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幻阴指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本章为加更的一章!)
一击得手,远遁千里。
一晚上的时间,不足够让明教形成封锁线,封锁住各个要道路口,而且他们也知,这贼人必将不走寻常大道,很有可能从荒山野岭逃走。
可这个时代追踪和找寻的手段实在低劣,土地又太广大,一个人,尤其是一江湖高手,要想逃遁,那实在太容易不过。
一夜光阴,白夜实际没走出多远,但明教的人现在肯定追之不及,一是他们不知道白夜的方向,二是他们不知白夜的相貌。
当然,第二条还是有迹可循,只要白夜一直将冰蚕放在肩上,必然会吸引源源不断的明教高手,甚至是江湖众人的目光。
天渐明了,许多昆仑周边势力都发现,明教昨晚如疯了一般,疯狂在周边搜寻,五行旗大行出动,一连拔除了数个与明教有仇的势力。导致昆仑山附近门派既在感叹明教势力强盛的同时,又人人自危,严厉约束门下,万不可与明教冲突。
明教教主此刻是大发雷霆,在王座上坐着,下方几人都是战战兢兢,不敢嬉皮笑脸,他们也知道了昨夜发生的事情。
总结起来,也就三件。一是五行旗锐金旗旗主被杀,二是明教象征圣火令被盗,三是乾坤大挪移原本被人偷了。这三件事似乎还是一人所为,矛头统统都指向一个曾带着冰蚕,出没光明顶下小镇的少年。
一时,明教通缉令传遍西北各方,让西北武林震动之余,又在极力寻找那个少年,要夺得少年手中秘籍和宝贝冰蚕。
西北武林风云动,一夜盗名天下知。
白夜倒是预料过自己会出名,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的出名,引得整个西北武林都在找他。
现在时间已是两天之后,一处荒郊野岭之中,白夜正将两只抓到的野兔洗剥干净,放在火上炙烤。
太阳又西沉,配上烧烤的炊烟,远远望去,十分和谐美好。
然而,这份美好很快就被打破,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不过数息,一位面容阴鸷的老者到了白夜面前,冰冷的目光俯视他,在他身上扫视,直到看见那只趴在白夜肩上的冰蚕,才有所动容。
“把冰蚕和明教绝学交出来,我可以饶你不死。”
老者冷漠道,阴鸷的目光锐利盯着白夜,藏在袖袍下的一根手指聚起冰寒阴毒的内力。
今天,不管是白夜交出秘籍和冰蚕,还是不交,都得死。
“唉,问个问题,我交了就会不死?”
白夜叹息一声,气定神闲地翻烤着两只兔子,笑看着老者,问出了这么一个问题。
老者没有回答,冷漠的脸上露出一丝讥讽,望了望他来时的方向,又有两道人影快跃而来,站到老者身边。
这两道人影是两个中年,对老者神态恭敬,和老者一起,围成一个三角形,将白夜和火堆围在中心。
“你倒是聪明,交出东西,我可以为你留个全尸。”
老者一只手隐在袖中,一只手背负,晚风吹起他的衣袍,颇有些高手自负的味道。
“我都死了,我怎么知道你给我留的是全尸还是碎尸?为什么你们这些人都不懂呢?宝物和秘籍真的那么动人心?”
白夜翻了个白眼,他对这秘籍并不是十分看重,他收集是为了更好的研究,为了促进他的梦想发展。
“要不打个商量?你们把门中绝学交给我,我这里有几本不错的秘籍,我们可以交换。”
白夜很真诚地说着,还从背包真的掏出了逍遥派几卷秘籍,只是这三人眼中贪婪之光更甚,哪里听得进去?
倒不是说这些人蠢,而是财帛富贵动人心,不然为何现代社会还会有这么多甘为利益,违法犯法之徒?实在是利欲熏心,人性心理本如此,就连我们平常也会在心中暗生阴暗邪恶的思想。
“小子,你在消遣我们,动手!”
老者阴鸷脸上布满皱纹,像是披着一层树木的枯皮,狰狞可怖,十分吓人。
老者一吼,吼声吸引白夜注意,实则他藏在衣袖下的手指点出,寸寸寒光冰冷,手指带着一抹蓝色袭来。
“幻阴指?”
见那指头阴寒内力大盛,气劲聚集,要是一指点中,不死也残。
另外两名中年,仅比老者落后半分,手中动作不慢,一人成拳,一人挥掌,往白夜身上招呼。
白夜出江湖不久,天下武学又何其之多,不可尽知所有,这两中年所使武功,他便认之不出。
被三人突然夹攻,放在江湖,这老者必是江湖绝顶高手,两名中年也是一流高手,围攻一个少年,想必是手到擒来。
白夜起身,不缓不急,反而笑叹道:“天下之大,果然能人辈出,高手天才不绝,那中原华山论剑,自诩天下五绝的几人,我看真真是一个虚名而已啊!”
周身气劲鼓荡,九阳内力爆发,像是一圈火红火焰缭绕白夜全身,那炽烈阳刚的功力让老者一惊。
“高手是在民间!”
白夜再语一句,说话时打架动作不减,十指纷飞,内力在手中构架,说是慢,却仅数息,一只火红巨鸟振翅翱翔,将三人扫飞。
“噗”“噗”“哇”
三人在空中吐血,老者最是惊骇不已,那纯阳内力几乎完全克制的指法,幻阴指在那功夫前,如冰雪遇骄阳而化。
“可是我偏偏要将所有的天才尽我所用,不能用者,自私者,都得死。”
白夜身影一幻,让三人亡魂皆冒,这是何等的功夫,残影一分为三,朝三人冲去。
察觉危险临近,三人再不敢犹疑,内力全面爆发,发挥出百分之百的战力,一指,一拳,一掌迎向三道残影。
“还是娘好,知道我要离开,特意传我九阴真经。”
这是使拳那中年男子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他很不明白,本门中的霹雳拳为何会被这少年用出。
“其实这是道家内功,小无相功!”
这是使掌中年男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他的胸口被一掌打得凹陷,横飞出数丈之外,七窍流血而亡。
“幻阴指倒是一门很不错的武功,你们是混元门吗?认不认识成昆?”
白夜胡言乱语中,一根蓝色手指点出,以小无相功模仿幻阴指还真十分相像,只是在真的幻阴指面前,阴鸷老者只一眼便看出其中不同。
阴鸷老者受伤很轻,同样一根冰蓝手指点出,他脸色冷酷,要让这小子吃个大亏。
“你以为我会吃亏?”
白夜神秘一笑,两根手指相撞,却发生了让老者极为惊恐的事。白夜的手指迅速变为火红,阴寒内力瞬间转为纯阳内力,一指戳在老者手指之上。
“阳极阴生,转换如意!怎么可能?你这是什么功夫?”
老者脸上惊意浓密,他的手指不断滴血,一股纯阳刚猛的内力沿着手指涌入体内,他急忙调动身体内力镇压,一时竟不得动弹。
没有回答老者,趁老者不能动,白夜反手一掌,将老者拍出,看也不看,径自走到火堆前,拿起烧烤的兔肉咬了一口。
“火候,刚刚好。”
小冰蚕这时不知从那个角落爬了出来,爬到白夜肩膀趴着,刚刚大战时,这小东西早一步溜了。
吃完晚饭,白夜开始摸索起三具尸体,两名中年人身上没多大收获,就摸出一枚玉佩,一些碎银,还有一抹红肚兜。白夜看也懒得看这肚兜,扔进火堆就烧了起来。
这老者倒是一宝库,白夜搞不懂这老头打架还带着秘籍是什么心理,从他身上搜出了两本秘籍,一卷是幻阴指,一卷是混元功。
“混元功?这跟以后华山派那门功夫有什么关系?”
白夜趁着火堆翻着一卷秘籍,以后的华山派也有这门功夫,不知是什么原因?
“这老头修行幻阴指,是想用冰蚕修至大成么?”
白夜看看老者尸体,微微笑道,他发现以冰蚕为饵,钓到的鱼儿可不止这么几条。
“有你在,一些修炼寒冰阴毒的家伙总会找上来的。”
白夜摸了摸小冰蚕,冰蚕身体依然时时刻刻散发冰气寒毒,小脑袋一晃一晃,它听不懂。
(本日更新时间: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下午六点。谢谢各位支持!最近章节是为主角找些秘籍宝贝,存在不合理之处,请勿怪!)
第三十章 百损公子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又是十几天过去,白夜的方向是朝着东南而去,他要到大理一行,要去无量剑派旧址,寻找无良玉壁和莽牯朱蛤。
由于前往大理,又是一番遥远旅途,白夜并不着急,每隔一两天都会在西北附近的小镇城池逛游一圈,引得更多明教弟子和西北江湖高手前来。
说是高手,也只是大猫小猫两三只而已,世界虽卧虎藏龙,但哪能遇到如此多的一流和顶尖高手,像混元门阴鸷老头那般的绝世高手更是没有。
本着聊胜于无的心态,白夜这几天又杀了一批不知死活,眼红心贪,前来抢夺冰蚕秘籍之辈。这些人大多是各处明教弟子,其余则是西北武林武者,他们武功平平,身上也无任何绝世武功秘籍,倒是从他们身上获得的这些粗浅秘籍着实让白夜眼前一亮,有不少想法。
不要觉得武功一定要是绝世秘籍才能给人启发,反而是这些流传广,威力普通的普遍武学更具有思想,因为它们包含大众智慧,有着各式各样的思考和运用。
收集了大概数十本秘籍后,白夜扬长而去,他的名声和外貌也流传整个西北武林,甚至有人称他为魔,正欲聚集一帮正道人士,要来个除魔为道。
可惜,白夜并不理他们,遇上了也不多言,直接开杀,杀完后搜身夺宝,所作所为完全是一魔头风范,一时之间,西北武林战战兢兢,不少小门小派生恐这魔头打上门来。
这不,白夜此时正在一座道路旁的茶馆休息喝茶。
这茶馆气氛诡异的紧,白夜单独一人坐在一张桌上,旁边几桌都是执刀拿剑的江湖豪客,他们看似在喝茶聊天,实则目光暗暗瞥向白夜,手中刀剑紧握,随时可能就是一场大战,就连店家都吓得躲在后面,不敢冒头。
店家是一个柔弱的年轻人,面庞皮肤苍白,一步一行间,虚浮飘渺,好像一阵风吹来,就会吹走一般,全不似武人沉稳。
他此时正躲在一处柴火后方,生怕这些人会打起来,将他小店捣毁。甚了,他的眼底不时露出担忧害怕神色,仿佛他真的很恐惧。
“店家,怎么不给我上茶?是不是瞧不起我?”
白夜一拍桌子,吓得周边几桌的武林豪客们都是一惊,手中刀剑不由一紧,甚至有人差点直接拔剑。
一枚金灿灿的元宝被白夜拍到了桌子上,白夜又提了提空空的茶壶,给店家一个眼神。
那店家脸色迟疑,略带犹豫,看看那金子,貌似非常纠结,犹豫了一阵之后,这店家神色一定,咬了咬牙,一脸悲壮,提着一个铁壶慢慢到了白夜桌前。
“给我添茶,添完,这枚金子就是你的了。”
白夜很大方地一挥衣袖,青年店家脸色狂喜,忙不停点头哈腰,活脱脱一副财迷相。
青年店家给白夜添好茶水,白夜很守信用地把元宝抛给了店家,店家接过后,兴高采烈,张嘴就咬了一口,好似在辨别金子真伪。
白夜笑着,端起茶杯,隔空和那些武林人士敬了敬,一口一口,慢慢地将整个杯子中茶水饮没。
等白夜刚喝完,他面露痛苦,手一无力,杯子“哗”的一声掉在地上,碎成了四瓣,他一手捂着腹部,一手指着青年店家,口中道:“你,你,……”
青年店家长笑一声,身上的粗布麻衣一撕,露出一件月白儒衫,周围的武林人士全都起身,一起将白夜围在其中。
有人吹了一个口哨,茶馆荒野还跳出来不少人马,一起包围了白夜。
“哈哈哈,果然不愧是百损公子,年纪轻轻,下毒却是一等一的好手啊。幸得有公子相助,吾等方能擒下此魔,除我武林大患。”
一身材魁梧,执一把九环大刀的壮汉对儒衫青年拱手笑道。
“好说好说,按照事前约定,你们取秘籍,我取冰蚕。”
儒衫青年眼中精光一闪,他只取冰蚕看似亏了,实际不安好心。
“那是,那是,要不公子先取?”
壮汉试探道,他也并非什么好人,不过他很有自信夺得一份秘籍。
“还是让弟兄们先来,我后取冰蚕便是。”
儒衫青年不上当,谁知道这家伙究竟有没有中毒,万一没中,第一上去,不是送死?
见儒衫青年不上当,壮汉眼里阴霾一闪而过,悄悄使了个颜色,人群里一人呼喊一声,便率先要冲了上去。
只是这人冲了几步,就悄悄退后,反而那些被他带动的十几人是真的冲了上去。
“砰砰砰”“哇哇哇”“噗噗噗”
各种各样的惨叫声响起,十数个武林人士瞬间倒飞而回,其中一个武林人士向着儒衫青年倒飞。
儒衫青年汗毛顿竖,一股危机感凛然而生,上一次有这种危机之感,还是他偷盗师门秘籍,被师傅发觉,要弑师之时。
儒衫青年双手勾勒玄妙轨迹,一股冰寒内力涌出,传至双掌,他的手掌印在那未死的武林人士后背,寒毒立马入侵那人身体,只听那人一声惨叫,身体竟快速凝结冰霜。
“玄冥神掌?”
一个声音从那结霜的武林人士身后发出,略带微笑和惊喜。
只见一只火红手臂从死尸后探出,一掌和那儒衫青年冒着寒冰气息的手掌想遇,只是稍微一顿,儒衫青年倒退几步,口吐鲜血,惊骇看着那里。
“点子硬,大家并肩子上,不必和这厮讲什么江湖道义。”
那魁梧壮汉也反应过来,大吼一声,手提九环大刀,一刀如要开山裂石,狠劈白夜而来。
在他吼后,足数十位西北武林人士攻了过来,刀剑棍棒,枪戟鞭矛,何止十八般武器,人员也是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各式武功招式齐飞,招呼白夜。
儒衫青年擦了擦嘴角之血,看着手中那殷红之色,眼里光芒一闪,他想起自诩天纵奇才,不惜弑师拿得师门秘籍——玄冥掌,欲以其为根基,创造一门威力更甚,持之可纵横的江湖的绝学。他听闻有人持冰蚕出没,方要得到冰蚕,将一身寒功内力练至大成。
他一直自认为是年轻一辈最杰出人物,天下间无人出其右者,可这少年比他还年轻几岁,竟一掌将其打伤。所以他不甘,他更要得到冰蚕。
儒衫青年挥动双手,加入了战团,他功力确实很高,江湖一流,如果再加那神奇寒冷的掌法,足以位列江湖顶尖之列。
他一加入,白夜的压力陡增,这是一个和张三丰同时代的俊杰,可惜虽纵横江湖,却一生被张三丰光芒所掩盖。时也命也,不是这青年不够聪慧,不够努力,而是张三丰更加天资纵横。
白夜在群战中,抽空看了一眼这青年,眉头一皱,不知想了些什么。
多人围攻,消耗下去也没有意义,白夜九阳神功早已超越大成,即将要达到阳极阴生的崭新之境,岂是简简单单内力生生不息那么简单。
身影一纵,九道身影如真似幻,横空挪移,白夜跃到了众人之上,手掐奇怪掌印,内力聚集,无边火海铺展,一声嘹亮凤鸣不似幻听,真实出现众人耳畔。
他们抬头一看,看见一生中最震惊,也是最辉煌的一幕,仿佛有一只火凤翱翔云天,朝着地面俯冲而至。
“凤舞苍穹”
白夜一声吼,火凤和众人直直撞在了一起。
“轰”
绝强的气劲宣泄四周,茶馆所在的棚子瞬间四分五裂,数十人倒飞吐血,甚有人凌空碎成一滩血雨。
“一群废材!”
白夜昂着头,冷哼一声,这些人布下的局很简单,下毒,也仅是下毒而已,眼睁睁看着白夜喝光茶水,才给他们这么大的胆子。
周围传来咳嗽吐血声,能在这一集合数百人智慧研究出来的招式下站起的人,很少很少。
“咳咳,咳咳”
一偏头,白夜看到了儒衫青年还挣扎站着,他灰头土脸,一身衣服破烂,近似火燎,但神色坚定而不甘,没有半分害怕颜色。
那使一口九环刀的壮汉也站着,只是他脸色惊恐,张嘴就开口求饶。
“除了他,没有一个人有骨气。”
白夜冷冷一句,脚一跺地,一颗石子落在手上,曲指一弹,石子射穿壮汉身体。
接下来,在儒衫青年惊讶的目光之中,白夜又将剩下的活口逐一补刀,然后摸尸,搜出一大堆奇奇怪怪的东西和书籍。
这让儒衫青年很奇怪,这家伙怎么不一并杀了他?难道是就他有骨气这个说法?
