地方位斜刺里冲来,分别截住了兔子的道路。同时身体猛然扑去,将兔子压在身下,大嘴张开,一口便咬断了兔子的脖颈。

    咕咚咕咚喝了几口兔血后,淡影慢慢转浓,露出了毛绒绒的身躯,正是已经四个月大的幻狼。

    呜呜出一声稚嫩的叫喊,似乎在宣扬自己的胜利,幻狼们便开始享受起自己的战利品来。

    这样的情景,在血枫林其他的地方也在上演着。而这些不足兵卒一级的野兔,便是刘晔安排给他们每天的食物。

    食物给了它们,但是如果想要吃到他们,就要凭借他们自己的努力。

    刘晔深知如果光是喂养这些幻狼,只会将它们变成如猪一样存在的生物。但是刘晔需要的是一只战狼部队,而不是仅仅只能提供狼肉的牲畜。

    因此,从小时候就锻炼它们自我捕猎的本领那是必须的。

    至于锻炼的方法,除了由黑白作一定的示范后,剩下的就是靠这些狼的生物本能了。

    狼的这种生物,它的本能是非常强大的。即便是没有父母的教导,但只要能在艰苦的环境下生存袭来,它也能够凭借自己的本能来学会必须的技能。

    刘晔不但想要一只听话的战狼部队,同时也想要一只充满野性的凶猛队伍。

    而目前的训练方法看来还是找对了路子,刚开始的几天,这些已经适应饭来张口的幻狼,颇有些不适应。只能甘看着这些兔子在它们旁边大摇大摆地吃草,却不能动期分毫。

    不过,仅仅过了五天,幻狼体内继承至父辈的本能和狼性的尊严,让它们立刻改变了那种丢人的情况。

    现在只要兔子刚刚一着地,不用跑出太远,他们就能将这些兔子逮住。

    而且更为可怕的是,这些幻狼竟然还懂得同伴之间的相互配合,知道利用简单的引蛇出洞和伏击战术,实在让刘晔喜出望外。

    这样的本能如果加以引导和训练,那么这只战狼不对不但能成为一只奔袭轻骑兵,还能作为一只特种小队进行敌后破坏行动。

    等他们再大一点,就可以和人一起配合,去进行更大的捕猎。那个时候,也就不需要刘晔带人每天都要去荒原抓一些活的生物来锻炼它们了。

    唯一让刘晔郁闷的是,也许是因为黑白教授的原因,他们不但将黑白的捕食技巧吸收,更学会了猫科动物共通的一个毛病——猫戏耗子。在捕捉食物前,总是玩弄对方一番才进食。

    这样的毛病刘晔可是深恶痛绝,轻敌是任何一个军人都不能犯的大忌,偏偏这群被刘晔寄予厚望的战狼有了这个毛病。

    这时的刘晔真是后悔不已,恼恨自己为什么非要让黑白来教导它们,好的学去了,但是坏的同样也学去了。

    还好,这群幻狼继承了他们父辈的优良传统,知道判断情势。猫捉老鼠的毛病,只是在对手远弱于自己的时候才有所体现。

    “希望以后和人配合时,能将这个毛病去掉!”刘晔摇摇头,他试了几次都无法改掉幻狼的这个坏毛病,只能无奈放弃。

    因为是从小教会,待刘晔反应过来时,这个习惯已经深深印在幻狼的身体中,很难改变。

    另外,那二十一只黑风熊的成长也不错。不愧是熊类,仅仅5个月,这些幼熊的体型已经快到成年幻狼的一半,力量也达到了可观的地步。

    根据主脑的计算,再过两个月,这二十一只黑风熊就可以骑乘人了。

    至于那十几只熊妈妈,刘晔本想放她们离开,谁知道她们竟然呆在大都城不走了,而且真正把幻狼当成她们的孩子。

    刘晔这才想起来,熊的视力非常茶经。他们主要是依靠嗅觉来分辨环境,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幻狼又喝过了他们的奶水,带上了幼熊的气味。

    过了哺育期的母熊也就把这些幼狼当成了幼熊看待,幼狼也不例外,亦是将母熊看成了狼妈妈。双方相处融洽,刘晔看这些母熊似乎习惯了每日人的喂养的生活,而且也没有攻击人的迹象,就单独在大都城中开辟了一处地方,供养她们。

    这个地方与幻狼幼熊的地方离得很近,也容易安抚母熊的心情。

    “怪不得人们老说懒熊懒熊,就算变异了,这熊还是不难脱懒惰的习性……”看着这些母熊几乎没有抗拒地接受了被人喂养的命运,刘晔也非常讶异。

    不过,说熊懒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因为那些幼熊也是同样的懒。

    训练他们可说比幻狼费劲多了,不但脑子笨得可以,而且还好吃懒做。你要是不狠狠鞭笞它,它连离你都懒得理你。

    黑风熊和幻狼比起来,就是典型的吊车底和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后来刘晔灵机一动,直接引用了马戏团的训练方法,用食物来诱惑它们,才总算找到了突破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刺激本能的方法对幻狼有效,但是对黑风熊却是几乎无效。幻狼的本能是捕猎和杀戮,而黑风熊的本能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

    吃、睡!

    你要是顺着黑风熊的本能来训练它们,这些懒熊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刘晔更是奇怪,这些熊类每天和幻狼吃的都差不多,但是体型的差异却差了这么多。

    一个满是脂肪,一个体型矫健。

    不过,用食物进行诱惑起到了不错的效果,黑风熊的训练进度突飞猛进。而且有母熊在,黑风熊的生存技能被一个不差地传授进去。

    黑风熊之所以称之为黑风熊,一个原因就是这类熊的短程奔袭度很快,几乎就要赶上豹子的度。又因为全身黑色体型庞大,跑起来跟一大团黑风扑面而来,所以叫做黑风熊。

    不过跟豹子一样,它的耐力非常差劲,只能连续奔跑十分钟,在跑下去就会心脏过载而死亡。

    不过就算这样,黑风熊的战力已经非常可怕了,迅疾如风的度加上与生俱来的恐怖力量,近身时足以打退大多数生物。

    而这样的能力,在正面战场上,就好像一俩坦克一样,所过披靡。

    不过,耐力的问题仍然是一大问题,既然是坐骑,那么长途奔袭的能力必须具备。

    不过,还好如何锻炼耐力刘晔却是有一堆的法子。刘晔不要求黑风熊能够一直保持最高度,毕竟它的生理技能限制了这种度的持续。但是度下降一两个档次,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吧。

    想到就做,刘晔立刻调整了相关的训练项目。除了训练黑风熊服从指挥外,还要每天不间断地慢跑一个小时。

    先让黑风熊适应长途跑步的习惯,然后再随着黑风熊年纪的增长,逐渐提高训练强度。例如,提高一个度级,或是延长跑步时间至一个半小时。

    这样的效果是明显的,一个月的慢跑训练下来,黑风熊的满身肥肉少了许多,精神头足了,但饭量更大了。

    这个懒是因为过于肥胖,现在减了一些肥,也不想过去那样动也不想动了。

    看到这种训练有效果,刘晔将一套训练方法传授了下去,命令每个拥有黑风熊坐骑的城民必须一丝不苟地执行。

    黑风熊的训练方法解决了,但是幻狼的训练方法还在摸索中。

    毕竟黑风熊只是被作为战场绞肉机,战术和作用相对简单,自然训练方法也就简单得多。但是幻狼的作用却是不同,使用的战术也不少,为了统统能够满足,训练的方法自然也就复杂了。

    不过,还好循着本能的方法现在看来还是很有效,刘晔也就只是严密关注,走一步算一步。同时,主脑也没有闲着,它根据训练的进城不住估测计算。主要幻狼的训练告一段落,他就可以研究出一个系统科学的训练方法。

    所以,刘晔目前只能静观其变。

第七十三章 盖世太保

    就在刘晔静官其变的时候,又传来了几个好消息。

    先便是兽王皮毯的消息,制作皮毯的工艺在几个月的相互配合中已经非常熟练,进入了稳定有序的生产。而技艺已经相当熟练的女工们,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把兽毛皮毯的制作方法应用到了衣物身上。

    因为以前不知道兽王到底有什么作用,现在受到刘晔的启,人们也终于知道如何应用。

    由第一个女城民利用手中残余的皮毛废料制作出了一双皮毛手套,所有女工仿佛开了窍般,纷纷利用手头剩余的毛皮开始了对衣物的二次加工。

    毛皮鞋、毛皮坎肩、毛皮裤子、毛皮外衣,似乎在一夜间全部冒了出来。

    一些男人穿着自己婆娘精心制作的毛皮衣物,走在大都城街道上,享受着其他男人羡慕的目光,那种满足自豪感难以言表。同时,男人们也为自己的婆娘骄傲,无形中家庭更加稳定了。

    既然有这些高级的便于携带的取暖衣物,兽毛皮毯的需求自然慢慢降低,屈居第二的地位。

    不过即便如此,兽毛皮毯仍然是大都城内交换的紧俏物品。

    刘晔看到这些突然冒出来的简陋衣物,临机一动,立刻想到了如何处理来犯的那批死去幻狼的皮毛。

    因为枪械和炸弹的原因,幻狼的皮毛鲜有完整的部分,基本上都是破烂不堪。这样的东西做毛毯自然不行,但是做些小巧的坎肩、手套和马甲之类的衣物却不在话下。

    当然刘晔最看重的还是幻狼群的幻化能力,虽然比不上他本身具有的隐身能力,但是在战场上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

    唯一让他担心的是,这些变成死物的幻狼皮再制成衣物后,是否还具有先前的幻化能力。

    不过,总是担心,还不如去亲自尝试更能得到结果。

    命手下那批手艺越来越熟练的女性暂时停下手头的活计,来加工他一直封存起来的幻狼皮毛。

    城主的命令自然是言听计从,那批女工没有二话,立刻连夜赶工第二天就做出了一件成品幻狼服。

    因为是给城主制作,所以这件幻狼服也让那些女工颇下了一些心思,不但外型好看威武,而且用料也很讲究,使用了几件少有的完整狼皮。

    但是刘晔看在眼里,却有点哭笑不得。他后悔自己没有事先讲清楚,这种东西对他是没有什么用的,一旦拟化之后什么衣物都保留不下。

    刘晔本身具有的隐身能力也比幻化要强得多,他反而是最不需要衣物的人。而且刘晔本意只是想要试验一下,用最差的料子去做就好了,没想到却用了那么好的狼皮。

    不过,面对下面众人殷切的目光,刘晔也不好说什么。他可是明白一个道理,捧起一个人需要千万句话,毁掉一个人却只需要一句话。

    所以除了很隐晦地告诉众女以后不要这么铺张浪费,剩下就是一些鼓励地话语了。

    刘晔已经敏锐地觉察到,如果这群女工继续展起来,以后大都城轻工业的展基础就在她们身上。这个时候,提高他们的信心,让她们有更大的动力去自我创新才是最重要的。

    “还好……我将那张幻狼王皮留了下来,要不然被糟蹋就是那件了!”刘晔在众女的期待中将这件幻狼服穿上,一边检视自己,一边暗道。

    话又说回来,众女所做的这件衣服样式倒也不错。因为技术细节的问题,众女把狼皮制成了类似大衣的样子,轻薄透气,又不失暖和。刘晔传上去反倒是平添了一种神秘的肃杀感,不但众女都看得眼花了,就连旁边的枫睿妍和奚流雁也看得眼睛一亮。

    “现在需要的只是试验一下,这件大衣的效果了!”