(谢谢各位支持!最近章节是为主角找些秘籍宝贝,存在不合理之处,请勿怪!)
第三十一章 青年入伙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本章为加长版章节!)
“小子,还能走吧?”
白夜收拾完所有东西和书籍,也不管这一地尸体,回头对那儒衫青年喊道。
儒衫青年呆了呆,指着自己鼻子,问道:“你在喊我?你不杀我?”
白夜不耐烦挥了挥手,背起背包,带上冰蚕,头也不回道:“当然是叫你,这里除了你,还有其他人?如果你不跟上来,我不确定会不会杀了你。不过,你可以试一下!”
白夜耸了耸肩,儒衫青年一咬牙,一瘸一拐跟在了白夜身后。
…………………………………………
因为要去大理,而此时白夜在昆仑山附近,挨近吐蕃边沿,所以也无什么草原森林,反而是雪山巍峨,环境十分恶劣。
今天正好遇到气温骤降,天空飘落雪花,整个世界俱是白茫茫一片,几乎不见其它色彩。
在一处隐蔽遮风的山洞后,那儒衫青年正坐在一堆篝火旁,看白夜手法熟练地将一只羚羊开膛剖腹,用雪水洗剥干净,有些愣神。
他从未做过这些事,一直以来,他纵横西北武林,虽未去得天下之大,但从不缺钱,一路都是出手豪放,住最好的客栈,吃最好的菜,饮最好的酒,不曾亏待过自己。哪怕他小时候过得很悲惨,也不曾自己动过手。
“一看你那副表情,就知道是一个眼高于顶,从未自己动手做过饭的人!”
白夜嘲讽了一句,将肥硕的羚羊提了进来,这是一种在高原山脉出没的羚羊,动作十分敏捷,能在山崖之间跳跃来往,捕捉非常不易。
“我给你半只,自己烤,试着自己动手看看。”
白夜话落,用小刀真切了一半给儒衫青年,青年愣愣地接过,根本不知道如何烤肉?怎么又算烤好?
不过,白夜已经开始在烤,他就跟着学习,用一根树枝插起羊肉架在火上炙烤。
他烤着烤着,肉香回荡在山洞里,他的食欲也被勾起,肚子“咕咕”作响,不时吞咽些口水。
可这家伙第一次动手,即使跟着白夜有模有样的学,但翻转羊肉不是过快,就是过慢,整得他的半只羊烤得一边焦黑,一边还没熟。
白夜只是旁观,也不提点,他看这家伙笨拙的操作,想起他当初第一次烤肉,何尝不是这般?往往很多事,我们在脑海里想想容易,实际做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
火堆分成了两堆,白夜一堆,儒衫青年一堆。忽然,儒衫青年的羊肉大块滴油,离火焰靠的太近,直接被火引燃,半块羊都在燃烧。
那儒衫青年一惊,连忙一跳,运起内功,一掌劈在篝火之上。这一掌劈落,火倒是熄了,只是那半只羚羊被烧得焦黑,根本看不出哪里能吃,哪里不能吃。
白夜笑了笑,他的羊肉烤得细致均匀,散发诱人香味,虽有一股野生的膻味,但并不妨碍这是一道纯天然的美食。
白夜用手撕扯羊肉,开始吃了起来,那儒衫青年缩在一边,目光瞥向他处,只是他喉咙时鼓时动,肚子也发出“咕咕”叫声。
“什么都不会的人,妄想靠别人,有什么用?给,记得你又欠我一条羊腿。”
白夜手起刀落,讽刺了儒衫青年一句,又将一只羊腿扔了过去。
儒衫青年接过,也不说话,默默啃了起来。
这时,白夜打开背包,拿出一截枯干的木头,摇一摇,似乎里面有液体流动。
白夜将封在木头上的树叶取掉,一股浓郁酒香立刻飘在山洞,吸引那儒衫青年的目光。
又从背包里翻翻捡捡,白夜拿出一个青铜酒杯,往里满上,对儒衫青年道:“要不要过来喝一杯?这可是猴儿酒,我都所剩不多。”
儒衫青年一听,一瘸一拐,抓着羊腿到了白夜身边,也不顾及地上脏不脏,席地而坐,接过酒杯说道:“我以前也听人说起过猴儿酒,只是未喝过,难得今朝有幸。”
儒衫青年和白夜两人喝了起来,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两人将半只羊尽数下肚,将白夜所剩猴儿酒更是一扫而空。
两人都喝得晕乎乎的,尤其是儒衫青年,拉着白夜,非要给他讲过去的故事,他小时候家里是怎么被强人灭门,又怎么被师门收养,然后师门又怎样对待他们,最后他为了变得更强,能纵横天下,如何盗取师门秘籍,将师傅杀死。
二十多年的点点滴滴,儒衫青年叙述得十分精彩,其中惊险、隐忍、谋略等等,俱在其内,这样的经历足以写成一本小说。
白夜倒没说什么,他醉酒只是一种体验,他想要不醉,只需运转九阳神功,将血液中酒精蒸发既可。
一夜无话,洞中篝火旺盛,洞外大雪纷飞。
第二日天明,青年醒来,脑袋依然昏昏沉沉,有些晕眩。用手拍了拍头,一扫周围,发现并不是他熟悉的上等客房,而是一处干燥,近处燃着篝火,空气里有一股膻味的山洞。
认真想了想,昨天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他和一群人设局围攻一个少年,反被那少年击败,少年将其他人尽数杀死,唯独将他俘虏,昨晚少年还让他烤羊肉,请他吃肉喝酒,然后他喝得酩酊大醉,将自己许多隐秘之事,一概吐出。
想到这里,青年脸色一变,一眼望向洞口,果然在那里有一道人影伫立,似在欣赏漫天雪景。
儒衫青年脸色一变再变,甚至手掌暗藏,内力运行,想偷袭那人,可最终化作一声轻叹。
“想要偷袭我,刚刚动手,说不定有几分机会!”
白夜转过身来,走到篝火旁,用一根棍子戳着火堆,火堆内溅起细小的火星。在火光之下,他似笑非笑看着青年。
“我知道,偷袭也打不过你。”
儒衫青年抬头瞥了一眼白夜,很诚实地承认他想要偷袭,只是考虑到打不过白夜,因此才选择放弃。
“你倒是诚实!”
白夜比儒衫青年年纪更小,但说话的语气却老气横秋,让青年听得特别别扭。
“我为了师门秘籍,弑过师,你怎么看我?”
沉默了一会儿,儒衫青年突然问着白夜,眼神并不怕他,反而很认真盯着白夜。
在这个时代,天地君亲师,并非只是儒家之言,而是许多人道德和行为遵守的准则。尊师重道,不是一句空言,师傅二字,在一些人心目之中,是真与父亲并列。
谢逊为何会那么愤恨成昆?不仅是因为成昆杀了他全家,也有那种心中偶像破碎,尊敬之人一夜成仇产生的刺激,导致谢逊时而癫狂,疯了一般要找成昆报仇。可是当谢逊找到成昆,却还是下不了杀手,只是挖他双目而已。
还有郭靖和江南七怪,想那时郭靖和黄蓉何等亲密无间,彼此都知晓对方心意,可就因黄药师有杀死其他几怪的嫌疑,柯镇恶一句话,差点与黄蓉永世不再相见。
白夜听青年这般问,哈哈一笑,语气十分不屑道:“什么是师?什么是弟子?韩愈的《师说》读过吗?师傅一定要高于弟子?弟子一定要墨守成规,一点反驳就是叛逆欺师?”
白夜一连几个反问,儒衫青年也并非不学无术之人,自然读过一些书籍,其中《师说》更是看过几遍,尤其是在他弑师之后。
儒衫青年脸上露出赞同之色,这个时代太怪了,所有人都倡导尊师重道,师之命,不可违,几乎已经深入人心。违逆师命,已是罪过,更别提杨过和小龙女那惊世骇俗的师徒之恋,即使一些人口中不说,但心中不屑,背后不耻的大有人在。这也许就是杨过小龙女决定回到古墓,一生不出江湖的原因。
现在儒衫青年做的更狠,将自己师傅杀死,弑师恶名一旦传出,足以让他成为比白夜更大的魔头。
“我觉得师傅是领路和同路之人,并非他们就一定正确,弟子的观点也并非一定不对。要是全都按着前贤先师所说所著活着,那么这个时代又怎么进步?我们又怎么变得更加强大?”
白夜一脸正色地说道,儒衫青年也认真地听,他弑师之后,一直不敢与人分说,现在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心里不由升起一股知音之感。某些情况下,人是很单纯的,有人认同自己,甘愿为其奔波卖命!
这时,他热血沸腾,甚至认为白夜讲的都对,便是让他去刺杀皇帝,他估计也会干。
“我记得金国之前,大宋还在北方之时,天下武学何其之多,一流高手如过江之鲫,顶尖高手亦是不少,更有那远超当代的绝世高手,甚至宗师武者,一身功力,比之现在什么天下五绝,不知高出几何?
你可知,为何变成了这样?”
白夜开始忽悠起青年,他本来的目的就是拉青年入伙。
儒衫青年皱眉思索,他也听闻,百年之前,有一个辉煌大世,那时天下英豪辈出,各种神功绝技。
青年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迷惘未知之色。
“还不是因为敝帚自珍,都自以为传授了别人武功,万一被别人超过了怎么办?岂不闻,一人行,独木难成舟,众人行,天堑变通途。”
白夜胡茬了一句,又神色激动,拉着儒衫青年的手道:“兄台试想,要是这个世界所有人都能学武,都能研究武学,大家都不敝帚自珍,那么武学会达到何等的地步?我们终究会超越前辈高人,创出一个属于我等的辉煌盛世。兄台可知,为何我比你年轻,却武功比你高?”
白夜最后又一问,青年愣了,想不明白,只能再摇摇头。
“我并不比聪明,并不比你努力,可是我的功夫是数百人一起学习,一起分析,一起研究,我们彼此将各自的见解汇集,不藏私,不吝啬,勇于把自己得到的知识分享,所以我的武功才提升很快,甚至创出了那些奇妙的招式。这还只是数百人之力,想想天下何其之大,人何其之多,我们要是能聚集天下智慧,会否又一定,打造一个未知而璀璨的大世?”
白夜站起身,一番涛涛宣讲后,说得青年热血沸腾,好似有一团火焰要从身体迸发出来一般。
“可是,那些愚笨农夫,也能学绝学秘籍?”
儒衫青年还有疑问,虽然他很憧憬白夜所描述的辉煌,但看不起那些劳苦大众,认为他们不学无术,一辈子只是土里刨食的命。
“兄台这么瞧不起农民?你知不知道?在往东有一个地方,那里至少有数十名和兄台差不多年纪的人,能胜过兄台。他们曾经就是兄台眼中所瞧不起的乞丐和流民!那里几座城,就是由贩夫走卒共建,即使蒙古大军来袭,也会黯然而回。”
白夜想起了在东边唐州、蔡州和邓州中的人,不知他们是否安好?将那里建设成了何等模样?
“果真?”
儒衫青年眼里放光,他亦是站起,双手搓动,他很想去那里看看,见识那些足以匹敌他的年轻一辈。
“当然,兄台如果要去,我麻烦兄台为我捎些东西前往。”
白夜从怀中摸出了圣火令和乾坤大挪移心法,直接扔给了青年,又从背包里拿出几卷逍遥派秘籍,一同交给了青年。
儒衫青年本以为白夜只是给了他随便的东西,他将一卷金丝刻成的书卷打开,上面记载的内容,深深吸引了他,让他身体颤抖,不敢置信地看着白夜。
“你真的要让我带着这些去你说的地方?不怕我跑了?这些可是足以震动天下的东西!”
儒衫青年一脸正色,诚恳地询问着白夜,这些都是绝顶的神功秘籍,一出现江湖,必然引得腥风血雨,无数武林人争夺不止,而白夜竟然这么大方交给了他。
“我看重的是你的智慧才华,如果你带着这些神功秘籍逃了,你最终会后悔的。智慧,才是强大的根源,而不是靠几卷前人秘籍。在我眼中,这些秘籍远不如这一卷医术重要。”
白夜又递过一卷金丝卷帛,这卷里面记载的是逍遥派医学之术,想当年,虚竹可以生生完成阿紫的眼睛移植手术,那医学是有多么高深?
其实,白夜还有话没有说,他过目不忘,这些东西都记进了脑海,即使是看不懂的波斯文字,他也能一模一样默写出来。所以,这青年要是敢带着东西跑了,总有一天,会死得很惨。
儒衫青年想不到这层,以为白夜对他十分信任,让他内心感动,恨不能把性命交付,古人就是如此,真的相信一人,至死都会不悔。
“先生高义,韩澈愿为先生驱驰。”
儒衫青年对白夜一拜道,对于白夜是真的服气,原来这家伙曾说愿意交换神功秘籍,不是逗人在玩。
“我不是什么先生,在下白夜,你到了唐州、邓州或者蔡州都可,拿着这块令牌,说是我叫你去的。到了那里,要认真学习!”
白夜拍了拍儒衫青年肩膀,让青年摸不着头脑,什么学习?我还需要学习?
说完,白夜抓起他的背包,对儒衫青年挥挥手,一跳跳出山洞,头也不回地冲进满天飞雪。
(谢谢各位支持!最近章节是为主角找些秘籍宝贝,存在不合理之处,请勿怪!简介一下:韩澈,百损公子,后来的百损道人,与张三丰同时代人物,要是有人不知,想一想玄冥二老的师傅。没错,就是由他脑补出来的!)
第三十二章 小丫头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将百损道人拉进了伙,要是以后将张君宝再拉进来,还是很不错的。”
白夜在雪中一边走,一边自语,脸色带着兴奋欣喜神情。
这一趟外出,果真收获良多,秘籍不少,宝贝不少,连野生的人才也捡了一个。
“哎呀,忘记问这家伙玄冥神掌了!”
风雪中,白夜一拍大腿,惊呼道,刚刚光忙着拉人入伙,竟然忘记问这家伙的武功了。
“算了,反正这家伙已经在钩上,逃不掉了。”
白夜想了想,忍住冲回山洞去询问的想法,在雪地里慢慢移动着。
这是满天满地的雪,世间一切,似乎都成了白色,什么都被遮蔽,什么都不可见。这样的地方要是走得久了,会慢慢迷失在雪野,最终冻死荒原。
白夜走着走着,这雪中鬼知道隐藏什么,他现在很高兴,就差鼻孔朝天,昂着头走了。冰蚕也一样的很兴奋,小身体在白夜身上乱爬,反正只要不掉下去,白夜也就由得它了。
正所谓,喝凉水会塞牙,躲猫猫一样死人的道理,白夜一脚踩在一坨蓬松的雪上,然后整个人瞬间就掉了下去。
“这是哪个混蛋,雪天还在这里挖陷阱?挖陷阱还挖的这么蠢,也只有我这种人才会中招!”
白夜在一个坑里大声吼着,一个头发脏兮兮,面色黝黑,穿着破烂的小姑娘从一堆雪里爬起,听到她的陷阱中有猎物,脸色欣喜,忙不迭跑了过来。
…………………………………………
西藏,现在应该叫做吐蕃,只不过此时的吐蕃早并非唐时期,那个雄极一时,甚至与盛唐和亲的王朝。
在一二六零年的这个世界,大理虽然还苟延残喘,但吐蕃已被蒙古招降。只是这里环境恶劣,蒙古人看不上眼,也不喜欢,于是这里的生活和以往并无二致。
这时期的吐蕃是处于宗教神权和王权共同统治之下,由于此时王权衰弱,没有一个强硬的人物统领,外加受蒙古招降,神权十分庞大,活佛便是这片土地唯一的神灵。
这里贫瘠,这里生活艰苦,这里的人还处于奴隶社会。
奴隶的悲惨就不细述,只要想想你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主人要你怎么死,你就得怎么死,便可以自己去想象。
白夜现在处在一座小木里,屋里十分寒冷,窗户破败,到处漏风,一个小小的丫头正蜷缩墙角,浑身冷得发抖。
这小丫头是个藏民,看其模样,仅有七八来岁。她的名字,白夜还听不懂,不明白,但是他了解到这丫头是一个自由民,父母双亡,为她留下的只有几只牛羊。
这间小屋是她唯一躲避风雪寒冷的地方,衣衫破烂,没有棉袄,没有火堆,要不是她挖坑坑了白夜,说不定,今夜就是她的死期。
小丫头长得不美,至少现在这副皮包骨瘦,浑身黝黑的模样,实在很难说出一个美字。
小丫头饿了几天了,都没有吃到东西,她的小羊和牛早就冻死了,尸体冻的硬邦邦的,成年人咬一口都觉得牙疼,更别说这样七八来岁的小姑娘。
昨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小丫头在雪中挖了个坑,做了一个特别粗糙的陷阱,陷阱上她堆了一坨雪,就是白夜看到的那坨蓬松,一看就知道不科学的雪。
今早,她忍着风雪之冷,出门去看陷阱,发现没有动静,便趴在雪中一旁,等待猎物上钩,最后她等来却是白夜。
白夜整理了下思绪,看了眼在墙角发抖的小丫头,他在自己背包里翻了翻,找出一件在光明顶从谢谦儿子手中拿到的衣服,笑着伸手招呼了她一下,让她过来。
小丫头很怯弱,黝黑的眼睛十分的害怕,她看到白夜笑着,似乎是鼓起了勇气,一颤一颤走到了白夜身边。
“好暖和啊!好舒服!”