    “去把宾琅叫来!”刘晔对手下吩咐道。

    当了几个月的城主,刘晔也渐渐熟悉了城主的身份,对手下人布命令也越来也自然,不像以前感觉很是别扭。当然在其他城民看来,刘晔则是越来越有霸气了。

    “把这件衣服穿上去试试!”宾琅很快便来到房间,与他一起来的还有已经四个月个,长得跟狼狗差不多大小的幼狼。

    众女这时才明白原来这件衣服并不是给城主穿的,心中倒是有些遗憾。

    不过不得不说,这件衣服其实更加适合宾琅和北难丧。他们那种沉稳坚毅的气质和这件狼皮大衣结合,更能表现出那种独特的肃杀感。

    “不过,等等……这件衣服的样子我怎么看得这么眼熟呢?”刘晔自己传上去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宾琅一穿上去,刘晔就觉得越加眼熟。

    “靠!如果再穿上一顶鸭舌帽,脚蹬大黑皮靴,这不就是活脱脱的盖世太保吗?老子什么时候又变成纳粹头头了!”刘晔一拍脑门,异常郁闷。

    “只是……好像也不错,这身衣服穿起来也挺拉风的!”刘晔又朝着宾琅看了几眼,忽然觉得这件衣服也挺顺眼的。

    刘晔可以想象,一群头戴鸭舌帽、盖住整个脸面、只露锐利双眼的队伍,再身穿狼皮大衣和大黑皮靴,骑着足有小马大小的幻狼出现的宾琅等人,会给敌方带来什么样的压迫感。

    “这简直就是又酷又无敌啊!”某人陷入了yy之中。

    而其他人看着刘晔一会懊恼,一会又拍脑门长吁短叹,一会又露出好似白痴般的傻笑,嘴角还有亮晶晶的分泌物,早就心惊胆颤,以为刘晔精神出了什么毛病。

    “糟了!又出糗了!”醒悟过来的刘晔看到众人的目光,立刻明白除了什么事情,城墙厚的脸皮也微微犯了红。

    “恩……这件衣服样式是你们自己想出来的?”为了挽回点面子,刘晔不得不转移了话题。

    “……不是……”领头的女工一愣,有些惶恐地回答道,不知道刘晔为什么会这样问。

    “唉……女人的地位还是偏低……这样下去可不利于展……”看到女工的表情,刘晔暗叹一口气。

    人类的展女性的作用不说顶起了半边天,那也是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天是她们撑起,如今的地位却是如此,实在让人搓叹。

    “哦……那是从哪里弄来的?”刘晔饶有兴趣地问道。

    这衣服的样式当然不可能是女工独自想出来,虽然粗糙但是这套衣服的理念设计一看就出了女工的知识范畴。灵感那就更加说笑了,一个聪明的铁匠可以灵机一动打造出锋利的武器,但不可能打造出精巧的手枪。

    只有达到了一定的只是基础,才有可能创新出下一级的东西。而这件衣物从的纤边到针脚,尽管粗糙,但绝对不是这些几乎没有任何制衣基础的女工能够做出来的。

    也就是,必有高人指点。而且那个高人肯定隐藏在大都城中,刘晔必须知道那个高人是谁,是敌还是友。

    “我们也不清楚……就是第二天睡起来的时候现了一本书……上面有一些如何制衣的详细方法!”女工头诺诺地回答道。

    “书?拿来让我看看……”不是人而是书,刘晔的兴趣更大了。

    “就是这本……”女工头从怀中掏出一本已经泛黄的书籍,递到刘晔手里。

    “晕!《做衣不求人,自己动手dIy》!”刘晔看着这本书真是啼笑皆非!战前大街上随处可见的这种垃圾书,今天竟然成了女工们提升技巧的重要物品。

    “又是主脑干的吧!它有这种好东西,不赶快拿出来,竟然做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它不是说了不能帮我的吗?这件事到时看它如何解释!”刘晔略一沉吟,已经知道了事情原委。

    大都城中有能力让自己和北难丧等人好无所觉,做到这种事情的,除了主脑刘晔想不出第二个嫌疑犯。

    “不过,以它的能耐,是怎么走出战舰的?如果是命令北难丧他们去做,他们不会不告诉自己,真是奇怪!”

    “算了,抽空去问问主脑!看看她到底在干什么!”

    既然知道是主脑所为,刘晔也就放下心来,开始试验这件幻狼服的功效起来。

第七十四章 三神功

    先是检验它的坚韧程度,刘晔命人用钢矛刺了几下,除了留下几个白点外,一点损伤都没有。当然穿着幻狼服的人,还是会被钢矛的力道所伤。幻狼服只能消除钢矛的锐利,力量还是只有用力量才能抵消。

    舒适性刘晔刚才已经体验过,轻薄贴身,也不影响人的灵活。看宾琅的表情,也知道他同样满意这件衣服。

    最后剩下的就只有幻化能力了,只是这种能力该如何测量呢?

    刘晔想起战斗前,幻狼的幻化能力一般都是在高奔跑的时候才显现出来,于是也仿效这个原理,让宾琅快奔跑起来。

    宾琅也明白刘晔的意思,他知道如果这项能力能够开出来,那么他们的的实力又会再上一个大台阶。

    宾琅在城民中算一个好手,奔跑起来的度并不算慢,百米之内差不多也有五秒左右的度。

    身体如脱弦的箭般疾奔出去,就在宾琅快要达到度顶点的时候,他本就模糊的身影忽然微微淡化。众人直觉眼睛一花,在看见宾琅时,他已经到了终点。

    人们眼中俱是不可思议的表情,刚才那一瞬间他们觉得宾琅好像消失了一样,然后突然从一个地方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

    这个现象就和当初幻狼表现出来的差不了多少,也就是说幻狼服会在高运动中慢慢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达到隐形的效果。

    “成功了!幻狼的幻化能力被我们掌握了!”南天程欢呼道,北难丧和奚流雁脸上也是难以抑制的兴奋。

    然而刘晔的脸上并没有浮现与之相符的表情,相反他却是紧皱眉头,一副思考的样子。

    “刘晔?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从刘晔的表情南天程感觉到一丝不对劲,他张口问道。

    “宾琅,刚才那样的度你能维持多久?不!或是说你一天能跑出几次?”刘晔没有回答南天程的话,而是问向宾琅。

    “不多,一小时内我也就最多跑出六到十次!”宾琅有些惭愧地说道。

    “六到十次,这可是不够啊!”刘晔摸着下巴,慢慢说道。

    听到刘晔的话,宾琅更加惭愧了,其实宾琅的能力已经算是不错。百米五秒的度能跑出个六到十次,在城民中也是出众的能力,只是这样的度对于挥幻狼服的幻化能力显然不够。

    南天程三人也明白了刘晔的意思,百米三秒的能力以宾琅的实力也不过达到这个程度,那么其他弱于宾琅的幻狼众岂不是更差。如果这样的话,幻化能力只能为少数强者掌握,根本无法实现标准量化。