小丫头才走近,便觉得白夜身边有一股暖洋洋的气息,这气息让她全身温暖,仿佛晒着太阳一般。
她忍不住挨近了白夜,白夜将手中的衣服给她披上,她感觉好温暖,好开心,只是肚子好饿,好想吃一点点东西。
白夜像是看出来小丫头所想,摸了摸她的额头,手上沾起一片黑色的污渍,却也不在意。
小丫头身上很臭,也很脏,浑身散发难闻的味道,白夜却并不嫌弃,以往在丛林摸索特战训练时,他比这更脏,比这更臭。
用手掌贴着小丫头背后,白夜为她身体注入了一道九阳真气,保证她的温暖,便起身准备去燃一堆篝火,然后烤些食物。
小丫头看着白夜走出房门,她很幼小,但知道这个奇怪的大哥哥不是要离开,而是要去做些什么。
仗着武力轻功,白夜在雪中横行。雪天,并非没有动物出来觅食,只是很难找到,很难捕捉罢了。
过了半个时辰有余,白夜回来了,他带着一捆枯枝和一头刚死不久,身体未寒的羚羊归来。
这头羚羊浑身没有伤口,身上毫无痕迹,小丫头一跃而起,围绕着白夜叽叽喳喳起来,只可惜白夜听不懂,不过他还是认真听着,因为只有不断交流,他才能很短时间内学会藏语。
准备用小刀剥皮时,白夜眯了眯眼睛,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将小丫头拉到身前,在她身上摸索了几处,然后点了点头,让小丫头有些莫名其妙,还以为白夜在和她玩游戏。
白夜一刀将羚羊喉管割破,温热的血涌出,这时白夜指了指小丫头的嘴,又指了指那流出的羚羊血。
小丫头很乖巧,懂了白夜意思,俯下身张开小嘴喝起了羚羊的鲜血。
鲜血并不好喝,尤其是这种野生羚羊,腥臭味夹着咸味,那是一种很不好的体验。小丫头苦着小脸,抬起头,露出一张沾满血的小嘴,不想再喝了,可白夜眼睛一瞪,脸色非常严肃,小丫头又只好埋头饮起了鲜血。
当小丫头喝得小肚子鼓鼓的,白夜才满意地点头,让她不必再喝,只是又让她盘坐在地上,他用手抵在了小丫头背后。
白夜其实也没干什么,只不过要传小丫头一套武功,一套天山童姥的功夫,逍遥绝技——八荒**唯我独尊功。
传授武功不一定要靠文字和语言,将内功运行路线在小丫头身体运转几次,她慢慢就会找到路线和感觉。这就像白夜教那群猴子一样,不用语言传授,直接引领猴子运功既可。
小丫头感到白夜的掌心火热,一股细微的气流在她身体游动,好像有固定的路线的一般,浑身痒痒的,感觉很舒服,很奇怪。
带着运行了九圈,白夜收回了手掌,小丫头闭着眼睛,她在自己摸索着运功,消化方才吸入的羚羊之血。
白夜笑了笑,他并没想过小丫头很快就能自己搞定运功路线,他准备花一段时间来指导这小家伙。他很想知道,几十年后,西藏这边出现一个会八荒**唯我独尊功的女人将是如何?
趁小丫头还在运功,白夜将羚羊用雪水洗剥了干净,这丫头的家里真可谓家徒四壁,连块金属都没有,更别说什么铁锅之类。
没有办法,白夜只好再一次烤肉,最近烤肉吃得太多,他感觉都快要吐了。跟猴子在山里时,还有水果和野菜,反倒出了山,全吃的是各种野味烧烤。
生起篝火和烤肉,对白夜而言,是很简单的事情。不多时,烤肉的香味从小木屋里飘出,小丫头早已睁开眼睛,也不运功,而是跑到白夜身边,凑着一张黝黑小脸,使劲闻着那肉的味道。
烤肉好了,白夜用小刀切了一块给小丫头,小丫头顾不上烤肉很烫,抓起就啃了起来,她一边吃,一边和白夜叽叽喳喳说着,小脸开心,似乎很久都没这么幸福。
白夜笑着吃肉,用手揉了揉小丫头的脑袋,这个时代或许对有些人而言,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却是最坏的时代。
世间多战乱纷扰,最苦的还是这些底层的人,他们并不比那些所谓的精英强者弱多少,只是他们没有机会,早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现代的社会纵有万般不是,但它至少有一个机会,让人能有一点可能公平竞争。
只不过,白夜也不想建立现代一样的世界,那样的世界不能让人发挥更多的智慧。人的价值,并非金钱和物质,而是智慧。
第三十三章 进入大理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这里实在太过贫瘠,似乎什么到了这片土地都十分的珍贵,唯独好像只有时间在这里最不值钱。
已经在藏区居住了两个月了,白夜学会了藏语,会看藏文。
高原的冬天也在这两个月里终于远去,迎来春回大地之刻。
在这里的生活,普通而宁静,白夜不是带着小丫头去野外放牧,就是去近处牧民的聚集地换些东西,又或者督促小丫头练功,时间便是在这么平平淡淡当中逝去。
小丫头的家现在变了样子,由原来那座小木屋扩展了几间房子,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宅院。这宅院还附带一个关养牲畜的兽舍,兽舍内有几头牦牛,十几只小羊。
每天小丫头都会来兽舍很多次,每一次她都看着那些牛羊,跟白夜开心地说,这些牛羊长大了,可以换好多好多的东西,可以吃好多天。
有时她想起死去的父母,还会黯然地说,有这么多牛羊,爹娘看了一定很高兴。
她最喜欢的事情不是练功,而是去野外放牛羊和去聚集地的集市换一些好玩的东西,比如一面小鼓,一个布娃娃。这些在南宋普通人家小孩都常有的玩具,在她眼里,却显得分外珍贵。
她放牧时,特别的兴奋,在草野间飞奔,时而骑着牦牛,时而跑去抱着一只小羊亲昵,时而看到一朵小野花,采下戴在头上,跑过来娇憨问着白夜,好不好看。
白夜在这里生活久了,觉得这里的大多人都很质朴,他们不懂什么民族大义,什么家国仇恨,他们又有着信仰,听信活佛;他们能够在拿起武器时,成为野蛮善战,残忍的士兵;当他们放下武器,回到家园,又是一个个虔诚信徒,爱护自己家庭,疼爱自己儿女。
他们的实质,只是一群什么也不懂的人。他们太过于信奉宗教,导致智慧被蒙蔽,毫不客气地说,他们这种纯朴,最易被人利用,是一种固执的愚昧。
最终,白夜在心里摇了摇头,将他计划的未来当中,将这一部分轻轻划去。白夜从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拯救者,是一个要解放人类,为人类自由幸福献身的人,他想要改天换地,但这里环境恶劣,导致人的信仰太坚定,这种坚定根入骨髓,很难再注入其他的思想。
并且,白夜的规划中,将不会在身份证明上书写民族,自然不会有民族优待。
一视同仁,大家一致,这就是白夜对待所有人的策略。
但是,这样的世界,必然会让这群生活在白山黑水之间的人遭受巨大的冲击,他们不改变,注定会随时代而灭。
白夜希望利用众生的智慧,当他发现这里人的固执时,他就注定了放弃。
看着小丫头在草野飞奔,白夜淡淡地笑了,他在这里又找到了一种毒虫,是他和一位附近的僧人交换得到的,名为彩雪蛛。
这种蜘蛛有酒盅杯口大小,全身条纹红绿相间,色彩鲜艳,栖息于雪山之顶,性格极其暴烈,和冰蚕一样,属于冰冷寒毒之物,曾被金轮法王带到中原,对付老顽童。
彩雪蛛毒性猛烈,比之冰蚕,也不知谁上谁下。反正白夜的小冰蚕每次看到这一对蜘蛛,总想扑上去撕咬,幸得白夜拦阻,不然其中一方肯定得死掉。
想着想着,白夜觉得到了应离开之时,小丫头也是一个信奉藏传佛教的人。尽管白夜总是潜移默化地想要改变,但她的信仰始终不变。
或许有一天她长大了,成为一方权贵,看到一些东西,她才会明白,这世间,哪有真正意义上的佛?佛度众生,还是众生度佛?
白夜教给她的八荒**唯我独尊功,和逍遥派的武功,足以让她在这片宁静贫瘠的土地平安长大,也注定她将一生不会平凡。
离别并无伤感,小丫头也只是他生命之中的一个过客。有缘相逢,无缘不见,人生总是这么简单。也许有朝一日,他得到长生,小丫头可能就是那漫长时光之中,一粒晶莹的沙粒。
“丫头,我要走了。”
白夜摸着小丫头的脑袋,两个月良好的伙食,让小丫头不再是皮包骨瘦的模样,只是依旧皮肤黝黑,看上去还是一个丑丫头。
“大哥哥不喜欢卓玛吗?”
小丫头穿着干净的衣服,这是白夜为她选的一套藏族服装,十分适合她现在的体型,她捏着小手,眼睛直勾勾盯着白夜,眼里蓄满泪光。
“不是,小丫头很可爱。只是大哥哥不是这里的人,小丫头的家乡在这里,而大哥哥的家乡在远方。”
白夜笑着说道,指了指雪山对着的那边天空,小丫头顺着看去,却什么也看不见。
“那大哥哥会回来看卓玛吗?”
小丫头明白家乡之意,知道白夜和她一样有家乡,不会执拗着让白夜留在这里。
她,一向都十分乖巧。
“会,等到卓玛的牛羊遍地,住着大房子,长大了时,便会回来看你。”
白夜笑着说了一个空口诺言,他摸着她的脑袋,低下头道:“小丫头也可以来看我啊,当你有一天听到白夜之名横贯天地,你可以拿着这枚小牌子过来找我。我给你去了一个汉人的名字,白帆。”
白夜递出一枚木头雕刻的小牌,这小牌是白夜雕成,上面刻了一副图画,图画里小丫头在牧羊,白夜在不远处静静地看,木牌另一面,则是白夜写的话,一二六零年,白夜赠予白帆。
小丫头接过木牌,兴高采烈起来,她总是会为一点小事开心,不管如何,她都只是一个小姑娘,一个有缘挖坑坑到白夜的小女孩。
挥手作别,没有任何留恋,白夜背着背包,大踏步朝着东南而去,小丫头骑在一只牦牛背上,望着白夜离去的地方,使劲挥舞着小手,直到太阳落山。
…………………………………………
在藏边不计日子,连白夜都生出了今朝是何年的心思。
一路穿行,一身了无牵挂,没有追兵,没有敌人,连一个像样成气的武者都没能遇到。
大理已经衰弱了,或者说从建国一开始,这个国家注定不会强盛。
靠近热带雨林的气候,一年近乎四季如春。生活在这里,不需要多么的劳作,便能收获足够的粮食,加上在位君主信奉佛教,对待子民仁慈,这里的人变得懒散,这块区域又充满各式各样的民族,因此氛围变得更加自由散漫。
白夜行了一路,这是他在进入大理之后的感想。土地太肥沃,生活在这儿的人跟藏边完全是两个极端。
从武者的武功便可看出大理是如何的衰弱,当初天龙时,西南武林以大理段氏为首,一阳指名动天下,六脉神剑更是神功绝学。
当年的段氏,高手辈出,既是大理皇族,又是武林世家,天龙寺更是大理镇国之寺。
可观现在,段氏一族已经颓废,仅剩一个南帝一灯挽回一点颜面。可就是这样的南帝,也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自家妃子与人通/奸,还怀了身孕,他却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做的最过的事,也只是对妃子的孩子不施以援手。就为这,还被那妃子记恨了几十年。
只能说这个世界,大理的皇帝不像皇帝,就如段誉一样,他们的佛性和书呆子气太重了。佛已经深入了他们的心,让他们看待一切都变得软弱。
白夜想到这里,再次摇了摇头,这里环境太好了,他不可能放弃,他计划在未来,将这里改造成粮仓。你们不是很软弱吗?不是很喜欢安逸吗?那你们就给我呆在这里种田。既然不愿意进步,不愿意贡献智慧,那就保持原始,用你们的体力来交换生存于此的权力。
第三十四章 无量之行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顺澜沧江顺流而下,白夜这次不是步行,而是行走水路,而且他自己出钱买了一条乌篷船,沿着这滔滔江水,欣赏两岸风景而去。
澜沧江是一条大河,这个时代,水质清澈,河内鱼虾众多,一抬头望见蓝天白云,一低头看见绿水清波,两岸青山连绵,这样的美景,秀丽而美,惹人流连忘返。
白夜顺着江水漂了几天,这水路是比陆路要快,一路基本不用花太多功夫,就可日行千里。
他这次要去的无量山,便是可以借着澜沧江到达附近,这为他省了不少的时间。
虽说是坐船而行,但白夜也偶尔上岸,去吃一些当地小吃,去看一些少数民族歌舞。这里环境优越,各族人不少,奇异的服装和各异的风俗交杂,形成了具有独特风味的城镇。
白夜很少去招惹什么人,这里百姓也十分温顺,唯独那些少数民族,风气开放,女子往往比男儿大胆。当然,这些与白夜无关,少数民族的女子看似开放,实则忠贞,万一招惹到一个,说不得此生纠缠个没完。
复又行了几日,尽管已是走水路极快,但毕竟这时代的局限于此,不如前世交通发达。
白夜到了一处,下了船,这一次他是真的要下船,他将要行走陆路,前去无量剑派。
无量剑派,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门派,因为它很弱,同时又很出名。说弱是从整个武侠世界背景而言,说它出名则是只对白夜一人。
百多年过去,灵鹫宫都消散无踪,作为三十六洞当中的无量洞,想来也不可幸免,说不定覆灭灵鹫宫的行动,就是一场计划周密,耗时良久的布局,无量洞必然也是其中一份。
在一座小镇的酒馆里,白夜点了几样小菜,一个人慢慢吃着,看着楼下街道各色的少数民族,听着本地人讨论田间乡里的小事,一股平淡之意油然而生。
生活在这里的人实在太悠闲了,白夜不知是几次如此感叹。这里远离中原大地的战火,远离那刀光剑影的江湖仇杀,平平淡淡,日子里只剩下柴米油盐。以至于最后蒙古灭国大理,也没有将这里如何,段氏还是那个段氏,只是去了皇位,成了蒙古一个总管。
这样的地方或许太让人放心,蒙古的君主都对这里会造反感到可笑,所以才出现了大理段氏依然执管大理的一幕。
在小镇仔细询问了几个本地人,白夜明白了无量山的大致方位,一个人便又匆匆上路。
无量山是澜沧江以东,即是白夜现在位置朝东,一共行了两天,白夜才在一个山间采药老农的带领下,来到了这个世界的无量山。
百年风雨催人,岁月不堪回首。
无量山还是当年那座,只是曾经住在山上的那些人已经不在,就连山下因无量剑派和神农帮而存在的小镇也成了一堆废墟,空旷没有人烟居住。
白夜走在登山的道上,这条道路是用石板砌成,被打磨的光滑平坦,依稀之间,似乎还能感受到当年那个门派虽弱,但门人弟子不少,也曾经辉煌过。
只是这些石板现在长满了苔藓,青翠碧绿上又落满枯叶,道路两旁生满茂盛的野草,一切都已不在。
这里的位置靠近西双版纳,具有热带雨林的气候,一年四季,绿叶常青,满山俱是翠色。
白夜缓步而行,不多时就到了无量剑派。
残缺的废墟长满野草树木,那个曾经钟灵和段誉初次相遇的门派,如今化作了云烟。
不知是何人所灭,不知是为何而灭?野草茂密,树木青幽,只有一条条虫子和动物还在其间出没。
白夜在旧址上行走,这里根本找不出哪一座建筑是哪一座,根据天龙中的情节,东西二宫比武,是为了进入剑湖宫看仙人舞剑。
可是这里是一片原始荒野,何谈东西,何处去找那剑湖宫?