    虽然没有幻化能力的幻狼仍旧很强,但是刘晔日后的无敌理念泰半都是建立在幻狼的这种独特能力上面。如果这项计划夭折,刘晔花费那么大工夫得到的幼狼仔,也就白费了。

    “不行!不能放弃,一定还有办法!”刘晔在心里对自己说。

    刘晔又命令宾琅跑了几次,期间变换了一种度,但结果都是一样。只有在达到最高的时候才会出现幻化的效果,而这个度的下线根据梦龙的测算大约是百米4.5秒。

    就在刘晔一筹莫展的时候,旁边一直紧紧盯着宾琅身上幻狼大衣的幼狼,突然打了个响鼻,似是有些不屑。

    别人不觉得什么,刘晔却眼前一两,他现自己一直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

    “笨啊!有个活生生的老师在旁边,干嘛还要自己死钻研!”

    “宾琅!你让小狼试一下!”刘晔朝宾琅旁边的幼狼抬了抬下巴,说道。

    “小狼……它……?”宾琅很疑惑,小狼还未成年,它可能会使用幻化能力吗?

    不过,宾琅还是忠实施行了刘晔的命令:“狼儿,你上!”

    幼狼从刚才就想跃跃一试,同类的气息让它兴奋,同时也更加依恋宾琅。

    嗖地一声窜了出去,虽然是第一次使用幻化能力,但是经过前面宾琅不正规的示范,小狼已经摸到了诀窍。刚刚窜出几米,身躯就模糊起来,进而不见了身影。等再次出现时,已是房间的另一头。

    “果然是这样……”看着小狼一副讨功的样子,刘晔心中已是大致了解。

    根据梦龙的测算,小狼刚才度一直保持在四秒左右,这才是挥幻化能力最佳的度。

    只是对狼而言,这样的度像过家家一样,不是什么难办的事情,但是对人而言却是一个很难的突破的生理界限。

    而且这还只是单独对人和狼而言,当幼狼长大可供人骑乘时,加上人的重量以后是否还能挥出这样的度,那就更不好说了。

    度!解决了食物的问题,接下来又是度挡在了刘晔的面前。

    “刘晔!为什么不把能玄气传授给他们?”看着刘晔双眉紧皱形成的川字,枫睿妍突然在一边说道。

    “能玄气?”刘晔脑门一震,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枫睿妍给了刘晔一个解决当前问题最好的办法。

    “我怎么没有想到?只要修炼了能玄气,他们的度绝对不成问题!”刘晔一愣,不过他转念又问向枫睿妍:“这么传授给他们可以吗?”

    真要论起来,枫睿妍其实还是刘晔的师傅。按照过去的传统,传授外人武功,可是要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地。

    “没关系,只要传授给他们前二层就可以了!”枫睿妍笑了笑,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想想也是,当初为了提高熊山他们的实力,枫睿妍就传授给了他们前三层的能玄气口诀。现在只不过传授前两层,在她眼里并不算什么。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刘晔沉吟道:“能玄气修炼很是缓慢,若是按照这个进度,怕是有些来不及!”

    刘晔想到熊山他们都是自小修炼能玄气,平均水准也才第二层,几个月的时间如何练到?幻狼马上就要用于实战,时间明显不够。

    “我的不行,但是你的可以啊!”枫睿妍眼中光芒闪烁,似乎再说你是笨蛋。

    “你的意思是那种成的能玄气?可是那种方法很危险……”刘晔还是担心。

    “笨蛋!”枫睿妍终于忍不住骂出声来:“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你现在是什么实力?不要告诉我,你连护住他们的本事没有!”

    “你的意思是由我来帮他们完成引气入体的初级阶段?”刘晔依旧是傻愣愣地问道。

    “当然了,要不然第一阶段除了你这样的,有谁能活下来?”枫睿妍语气凶巴巴地像头老虎。

    “这倒是个法子,不过一百来号人……可有得我忙了!”全然明白了枫睿妍的意思,刘晔看了看宾琅,心中却不是那么轻松。

    引气入体以刘晔现在的实力自然能轻松完成,但是一百二十三人的数量却让刘晔有些头疼,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计。

    “废话!当然有我在一旁协助!要不然你非被抽干不可!”枫睿妍的话,让刘晔感到一丝轻松。

    解决的办法终于有了,刘晔也如释重负,露出了放松的笑容。

    “刘晔……你们说的真是能玄气?”一旁的北难丧颤抖着声音问道,双眼巨睁,浑身激动无比。

    “对!就是能玄气?你们也知道?”刘晔有些奇怪。

    “是和龙威功、灭修罗并称末世三大神功之一,能够开人类潜力并且有机会开出异能的能玄气?”奚流雁也是同样的激动,大声问道。

    “龙威功?灭修罗?这是什么?”刘晔一愣,这能玄气这么厉害,还是当世三大奇功?

    刘晔看向枫睿妍,后者也是满脸莫名其妙,不知道北难丧他们在说什么。

    听到刘晔的话,北难丧他们也有些疑惑,怎么身具能玄气会不知道能玄气的威名?

    “不管是不是,先搞到手再说!”南天程一个箭步踏出,单膝跪在刘晔和枫睿妍的面前,大声说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弟一拜!”