白夜转了一圈,便没有再找,想那天山绝顶,缥缈灵鹫都可以化成一片森林,这里变成了这样,又有何值得惊讶?
下了山,不代表白夜会放弃,他依旧要在周围搜寻。段誉能在山崖下得到北冥神功,说明山崖距这里不远,而且无崖子和李秋水选择隐居于此,必然是有水之地,无量剑派可以通过月光折射看到仙人舞剑,那这山崖就在周边。
尽管做了简单的推测,但找起来依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这里山崖不说多如牛毛,但周围数十个还是有的,又再排除了下,还剩下二十多处。
无法,本着不怕苦,不怕累,为了美好明天的精神,白夜一个一个尝试着这二十多处山崖。
山崖尝试倒比爬山好得多,何况这些适合人居住的山崖不可能太深,那样光线照不下去,无崖子和李秋水不会喜欢,就连由月光折射的仙人舞剑也不会存在。
第一天的十几处山崖,白夜没有发现那个洞窟,也没有找到什么好东西,只是冰蚕和彩雪蛛吃得不错。
在爬山过程中,白夜遇到了一些诸如蛇、鞋子、蜈蚣之类的毒物,统统进了冰蚕和彩雪蛛的肚子,冰蚕好像长大了不少,彩雪蛛身上的彩纹也更加深了。
坐在一处悬崖边上,白夜吹着风,望着天空的明月,计划着明天要将剩余的山崖寻找完,如果找不到,就证明百年光阴已让这里变化,不会再有那个洞窟,再有那尊白玉美人。
月光从天空泻下,白夜正凝思着呢,忽然低头看见一处崖壁上,两个模糊不清的人影在舞剑,这就像两个鬼影一般,突兀地出现,让白夜先是一惊,再是一喜。
百年确实改变了这里的地形,一场小地震后,洞窟发生了局部崩塌,那枚无量玉壁也被震移了位置,不再是投影到剑湖宫中,而是这处崖壁。
根据白夜这只工科狗的计算,光的折射监督推测,那个洞窟应是在一处没有去过的山崖之下,这山崖就在对面的右侧。
脸上笑了笑,白夜也不着急,不会连夜就去山崖下探索,反正这孤山野岭,渺无人烟,除了孤魂野鬼,还有谁会知道那处山崖。
夜里美美睡了一觉,早晨吃了一顿早餐后,白夜才开始攀爬那处推断的山崖。
清晨的山里多雾,云深雾罩,根本看不清那山崖之下是什么。
白夜用崖边的藤蔓植物搓了绳索,绑缚在山崖边的树上,慢慢沿着崖壁而下。
由于有雾气露水,崖壁湿润而又光滑,更且崖壁上生有苔藓植被,要不是白夜习武,常人要早上爬着崖壁,早就掉了下去。
山崖并不高,花了半个时辰,白夜便到了崖底,崖底的雾气稍薄,阳光投射进来,竟能照到这里,无崖子和李秋水果然不是乱选地方,逍遥派门人很喜享受,自然不会让自己在外物上吃亏。
崖底有一滩小湖,泉水清澈见底,能看到很多色彩斑斓的巨大锦鲤在湖底游动,湖水很浅,前方有一倒白色匹练落下,撞击岩石,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些鱼应该是无崖子和李秋水饲养的,只是这么多年了,不知鱼儿又是几代?
穿过湖泊,白夜到了一处洞窟,洞窟和段誉进入时不一样,里面满是各种生物,毒蛇,毒虫,蝙蝠,一番打闹间,白夜杀死了数以千计的蝙蝠,冰蚕和两只彩雪蛛也杀死了数百只毒物。
血腥味弥漫洞窟,白夜踩着一地蝙蝠而行,入眼便看到那尊白玉雕成的美人。
这美人是无崖子最喜欢的小师妹——李沧海,曾一度让巫行云嫉恨,以为是李秋水。就是李秋水也是直到死时,方才知道自己的师兄爱的不是自己。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生之痴爱情仇,这几人谁能逃出其中?
白玉美人亦不复当年,身上结满蛛网,沾满粪便,还有一条深深的裂痕从中而开,似乎是被洞顶落下的石头砸中。红颜薄命,纵使这白玉美人,也难以幸免。
白夜没有感叹这么多,他在地上仔细寻找,那个段誉叩首的蒲团早已不在,只有一卷帛书躺在一堆难闻的粪便之中。
白夜将帛书捡起,也不知李秋水是用什么材料,什么手段做成的帛书画卷,竟保持百年而不坏。
将帛书拿出到湖中洗了一下,白夜定睛一看,帛卷上许多文字依然可以辨清,只是某些地方被粪便沾染太久,已经看不清了。
好好的神功秘籍,在白夜手中就这样成了残缺版。白夜并不沮丧,反而一笑,将帛书收到背包,既然有大部分在此,那他们就可以反推出整个秘籍,还原整个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
他,从不信前人就比现在的人更加聪明,更加伟大。既然先人能够开创这么神奇的武功,那后人为何不能?
第三十五章 莽牯朱蛤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找到北冥神功,白夜并没有立时离开,他在这儿还有一样东西需要寻找,那便是号称万毒之王的莽牯朱蛤。
至于这种蟾蜍,是否真是名副其实的万毒之王,白夜觉得这本就不可能,这只是生活在这片区域,对于莽牯朱蛤毒性猛烈的一种说法。人们总是会对一些事物进行夸大,添加上浓烈的个人观点。
无量山和西双版纳相接,这里的丛林也带着热带雨林的特点,潮湿阴暗,瘴气弥漫,各种植物横生,各种毒虫乱爬。在这样的环境,要想生存下来,每一种生物必须得有一份本事。
莽牯朱蛤它的本事便是剧毒,自然赋予它在这片土地最强的毒性,让它能够纵横丛林,仅是一只不足两寸长的小东西安然活了下去。
莽牯朱蛤并不难找,至少对于白夜而言,比那冰蚕要好找的多,冰蚕他是完全不知道位置,只能在昆仑山脉一座座山川间巧遇,而这莽牯朱蛤却容易得多。
莽牯朱蛤身体很小,眼射金光,浑身殷红如血,如果凭着这些信息去丛林寻找一个不足两寸的小东西确实很难,因为丛林太大,植被太茂盛,很容易忽略这么一只小蛤蟆。
不过,莽牯朱蛤还有其它的特点,比如它“江昂,江昂”的叫声,比如它喜欢吃毒物,当初它干掉闪电貂,顺着段誉嘴巴爬进腹中,还不是为了追那只蜈蚣。
前面一个特点不好用,但后面一个喜欢美食的特点可以善以利用。
白夜也没准备多复杂的东西,仅仅是天天在丛林里放牧,只是他放牧的东西很特别,不是什么猪马牛羊之类的牲畜,而是冰蚕和彩雪蛛三只小东西。
这三个家伙很不好放,首先,得有绳索套着它们,白夜也是别出心裁,用三根几乎看不见的金丝绑着三个家伙;其次,冰蚕和彩雪蛛都是剧毒之物,而且天生寒毒,互相看不顺眼,稍不注意,三只小东西就会想着冲上去打架,干掉对方,所以白夜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时刻关注三只不安分的小生物。
这三个家伙都是生活在寒冷冰雪的环境,被白夜带到这热带地方,有些不太适应,冰蚕还好,有寒玉盒子可以趴着,而彩雪蛛却日渐萎靡,只有在进食时才会恢复原本猛烈的攻击性。好在这热带丛林中,多的便是各种毒花毒草,毒虫毒兽,彩雪蛛也就慢慢恢复活力,在林间爬的很是欢快。
白夜不知道莽牯朱蛤繁殖是怎么样的?如何区分公母?所以他必须抓几只回去研究培养,抓得越多,有公有母的可能性越大。
没有听说过莽牯朱蛤的天敌,所以它们在丛林里应该是所向披靡,无人敢惹才对。
这不,白夜的冰蚕和彩雪蛛似有所感,冲着丛林深处而去,那深处也传来“江昂,江昂”的叫声,这声音似若牯牛,震得这林间都在轻颤。
白夜手牵金丝,跟着三只虫子后,快步朝那叫声而去,那叫声也由远及近,朝着这方赶来。
须臾,三只虫子和那东西相遇,隔了几丈远,绷紧身体,仿佛都在酝酿,即将有一场大战。
然而,这大战还没有开始,一道人影从虫子身后蹿出,看着那只趴在一片碧绿叶子上的朱红蛤蟆,眼里闪过一丝欣喜。
这蛤蟆很小,比两寸还要小,只有一寸来长,甚至不到冰蚕的一半,可就这么点大的东西竟敢和彩雪蛛和冰蚕叫板。
白夜没有让几只毒物开战,他先将冰蚕和彩雪蛛收好,身影一纵,高高跃起,五指成爪,像一个牢笼一般禁锢而下。
那莽牯朱蛤像察觉到危险,蛤口一张,喷出一团朱红雾气,其间像火一般燃烧,只见周围花草树木迅速衰败枯萎,留下仿佛被火灼烧过一样的痕迹。
毒雾来袭,白夜不避不闪,周身九阳真气升起,形成一道内力屏障将毒雾挡下,那手爪也趁机将朱红小蛤蟆抓在了手中。
手掌九阳真气环绕,形成如牢笼一般的环境,无形内力将蛤蟆困在其中,让它不断跳动,就是怎么也挣脱不出。
稍稍看了一眼,白夜分辨不出这蛤蟆是公是母,从背包掏出一个特意制作的小石盒,将蛤蟆放了进去。
一只怎生得够?白夜将彩雪蛛和冰蚕放出,任由它们寻找食物,一边放牧,一边用它们吸引莽牯朱蛤。
一连五天的时间,白夜都在丛林里度过,这几日最舒服的并不是他,而是彩雪蛛和冰蚕,几只小宠物吃得脑满肠肥,整个身体都长大了一圈,冰蚕只是大了一点,它的身体成长很慢,像是到了瓶颈,小小躯体吃得多,却长得慢。
说实话,丛林并不是一个好生活的地方,尤其是一个人蹲在如热带雨林般的环境。气候复杂多变,看着是阳光明媚,天气晴朗,说不定下一刻风雨骤来,大雨倾盆,而且这丛林到处都是陷阱,一堆枯叶看似正常,一脚落下你才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条毒蛇,还有防不胜防的蚊子水蛭,稍不留神,就挂在了你的身上。幸好,这是一个武侠世界,武功神奇,内力玄妙,九阳真气护体,才让白夜视丛林如平地。真要是一个普通人来此,除非他有德哥贝爷的能耐,否则休想在这里生存下去。
条件虽然艰苦,但收获良多,只要听到白夜背包中发出的数声“江昂,江昂”的叫声,便能知道他的收获有多大。
一步一步,慢慢走出森林,走了一个上午,背包里的叫声不断,惹得他十分厌烦,这些家伙实在容易饿肚子,这是吵着要吃的。
白夜在一处空地上,打开背包,将一个个小石盒拿出,石盒都有一条金丝延伸,好像里面拴着什么。
白夜将盒子打开,一共五个盒子,一共五只莽牯朱蛤,大的有接近两寸,小的只有一寸,这些家伙鼓鼓喉咙,“江昂,江昂”叫着,眼睛含射金光,可怜巴巴地望着白夜。
白夜笑了笑,这些小东西不具有多高的智慧,而且野性难驯,不过对于给它们喂食的人,还存有一点记忆。
从背包里掏出一块风干的肉,白夜撕成小条,一个个放在了石盒里,这些奇异的小蟾蜍便一只只张口吃了起来。
说来,这些毒物们并不只是吃各种有毒的东西,只是它们喜欢有毒的食物,不代表其它的东西它们不可以吃。就像现在,几只莽牯朱蛤吃着肉干,一样的很欢快。
将各种小宠物们都喂食了一遍,白夜背起背包重新出发,他外出有大半年了,该得到的东西都找到了,是时候回去他的基地,开始为以后做准备。
时间在流逝,南宋繁华依旧,君王臣子依然在醉生梦死,希翼国泰民安之间;蒙古帝国仍然强盛,兵锋所至,号称天下无匹,只是此时,忽必烈和他弟弟还在争夺那大汗之位,陷入内斗无法自拔。
而唐州、邓州、蔡州,加上现在的洛阳和许州,整个河南府在慢慢改变,悄悄蛰伏,期待有朝一日,天下皆惊,天地为我而变。
一叶扁舟,逆流而上。一个少年背着一个大包,肩卧一只小蚕,手边拴着一只朱红小蛤蟆,站在舟上,欣赏两岸风景。舟尾,一名艄工划桨,推着小舟前进。这个时代,终究在逆流之中是要变了!
“四年,还有四年,忽必烈会得到最后的王座,而我们将会在这段时间,得到能将你拉下王位的力量。蒙古,大理,南宋!”
少年握了握拳,说了一番艄工听不懂的话,江水依流,一如千百年,这世俗繁华,名臣眷属,封建古旧,终究是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
第三十六章 我回来了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唐州还是那座唐州,位于襄阳以北,许州之南。
不一样的是,现在的唐州正散发一股青春活力,似乎是睡醒了一般,每天都在发生新的变化。有些变化很小,有些变化却十分的惊人。
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春天已入末梢,夏日初露头角,早晨的太阳已然有了几分火热,晨起的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了唐州的种种变化。
这种变化并不局限在唐州,而是在整个河南府地区,这里变得既不同南宋,也不同蒙古,唯一不变的是,住在这儿的人们那越来越浓的笑脸。
清晨阳光铺路,城门开放,来来往往的商旅行人开始逐一检查进城,每一人都按着次序排队,由守在城门的士兵检查,查看是否有带违禁物品,登记信息,方准入城。
没有一只商旅,一个行人抱怨,因为他们习惯了,而且那些士兵不会故意刁难,不收入城费用,只是规定不许带什么东西,查出之后,一概拒绝入内。
曾经,有些人仗着武力和身份要强行进城,甚至打伤了几名士兵,不过很快他们就遭受了惩罚,伤人者被强行拘留,胡闹者施以重惩。
不管你是武林高手,还是达官显贵,在这唐州,似乎没有什么特殊。进城就得遵守规矩,不遵守,自然有办法治理。
那一个自称南宋高官之子的年轻人就被打了二十大板,然后逐出了城外。那名自称黄河狂刀的武者,也被废除一身功夫,像扔一条狗一般扔出了唐州。
于是,以后来的人都汲取了教训,不敢在违背这里的规矩,他们也渐渐发现,这里其实很不错,环境干净优美,商家可以自由开店,普通百姓可以在这里打工,只要安分守己,交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税收,就能在这儿活得很好。
甚至一些在家乡活不下去的人,拖家带口来到了唐州,在这里住了下来。
这个地方不管你是流民,还是乞丐,凡是有一技之长者,来者不拒。无一技之长,也没有事,“官府”会派他们去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就连那些残疾人,也被组织起来编竹筐和背篼。如果是小孩子,只要未到十六岁,全都会被集中起来上学,而且是强制执行,不会给你讲理。
这里的学堂很奇怪,他们招收学生不分男女,不论高贵低贱,只要适龄者,必须读书。就是成年人,也会被定期组织起来,让他们识字。
只是让城里一些人担忧的是,这学校不教四书五经,不教儒家大义,反而教一些杂学,什么武学,什么算术,什么物理,什么化学生物之类。
一些原本来此,想谋一份职位的儒生,纷纷大肆批判这是不尊至圣先师,这是逆时代的潮流,这是在误人子弟,要绝华夏传承。他们中有人曾组织过一群儒生冲击“官府”,要让学校做出改变,嚷嚷着什么“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话。
最后,这群人被恶狠狠的黑皮城管给轰了出去,每一个都记录在案,永不欢迎,永不任用。
城里的“官府”和南宋和蒙古不同,他们做事十分强势,又十分讲理,做事之前总会先说清楚,发布告示,和有人走街串巷宣传,用尽可能的方法让人们能够明白。
比如,他们对商人,学生,还是工匠农夫,或者士兵,都一视同仁。
工匠中有肯献出手艺,到“官府”工坊做事者,都会有一大笔赏钱,而且工匠要是能发现什么新工艺,改良旧工艺,都会有钱可领。
不仅是工匠,对于商人中表现良好,一个月按时缴税的店家,“官府”还会赠予一面锦旗,美中不足的是,这面锦旗属于流动性致,这个月在这家,下个月可能在另一家,只有连续一季获得锦旗者,才能终身拥有。
因而,这面锦旗代表了一个荣誉,许多百姓渐渐都会到拥有过锦旗的商铺购买东西。
学校则为学生设置了奖学金,成绩优秀,动手能力强,勇于提问发现的学生都会有奖,不过这一学期还未结束,不知期末的高额奖学金会花落谁家。
农民也不差,只要你认真种田,想要种田,“官府”会为你提供种子和农具,甚至还有耕牛,派人来指导你如何种地,只是你在收成时节,需要上缴比别人更多的粮食。
唐州城最为奇特的地方就是对待军人,和南宋那种歧视军人的做法完全不同,这里的士兵,让生活在城内的人感觉很安心,很舒服。
“官府”为军人修建了军魂碑,说是要永记那些为了守城战死的人。开始,一些人还颇有不屑,认为当兵吃粮,天经地义,直到军魂碑建成那天,唐州城城内部队集合阅兵,才让这些人动容,那整齐的队伍,那坚毅的军姿,深深印在了他们脑海。
这,是一只不同于这个时代的队伍。
随后,“官府”组织的现场表演,更是让普通百姓们声泪俱下,那些历史上军人保家卫国的事例不要太多,就近百年来说,什么杨家将,岳家军,就足以让这些人感动。
这是一个战乱的年代,许多人都经历过战火的磨难,唐州本是前受金国占领,后又落入蒙古之手,他们有人家里遭受过那种种屈辱磨难,甚至家里有人当过兵,战死沙场,又怎能不让他们动容?
演出完,一些热血沸腾的年轻人,甚至当场就闹着要加入军队,成为那些英雄们一样的人物。
然而,军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有着铁一般的纪律。一些家里有在军中当兵的人家知道,这只军队绝不是由南宋统帅,他们不属于这个时代。谁见过这样高识字率的队伍?谁见过那些奇奇怪怪,却摧古拉朽的武器?
古人并不愚蠢,他们都知道这座城不属于南宋,不属于蒙古,它就像一只黑暗中潜藏的野兽,总有一天,会露出锋锐的獠牙。
只不过,这些百姓们,不会去思考这些。他们大多是难民,是乞丐,是在金国蒙古铁蹄下挣扎求生的野草,既然这里给了他们更好的一片天空,给了他们许多想象不到的美好,他们必将誓死以拥护。
和他们谈什么南宋故国,国家大义之类,全是扯淡,你见过一个将整个北方放弃了百多年的国家?你见过那群只知道醉生梦死,沉迷经济繁华,却不想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的官府?如果是这样的故国故土,不如不要也罢。
这个时代的普遍人们,大多都生活不好,生死都可能猝然而逝,谁还有空给你谈那些虚的?
人,毕竟先要有**生存,才能谈精神修养。
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岳飞那种地步,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文天祥,这个世界,终归是普通人的世界。他们需要的是活着,而不是朝登天子堂,暮可为君死。
而且,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国,这句话是在保证国家把你当一个人来看,国家把你作为一个真正的公民。而不是天子牧民,群臣如狗,将百姓视为草芥,视为牲畜。
白夜的州县实际做的并不多,只不过给了他们希望,更让他们觉得自己很重要,很被重视,他们愿意将自己的智慧和汗水挥洒在这里。
在这些地方,他们能做工,能有土地分配,能够安心做生意,孩子能够读书,老人也可以出去做事,这里又有什么不好?
阳光之下,一条道路铺向远方,这座水泥和砖石重新设计铸成的城墙,如钢铁要塞般矗立,像一座永不崩溃的防线,防御反击一切敢来犯之敌。
一个蓝衣少年从阳光中而来,踩着光辉而至,用手搭在眉前,似在眺望这充满活力的城池。
今日,守城的士兵检查到了一个奇怪的少年,这少年不允许他们检查他的背包,而且要强行入城。
这少年武功极高,十数名士兵仍制服不了,少年不伤人,他们也不能用火枪,只好叫正在城内的军事主官们前来。
来的是郭襄,她一看到那个对她挥手致意的人时,先是一怔,呆呆凝视了一会儿,又急忙跑过去,出示了一个身份证明,那些士兵一看,恭敬地对少年敬了一个军礼,少年只是笑着点头回应。任由郭襄拉着他的手就进了城,让许多在排队的商旅和行人错愕,本以为又将是一场好戏,不想竟是如此结局。
“弟弟,你回来了?”
“嗯?”
郭襄很温柔地问道,让白夜一呆,这家伙莫不是是转了性子,这么乖巧?
不出他所料,下一瞬郭襄立马单手叉腰,一只手就差戳着白夜的鼻子,冲着白夜吼道:“你这个王八蛋,丢下我们一群人,你倒是逍遥自在啊!知不知道?我们有好多事都不懂,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挖了挖耳朵,白夜很平静地吹了一口气,瞧了瞧自己的二姐,小声道:“知道了。”
郭襄没再冲他吼,冲他骂,而是抱紧她的同胞弟弟,轻声笑道:“回来了就好!”
第三十七章 发展中的问题(一)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是夜,唐州城新规划的中央城区,一座高大新颖的府院灯火通明,府门外不停有马车往来,在暗里那些各方探子的眼中,一位位唐州城举足轻重的军政人物纷纷进了这府院之中。
这处府院是现在唐州城处理政务的中心,可以说整个唐州都是围绕这里而转。平常时候,这里虽然人员往来不少,但也不会如今日一般,唐州军政头目一齐来此,必然是有重要的原因。
那些探子在心里做了这个猜测,很想进去一窥究竟,却没人敢于贸然动手,因为在早期,就有人暗地里闯过此地,却被一一擒下,从此再无音讯。
这座灯火灯火辉煌之地,在这些探子眼中,实际上是一处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尽管他们很不怕死,但也不想无缘无故就被牺牲。
这些暗中隐藏的探子十分复杂,有南宋的细作,有蒙古的间谍,还有一些杂七杂八,各种武林世家之类的眼线。
他们长时间在这里观察,自以为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其实都在唐州城情报处的手掌之中。
一般,唐州城不会动他们,只要他们识相,不搞东搞西,也就放任自流,要是他们想要做些什么,就会立刻被抓起来,一番审问之后,根据情况,一些弄去做苦力,一些去做实验品。
反正这些人都会武功,身体素质那是杠杠的,用来当实验品和苦力,再合适不过。
在府院之中,平时行政人员用餐的食堂,气氛比往日热烈的多,饭菜也更加丰盛,几十个唐州城军政首要都围着一个人。
在他们面前,有许多的食物,这些食物平日里,很少吃到,今天好似破例,专门破费了一次。
但是,有美味当前,这群人无一人动筷子,都眼含喜悦看着那个正喂着一只冰蚕和两只蜘蛛的少年。
“来,谁把这几只家伙喂一下?”
白夜大大咧咧将背包打开,拿出五个石盒,摆在了桌子上,打开一看,是五只颜色朱红的小蛤蟆,这东西很小,完全没有大蟾蜍那种恶心之感,反而显得袖珍可爱,像宠物一般。
一个女性行政人员,忍不住伸出无名指想要戳一戳那小蛤蟆,却被白夜一巴掌拍开。
“不怕死,尽可以摸它。柳月,我曾经教过你什么?好奇心可以有,但是遇到一件未知的事物,不要马上就身体接触。”
白夜瞪了一眼那个少女,少女脸色一红,坐在那里不说话。
“你现在也是管理教育这部分的主要人员,我希望你做事能多考虑。这句话,不单是对柳月说的,也是在座的各位。”
白夜环顾四周,敲了敲桌子,给这群有了成绩,都快要翘尾巴的人降降温。
他们年纪轻轻,执掌一城,甚至整个河南府都由他们决策,他们的能力确实超越这个时代的多数人,可他们也是一群青少年,最大的也才二十四五岁。拥有这么大的成绩,自然会心中骄傲,做事仅凭感觉。
闻言,几十人都在思索,他们发现自己确实有些浮躁,最近做出的一些计划往往只想看到成功,而忽略了实际。甚至,有军事主官做出了一个扩军十万的计划。
这个计划完全脱离了实际,光想到十万军队纵横的豪迈,不知该怎么训练,怎么补给,怎么管理,后勤保障又在哪里?有人或许会说,有这么多军队,我们可以打蒙古,打南宋,以战养战。
可是,有没有想过,打下的地盘,何人去管理?何人去收拾?以战养战那是一种劫掠的手段,除非你不把那里的人当人,不想在那个地方立足。
回想一下,蒙古和南宋土地,那生活在上面的人都大多是本族的子民,难道要去抢他们?
无人说话,无人敢说话,白夜和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不错,可白夜更是他们的老师,他们的领袖。
白夜拿出一块肉,喂食起几只莽牯朱蛤,只有郭襄离他极近,丝毫不怕他。这是她同胞的弟弟,从一个母体而出,从小一起玩耍,虽然是她老是缠着弟弟,但并不妨碍姐弟感情深厚。
“弟弟,这些是什么?难道是你以前说的冰蚕和莽牯朱蛤?”
郭襄弄来一根小棍子戳了戳一只莽牯朱蛤,打扰了它的进食,惹得这小家伙张嘴一口毒雾喷出,白夜连忙一挥衣袖,“散开!”。
九阳真气爆发,掌力一运,周围的几十人快速蹿开,白夜一掌将毒雾拍到了饭菜之上。
只见饭菜迅速**,像被火烧过一般,有些直接成了黑炭。
一群人都吓住了,白夜瞪了郭襄一眼,这家伙躲在一个桌子后,小脸一副怕怕的神情。
“把这些饭菜全部倒掉,连盘子等都扔了。”
白夜“哼”了一声,立刻有人上来就要动手拿走盘子饭菜。
“等一下,不要用手直接拿,最好戴个口罩手套。”
白夜嘱咐了一句,几名人员才陡然惊醒,这毒这么猛烈,用手碰,不是嫌命长吗?
“我想再说一次,不要去乱动一些东西,动之前最好考虑清楚,将风险降到最低。”
这话是说给郭襄的,同时,白夜再敲打了他们一次。他不想在他梦想刚有实现的可能,就被从内部破坏了。
“这是冰蚕,彩雪蛛,和莽牯朱蛤。冰蚕是我在昆仑山抓到的,彩雪蛛是在吐蕃地区得到的,莽牯朱蛤是在大理无量山。”
白夜笑了笑,又摸出两个寒玉做成的盒子,这时围着的人都神色好转了许多,不像刚才那般紧张。
“这里面是雪莲子,是我在天山山脉找到的,这里是冰蚕卵,可以孵化出几只小冰蚕。对了,有没有一个人带着许多武功秘籍来找你们?”
白夜想起他托付给百损书生韩澈的武功秘籍,出言问道。
“到了,只是那个小子不是到的我们这里,而是在邓州的叶非部,那些秘籍被复制,送往了几个基地,正在进行研究。”
郭襄回答道,她也看过一卷秘籍,觉得确实是神功绝学,很有研究学习的价值。
“那就好,他本人在哪个基地?我有空去看看。”
白夜最感兴趣的还是科研和武学,而不是搞什么军政民生。
“他在一号基地里,听说是你让他去学习的。”
郭襄美眸一眨,笑着又跑到了白夜旁边,只是她这一次,不敢再逗弄几只小东西。这几只小东西也是认生,白夜喂了它们这么多次,他去摸摸一点事情都没有,倘若旁人去碰,立刻野性大发,张嘴就是剧毒。
“嗯。去年没有开年会,现在搞一个总结吧。你们简单说说,这大半年遇到的麻烦。”
白夜点点头,扫了一眼众人后,如此说道。
众人闻言,无论男女,立马坐直了身体,开始诉说起这半年遇到的各种各样困难。
几十人不分主次,七嘴八舌,白夜只好摆了摆手,道:“停,你们先交流一下,将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分清楚。主要问题,等下直接说,次要问题,明天给我一份报告。”
白夜话落,几十人立刻站起来分成了数个小组,同组之人,都是一个部门的管理人员。
看着一群人在食堂吵吵闹闹,连郭襄也跑去和几个军事主官争执了起来,白夜觉得特别的有意思。
过了一会儿,争论有了结果,众人把主要问题林列了出来,分几个代表出来和白夜汇报。
柳月代表教育部分的行政人员出来说道:“将军,我们虽然在各地建立起了学堂,但是很多百姓根本不接受,我们采用强制的手段,也不可能下到乡里村里,很多适龄儿童,还是被他们父母藏在家里干活。”
白夜一听,想了想,这事的确是件麻烦的事,即便是在现代,有些父母就是不让子女读书,政府强制的九年义务教育,在他们眼里,不如多赚几块钱。
当然,一些家里贫穷困苦可以这么说,可是一些人家里不贫穷,还很好,也存着这种奇葩的思想,认为读书无用,不如早点挣钱。
嘴角一勾,白夜脸上浮现起一丝冷色,他要将读书无用,不如早点赚钱的思想扼杀在摇篮。一个国家发展最主要的是什么?是人才!那人才从何而来?是教育!如果一个国家靠着光种地搬砖就能够强盛,太平洋对面的那个国家早就跪了。
人们常说读书无用,其实不知这句话多么的可悲,况且是在一个科技日新月异,一代技术之差,就如隔世一般的世界,人才尤为重要。
当然,这也是与社会国情和生存状况有关,那个时代,各种不公,各种不平,穷人愈穷,富人愈富,都笑贫不笑娼了,有这些奇葩的思想又算得了什么?
确实,读书不一定使你成为有用的人,不读书你不一定成为不了有钱的人。但是,不读书的人一定成为不了国家和民族崛起最需要的那批人。
或许,不读书可以成为战士,成为商人,成为工人,成为很多很多的职业者,但肯定成不了科学家,成不了高级工程师。而恰恰是这两种人,决定了一个国家和民族所能达到的高度。
前世大学,白夜看过一个军事家的一部片子,其中有一句便是“用八亿条裤子换一驾飞机”,不论其他,单论科技而言,这其实是一种悲哀。
没有任何一种教育是完美的,没有一种教育可以让所有人成才,不过只要是能选出那些能为国家民族作贡献的人就是最好的。我们并不缺大商人、大富豪,可是我们缺顶尖的学者、顶尖的工程师、顶尖的研究者。
白夜皱眉沉思,他的手指轻轻敲着桌子,他需要更多人的智慧来达成梦想,既然不肯听从,那就当施以雷霆之力。他可不代表什么国家民族,没有仁慈博爱之心。
第三十八章 发展中的问题(二)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将我的命令写入计划!”
白夜停止了敲桌子,站起身走着,柳月立刻找来纸笔等待记录。
“这是一个长远的事情,你们可以这么做。
第一,有适龄儿童,不让其上学的家长,在分配土地时,最后分配,尽量分最差的地。
第二,发布通告,全村,全乡,全县,全城通知,不让子女上学,就给我贴在那里。同时,告知所有的人,任何商家和工坊不得任用这些人,一经查处,从重罚款。
第三,不得为这些人提供任何的福利,包括将要开设的医院,农业合作社等。
第四,增加宣传,宣传读书的好处和重要性,要让他们懂。
第五,开设夜校,对所有人,除了老年人之外,进行扫盲教育。
第六,这一点留在以后,可以先记录在案,与管辖地区内的商家和工坊谈判,进行学历职位设置,不识字的,全部不许招收!”
白夜几条一出,柳月记录的手都在打颤,这些命令十分冷酷无情,一条接着一条,完全是要把那些不让子女上学的人逼上绝路。
柳月记完,抬了抬头,看到白夜一脸冷色,知道这位是铁了心要把教育推行下去,心里为那些人默哀一声,她抱着本子坐下。
等她坐下,一个青年站起,向白夜汇报道:“将军,我们发现在分配土地后,一些宗族还是用各种手段强迫族人把土地交了出来,甚至还闹出了人命。”
白夜目光一闪,这个问题其实土改和宗族的矛盾,一些大家族主家并不种地,反而依靠收租为生,他们将地分给族人或者佃户,他们坐在背后等着收粮就行。
这,即是地主。
现一土改,将他们手里土地没收,分给他们看不起的泥腿子和族人,他们又想维持原来的生活,只好用宗族之法强迫族人,所谓族法家规,皇权也管不到家务事,就是这么个道理。
“很简单,你们制定律法时,绝不能说什么法律约束不到族法家规这些,法律代表公正,对所有人都是如此。除了我们制定的法律,其余都是伪法。你,明白我的意思?”
白夜直视那个青年,那青年年龄比白夜要大,却感到一股无形庞然的压力,忙不迭点了点头。
“宣传我们的法律,给那些族法强盛的地方使劲宣传,我就不信没人跳出来挑战那些宗族之法。都是一些老垃圾了,早就该扫进灰尘堆。加强执法力量,有违法严重者,派遣特战小组上!”
白夜又是冷冷一句,让那青年额头冒汗,这一个命令同样是极为铁血的手段,不服者杀无赦。只不过这种杀戮,必然会赢得大多数底层百姓的支持。
青年坐了下来,一名普通少女站了起来,皱眉道:“将军,宋廷派来了使节,想让我们承认他们为正统,而且他们想染指我们的军政,想要派遣官员来此。”
白夜挠了挠头,一听这个问题,禁不住笑了笑,问了一句,“你们信任宋廷吗?”