    “靠!搞什么?这又不是什么武林帮派!”刘晔被南天程的动作下了一跳。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后面又来传来了两声同样的声音,北难丧和奚流雁也是有样学样,不愿落在南天程的后面。

    “起来!都给我起来!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什么?你们想学我教你们就是!”刘晔慌了神,连连摆手要北难丧他们起来。

第七十五章 传授

    “此话当真?”南天程低着的头露出一弯计谋得逞的笑容,问道。

    “当然,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过了?”刘晔拍着胸脯打了包票。

    “好”听到刘晔的话,南天程异常干脆地站了起来。随着他动作的,还有北难丧和奚流雁两人。

    “靠!老子又被算计了!不过也罢!正好拿他们做个试验,省得到时候没有把握!”看到南天程动作,刘晔已经明白,暗自说道。

    “既然这样,你和北难丧由我负责!至于奚流雁……就由枫睿妍负责!”看着奚流雁艳丽性感的容貌,刘晔险些说出由自己负责的话来,感觉到一旁枫睿妍虎视眈眈的目光,才及时改口。

    听到刘晔的话,奚流雁眼中却闪过异样的光芒,似乎有些得意。

    接下来的事情真正简单了,既然确定了方向,只需要加倍努力就可以。

    南天程和北难丧的引气入体相对简单,两人体内本来就由相应的异能,只需要刘晔将那股异能转化成能玄气的运行方式就可以,可以说引气入体这两人早就已经完成。

    刘晔只是在两人身上走了个过场,最后再丢给两人能玄气前三层的口诀,就完成了传授。

    枫睿妍那边也同样轻松,而且比刘晔的动作还要快。等到南天程他们出来时,已经看到枫睿妍和奚流雁亭亭玉立地站在一旁。

    只是枫睿妍脸上红晕密布,而奚流雁也是媚眼四放,刘晔心中奇怪同时也有一种不妙的危机感。

    只是这种感觉被接下来的一连串事情给打散了,刘晔也就没有放在心头。

    即便以刘晔达到第五变的能玄气再加上枫睿妍第四变能玄气的协助,一天六个城民的引气入体仍然让他们大感吃不消。

    每天刘晔只是木然地坐在那里,等着那些排成长长队伍的城民挨个走上来,被测出体内拥有何种异能后,运行能玄气,引气入体。再有南天程三人分别带下去,具体教授能玄气前两层的口诀。

    需要接受能玄气引气入体的城民共有一百二十三人,也就是说,刘晔还要保持这样的状况二十一天,想想都让老刘头痛不已。

    每天刘晔都累得半死,回到城主室,又要进行例行交纳公粮。还要枫睿妍知道刘晔累得够呛,没有将他彻底吸干,只是用双修之法顺便恢复刘晔的体力。

    幸亏枫睿妍这样做,否则刘晔不出七天估计就要被活活累死。每天地狱般的煎熬之后,又是欲仙欲死的**,刘晔算是明白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了。

    当然,有付出就由收获。经过这二十多天的能玄气疯狂运行,刘晔感觉到自己第五变的初级阶段就要突破,进入到中级阶段。

    能玄气进入第四变后,每一变的提高都要耗费相当大的提高,而且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的差距也再逐渐拉大。能够在这种煎熬中获得突破,是刘晔唯一觉得值得欣慰的事情了。

    终于在第二十一天,最后一个城民完成了引气入体的初级阶段后,刘晔的能玄气也冲入了第五变中级,同样枫睿妍也进入了第五变初级阶段,双方实力俱是大涨。

    更让刘晔惊讶的还在后面,南天程和奚流雁经过二十多天的悉心修炼,双双达到了能玄气第二层的阶段。而北难丧更是变态,直接进入了第三层初级阶段。

    事后一想,刘晔也觉得没有什么奇怪。毕竟这三人身负的强大异能本来就不逊色于能玄气第四变初级阶段的威力,如今修炼只是将能量属性进行转化和再精化,进度这么快也在意料之中。

    至于那一百二十三名大都城民,经过刘晔和枫睿妍的引气入体,全都稳定了能玄气第一层。按照刘晔那个成的能玄气修炼方法,大约两个月后就可以进入第二层的阶段。

    尝到甜头的刘晔和枫睿妍又将能玄气前两层的口诀教给了北难丧的三十护卫,这三十护卫实力也是不凡,各个差不多拥有侍卫阶的实力。

    相信修炼了这两层能玄气口诀,平均水准将会达到骑士阶的实力。

    只是受够传功之苦的刘晔,把引体如体的活全部甩给了北难丧三人,自己则躲起来舒舒服服地休息起来。

    这时北难丧三人才体会到当初刘晔的苦痛,而且三人没有双修之法进行补充体力,每天每人仅仅传功一人,就让他们累得半死。

    为了第二天不至出丑,三人都是拼了命地运行能玄气吸纳周遭能量补充自我。十天后,虽然三人也被累得形销骨瘦,但在这种要命的压榨中,也获得了可喜的突破。

    奚流雁和南天程进入了能玄气第三层,北难丧则进入了第三层顶级阶段,离达到能玄第四变只差临门一脚。

    而且三人的实力也获得了几大的突破,北难丧的实力已经差不多达到拟神将,其他两人也越了一般的拟相阶。

    同时为了以防口诀外泄,刘晔对每个城民都下了精神暗示。只要他们起了外传的心思,能玄气的口诀将会强迫性地被他们忘记。

    精神力的过大消耗,也是刘晔每天疲惫欲死的原因之一。

    三天后,刘晔的精力全部恢复,能玄气的境界也被巩固。走出房间的他脸色红润,神采奕奕,有种说不出的风采。枫睿妍的气质似乎也生了变化,冰山般的气质更胜,但是还有种春天般的温和隐隐藏于其中,两种完全相反地气质却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大都会的会员基本上都完成了能玄气第一层的阶段,其中一些佼佼者,像宾琅这样的,已经可以随意挥出幻狼的幻化能力。而其他的会员,掌握这样的能力,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至于三十护卫,因为以前良好的基础,仅仅十天就已经完成了第一层的修炼,正向第二层进军。看来用不了多久,刘晔就必须向他们传授第三层的口诀了。

    三十护卫的平均实力也从侍卫阶一跃而升到了骑士阶,更有几个人正处于骑士阶到拟相阶的关卡上。

    刘晔又向二十一名拥有幼熊的会员传授了能玄气后,终于大致整合完了大都城新的军力配备。

    一百二十三名幻狼卫,加上二十一名黑熊卫,以及北难丧身后的三十护卫,组成了大都城新的中间力量。

    幻狼卫和黑熊卫受刘晔直接管辖,除刘晔外,任何人无权管辖。至于那三十护卫暂时仍由北难丧管理,待刘晔为他们找到新的坐骑后,再行定夺。

    至于南天程、奚流雁和枫睿妍,分别掌控大都城剩下的三千城民和一千警卫。

    这三千城民和一千警卫经过刘晔的冬训,实力已经逼近车马阶,远远过一般的人类城市守备力量。若是放在其他城市,足以成为它们的高端力量,这里却只是大都城的基本守备力量,可以说大都城在刘晔的领导下,至少跃升了两个档次。