众人俱是摇了摇头,他们都是战争孤儿,曾经属于没人承认,没人关注的对象。
“那不就得了,你们以为我为什么要朝着北方发展?那是因为这里的百姓对宋廷感觉不好,影响力弱。既然你们都不信任,凭什么这些被外人统治了百多年的老百姓会信任?”
白夜笑着说了这一番话,众人仔细一想,真是这么回事,普通的老百姓那管你是谁,你对他好,他就会记住你们,你对他不好,他一样会恨你。宋廷百年没踏足这片土地,在大多百姓眼中,宋朝,那只是一个很陌生很久远的名词。
“拒绝他们,我们不属于宋朝,任何无礼的要求,一概拒绝。允许双方通商和交往,毕竟,我们现在还需要宋廷的矿石和资源。”
白夜给出了一个方案,现在不是和宋廷翻脸的时机,等他拿到足够的铁矿,能够不需购买矿石,他就不惧和宋廷翻脸。
少女点了点头,将白夜的话记录了下来。
“将军,越来越多的人在城里聚集,我们很难分清楚谁是谁,而且各方流民都朝着这里涌来,我们该怎么办?”
一名负责管理流民乞丐安置的行政人员站起来道,不只是唐州城,还有其它几座城池都发生了类似的状况。
“登记,进城者发布临时入城证,七日有效,失效及时补办,没有入城证者,逐出。对流民,设置安置据点,以工代赈,不能无偿施粥,要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开创生活。
推行户籍改革,进行身份证计划,明天我会把要求和操作写在我的报告上。”
白夜一挥手,那人立即点头坐下,郭襄这时站了起来,她代表军事主官递上了一份计划书。
白夜随手翻看,看过几眼后,眉头一蹙,脸色变得很差,一把将计划书拍在了桌子上,吼道:“哪个混蛋做的计划?还真特么敢想,要招兵十万,你是想要做什么?自立为王?还是要去打江山,当皇帝?”
走拿起那份计划书,白夜怒色不变,“王/策,给我站出来,这份计划书是你写的?”
一名军事主官黯然着站出,这份计划正是出自他手,白夜一看笔迹便知道是他。
把计划书直接砸到了王/策脸上,将他脸上砸出了一个伤口,伤口流出了血,他也不敢去擦,站在那里默默忍受白夜的怒火。
“你不考虑考虑后勤怎么办?训练怎么办?哪里来的这么多武器?这么多军官?十万人那是人,不是十万头猪。”
白夜吼了一阵子,平静了下心绪,走过去捡起那份计划书,道:“我知道军队渴望扩军,渴望打下更大的地方发展,可是我们还在起步,还是一根幼苗,没有成为参天大树,我们需要时间发展,无论是科研,还是行政和军事人员,都要培养。这份计划拿回去重做,根据实际给我计算能扩军多少!”
白夜将计划书扔给了王/策,这小子对着白夜行了一个军礼,默默将计划书收好。
“还有大的问题吗?”
其余人摇了摇头,一些问题,经过刚才白夜处理其它事的风格,心里都有了决断,只有一些拿不定主意的事,才会让白夜决定。
并且,一些次要问题,他们会做成报告给白夜送来。
“解散吧!都回去吃点东西。”
白夜带着他的背包和几只小东西走了,其余人也都三五成群,一个个散去。
走出了这府院,白夜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他还不知道自己今晚要在哪里度过?
恰在此时,郭襄从后面追来上来,笑道:“弟弟,走,去姐姐我住的地方。”
“你的地方不是王八窝吗?”
白夜记起这家伙老是骂他王八蛋,忍不住嘲讽了一句。
“混蛋,竟敢这么说你姐姐。真当姐姐我是吃素的?”
“不是,你肯定是吃肉的,不然你不会这么肥!”
白夜摇了摇头,实际郭襄一点都不肥,反而十分苗条美丽,军中许多军官都在努力追求着她。
“混蛋,小混蛋!”
郭襄扑来上了,拳脚招呼向白夜,白夜也不客气,一招一式,两人竟然打了起来。
那些出了府院的军政人员一看到此幕,纷纷装作没看到,匆匆离开了此地。
“娘叫你回家看看,她老是埋怨你过年都不在家,要到处乱跑。”
郭襄和白夜说了一句,黄蓉半年多没见到白夜,心里对儿子想念,就让郭襄等白夜回来了,给儿子留这么一句话。
“再说,我准备去一号基地呆着,那里离襄阳不远,也方便你们找我。”
白夜揉了揉太阳穴,他不是很想回家,一回家就可能会见到郭靖和老瞎子,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
“好吧,反正娘听到你回来,肯定会过来看你的。”
郭襄无所谓道,听到白夜说基地的事,似想到了什么,又道:“你什么时候把外公也骗去基地了?连娘都不知道,她还托丐帮弟子给外公传信呢。”
“很久以前了。反正有那么多新鲜的事物,外公很感兴趣就是。”
白夜随意挥了挥手,转过头皱眉问着郭襄:“杨过和小龙女也在基地?”
郭襄点了点头,眼珠一转,贼兮兮道:“在,我的弟妹也在那里,你要是去一号基地,会碰上的哦!”
第三十九章 五年之变(一)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说长,是因为又经过了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两万一千多个时辰;说短,是由于它在人的一生中都算不上太长,对于漫长的岁月长河,百年尚不过沧海一粟,何况是短短的五年。
五年,其实也没到五年,从白夜回来,只是过了四年多一些。
今年是一二六四年,九月份,季节又来到了秋天,阳光依旧温暖,青翠茂盛的树木草叶似乎很难让人在这个季节想象万物萧瑟、一片衰败的景象。
也许,人们还没发现,有一日清晨推开窗户,便会看到地上结满秋霜,院中的树叶已经枯黄。
原野里,一些放学回家的孩童在追逐嬉戏,在收割过麦子的田地间飞奔,稚嫩的脸上充满笑颜,嘻嘻哈哈着,这就是他们的童年。
城池中,一家家大商铺准备点亮灯火,一些小摊小贩也推着小车,在指定的地点开始营业。
那些忙碌了一天的人们,会在店铺里望望看看,遇到了有什么物美价廉,心仪的东西,便会购买一二。这些城市都是没有宵禁的,商铺和店家可以彻夜经营,百姓们也可以纵夜狂欢。
街道上,一只到野外拉练的队伍归来,那些行人纷纷避开,在道路两旁怀着崇敬的目光。有女孩在人群里,笑指着队伍中一个年轻的士兵,还冲那士兵挥手叫喊,似乎是认识一般。
那士兵回头一看,行进的队伍随之停了一下,身后骑着马的军官便会立即前来,对这新兵一番责骂,这责骂声中,两旁的百姓们又都不禁一笑,那刚喊出士兵名字的女孩脸色一红,害羞得低下头去。
如果说那大半年只是小变化,那么五年过去,整个河南府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
在白夜势力的组织下,所有的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所有力量都被用到了要点,住在这里的普通人们,深切感受到了一种希望,从心底升起一抹认同归属感。
一年年发展,日复日变化,人们将点滴都看在心里,当初或许对某些政策并不理解,现在回过头想想,正是这些零零碎碎的计划策略,才让他们生活达到了如今。
这些变化集中在三个方面,民生、军政、以及科研。
民生方面的改变首先在教育,由于白夜弄了一套非常严酷的命令,搞得那些不愿意孩子读书,或者不想让孩子读白夜学校里书的那些人,一个个不是被逼得离开了这片地区,就是老老实实送孩子进了学堂。
最后,他们发现孩子在学校里过得不错,每一天不但为家里节约了粮食,甚至一些孝顺的孩子,还给父母带回了中午没吃的鸡蛋和鸡腿,让这些农民又感动,又惭愧。
这些学生在今年已经完成了小学教育,一些成绩优宜,脑子灵活的孩童被特意组织起来,构成了另一所更高级的学校——中学。由于教师的缺乏,白夜偶尔会过来上课,只是这些孩童并不知道白夜是谁。
这个时代,大多数人们对于知识的渴求十分强烈,一看读书人在这个年月的地位多高,便能明白。这种观念从上辈传递到了孩子身上,这远远不是现代,认为知识廉价,不如趁早养家赚钱的思想可比。
孩子们很刻苦,每天都是排的满满的课程,什么语文数学,什么物理化学,什么武学生物,什么实践,凡此种种,他们不觉得劳累,反而一天过得特别踏实。而且,一天课程虽多,但都是些小孩子,这些课并不多深奥,多复杂,更多的是让他们识字,打下一个基础。
因为是第一届,所以在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当初招收学生时,只要十六岁之下,七岁之上的孩童必须入学,这就造成了毕业的学生最大的年纪到了二十多岁,最小的才十来岁。
这批人何去何从,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大龄毕业的青年,显然不适合再跟一群小孩混在一起。
问题一出,让管理教育部分的几个行政主官伤透了脑筋,要直接放出去任用吧,这些人尽管识字,但学习时间有限,知识不多,不能做多少工作。
想当年,白夜教他们,可是花了整整十年,一直走完了整个高中教育。
想来想去,这帮人中有一个家伙倒是聪明,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将那些超过十八岁的大龄毕业学生单独提出来,任用他们作为小学教师,这样不但解决了这些人去留问题,也解决了师源。然后再将那些十八岁之下的毕业学生聚在一起,建立更高一级的初中。
这个办法被反馈到白夜那里,白夜一瞧,这方法的确可行,按照这个模式,以后将不会缺乏老师。只是最早的几批学生,算是被牺牲的一代。
提出这个方法也是无奈,这其实并非是件喜悦的事情,从深层来讲,是这个时代的落后,是这个时代的悲哀,那些大龄毕业生为什么会大龄入学?为什么会大龄毕业?他们甚至将成为整个教育的最初基石。
民生第二个大的改变是卫生,这卫生不只是环境大卫生,也有个人小卫生。一些穿越小说,老是什么主角一穿越,就看到一个漂亮白净的丫鬟侍立床前,等待主角醒来。
这种桥段其实很扯淡,因为这个时代的普通人一般不太注重个人卫生,不说刷牙洗澡,就是擦屁股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试想一下,一群人用木棍、石头、草叶等擦屁股,能擦得多干净?普通百姓又不是大富大贵之家,消耗不起绸缎纸张。所以,一般普通人身上都会带着些粪便味。
说到洗澡,像这种一个朝代起,一个朝代灭的年代,生死温饱还成问题,谁还会在乎蓬头垢面,几十天不洗澡?即使是在和平时期,普通人不经常洗澡一样常见,又算得了什么特别?只是大家都气味浓烈,遮盖了彼此而已。
生存才是第一要务,其他的一切在存活面前,并无多大的意义!
这样的生活方式,容易滋生细菌和寄生虫,而且喝水等等方面,都不规范,古时往往一有瘟疫爆发,那便是席卷数百万人的灾难。
可观现在,各城被重新规划,老旧的建筑推倒重建,放置垃圾箱,设立公共浴池、厕所和医院。最让白夜满意的是,一群家伙把抽水马桶给弄了出来,虽然推广不多,但无愧于前世号称人类最伟大的发明。
而且,白夜的基地改进了一种造纸术,使其变得更简单,更快捷,只是生产的纸质量不好。于是,他便将这种粗糙造纸术专门用来生产便宜的草纸,只要一个烧饼钱,就能拎回家一大捆。
现在整个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地面整洁宽大,道旁栽满常青绿树,似乎空气都变得更加清新。每一天,还有专门工人负责城内卫生,让那些喜欢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的人最害怕的是那些神出鬼没的城管。
这帮子人,在白夜制定的条理下,管理着整座城的卫生,一有触犯者,直接罚款。这罚款很有意思,第一次罚款的钱很少,第二次加倍,第三次再加倍,以二的次方增长,让一些开始不以为意的家伙,最后哭的稀里哗啦,后悔不已。
这无良的主意,自然是白夜想出来的,他打定的意愿是要更改这些人的行为习惯,不过他也设定了加倍极限,不可能真让人因为随地吐痰而导致倾家荡产。
在这样那样的约束下,人们开始很不适应,现在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当一些蒙古区域和南宋过来的人进城,有带着那些熟悉的味道,这些人往往会露出鄙夷的神色,搞得刚来的人莫名其妙而不自知,实际这些人不过是他们当年的翻版。
在农业和工坊等方面,白夜主张成立了农业合作社,为愿意种田的人们提供方便,五年收获的粮食特别充足,足够支撑对外战争一年。工坊则主要是白夜势力所倡导,分为军用工坊和民用工坊。
军用工坊自不必多说,民用工坊用来制造各种各样的民用产品,比如肥皂和香皂,比如火柴和玻璃等等,这些都不是什么高深的工艺,制作不难,但为白夜整个势力运行提供了大量资金。尤其是镜子、火柴,肥皂和香皂等日用品,在南宋蒙古都大肆销售,甚至被商人们带到了西域。
商业方面,白夜成立了银行,可他的银行不同于现代银行,还有着工商和税务的职责,而且他的命令中银行只能公有,不能私有,任何地下钱庄全部一律取消。
对于那些质库当铺,由银行一律彻查,凡有故意坑人的店铺,统一处置。银行也具有了为一些应急者典当东西的用途,只不过这价格很公道,比那无良的质库当铺要好。
为了防止一些商家肆意用人,压低报酬等,白夜成立了工会,以明文的形式通知全区,制定了最低用人工钱,以及一系列劳动保障。
并且,白夜为了防止资本吃人的事件发生,在一开始便以强权强势手段压制,敢有触底线者,死!
做这些,并不是他要发展一个完美完好的国家社会,而是他要保证尽量能把人们的智慧利用起来,而不是像后世一般,笑贫不笑娼,整个人都钻钱眼里去了。
白夜采用的手段让很多商人赚不了富可敌国的钱,因为你赚的钱越来越多,那缴的税越多,给工人的工资越高,不然,你会很惨。除非你将所有人都带成了富人!
这样的办法固然让商人们失去了大的进取心,却在另一方面,保证了整个势力蓬勃的发展。
第四十章 五年之变(二)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现在生活在河南府地区,受白夜势力管辖的人们都安安稳稳过着,十分欣喜这种生活。他们大多人不需要多么富贵,多么激烈,只需要一辈子安安生生活着,建设出属于自己的一处家园。
有人说华人如蚁,害怕这种性格,其实他们一直很温顺,只想勤勤恳恳地活着,如果不逼迫太甚,他们甚至不会反抗,静静承受着残酷的剥削。他们本是世界勤劳而优秀的民族,哪一次朝代更替,不是政治**、天灾地荒,那些统治者逼得他们彻底走投无路,他们不堪忍受,才会起义。
可惜,由于见识和时代,他们的起义常而被人利用,成了另外些人实现野心抱负的工具。白夜和那些人不同之处在于,他需要人们尽可能活着,尽可能好好的活着,用他们的智慧创造发明就行。
差不多谈完民生,现来说说军政方面的变化。
政务方面,主要是人员增多,管理的部门变得庞大,为了杜绝古时那种皇权不下乡的情况,白夜在每个村落都设立了村长等职位,而且为了保证这些底层行政人员的约束能力,白夜还在每个县部署了守备部队。
这些村长并不需有多能干,只要能将政令和百姓讲通,并先于执行就可以。
每年,都会有行政人员考核,一批人升职,一批人却降了下来。
县城和乡村不同,不再有县令,而是采用现代,设置了法院和警察,以及督察,有案情可以到警察局举报,由警察侦破,然后提交给法院处理,最后由督察院检查。
任何新鲜事物刚一出现,必然需要一个过程被人接受。对于这三个机构的设立,人们同样持着观望态度,直到有人真的去报案,由几个机构完成处理,才慢慢在人们心中建立了公信力。
无论做什么,都离不开法律,白夜的行政机构同样如此,五年来,法律一点点在完善,一点点在强化人们对这些法律的认识。
整个地区的法律脱胎于这个时代几个国家的律法,进行了重新架构,主要执法的机构便是上述三个。
对于法律的执行,白夜很强硬,有人以道德和宗法害人,只要发觉,严惩不贷,且通报全区,让这些人名誉声望扫地。
关于法律的教育宣传,一直在不懈地努力,可不是做做样子,而是定期组织人们参加,学生开设有关法律的课程,这些都带着强制性。好在这个时代既坏也好,人们太容易满足,很轻易就接受这些本就不难的法律宣传。
有了种种手法,整个区域内的风气十分之好。只是一些来此的儒生,看到此幕,无不摇头,称这是昔年秦国的苛法酷律,迟早得灭亡。
有些人甚至预测,这个势力还能坚持多久?什么时候会有义士揭竿而起?
本来白夜不开设儒学的动作就让整个势力在士人心中蒙上了恶名,这各种律法,更让他们找到了攻讦的理由。在南宋土地,一群士人拼命摸黑河南府,好似这里居住着的不是人类,而是一群魔鬼。
不过嘲讽的是,这些人一边在使劲摸黑,一边恬不知耻地用着那里产出的日用品,将自己口袋里的银钱都化作了白夜势力前进的动力。
说完政务的主要变化,再来谈谈军队。
这里有一个小插曲,因为白夜当初制定军队军衔时,按照的是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共九级军官;士官分了六级,初级士官:一级士官和二级士官,中级士官:三级士官和四级士官,高级士官:五级士官和六级士官;兵根据在部队的时间分成了两种,列兵和上等兵。
由于那时候军队人不多,只有白夜自己弄了个少将,所以一直被其他人称为将军,搞得他很不好意思,有些郁闷,听着很别扭,老是想到自己是古代那冲锋陷阵的大将。
所以在军队扩张后,他就立马给一帮人升了级,换了新装备。
现在白夜势力一共掌管五座大城,洛阳、唐州、蔡州、邓州、许州,五座城池驻扎有四万多正规部队。这些是真正的战争军队,不是什么伙食班和工程兵等。如若外加这些,军队将近六万人。
说实话,这点人马,在南宋和蒙古眼中,都不是事儿,他们随便扯出一只军队,一人吐口唾沫,都能淹死白夜的军队。因这个缘由,蒙古和南宋对白夜的关注度没有达到最高,仅是以为这是一只初生势力。
但是,这五年扩军和训练,以及武器装备的改变,这只军队足够让一群人大跌眼镜,让他们见识属于热兵器时代军队的厉害。
这些部队,才是白夜能完成心中所想,最有力而重要的保证。
其中,洛阳处于防守蒙古最前端区域,一共驻扎了一万八千多人,共三师九团;许州、邓州、蔡州和唐州各驻扎六千部队,共计四师十二团。
这里,白夜的军队施行三三制,只不过由师直接统帅到了团,而没有旅。其实这是白夜急于摆脱自己一个少将的尴尬境地,特意做的,他把这帮人升级成师长,然后授予了少将军衔。反正这帮人也猜不到这家伙的想法,现在人又不多,以后再把旅这个单位补出来就是。
因为构建军队不能只是步兵,还有炮兵、骑兵,还有特战小队,只是这些兵很少,分散在各地加起来也才几千人。
骑兵是弄了建制,马还是太少了,不能扩大,所以这帮打着骑兵外皮的家伙,实际成了一个新开垦出来的牧场里的马夫。
磨刀亮剑,即将是锋芒毕露之刻,这只白夜花了十五年建立起来的军队,必然引动这个时代。
八月末的风已经起了,这股风暴即将席卷天下而至!
聊完军事,谈谈最后的科研进步。
科研被白夜分成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武学,一个是自然科学。两者并不是泾渭分明,而是各有交接,尤其是自然科学促进着武学发展。
两年前,白夜势力发布一条习武令,然后发行了一本名为《长春功》的秘籍。这秘籍十分便宜,分为多个版本,有文字,有图画,连梵文,藏文,波斯文字都有,仅值一个烧饼的价钱。
不要以为便宜,就觉得《长春功》是很垃圾的货色。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普通,价格便宜,它的流传性极其之广,是白夜几个基地合力研究出的一本适合普通大众的武学,专门强身健体,打好武学基础。
当然,这个流传普遍是仅对白夜势力所辖区域,像南宋和蒙古,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这本秘籍被视为**,跟一些反封建,有造反思想的书差不多待遇。
《长春功》有几大优点,一是便宜;二是不论资质,皆可习练;三是长春真气温顺平和,百分之九十九没有走火入魔之忧,如果不小遇到了那百分之一,只能说你倒霉。
真气温和,不代表不能爆发出杀人的能力,配套特制的长春九式,一个农夫舞着一把锄头,都能打倒一个蒙古壮汉。
一时,一些想跑到白夜地盘搞风搞雨的采花贼和大盗发现,一帮子百姓都变得极为彪悍。
坏处也有,一帮人变得彪悍了,打架斗殴一开始时常发生,但白夜的律法摆在那里,管你是不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杀人偿命,伤人劳改罚钱。这一番动作下,有些小心思的人都纷纷按捺住了内心的悸动。
为了让这群身体健壮,精力无处宣泄的家伙们发泄,白夜搞出了篮球、足球等对抗性运动,让这帮家伙尽情玩去吧。
而且,白夜还将群英阁改成了武者协会,统一管理本区域武者,设置任务奖励,制定武者等级,开办武道大会,让人们比武竞争。
这也是他完成了让天下都习武,都研究武学的第一步。
只是这番冲击对江湖太大了,一些武林世家大派,在宋廷和蒙古背后推动下,皆认为白夜所在势力是恶魔,是邪教异端,必须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
这些大派豪族相互串联,聚集了数百位号称什么什么高手,什么什么武林名宿之类的玩意儿冲击白夜领地,只是在白夜的特战队员面前,尽数留在了这里。
这些特战队员,本就是选拔而出的天资武者,在科研的帮助下,一个个变得极为厉害,那些最初跟随的白夜的人员,甚至超过了五绝。
有志不在年高,年轻一辈未必出不了英豪,后人应当比前人更强,而不是天天说着以前多么多么厉害,现在又如何如何世风日下。
男的九阳大成,修有科研版《龙象般若功》,女的不是修行《小无相功》,就是科研版《八荒**唯我独尊功》,一个个彪悍得不行。
这群职业杀人者杀一群江湖臭咸鱼、烂鸟蛋,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些武林世家大派损失惨重,依然不肯罢休,凭借他们掌控的势力在地盘上排挤打压白夜势力的商人店铺,一度闹出好几百条人命,直到白夜雷霆大怒,特战小队一夜连拔十几个世家门派,才让这些人终于消停,知道这股势力惹不得。
这仅是一本武功而已,在白夜基地当中,各种各样的武学实验在继续。许多抓来的实验品中,有人被烈焰焚身而死,有人布满寒冰而亡,有人承受不住内力爆发,炸碎成一堆血肉,有人发疯成魔。
那座阴暗干净的地牢,不知有多少人死在了其中。连进去看过的黄药师和杨过都在感叹,这里实在是惨、惨、惨。
尽管大量的实验品死了,但成功也有不少,白夜他们改良了《龙象般若功》,借用一种药液淬炼身体,避免了练到深处会**崩溃,发疯而死的境况。白夜就是第一个将《龙象般若功》修炼至十一层的人,至于后面两层,还在实验当中。
白夜他们还将圣火令上的武功破译了出来,对乾坤大挪移第七层进行了推敲,也是稍有进步。
《八荒**唯我独尊功》改良和北冥神功反推衍进步不多,这两门功夫都是道家绝学,需要了解《易经》等等,进展不大,《八荒**唯我独尊功》只是改掉了练功吸血的毛病。
武学进展不仅是在继承前人武学之上,更在于自主创新,比如那《长春功》,长春九式,就是出现地大大小小,各式各样内功招式中的一种。
白夜现在九阳神功彻底完满,达到了阴阳相生之境,一身真气几乎要凝成液体,而且**修炼至《龙象般若功》十一层,可谓力量和**强大无匹。
以科研促进武学发展,以众人智慧推进,在现在看来,果然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第四十一章 一家人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武学进展达到如此,没能让白夜完全满意,仅是这些人就能创造如此的辉煌,那要是他的愿望达成呢?集合数百、数千万人智慧呢?
白夜不敢想象,那会如何璀璨,如何超越一切前辈先贤。
单纯武学研究不错,自然科学研究亦是有重大进步。
逍遥派的医学为研究人员完善中医理论做出了卓越贡献,特别是在外科手术方面,效果良好。
白夜带回来的蛤蟆、蜘蛛和蚕也被特别饲养观察,冰蚕卵已经孵化,三只透明的小东西,成天在用古墓派寒玉床制成的寒室里乱爬,那对彩雪蛛五年中孕育了七只小蜘蛛,白夜按照彩虹的颜色为它们命了名,莽牯朱蛤都长大了不少,其中一对蛤蟆结成了夫妻,今年有望增添几只蛤蟆宝宝。
美中不足的是,白夜想要捕捉的天山那座湖里如同蛟龙一样的生物,目前还不可能。他一直在搜寻各种奇花异草,各种奇怪生物的信息,整个基地都快成一个动植物园,里面各种神奇的物种。
其它方面,亦是有很大的进步。像对枪炮的发展,有人根据白夜曾经说过的信息,研究出了炸药,幸亏大家都有武功,否则这小子当场就得炸死升天。
那晚上,白夜还特意庆祝了一番,为那个炸伤了胳臂的家伙发了一大笔银子。
从此,白夜的武器慢慢要开始进入炸药时代,只是这发展仍旧需要过程。
一年前,一些在二号基地的工匠和科研者,造出了一台蒸汽机,尽管这台蒸汽机还不能制成车辆船舶,但也是动力的一个飞跃。
当晚,白夜骑马赶到了二号基地,狠狠夸奖这十几人一番,一样发了一大笔银钱。
电磁也有人按照白夜传授的知识做了实验,只是作为一只没有真正玩过发电机的工科狗,还真特么只知道原理,不知道怎么做。这只能交给一群人自主去实验,或许等到那帮初中生和高中生出来,将会产生更大的效应。
五年的发展变化,让白夜很欣慰,就在上个月,白夜得到了一个关于蒙古的情报,忽必烈搞定了他的弟弟,虽然内部仍然有不服者,但忽必烈整合蒙古绝大部分势力,即将挥动兵戈,朝南而来。
默默在准备战争,整个地盘如一台机器运转,各方布置在继续,各种计划命令从参谋部发出,各处情报人员在努力收集情报,一切都在等待这五年第一战。
白夜此时骑在马上,朝着襄阳城飞奔,他今夜和郭襄都要回家,因为今晚是他们的生日,黄蓉一定要他回去。
五年里,白夜很少回家,他不喜见到郭靖,更不喜见到柯镇恶。
自从他们知道白夜便是邻近势力的首领,拒绝了宋廷要求称臣的无礼条件后,二人就再没给过他好脸色。
并且,他们听了那些儒生的批判,那些武林世家大派的诉苦后,更是如此,郭靖甚至大发雷霆,要找到白夜,将这逆子毙于掌下。
姐夫耶律齐对他还好,经常和他有说有笑,不算生分,大姐郭芙却连姐夫耶律齐也不如,一见面总是趾高气扬,责问白夜为何不许丐帮去他的辖地发展?为何要如此对待丐帮弟子?
她所指的便是,白夜将进入区域的丐帮弟子统统抓了起来劳改,让他们不再乞讨,学得一技之长。
白夜不去反驳,回到家里,总是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坐着,不说话,不回答,只是静静看着。
黄蓉是整个家庭的润滑剂,将所有人连系在一起,要不是她,白夜早就和郭靖、柯镇恶大打出手,将这两人镇压,废掉一身武功,送去劳改营进行劳改教育。
也许是她太操劳了,一直辛苦,却摊上这么个夫君和儿子,她的容颜依旧年轻美丽,只是鬓角多了几根白发。
坐在大厅的一处角落,看着忙来忙去,忙着张罗这顿团圆饭的黄蓉,她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一边安抚用不善目光瞪着白夜的郭靖,一边和白夜说话,让他不觉得孤单。
白夜突然觉得这个曾经美丽非常,号称女中诸葛的女子,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妻子,一个普通的母亲。任她在外人面前怎么睿智美丽,但对儿子和夫君,却没有办法。两边都是她所爱的人,一个是她风华正茂时遇上的一生良人,一个是她亲生的骨肉。手心手背都是肉,她不能哭,只能一直带着微笑。
饭桌上,白夜和郭襄的面前是一碗香气扑鼻的长寿面,这是黄蓉每年姐弟俩生日,都为会为他们专门做的。
白夜只是默默吃着面,郭襄却在饭桌上如同黄蓉,招呼着大公公,招呼着郭靖。她跟白夜在这里的待遇完全不同,她是女儿,所以郭靖和柯镇恶没有这么多的愤怒,反而爱护有加。他们心里一直认为是白夜带坏了郭襄,让一个好好女儿家成了什么样子?
今年是白夜和郭襄二十一岁生日,郭襄已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喜欢跟在白夜后面的小女童,也不再是十六岁年华的那个疯丫头,而是实实在在地长大了,她和母亲黄蓉一样,虽然保留着少女的聪慧机灵,但终究随着时光而变。
她想像黄蓉一样,成为整个郭府的纽带,她和白夜是同胞姐弟,从小一起长大,另一边则是她的父亲和大公公,是长辈。她一样不能做出抉择,只能成为连系白夜和郭府的一根线。
她不经常回家,她二十一岁了,尽管年龄不大,但在一些人眼中,早就应该嫁为人妻,早就应该为夫家生儿育女,而不是在外乱跑。
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这个时代的礼教便是如此。每年来郭府给郭二小姐提亲的人不少,所以她情愿呆在军中,不愿回家。
一顿团圆饭在诡异的氛围下结束,柯镇恶率先“哼”了一声,杵着拐棍离开,郭靖复杂地看了白夜一眼,一甩袍袖也径自离去。
白夜将手中碗筷放下,面无表情地起身,朝着郭府外就走去。
黄蓉赶紧跟了出来,拉住白夜的手,责问道:“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哪儿?难道这么大的郭府,还容不下我的儿子吗?”
黄蓉后一句声音很大,还未走远的郭靖和柯镇恶身体一滞,又连忙快速走开。
白夜一怔,看着比自己要矮的黄蓉,她正抬头望着自己,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带着一点期望和乞求。
年幼时,这个女人曾经将他放在腿上,跟他聊天,跟他讲她年轻时和她靖哥哥的故事;少年时,她给他做好吃的,他有什么困难,总会竭力去帮助他;五年前,他和金轮法王对拼,重伤昏迷,他的势力正在遭受蒙古大军的攻伐,她那时星夜启程赶来,为了看望她的儿子。
昔年,这个看着高大强悍的女子,在如今,却比他要矮了。
想到这些,即使是白夜,也不由感到一阵心酸。
无声笑了笑,白夜扶了扶黄蓉被风吹乱的发丝,轻轻点了点头。
黄蓉展颜一笑,像少女时得到一颗最好吃的糖果一般,拉着白夜手来到了郭府的小花园。
花园还是当年模样,只是不知其中的花草经历了多少个轮回,是否还一如当年?
终有一天,黄蓉会老去,郭靖会老去,他们将会死,死后埋葬一抔黄土下,千百年悠悠,又有谁能记起?
黄蓉拉着儿子的手,在渐枯萎的花园中来来走走,指着其中一些玩意儿,给他讲当年他和二姐在这里怎么玩闹,怎么调皮。
白夜任由她讲,等她讲得累了,才在花园一条长凳上坐下。
她忽然沉默了,聪慧如她,一时竟也想不到该说什么,该怎样化解白夜和郭靖之间的隔阂。
“娘,你不用想着化解我和爹之间的矛盾。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不会杀他。”
白夜做出了一个奇葩可笑的保证,保证儿子不会杀了老子。这在外人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可是黄蓉笑着点了点头,白皙的手拍了拍白夜的脑袋,俏脸上带着坏笑,像恶作剧般。
“娘,我给你的《小无相功》,一定要好好练。你看,都有白头发了。”
白夜捡出黄蓉一根头发,这根头发银白,像是在无声诉说一代红颜随岁月终老。
“娘都五十好几的人了,还装什么小姑娘啊?”
黄蓉伸手拔下那根发丝,愣愣地出神一会儿,似不在意地说。
“娘只希望我的儿女能平平安安,家人都能过得安康开心。娘已经老了,可能看不到我儿子大业成功,成为世间王者的一刻,但我想那一天,儿子是世间最夺目之人。只是娘给不了你多大的帮助了。”
黄蓉很平静地说道,她误解了白夜所做一切的目的,但白夜也没去反驳,就是因为一直有她,白夜才能在小时候那么顺利。
“你的大姐,小时候被我们娇惯坏了,她脾气不好,骄傲自大,虚荣爱慕名利,但她毕竟是我的女儿,和你一样,都是娘的骨肉。”
黄蓉凝视着白夜,很认真说着,“你父亲很固执,我也知道,他是一个有侠义风范的人,他祖上是梁山好汉郭盛,他不愿意让人戳着脊梁说他家出了一个不敬先贤,不忠君王的人。他信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只是他的国是大宋,他的民也是大宋子民。”
白夜点了点头,没说话,黄蓉继续道:“据守襄阳几十年,娘亲早就看清了大宋是什么东西,他们沉醉在繁华的美梦之中,实际内部早已腐朽。等你号令天下,成为世间的王者,无论你的大姐和父亲有多大的过失,我都希望我的儿子能饶他们不死。”
黄蓉知道世间君王多无情,为了那个至尊之位,多少人能舍弃手足亲情!她不愿有一天,儿子会对自己的家人也举起屠刀。
听到此,白夜皱了皱眉,深吸了一口气,同样很认真道:“他们如能遵纪守法,我保他们百年富贵!”