    当然有了能玄气,还要有可以相应挥能玄气威力的武技才可以。

    想到这里,刘晔从十二形拳中挑取了熊形拳给黑熊卫,虎形拳给幻狼卫。

    刘晔并没有所谓的狼形拳交给狼卫,后来想到幻狼的师傅却是白光虎,所以将虎形拳教给幻狼卫也是凑合。

    至于三十护卫则根据他们的属性来传授,火属性异能的传授虎形拳,风属性异能的传授鱼形拳,水属性的传授龙形拳,土属性的传授熊形拳,金属性的传授龙形拳。

    各自的属性一旦确定,以后的坐骑方向也大致固定。刘晔以后寻找坐骑也有了线索,不至于像无头苍蝇到处乱撞了。

    而北难丧、南天程、奚流雁除了分别传授熊形、鹰形和龙形拳外,刘晔又教会了他们五行拳力,用以增强他们的实力。

    至此,大都城的军事实力彻底凌驾在了其他城市之上,就算拟神教倾全教之力而来,要攻下大都城都不是轻易的事情。

    军事方面的建设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众人私下的勤奋练习,争取早日熟悉传授的东西。而且枫睿妍似乎又回到了当日白露城城主的日子,不由分说担当起了训练职责。

    刘晔倒也放心,不管怎么说。在训练人练习能玄气和十二形拳方面,枫睿妍有绝对的权威,看熊山他们的实力就知道。

    最后的事情,则是刘晔当初自己在大都城种下的因,如今也到了收获的时候。

第七十六章 收割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对大多数作物而言,也是成熟的日子。同样,刘晔冬季时利用大棚技术种下的眠红薯、酒玉米和春小麦也到了收获的时节。

    大棚技术说实话真是一项逆天的技术,能够反季节而动,培育出绝对不可能出现在这个节气的作物。

    命人将大棚打开,刘晔身先士卒带着一把自制的镰刀,又用一块用水浸湿的皮毛围住鼻口,优先收割起了春小麦。

    这个玩意在刘晔眼里危害是最大的,一旦不恰当地使用,就会引起相当大的混乱,因此必须优先处理。

    当然收割时也要小心,麦茎被隔断时散出的气味也有催情的效果,一不小心就会被吸入体内。

    周围的人按照刘晔的吩咐也有样学样,用皮斤围住了鼻口后,加入了收割的队伍。

    即便这样,足有五亩地的春小麦还是让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城民难以忍受,丢下手中的器具跑回家找自己的婆娘泻火去了。

    刘晔默默记住那些用意志力强行压下本能冲动的城民,已将他们划入了下届大都城会会员的预备名单。

    大约忙碌了一个上午,终于将这些春小麦全部收割完。存入仓库后,刘晔马不停蹄地带人开始酒玉米的收割。

    酒玉米的收割就容易了许多,虽然也会从断茎中传来酒精味,但是并不至于让人难以忍受。

    当然刘晔收割的时候,和前面的春小麦一样,每颗玉米都做了相应的标记,他想要从中寻找出合适的优等种子进行栽培。

    玉米的收割并不困难,它和眠红薯在下午一起被收割完毕。

    回到城主室,刘晔便一头扎入了粮食堆中进行筛选。

    先便是春小麦的筛选,刘晔当然不会笨到那身体去尝试。自从上次试验过后,刘晔已经让梦龙记住了那种情的气味因子,只要用鼻子去闻就可以分辨出那些是正常的春小麦,那些是变异品种。

    经过一天的甄别,除了憋了一肚子的欲火没处泄外,刘晔还真找到了两株效力较弱的春小麦品种。只要将这两种春小麦和别的品种相互杂交,刘晔相信在第三代,他就可以找出可供使用的正常小麦。

    当然,目前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枫睿妍好好解决一下刘晔的体温问题。

    第二天,刘晔在枫睿妍蜜得快要滴出水来的目光中,艰难地爬出床来,再次来到仓库,进行剩下两种作物的筛选甄别。

    剩下两种作物的副作用不大,而且进过第一天春小麦的筛选,刘晔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一天时间内就完成了两种作物的甄别。

    说实话,刘晔这段时间运气还真是不错,这不一天时间内也让他找到了六种可以用作下次试验的品种。

    甄别出这些品种,刘晔这次在城外开垦了一片百亩土地。除了准备大肆种植三种原生态作物外,刘晔还准备弄一片试验田,去进行优良品种的杂交。

    挑选一些身体条件不够资格成为战士的城民们相应的种植知识和技巧,然后安排他们按照自己的指示去开垦耕种。

    城民们疑惑地执行着刘晔的命令,虽然一下子从市民变成了农民。不过由于他们并不知道战前农民的地位,也没有没有生出什么不满,相反地还为能为城主做事而感到自豪。

    既然在城外种植,那么就必须有相应的保卫力量。这个时候,幻狼卫和黑熊卫就被派上了用场。他们被分派在农场四周,一天二十四小时地换班巡逻,只要有不长眼的变异生物过来,就会被它们撕成碎片。

    在护卫农场的同时,还间接锻炼了幻狼卫和黑熊卫的军事素养,一举两得,资源的利用达到了极致。

    久而久之,这片新开垦的土地也变成了一块禁区。其它生物都知道,只要贸然闯入这片区域就只有死亡一途。

    刘晔为了让人们便于在农场干活,便在农场内修炼了农舍,周围也围上了一排栅栏。远远看去,倒像是一个小型的村镇。

    第二代的长势非常良好,春天的季节为它们提供了充足的生长条件,每种作物都疯长起来。也许是因为末世的环境过于恶劣,每个能生存下来的生物都有拼命吸收养分的本能,在加上三种作物变异的原因,红薯和玉米在春天这种季节可以达到两月一收的收种比。

    而春小麦更是达到了一月半一收的收种比,两个月后,刘晔再次收获。不但收获了大批的春小麦、眠红薯、酒玉米,刘晔更是根据试验田的数据,依靠主脑的计算排除,找到了完全没有副作用的粮食型品种。