黄蓉听闻此言,不再多说,拉着白夜说起了家长里短,还替白夜担忧起了婚事,问他朱梦清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带个孙子回来?
第四十二章 战争前夕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清晨一早,白夜便赶到了唐州。
他五年中并没来这里几次,但每次来,他都能感受到这座城市点滴之间的变化。
唐州,现在作为白夜势力的中心,一切主要的行政和军事命令都是从这里发出,牢牢控制着其它四座城市的发展。
其实,将唐州作为行政中心,只是目前的权宜之计,因为现在白夜的地盘太小,唐州是最适合作为管理中心的存在。一旦未来地盘扩大,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到来,唐州将不再适合作为行政中心。
晨起的阳光照耀城池,整座城宁静而美好,生活一切如正轨,似乎不见风雨来临前夕的模样。但在唐州城新建的指挥部里,人来人往,一派繁忙紧张的景象。
在这里,不断有命令发出,也不停有情报从远方而来。
白夜正看着地图思索,从远方情报人员传来的消息,忽必烈集结二十万大军,号称五十万,整军备马,磨刀霍霍,一路朝河南扑来。
蒙古大军这次集结一路,兵锋所至之处,第一站便是洛阳,他们要将几年前失去的洛阳城一举收复,既震慑了白夜势力,又达到消磨白夜军队士气的目的。
盯着地图看了好一会儿,白夜思索的不是怎么打赢这场战争,而是打赢之后,扩张的方向。
这个扩张的方向很有讲究,不能觉得会胜利,就可以随意选择。要做到既不彻底惹毛蒙古,又要最大符合整个势力发展的节奏。
这个时代,不会再有人比白夜对选择怎样发展更有权威,他们往往只考虑着将地盘打下,然后经营,却不懂那一块地盘是接下来必需的,最重要的。
扩张的地方不是越富越好,越大越好,而是要适合,能弥补接下来整个势力的不足才是关键。
拿白夜现在来说,这一战将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必须得打,必须得赢。可是要打这一仗,就得消耗各种物资,从粮食药品到钢铁炮弹,每一样都是逐渐积累的物资。
尤其是白夜势力的铁和硝石十分紧缺,这一战可能要将所有的储备全部打空。
尽管铁和硝石一直都在自行冶炼,但大多是从南宋进购,这种感觉就好比把命根子握在别人手中,睡觉都很不踏实。
思考了很久,白夜决定先将整个河南拿到手中,再向山西和陕西地区发展。
这么想着,白夜在地图上圈画了几条线,这代表整个势力将要进军占领的区域。
“我们在打赢这场战争之后,必须有两点要做。”
白夜才一说,在周围一直等着白夜发话的军官们精神一振,拿过纸笔在手,目光兴奋地盯着白夜。
“其一,我们要把河南到这个位置的地方全部拿下来,我们的目标主要是这个彰德府。”
手中基地自制的铅笔一画,众人伸过头一看,不太明白,只是一个府城而已,值得这么特意点出来吗?
有人挑眉,脸露疑问,在他们看来,胜利后应该向东边扩张,那里土地肥沃,雨水充足,适合种植,能产更多的粮,能养更多的人,这样就能有更多的兵源。
一人张口,准备询问时,白夜已经开口解释道:“这里有很丰富的矿产资源,特别是我们急需的铁矿。大家也不想一直从宋朝那边进购吧?”
白夜最后一问,军事主官们身体俱是一震,他们也想到了这层意义,要想发展,就必须不能让人掐着你的命脉,受制于别人。
“其二,我们挨着南宋的边境,朝陕西进军,要把长安拿下,一直打到兰州,以延安府、平阳府、潞州为界。”
白夜用手指指着他刚才画过的一条线,地图上三个点构成了一条弯弯的曲线。众人都懂,这是白夜划定的占领地区界线,不得进军超过这里。
一些人心里有些失望,他们觉得地盘还能扩大的更多,但在白夜做出决定之后,他们也知无法更改,而且这画下了地盘已经是现在的四五倍有余。
“接下来就靠你们的了,这一次我不会指挥。我只是负责划定战后的进攻路线,确定怎么样,对我们发展有利。现在交给你们了!”
白夜笑着起身,同时举手成礼,给在座军官敬了一个军礼。
众人神色一肃,身体站得笔直,同样给白夜行了一个军礼。白夜点了点头,没再命令什么,而是直接转身,走出了军营指挥部。
出了军营,来到唐州城里,白夜还是几个月以前来过一次,看到最近又新发生的变化,总是觉得一种欣喜跃然于心头。
城里不见战火来临时的焦躁不安,民众们依然如昨日一般生活,该开店的开店,该去清扫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人在工坊里劳作,学生们朗朗的书声回荡在校园,一些年迈的老人坐在自家屋口,用竹条编织着箩筐,也在为自己的家里补贴一点家用。
他们的脸上很从容,似乎看不到对战争将至的恐惧。要知道,在几天前,行政人员们就将忽必烈出动大军前来的消息通报给了全区,他们并不是不知道啊!
当然,对比这些人的平静,一些从南宋和蒙古地区而来的商人,反应就要大得多了,他们或关门闭市,或者干脆变卖了所有商品,带着财物家人坐上马车,朝着南方或北方逃去。
这些人在有时,还一脸正经地告诉周边的人,蒙古铁骑是如何如何强大,蒙古大军是多么多么不可抗衡。
如果是那些来自蒙古地区的人这样说,还有理可循,可那些来自南宋的商人,几乎就没几人见过真正的蒙古军队,但也能描绘得栩栩如生,仿佛自己亲眼目睹一般。
在他们描述里,蒙古铁骑个个如天神下凡,不但身高体壮,还力大如牛,箭法神准,能射落天上飞过的穹鹰,并且刀枪不入,纵横天下,莫有敌手。
最为关键的是,他们宣扬中,蒙古大军十分的残暴血腥,稍有差池,便将整座城池屠得血流成河。
事实,他们说的有些没有错,蒙古铁骑确实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骑兵,生来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骑射怎能不强?蒙古军队也是当今世界最精锐的军队,他们强横,他们凶残,他们进攻的土地,将都变成他们的牧场。
射雕中曾有蒙古军屠城的故事,在这个武侠世界,那便是真实的历史。蒙古军队喜欢屠城,他们高兴也屠,不高兴也屠,全凭主将的喜好心情,这只军队实则是一群野兽,一群草原上的狼。
他们很强大,不然打不下那么辽阔的土地,灭了这么多国,屠了这么多城,抢掠了那么多宝贝。可惜的是,在这个本应是他们纵横驰骋的世纪,他们却遇到一只不属于这个时空的军队。
论单兵战斗能力,白夜的军队绝比不上这些吃肉喝奶长大的家伙,但是依靠现代的训练方式,近现代的武器装备,先进的情报获取和军事指挥系统,白夜的军队足以击败一切这个时代的敌人。
白夜军队在这个时代近乎就是无敌的存在,一共十五年时间建立起来的部队,终于要让世人真正地震惊。
以前和现在,南宋和蒙古并未将白夜的势力放在心上。
南宋觉得这只势力就是一只义军,甚至还比不上北宋时期梁山泊上那群人造成的影响,虽然这只势力不接受他们的称臣要求,大力推行武功流传,建立武者协会组织起武林人士,恶心到了他们,但不妨碍他们的认识,这只是一个小势力,一只占有一丁点的地盘,得罪了天下儒生士人,没有未来的势力。
蒙古跟南宋感觉一样,不过原因却不相同,蒙古是认为自己兵强马壮,疆土辽阔,百姓众多。当初之所以会败,是因为大汗被人刺杀,乱了军心,实际的伤亡并不大。而且这只势力卑鄙,真实力量不强,只要小心些,以大军压境,必定土崩瓦解。
南宋和蒙古都以为自己是个大人物、成年人,看白夜势力只是个小不点、不知名的东西,只要他们稍稍使点手段,这只势力必亡。
御驾亲征,带着浩浩荡荡大军,坐等踏平这个势力,一鼓作气朝着南宋进攻的忽必烈,就是如此想的。他稍微看得起眼的对手只有南宋,其他都是浮云猪狗。恐怕南宋在他眼里,也仅是时间早晚,那里迟早会成为他放羊牧马的牧场。
第四十三章 洛阳城
(求推荐,求收藏,觉得合适的朋友,请给予一下支持。谢谢!)
洛阳城,这里战争气氛浓烈,远不是唐州、邓州、蔡州三州可比。
由于没如三州真实经历过五年前那场战争,这里的人们对于蒙古大军的认知,依旧停留在天下无敌,野蛮残忍之中。
洛阳城里的街道冷冷清清,商铺关门,酒楼打烊,很少看到有人影出没。
那些来自南宋和蒙古的商人,此刻早已收拾细软,逃也似出了城中,就连一些洛阳本地的居民都关好门窗,一家老小躲在家中,偶尔门缝里露出个眼睛,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战事不妙,他们会在第一时间选择跑路。
人心浮动,导致整个城的运行受到了相当大的限制,工坊不开工,商铺不营业,即使是学校,那些父母也顾不得多少,将儿女强行留在家里。
洛阳城的管理者们自然明白这些人的想法,也并不强迫,学校正式停课放假,整个城市除了行政部门雇来清扫卫生的工人以及城管,就几乎无人。
当然,还是有那么一些人的,这些人大多是以前的流氓混混,要不就是由于这样那样政策被狠狠惩治过的一批人。这些人在城里乱晃,到处宣扬洛阳城将破,大家都得死的流言,惹得人心惶惶不安,他们则趁机打砸抢摸,全不将洛阳驻守的军队放在眼里。
在他们想来,蒙古大军压境,驻守的部队都应当在忙着迎敌,或者计划弃城而逃,哪有闲功夫来管他们的道理?
而且,他们聚集的流氓地痞不少,有近千人之多,分散在洛阳城各个地方,所谓法不责众,就算被抓到了,应该不会有大事。
这些人很不忿,他们当初在洛阳生活得很安逸,成天游手好闲,衣食无忧,可白夜势力这帮人一来,土改和整治治安卫生,将他们一网打尽,地主士绅们被土改整惨了,流氓地痞则被治安和卫生法弄得欲死欲仙。
甚至,他们觉得蒙古老爷当时对待他们也不敢如此粗暴。现在蒙古老爷们要打回来了,这些损失了利益的人,恨不得拍手称快,立马跑过去为蒙古军牵马开门。
所以,他们是故意的,被有心人暗中组织,想制造城中混乱,让蒙古军更易攻城,如果这个办不到,捞点油水也是极好。
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才一动手,城中的数只队伍就已出动,这些队伍人数不多,每一只就百人左右,手持火枪,背着背包前往。
这些士兵接到命令是,将那些带头作乱,欲要扰乱洛阳的人全部抓起来,敢有反抗者,格杀勿论。至于那些人抓起来做什么,士兵们便不知道了,事情会否有后续,他们也不晓得。
洛阳北面,重新被修过的城墙上,叶非和郭襄站在其上,吹着风,远眺苍茫大地原野。
叶非一脸怒色,看着手中一份情报,狠狠一拳头砸在墙砖上,怒道:“这些人,当初就应该彻底杀光,你看看他们现在,明知道蒙古大军至,还要做些小动作。”
郭襄沉默了下,她不愿呆得离襄阳太近,故意请求调来了洛阳,现在是驻扎洛阳的三个师师长之一。
另一个师长此时不在此地,而是按照计划,提前布置去了。
“以前不就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幕吗?”
郭襄抚了抚风吹乱的发丝,俏丽脸庞面无表情地说道。世间成大事者,必有阻碍,因为这一个过程,会损害到他人利益。
“我们做的事情,注定是站在士人世家和武林豪门的对立面的。我们的实际对手甚至不是蒙古人,不是南宋,而是那些持着老旧思想的儒家,那些坐拥土地,笑着接收别人劳作的士绅。”
郭襄笑了笑,美丽的容颜在随风中拂乱的发丝更有一种美感,叶非不禁看得呆了,这个和他自小一起读书成长的郭家二小姐也终于长大了。
“你看什么呢?”
郭襄正奇怪叶非不说话,一偏头瞧见这人痴痴呆呆看着自己,心头恼怒,小脸鼓鼓成了个包子,一双眸子狠狠瞪着叶非。
叶非尴尬地笑笑,傻傻地挠挠自己的头,他想起一句他们曾经经受白夜严酷训练时抱怨的话,“等我长大了,打不赢你,就把你姐姐娶了,当你姐夫!”
没曾想当时那个鬼精鬼精,喜欢吊在白夜身后的小女童,也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大姑娘了。
叶非望向郭襄的目光里多了几许特别,他们当年的那句话,白夜也曾知晓,只是郭襄不知道罢了。
“没,没,没什么。”
叶非连忙又是摆手,又是摇头,他可不敢让郭襄知道这些,面前这丫头是变了很多,但疯起来一样暴躁。
“真的没什么?”
郭襄狐疑地盯着叶非,要从他脸上看出花儿来,叶非脸赶忙转过一边,故作风轻云淡。
“军长是不是想让蒙古在北方将这些士人地主进行削弱?”
叶非试着转移郭襄的注意力,郭襄果然上当,露出深思之色。军长是他们对白夜新的称呼,以前称他为“将军”,让白夜感觉很别扭,所以他现在换了称呼,成了师长之上,唯一的军长。
“弟弟说过,蒙古人在北方越久,北方的人越辛苦,越悲惨,但蒙古贵族和那些番僧会触动当地士人地主的利益。蒙古贵族要圈地,番僧要修建寺庙,不会保持和平。而且蒙古人不信奉南宋那一套,不会敬重士人,所以这些士族地主必然会大肆削弱。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件好事!”
郭襄淡淡道,语气无波,可她和叶非的脸色十分凝重,白夜这是根本不将人命当回事,虽然可以削弱士族的势力,但死亡的百姓会更多。
叹了一口气,郭襄望着苍茫染着秋季色彩的原野道:“我们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获取更大的地盘,纵使拿了下来,也不能做到有效管理,所以就这样吧!”
郭襄不愿多说,她心中想到了一点,郭府虽称是江湖中人,但在襄阳却的确是一大家,如若有一天,白夜进攻南宋,大姐和大姐夫,父亲和母亲又会何去何从?
根据她对白夜的了解,她的胞弟绝对不会因为是亲人,就会有什么特别的对待,只要反抗,必将严惩。尤其是现在,父亲郭靖,大姐郭芙,和白夜的关系不好,有着深深的间隙。
“你说的话也不尽然,蒙古如果能将南宋也打下来,统一这片大地,他们的统治者必然会作出改变,起码是表面上的功夫,他也会为了统治汉人,安抚士族,接受某些条件。”
叶非刚才思索了一阵,他嘴角露出讥讽之色,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军队是蒙古军,但最顽固,具有最大影响的阶层一定是士绅阶层。
为了迎合这个阶层,蒙古统治者必将收束手下,接受士绅阶层给予的头衔。
叶非猜测不错,实际上在一二五二年左右,忽必烈就被一群儒士请求接受了“儒教大宗师”的称号。
不难想象,这实则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忽必烈保证士人地位,士人儒生为忽必烈服务,两者都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是这帮自诩继承往圣先学的儒生,早已经忘了礼义廉耻,什么民族大义。
这也从一方面说明,人在面临生死利益的关头,很少有出现那种英雄壮烈的人物,越是身居高位,越是既得利益,越是怕死。这即是屁股决定脑袋的理论,难道你会真傻乎乎地认为一个统治者是站在普通百姓地位思考?
“你说的不错,忽必烈已经有了一个‘儒教大宗师’的称谓,他可不比蒙哥,他的手下有汉人谋士为他出谋划策,我们想用什么计谋手段,很难奏效,只能依靠强大的武力,将他们彻底击溃。”
郭襄想起了白夜给他说的故事,那时候她和白夜才九岁。
“原来这群,成天念叨至圣先师,学习儒家学问,吹嘘礼义廉耻的家伙就是这么一群货色。”
叶非摇了摇头,满脸恨色,原本他还对士人抱有一丁点好感,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一群鸡鸣狗盗,自私自利之徒。
“所以我们更要打赢这场战争,我们是不同于南宋,也不同于蒙古的。我们注定与士人为敌,他们当中固然存在情操高尚之辈,但,凡敢挡我们路者,杀!”
郭襄一脸骇然的冷色,衣衫无风自动,一股冰冷的杀意爆发。