    这一切的结果都让刘晔喜出望外,可以说从今天开始,吃饭的问题正式解决了。

    不过,现在刘晔又开始头痛另外一个问题——人口不够了。

    前五个月还在烦恼,这么多人口怎么养活的刘晔,今天却突然现人手已经不够用了。

    先便是女人的人数,毛皮衣服的的技术已经达到,但是人数却不能达到要求的数目。而且现在生产和后勤大部分都由女性负责,很多女人都身兼数职,已经无法腾出身来。

    最要命的是,有些女性在和男性长期的零距离接触上,终于怀孕了。

    怀孕的消息让刘晔又喜又忧,喜的是人口的增加,忧的是生产力会因为怀孕女性而进一步降低。

    大部分怀孕的女性只有三四个月的身孕,虽然能够继续劳作,但是她们已经不能承担太过繁重的劳动,只能负责一些劳动量较轻的分配。而且男性也要分身照顾这些怀孕的女性,这会导致后面生产力的进一步降低。

    刘晔也想过将一部分男性分配到女人的工作中去,但是这样就会导致守备力量的降低,而且耕田种地那边也需要不少的人手。

    总之,刘晔现在每天的问题就是烦恼该叫一个人做三件事还是四件事上面,人手的紧缺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主脑曾经提议,是否由它克隆一批人手出来,暂时缓解下现在的情况。不过,这个提议被刘晔否决了。

    在刘晔看来,克隆人并不利于人类的正常展。如果一到生产资源紧缺的时候,就采用克隆的方法,那么就会产生依赖性,到时技术的自我突破就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无奈之下,刘晔只得稍微降低了生产效率,同时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高上面,争取通过提高单个单位的生产效率来满足生产力的需求。

    刘晔没有将生产效率完全降低到相应的水准,主要是想通过这种紧张的作业,来迫使人们作出进一步的技术突破。太过宽松的环境,不利于人类的向前展。

    让他兴奋的是,这种状况在维持了半个月后,情况终于出现了改变。

    先是毛皮制衣这方面,女人们在一次次的联合作业中,现了以前制作工序中的不合理之处,将其改进之后,不但生产效率翻倍,而且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而且,女性们在研究主脑给与它们的那本书籍后,竟将毛皮分开,进行了二次加工。不再是像以前那样,只是粗鄙地将毛皮合在一块,形成衣服的模样就行了。

    这样的话,衣服就可以四季通用,在寒冷时将兽毛穿上,热的时候脱掉。

    更重要的是,他们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了一本书籍,上面赫然写着人类最原始的纺织机的制作程序。

    女性的好奇心一旦被诱出来,就会达到不可思议的地步。现这台纺织机会给她们的劳作带来巨大的改变,那些女性奋图强,历经三天三夜,居然用一些粗鄙木头骨制品将纺织机给生生造了出来。

    纺织机的出现,将兽毛的加工再次提高,人们不再是那样将兽王混成一团放置在一起,而是开始毛线的纺织。

    虽然纺织机的效率仍然不高,但是刘晔相信这样下去,毛线衣物的出现将不可逆转。到时,自己也将有机会穿一穿,战前只有富人才能穿的兽绒毛衣。

    而一团毛线的交换价格,也被炒到了三张兽毛皮毯才能交换的程度,而且这个价格仍然在稳步提升。

    为了提高纺织女工的生产力,刘晔专门派了三十名苦力去帮她们制造纺织机,力求达到每个女性都人手一台的地步。

第七十七章 集会信使

    同时,酒玉米的制酒技术也在纺织技术之后,得到了突破。这里的突破主要是蒸馏技术的突破,应用了主脑提供的先进器具,以前十斤酒才能制两斤酒的比率,提升到了十斤制四斤酒的比率。

    而且,蒸馏技术的提高,还是酒的纯度和口感都有了不小的提高。

    当然这个消息最高兴的还是刘晔,他终于能够痛痛快快地过那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子了。

    毛线正在有条不紊地提炼中,玉米酒也一坛坛地被放进地窖中。刘晔可是知道,酒这类东西酿制地时间越长,味道越好。

    至于眠红薯和春小麦,也被刘晔找到了利用的方法。

    眠红薯附带的强力催眠药物可以从中提纯后,制成厉害的催眠炸弹,而且也可以用来当成麻*醉药物辅助治疗。春小麦,目前刘晔暂时只能用作促成不同物种之间的交配,来筛选最优秀的物种。

    就连主脑也被春小麦这种奇异的的变异生物惊讶不已,基因的优化合成一直是主脑研究的方向。主脑现在虽然也能简单的合成出相应的基因生物,可惜强度很低,而且无法生育,有些还会因为基因排斥反应而过早死亡。

    食用春小麦后生出的生物,却没有上述的毛病,和普通的变异生物完全一致,没有出现任何的不良反应。

    刘晔再仔细观察了那只狗猫杂交出来的变异生物一个月后,没有现任何的不良反应,也建立了一个项目。通过春小麦的合成,创造出最强力的生物来。

    不过,这项复杂的项目刘晔交由了主脑负责。主脑强悍的计算和研究能力,最能胜任这样的工作。

    当然,为了保证项目的唯一性,刘晔带人在大都城周围一片扫荡,将所有的春小麦全部连根拔起。春小麦巨大的军事作用,注定了它只能被单个垄断。

    大约在入春的一个月后,冬季所做的一切差不多都有了回报。幻狼卫和黑熊卫已经初步所有建制,各自独特的能力在各卫实力的提高下也渐渐能够挥出来,而且双卫之间的配合也越来越熟练,想必用不了多久这两大卫就会成为战场上地锋利匕和强猛战锤。

    当然有了坐骑,还必须有武器,除了基本的轻型突击步枪、充足子弹和几颗手雷外,每个护卫团还有各自独特的武器。幻狼卫人人背后3o支投掷用骨矛,腰间还有两把锋利的骨刀。

    骨刀呈微微的弧形,刘晔是参照阿拉伯弯刀的锋利所制。但又考虑到阿拉伯弯刀的易损率,只是微微弯曲,加强了它的锋利程度,主要还是要坚韧耐用。

    毕竟一把能轻易将人一刀两断但用过两三次后就断折的刀,在战场上还不如一把要多费点力气但却不易折损的骨刀,更能保存战士的性命。

    骨矛骨刀都是用幻狼的骨头所制,轻盈坚韧又不失锋利,在幻狼强大的力量和迅捷的度下能挥出远火器的强大威力。至于那些火器,则是用来做远程牵制之用。因为想要在幻狼那样的度下,开枪瞄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骨矛的制作成本并不高,但是杀害力并不低于钢铁打制的刀具。大都城的冶金技术也没有达到可以量产铁制刀具的地步,整个幻狼卫也就宾琅一人被特别允许配置两把钢铁弯刀。

    黑熊卫的基本配置和幻狼卫差不多,只是他们的轻型步枪被换成了重火力武器,手雷更是放满了他们的全身,近战武器则是人手一把巨大的半骨质半金属的狼牙棒。

    考虑到黑熊的体型以及它们平均而言不高的度,刘晔只是把他们当作重骑兵来看待。既然是重骑兵就应该是配备重火力,反正无论怎么训练都无法达到幻狼那样的度,所以刘晔索性就抛弃了度,着重挥黑熊卫最大的优势力量。

    黑熊卫的武器说来简单,但是想要达到刘晔的要求却不是那么简单。那把狼牙棒全部用骨质肯定无法达到要求,毕竟锤子就是用它巨大的重量来杀伤人。所以刘晔除了把处用骨质代替,狼牙棒全部是用金属揉成。

    而且刘晔还设计了一个开关,在远程的时候,狼牙棒可以和手把脱离,用锁链连接,变成流星狼牙锤。

    这样的武器近战远战皆可,唯一的缺点就是,武器的多功能又会导致使用的困难。反正黑熊卫想要熟练掌握这种武器,不吃一番苦头是不可能的。

    幸好,两个护卫团都练成了能玄气第一层,力量、灵巧和协调性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掌握新到手的武器倒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等两个护卫团掌握了基本技能,就可以为他们披上战甲,进行大型的团练了。

    不过,幻狼和黑风熊成长到可以身披战甲的程度还有一段时间,所以这个事情暂时还是后话。

    将两个护卫团的训练事宜全权交给了北难丧和枫睿妍,处理完所有事情的刘晔忽然觉得自己再次清闲起来。

    刘晔再次开始当闲人的日子,每天去看看幻狼卫和黑熊卫的训练情况,再视察一番城外农场的耕种,最后再去慰劳一下制衣和制酒方面的展,就没有事情了。

    就连一向对他敞开大门的主脑,这段时间都不怎么待见他,埋头进入了合成生物的研究中。只是看目前的反战,除了那只猫狗杂交,就没有多出什么新的物种,亏了刘晔还主动去荒原上捉些新的品种。

    这样清闲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在刘晔无聊得身体快要生锈的时候,一个消息打破了他目前的生活。

    这个消息是在半个月后的下午来到,由一个骑着太阳能摩托的人送到。

    送消息的人来时的情状,让刘晔对组办这个荒原集会背后的力量感到了好奇。单单只是送信,就配备了一辆太阳能摩托,这样的手笔似乎不比大都城差多少。

    殊不知刘晔好奇的同时,前来送信的人也对大都城的大变样所震惊。

    城外连绵的农田,城内人们焕然一新的服饰,还有明显比以前还要强壮的城民,都让这名送信的人感到非常的疑惑。

    去年也是他来大都城送信,却没有看到这样的情景。而且他沿路经过许多的城市,刚刚过完冬季的城市,都是一副惨败模样,大多数城民都面有菜色,城内更是枯骨随处可见。

    可是看大都城现在的场景哪里像遭过大劫的样子,反倒是像经过了一场大丰收,人人红光满面,精神抖擞。

    可惜刘晔之前早就叫幻狼卫和黑熊卫暂避,否则见到这两大护卫团的信使,怕会直接从摩托上摔下来。

    即便是这样,大都城目前的新兴模样,已经信使从头顶惊讶到脚底。

    出来迎接信使的是南天程,刘晔不愿意提前暴露大都城已经更换城主的消息,省得引起一些人的觊觎。

    “唐信使,这回又是您不辞辛苦大老远地前来送信,真是让天程汗颜!”南天程走出城门,拱手笑道。

    “南城主客气了,这是我的分内职责,又哪有什么辛苦一说,倒是今年的大都城比之往年那是大有不同啊!”唐信使同样拱手回礼,他轻飘飘地回了南天程一句,不着痕迹地将话题引到了大都城的变化上面。

    “唐信使说笑了,这大都城您年年来,身为北方六城联盟的言人,这些变化哪里入得了的你的法眼!”南天程笑而不答,只是在唐信使说到‘城主’两字时,有些微微的不自然,还好很快被掩饰过去。

    南天程暗带奉承的话让唐信使舒服不少,俗话说万屁穿马屁不穿。而且南天程既然这么说了,见过不少大场面的唐信使也知道对方不愿意就这个问题深谈。

    笑了笑,和南天程客套几句后,开始步入正题。

    “不知这回的荒原集会在哪里举行?”南天程问道。

    “呵呵,这正是我要来告诉南城主的,这次的集会地点有些特殊,定在最北方的呼市。”唐信使笑着回答道。

    “呼市?”南天程眉头一皱,反问道:“为何要定在那里?”

    唐信使面有难色,他想了一会才回答道:“地点是由六城议会决定,我也不太清楚,只是负责传达的义务!”

    南天程也明白,唐信使的职位名字上好听,但是说白了实际上也不过就是个跑腿的活,无法进入上层,否则也不会甘冒危险在荒原上到处送信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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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血灾介绍:
百年后一觉醒来,天空被辐射尘埃所掩盖.世界毁灭,城市中遍布着各种变异生物,人类已不再是大地的主人.
为了生存而挣扎,刘晔杀戮于末土之上;为了命运而奔走,刘晔陷入了游荡于死城之中.
身为曾经的特战队员,刘晔又将如何在危机重重的废土里存活?又将如何在人类的贪婪中沉沦?
生存或是死亡,曾几何时这个人类早已无须关心的问题,又一次出现在了苟延残喘的人类面前.末世血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末世血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末世血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